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地球传奇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地球传奇》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些关于地球的知识,比如炙热的岩石、海底世界、丛林生物和沙漠
我最喜欢海底世界这一段啦!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孕育了丰富的生命。有些动植物生活在冰冷的极地海域呐,不过的生物生活在热带温暖的海域中。水手中曾流传着许多关于巨型海洋生物、美人鱼和海怪的传说。说实话,我想见见真正的海怪呢!!!
您说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看?
自然传奇读后感(一)
我喜欢看科教频道的《自然传奇》,看的时候很入迷,甚至连别人说话都听不见。
我最害怕的是森林怪兽那一集。那一集主要讲了一位科学家去外国的一个森林里探寻一种森林怪兽。据人描述,它有一张血盆大口,长着树枝一般的头发,还长着两条又粗又壮又像树干一样的腿,一双巨大的脚,好吓人啊!当地的人说,它的眼睛只要看着一个人的脑袋,就会把那个人弄晕。还有人从它的背后开过枪呢!这张血盆大口能像蛇一样喷出毒液。实在是太可怕了,吓得我有点儿不敢看了,但是,这个节目实在太神秘了,我忍不住看了下去。那个森林怪兽竟然倒在了地上。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森林怪兽有像我们人一样的大脑,和我们一样的肺,脚趾是连起来的,手臂是五根藤条组成的,一伸手就能把人绑起来。
这部短片演完了,我的身体仍然在颤抖,这个森林怪兽实在是太可怕了!
自然传奇读后感(二)
我喜欢大自然。这本书就是帮助我探索大自然奥秘的机器,壮观的流星雨、动物互相残杀的秘密,它的秘密在这里所写成了一本生动有趣的书。
正如书中所写原理:探秘自然,揭示世界万千表象背后深藏的秘密;珍爱地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和谐安宁。读了这本书后,我又增添了一度博大深远的知识。
风雨雷电、彩虹光露,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大自然孕育着我们,我们也要保护地球!
自然传奇读后感(三)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观看了《自然传奇》这一栏节目。我学到了很多的有关各种动物的知识。
海豚为什么会经常跃出水面?是仅仅为了表演吗?亦或者是一种本能?海豚是怎样传递信息的?《自然传奇》为我揭示了这些问题的答案。
通过《自然传奇》,我知道了海豚是利用高频率波联络同伴,它们可发出32种音,每只海豚都有属于自己的特别叫声,用来辨出身份。海豚属于鲸目齿鲸类。凡是鲸类都具体声纳系统,其中以海豚最精密,能利用声波分毫不差的测出附近物体的形状、材料、位置,全部过程只需2秒钟。
而海豚跃出海面的原因是:海豚在进行跳出水面的动作时,身体会感觉不舒服,不过,可以因此摆脱身上的寄生虫。事实上,寄生虫对海豚造成的影响相当大,严重的会导致海豚生病,专家在研究鲸豚类生物搁浅在海滩的成因,寄生虫便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因。
自然界中的任何一种生物的行为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世间万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没有什么会是多余的,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意义。
我还知道了我们应该善于观察,见微知着,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放弃,应当不懈的追寻下去,才能够有所发现。任何一项伟大的发明和发现的过程都不会是简简单单,都会是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才会成功。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能够认真观察,能够关注到那些细小的问题,那些关键。有些事情我们经常看到,但是却没有那种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只是知道这件事情是这样的,却不知道原因。或许有时候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问题,但是却没有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如果一直这样,一定无法有所发现。
很多基础的问题,我们都忽略了,而有些人却注意到了,他们就能够有所发现,但是我们却不能。这就能够看出我们之间的差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善于观察,注意哪些细小的事物,见微知着。能够从小的事物中发现问题,能够从普通的事物中去寻找事物的本质,事物发生的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迎来成功。
丛林传奇读后感(一)
读完《丛林传奇》,我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那里有一条大河,敞开胸怀,伸向远方。河边开满了各种野花,柳条儿垂到了河里,像一位楚楚动人的姑娘在梳理秀发。我顺着河岸向上游走去,一片绿油油的丛林展现在眼前。刹那间,夕阳的几束余光洒在脸上。丛林深处不时传来几声野兽的咆哮,听起来格外令人害怕,可是,好奇心促使我向前走去,真正的冒险开始了!
突然,一个黑影闪过我眼前,顿时,我毛骨悚然:是谁?快给我滚出来!我壮着胆子问,你难道连我也不认识了吗?哦原来是毛克利啊!我惊讶地说。要不我们俩做伴,再去闯一次江湖吧!毛克利说:上次,我还没玩过瘾呢!我则笑盈盈地说:正有此意!于是,我们二人向森林深处走去。
嗖,嗖,嗖嗖我不禁在心里捏了一把冷汗,再加上周围黑漆漆的一片,更让人心中感到不安。在不经意间,我大叫一声,蔼!我身旁的毛克利被我的尖叫吓了一跳,你怎么了?我用颤抖的声音说:这这是什么声音?正谈论间,一个巨大的怪物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蒸发了一样,啊,是大邪!我俩异口同声道。大邪!又是你,我饶不了你!毛克利说。大邪用阴森的语调说:亏你还认识我,上次,你侥幸胜了我,这可不会再手下留情。话因未落,它那双眼睛中透出一股仇恨的光。大邪以迅雷的速度,将我与毛克利耍出十丈远,真不愧是千年老蛇。我灵机一动,凑到毛克利身边,悄悄耳语了一阵:我们将大蛇
正当我们说完,大蛇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毛克利使出了他的致命绝招飞毛腿。毛克利引着大蛇向一棵树跑去,那树特别弯曲,树叉也很多,长的动物很容易被盘上。大邪想:你跟我玩赛跑,还嫩了点。毛克利绕着大树跑,一圈、两圈、三圈正当他要被大邪追上的时候,砰一声。大邪就像瞬间坏了的机器,一头载倒在地,它的身体紧紧绕在了树上,再也动弹不得。大邪气喘吁吁地说:毛克利,我又输给你了!它越用力,身子就缠得约紧,最终没有力气再挣扎了。
我们赢了!yes!大邪,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俩欢呼胜利。几声动听的鸟叫像是在为我们庆功。我俩肩并肩走出了森林,外面阳光明媚,似乎也在恭喜我们。
丛林传奇读后感(二)
一翻开书页,我就好像进入了趣事多多的丛林,徜徉在其中,亲眼目睹紧张而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误入了狼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狼族的一员,他在呵护下健康成长,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他面对财宝丝毫不动心,也曾有许多辉煌的战绩,最终成为了一个山林之子。
这本书虽然没有特别深刻的哲理,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觉。一进入书中,就会觉得心旷神怡。
我最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和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诱惑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他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雅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突出了人类的智慧。这是这本《丛林传奇》最大的亮点。
莫格里真是太勇敢了,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如,虽然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是和你分享一下好吧!
有一天晚上,我去帮妈妈买面条,走到大时代门口,我看见一个男人,全身黑衣服,戴着黑墨镜、黑头盔和黑口罩,他正一直盯着我看呢!我立刻害怕了,赶紧跑进大时代,买了两元钱的面条。
刚走出大时代门口,我就看见那个男人还在,我急忙撒腿就跑,回头一看,那个人骑着摩托,一路都在跟着我,而且还在打电话!他不会在打电话叫同伙吧?我害怕的想。于是一溜烟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趴在窗户上往下看,看见我们楼下的王叔叔正和他有说有笑,原来,他刚刚的电话是给王叔叔打的啊!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要学习莫格里的机智和勇敢,变成一个大胆的女孩。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写在前面的话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沈石溪兵猴传奇读后感
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做《兵猴传奇》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是分六个小故事来讲的,读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整本书的开篇是一个有关鹰的感人故事,虽然不长,其中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故事是这样的:梅里山鹰有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殖期都会产下两枚卵,孵化出两只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就会爆发一场决战,他们之间壮的会把弱的挤下悬崖,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对于故事中的主角母鹰金蔷薇来说,她不想失去任何一个孩子,于是,她救弟弟蓝灿于水火之中,并一同养育,出于母爱,她总是把食物多给瘦弱的蓝灿一点,但是,一件事情突然打破了她的做法。那一次,她出去觅食,蓝灿可能是受基因遗传的问题,突然向哥哥金追发起攻击,金追虽然是哥哥,但是在金蔷薇的哺育下,蓝灿比哥哥更强壮,上一次的故事再一次发生,金蔷薇又救了金追一命,并从此公平喂养,后来,金蔷薇采取三种方案来消除兄弟俩之间的深仇,并得到了一些效果。接着是一场暴风雨,两人被逼无奈,为了生存,只能互帮互助,又过了一些时日,两只鹰都到了飞行的时候了,他们学会飞之后的第一场狩猎目标就是一条退了几次皮的双尾蝮蛇,两兄弟的完美配合让蛇没有一点还手的机会,首战告捷,而金蔷薇也开创了一个奇迹。
第五个小故事就是兵猴传奇了,讲了一个兵猴为了整个猴群,不顾自己安危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感人故事。
最后一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以一位老人的口吻诉说,十分感人,故事是这样的:傣族人们用一种大陷阱来捕捉象,一次,有一位傣族老猎人和一只有孕在身的马鹿误入进了捕象陷阱里,而就在这不幸的时候,又有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陷阱中有一只老豹子,而老人的短刀也丢了,手无寸铁,豹子当让不会知道不攻击手无寸铁的人这个美德,就在这关键的生死存亡的时刻母鹿为了生存竟让通了灵性,给老猎人这个马鹿克星跪了下来,猎人也起了善心,与豹子厮杀起来,最后,与马鹿一起致豹子于死地,而母鹿也产下了一只小鹿,然而,老猎人偶然发现一根救命稻草:一棵三叶藤,无奈,老猎人踮起脚尖距离三叶藤还有一米的距离,够不到,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母鹿站在三叶藤下面,呦呦的呼唤着老猎人,老猎人踩在马鹿的背上,才爬出了陷阱,并把小鹿养成了大鹿,给它取名为召光即鹿的王子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以及动物之间的亲密感情,知道了动物也是值得尊重的道理。
兔侠传奇读后感(一)
今天我和妈妈去看电影,名字2020叫《兔侠传奇》;
故事是这样的武林盟主猴爷爷给兔二一个令牌,让他交给牡丹,没想到兔二遇到很多坏人,把他拉到武馆去干活,兔二干了一天一夜,终于能睡觉了,他做了一个梦,他对猴爷爷说,我怎么才能把令牌交给牡丹呢?爷爷告诉他,练会武功就能找到牡丹,兔二就每天从早到晚练习武功;
大坏蛋雄天霸召开武林大会想当盟主,乌龟爷爷败下阵来,虎兄虎妹也败下阵来,牡丹不想让坏人称霸武林,就和雄天霸打了起来,在牡丹出现危险的时候,兔二就冲出来把坏蛋雄天霸打死了,兔二把令牌交给牡丹,牡丹就顺利地当上武林盟主。
牡丹问兔二以后有什么打算,兔二说,我就会做炸糕卖炸糕,这时突然有人喊:救命啊!救命啊!兔二一边跑一边喊路见不平,我拔刀相助
我要学习兔二的认真,讲信用;兔二答应别人的事情,不管多难都要完成,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兔侠传奇读后感(二)
在我看来,《兔侠传奇》首先是一个关于诚信的故事。
卖炸糕为生的兔二,偶然间救了武林高手并得到了他的武术传承,高手临死前请求兔二把武林盟主的命牌交给他的女儿牡丹,兔二历经重重困难,战胜了凶狠狡诈的熊天霸,终于不负使命,将命牌交给牡丹。
兔二是一个表面憨实、内心温暖,貌似胆小,却会拼死助人的小人物。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兔二被熊天霸打倒后,又顽强地站了一起来,对台下的牡丹说:我答应你父亲的事,就一定会做到的!说完,他又冲了上去,一次次地被打倒却又一次次地爬起来他甚至已做好了准备,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扞卫自己许下的诺言。终于,兔二抓住了熊天霸的弱点,打败了熊天霸,夺回了武林盟主的命牌交给牡丹,实现了对老盟主的承诺。
至于熊天霸,大家一定会觉得他是一个恩将仇报、奸诈阴险的坏人。但我觉得,其实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只是他把自己的聪明用错了地方,最终害了自己、害了大家。如果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绝对会是天下第一大侠。
所以,《兔侠传奇》又是一个善良战胜邪恶的故事。任何再高明的武艺,都敌不过一颗善良而勇敢的人。
兔侠传奇读后感(三)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兔二,一只乐于助人但有点傻乎乎又有一点点责任感的兔子,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做炸糕、卖炸糕,比起别的兔子,他长得异常高大、强壮。兔二是无意间在卖炸糕的时候绊倒了被想要争夺地位的徒弟熊天霸杀害中毒的武林盟主,武林盟主知道自己中毒很深,及时将自己的功力传给了兔二,并吩咐兔二将令牌交给女儿牡丹,之前,他已吩咐徒弟两米将信带给女儿,叫女儿回来商量新武林盟主选举大会,但没想到,自己却这么快就走了。兔二虽然有了武林盟主的八成功力,但是他自己却全然不知。在寻找牡丹的途中,兔二遇上了歹徒,恰好被牡丹和两米撞见,将两个歹徒打得落花流水,在牡丹说自己叫做牡丹时,兔二却听成了鲁班,放过了转交令牌的大好时机。后来,因兔二无意间将一张招聘传单从墙上撕下当鼻涕纸,被别人认为想工作,强行拉进厨房当厨师。牡丹在半路上得知熊天霸杀害了父亲,就找到了熊天霸,没想到熊天霸一把将师妹抓伤,好心的兔二将牡丹藏进山上的一座破庙里,每天给牡丹送草药和食物。在争夺武林盟主的比武大赛前一天兔二却因为上山给牡丹送草药而被送进了又冷又湿而且臭气熏天的地牢,在比武大会上熊天霸连连击败对手获胜,最后,牡丹出现了,熊天霸一剑将牡丹打伤,准备杀死牡丹,这时,兔二冲破地牢飞上了天,咚的一声摔在比武台上,看见牡丹站在旁边,想将令牌交给她,谁知被熊天霸抢了去,兔二战胜熊天霸将令牌交给了牡丹。
我最喜欢的是最后面兔二将令牌交给牡丹的那一刻。兔二冲破地牢飞上了天,咚的一声摔在比武台上,看见牡丹站在旁边,说:不是鲁班,你是牡丹!两米再也忍不住了,冲着兔二喊:她当然是牡丹,你自己听错了那怪谁啊?切!两米!牡丹厉声制止,对兔二说,你说,你来这里干什么?我有一个东西要交给交给兔二犹豫起来要不要说出来呢?还是熊天霸喝了一声,说:快说!要交给谁?兔二用手指着牡丹说要交给交给,要交给她!说着兔二亮出令牌,我答应过老人家要将令牌亲手交给牡丹!全场人包括熊天霸、牡丹和两米都吃了一惊,熊天霸说:你,快把令牌交给我!兔二还傻乎乎地说:不行的,我答应过老人家要将令牌亲手交给牡丹,答应人家的话一定要做到!熊天霸将剑刺向牡丹,想了结武林盟主竞争对手的生命,兔二急中生智将令牌扔向剑,剑顿时粉碎,但熊天霸却抓住了令牌,哈哈哈哈,令牌是我的啦!我是新武林盟主!哈哈哈哈!兔二说:把令牌还给我!熊天霸说:这样,我们来比武,我赢,这个令牌就是我的,你赢,我就把令牌还给你!兔二答应了。几个回合,兔二全输,但是,一点也没有受伤,令熊天霸非常惊奇,后几个回合,兔二将熊天霸打得屁滚尿流,熊天霸只得乖乖地将令牌交给兔二。牡丹,给你,我答应过老人家要把令牌亲手交给你!兔二将令牌放在双手上,递给牡丹,牡丹凝视着兔二久久没有接过令牌,牡丹冲上前一把将兔二抱住,接过令牌,说:谢谢你!我潸然泪下,兔二不会违背自己的诺言:答应老人家要把令牌亲手交给牡丹。
我要向兔二学习,不违背自己的诺言。
传奇王阳明读后感(一)
寒假里,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传奇王阳明》一书。王阳明是家乡余姚的先贤,之前我参观过王阳明故居和余姚名人馆,看到过许多关于王阳明先生的事迹,这次当我读到这本书时,感到特别亲切,而且书中情节引人入胜,看得我都入迷了。
书中对王阳明先生各个时期的成长过程、坎坷经历以及最终成为了一代圣贤的描写,让我内心真切地感受到了王阳明的传奇与勇敢、智慧与高尚。但在整本书中,令我最受启发、印象最深的是他从小立志做圣贤那远大的人生目标。
王阳明小时候非常调皮,喜欢恶作剧,有意打闹,又有许多怪想法。有一次,他突发奇想便问起老师:我们为什么要读书呢?人生头等大事是什么?先生回答:读书才能有功名,头等大事是登第做状元。他却说:不对!人生头等大事是做圣贤。当他在有了这想法之后,他的一切行动都为实现这个梦想而不断努力着,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多大的挫折,始终没有放弃。后来王守仁真成了圣贤!
通过阅读本书,我认为,我们只要有自己的目标,再加上坚持不懈的努力付出,又能真正做到如阳明先生所说的知行合一,把知识当作是实践过程,把实践过程还原为知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取得成功获得收获的。
王阳明是一个奇人,但是过去没有系统地了解过他。看百家讲坛的《传奇王阳明》,看到第六集,零碎的感悟颇多,先记录下来,生怕回头就忘记了,顺便也再理理思路。
感慨的是王阳明12岁便立志要做圣贤之人,从此没有改过目标。那么小就有如此清晰的人生目标,可叹我们很多人到中年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
传奇王阳明读后感(二)
读过阳明先生的故事,我们都知道龙场这个地方对其的重要意义。在龙场,先生接受了人生中最大的磨练,跨过了最大的一道坎,是在这里,先生悟出了道!
龙场虽是驿站,却早已破败不堪,房子是危房,根本不能住人。由于条件如此之差,驿卒早已离去,驿站名存实亡。
面对如此恶劣的环境,没有人能够视若无睹,旁若无人,先生也不例外。但当他静静看着弯延的山路时,最初的彷徨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股豪气雄心。
漫漫人生之路,就像山路一般,不论再苦再累,也要坚持走完,如果连这点困难也不能克服,何谈弘扬道统,担当重任!
就如此次的CK项目,在刚接触业务,培训完后,自己觉得还是很生疏,扫寝时也没有头绪,不知道怎么开口,在看着战友示范了几遍之后,才渐渐找到了感觉,慢慢地自己也能够主动开口。从起初觉得困难到后面享受这个过程,虽然成单量不高,但是重点在于我们敢于突破自己去做,这就足够了!
人的内心潜力很大,但如果处于一种平淡安逸的生活,就会陷入麻木不仁的状态。但当面临不可避免的挑战时,全身心投入,精神就会受到激发,唤醒你的意志力,使潜能得以发挥出来。
所以在修炼自身的过程中,我们还是任重道远!
传奇王阳明读后感(三)
在我读的书里,我印象最深还是《传奇王阳明》,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见识了一个更为丰满雄浑的余姚先贤形象。
王阳明的伟大,创立了王学自然是重要原因,但一出世的立志读书做圣贤却显得更为重要,为了这个高远的志向努力了一辈子,终于有了国人的成就。对后人来说,创造新的学派很难,但立志却是可以做的。而且,立志必须以一生的坚忍不拔来努力实现。
王阳明真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以一介书生先后平定多场叛乱,但创立王学才是他在历史中辉煌的根本原因。王学的核心是知行合一,基本内涵是知识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有它的意义,还一定要还愿到生活的实践当中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它的价值。这一理论学说的提出在当时无疑是一个具有相当冲击力的行为,因为中国的知识分子一向有死读书且鄙夷实践的传统,结果是读了一辈子的圣贤书,却干不了半点圣贤事,真正的百无一用是书生。所以,王阳明提出,要改变这种只讲知而不讲行的毛病,其重大意义可见一斑。我由此想到了现在常讲的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问题,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实践出真知,理论抽象实践,这些不就是知行合一的进一步发展深化吗?
在提倡知行合一的同时,王阳明创造了心学,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我感觉,良知学说的提出,是对儒家修身养性观点的发展,其间明显的有佛家的思想影响。我甚至想到了万人皆求佛,佛本在我心佛家禅语。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古人言,有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
从古至今,有一句至理名言“邪不胜正”。我也这样觉得,当我看完《西域传奇》这部电影后,我更是深有感触。
这部电影的名字叫《西域传奇》,主人公是一个正义的小伙子洛克和一个邪恶的老人,主要讲述他们之间的正邪之战。
洛克的家乡金山是一个鸟语花香、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牛羊健壮的地方。可惜好景不长,这里来了一个邪恶老人,他夺走了金钻,占领了土地,老百姓们痛不欲生。洛克的出生很神奇,他天生神力,头上还发着金色的光,这也注定了他传奇的一生。洛克决定外出练武,回来拯救老百姓。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本领高强的老人,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敌人,于是,老人便将自己的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洛克。从此,洛克便每天闻鸡起“武”,月落而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天天如此。终于,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洛克终于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于是,洛克决定回到家乡去拯救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他找到了邪恶老人,两人奋力相战,最终元气大伤。洛克在师傅的指点下去一座山上寻取钥匙和宝剑。洛克骑着汗血宝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钥匙,取得了宝剑。不经意间还吃下了千年天山雪莲,功力大增……最终,故乡的百姓又过上了太平生活。
看来“邪不胜正”这句话说得还真没错,一个人只要心存善念,不要有邪恶之心,即使是再强大的敌人也能战胜。
我们要像洛克那样心存善念,为了正义坚持不懈,充满斗志。困难在我们面前就会变得渺小,最终能做大事,成大业。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深水传奇读后感”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传奇读后感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