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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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最高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终要对贾先生的语言功力大加赞赏,正是这种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吸引了我,这对他写农村题材无关,而与他多年的创作实践及母语感悟有关。有些人写了一辈子文章,还是那不咸不咸淡不淡的通行语言,形不成自有的风格。贾先生则不然,他的语言是中国式的、土的、然而鲜活。其好处真是难以说的清楚,只可意绘,不可言传。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读后感大全小编经过精心编辑,为大家准备了有关“秦腔读后感”的内容。尽管这本书看似平淡无奇,实则是我们珍贵的精神财富的珍藏。读这本作品就像是走进一个美妙的梦境。读完后,我们可以将自己所思所得整理出来,写下读后感,感受会直接呈现在纸上。本文供您参考,希望您能保存下来。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把上次从图书馆借的一本小说《秦腔》读完了。上次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就一直惦记着要借一本有深度的小说回去研究,结果在二楼发现一本获得矛盾文学奖的小说,也就是这本《秦腔》,再一看是贾平凹写的,所以就借回来作为睡前读物。其实,原来就一直对矛盾文学奖的小说颇有好感,从《尘埃落定》,《白鹿原》一路读下来感觉是一本比一本写的精彩,觉得这类书比当前某些书还是要有深度些。贾先生的书以前没有多读,只读过一本叫《天狗》,感觉文字写得朴实,注重描述细节来衬托环境,对人物心理也描述得非常到位,关键是能够站在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来反应每个人的行为,不是刻意的描述出每个人的好与坏。所以不同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以得出不同结论,这也是他小说高明所在。
花了几个星期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但具体指哪方面,又说不上来。小说像是讲故事一样叙述性的描述了一条街道(又叫村)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以夏天义和君恒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均恒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赖,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我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的形象出现的。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只是比较安于生活,所以生活一直都没有什么起色。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作者以秦腔作为农村传统观念的代表,表露出了在农村社会体制和观念剧变下,面对传统遗失的无能为力和对新生事物无法判断的彷徨!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我写的书评,忘了发表。聊了几句天,就没有了。这本书以作者家乡为模型,幻想和自述以及生活中繁琐的小事之间的对话为主体,还有社会改革的政策为引导,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纠纷,关系到亲情,友情,爱情,对当时的年轻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很大的影响,描写的都很细致,仔细咬嚼,会发现很多。也对当时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实,读到最后我觉着这书是一种批判当时的社会?还是对生活在那时人的一种怜悯?亦或是一种对如今我们的生活的一种暗示?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如今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定名秦腔个人认为,这是作者家乡的,还有一点,是一种心情表达的工具。它的存在很重要,在书中毋庸置疑,在现实中是文化遗产,当然它也有书中的意思。再说,夏天智兄弟四个一辈子都没有红过脸,这是我所羡慕的。兄弟情,手足之情,难以言表,亦师亦友,今生的兄弟不一定下一辈子就是。所以,珍惜这种缘份。再说,夏天义的子女,很典型的农村人,太常见了。耳熟能详的案例。孝敬父母,这一点做不到,怎么做人。对生你的人都不行善,你怎么行于世。本书刚开始看比较乱,因为作者赋予一种幻想的自述?现实主义?所以,看上去很随意,很不注重段落的整洁和承上启下。但是,这就是作者这作品的伟大之处,不经意间,平淡的琐事,凡俗的切进了生活里的几句话,它就是悲悯之极的体现,或欣喜若狂的暴露。说了很多,总之这本书很有看头。我看了一次,准备看第二次,我想到时候我的细节方面把握的更好。谢谢大家。
/云野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秦腔》读后感1000字:
自从开始写文章,还没有写过读后感呢。前一段时间读完了贾平凹的《秦腔》,现在终于有空写写关于这本书的故事以及我读后的一点感受了。
《秦腔》是荣获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的作品,作者以其家乡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的故事为原型,以两条线展开,一条线是秦腔戏曲,一条线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两条线相互纠结,在一个叫清风街的村庄里演变着近三十年的历史。作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品以凝重的笔触,集中展现了乡村价值观念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迁,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秦腔》是以一个“疯子”的视角呈现的,这一点与阿来的《尘埃落定》有相似之处,只不过《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展开。所谓的“疯子”和“傻子”在别人看来是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异类,似乎什么都不懂,然而他们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中头脑最清晰的旁观者,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轻视任何一个人,有些时候恰恰是小人物改变了大格局或者产生较大的影响,《尘埃落定》中的“傻子”确实是这样,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过《秦腔》中的“疯子”却没这个特质。
《秦腔》讲述的是陕西的故事,它的语言是地域性的,散发着质朴的泥土气息,作为一个北方人,其中有些场景和方言对我来说是比较熟悉的,所以读来有共鸣之处。但是对于秦腔艺术有些陌生,文中的人物与秦腔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秦腔演员白雪,酷爱秦腔艺术的夏天智,清风街上有什么庆祝活动最常见的就是请戏班子唱秦腔,秦腔文化不时出现在文章当中,表达着人物的情感,渲染着故事的氛围。
《秦腔》这部作品中描写了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物,他们具有不同的性格特点,语言也极具个人特色,虽然讲述的故事很平淡,基本都是家长里短,鸡零狗碎,但是读起来却不觉无味,读着这些人物的对话,这些场景仿佛就出现在眼前,这些人也仿佛是周围熟悉的人。
关于文章描写的那段历史,对于我们这些没有亲历的一代人,自然没有那么深的感受,平时只能从相关的书籍和影视作品中了解当时的情景。读完这部作品当然对那时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多少明白了老一辈人对土地深深的依恋和感情。但是时代在不断的发展,新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现在日新月异,就算你无动于衷,历史的车轮也会推动着你向前。
贾平凹的书还是很值得一读的,等我手头的书读完了会阅读他其他的作品,比如《废都》、《商州》等等。
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而我不读书的话心里会有负罪感,我自从大学毕业后读书就少了,总感觉自己好堕落,现在我要重新捡起这个习惯,强制自己每天读书思考。现在读纸质书比较少了,读电子书比较多,电子书其实还是很方便的,随时随地都可以阅读,我现在用的微信读书,有小程序,也有APP。读完之后也会跟大家分享,推荐值得阅读的书籍。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祝大家周末愉快!
《秦腔》,显示出贾平凹对他所熟悉的乡村题材的高超驾驭能力。乡村生活在他的笔下风生水起,神采飞扬。他生动地写出了这个时代的乡村政治与伦理一精一神,也写出了对处于式微瓦解状态的乡村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凭吊和惋惜。
相比于《废都》中对城市生活夹生化的把握和猎奇一性一*的表达,《秦腔》显示了作者对农村世情的通透理解和深情关怀。贾平凹借这部小说颇为理直气壮 地表达了对农民价值观的认同,在对农民趣味的描写中,甚至表现出某种欣赏和自得。如果说《废都》中对城市的感情多少带有某种欣赏与批判的矛盾色*彩的话,那 么《秦腔》中对农村的描写则带有更单纯的赞美与留恋之情。作者似乎有意抛开了以往知识分子写农村题材时不可避免的一精一英立场,而附身于一个似疯半傻的农村混 混我,加入到乡间人情政治中来演绎一场农民话语的狂欢。到处都是生动地道的民间地方口语,洋溢着农民的风趣、幽默和智慧,恣肆而欢乐。《秦腔》将贾平 凹在《白夜》、《高老庄》中的那套笔墨用到了极至一精一细而忠实的写实渗透于全篇的各个角落,简直就是一个当代农村的工笔长卷。小说中的生活带着地道的农 村气息,农民的心理刻画入微,农村社会的情状清晰可信。这种对土地的亲和之感,在许多乡土作家笔下已经丧失多时。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平凹这部长篇力作令人欣喜。
小说几乎通篇由对话组织,人物之间的交锋皆通过话语的机锋呈现。这些对话里蕴涵了极丰富的戏剧感,每一段对白都是一场好戏,人物的一性一*格、心态 跃然纸上。小说还不时穿插着戏文、秦腔曲谱、民谣,显示出某种互文的复调效果,对于懂秦腔的读者来说,当获得更会心的阅读享受。但小说所采取的艺术形 式也真是一把双刃剑,大量冗长的对话也挤一压掉了小说舒展的空间,内容便显得过于紧促,密不透风。由于缺少叙述和描写的穿插铺垫,事件之间没有必要的过 渡,也使小说的节奏显得缓慢单一。与其说《秦腔》是部长篇小说,不如说更像一个充满了台词的长篇剧本,这种风格的变化体现了作者不断挑战写作难度的追求, 也确需要读者耐心地与阅读疲劳抗争,才能领教它的好处。
《秦腔》读后
山东有莫言,河南有刘震云、阎连科,陕西有贾平凹、陈忠实。
贾平凹是那么的爱他的家乡。如后记所述,要为家乡树碑,他是惶恐的。文笔如此好的作家,在面对家乡,也难免不敢轻易下笔。前面提到的几位作家,都是土生土长的乡土作家。他们的作品里总有家乡的痕迹。
贾平凹并非一味的夸赞生养自己的地方,这篇文章里,充满了各类不堪的事。这类叙述甚至超过了所谓正面的陈述。但,阅读的过程中,会时刻感受到贾平凹先生对故乡那份真挚的热爱。如题《秦腔》,贾平凹先生把对故乡的爱寄托在家乡戏曲身上。在悲伤时、高兴时、激荡时,文中总会伴随着秦腔曲目的演奏。另外,和陈忠实一样,贾平凹先生也对秦人爱吃辣子进行了多次强调,来赞扬秦人骨子里的那股不服输的蛮横架势、那股硬劲儿。
夏天义和夏天智是全文的两个核心人物。夏天义是典型的老一辈儿人,生在土里,活在土里。对土地有着着了魔的热爱。在那个农村人逐渐离开土地的背景下,夏天义是愤恨的。最终,随着夏天义戏剧性的死在土里,全文结束。
文章也是那个年代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农村有他善良的一面。然而也充斥着各种不合理。但正如前面所说,贾平凹平静的接受这一切。他爱那片土地。
就以那句著名的诗歌结束吧。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
19年3月10日15点09于3F502
秦腔《马前泼水》观后感
听完烂柯山下故居中朱买臣中的一段唱后,属下端盆上来,此刻,我不去想这是一个悲剧。我并不喜欢用悲或喜这样单纯的字眼来概括一个剧,原因是在我所理解的生活中,悲和喜从来都是共生共存的,生活的情形更多的是介于悲喜之间的复杂。
但接下来这一幕,我是在近乎头皮发麻的状态下看完的。面对着妻子的尸首,转身以后,朱买臣瞬间须发皆白,高音板胡与唢呐共奏的悲凉音乐在此刻萦绕,这一剧的悲剧意蕴达到了极尽的诠释。
聚是爱情,散是故事,生活是打着爱情旗号聚散离合的戏剧,再美好的爱情终究敌不过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日复一日的细碎一天可以,一日三餐,一年四季,天天如此,再激动的情愫也终会被生活的琐碎磨的没了耐性。毫无疑问,《马前泼水》的大多数版本中主角都是女性,但这部剧将着力点放在男性朱买臣身上,女性的欣喜与悔恨与朱买臣的人生亦步亦趋,这是生活的现实使然。这部穿着古装的秦腔剧目关注的是赤裸裸的现实,完全是一部现代家庭关系中,女性爱情理想与现实婚姻生活的真实反映。
《红楼梦》中说:女人是水做的,女人属水,总要有所依傍,她要为爱停留,她像蒲公英,落到哪里,哪里就是家,她必须有爱情和家庭的滋润。男性不同,他是雄鹰,社会的功名是他与生俱来的宿命。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终究逃不过这宿命,恰如上帝在伊甸园中的寓言一般。如果说崔氏在爱情萌芽之初,是基于对朱买臣个人前途考量的目的,是女性择偶观念中的功利心体现,那婚后生活的甜蜜则是爱情与平淡的家庭生活最好的诠释,这目的合乎情理,诸如“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夫荣妻贵”的思想是中国传统婚姻伦理中的正统,这平淡更是合乎情理,因为没有比家庭更能让人感到安逸的地方了。但人生中总是充满了无奈,剧中朱买臣作为士子他所经历的屡试不第的况味人生,与崔氏对理想婚姻生活中极大落差的不满,则是故事中最大的冲突,这缘分因爱而生,也因爱而断。
人生的悲伤来自于不被理解,来自于希望点燃后被无情的熄灭。哀莫大于心死,所以崔氏在池塘边投水自尽的那一段唱词中:我好恨,我好恨,恨我当初鬼迷心,直落的覆水难收。唱罢并以死亡结束生命,这一刻女性的意识觉醒,是以死亡为代价的,难免让人唏嘘叹惋。
悲剧震慑人心的魅力是在一瞬间爆发的,看似团圆的喜庆结局却被拧巴的人性瞬间翻转,但又充满了合理性,我想改编者并没有试图去与人和解,覆水难收,他选择了回归生活的悲剧宿命。
泼水时,霎那间,志得意满。却为何,一路走来,心不安。
爱情关系中,相爱从来相杀,人们从未觉醒。
戏剧是表演故事,若没有这两位主演精湛、入情的表演,恐怕观众也就没有这么多感受了,这是我们戏曲的终极魅力所在。
有幸看到这么一部好戏,在此对陕西省戏曲研究院青年团的艺术家们表示诚挚的敬意。
观剧有感,是为记。
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最高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终要对贾先生的语言功力大加赞赏,正是这种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吸引了我,这对他写农村题材无关,而与他多年的创作实践及母语感悟有关。有些人写了一辈子文章,还是那不咸不咸淡不淡的通行语言,形不成自有的风格。贾先生则不然,他的语言是中国式的、土的、然而鲜活。其好处真是难以说的清楚,只可意绘,不可言传。
第二次拜读贾老的文字,浓浓的乡土气息,讲的无非就是有关一个地方上柴米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的故事,这个故事就像流水一样,不急不慢,悠远绵长。
故事发生在清风街,贾老生活在棣花街,清风街是水中月,镜中花。
故事中有两大矛盾:
农业街是夏天义的水中月,商业街是夏君亭的镜中花。
这是两个农村干部对土地不同态度。夏天义坚信:土地就是农民的衣食父母,农民就应扎根于土地,一生热爱土地:他知道土地是香的,像黄豆,因为他吃过,在他衰老到即将去世的那一段时间里。(这就是吃土)夏君亭作为新一任村主任,他不再带领村民们承包土地,他认为靠着在土地上出力是没有出路的,因此他建农贸市场、支持村民建酒楼,他想将清风街打造成县商业街,然而,商业街最终也只是一个水中月,只是君亭的一个梦。
所谓才子佳人,在文中大概就是指“夏风和白雪”这一对夫妻。可事实上,他们也不过是彼此的水中月、镜中花罢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夏风白雪的结合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两颗耀眼的行星如果只在各自的空间里,必能光彩夺目,一旦相交,只能带来痛苦。在知识背景不同、价值观存在差异、兴趣爱好截然相反的压迫下,两人各自仗剑走天涯。
夏风和白雪之间,除了表现出时代下农村人和城镇人的思想观念的不同之外,还值得一提的就是暗示了传统文化“秦腔”的衰败。
白雪作为“秦腔”的新星,可是,她最亲的人却讨厌秦腔,对她的工作持以冷漠的态度。白雪虽努力坚持着这份对秦腔的热血,却终究在一次又一个,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冷漠下,从艺人沦为匠人,竭尽全力拉扯着秦腔。执着而又坚定。
就是在这样一个,写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的故事下,贾老用一种密实的流连式的书写方式,写尽了农村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一本书的脉络主线,是读完一本书的绝对生产物,但有关于《秦腔》,我最想谈的,也是最大的疑惑点却是:文章为何要以一个“疯子”的视角来叙述全文?我,引生,故事联络者,一个疯子。查阅文章,有些人说引生“疯而不疯”,他具备“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气质。引生身体疯而做事不疯,至少明白仁义礼信,比一些黑得只剩眼睛的人要清醒。这在文中很容易感受到,但是,贾老让以引生的角度来串联整个故事的用意究竟何在呢?何在呢?
会有人来解读吗?如果有,今晚会出现月亮,我扬起脖子盯着黑黢黢的天空,果然!从山的那边出现了让人兴奋的光亮!那接近于红的光……
今夜的文字写给你,8月第二位朋友——《秦腔》
秦腔的读后感(一)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显示出贾平凹对他所熟悉的乡村题材的高超驾驭能力。乡村生活在他的笔下风生水起,神采飞扬。他生动地写出了这个时代的乡村政治与伦理一精一神,也写出了对处于式微瓦解状态的乡村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凭吊和惋惜。
相比于《废都》中对城市生活夹生化的把握和猎奇一性一*的表达,《秦腔》显示了作者对农村世情的通透理解和深情关怀。贾平凹借这部小说颇为理直气壮 地表达了对农民价值观的认同,在对农民趣味的描写中,甚至表现出某种欣赏和自得。如果说《废都》中对城市的感情多少带有某种欣赏与批判的矛盾色*彩的话,那 么《秦腔》中对农村的描写则带有更单纯的赞美与留恋之情。作者似乎有意抛开了以往知识分子写农村题材时不可避免的一精一英立场,而附身于一个似疯半傻的农村混 混我,加入到乡间人情政治中来演绎一场农民话语的狂欢。到处都是生动地道的民间地方口语,洋溢着农民的风趣、幽默和智慧,恣肆而欢乐。《秦腔》将贾平 凹在《白夜》、《高老庄》中的那套笔墨用到了极至一精一细而忠实的写实渗透于全篇的各个角落,简直就是一个当代农村的工笔长卷。小说中的生活带着地道的农 村气息,农民的心理刻画入微,农村社会的情状清晰可信。这种对土地的亲和之感,在许多乡土作家笔下已经丧失多时。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平凹这部长篇力作令人欣喜。
小说几乎通篇由对话组织,人物之间的交锋皆通过话语的机锋呈现。这些对话里蕴涵了极丰富的戏剧感,每一段对白都是一场好戏,人物的一性一*格、心态 跃然纸上。小说还不时穿插着戏文、秦腔曲谱、民谣,显示出某种互文的复调效果,对于懂秦腔的读者来说,当获得更会心的阅读享受。但小说所采取的艺术形 式也真是一把双刃剑,大量冗长的对话也挤一压掉了小说舒展的空间,内容便显得过于紧促,密不透风。由于缺少叙述和描写的穿插铺垫,事件之间没有必要的过 渡,也使小说的节奏显得缓慢单一。与其说《秦腔》是部长篇小说,不如说更像一个充满了台词的长篇剧本,这种风格的变化体现了作者不断挑战写作难度的追求, 也确需要读者耐心地与阅读疲劳抗争,才能领教它的好处。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2020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秦腔读后感系列,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除了想要一观这出从京剧移植来的名作,更听说艺术总监,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梅派传人董圆圆老师也特意从北京赶来西安观看指导。
所以早早到了后台,后台一如既往,热热闹闹满是烟火气,看到被人群和相机簇拥着的圆圆老师,她笑意盈盈,礼貌又谦和。圆圆老师的出现让人生出来莫名的安心感,可能因为知道有她指导,戏肯定好,有她坐镇,今晚绝对会是一个红红火火的开场。
开戏前圆圆老师接受采访表示:希望这部戏能给陕西的观众带来耳目一新的体验。
的确,这部戏做到了,感谢国家京剧院和西安秦腔剧院的重视,感谢全体演职人员的付出,无论是演员的表演还是舞美服装,都带给我全新的视听享受,掌声和叫好声已经说明了一切。
还要感谢圆圆老师的指导。
结束之后跑到侧幕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发现大幕拉闭,观众散去,演职人员还认真待着在台上,这是一个几乎都是年轻人的团队,他们等待着圆圆老师的指导。
这时候我才知道,圆圆老师是带病坚持观看指导的。
她身体的不适是可以看出来的,站在舞台中间讲话时有些微微颤抖。舞台上的灯光又大又刺,照得人发晕,但是圆圆老师神采奕奕,言笑晏晏,她的背影仿佛要融化在灯光里,和舞台融为一体了。
我看到了一个演员对事业的敬意,对舞台的热爱,对艺术的传承。十几岁开始看戏,喜欢梅派的我们总是亲切地称呼圆圆老师二师姐。十几年来见证了自己喜欢的演员们最好的时光,现在又见证了她们传播、传承着自己艺术的美好。
你知道她有多努力么并非是粉丝的强盗逻辑,只是作为这项艺术的爱好者,作为粉丝看到的幕后远比旁人要多。
自一六年伊始,至今三年有余,虽然京剧《安国夫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已经成为国家京剧院的保留剧目,但是要将它完美和谐地和秦腔结合,中间经历了种种艰难曲折。在多方努力和付出之下,才有了今天呈现在观众面前的完整的秦腔《安国夫人》。无论是京剧还是秦腔,《安国夫人》这部戏凝聚了太多圆圆老师的心血。从排戏骨折手术,到练功手腕腱鞘炎打封闭再到带病坚持远赴西安观看指导,一点一滴无不体现了她对艺术的执着与热爱。
谢幕讲话她说虽然跟你们在一起时间不多,但我真的感受到你们全身心投入在这个戏上,今天有这个结果是靠大家的努力。言语中她激动到哽咽,而她自己对待艺术何尝不是全身心投入呢
坐在台下时总是心怀感恩之心,因为深知舞台上熠熠生辉的她们在台下付出了多少。我一直坚信角儿身上散发的光芒不仅仅是我们观众眼里自带的,那是舞台生命在燃烧而发出的光芒,并最终和舞台融为一体。
想对我心爱的戏曲艺术和心爱的演员们说:假如你老了十岁,我们当然也同样老了十岁,世界也老了十岁,一切都还是一样。
《秦腔》读后感1000字:
自从开始写文章,还没有写过读后感呢。前一段时间读完了贾平凹的《秦腔》,现在终于有空写写关于这本书的故事以及我读后的一点感受了。
《秦腔》是荣获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的作品,作者以其家乡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的故事为原型,以两条线展开,一条线是秦腔戏曲,一条线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两条线相互纠结,在一个叫清风街的村庄里演变着近三十年的历史。作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品以凝重的笔触,集中展现了乡村价值观念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迁,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秦腔》是以一个“疯子”的视角呈现的,这一点与阿来的《尘埃落定》有相似之处,只不过《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展开。所谓的“疯子”和“傻子”在别人看来是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异类,似乎什么都不懂,然而他们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中头脑最清晰的旁观者,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轻视任何一个人,有些时候恰恰是小人物改变了大格局或者产生较大的影响,《尘埃落定》中的“傻子”确实是这样,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过《秦腔》中的“疯子”却没这个特质。
《秦腔》讲述的是陕西的故事,它的语言是地域性的,散发着质朴的泥土气息,作为一个北方人,其中有些场景和方言对我来说是比较熟悉的,所以读来有共鸣之处。但是对于秦腔艺术有些陌生,文中的人物与秦腔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秦腔演员白雪,酷爱秦腔艺术的夏天智,清风街上有什么庆祝活动最常见的就是请戏班子唱秦腔,秦腔文化不时出现在文章当中,表达着人物的情感,渲染着故事的氛围。
《秦腔》这部作品中描写了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物,他们具有不同的性格特点,语言也极具个人特色,虽然讲述的故事很平淡,基本都是家长里短,鸡零狗碎,但是读起来却不觉无味,读着这些人物的对话,这些场景仿佛就出现在眼前,这些人也仿佛是周围熟悉的人。
关于文章描写的那段历史,对于我们这些没有亲历的一代人,自然没有那么深的感受,平时只能从相关的书籍和影视作品中了解当时的情景。读完这部作品当然对那时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多少明白了老一辈人对土地深深的依恋和感情。但是时代在不断的发展,新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现在日新月异,就算你无动于衷,历史的车轮也会推动着你向前。
贾平凹的书还是很值得一读的,等我手头的书读完了会阅读他其他的作品,比如《废都》、《商州》等等。
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而我不读书的话心里会有负罪感,我自从大学毕业后读书就少了,总感觉自己好堕落,现在我要重新捡起这个习惯,强制自己每天读书思考。现在读纸质书比较少了,读电子书比较多,电子书其实还是很方便的,随时随地都可以阅读,我现在用的微信读书,有小程序,也有APP。读完之后也会跟大家分享,推荐值得阅读的书籍。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祝大家周末愉快!
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最高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终要对贾先生的语言功力大加赞赏,正是这种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吸引了我,这对他写农村题材无关,而与他多年的创作实践及母语感悟有关。有些人写了一辈子文章,还是那不咸不咸淡不淡的通行语言,形不成自有的风格。贾先生则不然,他的语言是中国式的、土的、然而鲜活。其好处真是难以说的清楚,只可意绘,不可言传。
视角问题:作品内容聚焦农村,传统文艺、精神的丧失。从语言上来看应该是乡土一类,很平实。使用傻子叙事使作品的魔幻成分合理化,但上帝视角会不时跑出来,这个跑出来的时候大多是寅生无法叙述时,所以这里也存在一个视角转换的问题。其实这个视角转换是不得已,在《极花》中,贾平凹运用灵魂出窍的方式使女主进行上帝式的描述,避免了作者出来描述,但可能是篇幅较短,好操作,总是灵魂出窍显得不自然,所以搬到《秦腔》来用就不可行。
某些农村的消失,传统的消失,一代人的消失,其实是一体的。现代文化科技发展的要求,“农民无罪论”其实是道德绑架,弱自然有理么?我们应该正视。这并非是说秦腔一类的传统文艺就应该摈弃,而是,大多数时候面对不得已我们应该坦然。写文章拍视频,都是为了纪念,永远都有人在怀念,我们永远怀念盛唐,写一写,去博物馆看看,它却绝不可能回来,社会的需要。
乐观乐观,未来不可知却迷人。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一个寒假,我读完了贾平凹的《秦腔》,我不只一次的被文中的人物深深的打动了,我更为贾平凹落笔于土地的思想感染着,今天,我才定下略表我读后的感想。
首先,我佩服贾平凹那粗犷的笔触及到的生活在土地上的人们的生活情态。
文中他写到了一辈捍卫土地的夏天义,在他看来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所以,他掌权的时候就是清风街最好的时候,当他退下来后,他依然领着哑巴和疯子到七里沟去整治摞荒了的土地,一直到他干不动了,他还是坚持每天和他的狗来运一起去土里转一转,走一走,看一看。他写到了改革中的夏君亭,可以说均庭是清风街摸着石头过河的一代农民领袖,大社会进入了城市化,农村人开始往城里跑,清风街也来了外来客,他既要领着农民搞活经济,又要保证村里人都有饭吃,他也是费了心思求中兴购买农的产品,在万宝酒楼和客商纠缠,在土地的问题上和秦安有了分歧,最终也是顶着压力,领着农民干干干!写到了从土地中走出来文成。
这些生活在土地上的人们,他们的思想意识,生存状态以及整个清风街乃至陕中的农村境况,在贾平凹大笔勾勒中,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了,我佩服他。
其次,他从意识领域展现了文人对土地的炽爱。
夏天智,这个夏家的老四,时代的发展,使他能读书识字,当了教师,成了校长,退休后用大部分时间来画秦腔脸谱,唱秦腔,用村里的高音喇叭放秦腔,从思想上影响和教育清风街人们,他对夏家后代的教育,对清风街民风的正政通耗尽了最后一丝思绪。
白雪是秦腔演员,可以说是继夏天志之后的下一代文人的代表,她对秦腔的热爱胜过夏天意对土地的热爱,为了唱秦腔,她选择传承师傅的秦腔与爱人发生了争执,为了唱秦腔,她捍卫奄奄一息的县剧团,拒绝调离好单位,为了保卫清风街的民俗风情找回了被爱人送走的孩子遭遇了离婚,即使这样,她依然离婚不离家,照顾残疾女儿,待奉患病的公婆,接替公公播放秦腔,她就是清风街乃至秦腔的代表。
贾平凹就是用他那独特的构思,以一个疯子张引生的见闻和感受为线索,讲叙了清风街人们对土地的热爱和经济转型时期的苦闷挣扎,又通过秦腔爱好者对秦腔的传承及遭遇展现意识领域里的变革,是一部仅映社会生活的精品。
秦腔读后感(一)
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二)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读后感1600字
一直怀疑自己读长篇的能力,没想到这样一部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是“鸡零狗碎”的作品竟然真的读完了,作者意在为自己生活过的陕西大地立碑,所立的不是那种歌功颂德的高阁之碑,而是着眼于最逼近真实最赤裸裸血淋淋无滤镜的普通百姓生活的现实与真相之碑。整本书采用了一种可以说有点“流水账”的方式,但却让人在这些东拼西凑纷繁零落的杂事中分明地感受到了一种浩荡与兴衰,而这,也正是大家的功力,是贾平凹的功底展现。这部巨著花费了贾平凹一年多的时间写作,这期间这样大规模的建构写作着实让作者坦诚有些“迷惘”,会担心读者能否认同并接受这样一种展现方式。诚然这样的写作着实能筛选掉不少的读者,但只有坚持到最后的读者才能真正被作者带入那一片一气呵成的无人之境。整本书后半段,作者开始在角力与沉浮的大势上发力,每一个情节都不再像前期一样仅仅代表着它本身,而是凝聚在一起,缠绕在一起,仿佛蕴含着命运的密码,让我们看到了一步步的积累、一根根的稻草是如何压垮了夏家,如何侵蚀着清风街的沧海桑田。
年好过,月好过,日子难过。这是《秦腔》这部书多次发出的叹息,厚厚600页纸质书页,也不过是故事里的区区几年,那些人的消逝,那些艰辛与坎坷仿佛都是弹指一挥间,但再回顾每一个情节,哪一次悬念不是惊心动魄,哪一次摧残不是无尽的难熬。作者为之立碑的这片土地上养育的世世代代的农民们,都是这样艰难而顽强地跨过一道道艰难与险关,一如作者热爱的中华儿女。
这部作品在贾平凹的所有著作中基本上可以堪称典范了,其原因应该也包括作者的视角与抱负,在一声声“日子难过”中,作者还是希望能够上升到一些民族的特质与精华层面,而“秦腔”所代表的传统文化与仁义礼智信则是作者在琐碎生活背后所希望呈现出的内涵与意义。然而难过的不仅仅是日子,还有作者所钟爱的秦腔与浓郁厚重的陕北文化。在文中我们多次看到作者对于秦腔的衰落和被剥夺而流露出来的愤懑、痛惜、无力与自嘲。当然,衰落的不只有秦腔,还有几个相继逝去的主人公的名字所蕴含的象征意义,仁本就缺场,礼因钱而不在,智慧出现了毛病,义最终只能为自己争的一口气而掩埋,仁义礼智的子孙们纷纷四散零落,最受大家期待的夏风不知所踪,与钟爱秦腔文化的妻子劳燕分飞、背道而驰。
写到这,很容易便可联想到一部书——那就是《红楼梦》,无论从内容写法还是内涵基调讲都很像,作者也承认过自己对《红楼梦》这部经典的追求与致敬。里面有一些情节可以看到明细的学习仿作,例如中星他爹在死前的卜卦与太虚幻境中的预言,可以说都对情节起到了起承转合的重要作用,为这两部承载着民族兴衰发展的作品更增添了别样的神秘色彩。
而这部作品不仅类似于古典小说,更与中国传统绘画与音乐有着水乳交融的联系。音乐自不必多说,以“秦腔”为题,且行文中更是穿插着大量的乐谱以增添节奏感并尽力呈现作者脑海中的意境,最妙的是随着情节的起伏进展,经常在故事发展过程中还伴随着一声声不同节奏的秦腔的加入,时而舒缓时而紧张,总能在剧情发展时衬托得恰到好处,让人仿佛不仅在看书,更像是看一出大戏在眼前。音乐感节奏感齐聚的同时兼具画面感。而整部书自身也就像一副长卷轴的古典绘画一般,每一个细节描绘得那样清晰到位,仿佛工笔画的《清明上河图》缓缓地展现在眼前,你会惊叹,这个人物怎么会画得这么精细,这个动作怎么能刻画得这样逼真。
在阅读的时候我也常常会惊叹,本一个一带而过小动作,怎么可以翻来覆去把它所有的花样全部展现得淋漓尽致,这足见作者的用心,也证明这绝不是一部粗制滥造的作品。而所有的专注与用心,都源于作者对于这片土地最为真挚的热爱。夏家之后再无秦腔,这部作品却是在不断地进行着土地的剥离与崩塌,我们不难想象作者在完成作品时的心痛与无奈,他用密密麻麻的小字为陕西大地立了一座无字碑,作者对这片他热爱的土地不置一词,却尽显出他的难舍与挚爱。
吼一嗓秦腔吧,就当是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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