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为你编辑的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读书可以减少人的压力,阅读作品后,我对于作者描绘的主人公记忆深刻。你可你可以认真书写一份作品的读后感,再次回味一下书中深刻的内涵。
《红与黑》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一样的主角。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能够混迹于上流社会,能够得到贵族的头衔,能够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光焰渐渐燃烧,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段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尘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话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经的完美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应对死亡的来临最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完美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力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地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
在社会现实阻得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碌碌无办的人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且舒适却会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青年,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也是《红与黑》的一大价值所在。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看这本书之前我是在看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因而开始看这本书时候就觉得语言很美,描写很细腻,流畅,在某种程度上比较接近中文的阐述(开头部分),不自主喜欢上这本书。
刚开始看时候有些模糊,看不清谁才是主角,还以为德·瑞纳先生才是,后面才慢慢理清了文章的来龙去脉。
之前看过《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里面的有夫之妇出轨的心理描写以及人物描写,总给人一种很沉重的感觉,但该书中的德·瑞纳夫人与于连之间的不合道德的感情描写却很轻快,如沐春风,仿佛是初恋的爱情,使读者不想被中断的读下去。
后面德·瑞纳夫人却因为内心的愧疚和道德底线,不断的矛盾中,这部分就仿佛回到了《包法利夫人》类似的情节中,与其说是情节相似,倒不如说是所处时代的阶级道德苛求所导致的。
对于于连,书中确实是集美貌,才智,勇气于一身的,令人羡慕的男主,但这般天生优势却因为出身卑微贫贱,极强的社会阶级观念而夹杂着自卑和自负,这是性格上的缺点,导致他野心勃勃,想反抗命运,最终却忽视了平凡质朴的生活和幸福。
另一个决定于连命运的是玛特儿,一朵极其骄傲,浑身带刺的玫瑰。她与于连之间的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她骨子里幻想的骄傲的英雄主义所产生的情感。她与于连的相见相识相知相爱相杀部分真是让人觉得心累[晕],一会儿阳光明媚,一会儿狂风暴雨,简直是受虐型的悲情女主角,这部分的描写并没有像于连与德·瑞纳夫人那部分那般轻快,反而像国产剧的男女主那般:::一个骄傲的王子遇见一个不正眼瞧他的丫头片子(脑海里想起流星花园,宫),或者一个骄傲的公主遇到一个不正眼瞧她的贫穷小子
书中也不乏描写一些关于这个社会的一些问题,上层社会人无需为生活所迫,因而整天无事可做,便形成取笑他人来取乐,久而久之便是枯燥乏味,令人厌倦。当然这也是于连得以一步步实现野心的原因,于连在他们之间便显得与众不同,加上才华横溢,外貌出众,自然如鱼得水。
书中结尾对于于连面临死亡的各种心理描写很细腻,有恐惧,有释然,有牵挂,有悔恨
结局也许是好的,于连能看清自己,不过令人惋惜的是他正值美好年华,却这般陨落,我原以为他会如两个爱人所说一般:会是个伟大的领袖,革命的引领者。而玛特儿也如愿,像玛格丽特一样,英勇无畏的抱着她心爱之人的头颅,满足她骨子里的幻想的英雄主义心理。当然,对于德·瑞纳夫人来说,我感到很惋惜,书中最无辜最不幸的就是她了。
先来简单叙述一下红与黑小说的剧情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小儿子,因会背诵圣经和懂拉丁语,被虚荣的市长请回家当他小孩的家庭教师,接着于连和市长夫人有了感情的发展,之后被揭发,于连被迫辞职去了贝桑松的神学院进修,后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当上了在巴黎,德-拉莫尔侯爵的私人 秘书,因出色的表现被侯爵重用。期间也和侯爵女人产生了感情,也有了孩子,此时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于连回到韦里安的教堂,想一枪结束市长夫人的性命,哪料枪伤只是轻微伤了市长夫人,自己也因此进入监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认为他的确是一个高洁的、在大事上有思想见解的人。他鄙视贵族中、教会中那些虚伪恶心的人们,他觉得和他们一起呆上一秒他都会窒息。从一开始他只是被生活推着前进当上了家庭教师,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那么美丽的女人,他是彻底被这一种美丽本身所吸引,所以不顾世俗的道德和市长夫人 好上了。至于他爱上莫拉蒂尔,也可能只是觉得她本身是足够美丽的一位女皇,但后面我发现,他想得到的是政府这种骄傲本身,因为莫拉蒂尔在和他的一次相好之后就不再理他了,于连倍感无语,这是失败和屈辱的表现,所以他便采取计谋从新让这个女人有足够的勇气不顾世俗的道德自降一级与于连相爱。直至最后于连本可以不死,但他却没有想活下去的愿望,尽管他只有22岁,我现在还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不想活下去?当时的他只想享受和登-勒那尔夫人在一起的快乐。出生于社会底层的他有那么多次机会飞黄腾达,他却因自己心里那一点小小的虚荣心而摧毁了,这时社会环境对他的`戕害。
小说不仅塑造了于连、拉莫蒂尔小姐、登-勒那尔夫人三个形象,他也间接的描述了这个社会的一些病态。放映了19世纪初法国的社会风气和面貌。其次小说中提及的贵族和教会文化可以去了解一下。
最后引用一句作者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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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感言是指对于某些活动或者经历的事情而产生的一种情感语言,当我们在面临一些特别的场合或者重要时刻。我们都会产生一些难忘的心得将其表达出来的话语就是感言,感言能够及时地去激励鼓励某些人的斗志,一篇感言要怎么才能写好呢?栏目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红与黑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斯汤达的《红与黑》是世界文学中非常耀眼的一部名著。我认为这部小说非常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读,因为其中就描写了一个资质很好、很聪明而又雄心勃勃的青年。不过小说并没有安排胜利大结局:主人公——于连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了。因为他反抗的是整个社会,他曾经要征服的社会,一个他既不属于也不被属于的社会。
我之所以喜欢于连,不仅是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和每一个没有被打击、侵蚀、腐辱的年轻人一样,有一颗激情跳动的心,也是因为他的聪明、好学,比其他人智慧,更是因为他的命运宿命似的让人感到无形的压力,似乎预示着某些东西。
他本来可以拥有所有的美德和幸福,但命运却不让他得到骄傲,他有勇气去征服,他有能力去赢得自己的辉煌,但他的出身以及所有人对他的恶意,还有这个社会所设下的大牢笼,使他的一切努力都变得十分艰难,因为所有的权利都掌握在一群贪婪、无能、自私的人手中。于连向往的幸福生活不可实现,使得他对整个社会不满。
他只是一个工人的儿子,然而就连他的家庭都不喜欢他。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属于那里,但现实没有给他机会。他的爱情也十分离奇,我无法说清楚,但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是:他的.爱情是那样的热烈,他又是那样热爱生活。
于连的形象是法国当时社会千百万青年人的缩影,于连的奋斗与努力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写照。它所揭示的有关那个挣扎的生命的故事,也许还会继续下去,只要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还存在……
请记住这个挣扎的人。
书是世界宝贵的财富,是国家和历史的优秀遗产,阅读完书后我们对作者更加有所了解心中想法更加深刻。亮点是读后感的基本观点,要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你是否正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难呢?关于名人传的读后感如何写是读后感大全花时间整理的内容,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名人传》的优秀读后感
《名人传》读后感1
读完《名人传》这本书,我感到名人的精神是震撼人们的心灵的。这本书里的英雄,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这里面的英雄具有一种内在的强大的生命力,使他们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伟大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拥有高超技术、多才多艺的艺术家-----米开朗琪罗;文笔出众,气质雄壮的文学家-----托尔斯泰。他们命运曲折却在一次次痛苦之后的呐喊声中,创造了无限价值。他们一次次的.证实着“生命在于无止尽的创造价值。”他们做到了,我们在名人精神的号召下努力、奋斗着。
我们眼里的名人不仅仅是他们头顶的光环,更多的是名人背后的那些鲜为人知的奋斗故事。它就像看电影一样,看到的是现象,看不到的是启示。名人背后的的事情往往是他们精神的结晶。罗曼·罗兰就想告诉读者这些。
他在《贝多芬传》的结尾这样写道:“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可以总结他的一生,可以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迎。”确实,“用痛苦换来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
是什么支持着贝多芬?是不向皇权低头的品质,是不被金钱收买的决心,是扼住命运咽喉的勇气!正是依靠着这些超凡的精神力量,贝多芬越过了人生的无数个痛苦险峰,达到了对人生最清醒的领悟。
这就是罗曼·罗兰在《名人传》里留给我们的永恒的精神光芒。
《名人传》读后感2
《名人传》这本书是法国作者罗曼罗兰写的。
本书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泰斯传》三篇传记,描写了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一个是小说家。她们虽然是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她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变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贡献出了毕生精力。他们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韧果敢,不因悲苦与劫难而一味的沉沦,那么就定能冲破肉身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
优秀的传记不仅能鼓舞人,还能使人更深刻的认识世界,了解人生。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刻的一本书!
《名人传》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指出人生是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人们彼此存在隔膜,不懂得互相安慰,所以他写《名人传》,把伟大的心灵献给受苦难的人们,使他们得到安慰和鼓舞。
首先介绍的是贝多芬,之所以先介绍他,是因为贝多芬希望他自己的苦难经历能给予别的受苦难者以力量。
作者说他外貌平平,并用细腻的手法将外貌描绘得格外生动。贝多芬的童年与莫扎特相比,是无光的,艰苦的,并且少年时代的他就开始为经济问题操心,中年疾病缠绕着他,但他依旧与病魔抗争。
他饱受身与心的折磨,多次想向命运屈服,但他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在别人的眼中,他是一个骄傲而孤独的伟人,没有人理解他,懂他。从他的经历中,我知道他一生都处于困苦中,友情,亲情,爱情,他也未能好好感受。罗曼·罗兰说贝多芬的这一生就像是一个雷雨天。
我能感到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抗争,他对艺术的热爱,追求促使他的生命拥有力。米开朗琪罗一生遭受历任教皇差遣,始终处于超负荷的工作之中。他的创作伴随着贫困、疾病、劳累、仇人离间、亲人薄情寡义……然而,他没有放弃努力,用血泪创作出了不朽的传世佳作。
最终,米开朗琪罗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已成为西方美术历史上难以逾越的高峰。托尔斯泰随人家境优裕,但他一直牵挂在受苦难的民众。他甘愿放弃自己的一切,冲破世间束缚,用生命去追寻信念、真理和正义,可谓“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
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名人传》读后感:深奥的语言,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算起来,我还算是半个会弹钢琴的人,可是面对莫扎特的那些个著名的交响乐,我只有被深深折服的份。有句话说音乐是全世界共通的语言,可是通过莫扎特的音乐,我只能说世界上的没有一门简单的语言。
翻开《名人传》,第一眼令我领略到的是莫扎特的精锐的`眼神,以及壮实的身体。莫扎特的眼神似乎可以穿透曲谱,来到只属于音符的世界,并洞悉这一切的音符。看到后面,看到了正值壮年的莫扎特所写的那些极富激情的曲谱,令人感觉到了生命的律动,感觉到了他对于中低层百姓的困苦的同情,感觉到了他对于战争中消逝的生命的惋惜,感觉到了他对于生活的热爱,更感觉到了莫扎特心中那一股永不泯灭的意志。
可就是这样一位伟人,莫扎特的一生可以说是多灾多难的,他的一生,从成年开始一直到其生命走到尽头,都似乎一直在与病魔做着斗争。更是在正值壮年的时候,遇到了所有音乐家的噩梦,耳聋。辨音的艰难缠绕着莫扎特,同样缠绕着莫扎特的音符。莫扎特心中的曲谱再难以从他自己的耳朵中听见。他曾与耳聋抗争过,他永不服输的性格推动着一串串的音符弹下后面一个又一个音节。
但是,莫扎特的生命的最后时期却看似颓废了许多。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熄灭了他最后的一丝激情。莫扎特心中的音符有如暴风雨般,时而狂暴,时而淤积于天,随时都有倾盆而下的冲动。那股冲劲,洗涤着莫扎特内心底层的悲痛莫扎特挟着《第九交响曲》,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音符,好像一个个英文单词,虽然单个看是那么的平淡无奇,但是许多的音符连在一起,配上那抑扬顿挫的曲调,总觉得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而且是全世界人民都听得懂的。但是这门语言太过于深奥,莫扎特终其一生,经历过人生剧变的他,仍然没有能记录下他脑海中的乐谱的所有片段。一丝一毫的差别,就能给予音乐不一样的寓意。莫扎特的音乐在乐谱上留下了雷霆的咆哮,英魂的不屈,百姓的疾苦,征服的快感,以及百花的芬芳。痛苦中寻觅着的快乐,成就了这门语言中最高深的部分之一。
莫扎特用这短短的一二十年时间,完善了这门语言,让其便得饱满,变得有血有肉,让全世界都跪倒在其膝下。
也许终有一天世界的沟通会变得更加便捷,也许不同的国度的之间都能够很正常得沟通,但是音乐的诠释,绝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这门语言的感情的丰富,从莫扎特开始,就再难以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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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玛蒂尔达》这本书,这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爸爸以前买了罗尔德·达尔一套书时,我虽然匆匆看了一遍,但是很喜欢这本书,现在是寒假,自由时间多了,于是这两天我又把它找出来细细地读了一遍。
主人公玛蒂尔达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女孩,她既活泼伶俐又才华横溢,她的脑子是那么的灵,学东西是那么的快,我真的好羡慕她呀,而且,她的父母也从来不管她,说实在的,我怀疑万一哪天她就是断了一条腿回家,他们也不会注意的。
玛蒂尔达在四岁零三个月时就读过了很多书,甚至超过了我现在读过的书,她先把儿童图书读完了,又用了六个月的时间读了十四本世界名著,如《简·爱》、《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愤怒的葡萄》等。
后来,温柔可爱的亨尼小姐成为了玛蒂尔达的教师,亨尼小姐给了她很多帮助和关爱,非常让我感动,还有亨尼小姐的暴力姨妈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物,在她们的身上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
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可我不能讲的太细了,要不然你看起来就没意思了。想看吗,找我来借吧!
玛蒂尔达的父母是一个庸俗、势利、卑鄙的家伙。可是玛蒂尔达却是一个可爱的小神童。她5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玛蒂尔达上学的学校里有一个可怕的校长。 不过,神奇女孩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当玛蒂尔达被校长训斥时,玛蒂尔达发现自己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能力,可以报复校长,玛蒂尔达使校长暴露了真面目,校长再也不能欺负同学们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应该多读书,书可以让我们和一些伟大的文学家对话,从而丰富我们的生活,开阔我们的视野,有些同学不爱读文学类书籍,却找一些理由,说自己看不懂,小玛蒂尔达三岁都能把那么深奥的书读懂,我们都这么大了,那有什么难呢?
小玛蒂尔达还有一份可贵的勇气,遇到事情要坚强,想办法克服,而不是一味地哭鼻子。觉得校长讲的不对,便一直和不讲道理的校长讲道理,那时就算校长把她撕碎了,她也毫不畏惧,而我们有的时候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多的人时就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了,所以我们要像小玛蒂尔达学习。
玛蒂尔达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品读完了!这要我可是绝对做不到的!但是,这个聪明伶俐又才华纵横的小姑娘却遇到了最庸俗的父母和最可怕的校长。当然,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与可怕的特朗奇布尔校长争斗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玛蒂尔达战胜了特朗奇布尔校长,并摆脱了她那讨厌的爸爸妈妈。
有两处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第一处:玛蒂尔达站起来,开始背二的乘法表。她说到二乘十四的时还不停,继续说下去:“二乘十三是二十六,二乘十四是二十八,二乘十五是三十,二乘十六……”读到这里时,我想:我是不是也背的这么流利呢?为了检测,我开始背,结果背到“九九八十一”就卡壳了。
第二处:奈杰尔叫道:“粉笔!粉笔在写字!”它真的在写字:“阿加莎,我是马格纳斯!你还是相信我吧。阿加莎,把我的珍妮的房子还给她。把我的珍妮的薪水还给她。然后你离开这里。如果你不听,我一定要来杀你,就像你当初杀我一样。我时刻盯住你,阿加莎!”粉笔写完了,它跳了几跳,忽然摔在地上,断成两半。你们猜是谁在写字?当然是玛蒂尔达!虽然我试过好多次,但目标还一动不动时我的目光就到别的地方去了。
《玛蒂尔达》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有决心,有行动,什么事情都能够解决!
在寒假里,我读了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的著作——《玛蒂尔达》。这本书里的故事引人入胜,到最后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人久久回味……
本书讲了一个既惊险又有趣的故事。玛蒂尔达从小就表现出超人的天赋,聪明伶俐,可是她那庸俗势利的父母却认为她是一个愚蠢的傻子。后来,她的父母将她送进了一所学校。那所学校的校长特朗齐布尔是一个非常憎恨小孩的人,经常打骂学生,甚至会说调皮的孩子是一个毒脓包。直到有一天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可以用眼睛来控制东西时,她就用这种办法来报复讨厌的校长。最后校长特朗齐布尔终于暴露自己的身份,她是一个*犯。于是校长逃走了,以后就再也不敢欺负小孩子了。
当我看完书后,不仅感慨万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终究会战胜*。像特朗齐布尔校长,做尽了坏事,最终被玛蒂尔达正义的力量所击败,只能落荒而逃。还有像玛蒂尔达的父母,经常赚黑心钱最终不得不离开家乡去寻找新的住处。再看看玛蒂尔达,她诚实、善良、机智、勇敢,她用正义的力量打败了*的校长,最后和和蔼可亲的亨尼老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在本书中,玛蒂尔达是那样的才华横溢,父母却认为她不过是一个无知的傻瓜而已。在现在,有些父母从来就没有看到自己孩子的优点,而是成天数落着孩子们的缺点。还有些父母相反,你都无法想象他们是怎样溺爱孩子的。就算他们的孩子一无是处,他们依然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棒的。这都是愚昧的表现。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通过一个惊险而又有趣的故事告诉了我做人要善良、诚实。它还让我明白了父母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孩子等许多道理。这本书的阅读量已经超过了当代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成为了人气的小说之一。
正如我们看书,每次阅读作者写的作品都有新的体会。读后感实际上就是记录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具体感想,栏目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石头汤读后感如何写”,希望本文能让您喜欢!
同学们,你们喝过鸭汤、鸡汤吧!但是你们有没有喝过用大石头煮成的“石头汤”呢?
今天,我在妈妈的班级网站上看了《石头汤》的故事,当时我一看到这个题目,心中有好多个问题,于是问妈妈:“妈妈,石头也能煮汤喝吗?那是什么味儿呢?”“小傻瓜,你自己来读读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吧。”妈妈一边说,一边把我拉到了电脑前。
我一看,这篇文章有1500多个字,心想:“这下,我得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三个和尚,名叫阿福、阿碌、阿寿,他们来到了一个失去快乐、热情,经历了无数战争的村子,这个村子里的人都不相往来。过自己的生活,所以他们只有寂寞。当和尚经过每一户人家敲门想借宿时灯都关了起来,像是屋里没有一个人似的,和尚们想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快乐,就拿了一个锅,这时候,来了一个小姑娘,她问和尚们:“你们在干什么啊?”“我们要煮石头汤,需要两块石头。”和尚们回答。小女孩很快找到了和尚们所需要的石头。
过了一会儿,和尚们说锅太小了,就问小姑娘有没有大点的锅。小姑娘拿着一个大锅。就在这时,村民们都问讯出来看这奇怪的事了,阿寿说:“如果有胡椒粉就好了。”一个村民说:“我家有。”说完他就跑进了屋,拿来了胡椒粉。
在和尚的不断提示下,村民们拿来了家里所有能吃的东西。“石头汤”中有了各种美食:面条、鸡蛋、蘑菇、豆腐……,这汤成了最美味的家肴,村民们聚集在一起美美得享用了一餐,从来都不曾吃过的聚餐。
当每个人都敞开了心扉时,快乐还会遥远吗?不,快乐已经来到了身边。
这是我第二次读《石头汤》了,这个故事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我很喜欢这个故事。
三个和尚来到了一个小村庄,他们发现那里的人们见了他们都躲躲藏藏,谁也不理谁。和尚们觉得挺不好,就想出一个办法,做石头汤。他们捡了三块石头,一个小女孩给他们找了一口很大是锅。人们十分好奇,都纷纷走出家门,想看看怎么做石头汤。有一个人帮忙拿来了调料,另一个人拿来了红萝卜。大家都拿出了自己家里的蔬菜,交给和尚做石头汤。经过大家的努力,终于做出了一大锅好喝的汤。人们也明白了,团结能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团结起来。只有团结才能让生活变得更美好。我喜欢这三个和尚。因为他们善于动脑筋想办法,帮助别人。让大家和睦相处。我们要学习三个和尚的聪明智慧,帮助别人,让更多的人找到快乐。
这个故事中,小村庄上的人开始并不快乐。当他们团结起来,互相成为朋友后,大家才找到了快乐。这让我想起了我自己。我刚上一年级时,不认识别人,我的朋友很少。每天都自己玩儿,快乐也很少。后来,我的朋友越来越多。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快乐也有了许多。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它告诉我们:团结起来朋友多,快乐也多。你们喜欢这个故事吗?
说起幸福,我想有些人不懂什么是幸福,我认为幸福就是快乐。
《石头汤》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个和尚阿福、阿禄、阿寿一起走在山脚下,他们看见了一个小村庄,他们不知道这个村庄正在遭受洪水的破坏。所以,当他们走到村子门口时,没有人来迎接他们,家家户户的门窗紧闭着,仿佛这样就能与世隔绝。大和尚阿福想:难道是他们不喜欢与外人来往?于是,他就去敲第一家门,“咚咚”,没有人反应,他又敲,还是没有人回答。就这样,一家挨一家,一户又一户。
阿禄就想:可能这里的人不懂什么是幸福。于是,阿寿说:“我们就煮一锅石头汤。”三个和尚就生火,找来了三个光滑的石头,放入锅中,人们似乎都看到了火光,纷纷走出家门,看看这火光是从哪里来的。
原来是三个和尚在村子里煮石头汤。大家都想尝尝这汤的味道,于是,三个和尚就让他们拿各种东西,大家都答应了。就这样,石头汤越来越香。最后,和尚们明白了村民已经懂得什么是幸福,就离开了村庄。村民们都出来给他们送行。村长说:“谢谢你们,我们以后一定会幸福快乐,因为幸福就像煮石头汤那样简单。”
在生活中,妈妈总会买给我一些零食,我总想着一个人吃完它,可妈妈总说:“有好吃的要分给别人,自己少吃点没关系。”
如果有人有困难,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人,这样你就会感到满满的快乐!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叫《石头汤》的`书。这个故事讲的是三个和尚:最年轻的“阿福”、年中的“阿禄”,还有年纪最大的“阿寿”的故事。
有一天,这三个和尚走在一条山路上,阿福问:“什么使人幸福,阿寿?”阿寿最有智慧,他说:“我们去找找看。”一阵钟声把他们的目光引向了山下,那里有一个村庄。他们站得太高,还看不清楚。他们不知道这个村庄曾饱经苦难,饥荒,洪水和战争让村民们身心疲惫。村民们不相信陌生人,甚至还会怀疑自己的邻居。村民们辛勤劳作,但从来都只顾自己。村里有一个农夫、一个茶商、一个秀才、一个女裁缝、一个郎中、一个木匠。还有其它很多人。可他们互相间很少往来。最后,村民们在阿福、阿禄和阿寿的帮助下一起用很多石材制作了一锅石头汤,还准备了一场宴会。这使村民们懂得了要学会分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分享,学会了分享就能感受到幸福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石头汤》这本书,这个故事主要写了三个和尚去化缘的路上,最年轻的阿福问年纪最长的阿寿,“什么使人幸福”阿寿回答道:“分享使人富足”。他们就到山下的小村庄里去了。那里曾经发生战争,灾难,疾病等一些事,所以他们对方都不相信自己。他们通过煮石头汤这件事来使大家在一起的事。
通过这件事,阿禄明白了幸福就像煮石头汤那样简单。我也明白了幸福其实很简单,就像石头汤一样,看我们加些什么?我们加进什么,就会获得什么。为了让我们的生活多姿多彩,要自己好好把握我们在汤里加些快乐,我们一定会回报幸福。我们付出的越多,回报的幸福也就越多。如果人人都能为社会和他人不断的奉献和付出,就会不断的得到社会和他人的更多回报。我有的可以和你一起分享,我没有的,别人也会与我一起分享。大家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幸福会陪伴着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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