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我观看了这部新来的李老师的电影,从而了解许多,知道了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的差别。
故事从一个大学生被派去山里支教开始,她就是李老师,她认为孩子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所以每次上课都带同学们出去玩,以至于让孩子们只喜欢上她的活动课,在其他老师上课时不认真听讲,后来因学校的期中考是最后一名,即将合并。李老师才觉悟,于是与教育局联系,恳请再给一次机会,和其他几位老师一起努力,最终取得了好成绩。
最让我感动的的不是老师为学校争取最后机会的时候,而是李老师帮助一个同学争取他喜爱的喜剧时,小男孩很喜欢唱戏,而且非常有天赋,但是父亲想让他成为一个知书达理的人。于是他常常逃课,因为李老师的和蔼与理解,他们共同努力,终于考出了好成绩,创造了可以上戏校的好机会。
学习生活中,教过我的老师有很多很多,他们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更努力,追求上进,在迷茫中,老师们为我们指明道路,在取得一次的成就时,老师们又时时警告我们不要骄傲,在取得进步时,老师们又会给予我们鼓励。
我们的生活无忧无虑,山里的贫困让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只需要认真,努力地学习,完成自己应该的学艺。
初三:叶姿
亲爱的温老师:
您还好吗?
在夕阳西下时,油麻地的每个人是否还可以听见那首充满哀伤而又刚强的无词歌?小药寮里的药雾还在袅袅升起吗?记忆中的药寮就是这样,总是那样温馨和安详。
曾经的我不爱学习,喜欢四处玩耍,虽然我很顽皮,但我性格开朗,我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平静的生活总隐藏着危机。我生病了,开始大家都认为是小病,我也一样,小时候甚至盼望生一点小病,因为那样可以不用上学,还可以得到一些额外的享受。随着父亲带我去看病的地方越来越远,每一次回来时心事越来越重,脸都变色了,我明白这不是小病了。再后来,我慢慢明白,医生说我会死的,认为我得了癌症。那时我不再是以前那个活蹦乱跳的桑桑了,我心里生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惧怕我知道我要面临死亡了。我开始懵懵懂懂地想到一个像我这么小年纪的孩子很少有机会遇到的问题:突然就不能看到太阳了。人们都把我当成了会死的人,他们都十分顺从我,只要是我提出的要求,都会尽量满足,连父亲最痛恨做的事打猎,都因我想去而满足了我。虽然这样很满足,但我还是感觉原来好,做一个正常人才是最好的!
这时是温老师您给了我力量。在那个药味缭绕的小屋,您帮我熬药,您给我唱那首哀伤又带着刚强的无词歌,您给我讲您和您奶奶的故事,告诉我别怕。是的,虽然大家都不愿意看到那一天的到来,而我这时居然一点也不再感到害怕。因为在想到这一天的情景时,我的耳边总是飘荡着您唱的那首无词歌,您给了我平静和勇气,让我依然那样美好地去看一切,去想明天。
后来我幸运地遇到了一个高手,他说我得的是鼠疮,为我开了药方。之后的几个月,又是您为我精心熬药。不久后,我的病慢慢好转,再后来,我的病完全痊愈了。我特别感谢您,您把您奶奶唯一留下的东西传授给了我别怕,如果没有别怕这二字,我绝不能坚持挺到现在。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温老师,虽然您不是我的亲生妈妈,但是您教给了我的亲生妈妈也不曾教给我的东西,也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在这里,请允许我深情地呼唤您一声:妈妈,我永远爱您!
您的孩子:桑桑
年月日
四年级:徵羽
记得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呀,一本好书可以铸就我们的未来,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
现在来想想看,书柜里的书中,你认为哪一本是你最喜欢的书呢?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肯定的对你说这本《鲁宾逊漂流记》。
虽然这本书很普通,但它总是会激起读者的一番热情,而且有一股让人想继续读下去的好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出生于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的人---鲁滨逊。从小,他就有漫游四海的雄心。一天,他觉得自己是该出去闯了,于是便悄悄地离开了家乡,开始了自己第一次冒险生涯。在经过一些奔波后,他开始有点想家,于是在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自己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一个名叫星期五的仆人回到了早已阔别35年的家乡。到家后,他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他在家又没待多久,又来到巴西的种植园,到那他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些忠实的朋友一直为他保管着钱财。后来,他又到英国成了家,有了三个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伤心之余,他心中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便又一次航海经商。鲁滨逊在路经曾住过的荒岛时,发现岛上的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他满意地离开了小岛,继续着冒险的征程
读了这部作品,我感想颇多。鲁滨逊这个形象是上升时期生机勃勃的资产阶级的典型,体现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和他们的阶级本质。他具有顽强奋斗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悲观和绝望,也不对生活抱怨任何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用行动去实现目标。他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资产者,还是一个敢于追求理想的殖民者。
这,就是这部作品给我的感受。看来认真地读一本书,它终会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因此,我们一定要读好每一本书,领会书中的韵意。
重庆巴南区重庆市清华中学初二:冒晓妍
在暑假里,我在书的长河中遨游着。书带给我的快乐数不胜数,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
昏黄的灯光依旧亮着,房间里氤氲着书卷的淡淡馨香。几只飞虫围绕着灯光,对于它们来说,明亮的灯光就是它们的理想乐园,是它们最终的休憩地。为了那片明亮,奋不顾生。而我宁愿成为一只小小的飞蛾,为了那份简单的崇拜,飞向吸引我的某个光源,一切安宁。
从幻想的世界里抽身出来,面前还是堆积如山的书本、参辅书,我常常在思考,何时才能从书海中抽离,让呆滞的大脑得到片刻的休息。我明白爸爸妈妈在暑假里,给我报补习班,但是读书不是强制的,是自发的,是喜欢,所以爱读书。
读书不是为了追名逐利,读书是艺术。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我心情愉悦;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我的心,让我看清前路;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我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我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我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我喜欢在一个晴朗的午后,端上一杯香茗,在缕缕轻雾中捧起一本书,品着茶香,嗅着书香,反复咀嚼,品味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阳光温柔又钝重地洒下,透过皮肤一丝丝进入血液。伴随着书本里文字的起伏跌宕,我的心暖暖的,暖暖的。阳光把我的轮廓晒成金黄,混合着这慵懒的时光,酿成记忆。
与书为伴,我徜徉在文字的乐园里,翻看,也倾听,倾听文人墨客的浅吟,倾听崇高灵魂的低唱。
我熄灭昏黄的灯光,在一片黑夜里寻不到飞虫的身影。在一团黑色的迷雾中,我看到自己蜕变成一只小小的飞蛾,飞向那片明亮的书海
五年级:苏柳
暑假作文读后感范文一
时间像一条奔流的小溪,不管遇到什么阻碍,它总会匆匆向前,永远不停留。在你不经意间,它也会悄悄流逝,再不回头。 题记
懒懒地坐在沙发上,拿起身旁的这本书《偷时间的贼》。呵,多么有意思的书名,一定是个很有趣儿的故事。正想着,双手就情不自禁地翻开了书页。
暑假里,欧皮皮约了几个好伙伴去公园里玩,偶遇白头发白胡子白衣服的神人白爷爷。白爷爷发现了欧皮皮与伙伴们身边偷时间的贼,便派出小福尔摩斯周睿奇去把这些看不见又抓不着的贼捉拿归案。于是,周睿奇来到伙伴们的家里,一一抓到了各种各样的偷时间偷快乐的贼,解决了大家的烦恼。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轻轻地合上了书,回想着故事里的一个个精彩片段,思考书名的意义。滴答,滴答钟表里的指针始终在转动。我看了一眼,天哪,在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我竟然不知不觉地看了大约一个上午。不过,我很庆幸,这一段时间,我没有浪费,而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我获得了一笔精神上的财富。
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也深深触动着我的心。在正确的时间里干正确的事,就不会错过一切该去珍惜的东西。
同样一分钟,我们可以去打电脑,也可以去认认真真地读一篇课文。那边更有价值?一边是玩耍,而失去了可以得到的知识,另一边是学习,则恰恰取得了知识,更有意义。所以,明白这些的人们总是常常跟时间赛跑,争取任何一个能够学习的机会。不明白这些的人,总是想起该做的事情时,已经晚了。
时间就是金钱,我会永远记住这句话,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在一定的时间里,会一心一意去做该做的事,不浪费一寸光阴,珍惜时间,不让自己后悔。
下定决心,我匆匆把看完的书放回书柜,写下读后感,我想,这也应该是一件正确的事。
暑假作文读后感范文二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五彩斑斓的,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珍贵的宝藏。但是,我读了《童年》后,才知道并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幸福的、高兴的。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就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
作者高尔基早年丧父后,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在外祖父家度过的童年岁月。在年幼的阿廖沙眼里。成人的世界是那样的丑陋与无情:母亲在感染霍乱而死的父亲遗体旁生下的小弟弟夭折了;外祖父家里,舅舅们整日为了家产争吵斗殴,愚弄弱智,家里强壮的男性欺侮殴打女儿,毒打儿童;但在这个家里,小阿廖沙始终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受到外祖母故事的熏陶,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外祖母的形象在小阿廖沙暗淡的童年岁月里闪耀着母性的光辉,带给了小阿廖沙一生的爱和感激。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现在,很多小孩甚至都不明白什么是打,这都是因为我们的父母把我们当做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根本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现在的家庭也很少发生为争夺家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人是外祖母,就是在外祖母的教育下,教会了小阿廖沙怎样辨别善与恶,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小阿廖沙听。这些故事,不仅培育了阿廖沙的影响,就如《童年的朋友》写的那样: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回忆自己在童年的时候的朝朝暮暮,难免有些留恋,现在我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就像在蜜罐中长大的蜜蜂,从小就不用对生活担忧。可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想一想阿廖沙,从小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凌辱。
时代是在不断进步,人们却越来越变得懦弱了,遇到挫折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现在的父母花上钱供我们上学,有些人却每天看都不看下书。我们应用成绩来回报父母,不要辜负父母的苦心。
初一:胡澳雪
论语是一本饱含了知识、品德和做人道理的一本好书,它的肚子书本的纸里面藏有许许多多的知识,请你们快快拿起《论语》探索里面的知识吧!
论语是孔子的着作,它分为许多个篇章,每个篇章都有一个简短而有用的知识。整本书合起来,就像是一片知识的海洋,知识就是大海中的鱼。如果你发现了里面的知识,那么就好比你钓到了一条鱼。如果你汲取并懂得了这些知识,那么知识就会像一条煮熟的鱼一样被你消化掉。那么,你的知识也会越来越多。就可以向孔子一样,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了!
虽说这可以学到东西,但是,发生冲突事件的也是一个不计其数啊!请看事例。
孔子说过一句话:温故而知新。意思就是先复习过旧的知识,记牢了之后,再学新的知识。可冲突偏偏就栽在了这一句话上。一次,我和我哥在看书学知识。我在偶然间发现,哥哥看完一本书就随手一丢,又看新的书去了。我提醒他:温故而知新,复习一下!我的事关你什么事?你凭什么管我?我反驳:爸爸说过人人平等,我就可以管你!就这样吵了好久,爸爸进来了,说:你身为哥哥,要做弟弟的榜样,把你看过的书的知识都复习,一直到你忘不了为止!哥哥垂头丧气的说:Yes air。就又翻开书,复习起来。就这样,一场矛盾被我爸轻轻松松的化解了。
这本论语教会我如何做人、如何学知识、如何孝敬父母等等许许多多的有用的知识。它肚子里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它是我的另一位家庭老师,我要不断的从它的肚子里面探索、汲取新知识!
四年级:刘承志
人们对狼的看法就是凶残,杀人不眨眼,狼在通话中也经常成为反面坏蛋,甚至在成语和词语中成为贬义词汇。可狼道这本书里面的狼好像人一样有情有义,不像人们认识的狼,让人怀疑作者是不是写错了。
其实,不是作者写错了,而是人们误解了狼。
如果你还在怀疑,那就往下看,狼们发现了人的入侵,人在本属于狼的草原盖上房子,作为狼的不速之客住了下来。房子里总是会传来肉的香味,一些狼忍不住想冲进去吃肉。头狼试图管住它们,但是徒劳,其中一只大狼带着一群狼偷闯进了房子,最终以一只大狼被打死而告终。
愤怒的狼群开始了大反攻,他们把车推翻,等里面的人下来时,就呲牙咧嘴地向他们展开报复。狼不是无缘无故,是要报仇雪恨。人们举起无情的猎枪,只消手指动动,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从此结束。人类放开胆子杀戮狼,但是狼只要动他们一根毫毛,就得以十条狼命为代价。狼用它们单纯的脑袋,怎么想也想不通人类杀它们那么多,它们却不能杀一个人。所以它们在什么也想不通的情况下,愤怒了群起而攻之。
最终,这个强大的狼群被人类强行拆散,所有的狼的归宿都是惨的,两条狼留下了一条是头狼的妻子,一条是老狼。老狼受了重伤,头狼的妻子替它养好伤后,到了村庄去报仇,却踏上了不归路。
老狼埋葬了同伴后,村庄里一个倡导杀狼的人患上了重病,一个杀狼不眨眼的人一改以前的凶相,变得神情恍惚而被送到了医院。
这是天意,谁让他们不爱护狼群,以令人反感的借口去滥杀狼,最终得到了上天的惩罚。
那只老狼失去了所有的亲人,眼前总是出现昔日的亲人和朋友,神情恍惚的它最终倒在了车轮之下。无论如何,狼都是被人害死的。
爱护狼的人,比如少年毕力格,则从未受到狼的攻击,反而受到它们的尊敬。
狼有情有义,不是无情的猛兽,人们对它们误解了,其实它们就跟人一样,可以喜怒哀乐,知道报答,也知道报复。
广东深圳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小学五年级:翟文
最近,我读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之一《童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父亲去世、弟弟夭折之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因争夺家产打架争吵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还有母亲在失去丈夫和儿子后整日的闷闷不乐。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阿廖沙的童年生活真是太悲惨了!他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殴打,舅舅们的谩骂,还有同龄人的戏弄。幸运的是,他有一位善良、慈祥的外祖母。每次在受伤后,外祖母都会给予他心灵上的慰藉,还为他上药、包扎,让他重新找回生活的自信。
我常常也会想:为什么阿廖沙有那么悲惨的童年,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却还不知珍惜;阿廖沙有那么凄凉的遭遇,我们有这么美好的家庭,却还不知满足这到底是为什么?原因是越艰苦的环境越能造就人才。我们的生活经历太少,没有吃得苦中苦,怎能为人上人?
作为21世纪的新少年,我们要努力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将来为自己的理想而拼搏、奋斗,为人民、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还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明天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去捍卫美好的生活,去捍卫祖国的尊严!
初一:刘泽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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