《兄弟(第3版)》读后感1800字
刚刚开始看以为不长结果是和白鹿原一样的长
这是我读的第三本余华的小说,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再到兄弟,可以说没有一部是好结局的,总得死人,这也是余华独特特色吧。余华的小说真的都是不好的结局,虽然很痛心但是悲剧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悲剧,太惨了感觉[流泪]
先讲讲父辈的吧
宋凡平,一个超级好的男人,顾得了家、负的了责任、有担当,永远充满阳光,活力,说到做到,壮硕的身材与完美的人品,对人也好,工作稳定(教师),感觉像是白马王子呀,也因为在李光头母亲李兰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来到她的身边帮忙,相知相守娶了她,给她带来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把她的儿子当儿子(李光头)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别人欺负她就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女人。报喜不报忧,事情再大有老子顶着的感觉,回到家永远都是笑脸,不带脾气回家,包括她在上海,宋凡平遇到这么大的事,如此的批斗依然只字不提,虽然有时候看起来很气愤,但是还是为宋凡平点赞,这是多少个女人想要的呀。当李兰生病,立马联系上海的姐姐,送去上海治疗也因为遵守和她的约定,才会最后死的那么惨吧。
李兰:一个可怜的女人,在面对前夫给自己的屈辱低头多年,直到遇见了宋凡平,以为幸福来了,确实来了,但是却很短暂,短短一年时间,又没有了......身体不好被病魔缠上,后来李光头重蹈父亲的曲折看女人屁股,有带来了屈辱,李兰的一生是短暂的,是不幸的,幸福也是短暂的,一个典型的可怜农村妇女形象。
李光头吧:这个人,就像现在的痞子,油嘴滑舌,油腔滑调,是富于远见的,具有胆量,敢作敢当,注重兄弟情谊,不管是和宋钢还是十四个(两个瘸子,三个傻子、四个瞎子,五个聋子)坚持,敢做、这样的缘由才给李光头带来了叔叔农业的机遇。李光头做了那么多事,只有和林红睡了这一个是真的不对的,朋友妻不可欺,何况兄弟,但是李光头还是很好的,对宋钢,自己收废品看见一架好的外国手表,想也不想给好兄弟宋钢,和宋钢一起吃饭宋钢不吃他也不吃,自己的生意做起来了,第一想到自己好兄弟,想叫他来一起做。李光头虽然从小作为弟弟,却常以一种长者自居,对哥哥宋钢不客气,但是也正是因为认为他们兄弟好,才会这样做,李光头是刀子嘴豆腐心,嘴巴上说的很,心里却从来没有忘记过他的好兄弟宋钢。
宋钢:一个诚实、朴实的男人,还真与宋凡平一样,有报喜不报忧的作为,他是懦弱的,做事畏畏缩缩,做事不会变通,所以,不适合当官员。最后把自己变的男不男,女不女的才辛苦赚了三万元,虽然不多却满是心血,和李光头对比起来真的很心酸,有时候觉得,宋钢作为一个丈夫,是那么体贴,会做饭、打扫、以老婆为天,是很好的,令人羡慕的,作为兄弟,也是很好的,为李光头做饭,做衣服,感觉他无所不能,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没有主见,只能对老婆听之任之,不然他和李光头交往就不和他交往,抛弃了那么多年的兄弟情,做什么事,都问下老婆林红,没有主见,没有胆识,注定无法成大器。但是宋钢的人格是很好的。宋钢作为长者,李光头的哥哥,从小谦让也成为习惯,最后老婆都让出去了,真是,有时候很想打他一巴掌,让他为自己而活,宋钢一生,前半生为了李光头,后半生为了林红,都没有为自己而活,可怜又可悲,最后以死亡收场。性格决定命运,宋钢的性格方面的问题,给他后来的赚钱之路有了阻碍,也为他的一生而累。
林红:书中描绘的美女子,是全刘镇的镇花,有一个另所有男人都想看的完美的屁股和外貌。作为女人这样林红是成功的,她成功的引起了他人的注意,给自己的生命增添光彩。作为妻子,她也不是失败的,是很好的,为宋钢做的事都是该做的事,做饭,给他受伤的腰按摩,给他洗衣,心疼他艰苦的工作而多给钱让他吃,在宋钢出去创业之前,一切都是好的,林红本身,性格也是一个不好的因素,因为她和李光头的渊源,从而导致他们兄弟反目,这一点不好,却也理解,李光头偷看了她的屁股,给她带来了奇耻大辱,让她无法忘怀,但是因为这样,也毁了宋钢和李光头的感情。最后自己成为了寡妇,一个自己没有想到的结局,又开了红灯区,自暴自弃。
可悲可怜。余华的作品中无不渗透着悲情主义,余华的语言朴实,善于抓住细节来描写、令人感同身受,就连宋钢最后两封信用语言的朴实表达出令人想哭的情感。这个就是余华作品的魅力吧。
《兄弟(第3版)》读后感1100字
《兄弟》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少有的喜欢像余华的文字,适应这种叙事的方式,于细无声处勾勒人物的情感。2019年元旦三天闭门不出,一口气读完。这是第二次读这本书,感受更加深刻,大学时读的是故事情节,在意的是人物的最终结局。而此刻更能理解其中的因果逻辑和人生道理。
宋钢是一个充满悲情的人物,他一生都在隐忍、谨慎、苦闷中渡过,从他童年母亲早逝,目睹父亲遭受非人折磨和横尸街头,跟着背负“老地主”罪名的爷爷苦难成长,越长大越明白父亲经受的痛苦,也就越害怕此后人生的种种变化。原本以为经历这些,他会更懂得亲情,更珍惜与李光头的兄弟之情,但读到他决断地和李光头划清界限时,不禁惊叹!他终于丢掉了一切,变得一无所有。他背负了太多的责任:李兰临终告诉他要照顾好李光头,不让他走歪路,有饭兄弟分着吃,他做到了,背着林红不断救济李光头,令人唏嘘;他深爱林红,却碍于李光头的死缠烂打和兄弟之情,只好将爱深埋于心,做了很多伤害自己和林红的事情,最后还是因为李光头的一句话顿悟,和林红走到了一起。宋钢在爱情里,没有一丝胆量,总是退缩,甚至卑微;和林红婚后的生活一尘不变的平淡,这种平淡掩埋着种种一触即发的危机,他优柔寡断,他习惯接受,并且毫无主见,他甚至根本不懂林红,以至于林红遇到厂长的骚扰也敢怒不敢言,从没有与他说过,读不到两人之间的信任,让人觉得林红对他的爱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感动和习惯,这种感动与习惯经不起第三者的刺激,例如而后的李光头;在下岗以后,宋钢为了他所爱的林红,不惜伤了腰伤了肺,背井离乡隆胸去卖保健品,用践踏自己的方式去卑微地爱着林红,他自以为是的爱着,当他鼓起勇气回到家里,却听到林红和李光头的事情,他没有任何表示,留下两封充满人性光辉和毫无责怪的信后悄然卧轨,从生到死都没有给别人带来一丝麻烦。也许在宋钢的世界里,他觉得爱就是付出,毫无保留的,对林红对李光头都是,他宁愿自己经受痛苦,也不愿他在乎的人受伤,也许是老好人,也许是真汉子。
李光头和他简直是两个极端,亦正亦邪,可爱可憎,李光头的童年也布满阴影,他父亲因为偷窥淹死在厕所里,母亲李兰忍辱负重,对他来说却没有任何影响,受尽侮辱、嘲讽、谩骂、欺负,却依然生机勃勃。步父亲后尘,却因偷窥成了网红;集资做服装闹的人财两空,却因为垃圾分类意外暴富;世事难料,他走的路似乎注定不平坦,却恰巧迎合了时代的变迁,逆流而上成为时代翘楚、人生赢家,可笑可叹。
一对兄弟,命运相似,结局大相径庭,这就是人生。
《兄弟(第3版)》读后感500字
和同名作者《活着》一样,这本书依然带有时代的阵痛感。
历史的苦难让人心痛,但它并不能成为我们今天生活的依据,也不能结束我们今天困惑的条件。生活依然绚烂中带着惨白,或者人们只能在磨难的夹缝中寻求生存。
是生活本意如此还是人性中的缺憾?
这种始作俑者的根源在哪里?
作者一直试图说明白但也一直在孜孜探索。也许这是人类甚至是生命的枷锁。
看得出作者的迷茫和内心挣扎的痛苦,但这注定了是他痛苦而不得其解的因素,像一个心魔一样越陷越深--这是一个压抑的时代,谁也成不了谁的解药。
好在我们可以放下曾经的仇恨和遗憾,把更多的精力去关注现在和未来。寻求快乐是人的天性,无可厚非。
这种思想上给读者的思考是作者最大的优点,结尾安排李光头兄弟宋钢的死亡是文中的高潮,痛定思痛。
拙笔略表不足之处:通篇记叙文有点像流水账,幽默但不少感于作者自己的幽默,带有局限性。
另外能感觉到作者算是受地地道道中国文化影响的人。近现代世界,中国文化出现断层,外国文学有很多可取之处。集思广益走向世界文学将成为一条必经之路。
《兄弟(第3版)》读后感1000字
初读余华是通过《活着》一书,他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人们对生活的无奈,对生的渴盼,在余华的笔下掷地有声,触动着人们的内心,所以我一路追随,一路奔跑。
同样《兄弟》一书,李兰(母亲)和宋凡平(父亲)的刻骨铭心之爱,李光头和宋钢的兄弟手足之情,两个家庭的四个人在爱中结为一家人。简单,纯粹,他们的关系就像是蔚蓝的天空,明亮干净,像是夜空中的皓月,清澈皎洁,像是远方的风,在灰暗的年代里依然温和清爽。
很喜欢书中的父亲宋凡平,这是一个信守承诺的男人,是一个用自己的正能量给孩子们带来欢乐,让他们在灰色年代里仍保持童心,快乐成长的父亲,他是天,用无线宽大的爱包围着一家人的顶梁柱。才华被打击还有力量,力量被打击还有高大身材,身体被击垮还有温柔言辞,言辞被击垮还有笑容。他至死都在维护跟李兰的约定,即使被红卫兵活活打死,他的目光仍然触碰着妻子归来的方向。
我哭了,我看到了宋凡平的追逐,听到了李兰的呐喊,感受到了李光头和宋钢的撕心裂肺的痛。心疼他,可惜他,文革动荡让太多有骨血的人丧命黄泉。说是统治者的权威也好,说是社会的退步也罢,总之逝去的人已化作一缕清风,一丝尘土,惟愿逝者安息。
李光头一个吊儿郎当满嘴粗话的臭小子,却一身正义,真诚实足,用自己的智慧缔造了刘镇的GDp,用自己的不懈努力营造了丰裕的经济生活。宋钢,一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写的一手好字,遗憾的是没能将读书写字继续延成下去,可他却收获了一生的挚爱。林红对他的死心塌地,他对林红的义无反顾,两情相悦,心心相印。生活虽清贫,但也过的安心舒适。
《兄弟》的前半部分,写尽了沧桑,道尽了苦楚,但是因为简单,纯粹,真诚,用心,而深得人心。有些东西、有些命运,或许我们改变不了,但仍要坚持初衷,因为那是心底最清亮的地方。就像有句话说的那样:你可以信命,但请不要认命。
后半部分笔触太丰富,让我眼花缭乱的看到了这个日渐兴盛的时代,有人欢喜有人忧,的确,钱是个好东西。可是就是因为这个好东西,越来越多的人丢失了自己的信仰,迷失了方向。太复杂的世界我们掌控不住,太复杂的人生我们驾驭不了,任你怎样叱咤风云,你的心里终有一个软肋。
兄弟终究是兄弟,就是天翻地覆慨尔康了,就是生离死别了,这种关系仍然根深蒂固。
莱特兄弟读后感700字2024 读《莱特兄弟》有感
自古以来,飞翔一直是人们的梦想,不少人为此而牺牲。但这个梦想终究被一对兄弟实现了,他们就是飞机创始人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从小就爱好发明,做一些小发明。有一次,他们做了一个有灯的风筝,在晚上偷放,居民恐惧万分,以为是鬼火。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制造出了自行车,还受到了热销,自己制造打印机,办了一家报社。他们越做越来劲,对飞机的制造更是情有独钟。终于在1903年12月17日,第一架载人飞机飞机一号试飞成功。但一件又一件飞机遇难的事触动着莱特兄弟的心:飞行技师皮尔机毁人亡,重机枪发明人马克沁试飞失败,航空学家兰利连飞机带人摔入水中航空事业连连受挫,这使大多数人认为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的飞行完全不可能,但莱特兄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努力奋斗,曾做了200多个机翼,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莱特兄弟的亲妹妹凯瑟琳莱特,是莱特兄弟的支柱,自从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凯瑟琳莱特就承担了一切家务,除了要照顾父亲,还要帮哥哥们看管自行车厂和报社。有一次,奥维尔试飞失败,凯瑟琳莱特在医院照顾了奥维尔一个月莱特兄弟把一生的精力投入了飞行事业,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莱特兄弟之所以有这样的成功,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他们花费了常人上百倍的努力。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就说我吧,今年我暑假里才去考上海钢琴7级。7月份我在家里练得不认真,本来我学得时间就没其他同学学得时间长,再加上不用功,就弹得最差劲。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的惰性,于是,接下来的8月份,我每天坚持练4个小时的钢琴,手指经常练到发麻才停止,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我才通过了上海钢琴7级考试。
莱特兄弟说过鸟中最会说话的是鹦鹉,而鹦鹉永远是飞不高的,我们要像莱特兄弟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坚持不懈做一件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最终才会取得成功。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1000字
感觉像是在看一部电影。余华用很平静的语言描述,我也用很平静的心情阅读。
关于孙光林和苏宇苏杭的描述是我最能感同身受的部分,“我不再装模作样地拥有很多朋友, 而是回到孤单之中, 以真正的我开始了独自的生活。 有时 我也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 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 也不愿 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我觉得这是很多人都能够经历的一种心情吧,很简单很平凡的文字,却让人有一种悲伤的感觉。
后来余华写道:“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 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一种凄风苦雨的悲情氛围跃然纸上。整篇小说都充满着悲情的基调,其实不只是一个人的受难,而是一代人在无序成长中的集体受难。 譬如,年轻漂亮的冯玉青一步步地沦为暗娟;父亲孙广才因为弟弟救人而死,日复一日地等待着“英雄父亲”的称号,结果不但梦想没有实现,反而因治安事件而拘留;因为一句打倒老师的标语,孙光林便被老师诬陷和诱供而遭受禁闭;因为青春期性本能的骚乱和冒险,苏宇被处以劳教;由于妻子的多病而导致了王立强的婚外情,结果却被人们无情地跟踪和捉奸,最后不得不选择自杀;因为母亲的死亡,再婚后的父亲便无情地将年幼的国庆抛弃于世;在母亲冯玉青被劳教之后,,无家可归的鲁鲁只好在监狱外流浪;音乐老师因为与学生曹丽发生关系,从此毁灭了自己的一生;在没有生理教育的年代,孙光林、 郑一亮、 苏杭等同学整天因为手淫而惶惶不可终日……所有这些受难式的事件,都表明了在那种特殊的历史境域中,人道关怀的空前缺乏,社会伦理与道德尊严的严重丧失, 致使人们将不可避免地沦为一种悲剧性的存在。否则,只能像孙广才那样变成一个地地道道 的乡村无赖。爱的严重缺席,伦理体系的空前衰落。 道德管束的彻底破产,都使得从南门到孙荡的中国乡村社会, 充满了某种无序的疯癫状态,人们常常以最为原始的行为行走在现实的角角落落,伤害与被伤害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具活力的成分。
这部小说里虽然没有多少悲伤的语言,但它确确实实是部悲剧。鲁迅说悲剧的宗旨是将美好的事物撕碎给别人看, 而余华的悲剧却是将本身就撕碎的 美好再次撕碎让你咀嚼感受,压抑,沉郁。
我突然想起昨晚和人聊天,觉得我过去的人生也像悲剧,无力把握,无法把握,又必须把握。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900字
健哥说,这是余华老师写的最好的一本书。读的过程感慨万千,结束时刻一片空白。叙述者仍然以我这样一个孩童的视角第一人称叙述,因为被冷落被忽视,又似乎以与己无关的冷眼旁观地看待那样一个复杂的年代。健哥说,音乐创作也像是叙述,感情藏而不露,懂得控制,跟余华的书异曲同工。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环境下,即使纯真的孩童眼里,人性的丑恶与纷繁暴露无遗。书中描述了各样的人物,栩栩如生,彰显社会百态。爷爷的圆滑精明,父亲的虚伪丑陋,母亲的无奈隐忍,哥哥的冷漠孤苦一切都是必然,时势造人物,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家庭,必然出畸形的产物。我和哥哥的不同在于,我先是被动然后主动地与这样的家庭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逃离原生家庭早就根深蒂固了,哥哥不同,他长大后就成了另一个父亲,无法摆脱。故事里的女人形象都是中国传统女性悲剧的象征,没有抗争,只有隐忍,母亲临死的喊叫只是抗议拿走财物,对于男人的背叛家庭却没有反抗意识;冯玉清扰乱了婚礼,但还是屈服于现实;李秀英有过呼喊,但也无力,最终只有在丈夫死后坚定地拒绝领回遗体。每个人都是矛盾统一体,小时候远远看到的幸福的苏家,近看也是千疮百孔,医生高大的形象本是完美无暇,在寡妇诱惑面前不堪一击,文中特地强调他本有机会也应该拒绝,苏宇即继承了父亲的矛盾,他终究敌不过心中的魔而被改造,苏杭更是赤裸裸滴称为校园一霸(小时候遭受小混混威胁恐吓的回忆涌上心头);幼时眼里那样美好的冯玉清长大后却也和所有人一样冷漠,无视亲情;那样美好的国庆,口袋里放着手绢的国庆,也会由于老师的介入背叛友情,就如同他父亲毫不犹豫滴放弃儿子那样决绝;王立强穿着军装的伟岸的形象,却也无法克制本能;李秀英虚弱的身体却给了主人公莫大的力量,相信他的诚实;全文似乎只有鲁鲁这个少年始终怀揣坚定的信念,不撒手,看妈妈,仍然给人以希望,但他的身世他的成长最终仍然走向淹没,正如国庆。全文是悲哀的,但我这个叙述者走出了南门,逃离了原生家庭,可喜可贺,即使印迹永远残留,记忆无法磨灭,记忆不按时间出牌,所以倒叙,插叙而来,在孙荡小城的记忆一定是珍藏的,最后叙述,在火光中戛然而止,意味悠长。
《在细雨中呼喊(第3版)》读后感1200字
《在细雨中呼喊》余华
本文特点在于分节叙述,情节跳脱。与余华先生的其他长篇不同,以孩子“孙光林”的眼睛为窗口,见证并叙述在南门的所见所闻,语气幼稚而又真实无比,别有一番滋味。
个人特别喜欢的文中比喻句↓
1.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已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已经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地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地哭泣着。
2.他仰躺在潮湿的泥土上,双目关闭,一副舒适安详的神态。我注意到黑色的衣服上沾满了泥迹,斑斑驳驳就像田埂上那些灰暗的无名之花。我第一次看到了死去的人,看上去他像是睡着的。这是我六岁时的真实感受,原来死去就是睡着了。
3.我的父母就像是两只被扔进水里的鸡一样,狼狈不堪地挣扎着。两人挤在一起的耻辱情景使我心酸地低下了头。
4.他脚蹬父亲宽大的草鞋,在泥路上拍打出弥漫着的灰尘。弟弟尖细的屁股和瘦小的脑袋由父亲的大鞋负载着向前,孙光明走到刚搬走的苏家屋前,将篮子顶到了头上,于是我弟弟一贯调皮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僵直了
5.当那人失魂落魄地奔跑过来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喊叫像破碎的玻璃片一样纷纷扬扬。那时孙光平正用镰刀削地瓜吃,我看到哥哥将镰刀一扔,奔出屋外。孙光平边跑边呼喊父亲,父亲孙广才从菜地里跑了出来,父子俩急步奔向河边。我的母亲也在那条路上出现,她手里捏着的头巾在奔跑的路上上下舞动。我听到了母亲凄厉的哭声,母亲的哭声在那一刻让我感到,即便弟弟还活着也将重新死去。
6.我的母亲在油灯下坐了整整一夜。翌日清晨,全家都换上了补丁遍体的衣服,仿佛鱼的鳞片一样,我们像是四条可笑的鱼,迎着旭日游出了家门。
7.祖父晚年的形象就像一把被遗弃的破旧椅子,以无声的状态期待着火的光临。
8.我和弟弟那时候目瞪口呆,就像两条饥肠辘辘的狗,看到一根骨头在空中飞去。
9.在我离开南门前的不到一年时间里,这个健壮的老人如同化装一样迅速变得面黄肌瘦了。他作为一个累赘的存在已经十分明显,于是他开始了两个儿子轮流供养的生活。
10.满脸通红的孙广才像个孩子那样不知疲惫地乱喊乱叫,他的喊叫如同狂风似的吹得我们弟兄三人身体抖动。
11.我养了两条蛔虫。”
我和祖父就像是两个不速之客,长久地寄生在孙广才的口粮里。
12.刚开始我和弟弟一样无知地认为,水牛并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可是我看到了它的眼泪,当它四脚被绑住以后,我就看到了它的眼泪,掉落在水泥地上时,像雷阵雨的雨点。
13.她告诉我风是最坏的东西,它把尘土、病菌,以及难闻的气味吹来吹去,让人生病,让人死去。她把风说得那么可怕,使我在童年的印象中,风有着青面獠牙的模样,在黑夜里爬上我的窗户,把玻璃磨得沙沙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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