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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随缘看书也是讲缘分的忘了什么机缘巧合把这本书收入了书架前几天刚看完一个新入门的小道士,怪力乱神好不热闹,虽然大杂烩但深夜拜读也能刺激脆弱的神经,想着趁胜追击继续妖魔鬼怪就看到了妖孽二字,于是一头扎进书中,哪成想写的是一个小人物逆袭的牛逼人生五颗星是给作者孜孜不倦的码字精神,还有陈二狗逆境顺境中的自强不息,没钱的时候卖废品也要买点旧书废报纸守着路灯刻苦攻读,有点小钱的时候就想着去大学旁听如海绵充分吸收方方面面的知识,成功上位后更是严于律己分秒必争,这是这本书的正能量所在,没有一味的吹嘘牛逼后的装酷,而且刻画了一个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老实本分的男主,嗯嗯,说他老实本分可能会有人不屑,但我所谓的老实本分是遵从本心不忘初衷,而不是传统的木讷。这本书其实打了那些宣扬读书无用论的一个响亮的耳光,不管什么时候读书都是有用的,古人说就是开卷有益,哪怕有一个词让你醍醐灌顶这本书就都没白看大道理讲完了,说说不喜欢的地方的吧。不知道为什么中国畅销书的作者都喜欢万人迷的人设,就是女主一定是所有出场的雄性牲口都喜欢的迷恋的为之奋不顾身的,[呲牙]哈哈哈,跟二狗学了个词,牲口[呲牙]同理男主肯定就是那个力挽狂澜牛逼逆天的存在,简直就是顺我者昌 逆我者亡呼风唤雨的神,然后就会有一群要脸蛋有脸蛋要屁股有屁股要胸有胸要气质有气质总之是要啥有啥的各种美女争先恐后前仆后继的蜜汁崇拜,然后男主就勉为其难的上一下以示尊重!我靠!这是什么剧情啊,雄性牲口显示雄性魅力的途径就是雌性吗!不止这本书是这样,几乎所有畅销书都是这个德行,可能是因为国人的个人崇拜和骨子里的那点奴性。所以顺着这个人设作者就必须得把曹蒹葭给写死了,只有她死了,陈二狗才能名正言顺的和其他红颜知己……作者其实可能也是想表达一个讯息,那么好的女人是不存在的,各位还是继续妖孽的好总的来说这本书还是值得消遣的,看到了青春也好读到了励志也罢还是领略了手起刀落杀伐决断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江湖快意都是个人悟性了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读后感 第(2)篇从陈二狗在腾讯独播开始看起,时至今日,短短三个月,没有粉丝们吹的那么神,没有路人甲说的那么烂。或许作为烽火的粉丝,唯一欣慰的是这本总算没有烂尾,但我却觉得这本比烂尾更糟,如果当年的烽火不曾离开起点,恐怕这本小说也不会仓促的以曹蒹葭的突然离去而作为结局,以烽火惯用的否极泰来,物极必反的尿性来看,蒹葭会死但也不会这么快就死。或许还要穿插一些,比如:他的父亲陈龙象、北京的李夸父等等。这些,都应该作为二狗人生圆满的一种延伸。可是,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和想当然,所以,倒蛮希望烽火出第二部的,或者把电视剧的结局改改也好。到这儿就顺便说说烽火大大。烽火写小说有几个优势:第一,在于对人物性格上的理解和塑造,尤以描写副人物、小人物的故事或者衬托主人物等最擅长。第二,烽火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运用,比如:风水星象、书文戏理、琴棋书画等等好多好多,可见烽火在这方面肯定是下过不少功夫的。第三,烽火在某些情节上面的布局或者说是造势,这点真的可以让你激动的燃到爆!当然了,有优点就有缺点,比如造势后的收官,显得有点力不从心。还有,人物语言的说话调调!某些成语翻来覆去的倒腾,越看越感觉后继乏力等等,这些都应该是烽火需要改变的,我道行不深,看到看不到的也就这些了,也不知道您的雪刀写完了没有???徐凤年的北凉现在怎么样了???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读后感 第(3)篇最早是朋友推荐的这本书,刚看名字的时候就觉得这好像是一本毫无营养瞎编乱造打鸡血落俗套的网络幼稚文。后来书荒期打开了它,越看越有味道,管中窥豹粗俗过瘾中再细品都有很多人生见解在其中,不是一直烂大街的那种遇到奇遇捡到秘籍就上天的网络懒小说,烽火的这本书和癞蛤蟆其实细看一直都在写着让你从过瘾痛快中也要明白人生要玩命拼命的去努力去学习去适应这个狗日的社会。多读书多吸取营养,自己再有理性有选择性的取其精华,去糟粕。你让一些孩子直接读红楼看居里夫人传他们能静下心吗?还不如看点这种小说,里面的一些小道理润物细无声。无无声处听惊雷。总会让人惊醒,看见有的书评说这本书看名字就烂,说此书低俗无营养,很想笑,鄙夷的笑。不是天天喊着大道理非要让所有人觉得只有看红楼梦看居里夫人传才是最好的,喜欢的人自然喜欢,不喜欢的也别靠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举着古今中外名著高喊自己是文化人高雅人就厉害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你吃西餐喝红酒不见得就是有钱上流社会人士,我酱油醋大蒜就着饺子喝二锅头也不一定非是你嘴里的粗俗烂人。个人有个人活法。靠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的行为真的很low逼,最后,微信读书不知道怎么排班的,错误很多删除也很多,很影响观看舒适度。有好的App推荐的书友希望推荐一个,再次感谢[可爱]n
从2011/11/10到2011/11/18,8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让我于无声处听惊雷,平心静气波涛多的《陈二狗的妖孽人生》。每天从中午1:30到凌晨1:30,以及在17号从下午2点到18号清晨7点,外加下午3点到晚9点,从txt看的不方便,到要说出来算做一种赎罪,不管心里对不对得起,时间长了也就尘封了忘了,但总该记住些什么。
我有好多话想说,却没有几个人可以说,所以,我不再放弃我的每一个可以让我开口的朋友。凌晨2:55,我想起了什么。这世上有两种味道总是挥之不去,虽说不上难以忘记,但一触即发不易释怀。一种是秋末冬初寒气逼人时,袅袅升起的铁炉烟囱的青烟味道;一种,便是波波每晚用的强生的味道。这两者,都包含了太多的记忆和情何以堪,真是应了那句话,太平日子里的东西太容易让人忘记,而那些越是青涩的东西尤为珍惜。还有一种味道,一种男士香水,泰安是我第一次闻到,然后在麦凯乐,那种气息再度从我身边走过,心里水火交锋,那是一个人的味道,一种将心比心,便是佛心的味道。如果有什么事我不能确定的,但至少有一点,这个人,我永远不会对不起。即使今天你们几个同时落水,我会竭尽全力想尽一切方法和手段救你们;但是,如果要我拿命来换,我只会救一个。
几天前的那晚,我说,我这个人,人比较笨,反应迟钝,见识少,还爱自己为是,偶尔靠些小聪明歪打正着。虽然不发大脾气但暗地里还有那么些个小心眼,遇大事能熬但不会解决,看人不大爱热乎光心里边算计。无知,肤浅,鄙陋,除了粗俗,其余的差不多都可以来形容。我知道我想要什么,但却仅仅停留在想上,我已经好久不看书,不跑步。好久好久,没有走在郊区的马路上,可以抬头对着喜鹊笑,低头摸一片绿叶都觉得美好;好久好久,即使破天荒的去趟菜市场都可以和身旁买提子的陌生人喜笑眉开,哪怕在逛超市的时候也能随口提醒身边的人这个牌子已经不像从前那么好;好久好久,偶尔在公交上也能和身边的小学生交流一下如何打发老师检查作业,或者,傍晚在小区散步总能看到谁家的孩子从妈妈怀里瞥我,带着好奇,抑或傻笑。好久好久,我没和人交流了。这段日子,我的隐身对人可见,从十个人,到两个人,最后,只有一个,一个陪我看完书,说着话。不管因为什么,没有交流,不代表没有交集;没有感觉,没有感情,不代表没有感知。长大后,很多犯过的错,伤过的人,不堪回首的记忆,都无关痛痒,要么是因为麻木,要么是因为习惯。青春是什么,青春,就是曾经傻过二过疯过闹腾过犯贱过装逼过,不顾后果过,不计得失过,自惭形秽过,自卑过,自负过,桀骜的不知天高地厚没脸没皮过,放肆的无法无天无视纲常规纪条条框框过。我从没仰视过谁,只有平视和无视。
此心拖泥带水,是人生最苦处。我喜欢初中的我,因为那时的自己总在不断的鼓励自己,随性随心的活着;而高中的那个我,其实真的也不错。没有任何一个时候,能像当年那样。喝多少人斗智斗勇,可以为了一条短信奋不顾身,也会因为一句话兴奋好久,有时又觉得所有的压抑让自己喘不动气,忍过,韧过,但正是那些日子,让我想来原来应变能力也是那样得快而稳。我缺的东西太多,但不意味着我会放弃。
那天看了台湾大众银行的广告人为什么要活着。每次看,都有一种无名的激励。5个八旬老人,无论是癌症,重听,还是退化性关节炎,能再骑上年轻时的摩托车环岛旅行。昨晚听了一句话,叫做,不要阻止欲望。那晚,在电话里,妈妈说,趁年轻,不管你摔得有多惨,有多痛,失去了什么,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你都要去摸爬滚打的试一次,因为再不会有第二段年龄,可以让你去饱尝这种放肆和放纵的快乐和收获,有些经验,只能在你经历之后才会获得的更深刻更鲜活。
我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不要丧失你的勇气
——读《鹅耳与妖孽》有感
《鹅耳与妖孽》这本书是著名作家彭懿的一部幻想小说集,它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叫妖湖的地方,流传这一个古老的神话,一名叫鹅耳的少年化身为白龙,将一头凶残的妖孽压入湖底。当我对玩这篇文章时,脑海长仿佛出现了这个少年与妖孽激烈打斗的场面。也不紧让我 为正义勇敢的鹅耳肃然起敬。
带这这样一个古来的神话,几千年过去了。妖孽复活了,它开始寻找呢个转世的少年,它要雪耻,对到这里,不由的让我为呢个少年担心。这时,面对妖孽的挑战,一个十岁的当代男孩挺身而出了,他的名字也 叫鹅耳。看到这儿。,我脑中冒除了一个问题:难道这名少年,就是当初呢英勇的少年鹅耳 吗?
一个强烈的想法吸引这我继续往下。在这位少年建到妖孽后,他的潜意识发出一道“光芒”,使现实的鹅耳与呢个鹅耳重叠到了一起。一个霹雳向过,所有闪电都凝聚到了一起,迸发出来一片空前的光芒。它们在鹅耳的头顶炸裂了,一串串嘶嘶作响的火花溅落下来,如同下了一场火雨,火雨中,被神话虫蛀了的鹅耳站的直直的,毅力在天地之间,过去呢个鹅耳的记忆在他脑子里复苏了。他看到了冰封的湖,好友呢条被落日照耀这的白龙。。。。。。他转过身躯,,找到了爸爸。父子两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爸爸重申了。最终,凭着倔强的天性和勇敢的精神,他与父亲一起,艰难的完成了命运赋予的使命。。。。读玩了心中的谜团揭开了:这当代的一名少年就是英勇的鹅耳的转世。也可以不这么说,这名少年,只不过是拥有神话中鹅耳的一小步分记忆而已。
《鹅耳与妖孽》这是一本气势磅礴的幻想小说,上下几代人的恩怨情仇,都被一个辉煌而悲壮的神话贯穿起来了。重生与毁灭交替,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成为这部狂风不 的幻想大作的主题。
读玩了这本书让我 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面对一只一万年的妖孽,也不要丧失你的勇气。
在一个叫做妖湖的地方,一直流传着一个古老的神话。天上的恶神天狼因受惩罚而落入这个湖中。他要求镇上每十年一个祭祀,并且每年送一个男婴来。多少年以后,一个叫鹅耳的少年将要做为祭品,在千钧一发之时,他的父亲究了他,他变成一条白龙永远镇守这个小镇,而妖孽被鹅耳打败,沉入湖低……
千百年之后,又有一个叫鹅耳的少年来到小镇上学习生活。仿佛是命运安排,他转入这个小镇刚好10岁,,这一年,他始终被一个噩梦搜纠缠,但是他对自己的前世一无所知。如今的妖湖以面目全非,这个古老的神话鹅耳并不相信。但终于有一天,鹅耳前世的妹妹和他的朋友桔梗穿越时光隧道找到鹅耳,让他完成这个使命____妖孽复活了,它将找鹅耳报仇,它想要找到这个转世的鹅耳报仇雪恨!鹅耳找会了自己,找回了千百年前的鹅耳。他接受命运挑战,他又一次重生。在女孩的帮助下,他与父亲挺身而出,战胜恶势力,战胜了妖孽!完成了命运所赋予的使命。
这是一本大气磅礴的幻想小说,故事结尾呢个叫做桔梗的女孩因被下了诅咒——转世的鹅耳如果叫不出她的名字,她将变成桔梗花。一切结束之时,雪地里有一簇蓝的挚烈的桔梗花默默开了,鹅耳叫出了她的名字,但太迟了!这个跨越千年的神话将永远绽放!
陈涉世家的读后感范文一
《陈涉世家》记叙了距今两千两百多年前的秦二世时期陈胜、吴广率领农民在大泽乡起义的故事。义旗一举,天下民众纷纷响应,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如此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当时暴秦的法律残酷、徭役繁重、赋税无度等。所以,一个国家的治理应以民为本,才能使之繁荣富强,反之,只会衰败灭亡。
秦朝灭亡,汉朝建立。统治者吸取秦亡的教训,减轻农民的徭役赋税,重视以德化民,百姓们才安居乐业,社会自然也安定了许多。国邦安定,百姓和乐,如果汉朝初期不以民为本,这些成果从何而来?
唐朝是古代中国最繁荣昌盛的时期。唐太宗从波澜壮阔的农民战争中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于是轻徭薄赋,发展生产,呈现出贞观之治的太平盛世 。
如果历朝历代的帝王都像李世民一样,以民为本,哪里还会有陈胜、吴广这样的起义,可惜以民为本的帝王太少了。
隋朝末年,隋炀帝征集百万民工开凿大运河,建造龙舟,逼得农民纷纷起义,加速了隋朝的灭亡,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说得正是隋炀帝这一类的暴君。
世事两茫茫,盛衰岂无凭?以民为本,大兴治国之道,国家必然繁荣昌盛。不得民心,一心只为私字奔忙,衰败早已注定,因而就必然会有千千万万个陈胜、吴广起义。
陈涉世家的读后感范文二
陈胜、吴广的揭竿起义,给人以多么大的鼓舞啊!
陈胜幼年给人佣耕,后来被征发派去驻守渔阳,遇到了大雨,几百人被困大泽乡,延误了时期,在当时,误期要被杀头。于是,陈胜、吴广决定起义,陈胜带兵攻下大泽乡,继而又占领了许多地方,最后被推举为王。
王候将相宁有种乎!这是多么朴素的觉醒!陈胜、吴广正是怀着这种鸿鹄之志带领农民揭竿起义,并取得战争胜利。
故事的波澜起伏,陈胜的血气方刚让我执欣赏不已。像《三国演义》中:本是董卓结吕布,却弄出吕布杀董卓;本是关公寻刘备,却弄出张飞欲杀关公;本是孔明气死周瑜,却弄出孔明哭周瑜 本是秦王斩陈涉,却弄出陈涉攻城为王。谁曾说过天命难违,这难道不是人定胜天吗?任何事,应该我们努力、拼搏,而不是说一切听从命运的安排,不是吗?
现在的青少年,也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的抱负,有战胜一切,追求梦想的决心。在陈涉那个年代,虽然反天子是大逆不道,但在我看来,这是他的远见卓识所在,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是不会看着国君昏庸无能而使国家就此衰落下去的。他凭借自己的勇敢与智慧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想陈涉从一小小的佣耕而一举成名,不就是因为他的抱负与反抗的决心吗?
现在,许多同学初中没有上完就出去打工,他们不知道,没有知识到外面是多么无助。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从小就有远大的抱负,有崇高的理想,而不是糊涂地过完一生。只要有目标,有追求,就一定会走向成功。陈涉佣耕时,也时时想着进取,盼着美好的明天。我们应该像他一样,从平凡中创出非凡的人生,用自己的胆量与智慧追求成功与幸福,只要我们有自强不息的精神,就一定会有赢来彩虹的那一天。
读后感,顾名思义,就是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看看下面的陈小手读后感吧!
陈小手读后感
小说开始以极平淡,极平静的语言、语调、语气开头,整篇小说都平静地叙说着有关陈小手的故事,在叙说的过程中,作者通过正面的与“老娘”相比,反面的与男性医生相比,以及侧面的呻吟的产妇听到陈小手到来的反应,以及陈小手的坐骑白马的所隐含的寓意等等,有意地集众多美好品格于陈小手一身。正是这个美好的人物,最后却只有可悲的下场。这个下场出乎读者的意料,因此,读者先是于作品内强烈地谴责孙传芳“联军”的团长,谴责之余,跳出作品,思考——陈小手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下场?他的结局是不是注定要这样?而汪曾祺为什么这样安排?
陈小手是被团长打死的,按团长的话——“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团长觉得很委屈,因为自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陈小手“摸”了。大家都会觉得着团长太不讲道理,因为:第一,陈小手是被叫来接生的,而且是老娘们束手无策后,团长“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的情况下为了保住两条人命而被叫来的。第二,接生,哪有不“摸”产妇的道理,而且,就算是“摸”了产妇,也是在接到“许可”才“摸”的,说是许可,其实是命令,而且是威胁的、威吓的命令。你团长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如果保不住大人孩子的话,陈小手必是难逃一劫,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本来有极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观念,认为男医生坚决不能摸产妇的人也不敢违抗命令,不去摸团长的太太。第三,这个团长不仅不感激陈小手保住了大人孩子的性命,反而恩将仇报,倒打一耙,打死了陈小手!这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是极卑鄙的、不为人所耻的行为。大家将所有的怒火撒向团长,或者团长所代表的军阀,或者那个黑暗的流氓时代。
那么,这些怒火是否熊熊燃向了正确的罪恶对象?
笔者认为,一切人类文明的研究不外乎关于人的研究,关于人性的研究,一切我们现在所涉及的,以及将来有意于关注的都将是围绕着人的、以人为中心的行动。
陈小手不是一个人,是作者有意塑造的集众多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物符号,他为人正义、坦荡、率真、谦虚、有礼、敬业、与人和睦。陈小手就像他的坐骑白马一样“浑身雪白”,没有一点杂质,是作者塑造的理想的人性。
团长也不是一个人,是“陈小手”理想的人性的对立面。整篇小说只是略微的交代了团长的背景,以及他的寥寥数语,而正是他的寥寥数语逼真、完整地展现了他的流氓痞性,也就是人类的邪恶的野蛮的人性。
笔者认为,汪曾祺在这篇小说里就是为我们展现了人性的斗争,而且,最后是以悲哀的结局收场,这可能是作者想要借此讽刺类似团长这样的人,也有可能是看到了社会里人性的残酷,并由此引发的想要敲醒睡在黑屋子里的人的冲动。
笔者认为,读者阅读这样的文章,更多的应该是内省,不是作为个人内省,而是作为人类内省,思考人性。
那些看似绝望的事,那些生命中注定的事,那些占据你所有灵魂的人。历经风雨后,蜕变成了一个强者。
题记
走在繁华的大街小巷里,眼里映来的都是如此的场景:红红绿绿的灯在漆黑的夜空下金光闪闪着,各种各样的车子在笔直的马路上川流不息着。如今的中国,已经不再是62年前被帝国主义任意地欺负的国家,而是伫立于民族之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繁荣昌盛是与一些人的努力和生命有分不开的关系。就在前不久,我看了这样一本书:它讲述的是一位女共产党员,她的名字叫做陈琮英。
她,并不是被所有人知。在历史书上,也没有讲述这位党员。但是在历史上,确实有这样一位女党员!
她出生于湖南省,因她姑姑嫁到任家,又因病早死,他们姑姑俩意重情深,所以她和她的丈夫任弼时,被父母指腹为娃娃亲。她从小母亲早死,又因父亲在外奔波,她就被兄嫂照顾。她没有学习的机会,12岁就到长沙的一个织袜厂里当童工。1915年夏,任弼时来长沙求学,收入微薄的她,还要给她未来的丈夫一些零花钱。当她十七八岁那年,任弼时就到莫斯科学习。在这期间,她为了丈夫,竟让学会识字和写字。在六年后他们就在上海结婚了。然后就和她的丈夫一起进行党的地下工作。在1932年,她到中央革命根据地参加了二万五作文千里长征。
她在2003年过世,她走过了102年的生命历程,就静静地去了。叶剑英称赞任弼时是党和人民的骆驼。毛泽东称赞陈琮英是革命的贤妻良母。这就是陈琮英的一生,虽然算不上轰轰烈烈的,但她也为我国默默无闻地尽她自己一份力。
她原本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女孩,由于她的丈夫改变了她的一生。她,身高不到1米50,还不及我的高,却头戴一顶灰色的八角帽,帽子正中,是一颗红色的五角星。他们(陈琮英和任弼时)一生都为革命事业奔波劳累着,日夜不停,如此辛苦,虽然只有少量的休息时间,但他们仍旧坚持了下来。给我最深刻印象的是她丈夫,两次被捕回来后负伤,却仍然坚持不休息,又果断地继续工作。
这样强烈地工作精神,深深地感化着我;如此地爱过情义,深深地触动我;他们的相知相爱,深深地感动了我。
对比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学习时间和生活环境条件,为何不把握时间努力学习呢?所以,我要好好地学习,为建设美好的未来祖国而努力,像他们俩一样有着强烈地爱国情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
这样的革命世上还有很多很多我相信他们的那种精神会传遍大江南北,他们的那种品质会影响我们子子孙孙。
城路边的树叶,在风中摇摇曳曳着。过去与现在,时间改变了许多事物。
最近,我读了《生命不打草稿》这篇文章,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学生跟着书法家练字,用废报纸练一直没什么进步,他去请教书法家,书法家叫他改用最好的纸试试。果真,他的字大有进步。这时,书法家说:“你用旧报纸写字时,总会感觉是在打草稿,而用最好的纸,你就会用心去写,字肯定会进步。”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作文可以打草稿,数学题可以打草稿,但生命是不能打草稿的。就像故事中的那个学生,他用旧报纸练字时,字一直没什么进步,而改用最好的纸练字时,他的字大有进步。其实,这一张张“废报纸”就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个机会,我们认为这是在打草稿时,实际上,这已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人生答卷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小时候学乒乓球的一件事。那时,老师要求我们垫乒乓球,看谁一分钟内垫得又多又快。我在家里很认真地练习,可不到半分钟,那不听话的球就会掉下来,当时,我非常着急。后来,我灵机一动,把三四个乒乓球拿在手里,准备掉球时替换,然后,又拉着妈妈坐下来帮我数数。我本以为这一次我一定会垫得很好,可没想到,第一个球垫了3下就掉了,第二个更惨,垫了一下就掉了,结果当我把手里的球都垫完时,我只垫了15下。“这,这怎么回事?”我在心里暗暗嘀咕着。在一旁的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眯眯地对我说:“女儿,你这样垫球是不会有进步的,因为你总觉得后面还有很多‘备用球’,就不会认真地去垫,不信你只用一个球来试试!”果然,我扔掉了多余的几个球后,竟一下子垫了120下,这可是我垫球以来的最高纪录了。现在想想,这几个球不正是生活中的一个个机会吗?你认为掉了也不要紧,反正来日方长,“备用球”还有很多,但实际上,这样做可能会使我们每一天都在与机会擦肩而过。
生活中有很多的“废报纸”和“备用球”,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它们。人生没有第二次机会,人生无法打草稿,所以我们需要认真对待每一天,我们要把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当做那张最好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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