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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择小说读后感

《异乡人》小说读后感。

记忆中难忘的事,经常是观看一些经典的影响记忆,在观看的过程中各种情触,各种联想纷纷呈现出来。观看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写观后感可以让我们杂乱的思维得到整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观后感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异乡人》小说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异乡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经典著作,诺贝尔文学奖得奖小说,不知道大家看完之后是否也有很多的感悟呢,小编帮大家带来了一篇文章,希望大家看完之后也能够有所感悟。

作者塑造的主人公默尔索在得知母亲去世时表现的种种麻木不仁和漠然,让人觉得一个人怎么可以冷血至此?甚至觉得他身体里就没有情感的神经系统。后期因为帮他那吃软饭的邻居打一场本可以而制止的架,他自己还因此杀了一个阿拉伯人而被警方逮捕。他在高墙冷峻的监狱里依旧觉得自己没有错,理由是他不是故意的,他甚至无比自信地觉得法庭会判其无罪释放,所以拒绝请律师,当牧师过来让他为自己所做的忏悔,他非常抗拒,说:你们已经把我关起来,限制我的自由,身体已经收到惩罚,为什么还不放过我的灵魂,你们没有资格审判我的灵魂?默尔索是孤独的,与这个约定俗成的世界格格不入,所以他在这个世界是一个怪异的物种,是不被世人接受的异乡人。尽管主人公在第一审判输了,法官依据他平时的麻木不仁和别人对他的控诉上对他的()身体下了死刑判决书。但是在第二审判中,他觉得的自己的精神胜利了,因为他觉得没有人能审判他那高傲的灵魂。纵观周围也有些许冷眼看世界,倔强地生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他们不屑于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而用特有的清晰、静默与这个世界保持安全距离,正所谓此书扉页所言:一切皆有法一切皆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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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乡人》观后感 人生如戏


人生如戏

——《原乡人》观后感

戏中的钟理和,他既是主角,也是编剧,因为他把他的一生都编进了《原乡人》这部电影中,没有过分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言语,有的只是他平淡的一生,却勾起了每一位观众的思绪。

为爱痴狂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人总有少年轻狂的时候,那时候的钟理和,满怀激情,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生活,面对自己的一生所爱,花言巧语早已是多么的无力和脆弱,恐怕只有用尽一生的时间去证明爱有多深、情有多重。钟理和与钟平妹的婚事因为同姓的原因遭到父母的坚决反对,因为在当时几乎所有人都无法接受同姓的婚姻。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冲破旧俗,离开了家乡,去到一个举目无亲的地方,两人只能相依为命了。他们用行动去证明了对对方的爱和信任,不是每个人都会有如此的勇气和无畏的精神。然而,两人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的美好,现实中的他们还是要为了温饱而惆怅、彷徨。

“我”的理想

一开始为了生计,他成为了一名司机。显然,小小的车子承载不了他要成为作家的理想。在他看来,实现理想是他生存的意义。生活的拮据并不能让他低头,更不能让他向日本人屈服,他拒绝了日本政府的高薪工作,同时也辞去了司机的工作。一心一意地用手下的笔,把他的一腔热血挥洒在纸上,让世人听到他的声音。但这很明显又加重了家庭的负担,毕竟在那个时代,写作并不能使生活得到保障。尤其是当他得知自己得了肺病以后,全家人一度陷入困境,为了支付昂贵的治疗费,不仅要变卖家产,还要拖着虚弱的身体更加努力地写作,不断地投稿。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他的《笠山农场》得奖了。然而,他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他对理想的忠贞和坚持深深地撼动了我的心。正因为他对理想有如此坚定的决心,才能使他在艰难的条件下继续他的理想,坚持不懈地创作,留下了许多令人赞叹的好作品。

戏剧人生

钟理和的一生挫折连连,生活困苦坎坷,不仅自己得了肺病,而且次子又因病错过治疗期而早早夭折,俨然是一部悲剧。但是因为他的坚持和坚定,使他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不得不说,这还是一部励志片。人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关键是有没有跨过一道又一道坎的勇气。

原乡人观后感500字


《原乡人》观后感:剧中的情

说到《原乡人》中的情,我会想到钟理和和平妹之间的爱情,和他父亲、儿子之间的亲情,和他邻里、朋友之间的友情,和热爱祖国的爱国情电影里那一幅幅真实、生动的画面时时萦绕我心。
我羡慕平妹和钟理和那一段朴实而纯真的爱情,在贫困艰苦的生活中愈发清香。爱情是什么?是钟理和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带平妹私奔,而平妹对他的爱战胜了对未知的恐惧;是平妹怀孕时仍辛苦奔劳养家,无私地支持丈夫的写作事业;是平妹面对丈夫高昂医疗费时毫不顾虑地选择变卖家田我羡慕这样一份爱情,在最好的年纪,我遇到我爱的人,他会实现他的承诺把我带走,与世界无关,与家人无关,与爱有关。
亲情,可以很复杂,也可以很简单。钟理和因父亲反对他同姓结婚而选择私奔。虽然父亲说要与钟理和断绝父子关系,但他整天心心念念着这儿子,到死都还想着他以至于松口说原谅他了。父亲虽严,但难掩爱子之心,儿子何曾不爱呢?钟理和对父亲的爱也是深沉的,在他完成《夹竹桃》时第一时间是想要寄给父亲看的,听到父亲的噩耗,他的心情是悔恨和沉重的。他觉得自己不是也个合格的儿子和父亲。他与次子无缘,面对次子的调皮,他一怒之下就狠狠地罚打,以至于次子害怕他,在后来高烧之际仍念着我怕爸爸。无疑,次子的死让他悔恨,所以他在弘儿打他的时候,他带着弥补次子的心思甘愿被打。
友情与亲情一样可贵。庆北是幸运的,在他离台来到原乡,能遇到理和这同乡,他便收获了友情:在他得肺病时,周围的人都远离他,房东驱赶他的时候,理和给了他安慰和帮助。钟理和夫妇与裴大娘夫妇做朋友时候受到他们极大的帮助:裴大爷开导了理和写作之思路,他们给钟理和夫妇送礼和支持,给了离家的钟理和夫妇非一般的温暖。
凌驾于所有感情上的,是人们的爱国情怀。在这文章中,时时透着一股民族气息。一开始,钟理和就表达出对原乡的向往,以至于带着平妹私奔到离家较远的原乡。而后,他在做司机的时候把逼良为娼的老鸨赶下车,他还拒绝为日本人做翻译这一切的一切,无不透着他的民族情怀,他的爱国之情。

《原乡人》观后感500字


《原乡人》观后感

看完影片《原乡人》,心中苦涩淡上,却又深感释放,钟理和穷尽一生追逐梦想,尽管路途遥远且艰辛,尽管自己也曾放弃,被病痛折磨,也曾泯灭初心,但庆幸,最终,他成功了。作为文人,作家,他于执笔之时,死亡。
我敬佩钟理和的许多品质。现在,按自己看影片的心路历程来谈。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钟理和想到外面看一看。那时的台湾,还有着浓烈小农社会氛围,一个青年人,敢于突破自己,敢闯,有青春的热血,这就是勇气。我佩服的,他的,勇气。然而勇气在于实践,现今许多青年人,只是炫耀自己的口号,说说而已,千篇一律地我要我一定,而不迈出这一步,永远停滞不前。钟理和,背上行囊,带着自由之心,勇者一般,去远方。
还记得这首名为【从前慢】的歌吗?歌词中有段词是这样写的: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正像钟理和与钟平妹的爱情,细水长流,慢慢细数。我欣赏钟理和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在那时台湾,同姓结婚是大忌,但爱着平妹的理和不顾一切,带她私奔,离开这里。在那些饥寒交迫的日子里,平妹支撑着家,理和写着文字,平日里的一个眼神,或是双手相握传递温暖,都体现着他们持久的爱。在理和住院的三年,也是平妹一人,维持着五口之家。对于爱情,轰轰烈烈只是一时的,携手到老,相互支持,这才是永恒的,真诚的爱。正如那句歌词: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可是理和走了,只剩下平妹一人,她该有多孤单。
很多人会记得影片中,满洲北国的寒冷,凌冽,以及理和的坚韧,理和的正气凌然。做敌人的走狗?不,我宁愿饿着,冻着。我有我的理想,但我不为理想向日本人低三下四。这就是钟理和。当今,虽没有民族仇恨,但我们依旧需要一股正气荡然于胸,这是为人的准则,也是我们自信地站立的支撑。
他对儿子说,你爱写作文,这点像我,我也爱写作文,我一生都在写作文,但你不要像我。
我想说,一生追逐梦想的人是可爱的,可敬的。
钢笔在纸上划上坚定地一笔,目光灼灼,【原乡人】。

《送乡人》观后感300字


《送乡人》观后感

送乡人这个片子挺有意思的,很多人觉得叙事视角的突然变化不是聪明之举,但是倘若你能认同世上所有的书都是同一个作家写成,那不妨把男女主角都当作上帝眼神中的孤独的羽毛笔。枪,音乐,飘在密西西比河上的墓碑,mary bee.大路上的浮萍.等等。

他们共同书写了一句话大概叫做去到哪里以及上帝赐我以爱。三个疯女人更像是必须背负的十字架,是必须直面的苦难和良知,是生命和电影的底色,所以长达半小时的铺陈绝不可少。这样汤米李琼斯像喂猫一样喂食的时候你才能感受到善良而不是施舍。

正儿八经地把目光投向女人,鲜少有西部片这么做,这个很微妙,尤其是男性视角,稍有不慎就有怜悯和冷漠之嫌。好在我并没有在这部电影里有这样的感受现在越来越知道阿莫多瓦的好了所以我也很喜欢不可饶恕,我想更多是来自于汤米李琼斯跟伊斯特伍德本人的温柔和魅力。

西部电影里很多时候是在路上,去杀人的路上,送信的路上,追凶的路上,送人的路上。有种行不知所之,走不知所往的孤寂和强装潇洒。但是,最后修女说,lord请送他最终回家时,汤米李琼斯转瞬即逝的一滞,实在动人。

另,斯万克值得一个奖杯。

日子疯长观后感:我们都还在异乡


时间不顾一切飞奔,我们无论怎么样走,总绕不过故乡。身处异地,回不去的地方,才叫故乡,你的心中还有故乡吗?下面小编带来的日子疯长观后感:我们都还在异乡,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说来也是一种荒诞。几乎倾囊开一个人文书店,希冀更多的人慢下来,多读书,读好书;而自己每天囿于书店里的琐屑,倒是很难去完整细致地读一本书了。书房、床头的书堆了一大摞,大都只是拆了封,这经常让我内心尴尬且自责。

当然也有例外,有些书会逼得你去读。书店常邀请作家过来做活动,作为书店的主事者少不得要与之对话,甚至有时候还要上台,不读他的书,就只能是名符其实的扯淡了。一直想请龚曙光先生来止间做一次分享,别无选择,一个秋阳铺就的大周末便交于他的这本新书了。

这是一本写故乡的书。故乡是一个平庸但永恒的文学主题,很多人写过,用各种体裁写过;以后很多人还会继续写,依然用各种体裁写()。第一次读到文学的故乡是鲁迅先生留在中学课本里的回忆,而后读季羡林先生写月是故乡明,梁实秋先生写味至浓时即家乡。熟悉一点的是沈从文先生写边城,再往前一点就是读萧红的呼兰河传。然读这些个故乡总觉遥远,毕竟Ta们的笔触属于我未曾历经的旧世界,有外乡人的观感。一直认为,创作源自经验,而阅读亦基于经验。或许是湘鄂赣近似的风土人情和民生变迁,直到这两年读熊培云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野夫的鄂西大地,至今天读龚曙光先生笔下的梦溪小镇,才读到一个真切的故乡,一个生活的故乡,一个我在的故乡。

给一本书取名犹如给孩子取名一样让人费神,作品像孩子一样都是自己的心血。在流行长书名的当下,这本书简名之:日子疯长,易记,上口,看一眼意象鲜明,细琢磨又意蕴无穷。一个人的生活,无论激扬或平实,日子疯长是但经年岁后的通感。通常写故乡的书,都会以地名或风物取名;而这本书名却无水木火土,日子疯长四个字的前面,是隐去的一个、一群大写的人,每个读者都可以写上自己或另一个人的名字。从书名足见作者初心,故乡的老街村舍皆或可拆去,着笔终归是大地上的亲人。

文学的部分交给文学评论家,我只是一个读者。近些年很少读散文了,总把散文当成作家的消遣文字,而读散文也是茶余饭后的信手翻篇。或许是行至中年的缘故,总觉得时间紧,更愿意去读一些理性叙事的书,或可在有生之年多窥见些江湖风雨的是非曲直,以及历史曾经的始末原委。我有偏见,散文近风月,一会叶扫尘埃,一会心在云端,末了附上一小段人生感悟,无骨无肉,总有强说愁的嫌疑。但有些散文则不然,比如《阿泰勒的角落》《乡关何处》,还比如此刻正读着的《日子疯长》。这些集子,将一个个普通的人物谱写成了一个群体的叙事,将被生活敲散得七零八落的时光串讲成一个时代的悲欢。我把它们当成形散神不散的长篇现实小说来读,我把自己也当成了被写的群体中的一个。

岁月仓皇。一个人无论怎么走,故乡总是绕不过去的。爱与哀愁,礼赞或怨叹;记忆与遗忘,明亮或黯淡;岁月静好或是故乡沦陷故乡的写法有很多种,做为出版人、媒体人、作家、大型国企管家诸多身份交织的龚曙光先生,为故乡提供了一种我喜欢的写法,或者说是一种画法。不依托色彩渲染,工笔兼些许水墨写意,他笔下的故乡便如同一副长轴画卷,意而不空,密而不繁,丝丝入纸。龚夫人盛赞他有着超强的人物白描和风物摹写能力,我深以为是。

写故乡,我最不愿见的是开篇结语尽是浓烈的爱恨情仇,一眼扫过,纸页里惊叹号扎堆。读完这本书,感觉竟然和很多年前看电视剧《大明宫词》有点近似。至今还记得,电视画面中那个青丝间白、果敢而优雅的女人太平公主,以一个参与者、亲历者、幸存者的角色,用平静、从容、略带沧桑醇厚的画外音诉说那段风云跌宕的大唐国史。只是龚曙光先生讲述的是一众草民江湖的物易人非。相同的是讲述者口语不惊,没有怨恨、没有刻薄、也没有粉饰和纵情,而观听者心中已波澜四起。由此而索,日子疯长不仅仅是对岁月飞逝的嗟叹,还有喷薄再生的气象,亦含梳理过往的从容。

龚曙光先生自己说,写《日子疯长》是一个人的文艺复兴。这个自定义很高明,刚一说出口就能俘虏很多还在不甚光明的道路中坚守与摸索的人。人群不合,才会掉落成单,现实凋敝,才会有复兴之义。每个人的道路似乎从来不是凭一己之力可以选择,大多数人的命运都是被时代裹挟着往前走。太宰治说,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实在太过灰暗。刘原写过,我们都曾经心怀天下,但我们都活成了自己曾经不屑的模样,这是大多数年少时曾想仗剑走天涯的人得接受的宿命。越过经年,与生活的妥协几乎成了每个普通人的常态。但至少我们还可以回到一个人,用文艺的方式,来复兴已经没落但尚存心底的追念。于我,在一个实体书店纷纷死去的时代来开一个人文书店,我将止间视为我与这个世界对话的方式,亦是一个普通个体建设社会的方式,这何尝不是一个人的文艺复兴。在流行碎片化写作与阅读的当下,故乡和其他承载个体生命起承转合的场景也趋于碎片化了。而若一个好的书店能优雅地活着 ,一个渐逝的故乡能被更多的人用心去书写和阅读,那复兴的便不只是文艺,不只是一个人,那应该是我想要的整整一个时代。

世事磨人,身躯和时光正相携老去。故乡是一个美好的悖论,每一个少年都想离开它,每一个年轮又都会怀念它。龚曙光先生言他是带着灵魂回故乡。我的理解是,在异乡,才会有故乡,回不去,才能叫故乡。但对于一个朝着大海方向走的人,身体难返而灵魂的轨迹总是在近乡。

坐在止间书店的会客厅里,合上这本从封面到书芯散发着淡黄色哑光的故乡之书,我想起南京先锋书店的店招下写着的那几个字:大地上的异乡者。对于生生不息的故土大地,我们终将离开,而叹息着日子疯长的我们,都还在异乡。推开窗,此刻城市万家灯火,大地上的稻子早已被收割了金黄,秋天还正兴浓。

小说《警察与颂歌》读后感范文


《警察与颂歌》这个文章是初中课本里面的一个章节,当时在学校的时候读起来并没有太多的感觉,后面捡起来确实从中体会到了很多的感悟,小说《警察与颂歌》读后感范文一起看看!

记得初中的语文课本里就有过这篇小说,叫做《警察与赞美诗》。

这是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的欧亨利的经典作品之一。

欧亨利一生共创作300多篇经典的短篇小说,分为14个短篇小说集先后出版,并流传至今。

《警察与颂歌》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穷苦潦倒的流浪汉索彼眼看着秋天已过寒冬即将来临,而自己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最主要的是缺乏一个没有寒风的避难所可以过冬。

在公园的长椅上用报纸盖着睡觉已越来越挨不住夜里的寒气,严峻的形势逼迫他给自己找一个出路,而不被冻死在这无人问津的大街上。

在这种时候,冷风吹不到,还有饭吃的地方,没有什么比那岛的监狱更合适了。

索彼三番五次的企图做点坏事来引起警察的注意,从而让自己能够顺利地去那岛监狱挨过这个冬天。

可是每一次他的行动都以失败告终。

最后,在老教堂圣歌的感化下,索彼内心深处的灵魂幡然醒悟,他决心与不光彩的自己告别,决心与命运搏斗,要洗心革面,从泥坑中自拔,他要找一份工作,他还年轻,一切还来得及!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却被一双强有力的手扭住,并送往那岛关押三个月......

欧亨利作品的特点就是这样最后总是会有一个出其不意的结局。

跟我们现实中的很多时候是()多么的相像。

命运总是那么的阴差阳错。

在这个残酷的现实中,有几个人能够做到独善其身而不被命运捆绑呢?

那些熬夜加班的白领,都说身体是第一位的,健康最重要,可真正让他减少工作量多花时间保养身体,谁又能够做到呢?

都会说,等我还完了房贷就不这么拼了;等我的儿子上了大学就不这么拼了;等我赚够1千万就不这么拼了......

然而还没有等这些目标实现,人已经不行了,病入膏肓无力回天,只有无奈地看着自己被命运无情地宰割。

前段时间,有一名37岁的公司高管生命垂危,流露出来的个人日记和对家人说的话,是那样的令人心酸与无奈。

面对命运,我们真的就只能随波逐流无法主宰了吗?

我认为不是。

把心胸放宽一点,目光长远一点,不要让周围的一切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要努力,更要懂得留得青山在。

读后感模板优秀:读小说杀手随想


所谓感,可以是从作品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只有不断的练习和阅读才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哦!为大家提供了读后感模板优秀:读小说杀手随想,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有所收获。

读了李志伟 写的《小说杀手》,心里不由自主地涌起深深的感动与些许的愤怒,可谓是百感交集。

《小说杀手》主要讲了周 铮在经历屡次被退稿的打击时偶然找到了由于警方粗心大意致使 没被销毁的智能芯片白痴二百五。由于人类惧怕白痴二百五的智能超越人类,多数人决定把白痴二百五销毁。周 铮让白痴二百五进化,成为了小说杀手,他用小说杀手写的小说给权威书刊社投稿,编辑们赞不绝口,破格录取了他的作品。周 铮的名声一下子大了起来,他的作品轰动世界。第二次,他又用了小说杀手写的《冰淇淋恋爱了》去投稿,深受欢迎。他和同学柳伊的感情更好了。小说杀手爱上了周铮,她后来写的两本超差小说引起骂声一片。后来因小说杀手的恶作剧,柳伊成了植物人,小说杀手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竭尽全力与罪魁祸首植物人病毒作战,救回了柳伊。在临死前,小说杀手呕心沥血为周铮写了一封信和一部惊世著作《爱一直醒着》。后来周铮决定不用小说杀手写的这部小说,决定自己去写一部描写他和小说杀手的故事的小说。这么感人的结尾就是这篇文章的结局。

在《小说杀手》中,周铮、小说杀手、人类都是自私的,最多只会为心爱的人奉献,决不会为他人无条件付出。柳伊是个势利的人,在周铮一帆风顺时投靠他,当周铮遭遇挫折时抛弃他,这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即使如此,小说杀手为周铮全身心地付出,在临死前还尽力为他付出,宁可为他牺牲,也不愿不尽力去付出,拖延死的时间,苟且偷生。这么感人的行为,让小说杀手的美好印象在永远地刻在了周铮的记忆中。

在文学的角度,《小说杀手》有许多的佳词妙语,在这篇文章里,有许多的细节描写,如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神态描写等。还运用了设问、疑问、比喻、对比等修辞手法,还运用了列数字的说明方法,准确、科学、生动、形象。

由此可见,《小说杀手》无论是在文字、语言方面,还是在感人方面与提醒我们改正缺点的方面,都做得可圈可点。

这么优秀的文章,让我爱不释手,非常喜欢

小说《七爷》读后感2000字


《七爷》是一本网络小说,是一本耽美文学,喜欢看小说的小伙伴们应该看过吧,大家有什么感受?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小说《七爷》读后感2000字,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七爷》是晋江大神priest大大写于2010年的早期作品,被甜甜自己列进了黑历史的分类里。看完大长篇《相见欢》后,就想看个短一点的,于是凭着眼缘,看了这篇。

诚不我欺,不愧为黑历史啊。

七爷

《七爷》应该算架空古代权谋重生题材的耽美小说,但是权谋混乱,前世重生无甚关联,而耽美剧情平淡,确实算得上p大作品里罕见的三无产品了。两个字总结一下寡淡。

故事主要围绕那个在三生石前,彼岸花畔,枯坐了六十三年的男人,满头银发的七爷景北渊开展。

前世的景七恋上从小相依相伴,患难与共的皇太子,助他问鼎大业。本应白头到老,享七世情缘,却因地府白无常勾错一人魂魄而致两人相互猜忌,反目成仇。景七因太子忌惮而死,死时仅三十二岁却已满头白发。可他仍痴心不改,在黄泉边等那人一同入轮回。

黄泉边彼岸花畔

可他没等到。他不肯喝孟婆汤消除前世记忆,无法转世为人。于是那人轮回了几世,他便化作非人之物陪了他几世。可惜,每一世,皆不得好死,作践他的心意。七爷心灰意冷,痛饮三碗孟婆汤,却再也无法忘却。

于是他枯坐六十三年,等着最后一遭,与那人的纠缠。

可没想到,这最后一世,终于能转世为人的他,又回到了起点。原来白无常百年来亦对七爷心()怀愧疚,于是倾尽修为,换他来世青丝,把他送回了曾伤心断肠的第一世。

七爷和乌溪

回是回去了,可景七的心,已经冷了。

哀莫大于心死。死心眼的白无常,牺牲了自己,逆转时空,景七的心意却已蒙了尘,再难转圜。

重生的景七再无执念,仍明里暗里助太子夺得天下,匡扶大业,却再不敢与太子亲近,用心机计谋造出假面,时时带着违心的笑容伪装自己,不再将真心示人。

七爷和周子舒

包裹真心的壳子,或许只有真心方能破解。心如枯木的景七,历经三百年转世之苦,终于等来了愿为他付出真心的命定之人。

这能让死树开花的实心眼,就是那个在地府等命定之人顺便当差的白无常转世,南疆质子,巫童乌溪。

由于景七心意的变化,今世时空也随之改变,事态发展不受景七所控,只得随之浮沉。可变化也把乌溪这么一个前世没有的人,送到了他眼前,日日相伴,更与他牵上了红线,共度生死。

乌溪

夺嫡之战的最后,外邦入侵中原,景七与太子并肩,苦守皇城。就在景七命悬一线,大庆生死存亡之际,乌溪率南疆大军赶到,解了京城之围。并伙同天窗首领周子舒,让昔日的太子,如今的皇上以为,景七已死,后便风风光光的,把景七掳回了南疆,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景七从此除了偶然拖着乌溪去客串了一下周子舒的故事《天涯客》以外,就在南疆认了下一任巫童做儿子,余生相夫教子,其乐无穷。

客串《天涯客》的七爷和乌溪

这么一总结貌似还挺有意思的,但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全文主要的内容在于我略过不提的夺嫡之争中的权谋计策,而非重生。p大的优点向来在于剧情的编排,人物的塑造,语言的幽默,和节奏的紧凑感上。然而这部,似乎每一个优点都被打了个不大不小的折扣。

剧情上,内容确实是权谋诡斗,却表述得极其含混不清,上下文关联交错,总有种被删剧情了的感觉。就连最后皇上如何病倒也没提,直接从御驾亲征变成了大皇子出征战死沙场,让人看得云里雾里。时间线也很迷,根本不清楚过了几年,局势有什么变化,编排得太乱。

其次,重生文的亮点在于对比与前世的相似与不同,以及对前世的回忆。但是此文中,并没有几句对前世的回忆,也没有凸显重生的意义。只有大段大段描述如何回不去,物是人非的感叹而已。就连唯一的差别另择良配,景七对良配的感情也显得平淡如水,少了执念,少了痴狂,而不是那个因三百年情痴而吸引我的人物了。

但是,可取之处还是有的,虽说这本p大写得跟闹着玩似的,她想表达的个人思想却十分丰富,可以自行体会。

可叹白无常徘徊阴间千百年,见惯红尘魂魄飘摇而过,却仍是不明白人心最可怕处,无外乎无中生有,以己度人几个字,赫连翊和景北渊,一个多疑一个多心,真真假假间,恐怕自己都分辨不出自己是真心还是假意。痴心的那个自顾自地痴心,疑心的那个,也自顾自地疑心。

前世负,今生负。便是那三生石畔苦等三百年的景北渊,旷世情痴的一颗心冷下来,也不过剩地七上八下、百般揣摩的灰。

性之所致,哪来的七生缘定?不过不知道是哪一遭结下的因果,忽悠一应,纠缠几百年,各还各债,好叫那些个悟性不够的痴心鬼神妄加揣度。

太子赫连翊明明两世皆爱慕景七,却为江山社稷而弃私情,这本无可厚非。偏偏他生性多疑,薄情寡义,才让两人都深受折磨,痛苦不已。所以,重不重生,二人结局已定。那七世的纠葛便显得可笑无比,而太子流下的眼泪,也不禁让人唏嘘。

此外,文中引了很多古诗词,一同渲染重生后心死悲凉的氛围,只可惜,并没有到动人心魄的程度。而最后外邦入侵之战,也没有铿锵有力,反倒是大皇子的战死,称得上抑扬顿挫,大气磅礴,可悲可叹。

总体来说,故事着实一般,单这一本个人并不推荐,但是p大另一本《天涯客》衔接了《七爷》的剧情,讲得是周子舒功成身退后的江湖故事,称得上精彩,值得一看,所以想看《天涯客》的话,最好还是先把《七爷》补一下,剧情才更通顺完整,因此还是小小的推荐一下吧。

张爱玲小说集读后感:明明如月


对于张爱玲,她的故事一直被大众所关注,据说她写的书来源是真实现实生活所存在的。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张爱玲小说集读后感:明明如月,让我们走进她的书中,追寻她的足迹。

月明安宁,是前时的月,模样还是现在的或弯或圆、或整或缺。光是不同的了,一样的白色调却是不一样的温润和清冷了,时间流转,光越来越的惨淡,温度也是越发的凉了。夜里行云流走,风也吹着,会儿的,蒙上了月了。白圆圆的盘月像是被虫蛀了似的,清色白里的月是多了好多的小黑斑点。月色总是与凄凉清冷同在的,纵然很是美艳,也是从未的改变,从古至今。

他们的一生是结束了,从他们走的那刻就已经全然的过去了,他们的故事却是还没有终结的。三十年前的月光只有三十年前的人才会记得,三十年后的月亮却还是三十年前的月亮,只是不知道的是它的惨白和清冷是否也如同过去一样。其实,不管是有关于的多少个三十年还是多少个十年,过去了的与现在的,它总还是有着些是一样的吧。一样的白苍苍的清冷的光还是从一开始就照在了现在。每个故事都是有其原型的,一切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文艺,文学的事即是把事实加以艺术化,故事什么的都是真实的存在,心境怎么的,就全都是作者自己的了。

张爱玲是个写月亮的高手,月亮在她的手里,在她的笔下,是最最清冷的,幽寂鬼魅般的去洒下雾朦朦样的惨白光,像是下着一场白色冷雨剑似的感觉。《金锁记》的开头便是一个月亮的开头: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青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球,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偷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而这样的一个关于陈旧而圆白月亮的故事便是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背景来源了。

张爱玲曾经在旧金山接受水晶先生的访问时就曾说过,她的《传奇》都是各有其本的,也就是说它的来源是真实现实生活所存在的。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顶峰的代表,夏志清在其《中国现代小说史》称其为中国从古至今最伟大的中篇小说。《金锁记》里的主人公曹七巧是一个有着几分姿色,风流而又泼辣的麻油商的女儿。她是个极端的拜金拜利主义者,心性极其放纵,她是敢公然与人调情而不顾周围人的眼色的,为了能跨入豪门享受荣华,竟然不惜屈身嫁给姜家一个风瘫残疾的二少爷。从带着一颗向着黄金的心性走进姜家时,她的一生便是注定了的没有爱情的,最终她是有了黄金,也有了权势,越来越的是黄金成锁,化为了这好用而又便利的杀人工具,最后失了自己,杀了至亲,空落落的反留下一身的骂名与恨着了。没有谁喜欢她,看着她的出生,虽是嫁入豪门的,在这个家里,对于她,谁都是瞧不起她的,从心里的看不起,是人人都歧视她,连丫头也是鄙视她的。在婆婆和丈夫死去后,她掌握了家政和财权,或许是因着那长期的精神压抑和受辱吧,她的性情开始变得十分冷酷自私,疯狂狠毒。除此外,也是她残疾风瘫的丈夫不能达到她想要的结果,更是她一直就想要着的黄金心所带来的促进效果。当她当初所暗恋的小叔子季泽上门向她表白心迹时,谈到了钱的事,她竟是冷冷的将其斥骂出门,任何的人都别妄想打她钱的主意,稍微的有着想要的倾向那也是不行的,曹七巧,她对着这种除她之外的念着她钱的意向,她是会逃离避开的。

想是如果是在乡里,没有那么多利欲相缚,只寻着个人,不问其家世,亦不论其背景,只是为着这单纯的喜欢,一起便是一辈子了的时间,宿飞双行着,到了晚年,亦是承欢膝下,满心欢喜的,这份欢喜是对着所有人的。比不得现在,多想些算计的事,怕的是别人又欢喜高兴了几分,乐的总是多于自己的。守着这无情无义无绪的金钱,任由其变成黄金的锁各处嗜人,吞没人的灵魂。

对于金钱,她是有着很强的占有欲。为了获得它,保住它,把这金钱铸成个个的黄金锁,自己得不到快乐,任何人都休想得到一丝的乐趣,她失着自己,也是不想看着儿女们得到快乐的,什么儿女的婚姻和爱情,自己没得到的,他们亦是不要想得到的。黄金是把锁,她把它们一把把的锁住儿女的幸福与快乐。儿子女儿们恨毒了她,娘家人恨她,婆家人也恨她,她最终也是用着黄金枷锁锁住了自己。她是恨着这世界的,恨着她周遭的一切,她是满心的报复了,用黄金情欲发泄自己的怨恨。是个被金钱缚着而死的掏空了灵魂的复仇空壳子,总是个悲到底的人。

《金锁记》的前段重要的部分,是张爱玲与张子静还未出生的黑暗时代,末路穷途的世界,关于它的故事,是张爱玲一半听,一半强追究底来的。据张子静在《我的姐姐张爱玲》一书中所言,书里大爷的真名是叫李国杰,按着祖辈文章经国,家道永昌八字取名来的。他做过招商局的局长,董事长兼总经理,1939年被国名党特务暗杀,他的夫人便是文中的大奶奶玳珍,张爱玲很大部分的故事都是从她那里听来的。李国杰的弟弟名为李国熊,是他的三弟,生下来的软骨症,是文篇里曹七巧的无用丈夫,但他却不是排第二的,应是第三,所以,文里的三爷其实是排第四的。说着主角的事,关于曹七巧,张爱玲与张子静都唤她为三妈妈,长白为琳哥哥,长安为康姐姐。

与《金锁记》具有很大程度相似的是张爱玲六十年代定居美国,在他国异乡之地时所创作的中篇小说《怨女》。主人公银娣和曹七巧是同样的也是麻油商的女儿,颜貌是稍微美丽的模样,性情也是一样的泼辣,除此便只是再也不能普通的普通。她和曹七巧是一样的怨着、恨着这个世界的。她怨恨兄嫂不惜牺牲她的幸福,只想借她发笔财,以此可以过上好日子,可能大多的也是由着这恨加着自己本就也想着的富贵,她放弃了她之前一直望着的对面她所钟情中意的药店的伙计小刘,选择了那有钱有根底的姚家。和曹七巧一样,银娣嫁着的二少爷和七巧的也是很同的,也是个又聋又瞎、鸡胸鹤背的残废人。她是恨着的,和着七巧一样,深深地恨着。她恨媒婆骗她,恨来看热闹的低声或是高声喧着闹着的嘲笑议论她的人,她也是怨恨着总爱骂人的官派的姚老太太及那些骨子里重视等级地位的其他的少奶奶,还恨那个三爷,那个总是挑逗又不是真正喜欢她,只有到了后来穷途尽头,为了躲债,为着钱的事,他又想起来戏耍她的风流而不务实业的三爷,甚至于她的那个无用透底的残疾丈夫,她也是恨着的。她恨着富家子里的所谓规矩,她怨恨儿子不听话,就让他吃鸦片安静乖巧。她还嫉妒怨恨她的媳妇,用着虐待的方式获得快感,连丫头她也是怨着恨着的,呵斥责骂,是从来的没有什么好脸色,她是不让她们好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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