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时间》读后感1000字
《存在与时间》是德国马丁?海德格尔的著作,曾被教育局称为“不合格”的一本书,却被不少学者认定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在书里蕴含了太丰富的内容,讨论的问题也庞杂且深刻,有些地方让人根本看不懂,但是某些话却让人印象深刻,若有所思。人想要本真的存在,就必须本真的理解和面对死亡,海德格尔说:“死是存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像这种可能性存在,就为此在开展除它的最本己的能在,而在这种能在中,一切都为的是此在的存在。”
“为生存而生存就是本真的”乍看就觉得是废话,人肯定都是求生的,不会是求死的呀,所以自然是为生存而生存,这样的问题还有讨论的意义吗?但是结合很多人各种生存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哲学家要讲出这样的话来。有人觉得生存是为了赚钱,有人说是为了工作或者其他形形色色我们觉得对于生存很重要的事情,或者满带文艺范儿的“为了让生命有意义”。但是生存就是生存本身,与其他一切都无关,我们是为了让自己活着而生存的,为了维持生命而呼吸、饮食,而只有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才有了工作、金钱……所有的一切。下次再给自己找理由的时候,请记得告诉自己,生存就是我们的目标,于是很多我们觉得乏味的东西可能也会有意思起来,很多困难也就不那么可怕了。
生死由天,我们总是在纠结自己的存在,总是计算着在世间的时间,但是既然不受我们思维活动或者情绪的左右,我们为什么要花这样的时间和精力呢?或者我们真的想要用脑子重新整理出更适合我们的生存法则或者避免死亡的窍门?
《存在与时间》读后感1000字
《存在与时间》是德国马丁?海德格尔的著作,曾被教育局称为“不合格”的一本书,却被不少学者认定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在书里蕴含了太丰富的内容,讨论的问题也庞杂且深刻,有些地方让人根本看不懂,但是某些话却让人印象深刻,若有所思。人想要本真的存在,就必须本真的理解和面对死亡,海德格尔说:“死是存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像这种可能性存在,就为此在开展除它的最本己的能在,而在这种能在中,一切都为的是此在的存在。”
“为生存而生存就是本真的”乍看就觉得是废话,人肯定都是求生的,不会是求死的呀,所以自然是为生存而生存,这样的问题还有讨论的意义吗?但是结合很多人各种生存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哲学家要讲出这样的话来。有人觉得生存是为了赚钱,有人说是为了工作或者其他形形色色我们觉得对于生存很重要的事情,或者满带文艺范儿的“为了让生命有意义”。但是生存就是生存本身,与其他一切都无关,我们是为了让自己活着而生存的,为了维持生命而呼吸、饮食,而只有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才有了工作、金钱……所有的一切。下次再给自己找理由的时候,请记得告诉自己,生存就是我们的目标,于是很多我们觉得乏味的东西可能也会有意思起来,很多困难也就不那么可怕了。
《存在与时间》是德国马丁?海德格尔的着作,曾被教育局称为不合格的一本书,却被不少学者认定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着作之一。
在书里蕴含了太丰富的内容,讨论的问题也庞杂且深刻,有些地方让人根本看不懂,但是某些话却让人印象深刻,若有所思。
人想要本真的存在,就必须本真的理解和面对死亡,海德格尔说:死是存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像这种可能性存在,就为此在开展除它的最本己的能在,而在这种能在中,一切都为的是此在的存在。
为生存而生存就是本真的乍看就觉得是废话,人肯定都是求生的,不会是求死的呀,所以自然是为生存而生存,这样的问题还有讨论的意义吗?
但是结合很多人各种生存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个哲学家要讲出这样的话来。有人觉得生存是为了赚钱,有人说是为了工作或者其他形形色色我们觉得对于生存很重要的事情,或者满带文艺范儿的为了让生命有意义。
但是生存就是生存本身,与其他一切都无关,我们是为了让自己活着而生存的,为了维持生命而呼吸、饮食,而只有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才有了工作、金钱所有的一切。
下次再给自己找理由的时候,请记得告诉自己,生存就是我们的目标,于是很多我们觉得乏味的东西可能也会有意思起来,很多困难也就不那么可怕了。
生死一向是哲学领域很容易提到的话题,于是,探讨了生存本质后,海德格尔又说死亡不是人实际能经验的。谁知道到底这样的话是不是正确的呢,至少现在的你我都不知道。
没有经历过的人自然没有发言权,经历过的人又有什么方法能告诉我们他们的经验?死亡也不是能被他人代替的。要是能,那不知道有多少冤魂会因为别人的推责而无辜走在黄泉路上。也许真的是死亡使人个体化,使自己的生存整体地呈现出来。
有时候想想还真的是死亡让人去注意某人,文学上更是如此,我们经常都爱说,只有死人才能出名,因为实在有太多的好的作品都在作者死后才受到大众的认可。
甚至觉得大家好像忽略了生存的意义,明明人死如灯灭什么都留不下,不管是盛名还是厚利,很怀疑这样的规律是依靠怎样的理据形成的,但是它就在那里。人所畏的情绪向自己展示了自身的生存作为一种有限的存在是终有一死的。谁也代替不了谁,也无可逃避。不管这辈子怕不怕死,在世上也不过几十年,谁也逃不了,当下的日子好好过便好了。
生死由天,我们总是在纠结自己的存在,总是计算着在世间的时间,但是既然不受我们思维活动或者情绪的左右,我们为什么要花这样的时间和精力呢?或者我们真的想要用脑子重新整理出更适合我们的生存法则或者避免死亡的窍门?
自己存在于这里,不是依于某种认识和意志,更不是依于直观为我们所知的。而是在缺乏明确的认识状态下,我们不得不与被抛到的这个:此的自己面对面。我们大多数时候都是无意识状态的傀儡,在无意识状态中构造成我。
此刻存在的我为什么会觉醒,反思自己,那是因为。作为思想支援的畏。心在老在担心着什么,畏惧之心时刻有之。造成埋头于日常的此在发生动摇的是 畏,在世界之中(的存在)本身就是畏的对象。担心能否在这个世界内存在。我们在不断复苏自己的思维状态中,不断地,不愿意按部就班,对于存在的意义,自身的价值的拷问为什么会动摇,因为我们总在担心一些东西,操心既是此在的存在,我们因为畏惧而操心。
海德格尔认为正在被展开和发现的此在的存在方式才是真理和真实性的本源现象。此在操心自己的存在,是先于自身存在的存在者,其实就是使自己与现在还没有的东西相关联。甚至自己最后的死的关联。为了作为一个整体而完结,此在非死不可。但如果死掉,此在原本就不可能亲身经历这种事。此在对于自身来说终究是未完。自己自身的死对于此在来说,决不可能作为现实的东西亲历。
人生在世考虑两个极点,生和死。听天由命转变为人定胜天,对于生我们亲历过,但是对于死作为存在状态的终结,是无法体验到的,那要到另外一个境界了,这是我们所说的来生,循环,还是只是人的肉体形式化为物质的存在,精神消散,但是人的精神反而是人的本真的东西,畏死,我们考虑生的意义价值。为了连续生与死我们有了时间,时间就成了一种纽带。
对于我们日常所熟悉的良心,良心是伪善以外的任何东西。自己在这里存在并不是依自己的愿望选择的,自己在这里存在是既成事实的,并且自己对自己的存在完全是非力的,我们生在此,就在此,此在已经存在不以我们的自我意志而转移,也无法按照自我的意志来转移。
所谓良心不是完成了的状态,而是良心的倾向、准备接纳自己的内疚的一种姿态。我们对于自己的存在,先于自己的思考而存在,自己在这里或好或坏与一定的标准来看是不是对得起自己,这样就是哲学意义上的良心,我们追求的存在良心是对自己的一种怜惜。
畏、先行到死、良心都是使此在从向日常的沉沦中回返自己自身的环节,海德格尔把此在忍耐畏、从自己固有的亏欠理解自己称为觉悟性、决心性。由于这些思考我们会明白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起码在一种程度上说是这样的。这种觉悟性即是与自己最后的可能性之死面对面,并始终把其为可能性维持。
通过先行到死此在才将来到自己的位置。临死时,下了先行到死决心的此在,把自己存在的场或境域中重新把握以前一直照面的东西,使其无隐蔽地照面。这叫做现代化 这样就获得了将来、曾在性、现在花三个机能。而三种机能不是并列存在的。
所谓此在,说到底不外乎是这种时间性。在把握将来,曾在,现在之间我们的存在问题,我们需要一条纽带,生命的循环不是由于死亡而终结,通过向死先行,此在向他从前自己在过来的存在样态返回,并接受这种返回。这即是反复己。在非本真的存在中,人把这种自己被抛的存在样态冷却了。在不断地一遍又一遍的体验生命中轮回,不死,可能换一种形态方式存在。
本真的历史性可以这样归纳;支配自己、规定自己生活的力来自过去,同时它还无疑是在自己自身中继续发挥作用的难以抗拒的力;要承认自己还是依赖这种力,要把它作为自己的财产。
在支配自己的时候我自然地联想到了《黑客帝国》人被机器控制,思维禁锢在一个庞大的母体中,而人有些脱离了这种禁锢成为先知,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控制自己的觉醒,需要外力的帮助才能实现渡化,一切又在考虑平衡,平衡之后又是什么,人觉醒之后依然没有彻底的觉悟。因为人无法化为虚无的存在,与虚幻化为一体,本身就是虚幻的状态下,本身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去揣测存在也是行不通的。
最终我对于一些基本概念还是不是很清楚,由于读的比较粗糙或许遗漏了许多东西,但是我坚信如海德格尔所认为,所谓真理、真实的基本样态并不是言说与判断与事实一致,而是事实和事物没有覆盖的呈现,在特定的关系中照面。
世界因为我们的感知而存在,单纯的从自我思考的角度,从自我来说是这样的,因为不可知所以成立,这是一个以本身的怀疑来怀疑本身一样,不过又为认识打开了另外一条思路。
时间因我而存在读《匆匆》有感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每当我翻开课本,细细品味朱自清的《匆匆》时,我突然读懂了许多许多,感觉时间流逝地是那么快
是啊,任何事物都有时光飞逝的痕迹,惟独时间没有。他其实是多么的吝啬啊,连游丝般的痕迹都没有留下。而他同时也是多么公正啊,无论富裕与贫穷,每个人,每一天都只有相同的时间,分秒不差
我们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有谁没有浪费过时间呢?每当我玩电脑的时候,时间从键盘上过去;每当我看电视的时候,时间从屏幕里闪去;每当我做游戏的时 候,时间从欢笑中溜走有一天放学回来,那天的作业极少。我心里抱着这样一个念头:反正今天作业这么少,我先玩玩也没关系。于是我疯狂地在家玩起电脑游 戏,泡在电脑桌前,陶醉在了精彩的游戏世界里,一直没有感觉时间正在一大步一大步前进。后来,我才发现天渐渐暗下来了,一看时间已经很晚很晚,接着我只好 去开夜车我百思不得其解,这又是何必呢?
匆匆,时间是何等的匆匆啊不过时间的匆匆流逝是谁也挽留不了的,所以我们不能浪费时间了,而是珍惜时间,利用时间,把握时间!同学们,让我们争分夺秒,做一些有价值的事,时间因我们而存在!
读《存在与虚无》有感
读《存在与虚无》有感第2页
大学生读后感|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好书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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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存在与虚无》读后感【一】
不知道怎么的,读《存在与虚无》就成为了我一个久未实现的夙愿。因为这书实在难找,书店不卖,网上不刊,我都差点想邮购了(好象三联有个版本)。还好,就像海德格尔说的一样,事物总是呈现在因缘之中,既然我有此意向,这事物就会有与我照面之时。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因缘之点竟然会集在一个旧书店里,一看到此书,立马买下,价钱很便宜,不到一半,而且是全新的,这不禁让我感叹:谁跟它怎么没缘呀!
萨特在《虚》中是这样来理解人自身和他的存在的:人是自为的存在,即是说,人是对他自己是什么以一种有所作为的方式的存在,他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自身的。正是因为他具有时间性,所以人不像一棵树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者,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不存在。而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就是一个虚无。因此,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的选择,正是在自由的选择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是,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以上是从编者序里抄出来的话,因为我还未完成这书的阅读,所以为了要在这里先来个总括性的描述,我不得不借用别人的话,其实,是在借用别人的理解,而且正因为是借用,我才发现,如果到最后要我来写这个总括的话,我可能是不会这样写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在乱写,而是因为写得还不够精彩。
如今这80页的阅读,只是我对本书导言部分的把握,对导言三遍下来的反刍充分地带领我进入了萨特《虚》书的境界,也就是进入了萨特明显的现象学思维的境界,此时,萨特传记中对他第一次接触现象学事件的描述正历历在目,的确,正如萨特自己说的,哲学就应该是一种面对现实生活的哲学,而不是书斋里的文字2024的思维的游戏,当一种能够把弄我们面前的一支活生生的高脚杯的哲学竟能存在时,风华正貌的萨特渴望赴德求学的心情也就活生生地被揭示到我的面前了。
现象学不是一门普遍意义上的学问,不如说它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现象学当年之所以能有那么大的声势,想来也是合理的,我们难道不是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来关照一样事物的吗?如果说先入为主的是一些不大碍事的东西也就罢了,可是,一旦牵扯到关键性的问题,我们的先入为主就是致命性的,扼杀的不只是我们对事物的理解与关照,还有我们的整个意义世界的基础。所以现象学要指涉存在问题,所以现象学要走向事情本身,全都是因为我们以事物不是的样子来使事物是这样。海德格尔说我们遗忘了存在,这足以导致一切存在者的基础陷于荒谬与崩溃。
西方哲学从柏拉图伊始就正式迈入二元论的圈圈,虽然作为其第子的亚里斯多德似乎对此兆头有所领悟,在他的《物理学》中企图一探存在究竟,但依我们后世看来,其不过为一回光返照罢了。到了笛卡儿,他的我思也只是一种努力,有一线现象学的曙光似乎射进了他那间破陋的小屋,但恰好没射入他的眼中,而是射入了他的火炉中(据说笛卡儿就是在这火炉旁感叹人生如梦的)。他想用我思来统一精神,而把物质留给了广延,并且还有一个自因的上帝,所以,他不是对柏拉图哲学的反省,而不如说他走得更远,走到了三元论去了。
大学生《存在与虚无》读后感【二】
萨特开篇就说现象的观念就是可以理解的了,他必须要站在一个新的视野之上来建构新的哲学,别忘了,在他之前已经有了叔本华、尼采、胡塞尔和海德格尔。
现象的观念里是说,得以摆脱古典二元论的是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示着存在物的'现象',这些现象显示的就是存在物的本身,这里没有像古典二元思维把世界划分为现象-本体、对象-本质、主体-客体那样的格局了。存在物的本质并不是潜藏在存在物内部的某个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显示序列的显示法则。萨特在这里用普鲁斯特来打比方是比较有趣的,他说,人们说普鲁斯特的天才或说普鲁斯特是天才并不是说普鲁斯特本人有一种被称作天才的特性,它不是普鲁斯特本人的一种特性,不能像说普鲁斯特长着一对好眼睛那样去理解普鲁斯特的天才,普鲁斯特的天才是在他本人作为人在一系列作品中的显露总和。因为说不管《追忆似水年华》其体系有多庞大,其内容有多丰富,其含义有多深刻,它实际上都是以普鲁斯特这个人(作为它的作者)为背景映衬着的,在《追忆似水年华》这本书渐次地一页一页呈现在读者意识中的时候,读者总是暗含着对普鲁斯特本人的某种理解,实际上是普鲁斯特作为一个天才的形象被渐次的展露在读者面前的。再比如说爱因斯坦,我们对相对论的理解是始终暗含着一种对爱因斯坦作为一个天才的被展现的。到不是说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他才有相对论的,而显然地是,正因为相对论,爱因斯坦才被展现为一个天才。
之后,萨特还更深入地分析了现象的问题。但我想,对我们这些初涉当代哲学的人来说,深奥的东西并不是很适合在这里讨论,过多的往实际上不明其意的深奥中纠缠,往往会落于文字2024概念的圈套。还不如回到先前的第一个问题中:为什么当代思想汲汲于想要扬弃那个古典的二元论?这个问题的探讨可能对我们来说还比较实际,因为这是一个哲学的入门问题,它在一方面连接的是古典的和现代的西方哲学。
因此,首先在我看来,二元论是一种分裂,它把世界分裂为单个的现象与本质,把人和世界的关系分裂为人与物,把人与人的关系分裂为自我和他人。这样,不可否认的是有一种对峙的紧张状态被安排进了这个人与物之间,有一个对抗的急迫力量被镶嵌进了这个人与人之间,前者的直接后果就是生态环境的如今状态,后者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环境的如今状态。如果一种对象意识(把事物孤立地对象化起来的思维方式)成为统治我们人的思维认识的绝对局面的话,将来的世界将走向何方?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大学生《存在与虚无》读后感【三】
《存在与虚无》,法国的让保罗萨特著。其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对存在的探索(导言);虚无的起源;自为的存在;我和他人;拥有、作为和存在。它是一部关于存在主义代表作,在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正如萨特自己说的,哲学就应该是一种面对现实生活的哲学,而不是书斋里的文字2024的思维的游戏。他的哲学主要思想来源,从传统来讲,一个是胡塞尔的现象学,一个是笛卡尔的理性哲学。而更多的是他自己对生活的体验,特别是关于自由和偶然性的思想,也关涉到他同女人的关系、爱情、性欲、肉体、他把这一切都揉和在一起,以一种哲学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这部著作的确具有独特价值,它是自黑格尔以来新的精神现象学。萨特终于找到了解决自己根本难题的哲学,那不是任何一种现成的哲学思想,而是他自己经过十年探索得出来的。他能够把我们面前的一支活生生的高脚杯的哲学很生活化的呈现。
萨特将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一块石头是一块石头,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就石头来说,它是其所是,这件事物的存在总与它本身相合,这就是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实际是指人的存在。在萨特看来,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未来的我不一样,我的意识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正因为有意识,所以人的本质就不固定。人一生下来,他没有本质,而只好做为存在体存在世界上,本质是后天的,是通过人的意识自由选择的,意识选择是纯粹个人化的事情,每个人的选择都不相同,因此,人的本质也不相同。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这个。但是人总不能忍受人的本质的不固定性,这种情境造成人的不安全感受,所以,人要努力寻找使自己由自为的存在变为自在的存在,变得像那磐石一般有不可动摇的坚实性。然而这可能吗?萨特沮丧地看到,由于人有意识,这可恶的意识,使人总处于摇摆之境。只要人活着,他就找不到他的坚实性。人的存在的极端不稳定性和偶然性是他命中注定,是悻论。
萨特在《虚》中是这样来理解人自身和他的存在的:人是自为的存在,即是说,人是对他自己是什么以一种有所作为的方式的存在,他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自身的。正是因为他具有时间性,所以人不像一棵树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者,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不存在。而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就是一个虚无。因此,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的选择,正是在自由的选择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是,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存在物的本质并不是潜藏在存在物内部的某个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显示序列的显示法则。
从本质上说,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并非缘于某种规定或天定的意义,事物的发生本身就是它存在的原因;因此万物具有自由的天性,具有按照自我意愿发展的无限可能性。事物的存在不是一个停滞的状态,而总是处于一种不断进取的过程,这种运动不是一时之态而是存在的常态,一旦进取停止,存在也就陷入了虚无。由此出发,萨特所倡导的价值观和生存主张就非常自然了:强调自由选择并以此创造生存的意义,在行动之前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强调对未来的永不停止的设计、谋划和开拓,因为进取一旦停滞,生存的意义将同时断裂。所谓存在的即合理的,就是在这里与真正的存在主义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对立,因为后者要求你不要把停滞的东西视为存在的合理状态。
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是积极的,十分富有哲理性的思想。其实萨特留给我们的远不止这些,剩下的些许其他惟有等我们自己去发现,去感悟也许你会因此发现另一处风景。
大学生《存在与虚无》读后感【四】
让-保罗萨特(法国人),1905-1980。与大多数一流的知识分子一样,萨特也是个自我中心主义者。他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独生子女的典型。在他的自传《词语》一书中,他把自己描写成了一个早熟的天才,成名的欲望是他奋斗的重大动力。他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人。对于萨特的学术地位、文学成就、人格与操守,历来有着褒贬不一的各种声音。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他生前的影响是巨大的,他受着无数大学生的顶礼膜拜,直到现在,人们还在谈论他,关于他的著作,关于他的为人,关于他和那些女人们的恩恩怨怨。可见,无论他是思想家,还是小丑,一点无可置疑:他激起了人们的兴趣。
萨特的《存在与虚无》的成功是不言而喻的。当然,它最终为人瞩目,还是要到1945年战争结束之后。那是存在主义的时代:战争之后的气氛使人们不得不怀着一种悲怆的心情关注个人与历史的关系,实质上还是知识界如何面对现实的问题。与其说《存在与虚无》以哲学著作的身份吸引了广大读者,毋宁说是这本书所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色彩,或者干脆可以说是由于他的作者在书中所散发的本人的独特魅力,即由于萨特哲学家与作家的双重身份造成的结果。到了五十年代,存在主义在法国思想界发展成为最具影响的思潮,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思想领域,超出了法国国界。而这部《存在与虚无》也就被视为法国存在主义运动的奠基之作,萨特本人也确定了自己在这个运动中的无可争议的领导地位。
萨特给予我们的是什么?在阅读他的一些非常艰涩的哲学著作和体现他思想的文学作品时,我常常在想这个问题。作为一个思想家(或许应该称之为哲学家、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但我认为他最本质的是一个思想者),他已不再时髦,除了供专门的学术研究外,他以及他的思想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到底还能发生什么样的作用?
《存在与虚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论述虚无问题;第二部分论述为自身的存在;第三部分论述为他人;第四部分论述有、做和存在。萨特将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一块石头是一块石头,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就石头来说,它是其所是,这件事物的存在总与它本身相合,这就是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实际是指人的存在。在萨特看来,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未来的我不一样,我的意识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正因为有意识,所以人的本质就不固定。人一生下来,他没有本质,而只好做为存在体存在世界上,本质是后天的,是通过人的意识自由选择的,意识选择是纯粹个人化的事情,每个人的选择都不相同,因此,人的本质也不相同。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这个。但是人总不能忍受人的本质的不固定性,这种情境造成人的不安全感受,所以,人要努力寻找使自己由自为的存在变为自在的存在,变得像那磐石一般有不可动摇的坚实性。然而这可能吗?萨特沮丧地看到,由于人有意识,这可恶的意识,使人总处于摇摆之境。只要人活着,他就找不到他的坚实性。人的存在的极端不稳定性和偶然性是他命中注定,是悻论。
存在与信仰 ——读《复仇》有感
杨梓涵
一个遗腹子行旅者,投宿一家佛寺,遇一个和尚,悟懂了一些道理。他要找杀死父亲的仇人,而仇人的名字刻在他手臂上。他遇见了那个仇人,却未杀他。
以上这极诡异的行文,是汪曾祺先生的又一个故事,结局出乎意料。旅者为何不杀仇人?这便牵扯到了"存在".遗腹子为寻找仇人而舞剑,为寻找仇人而行遍天涯。佛堂上的坐垫多了一位,那是为他而设的。遗腹子只为了杀死仇人而存在,若此达成了,他的存在与否,又有何意义?这是对仇人的怜悯,也是对自己的悲伤。
曾经听闻,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一个警官,被歹徒打瞎了左眼,这之后,妻离子散。他将使歹徒绳之于法作为己任,甚至以此为生命存在的意义。当他最后抓住了歹徒而将他送归国家执行死刑后,他一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二者的性质是一样的,你为何而存在?当这个理由灰飞烟灭时,一切都将虚无。你的存在,若仅为了一个信念,坚定,而可悲呢。结尾的两副錾子,指他与仇人,迸发出一道光芒,是经存在于虚无后的希望,与解脱。
遗腹子在寺中住下后才遇仇人,可说是神佛给予他的心愿,他的存在。佛堂上的经书,蒲团,在信佛人的眼中是佛的昭示,佛的语言。等你顿悟了自己的存在,即虚无,即信仰,那么你也将跪上蒲团,奉起经书,祷告佛法。
人在天地中贵为"灵",却也是孤独苦难的,来自于母腹的孩子,尚不懂自己为何而来,可迟暮的老人,早已知道自己的去向。正因这一层人性深处的迷惘与死亡的终极,就有了神佛。基督教的耶稣,是全能者,告诉你未来有天堂、地狱。东土之佛指示你,人世有着六道轮回。人性复杂,有情感,有知觉,有灵魂与信念,可当你已死呢?这一切的一切,便是前世今生的幻觉。所有人都在自我的大海中漂泊,望着空中的浩渺星辰,左右顾盼,终生追寻生命意义的有无。
信仰是人类的自我认定,存在是人们在虚无中的价值。遗腹子厌倦了漂泊,顿悟了依附在仇人身上的存在,他的青年时光,仇人名字代替他的名字,如仇人存在化为他的存在。文中"他坚信他的母亲已经死了",是的,眼中所见,也为虚无,心中所念,才为信仰。否认与质疑之后,是重生,是生命意义的重塑。
【蒋老师 评语】
梓涵是七班最具古典才华的大才女,熟读唐诗宋词,经典阅读已向《史记》、《资治通鉴》涉猎,她的古典诗词创作更是一度令大家钦佩不已。才气与灵气兼备的梓涵,让人格外欣赏。深厚的阅读功底,让她的解读也常常颇为新颖。
关于汪曾祺先生的《复仇》一文,许多同学皆有提及,大多评论归为"虽有忮心,不怨飘瓦"的一笑泯恩仇,以及自我意识的觉醒。梓涵一如既往地独辟蹊径,走向了更深刻的"存在与信仰"的解读,令人耳目一新。
《我与父辈》里,连科老师从自己童年开始写起,字里行间是满满的朴实和暖意,不由得把人们的思绪带回到了上世纪那个充满贫穷和饥饿的年代。他用详实的笔墨和丰满的情感向读者讲述了生活在豫西农村里的父亲、大伯、四叔坎坷而平凡的一辈子,以及阎连科老师自己艰辛的成长经历,除了对那段沉重历史回忆之外,阎老师用更多的语言讲述了父辈对子女浓浓的亲情和子女在父辈亲情之下获得的滋养与成长,以及对这种感情的感恩。朴实的叙述和文字的简约并不妨碍感受的恣肆与蒸腾,故乡、亲情在关于思念的名词竞技场上,永远是胜出者,而且永远与你锁定在一起,严丝合缝,牢不可分。无论走了多久,无论飞得多远,故乡和亲情如同拉扯着你飞行的线绳的另一端,撕拽着,紧绷着,剥离着,皮毛脱落直至血肉模糊,经历过的人是深深的共鸣,没有经历过的人则是一种灵魂的顿悟。
看着看着,我不禁潸然泪下。我的老家坐落在邙山脚下黄河之滨,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父亲兄弟姊妹五个,他排行老大,父亲当年16岁时就出去当兵,再后来转业到洛阳工作,母亲19岁那年嫁给父亲来到这个家中,长嫂如母,贤惠的她不仅要伺候生病的婆婆,还要带着叔叔、姑姑干农活挣工分。从我记事起,母亲每天从鸡叫起床就开始忙,到了晚上还要给一家人缝衣服做鞋子,从没有片刻停歇过。如今我的脑海中还经常浮现这样的镜头:昏暗的灯光下,母亲一边督促着我和妹妹学习,一边缝衣服,常常我们半夜醒来还看到她在灯下穿针引线。到了冬天,母亲的手冻得红肿还裂开长长的口子,母亲用煮萝卜水洗,然后抹上一层厚厚的猪油,还没好上几天,就又裂开。那时候生活贫困,为了给我们解馋,每到周日,父亲从洛阳回家,都会带猪肉饺子馅,母亲就会给我们包饺子吃,听母亲说,妹妹保准会吃多,躺在床上难受的哼哼着肚子撑,但下次依旧,我想这可能是馋的太狠,妹妹对吃撑想要屏蔽吧!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最难捱的还是寒冬腊月,凌晨5点多起床到学校上早自习,清冷孤寂漆黑的夜令人又冷又怕,我和邻居家的姐姐常常一路小跑,好不容易身上有些微热,进到教室又宛如掉进另一个冰窟,里面没有取暖设施,窗户上破碎的玻璃上用报纸糊着,在寒风中咕咕作响。最怕的是下雪天,地面泥泞,怕棉鞋湿了坏了,就放在书包里,虽然穿上母亲织的毛袜子,再套上胶鞋,也无济于事,走到学校,脚趾早已麻木,已丝毫感受不到痛。为了取暖,大家就会玩一种游戏俗称挤谷堆,太阳出来时,在背风的墙下,大家背靠墙排成一行,互相挤扛取暖,谁被挤出就排在后面接着开始下一轮。那个倒霉小伙伴不小心把棉衣服挤破,回到家被母亲手中笤帚的招待。后来,在市里上了学,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庞大的暖气片,窗外寒风猎猎,窗内热浪习习,最初热的不习惯而被同学们嘲笑,我都是一笑释然,接着做自己的功课,奋笔疾书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这段经历如梦魇一般,根本忘不掉,我写的许多文章也是围绕着那段经历来写的,离开了这片土地,离开我的故乡,我似乎什么也不是,唯有来处,方有去处,就如同阎连科老师在《我与父辈》中写的我发现那块土地完全可以没有我,而我却不能没有那块土地和村落,没有我那块土地依然会遵循着它已有的秩序和轨迹,日出日落,岁月人生,而我若没有那块土地,我就不再是我了,没有那个村落,我就什么也不是,我是懂连科老师的,连科老师是懂我的,他懂得每一个从故乡走出去的人,曾经的我们不愿意再回那片土地,然而当时光折返、生命折返时,我们才发现深爱着故乡的仍然是我们。
如今我的父母愈发老了,他们回老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勤了,父亲患有轻度脑梗,经常头晕,然而只要回到老家就会减缓好多。母亲高血压多年了,每天必吃降压药,然而一回到她家乡,血压就降了下来,用母亲的话说,老家的空气就是好!为此,我咨询很多专家,但一直没有找到答案,我开玩笑的对父母说:这可能就是故乡效应,胜过任何灵丹妙药!有一次,父亲偷偷告诉我,母亲曾在三十年前随他到城里时就发誓再也不回来了,然而没过几年,她先是和父亲商量回老家整修老宅子,继而种菜种树。老家要修路,他们慷慨解囊资助;老家来了人,他们盛情款待;老家人有什么困难,他们尽其所能他们对故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举一动充满了牵挂和依恋!是呀,故乡情结如同一个人内心深处潜藏的一泓泉眼,既不会四溢,更不会干涸,而是一生一世的根植,一旦合适的时候,就如喷泉般一泻千里、难以阻挡,这不仅是中原,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家乡情结!我想这也是连科老师在《我的父辈》中除了亲情之外所表达的另外一个最重要的主题。
正如阎连科老师所说:作为作家,他们永远都不会逃离对这片土地的爱,如果有让人读了不舒服的地方,那一定是他们对爱的表达方式不一样......
春华秋实,冬去春来,像一滴酒回不到最初的葡萄里,我们也永远回不到年少,在岁月的流逝中,从贫瘠拮据平凡的石块蜕变而出,我们的岛开出自己的花,润泽柔嫩,色质明艳,直至结出累累果实。走过昨天,走过追忆,走过流年,我也从花季少女到不惑之年,从绿衣蓝衫到航空蓝的追梦,无论时光荏苒,似水流年,我愿意始终秉承着自己的善意和暖意行走这个冷清但更长情的世界上,只因故乡和亲情所在之处,便是我永远得以思念的天涯海角。
天籁俱在,真情亘古,世间鸿蒙,初心永恒。著名散文家简媜说:深情是一桩悲剧,必须以死来句读。而我们这群人对于故乡和亲情那份初心,可能必须要用一生的精彩和涅槃来演绎吧。
感谢阎连科老师,感谢《我与父辈》,感谢他和它能让我再次明晰来时的方向和最终的去处!
尽管人类已经发展到了信息和航天时代,可是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认识还停留在一千多年以前的水平,时间和空间到底存在不存在,时间和空间到底是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一直苦苦追问。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困惑是现代科学探索迷茫与混乱的主要原因。时间和空间问题是挡在科学理论发展道路上的两座高山,不逾越这两座高山科学就无法向前发展。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将一年分割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中国还将四季细分割为24个节气;人们将一天分割为上午、中午、下午、傍晚、午夜、黎明,中国还将一天细分为多个时辰。
霍金先生是如何看待“时间”这个观念的呢?文中说过“直到本世纪初,人们还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每一事件可由一个称为“时间”的数以唯一的方式来标记,所有好的钟在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上都是一致的。然而,对于任何正在运动的观察者光速总是一样的这一发现,导致了相对论;而在相对论中,人们必须抛弃存在一个唯一的绝对时间的观念。代之以每个观察者携带的钟所记录的他自己的时间测量——不同观察者携带的钟不必要读数一样。这样,对于进行测量的观察者而言,时间变成一个更主观的概念。”
远古人类有了简单的思维活动后,从白天黑夜的交替,月亮圆缺的交替,季节冷热的交替,逐步产生了日,四季,年的认识,这些都是个体对时长的感觉与认识,还没有上升到时间的概念。
牛顿对时间感觉是正确的,但是,牛顿认为时间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无疑是错误的。宇宙并不存在时间这种东西,时间是人为的产物。
下面我们再来聊聊空间。通过阅读,我明白了,我们这个世界是二维空间,和三维空间很相似。打个比方,一只蚂蚁要从纸的这头到纸的那头,不能往前也不能向后。假设纸无限大,那么蚂蚁就永远到不了地点了。那么如果说蚂蚁将纸用口水破出一个洞来,是不是就可以瞬间到达他要去的地点呢?对的!这也就是四维,五维甚至十维、二十六维的奇迹!
有人坚信只要科学家们够努力,是有五六维空间的;有人说,我们最多也就只是能够接近五六维空间,但并不能真正找到;还有人认为,什么五六维空间啊?根本没有这回事儿!虽然也有人赞同二三点,但是更多的人、更多的科学家都还是赞同第一点的。
今天,我深深地和大家一起了解了时间与空间,其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联的一些科学知识。例如:相对论......霍金先生在坐在轮椅上时还能完成如此伟大的著作,有如此顽强的毅力,怎能令人不佩服?
今天,我学习了《和时间赛跑》一文,才使我真正明白了:所有时间里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假如,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由此联想到自己,我感到十分惭愧。平时,老师在学校布置的作业,自己能拖就拖,心想,回家有的是时间,回家再写。回到家里,遇到好的电视剧,想看;有时还想上电脑打打游戏。这样,等做完作业,再练两张大字,有时还要完成英语班、作文班、奥数班老师布置的习题和作业,每天晚上总是睡得很晚很晚。
通过这篇文章的学习,使我感到,自己之所以这么狼狈,关键是没有抓住时间。自己要是能抓紧时间,在学校少玩一点,把老师布置的作业,能在学校完成的,尽量在学校做完,这样回到家里,就能腾出的时间,去干别的事情。
如果我能抓紧时间,首先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我就能挤出的时间,学好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学好奥数、作文和英语,还能多阅读一些课外书。这样,我就能在同样的时间里,比别人学到的知识。这样,我就走在了时间的前面。
我坚信,一个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一定是个胜利者!
之前,我读过一篇《与时间赛跑》的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感触良多。其实我的心里早就想体验一下与时间赛跑的感觉,更想养成与时间赛跑的良好习惯。
这篇课文讲的是:“我”的外祖母去世了,“我”痛苦万分。爸爸妈妈告诉“我”,昨天过去了,就再也回不到昨天。时间一去不复返,我们虽然跑不过时间,但我们可以紧时间,珍惜一分一秒,不浪费时间,也就意味着成功。
我原来十分不珍惜时间,我想:一两分钟能干什么事呢。有一个星期六,妈妈有事出去,她让我起床后,吃点饭,然后去读一本书,听英语。我早上起床挺快的,起床之后,我想看会电视,我就边吃饭边看电视。因为太好看了,所以吃完饭也没停下。下午,我突然意识到,我什么也没干。虽然妈妈没说我,但我还是很难过,因为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不会再回来了。无论我怎么做,也挽救不回这一天的时光。
我很伤心,很难过。发誓再也不浪费时间。
第二天,我找到要洗的衣服,学着妈妈的样子:先把衣服放到池子里,然后,放上一些水,用手压,让衣服完全浸透,然后再放上洗衣粉,一件一件的搓。我干了约莫十来分钟,那一件件带有灰尘的、沾满彩笔水和墨水的、带有汗味的脏衣服,变成了一件件干干净净的、令人喜爱的“新”衣服。我用很快的速度把衣服井然有序的晾在晾衣架上,然后坐下来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比吃了蜜糖还甜呢,别提有多开心了!这感觉可比看一天电视好多了。
妈妈回来以后,看了一下阳台我的杰作,妈妈笑了。亲了我一下,我好幸福。虽然以前妈妈也没少亲我,但这一次的感觉与以往不同。
当天晚上,写完作业,收拾了一下书包,我又拿出了40分钟的时间来读书。40分钟过的的很快。不过我已经读完了一本儿童文学。哇,我明白了,原来干什么事也比浪费时间的感觉好不知多少倍呢!
又是一个星期六,爸爸妈妈同样都出门了。我毫不犹豫地说:“今天我要做点事,有用的事。”平时爸爸妈妈工作忙,没时间做家务。原来井井有条的家也乱了一些。我就帮帮老爸老妈吧!有了这个信念,我也就马不停蹄的忙了起来。先把家里扫了一遍,又用拖把拖了一遍,然后整理了一下东西。我汗流浃背,头上的汗顺着脸颊流到了嘴里。我品尝了一下,嗯,咸咸的,这就是成功的味道么?
几天下来,我的收获可不小,我总结出了:无论结果怎样,都要勇敢去面对,而在意结果的人,那他将到处碰壁,与时间赛跑,就等于与自己对抗,战胜了自己,那就会所向披靡。
自此,我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每一次上学,每一次上课,每一次做作业,每一次做家务,我都学会与时间赛跑。渐渐地,与时间赛跑早已成为我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为了一种良好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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