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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小英雄杨杨的读后感

《杨震暮夜却金》读后感 3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杨震暮夜却金》读后感 3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篇一:《杨震暮夜却金》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文言文名字叫《杨震暮夜却金》 ,这篇文言文给我的感受很深。

故事讲的是:杨震四次调任荆州刺史、东莱太守,路过昌邑,他推举的秀才王密正在做昌邑的县令,夜里,王密拿着十斤金子送给杨震,杨震拒绝了王密送给自己的重金。

看到这里,我被杨震的清政廉洁的精神感动了。

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道理:做官要做一个清政廉洁、为人民服务的好官。

看着这个故事,我想到了不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一个老人的儿子出去打工,在回来的路上被杀害了,老人去法庭打官司,都是因为那些官员受了杀人凶手的贿赂。法庭迟迟不肯开庭。老伴因为打官司没打赢一下子晕死了,老人为了把官司打赢,背上包裹去求那些官员,那些官员都受了杀人凶手的贿赂,不肯接待他。他只好去求市长,市长接待了他,帮助他抓到了杀人凶手,打赢了官司。

这些官员把王法看成了钱,拿着自己的工资不为老百姓办事,而杨震却不是这样,不收人的贿赂,为老百姓办事。

我希望现在的官员做官要做一个清政廉洁、为人民服务的好官。

篇二:《杨震暮夜却金》读后感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杨震暮夜却金》,心中对杨震真是无比的敬佩啊!


这篇文言文讲的是在一个晚上王密送了十斤金子给杨震,但杨震拒绝了的故事。从中,我们看出了杨震严于律己、为官清廉、不贪不占、光明磊落的高尚品质。但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像杨震这样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以下是我近期看到的一则新闻。


据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张收某房地产公司杨某8万元,与其子共同收杨某754.11万元,为对方在项目变更、零地价出让地块等方面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1年,张收宿州市某房产公司卢某579.48万元、港币40万元、购物卡1万元,为对方提供帮助。


瞧啊,这就是贪污的一个事例,难道在科技发达的现在,我们的品格真的比不上科技落后的古代人吗?

篇三:《杨震暮夜却金》读后感

“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这是小学课本上的一篇古文,前几天看到此文时我的感慨颇多:在当今时代有几个能做到“暮夜却金”呢?

有些人总是想着自己的那点蝇头小利,置法律于不顾,置人格于不顾,甚至出卖自己的良心做出有损国家的举动。但凡送礼之人既然有金遗你,必是有所图谋,你接受了礼物就等于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正直的人对金不屑一顾,因了无功不受禄,因了自己纯洁的灵魂不被玷污。我所想到的不只是收受贿赂这一层,咱毕竟不涉及到这一方面,拿现代人的职业观来说,做人要用心,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从教多年,经历过太多的人和事,使我对人也有了一点粗浅的认识,现在我把人分成几类:

有一类人站在时尚前沿,他们“砌砖”是为了构建理想的大厦。他们积极探索,热情高涨,所以他的方法一定新颖,而且可行度大;他们教无定法,会顺应时代和学生的需求而随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和教育方式,摸索出一条合适的路子来,他们总是事半功倍,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主动去获取更多的精神食粮。可想而知,他的学生有多幸福。

有一类人兢兢业业,维学生是主,他们“砌砖”是为了垒好一堵墙。白天眼里只有学生,夜晚梦里还是学生,一心扑在工作上,以生荣我荣,生耻我耻为座右铭。这样的人因为一心想着工作,本本分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也因此会受到人们的尊重。

有一类人比较“木纳”。他们“砌砖”只是为了糊口,得过且过。他对万事都抱有无所谓的心态,捅一刀子都不带出血的主。对待工作消极应付,不去创新,不去学方法,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严重。不管世事如何变迁,他自我行我素。他们心里的天平很准,吃多少粮干多少活,多干一点也没门儿,铃声一响就是回家的命令,天大的事儿,明天再说。

有一类人头脑“灵活”。他们“砌砖”是为了搅局。他们会见风使舵、察言观色,对上阿谀奉承,对下横眉冷对。领导喜欢什么,他什么方面就强,全然不把学生放在心上,为迎合领导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前一分钟还大声歌颂,领导前脚一走他后脚就变脸,骂声连篇,到处蛊惑别人,搅得四处不安、一片混乱。损人又不利己的事他最喜欢,越乱他越高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典型的“维恐天下不乱”。

有一类人非常“精明”。他们“砌砖”是为了不劳而获。他很会打算,天平随时摇摆,利益一头总是很沉。只要有合作者,他都想尽一切办法逃避,留给对方的多一些;遇到分好处的时候,他会精确到千分之一,自己绝对不会少拿。他的信条是“力少出,利多得”。

有个别人唯利是图。他们把“砌砖”当成了晃子。这类人没有一点资本,工作没心思,留太多时间想别人为什么发财,别人为什么升级;爱做梦,总觉得世道不公,给予别人的太多而给自己的太少。不是向人家学好,而是妒忌,心里总惦记着怎么算计别人,想办法使别人一败涂地而后快,是典型的‘踩着别人我为峰’的无知小人。

现代社会的发展节奏太快,经济利益日益膨胀,在这样的光芒下,能洁身自好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孔孟之道重新兴起,人们意识到不管在什么年代,学习仁义礼智信,用道德的准绳要求自己也是非常重要的人生准则。任何时候都要对得住天地,对得住良心,做什么事都别掩耳盗铃,放平心态,追求德行操守,自重、自强、不追名逐利、不扯皮推诿,那么就是天地有知,世人赞誉的谦谦君子。

就像我们行业现在下发的《十不准》和《问责法》一样,法是为了约束那些不自觉的人的,如果处处做好自己了,法又有何用呢?其实大多数教师本来就是这么做的,有没有这个法与他们根本无关。就如无贼就不必加锁,无犯就不必有法,更无须问责,这就叫无为而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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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杨震拒金》有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见利思义的人物故事,《杨震拒金》。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杨震在荆州做官时 ,发现学生王密才华出众,便向朝廷推荐王密做昌邑县令。王密对杨震十分感激,为表达谢意,给了杨震十斤黄金,但杨震却拒绝收下王密送的黄金。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对见利思义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从杨震的行为中也让我学会了怎样做一个见利思义的人。当杨震在个人利益与道义的抉择中,把道义放在第一位,不被金钱所迷惑。所以,我们也要像杨震一样做一个见利思义的人,在面对个人利益时,我们应该想到符合道德的准则,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能被眼前的小利益所迷惑,而失去一个最重要的人格,如果一个人失去自己的人格,就不能个为人处事了。

见利思义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且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具备的美德,所以,我们在解决道德的问题时也要像杨震一样“先义后利”,不能愧于自己的良心,这样社会才会和谐,民风才会纯正,国家才能安定。

读《杨震拒金》有感300字2024


今天,我读了一篇见利思义的人物故事,《杨震拒金》。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杨震在荆州做官时,发现学生王密才华出众,便向朝廷推荐王密做昌邑县令。王密对杨震十分感激,为表达谢意,给了杨震十斤黄金,但杨震却拒绝收下王密送的黄金。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对见利思义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从杨震的行为中也让我学会了怎样做一个见利思义的人。当杨震在个人利益与道义的抉择中,把道义放在第一位,不被金钱所迷惑。所以,我们也要像杨震一样做一个见利思义的人,在面对个人利益时,我们应该想到符合道德的准则,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能被眼前的小利益所迷惑,而失去一个最重要的人格,如果一个人失去自己的人格,就不能个为人处事了。

见利思义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且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具备的美德,所以,我们在解决道德的问题时也要像杨震一样“先义后利”,不能愧于自己的良心,这样社会才会和谐,民风才会纯正,国家才能安定。

杨度(全集)读后感(3)篇


杨度(全集)读后感 第(1)篇

唐浩明的这套《杨度》写的是非常好的。杨度这个人虽然私欲很重,但的确是有着一腔爱国之心。杨度的书读得是极好的,这点可以说和同时代的梁启超不相上下。但也正是因为书读得好,在清末民初那个时代,并不适合这样的人发展。换做今天,杨度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技术官僚,平步青云。杨度大半生追随袁世凯,但其实并不被袁世凯重用。袁世凯这个人看人还是很准的,杨度做个说客或许可以,但是并不能做个真正的能吏。聪明人要是私心太重,往往容易一事无成!孙中山没有杨度聪明,书读得也没有杨度好,但是赢在”一心为公“,因此青史留名。杨度一生的悲剧在于和一个从未做过帝王也从未辅佐过帝王的人研修了“帝王之学”。所以,所有的而一切都是纸上谈兵!但是王壬秋大名士的头衔名满天下,可以帮助杨度轻松打入当时政治的主流圈子(这有点像现在很多EMBA班,让一群从来没做过买卖的人教一群富豪怎么挣钱……不过EMBA也是为了混个圈子)刘揆一对杨度一生的总结未免刻薄,但是非常准确:“早年我们一起拜在王壬秋先生门下,在衡州东洲书院读书。他那时跟壬秋先生研习帝王之学,一心想做大事,出大名。东洲三百多个学子,就数他用世之心最强烈。正因为他极想用世,所以才会接受满人朝廷的征召,给他们制宪法,后来又去抱袁世凯的大腿。他本是竭力主君宪的,但要投袁所好,想依靠袁来做大事,不惜放弃原来的主张,鼓吹共和,调停南北。不料,他在袁政府里屡遭排斥,抑郁不得志,这样又将他逼到袁克定的门下,想通过扶持袁克定当皇帝,自己好做开国宰相。谁知美梦不成,却恶名远播,被政坛彻底抛弃了。”【长篇历史小说《杨度》原名“旷代逸才”,先后获得中国图书奖,国家图书奖,国家优秀长篇小说奖。杨度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一个极富争议性的人物,才华卓绝,抱负不凡,由国学名师王岂运授与帝王之学,又东渡日本研究君主立宪政体,立志在清末民初的政治舞台上大显身手。这部小说以杨度为引线,串起袁世凯、袁克定、曹锟、汪精卫、孙中山、黄兴、蔡锷等诸多人物,把整个波澜起伏的世纪初中国人救国之路,描绘得淋漓尽致。】

杨度(全集)读后感 第(2)篇

之所以对杨度感兴趣,是起于周总理的一句话,后来了解到杨度是个君宪主义者,就很好奇,于是看了这本小时,因为看过唐明浩的《曾国藩》,觉得作者对历史人物的刻画还是基本客观的,所以断断续续的读了这本书,然杨度其人确实是个热血的探索救国救民的大才,虽然在袁世凯称帝上有他很不光彩的一面,然而不得不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也被袁世凯父子给蒙蔽了,且其人书生意气,是真君子,接受的是王闿运的帝王学说,为的是救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其爱国情怀让人很是感动,尤其是书中对于杨度与梁启超的政论之争,与孙中山的道路分歧,但不得不说,这些都是为了中国强大的仁人志士,尤其是杨度践行对孙中山的救国之约,让人十分佩服。另文中对其师王闿运的刻画也是极其生动,晚年不顾他人闲言,由周妈伺候并陪侍,和学生慷慨激昂的谈论帝王之学,为了挽留有才的儿媳妇,宁愿其不做他的儿媳妇,只是他的女弟子,可以看出其爱才之心,不拘行业阶层收木匠铜匠和尚为其门人,真是晚清教育界的一代大家,还有恃才傲物,不叫袁世凯总统而呼其为年侄~文中对杨度和静竹,千惠子的感情的描述,杨度真是个真性情的爱国热血青年,尤其文末一个叫伍豪的青年对其的评价,让他又活过来了,众所周知,伍豪就是我们敬爱的周总理~

杨度(全集)读后感 第(3)篇

断断续续读完这本书,重新认识了一下杨度。每个人的存在都有不一样的历史使命,杨度也一样。当年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却没有粪土当年万户侯。醉心于壬秋师的帝王之学,却生于乱世,生不逢时,几度易张,落得祸国殃民之骂名,实在是出力不讨好的主呀。从师学帝王,两次东渡,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后决绝归国一展抱负,交袁从袁,落得帝制余孽走狗名份。大落之际,参禅悟道,有种今日方知我是我的感触,以无我之心斡旋于军阀之间。好景不长,中山病逝,正疮痍满目,那种半哭苍生半哭公的感慨,无疑道出了杨的无奈和悲伤。垂垂老矣却不能实现抱负,比起黄兴、蔡锷天妒英才,这江山易老 ,廉颇老矣,更让人无奈呀!然无愧乱世之英雄,也不枉世间走一遭!n

金鹿角读后感(收藏3篇)


以下的金鹿角读后感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作品是一部优秀的由作者写的作品。相信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我可以写篇读后感浅谈下我的观点。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金鹿角读后感 篇1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走了,迅捷无声。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幸亏猪娃们已长到_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

金鹿角读后感 篇2

鹿角湾是天山北麓最好的草场之一,是哈比尕山的'低谷丘陵地带,它东至大南沟,西到巴音沟,南依山高坡陡的哈比尕山,北界为博尔通古乡政府,地表起伏和缓,草原一望无际,纵横50平方千米。鹿角湾一带曾是天山马鹿繁衍生息之地,成群的马鹿每年要蜕落一次角壳,在山涧、水边遗留下大量的鹿角壳,鹿角湾因此得名。鹿角湾冬季平均气温-14℃,夏季均温20℃,年降雨量600mm以上。这里水草丰美,牛羊成群,跨上草原的骏马,任凭它到处驰骋,远处地平线时隐时现,在习习的凉风中,你不由得会精神倍增。鹿角湾以南就是高山,海拔4000米以上,山坡云杉如帐,茂密苍翠,郁郁葱葱,林下有鹿、雪鸡、野羊、雪豹等动物活动;山的顶部终年积雪洁白如下,在阳光普照下熠熠发光,让人看后顿生寒意。鹿角湾自然风光优美,景致组合错落有致,富有层次感,"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景象在此表现的淋漓尽致,是理想的观光避暑胜地。每到夏季境内外游客络绎不绝。伊犁自治州、塔城地区曾在这里举行阿肯弹唱会和少数民族运动会,当时万人相聚,盛况空前。地名传说

很久以前,在这片山清水秀的天山脚下,居住着十几户哈萨克族牧民。其中有户牧民养育了八个男孩和一个小女儿。小女儿长得楚楚动人,就像她的名字阿依古丽(像月亮一样美丽的花)一样。后来,男孩子一个个都长大成了家,阿依古丽仍和父母一起生活。等她长到12岁的时候,已经是远近闻名的阿肯(唱歌能手)了。

初冬的一天,她牧羊归来,怀里抱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梅花鹿。阿依古丽把小鹿抱进毡房,用身体温暖它,用新鲜的羊奶喂它。半年后,

小鹿体格健壮起来。早晨,她和小鹿一块儿牧羊;傍晚归来,形影不离,仿佛是一对幸福的恋人。一天,她和小鹿照旧去牧羊,但到了晚上,父母只看到小鹿赶着羊群归来,却不见了爱女阿依古丽,两位老人心急如焚。人们翻山越岭找遍了草原,最终也没能找到她。从那以后,这片草原就少了一个美丽的身影,人们再也听不到她婉转悠扬的歌声了,大地似乎也显得格外沉寂。人们都说,阿依古丽已化做一只梅花鹿。

不久,人们发现有成群结队的梅花鹿整天围在阿依古丽父母的毡房四周,守护着他们,从此人们就把这片神奇的地方叫“鹿角湾”。现在你到这里,如能看到三五成群的梅花鹿,那就是你的好运来到了。

金鹿角读后感 篇3

常年在白云山深处的作者写了两头鹿一生命运起伏的真实故事:一头是自由驰骋在原始森林的鹿王,它机智勇敢,凭智慧和胆量,一次又一次地在盗猎者黑洞洞的枪口下绝处逢生,最后以决绝的方式结束生命;另一头是人工养殖的瘸脚母鹿,它和善良的主人成了好朋友,还给予了一头失去母亲的小牛犊无私的生命。它用亲情善待人类和动物,在人类世界艰难的生存着。

每个孩子不是都喜欢美丽善良、活泼矫健的鹿吗?这是一曲鹿的赞歌,它们在人类的童年时期帮助人类成长,在人类的盛年时期仍在帮助人类守护着森林,守护着生态环境,它们是人类的好朋友。鹿王是森林的无冕之王,也是守护森林的神。但是今天,由于环境污染和人类的猎杀,所剩的已经没多少了。由《金角鹿》中我们可以联想到:我们应该放下手中的猎枪,猎刀和陷阱,不去捕杀那些动物,特别是那些珍稀和快灭绝的动物,给它们一个不提心吊胆的生活环境。

我郑重呼吁大家:保护动物从我做起!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去阻止盗猎者伤害动物。愿动物们,生活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

《夜故事》读后感(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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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故事》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365夜故事》,书中有很多故事,我最喜欢《梨树的遭遇》这则故事了,听我讲一讲吧。

冬天,梨树脱了叶子。打柴的老农,看见梨树干柴似的枝条,心想:既然门前有现成的,何必到山上去挨冻呢?况且,这么大的树干,砍了一两枝有什么关系!于是,他就砍了一两枝。第二年,梨子结得少了,老农对自己说:“从此以后,再也不应该在梨树上打主意了。”

冬天又到了,上山打柴的确冷,老农又想起了梨树:“这么大的树干,砍它一两枝,明春多加些肥料,总可补救吧!”于是,又砍去了一两枝。可是,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仍是这样。结果,梨树枯了。或许,老农会说,梨树也有责任——为什么它冬天不结梨子呢?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的道理。这故事还让我懂得应该勇于承担责任,该自己承担的,不该推给别人。

《夜故事》读后感 篇2

我在暑假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365夜故事》,这本书里讲的大多数都是小动物,里面很少出现人物,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懒熊买西瓜》和《瓜瓜吃瓜》这两个故事。这两个故事有点像寓言,都跟西瓜有关。第一个讲:有一个熊妈妈生了两个儿子,因为他们很懒,所以便给大的起名为大懒,小的起名为小懒。一天,天气很热,熊妈妈让大懒和小懒去买西瓜,他们在瓜店里挑了一个最大最甜的西瓜,可是,走到半路,他们两就不想抱西瓜了,于是,小懒就想了一个馊主意,让西瓜滚回家去,结果西瓜全部化成了水。另一个故事就是瓜瓜吃瓜》这个故事主要讲:有一个小孩特别喜欢吃瓜,大人便把他起名叫瓜瓜,有一天,他的妈妈带回了一个西瓜,瓜瓜埋怨的想:这个西瓜太小了,一定不甜,于是把西瓜切成了几瓣,他拿出其中的一瓣,一吃,一点都不甜,他就把那几瓣西瓜随便吃几口,就扔了。他盼望今天外婆会带来一个又大又甜的西瓜,于是就趴在窗户上等,终于等到他的外婆。他的外婆果然带回了一个又大又圆的西瓜,不过,他的外婆一下子被一个西瓜皮绊倒了,又大又圆的西瓜被摔得粉碎。瓜瓜生气的怒吼道:“是谁没有公德心,乱扔垃圾,太讨人厌了。”瓜瓜突然想到这几个西瓜皮好像就是自己扔的,因为西瓜太小又埋怨,所以没有考虑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你说谁没有公德心,乱扔垃圾呢?这本书还有许多许多有趣幽默的故事,里面也还有许多我喜欢的故事,不过我只把这两个我喜欢的故事的感受和里面的大概内容写了出来。

《夜故事》读后感 篇3

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听故事,尤其对我国古代的故事感兴趣。暑假逛书店的时候发现了一本名叫《365夜国学启蒙故事》的书,貌似是幼儿看的书,但我却爱不释手。

这本书汇集了《百家姓》《三字经》《弟子规》《史记》等多部经典蒙学的内容。其中有好多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如启发我们勤动脑筋、善于观察的田忌赛马晏子使楚和钻木取火;教育我们勇于认错,知错就改的负荆请罪魏文侯改过;激励我们奋发向上,积极上进,用功读书的孔子韦编三绝苏秦刺股勤学和路温舒的蒲草书;让我们孝敬父母,懂得感恩回报的木兰从军黄香温席和王祥卧冰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木兰从军了。一次,朝廷要与邻国打仗,需要大量人马,地方官让木兰家派人参军。花木兰想:父亲年老体衰,弟弟还未到参军的年龄,怎么办呢?看着父亲愁眉不展,花木兰人偷偷将自己化装成一个小伙子,代父参军去了。战场上,花木兰巾帼不让须眉,机智勇敢,骁勇善战,立下了赫赫战功,还被提升为大将军,直至带领大军胜利归来。花木兰衣锦还乡,却拒绝了受封。

我认为,花木兰不仅有着一颗孝心,同时,她还有着一颗爱国心,忠君报国,舍生忘死,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花木兰的原因,她的精神太令人钦佩与学习了!

书中其他的故事也非常精彩,常使我爱不释手。我知道这些故事都是几千年代代相传下来的,是民间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历史的文明,颂扬了古人们的传统美德与思想,蕴含着丰富的内涵和人生哲理。

我从《365夜国学启蒙故事》中得到了传统文化的熏陶,获得了许多学习与做人的启发,它指引我做一个优秀的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我在阅读中学会了成长!

夜故事的读后感3篇


读后感大全为你收集整理了夜故事的读后感。生活和学习中我们经常使用文字来梳理思路,我们会通过范文找到更多的写作灵感和思路。范文模板可以提升我们的套用能力。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夜故事的读后感 篇1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365夜故事》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只不过全写的是动物故事。

题目是《365夜故事》一天一个故事,刚好够一年,(有时会多一天)。但我三天就看完了。

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让人回味无穷,特别是智斗大灰狼这个有趣的故事。

智斗大灰狼讲得是,大灰狼来到森林里想吃些动物,不料,踩疼了喇叭花,喇叭花报了警。小动物们都准备好了。大灰狼来到一座屋子前,墙上满是老虎的影子,吼声传满了整个房间,大灰狼大叫:“妈呀,这是老虎大王的家,进不得,进不得呀的!”说完夹着尾巴逃跑了。其实墙上老虎的影子是小白兔画出来的,吼声是小白兔从商店里买来的《虎之歌》磁碟发出来的。

大灰狼来到一棵树前,立即精神大振,那是一棵香肠树,大灰狼吞下一个香肠,立即疼晕了过去。原来是小狗往香肠里注射了细菌。

大灰狼醒后,看见一间房子前有一只绵羊,便扑上去咬了一口,只听一声惨叫,大灰狼倒在地上不动弹了。小绵羊从房子里探出头来,哈哈的笑了。原来那是一只电羊,把大灰狼给电死了。动物们都围着他唱歌:“活该呀活该真话该,谁要你总是坏呀坏,除掉了大灰狼真痛快,大家唱歌跳舞来呀来……”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喜欢这本书。

夜故事的读后感 篇2

打开《365夜故事》这本有着一个个小故事却蕴含着大道理的书,它以有趣的故事和美丽的图画来吸引你的眼球,带我走进了一个神奇而感人的世界。

美丽的白雪公主因为吃了王后的毒苹果而死去,最后竟然睁开了眼睛;丑小鸭走到哪里都被嘲笑、欺负还差点被冬天的寒冷冻死,可春天来了,它竟然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狐狸因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阿拉丁凭借一盏就油灯,竟然能唤来精灵的帮助,还能乘着飞毯在空中飞行······

这些故事大多是妈妈小时候说过的和看过的,也是最喜欢听和最喜欢看的,这些王子、公主、城堡、魔法、精灵、小动物,陪伴着我们,让我们的童年充满快乐和温馨,它像一个神奇的磁场,对我们童年有着奇妙的吸引力。

记得有一次,在一个天气良好的星期天早晨,爸爸看天气这么好,决定带我和妹妹去公园玩。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的一蹦三千尺,正当我穿鞋的时候,忽然想起我的一个同学上午来找我。不由的愣住了,心里在犹豫到底去不去。“静,你怎么了”?妈妈问道。“妈,我同学马上来找我,你说去不去”?“这我可做不了主,得由你自己决定。”妈妈答道。到底去不去呢?这个问题在我的脑子里徘徊,这时,忽然想起了《365夜故事》中的一篇童话——《手捧空花盆儿的孩子》其中的小男孩就是因做到了诚信而当上国王。于是,我决定留下来,向那个男孩学习守信用。然后,我跟爸爸、妈妈说:“再见,”自己主动留了下来。在这件事中,我做到了诚信。

《365夜故事》让我在童话和故事的摇篮里长大,从中学到知识,学会如何待人接物,怎样和朋友相处,形成乐观、开朗的性格,并从中体会文学世界的美妙、善良、有爱、宽容、诚信、勇敢、智慧,并和它们交上朋友渐渐地在心中播撒真、善、美的种子。

夜故事的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我无意中从书柜里找到了一本很旧的书,封面上写着《365夜故事》,我很好奇,翻开一看,书里的纸张都已经泛黄,听妈妈说,这是她小时候读过的书。妈妈告诉我,这本书的内容可棒了,它可以带给小读者瑰丽的梦,让他们在真善美的世界里保持原本的纯真;它也可以让大读者在这里找到一个真实的自我,一个抛弃了所有烦心琐事、单纯的自我。我听着这些似懂非懂的话,怀着满心的期待,利用这个暑假把这本书认真地读了一遍。

读过以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在这本书中,既有充满神奇浪漫色彩的神话传说,也有启迪心智的童话寓言。这里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洋溢着欢乐祥和的气氛。调皮的猴子、善良的兔子、坚韧的蜗牛、憨厚的河马,它们彼此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当然,这其中也有狡猾的狐狸、凶狠的大灰狼,时时对弱小者虎视眈眈。我被带入到一个多姿多彩,奇妙变换的故事王国中。

这些故事,让我在整个暑假中,都拥有一片绚丽的云霞,一个美丽的梦,而且每个故事都会给读者以启示,都会开阔我们的视野,启迪我们的思维,也是滋润我们心田的雨露和甘泉!

[精品]暮光之城读后感(9篇)


托马斯·卡莱尔说过:“书籍——当代真正的大学。”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中外经典名著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中外经典名著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最好写一篇读后感。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品]暮光之城读后感(9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一】

想必“暮光之城”大家已经不再陌生了。它已经不再简简单单是一部青春幻想小说了。而是对青春时光的回想。作为一位家庭主妇,梅尔有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大胆的幻想,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创新的态度,创造了继“哈利·波特”之后,美国全年最畅销的小说。其实这仅仅是一部小说,但也让我痴迷于女学生贝拉的奇幻生活经历。

当然,我更是沉迷于吸血鬼们的生活。他们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我最佩服的是卡伦一家对鲜血的克制力,尤其是还继续与人类生活在一起。他们不同于其他流浪血族,能够和谐的与人类相处。所以我想,他们在贝拉心目中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吸血鬼了,而是另一种有高尚品质的文明生物。

其实这部作品主要希望书迷们能够对生活有所憧憬。让自己的生活中充满想象。让我们主宰自己的生活,因为梅尔相信我们的生活应该就是想象中的那样。成为我们想成为的人。我想这些就是她在“暮光之城”反复强调的中心和主题。要大胆的去想象,不能被现实生活所局限。

除了梅尔那大胆的的想象给‘暮光’迷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外。我喜欢这个系列的书还有另一个原因。在文学界如果可以和j·k罗琳相提并论的话。恐怕只有斯蒂芬妮·梅尔了。她给人们留下的写作风格就是大胆的幻想、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不同的看法。在暮光之城系列丛书中她借吸血鬼的形象为了表达她对生活那种探险的精神和不去畏惧所有艰难险阻的乐观的生活态度。她就是这样,喜欢用那些听起来就让人惧怕的东西来创造自己浪漫的故事,使我们看到这些东西的另一面。

就拿《暮光之城》中的吸血鬼来说。不管是什么,吸血鬼的外表、声音……都是用来杀缪的。但在梅尔笔下的吸血鬼却给我们留下了善良、善解人意、具有同情心、团结、舍己为人……等等的优良品格的吸血鬼。她影响了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生活的看法以及世界观。所以,才深受各个年龄段人的喜爱。

但是,斯蒂芬妮·梅尔并不就此停笔,她还在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面对一些人的反对,她仍继续努力创造出属于所有人的幻想世界。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书,它就像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整个梦幻世界的向往之心;打开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还保留住所有的回忆……

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我都不肯看《暮光之城》,原因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魔戒》和《哈利波特》。我是说书,不是电影。我不是个对电影有审美洁癖的人,我的满足阈限很低,大片我都觉得好看。但对书就不一样了,我对文字更敏感,看见人家写的字,我就能像看见那个人一样。有时人性恶作祟,还会不怀好意地看穿那个人文字背后的矫饰。大部分文字都有矫饰的本能,我的也不例外。就像女人出门前的打扮,裸妆也是妆,再冲淡再平实的文字,也是从繁华绚烂中修炼出来的。

偶然看了《暮光之城》的电影。我对电影的满足域之低,有时让我不好意思说喜欢些什么,因为我几乎没有彻底地不喜欢过某个电影。《暮光之城》无疑可以被归入“好看”的那类,有俊男美女,有又酷又炫的画面,还有禁忌之爱。我很喜欢这片子的调子,带点时尚和年轻劲儿,浪漫得一塌糊涂。因为等不及第二部,只好去找书来读。

结果这个叫做斯蒂芬妮·梅尔的女人让我大吃一惊。我鸡贼地下了电子版,放在mp4小小的屏幕上,不眠不休地看了两个小时,愤然发现那个版本不全,中间丢了一大半,我心心念念的无心看别的,终于找到了完整版,让我惊喜的是,这个版本竟然还不是错误百出的接力版,而是另外一个不知道什么版本。翻译者带着极大的热情膜拜着梅尔,不时跳出来在原文后写些碎碎念的评论。我看着看着,也跟着膜拜起这个女人来。

我一直以为,梅尔跟罗琳一样,是家庭主妇出身,暮光之城和《哈利波特》一样,是魔幻题材的通俗小说。《哈利波特》和《魔戒》当年看不下去,虽然故事很好,但语言上却没有让我心动的地方。这往往是通俗小说的软肋,情节在作品中的比重太大,作者忙于编织故事,读者也急于知道结局。就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总是一路快进,到主人公神功初成,可以报仇雪恨的时候,遇到大段无谓的描写与配角出场,甚至有些不耐烦。这样的`书就如同方便面,无聊的时候可以消遣,但却无法品尝味道,它们跟耐读沾不上边。这时候的文字,只是讲故事的载体,如盛汤的碗,本身没有营养。

但好的作家却能在文字之中注入灵力,遣词造句之中,都是功力。一句话,就能顶过千言万语,某个凡人绞尽脑汁形容不出的事物,人家信手就是传神的描述。女作家的灵气还更明显,因为她们更细腻,更敏感,也更絮叨。奥斯汀、伍尔夫、铁伊和这个梅尔莫不如此。对于一部畅销小说而言,《暮光之城》的细节描写是有着纯文学作品的水准的。我看着看着就很奇怪,因为这部畅销书的调子既不像罗琳,也不像丹·布朗,也不像西德尼·谢尔顿,反而有三分像约瑟芬·铁伊,七分像亦舒。而铁伊可是20世纪上半叶的人物,接受的是正统的英国文学教育,又是理科出身,智力超群,所以才能写出那么灵气逼人的推理小说。这个梅尔又是什么来头。

忍不住百度,恍然大悟,自己的直觉果然没有错,梅尔大学时主修的就是英国文学,真正的科班出身,那么一切就都不奇怪了。她的描写欲,对人物心理刻画的近乎强迫症似的细致,她遣词造句的讲究,一切都可以解释。虽然这部小说毫无疑问是畅销书的写法,然而,作为一个深谙文学谱系的畅销书作者,她更精明地知道如何在文字中拿捏分寸,她选择了自己写起来最流畅而读者也最容易接受的风格,随意、舒坦、毫不晦涩,有时甚至快言快语,然而通俗往往带来庸俗和浅薄,梅尔却是极少数能在在通俗中做到一针见血的人。她文字的效率极高,所以虽然细节泛滥,但却并不让人觉得冗余累赘,反而让你兴致盎然。这真是本事。

她花了很大力气写女主角贝拉,这是她最最钟爱的人物。在她身上,她不惜暴露自己。那种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气横秋,有些刻意为之的性格侧写(比如喜欢读书、喜欢古典音乐、不合群等等),都是作者的影子映射到人物之上的结果。她写她的心理,几乎到了与之合二为一的程度,让人几乎不能相信作者竟然是3个孩子的母亲。要么,她就是那种复制记忆型的作家,这种能力往往是天分,即对自己的感觉、感受,无论时光久远皆能回忆与追溯,纤毫毕现还丝丝入扣。要么,她就是那种观察型作家,生活中的原型、对某个青春期女孩儿的看透,和自己的主观判断交织在一起。她当然不是那种抒情性的作家,她把情节看得很重,但很明显,在这部作品里,她推移情节的节奏与手法都显得嫩了些,然而她天才型的人物刻画光芒四射,很好地掩盖了情节发展上的无章法。

虽说如此,然而她初试牛刀,暂时还不能游刃有余。除了贝拉,其他的人物就如同瓶装饮料,缺乏鲜榨的风味,虽然有很多添加剂的香甜,但还是廉价。比如对爱德华,她的笔力就明显不殆,大部分时候都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似乎除了那双变幻莫测的眼睛,和标志性的愤怒,梅尔也不知道到底要刻画些什么。也许对于她来说,贝拉是个活生生的存在,是个人,而爱德华不过是张明星海报。

小说之中写人最难。汪曾祺曾经向沈从文请教如何写小说,沈的回复是:要贴着人物写。看似简单,却极难做到。作者与人物合一,其实是活活变出一个分身,在自我之外,活出另外一副样子。要做到这一点,一要聪明,二要有耐心。通俗小说家里,大部分都足够聪明,有耐心如梅尔的,还不是主流。所以我说,《暮光之城》还是挺好看的。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二】

Id never given much thought to how I would die. But dying in the place of someone I love seems like a good way to go. When reading such moving words, I am completely absorbed in this splendid novel --- Twilight. The person who had said such moving words was a 17-year-old girl --- Bella, who was a high school student. After reading the whole novel, what impresses me most is not the mysterious vampires family, but the kindhearted and brave girl --- Bella. Bella was a 17-year-old girl who has experienced her parents divorce. In order not to be an obstacle to her mothers happiness with her stepfather, Bella firmly chose to move into a new city --- Forks to live with her father. Even though she knew that what was waiting for her was the new and strange circumstance, Bella still decided to face all of them fearlessly, which makes me know that Bella is a really thoughtful and considerate girl.

As a matter of fact, Bella was just an ordinary human girl who would grow old as time went by and die one day, but Edward was an immortal vampire who had an exceptional and unique strength of reading peoples minds. Actually, some people may wonder why Edward would fall in love with such a delicate human girl, while others may hold a doubtful attitude towards their love story. However, to my mind, I strongly believe that Bella and Edward can lead a happy life. About one thing I am absolutely positive, they can lead a happy life and they needs to confront with various of hardships and setbacks. But why am I so positive about their love story? Let me have an analysis!

Bella is a kindhearted and independent girl who never goes with tide. She always sticks to her own way of doing everything. On her first day to school, Edward came across with Bella, and at that moment Edward could not move his eyes on Bella at his first sight on her. I clearly know that it was Bellas unique and special character that drew Edwards attention. In Edwards mind, Bella was a natural girl with a kind heart. After several days struggle, Edward could not prevent himself from caring about her and loving her though he knew perfectly well that it would be a fateful and deadly thing for a vampire to fall in love with a human girl. From this, it can be seemed that what a charismatic and glamorous girl Bella was.

When Edward said to Bella, I dont have the strength to stay away from you forever. I know, Edward had already been loving Bella deeply.

When Bella answered Ill be with you forever, Edward. I can realize their love has already been surpassed human in humans innermost feelings.

When Edward said, You dont know how long Ive waited for you, Bella I know, Bella is the most suitable one for him, only with Bella can Edward gains the real happiness.

When Edward swore, Youre my life now, Bella. I think all the lovers will be overwhelmed by such impressive words at that moment, as well as I. I know, from then on, Edward would move heaven and earth to protect Bella. There is no doubt that Bella is happy when being with Edward.

To be honest, Twilight is the best romance novel that Ive ever read. There is no much flourish in it, but there are lots of touching and thrilling plots between Edward and Bella. I still remember every time Bella was in danger, Edward could helped her out in time, which made Bella feel so grateful and become interested in him gradually.

There was a time when Bella was on her way home from a bookstore alone, suddenly a gang of ruffians molested her, Bella felt helpless and hopeless. Fortunately, Edward appeared as a hero and rescued the beauty, Bella. At that moment, I couldnt help praising, that Edward was such a thoughtful gentleman who cares about the person he loves at any time. No wonder Bella would love him.

Then when Edward told Bella he had a super strength that he could read every persons mind except Bellas one. You can not imagine that, Bellas first reaction to it was --- Is there something wrong with me? Hearing that, Edward smiled and said, I tell you I can read minds, and you think there is something wrong with you. At that time, Edward knew Bella was a kind girl indeed, who would not be worried and scared when hearing such unusual truth, but just try to find the mistakes of herself.

Once Edward took Bella to his home to meet his family members, instead of being afraid, Bella asked Edward what if his families didnt like her. Edward was so surprise to hear that and said to Bella, you are worried not because youll be in a house full of vampires, but because you think they wont approve of you? Then, I know, Bella has never treated Edward as a different kind. May I ask, how can Edward refuse such a kind and lovely girl. When Edward took Bella to fly through the forest in his amazing speed, I think no more girls can refuse such a romantic man.

Bella pursued the true love belong to her bravely, while Edward was giving all his love to the one he loved. I know this is love.

All in all, romantic love always has a happy ending. When Bella went through life and death, when Edward experienced the cruel ordeal, seeing they were dancing romantically at last, I can say their love will be going on.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三】

《暮光之城》很受欢迎,许多人把这看做爱情故事,然而对于我,自从看过《孙悟空是个好员工》之后,渐渐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一切,包括吸血鬼。

首先,在我看来,世界上并没有吸血鬼,这只是小说作者的杜撰,以便能使情节更引人入胜。就像世上并没有所谓外星人,没有菩萨没有阎王爷一样。然而我们的文学也好,传说也罢,之所以有外星人,菩萨,阎王爷等形象,都是因为在人类生活中有类似的角色,类似的形象,类似的情节。

吸血鬼不再嗜血,并和人类坠入情网,多么美好啊!既英俊善良,又健康长寿,既能力超强,又不主动招惹麻烦,这不正是每个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期望,每个男人对自己的幻想,每个女孩对意中人的期待吗?

完美并不是能够凭空得到的,也需要付出,要赢得贝拉的芳心,抱得美人归,还得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天性中邪恶的一面。正如故事中爱德华能够克制自己吸人血的冲动,不再吸人血,才能够与贝拉相爱而不伤害她。如果你是一个吸毒者,你要克制自己的毒瘾,把毒瘾戒掉,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与正常人交往,不然就会人人躲避你,家人受你牵累,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如果你是一个学生,你要克制自己玩游戏看电视连续剧或者追星的冲动,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才能考上理想的大学,上大学后还得不断努力学习,然后读硕读博或者出国深造,不然你就会经常考不及格,甚至连学位证书都拿不到;如果你是一个企业家,你就要牺牲掉很多陪伴自己家人的时间,或陪客户吃喝玩乐,或处理公司事务到深夜,或为资金紧张,人员变动而操劳;如果你想做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府官员,你就得能抵制各种金贿雅贿,抵制枕边风的吹拂,扛得住上级的高压,小人的毁谤,禁得起群众的监督,组织的考评。

如果爱德华没有能学会克制自己的冲动,那故事的发展会是怎样的呢?如果他吸了贝拉的血,故事就是查理联合比利和雅各布猎杀爱德华一家了。即使爱德华能够克制自己不伤害贝拉,但不能完全克制自己,故事就会象一首流行歌《冲动的惩罚》所唱的那样:就把你忘记吧,应该把你忘了,这是对冲动最好的惩罚。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四】

内容简介:自从《暮色》于2005年首发至今,梅尔笔下爱德华、贝拉和雅各布之间悱恻动人的浪漫恋情便让无数的读者为之痴迷。他们询问了成千上万个有关“暮光之城”系列的问题——从“斯蒂芬妮?梅尔的灵感从何而来?”到“吸血鬼的毒液如何起作用?”不一而足。本书为“暮光之城”系列全球唯一官方授权指南,全书从“暮光之城”系列人物历史背景介绍、家族族谱解析、人物肖像描绘、场景地图导览、名车标识概览、粉丝画廊鉴赏、各国封面撷英、被删初稿片段复现等方面,对构成“暮光之城”的繁多细节、微妙变异进行了全方位的介绍和解读。阅读本书,读者将得以穿越卡伦家族秘史,了解狼人族群来龙去脉,一窥最接近作者创作想象的神奇时空,与作者笔下虚构而来的爱德华、贝拉零距离握手。本书还首度曝光爱丽丝少女时代的坎坷经历,埃美特被熊抓伤的传奇故事,以及福克斯镇居民的生活场景与起居故事……鉴于音乐是斯蒂芬妮创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书同时收录“暮光之城”系列每部小说中的官方曲目清单及书中反映每首歌寓意的片段。本书还收录了斯蒂芬妮与获奖作家香浓·黑尔之间的谈话,在此过程中她们讨论了“暮光之城”系列小说的灵感来源、遇到的挑战以及一路走来的种种惊喜和意外。

暮光之城官方指南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近50万字人物历史介绍+100多幅从未曝光精美插图+家族族谱解析+人物肖像描绘+场景地图导览+名车标识概览+音乐灵感曲目清单,还有作者创作心路历程、粉丝画廊鉴赏、各国封面撷英、被被删初稿片段复现等更多让你垂涎三尺的独家公开内容……

暮光之城官方指南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堪称“暮光之城”系列最为权威的百科全书。它提供了一个崭新、独特的视角,让读者进一步探索斯蒂芬妮?梅尔在《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和《布里?坦纳第二次短暂生命》中创造的令人难忘、回味无穷的神奇世界。全书共500多页48万字,铜版纸全彩印刷,其中包括100多幅从未曝光的手绘插图和精美概念图,堪称奉献给“暮粉”的一部值得珍藏的完美宝典。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五】

日出日落,千万年来一成不变,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但我却从未仔细看过。今天我就和闺蜜去航天公园看一次日落。

六点半时太阳沉下去一点了,这一落是不经意间的我们一直看着它,它也是不知不觉的,太阳光开始不再像白天那么耀眼,有着那样明晃晃的光,它不急不慢的换上端庄典雅的橘黄色礼服,露出一丝蒙娜丽莎般若隐若现的微笑,美丽而神秘。而此时,城中的人们好像还没有注意到这一变化,仍然用自己的节奏,走在下班的归途中。

过了一会儿,太阳又沉下去一些,或许是因为光更强,或许是因为天更暗,落日好像跟为明显了些,它继续撒下着带着金粉般橘黄的色彩,将半边天都染成了橘色。西天的晚霞挥动着绚丽的纱巾,那光越显浓烈,不是冬日那肃穆的绯红,不是夏日那种绚丽的色彩,也不是春日那种柔和的光芒,而是像向日葵般可爱又温暖的颜色,像水彩画般薄而透明的几笔,与天边仅剩的蓝交相辉映绒,溶为一个梦幻如糖果般的渐变色。此时的城市都笼罩在其中,好像正在演奏一曲抒情曲,节奏缓慢,此时的景象,大概是一天中最可爱的了吧,青年人们散着步,小孩子们玩耍,老人们坐着聊家常,一切都其乐融融。

渐渐的,太阳变成红色,下沉的更快了,它一点一点躲进楼房身后,收敛起灿烂的光芒,收敛起诱人甜美的微笑,暮色暗淡,残阳如血,天边也带起一抹灰。

日落太快了,只是眨眼间,夕阳就耗尽余晖消失了,在下落的最后,似乎也在向人们挥手说着再见。路灯亮起,一栋栋楼的影子投射在地面,一天的忙碌,也在此刻画上句号,这座城市,也在此刻,沉入梦乡。了航天公园看日落。

六点半时太阳沉下去一点了,这一落是不经意间的我们一直看着它,它也是不知不觉的,太阳光开始不再像白天那么耀眼,有着那样明晃晃的光,它不急不慢的换上端庄典雅的橘黄色礼服,露出一丝蒙娜丽莎般若隐若现的微笑,美丽而神秘。而此时,城中的人们好像还没有注意到这一变化,仍然用自己的节奏,走在下班的归途中。

过了一会儿,太阳又沉下去一些,或许是因为光更强,或许是因为天更暗,落日好像跟为明显了些,它继续撒下着带着金粉般橘黄的色彩,将半边天都染成了橘色。西天的晚霞挥动着绚丽的纱巾,那光越显浓烈,不是冬日那肃穆的绯红,不是夏日那种绚丽的色彩,也不是春日那种柔和的光芒,而是像向日葵般可爱又温暖的颜色,像水彩画般薄而透明的几笔,与天边仅剩的蓝交相辉映绒,溶为一个梦幻如糖果般的渐变色。此时的城市都笼罩在其中,好像正在演奏一曲抒情曲,节奏缓慢,此时的景象,大概是一天中最可爱的了吧,青年人们散着步,小孩子们玩耍,老人们坐着聊家常,一切都其乐融融。

渐渐的,太阳变成红色,下沉的更快了,它一点一点躲进楼房身后,收敛起灿烂的光芒,收敛起诱人甜美的微笑,暮色暗淡,残阳如血,天边也带起一抹灰。

日落太快了,只是眨眼间,夕阳就耗尽余晖消失了,在下落的最后,似乎也在向人们挥手说着再见。路灯亮起,一栋栋楼的影子投射在地面,一天的忙碌,也在此刻画上句号,这座城市,也在此刻,沉入梦乡。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六】

看了第一本后,再也忍不住从不同的平台去寻找它,我为里面的爱情着迷,为里面的情节所打动,它使我在不知不觉中沦陷,倍受感染,若果我是故事中的女主角,我也会这么做,不计后果,轰轰烈烈爱一回。

作者梅尔精致微妙的笔触使这个若即若离的情感纠葛,有一波三折的冒险历程,有瑰丽奇异的超凡想象,有惟妙惟肖的场景描写,有惊心动魄的阅读快感,也有直击心灵的温情慰藉。梅尔笔下灰姑娘般的传奇如同日初时还未落月亮,既清晰又朦胧。

如果你也看,请不要将这个故事仅仅当成一场不可思议的爱情经历,如若你在个人感情的途中触动到类似感觉的话,他更是一段为你所谱写的纯净爱情乐章的暮光传奇!

总之它很值得一看!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七】

很早之前就知道这个故事,一个女子做的一个奇异的梦,写成故事,出了书,取得了成功。这便是《暮光之城》。

今天突然非常想看,便从《暮光1》开始看。片子没有让我失望,女主美丽,男主英俊,阴翳的森林,凄凉的海滩,还有就是他们的爱。

吸血鬼会爱上人类,会不会像极了狼爱上羊?

强忍着想要吃掉猎物的欲望,不想去伤害对方。

最让我感动的一段话是爱德华的表白:“我再也没有离开你的力气了。”听过之后潸然泪下。

我们可以多爱一个人呢?可以为了一个人忍受难以抑制的欲望吗?可以面临极大的危险去保护一个人吗?可以为了让她好而让她离开自己吗?可以为了要永远跟他在一起而变成怪物吗?

片子里充满着浓浓的爱,为了家人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家人可以更同类为敌,为了爱人可以控制欲望,为了爱人可以放弃自己。

故事总是故事,有个英俊的吸血鬼男朋友SOCOOL,跟吸血鬼家族打棒球SOHIGH,ENDING是浪漫的舞会WONDERFUL。阴沉的坏境渲染着这个故事如此凄美。

看完这个片子我不禁在想,经过漫长的岁月我们总会丧失爱的能力。觉得与爱人之间由爱情转换为亲情是很平常的事情。那我们可不可以爱一辈子呢?让这感情永不消逝,一直持续到我们生命的终止。我想我会不会非常幸运,不要失去爱的能力呢?

哇哦,重新来过一次吧。婚姻的第365天,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八】

暮光之城的读后感1

如果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对啊。世上有一种东西永远也控制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

暮光之城是以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故事贯穿全文的,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而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爱你。”的时候,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一切,没有世俗的烦恼,也不用什么海誓山盟,只有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足以。这样的爱情唯美,但还是免不了瑕疵……爱德华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还是不能全力保护贝拉。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而让我震惊的东西还有很多,例如:贝拉的执着,爱德华无尽的爱,杰克的守候,贝拉的死心塌地,爱德华的牺牲,杰克的痴情。足以让我学到很多道理。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到底有多深。

小说里的情节一幕幕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爱德华、贝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情愫,让他们的爱情坚不可摧。以至于爱德华控制住自己想要吸贝拉的血的欲望都控制住了。第二部才让很多暮粉流泪了,而我从来铁石心肠的人都哭的天昏地暗,哭的原因当然是很多,为爱德华离开贝拉而哭,为爱德华想保护贝拉却不行而哭,为贝拉的自残而哭,为他们的爱情而哭,而我却打心眼里的佩服贝拉,她发现自己只有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耳边就会出现爱德华的声音,于是做危险的事情,只是为了能听到爱德华的声音,爱到这时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了,这样的无法自拔。我看到的是贝拉的坚强,爱德华的无奈。

故事一点一点渗进了我骨子里的血液,一点,一点……

暮光之城的读后感2

这可能是个老套的故事,人类和吸血鬼,狼人尚且还是伏笔,但依旧可以让我动心。

贝拉,一个内向的女孩子。爱德华,神秘的存在。

库伦家族进入大家视线的时候,我尚有些失望,可能是受吸血鬼骑士的蛊惑,总觉得还可以更俊美高贵些,但之后证实我错了,他们就是高贵的存在,不是血统,而是彼此那种亲密的感情。

贝拉和爱德华的初次相处还真是尴尬,他一副嫌恶的表情很是刺痛贝拉小小的自尊心。后来这被爱德华解释是因为无法拒绝她的味道,最甜美的血的诱惑。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看到的一篇漫画,讲一个闻香师,可以闻到所有人身上独有的味道,然后配以合适的熏香为她们带来好运,但只有一个女孩子,他完全闻不出她的味道,但就是这一点,在这个女孩子被人绑架时使他救了她,之后他明白了,一个人与他注定的另一半,两者的味道会完全中和,因此就是鼻子最灵敏的闻香师也闻不出来。所以那时,贝拉和爱德华的命运已经交织在一起,纠缠着直至生死边缘。

我喜欢爱德华试图掩盖自己内心的表情,他努力寻找着合适的言语:“ifeelveryprotectiveofyou.”用一种固执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柔弱的人类。很简单,但是让人心动。那么困惑,他试探着表达:“idonthavethestrengthtostayayouanymore.”他冰冷的手,确是最温暖的一颗心,只是他不知该把它如何裸露在这个不够友好的世界。

贝拉发现爱德华的秘密的进程似乎有些过快,连爱上他都是那么迅速,难道是为了显示他身上承担的最漫长的时光。当贝拉念出他的身份,他像个悲伤而焦躁的野兽,吓唬她,称自己为monster,显示自己的力量,只是想要避免未来可能的伤害。贝拉的一句“itrustyou”像清晨的柔光照亮那蜷缩在阴影中的畏惧的他。被主动的接近,被关怀,被融化。

阳光不会直射的草地,碎花丛生,她和他躺在彼此的世界中,没有戒备,没有阻隔。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九】

《暮光之城》读后感600字心得感想范文:

第一次接触《暮光之城》系列的时候是在初一,而且是因为看电影才与其结缘。那时候年纪还小,完全是痴迷于女主的美和男主的帅。说来惭愧身为校读书协会会长的我的阅读种类是属于极少的。每一次看这电影的一系列我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文版的我感觉翻译的文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文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文章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读后感.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来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山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暮光之城读后感


暮光之城读后感

在一片繁光华色中独求心间最安静的相守,在薄冰艰途中走出绝世浪漫的爱恋,这是《暮光之城》的传说,这是斯蒂芬妮带给少年们的奇幻世界。

客观的说,《暮光之城》的情节不足为道,尤其在网络小说泛滥的今天,试问哪一本小说没有复杂的爱情,没有深藏的危机,没有强悍的能力,没有滔天的欲望。可是在这本书里,最吸引人的是简单而难求的生活:一次邂逅的爱情,一场执着的守候,一个安乐的小镇,一段神奇的经历,有点挫折,有点阻碍,有点彷徨,但只要勇气和努力就可以克服一切,当一切都尘埃落地,没有人放弃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淡然与知己爱人相依,坐看天边云卷云舒。恐怕很少有人会拒绝一个故事的完美结局就是我们一起平凡活着,享受共同的美丽时光。

大段大段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是斯蒂芬妮最擅长的特技,在无数的独白里,贝拉静静表达着远离喧嚣的渴望,而福克斯小镇的安宁祥和正是为她存在。因为只有在这个无限接近自然的淳朴之地,贝拉理所当然找到了最合适的生活,还有暗夜中渴望温暖陪伴的爱德华。在《暮光之城》里,每一个眼神都饱含深意,每一次触碰都在感染,每一下呼吸都迷惑思维,当人们被行色匆匆五光十色的现实遮掩双眼,斯蒂芬妮却抛开速食爱情时代的背景,用她独特细腻的笔法,展开一段看似惊险实则安谧的爱情传奇,将人们内心最真实的渴望娓娓道来。

也许贝拉和爱德华亲密而危险的相处是全书的主题,可是读完这本书,我被清新自由的福克斯镇深深吸引,忽略了其他,只希望某一天,我也可以走在被阳光和阴影密满的林间小道上,呼吸着潮湿干净的空气,为着偶一鸟鸣感到由衷满足。(林伟)

金阁寺读后感1000字(3)篇


金阁金阁-人格人格  墨轩逸读书心得

《金阁寺》实在是一本有趣的书籍,三岛由纪夫更是有着一种奇特的思想。日本文学著作总有一种神秘的色彩,带着你去探索。一个少年对世界身负绝望的反抗 带着对于惊心动魄的美的执念 意图以毁灭的方式来成就自己的心意。你是社会的弃儿,是那沉默与时光黯淡的表象,你是黑暗的影子,是卑微的内心与被拒绝的身份滋长的美好理想骄傲自我,是一个曾经犹豫最终决绝的复仇者。小说一直在阐述另一种美丽,三岛为这小说做了最精细的调查,把事件的外表还原到了完美的程度,沟口烧毁金阁寺的行为,是他一生酝酿的花开,不具有偶然性,绝非冲动而为。人这东西,一旦钻在美里不出来,势必不知不觉撞进世间最为黑暗的思路。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是相信人类本性善良,纯洁。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是相信人类本性是没有那么善良的。金阁寺的描写就有点荀子的味道了。沟口一心喜欢美丽,一心向善,他梦想着周围的美丽,当他见到金阁寺奇幻的美丽,有为子美丽的外表,完全迷住了。但当他洞察到金阁寺带来的丑恶,以及有为子嘲笑他的丑恶之后,烧毁了金阁寺,他释放多年束缚的自己。没有了金阁寺他将会自由,失去了爱情的他懂得爱的真谛。

金阁寺的人,金阁寺的景,金阁寺的人与情,在节目中毫无保留的呈现了,真心让人瞩目,留步。金阁寺所阐述的思想不荒谬,金阁寺所传达的情感不虚假,人也如此。总是觉得日本这个国度神神秘秘的,就连人也戴着神秘的面纱,作为读者,我们就像探险队,来金阁寺一探究竟。

三岛的文字真美,美到恨不能整段背诵。有独特的绝美影像感,又有看不清楚,模模糊糊,模模糊糊。人类容易毁灭的形象反而浮现永生的幻想,而金阁坚固的美反而露出毁灭的可能性。

主人公沟口天生结巴,严重自卑,自幼养成孤僻的性格。他听父亲说:“世上没有什么比金阁更美的了。”于是他常常幻想着金阁的美。

沟口对于丑是也是模棱两可的。他和他后来的朋友一样都是丑的。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一个必须美的东西。它倾注了我们对于终极状态的种种幻象和期望。

父亲从小就向沟口讲述金阁,讲述那种超出想象的美丽。当沟口的父亲去世时,他仅仅是盯着遗体,面无泪痕,“有气无力的感怀”。

人这东西,一旦钻在美里不出来,势必不知不觉撞进世间最为黑暗的思路。我只要还有一点感情,就无法不期待获得对方的感情,不论是爱还是憎

读了代珂和林少华两个译本,更喜欢后者。三岛由纪夫的语言相当华丽,修辞丰富。三岛笔下的金阁寺,虽然只是一个物体,但它好像被赋予了人的灵魂。小说《金阁寺》就像一个暗恋者的自白书,这个暗恋者就是沟口,他暗恋的对象就是金阁寺。沟口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对还未见过的金阁寺产生了幻想和憧憬,后来他从乡下来到金阁寺生活,度过了中学和大学时期。在此期间,他遇到了一些人,经历了战争对人带来的影响,而金阁寺始终如一个见证者,又像一个干预者,不断影响着沟口的内心。最终,沟口无法忍受对金阁寺之美的嫉恨之情,绝望之余,他毅然将金阁寺付之一炬。这不是“毁灭之美”,而是“美的毁灭”,是要把近乎罪恶的那种垄断性的极端美感努力毁掉。三岛由纪夫在《金阁寺》里用近乎米兰·昆德拉式的笔法夹杂了大量哲学观点。三岛本人也是个传奇,他切腹自杀的行为被看成是一个艺术时代结束的标志。

杨绛传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杨绛传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提笔写这本书的读后感的这一刻,我的表情是微笑的,那种温柔的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或许别人看着会很奇怪,但whatever,,),写完上句我又回顾了我的表情与正在干的事情,依旧满脸笑意与幸福。坐在佘山脚下的三联书店咖啡馆,轻音乐悠悠的飘着,60年前季康与墨存就与上海老三联书店有很密切的联系,我读完他们的传记及主要著作后,此刻在相似的空间里写读后感,好像与他们灵魂贯通了一样,激动与幸福。季康的平和,墨存的幽默,两位书痴的相濡以沫。有一种温柔的力量慢慢的改变着你,关于生活,关于读书,关于婚姻。可能受他们故事的感染,我想叫杨绛先生季康、墨存的季康,叫钱钟书先生墨存、季康的墨存。直呼字并无不敬之意,只是他们有时会彼此这样称呼,然后这两个字就有了爱的味道,这样称呼会自我催眠感觉离这样的故事很近。一见钟情。墨存与季康的初见发生在清华校园,墨存去找表妹拿东西,然后季康出寝室,刚好遇见。彼时墨存以才情是校园的风云人物,虽略古板的旧式青布,老式眼镜,毛底布鞋大大拉低墨存的帅气风度,但仍在季康心中留下了印象,此后墨存写信给季康,约在工字厅相会。一见面,他说:“我没有订婚。”杨绛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从此两便开始来往、相爱、结婚60年相濡以沫。钱钟书在《围城》里说:“吃饭与借书都是极其暧昧的两件事,一借一还,一请一去,情分就这么结下了”,倒更像是对于自己爱情的描述。婚礼者,将合两性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热恋的人哪能忍受别离,在他们相识的第一个寒假,他们各自回家但仍然每天鸿雁传书,最后墨存的爸爸看到了杨绛的信,对杨绛褒扬尤佳,给杨绛父亲写信告知求亲的事情,然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婚后,为照顾墨存的生活,陪他一起出国留学。一位十指不沾阳春水大户人家的娇小姐,为爱愿意做一切事情,墨存吃不惯留学寄宿家庭的饭就让会做饭的朋友写做菜步骤,自己摸索的学习做饭。从不会用煤气到烧得一手好菜,在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把墨存照顾的妥妥当当的,让他有时间做学问。印象最深的是季康在医院生孩子期间,墨存每天从家里来都愁眉苦脸的。他们的对话经常是这样的,“我把墨水洒在桌布上了,洗一下就干净了。”“灯坏了”,我会修”。可见墨存书痴本痴与季康照顾的多么细致。都说每一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杨绛造就了钱钟书。婚姻就应该是这样彼此理解,彼此包容,彼此成就。钱钟书对于杨绛的评价“最才的女,最贤的妻”。一个为爱敛才,洗手做羹汤;一个被爱滋养,提笔惊天下。在季康细致的照料下,墨存有很多时间学习及写作。英国牛津,法国巴黎大学留学期间,他每天泡在图书馆,养成边看书边做读书笔记习惯。钱钟书先生直到去世读书笔记有3000余种,这些笔记在钱钟书去世后整理出版近30册,为文学研究做出很大贡献。出版长篇小说《围城》,很受欢迎,多次加版印刷。拥有最好的,也经历过最坏的,相濡以沫,一世爱情。1937日本侵华,祖国飘摇。他们携刚出生的阿媛毅然回国,以教育人,为国出力。杨绛组织上海振华女子中学办学事宜,钱钟书辗转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教书。最后钱钟书回到上海,钱家一大家人挤在上海租界的几间小房内挨过了抗战与内战的时期。本以为战争结束后,灾难就结束了。其实苦难的日子才刚刚开始,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季康与墨存都被当做牛鬼蛇神来批斗,每天被叫到台上批斗,季康还被踢了阴阳头,让去打扫厕所。女婿不堪侮辱自杀了,两位花甲老人被下放到河南信阳的贫困地区劳动改造。好在他们心里是坚强与富足的,文革期间仍然不忘读书,羊角还完成了《唐吉坷德》的翻译。在干校期间,季康与墨存就如热恋的少男少女,每天都彼此写信讲一些身边发生的事情。墨存还会走好远来到季康的农场与她一起散步,然后再回去。(爱情最美的样子,读此书我时刻都在吃高度浓缩的狗粮,而且吃的很开心)n我们仨。季康出版几个话剧,墨存出版小说与文学评论。两人都已经名声大振,拜访者络绎不绝,但是他们闭门谢客,两位老人有几年的平静安详的时光来做学问。但是命运的捉弄总是让人猝不及防,1997年阿媛因为劳累过度,诱发骨癌,去世了。1998年,墨存因肾功能衰竭也去世了。那时候季康87岁高龄,“”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这一思念就18年之久,季康说她总是在梦里梦见他们,但是醒来一切都没有了。几十年相濡以沫沉淀的爱,孤身一人的生活,真的心疼百岁老人的每一日的生活与无处不在的思念。文化大革命被迫害,剃阴阳头,打扫厕所,农场劳改。所写文章《干校刘记》无一句激烈的批判与愤恨。86高龄连着两位挚爱离世,只留孤身一人在世上,这是常人所不能想想的悲伤与境遇,她只说:“我们仨,走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更没有一句怨天尤人。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过寒潭,雁去而潭不存影,平和而淡然一生。

杨绛传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读《杨绛传》:n开始读这本书的动机很简单,之前听过钱钟书先生和杨绛先生风雨同舟的爱情故事和钱杨极高的文学造诣,但并不熟稔。想借着这本书,给自己好好上一门关于生活课程,甚至是如何教育孩子,如何对待伴侣和如何精于学识。杨绛先生的父亲杨荫杭是一名极其优秀的高级知识分子,早在1900年代便去了日本和美国,拿到了著名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杨荫杭先生治学严谨,刚正不屈,崇尚革命。而她的母亲则是一名知书达理的传统女性,虽然过世得早,但和杨荫杭先生的一生仍然无话不谈,自由和睦。可见杨绛先生的家庭生活是亲密而又开明的。杨绛先生后来在东吴大学读书,又考到了清华研究院,师从吴宓等大学问家,最后还在朱自清先生的引领下慢慢走上了学问之路。在清华大学,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相识,最后共同走上了人生的旅程。钱钟书几年后考上了牛津大学的留英研究生,杨绛不等毕业便与其同去,体现了深厚的感情。在英国陪读期间,杨绛先生在牛津图书馆的海洋里尽情阅读,为之后的治学理论打下深厚的基础。杨绛先生的一生并不总是如意,在“抗日战争”中屡遭磨难,新中国成立后又在“上山下乡”,“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中和钱钟书先生饱受屈辱。杨绛先生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生活不如意的时刻,也总能坚持自己的原则,咬着牙表现出自己的坚韧和顽强,甚至在困难中发现生活的有趣的点点滴滴,这是并不容易的事情。杨绛先生一生笔耕不辍,写了大量的小说、译作、散文、日记、随笔、剧本、论文、评记,其中译作《堂吉诃德》被当作国礼赠予西班牙国王。杨绛先生于47岁自学西班牙文,花了几十年定稿,这种对生活和学问的追求值得学习。杨绛先生晚年先送走了爱女钱瑗,又送走了钱钟书先生,在经历着悲痛的同时,将两人的书籍资料一点一滴地整理和再版,将所得报酬赠予清华大学基金会,淡泊名利,无以言说,在生命逾百岁的时光中用余热回报社会和国家,堪称知识分子的楷模。杨绛先生千古。

杨绛传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用5时25分钟,浏览了杨绛先生的一生,其实连浏览都算不上,她如此严谨治学淡泊名利的境界恐怕永远都达不到。先生是幸运的,她生在了新式家庭中,父亲是法学硕士,维新派志士。但她仍旧做到了太多太多值得我们敬佩的事情,欣赏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自学西语来翻译,那个年代没有各种教育机构交钱就可以学习的课外班,没有高科技的手段辅助,只有一颗求知的心。她和钱锺书的以书作为情感交流的纽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充实自己。几乎是在山顶的人,却依旧积极攀登,除了知识,没有任何渴求;也许,到达顶峰就不再攀登的人,所到之处根本就不是顶峰。想起了刘墉先生的话:读书不求功名,而功名自来;行善不求福报,而福报自至。杨绛锺书不贪图享乐的奢侈生活,而是尽自己之力,点亮了一盏盏灯,助力无数学子的求学之路。

敬佩,感动!@刘雪君 

倚仗临风听暮蝉:王维读后感心得体会(3)篇


倚仗临风听暮蝉:王维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1)篇

阴雨蒙蒙,适合捧一本书,品一杯茗。其实已经面目可憎很久了,想起读了很久的《倚仗临风听暮蝉》,那个“行看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男人最适合和你对对话。这个九岁可文,二十一岁金榜题名,宦海沉浮,五十四岁经历安史之乱,六十岁任尚书右丞,六十一岁与世长辞的男人,在历史长河中成为一座风流才俊,宠辱不惊的丰碑。一生之中,他走过唐代的辉煌与荒芜,也走出了内心的枷锁与藩篱。在儒家修齐治平的理想中,体验人生的起落。谁没有过年少轻狂?想当时他也曾初生牛犊不怕虎,在藏龙卧虎的长安,崭露头角,锋芒毕露。他也曾想乘着才气的东风,在仕途名垂青史。只是现实常常总在你做着春秋大梦时,无情用冷水把你泼醒。仕途坎坷,诸多受挫,而立之年痛失爱妻……这些痛狠狠地刻入了他的心底。然而,他没有像很多人那样陷入伤得不得自拔的漩涡。“诗佛”之所以成为“诗佛”,是因为他能用一盏青灯绕余生。哪怕一番抱负无处施展,哪怕茕茕孑立孤独一生,他都只是淡然一笑。“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一草一天堂,一叶一如来,一砂一极乐,一方一净土,一笑一尘缘,一念一清静”,他在輞川找到了寄托,在山水中怡情,实践了他“迹崆峒而身拖朱绂,朝承明而暮宿青霭”出处相宜的理想。古人云“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他正是其极致之显。而也正是个人的不幸往往成就诗家的有幸。想想有时候放下内心的执念,退一步会发现依然山明水秀。于是,当我们用心光临他的山水世界时,你也会惊喜地发现,喧嚣浮躁与我无关,澄澈空明,清风自来。“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那一抹红明耀了你的眼,“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那一丛绿欢喜了你的心。“湖上一回首,青山卷白云”,脑海里又浮现那曾经让你不禁想歌唱的明媚日子,“飒飒秋雨中,浅浅石溜泻”,那些让你曾黯然神伤的雨夜,不也可以同样令人着迷吗?n是啊,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哪怕带着镣铐依然可以轻盈,这一切取决于你的心。就让我们多一分王维的禅心,浅黛如水,淡看花开花落。一帘幽梦里,闲观云卷云舒。

倚仗临风听暮蝉:王维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2)篇

“诗佛”王维九岁可文,二十一岁金榜题名,宦海沉浮,五十四岁经历安史之乱,六十岁任尚书右丞,六十一岁与世长辞。一生之中,他走过唐代的辉煌与荒芜,也走出了内心的枷锁与藩篱。在儒家修齐治平的理想中,体验人生的起落。

            自创破墨画法,诗风多样,既有“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的豪迈,也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瑰丽,更有“独坐悲双鬓,空堂欲二更”的禅趣!苏轼称他“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仕途上起于岐王和九公主的推荐,最初做一个七八品小官,后来得张九龄举荐,得以再入仕途!李林甫杨国中弄权,皇帝于宰相抗衡时,退居辋川半隐半仕!安史之乱中不侍叛臣,恪守臣子之道!在婚姻中钟情刘氏,而立之年丧妻,终身不娶!对朋友,向皇帝举荐老友孟浩然,给被逼韦彬写墓志铭!对人生认真的活过爱过,最终看淡世事,看破生死,放下一切,坦然离去!

     本书诗意的写了王维一生,想象和抒情兼美!

倚仗临风听暮蝉:王维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3)篇

这回是同样山水派的两个人了,跟李杜一样,两人虽齐名,遭遇、个性却有很大差异。


两个人关于自己的住处都有很好的作品:


孟浩然

夜归鹿门山歌

山寺钟鸣昼已昏,渔梁渡头争渡喧。

人随沙岸向江村,余亦乘舟归鹿门。

鹿门月照开烟树,忽到庞公栖隐处。

岩扉松径长寂寥,惟有幽人自来去。


王维

积雨辋川庄作

积雨空林烟火迟,蒸藜炊黍饷东菑。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

山中习静观朝槿,松下清斋折露葵。

野老与人争席罢,海鸥何事更相疑。


我更喜欢第二首诗。

[最新]金茅草读后感500字(汇总3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最新]金茅草读后感500字(汇总3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金茅草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金铜葵花》的第五篇文章《金茅草》,读的时候我的心里感觉一直想往下看,真想赶快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故事。

这篇文章里的故事讲的是:葵花每次写作业的时候青铜都喜欢看着她写字,这时葵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她决定自己来教青铜识字、写字,在这以后青铜会写很多字了。到了晚上没有灯葵花写不了作业,青铜自己捉萤火虫为葵花制作了南瓜花灯。可是有一天晚上天气突然下起了狂风暴雨,青铜家的房子本来很简陋,被大风一吹全部都塌掉了,青铜一家带着葵花一起逃到了学校里面。为了重新盖房子,为了两个孩子,奶奶卖掉了自己珍贵的耳环,决定房子的屋顶要用最好的茅草来盖,所以爸爸带着青铜租了一艘大船,去海边去割茅草。葵花每天都等着青铜回来,当大船装着一船贵重的茅草回来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茅草像金子一样闪闪发着光!

读完这篇觉得青铜一家真很坚苦,葵花又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孩子,他们一家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我也要向葵花学习,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学生,把作业认真完成。

金茅草读后感 篇2

今天我又读了《青铜葵花》中的一篇文章《金茅草》。

这篇文章讲的是:葵花写作业时,青铜都很羡慕葵花写字,葵花就有一个念头:教哥哥写字。青铜觉得自己学不会,就不要学。然后被葵花想要教他的精神感动了,于是,葵花看见什么就教青铜写什么。一天深夜,狂风把青铜家的屋顶都掀掉了,他们赶紧向学校跑。亮了,庄稼被淹,房屋倒塌,大麦地也变成了大河。他们只好搭了一个窝棚将就着。葵花每天写作业都要去同学家借灯,青铜得知后就逮萤火虫和南瓜坐成了南瓜灯,葵花觉得这是大麦地最亮的灯了。在冬天到来之前,青铜家必须把房子盖好,于是青铜和爸爸借了船过河去运草,准备盖房子。

青铜的善良和真诚感动了葵花,所以她觉得这是大麦地最亮、最美的灯了。读了这篇文章,我也被感动了,他们的兄妹之情真的很伟大。

金茅草读后感 篇3

幸福总是短暂的,妹教哥的日子稍纵即逝。

天灾人祸,一场大暴雨一场大暴雨狂袭着大麦地人村的房子,让大麦地多数的人家的房子都倒塌了,淹没在水中。青铜一家临时搭了一个窝棚,每天的日子都很艰苦,连一盏煤登都点不起,葵花每天都去同学家借灯光去写作业,因为他们的日子太贫穷了。但是,又一次,葵花受到了那两个同学的欺负,被两个人商量好后,一起将葵花赶出了各自的家门,葵花很伤心,便跑到大槐树旁边,跑到了很久以前领养葵花的地点,伤心的哭了起来。青铜找不到葵花很着急,以为她去同学家写作业去了呢,可没想到,跑到秋妮和翠环家,她们的妈妈都在打她们——为什幺将懂事儿的葵花赶出家门?两人都说:“葵花烦人,葵花烦人,她家不就是没钱共两个孩子上学吗?那还上学干什么,她家真穷跑咱家来借灯写作业干什么?烦人!”青铜听见后,羞愧自如,于是,他便跑到野外,为她捉了许多萤火虫,便做了是一盏“南瓜花灯”,这是大麦地村子里最美的十一盏“南瓜花灯”。

冬天快要到临了,青铜的爸爸妈妈和奶奶不愿意看着两个可怜的孩子受冻,准备盖一栋结实的房屋,于是,奶奶上街买掉了自己带了大半辈子的最心爱的耳环。尤其是青铜父子,跑到二百多里外的地方迈苦干活,终于割够了草,回到了家后,如旧马车的一家,依然艰难又辛苦的行进着,终于盖起美丽的房子,有着华贵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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