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中外名著读后感 ·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8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800字

魔龙的狂舞——《冰与火之歌》卷五读后感1000字。

孟子曾说过:“饱食、暖衣而无书教,则近于禽兽。”我们在读完一本中外经典名著后,往往会发现自己身上的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你有没有写过有关中外经典名著的读后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魔龙的狂舞——《冰与火之歌》卷五读后感1000字,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魔龙的狂舞——《冰与火之歌》卷五读后感1000字:

历时一年多,我终于将冰与火系列读完,遗憾的是直到今日,乔老爷子也没能将它写完,总共七卷,我希望他能够亲自写完六卷,已经不指望他能够活着写到第七卷。

这种类型的书除非你从第一卷开始看起才越读越有意思,如果仅仅是从最后的一卷开始,那么大量的人物内心独白会使你茫然失措或者索然无味。

直到第五卷,剧情仍然推进的及其缓慢,艾利亚没有完成它在布拉佛斯的训练,琼恩也没有见到丹妮莉丝,甚至丹妮连小恶魔也没能见到。相比电影,书本实在落后太多的剧情。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冰与火之歌的电影并不像《哈利·波特》那样忠于原著,但现在我要稍微修改一下看法。冰与火之歌原著和电影就像并行的铁轨和高速公路,虽然有些距离,但却时有交叉,不完全一致,可主线也基本趋同,也就是说可以将电影直接当做原著来看。

当我看完最后的《丹妮莉丝》和《终章》后,生出一种浓烈的意犹未尽之感,故事就这么结束了?接下来的故事要等到下一卷了?那种感觉就像“貂蝉仍然在骑马来的路上”,直到最后,貂蝉也没有现身,貂蝉也只能存在于自己的现象之中,这种感觉糟糕透了。

为了弥补我这种不好的感觉,我要剧透:琼恩在卷五死了;我还要剧透,琼恩会在尚未出版的卷六复活。

如果乔老爷子真的未写完就去世,那他便留下一个未结束的故事。人们会允许世界上有未结束的故事么,故事都应该有一个结尾不是吗?红楼梦作品未竟而作者死,后面的便有人续上,并且有不同的人续上了不同的版本。秦时明月亦如此,温世仁死地太早,后人续上的剧情简直惨不忍睹。

在这最后的第五卷中:

提利昂说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是奶酪贩子,有大象的身子和花生米样的膀胱。

梅丽珊卓认为年轻人故作谦逊本身就是一种骄傲。明智的掌权者永不回避权力的表象,因为表象就意味着权力。

佣兵说言语就像风。

席恩在折磨中被洗脑,成为仇人的仆人,为了生存究竟要付出怎样的代价,而一个人又能够被折磨到何种程度。臭佬臭佬,好似惨叫;臭佬臭佬,驯服乖巧;臭佬臭佬,不见为好;臭佬臭佬,狡诈取巧;臭佬臭佬,绝不逃跑;臭佬臭佬,凄凉弱小;臭佬臭佬,狼狈如蚤;臭佬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臭佬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真是苦了屈畅和赵琳。

瑟曦在囚禁中想,我很美,她提醒自己。这话詹姆说过多少遍?甚至劳勃喝高了也会醉醺醺地来到她床边,和他的老二一起表达赞美。

这是提利昂杀死雪伊时唱的歌,他一生都因畸形而被歧视,只能找妓女发泄欲望,而他不断问自己,妓女究竟是爱自己,还是爱钱?他拿着十字弓问父亲,“妓女上哪去了?”他父亲回答:“妓女还能上哪去?”这是他父亲的遗言,随后便杀死了自己残酷的父亲。因为他父亲把提利昂一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真爱变成了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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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生活的配角_《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


我们只是生活的配角_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

作者:梁德志。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习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平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平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平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 Valar 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杀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m.i1766.com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杀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小指头作者:Alvin

《冰与火之歌·列王的纷争》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冰与火之歌·列王的纷争》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

——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

——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

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杀人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席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仿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作者:Apocalypse

《羊皮卷》读后感1000字


立秋入夜,风已微凉,燃一盏香薰,闭目思往,青葱岁月眨眼而过,但过往之间多少辛酸、多少苦痛、多少个为生活奔波的日夜一个个片段碎在心头。

每当回首往昔,在最失意时、最落魄时、最没有方向、没有安全感的时候,父亲曾经推荐给我的一本书《羊皮卷》成了我的指路明灯。

两千年前,在今天阿拉伯地区的沙漠地带有一个赶骆驼的男孩名叫:海菲。他最急切的愿望就是要改变他地位低下的生活。因为他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而姑娘的父亲却富有而势力。

他的愿望获得了他的老板大名鼎鼎的皮货商人帕塞罗的支持,为了验证他的潜力帕塞罗派他到一个名叫伯利恒的小镇去买一件袍子。然而,他却失败了。因为出于一时的怜悯他把袍子送给了客栈附近山洞里一个需要取暖的新出生的婴儿。海菲满是羞愧的回到皮货商那里,但有一颗冕星却一直跟随在他头顶上方闪烁,帕塞罗将这种现象解释为上帝的启示,于是他给了男孩十道羊皮卷。海菲揣着这十道羊皮卷,带着老板给他的一笔本金,开始了他独立谋生的推销生涯。若干年后,这个男孩成了一名富有的商人,并娶回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不久,一座浩大的商业王国在古阿拉伯半岛崛起

而海菲的原型就是美国杰出的企业家、作家和演说家奥格曼迪诺。奥格曼迪诺1924年出生于美国东部的一个平民家庭,在28岁以前,他是幸运的,读完了学校,有了工作,并娶了妻子。但是后来,面对人世间的种种诱惑,他失去了一切,几乎赤贫如洗。两年后,在一次到教堂做弥撒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位受人尊敬的牧师。临走的时候,牧师送给他一部圣经,此外,还有一份书单,上面列着11本书的书名。也就是这一天开始,奥格曼迪诺每天都跑到图书馆去,把这些书一一阅读,从书中他找到了希望、找到了自信、找到了重新开始的勇气。

在以后的日子里,奥格曼狄诺当过卖报人、公司推销员、业务经理在这条他所选择的道路上,充满了机遇,也满含着辛酸,但他已不可战胜,因为,他始终用书中的语言激励自己:坚持不懈,直至成功!

《羊皮卷》是父亲送给我的礼物,十几岁读它、二十几岁读它、三十几岁又读它,温暖如初,感慨如初。从书中走出来回想当年的自己,家境贫寒,生活无望。中专毕业后,卖过花、卖过瓜籽、卖过雪糕冰棍,当过超市理货员、当过网吧管理员,当过打印社打字员每一份工作都无比艰辛,每一次机会都来之不易,个中滋味冷暖自知。但是没有什么不能扛过来,因为心中还有希望,那希望便来自本最伟大的励志丛书《羊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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