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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读后感800字作文

《鲁迅经典》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

读书,是获得更加豁达与平和的心态的一种方法,书籍中为人处世的蕴理,足以启蒙人的思维,解放人的思想。高中学生压力大,有时候课外书籍有足够的慰藉,我们在读完书籍后,把读后感写下来,将会对自己更有益处。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鲁迅经典》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完《鲁迅经典》,深深感受到了鲁迅先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鲁迅经典》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一

【彷徨中的呐喊】

鲁迅先生的一生以笔代戈,战斗不止,为了改变当时时代人民愚昧无知,先生弃医从文,主张唤醒那个时间的人民,为改变那落后的状况而努力奋斗,通过这些经典,我真切地感受到先生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精神。

先生的文章思想深邃,形象典型,充满了强烈的人文主义色彩和民族忧患意识,文章大多犀利批评,意味深长,对现实的嘲讽对历史的审视,对人生的思考亦在其中,鲁迅先生多是对人民的麻木不仁有着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哀中国多年苦难,怒人民的麻木不争。

毛主席曾评价先生: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半殖民社会人们最伟大的性格,鲁迅是文化战线上的民主英雄。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

先生的小说多以白描手法表现人物性格,写在压迫下底层人民的人物性格,他们多麻木不仁,生活艰难,形象鲜明有个性,他们有的沉浸自己世界里猜忌他人,有的怨天尤人,有的妄自菲薄,有的愚昧封建这些皆是那个时代人们心中的性格体现。《狂人日记》是先生发表的第一篇白话文,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片白话文小说,文章语言平凡朴实,但线索连接紧密,丝丝入扣。在狂人眼中,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吃人的,邻居、哥哥、小孩、甚至母亲都是吃人的,甚至自己也吃过人。文章批判了封建制度以及封建社会的压迫,那是一个吃人社会,半夜看书也满是吃人两字,这是先生对封建社会发出的挑战,揭示了封建社会在道德礼教的遮盖下吃人的本质。在文章中,我们看到了狂人心中臆想的世界,恐惧、多疑、讲狂人表现的淋漓尽致,先生以狂人口吻向社会呼喊救救孩子,体现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

《阿Q正传》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小说,在文章中阿Q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以中庸进行粉饰,聊以自慰,批判了当时中国人在压迫中逐渐麻木,忘却压迫,无反抗,无斗志,被压迫,被剥削。阿Q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任务,在别人家打工,凌弱怕强,最后的描写更是直击读者心脏。可永远记得那双狠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远远地看来穿透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总是不近不远的跟着他走,杀人的是中国人,被杀的是中国人,围观的还是一群中国人,在那个时代,人们麻木不仁,看杀人,枪毙只是他们人生中小小的玩笑,他们的麻木使人愤恨。

先生的杂文更是内容多彩,风格多样或严峻凛然,或清新温婉,或泼辣犀利,或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有着强烈现实批判性。

《故事新编》中故事有趣,想象丰富,风格从容,幽默。《补天》中前一部女娲造人令人难忘,但最后禁军攻到女娲死尸旁,在肚皮上扎寨的情节却十分荒唐,他们却突然变了口风,说只有他们是女娲的嫡派,同时也就该换了大纛旗上的科斗字,写到女娲之肠。结尾荒唐,令人哭笑不得,他们随意篡改历史事实,让人鄙视。《理水》中禹带着黑瘦乞丐版的治水官员与白须发,花须发,小白脸,胖儿流油的官员形成鲜明,文化山上的人更是是说不做,讽刺之意亦在表面。《采薇》中佰夷齐两兄弟在动荡之中不忘初心,不食周栗,最后饿死,表现了他们的民主气节以及对义的坚守,不禁令人动容,佩服。

《药》也是先生的一篇短篇小说,讲述了茶馆主任华老栓夫妇为儿子买人血馒头的故事,不禁使人心酸,夏家男儿在革命中抛头颅,洒热血,而华家人却用革命烈士的头颅热血做成人血馒头给儿子吃,最后夏瑜死了,华小栓也死了,是华、夏两家的悲哀,这是华夏的悲哀,是中华民族的悲哀,两条线由药连接在一起,构成了华夏的悲哀,不禁使人心酸。

在《孔乙己》,《祝福》中也有两个底层人物孔乙己和祥林嫂,他们平凡普通,微不足道。他们甚至连死都不比被人关心。孔乙己沦为他人笑柄,可有可无,空有高大的身躯,不干活,整日自以为清高,在他人笑话中慢慢消失。祥林嫂勤劳,干净,却在人生一次次苦难中被打击至麻木,在一声声祝福热闹中死去,不被人怀念,更不被人在意。封建社会将一个个人压迫成了这幅模样,不禁让人痛恨。先生笔下人物怒笑啼闹皆为故事,一个个任务鲜明形象,栩栩如生,他的文章无一不是沉甸甸,发人深省的佳作。

先生的作品将是永恒的经典,他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是不到的中国脊梁,他被后人传承,被赞扬。如今,先生已离我们而去了多年,我们更应学习先生的精神,做中华民族的栋梁,担负起振兴中华的重任。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二

【你好,鲁迅】

照片里的你神态各异,但似乎都没有笑意即使笑,也像是牵起一个难看的嘴角,永远严肃,冷峻的面容,正如你的文章像个斗士。初次邂逅你,便被你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热血震撼,你如伟岸的巨人,站在岁月之上,睥睨尘世熙熙攘攘。

十三岁时,你的祖父因科场案被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道中落,你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去药店给父亲买药。我恍如看到你气喘吁吁、急促奔跑的样子,感动于你的孝心。在过去家境好的时候,周围的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待你这个小公子哥儿的,话语里包含着亲切,眼光里流露着温存。但现在家境衰落,周围人的态度也都变了:话语是冰凉的,眼光是冷漠的,脸上也总带着鄙夷的神情。这种变化,在你心灵里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也因此,你感受到世态炎凉,却倾尽一生纪念、描写着与农村小朋友朴素自然、真诚单纯的关系。父亲的病,让你下定决心,学习最先进的医学,小而言之,为父亲的病找到有效病方;大而言之,希望广大人民免遭病痛折磨,消除身体疼痛。

你在仙台求医,无法想象当你听到日本学子那不屑的冷嘲中国是弱国,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时你内心的气愤;无法想象当你看到自己的同胞观看电影国人被杀的场面欢呼雀跃时你内心的凄寒,可怜又可畏。你毅然放弃学医,投笔从戎,从思想上挽救这个可悲的民族。《狂人日记》是你打响了反抗封建制度的第一枪,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讽刺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阴险,狂人隐喻了人间苦难的事实和产生苦难的根源,狂人并非真的只有疯言病语,不过是看透了人心,心寒意冷罢了。透过文句,我看到了你对中华民族前途的深切忧虑。

辛亥革命爆发前后,你以《药》为题,用秋瑾来做夏瑜的生活原形,用夏瑜来悼念女侠秋瑾, 夏秋相对,瑜瑾互映,瑜瑾皆从玉,华老栓一家与夏瑜的姓连之则为华夏,你以华夏抨击当时社会的落败,人民的麻木愚昧,真真切切地担忧华夏民族以及华夏儿女的前程。我欲只手援祖国,奴种流传遍禹域。心死人人奈尔何?革命者死之悲壮,令人惋惜,也让人深思:药,固然有效,可病态奴性的中国,需要怎样的药呢?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和幸福?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仅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三一八惨案,虽殒身不恤的刘和珍为中国而死。像她一样的青年,让你看到了绝望中透出的一丝希望,你以为青年是黑夜中闪亮的星星和月光,是寒冷中冻僵的蝴蝶,是暗夜中绽开的花朵,青年就应像猫头鹰一样呜叫,像杜鹃一样啼血,敢于向黑暗发出反叛的吼声。这样的青年,为你所欣赏;这样的青年,也为国家所需要。

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大家都在欺人和自欺之中讨生活,像沉重的死尸一样,压在革命队伍的头上,使他们不能够迅速的摆脱。即使到处听不见歌吟花月的声音了,代之而起的是铁和血的赞颂。然而倘以欺瞒的心,用欺瞒的嘴,则无论说A和O,或Y和Z,一样是虚假的你竭力暴露黑暗,读你的杂文便感觉到你燃烧着的、猛烈的火焰在扫射着猥劣腐烂的黑暗世界。

你拿起笔杆做武器,用犀利的文笔无情的批判着为了人民,你悍然向堕落的统治发出了挑战。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对你的真实写照。恍惚,在缭绕的烟雾中,我看到了你憔悴的面容,却依然不改初心,无畏无惧。

你是民族魂,支撑起了整个民族的信仰。

感谢,与你相遇。

与你相遇在书中,正视那时黑暗的社会;

与你相遇在书中,愤慨那时懦弱的中国;

与你相遇在书中,汲取现在应有的姿态。

中国人,不应失掉自信力,更不应盲目他信力。玄虚之至的表面,有益或是有害,也许我们一时找不出分明的结果来,切不可麻醉自己,被搽在表面的脂粉诓骗。

中国人,不应恪行封建制度,为其禁锢。作为一个民族,我们应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大敌当前,同仇敌忾,而非在一旁冷言冷语,事不关己。同时面对他国的嘲讽、指责、挤兑,我们都应有自己的思考,真正的强大,并非口头上的得胜。

中国人,就应在世界的舞台上展现我们五千年积淀的文明,优良的作风、素质都应该是我们为世界带来的一缕馨香。

毛泽东主席说过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半殖民地人民最宝贵的性格。鲁迅是站在文化战线上的,他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人,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就是新生命的方向!郭沫若又说鲁迅先生无意做诗人,偶有所做,每臻绝唱。

以史为鉴,方知得失;以鲁迅先生为标,方明方向。

感谢,你的睿智、你的独到,以及与你温柔而不乏智慧的邂逅!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三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鲁迅先生是一位我所知道的著名作家,等上了初中,通过语文课学习了鲁迅先生的部分文章,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了解鲁迅先生的经历、为人并对他的作品与犀利的思想有了初步的认识。我曾经甚至有过读一读他的其他作品的想法,但却苦于时间限制没能实现,但在今天,刚上高中的我终于读到了鲁迅先生的其他经典著作,有了自己的看法与感悟。

鲁迅先生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为我们,为当时的社会与人民做了许多,奋斗了许多。所以我们肯定他、崇拜他、学习他,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鲁迅先生这些点:一、他能清楚地认识到人民的麻木,毅然弃医从文,魄力之大使人敬佩。二、文章出色,在那个社会,那个环境下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力量与呐喊。三、思想犀利,令人赞叹,行为令人敬佩,在那个年代,仍是保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

我与鲁迅先生是不同时代的人,并不能像他那样亲眼看到当时社会的炎凉与人民的麻木,然而通过欣赏鲁迅先生的文章,可以带给我们对人间万物的细腻描写,对人生思考,对历史的审视,对现实的辛辣的嘲讽,对社会的不满与对改变社会现状的努力。

鲁迅先生的散文,主要有《朝花夕拾》与《野草》。《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的回忆与亲身经历。《野草》体裁为散文诗集,文章冷峻,表达了作者对社会的批评反思。

如《二十四孝图》中,作者以孩子的角度出发,语言虽是平淡,却严厉批评了这些封建的思想、误人子弟,给孩童留下了心灵的创伤,甚至挑拨了孩子与亲人的关系,而《父亲的病》则痛斥庸医害人,封建的礼节更是对父亲最大的过错。但《藤野先生》与阿长与《三海经》却是极少的较温暖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对藤野先生的敬意与对阿长的祝福与怀念。

《野草》中的《雪》通过对北方与南方的雪对比,以磅礴的气势表达了北方的雪的自由与顽强,抒发了对那些有同样的精神的奋斗着的人们的敬意。《狗的驳诘》用短小的篇章,表达了对于人们种种做法的不满与社会的种种现象。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收入《呐喊》、《彷徨》、《故事新编》。小说大部分以清末的百姓为主人公,借他们的麻木不仁来影射社会的艰难,而《故事新编》则是借历史影射现实。

《孔乙己》是借主人公孔乙己与其他人的漠不关心,拿他找乐子,反映了清末的科举制度害人,社会生活艰辛,人民麻木不仁,同时借丁举人这一形象揭示了统治阶级的残暴与无情。《药》则是通过两条线索,明线:华老栓找药;暗线:夏瑜的革命经历。最后两个人小栓与夏瑜都死了。作者通过这篇文章,写出了当时社会中无知愚昧与革命者鱼龙混杂,而结尾的花环却代表着革命者的奋斗与继承。

鲁迅的杂文集有《坟》、《热风》等,风格多变,给读者较大的艺术享受的同时又批评了现实生活,内容有很多,如《纪念刘和珍君》反映了社会的局面,军阀残暴,外国欺压,有识的知识青年却遭到了屠杀,反映了鲁迅对于社会现状的愤怒与对真的猛士的敬意。

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思想家,我们学习了他的文章,也要学习他深邃的思想与他犀利的语言,更要学习他的为人。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四

【悲恸的社会,刚强的呐喊】

二十世纪初,西方的先进文化与古老的中国发生着剧烈的碰撞,民国的建立并没有真正改变笼罩于社会之上的阴霾。此时,有个渴望革命的声音,发出了坚定的呐喊。鲁迅先生用一枝笔杆,抨击着旧社会,为彷徨的人们指出了中国复兴的希望,是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而他,就在杂乱的枯草地中,为我们开辟了一条,中国人的道路。

然而这条路上布满荆棘和石头。封建社会的旧思想使人们困惑不已,故言每搬走一块阻碍前进的石头,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有汗水、鲜血甚至是革命者的生命。鲁迅笔下的阿Q,给我留下的印象颇深。他的自私自利、旧思想、愚昧和麻木不仁,使我想到生物学上的一个名词:标本。他的病态心理,普遍地存在于刚刚复苏的中国社会中。鲁迅先生出生在一个麻木的社会,而独出淤泥而不染,主要是因为他于儿童、青年时期所受的教育。他的祖父教导他广泛涉猎,不拘泥于古文,使他有一个初步的世界观,为之后的思想的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里足可见阅读对人的改变。阿Q游手好闲,四处挑事,唯利是图。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行尸走肉般游走在街道上。由于是个闲人,他看人不顺便打,结果常是挨揍求饶,自己心里却感到满意。可见没有理想的人是多么可怕------没有上进的内心,一切都只是虚度时光罢了。阿Q内心里常有个隐秘又有效的平衡点,他认为:挨打后,自己倒是君子;也许人一生中总要被枪毙一次罢。他这自以为是心胸宽大的安慰,其实是纵容自己堕落的借口。而这,也是作者鲁迅在社会上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的。

有一种沉重的石头,叫做不思进取。历史学家把维新变法中地主阶级势力称为顽固派,他们指的应该是一类人吧。《风波》中有个老祖母,看到社会中各种新事物不符合自己的世界观中的尺度,便颇有感情的叹息道:一代不如一代了!我也是活够了,我活了七十九岁了。确实,有不少人们企求安定,故不思进取。诚然,不愿改变现有的生活天地,是人们的本性。但时间还在继续,发展的潮流是不会停止的,也只有使中国不断发展壮大,在世界上拥有话语权,才能保持国家的安定,千家万户才会有幸福的生活。鲁迅告诫我们:应做个革命的青年,为社会的光明而奋斗。这正如他抨击阻滞白话推广者:凡阻碍白话者,都应该灭亡!

鲁迅在心中观察着中国的社会,叹息着它的不公,并尝试着去改变他。从文之前,他先学习的医学,也曾在日本留学,遇到了善良的教师藤野先生。然而在他的求学途中,看到了扎长辫的清朝留学生,在观日本电影时深切地感到耻辱,又因本国同学的麻木与无知而倍感愤怒。他无法再待下去了,因为有种东西在他心中膨湃。那是激昂的鲜血,是高尚的民族气节。于是他回国,企图用笔墨唤醒迷惘的青年,彷徨的人们,唤醒中国这头沉睡的雄狮。他弃医从文,在他看来, 中国人民精神上的病痛与身体上的相比,要严重得多。他创作了诸多精彩的形象,孔乙己是一个使我经久难忘的;他在科举考试中屡次失利,最终对世界失去希望,借酒浇愁混生活,又好吃懒做;他没有真才实学,却又穿长衫,装出一副学者的样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他的形象是继范进之后的对清朝科举八股取仕的极大不满。一个真正有作为的官吏,绝不应该是因考试面疯疯颠颠,没有真才而自恃清高,对皇帝服服帖帖的奴才。而孔乙己悲惨境遇后竟还有个背景--------麻木不仁的、嘲笑孔乙己各种失败的人们。似乎是孔乙己给大家带来了快乐,其实是人们闲极无聊时的对他人的嘲笑,而这,也是社会的背景下造成的。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五

【以笔为刀枪】

用时两个星期,我读完了《鲁迅经典》,感触良多。

鲁迅原名周树人,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最初的梦想不是文学,而是当一名医生,来拯救痛苦中的病人,但他后来发现医生只能医治人的肉体,不能医治人的思想。于是他果断地弃医从文,用犀利的文字,控诉近代中国社会的黑暗,诉说中国人民的悲哀,唤醒人的思想,让中国沉睡的雄狮从梦中醒来。

鲁迅先生一生著有大量文章,主要著有《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他为我国近代思想界的成形与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我们去阅读、深思,同时反思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能为中国做些什么。

他的小说虽不多,但对后世影响巨大,如《药》《狂人日记》《阿Q正传》都成为传世佳作,启发、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鲁迅小说经典《药》辛辣地讽刺了人们的愚昧。文中的主人公华小栓得了肺痨,去看病,医生却说要吃人血馒头,病才能好。华老栓拿出辛辛苦苦换来的钱,去换来两个沾着革命战士鲜血的馒头,但小栓最后还是病死了。这种现象发人深省,它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着愚昧、无知和迂腐。文中透露着鲁迅对中国现状的不满,对清末民众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的迫切心境。

他的散文使人了解了时代的黑暗、社会的腐化。在《朝花夕拾》中鲁迅的语言亲切、感人。它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回忆那些令人难以忘怀的人和事。在《朝花夕拾》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藤野先生》,当时的中国确实是个弱国,但当我看到中国是弱国,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时,我的心被深深刺痛了,我们的人民看着自己的同胞被杀头,却和日本人一同欢呼,可见麻木不仁这种态度已经根植在当时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的骨子里了。

他的杂文语言犀利,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当时社会的讽刺。读鲁迅的杂文,最使我有感触的是《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他要文中先写中国人相信过的东西:地物国联,但就是从未相信过自己,这是一种他信力而不是自信力。随后便分析失掉自信力的后果:自己麻醉自己,找不到未来的方向,不久中国将会没落。但随之笔锋一转,讲还有一类中国的脊梁,还没有失掉自信力,中国的未来就靠他们,让人又对未来有了一丝希望。我想,中国脊梁应该指的就是那些坚持自己的理想的人吧。

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表现最多的就是那忧国忧民的责任感和对中华民族的热爱。他的作品有力地抨击了封建制度,他的言语像尖刀一样直刺要害。他的努力收获了回报。在他之后,出现了大批优秀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革命家,这些中国脊梁成功拯救了中国,我想这也是鲁迅先生的成功所在吧。

鲁迅先生的书有思想有深度,它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使我不断成长,为现在社会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六

【行走在您眼中的世界】

行走在您眼中的世界 从小便受您的熏陶,但那时,不懂您,不懂您弃医从文,也便不懂那时的中国。鲁迅,您这个漫漫历史长河中毅然放下那标志着医者仁心的手术刀,拿起了笔来为愚昧斩草除根的人,我行走在您眼中的世界,看到了痛苦,也看到了希望。

是夜,我看到了《孤独者》,他是否幸福?也许,只有已闭阖眼眸的连殳懂得。他太孤僻,所以注定孤独。尽管不懂您书中折唇枪舌剑,但总似懂非懂,这份愚昧的脊骨是千百年年历史中华夏人拂不云的梦魇,您发出如一匹受伤的狼一般的长嗥,也彷徨在这奴隶般可悲的神明之中,这份愤怒化为长虹,贯穿到笼罩大地的光明之中,升腾、消逝。不是很懂连殳的孤独,他太过于奢侈,大概吧,从这每一位人物的眼中我看到了那黑暗的年代,也没有自由,无主见,是横贯欧亚板图任人蚕食的象,而您,笔耕不辍,为减少这可悲的土地 经爱的痛苦而努力着,您未能看到,您成功后我们的好日子,但笃信您会欣慰的微笑罢。

您在旧中国书写良药,我在新社会遇见您眼中的世界。雷峰塔的倒掉让我为之疑惑不解。两年前,我也确乎于西子泛舟时见到了它。您预言,雷峰斜塔紫烟中,潦倒斜睡似醉翁不会长久。十景病却也确乎又造就了一座崭新的彩色铜雕雷峰塔,即是我先前没见过的一座旧塔,您用激烈的语言讽刺旧时的迷信,读来确然可笑。只为一己利而云挖掉雷峰塔的塔砖,是何等的情境!他们日日侵蚀着我们的精神,与其破败不堪,也不如倒掉也罢。我们在他的笔下只是一个小小的无知的人儿啊,毁掉那历史搭建的文物云填充自己的心,到最后却又望着废墟伤心不已,以至再造出一个仿制品。我行走在您眼中的世界,唏嘘不已。

我呐喊,却也彷徨。我看到那时的人们行尸走肉一般的躯壳,看到他们在用刀刺向给予我们生命的女娲娘娘。她是为一时兴起而创造,却用尽自己的生命中最强烈的感情为他们着想,而他们忘恩负义,把她的身体分割。也有若墨子和庄子,一心一意为了帮助别人却被他们凌辱,心悸动,也为之心痛,麻木的大脑操纵了人们的心灵,他们确也变了一些躯壳,会吃饭,会为养活自己而奋力求索却没有感恩。您便是女娲亲手创造的那开始会懂得感恩的人呵,用笔去为他们的精神改造,把趋于毁灭的残破灵魂收集了来撒上名为团结和科学的药粉,把本应无力回天的人民拯救。那头沉睡的狮子已经醒来,在酝酿着咆哮的威力,雄踞一方时,它却将会溢满包容的力量,因为我们在被这思想治愈,也将永被治愈,行走在您的世界里,我体会了那种大爱无疆。

我行走在您的世界里,品沧桑,困彷徨,但我在您的眼中看到了精神的力量,是无与伦比的大腕与惆怅的希望。您矮小的身躯承天,承了中华之崛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你坐落在园中孤寂一角,但您的光耀是指引我们前去的步伐,行在你世界里,得到更多的还是名为信仰的力量。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七

【用笔战斗的勇士】

有人这样评价鲁迅,说他是文学家中的思想家,思想家中的文学家,鲁迅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可见一斑。阿Q这一艺术形象的塑造,使他一跃成为与果戈里、契诃夫、高尔基、罗曼罗兰等艺术大师相媲美的伟大作家,罗曼罗兰说过难以忘怀阿Q那张忧愁的面孔。鲁迅的小说,字字珠玑,表达含蓄、简约、凝练,无时无刻不在展示着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的深刻。

鲁迅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重大。有人说鲁迅的文章晦涩难懂、语言尖刻。与其说他尖刻不如说他思想深邃、言语犀利、切中要害、一针见血更合适。鲁迅弃医从文,是因为他觉得医学并非一件要紧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他用自己的眼睛注视和观察着残酷的社会现实,更多的着眼于病态社会下不幸的人们的阴暗面,以骂的方式、以尖锐的批判来唤醒国人沉睡的意识。所谓呐喊,用先生自己的话说,就是遵循革命前驱者的命令,为革命喊几声助助威,鼓舞奋进的勇士,使他不惮于前驱,同时,也将旧社会的病根暴露出来,引起疗救的注意。

鲁迅小说对语言的描写细腻、简洁、凝练。比如描写麻木不仁的看客,脖颈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一语道出了看客们兴致勃勃地围观、冷漠地欣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生哲学。描写豆腐西施时:凸颧骨,薄嘴唇两手搭在髀间、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被生活压迫变形的小人物尖酸刻薄、爱占便宜的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小说的思想更加丰富。在《阿Q正传》里,阿Q是个双重性格的人。在假洋鬼子、赵太爷面前,阿Q表现软弱可欺,转身阿Q去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小尼姑。在他无法战胜的人和困难面前他采用君子动口不动手、精神麻醉的方法获得片刻的安慰。在《故乡》中闰土曾是一个健壮、活泼、机灵的小英雄,随着 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长时间的摧残和戕害,闰土沦为一具木偶,逆来顺受,那一声老爷的呼喊令人心灵为之震颤,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深刻领悟了鲁迅所言吃人的含义。《药》中华老栓为了给儿子治病,买了蘸满仁人志士鲜血的馒头,这样看似一种荒诞的行为,确是当时中国社会底层劳动人民在重重剥削和压迫下愚昧无知、麻木不仁的表现。还有那些横肉块块饱绽、手执无形的丈八蛇矛的赵贵翁、赵七爷、红眼阿义

鲁迅,你用犀利的笔触唤醒国人沉睡的灵魂;你弃医从文,用带血的文字拯救人们麻木的思想;你以笔代枪,发出一声声振聋发聩的呐喊;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你一生铮铮铁骨的写照。我也深深了解了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样一种批判精神的,今后我也将继续传承鲁迅先生百折不挠的批判精神光辉。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八

现在的年轻人,读鲁迅的不少,喜欢他的不多。冰果即ice cream谐音I scream。虽然这并非我的创意,而是出自《冰菓》,但用于这里,却再贴切不过。

鲁迅所生的年代,他写作的背景,是现在的我无法想象的。我们这个年代这个年龄,遭受的最大的挫折也不过是考场失利,而鲁迅,他目力所及满是疮痍堕落,全是麻木冷漠。他说:虽生之日,犹死之年。他说:我梦见自己死在船上然而终于也没有眼泪流下来;只看见眼前仿佛有火花一样,我于是坐了起来。他还说: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我不怎么能理解鲁迅,毕竟没有相似的经历,何来感同身受。但在这里,我要把冰和果拆开来说。

鲁迅有一支最犀利的笔,横竖为戟,笔锋斜来凌厉。他写尽社会上人们的悲惨怎么个惨法?不叫人落泪,只让人心有余悸。惨,不仅仅惨死,生前还受尽这世间冷眼白眼非人待遇。由活泼率真变得麻木不仁,呜呼悲哉!但读书报告要写我的鲁迅,而这不是我的鲁迅。

我不能昧心说我喜欢鲁迅,也不能说我爱读鲁迅,更不能说他的书好看好看这个词简直是对鲁迅的亵渎,大不敬。胡塞你说过:我写此书不是为了供你消遣。同样,鲁迅绝不是供你,供我,供我们消遣。以玩乐的心态看鲁迅不仅仅是对鲁迅的不敬,更是一种悲哀。

鲁迅一生写的最多的是杂文。他的杂文犀利,笔尖可凝血气。有人喜有人不喜,我倒是喜的,比起他的小说来,杂文里有一个真真实实不遮不掩不含蓄的鲁迅。我喜他《无花的蔷薇》里带有嘲讽意味的后几段,对批评他的徐志摩和西滢。不知怎他,我竟读出鲁迅的可爱。《鲁迅经典》里少有鲁迅的温情,大多是犀利,满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悲怆。这种悲怆也有点悲壮,伟大,非常伟大。他愿诚意捧献我的感谢给疾首蹙额而憎恶中国的外国人才是真有良心真可佩服的人,他生而为中国人,为中国人彷徨呐喊,拼得笔断身死。我敬佩甚至瞻仰他的精神比千年前屈原还要伟大上千倍。但他对于中华文明难道就没有一点认可吗?不过我很快就原谅了他处在那样的年代,封建文化思想是人民骨子里的毒瘤,只是最锋利的笔才能挑开了皮肉去医治精神。

就如《灯下漫笔》。乱离人,不如太平狗身价不资的阔人和饿得垂死的每斤八文的孩子使我忆及几千年前杜甫悲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是鲁迅先生,即便是现在,你所呐喊期待,燃烧着绝望更悲壮更愤烈的期盼的太平盛世,繁荣,开放,民主,自由,我们都有,我们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安心学习,平等追逐前途和梦想,这是你理想的社会罢?可是即便是现在,我们可以高度发展,支撑起一个国家的光明未来,却依然喂不饱所有人,依然有人衣衫褴褛,茅檐下依然有淡饭,路旁野上依然有残羹,有饿莩。我呼唤不来您的重生,也祈求不到梦中与您灵魂的对话,这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解决。是的,我们。比您小了一个世纪的我们。

那简直是一定的。

我听到您这么说,在那些动荡黑暗的年月里您是否也有对我们的期望,而不只是有对社会的绝望?

鲁迅说社会还不能满足让人们都去追逐梦想,我们总得读不喜欢的书,做不喜欢的事,为了前途,为了温饱,也许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所有人都做自己喜欢的事的那一天。看吧,再犀利的笔也有温情的一面,这是对我们学生的关心和爱护。

我其实知道一些关于鲁迅的韵事,比如他和自己的学生的爱情。啊哈,那姑娘的名字我实在记不起,该是叫什么平吧?鲁迅先生的小刺猬,据说鲁迅在生活中也会任性地耍小孩子脾气,据说鲁迅喜欢稻香村的糕点。

这些隐藏在严肃犀利,横眉冷对的鲁迅先生的外表下的可爱之处让人觉得他亲切极了。看《鲁迅经典》中一个插图,是他和藤野先生的雕像,那上面的鲁迅,俨然一个俊朗青年嘛。

我听过一句话;写至此身行藏锋如匕。是的,上面我把鲁迅的冰和果都写了,现在我还得再露点隐藏的锋芒。

我曾经以为,既然鲁迅想救中国,何必弃医从文,不如弃笔从戎。为什么不像毛泽东那样,去领导人民开辟新时代?现在我还不太明白,但勉强能说一点儿。毛主席是保卫人民保卫中国,为中国人民创造好的环境,与敌人战争,而鲁迅是以笔为剑,去刺激人民麻木的内心,医治他们的精神,让他们成为新的国民,做中国的主人而非奴隶。

笔下苦涩,就到这里吧。鲁迅。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九

【笔为刀,墨攻心】

鲁迅先生作为中学教材书上的常客,我们中学生已经研习过他的许多作品了。可之前对鲁迅先生的了解仅限于小说、散文,面对于他的杂文刚了解不多,在此之间甚至觉得晦涩难懂,读到便草草翻看了事。这几周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感觉的确有振奋人心的力量,仿佛在与他谈话,他把振奋的精神与不屈的品格一一陈述,为我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鲁迅先生的小说我慕名已久,在那个时代下辛苦恣睢 活着的人们,被社会改变和压迫的人们,不得善终的人们,全都印在了他的纸上。多通几篇小说,我首先对其所处的时代有了深刻的认识,那是一个充斥着战争的时代,是一个希望被禁锢在壁垒里的时代,是吃人的时代。我不得不庆幸我生活在这个时代里,并感谢鲁迅先生带领人们从那个时代里走出来。在小说中,我们随处可见见受尽压迫、麻木的人们,如不堪家庭重负的闰土,再如可有可无的孔乙已。在先生的小说中随处可见这样的人,令人感觉到这不会是当时的常态吧?事实也的确如此。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在每时每刻都会有各种不幸,但固步自封,不求进取,忍气吞声成了常态,实在令人无法可想。因之,鲁迅先生弃医从文,出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开始,写下了卷帙浩繁的文字,我最初对先生的印象也停留在小说上。鲁迅先生可谓是以墨攻心,幸然此举唤醒了沉睡中的万民,意义巨大。

散文是我之前了解鲁迅的另一种形式,与小说和杂文相比,有些散文倒还可以令人感觉轻松自在,如先生童年的百草园,热闹的五猖会。但轻松过后,是会令人若有所思的,为什么要约束孩子的天性呢?为什么要遵从迂腐的孝道呢?另有些散文读来之后身临其境,我也十分的感激长妈妈与藤野先生,在轻描淡写的结尾里热泪盈眶;也曾十分憎恨误人的医生,为其贪财误病之行愤愤不已。先生的散文是很能鼓动人的,他写出了社会的共性,人们有了共鸣之后便会投入进去,墨溶于心,也使人们的意愿回归本心。

这几周主要读的就是先生的杂文,望着恒河沙数的文字,终于有了一定要了解完的勇气。杂文是先生一生运用较多的形式了,内容跨度也十分大。大多数为讽刺当时的统治者与社会风气,不过这讽刺和小说与散文不太一样,更像是直抒胸臆,直言统治者的软弱无能与社会风气败坏,人心不古。如《友邦惊诧论》中,将问题连珠炮似的抛给国民党当局,前面还附加对比以及烘托其不作为与软弱,我也终于明白鲁迅先生为何被称为革命家了,他确实是冲锋在前,挥毫退敌的先锋。再如《纪念刘和珍君》,写得壮烈而不失威严,控诉着政府无端的暴行,使人热血上头,深感到如果还要在这矩乱世上沉沦下去,逃不了被压迫蚕食的噩运。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经此一言,果有许多真正的猛士站立起来了,值此国难当头之际,先给军阀以迎头痛击,再抵外侮御我国门,不再苟活于淡红的鲜血之中,而是选择了矗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先生对于这些 为狼心狗行,对外奴颜婢膝的统治者不加隐晦,以墨诛心,对于扶正社会风气也同样谨记于心,对于不好的东西,不正之风的批判就像是他的职责。两论雷锋塔倒掉,先极力讽刺了法海干涉别人自由,最后陷于桎梏的却是自己。再批判了偷挖中华民族柱石之人,本是大厦将倾,仍然贪得无厌、唯得是图。中国人突破了闭关主义,深喜送去主义时,鲁迅先生又要不高兴了,难道国外的东西都是好的么?既然能送,为什么不能拿呢?这一篇文章被在今天仍然适用,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学生被送去国外称为留学生,有人称这种行为为去国外镀金。可有些人仅仅停留在去的层面上,学到了什么,拿来了什么,创新了什么,一问三不知。由此看来,先生的杂文不光在百年前有引导作用,时至今日仍然需要我们深刻体会。

新时代的阳光能照到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处在新时代的人们也不用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了。但我们是不能忘也忘不了鲁迅先生以笔为刀的岁月的,我等定当继承先生之志,自此不感彷徨,坚定不移地走在新时代的人生路上。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十

【人类思想的医生】

鲁迅,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发扬人。

鲁迅生活在一个混乱的年代,一个中国人被凌辱的年代。因此鲁迅弃医从文,希望以此改变国民被麻木的精神。

本书收录了鲁迅众多优秀作品。看看《鲁迅经典》的目录,也许没人敢说这不是个知识渊博的人。作为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文化巨人,鲁迅堪称现代中国的民族魂,他的精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鲁迅极富创造力与想象力的文学创作,无论散文、杂文,还是诗歌、小说,都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谈及鲁迅的作品,我们都会想到揭露封建旧礼教吃人本质的《狂人日记》,画出这样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的《阿Q正传》,还有穷困潦倒被科学制度所扼杀的《孔乙己》,以及在贞节观念下无法逃脱命运悲剧的祥林嫂

其中,小说《药》引起我的注意。鲁迅在《药》中给我们描写了两个悲剧,一个是华小栓之死,另一个是革命者夏瑜之死。鲁迅在描写时采用两条线索,一条明线是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痨病,听信刽子手的话,买人血馒头为小栓治病,但服后无效死亡。一条暗线是夏瑜为推翻清朝的统治,为了解救苦难的百姓,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文章中最讽刺的地方莫过于华老栓买的血馒头就是蘸的夏瑜的血。这是极其让人感到悲凉的情节。在小说中,夏瑜的形象是正面的,鲁迅对他的精神进行了高度赞扬,但他的努力与付出又有什么用呢?在茶馆里无聊的看客们只认为夏瑜的行为在作秀,对他的死反而还幸灾乐祸。当夏瑜要被杀时,又有多少人想他快点死呢?这些人像恶兽般窥视着夏瑜的鲜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革命者和被拯救者之间存在很严重的隔膜。连自己的妈妈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为何牺牲,不得不说这是极其具有悲剧性的。

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他们一面是受害者,另一面又充当了吃人者,华老栓听信迷信,买人血馒头来治儿子的病,病不但没治好,还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华老栓一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另一方面,华老栓又充当了刽子手的帮凶,间接的也吃了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的麻木不仁。

夏瑜的死并没有在群众中引起很强的反响,也没有惊醒这些麻木不仁的群众,鲁迅用这两个悲剧告诉我们,只有唤醒群众,革命才可能取得胜利。

毋庸置疑,鲁迅这些犀利的作品,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中依然不可或缺。相对于时代和民族,鲁迅都是超前的,他的作品中蕴藏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我们中国有幸拥有鲁迅,但真正理解他留给我们的丰富的思想文化遗产,还需要今天乃至未来更多的积淀与不断深入的解读,而反复研读鲁迅的经典作品,是走近鲁迅的首要途径。

鲁迅是 伟大的。他以笔为枪,以文作盾,唤醒了国人麻木的灵魂,为黑暗的天空带来一抹恒久的光明。他的一生都在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思想发展而战斗。

最后,请我用鲁迅的名言来评价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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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读后感优秀作文600字10篇


《魔戒》这部巨著最初只是起源于托尔金哄儿子睡觉的床边故事,后逐渐演变成庞大的奇幻文学体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魔戒》读后感优秀作文600字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魔戒》读后感范文一

《魔戒》里有非常多的人物都可以说是很出色的,其中魔戒队的人物是必不可少的,有刚多尔夫、阿拉贡、吉穆利、金霍、梅利、皮平、山姆和最重要的弗拉多。他们有着不同的长相,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品质,正因为有了他们才能获得胜利。

刚多尔夫是魔戒队的核心,他带领着队伍穿过莫利亚,在过断桥时,牺牲自己让其他队员接着向前,最后回到队里说服冈多国王和索隆决一死战。他真正的身份是一名术士而且还是我最崇拜的人。刚多尔夫最大的特点是用他的智慧把他身边的能人集合起来,不让他们争吵,合理的用起来。他组成的魔戒队就是团结一心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把魔戒销毁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吉穆利和金霍,如果没有他们俩的比赛和有趣的对话,那整个故事就是死板的。我最喜欢吉穆利的冷静和忠诚,还有对朋友们的友情。我觉得他和金霍不仅是兄弟,还是出生入死的伙伴。他俩为了比赛,杀了许多奥斯克,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让故事充满了幽默。

魔戒队里真正改变了整个战局的人是弗拉多和山姆,弗拉多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也是魔戒的携带者。魔戒一天一天的诱惑着他,但他还是把魔戒携带到了毁灭魔戒的那一刻,从这点看出弗拉多是一个内心非常强大,而且还是一个不受诱惑的霍比特人。在弗拉多背后有一个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也是他携带魔戒完成任务的精神支柱,那就是山姆,他同时也充当了弗拉多的保镖。不论有很多个艰难,山姆与弗拉多一起坚持走过去。山姆真是一个很棒的伙伴。山姆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他一路都照顾着弗拉多和保护着他,山姆为什么要拼了命保护弗拉多。也许他心中充满了正义和友谊吧。

魔戒害了很多人,就是魔戒邪恶害才让人们真正的团结起来去反抗他。无论是刚多尔夫还是其他人物都不一定能打败索隆,真正打败索隆的是人们的团结和信念。

《魔戒》读后感范文二

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却突然间掌握了他人甚至众人的命运,你会怎么做?如果你过着平凡的生活,却突然面临着全新未知的冒险,你会怎么做?

托尔金的著名小说《魔戒》讲述的是一个霍比特人和他的同伴们精力旅途去摧毁大敌的一枚魔戒的故事。那么,什么是霍比特人呢?他们只是小说里中土世界的一支普通的种族,身材矮小,热爱和平。他们没有精灵的智慧,也没有矮人的工艺。当东方陷入战乱,一波一波的魔兵来了又去,一代一代的君王换了又换,他们仍居住在自己的安乐窝一个名叫夏尔的地方,与战争远远相隔。

可以看出,其实霍比特人就是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都是住在普通的地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总有人会胸怀大志,创造新的生活,就如同书中的主人公弗罗多一样,他早就想过离开夏尔去冒险而魔戒的出现从某些方面为他提供了方向。

因此可以看出,机会总是有的。只要发现并抓住它。至尊魔戒虽危险,但若没有巫师甘道夫的讲解,弗罗多可能永远不清楚那个小小的金色戒指的力量。

当然,成功的路上困难重重。虽然在摧毁魔戒的路上,精灵、巫师、还有人类相继伸出援手,但狼和魔兵也是三番五次的阻挠。一路上,有伤痛,又死亡,有悲伤,有绝望,但绝对没有放弃一旦松手,魔戒落入敌手,就满盘皆输;咬牙坚持,还有一线希望。

故事的结尾,魔戒摧毁,中土世界重新获得和平,生活的重归平静,恐怖的魔影已经消失,光明重新到了。只要努力,不放弃,总会有成功的一天。

《魔戒》的故事曲折动人,引人入胜,同时也告诉我们,普通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奇迹。

如果机会来临,也许你会觉得困难重重,但就如书中所说:一旦命运降临到你的头上,就没有退缩的机会了,只能去接受它,并尽力做到最好。人一旦选择了自己的道路,就要不断向前,克服荆棘和坎坷,从平凡走向成功。

《魔戒》读后感范文三

今年的新年礼物,是爸爸送给我的一套三本的小说《魔戒》,听说它在全世界售出了2。5亿册呢,是西方魔幻小说的开山鼻祖和巅峰之作。整个寒假我都沉浸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故事里,卷不离手,甭提我有多喜爱了。小说里有个人物形象深深打动了我,他是那么忠诚无私,对兄弟肝胆相照,他叫山姆。

山姆和佛罗多是生活在夏尔的霍比特人,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山姆知道佛罗多要把魔戒带进魔王的总部末日火山,虽然明知道困难重重,但山姆拒绝离开,立誓保护佛罗多,成为魔戒远征队的一员。当佛罗多偷偷离开魔戒远征队之时,山姆毫不犹豫紧紧跟随,并肩负起携带大部分物资的重任,他分配紧急物资、晚间看守、提醒佛罗多注意危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佛罗多从兽人营中抢救出来。最后的紧急关头,当佛罗多难以抵抗魔戒的诱惑,山姆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帮助佛罗多,激励他要坚定地继续前进,还克服重重困难,背着佛罗多走上末日火山,最终成功地将魔戒投入末日火山的熔岩中毁掉。

爸爸妈妈说我是个像佛罗多一样勇敢的孩子,但有时会贪玩意志不够坚定,练习乐器会偷懒,生活中遇到难题也容易逃避。我也希望有一个像山姆这样的朋友:意志坚定、互帮互助、不离不弃。我们可以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进步。山姆朋友能在我向目标前进时,比如期末考试我要考进班上前三为我加油鼓劲;在我心生懈怠时,比如我不想学习贪玩的时候对我提醒激励;在我遇到困难时,比如我参加比赛压力大给我鼓励安慰。这个时候,如果有这样的朋友那就太好了!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佛罗多那样勇敢的男子汉,也能结交像山姆一样的好朋友,向山姆学习,也主动帮助朋友,我也收获到朋友真诚的帮助。

高尔基说过: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能与你默默相对而又息息相通的人。每个人都想拥有山姆这样的朋友,你也是一样吧?

《魔戒》读后感范文四

曾经,我对《哈利波特》情有独钟,而这个暑假我却被《魔戒》给深深地吸引了。这部书主要讲述了中土世界第三纪元末年魔戒圣战时期,各种族人民为追求自由而联合起来,反抗黑暗魔君索伦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整个暑假几乎是形影不离!

它的作者是英国文豪托尔金。据说,他很小就开始构思这部小说了,用他的想象力创作了另一个精彩的魔戒的世界,太让我佩服了!

《魔戒》的世界里,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弗罗多了,因为他的意志力是最强大的。首先是他是主动站出来背负魔戒的,一个过惯安逸生活的小小霍比特人,他完全可以丢下魔戒给其他人处理,但是他选择了承担责任。中途,魔戒远征队被拆散,弗罗多还决心独自踏上危险旅途也想把魔戒送到末日火山,可见他的正能量是多么强大!

相反,这书中另外一个人物咕噜,缺与他相反。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欲,为了得到魔戒,不择手段,做尽坏事,终于恶人有恶报,跟着魔戒掉入了火山当中,被岩浆烧死了。

回到现实生活,想象一下,如果人人都像弗罗多充满积极的正能量,如果人人都能和平相处,那我们的地球将会变得多么温暖美丽呀!

《魔戒》读后感范文五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范文六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找换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小人物改变历史,是历史的推动者。当然,本书中的确讲述了很多有名的大英雄,他们或是拥有超强法力的法师,或是心灵纯净的精灵女王,或是人类世界的英雄王者,但是当他们遇到魔戒的诱惑时依然会,一样会受到诱惑。他们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一样有可能败在诱惑之下。他们是跟小人物一样,要奋力挣扎,他们唯一与小人物不同之处就是他们有比小人物更多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得到魔戒。

书中的哈比族人很平凡,身材矮小、好吃好玩、喜欢饮食作曲,最好天天宴乐,一天吃六顿。魔戒却恰恰落入哈比族人毕尔波手里,毕尔波又将魔戒传给弗罗多。唯一陪伴弗罗多的人,是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哈比特人山姆。山姆一直陪在弗罗多身边,在弗罗多几乎受不了魔戒诱惑时,一次次地把他从危难中解救出来,在弗罗多撑不下去的火山口路途中,山姆背起了他,靠着这份真挚的友情,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完成了销毁魔戒的重大使命。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魔戒》读后感范文七

《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魔戒》读后感《魔戒》读后感。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书中的中土世界就是中世纪,而近年火热的电影霍比特人就是来源于此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魔戒》读后感励志故事。

《魔戒》告诉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地向它迈进,成功是必然的结果。在这过程中少不了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也少不了对自己的信心。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范文八

今天下午终于战完了魔戒的原著,看过了电影再来看书的感觉还是有所不同,同样一个故事,两次体验,这里也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其实说起来整个寒假都是活在魔戒情怀里的,对魔戒的喜爱埋藏了一年多,在霍3上映的时候被引爆,然后就疯了一样的刷了三次货币,两次魔戒(想想也是蛮有勇气的)。之后几乎是手抖着下了魔戒的书单,拿到了书之后也是激动又高兴,不知道绚丽的影像变成了平实的文字之后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买的是一套平装版的书,封面我很喜欢,第一本是莫瑞亚矿坑,第二本是欧散克塔,第三本是米纳斯提力斯,都是充满了记忆的地方。

我很喜欢把书和电影拿来作比较,《魔戒》系列可以说做到了相得益彰。书中有很多可爱而有趣的细节,也出现了电影中没有提及的人物,电影由于艺术上的要求,删去了一些支线,但是却提供了无比绚丽的影像记忆,书中所描写的宏伟战争以及美丽的景色,如果没有电影这一载体,我都不知道该从何想象。

这里不得不再次膜拜pJ,他真的拍出了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希望看到的,而那些字里行间里的人物,也全部幻化成熟悉的、亲切的面容,真是一次十分宝贵的体验。伊利亚伍德就是弗罗多,V叔就是人皇,开花就是精灵,伊恩麦克莱恩就是甘道夫,他们似乎就是为魔戒而生,也在魔戒剧组度过了他们最美丽的年华。同样的,魔戒只会是我生命之书中的几页,但无疑会是最美的华章。

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体验着同一个故事,我愿意再走一次他们的旅程。想想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格局宏大,热血的,纯粹关乎勇气与梦想的故事。弗罗多与比尔博,两代魔戒持有者,一个带回了它,一个毁灭了它,两段旅程都历尽艰辛,却又无比巧合的因果照应,就连咕噜,一个让人咬牙切齿的小生物最后也以邪恶的方式成就了一段善果。

电影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众人的告别,书中同样也如此。梅里说了一段话,好啦,我们就像是一开始一样,又只剩四个人了,我们把大家一个一个都留在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场逐渐缓慢淡出的梦境啊!

确实如同一场梦,从在跃马旅店第一次遇见神行客,到伊力萨王加冕;莱格拉斯从第一次参加林谷会议,到率领密林精灵搬迁伊西力安,再到扬帆远航;还有那四个小哈比人的人生传奇,他们的护戒之旅终于也被变成歌谣,永世流传。

当他们回到跃马旅店,奶油伯出来迎接他们,又想起当年神行客带着四个人奔跑,身后跟着一群暗影。我总算可以说,故事终于结束了。

尽管后面有些小插曲让我留恋,我还是不得不向这些可爱的人告别了。

人皇去世之后,梅里和皮聘的遗体就放在他的旁边,莱格拉斯和金雳扬帆自大河安都因而下,灰船离开之后,魔戒远征队的所有成员自此全部离开了中土。

谢谢托尔金和pJ,这是一个很美的梦,我希望它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魔戒》读后感范文九

三大戒指归属天下小精灵诸君,

七大戒指归属石厅小矮人列王,

九枚戒指属于阳寿可数的凡人,

还有一枚属于高居御座的黑魁首。

魔多大地黑影憧憧。

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

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

魔多大地黑影憧憧。 《魔戒》扉页

《魔戒》讲述的是一个关于抗争的故事。夏尔人佛罗多继承了一份承载着黑暗力量的不祥之物:魔戒。随着黑魔王索伦的崛起,千年之战再次打响,佛罗多冒着生命危险,在忠诚的伙伴的帮助下,突破重重困难,最终将魔戒毁于末日火山的熔炎里。击败了复活的黑魔王,拯救了中土世界。

在这个壮丽的史诗里,我们的世界完全被颠覆。读者们沉浸在托尔金创造的世界构架里,读罢指环王,感觉我们生活着的高耸的城市雨林反而变得如此不真实,仿佛我们原也应该属于那个充满了伟大故事的中土世界里。

地狱,天堂 凡尘

世界之树分割世界,天堂,地狱,凡尘。在托尔金创造的世界里,销毁魔戒的旅程从夏尔开始,到魔多结束。从黑魔王索伦的苏醒,世界逐渐笼入黑暗,到中土各种族的团结,人们终于拼死反击。这一切由一根隐形的丝线连接,环环相扣。故事在最黑暗的时刻,黑魔王

索伦几乎所向披靡,仅有一丝希望。但是在人皇后裔阿拉贡的带领,以及佛罗多的顽强抗争下,人们抓住微弱的曙光,奋力一同消灭了邪恶势力。最终,阿拉贡取回了本属于他的人皇宝座,而佛罗多则和他的朋友们回到了天堂夏尔。

这段旅程隐喻了托尔金的哲学思想,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刻,也不能放弃追随希望的步伐。无论什么时候,希望总是存在的,即使它很微小,只是一瞬间,永恒的黑暗终会将它吞噬,但是,我们需要抓住现在,虽然身从黑暗中来,但注定用此生追寻光明。正如阿拉贡在濒临最后的圣战时所说的:黑暗终有一天还是会击败正义。黑暗终有一天会统治世界,但不是今天!

佛罗多 巴金斯(坚持) 佛罗多的命运不断的改变着,从被邪恶的黑骑士的一剑刺中肩膀开始,他一直承受着别人难以接受的压力。随着旅程的深入,魔戒渐渐腐蚀着他的心智,他的精神开始变得越来越脆弱,他心里清楚,这段旅程可能终结他的生命,伙伴被魔戒堕落的经历让他不得不独自前行。黑暗的压迫越来越沉重,他一次又一次的濒临崩溃,但最终能在精神的支持下再坚持下去。不得不承认,他是伟大的人,是一个英雄。

山姆(忠诚)实话说,他是整篇故事里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在中土世界里,他是佛罗多的园丁,同时,也是佛罗多的朋友。在佛罗多踏上征程的同时,他自愿加入了护戒同盟队,成为佛罗多路上的忠诚伙伴。但是,他的旅程并不一帆风顺,每一次,在最艰难的时候,他都会挺身而出。在佛罗多做出离开护戒联盟队避免伤害到伙伴的决定时,他也做出了宁死保护佛罗多的决定。当缺乏食物时,他贡献出自己的给弗罗多。在末日火山上,他把仅有的一点水交给佛罗多,在佛罗多被奸邪的人蛊惑将他赶走时,他自己又杀回来,从危险之中拯救了佛罗多。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强者。

阿拉贡(仁慈)阿拉贡本是人皇后裔,虽然他是流浪者,但其本身的君主气质并没有被掩盖。在故事的大部分时间里,他是勇敢,坚强,威严的。但是,他也有脆弱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驾驭不了魔戒,他毫无保留的告知护戒同盟队。而在梦里,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却又经常惊醒,而经常自问,从而变得越来越好,最终带领人民从艰苦的战役中凯旋归来,成为人皇。

甘道夫(智慧)他是护戒联盟队的首脑,原本是灰袍巫师,在战斗中败给邪恶的白袍巫师,最终在旅程里跌入深渊与炎魔拼死厮杀。最终精疲力竭后涅盘重生,进化成为白袍巫师。率领了护戒同盟队及人民们打赢了每场战役。

这些英雄的圣传将永远流传,和伟大故事《魔戒》一起。

精神永存

我们记得这样一段对白:

皮聘:我不想就这样结束。

甘道夫:结束?不,旅程不会在这里结束,死亡不过是另一条路,一条我们都必须选择的路。灰雨落下,拉开世界的帷幕,一切都变成银色的水晶,然后你就看见它。

这段话感动了无数人,面对死亡,这何尝不是最睿智的解释。世界之树的枝叶直插天际,衍生出九个王国,中庭,神之国,死之国,雾之国不错,死亡只是世界的一部分,那里也许生机盎然,也许银装素裹,听上去并不坏。

《魔戒》读后感范文十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 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魔戒》告诉我,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罗多,原本过着自己的宁静生活,可是他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此外,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罗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书中还教会我,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青铜葵花》读后感优秀作文范文10篇


《青铜葵花》不仅是一本好书,更是一本给你道理会使你受益匪浅,甚至会改变你的人生,你的命运的好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铜葵花》读后感优秀作文范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一

痛苦说:人生就是那条坎坷的小路。

《青铜葵花》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与一个城市女孩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女孩子叫葵花,男孩子青铜,但他们朝夕相处没几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从此青铜便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在作品中,爱与痛最为突出。虽然他们面临许多痛苦,但爱足以使人泪流满面。

如果把青铜家比作一辆破旧的马车,那这辆马车虽破烂,却没有耽误行程,葵花又来到他们家,但这辆马车型就超过负荷,虽然他们起早贪黑,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爱就像一双细腻温柔的手,可以使辛苦烟消云散。爱,像一缕春风,吹化心灵的冰层;爱,像春雨,滋润我们心中的禾苗。因为爱,无论我们在人生路上有多憔弱,他也会激励我们前进;因为爱,我们即使身处混乱之中,人们也会用自己坚强的毅力去解决问题,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在我的生活中,老师的爱和父母的爱会让我成长。听见老师的谆谆教导,上课时沙哑的声音,我不禁想到了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默默地为祖国的花朵奉献,不求回报。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完成作业?看见父母整日辛苦的工作,面朝黄土背朝天,我们又能用什么来回报父母呢?是的,是的,我们只能用优异的成绩为他们减少经济负担,不为他们增加烦恼和痛苦。

世界有伤痛,但处处有爱。因为爱,我们的生活才如此精彩。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二

《青铜葵花》这部作品,看完后,我说不出什么感受,但我实实在在地体会到纯洁的美和一股淡淡的忧伤。

伴随着一种朦胧而又诗意的美,一种明显而又悲壮的痛,我的目光走到了书的尽头,漫长宛如一梦

在梦中,葵花为了给家里省钱而放弃了一次珍贵的照相机会;青铜为满足一位过路人的心愿而脱下自己的芦花鞋,在冰雪中步行了几个小时;葵花、青铜俩异父异母孩子看不到马戏,青铜放弃自己的机会,蹲下来让葵花骑在自己身上,在拥挤的人群中站了一夜;为了让葵花在自家的灯下写作业,青铜用南瓜花儿抓萤火虫做灯。我十分感动,这本小说让我永远都忘不了,我想继续把梦做下去,可是梦总有尽头。

青铜,一个哑巴,在各种大困难小困难中勇敢地保护葵花;葵花,一个城市女孩,在青铜的庇护下快乐的生活着。青铜将上学的机会让给妹妹,将妹妹的过失揽在自己的身上,这个苦命的孩子正是大麦地人的写照。至文末,一声撕心裂肺的葵花则像一颗流星划破天际,给人以心灵的的震撼。

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是无罪的,可无视生活的苦难一味追求表面感官的快乐,却是不可取的。当不快乐的事真正来临时,又有何快乐而言呢?只有认识这事后的快乐,才是一种真实和有质量的快乐!青铜就这样:在各种苦难中寻找快乐,这快乐才是真实的快乐!

这本书让我想起罗曼罗兰曾经说过: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但痛苦也很值得赞颂!这两位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是能够体味她们,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虽然青铜不能说话,却用肢体证明一切,葵花虽然柔弱,却也一样顽强,我相信我还能看懂美,听懂美,读懂美。《青铜葵花》是最好的证明。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三

《青铜葵花》是我看的第一本曹文轩老师的书,也是最喜欢的一本。小学时,我偶尔在书店见到,随手一翻,觉得它的文字让人很舒服,就记住了《青铜葵花》。

当我一天天长大,经历了诸多不如意,看过人与人之间的世态炎凉,再来看《青铜葵花》时,又有不一样的感受。

葵花与青铜原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葵花爸爸意外去世,青铜家将她接了回来,亲情一天天变浓,在这个家中,他们相互关心。生活的艰难让他们变得坚强:为了让葵花照张相,全家出动,制作芦花鞋卖掉补贴家用,大冬天的青铜将一百双芦花鞋全卖掉,自己却赤着脚:葵花也很懂事,不求吃穿,把省下来的钱换成纸笔来圆青铜上学的愿望这就是家,他们的家就像一辆吱呀作响的破马车,当车走不动时,全家就会下车把马车推动,没有人抱怨,也没有人偷懒,因为他们都把承担这个家当做自己的责任。

当然,生活也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嘎鱼和青铜葵花的生活环境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当青铜家的全部生活来源都依靠在那亩茨菰时,嘎鱼却驱动他的鸭子将青铜家的茨菰吃的精光,有句话这样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当我看到嘎鱼没有上学时,就知道他的教养为什么那么差了。但是,还有句话是:人谁无过,善莫大焉。奶奶病重时,他们家却出人意料地送来两只鸭子给奶奶补身体。对于嘎鱼家,我一直不喜欢也不讨厌的态度,嘎鱼变成这样子,应该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的爸爸,嘎鱼爸不怎么关注孩子的教育,只在意他的鸭子每天下多少个鸭蛋。嘎鱼喜欢欺负葵花的原因,我不知道,但我很同情嘎鱼,他从小到大不被爸爸关心,每天只有放鸭子。虽然不用上学,但是当别的小伙伴都去上学了,只有他一人时,会不会感到寂寞和格格不入。对于他,我已无话可说。

在全本书中,我最感动的情节是葵花瞒着全家人到江南去捡银杏,青铜在半夜惊醒,夜夜提着灯笼站在桥头等着葵花回家,以及婶婶们在路途中精心照顾葵花。生活的艰辛,锻炼出孩子们坚强与为他人着想的高贵品格。人与人之间毫无保留的信任是我们长期以来一直追求的东西,还有责任和担当,是我们所追随的。

曹文轩老师的文字很干净,很触动人心,也很细腻,读他的文章能让一个人的心回到温柔的年代;语言平和,仿佛在叙述很平常的邻家事,里面却又好像蕴含了那些人们想要探寻的东西。

青铜葵花,青铜制就的葵花,清冷又热烈,一如青铜与葵花的故事,震撼了每个读它人的心,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小相濡以沫、同心协力,艰辛却又是快乐生活着,从容坚韧地应对着洪水、蝗灾等一切苦难。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抱之以歌,没什么困难能拦住我,大声歌唱回馈现实!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四

我一直想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终于在《青铜葵花》这本书中找到了答案。

看到书名《青铜葵花》时,我很好奇,青铜葵花是个什么东西呢?当我打开这本书才知道,原来青铜是一个男孩子,葵花是一个女孩子。

青铜是大麦地村里的孩子,他是一个哑巴,是在一场大火中失去说话能力的。他长得特别像葵花因脑膜炎而死的哥哥。葵花是随爸爸一起来到干校的城里孩子,她有点胆小,在爸爸意外去世后,无依无靠的她被贫困善良的青铜家认领,成了青铜家的一员。

青铜一家对葵花非常好,特别是青铜。为了葵花晚上能在家里写作业,他就去捉萤火虫、采莲花来做灯;为了葵花在演出时能带上漂亮的项链,他在冰天雪地里采冰柱,耐心的磨成冰球,做成项链。他还为葵花做了很多很多的让人感动的事儿。葵花对青铜一家也非常好,在奶奶生病时,为了挣钱给奶奶看病,她一个人偷偷到江南捡银杏。为了省下钱给奶奶看病,成绩很好的她,在考试时故意考砸而不去上学。她还教青铜认字、写字,让青铜成为了一个会写字的哑巴!

青铜和葵花这对兄妹,在那样一个艰难的环境下,就这样互相帮助、艰辛而又快乐的成长着。最后,葵花又回了城里,青铜因为思念葵花,整天昏昏沉沉的,突然有一天他在幻觉中看到了葵花,激动得竟然叫出葵花两字来!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是既沉重又感动,沉重的是,那个年代孩子们生活的贫乏,感动的是,青铜和葵花之间深厚的友谊!由此我想到了我才读过的课文《生命的药方》中的艾迪和德诺,德诺得了艾滋病,艾迪对他不离不弃,一直陪伴着他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是不因贫困,疾病,危险,距离而分开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五

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后,我改变了很多,以前我不知道我们的生活非常幸福,总是抱怨这儿、抱怨那儿的,可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还有比我还不幸的人,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好日子!亲情,友情,眼泪,微笑,这是上帝赐予我们最好的礼物,只要珍惜,你的幸福生活会永远不离开你,一直陪伴着你,守护着你!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痛苦是无法避免的,没有一个人的人生路是平平稳稳的,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坎坷。当苦难来临时,我们只能毫无风度地叫苦连天,我们只能手足无措,不堪一击。有些苦难,其实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些无法回避的元素。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这些苦难结伴而行。就像美丽的宝石必经熔岩的冶炼与物质的爆炸一样。虽然它们的生活很贫苦,但它们乐观向上,克服困难的精神,让人感觉他们似乎生活得很快乐,那是精神上的美。不仅是青铜,葵花也为这个家、为青铜付出了许多许多: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庭省钱;每天放学和哥哥一起去采芦苇,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去卖;自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为了赚钱、省钱给奶奶看病;用各种办法教她的哑巴哥哥写字,为了让哥哥在别人面前自信起来、抬起来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齐心协力,艰难、困苦而又快乐地生活着。

这本书表现了孩子、朋友之间的友谊,家人之间的亲情和人与人之间的爱, 还反映了乡村孩子童年的苦难生活,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这种真情无不湿润着每一位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

青铜家遇到了许多苦难,但苦难中参杂美。假如我们忽视了苦难的必然性,忽视了苦难对于我们生命的价值,忽视我们在面对苦难的风度,忽视了我们对苦难的哲理性的理解,那么,

青铜一家经历了多少风雨,他们从来没有半点怨言,他们互相关心,互相理解,爱的气氛紧紧地包围着他们。葵花并不是他们的亲人,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温情让我感动。看到最后一个自然段,我的泪水泉涌而出。葵花要到城市去了,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不会说话的青铜无意中大声喊了一声:葵花。

《青铜葵花》它是对苦难与痛苦的确定,也是对苦难与痛苦的诠释。我觉得人的一生可能都在寻找自己心中的快乐。罗曼罗兰说过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有何尝不值得赞颂!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青铜一家人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爱心。如果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像青铜一家人那样关心别人,那么这个世界该会多么美好呀!人不能只顾自己,只注重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人要有奉献爱心的精神,这比什么都重要。拥有了爱心,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也是充实的、幸福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六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青铜葵花》。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很感人,葵花因为爸爸去世而成了孤儿,青铜一家领养了她,他们就是一家人。他们虽然贫穷,但他们没有放弃生活,一直非常幸福、非常乐观,而且非常恩爱。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放弃了自己学业的梦想;青铜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在寒冷的冬天买掉了穿在自己脚上的芦花鞋;青铜为了让葵花报幕成功,心灵手巧的他作了一串美丽的冰项链;青铜为了让葵花在夜晚认真的做作业;聪明的他抓萤火虫给她做了十个南瓜灯;青铜为了能让葵花看好一场马戏,他顶着她站了一个晚上,甚至为了要回那个石碾,跟那群比他力气大的孩子打架;青铜为了不让葵花埃训,帮妹妹解释、受过他为了整个家的经济状况到城里去卖鞋,他为了整个家和爸爸一起去砍茅草;他还为整个家抓了一只野鸭。 奶奶为了这一家把自己的耳环呀戒指什么的都卖了;奶奶为了青铜和葵花去她妹妹家采棉花,结果因疲劳过度而病故了。葵花教他哥哥认字写字,才不至于他哥哥在别人面前出丑;葵花为了整个家偷偷的跑到江南去采银杏;葵花成绩很好,可为了留下钱给奶奶治病,便故意不考好。

他们一家总是手拉着手心连着心渡过难关,蝗灾来临时,他们并没有因为惧怕而退缩不前,而是勇敢的去面对了,水灾来临时,他们并没有慌张,青铜和葵花甚至还在水中嬉戏。人生总得有挫折,只有挫折才能培育出真正的人才,安逸的生活造就不出时代的伟人!苦难几乎是不可能消除的,只有看我们怎么去面对,不能整天愁眉苦脸,只能乐观的去面对。青铜最后还出来的葵――花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是心声呐!

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大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七

寒假里,我读了我国现代著名作家曹文轩老师写的《青铜葵花》。读完后,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我相信我一生也不会忘了这本书,也永远不会忘了它教给我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城里的女孩葵花和爸爸随着干校来到乡下,但她的爸爸却在一次意外中被水淹死了。葵花从小就只有爸爸一个亲人,这样一来,她更是无亲无故。然而,命运虽然为她关闭了一扇门,却又为她开了一扇窗她被大麦地村最贫穷但是最善良的青铜一家人收养了。从此,葵花就当青铜一家人是自己的亲人,而青铜一家人也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家人。渐渐地,葵花与青铜一家人产生了感情,她与他们同甘共苦,经历了许多感人的故事。可是这样在葵花看来快乐的事太短暂了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自己的城市。而与她情深谊厚的哥哥青铜,则常常坐在草垛上,遥望着大河的东方,遥望着妹妹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啊!而它之所以如此感人,就是因为曹文轩在这本书中把苦难写得淋漓尽致。那么,苦难又是什么呢?现在,只要作业多那么一点,学生们就会抱怨这抱怨那,叫苦连天,认为这是苦难;现在,每一年都有许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认为这也是苦难。这只是他们太懒惰,只是他们能力不足。如果人人都只享受表面上是快乐的快乐,只是今朝有酒今朝醉,那么,当苦难突然来临时你又如何抵挡呢?你根本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所以,无论你是谁,都必须明白: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过苦难,才能拥有真真正正的幸福。

我推荐大家一定要读一读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更因为它交给你的道理会使你受益匪浅,甚至会改变你的人生,你的命运。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八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课外书,唯有一本《青铜葵花》让我铭记在心,很朴实的故事和人物却非常得打动人心。

这本书讲述了生活在城里的葵花失去了母亲,跟着父亲下乡生活后父亲又一次在不幸中落水身亡,贫穷但善良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葵花,两个互不相识的孩子就此成了兄妹。青铜是个不会说话的孩子但是心地善良,在村里人的眼里他就是个怪孩子,但是只有家人知道他的种种优点,青铜善良勇敢坚强乐观.而葵花乖巧懂事又善良,葵花一直在青铜的保护下长大,他们一家人虽然贫穷但是却过得很幸福,全家一起经历了火灾和蝗虫灾,面对苦难他们一家选择坚强并幸福地生活着,然而命运捉弄,葵花在12岁那年又被接回了城市,一直不会说话的青铜就在葵花走后大声地喊出了葵花!看到这里让我泪流满面,这该是一份多么深厚的亲情,即使命运让他们分开但是我想他们的心却是永远在一起的!

看到他们一家经历的种种灾难,就仿佛一根针一样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上,再看看自己现在的生活,想要什么爸爸妈妈就会给买什么,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根本无法体会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我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本书也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面对的除了平坦顺利还有各种你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当种种困难来临的时候我们要做的不是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去迎接命运的挑战,就像不久前新闻里说的一个大姐姐不惧贫穷以707的高分考入北大,她的那篇《感谢贫穷》看哭了无数人,她的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也深深地感动了我。

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我想,未来想要成为一个强者,从现在起就要像青铜葵花一样勇敢坚持不畏惧困难,并且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九

轻轻合上《青铜葵花》,我躺在床上,看着星空,心中百感交集。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葵花在失去父亲后,被青铜一家领养了,葵花就与青铜一起生活,一起成长,经历了不少挫折、磨难,但他们没有愁眉苦脸,反而迎着困难前进,更加快乐。然而,在葵花12岁的时候,命运又把青铜和葵花分开了,葵花回到了城市,青铜天天在村子小河边的大草垛上等着葵花,多么纯真的情谊啊!青铜,是一个善良老实的哑巴,他五岁那年的一天深夜,村子着了火,整个村庄就像陷入了一片火海似的,大火熄灭以后他就成了哑巴,命运对他是多么的不公平,可他并没有因此而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反而坚强乐观地生活,我的心被深深地感动着,同时心里泛起一股酸涩的感情。曹文轩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在青铜的身上,我懂得了人生中的一些苦难是无法回避的,但有些苦难也正是我们人生之路上的一道道关卡考验着我们。

就像那一次,我在回家的路上,正骑车下坡时一不小心摔了下去,结果摔得鼻青脸肿,右边脸擦破了皮,手掌也流血了,疼得我泪水不断地往外流。回家后妈妈帮我对伤口进行了处理,更加糟糕的是,这脸彻底破相了,看着镜子里的丑模样,我郁闷了:这样子怎么出去见人啊?还不被人笑死!这可怎么办呢?第二天上学的时间到了,我在房间里磨磨蹭蹭的不肯出门,妈妈看见了,把我叫过去亲切地说:孩子,大家都知道你受伤了,不会嘲笑你的。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心里面还是一万个不愿意,爸爸在旁边给我出谋划策:戴上一次性口罩就可以了。我高兴得赶紧找了戴上才去上学,进了教室看见同学们异样的眼光,我赶紧趴在桌子上不敢抬头,一连好几天,我的心情差到了极点。慢慢地,伤口结了痂脱了皮可是还是留下了很难看的疤痕,我的心里有了阴影,老是闷闷不乐。老师发现了我的低落情绪,语重心长地说:这只是一点点小瑕疵,你越关注它就越显眼,你不要太注重它,慢慢地它就淡化了。听了老师的话,我知道应该怎么做了,振作精神重新把重心放在学习上。过了一段时间,我照镜子时偶然发现那道疤痕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这个世界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

人生中欢乐与挫折并存,我们只有经历挫折战胜困难才算是真正的成长,就像宝石必须经过熔岩的冶炼才能迸发出耀眼的光芒。感谢你,苦难!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十

第一次翻开《青铜葵花》,一种新书特有的油墨香立即飘满了整个小房间。我的直觉告诉我:它,一定是一本好书。

《青铜葵花》主要讲述了城市女孩儿葵花在一次偶然的事故后,留在小村成了哑巴青铜的妹妹。在多灾的农村生活里,他们一家人顽强乐观地生活着,坚强面对洪水和蝗灾,从容应对饥饿和严寒。

这个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章金茅草。主要写了在一场无情的洪水过后,青铜的家已经成了断垣残壁。为了省钱盖新房,葵花每天晚上,她都说去翠环家或秋妮家玩,实际上,是去她们家里借灯光做作业。奶奶当了自己戴了一辈子的首饰,爸爸妈妈问起,奶奶反反复复只说了一句话,要盖茅草房,要盖茅草房

青铜爱家,葵花爱家,奶奶爱家,爸爸妈妈当然也爱家。青铜爱家,每天不辞辛苦,冒着严寒,顶着风雪去卖鞋,最后鞋供不应求,他还把本留给自己穿的鞋卖了出去,导致他的一双脚被雪擦得干干净净,也被冻得通红通红。;葵花爱家,她不想再拖累家人,故意考砸,以节省学费,还偷偷去江南捡银杏换钱给奶奶治病;奶奶爱家,只说去会会她妹妹,其实为的是给家里省下一个人的口粮,还要挣新棉花,给青铜葵花做棉袄棉裤,最后累倒了;爸爸妈妈爱家,每天天蒙蒙亮,就起来干活儿

想想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不是经常因为一点困难克服不了就退缩呢?比如几道难题,或者几个超长的英文单词,再或者几个容易混淆的公式?可这些与天灾人祸相比,是不是太微不足道了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青铜一家人面对困难时的不屈不挠,用爱,影响我们的父母、师长和同学,团结一致、勇往直前!

作者曹文轩在后记中写道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苦难几乎是永恒的的确,人的一生不可能只有快乐和欢笑,但是,也不能憎恶困难,反之,应当正视痛苦,尊敬痛苦。要知道风雨过后,总会有彩虹!而接受一次次挫折的洗礼,必会一次次成长!

《斑羚飞渡》读后感优秀作文500字10篇


读完《斑羚飞渡》,我深深地震撼了。斑羚飞渡的惨烈、悲壮,让我们看到动物身上的那种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精神力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斑羚飞渡》读后感优秀作文500字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一

《斑羚飞渡》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小说,主要写了一个狩猎队把一群羚羊逼到了一个名叫伤心崖的山顶,老羚羊们用自己的身体搭出了一座生命之桥,换得了少年羚羊的生命。这壮丽的一幕不仅让那些猎人看得目瞪口呆,忘记了开枪,还让作为读者的我,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这些老羚羊们在危难时刻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它们用自己的行动向大家展示了老一辈对小一辈的爱,可以用生命来代替的爱。这时,我想起了在新闻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在地震中、在车祸中,父母长辈为了救孩子而失去自己的生命在世界上,除了人有感情,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读完了《斑羚飞渡》,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只只老羚羊在坠落前那毅然而欣慰的表情,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爸爸妈妈,他们为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的心血。他们虽然没有老羚羊那么轰轰烈烈,但是在平时生活的点点滴滴中,都能让我感受到他们的爱:清早上学,妈妈提醒我要多穿点,不要着凉;每到中午,外婆给我送来可口的饭菜;到了周末,爸爸带我出去游玩

我相信,这些跳过悬崖的小羚羊们一定会快乐地生活着。这是它们对老羚羊最好的回报。而我就应该好好学习,锻炼好身体,尽量少让家长操心,争取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斑羚飞渡》这本书讲了许多有关动物的故事,介绍了动物的知识,我们可以从中获得许多人生的感悟。我们应该多读这样的好书,让自己更聪明,更自信。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二

暑假前,经过全班同学的投票,决定开始阅读《斑羚飞渡》这本书。这本书是由著名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不过我只读过他这一部书),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

这本书写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羊,第二部分是鹿,第三部分是马。最打动我的是第一部分羊的故事。

关于羊有两个小故事。第一个故事讲尊贵的红崖羊茜露儿不小心被大狼黑宝(听听,动物故事里反面角色的名字都这么萌)捉住了,茜露儿本以为会被黑宝马上吃掉,万万没想到,黑宝捉她来居然是为了让她给小狼黑球(奥,动物界也随父姓的?)喂奶。不久,黑宝被猎人杀死了,茜露儿想把已经露出食羊狼性的小黑球推下悬崖,可是阴差阳错,小黑球却救了差点被豺狼吃掉的茜露儿。最终,茜露儿还是带着矛盾的心情离开了睡梦中的小黑球。多年以后,茜露儿又一次面临被恶狼吃掉的危险时,已经长大的小黑球及时阻挡了自己的同类,保护了曾经哺育自己的非同类一只本应作为食物的羊!

这个故事表达的感情有些复杂,我理解的是,一定要对身边的人关爱、友善,以后,在你有困难的时候,被你帮助过的朋友也会帮助你渡过难关。

第二个故事讲了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悬崖边上,两座山间隔6米,而一只斑羚最多跳跃5米,而且斑羚队伍中还有不少上了年纪的。最后,一只羊想出了一个方法,一老一少两只斑羚同时起跳,到悬崖中间时,年轻的斑羚踩着年老的再次起跳,这样就可以飞跃到对岸,而年老的斑羚则掉入深渊。就这样,年轻的斑羚都逃脱了。

这也是个惨烈的故事,让我明白,我们应该为朋友付出,大家互相帮助、保护、扶持,队伍才会发展、强大。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三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斑羚飞渡》,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壮至极的故事:一头年轻镰刀头羊带领着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为了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把老的斑羚当做年轻斑羚的垫脚石的办法,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壮举来摆脱困境。

这些斑羚在危难中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勇气和自我牺牲精神,会让每一个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受到精神的震撼,会使人们重新认识这个万物共生的世界。文章一开始,先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关乎生死存亡的场景。一群斑羚,为狩猎队所追杀,逃到悬崖边。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时,显得那么惊慌、无助,它们胡窜乱跳,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笔直的坠落下去。在这个事件中,斑羚对生的渴望被表现得分外真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人的意料。老斑羚门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赢得了种群的生存机会。斑羚在飞渡中所表现出的勇于牺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学习的。随着镰刀头羊的吼叫,整个斑羚群迅速分成两拨,老年斑羚为一拨,年轻斑羚为一拨。为了种群的生存,老年斑羚毅然决定牺牲自己。当老年斑羚的数量比年轻的那拨少时,镰刀头羊自觉地走到老年斑羚的行列中,有几只中晚年公斑羚跟随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进入老年斑羚的队伍。

没有强迫,好像牺牲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一种本能。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生存,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老年斑羚用自己的死亡做桥,用自己的生命为年轻一代架起了希望的桥梁。斑羚群以一半的牺牲,挽救了另一半的生命。以一半的逝去,保证了另一半的未来,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为他赞叹不已!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四

那一幕,无比凄美!这一幕,震憾心灵!那一幕,辉煌灿烂!

这是一篇借动物来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文章,描写了羚羊群在绝境里,自愿分成老与小两组,老羊甘愿当跳板,为小羊换取生的机会。

当老羊成为小羊的跳板时,它们自知生命即将消失,可它们还是那样坚定,一个个踏入一条永远也不能回头的路。也许,他们的内心也有过痛苦的挣扎,想获得生存的机会,但是他们深知这些小羊是羊群的未来和希望,只要它们活下来,羊群就永远不会消失。于是,他们是那样的义无反顾,让小羊寄托着它们的遗愿,走向明天。

在这场角逐中,人类是高等动物有猎狗、有猎枪,把斑羚群包围在伤心崖上,捉住了大量斑羚,可是这场角逐的胜利者真是人吗?不,在我们眼中的低等动物,才是最后的赢家,在生死之间,斑羚们仍能冷静思考对策,服从安排,勇于牺牲自我,团结协作以拯救同伴。相比羚羊,我们人类就相当惭愧,虽然也有挺身而出的英雄,但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摆脱危险,还振振有词我也有生的权利。这些就是复杂的人性的表现,但这也不能怪别人,因为追求生命是人类的天性。在这一点上我们还不如渺小的蚂蚁,在火灾时仍能团成一个球,让球中的小蚂蚁不被烧死。

也许,斑羚们是山林的精灵,是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智能动物,只是它们更善良更爱好和平,不像人类,把自己当成地球的统治者,随心所欲地伤害其他动物。在这里,斑羚们的做法令人感动,它们的表现比人类还要高尚。

收起书本,斑羚飞渡的壮烈场景,仍一直留在我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什么才算得上是高尚?在我的心里,又有了全新的认识。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五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斑羚飞渡》。这本书章中的老斑羚们让我为之感动。它们在领头斑羚的指挥下,用自己的生命架起了一座桥梁,一座通往生的希望的生命桥梁!文中有这么一句话:顿时,山涧上空画出了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那弧线是一座以老羚羊的死亡作桥墩的生命桥。这句话把弧线比作生命桥,把老羚羊的死亡比作桥墩,形象的描绘出了小羚羊的成功飞跃是以老羚羊的生命换回来的。如果没有老羚羊在,小羚羊落入山涧前那一刹那的支撑,小羚羊就不能成功飞跃,从而获得新生。老羚羊们是无私的,是伟大的!它们本可以偷偷跑到小羚羊的那一队,从而也获得新生,可它们没有!它们甘愿为了保护种族而牺牲自己!老羚羊们这种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地难得可贵啊!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例如,消防员,他们为了营救火中受困的人,奋不顾身的进入大火中抢救;军人,他们为了保卫国家不畏千辛万苦,不管有多么思念家人,都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不偷懒,在战场上他们不管有多痛,都咬着牙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说到这儿,我不妨说说我自己。记得有一次:中午了,大家都在写作业,我很快就做完了,老师就让我教我同桌,因为他欠了老师很多作业。说实话,一开始我很不愿意的。毕竟在我看来是没有人会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去管别人的事的,但我又想到了书本中的老羚羊,它们用尽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生命救了那些小羚羊们,比对下来我教同学这些数学题的时间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便认真地教了同桌的作业,功夫不负有心人,只一个中午我便帮他把所有欠的作业都清光了。

我以后一定要多多帮助他人,助人为乐!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六

这学期,我读了许多好书,有蕴含着人生哲理的《智慧背囊》,有生动有趣的《五毛钱的愿望》,还有惊险刺激的《查理九世》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斑羚飞渡》。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群斑羚被狩猎队逼到了三面是悬崖的伤心崖上,它们无路可逃,惊慌失措。有的斑羚昏头昏脑企图穿过封锁线,结果被猎狗撕成了碎片。有的斑羚老眼昏花,希望自己能跳过6米宽的山涧,结果掉进了深谷。唯独镰刀头羊在危急时刻受到彩虹的启发,想出了挽救种族生存的绝妙办法飞渡。羊群被分成了年轻的和年老的两队。年老的羊和年轻的羊各出一只,几乎同时起跳,年老的在下,年轻的在上,当年轻的羊往下坠落时就踩在年老的羊背上,再次腾空跳起,飞到对面的悬崖上。每一只年轻斑羚成功飞渡,就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直到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了镰刀头羊,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绚丽的彩虹,消失在一片灿烂中。

看完这个故事,我已感动得热泪盈眶。老斑羚是多么伟大,它们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为的是开通下一代的生存通道。就像四川大地震中的谭千秋老师,他为了救4个学生,像大鸟一样护住了孩子,学生得救了,他却永远离去了。还有今年7月,在超级台风威马逊侵袭之时,年轻小伙符传道不顾个人安危,3次进出村庄,成功转移了16名老人和儿童,自己却被无情的大水吞噬。他们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可歌可泣,令人敬佩。同时,我也为那些狩猎者感到痛心。他们只为一己之利,就残忍地杀害这些无辜的生灵。我们为什么不能跟动物做朋友呢?要是我们和谐相处,世界改会多美好。

这片文章令我感慨万千。斑羚们无私奉献自我牺牲的品格鼓舞着我。同时,我也希望人类能和动物成为真正的朋友,和平共处,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地球家园!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七

前几天,我阅读了斑羚飞渡这本书。内容十分精彩,有的部分让你连连感慨,有的部分让你潸然泪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群斑羚羊被一帮打猎的人逼到了悬崖边,准备全部活捉,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绝境时,显得那么惊慌、无助,它们胡乱窜跳,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六米宽的悬崖!(斑羚的跳跃极限只有四米)结果,像颗流星似的壁纸坠落下去,摔得粉身碎骨。斑羚们见状,吓得要命。接下来的事情你一定想不到!一只成年公羊(也就是它们的领头)叫了一声,斑羚们迅速分成两队,年轻的一队,年老的一队。然后一只年轻公羊和一只年老公羊同时跳跃,年轻公羊跳了四米左右就开始下坠,年老公羊凭着娴熟的跳跃技巧在年轻公羊下方叫了一声,年轻公羊就猛得一踩,又跳了起来,到达了对岸。而年老公羊呢?却因为年轻公羊的这一踩,而迅速坠入万丈深渊就这样,一对一对的斑羚顺利跳跃了过去。没有拥挤,没有争夺只留下最后一只斑羚,恰好是领头斑羚(就是那只领导它跳跃的斑羚),它不是偶数,竟然是奇数!快开枪!猎人大喊道。砰!一颗子弹划破天际,直入公羊的胸部,绽放出一朵血花它没有犹豫,也没有倒下,它走到悬崖边,他上了一座彩虹桥,消失在一片灿烂中悲壮的身影,身后留给人们的是什么?轻蔑?嘲讽?-------万物之灵的人类,将在灿烂中目瞪口呆。

在这生死关头,老斑羚们竟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创一条生存的道路!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欣赏斑羚的勇敢、机智、团队的精神。但是,我也憎恨猎人的自私、凶残。我静静地合上书。回想刚才的惊心动魄,我希望猎人不要再捕杀斑羚了,还给斑羚一片自由的天地吧!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八

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后,我十分感动。

死亡,对于我们来说是可怕的,对于动物来说,也是可怕的。当我们面对死亡时,想到的是怎样让自己的生命延续,而《斑羚飞渡》中的老斑羚想到的却是用自己的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在被猎人围剿之势,老斑羚自觉站成一列心甘情愿的为年轻斑羚当跳板,为年轻斑羚搭起一座延续生命的桥梁,整个群体井然有序,没有拥挤,没有争夺,就这样,老斑羚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年轻斑羚,使群体能继续生存

这是多么伟大的牺牲精神呀!老斑羚完全有能力反抗头领的主意,让年轻斑羚代替它们走向死亡。可它们这么做了吗?它们没有!因为它们知道即使自己飞渡成功,得以存活,自己的日子也不多了,更重要的是,它们明白,只有年轻斑羚飞渡成功,才能使种族继续繁衍生息,种族才能不会灭绝。所以,老斑羚们从容的选择了死亡。可当我们人类遇到这种问题时呢?大家一定看过《泰坦尼克号》吧。当泰坦尼克号撞到冰川上即将沉没时,人类的善良与丑恶,高贵与卑劣呈现得清清楚楚。沉船时应该让孩子、老人先走,然而,女主角的未婚夫为了自己的生存抛下他的恋人,抱走了别人的孩子,以带着孩子为借口,明目张胆地爬上了救生艇。不过,有一位已经登上救生艇,获得生存机会的女士,为了给一位寻找孩子的母亲腾出空间,毅然决然地放弃了生的机会,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了那位寻找孩子的母亲,自己回到了沉船上。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面临生死抉择时,有些人选择自私自利,有些人则像老斑羚那样,把生的机会留给别人。

老斑羚的高尚行为让我明白了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能算一个高尚的人。同时,我也明白了人和动物之间的不同那就是面临危险时,动物可以为自己的同伴做得更多,而人类却不是每个人都具有这种牺牲精神,至少没有动物多。因此,我希望人们能多一点付出,让人类这个大家庭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九

最近,我读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它令我印象深刻。每每想起它,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有一支狩猎队将一群斑羚逼到戛洛山的伤心崖上,伤心崖的两座山峰之间最短的距离也有六米宽,斑羚是不可能跳过去的。狩猎队离开枪时间大概也只有五分钟左右了。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领头羊低沉地咩了一声,整群斑羚便像听到了军令一样,立刻分成了两队,其中一队全是年轻的斑羚,另一队全是年老的斑羚。这时,从年轻和年老的队伍里各走出一只斑羚,两只羊先后退几步,再快速向前冲,然后同时起跳,就在它们都要掉下去的时候,年老的斑羚使自己的身子出现在年轻斑羚的脚下,于是年轻斑羚踩着年老斑羚,用力一蹬,成功跨过了山涧。而年老斑羚却掉下悬崖壮烈牺牲了。其他斑羚也学着前两只斑羚的做法,搭起了一座座生命桥。就这样,年轻斑羚全部摆脱了危险,逃离了死神的魔掌,而年老斑羚却永远地离开了他们的年轻一代。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被年老斑羚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年老斑羚摔下悬崖而粉身碎骨,可它们却无怨无悔,心甘情愿用生命为年轻一代开通一条延续生命的道路。其实,它们也很清楚这么做的后果。但是,它们宁愿生一半死一半,也不愿让所有的斑羚全部死在冷酷的猎枪下面。

猎人啊,你们为什么要如此无情地把无辜的斑羚逼到绝路上?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都知道要和谐共处,难道我们这些高级动物还不知道吗?如果不是你们,年老斑羚们有必要做出这种令人心碎的牺牲吗?放下你们的猎枪吧!如果世界上没有动物,那我们人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人类啊,停止杀戮吧!我相信这是所有动物的心声!

《斑羚飞渡》读后感范文十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斑羚飞渡》,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斑羚飞渡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群羚羊被逼到绝境,它们没有向死亡屈服,用老羚羊的生命架起了一座神圣的生命桥,让种族得以延续。

文中最震撼人心的就是老羚羊为了让种族继续生存下去,成了阶梯,让年轻羚羊踏着它们的背越过了深涧而行。它们决定做之前必然知道后果定是粉身碎骨,但它们义无反顾、毫不犹豫。为什们它们敢于牺牲自己呢?别后到底有什么力量在支撑着它们?我想那就是一种为了能让种族继续生存繁衍宁可牺牲的伟大精神!

老羊是作者笔下的无私奉献者,在危险死亡来临之时,它们一心想到的是他人。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位最美司机,2012年5月29日发生了一件感人事情:一位长途客车司机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被一块突如其来的数斤重的铁皮砸中,被砸中的部位就是肝脏。司机本想急刹车,如果这样做会导致翻车,车上有24名乘客,如果翻车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他没有多想,而是一边刹车,一边控制方向,忍着巨疼告诉乘客:别乱跑,注意安全。这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最后他用了1分16秒的时间保住了24条生命,而自己却因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他就是最美司机吴斌。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生命属于每个人仅有一次,吴斌为了全车人的安全而牺牲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他这种不畏艰险,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怎能不让人感到敬佩呢?

平凡之中见伟大,危难时刻见真情,吴斌用生命诠释了立足岗位、尽职尽责的奉献精神,他和老羚羊一样实现了自己生命中最美的也是最高的价值体现生命的价值在于无私的奉献。

《草房子》读后感800字作文10篇


读完《草房子》,我懂得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可以化解矛盾,可以让世界变得更美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草房子》读后感800字作文精选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一

《草房子》是一本让我魂牵梦绕的书,在经历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思念后,这个暑假我终于圆梦成功得到了那照亮我心房的《草房子》!

一捧起书,便如同一个饿了三四天的人拿着一只鸡腿,不等尝出味道,便直接塞进了肚里。我翻开书,一页,两页,三页我如饥似渴、狼吞虎咽地将书快速的浏览了一遍,这种只求快,不求精的扫视读法,当然只让我略懂了些皮毛。一时只被曹文轩老师笔尖下所流露出的乡野童趣所吸引。瞧,封面上那坐在金色草垛上的一排孩子,那一闪一闪的小光头肯定就是秃鹤(陆鹤);那个手中挥舞着草帽的调皮男孩,没错!肯定是桑桑金灿灿的草垛,明晃晃的红门,随风飘荡的艾叶,妙趣横生的油麻地小学组成了那淳朴的油麻地。

一次性、一口气的阅读似乎并不满足我那贪婪的读书野心,没过几天,我立刻又捧起了那熟悉的身影《草房子》!这次我可不像上次一样盲目的去扫视,而是用心去精读,感受隐藏得更深一层的营养。曹文轩老师淋漓尽致的刻画出了一个和我们小学生很相似的人物桑桑。异想天开就是我们儿童最具有代表性的标致。小桑桑经常做一些充满童真,而又只图一时欢乐的事。就如将蚊帐做成捕鱼网一事,虽然尝到了自己亲手捉的鱼虾,但却挨受着整整一个夏天被蚊子叮咬的苦头我们读低年级时不也做出过这种只图一时欢乐,而不顾一切后果的事吗?就拿那次风靡一时的吃草事件来说吧!一年级的我们对任何不懂的事物都会流露出好奇,在那个看似平常的日子里,我们被三叶草所吸引,还忍不住尝了尝,这一尝可不得了了,我们品味到了人间的奇味,立刻呼朋唤友地找来了一群小伙伴一起品尝,这事一传开,大部分一年级的同学们都来了,把花园糟蹋得横七竖八,也给老师们造成了一时的麻烦,还让家长们很是担心。现在回想起来,不禁捧腹大笑,笑我们那时的天真幼稚,笑我们那时的不懂事,从而我学会了谨慎而不冒失,三思而后行。曹文轩老师讲述中的每一个人物的特点都放出最大光彩,描写的十分自然,就如同生活一样。这笔尖下的童年,不仅让我也有些羡慕。唱着无字的旋律;刨着细白的柳树须子;放着拥拥挤挤的鸭组成了这多姿多彩的乡村童年。

《草房子》是一本令我百读不厌的书,第一遍,第二遍似乎都不满足我那颗求知的心。所以没过几天,我又拿起了它。这次我既不像第一次读得那么快,又想比第二次读的更精,读出这本书的精华。我读出了陆鹤认为大家对他十分轻谩,从而报复他人,这使他失去了曾经的快活,直到他认为自己错了,才与大家融洽的合为一起,在春节文艺汇演时,利用他那引人注目的秃头为学校、集体争得了荣誉;我还读出了秦大奶奶一开始与油麻地小学格格不入,后来被周围的人们感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段路散发出了最大光彩感动的泪、祥和的笑、飞舞的信封、悠扬的笛声组成了我们这颗慢慢长大的心。 我们已经从一年级时年幼无知的小芽儿,长成了一株可以独当一面的小树苗。童年这一本书也已经廖剩无几了。《草房子》让我回味起了童年的乐趣,也让我读出了不同滋味的童年、不同滋味的感悟,也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真的是没有橡皮擦,有的只是一场场现场直播。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二

那是一个幽静的村庄,静静的大河,金色的草房子,这就是油麻地,在这片不起眼的地方上演了多少个有趣的故事。

《草房子》是曹文轩叔叔所有作品里我最喜欢的,调皮的桑桑,文静的纸月,秃着头的陆鹤其中最令我刻骨铭心的要属那调皮的桑桑,他将蚊帐剪下给鸽子当笼子,而自己晚上却被蚊子盯得满脸包;他在炎热的夏天穿着大棉袄,引起了一大群人的围观,这个纯真、调皮的形象令我难忘。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到我自己,小时候我同伙伴玩捉迷藏,我躲在草丛中,却无意中发现头上有许多长长的丝瓜,我心想:这么大的丝瓜,我要是带回去,妈妈肯定会表扬我的。于是我双手抱住丝瓜用力将它拧了下来,跑回了家。不想却被妈妈训斥了一顿,原来那大丝瓜是别人家留着结籽当种子用的,不是用来吃的。

此外,那个总是光着头的陆鹤也使我难以忘记,16岁的他头上总是光秃秃的,经常被人嘲笑,因此想要退学。他的父亲却告诉他用生姜擦七七四十九天,便能长出头发,但四十九天过后陆鹤头上还是空空如也,还依旧被别人嘲笑读到这儿,深深为他惋惜,我真希望他的头发等早点长出来,因为我知道被别人嘲笑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我小时比较胖,别的伙伴都不肯跟我玩,我开心的跑过去说:哎我们一起出去玩吧。但别人总的是推辞,一次我无意听见别人说;邱靖雯那么胖,谁会去跟她玩我听到了不禁伤心的走开了,所以我知道被嘲笑的滋味不好受。

读完《草房子》,让我想起那个童真,无邪的自己,我不禁那么怀念童年的生活。这书中对每个人物都描诉、刻画得那么生动有趣,《草房子》这本书令我真是爱不释手。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三

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我的脑海里还在不断浮现出书中的一幕幕情节。

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在草房子里经历了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书中的许多人物,故事,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如:天生秃顶的秃鹤出于对尊严的执著坚守,而演出的令人发笑又令人心酸的悲喜剧;在孩子眼中显得扑朔迷离的少女纸月的身世之谜;其中,红门这个故事中的杜小康的经历最令我感动,他虽然从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一夜间,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从此穿的简简单单,破破烂烂的,可他从不把悲伤写在脸上,每天还是照常过他的日子,如果换做其他孩子,肯定又懊恼又伤心,可他会勇敢面对,不退缩。杜小康哭着对父母亲说自己要上学读书,可是家里已经没有钱供杜小康上学了,杜小康从此没了精神,我觉得杜小康很可怜,也对杜小康没钱读书感到很可惜,想想我们这些大城市里的孩子哪用得着愁没钱读书呢!后来,杜小康竟偷了同学的书,我觉得又生气又不可思议,杜小康竟然干出这种事情,我还是不相信,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杜小康偷了别人的书,是要读书,我先是一惊,慢慢的又被杜小康的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书中还有一个孩子,令我哭笑不得,那就是书的主人公桑桑,他为了引起同学们对自己的注意,在炎炎夏日,穿着厚实的棉衣棉裤,因为他认为秃鹤的秃顶抢了自己的风头,从此经常捉弄秃鹤;因为没有渔网捕鱼,就三下两下拔掉了父母的蚊帐,做了一个精致的渔网,用他的渔网捕了好多鱼,回到家,母亲打得他鼻青脸肿;

在草房子里,每天都在上演不同的故事,令人欢笑或令人悲伤。这就是桑桑无忧无虑的童年,一个令人记忆犹新的美好童年。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四

你看过《草房子》吗?面对这个问题,相信很多爱读书的人都会说看过。的确,最近我也在看《草房子》这本书。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很快就读完了它。

《草房子》这本书讲述了桑桑和他的朋友们在油麻地度过的六年的小学生活。这本书一共九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其中有两个故事,我记得最清楚,印象最深刻,一个是杜小康和他家的红门的故事,一个就是秃头秃鹤的故事。

我在杜小康的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他家刚开始十分有钱,家里的门也都是大红门,他有一辆让同学羡慕不已的自行车,更一条属于自己的皮带。因为家庭富有,他自然就有些傲慢。可是有一件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他的爸爸在一次生意中亏了本,导致他们家一贫如洗,杜小康也被迫不能去上学。一开始他也是垂头丧气,可是后来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真正价值。他开始尝试在学校门口摆了一个杂货摊,从而找到生活的信心。我们也要做一个像他一样的人,不仅要勇于面对困难,更要知错就改,还要有志气,有担当。

秃鹤他敢于证明自己不怕别人嘲笑的精神也一样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也能拥有他们这样好的品质,在生活中做一个像他们一样的人,不是更好吗?

在他们身上,我还学会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坚强、乐观、自信。曾经有人问过我:你享受你的生活吗?我想不少同学会说不,因为大家可能没有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可是大家可以看看油麻地的孩子们。他们一个个也遇到过困难,可他们依然很享受自己的生活,整天都很开心。所以我要说,我们要知足常乐,要身在福中要知福

哦,那金黄的草房子,苦苦的艾草,静静的小河,天真烂漫的孩子们,散发着醉人香气的油麻地,这才是我心中的《草房子》!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五

我喜欢上曹文轩叔叔的书,是从《草房子》开始的,于是,如痴如醉般一口气读了好几本他写的故事书。那本《一只叫凤的鸽子》的故事书,扣人心弦的文字加上唯美的插画,深深地勾住了我的心。

秋虎、夏望,两个很符合小说主人公的名字,把我带进了他们的故事。始读故事,我的情感天平完全向着故事里家境贫困的秋虎倾斜,而夏望身上那种富家公子哥的傲慢无礼尤其让我生厌。当读到夏望在学校里当众嘲讽贫寒朴实的秋虎时,我就不由得愤怒起来,着实为秋虎打抱不平,恨不得钻进故事里替他声讨夏望。愤怒的同时,我又心生怜悯,多么希望有点自卑的秋虎也有一只漂亮高贵的鸽子哇。

故事一波三折,我贪婪地读着读着,不知不觉中,对夏望的厌恶竟渐渐变淡了,心开始变得柔软起来。直到我读到夏望家发生变故,家里的财物被债主一抢而空,他却把那只叫凤的鸽子保护得非常妥帖时,先前我对他的厌恶感竟然悄无声息地完全消失了。我发现,夏望其实和秋虎一样,也是个极其爱鸽子的孩子,只是他们表达的方式不同。夏望的内心也纯,也真,既有温柔,也有善良。在巨大的变故面前,他没有哭天抢地,没有自怨自艾,那份默默的坚强,隐忍的承担,也值得对他另眼相看。

当然,故事的主角秋虎,他的一举一动更是时刻拨动着我的心弦,为了赎回凤,每天的落日余晖里,他撒网捕鱼的画面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深处。一开始我觉得家境如此悬殊的两个人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但,故事的最后,秋虎和夏望共同提着装着凤的鸽笼,一起去领奖,着实让我内心一阵激动,一阵轻松。是凤的存在,让他们开出了真正的友谊之花,是友谊的真情,治愈了两颗受伤的心灵。

真正的友谊是不分地位的贵贱和财富高低的,我被书中秋虎和夏望的故事温暖着,希望自己也能传播真正的友谊之花。想起不久前,我和弟弟在乡下奶奶家养了一条可爱的小狗,我们常常和它开心地玩耍。奶奶家附近的一些邻居是从外地来打工的,他们的小孩跟我差不多大,他们的衣服上,裤子上,经常粘着泥巴,好几天都不换一套,灰头土脸的,尽管我们也算不上富裕,但是看得出,生活还是有些区别。每次逗弄小狗,他们总是站得远远的,或是悄悄地站在树后面看我们,眼神里流露着羡慕的神情。几次三番观察下来,我断定他们也很想和我们一起逗小狗。有一次,我大方地将我的目光迎上他们的,并向他们热情地招手,让他们过来。他们先是一愣,然后明白了我的意思,慢慢靠近过来。刚开始,他们还不太放得开,我就和弟弟主动把小狗递过去,让他们一起玩耍,不一会儿,空地里就响起了我们欢乐的笑声。从此,我在乡下又多了几个朋友了。

出身、财富、地位等等,都不足以成为友谊的障碍,只要我们真心地敞开心扉,就都能结成美好的友情,让友谊的花儿遍地开放。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六

合上《草房子》,抬头望见的不是楼房密集的喧闹小镇,而是那油麻地洒满阳光的草房子,还有那翱翔于屋顶的鸽群心中很是满足。

这部长篇小说叙述了男孩桑桑和家人在油麻地度过的六年生活。在这六年里,这个男孩经历了一个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童年。童年里有飞舞的白鸽、纸月的书包、爸爸的笔记本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成长的美丽。

成长中有着愉快的童年。男孩桑桑是个成绩优异、品德高尚的孩子。在他闲不下来、没事做的时候,他就会去找自己的朋友玩。可是他非常顽皮,独自跑到镇上买了一只鸽子。回到家后还与自己最好的朋友为刚来的鸽子朋友做了一个新家。桑桑在每次遇到不开心都会去找鸽子玩。

成长中有着甜蜜的友情。一天,桑桑父亲桑乔的学校门里,来了一个转学生,她的名字叫纸月。得知纸月她家离油麻地有三里路,桑桑疑惑如果走那么远,那么纸月每天上学肯定会迟到。果不其然,纸月迟到不断。让桑桑一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纸月不继续在板仓小学读书呢?于是乎桑乔让桑桑去纸月家里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纸月每天都被板仓小学的几个男生拦住。桑桑立马回去和父亲说明了情况。在桑乔的帮助下,镇里领导联系了板仓小学的校长,教育了那几个男生,帮纸月解了围。

成长中有着温暖的亲情。没过多久,桑桑得了一种怪病,脖子上起了一个肿块。父亲带着桑桑四处求医,可是每个医生都说治不好。正在他们一家人濒临绝望的时候,油麻地来了一位郎中。虽然这位郎中不能医治桑桑的病,但是他介绍了一位能帮助桑桑的高人。桑乔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觉得有希望就一定要试试看。他急忙回家拿了钱,立刻背着桑桑上路了。他们步行了三天,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位郎中。可是老人家年事已高,使得桑乔父子有些不信任。不过都到这儿了,必须还得试一试才行。这位老郎中一看就知道桑桑得的是鼠疮,他马上给桑桑开了药方,让桑桑回家按时吃。一个月后桑桑脖子上的肿块消失了,父亲终于轻松了。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在童年的成长中,我们收获了友情,体会到了亲情。我感恩一切愉快、甜蜜、温暖的点滴,让我精彩地成长。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七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的光辉,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八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就是我刚刚读到的纯美小说《草房子》。他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所著的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这本书早已经在我的书柜里,但以前妈妈让我读的时候,我总是看不进去,前几天拿出来翻看,发觉很有味道,这是本有品位的书,之前由于年龄小我没法体会。

本书的文笔极其优美,写了作者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现在的时代难以经历,但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偶然,但也是必然。看书的时候,我仿佛穿越到桑桑的身边,同他一起把碗柜改成了鸽子的高级别墅,把蚊帐做成渔网一起捕鱼和他一起淘气;当他生病并被诊断为绝症的时候,我也几乎要绝望了,终于在名医的治疗下,桑桑痊愈了,我流下了高兴地泪水。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看到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见证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每一个故事地上演,都动人心魄,每一段经历都催人泪下。

书中的人物的描写非常有特色,给人启迪。在秃鹤的行为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在细马的身上,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在杜小康富有戏剧性变化的生活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这种感情也正是我们这个年龄最为珍贵的东西,是最值得我们珍惜的情感。

读完《草房子》,我久久地沉浸其中,久久地回味书中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也请同学们走进《草房子》,走进油麻地的世界,看看你有着怎样的感悟吧。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九

天是瓦蓝瓦蓝的,白云温柔如絮。天空下是一片油麻地,麦子随风摇摆,空气中弥漫着艾草好闻的苦香味。小说《草房子》语言优美,这里的景色美丽,人们善良,学校可爱,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暑假里,我看了好多书,《草房子》这本书太厚了,我是在开学前才翻开它的。但我一旦翻开它,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小说中的桑桑,喜欢秃鹤,喜欢纸月,喜欢细马不过印象最深的就是杜小康了。

杜小康原本家境富裕,又是班长,一直是桑桑明争暗斗的对象,最让孩子们垂涎的是,他还拥有油麻地唯一的一辆旧自行车。然而,杜小康的遭遇却是艰辛,让人心酸的。杜小康的爸爸去外地做生意,正当满载而归,只一小瓶烧酒把自己弄醉了,忘了船要靠边行,结果和迎面开来的大船撞上了,不仅杜小康爸爸受伤,还弄得船上的货物全沉了,这下家里可是空无一文了,穷的杜小康连书都读不起。杜小康是多么喜欢读书啊,可是他们还有一屁股债没还清。杜小康含泪辍学,跟着病弱的父亲离开油麻地去放鸭子、摆小摊,在生活的艰辛与贫困中成熟起来,但他心里却时时刻刻都怀念着油麻地小学。

其实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杜小康,觉得他太傲气,似乎和大伙儿格格不入。看了杜小康因想读书而遭遇爸爸的打的时候,我真的好难受,他太可怜了,他如果生活在我们这儿,肯定不会没有书读了。在我们杭州,小学、初中可是免费读书的,新课本散发着淡淡的油墨香,从不用你掏一分钱。杜小康如果和我们一样生活在杭州,他爸爸就完全不可能叫他去放鸭子,因为那是违法的;如果和我们一样生活在杭州,杜小康就不用去偷书,因为所有的教科书是免费的。

杜小康因想回油麻地小学的嚷嚷声时常在我的脑海回荡,我震撼的同时庆幸自己生在好时代;庆幸我的家庭虽不是十分富裕,但父母会尽一切努力供我上学,还让我去学小提琴;庆幸我和同学们都非常幸福地学习着,有明亮的教室,有关爱我们的老师。

《草房子》教我学会珍惜,珍惜所拥有的一切;《草房子》教我学会关爱,关爱同学、朋友、老师、家人;《草房子》教我学会坚强,如杜小康能在逆境中崛起。

《草房子》读后感范文十

早就听说闻名遐迩的《草房子》。那天我兴致高涨,细细地把它读了一番,不禁感概万千。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来到油麻地度过他六年小学生活,在这期间,他看到了并经历了一些震撼人心的故事,少年对尊严的坚守,和孩童之间说不出的情,少年从辍学到成熟的惊人改变、这一切都清楚的展现在桑桑的世界里。

脑海中突然闪过红门那一篇,杜小康的故事让我感触最深,从油麻地首富到父亲出事到辍学养鸭,这不仅仅是一个破产的故事,更是一个教我们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坚强的故事,这让我想到那次语文考试考砸的情景。时光回到一年前,当我拿着那张考砸的试卷,眼睛不断地在试卷上来回看,但什么也没看进去,此时害怕感大于失落感,该怎么跟爸妈交代?是如实汇报还是暂时不说,矛盾感越来越大,几经思考还是决定面对现实,接受该有的惩罚。回到家我吞吞吐吐说了我的失败战绩,本想着妈妈一定会一顿痛骂,可出乎我的意料,妈妈没有发火,只是说了一句好好分析失分的原因,把错题弄懂,我就像往常一样继续开始写作业,可写着写着本子湿润了,心里全是失落感,突然想到那句失败乃成功之母,对呀,我不可能一夜成才,我只有比别人加倍努力的学习才可能超过别人。我该把这次的失败化为努力的动力,之后,我总是带着一种不服输的心情来激励我不断努力,用不断吸取的知识来充实自己,慢慢地成了一名同学口中的学霸。

你就像一只鹰,在面对即将老去的自己,你只有两个选择懦弱地等死或者用尽全力飞到山顶在悬崖筑巢,用它的啄击打岩石,直到完全脱落,忍者痛苦,一个一个的拔掉指甲和羽毛。最后重新征服蓝天。

《草房子》在我看来是一本儿童小说,更是一本蕴含着深刻道理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悲惨世界》读后感900字优秀作文10篇


《悲惨世界》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悲惨世界》读后感900字优秀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一

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这是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后的感触。

在书中,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着他人的歧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一点点的磨灭了他重新做人的希望,改过向善的信心。是慈悲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无私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我开始深深的感悟到,原来,在当时那个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竟然也有这样的世外圣人存在,正是主教的宽大和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是他重新燃起了冉阿让心中那快熄灭的希望之火,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所以说,冉阿让的命运并不是永远都是那么的悲惨,悲惨的是那时候的整个世界观,就是因为有了主教这样的人,整个世界才有了救世主,整个世界才有可能在水生火热之中艰苦摸索前进。

在主教的感化下,冉阿让开始变得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得转变使我既倍感欣慰。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低劣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无论如何掩盖不住他丑陋本性的事实。 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的人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二

由于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谬误,存在着置人于死地的社会压迫。但这个世界要玩弄你,你就不能让它玩弄;这个世界对你不公平,你就要挺身出来抗争!创造自己的命运!

25岁的冉阿让因为贫困和饥饿做出抗争,他打破了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了19年的苦役。他犯法了,但他没有犯罪,因为犯法与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至于他为什么要去犯法,是因为在合法途径,他得不到这个世界的公平对待,他只能用非法的手段,去拿回他本应得到的东西。所以公平和公义,对这个世界来说非常重要,不然,在被压迫的人的眼中,这就是个悲惨的世界。

冉阿让出狱后,他的不幸遭遇使他仇视法律,不再相信任何人,并要对社会进行报复,性格也变得凶狠而孤僻。然而就在冉阿让放弃这个社会的时候,仁慈的卞福汝主教,这个基督的使者,他用仁爱之心,宽大的胸怀,点醒了暴怒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使他彻底悔悟,从此他化名为马德兰,弃恶从善,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时,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出门时往往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是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有一位老人被压在车下,整个车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上,此时除非有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冉阿让,才有那么大的力量。当时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可要是不救或是再犹豫几分钟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是冒着可能被认出来的危险救下了老人。

又有一位老人,他只因长相像冉阿让被别人冤枉顶替冉阿让被捕。当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知道后再一次犹豫了,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但如果他不承认的话,没有第二个人会知道,况且他还是一个了不起的市长,而那位老人只不过是个年过半百、毫无用处的人而已。可就在宣布那位老人有罪的时候,他竟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为此他放弃了一切已得到的地位与荣华,以再一次进了那个已经呆了19年的牢房为代价,救下了那位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为了实现一个可怜的妓女芳汀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的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虽然最后芳汀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地完成他对芳汀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承诺,最终救出了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

为了使一些陌生的人不受到伤害,他竟然一次次地铤而走险,不惜暴露自己曾是苦役犯的身份,被当时黑暗社会的忠实的守卫者冷酷的警长沙威盯上。为了珂赛特的幸福,他从此又过上了东躲西藏的痛苦生活,最终珂赛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也在平静与安详中死去

冉阿让受到社会的压迫,受到非人的折磨,受到岁月的风化,但他没有被命运折服。他懂得创造自己的命运,他摆脱从前那个身心的牢狱,摆脱社会对他的压迫,他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因为他不想更多的男人因为赤贫丧失尊严,更多的妇女因为饥饿变得堕落,更多的儿童因为无知变得畸形。更多的人像他一样活在压迫与悲惨的世界中。

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也可以不是这样。当面对残酷的生活现实时,我们要像文中的冉阿让一样不屈服于命运,和命运作斗争,而不是向生活妥协,浑浑噩噩得过日子。我们每个人都要问问自己的内心,现在的自己是自己满意的吗,现在的生活是自己想要的吗?如何先去改变自己,再去改变别人、家庭、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和世界。

每个被压迫的人都可以创造自己的命运,每个人都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三

在文学界和艺术界的所有伟人中,他是惟一活在法兰西人民心中的伟人。这是罗曼罗兰对雨果的评价。青少年的罗兰保存一期《堂吉诃德》画报,上面有一幅老俄耳甫斯彩画:苍苍白发罩着光环,他正抚弄着竖琴,为苦难的民众引吭高歌。《悲惨世界》的作者给我留下的形象。

捧读《悲惨世界》,最突出的感觉,当是厚重之感。同样是杰作,同样又厚又重,读《约翰克利斯朵夫》,或者读《追忆似水年华》,都没有这种感觉,这种厚重之感,不是拿在手上,而是压在心头,感到的是人类的苦难厚厚而沉重的积淀。不是写苦难深重的书,都能当得起这厚重二字。而《悲惨世界》独能当得起,只因这部大书据说压在作者心头,达三十年之久。

历时三十余年,从1828年起构思,到1845年动笔创作,直至1861年才终于写完全书,真是鬼使神差,这在雨果的小说创作中也是绝无仅有的。这部小说的创作动机,来自这样一件事实:1801年,一个名叫彼埃尔莫的穷苦农民,因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而判五年苦役,刑满释放后,持黄色身份证讨生活又处处碰壁。到1828年,雨果又开始搜集有关米奥利斯主教及其家庭的资料,酝酿写一个释放的苦役犯受圣徒式的主教感化而弃恶从善的故事。在1829年和1830年间,他还大量搜集有关黑玻璃制造业的材料,这便是冉阿让到海滨蒙特伊,化名为马德兰先生,从苦役犯变成企业家,开办工厂并发迹的由来。此外,他还参观了布雷斯特和土伦的苦役犯监狱,在街头目睹了类似芳汀受辱的场面。

世间的一切不幸,雨果统称为苦难。因饥饿偷面包而成为苦役犯的冉阿让、因穷困堕落为娼妓的芳订、童年受苦的珂赛特、老年生活无计的马伯夫、巴黎流浪儿伽弗洛什,以及甘为司法鹰犬而最终投河的沙威、沿着邪恶的道路走向毁灭的德纳第,这些全是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们所经受的苦难,无论是物质的贫困还是精神的堕落,全是社会的原因造成。雨果作为人类生存状况和命运的思考者,能够全方位地考察这些因果关系,以未来的名义去批判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以人类生存的名义去批判一切异已力量,从而表现了人类历史发展中的永恒性矛盾。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悲惨世界》可以称作人类苦难的百科全书。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四

服刑19年的重刑犯,为什么能在一瞬间洗净了他罪恶的灵魂?当他的死对头面临死刑的危险时,他为什么会宽厚地救了他一命?为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他是如何逃过警方的重重追缉,代她找到终身的幸福的?一切的疑问正是《悲惨世界》为你留下的谜题。

生存在善与恶的永恒主题中,《悲惨世界》以其独特的魅力赢得了一代又一代人们的喜爱,成为世界文学殿堂中一道绚丽多彩的风景。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将同情的眼光投向在社会底层苦苦求生的人们,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进行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雨果以他细腻的文笔,淋漓尽致地描绘了处于水深火热的人们地狱般的生活。

虽然他们的命运是悲惨的,但是他们的心灵是高尚的,他们心里都有一个强有力的信念爱。有了这种爱,一切都变得美好;有了这种爱就能抵抗痛苦,消灭痛苦。米里哀主教就是一位博爱的化身,他的宽容、仁慈,使冉阿让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一心向善。那位冉阿让救过的老人不也是充满着爱吗?他知恩图报,当冉阿让身处绝境时,帮助他度过了危险。这正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只有爱,才能消灭世界上一切的不幸。

在现实生活中,爱也是到处可见的。博大的母爱,慈祥的父爱,同学们之间的友爱曾经有一则小故事令我深深震撼。

故事发生在越美战争时期。一位美国记者正得意洋洋地欣赏他所拍摄的照片,猛然间,他发现有一个女人倒地的姿势不同于大多数人顺着脚步的惯性往前栽倒的,而是往下蹲。这位记者在惊讶之余仔细端详辨别后,发现她怀里抱着一个幼小的婴儿;如果她往前扑倒,就会压伤婴儿;往下蹲则不但压不着孩子,而且还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作为遮挡身后飞弹的屏障。这位母亲在中弹倒地的一瞬,竟能超越物理的惯性,收住狂奔的脚步,做出保护孩子的最佳姿势这是多么悲壮的母爱啊!当她的孩子遭受肉体或灵魂的灭顶之灾时,她却可以义无反顾地献出自己的生命。我歌唱母爱,歌唱这无与伦比的至爱! 爱或是一句亲切的问候,或是严厉的责骂,或是人们之间的互帮互助,爱或许还是一个微小的动作 冉阿让死了,他安详地闭上了他的双眼,然而在他身后,却留下了一曲曲用爱编织的篇章,久久流传

本文以一串问句开头,造成悬念,并引出作品主要内容,以便读者有所了解。接着,适时提出文章感点:只有爱,才能消灭世界上一切的不幸。在此基础上,作者又联想到社会人世的博爱,并简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爱的故事,使作品主题升华。结尾也意味深长。

总之,文章基本能做到张合自如,纵横有序。语言虽很平实,但仍较流畅。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五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在书中,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着他人的歧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一点点的磨灭了他重新做人的希望,改过向善的信心。是慈悲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无私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我开始深深的感悟到,原来,在当时那个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竟然也有这样的世外圣人存在,正是主教的宽大和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是他重新燃起了冉阿让心中那快熄灭的希望之火,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所以说,冉阿让的命运并不是永远都是那么的悲惨,悲惨的是那时候的整个世界观,就是因为有了主教这样的人,整个世界才有了救世主,整个世界才有可能在水生火热之中艰苦摸索前进。

在主教的感化下,冉阿让开始变得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得转变使我既倍感欣慰。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低劣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无论如何掩盖不住他丑陋本性的事实。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的人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六

一个周日的早晨,我来到静谧的金陵图书馆,欲在满屋的书香中找寻一本我神往已久的书。在外国文学区,我抽出了《悲惨世界》,来到洁净的桌椅旁安静的阅读,在我的身边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

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遇见了冉阿让、沙威、米里哀主教,遇见了芳汀、珂赛特、马吕斯和他的朋友们。那一段段瑰丽的故事,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黑暗的世界被热情的文字描述着,不停撞击着我的心灵让我身体发紧热泪盈眶!

我看见冉阿让一个伐木工的儿子,自小的孤儿为了养活幼小的侄子而去偷了面包,坐了19年的监狱。又受到米里哀主教的感化,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市长,帮助了太多的人!他说米里哀主教是天使。我却觉得他才是天使,是个传奇!悲惨的命运无法使这个坚毅的人倒下,而是让他站的更高更稳。所以在他最终离开时,我悲伤的无以言表!这时我身边的老者告诉我:脚步不能达到的地方,眼光可以到达,眼光不能到达的地方,精神可以飞到。冉阿让有着比海洋比天空最宽阔的胸怀。你看在某个黑暗的地方,有个巨灵张开他巨大的双翅,在等待着这个灵魂。

沙威应该是《悲惨世界》中最悲剧的人物。他一生只活在两个词语中警惕和监视。他一生都在做保卫社会的人,并且做到他认为的最好和最彻底。他应该不是一个坏人,只是他坚持的是当时那个黑暗社会的所谓秩序。他的良知被黑暗所蒙蔽,成了政府无情的工具。当最后他和冉阿互助互救时,冉阿让的原谅让他惊愕,自己的原谅让他害怕,他认为找不到自己了!他认为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拒绝明天,那就是死去。他的信仰崩塌了,他笔直的身体摔进无边的黑暗的塞纳河中。这时我身边的那个老者又告诉我: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光明和黑暗交织着厮杀着,这就是我们为之眷恋而又万般无奈的人世间!

贵族青年和他的朋友们举行起义,他们想要改变这个黑暗的世界。可是革命失败了,他们在那样的年纪就死去了,多么遗憾啊。但那紧锁的门窗,麻木又冷漠的观望,装睡的人们是无法听见起义者在广场上的呼喊的。革命先驱者被人们的遗弃让我悲愤莫名!我身边的老者却对我说:人的两只耳朵,一只听到上帝的声音,一只听到魔鬼的声音。良心的觉醒是因为灵魂的伟大。是啊,那是他们的信仰,我仿佛听见了他们内心的呐喊:这个世界在黑暗过后必是光明!

我在图书馆里待了整整一天,感受着《悲惨世界》带给我的矛盾与震撼,它在讲述着主人公们的孤独和困苦的同时,却又时刻让我感受到他们相互温暖拥抱着度过黑夜。它表面上描写着社会的黑暗,却又在暗地里不断播撒着爱的种子,诉说着爱的温润。它让所有人在堕落中挣扎,却又在挣扎中救赎,一切为了光明!

嗯,小姑娘,你是对的!身边的老者微笑的看着我。谢谢您,雨果爷爷!我说。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七

小说《悲惨世界》的诞生引起了人们对三大社会问题的思考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小说人物芳汀展现的就是饥饿如果使妇女堕落。

芳汀,曾经是欢乐的化身。她闪光的牙齿显然从天主那里获得一种使命,就是笑。她浓密的金黄色的头发,老是飘起来,很容易松开,需要不断束住,仿佛天生是为了让伽拉忒娅逃到垂杨之下。她曾经快乐、美丽得像仙子一般。她同时也是贞洁的化身,透过年龄、季节和轻浮的爱情散发出来的狂热,从她身上逸出的是节制和谦逊的难以抑制的表情。然而,罪恶的爱情骗子玩弄了她的纯洁,他用尽一切花言巧语来骗取芳汀的信任,让芳汀错误地把他当作依靠、当作可信赖的情人。然而这个情人却只给她留下了一个得不到承认的他们的孩子就一走了之了。从此芳汀就开始走上了那条通往地狱深渊的道路,离她的纯真贞洁越行越远。

自从有了孩子,芳汀就有了作为一个母亲的天性,那就是不顾一切地守护孩子。即使情人抛弃了他们的孩子,但是芳汀还是勇敢地独自承受了抚养这孩子的责任,她甘愿放弃一切自己曾经珍爱的美丽的衣裳和配饰而换上了难看粗糙的女工服,为的就是给她的孩子一身漂亮的衣裳还有一个存有希望的未来。她以为她的宝贝在寄宿的家庭里一定活得很快活,就像她看到的寄宿的人家的那两个小女孩一样,她哪知那人家会欺骗她,就像当初她不知道她的情人会欺骗她一样。为了她的孩子,她努力工作赚钱。为了她的孩子,她又丢掉了工作,然后她甘愿卖掉了自己那令人欣羡的洁白牙齿和美丽的长发去支付她孩子的赡养费,那时候她还是那么的年轻,年轻的女孩子有哪一个不是追求美丽珍爱所以自己的美丽的东西的,更何况那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但是,芳汀不但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她同时还是一个年轻的母亲,她的母爱大大地超过了她对自身美丽的追求和珍惜,为了她的宝贝,即使要她变成丑陋不堪的巫婆她也愿意。可是即使她放弃了美丽,她也没法还钱她的债,她欠社会的债,一个她永远还不清的债,她不得连她最后的尊严也放下了,那就是她的贞洁。曾经,即使她再穷,即使要拔掉她的牙齿,即使要剃光她的头发她也不会想到要出卖贞洁,然而一想到自己的宝贝要忍受饥饿之苦,她放弃了,她怀着巨大的悲痛放下了她最后的尊严。

芳汀,即使她再深信爱情,她也惨遭欺骗了。即使她再相信努力工作能够饱腹,她也敌不过流言。然而玩弄她的最大的骗子,不是那个爱情骗徒,也不是那个散播流言的丑恶的妇人,是这些人生活的社会。是这个社会孕育出这些丑恶的人。她,还是那么年轻的她,就那样被贫困折磨,被代表统治阶层的人狠狠地教训,临走时她心爱的宝贝也在另一个地方被压榨、虐待。她本应得到幸福的,像她那样的善良的美丽的天使,然而是她折了翼落到了这黑暗的悲惨世界,她注定了要悲惨地离去。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八

最近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主要讲了刑满释放犯让瓦让在受到迪涅主教的感化后化名马德兰开始从善,成为市长,经过有救下沦落为娼的芳蒂娜;自首;落海逃出;将芳蒂娜的女儿珂赛特赎回并隐居修道院;离开修道院;因珂赛特与马里尤斯相恋而痛苦;从革命者手中放走雅韦尔;救出马里尤斯;坦白苦役犯身份;离开珂赛特这些事件的悲惨人生后躺在珂赛特怀里去世了。

让瓦让原本不是恶人,只是因为饥饿偷了面包,就判了五年苦役,加上越狱的加刑,让他变成了仇视社会的人。我认为这是法律不公正造成的,这样的刑罚不但没有让他改过自新,反而起到了反效果。而迪涅主教的人格却撼动了他,主教的感化却让他重新审视了自己,让他变成了善人。这让我感受到了有时灵魂的救赎比肉体的刑罚更有用,法律的不公正有时会贻害许多本性不坏的人。

但是,怎么才能分辨出一个人的本性是好是坏呢?让瓦让刚出狱时,看起来不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恶棍吗?所以,改变法律的行为是不可能做到的,我们也只能做到尽自己的力量感化他人,阻止他人堕落,尽可能平等看待所有人这些事了吧。就像迪涅的米里埃主教,他只是尽力教化着自己教区的人们,尽自己的能力去关心穷人而已。

让瓦让在从善后,再也没有做过违背自己道德的事,对于法律的不公,他没有抱怨,对于两次可以让他平安,幸福生活下去的机会,他全部舍弃,因为他宁可 回到地狱里做天使,也不愿留在天堂里做魔鬼;他宁可断送幸福,也不肯丧失道德。这一点十分令我敬佩,在我们这些人当中,又有谁能做到这一点呢?他将雅韦尔对他的迫害抛在脑后,放了他,这一点连雅韦尔都难以置信。命运的不公,他默默承受。越往下看,越觉得这个人物的形象变得越发高大挺拔。越看,越感到愤愤不平。但是除了那些犯罪分子,并没有谁是令我憎恨的,因为着不光是他们的错误。就像雨果的自序所说的那样,是因为世界上的愚昧和贫困。

除了书中的主人公,许多配角也被刻画得栩栩如生。像是书中的流浪儿加弗洛什,被父母抛弃和生活困难对于他而言根本没有什么影响,他天天都活得快快乐乐,满脑子都是奇妙的点子,有时会唱唱歌谣,有时和一个罪犯朋友去干一些坏事,但没有什么坏心眼,他自己是流浪儿,却对其他孤儿很好。当我看到ABC友社的革命者以及加弗洛什全部壮烈牺牲时,为此心情低落了许久。

其实我的感想还有很多,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真的非常大。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九

《悲惨世界》是法国作家雨果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主要以法国大革命时期小说背景,以经典历史事件和历史建筑补充文章内容,以冉阿让由恶变善,贵族子嗣马吕斯的爱情故事为线索,生动形象的揭露了法国旧社会的极度不公,下层人民生活的黑暗和艰难。

在第一部中,主人公是一名为兄弟偷窃而获五年徒刑后有多次越狱失败才服刑19年的苦役犯冉阿让。受到一次又一次的不公平待遇之后他就决定报复这个社会。但就在他实行报复行窃大主教的第二天就被警察抓回,但大主教并没有以牙还牙,反而帮他圆场并送他一对银烛台。因此他被感化。几年后,凭他的努力,他改换身份并在一座滨海小城当上市长,并让其城市变得繁荣富强,且因此威名远扬。这时,他认识一名贫苦的女工,元帮她摆脱困境,并救回他女儿但黑心的德纳第再三推托敲诈,时间遭到延迟。但是,在一切发展顺利时,他经他服役时的监狱长及现在的手下沙威得知,有一名可怜人被误认为冉阿让。历经许久的思想斗争,他终于决定去拯救那个可怜的人。但也因此服刑。不过,在苦役期间,他诈死,并成功从德纳第手中领回珂赛特。数年后,进步贵簇青年马吕斯爱上了长大的珂赛特。但悲剧再次重演,德纳第绑架了冉阿让,而马吕斯就在一旁,然而德纳第正是马吕斯父亲的恩人,他陷入抉择之中。最终,他用妙计救下冉阿让,而德纳第则被抓。

在第二部中,马吕斯与柯赛特相识并相爱,而后来马吕斯又因冉阿让受到威胁举家搬迁至英国,将无法再见珂赛特,才加上向外公求援失败,悲痛欲绝,因此参加街垒,并且成为头领。冉阿让得知消息后,也赶来参加。随后经过激烈的战斗,街垒被攻破,马吕斯的朋友集体战死,但是马吕斯被冉阿让救下,随即转移到外公家。最终外公回心转意,接纳珂赛特,两人最终结婚。冉阿让为他们献出积蓄。可惜的是,不久他撒手人间。

整部小说环环相扣,规划整齐,叙事明晰。通过描写马吕斯对拿破仑和他父亲彭眉胥的无比崇敬,抒发他对法国革命家的赞扬。同时,作者也描写了由无尽的苦难和贫困造就成的丧失人性的恶棍。他们为了生存抛弃了尊严,为了金钱可以讨好任何人;也抛弃了儿女,完全将自己的儿女视为累赘;更失去了人格,如野兽般地咆哮,为利益不惜一切。这正是法国黑暗旧社会的真实写照。

世界注定是不公平的,有富裕就注定有贫困。作者借此书就是表达不公黑暗的封建王朝终究会败落,人类应敢于进步:人类总是在进步的,而流血的就是革命。既然生在这世界,我们就要不断超越自己,建造和平世界。

《悲惨世界》读后感范文十

人间所有的勇气,所有的美德,所有的英雄品质,所有神圣的精神,他都具备。这是在小说的末尾,青年人马里尤斯知道冉阿让的身份后对他发出的评价。的确,冉阿让就是这样为自己想得少,为他人想得多的一个人。

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冉阿让背着在战斗身负重伤的青年人马里尤斯在下水道中行走。在途中他遇到了认为他杀人越货的拐子德纳第与奉命捉拿他的警探沙威二人。但他始终保持镇定,并在心中一直秉承把救人放在首位的原则,最后成功送马里尤斯到其爷爷家。而沙威被其高尚的行为感动,羞愧难当而跳河自杀。

常理来看,冉阿让完全可以不去救马里尤斯,因为马里尤斯可是那个勾引自己女儿的不良青年,更何况此人是自愿参加学生起义,他最后的死活与冉阿让可谓是风马牛不相及。可是冉阿让毅然决定扛起小伙子,用他有力的胳膊扛着马里尤斯在下水道中缓缓前行。此刻他忘了自己曾是苦刑犯,他只是一个老人,为了救助一个青年,甚至是一个自己曾经讨厌的青年,竟然不顾自身的安危,义无反顾地、全心全意地帮他。而且他在帮助的时候,多次遭到旁人的误解,可是他用坦荡的胸怀包容了一切误解,永不放弃地坚持走到了最后。多么无私,多么宽容,多么伟大!

在那政治混乱,民不聊生的年代里,冉阿让在这个社会里曾经因饥饿偷面包而犯下了时代性错误,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堕落,而是在主教的洗礼下改过自新并积极的服务社会。这充分的说明了一个道理人的本性是善良的,而最高等的改造就是一个人良知的唤醒。所以犯了错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决心改。另外,冉阿让的高尚品质源于他碰到了高尚的人来指点迷津,并且能够坚持用自己的良知去不断地服务他人与宽恕他人。

做一天的好人容易,做一辈子的好人难。冉阿让不失信于人而去养活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孩珂赛特并且视其为亲生女儿,冒着生命危险救活青年马里尤斯,一次次地原谅一直追杀自己的警察沙威他的坚持为他人着想的精神最为难能可贵。

虽然说我们无法与冉阿让这个高尚的灵魂对比,不过,我们何尝不可以以他为榜样呢?虽然在和平年代里我们还是不太可能做出那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来学习冉阿让这种无私奉献、回报社会并默默分担他人忧伤的精神,那也一定会成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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