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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

好书有不朽的能力,他是人类活动最丰硕长久的果实,作品这本书让很多人都爱不释手。此时不妨记录下来你的读后感悟,与大家分享。下面读后感大全给大家分享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司汤达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红与黑》讲述了一个懦弱腼腆的平凡青年的一生,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而孤身一个人在一个森严的社会上辛苦奋斗,其间种种不光彩的手段。他自以为踏上飞黄腾达的坦途时,社会却无情的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虽然有着复杂的感却像我们很好的描述了但是法国社会的现实与残酷。有人说,这本书不太适合小学生读而我却不认为,一个在糖水中泡大的孩子永远都不会知道纯咖啡的苦。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中,这样的事还在发生,我们这些所谓幸福的90后们,有谁亲生体验过旧社会的苦?试问一下,孩子受一点苦,父母们舍得吗?试问一下,你愿意吗?一个过分天真的孩子,在他步入社会时会吃很多苦。如果一个人只知道一件事情的好处而不知道它带来的坏处,那这还叫是非分明吗?早点让孩子看清社会的丑陋有什么不好?

这本书的主角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青年,他家并不富有,可以提得上穷了,但书中的人都给了他尊重,一个贵族对平明的尊重,在当时的法国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啊!但在生活中,在21世纪,穷人受到尊重了吗?没有!这代表着什么?时代在飞跃!人的素质在退步!科技在踏步往前跨,素质在大步往后退。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司汤达]用生动的语言来描述了一位青年短暂的一生,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残酷。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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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


通过沉下心来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改变了自己以往的看法时。 记下自己的想法和感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和别人,感谢查阅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推荐红与黑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与黑读后感【篇1】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篇2】

让万千生灵聚于一处,自然不错;但笼子里就不甚快乐了。

权势,先生,难道不足挂齿吗?

我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压抑下的叹息,因压抑而更显深沉,

偷偷送的秋波,因偷送而更见甜蜜,

还有绯红的脸颊,尽管并非由于犯罪。

一个人坚定的有远大抱负的人,

自然有权支配头脑迟钝的凡夫俗子。

为了爱情而牺牲自己,这是公平的;但是,如果为了莫须有的爱情而牺牲自己,那就莫名其妙了!

对想象丰富,胸怀激|情的人来说,即使是一些只言片语,一次不期而遇,都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一项伟大的计划,从没想到实施,中间的日子多么难熬!多少回犹豫彷徨!因为他生死攸关。更有甚者,它还关系永世的名誉。

不要指望我会有软弱的表现。我已经为自己报了仇,罪当偿命,现在我来了。请为我的灵魂祈祷吧!

爱情不是儿戏,一切切的巧合只是缘分,缘分只是差身而过而已,留下来的就只有回忆了,美好顺势淡忘,挚友痕迹,所以人不要琴艺去接受与付出,那么结果会是失败与曲折。

冲动并不是胜者,忍耐与人手才是真正的胜者,学会忍耐与忍受,才能脱颖而出不为挫折而击溃。

是的爱情,以及一切爱的奇迹,已占据我的整个心灵,爱像火焰,使我热血沸腾,也只有这个恩典上天还没有赐予我。

对想象丰富,胸怀激|情的人来说,即使是一些只言片语,一次不期而遇,都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优良的品质,才会有美好的生活;优良的品德,才会有好的人际关系;优良的态度,才会开辟远航的大门。

人因为有缺陷所以才会成长;人因为有优点所以才展耀;人因为有才能所以不担心后果;人因为没智能所以逐渐走向懦弱。

命运需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的人,将不会得更丰富的人生。不会捉住命运的人他将错过更多美好时光。不会珍惜命运的人智慧被命运所玩弄于手掌之中,从此失败致死。

选择的重要。于连最后的选择是错误的,他选择了杀掠来松解自己的怒火反而是自己因此送上了绝路。这是选择的重要。下棋也是人;人生也是。古人说一步错步步错。人生如棋,一步错也就无悔棋只说了。

坚持就是胜利,于连就是个例子,他从一个农村小孩到城市中的家庭教师。

误解;生活中存在的,信任是生活中必须的,化解是一种溶解剂,讲述是解决的开始。

后悔;生活中很多人在做错事时都会觉得后悔当初所犯下的错,但这在生活中又有是没用呢?许多人也不是继续犯同样的错,屡次不改,这样的人是不可饶恕的,还有一种是知错就犯,明知道做的是错的还去学去尝试,这样子后的'后悔,会有用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双面人之说,于连正是如此。说明他在不同的人面前呈现不同的性格、对同一个人的不一样的观点,令人不知道哪个是真的,在一个人面前一个样,在另一个人有一个样,这样的人会受到很多人鄙视排挤的。

红与黑读后感【篇3】

当王权再度更迭――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拿破仑的事业在厄尔巴岛终结,王朝复辟――时代掀起的波澜造就了一个于连。他渴望穿上红色的军装,追随拿破仑的脚步成就一番战功,却迫于局势而不得已将野心掩藏在黑色的教服下。理想与现实间的强烈反差,暗示了他的末路。当铡刀落下,傲慢也好,自卑也罢,都会随着尘埃落定,掩盖在血色之中。只有那颗头颅上空洞的瞳孔,仍痴痴凝望着他所有虚假的信仰与虚幻的荣光。

纵观于连短暂的一生,能轻易提炼出两个词:傲慢和自卑。乍看这两种特质似乎相互矛盾,但究其根本,它们都生自比较心。过人的天资使他不屑同庸俗的贵族相交,坚信以自己的才华应当攀上更高的地位;低劣的出身又使他处处小心翼翼,时刻恐他人的耻笑与嘲难。傲慢与自卑的交织在他心中,滋生出近乎扭曲的恶意与甚于悲悯的崇高,构成了名为“于连”的悲剧角色。

于连的傲慢表现得直白而富有攻击性。在人生最初的转折点,被瑞那市长雇为家庭教师,他心中有忐忑不安、但更多的却是对于这份职业的轻慢,同瑞那夫人的亲密关系更为他的就职提供了借口。而在进入巴黎后,“拉穆尔侯爵的秘书”一职使他不得不出席众多贵族参加的晚宴,于连看不上他们浅薄的思想与虚伪的做派而不愿和这些“空有出身别无长处”的家伙交好,更别提谄媚。即使是面对真正的贵族千金、拥有过人美貌与出众智慧的玛娣儿特,他也冷眼相待,甚至会在对方惊扰他思索时出言讽刺,这份极具攻击性的傲慢与孤高固然是于连的人格魅力之一,却也是致命的弱点。它令他相信他能够成为鸷鹰,翱翔长空,完成每一次有力的搏击;它也令他以一种超脱的眼光观察人的行为,用上帝视角审视人在那般时代下的挣扎。

与傲慢相对的,是于连刻在心里的自卑。为了前途,他必须混迹于贵族大公间。而他呢?他只是一个穷木匠的儿子,始终摆脱不开索雷尔这个贱姓。出于对自己低贱出身的厌恶,当瑞那夫人朴实的心和玛娣儿特高傲的心迸生出纯挚的爱意并倾注于他时,只要她们的言语不注意,显出了不大尊重的意味,他便觉得极冒犯,从而对他们――贵族阶级的造物――报以较她们所作所为过分百倍的恶意。他不惮用最坏的想象去揣测那些贵族,并表现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唯恐教他们看不起。因无法改变的底层出身而带来的无从抹去的自卑犹如蛇一般,一寸寸蚕食掉他纯粹的心。它迫使他不断为跻身英雄之列奋进,又迫使他对感受到的一切好意抱以不信任的态度。真实与虚构之间的界限被肆意歪曲,隔绝开于连与周围的世界。

故事的最后,于连以一名年轻少校的身份,站在法庭上激情演说。他凭借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士,继而被接连委以重任,又因玛娣儿特的倾心被授与十字勋章、食邑和少校称号,可以说,命运在这期间从未亏待过这个拥有坚定信念、或者说远大目标的年轻人。只可惜,于连的命运似乎在第一天成为家庭教师的那个早晨就已注定:破旧的报纸上报道的那个死刑犯有同于连相似的姓氏,鲜红的圣餐布倒映在水中宛如沉寂的血。种种不详的征兆预示着他的结局――死亡,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在于,那样一个优秀、拥有光明前途的年轻人仿佛不该早早被黑暗掐住咽喉,任由贵族和资产阶级落下无理由的寒芒,再在蜚语中随意涂抹事实;可一颗傲慢又自卑的心注定于连不会在强权面前低下头颅,与世俗相悖离的结果就是为世俗所不容,那么他的死亡也就在意料之中了,于连死于他的傲慢、他的自卑,死于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迫害,死于那个**的时代。

“在拿破仑的部队中,我会成为一名军曹;在巴黎的教会中,我会是一名主教。”于连对自己的未来做出这样的评价,是因为当时法国变化的局势只给了平民两种选择:屈服,或是革命。于连想成为足以改变历史的人物,有伟大的抱负。为了达成目的,他强迫自己做一个拥有虔诚信仰的教士,得到了他向往中的、尽管是短暂的荣光。在时代的浪潮下,于连的悲剧显得无比渺小。每个个人都是时代长河中的一滴水、一粒沙,受时代的裹挟前进、翻涌,最终被时代吞噬。于连那虚假的信仰和虚幻的荣光在这条长河中微不足道,最终只能留下一点浅薄的、转瞬即逝的血色。

这是时代的悲剧。

而当时代的悲剧具象到个人,于是人们记住了于连。

红与黑读后感【篇4】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18,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红与黑读后感【篇5】

司汤达的《红与黑》是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该书主要通过于连的奋斗史来抨击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以及教会的黑暗。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骆驼祥子读后感1200字,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一)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 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 作战计划 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 某种责任 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 作战计划 ,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 快乐的到了极点 ,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 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 ,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 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 责任 ,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二)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 司汤达倾心的人的 灵魂辨证法 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 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 造成一个人的境遇 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 索雷尔,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 是他一生的骨架, 追求 幸福的 热情 和 毅力 、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

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 英雄的梦想 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 个人反抗行不通 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 创举 使于连与德 雷纳尔夫人 心灵的爱情 和于连与德 拉莫尔小姐 头脑的爱情 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 我把自己毁了 ,可之后的细节是 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 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 我读过 后面加上一句 我也掩卷沉思过 。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三)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 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 ,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 政治小说 。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 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 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 狂欢 和 喜悦 ,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 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 现代小说之父 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 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 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四)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 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 平民阶级叛逆心 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 光明 时,因枪击德 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六)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 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 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 狂欢 和 喜悦 ,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 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 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 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 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六)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 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 追求 幸福的 热情 和 毅力 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 英雄的梦想 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 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 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 竹竿 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 三十岁当上司令官 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 责任 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 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 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 抱负 和 野心 之类。

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 拉莫尔侯爵的女婿 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 自杀 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 成功 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读后感【篇6】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将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私通,产生了虚伪的爱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了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经过一番波折,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于连至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寒,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恨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想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不断思考、观察、励志和忍受,终于迎来得意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翻看这本书,于连的一举一动让我深思,我们似乎能从书中获得共鸣,在他身上也能找到我们的影子。他有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也许就是一无所有,对任何事物都抱有放手一搏的心态。而我们有时却不敢迈出勇敢尝试的第一步,屈从命运的摆布,要让我们点亮那颗跳动的心,激起那份没完全枯竭的热情。

同时,这部小说也揭示了复辟王朝时期的波澜的阶级大搏斗,反映了政治黑暗与爱情占有。

红与黑读后感【篇7】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欺凌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红与黑读后感【篇8】

最近参加了一个同读活动,读了这本久负盛名的名著。

说实话,自己本身倒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只可惜近几年啃的砖头少了,简单的书多了,所以理解和语言能力都有所下降。这次选择的这个版本,就碰到了此类问题,译者是个大家,法文,文言文功底都很深,所以翻成了带一点文言腔调的小说,文采风流,辞藻斐然。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口语的方式不断变化,导致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现在的我读起来,并不顺畅,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读,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没有办法把语句具象到脑海中,导致阅读起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连写文章也是,要么就是1,2,3点的工科类报告文章,要么就是这种口语化的流水账,一个有序的,结构化的文章都没有办法写出来,这也是工作久了,久不动笔的后遗症,反哺过来,就导致了阅读能力的下降,非常可惜。

伴读的大家就很厉害,可以带领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阅读方式,并不是读完这本书就这么读完了,而是关注于故事存在的社会背景,以及书中简单的描述所带出来的当时的社会风貌。如果在阅读之前,没有这些准备的话,很容易就读过去了,还是要先泛读了解一下,再去搜索相关资料,再精读一下,才能把一本书横着读,竖着读,给读透。

《红与黑》这部书的大体发生时间,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仑失败了,波旁王朝复辟,但原有的社会结构摇摇欲坠,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军队和宗教,不再保有绝对的权威,世袭的铁板出现了缝隙,给了底层的草根人民上升的空间,这才给了于连这样的人物施展的舞台。

于连是铁匠的儿子,父亲和哥哥都大字不识一个,并且脾气极度暴躁,动辄打骂,而于连本身却聪明过人,记忆力极佳,办事牢靠细心,长相俊美。相当于一个业务能力非常强的人,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出身,再加上于连的自尊心极强,导致后续他极度拧巴的性格,自卑与自傲的混合体,既没有一条路走到红,也没有一条路走到黑。

红在这里面大概率是表示革命的意思,也就是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光,他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早生二十年,就可以为了革命奉献,要么死亡,要么成为将军,可以实现阶级的逆袭,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

黑在里面表示宗教的意思,神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这也是现实社会中,于连最有可能晋升,实现阶级突破的方式,只是于连自己本身,对此毫无兴趣,他学习拉丁文,背诵整本圣经,都只是为了升迁,并非发自内心的热爱。

于是,这样的于连成为了一个昂贵的摆设,作为家庭教师进入了市长家,也因此遇见了纠缠一生的德瑞那夫人。德瑞那夫人很可怜,作为一个贵族出身的女子,一直被当作花瓶养大,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是虔诚的宗教信徒,长大后就嫁给了市长,一个自大无知粗暴的男人。在遇到于连之后,德瑞那夫人才初次尝到了爱与被爱的情感滋味。

至此,于连进入了上升通途的另一个阶段。然而,宗教学院并不总是纯洁,所有压抑人性的地方一定会有争斗,于连就是一个牺牲品,牵扯进了高层之间的争斗,如果不是后来遇到提拔他的贵人,只怕会沦落为炮灰的命运。总体而言,于连的能力让他十分出众,而自傲与自卑的情况,让他无法舍却脸皮,一门心思钻营往上爬,也不愿与其他人同流合污,在这样的社会当中,单纯的靠自己,是无法达到向上的结果的。所以,司汤达安排了贵人相助,将于连放到伯爵大人的身边做秘书,于连出众的能力另伯爵刮目相看,甚至要安排他到军队历练,并且给予贵族的头衔。

本来按着这条路,于连可以走的'一帆风顺,只要舍弃了自己的自尊与自傲,没有影响到贵族的利益,是可以实现阶层的逆袭。可惜,出色的皮相与能力,让他吸引到了玛蒂尔达小姐,玛蒂尔达小姐是一只骄傲的金丝雀,看不上身边的任何人,总是嫌弃他们的无聊,却被于连的特殊吸引了,并且想得到于连作为自己魅力的证明。于是两人之间相互勾引,你进我退,进了又厌恶,退了又不甘心,此时的于连已然进阶,虽然还没到得心应手的地步,但是对于玛蒂尔达小姐的心理把握地更为准确,进退自如,最终算是攻陷了玛蒂尔达小姐。恰恰也正是因此而触动了伯爵的利益,伯爵本希望女儿嫁给另外一名贵族,获得一个更高的头衔,现在却被于连破坏了,而此时,恰恰收到了一封检举揭发于连勾引妇女道德败坏的信。

这封信,来自于虔诚的德瑞那夫人,因孩子的病情,不得不根据神父的口述,写下了这封可以让于连身败名裂的忏悔信,这里面就可以看出,宗教学院的影响还没有结束,站在不同边的神父们,相互攻讦,抓住一切可以用的机会,栽赃诬陷对方,于连恰恰又是倒在了这里。伯爵大怒,要求于连拿着金钱远走海外,隐姓埋名,这对于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于连来说,是一件比死还痛苦的事,于是,反正也是死,于连选择了同归于尽,他回去刺杀德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成功,却依旧被关进了牢房。玛蒂尔达小姐为此一直在奔走,却中了圈套,神父之间的站队问题,导致当权派选择打压于连,最终,于连还是上了断头台,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于连,成也皮囊,败也皮囊,一个脆弱的苍白的表面安静内心火热的绝世妖孽,碰上了就逃不过。

有关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


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为你编辑的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读书可以减少人的压力,阅读作品后,我对于作者描绘的主人公记忆深刻。你可你可以认真书写一份作品的读后感,再次回味一下书中深刻的内涵。

红与黑读后感(篇1)

《红与黑》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一样的主角。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能够混迹于上流社会,能够得到贵族的头衔,能够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光焰渐渐燃烧,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段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尘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话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经的完美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应对死亡的来临最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完美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力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地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

在社会现实阻得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碌碌无办的人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且舒适却会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青年,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也是《红与黑》的一大价值所在。

红与黑读后感(篇2)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篇3)

看这本书之前我是在看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因而开始看这本书时候就觉得语言很美,描写很细腻,流畅,在某种程度上比较接近中文的阐述(开头部分),不自主喜欢上这本书。

刚开始看时候有些模糊,看不清谁才是主角,还以为德·瑞纳先生才是,后面才慢慢理清了文章的来龙去脉。

之前看过《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里面的有夫之妇出轨的心理描写以及人物描写,总给人一种很沉重的感觉,但该书中的德·瑞纳夫人与于连之间的不合道德的感情描写却很轻快,如沐春风,仿佛是初恋的爱情,使读者不想被中断的读下去。

后面德·瑞纳夫人却因为内心的愧疚和道德底线,不断的矛盾中,这部分就仿佛回到了《包法利夫人》类似的情节中,与其说是情节相似,倒不如说是所处时代的阶级道德苛求所导致的。

对于于连,书中确实是集美貌,才智,勇气于一身的,令人羡慕的男主,但这般天生优势却因为出身卑微贫贱,极强的社会阶级观念而夹杂着自卑和自负,这是性格上的缺点,导致他野心勃勃,想反抗命运,最终却忽视了平凡质朴的生活和幸福。

另一个决定于连命运的是玛特儿,一朵极其骄傲,浑身带刺的玫瑰。她与于连之间的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她骨子里幻想的骄傲的英雄主义所产生的情感。她与于连的相见相识相知相爱相杀部分真是让人觉得心累[晕],一会儿阳光明媚,一会儿狂风暴雨,简直是受虐型的悲情女主角,这部分的描写并没有像于连与德·瑞纳夫人那部分那般轻快,反而像国产剧的男女主那般:::一个骄傲的王子遇见一个不正眼瞧他的丫头片子(脑海里想起流星花园,宫),或者一个骄傲的公主遇到一个不正眼瞧她的贫穷小子

书中也不乏描写一些关于这个社会的一些问题,上层社会人无需为生活所迫,因而整天无事可做,便形成取笑他人来取乐,久而久之便是枯燥乏味,令人厌倦。当然这也是于连得以一步步实现野心的原因,于连在他们之间便显得与众不同,加上才华横溢,外貌出众,自然如鱼得水。

书中结尾对于于连面临死亡的各种心理描写很细腻,有恐惧,有释然,有牵挂,有悔恨

结局也许是好的,于连能看清自己,不过令人惋惜的是他正值美好年华,却这般陨落,我原以为他会如两个爱人所说一般:会是个伟大的领袖,革命的引领者。而玛特儿也如愿,像玛格丽特一样,英勇无畏的抱着她心爱之人的头颅,满足她骨子里的幻想的英雄主义心理。当然,对于德·瑞纳夫人来说,我感到很惋惜,书中最无辜最不幸的就是她了。

红与黑读后感(篇4)

先来简单叙述一下红与黑小说的剧情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小儿子,因会背诵圣经和懂拉丁语,被虚荣的市长请回家当他小孩的家庭教师,接着于连和市长夫人有了感情的发展,之后被揭发,于连被迫辞职去了贝桑松的神学院进修,后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当上了在巴黎,德-拉莫尔侯爵的私人 秘书,因出色的表现被侯爵重用。期间也和侯爵女人产生了感情,也有了孩子,此时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于连回到韦里安的教堂,想一枪结束市长夫人的性命,哪料枪伤只是轻微伤了市长夫人,自己也因此进入监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认为他的确是一个高洁的、在大事上有思想见解的人。他鄙视贵族中、教会中那些虚伪恶心的人们,他觉得和他们一起呆上一秒他都会窒息。从一开始他只是被生活推着前进当上了家庭教师,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那么美丽的女人,他是彻底被这一种美丽本身所吸引,所以不顾世俗的道德和市长夫人 好上了。至于他爱上莫拉蒂尔,也可能只是觉得她本身是足够美丽的一位女皇,但后面我发现,他想得到的是政府这种骄傲本身,因为莫拉蒂尔在和他的一次相好之后就不再理他了,于连倍感无语,这是失败和屈辱的表现,所以他便采取计谋从新让这个女人有足够的勇气不顾世俗的道德自降一级与于连相爱。直至最后于连本可以不死,但他却没有想活下去的愿望,尽管他只有22岁,我现在还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不想活下去?当时的他只想享受和登-勒那尔夫人在一起的快乐。出生于社会底层的他有那么多次机会飞黄腾达,他却因自己心里那一点小小的虚荣心而摧毁了,这时社会环境对他的`戕害。

小说不仅塑造了于连、拉莫蒂尔小姐、登-勒那尔夫人三个形象,他也间接的描述了这个社会的一些病态。放映了19世纪初法国的社会风气和面貌。其次小说中提及的贵族和教会文化可以去了解一下。

最后引用一句作者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红与黑读后感(篇5)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关于雷锋的故事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


为使用时更加方便,下面是我们整理的“雷锋的故事读后感如何写”,好的范文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呢?练习写作时,我们往往会重点学习优秀范文。需要我们学习范文的构思和写作方式,相信你参阅以后一定会有所收获!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如何写【篇1】

在三年级的时候,在学校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书名叫做《雷锋的故事》,里面讲了许多雷锋帮助别人的故事,如:雷锋背着老奶奶上火车;给一些孤儿拿被子……

虽然已经事隔了有几年的时间,甚至十几年,但里面的故事却像一年前的故事一样,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雷锋在一次战斗中,给他的队长一套方案,最后取得了胜利。队长给了他二十元钱,也许现在二十元钱算不了什么,人人都能拿出来。但在那个时候,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但是雷锋却没有收起来,而是全部捐给了贫穷的人。让别人吃上肉,自己却天天吃干粮,有的时候,连饭都吃不上。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进行了深思,为什么雷锋要把那二十元钱给别人,却没有留给自己,如果当时他不把那二十元钱给别人,那又是什么样的结果呢?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老师的钱包与手机,都不见了,老师便号召我们大家一起找,结果都没有找到,同学们都生气的跑回了教室,坐在座位上。只有我、李禹桐、赵牧宇、杜雪妍和老师在找。突然我从楼上看到了老师的钱包,急忙捡起来。可是手机呢?哦!原来被老师夹在了书中啊。

老师要奖励我几个本子,可是我没要,我跟老师说:“老师,3月是学雷锋月,我们都应该向雷锋学习,多帮助别人,谢谢老师!”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帮助别人,一定是快乐的!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如何写【篇2】

说到雷锋叔叔,大家应该映象十分深刻。他是一个处处助人为乐,但却不图任何回报的人。而“雷锋车”是由500多名志愿者组建的,她们都是雷锋精神的传递者他们的义务就是帮助火车站携带行李较多的老弱病残者服务。

从小到大,我一直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雷锋叔叔。我记得他曾说过一句话:我们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却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雷锋车”手朱秀兰同志就是如此即使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要为人民做出贡献,再拉一次“雷锋车”。

1983年,一张癌症病单犹如晴天霹雳一般,打破了朱秀兰一家的幸福生活,可命悬一线的朱秀兰不顾家人的百般劝阻,迈着沉重的脚步,推着“雷锋车”,带着笑容走过同事们的面前,可此时,她的同事却含着泪朝她点头。

短短二十天,尽管她收到了200多封表扬信,但并未得到病魔的怜悯,三个月后,她带着对“雷锋车”的深情对旅客的爱心去世了,那年,她才37岁。

过后,女儿肖彦为完成母亲的遗愿也拉起了“雷锋车”,从此,“雷锋车”便世代相传,雷锋无私奉献的精神也有了继承者,从此,雷锋的精神便发扬光大!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如何写【篇3】

雷锋,1940年12月出生在洞庭湖畔望城县安东乡一个叫简家塘的小村子。那时,中国仍未解放,地痞、市井无赖、大地主横行霸道,欺压百姓。雷锋家是佃户,受尽了地主的欺负。雷锋的爸爸被敌人打死,雷锋的哥哥也因过度劳累患上了肺结核,不治而亡;后来,雷锋的妈妈也因故自杀了,雷锋成了孤儿。他的六叔祖母收养了他,与他相依为命。可以说,小小的雷锋已饱经世间的险恶。

后来,共产党来了。小小的雷锋加入了儿童团,向无恶不作的地主讨回了血债。经过多年磨炼,他终于百炼成钢,成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作为共产党员,他不知疲倦的工作,身上总有一股螺丝钉精神,党把他放在哪就在哪起作用。后来他当上了汽车兵,用不懂就钻研的钉子精神克服了一个个困难。他助人为乐,为高尚的事业奋不顾身。大坝抢修时,可以看到他洋溢活力奔跑的身影;公路塌方时,总能听到他充满激—情的脚步声。在一次运送任务时,雷锋不幸被一根大木桩击中,为祖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年仅二十二岁。

读完书后,我不禁陷入沉思:雷锋那种怀仁心于天下,为了事业艰苦奋斗、奋不顾身的精神,被人们称为“雷锋精神”。而中华民族千年的历史不正是用“雷锋精神”为根脊梁支撑起来的吗?从古至今的仁人志士,不都是怀着一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心吗?“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精髓,是我国宝贵的精神财富。

我们当代的青少年,不仅要学习“雷锋精神”,也要学习他的“螺丝钉”精神和“钉子”精神。在学习上,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掌握好基础知识,不可操之过急。遇到困难或不懂的难题时,更要像“钉子”一样钻懂、钻透。

雷锋常说:“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迎着困难前进,这也是我们革命青年成长的必由之路。有理想有出息的青年人,必定是乐于吃苦的人。”让我们铭记这名话: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为把我国早日建设成为世界强国而奋斗。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如何写【篇4】

在双休日里,我读了一本叫《雷锋的故事》的书,我十分钦佩雷锋乐于助人的精神。

书中有许多关于他的乐于助人的事:有一次早晨,由于暴雨,山洪爆发把上学路上的一座小石桥淹没了。雷锋上学时正好路过这里,见一些低年级的小朋友看着大水不敢过去。于是他就挽起裤腿,把低年级的小朋友一个一个都背了过去。等等。

雷锋叔叔的精神令人敬佩,而我在生活中却不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我的同桌有一道很难的数学题做不出来,他说:“求求你金之盛,看在我们的交情份上,教教我吧!”“我才不教你呢,有本事你自己做去呀,做不出别来叫我!”面对我的绝情,他十分生气,一个星期都没有理我,最后由于我不乐于助人,而落得我自己失去了一个好朋友。

相比之下,我们班的俞璐同学却是十分喜欢帮助他人。有一次考试后,她的同桌只考了八十几分,好多的题都没有解出来,下课后我叫她一起出去玩游戏,可她抬头看看我说:“金之盛你自己去玩吧,我还得教同学做题目呢!”又一节课下课后,我又找她出去玩,可是她瞧了我们一眼,继续认真地教同学题目。

看到书本上雷锋叔叔乐于助人的事,又看到身边俞璐积极帮助同学的行为,我感到自己的不足,我应该学习他们乐于助人的高尚情操,主动帮助有需要帮助的同学,把雷锋的精神发扬光大。

雷锋的故事读后感如何写【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雷锋的故事》的书,里面讲述的是雷锋乐于助人的一生和他的光荣事迹。

雷锋的小时候很不幸,亲人接连离世,最后是解放军把他从困境中救了出来,才让他们的生活发生转机。

人吃饭是为了活着,而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这是雷锋的一句名言。我觉得他说得很对,我们在平凡的生活中也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不应该就这样平平庸庸的度过。

雷锋非常乐于助人,在部队里,他几乎什么事都干。一次,他看到工地工人紧缺,他立马跑进工地,帮工人们搬砖、砌墙,干的热火朝天,广播员想表扬他时,他却谦虚的说,这是他应该干的。

1962年,雷锋不小心被木桩砸中,不幸离世。

雷锋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从事着平凡的工作,做过的好事也是一些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小事,可他的精神的可贵之处,就在这些小事之中。

无私奉献,勇于献身,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已经成为了雷锋的标志词。我们作为一名学生也要学习他这种精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为我们祖国多做贡献而打下基础。

虽然雷锋已经离开了我们,可他的精神一定会永放光芒,流芳百世!

《边城》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


今天读后感大全整理了《边城》读后感如何写,在读作品时我们应该更加沉浸其中。作品中那些令人难以忘怀的情节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很好地表达出来,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边城》读后感如何写(篇1)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是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够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边城》读后感如何写(篇2)

“一条小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还有一条方头渡船。”《边城》的开头,如同一位长者悠悠地讲着故事一般,于平静处见着波澜,于朴实处透着光辉。

故事发生在一座世外桃源般的小山村。清澈的河溪,青翠山坡上坐落着美丽的白塔。终日摆渡于两岸之间的年轻小伙子仿佛是青山绿水的钟摆,在似水流年中日渐苍老。在他笑容堆起来的皱纹里,有着人类最深刻的悲哀:对幸福的渴望及对渴望落空的恐惧。翠翠,老船夫的孙女,她的幸福就是老船夫的幸福—找个好人家。船总顺顺有两个优秀的儿子,大老天保,二老滩送。两兄弟同时喜欢上了摆渡老人的孙女。这幸福本来看得见也摸得着,可近在手边的幸福却突遭意外—天保大老死了。这件事的发生,让老船夫都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无法像从前那样从容地而对大老的父亲和二老滩送,他的举止中多了一份不知所措造成的做作,他的笑容里添了一份馅媚。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临死之前为翠翠幸福所做的最后的努力,在他撒手人间的刹那又一次落空了。址后的结局是,所有的幸福都不会回来了……

这本小说,哦,也许应该叫它故事。文中的用词极简练,每-个字都承担着表达作者意图的重任,人物间的对白含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在不知不觉中,人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地方,一个与尘世隔绝的人间仙境,没有尘世喧嚣,没有怨恨欺骗,每个人都那么善良质朴。文中的翠翠、老船夫、大老、二老、顺顺……他们虽是虚构的人物,但各自都有鲜明的性格:翠翠的天真调皮,船夫的忠厚老实……

作者沈从文描绘出湘西质朴的风土人情,使我们这些习惯了喧器,曹杂,在冷漠的水泥森林中生活的都市人看到了人间真情:翠翠与祖父浓厚的亲情,二老、大老对翠翠朴实的感情,翠翠对二老美好单纯的爱情。

人间美好的真情,是人类精神的瑰宝。在竟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中,许多人迷失了自己,对社会,朋友、师长或许都存有戒心。过多的猜忌是阻止人们真情显露的重要原因。同时,有的人为了打例对手,面对别人的请教则尽最多留一手,生怕自己的秘方外泄。如果真的是这个样子,人活在世上是不是有点太累了?

生活是美好的,生活要的就是快乐。活得轻松一点吧,世间有许多值得人珍惜和留恋的东西,真情就是那最宝贵的财富。

《边城》读后感如何写(篇3)

在这个嘈杂的时代,我双手捧一本《边城》,静心默读,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在湘西这个清风明月般的世界里,有一个自然凝聚成的美丽形象,她便是翠翠。

日光不如她的笑容温暖,绿水不如她的双眸清澈。翠翠生于湘西这片宁静的天地之间,青山绿水给予了她一副天然去雕饰的容颜。她的外表美得倾国倾城,天然的山水养育出她这般水灵灵的模样,也赐予了她纯朴的品性。湘西的翠竹林边,她与爷爷相依为命,平淡的生活中有甜甜的爷孙情;湘西的绿水旁边,她在爷爷的耳濡目染中长大。不知不觉中,湘西人特有的善良勤劳,便一丝丝渗透进翠翠的思想里。翠翠的心灵更美丽,美得让人怜爱。

我喜欢翠翠纯朴的美。她勤劳善良,一眼就能让人看透所有美好。青山绿水间,她与爷爷一起摆渡,这一奉献行为从来与金钱不挂勾;月色竹林边,她与爷爷亲密交谈,雀儿般的笑声回荡在山谷之间;晨雾江流中,她久久地等待,奋力地划桨。她面对平淡清苦的生活,心中不曾生出一丝埋怨,多么纯真的美啊!真让人由心底里生出一丝怜爱。她的真诚,便是那飘荡在山谷中的清风,又如穿透万层云浪的阳光,直插进岁月深处,感染了无数外表光鲜而背后复杂的人心。当今花花世界,久违了这纯朴的真善美。

我喜欢翠翠自然稚嫩的美。沈从文细腻的笔触勾勒出如此娇羞的一位少女,她恰如一朵娇滴的玫瑰,带着她含苞未放的美面对着世人。初遇的懵懂,重逢的羞涩,少女的小小心思是这般美丽。她虽有一种青青的生涩,但透着率真、坦诚,美得自然。看那些经纶世务者,她们的身上,怕是只有在浑浊世事中打磨出的一颗华丽麻痹的心。

我亦喜欢翠翠这缺憾的美。尽管她的形象始终让人感到温暖,但是字里行间却不乏一种无言的忧伤。这种小小的缺憾,或许终究是融不进这个差强人意的世界。不论是抱憾的结局,亦或是书中不言的人情,都让这份美烙上一份痛苦的印记。然而这个世界,又有几卷真实的故事是圆满的呢?几份美好的背后,没有辛酸与惆怅呢?因为遗憾,翠翠才真实。她的缺憾,正是这个世界的遗憾。圆满的美,永远不存在于这个世上。而那仅仅的一步之遥,便是我们人生之路要尽力迈过的一道坎。

翠翠的美与憾,喜与悲,让天地动容,让花儿绽放,让徘徊在迷茫人世间的我们有了新的方向。她那美丽纯朴的形象永远伫立在我的心中。

《边城》读后感如何写(篇4)

《边城》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作品,无聊时我也是随便拿来读读,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被小说中的情节吸引了。当我真正的把《边城》这部小说读完后,却让我心灵为之颤动回味无穷,小说展现了那一方山灵水秀天人和谐的边陲小镇里,时时处处洋溢着淳朴,正直的人性美。

《边城》,一个令人动容伤感的故事。向往怀古朴实的小镇,没有污染,远离喧闹,宁静得令人可忘记自己的呼吸。小镇有一条清澈明了的溪,养育了一方苗家儿女,这个名叫茶峒的山城里,在溪边座落的白塔下住了一户人家,这家里有爷爷、翠翠还有一只黄狗。翠翠是孤雏,父母双双殉情而死,在那个并不惜命的年代,死亡可以只为情仅为义。生与死只是一瞬间的决择,只是苦了爷爷和这个被自然养大、被天然雕琢的女子。《边城》中的翠翠,若即若离,飘忽不定,忧郁感伤的美,仿佛是古老神话的女神。想必沈从文先生在写书时也着实是偏爱她的,“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的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爷爷很疼爱翠翠。爷爷与孙女相互依存那般无法割舍。老船夫淳厚善良,守信朴实,重义轻利。在极俭的生活中,两人相互体贴、关照。老船夫有时在大石头上睡着了,人在对岸招手喊过渡,翠翠不让祖父起身,就跳下船去,很敏捷地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从不误事。这样简单快乐的日子,是多么美丽的啊!

只可惜,凡美丽的都不容易长存。

先是顺顺船总家的天保的意外逝去,导致顺顺认为是爷爷的过错。爷爷因孙女的婚事急得“发了疯”。雷雨交加的夜晚,这位质朴淳厚的老人,因受了巨大的挫折和打击,静静地离开了他最疼爱的翠翠。又是一场大雨,冲走了渡船,轰倒了白塔,爷爷死了,心上人滩送下了桃源。整个故事轰然落幕,只剩翠翠孤身一人守着渡口,企盼着滩送的归来。

山城依旧清翠欲滴,可人已逝。爱的人呢,或许明天回来,或许永远不会回来了!

《边城》读后感如何写(篇5)

我四处寻找下一本要阅读的名著,也不知道为什么,《边城》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也许是命中注定我要和这本美丽的小说邂逅吧。

在旅途中阅读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在每天令人疲倦的课程或行程结束后,在宿舍或酒店中轻轻翻开那柔和的纸张,把自我投身于那优美的文字中,何尝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撕心裂肺的场面,《边城》的情节十分的简单,三个春去秋来化为三个端午,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条老狗。三个人平静地生活在河边的茶峒,一切似乎都是那么平静。

在现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日趋冷漠,看客心理也越来越强。为了自身的利益,许多人可以不顾一切。社会现代化日新月异的发展并没有使人与人的关系变得和谐而温暖,越来越多的财富反而使人与人变得冷漠,宽敞的道路使人们的内心变得更加狭窄;高大的楼房使人们的形象更加的矮小。

而《边城》给我们展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淳朴与善良。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开始就在河边掌船,五十年来没收过渡河的人一分钱,别人硬要塞给他钱他一定不收。在这样的人启示我们,令我们敬佩。翠翠只是个善良单纯的小女孩,不会因对方的地位和渴望与他成亲,她只遵从她的内心。她喜欢的二老出门,她就等待,一个人默默地等待。两个年轻人非常的淳朴、憨厚,见到撑船的老人就爽快的打招呼,没有扭扭捏捏,没有做作,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女孩就勇敢地去追求,兄弟俩公平竞争;在翠翠的爷爷不幸去世后,周围的人都来帮忙安葬他,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人与人之间这样的关系难道不好吗?我非常向往书中书描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们虽然生活条件比我们差得远,但是每个人的心都是热的,都随时准备去帮助身边的人,如果给我一个机会,我愿意作一个生活在边城中的人。

《边城》也是沈从文对当时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翠翠幼年时就没了父母,跟着爷爷一起长大。她从小就是孤独与寂寞的。在爷爷去世后,自己一个人面对生活,又有着一些希望,这不是也是很多人现实的写照吗?

但是这部小说为什么叫《边城》呢?也许我们要去问问沈从文先生才知道了。

也许等哪天有时间了,我会再去品味这优美的《边城》。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也许以下内容“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合你胃口!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无意之中看到湖南卫视的《变形计》,在节目之中,我感受到了什么叫苦,什么才是汉子,什么才是母爱与父爱,在爱的阳光下,心灵一次一次的被冲洗。

在苦难之中,求学的艰辛,那些山区的同龄朋友们,他们对知识的渴望。为美好生活他们在奋斗着努力着。但在节目中,那些富贵的公子哥们,他们在苦难面前,在贫穷面前,在条件困乏的大山里,他们没有了公子哥的气概,他们露出了人的本性,他们流露出着他们的爱,他们的心灵被一次又一次的`洗刷。

原本为我天下的公子哥们,在大山之中,他们发现了人的本性,他们用自己心灵的去传递了自己的爱,在大山的生活中,他们看到了大山的孩子对家的责任他们对父母的理解,他?们对朋友的关爱,他们在生活中的独特的快乐,他们在贫困之下对知识的渴望。“公子哥”们在体会着大山父母的艰辛,他们学会了为他人着想。

他们的人生观在大山的生活中重新建立,他们流露出了真心的泪,他们的心灵遭遇了一次彻底的洗刷……大山的孩子们在面对从不敢想象的富裕生活中,他们体会了城市孩子的所谓幸福,他们在繁华忙碌紧张的城市之中并没有忘记现实的自己,他们看见了只有在书中电视中看见的东西,他们并没有忘我,他们只是在励志要好好读书,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感受那些幸福生活。

他们在紧张的生活中,知道了什么都要靠自己,别人永远不能帮助你,他们让城市的父母知道了怎么去爱自己的孩子,怎么去爱自己的孩子,孩子们其实要的只是父母的一点精神上心灵上的关爱,他们要的不是名牌,不是金钱,不是……我们都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有多少父母知道自己孩子心理想要的是什么,多少父母给了自己孩子想要的东西。大山的父母给了孩子们贫困让他们知道了知恩图报,但却没给他们一个快乐美满的生活。城市的父母给了他们物质金钱的满足,却少给了他们他们想要的爱……爱与被爱,要的只是互相理解,互相沟通……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最近我观看了一部片名为《变形计》的影片。

角色互换,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而湖南卫视的《变形计》则将换位搬上屏幕,其实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变形,因为现代人的生活使现代人之间的生活有了太多陌生、隔阂。

这回的变形计故事主题是《网变》。魏程,湖南长沙人,一个不愁吃、不愁穿,在富足的生活环境中沉迷于网络游戏,已辍学一年多来,待人冷漠,可他却对陌生人比对自己的亲人还好。

与魏程互换的是一个家住青海高原上一个偏僻的村庄穷孩子——高占喜。其实说实话,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实在不敢相信,他是14、15岁,又瘦又小的身子,体重比同龄人要轻得多,在家里高占喜要做很多的农活,他是可悲的,可他又是坚强的,因为他从来不怕苦,不被困难打倒;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即将过一周的城市生活,大开眼界。

高占喜与魏程互换的七天,我并没有觉得高占喜改变了许多,而在七天中,魏程一步一步的变了,他们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一开始我完全不能想象他们在彼此的生活中能变多少,更无法想象一个对外界一点都不了解的孩子,能在这绚丽多彩、令人犯罪的世界怎样生活下去,而自认为看透了这个世界、人心的男孩——魏程又会以一种怎样的心态与这些纯朴、善良的村民沟通、生活。

高占喜在魏程的位置上生活了七天,七天中他感受到了不少,比如:他也为他第一次花掉了几十元钱而吃惊。而他也令我震惊与疑惑,比如:他坐上宝马车留下的眼泪,他洗头时留下的泪是为了什么,他当时在想什么,他感受到了什么,是幸福还是心酸?我无从获知。我只知道的是不管为了什么,在这个外表看似坚强、乐观的孩子,其实内心并不是那么坚强、乐观。

而魏程也令我吃惊,记得在魏程出发的前一天,魏程的外婆为了找他而病倒了。可是魏程漠不关心,只说了一句:“你们送她去医院,不就行了”。而在最后3、2天时,魏程看到阿爸(高占喜的爸爸)拿出攒了好久的钱给他去玩,他哭了,以及阿爸为了他洗澡,打水受伤,他背阿爸回家,和魏程走时下跪,下跪时的眼泪都令我吃惊。人性都有脆弱的一面,只是太多人将它埋藏起来了。而始终都会被触动。不过,我相信最难忘怀的是我们的两位主角。这七天是魏程生命的一个转折点,是魏程新生命的开始,而这七天也是高占喜的一个梦,这个梦也许是玫瑰色的,混着城市的灯红酒绿,这个梦也许是金黄色的,有着富足生活的虚荣与满足,这梦也许是青灰色的,有着太多的陌生与恐慌。但不管是什么颜色,这个梦一定会是这个穷家小子一生最难忘的记忆。

《变形计》给我触动很大,但是其实这不过就是角色变换,换位思考。换位思考应该是现代人最缺少的,现在许多人只会一味地去怪他人,而丝毫不思考自己的错,不设身处地为他人想想“人活着,不光为自己活着,也要为他人活着”这是一个道理,也是一个做人经验。其实变形记也就是要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要我们换位思考。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变形记》观后感:心灵中最低处的那一份美丽

今天在网上无意看了变形记,它描述了一个深圳的“小富二代”和一个大山深处的“穷N代”七天的人生交换故事,一个浮躁、虚荣、自大城市的孩子到了山沟沟去体验“别样的生活”,一个善良、朴实、自立的山村孩子到深圳某贵族学校体验“比做梦还玄幻的城市享受”,两个年龄相当的孩子在从未经历过的生活中互换着。

在这期间,他们都尝试了不同的经历。城市里的的孩子叫易虎臣,他曾是一个爱搞恶作剧,喜欢玩弄人的,虚荣的孩子,在大山里经历了没有肉的饭、没有牙膏牙刷洗发水的洗漱、从来不敢想的冲厕所、喂猪、抓鱼等经历,还看到老鼠在学生床铺上爬来爬去,因为记者不给洗发水而恼怒,山里的同学们因为他750元买的阿迪达斯名牌鞋而吃惊,也因为他不时的梳头而感到无奈,评价就是比女孩还臭美,各种的辛苦在这七天里他都经历过,他终于明白他来大山的目的了,他也因为没有给妈妈说一句生日快乐,而痛哭,当记者问他:你为什么不梳你的头发了呢?他的回答令我们很惊讶:在这里没有用,给谁看。在这是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个少年的眼泪已开始为别人留了。这彻底改变了以前的浮躁、虚荣的他。

而山里的孩子吴泽洪,也沉浸在美丽的城市梦旅中,“新家”里柔软的沙发、宽敞的客厅、美味的佳肴,还有“新爸爸”1100元的巨额零花钱,妹妹送他一个从南澳带来的贝壳,看着这家人出国旅游的照片,延伸透露出一种羡慕和向往,他长这么大可是一张照片都没有照过,进了新学校,宽敞豪华的校园、迎接他的同学、明亮整洁的教室、美味可口的食堂饭菜、跟不上动作的广播操、曾经想象有七八十人,但是只有六人的宿舍、还有洗衣房等等,但是这些没有让他忘记自己,没有忘记自己的本来。

看完这一期,我的感触很深,在每个孩子的心里不都有一份美丽的幻想,在每个孩子的心深处不都会有一份坚强。也让我知道,成功的背后,是一点一滴汗水和一份一份的辛苦筑造的,不光是自己要努力,也要体谅自己的父母的辛劳。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一天早晨,格里高尔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他对自己的形像感到非常的吃惊,嘴里还不停地说着一句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过了一会他突然想到他五点钟要去赶火车,可是看着自己的身驱说到,我现在变成这样是不可能了,他就发弃了上班。限难地从床上滚了下来,然后从门缝里钻了出去。来到客厅闻到了牛奶的味到,他就顺着桌子爬到了放奶用的碗沿上,小心翼翼地喝着牛奶,可是还是掉了进去,但到最后还是艰难地爬了出来。从那以后他吃饭都要靠妹妹来喂他。他的这种样子使妹妹感到可怜,把他当小宠物养。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全家人都要靠他来生活,他的工资是靠当旅行推销员得来的。可是他现在却变成了甲虫,没有办法给家人挣钱。家人因为失去了顶梁柱生活变得很贫穷,家里人的心情很糟糕,他的妹妹也没有心情来喂养它,还拿苹果来砸它。最后家人对他失去了感觉,把它扔了出去。它成了一个流浪的甲虫,爬在房顶上。

这个故事我们,因为现在的社会带给人严重性的压力,最后把人的外表给异化了,不用说内心也会被异化。就会变得外表丑陋丧失人性。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因为社会带给他的严重压力,老天爷把他变成了甲虫。但是没有减轻他的痛苦,连班都上不成,也挣不到工资来养活这个家,最后成了一个无用的怪物被扔了出去。

关于变形记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如果给你一个放大器你想将世间万物中的什么东西变大呢?在这篇卡通电影中,让我感触至深,有人会说卡通有什么好看的,这回答和我刚开始想的没什么两样。但这你们就大错特错了。

这部电影它特别感人,我至少哭了三次,世界上的感情是不可以变少变多的。感情是独一无二的。但是类型却丰富多彩。比如父爱如山一般,母爱如流水潺潺,亲朋好友如暖阳。不冷不热总是在45度中徘徊,父亲的爱总是只在内心深处表达出来;不像母亲的爱,在动作里,在神态里,在语言里。是啊,这部电影深刻及形象的表达了光头强与他父亲的深情。

在光头强小时候的童年时光里。爸爸被调走当伐木队长时,他俩的关系就渐渐疏远了。爸爸不论寒冷严寒酷暑还是炎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慢慢地父子俩陌生了!记得光头强一次生日时,爸爸送给他一个手电筒,这可是在爸爸被选上队长时,最后一个礼物了。

光头强因为玩手电筒而忘记了学习学业,他把手电筒改成万花筒。随着时间的推移,光头强考了不及格,在那风雨交加的夜晚里,父亲一气之下摔坏了他的万花筒,光头强生气极了,在也不理爸爸了。长大后,光头强的父亲年老了,爸爸想弥补以前,便到他家里照顾他,给他做了乱顿,陪他玩耍,陪他踢足球,锻炼,放风筝。光头强进入工作室里时,爸爸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机器,机器摔坏了。

光头强怒发冲冠的。走出了家门。那天一只螳螂从叶子上跳了下来踩到了缩小器的按钮,缩小器直射蓝光,把光头强和熊大熊二缩小了。光头强费劲全力来到家里发现爸爸带着手电筒回家了,他心里很是着急,中途遇见了蛋壳侠九九逃生,突然察觉到河岸边的麻哈鱼已经好几年没有回游了!在叶片上偶遇了爸爸,爸爸也缩小了,父子俩很是高兴。傍晚有两个坏蛋用电子垃圾把小河切断了,当麻哈鱼回游时就将其抓捕拿去卖钱,为阻止坏蛋的行动,他们就在商量着怎么阻止时,父子俩被当成垃圾倒出河里时,爸爸将光头强使劲扔了出去而自己却被倒了下去。爸爸在关键时刻牺牲了自己,光头强泪崩了,拼命寻找爸爸,突然在垃圾堆里看到一本书,当他打开时,里面是一幅,小时候父子俩玩耍的照片,一滴滴晶莹的泪珠滴在相册上。

就在这时突然传出一个声音:强子……光头强兴奋的说:爸,你在哪儿?突然那个声音又说:强子啊,你压到我了,我在你下面,木板下面呐!光头强拉起父亲二话不说,就把爸爸抱在怀里。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呀!他们俩恢复原样时,每年看着麻哈鱼跳龙门,嘴里还是跟小时候说的一样:麻哈鱼跳龙门来年风调雨顺!

大年三十,感谢这部电影让我知道了,父子的情深;也明白了,父母的爱是缩小器永远缩不小的。在这以后的时光里,我会像光头强父亲一般守护我的爸爸妈妈以及外公外婆家人们。

[荐]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通用


读书常可以开拓我们的智慧,给人以快乐,给人丰富的创造力,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不妨把读后感书写一下,有关作品好的读后感都具备哪些细节呢?为使用时更加方便,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1】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2】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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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3】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

于连:“伟大的天主,为什么我是我呢?”

1、在经历大革命和旧王朝复辟之后的法国,一个富有热情和野心的天才少年不幸生在了贫民阶层,他崇拜拿破仑精神,在这个时代摸索着自己的英雄路,贵族女性的卧房,巴黎上流社会的客厅,成了他的战场,教士的黑袍是他的军服,断头台和情人怀里的头颅,是他最终获得的十字勋章。

2、身份悬殊的爱情也是阶级斗争的战场,有趣的是阶级关系和主仆关系在爱情中的颠倒,一方处在卑贱中迫切地维护求证自己的自尊和虚荣,一方处在尊贵中,隐藏着被征服被改变的渴求,可以想见,一个外在抖S的人,必然在内心驭使自虐着自己。

3、两位女主人公的爱情线,分别代表了外省女人和巴黎女人、封闭中的单纯和浮华里的厌倦、源自心灵的爱情和源自头脑的爱情的对比。可见爱情和当下的欲求、未来的梦想有关,所以爱情是变化多端的反复无常的,而在死亡面前爱情也是独一无二的宽容理解和奉献,所以爱情也是无限的。

4、对一个出身低微的青年来说,同时拥有浪漫的想象力和过度的敏感是致命的,它们的共同作用使一个聪明的头脑对现实做出过激的误判,这样一个心灵不断地徘徊在胜利的激情和失败的惶恐中,直到死亡来临拔除掉他所有从这个伪善的社会里激起的野心。他几乎得到一切,而终于失去了一切。

5、功成名就的英雄自有历史来表彰,而一个淹没在一个时代里的“可能的英雄”是文学里不朽的形象,文学还原被一个时代扼杀的可能性,替代历史去铭记某一类典型的失败者的“真实”。

因为从历史到未来,每一个自命不凡跋涉着平庸荒漠的人,每一个被激情和现实折磨的人,都会问出那一句“为什么我是我?”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4】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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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1)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2)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3)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如何写系列5篇


真正的书籍应是黑夜和沉默的产物,而不是白昼和闲聊的果实,在我们阅读作者的作品后,一定能从中感悟到什么。如何写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编辑现在向你推荐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如何写。

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她,坚强自尊,叛逆反抗,敢于和骄暴残毒的表哥发生争执、怒斥、扭打,敢于指责冷酷护短的舅妈;她,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平等,虽然知道与罗切斯特的身份地位有所不同,但她仍不顾一切地去爱他。当罗切斯特为了试探她而假意与贵族小姐结婚时,她愤然,她嗔视,她佛郁;她,勇于追求纯洁的爱情,对罗切斯特的感情真诚而专一。那执着而热情的爱情,一场熊熊大火也无法将其烧毁得一干二净。坎坷,却又努力追逐幸福的她,简爱。

年仅十八岁的简?爱受聘到桑菲尔德府当家庭教师,认识了主人罗切斯特。渐渐地,两人被对方身上的气质所吸引。他们不顾身份地位巨大的差距深深地相爱了,并很快举行婚礼。可是,好景不长,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却有人证明罗切斯特的妻子还存在于世。他之前的那位妻子,叫梅森,是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曾几次想害死罗切斯特。简?爱知道,自己与罗切斯特的婚姻是不平等的。于是,她坚定地离开了罗切斯特,哪怕他深爱着他。之后,简?爱仍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并再次回到了他的身边。但那时,一场熊熊大火使桑菲尔德府成了一片废墟,没等到救火车来,宅子就已经烧成了一片火海。那场大火没有夺走罗切斯特的生命,但使他失明了。最后,简?爱找到了罗切斯特,并和他悄悄地举行了婚礼。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过:“《简爱》表达出的思想,即妇女不甘于社会指定她们的地位而要求在工作以及婚姻上独立平等的思想,在当时是不同凡响的。”简?爱是那么的坚强勇敢,努力地追求自由与平等。与简?爱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五彩斑斓的,并没有经历过大的挫折和坎坷。因此,我们更应该珍惜,努力奋斗,自尊、自强。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我在今年六月月底看完了《简·爱》这本书,它给我的感触很深,我也非常喜欢这本书。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便住在姨妈家。在这个家庭里,简过得十分糟糕。姨妈、表哥、表姐都欺负她,鄙视她,她却没法还手。

我认为简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因为她在姨妈家受了这么多的苦,她都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人一样轻生,想要去自杀什么的。她只是坚强地活了下去。

简的姨妈——里德太太把简送去了罗沃德寄宿学校,施主罗克赫斯特先生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和她的好友海伦。

海伦是一个好姑娘,她经常用自己从书上看到的道理安慰、激励简,让简开始努力学习,开始被同学和老师们认可。而海伦她自己却因为肺病去世了。我在整本书里最喜欢海伦,因为她学识渊博,积极向上。

简毕业后在罗沃德当了几年老师后,被聘去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一到桑菲尔德,简就爱上了这个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长相偏丑,个子是挺高。简为什么会喜欢他呢?难道是因为他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在桑菲尔德经历了一系列的故事之后,简和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了。就在他们结婚那天,简得知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有一个疯妻子。简离开了桑菲尔德。

我觉得简好像做的不对。人家有老婆了不代表人家不爱你啊,你俩管他什么疯老婆,幸福地在一起不就好了?

简离开桑菲尔德后身无分文,还好圣·约翰收留了她。

圣·约翰是一名牧师,大概二十八到三十岁之间,有一副希腊式的古典面孔。他是简的堂兄,他也在追求简,不过被简拒绝了。圣·约翰在被简拒绝后单身了一辈子,我感觉有点可惜。不过以他冷冰冰的性格,不惹姑娘喜欢也是很正常的吧。

最后,简还是回到了桑菲尔德,回去照料为了在着火时救疯妻子而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简与罗切斯特生命之间的缘分是解不开的吧,要不怎么会遭遇那么多困难还终成眷属?

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暑假里,我闲来无事,便拿起了世界名著——《简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穷困的牧师家庭。不久父母又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只能寄养在舅父母的家里。可是好近不长,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的舅母就开始虐待简爱,整日把她视为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却在儿子对简爱毒揍是不劝阻。从此,她与简爱的对抗更加的公开·坚决,最终被舅母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还被那恶毒的舅母说成爱撒谎的孩子。她遇到了这么多的坎坷,可以说是很不幸的了,但是她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的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这本参透这女性独立思想的书另我爱不释手,为简爱一次次的悲惨遭遇而感到伤心;为里德太太的偏心而感到愤怒;为罗切斯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和一只眼睛而感到同情。

也许世界就是那般的冷酷无情,人类只会向那些身上有着光环的人们投目光,而导致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最终只能选择认输。像简爱那般倔强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书中还有另外一个人物,她就是简爱在罗沃德学校认识的好朋友海伦彭斯,她的观点和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彭斯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佩服的,我们没有必要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可以从中悟出什么来。我十分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个人能记住她说的这句话,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去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名著《简爱》后我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后达到成功的彼岸。

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而简爱就是独立人格的代表。

简爱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爱的信念,平等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已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简爱的一生,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充满智慧和爱心,让自己的生命流光溢彩。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寒假,严冬,捧起一本山《简爱》,本意只为消遣,可愈发陷入其中,难自拔。

女主人公简爱,深深触动了我。

简爱幼时便父母双亡,性格古怪,样貌平平的她寄居在舅妈家中,童年不幸,寄人篱下的她遭到每一个人的厌恶。女佣的嘲讽和践踏促便地的自尊心萌芽生长,试图改变现状的她来到洛伍德学校读书。由于那邪恶的舅妈,在那个环境恶劣的女子学校里,小简爱自然不受待见,幼小的地独立自主、一点一点悄悄成长。而后,毕业的地放弃了长久以来学校教师的安定生活,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做了一名家庭教师,性情刚烈的简爱因种种原因离开了桑菲乐德庄园。后来,在爱的感召下,她又重拾了那份情谊,平静、幸福地过一生。

细品,简爱的一生多么不幸。

幼时遭到里德舅妈一家的欺凌和诋毁,结交不久的挚友在寒冬中躺在自己怀抱中离去,无意相识相爱的罗切新特先生却被发现早已有了合法疯妻,后来爱人在一场火灾中失去了一只手臂和双眼。等待她的平静生活,何尝真的温馨、幸福?

可,茫茫乱世,简爱的一生又何其幸运在大千世界中寻得自己的真爱和挚友,更重要的,简爱放下了仇恨。在舅妈里德重病之际,简爱侍奉了地两周,仅仅是要感怀着儿时的养育之恩。她做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伟大、宽容。

这跌宕起伏的人生,又何尝不像我们每个人渺小却又注定不平凡的生命呢?每天都在奔跑,每天都流泪,每天都在抱怨昨日的种种不快;课每当太阳重新升起,便又如即将胜利地怀满喜悦一般继续前行。即使最普普通通的我们面对现实,依旧如此的伟大,只用一颗热情似火的心去对乃待那即便如死灰般的生活,面对生活的一个个玩笑,我们虽无法一笑而过,却总能在落幕时抿嘴上扬,会心一笑,将那死灰重新雄雄燃烧。

波澜壮阔的人生,我们无力去挣扎,也不愿,只因我们懂得这才叫人生,这才配活着。

乐观、勇敢、积极、自信,便是在这本《简爱》中读到的人生。

变得乐观,即使身处风雨仍盼重彩虹。

变得勇敢,生活支离破碎也不放下对远方和爱的追逐。

变得积极,那便身陷淤滩,也不忘奋力挣扎。

关于丑小鸭的读后感如何写5篇


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类打开黑夜的大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产生了深深的共鸣。读完之后想必你一定有许多想说的话。请阅读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编辑的关于丑小鸭的读后感如何写,希望您阅读后有所收获!

关于丑小鸭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读过这样一篇课文,它的名字叫做《丑小鸭》。

这一课讲了:一个丑小鸭,生下来很丑,身边的朋友们都欺负它,没有朋友的关心,她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高高的飞翔天空,最后其它原本自以为美丽的鸭子,只剩下对丑小鸭的羡慕…

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重重磨难之后变成了白天鹅,那是因为它心中有着梦想,梦想支撑着它。我认识到命运其实没有轨迹,关键在于对美好境界、美好理想的追求。

我们人类为什么不像丑小鸭一样呢?是因为我们人类贪图便宜,才铸成人类永远改不了的大错。而丑小鸭是谦虚的向别人学习。在别人抛弃的情况下还相着梦想。我们人类只是在残忍地杀害自己。丑小鸭虽然外表丑,但心里很美。我们要像丑小鸭一样奋发图强的精神学习。所以我们人类应该互相学习。

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生活目标,在自信、自强、自立中成长,通过拼搏他们会真正的认识到自己原来也可以变成“白天鹅”,也可以像丑小鸭一样实现心中的梦想。

困难并不是孤立的,他是在你心中的一道纸做的墙,看似困难,如果你去尝试了,你就会发现,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决心对待它,你就会成功!

关于丑小鸭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还记得四五岁时,我第一次听奶奶讲丑小鸭的故事,为丑小鸭丑陋的模样感到可笑,心里想:我不要做丑小鸭,要做白天鹅,从此白天鹅就成了我心目中的偶像。

鸭妈妈孵出了一只长相丑陋的小鸭子,因此大家都嘲笑它,歧视它。周围的动物们都不喜欢它,甚至连鸭妈妈也讨厌她,可怜无奈的丑小鸭,孤孤单单流落在外,在经历了重重困难之后,丑小鸭最终变成了最美的白天鹅!

当人们看到美丽的白天鹅时,都不禁赞叹她的美丽,书上有这样一句话:“这新来的一只最美!”可有谁知道这美丽的背后丑小鸭承受了多大的痛苦啊!我想:这“最美”不仅是赞美丑小鸭的容貌,还有赞美它那颗不怕困难的心灵。

没有经历过磨难的人不会“美丽”,不经受挫折就不会成功,现实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丑小鸭,科学家爱因斯坦四五岁才会说话,小学时成绩差,处处受人嘲笑,但他通过努力钻研,最后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小时候就失去父亲,跟着母亲在草原上四处流浪,受尽他人的冷落和折磨,最后凭着顽强的精神,它成了草原上的雄鹰。这些“丑小鸭”不也成为“美丽的白天鹅”了吗?

从小我就梦想当一只白天鹅,现在,我知道了,平凡的人不付出努力是不会成为耀眼的金星的。于是,我为了证明自己也可以发出耀眼的光芒,便不懈努力。有时作业太难,一下子做不出来,我就鼓励自己:再想想,一定能想出来,有时做了错事,挨了奶奶的批评,我就提醒自己:要努力改正,有时受了委屈,我就安慰自己:我比丑小鸭好多了,这么一点委屈算什么呢?

是金子,总会发光,是鲜花,总会艳丽,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因为我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关于丑小鸭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丑小鸭》读后感

今天我们要写的作文是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你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篇读后感是写丑小鸭的,是丹麦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文章讲述了一只小鸭子跟其他鸭子长的不一样,因为长的丑总是受欺负,连它的哥哥姐姐也总是咬它啄它。丑小鸭很伤心就离家出走了,它来到了森林里,森林里的动物也欺负它,但是它一直很努力,努力地让自己变的更好,后来它变成了高贵美丽的白天鹅。虽然丑小鸭小时候很丑,但是它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变成了高贵美丽的白天鹅。

其实,生活中我也经历过像丑小鸭这样的事情。因为我有鼻窦炎,我会流很多鼻涕,所以经常有人笑话我,叫我鼻涕虫。于是我坚持每天用药水洗鼻子,早晚各要洗一次,现在我的鼻窦炎好多了,也不流鼻涕了。没错,我就像一只“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丑小鸭的精神是风吹不走的,流水冲不掉的,像烙印在脑海里一样,永远难以忘却。

关于丑小鸭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我喜欢《格林童话》,在多篇的童话里我更喜欢的是《丑小鸭》。那是因为《丑小鸭》的教育意义可以引导我们怎样做人。

很多人都读过《丑小鸭》,都知道开始丑小鸭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处处受到欺负。丑小鸭在成长过程中很难,所有人都觉得它长得丑陋不堪,不和它玩也就罢了,还打它、骂它。可怜的丑小鸭受尽折磨,在死亡线上挣扎,在寒冷的冬天里,它冻晕了,当春天再次来临的时候,丑小鸭竟然神奇的变成了漂亮的白天鹅……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长得丑不要紧,只要他心灵美。在现今社会上,有许多人都长得很美,但你们知道有许多的美人都是干什么的吗?许多的所谓美女无所事事,过着寄生虫的生活,这样的美有什么用呢?这样的人不是最丑陋吗?比外表美有什么用?我们应该去比自己的才能,自己的心灵美呀!有些人长得丑陋,被人们嘲笑时,真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但是,在那个时候你应该想一想自己的父母,他们那么辛苦把你们养大,难道就为了那些笑声,而放弃自己吗?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学会坚强,把自己的人生过得更好,说不定将来会变成让大家喜欢的白天鹅,而那些嘲笑过你的人都会主动接近你!

我认为,困难并不是永久的,他只是一只纸老虎,看似凶猛,如果你去尝试了,你就会发现,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用勇敢对待它,你就会战胜它!取得成功!

关于丑小鸭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因为要写这篇作文。上课铃响后,我第N+1次阅读这篇童话。

小鸭无疑是安徒生笔下最凄惨的雄性动物,而安徒生最后却心生善念,让它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于是,我的泪第N次不听身体的控制、不受大脑约束……

读罢此文,我想到了林清玄的一篇文章——《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大意是断崖上有了一颗百合的种子,当它苏醒来时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证明自己是百合花而不是野草的方式,就是开花。于是,它努力汲取营养和精华……几年后,漫山的百合成了断崖上最美丽的风景。而满山的百合也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训:我们要全心全意地开花,以此证明我们的存在和价值!

林大作家的作品与《丑小鸭》主旨是相同的呢。同样默默无闻地出生,同样历经苦难长大,同样……更重要的,是拥有同样完美的结局,守护着同一个梦!

“只要你是天鹅,那么,就算是生在养鸭场里也没有什么关系。”

只要你是百合花,那么,就算是生在野草丛中也没有什么关系!

然而,面对成功,它们都没有骄傲,也永远不会骄傲。

小鸭说过,当它还是一只丑小鸭的时候,做梦也没有想到会这么幸福。

所以,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丑小鸭”,那也没关系的!我们要想象美好的未来,再努力。我们也会蜕变的哦!

常言道:与其多一个敌人不如多一个朋友。倘若挫折成了我们的朋友,会帮我们很多忙呢!反之,如果你一味地排斥它,它就会成为你成长中不可跨越的困难。

小鸭、百合,还有My friends,我们一起努力吧!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


有请阅读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阅读完作品,很多人为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去记录阅读作品后的想法。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读完列夫托尔斯泰《复活》,此时我才深深体会到,为什么会把这部小说列为世界名著了。

小说反映了俄国十七世纪社会的丑恶,道德的沦丧,农民的贫苦。小说的主人翁卡秋莎以被这个肮脏的社会所愚弄,被社会所抛弃的,沦为风尘女子又因一桩命案获罪入狱。序幕逐渐拉开。

本书男主人翁涅赫柳多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正是卡秋莎的陪审员。

庭审结束,涅赫柳多夫知道是自己曾经爱上的卡秋莎,也就因为自己的不负责才使卡秋莎逐渐堕落的,沦落到这个地步,男主人翁认为都是他的责任,其灵魂受到很大的震撼,深深自责并开始行动。

起先是带着赎罪的心情,会见卡秋莎,随着故事情节的逐步展开,通过为卡秋莎的案子奔走活动,真正看到社会的另一面,自己原来忽略其所存在的丑恶的一面。亲眼看到下层劳动人民的困苦,及各级政府官员草菅人命,和社会的肮脏,从而他认为,关在监狱里的不是真正的罪犯,而社会的上的某些人才真正的罪犯。这时男主人翁灵魂的到升华。

本书的价值在于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人民的可怜、无奈。男主人翁就是从中跳出来,了解人间的疾苦,睁眼看这个物欲横流、肮脏不堪的社会,并试图努力改变这个世界。当然任何一种变革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做到到得,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了曙光,至少有人站了出来,指出这个社会的弊端所在。

我读此书的感受:随着故事的深入,自己的灵魂也得到升华,越往下看越受鼓舞,精神越振奋。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政府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省长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用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话说:《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当我初次看到“复生”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么就复生了?但是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需用心去读,才华体会到作者叫它“复生”的意图。

看完了书,合上册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考虑的方针。这本书的主人公便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发表。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正本仁爱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扔掉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击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双眼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惊惧,并产生了自个无法控制的悔恨心情。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奋斗,抉择“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遭受苦楚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

所以经过多日的思想奋斗,他找回了自个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挽救她,与她成婚。这便是聂赫留朵夫的初次复生,这让他从头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收拾。但是,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简单,这也是给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蜕化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抉择从头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仍是仁爱的。他从头开始记日记,“同自个说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实的纯洁的自个说话”,这是他人生的改动。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学完茨威格笔下的《列夫·托尔斯泰》之后,我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感,这样一个眼神里带着利剑的大作家会有什么样的写作风格呢?然后我就特别自然地寻觅到了这本《复活》。

全书大概讲的就是作为陪审员的贵族青年捏赫留朵夫在法庭上认出了收审的女犯玛丝洛娃就是自己十年前的温柔俏丽的初恋情人卡秋莎。为了赎回自己的.罪过,为了将来自己和玛丝洛娃的幸福,捏赫留朵夫开始奔走解救,访问一个又一个法官、将军、省长、市长、国务大臣等等很多人。他四处奔波,目睹了俄国社会的种种丑恶。他从解救玛丝洛娃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上流社会决裂的决心。捏赫留朵夫通过为玛丝洛娃案子的奔走,灵魂苏醒了。

列夫·托尔斯泰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两位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也毫不留情地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为了一己私欲而触及法律的本质。

小说的结局又像是喜又或者带着悲,但不管怎样,这位大家用他幽默但不失分寸的笔墨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看似普通的事实,只有学会与人为善才可以为自己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也许也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一个有发展个性和创造力的空间。不管怎样,读完整本书,我还是有颇多收获的。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我一直认为,一生中曾经破碎的人,一定真正的活过。其实,在生活中,破碎的东西更为真实、深刻。而在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中,我们不仅品味到一份真挚刻骨铭心的感情,而且了解了女主人公卡秋莎在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的帮助和鼓励中从破碎到重新开始生活的一段人生历程。

读过此书之后,或许有人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破碎,但我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体味了人生的种百味。虽然在卡秋莎的记忆中,涅柳多夫给了她把辉煌借给昨日的今朝。但毕竟,是她的爱心和同情心让她再次重新生活——复活。毕竟,在破碎之后,她真正的活过。

我感动涅柳多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敢于面对自己的错误的弥补,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唤醒了一颗孤寂的心。

我喜欢断树残枝萎叶,也喜欢旧寺锈钟颓墙;喜欢石阶倾斜玉兰拆裂,也喜欢残月流星云重雾冷……因为当我看见人们为一个凄惨的故事结局而叹息时,我常常遗憾人们没有领悟到惨局背后的种种震撼之音,而在《复活》中,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展现了一颗善良的心,一个天下无双的决心。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爱心,而且都应该有爱心,让每一个世人,在心灵的牧场上,悄悄开始用心放牧身边的一切,让世界充满美好、温馨、活力。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__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__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__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__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__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


我们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城南旧事的读后感如何写,作品是著名作家作者的代表作。读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读完《城南旧事》这本书,这首老歌就在耳边荡漾。英子是一个活泼、天真、善良,乐于助人的女孩。她帮助疯子秀贞找孩子妞儿,使她们母女重逢。这使我想到了,英子6岁,就懂得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关心别人,帮助别人,英子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是纯朴的,还是令人难忘的。

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英子和惠安跟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但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她们母女重复,还将自己的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做盘缠去寻找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禁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女孩,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

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个纯真洁净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了这颗心,童年才会幸福。那才是真正的,无忧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读完《城南旧事》这本书,心里感觉就像冬日的暖阳洒在身上,使我感到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才能感到充实感到快乐。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我看完了《城南旧事》这本书,这本书好像让我回到了老北京,在眼前看到了老北京风格独特的小吃、看见了在前门边的大杂耍、看见了用铜锅熬冰糖的做糖葫芦的人,看着看着感觉自己站在他们面前和他们一起吃老北京小吃,一起吃晶莹剔透的糖葫芦,自己回到了以前的北京,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孩。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回忆自己的童年时光写的自传体小说,通过写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表达自己怀念小时候生活在北京城南的人和事。可是,过去的事不会再返,她也回不到小时候,无忧无虑的玩耍了。所以,她在这本书的序章《东阳•;童年•;骆驼队》中的结尾中写到:“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当她写《城南旧事》的时候好像时光重流,重返童年。她好想抓住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但是过去的就不会回来了,她只能通过这本书才能让自己回到童年。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曾为了捡皮球,意外发现了小偷,便和“小偷”互相讲着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可却帮助便衣警察抓获了小偷,回家天真的问宋妈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宋妈回答:“好人脸上没写好人两个字,相反坏人脸上也没写坏人两个字,所以谁也分辨不出来”;和在惠安馆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友情;她爱着关爱自己的宋妈,望着她远去,英子不由得伤心难过。

宋妈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一个男孩。男孩叫小栓子,女孩连名字都没取就被送走了。这种社会反映出“重男轻女”的现象。难到女孩不配读书?不,是因为那时候的人们太迷信了!我觉得每个孩子都要有一个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童年。大人有梦想,小孩子也有梦想,孩子只想快乐地读书、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快乐地玩耍,女孩也不例外。为什么女孩没有留下来呢?缺钱不是最关键的问题,如果缺钱是关键问题,当时为什么要送走女孩呢?按照她后来,应该养活两个孩子是不成问题的,最多生活紧凑点,怎么会来不及取名字就送走了呢?这我也不知道。

最后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最后一篇《爸爸的花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让我感触很深。在病逝的父亲面前,如果哪个人是我我又会有什么的态度和表情?按照是我我会痛哭一场,彻底放下自己的底线。爸爸最喜欢的花落下了,她回来时,看到满地洒落的花,去质问她的弟弟,问他是不是他摘的花,他却回答他没有动,这时他们家的厨子告诉了她这个噩耗:“她的爸爸病逝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落下了滚烫的眼泪,这个故事悲惨的结尾再坚强的人都要放下尊严痛痛快快地哭上一场。爸爸的花落了,我也长大了,童年一去不返了。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活泼可爱天真浪漫的小女孩小英子,作者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英子6岁到13的生活。这里面有5个故事,分别是《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

我喜欢小英子特别是在惠安馆里面的小英子,她十分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因为她连人人嫌弃的疯子都不怕,而且还和她成为了朋友。

英子和妞儿的情十分深,只不过遭到了棒打,那就是妞儿的不信遭遇所带来的影响。后来母女重逢,造化弄人。秀贞,这个妙龄清纯的良家姑娘,也许是因为“错爱”落到了如此下场。

我认为宋妈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因为她说:“要不是小栓子死了,V头子,我不要也罢。”让我觉得她既可怜又可悲。

这本书告诉我们友情都来源于你交朋友的态度,如果你的态度非常恶劣,那她永远不会觉得你是她的好朋友,我希望这本书能永远地保存在我的脑海里。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成长伴随失去——城南旧事读后感600字:

“宋妈临回她的老家的时候说:‘英子,你大了,可不能跟弟弟再吵嘴!他还小’;兰姨娘跟着那个四眼狗上马车的时候说:‘英子,你大了,可不能招你妈妈生气了’;蹲在草地里的那个人说:‘等到你小学毕业了,长大了,我们看海去’。这些人都随着我长大没了影子了,是跟着我失去的童年一块儿失去了吗?”

几年前英子结识了两个好朋友妞儿和秀贞,只记得一个雨横风狂的下午,秀贞带着妞儿乘着洋车离开了英子。到了新家,英子又在草丛中认识了一位陌生人,他们约定好要一起去看海,可在一天放学后,英子在人群中看到他被人抓走了,人们口中直喊着:“抓到小偷了!”

不久后,兰姨娘来到英子家,可几个月后,她与德先叔坐上了马车,英子站在门口看着马车渐渐远去。花开花落,三年过去了,一个寒冷的冬天,伴随英子多年的宋妈骑着驴儿远去。驴脖子上的铃铛响得真好听。

又一年花落,英子的爸爸住院了,在赶往医院的途中,英子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顿时放声大哭。是的,最爱她的人也在那一天离她而去了。

现在英子已经小学毕业了,可她能与秀贞再会一次面吗?能陪陌生人一起看海吗?能在茫茫人群中找到兰姨娘吗?能等到宋妈带着新娃娃再回到家中吗?能和父亲做最后一次道别吗?

英子长大的过程,似乎就是不断地与他人分别的过程。《边城》中的翠翠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她从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到守着渡船的懂事的小姑娘,期间也经历了一次次的离别。读后感·天保行船到茨滩遇难,傩送坐船下桃源远走他乡,爷爷在一个雨夜与世长辞……

每一次别离都是成长,“有时候我们的命运就像冬天里的一株果树,谁会相信那些树枝还会变绿开花呢?但我们知道我们抱着希望。”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新学期开学不久,老师就让我们看了林海音的著作城南旧事的第一编,冬阳童年骆驼队。这一章给我的印象极深。

让我们看看林老师写的美丽的景色吧?

在寒冷的冬天,明媚的阳光下,一个小女孩在仔细观察骆驼咀嚼。高大的骆驼队伍排成一列,在阳光下显得十分威武,远远望去,像连绵起伏的的、柔美的山峰。

这篇课文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城南旧事》最受人们喜爱了,它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和她自己七彩的童年往事。林海音写的每一句话语,每一篇文章都让我感动不已。小时侯的.她有自己的见解,善于观察身边的事物,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孩子。

学了《冬阳·童年·骆驼队》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们要善于观察身边的事物,用心去体会。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5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5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

关于在人间的读后感如何写汇总5篇


读后感大全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关于在人间的读后感如何写,通过品读作者的作品我产生了自己的思考和想法。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你是不是觉得你的读后感并不是很优质?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关于在人间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她的作品的多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疾苦,揭露当时的社会现实。我第一次读他的作品,就被故事中主人公的经历深深地感动了。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讲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阿廖沙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母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的最底层。和各个阶段,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在生活中也有像阿廖沙这样坚强的人。如:海伦凯勒。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哑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19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不久,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导师安妮沙利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利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她赢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赞扬,并得到许多国家政府的嘉奖。主要作品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生活》《我的老师》等。海伦凯勒一生一共写了14部著作。《我的生活》是她的处女作。作品一发表;立即在美国引起了轰动,被称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出版的版本超过百余种,在世界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书由海伦凯勒的《我的生活》《走出黑暗》《老师》三本书以及发表在美国《大西洋月刊》上的著名散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编译而成,完整系统地介绍了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为阿廖沙这种高尚的品质所感动了。在这里,我要对大家说;我们要向故事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一样,做一个坚强的人。

关于在人间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阿廖沙的画纸上,叫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关于在人间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之前朋友推荐,一直没时间看,最近终于有了时间,认真的看了一遍,感触很深,尤其是一个孩子刚在妈妈肚子满八个月,由于一些原因而不得不选择提前生产,剖腹生产,镜头记录了刚出生的宝宝的样子,妈妈为孩子付出的一切,因为孩子是早产,肺功能发育的不是很好,不得不依靠一些仪器来维持生命,她妈妈看到自己孩子这个样子时,不断地流眼泪,印象很深刻。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在生我的时候所遇到的种种困难,所遇到的疼痛,我的身体没有缺了一点儿,是完整的,也没有受过大的苦难活到了现在,是父母的呵护,爱护,保护让我平安健康的成长,原来从未想过这些事情,可能在我的意识里这些都是我一出生就有,反而没什么特别的。

渐渐长大后,经常会和父母争吵,嫌他们管的太多,而我需要自由,这样的争执使得我和父母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不理解父母为什么老是认为我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而我自己觉得我已经是一个大人的样子了,这样的日子伴我度过了大学的前三年,大三准备考研,在大四的第一学期参加完了考试后,考的不是很好,感觉没有希望,有些难过,于是在大四的下学期里便准备投简历找工作,在经历了几次失败后,我变得更加灰心沮丧,那段时间很想回家,却又有些拉不下面子,最后实在忍不住了,给我母亲打了个电话,我轻轻提了一下,我想回家一趟,母亲说想回来就回来,那一刻心里面真是难过到不知所措,父母一直包容着自己的任性,不成熟,自己却不理解他们,还伤害他们。

最后也考上了研,慢慢地和父母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不再像从前一样那么任性了,我要对他们好,有时间就多陪着父母,听他们一起唠唠家常理短,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让他们高兴,照顾好自己,不让他们担心,祝愿天下父母健康,平安!

关于在人间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作者用第一人称叙事,可是在对古仓小姐的描述里却是妥妥的第三视角,是我们这些“正常人”的看法。

古仓小姐是异类吗,是精神病吗?我觉得都不是,只不过是作者用这种疯狂的文字表达去反应我们这些正常人在社会既定规则的约束下,而对敢于突破这种规则的人的一种偏见看法。

古仓拼命掩盖真实得自己,就好像我们一样。没有勇气去突破,只能持续的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普通人的样子,看似正常,其实内心一直在无限的挣扎。而白羽先生就好像古仓小姐的另一个影子,他不在乎任何一切,他深知这个世界,但他也知道自己无能为力。所以把自己藏起来。一个是伪装,一个是藏匿,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古仓和白羽都知道这个世界的法则,所以他们也知道不能曝光真实得自己!

文章最后古仓小姐说自己是为便利店而生,在做人之前,首先是个便利店店员。我觉得并不疯狂,这样几乎变态的写法反而更深刻的刻画出古仓对真实自己的一种追求。只不过写法上让人觉得可怖。但放到现实中,不过是敢于冲破一切束缚,不在乎外界因素,勇于做自己罢了!

或许作者只想通过这种黑色的描写来刺激浑浑噩噩的我们罢了!

正在择业的过程中看到这本书,启发很大。

以上,一些个人拙见。

关于在人间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无会似的生活,而是一个贫民贴心的读物。高尔基出生于木匠家庭,4岁丧父后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念过两年小学,11岁走向社会,独自谋生。当过学徒,饭馆跑堂,搬运工,面包师等。

《在人间》描述的是阿廖沙1871到1884年的生活。他这段时期为了生活,在人生的的`道路上,历经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平时大量阅读书籍。生活阅历的大量的阅读拓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了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咯山。

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者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宣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真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因为它太好了。每次读完这本名著心情总是久久不能平静高尔基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因为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热】关于贝多芬传的读后感如何写5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热】关于贝多芬传的读后感如何写5篇,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关于贝多芬传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贝多芬,一个伟大而孤独的天才,凭借他音乐上的成就而享誉世界。但相比而言,我更欣赏和敬佩他的精神境界,他那超越常人的坚韧意志和毅力。他的一生饱经忧患,倍尝人生的苦难味道,艰辛的童年,痛苦的爱情经历相继折磨着他,使他曾一度甚至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疾病缠身亦深深折磨着他,一个音乐天才却要忍受耳聋的折磨,真难以想像,后来他又饱尝贫困、抛弃、孤独等痛苦,换作是我,真不敢保证我能生活下去。即使这样,贝多芬仍靠自己的意志坚持了下去,"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我被贝多芬的这种坚强意志所深深折服。

据说他不能原谅莫扎特,因为他不惜屈辱自己的天才去写《唐璜》。我最佩服他的一点就是他从不向命运低头,即使身处极其恶劣的处境。更难能可贵的是,即使身处悲苦的深渊,贝多芬仍然讴歌"欢乐".而且他经常谈到他有责任用他的艺术去为"可怜的人类","未来的人类"做奉献,为他们造福,鼓励他们,把他们从迷梦中唤醒,斥责他们的怯懦。书中最后评价他说:一个穷困潦倒、残废而孤独、生而痛苦、世界从未给予他欢乐的人,却创造了欢乐奉献给全世界!他用自己的苦难锻造欢乐。他的一句充满豪情的话概括了他的一生,这句话也成了今天一切勇敢的人的座右铭

"惟其痛苦,才有欢乐。"

关于贝多芬传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从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差了点,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你依然是这样。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除了这一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关于贝多芬传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自从我读了《名人传》以后,我想了很多。其中,贝多芬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

贝多芬对音乐有像火一样旺盛的热情,他先后创作了很多非常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充满了幻想。但是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身上。在1802年的时候,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没法治愈,而且会很快就会恶化。那就表示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大的打击呀!但他却顽强的和这不幸的命运进行抗争,这也许是他在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错作品的原因吧!像他这种对生活和对命运永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坚强不屈的灵魂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困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远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我一定要学习他们的精神。

关于贝多芬传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什么是收获呢?也许你会说那就是在秋天的季节里尼能找到很多很多。因为秋天一切都成熟了,农民们开始收获,在20xx年6月16日是我收获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我得到了一件“宝贝”,我的朋友送我一本《贝多芬传》,我如获至宝。当读完罗曼罗兰写的那本《贝多芬传》后我得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一滴湿湿的东西滴在手上时,我知道我哭了。我不是因为心里难过,只是我在想人到底要不要经受苦难?人为什么有那么多苦难?这些苦难又是不是注定的?耳边似乎响起了《命运》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旋律,似乎有一股血一直往头上冲。

我不受控制地疯狂地找出《贝多芬》专集放进CD机中,激烈的音乐蹦了出来。我惊异于何以一个失聪之人竟能创造出如此气急、如此连贯、如此震撼的音乐,也许只有他那痛苦的一生才能谱写如此美妙的音乐,也许只有这种激情的音乐才能让他从痛苦的生活中收获快乐。贝多芬的一生可谓是一部史诗般壮烈的悲剧。艰苦的童年,爱情的失败,疾病的缠身,贫困交加,这些还都不足以摧毁他,他最大的痛苦是孤独。看到著作封面上的画像,他那头乱发和目光让人推断他:……

关于贝多芬传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的确书对我们很重要。我利用寒假读完了《名人传》

《名人传》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罗曼罗兰创作的传记作品,其中包含《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贝多芬传》。 贝多芬的一生遭遇了许多的不幸,他一共谈过三次恋爱,但都以分手告终。

对于一个画家而言,眼睛最重要,因为他要去发现美,观察美并且画出来;对于一个歌唱家来说,嗓子最重要,因为他要唱歌;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耳朵最重要,因为他要聆听音乐,去谱写歌曲。而被称为‘’乐圣“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却失聪了。即使这样,贝多芬也没有灰心丧气 ,在他失聪后,他创作出了大量优秀的音乐作品。

在大家看来贝多芬十分的可怜,但是贝多芬自己却不这样认为。他虽然可怜但十分富有同情心和责任心。贝多芬的朋友和保护人,失散的失散,死亡的死亡,他的兄弟卡尔也在同年逝世,他从此便孤独了,此时他唯一的朋友玛利亚马埃尔德迪也和他一样患了不治之症,一八一六年,她的独子又突然去世,贝多芬便赠给她自己的作品,去安慰她。

在贝多芬的兄弟逝世后,贝多芬要养他每天穿梭在赌场的侄子,他对他侄子非常的好,把他侄子当自己亲身儿子一样对待,即使自己还背着债,还努力安排他的前程,希望他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益的公民,从不责备他。

贝多芬之所以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是因为他从不向厄运低头,奋力顽强的拼搏。对于正在学习的我们而言,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也要努力克服,用最大的力量去克服。

《丑小鸭》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


我们为网友们搜集和分享了《丑小鸭》读后感如何写,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作品。那么读后感可以把本来复杂的思想和逻辑整理得顺畅,你常常对撰写一篇作品读后感而感到毫无头绪吗?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丑小鸭》读后感如何写(篇1)

丑小鸭这个故事的作者是来自丹麦的安徒生爷爷。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丑小鸭,其实呀,我在这个故事里学了一个奇妙的知识,我现在就把它分享给大家吧!

其实我们听丑小鸭,叫丑小鸭,其实它并不是一只鸭子,它是一只白天鹅,因为鸭妈妈孵它的时候,是一只鹅蛋,我是怎么判断出它是鹅的呢?因为鹅蛋很大,这篇文章里也说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蛋,而鸭蛋是中等大小的蛋,还有一点是鸭子长大变成的还是鸭子,而鹅蛋长大变成的是美丽的白天鹅。我还觉得这个鹅蛋是鹅妈妈落下的吧!其实丑小鸭也不想长成这么难看,这个应该不是它的原因是它生长的时候营养不良。

这就是我学到的知识,神奇吧!其实,我觉得丑小鸭的兄弟姐妹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当别人伤心的时候因该安慰他人,如果一时丑小鸭别人笑你,你是什么心情呢?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丑小鸭丑是她的外貌,他其实心很善良。我觉得大家应给学丑小鸭的新因为她很善良不能削它兄弟姐妹那样的心和她妈妈对她很不关心,我相信大家一定不会像和学丑小鸭和它的妈妈一样的。

《丑小鸭》读后感如何写(篇2)

还记得四五岁时,我第一次听奶奶讲丑小鸭的故事,为丑小鸭丑陋的模样感到可笑,心里想:我不要做丑小鸭,要做白天鹅,从此白天鹅就成了我心目中的偶像。

鸭妈妈孵出了一只长相丑陋的小鸭子,因此大家都嘲笑它,歧视它。周围的动物们都不喜欢它,甚至连鸭妈妈也讨厌她,可怜无奈的丑小鸭,孤孤单单流落在外,在经历了重重困难之后,丑小鸭最终变成了最美的白天鹅!

当人们看到美丽的白天鹅时,都不禁赞叹她的美丽,书上有这样一句话:“这新来的一只最美!”可有谁知道这美丽的背后丑小鸭承受了多大的痛苦啊!我想:这“最美”不仅是赞美丑小鸭的容貌,还有赞美它那颗不怕困难的心灵。

没有经历过磨难的人不会“美丽”,不经受挫折就不会成功,现实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丑小鸭,科学家爱因斯坦四五岁才会说话,小学时成绩差,处处受人嘲笑,但他通过努力钻研,最后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小时候就失去父亲,跟着母亲在草原上四处流浪,受尽他人的冷落和折磨,最后凭着顽强的精神,它成了草原上的雄鹰。这些“丑小鸭”不也成为“美丽的白天鹅”了吗?

从小我就梦想当一只白天鹅,现在,我知道了,平凡的人不付出努力是不会成为耀眼的金星的。于是,我为了证明自己也可以发出耀眼的光芒,便不懈努力。有时作业太难,一下子做不出来,我就鼓励自己:再想想,一定能想出来,有时做了错事,挨了奶奶的批评,我就提醒自己:要努力改正,有时受了委屈,我就安慰自己:我比丑小鸭好多了,这么一点委屈算什么呢?

是金子,总会发光,是鲜花,总会艳丽,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因为我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丑小鸭》读后感如何写(篇3)

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丑小鸭》,主要内容讲得是一只丑小鸭从出世就被人欺负,瞧不起,受到千万次的嘲笑,被迫离家出走,最后,意外发现自己是一只洁白美丽的白天鹅。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丑小鸭是一只百折不挠的鸭子,虽然它生来有屈辱和不幸,但是它心中有一个永恒的梦想,它可以放下一切,牺牲一切,凭借不懈的努力,最后变成了美丽高贵的天鹅。

林书豪的经历也给我们带来了同样的启示。林书豪从小就爱打篮球,因为个子不够高,所以被很多球队拒绝,即使有的球队跟他签约,他也是一名替补运动员,由于没有上场机会,也被裁掉了,但是他一直刻苦练习打篮球,最后加入了尼克斯队,在偶然一次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并接连取得了很多场比赛的胜利,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名人。林书豪用自己的实力向全世界的人证明了自己。

最后,我懂得了只要追求梦想,不放弃,一定能成功。

《丑小鸭》读后感如何写(篇4)

人的一生里,有许多的不幸;人的一生里,有恒久不变的梦想;人的一生里;有实现梦想的决心。

它,是一个卑微的鸭子。它,在面临挑战时不退缩,为了自己美好的未来,敢于去追求属于自己而自己又喜欢的生活方式。它并不丑,只是它用错了方法来衡量自己的美丽,它实现了梦想也就是见证了它的努力,它的坚持。它就是不肯放弃硬要实现自己梦想的丑小鸭。成功是心底的一种渴望,而天生的高贵是任何事都践踏不了的,因为它只是没有长成白天鹅的丑小鸭。

心中有梦,成功往往都是必然的,丑小鸭虽然生在鸭场,可是怎么也改变不了丑小鸭就是白天鹅的事实。文中恶劣的环境,丑小鸭在这环境中生存,有好几次差点死掉,可是它不放弃,因为它有梦。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童话虽然是用了许多手法所描绘出来的虚拟世界。但是,在生活中何尝又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有的人会很努力,因为他坚信只要努力,梦想就会实现,而有的人却坐着等,他不努力,他只相信天上掉馅饼的这种好事。

成功犹如彼岸,而困难犹如大海。有的正在努力的游,而有的人却站在岸上想对策。游大海虽然很困难,但成功贵在坚持,只要努力,只要坚持,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有困难,有不幸。只要笑一笑,没什么事情过不了。从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去面对生活,那么生活中的不幸只会变成幸福,换一个角度看事情,也许事情没你想象的那么糟糕。

只有保持心中那份恒久的梦想,并为之努力奋斗,才会有成功的一天。在生活中,我们更是要这样,努力进取,才会有成功的一天。

《丑小鸭》读后感如何写(篇5)

我喜欢许许多多大作家的作品,因为我是个小书迷,爱看小说、童话。

我喜欢安徒生爷爷的童话,我百看不厌的是《丑小鸭》这篇文章是以小鸭子做主人公,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

丑小鸭一出生就长着一身乌黑的羽毛,小鸡欺负他,人们把他踢出门外。在路上小动物笑他,丑小鸭在水里游玩,看见别人嘲笑他长得丑。丑小鸭把头伸在水里,连善解人意的小雨也笑他。丑小鸭来到湖边,看见几只美丽的白天鹅,心想要变成白天鹅。看见小孩指点自己,夸奖白天鹅,在水面默默地看这白天鹅,心想自己要比天鹅跟出色。突然之间丑小鸭变成了湖里最美的白天鹅,一身洁白的羽毛,头上带着高贵的王冠,许多游客都在关注这只白天鹅。丑小鸭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了白天鹅。

既然平凡的丑小鸭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变成白天鹅,那我们也可以从平凡人变成一位伟大的人,每人心里都住着一位精灵,精灵会帮他成长。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以前根本没有信心去写好作文,一说到作文我就头疼没有思路。但只要我有信心、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像现在不是我自夸,我比以前好太多了,每次被选上的作文,自己就感到高兴。

请你记住:你可以不成功、但不可不成长;你可以犯错,但不可以找借口;你可以没进步,但不可以不努力;你可以很现实,但不可以没梦想。因为,你是你,没有人可以替代,无论好坏,不管精彩还是落寞,哪怕只有一个观众,也请做最好自己,演好人生这一部自编自导的电影。没有过不去沟渠,只有只有迈不开的脚步;没有过不去的江河,只有不愿被波浪浸湿的双脚;没有昂不起来的头,只有害怕阳光的眼睛;没有掀不过的岁月,只有害怕雕刻痕迹的双手。

要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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