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银城小学五一班潘亦萱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长大了,明白了很多事,在书中,我看到了我自己,我看到了自己的胆小和不坚持,虽然约翰克里斯多夫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真诚、坦荡、执着、坚强、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虽然他有一个孤独的灵魂,但他更有英雄的血液。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 他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他把风声、水声以及自然界中的一切声响融入在他的音乐里,对音乐产生强烈的情感,虽然他才10几岁就要承担起养家的重任,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对音乐的追求,虽然所有世人对他的思想很不理解,而且卷入一场斗争而被通缉,被迫流亡法国。所有的不幸,反而促使了他对音乐产生了更强烈的情感,他的音乐造诣更深了。反过来看看我自己,从小就开始学习钢琴和长笛,虽然有良好的环境好老师,但有时怕吃辛苦,能少练的就少练,反过来看看约翰.克里斯多夫他流落在法国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音乐风格,宁可饿死也不肯像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屈服,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境界啊!
当他有一天功成名就,再也不是那个默默无闻、落魄音乐家了。他的作品都被人们争相演唱。然而,他仍然很淡定,坦然面对这一切,一点都不骄傲。显示了他的平凡和伟大。
·读完这本书,让我更知道如何克服自己的不足,不放弃、不自卑的面对逆境和困苦;不骄不燥的面对成绩;用情之真,爱之切的心态去面对友谊。我相信,伴随约翰.克里斯多夫整整一生的音乐,从今之后,也会伴随着我,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我相信,音乐不仅让约翰克里斯多夫的世界变得绚烂迷人,也会让我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
自己的芳华——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作者:李亨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3000字:
开始读王安忆的《长恨歌》时,我暗暗地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沉下心去读,切不可心浮气躁。这次沉下心,慢慢读,细细品,总算得到了字里行间那一抹淡淡的上海风情。结束阅读,脑海中就像拉洋片一样,一帧帧的画面,鲜活跳动,蒙着一层西洋油画那淡淡的复古浅黄色,欲说还休中,千言万语,很是一番滋味。
我尤其喜爱王安忆给王琦瑶安排的出场和结局。王琦瑶颇具传奇性的人生,在四十年代的片场拉开了帷幕。她和自己的发小一起去片场看拍戏,那场戏是关于一个被谋杀的女人的。那女人穿着睡袍,半个身子躺在床上,半个身子垂到地上,女人不动弹,千年万载不醒的样子。四十年后,王琦瑶垂死的那一刻,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场。三面墙的房间里,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上的电灯摇曳不停。她恍然明白,命运在四十年前就微妙委婉地安排好了自己的结局,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
这实在是个精妙的结局,不动声色中展出了作者的良苦用心。这让我想起了英美文学中经常探讨的圆形叙事,还让我想起了希区柯克的电影,于无声中见惊鸿,才是惊艳。
除却这个结局,我同时想了很多,关于王琦瑶的一生。不可否认,阅读前禁不住好奇翻至书的扉页,赫然看到这个女人的结局,“死于他杀”,心中涌起了一种同情与怜悯。我天性中一向同情弱者,热爱皆大欢喜,伤感七零八落,当时真真想放弃。后来勉强继续,心中不免在阅读中将情感天平中的同情给了王琦瑶,惟愿她在人生途中不要太过艰难,毕竟结局已经注定,既然无法“现世安稳”,那么拥有一段“岁月静好”也是补偿了。
这何尝不是痴心妄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四十年的岁月,中国,抵得上欧洲一些小国两三百年见证的潮起潮落了。一个弱女子,一个历史有那么些不清楚的女人,如何能够“岁月静好”呢?
我时常在想,李主任、程先生、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拉,王琦瑶真心实意的爱过谁呢?很难说。这几个男人,李主任让她从一个少女成长为一个女人,体验到一个男人所能提供到的庇护和安全感,那一抹任凭岁月如何变迁却掩不住的旧上海风情,就是因为和这个男人的瓜葛,才能让王琦瑶妩媚了一辈子。她的确是李主任圈养的“金丝雀”,但不可否认的是,两人是投入了真感情的,王琦瑶是怀着崇拜的心去爱这个人的,而李主任,在风口浪尖上呆过的男人,见到这样眉眼低垂的温柔人儿,心中那一抹温情,情欲也好怜惜也罢,还是给了她的。他的遇难,并不曾夸大这个男人在王琦瑶生命中的位置。只不过,每每回首,王琦瑶仿佛在隔了十万八千年的岁月,看待自己的前世,亦真亦幻。可以说,这个男人给了她传奇。
而说到程先生,真是令人叹气。他真是最爱王琦瑶的人。她成为上海小姐,她成为政府大员的外室,她未婚先孕被人抛弃,她生下来历不明的孩子被人指指点点,他待她始终如一,记得的永远都是那个在自己镜头下风情万种的王琦瑶。就差那么一丁点,他就娶了生了孩子的王琦瑶,最后放弃的时候,他近四十岁的人,像个孩子一样地痛哭。他放弃,不是因为俗世的眼光和指点,而是,他花了二十年的时间,终于明白,自己永远都走不进王琦瑶的心里。这个王琦瑶,动摇了他的平静生活,牵绊了他本应风平浪静的半生,可最后的最后,对着这样一个被踩到社会底层的王琦瑶,他甚至无法幸灾乐祸,他依然怜惜着她爱护着她。她是懂进退的上海女人,温柔地对待着他的爱情,同时却于无声中明白地回绝着他。这真是世上最温柔的残忍,本应撒向她的仇恨和诅咒,生生反攻倒算般涌向了自己。
而康明逊,能用来形容他的只有两个字,那就是“懦弱”。对,就是懦弱。的确,他有着说不出的苦衷,数不清的委屈。他是小妾的儿子,尽管是家里的独子,却要刻意疏远自己的生身母亲,巧妙讨好着大妈。但是!那个时代,谁没有一把辛酸泪,谁不曾深夜痛哭过?说到底,还是懦弱。懦弱着,却又贪心着,踟蹰着,向往着王琦瑶身上那一抹掩不去的老上海风情。她的眉眼,她莞尔的一笑,无不向他耳语着,旧日上海曾经如何地妩媚着,而如今这妩媚只能屈伸平安里这样的小胡同,听时光不动声色地在指缝中一滴一滴地漏下去,残忍哀怨。他思来想去,对着王琦瑶,喃喃说,你知道的,我没办法。他没办法管住自己的心,同时他也含蓄地告诉着王琦瑶,我没办法为你负责,你不要指望我们会开花结果。这,就是上海男人的私心、痴心、贪心搅拌在一起浓缩成的可怜巴巴的一句话——你知道的,我没办法。虚伪至极。
王琦瑶怀孕了。康明逊果然没办法。他甚至没有勇气带着王琦瑶去小医院堕胎,他明里暗里避嫌。王琦瑶赌气说自己想办法,办法就是萨沙。萨沙是中俄混血的孩子,双亲是烈士,在上海这座海上孤岛上像浮萍一样飘来荡去。他看王琦瑶,没看到旧日上海的风情,那风情滥觞的时代离他太远,他只是个孩子,未曾赶上好时光。他看王琦瑶,看到了年纪稍长风情犹存的少妇身上,那股浓浓的母性。他像孩子一样依恋着王琦瑶,最终让王琦瑶在愧疚中放弃了对他的利用。萨沙投奔了远在俄国的姨妈,从王琦瑶的生命中退场。
王琦瑶最终留下了这个叫薇薇的女孩。在平安里任凭外面天翻地覆都不改和煦明媚小家子气的阳光中,她们孤儿寡母地走过了二十年。外面的世界荒诞着,喧哗着,动乱着,改变不了平安里上空那一小块蓝色的天空,改变不了岁岁年年在城市上空去往有声的鸽群。她和薇薇的母女情谊,说不上是舐犊情深,反而有些像姐妹之间的情谊,斗气、算计、攀比、关怀、疼爱、体贴,好的坏的天性中的,夹杂着上海女人骨子里的精明,全在这二十年里了。临了,薇薇结婚要去美国了,王琦瑶想着要从李主任留给她的那几根金条中抽出来给女儿,可转念一想,她有丈夫可以依靠,自己呢?罢了。
读到这里,不禁心酸地莞尔。上海女人的精明啊,在人类天生的母性中,都不甘示弱地打下了自己的烙印。
而老克拉,不得不说,真是王琦瑶风情一生中的败笔。两人遇见时,王琦瑶已经五十多岁了,过了知天命的年龄。风情和优雅未曾抛弃过她,年龄却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用一句话概括,王琦瑶在“优雅地老去”。而老克拉,他生错了时代。家境殷实,他向往的是三四十年代的旧上海,他唏嘘着,自己错过了这座城市风情万种的时代。而王琦瑶给了他一种错觉,觉得在这个女人身上他可以找到一丝旧日上海的风情。他在躁动难安的年纪,误以为这就是爱情了,他是真以为这可以让他上天入地大胆爱的。这座城市有那么多精致的女子,这些女子身上有着那么多的风情,可这些风情全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旧日上海的风情,他生错了时代,他与这座城市的相逢,晚了整整四十年。王琦瑶的眉眼,她的举止,甚至她的皱纹,都在惋惜地提醒着他她那个时代的风情无限,尽管风情已经在四十年的沉浮中隐匿,但仍有尾声。他拥着王琦瑶,像拥着一场已经不可得的旧梦。
而王琦瑶,居然向这种以爱为名的温情投诚了。那么艰难和孤独的一生,她都隐忍着心酸着走过来了,背影优雅,风情无限,纵然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依然无损她的传奇和委婉的优越感。她身上是有传奇性的,撑着度过这一生,她就是一个别人口中活生生的传奇模子。没想到,临了临了,她竟然败在了老克拉这样一个与自己女儿一般大的男子手下。跌倒的姿势如此狼狈,她甚至如乞丐般晃动着装有金条的匣子,可怜地祈求着老克拉,都是你的,我没有几年了,只要你能陪我度过这几年。
谁能想象这就是一辈子都那么风情万种的王琦瑶?她并非一直风光着,她是精明着本分着经营人生的。高处,她不曾张扬;低谷,她不曾破罐破摔。她连跌倒的姿势都是端着的,举手投足不经意间风情流露,以柔克刚地和这个时而癫狂时而安静的世界井水不犯河水地相敬如宾。谁能想象她能为了这样一段荒谬的忘年恋赌上自己的退路、骄傲、风情和优雅?她真是低到了尘埃里,明知这不是爱情,却像绝境中的人一样,死抱着那漂浮在河流中央的一截月光不肯放手,顾不得旁人在嗤笑着她水中捞月一场空。
退无可退的人生,生无所求的人生,死亡是唯一的解脱。借着别人的手,王琦瑶冥冥之中分毫不差地行走在命运仔细铺下的荆棘路上。最后的一刻里,她终于明白,故事的结局,在四十年前的片场中就已经注定了。可是只有自己冷暖自这人世间走过,九曲十八弯,痛过哭过欢喜过惆怅过,才能咂巴出这生命的滋味,而到这个时候,是苦是甜,倒没有那么重要了。
人生长恨水长东。人生很长,就此告别吧,王琦瑶,趁着风情仍眷恋你渐次苍老的容颜。文/丸子爱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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