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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养的证据读后感

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真实地活过
——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
魏幸悦
“有一天会再也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这是《今生今世的证据》中让我颇有感触的一句话。
物质是运动的,当我们褪去青涩面貌,当高跟鞋代替了运动鞋,当我们脱下校服换上婚纱时,蓦然回首,原来曾经所拥有的所有美好都变成了虚无的记忆。我是真的高兴过、哭泣过、受伤过、爱过恨过、努力过吗?我真实地活过吗?
我是真实地活过。即使一切都面目全非,将行消失,但我还有证明自己活过的神奇宝箱——日记本。这神奇的宝箱里装满了我犯过的错误,我的喜怒哀乐,我认为美好的瞬间,它们就像七彩水晶一样闪烁着不一样的光芒。当夜幕降临之时,窗外的点点繁星会陪我一同翻开日记本,我们一起感受字里行间的温暖。感谢自己一直保持写日记的习惯,这让我能够清楚自己的成长过程,这让我看到自己是如何从一个懵懂的女孩一步步走向成熟,更能让我相信过去。
也许沙发会变、衣柜会变、连那软绵绵的大床也会变,但日记本中书写下的在沙发上、衣柜里、大床上的记忆是不会变的。人会变,变好或者变坏,但日记总能给予我与过去的自己对话的机会,这样我也不至于忘掉初心。也只有在写日记的时刻,我能够摘下面具,让疲惫的心灵休息……
我真实地存在过,我也会一直保持写日记的习惯。当我变成了老婆婆,我可以在那暖洋洋的阳光下手捧日记本,回味自己的年少轻狂;当我永远地睡去,就将我那一沓日记本作为礼物赠送给这变化无穷的世界吧!去证明自己是真实的活过。

附:原文
今生今世的证据
刘亮程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钁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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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_中学读后感800字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人类一直在向前走,每一天都有自己生命的一条路。路,越来越多,纵横交错,像一张永远也织不完的网,静默的解构着大地上的草木与风物,而当生命之旅到达终站的时候,谁又能留下今生今世的证据?

其实也没有那么难,去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去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做一个临时告别。就算有一天再也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连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可回忆不会欺人,那不是证据吗?但是,留下什么就真的那么重要吗?落日用尽全力,掏空自己的所有金黄,就像一个暖瓶,打碎自己的胆,释放自己的热,不怕烫伤自己,只为捂热接下来的黑夜。它什么都没留下。

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全部真实,谁还能把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谁都不能。可能一个人就这样被人吹老了,它逐渐穿过一个人的身体,吹走了黑发留下白头,吹干了皮肤留下皱纹,最后吹松了血肉留下一把老骨头,这时候风又指明了另一个去处。它哪里就吹完了呢?平静的时候,夜晚黄昏,往往有几声低吁,像安命的老人,无可奈何的叹息。你知道它不会停,可你能证明它真实吗?你的白头,你的皱纹,能给它定罪吗?

真相往往是残酷的,即使它们真的存在过,那等到一切都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是否变得毫无意义,有时你会感到,经历的一切像风一样转瞬即逝。可不一样的是,风一辈子都不会平静,它究竟还不肯被驯服,它是嚣张跋扈的。而你在这短短数十载的时光中却是无力的,还是将那些无人知晓的郁结和悲伤赠予它,嘱托它替你送给远方,从此往事葬与清风,那些就不要留下证据。

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再去联想过往那些碎片化的记忆,心上不知怎的有被猫尾轻轻扫过的微痒酥麻感,心从未如这一刻般洞若观火,明晰且淡然。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五千多个日夜曾在我血管里燎原的萤火,早就如鸦羽落地般冷却,不需要谁去见证曾在你心中汹涌的惊涛骇浪,其实也没有东西可留下。日久且长,但愿你所经历的大起大落能为你还没走完的路作一些警醒才好。

风不大,夕阳正好,而我心中那团火还在烧,熏得夕阳的颜色灰澄,似久置的柑橘,我能听到它落在每一寸土地上细碎的声音,像下雨。

恍然间,仿佛已是过了一生一世。

殆尽之美,虚无之途——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


殆尽之美,虚无之途——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
叶惠蓝
刘亮程质朴、真实又充满沧桑的文字,每每读到让我感慨万千。时事变迁,物是人非,漫漫人生长路中,偶然回望,记忆深处,果不其然,很多印痕都消失了,只剩下那殆尽之美,虚无之途了。
当刘亮程回到曾经是“我”的村庄的地方,内心抱着对家的无限回忆。“我”没想到,曾经的早已失去,销声匿迹。曾经的白灰墙,旧房子,石头路,甚至于家乡的每一个角落早已失去他们原有的姿态,刮风下雨时泥土和青草混合起来的味道也天壤之别。它们都倒下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也许我们对家乡的定义就是藏着我们童年美好回忆的地方吧,它承载了我们记忆深处的初心和最天真无邪的回忆。它包含了我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最初向往。最重要的是,那有你最亲爱的人,最可亲的土地,最广阔的田野。游子对家乡的怀念和向往,也许就像燕子喝水时一般急迫,亦如大雁对翱翔一般渴望,也如羁旅军人对远方的思念。那才算真正的家。我觉得大概每个人对老后的有所依,莫过于回到家乡,锄一块农田,养几只小鸡,听着鸟鸣声起床,伴着月光入睡。而刘亮程发现,故乡早已物是人非。
人们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美好总像恒星一样亘古不变,殊不知美好就像如同流水一样转瞬即逝。不用说词人李清照心中“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悲伤沧桑;也不用说《木兰词》中纳兰性德对“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无奈叹惋;更不用说刘希夷“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物是人非的失望哀痛。童年在今生今世的证据啊,早已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
文章结尾,刘亮程一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道破了无数游子心中的悲痛。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同刘亮程一样,每个游子也正是如此,我们都小心翼翼地珍藏心中的那一角落美好,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虚无缥缈,漫无目的地等待……就算我们知道没有结果,也保留着家乡至少不会面目全非的希冀。
刘亮程的文章总能让我感慨万千。道出千万人对家乡的感情,以及梦快要成真时发现梦想早已破碎。生活就是这样,总不会一帆风顺。人生也不会如你想象般美好。小时候,我们用长大来憧憬;长大后,我们用童年来慰藉。只剩下那殆尽之美,虚无之途。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

刘亮程的《今生今世的证据》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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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_700字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700字

论文笔,应该给五星,论人品,只能给三星甚至两星,所以均匀一下,给个三星吧。
人到了一定的岁数,都愿意回头看看走过的道路,一路上认识的人:爱过的,恨过的,辜负的,被辜负的,曾经以为遗忘了的,或者曾经以为会是永久的……
胡兰成背负伪政府汉奸的罪名,敢写下自己的一生,一方面是流亡时期的无所事事,一方面是为了给千秋万代评说的机会。政治上的辩解书中基本没有涉及,查了一下三三版应该是最早的版本,也被删节了十几万字,这个版本恐怕更多,将来有机会看看全本的,怎么自圆其说。
因此就剩下他的成长过程,情感经历,当然最引人注目的是和才女张爱玲的婚姻。而除了张爱玲和他最后一任夫人外,不乏貌似平凡的女人。胡是一个多情的人,所以能够看到平凡女子身上的不平凡,他又是一个有才华的人,表达方式很容易打动人心。而他对每一个付出感情的女子,不能说都是虚情假意,爱的时候是真爱,都做出要娶你的承诺,或者说是愿望。让一个蒙尘的女子怎么能够不为之动容,因而动心。要知道那个年代,一个男人三妻四妾并非是违背道德的事,虽然已经开始女性自由自主追求独立的意识萌芽。但是不爱的时候又真的可以一拍两散,两不相欠。
胡是一个自我的人,明知道别人会不快,也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哪怕会牵连到别人,也会一意孤行,不管不顾。而亲人爱人处于困境的时候,就交付与天地,自生自灭,最多几声唏嘘而已。可能这种人能够成大事。他虽然一直在赞美身边的各种女性的明亮娴静,但是自己却是一个走不到阳光下的阴暗的人,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那些开朗爽直,不在乎世俗偏见的人比较能引起他的注意。
不多写了,总而言之,一个有才华的渣男回忆录,值得批判地看。

婚姻的许诺——胡兰成《今生今世》读后感1000字


婚姻的许诺——胡兰成《今生今世》读后感1000字

读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开始是为了猎奇,读着读着就有了好奇,及至看完,不得不称奇了。胡的叙述汪洋恣肆,用典信手拈来,观点别有见地,写自己时貌似比较真实,写别人时也显得比较宽容。一枝生花妙笔如游龙戏水,开合奔放,舒畅自如。好久没有这样一口气读完一本书。读完后感觉一个字:值!

和别人在讨论胡兰成时,我觉得,胡可说是个至情至性的真男人。对女人,他的爱也真,他的弃也真,爱之如珍宝,宝贝到自己都感到不真实;弃之如敝屣,以致于笔下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种如西装革履上沾满油渍的真实,恰到好处地把一个政客与文人在得意和失意时的境况比较客观地展现了出来,所以读起来比较亲切。其实,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不乏这样的男人,只是没有他这样的“运气”罢了。

我个人觉得,胡自小是在一个缺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兄弟姐妹多,他排行老六,父母不可能给他很多的爱,所以一路走来,他总是在寻找爱。也因此,他对女人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见到任何一个女人,他总会想到是他的妻(他自语),一旦有接触的机会,他一定要让她变成自己的女人!胡在《今生今世》里记述了他与8个女人的情路历程,其实,在这8个女人之外,还有数不情的莺莺燕燕,包括他的朋友,爱铃的朋友,甚至歌女妓女,只要能得手,他绝不会放手;只要有女人经过,他绝不会放过。对女人,思想上,他企望是人皆可妻,生活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及至古稀,他还不准备收手,两个女学生被他撩得神魂颠倒,只是上帝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

因为从小缺少爱,尽管他在女人面前驾轻就熟,但他的骨子里是自卑而不自信的,所以在他的笔下,他身边的女人都有着独特的美:爱玲是少有人间烟火味的民国第一临水照花人,小周是不施粉黛的清纯美少女,秀美是肤白腰纤的别人看着很青春的女人,一枝更是有着日本风情味的美人,就连年近五十的佘爱珍,亦有着女人男相的另类之美。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些女人在多情客胡兰成的眼里可能是美的,但他用这么多的笔墨,刻意描画这些女人的美,是不是刻意想告诉别人:我胡兰成的女人都是有品味的,我胡兰成也不是老少通吃、美丑不分、人皆可妻的男人!但掩书一想,他这是不是在做一种做贼心虚、越抹越黑的表演呢?胡的这些女人究竟有多美,我们似不得而知,但是,爱玲在民国的美女中,并非绝色;秀美一蚕妇徐娘,也不可能美到哪里去;而悍妇佘爱珍如果说她很美,就只能让人齿冷了。

更让人拍案称奇的还有,胡兰成总是以婚姻的许诺在女人中行走。只要勾搭了一个女子,必执子之手,以婚示爱。上一个婚姻刚起步,下一个婚姻又开始,有时甚至几重交织。不能不羡慕胡兰成所处的时代,也不能不敬佩那些为胡兰成献身而无怨无悔的女人,要是离开了民国,碰上了现世的“文青”,他可能就要在婚姻的官司中奔走,在女人的唾沬中沉浮,哪里会写出这么美艳的《今生今世》!

不能不说胡兰成是一个幸运的男人,谨以此文献给妇女节。作者:张帆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_2500字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2500字

今生今世

提到胡兰成,世人的印象不外乎民族汉奸,情场渣男,风流才子,也的确如此。但也很少有人去细细探究,人们知道他多是由于张爱玲的缘故,以至于他写过一本自传体的作品《今生今世》也少有人问津提及,虽然出自此书的那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已被当今一些鸡汤文用到烂大街。我也是一次偶然的契机才开始读这本书,一翻开便丢不下了,这本书大致交待了胡兰成的人生成长漂泊轨迹,从儿时的胡村,到求学杭州,执教广西,办报武汉,流亡江浙,偷渡香港,客居日本等等,当然最引人注目也最惹人非议的是他精彩变幻的罗曼蒂克史,整部书我最喜欢的是前三个章节,韶华胜极,有凤来仪和民国女子。胡兰成真不负才子之名,文笔清婉细腻,读来似有暗香于春夜随风飘进窗棂,沁入心脾。其中韶华胜极一章写的是他的家乡胡村,由于从小受所接触到的教科书电视剧所影响,我一直觉得,清朝末年乃至延续着整个民国世界,人民都是生活在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内有兵连祸结,苛捐杂税,外兼帝国主义鱼肉瓜分,豪取强夺,我四万万炎黄子孙简直是朝不保夕,命悬一线,于风雨如晦的黑暗中背负着三座大山,热烈期盼着东方红太阳升,锤子镰刀红旗动。但历史书上的那些定性的词汇都是后人的大笔一挥,而当时的人们却还是要日子一天一天的过,韶华胜极描写当时的胡村,这个江浙小山村的风物民俗人情变成了大部头历史的生动注脚。这里的人们依山傍水而居,遵循着祖先开辟村落以来的规矩习性安居乐业,全然没有想象中乱世里的礼崩乐坏,一切婚丧嫁娶,迎来送往,还是沿袭着千百年来的旧习。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改朝换代似乎与这里的平头百姓关系不大,依然在一片纯朴祥和的山居环境里恬淡度日。日子虽然有时艰难,但也看不到有人呼天抢地,难以为继,人世间总有法子护人周全。蕊生,也就是小时候的胡兰成就是在这样山明水秀的胡村里,在父母亲邻的荫护下,哼唱着幼稚可笑的童谣,和一群兄弟姐妹的嬉戏追闹中一天天长大。韶华胜极关于村居生活的描写读来让人倍感亲切,总觉得像是带自己也游历重温了童年的旖旎烂漫时光,虽然他写的是水汽氤氲的江南,而我生在朔风呼啸的北方。但想来乡村世界里的安静纯朴又暗藏着的狡诈智慧,不分南北总是相通的吧。历史教科书里描绘的当时积贫积弱愚昧落后的旧中国,在胡兰成笔下却呈现出一派明媚灿烂的韶华光景,可见童年的无忧无虑总是让人感到温暖,不管以后会经历怎样的凄风冷雨,但有着这样美好的童年,人生就已然铺织了一层厚实的底色,日后回忆起来就会让人感到振奋,看到生而为人的光明和力量。

再看有凤来仪,他巧妙的把发妻玉凤的名字嵌入这个美好的词汇中,溢出的是深沉珍重的爱意和怀念。在蕊生成年后,家里给他定下了这门亲事,而他也欢欢喜喜满怀期待的答应并迎娶了他生命里这第一位妻子。这多少让我有些惊讶,那个时代的知识青年经过五四运动带来的新思潮的洗礼,不是都纷纷争取自由独立吗,其中最鲜明的就是反对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而胡兰成的这次婚姻却是地地道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后两人倒也是琴瑟和鸣,其中他描写的他们夫妻生活中的一个片段读来让我感觉很是温暖,一种平淡自足的幸福。摘录如下:“夫妻恩爱当时是不觉的,惟觉是两人,蕊生与玉凤。玉凤在溪边洗衣,捣衣的棒槌漂走了,我赤脚下水去捞住给她,就站在齐膝的浅水里帮她把洗的衣裳绞干,水滴溅湿了踏踄石上静静的日光。周围山色竹影,因有这溪水都变得是活的,桥头人家已起炊烟,两人所在之处只是这样的沙净鱼嬉,人世便好比秦始皇帝的峄山刻石,“因明白矣”。”虽然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如纳兰笔下‘’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却让我切切的感触到那种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味道了,山高水长,道不尽的岁月悠悠。只可惜恩爱夫妻不到白头,在婚后的第七个年头,玉凤便身染沉珂,撒手人寰给他留下一双儿女和无尽的思念。纵观整部书,这两章里是胡兰成人生中最为舒适恬淡也可以说是幸福的一段生活,尽管那时候他还没有升官发财,只是一个当过小学教员和邮局职员的乡村青年,文章声名尚没有显于天下,蛰伏浙东默默无闻。可是从他笔下追忆的这段时光,却是让人感到人世的四平八稳,活色生香。

及读到民国女子,我还是兴趣盎然,此民国女子专指临水照花人张爱玲。关于张爱玲,无需赘言,在那时的民国世界,就已名动天下,于今时更不乏追随倾慕之人,我就算是一个,所以读到这一章也是格外的认真用心,心情也是略微复杂,读完前两章,已然被胡兰成的才情所折服,佩服的五体投地,但看到这一章,想到自己的女神和这个男人结了婚,便有点忿忿然,当然,我诚不能穿越时空到那个时代去追求张爱玲,即便穿越了也没那个勇气和资本,即便有了也不见得就会得张爱玲青眼垂怜,但心里总是有点不服气的。转念一想,以胡兰成的才情和张爱玲倒也是天作之合。两人虽结为夫妇,但从这章节里的描述中,两人更像是朋友,是知己,特别是胡兰成特别懂张爱玲,也难怪高冷孤僻如张爱玲,也会倾心于他,爱到卑微至尘埃,也要从心底开出欢喜的花。看完这一章,张爱玲不再是我心中遥不可及的塑在神坛上的偶像,而是还原成有血有肉一颦一笑的民国女子。她还是那么才华横溢,孤僻狷介,但同时她还多了些单纯可爱,傻气有趣。看完这三章,胡兰成由前面的汉奸渣男才子在我眼里就只是才子了,那两顶帽子或者说成见已经被他笔尖流淌出的涓涓细流渐渐融化,但是再接着往下看,汉皋解佩,天涯道路,永嘉佳日,等等。你就会为这位大才子感到惋惜,进而是愤怒了,后面的所作所为所暴露的行径嘴脸也不负渣男汉奸之名。我好几次都想着算了,不看了,有的地方越看越来气,但想着一个人于风烛残年,异国他乡,著书立说,追忆反省自己的一生,不矫不饰,也不失为一种坦荡和自如。今人往往于时过境迁后立于道德高地,端着上帝视角来审判前人,未免有失偏颇,也不公允。待到看完之后,心绪有点茫然,也有点开阔,一时不知道该如何阐述,想起一首诗词,就以此做结吧,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观看秋月春风。一杯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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