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的小说写得有情有致,尤其短篇即便几千字的东西也自有丘壑。上手总是不紧不慢的铺叙,或着意渲染场面与氛围,从容之中显出张弛有度的格局。接下去自然跌宕起伏,命运赛滞的主人公一不小心找上麻烦,只是万般危难亦如此娓娓表过,读来却有别样的意味。就像透过雕花窗权的皎皎月色,伴着鸟啼和裙据曳地的窸窣声,这情形多半叫人捉摸不透。
不错,人生总有麻烦。《项链》的女主人公卢瓦瑟尔太太因一夜风光付出十载艰辛,这恳令人烯嘘不已的故事好像是说女人的虚荣毁了自己,然而这里仍有可以思忖的问题载艰辛换来在福雷斯杰太太面前的一席豪迈,是不是也颇值得?见到有钱的女友,她至少不会像当初那么心态不平衡了。
以普法战争为背景的 《羊脂球》是莫泊桑短篇小说中最有名的作品,也最容易被作为爱国主义文本来解读,要不就搭上对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讽刺和批判。不过,从一个妓女的皮肉生涯讨论到法兰西的民族尊严,这意思本身有些不伦。莫泊桑的故事往往把两山不遇的事理兜在一起,让人作出某种似是而非的判识。当然,这个话题是从被普鲁士军队扣留在托特镇的那辆马车上开始的,除了名叫羊脂球的妓女外,那车上靡集了贵族、商人、政客和修女,几乎是代表国家意志的各个阶层,其中包括君主立宪派、议会反对党和共和派人士。妓女和国家既然被安排成如此同舟共济的关系,无助的羊脂球必定陷人一种众意难违的局面。正是一车人的集体意志决定了羊脂球是否应当委身于普鲁士军官的问题,而先拒后纳的理由都被荒谬地提升到国家利益的高度。莫泊桑对风云骤变时期的社会公意似乎怀有深切的恐惧,因为那种翻覆不定的特性中隐含着被操纵的可能,自1789年大革命以来的历史足以证明这一点。实际上《羊脂球》不但揭示了这种公意的荒谬,甚至还追洁到类如鲁迅所说的国民性问题,这里包含着被许多评论者所忽略的话语关系。(本文选自)
尽管如此,莫泊桑的东西仍然可以说是一种相当写实的文本。没有隐喻和寓言性质,初看清澈如水,只是水月镜花更具玄意。也许奥秘在于那种不紧不慢不温不火的叙述策略,在莫泊桑的许多作品里,叙述的体态和语式有其特殊功能,由于故事本身与叙述层面传达的感受存在着某种反差,这就决定了解读的歧异。很难说叙述的背后是一种拈花微笑的心态,还是不无忧虑的苟且 。
按通常文学史的定位,师从福楼拜的莫泊桑当属19世纪中叶以后崛起的自然主义流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莫泊桑这儿并没有一般自然主义小说的冷酷和刚决,表现悲惨人生也好,揭露世间恶行也好,那副温婉优雅的笔墨似乎有意拉开了对象的距离,至于玩世般的嘲讽则像是饱阅沧桑的大彻大悟。他的文字里让人觉不出叙述者的愤怒。先前福楼拜不是这样,跟他同辈分的左拉也不这样。也许,经历过普法战争和巴黎公社的动荡岁月,他更向往心灵的安谧。带着怀疑与感伤的眼光审视人生,要说不跟犬儒主义发生精神共鸣也难。
这个故事中的当事人应该是主人公默尔索。之所以说是应该,是因为虽然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这个普通的小职员的一次意外命案来讲述的,但是就像这本书的题目一样,默尔索是个局外人。
这个故事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普通小职员在平庸的生活里稀里糊涂的犯下了一桩命案,最后被判了死刑的故事。主干单一,没有什么特别的支线故事。作者加缪仅用了五六万字来叙述了这个简单的故事,完成了这部伟大的作品。
初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感到的是疑惑,因为默尔索其实并没有犯什么不可饶恕的大错,事实上他的案子顶多算是过失杀人。并不是十恶不赦的,可以说没有人比他更无辜。我很惊异那些正直的法官们,律师,陪审团,执法人员,他们竟然为默尔索冠上毫无人性的、叛离社会的、罪不可恕的这样的罪名,然后以法兰西的名义是的,他们用这样的巨大而又毫无道理的名义判处他死刑。而第二遍看的时候我感到了一种忍不住的可笑的感觉,我不清楚一场司法判决的具体流程,但是我相信绝对不是像是八卦的中年妇女一样发挥着自己无限的想象力然后果断而决绝的将自己的主观意念施加在一个普通而平庸的只是有些淡漠内敛的小职员身上。
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关注过默尔索的意愿。
你最好别说话。默尔索被这样告诫道。他曾经这样在心里说:现在到底谁是被告呢?被告可是至关重要的,我有话要说。我甚至被人取代了。他如此感叹。他至始至终就处在这样的一个状态中:将我置于事外,一切进展我都不能过问,他们安排我的命运,却未征求我的意见。
他这个当事人竟然至始至终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还有比这更可笑的吗?他们讨论,他们臆想,他们争辩,他们认定,他们判决,最后他死刑。这个他们里从来都没有默尔索,但是结局却由默尔索承担。想到这里,我又感受到了除了可笑之外的另一种更为隐忍,更为可怕的寒冷,那是一种悲哀。
默尔索就像是陷入了一个局里,他与这个局有关,但是他又与它无关。局决定默尔索的命运,而他则什么也不知道。这个局中的每一个组成都是完美的,每一个组成都在以自己的看法过活,他们用自己的看法来看待所有事,主观意念施加在了所有的生命和非生命上。就像在最后几天纠缠着默尔索的神甫,他认为默尔索一定也能在石头上和一切上看见他仁慈的父,而并不相信基督的默尔索根本不可能再牢房的砖石上看见耶稣的脸。
默尔索是一个非典型的人物,他缺少我们普遍认为的应该成为的人应当具有的几乎所有的东西。说好听一些他是个随和温顺,好说话,不计较,安分,实在的一个人。说的不好听一点,他是冷淡,孤僻,不懂人情,不懂规矩,作风散漫,放浪形骸的人;他是个无主心轴,无志气,无奋斗精神,无激情,无头脑,无出息,温吞吞,肉呼呼,懒洋洋,庸庸碌碌,浑浑噩噩总而言之就是个现代社会中没有生存能力的人。
而作者却给默尔索了这样多的赞词:他不耍花招,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世界里的局外人,他拒绝撒谎是什么,他就说是什么。他拒绝矫饰自己的感情,于是社会就感到受到了威胁。,他是穷人,是坦诚的人,喜爱光明正大,一个无任何英雄行为却自愿为真理而死的人。
对于很多的事,比如他母亲的逝世,他并不是无动于衷,从文章里我们可以轻易的看出他对于母亲的爱。那绝不比任何人要少,要浅薄。他的所有反应都是因为他看的开,他看到了许多别的人看不见的东西。站在局的外面,作为一个局外人。
如此接近死亡,妈妈一定感受到了解脱,因而准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哭她。默尔索是这样认为的,他并不是对母亲的死无动于衷,相反,他才是真正站在自己母亲的角度上看的人。亲人逝世时的哭泣很少是真正为了逝者的,只是自己对于一个熟悉的重要的人的离去的无法接受,对于少了一个人的生活的不习惯,对于死亡这样的事的本身的恐惧。而如果这样看来的话,也许默尔索不仅不是个没有人性的人,相反,他比一般人都要清楚,都要善良。他站在了另一个人的角度上,对于母亲来说是好事,那么他就没有伤心的必要。
他跳出了局,他跳出了由我们的生活和这个社会一起搅成的局。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局外人。
默尔索有犯错误的,他最大的错误便是他本身,他不懂得察言观色,他缺少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很基本的东西。而事实上,这又是他最为宝贵的,正因为这样,他才成为了一个局外人。也可怜的成为了这个庞大社会的荒谬的祭奠品。
异端的真实
——读加缪的《局外人》有感
钟阳
编者按
“大部分人总是表里不一,他们做的往往并非他们内心真正渴望的。他们都有一种群居意识,惧怕被疏离与被排斥,惧怕孤单无依靠。”但《局外人》里的默尔索却在有意无意间想要打破这个世界的既定模式,保持自我,保持和芸芸大众的距离,完全遵照内心本性,做一个冷眼旁观、我行我素的局外人,用真实的自己对抗这世界的荒谬。高新法院全员读书活动,带您去看“存在主义”文学大师阿尔贝·加缪所塑造的行为惊世骇俗、言谈离经叛道的“局外人”。
文章的开篇用一种亲密、冷漠、真实的语调描述主人公默尔索收到母亲去世电报时的态度:“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随后默尔索参加了葬礼,但他拒绝看看母亲的遗容,也不知道母亲究竟多少岁。更要命的是,母亲的朋友在葬礼中痛哭流涕,而他面对母亲的去世却没有哭。
葬礼结束后的第二天,默尔索去海滨游泳,遇见了玛丽,他和玛丽嬉戏,和玛丽一起看滑稽电影,并且和她一起回到自己的住处。玛丽问他,愿不愿意跟她结婚,他不反对。而玛丽问他是否爱她时,他却说大概是不爱的,但这和结婚无关。
默尔索的老板让他去巴黎设立办事处,玛丽也很向往巴黎,默尔索却说生活无法改变,“我在这的生活并不使我不高兴”,而且默尔索觉得巴黎“很脏。有鸽子,有黑乎乎的院子。人的皮肤是白的。”
不止于此,默尔索还和名声不好的邻居相处的不错,邻居要求他写信惩罚邻居的情妇,他答应了。邻居与情妇冲突后,邻居要默尔索向警察作证说情妇不尊重他,默尔索也答应了。最后,默尔索和邻居等人在海滩游玩时,碰见了邻居的对头,他拿着邻居的枪意外而稀里糊涂的杀死了对方。
面对审判,默尔索拒绝成为辩护律师为他设立的有利形象,因为那不是他。而检察官也不关注默尔索杀死邻居对头行为的本身,他通过默尔索面对母亲去世没有流泪、在葬礼中及葬礼后种种不合适宜的行为及与“道德可疑”邻居成为朋友,认为默尔索“根本没有灵魂,对于人性,对于人们心中的道德原则”一窍不通,默尔索的心“已经空虚到人们所看到的这种程度,正在变成连整个社会也可能陷进去的深渊”。因此,他控告默尔索“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最终得出默尔索是“一个在精神上杀死母亲的人”。因此他向裁判者“要这个人的脑袋”。最终,默尔索被判处了死刑。
加缪在《西西弗斯的神话》中这样描绘西西弗斯:“我们看到的是一张痛苦扭曲的脸,看到的是紧贴在巨石上的面颊,那落满泥土、抖动的肩膀,沾满泥土的双脚,完全僵直的胳膊、以及那坚实的满是泥土的人的双手,经过被渺渺空间和永恒时间限制着的努力之后,”将巨石推到山顶,然而“巨石在几秒钟内又向着下面的世界滚下,而他则必须把这巨石重新推向山顶,他于是向山下走去......”。西西弗斯不可能将岩石推上山顶,重复着诸神看来无效而无望的劳动,但他却一直在反抗命运。加缪说西西弗斯的快乐是“向着高处挣扎本身足以填满一个人的心灵。”
默尔索同样是西西弗斯的化身。面对母亲的去世,如果他痛苦流涕;娶一个女人时,如果说“爱她”;面对审判,如果塑造有利于自己的形象;面对神父,如果虔诚谦卑。这样他的生活会大大简化,但他却会像他对神甫的评价一样:“他的任何确信无疑,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头发。他甚至连活着不活着都没有把握,因为他活着就如同死去了一样。”而默尔索“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对我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是的,我只有这么一点把握。但是至少,我抓住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我从前有理,我现在还有理,我永远有理。”这就像加缪在《局外人》美国版的序言中说的,默尔索“怀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激情,对于绝对和真实的激情。”他忽略外界的干扰与暗示,认真而真实的和他人相处,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反对那些“曾经有过美好内涵而现在虚有其表的形式,不愿被替代。”
他不是一个好人,也不是一个坏人,只是一个真实的人,但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最终成为异端。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推荐:《局外人》加缪读后感(62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加缪26岁写的200页左右的小说,主人公淡漠、对什么都不在乎,前半部写的东西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流水账。他在母亲葬礼上没有表现出大众意义上的悲伤,甚至在第二天就和自己喜欢的人去看喜剧电影,这些我还能理解。不太理解的是对小说的解读,解读一直强调小说控诉地是司法系统对一个普通小职员的迫害,比如法官、审判员对主人公在母亲葬礼上没有哭泣的关注度甚至多过杀人的前因后果…但是难道主人公没有杀人吗?他是杀了一个人啊,虽然无缘无故虽然他内向安静,为什么解读一直强调他对社会无害?糊里糊涂地杀人就不是杀人了吗?如果主人公没有杀人但被司法系统迫害至承认,会不会更有冲击力?
可能是我肤浅智商有限没有看懂这个故事吧。”
人生在世,永远都不该演戏作假!但有人会限于社会环境而变得有心机,隐藏内心的真实。也许这才是存活之道吧!但无论如何,也要坚持内心的善良。
我们很少信任比我们好的人,宁肯避免与他们来往。
相反,我们常对与我们相似、和我们有着共同弱点的人吐露心迹。
我们并不希望改掉弱点,只希望受到怜悯与鼓励。
我们既无力作恶,亦无力为善。
没有对生活绝望,就不会热爱生活。
日子,过起来当然就长,但是拖拖拉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就混淆成了一片。每个日子都丧失了自己的名字。对我来说,只有“昨天”与“明天”这样的字,才具有一定的意义。
结语——世界是伪善的,表象的。大家都虚伪的追求形而上,你又凭什么如此真实坦诚?但是,因为不屈服故而存在才有价值。异己的世界里,你我皆为局外人。
在《局外人》的封面上面有这么一句话“孤独没什么不好的,我就像个局外人”,而在扉页上面也有一句“对于这个世界,我是个陌生人”这样的话,第一眼看着的时候会觉得这是哪个抑郁症自闭症被迫害妄想症患者的内心独白,最后在开头我们就可以看见主人公默索尔说的“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还真不知道”。
随后在他母亲的葬礼上默索尔内心毫无波动,甚至在为可以连着睡十二个小时而开心,下葬后的第二天他便跑去同女友约会亲热。随后面对着老板提出的去巴黎设立办事处的要求以及升职加薪的诱惑表示无动于衷,再之后他因为失手杀了一个可能有歹意的阿拉伯人而被起诉,期间因为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泣这一理由被法官控诉为“怀着一颗杀人的心埋了母亲”。之后神父来引导他,他只需要向其他罪犯一样在宗教感召之下忏悔就可以免去死刑,可以继续苟活下来,但他还是选择了去死。毫无疑问,默尔索是一个怪人,是一个与社会与大势格格不入的人,也就像开头所说的局外人。
这个时候我觉得很诧异,因为这个怪人与我迄今为止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截然不同,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为什么妈妈死了,他可以无动于衷?为什么爱不爱,结不结婚对他来说都无所谓?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又不拒绝恋爱,不拒绝结婚?为什么他杀人之后不表达悔恨?哪怕表达悔恨可以让他免于死刑。
毫无疑问,在那个大环境下他是孤独的,没有人理解他,没有人认同他,并且他也没想着主动去参与到大环境下,这就导致了他的格格不入。
面对亲情,他甚至不知道母亲的死期,甚至不在葬礼上表露哪怕是一点点虚假的悲伤,甚至还在幻想着长达十二个小时的美好睡眠。
面对爱情,女友玛丽问他爱不爱自己,他回答,这种话毫无意义。女友玛丽向他求婚,他说:我怎么都行,如果你想的,我们可以这么做。玛丽问,如果是另一个女人向你求婚,你和那个女人的关系就像你和我一样,你会不会接受。他的回答是“当然”。玛丽说,婚姻是一件严肃的事,他反驳说:“不是”。
面对事业,老板给他升职加薪,走上富有生活的机会,他却说:“我们从来不能改变生活,无论如何,生活都是一样的,我在这儿的生活也不会令我不高兴。”
面对死亡,可能很快就会死去,他却说:“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者七十岁死,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的这一生好像唯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那个长达十二小时的美好睡眠,其他的东西好像毫无意义,甚至不值得他花费过多的精力在上面,默尔索带给我的冲击大概就是万物皆无意义,我过往所被教导的孝敬父母的,积极进取的道理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只是在那个大环境下顺着大势表现别人需要看到的模样,如果不顺着别人的思想,等待我们的大概就是被批判为“怀着一颗杀人的心埋葬亲人”。
在后文中他的辩护律师问他母亲去世那天是否感到痛苦时,默索尔回答:“我有点儿失去了自我探究的习惯,我很难回答。毫无疑问,我很爱妈妈,但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所有健康的人,或多或少希望过他们所爱的人死去。''被问到他之所以不哭是因为他自己控制情绪的时候,他却说:“不对,因为那不是真的。”
所以我们不妨以默尔索的角度思考一下,葬礼上不哭泣难道就不可以证明一个人的孝顺吗?难道只有人为规定的婚姻关系以及一句淡淡的我爱你才可以证明爱情的真实性吗?事业成功又什么意义?是获得更多的尊重,可以买更多和更好的东西吗?可是更多的尊重又有什么意义?难道说我们所感受到的悲伤,快乐必须依托于这一些所谓的形式上面被人们所看到,所听到,并被他们所认可之后,才可以证明我们这些情感才确实存在吗?
毫无疑问,默尔索同样是一个极度清醒的人,这就是我们与他的差别,我们愿意在他看的无足轻重的事情上死命奔忙,所以他是局外人,我们不是,所以他是一个孤独的人,我们不是。我们大概是始终奔忙在大势之下的人。没有所谓的好的坏的活法,全在于我们的看法。
我曾看到过一个人对孤独的拆解,他说:“孤独这两个字拆开来看,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间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稚儿擎瓜柳棚下,细犬逐蝶窄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惟我空余两鬓风。孩童水果猫狗飞蝇当然热闹,可都和你无关,这就叫孤独。”默尔索就是这样的人,大势永远是大势,哪怕大势要杀我,我也不愿意顺从大势。
同样的,如果我们与默尔索一起被问到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时,我们可能会不断思考得出一个很好的答案,既不落下自己的面子,也可以让别人交口称赞;而默尔索可能会直接说:“没有意义。”所以大势之下我们会活下来,因为我们愿意给出一个漂亮的答案,而他却会被处以死刑。
默尔索这个局外人终是会被这个社会遗弃,他不参加这个社会所制定的游戏,偏执的忠于自己的内心的答案,哪怕在外人眼里他的执拗是错误的。正如他最后对神父喊出的话:“他甚至连自己是不是活着都不能确信,因为他活着就如同死了一样。而我,我看起来两手空空,但我对自己是确信的,我对一切都是确信的,比他确信,对我自己的生命和即将到来的死亡都是确信的。”所以他带着他一身的执拗坦然死去。
我们或许该想想我们有时候所刻意表现出来的东西是否真的有必要,我们是应该忠于别人的认可,还是忠于自己的内心,我们是否在意形式胜过在意我们真正的感受。我们永远不需要做到像默尔索那样的清醒,我们需要的是忠于自己。
一个当年1940年才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就已经把我们的社会看到如此透彻,并且在几个月后马上又写出西西弗神话那样的哲学力作,真是让人觉得他惊如天人一般!
默尔索最后拒绝忏悔、拒绝皈依上帝而与神甫进行的对抗与辩论,在这里,他求生的愿望、刑前的绝望、对司法不公正的愤愤不平、对死亡的达观与无奈、对宗教谎言的轻蔑、对眼前这位神甫的厌烦以及长久监禁生活所郁积起来的焦躁都混合在一起,像火山一样爆发,迸射出像熔岩一样灼热的语言之流,使人得以看到他平时那冷漠的“地壳”下的“地核”状态。
他的“地核”也许有不少成分,但最主要的就是一种看透了一切的彻悟意识。他看透了宗教的虚妄性与神职人员的诱导伎俩,他的思想与其说是认定“上帝已经死亡”,不如说是认定它“纯属虚构”, “世人的痛苦不能寄希望于这个不存在的救世主”。
加缪的荒诞与反抗的思想体系,让我们在面对上帝已死后的去宗教信仰思想空白档期中帮助我们开启了新的精神哲学思考!看后还是不能相信这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的思考,真如天人一般的加缪!
在图书馆还书桌上偶遇上的一本书,以前似乎听谁说起过,但是很模糊。顺手借阅,但一读,就不可自拔。一口气看完了,仍觉得回味有余,应该要有这样的一篇记录。
书中一开始写的都是一些平常的记录,但是从这些平常中显示的不平常让人细思极恐。我认为那是一种洞察,对周围事物的关注,一种旁观者的视角,上帝的平淡(文中定罪时称之为冷漠)。
我们的记录还做不到如此详实,这似乎是作家的一项技能。在狱中的一段描写让我其实感觉到,那也不失为一种锻炼的方法:因为在狱中无所事事,需要打发时间,主人公开始回忆,一开始回忆大的框架,然后是物品,再然后是细节,再然后是每个物品的框架……细节……以前忽略的事情,也会被无限的回放变得历历在目。
再能“看到”更细节具体的时候,应该是获得更多的精神上的饱满。我联想到了,冥想。虽然主人公是被动的但确实是产生了方法上的契合。
有时候反观自己,也跟主人公有相似的特质,如果也遭遇以冷漠的诉控,我能有什么更好的回应?还没有答案……
这是一个孤独的灵魂在人世间飘荡直至陷入深渊的故事:在世俗的角度来看,默尔索是一个麻木冷血无情的人。面对母亲的过世,他没有留下一滴眼泪,甚至第二天就去游泳会女友。面对女友关于是否爱她的问询,他说这种问题毫无意义,或许不爱。面对滥情的邻居惩罚情妇的要求,他说没有理由拒绝。面对死亡审判,他像是一个旁观者,从容冷静,甚至是无所谓。临刑前,他想的甚至不是害怕,而是应该有人来谩骂他才好,以免死的太过安静……
正是这样一个不入世俗的灵魂,偏偏生活在世俗之中。所以周遭的人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样一个连母亲的死都无动于衷的人,这样一个与滥情之人为友的人,这样一个对情感漠然置之的人,预谋杀人岂不是都在情理之中?
于是本应该是自卫杀人的审判,竟不知不觉的变成了人性的审判,默尔索终究是沦为了约定俗成的世俗规则的牺牲品。
抛开道德和先入为主的世俗观点,默尔索有错么,或者说罪该致死么?没有规定说亲人逝世必须表现出沉痛,也没有规定说遇到危险不能反击,更没有规定说默尔索必须生着一副圆滑的嘴脸。
默尔索的死看起荒诞实则必然。杀死他的不是刑刀,是他自己,更是这个世界。
或许,这也正是作者想要表达的世界吧:世界是荒谬的,人的存在缺乏理性,人生孤独,没有意义。虽然有些悲观,但道理和意义却是深刻的。
又见加缪,认识了一个局外人。他做了最真的自己,却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相对于我们默尔索是自由的,尽管最终他失败了,姑且不去评论他这种处世行为正确与否,单是凭事实来看,他狠狠打了生活一记耳光,生活没让他有好下场……
抛开这本书,单纯就自由而言。社会准则对我们的标定太多太多了,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们应该有怎样的行为表现,久而久之,我们自己都忘了内心真正的渴望。更可悲的是在社会这种既定模式下,我们渐渐觉得被动承受的一切是理所当然。不可否认,在这二者之间确实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渴望自由,但受生来社会性的限制,使得我们不能无所顾忌的去追寻心中所想。我们害怕舆论,害怕被人群疏离与排斥,我们不想失去目前所拥有的一切,在乎的太多太多。扯的更远一点,想起肖申克的救赎里令我最触动一幕,瑞德在讲老布时候说的四个字“体制化了”。是的,不只是老布,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每个人都是体制化了的。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
道德判你死刑,哲学证你无罪?当我觉得加缪荒谬的时候,我可能要被打脸。如若是大家都这么觉得,那我就不害怕了,毕竟那么多人呢,他应该打不过来。
戊戌年看的第一本,选了这本陀翁的小说。第一篇《诚实的小偷》花了比较多时间:首先散步时听了一通,接着从头到尾读了一回,最后带着两个疑问又翻找了一遍。首先这个故事的叙述方式有特色,不是第一人称“我”来叙述,而是采用了作品中的裁缝回忆讲述的方式来叙述。这样拉大了我与故事的距离,使故事更有深度;还能体会到用长镜头欣赏的感觉,分别对两个主角进行审视:一个是故事叙述者、裁缝阿斯塔·伊万诺维奇,另一个是流浪汉叶梅里亚·伊里奇。阿斯塔叙述的篇幅中,既有现场与“我”的对话,又有回忆中与流浪汉的对话。但即使是听书时无法看到引号的区别,也不会产生混乱,陀故事叙述之巧妙,可见一斑。裁缝与流浪汉的对话中,一句一句反复出现对方人名:“......,阿斯塔·伊万诺维奇”、“........,叶梅里亚·伊里奇”。即使是那冷冰冰硬邦邦的微读播音,也能听出满篇的诙谐和滑稽。那两个人名轮番登场,一呼一应,仿佛一起一落的跷跷板,又好似精彩的国球(️!不是国足️!!)决赛的小球一来一回、一左一右,更像两个马戏团小丑在高空荡着秋千,一高一低、一上一下。那份滑稽,读着读着,想笑,却发现自己在流泪。(大过年的,这个故事把我听哭了)n于是又读了一遍。寻找被我听漏的情节、字句。读完以后,反而生出了两个疑问:① 流浪汉到底有没有偷裁缝那条裤子?② 裁缝为什么如此善待这个无可救药的酒鬼流浪汉?n找寻答案过程中发现裁缝三处提到“狗”:n「他就像条狗那样,你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虽然我们只见过一面。 」n「他一直不说话,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也不向别人提出请求,但是他会像狗那样,一直盯着你的眼睛。 」n「如果我做错了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回来的,即便像狗那样死去我也不回来。但是,他回来了。」n正好今天去花店买花,向往常一样不知不觉走到写着“处理品”的货架,那里有一大片各色各样的蝴蝶花,或许是因为花已经开过一趟,有修剪过的痕迹。见过一次店员把处理品货架无人问津的花草归进垃圾袋,心疼不已。那以后每次来都先到这个货架看看。就突然想,裁缝对流浪汉不舍不弃,大概有点类似这种心情吧!当然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绝对不可能与裁缝的崇高举动相比较,尽管他也有把流浪汉当作条狗的时候。我买这些花充满计算的成分:这些花可以开到四五月份,而且价格减半;而那贫困潦倒、屡屡酗酒、连穿个针线都做不到的流浪汉,并不能给裁缝带来什么益处。他n裁缝的举动,是我这种人难以效仿的。(第一篇感想太杂,先草草记下这些。继续读)nn
看“陀”的长篇有的压抑,换成短篇的,虽然也压抑,但压抑的时间短。一般情况,人物间的对立,描写、刻画相对容易,比如《巴黎圣母院》丑与美、善与恶,而人物内心的冲突、转换,就相对看作者的情节设计和对人物的喜好程度,比如《悲惨世界》里冉阿让就做了大部头的铺垫,可对沙威似乎比较突兀,《复活》也是,可是“陀”作品中的人物因为都有点“神经”,所以让人感觉又突然、又合理,神经病嘛,不能较真。不过,“陀”这种“一半海水一半火焰”的安排,倒是启发了另一“感觉”,在人物间对立时有同性、有异性,那会不会“人物统一”也存在“异性统一”(思考不成熟,只是感觉),比如作者把“心中的美”,用一对“异性”来互补性的刻画,这么说也不说明白,还是不成熟,直接举例吧。比如红楼,普遍的认为是“曹”的“自传型”作品,有人提出“钗黛合一”,如果是“宝(玉)黛(玉)合一”呢?“曹”用一男一女、一阴一阳,共同“完美”阐释“个人情怀”,而用“钗袭”阐释“家族使命”,虽然大家族没落后,子弟们常会“破罐破摔”,但我想,“中兴”的念头也常会萦绕在心。
整本合集,令我最为推崇的便是最后一个故事《一个荒唐人的梦》。这篇小说几乎是在所容许的框架内,竭尽了一切对生存、认知与堕落的探索,这是一个关乎整个人类的故事,但作为中短篇小说,又无法细致地展开,然而梦境与现实的穿插,给了这个高度应有的层次与干练。里面有让人反复深思的内容,想必也会产生无止境的启发。如此深度,并非夸夸其谈与故弄玄虚。表达得如此耐人寻味,又能提炼人物,设定背景,完美地融入故事中,绝非仅靠才华与功力所能达成的。如果不是看了作家的生平,似乎他的作品就真如天外之物。但即便加深对作家本人的认识,若不是在烈焰灼烧后,苦苦度过挣扎的余生,尚存彻夜哀鸣后的屏气凝神,又如何能真正懂得他本人,以及他笔下那浑浑噩噩,被所有人嗤之以鼻的超脱灵魂?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一)
读完整本书以后,我最有感触的是这篇《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它主要讲述的是一位路过赫德莱堡的陌生人,因为被这个市镇的人无意冒犯而绞尽脑汁想报复这个市镇居民的故事。他拿着一袋有一百六十磅四盎司的金币去诱惑赫德莱堡的人们,想让赫德莱堡的人们引以为傲的诚实的好名声受到玷污。结果那位陌生人成功了,他假借一个死去的人来虚拟了一个故事,让十九位首要居民受到了金钱的诱惑而撒了谎。最终当谎言被揭穿时,那些人都成为了众人的笑柄。
看完这篇小说,我有很多感触。那些感触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那就是:诚实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
在我看来,马克吐温不只是一位小说家,在他的精神与风格上,他更像一位思想家,一位哲学家,他的作品不单单是引人发笑,更引人深思,他的确像一颗闪烁的星星照亮了我的心灵!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二)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一共采用了马克吐温的九篇中短篇小说,《竞选州长》、《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一个垂死者的忏悔》、《他是否还在人间》、《为艾德带来好运的玩笑》、《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那是天堂,还是地狱?》、《三万美元的遗产》、《神秘的陌生人》。
在这些小说中,其中一类是马克。吐温根据民间故事改编而成,也许没有多么深远的旨意,但是其中透显出的幽默风格却为马克。吐温所独具。《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一简短篇幅塑造了一个有赌癖的吉姆。斯迈利形象。马克。吐温那种冷静而幽默的笔触在吉姆。斯迈利形象的塑造中初露锋芒,而通过对该形象的塑造,他似乎也对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人赌博成性的一个侧影进行了勾勒和嘲讽。
《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充分展现了人在金钱面前的种种丑态。 赫德莱堡镇的旧格言是请勿让我们受诱惑;新格言则改为请让我们受诱惑。旧格言代表着已经逝去的那个由禁欲主义宗教主宰的时代,而新格言则反映了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核心本质,那就是尽可能的煽动人们的物欲。
《三万美元的遗产》则揭示了金钱在许多社会中无与伦比的魔力,现代人为了金钱可以放弃道德、人情以及现实人生中的各种乐趣,人生目标变得奇特的单一化,除却在眼前和想象中的金钱的闪光,此外就是灵性枯窘,了无生趣。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这是一本经典的大师制作,是值得我们和孩子一起收藏和阅读的书籍,是孩子假期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三)
美国社会对人的腐蚀力最甚者莫过于金钱。马克吐温虽然也不自觉地流露出小市民暴富的梦想,如《汤姆索亚历险记》结局处让汤姆和哈克发现了强盗的大量藏金;但他对金钱的批判还是一针见血的。如果说《一张百万英镑钞票》中的主人公虽获横财尚能自持,在丑陋中反衬出他良心米混、崇尚爱情的纯洁高尚的话,《三万元的遗产》则活画出那对穷苦夫妻的黄金梦的虚幻可笑但我们只能苦笑,同时也不能不深感哀怜,他们毕竟是无辜的小人物啊!但到了《腐蚀了哈德利堡镇居民的人》,简直是洪桐县里没好人,镇上的那些稍有地位的人物,几乎无一幸免地全都屈从于金钱拜物的面前。读者在这样的解剖下,又有谁还笑得出来呢?我们恐怕只能为人类悲哀了。从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玩世不恭,到针随时政、鞭辟入里的愤世嫉俗,是马克吐温思索的深化和作品的成熟,我们欣赏他的作品,也就此步步深入了。
文学作品离不开语言文字2020这一载体。马克吐温的作品之所以深受欢迎,除去立意清新,剖析得当之外,很重要的要归功于他对语言的驾驭。大家都知道,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用语是最为鲜活、生动和富于生命力的;但只有经过作家采纳,写入作品之中,才能成熟、定型和推广。萧伯纳曾称马克吐温为语言大师,这是毫无溢美成分的。可以说,如果没有马克吐温(当然也会有别人),就没有今天的美国英语。应该说,正因为马克吐温把美国英语运用得恰到好处,才有如此充分体现美国民族个性的豪爽、乐观和不拘小节的他的那些纯美国式的作品。
作为幽默讽刺和美国英语大师,马克吐温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马克吐温在我国五六十年代那一种特定的气候下,是对读者介绍最多的为数有限的美国乃至西方作家之一。但也正因此,对他的分析评价往往带有过多的功利目的而不够充分全面。此次人民文学出版社将马克吐温的中短篇小说选与其长篇代表作一并收入《世界文学名着文库》,确实能够收到将世界文学名家名篇以精美的版本永远保留在文学爱好者书架上世代传阅的功效。
六篇小说,四篇写到动物,动物篇的多是以拟人化的手法去叙说自己的内心感受世界。人变成甲虫,被捕的猴子为求解脱学着做人做的事,有吃有住的鼹鼠终日惶惶不安,一只狗投身于科学研究,男孩为报恩帮助他人而在异乡船上与舅舅认亲,一个单身汉被两只跳来跳去的球困扰但故事的多数内容与球无关。
“我觉得,自己远离了同胞,是孤独把我带向了死亡,与饥饿无关。这个世界上,谁也不会关心我,这种冷漠导致了我的灭亡,并且,它们对于我的死亡也只会漠然视之。”人与人之间产生疏离感、陌生感和孤独感。所处的环境成了地狱一样的世界,荒谬、颠倒。
所有的话语都是内心活动,都是思维的跳跃,没有常识里的规则和逻辑,非理性主义。不习惯阅读这种类型的文学作品,阅读它们,需要放下以前固定的思维模式,否则有许多东西会觉得难以接受,难以真正进入文中。
一本残酷又温柔的书 作者敏感又怯懦
好多人评价这本书的时候总是说揭露残忍的人性,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也会这么做不是么
当某些价值观要求我们怎样怎样做的时候,很多人只是茫然跟随所谓的正确步伐,这便产生了主流价值观。可是如果有人静静地思考一下,如果所谓的主流价值观是错的,那我们还需要迈开我们的步伐吗?
能想通的人很少,可能静下心来思考的人又有多少呢?
这本书总共用了五个小时,但是持续好几个月才看完。在这期间我发现自己看书不仅是看书,还喜欢将现实发生的事情和它对照起来。我也不知道这样好不好。
看《变形记》的时候正好是深圳的运动,那时候知道白热化了我才知悉这件事情,而我离深圳是多么近啊,我离高校又是多么近啊,可是我一点都不知道啊。这时候我觉得我们简直就是那个甲虫,我们努力工作为别人付出,以为自己的一份力维持了这里的运营,可是我们却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里面和外面发生了什么,就算是一个甲虫也是呆在房间里想着自己能够贡献出什么,以为别人对自己有多么多么的好。
看《地洞》和《一条狗》的时候,恰好又发生了一些事,让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那个鼹鼠,是那条狗……我觉得这样的感觉有点恐怖。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读书该有的感觉。
全书开头的两句话,很猛,犹如重锤。
今天,妈妈死了。
也许是昨天,我还真不知道。
神来之笔!
主人公默尔索跟老板请假,看出老板似乎不高兴,说这又不怪我。
在陈尸间里,门房问他,你不想见见?
不想。
为什么呢?
我也不清楚。
为母亲守灵时,他不仅喝了牛奶咖啡、吃了面包,还递给门房一支香烟,我们便抽起烟来。(当地的习俗,似乎守灵不应该做这些事,尤其是抽烟)
葬礼结束返回,他十分高兴,还有长途汽车驶入阿尔及尔灯火通明的市中心时我那种喜悦。
回到家,倒头睡了十二个钟头。
真是没心没肺。
第二天刚好周末,默尔索便琢磨着干点儿什么好,最后决定洗海水浴。
他遇到了以前的女同事玛丽,相携共游,然后相约看了滑稽剧,以及度过一个得劲儿的夜晚。
实在不可思议!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蹦得很紧的星期天,妈妈现已入土为安,我又要去上班,总而言之,生活毫无变化。
这,就是荒诞不经、离经叛道的存在主义者。
邻居雷蒙跟默尔索说现在你是我真正的哥们儿了,他觉得跟他做不做哥们儿,这对我无可无不可。
老板想重用他,问他是否去巴黎,从内心深处,这对我无所谓。
女友玛丽问我爱不爱她,我回答说这样的问题毫无意义,但是我觉得不爱;玛丽问我是否愿意同她结婚,我说这对我无所谓,如果她愿意,我们可以结婚。
就是这样一个人,帮朋友打架,在莫名其妙、阴差阳错之下,防卫过当枪杀了一个阿拉伯人。
被捕后,面对预审法官,默尔索关注的却是首先因为热得很,他这办公室里又有几只大苍蝇;预审法官因为默尔索不相信上帝的冷漠态度,伤感地说像这样冥顽不化的灵魂,我还从未见过。
玛丽来探监,问他怎么样?
怎么样,就这样呗。
庭审的时候,法警问是不是心慌,他回答说不,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甚至挺感兴趣,看一看审案的场面,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种机会。
最后,一个防卫过当的案件,陪审团及法官认为默尔索在母亲去世后的冷漠态度,判处他死刑,将在广场上被斩首示众。
这,正是世界荒诞的表现,枪杀案和丧母这件事情从法律条文来说,毫无关系。在默尔索看来,陪审员和法官只是一天又一天,没完没了地谈论我的灵魂,认为一个在精神上杀害了自己母亲的忍耐,比起一个亲手杀害生身之父的人,都是以同样罪孽自绝于人类社会,于是以这样的推断判处他以极刑。
在默尔索看来,我对自己的行为并不怎么痛悔。在等待斩首的时间,他拒绝接见神父,他觉得活三十七岁还是活七十岁,这都无所谓,他只期望行刑那天围观的民众都向我发出憎恨的吼声。
《局外人》全书的语言极其简单明白,读起来十分轻松。事实上,平淡的语言中处处透着奇特,或者说是奇怪。因为,这是主人公默尔索--一个局外人人的内心独白,加缪正是采用一个存在主义者对世界荒诞性的透视的视角进行描述。加缪凭借此书一举成名。此书也成为了存在主义的代表作品。
说起存在主义,首先想到的是萨特以及法国的咖啡馆。戏剧的是,将存在主义发扬光大的萨特和存在主义文学经典《局外人》的作者加缪因观点不同而决裂。
我只大概知道,存在主义者认为万事万物皆无意义,以人为中心,提倡个性和自由。因而,对所有事物持局外人的冷漠态度。默尔索便是如此,在他眼中,一切皆无意义,他只关注自己是否活得自在,我的心思总是牵挂着即将发生的事情,牵挂着今天或明天;对其它人和事十分冷漠,无动于衷,他觉得这一切并无实际意义;他对整个世界,或者说,对改变生活不抱任何希望,人永远也谈不上改变生活,不管怎么说,什么生活都半斤八两。
必须承认,默尔索的很多话十分有道理。在日复一日的忙碌奔波中,我渐渐磨灭了年少时的美梦,随着腰围一天天增长,发量一天天减少,发现一个残酷而冰冷的事实:我慢慢陷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圈里,也可以言之为局,成为局中人,疲于应付这个世界加诸身上的没完没了的文案资料、会议、饭局、房贷、车贷、育儿、家务,只缘身在此山中直至死去。
若是以局外人的视角重新审视人生,从终点开始,死去元知万事空,会清楚明白地看到,世上只有两件事:关我何事、关你何事。既然如此,何须活得如此辛苦与煎熬,何不怒马鲜花白衣走天涯。不过,这又是到了另一个极端。若是偶尔以局外人的视角,以苏格拉底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态度,暂停一下,放空一下,驻留一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或许,暂停、放空和驻留的时候,生活便有了许多意义。
忽然想起更戏剧的一幕,加缪乘坐朋友的汽车撞到了路边的树,他当场死亡。他生前说过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死在路上更蠢的了。作为其时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享年仅47岁。荒诞而毫无意义的世界同加缪开玩笑,何其过分!
今天妈妈死了,还是昨天,我不知道。
开篇即说了这样令我震惊的话,原以为此话无非如文克尔曼所说的希腊艺术形象:表现出一个伟大的沉静的灵魂,尽管这灵魂是处在激烈情感里面,正如海面上尽管是惊涛骇浪,而海底的水还是寂静一样。我想,莫非主人公默尔索------一个阿尔及尔的小职员,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角色,只是为了强忍着内心深处的泪水罢了。
然而,我错了。
生于市,于世,他是个彻头彻尾如此平淡的人,淡到不留痕迹,淡到只是这个世界的旁观者,他的存在,只不过是用自己的双眼无限放大这个世界而已,然后再缩为一点------人生。
他淡到记不起母亲的忌日,淡到母亲死后依然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淡到不知道是否要求婚于玛丽,淡到浑浑噩噩杀了人,淡到不为自己辩解而无故被判了死刑,也拒绝向神父忏悔,他似乎无意识,而他一切的行动却由着意识来支配。
按常理,人类的性情,亲人死后,对我们应是个很大的打击,痛哭流涕,捶地几拳,整日无精打采,仿佛灵魂被抽走了一般,如文中母亲在养老院的朋友他又激动又难过,大颗大颗的眼泪流在脸颊上,但由于脸上皱纹密布,眼泪竟流不动,时而扩散,时而汇聚,在他那张哀伤变形的脸上铺陈为一片水光。
然而默尔索却不愿开棺见母亲,守灵时,并未和母亲在养老院所结识的朋友多聊几句生前。或许,我们会给他贴上没有人性的标签,然而,人类的情感并非是主观的,它同样隶从于一切意识的定律,它超越自身。我们往往在离别的时刻,过多地回忆过往,那些甜蜜,欢乐的时光然而如今却相隔一方,情绪自然跌落谷底,泪如泉涌。然而主人公默尔索什么也回忆不起来,没有了过往,当然也没有伤痛,无所谓眼泪。
再者,浮事本无常,四世自轮回。把这种妈妈的死认为是一种解脱与前往天堂,死是通向生的必经之路,毕竟妈妈生前所居住的是养老院,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家,与养老院的人的交谈,也无非是掩盖住了内心的沉痛,离开后也就永远没有了这层伤痛。
默尔索被他的回忆不起,平淡拯救了,他也被其摧毁了。
由于黑人吹奏的声音妨碍到了雷蒙,雷蒙给了默尔索一把枪,让他吓吓黑人,默尔索无意识的走向对岸,阳光如此的庞大,一圈一圈的笼罩着大地,膨胀着,膨胀着,由一点无限的放大放大放大嘣的一声,他结束了黑人也结束了自己,接踵而来的便是审判。
审判或多或少的都隐射了当时法国的现实,所以我对这部分并不是特别的喜欢,然而艺术要面对现实。各大报刊都争相报道,并不是对此有看法,感兴趣,而是夏天属新闻的淡季,总要搞点噱头。一切的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他不愿找律师,也没有为自己辩护,最后根据他对母亲无所谓的态度,以及母亲死后他过得依然很快乐的生活为由,认为他人格性格并不正常,认为他是一个没有人性的杀人犯,死亡就这样以所谓的道德和莫名的法律强加在他的头上,他于是不相信未来,也没有拒绝死亡。
默尔索在文中很少说话,也很少行动,唯一可窥见的是他的思想:淡,如书名,他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任何东西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他看着这世界,却游离在世界之外,默尔索是个通透的人物,无意识地接受了别人给他的安排,不去争夺也不去争议。
现实中,这样的人还存在吗?我问自己。
如今所谓的佛,不过是拿着ipad,玩着新浪微博,大谈人生的加v认证者,所宣传的效果大都无非是转发,看看,抛之脑后。
小说毕竟是理想人物,虽模仿自然,却并非是自然的全部,用夏多布里昂的观点来说,即脱离现实,进入神秘、梦幻一般的境地。
所以生于市,必定要为挣得糊口的面包,歌唱赞美诗篇。因为生存与追求不仅是义务,也是种责任。我们不妨中隐隐于市。
在我看过的所有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爱的就是《外国短篇小说选》,里面的小说都各有千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以下这几个故事:
首先,在莫泊桑写的《项链》中,对于主人公的描绘是非常到位的,把一个处于社会下层的妇女的那种爱慕虚荣而又为此而付出沉重代价的生活轨迹展现得淋漓尽致。小说中主人公因为要参加一次盛大的舞会,便向好朋友借了一条项链,出尽风头,结果丢了。当然她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用了十年的辛勤劳动来赔偿。后来才知道这条项链并不值多少钱。
读了这个故事,我为主人公的惨痛遭遇而深感表同情。但她爱慕虚荣的行为是值得批判的,在她那时的生活里,本不应该追求这种享受,你要强求享受,那么有时有可能付出自己所不能承受的代价。所以主人公那种爱慕虚荣,追求享受,一心想攀登上流社会阶梯的想法,也注定了她的不幸遭遇。
我们应该明白,钱财并不是万能的。它能买到温暖的新衣,但却买不到一个温馨的家庭;金钱能买到所有的书本,却买不到一丁点智慧;它能买到显赫的地位,买不到残败后的同情由此,我想到了《天方夜谭》中的一个故事;有一个人找到了一大批的金币,以他的力量只能拿走一袋,但是他不满足,想要拿走所有的金币,最后死在了这堆金币上。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如果一个人为钱财而丧命,那么就太不值得了,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只要我们努力,什么都会有的。就像文中的主人公,如果她踏实地生活,那么,在十年后,她就实现了她的项链梦,也许不止如此,生活可能会给予她更多,所以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但是,主人公也是值得赞扬的,至少她有担当,为了自己的失误勇敢的承担了自己所负的责任,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其次,我对《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也是感慨良多。在这篇文章中,我们知道了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在这次的旅行中,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不能满足我们全家人的奢华生活,甚至我们可能还要负担赡养叔叔的责任,所以父亲、母亲避让。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于勒以前的所作所为,让人避之尤不及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生活困难,父亲要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母亲从不答应别人请吃饭,因为没钱回请,买东西是要在价钱上计算半天的,在船上,吃牡蛎都是犹豫不决的,可以想象,这样的家庭,如果在增加一个人口是比较困难的,按于勒以前的性格,如果被他看到,说不定有可能又会被缠上,就像在春晚舞台上的小品《扶不扶》里所演绎的故事一样,我扶了你,被你讹上,不扶你又受到世人的批判,社会就是被这些不讲诚信的人所扰乱。所以,在我们的生活和为人处世中,自律、诚信是我们必备的原则。
因为生活的困苦磨难,让父亲、母亲没有看到弟弟的可怜和改变,当然可能感受到了,但是视而不见。如果我是母亲,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父亲,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可惜如果没有如果。
时代的更替促使人们的价值观和审美观的改变,可是璀璨的中外文化中那篇幅短小的小说却在古今中外的文化银河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使我们受益匪浅。
看完这些小说,除了是文学欣赏之外,主要是能从中认识社会,并且学会对社会对人际关系的观察、思考和辨析,这是对我有益于终生的。
电影印象很深刻,于是看了书… “你可以像个疯狗一样对周围的一切愤愤不平,也可以诅咒你的命运,但是到了最后,你只能轻轻放手。”—印象最深刻的是电影里面的这句话。原著或电影里时间逆行的独特题材所探讨的不过是生命的意义。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里面出现的人也是自己独一无二的经历。可是太多的人在面对死亡或面对即将离开时,却大多不能够淡定,太多的愤愤不平,太多的诅咒命运。也许这段话不过是想让人们看开死亡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诚然不管是自己还是自己所爱的人,只有离开了才知道对自己重要,本身也是一件可悲的事情…米兰昆德拉说过生命只有一次,也因此无法预演和彩排。那么唯有珍惜,莫待失去空悲叹… 生命倒转的本杰明没有童年,也没有老年,因为这两个时间调换了,童年的他在垂暮的老人中度过,看到无数死亡。而老年的他却忘记了自己的一生,忘记自己爱的人,当一切归零时,他说:我好像经过了一生,却又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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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恐惧孤独。
* 你可以像疯狗一样对周围的一切愤愤不平,你可以诅咒命运,但是等到最后一刻,你还得平静的放手而去。
* 我们注定要失去我们所爱之人,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他们对我们来说多么重要。
* 你要一直不停地往前走,不然你不会知道生活还会给你什么。
* 我们的生命被命运所决定,即使是我们错过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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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似乎更加精妙一些。出生时一无所知,混沌,离去时,一无所知,混沌。走了一圈回到原点。
读后感《局外人(加缪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3)篇》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局外人读后感3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