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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而不能运用,则所读的书等于废纸,作者写的作品是最能引起读者共鸣,收获独属于自己的体验的。此时写一篇简单的读后感是一个好方法。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后感忠诚背叛”,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是与非,黑与白,真理与狂妄、正义与罪恶、善良与暴戾这些世界的“相对”推动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人作为判断者从中作出抉择。于是产生了名垂青史的殉道者和遗臭万年的背叛者。看过了《忠诚与背叛》,我才真正感受到“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志士用生命作为代价换来的”这句话背后千钧的重量。
渣滓洞看守所的高墙上消磨革命者意志的标语如此醒目:“青春一去不复返,还须仔细想想,认明此时此地,切莫执迷。”是出卖同志,背叛革命;还是“执迷不悟”,坐穿牢底呢?是面对一扇永远紧闭的门,还是从门下洞钻出去,追求那无数人望眼欲穿的自由?
《忠诚与背叛》中记载的这些人的抉择或令我倍受鼓舞,或让我疑惑不解,或是我倍感羞耻。
本书的第三章标题“女人无叛徒”十分简明,却令人倍感震撼。面对男人们都无法忍受的重刑和条件极其困苦的牢房里,所有女性种竟没有一人当叛徒。她们不怕死,不断地经受寂寞的考验和折磨。更难能可贵的是女囚土门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还要孕育生命。愈艰难愈团结,愈清苦愈顽强。在这里生命的孕育,真情得以昭显!初生的生命是她们革命到底的有力支撑,理念信念的精神寄托,更是划破黑暗的一道朝阳。她们的壮举深深地鼓舞了我。相反,为什么当时重庆地下党中职务越高的领导干部遭逮捕后叛变得比谁都快?为什么许多普通党员印象中那些“最革命者”到了敌人的监狱和老虎凳面前,就甘愿沦丧气节成为叛徒?最令我感到羞耻的是:狱中,当任达哉的妻子质问他为什么出卖同志时,他的答案竟是“受刑不过,没办法”。女人尚且知信守节,况丈夫何?
屈原有云:“夫孰非义而可用兮,孰非善而可服;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污;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90年沧海桑田,90年风云激荡。在我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一道努力下,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国家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然而党员干部当认清我国复兴之路依旧崎岖的现状,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求索的过程何其漫长。“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虽然我们身处和平,但时代对党的考验从未间断。8000万党员必须保证其纯洁性,及忠诚不二的政治信仰。以过硬的作风垂范与群众,人民和国家才会看到希望。就让我们在红岩精神的感召下,不断地拷问自己的内心,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坚定自己建设国家,忠诚于党的信仰。让忠诚与正义的花朵盛开于世,永溢芬芳!
读完《忠诚与背叛》,我的心中留下了两个字——坚守。从书中,我看到了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他们坚守着自己内心的信念。正是有他们的坚守,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
革命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为了坚守信念,在狱中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
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的威胁,不但没有被吓倒,而且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她的至死不忘为祖国革命的顽强精神,使人佩服。
"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挨饿受冻而显得又瘦又高,他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他不惧怕敌人,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
许云峰,面对死亡,作为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这是对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更加坚定革命信念——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这是何等的从容坚强!
但是,我认为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无限的敬佩!
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作为教育界的一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发扬新时代的红岩精神,坚守自己的教育岗位,坚守自己的教育理想,要始终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教育的实际出发,因时制宜、突出重点,从本职工作做起,从具体工作入手,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立足岗位,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为教育事业作出一份贡献!
十八大献礼片《忠诚与背叛》中有一句台词在片中被反复引用:“我们的事业并不会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这句台词是卡尔·马克思中学毕业时一篇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的一句话。“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他的重负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所作的牺牲,那时,我们感到的将不是一点点自私而可怜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万人,我们的事业并不会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
一九二七年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正处在发展壮大时期,第一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时期,国民党发动派对共产党人进行疯狂屠杀。忠诚与背叛考验着当时的每一个共产党人。是选择为中国的富强民主独立而奋斗,还是选择追名逐利,苟且偷生,不同的人,作出了不同的回答。王荷波、杨匏安选择的是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在权力名望地位财富等等一些凡夫俗子不能抗拒的诱惑下,选择了一条凶险万分,环境恶劣的人生道路,从事了一个注定不会显赫一时的事业——为中国的富强民主独立而奋斗,甚至献身。可范阿根、郑云天之流选择的却实对革命的背叛。
忠诚与背叛,对于于今身处和平时期的共产党人仍然有深刻的现实教育意义。从党的五大召开至今,我们由当年5万名党员发展到今天的8000多万党员,我们大多数党员都是在从事着并不显赫一时的事业,我们对事业的忠诚与背叛,虽然无法与大革命时期的生死考验相比,但如果我们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能廉洁行政,不能自觉地抵制腐败,我们就有忘党忘国的危险。
我们的事业并不会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为了中国的独立富强民主,我们需要王荷波、杨匏安这样的人。为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个事业必将永远存在。这个事业不以政权的更迭为改变,不因政党的存废而转移,不为金钱权势地位所动摇。谁为了广大民众的利益牺牲小我,谁就能够赢得民众的支持。谁以这个事业为最高追求,谁将永远存在于世界和民众之心中。
上周四学校组织在一报观看电影《忠诚与背叛》,接到这个通知心里是有些抵触情绪的,但是还是要接受组织的安排,按时到达了一报。
开始的时候没太大的感觉,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觉得心灵受到不小的震撼。一方面是由于里面有我所认为的血腥场面,每每看到这样的残忍的情景,我会觉得心里特别难受,浑身不舒服。一方面我也知道那样的疼痛的场面在革命的时候经常会有,所以一直都很敬畏那些老一辈的革命家们。这样的场景能够让我们在这中和平美好的年代任然记得是那些伟大的共产党员们用自己一生的辛劳为我们换来了如今的生活,让我们依然能保留那一份感激并回报社会。
然而不仅仅是这些,这部影片通过对比两种人得品格和命运,让我们知道了革命是要有铁的纪律的和坚定的宗旨的。电影终究只是电影,只是传到一种思想,最重要的是观者是否赞同,是否反思。而我自己再观看这不电影时候内心是很不平静的,也想到了很多的问题。
一、在这个和平的年代,党不需要我们去流血,不需要我们去上战场,那么我们在党组织里面是否就意味着可以无所事事呢,只是挂着名号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党的宗旨是位人民服务。革命是为了人民,为了保守党的秘密而牺牲生命同样是为了人民。而我们现在也要坚持不懈的将这一宗旨贯彻下去。在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时时刻刻都可以贯彻这一宗旨的。为人民服务不一定就是轰轰烈烈的革命,他是无处不在的。
二、关于入党动机,这个话题若是放在革命时期,相必是没有意义的。革命时期有志。 之士为了拯救中国人民共同奋斗,艰苦战斗,加入党组织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的信念。为什么入党动机却严重成为一个问题,事实证明很多的党员同志也并不是为了什么信仰而加入党组织,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社会环境的复杂化,和党的高层和底层脱节的原因。党的高层或许还在为中国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操劳着,但是到了下层,党员也许仅仅是挂着个名号,没有什么任务,也没什么人监督,而且还有常人没有的某些特权。所以最根本的还是没人监督。就像电影所反映的一样,起初监理检查委员会的必要性,而现在是如何将它落实到各个层的当组织的问题。严格规范党的成员,让各位成员意识到自身在和平年代自身的责任依旧是没有变的。不遵守纪律一样会受到惩罚。
三、革命的成功不是信誓旦旦,而贵在坚持—对信念的坚持,对坚强的坚持。试想,如果没有坚强的信念,没有坚韧的毅力,如何能在充斥着无数诱惑,充满着无形的危险之中,还能一如既往地走向革命。而中国如今的“革命”就是如何带领着中国人民共同走向更美好的明天、不仅经济发达而且社会充满和谐、诚信和友爱。
时代证明,实践证明,那个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员无愧为革命的斗士,无愧为时代的精英。我们今年的美好时代,幸福生活,和谐社会都是用无数老一辈革命者的巨大付出换来的。我们在对他们发出无限赞叹的同时,一定要警醒自己,深刻反思,时期不一样,任务也不一样,我们应该积极充当时代的先锋,为中国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献出自己的力量。
本书的第三章标题“女人无叛徒”十分简明,却令人倍感震撼。面对男人们都无法忍受的重刑和条件极其困苦的牢房里,所有女性种竟没有一人当叛徒。她们不怕死,不断地经受寂寞的考验和折磨。更难能可贵的是女囚土门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还要孕育生命。愈艰难愈团结,愈清苦愈顽强。在这里生命的孕育,真情得以昭显!初生的生命是她们革命到底的有力支撑,理念信念的精神寄托,更是划破黑暗的一道朝阳。她们的壮举深深地鼓舞了我。相反,为什么当时重庆地下党中职务越高的领导干部遭逮捕后叛变得比谁都快?为什么许多普通党员印象中那些“最革命者”到了敌人的监狱和老虎凳面前,就甘愿沦丧气节成为叛徒?最令我感到羞耻的是:狱中,当任达哉的妻子质问他为什么出卖同志时,他的答案竟是“受刑不过,没办法”。女人尚且知信守节,况丈夫何?
屈原有云:“夫孰非义而可用兮,孰非善而可服;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污;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90年沧海桑田,90年风云激荡。在我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一道努力下,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国家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然而党员干部当认清我国复兴之路依旧崎岖的现状,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求索的过程何其漫长。“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虽然我们身处和平,但时代对党的考验从未间断。8000万党员必须保证其纯洁性,及忠诚不二的政治信仰。以过硬的作风垂范与群众,人民和国家才会看到希望。就让我们在红岩精神的感召下,不断地拷问自己的内心,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坚定自己建设国家,忠诚于党的信仰。让忠诚与正义的花朵盛开于世,永溢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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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由编辑给您带来的“水浒的读后感”,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英雄,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带着问题去读中国明清小说《水浒传》,我想大家肯定能爽快的回答出来。
英雄嘛!当然是一百单八将喽!我往日也是这样回答的。可是如今再意味深长[注: 意味:情调,趣味。意思含畜深远,耐人寻味。]的细读一遍,我觉得这个答案是乎有点不可靠了。一百单八将替天行道[注: 代上天主持公道。封建社会里农民起义多以此作为动员、组织群众的口号。],战绩显赫。他们在战场如猛虎,有飞龙,当然是英雄啦!可是比起那些默默无闻[注: 无声无息,没人知道。指没有什么名声。]的小兵来,似乎还差一点点。换个角度来讲,如果没有小兵的牺牲,如果没有小兵的搏斗,又怎样换来一百单将的战胜?如果没有他们,一百单八将亲自上阵,那又会死伤多少?
我曾经佩服过108单将,当我现在更尊敬那些小兵。。他们是壮士、是勇者、是英雄。他们比那将领们更英勇,更胆大,更加拥有不怕死的精神
我从水浒故事中的小兵想到了改革开放大业中的无数英雄们。我睁开明亮的双眼:工人叔叔们顶着酷暑搬运材料,清洁工阿姨们冒着严寒打扫马路让我说,你们都是英雄。你们给了我启示,给了我力量
读《水浒传》有感范文一
假期里,我读了四大名著里《水浒传》这一书,在这本书了,我结识了许多英雄好汉豹子头林冲、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浪里白条张顺、黑旋风李逵、母夜叉孙二娘等,他们各有各的本领,看完书之后让我明白了忠和义。
这本书中的个个人物都有忠,他们忠于朝廷,就像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们劫富济贫就像我们帮助我们不相识的人一样,他们对于朋友和亲人又是那么尽心尽力,他们为了朋友可以不顾一切,这本书里,几乎个个故事都深深的体现他们对家人对朋友的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民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孝敬自己的父母,他们都有着这样的精神,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假如我们生活中人人都有这种精神,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还有义,他们每一位好汉都有正义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他们知道自己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在他们每一位英雄好汉当中人人都有正义感,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学习这本书中的正义。
但是最后梁山泊的好汉,有的走,有的死,因为是宋江让梁山泊变成这样的,真让我想不到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却拿自己梁山泊里的个个英雄好汉的生命做赌注,假如他当初听了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也许下场不会这样,梁山泊也不会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一切全是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不听从自己好朋友的话,最后的结局才会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让我有许多想法,做人要有忠、要有义,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却伤害自己的朋友。
读《水浒传》有感范文二
《水浒传》我国最早长
《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由施耐庵所着,《水浒传》着成于明末元初,写的是宋朝末期,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在梁山起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由施耐庵着,罗贯中编次,《水浒传》也是汉语文学中最具备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之一。也是世界上脍炙人口的古典小说之一,流传于五洲四海之间。
水浒中讲的就是一个义字,这义既可以解释为正义,又可以解释为义气。古往今来,义这一字在不少的英雄豪杰身上得到体现。文天祥舍生取义,宁死不屈;岳飞精忠报国,却为奸人所害;戚继光抗击倭寇,保卫祖国。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不是的,每个人都怕死,但是他们为了义这一字,将生命抛之脑后。因为义这一字时刻警醒者他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争取的,什么是让他们可以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他就是鲁达。
从水浒中,我学到了很多,尤其是义让我获益匪浅。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北宋末期,宋江、晁盖等人建立水浒寨,与江湖好汉们结为兄弟,一同上山聚义。由于晁盖在曾头市中箭,宋江成为寨主。他们受了招安,向北宋朝廷投降。经过平王庆、田虎,消灭方腊后,一百零八位好汉仅剩二十七位。余下的人却被_臣杀害,这队轰轰烈烈的起义军竟落了个悲壮的下场。
读了《水浒传》后,我认为宋江这个山寨之主,有三点做的不是很好。
其一,宋江投降招安的纲领路线,不是一条好路线。
北宋小朝廷是一个十分昏庸失败的王朝。不仅这个“君”是昏君,天子的手下宠臣,还全都是_臣,陷害忠良,重用小人。宋江若投降,后果就会使被_臣陷害,只能落得一个“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若是像李逵一样,嚷嚷着“夺位当皇帝”,以宋江的军事力量,有可能成功,但他与方腊,却不免会有一场恶战。想当皇帝的,又会有好几个,但皇帝位子只有一个。怎么办?那就只好打!然而,宋江却没有当皇帝的魄力,他便只好选择了投降。投降又有什么好处呢?无非就是想青史留名嘛!如果当好了皇帝,国泰民安,救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百姓还会感激你的!
其二,宋江把“忠孝节义”四字看得过重,导致他起义失败。
自从孔子主张道学后,“忠孝节义”四字已经变得比生命还重要了。然而,古话说得好:物极必反。“忠孝节义”泛滥的背后,禁锢了不少人才的思想,演绎了不少悲剧故事,不少人被活活“憋”死。“只要听话的饭桶,不要叛逆的人才”,成了封建主义者的宗旨。宋江也走不出这个“老框架”,当了以“忠孝节义”为代表的封建思想的牺牲者。历,当了皇帝,成就霸业的人,都不怎么讲“忠孝节义”。例如隋朝的开国皇帝――杨坚,置自己的女婿的儿子――周静帝的生死而不管,还将他杀害,并没有什么道学精神。“忠孝节义”可以用,但也要注意用法与轻重。如果像宋江这样用,死心塌地的投降招安,那就是“愚忠”。宋江只是梁山泊中的一个小小草寇,就把“忠孝节义”放得如此高,岂不犯傻?
其三,宋江打方腊,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打仗有两个目的:第一,扩大自己的地盘,充实自己的兵马;第二,使别人降服自己。如果像宋江打方腊,人马从一百零八人减到二十七人,带着一群残兵败将,跑回去领赏,那就是拿自己的队伍开玩笑。打方腊,实质上也是从招安开始的。投降,相当于去当朝廷的走狗。走狗的任务,就是帮猎人逮猎物。以盗治盗,这种封建统治者的惯用伎俩,宋江竟糊涂到看不出来?
宋江犯的以上三个错误,基本上就是他起义失败的原因。如果一味地只知道像绵羊一般,任由_臣们这批狼宰割,除了兔死狗烹这个下场外,别无选择。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这里我非常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直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但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因此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角色。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是因为它的内容精彩,而且还非常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背叛的门牙》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写的,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搞笑。
故事讲的是皮卡被选入合唱团要去参加唱歌比赛,但是他的对手李哲也被选上,而且还是领唱,可是,李哲因摔了一跤,门牙没了,领唱换成了皮卡。皮卡很是高兴,可是没多久,皮卡的门牙也掉了,好在皮卡的爸爸想了一个主意,让李哲和皮卡一起当领唱。比赛的时候,因为掉了两颗门牙,把幼稚童真的歌声全部唱了出来。
我觉得皮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或是学习上,为自己选一个更强一点的目标,有利于激励自己奋进。还有,我更佩服皮卡爸爸,他既聪明又严肃,如果不是他想出让两个缺牙一起领唱,结局也不会那么美好。
这本书太有趣了,要是还有续集那就更棒了。
【篇一: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忠犬的背叛》。这本书的作者是牧铃。
这本书让人回味;使人悲怆落泪;更加使人受到感悟。有时太过于忠诚,也会使人命丧黄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曹胡子和牧犬暴雪。这个名字野味十足,同时随着这个名字暴雪立下了许多的汗马功劳,把侵略农场的毒蛇给消灭干净了。后来老曹给了暴雪最高荣誉骨制项圈。可没过多久暴雪的母亲生病了,稀里糊涂的,向曹胡子咬去,暴雪飞也似的咬向了母亲。有人说它是不孝子孙,把它赶走了。而暴雪留下的只有那一串骨制项圈了。
我觉得动物更像是能陪伴人一生的伴侣,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忠诚,也因为在动物面前人总是愉快的。珍惜自己与小动物的分分秒秒,这将是生命中最难忘的一段回忆。
【篇二: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然而,在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忠犬的背叛。
看这个题目应该能知道这本书大概能讲什么,我就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字叫暴雪的牧犬,暴雪是牧犬丽莎生的第一只牧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来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撒盐很快,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主人,它咬死了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来追打这个逆子,暴雪成了丛林野狗,他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的在荒野中飘荡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感悟很深,暴雪对老曹那可所谓是忠心耿耿,老曹往东,暴雪从不会往西,可是这样忠心而又凶猛的大狗为何会猛性大发,为了主人而咬死母亲?是为了保护主人?还是为了表达对主人的忠诚?还是奴性大发?其实我觉得老曹也有责任,如果老曹以前不把暴雪的尾巴切掉一半,又怎会六亲不认,至于最后暴雪成了狼狈不堪的野狗?暴雪这一生弥补不了的错误就是那冲动之下咬死母亲。
这本书讲了许多印象深刻的事情,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篇三: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作文】
《忠犬的背叛》是由牧铃著。他的作品涉及人类最关心的环保、人性和母爱话题,受到大小读者的衷心喜爱和追捧。看了书名,你可能会问:这条狗叫什么名字?它不是忠犬么?为什么还会背叛,它背叛了谁?那就让我来慢慢给你讲吧。
暴雪是母亲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鲁莽而勇猛。它不知道被蛇咬过多少次,可依然那么冲动,永远都不会害怕。
牧工老曹看中了它这一点,决心训练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和饥饿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上撒盐,因此让它记住被打败的代价,只有打败敌人才不会有疼痛。暴雪可以为老曹牺牲自己的生命,没有老曹的发话它不会吃任何人给的食物,它打败所有牧犬成为老大。很快,它成为对主人最衷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才狼和金钱豹,也战胜过母狼。但当母亲丽莎在糊涂中咬向主人老曹时,暴雪为了保护主人而咬死自己的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追打这个逆子,暴雪因此也成为丛林里的一只野狗,它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孤独地在荒野中飘荡。
我知道,暴雪被赶走后,一定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赶它走,捉捕它,甚至用猎枪打它。暴雪一定这样想:难道是我做得不够好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我觉得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老曹的错,是他让暴雪太失去自我,而心中没有他人,也有可能是因为老曹把暴雪的一半尾巴给斩断,老牧人说:狗只要斩断尾巴,就会变得六亲不认,自相残杀。哎!它们母子真是可怜啊!你能说这一切不是人为的吗?
一对牧犬母子的悲剧命运,让我们在悲沧落泪的同时,思考人性与兽性、忠诚和背叛、生存和死亡、人类生存法则和动物生存法则的残酷对抗。
【篇四: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我读了《忠犬的背叛》这本书,很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丽莎生了第一只小牧犬,起名为暴雪,鲁莽而勇猛。在一次被毒蛇咬伤而无事后,就似与蛇有仇一般见蛇就咬。牧工老曹看到后要把它训练成一只真正的牧犬,用棍棒和饥饿训练他,往它的被野兽咬伤的伤口处撒盐,很快,他成了对主人最忠诚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牧场,它咬死金钱豹、母狼、毒蛇可它却在母亲糊涂中咬向主人老曹时,为了保护主人而咬向母亲。人们要追打这个逆子,暴雪就成了野狗。
这只狗曾在一群野狼扑向主人的时候,不顾自身安危咬了上去,他的勇敢值得我们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勇敢的克服困难。
而暴雪最后的下场却十分令人l怜悯,老曹的棍棒交加也不对,我们应该保护动物,尊重它们。
【篇五: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一本好书像一位你最知心的朋友在与你一起交谈,而我在阅读牧铃先生所写的《忠犬的背叛》一书时也一样有同感。
《忠犬的背叛》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牧犬丽莎和她儿子暴雪的故事。从暴雪出生到他经受主人老曹的魔鬼训练后成为其他牧犬的领军人物;再到丽莎因受伤严重,神志迷乱地扑向老曹时暴雪为了保护、讨好主人凶狠的咬死了他的母亲,都让我感到深深的不解与愤怒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心在缓缓流泪,书中的许多情节一直在我脑子里浮现着,而令我最不能容忍的是,牧犬暴雪为了讨好他的主人老曹竟然向生身母亲痛下杀手一口咬断了他母亲的脖子,看来暴雪真是奴性大发。
但在暴雪逃跑后,老曹不仅对他不管不顾,反而还要扬言杀了他!并且让所有大人和孩子知道他是条罪狗,我不明白老曹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他曾经引以为豪的忠犬。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去用人的标准来衡量一只狗的所作所为。
当文中年仅十五岁的我,曾不止一次的告诉曹胡子狗是有尊严的这个小牧童,在向一位老牧工对话时,老人却说出了让我感到十分不可思议的话:暴雪曾经被老曹斩掉了半截尾巴,就是为了让暴雪六亲不认!难道这就是暴雪咬死他母亲的原因吗?没错,正是因为人类充满野性的所作所为才酿成了这对牧犬母子的悲惨结局
而在尾声时让我感到了作者对暴雪有一种特殊的思念和情感,从他小时候讨厌暴雪的高傲,到现在对他的怜悯与尊重,让我们真实的看清了牧犬对主人的忠心耿耿和生命、存在与自然的联系;更加明白了人类的自私和残忍的可怕。
他尊崇动物中的强者,更怜悯动物中的弱者,其实他才是真正的丛林守护神。这是沈石溪先生对牧铃的评价,希望大家以后在生活中也可以去做到这一概念,因为我们需要爱心,我们的社会需要尊重!
轻轻合上书本,让我们一起来默默祈祷
【篇六: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叫《忠犬的背叛》这本书,这本书让人有关心环保,人性和母爱的话题。让人衷心的喜爱和追捧。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的内容是一只身上有着白毛的狗,名字叫暴雪,暴雪生出来后,让我人进行训练,还剪掉了半条尾巴,这剪掉尾巴后的狗会六亲不认的,而且还会更加的凶猛,有一次,暴雪的母亲受伤了,暴雪的主人让兽医给医治,但丽莎以被疼痛折磨的记忆不清了,暴雪就把自己的母亲丽莎咬死了,这也是为了主人,而主人不但不说它好,还要把暴雪杀死,暴虚伪只好逃走了,但暴雪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狗,它对主人有着很深的感情,它在牧场旁边一直的徘徊,保护着牧场。
我觉得有些人类太不好了,特别是那个主人,暴雪是为了救你才狠心咬死自己的母亲的,你不但不好好的安慰暴雪,还那样对待暴雪,你简直不是好人,不分事情的青红皂白就去下结论,我们以后要先把事情弄清楚在做决定。不过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篇七: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从合上书的一刹那,我的内心有着无比激烈的冲击与震撼,就如同我起初看到书的那一瞬间起,心中充满了疑惑与诱惑,带着这份疑惑与好奇,我开始了对《忠犬的背叛》的潜心阅读。
忠犬显而易见是忠诚的狗,而这是一只怎样的狗呢?而背叛是对忠诚的亵渎,忠诚的狗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背叛呢?它究竟背叛了什么呢?从见到书名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如此多的疑问,这样的疑问在我接下来的阅读中一一被揭晓,内心的冲击也如同这矛盾的名字,挣扎错乱许久。
文中的忠犬说的是一个生长在大草原牧场上的一只牧羊犬,它的名字叫暴雪,由于暴雪的身上继承着妈妈牧羊犬的优良血统,因而从小在老曹的魔鬼式训练中成为了一只具有十足战斗力、沉着冷静、喜欢孤猎、唯命是从、对主人衷心不二的草原猎犬霸主,它孤傲、它忠于职守、它充满智慧、它忠心护主,它把自己的全部都献给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主人,它可以为了讨好主人去独自狩猎,将战利品原封不动地交给主人;它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与猛兽厮杀拼打,只为了全心尽职地保护主人的牛羊;它可以为了满足主人的虚荣心,在严寒的冬季反复跳进结冰的水中捡拾主人故意丢进水中的钥匙和鞋帽,只为了帮助证明主人的训练有素;它可以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而亲口咬杀自己的母亲。这样的一只猎犬让我有些敬畏,有些胆怯,但更多的是佩服,佩服它的勇气与忠诚,佩服它的智慧和尽职。
但这样一名草原的英雄结局却让人伤痛不已。暴雪最后在自己主人的封杀下,远离了自己的牧场,远离了自己曾经用生命去保护的主人,远离了它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切,带着孤独、带着伤痛、带着绝望消失在草原丛林的深处而这一切的操纵者竟然是自己最最深爱的主人,原因是因为暴雪的妈妈在受伤时撕咬主人,暴雪挺身护主,被视为大逆不道,遭受主人的痛打而逃离,它曾经好多次默默地远随自己的主人,渴望主人的原谅;它曾偷偷跑回自己的哨岗,为猎场默默解除危机,只为了将功补过,得到主人的重新疼爱。然而它的努力和坚守换来的却是主人的一次次残酷猎杀和赶尽杀绝
究竟这是一场怎样的背叛?究竟是谁在背叛?当看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的内心仍是纠结与矛盾的,我感慨暴雪的忠贞不二,我伤心暴雪的伤心,我讨厌看到人类的自私,我讨厌看到对忠诚的伤害,我希望看到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希望看到人与动物的春暖花开,让我们大家彼此都付出爱,真心爱,相信这个世界就会少了些许的伤痛,少了些许对忠诚的背叛
【篇八: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忠犬的背叛》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牧犬的悲惨命运,当我们在悲痛落泪的同时,思考人生,或许这本书会成为你人生当中的一个转折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暴雪师母牧羊犬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羊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长为一只真正的猛犬,往他的伤口上撒盐,用饥饿和木棒来训练它很快,他成为了牧羊犬们的领袖,一只真正的猛犬。但是当丽莎糊涂中咬向主人时,它竟然为了获得主人的对自己好感,扑向了丽莎并且把它的母亲咬死了,后来它被赶进了森林,暴雪虽然肉体还活着,但是它的灵魂一直在森林里孤独的徘徊着。
这本书从两方面来说,一个是暴雪的愚忠,忠于主人没有错,但没有正确的判断,不知道自己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绝对不能碰的,在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少,随大流,没有主见。人云亦云。比比皆是。可怜可悲!
另一方面是曹胡子和其他牧场猎人的无情。暴雪为牧场,为了主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暴雪只是一只狗,一只非常忠于主人的忠犬,当它犯错后,没有一点同情和怜悯,像对待敌人一样,多次围追猎捕,曹胡子还亲自带队。不给犯错的阿暴一点点机会,就那么遗弃了它。生活中的很多人也是那么的无情。就家长来说,看见孩子犯错,要么放弃教导,随波逐流,要么破口大骂,像对待仇人一样。孩子还小,需要我们成年人用爱和耐心悉心呵护。
所以,在遇到事情时,不要鲁莽,多动脑子,做正确的事。
【篇九: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忠犬的背叛》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牧犬的悲惨命运,当我们在悲痛落泪时,思考人生,或许这本书会成为你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暴雪的母亲--牧羊犬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羊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一只真真的猛犬,往他的伤口上撒盐,用饥饿和木棒来训练他。很快,他成为了牧羊犬们的首领,一只真真的猛犬。但是当丽莎糊涂中咬向主人时,他竟然为了获得主人的好感扑向了丽莎,并且把他的母亲咬死了,后来他被赶进了森林,暴雪虽然肉体还活着,但是他的灵魂一直在森林里徘徊着。
在生活当中,遭遇心理斗争时,一定要慎重考卢,不能冲动,不能仅仅为了一方面的利益或损失我们都应该想出更好的解决办法,不必闹得两败俱伤。比方在故事中暴雪明明可以把母亲按倒在地等待主人来收拾丽莎,并不擅自咬死她,主人也不会把他赶进森林,这样,他也就不会过上留浪生活了。
当我们遇到思想斗争时,我们不要意气用事,要慎重的思考后,在能做出选择不能自己的一时冲动,就酿成大祸。
【篇十: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忠犬的背叛》是由牧铃著。他的作品涉及人类最关心的环保、人性和母爱话题,受到大小读者的衷心喜爱和追捧。
看了书名,你可能会问:这条狗叫什么名字?它不是忠犬么?为什么还会背叛,它背叛了谁?那就让我来慢慢给你讲吧。
暴雪是母亲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鲁莽而勇猛。它不知道被蛇咬过多少次,可依然那么冲动,永远都不会害怕。
牧工老曹看中了它这一点,决心训练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和饥饿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上撒盐,因此让它记住被打败的代价,只有打败敌人才不会有疼痛。暴雪可以为老曹牺牲自己的生命,没有老曹的发话它不会吃任何人给的食物,它打败所有牧犬成为老大很快,它成为对主人最衷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才狼和金钱豹,也战胜过母狼但当母亲丽莎在糊涂中咬向主人老曹时,暴雪为了保护主人而咬死自己的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追打这个逆子,暴雪因此也成为丛林里的一只野狗,它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孤独地在荒野中飘荡
我知道,暴雪被赶走后,一定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赶它走,捉捕它,甚至用猎枪打它。暴雪一定这样想:难道是我做得不够好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我觉得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老曹的错,是他让暴雪太失去自我,而心中没有他人,也有可能是因为老曹把暴雪的一半尾巴给斩断,老牧人说:狗只要斩断尾巴,就会变得六亲不认,自相残杀。哎!它们母子真是可怜啊!你能说这一切不是人为的吗?
一对牧犬母子的悲剧命运,让我们在悲沧落泪的同时,思考人性与兽性、忠诚和背叛、生存和死亡、人类生存法则和动物生存法则的残酷对抗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牧铃的《忠犬的背叛》这本书通过荡气回肠的动物命运和百转千回的艰难求生的心理历程,赞美了勇者,张扬了生命野性。
这本书的主角有暴雪,丽莎,牧工老曹。暴雪是母亲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原本母亲丽莎就很勇敢,而且也非常冷静沉着,几乎是百战百胜,而生下来的暴雪更是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看中它勇猛的性格,很快就把它训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和金钱豹,也战胜过母狼。有一次,丽莎受伤了,但医生不敢靠近丽莎,于是牧工老曹吧消毒药水淋向丽莎的伤口,药水的刺激,让丽莎从昏迷中痛醒,神志不清的丽莎一跃而它扑向老曹,张口就咬。这时,谁也没有料到的一幕发生了暴雪勇猛的冲上去直接咬向丽莎,一口咬住母亲的脖子,无论别人怎么打它,它都不送口。这个恶棍真的杀死了自己的母亲!
这本书呼唤我们要与我们要与动物和谐相处,也为我们的心灵注入了不可挫折的勇气和力量。
《被背叛的遗嘱》读后感
文|罗少杰
读完米兰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心情很好。这本书我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多月,一直没有看完。它用抽象的语言表现深奥的小说艺术;用复杂的音乐结构,不生动,不墒情,平静而从容地叙述卡夫卡的小说。从拉伯雷《巨人传》里的主人公巴奴日开始,展现了欧洲的小说史,也展现了小说的各种写作艺术,各种幽默。第一次创造了道德审判被悬置的疆域。世界的非神化,道德审判的被悬置,小说由此诞生了。人们的精神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小说的世界。
准确地说是:欧洲小说的世界。意大利的薄伽丘、法国的拉伯雷、西班牙的塞万提斯,18世纪伟大的英国小说,歌德为代表的德意志小说,19世纪法国小说,俄罗斯小说,纳维亚小说,20世纪的卡夫卡、穆齐尔、布洛赫、贡布罗维奇欧洲开启了近代小说的历史,发明了伟大的现代精神。米兰昆德拉用理性而客观的语言讲述了这一切的开始。
1926年,马克斯布洛德发表了《爱的神奇国度》,这是一部根据真人真事写成的小说,里面有一个人物叫伽尔塔,伽尔塔的存在使小说得以传世,小说的传世是伽尔塔成为了我们时代的圣人,因为诺维的朋友伽尔塔是卡夫卡的一幅画像。这样,卡夫卡的整个形象以及他的作品在他死后第一次被构思和描绘。卡夫卡和他的小说从此走出法国,走出捷克,走向欧洲乃至整个世界。布洛德是卡夫卡生前最亲密的朋友,卡夫卡遗嘱的继承者,卡夫卡小说的极端崇拜者。在卡夫卡逝世的以后,他迫不及待的向人类推出了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小说家弗朗兹卡夫卡以及他的小说。
19世纪的著名作曲家在一次演讲中提到了他的老师:巴赫、莫扎特、瓦格纳、勃拉姆斯。音乐艺术小说艺术,拉伯雷、塞万提斯,巴赫古典音乐的顶峰《赋格的艺术》等等,陌生的音乐家,陌生的音乐结构,叙述简洁充满哲学道理;但离我的理解能力很远,比如斯特拉文斯基和现代主义。我读过卡夫卡的主要小说《美国》、《城堡》和《审判》,短篇小说集。我理解隐藏于充满感情的文笔后面的心灵干枯;作为形象学定义的隐喻;魏尔伦说:希望像厮栏中的一根干草那样闪光的那种优美的抒情想像。卡夫卡式的小说排版和音乐结构,卡夫卡式语言排列方式,在我读书的时候就让我迷恋。
我再一次回到《被背叛的遗嘱》中寻找失去的现在,关于卡夫卡,和欧洲古典音乐;福楼拜、福克诺、海明威、詹姆斯乔伊斯等,还有雅纳切克的现实主义戏剧。从《曙光》起,在尼采的所有书中,所有章节都只有一个段落:那是为了让一个思想由一口气息说出;那是为了照着它当初迅速地连蹦带跳地来到哲学家脑中的那个样子把它固定于白纸黑字。黑格尔想充实他的体系,一格一格地、一厘米一厘米的描绘每一个细节的《美学》思想。如蜘蛛编起了一张密网,覆盖了所有的角落。我的思想跟不上米兰昆德拉的描述,我感到迷惘和困惑。无法进入他的艺术理论世界,无法理解贝多芬的打碎了预定的结构模式的原则,让结构彻底变成个体的。变成了只属于贝多芬个人的音乐结构。让他的作品结构独一无二,如奏鸣曲第111号。托尔斯泰说:大人物是历史无意识的工具,天命迫使每一个人在继续个人目标的同时齐心合力去取得这唯一的,崇高的结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人,无论是拿破仑还是亚历山大帝,或是随便哪一个角色,都丝毫不知其结果;马雅可夫斯基是盲目人类永恒生存状态的一部分。
为什么这本书叫《被背叛的遗嘱》呢?我读到书的第九部分《亲爱的,您不在您自己家中》的第6小结(第268页),我才知道。卡夫卡的遗嘱,给他的朋友布洛德的遗嘱我的遗嘱将是十分简单的:我求你把一切全烧毁。这个遗嘱被布洛德背叛了;不但没有烧毁他的作品,而且把卡夫卡写的每一个字都发表出来。通过1926年《爱的神奇国度》,通过伽尔塔
我开始理解米兰昆德拉的这部书名,我也开始迷惘;因为思考,关于伟大的小说艺术,人类神圣的精神世界,著名的作曲家和他们音乐世界。被赶出祖国的米兰昆德拉用法文写作,拒绝捷克政府的任何邀请。私人空间被侵犯,耻辱降临到伟大的艺术家身上。什么理由让艺术家渴望销毁一切的存在,包括思考。我们在哪里能够找到价值呢?《生活在别处》,我们无法面对《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苍白的艺术和罪恶的杀戮;当一切成为工具,当世界成为权谋,脆弱的心灵怎样才能拥有一片安宁的树叶呢!
当她不再存在时,我记忆的一半也就不在了;而假如我不再存在时,那么,所有的记忆也都不存在了。是的,在忧伤与虚无之间,我所选择的是忧伤。(福克纳《野棕榈》)
当我们思考存在的价值的时候,当我们面对虚无与忧伤的时候,想想福克纳的这段话吧。我一直以为:既然没有任何人可以为谁作证,那么,我们为自己作证;为自己曾经存在的生命留下痕迹,为脆弱的内心的遥远的梦想寻找一点精神的微光。我为此而写诗,在苍茫的人生路上,写下属于我自己的诗歌,写下关于我的心灵的诗歌。虚无、忧伤,带着欲望和压抑的情感,为走过的每一个路口写下回忆。
我似乎想不起《被背叛的遗嘱》的内容了,在我刚刚读完这部书的时候。也许生命就是这样,没有结束的时候就被人遗忘了。但是,生活还在,不管生活在哪里;它一直存在。黑格尔说:存在就是合理的。我想,即使不合理又怎样呢?人类历史不是堆积的满满的违背人性,违背理性的罪恶吗?谁是审判者是非就由谁去证明,最大的罪恶是什么呢?
他人就是地狱。
暑假里,我看了《背叛的门牙》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写的,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搞笑。
故事讲的是皮卡被选入合唱团要去参加唱歌比赛,但是他的对手李哲也被选上,而且还是领唱,可是,李哲因摔了一跤,门牙没了,领唱换成了皮卡。皮卡很是高兴,可是没多久,皮卡的门牙也掉了,好在皮卡的爸爸想了一个主意,让李哲和皮卡一起当领唱。比赛的时候,因为掉了两颗门牙,把幼稚童真的歌声全部唱了出来。
我觉得皮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或是学习上,为自己选一个更强一点的目标,有利于激励自己奋进。还有,我更佩服皮卡爸爸,他既聪明又严肃,如果不是他想出让两个缺牙一起领唱,结局也不会那么美好。
这本书太有趣了,要是还有续集那就更棒了。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500字范文一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背叛的门牙,书里的主人公有皮卡、哥哥皮达、同学刘元、同学祁东亮、同学顾自达。
有一天,皮卡放学回家,看到有一街的鱼,打鱼的人就叫人们把鱼都装上车,人们就开始行动起来,皮卡也包括在内。人们的手越来越快,皮卡除了眼睛、鼻子、嘴以外,其它地方都是鱼鳞。皮卡不小心滑在车下。皮卡看见有一条水沟里有鱼,皮卡就说:大鱼、大鱼,你快游走,我明天来找你。第二天放学回家,皮卡果然看见了那条大鱼,然后就把它放生了。
一天皮卡放学回家,爸爸叫他写作业,皮卡说:我在学校写完了。到睡觉时才说:我还有作业没写完。补救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明天早起到学校。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皮卡看见身旁有一个箱子,一打开里面有个小女孩。这时顾自达来了,皮卡说:顾自达,纸箱纸箱里有个小女孩。啊!不会吧!顾自达惊讶的说。后来,皮卡又把她带回家。过了一段时间,小女孩的妈妈来找他了,皮卡才把她还给了她的妈妈。
一年一度全国统一音乐比赛的日子到了,秦老师是皮卡的主教练。一开始,选李哲为领唱,后来因为李哲在一次训练中,门牙HaHaHaHa地响,Hacha落到了地上。秦老师问:谁的门牙掉了?我的门牙掉了。李哲吞吞吐吐的说。所以又让皮卡领唱。皮卡的声音洪亮,对音乐很熟悉,只要有音乐就知道是什么调,后来皮卡的门牙也掉了,是爸爸跟秦老师说没有人比皮卡更适合领唱了,所以秦老师决定还是让皮卡领唱。
一场大瘟疫来临非典。许多人都因病而死。传说能治非典的药都被一抢而空,就连皮卡的好朋友马飞也得了非典,他经过抢救成功地治好了非典。在抢救过程中,皮卡想硬闯进医院看马飞,可是没成功,但是他日日夜夜都惦记着马飞。
我觉得皮卡非常爱惜动物,很有爱心,乐于助人,关心同学,也非常珍惜领唱的机会,努力训练。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500字范文二
在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背叛的门牙》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引人入胜,我好似身临其境。
这本书讲的是皮卡所在的小学要参加区里面组织的歌咏比赛,而学校在这方面是最拿手的了,差不多有二分之一的奖林在文艺方面获得的。
想当年皮卡学钢琴时,少年宫试唱,老师弹了一段曲子 ,皮卡只听了一次就能哼出来。可见皮卡也算是一个有音乐天赋的人,这令他很得意,可是这次他们班李哲也被选上了,皮卡就得意不起来了。
皮卡和李哲无时无刻在较劲 ,但他们又趣味十分相同,喜欢互相喜欢,讨厌互相讨厌。因为老师选了李哲当领唱,这令皮卡很生气。排练开始了,皮卡老是走神,老师点名了,放学后,李哲邀请他去打乒乓球,皮卡理也不理 就跑掉了。回家后爸爸读如果皮卡能化嫉妒为力量就好了。第二天,皮卡唱得很卖力,在高潮时,李哲的门牙掉了,老师把领唱给了皮卡,可是皮卡牙也松了 ,并因一个不经意的喷嚏掉了。老师最后让皮卡和李哲一起领唱,比赛结果很是轰动。
我觉得皮卡很是幸运,我有点嫉妒他,有李哲的激励他上进,和他一起成长,我觉得我们就是在生活中的皮卡和李哲,我们也在不断成长。
读书要从薄到厚,在从厚到薄。读完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不少人沉浸其中,书中引人入胜的描写带给我们许多感悟,关于阅读之中的困惑,需要我们用读后感记录下来可是为何一想到写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就感到头疼呢?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而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有大的作为。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调皮的日子读后感集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这几个星期,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调皮的日子》。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聪明顽皮的朱多星,有点娇气的小沙,贪玩的林第一。
有一次,他们不约而同都得了咳嗽病,贪玩的林第一为了逃避期中考试假装咳嗽,可一听老师说身体不好就别去郊游,他的咳嗽马上就好了。
还有一次,朱多星亲眼看见王老师从沙坑里挖出一只金灿灿的戒指,朱多星把这件事告诉小沙他们,他们三个听了说:“淘金去。”他们跑到沙坑开始挖,最后挖到十七颗鹅卵石、两根断鞋带,还有一只发夹、一根断钉。
谁也没想到,正巧卫生老师来检查个人卫生,落了个卫生不及格。后来才知道那只戒指是王老师在跳远时掉进去的。
这本书告诉我:不要装生病和看见别人交好运自己也去做,结果还是你倒霉。不要学习朱多星那样顽皮、小沙那样贪财和林第一那样贪玩。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无论做什么事要勇于实践,并且学会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
这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叫《调皮的日子》。里面的主角是朱多星,很多人叫他智多星,他有一个表弟叫小沙。他有个姑妈叫朱好好,姑父叫朱坏坏。他的姑妈是个胖女人,一心想有人比她更胖。他的姑父是个牙医,他给别人拔牙,别人都很怕他,他是一个不太懂小孩心理的牙医。有一次,他给小沙拔牙差点拔断了。智多星有两个很好的朋友,一个叫林第一,他考试总是倒数第一,但他看电视是第一,对电视节目很熟悉,他天天都看很长时间的电视;还有一个朋友叫张潇洒,他其实一点也不潇洒,胆小如鼠,他还很爱搞恶作剧。
他的老师姓洪,很喜欢穿绿裙子。我看了这本书觉得很有趣,写得很生动、很精彩,人物很可爱,很调皮,那些故事就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插图也很有趣,我很喜欢。
《调皮的日子》这本书里充满了童真和浪漫。主人公朱多星和他的表弟小沙在生活中闹出了许多笑话,他们还有一帮活泼可爱的同学,大家一起享受着美好的童年。
朱多星有一个很胖的姑妈和一个很瘦的姑父,姑妈叫朱好好,胖的好像个大冬瓜,好好姑妈最大的特点就是脾气好,一天到晚都是笑眯眯的表情。她喝苦药时像喝果汁一样有滋有味,他干活的时候哼着歌好像在领取奖赏。当然,朱多星的姑妈也有发愁的时候,那就是胖的衣服穿不上或者是减肥茶吃了一箱都不管用等和胖有关的事。朱多星的姑父很瘦很瘦,像一根电线杆似的,好像没吃过一顿饱饭,姑父是一个牙医,他从来不准朱多星和小沙吃零食,自己也从来不吃,可是想胖起来必须吃甜食,所以姑父一直那样瘦。
朱多星和小沙还有他们的一伙同学,每天都能干出新鲜事儿。比如说在沙子里淘金、学理发、冬泳、还有同学张潇洒学溜冰。这帮天真的孩子很有爱心,当听说一个可爱的姑娘金妞得了一种治不好的病之后,一起陪伴她、照顾她。朱多星的爷爷是医生,于是朱多星和表弟小沙攒钱买了张去爷爷那里的车票,和金妞在爷爷那里一起看星星、玩耍。
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伙诚实、天真、善良、乐观的孩子。看到他们,我好像看到了我和伙伴一起玩耍、一起欢笑、一起学习、一起庆祝生日的时候,相信我们也会是一群活波可爱的好朋友,能干出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来。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调皮的日子》。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的名作。描写的主人公是我和小沙。其中,我最难忘的故事还是《送礼难》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快要过新年了,绿裙子老师说要同学们互相送礼物,我想,谁要我的礼物,同学们都说不要。有的说里面是死蟑螂、有的说里面是死老鼠绿裙子老师来了,说开始互相换礼物。绿裙子老师问我你的礼物在哪里?我把花瓣往天空中一撒,像雨一样掉下来,同学们都非常喜欢。
我想,我们不能像林第一那样一天看20个小时电视,也不能像小沙那样牙齿也不刷。我们应该做一个自觉、爱卫生勤劳的好孩子。
最近,老师教了一篇课文,叫作《剃头大师》,它选自《调皮的日子》,所以老师推荐我们看《调皮的日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里,与同样调皮捣蛋的表弟小沙一起生活时发生的趣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朱多星的姑父制定了许多规定,如吃饭的时候不可以大声打嗝这些。其中就有一条——要自己洗袜子。这个规定令朱多星和小沙叫苦连天。因为他们都喜欢穿跑鞋,所以袜子上总有一股儿脚臭味儿。姑妈洗袜子的时候都要拿一把扇子在鼻子下边儿扇。朱多星开动脑筋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定了一条家庭公约,约定自己要做十件事,都是围绕把袜子变香写的,而小沙只要做一件事——洗香袜子。小沙没看见朱多星在偷笑,以为他对自己好,连忙在公约上签了字。之后,小沙要费半天功夫洗袜子,而朱多星只要把每只袜子上滴两滴香水。
读了这个故事,我领悟到:做事要多动脑子。有一次,科学老师让我们做一个雨水测量仪。我其他的事都完成了,就差画刻度线了,可我的笔有些粗,画不了毫米,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巧妙的方法。把软尺上的刻度减下来,因为软尺上的刻度标数与我想要做的雨水测量器上的刻度标数相反,我只剪了刻度,再把刻度粘在布胶带上面,再在布胶带上把整厘米的刻度描长,最后标上数字,大功告成。到了学校,我发现我做的是最好的,老师因此重重地表扬了我,我心里美滋滋的。
我们做事要多动脑筋,巧手做巧事,尽量不用笨办法。
作品读后感应该如何撰写呢?相信作品这本书为很多读者带来了内心深处的触动。读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编辑整理的“《羊皮卷》的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近读了奥格·曼狄诺所着的《羊皮卷》。起初我总认为这是本写给已在职场中的人们的书,然而读完后我便觉得它不仅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世界每一天都在发生着变化,可是,做人处事的原则却是亘古不变的。心灵的纯净会带来纯净的生活和纯净的身体;同样,肮脏的心灵会带来腐朽的生活和腐化的身体。太多的人都在忙于改善自我在物质社会中的地位,拼命地占有一切,却不知生命是有规律的,仅有遵循了必须的原则去生活才能获得成功,才能实现目标去改变一生。
而《羊皮卷》就是这样一本讲述人生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应对生活、坚持不懈、自我肯定、珍惜生命、控制情绪、坚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价值,这几大主题便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我们每一天的生活都会变化陡然——日新月异忘掉昨日,忘掉上月,忘掉去年;忘记那些愁云惨淡的日子,忘记每日的失败和失望。所有的一切皆成过去,新的一天业已来临。过去自我盼都盼不来的日子,此刻就在眼前:我们要有此翻开生命中新的乐章;我们就要开始从不一样章节中学习成功的巨大秘密。
《羊皮卷》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摘选并整理出来的。资料几乎涉及有关成功学的方方面面。作者用独到犀利的视角,极富感召力的理论,引导人们人《羊皮卷》中汲取思想的养料,获得启示,引发思考,使之成为本世纪最值得收藏的一部励志书。
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
我没有时间去恨,只有时间去爱。
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没有一个人和我一样,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不再去想它。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该怎么办?
弱者任思绪控制行为,强者让行为控制思绪。每天醒来当我被悲伤、自怜、失败的情绪包围时,我就这样与之对抗:沮丧时,我引亢高歌。悲伤时,我开怀大笑。病痛时,我加倍工作。恐惧时,我勇往直前。自卑时,我换上新装。不安时,我提高嗓音。穷困潦倒时,我想象未来的富有。力不从心时,我回想过去的成功。自轻自贱时,我想想自己的目标。
从今往后,我要培养笑的习惯。笑有助于消化,笑能减轻压力,笑,是长寿的秘方。现在我终于掌握了它。我要笑遍世界.
种子需要雨水的滋润才能破士而出,发芽长叶,我的生命也须有目标方能结出硕果。在制定目标的时候,不妨参考过去最好的成绩,使其发扬光大。这必须成为我未来生活的目标。永远不要担心目标过高。取法乎上,得其中也;取法乎中,得其下也。今天我要加倍重视自己的价值。
我发布命令。我要服从自己的命令。我现在就付诸行动。成功不是等待。如果我迟疑,她会投入别人的怀抱,永远弃我而去。此时。此地。此人。我现在就付诸行动。
当你有作不到的事情时,想神灵祈求,得到心灵的力量,得到的力量是神灵赐予的,所以我要一直往前走。不管前面有什么,神灵都会站在我这边,帮我度过难关。
其实芸芸众生都真正想得到的,是舒畅的感受和宁静的心态。我们不过让幻想蒙蔽了双眼,认为一切会因胜利迎刃而解。
——《羊皮卷》
人们不管做什么也是为了从中得到其所想要的。当我们贫穷时,努力工作,为了摆脱贫穷,同时也是为了摆脱内心的窘迫;当我们追求爱情时,是不是觉得那人可以把你的心填得满满的,其实是为了驱逐内心的孤独;当我们追求名誉,是因为会带来荣耀带来很多人的认可,那是为了摆脱深藏内心的自卑。
现实的生活太过丰富多彩,各种的诱惑五光十色。于是,我们迷失在诱惑中。
这并不是说要我们逆来顺受,要过得卑微而无奈。生命只有一次,时光永不会倒流。为了得到精彩的生命历程而努力奋斗那是必不可少的。
只是在工作的闲暇,在夜深人静时。我们都需要问问自己,为了什么?对金钱的贪婪?对情感的追逐?对名誉的争夺?所有的这些,会让你开心吗?会让你的内心宁静吗?你有没有为此而伤害别人,甚至利用、欺瞒别人呢?你开始错了永远得不到正确的结果。
这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三位信徒向无德禅师讨教怎样生活才会快乐。无德禅师反问道:“那你想得到什么才会快乐呢?”
甲信徒说:“我认为我有了金钱就会快乐。”
乙信徒说:“我认为我有了爱情就会快乐。”
丙信徒说:“我认为我有名誉就会快乐。”
无德禅师说:“你们有这些想法,当然永远不会快乐。当你们有了钱、爱情和名誉之后,烦恼忧虑就会随着后面占有了你。”
三位信徒再次请教:“要怎样才能真正地快乐呢?”
无德禅师说:“金钱要用来布施才有快乐,爱情要肯奉献才有快乐,名誉要用来服务大众才有快乐。如此简单。”
羊皮卷这本书伴随我快四年了,其中有两年是每天早上坚持朗读,它给我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力量,失落失望的时候读读羊皮卷之三“坚持不懈,直到成功”,心情不好的时候读读羊皮卷之七“我要笑遍世界”,浮想翩翩的时候读读羊皮卷之九“我现在就付诸行动”……
工作中,每当自己萎萎的时候,看看它,瞬间感觉自己满血复活,不经想起了成龙的《壮志在我胸》这首歌里面写的那句:拍拍身上的灰尘振作疲惫的精神,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嘿呦嘿嘿嘿呦嘿茫茫未知的旅程我要认真面对我的人生。鼓励自己打起精神勇敢的向前拼,与其在痛苦中悲哀,不如在痛苦中有所成就。
生活中,每当自己烦闷的时候,看看它,排忧解烦,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人生坎坷会精彩,男儿自强更勉励,东山再起应人才,要学会笑遍世界,笑自己的失败,它们将化为梦的云彩,微笑终将可以换来财富。
《羊皮卷》为美国作家奥格·曼狄诺所著。它通过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告诉给我们一些深刻的人生道理。其中,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自我肯定、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价值,这几大主题,构成其精华所在。
书中很中肯地提醒我们:“弱者任思绪控制行为,强者让行为控制自己的思绪。”因此,学会让自己保持良好的心境,学会用心灵弥补环境的不足,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成为我阅读此书的感悟之一。
书中提到,能驾驭自己的情绪,才能真正驾驭自己。确实,在我们不能控制自己的遭遇时,我们可以控制自己的心态;在我们改变不了别人时,我们却可以改变自己;在我们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情时,我们可以调节自己的情绪。
有时候,面对得失我们应学会放下,学会割舍。人只要换个视角看问题,或者调整一下态度,就能让自己有新的心境。人在顺境时最易忘乎所以,沾沾自喜,失去警惕;人在逆境时,则容易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失去前进的动力。所以,做人做事贵在以超然之心看待自己的得与失,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然心存喜乐。“笑着面对生活,不管一切如何,不要使冰霜结在你的脸上”这句话,对我印象深刻,使我生活保持平衡。我想,这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的正确生活态度。
书中同时又很中肯地提醒我们:人活在世上,需要尝试不断超越自我。无论做什么,都必须有一个信念。这个信念,就是——“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这也是我阅读此书的另一感悟。
“我不是为了失败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的血管里也没有失败的血液在流动。我不是任人鞭打的羔羊,我是猛狮,不与羊群为伍。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的牢骚,这是羊群中的瘟疫,我不能被它传染。”书中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颇为深刻。
确实,为了渴求美好,为了体验世界和人生,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不停的努力着!但没有什么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获得,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
我们生活在社会里,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和磨难,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要鼓励自己坚持下去。因为“每一次的失败,都会增加下一次成功的机会;每一次的拒绝,就是接近下一次的接纳;每一次皱起的眉头,就是下一次舒展的笑容。”
我们要为自己的每一年、每个月甚至每一个星期、每一天确立目标。有了奋斗的目标,我们才能够用积极的心态去对付每一个困难,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也会永不疏忽,努力地做到最好。所以说,只要支持,只要再支持一会,等待黎明的曙光,然后紧紧的握住手掌,成功就在掌心了。这个道理,说出来只是几个字,却总做不到,甚至很多事情在成功的前一秒放弃了,错失了唾手可得的成功,不是没有能力,不是没有机遇,也不是不够努力,只是少了一份坚持到底的决心和勇气!(张春锋)
妈妈让我刚开始看《我的儿子皮卡》时,总是把它当做任务一样完成,可是看着看着,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了,里面优美的句子和动人的故事让我着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它。
皮卡是一个有情商,能团结友爱,善良又乐于助人,宽容的男孩。他身上有好多事都令我感动,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背叛的门牙》里的故事。
在《背叛的门牙》这篇故事中,主要讲的是皮卡和李哲的故事。李哲很愿意和皮卡接近,但是一接近就弄得两人很不愉快,所以俩人是死对头。等听到合唱团的消息,老师们最看重的是他们俩当领唱。可是只能选一个人,所以他们俩都不服输,在下面的时间来,他们都要展现自己的优势。可是最后老师决定由李哲来领唱。但是过了几天,李哲的门牙掉了,谁都知道如果门牙掉了的话,是很丢人的,所以老师又再一次决定由皮卡当领唱。皮卡很高兴,但是他发现自己的门牙也松动了,当时他就特别担心,怕自己的门牙也会掉落,所以皮卡祈求门牙在领唱时不要掉落。还有两天就要比赛了,皮卡就笑了,但是他鼻子一痒打了个喷嚏,门牙飞了出来,皮卡带着哭腔说门牙掉了!好在皮卡的爸爸想了一个主意,让李哲和皮卡一起当领唱。比赛的时候,因为掉了两颗门牙,把幼稚童真的歌声全部唱了出来。
我觉得皮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在生活或是学习上,为自己选一个更强一点的目标,有利于激励自己奋进。还有,我更佩服皮卡爸爸,他既聪明又严肃,如果不是他想出让两个“缺牙”一起领唱,结局也不会那么美好。
忠诚与背叛的读后感范文一
1924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国民革命兴起。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下,大革命风暴迅速席卷全国。1926年,北伐战争的胜利进军和工农运动的高涨,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在中国的统治,威胁到帝国主义的在华利益。1927年3月,帝国主义直接出兵镇压,制造了南京事件。与此同时,蒋介石为了实现其反革命野心,积极寻找靠山,加紧同帝国主义、封建买办阶级勾结,密谋举行反革命政变。在国内外反动势力支持下,蒋介石于 1927年4月12日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4月13日,上海工人举行总罢工,并有10万余工人、学生和市民集会抗议。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使大革命受到严重的摧残,是大革命从胜利走向失败的转折点。
而十八大献礼片《忠诚与背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当革命面临困境时,一些信念不坚定的人开始动摇、退缩。登报脱党者有之,投敌变节者有之,腐化堕落者有之,已经发展到五万九千多名党员的中国共产党面临严峻考验,建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机构,加强监督、纯洁组织,成为当务之急。1927年4月27日,中共五大在武汉召开。时任全国铁路总工会书记的王荷波和中共广东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的杨匏安等同志,以中共五大代表的名义向大会提出议案,排除各种困难和干扰,促成了中国共产党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前身)的诞生。
马克思曾说过,革命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而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就是保卫苏维埃政权的一把利剑。1927年在武汉诞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的光辉起点和伟大开端。王荷波和杨匏安等十位监察委员其中有八人先后牺牲在战场和刑场上。他们用鲜血和忠诚写下了对党的无限忠诚,为清除党内腐败、维护党的组织纯洁、保证革命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而影片中的那句经典台词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仍回荡在耳边,给予我们很大的心灵震撼。
在一代代革命者的前仆后继下,我们终于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过上了小康生活。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发展壮大党组织成为一种历史需要。而在这个物欲横飞的年代,人们的价值观被不同程度的扭曲。在一部分人看来,加入中国共产党俨然已成为一种潮流,党员身份也被当成进入国企的一块敲门砖。出于社会、经济、政治利益考虑,很多人申请入党,可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也不相信共产主义,随之而产生的如王立军事件、刘志军事件等党内腐败现象已屡见不鲜,党的公信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质疑。列宁同志曾说过,一个党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会像一盘散沙。在这个特殊时期,充分发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很有必要。
现在已过了战争年代,我们不需要像革命先烈那样上战场奋勇杀敌。但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党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使命。高校作为培养有坚定政治信念的接班人、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场所,加强大学生特别是大学生党员关于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引领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加强党的建设,成为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而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也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实际行动践行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基层党组织也应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加大对党员同志的监督考察力度,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忠诚与背叛》读后感范文二
读完《忠诚与背叛》,我的心中留下了两个字坚守。从书中,我看到了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扞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他们坚守着自己内心的信念。正是有他们的坚守,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
革命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为了坚守信念,在狱中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
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的威胁,不但没有被吓倒,而且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她的至死不忘为祖国革命的顽强精神,使人佩服。
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挨饿受冻而显得又瘦又高,他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他不惧怕敌人,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
许云峰,面对死亡,作为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这是对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更加坚定革命信念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这是何等的从容坚强!
但是,我认为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无限的敬佩!
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扞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作为教育界的一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发扬新时代的红岩精神,坚守自己的教育岗位,坚守自己的教育理想,要始终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教育的实际出发,因时制宜、突出重点,从本职工作做起,从具体工作入手,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立足岗位,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为教育事业作出一份贡献!
读书力求三性:韧性、记性、悟性。看了这本雷锋的故事后,让我的心仿佛在因啜泣而颤抖。面对作品之中的精彩情节,不妨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心中所想。是不是现在对雷锋的故事读后感还无头绪呢?或许你需要"雷锋的故事的读后感"这样的内容,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之后,我对雷锋的故事真是念念不忘,时时鼓励着自己,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有一天早晨,雷锋冒着大雨到部队去。在路上,雷锋遇到一位老大娘,牵着两个小女孩,向家里走去,她们没有带雨具,雷锋立刻跑过去,对老大娘说:“老大娘,我送您一程。”说完,抱起那个大一点的女孩,伴陪着老大娘和另一个为女孩一步步向老大娘家走去。走着,走着,雷锋突然听到那个女孩说:“叔叔,我饿。”您不假思索地把早餐——三个馒头送给她们。
雷锋留下了一串串感人的故事,它都在告诉我们要学习雷锋精神,学习雷锋好榜样,例如:帮同学捡起掉落在地上的书,把地上的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桶中,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把自己的座位让给需要的人……当我们每一个人都像雷锋一样对待他人、对待工作,爱一定会充满人间,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
寒假的时候,我读《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开始读这本书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每次读了又读,爱不释手。特别是书中的.《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意味深长,催人奋进。
《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讲的是雷锋叔叔在抗洪抢险战斗中不怕困难,为了人民的利益奋不顾身;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别人;在生活上,给战友们洗床单、补被子、当“掏粪工”、协助炊事员洗菜??在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感动的是雷锋叔叔当“掏粪工”。有一天上午,他看到厕所的粪池满了,立即动手把大粪掏出来,虽然牺牲了自己一上午的休息时间,但是厕所里弄得很干净了。大家开玩笑地说他是一个掏粪工,说他是个“傻子”。他反而说当一个掏粪工也是很光荣的。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起自己的一次成长经历。寒假里的
雷锋是家喻户晓的一位可敬的人,因为他身上有着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质。
雷锋小时候爸爸被共产党抓走,得病而死。哥哥也因病死,弟弟因饥饿而死,妈妈悬梁自尽。成为孤儿的雷锋,为了生活当起了地主的长工。
当新中国成立以后,雷锋就开始认认真真地读书。初中时就做张书记的助理,雷锋他是一个诚实的人。一次张书记的妻子叫他去买一顶帽子,然后给他五元,结果找了七元,原来她给了雷锋两张重叠的五元。
雷锋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因支援国家建设,雷锋被调到了鞍钢去。他来到那里认真学习开推土机,把一车又一车的煤运了过去。后来去了焦化工厂去造宿舍,最后终于当上了新兵。
雷锋他也是个乐于助人的人。在雷锋当兵的生活中,他从未上过前线,但他也在默默的服务着。他为上前线的兵倒水,缝衣服······
1962年8月15日是一个普通的再也普通的日子,可是这天的上午,细雨霏霏,雷锋和他的助理完成任务,回来停车,雷锋下车指挥。由于雨天路滑,车子的左轮撞到了晾衣服的柱子,但雷锋没注意到,被撞到了头,脑出血过多而永远的走了。
虽然雷锋叔叔离开我们很久了,但是他至今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像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诚实的品质,乐于助人的精神,并且做一个爱学习的人!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雷锋的故事》,我爱不释手,认真地把它读完了。在我读过的许多书中,《雷锋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如此,雷锋,这个闪光的名字,也将永远牢记在我的心中。雷锋,我呼唤着你,社会呼唤着你,因为,我们大家需要你。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民间广为流传的佳话。雷锋做的好事数不胜数。有一次,雷锋在沈阳车站转车时,遇见了一位丢了钱和车票的妇女,雷锋上前问明情况后,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津贴补了张车票给妇女。当这位妇女向雷锋道谢并问起雷锋的姓名时,雷锋却回答:“我叫解放军,住在中国。”这就是雷锋,做了好事却不留姓名。书中还记叙着很多雷锋帮助战友,帮助老乡的故事……我读了之后,思绪如浪潮般涌动,我在想:是什么原因让雷锋有如此高尚的品德呢?那是因为雷锋曾经受过旧社会的苦难,他热爱新中国,珍惜来之不易的新生活,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金子般的爱心。
可是,现在有些父母却这样教育孩子:在外不要多管闲事,哪怕是路见不平;不许和陌生人说话,哪怕是他向你问路;老人摔倒千万别扶,丢在路上的钱包千万别拣,因为说不定那是一个陷阱……这千万“不许”像一条条无形的锁链,束缚住了我们的爱心。所以,我们今天再读《雷锋的故事》,重提雷锋精神,显得多么必要而有意义!让我们挣断锁链,用自己的爱心去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用雷锋精神去创建我们的文明校园,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
雷锋,你在哪里?我想:只要我们乐于助人,奉献社会,雷锋就是你,就是我,我们都是活雷锋!
雷锋就帮助人,助人为乐的人。在我们国家,从学生到成人很多人都在学雷锋。雷锋的精神鼓舞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妈妈说,在小时候就跟着大人学雷锋,雷锋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一笔宝贵财富。
早晨起来,我走上街,看到一位警察叔叔搀扶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过马路,这就是雷锋。走了一会,我看到一个漂亮的阿姨把饮料品随手一扔,扔到地上。正巧一个小学生路过顺手捡起来扔进了附近的垃圾箱。这就是小雷锋。
阳光照在我的身上,好温暖啊。春风吹来一阵阵花香,好舒服啊。
我上公交车时,看见一个阿姨背着一个包手里还提着一个大行李包赶过来。一位叔叔走过去接她的大包帮她提上车,这就是雷锋。到了一个站点,一位抱孩子的妈妈上车,有一位大哥哥给她让座,这也是雷锋。
车载移动电视上正在播放着救灾新闻,有人捐钱捐物,还有很多人排队献血,这么多雷锋真让人感动。到站了,一位老大爷上车来了。他走到我的声旁,我不由自主的站起来让位给他。我真觉得很快乐,因为我也做了一次雷锋。
到了学校,同学打扫卫生,有人来帮忙。我作业不会,有同学帮助讲解,这就是雷锋。
我们都在学雷锋,班级大家庭的温暖让我感到真的很幸福。雷锋思维像一阵春风吹遍世界没一个角落,温暖了各国各地的人们。
我作为雷锋故乡的孩子,能和大家一起向他学习,感到骄傲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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