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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读后感

西域传奇读后感范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西域传奇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从古至今,有一句至理名言“邪不胜正”。我也这样觉得,当我看完《西域传奇》这部电影后,我更是深有感触。

这部电影的名字叫《西域传奇》,主人公是一个正义的小伙子洛克和一个邪恶的老人,主要讲述他们之间的正邪之战。

洛克的家乡金山是一个鸟语花香、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牛羊健壮的地方。可惜好景不长,这里来了一个邪恶老人,他夺走了金钻,占领了土地,老百姓们痛不欲生。洛克的出生很神奇,他天生神力,头上还发着金色的光,这也注定了他传奇的一生。洛克决定外出练武,回来拯救老百姓。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本领高强的老人,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敌人,于是,老人便将自己的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洛克。从此,洛克便每天闻鸡起“武”,月落而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天天如此。终于,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洛克终于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于是,洛克决定回到家乡去拯救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他找到了邪恶老人,两人奋力相战,最终元气大伤。洛克在师傅的指点下去一座山上寻取钥匙和宝剑。洛克骑着汗血宝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钥匙,取得了宝剑。不经意间还吃下了千年天山雪莲,功力大增……最终,故乡的百姓又过上了太平生活。

看来“邪不胜正”这句话说得还真没错,一个人只要心存善念,不要有邪恶之心,即使是再强大的敌人也能战胜。

我们要像洛克那样心存善念,为了正义坚持不懈,充满斗志。困难在我们面前就会变得渺小,最终能做大事,成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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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西域读后感(优秀范文)


看了很多独自旅行的书,《一个人的西域》是其中一本。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热衷旅游,在旅游中,他们能找到自己内心的世界,能透过一种宁静来感受心中最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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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陈达达《一个人的西域》脑子一片空白,呆坐了好久,发现自己泪目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小说以外的书这样。看游记会哭?很震撼很感动。震撼的是美景,是大自然,是这个世界,感动的是在这条路上行走且走出来一条路的人们有多不容易,更多的是想起那段艰难的历史和屈辱的岁月,这一切都让我流泪。我仿佛身处浩瀚无边的历史中,渺小的没有一点痕迹,看着各种人物、事件在我眼前出现又消失,他们走过的脚印、写下的文字、看过的风景都镌刻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如昆仑山下河中的玉石,被后人贪婪的挖掘,细心的甄别,日复一日,没有尽头。

对历史的疯狂真的就如这些淘金者对金钱的狂热一样,历史有一种魔力,让人沦陷,一醉不起,当你醒来时又陷入无尽的空洞中,唯有一声叹息。之前迷恋与北疆的风光,如今却深陷对南疆的向往中不可自拔。南疆落后、荒芜、缓慢、沉寂、破旧、贫困,但却有一丝神秘拉扯这你的心,去体会她的沧桑,她的兴衰。历史古迹、信仰差异、文化冲突又为其戴上了一层面纱。

对于这里的政治、宗教我不想深究,只想认真把相关书籍读完,真正踏上那片土地去感受那段历史岁月和荣辱得失,去深刻领悟国家、民族、信仰、意志、自然、生态、生存等等这些字眼背后的意义。

感谢国家让大家重新认识丝绸之路,撇去战略角度不说,那段历史应该让每个国人了解,那些为这条路做过努力和牺牲的人们值得被后人记住和歌颂,精神不死,永垂不朽。

用自己的双脚丈量热爱的土地,这份情怀让我无比佩服。用手中的相机记录下行走过的风景,用笔下的文字勾勒出历史的沧桑。真实地感受西域文化,这本身就是一份价值不菲的行程。

很佩服作者对西域的了解,他讲述一个个历史故事,一个个美丽的传说,读他的书,你好像不仅仅在跟随作者在行走,更在跟一个个古人说话,看一本书,可以看出几本书的含量,这样的书读起来是很有价值的。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西域,在那个国度里,那里的人,那里的物,那里的景,与我们生活有着截然不同之处,感受那个地方的风土人情,看着那一张张照片,看着那里人那纯净的目光,让我们心里有一种感动。

我可能没有勇气如作者那样去热爱的土地上走走,但我能从众多行走的人中,去体会不同地区的风土人情,感谢这些作者,他们身体力行,把自己眼中的地方与我们分享。爱就这样传递着。

出去走走吧,不为写书,不为功利,只为心中那份执着的追求,有追求,还怕什么呢?当老了的那天,我们可以自豪地对后代说,为了实现梦想,我们追求过。(张炜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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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传奇》(优质范文)


程颐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读完每一本好书后,余韵都值得我们去认真回味细细揣摩。

暑假期间我读了《荒野传奇》。这本书由六个小故事组成,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叫作《“家鼬”一号》。它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小黄鼬被牧场主割下了臭囊训养为“家鼬”的故事。一直渴望回归旷野的“家鼬”一号并不知道自己在被摘除臭囊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失去了最有力的自卫武器,从而被剥夺了回归旷野的权力。成为了“家鼬”的它每天都在野外玩上几小时,甚至几天,但从来没遇到过天敌,因为天敌不敢靠近人类。最终,“家鼬”一号“回归”了旷野,当主人再次发现它时,“家鼬”已经毙命于天敌之手。

牧场主把黄鼬的臭囊割除将它训养为“家鼬”,如果实验成功,他就能捕捉更多的黄鼬训养从而发一笔横财。这就使一个无辜的弱小生命成为了人类的实验品和牺牲品。这文章以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富有诗意的景物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以第一人称的写作方式展示了人类的贪婪和自私对自然造成的伤害。同时,还运用了排比、拟人、对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家鼬”一号的惨死深深地刻化出人类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暴露出来的丑恶嘴脸。当年有很多人满怀自信的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到最后他们却发现受到伤害的却是他们自己;还有很多人一心想征服别人、征服世界,到最后给他人带来无穷的伤害,从而受到人们的啜泣。第三帝国的元首希特勒曾经梦想征服全世界,不惜把人民推进二次世界大战的深渊,最终服毒自杀,死后被世界人民痛恨。这是多么具有讽刺意义!因此,人与人、人类与自然都应该相互尊重、和协相处,只有这样我们的星球家园才能变得幸福美好。

兵猴传奇(优质范文)


【第1篇】

阅兵式三天假期,我用两天时间把我班小书迷陈鲁阳小同学借给我的《兵猴传奇》读完了。这本书有七篇小说组成,每一篇有每一篇的精彩,花开七朵在此我仅表一枝——《兵猴传奇》带给给我的激励和启迪。

《兵猴传奇》讲诉了一个不满五岁的金丝猴大白牙的故事。这故事发生在高黎贡山上,大白牙看见了三枚鸟蛋,而他还不能吃,他得给猴王吃,在猴群里等级观念是相当严重的。而这次猴王自己吃了一枚,给王后一枚,最后一枚给了大白牙。大白牙受宠若惊的同时也心如明镜:蛋不是白吃的,肯定是要自己这只兵猴去冲锋陷阵。英勇善战的它不畏惧战斗,而且很高兴英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在和平时期兵猴很少被关注。

原来最近发现山顶有一只绿头乌雕,总来对萨满猴群下黑手。虽然他们被称为“飞猴”,但它们并不会飞,也总逃不过绿头乌雕的追捕,它们也拿绿头乌雕没有办法,因此,猴王才想到派大白牙去制服绿头乌雕以保族群成员的生命安全。大白牙很有自知之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绿头乌雕的对手,和他们斗只能是以卵击石。它思来想去:去,还是不去?这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违背命令必死无疑,去了也是白白送死。最终决定还是死的光荣些,体面些,为了族群的命运做殊死搏斗,死得其所。

天亮了,绿头乌雕出去觅食了,大白牙毅然决然地奔赴战场——鹰巢。他勇猛地地杀死了两只小绿头乌雕。当老鹰出现时大白牙依靠自己的两颗巨大坚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神儿,跳上鹰背,在鹰的头上、翅膀上奋不顾身地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猴与鹰力量悬殊,几乎没有胜利的可能,但大白牙不畏强者,敢于“亮剑”!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呀!

【第2篇】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习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习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第3篇】

我们的大脑仅仅只开发了4%,可是如果把剩下的潜力全部开发出的话,我们的智商和体能都会提升,但我们的潜在力量大部分都在休眠状态,所以只有在关键时刻才能发挥,但我们在关键时刻总是退缩,让我们的潜力量永远休眠。

兵猴是在猴族中保护种族勇士,每当猴群有生存问题的时候,兵猴总是冲在闻前面。在猴群遇到天敌——鹰时,兵猴大白牙依靠自己有两颗巨大坚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跳上鹰背,在鹰的头肩骨、膀上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呀!大白牙为了族群,不惜牺牲自身的生命与鹰——猴群的猎食者同归与尽,大白牙首先克制了生的欲望,因为与鹰博斗,无疑是和死神提前签定死亡契约,而且大白牙抑制住了对天敌的恐惧,敢和天敌作斗争已经是勇者了,而且猴与鹰力量悬殊,几乎没有胜利的可能,但大白牙与鹰同归与尽,力量也是很厉害的,这就是潜力量,相信自己在关键时刻能行的人,才有可能成功,自己就没有自信,别人怎么会相信你呢?所以首先相信自己,别人才会相信你!

【第4篇】

妈妈从电脑里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作品,其中一本《兵猴传奇》让我看了爱不释手。

这本书分为几个小章节,里面有《梅里山鹰》,《春情》,《仇恨》等。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梅里山鹰》。它主要写了金蔷薇和它的儿子金追和蓝灿之间和经历。哥哥金追和弟弟蓝灿从出生开始为了夺取母亲的爱互相伤害母亲金蔷薇为了俩兄弟能和睦相处费劲心思,终于在一次与双尾蝮蛇的争斗中,俩兄弟齐心协力终于收为囊中之物。成为了一家三口的丰盛晚餐,也让母亲付出的巨大心血终于有了可喜的回报。

这篇,《梅里山鹰》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读《杨靖宇传奇》有感(读后感范文)


今天是九·一八纪念日,也是中国的国耻日,每当听到这个日子,我的心总是不能平静。今天我再次阅读了《杨靖宇传奇》,浮想联翩,百感交集。在中国的近代历史上,杨靖宇将军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笔,饱蘸着鲜血;这一笔,满含着中华儿女对侵略者的仇恨;这一笔,更是溢满了龙的传人对华夏大地的热爱!他对祖国无尽的热爱和他坚毅的品质成就了他传奇的英雄一生。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初,中国大地正在被日寇一步步蚕食,亿万的中国人民面对日寇的残酷侵略,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1934年春,东北人民革命总第一军成立了,杨靖宇率领着这支革命队伍给予了日寇一次次沉重地打击,杨靖宇的威名震动了全东北。日军为了彻底消灭这支铁流一般的队伍,调集了重兵进行"围剿"。

这天,战士们已经整整五天没有一点食物了,东北的极度严寒更使他们失去了不少战友,而多次残酷的战斗更使他们疲劳不堪。可就在这时,日寇包围了他们,仅余的十几名战士势单力孤,全部牺牲。就在仅剩杨靖宇一人的情况下,他仍然坚持战斗至生命的最后一刻。牺牲后,日军对他的遗体进行了解剖,发现他的胃里全是棉絮和野草。这是一种多么顽强的意志力啊!对祖国的一腔忠魂支持着杨靖宇,让他创造了一个奇迹。杨靖宇面对着日寇的屠刀并没有屈服,而是选择了以生命和鲜血来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虽然他的生命只走过了短短的三十五个春秋,但他那誓死如归的革命精神却永垂青史!

读过了这个故事,我被杨靖宇将军那可歌可泣、精忠报国的民族精神深深震撼!艰苦斗争的革命历程使我感受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少像他一样的革命前辈用生命和鲜血而缔造。自己作为一名当代小学生,更应该加倍珍惜。我虽未经历过战火纷飞的年代,但我正在见证伟大中华已一步步走向辉煌,改革开放使中国走向了强盛。只有强胜的国家才不会被侵略,只有一代又一代的将民族精神发扬光大,中华民族才会永远屹立在世界之林。

眼下【某鱼岛】事件愈演愈烈,日本侵略者上演“购岛”闹剧,妄想再次侵占我国领土,侵犯我国主权。虽然杨靖宇将军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伟大的中华儿女,13亿中国人将坚决抵制日本的非法行为,誓死保卫祖国领土,捍卫祖国主权。

我们这一代也定将加倍努力,把自己的聪明智慧献给伟大的祖国;定将艰苦奋斗、舍身为国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定将伟大中华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先烈们的英魂长存!

《传奇》读后感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读《纳尼亚传奇》有感(读后感范文)


大抵是自视自己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纪,因而当那第一眼觑到书的封面之时,抱着的是些不甘不愿,见到印刷上的那些五颜六色的乱花,心中不愿翻开的意愿便更发深了。

最终还是下手翻开了,新书的油墨味混杂着薄澈的晨光,我任务似的读起来,寥寥翻了几页,便被作者天马行空的遐想所折服,越读便陷得越发深了。细细地、慢慢地品味,一个不存在却又真真切切感受的国度,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它遥不可及却又似乎近在咫尺。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而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平线附近,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

《纳尼亚传奇》是作者在二战期间所幻想出来的世界。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早已没有了快乐,没有了正义,没有了和平,没有了对人性的尊重,甚至没有了自由。有的只是炸弹毁灭家园的声音,有的只是人们绝望的惨叫,有的只是邪恶的狰狞,有的只是人性贪婪的丑恶,有的只是无尽的黑暗。所以作者才创造出纳尼亚那样美好的世界,在残酷的现实中,给了人们不灭的希望。

还记得那个“南柯一梦”的故事,人生所有经历不过是一场梦而已。那位书生看透了富贵之后的下场,走上了佛家的道路。而我们的人生呢?人生如梦,还是梦如人生?其实应该都是一样的,不管是在梦里还是在人生当中,都一样需要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所有危难,都一样要迎接挑战。我们终归不能像那位书生一样,去出家去了。记得马都曾经跟我说过,“佛家是无私的自私,而我们是自私的无私”。我们,必须在求得自己生存的同时,也在为别人奉献。也许,明知道人生结局只有一个,但是,也必须去承担自己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吧。

合上书页。这本《纳尼亚传奇》,相较于那些厚而晦涩的史书而言,甚至只能算是一本薄而清透的小册子罢了。但他的澄澈,阳光,美好,在这个各取所需的社会里,总能给予人那或许早已远去的温暖吧。这也是童话与人的作用,说作用似乎太过冷漠了些,然而的确如此,童话能带给我们久违的纯真剔透,也是“一片冰心在玉壶”的关键所在吧。

地球传奇读后感


地球传奇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地球传奇》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些关于地球的知识,比如炙热的岩石、海底世界、丛林生物和沙漠

我最喜欢海底世界这一段啦!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孕育了丰富的生命。有些动植物生活在冰冷的极地海域呐,不过的生物生活在热带温暖的海域中。水手中曾流传着许多关于巨型海洋生物、美人鱼和海怪的传说。说实话,我想见见真正的海怪呢!!!

您说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看?

深水传奇读后感


【篇一:深水传奇读后感】

去年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深水传奇》的书,这是一本既讲人又讲动物的课外书。刚从妈妈手上接过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那只小水怪深深吸引住了,我迫不急待地想知道里面的内容。

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可爱的小主人公在海边发现了一只小怪物,它长得很像海马,他们决定收养它,但小家伙越长越大,终于被家里的大人们发现了,但他的调皮、可爱也让大人们喜欢上了它,全家人为小怪物取名叫克鲁索,克鲁索也为这个家增添了许多快乐。

因为克鲁索越长越大,也为家里人带来了难题,从浴缸到鱼池,最终把它平安的放回湖里。幸运的克鲁索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人家,小主人们更是在照顾克鲁索的过程中,渐渐变得有责任感了,在外人眼中的水怪,此时已经是他们家中的一份子。全家人都在尽心尽力的照顾它、保护它。

在《深水传奇》中,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爱:孩子们对动物的喜爱,在妈妈不让孩子把克鲁索带回家时,我看到了妈妈对家庭的执着的爱。

读了《深水传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要有责任心,不能只是一时的喜欢。有爱无怪,这样的友情会永远存在的。

【篇二:深水传奇读后感】

一天晚上,一场强大的暴风雨让海浪变的凶猛,一颗海怪的蛋便被海浪吹到了岸边。早上,一个小男孩在赶海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巨大的蛋,在小男孩爱心孵化下,出来了一只小水马。水马不挑食,一天就长了一英尺。大人知道了,说这是一只海怪,我们为它而感到高兴。

家里的浴池装不下它了,于是,就放,到家外的金鱼池,可是没有名字是不行的,于是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克鲁索。家里的沙丁鱼都被吃光,于是我们全家都帮助它在海边抓鱼给克鲁索吃。

一天又一天,突然一只水獭想吃掉克鲁索,幸好被小男孩及时相救,祖父做了一个大铁笼子,给克鲁索保护着,克鲁索慢慢变大了。

爸爸终于回来了,孩子们高兴极了,爸爸和祖父发现克鲁索太大了,于是好不容易把这只水怪搬到了湖泊。可是如果人人都看见它,它岂不是会有危险吗!家人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只要叫它的人,它才游出来,克鲁索终于安全了。

一天又一天,家人发现克鲁索变成了是自己十几倍大,于是用牛车送克鲁索去了海洋,克鲁索高兴的在海里游来游去,不过一会,便游走了。

【篇三:深水传奇读后感作文】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英国小说《深水传奇》。我边读边激动着,因为我被故事中所传递出的浓浓的爱深深地感染了。

小说讲的是小男孩安格斯和姐姐克尔丝蒂、妈妈、外公一起居住在苏格兰西海岸。一场暴风雨过后,姐弟俩在海滩上拾回一个很像美人鱼钱包的神秘卵。不久,水马克鲁索诞生了。在照顾克鲁索的过程中,一家人尽管意见不一,但每个人都那么有爱心。最后,在大家齐心协力下,克鲁索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想起了小神龙一条小狗。记得它一来到我家,就和我成了好朋友。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我还经常给它洗澡、刷毛,每次它都舔舔我的手,汪汪叫两声,我知道它那是在谢谢我。记得有一次它生病了,我心疼地给它喂药、喂水,它圆圆的眼睛里透出了满满的感激。病好之后,它变得更顺从、更衷心,也更懂事,总会在我需要时及时出现。这之中所体现的人与动物的关系,不是主从,而是彼此的依赖和关怀,正如《深水传奇》的主题,真正表现了人与动物间的友谊。

由此,我想到人与动物间尚且可以建立这样的情感,那么人与人之间就更应该充满爱。每年高考过后,都会有一些贫困家庭的孩子得到社会的捐助,得以顺利地入学,是爱心牵动着人们作出这一善举,让世界充满了爱。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心中有爱,让爱无处不在!

【篇四:深水传奇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里,我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读了一本好书《深水传奇》

这是一个讲述关于尼斯湖水怪的故事。尼斯湖水怪其实只是一只比较少见的水马,它长相怪异,使见道它的人心生恐惧,但是唯独有一户贫困善良的人家见到了被风暴吹上岸的它,并且收留了它,给它吃最好的东西,把它养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身体在慢慢长大,胃口也逐渐变大,但是善良的农户却没有放弃它,还是始终如一,不离不弃,最后他们终于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一次,我家买了一条小狗,刚开始,它很不友好,看见谁都会乱咬乱叫,我每次见到它都吓得跳出两米远,后来爸爸告诉我说它只是想和我玩,跟我做朋友,你的世界有朋友,它的世界只有你,我突然感受到了人与小动物间的另一种爱。

其实说怪物都是人们对外形怪异奇特的动物的看法,只要我们的行为不威胁到它们的生活,它们本身不会伤害到我们。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以容貌来定格一个人的好与坏,善与恶,是与非。丑陋的外表下不一定是一颗丑陋的心,只要心中有爱,用爱的眼光看世界,世界是那么美好、和谐。只要用心感受,真诚关怀,有爱才无怪!

【篇五:深水传奇读后感】

关于动物的小说我已经看了很多了,其中我比较喜欢的有《黑骏马》《小恐龙》等。但是像《深水传奇》这样不仅讲人又讲动物的我几乎没见过。

在小水马克鲁索的眼中,人就是庞然大物,在它长大的过程中,为了不被更大的动物伤害,巨人们专门设置了铁丝网;在它不会捕鱼的情况下,给它送来一条条大鱼;为了更好的保护它,教它上浮和下沉。渐渐地小水马长大了,虽然这个地方有鱼有鸟,但是有一次意外却使它不得不离开一个邮递员在钓鱼的时候被小水马一口咬漏了船底,当然小水马完全出于好奇心。后来全家人决定用小卡车把他运送到湖里,在那里它的空间更大更自由,也更安全。在有惊无险的运输后,它终于来到了目的地。故事的最后,是一张报纸登载了一个司机发现了水怪,毫无疑问那就是小水马克鲁索。

在《深水传奇》中,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爱,比如:在孩子们观看克鲁索的时候,我看到了孩子们对动物的喜爱;在妈妈不让孩子把克鲁索带回家时,我看到了妈妈对家庭的执着的爱。

《深水传奇》不仅从人的视角来写小水马的成长,而且从小水马的视角来写那些巨人们的行为,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小水马的感受。作者善于观察,也善于思考,人不是最高等的动物,不仅仅是人才有思想、有情感,动物也一样有,它们在地球上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人不是地球的主宰,动物和人类是平等的,和人类一起和谐地组成了地球这个大家庭。

让我们都沉潜到深水中,去发现那里的传奇吧!

【篇六:深水传奇读后感】

水怪,听到这个词,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凶暴,残忍,未知这些令热畏惧的词语,而本篇小说却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与爱的另类水怪故事。

在暴风雨后海边人家的拾海中,捡到了一个奇怪的蛋,而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巨大的蛋竟孵出了一个怪物水马克鲁索,在一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克鲁索不断的成长着,从巴掌大长成庞然大物。在细心地牢骚外公的观察下,经过几次戏剧性的事件,克鲁索克服了种种困难,过五关斩六将,辗转周折,终于来到了它最后的生活地尼斯湖,他尽情地在幽深的大湖中畅游,时而泛起滔天巨浪,时而潜入湖底。

整篇文章穿插了一个不变的主题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爱。为了爱,贫困的海边人家不惜献出食物喂水马;为了爱,一家人不知疲倦为水马抓鱼吃;为了爱,一家人不辞劳苦,为水马的生存环境辗转周折;为了爱这使这篇小说的字里行间都透着温馨。

水马到来后,爱发牢骚的外公变得细心了,姐姐克尔斯蒂和弟弟安格斯都变得有责任心了,而原本极力反对养水马的妈妈也成了它的保护者,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对生命对动物的爱、责任心和友谊。

这篇小说表达了一个深刻的含义人与动物的关系更多的是依赖与关怀,信任与友谊是让生命与生命的心灵连在一起的桥梁。尊重生命,关爱生灵为生命勇敢奋斗,这才是人与动物和睦相处的真谛。

生命何其珍贵,你要给它于无私的爱,正如文章所说真诚关怀,用心感受,有爱才会无怪。

【篇七:深水传奇读后感】

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深水传奇》,讲的是小水马克鲁苏的故事。

小男孩安格斯和姐姐克尔斯蒂、妈妈、外公一起居住在苏格兰西海岸。一场暴风雨过后,安格斯和姐姐在被暴风雨洗刷的海滩上拾回一个很像美人鱼钱包的神秘卵,一家人的生活因此发生了不可思议的转变。围绕着从卵中孵出的水马克鲁索,每个人都变得更有爱心。可是,随着克鲁索一天天长大,麻烦也随着而来

于是外公和爸爸把它搬到小湖里去。可是,克鲁索越长越大。外公只好决定把它搬到大湖里去。

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以前我每次坐公交车,见到老人上车我都不理不睬,读完书后我受益于穷。我懂得了要有爱心。我不禁想起当初坐公交车的情景。

坐公交车时。一位老奶奶上了车,姐姐对我说:弟弟,你把位置让给奶奶坐吧!一会儿就到站了!不!绝不!坚决不!我叫道。你不让?我让!姐姐说着便把奶奶扶到她的位置上。直到下车我都没有让座。现在想起来,悔之晚矣。

做人要有爱心,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就去帮助他。多帮帮身边的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你会因此受到别人的尊重。

自然传奇读后感


自然传奇读后感(一)

我喜欢看科教频道的《自然传奇》,看的时候很入迷,甚至连别人说话都听不见。

我最害怕的是森林怪兽那一集。那一集主要讲了一位科学家去外国的一个森林里探寻一种森林怪兽。据人描述,它有一张血盆大口,长着树枝一般的头发,还长着两条又粗又壮又像树干一样的腿,一双巨大的脚,好吓人啊!当地的人说,它的眼睛只要看着一个人的脑袋,就会把那个人弄晕。还有人从它的背后开过枪呢!这张血盆大口能像蛇一样喷出毒液。实在是太可怕了,吓得我有点儿不敢看了,但是,这个节目实在太神秘了,我忍不住看了下去。那个森林怪兽竟然倒在了地上。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森林怪兽有像我们人一样的大脑,和我们一样的肺,脚趾是连起来的,手臂是五根藤条组成的,一伸手就能把人绑起来。

这部短片演完了,我的身体仍然在颤抖,这个森林怪兽实在是太可怕了!


自然传奇读后感(二)

我喜欢大自然。这本书就是帮助我探索大自然奥秘的机器,壮观的流星雨、动物互相残杀的秘密,它的秘密在这里所写成了一本生动有趣的书。

正如书中所写原理:探秘自然,揭示世界万千表象背后深藏的秘密;珍爱地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和谐安宁。读了这本书后,我又增添了一度博大深远的知识。

风雨雷电、彩虹光露,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大自然孕育着我们,我们也要保护地球!


自然传奇读后感(三)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观看了《自然传奇》这一栏节目。我学到了很多的有关各种动物的知识。

海豚为什么会经常跃出水面?是仅仅为了表演吗?亦或者是一种本能?海豚是怎样传递信息的?《自然传奇》为我揭示了这些问题的答案。

通过《自然传奇》,我知道了海豚是利用高频率波联络同伴,它们可发出32种音,每只海豚都有属于自己的特别叫声,用来辨出身份。海豚属于鲸目齿鲸类。凡是鲸类都具体声纳系统,其中以海豚最精密,能利用声波分毫不差的测出附近物体的形状、材料、位置,全部过程只需2秒钟。

而海豚跃出海面的原因是:海豚在进行跳出水面的动作时,身体会感觉不舒服,不过,可以因此摆脱身上的寄生虫。事实上,寄生虫对海豚造成的影响相当大,严重的会导致海豚生病,专家在研究鲸豚类生物搁浅在海滩的成因,寄生虫便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因。

自然界中的任何一种生物的行为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世间万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没有什么会是多余的,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意义。

我还知道了我们应该善于观察,见微知着,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放弃,应当不懈的追寻下去,才能够有所发现。任何一项伟大的发明和发现的过程都不会是简简单单,都会是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才会成功。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能够认真观察,能够关注到那些细小的问题,那些关键。有些事情我们经常看到,但是却没有那种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只是知道这件事情是这样的,却不知道原因。或许有时候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问题,但是却没有好奇心,没有探索的精神,如果一直这样,一定无法有所发现。

很多基础的问题,我们都忽略了,而有些人却注意到了,他们就能够有所发现,但是我们却不能。这就能够看出我们之间的差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善于观察,注意哪些细小的事物,见微知着。能够从小的事物中发现问题,能够从普通的事物中去寻找事物的本质,事物发生的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迎来成功。

丛林传奇读后感


丛林传奇读后感(一)

读完《丛林传奇》,我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那里有一条大河,敞开胸怀,伸向远方。河边开满了各种野花,柳条儿垂到了河里,像一位楚楚动人的姑娘在梳理秀发。我顺着河岸向上游走去,一片绿油油的丛林展现在眼前。刹那间,夕阳的几束余光洒在脸上。丛林深处不时传来几声野兽的咆哮,听起来格外令人害怕,可是,好奇心促使我向前走去,真正的冒险开始了!

突然,一个黑影闪过我眼前,顿时,我毛骨悚然:是谁?快给我滚出来!我壮着胆子问,你难道连我也不认识了吗?哦原来是毛克利啊!我惊讶地说。要不我们俩做伴,再去闯一次江湖吧!毛克利说:上次,我还没玩过瘾呢!我则笑盈盈地说:正有此意!于是,我们二人向森林深处走去。

嗖,嗖,嗖嗖我不禁在心里捏了一把冷汗,再加上周围黑漆漆的一片,更让人心中感到不安。在不经意间,我大叫一声,蔼!我身旁的毛克利被我的尖叫吓了一跳,你怎么了?我用颤抖的声音说:这这是什么声音?正谈论间,一个巨大的怪物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蒸发了一样,啊,是大邪!我俩异口同声道。大邪!又是你,我饶不了你!毛克利说。大邪用阴森的语调说:亏你还认识我,上次,你侥幸胜了我,这可不会再手下留情。话因未落,它那双眼睛中透出一股仇恨的光。大邪以迅雷的速度,将我与毛克利耍出十丈远,真不愧是千年老蛇。我灵机一动,凑到毛克利身边,悄悄耳语了一阵:我们将大蛇

正当我们说完,大蛇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毛克利使出了他的致命绝招飞毛腿。毛克利引着大蛇向一棵树跑去,那树特别弯曲,树叉也很多,长的动物很容易被盘上。大邪想:你跟我玩赛跑,还嫩了点。毛克利绕着大树跑,一圈、两圈、三圈正当他要被大邪追上的时候,砰一声。大邪就像瞬间坏了的机器,一头载倒在地,它的身体紧紧绕在了树上,再也动弹不得。大邪气喘吁吁地说:毛克利,我又输给你了!它越用力,身子就缠得约紧,最终没有力气再挣扎了。

我们赢了!yes!大邪,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俩欢呼胜利。几声动听的鸟叫像是在为我们庆功。我俩肩并肩走出了森林,外面阳光明媚,似乎也在恭喜我们。


丛林传奇读后感(二)

一翻开书页,我就好像进入了趣事多多的丛林,徜徉在其中,亲眼目睹紧张而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误入了狼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狼族的一员,他在呵护下健康成长,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他面对财宝丝毫不动心,也曾有许多辉煌的战绩,最终成为了一个山林之子。

这本书虽然没有特别深刻的哲理,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觉。一进入书中,就会觉得心旷神怡。

我最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和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诱惑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他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雅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突出了人类的智慧。这是这本《丛林传奇》最大的亮点。

莫格里真是太勇敢了,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如,虽然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是和你分享一下好吧!

有一天晚上,我去帮妈妈买面条,走到大时代门口,我看见一个男人,全身黑衣服,戴着黑墨镜、黑头盔和黑口罩,他正一直盯着我看呢!我立刻害怕了,赶紧跑进大时代,买了两元钱的面条。

刚走出大时代门口,我就看见那个男人还在,我急忙撒腿就跑,回头一看,那个人骑着摩托,一路都在跟着我,而且还在打电话!他不会在打电话叫同伙吧?我害怕的想。于是一溜烟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趴在窗户上往下看,看见我们楼下的王叔叔正和他有说有笑,原来,他刚刚的电话是给王叔叔打的啊!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要学习莫格里的机智和勇敢,变成一个大胆的女孩。

《飞鼠传奇》读后感


即使没有翅膀,勇气和智慧也会带你飞翔,这句话用来形容这本绘本再合适不过。不得不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读的绘本。

翻开书,首先抓住人眼球的是那惊为天人的画作,细致震撼。故事中的小老鼠和其他普通老鼠不一样,他是一只爱读书的老鼠,他经常躲在人类的图书馆里读书。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一件怪事儿,全城的老鼠都不见了,人类为了将老鼠赶尽杀绝,用上了新式捕鼠器,老鼠们都被吓跑了。可唯独因为读书的原因,我们的主角小老鼠被落下了。他猜想老鼠朋友们应该是乘轮船走的,想去港口看看,却碰上了此生的宿敌猫咪!于是故事的高潮就此拉开。他在逃亡中遇见了蝙蝠,会飞的蝙蝠激发了他小小的脑袋,给他咚的一下来了一个灵感——伟大的飞行计划开始了。


他先后制造了好多架飞机,收集材料,制作设计图纸,手工打造,不断地锤炼,不断地试飞,一次次失败,一次次重新来过……他造的飞机一架比一架高端先进、技术复杂,而同时,危机也在不断升级,一次比一次更加猛烈。最后他成功了!在人们眼里一只小老师居然成了一个会飞的传奇。


最后的最后,听说一个小男孩看到了“会飞的老鼠”的故事,他叫查尔斯林德伯格,1927年5月,年仅25岁的他驾驶着自制的单引擎飞机“圣路易精神号”孤身连续飞行33.5个小时,从纽约飞到了巴黎,创造了人类第一次不间断飞跃大西洋的奇迹,做到了和小飞鼠一样的事。

这本绘本的画面太震撼了,故事跌宕起伏,惊险连连,又非常振奋,读完之后,我儿子听完关灯,久久都不肯睡,一会一个问题:“那个研究滑翔机的人为什么跌下来就死了呢?可小老鼠也失败了为什么没摔死?”,“为什么那些老鼠都跑到另一个城市,而小老鼠没跑呢?“,”为什么从飞机上看下面的人会像蚂蚁呢?”等等,一个接一个,折腾了一个小时,听到满意的答案才睡去。看来这本绘本在他小小的脑瓜里已经烙下印迹,希望他也能明白,只要有坚持,有智慧,梦想的远方终究会到达!

《传奇》读后感800字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写在前面的话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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