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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读后感50字

《罗生门》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600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中外经典名著。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最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罗生门》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600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罗生门》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600字

罗生门读书笔记简介:

很久很久以前,京都接连遭受天灾人祸,整个城市死气沉沉,人影罕见。

一天傍晚,一个仆人正在罗生门下等待雨停。由于刚被主人解雇,为了寻找一片栖息之所,他爬上了罗生门上的阁楼。令他震惊的是,楼上死尸遍布,臭气熏天。更不可思议的是,楼上竟然还有一个穿着树皮色衣服、又矮又瘦、浑如猴子的老太婆。

定睛一看,老太婆正冷静地从另一个女尸上把头发一根根拔下,打算做个假发。仆人不禁怒火中烧,把这个连死人都不放过的老太婆狠狠地揍了一顿。老太婆敌他不过,哭着说:“为了生计,我这也是没有办法啊。”

仆人觉得言之有理。“既然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可以做,那么我带走你的衣服也没什么过错吧。”仆人心想。于是他三下五除二脱光了老太婆的衣物,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夜幕中。

罗生门读后感心得体会:

《罗生门》为我们展现了人类在求生时的利己主义之恶。无论是仆人还是老妇,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最初,仆人为了求生,心想与其饿死,不如为盗。但是,也许是本性尚善,也许是内心恐惧,仆人虽然这么打算,心里却在善与恶之间艰难地抉择着。这大概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吧。然而,在听了老妇的话以后,他狠下心来,将心里仅存的一点善心抛到了九霄云外。

如前所述,仆人也好,老妇也罢,都是不幸的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能不能保命都很难说。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作恶的理由。“迫于生计”,只不过是为自己的罪行开脱的借口罢了。人心本来就是很脆弱的,在那样的情况下,“善”往往不敌“恶”。如果站在仆人的立场上,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人怕是并不罕见。

我觉得,人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善”。即使身处衣食不足的困境,我们也应该遵守法律和基本的社会公德,不能置礼义廉耻于不顾。作为一个普通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有良知的人。只要我们肯努力,困难总是一时的,生活总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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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600字


《边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600字

合上书页,总觉有一丝难以言表的哀怨缠绵悱恻,不知这是否是最坏的结局。没有人是错的,没有善是多余的,没有行为是可以非议的。如果非要说是什么造成了这个悲剧,那么也只得说是一个灵魂所能承载的并不多。

爷爷是经历过翠翠母亲的事情的,他不想翠翠重蹈覆辙。但是翠翠爱的是二老,又不好拒绝大老,面对爱情的稚嫩的心还无法直面这奇妙又陌生的感觉,又怎好作出决定。爷爷无奈,也只好畏畏缩缩,含混不清,终是在大老的死的衬托下变成了误会。但是他可否意识到,爱情由心而生,由心而渐进,又岂是用含混的催促与冒失的安排可以促成的呢?

说到磨坊,二老认为自己究竟是要渡船的。不过先是老的为人弯弯曲曲,不索利,便认为害死了大老,成了一个心结。再是翠翠的躲闪,再加家里来自磨坊的压力,将他置于一个左右为难的境地。最后也是“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逃避这迷雾般的前途和矛盾的爱情。但是他可否明白大老为何悄然离去?

大老为了忘却而去,他明白自己的歌喉也许永远也无法像二老一样使翠翠在睡梦里把灵魂轻轻浮起,那就姑且放下它吧,把这个机会留给二老,对傩送好,对翠翠也好。顺顺也已放下,大老既已死了,翠翠爷爷也故去了,那就了了这桩恩怨吧。杨马兵已经释然,就让那翠翠的母亲随那当兵的去了吧。

人生太短,人心太小,容不下太多悲凉。对于那些我们无法改变的,无可挽回的,就让它们去吧。生命中还有太多的美好等待着我们,解下负担,把人生过成那晚的梦。在命运的玩笑下,释然是最好的解嘲。如果爷爷放下不堪回首的往事,大概二老就不会离开?当有一天那个人终于放下,这个人也许“明天”就回来。

浮生若梦,安可自寻忧愁?

作者:高一2班马嘉成

《时生》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2500字


《时生》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2500字:

1、作为一部以穿越时空为题材的的发表于2002年的小说,《时生》在起始创意和新颖程度上,并不占特别大优势。

但是,东野圭吾在这部小说里充分发挥他做为推理作家的天然特长,让这本小说在2004年被改编为电视剧《给父亲的口信》获得超高人气,被众多书评家认为是他“风格最独特的一部,以惊天动地的想象和鬼斧神工的解谜,将幻想、悬疑、穿越、推理、亲情熔为一炉”,更称其为迄今“集大成之作”,在东野粉丝站上长期高踞“读者票选5佳”。

2、这部小说里最大的硬核优势就是东野细致缜密,看似不经意而环环相扣的推理,让一个简单的穿越故事,变成了一个另一个推理和悬疑的案例。

比如说,主角拓实和时生去到一个叫做“BOMBA”的酒吧,去寻找一个叫做“竹子”的女人,却被告知竹子早就辞职不干了。两人百无聊赖,发现酒吧的旧照片上,发现酒吧女主人的摇滚照片,顺口问女主人当年摇滚乐队的名字,女主人说,当然也是“BOMBA”,原意是“TOKYOBOMBERS”,东京轰炸机。

两人从酒吧出来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因为从来没有听过这样一个摇滚乐队,而且“BOMBA”显然是拼错了。仔细一想,不是拼错了,而是女主人故意讲错了,为了误导他们。“BOMBA”经过重新组合排列,其实是“BAMBOO”,女主人就是他们要找的竹子。

书中这种顺手拈来的小推理不胜枚举,而且并不是全部由主角主导出来,想来是作者一是刻意为了减弱推理小说的既视感,二是增加群像的趣味性。

比如茶餐厅的女服务员。她从客人结账时,男人忘了带钱包,但是并不慌张,由旁边的女客付了钱的时候,推断出,他们一定住的不远,因为“要是从远处来的,应该早就发现了。”这一重要而正确的推断,让时生和拓实找到了他们要找的人的藏身地。

其次,这部小说里的故事充满眷眷深情。时生是男主拓实的儿子,生下来就患有不治之症,在17岁那年,终于完全昏迷,成了植物人。但是,他的灵魂却阴错阳差的穿越到一二十年前,邂逅他彼时才二十来岁,鲁莽暴躁,冲动无为的小混混父亲拓实。

在病榻前,在父亲充满了对于往后岁月中来不及细诉的父子之间,关于成长,关于选择,关于热血,关于爱情的种种遗憾中,都在这二十年前的邂逅中得到一一巩固和认证。

拓实虽然是个一事无成的小混混,当时的女友在他搞砸了另一场她为他安排的面试的时候,忍无可忍的离开了他,但是当黑社会找上门,拓实意识到女友可能身处险境的时候,他不顾一切的带着时生前去救援。

就像时生评价的一样,拓实在“小事上斤斤计较,大事上毫不糊涂”,拓实和黑社会谈判交换人质,不会选择更加利于自己的时间段,而是脱口而出“一小时后见面”,让自己身陷毫无准备的陷阱,只是因为,他想着女友多在黑社会手中一小时,女友就多一份危险。即使他早已知道,女友其实离开他,是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毫不犹豫和退缩半分。

另外,时生的到来,解开了拓实关于从小被生母遗弃的心结。一层层的线索展开,让拓实意识到,他并非不负责任的父母的弃儿,而是父母充满了生之希望的结晶,让拓实终于放下自己个性中自暴自弃,莽撞消极的那一部分,变成一个行事更加稳妥,更加体谅的男人。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这篇小说规避了穿越小说中常见的,容易引起读者反感的大坑:带着当今智慧的现代人,用最简单常见的常识,挑战仅仅因为身处时间点不同,而显得笨拙的人们。

比如,我们网文中随处可见的,背诵几句唐诗宋词,就被捧为文坛新秀;因为知道几件历史事件走向,就被誉为一代奇人……举不胜举。简而言之,用毫不费脑的雕虫小技去碾压过去人的智商。

这类文章,常常被称为“爽文”,因为初看觉得畅快无比,满足了大部分人不劳而获而又容易目空一切,认为自己普天下独一无二的心理,在现实中无法满足的意淫,都可以在一篇小说里轻易实现,其关键点在于毫不费力。

而在《时生》里,这一点因为时间带来的天然优势,被克制减少到最低。时生在看到拓实连吃饭都成问题的情况下,带着他去赌马,但是赢也是小赢,赢来的钱也就刚刚够他们踏上拓实去寻找女友的旅程。

另外,在时生的促成下,拓实终于和病榻前的生母见面。小说后来没有细述,但是可以大概想象出,已经是成功家族企业家的生母,死后一定留下了遗产给拓实,让他后来过上不为温饱操心的生活。这里仅仅是一带而过,而没有大肆渲染拓实终于扬眉吐气的沾沾自喜。

至于时生在闲聊时提到的现代通信技术,拓实因为感兴趣而牢记下来,成为他后来新工作面谈中的敲门砖,则应该大部分归功于拓实自身的努力了。

当然,时生的出现也挽救了拓实后来的妻子、时生的母亲丽子,和促成了他俩的相遇。这里是有一点命运纠缠的意思:不知道如果没有时生还会不会有丽子出现在拓实的生命中?但是等等,时生根本就是丽子和拓实的孩子呀,这样一想,更觉糊涂,只能说命运冥冥中的安排和牵扯玄妙无比。

3、所以,一部成功和有趣的穿越小说应该怎样写?归根结底,还是以情动人。虽然东野即使在这样一部穿越小说中,也巧妙地糅合了他的推理功力,让人读起来不忍释卷,但是其中更加抓住人心的,还是主角们的各种感情奔涌。

拓实和丽子本来是多么愁眉不展的一对中年夫妻,眼看着唯一的爱子时生的生命,在眼前点滴逝去,但是因为时生的这一段灵魂穿越,拯救了过去的拓实,解开了拓实的心结,阻止了丽子进入危险地带,让拓实和丽子相遇。

过去和未来连成一气,生命的消亡和希望的诞生混为一体。死是生的轮回,痛苦是希望的重历,我们深爱的人会在另一个时间以另一种形式陪伴着我们,给留在原地,来不及去经历生死循环的人带来多么大的温暖和慰籍。

因为我们知道,即使不在此时此地,在过去或者未来,我们终会相遇。因为爱让我们去不断追寻,在不断追寻中,我们更加体会到爱的意义。

那正是我们凡人们永远歌颂和难以放弃的主题。作者:奶牛猫

《我们仨》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600字


《我们仨》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600字

这本书买了一年多,本来是想这个月把这本书和那本高大上的《the power of habit》同时进行的,结果发现我自己还是避重就轻,三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结果那本好像才第五页而已。

选这本书是因为作者是钱钟书的老婆,因为关于《围城》总是听到这一样的一句旁白——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多少有点悲观的意味。在我的潜意识里,小说和生活是分不开的,但之前看了一篇关于他们一家三口(钱钟书、钱瑗、杨绛)的报道,这种家庭我不仅仅是向往而已……一个百岁老人,在女儿、老公相继走了之后,写了这本书。穿插在整本书的都有种淡淡的悲凉,没办法,杨绛说“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但撇开这已成定局的实事,过程的回忆,他们经历的点点滴滴。

这一家三口都超级无敌爱看书,而且把看书这件事给予了很高的优先级,不愿意和不相关的人闲聊浪费时间,感觉钱钟书是个偏内向的人,他认为有了名气就是多些不相知的人,他希望有几个知己,不求有名有声。杨绛这么评价他“人家口蜜腹剑,你却是口剑腹蜜。与钱锺书对等玩的人不多,不相投的人就会嫌他刻薄了。”他们自得其乐。

以前读书时,觉得那些作者都是作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而存在。最近看书才发现,这些人都属于某个朋友圈里,这种感觉就像有了微博后,你发现那些你喜欢的明星、过的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只是你意外的发现别人有多努力。看到了一点点描写红茶的句子,简单明了,就当为自己下次选茶或谈资多点参考吧——滇红取其香,湖红取其苦,祁红取其色。

他们的生活很少吵架,因为他们践行“各持异议,不必求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尊重吧!没有太多的甜言蜜语但有些话会让你感受到承诺的分量,而且他们做到了。是哪一阶段我忘了,钱钟书对杨绛说:“从今以后,咱们只有死别,不再有生离。”

这是钱钟书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二十不狂没志气,三十犹狂是无识妄人”。

《芳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芳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一起交流!

《芳华》对我来说有点特别。

首先,我勇于承认,我是看完电影才去看的原著,因此第一印象便是立体的、声光电的。于是,再去看小说时,脑海里便不时浮现出各种人物的造型和身姿,当然这对阅读体验本身来说,固然少了些想象的趣味性,但也因此更加鲜活和丰满了。

最有意思的是,看完电影的第三天,正好被安排去海口出差,还抽空去了芳华小院的拍摄基地。站在篮球场上,看着澄绿的游泳池,以及粉刷着标语、土黄色墙壁的宿舍楼,晒着的洁白衬衫在绳上飘动,有种现实与虚幻折叠的眩晕感,以及仿佛回到过去、身临其境的恍惚情绪。

电影、文本和实地游览的三重体验叠加,无疑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回到小说上来吧,小说的英文名是YouTouchedMe,而并非电影大屏幕上的Youth.豆瓣上有句短评说得特别好,“无论是张艺谋,还是冯小刚,都从严歌苓的文本中拿走了自己想要的,而将反思一带而过”。

因此电影拍出的是冯小刚的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是红色岁月里的青春年华,是怀旧、恋恋不舍。如果没有原著文本珠玉在前,我甚至觉得这部电影是成功的,只因它的调性是美好的,带上滤镜来看,年轻的女兵们仿佛身处理想主义的大观园,曼妙身姿、一颦一笑,即使口舌之争、小心眼也让人恨不太起来,但仔细想来,男女主角的人生悲剧应该归因于何,是以林丁丁的那一声尖叫作为转折点吗,不知道、不清楚、没有交代。朋友圈里刷屏的内容也是鸡汤文,“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给了他们一个相互依偎的晚年,知足常乐,happyending,听一曲绒花鞠一把泪,那是青春放光华。

小说则不同,当然也有美和梦,比如笔下的宿舍叫红楼,“红楼的二层三层带长廊,长廊上面张着长长的廊檐。我们的老红楼还是有梦的,多数的梦都美,也都大胆。”这么一两句,我看冯导能发挥两小时,也是不容易。

但,小说《芳华》的主题是英雄。

第一章便写起了英雄,主角就是刘峰,诨名“雷又锋”(电影里管他叫活雷锋),外号怎么来的?长号手高强看着刘峰给身有残疾的17岁男孩每天担水,叹道,“怎么就累不死他?Li—u—Feng——我×,整个一雷又锋”。故事里,雷锋背着年迈的大娘是军民鱼水情,是英雄事迹;而《芳华》里,刘峰救的大娘是偷刨公社红苕的落后老百姓,成了大家口中的笑话。

全篇基调在第一章便已奠定,英雄在这里没有赞歌,英雄在等待一种解构。

而那个年代的英雄是什么?——高、大、全!

主人公必须形象高大、胸怀宽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没有缺点的形象,总之是一个完人。还记得以前背过的课文吗,“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才是英雄。

在小说里,用叙述者萧穗子的口吻来讲: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触摸事件”,我的焦虑才释然。

这也许就是被冯导拿走青春故事的外壳之后,文本里剩下的反思——英雄该不该有人性的一面?抑或换句话说,英雄该不该有欲望?尤其是,不那么高尚、肉欲层面的欲望?

就像林丁丁被触碰后吓得逃走这一隐藏的含义,“她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她内心不能接受的是,干事和参谋爱得,刘峰就是爱不得,“他怎么敢爱我!”

允许我摘录一大段小说里的原文,来解释林丁丁在1977年的纠结。

如果雷锋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超我人格(Superego),那么刘峰人格向此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能(Id)的自我(Ego)。反过来说,一个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能”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别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别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救命”吗?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

在那个年代,雷锋也曾发生过被误传谈恋爱的事情。乔安山叙述道,“指导员得知后特别紧张:先进典型出这种事还了得?赶紧让通讯员去叫雷锋。……没想到这次与以往不同,雷锋回来脸上挂着不高兴的表情。……班长就跟我如实道来,后来也记在了日记中,表示绝无此事,现在只想把工作做好。”

这还了得?绝无此事。雷又锋,你呢?

当英雄有了人性的弱点,便自此走下了英雄的神坛。刘峰被组织批斗,被党内严重警告,被下放去伐木,然后上前线,失去了触摸过林丁丁的那条手臂。哦,对,本来不只是手臂,刘峰是想牺牲掉生命,用生命来换取林丁丁在独唱时对他的祭奠,他想重新当上英雄,但并没有成功。在他后半段的生命里,他还有过许多终未能如愿的尝试(那段救风尘如果能成,也可被称为传奇了),但最终以平凡而告终。

这是《芳华》里的第一条主线,用男主的故事串联起来,也是我们能记住的最重要的一次触碰,成为他生命的转折点,让他从英雄到不是英雄。

那第二条主线,自然就是女主何小曼了(电影里改了个名,叫做何小萍)。也许我们想不到,这是另一个英雄的故事,而且恰好相反的是,这个故事的主题是——从不是英雄到英雄。

家庭关爱的缺失、集体对她的排挤和嘲笑,她乱糟糟的头发、她爱出汗,她还在衬衫里缝上搓澡海绵以向往丰满美好的胸部,故事的前半段没人想到她会是主角,她应该是等待英雄来拯救的弱者,不是灰姑娘和睡美人,还得是偷刨公社红薯的落后老大娘那种。

在这条主线里,我们突然想到,整个故事中还有另外一次重要的触碰,这次触碰并非明线,而是默默地改变了女主的一生,那便是排练事件。

小曼因为爱出汗,男兵都不愿意跟她排练,是刘峰主动走出来,托举着她的腰,让她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唯一善意。但这个除了母亲以外唯一愿意触碰她的人,最终却离开了,抛开了一切荣誉的枷锁(刘峰把那些印了好字的奖状请小曼处理)。而刘峰的离开,让小曼开始“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一种厌倦,渐渐地,厌倦化为悲哀”,所以拒绝了独舞的机会——独舞的自豪感也许不亚于成为一个英雄——从而也被迫离开,去到了野战医院。

然而命运有时真会捉弄人,刘峰想当英雄而不得,小曼却因为救了一个伤兵,被树立为典型,她成了英雄,报告会、少先队员献花、各种荣誉接踵而来,她每天惶恐,不再是自己,英模事迹里写的真是她吗?她产生了极度的怀疑,终于在《再见吧妈妈》的歌声里爆发,她高喊“停!别唱了”,诚恳着低语“我不是战斗英雄,我离英雄差得太远了”,她蓬着黑色蒲公英一样的头发、把发言稿撕成雪片,全身装扮上徽章、光荣花和彩带,然后她找到了内心的平静,露出了“无忧无虑的,亲和善意的天使微笑”。

被阉割的、被塑造出来的英雄事迹,反而让英雄本身产生了深刻的自我怀疑,小曼突然获得了“超我”的完美人格,因此她掺兑着本能的自我,叫嚣着、反抗着,以极端的方式达成了冲突的目的,官方称之——小曼得了精神分裂。

严歌苓用佛洛依德来解释了刘峰的故事,那我们现在再试着用尼采的理论来诠释一下小曼吧。

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提出“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二元对立的美学思想。日神与酒神,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两种形象,分别代表着理性精神和情感力量。日神精神追求理性和秩序,仿佛一个和谐完美的世界,酒神精神却是一种“把生命的全部丰富的对立物都包容在自身之中”的“解放了的精神”,更接近真实本质,也更具有力量。

小曼的战地天使报告会,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在日神精神下塑造和编写的故事,完美无缺,值得歌颂和反复宣讲。然而酒神精神却主导着小曼的内心,或是严歌苓的内心——为什么严歌苓反复的写小曼不卫生的个人习惯、藏起来的馒头、偷来的红毛衣、渴求母爱和触碰——这也正是当下众多创作者追求的,去塑造更为丰富、完整的人性,虽有缺陷,但更像你我身边的人。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相互对立又相互制约,而当强行将酒神精神驱逐出去之后,小曼便发觉自己与充满秩序感的日神精神无法匹配,“她不能变成任何人,她还要做她自己,哪怕受人歧视,招人嫌恶,还是要做她自己”,神的战役,输的是小曼。

这两个关于英雄的故事,让我们扼腕叹息。也许读到这里,我们又突然能理解冯导了,为什么电影迟迟过不了审,为什么把小说《芳华》拍成了70年代的《小时代》?

这样,我们不谈英雄,还是来谈爱情吧,永恒的主题,不会存在禁忌。

由于两人过于坎坷的命运,我们忽视了他们俩在两次触碰中,分别产生的爱情。刘峰对林丁丁,至始至终不曾因为触碰事件而有所改变,当穗子掏出林丁丁变胖变秃的照片时,刘峰没有取出老花镜,只是微笑。也许在他心中,仍希望丁丁是那个娇嗲的上海姑娘,在战场上,在和平年代,他都守着初心,像那句诗所说的:

我还是很喜欢你,

像风走了八千里,

不问归期。

而小曼对于刘峰,更是感恩他的挺身而出。

太饱和的感情把小曼心里长久的沉默酿成诗,一定是凄美的,暗示她几十年对他难以启齿的表白: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暑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两颗心,两段情,能互相依偎和理解,但彼此无关。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这是《芳华》的结尾,回忆里带着一丝苍凉,有轻柔的水汽,却不是霾,我很喜欢。作者:夜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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