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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神故事读后感

《众神的宫殿》读后感。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众神的宫殿》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众神的宫殿》读后感

作者/吉家欣

你知道埃及最大的金字塔是哪一个吗?你知道木乃伊是如何制作的吗?你知道各个金字塔分别代表着什么吗?你知道……我相信你现在已经被我一连串的问题所迷惑,其实,我一开始也不太清楚,但自从读了《众神的宫殿》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内容丰富有趣,它讲述了古埃及的文字、历史以及金字塔、狮身人面像,还有一些有关金字塔的未解之谜。

读了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恐怖。

1922年11月26日,考古学家卡特发现了图坦卡蒙的墓室,便召集了大批的考古学家和探险者进入墓室,在确认了墓室的空气中不含有有毒气体之后,他们大胆地向前走,埃及几乎每一座墓都被盗过,这座墓也不例外,但毁坏的程度不大,他们不知道盗墓者为什么没有把里面的文物全部拿走,几经周折,他们成功地把图坦卡蒙的棺材打开了。

他们的这一发现震惊了世界,几天后,当人们把棺材上的铭文翻译出来时,又为之一震:“谁扰乱了法老的安眠,死神之翼将会降临到他的头上。”果真,不久之后,那些考古学家以及那些去参观图坦卡蒙墓室的人都纷纷死去。他们有的被毒蚊叮死,有的生怪病死去,有的出车祸死去,甚至还有人选择了自杀,最后竟然连他们的家人也受到了牵连。可是主持这次工作的卡特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看到这里,估计我们每个人身上的鸡皮疙瘩都会紧急集合。但随后金字塔带给我们的,更多的是神奇。

科学家鲍德尔研究发现,把一枚生锈的金币放入金字塔中,24小时之后,它就会金光闪闪;把蔬菜、肉、酸奶放到里面,24小时后仍是新鲜如初;把自来水放进去,24小时后取出,用它来洗脸能保养皮肤,喝了它对身体也非常有益。

于是鲍德尔发明了金字塔磨刀机,把金字塔磨刀机的四个角对准东西南北,再将已经钝了的刀片一头对着南,一头对着北,不一会儿刀片就会变得很锋利。

更神奇的是,金字塔还能使里面的生物获得超自然的能量。

1963年,俄克拉荷马大学的生物学家研究发现,已经死了好几千年的埃及公主梅纳,她身上的皮肤细胞竟然还有生命力。

最使人难以置信的是,埃及考古学家马苏博士经过四个月的发掘,在帝王谷下27英尺的地方,打开一座古墓石门的时候,一只大灰猫,披着满身尘土,拱着背,低吼着,凶猛地向人扑来,几个小时后,猫在实验室里去世了。后来经过科学鉴定,这只猫至少也有4000岁了!天哪,它忠诚地守护自己的主人,整整4000年呀!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但仍然被更多的迷雾所笼罩:金字塔为何有防腐功能?为何古埃及人懂得那么多的天文知识?金字塔到底是如何建造的?现在这是一个个谜面,要想知道这些谜底,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江苏省泰兴市济川初中一(17)班

指导教师:刘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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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众神的宫殿》读后感1000字


你知道埃及最大的金字塔是哪一个吗?你知道木乃伊是如何制作的吗?你知道各个金字塔分别代表着什么吗?你知道……我相信你现在已经被我一连串的问题所迷惑,其实,我一开始也不太清楚,但自从读了《众神的宫殿》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内容丰富有趣,它讲述了古埃及的文字、历史以及金字塔、狮身人面像,还有一些有关金字塔的未解之谜。

读了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恐怖。

1922年11月26日,考古学家卡特发现了图坦卡蒙的墓室,便召集了大批的考古学家和探险者进入墓室,在确认了墓室的空气中不含有有毒气体之后,他们大胆地向前走,埃及几乎每一座墓都被盗过,这座墓也不例外,但毁坏的程度不大,他们不知道盗墓者为什么没有把里面的文物全部拿走,几经周折,他们成功地把图坦卡蒙的棺材打开了。

他们的这一发现震惊了世界,几天后,当人们把棺材上的铭文翻译出来时,又为之一震:“谁扰乱了法老的安眠,死神之翼将会降临到他的头上。”果真,不久之后,那些考古学家以及那些去参观图坦卡蒙墓室的人都纷纷死去。他们有的被毒蚊叮死,有的生怪病死去,有的出车祸死去,甚至还有人选择了自杀,最后竟然连他们的家人也受到了牵连。可是主持这次工作的卡特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看到这里,估计我们每个人身上的鸡皮疙瘩都会紧急集合。但随后金字塔带给我们的,更多的是神奇。

科学家鲍德尔研究发现,把一枚生锈的金币放入金字塔中,24小时之后,它就会金光闪闪;把蔬菜、肉、酸奶放到里面,24小时后仍是新鲜如初;把自来水放进去,24小时后取出,用它来洗脸能保养皮肤,喝了它对身体也非常有益。

于是鲍德尔发明了金字塔磨刀机,把金字塔磨刀机的四个角对准东西南北,再将已经钝了的刀片一头对着南,一头对着北,不一会儿刀片就会变得很锋利。

更神奇的是,金字塔还能使里面的生物获得超自然的能量。

1963年,俄克拉荷马大学的生物学家研究发现,已经死了好几千年的埃及公主梅纳,她身上的皮肤细胞竟然还有生命力。

最使人难以置信的是,埃及考古学家马苏博士经过四个月的发掘,在帝王谷下27英尺的地方,打开一座古墓石门的时候,一只大灰猫,披着满身尘土,拱着背,低吼着,凶猛地向人扑来,几个小时后,猫在实验室里去世了。后来经过科学鉴定,这只猫至少也有4000岁了!天哪,它忠诚地守护自己的主人,整整4000年呀!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但仍然被更多的迷雾所笼罩:金字塔为何有防腐功能?为何古埃及人懂得那么多的天文知识?金字塔到底是如何建造的?现在这是一个个谜面,要想知道这些谜底,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众神的殿堂》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众神的殿堂》这本书。虽然这部书的名字像是神话小说的名字,但其中却蕴含了非常多的科学哲理。作者让我们可以探索出更多的未知世界为题,分别写出了金字塔,法老的宝藏、木乃伊的制作方法、人可不可以永生,以及狮身人面像的由来这几大方面给我们做了深刻的介绍,使我对科学的认识又更进了一步。金字塔这篇文章是向我们讲述了它的由来,图坦卡蒙法老为了让自己死后的灵魂和肉体不受到侵扰,所以让自己的建筑师盖了一座金字塔来纪念自己,他还想,如果自己有朝一日可以复活那么保存着自己身体的金字塔就是一座自己的房屋。还有一种可能是:哈夫拉法老为庆祝自己暴躁的父亲胡夫死亡以后,非常高兴,所以让自己的建筑师修建了这座金字塔,来纪念这个日子。人可不可以永生这篇文章主要向我们讲述了科学家们想让我们人类通过冷冻的方式度过这个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虽然理论上说是可以的,可最后全人类都冰冻以后,谁来给你们解冻呢?这个说法最后也被科学家否定掉了。狮生人面像的由来是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图坦卡蒙法老的金字塔快要完成了,可金字塔前的一个大山让所有的设计师都大伤脑筋,可最后一个设计师却说:“我们把这座大山雕刻成一个狮子,时时守护法老大人,怎么样?”大家说干就干,几天就雕刻成了,那个狮子虽有狮子的身体,却有着人的面孔,法老看到后,不禁啧啧称赞。还有就是狮身人面是古希腊神话中的怪兽叫斯芬克斯,它在智慧女神雅典娜那里学到了很多谜语,它就趴在大路上,让过路的行人猜谜,如果猜不对,头上的毒蛇就会喷出毒雾把行人杀死,后来,图坦卡蒙法老到了这条路上,斯芬克斯又来阻拦,法老猜对了它的一个又一个谜语,最后斯芬克斯的谜语图坦卡蒙法老全赢了,就让斯芬克斯答应他一个条件,斯芬克斯说:“只要我能做到全部答应。”法老说:“我让你永远做我的守护神。”说完法老就死了,然后狮身人面为法老盖了一座金字塔,把法老放进里面,然后斯芬克斯变成一尊石像,永远守护着法老。科学的大门正向你们敞开,让我们一起去探索未知的世界,把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北欧众神》读后感


《北欧众神》读后感

文/wang90

出于好奇,读完了这本具有神话色彩的小说,虽然文字不多,但每一章都属于一个独立的小故事,章章又是循序渐进的发展,让人读起来完全身临其境。对于西方神话的认识,我只能说出漫威的阿斯加德和雷神托尔或者是圣斗士星矢中的十二黄宫而已。而这本书让我对西方神话有了新的认识。

洛基

在整本书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洛基了,与漫威故事身份设定的不同,洛基作为奥丁的血盟兄弟,一直扮演着一位倒霉的搅局者,无论是矮人铸造雷神之锤时,巨人创造众神之墙时,还是巴德尔之死中,不得不多,这个邪恶的狡诈之子,让人笑的合不拢嘴。但又不得不说,洛基是一位有勇气的智谋家,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时,第一个站出来的一定是洛基,但最后背锅者也一定是他,不像是雷神一样伟大,但有了洛基的存在,才有了众神英明的衬托吧。

理解不了为什么英俊帅气的洛基会有三个非人形的孩子,可能这也是众神排斥他的原因之一吧。

芬里尔

洛基的长子芬里尔是一个十分悲情的角色,身为巨狼,一出生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在经历了三次镣铐后加束缚,终于在诸神黄昏前挣脱了束缚,参与诸神之战,并一口咬死了奥丁,但他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被奥丁的儿子维达杀死。

咬齿者和磨牙者

咬齿者和磨牙者是一对有趣的Cp,他们作为雷神的座驾山羊,真的很传奇,托尔在巨人国之旅中,为了让大家填饱肚子,便烹饪了这两个可怜的小家伙,万万没想到,这两个小家伙,竟然在被食用后还能复生,不过希亚费没有听托尔话,偷摸的用匕首划开了羊腿,吸走了骨髓,而耽误了行程。

弥米尔的头颅和奥丁之眼

弥米尔是奥丁的舅舅,守护着一个智慧之泉,禁止别人去破坏。但通过亲戚关系的奥丁,靠近智慧之泉,就是想喝一口泉水,在以一只眼睛的代价下,奥丁终于完成了心愿,在我看来这真是一个愚蠢的做法,但就是因为这个做法,让奥丁的那只眼睛可以一直放在智慧之泉里,通过泉水可以让奥丁看得更清晰,看得更远,这正应了那句话,你想拥有什么就去追求什么。

奥丁在喝过智慧之泉后,竟然献出自己的舅舅去做人质,导致弥米尔被砍掉了头颅,在拿到舅舅头颅的时,奥丁情绪并没有什么波动,就像是设定好的一样,把舅舅的头颅放在智慧之泉里,陪着他的那只眼睛,静静的感受着现在和未来。

《美国众神》读后感800字


神祗也会死亡。当他们真正死去时,没有人会哀悼、纪念他们。观念远比人类更难被杀死,但终究,它们同样可以被杀死。《美国众神》

是人创造了神,还是神创造了人?两周前读完了这本书,在这本书的世界中,神因人类的想象而诞生,以人类的信仰为生命的蜜酒,信众的力量使神佛的力量更强大。而同时,神也会因人的遗忘而衰弱,没人供奉的神终将衰弱死去。同样,也会有这个时代所成的神,被世人祭拜、信仰,随着时代变迁,消逝,死亡。

书的叙事主轴是旧神与新神之间的冲突直到新旧神之间的那场众神之战,还穿插讲述若干在人类历史的各个时代,随移民抵达美洲的神祇的经历,每个神祗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故事。书中的神大致分成两派,一派是旧神,古老、宗教、信仰、生老病死、自然规律,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传说,诞生了许许多多不同的神。这种神秘的传说是我最喜欢的部分,读完这本书里的故事后就很想读一些世界各地的神话故事。

另一派是新神,最印象深刻的是这段对话:电视即是神坛。人们则向我献祭。他们献上什么?影子问道。大多数情况下,是他们的时间,露西说。有时,则是他们彼此。在这些神的身上刻着现代、科技、工业时代、信息时代,诸如信用卡之神、媒体之神......

没错,基督在这儿(指美国)干得不错。但我遇到过一个家伙说,曾看到他在阿富汗的路边想要搭车,可没人愿意停下来载他一程。你懂了么?一切都取决于你身处何地。时代变迁的越来越快,信仰乘着科技这辆高速列车慢慢的也不知道会走到哪里去。尼采说,上帝死了。永恒轮回是一种世界观,与基督教的有始有终世界观正好相反。对于虚无主义的克服,人们杀死了上帝,最终信仰了永恒轮回,并以此终结了信仰的时代。人无法通过自身来肯定自身,只能寄希望于外物来确认自己的存在和存在价值,宗教意义上的全知全能、画出人类命运轨迹的那只手的主人死了,而人类自己应当成为那只手的主人。

书中的三个骗局:小提琴诈骗、主教诈骗、ATM诈骗和结尾处的众神之战骗局暗暗契合,随着故事末尾藉由影子的努力达成新神与旧神之间冲突的和解,尼尔也在另一层面完成了对虚无主义的反抗和超越。影子用以说服两派止戈的,就是其对信仰本身提出的质疑。

《众神与人类的战争》读后感800字


因为之前看过一点关于希腊神话的故事, 所以对这本《众神与人类的战争》期待值最高。这册书,分为《人类的战争》、《何璐斯和赛特之间的战争》等十四个章节。

1947年春天,一个牧童在死海附近昆兰的悬崖边寻找一只丢失的羔羊时,意外发现了一个洞穴,里面藏着一只希伯来语的卷轴。之后的几年,其他卷轴相继在这个地区被发现,它们被统称为死海卷轴。希腊神话对于战争也有着相似的描述。这场发生在黎巴嫩地区的战争,削弱了埃及对北方叙利亚和美索不达米亚的进攻,以埃及人的撤退而宣告结束。战争耗尽了赫梯王国的物资,使得王国陷入了饥荒。

光明之子和黑暗之子的战争,是为了像战争开始一样,使人类之间的战争永远结束,因此,人和神并肩战斗。大多数的学者认为,宙斯和堤丰最后一场战争的发生地在卡西乌斯山,也就是今天叙利亚奥伦特河的河口。希腊和埃及传说在西奈半岛相遇,成就了两者的巅峰。希腊神和印度教神之间的族谱和战争的相似性似乎是不充分的,在赫梯皇家档案在一个今天被称为波格斯凯的网站一一发要的便笺里,记录了更多具有类似故事情节的传说:一代人怎样攻击另一代人,一个神怎么对抗其他神以夺取统治权。最后,特舒卜在神和神的战役中面对他的挑战者,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苏美尔人的记录,将恩基与尼罗河岸的非洲大地连接起来,呈现了双重的重要性:它证实了埃及人与美索不达米亚人的传说,将苏美尔人的上帝一一尤其指恩基上帝与埃及人的上帝联系起来;至于ト塔、我们确信他就是恩基。

证明的过程是循环完成的。苏美尔和埃及文本互相证实,所能得出的结论是,中立女神是西奈最高峰和建于埃及人工山的女主人,而她们都担任了登陆走廊的锚的角色。但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维持很久,很快的金字塔战争又开始了。

《圣经》的故事所表述的是,在当时,土地和领土的分配不是在各国人民之间,而是在神之间进行,土地的主人是神,而不是人。一个民族居住在分配给他们的神的领土上,只有他们的神通过协议,或者已经发展到有能力治理该领土,他们才可以去占领别人的领土。

《美国众神》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美国众神》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本书最核心的逻辑是,神的力量源自凡人的信仰,而一旦信仰逐渐消失,神就会开始衰弱,以及死亡。

回到故事本身,旧神(曾活跃于神话故事中的各个神明)的势力在如今已然今非昔比,甚至可以说是走上了灭绝的道路,而北欧神话中的众神之父,奥丁决定联合所有神,与当今所向披靡的新神(高科技,信用卡,汽车,媒体等)来一次大决战。

作为奥丁之子的男主,像个旁观者一般见证着最终战役从招兵买马到最后的两军对垒,直到最后一刻,经历了死亡的考验的他,看透了这场战争的本质,即一切都是奥丁这位战争之神的阴谋,他正是需要从这场厮杀中获取无上的力量,谁赢谁输其实无所谓。

直到最终决战前,起码我个人看来,《美国众神》有着挥之不去的说教味:生而为人,不要被当下的物质生活迷乱了自己,而应该是有着更为深切的信仰,它能给你带来更温暖而有力的积极作用。集中体现旧神因力量消失而苟延残喘的短篇故事就是在推进这一情绪,让我感到新神的冷漠和邪恶,产生一种希望看到新神被教训得很惨的小愿望。

随着剧情越加深入,还有最后影子(男主)的一些感悟,我发现这样的想法简单得太幼稚了一些,如同障眼法一般,我像书中的众神,因奥丁的死亡而被牵着鼻子来到了战场。真相大白的那一刻,确实让我有点惊讶,让我对这本小说的立意理解有了提高。

其实人类,或者每一个人类个体,信仰什么都不重要,都是自己选择的一个结果。首先,关于旧神(无贬义,这以书中的古神群体为例,后面的新神亦如此)的信仰,并非永恒不变,这里以《西方文化概论》为例:

可见,神话故事不过是人类基于想象力,对历史变迁做出的一个艺术化反映,其中的怪力乱神,都只是某个/群特殊人物,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或是新奇的物种的象征。嗯,我不绝对地否认所有神话人物的虚构性,可能历史中确有如此神人/外星人,但是现在都很难证实,不详说。

宗教则不同,神话故事只是它七维中的一部分而已。比如佛教和基督教,并非纯粹的由神话故事组成,核心的地方在它们各自的哲学思辨,即如何解释世界,人又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去提升自我。抽出其中神话人物,确实就是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

碍于学识有限,我印象中的北欧、希腊神话,在思想上确实没那么深刻、系统化,(以希腊神话为例)尽管由一连串的故事构成,确实有反映当时人类的生活方式,如血缘乱婚,以及整体地表现了自我否定的前进方式,还有对自然的原始认识过渡至社会化的生产。但如果达不到思想上的深入,以及对本质问题的解答,那么它们的流传也就不会那么深远。

时至今日,即便通过娱乐化的传播,即电影游戏等媒介作为载体,作为知道和了解,是有广泛的受众基础,但如果要说信仰,那就不好说了。人们更乐意于谈论洛基从侍从的身份升格为托尔的弟弟后惹出种种麻烦,最后被一个紫薯脸掐死,或者,被迫投笔从戎的但丁如何在地狱虐杀恶魔。而永远不会真诚地说,我信仰宙斯。

不过,真正的旧神是不会消逝的。现在的互联网已经使得——“一个国家的毁灭也标志着其文化在历史长河中彻底丧失”——这样的情形几乎不再可能出现,因为文化(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已被人力放置在了互联网中,并通过上一段的方式,不断为人所知。所以旧神不会消逝,而是被人类的意愿所改变着(神话故事本身就属于文学故事的一个类别)。

另外,在互联网出现前,信息有效的储存方式出现前,因战乱、迁徙导致的一些神话故事或是宗教的遗失,是你我不可挽回的了。

我并非站在新神的立场在谈论旧神的无用(尽管旧神的信仰总是充斥着原始元素,如活物献祭),我要说的是,信仰不是什么客观事实,必须得去遵守某个固定的事物规律,它是人所全身心地坚持的重要选择,并能从中获得正回馈(激励,美的享受,控制感等),促使精神/物种生活提高。读书笔记就像有人会说,篮球是她的信仰,英雄联盟是他的信仰,金钱是他的信仰,蒙拉丽莎就是他的信仰,科技是她的信仰,蝙蝠侠是他的信仰,女权主义是她的信仰……不是信仰一词被滥用,它本来就不该被局限于某一领域而使用。人是不可能只靠单一的标准而活下去的。

而且,旧神的信仰,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时代背景才能持续的。天热得要把你的小花花晒枯了,也要把你晒晕了,你不会去买头猪来,把它固定在平整光滑的石头上杀死,然后念着咒文,祈求雨神显灵。

你大可在傍晚时(大太阳下浇水会害惨植物的)一盆水(管道和供水系统保证水龙头一拧就有水出来,轻工业的发展让你有了手里的塑料盆)浇下去,然后自己坐在阴凉处吃瓜(基础建筑的完善让你不会三百六十度被太阳暴晒,交通运输的发展,使得你可以吃到本地不产出的食物)。

所以,哪怕你通过互联网找到了某一教派的求雨咒,有了上述各项便利,你还会花钱买活猪来然后还念来念去的吗?当下的社会语境,缺乏,或者是,不足以让我们信仰过去。不是说人类就是一种贪图懒惰的生物,而是生产力的进步,确实带来了足够的便利,这种便利改变了社会和国家,保证我们有现在。

通过一些仿古的方式来促进自身,规避本性的懒惰,是现在这个时代的可行选项。但彻底拒绝科技,就谈不上是什么人类的智慧。

归根结底,信仰是开放而多变的。作者:混血种

《石头宫殿》读书笔记400字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石头宫殿》,作者是美国的珊农·海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米瑞等几位伊斯卡山女孩,突然收到准王妃的来信,邀请她们去首都阿斯兰德帮自己准备婚礼。女孩们有的害怕离开她们热爱的山村,有的幻想着去大城市过上好日子,而米瑞最开心的是能见到她的好朋友。

在阿斯兰德,女孩们发现这里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完美。首都的居民对国王都很不友好。米瑞和王妃想方设法改变大家对王宫的态度,最后,好朋友顺利地当上了王妃,米瑞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结局出人意料,情节别出心裁。主人公用自己的智慧、知识和爱心,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在遇到困难时,她勇于面对。我们要向她学习,要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

对于我来说,我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今后,我要多读课外书,遇到难题时要利用智慧,开动脑筋,这样我们才会取得理想的成果。

《美国众神(十周年作者修订版)》读后感_800字


《美国众神(十周年作者修订版)》读后感800字

最近碰巧看了几本认知宏大,角色丰富,想象非凡的小说,《A song of ice and fire》,《American Gods》就都属于这类。一方面,这类小说因为情节紧凑曲折,场面恢宏梦幻,人物颜值与智慧并存,非常适合搬上荧屏,供观众通过电视这个祭坛,奉献时间这一祭品,滋养电视以及媒体之神。另一方面,有且只有在小说中,作者才把超越娱乐与猎奇的那一部分内核,或含蓄,或裸露的展现在读者面前。相对而言,乔治马丁可能在写权利的游戏时,更加谨慎的揭示阶级与权力的本质,而尼尔盖曼则完全不同,他恨不得用抽掉所有的线索,只想大段大段的表达出关于现代美国人信仰的严重缺失的痛心,以及现代文明对宗教肆无忌惮的践踏的愤怒。

这本书读起来丰富又凌乱,很大的原因在于,这是一本涉及宗教与阶级斗争的书,虽然尼尔盖曼用“骗局”和“正义”给了小说一个相对完整紧凑的收尾,但宗教就是宗教,这毕竟是一个有上十万年历史,超前于农业文明的存在,想把挪威的,印度的,非洲的,中国的,印第安的林林总总的神一一推上舞台,团结起来演一出战争剧,可得花一番功夫。同样的对于东方读者而言,想要读懂这本书,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当然除了神本身,尼尔盖曼想要揭示的更重要的事情,就是那些带着众神来到美国这片土地的人。从欧洲大陆一路流放而来的可怜妓女,从非洲大陆被贩卖到南方的孪生黑奴姐弟,在美国街道开着计程车的阿拉伯人,在北美土地上被屠杀殆尽土著印第安人,他们在那个开拓与探索的黑暗年代,依靠这信仰的神,一步步艰难前行,如今来到现代社会,却发现美国人换了信仰,遗忘了传统,“牺牲”时间作为祭品,供奉“电视之神”,“媒体之神”,“飞机之神”,“汽车之神”以及“高科技之神”,这是故事的起因,也是尼尔盖曼最忧心忡忡的所在。然而答案在哪里,尼尔欲言又止,他只是挖掘出了现代人面对这种种社会矛盾的内心焦虑与自我保护意识,却依然没给给出一点点多余的线索,不过,这还是比大部分的作者做得多一些,称得上是一个真诚直白的作家。

《美国众神(十周年作者修订版)》读后感_900字


《美国众神(十周年作者修订版)》读后感900字

2018/02/22(Thu)---《美国众神》
不记得这是第几本在机场买的书了,不过记得是2017年暑假回美国在上海机场买的,当时就被题目所吸引,以为讲的是美国古代神话里出现的神和现在一些新出现的宗教理念所冲突,导致人与人之间发生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结果现在刚看完,给自己的在本来思想的冲击下更大的是作者的构思,我是没想到,作者能够把现在具体的事情虚构化,并加入神秘的传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故事中上古神代表美国社会以前的宗教信仰,也是那些在工业革命出现前的一些基本事物,而新神则代表现代社会中尤其在工业革命后的新生事物,新旧两派神为了争夺民众的信仰而互相大打出手,而主人公影子则是调和这两派之间的纽带。最后主人公也是不负众望,在两派即将发生战争的前夕顺利调节好关系,最后和平收场。
其实如果把这个故事当成单纯的神话故事来说的话其实很好理解,无非旧势力为了夺回往日的荣耀和新势力处处作对,而新势力为了巩固自己现有的地位不得不和旧派兵戈相见,而在最后关头一个救世主出现化解了矛盾,最后相安无事。
不过如果把这个故事嫁接在现实生活中,理解起来就会有一点微妙。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很多旧事物不得不面对自己被淘汰的现状,可是没有谁是甘于那个被淘汰的,就像一些濒临破产的商家为了起死回生不得不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甚至包括诋毁对手,而新事物为了巩固自己来之不易的时代就会很决绝的给予反击,难道这样的胜利者就是真正的赢家吗?不见得,因为新的事物总有一天也会变老,也会被即将带来的更新的事物所淘汰。
放在个人身上,我们就可以总结出来说“在这个日新月异变化超速的时代里,不时时刻刻的努力学习,不但不会走在别人面前,反而还会被社会淘汰”所以其实我们没有理由选择松懈,没有理由说一段时间的高难度工作做完就可以放松,如果生来是享受生活的,那为什么刚来到人间的时候都要哭呢。所以这本书给我个人最大的启发就是:不学习不求上进终究会被淘汰,而且淘汰到犹如汪洋大海中的一粒沙,一滴水,无人问津。
若想有所为,必得好学习,你相信什么,你就是什么。

《泛爱众》读后感


《泛爱众》读后感(一)

对于大众有关怀爱护的心,如同苍天与大地,绝对没有私心,不论好人、坏人、聪明、愚笨、宝贵、贫贱、种族国界都一样给予保护和承载,纯是一片仁慈之心,不为名利毫无虚假。正是天同覆,地同载的大同境界。

泛爱众的人人君子,他的心中有人我一体的观念,所以肯放下滔滔私心,关怀大众,我们若处处学着仁厚待人,在德行上改过修养,守住人的品格,并深入学习各项才艺,相信也能做出一份番利益大众的事业。

品行高尚的人,名声自然高,人们所敬重的是德行,并不是论外貌是否出众;才能大的人声望自然大,人们所信服的是真才,并不是只会发表言论。

自己有能力做的事情,不要自私保守;看到别人有才华,应该多加赞美肯定,不要因为嫉妒而贬低别人。

对富有的人态度不谄媚求荣;对贫穷的人不表现出骄傲自大的样子,不厌恶不嫌弃亲戚老友,也不一味喜爱新人新朋友。至圣先师孔子教导我们,贫穷的人除了不谄媚迎合外,能够在道德上自得其乐更好,富有的人不但不以骄傲的心态妨碍他人,更要爱好礼节,恭敬大众。贫和富只是生活方式不同而已,都要学习礼节充实各项才能,发挥人我一体的仁心,才能营造一个贫而乐,富而好礼的幸福社会。

他人有事,忙得没有空暇,就不要找事搅乱他;对方身心很不安定,我们就不再用闲言碎语干扰他。(.org)别人的短处绝对不要揭露出来,别人有秘密不想让人知道,我们就不要说出来。

赞美别人的善行,就等于是自己行善,因为对方知道了,就会更加勉励行善;宣扬别人的过恶,就等于自己作恶,如果过分的憎恶,就会招来灾祸。行善能相互劝勉,彼此都能建立良好的德行,有了过错而不相互规劝,相方都会在品行上留下缺陷。

和人有财物上的往来,应当分辨清楚不可含糊。或者,财物只与他人应该慷慨多布施;取用别人的财物就应少取一些;有事要托人做或有话要和人说,先问一问自己是不是喜欢,如果自己不喜欢就应立刻停止。

他人对我有恩惠,应时时想回报他;不小心和人结了怨仇,应求他人谅解,及早忘掉仇恨,报怨之心停留的时间越短越好,但是报答恩情的心意却要长存不忘,对待家中的待婢和仆人,本身行为要注重端正庄重不可轻浮随便,若能进一步做到仁慈、宽厚,那就更完美了。权势可以获使人服从,虽然表面上不敢反抗,心中却不以为然。唯有以道理感化对方,才能让人心悦诚服而没有怨言。

虽然现在也很少有人用婢仆,但是上下尊卑的关系仍然处处可见,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仁德君子的泛爱众,多为大众着想,共同营造一个相互关怀、相互体谅的温馨社会。

《泛爱众》读后感(二)

通过学习《弟子规泛爱众》篇,我深刻的感受到快乐不取决于你的财富、权利和容貌,而是取决于你和周围人的相处。只有与人为善才是最快乐。为善最乐!

乐善好施、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雷锋精神一直流传到至今,而今又出现了一位当代的雷锋郭明义!三十年来他人生的意义就是持之以恒地对爱心的坚持与追求,对奉献的践行和执着。与人为善能让社会更加和谐,能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团结,那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是一种对生活美好的追求。

事实上,人世间许多人生活的并不快乐,并非都是因为他们贫穷或者富有,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快乐,没有找到快乐之本。其实,人的善心善念与快乐同在、乐善好施、与人为善就是快乐之本。

与人为善!学会宽容和大度,善于听取他人建议,哪怕是逆耳之言,同样为君子处世之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遇事退一步,学会包容他人,是与人为善的一大境界。

与人为善,善怀善意,一个眼神,一句提醒,一个微笑,都是小小的善意。对待别人的成绩不可以有嫉妒,应为之欣喜,由衷赞美。对待别人的失误不可以成自己幸灾乐祸的理由,要给予真诚的帮助。

为善最乐,多参与一些慈善、公益活动,尽自己能力所及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你的善举会使身边的朋友得到快乐,只有身边的朋友快乐,你才会快乐。

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有善意!只要我们真正的理解与人为善!自然拥有了快乐!善!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单纯,善良,而是一个人内心的宽容,思想上的博爱,与人与物的忍耐。

为善最乐,真诚善念乐施好舍!只有这样,好人才能得到好报,人生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泛爱众读后感


泛爱众读后感(一)

说起《弟子规》里的《泛爱众》一篇,我想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泛爱众》讲得是与朋友相处,要讲平等、博爱,以博大的爱心去对待别人。现在,我们遇到了一个难题:只会索取,不会给予、奉献;只知道去坦然接受,不知道欣然给予。闻名世界的文学家高尔基曾说过一句话:给,永远比拿愉快。《弟子规》里也说:凡取与,贵分晓,与宜多,取宜少。意思是给予、索取要分得清楚,给予多一些,索取少一些。记住这个美德吧!并去实践这个美德吧!

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说。意思是:别人有短处,不要到处宣扬,别人的隐私,不能随便说出去。让我来说说最近我们班发生的一件事。我们四年级期中考试时,三个班的同学进行交叉考试。可是考试完后,班长马玉森发现他放在书包里的19元钱被别的班的同学拿走了。我清楚地记得,当时他还掉了几颗金豆豆,最后那位拿走他钱的同学将钱还了回来。

回到家,我们给家人讲了这件事,弟弟还说要将这件事到处宣扬。这时,在一旁的爷爷说话了:你们不是学了《弟子规》中人有短,切莫揭的话了吗?那位同学做出这件事,同学们肯定都会向他投去异样的眼光,他已经很丢脸,你们想让他在众学生面前抬不起头吗?我希望你们不要说。这时,我才深深明白此句话的意思,我陷入沉思


泛爱众读后感(二)

本周学习了《弟子规》中的泛爱众篇。泛爱众,在《弟子规》中是这样解释的:以广泛的爱心对待社会大众??每个人在为自己的同时能够兼顾到他人、家国、天下??用心去感受别人的需要??待人谦和、有礼貌。与朋友相处,要讲平等、博爱,以博大的爱心去对待别人。现在,我们遇到了一个难题就是:只会索取,不会给予、奉献;只知道去坦然接受,不知道欣然给予。闻名世界的文学家高尔基曾说过一句话:给,永远比拿愉快。《弟子规》里也说:凡取与,贵分晓,与宜多,取宜少。意思是给予、索取要分得清楚,给予多一些,索取少一些。

人有短,切莫揭。当看到人有短处,你要懂得爱护他,人都有自尊,都有面子。不可以揭他的短,让他难过,要包容他。包容他呢,反而会让他觉得你很慈悲、有爱心,他才能够反省,才能改过。如果把他的短处揭出来,他对你怀恨在心,不但不能改过,还会与你结怨,何苦呢?人家有短,虽然我们看到了,不要放在心上,仍然对他和气、宽容,这是一种大慈悲的表现。

扬人善,帮人助己。道人善,既是善,人知之,愈思勉。这句话是说,当我们看到别人有善的地方,有有点、长处,我们一定要称赞。当我们称赞这个人的优点、长处,是对那个人的勉励。当他知道你在勉励他的时候,人知之,愈思勉,他听到你这样的赞叹他,他就会更加的努力向上。把他的善处优点更加的发扬下去。所以,这是对他的一种鼓励。同时对自己也是劝勉,看到有人善,我们见贤思齐。

也是在勉励大众,使大众都生起一种向往、羡慕之心,从而加以效仿。

恩欲报,怨欲忘,报怨短,报恩长。这里是讲,别人的恩要常常记在心里,知恩报恩。古人讲: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对怨恨呢?别人对不起我,我应该把它忘掉,不要放在心上。这个短长,我们要做到极处。短,越短越好,心里如果有不平、有怨恨,念头刚起的一霎那,我们就要把它压下去,只在一念之间,不能让他存在。所以要放下自己内心对一切人的冲突、怨恨。当我们放下一切冲突、怨恨的时候,我们会突然发现,世界原来这么美好,这如退一步、海阔天空。别人对我们有恩,我要长长久久的放在心里,。当别人对我们有怨恨的时候,我们问,这真的是怨恨么?其实不然,我觉得他对我有怨,那就真的是对我有怨了,但是我转念一想,他怨我的时候,不正是成就我的时候么?福是逆着加的,对逆来的,你能够顺受,就有福。


泛爱众读后感(三)

泛爱众,在《弟子规》中是这样解释的:以广泛的爱心对待社会大众每个人在为自己的同时能够兼顾到他人、家国、天下用心去感受别人的需要待人谦和、有礼貌。尽管《弟子规》只是给学生写的,但是,作为教师,我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东西。下面介绍如下:

一、自身提高道德修养,做到对人谦和、有礼貌。

可以说我们上庄中学的全体同仁的目标是一致的,我们每天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教学,都是为了教好我们每天面对的学生,所以每个人的思想都是崇高的。我们没有理由对任何一个同事不谦和、不礼貌。

这就要首先想到别人的长处,想到从别人那里学到点东西。

我认为我可以学到很多。从刘老师那学到慈悲、仁爱,从庆华那学到严谨、宽容,从小林那学到机智、严格,从小苏那学到端正的态度,从新颖那学到谦恭的品质,从小曹那学到步步深入的教学思路,从小朱那里学到一板一眼的工作方式,从杨光那学到良好的心态。从李兰那学到务实的风格。

我们的每个同志都有自己的优点、特色,值得我们去学习。

二、不自私,互相帮助

《弟子规》中说:己有能,勿自私,意思是说一个人有才能和本事,不要保守自私、舍不得付出,要时刻想着服务大众、回报社会。我们都是从高校毕业的,都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工作就是把知识、能力拿出来,回报给社会。不自私,同学科教师就可以在教学中畅所欲言,把自己的体会、经验提供给大家,就会互相提出批评指正意见。不自私,同班教师才会不记得失,团结协作管理好我们的班级。不自私,才会给他人提供方便。我们上庄中学才会是团结的集体。

孔子也说:君子周而不比。意思是说,君子在处理人际关系中,能够与多数人联合,为公共利益,为多数人利益而团结在一起。我们不一定能成为君子,但是我们可以用君子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三、不干扰他人的工作

人不闲,事勿扰;人不安,勿话扰。与人相处,我们应该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影响到别人的正常生活与工作,这是一种做人的美德。

我想的是:在很多学校的走廊里都有这样几个字2020慢步轻声,目的是让教学环境保持安静,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还有的教室里贴出入门即静,入静即学,为的是所有学生能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彼此间学习不受打扰。

我们的工作也很繁忙,如果充分利用时间是完全可以完成所有的教学任务、联查任务的,就不会出现抱怨的情形。

总之,尽可能地发现别人的优点,不断学习,我们的心境好了,工作效率就会提高。做到互相帮助,我们的任务就会减轻,会从中体会到快乐。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乌合之众的读后感,请收藏本文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读后感,一般是指看完某一篇或者某一本书后的心得体会,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自身也有了新的见解。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可以寻思撰写专属自己的读后感。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1

人多力量大?不见得!人越多越傻。120年前,法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勒庞就未卜先知,看穿了一切。他认为群体中往往会存在极少部分的聪明人,但会被群体的主流意见影响,从而变得随大流,但人类社会的进步又一直都是少数精英人士引领的。

书中引起多起历史事件,尤其是通过法国大革命事件,作者认为群体永远游离于无意识的领地,会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无动于衷,他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亲信外,再无其他可能。

勒庞还认为一个孤立的人可能是有教养的,但是群体可能变为行为受本能支配的野蛮人。群体是情绪的放大器,如果恰当的引导,就会创建和谐社会,如果被坏人利用,就会变得无节操、无下限。这就很好的解释了,在早期中日、中美关系紧张的时候,会出现中国人打砸自己同胞资产的现象,他们往往好多都是狂热的激进分子,甚至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帜,行使丑恶的个人意图。

如何在群体中保持坦然、淡定,不当乌合之众,在勒庞看来,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尽量少受点机械的应试教育,多一点独立思考。应试教育最大的特点就是背书和服从,而非引领文明进步所需要的开拓精神、个性、判断力、经验等,而这正是中国教育的现状。

最近在看《他想的童年》,很受启发。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2

总觉得一些话过于绝对,就像群体在一起就一定会在智力方面降低吗,如果是,各国和世界的科研团队是怎样在进行研究的呢。群体的形成会使个体意识退后淡化,首先考虑群众的意志。而人作为一个能够独立的个体,即使是群众的一员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吧,自私些的说,有谁不为自己考虑,可能只是难以表达出来,身处于群众之中,所以无形中难免会被道德绑架思想复制,天生的归属意识更会使一个人去在一群人中寻求认同感,从众的心理就难以避免的会出现。当这样的个体聚拢在一起,这时就能被称为群众的无意识。我觉得这种群众归属会给组成群众的每个人一种保护的护盾,不论是这个群体接下来要进行的事是怎样的。拿中国式过马路举例,可能是一种这样的心理:大家都闯红灯的过去了,我不去就会显得比较傻,明明过得去却不过,而且,这么多人都过了,就算有车过来了,看到这么多人他也只能避让,肯定不敢撞上来,就算撞过来了,这么多人,难道就一定会撞到我吗,要是被罚了,这么多人呢,又不会只罚我一个人。里面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也不难说明,在群众去做一件不好的事时,群众里个人的不安与罪恶感会极大的降低,甚至他们会意识不到自身的错,因为在这个群体里,这种行为是被认可的,同样的,一件本身带有公认好的的事被群众进行时,里面的个体会在认知上夸大自我的作用,产生满足与成就感。以至这样的事扩大到更大的群众群时,所谓的暴动或者革命就会“顺应民意”的发生了。

自己浅浅的理解,有些地方现有的深度还不足以消化。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3

沸锅中的粉丝

如果你问一个心理学学生,有什么书值得推荐,他的推荐书目中绝对会有这本惊世之作《乌合之众》。毫不夸张地说,即使经过一个世纪的沉淀,《乌合之众》的观点仍旧有其适用性,这一结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身上得以窥见,无独有偶,还有非洲的罢工运动也可探知一二。当然,成书的时代背景限制了勒庞的思维发散,特定的时间点以及偶然的例子并不足以佐证他的全部观点,仅仅是对于女人的评价足以让这部作品打上歧视的标签。

然而本文不想着墨于该书的是与非、对与错,在笔者看来对一本书最大的尊敬就是学以致用,让自己的脑电波与前人同步,借巨人的肩膀摘取星星,这才是人类不断学习进步的本源所在。因此,本文将在接下来的段落中就粉丝这一群体,在批判地继承勒庞思想下看待粉丝,以及那一口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粉丝是什么,又是怎么和群众心理扯上关系的。粉丝是取fans的谐音,指崇拜某一明星的人,在此定义上就把水军划分在外,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各种自媒体的兴起,粉丝又不局限于明星,从博客主到网红,崇拜他们的人都可以叫粉丝。姑且不论fans的复数就说明了群体性质,有相同崇拜对象的粉丝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同时人的独立个性消失,就像是多个功能相同的细胞组合在一起形成组织,它们体现出共同的特性。粉丝们目标一致,感情和思想采取同一个方向,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让人称奇的是,粉丝的初始人数可以很低,但她们的扩散性极强,即使是三个人也可以组成一个团队,在自己的锅中演绎不同的味道。

从杨洋与张艺兴的绵羊之争到韩寒与方舟子世纪骂战,每当爱豆受了委屈,锅一沸腾,它们总是第一个跳出来伸张正义;爱豆要开演唱会了,它们熬夜买票场外夜排;爱豆出新歌了,它们一人操纵二三十个号打榜转发;爱豆电影没票房,它们拉上亲朋好友五刷。她们给爱豆献上王冠,又自发组成护卫队誓死捍卫国王尊严。这看似疯狂的打call背后,是什么在推动粉丝们向前呢?

《乌合之众》中,群体中的人们会因为人数的巨大而充满信心,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群体的粉丝们崇拜着同一个人,集体归属感油然而生。同时群体间还存在相互传染,这类似于催眠洗脑,简单地类比一下,当一个人在粉丝群体中听惯了对另一个爱豆的贬义词,那么他在下一次看到那位爱豆的照片时,脑海里自动浮现出这些词语。

除以上两点外,也有种与普通大众心理不同的粉丝心理出现即占有欲占据了绝大部分。粉丝迷上一个人大部分是因为其颜值(因颜值粉上的粉丝忠诚度也更高),在人长久的进化过程中,人总是趋向于追求美好,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想占有,越能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就好像自然界中孔雀开屏、信天翁斗舞求偶,又像是大街上的偶遇,地铁里的惊鸿一瞥,总有那么几个倩影让你魂牵梦萦。于是就有了在鹿晗公布恋情后,粉丝数骤减的现象,类此种种不胜枚举。这种占有欲还带着炫耀的性质在里面,给朋友推荐爱豆,喊爱豆老公,收集爱豆的专辑,和爱豆穿同款,似乎粉丝们总爱标榜着自己喜爱谁。这也不难理解,毕竟当你有一个出众的孩子,过年拜访亲朋好友总爱炫耀几句,无怪网络上总有女粉丝自称妈妈粉,将爱豆当作儿子来砸钱。

粉丝本质是一种文化产业的衍生群体,娱乐公司花大价钱增加明星曝光度,就是为了吸引粉丝,在与粉丝的互动过程中他们早就摸索出了一套方法,他们带头炒cp炒作闹绯闻买水军卖周边。群体易冲动、易受暗示,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这种能力,在粉丝群体中,爱豆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只要有人给出暗示又经过互相传染的过程,群体就会产生为爱豆付出的冲动,好比上战场前陪手下喝酒的将军,美酒月光配信念足以让人徒增勇气,在战场上无私地奉献自我。无怪在薛之谦与李雨桐的利益争夺中,薛之谦粉丝会愿意陪薛之谦坐穿牢底,柯震东粉丝会转移注意力决口不提柯震东吸毒违反法律。某种意义上说粉丝群体十分单纯,在爱豆被骂时可以选择性遗忘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多年来为人处世的沉淀。娱乐公司靠着这一手法,掌握着火候炒一锅粉丝。

粉丝并非都是坏人,他们只是在一个大集体中丧失了暂时的判断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当大脑分泌多巴胺时,人的理性暂时被压制,如同仅靠脊髓中枢做出的非条件反射,粉丝就是这么单纯。但当粉丝仅凭一个词就臆断他人观点,竖立起根本不存在的观点又正义凛然地击破时,粉丝的想象力又是那么可怕。我们需要思考,在发展粉丝文化的同时,是否需要规章制度来约束,不要让骂战成为荣耀,不要让跟踪爱豆成为光明正大的爱,更不要让造谣成为事实。既然身处群体中的粉丝是冲动的,那么以理说服人显然是不可靠的,道德难以约束,唯有强制性的以暴制暴才能遏制住疯狂的群体冲动。

无法否认,是否成为粉丝,成为谁的粉丝是个人的意愿,粉丝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种,它是一种你愿打我愿挨的赚钱方式,然而身处粉丝群体中,难免不自觉地被身边人感染,逐渐失去个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自我感知。网络给我们提供了一副假面,在这场舞会中你可以尽情扮演自己的角色,但是要切记,不可失其本心,不可失去做人的底线,这样我们才能在沸锅中保持镇定,时刻明确是非正误,这方是研究群体心理的目标,也是本文的宗旨所在。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4

勒庞这本充满偏见的《乌合之众》无疑是学以致用的典范,其中诸多偏见性的词句看得我这个旁观者颇不理智,再深思一层,这厮在文字中下套,把自诩为独立的精神个体的面皮撕下,使人露出乌合之众中一员的嘴脸,其手段不可谓不狠。正是这个原因,这本有着诸多猜想的群体心理学叩门之作,让我不得不审慎对待,仔细阅读。

勒庞认为,若干清醒理智高IQ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其智力水平立刻会大大下降。由理智主导事物的发展趋势远远没有由情感趋势来得快捷迅速。而对于群体来说,往往只能够接受简单而极端的情感,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一夜之间成了神,而另一些人则立刻被千夫所指,遭万人唾弃而不得翻身。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但不得不说,能够佐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妨让我们回忆一下45年前出现的神奇历史事件,不,这对于那时还没出生的我们来说还是显得太遥远,勒庞对于历史即是想象虚构毫不容疑。还是紧跟时代步伐,让我们来聊聊因为微博一夜成名的红十字会——或者,与火车有关的某机构(听说这机构快成敏感词了,也不知真假)?这两个机构危机公关的能力显然低于各个体的平均水平。而在这两个事件中相关谣言各种PS照片得到广泛传播,非持续围观事件的群众们说不定就将那些需要考证的东西当做现实,拿一生去相信。

GroupThinking(1)的这套理论似乎能解释勒庞群体智力水平远低于个体平均水平的观点。试图挑战GroupThinking的人往往死得很惨,如果他们没有极佳的辩才和与对手相当水平的专横。精神贵族似乎不缺辩才——起码独立思考的能力让他们有别于群体,不过得遗憾的指出,这些精神贵族往往对于专横也持有相当程度的鄙夷。所以,他们对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开头碰壁之际便收手占了绝大部分。少数能坚定不移于不要脸的自我吹捧与蛊惑人心者,打破其他群体的Groupthinking倒是有相当几率,但这也意味着,会被供上神坛,成为另一个群体的领袖(3)。不消说,当一个精神贵族得承担相当一部分的压力,从无人理解到违心言行,甚至还有牺牲部分智力水平的风险,从冷静客观到无法避免的GroupPolarization(4)。

勒庞同时认为,作为个体的人要受意识的约束,而在群体中,意识退回躯体深处,整个人由无意识统治(弗洛伊德至少在这点上对勒庞表示了高度的赞赏,而老弗对勒庞态度的漂移不定似乎也有分居不同群体的影子)。而无意识是简单粗暴,狭隘又自私的低等意识(5)。为何在群体中,人群更不受约束?勒庞的解释再次华丽丽地让我想到两个心理学中所说的名词——破窗效应(6)and责任分散效应(7)。破窗效应主要针对不良行为的示范性作用,而责任分散效应让更多的人在公众场合助人为乐这件事儿上选择了袖手旁观。此二者的共同点是心里承受的道德压力会因为“也有人和我一样”小很多,从而一次次冲破个人设定的底线。

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乌合之众》所带给我的乐趣远非复习一遍脑子里的各种名词。最吸引人的,无疑是贯穿这本书的,看似大逆不道的核心内容——所谓民意,大抵可相当于另一种程度的暴力,而这种暴力,比所谓专制,来得更隐蔽,影响也更加深远。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5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6

《乌合之众···群体时代的大众心理》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95年。本书描写了群体心理、群体的观念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性,其中有意思的是分析了社会教育问题和群体领袖及其演讲。

一群具有什么样特性的人才能定义为群体,是首先要讨论的问题。他们也许是有着相同的宗教信仰,或者属于某个阶层,亦或是有着共同的政治立场,什么样的一群人不是群体呢,一个广场上的人,一个国家的人,因为你没法用一个共同的心理特性去描述他们。

群体的特性是冲动的,可善良的也可以是邪恶的,他们对复杂的事情无法处理,哪怕他们是一群大学生,平时理性和富有知识,成为一个群体后,对复杂问题也是无法处理的,对群体的任务是越简单越好。

本书讨论的'教育问题,放到现在同样是问题,一百多年了仍未解决。社会生产发展提高了基础教育,但基础教育的目的和社会就业的不稳定,让年轻人群体的就业目标变成了公务岗位,又由于岗位的稀缺性,造成了大量的年轻人无法成为公务员,他们接受了公务员式的教育,却无法获得相应岗位。巨大的失落感,让年轻群体无所适从。前段时间看到消息,教育拨款倾向中职教育,好的中专学校录取分数接近本科,希望以后的孩子,能够从工科学校学到更专业技能,走出美好的未来。

本书讲解了如何成为一个领袖,群体领袖具有什么样的特质。群体领袖一定要有威望,他在群体的中演讲,凭借自己的威望就可以让群体安静,演讲稿也不需要有什么具体的数据和理论支撑,他的演讲只需要断言,并把断言不停的重复,将自己的情绪传染给群体。这样的观点就会深入人心,哪怕你回家后发现他讲的就是一坨狗屎,但是身在群体之中你一定会对此深信不疑。

这本书我刚读完了第一遍,全凭印象写的读后感,其中偏见和误读望指正。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7

本书所谓的乌合之众,是指群体在聚集状态下的选择不存在理性。

不符合逻辑。其所做出的选择基本只依赖情绪、感情。这种情绪、感情主要来源于民族的历史习惯、维护团体利益的必要等。从这个层明而言,宗族、村庄之间的争斗和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并无区别。

在做出选择的过程中,群体中的个体没有主见,他们会盲目相信具有强权、威望、人格魅力的领导者。这些领导者的.意见亦不必理性,空洞的、画饼的、概括的意见远比具体的、详细的意见更容易被群体接受。这种意见应该在具备确定性的基础上留有被群体自行想象的空间,从而让群体达到自我认可的效果。这种意见必须不断被反复强调,且具有情绪上的感染性(所以民族主义是最有效的工具)。

作者在书中把这群乌合之众看成无用的群体,然而现实似乎并非如此。特别是在民族主义、国家意识的影响下,这个群体更容易通过自我牺牲去换取目标的实现。

关于乌合之众在民主中的破坏力,因为群体更容易被情绪而非逻辑打动,很多政策的出台只是为了迎合群体而非惠于群体,因而更注重于短期的出彩忽视了长期的利益。所谓的民主也在此过程中退化成了采取一切手段博取选票的街头政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语言的力量在其中具有最为重要的作用,用怎样的词语煽动情绪、批评对手的同时又不表露自己的主张、如何夸夸其谈但又不明确许诺。

努力时刻保持警醒,避免落入情绪的陷阱。当然在一些无关大局的场合适当加入其中也无伤大雅,毕竟群体间的社交人与人之间纽带。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8

《乌合之众》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

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共同目标,因此只能看成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群体。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把一群人聚集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我们姑且称之为心理群体。心理群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个人的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不一样意见和论点的约束,加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因而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创造性。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在某人遇到危险时,如果只有一个旁观者,这名旁观者会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对受难者给予帮忙,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然而如果有众多人在场的话,帮忙求助者的职责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职责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职责很少,旁观者意识不到他那份职责,会有我不去救会有人去救的心理,导致群体冷漠的局面。

老人在街头摔倒却无人前去帮忙,导致老人窒息而死,其亲属埋怨众人太冷漠,埋怨这个社会缺少爱心。但是从勒庞的观点来看,这种众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职责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众人冷酷无情,也不能说是道德沦丧的表现。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9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10

每个平庸的人都想创造出个性上的新奇特点。当你某天冒出了某个不得了的念头,然后认识了有着同样念头的人,几个人凑在一起就以为自己是个小组织,人越来越多就搞出了一个群体。大家都那么肯定彼此的念头,坚持着,鼓励着彼此。因心中怀揣着同样的信念而同样被社会特别对待,相互同情,舔舐对彼此身上不存在的伤口。有时候群体会感染一个人,在群体内的任何人都误以为自己充满了力量。

人待在群体内,性格会互相影响、眼光也会被统一,身上的平凡的特质被无限放大,具有耀眼魅力的人渐渐掌握了领导地位,也许是不受控制的。相反,他们独处时又渐渐收敛,很少有人夜深人静的夜晚扪心自问一句: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传播力广不代表有公信力,也不是声望大的人说的就是真理。但既然有些话人们通常选择不说、不去讨论,并不代表那些话我们不会说、不去思考,也许这些念头真的会伤害到某一些东西。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处事方法终将会受到名为道德和生命的审判。群体内的人是没有独立性的,也许没有诚实,也许没有个人情感,真相到底如何也无人得知。如果群体的领袖有信仰,那么强者必定会压迫在弱者,在他的性格中留下强者的信仰痕迹。组织会有意无意的扩大组员们的想象,更加坚信那个念头,那个促使他们聚在一起的念头。群体内的个人慢慢忽视本能,往往简单的快乐并不来自自身,更多时候来源于服从,因为无需思考、无需个人行为。其实你静下心来,想一想,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群体,不因为当初那个共同的’念头‘,你究竟会不会和这个群体内的其他人接触?是否即使出于礼貌也不愿同桌就餐?

他们的人品、外貌、品位、教育程度是否因为群体的粘合力而过分放大了呢?群体思想的层次太低还是思想的质量很差?我从不怀疑‘平等,自由,民主’有问题,那不是幻想。但因为这些词汇聚集起的这群人,他们来的是多么容易,甚至无需招揽就蜂拥而至。她们带着对社会制度、法律法规的仇恨聚集,来来回回说的也无非是自己叛逆的情绪,这并不是这个词所想的初衷。从始至终都没有拼谁不怕死、谁更懂得死出价值,’平等,自由、民主‘这两个词仅是希望给一些迷茫的孩子一些人生指南,想要大家知道如何更好的活下去。仔细想想,过去有多少群体领袖利用人们的信念去发起战争,杀戮过后缺再次建立起与过去相同的制度,当初那个群体主张的自由与民主变成了一个笑话,整个历史、政治、宗教、艺术何文学历史都已经深刻的印证了这一点。群体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了这群拥有粗鄙思想人类的庇护所的.?进入一个人人都想成为乱世英雄的群体聚会到底有什么意义?是的乱世出英雄,那么乱世在哪里?群体拥护者们明知没有乱世便制造乱世、制造英雄的。现在可以肯定的是,群众的思想层次才可以决定群体的未来,是那个‘念头’最后走向的唯一要素。当脱离群体,重新开始。不再接受组织内的暗示,任何暗示。不再一味抵制社会,不再因为组织内想象出的“年轻人犯错上帝也会原谅你的”而盲目行动。有怀疑的情绪并不是奇怪!

犯错就是犯错,没有人会原谅你!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原谅”这件事,你感受到的“原谅”的真实情绪不过是:“不在乎” 和 “爱”。看不到你的错无非是太爱了,或是根本不关心。当个人脱离那个念头或是组织,会得到自由,有更多的时间与自己独处,发展自我保护意识,也更有个性。冷静下来后,回头再去看体质内的自己,会惊恐于自己脱离后的感情变化,当处理无情现实和狂热理想时,那种“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世人需要理解我们,我们要将自己的精神传播出去,除你们以为的自由之外还有别的自由”的想法将不再被曲解,信念无需被肯定,也无需被传播,更需要被书面化。它在你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呈现。反正,无论什么样的念头,至少不是群体通过专治践踏社会治安去证明它是不是对的。

乌合之众的读后感 篇11

说实话,这本书现在看来错误和真理一样多,但是可以原谅。因为迄今为止,被推翻的所谓真理在人类历史不知凡几,这本书问世两百多年了,居然还有现在仍然正确的结论,不容易。

我认为正确的结论之一,就是勒庞指出了影响群众意志的三个要素:断言、重复和夸张。现在所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过是这三个要素通俗的演绎。

那么问题来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道不是仅指重复,这又和断言,夸张有什么关系?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此之前,我要稍微解释一下断言的含义:就是直接说观点,不需要考虑如何去支撑这个观点,甚至不用想你的这个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举个最近的例子,今天英国脱离欧盟的事情,精英,专家都是基本都是留欧派,而平民都是脱欧派,面对平民这群“乌合之众”,正好用上“断言”。所以,脱欧派的领袖们,就把有关退欧利弊得失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些简单、煽情的口号,如“夺回我们的控制权”、“收回我们的边界”、“拿回我的国家”、“6月23日将是我们的独立日”等等,你看,这就断言。听起来让你热血沸腾,跟着开始喊口号,游行了。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些口号没有一个是有科学或者事实做支撑,这只是别人告诉你的一种感觉。

进入正题,开始剖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句话是如何运用群体心理学了。

“重要的事情”,是夸张。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重要的事情。当别人在说一个结论的时候,在前面加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就默认的他说的事情是重要的,甚至没有想过为什么。例如,我告诉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肯定一群人马上就转发朋友圈了,再炒作一下,火遍全国了。其实,鹅黄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会在你的生活中出现,他说重要,这就是夸张。

“说”,就是断言。断言代表着某种理直气壮,还是这个例子,鹅黄素有毒,我告诉你有毒,就有毒了?没有论证,没有科学测试,直接上结论,这不是断言是什么?更可笑的是,“鹅黄素”这个东西,是我刚才想出来的一个子虚乌有的名词,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存在。

“三遍”,明显就是重复。重复让人觉得就是真理。尼采说过,“一旦要再说一遍,而且要再说三遍。”异曲同工之妙。三人成虎,假的东西说多了,自然大家就信以为真了,说三遍的目的,就是让一个人扮演三个人罢了。

当然,本书还有很多我认为不错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善变等等等。只是这个印象深刻,而且有所感悟,于是写下来供日后参考。

中国历史宫殿故宫之谜读后感2000字(3)篇


中国历史宫殿故宫之谜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看完这本书,对紫禁城又有了一次复习回忆,书中还穿插了一些故事,虽然不如我在故宫买的那本书介绍的详细,但也是有趣的!我曾去过故宫两次,第一次正年轻,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行走不到两个小时,或许是觉得沉重而枯燥的历史离我太遥远,我无暇也无意去发现每一处宫殿背后的故事便匆匆离开……第二次去已到中年,因为之前看了一些关于故宫博物院的纪录片和书,对故宫重新燃起兴趣和热情,打算细细的再看一回,看遍其各个角落...于是在某个假期的某一天,我在故宫待了七个小时,在各个大殿往返,在东西六宫御花园流连往返..(对于不对外开放的地方,后来也在一些小片中补课看了一个大概)真正全方位见识了帝王生活的奢华...只记得那一天游览完已近黄昏,紫禁城的模样带着日暮的苍凉,我坐在长椅上目送着一批批游客的离去,喧嚣过后留下寂静,沉静之余让人思绪万千:在580年的时光流逝中,这座城只住着两户人家,一户姓朱,另一户,姓爱新觉罗,对于这座城的记忆只属于皇帝,想象几百年前,这里宫门紧锁,与世隔绝,恍若走入历史沧桑,岁月无声,宫阙无言,人事纷纷,多少往事无声胜有声... 那些想象着已经褪色的历史,如今依然清晰的封存在这个空间散落的碎片里...这是一座城,一座大的令人茫然的城...我就坐在那里,人在天地间,也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在这里,我仿佛看到保和殿前皇帝在殿试时的满怀欣喜,也仿佛看到珍妃冤屈跳井之前的无奈悲愤,还仿佛看到雷声大作时太和殿火光熊熊,更恍惚间看得乾隆爷在把玩着他挚爱的各种钟表宝贝啧啧称赞...在这里,我们生活中那些被称为历史的东西可以被真实的触摸,在这里,我们在和古人进行着一场无声的精神交流...走进紫禁城,所有的地方,所有的时光,所有有情的生命都被唤醒...有着好多故事的紫禁城,就像一出真实的幻梦,它是历史留给我们后人的恢弘乐章,提醒我们正经历着的世间变幻和无常。随着对故宫越来越多的了解,我期待下一次再次走进故宫!

中国历史宫殿故宫之谜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想在故宫晒着太阳,做回黄粱美梦,哪怕只是个被人踩塌的门墩儿。眼平而起的灰白地砖,块块齐整,响动着历代春秋的脚步。抬望眼,红墙高立,笼住了天,也笼了心。屋檐上的千奇百怪,那才是真真的技艺,栩栩如生活灵活现,除了黄色,好像没有别的色彩。庭院深深,一朝天子一朝臣……故宫的门多,那是繁杂的人口,亦可褒你,还可贬你。故宫的房多,那是阴暗参半的洞,亦可暖你,还可寒你。故宫的宝物多,那是华贵历史外衣上的的补丁,露不出太多,但是依旧显眼。这深宫后院,前殿是国,后庭是家,有几人能有天下人的安康生活?管他左门右门,透过如今保护的栅栏和玻璃窗窥视其中,先前的耀眼光鲜早已不复,更甚在如今看来是如此简陋,哪怕是大婚的坤宁宫,不过在皇权的照耀下,依旧高高在上。晒着太阳,我坦荡荡,不然太冷。那些争权夺利、争风吃醋而化为阴鬼的故事,时时浮现,哪管,继续走。想找个寂静的角落来回想一下,只可以匆匆的脚步太多,接踵摩肩的攒动,时刻提醒你在如今。熠熠光辉的昨天,昭示着历史的过往,好好的去看看,多看看。

中国历史宫殿故宫之谜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旅游,我总对那儿的风土人情地方文化特别感兴趣,会去很多当地的景点,但唯独博物馆,我一直都不知何故提不起兴趣。前几年,一档《我在故宫修文物》的纪录片,让我这种对博物馆最没兴趣的粗人,第一次感觉到历时的印记离我那么近,而且那么有意思。近几年,随着清宫戏,《国家宝藏》的大热,我也开始对历史博物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在有书友向我推荐这本书时,便毫不犹豫地加入书架开始阅读。

这本书对故宫的前世今生解说得算比较清楚了,我这种没有什么基础的人看起来觉得很有意思。父亲那辈对北京的都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神往,预备在新的一年,趁父母刚好五十岁去实现他们的心愿。去北京,长城故宫老舍故居是一定都要去的,正好看这本书也算是提前做了功课,带着爸妈游故宫时我也可以给他们当当导游。新的一年,读书不辍。

《纯纯的守护神》读后感


已经看完《纯纯的守护神》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书中的一些句子还是深深映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纯纯的守护神》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故事简单,轻松感人,十分适合我们青少年阅读。文中有好几个主题,家人,学业,目标和勇气。

故事的概要是:一个平凡的女孩郑纯纯,自小就失去了爸爸,与妈妈以及十五岁的哥哥住在一起。纯纯的妈妈开了一间蛋糕店,假日里她必须到蛋糕店帮忙。在成绩出色、才华洋溢的哥哥的比较之下,纯纯对自己非常没有自信,就连跟陌生人讲话都没有勇气。

有一天,她无意之中在一间古董店里发现了一条项链,项链的坠子上有七颗凸起的小星星。纯纯惊觉这条项链正是她常常在梦里见到的!为了得到这条意义重大的项链,纯纯遇上了各种不同的人物,经历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遭遇。她在一个神秘的声音指引之下,逐渐成长,达成了自己的目标,进入体育学校和学习绘画。

文中家庭占了一大部分,纯纯的母亲是位糕点师傅,以开面包店来维持生计,母亲十分善解人意,只是她会强迫纯纯学钢琴因为那是她小时候的愿望,自己没有实现结果强加在女儿身上,但是在最后她她同意女儿纯纯去体校发展并学习绘画。除了母亲,纯纯还有一位哥哥,哥哥在表面上从来不关心自己的妹妹,其实是外冷内热,心里十分关心妹妹作文,这在文章的后半段变现的淋漓尽致。从这些描写,作者充分的体现出了现代家庭特点,父母过于控制儿女,会强加自己的意愿在儿女身上,所以作者用纯纯的妈妈作为天下父母的学习榜样,学会了解,和理解儿女的意愿。哥哥也是现代家庭的特点,人与人的接触越来越少,变得不会表达自己心中的想法,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这让我反思自己也是一样,明明是出于好意但是因为不会表达,结果产生了误会,结果往往会吵架,学习我们是不是要学习一下如何与人沟通?

除了家庭,还有学业,目标和勇气。故事中纯纯一开始是个胆小的女孩,慢慢成长到最后敢于站出来和朋友对峙!敢于为了自己的目标,(星星项链)去学游泳,赢得比赛。这点充分体现出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了目标,就有了前进的勇气,像自己的目标前进。体现出目标的重要。

这本书不但主题鲜明,还有几句话可以让我们慢慢领悟既然是个未知数,那还有什么好担忧的?勇敢地面对吧!拿出勇气和信心。怎么能轻易说放弃呢?一定有办法的。在比赛的时候要专注,不要张望别人。这样只会浪费时间在别人的身上,自己反而游得更慢。教练曾经告诉我,我们在比赛中不时要和别人比,而是要和自己比。在任何一场比赛中,有的人很重视结果,却忽略了过程中所带来的东西,比如快乐,知识,经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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