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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读后感600字

《异乡人》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异乡人》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异乡人》读后感

断断续续把加缪的《异乡人》读完,刚才又把结尾默尓索怒喷牧师那一段看了一次,记得刚看完这本书的时候一直想用你满嘴是爱,却面目狰狞来给这本书做一个总结。现在发现,似乎不太合适

读完第一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整本小说絮絮叨叨说了很多,故事主线却无非就是默尓索(因为夏日阳光太过刺眼)把一个阿拉伯人杀了,最后却因为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被判处死刑。故事很简单,情节也不复杂。但是为何有种,嗯~奇怪的感觉?

我想一方面是主人公身上有太多矛盾的地方,让人难以抓住其中的任何一点来概括。我们可以说主人公默尓索是个无情的人、冷漠的人,因为他始终和这个世界保持着距离,这世界上很多事情对于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有没有朋友无所谓,结不结婚对他来说无所谓,甚至早二十年死晚二十年死对他来说也无所谓;也可以说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留恋和热爱,因为他细致的观察着他身边的一切把一切都刻在心里,因为他几个月地盯着四面墙就为了能看到墙上浮现出他心中那带着太阳颜色和欲望火苗的脸庞,因为他渴望的来世是能让我记起这一世的,那就是我想象的来世。

另一方面可能就是因为这本小说表现了一个荒诞的世界。

读这本小说,令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看到律师在庭上振臂高呼:请问,被告犯的罪究竟是杀人,还是埋葬了自己的母亲?,接着检察官马上站起来热烈地喊道:我控诉这个男人带着一个罪犯的心埋葬了母亲这画面。我想,要解释这一画面给我的荒诞之感,唯有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曾经说道的体现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恶并惩罚谋杀行为,而自己却在做这种事情;它阻止公民去做杀人犯,却安排一个公共的杀人者。 这一句话才能解释的了这种冲击感了。

所以这本书应该用矛盾的人物,荒诞的世界来总结比较合适。

不过,也许这才是世界本来的面目,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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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优质读后感)


《异乡人》读后感《异乡人》是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书,但不是本书写让人如何变得更积极更完美更优秀的鸡汤类的小说,而是一本反映人性本然的书,是本求真的书,是本勇敢面对自己的脆弱与敏感,面对自己的狼狈与不堪的书,是本反映事实真相与真实情感的书。这本书我因文化教父蒋勋的介绍而知,也因为蒋老师把主人公默而索当成是他青春时期的崇拜偶像而抱有极大的好奇心。他崇拜主人公的真实,崇拜他的勇敢,不只是感悟着他的人生经历,而且还把主人公默而索的画像挂在床头,陪伴着他走过了那段不安的青春岁月,汲取心灵的力量。法国作家加缪的这部获奖作品,是感情战胜理性的作品。作品的名称被翻译成《局外人》《异乡人》等多种,意思就是这个社会之外的另外一个地方的人。作者以自述与倒叙的方式,回忆判刑前15天里发生的系列事件:母亲去世后的葬礼、海边游乐、看电影、同居、作客、写情书、做伪证、聚会、打架、杀人和审判等事件的细节,而最后审判的结果,定刑的罪证,不是杀人,而是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那些行为与语言,那些邻居、同事、朋友,甚至是只见过一次面后给人留下来的印象,使我联想起鲁迅的《狂人日记》的主题:礼教杀人、救救这些孩子们吧。主人公最后的控诉就是: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炎热的暑假里,在我知道这本书居然对蒋老师的青春岁月有那么帮助后,立刻在当当网上定购,打开包装没有挪动地方,花了4小时,一口气读完。这部长篇小说,篇幅不长,阅读快的话,大概不足1个小时吧,但我读得极慢极缓,带着觉知,边读边品,感悟好深。虽然用了4个小时,与作者同步经历主人公15天发生的种种事件,看到各色不同的人,说了和听到了不同的话语,经历了不同的场景与体验,可是合上书本后的一个月、二个月,以及将来更长久的时光中,我都会在生活中、工作中和社交生活中,找到与主人公相似的经历与相似的体验,也会多一个角度去审视自己的人生和这个社会,支持自己与理解他人,给彼此更自在的空间,更理性地生活。我是个感性的人,喜欢读这种感性的作品,而我的读后感,但总的来讲,这本书鼓励我面对自己的真实,自己的不完美,客观地面对伦理道德、规范与法律,尊重真实,追求完美,超越感悟,更理性地面对人生。在全民学习活动周期间,写出的这篇读后感,有点碎,不成体系,但希望通过以发表不成熟感悟的方式,推荐给您,在您追求更积极更完美更优秀的过程中,在纠结焦虑、慌张不安的时候,来阅读,并默默地慰藉自己。

读书《异乡人》读后感1500字


读书《异乡人》读后感1500字:

加缪的这本《异乡人》,在初读时并未读懂。因为作为一名法学生,并不能理解主角因为任何原因去杀人而不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审判。

后来读了清华赵晓力老师的导读,有了一点点思路,在《异乡人》的背景中,被杀的阿拉伯人是历史上的被殖民者,而主角默尔索,是白人,是历史上的殖民者,作为被殖民者,不仅没有名字,没有面孔,就连死亡时也没有任何描述,他不是作为一个人被杀死的,而是像是一件物品,只有简单的几笔白描,一个铅笔绘制的草稿轮廓,在被杀死之后,这轮廓也被擦去了,毫无痕迹,

对默尔索的审判,从未考虑被害者的情况,而仅仅是从默尔索在母亲下葬时的态度,母亲过世后的行为去考虑其是否有罪。这看起来有些荒谬,却是本书殖民历史背景下人人信服的理由。所以这并不是一部关于法律的小说,而是关于主角成长,反抗主流价值观的哲学书。

将书收起时,我再度仔细观察书皮上抽烟的男士,沧桑中透着深刻,偶然瞥见当初吸引我的那行字,“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电光火石间,如同醍醐灌顶,我似乎悟了一点《异乡人》的意义。

正如本书的另一译名——“局外人”,对于这个社会而言,默尔索始终像个局外人。他不参与人群密集的活动,周日可以在家中窗前呆坐一天,哪怕只是看着街道从明亮转入暮色;他对结婚也没有期望,玛丽希望结婚,他就同意,但对于玛丽“爱不爱”的发问,他却答不上来;对于邻居的求助,他虽是有求必应,但却是一种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心态。主角就是这样一个几乎被社会边缘化的人,对他来说,社会交往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

因为不受社会主流文化的拘束,所以社会性的契约也都无法制约他,宗教、道德,皆是如此。他不接受上帝的救赎,不认同宗教的意义,因为无法照料母亲而将母亲送养老院。不因为社会对养老院的看法而有负担,进而继续保持不适宜的养老状态,在母亲去世时也不刻意装作悲伤,他的情感从不惺惺作态,而只是顺从他自己肉体的基本需要,这是一个冷漠但真实的人,一个活在关系之外的人,社会对于他是异乡,死亡对于他是重生,虽然犯下杀人罪行,但他的灵魂是无罪的,是不应当被审判的。因此他接受法律的约束,按照法律程序被监禁,提起上诉,但是却拒绝神父的开导和上帝的宽恕。

在人生的最后,默尔索虽然曾有过对未来生活的一些期望,但面临神父的诱降时,仍然表达了对主流文化的拒绝,在一番愤怒地宣泄后,他也终于完成了自我认同,完全接受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从青涩走向成熟,从男孩成为男人。

我不能去评判这种特立独行,因为我不能审判别人的灵魂。同时也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无法容身于所谓“正常”社会的人。

在价值观多元化的今天,“异乡人”的趋势更加明显。许多小众文化的爱好者,许多并不喜欢热闹的所谓“空巢青年”,他们有自己的精神世界,也许并未被主流认可,但自得其乐。而社会也不应当强迫他们接受主流文化,不可以将灵魂的审判强加于任何人。

同时我也想对那些热爱小众文化的人说:请坚持你们认为正确的道路,保护你们的热爱,“不要在意周遭对你做了什么,关键是你自己在做什么”(熊培云语),唯有完善自我、保持心性自由与精神独立,才能在这一过程中,获得意外的幸福。作者:超级无敌凡

《异乡人》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久闻大名,存在主义哲学的代表作之一,但更喜欢之前的译名《局外人》。前文细致到喝咖啡等细节的流水账记录(前90多页想弃书),在主角杀了人后的审判开始展现用途,景物和动作描写与众不同,如人是“挂”在车杆上,而不是常用的“倚”;心理描写,膜拜级别。该书经得起多角度的审读,再看可能有更深的感悟,初看拙见:

1.“荒谬”.运用道德和宗教审判(看到目瞪口呆状),群体无意识(让我联想起《乌合之众》的群体心理研究)。

2.罪犯独白.习惯跟随《Law&Order》与《The Good Wife》律师与检察官的视角看待案件,少留意罪犯的心理,怀疑某些冷漠的杀人犯也有主角等常人不能理解的心理,但作者从小事入手,让读者身临其境。

3.局外人.面对世人定下母亲去世一定要哭等条框的世界,主角如局外人,而自以为凌驾于主角的审判官们,可能思考都没主角深入,何尝不是局外人?大家用自己的标尺衡量他人。(联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父亲的忠告和用三角尺、直尺衡量他人尺度的香港公益广告)

4.虚无主义.主角对待世界皆无谓,假若世界都是主角这类人,毫无秩序可言,细思极恐。

5.主角在日常的审判输了,却在灵魂的审判赢了,如封面问道,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掩卷深思。

6.明明是主角,审判中却是局外人。辩护律师让他不要说话,或者按他要求说出该说的话,一堆人就此决定了他的生死,联想起现实的司法体制(法律效力等)。

7.过失犯罪与防卫过当?犯罪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刑法)

8.法的作用与价值,权利与义务(法理学)

来自星星的你——读《异乡人》有感作文750字_初三读后感


《来自星星的你》大火的时候,我也为之着迷过。

都教授慢慢可以控制来地球的时间,他和千颂伊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挣来了圆满的结局,享受原来越长的相聚时光。外星人和地球人克服云泥之别相爱,这不能不让人感动。

《异乡人》叙述的也是外星人和地球人相爱的故事,只不过是旧瓶装新酒,故事的核心逃不过亦舒一贯的主张——人间艰难,世事苦多,女子只有自尊自爱、自尊自信,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收获圆满的爱情。

地球上的女子方祖斐靠自己的本领养活自己,被外星人靳怀刚的风度气质、温柔贴心吸引,两人渐渐倾心;当祖斐得知要放弃地球上的一切跟随怀刚到外星球生活时,她犹豫了。外星球上的一切都经过调配,何时刮风下雨、何时白天黑夜,皆在技术的掌控之中。外星球的人不允许有爱恨嗔痴、喜怒哀乐,否则便要接受治疗,试问,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趣味?

祖斐突然发觉,在地球上经历的一切痛苦和折磨都在证明自己还活着,证明自己会哭会笑,会绝望也会充满希望。她宁愿在这红尘中历劫,也不愿过那枯燥乏味、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她放弃了。

故事的最后,靳怀刚接受手术,选择成为普通的人,在地球上陪伴他的爱人。直到这个时候,祖斐才真正快活起来。

这场爱情战役结束了,似乎又是女主角胜利了。亦舒的小说看得多了,倒是渐渐有了自己的看法。女子追求独立固然没有错,唯有保持经济和精神的独立,才能在爱的人面前体体面面,不必事事靠着男人;但凡事过犹不及,女子太过强硬,则一点儿都不可爱。想要赢得爱情,怎可标榜因为要做自己,而一味期望男人做出牺牲?

不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都需要两个人为彼此做出适当的妥协,如此方可走得长久;倘若只是骄傲地站在原地等着别人来爱,迟早落得孤身一身、茕茕孑立的结局。

别在异乡哭泣读后感(3)篇


别在异乡哭泣读后感 第(1)篇

记得,老辈间有句口头禅∶“生不入公门,死不入地狱”。坊间虽释义不同,其中就有指旧时民间的“厌讼”乡俗。是说百姓多不愿借诉讼来解决纠纷,只有迫不得已才求助于司法。

究其原因,有人说是传统的人际观念让当事人因害怕“伤了和气”而远离诉讼。个人以为,繁杂的司法程序及不菲的诉讼成本或许才是普通百姓不敢打官司,也打不起官司的症结所在。

而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牛气冲天,哪有半分“父母官”的影子?堪比阎罗殿的官署衙门更是毫无半点亲民之感!以至于平头百姓把“上衙门告状”看做和“下地狱”一样地黑暗……

不得已时,当然要雇请熟悉程序胜算大的行家协助。于是,有了旧时的“讼师”这一职业,今天叫“律师”。

本书,即是位“北漂”律师的自传体记事。笔者通过对自身的职业历程及所涉案件地回顾,让我们看到了一位从业者途中内心的挣扎与不甘,也有幸一窥当下国内司法领域中诸多的特色与无奈……

读罢,很欣赏笔者于行文间所流露出的人性!在追求事业精进的同时能恪守职业道德,维系灵魂的完整,以维护社会秩序,“定分止争”为终级目标,实属难得!

如果说这个世界分黑白,讲对错……那拥有良心且具备“止戈为武”得智慧的律师们,或许就是这黑白世界间,最好的灰色缓冲带!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就像矗立在彩虹之颠

就像穿行在璀璨的星河

拥有超越平凡的力量……”——《怒放的生命》

夜深了,伴随着这首歌,愿这世界变得更美好……晚安!

别在异乡哭泣读后感 第(2)篇

周末花了两天时间读完,感叹于新律师的艰辛、作者的努力与司法的无奈。全书有作者艰苦的奋斗历程,案例的深入分析、执业的心得体会,对尚在律师队伍门口徘徊的法律人,有参考借鉴作用。对于通过了司法考试却一直不敢迈入律师行业的我来说,最深切的体会是:“时不我待”,虽然“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但有耕种就会有收获,现在开始也许太晚,也许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季节,但一切都还来得及,脚踏实地,勇往直前,总能看到梦想花开!

别在异乡哭泣读后感 第(3)篇

一位中国律师成长史

有一位长辈曾经说过:这辈子都不会让自己的小辈尤其是女孩子去学法当律师,因为这一行多面对人性的阴暗和复杂,接触久了会对三观产生很大的影响,容易出事。要内心极其强大方能坚守初心。

随着法治社会的一步步健全,律师在中国会变得越来越重要。纵使司法考试很难,可还是有一大批优秀的人才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做一名好的律师很难,这个行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吸收高精尖的人才,他们有着严谨的逻辑,踏实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仔细认真的品性。我们应该对这个行业多一些信任,多一份理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微博的特别关心律师占了越来越多的比重,我喜欢他们的文字,逻辑性强,实用性高。希望可以拜读到更多类似的作品。️

《故乡人》读后感600字


今天,妈妈帮我买了一本新书。我一吃完饭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好翻到了《故乡人》这篇文章,就看了下去。


读完后,我才发现这是一个给人启发,让人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暑假“我”回故乡——石家庄时遇到意外情况,迷路了,且身无分文,想坐三轮车回家,口袋里却没钱,心里很为难,急得直想哭。但有一位憨厚的三轮车工人热情主动地送“我”回家,但三轮车工人听错了地址,白骑了四十多分钟,他不但不抱怨,还安慰“我”,一路上他热得直冒汗,却把草帽给“我”戴,最后终于到了姥姥家,姥姥给钱他不要,问他叫什么名字?一阵风送来的回答是:“故乡人!”


这虽然是一个平凡的故事,但我从中读出了故乡情,也读出了这位叔叔的优良品德。他是一位具有雷锋精神的人,是我们身边的活雷锋。这位朴实憨厚的三轮车工人做的是一些平凡的小事,却给小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深受启发,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我们赞扬,更值得我们学习。

现在具有这种精神的人却是寥寥无几,许多人都是“各家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有一次,我看见马路上有一块绊脚石,路过那里的人要不就是视而不见绕道走,要不就是踢来踢去……一辆自行车到那儿来了个急刹车,险些绊到,可那人也只是骂骂咧咧地走开了。看到此情此景我正要上去,只见一位老奶奶吃力地弯下腰,用力把石头搬起,拿走。


我想:我们的社会多么需要像那位叔叔和那位老奶奶那样的人啊!他们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也是我们青少年应该具有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美好。慢慢地,你会发现给予是令人快乐的。

《异乡记》的读后感2000字


从报上得知张爱玲藏而不发的旧作《异乡记》已出版,到书店寻觅许久,得之,甚是惜读 依然的内敛沉稳又不失淡淡的幽默;

依然张爱玲专属的思辨和隐忍;

依然只有张爱玲才会有的情短怨长、清风恬淡

只是,看惯了张大才女溢满小资情调的小说,这回看罢《异乡记》,不禁惊喜:

呵,原来张爱玲写散文,写乡村见闻,写日常生活,文风依然那么精致而纯粹!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只是一篇未完成的未定稿,其中虽因此而落下不少瑕疵,但瑕不掩瑜,张氏的才华依然跃然纸上,展露无遗,如前所述。

只是让人抱恨凄然的是,正读得沉酣,突然中断。括弧中"原稿至此中断"几字更是让人看得深思凄迷。这是张氏的遗憾,确也是那些对其文字惜珍如金之人之大不幸。

不幸只于此。然反观前文,庆幸其美而精的文字总算没让爱惜她的人失望,憾恨不能尽享全篇的心情也便得到了缓解。

开篇写动身的前一天到钱庄里去卖金子。所见之景:小房间、小伙计、台灯,物物素质淡雅,俨然一张发黄的旧上海老旧照片。

其中描绘钱庄里柜台后两个小伙计的情状后,说:"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眯眯的很快乐的脸相。"

不禁心底浅笑。再联想起《半生缘》里顾曼桢初见祝鸿才时对他的评价:"笑起来像猫,不笑起来又像老鼠",仔细琢磨,愈发笑得心窝蜜里透油。

想来张爱玲这样开篇即博人一笑的文章真是少见,不负才女之名。

后来还写有一只小羊把饭馆主人家的一篮子青菜吃得精光,俨然一幅儿童出手的水彩。末了说:

"我恨不得告诉饭店里的伙计:'一蓝子菜都要经那个羊吃光了!'同时又恨不得催那羊快点吃,等会有人来了。"

乡土味甚浓的冷幽默,着实让人笑得不知所起。

还有写乡下人杀猪:

"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失去了毛的猪脸,整个的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一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有只小黄狗尽管在猪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屠夫腿上包着麻袋作为鞋袜,与淡黄的狗一个颜色。"

"猪头割下来,嘴里给它衔着自己的小尾巴如同小儿得饼,非常满足似的。"

我想,连张爱玲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这般自然地表露,就是常人难得一见的冷幽默吧。也只有张爱玲,有这么淡然的心境,这么淡然的笔触,对这么淡然的生活,写得出这么趣味横生的文字。这是在其正式发表的作品里极为鲜见的。

让人惊喜的还有其中不时透露出来的思辨和隐忍。

她写途中遇见的社戏。末了说:"大约自古以来这中国也就这样的荒凉,总有几个花团锦簇的人物在那里往来驰骋,总有一班人围上个圈子看着也总是这样的茫然,这样的穷苦。"

写汽车在途中抛锚,许多小孩围上来在车身上照镜子做鬼脸。心想:"在美国新闻记者拍的照片里也有这样的圆脸细眼小孩是我们的同胞。现在给我亲眼看见了,不由得使我感觉到:真的是我们的同胞么?"心里满是乱世流离中看罢欢快画面之后满满的凄凉。

写在茶馆里看到三个流亡学生吃完面玩起牌来的面目可憎:"学生们一旦革除了少爷习气,在流泪中吃点苦,就会变成像这样?是一个动乱时期的产物吧,这样的青年,他们将来的出路是在中国的地面上么?简直叫人担忧。"

张爱玲的思辨和隐忍,大抵如此吧。只提出所见之具象,她自有其思考藏于语中,与你似乎关乎不着,但你却不得不深刻反思,是非利害自有你评说去。这样的本领,我想即使是专长杂文的作家,也望尘莫及。

然而张爱玲毕竟还是张爱玲,专属于她的情短怨长、凄凄惨惨戚戚照旧还是无法遗漏。

看她把嘴合在枕头上说:"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是暗夜里难以自持的凄惶和茫然无依。

看她把闵先生的招呼撇在耳外,佯装睡着默不作声,只沿着枕头滴下眼泪来。让人疼惜得只恨不能为她拭去泪水,只恨命运的疏离和情感的颠沛流离。

看她旁观到闵太太哄怀中哭闹的小孩,感叹这是最美的母爱童话。明白那是她源于母爱的天性和感情流亡的交错下,隐隐的自怜和伤感。

原来,对于爱情,女性永远是最脆弱的,如刚断乳的婴孩贪恋母体的温度。一向坚定清醒如张爱玲者,面对爱情,依然如天下女性一般,执着地奔跑在逐爱的道路上,纵使舟车劳顿,心力交瘁。

所不同的是,张爱玲有作为作家的心细如发、敏感多思的天性,没有一路泪眼婆娑,怨怼到底。全程中都是对缺失的乡村生活经验保有的兴致勃勃的新鲜和奇异,这成为日后创作小说的素材。

只是不明白,作为一部记游体散文,张爱玲为什么要以"沈太太"自称,以"闵先生"、"闵太太"称随行同伴,俨然创作一部小说?为什么所去之目的地要以"X城"示人不愿直言明说?为什么所寻之人以"拉尼"称之?

《异乡记》作于四十年代张爱玲为情所困时期,熟悉其感情经历的人,不难推测出答案。只是替张爱玲暗恨,爱上那样一个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连写一篇文章都不能昭然于光天之下,以至难以为继,篇中断稿?

然而她也知道那是"非写不可"的,否则她也不会始终收藏着,没舍得把稿子扔掉。

而对那些珍视她的人,《异乡记》,是非读不可的。其中缘由,你懂的。

《异乡记》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2000字


从报上得知张爱玲藏而不发的旧作《异乡记》已出版,到书店寻觅许久,得之,甚是惜读 依然的内敛沉稳又不失淡淡的幽默;

依然张爱玲专属的思辨和隐忍;

依然只有张爱玲才会有的情短怨长、清风恬淡

只是,看惯了张大才女溢满小资情调的小说,这回看罢《异乡记》,不禁惊喜:

呵,原来张爱玲写散文,写乡村见闻,写日常生活,文风依然那么精致而纯粹!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只是一篇未完成的未定稿,其中虽因此而落下不少瑕疵,但瑕不掩瑜,张氏的才华依然跃然纸上,展露无遗,如前所述。

只是让人抱恨凄然的是,正读得沉酣,突然中断。括弧中原稿至此中断几字更是让人看得深思凄迷。这是张氏的遗憾,确也是那些对其文字惜珍如金之人之大不幸。

不幸只于此。然反观前文,庆幸其美而精的文字总算没让爱惜她的人失望,憾恨不能尽享全篇的心情也便得到了缓解。

开篇写动身的前一天到钱庄里去卖金子。所见之景:小房间、小伙计、台灯,物物素质淡雅,俨然一张发黄的旧上海老旧照片。

其中描绘钱庄里柜台后两个小伙计的情状后,说: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眯眯的很快乐的脸相。

不禁心底浅笑。再联想起《半生缘》里顾曼桢初见祝鸿才时对他的评价:笑起来像猫,不笑起来又像老鼠,仔细琢磨,愈发笑得心窝蜜里透油。

想来张爱玲这样开篇即博人一笑的文章真是少见,不负才女之名。

后来还写有一只小羊把饭馆主人家的一篮子青菜吃得精光,俨然一幅儿童出手的水彩。末了说:

我恨不得告诉饭店里的伙计:一蓝子菜都要经那个羊吃光了!同时又恨不得催那羊快点吃,等会有人来了。

乡土味甚浓的冷幽默,着实让人笑得不知所起。

还有写乡下人杀猪:

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失去了毛的猪脸,整个的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一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有只小黄狗尽管在猪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屠夫腿上包着麻袋作为鞋袜,与淡黄的狗一个颜色。

猪头割下来,嘴里给它衔着自己的小尾巴如同小儿得饼,非常满足似的。

我想,连张爱玲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这般自然地表露,就是常人难得一见的冷幽默吧。也只有张爱玲,有这么淡然的心境,这么淡然的笔触,对这么淡然的生活,写得出这么趣味横生的文字。这是在其正式发表的作品里极为鲜见的。

让人惊喜的还有其中不时透露出来的思辨和隐忍。

她写途中遇见的社戏。末了说:大约自古以来这中国也就这样的荒凉,总有几个花团锦簇的人物在那里往来驰骋,总有一班人围上个圈子看着也总是这样的茫然,这样的穷苦。

写汽车在途中抛锚,许多小孩围上来在车身上照镜子做鬼脸。心想:在美国新闻记者拍的照片里也有这样的圆脸细眼小孩是我们的同胞。现在给我亲眼看见了,不由得使我感觉到:真的是我们的同胞么?心里满是乱世流离中看罢欢快画面之后满满的凄凉。

写在茶馆里看到三个流亡学生吃完面玩起牌来的面目可憎:学生们一旦革除了少爷习气,在流泪中吃点苦,就会变成像这样?是一个动乱时期的产物吧,这样的青年,他们将来的出路是在中国的地面上么?简直叫人担忧。

张爱玲的思辨和隐忍,大抵如此吧。只提出所见之具象,她自有其思考藏于语中,与你似乎关乎不着,但你却不得不深刻反思,是非利害自有你评说去。这样的本领,我想即使是专长杂文的作家,也望尘莫及。

然而张爱玲毕竟还是张爱玲,专属于她的情短怨长、凄凄惨惨戚戚照旧还是无法遗漏。

看她把嘴合在枕头上说: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是暗夜里难以自持的凄惶和茫然无依。

看她把闵先生的招呼撇在耳外,佯装睡着默不作声,只沿着枕头滴下眼泪来。让人疼惜得只恨不能为她拭去泪水,只恨命运的疏离和情感的颠沛流离。

看她旁观到闵太太哄怀中哭闹的小孩,感叹这是最美的母爱童话。明白那是她源于母爱的天性和感情流亡的交错下,隐隐的自怜和伤感。

原来,对于爱情,女性永远是最脆弱的,如刚断乳的婴孩贪恋母体的温度。一向坚定清醒如张爱玲者,面对爱情,依然如天下女性一般,执着地奔跑在逐爱的道路上,纵使舟车劳顿,心力交瘁。

所不同的是,张爱玲有作为作家的心细如发、敏感多思的天性,没有一路泪眼婆娑,怨怼到底。全程中都是对缺失的乡村生活经验保有的兴致勃勃的新鲜和奇异,这成为日后创作小说的素材。

只是不明白,作为一部记游体散文,张爱玲为什么要以沈太太自称,以闵先生、闵太太称随行同伴,俨然创作一部小说?为什么所去之目的地要以X城示人不愿直言明说?为什么所寻之人以拉尼称之?

《异乡记》作于四十年代张爱玲为情所困时期,熟悉其感情经历的人,不难推测出答案。只是替张爱玲暗恨,爱上那样一个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连写一篇文章都不能昭然于光天之下,以至难以为继,篇中断稿?

然而她也知道那是非写不可的,否则她也不会始终收藏着,没舍得把稿子扔掉。

而对那些珍视她的人,《异乡记》,是非读不可的。其中缘由,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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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在84天一无所获后,决定独自一人去远海捕鱼。功夫不负有心人,他钓到了一条比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马林鱼。这条鱼力大无比,拖着小船漂流了两天两夜。老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考验,终于将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归途中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得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骨架。老人只得空手归航。《老人与海》篇幅不长,情节也很简单,但它用独有的那种回归自然的质朴、天高海阔的深远,以及一股恢弘的力量,鼓舞了一代又一代读者。

又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一个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虽然老人辛辛苦苦捕到的鱼被鲨鱼吃得只剩了骨头架子,但他战胜了大马林鱼和许多鲨鱼,体现了人类面对艰险无所畏惧的高贵品质,面对失败有着优雅的风度,他赢得了生命的价值和人格的尊严,是个了不起的胜利者。

人类的极限,无人知晓。人往往会局限自身,了自己的心。但是,当一个人努力战胜自己的缺陷而不是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鱼还是一副骨架,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生命的价值已在与那马林鱼的搏斗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作为一个强者,就不应该因为失败而消沉悲观,就不应该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

荀子读后感(读后感)


《荀子》的乐论讲的是音乐对人的影响,古人称之为乐礼,也属于伦理道德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乐礼会使人们的志向高洁,遵循礼制的人们的德行就能养成。遵循乐礼之人耳聪目明,感情温和平静,天下都安宁,所以在古代乐礼也是一种管理人的方式。我觉得其中最核心的还是那句“君子乐其道,小人乐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它讲述的是一种道义、道德与欲望的平衡,而这往往是我们生活中最难掌控的。

君子用道义来控制欲望,那就能欢乐而不乱来;小人为满足欲望而忘记了道义,那就会迷惑而不快乐。

举个例子,小的时候很贪玩,就喜欢玩游戏,然后让我爸妈就很头疼,直到有一次我爸说:“你就一直玩吧,不用学习,玩到自己不想玩为止。”这么一说,反而我就不想玩了。那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从我的内心觉得贪玩并不是一个好的行为,如果没有节制没有束缚,那反而没有真正的快乐,如果当真继续玩下去,到了最后也只剩下是空虚,因为这种快乐不是可持续性的,是会迷茫的。所以一种张弛有度的休闲娱乐方式不仅有利于身心健康,更是能把快乐高效化。

这种状态在生活中也随处可见,尤其是在大学更毕业的时候,自己的膨胀的物质欲望、金钱欲望与自己的能力完全不对等,然后对未来就充满了迷茫,就如我老师所说“你们这一代就是迷茫与浮躁的代名词,我对你们的要求只有一个词,踏实。”现在想想踏实两个字看似简单,却很难做到,就像下定决心减肥的人,在夜跑的路上遇到了烧烤摊,欲望战胜了理智,最后的最后,只剩下减肥路上的迷茫。

说一说我这一代的人的迷茫吧,一切的外界环境,比如房价、物价、大城市的消费欲望等等,会让人失去对外来的盼头,因为认清现实的自己看不清自己的未来,便会轻易的放弃,就像你一直能追着一个人奔跑,直到无论怎么跑都再也看不到前面的人影时,便不再想奔跑了。这便是迷茫的所在,当不在奔跑时,当看不到终点时,那终点依然在那个位置从来没有变过,变的只是自己的决心。

那么这里又会提到一个新生词,躺平。意思就是同样都要到终点,同样都争不到名次,我为什么不舒舒服服的走到终点,还要拼死拼活的跑到终点呢。我不会批判这个态度的正确与否,它同样也是迷茫、思考后的产物。但是如果回归到《荀子》所说的道义束缚中去就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因为它是一场赛跑,有着道义与体育精神的束缚,我就必须要跑步前行,而不是走着,也不是躺着,停下了脚步固然身心得到了一时的放松,但是那不是我参加赛跑的目的,那没有目的的赛跑就注定迷茫。

所以,有了目标,只要前行就不再迷茫。

《大学》读后感(读后感)


作为一名语文老师。我非常喜欢教学生文言诗词,每每读到古人的诗词歌赋,都不禁惊叹。古人如此聪慧,虽没有手机、摄像机等电子设备。却能把所见之景用七言诗词写到极致,读罢有如身临其境。如:“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写尽了人间四时之美,怎能不令人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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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自己也非常喜欢读文言文的书籍。因为文言文中蕴含着古人的智慧。文言文的特点是言简意赅。古人能用很少的文字传达出很深的思想内容。这也非常符合我的性格特点。因此我非常喜欢文言文,尤其喜欢蕴含深刻哲理的这部《大学》。

所谓“大学”实质为大学问,人世间最重要的学问。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我在大学的图书馆,当时我还不明白“大学”的含义。只看摆放在文言文类别中,就随手翻来读一读。边读边被古人的智慧深深折服。

《大学》作为四书之一的古人必修科目,是古代的每名学子都必须要学的书籍。千百年后,我再读大学,也能从中感受到当时的思想,可以说它影响着千万古人,也形成了他们独特的具有中国色彩的思维方式与做人原则,其中某些道理沿用至今,我们的思维方式仍深受其影响。有些句子,你仔细琢磨也蕴含着非常深厚的道理。大学中提出三纲八目。所谓三纲,是指明明德。亲新民,止于至善;八目是指格物、致知、诚意、正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人们常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又常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两者一样都被人用来表达自己所理解的君子之道,这种君子之道,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大学中“修齐治平”的顺序与此并不相同。文章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顺序不一样,境界也就迥异。“”修齐治平”是当代社会四有新人的践行标准。“平治齐修”则是古代君王的基本国策。不过这些都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喜爱。

我最喜欢的是其中的这一段:“知止而后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意思是:知道要达到至善的境界,意志才有定向。意志有了定向。才能心不妄动;心不妄动,才能随处而安,能够所处而安,才能处事精详,能够处事精详,然后才能达到至善的境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这样。心不妄动,才能所处而安。这句话非常好。现代社会快节奏,就是缺少静下心来想一想,你到底想要什么。如果做任何事都不静下心来,是做不成的。只要心静,有专一的目标。这件事才能做好。这样至善就离我们不远了。不要以为至善只有伟大的人才能做到。其实,我们每个人只要做到以上的事情。至善就离我们不远了。

一群善良的人,同一个步调。心中有光,祖国未来才有希望。有人这样总结说,一个团队的生命力不是技术,不是人才,不是资金,而是共同的信念和团结一致的步调。这让我想到了,毛主席在《纪念白求恩》中这样说到,要像白求恩一样,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我不敢奢望,做一个如此高尚的人,只要做到无愧于心,足矣。

《大学》是国学"四书五经"之首。相传《大学》最早是由孔子收集、整理编入《礼记》的文章之一。后人把它和其中的另一篇--《中庸》,从《礼记》中抽出来单独成书,并和《论语》、《孟子》合称"四书"。"四书"是我国古代教育理论重要著作,其内容和著述目的不仅在告诉人民怎样做人?怎样齐家?而且还告诉有邦有国者怎样安邦治国?同时还提示天子怎样做才能国泰民安,明德于天下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方法。此书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角度看,可谓一部全方位的理论教科书。因为他的教育对象下从庶民起,中到诸侯、士大夫、上到天子,都包括了。而且他的理论对谁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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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谈一下个人对《大学》这部经典的感悟,此经开篇便挑明主题:"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完全围绕着发扬德性的原则,是为《大学》三纲,随后展开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为《大学》八目,而八目却是以修身为中心,阐发修身方法与修身目的的全部内容,由此可见,修身,是儒家极为重要的一个核心理念,唯修身才可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修身中融入仁义礼智信孝悌忠等中心思想,才能成为真正的仁人。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读《大学》时绝不能把"大学"这个概念理解为国民教育的"小学""中学""大学"的"大学"。《大学》的"大"是高大的大,是至高无上或第一的意思。《大学》是研究和探讨人和人类社会最高大、最高深道理的教科书。书中既教给老百姓如何做人?如何齐家?如何修身?的方式方法,又向君主和君主阶层讲了如何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回顾我国五千年历朝历代,下从平民上至国君其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无不证明《大学》讲述的道理非常准确。哪个成功人物不以修身起家?哪个兴国之君不以爱民为本?

从成功与失败的古今人物身上我们不难发现,凡成功人士都曾自觉不自觉地遵照《大学》所说的"修身是为人之本"的要求修炼过自己。由此可知今人只要怀有"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抱负,并想尽早实现自己的理想,认真学习和研读一下《大学》,并按照《大学》所说的原则修炼自己,定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一切的根本,欲修其身,先要获得完善的知识,只有用知识武装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的德行,才能再谈家国天下。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再远大的理想,再美好的打算,在没有实现之前一定要先把眼前的做好。知识能够让你更懂得怎么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从而去完善。比如;在工作中,我们要做的不是发怒不是指责,要从自身找不足,或是制定一个短期和长期目标,放在一个最显眼的位置,能够时时的看到,这样你就能比较容易的实现目标。

通过学习《大学》,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如对自己的父母应该以感恩的心去对待;对有困难的人应该从乐于助人的心去对待;对犯错的人应该以宽容的心去对待……在一切日常生活言语行为中要小心谨慎,要讲信用。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讲礼貌,尊敬长辈等。它在教我们如何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孝顺父母的人、做一个有礼貌的人。可以说,国学知识里面对人生道理仿佛是指明人生方向的一个指南针,在你看不清前方时,为你拨开眼前的迷雾,为你指出正确的方向。

《大学》是我们中国人特有的国粹,它承载着中华五千多年的文化内涵。今后,我要多加学习,让"国学经典"中的智慧之光,引悟自己走出迷茫,使自己的人生轻松而洒脱。(史著栋)

什么样的人是有修养的人?谦虚的?低调的?善良的?温柔的?是的,这都是个人修养的表现。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句话出自《礼记·大学》,原句是:“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意思就是,如果你想要管理好家庭,有益于国家,美德彰显于天下,那你首先要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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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提高个人修养呢?

其实还有后半句是“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

欲修身,首先要格物。格的意思是穷尽,物其实就是事物的道理。宋代的程朱理学对格物的解释就是——追溯万物的本源,也是磨练自己心理意志的一个方法。也就是说,通过学习研究万事万物的规律,才能获得知识;获得知识后,意念才能真诚;意念真诚后,心思才能端正;心思端正后,才能修养品性。试想一个对世间万物一无所知的人,又何谈修养。脱离万物脱离知识谈修养,就好似无根之水无本之木,再如何精彩也都是空中楼阁,也只能是泛泛而谈。我们有时看到一个人,你会感觉她有气质,一看就是很有修养,是的,有修养的人总是很有气质,这气质从何而来,必然是多年的学习、通身的学识积淀而成的。这便是修身的第一要义,儒家坚持了几千年的“格物致知”。

其次,便是要“慎独”。何为“慎独”?基本句意可以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要向平时一样”,但这是第一层级,往上,指任何时候自己的内心都要像有个天理在审视自己的样子,也就是不管有没有人,更深入强调是内心的“诚”。诚就是“无自欺”,时时刻刻面对真实的自己,这个点其实非常难,我们日常潜意识的规避是很严重的。所以到了宋明理学时期,很多理学家,为了达到“诚”的境界,就有了“敬”和“静”的功夫。敬不再是指尊敬其他人,而是自己尊敬自己内心的天理良知,保持让天理良知时刻审视和审判自己;而静则是认为只有在心静的情况下,才能最好地审视自己,这个心静,不简单是停下来,而是指内心冥灵,一种“诚明”的境界。

格物致知+慎独,再提高个人修养之路上缺一不可。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便是这个道理。只知格物致知,而不“诚”,做不到“敬”与“静”,很容易走进死胡同,钻进牛角尖,甚至走上弯路,可以说“慎独”是“格物致知”掌舵人。而一味崇尚“慎独”,忽略“格物致知”,便会像前面说的,思而不学则殆,殆即有害,更别说提高个人修养了。

让我们铭记格物致知与慎独,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成为一个自己满意的人!(张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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