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的第一本由儿童文学跨越到成人文学的书,就是《暮光之城破晓》。我和老妈看了电影版的《暮光之城》第一部和第二部之后,就开始搜罗起来《暮光之城》的原著书籍来。现在我已经读完了《暮光之城暮色》、《暮光之城新月》、《暮光之城月食》、《暮光之城破晓》四本暮光之城系列的书了。
我最喜欢的,还是《暮光之城破晓》。伊莎贝拉就是在这一集里变为吸血鬼的。爱德华在前一集里对伊莎贝拉说过:我决不会把你变成吸血鬼,虽然你很想改变。你应该知道,其实做一个吸血鬼并不是光有那么多好处。生命如一个转轮,生老病死是自然的事情。我们就是被踢下转轮的一群人。只有在你十分危难或患绝症的时候,我才会吸你的血把你变成吸血鬼,让你不会死。在这一集里,伊莎贝拉确实患了绝症。吸血鬼生育不了,除非人和吸血鬼交配,才能生育。伊莎贝拉和爱德华结婚生育了,但是生育后,女人一定会死,男吸血鬼却不会死。伊莎贝拉生下了半人半吸血鬼的女孩安娜,但自己就快要死了。爱德华迫不得已,于是吸了伊莎贝拉的血,伊莎贝拉在经历毒液渗透的痛苦以后,就可以得到永生和吸血鬼的一切力量了。
伊莎贝拉作为一个吸血鬼,几乎无法养活自己。于是爱德华一家就开始教伊莎贝拉如何捕猎:如何咬断飞奔中的麋鹿的喉咙,如何吸干野兔的血。但渐渐地,伊莎贝拉发现,作为吸血鬼它拥有不同寻常的力量。她有一个保护罩,能保护罩在罩子里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不是全部描写吸血鬼的小说中的鬼都是恐怖的,鬼也可以被塑造的形象很好,《暮光之城》系列就是一个范例。希望大家去读读,我郑重推荐这一套书。
在这篇小说里,鲁迅塑造了一个令人难忘的典型形象阿Q。文章中通过阿Q的形象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并由此反映了如不真正打碎农民的精神枷锁,中国的民主革命很难有光明的前景。但阿Q形象的意义又远远不只是一个农民的代表,他具有更为深广的思想蕴涵。阿Q生活在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贫无立锥之地,只能靠打短工为生,社会地位极其低下,连一个姓名也没有,受尽了剥削和欺凌。但是,他却不正视现实,不去反抗斗争,反倒无忧无虑,悠然自得,妄自尊大,自欺欺人,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得阿Q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性格和思维方式,也使阿Q显得十分麻木、可笑。
与此同时,鲁迅高度真实地描绘了辛亥革命前后中国农村的面貌,为阿Q这一典型人物提供了典型环境。尤其是,鲁迅深刻反映出辛亥革命党人在进行革命的过程中,始终没有意识到农民的革命要求和力量,没有去启发和发动他们,终于被封建势力篡夺了胜利果实,而没有发生真正的变革。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阿Q最终被所谓革命政府诬指为抢匪,被绑上法场,结束了悲惨的一生。
文章中的“大团圆”描写,其实是对阿Q的革命既不简单的肯定,也不简单的否定:阿Q的向往革命是必然的,是由他的被压迫的阶级地位所决定的;阿Q革命的动机是模糊的,是出于一种激动而盲目的情绪,缺乏起码的革命觉悟;阿Q的革命目的是极端错误的,无非是杀人、夺物与传宗接代;阿Q的革命方式是荒唐可笑的他对革命的理解也只能停留在将辫子盘在头上,或去投靠革命党。由此看出,鲁迅对阿Q的革命是持否定态度的。阿Q的“大团圆”的结尾也是革命党与封建势力妥协的必然结果,他既是阿Q个人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正是通过阿Q这一悲剧结局,鲁迅深刻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总结了这场革命由于没有发动和依靠农民而终于失败的历史教训,从而也在实际上提出了农民问题在中国民主革命中的重要性。
学完《一件小事》,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经典之作《呐喊》中的另一个故事:《阿Q正传》。故事中的主人公阿Q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阿Q的角色十分可悲,但却是当时社会的缩影。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阿Q使用的精神胜利法。阿Q虽然只是个农村里底层的短工,却鄙视城里的其他人,狂妄自大。比如他因为穷而娶不到老婆,却说道“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
阿Q可笑,但其实也是个可悲的人物:他总是受到其他人的欺凌,特别是来自有钱人的。可是他的贫穷和地位决定了他只能被他人欺压。阿Q被欺辱后为了取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发明了“精神胜利法”,只是为了用言语自欺欺人来安慰自己。处于社会的底层,又被别人看不起,只能通过自我麻痹来催眠自己,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吧,可是这样的做法终究只是自己骗自己罢了。读后感·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完了,却心满意足的自我安慰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后来他被其他人打的时候,又自我催眠道:“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
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可悲的,也让人觉得很心酸,因为打不过别人,所以只能靠精神胜利法来逃避现实,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算自己被打了心里还能也只能得到一丝丝安慰吧。
后来,阿Q进了城后赚了点钱,别人对他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就连有钱人赵大爷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还主动要买他的东西。我认为这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有钱人能受他人的尊敬,而穷人只能受他人欺凌,反抗不了。阿Q没钱没势时,受尽富人的欺凌,而赚到钱后对他的态度又不一样了。
《阿Q正传》这个故事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老百姓生活的缩影。
今天,我读了《吝啬鼠城堡》。
故事讲了杰罗尼摩一家被邀请去吝啬鼠城堡参加萨缪·守财鼠叔叔的儿子史帝文的婚礼。但萨缪尔叔叔是最最吝啬的老鼠!他用一点点食物来招待客人:一颗干瘪的豌豆,腐烂的烤香蕉皮,就连客人洗澡也只能用一丁点儿水!更糟糕的是未婚夫对待未来的新娘——一只忧伤、近视、其貌不扬的老鼠裴金丝,就像对待仆人一样。最后在杰罗尼摩、菲和赖皮的帮助下,把裴金丝打扮成了一只拥有足够自信的、绝顶美丽的老鼠,并取消了婚礼,他们一起回到了他们的家——妙鼠城,开始新的生活。
读完成这个故事,我觉得做人不应该像萨缪尔叔叔那么小气,太小气就没有人会喜欢你。做人也不能像裴金丝那样对自己没信心,在社会上生活,你再差,只要你有信心,通过努力奋斗照样可以成功的。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天空之城有感范文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这篇文章是薛涛写的,主人公是章鱼。
这篇文章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天空之城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国家”。整个国家才六个百姓,她们的领袖叫“吹牛大王”。在“吹牛大王”离开天空之城的当天夜里,出现了两盏灯火,那是章鱼变的,章鱼说过他喜欢那灯火。在天空之城还没建起时,天空之城的百姓们就凑在一起,在闹过的大街上闲逛,他们不喜欢吵闹的地方,所以他们不停地寻找,终于在一幢高楼面前停下了,章鱼走几步到铁梯旁,然后向上爬,百姓也跟着他爬到了顶,“我”就不想回去了,这就是天空之城。一天,“我”下去挖泥土,在快挖完的时候,巡警看见了我,他不相信我只挖了一点土,而会认为“我”偷了一些金银珠宝,“我”说出了天空之城的秘密,他不信,“我”只好带他一起去,到顶了百姓们都说“土来了”,章鱼拿了土,但被巡警抢走扔了,章鱼和土一起掉下去,他死了。那两盏船灯,是章鱼的眼睛。
这里有很多细节描写“你们哪个学校的?再不回答就送你们去公安局、回不回答、再给你们十秒的时间、十、九、八、七……”这是语言描写。“原来是这样啊,当初他怎么没把它彻底的抠出过呢,那样天空之城的历史还能再延长一点,我怎么不早说呢?”这是心理活动。“天哪!有人发现我们了,快跑,小心。快、快、快……我爬到了啊”这也是心理活动。“章鱼嚼着一根香肠说,喝着果汁,挺着大肚,跟百姓们说以前的故事。”这是动作描写。“轻点挤,别挤断了肋骨,再挤,都成相片了。”这是夸张手法。“别笑,笑掉了下巴我可没法治,说你呢……你还笑,真的要笑掉下巴啦——”这也是夸张手法。
天空之城也许是世界上历史最短的国家了。
【第2篇】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和名字叫做《天空之城》,里面讲了许多有趣的事。
在天空的上面,有一座城市,那里面所有的房子都是云做的,象一个个棉花糖小屋。每座房子里面都住着一位神仙或仙女。他们和我们一样每天都要学习,只不过他们和我们学的不一样,他们学的是如何使用魔法。他们的世界安静、祥和,大家都过着安宁、快乐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一个人类坐着飞机来到了他们的城市,从此他们安宁的生活被打破了。于是人类和仙界开始了战争,仙界用魔法,人类用他们强大的武器来和仙界的神仙们进行战斗。即使人们用强大的武器也打不过神仙的魔法。结果没多久,入侵天空之城的人类就被打败了。最后,人类派了一个代表去和神仙谈判,经过人类真诚的道歉,天空之城的神仙们最终原谅了人类的过错,并和人类做了朋友,大家互相帮助,重新又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
《天空之城》这本书非常好看,同学们,谁如果想看,可以来我这里借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巨人的城堡》,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了马小跳他们的调皮可爱:
在他们四个调皮蛋当中,只有马小跳去过高尔夫球场,但是,马小跳发现了一座非常奇怪的房子:门很高,窗户也很高,整天关着门窗,好像没人住。
马小跳把自己的重大发现告诉了他的三个铁哥们,他们就开始了侦查行动。
马小跳、毛超、唐飞、张达都带了望远镜去侦察,经过他们的仔细观察,他们发现,那里竟然住着一个巨人!
那是一个巨人的城堡,巨人的名字叫做阿空,他不愿意与人结为朋友,但是,马小跳他们却与阿空交上了朋友,因为阿空喜欢马小跳他们这几个小孩子。
阿空非常的高,身高大约是2米49,比姚明还要高。阿空告诉马小跳他们,阿空想马小跳他们那么大的时候,就已经有1米7了,18岁那年,他的身高就已经达到了2米49。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腿出了问题,他的腿如果站立超过1个小时,就会非常的疼,所以必须坐下或躺下。
马小跳、张达、毛超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夏林果,而唐飞却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杜真子。
夏林果将这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有告诉了路曼曼,路曼曼也要跟着去,正好这个时候,马小跳他们正在为阿空种土豆(因为喜欢吃土豆),正好缺少人力,所以,叫上路曼曼、夏林果、还有杜真子是可以的。
张达外婆家的桃子正好都熟了,他的外婆正愁着没有人摘,马小跳他们便一起来到了张达的外婆家。
张达的外公得了老年痴呆症,智商只相当于一个小孩子的智商。
桃子都摘下来了,张达的外婆做了鲜桃宴,鲜桃宴只是贵宾来了才做,阿空是贵宾,马小跳他们占了阿空的光,能吃上鲜桃宴了。
鲜桃宴是三菜一汤一主食,有鲜桃拔丝、枣泥核桃、玻璃桃片、红桃汤、鲜桃肉包。马小跳他们吃得非常香。
阿空想了想对张达的外婆说:外婆,我要留在这里!因为你们需要我的帮助!
最后,外婆把阿空留了下来......
这本书我读完了,它让我懂得,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狼王梦》讲述的是在一片方圆五百多里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生活着一匹无依无靠的狼——紫岚,即将做母亲的她只有一个梦想,就是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
篇一:狼王梦读书心得600字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篇二:狼王梦读书心得600字
春节闲暇,窝在家里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此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即将成为狼王时,被野猪咬死了。紫岚时刻铭记着丈夫黑桑的遗愿,希望丈夫的未酬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得以实现。为此,紫岚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她斩断了与公狼卡鲁鲁之间的爱情,独自抚养四匹小狼,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可是正当她的梦想快要实现的时候,美梦一个接一个地破灭了:老大黑仔成了金雕口中的美味,老二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小儿子双毛被狼王咬破了喉管。此时紫岚并没有气馁,她让女儿小母狼媚媚和一匹大公狼卡鲁鲁结婚,生下了一窝狼崽,把她的狼王梦寄托在她的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不让金雕吞食自己的狼孙,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
与其说这是一部儿童文学,不如说是一部育儿教材。值得天下父母,特别是母亲一读。
掩卷而思,我最感动的是紫岚为了孩子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无悔付出的母爱,最佩服的是她那种为了达到目的,决不罢休的执着的精神。她把一个母亲博大的爱演绎得淋漓尽致。她为了培育一代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葬送青春,未老先衰,抛弃爱情,咬死爱子,甚至牺牲生命。
紫岚的人生是无悔的。但从中也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在培养教育子女的成才过程中,我们承担了太多的责任,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教育孩子,任重道远,紫岚的执着,紫岚对教育的思考,对孩子的尽心竭力,是每一个母亲的榜样和楷模。但我们一定要理性的对待孩子的性格、好恶,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孩子在充分享受爱的同时也享有宽松的成长环境,千万别让好心办了坏事!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普天下父母的心愿。但我们有责任让孩子更好一点,再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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