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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读后感

圣经读后感 2025-10-07

圣经读后感1000字(二十一篇)。

读完经典名著后,大家通常会对人生和事物有很多思考。我们可以写一份读后感,将自己的收获和感悟表达出来。如果你想知道怎么写读后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育著作读后感范文,字数在1000字左右,欢迎大家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

在暑假闲暇之余,我有幸读了《爱心与教育》。这是一本以手记的形式叙述了李镇西老师和他的学生们之间一则则深动感人的故事。

读完李镇西老师的这本教育手记,让我思考到这样一个问题:当一个好老师最基本的条件是什么?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答案:拥有一颗爱孩子的心!古今中外的教育家们教育思想有所不同,教育风格各有千秋,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爱的教育”。教育首先是充满感情的教育。一个真诚的教育者必定是一个受孩子衷心爱戴的老师,一定是一位最富有人情味的人。李老师就是带着这样的一个基本条件去做好老师的。他说:“爱学生就必须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而要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首先就必须把自身当做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每个孩子都会引起他的兴趣,如孩子们的主要精力倾注在什么上面,孩子们最关心和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孩子们的快乐和痛苦有哪些,这使李老师的小朋友圈子一天天扩大,并且连他不曾教过课的那些孩子也成为了他的朋友,可想而知李老师在孩子们的心中是多么富有影响力的一位老师啊!

在书中一个典型的案例深深吸引了我。有一个学生是一个典型的'双差生。它父母离异,家庭复杂,先后和父母的新家庭居住过,和爷爷奶奶共同生活过,也和社会上的一些混混有过一段流浪的生活。李镇西从激励其自信心入手,让自身和班集体共同关心他,用爱感化他,使其脱离过去那种不良的生活,从最初的勉强接受,到后来自觉的去除身上的不良习惯,行为反复,以致后来坚决与社会上的小混混断绝往来。然后再想方设法从万同的学习基础出发与其他学科的教师共同为其留特殊的作业,进行特殊的考试,让一个在绝望、孤独中长大的孩子看到了希望,成为一个因为自身活着而让别人感到幸福的人。实际上,李老师的做法已经超越了一般的师爱,也可以说是他对学生所做的越过我们一般教师能做到的。尤其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功利的社会里,作为教师还是应有最为纯洁的思想,用一颗纯净的心去对待我们的学生,为学生的生活注入一股清泉。

如果每一位老师都能像李老师一样觉得工作是幸福和快乐的,那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将会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和谐。作为老师,不求轰轰烈烈,只求对得起我们的孩子们,让他们能共享教育的阳光雨露!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2

爱就像空气,虽然天天都在我们身边,但经常被我们忽略。爱可以给学生带来无限的学习动力,但爱在何处?我们常常这样问自己。是的,爱看不见,摸不着,犹如透明的空气,弥漫在我们四周,却不被我们所察觉。读了《爱的教育》,我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爱,其实很简单。无论是父爱,母爱,友爱,还是师生之情,爱国之情,都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身边。

《爱的教育》里没有乏味的说教,也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它所写的只是一些平凡而善良的人物,它以一个四年级男孩恩利科的眼光,讲述了从四年级十月份开学的第一天到第二年七月份在校内外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其间还包括父母为他写的许多劝诫性的、具有启发意义的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爱是整篇小说的主旨,就在最平实的字里行间,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同学之爱……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

通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才能让学生感到温暖。当安利柯的先生说道:“除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他。虽然我无法做到这位先生的如此坦诚,但想想,我是否用平等的目光看待所有的学生了呢?当两个孩子同时犯了错误,有时,我会凭我直觉判断,然后毫不留情的批评那个我心目中的差生,却不知,受了一肚子委屈的孩子在暗自垂泪,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我不再是个好老师。“宽容和尊重学生,只要你们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我绝不会责怪你们”。这是安利柯的先生们给的我另一个启示,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学生,我们的目的是教育学生,只要目的达到,又何必在意学生是否接受了惩罚。

常有家长拽着自己不听话的孩子,慷慨的对老师说:“他要是不听话,你就狠狠地打”。然而,我只能把这话理解成为善意的谎言,教师不适合充当暴力实施者,面对一群天真的孩子,我们需要的是充分的精力去打一场持久战,老师的的一个拥抱、抚摸,对孩子来说,也许比严厉的批评效果更好。书中给我的启示是:做一个温柔的“严”师,用充满爱意的语言来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

“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学生心扉的钥匙,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就会在爱的暖流里溶解。这就是“爱的教育”。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3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埃迪蒙托·德·亚米契斯创作的长篇日记体小说,写的是一个小学四年级学生恩里柯一个学年的生活,期间穿插着老师每月给学生讲述的“故事”,还有父母为他写的许多具有启发意义的文章。正因为是日记体的小说,里面有很多都是从第一视角的角度进行的创作,读起来可以深刻地感受到恩里科的感受、想法,读起来十分有趣。这本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两个点是书中父亲对于恩里科的爱国主义教育。其中父亲对恩里柯说的这段话令我深受感动:“如果你把这阅兵看作是一次精彩的表演,那就错了。

所有的这些年轻人都正值盛年,充满了希望,但是,如果有一天他们要被召集去保卫我们的国家,也许他们在几个小时之内就会永远地倒下去,被无数的子弹或者是炮弹撕得粉碎。如果日后在什么盛会上你听到这样的欢呼声——‘为军人们喝彩,为意大利喝彩!’你都要想一想这个情景,想想这些接受检阅的部队背后,就是一片焦灼的战场,那里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如果你能想到这些,那么当你再一次迎接这些部队时,你对他们的欢迎将会真挚地从内心发出,而意大利的形象也会更加肃穆、庄重地浮现在你的眼前。”这段话是在看阅兵时对孩子说的,阅兵仪式是多么好的爱国教育呀,这段话让孩子在感受到阅兵仪式的震撼之余也对这次阅兵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意识到我们之所以能够享受美好生活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

文中还有多处对爱国教育的.描写,都十分令人动容。我们也应该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应该让孩子门知道“有国才有家”,可以利用身边的事件、节日等对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同时,这种教育要渗透在日常生活中。

本书中第二个我印象深刻的点是:父母对于恩里科的教育从来都是言传身教的,他们不是单方面的要求儿子要做到什么,而是以切身的行为来进行教育。书中的父母亲都是十分善良,他们在培养孩子的品质时,用一件件事情慢慢侵染了恩里科。这让我意识到,教育是一件件生活中的小事堆积起来的,有的家长想培养孩子的各种品质,但是连自己都做不到,那有什么资格去要求孩子呢?我意识到教育需要生活化,家庭氛围、环境等等对孩子的影响实在太大了。

除此之外,这本书的最后部分写到:“那么,再见了!最后再看一看这栋教学楼。”让我感到一种淡淡的和暖的亲切感。那是我久违的小学时光和记忆,在阅读过程中被勾起唤醒了好多次。那一个个孩子们,他们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他们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彼此之间是那么不同。我的小学时代也是由这样许多不同的人组成,这本书似乎真的带我走进了一个小朋友的小学时代,给了我很温暖的感觉。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4

《爱的教育》是由意大利作者艾得蒙多·德·亚米契斯于1886年写的一部儿童小说。这是一部日记体小说,意大利的文学在中华的译介,除了但丁那部著名的《神曲》,多少华章,尚不及这部小书对无数人的益处。 《爱的教育》被公认为是一部人生成长中的“必读书”。这是一部献给九岁到十三岁小学生的书,内容新颖,情节感人至深。凡是读过这部书的'人,都将无法抗拒它的魅力,是无可争议的"爱"的典范。它所激荡的情节无不使人流下动情的泪水。 每一篇故事都以一个“爱”字为话题,作品中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同学之爱……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

其中“灾难”这篇文章最令我敬佩。叙述了一个叫洛佩谛的学生,上学时在街上看见一个一年级的小孩在路上摔倒了。此时,有一辆马车向他驶来,于是洛佩谛大胆地跳了过去,把他拖救出来。不料自己的脚被车子轧伤了。大家都称赞洛佩谛是个勇敢的孩子。我被这个孩子惊人的举动所感动,也许他很天真,不知道自己过去以后,会给自己带来伤害;也许他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伤害,但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挽救了一个孩子的生命,自己却受了伤。这种学生之爱,是所有爱中最淳朴、天真的爱。 “纳利的保护人”这篇短文最令我感动,看的时候,我潸然泪下。驼背的纳利,身体小而弱,经常被人捉弄。但为了不使母亲伤心,常独自哭泣。有一次,弗朗蒂欺负他,卡罗纳把弗朗蒂打得狼狈不堪,从此再也没有人欺负纳利,卡罗纳成了他的保护人。纳利的母亲很感激卡罗纳,并将项链送给卡罗纳。

也许他和我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才会给我带来如此大的触动。我也经常一个独自哭泣,也许因为我对被欺负的纳利感到同情,更对卡罗纳的正义感到敬佩。虽然这只一个小小的故事,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但是又有谁注意到,这些精神都需要“爱”来浇灌。 故事中的每篇短文都看似平凡,但是有着超强的魅力。夏沔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是啊,老师的形象之所以高大,那是因为老师教育每一个学生都是充满爱的,没有爱,我们如何进步,没有爱,我们如何学会做人,没有爱,我们如何成长。 《爱的教育》一书中就引导孩子们自己去关注。欣赏。品位。思考。引导他们用爱心与每一个人对话。此书以孩子的口吻,孩子的笔触,孩子的眼光来写孩子的生活和思想,更贴近孩子的内心世界,也更能被孩子们接受,是为人父母,为人师长,为人子女者一生必读的教育经典,学习范本。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5

胡适曾说:“古代的书,只有一部《诗经》可算得是中国最古的史料。”——题记

受到网络知识竞赛的压迫,沿着浮云走过的痕迹,天空的浅蓝色曾令人憧憬,但那看似沉重的铅蓝色也曾使人思绮。于是,买了一本沉甸甸的《诗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就我脑袋里这点儿国学知识,没有一本读过的“经书”是不能过国学知识网络大赛关的。小部分是久闻大名,其中的风、雅、颂三部分更是让我期盼。

《诗经》是由孔丘主编,收录自西周初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我很想瞧一瞧出名得不得了的孔老夫子在国际声誉这么独具一格,那眼光也是否异常独到。我带着期待翻开了《诗经》的封面,贪婪地吸允着油墨的芳香,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我合上这本深入人心深处的著作。《诗经》的题材十分丰富,不仅有思乡、借物抒情、感叹时光等常见的题材,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题目。赞扬、憎恶、传诵,引人入胜。——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十分之一是我十分惊奇“风”、“雅”、“颂”是何其理解,想参透孔子如何把这三百多余首诗歌分为三个大类。“颂”的意思较好理解,其中的“风”却应用怎样的理解方式去读懂?品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想品读与领略西周至春秋的岁月风尘。我想掌握古人写文章的方法,如何用无数个中华汉字的几个就能表达尽一篇翻译过来有几百字的.文章,每次看那几个字和译文时,一长一短,一少一多,一段一句,区别好大,因此自然心里总赞叹古人的笔好神奇啊!这次国学知识竞赛,考题很难,每个考题都需要经过细细精读的古文的理解和熟读来答做。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结束了第一场考试,考试成绩虽不太理想,但我也懂得了这不是随便考考就九十多分的,而是需要正真下功夫的,钻研、翻透的。我更加努力地翻了翻仅有的《大学中庸》和《诗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瞧,总希望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一旁的母亲看着我,吓呆了,似乎从来没有看过我这副模样,她却一边说:“我们家温馨真用功啊!”经过一番考试前的“垂死挣扎”和临时抱佛脚,我凌然进入了第二次考试,终于比前一次考试高了几分,这让我十分高兴。所有的考试都像起伏不定的旋律,一会儿沉淀,一时轻浮,在往事里慢慢锈化,叫人捉摸不透。哦,不,考试成绩是自己把关的,都要靠自己努力!

最后几次考试,虽然成绩不太好,但至少拼尽了全力,也因此特别满意自己的成绩。《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当然,其它经过汗水与智慧调和而成的著作也一样啊。我只能在墨香里静静徜徉,伴随着阵阵朗读,将成长在岁月的洗涤中漂白、膨胀,然后晾成飘渺无间的书卷,在回忆里浸润,蔓延……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6

最美不过诗经。

相比于唐诗宋词奢华雕砌的韵律和仪仗,诗经里的句子给人更多的是未经雕琢的真实感与冲击感。就好像唐诗是精雕细琢的窗棂檐角,满是技巧,仪态万千;而诗经则是一方古朴的石阶,苍凉的站在那里上千年。从刀耕火种,坎坎伐檀的时代里走来,沧海桑田,时间的屠刀亦无法磨灭的是属于诗经的最古老的魅力。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初读诗经,便是从这首《蒹葭》开始的。主人公辗转难寐,夙夜思念追求着自己心爱的姑娘,此刻,那一方溯洄曲折的河水也好似一座可以通往意中人的石桥,什么也不能阻挡主人公的脚步了。此情此意,纯朴真挚,令人不得不为之动容,也让我们从平庸琐屑的世俗之中思考着现如今我们缺少的那份纯朴的情感,这便是诗经所带给我的最初的悸动。

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计305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诗之风,或泼辣,或讽刺,或含蓄,或蕴藉,纯朴真挚,生趣盎然;诗之雅,或幽怨,或铿锵,或清雅,或柔润,言尽意远,激荡心灵;诗之颂,或肃穆,或雄健,或虔诚,或谦恭,回旋跌宕,意蕴无穷。

作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源头之一,《诗经》如同黄河一般,在这片华夏大地上流转延伸了上千年,不仅浇灌培育了世世代代的文人墨客,也浸润着数千年来不同阶层之人的心田,在文学史和文化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源于歌谣,却又不止于歌谣,因此,《诗经》被认为是中国古典文学之巅。

而今,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都走得太快了,以至于在步履匆匆中遗失了原本属于我们最初的那份纯净。言情小说、修仙小说各种网络文学泛滥,试问,读之又有何价值?在金钱至上的物质社会里,还有多少人如诗经里的男女般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是啊,如今我们没有了沉重的徭役和赋役,没有了统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我们甚至可以跨域空间和时间,不必如《蒹葭》里的'男主人公般跨越山河险阻苦苦追寻,也不必像《卷耳》里的女主人公般隔却万水千山对远征的丈夫思念成河,我们都不用了。可是,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里,你是否还记得自己最初的信仰,它是否还被你所虔诚地信奉着?抑或是,它已经在觥筹交错间,随着碰撞的酒杯声一起遗落和破碎?

你,还在吗?

读《诗经》,使人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获得宁静,让人感受着来自华夏古老大地上的无穷魅力,“最美不过诗经”,而那些泛滥的“文学”,亦不过尔尔。惟愿我中华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源远流长,故仿诗经一首,聊以记之。

《凯风》——凯风自南,吹吾棘心。琼瑰睍睆,古韵长慉。吾自黽勉,待君栖迟。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7

《诗经。考槃》为隐逸诗之鼻祖,讴歌士大夫的一个重要选择——归隐山林。

自古读书人常走两个极端,一则出仕。二则仕途挫折后隐居林下,诗歌赋画,更有成就者著书立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只走两个极端?因其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因其手足无力、耻于百工?是,也不是。表面客观正确的疑问,回答不了中国传统读书人的骨气问题。

如今的读书人有更多的中间道路可以选择:经商、从军、自由职业等等。这固然是时代的进步,但传统意义的读书人总是迂腐地选择一种极端,一种用毕生热情去热爱和创造的东西。因此他们之中的杰出者不断走上人类某个领域的'顶峰,成为千古不朽的大师级人物,如一生只写一部书的李时珍、曹雪芹。相比之下,当代名家充其量不过一巧匠。

所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即内圣外王,不得已立言。内圣立德,外王立功,不能实际举帝王之业,以推圣人之道,才退而立言。著书立说为最后,不得以后为之。恍然明白相声大师马三立简单名字的深刻内涵。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常常流连往返于诗经中这些让人陶醉的诗句中。《诗经》本称“诗”,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诗经》编成于春秋时代,共三百零五篇。诗歌形式以四言为主,运用赋、比、兴的手法,其优美篇章描写生动,语言朴素优美,声音自然和谐,富有艺术感染力。

在《诗经》里不但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而且应该说她所表现出来的纯洁的爱情,过人的智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现实的满足和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完全是超越现代、超越时空的!

读《诗经》足以静心、净心:《诗经》语言朴实,思想单纯,没有现代人们的那浮躁和不安分。阅读《诗经》,就会被文字里的纯净所感动。当我心浮气躁的时候,看几章,便能沉下心来,安心学习,安心工作。

读《诗经》足以踏实、专心:《诗经》教会我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才能到千里之外,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珍惜现在,努力工作,日久坚持才能成为富有者,只有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才能成为成功者。

读《诗经》足以返朴归真:《诗经》犹如东方的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光荣。《诗经》内的人们生活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原野、山峦、岩石,无一不是造物主最原始的作品。人们聆听着大自然苍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感恩的心情。他们远离充斥着欲望、高音喇叭的现代生活。这正是现代人所缺少的特质。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8

最近阅读了姜戎所著图书《狼图腾》,此书是是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讲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位知青在内蒙古草原插队时与草原狼、游牧民族相依相存的故事。

农耕民族汉族崇拜的是龙图腾,农耕民族的龙图腾充满羊性的胆小与懦弱,代表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缺乏进取与创造。而身处内蒙古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崇拜狼图腾。而这本书,正是以此为核心,带领我由好奇,到了解,最后融入其中。故事的背景是20世纪60年代,内蒙古最后一块靠近边境的原始草原。这里的游牧民族在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们养殖着牛、羊,与草原狼一起维护着草原的生态平衡。对于游牧民族来说,他们对狼充满了憎恨,它们猎杀羊群,对人类也存在很大威胁,破坏它们的家园和安定的生活。同时,游牧民族又对狼充满了敬畏之情。书中写到,住在毕力格老人家的知青陈陈刚入草原不久就孤身遭遇狼群,亲眼目睹了狼的智慧与凶残,侥幸逃脱后他却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狼。在毕力格老人的'介绍指引下,他渐渐的了解了狼的习性,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游牧民族把祸害人类的狼作为精神的象征。使游牧民族对狼有敬畏之情的便是狼具有独特的优良品质,它们不仅吃羊,也吃其他破坏草原生态的野生食草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避免草原沙化。它们极具战斗天赋,它们是为战斗而生的,从一出生开始,它们就利用各种计策谋求生存,无论是声东击西,诱敌深入;还是以逸待劳,欲擒故纵,他们总是与人进行智慧较量,并屡屡取胜。作者借陈陈之口,形象而生动地表达出了狼的智慧与勇敢,在狼头的带领下,调兵遣将,围猎畜群;为了报复人类的贪婪进行的残酷而壮烈的战役。

狼的自由、独立、顽强、勇敢的精神深深触动了我,狼的本领及智慧也不说与生俱来的,它们也是在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略的环境,还有来自人类的威胁,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中。这是一种危机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也愈加强烈,放松就会被淘汰,所以文明应该有狼的这种危机意识。

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无往不利。现在是竞争社会,同时也是需要合作的社会,所以,我们应该具备狼一样的团队意识,相互合作,相互信任,实现共赢。

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危机四伏的我们,也应该具备狼的血性和勇气,积极主动的去面对困难,迎接挑战。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不断进步,不断发展。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9

应老师要求,同时为自己精神世界充充电,抽了一点时间,读完了傅佩荣先生的《哲学与人生》,读完后颇有感触,故写此读后感。

傅先生说过”一个人受过教育之后,最大的特色就是:对于许多事情,不是不能做,也不是不敢做,而是不屑于去做。“这句话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确实,人生可做的事实在太多,其中有关系自己前途和生计的大事,比方学习,工作,也有只涉及当前蝇头小利的小事,比方丢了一块钱,被人骂了一句等,如果把这些小事耿耿于怀,又哪来的时间做好自己的大事呢?

又如“享乐分为很多层次,假设只把享乐定位在身体的,官能的需要,是属于较低的层次,这种享乐的背后实际上是痛苦。较高境界的享乐是内求于已,而非依赖其他因素,因为越是依赖外部条件,这种享乐就越没有保障。”对于这句话,我也是深有感触的。当今社会是一个急躁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求一时的感官满足不惜花大量金钱蹦迪厅,泡酒吧,参加演唱会,但很少有人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中找出一点快乐,这样,当他们蹦完迪,泡完吧,闹完会回来从事自己赖以生存的工作时就又不得不愁眉苦脸了,以至于许多人因此丢了饭碗甚至于走上犯罪道路或自闭甚至自杀,这又何苦呢?

“人类的典范,应该是那些让你我这般平凡的,有着许多烦恼的人都能效法的。他们让我们懂得:烦恼不值得担忧,因为能磨练出智慧;死亡不值得害怕,害怕的'是不知为何而死。”这很值得我们深思,现在人们多把拥有大量金钱和物质的人当作自己的偶像,以至于许多人承受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其实拥有越多并不见得就越快乐,傅先生在介绍存在主义时说,“一个人有的越多越不是他自己。因为拥有越多,越没有时间做自己。”在介绍道家时又说,“一个人假设多思多欲就不可能快乐,因为欲望没有满足会痛苦,一旦满足之后,又生出更多欲望,更多痛苦。”细细想来,这些话句句皆是真理。此外,还有许多让我所感悟的话,比方“作为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有什么成就,而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人生态度有二:一是取得你所要的,一是珍惜你所有的。前者常在压力之中,后者那么可自得其乐。”“如果一个人表现不好就怨天尤人,那么当新的时机来到时,反而容易错过。”等等。这些话无一不能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

“当真正用理性思考经历之后,就能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做,知道哪一种人生更为理想,也更适合自己。理想代表针对未来,哲学的思考就是要让人能够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向度中连贯起来,让自己的生命不再只是活在当下那片片断断,刹那生灭的过程中而已。”当人真正能用哲学的眼光去思考人生,那么他肯定能在工作生活当中找到属于自己那一份快乐与惬意!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0

《小王子》真是一本好书,我读了三遍。

羡慕小王子

第一遍,在图书大厦少儿读物专柜前读的,深深地把我吸引。

小王子是宇宙中B612号小行星的主人,虽然那个星球比地球上的一所房子大不了多少,但每天能看到四十三次日落,还有一颗不知从哪儿飞来的玫瑰花种子,居然发芽了。

小王子满怀热情地照料这株稀奇的花苗,为她浇灌清水,为她搬来屏风,晚上还为她盖上玻璃罩。这花也懂得回报,绽放得非常美丽,让小王子的星球芳香四溢。

哦,好羡慕小王子!他不用熬夜写作业,不用上各式各样的辅导班,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我把书的前言抄到本子上,回家写感想。

理解小王子

不料,掂起笔却写不下去。为啥呢?前言说得清楚:“整部小说充满诗意的忧郁、淡淡的哀愁。”小王子并不满意自己的生活,我还眼馋人家,不是两岔了吗。我让妈妈把书买回来,再读第二遍。

小王子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趁候鸟迁徙的机会离开自己的领地,去访问附近的六个星球。他拜访了霸道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忧郁的酒鬼、商人,咦,一个比一个荒唐。可以做朋友的,独有忠于职守的点灯人。可惜这颗星球太小,只能容纳一盏路灯和一个点灯的人,他无法留下。后来,又去了地理学家的星球,获得一个建议:去地球吧,它的名望很高。

小王子不愿在自己的星球清闲,这又是为啥呢?或许是厌烦孤独,想寻找朋友;或许是厌倦单调,想寻找乐趣。不管那种想法,我都能理解。因为我也不想老在一个地方闷着,“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好想到没去过的地方看看。

祝福小王子

说实话,读了第三遍,我还是不太明白书的后半部的.意思,尤其是结尾。

照我的想法,因引擎故障而降落在撒哈拉沙漠中的飞机,应当把小王子带到中国,进行一些历险。然而,圣埃克苏佩里只写了小王子与毒蛇聊天,听高山回声,在玫瑰园哭泣,同狐狸交心,见到了扳道工和卖解渴药丸的商人,明白了不少道理,知道了自己的责任。

照我的愿望,小王子应当在地球上多停留一些日子。可是,就短短一年,他就带着地球人画的绵羊、绵羊住的箱子,还有绵羊的嘴套,要匆匆地走了,而且不带着自己的身躯走。

书上这样写:“他没有叫喊,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地倒在地上”。哦,我的第一感觉——小王子被毒蛇咬死了。再一想,外星人是不会死的,他无影无踪地回自己的星球了,他要去继续履行小王子的责任。

我祝福小王子,祝福他关爱的那朵玫瑰花,祝福他领地上的小草小树和小火山。我要说,我们地球上的小朋友跟你一样富有爱心。等科学发达了,我们会去看望你,做你的好朋友。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1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是一篇名文,全日制十年制学校高中课本《语文》第一册也选了,自然是因为它因事见理之理,对我们现在还有教育意义。为了受教育,读文章无妨断章取义;至于评价文章,就要兼考虑义理之外的其他方面。最近我把这篇文章又读了一遍,对于有些问题,如写法究竟好在哪里,记游而大发议论合适不合适等等,有些粗浅的想法,写出来供研讨此文的人参考。

此文的受人重视,主要在于它宣扬了无论是求学问还是建功立业,都要勇往直前,求登峰造极,得其究竟,而不畏难苟安,人云亦云,半途而废。这个道理之为正确,重要,显而易见,因而说这方面是文章的优点就不成问题。--这都可以不谈。以下着重谈别的方面。

游记一类文字,辞章之美很重要。柳宗元《永州八记》是名文,很多人喜欢读,主要原因之一是辞章好。就这一点说,《游褒禅山记》就差一些。是文笔的造诣有高下吗?似乎不好这样说。辞章的高下不同,大概是出于另外的原因。可以想到的有以下几种:一,荆公此文,名曰游记,而重点是讲道理,所以不想绘影绘声地描摹景色。二,荆公好游而象是不喜欢或不惯于写游记,如文集中游记很少,一篇《鄞县经游记》也写得平平,有如记帐。三,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荆公行文,常常漫不经意,一挥而就。《宋史王安石传》说:“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这是因为他才大,志大,不惯于在文字的雕琢上多下工夫(自然不是篇篇如此,因为还有修润“春风又绿江南岸”的传说)。这样,日子长了,大醇小疵也就在所难免。如他的《钟山绝句二首》里有一句,“一鸟不鸣山更幽”,与流传的王籍名句“鸟鸣山更幽”相比,不但语拙,意思也难通。又如他著《字说》,灵机一动,专以会意解释字义,苏东坡同他开玩笑,问“坡”字何义,他说:“坡者,土之皮。”苏东坡说:“然则滑者,水之骨乎?”即以这篇《游褒禅山记》而论,如“其文漫灭,独其为文犹可识”,也写得颇为缠夹,既然已经“漫灭”,为什么“其为文犹可识”呢?象这类地方,都失之胆大而心不细,我们也不必为贤者讳。不过无论如何,这总是小疵,我们读古人作品,不妨舍小疵而取其大醇。大醇为何?我个人以为,是“文如其人”。王荆公是大政治家,为救国救民而变法,大气磅礴,百折不挠,至于传说的不拘日常小节,如少洗脸,不更衣,须上生虱等,也许正是值得称赏的吧?

辞章之外,读《游褒禅山记》时会想到的一个问题是,记游而大发议论,这种写法究竟如何。古人写游记,常用的办法有两种:一是单纯描画所见,如《徐霞客游记》,姚鼐《登泰山记》等。一是于所见之外,兼写一些因所见而引起的感慨,如杨士奇《游东山记》,末尾说到“人生聚散靡常”,邵长蘅《夜游孤山记》,末尾对比贾似道与林逋,以寄一时的兴会。荆公此文就大为不同,记游部分轻描淡写,一掠而过,议论的话却说得很多很重。与一般游记相比,这种写法是重点写有所“悟”,所以无妨谓之为变格。对于这样的不同寻常,我们应该怎样看呢?这可以分作两个方面探讨:一是何以这样写,二是这样写好不好。

变格的由来,我个人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推求:一是作者的时代,二是作者的为人。

先说时代,是宋朝。我们都知道,宋朝是理学盛行的时期。理学讲些什么,今天看来,应该如何评价,这些与本文关系不大,可以不谈。只是有一点要指出,就是理学家惯用的所谓“格物、致知”的办法,正是“因事见理”。自然,因事见理也是古已有之的,如庄子的道在屎溺,墨子的见染丝而叹都是。不过到了宋儒就于今为烈。这原因是他们学了佛家的禅宗(虽然口头上大力辟佛),而且要比汉儒更进一步,穷追圣经贤传的微言大义。他们着重讲的大道理,有心、性、诚、敬,尤其是形而上的太极、阴阳等,都是玄之又玄的,离开事物就更难理解,因而他们从禅宗老衲那里引进一些办法,以眼前事物寓玄理,并且用人人都懂的大白话,即所谓语录反复阐明之。这样做,时间长了,人数多了,自然就成为风气,我们称之为道学气也好,总之,是习惯成自然。例如《论语》的“莫春者,春服既成”一段话,旧注只是说:“仲尼祖述尧舜,宪 章文武,生值乱时而君不用。三子不能相时,志在为政。唯曾皙独能知时,志在澡身浴德,咏怀乐道,故夫子与之也。”夫子所与,不过是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这一点点意思。可是到朱熹笔下就不同了,注说:“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这个“妙”,我们现在看来就莫名其妙。宋儒的因事见理,不只常见于文,而且有时见于诗。例如也是刚引过的朱熹,写过一首《观书有感》,诗云:“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还有一首,题目是《泛舟》,诗云:“昨夜江边春水生,艨艟巨舰一毛轻。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源头活水”,“中流自在”,显然都是禅语,表面言事而实际是讲道理。这样的`诗,王荆公也偶一为之,如《登飞来峰》云:“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显然也是言在此而意在彼。荆公不是理学家,他志在救国救民,要“行”;理学家则醉心于“思”,思太极、阴阳等等,用我们现在的话说是想入非非。这是一面。但是我们也要知道,荆公虽然是大政治家,于学却无所不通。文章和诗词,在宋朝都是第一流。旁至于理学、佛学,他不只是通,而是精通。他写过《原性》《性说》等文章,而且自信为前无古人。他还作过《楞严经疏解》,也自信为成一家言。因此,我有时想,杰出如王荆公,在学问文章方面,或者也不免沾染一些时代的风气;如果这个猜想还有些道理,则这篇游记用了因事见理的写法(不是“人”的“思想”,是“文章”的“写法”)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样写的另一个由来是作者的为人。荆公的为人,大家都很熟悉,才高,志大,有见识,有魄力,无论是治学还是建功立业,都要求登峰造极。他的《忆昨诗示诸外弟》里有句云:“此时少壮自负恃,意气与日争光辉。乘闲弄笔戏春色,脱略不省旁人讥。”《游褒禅山记》是三十四岁所作,他拜相在五十一岁,这篇游记中的大议论,正是壮志未酬的真实反映。写此文之后的十几年,他掌政了,果然就象文中所说,“尽吾志也”,“可以无悔矣”。总观他的一生,变法;训释《诗》《书》《周礼》,成《三经新义》,颁之学官;黜《春秋》,说它是断烂朝报;著《原性》之类的论文,不只驳杨朱、韩愈,而且驳孟子、荀子(杂文《读孟尝君传》驳世人皆称孟尝君能得士,而说孟尝君是鸡鸣狗盗之雄,也属于这一类);创诗词集句,开后代集句的风气;等等:可以说件件(至少主观上)是登峰造极。无怪乎《宋史》说他:“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象这样的为人,在游记中发一些不甘于“夷以近”的大议论,正是不足为奇了。

最后谈谈这样不同常格的写法,我们究应如何评价的问题。这显然是个难题,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且说我自己的看法,是大有可取。理由有三:一,这类变格也是古已有之。例如《史记汲郑列传》的“赞”曰:“夫以汲黯之贤,有势则宾客十倍,无势则否,况众人乎?下邽翟公有言,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翟公复为廷尉,宾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汲郑亦云,悲夫!”应该评论汲郑二人的功业而专说世态炎凉,这是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的变格。又如曹操《祀桥太尉文》中有这样几句:“又承从容约誓之言:殂逝之后,路有经由,不以斗酒只鸡过相沃酹,车过三步,腹痛勿怪。”庄语之中忽而插入玩笑话,这也是变格。还有变得更厉害的,如韩愈的《送孟东野序》,通篇大谈其不平之鸣,说到孟东野只寥寥几句。即此可证,变格也未尝不可,有时甚至更好。二,古已有之是旁证,更重要的理由是,就《游褒禅山记》说,这样写效果更好,因为因事见理,则玄远化为切近,读者更容易悟入,换句话说,就更容易说服人。三,从文章作法方面考虑,变格的灵活性也有教育意义。俗话说,文无定法。从读者方面说,我们更应该尊重作者的自由。某一个主题,或某一点点意思,可以用这个体裁表现,也可以用那个体裁表现。体裁确定之后,次序,组织,甚至措辞,也可以千变万化。小题可以大作,大题可以小作,还可以连类而及,声东击西,等等。当然,变要有变的规矩,不能随笔乱写。规矩是什么?无非是不离主题,能够同样或更好地达到写作的目的,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这个道理容易说,也不难理解,不过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尤其是千篇一调的文风正在风靡一世的时候。练笔自然不可少,而知道如何能不陷入流行八股的泥塘,也同样是重要的。就这一点说,王荆公这篇不同流俗的文章也是值得我们深入体会的。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2

王安石于褒禅山之一游,在未尽力以探寻到奇景的遗憾中结束。而这一游不仅仅就这样结束了,而是带给了他不断的反省和深刻的思索,从而他得出“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此予之所得也”这一感慨。这是王安石游山而得出的感慨,而这一感慨又未尝不能用于学习与生活中呢?

“有志者事竟成”。而放眼纵观古今中华千百年的历史,这句话是固然正确的。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受辱于敌国,但因为心中有大志,才如此忍辱负重,最后不仅报了仇,还成就了大业,振兴了国家;

宋代范仲淹从小有志于天下。虽然他自幼贫苦,但刻苦好学,心系祖国。最终他写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句令后人赞叹的句子,他也成为宋代有名的政治家、文学家。

著名爱国英雄,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从小立志要救国,长大后一心致力于变法,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他临终前还大声说:“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虽然变法失败了,但他的志向与爱国之心却得到了后世无限的瞻仰。

志向,是人生的航标,是夜空中的明灯,更是人前进的动力。志向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而一个没有志向的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永远在活在迷茫和未知中,更不用谈成功了。有了志向自己不付诸努力也是不行的。一个人想要成功,除了确立了志向,还要要像越王勾践一样不畏重重阻挠;像范仲淹一样坚持不懈,刻苦努力;还要像谭嗣同一样永远心系祖国……

周恩来总理在年少时曾经说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因此我们作为学生,志向应该不仅仅是取得好成绩,考上个好大学,而应是尽自己全力学习知识和技能来使祖国变得更加强大。往往志向设立的越高,一个人也就越有发展。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眼光放远,而不是仅仅停留或满足于眼前。

人生即是一个立志和尽志的旅程,立好志,才能继续走下去;而尽志了,就永远无悔。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3

倚靠着山洞,凝视着幽深的洞门,清风徐来,带来丝丝寒意。白袍浮动,舞动着我在山洞里的所见所感。突然豁然开朗,舒开了微皱的双眉,以枯败的树枝做笔,蹲下,即兴在泥土上留下龙飞凤舞的大字来:“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此予之所得也”。反复吟哦,禁不住仰天大笑。整个游历过程中的点点感触,凝在笔下,流淌到了血液里……

蓝天,奇洞,清风,舞动的白袍,思索的学者和那句充满哲理的话,构成了我读《游褒禅山记》所有感触。闭上双眼,任凭想象翱翔,定格在临川先生融合于天地,爽朗大笑的画面里。

进一步的思索,不禁有所感慨,漫漫的人生之路不正如游山?要成为有所成就的人,就得立志于“险远之地”,即便不达顶峰“极夫游之乐也”,“尽吾志”也可以无怨无悔矣。

害怕火把会灭是很正常的想法,但是无畏的退缩却终究导致没有看到山洞中最令人好奇的美好风景的机会。生命每个人都有一次,有志的人才可以让生命之花长开不败。只有那些“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人才能经得起风雨人生、不懈进取,便有“乘风破浪,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时候,让生命之花长开不败。

坚定的意志,是造就成功的法宝。纵观古今,事例不胜枚举。司马迁在莫大的耻辱中含冤谱写史记,蒲松龄屡试不第却屡败屡战,一本聊斋家喻户晓,达尔文耗时22年写成进化论,爱迪生几千次的.尝试发明了灯丝……辉煌的成就,紧紧源自于一个很简单的道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我曾深深感慨临川先生的命运。才情四溢却官路坎坷,他呕心沥血的致力于改革变法之中,缓解人民疾苦问题,但是,却终究应为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阶级的利益,欣欣向荣的变法还是被扼杀在萌芽之中。临川先生的郁然病逝像是一记重锤深深触动了我的心,我彷徨,我迷惑,但是读完《游褒禅山记》的同时我也深刻的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梦想都来得及实现,但是要想得到美好事物的回馈,就一定要制定目标并且朝着这个方向去拼搏……

范仲淹曾说过:“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们人生治学的同时树立自己的志向,明确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那么即使我们没有获得预想的成就,又有何遗憾呢?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4

如若问世界上最美的是什么,我会回答:是未知。

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因游华阳洞,未尽极夫游之乐,叹惋不已。在我看来,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王安石虽未观尽洞中之景,留下太多未知,但对那未能饱览之景的无尽想象,足以弥补那一份缺憾。正如断臂的女神维纳斯一般,未知的双臂给她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增添了一份惊艳。像曹雪芹只写到八十回的《红楼梦》一样,勾起无尽遐思,让人沉迷其中。虚空之美在未知的篇章中展现的淋漓尽致。是历史的玩笑,还是有意为之,留给人未知,也留给人想象的广阔空间,带给人心灵的美感。

假使王安石游尽全洞,却发现洞的前部分虽奇骏无比。后部分却乏善可陈,了无新意,一定会大失所望。华阳洞之所以美,就在其的无尽未知,让人去探寻,让人去想象。成为所有人眼中的一目了然,也就失去了所有的韵味。就像给维纳斯找到了手臂,却会让她的美大打折扣,沦为雕塑中的普通一份子。

王安石因未知的路途而思索治学、人生之道,留下千古名篇《游褒禅山记》,可见,这未知不仅成就了人的想象之美,更重要的是它能够让人不断追求,不断完善,并因为这未知而永不止步。

未知的奇妙不仅体现在一段未完成的旅程、一部未完成的作品、一个残缺的`雕像上,更能体现在不断追求的人生之中。史铁生曾和几位朋友去拜访一位算命先生。算命先生给几个人算过之后,这几个人都拍手称奇,但轮到一位朋友是,他却断然拒绝。他说他要给人生的未来留下未知,去尽享人生未知之美。

可见,未知就像尚未描绘的蓝图,给人以憧憬,给人以无尽追求的动力。

我愿所有的了旅途都留下未知,这样就拓展了沿途的风景;我愿所有的作品都留下未知,这样就增添了想象的瑰丽;我愿所有的人生都留下未知,这样,就延伸了生命的长度,拓宽了生命的宽度,让人在未知之中不断进步、不断完善,尽享人生未知之美。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5

年少轻狂,不顾父母劝告,漂洋过海进磨难;暮年回首,看淡人世繁华,只愿潇洒过一生,这边是鲁滨逊一生的真实写照,如果让我评价一个传奇人物,我认为鲁宾逊当之无愧。

回顾鲁滨逊的一生,可谓是充满崎岖坎坷。谁说物资缺乏、食不果腹就一定会让人垂头丧气,失魂落魄,他不是依然靠自己的能力活下去了吗?谁说无依无靠、只身一人就无法生存,他不是就时刻保持清醒在小岛上坚强的活着了吗?谁说孤家寡人,敌我悬殊就不能以少胜多,他不就凭借一己之力平定货船叛乱并收复船长货船吗?双拳未必难敌四手,敌众我寡未必处于劣势,蝴蝶虽微不足道,亦能引起龙卷风。鲁滨逊一人乘风破浪,绝地求生。他的所作所为,另人佩服。

鲁滨逊身上所展现出的,除了坚持不懈,顽强拼搏,誓死与命运作斗争的决心,更多的是他那一颗追求自由,渴望独立的赤子之心。他希望远渡重洋,航海经商,矢志不渝的追求自己的梦想。他惨遭强盗洗劫,一无所有,迫不得已,沦为奴隶。无止尽的奴隶生活以及摩尔强盗的残酷虐待并未使他失去对自由的向往,他凭借超强的意志,为自由为存活下去竭尽全力,直至成功。他遭遇海难,人财两空,走投无路之际幸得船长鼎力相助,渡过难关。他身处荒岛,依然书写日记,改善居室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如果说“人生得意须尽欢”,鲁滨逊可谓贯彻始终。男儿有志,何惧东山再起?他不屈于命运,在艰苦的环境下绝地求生,终换来在小岛上“良田美池,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怡然自乐”的桃园般生活。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独自住在荒岛的鲁滨逊,经历过多少个日日月月的病痛折磨,逼得他一次次饮下自制的苦涩且难以下咽的烟草甘蔗酒;为了能重回大陆,他砍树成木,千磨万凿,只为造出一艘能通往家乡的小船。

直至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后,他终于阔别荒岛,白发苍苍,衣冠整洁地踏上了回国之路,来时一无所有,去时堆金积玉。尽管这时候的他已经视金钱如粪土,看淡了世俗纷扰,尝尽了人世百苦。按理说,人到老年,本应身居故土,安享晚年,但他那刻在骨子里的倔强,不允许他安于现状,久坐于此。于是乎,伴随着对孤岛的思念,他再一次踏上了航海之路。

小说中的'情节大多来源于生活。鲁滨逊的原型是一位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苏格兰水手。一七零四年九月,因与船长发生矛盾而被船长遗弃在大西洋的一个荒岛上生存了四年之久,最终被伍兹罗杰斯船长所救。

是否真有人被困孤岛二十几年还能被解救,是否真有人能够摆脱荒岛的束缚且能从身无分文的落魄者变为拥有万贯家产的富豪?这些我无从知晓,我所认识到的,是丹尼尔·笛福塑造出的永不放弃、不畏磨难、敢于和命运斗争,热爱并向往自由的人物形象。从这本书中我会汲取到鲁滨逊在遭遇困难,遭遇挫折时那种永不言弃,热爱生活的精神。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6

“书犹药也,善读之能够医愚”“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着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无限宽广的海洋”……上千年来,书籍一向是人类的好朋友,它给我们知识,给我们勇气,给我们启迪……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读完这本书,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此刻我的眼前。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战胜了迎面而来的一切困难,实现了自我的梦想。他,就是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英国家庭,他不满足于平常的'生活,告别父母与朋友,和水手们一齐出海探险。不料,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附近触礁,船身断裂,水手们和船长全部掉入大海,仅有鲁滨逊是唯一一个幸存下来的人。他看到船上还有许多残留下来的工具和食物,便用木头做了一只木筏,把它们全都拖上岸,来维持暂时的生活。夜晚孤身的恐惧,让他想起了父亲的衷告,让他觉得这是他不听父亲衷告的结果。

食物再多也终有吃完的那一天。一天,他决定在荒岛上种一些粮食。他开始种植大麦和水稻,也不明白他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他努力的劳作,他还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他捕获猎物,并开始圈养山羊,让它们繁殖,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他养了一只鹦鹉来打发寂寞,挖掘了一个山洞,且打造了些家具,摆设在山洞里。这使他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在一次打猎中,他看到一群野人在追着一个土人不放,土人被那群野人打得遍体鳞伤,他不顾自身安危与那群野人殊死拼搏,最终把土人从野人手里解救了出来。鲁滨逊收养了土人,并为他取名,叫“星期五”。他教星期五说话,教他怎样做人。最终,在数年之后,他偶然间幸运的遇到了一艘英国船,从此结束了他长达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涯。

读完这本书,我大有所感想。此刻的小孩从来都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个人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刮风就倒下了,受一点小小的挫折,也许就站不起来了。我们从来都没有去靠自我的双手劳动过,努力过,永远都是向父母索取,父母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而我们却只会所要,不靠用辛勤的汗水劳动。一次,我做一道数学题,我一会儿折纸,一会儿剪剪指甲,磨叽了半天,一点进展也没有,我便不耐烦了,出去玩了,扔下那道题在那。此刻想想,可真是惭愧。

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心。只要每个人心中都有信念,那就必须能克服困难。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7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顾名思义说的是勤读书,多用功有许多好处!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知识,也得到了许多乐趣。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他是一个航海探险家。他在一次航行中,他所在的船不幸触礁了,船上的人几乎都遇难了,唯有鲁滨逊侥幸存活了下来,他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无名孤岛上。虽然是存活了下来但是各种各样的困难随之接踵而来:没有赖以生存的食物,未知的带着各种危险的旅程……而这些,并没有使鲁滨逊低头,向命运屈服,而是以顽强不屈,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和聪明才智克服了种种困难,生存了下来,并教化了野人“星期五”。读完这本书,我被鲁滨逊的精神所深深打动!被文中的“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名言而深深折服!随即我想起了一件事。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让我去学骑自行车。我想小区里比我小的孩子,都自行车骑得一溜一溜地,我肯定没问题保管一学就会。而且肚里还打起了小九九——学会了9月8日我生日让爸爸给我买辆新自行车。嘿嘿!我如意算盘不错吧!爸爸推着自行车,我屁颠屁颠地跟着他来到一块比较空旷的空地。爸爸先做了一下示范:只见他扶好车把,跨上自行车坐端正后,用左脚先踏在一个踏脚板上蹬了一下,踏板转动以后,又用右脚蹬在另一个踏脚板上,这样左右脚上下交替来回的蹬,自行车就骑出去了,看着爸爸慢悠悠地骑着,还挺悠闲的。看着我心里痒痒地,跃跃欲试!我也照着爸爸的样子,按部就班地做起来,刚开始在爸爸的保护下还学得蛮顺利的,我沾沾自喜起来,两圈下来我大言不惭地对爸爸说:“您撤吧!”爸爸笑咪咪地应到:“好吧!你自己试试!”我按照爸爸教我的动作骑了起来,可没过多久,车把就来回晃动,我整个人重心不稳起来,我一慌神,脚下踏板的动作全乱了,车子摇摇晃晃,最后连人带车一起摔了下来。再练再摔,摔得我头发也散乱了,手上的皮也蹭破了,我很痛,心里也很难过!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我不能在困难面前低头,要面对它战胜它!于是我艰难地爬起来,扶起自行车再一次骑起来。经过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成功了!

人生的道路上充满着坎坷和未知的挑战,与其怨天尤人,还不如迎着困难,知难而进,永不退缩,只有这样,才能使明天的自己更好!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8

书——多少人儿知识的宝库,又是多少人儿心灵的寄托……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用黑字印在白纸上的灵魂,只要我们的眼睛,我们的理智接触了它,它就会活起来!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读不少的书,或引人深思,或诱人联想,或助人领会到这变幻万千的世界的一条浅浅的轨迹。这些书汇聚而成的海洋,总会有一滴、一点是最令人难以忘却的,纵使时光如箭,日月如梭,这份印象始终难以磨灭!

然而对于我来说,虽然我如今的阅历尚浅,不好说什么“最”难忘,但是这本书确实让我无法忘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灵深处……

我要说的就是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相信大家也都不陌生,甚至都曾反复欣赏,细细品味。可能我的见解有些浅显,但我也希望能阐述我的想法。

记得那时,在我不舍地翻过最后一页时,脑中的思绪还跟随着鲁滨逊四处漂泊,回味着他最精彩的那段故事。想想看,他是有多么坚强的意志才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存活下来,又是有多么不屈的精神才能在如此绝境中生活。换做旁人,早就不堪折磨,一命呜呼了!那么,鲁滨逊这个令人敬佩的人是如何坚持下去的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

我的答案是这般—他是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十年的他,不断地创新自我,超越自我。他独自一人在岛上开拓荒地,种植粮食,圈养牲畜,每时每刻都与孤独作伴。在一次次的打击和压迫下,他也一次次地战胜它们,克服那些旁人看上去难以克服的困难。可能鲁滨逊他自己都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绝望促使他成长,绝望也带给他希望。

歌德曾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就是这么一个学会了如何生存的人。

人生也就像鲁滨逊漂流那样,难免有种种困难或道道险阻,也不可避免有一些绝境,但是这些都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碍,反倒是能更磨炼我们的意志,只要我们有恒心、有毅力,又有什么是能够阻碍我们前进的呢?

这本书向我们诠释了一个道理,也向我们传达了一份信息。不用我说,相信大家也都明白了。是啊,一本书中的智慧是多么的高深莫测啊!

莎士比亚说得好啊——“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可见书对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更不要说是像《鲁滨逊漂流记》这样的书了,这书中的“黄金屋”可多了去了!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19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我们每个人都习惯了带着镣铐跳舞,以至于忘记了自由本身是什么样子。

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既定的规则之中、标准之下,生命的价值如何,也是来自一个普世的标准来判断。也因此,职业有了优劣之分,人的生命也有了轻重之别。

站在城市的最高处,看着沉沉的夜幕徐徐落下,璀璨的灯火冉冉升起,熙熙攘攘的人群,抬眼望去,好像羊群。

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特的灵魂,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埋藏了一丝原始的野性。独特的灵魂,让我们活成了自己;原始的野性,让我们学会了反抗;然而,当社会告诉我们什么样的才是人生,当职业告诉我们什么样的才是生活的时候,我们与过去的自己相比,恐怕早已面目全非。正如北岛的诗所写的那样“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月亮与六便士,我们大多数人是捡起地上的六便士,为数不多的人在捡那六便士的时候看看月亮,极少数的人能够一直驻足把所有都给天上的月亮。

即便是作者自己,估计也是那捡六便士时,抬头看看月亮的人。所以他把思特里克兰德最后的.归宿安排在了孤岛之上,因为只有在孤岛上才允许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的存在。

思特里克兰德为了追求艺术,辞掉了体面的工作,离开了美满的家庭,抛弃了对他忠实的朋友。

在常人的眼里,他无疑是怪物般的存在,是对所谓人性与责任的背叛。但是在他的世界里,绘画即使他的全部,世上任何东西与之相比,皆为枉然。他的思想仿佛回到了人类最初、最原始的一个状态,没有既定的规则,只有对自我的探寻与追求。

在那个孤岛之上,他把他的天才发挥到了极致,创造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品。最后在他双目失明,疾病缠身,弥留之际,他嘱托他岛上的妻子把他创造的一切都全部烧掉。

思特里克兰德致死都在叛逆着整个世界。

在浩渺的宇宙中,总有一片自由的天空属于艺术家。在那个世界里,他们即是世界,他们用他们的精神勾勒出了一幅不同的巨制。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思特里克兰德夫人的泪水,先后两次,第一次估计是对自己“命运不幸”的自艾,第二次则是对思特里克兰德离去的“伤心”。与其说是感情的流露,不如说是普世标准下,虚荣的表达。作者如此安排,估计也是对这个世界最辛辣的讽刺。

记得朴树在《平凡之路》中写到“我曾经毁掉我的一切,只想永远的离开。”《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则是真的毁掉了他的一切,选择了永远的离开。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20

由《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所引发的有关人生的哲思的确振聋发聩,但是书中对女性人物个性的刻画不免令人心生遗憾。

这两本小说的主人公都是男性,男性在性别上被社会赋予了一种天然的自由,无论是在行动上还是在思想上,相较女性而言都拥有高度自由。如果主人公的性别置换成女性,这两部小说就不会那么成功,因为女性在追求独立思想和独立人格的道路上仍受一定的限制,而且那种四处“流浪”的生活对女孩来说也有很大的风险。不久前新闻里出现过的,一个南京女孩晨起锻炼,结果遇害了。这类骇人听闻事件的发生,使得女孩的社交范围和时间限制又往回缩了一缩。

毛姆笔下的男主人公恣意、洒脱,过着“漫不经心”的生活,但是单从这两本书来看(其他作品我没有看过),里面女性的形象都很单一,甚至可以说是刻板印象,大多数女孩的生活里只有家庭,眼里只有爱情,她们没有寻求人生价值的追求,好像生来就是男性的附属品。男性社会造就了这样的女性,反过来又给女性打上狭隘、无知的标签,在那些塑造成怀有雄心壮志的男性角色的衬托下,更显得鄙陋、可憎,这真是不应该!

前几天,我读到一个《张素英和她的“城堡”》的故事。张素英是个60多岁的中国农村妇女,丈夫死后她过起了流浪生活。她“漂流”到甘肃省的某个小村子,一个砖块一个砖块地拾起废弃的'砖石,纯手工打造自己的小小“城堡”。当地人不知道她打哪儿来,为什么要在这里落脚,为什么要建造一座稀奇古怪的建筑。后来有位艺术家发现了她,用相机记录下她的生活,使得更多的人们知道了这个毫不起眼的农村妇女。她平静的生活没过多久就被打破,城堡是违章建筑后来被有关部门无情地拆除了,于是她又开始了流浪之旅。同样,这一次也没有人知道她将去向何方。

如果有小说家讲述她的故事,我想这故事一定和那些伟人的故事一样动人。这个故事动人之处在于张素英特有的女性魅力:她是农村妇女,但她却从不“循规蹈矩”,以流浪为生;她一无所有,却靠拾荒打造了一座造型奇异的“城堡”;她是年逾六旬,却能坦然直率地言及婚姻爱情。

张素英的故事唯其是女性,才更显动人,活脱脱像活在21世纪的追求自由平等的简·爱!我的拙笔塑造不出这样一个个性十足,富有魅力的女性角色,唯愿下半场人生能尽量向她靠拢,不用舌头赘述智慧,而用行动表态人生,活出一份恬淡、洒脱与豁达!

对人生的哲学思考没有性别之分,女性之中也有深刻的哲思者,也有超然物外之人。

圣经读后感1000字 篇21

月亮很美很孤独,看上去很近却那么远,要做的就是清醒的活着!

法国画家保罗。高更曾经是一名证券经纪人,生活安逸但又乏味,在他38岁的时样,精神是自足的,谁也无法阻挡他追求梦想的脚步,谁也无法阻止他为高贵的艺术和崇高的灵魂献身。

毛姆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作家,也是最懂人性的作家,读他的小说,会不由自主地发现自己,剖析自己,因此他也被称为“人世的.挑剔者”。毛姆起这样一个书名,其实也是饱含深意的:月亮,高高在上,它象征着灵魂和理想;而便士随处可见,象征着物欲和现实。理想和现实的冲突就是人生最大的冲突。人的一生是应该高高抬头仰望空中的明月,还是应该默默俯身去捡拾地上的硬币呢?对于现实和理想,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德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人生是不能太过安逸的,因为安逸就像是慢性自杀,他会让你的灵魂不再跳动,会白白耗尽你旺盛的生命力。就好比那个温水当中的青蛙一样,还没来得及反思自己的处境,短暂的一生就结束了。这也就是孟子所谓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罢。

首先,斯朱兰真的很不讨喜,尽管是书中的主角,主角光环也无法阻止大多数人对他的不理解,厌恶,甚至鄙视。我一路看来,觉得他在他的40岁左右时突然就放弃幸福美满的生活,抛妻弃子,毅然决然地投身于画画这种行径真的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追求理想与家庭并不冲突。很多天才他们拥有超高的天赋,在某一行业出类拔萃,但同样拥有美满的家庭。有时候,是家庭的爱与责任才成就了伟大。但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斯朱兰他的理想,他的追求,他的思想境界已不是我们很多普通人所能企及也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也就是看完后杠两句,自己原来是怎样还是怎样憋。但只庆幸的是,他的画终名垂千古。

再有,文中那个烂好人德克让我挺气愤的。他就是那种善良到无下限就算斯朱兰言语侮辱他,内心鄙视他,夺他妻子,霸占他画室等等,还有他妻子对他的背叛与残忍……这种种让旁人看起来都感到愤怒的事他居然能做到完全可以忍受,我不懂他图个什么。他让我觉得可恨又可怜。始终觉得,善良必须要带点锋芒。

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关于这本书的想法还有的话以后再补充吧。书还是挺好看的,特别佩服对于人性的剖析。

这本书是真正“读完”的一本书,自己一个人在压抑的房子里,在喧闹的城市旁边,发出声音,用录音机记录,感受主角的那份不羁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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