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人生》读后感1200字
今天读完了一本书。法国国民女作家Anna Galvada写的《更好的人生》。两个故事,玛提尔德和杨的故事。
他们两个都分别遇上了一个重要人物,这个人改变了他们评判别人的方式,打破了在主角心中的刻板印象。前者因他而开始发现生活的美好,开始放下高傲,后者对那个人的婚姻从可惜、觊觎,变成尊重和欣赏,他们都通过不断地交流(前者是在脑中和自己交流,后者是跟对方交流)而学会看到别人的优雅,于是对自己的生活态度做出了改变。虽然结尾都几乎是未完待续,我们也不知道从那之后他们的人生是否真的会变好,但是凭借着那样的人生态度,起码会活得比以前更加自得。这或许就已经是更好的人生了。
到底什么才是更好的人生?是开始beawareof自己现在的处境?是开始睁开眼睛看周围的事物乃至整个世界?是懂得跨越外貌而思考一个人的内心世界?
是敢于烧掉他人对自己每一寸的爱慕与迷恋?是敢于抛弃骄傲,用单纯的好奇心去看人?是通过与人交流之后发现亲密关系的真谛从而勇于离开当前境况?
是敢于根据朋友们的故事去行动起来?是认识到了自己和父母一样的特点,从而加深了对自己的认知?
可能因为篇幅很短但是章节很多,所以比较容易读吧。不愧是国民女作家,不知道是否刻意设计成这样,但却是很容易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很多短句,很多空白。读完了再回去思考,才发现原来不少细节别有深意。
这就是写作的魅力,除非是很差劲或者特别厉害的文学,否则只有各花入各眼,从来没有正确答案。艺术就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无数案例告诉人们不需要先具备什么才能,不需要先学习什么课程,修读什么专业,只要专心致志,捋清楚脑子里的东西,再慢慢练文笔即可。
毕竟大部分普通人的脑袋里都可以有波澜壮阔的思潮,可以有五彩斑斓的思想,别具一格的眼光,很多独立小电影,或者是小说都是讲述很简单的故事,每次读都觉得自己也能想出来啊。可能只是因为作家们太过敏感细腻,又经常练习输出,所以写出来特别能引起共鸣吧。
至于练习输出,十年不算长,二十年也不算长,如果能够坚持练习二十年,那么我到四十岁左右一定能写出什么好东西,能让更多人知道,甚至让很多人记住,再加十年又如何,如果能有一部作品以什么方式可以让很多很多人记住,那对我来说就相当于永生了。不虚此行了。
那就从小事情做起,从现在做起。这个星期改完二稿,写好教案,准备好面试(前几次经验都让我败在了群面或者试讲,毕竟内向又没经验),清掉目前的任务,之后就专心进行创作吧。但是每天我还是会写字的,昨天兴致勃勃写了八卦,但是还没写完,而且根据经验要找多一点动图和视频才行,所以先存着没发出来。
能够明显感受到吸了一波社交媒体之后回到现实世界,会更加难以处理手头上的困难,焦虑,觉得自己浪费了时间,又不舍得离开。放下手机看了书,才又觉得踏实了一点。我对提莫西老师的迷恋已经逐渐无法支撑我像被洗脑一般远离社交媒体而努力工作和输入了。只能靠时不时看看他的采访,吸收提莫西老师的宝贵精神才行,对着图片或者社交媒体根本没用,蹲守在网上准备跟踪实在太petty了,不是我的追星风格。
好散。我要特别注意语言的组织。要说明一个问题,分点和证据慢慢讲。否则可能是无效练习。这样熟悉的练习方式跟我说的“不要说教,只讲故事”截然相反,但是当前的主要矛盾是懒惰不写字和写作的矛盾,所以先写出来再说。
《清单人生》读后感1200字
刚开始看这个本书的时候,可能会对这个有强迫症外加洁癖的老太太布里特.玛丽没多大的好感,因为她说话太直接,不懂得拐弯抹角,就连夸奖别人听上去都不像去什么好话。她有自己的做事风格,必须要按照自己的清单去做事,早上六点必须吃早餐,中午十二点吃午餐,晚上六点必须吃晚餐,严格按照清单上面的待办事项去做事,如果清单上没有的,坚决不做,其实仔细想想,这何尝不是大部分人的生活呢?上学读书,结婚生子,踏实工作,或者按部就班的日子,已经完全忘记自己的想法或者说习惯去忽略自己心中的渴望。布里特总是活着别人的想法中,不可以激动的说话,走路必须慢慢的走,不能大跑,否则别人会认为她是一个疯婆子,如果别人问她喜欢喝红酒吗?她怕说喜欢之后别人又会认为她就是一个酒鬼,她的一生,都在维持自己的体面,就连丈夫出轨,她都认为,只要丈夫不是做的那么过分,她都可以继续下去,和丈夫演一出夫妻情深的戏。如果不是丈夫将这个秘密在她面前公布,她不会选择离开,这样的变故也完全不在她的清单列表上。生活就是这样,哪怕你再想维持一成不变的生活。也总会有意外来临,离开了丈夫的布里特,需要养活自己,阴差阳错的来到了博格工作。博格是一座被人遗弃的小镇,整合镇上的人都无时不刻不在散发负能量,抱怨,脏话连篇,这样的环境让做了几十年家庭妇女的布里特感到崩溃,却又不得不去面对,慢慢的相处下来,她发现这个镇上的所有人都喜欢足球,她们有一支没有教练的足球队,完全不懂足球的布里特莫名其妙的成为了足球队的教练,收获了大家的信任,同时也收获了坐轮椅女人和银行两个女人的友谊。这个不按规则出牌的小镇在潜移默化的改变布里特的想法,布里特也在改变小镇的人们,让小镇变得朝气蓬勃。布里特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去巴黎看看,由于从小活在姐姐的阴影下,长大了活在丈夫的需要下,她从未按照自己的想法过生活,她一直将自己的想法压抑在内心。但是来博格发生的一些事情,又重新打开了她的想法,人活了这么多年,许多问题最终都会变成一个问题:如何生活。布里特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她提到了人的需求层次,第一个是食物和水,第二个是安全,第三个是情感和归属的需要,第四个是自尊,第五个是自我实现。在这期间,布里特的丈夫重新找回她,让她回去,她在博格遇见了一个男人斯文,她们互相倾慕,可是理智不允许她在60岁的年龄重新去谈恋爱,在经过了一些波动之后,布里特决定开着自己的车开往梦想中的巴黎,本来看到这个结局,我有点蒙,我在想怎么不是接受斯文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可转念一想,这样的结局似乎更好,不管以后布里特是选择和丈夫重新回家,还是和斯文开始新的生活,都比不上布里特找到自己,做回自己重要。我知道布里特最终还会回到博格,而博格的人们永远都会记得布里特。
这本书刚开始看也许会觉得有些无聊,但是慢慢的看下去会让你越看越沉醉其中,好看
他虽然已经失去了一条腿,但那条仅存的腿撑起了他的人生。题记
一次偶然的语文期中考试,让我重新认识了几个词顽强、自尊、诚信以及乐观。初次读文,我的心就再也静不下来了。一支腿便能撑起他的人生,这个人真不简单啊!
他的独腿顽强地与后退的力量抗争着,车轮发出吱吱的尖叫,车身摇摇晃晃,极不情愿地向前扭动读到这,我被他那顽强不屈服的精神震撼了。他可真拼,为了那区区3元。车夫黝黑的后颈高高绷起一股筋来,头使劲地向前蹿可想而之,他当时有多么吃力,多么用劲。回想一下,平时我不知道浪费了多少个3元。现在真对之前的举动感到愧疚。我又何曾不是每天找父母要钱,只管花,去不知道这钱的来之不易。他,只不过一名普通的车夫,可他却不向命运屈服。一只腿便能稳稳地踏着三轮车,而我两只腿骑车都摇摇晃晃。虽然前方道路不是那么平坦,但他没有叫一声苦,喊一声累。区区为了那3元吗?不是,他是为了向大家证明,证明他能行;他是为了向命运抗争。而我却仅仅因为手划破了一个小口就哭得死去活来。我和他相比,真是差得远。简直不能比较。他虽然平凡,但他的精神却不平凡。
他用那笨拙的行为向我们展示了诚实的可贵。是啊,中国自古就有一诺千金之说。他说到做到。说好的3元一分也不少,绝不多要。现在这个小康社会最缺乏的就是诚信。没有诚信你就啥也干不了,更别提找个好工作了。我也曾反复思考过,人为什么天生就会撒谎,是被身来就具有的欲望控制了吗?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自尊了。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的歧视,侮辱。它是一种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没错,这就是当客人为此感动多给钱时,他却欣然拒绝的原因。如果别人不仅能欣赏我们的弱点与缺陷,这种被尊重的感觉更能使我们体验到快乐与感动。无论是自己对自己价值的肯定,还是他人对我们价值的肯定,都是快乐的。
生活中,人人都可能有不如别人的地方,如长得不漂亮,个子长得不够高,甚至有审理缺陷。只要不气馁、不灰心、不放弃,你终会得到好报。他虽然因为一次特殊的事,失去了他的亲人和他不到两岁的儿子,还有一只伴随了他37年的腿。面对这么多的不幸,他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一切的拦路虎。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乐观。
生活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处处都有障碍,唯有乐观去面对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他就凭借乐观活了下来,虽然失去了腿,但什么也阻挡不了他。凭借丰富的经验,一次又一次为中国人争气。让韩国人感动落泪。此刻我的眼眶也微微湿润,他就是我最敬佩的那个人。
没想到,一篇短小的文章,却能激发我无限遐想。我承认,我的确想过瞧不起他,但他震撼了我的心灵,使我受益匪浅。
《无人生还》读后感1200字
表面上看:
马尔斯顿似乎只是偶然失手飘车撞死了两个小孩,但实则是明知故犯、不知悔改(不但不认为自己犯罪,反而将吊销一年驾照的责任推给死者,并在逃过法律惩罚后继续飙车)的社会危险分子;
罗杰斯夫妇似乎只是由于营救时间太短,无意造成主人的死亡,实则是凯觑主人遗产而有意拖延营救,最终成为害死主人的敲诈勒索者;
阿姆斯特朗似乎只是倒霉地撞上一个病入膏育的患者,最终没有成功施救,实则是酗酒失手、违背医德的玩忽职守者;
隆巴尔德出于自我保护,似乎别无选择,实则是贪生怕死,丧尽天良(带走剩下的全部食物,并理所当然认为非洲人死不足惜)的种族主义者和殖民者;
维拉似乎只是营救不力,最终没有救回西里尔,实则是为谋取私利(帮雨果争取遗产与其结婚)不择手段(诱使和放任西里尔淹死,并骗取孩子母亲的同情和信任)的卑鄙小人;
麦克阿瑟似乎只是安排失策,导致下属死于战场,实则是以权谋私(为了报复情敌)的滥用职权者;
布伦特为维护声誉,赶走了怀有身孕的女仆似乎合情合理,实则是以伦理道德标榜自身却毫无人性的假卫道士;
布洛尔似乎只是秉公办案,实则是名副其实(为了得到好处作假证害死兰道)的假君子;
莫里斯似乎只是逼于生存压力不得已而为之,实则是见利忘德(贩毒,诱惑少女吸毒,导致少女自杀)的无耻之徒。
这些罪恶之徒看似虚构之人物,其实不然。他们或是时代和社会的产物,如传统腐朽礼制的捍卫者布伦特小姐就是上个世纪贵族社会虚假道德的产物;或是道德沦丧、自私自利的社会危险分子,为着金钱、私利、权欲,不惜破坏社会的正常运转。他们或以上压下,凌辱着地位卑微者,或以下欺上,算计着财富拥有者,又都侥幸钻了法律的空子,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更深刻的是,在作品结尾处,作者借凶手的自述既揭开了案件的谜底,又塑造了具有双重性格的沃尔格雷夫形象。于是在凶手“我十几岁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的个性是个矛盾集合体“首先,我具有充满浪漫情调的幻想……除了浪漫的幻想,我还有其他与生俱来的性格特征。只要看见死亡或者亲手造成死亡,我肯定会像虐杀狂那样高兴……但是,我也同时具备与之矛盾的性格特征—强烈的正义感”的自述中,人们不难发现,这种看似戏剧化的凶手正是现实生活中强烈主张正义,却无法申张正义之人的极端代表。虽然最终他借谋杀实现绝对公平正义有待商榷,但是由他引发的“正义难以申张”问题却深入人心,促使人们重新审视伦理与法律的融合统一。
总之,借人物塑造,阿加莎一方面揭示出人性贪婪、自私、罪恶的真实面貌,折射出受害者受冤、无处申诉的现实,完成了“文学反映生活”、“文学即人学”的文学使命;另一方面又表达着伦理与法律和谐发展的现实诉求,践行着“文学净化灵魂”的社会功用。从这两个意义上来说,她的作品不仅是通俗的,又是严肃的,更是富于社会内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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