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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800字作文

《童年》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参考10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童年》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参考10篇,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读完《童年》,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像阿廖沙一样勇敢、乐观,让我们一起去感悟阿廖沙的这种不屈不挠,乐观、坚强的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童年》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童年》读后感范文一

黎明的曙光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题记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是幸福的,是快乐的,是值得回忆的而他的童年却是恐怖、悲惨、令人不敢想象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高尔基用尽拼搏的一生诠释了这句话。

阿廖沙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阿廖沙的童年十分艰苦,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然而他的母亲因经济的缘故无法养活他,所以只好送到他外祖父家度过童年。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便自己闯荡,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到他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他依然在艰苦的环境中苦苦追求自己的理想,艰苦的条件使他意志磨练得更加坚强。他热爱学习,在工作之余,他利用这些时间自学,阅读了大量的书籍,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令人尊敬、受人敬仰的伟人。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记得鲁迅说过: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最大秘诀。所以,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学好每一门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滴水穿石也是一天一天慢慢积累而来的。都是要一点一点地克服困难,才能看到黎明的曙光和人生的灿烂。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以相信,竟然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则,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在黑暗的那一边也看到一种叫光明的东西隐隐发光。只要对光明有希望,那一点点光明就会变成无限大,直至占据一切黑暗。我想,这也是高尔基所想表达的情感。

在快乐中,在悲伤中,高尔基的童年匆匆走过。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童年向我们诠释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情令您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光明总会到来,只要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看完了《童年》后,我感到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什么样的社会,只要他具备纯洁的灵魂、积极向上的态度和向命运抗争的精神,就一定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伟人。

《童年》读后感范文二

这段时间,我读了《童年》这部作品。故事中小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生活牵引着我的心:在我们看来,童年是童话的代名词,童年是宝贵的、珍贵的,童年是一个美丽的回忆。但对于阿廖沙来说,童年是黑暗的,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住在外祖父家,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家产的明争暗斗,还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经历过悲剧性的生死离别。母亲再次嫁人,却没能幸福;继父的无情和冷酷,使他成为了孤儿。但是,有没有人想过,他还只是一个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孩子呀!

我佩服他,佩服他的坚强。在痛苦、伤心的环境中努力着;他怒吼一声,把我紧紧地夹住,恶狠狠地将我撂在长凳上,摔破了我的脸。为了我和外祖母的生活,我必须每天坚持捡废品,不过,钱不是那么好挣的。我们中每个人,哪一个曾面对、经历过,几乎没有!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面临困难就放弃,有什么权利艰苦点儿就忍耐不了,有什么资本害怕一点就退缩,是的,我们没有!人生的路要自己走,自己闯,不是放弃了就有人帮你,我们只有成为一个知难而进,坚持不懈的人,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只有好好学习,才能闯出自己的一份天地。

我同情他,同情他出生在那个黑暗、残酷的旧社会下,有着因为四处漂泊的苦难经历,每逢星期日,我就要拎着大口袋去大街小巷捡破烂。眼睁睁的看着亲人一个个的死去却无能为力看着母亲越发白无血色的脸,我的心一阵绞痛。经常受到那种身体和心灵的极度痛楚他抓住我的头发,把我向墙角摔去,又拿起他的树条,毫不留情的抽打在我的脸上、身上。但我们却很幸福,我们每天可以吃饱穿暖,有学可以上但他却很少有安宁的日子,他必须承受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的东西,而我们在这种忧越的环境中,还停留在希望作业能少些的低层面上,怎能对得住我们丰沛的物质条件,怎能对得住这良好的生活环境,我们应该羞愧!

我羡慕他,羡慕他的不抱怨和天真。我仿佛看见他干净的眼眸里透露着心声,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却成了出气筒?为什么妈妈不要我,弟弟那么小离开就离开我了?然而,他并不抱怨,抱怨人世的不公,抱怨社会的残酷。现在的大多数孩子,一个个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儿事就抱怨个不停,不会去自己解决问题,出了错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然而阿廖沙就这样默默忍受了老天的不公。

同学们,我们应该学习阿廖沙的坚强、忍耐,学习对任何事物的不抱怨。珍惜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进步吧!

《童年》读后感范文三

我不是在讲自己,而是讲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这句话是我近一步了解了《童年》这部作品的主旨:一方面无情地揭露和批判落后、黑暗的丑恶现实,另一方面有充分展现出俄罗斯新一代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

《童年》中,阿廖沙生活的那个环境是疾风暴雨似的。外公吝啬、贪财、自私、凶恶;而两个舅舅之间因为分家而互相殴打;连家中的小孩也因这股毒气所感染,坏事层出不穷,这十足令人窒息的俄罗斯小市民习气,旁人接触了也会因愤怒而难以忍受。可不知道为什么阿廖沙却能坚强勇敢的生活下去,更令人难以解答的是,是什么原因促使他成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一流作家呢?也许,这第一是环境的熏陶,外婆那宽厚善良的心,乐观向上、不畏困难的精神在阿廖沙的心中播下了美好的种子,将其锻造成一个坚强、勇敢、

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这第二则是他面对黑暗污浊的环境,在困难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让心中的太阳永不落。

我不由得忆起类似的事情来

一位盲人,住在北极极地里,每天倚拐独立,在冰天雪地里追求心中的太阳,心中的希望,遇到困难时总是一笑而对,那么他每天上下山都风雨无阻的原因就可想而知了。假如他能明眸善睐,那么他肯定会丧失他原本所拥有的坚强勇毅。因为灾难,使他变得坚强。

我不由得忆起我在成长道路上,所遇到的重重困难

那时,平时乖巧的我一下子叛逆了,人生道路上也亮起了红灯,92分的数学试卷上存留着难以抹去的红叉叉,我哑然无语下课后,我就孤零零地呆在一个僻静的角落,企图用眼泪洗去心灵的痛苦,这也许是我生命之帆的第一次触礁吧,可我却难以再振作起来了!但是小王亲切的话语却帮我拾回了自信的春天,同时也拂去了我心灵上难隐的痛苦。

她略带伤感地说:听到这个消息,我也特别为你难过,但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不是学过一篇文章吗?《面对灾难的蚂蚁》,文中叙述了蚂蚁遇到巨大的灾难时,并未退缩,而是以雄健的精神去迈过崎岖险境,挽救了同伴们的生命。连如此微不足道的他们他们都有面对困难的勇气与信念,那我们这些力量更大的人类又有什么理由说卑微言渺小呢?我恍然大悟,是啊,一个人难免在人生征途上磕磕碰碰,但是生命的长河是源远流长的,就让时代的洪流冲走种种不幸,去笑待人生!

如果将信念比作种子,那么坚强勇敢将会成为最优的肥料,让种子蓬勃成长。人生之海上不免多次触礁,但就让我们驾驶着人生之舟,高扬信念的风帆,决不向生活俯首称臣,这样,暖人心海的太阳将永驻人心!

《童年》读后感范文四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是《童年》。书中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让人心酸。他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这里充满了仇恨,笼罩着浓厚的小市民习气,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他残酷的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后来破产了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他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我读完之后,不禁为他而感到担心,俗话说: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高尔基会不会变得坏起来?但通过阅读后,我知道了结果并不是这样。他的外祖父家里并不是没有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这个善良的人给了我最深的印象。高尔基后来写过: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她一个既不怕外祖父,又不怕树妖的女人作为阿廖沙的一盏明灯,把他拉扯大的女人阿廖沙的外祖母,给予了他无私的爱。如果当时,他的外祖母也像其他人那样地对待他,整天折磨他,那么,高尔基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成就。可见,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高尔基就是因为爱,因为他外祖母对他的影响,因为对生活充满希望,因为对美好未来的无限展望,最终成为了一个著名的作家。

爱是什么?爱是温暖的春风,它能融化人们心中的冰雪;爱是温柔的双手,它能抚平人们心中的累累伤痕;爱如空气一般,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却能够弥漫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带给每一个人。这些就是爱,是无形化为有形的帮助。只有我们愿意给予别人帮助,给予别人无私的爱,那么,你也会获得无私的回报,爱之链就将永远的传下去,永不停止。

《童年》读后感范文五

冰心曾这样写道:童年,是真中的梦,是梦中的真,是梦里含泪的微笑。是啊,我们大多数人的童年都是美好的,都如梦一般可爱。但高尔基的童年,却多了几分苦难。读完《童年》,我觉得收获良多。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从三岁到十岁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真实地再现了当时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

阿廖沙的童年可以说是在苦难中度过的。他的外祖父吝啬、贪婪、专横、残暴,几次把阿廖沙抽得昏死过去。两个舅舅也为了争夺财产争吵不休。从这些人身上,我看出了当时一些俄罗斯人民的小市民习气,感受到他们的自私自利,为此感到愤怒,也为他们和他们的整个民族感到悲哀:如果一个民族有许多人都像这样,那它还称得上是一个民族吗?它还能在这世界上屹立多久?

如果高尔基只是叙述苦难和当时一些人的恶俗,那么这部小说就仅仅只是一部苦难史而已,也就不可能有现在这样的高度。然而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在讲述那些铅一般沉重的丑事的同时,还讲述了另外一个群体,另外一种生活。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一群人。在他们的生活中虽然也时有阴影掠过,但多数时候还是充溢着阳光。

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的生活。老工人格里戈里很正直、知识分子好事情锲而不舍地进行科学研究一股积极、乐观、向上的力量从这群人身上散发出来,使阿廖沙感到温暖,也使我感受到人性的光芒。虽然我依旧为阿廖沙的外祖父等人的存在感到悲哀,但因为有外祖母他们,我看到了在当时黑暗环境中的光明,为这个民族感到欣慰:至少还有这样一群可爱的人,他们是这个民族的希望。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阿廖沙度过了他的童年,并在苦难与磨练中逐渐成长为一个正直、坚强、勇敢、善良的人。

读完了《童年》,我感受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人民生活中的黑暗与光明,在他们带着一丝悲剧色彩的生活中看到了希望,感受到了人民的巨大力量。同时,我也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在这样比阿廖沙小时候不知好多少倍的生活与学习环境里,我应当努力学习并时刻心存感激。

《童年》读后感范文六

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房主,但快濒临破产.但同时两个舅舅也同样的粗暴,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而主人公阿廖沙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中遭虐待,外祖父经常会发疯似的打他们,这使我觉得都惶恐不安.

童年本应该是美好的,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整天看着两个舅舅为夺家产而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东西早已在他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但还是有爱着他的人,就是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的人,她有宽大胸怀,对谁都能忍让,热爱生活,经常将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的故事给阿廖沙听,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生活环境中,教育他要正直,正义.所以在面对小茨冈死了的时候,阿廖沙的眼睛湿了,那个曾经为他被外祖父抽得浑身鞭痕的好朋友就那样静静地离开了他,十字架的倒下,再也看不到美好,执着,朴素的小茨冈了,舅舅们的自私导致了小茨冈的死,又是舅舅们的丑恶的一面暴露出来,使阿廖沙沉默着痛恨着他们.

高尔基在开头就写到有时候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光明的东西在发光,只要我们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一点点微弱的火光也可以被无限放大,也就是说不要对任何不堪的事实失去信心,总有一些人一些事会让你感到痛苦甚至是绝望,但你再想想,黑暗过去了,黎明的曙光总会来的,只要你乐观,善良,那么你的光明一定会到来.当读到这一段时,我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着不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将苏醒.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生活充满向往.

人的一生中,很多美好的东西我们不该想怎样去获得更多,而是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童年》读后感范文七

合上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童年》,我陷入了沉思中。

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暴戾的外祖父家,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贪得无厌的舅舅和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以及朴实的小茨冈。后来,阿廖沙和外祖父、外祖母搬进了新房子,认识了另一些人,他从他们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18世纪俄罗斯小市民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了争夺财产常常因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同时也有坚强、勤劳、善良在其中隐藏着阿廖沙的外祖母总是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像丑恶现象屈膝、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人。

我想,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五彩斑斓的,更是阳光的。我们没有真正见过家人之间的殴斗,也没有亲身体验过被鞭子抽打的感觉,更不会看到有人被活生生地折磨死。我们沐浴在亲人、朋友、老师赋予我们的爱之下,却不懂得发现和回报爱,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本来就应该有。

看到好吃的零食,我们本能地向父母伸手要钱买,如果父母不允许,告诉我们吃太多零食对身体百害而无一益,有些孩子非但不听,还哭闹着说父母不爱自己。做错事了,朋友诚心帮助我们改正错误,有的人不仅不虚心改正,反而觉得朋友啰嗦。考试失败了,我们沮丧地叹气,老师加班加点为我们补课不求一丝回报,有些同学不但不认真听讲,反倒认为老师有意给我们增加负担。

我们实在太不懂得理解二字的含义了!我们是如此任性地认为自己总是对的,以自我为中心,从未替别人着想,一刻不停地抱怨生活的枯燥无味。请珍惜吧!我们不能永恒拥有这些,所以,就趁着我们还拥有的时候好好体味、好好珍惜吧!

学会知足,学会珍惜,学会体谅,《童年》与我前行。

《童年》读后感范文八

无情的狂风吹打在阿廖沙的身上,他独自走在阴暗的道路上,眼前的路似乎更加的迷茫,但他仍在坚持着、寻找着,那人世间的一缕阳光。

题记

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象他一样,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童年》读后感范文九

今天,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阅读了《童年》这本书,它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虽然书中的内容离我们很遥远,很陌生,可是在阅读完之后,却让我心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

童年,是一条五彩斑斓的小河;童年,是一道亮丽的彩虹;童年,是一座神秘的桥,不知会通向哪里......是啊,童年是一个美好的词汇,想到童年,我就联想到了气球和巧克力,联想到了欢乐和幸福,但是高尔基先生的童年却是那么的悲惨,高尔基先生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随母亲投靠到了外祖父家,可是那里却充满了仇恨,只有外祖母十分关心他,在他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于是他便独自走上社会,艰苦地谋生。

读了这本书后,我思考了许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呀,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啊。年幼的作者经历了父母去世、小小年纪被他人欺压等种种痛苦,最终被无情地赶出了家门,这时的高尔基不过只有11岁,也就是和我们一样大的年龄呀!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截然不同呀!漫步在阳光和煦的午后,沐浴在亲人的关怀中,白天在学校里和同学老师们一起度过欢乐的时光,放学后迎接我们的是家人的噱寒问暖......这一切是多么地幸福!

我为自己感到庆幸,庆幸没有出生在高尔基那个时代,但同时也感到一些惭愧。不幸的高尔基没有被童年的苦难所击倒,反而在逆境中得到磨难,不断成长,强大了他的意志,最终成为了闻名世界的大文豪。比起他来,我惭愧自己没有高尔基那样的坚强,有时遭遇一点困难都不敢面对,而是选择了逃避。比如说家里一直让我在暑假里去学游泳,但是因为我害怕水,迟迟不敢去学,结果拖到今天还是不会游泳。看了这本书后我暗暗下定了决心,明年暑假我一定要学会游泳,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战胜自己。

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是无比幸福的,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告别童年,永远告别这段美好的时光,但是,我将永远将它珍藏于心。

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更是无忧无虑的,但并不是人人都拥有这份美妙,珍惜每个人人生中最美妙的一段日子童年吧!

《童年》读后感范文十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我特别喜欢听这首老歌--《童年》,它欢快的旋律,动听的歌词会让我忘记一切烦恼,仿佛自己也走进这歌词的境界里了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悲惨童年。具体描述了高尔基父母去世后他被送到祖父家度过童年的事。在那里,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历经了许许多多的磨难,他只上了三年学,11岁就走上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生命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底层和各个阶层的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始终都是我们一生最难忘、最珍贵的一段时光。

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不过我想:在童年时的我们或许是最纯真善良的吧!不管怎样,与阿廖沙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斗争的,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我们就与阿廖沙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并且要更多想要的东西,但是不觉得我们这样做太过自私吗?

是啊,我们经常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只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而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这种日子过久了,心里自然觉得不是滋味。而阿廖沙那个年代呢?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有时也会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些损人但不利己的事情干嘛,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难道他们身上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吗?当时正处在沙皇的残酷统治时期,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把精神寄托予宗教,每天都要做祈祷。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反而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然而这种习惯穿了他的一生,为我们描绘出当时的生活环境和人性的黑暗面。他1589年开始他的小说的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中外的文豪。

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童年属于我,同样也属于你。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对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省出无限感慨。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如今美满的生活。

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候,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但高尔基最终还是凭坚强的意志坚持了下来。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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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600字优秀作文范文10篇


我知道会有许多困难在阻挡着我,所以,我要学习高尔基,坚强闯过困难,实现我的梦想。因此,我喜欢上了《童年》这本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童年读后感600字优秀作文范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童年读后感范文一

高尔基是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 原名阿列克塞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笔名马克西姆高尔基。高尔基有三部自传体小说,《童年》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小说讲述了阿列克赛3-10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小说虽然写的是作者童年经历苦难,但也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

作品中当阿列克赛将颜料放进蓝色的染桶里时,兹冈立即把布拿出,想把布拧干净,因此事,阿列克赛第一次挨打,还生了一场大病。兹冈把外祖父的鞭子挡断,趁他去拿另一根鞭子时把阿列克塞抱走了,自己手臂上却是一条条伤痕。在最后舅舅把兹冈害死了,阿列克塞悲痛不已。这段表现了外祖父非常的暴躁和舅舅们的嫉妒狠心。反倒是外祖母非常的和蔼可亲,她每天陪伴外甥讲故事。

主人公阿列克赛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孩子,他能辨别好坏。周围的人也给了他很大的影响。在他的朋友帮助下,阿列克赛了解到人间有真、善、美。阿列克赛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同情贫苦的人,和下层劳动人民成了真正的朋友。同时,他还具有很强烈的求知欲,他爱好书籍,书籍在阿列克赛成长的性格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总的来说,阿列克赛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和品格。现实生活的压力把阿列克赛锻炼成一个坚强正直、勇敢和自信的人。

这本书中真实地描述了作者高尔基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俄国社会生活和一些典型特征,特别是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

童年读后感范文二

今天,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一部自传小说。

主人公阿列克谢生活在一个充满仇恨的家庭里面,自私粗暴的外祖父经常毒打他。家里还有两位自私的舅舅,他们总是想着争财产,为此经常打架。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列克谢过早地体会到生活的痛苦,还好他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外祖母。她经常给阿列克谢讲许多的故事,也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还有一个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列克谢身上的鞭子,尽管他会被抽得红肿,可他被阿列克谢的两个舅舅害死了。因为这些善良的人,所以阿列克谢不至于失去生活的希望。他们为阿列克谢黑暗的童年点亮了一盏明灯,让他的内心变得强大。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和他们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们没有被人打,被人抽。如此对比,我们没有吃过苦,被父母从小像伺候公主王子一样,难道这些都理所应当吗?父母这样对我们,我们却不知珍惜,不懂感恩。父母体贴的关怀,对于我们是自然的,而我们总是想奢求更多。

从小被父母保护的我们,不用小小年纪就去闯荡,理所当然地享受着父母带来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却受不了一点苦,我们是否想过,离开父母,我们又能够干些什么?看完这本书,我为自己之前的一些行为感到羞愧。面对如此好的环境,我不应该奋发图强更加努力更加珍惜吗?

从此以后,我要尊敬长辈,不再浪费,为自己的明天而奋斗!

童年读后感范文三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是《童年》。书中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让人心酸。他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这里充满了仇恨,笼罩着浓厚的小市民习气,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他残酷的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后来破产了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他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我读完之后,不禁为他而感到担心,俗话说: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高尔基会不会变得坏起来?但通过阅读后,我知道了结果并不是这样。他的外祖父家里并不是没有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这个善良的人给了我最深的印象。高尔基后来写过: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她一个既不怕外祖父,又不怕树妖的女人作为阿廖沙的一盏明灯,把他拉扯大的女人阿廖沙的外祖母,给予了他无私的爱。如果当时,他的外祖母也像其他人那样地对待他,整天折磨他,那么,高尔基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成就。可见,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高尔基就是因为爱,因为他外祖母对他的影响,因为对生活充满希望,因为对美好未来的无限展望,最终成为了一个著名的作家。

爱是什么?爱是温暖的春风,它能融化人们心中的冰雪;爱是温柔的双手,它能抚平人们心中的累累伤痕;爱如空气一般,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却能够弥漫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带给每一个人。这些就是爱,是无形化为有形的帮助。只有我们愿意给予别人帮助,给予别人无私的爱,那么,你也会获得无私的回报,爱之链就将永远的传下去,永不停止。

童年读后感范文四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童年是一首动听的歌;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的童年也都各有不同,每个人都曾经历过,大部分人的童年是快乐的;美妙的;幸福的;充满光明的;另一种人的童年却是悲惨的;可怜的;无助的;充满黑暗的而我所看过的这本书的主人公阿廖沙就是另一种的代表。

最近,我利用寒假时间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童年》,书中形象的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生活。这本书主要写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是非常悲惨的他的父母双亡。而外祖父的脾气因为家业的落败而变得十分的暴躁,外祖父十分讨厌阿廖沙,他两个舅舅更是不喜欢他,可就是在这样寒冷的家庭中却有一抹明媚的阳光。她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阿廖沙的外祖母外祖母十分疼爱他,外祖母是一个善良,慈祥,热爱生活,有宽大的胸怀的人,她在阿廖沙心中如冬日的阳光,照亮了阿廖沙的心灵,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本文的作者高尔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社会的罪恶以及高尔基的悲惨,高尔基与我们比起来实在是太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天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还有做好的晚饭等着,想要什么,父母就会最大限额给我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父母。

读完了这本高尔基写的《童年》后,使我受益匪浅,作者在描述阿廖沙的悲惨的同时也给了我们生活的启示∶生活是不会一帆风顺的,有磨砺的人生才会让人变得更加坚强,自信,勇敢。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精彩。

童年读后感范文五

童年,是美好的代表。纯净如洁白的天空,纯白如干净的白纸,银铃般稚嫩的笑声,都是童年的杰作。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快乐幸福的童年,可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比如高尔基的童年,是贫苦的,艰难的,但他仍坚强地闯了过去。而我的梦想是当一名老师,教育好更多的学生,教授更多的知识。可我知道,会有许多困难在阻挡着我,所以,我要学习高尔基,坚强闯过困难,实现我的梦想。因此,我喜欢上了《童年》这本书。

《童年》是描述高尔基童年的事情,是以他自己的童年为基础所写的自传体小说。高尔基小名为阿廖沙,父亲很早就去世,他与他的母亲住进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还不如说是人间地域。外祖父掌管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小气吝啬,视财如命;女人更是没有地位,充当丈夫的出气筒;阿廖沙也经常因为犯错而被挨打,家里只有外祖母是疼爱他。后来,外祖父家败落,阿寥沙离开家里,到社会闯荡,遇到许多困难,但他仍坚强地闯了过去。

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叹,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甚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生活在阿廖沙那个时代,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挨打,可能就会想:这还是人生活的地方吗?自己还会坚强地生活下去吗?所以我们应该学习阿廖沙的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精神,面对困难要勇敢地闯过去。

一次,我学习自行车,刚一上车,由于没有爸爸的搀扶,车就跟我作对似的,左摇右摆,跌倒在地。好不好容易上了车,摇摇晃晃地踩起车来,可自行车像个调皮的小孩,车头控制不住,又摇又晃,结果就摔了个狗啃泥。刚想放弃,可想起困难要坚强地闯过去,不然不会成功。所以不顾疼痛,又爬起来继续练习。就这样练习了很多天。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可以把自行车踩得如行云流水般了。

读完《童年》这本书,我体会到了阿廖沙童年的艰难,知道了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幸福快乐的童年。同时也知道生活中困难并不是自然而然就消失的,只有迎难而上,坚强面对,才能使困难解决。

现在,时代正在进步,困难也随之增多,而坚强、勇敢地面对困难的人却少了很多,许多人面对困难总想着逃避或走捷径,根本就没有想要勇敢面对。所以我们应该要改变自己,学会勇敢面对,不逃避、不走捷径。记住一句话:想要得到幸福或成功,就首先要学会勇敢面对困难。

童年读后感范文六

童年是一只铅笔,它所经历过的,即使你用橡皮去擦,一样会留下它的痕迹;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失意时含泪的微笑。

------题记

童年不禁让我们想起了自己美好快乐的经历。小时侯,在我的印象中,头顶总是一汪蓝得让人心醉的天空,变幻莫测的白云周围的一切散发这袭人的和谐和幸福。

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在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中度过的。

我读《童年》, 童年是心酸的。阿廖沙幼时丧父,少时丧母 ,可以是,他的童年在亲情的离别中度过的。如果说林黛玉的泪流尽了情仇哀怨,深闺中仍缠缠绵绵,又怎及他幼小的心灵承载如此多的心酸与痛苦。生活是艰辛的,外祖母的善良与慈祥的给予,竟然也遭到外人的误会;家仆的关心,也遭到外界的非议。家里人的打打闹闹,倒成了家常便饭。人性的善恶臭美一幕幕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在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阿廖沙经历了许多自己想都想不到的事,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使他的幼年时代变得痛苦不堪。我仿佛看见了阿廖沙天真的眼睛里透露着不解,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没做错为什么把我当成出气筒。为什么家里没有一天宁静的时候。为什么妈妈那么早离开我然而,他却不抱怨,怀着一颗天真纯洁的心,坦然地看着这眼前发生的一切。也许,这些,也只有他长大以后,慢慢明白这些人情世故。真不知道,那是有多少类似的童年,在辛酸中沉浮,被铭记在他那幼小的心灵中。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阿廖沙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记得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人,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 ,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我读《童年》,读出了善恶丑美的表现,读出了人性的变迁。在历史的长河中,我相信,总是会有许多无名的力量驱使着许多无名人士坚强的活着,并被世人赞叹。

童年,本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有美丽的浪花做伴,有可爱的同伴玩耍。但我读《童年》,感悟到了阿廖沙童年中的辛酸,这也将会成为你失意时含泪的微笑。

绝不低头,笑对挫折,感悟人生。

童年读后感范文七

今天,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阅读了《童年》这本书,它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虽然书中的内容离我们很遥远,很陌生,可是在阅读完之后,却让我心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

童年,是一条五彩斑斓的小河;童年,是一道亮丽的彩虹;童年,是一座神秘的桥,不知会通向哪里。。。。。。是啊,童年是一个美好的词汇,想到童年,我就联想到了气球和巧克力,联想到了欢乐和幸福,但是高尔基先生的童年却是那么的悲惨,高尔基先生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随母亲投靠到了外祖父家,可是那里却充满了仇恨,只有外祖母十分关心他,在他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于是他便独自走上社会,艰苦地谋生。

读了这本书后,我思考了许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呀,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啊。年幼的作者经历了父母去世、小小年纪被他人欺压等种种痛苦,最终被无情地赶出了家门,这时的高尔基不过只有11岁,也就是和我们一样大的年龄呀!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截然不同呀!漫步在阳光和煦的午后,沐浴在亲人的关怀中,白天在学校里和同学老师们一起度过欢乐的时光,放学后迎接我们的是家人的噱寒问暖。。。。。。这一切是多么地幸福!

我为自己感到庆幸,庆幸没有出生在高尔基那个时代,但同时也感到一些惭愧。不幸的高尔基没有被童年的苦难所击倒,反而在逆境中得到磨难,不断成长,强大了他的意志,最终成为了闻名世界的大文豪。比起他来,我惭愧自己没有高尔基那样的坚强,有时遭遇一点困难都不敢面对,而是选择了逃避。比如说家里一直让我在暑假里去学游泳,但是因为我害怕水,迟迟不敢去学,结果拖到今天还是不会游泳。看了这本书后我暗暗下定了决心,明年暑假我一定要学会游泳,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战胜自己。

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是无比幸福的,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告别童年,永远告别这段美好的时光,但是,我将永远将它珍藏于心。

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更是无忧无虑的,但并不是人人都拥有这份美妙,珍惜每个人人生中最美妙的一段日子童年吧!

童年读后感范文八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我特别喜欢听这首老歌--《童年》,它欢快的旋律,动听的歌词会让我忘记一切烦恼,仿佛自己也走进这歌词的境界里了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悲惨童年。具体描述了高尔基父母去世后他被送到祖父家度过童年的事。在那里,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历经了许许多多的磨难,他只上了三年学,11岁就走上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生命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底层和各个阶层的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始终都是我们一生最难忘、最珍贵的一段时光。

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不过我想:在童年时的我们或许是最纯真善良的吧!不管怎样,与阿廖沙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斗争的,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我们就与阿廖沙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并且要更多想要的东西,但是不觉得我们这样做太过自私吗?

是啊,我们经常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只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而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这种日子过久了,心里自然觉得不是滋味。而阿廖沙那个年代呢?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有时也会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些损人但不利己的事情干嘛,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难道他们身上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吗?当时正处在沙皇的残酷统治时期,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把精神寄托予宗教,每天都要做祈祷。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反而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然而这种习惯穿了他的一生,为我们描绘出当时的生活环境和人性的黑暗面。他1589年开始他的小说的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中外的文豪。

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童年属于我,同样也属于你。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对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省出无限感慨。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如今美满的生活。

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候,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但高尔基最终还是凭坚强的意志坚持了下来。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

童年读后感范文九

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房主,但快濒临破产。但同时两个舅舅也同样的粗暴,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而主人公阿廖沙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中遭虐待,外祖父经常会发疯似的打他们,这使我觉得都惶恐不安。

童年本应该是美好的,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整天看着两个舅舅为夺家产而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东西早已在他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但还是有爱着他的人,就是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的人,她有宽大胸怀,对谁都能忍让,热爱生活,经常将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的故事给阿廖沙听,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生活环境中,教育他要正直,正义。所以在面对小茨冈死了的时候,阿廖沙的眼睛湿了,那个曾经为他被外祖父抽得浑身鞭痕的好朋友就那样静静地离开了他,十字架的倒下,再也看不到美好,执着,朴素的小茨冈了,舅舅们的自私导致了小茨冈的死,又是舅舅们的丑恶的一面暴露出来,使阿廖沙沉默着痛恨着他们。

高尔基在开头就写到有时候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光明的东西在发光,只要我们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一点点微弱的火光也可以被无限放大,也就是说不要对任何不堪的事实失去信心,总有一些人一些事会让你感到痛苦甚至是绝望,但你再想想,黑暗过去了,黎明的曙光总会来的,只要你乐观,善良,那么你的光明一定会到来。当读到这一段时,我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着不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将苏醒。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生活充满向往。

人的一生中,很多美好的东西我们不该想怎样去获得更多,而是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童年读后感范文十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 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边城》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10篇


沈从文的《边城》是一支湘西山村生活的牧歌,是一曲真挚、热烈的爱情的赞歌,是一首用小说形式写成的无韵之诗,绘就的无彩之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边城》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边城》读后感范文一

【古城书韵】

这原本是没有时间流过的故事。《边城》

金色的光穿透云层,铺在鸳鸯江上,隐约几只渔船划过江面,星星点点。紧接的一场蒙蒙细雨,是南方小城独有的情韵。晨光弥漫了整个河岸,空气中氤氲丝丝泥土清香,早起的人们在细雨中漫步,游人打着一把油纸伞,在堤岸边领略小城早色。远方的来客啊,南方多阴雨,愿你缓步当歌,一缕炊烟似是梦中多归客。此景,甚美。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生活在一个山环水绕的历史古城里,人也滋润美艳至极。不比北方的豪情,南方的女子,多是温润细腻而多才情,山城水都孕育了多少文学的灵魂。而我也乐得自在,从小耳濡目染中爱着书籍和文字。学习生涯总是苦中作乐的,在人人竞争的大时代,知识的储备量就是第一资本,无论何时,多读书总是好的,无论是与数理化的斗争或是文科的背默,都将在人生历程里留下难忘的记忆。但比知识更重要的,是爱和悲悯。不比往日学习的匆忙,每每持书一卷在窗台仰坐,我便能静上一天,书中的纸墨书香深深吸引着我。

我最爱的读书地点是学校的石椅,在一片红枫的艳丽色彩下,它平凡普通的在那儿。当午后的暖阳穿透树枝和文字,那斑驳树影仿佛在诉说着什么,纸质书发散的魅力是电子书而不能比的,它的每一个文字和标点符号都显露着作者的每一次心跳,每一个呼吸。一本好书就是一个说书者,它静默无言,在跟你娓娓道来作者的心绪。在美好的下午,去图书馆找书看,已经是我课余时间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邂逅了沈从文的《边城》。对于一个土生土长的山城水都女孩儿来说,看这本书就像是在用文字的方式欣赏自己的家乡,家乡的每一座石桥,每一处景致,每一段小溪流水就那样自然而然的在脑海里一一过目。

几年前曾领略过凤凰古城的美,它是边城的原型。那里浓厚的乡土气息吸引了我,一条河流就那样悠扬啊漫长的流到了城边,不知来时路,也不问归处。河边吊脚楼,河上石板桥,石板桥上的游人,是摄影师作品里的靓丽风景。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你。美人,美景融为一体。无比和谐而又充满了各自的与众不同。在小巷里,琳琅满目的饰品和民族服装很是抓人眼球。充满文艺气息的小酒吧里,民谣歌手弹着他那迷人的吉他,仿佛在说着这风光古城的辉煌历史,讲故事的人入迷了,听故事的人听醉了。古城的夜晚大概是最撩人的了,没有霓虹灯的璀璨但却有篝火的迷媚,没有演奏会的宏大,只有几把吉他,几支笛,一把二胡一个鼓。街边的艺人就这样自顾自的弹着,唱着。游人们喝着,吃着,谈天说地着,一切都慢下来了,一切都随着河流的缓慢而静止。远离都市的喧闹,它带来的是内心的平静与安乐。读过《边城》便知小城情趣,去过古城便知作者心绪。 在那个夜晚,我做了一场特殊的旅行,我又重新捧起沈从文的《边城》,再读,便有另一番感触。眼前心上的,是我的家乡梧州。那里淳朴的民风感染着我,令我不禁感叹我们家乡的骑楼城,夜幕当空,华灯初上,无比旖旎。绚烂的灯打在鸳鸯大桥上,七彩的江面令人叹为观止。不比夜晚的风情万种,早晨的小城是静谧的,像一个含羞的少女,散发青春的美丽。望鸳江春泛,一清一浊,一婉约一豪放,是苏子笔下的:我爱清流频击楫,鸳江秀水世无双。凤凰古城的美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皆是山环水绕,却又各有特色。这类小城,让人萌生千百个喜欢的理由。

我羡慕那些能把景致写得如此真实的人,每每看到精致处我总会惊叹不已,究竟是有多深厚的文学底蕴才能写下如此词句。说多了就是,爱生活,爱读书罢了。在那个没有电子的时代,信纸是心绪,而书则是寄托。每每有着共鸣的人,一定有那么几本同样爱看的书,它是精神文明中伟大的杰作。在这个繁华绚丽的时代,电视剧电影代替了大量的文学作品,但我还是希望,多看书。纸墨书香带来的情致和温暖皆是这些不可比拟的。人与人之间变得更融洽,更有气质,更具文雅,都可以归功于看书。我泱泱华夏,一撇一捺是脊梁,而礼仪之邦的美誉不能徒有虚名。

在学校的综合楼前,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牌匾正闪着独有的光芒。 在教室的每一个位置,同学们认真看书的场景感染了红枫树的每一片枫叶。红枫精神在学校里延续,读书所带来的爱和对事物宽容悲悯的气量会为人所称赞。读书风气在社区里传开,人人讲礼貌懂文明的好习惯在古城里划下了这个时代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时间流过,美好依旧,如茨维格所言:一个人和书籍接触得愈亲密,他便愈加深刻地感到生活的统一,因为他的人格复化了,他不仅用他自己的眼睛观察,而且运用着无数心灵的眼睛,由于他们这种崇高的帮助,他将怀着挚爱的同情踏遍整个的世界。

《边城》读后感范文二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写于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四年初。这篇作品如沈从文的其他湘西作品,着眼于普通人、善良人的命运变迁,描摹了湘女翠翠阴差阳错的生活悲剧,诚如作者所言: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素朴的善终难免产生悲剧。

初次读《边城》是在两年前初三时,那时兴许还弄不懂沈老的用意所在。如今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自己,开始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

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面对似乎再找不回的美好,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面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己一个希望。只是语序的不同,但又未尝不可以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边城的结局充满了不确定性,就像故事里人物的命运一样充满不确定。他们善良,没有一丝世俗的恶。即使战火马上就要蔓延开来,他们还是过着世外桃源的平静生活。但他们各自在命运面前还是无力的,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

这就是悲剧的所在。

沈从文笔下的翠翠简直是钟灵毓秀。无所拘束,在天地间自由自在,充满了灵气。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清新脱俗的姑娘,在面对她的终身幸福时,却只能是被动的、等待的姿态。自始至终都如此。她没有别的选择。她的命运不是自己掌控的。她的悲剧不在外界的逼迫,而是我们常常感叹的、我们往往把一切责任都归咎于的所谓命运。

结局暗示了这个故事无疑是个悲剧。我相信或许只是作者委婉的说法。傩送不会回来了。翠翠要重复上一代的悲剧了。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曾经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边城》读后感范文三

永远的边城

五月五,是端阳。门插艾,香满堂。吃粽子,洒白糖。龙舟下水喜洋洋。听到这首儿歌,就让我想起了端午节。每年五月初五,是我国传统的节日端午节。

《边城》是沈从文先生用含情脉脉的笔触为世人描绘的一个令人神往的湘西世界,今天是端午节,让我们穿越时空,去领略一番几十年前的凤凰古城的端午。

端午日,当地妇女、小孩子,莫不穿了新衣,额角上用雄黄蘸酒画了一个王字。大约上午十一点左右,全茶峒人就吃了午饭,把饭吃过后,在城里住家的,莫不倒锁了门,全家出城到河边看划船。当两船竞赛到剧烈时,鼓声如雷鸣,加上两岸人呐喊助威,便使人想起小说故事上梁红玉老鹳河时水战擂鼓种种情形。

赛船过后,城中的戍军长官,为了与民同乐,增加这个节目的愉快起见,便派兵士把三十只绿头长颈大雄鸭,颈上缚了红布条子,放入水中,让人自由下水追赶鸭子,不拘谁捉到,谁就成为这个鸭子的主人。

船与船的竞赛,人与鸭子的竞赛,莫不为这边远的小城增加光彩。这一天,是茶垌最有意义的二十四个小时,人们每时每刻都在快乐中度过。他们是真正喜爱传统节日,喜欢在节日里做带有地方风俗的事。传统文化在他们那一代又一代地传承着,那是他们的精神寄托。

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茶垌生活,着实让人流连忘返。使我向往边城里的生活,向往端午节的到来,向往那里的风土人情。在那里,传统节日是人们的精神寄托,他们重视节日的到来,不像现在的我们为了偷懒而期盼节日的到来。

多年来人们就一直在感慨节日的味道越来越淡,而当节日的概念被假日所置换以后,节日经济以及由此被挑起的民众度假消费狂潮便成为最为壮阔的时代景观,在端午节这天,人们的赛龙舟勾心斗角,少了以前的那种和平喜悦的氛围。而其他人也仅仅是为了休息,才去观看赛龙舟,没有之前的积极热爱了。节日观上的政治正确常常把我们的思维引向民族救亡法庭上了无新意的正义判词,关于本土民族文化价值应该如何保护的问题,人们已经争论了至少100年,而且还将继续在同一个层面延续下去,这遮蔽了问题的要害。 我认为,想要保护本土民族文化,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像《边城》里那样用心去对待传统节日,不仅仅是勉强地去接受节日的到来。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我深深思考,为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我们应该为之努力奋斗,使之发扬光大。不让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成为一座沉入历史洪流的边城。

《边城》读后感范文四

念和谱谐在《边城》

人向往着什么?世界又究竟需要什么?

一片树林,一方天地,一汪泉水,这是多美好的世界啊。但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之时,一切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它开始有一间小屋,一个村庄,一座小城,它甚至有一个脚印,一辆自行车可人究竟向往着什么?人心究竟追求着什么?是一栋栋大楼,一座座城镇,一辆辆车,还是数不尽的财富,道不完的安定?

谈及和谐,《边城》所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那样一幅画面: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一位老人,一个姑娘,一只黄狗。溪水潺潺流过,流入小城,溪水却依旧清澈,仿佛渗入城里人家的美好,连接城里城外人们的心。那里的生活,仿佛在不知不觉中早已谱出和谐,那么自然安和在如今飞速发展的世界里,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处处高楼大厦,一派繁荣之景;但背后,却又是另一番景色那里草木不生,噪声不断,净气匮乏,飞禽走兽不在;那里垃圾成山,泥沙入河,净水难寻如此环境,是和谐么?不,根本不是。人们的身心均受到严重压抑,所以他们最初从落后的乡村奔入发展的城市,却在最后又从发展的城市回到落后的乡村。我们谁,也不想到最后,子孙后代,指着那突兀无林的肮脏的山,指着那泥沙堆积的污浊的河流骂自己的祖宗,责怪我们。所以我们,该念和,该谱谐。

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但森林可以改变气候;一滴水不能掀起大浪,但汪洋可以掀起大浪;一个人不能改变社会,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则可以改变社会。每一个人的努力都可以促成社会的发展,每一个人的一小步都可能给世界带来变化。我想人们要的,该是美,是爱,是安,是平,是和谐。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中所描述的,甚至感受到的画面人与人的心灵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与发展的和谐《边城》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淳朴,勤俭,友善,和谐,那也许是我们在生活中难寻的美好,所以翠翠天真活泼,从不发愁,从不动气,顺顺大方洒脱,友善交友,正直和平那里的人儿,美好到令人向往,和谐得让人们感慨,有时也会让人忧愁,思索。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触动人心的,一个人要和谐,一个社会要和谐,一个国家要和谐,世界处处要和谐。人的和谐,就是冷静与热情同在,就是刚柔相济,德威并存,就是身心俱健,活力四射;社会的和谐,就是自由与正义同在,就是肝胆相照,苦乐同在,就是众志成城,春意盎然世界的和谐,就是善意与美德同在,发展与健康的统一。和谐,和的是心,谐的是情,和谐是真心真情的美。

《边城》或许就是展现了那样一幅人与自然相互接触,美好和谐的画面,但毕竟是故事,而故事往往又启发着每一位读者。到底是让《边城》告诉我们,还是我们告诉我们自己转念一想,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也该有所调整。和谐,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念和,谱谐,念每个人心,谱世界美好。

《边城》读后感范文五

【每个人都是一座城】

一口读完这本书,我便不得不承认,沈从文先生写的东西是有魔力的。《边城》就像一部诗化了的小说,沈先生用清新隽永的文字描绘出一副明媚秀丽的风景画,使人如置身于小城的山光水色之中。

湘西小城的至美与小城人民的正直朴素,让我无法不去了解沈先生。沈先生生在湘西,长在湘西,对故乡人民有着特殊的深厚的情怀。于是,先生用他的湘西情结、充满柔与活泼、充溢着水的灵性的笔触勾勒了湘西人民生活特有的一面,回荡着对故乡的热爱与眷恋,演奏出一曲温婉的田园牧歌。

《边城》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片未被世俗所污染的净土,那里有一群善良之人,人性美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但是啊,小说中的人物仿佛都过分善良,都太替别人着想,所以,就酿就了一场凄美的爱情悲剧。大老与二老的爱情之争在我看来十分温柔,他们都不愿意占对方便宜即便是争,也要争的公平大方。他们各自努力,想要得到翠翠的认同。可就在天保看到自己的命运后,他毅然的放弃了,将希望留给了二老,独自一人踏上了航程。但所有人都没有料到,天保在出航的过程中竟不幸葬身海底。傩送因为哥哥的逝世,最终并未再向翠翠走去,而是选择离开小镇远行。无知天真的翠翠只能孤单地等在渡口,等待心上人有朝一日向她招手。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先生笔下的这座边城远离了喧嚣与纷扰,只留下宁静与质朴。小城里有悠悠的河水,有隐隐的青山,有淳朴的人家。这个被人遗忘的小城,如同世外桃源一般,有最美的风景,有浓烈的人情,有纯真的爱情。可当时的湘西却已经变得冷漠、自私、懦弱。先生失望、纠结,在这种情感的催促下,他完成了《边城》这部牧歌式小说。这是先生心里的边城。

那我们心里的呢?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沉默的、质朴的城,可是它是否还在?它是否在日复一日地波涛汹涌中早已面目全非?它是否在岁月的洗刷中被侵蚀得破烂不堪?希望它没有。

每个人心里的那一座边城都是一个世外桃源。它不受沾染,静静地立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而你,也在默默地守护着这一座城,为人处世不卑不亢,不急不躁,温柔细心的对待他人,用笑容温暖他人。你心中的边城依旧完好,一如你的初心。

但有的时候,经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尔虞我诈,边城渐渐被腐蚀,被风化,在风雨中摇摇晃晃,满身漏洞,不堪一击。这时,你也同心底的这座城一样,变得世俗,丑陋。

每个读过《边城》的人,都在向往着这个边城,殊不知,边城就在他们的心里,只是因为他们自己的粗心大意,那一座边城已经消失不见。所以,守好心中的这座城吧,它是你的信仰,它是你的化身,每个人都只有一座城,每个人都是一座城。

《边城》读后感范文六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就是沈从文先生给我们展现的他心目中的边城。

沈从文先生的笔墨极具中国山水诗画的风采。他的笔尖时时流露着湘西美妙的山水人情,落笔生花。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沈先生笔下描绘的这一副诗情画意,又怎么会不孕育出一辈辈纯朴、诚实、勤劳的茶峒人呢?翠翠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人。她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野兽。 但是,沈先生却偏偏给这样一个无邪的女孩一个悲惨的结局:天保大老这样一只水鸭子竟就那样的淹死在了河里;白塔坍塌、田地冲毁、祖父去世;就连翠翠最心爱的傩送二老也离她而去。然而她无助,她不知所措,她只能等待,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虽然小说中的故事是悲惨的,但是它之中蕴含的民风是朴实的。

碧溪岨的渡船老人翠翠的祖父,实在可以算是一个善良、勤劳、朴实、憨厚、忠于职守、克尽本分的乡村人。每当有人渡河,他便极力迎上。有人把钱塞进他的手里,他却俨然吵嘴时的认真神气:我有了口粮,三斗米,七百钱,够了!谁要你这个! 他不收渡客的钱,就是为了心安起见而收了,也把那些钱托人到茶峒去买茶叶和草烟,将茶峒出产的上等草烟,一扎一扎挂在自己腰边,过渡的谁需要这东西必慷慨奉赠。 实在是一个乐善好施的纯朴人。 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若干人年纪虽大,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便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 他终生为别人服务,却不图别人的一丝报答。对于翠翠,他更是顷进了一生的精力。从小,翠翠就由祖父一人带大,翠翠大了,祖父又为翠翠的幸福奔波。他在小说中的一生似乎都是围绕着渡船和翠翠的。

翠翠是小说的主角,她是个天真无邪的山区女孩,她聪明、美丽、乖巧、纯朴、善良。翠翠十分的可爱,又有着小孩子的调皮:祖父在夜晚寻找翠翠时,她却答复:不是翠翠,不是翠翠,翠翠早被大河里鲤鱼吃去了。实在可爱之极。 长大后的翠翠喜欢看新娘子,喜欢把自己想象成新娘子,而她对傩送二老的喜爱却缄口不开,只是羞红着脸。她对傩送二老的爱是那么的单纯,那么的感人。

天保、傩送兄弟和船总顺顺则是茶峒边城中勇敢、英俊、豪爽、热情、勤劳人的榜样和代表。他们与邻居相互敬爱,他们在当地帮助大方洒脱欢喜交朋结友,慷慨又能济人之急。对因船只失事破产的船家,过路退伍兵士、游学文人墨客,凡到了这个地方闻名求助的,莫不尽力帮助。在他们的身上少了都市人的自私和狭隘,少了商人聚敛钱财的贪婪与世故,少了奸侫小人的阴险奸诈;多了一副两里人的宽阔豪爽的胸怀,多了一颗仗义疏财的仁义之心,多了一种乡民的光明磊落和正道直行的品德。正是这种美德影响着乡邻,从而在这块不显山不露水的偏僻小地保留了一份大都市里想都不曾想到的民俗淳风,而且这种重义轻利又能守信自约的淳朴民情在这古老的大地上哺育着一代又一代。 船总顺顺更是不计前嫌,收留祖父去世、渡船冲走的翠翠。 茶峒的美德在这些茶峒人中无不体现的淋漓尽致,无不发扬的光大,无不令人神往。

读到了纯朴的民风,我在想,沈先生也许在向往着他笔下的这样一种安定的生活。但是他为什么给这样一个童话般的故事加上那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呢?我只能在他生活的背景中找到答案。20世纪初, 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的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经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在那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群众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也许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那么,像沈先生想象的这样的边城我又从何找起呢? 也许,只有我们心中向往的开阔地才是我们从文章中感受到的边城。边城只是人们向往的其中一种形式,真正的边城筑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只要我们有向往,我们就有自己的边城。

《边城》读后感范文七

《边城》给我印象的最直接画面就是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着碎花布衣的天真活泼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枯燥乏味,但对于一直在青山绿水间生活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我觉得写小说就是在说故事,而小说能否吸引人就是看作者说故事的能力如何了,在看故事的同时可以让读故事的人心悸动,读完后仍有回味,那一定会是一个好故事吧。《边城》在我心中就是这样一个好故事。

小山城茶峒更象是一个宁静的世外桃源,当时在桃源外还有着纷繁的战事,而这里的人们更关注端阳节的划船比赛,他们无疑是那个时代比较幸福的人。在这个小山城生活的人们都展现出人性善的一面,相互帮助,不注重物质,心灵也和青山绿水一样安静、详和而纯净。渡船人和船夫常常会为钱而推来推去:渡船人要给,而船夫因为渡船为公家所有而不要。实在推不掉的,船夫便拿那些钱买来茶叶和烟草,供给过渡的人需要。和每一个地方一样,这里也有穷人与富人,但是好象看不出穷人和富人之间那条无形的鸿沟,有钱人船总顺顺和老船夫进行的是平等的对话。老船夫虽然穷,但是他并没有遭到什么歧视,相反好象得到不少尊重:买肉时人家因为他一年四季为大家摆渡而不收他的钱,铺子的商人总是送他这样那样的东西,船总顺顺也在端阳节请他在临河的吊脚楼上看划船比赛。即便是最后老船夫在那个风雨雷电交加的夜晚死后大家也义不容辞地来帮着翠翠料理后事,船总顺顺带了人与物来到渡口,跟翠翠说:翠翠,爷爷死了我知道了,老年人是必需要死的,不要发愁,一切有我。他和这一对爷孙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况且翠翠是间接致他大儿子死的那个姑娘。那是怎样的一个小山城呢?青山绿水滋养着人的性子,人心如此平和与宽广。我是疑心这个世上本没有这样一个边城,是沈从文杜撰出来的。他看惯了勾心斗角的人心与纷繁复杂的世界,在心灵上需要一方净土,而小山城茶峒就是他心灵中的净土,通过这一方净土而告知世人:人心并不总是向恶,人心原本也是如青山绿山一样纯净与美丽。

这个故事中最美丽的一条线索就是翠翠的爱情。看惯了现代生活那种快节奏的感情,阅读这种欲说还休的感情是需要慢慢回味的,也正是这种欲说还休轻轻拨动了人心上那根细细的弦,在心灵上奏响最柔美的乐声;又似在心上轻轻地挠痒痒,痒得让我觉得舒服无比。翠翠在山水中成长,象一只轻盈的小兽,又象一只美丽的飞鸟,和自然融为一体。她的成长中虽然没有母亲的指导,但是人的一切情感不会因为没有母亲而停止,十五六岁的翠翠也在这样的年龄情窦初开,灵魂也开始在睡梦里因歌声而浮起。在那样的年龄,在那样的时代,翠翠无疑不是很明了自己的情感,也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只能靠爷爷对她的观察与猜测来体会她的心理活动,见到自己可心的人却如一头小惊兽,一下子消失在山林里,由此而来,彼此内心的信息得不到沟通与交流,造成的误会便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爱她的两兄弟中的哥哥心怀失恋的剧痛而落入激流淹死,弟弟在失去兄弟的同时也得不到爱的明确回应而离家远去。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还是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小儿子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永远有多远?明天又有多远呢?

读这个故事就象看一幅韵味悠长的国画,无论浓墨重彩还是轻轻刷过都足让人细细品茗。

《边城》读后感范文八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

三丈五丈的深潭皆清澈见底,深潭为白日所映照,河底小小白石子,有花纹的玛瑙石子,全看的明明白白,水中游鱼来去,全如浮在空气里。

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山上黄竹在月光下皆成为黑色。身边草丛中虫声繁密如落雨,间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会有一只草莺,落落落落嘘啭着它的喉咙,不久之间,这小鸟儿又好像明白这是半夜,不应当那么吵闹,便仍然闭着那小小眼儿安睡了。

高一时学过《边城》的选篇,老师当时给我们看那部电影,我们好像一致不怎么看好那个翠翠,演员不咋地,没那么灵动。印象深刻的是湘西边城的水,太清澈的水,看到就想掬起来喝一口的感觉。那么清的水,那么美的姑娘,放在那儿就是诱惑。

沈从文就是这样,诱惑着大家爱上这座古朴静谧的湘西边城,也给自己的文学找到了基地与根据地。从此便一发而不可收拾,那个美丽的地方,给了他太多灵感与情感源泉,也让他的文章有了山的质朴,水的灵动,那么清新怡人。

应该是以前看的太少,或者当时自己太小,并没有很懂,其中的一些小细节都没有注意到。翠翠对傩送的感情,一些微妙的预兆,令人读了不禁会心一笑,又暗暗为他们的前途命运担心。

觉得是因为爷爷的太过热心多事,翠翠又一直躲躲闪闪,才酿成了这场悲剧(感谢老天,悲剧都这么唯美)。二老说他为人弯弯曲曲,不利索。我觉得也是,有话直说嘛,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让对方知道,干嘛非得拐弯抹角试探别人,惹得人家反感,对事情的进展还起到反作用。可是转念一想,爷爷那谄笑着的脸,那貌似不经意实则急切的话语,却也正表现了垂暮之年的老人对孙女的疼爱与担心。害怕自己突然撒手西去,小孙女无人照顾,便要急切地找个自己放心的,孙女中意的人托付,那么,那种古怪的行为也就有了理由了。

那么翠翠,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面对自己的感情(有点早恋的嫌疑),却不敢坦诚,掩饰。让爷爷也不清楚她的心意,大老二老更无从得知,我觉得最古怪的是每次看到二老拔腿便跑,从不肯正面相迎。无论二老怎样笑意盈盈含情脉脉满怀期待地看着她。结果呢,还是误会,二老以为她对自己没有意思,一次次怏怏归去,最后愤然离去。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只留下翠翠独守渡船,默默地守候漫长的等待。

有点残忍。

有点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开诚布公自己的感情,让大家都受伤。因为太淳朴的民风?太单纯幼稚害羞的心?总是有那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难道这就是边城的风俗,沈从文小说的魅力?不敢说,我还没读多少呢。

不过说真的,当有这么一种感情在我心中萌发时,我也不知道,是否有勇气将它开诚布公。呵呵,所以先不能说翠翠,人家更是小孩。

《边城》读后感范文九

1、翠翠,你若肯为幸福再努力一吧

《边城》已读到后期了,这才发觉对沈从文笔下的这个小丫头有许多想说却不知如何表达的话。也许是我的性格问题或者是认识问题。我总是不能理解翠翠在躲避摊送老二的什么啊! 边城应该是块好地方,婚姻并不那么死板。既是这样,那有什么话便说就是。少女总有个害羞的情结 ,不能直接说出来,表示总该有吧!不应该让所有人都弄得云里雾里的,有什么想法,大胆说出来!幸福是我在自己手里的,摆渡也就那么一辈子,有所表示,谁都不会留有遗憾。

你若不惜,他亦不爱。自己的幸福,自己寻找,剩下的人靠边。千万别,亲手,葬去了自己的幸福。有些事错过了就是永远,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但值得肯定的是,边城这地方淳朴无比,淳朴到两个年轻人不用哪么卿卿我我,就已明朗如初的两情相悦。他们的感情就像白河的水一样,清澈透明,让人不免有些羡慕和感叹。却也因如此,他们都不能豪爽的主动表明心意,他们的爱留有遗憾,就像翠翠在章末时二老那若有若无的身影 。

《边城》读完后,总有种莫名奇妙的感觉。那么浓厚、淳朴的乡土民情,那么善良、和谐的人们,可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妥。也许是大老的死,那么突然,那么莫名其妙,急促到让人不敢相信,这会是上天特意安排的。总是在构思着,要是大老没有死,翠翠和二老将会是怎样的结局。又或者是老船夫的死,多么和蔼的一位老人啊!具备了茶峒人的所有品质,对孙女的爱更是掏心掏肺的呢!可为什么就给走了呢?还那么安详,让我以为这个故事还没有完结,一直可以到永远的永远。

我本来想着,暂且祝她幸福。可总感觉,这样的幸福我给不起,她也承受不来。那就随缘吧!就像白河的水一样,想流哪流哪。心啊,要走哪走哪吧!

2、故事中祖孙情节也是感动人心的情节之一。祖父与翠翠的细腻互动强烈散发出亲情,令人心生羡慕。然而祖父因为爱的太深所以处处寻找他以为对翠翠的最好选择,结果却弄巧成拙,以至于翠翠的人生由一颗闪亮的水晶,因一时失手,顿失光彩成了一颗普普通通的石子,也许有人会觉得祖父的行为令人气恼十分,但再想想,这块水晶是谁一点一滴琢磨出来的呢?即使它不再闪晶,即使失去了一切翠翠仍有活下去的希望,她没有因此而倒下。翠翠走出了一条不一样的人生路。

《边城》读后感范文十

心美则世界美,人和则国家和

豪华落尽见真淳,相比于繁华热闹、功利枯燥的大都市生活,边远城镇的生活更加体现了它特有的风土人情、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著名现代作家沈从文的笔下便有这样一座边城,他用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故事,呈现了边城小镇的和谐与美好,表现了边城人的友善与真诚。

平凡而美好的边城生活不仅仅是一幅缤纷多彩的画,还是一幅含有丰富韵味的画。沈从文先生在他的边城世界里,用一曲质朴动听的爱情之歌唤醒了我们中华传统的灵魂,其中就包括了一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美好的生活象征着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边城小镇风光秀丽,边城人生活幸福、其乐融融,透露了一种和谐的气息。友善强调公民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细读文章,我发现,《边城》用人性描绘了一个瑰丽而温馨的边城世界,这里人性皆善、皆真、皆美,由每个人身上所焕生的人性美营造了这个世界,这里看不到邪恶、奸诈和贪欲,这里有贫富区分和社会地位高低的差别,但他们都互相亲善着、扶持着。边城人的友善正是我们今天所要倡导和学习的。

边城是大城市的对立面,反衬了都市文明掩盖下传统美德的衰落,现代文明的物欲横流、金钱至上,质朴真诚的淡化,腐化浅薄的流行。再看当下,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不择手段损害同类健康,三鹿奶粉、苏丹红、地沟油、复炸油、毒胶囊、防腐剂等等层出不穷。人们为了私欲,不惜一切手段和代价,这是多么可恨、可悲,完全违背了自己的良心。正因如此,我们才更加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

美丽的边城就是一个有着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国家的缩影。边城人的品质美化了其自身的社会生活环境,例如老船夫去镇上置办节货,人们非但不会贪图小利还非常热情大方;老船夫坚决不收过渡人的小费,让翠翠拦着人也要把钱送回去;傩送没有因为一座新磨坊就违背本心去娶团长的女儿。边城人民正直、善良、率性、真诚,视荣华富贵如浮云。

携一本《边城》,让思维去浪迹天涯,我们会感受到边城所有的温暖、质朴。读着读着,我们仿佛看到端午盛大热闹的景象,仿佛看到水手们在强劲有力地划船,仿佛听到老船夫对翠翠的慈爱召唤,仿佛听到青年人那动听美妙的歌声不知不觉中,我们便融入了边城这个小镇。他们的生活亦如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人与人之间是那么的真诚,人与环境又是那么的和谐。

读完此文,我深深感悟到:生活在和谐的社会、富强的国家里很重要,人与人之间的友善、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能够构筑一个世外桃源般的世界,但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努力。因此,新时代的我们,绝不应该被物质和利益的狂潮吞没,而更应该保持边城人民的质朴心灵,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美丽的祖国献上一份微小的力量。

《飘》读后感中学生优秀作文参考10篇


美好的爱情和幸福的生活都是自己创造的,有辛苦的耕耘就会有美好的收获。不要让缘随风《飘》远,要让真情永驻心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中学生优秀作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飘》读后感范文一

浪漫主义的飘泊之旅

几季夏花开,几度秋叶落。一段绚丽的传奇在战火中飘渺,一部壮丽的史诗在美国国旗的50颗星星中闪烁。

这是一个发生在南北战争中的故事。以年轻的女主角斯佳丽的婚姻感情线为主轴,描写了一个战火中的普通家庭的生活经历。斯佳丽三次结婚,两次守寡,在十六岁的豆蔻年华,饱受家庭与爱情的动荡的折磨。继婚后,一连串的打击接踵而来母亲过世,父亲精神恍惚,两个妹妹染病在床就连最爱她的男人也因她的无理取闹而心灰意冷地转身离去,她这才幡然醒悟。

作为《飘》的作者米切尔,用她毕生沉淀的生活经验及对人生的透彻感悟造就这堪称里程碑的著作。她不仅是充满传奇色彩的作家,她笔下的斯佳丽,也为整个悲剧故事画下色彩浓厚的一笔。

斯佳丽,在文中最动人的角色。她尚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正处青春花样年华。她天生丽质,年轻漂亮的她,头戴光辉的女神光环,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亚特兰大的女王。她敢爱敢恨,无畏无惧,骨子里无法泯灭的真和倔却导致她一步步迈入错误的空洞,无奈徘徊在灾难和战火之中。战争让她本来完整的家颠沛流离。她为婚姻埋葬青春,因战争失去幸福。这是个彻底的悲剧,但一字一句仍彰显浪漫主义的气息。

是悲?答案是否。因她的勇敢与奔放,因她的无拘无束,才显无怨无悔。怎能以一路顺风来衡量青春。许多人说她是个错误,可在她如此开放的年纪,谁又不曾犯过错?一波三折的生活经历才让她逐渐蜕变、成熟,人生的考验永无止境。正是有她的乐观,活泼,激情,才不枉走过美好年华,不枉错过、犯错。年轻,正是那一瞬而过,又是快乐又是落魄的美丽,才显得可贵与永恒。

南北战争是打压斯佳丽家庭的巨石,而现在的战争没有销烟。无形的社会压力和经济压力让同样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步履维艰,他们茫然却也执着,在生存的海中飘泊。水深火热中的斯佳丽能在最终留下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话。我们也能,无论是生活或是学习,不服的心态是战胜命运纠缠的魔杖,这是她用青春给予我们的鼓舞。

在人间走走停停,爱恨怨仇间分分合合,这个产自普通战争家庭的故事,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浪漫的悲剧。

《飘》读后感范文二

《飘》是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其唯一的作品,《飘》可以说是史上最经典的爱情巨作。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也许她痛苦地挣扎在金钱的欲望里,也许她陷入名利权势的泥淖不能自拔,但她侑一颗执着勇敢坚强自信的心。她的灵魂在黑暗中放射出瑰丽的坚强的火花。

《飘》读后感范文三

《飘》又名为乱世佳人,书名与电影名都为《Gone orro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每个人都有软弱的一面,斯嘉丽,内心如此强大的人,她的精神支柱竟是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玫兰妮。玫兰妮是我另一个喜欢的人物。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和斯嘉丽的性格有着天壤之别:斯嘉丽,勇往直前,敢爱敢恨,有时自私自利;玫兰妮却事事为他人着想,宽容,善良。她相信她身边没有坏人,对任何人都是以礼相待的。但她又是勇敢的当她看到斯佳丽为了保护庄园杀了一个北方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她是坚强的,她是博爱的。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方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多少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方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不管是斯嘉丽还是玫兰妮都有着自己优秀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学习斯嘉丽对于喜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学习玫兰妮凡事都用广阔的胸怀去包容,而不是斤斤计较,学会信任别人;学习她们的坚强,使自己的内心更为强大。

《飘》读后感优秀作文范文800字10篇


昨天即是昨天,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而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当这本书再次被翻开,我再次铭记了它《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优秀作文范文800字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飘》读后感范文一

让废墟上有玫瑰

傍晚的炊烟在最后一缕夕光中袅袅升起,浮动的烟霞随着落日在远方的地平线漫洒延伸,远处鸡犬的声音隐隐约约,淹没在完成一天工作黑奴们的交谈声里。精装的薄薄纸笺背后,映射出五十年代的美国南部乡村。

那时的塔拉还是美丽的庄园,那时的豪宅里战争未起,那时的她,还是一个为了爱情勇往直前的姑娘。

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小姐,一双美丽的绿眼睛勾魂摄魄,让无数青年公子心生爱慕,苦苦追求。可骄傲的她让所有人倾慕,却唯独赢不了所爱之人的心。告白失败后,她一念之差作他人嫁,成了艾希礼的嫂子,也是亲密却不可僭越的人。随着战争到来,丈夫去世,艾希礼生死不明,黑奴背叛,她被迫带着自己的情敌远走他乡。为了所爱之人,她竭尽全力顾照玫兰妮,尽管心中始终有嫉妒,她却将玫兰妮保护的发毫无损。她在物质极度匮乏下,为了生存不得不不择手段,却始终为爱人筹划一切,维护好尊严,尽管也许那个人,并不领情。一个执着于爱情的人,在现实的压力下,一次又一次背叛了自己的内心。

而也正是因为她的固执,使她看不清内心,不明白谁才是自己真正所爱的人。

她比自己的两任丈夫都更有思想、有能力。为了摆脱令人恐惧的贫困,她不惜以婚姻为代价。养尊处优的大小姐终于明白,她的父辈一直坚守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塔拉一抷令人心安的红土地。她完美、骄傲、自强;她也自私、卑鄙、低微。面对复杂的她,始终有一个人默默爱着她,假装不在意,却时时刻刻给予她物质及精神的支持。面对漠视,他只能把对斯佳丽的爱,全数倾注到女儿的身上。当斯佳丽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心,白瑞德的心却随着女儿死去。

最后的最后,她得到了一切,却失去了最真的爱情。

《飘》不仅是一个人的命运沉浮,更是南北战争的一个缩影。斯佳丽是个完美的女人,却也是个有缺陷的女人。但不管面对怎样的困境,好都会选择相信希望,即便所有人都放弃,她始终不会选择坐以待毙。从温室的水仙逐渐褪变,斯佳丽是一朵开在废墟之上的红玫瑰,骄傲热烈地昂着头,将浑身利刃对准残酷的现实,却唱着永不言弃的生命之歌!

我要在那最高的山峰矗立,不管它是不是悬崖峭壁;我要在最蓝的大海扬帆,绝不管自己能不能回还,人生总应是不平凡,只要像斯佳丽一样坚强勇敢,必能走出绝境平安返航。

让温室里起风雨,让废墟上有玫瑰!

《飘》读后感范文二

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题记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记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黑人奴隶制向资本主义制度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但其主题无关战争,作者无意做历史的论道者。其主题是爱,是爱对了的青春。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太喜欢甚至有点反感女主人公郝思嘉,若要征服命运,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和洁白的皮肤作为武器就够了,虽然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摇摆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但她的思想与见识却很肤浅。然而后来,我对她的认识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坚忍,她的勇敢,在乱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原来那个十六岁的姑娘只会担心穿哪条裙子显得更妩媚,现在却带着一群毫无力量的人穿过几英里的战地;开枪杀死一个北佬士兵并且心安理得地搜他的口袋、背包找钱财与食物;披着母亲的丝绒窗帘,配着公鸡的尾羽,试图去征服白瑞德以挽救塔拉;为了锯木厂夺走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以二十块钱安慰自己的良心雇用犯事黑奴;表面上与北佬交往甚欢

是的,他和白瑞德一样贪得无厌、无所顾忌、不在乎所谓的名誉与信仰。但更让人惋惜且敬佩的是,没有谁真正理解郝思嘉,并且能够驾驭思嘉,包括白瑞德。思嘉是我曾经唯一的梦想,然而在现实面前谁都不能享有。不敢用苍凉的手势定义思嘉的年华,她是不屑于别人对她的同情的。相较于青春、成长这样单薄明媚的字眼,我觉得用史诗来形容她的经历更为贴切。

无论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郝思嘉深深地感染了我。她让我知道,真正的乐观并不是表现为相信生活是一帆风顺的,而是明确知道生活中有许多挫折与阻碍时,仍然可以直视它,并且竭尽全力走出困境甚至爬出困境。郝思嘉也会像很多人一样抱怨、感伤,但不同的是,大多数人会从此一蹶不振,而郝思嘉会重新振作起来,更加坚强地面对一切。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更加要发扬这种乐观主义精神,我们有拨开风尘的眼睛,我们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无论我们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会遇到迷途的惆怅还是失败的痛苦,但我们仍然应坚信未来会给我们肯定。曾经我在追梦时也有过彷徨与挣扎,但当我回首时,却会意外地莞尔一笑,那些曾经看起来很痛苦的经历,在时光的氧化下,都会变成我们的故事,它们未尝不是岁月布施给我们的小惊喜呢?我们都喜欢阳光微风、静水清涟,但不妨偶尔也带着镣铐在雨中狂跑,相信那时云卷云舒、花开花落在你的心中自会有一番新的构建。

我相信开怀大笑是燃烧卡路里最棒的方式。我相信身处逆境时,更要坚强。我相信快乐的女孩就是最美的女孩。我相信明天会是全新的开始,而奇迹终会发生。也许你不一定有能做自己的自由,但你必须要有敢做自己的勇气。希望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飘》读后感范文三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你着一袭长裙,款款而来,明眸如月,笑靥如花。

灯光下,你尽情地旋转,尽情地舞蹈,两串珍珠耳环也变成了两只舞动的精灵。生活如此青睐你,你如一位骄傲的公主,享受着男子们倾心追捧。

17岁,多么美好的年华,你却一身黑衣退出了华丽的生活,在那场南北战争中,你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只身带着儿子的寡妇,生活无情地展现出它狰狞的一面,如一只丑恶的怪兽随时可能吞噬一切。

在炮火映红了半边天的夜晚,你独自驾车,准备从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车上拉着命悬一线的梅兰妮母子,城外一片漆黑,你大声吆喝着,拼命抽打马儿,希望他跑得更快些;你小心翼翼地躲避着每一个闪过的身影,生怕遇上黑奴或北方士兵,你一边紧握着手枪,提防着周围的一切,一边不时的诅咒着、关心着车上那对虚弱的母子。没有人关心过那夜你的恐惧,没有人问过你是否担心那夜会死去,我只知道天明时你独自带着他们回到了塔拉。

你以为回到塔拉便可衣食无忧了,但命运又跟你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母亲离世、父亲患病、庄园被北方士兵掠夺。从那时起,你便开始肩负塔拉的重担,踽踽前行。

贫穷和饥饿使你这位在塔拉庄园养尊处优长大的公主,疯狂地爱上了那片红土地,你衣着褴褛,甚至连一双不露脚趾的鞋也没有。你用仅有的钱购买种子,你如一个地道的农民一样,亲自耕种着那一方土地。你常常诅咒成为你拖累的梅兰妮母子,诅咒身边的每一个人,可又计划着自己手里的每一点钱,不让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饿死。不到20岁的你担负起塔拉庄园每个人的性命,一次次地迎接着命运的挑战。

你如一株倔强的野菊,花满枝桠,在生活的石罅里绽放出独属自己的美丽。

在那个争夺不断的岁月里,你不时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成了鼓励每个人坚强活下去的旋律。生命,是在挣扎中显示其伟岸和美丽的。

一棵树苗要长成参天大树,需要不断积累与坚守。无论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它都要把根深深扎入土地,把干挺直,用整个身躯迎接狂风暴雨

一弯小溪要流淌成汹涌大河,需要不断积累与前行。无论高山平原、泥淖险滩,都要吸纳、奔涌,用所有的精力奔流出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们或许没有斯佳丽的从容不迫、坚毅顽强,勇敢执着,但我们可以拥有一颗乐观向上的心,心若向上,脚就不会停止就像斯佳丽常说的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斯佳丽用自己义无反顾,向我们证明了生命的张力,生命的顽强,生命的芬芳。

生如夏花之绚烂致永远的斯佳丽!

《飘》读后感范文四

我们每个人就像一片树叶,被风吹落,也被风吹起,漂流在尘世里,不知会飘向何方。题记

我读过多少书,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的时候,匆匆地《茶花戈》、《红与黑》等,也许由于文学素养浅薄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给我太大的震撼。暑假时,朋友推荐我读下《飘》,那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地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后,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画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么精细。读完《飘》,他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我很喜欢《飘》的主人公斯佳丽,她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影响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风一般的善变的性格,正如本书的题目随风而行一样。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因而在我的到这本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道真爱在何方的悲剧的性格感到遗憾。必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如今就凭借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她能够让瑞德回来,她知道她能够。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自强不息的精神。而在我看来没有那个男人无法得到并不能呢过并明她的成功,反而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创造出她所能制造的假象。可最终,她也不会得到什么真正的爱情。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并没有失败,仍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这种自私、虚伪的期待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美满的归宿。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的,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是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则能获得他的幸福呢?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漂浮在尘世间里,有的人被物质打败做了生活的奴隶,有的人随时间而改变了自己最初的纯真,剩下的便是所谓的特立独行的人,但也许就是他们眼中的人,才真正的未忘初心。

《飘》读后感范文五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斯嘉丽有着如她母亲般端庄文静的外表。一双琥珀色的眼眸楚楚动人,棕红色的卷发随意披散在身后,一袭绿裙勾勒出了斯嘉丽曼妙的身姿,脸蛋既有法兰西血统的娇柔又揉合着爱尔兰人的粗犷,迷人而有魅力。这时候的斯嘉丽菜16岁,花一般的年纪,富庶人家的她娇生惯养、自负固执,有一种唯我独尊的优越感。她天真的以为艾希礼只会爱她,而像梅兰妮那样的小个儿是没人会爱上她的她的不曾涉世、任性和幼稚使她活在自我的狭小空间里,也成为她后来婚姻不幸的祸根。

南北战争的战火很快蔓延到了斯嘉丽的身边。在战火弥漫中她独自照顾怀孕的梅兰妮和她自己的孩子,她还受到母亲病危的精神折磨。远方是灰蒙的一片雾气,孤单的身影留下来的是坚强的心。令我最揪心是斯嘉丽替媚兰接生的片段,听到媚兰痛苦的呻吟声,她感到放佛有个牛轭沉重地落在了她的头颈上,斯嘉丽没有逃离、昏厥,而是坚强挺了下来,用清醒的头脑和理智判断挽住了媚兰母子的性命。随后她又拖着奄奄一息媚兰和已被炮火吓坏的孩子逃到亚特兰大,途中他们遇到了一头可怕的老母牛,斯嘉丽知道媚兰的孩子需要奶,而她们需要吃。她怕牛,最终她将自己唯一的一条裙子撕成布条,一条条连结起来,直累的起泡的手指流出了血,颤抖不已地制服了这头牛。斯嘉丽已经不是庄园千金,而是蜕变成了勇敢坚强的女性。

回到塔拉后更大的噩梦却还在等着她,母亲去世,父亲神志不清,天塌了,却再也没有人帮自己顶起来了......斯嘉丽痛心、绝望,但她并非沉浸在悲伤之中。她知道难过解决不了问题,她要像先辈们一样坚强地接受现实的挑战!她整日像个黑奴一样劳作,指挥家人各得其所地工作,擦干眼泪、努力振作、毫不妥协、坚定不屈。这就是斯嘉丽!一个热爱土地,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的斯嘉丽!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的无尽宽广?最后,斯嘉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坚信明天又是另一天了又何尝不是希望?将自己的眼界放宽,不要自己将自己的路堵死。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仍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飘》读后感范文六

记一次历史画卷游历

书,是撒哈拉大沙漠里宝贵的一弯清泉;是格陵兰深处罕见的火苗;是阿尔卑斯山里珍稀的一缕暖阳;是阿富汗的上空不再有战机的轰鸣;也是美国南北战争的挽歌。怀抱着好奇的心理,我买了一本《飘》。

《飘》以美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大规模内战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1816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人的社会生活。书中塑造了斯嘉丽,艾希礼,梅兰,瑞德等人物形象,分别以南北战争和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为线索平行展开故事情节,让读者了解18世纪60年代美国南方人的习俗礼仪,精神信仰和日常生活等,展现了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

同时,《飘》也是一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南方的挽歌,它对战争进行了控诉,并深刻剖析了人性。在人物刻画方面,玛格丽特既突出了主要人物的鲜明个性,又将不同人物进行对比。主人公斯嘉丽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出身于农场主家庭,美丽热情,敢爱敢恨。这一点与我很像。在战火硝烟中,在经历了情感与家庭的变故后,她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坚强,积极生活的人。斯嘉丽的第三任丈夫瑞德出身于南方贵族。性格叛逆,头脑精明,他善于审时度势,对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走向和走向有清醒的认知,因此靠战争囤积了大量的财产,是个自私自利但极富冒险精神的人。

而斯嘉丽的情敌梅兰,柔弱善良,恪守道德戒律。面对残酷的战争,她表现的也很坚强,这种坚强与斯嘉丽相比,表现得更为传统,内敛。梅兰的丈夫斯嘉丽一直深爱着的艾希礼是没落的南方贵族,在战争结束后一蹶不振,失去了生活动力的方向,沉浸在对过去美好的回忆中,代表了向时代妥协、敷衍过活的旧时代人物。

这四个人物的感情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各自的性格、人生观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几位主人公最后的命运结局各不相同,或让人悲伤,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

这让我想到了我过往的许多坎坷,每次都是快扛不住了,结果都是一咬牙,想着:反正人生还这么漫长,跨过去不就好了,以后想想或许还很有趣呢!而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飘》的原因,它能给予我许多鼓励与帮助。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不管是生活还是情感,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和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着前方正如小说主人公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

《飘》读后感范文七

《飘》是一部能使全世界读者都赞不绝口的惊世佳作。鲜明的人物形象塑造,细腻的心理活动分析,高度个性化的人物语言等都使我惊叹不已。一次次翻阅,一次次收获,我终于发现,这本书并不悲。

郝思嘉热爱她身边的一切。但她的遭遇甚是让人同情,从一个被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到一个要干粗活养活十几口人的灰姑娘,她不知经历了多少苦难。因为南北战争的爆发,她也失去了许多,可是她从来未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美好的生活。

初读此书,我总会感慨郝思嘉的命运是有多么不幸以及这个故事的最后结局有多么的悲伤。可是经过反复的阅读后。我才明白我想错了,全书并未以悲为主题。而是围绕着希望与奇迹展开。卫希礼的打仗归来是个奇迹;塔拉没被毁灭是个奇迹;战争的结束也是个奇迹......而郝思嘉面对亲人的死亡,爱人的离去,被战火烧的面目全非的家园她都没气馁,而是擦干泪水,努力振作,对明天满怀希望,一定会创造一个奇迹。文章的结尾是郝思嘉对自己说的一句话,而那一句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就像是说给所有人听的。我不禁也细细品味起这句话来,是呀,明天又将是新一天的开始,今日的烦恼也可随风而逝了......

郝思嘉从不为已经过去的事情或已失去的物品而悲伤,她永远是乐观自信的,也永远相信靠自己努力便可使生活更美好,但是在我们的社会中呢?

对于那些已经失去的东西,所有人都会倍感惋惜,这是万分正常的。只是假如一直都存活在失去的悲伤中无法自拔,也无法想象该怎么办时,我们似乎就失去了乐观。

命运对于霍金来说是万分不公的,只是上帝在为他关上一扇门时,又打开了一扇窗。

他无法自己走路,无法自己吃饭,无法自己站立,无法说话,无法动弹,无法......可即使有再多的无法也依然阻挡不了他对生命的乐观。霍金曾说过: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索。他觉得他拥有整个世界,家人的关怀,读者的赞许,世界的热捧......他用乐观的态度对待每件事和每个人。霍金对于自己已不再拥有的东西,他都从未去幻想过,悲伤过。而是踏踏实实地过着当前的生活,期待着第二天的到来。

再看海伦凯勒。年幼便失去了视觉与听觉,她的生活布满艰辛,谁可以想象这给她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可是对于这些,她不会去感叹,而是奋发,奋发,再奋发!用自己乐观的精神与坚定的意志开辟了一条文学之路。

如果这时再将目光转向我,实在是感到惭愧。我曾经会经常感到自己是有多么不快乐,也会时常怀念过去的事情。那些事太美好了,我不想让它过去,因此,整天想着,却没看到未来,没了对未来的憧憬,也就没了学习的动力,更没了对生活的热情。乐观,似乎离我是那么遥远,远到我很难触碰到它。

不以己悲,那些失去的已无力挽回,而我们能做的就只有珍惜现在,相信奇迹,对明天充满着无数期待,饱含热情地用双手努力打拼,使未来更加美好。

《飘》读后感范文八

浪漫主义的飘泊之旅

几季夏花开,几度秋叶落。一段绚丽的传奇在战火中飘渺,一部壮丽的史诗在美国国旗的50颗星星中闪烁。

这是一个发生在南北战争中的故事。以年轻的女主角斯佳丽的婚姻感情线为主轴,描写了一个战火中的普通家庭的生活经历。斯佳丽三次结婚,两次守寡,在十六岁的豆蔻年华,饱受家庭与爱情的动荡的折磨。继婚后,一连串的打击接踵而来母亲过世,父亲精神恍惚,两个妹妹染病在床就连最爱她的男人也因她的无理取闹而心灰意冷地转身离去,她这才幡然醒悟。

作为《飘》的作者米切尔,用她毕生沉淀的生活经验及对人生的透彻感悟造就这堪称里程碑的著作。她不仅是充满传奇色彩的作家,她笔下的斯佳丽,也为整个悲剧故事画下色彩浓厚的一笔。

斯佳丽,在文中最动人的角色。她尚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正处青春花样年华。她天生丽质,年轻漂亮的她,头戴光辉的女神光环,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亚特兰大的女王。她敢爱敢恨,无畏无惧,骨子里无法泯灭的真和倔却导致她一步步迈入错误的空洞,无奈徘徊在灾难和战火之中。战争让她本来完整的家颠沛流离。她为婚姻埋葬青春,因战争失去幸福。这是个彻底的悲剧,但一字一句仍彰显浪漫主义的气息。

是悲?答案是否。因她的勇敢与奔放,因她的无拘无束,才显无怨无悔。怎能以一路顺风来衡量青春。许多人说她是个错误,可在她如此开放的年纪,谁又不曾犯过错?一波三折的生活经历才让她逐渐蜕变、成熟,人生的考验永无止境。正是有她的乐观,活泼,激情,才不枉走过美好年华,不枉错过、犯错。年轻,正是那一瞬而过,又是快乐又是落魄的美丽,才显得可贵与永恒。

南北战争是打压斯佳丽家庭的巨石,而现在的战争没有销烟。无形的社会压力和经济压力让同样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步履维艰,他们茫然却也执着,在生存的海中飘泊。水深火热中的斯佳丽能在最终留下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话。我们也能,无论是生活或是学习,不服的心态是战胜命运纠缠的魔杖,这是她用青春给予我们的鼓舞。

在人间走走停停,爱恨怨仇间分分合合,这个产自普通战争家庭的故事,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浪漫的悲剧。

《飘》读后感范文九

第一次接触《飘》是在一个不经意的下午。应该是四月天,阳光很好,随意地拿起了一本书,开启了一场梦的邂逅。

《飘》是以美国内战为背景所作的小说,主要讲述的郝思嘉从少女蜕变成一个女人的故事。虽然是以战争为背景,但本书作者米切尔没有过多的写一些战争上的策略或是一些特别悲壮的场景。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飘》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的崇敬心理对战争的全员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历程 以战争让我们认识女主角郝思嘉的一些内心。所以,本书中,对于人物内心的描写十分详细且精彩。

自从《飘》诞生开始,外界对于郝思嘉的评论褒贬不一。美国诗人毕晓普说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毫不足取准确地把郝思嘉为人鄙视的一面作了精确的描述,但在这纷繁的社会中,每个人的性格都不是单一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对于我来说,郝思嘉是我目前为止,最喜欢的一个女主角,没有之一。郝思嘉她有一股叛逆的性子,她依赖她的母亲,同时也对她母亲及嬷嬷的教育表示反抗;她喜欢着卫希礼,为了他与父亲交流,被驳回后依旧跟随内心的想法,在宣布卫希礼的婚事那天大胆的与其表白;她不喜欢放弃,性子很倔,和他的爸爸一样,自己认定的事尽全力做;但实际上她心也很好,很善良,在北方的兵进攻亚特兰大的时候,她坚持带着媚兰和白蝶小姐一起逃走,如果说带着自己的情敌媚兰是因为自己中意之人的拜托,那么她带着白蝶小姐纯粹是因为良心的不忍。喜欢郝思嘉,或许因为她的直爽,纯粹,坚持,执着,乐观,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又或许,不因为什么,只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与郝思嘉总有那些这些的相似。

在《飘》中,郝思嘉的感情线路一直是一个谜一般的存在。有人说《飘》主要写的是郝思嘉与白瑞典的恩爱纠葛,但我觉得说是郝思嘉的蜕变史会更准确,虽然在全书的最后,她承认要重新追回白瑞典,但在开头,她是对白瑞典没有什么好感的。如果说,仅仅突出了这个,也忽视了塔拉,卫希礼,媚兰等一系列在郝思嘉生命陪她成长,不可缺少的人。

她从未真正理解过她所爱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她把两个人都失去了。作者米切尔评论郝思嘉的感情,其实,郝思嘉不爱读书,她不懂满腹经纶的卫希礼,但她崇敬他,觉得她非常的厉害,渐渐产生了好感;对于白瑞德,一个撞破了她与卫希礼秘密告白,又在内战中无恶不作一直保护她的那个人,也渐渐地对他由恶意转为了喜爱,只是她一直不知罢了。在文末,她终于意识到了这段感情,并发挥了她的特点,执着,永不放弃,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飘》的英文名字是Gone with the Wind,意为随风而去,主角的故乡随风而去,美国的南方的奴隶制随风而去,主人公的至亲随风而去,至爱亦随风而去...似乎一切都很悲伤。但在这悲情的笼罩下,郝思嘉的乐观成了亮点。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明天蕴含希望与绝望,但也无论如何,今天是最糟的一天了,明天不可能比今天还糟了当你看到这种话的时候,虽然知道,应该是假的,但你的嘴角还是会不自禁的上扬。为什么?我想,它就是郝思嘉的力量。

所以,你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一定要想起《Gone with the Wind》,想起郝思嘉,让烦恼gone with the wind!

怎么办呢---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飘》读后感范文十

亲爱的郝思嘉:

你好!

自从读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后,我多么希望你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玛格丽特创造的。在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你的坚强、执著、还有那感人的爱情。在经历十二年中的那么多事情后,你从绝境中挺了过来。并且从一个纯真的少女逐渐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女人。

刚读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个塔拉镇被许多男人迷恋十六岁的美女,一双淡绿色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翘起的眼角,全身白皙的皮肤使你感到骄傲和自豪。你一直爱着希礼,当你知道美兰和她结婚后,你十分生气,痛苦,就赌气嫁给了你并不爱的韩査理,当南北方的战争开始时,韩查理死后,你就去了亚特兰大和白蝶姑妈还有美兰一起生活,其实你是想等胜利后见到希礼,可以看出你有多爱他,一个为爱执着,如此心思细腻的小姑娘!

在舞会上,你居然是如此大胆,为了再能像别人一样尽情的跳舞,守丧期还没过的你当场和人人都讨厌的白瑞德跳舞。自此你渐渐的把一个南方妇女应有的教养和规矩抛在脑后,穿白瑞德的赠送的花衣,帽子和各种饰品,,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根本不在意,只希望高兴的生活(和希礼一起)。白瑞德偶尔也会让你头疼,你告诉自己你爱的是希礼,不是白瑞德。一个为爱执着,喜欢自由的你!

亚特兰大宁静的生活远去,希礼的生死未卜,北方佬已经快要攻打到这里了。美兰怀孕了,白蝶姑妈逃走了,你想让梅兰死掉回到塔拉,但你还是放下对塔拉的思念留了下来等待梅兰的孩子出生。那天梅兰喊着肚子痛,而你穿过了死人堆找米德医生求助,可米德医生还有许多事要做。这时,你担负起了一个嫂子的责任,从来没有做过接生婆的你竟成功了使美兰生下了孩子。一个不可思议的伟大的女性!

回到塔拉,你的母亲去世了,父亲也因伤心过的成了疯子,家里的首饰,食物都被北方佬抢走了。你伤心、绝望,头目,同时,一股带满仇恨、求生欲望的心正在猛烈的燃烧,你发誓,你要努力赚钱不让自己的家人在挨饿。每天,你拼命的采摘、种植棉花,分配仆人们的家务活,生活的艰辛腐蚀着你的容貌,食物和金钱的短缺的问题时刻占据着你的大脑。坚强的你为了凑足很高的税金,不然会被关进牢里对生命的渴望使你放下以往的尊严和嬷嬷一起去了亚特兰大向白瑞德借钱。白瑞德的拒绝使你再度感到绝望。在半路上碰见了苏安伦的情人弗兰克,因为他有一些钱,无奈的你费尽心机用了一大片谎言欺骗了弗兰克使他跟你结婚,让人又憎恶又令人爱怜的郝思嘉!

婚后,你用你那无穷的智慧、男人般的头脑在工厂里生出了许多金钱,甚至,你为了更快的赚钱去雇用那些囚犯。城里的人渐渐疏远你,但白瑞德给了你莫大的安慰。

三K党事故使弗兰克死了。这是瑞德终于跟你表白结婚了,你们不久之后生下了邦妮,她有嘉乐的豪放 、勇猛,可邦妮在四岁时因为赛马而被马摔死,你发出悲伤的叫喊,我能深深的体会到作为母亲失去孩子的痛,可怜的思嘉!

南方最终胜利了,可这时,美兰因流产而生命垂危。你以前希望她死的心没有了,并十分真诚的为她祈祷,最后美兰离开了人世,你悔恨自己当初的想法,去骗一个一辈子都感恩你、信任你的人。我看到了你人心的善良与真挚。

这时你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可这一切都太晚了,白瑞德对你的心死了并决定离开你到别的地方生活。你伤心欲绝,又把希望面向未来的明天。

十二年后的你让我叹服,一路的艰辛使你成熟,也使我成长,虽然刚不青春期的我并不能深刻的理解爱情的含义,但我希望你最终能够找到丢失的的爱情! 只要你坚持相信明天会更好!

祝你一路顺风!

2019《红岩》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


读完《红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些革命烈士为了共产党和更多人的幸福平安宁死不屈,他们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使我感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红岩》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红岩》读后感范文一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阅读了《红岩》。

《红岩》讲述的是在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反映了革命烈士将生命化为胜利的崇高风貌以及国民党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种种丑态,成功塑造了一批优秀的革命英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坚贞不屈的江姐;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的刘思扬,还有那些在渣滓洞中相互扶持,团结奋斗的难友们,白公馆中奋勇突围,终迎来美好黎明的战士们这所有的一切在阅读中都清晰的展现在我眼前,那么鲜活,让我激动、悲愤、感叹,久久不能自已。

封面上的两个红字红岩,仿佛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

我知道对于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来说,国民党反动派只能带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不能动摇他们心中坚定的信念,反而更激起了他们的斗争精神。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江竹筠,也就是江姐。在敌人面前,她始终是那么淡定,那件洁白的蓝色旗袍永远是那么干净,不沾一丝灰尘。就如她本人一样,永远不会向敌人屈服,不管是鞭挞棒打,还是竹刺针扎,她都咬紧牙关,坚决不透露我们党组织的秘密。江姐始终坚信革命会成功,黎明会到来的。在狱友面前,她总是带着淡淡的微笑,用毅然的语气说:毒刑拷打是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牙签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她那钢铁形象便在与敌人的斗争中悄悄在我的心目中树立起来了。当然还有那可怜又可爱的小萝卜头宋振中,小小年纪就参加了共产党,还挺住了敌人的摧残。还有那具有传奇色彩的双枪老太婆,疯老头儿华子良等等一个个都是我们十分熟悉的典型形象。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些忍受不了酷刑的人,不仅背叛了党,还转而投向了国民党反动派,做了特务,成了走狗。比如郑立昌这个人,他利用自己掌握的情报像条哈巴狗一样的给敌人指路,给革命造成了惨重的损失。像这种人是应该得到人们的唾弃的,他自己在红旗前也将抬不起头。

想想那些在敌人面前不变颜色的烈士们,我觉得自己好惭愧。在困难面前我往往没有克服的勇气和毅力,总是有各种理由来说服自己,给自己找一个放弃的理由。比如在工作中,当所有的事情都挤在了一起时,我就会变得急躁,没有耐心,对于工作的热情也随之减少。在学习上,我的成绩不是很突出。每次考完试,我都会对自己说:没事的,考差不是你的错,你把时间用在工作上,学习顾不上,也是可以原谅的。但是,现在想想我真的错了。看着那些烈士们在敌人屠刀的威胁下还能够昂首挺胸,气节不屈,而我仅仅只是因为一两个困难就退缩了,还会给自己找理由开脱,更是将自己的不认真归于其他事情上,真是不应该。我应该要去寻找解决的方法,尽可能的把困难克服,或许是向其他人寻求帮助,或者是自己静下心来整理思绪。我应该去寻找工作和学习的平衡点,不要让工作耽误了学习,也不要因此而影响了工作。这样,我才不愧烈士们用鲜血给我们带来的美好生活,也才有资格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党员。

《红岩》中描写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黎明是这样的: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是烈士们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我们现在这幸福快乐的生活。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永远不忘这些烈士的付出,更不该忘记他们身上永不放弃、坚强不屈、坚定信念的斗争精神。

我想每个人都应该阅读一下《红岩》这本书,它为我们树立了一个个榜样,能够让我们重新理解人生价值,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更能让你体会到光辉的历程和血染的风采,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和宝贵的青春。

《红岩》读后感范文二

前不久,我和妈妈共同阅读了长篇小说《红岩》。它描写了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紧要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书中讲诉了一大批共产党员,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表现了共产党人英勇无畏的精神和对革命必胜的信念,同时也揭露了敌人的残暴。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身上所具有的高尚品质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故事发生在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日子的山城重庆。故事主人公江姐是一位杰出的共产党员,她对党忠贞,对敌战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静,对革命同志一往情深。当她发现自己的丈夫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见到纵队司令员双枪老太婆后,她强烈悲痛,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的地方去。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渣滓洞里。在狱中,她受尽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食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的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一人物是无产阶级真善美的化身。

故事的另一主人公许云峰,重庆地下党工人运动书记,一个地下党领导人。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多少次在严峻的关头,他挺身而出,表现出顾全大局,独当危难,赴汤蹈火的英雄气概。在沙坪书店,他敏感的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他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他巧妙地识破了敌人的阴险陷阱;在地牢里,他用双手为同志们挖出一条生命通道;就义前,他的慷慨陈词使我至今难忘。

在内战战争中,无数的共产党员,在与敌人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还有许多还不是共产党员的,但却有着满腔热血的青年、儿童,也在内战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小萝卜头,很多人都知道他,但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宋振中。他从出生开始便被敌人关在监狱中,从未出去过,他渴望自由的同时又不想离开监狱,因为他能为监狱中的战士与外界共产党人建立联系,为中国共产党的解放事业做出贡献。

在《红岩》中,像这样的优秀革命者还有很多很多,他们身上都具有一种共同的精神,那就是红岩精神。什么是红岩精神?红岩精神是革命烈士对共产主义信念执着追求的高度概括,是革命先烈坚持的真理,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我们新中国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精神支柱。

作为成长在新社会的少年儿童,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我们要牢记红岩精神,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先辈们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五星国旗,我们怎能忘记和平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怎能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战争;怎能忘记曾为此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先烈们。我们没有资格忘记这些历史,我们身上肩负着历史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延续下去,我们要好好学习科学本领,将来为祖国的更加强大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红岩》读后感范文三

在读到江姐宁死不屈也要反抗时的片段,心,也在不知不觉中有些隐隐作痛。。在我读《红岩》之前,从未如此清晰的了解过那段狰狞的岁月,只是隐约的知道些事情,并未放在心上。我不想了解过也不想试图去了解,可在我看完《红岩》后,心中不禁生出一股后悔之情,那段狰狞的岁月之前的我竟然浑然不知。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最终迎来新中国的一段艰难路程。

猛然想起在《建国大业》中新中国成立之前在选定国歌时,由于有人对中国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这句歌词觉得不适合现在的局势,认为需要改词。最后周总理总结:我们前面还有着帝国主义敌人,我们建设越进展,帝国主义将越加嫉恨我们,破坏我们、进攻我们,你能说我们就不危险了吗?还不如留下这句话,经常保持警惕的好!毛主席也表示赞同。现在虽然是一派和谐、人们都快快乐乐的生活着,可是我们不能够忘却的是曾经的耻辱。我们应该牢记每一段历史,并将其铭记于心。

最欣赏江姐的那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试着想过她当时的情感,可我却发现实在是困难,因为我并没有真正读懂这个女人坚强的心,却并未经历她那样的凄惨之事。生于乱世,又是女子,在得知丈夫死去的那一瞬间,便是把她内心仅存的希望所熄灭。她没有办法,或许是仇恨,但我更愿意相信她是走投无路。或许是因为这样使她,一个脆落的女子变得更加坚强,更加的勇敢。尽管受着严刑拷打,可她确实死守秘密。而我想我唯一能够替她感到庆幸的是,能够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日子。

我想能够坚持到那一刻的人,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拥有了充满希望的明天。

那是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样的例子实在有太多太多了,可正是这样的年代,孕育、涌现出了一批批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大英雄和救世主。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中国兄弟间那么多年的仇恨,也许因为他们而灰飞烟灭。

手指划过书面,慢慢合上书本。记起书中的一句豪言壮语: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我这才明白,他们并非是像朱熹一样的圣贤,只是共同拥有着一个简单且朴实的愿

望为了后代而战。这是个信念,支持着他们奋血浴战的信念,不容置疑。让他们与反动派战斗到底的一个革命信念

还记得也挺将军的是吗?我希望有一天, 地下的烈火, 将我这活棺材连我一齐烧掉, 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我想也正是地下的烈火,将《红岩》这本活书,那段狰狞的岁月,燃烧得淋漓尽致!

《红岩》读后感范文四

值此建党98周年,为了深情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增强作为大学生的我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我选择再一次拾起《红岩》,怀着崇敬的心情再一次走进《红岩》,去回顾中国共产党人为了革命胜利而浴血奋战的那段光辉岁月。

展开书页,回到1948年,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正处在黎明到来前最黑暗的时刻。重庆地下党的共产党员们在与敌人的战斗中不幸被捕,在最严酷的折磨下,他们也没有屈服。敌人们用尽各种办法,想要吧重庆地下党一网打尽,却始终没有得逞。解放军日益逼近重庆,地下党准备组织狱中暴动。在白公馆装疯多年的共产党员华子良与狱中党组织取得了关系。同时,许云峰用手指和铁镣挖出了一条秘密通道。当解放军即将解放重庆的时候,徐鹏飞等狗急跳墙,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就在许云峰等人被害的当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了暴动。刘思扬等一些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了魔窟,伴随着解放军隆隆的炮声,去迎接一个充满无限希望的黎明。

《红岩》通过对震撼人心的狱中斗争、城市地下党的活动和学生运动以及农村的武装斗争的生动描绘,展现了重庆解放前夕共产党人同敌人进行的最后战斗,展现了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的时代风貌。《红岩》真实地再现了共产党员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的过程。尤其突出了共产党员的英勇气概、钢铁一般的意志以及对革命必胜的坚定信念。而这也就是红岩精神之所在,也就是共产党的先进性之所在。

《红岩》中有许多我不能忘怀的人物形象受尽酷刑,对共产党和国家忠贞不屈的江姐,勇敢不屈的小萝卜头,他们是中国最普通的劳苦大众的一员,他们为了人民的解放,为了国家的未来而战斗着,哪怕牺牲生命。《红岩》中也有许多我不敢忘怀的情节当江姐看到丈夫彭松涛的头颅被挂在城楼上示众时,她没有屈服,她只是把刻骨的痛深深地埋在心底,把满腔悲愤化做继续战斗的勇气。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还有他:用双手挖出一条越狱的通道,把希望留给了革命的战友,自己却英勇牺牲了的许云峰。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坚忍,看到了希望,内心的崇敬已不能控制,也正是这共产党员坚定地信念和顽强的意志,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引导我们为了自由与希望,为了中国的未来而奋斗。

书中有这样一首诗: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什么?这是共产党员信念!这是他们挥洒热血、付出生命铸就的信念的辉煌!

《红岩》读后感范文五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谨记。

《红岩》读后感范文六

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都读过哪本关于革命的书?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红岩》。

没错,我最近也读完了这本书。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红岩精神就像一面鲜红的光荣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

从书中,我看到了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 昌盛和国泰民安!

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做数学题的时候,思考六七分钟还想不出来,就放弃思考,去作业帮里找答案了;管理班级总是管不好,我就向班主任辞掉了班长。生活中遇到挫折,我总是鼓不起勇气去面对。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坦然面对失败,努力解决困难,坚定自身信念,开拓新的道路,须我们不断克服,而非逃避.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于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

读罢《红岩》,在我们享用现代文明的时候,能够忘记和平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吗?能够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战争吗?能够忘记曾为此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先烈们吗?能够忘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意义吗?不,不能,我们也没有资格忘记。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安逸和幸福,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

尽管我们生活在和平时代,生活在和平的红旗下,生活在幸福里,但一定要明白新中国的成立是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现在可以做的事就是以他们为榜样,从小刻苦学习,长大为祖国的建设做贡献!

《红岩》读后感范文七

夜幕降临,我轻轻地合上《红岩》这部书,崇敬与激动之情油然而升,一位位可敬可佩的革命烈士在我脑海中翻滚: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这些烈士们无不令我激动、崇敬、感叹!

女中豪杰江姐尤其令我钦佩!当敌人用尖锐的竹签钉进她的手指里时,她坚强地说:毒刑拷问是小考验,竹签是用竹子做的,可共产党员的意志是用钢铁做的!这句话是多么得铿锵有力啊!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我们的革命战士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的决心与情怀,反而激起了他们的奋斗精神,最终赢得了革命的胜利!

和他们相比,我是显得那么渺小:每当生活中遇到一点儿小困难和一点儿小挫折,我只想到了放弃;每当古筝弹得不好或遇到新指法时,我的心就像一只不听话的小兔子,急躁不安;每当考试考得不理想时,我并不是定下心来,仔细分析错误原因,而是不停地哀声叹气,责怪自己,埋怨自己。读了《红岩》,我明白了:越是在充满危险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团结一致,勇往直前;越是在充满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我们用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开拓,去克服!

故事中,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是生机勃勃的,这是烈士们用鲜血换来的,他们的鲜血染红了红岩,换来了我们的幸福生活。随着时代的迁移,许多人都忘记了什么叫坚贞不屈,忘记了血与火的历史,忘记了是谁给了我们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这是多么不应该啊!我们要牢记历史,努力学习,长大后更好地报效祖国!

《红岩》这部书为我树立了一个个好榜样,它就像黑暗中一盏盏希望的明灯,指引我成为了一名真正的中国人,一名英勇的中国人!

《红岩》读后感范文八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每一次读《红岩》时,我都会有个心声: 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的时候,当五星红旗渐渐升起的时候,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中国民族的骄傲,是中国民族的象征!

我永远也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画面,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她还说: 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我也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得他是那么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员 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yn] 、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 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 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 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 。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读后感范文九

暑假里,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主要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书中塑造了许多革命英雄,如众所周知的江姐、小萝卜头、许云锋,还有成岗、齐晓轩、余新江、刘思扬他们的英雄事迹使我深受感动。

书中的一首诗至今还在我的耳边回响 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 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 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多么壮烈的诗篇啊!大家都知道这道诗是革命者陈然的作品,也是被革命小说《红岩》的作者罗广斌和杨益言运用到创作中去,成为革命者成岗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有力反击。

《红岩》小说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和江姐受尽酷刑却坚贞不屈的英勇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作为革命领导人的许云锋被捕后关押在白公馆的地牢里受尽折磨,可他还能为战友着想,用双手把坚硬的泥墙刨开,为战友的逃生提供便利。江姐的坚强更是催人泪下,江姐受刑的描写令我对她的坚强意志敬佩不已,敌人把一根根的竹签子,从她的手指尖钉进去,竹签钉进指甲以后,碰在指骨上,裂成了无数根竹丝,从手背、手心穿出来钉进一根竹签,江姐就昏过去一次,接着就听见一次泼冷水的声音。可江姐始终不肯屈服于敌人,气极败坏的敌人只能泼醒江姐后,就又对她进行酷刑多么残暴的敌人啊!然而他们只能摧残江姐的身体,却无法摧垮江姐的革命意志!

革命者坚贞不屈,英勇斗争,最终迎来了胜利的炮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道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小说中对解放胜利后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么美丽的画面啊!然而这是革命者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光明生活。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红岩精神,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红岩》读后感范文十

我踏进图书馆,在茫茫书海中寻觅着。不一会儿,一个火红封面引起我的注意,那就是在文学中不朽的经典《红岩》

《红岩》这本书主要讲了在1948年,一群共产党员因为叛徒的出卖而被敌人抓了起来,虽然他们忍受着敌人的严刑酷打,但也绝不出卖党和同志,最后壮烈牺牲的故事。

以令人感动的故事为前提下,再加上作家朴实的描写手法,这就让书中的每一位人物的形象都变得饱满生动起来。

而在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老许和江姐了。为什么是他们呢?那是因为,他们除了有其他同志的勇敢与坚定外,还有一种东西那就是冷静,沉着思考。想想看,在随时可能会被敌人枪杀的情况下,老许仍是可以巧妙地周旋在个个敌人之间,绝对不会意气用事;而江姐,除了过人的聪慧,火眼金睛,一眼识破故人的谎话外,那就是可以平静的面对令人害怕的死亡,被枪决前仍不忘将自己的容貌,衣物整理妥当。

而读完此书,我也不禁感叹现在的生活真是美好。我们仔细想想看,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与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他们吃不饱饭,睡不好觉,更别谈上学,过着逃亡的生活;但如今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呢?吃得饱,睡的好,拥有优良的学习环境和幸福美满的生活,不用忍受战火给我们带来的灾难。而这一切的一切,就是无数位战士用生命与鲜血灌溉出来的。我根据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再加上自己的理解,认为《红岩》这本书的名字就是指那些烈士们的鲜血与忠于党爱人民的精神。

《红岩》,作为这次细细品尝的精神粮食,带给了我极大的震撼与丰富的收获,也激发越来越了我报效祖国的愿望。所话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你的看法又是如何呢?

《鲁迅经典》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


读完《鲁迅经典》,深深感受到了鲁迅先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鲁迅经典》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一

【彷徨中的呐喊】

鲁迅先生的一生以笔代戈,战斗不止,为了改变当时时代人民愚昧无知,先生弃医从文,主张唤醒那个时间的人民,为改变那落后的状况而努力奋斗,通过这些经典,我真切地感受到先生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精神。

先生的文章思想深邃,形象典型,充满了强烈的人文主义色彩和民族忧患意识,文章大多犀利批评,意味深长,对现实的嘲讽对历史的审视,对人生的思考亦在其中,鲁迅先生多是对人民的麻木不仁有着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哀中国多年苦难,怒人民的麻木不争。

毛主席曾评价先生: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半殖民社会人们最伟大的性格,鲁迅是文化战线上的民主英雄。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

先生的小说多以白描手法表现人物性格,写在压迫下底层人民的人物性格,他们多麻木不仁,生活艰难,形象鲜明有个性,他们有的沉浸自己世界里猜忌他人,有的怨天尤人,有的妄自菲薄,有的愚昧封建这些皆是那个时代人们心中的性格体现。《狂人日记》是先生发表的第一篇白话文,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片白话文小说,文章语言平凡朴实,但线索连接紧密,丝丝入扣。在狂人眼中,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吃人的,邻居、哥哥、小孩、甚至母亲都是吃人的,甚至自己也吃过人。文章批判了封建制度以及封建社会的压迫,那是一个吃人社会,半夜看书也满是吃人两字,这是先生对封建社会发出的挑战,揭示了封建社会在道德礼教的遮盖下吃人的本质。在文章中,我们看到了狂人心中臆想的世界,恐惧、多疑、讲狂人表现的淋漓尽致,先生以狂人口吻向社会呼喊救救孩子,体现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

《阿Q正传》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小说,在文章中阿Q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以中庸进行粉饰,聊以自慰,批判了当时中国人在压迫中逐渐麻木,忘却压迫,无反抗,无斗志,被压迫,被剥削。阿Q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任务,在别人家打工,凌弱怕强,最后的描写更是直击读者心脏。可永远记得那双狠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远远地看来穿透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总是不近不远的跟着他走,杀人的是中国人,被杀的是中国人,围观的还是一群中国人,在那个时代,人们麻木不仁,看杀人,枪毙只是他们人生中小小的玩笑,他们的麻木使人愤恨。

先生的杂文更是内容多彩,风格多样或严峻凛然,或清新温婉,或泼辣犀利,或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有着强烈现实批判性。

《故事新编》中故事有趣,想象丰富,风格从容,幽默。《补天》中前一部女娲造人令人难忘,但最后禁军攻到女娲死尸旁,在肚皮上扎寨的情节却十分荒唐,他们却突然变了口风,说只有他们是女娲的嫡派,同时也就该换了大纛旗上的科斗字,写到女娲之肠。结尾荒唐,令人哭笑不得,他们随意篡改历史事实,让人鄙视。《理水》中禹带着黑瘦乞丐版的治水官员与白须发,花须发,小白脸,胖儿流油的官员形成鲜明,文化山上的人更是是说不做,讽刺之意亦在表面。《采薇》中佰夷齐两兄弟在动荡之中不忘初心,不食周栗,最后饿死,表现了他们的民主气节以及对义的坚守,不禁令人动容,佩服。

《药》也是先生的一篇短篇小说,讲述了茶馆主任华老栓夫妇为儿子买人血馒头的故事,不禁使人心酸,夏家男儿在革命中抛头颅,洒热血,而华家人却用革命烈士的头颅热血做成人血馒头给儿子吃,最后夏瑜死了,华小栓也死了,是华、夏两家的悲哀,这是华夏的悲哀,是中华民族的悲哀,两条线由药连接在一起,构成了华夏的悲哀,不禁使人心酸。

在《孔乙己》,《祝福》中也有两个底层人物孔乙己和祥林嫂,他们平凡普通,微不足道。他们甚至连死都不比被人关心。孔乙己沦为他人笑柄,可有可无,空有高大的身躯,不干活,整日自以为清高,在他人笑话中慢慢消失。祥林嫂勤劳,干净,却在人生一次次苦难中被打击至麻木,在一声声祝福热闹中死去,不被人怀念,更不被人在意。封建社会将一个个人压迫成了这幅模样,不禁让人痛恨。先生笔下人物怒笑啼闹皆为故事,一个个任务鲜明形象,栩栩如生,他的文章无一不是沉甸甸,发人深省的佳作。

先生的作品将是永恒的经典,他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是不到的中国脊梁,他被后人传承,被赞扬。如今,先生已离我们而去了多年,我们更应学习先生的精神,做中华民族的栋梁,担负起振兴中华的重任。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二

【你好,鲁迅】

照片里的你神态各异,但似乎都没有笑意即使笑,也像是牵起一个难看的嘴角,永远严肃,冷峻的面容,正如你的文章像个斗士。初次邂逅你,便被你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热血震撼,你如伟岸的巨人,站在岁月之上,睥睨尘世熙熙攘攘。

十三岁时,你的祖父因科场案被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道中落,你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去药店给父亲买药。我恍如看到你气喘吁吁、急促奔跑的样子,感动于你的孝心。在过去家境好的时候,周围的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待你这个小公子哥儿的,话语里包含着亲切,眼光里流露着温存。但现在家境衰落,周围人的态度也都变了:话语是冰凉的,眼光是冷漠的,脸上也总带着鄙夷的神情。这种变化,在你心灵里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也因此,你感受到世态炎凉,却倾尽一生纪念、描写着与农村小朋友朴素自然、真诚单纯的关系。父亲的病,让你下定决心,学习最先进的医学,小而言之,为父亲的病找到有效病方;大而言之,希望广大人民免遭病痛折磨,消除身体疼痛。

你在仙台求医,无法想象当你听到日本学子那不屑的冷嘲中国是弱国,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时你内心的气愤;无法想象当你看到自己的同胞观看电影国人被杀的场面欢呼雀跃时你内心的凄寒,可怜又可畏。你毅然放弃学医,投笔从戎,从思想上挽救这个可悲的民族。《狂人日记》是你打响了反抗封建制度的第一枪,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讽刺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阴险,狂人隐喻了人间苦难的事实和产生苦难的根源,狂人并非真的只有疯言病语,不过是看透了人心,心寒意冷罢了。透过文句,我看到了你对中华民族前途的深切忧虑。

辛亥革命爆发前后,你以《药》为题,用秋瑾来做夏瑜的生活原形,用夏瑜来悼念女侠秋瑾, 夏秋相对,瑜瑾互映,瑜瑾皆从玉,华老栓一家与夏瑜的姓连之则为华夏,你以华夏抨击当时社会的落败,人民的麻木愚昧,真真切切地担忧华夏民族以及华夏儿女的前程。我欲只手援祖国,奴种流传遍禹域。心死人人奈尔何?革命者死之悲壮,令人惋惜,也让人深思:药,固然有效,可病态奴性的中国,需要怎样的药呢?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和幸福?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仅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三一八惨案,虽殒身不恤的刘和珍为中国而死。像她一样的青年,让你看到了绝望中透出的一丝希望,你以为青年是黑夜中闪亮的星星和月光,是寒冷中冻僵的蝴蝶,是暗夜中绽开的花朵,青年就应像猫头鹰一样呜叫,像杜鹃一样啼血,敢于向黑暗发出反叛的吼声。这样的青年,为你所欣赏;这样的青年,也为国家所需要。

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大家都在欺人和自欺之中讨生活,像沉重的死尸一样,压在革命队伍的头上,使他们不能够迅速的摆脱。即使到处听不见歌吟花月的声音了,代之而起的是铁和血的赞颂。然而倘以欺瞒的心,用欺瞒的嘴,则无论说A和O,或Y和Z,一样是虚假的你竭力暴露黑暗,读你的杂文便感觉到你燃烧着的、猛烈的火焰在扫射着猥劣腐烂的黑暗世界。

你拿起笔杆做武器,用犀利的文笔无情的批判着为了人民,你悍然向堕落的统治发出了挑战。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对你的真实写照。恍惚,在缭绕的烟雾中,我看到了你憔悴的面容,却依然不改初心,无畏无惧。

你是民族魂,支撑起了整个民族的信仰。

感谢,与你相遇。

与你相遇在书中,正视那时黑暗的社会;

与你相遇在书中,愤慨那时懦弱的中国;

与你相遇在书中,汲取现在应有的姿态。

中国人,不应失掉自信力,更不应盲目他信力。玄虚之至的表面,有益或是有害,也许我们一时找不出分明的结果来,切不可麻醉自己,被搽在表面的脂粉诓骗。

中国人,不应恪行封建制度,为其禁锢。作为一个民族,我们应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大敌当前,同仇敌忾,而非在一旁冷言冷语,事不关己。同时面对他国的嘲讽、指责、挤兑,我们都应有自己的思考,真正的强大,并非口头上的得胜。

中国人,就应在世界的舞台上展现我们五千年积淀的文明,优良的作风、素质都应该是我们为世界带来的一缕馨香。

毛泽东主席说过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半殖民地人民最宝贵的性格。鲁迅是站在文化战线上的,他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人,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就是新生命的方向!郭沫若又说鲁迅先生无意做诗人,偶有所做,每臻绝唱。

以史为鉴,方知得失;以鲁迅先生为标,方明方向。

感谢,你的睿智、你的独到,以及与你温柔而不乏智慧的邂逅!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三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鲁迅先生是一位我所知道的著名作家,等上了初中,通过语文课学习了鲁迅先生的部分文章,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了解鲁迅先生的经历、为人并对他的作品与犀利的思想有了初步的认识。我曾经甚至有过读一读他的其他作品的想法,但却苦于时间限制没能实现,但在今天,刚上高中的我终于读到了鲁迅先生的其他经典著作,有了自己的看法与感悟。

鲁迅先生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为我们,为当时的社会与人民做了许多,奋斗了许多。所以我们肯定他、崇拜他、学习他,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鲁迅先生这些点:一、他能清楚地认识到人民的麻木,毅然弃医从文,魄力之大使人敬佩。二、文章出色,在那个社会,那个环境下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力量与呐喊。三、思想犀利,令人赞叹,行为令人敬佩,在那个年代,仍是保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

我与鲁迅先生是不同时代的人,并不能像他那样亲眼看到当时社会的炎凉与人民的麻木,然而通过欣赏鲁迅先生的文章,可以带给我们对人间万物的细腻描写,对人生思考,对历史的审视,对现实的辛辣的嘲讽,对社会的不满与对改变社会现状的努力。

鲁迅先生的散文,主要有《朝花夕拾》与《野草》。《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的回忆与亲身经历。《野草》体裁为散文诗集,文章冷峻,表达了作者对社会的批评反思。

如《二十四孝图》中,作者以孩子的角度出发,语言虽是平淡,却严厉批评了这些封建的思想、误人子弟,给孩童留下了心灵的创伤,甚至挑拨了孩子与亲人的关系,而《父亲的病》则痛斥庸医害人,封建的礼节更是对父亲最大的过错。但《藤野先生》与阿长与《三海经》却是极少的较温暖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对藤野先生的敬意与对阿长的祝福与怀念。

《野草》中的《雪》通过对北方与南方的雪对比,以磅礴的气势表达了北方的雪的自由与顽强,抒发了对那些有同样的精神的奋斗着的人们的敬意。《狗的驳诘》用短小的篇章,表达了对于人们种种做法的不满与社会的种种现象。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收入《呐喊》、《彷徨》、《故事新编》。小说大部分以清末的百姓为主人公,借他们的麻木不仁来影射社会的艰难,而《故事新编》则是借历史影射现实。

《孔乙己》是借主人公孔乙己与其他人的漠不关心,拿他找乐子,反映了清末的科举制度害人,社会生活艰辛,人民麻木不仁,同时借丁举人这一形象揭示了统治阶级的残暴与无情。《药》则是通过两条线索,明线:华老栓找药;暗线:夏瑜的革命经历。最后两个人小栓与夏瑜都死了。作者通过这篇文章,写出了当时社会中无知愚昧与革命者鱼龙混杂,而结尾的花环却代表着革命者的奋斗与继承。

鲁迅的杂文集有《坟》、《热风》等,风格多变,给读者较大的艺术享受的同时又批评了现实生活,内容有很多,如《纪念刘和珍君》反映了社会的局面,军阀残暴,外国欺压,有识的知识青年却遭到了屠杀,反映了鲁迅对于社会现状的愤怒与对真的猛士的敬意。

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思想家,我们学习了他的文章,也要学习他深邃的思想与他犀利的语言,更要学习他的为人。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四

【悲恸的社会,刚强的呐喊】

二十世纪初,西方的先进文化与古老的中国发生着剧烈的碰撞,民国的建立并没有真正改变笼罩于社会之上的阴霾。此时,有个渴望革命的声音,发出了坚定的呐喊。鲁迅先生用一枝笔杆,抨击着旧社会,为彷徨的人们指出了中国复兴的希望,是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而他,就在杂乱的枯草地中,为我们开辟了一条,中国人的道路。

然而这条路上布满荆棘和石头。封建社会的旧思想使人们困惑不已,故言每搬走一块阻碍前进的石头,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有汗水、鲜血甚至是革命者的生命。鲁迅笔下的阿Q,给我留下的印象颇深。他的自私自利、旧思想、愚昧和麻木不仁,使我想到生物学上的一个名词:标本。他的病态心理,普遍地存在于刚刚复苏的中国社会中。鲁迅先生出生在一个麻木的社会,而独出淤泥而不染,主要是因为他于儿童、青年时期所受的教育。他的祖父教导他广泛涉猎,不拘泥于古文,使他有一个初步的世界观,为之后的思想的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里足可见阅读对人的改变。阿Q游手好闲,四处挑事,唯利是图。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行尸走肉般游走在街道上。由于是个闲人,他看人不顺便打,结果常是挨揍求饶,自己心里却感到满意。可见没有理想的人是多么可怕------没有上进的内心,一切都只是虚度时光罢了。阿Q内心里常有个隐秘又有效的平衡点,他认为:挨打后,自己倒是君子;也许人一生中总要被枪毙一次罢。他这自以为是心胸宽大的安慰,其实是纵容自己堕落的借口。而这,也是作者鲁迅在社会上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的。

有一种沉重的石头,叫做不思进取。历史学家把维新变法中地主阶级势力称为顽固派,他们指的应该是一类人吧。《风波》中有个老祖母,看到社会中各种新事物不符合自己的世界观中的尺度,便颇有感情的叹息道:一代不如一代了!我也是活够了,我活了七十九岁了。确实,有不少人们企求安定,故不思进取。诚然,不愿改变现有的生活天地,是人们的本性。但时间还在继续,发展的潮流是不会停止的,也只有使中国不断发展壮大,在世界上拥有话语权,才能保持国家的安定,千家万户才会有幸福的生活。鲁迅告诫我们:应做个革命的青年,为社会的光明而奋斗。这正如他抨击阻滞白话推广者:凡阻碍白话者,都应该灭亡!

鲁迅在心中观察着中国的社会,叹息着它的不公,并尝试着去改变他。从文之前,他先学习的医学,也曾在日本留学,遇到了善良的教师藤野先生。然而在他的求学途中,看到了扎长辫的清朝留学生,在观日本电影时深切地感到耻辱,又因本国同学的麻木与无知而倍感愤怒。他无法再待下去了,因为有种东西在他心中膨湃。那是激昂的鲜血,是高尚的民族气节。于是他回国,企图用笔墨唤醒迷惘的青年,彷徨的人们,唤醒中国这头沉睡的雄狮。他弃医从文,在他看来, 中国人民精神上的病痛与身体上的相比,要严重得多。他创作了诸多精彩的形象,孔乙己是一个使我经久难忘的;他在科举考试中屡次失利,最终对世界失去希望,借酒浇愁混生活,又好吃懒做;他没有真才实学,却又穿长衫,装出一副学者的样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他的形象是继范进之后的对清朝科举八股取仕的极大不满。一个真正有作为的官吏,绝不应该是因考试面疯疯颠颠,没有真才而自恃清高,对皇帝服服帖帖的奴才。而孔乙己悲惨境遇后竟还有个背景--------麻木不仁的、嘲笑孔乙己各种失败的人们。似乎是孔乙己给大家带来了快乐,其实是人们闲极无聊时的对他人的嘲笑,而这,也是社会的背景下造成的。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五

【以笔为刀枪】

用时两个星期,我读完了《鲁迅经典》,感触良多。

鲁迅原名周树人,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最初的梦想不是文学,而是当一名医生,来拯救痛苦中的病人,但他后来发现医生只能医治人的肉体,不能医治人的思想。于是他果断地弃医从文,用犀利的文字,控诉近代中国社会的黑暗,诉说中国人民的悲哀,唤醒人的思想,让中国沉睡的雄狮从梦中醒来。

鲁迅先生一生著有大量文章,主要著有《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他为我国近代思想界的成形与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我们去阅读、深思,同时反思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能为中国做些什么。

他的小说虽不多,但对后世影响巨大,如《药》《狂人日记》《阿Q正传》都成为传世佳作,启发、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鲁迅小说经典《药》辛辣地讽刺了人们的愚昧。文中的主人公华小栓得了肺痨,去看病,医生却说要吃人血馒头,病才能好。华老栓拿出辛辛苦苦换来的钱,去换来两个沾着革命战士鲜血的馒头,但小栓最后还是病死了。这种现象发人深省,它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着愚昧、无知和迂腐。文中透露着鲁迅对中国现状的不满,对清末民众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的迫切心境。

他的散文使人了解了时代的黑暗、社会的腐化。在《朝花夕拾》中鲁迅的语言亲切、感人。它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回忆那些令人难以忘怀的人和事。在《朝花夕拾》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藤野先生》,当时的中国确实是个弱国,但当我看到中国是弱国,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时,我的心被深深刺痛了,我们的人民看着自己的同胞被杀头,却和日本人一同欢呼,可见麻木不仁这种态度已经根植在当时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的骨子里了。

他的杂文语言犀利,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当时社会的讽刺。读鲁迅的杂文,最使我有感触的是《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他要文中先写中国人相信过的东西:地物国联,但就是从未相信过自己,这是一种他信力而不是自信力。随后便分析失掉自信力的后果:自己麻醉自己,找不到未来的方向,不久中国将会没落。但随之笔锋一转,讲还有一类中国的脊梁,还没有失掉自信力,中国的未来就靠他们,让人又对未来有了一丝希望。我想,中国脊梁应该指的就是那些坚持自己的理想的人吧。

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表现最多的就是那忧国忧民的责任感和对中华民族的热爱。他的作品有力地抨击了封建制度,他的言语像尖刀一样直刺要害。他的努力收获了回报。在他之后,出现了大批优秀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革命家,这些中国脊梁成功拯救了中国,我想这也是鲁迅先生的成功所在吧。

鲁迅先生的书有思想有深度,它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使我不断成长,为现在社会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六

【行走在您眼中的世界】

行走在您眼中的世界 从小便受您的熏陶,但那时,不懂您,不懂您弃医从文,也便不懂那时的中国。鲁迅,您这个漫漫历史长河中毅然放下那标志着医者仁心的手术刀,拿起了笔来为愚昧斩草除根的人,我行走在您眼中的世界,看到了痛苦,也看到了希望。

是夜,我看到了《孤独者》,他是否幸福?也许,只有已闭阖眼眸的连殳懂得。他太孤僻,所以注定孤独。尽管不懂您书中折唇枪舌剑,但总似懂非懂,这份愚昧的脊骨是千百年年历史中华夏人拂不云的梦魇,您发出如一匹受伤的狼一般的长嗥,也彷徨在这奴隶般可悲的神明之中,这份愤怒化为长虹,贯穿到笼罩大地的光明之中,升腾、消逝。不是很懂连殳的孤独,他太过于奢侈,大概吧,从这每一位人物的眼中我看到了那黑暗的年代,也没有自由,无主见,是横贯欧亚板图任人蚕食的象,而您,笔耕不辍,为减少这可悲的土地 经爱的痛苦而努力着,您未能看到,您成功后我们的好日子,但笃信您会欣慰的微笑罢。

您在旧中国书写良药,我在新社会遇见您眼中的世界。雷峰塔的倒掉让我为之疑惑不解。两年前,我也确乎于西子泛舟时见到了它。您预言,雷峰斜塔紫烟中,潦倒斜睡似醉翁不会长久。十景病却也确乎又造就了一座崭新的彩色铜雕雷峰塔,即是我先前没见过的一座旧塔,您用激烈的语言讽刺旧时的迷信,读来确然可笑。只为一己利而云挖掉雷峰塔的塔砖,是何等的情境!他们日日侵蚀着我们的精神,与其破败不堪,也不如倒掉也罢。我们在他的笔下只是一个小小的无知的人儿啊,毁掉那历史搭建的文物云填充自己的心,到最后却又望着废墟伤心不已,以至再造出一个仿制品。我行走在您眼中的世界,唏嘘不已。

我呐喊,却也彷徨。我看到那时的人们行尸走肉一般的躯壳,看到他们在用刀刺向给予我们生命的女娲娘娘。她是为一时兴起而创造,却用尽自己的生命中最强烈的感情为他们着想,而他们忘恩负义,把她的身体分割。也有若墨子和庄子,一心一意为了帮助别人却被他们凌辱,心悸动,也为之心痛,麻木的大脑操纵了人们的心灵,他们确也变了一些躯壳,会吃饭,会为养活自己而奋力求索却没有感恩。您便是女娲亲手创造的那开始会懂得感恩的人呵,用笔去为他们的精神改造,把趋于毁灭的残破灵魂收集了来撒上名为团结和科学的药粉,把本应无力回天的人民拯救。那头沉睡的狮子已经醒来,在酝酿着咆哮的威力,雄踞一方时,它却将会溢满包容的力量,因为我们在被这思想治愈,也将永被治愈,行走在您的世界里,我体会了那种大爱无疆。

我行走在您的世界里,品沧桑,困彷徨,但我在您的眼中看到了精神的力量,是无与伦比的大腕与惆怅的希望。您矮小的身躯承天,承了中华之崛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你坐落在园中孤寂一角,但您的光耀是指引我们前去的步伐,行在你世界里,得到更多的还是名为信仰的力量。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七

【用笔战斗的勇士】

有人这样评价鲁迅,说他是文学家中的思想家,思想家中的文学家,鲁迅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可见一斑。阿Q这一艺术形象的塑造,使他一跃成为与果戈里、契诃夫、高尔基、罗曼罗兰等艺术大师相媲美的伟大作家,罗曼罗兰说过难以忘怀阿Q那张忧愁的面孔。鲁迅的小说,字字珠玑,表达含蓄、简约、凝练,无时无刻不在展示着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的深刻。

鲁迅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重大。有人说鲁迅的文章晦涩难懂、语言尖刻。与其说他尖刻不如说他思想深邃、言语犀利、切中要害、一针见血更合适。鲁迅弃医从文,是因为他觉得医学并非一件要紧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他用自己的眼睛注视和观察着残酷的社会现实,更多的着眼于病态社会下不幸的人们的阴暗面,以骂的方式、以尖锐的批判来唤醒国人沉睡的意识。所谓呐喊,用先生自己的话说,就是遵循革命前驱者的命令,为革命喊几声助助威,鼓舞奋进的勇士,使他不惮于前驱,同时,也将旧社会的病根暴露出来,引起疗救的注意。

鲁迅小说对语言的描写细腻、简洁、凝练。比如描写麻木不仁的看客,脖颈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一语道出了看客们兴致勃勃地围观、冷漠地欣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生哲学。描写豆腐西施时:凸颧骨,薄嘴唇两手搭在髀间、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被生活压迫变形的小人物尖酸刻薄、爱占便宜的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小说的思想更加丰富。在《阿Q正传》里,阿Q是个双重性格的人。在假洋鬼子、赵太爷面前,阿Q表现软弱可欺,转身阿Q去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小尼姑。在他无法战胜的人和困难面前他采用君子动口不动手、精神麻醉的方法获得片刻的安慰。在《故乡》中闰土曾是一个健壮、活泼、机灵的小英雄,随着 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长时间的摧残和戕害,闰土沦为一具木偶,逆来顺受,那一声老爷的呼喊令人心灵为之震颤,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深刻领悟了鲁迅所言吃人的含义。《药》中华老栓为了给儿子治病,买了蘸满仁人志士鲜血的馒头,这样看似一种荒诞的行为,确是当时中国社会底层劳动人民在重重剥削和压迫下愚昧无知、麻木不仁的表现。还有那些横肉块块饱绽、手执无形的丈八蛇矛的赵贵翁、赵七爷、红眼阿义

鲁迅,你用犀利的笔触唤醒国人沉睡的灵魂;你弃医从文,用带血的文字拯救人们麻木的思想;你以笔代枪,发出一声声振聋发聩的呐喊;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你一生铮铮铁骨的写照。我也深深了解了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样一种批判精神的,今后我也将继续传承鲁迅先生百折不挠的批判精神光辉。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八

现在的年轻人,读鲁迅的不少,喜欢他的不多。冰果即ice cream谐音I scream。虽然这并非我的创意,而是出自《冰菓》,但用于这里,却再贴切不过。

鲁迅所生的年代,他写作的背景,是现在的我无法想象的。我们这个年代这个年龄,遭受的最大的挫折也不过是考场失利,而鲁迅,他目力所及满是疮痍堕落,全是麻木冷漠。他说:虽生之日,犹死之年。他说:我梦见自己死在船上然而终于也没有眼泪流下来;只看见眼前仿佛有火花一样,我于是坐了起来。他还说: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我不怎么能理解鲁迅,毕竟没有相似的经历,何来感同身受。但在这里,我要把冰和果拆开来说。

鲁迅有一支最犀利的笔,横竖为戟,笔锋斜来凌厉。他写尽社会上人们的悲惨怎么个惨法?不叫人落泪,只让人心有余悸。惨,不仅仅惨死,生前还受尽这世间冷眼白眼非人待遇。由活泼率真变得麻木不仁,呜呼悲哉!但读书报告要写我的鲁迅,而这不是我的鲁迅。

我不能昧心说我喜欢鲁迅,也不能说我爱读鲁迅,更不能说他的书好看好看这个词简直是对鲁迅的亵渎,大不敬。胡塞你说过:我写此书不是为了供你消遣。同样,鲁迅绝不是供你,供我,供我们消遣。以玩乐的心态看鲁迅不仅仅是对鲁迅的不敬,更是一种悲哀。

鲁迅一生写的最多的是杂文。他的杂文犀利,笔尖可凝血气。有人喜有人不喜,我倒是喜的,比起他的小说来,杂文里有一个真真实实不遮不掩不含蓄的鲁迅。我喜他《无花的蔷薇》里带有嘲讽意味的后几段,对批评他的徐志摩和西滢。不知怎他,我竟读出鲁迅的可爱。《鲁迅经典》里少有鲁迅的温情,大多是犀利,满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悲怆。这种悲怆也有点悲壮,伟大,非常伟大。他愿诚意捧献我的感谢给疾首蹙额而憎恶中国的外国人才是真有良心真可佩服的人,他生而为中国人,为中国人彷徨呐喊,拼得笔断身死。我敬佩甚至瞻仰他的精神比千年前屈原还要伟大上千倍。但他对于中华文明难道就没有一点认可吗?不过我很快就原谅了他处在那样的年代,封建文化思想是人民骨子里的毒瘤,只是最锋利的笔才能挑开了皮肉去医治精神。

就如《灯下漫笔》。乱离人,不如太平狗身价不资的阔人和饿得垂死的每斤八文的孩子使我忆及几千年前杜甫悲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是鲁迅先生,即便是现在,你所呐喊期待,燃烧着绝望更悲壮更愤烈的期盼的太平盛世,繁荣,开放,民主,自由,我们都有,我们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安心学习,平等追逐前途和梦想,这是你理想的社会罢?可是即便是现在,我们可以高度发展,支撑起一个国家的光明未来,却依然喂不饱所有人,依然有人衣衫褴褛,茅檐下依然有淡饭,路旁野上依然有残羹,有饿莩。我呼唤不来您的重生,也祈求不到梦中与您灵魂的对话,这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解决。是的,我们。比您小了一个世纪的我们。

那简直是一定的。

我听到您这么说,在那些动荡黑暗的年月里您是否也有对我们的期望,而不只是有对社会的绝望?

鲁迅说社会还不能满足让人们都去追逐梦想,我们总得读不喜欢的书,做不喜欢的事,为了前途,为了温饱,也许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所有人都做自己喜欢的事的那一天。看吧,再犀利的笔也有温情的一面,这是对我们学生的关心和爱护。

我其实知道一些关于鲁迅的韵事,比如他和自己的学生的爱情。啊哈,那姑娘的名字我实在记不起,该是叫什么平吧?鲁迅先生的小刺猬,据说鲁迅在生活中也会任性地耍小孩子脾气,据说鲁迅喜欢稻香村的糕点。

这些隐藏在严肃犀利,横眉冷对的鲁迅先生的外表下的可爱之处让人觉得他亲切极了。看《鲁迅经典》中一个插图,是他和藤野先生的雕像,那上面的鲁迅,俨然一个俊朗青年嘛。

我听过一句话;写至此身行藏锋如匕。是的,上面我把鲁迅的冰和果都写了,现在我还得再露点隐藏的锋芒。

我曾经以为,既然鲁迅想救中国,何必弃医从文,不如弃笔从戎。为什么不像毛泽东那样,去领导人民开辟新时代?现在我还不太明白,但勉强能说一点儿。毛主席是保卫人民保卫中国,为中国人民创造好的环境,与敌人战争,而鲁迅是以笔为剑,去刺激人民麻木的内心,医治他们的精神,让他们成为新的国民,做中国的主人而非奴隶。

笔下苦涩,就到这里吧。鲁迅。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九

【笔为刀,墨攻心】

鲁迅先生作为中学教材书上的常客,我们中学生已经研习过他的许多作品了。可之前对鲁迅先生的了解仅限于小说、散文,面对于他的杂文刚了解不多,在此之间甚至觉得晦涩难懂,读到便草草翻看了事。这几周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感觉的确有振奋人心的力量,仿佛在与他谈话,他把振奋的精神与不屈的品格一一陈述,为我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鲁迅先生的小说我慕名已久,在那个时代下辛苦恣睢 活着的人们,被社会改变和压迫的人们,不得善终的人们,全都印在了他的纸上。多通几篇小说,我首先对其所处的时代有了深刻的认识,那是一个充斥着战争的时代,是一个希望被禁锢在壁垒里的时代,是吃人的时代。我不得不庆幸我生活在这个时代里,并感谢鲁迅先生带领人们从那个时代里走出来。在小说中,我们随处可见见受尽压迫、麻木的人们,如不堪家庭重负的闰土,再如可有可无的孔乙已。在先生的小说中随处可见这样的人,令人感觉到这不会是当时的常态吧?事实也的确如此。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在每时每刻都会有各种不幸,但固步自封,不求进取,忍气吞声成了常态,实在令人无法可想。因之,鲁迅先生弃医从文,出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开始,写下了卷帙浩繁的文字,我最初对先生的印象也停留在小说上。鲁迅先生可谓是以墨攻心,幸然此举唤醒了沉睡中的万民,意义巨大。

散文是我之前了解鲁迅的另一种形式,与小说和杂文相比,有些散文倒还可以令人感觉轻松自在,如先生童年的百草园,热闹的五猖会。但轻松过后,是会令人若有所思的,为什么要约束孩子的天性呢?为什么要遵从迂腐的孝道呢?另有些散文读来之后身临其境,我也十分的感激长妈妈与藤野先生,在轻描淡写的结尾里热泪盈眶;也曾十分憎恨误人的医生,为其贪财误病之行愤愤不已。先生的散文是很能鼓动人的,他写出了社会的共性,人们有了共鸣之后便会投入进去,墨溶于心,也使人们的意愿回归本心。

这几周主要读的就是先生的杂文,望着恒河沙数的文字,终于有了一定要了解完的勇气。杂文是先生一生运用较多的形式了,内容跨度也十分大。大多数为讽刺当时的统治者与社会风气,不过这讽刺和小说与散文不太一样,更像是直抒胸臆,直言统治者的软弱无能与社会风气败坏,人心不古。如《友邦惊诧论》中,将问题连珠炮似的抛给国民党当局,前面还附加对比以及烘托其不作为与软弱,我也终于明白鲁迅先生为何被称为革命家了,他确实是冲锋在前,挥毫退敌的先锋。再如《纪念刘和珍君》,写得壮烈而不失威严,控诉着政府无端的暴行,使人热血上头,深感到如果还要在这矩乱世上沉沦下去,逃不了被压迫蚕食的噩运。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经此一言,果有许多真正的猛士站立起来了,值此国难当头之际,先给军阀以迎头痛击,再抵外侮御我国门,不再苟活于淡红的鲜血之中,而是选择了矗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先生对于这些 为狼心狗行,对外奴颜婢膝的统治者不加隐晦,以墨诛心,对于扶正社会风气也同样谨记于心,对于不好的东西,不正之风的批判就像是他的职责。两论雷锋塔倒掉,先极力讽刺了法海干涉别人自由,最后陷于桎梏的却是自己。再批判了偷挖中华民族柱石之人,本是大厦将倾,仍然贪得无厌、唯得是图。中国人突破了闭关主义,深喜送去主义时,鲁迅先生又要不高兴了,难道国外的东西都是好的么?既然能送,为什么不能拿呢?这一篇文章被在今天仍然适用,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学生被送去国外称为留学生,有人称这种行为为去国外镀金。可有些人仅仅停留在去的层面上,学到了什么,拿来了什么,创新了什么,一问三不知。由此看来,先生的杂文不光在百年前有引导作用,时至今日仍然需要我们深刻体会。

新时代的阳光能照到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处在新时代的人们也不用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了。但我们是不能忘也忘不了鲁迅先生以笔为刀的岁月的,我等定当继承先生之志,自此不感彷徨,坚定不移地走在新时代的人生路上。

《鲁迅经典》读后感范文十

【人类思想的医生】

鲁迅,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发扬人。

鲁迅生活在一个混乱的年代,一个中国人被凌辱的年代。因此鲁迅弃医从文,希望以此改变国民被麻木的精神。

本书收录了鲁迅众多优秀作品。看看《鲁迅经典》的目录,也许没人敢说这不是个知识渊博的人。作为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文化巨人,鲁迅堪称现代中国的民族魂,他的精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鲁迅极富创造力与想象力的文学创作,无论散文、杂文,还是诗歌、小说,都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谈及鲁迅的作品,我们都会想到揭露封建旧礼教吃人本质的《狂人日记》,画出这样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的《阿Q正传》,还有穷困潦倒被科学制度所扼杀的《孔乙己》,以及在贞节观念下无法逃脱命运悲剧的祥林嫂

其中,小说《药》引起我的注意。鲁迅在《药》中给我们描写了两个悲剧,一个是华小栓之死,另一个是革命者夏瑜之死。鲁迅在描写时采用两条线索,一条明线是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痨病,听信刽子手的话,买人血馒头为小栓治病,但服后无效死亡。一条暗线是夏瑜为推翻清朝的统治,为了解救苦难的百姓,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文章中最讽刺的地方莫过于华老栓买的血馒头就是蘸的夏瑜的血。这是极其让人感到悲凉的情节。在小说中,夏瑜的形象是正面的,鲁迅对他的精神进行了高度赞扬,但他的努力与付出又有什么用呢?在茶馆里无聊的看客们只认为夏瑜的行为在作秀,对他的死反而还幸灾乐祸。当夏瑜要被杀时,又有多少人想他快点死呢?这些人像恶兽般窥视着夏瑜的鲜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革命者和被拯救者之间存在很严重的隔膜。连自己的妈妈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为何牺牲,不得不说这是极其具有悲剧性的。

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他们一面是受害者,另一面又充当了吃人者,华老栓听信迷信,买人血馒头来治儿子的病,病不但没治好,还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华老栓一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另一方面,华老栓又充当了刽子手的帮凶,间接的也吃了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的麻木不仁。

夏瑜的死并没有在群众中引起很强的反响,也没有惊醒这些麻木不仁的群众,鲁迅用这两个悲剧告诉我们,只有唤醒群众,革命才可能取得胜利。

毋庸置疑,鲁迅这些犀利的作品,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中依然不可或缺。相对于时代和民族,鲁迅都是超前的,他的作品中蕴藏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我们中国有幸拥有鲁迅,但真正理解他留给我们的丰富的思想文化遗产,还需要今天乃至未来更多的积淀与不断深入的解读,而反复研读鲁迅的经典作品,是走近鲁迅的首要途径。

鲁迅是 伟大的。他以笔为枪,以文作盾,唤醒了国人麻木的灵魂,为黑暗的天空带来一抹恒久的光明。他的一生都在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思想发展而战斗。

最后,请我用鲁迅的名言来评价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目送》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范文10篇


《目送》就好像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以目送为题,因为这本书里藏着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目送》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范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目送》读后感范文一

此情可待成追忆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目送》读后感范文二

她在彼岸,静待花开

她在浅浅的时光中伫立,蒙着一身光华。微微垂眸,翘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一片阴影她端守在生命的彼岸,静待一株花开的烂漫

岁月静好,与君安老。

她是历史罪恶的批判者,她是祖国如今的栋梁才。而在这本书中,她龙应台,却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位母亲,一个女儿。她用细腻的笔触,与敏感的情思,勾勒下一个个稚嫩而引人深省的简单生命。无疑,她是一个用心的浇灌者,对生活,对他人,报以最充沛的热情,而在这儿,龙应台却是茫然无助的母亲和愧疚无奈的女儿。

她站在街对面的树荫下,看着第一次上小学的儿子团团软软的身子,淹没在一百多个花花绿绿的书包中,她向着远处极目望去,发现那小小的身影回过头来注视她,那眼神是多么清澈而又不舍,透着浓浓的缠绵与担忧这是她,目送自己七八岁的儿子;她在机场门口停下了脚步,紧紧抱住自己将要美国留学的孩子,她的头只能堪堪到孩子的胸口,但她却那么用力地搂住自几十六岁的儿子,她在身后,看着孩子一步步走向远方。她在等孩子的回眸,但没有,一次都没有这是她,目送自己十六岁的儿子;母子两人坐在静谧的车里,孩子在听着只有他一人能听到的音乐,她转过头,看着孩子已经长大的眉眼,成熟、理智,以及与母亲的尴尬与隔阂这是她,目送自己二十一岁的儿子。

她上大学教书,父亲用破旧的小货车载着她去学校,父亲猛地停下了车子,转头慌张地说这不是载大学教授的车,然后匆匆离去。她提着行李,然后街角拢紧衣服,在风中望向父亲车子离开的背影这是她,对中年父亲的目送;父亲瘫痪,坐在轮椅上,生活不能自理,她坐飞机急急赶来,在玻璃门后看着护士退走父亲的身影,停留片刻,然后没入街道这是她,对衰老父亲的目送;火化场中,雨丝斜斜吹打在她的额头,她在远处,看着沉重厚实的黑色棺材,顺着人群,一点点推移,滑行,然后缓缓被火蛇吞噬这是她,对逝去父亲的目送,也是她最后一次的目送。

世上最深情的声音,是母亲的呼唤,而最动听的,又何尝不是儿女的期盼呢?

她在彼岸看花看着儿子的生命,在一点点璀璨,盛开,从平庸变得不平庸,孩子的花朵如同向日葵一样,朝气,蓬勃,自由,青春,生命在绕着太阳转动,于是,她,这个母亲,欣慰地笑了;而在她的身后,父亲的生命,在一点点枯萎,花朵已经绽放,渐渐凋零在秋天,叶片蜷缩,色泽黯淡,父亲的生命在走着下坡路。可惜,她,这个女儿,只能看到满地的残花碎叶。

有多少人在叹息亲人远去的同时,能回头看看曾经的幸福,不要只顾着哀怨生命的离去,回首才发现,过去的过去,我们也有太多回忆,值得人去珍惜。

在浮世骄阳中,静待花开。

默念:岁月安好,我亦不老。

《目送》读后感范文三

回望未湮

夜未央,流星落,即使左岸目送之印再过深刻,也抵不过右岸回望时光的淡然清歌,回望,未湮

题记

绚丽的黄昏渐渐褪去,繁华的夜色阑珊过往,耳畔,《月光曲》漾出层层光晕,轻轻地,我合上了这本封面犹如绿色水墨肆意泼墨的水彩画的书,忆你,门廊斜风细雨空蒙,墨香氤氲声如许,衣带生风,溅湿一腔心情,留下一份沉重。回望,未湮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目送》的七十三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龙应台说这是献给自己父亲、母亲和兄弟们的书。有评论者认为,这本书不仅是为作者的同代人写的,同时也是写给上一代和更年轻的下一代的。在书中,展翅高飞的孩子、即将离去的母亲和站立在小路这一端目送他们的作者三代人的情感一样丰沛,只是各自表达的方式不同。龙应台以她流畅的笔法写出了三代人的心情,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如未湮回望之光抚亮心灵,让每一代读者都从中有所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与未湮之回望相遇。

在《目送》中,龙应台明显地将笔触伸向了人的内心世界,用散文的方式,述说着生命中的悲欢离合。她娓娓述说,述说着亲情的血浓于水,也述说着亲情离去的无奈与锥心疼痛,但更多的是告诉人们亲人的重要与亲情的珍贵,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子女的父母,彼此的身份,是在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完成转换只是第一次的目送是成长,最后一次的目送却永别。 这或许就是龙应台想要告诉给我们的生活与生命的本真。这些温情的语言,如一剂醒脑益智的良药,使我们深陷尘世羁绊的心灵,一次次得到解脱和自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心猛地一震,继而涌出一抹莫名的伤感华安的一举一动,牵动着妈妈的心,只可惜,他没有再像小时般不断回头,而是,选择将背影送给妈妈。因为,他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了,他早已淡忘那个依赖母亲的小华安了,他不再是那个用怯怯的眼光看周围的那个小孩子了。他没有看到,妈妈的眼神一直随着他的行进而移动;他没有注意到,妈妈的眼神一点点的燃起希望然后又一点点的暗淡下来。他用自己的时间,无形的抵抗了母亲的靠近。

窗外,微风起,雨丝纷纷,风吟故里,几度风雨暮,一曲笙萧随云飞,穿越浮世烟嚣,念温婉浅笑安然。

记得,周日返校,母亲在身后的千叮万嘱,在学校记得多喝水。有事打电话考试认真考。而我,总是不耐烦的摆摆手,径直走向学校,殊不知,身后是母亲之浓浓亲情凝成的目送,我,将回望,湮至朦胧。终于,又是一次径直走向学校,我不经意间一回望,便是母亲的温婉浅笑,安然溅起点点温馨,温暖心头,暖之余温久久不散。

星宿如许笑苍茫,泪成行,咬噬星点忧郁晶莹泪,诉说心扉,风影传音,温婉浅笑间,才明晓,回望后,风景如此之美。

趁一切都还来得及,彼此还能拥有彼此,把时间调慢再调慢,陪彼此一起,将风景看透,细水长流,回望,未湮

捻一抹未湮回望心香,静坐流年之上,笑看红尘过往。回首凝望,那逝去的时光,总会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或明媚,或黯然,留下了一行行或深或浅的痕迹,上演着一幕幕荡气回肠。

龙应台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不必追!生命的脚步是无法追逐的,但是,也不能忘记回望,不能放纵回望渐湮渐深,直至朦胧,忘却

《月光曲》,依回漾,回望的花开,开到茶蘼,一瞬的烟花,宛如繁华过后的一场梦境,回望,未湮

《目送》读后感范文四

柔和的橘黄色的灯光自雪白的灯罩中缓缓洒下,合上摩挲的书页,思虑良久,仍不知以何为题,提笔于纸上,方写目送。

于我而言,太过悲情的书我是万万看不下去的,但《目送》却成了例外,迄今为止它是唯一一本令我心痛却又不忍放下的书籍。

龙应台描写的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事情,但她却可以用不同寻常的态度,写得如此动情。她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她写尽了无数人的痴怨离愁,道尽了无数人的无可奈何,试问在读完书后,我又怎能佯装淡定,置身于外?

目送,是我们每天都在做的一件事情儿女目送父母容颜的逝去,父母目送儿女的远去如今仔细想来,平日里的目送竟都是我们忽视的款款深情。我独爱文中的一段话,相信也触动了无数读者,它写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对于父母来说,孩子成长远去的背影,你不必追,无论你有多么深爱他。

每一个人,都是孤零零的来到这个世界,最终也将会是孤零零地离开。作为父母,清楚地知道自己绝不可能永远地陪伴孩子,所以努力要做的便是在离开之前,教会孩子如何独立,如何生活。尽管有时面对儿女的不解和背影很是无奈,但是也明白着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对于孩子来说,父母日益衰老的背影,你不必追,无论你有多么不舍得。

当我们看到父母头上的银丝,触碰到父母脸上的皱纹,心中都不免伤感着时光的遗失。不知从何处看到的一段话:父母的头发白了,把满头的黑发给了儿女;父母的脊背弯了,把挺直的脊梁给了儿女;父母的皱纹多了,把年轻的面容给了儿女。父母和儿女就好像是沙漏的两端,这一端的充实又何尝不是以另一端的流失为代价呢?我们,就是这样目送着他们日益衰老的背影,不断成长着。我们与父母的一段情,因为短暂,所以更美好;因为难得,所以更宝贵;因为失去,所以更珍惜!

时间是一只藏在黑暗中温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物走星移。终有一天,我们也会为人父母,亲身经历他们的艰辛,如同当初的他们一样,又把自己的一切给了孩子,再目送着孩子们远去,面临即将到来的孤独和死亡,到那时,拜祭,终究也只不过是生者的一份安宁。

人生,本就是一场没有回程票的旅程,途中的路人行色匆匆,能够相遇便是缘分,你与某些人产生了或朋友,或夫妻,或亲人的关系。无论情深或是义重,都且行且珍惜吧!

愿世间的每一段感情,都能被温柔以待,所有的目送都不再有遗憾。

《目送》读后感范文五

你要一直往前走,不要回头,不要做那个只能目送的人。

放下手中的青花瓷碗,眼前蒙起一阵水雾,模糊的视线中恍惚出现了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蹒跚着步伐。却看不清面容,只是佝偻着背,很低很低。

视线渐渐清晰,转移到了那本摊开着的,龙应台写的《目送》,全文充斥着的,是淡淡的忧愁,没有过多的神态体现,却能让人体会到那种在背后目送的心酸,就像一只小虫,在你心上撕开一道口子,痒痒的,痒痒的,却说不清那种痛楚。

文中的母亲看着自己的儿子一天天长高长大,自己却一天天的老去,原本总绕着自己转的小蜜蜂似得儿子开始走远,一点一点走远,终于消失在天边的晨曦中。可自己却无能为力,就如作者所说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想到了外婆,我轻轻摩挲着那只有无数细小裂痕的青花瓷碗,碗底烫着一个福字,小时候,每次我去,外婆总会用这只碗给我煮手擀面。上初中以来,我几乎没见过外婆,手擀面的味道,早就忘了,只清晰的记得,是外婆身上的味道,暖呼呼的,让人有安全感的味道。

今天早上,外婆竟来了,她踩着她生了锈的自行车,给我们送来了自己种的菜,妈妈下楼拿菜,我就站在窗口傻傻得看 ,外婆老了啊,背越来越弯,想起小时候,外婆在地里种我爱吃的玉米,她的手上满是茧子,走起路来直挺挺的,健步如飞。看着外婆有点吃力的爬上自行车,我好像懂了,啊,原来是外婆老了啊。对啊,我长大了,外婆老了,我目送着外婆骑着自行车慢吞吞的走了。想起六年级那个暑假,离开外婆家的情景。

你要一直往前走,不要回头,别做那个看别人背影的人。我向外婆要了那个青花瓷碗,紧紧握在手里,在小村黑黑的街道中,对着外婆重重的点头,要上车的时候,终是回头看了一眼,没想,外婆却也保持着刚才的那个姿势,看着我的,街道路灯坏了,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是见到他看到我回头愣了一下,笑着对我挥挥手。

外婆消失在小区的路口,半晌,我才收回目光,成长就像一个人总要拔光毛毛虫满身自卫的倒刺时,毛毛虫的感觉吧。像书里写的那样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目送》读后感范文六

一次次的目送,像一片片散落的灵魂碎片,慢慢拼凑出我们的人生。题记

一本《目送》,积聚了三代人的情感,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落、无奈、放手,写出了目送包含的浓浓的一份情,一份爱。正如作者龙应台所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作者身为女儿,面对痴呆的母亲一遍遍地问她是谁,面对病重的父亲低垂着头,生活不能自理,面对飘着雨的火葬场里,躺在棺木里缓缓向前滑行的双亲,她心上落着刀,眼里落着泪,最后深深凝望,希望记得最后的目送。

作者亦身为母亲,为自己的儿子付出自己所能付出的一切,她看着儿子一点点地成长,追赶着儿子成长的脚步,她无怨无悔,最终却不得不在无奈与落寞中停下脚步,不再追赶,只能目送他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一步步地走远,,她在儿子身后目送着,眼眶中盈满了泪水,她明白,这是儿子自己的路,只能由他自己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有自己的生活,唯一相同的,就是那一次次的目送。

记忆里比较深刻的,是我六年级的一天。

那天,我捧着自己满分的作文从学校欢欢喜喜地赶回家,让妈妈也高兴高兴。一到家,却发现妈妈正整理着行李,这才得知妈妈要去杭州进修一周,明天清晨就要出发,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我一下子反应不过来,昏昏沉沉地吃了饭,头一遭失了眠,大概是因为妈妈头一次要出去这么长时间。

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听见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和隐隐约约的说话声,我知道,妈妈要到车站去了,一晚上的辗转反侧,使我不得不接受了一周看不到妈妈的事实,我极快地穿好衣服,打开门,冲进楼下正准备出发的爸爸的车的后座,他俩大概是以为我还在睡觉,这会子见到我,脸上满是讶异,只一会儿,便在电话的催促下赶紧出发了。

一路上,我靠着车窗,压抑着内心的不舍与无奈,压抑着眼眶中的泪水,闭着眼,听着窗外的细小的雨声。一会儿工夫,到了车站。我下了车,才发现天空中还泛着淡淡的雾,迷蒙地连成一片。大巴旁,我的妈妈站在车门边,望着我,眼中的不舍与牵挂,没有因雾迷茫,而是直直地传达到我的眼睛里。我的心中仿佛有个声音再说:快去!于是,我冲向妈妈的怀抱,在投入怀抱的一瞬间,泪水决堤。妈妈为我拭去泪水,红着眼圈说:别哭,妈妈又不是不回来了。可我明显听到了重重的鼻音。我吸吸鼻子点点头,总算止住了泪水肆意。

耐不住司机的催促,妈妈上车靠窗坐下,正对着车下的我,她用手指在车窗上画了一张笑脸,又指了指我,我立刻会意,一把擦去泪水,向她扬起微笑,她也微笑着和我挥手。车启动了,在朦胧的薄雾中绝尘而去。我目送着妈妈渐渐远去的微笑,远去的挥手,心里出奇的平静,我想妈妈也和我一样吧,那扇窗边,妈妈也一定在目送着我。

大巴在马路的尽头只留下一个小小的黑点,我抬头望望泛起鱼肚白的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那颗启明星一闪一闪的,明明泛着雾,却那么真切,一如那回望的目光,能穿透重重的雾,暖到我的心里。

每一次目送,都是一份情谊,在目送里所包含的的浓浓的爱,是我们生命里最耀眼的光彩,温暖了我们的心;每一次目送,都是一次温习,让你明白要对爱你的人心存感激,去温暖他人的心;每一次目送,都是一块碎片,少了一块,人生便永远拼凑不完全。

《目送》读后感范文七

时间煮酒千里香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拥有了爱。我们也许是王室贵族,过着精致奢华的生活;也许我们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过着平凡的日子。但唯一不变的,是家人的爱与关怀。从小到大,我见过多次父母的背影,但每一次的感触都不同。我在长大,他们在衰老,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时间如流水,一去不返。有时一个人在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们来,是否,我们正在看着同一片天空,同时想着彼此。

正如龙应台所说的,我和他们的缘分,是注定的。我们会目送着彼此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他的身影从大到小,从清晰到模糊,在彻底的消失在眼帘中,不再出现。

我们相见又相离,却很默契的,将思念融入在目送里,尽管分分合合,而那份爱却在时间的熬煮中越煮越浓,回味悠远千里飘香。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挎着一个小小的书包,不停的回望着人潮后的父亲。我还记得他离开时的背影,微微的关怀中却带着舍不得。那时他的背影很高大,靠在他的背上,就仿佛枕到了全世界。他的背很温暖,很宽大,给予人一种可以放下心的安全感。

可是长大了,家越来越远,可以相见的时间越来越少。在那为数不多的相见里,我知道爱并没有消散,而是愈久愈浓。

还记得一次周末放假,父亲千里迢迢的到绵阳看我。那天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他送我回学校,我竟不知时间居然这么短暂,相见几时又要分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是强忍着不让它掉下。而在我走进校门时,悄悄地回过头去看父亲,却惊诧的发现,他望着我的背影在悄悄地抹泪。

我的泪再也抑制不住,是断了线的珍珠般滚落。父亲是个不爱言谈的人,其实他无声的守护,就是他对我爱的表达。在那一瞬间,我想过,要冲出去拥抱他。可是那仅有的矜持却让我深深地停止了我的脚步。我正在校门内,看着他的背影,目送着他渐行渐远。

如今,我已经长大,而那些小时候经常说的话,却在年龄的增长中变得越来越羞于说出口。我们父女俩,有时只是沉默着望着彼此的眼睛,最后又默默地离开。

也记得有一次周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求是和父亲看一部电影。我打开了那部当前最热的电影《摔跤吧,爸爸》。巨大的屏幕在巨大的电影院里面闪着,里面的情节却让我的眼泪一次又一次的落下。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坐在我旁边的父亲,我偷偷的侧过脸去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眶里含着晶莹的泪花。

爱其实很容易表达,而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我读出了父亲对我深深的关怀。不是那样的轰轰烈烈,虽然平凡,虽然可以让人不轻易间忽视,但是它含着爱的味道,有着沉重的分量。 爱就像埋于树根的酒,会随着时间的推远,变得越来越醇厚,香味溢出地表,弥漫于树周围,散发至空气中,回荡着悠长的浓香。

《目送》读后感范文八

迷茫的时候,要选择难走的路。

作者龙应台的作品《目送》,《目送》共由七十四篇散文组成的,是为一本极具亲情,感人至深的父亲。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的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得绝然的虚无,一次次感受作者笔下的情感与思绪,让人更加懂得每个人有每个人存在的意义。或许有一天你也会突然醒悟:原来我也是一个这样的人,平凡却又不普通的,有情感寄托的人。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而是承受他们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的不舍得、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最后才渐渐明白,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像父母一样爱我如生命。从婴儿时的第一次哭,第一次笑,你的挚爱或是挚爱你的都一直陪着你,直到离开的那一刻他们都是爱你的。感性的话说给感性的人听,理性的话说给理性的人听。人生是场游戏,家人,父母,兄弟,是愿陪你闯关的人。

青春,年华,似乎是在我们这个年纪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现在这个年纪啊,想要去疯去玩去闯去闹,似乎一切的食物都是为自己而设计的。或许当未来自己老去时才会想起自己的狂妄自大,甚至想要悔改。如果可以悔改青春,又有谁不想在自己最美的年华里有着绽放自己色彩的一笔呢?成长可以改变某些东西,也可以留住很多东西,一切都是自己的作为。我们,都会像风一样,转蓬一样,各自滚向渺茫,相忘于人生的荒漠。

爱情最美好的莫过于从你和我变成了我们,爱情最悲剧的便又是那我们分隔成了我和你。爱情里谁愿意谦虚。在一场场爱与爱之间的争斗,到底又是谁是赢家呢?相濡以沫,扶持到老,便是最好的结局。

龙应台与儿子的事,讲述的好像是现在的我们与父母的故事,但也说不定是在讲述我们以后与自己孩子会发生的事,是啊: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这本书如黑暗中看见烛光,冷冰又温暖。读完有一些悲伤也有一点幸福,读别人的年逾半百的感悟,便又会想起自己,想起自己的从前与以后,是的,真的,不好说。

有时候,时代太残酷了,你闭上了眼,不忍注视。迷茫的时候,请孤独的你选择难走的路,这路繁花,此些花尚有剧毒,你若愿意,便一路繁花相送,直到...尽头。

目送着自己逝去的时光,然后再继续为自己或是别人而奋斗,生活乏味却又有点趣味,动人的像首歌甘于平凡,却不平凡的溃败。深情款款不及冷淡一眼,拱手相让不如搏命一争。

既许一人以偏爱,愿尽余生之慷慨。

《目送》读后感范文九

对生命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题记

带着释怀与生命的和解,龙应台笔触之下的《目送》以温柔纤细描写出亲人之间的亲密互动。当我亲临这篇文字海洋之中时,带给我的是当下的感动,亦或是渐行渐远的必经路程!

对于曾被余秋雨大师评价为一名真正的文化批判者和优秀文化建设者的龙应台来说,在她的笔尖之下,无不散落着深情动人,亦或是不可言喻的对待生命中刻骨铭心的爱与虔诚。龙应台一反批判犀利的笔调来描写诸多生活中的浓情细节。反映出其细腻的情感。读来亦有温馨有味,情意盎然之感。

我们的人生中会有诸多的目送。即亦若大到生死离别,骨肉分离,小到暂时一别,家门远行。正如《目送》中所现: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在这本书中作者在上有长辈下有子女的亲情关系交织中经历了诸多的目送。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由此我想到了我自己,亦若我作为学生每天早晨父亲用自行车载着我去上学,当我向他说:爸爸,我去上学了。不用想,迎着我背影的那便是两鬓早已花白的父亲灼热而又燃情的目光。亦若是目送。又若是我参加夏令营时,母亲面对车子启动之时,迎着我背影的,也便是母亲担忧的神情。亦若是目送!

在作者笔下不着痕迹的就写出了大视野大境界。在貌似不着边际的表述里安置了上下三代人的默默温情,没有着力的去描绘深情厚重的无私之情,只是把捡起日子里的点滴融入其中,你会在无意之间被貌不惊人平实无华的文字打动,会报以会心一笑,会黯然神伤,会被柔软的孝顺所温暖!

我的思绪还是会不绝如缕的,随同文字勾勒的情感所起伏。散散的文字,全然不是作者凶猛的杂文,文字所及。依然能抵达文化深处的基固,即便是些生活里的点滴和琐碎,你依然可以从另外的世界里清晰的对比出我们自己生活中的温情。在温情的文字里依然能真实地传递批判的力量。

《目送》读后感范文十

早就接触过龙应台的书籍,正值放暑假空闲之余又开始恋上这位女作家的著作《目送》,看书中内容让人不愿释手,里面文字像涓涓溪流般,静静的流淌。无过多华丽的辞藻却能深入读者的心灵,平实却有着深深的。尤其是当她写到母亲时小箱里的东西交给她的时候,我倍觉伤感,另外,她与儿子之间的那种所谓的鸿沟,似乎不可逾越。其实,目送是一种信念,父母对子女的目送,那里有多少期待,子女父母的目送,那里又有多少的不舍,但这世间的悲欢离合就是这样,因为生命在一呼一吸之间,让每位读者用心去感受。

请在每一朵昙花之前驻足,为那芳香暗诵,依依远去的夜晚宙步;他们说生命就是周而复始,可是昙花不是,流水不是,少年在每一分钟的绽放与流动中,也从未不是。著名的诗人席慕容写着这样一首诗,让人身上品味着。

席慕容的诗告诉我们永恒只能在一刹那间收藏,生活本来就在刹那间,我们有些时候,往往忽略了生命本身,没有寻找到生命的本真。然而一直处于迷惑中的我们,始终找不到满意的答案。正像一位哲人所说的:一切真理,通常都是很简单的。生命的本身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复杂,那么深奥,那么令人无法释怀。事实上我们的呼吸就是我们的生命。我们浩瀚的生命旅程就依阳在这简单的一呼一吸之间,让大家学会珍惜。于是,目送亲人,目送朋友,甚至目送自己也就显得不是格外伤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青年在森林里不停的奔跑,他后面有一群饿狼在不停的追他,这个青年看到前面有一口井,这个青年跑到古井的前面,探夫往下一看,古井的底部全是毒蛇,古井的中间有一根古藤。这个青年当时不顾一切跳进古井中,用手抓住古藤,这时青年发现,古藤的根部有一群老鼠在不停地啃着根,而藤尖又有一个蜜蜂窝,那一滴滴的蜂蜜滴在藤尖,一群群蚂蚁正在觅食那一滴滴蜂蜜。这个故事虽然简单,其实寓意很深刻,人的生命就是一呼一吸,这是宇宙间最神奇的,它时刻伴随我们,却最容易被忽略。因此,很多时候,真理即便离我们很近,却同样需要我们去探究、去寻找。

我们有的时候背负了太多的凌乱与不舍,心系了太多的不愿意与身不由己,这样一来生命就太厚重了,我其实很推崇星光式生活,能发光的时候要开心的挥洒能量,暗淡的时候要寻找下一个光源,千万不能放弃,因为昼夜是分的清清楚楚的!这个世界自有公道在!对与错在你活着的时候是不能定论的,因为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经历不同,自然评判的标准也就不一样。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说不是也不是。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在深夜的时候想发会儿呆,也许时代在发展吧,每当听一些人谈起自己青春的那场回忆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些天真的笑,那些不顾一切的顶撞,那些傻傻的真诚其实,再回望那些渡口,我们并没有进入那场回忆的中心,而是在那岸边给失意者炫耀,炫耀那些可笑的,所谓的光荣。其实,懵懂并不是我们的错,也不是生活的错,所以不必缅怀,梦醒了就过去了,如果停留,那就会越走越远,有人总是喜欢把青春比作箭,永不会回头,而我想说:时间请不要伤害爸爸,不要伤害妈妈,不要伤害那些难忘的陌生人,不要伤害好友的纯真!

有时候,我们拥有的世界与我们心里渴望的世界差异太大,于是,我们不得不低头,去讨好当下的时尚与潮流,其实,我现在明白你们的苦楚,你们在这新鲜的潮流里被人指责,失去的永远比得到的多,因为潮流只是流,不能经,不能典,所谓的经典那是深入人心的。是一片纯净,没有什么特别,但是总有一些特别,那就是他在人们心里,人们不管在哪,心都能醉!

看日出日落霞光满天,望云卷云舒气象万千。生命是有深度的,生命的真谛就是一呼一吸之间。这样的道理虽然简单甚至看似无用,但是,在这一呼一吸之间,我们是否真的去领悟生活了,是否真心去欣赏这世间的万物了。要用心去感受,去学会行走着,珍惜着,且行且珍惜。因为珍惜是一种美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优秀作文参考10篇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优秀作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一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二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三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四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五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六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破解,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七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八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九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十

在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部动画片《名侦探柯南》,于是就立志要当一名侦探。因此,在我自己可以读书后所看的第一套书就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从此;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这本书是由柯南道尔所著。主要讲述了一位出色的私人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遇事冷静,思维敏捷,敏锐的观察力及合理的推理分析能力,使他成了一名出色的侦探。上到国王,下到平民,他对来访的客人虽然都热情招待,但他只肯破那些稀奇古怪、扑朔迷离的悬案,比如红毛人、猴小偷等。

我喜欢这本书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柯南道尔奇特的写作手法,和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公仪休拒收礼物》的类似,文章中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的描写,仿佛把读者带入到了案发现场,具有身临其境的真实感。作者并且在书中为自己设了一个角色忙碌的医生华生,这是一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非常有力的衬托了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这说来也怪,自从我看过了柯南道尔的书之后,就仿佛中了魔一样,自己好像也变成了一位小侦探,遇到任何的事情都会认真的去思考,去推断事情发生的过程,这难道就是传说中那本拥有魔力的书吗?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收益相当的大,从这本书中我突然明白了做任何事情不能钻牛角尖,要对周围的环境、事物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换不同的角度想想,事情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简爱》读后感1000字优秀范文参考10篇


勃朗特写的《简爱》,全书塑造了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灰姑娘式人物,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爱》读后感1000字优秀范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简爱》读后感范文一

当我们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题记

帕斯卡尔曾说过:能思想的苇草我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思想的规定。我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并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仇恨和记恨上。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这些话都是出自简爱之口。不难看出简爱有着自尊、坚强、独立、追求平等的思想。我很佩服她,更准确的说是敬佩吧,相信懂得她的人,都会喜欢上她的吧。

《简爱》是一部爱情剧,讲述着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罗切斯特属于贵族而简爱却是下层人民中最普通的那一个。但简爱却是众多普通人中最不平凡的那一个。简爱她很勇敢,她敢于追求地位比自己高的男人;她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她敢于向罗切斯特表白自己的心意。这段爱情更像是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男女主人公社会地位悬殊,接受的教育及个性有着天壤之别,正是这些天壤之别的背景,才让我们认识到她敢爱敢恨的个性。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未感到自卑过,因为简爱一直坚信,他们是平等的。罗切斯特在与简爱相处的过程中,看到了这位相貌平平、身材矮小,却有着不屈服、勇敢,坚强的个性的姑娘。这些都深深吸引了他。就像灰姑娘与王子一样,王子发现灰姑娘的美,最后他们相爱了。原以为这就是结局,可这是真正的结局吗?在他们结婚当天,简爱知道了他已有妻子,最终做出了尤为理性的决定离开罗切斯特。不久之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救在火中的妻子,双目失明,身体残疾。简爱之后重新回到他身边,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个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有这样一个女孩,从小遭遇不幸,七岁因意外火灾造成了身体残疾,在命运面前她从不屈服。她曾说:容貌改变不了,要在别的地方更优秀。这个女孩就是浙江大学硕博连读生王珊。王珊从小用她那残疾的手指慢慢学会了吃饭,写字。上学期间,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在大学期间,王珊先后竞选班级团支书、学院团委秘书部部长,还参加辩论赛、演讲赛。她证明了自己不比别人差,甚至比别人更优秀。王珊虽然毁容但从未感到自卑,她很勇敢,她勇于追求自己的理想。残缺的容貌就是王珊的人生底色,她活出了自己的精彩。

简爱相貌平平,王珊容貌残缺,这两个都未因自身的外在条件而感到自卑而是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们从思想上就已认定自己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没有因自身的条件而感到自己有多低微,也从未放弃自己追寻的东西。正如帕斯卡尔所说: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她们勇敢自信,活出了自己的人生底色。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因相貌不出色而感到自卑,也会因家庭的贫穷而感到不公。但即使两条平行线的距离我们无法到达,但我们也要有追求地平线的勇气,勇于追求自己的理想。

《简爱》读后感范文二

树木,用年轮见证着自己的岁月;石头,用伤痕镌刻着自己的历史;而我用时间将你存在了我记忆的深处,每逢忆起,我都能从你的字里行间中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从简爱身上传递出的那份力量,给予我鼓励和鞭策。与一本好书对话,不仅是洗涤心灵,更是陶冶情操,让我能够逃离世俗,活出自我。

那是一个懒洋洋地午后,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在朋友家中的那一次初遇,我便随手拾起你了。翻看了一下内容梗概,我便被你深深吸引,你就这样轻易地征服了我,走进了我的心里。于是我开始了如痴如醉地阅读,眼中只有你,连朋友的呼唤都听不到。看到小说中的简爱的遭遇,我真替她打抱不平,难道就因为不是一个家庭的人,就应该受到这个家庭的歧视和虐待吗?难道就因为她父母双亡,就应该被人欺负吗?不,这些血缘关系,家庭情况都不是她所能选择的;看到简爱在冷酷而艰苦的慈善学校中成长为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我又为她的蜕变而感到高兴;看到她初入社会后尝到了爱情的滋味而又突遇惊人的变故,我又为她感动担忧,担忧她是否会冲破难关。她的爱情生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经过出走,流氓乃至乞讨的生活后才终于跟她一直爱恋着的男主人公结合而最终得到了幸福。

《简爱》,自从读了你以后,你让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祥和的宁静,嗅到了沁人的芬芳,享受到了迷人的心醉!

我常想,认识你是上天给我的恩赐,遇到你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丑小鸭,我也在幻想着自己能有变成白天鹅的那一天,想象着自己振翅飞翔的瞬间,获得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看到别人有着姣好的面容,水灵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樱桃似的小嘴,再对照自己,是那样的平凡;看到别人的家境富裕,学识丰富,有着霸气的父母,一周的餐钱相当于自己一个月的餐钱,自己却家境不好,也不懂得那么多的知识。总为自己平庸的外貌,为自己平凡的出身而自卑,是你的出现,给我暗淡的内心点上了一盏明灯!让我懂得了:幸福是靠自己去争取,去创造。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我们可以用奋斗换未来;活在自卑中,只会让我们看不到世界的色彩,活在不满中,只会然让我们找不到奋斗的动力。我们只要活出自信,才会看到未来是如此的艳阳高照。过程虽然充满坎坷泥泞,需要爬山涉水,经历酷暑严寒,但只为达到自己理想的彼岸,我始终无怨无悔。

我必定讨厌那些无论我怎么想讨他们欢喜,却还一个劲地讨厌我的人。我一定要反抗那些不讲理地责罚我的人。这就跟谁对我好,我就爱他,或者我自己觉得该受罚,就乖乖地受罚一样,是挺自然的事。这就是简爱与海伦讨论斯凯丘和谭普尔两位老师说的话。这段话告诉我做人要有一颗独立的心,绝不要附庸与别人,要在尊严中追求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要敢于斗争,敢于争取,不必太在乎别人的看法与说法,做最真实的自己便好。

真的感谢你《简爱》!自从与你交往后,我的心开始变得明朗起来,不再为所谓的外貌,所谓的出身而自卑,这些外貌,出身远远没有一个人的心态重要。虽然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小女生,可我仍然看到了20岁后的我,30岁后的我,40岁后的我当有一天,我老了,老眼昏花,满脸皱纹时,我仍会骄傲地说出我的心声:一本书改变了我的人生,如果我的微笑迷人、芬芳,那就是你的功劳。

《简爱》,你是一杯清香沁脾的茶,你的香味早已深入我的骨髓;你是一枝娇艳含羞的花,我的笑持久地在脑间萦回;你是桌上的那盏灯,你的光辉照亮了我前行的漫漫长路。

《简爱》读后感范文三

作为英国乃至世界文学的经典传世佳作《简爱》似一缕亮丽的晨曦,不仅灿烂了十九世纪英国文学的天空,而且以其独特的魅力,穿越时空,一百六十年来,温润着每一位阅读者的心田。

《简爱》的主人公简自由父母双亡,孤苦伶仃的她寄住在舅母家,残忍的舅母违背了丈夫临终前好好对待简的承诺,因此,简在舅母家受尽了舅母的虐待,表哥的欺凌。后来又被称作一个撒谎者被送进了专门收养孤女的半慈善学院劳乌德,继续在饥饿、体罚、疾病缠绕的环境里艰难地挣扎。她以顽强的生命力在劳乌德完成了六年学业并担任了两年教师后,十六岁的简带着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生活的向往,应聘到桑菲尔德府担任家庭教师,开始了新的生活。桑菲尔德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被简的单纯坦率所吸引,两颗相爱的心在反复探视后终于碰撞出火花,可就在婚礼当天,有人证明罗切斯特先生早已娶了一个疯女人。简痛苦而理智地不辞而别。但在内心反复思考的促使下,她决定去探望罗切斯特先生。当她满怀希望的走向桑菲尔德府时,那里已经被疯女人烧成了一片废墟,而罗切斯特先生也因救疯女人而残疾。简满怀爱情和罗切斯特先生开始了无比幸福的生活。

相貌平平,身材矮小的简爱以非凡的气质吸引着我们每一个人。她平凡得像我们的姐妹,又高尚得让我们敬仰!她饱受折磨,却把爱带给每一个需要她的人。她善良,冒着被传染哦危险去探望重病的海伦,给海伦带来最后的安慰;她宽容,从心底原谅了百般虐待自己的舅妈,真诚地和临终前的舅妈和好。不仅如此,简的动人魅力更在于她对人格尊严的捍卫和对精神平等的不懈追求。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体会过亲人的爱抚是多么温暖,没有受到过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但这一切都没有摧毁她,因为一种强大的自尊自爱的信念,这种捍卫和追求贯彻了简的一生,正如简自己所说: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无所依靠,我就越要自尊。面对表兄里德少爷的辱骂和毒打,幼小的简像是要造**的奴隶一样,拼命和他扭打;面对地位、财富远远高出自己的罗切斯特先生,她勇敢地宣称:你以为,因为我穷,微不足道,长得丑,身材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我的灵魂和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也跟你一样完整!我的心灵在同你的心灵说话;就像两个人都经历坟墓,将同样站在上帝面前一样,我们彼此相等我们生来如此!面对自己深爱的罗切斯特已有妻室的残酷现实,简毅然选择了离开,以行动表明了自己对平等、理想爱情的向往。《简爱》中作为拯救者的罗切斯特先生和充满爱心的天使玛丽与戴安娜就是这个世界的阳光。正是他们的正义感和仁爱解救了简。可见,夏洛蒂仍把解决社会问题的希望寄托于人性的善良。

第一次阅读《简爱》是在五年前,那时还小,只是潦草的翻阅了一下,并不能真正了解女主角的痛苦和坚强,只能体会到她像海伦凯勒那样一直奋斗着。

而现在,当我再一次翻开《简爱》,一个活生生的不被命运所征服的女孩就站在我眼前。我翻着书,如同在和她面对面地交流。渐渐地,我开始被这个女孩所感染、所吸引,就像了解我自己一样了解她。我和她共呼吸,共哀乐,我为她流泪,被她震撼!

在随后的岁月里,简爱的点点滴滴将一直伴随着我,清理心情灰尘,净化我的灵魂,纯洁我的观念,我生活的天空也因此而更加高远辽阔!

《简爱》读后感范文四

《简爱》(Jane 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下面是一篇简爱读书笔记:

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简爱》读后感范文五

在这个漫长的暑假中,终于再次把《简-爱》温习了一遍。每天中午,靠在窗边,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手里捧着一本书,仔细的翻阅着。好不惬意!午后的阳光透过窗玻射在书页上,书页被照得一半是透明,一半是阴影。淡淡的温馨在房间里悄悄弥漫着。

每当我翻开扉页,心总会随着作者的情感而起伏。有时泪水竟会在不经意间布满脸庞。我不禁想,也许这就是我的思绪与作者的情感相碰撞而激出的火花吧!

越往后阅读,我越忍不住对这位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发出惊叹与崇赞。对她精湛写作技艺的惊叹,以及对她不屈、自尊、乐观品质的崇赞。我想,《简-爱》也许就是她的内心写照吧,把她的内心世界用笔书写下来。

简的经历就是她的经历吧:简是个孤儿,出生于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风寒,在一个月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他遭到了舅母、表姐妹以及表哥的各种歧视和虐待。一次,由于她反抗表格的殴打,作为惩罚,把她关进了红屋子。肉体上的折磨以及心灵的屈辱与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之后,她被送到了劳渥德孤儿院。与简梦想的不同,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伪君子。在那里,她受尽了肉体的折磨与精神的摧残,对生活的希望越来越渺茫。然而,就在她绝望之际,一个女孩的出现如一缕阳光,照在了她心上,使她的不良情绪都消散了。就在生活重归于平静之时,这个女孩海伦-彭斯因肺病去世了,简的生活再度陷入黑暗之中。

八年后,已在学校教书两年的简,厌倦了孤儿院的生活,准备谋一份新工作。最终成为桑菲尔德庄园的家教,并在那认识了小女孩阿黛勒-瓦朗和女管家以及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她发现她的主人罗切斯特性格忧郁、喜怒无常,对她也时好时坏。但在长期的接触下,她对罗切斯特产生了好感。其实罗切斯特也对简产生了好感,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

不久,罗切斯特对简求婚,简答应了他。正当婚礼悄然进行时,有人指正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结婚。这一巨变使两人都十分痛苦。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庄园。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的一所小学任教。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留个她一笔财产,而且圣约翰也是她堂兄。简决定把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准备去印度传经,希望简嫁给他并和他一起去印度,简拒绝了,最终回到庄园。罗切斯特的妻子坠楼而亡,而罗切斯特双目失明。简找到他并与他结婚,终于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的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它具有较强的真实性,还在于以细腻的描写和生动的抒情展现男女主人公曲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不惧现实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光辉形象。

这本小说在写作风格上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体现了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特点。显示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独特的气质。也塑造了简的倔强、自尊、敢于反抗、不向命运妥协以及勇于追求爱情这一形象。

这本书也使我明白: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应用于发起挑战,用于战胜它。如果我们对面前小小的挫折屈服了,那么我们可能就只有止步于此了,永远享受不了外面那精彩的世界;可如果我们不惧困难,勇于挑战,那么我们就可能站在自己人生的巅峰!

《简爱》读后感范文六

《简爱》是英国近代文学一部有显着地位的长篇小说,是作者夏洛蒂的代表作,他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的确,在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非常感动,也深深地被这样一位勇于反抗,勇敢坚强的女主人公所感染。

全文可分四个阶段:在舅妈里德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

简出生在英国,年幼时她就失去了双亲,在舅妈里德太太家里度过了十几个春秋,可是里德太太对她并不好,包括她的子女,就连仆人也不喜欢她,她的表舅约翰甚至还常常侮辱她,也许就是这种生活环境,才给她的思想带来巨大的束缚,使她的行为受到限制,她不得不去反抗。与她的表哥发生第一次冲突的时候,简无所畏惧地说:你这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你像个杀人犯,你像个虐待他人的人,你像罗马的皇帝。虽然争吵的结果是大家显而易见的,但是简的那种勇敢的表现,反抗的精神却使任何一个读者震撼。

里德太太因为不喜欢简而将她随便地托付个了一所学校,可这反而也合了简的愿,她根本不愿留在里德太太家这个受罪的地方。

简所进入的是劳渥德学校。在这个学校中,孩子们包括简受冻挨饿,又要受到挨打,罚站,剪头发等凌辱,伙食十分恶劣,生活环境及其不卫生。感冒不能及时治疗,注定了一大半会受训传染,斑疹夺取了许多孩子的命,简在这样一所学校里,亲眼目睹了一切,她仇恨这个学校,尤其仇恨这个学校的创始人布洛赫斯特先生,他是一个伪君字,这所学校根本是人间地狱,简在这所学校中曾对她的学友海伦*彭斯说过: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我肯定我们应该回击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这就进一步向读者展示她不屈不挠的坚持反抗的一面。不得不叫人折服。

本书最核心的一部分也是第三部分,简在桑菲尔德家做家庭教师的一段经历。对于简来说这是个很陌生的地方,也是简第一次踏上这个大社会,与外界接触,在那儿,简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虽然罗切斯特比简年纪大,人长得也不漂亮,但他们的思想却有许多共鸣之处,简自然地爱上了他。简并不在意罗切斯特的万贯家财和名利地位,她要的只是一份真实情感,一份友好坦率,她希望她们之间是平等的。可当她认为罗切斯特要娶英格拉姆,有想把她留下时,她怒气冲冲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举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也跟你们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跟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这段话尤其让我感动,没错,我们是平等的,即使美貌迷人的英格拉姆小姐有帐有势,但是有着强烈的善心的家庭教师简也对上流社会展开了挑战,几经周折,简和罗切斯特终于能走在了一起。

简从小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可她就是凭借着自己无所畏代理人俱和勇于反抗的精神,才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功和自己的幸福,我佩甩她,也祝福她过得更好。

虽然当今社会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可能很少见,但是反抗精神是我们每个人所不可缺少的,对于恶势力的不公平,我们要学会反抗,勇于反抗,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简爱》读后感范文七

花了几天时间看完了《简爱》,现在说说一些我看完后的感想,只是我自己的看法而已,别纠结。

当时买这个书的时候连简介都没看,只知道,这是一本都有人都说好的书,看到书的时候,说是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有点吓到,但是好像对这本书的期望太高了,或者应该说跟我所想的样子有很大的差别,不是说不好,只是之前以为是很大悲大喜,或者是很幽默,很活力四射的一本书,但是前半部分是很淡的描写她得经历,到中间的时候才陷进去,才找到自己想要的,不过这本书有个魔力就是,用淡淡的文字在描述一些经历,却不会让你厌烦或者看不下去,你会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一开始说的是简的年少时光,她的悲惨生活,可是,真的,我心里没有悲惨的感觉,是无父无母,是不被人喜欢,可是我没有觉得这在我心里是有多痛,可能是平时自己想象得太多,千万次地想象自己多么痛苦不堪,什么悲惨的经历都想过一次,该痛得都痛过了,所以已经有了很强的免疫力,我能想象得到,这些都发生在我身上,我是什么样的一个态度,或者说我不屑于别人会对我有什么爱,所以会习惯,习惯一个人去面对,让自己去无所谓,去接受生活所给我的,所以,原谅我,没有跟作者有同样的感受,没能体会那真真切切的痛,她是孤单地长大的,很小就自己一个人学校生活,环境艰苦,后来朋友去世,我也是没有很痛,或者是没能很体会她对别人说她自己的悲惨经历时的感受。

淡淡的文字述说着她得经历,不同于其他小说,会跟现实的自己有很大的反差,简爱没有,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就像我们生活中真正会过的每一天,每次睡觉前都会想一下所看到的内容,有时候会觉得,仿佛是看到自己,却不想去承认,她所作出的反应好像自己也会那样,可是我没有她懂那么多,也没有她那么有能力,更没有上帝赋予的别人所没有的魅力,甚至我不知道怎么去想象她的脸是怎么样的,是像她所说的很难看,这是唯一一本我不知道怎么去延伸想象的书,不知道该怎么用书中的简,成为我想象中的故事会变成什么样,在我有限的思想里,我只能跟着书走。

我没有他们那么了解任何一个人,也不知道那种程度是要经过多深的了解,很佩服他们观察人的细心,我就看不出来,更看不出人的内心的想法,是人越来越复杂了吗?爱,勇敢爱,她做得到,对的人,多么重要,我还没遇到一个我很爱很爱的对的人,所以我还不能真正地去体会分别,相思的苦,现在的人,爱得匆匆,分也匆匆,爱的时候说不需要任何理由,分的时候什么都可以成为理由,我们,会彻底地爱一次吗?遇到对的人,好好爱一次。

在简发现罗切斯特有妻子时要离开是真的需要勇气,勇敢爱,深深爱,但还能保持理智,还能让自己离开,看的时候我也在纠结,该离开吗?这是个好选择吗?或许以后我也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我希望自己也能保持理智,一定要理智,不过,我的爱会像她那么果断,那么彻底吗?我不知道,现在还没有机会像她那样去爱,或许我会更疯狂,或许比她更理智,不过我很喜欢简的性格,虽然别人都说这很奇怪,很镇定,有想法,对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很坚持,所以会在她身上投射我的影子,不过我不喜欢顺从别人,不是说盲目或无知,而是我有所坚持,而且一定要坚持,不退缩,不改变。

回到曾经,现在,一直都爱着的人的身边是幸福的,也是要勇气的,就是因为了解,所以她知道,什么对他来说是好,他需要什么,爱,能改变一切。

写到最后我都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就这样简单地记录,这也只是自己的一点点想法,只代表我自己的想法。

《简爱》读后感范文八

简爱是一个孤儿,父母双亡,她寄人篱下,舅母对她所谓的照顾只是为了去世的丈夫里德先生的遗言,实际上她视简爱为眼中钉。在这座房子中,简爱忍受着各种歧视和虐待。舅母将她和自己的孩子分别对待,不公平的事情时常发生。终于有一天,简爱被送到了一所学校----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中的规矩可以说是不近人情,苛刻的教育,恶劣的生活条件,还有冷漠的院长唯一的知心朋友海伦患肺结核死去,生活对她有太多的打击,但她在善良的谭波尔小姐的开导下走出了阴影,生活还得继续。

海伦死后孤儿院改善了生活条件。在新的环境里,简爱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孤儿院中任教两年。谭波尔小姐离开孤儿院后,简爱也做好了离开的打算。她登广告谋求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与她联系。在桑菲尔德,简爱的学生是阿黛勒,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是阿黛勒的监护人。

简爱与罗切斯特虽是两个不同阶层的人,却被对方的智慧和人格深深吸引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然而就在二人婚礼上,梅森先生却指责罗切斯特----一个有妇之夫。简逐渐了解到真相,还有住在三楼的罗切斯特夫人伯莎。出于道德,简不愿与继续婚礼,她离开了桑菲尔德。

她流浪到了一个沼泽地,险些饿死,幸好圣约翰救了她。

这位仁兄其实是简的表兄,简的叔父死前给她留下一笔钱,她愿意把钱平分。约翰多次向她求婚,但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宗教信仰。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去寻找罗切斯特。

桑菲尔德成了灰烬。伯莎纵火后自杀,罗切斯特致残。

简和罗切斯特重逢,两人终于放下一切,抛弃相貌、金钱、名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中的主人公简爱贫穷,瘦小,相貌一般,她并不可爱,但她向往自由,渴望得到尊重,她对人生有独到的见解。她有着仁慈善良的本性。虽然舅母对她曾经是过分的对待,在她将死之际,简还是放下怨恨,选择了宽恕。

她敢于求爱,有自己的爱情观。圣约翰向她求婚,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基督教事业,并不是真正的爱情。面对残疾的罗切斯特,她强烈地诉说着自己的想法,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一个在你眼里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了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通过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通过凡人的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而是用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对话,就如同我们离开了尘世,穿过坟墓,一同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我们彼此平等----就如同我们的本质一样。

作者借简爱的口,说出了她想说的话。在当时,社会依然是歧视女性的,就连出版作品,作者都小心谨慎地选用了一个男性化的笔名,因为她以前吃过这样的亏,甚至被侮辱,因为写作不是妇女应从事的职业。

我们彼此平等----就如同我们的本质一样不仅是简爱的心声,更是以作者为代表的女权维护者的心声。在这部作品里,几乎所有女性都是平等的,包括伯莎。伯莎确实被罗切斯特所禁锢,但她是简爱在作品中的另一个表现。简爱是一个善良的人,但她也有自己的小算盘,她也有欲望。伯莎和简爱都是罗切斯特夫人,她们都深深地爱着罗切斯特。简爱希望离开桑菲尔德,因为那里是她和罗切斯特的地位标志----她是仆,罗切斯特是主。伯莎烧了庄园,正合简的心意。简爱不美,伯莎把罗切斯特弄成残疾,正好平等。只不过简爱是正义、善良的化身,伯莎体现出来的更多是冷漠、残酷。两人一阴一阳,两个极端,却达成了一致的目标,最后伯莎自杀,将罗切斯特让给简爱,让两人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伯莎退场,简爱也代替了她,成为罗切斯特夫人。这仅仅是巧合吗?似乎有些过于完美吧?

这正是反映了作者对平等的追求和强烈的渴望,这也是当时社会的需要。可以说,伯莎就是简爱,她就是简爱的另一个人格,在故事中她推波助澜,满足简爱的一切愿望。在现实中女性不可能实现的,作者都在作品中实现了。

后人对于这部小说的评价褒贬不一,但在当时的男尊女卑的社会,这的确是一个抨击。我们也确实能从简爱身上发掘出这样的闪光点----不卑不亢,本性善良。她所追求的平等、自由、尊严,也是我们今天仍然在追求的,并且今后还会继续追求下去。

《简爱》读后感范文九

《简爱》(Jane 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简爱》这部小说为我们展现了一个长相丑陋的女孩追求自己的理想与幸福时不屈不挠的精神。

简爱出身于一个穷牧师的家庭,父母因病去世。简爱就寄养在她舅舅家里。舅母对简爱很苛刻,使简爱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其中有一次简爱被舅母关在舅舅死时的房间里。其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我的心怦怦乱跳,头脑又热又胀,耳朵里呼呼作响,以为那是翅膀拍击声,好像什么东西已经逼近我了。我感到压抑,感到窒息,我的忍耐力崩溃了,禁不住发疯似地大叫了一声,冲向大门,拼命摇着门锁。这一段用压抑窒息等词很生动的为读者描绘出当时简爱的恐惧之情。试想想一个小女孩被关在死过人的房间里时她心里的恐惧该有多大,这也在侧面表现出了简爱舅母的心狠。我的双脚酸痛啊四肢乏力,前路漫漫啊大山荒芜。没有月光啊天色阴凄,暮霭沉沉啊笼罩着可怜孤儿的旅途。 为什么要让我孤苦伶丁远走他乡,流落在荒野连绵峭岩重叠的异地。人心狠毒啊,唯有天使善良,关注着可怜孤儿的足迹。从远处吹来了柔和的 夜 风,晴空中繁星闪烁着温煦的光芒。仁慈的上帝啊,你赐福于万众,可怜的孤儿得到了保护、安慰和希望。 哪怕我走过断桥失足坠落,或是在迷茫恍惚中误入泥淖。天父啊,你带着祝福与许诺,把可怜的孤儿搂入你怀抱。 哪怕我无家可归无亲无故,一个给人力量的信念在我心头。天堂啊,永远是归宿和安息之所,上帝是可怜孤儿的朋友上文中讲到简爱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但这下文中我们能感受到简爱一方面有些怀疑上帝,但却更加相信上帝,简爱认为上帝会对孤儿公平的,这里反映出简爱是一个向前看的,怀有希望的人,即使自己收到了非人的待遇。

之后简爱被送去洛伍德孤儿院。在洛伍德孤儿院里简爱有了自己的朋友。竭力要找出开首几个字与经文之间的联系,却听得身后一声咳嗽,便回过头去,看到一位姑娘坐在近处的石凳上,正低头聚精会神地细读着一本书。从我站着的地方可以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是《拉塞拉斯》。这名字听来有些陌生,因而也就吸引了我。这是简爱与海伦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由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来海伦是一个安静的,喜欢读书的女孩。而当海伦被罚站的时候她既没哭泣,也没脸红,她在众目睽睽之下,站在那里,虽然神情严肃,却非常镇定。从这一点中有能看出海伦带有一点反叛性。但同时也对自己所作所为感到有价值。由此看来,海伦的这种个性对于简爱来讲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当然在洛伍德孤儿院不得不提坦普尔小姐。坦普尔小姐是一个有责任心的老师,不同于其他的老师。坦普尔小姐对简爱的影响也是很大的。我认为比较能体现坦普尔小姐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至今仍然记得,坦普尔小姐轻快地走在我们萎靡不振的队伍旁边,寒风吹得她的花呢斗篷紧贴在身上。她一面训导,一面以身作则,鼓励我们振作精神,照她所说的,像不屈不挠的战士那样奋勇前进。可怜的其他教师,大都自己也十分颓丧,更不想为别人鼓劲了。轻快地同萎靡不振鼓励我们振作精神同大都自己也十分颓丧,更不想为别人鼓劲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难看出坦普尔小姐是一个对社会对未来有着巨大希望的人。这种精神,是当今人们所应该具有的。只有对于未来有希望,人们才会在今后的生活中走的更远。

当疾病在罗沃德安了家,死亡成了这里的常客;围墙之内笼罩着阴郁和恐怖;房间里和过道上散发着医院的气味时,海伦也因疾病去世。当简爱去看望病重的海伦时,海伦对简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到的:我很愉快,简,你听到我已经死了的时候,你可千万别悲伤。没有什么可以感到悲伤的。总有一天我们大家都得死去。现在正夺去我生命的疾病并不痛苦。既温和而又缓慢,我的心灵已经安息。我不会让任何人感到太悲痛,我只有一个父亲,他新近刚结婚,不会思念我。我那么年纪轻轻就死去,可以逃脱大苦大难。我没有会使自己在世上发迹的气质和才能。要是我活着,我会一直错下去的。这一段我认为是用很朴实的语言道出了海伦内心的伤痛。每每读到这里,我都会认为海伦其实也是不亚于简爱的女孩。

由于谭波尔儿小姐的离开,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简爱。这也开起来另一段发生在简爱身上的故事。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身上裹着骑手披风,戴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他的脸部看不大清楚,但我捉摸得出,他大体中等身 材,胸膛很宽。他的脸庞黝黑,面容严厉、眉毛浓密;他的眼睛和紧锁的双眉看上去刚才遭到了挫折、并且愤怒过。他青春已逝,但未届中年。大约三十五岁这是简爱第一次遇到她主人罗切斯特时对罗切斯特的印象,这表现出一个英俊的但又有些严肃的男主人。而描写男主人罗切斯特的一段话他有时高傲冷漠地从我身边走过,远远地点一下头或冷冷地瞥一眼,承认了我的存在,而有时却很有绅士风度,和蔼可亲地鞠躬和微笑。他情绪的反复并没有使我生气,因为我明白这种变化与我无关,他情绪的起伏完全是由于同我不相干的原因。也充分表现出男主人情绪的喜怒无常。后来简爱与男主人相爱,男主人对简爱求婚时有时我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是当你象现在这样靠近我的时候。仿佛我左面的肋骨有一根弦,跟你小小的身躯同一个部位相似的弦紧紧地维系着,难分难解。如果咆哮的海峡和二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分开,恐怕这根情感交流的弦会折断,于是我不安地想到,我的内心会流血。至于你你会忘掉我。这段话其实是在简爱认为罗切斯特要娶的是别人时发生的。通过简爱和罗切斯特的对话,可以看出他们是彼此相爱的,同样也使的简爱更加具体化,真实化。

但在举行婚礼的时候男主人罗切斯特的妻子点燃了庄园,也揭示了男主人罗切斯特已结婚的事实。障碍完全在于一次以前的婚姻,罗切斯特先生有一个妻子还活着。 这几个字轻轻道来,但对我神经所引起的震动,却甚过于雷霆对我血液的细微侵蚀远甚于风霜水火,但我又镇定下来了,没有晕倒的危险,我瞧了瞧罗切斯生,让他瞧着我。他的整张脸成了一块苍白的岩石。他的眼睛直冒火星,却又坚如燧石。他一点也没有否认,似乎要无视一切。他没有说话,没有微笑,也似乎没有把我看作一个人,而只是胳膊紧紧搂住我的腰,把我紧贴在他身边。这也引出了这段故事的高潮。简爱被欺骗,她的心里一方面想要与罗切斯特分手,可另一方面简爱却是深深爱着罗切斯特的,所以简爱很痛苦,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简爱,她曾是一个热情洋溢、充满期待的女人差一点做了新娘再度成了冷漠、孤独的姑娘。她的生命很苍白,她的前程很凄凉。

在那场火灾中男主人的眼睛受了伤。简爱决定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当简爱回到庄园时男主人罗切斯特反复的问是简爱吗?真的吗?表现出罗切斯特迫切的心情。当简爱从他的怀抱中抽出身来但是他焦急地把简爱抓得更紧了。最后文章写道:如今我结婚已经十年了。我明白一心跟世上我最喜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言传,因为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他也完全是我的生命。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地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我与爱德华相处,永远不知疲倦,他同我处也是如此,就像我们对搏动在各自的胸腔里的心跳不会厌倦一样。结果,我们始终呆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相聚时一样欢乐。我想我们整天交谈着,相互交谈不过是一种听得见、更活跃的思索罢了。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无话不谈。我们的性格完全投合,结果彼此心心相印。

其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我们应该像简爱那样,对未来怀有希望,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

《简爱》读后感范文十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樑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也正是被故事所深深打动,使我在对待生活,对待环境,待人处事和对待感情方面引为自鉴。在这个什么都和金钱相关联,人情比纸薄,人称之没有爱情的年代里。《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以小说《简爱》的著名与经典,写过读后感的读者一定数不胜数,再此多上一位,叨叨对《简爱》一书结局的感慨。

世界上最凄丽完美的爱情是男人想像出来的,是沙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纯粹的爱情也许就如空气中的氧气一样,它其实无处不在,只是你看不见又摸不着,纵使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又不可避免地要去质疑、考验、求证。很遗憾的是,爱情不像空气中的氧气那么容易求证它的真实存在性。

那么,要确证世上完美纯粹的爱情真的存在要怎么办呢?这件事科学家奈何不了便交由作家操纵。

也许,男人女人的思维差别决定了男作家与女作家在处理爱情的方式方法上巨大的不同。男人的笔头通常在顺境中比较清逸洒脱,他们一旦陷入了爱情便容易忘乎所以,全然无视于世俗的现实。一旦爱情触礁,为了维护心中那份完美的爱情,男作家此时的笔头变得绝决而极端了,他们会让爱情的拥有者以献出生命为代价,来成全爱情的纯粹完美的存在。

女作家则不同。女人在困境中不如男人那般果断,顺境中也不如男人天真。女人是细致的微言的敏感的,她们对任何事物都有着神经衰弱般的预见性与想像力。女人在沉迷于对纯粹爱情的炽烈追逐中仍然不会忘记世界的存在,热恋中的女人眼中,消失的不是世界上的物与质,而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她所爱上的那个男人以外的所有男人。女人不会忘了世界的存在,又不忍失去心中至爱时,女作家笔下的爱情就变得复杂深邃沉重,不那么纵情于浪漫了。完美的爱情去哪里找?又不甘于承认说世上根本不存在这玩意儿。所以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的结局里放了一把火。在其他的许多女作家的作品中,结局如果是得到了纯粹爱情的,那么作者即使不是成为纵火犯也不得不制造了其它的悲剧诸如地震与破产之类。

作家最终决定为简放一把火,把罗切斯特给烧穷了,烧丑了,烧平等了。而此时的简反而从一位贫民变成了继承财产的财主小姐。昔日地位的尊卑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然而简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真正纯粹的爱情,她爱上罗切斯特不是因为他有名利而是因为他的人,纵使他变穷变丑了,她仍然爱他并要嫁给他。

《简爱》这本小说是以简的性格为脉络的,这样的结局是为简的性格取向服务的。但是对于罗切斯特呢?简从前有的自尊与自卑难道罗切斯特先生就一点也没有吗?难道他就那么容易做到与简在一片纵过火的废墟上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吗?

作家是忽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真实性或挣扎性的。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无非是为了成全一段纯粹的爱情的延续。如果让每一个古怪个性都不停地轮番作怪的话,生命哪里会留下爱情,只剩下争吵而已。

使杰出如夏洛蒂?勃朗特的女作家也仍然是个女人。但凡是个女人,写起小说来,总难逃给小说一个不管是否可以成立的其乐融融的蛇足结尾的弱处。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生活需要光明的存在。

[最新]童年的读后感800字10篇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长才。阅读作品,犹如醍醐灌顶,明白了很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那么怎么写可以写出你的感触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童年的读后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童年的读后感 篇1

《童年的秘密》是由意大利当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幼儿教育思惟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梭利撰写的,蒙台梭利一开始研究智力缺陷的儿童的心理和教育问题,后来她创办“教育之家”,致力于正常儿童的教育实验。

这本书中,蒙台梭利深刻地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泛起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并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准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

《童年的秘密》详尽地告诉父母,儿童的成长有着其内在的精神驱动和规律,儿童的成长需要依赖他们自身不中断的有意识的、自主的、独立的与外界环境进行流动来获得。成人假如想促进儿童成长,最重要的是给他们创造一个布满爱的安全的环境,尊重并理解孩子的行为,对他们的行为尽量做起码的限制和“指导”。儿童天然会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该如何做。在一次又一次的探索中,他会逐渐成长起来。

书中还讲到许多详细的观念,好比,儿童布满精力乐此不疲地去工作,只是一种内在的心理驱动,并没有任何目的。在这种工作中其能力也得到了发展。儿童对“秩序”有一种自然的敏感性,假如这种秩序被打乱,会引起他心理上的不安,甚至会引起生理上的疾病。更换保姆、脱穿衣服、移动一些物品的摆放位置等这些秩序的打乱,儿童都能敏感的感知,并做出相应的反应。儿童还喜欢重复性的流动,对于喜欢的流动,他会十分专注的、安静的反复操纵进行,并在这种重复的流动中获得极大的知足感。成人毫不应该去取笑或打中断孩子的工作。

我觉得蒙台梭利一生中最重大的成就,除了研制出了各种适合幼儿操纵的蒙氏教具外,还有一项就是幼儿枢纽期的确立,配合幼儿不同的枢纽期进行适时的教育,这也许就是孩子们有精彩表现的原因吧!对于这一点,我想任何一个蒙氏教师都是十分认识的。专心分析孩子泛起的各种现象,孩子需要什么,我们就给他提供什么样的环境。把孩子置身于一个痛快的环境。

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晰地表现在儿童所碰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因为这种敏感性……依据孩子的敏感期,适应孩子的发展规律,那么我们的教育将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童年的读后感 篇2

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美好的,过去的我们也许是有点幼稚,但当时对我们来说是多么的快乐,那么的有趣!

《童年的朋友》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因看拳击比赛入迷而想成为一个拳击手,他向爸爸要求买练拳的“梨”,可父亲没有同意,妈妈看出了他的心思,从他以前的玩具中找出一只小熊,让他拿小熊练拳,一开始他很开心,但后来回想起以前与小熊形影不离的时光,而此刻他却这么残忍的对待它,他含着泪对妈妈说:“以后我再也不当拳击手了……”

在我们的童年里,有许多的玩具。童年的娃娃、模型、拼图等,在当时却是我们最形影不离的好伙伴,陪我们度过多少个春夏秋冬;多少个无眠的夜晚;又是多少个孤单的午后……

可现在,我们已不再需要它们了,难道就应该把它们丢弃吗?这样,跟忘恩负义有何区别呢?

过去,你把它们像宝贝一样疼爱,不管你身在何处,都会带在身边,每天给它“梳洗”,打扮,给它喂食,每晚都抱着它入睡,给它讲故事……甚至不惜一切代价的保护它,即使是生命也愿意!也许以前是太过于天真吧!可是那些“童年的朋友”不应该让我们记住吗?

童年的读后感 篇3

读了意大利知名教育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梭利的《童年的秘密》,觉得这本书真的让我了解了良多,异常是书中讲到我们成人对儿童缺乏理解,在与儿童打交道的过程中,成人会慢慢变得自私自利,或者以自我为中央,只会从自我的角度出发看待与孩子有关的一切,这样终极结果只能使他们之间误会越积越多。儿童并不是什么也不懂,有时候成人应当站在儿童的角度看待事情,多赏识儿童,也要对自我的行为多做自我反省。

书里还提到:我们无论多么热爱自我的孩子,从他一出生,我们就本能的开始对他提防,凭着一种本能的守财欲,我们赶快保护拥有的每一件东西,即使是毫无价值的褴褛。从孩子一出生起,成人的心理就被这样一种思惟支配,管住这个孩子,不能让他惹麻烦,看住他。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以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趣味的,他们从中得到了知足感。好比,孩子会要求自我拧瓶盖、吃饭、穿鞋等,他们会完全陷溺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朴可是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高兴着、愉悦着,但成人们看不下去了,终极一切事务全部由父母代劳。

儿童成长的步伐需要成人的等待,书中举例:带孩子出去披发步的时候,当孩子停下来的时候,大人也应当停下脚步等待孩子,可是,现实糊口中,我们大人往往会由于自我不愿等待,不中断的催着孩子往前走。有时候对儿童的尊重,我们人仍是动物做的好,像小象随着象群走,走累了,停下来时,大象也会停下来等待。看到那里我想到了以往看到带着蜗牛去披发步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就是让我们明白,尊重儿童成长步伐。

我觉得成人真的应当承认自我的错误,对儿童的成长我们真的不能再干涉干与太多,有时候成人的“冷眼傍观”,对于儿童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看这本书,解开了心中有些迷惑,更愿意去站在儿童的角度去看待事情,感觉让自我的理论知识也增加了不少,看来多看书真的仍是有这个必要的。

童年的读后感 篇4

《童年》这本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出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高尔基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产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高尔基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高尔基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了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高尔基饱受欺辱,但是他还是熬了过来。坚强与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一直支撑着他。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高尔基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是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

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童年的读后感 篇5

在一无所有的脸上,连伤痕也是点缀。

题记

有这么一首歌,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还停在上面

这就是《童年》。

对于我来说,童年,是美好的,能够伏在窗边,看着满天的繁星,也是不乏诗情画意。

但是,却也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的童年,虽有痛苦,却又不失美好。

例如马克西姆高尔基,他的童年,虽然有些许悲伤痛楚,但还是别有韵味的。

正如他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童年》里写的一样,不但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同时也侧面地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文中的他,三岁就丧失了生父,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一家。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假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虽然他的外祖父凶狠毒辣,甚至因为他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生了一场大病。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满是仇恨。

但其实,在这种环境之下,也有着另外一种人他们,就像是小阿廖沙的外祖母、乐观、纯朴的茨冈,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

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而外祖母则会跳着民间舞蹈,这看似美好欢乐的生活,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

在《童年》的众多人物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是小阿廖沙的外祖母了。

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聪明、能干、充满爱心,即使她的丈夫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她和孩子们,但是,她还是乐呵呵的,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也给予了小阿廖沙很大的影响。

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小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高尔基也真不愧为世界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文字语言生动,形象地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的人物,如: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的外

祖母;自私,残暴的舅舅们;恶毒的继父;可怜而美丽的母亲;孤僻而执着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聪明善良的小茨冈;正直的葛利高里

相比小阿廖沙那悲惨的童年,我忽然感到自己真是好幸福,有温暖的家庭,有慈祥温和的老师,有可爱善良的同学

小阿廖沙在那样的情况下都能有所出息,那我不更应该好好努力?

比起阿廖沙,我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只有安分守己,乐观地面对世界,好好努力喽!

童年的读后感 篇6

我读了这本书,我就得作家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他没有父亲的关爱,在他6岁的时候父亲离开了他,即使这样他自己很坚强。

《童年》一书讲了作家高尔基的父亲死后,作家高尔基与他的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里。在外祖父家里。作家高尔基收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吵闹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后来,伴随着母亲的去世,作家高尔基走向人间。

我觉得,作家高尔基的家庭像一个小社会,充满了善与恶。作家高尔基的童年不是像我们一样欢乐的童年。而是充满悲伤与痛苦的童年。他在这样痛苦的童年中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文豪,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正是因为他童年痛苦的生活激发了他写作的灵感,才使他闻名世界。《童年》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磨难才能获得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和作家高尔基一样,历经了千辛万苦,但他们最终获得了成功。音乐家贝多芬遭受病痛,双目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然而,正是这样的磨难让贝多芬不甘向命运低头,创作了向命运挑战的《命运交响曲》。德国音乐家海顿,从小生活困苦,正是在这逆境的生活中,海顿勤奋努力,成为一代“交响乐之父”。他们的成功都是源自于苦难的经历。都是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结果。

我相信,你们要是读了这一本书,可定也会像我这样喜欢吧!

童年的读后感 篇7

《童年的秘密》是由意大利当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幼儿教育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索利撰写的,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得出了准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泛起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通过对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蒙台梭利讲到的关于对幼儿的教育,无一不是以尊重幼儿为条件下,尽量让幼儿在最天然的环境下,在自愿与自我选择的前提下进行的,从而总结经验,完成自我认知的晋升!我想,这时,孩子的心里肯定是最轻松痛快的,而我们知道快乐收留易产生爱好,而爱好是最好的老师,只要孩子有爱好,还怕他不会学习吗?所以,作为一个孩子的教育者,首先就要调动孩子的学习爱好,有了爱好,会让你的教育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假如只是一味被动接受教育,势必会造成烦躁与抵触的心理,即使是成人也不会有什么学习热情,更不要说是孩子了!

所以,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学习对儿童进行心理分析长短常有必要的,这样我们教师对学生的引导将会游刃有余,还怕孩子淘气,会造成教育失败吗?我相信,教师的行为、教育方法及理念无疑会潜移默化的传导给学生,从而影响到一代人的一生。儿童内心的真实景象,它与我们对儿童习认为常的理解是不同的,这就是“童年的秘密”。

那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

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痛快的环境,所学的内收留要对孩子很有吸引力的。作为教师要想把课上好,首先就要把课设计好,要吸引孩子的目光,是孩子想要知道的、感爱好的!

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缺,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先想好再做,多去看、去观察,少去说、去批评!孩子不喜欢一个爱唠叨的教师。

最后是要给儿童特殊的功课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使他们全神贯注,精力集中。儿童就会获得一种知足感和快乐感。这样儿童就向正常化迈进。即学会克制自我、平静地糊口及喜欢学习。

关于这本书,还有良多需要我们去了解的知识与内收留,固然这些方法运用到实际的教育中未必实用,但却进步了我对孩子教育的熟悉,在今后的实践中应不中断地总结经验,寻求更好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健康成长。

童年的读后感 篇8

《童年》这本书是我在寒假里看的第一本书。

《童年》写的是19世纪沙俄时期作者的苦难经历,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故事在一个小市民家庭里展开。在这个小市民家庭里,恃强凌弱是人们的癖好。半瞎的老匠人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这里的人几乎每天晚上都给老匠人安排一个恶作剧。有时他们用火烧老匠人的剪刀把;有时他们把五颜六色的布偷偷放在他手边,让他缝成一张布。阿辽沙的两个舅母也先后被他的两个舅舅毒打,阿辽沙的母亲也曾受过他继父的打,就连年迈的外祖母也受过外祖父的打,当然,孩子们也不例外。这残暴的行径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了严重伤害,使他或者郁郁寡欢,或者也像大人一样恶毒。阿辽沙第一次被毒打后就生病了,他产生过这样的想法:“仿佛我心上的外皮被撕掉了。”于是,这颗心就变得对一切屈辱和痛苦,不论是自己或别人,都难以忍受的敏感。

人民的美好品质,他们的智慧和创造精神,能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那就是光明的、人道的生活必然复生。

童年的读后感 篇9

《童年的伊林》文短意深,它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凡是有重大〔突出〕业绩的人都曾达到过入迷的程度。伊林能够编写出深受世界各国读者喜爱的《人怎样变成巨人》、《十万个为什么》等书,成为科普创作的巨匠,这与他童年时期对大自然、对科学、对诗歌的浓厚兴趣密不可分。他能为观察蚂蚁生活习性,呆就是几个小时;他还在自家厨房试制肥皂,居然成功了;他从小就尝试写诗,为他后来写科普作品形成自己知识性强、内容丰富、文笔流畅、深入浅出的风格奠定了基础。不仅伊林从小对大自然、对科学、对诗歌达到入迷程度。〔,〕许多成就大业者莫不如此。著名科学家牛顿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验室里度过的。

有一天,他正在实验室研究一个光学的难点,家里人叫他进餐,他说没时间,于是家人将一口锅和两个鸡蛋拿到实验室来让他煮了吃。过了一段时间,家人来收拾餐具,见牛顿还在专心致志地工作,锅里冒着蒸气,连忙问牛顿吃了没有,牛顿说:还在锅里煮着呢!家人上前一看,吃了一惊,两个鸡蛋原封未动,而锅里煮的竟是牛顿的那块金表。你看,牛顿对科学研究入迷到何种程度,难怪他能成为世界最著名的科学家呢!我国数学家华罗庚同样具有这种入迷的精神。他从小热爱数学,成绩优异。成年后更是孜孜以求。一次年幼的女儿不小心摔在他的脚边,声音都哭嘶哑了,他竟没有发觉。多么可敬的入迷精神!同学们,如果我们在学习中具有这种入迷精神,何愁学不好呢?

评析这篇考场作文字数已达600,又拟写了题目,统篇结构完整,语言基本顺畅,且开篇紧扣给定的原材料来引出感点,应该说既具备了考场作文的基本要求,又为下文写好读后的感想打好了基础。可是仍被阅卷老师评为四类文下等。

童年的读后感 篇10

今天,当我阅读《高尔基的童年》这篇文章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我一字一句地仔细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我虽然爱看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却极少。为什么呢?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自己与之相比较,我只是看热闹,反注意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更未注意过他人作品、文章写作的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收益浅。我想高尔基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同时,高尔基认真读书的态度,不反反教育了我做任何事都要具有认真的态度。今天,我看到高尔基读书忘了一切,而抛开粗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认真交朋友,对,终于悟出,粗心并非与我相随,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只有甩掉它,放弃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持认真的态度。今天,我细细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对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这句话更坚信不疑了。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作文范文参考10篇


《西游记》的作者是施耐庵,内容生动有趣,我喜欢的故事有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游记》读后感800字作文范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一

中国四大名著,我只看过明代吴承恩的《西游记》,故事讲述的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故事中,他们师徒四人虽然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但却从没有放弃取经的念头,他们不怕途中的妖魔鬼怪,一直勇往直前,他们心中有一股力量在不停的流动,也正是这股力量使他们把取经这件事坚持到底。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做事要有恒心,持之以恒,才能成功。

《西游记》里的很多故事我都喜欢,《三打白骨精》最让我感动。第一次,孙悟空用火眼金睛分辨出一个少女是白骨精变成的,并一棒将她打死,可善良的唐僧却误认为孙悟空伤害了百姓,对孙悟空产生了一丝误会。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位老太太,孙悟空再次认出其是妖怪,将其打死。唐僧发怒,坚持要把孙悟空赶走,经猪八戒和沙和尚劝说,才勉强将其留下。第三次,他们师徒四人又再次遇到了白骨精变成的老爷爷,最终唐僧真假不分、人妖不辩,听信了谗言,终将孙悟空赶走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唐僧的做法感到惋惜,也为孙悟空屡遭师傅误会而感到伤心。但故事的最后,唐僧知道了自己误会了大徒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孙悟空也回来了,消灭了白骨精,救出了师傅和师弟,一起坚持着他们的梦想,直至取回真经。

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挫折和困难,从中我们要认识到:不要遇到挫折就放弃,而是应该坚强、勇敢地面对挫折,绝对不能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所需要学习的。

我以前不爱动脑筋,不爱想办法克服困难,遇事就退缩;害怕老师提问问题、讲话会小小声的,不敢在人前发言等。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回家准备一些故事等,而班里每个人都要轮流到讲台上把小故事讲出来。我听了之后,真有点害怕,萌生了退意。我的好朋友知道后,给我讲《西游记》的故事,用孙悟空的故事鼓励我,激励我,还陪我练习,给我鼓劲,此后我每天坚持练习,锻炼我的意志。最终在我的精心准备下,我在班里的讲台前讲了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克服了我的胆小之症。在后来的每一次发言、讲故事等,我都勇敢的做到了。

我坚信我今后一定会持之以恒的做每一件事情的,我也会有唐僧师徒四人那种不取真经决不罢休的精神。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二

阅过许多古色古香的文学名著,有些如蜻蜓点水一样很快就忘记了,唯有这一部《西游记》依然深深地刻在脑子里。

初次接触《西游记》,是在牙牙学语的时候,从大人们口中的故事里。那是一个讲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披荆斩棘、降妖伏魔,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时的我认为唐三藏代表善良,孙悟空代表机灵,猪八戒代表可爱,沙和尚代表老实。我想,那么让我去取也是可以的啊。

我小时候的想法并没有错,可是当我再次重温,我并不这样想,我更注重的是它的前因后果为什么他们会去取经?为什么他们能胜利能成功?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勇敢的。虽然唐三藏给人一种懦弱无能的感觉,猪八戒给人一种贪生怕死的感觉;只有孙悟空和沙和尚才真正算得上是真正的勇敢。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他们并不都是勇敢的,那他们还会一起去,一起胜利而归吗?是的,只有勇敢才能取得胜利。

当今世界,胜利已经成为每一个人追求的目标,可是大部分人都只是麻木追求,丝毫没有注意到胜利者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就这样,胆小怕事的人遇到机会不去闯练,就知道每天把胜利挂在嘴边,直到离胜利越来越远;相反,而那些勇敢无畏、勇往直前的人,就算他们不在乎胜利,但他们永远是胜利的。由此可见,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

最近热播的神魔电视剧《仙剑奇侠传Ⅲ》里的主人公景天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本身只是一个小混混,应该过着与世无争、混吃混喝的日子;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一条别人所认为的不归之路斩妖除魔。他勇敢,他相信自己,他坚持到底,把连天帝也无可奈何的邪剑仙也消灭了。因为勇敢,他从一个小混混,成为一个救世大侠。

有人会问:现在的我们只是学生,干番大事业还是离我们太远,我们空有勇敢也没有用?其实,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勇敢。不要因为一些作业上的小难题,成绩上的小挫折就把自己给打败了。我们应该用勇敢来应付它们,消灭它们,把它们占为己有

记住,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只要勇敢,我们就已经向胜利迈出了一大步。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三

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五行山下压不住你,蹦出一个孙行者。猴哥,猴哥说起猴哥,你们都知道大名鼎鼎的孙悟空,说起孙悟空,你们应该知道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诚恳老实的沙和尚,还有过于善良的唐僧。有好几次孙悟空打死被他用火眼金睛看出的妖怪,因为唐僧的过于善良,用肉眼看是人,见悟空伤人就念起紧箍咒,我觉得孙悟空好可怜呀!

这个情节,就发生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说的是白骨精第一次变成一个女子,送饭给唐僧吃,孙悟空回来了,用火眼金睛一看,呀!是妖怪。一棒子打过去,白骨精留下假身逃走了。第二次,变成一个老婆婆,说道:我来找我女儿了。这一次又被孙悟空实破,打死了假身,唐僧一看悟空连打死了二个人,念起了紧箍咒并赶走了孙悟空。第三次,白骨精变成老公公来找女儿和老婆婆,骗过了八戒和沙僧,把唐僧和沙僧抓走了,猪八戒侥幸逃出,来到花果山,孙悟空知道师傅有难,就回来救出了唐僧。

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故事,是斗法除三妖,我也来给你们讲讲。唐僧一行四人冒着寒风来到了车迟国,看到前面有几百个和尚在做苦力,有两个道士在那里挥着鞭子监工。一问才知道二十年前,车迟国分别来了三个妖怪:虎力大仙、鹿力大仙、羊力大仙,他们一来就将和尚赶出了寺庙,去做苦力。孙悟空就去和他们比法力。他先和虎力大仙比砍头,孙悟空变出的狗把虎力大仙的头叼走了,虎力大仙就这样死了;和羊力大仙比油锅洗澡,孙悟空叫来了北海龙王,破了羊力大仙的冷龙,羊力大仙被活活油炸而死;和鹿力大仙比剖腹剜心,孙悟空拔出毫毛化作饿鹰,叼走了他的五脏六腑。这一次我觉得三个大仙死的不应该,又没有做什么大的坏事,就这样被斗法斗死了,好可怜呀!

《西游记》这本书,会被列为我国古代四大名著, 是因为它精彩无比的神话内容,使人一看就喜欢。我们要学习孙悟空总能在关键时刻不忘自己的责任,沙和尚的忠实诚恳,还要学习唐僧的善良,可不能做猪八戒这样好吃懒做人哟。最后,我要说一句,我喜爱《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希望小朋友们都能去读一读这本精彩的书。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四

为了响应读习近平读过的书,争当新时代好队员的活动,这个暑假我又把《西游记》重温了一遍。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我最最喜爱的书,百看不厌。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千辛万苦终于上得西天,取得真经。每次读完西游记我都不禁对唐僧的严守戒律、固执执着,孙悟空的桀骜不驯、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憨厚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而感触最深,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孙悟空,他在我心中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英雄。

孙悟空法术高超,爱憎分明,有勇有谋。取经路上每当唐僧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候都是他保护着唐僧。他虽桀骜不逊但是却忠于师傅,他敢于跟妖魔鬼怪,强权恶势力们做斗争,利用自己的足智多谋一次又一次的保护着唐僧保护着大家。当面对师傅的误解和驱赶时,他并没有记恨自己的师傅,而且更加尽心尽力的保护着师傅。

而当我们回过头来再看孙悟空,我们会发现,初出茅庐的孙悟空并没有那么的神通广大,他只是一个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石猴子。他无法无天,毫无章法,胡作非为,到处惹祸闯祸,偷吃蟠桃,大闹天宫,后来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500年。而后他遇到了师傅唐僧,他每天只能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经过漫长的耐心等待和学习,他学会了七十二变。最后他历经磨炼终于变成了真正的齐天大圣。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五

《西游记》,中国四大古典之一,是一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神魔长篇小说。由吴承恩先生编写,跟《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合称四大名著。里面的故事栩栩如生,十分经典。

《西游记》被分成三大部分来写,分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和唐僧师徒取得真经,修得正果。其中,孙悟空大闹天宫是本名著中最经典的部分。这一部分体现了孙大圣的本领高强,武艺高超。可不是嘛,在文中就说到他吓得龙王心惊肉跳,唬得虾兵蟹将魂飞魄散,还有如意金箍棒在手,简直就是无人能敌。

接着,是第二部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这是本名著中的中心部分。写的是唐僧师徒共同去往西天极乐世界,每当我看完这个部分心里都会想:如果师徒四人去掉一个人会怎么样?

去掉猪八戒吗?不行!别看他好吃懒惰,孙悟空被唐僧赶走时,还是他巧妙地运用激将法把孙悟空给请来的,如果去掉他!谁去请孙悟空?所以不能去掉。

那去掉沙和尚?也不行!沙和尚虽然很容易被别人牵鼻子走,但是,他为人老实,唐僧和孙悟空都很信任他,在唐僧变成老虎的时候,要不是他向孙悟空下跪求情!唐僧还会从老虎变回人吗?所以也不能去掉。

那去掉沙和尚和猪八戒不行,就只能去掉唐僧或孙悟空了,那我们就去掉孙悟空,不行!这一路上的妖魔鬼怪都是他斩杀的,去掉他!谁还来斩杀妖魔?所以还是不能去掉。

那只有最后一个了,唐僧。唐僧一个什么都不会的行脚僧,除了念经和紧箍咒,去掉他总行了吧。更不行了!为什么?他明明什么都不会呀!对!他是什么都不会,但是,他是里面最为重要的人物,去掉他!谁还会去西天取经,又有谁可以收留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并且去冒那么多不必去冒的险啊!所以唐僧也不能去掉。由此可见,团队是多么重要啊!如果少了一个人,随时都可能会使团队坍塌或着解散。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了第三部分唐僧师徒取得真经,修得正果。这里写到了唐僧师徒不畏艰险、取得真经的故事,而且还被如来佛祖封了许多的仙号,真是令人感到可喜可贺啊!再回想一下他们师徒前面的困苦经历,真是令我无比感动,对他们产生深深的敬畏感。

这就是我读《西游记》的感受。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六

我喜欢经典,更喜欢读经典。

我读过精美缠绵的《红楼梦》,读过扣人心弦的《西游记》,读过荡气回肠的《三国演义》但我最喜欢的就要属《西游记》这本名著。书中的故事总让我爱不释手,沉浸在美妙而传奇的情节中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晓行夜宿,历尽艰难险阻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

作者吴承恩在书中描绘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一心想取得真经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还有好吃懒做,马马虎虎的猪八戒。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嫉恶如仇,一双火眼金睛,能看出妖魔鬼怪丑恶的嘴脸;一根能变大变小的神奇金箍棒,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我还佩服他足智多谋。想尽各种办法救师傅于危难之中,虽被师傅误解,但仍然忠心耿耿,一心保护师傅去西天取经。

《西游记》不但故事精彩,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就拿这次期考数学来说吧,考试前,经过复习,模拟,再复习,再模拟考。然而几次模拟考试,我的成绩都不是很理想,看着试卷上刺眼的分数,心里象刀扎一样疼,没精打采地趴在桌面上,悄悄掉下了金豆豆。难道我的成绩就上不去了吗?几次复习还是这样,莫非女孩子真的就学不好数学?我有点气馁了。这时,我想起了《西游记》,悟空护送师傅取经,一路遇到各种困难却从不低头,而我遇到点困难就打退堂鼓,这怎么行?想到这,我拿起课本,把不懂的和经常做错的题目抄在本子上,耐心地重新再做,一次次练习,直到弄懂为止。终于在期考的时候,考出了96分的好成绩。捧着试卷,看着那红彤彤的分数,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流传至今的名著《西游记》,竟蕴含着那么多的道理和启示。我学到了要像沙僧那样老实,踏踏实实地做人;像孙悟空那样对事明察秋毫,明辨是非;像唐僧那样做事不气馁,而不能像猪八戒那样马马虎虎。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被别人误解或者受到委屈,但为了达到一个目标,我们必须学会忍耐,坚持不懈地去做,就能战胜一切困难,实现我们的目标。

这就是经典给予我们的财富,它已超出了作为书的价值。它传递着正能量,引领着我们前进。

在成长的道路上,让我们与经典为伴,与经典同行吧!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七

任何事物都具有多面性,单讲西游记,以我目前的个人思维能力,仅能探索到冰山一角罢了。

第一面:

不可否认,西游记是一部著作,它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故事传递深刻含义,孙悟空出世便追求长生,而在以后的情节里,妖怪们大多为了吃唐僧肉长生不老,招惹师徒四人,以此为主线,延伸出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机灵活泼,机智勇敢;唐僧的善良无私,乐于助人;猪八戒吃苦耐劳,面对妖怪不屈服;沙和尚任劳任怨,淳朴憨实。在于妖怪斗智斗勇的过程中,他们也不断蜕变成长,正如意气风发的初二生一样,我们度过了青涩的初一时期,开始慢慢地成长,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握住这柄利剑,我们向中考发起挑战!

第二面:

既然有成长,那之前也必定有缺点。三打白骨精时,唐僧不能分辨人与妖,误会孙悟空,他只看到事物的外表,没有看其内在,颠倒是非。孙悟空大闹龙王和阎王,才最终落得压在五指山下的下场,虽然好强能够督促人不断进步,但如果好强过了头,就如孙悟空大闹天宫一样,这就是反面例子了。观音等人考验他们师徒,猪八戒却贪恋美色,被绳子捆住,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婪之心会使得人迷失自我,修行上应无欲无求。再有偷人参果一事,孙悟空居然偷得理直气壮,事情败露以后,他们非但不认错,还将人参果树打倒。这一篇是最令我气愤的,如果孩子们看到其中一些负面能量的故事,却因为盲目喜欢孙悟空而去模仿,岂不会毁了他的前途?

第三面:

唐僧唠唠叨叨颠倒是非的性格和我妈颇为相似,而我就是那个被紧箍咒束缚了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之事,是唐僧目光短浅,委屈的是孙悟空,而他们师徒二人初见时,孙悟空打死强盗,是因他当时初出五指山,性子浮躁,这件事是他的不对,所以和妈妈相处时,有些事的确是我的错,妈妈唠叨我也是一种关心,但我已经逐渐有了自我意识,有时我们会因为一点小事吵架,即使是我对了,也依然会受紧箍咒惩罚,妈妈,我多希望你能够成为理解孙悟空的唠叨唐僧啊。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八

一读到《西游记》,一听到猪八戒,你可能就想到好吃懒做的二师兄吧!估计很多人也想像猪八戒一样,享受生活吧!只恨猪八戒,是因为猪八戒有的时候会给四人取经团拖后腿,我恨不得穿越到小说里,给这位呆头呆脑的二师兄指明正路。我仔细读原文,你会发现二师兄其实很有礼貌,如原文中的,猪八戒,摇摇摆摆,对高老唱个喏,道:丈夫,丈母大姨二姨夫,姑舅诸亲:我今日做和尚了,不及面辞,休怪。而孙悟空就洒脱直爽些,直接叫:老头老头看地我们都哈哈大笑,这个孙猴子!

猪八戒也是个暖男,也朴实。干活用心,讨人欢心。他刚入高老庄时还替人干过活,正如原文高员外说的:你进门时,倒也勤谨:耕田耙地,不用牛具,收割田禾不用刀杖,昏来明去,其实也好,只有一件,有些会变嘴脸。

他是个很幽默的人,呆在取经四人团时,也没干什么好事,也没什么用处。剧里的情节,《猪八戒吃西瓜》把我笑岔了,这样活泼可爱的活宝真是少见,这也是很多人喜欢猪八戒的原因。

说完爱,我们来说说,哼,猪八戒应该是全球第一大胃王,文中的话,这是耸人听闻:一顿要吃三五斗米饭,早间点心也得百十个烧饼才够。得还吃些斋素,若再吃荤酒,便是老拙这些田产之类,不上半年就吃个罄净,真是厉害,能把大户人家吃得家破人亡了。 小说中猪八戒很能拖后腿,比如三打白骨精,白骨精是妖怪,猪八戒还那么彬彬有礼,更不能忍受的是孙悟空打死白骨精时,八戒愣说是障眼法,悟空只得暂时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做山大王了。还有分配任务时,不听孙悟空的话,化斋巡逻时偷懒,打妖精一打就败,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还有孙悟空二师兄,真是又爱又恨啊!

每个人错误是不可避免的,猪八戒也如此。但是《西游记》没有猪八戒可能会很枯燥乏味,乐趣减了大半。没有猪八戒恐怕也衬托不了其他师兄和唐僧的取经的坚定。没有猪八戒我们也难以看到这个又懒又馋又可恨的他,怎样历经磨取得正果的。二师兄呀,我是爱你还是恨你呢?我觉得猪八戒诗歌个暖男,是中央空调,送清凉,送温暖,有礼貌,其实挺勤劳,一路艰辛取得正果,我还是喜欢猪八戒。他,偷懒且肯努力,食人间烟火,接地气!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九

《西游记》要以说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西游记》是明代嘉靖年间由作家吴承恩,据前代已盛为流传的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创造性写成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与《三国演义》、《水浒传》一样,先由不知名的作者和小有名气的小说、戏曲作者先做成毛坯,然后由大作家加正雕塑成精美的艺术品。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奉唐王之命到西天取经,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唐僧的善良仁慈,猪八戒的憨厚可爱,沙僧的忠心耿耿,加上故事惊心动魄,引人入胜的情节使《西游记》与《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成为我国家喻户晓,广为流传的四大名著。

提到《西游记》大家一定会首先想到孙悟空,提起孙悟空大家一定又会想到大闹天宫,正是大闹天宫使孙悟空在四大部州一战成名。大闹天宫可以说是孙悟空狠狠地回击了当时天庭的封建制度。闹天宫可分为两次,第一次反天宫是因为玉帝不会用贤,封的官太小,第二次反天宫是因为天宫的旧秩序太束缚,陈规陋习不改,蟠桃盛会既不能列席而暗中偷吃点,何必动人兴问罪之师!

《西游记》中的天庭,和当时的朝廷一样不仅有许多的陈规陋习,也少不了勾心斗角,众神仙也是面和心不合。大闹天宫时,神仙们被孙悟空打得是落花流水,满地找牙,但是在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途中,他们的一个法宝就能轻易的降住一个妖,他们的宠物下界为妖也可以令孙悟空束手无策,但是我们不禁要问,在大闹天宫时为什么不出手呢?只能说明他们有所顾虑,或是各怀鬼胎。如果把整个天庭看作一个集体,成员之间互不合作,也不使出全力工作,这样的集体能算得上是一个好的集体吗?

我们现在的集体也好,国家也好,人与人之间要互帮互助,要团结一致,为更好的发展做贡献,也不能为了面子而有所保留,要大胆的尝试,你怎么知道迎接你的是失败而不是成功,即使是失败也要尽全力,失败几次便能拥抱成功。我们也要像孙悟空那样,敢于与世间不平作斗争。

互相团结,尽力尝试,这个集体才会更好,同时我们也要学习孙悟空这种勇于抵抗的精神。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十

《西游记》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一部作品。这部巨著和《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一起被称为我国的古典四大名著。

这部神魔小说取材于唐代高僧玄奘赴西天取经的真实经历,记录下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

书里有四个主人公: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唐僧。我最为钦佩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孙悟空原本是一个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石猴,在花果山领着一群小猴子。后来到菩提师祖处学到了七十二变、筋斗云等神通,又从龙宫索要武器金箍棒,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来观世音菩萨规劝,给唐僧做了大徒弟,取名孙行者。

孙悟空跟随唐僧,一路斩妖除魔,保护师傅,不畏艰难险阻。其中我最喜欢他三打白骨精的那一段故事。当我第一次看到那个情节的时候,我真的哭了,我被孙悟空那种执着,那种忠诚所感动了。每当遇到困难,遇到妖怪时,孙悟空总会第一个冲上去保护师傅,他的这种忠诚值得我们每个人所学习。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现在的社会。我们当今社会还真的有忠诚这两个字吗?不说忠诚,很多人就连诚信都未免会做到。不论是朋友,还是工作,还是生活,生活处处充满了谎言,有的时候我甚至会害怕这个社会,我会觉得这是一个虚伪的社会,不值得我去信赖。

因为金钱而出卖朋友,因为工作而出卖公司,因为名利而出卖家人,每当看到这样的新闻我都会感到愤懑和不安。那时我特别希望自己是鲁迅,用笔去唤醒沉睡中的人们。

有一次和朋友出去玩,在路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几百元,我劝朋友交给警察叔叔,朋友却说了一句表明事实的话:为什么要交给他们,你能确定他们不会独吞吗?没办法,谁叫当今社会是这个样子的。谁叫当今社会是这个样子的这句话在我脑中徘徊了好久。

一只猫和一只狗,让我选择一个做宠物,我会选择狗。因为狗是忠诚的,而猫只要你给它一点吃的,它就会认你做主人。在西方,把朋友说成是狗,就是对朋友最大的赞赏。

在这个充满金钱与名利的社会里,忠诚已经成为了一种信仰,更多的却是虚伪。但实际上诚信才是做人的根本,忠诚是做人的态度。

读《童年》有感小学生600字优秀作文10篇


我读《童年》,读出了善恶丑美的表现,读出了人性的变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童年》有感小学生600字优秀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读《童年》有感范文一

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这本书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快乐的,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快乐,而是悲惨凄苦的。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能宇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里,但在那里阿廖沙也没过上好日子。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苦头,经常会因受到屈辱、欺凌而落泪。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并最终成为了一位举世闻名的文学家。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候就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强烈的向往,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我觉得我们拥有了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拥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读《童年》有感范文二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可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你呢?

读《童年》有感范文三

朝霞的余辉染红了半边天,我独自倚靠在大树边,细细的咀嚼完这里面的文字,不由得陷入沉思童年一场短暂而美好的梦,应是人生之中最为瑰丽的一段时光,让人回味、留恋。然而在高尔基的笔下,不同时代,不同国界,不同的家庭和人却演艺着一段与众不同的童年生活。向人们展示了那片天地的不幸与痛苦,《童年》的主人公阿列克赛自幼就饱尝着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父母先后离他而去,外公家到处弥漫着仇恨与残暴迫使他十一岁便步入社会,在人间的苦海中挣扎。

读完此书,心头不觉得认为阿列克赛的童年亦如一场悲剧,但又不免发现,正是这一次次的风风雨雨为他走向成功打下了坚毅的基础,造就了他的一生。如同一杯浓烈的苦咖啡,虽涩涩的,但不乏带着丝丝甜味。的确,漫漫长河,时光固然短暂,痛苦的日子固然很长,但一次次的风雨洗礼,一程程的沿山跋涉,给我们留下的却是一份勇气,一分收获。

望着镜中的自己,早已远离了那段童真岁月,也不再是昔日的那个懵懂的孩子,但以往的单纯,以往的欢笑,以往的可爱,以往的一切,细细回味,只觉那般亲切,虽平淡的像杯白开水,但却溢出了无限的成长岁月,说不尽,道不完,组成了我一个迷人的童年。

过去的总是美好的,不论幸与不幸,毕竟它已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重要的是珍藏每一份快乐,记录下每一次收获,在今后的路上把舵扬帆,发奋图强,努力耕耘,为大地创造出丰硕的果实,为蓝天涂抹上绚烂的彩霞。

读《童年》有感范文四

从前,我以为童年就是这样,幸福、快乐、美好的。但是,我发现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美好,甚至还有点恐怖。

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3岁丧父,11岁便进入了社会,开始自己谋生,11岁!一个少年!阿廖沙失去了亲爱的父亲,也很贫穷,母亲无法把他照顾好。

阿廖沙的外祖母是一个乐观、爽朗、善良的人。而他的外祖父则是一个吝啬、暴躁、残忍,动不动就暴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的人。有一次竟然把阿廖沙打得昏了过去,后来又大病一场。而外祖母爱所有的人,她心甘情愿,把生活中的一切压力都承担下来而毫无怨言。我认为外祖父也有好的一面,比如说教阿廖沙识字的时候,生病的时候,但大多数都体现的是残忍、暴躁的性格。

然而高尔基顽强地坚持了下来,这样的环境下高尔基撑了下来,如果是我早就大哭一场了。我真佩服他。他比我还小就经历了如此恶劣的环境,我这么大了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和他童年相比真是惭愧,感觉自己太不懂事了。

我翻看第二遍的时候才让我意识到高尔基写童年的悲惨经历,目的不是为了向人显示,他是多么值得同情与可怜,也不仅仅是简单的回忆童年生活,而是用自己的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无论环境多么恶劣,生活多么艰难,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心,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龌龊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

读《童年》有感范文五

听老师说高尔基作品三部曲《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在文学历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真的是这样吗?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完了《童年》一书。

《童年》这本书的主人翁是阿列克塞,他的父亲早早的离世了,他的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专横暴躁,两个舅舅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列克塞母亲的嫁妆而不断的争吵、斗殴。在这种充满了仇恨的环境中,外祖母是对他最好也是给他影响最深的人。她善良、乐观,心中充满了无私的爱。阿列克塞每天一边学一边玩,还特别爱打架,每天都是鼻青脸肿的回来,外祖母不但不打骂他,而且每天都会给他清伤。她还热爱生活相信善良总是会战胜邪恶的。她所信仰的上帝是与人为善的,在她的带领下,阿列克塞学会了祈祷。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常常讲给阿列克塞听,所以她从小就在阿列克塞的心里播下了善良的种子。

在这部书中,主人翁阿列克塞深受我的青睐。他善良又拥有同情心,热爱读书和生活。他善于观察,能分清青红皂白。艰苦的生活磨练了他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和顽强的精神,也让他更加懂得珍惜生活,懂得感恩。阿列克塞令我非常敬佩。虽然生活悲惨,但他反而变得更加坚强、正直、勇敢、自信、乐观。他善良又拥有同情心,热爱读书和生活。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像他一样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在这部书中,高尔基还讽刺了腐败虚伪的沙皇时期,支持着革命;但是革命后,更残酷的二战爆发了,人民深陷水深火热之中。这有让我意识到对一个国家来说,和平是多么的重要啊。有了和平,国家才能有发展经济的本钱,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革命者们用鲜血换来的幸福安宁的生活!

《童年》给我树立了人生的榜样,让我感受和平的重要我爱《童年》!

读《童年》有感范文六

高尔基是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 原名阿列克塞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笔名马克西姆高尔基。高尔基有三部自传体小说,《童年》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小说讲述了阿列克赛3-10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小说虽然写的是作者童年经历苦难,但也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

作品中当阿列克赛将颜料放进蓝色的染桶里时,兹冈立即把布拿出,想把布拧干净,因此事,阿列克赛第一次挨打,还生了一场大病。兹冈把外祖父的鞭子挡断,趁他去拿另一根鞭子时把阿列克塞抱走了,自己手臂上却是一条条伤痕。在最后舅舅把兹冈害死了,阿列克塞悲痛不已。这段表现了外祖父非常的暴躁和舅舅们的嫉妒狠心。反倒是外祖母非常的和蔼可亲,她每天陪伴外甥讲故事。

主人公阿列克赛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孩子,他能辨别好坏。周围的人也给了他很大的影响。在他的朋友帮助下,阿列克赛了解到人间有真、善、美。阿列克赛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同情贫苦的人,和下层劳动人民成了真正的朋友。同时,他还具有很强烈的求知欲,他爱好书籍,书籍在阿列克赛成长的性格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总的来说,阿列克赛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和品格。现实生活的压力把阿列克赛锻炼成一个坚强正直、勇敢和自信的人。

这本书中真实地描述了作者高尔基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俄国社会生活和一些典型特征,特别是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

读《童年》有感范文七

不久前,爸爸帮我买了些课外阅读书刊,其中有本是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

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此时外祖父的家业已经开始衰落,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阿廖沙的母亲由于不能忍受这种生活,便抛弃一切,离开了这个家庭。

后来,外祖父迁居了,母亲突然回来了。开始,她教阿廖沙读书认字,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得她经常发脾气。由于和后父不和,阿廖沙又回到迁居的外祖父家中,但是此时的外祖父已经破产。为了养家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其他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独自一人在社会中生活。

从《童年》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不屈不挠,乐观、坚强的阿廖沙。

还记得我刚学打篮球的时候,投球根本投不进。这时,爸爸对我说:沅鑫,跳高点,再用点力,我相信你能行的!听了爸爸的这番话,我的斗志被点燃了,双手捧着球,半蹲着,瞄准球框,然后向前一跃,用力的把球扔出去,球进了!我高兴的欢呼着。现在回头想想,这不正是这种不屈不饶的精神,驱使我认真掌握好投篮技术的吗?

相比阿廖沙,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一直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如今我们的生活质量与他当时相比已是天壤之别,但是我们从来没有知足过,一直想要更多的东西。

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的人们一遇到困难就退缩、逃避。有位名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得学会吃苦。是啊,美好的生活必须要有所付出。

我们现在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顾着让父母为自己做更多的事情,从不会自己独立生活。现在起,我们不应再如此娇生惯养,凡事学会自己动手,学会独立,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为未来创造优质的精神物质生活打下牢固扎实的基础。

读完《童年》,感触颇深,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像阿廖沙一样勇敢、乐观,我也希望身边的同学能读读这本书,去感悟阿廖沙的这种不屈不挠,乐观、坚强的精神。

读《童年》有感范文八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天真烂漫的时光,充斥着美妙、幸福、快乐,这就是童年,它总是那样令人回味

高尔基的童年却让我大为惊叹,那么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情切父爱,和祖母一起来到了外祖父家。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头上。外祖父这人十分暴躁,经常动手打骂高尔基,这给幼小的他的心里造成了非常大的阴影。

有一个成语是:祸不单行。同样,在阿廖沙的生活里,还有两个让他充满恐惧的人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兄弟倒是很像,自私残暴,相互勾心斗角。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阿廖沙的内心充满了压抑和恐惧,但他并没有灰心,依然渴望人间的爱与温情。

读这本书时,心中不免产生不快,同时,为阿廖沙悲惨的童年而拭泪,为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而忧伤。只是有句话说的还是很对的:上帝为你关一扇门时,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所以阿廖沙的生活中便有了带给阿廖沙快乐和温暖的外祖母,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老长工,还有纯朴乐观、简单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茨冈。这就能让人明白,在黑暗长河的尽头必然有一个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闪闪发亮。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教育和友谊,便只有阴谋和鞭打,再没有什么值得日后去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读他的童年,我发现了他的爱,寻思着他的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之后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哪能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提并论。

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生活吧!

阿廖沙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读《童年》有感范文九

这个星期,当我阅读《童年》这本书后,被童年时的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深深地感动了。

我仔细阅读,发现我好像和高尔基在同一所小学里读书。写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己在教室里全神贯注读书时的情景。我和高尔基一样爱看书,每当我借到好书时,我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我虽然爱看书,但很少写读书笔记。

我想高尔基之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高尔基启发了我,让我明白了读书必须要有认真的态度。

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我是经历过的。六年级上学期数学期末考试非常失败,其原因就是粗心。我的试卷计算题扣了四分,填空题扣了一分,应用题扣了两分。

哎!粗心乃我失败之根源。我怀疑,它难道是我的影子,总陪伴着我!可今天,我悟出一个道理:抛开粗心之法乃认真也。

今天,我读了《童年》后,对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这句话更坚定不疑了。

读《童年》有感范文十

每个人都有童年,但是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我们的童年是幸福而快乐的,但有些人的童年是悲惨而痛苦的。今天,我又重温了世界十大名著之一,高尔基以自身为原型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童年》

《童年》记叙了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但可怜的阿廖沙却经常招到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舅舅们的讨厌。阿廖沙的童年是在痛苦中度过的:贪婪、残忍、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小争吵、斗殴。但是,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关心阿廖沙的外祖母。她默默地教导阿廖沙,让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社会低头的人。

这本书,每一个情节,每一个章节,都是那么感动人,带着我们进入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

在没看书前,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曾获得那么多荣誉的高尔基的童年是如此悲惨。先是忍受失去双亲的痛苦,后又来到外祖父,遭受到各种各样的虐待,每一天都过得提心吊胆。在黑暗中长大的阿廖沙,身边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想想我们自己,比阿廖沙幸福多了,我们就是父母手中的掌上明珠,爷爷奶奶最疼爱的人,有什么事叫一声,喊一声就能解决。所以,我们的童年时灿烂的,是没有烦恼的,无忧无虑,更别提有过被鞭子毒打过的经历。天真的我们甚至还认为,父母赚来的钱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奢侈地大花,吃喝玩乐,不考虑任何的后果。为了争夺财产整天打架争吵,勾心斗角,为了财产将一个无辜的人逼进死亡之路,更是几乎未有的。

我们在党的阳光沐浴下,真是太幸福了。宽敞明亮的教室留下我们快乐的足迹,温暖的家庭让我们觉得泡在蜜糖罐中,享受父母带来的所有资源,幸福地成长着,什么也没为父母做过,过着无比奢侈的生活。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们了解了阿廖沙的悲惨童年,更应该改掉奢侈的坏毛病,替父母多干一点事,多关心他们,多体谅他们,做个懂事孝敬的好孩子。

《狼王梦》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


《狼王梦》让我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会到竞争的无情,更能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和激烈竞争中生命被激活的灵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一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国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关于狼的小说《狼王梦》。这是一个非常引人入胜、也是非常凄美的故事:讲述了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即将成为狼王时,被野猪咬死了。紫岚时刻铭记着丈夫黑桑的遗愿,希望丈夫的未酬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得以实现。为此,紫岚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她斩断了与公狼卡鲁鲁之间的爱情,独自抚养四匹小狼,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可是正当她的梦想快要实现的时候,美梦一个接一个地破灭了:老大黑仔成了金雕口中的美味,老二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小儿子双毛被狼王咬破了喉管。此时紫岚并没有气馁,她让女儿小母狼媚媚和一匹大公狼卡鲁鲁结婚,生下了一窝狼崽,把她的狼王梦寄托在她的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不让金雕吞食自己的狼孙,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这匹母狼紫岚为她的孩子付出了许多,她有着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她无私、勇敢、坚强而伟大,她的母爱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从紫岚身上,我读懂了人性的光辉和浓重的亲情与母爱,我要向母爱致敬!

一只受无数公狼爱慕的母狼紫岚可以为了自己的丈夫的遗愿而做出牺牲,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它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激,但是以表明深深的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是为了子女!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亲情啊!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它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也从中明白了父母以前的用心良苦。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成长?古时有孟母三迁,岳母刺字,今有父母平时对我们的唠叨,数落,批评,却是对子女的爱。他们的爱无微不至,陪伴着我们的学习生活,每天三餐,床头上总是放着他们叠好的衣服,房间长期被他们整理得干干净净。我们不领情,有时还冲他们发脾气。

在日常生活中,母爱也是随处可见!记得上学期有一次下雨,我刚好要去参加学校周六举行的少年宫活动。妈妈说她要送我去学校,我也就答应了。我和妈妈走在马路上,雨哗啦哗啦地下着,越下越大。我和妈妈是用一把伞,很不方便,何况妈妈的衣服已经湿了许多。妈妈要我把伞拿住,她走回家去,我一想,那妈妈不就没有伞了吗?没事,我跑步快,跑到学校就好了!我边说边准备跑。妈妈拉住我,对我严厉地说:不行,雨伞必须你拿着,我淋雨没关系,可是你淋雨那万万不可以,不然会生病的。说完,妈妈把雨伞交给我,在雨中走了回家。看着妈妈远去的背影,我禁不住地流下了泪水。

亲情,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又醇香;亲情,是一幅传世名画,精美又携永;亲情,是一首经典老歌。我要感谢《狼王梦》,它教会了我要向母爱致敬,让我懂得了感恩!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二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凶猛残暴的,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却又在侧面反映了母狼的慈爱。当我在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这难道是一只狼的梦想成为狼王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起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开头写的紫岚在绝境中与猎狗周旋,产下了五头幼狼,不幸的是第五头小狼因严寒而死亡,剩下四头小狼三公一母,它们分别有了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就是黑桑的转世,于是紫岚就偏爱黑仔。蓝魂儿经常因不服气而去抢黑仔的食物,然后受到了紫岚的惩罚。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非常的强壮,断奶期间,黑仔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胆量也非常大。紫岚想把黑仔培养成像黑桑一样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

可是,黑仔在独自出去觅食的时候,被金雕叼走了,紫岚的一切心血便付之东流了。紫岚只好再培养蓝魂儿,也许是蓝魂儿不屈的性格,在紫岚的培育下也渐渐地成熟起来。可是,好景不长,蓝魂儿又在一次觅食中被捕兽夹给夹住了,最后还是在紫岚的目光下死了。最后,双毛又死在了狼王洛嘎的手下。读到这里,我心如刀割,因为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五个狼崽,四头公狼都一次次离她而去。

等到四只公狼都死去,只剩下一头母狼媚媚的时候,紫岚又想和卡鲁鲁结成夫妻,再生一窝小狼崽,完成黑桑的心愿。但是卡鲁鲁却怎么也看不上紫岚了,因为紫岚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嘴角旁也充满了皱纹。到了后来紫岚才发现媚媚和卡鲁鲁结成了夫妻,生下了狼崽,可是不管怎么样,媚媚就是不让紫岚进来看看,它生的是母是公。我心想:我以后可不能这样抛弃母亲,我一定要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不能宠爱也不能溺爱,因为这两种爱会让我们依赖身边的人,从而影响我们独立的能力。

读了这篇文章,我热泪盈框,我被紫岚的精神而感动,被那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感动。因为紫岚用了自己一生的时间去完成自己丈夫的梦想,但是到了最后还是事与愿违,我为此而遗憾。希望媚媚的孩子可以完成黑桑的愿望当上狼王!我心里的感想也连绵不绝的流泻出来,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要向紫岚学习那不屈不挠的精神,不能一碰到困难就打退堂鼓,而且我们在生活中也不能过于依赖别人,但是我们可以去帮助别人,做好真正的自己。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三

《狼王梦》是我读过的一本非常感人的书,它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生前的愿望,把自己的狼崽培育成下一代的狼王。为了实现这个梦,紫岚费尽心力,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狼紫岚生下了五只狼崽,有四只公狼崽和一只母狼崽。可是因为紫岚的疏忽,导致其中一只公狼崽在出生后不久就丧生在寒冷的暴风雨中。优秀的狼是不会在厄运面前认输的,但是命运却一直都和她作对。由于紫岚过分地放纵,她最宠爱的黑仔因为擅自外出而被金雕吃掉了。 然而紫岚并没有放弃,她把希望寄托给了次子蓝魂儿。蓝魂儿的野心和好胜心极强,在它很小的时候就能把正在冬眠的狗熊引出洞。可是因为蓝魂儿缺乏生活经验,终于有一天灾难发生了。蓝魂儿为了争抢羊肉,误入了猎人的陷阱。作为母亲的紫岚不顾自己身上的伤痛想尽办法营救蓝魂儿,为了不让孩子受到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为了维护狼的尊严,她强忍着失去孩子的痛苦,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然后把他给安葬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都要碎了,我为失去两个孩子的紫岚感到伤心不已。尽管这样,坚强的紫岚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她专心地培养最没有狼王气质的双毛。为了激发双毛的狼性,紫岚不惜失去自己的一条腿,胸前还永远留下了被双毛抓伤的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可惜的是,双毛在和老狼王洛戛争夺王位的斗争中,内心深处的自卑感又一次显现出来,最后成为了洛戛的食物。紫岚悲痛欲绝,因为有梦想,她的内心是不服输的。她又把愿望寄托在小母狼媚媚的身上。后来,媚媚和公狼卡鲁鲁产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两只公的,为了子孙后代的生存,紫岚奋不顾身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孩子一个个的接连死去,这个打击对她来说太残酷了。为了能让狼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她放弃了自己的幸福,没有再寻找新伴侣。她承受着生活的艰辛,默默地付出。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她拼尽了全力,我心里不由得一阵伤感。我一直被母狼紫岚感动着,她的这种对孩子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震撼着我。她为了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不惜牺牲生命,这种母爱是最伟大的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对动物的爱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正如同我们人类一样,母爱是最无私的,为了不让孩子受到伤害,为了我们能自由自在健康地成长,妈妈总是全心全意地付出。我们应该懂得珍惜这种爱,更要回报这种爱,让我们共同付出我们的爱,让整个世界充满爱!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四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令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沈石溪写的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我看几个小时都爱不释手。这本书开启了我对阅读的兴趣。让我对狼有了个全新的认识。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想要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让狼崽们成为狼王,结果黑仔被金雕给啄死了,蓝魂儿被猎人抓住也死了,双毛在与狼王洛戛争夺王位时也留下了狼骨,最后紫岚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开始紫岚就觉得长子黑仔与众不同,更觉得黑仔长得像死去的丈夫,所以处处的爱护着黑仔,把好吃的都给黑仔吃,之所以这样,黑仔就没有把其他的狼放在眼里,有一次紫岚去捕猎了,黑仔跑到洞外玩耍,结果被金雕盯上了,等紫岚回来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但紫岚并没有放弃,接着培养蓝魂儿,把蓝魂儿培养的很厉害,一看它就好像是狼王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狼群们都饿坏了,在这时它们发现那棵树上有一只死羊,蓝魂儿每一次都是第一个上去的,结果中了猎人的网,紫岚没有办法,为了不让蓝魂儿入猎人手中,只好把蓝魂儿给咬死了。

紫岚不气馁的接着去培养双毛,不过双毛已经失去了狼性,紫岚没有办法就让它睡在寒冷的洞外,渐渐的紫岚已经把双毛恢复了狼性,就离成为狼王的路只有一点时,却失败了,双毛在与洛戛抢夺王位时被洛戛踩在了脚下。

母狼紫岚渐渐的老去,她的四个孩子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紫岚千方百计阻止媚媚的婚姻,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身上,但它用尽了各种方法都没能成功。在生命的尽头它还在做着保护狼孙的念想,与金雕同归与尽。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第二次再去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却发觉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读了这本书我也体会到了妈妈对我的那种无私的爱,而我却不明白父母对我的一片苦心,我要学习紫岚的那种执着、勇敢,成为妈妈心目中的狼王。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五

曾经有一只母狼,名叫紫岚。它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在它所生下的一窝狼崽里,能有一只狼王,它为这个梦想付出了许多努力,虽然它的狼崽一只一只的死去,可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救狼孙,它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紫岚那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虽然它一次又一次的经历着失败,虽然它一次又一次的与成功擦肩而过,但是它付出了,它努力了。它朝着自己的梦想始终在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去奋斗,虽然到生命的最后,也没有见到它的梦想实现,但它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世界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他为了发明炸药,在一次实验中,弟弟被炸死,父亲被炸成残废,可是诺贝尔却毫不气馁,经过无数的失败,最后终于成功了。虽然他成功了可他并没有因此而止步,他为了发明威力更大的炸药,仍不断地加紧实验。

有一次,诺贝尔在实验室里自己亲手点燃了导火线,双眼紧盯着缓缓移动的火星,轰!巨大的声震撼着大地,滚滚浓烟从实验室里涌出来。诺贝尔冲出浓烟,只见他满身是血,高举双手呼喊着:成功了!成功了!他为了发明炸药,投入了整个生命,并最终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明末清初,浙江出了一位史学家谈迁。他从小立志要编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经过20多年的奋斗,在谈迁五十多岁的时候完成了一部作品--《国榷》。谈迁心中的喜悦可想而知。可是,就在书稿即将交付印刷前,一个小偷溜进他家,将《国榷》偷走了。20多年的心血化为乌有,这对任何人都是致命的打击,更何况谈迁此时已是体弱多病的老人了。很多人以为谈迁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失败并没有打垮谈迁,他又开始从头开始编写这部史书。又经过了几年的奋斗,一部新的《国榷》诞生了。谈迁也因此名垂青史。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也会经历失败,但是只要我们不灰心,不气馁,努力拼搏,胜利一定就在前方。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88分,我心灰意冷,走在路上好像觉得连小鸟都在嘲笑我--嘲笑我的失败。我回到家,本以为爸爸妈妈会责骂我,但是爸妈并没有责骂我,而是给我分析试卷,分析我的错误。是爸爸的一句话,又给了我希望:一次的失败,并不代表你会一直失败,更代表不了你下一次的不成功。当务之急是从失败中爬起来,加倍努力,你就一定能达到胜利的彼岸。从那以后,我更加努力了,终于,我又取得了好成绩。

《狼王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失败,但只要有为追求目标锲而不舍的精神,只要有在失败面前永不言弃的信念,只要有为实现目标肯付出努力的意志,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我们就一定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六

狼想必许多人听到这个字眼就会毛骨悚然,在人们心目中狼是邪恶的化身。翻阅《成语字典》,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烟四起、一片狼藉、豺狼当道、狼奔豕突等等,都是来形容残暴、奸恶和凶险。中国古代还有一则著名的寓言《中山狼》,把狼描绘成背信弃义的坏蛋。在汉语中,狠与狼只相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人对狼的憎恨可见一斑。但是,人们不知道的是:爱,存在于任何地方。哪怕是冰冷嗜血的狼,心中也有一点柔情。

《狼王梦》向我描绘了一个凄惨的丛林故事:一只名为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不惜牺牲自己的青春年华和一条腿让自己的狼子成为超狼,在三只公狼崽双双死去之后,又将希望转到狼孙身上。最终,为了保护狼孙又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它为了孩子,独自猎取幼鹿与猎狗艰难周旋;它为了孩子,忍痛将在洪水中死去的狼崽吃掉;它为了孩子,放弃了公狼卡鲁鲁的追求,放弃了今后美好的生活;它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的健康与美貌

紫岚亦是一个自私的谋利者,权利主宰着它的内心,它用三个孩子的命冲击这狼王的位置。最终,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它心中的权利之下。

起初,我无法理解紫岚为什么要咬死蓝魂儿,蓝魂儿毕竟是它的亲生骨肉啊!虽然被猎人抓住很可能会受尽折磨与屈辱,但蝼蚁尚且偷生,只要活着就有了希望,为什么要直接把蓝魂儿判了死刑?我无法理解紫岚为什么对狼王的位置如此执着,即使牺牲了自己的美貌和一条腿也要重塑双毛的性格?我无法理解紫岚为什么看着双毛被群狼分食却无动于衷,它怎么忍心亲眼目睹孩子惨死?

之后,我才明白,紫岚它是狼,它用狼道作为一切行为的基础。在必要时,紫岚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子,来换取其他狼子的生命;为了不让孩子收人类的奴役,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留住全尸;它甚至可以眼睁睁地看着辛苦培养起来的爱子在搏斗厮杀中死去,被饥饿的狼群撕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因为,在狼道里,只有敢于对抗一切甚至是父母的狼才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也许,紫岚并没有错,弱肉强食,本就是大自然中不变的法则。若不够强,便只能被毁灭。紫岚只是遵循狼道来维护自己的孩子。

当今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父母心中所念所想的都是儿女能够成龙成凤,能够拥有更好的未来。而作者正是将这种想法扩大,显现在凶狠的狼族身上。其实,无论是温顺的绵羊,凶残的狮豹,还是狡诈的狼,母爱永远都是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学者,首相都为母亲赞扬。如今这只母狼,用自己独特的母爱去维护一切,即使方法偏激,但这足以证明:母爱,伟大如斯。

这场狼王梦,令人叹为观止,人道与狼道两种感情在我心中交织、相融。我无法单纯的判断对与错,我能够确定的是:动物的母爱绝对无异于人类!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七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充满的恐惧,有很多的词语是来贬低狼的,像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等,似乎狼就是罪恶的化身。可是当我阅读了一些描写狼的书籍如《狼图腾》《狼王梦》后发现原本不是人们做想象的那样,其实狼和人类一样都有着其独有的气质,甚至有一些还是人类所不具备的优良品质。和孩子们一起阅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后更是感受颇深,为文中的母狼独特的母爱而震撼。

故事发生在浩瀚的尕马尔草原上:母狼紫岚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它在绝境中成功生出四只狼崽,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于是,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却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续死去: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紫岚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像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被铁疙瘩砸在腰际,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咬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值得,我为它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它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它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八

暑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书,叫《狼王梦》。书的大概内容是:母狼紫岚产下了三匹公幼仔和一匹母幼仔。她做梦都想让公幼仔成为狼王,这样就能完成她丈夫的遗愿。她的丈夫是被老狼王害死的。可是,三匹公幼仔不但没当上狼王,反而都死了。而且母幼仔长大后,不但没有把它当做自己的母亲反而把它赶了出去。

这本书很值得我们去看。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很大的道理: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冷血动物,狼还是有母爱的世界上的狼数量已经很少了,希望人们不要伤害它们。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的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热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5月12号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她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早已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个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经成了救子的誓言,那弓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经成了永恒的雕塑。

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啊,上面有条信息!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写的什么?快念念!那位搜救队员念到: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着妈妈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啊!

《狼王梦》让我更全面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里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也是所有母亲中愿意付出一切的伟大母亲。听!那凄惨的狼嚎,唱响着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紫岚那种勤奋向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这种教育方法是正确的?还是残忍自私的?

现在社会父母是溺爱、溺爱还是溺爱。这会让我们产生依赖性。

我觉得紫岚的教育方法是正确的。因为,母亲们给了我们太多的依赖性,这容易让我们走上了错误的道路,正式因为这样,我才觉得紫岚的教育方法是正确的。

《狼忘梦》这本是是沈石溪写的,他还写过斑羚飞渡、惨狼灰满这些作品。

正式因为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才知道了母爱的伟大,它是用金钱买不到的爱。因为这样,我还看到了母亲对我们的无私奉献。母亲为我们白了头发、眯了双眼,这就是母亲对我们无私的爱。就如同,紫岚把它丈夫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寄托给了子孙。最后为了自己的女儿媚娘能够产下自己的孙子,不惜把自己给牺牲了。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九

春风十里的日子,又遇见了你。曾经于不经意间遇见,却是简单翻看了一下内容简介,就轻易的认为,这里面一定是和血腥的,于是掩卷,再未去触碰。后来,又遇见你,是在一位男生手中,当时只是想当然地以为,只有男孩子才会喜欢这样的书,对你仍然是提不起兴趣。可是第三次遇见你的时候,你却在一位文静的女孩手中,安静的她在午后阳光下,在周围吵杂的嬉闹声里,静静地翻阅,当时阳光洒在她身上,看着她捧书静读的剪影,不由想到了岁月静好这个词。我好奇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让她摒弃周围的喧闹,沉浸在阅读的世界里。当我看到熟悉的绿色封面上那头仰天悲鸣的母狼时,我想,我们真是有缘呢!不想再等待,于是冲进学校的图书室寻找你!真好,春风十里的日子我们又见面了!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似乎留下的除了凶残,便再没什么了。但是在《狼王梦》里,这匹叫紫岚的母狼除了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都会让人对狼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她为了培养自己的狼儿成为狼王,用尽了各种各样的方式,三个狼儿也都实力超群,但命运作弄人也捉弄狼,三个狼儿最后也都相续死去,虽然这样但母狼紫岚都从未放弃过,她总能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看到新的希望。最后,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会为了一个狼王梦,就完完全全放弃自己的婚姻,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可是当我进入其中,我渐渐开始明白,狠戾凶残的背后隐藏的是深沉的爱!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期待哪怕一丝的奇迹。

紫岚被折断了脚,,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想想这些多么像我们的父母!他们心中所念所想的都是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地生活,为了让我们更优秀,他们一路相伴,牺牲了很多,可是他们从不后悔。而《狼王梦》的作者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们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充满着母爱,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而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

掩卷沉思,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无论她工作有多忙多累,她总是把我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对我的生活嘘寒问暖,为我的身体操心忙碌,一路学习上有她的陪伴,生活中有她的照料,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需要,回过头,就能见到她的身影。古往今来,又有多少诗人、名人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我的心被深深触动了,正因为遇见你,我才更能透过你,去体会一个母亲的心和她深沉无限的爱!春风十里,不如读你!遇见你真好!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十

《狼王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品之一,自从我开始读这本书的那一刻起,便被其深深吸引,使我深有感触。

顾名思义《狼王梦》中的主角是狼,主体围绕母狼紫岚穷尽一生之力想要达成的一个梦想培养出一代狼王展开。

故事开端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母狼紫岚和丈夫大黑狼黑桑想要争夺狼王之位,然而黑桑却不幸丧命于鬼谷之中,而失去丈夫的紫岚却在暴雨和猎狗的围攻下艰难的产下了五个狼崽,在这种情况下紫岚和她的狼崽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紫岚不得不吃掉已经死去的狼崽来维持体力去继续分娩。作者把这个场景描写的惊心动魄,场面刻画淋漓尽致。刻画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母狼形象。在此之后,紫岚把大黑狼黑桑的遗愿寄托在这一窝狼崽身上。

之后,母狼紫岚在三只小公狼中挑出了最像黑桑的一只,取名黑仔。竭尽所能给黑仔提供最好的物质生活并打压其他几只狼崽,但黑仔却在一次外出中被一只饥肠辘辘的金雕吃掉,母狼紫岚悲痛欲绝,心中只剩下她与黑桑的那个共同的狼王梦还在苦苦支撑。于是,她把目光投向了一直不服输的小公狼蓝魂儿,身上。蓝魂儿因为敢于和黑仔争斗而被紫岚注意到,决定培养蓝魂儿。而蓝魂儿也不负所望,成长为一匹强壮的狼。只等春天,狼群解散后到下一次再聚,蓝魂儿就可以抢夺狼王之位了。但天公不作美,由于暴雪狼群又多聚了几天,所有的狼都是饥肠辘辘,在这时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去。哪曾料想这是猎人精心的陷阱,蓝魂儿被铁夹夹住了腰,在获救无望的时候,母狼紫岚为了捍卫狼族的尊严,毅然选择亲口咬断了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在母亲的安抚下离去了......故事到这里,为了保卫狼族的尊严,母狼紫岚宁愿自己了结孩子的性命也不让其受到猎人和肮脏猎狗的羞辱,而尊严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否又应像作者笔下的紫岚那样呢?

紫岚倾尽所有培育的两匹狼却都相继死去,但她并没有放弃而是为了心中的梦想继续付出,又把目光投降了最后一只狼崽双毛。母狼紫岚的这一行为也使我深受感触,对于自己的梦想,就应该持之以恒,永不言弃,无论这路程有多遥远,总会去一步一步走下去,永不停歇!那么,希望总会出现。

双毛由于一直被打压,地位低下,心中满是自卑,母狼紫岚为了激起双毛的斗志不但没有给他最好的,反而加倍欺负打压他,终于双毛开始反抗了,年轻力壮的双毛将紫岚咬成了坡脚狼,而紫岚却对此没有一丝的抱怨,反而为双毛的反抗而高兴....自此,母狼紫岚伟大的母亲形象得意彰显。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孩子,为了孩子同时也是为了自己。故事中的已批狼尚且如此,而现实中的父母不正也是那样吗?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要成全孩子,既是为孩子也是为了自己。

苦苦期盼,双毛终于走上了狼王争夺的战场上,衰老的狼王洛嘎注定是不如双毛的,就在胜负即将见分晓的时候,洛嘎突然仰天长啸,一声不甘而又充满狼王凌人的啸声引发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角逐之中胆怯,是狼族大忌,双毛群狼分而食之。

母狼紫岚竭尽所有的努力成为泡影,正在其几乎失去所有希望的时候我,她的最后一头狼崽媚媚产下了两头小公狼,又让她看到了希望。为了子孙的安全,她毅然选择与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读过后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只要肯努力,肯坚持,就一定会有希望出现。也从母狼紫岚的一生看到了父母为孩子默默付出的伟大!

《西游记》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


《西游记》给人们展示了一个奇妙有趣的世界,作者大胆的想象使我惊叹不已,使我为之好奇,为之向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游记》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精选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一

从古时到现今,有许许多多的经典著作,就如我国的四大名著,里面内容丰富,情节精彩,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手法。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虽然没有特别的写作手法,但却十分有趣,让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里面讲的是一位观音亲点的大唐僧人向西去取真经的过程。在路途中这位唐僧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但好在他的三位徒弟大徒弟孙悟空,二徒弟猪八戒和三徒 沙僧。再一次又一次的被妖精捉住后,总是他的徒弟们前来相救。特别是孙悟空对唐僧更是爱护有加。而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被师徒四人取得了真经,顺利回到了大唐。

在这个故事中,唐僧是一个心地善良、不畏惧妖魔鬼怪的僧人,只是因为一心保护自己的孙悟空打死了妖精变的人而绝情的断了师徒关系,把他赶走了,但后来遇到危险了,只好把孙悟空叫回来救他。而猪八戒虽则有些粗心,却也粗中有细。虽然前几次自己的师傅被抓了,不但不想办法去救,而且还落井下石的让孙悟空他们都可以回自己的地方去,更可恶的是让他们把行李分了。有时候他还贪恋女色,抛弃了师傅和师兄弟,但最后还是回来了。沙僧在这个故事中一直扮演着一位忠厚老实的角色。故事中,那挑着担的样子是他的代表形象,在师傅遇难后,时刻不担心着,而且他对自己的师兄也十分的信任。孙悟空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了,他会七十二变,有一双火眼金睛,在唐僧被抓时,总是拼尽全力去救他,他还是一位好猴王,在天宫吃了好吃的还不忘给自己的猴子猴孙带一些来。

唐僧是我在这个故事中最不喜欢的人物之一,因为我觉得他略有些笨,又太过心善,总是拖大伙的后腿,但我却也羡慕他有三个好徒弟。大徒弟孙悟空总是保护着他,在他被捉时,总是拼尽全力地把他救出,二徒弟猪八戒虽好色但后来对师傅也是忠心耿耿了。而三徒弟沙僧对唐僧也十分的关系,总是设身处地的为他着想。在故事中,也有着许许多多的神奇的地方。就行腾云驾雾,天宫,地府,法术高强的神仙,甚至是动物变成人,一样样,都是新奇的。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二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里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忠诚老实的沙僧,救苦救难的唐僧......在这些数不胜数的人物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本书中对我教育最深的章节是悟彻菩提真妙理,断魔归本合元神的第二部分。

这一部分讲的主要是:祖师授孙悟空术、流、静、动之法,可孙悟空得知不能长生,于是不想学,祖师听后,假装生气,用戒尺打了孙悟空三下,倒背着手,走入中门,并将中门关了,多时也不出来。听课的众人都来怪罪孙悟空,但孙悟空并不生气,因为他猜到的祖师的意思用戒尺打三下就是三更,而背手走中门和把中门关上代表不要走中门。孙悟空等到三更时分,从后门进入了祖师的房间。祖师见孙悟空进来,很高兴,于是传给了孙悟空长生之法和七十二变。之后,祖师见孙悟空腾云哈哈大笑,说这只能算爬云,接着祖师就传给了他筋斗云。孙悟空学了这些法术,又苦修七年,终成正果,只可惜祖师料到孙悟空会因大闹天宫而犯下大罪,把孙悟空赶出师门,并告诫他在外面不要说是我的徒弟。最后,孙悟空悲切地离开了斜月三星洞,投花果山而去。

我之所以对这一部分内容感触最深是因为孙悟空通过刻苦、努力学习本领,最后终得成功。特别是当祖师问他过了几年,他竟全然不知,以为只是过了几个月罢了。这一句显出了孙悟空非常刻苦,以至于忘记了时间。再回想起孙悟空护唐僧西天取经成功,可不就是刻苦、努力的结果吗?正是因为这努力,使得孙悟空有了大闹天宫的底气和勇气,有了保唐僧西天取经的能力和信心。正是这努力、刻苦,才让平凡的美猴王成为了斗战胜佛。如果孙悟空当时不努力不刻苦,就不可能有后来的齐天大圣和斗战胜佛,那么,他终将是一只平凡的小石猴。

再想想我,如果我的学习不够刻苦、不够努力,我就无法像孙悟空那样习得一身本领,所以今后我要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刻苦和努力的精神,争取做个学习上的斗战胜佛,当然,我可不能大闹天宫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三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我们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这部经典的文学名著,已经在中国乃至世界上家喻户晓了。我想不少文学家已经发表过这部名著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著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 在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

《西游记》不仅有较深刻的思想内容,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它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构筑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西游记》艺术宫殿。但我认为,《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就,是成功地创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

吴承恩塑造的孙悟空,嫉恶如仇,神通广大,一切称凶逞狂的妖魔鬼怪在它的金箍棒下都推动失去了往日的威风,或一命呜呼,或束手就擒,这都反映了吴承恩扫荡社会丑恶现象和丑恶势力的强烈愿望,也是《西游记》民主性精华之所在。

《西游记》的语言生动流利,尤其是人物对话,富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富有浓烈的生活气息,表现了一种幽默诙谐的艺术情趣。吴承恩善于提炼人民生活中的口语,吸收它的新鲜有力的词汇,利用它的富有变化的句法,加工成为一种优美的文学语言。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四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经典名著。是吴承恩十分巧妙的利用了浪漫主义特征融合在了此书中,使人们深深地被他吸引,忍不住想要品味它的鲜美。

《西游记》主要写孙悟空因大闹天宫,而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整整五百年,后经观世音菩萨指点,同唐僧一去西天取经,他一路上斩妖除魔,忠心不二,尽心尽力地保护唐生,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正经,修成正果。

在此书中孙悟空最令我敬佩,唐僧被他的肉眼如有所误导,相信了白骨精,却不相信自己的大徒弟,把孙悟空赶走了,但是孙悟空还是再一次回到了师父的身边;妖怪一次次的把唐僧抓走,但是孙悟空一次次的想办法,把师父救回来;面对妖魔的百般阻挠,总是会一次次地化解,一次次地解决。孙悟空可真是有情有义呀。

我们身边是否也有如孙悟空这般有情有义的人呢?不是,我们反而是恰恰相反,我们是无情无义。父母把孩子送到外国去念书。有一天,他们去看他了,就在他们要回国的前一天,孩子把自己的母亲给杀了。这个孩子如此的绝情,父母生他养他,而他却是如此的无情无义。我们虽说没有他这般不孝,但是我们也好不到哪里去。面对父母的教导,我们表面上似乎在认真的听讲,其实心中已经把父母说个千遍万遍了;面对父母的责备,他们说一句,我们总会一下再说个十句来抵挡父母的说话声;面对父母的劝说,我们总会大声说话,从而盖过父母的说话声。

但是,在这世上仍旧是有有情有义的人。一位妻子病倒在床上十几年,而她的丈夫十几年如一日,陪伴在她的身边,和她一起与病魔作斗争,在她痛苦的时候给她安慰;在她害怕的时候给她鼓励,使她有信心,坚强地活下去。

就连生性顽皮的孙悟空都可以被情所感化,更何况是我们这些生性乖巧的人呢?让我们大家也学一学孙悟空的有情有义吧。不要把父母对我们的爱,在你的心中成为了恨,成为了你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父母的理由,成为了你终生的遗憾。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五

说起《西游记》中的故事,早已是家喻户晓,有关的电视剧、动画片、小说,我也看了好几遍,可总是百看不厌,最近我又读了一遍青年版的《西游记》,文中曲折跌宕的情节和唐僧师徒取经的历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有两个故事我最喜欢,一个是《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来到火焰山60里处发现山上熊熊烈火,需要用芭蕉扇扇灭。孙悟空第一次向铁扇公主借扇子,因红孩儿的事没有借到,第二次设计借到的芭蕉扇却是假的,第三次他化成牛魔王的样子借到了却又被骗走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都没有让他放弃,最后在托塔李天王和哪吒的帮助下借到了芭蕉扇,顺利过了火焰山。孙悟空想方设法三次借芭蕉扇,而在生活中,我遇到困难,一次不成功就想打退堂鼓,做数学难题,化很长时间算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了,选择了放弃。这个故事让我明白:遇到任何困难不要害怕,要想办法克服,不要等着别人来帮忙。如果一次不成功,可以再尝试第二次、第三次,一定要相信自己,坚持不懈,这样就能成功。

第二个是《三打白骨精》,因为白骨精想要吃唐僧,三次装成不同的人物骗唐僧,最终还是被孙悟空识破,而唐僧却被迷惑。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像唐僧那样只去看一个人的外表,把所有的人都看作好人,要像孙悟空那样善于观察思考,明辨是非,不仅看一个人的外表,更重要的是看一个人的内心是不是美的、善良的,花言巧语不要轻易相信。。

《西游记》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各有特点,唐僧非常善良,看到任何人遇到困难都想帮助,可是他好人、坏人不分;孙悟空机智勇敢,当师傅遭遇不幸时第一个冲去营救,但是他脾气急躁,动不动就打人;猪八戒憨厚、纯朴,虽然他贪吃东西,但是他也能跟着孙悟空去打妖精,举止很可爱;而沙和尚最忠厚、老实,总是勤勤恳恳地挑着重行李走在最后,话也不多,他们每个人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唐僧师徒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读了这本书使我想到:唐僧师徒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地战胜困难才取得成果,我们也要学习这种锲而不舍、永不言败的精神。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六

我想咱们大家一定都读过《西游记》,其中的主要人物主要是唐僧师徒三人。唐僧是一个来自东土大唐要到西天求取真经的僧人,他心地善良大慈大悲。大徒弟孙悟空神通广大,曾经大闹天宫,最后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受苦。二徒弟猪八戒来自高老庄,是一个好吃懒做一遇到危险就想分家散伙的人。三徒弟沙僧家住流沙河, 是天上的卷帘大将下凡。三个徒弟都是受观音菩萨的点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

一路上,他们降妖除魔,历经千辛万苦。有一次,他们四人来到了一片树林里,孙悟空去采摘野果,临走时,他围绕唐僧画了一圆圈,并告诉唐僧千万不要出去,否则会被妖怪捉走。孙悟空还让两个师弟一定要保护好师父。孙悟空走后不久,一个叫白骨精的妖怪就来了,她变化成一个小姑娘悄悄来到唐僧身边,引诱唐僧从圈中出来。唐僧就忘了孙悟空的嘱咐从圈中走了出来。唐僧从脚刚迈出圈外,白骨精就把魔爪伸向了唐僧,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孙悟空回来了,他一棒子就把白骨精打死了,小姑娘的摔倒在地,白骨精化成一股烟逃走了。唐僧肉眼凡胎不知道那是妖怪以为是真人,唐僧一看孙悟空打死了人,他非常生气,狠狠地批评了孙悟空,要他保证以后不再伤人,才肯罢休。

白骨精不甘心,又变成那个死去小姑娘的妈妈说是来找她的女儿,想趁机抓走唐僧。可是又被孙悟空识破,一棒子又给打死了,白骨精又化成一股烟跑了。唐僧见孙悟空打死了两条人命,他就要赶孙悟空走,在猪八戒和沙僧苦苦相劝下才留下了孙悟空,并说如果孙悟空再打死人一定赶他走。

师徒三人来到一个村庄,此时白骨精变成一个老头,自称是那个小姑娘的爸爸要找他妻子和女儿。孙悟空再次识破白骨精的诡计,举起金箍棒要打老头。唐僧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念起了紧箍咒,孙悟空疼痛难忍在地上打滚,可他还是忍着疼痛打死了白骨精。这回白骨精真的死在了孙悟空的金箍棒下,可是唐僧却再也不能原谅孙悟空,写下贬书把孙悟空撵走了,孙悟空含着眼泪告别了师父和师弟。

读了《西游记》中《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被孙悟空的忠心和执着感动,也埋怨唐僧不识妖精,冤枉了孙悟空。我们看事情不要只看表面,一定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事情的真象。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七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我曾经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令人着迷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我把《西游记》一书认真地看了一遍,才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

记得小时候,时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一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如来佛,伸出他的手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 压 服 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困难,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如果我们在学习上能像唐僧、孙悟空和沙僧那样,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八

暑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路上,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这部名著主要告诉我们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务必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孙悟空本领很大,因此,他擅长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性格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最后取得了真经。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情节,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因此把他赶回花果山。当时孙悟空非常难过,非常生气师父不理解他,但是当唐僧被妖怪抓走后,猪八戒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唐僧获救了。我要向他学习那种不计较,知恩途报的精神。

唐僧师徒多次绝处逢生,靠的是三个徒弟的真本领,更是靠他们师徒四人的齐心协力!我们每一个同学都将是祖国的建设者和护卫者,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就像孙悟空当年学艺,锻炼强健的体魄,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建设祖国的本领;同时我们国家的各个名族要相互团结,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同仇敌忾!任何妖魔鬼怪、列强小丑都是不堪一击的!

唐僧能历经磨难取回真经除了靠徒弟的保护,更重要的是靠自己的信念!多少次身陷困境,从不绝望,不忘取经的本心!不失取经的信心!

习近平说过:世界上最难的事,就是怎么做人,怎样做一个好人。要做一个好人,就要有品德、有知识、有责任。学会做人的准则,热爱生活了、懂得感恩、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从小就要学习一些好习惯,改掉一些坏习惯。在学习中,我们一定要勤劳刻苦,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在生活中,学会感恩,感恩老师的教诲,感恩父母的关爱。

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我要做一名新时代的好队员!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九

当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就听妈妈爸爸给我讲《西游记》里的故事,我第一次听到的故事好像是大闹天宫,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把神仙们个个都打得晕头转向,从此《西游记》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扎下了根。后来我长大了一些了,妈妈给我买了拼音版的《西游记》,我就边看电视版的《西游记》,一边看。真是太神奇了!孙悟空能有七十二变 ,一会变成赤脚大仙,一会又变出瞌睡虫迷倒妖怪,让唐僧一次次死里逃生;好吃懒做的八戒虽然一路上嚷着分行李,回高老庄,但也会三十六变,跟随孙悟空降妖除魔在取经路上,沙和尚一次又一次的充当和事佬,吴承恩把每个人物都写活了!电视版、动画版以及原著版的西游记都是我的最爱。那时候,一听到西游记的片头曲就不免就兴奋一阵,赶紧坐到电视机前看。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是由明朝的吴承恩所编写的。吴承恩的家乡流传着许多神话故事,小时候的吴承恩特别喜欢听这些神话故事,日积月累的,他对神话的感情也越来越浓了。除了小时候神话的熏陶,后来他的接连两次落榜,对吴承恩的打击是沉重的,孙悟空大闹天宫的那一声玉帝不会用人就是他对朝廷的一种呐喊,孙悟空就是吴承恩想象中的自己。如此种种,一部千古流传的名著《西游记》就此诞生了。

《西游记》中还有许多深刻的道理。话说卷帘大将被贬下凡后,在流沙河为妖。脖子上有九个骷髅,这是九个取经人的骷髅,在这流沙河中只有这九个骷髅浮在水面。细细观察,其实不难发现,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是久经,这时就已经影射出后面的的内容,并告诉人们,唯有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经历无数的风风雨雨方能修成正果,取得最终的成功。

这次读完了《西游记》都感觉十分亲切,仿佛自己也在那取经路上,虽然《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中最浅薄的一本,但它带给我们的快乐却是最多的。我从心底里喜欢《西游记》,它伴随我度过我的童年,带我遨游神话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经典的东西往往能伴随我们的成长,《西游记》伴随了我爷爷奶奶一代,爸爸妈妈一代,现在又伴随了我这一代。现在许多时尚的东西可以讨人一时的欢喜,但唯有经典经过了岁月的洗刷,才能永远伴随我们的成长。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范文十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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