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的世界里平凡的人,平凡的人祈求不平凡的命运。于是,他踏上征程,奔向没有退路的悬崖,追逐光,追逐梦,追逐人生。
当他站在悬崖边上,没有忐忑,没有怅惘,只有胸腔里满溢的欣喜与期待。环望四下,条条皆是路,条条却都虚渺,看似浮华直上,行差一步,却碎骨粉身,没有转圜余地。但他脸上坚毅,脚下坚定,抓紧希望的藤条,艰难缓慢行进,不怕风吹,不惧雨淋,不畏电闪,不惊雷鸣,去往心中的天堂,在其争取的世界里如鱼得水,在光中留下自己的一席之地。
一切为了生活,却一切基于追求。只有无止境的追求,才有无止境的生活。若无追求,只安现况,生活就不会再吸收阳光,雨露和水分,只能渐渐等待死亡,等待枯萎。追求永远是靠我们自己去行动的。只有我们自己能够。打拼未来的天下,只有我们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样子。命运,只能靠自己把握,光,只能靠自己追逐。
逐光而居,不只是一种信念,更是一份心境,一种态度。面对生活,我从不甘平庸,从不埋怨命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带着追求,不畏人生的磕磕碰碰,不惧命运的风风雨雨。扼住命运的咽喉,撕开命运的裂口。即使再苦再累,只求心中清明,心上无悔。正如,飞蛾扑火为一瞬的光热;有似,夸父追日为自己的影子能与太阳同行;恰如,后羿射日为普天黎民安居乐业。无论功成功败,无谓庙堂湖海。在逐光而居中,坚定执着;在依光而立中,心如止水。
我不愿甘于平庸,我愿意逐光而居。以飞蛾扑火之勇,以夸父逐日之志,以后羿射日之愿,奔向光的方向,奔向不知数的未来!
《雾中的牙齿》是一本中国当代儿童小说,让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惑的事。如书中介绍:先做简单的题目和先做有难度的题,用的时间是不是一样?我以前先写有难度的题,后写简单的题,可过了几天发现这样写太慢,到了很晚才能睡觉,后来我先写简单的,后写难的,速度很快,一会就写完了,非常有效。书中有很多地方表达了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如:我病了。发烧了,第二天早上,我醒了,看见爸爸一脸的倦容,妈妈的眼睛都哭肿了,从这里我感到爸爸妈妈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记得有一天晚上,爸爸正在帮我检查作业,发现了一处错误,我左看右看,就不知道错在哪里,爸爸见我不懂,便跟我讲解,我懂了,马上就写出来了。妈妈对我也很关心,每次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总是带我去医院里看病,有一次暑假里,我发高烧了,爸爸妈妈的心里很着急,立即把我送进医院里治疗,到了晚上,他们都在陪我,顿时我的眼睛湿润了感受到了他们对我的关爱,母爱似海,父爱如山,我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正意思,过去,我一直都不体谅妈妈爸爸工作的辛苦,现在我懂了,我以后不能再让爸爸妈妈为我操心了。
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懂得了要体谅爸爸妈妈,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
【篇一: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名著,其中《雾中的奇妙小镇》印象最深!这本书里的很多奇妙的事情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女孩理奈来到了雾谷,这时她的小丑雨伞被风吹了起来,理奈跳着去拿,可是风总是不让她拿到,把它吹到了雪松林里。理奈气急败坏,坐在石头上生闷气,这时已经起了很浓的雾,大理奈找到雨伞的时候,雾突然散开了,眼前出现了一座小镇!
这里的一切都让小理奈奇怪的要命,一个小的像斑点的皮皮蒂皮考特婆婆,一个超级厨师(除了睡觉,她都待在干净闪亮的厨房里)。一只闪着金光的大肥猫,一个只干洗衣服和做扫除的大妈(大家都称她为清洁大妈),和一个科学狂人小伊。
理奈一到小伊的房间里,就等于来到了赤道的正下方!明明是盛夏,可小伊的房间里却放了四个熊熊燃烧的火炉。第二天,小理奈来到娜塔的书店来整理书,走在路上,理奈发现小镇上只有六栋房子,而皮考特庄园光烟囱就有六根,皮考特婆婆的房间里有一根,厨房一根,小伊的房间里有四根。更奇怪的是,虽然是夏天,但山查花、水仙花、紫罗兰都在盛开,真让人怀疑是不是这些话不受天气的影响。看来这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奇妙小镇!
【篇二: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
《雾中的奇妙小镇》是日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柏叶幸子写的,作者很有想像力,很好看,而且还有好多有趣的图画,是一个很美的童话故事。
这本书主要描写一个叫理奈的小女孩,在假期来到雾谷发生的奇妙事情。
小女孩理奈在一把雨伞的指引下,来到了雾谷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四季花朵同时绽放。瞧,在绿色森林里有一个小镇,小镇里有一条小路叫乱糟糟小路,通向皮考特庄园,里面的主人叫皮皮蒂。皮考特。本来理奈以为可以好好的玩,没想到皮考特婆婆是一个对别人要求非常苛刻的人,她有句口头禅:不劳者不得食。并要求理奈用劳动换来自己的生活费,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从明天起分别去点心房、玩具店、船具店、书店去打工,自己挣钱。理奈在劳动中学会了与人相处,学会了做三明治,了解了为什么四季都能开花,还学会了关爱别人,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收获了许多礼物和友谊。不知道不觉假期结束了,她变成了一个懂事又能干的好孩子,理奈从不喜欢来到这里到舍不得离开,她知道这里所有人都是热心的、善良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付出,才会有收获。只要大家相互帮助,再困难的事都能解决。
【篇三: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作文】
如果有一天你来到一个奇妙的小镇,这里有胆怯的大老虎、傲慢的王子、不讲理的老婆婆、喜欢甜食的小妖怪、爱骂人的鹦鹉你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我想你一定会撒腿就跑吧!可是有一个叫理奈的小女孩却在一把小丑雨伞的指引下来到了这个小镇。在这里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呢?现在就让我来向你介绍我最爱的一本童话《雾中的奇妙小镇》吧!
当我一拿起这本童话,立刻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理奈的小女孩在爸爸的要求下独自一人来到一个叫雾谷的地方度假。在这里她遇见了各种奇异的人物,他们都拥有不可思议的魔法,因此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而奇妙的故事。如果你认为理奈度假什么都不用操心,那你可就猜错了,因为在这里她要学会自己整理房间,自己梳头,洗衣服,学着做饭。因为皮考特婆婆说过,你有手有脚,眼睛、鼻子和耳朵看上去也没什么毛病,所以什么事都应该会做。而且还必须要通过工作挣生活费来养活自己,即使身边带了钱也不行,因为那不是自己挣的钱,所以理奈必须到雾谷小镇的点心房、玩具店、书店、牧场、果园去干活来争取生活费。在这个过程中,理奈逐渐学会了和别人相处要有礼貌,要多为别人着想。她还学会了奉献和关怀,比如在她的帮助下,一个生气的妈妈和倔强的儿子重归于好了。当她离开雾谷小镇的时候,她已变成了一个能干又懂事的好孩子了。
看着看着,我不由地想到了自己,从小到大我的一切事情都由妈妈操心,如果哪天妈妈不在,那我的生活就乱了套了,早上一定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出门,到了学校突然会发现不是少了这个就是忘了带那个文具用品。如果想买什么东西,只要说一声,爸爸妈妈总是很爽快地答应,而我从来也没有想过其实爸爸妈妈上班挣钱很辛苦看了《雾中的奇妙小镇》让我懂得了我已经长大了,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果实,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就像书里皮考特婆婆说的那样:不劳动者不得食。
【篇四:雾中的奇妙小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雾中的奇妙小镇》。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把小丑雨伞的带领下,女孩理奈来到了雾谷,一个奇妙的小镇。她住在皮考特庄园,每周都要去不同的地方干活。在这个庄园里生活了一个假期的理奈,改掉了家里小公主的样子。
使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理奈一样,在放假期间去一些地方,经过锻炼改掉小公主的习惯呢?经过认真阅读,细心揣摩与体会,我终于弄明白了:我们的父母把孩子当成稀世珍宝,一见不到孩子就心急如焚。正是那一
句: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就是因为这样,才让我们失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在家,我差不多变成了一个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家的一切都被父母包了下来。就连我参加活动,父母都是千叮咛,万嘱咐。我参加了管乐队去上海,大连的活动。每天早上,我都会被刺耳的电话铃吵醒,但,那不是让我们起床的电话,而是爸爸妈妈打来的电话。他们每天问我的问题都闹得我头疼,但我为了不让他们听到我厌烦的声音而担心,只能硬着头皮,装着高兴的声音去回答。
读了这本书,我该学习理奈在皮考特庄园时的胆大,细心,提高独立意识和生活经验。
家长们,请你们放开手,不要让你们的儿女们成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和小公主了!
我观察过青草的嫩绿,闻过鲜花的清香,感受过阳光给我的温暖,却从没注意过雾的美丽。是《雾中情》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雾那种朴素的美。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在不同地点的雾中的感受,把原本普普通通的雾描写得美轮美奂,犹如仙境一般。原本我不怎么喜欢雾,它的出现不仅使人看不清东西,还会造成交通不便,十分麻烦。但自从看了这篇文章,我只要一见到雾,就会静下心来,仔细地寻找在雾中的感受。我惊奇地发现,原来雾也是有内涵美的。雾虽然使人的行动变得麻烦,但正是因为它朦朦胧胧,所以才会给人一种犹如梦境一般的美,迷迷糊糊的,好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给人一种来到天堂的宁静的感觉,通常只有梦中才会有这种感觉。
那一天清晨,我揉着惺忪的眼睛,睡意朦胧地打开房间的窗户,一股牛奶般的浓雾迎面扑来,我感觉脸上湿湿的,顿时睡意全无。是雾洗走了我的睡意。我吸了吸鼻子,一股清新的、带着泥土和青草芳香的气味一下子流入我的大脑,让我变得清醒;又顺着血液流到我的心田,让我的心情豁然开朗。我贪婪地吸着这湿漉漉的清新的雾,总觉得吸不够。
啊!雾,你令我陶醉;大自然,你那灵巧的无形的双手,是那样的神奇,你令我动容!
我掏出笔,飞快地记下了这美丽的一幕。
《梁光正的光》读后感东湄小学朱玲丽拿到这本书,我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桌前读,之前从网上看过这本书的简介,对它满怀期待。事实上却有些失望,翻开书,排版就有些奇怪,下半部分有接近4公分的空白,它存在的意义是让书显得高大一点吗?我先说不好的,再说好的。一些描述文中人物内心独白的段落通篇没有标点符号,印象最深刻的是64-65页,读着极其累人。作者刻意省去标点符号追求像电影场景里那种画面感,不得不说真的给我带来了一些画面感,但是全书读到四分之一的时候,对这种写作手法我反而失去了耐性,不禁让我回想到初中时代,通篇用标点符号充当表情包的言情小说。我宁愿它多一些标点,至少看着不累人。不得不说,作者在运用文字还原场景方面确实厉害。“冬雪紧紧盯着父亲。勇智知道,她脑子里肯定有一个跑马场,一瞬间跑过一千句一万句话,她说出的只是那跑过去的万分之一。”“东玉笑啊笑啊,笑得掉到了坑塘里,笑得老师追着打她,笑得站到了课堂外面,她笑得泪眼模糊,什么也看不见。”可是原本希望通过自己的想象把故事映射在脑中,却偏偏给作者的描述带跑了,最后呈现出来的场景支离破碎,很多时候看着看着就走神了,翻回去重读,如此反复,原本就不太峰回曲折的故事情节失去了味道。还有一点,故事情节过多的发牢骚,父亲与儿女之间的矛盾通篇都在强调,我曾多次放下书不想再去读它。再说好的方面。这是一个从生活中来的故事,印象中,我也有这么一个亲人,他有一颗永远不安分的心,他也带回了一个女人,在力排众议下对我宣布:“她将是你的新奶奶。”那种无法描述的感觉,时隔多年后在这本书中又找到了。还有那些荒唐的往事,活在21世纪的我没有办法体会其中的辛酸。感谢作者细致地描写,把一幕一幕的场景还原,使我抓住了那一份感情,也对现实生活产生了一丝共鸣。不得不说,现实生活中还真有这样的人,他们善良也充满欲望,被生活压得扭曲变形。他们粗暴地表达自己的欲望,伤害着身边的人,也粗糙地爱着身边的人,治愈伤痕。到最终,一切都过去以后,大家反而还怀念起他来呢。书读到最后,整个故事展开来,平实动人。我也不再抱怨作者那没有标点的创作手法,反而怀念起它来呢。
这本书获得了1948年美国纽伯瑞儿童文学银牌奖,看书名好像是与雾有关,但是这本书写的不是海岛上的迷雾,而是写二个小朋友保罗和莫琳,为了买下他们心目中的野马“幻影”和“迷雾”,而付出了真挚情感、无畏勇气和艰辛劳作的故事。
保罗和莫琳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他们居住在辛可提岛上,在这个岛附近是阿萨蒂格岛。阿萨蒂格岛上没有人居住,是野马的天堂,那里的马自由自在的生活着。辛可提岛上每年有围马节,岛上的人去阿萨蒂格岛上围捉野马,把它们赶到辛可提岛上,进行赛马比赛。并且为了防止野马的泛滥,卖掉一些马,然后放回大量的马。“幻影”是这群野马中最野的一匹,在两年里它没有被人们围捕到,保罗和莫琳非常想拥有它。于是他俩暗暗地进行着买马的准备:帮助邻居干活,挣取买马的钱;把马舍修整得非常结实,不让“幻影”跑掉。保罗终于参加了围捉活动,并且成功地把“幻影”、“迷雾”带了回来。但最终“幻影”回到了属于它的自由王国,“迷雾”留下来陪伴保罗和莫琳。
这本书里有几个场景让我感动,一个是被捉的野马群在游过海峡时,因为“迷雾”太小了,被吸进了漩涡。保罗勇敢地跳进海里,逆流游泳,把“迷雾”的头抱得抬离水面,一直游到岸上。我为保罗的这种行为拍手叫好,他能够不顾个人的安危,去拯救弱小者,他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另一个场景是在暴风雨的深夜里,保罗为了保护“幻影”和“迷雾”,陪伴它们一起在卡车里躲雨。“幻影”——这匹野性十足的母马,第一次亲近了人类,它终于用软绵绵的嘴巴舔走了保罗手心里的嚼烟。二匹马、一个小孩因疲惫而相拥睡在一起的画面是多么温馨、多么感人啊!
还有一个场景是保罗骑着“幻影”取得赛马冠军后,不忘记默默付出的莫琳。他用眼光扫过紧围绕着他的人群,寻找着莫琳,并快速来到她身边,让莫琳骑到他身后,一起分享胜利的喜悦。这种兄妹间的亲密感情真是让人敬佩。
读过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人与马之间不同凡响的感情经历,我学会了包容与理解。
一直认为,如果说有一本书能惹人怜爱的话,那么一定就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它犹如阳光和水,汩汩流动间证明着种种应被证明的存在;换而言之,在辗转溯洄中,作者在本书中道出来的,却是非童话所不能抵达的幽深情境。
从故事发展来说,如同《绿野仙踪》的小姑娘桃丽丝遇到了女巫或鲁宾逊遇到了风暴,奇遇仍是本书的契机:我,一个爱驾驶飞机、爱画画的大人,在沙漠中与一个来自异星球的小王子的相遇。因为一朵玫瑰花,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他拜访了许多小星球,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如寂寞的国王、执着的自大狂、觊觎满天星星的实业家、从不停歇的点灯人之后来到了地球上,来寻找一只小绵羊。
没有通常童话中符号化的仙境,小王子所在之地便是仙境,然而他最终要回去,如同桃丽丝总要回家一样,那里是童话最后的归宿,亦是最终的家乡所在。最喜欢《小王子》就在于它是用儿童的视角来观世,却从不用儿童的智商来度事,所以其中充溢着一种同类书所缺乏的真正的浪漫。小王子是我见过的最不快乐的童话主人公,但也是最有情致、最摄人魂魄的一个小东西,因为他那种遍布全书的细细碎碎的渴望和悲伤,其中有一层很重的非儿童的、质疑自由与灵魂的黯淡气息,这种气息与小王子无以名之的气质上的忧伤相结合,便使他远远超出了一般童话中有制作之嫌的平面主人公,并使本书超出了童话的层次而成为一种成人读本。所以没有人怀疑小王子的爱情,泛义的爱情,他对那枝玫瑰花的爱情,是一枝娇气、挑剔但美丽异常的花朵,怕风、怕冷、怕黑暗,天真地以为会用这些小把戏留住小王子的爱,直至对方离去之时才说出我当然爱着你,但一直没让你知道。而借小狐狸之口,小王子也方才大悟,爱原来意味着担当和痛苦;对于你驯服的对象,你永远负有责任。驯服一词在此被赋予了哲学式的内涵,成为爱异构同质的表述。
要是你驯服了我,那我的生命中就像出现了阳光,我会在杂沓的脚步声中辨认出某一个声音。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慈悲,所以温柔怜悯。从对爱的表达和实践来说,小王子与安徒生的海的女儿是绝配。至此,不能不说小王子也是一个载体,通过他,作者圣埃克苏佩里的身影也隐隐在望。那个满头金发、酷爱飞行与正义的法国男子平视命运,厌恶但永不回避灾难,二战中驾驶飞机巡航时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是怎样离去的,如同不知道他的小王子如何凭空而来,他与他亲爱的小王子静静地站在世事一旁,一个持有爱,一个持有怜悯――我可怜这样的人,他黑夜中在租屋中醒来,以为在上帝的星空下可以遮风挡雨,突然面前却是一种征途
如果说小王子的真理是那枝玫瑰,圣埃克苏佩里的真理则是朦胧中嫩芽萌生的清香、母羊剪毛时的气息,凭此,他们唤起且追溯,唤起你在被时光裹挟而去时匆匆间的遗失,追溯人们某年某月某日看到的大雾,雾中的鸽子、孩子和花朵。
阅读着,思考着,世界因此变得丰富而充实。
森石和麻仔想跑到山顶,看看传说中的古堡,想成为家乡里第一个见到古堡的人。七岁那年失败了,立刻引来了一大堆的嘲笑。
我读着书也笑话他们:真傻,古堡有什么好看的,要爬那么高的山,再说,既然没人看到过,有没有还不一定呢。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我去了趟北京爬长城。长城可真雄伟,在山顶蜿蜒,真像一条长龙。可是真的登起长城的时候,可真受了罪了,眼前一个一个的烽火台,一档一档的台阶,没有尽头,这走到哪里是一站啊。爸爸指着高处的一个烽火台说:“那儿就是好汉坡,不到长城非好汉,我们今天的目标就是那儿。”我一数,好汉坡离我们这儿中间也就隔着两个烽火台,没问题,我冲爸爸妈妈比划了一个“OK”的收拾就开始爬长城了。离第一个烽火台还有一半距离的时候,我身上的小背包就甩给爸爸,好容易到了第一个烽火台,我坐在那儿呼呼地喘气,不爬了,太累了。爸爸笑了:“不当好汉啦,要当懒汉了。”我最听不得爸爸说我懒了,站起来就走,“才不当懒汉呢!”,妈妈一个劲地在后面喊:“慢着点。”哼,让我慢,好让你们抢先,那可不行,我要第一个跑上好汉坡。
原来,什么事情都是说着比做着容易,当爸爸连拉带拽地把我拖上第二个烽火台后,我说什么也不想再爬了,我的那瓶水已经喝光了,可是喉咙好像还在喷火,我看着周围的风景:“爸爸,这儿就很美,好汉坡不也就是一样的烽火台嘛,我们不上去了,在这儿拍几张照片就回去吧。”爸爸看看我,掏出他包里的水给我:“你先歇会儿吧。”
我坐在台阶上,望着长城下密密麻麻的人都在往上赶,上面有那么好吗?前段时间读过的《云雾中的古堡》里的森石和麻仔在14岁时又一次登山,也是这样弓着身子往山顶爬,不是最终什么也没有看到吗?森石不也想中途放弃吗?“爸爸,好汉坡的风景真比这儿美吗?”“那当然了!那只有登上的人才能感受到的。”
爸爸的话有点高深莫测,我的犟脾气又上来了。爬第三个烽火台的时间比前面跑两个烽火台的时间还多,一路走走停停,也总算登顶成功。上面只有一块石碑刻着“好汉坡”,很多人围着它在拍照片。我有点失望了,周围除了山还是山,这个烽火台过去也还有烽火台,站在任何一个地方,看到的都是差不多的景色。
下山过程中,我看到有好些人走了一半就回头了,那时,我有点得意,“爸,你看他们都半途而废,我可是到达峰顶了,哈哈,虽然没什么好看的。”“真没什么好的吗?那你得意什么?”爸爸笑了。
我想起了森石和麻仔泪汪汪地在山顶唱歌了。哦,原来山顶最美丽的风景就是——我在那儿。
我观察过青草的嫩绿,闻过鲜花的清香,感受过阳光给我的温暖,却从没注意过雾的美丽。是《雾中情》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雾那种朴素的美。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在不同地点的雾中的感受,把原本普普通通的雾描写得美轮美奂,犹如仙境一般。原本我不怎么喜欢雾,它的出现不仅使人看不清东西,还会造成交通不便,十分麻烦。但自从看了这篇文章,我只要一见到雾,就会静下心来,仔细地寻找在雾中的感受。我惊奇地发现,原来雾也是有内涵美的。雾虽然使人的行动变得麻烦,但正是因为它朦朦胧胧,所以才会给人一种犹如梦境一般的美,迷迷糊糊的,好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给人一种来到天堂的宁静的感觉,通常只有梦中才会有这种感觉。
那一天清晨,我揉着惺忪的眼睛,睡意朦胧地打开房间的窗户,一股牛奶般的浓雾迎面扑来,我感觉脸上湿湿的,顿时睡意全无。是雾洗走了我的睡意。我吸了吸鼻子,一股清新的、带着泥土和青草芳香的气味一下子流入我的大脑,让我变得清醒;又顺着血液流到我的心田,让我的心情豁然开朗。我贪婪地吸着这湿漉漉的清新的雾,总觉得吸不够。
啊!雾,你令我陶醉;大自然,你那灵巧的无形的双手,是那样的神奇,你令我动容!
我掏出笔,飞快地记下了这美丽的一幕。
读了《晨雾中的人影》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女清洁工默默地为人们作贡献的精神所感动。她为了人民的利益,每天越早贪黑,像一头老黄牛默默地清扫阗马路。也许,有些人会觉得她的职业很低下,因此而看不起她。可你们想过没有,如果没有她们这种“低下的职业”,怎么会有那么干净的马路;如果没有她们,整个角落该会有多么的肮脏!
她的职业是那么的崇高!在烈日炎炎的夏天里,她头顶烈日,清扫着马路,汗水从她脸颊上留下来,但她却毫无怨悔,依依低着头工作。到了冬天,北风就像刀一样,吹得她直打颤,可却依然扫着。她的脸和手被冻得紫红,但在她心里却有一股暧流流遍了全身,因为她知道,牺牲自己一人的利益,可以造福更多的人,她为自己选择了这个职业而感到高兴,这也就是人们看不起她,她却一直坚持下去的理由。
像她这样的人,在我们的身边是不计其数的。例如:老师,她就是无私奉献的。她为了把我们培养成祖国的栋梁,呕心沥血。到了深夜,还在灯下批改作业。所以,古往今来,赞美老师的诗句特别多,例如: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我现在只要一看见那干净的马路,就会想起女清洁工日夜清扫马路的情景;一走进教室,我就会想起老师那饱经风霜的脸和那谆谆的教诲。
这本书获得了1948年美国纽伯瑞儿童文学银牌奖,看书名好像是与雾有关,但是这本书写的不是海岛上的迷雾,而是写二个小朋友保罗和莫琳,为了买下他们心目中的野马“幻影”和“迷雾”,而付出了真挚情感、无畏勇气和艰辛劳作的故事。
保罗和莫琳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他们居住在辛可提岛上,在这个岛附近是阿萨蒂格岛。阿萨蒂格岛上没有人居住,是野马的天堂,那里的马自由自在的生活着。辛可提岛上每年有围马节,岛上的人去阿萨蒂格岛上围捉野马,把它们赶到辛可提岛上,进行赛马比赛。并且为了防止野马的泛滥,卖掉一些马,然后放回大量的马。“幻影”是这群野马中最野的一匹,在两年里它没有被人们围捕到,保罗和莫琳非常想拥有它。于是他俩暗暗地进行着买马的准备:帮助邻居干活,挣取买马的钱;把马舍修整得非常结实,不让“幻影”跑掉。保罗终于参加了围捉活动,并且成功地把“幻影”、 “迷雾”带了回来。但最终“幻影”回到了属于它的自由王国,“迷雾”留下来陪伴保罗和莫琳。
这本书里有几个场景让我感动,一个是被捉的野马群在游过海峡时,因为“迷雾”太小了,被吸进了漩涡。保罗勇敢地跳进海里,逆流游泳,把“迷雾”的头抱得抬离水面,一直游到岸上。我为保罗的这种行为拍手叫好,他能够不顾个人的安危,去拯救弱小者,他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另一个场景是在暴风雨的深夜里,保罗为了保护“幻影”和 “迷雾”,陪伴它们一起在卡车里躲雨。“幻影”——这匹野性十足的母马,第一次亲近了人类,它终于用软绵绵的嘴巴舔走了保罗手心里的嚼烟。二匹马、一个小孩因疲惫而相拥睡在一起的画面是多么温馨、多么感人啊!
还有一个场景是保罗骑着“幻影”取得赛马冠军后,不忘记默默付出的莫琳。他用眼光扫过紧围绕着他的人群,寻找着莫琳,并快速来到她身边,让莫琳骑到他身后,一起分享胜利的喜悦。这种兄妹间的亲密感情真是让人敬佩。
读过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人与马之间不同凡响的感情经历,我学会了包容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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