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后感野兽

读后感野兽

读后感野兽

2023-04-10

【热】读后感野兽(模板7篇)。

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整理的《读后感野兽》,作品是一本让人收获满满的好书。写读后感不是简单地复述原文,应该写出自己的体会,如何写才能将这无法言语的震撼写出来呢?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野兽 篇1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叫《异域野兽》,这是可怕的科学系列,作者尼克、阿诺德,图马丁、布朗,曾获得过国际图书金奖。

文里面告诉了我们各种致命的野兽的习性,从大白鲨到老虎,从南美洲到非洲大陆,里面还举例了各种野兽杀人事件,但书本最后一页写了:野兽其实很可怜。

我以前非常害怕大象,它们非常大,也很强壮,可是为什么有些人会猎杀象而获取象牙呢?难道世间奇珍异宝,都比不上大象的两根象牙?人类每天猎杀象,象也可以算是异国奇特动物,难道人类想让象灭绝吗?

鳄鱼身披铠甲,咬合力超强,可是为什么人类也要去捕杀它们?为会一定要去伤害它们?虽然鳄鱼皮是做鞋子的最好材料,可就没有别的办法做鞋子了吗?蚕丝尼龙布,甚至塑胶都可以呀!

鲨鱼是很多小孩心里的阴影,包括我,可其实比起人类怕鲨鱼,鲨鱼更怕人类,为什么?被鲨鱼吃的概率只有被雷劈的要就的八分之一。人类又不是饿死鬼,为什么要伤害鲨鱼?就是为了吃鲨鱼的鱼翅,这有什么好吃的?

我想作者写这本书 不但想让读者明白野兽凶猛,也让想读者明白野兽很可怜。要是世上鑫几个这样的作者,多几个看这本书的人,世上被杀害的动物一定会减少。

读后感野兽 篇2

小的时候,妈妈送了我莫里斯·桑达克的“三部曲”——《野兽国》、《亲爱的小莉》和《在那遥远的地方》。其中,我最爱看的是《野兽国》,从幼儿园一直读到了小学。每次跟妈妈生完气,我就会跑进房间看看这本书,冷静一下。我想,妈妈应该还是爱我的。

《野兽国》讲了一个7岁小男孩迈克斯的冒险故事:一天晚上,迈克斯穿上野狼装开始了恶作剧,与妈妈大闹了一场,结果没吃晚饭就被关进了自己的房间。那天晚上,他的房间长出了大树,变成了野外的世界。一波波的海浪为迈克斯带来一艘小船,他驾着小船出发,过了晚上,过了白天,过了一周又一周,过了几乎一整年,终于来到野兽国。在那里,迈克斯统领了那些暴躁狂乱的野兽,在疯过闹过之后,他忽然闻到了好吃的味道从世界的那一头远远地飘过来,他开始想念那些最爱他的人,最后他放弃了野兽国国王的王位,坐船又回到了爱他的亲人那里。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怒气已散,发现晚餐就摆在那儿,还冒着热气。

我爱上这本书,怎么也读不够,是因为我觉得这个调皮的小男孩就是我自己,总会惹妈妈生气,妈妈生完气后也总是会原谅我。每次读这本书,我都好想得到一件野狼装,也像迈克斯一样去野兽国大闹一场。虽然,野兽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露出可怕的牙齿,转动可怕的眼睛,伸出可怕的爪子,但我觉得他们看起来好可爱。当然,最后我还是会回到爸爸妈妈和亲人们的身边,因为他们是最爱我的人;我还想带着爸爸妈妈一起去野兽国玩儿,因为他们也是我最爱的人呀!

妈妈说,这本书能教会我控制自己的情绪。我想,爸爸妈妈也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呀,所有人都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就尽是欢乐了!

读后感野兽 篇3

内容简介:七岁的顽皮男孩麦克斯爱学狼嚎,常常不戴头盔骑自行车,把自己弄得一身脏。妈妈忙着工作,姐姐忙着交友,离婚了的爸爸则远在市中心生活,孤单的麦克斯胡闹一通,被斥为任性的小疯子。重重压力下的麦克斯离家出走了。他跳上一艘船,在海上不知漂了多久,来到一座小岛,遇到一群身材高大、长相奇特的野兽。为了避免被野兽们吃掉,麦克斯谎称自己是国王。他驾驭得了这群性情各异、难以捉摸的野兽吗?这是一个属于所有人的冒险故事,充满智慧与激情。当麦克斯在探索周围混乱世界的同时,小说本身也在探索每一个人混乱的童年与青春。

野兽国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看完艾格斯的小说《野兽国》,便找来了原著莫里斯•桑达克的绘本,接着又看了斯派克翻拍的电影。于是,在我眼前出现了三个不同的麦克斯。 与小说和电影相比,我会更喜欢绘本。莫里斯原来的故事很简单,他没有过多纠缠于主人公麦克斯的家庭因素。因此,莫里斯的绘本就纯粹是儿童读物。而电影由于篇幅,适当增加了故事的内容。电影编剧则由......

野兽国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今天看完了《野兽国》,断断续续一个月。 说不上有多么喜欢,因为那个小岛上的野兽国是多么的混乱,在麦克斯来之前,在麦克斯来之后尤甚。就像一个处在成长期的小孩子混乱的思维与心灵。看完后会过来想想,麦克斯其实并没有到这么一个小岛,他只是睡着了,做了一个梦,那个小岛就是他的内心。每只兽可能就是自己的各个面,也可能就是他最亲的......

读后感野兽 篇4

今年的暑假里我读了《野兽出没的地方》这本书,整个故事中配有精彩的画面,读完之后,我闭上眼觉得主人公就是我啊!

书中的麦克斯穿着狼外套在家里墙壁上钉钉子,疯狂撵小狗,大搞破坏,没完没了的撒野,谁的话也不听,妈妈叫他:你这个野兽!麦克斯却说:我要吃掉你!妈妈不给他吃晚饭,让他去睡觉。他回到房间后,依然是怒气冲天,可是没辙,于是幻想着自己走进了一片大森林,穿过森林来到大海上,乘着小船去了野兽出没的地方,做了野兽之王,无尽的享受着大王的权利,随便撒野。过瘾之后他感到了孤独,平静下来,他心里一定想到了家,想到了妈妈,只有家、妈妈才是他的归宿。当他从幻想里走回来的时候,发现小圆桌上摆着热乎乎的晚餐。妈妈虽然责怪他,但妈妈永远会爱着他,温暖着他。

通过这个看似简单的故事,我想到了自己小时的一些行为,想要做什么被家人批评后,就会怒火难消,想要扔东西或是哭来发泄!而麦克斯是通过幻想着自己成为野兽来自我安抚。可等到自己平息之后,才发现只有家人才是真正的爱自己,而不是书中的野兽,是因为要吃了他,才说爱他。我想到了妈妈绣的家和万事兴那幅图了,家是温馨的,因为有家人的爱,我是幸福的!

读后感野兽 篇5

《野兽国》读书笔记

古希腊人曾经把灵感看作是种神圣的急病,自那时起人们就多少注意到生猛创造力和大脑失控这两者经常并发。但在成功童话和头脑异常之间简单画等号,又不太妥当。你看,在病人里再一次横比,其实也没有多少个会在童话上获得成就。除了那股狂乱的`想象力之外,应该还有隐蔽的动力在起作用。

野兽国作者莫里斯·桑达克,直系亲人在二战屠杀中无一幸免,小时候几乎都在病床上躺着,以书为伴;格拉姆在五岁丧母之前,父亲已经被酒瓶吸空,不再回家;布朗有个抑郁的妈妈,和一个若有若无的父亲。这条单子还可以一路列下去。

可能童话作者们并不是没有长大,而是他们从未得到过童年。其他孩子在阳光下彼此追逐时,他们枕着柔软的废墟试图重新入睡,或在寂静的房间里跟自己和昆虫成为密友——这些孩子后来成了最想要升回童年的大人。或许正是幼年时就跟这个冰凉的宇宙隐约相熟,他们笔下辽阔晶莹的故事才能让孩子们着迷,同时让大人们心寒。

读后感野兽 篇6

粗心:非洲热带最大的动物有大象、犀牛、河马和长颈鹿,这四种巨兽都很大,简单有目共睹,他们长相和举动都很独特,并且都是哺乳类动物,大象天然生成就很胖五官长的都不相等,脖子又粗又短,大头滚动不方便,而犀牛的体重不像河马那么重,犀牛的体型很像猪,长相非常丑陋。身体非常健壮有四只粗大健壮的脚支撑着,犀牛的犀牛角和暴牙都会把人撞的头破血流,河马的望文生义便是河里的马,它天然生成喜爱在河里玩因而又称它是河猪,由于这姓名用太久了,所以咱们习气叫河马,长颈鹿的体重也比不过大象,长颈鹿是动物里最高的动物,长颈鹿除了脖子长以外,四肢也长的惊人,长颈鹿的身高至少有五米,眼睛周围有很长很长的睫毛,视力尖利而角的长度大约是10公分~20公分。

心得:我觉得这四只巨大的动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特征,大象是很胖,犀牛是体型很像猪,河马是爱玩水,长颈鹿是很高,假如我有时机必定要去动物园看看这些巨大的动物。

读后感野兽 篇7

孙君飞

最近,在看一本著名的绘本《野兽出没的地方》,小主人公麦克斯离开家,乘着小船,来到波涛汹涌的大海里,画家笔下蓝的海水白的浪让我印象深刻……麦克斯乘风破浪,终于抵达野兽国,跟众多野兽一起闹腾狂欢,过了一段狂野不羁的生活,然后又乘着小船,回到家里,饿着肚子的他看到妈妈放在餐桌上的热腾腾的饭菜。

许多人的出发都会像麦克斯一样,要离开家,要接受大海般起伏不定、一浪高过一浪的考验,那里充满了人生的苦难纪实,而不仅仅是壮美的隐喻,它们不管你是为什么出发的(是心血来潮?是逃避着什么?是为了踏上不归路?是为了实现狂热的梦想?还是出发仅仅是为了出发本身?),它们只想掀翻你的船,给你最狂暴最危险的打击甚至摧毁——好了,你很幸运,海浪没有将你吞没,海里的怪兽也没有将你拖下水,你终于平安地登了岸,可是你步入的又是一个野兽出没的地方,因为野兽的存在,大陆也是大海,这里同样起伏不定,考验一个高过一个:怎么办?是跟野兽直接搏斗,还是用智慧驯服它们,跟它们一起狂欢?但野兽毕竟是野兽,人与野兽的差异注定着你要再次出发,这里仍然不是你的目的地,而且你也发现野兽再爱你,也会想着如何把你吃掉,就像麦克斯乘船离开野兽国时,离不开他的野兽们还是会喊叫:“噢,请不要走——我们要吃了你——我们太爱你了!”离开家园,我们永远是野兽们的食物,所以我们最终会离开野兽,哪怕是曾经驯服过大海、陆地和野兽的勇士,也要在所谓的目的地上再度出发。这时候我们就必须问自己:人生的出发究竟是为了什么?或者说,人生的出发,其终极目的是什么?

正像绘本中的麦克斯一样,不需要等到叶落,也要再度归来,回到他最初离开的家,找到自己的根源,也只有在这里,才会有人刚好为你准备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这是生活的象征,也是爱和抚慰的象征,你不再是一个为梦想而遭遇野兽的战士,你只是一个重新回到天堂的孩子。

所以,我从绘本《野兽出没的地方》里读出:如果说所有的出发到最后都会有一个目的,那么最美好最本真的目的就是——平安归来,至于是否属于“王者归来”,已不是最重要的期待。

看了这本杰出的绘本,我正好又看到媒体对“第一个完成单人不间断环球航行的中国人”郭川的报道,报道的题目正是《郭川:与苦难同行》,郭川正是长大的“麦克斯”,他出发到海上,同样跟野兽们闹腾了一次,然后幸运地平安归来,演出了现实版“野兽出没的地方”。

郭川原本生活体面而幸福,幸福到有些安逸,但是他发现工作越来越缺乏挑战性,连复杂的人事也让他感觉索然无味。就是在这种状态下,他登上了朋友的帆船,而且再也不想急着下来,他开始把帆船看成“成年人的大玩具”,然而当他后来在茫茫大海上进行环球航行时,他才知道只要你选择了出发,你就会抵达“野兽国”,航行到哪里,哪里都是“野兽出没的地方”,这里面有狂野狂欢,更有困难苦难。

去年11月18日,郭川从青岛出发,驾驶的是船舱仅4平米、活动面积仅20平米的40英尺帆船“青岛号”,在封闭状态下,独自一人航行了137天20时,最后胜利返回青岛,航程总计21600海里(约合40000公里)。

郭川说,本次航行的最大考验不是突变的天气,不是彪悍的海盗,也不是突然而至的大白鲨,而是“一人一舟,一个梦想一片海”的寂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能否坚持过来。所以,大海里有野兽出没,人心里也有野兽出没。为了战胜这双重的野兽,他事先接受了训练,在航行中,每天喝一罐能量饮料,趁航线状态良好时抓紧时间睡觉,但一天累计起来,也只能睡上两三个小时。然而后来,他一直亢奋紧绷着的神经撑不住了,突然间开始发病,不能控制呼吸,不会笑,不能入睡,不想通过邮件和海事卫星电话跟任何人交流,孤独而危险地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甚至怀疑自己所选择和所做的一切,不知道这些到底有什么意义?“我选择的道路过于凶险,”他说,“我当时感觉已经像个死人了。”但是即便在穿越“海上坟场”合恩角时,他也没有葬身海底,没有被野兽们吃掉。他接受了药物治疗,而且家人的鼓励和支持也成为他环球航行的动力和慰藉。他开始做梦,总是梦见妻子和小小的孩子。为了亲人,他决心要回来。即便最凶险时,“感觉不到家的风向,觉得家是那么的远”,他也激励自己,“我能做到的就是以积极的心态去迎接一切未知的到来”。

2013年4月5日清晨7时,选择了“奥德赛之行”的郭川顺利抵达青岛。在帆船还有几米才能靠岸时,他迫不及待地跳进冰冷的海水,游到岸边,跪倒在地,跟妻子和儿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面对媒体的采访,郭川说:“我出海首先是为了平安的归来,其次才是追逐梦想。”经历过“野兽出没的地方”的人,才会说出这样叫人动心的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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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美女与野兽》读后感模板(5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推荐】《美女与野兽》读后感模板(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美女与野兽》读后感【篇一】

这天,我读了《美女与野兽》这篇童话,很受感动。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位王子,他既不善良又缺乏同情心。他不能善待每一个过路的老人,还用棍棒驱赶他们。一天,一个魔法师跳到他面前,说:“你是个没人心的人!我要把你变成一只野兽。这有五朵玫瑰花,是你五年的生命,五年中,你务必学会善良,尤其要有爱心。”

一天,一位珠宝商迷了路,来到宫殿,他摘了一朵漂亮的玫瑰花打算送给他的女儿。野兽看见了,生气地说:“这是我一年的生命,我要杀死你,除非你把你的女儿带给我。”于是,美女来到了野兽身边,野兽关心她,爱护她,给她温暖,让她像呆在自己的家里一样。

日子一天天过去,美女很想去看父亲,野兽告诉她要快点回来。美女回到家中,忘了时间,魔镜提醒美女要尽快回到野兽身边。当美女回到野兽身边时,第五朵玫瑰花最后一片花瓣还没落下,野兽又变回了英俊的王子。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人要有善心,要关爱别人。

《美女与野兽》读后感【篇二】

美女与野兽

在一个早晨,有一个爸爸告诉他的三个女儿:我要出远门,你们要我带什么礼物回来?

大姐说:我要钻石。

二姐说:我要珠宝。

小妹说:我要一朵玫瑰花就好了。爸爸答应了。

爸爸其实没有钱可以买钻石珠宝,远远的看见一个玫瑰花园,里面有数不清的'玫瑰花,爸爸为心爱的小女儿拔了一朵。谁知道出现了一个凶猛的野兽,它说:你竟然偷了我的玫瑰,你把一个女儿嫁给我,我要那个最漂亮的。

最漂亮的小妹来到玫瑰花园,跟野兽生活在一起了。虽然每天的日子都很幸福,但是野兽每天晚上都说一样的话:请你嫁给我。

小妹说:让我回家看看爸爸吧!回来我就嫁给你!野兽以为她说谎,根本不会回来了。

妹妹回家后,遵守诺言回到玫瑰花园,但是她看到野兽快要死了,她难过的哭了,有一滴眼泪掉在野兽的脸上,野兽不但活过来,还变成一个英俊的王子。

从那天起,小妹嫁给了王子,从此过着幸福美好的日子。

《美女与野兽》读后感【篇三】

美女与野兽

有三个女孩,从小就是个孤儿。她们渐渐长大,感情一直都很好。

有一天,那三个里最漂亮的女孩贝儿,误闯进一个黑暗恐怖的城堡,那是没人敢进去的地方。

城堡里住着一个只要看到男生就会变成鳄鱼的野兽,它会把男生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但是一看到漂亮女生,就马上变成一位大帅哥,苦苦哀求每一个女孩:可爱的女孩,你愿意嫁给我吗?

野兽一看到贝儿,正要从鳄鱼变成帅哥,把贝儿吓得半死,赶紧逃命,但跑不过鳄鱼,只好被迫嫁给野兽了。

过了十年,贝儿变得更漂亮、更聪明了,野兽也变得更大只了,简直就是巨无霸,但是它对贝儿很好,是一个好丈夫。

贝儿跟丈夫说:我可以回去看我的姐姐,可以吗?

野兽说:可以啦,但是你要带着一本书和一个衣服喔!书,让你随时可以看到城堡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衣服只要穿上,就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回家后的.贝儿,发现自己天天思念野兽,原来自己早就深深爱上野兽了。她迫不及待的冲回城堡。发现野兽不见了,一个帅气的王子高兴的跟她说:我就是野兽,因为你没有抛弃我,所以,我恢复正常,再也不用变形了,谢谢你!亲爱的老婆!

从此以后,他们就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了。

《美女与野兽》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童话书,是苏格兰着名作家安德鲁·朗的作品,名字叫《美女与野兽》。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贝儿的美丽女孩,在城堡里和一位被变成野兽的王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代表野兽生命的玫瑰最后一片花瓣即将凋零的时候,贝儿对野兽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使野兽变回了王子。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的寓意是只要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相亲相爱,就能创造出和谐的世界。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与女主人公贝儿相差很远。

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支崭新漂亮而且多功能的圆珠笔,我很喜爱它,拿它当宝贝。下课时我出去玩,上课的时候我的笔就不见了。我很着急,把嫌疑犯的目标转到了我同桌的身上。首先,她离我最近,而且下课没出去,还有我把笔拿到学校时,她对这支笔十分喜欢,好几次都向我借笔用。所以,我生气的对她说:“你这个小偷,快把我的笔还回来!”同桌奇怪的瞅着我,说:“什么笔?我没偷啊。”我更加愤怒了,索性一扭头不理她,还准备下课告诉老师。老师听了之后,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说:“同学们,这天上午我们班于好同学的笔不见了,我期望偷笔的那个同学尽快还给她,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你偷东西老师不怪你,但是如果你知错不改的话,老师就不客气了。”果然,下课后,我前桌的那个男生怯怯的把笔还给了我,还向我道歉。我立刻意识到我误会了我的同桌,脸上火辣辣的,不知说什么才好。

透过读《美女与野兽》这个童话故事,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要没有猜疑,没有欺骗,互相信任,真诚相待才能创造出一个诚信世界。

《美女与野兽》读后感【篇五】

用发现的眼睛去寻找美

我和妈妈来到位于沙滩公园的金米民族影城,小记者们早已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即将要放映的影片真人版《美女与野兽》。我们排好队,领了眼镜,有秩序地进入影厅,安静地坐好

《美女与野兽》是法国一个古老的童话故事。讲述了在一座漂亮华丽的城堡里,王子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舞会。突然,暴风雨侵袭,一位可怜的老婆婆进入城堡想要避雨,傲慢的王子嘲笑老婆婆并要把她赶出去。老婆婆其实是一位法力高强的女巫所变,面对王子的冷酷无情,女巫非常生气,她施了魔法把王子变成了一头外表丑陋的野兽,宫里的仆人们也被变成了各种家具和物品。女巫留下一朵红玫瑰,告诉王子,在最后一片花瓣掉落之前,如果王子没有能找到一位不惧怕他丑陋的外表真心爱他的姑娘,那他和他的仆人们就永远也变不回来了!经过漫长的等待,就在野兽变得越来越没有耐心接近绝望的时候,美丽善良的少女贝儿出现了!

贝儿的父亲因为误摘了野兽宫殿前的一朵玫瑰而被野兽囚禁。贝儿为救父亲,不得不留在城堡里与野兽共同生活。在被变成物品的仆人们的帮助下,贝儿发现野兽丑陋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柔软的心;而野兽也从贝儿身上学到了什么是爱与善良。最终,野兽和贝儿战胜了重重困难,迎来了圆满的结局野兽变回了英俊的王子,城堡重新焕发生机,贝儿和王子幸福地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部影片让我深深体会到,在没有了解一个人或一件事情之前,仅凭这个人的外表或这件事的表象就做出判断是多么地无知。所以我们只有深入调查了解才能明辨是非,才不会只被表面现象所迷惑。美不仅仅是一种表面的东西,内在的美是更具光芒的存在,我们要用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去寻找美,体会美,学会做一个由内而外真正美丽的人!

【热】谏逐客书读后感7篇


作品的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到了现在,作者写的作品里的剧情也深深吸引着我。只有仔细阅读文章后写出来的读后感,才能被称之为优秀的读后感,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谏逐客书读后感”。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1

事情是这样的:韩国国君派了郑国(人名)到秦国作间谍。郑国利用兴修水利,使秦无力讨伐韩国。秦始皇察觉之后,秦国的宗室大臣便对秦始皇进谏说,要把秦国的所有客卿全部赶走。秦始皇采纳了大臣们的建议。结果,李斯因不是秦国人,也在被驱逐的客卿之列。李斯知道了事情原委以后,就写了《谏逐客书》向秦始皇进谏。

文章摆事实、讲道理,细细讲述了驱逐客卿的错误和害处。文章开篇就开门见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我听说有些官吏商议要驱逐所有的客卿,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紧接着,第一部分写了四位君主。这四位君主,都是通过客卿而壮大自己的,可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第二部分则写了秦始皇喜爱的诸多宝物都不是秦国自己出产的,说明对客卿持另一种态度是不对的。第三部分,李斯先将秦始皇比做泰山和河海,说"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然后才点明自己打比方的本意--"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文章最后一句,与文题和全文呼应:"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文章中最打动秦始皇心弦,让他明白自己决策错误的是"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一句,就是说,驱逐客卿并不是统一天下、制服诸侯的办法。

读完文章,我在为李斯严密的逻辑和精炼的语言拍案叫绝的同时,也有了更深层的思考。我想:李斯上书指出驱逐客卿的错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不被赶走,更是希望帮助秦国统一天下,制服诸侯。如果此时,李斯保持沉默,傻等着秦始皇下令把自己赶走,那么后果有三:一是自己丢了官职,不能继续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在投奔秦始皇之前,就已经仔细地思考过,正是觉得其他诸侯国太弱小,而秦国比较强大,有统一天下的可能,才最后投奔了秦国。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李斯是很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二是对秦国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三是如果驱逐了客卿,不仅对秦国不利,还对敌国十分有利。我认为,李斯考虑地更多的是后两点。因为李斯是真心希望秦国一统天下的,而"驱逐客卿"的决策无疑是秦国发展壮大的一块"绊脚石".

李斯为了让秦始皇收回成命,洋洋洒洒数千言,文思横溢、辞采丰富、思想可贵,以至于把一向固执的秦始皇都打动了,最终使秦始皇收回了驱逐客卿的命令,并且恢复了自己的官职。我个人认为,李斯这个人很会写文章。就拿第一部分来说,他没有讲什么大道理,而是举了几位贤明的君主,并说明他们的成功都与客卿的献计献策分不开。试想,如果李斯不举例,谁又相信客卿是劳苦功高而不是辜负了秦国呢?

因为这篇极具说服力的文章,李斯最终打动了秦始皇,不仅保住了自己的"乌纱帽",也为秦国之后的发展扫清了障碍。这不仅反映了李斯的卓越见识和他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政治主张和用人路线,更体现了他过人的才华和文采。直到今天,这篇文章仍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2

古有云:包罗万象,有容乃大,江河之水,非一源之水也,千镒之裘,非一狐之白也。

现陛下欲完成统一大业,各国欲施疲秦之计,您听信他臣进言,认为客卿有负于秦,遂下逐客令,这是不可取的。

我们应该接纳、任用客卿。昔日秦穆公,因揽得五大贤士,所以称霸西戎;秦孝公因为才用了商鞅的变法,所以使得国富民强;秦惠王之所以能够瓦解六国的合纵,是因为他接纳了张仪。秦国之所以能够成就如此帝业,是因为昭王任用了范雎。

由此看来,客卿对秦国有很大的影响,如果陛下您不接纳他们,会对秦国带来不可逆的后果。

如果陛下不接纳外国之物,那么陛下便不会看到昆山宝玉、和氏之璧、犀象之器,也不会有郑卫之女娱心意,名骥良马充实马厩。现在陛下抛弃了本国的地道音乐而去欣赏外国的快人耳目的音乐,是因为这些东西都满足了陛下的快意。

如果陛下不接纳外国的客卿,那么各国客卿就不会为陛下所用,那么我们国家的实力便不会增强,秦国也就不会有强大的威名了。更何况,客卿被陛下所推却,那必然会投奔于他国,为他国效力,从而助长了他国的实力。若是他国纳客从而强大,那么秦国还能制霸诸侯,驾驭天下吗?

而陛下欲制服诸侯,驾驭天下。就要像泰山一样,不推却一粒尘土。像黄河那样,不放走一支细流。只有注重量的积累才能成就大的功业。正所谓地广然后粮多,国大然后民众,兵强然后士勇。因此,纳客然后才能强秦。

陛下应该收回逐客令,接纳各国的客卿并使之为陛下所用。小到自身大到国家,陛下还应重视人民群众。用人更要分清是否,辨清曲直。只有如此,百姓才会安居乐业,客卿积极为国家富强进言献策。也只有如此,陛下能够制霸诸侯,完成统一大业。

更有很多不产于秦的东西,却受很多人的欢迎。很多为秦国尽心尽力的人也不产于秦,所以我认为陛下应接纳任用客卿。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3

读完文章,我在为李斯严密的逻辑和精炼的语言拍案叫绝的同时,也有了更深层的思考。我想:李斯上书指出驱逐客卿的错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不被赶走,更是希望帮助秦国统一天下,制服诸侯。如果此时,李斯保持沉默,傻等着秦始皇下令把自己赶走,那么后果有三:

一是自己丢了官职,不能继续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在投奔秦始皇之前,就已经仔细地思考过,正是觉得其他诸侯国太弱小,而秦国比较强大,有统一天下的可能,才最后投奔了秦国。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李斯是很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二是对秦国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

三是如果驱逐了客卿,不仅对秦国不利,还对敌国十分有利。我认为,李斯考虑地更多的是后两点。因为李斯是真心希望秦国一统天下的,而驱逐客卿的决策无疑是秦国发展壮大的一块绊脚石。

李斯为了让秦始皇收回成命,洋洋洒洒数千言,文思横溢、辞采丰富、思想可贵,以至于把一向固执的秦始皇都打动了,最终使秦始皇收回了驱逐客卿的命令,并且恢复了自己的官职。我个人认为,李斯这个人很会写文章。

就拿第一部分来说,他没有讲什么大道理,而是举了几位贤明的君主,并说明他们的成功都与客卿的献计献策分不开。试想,如果李斯不举例,谁又相信客卿是劳苦功高而不是辜负了秦国呢?

因为这篇极具说服力的文章,李斯最终打动了秦始皇,不仅保住了自己的乌纱帽,也为秦国之后的发展扫清了障碍。

这不仅反映了李斯的卓越见识和他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政治主张和用人路线,更体现了他过人的才华和文采。直到今天,这篇文章仍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4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诚如斯言,李斯贵为一朝宰相,素有雅量,无嫉妒贤才的小肚鸡肠,反倒是有海纳百川的博大胸襟,实在是令人钦佩。

文章开篇“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一语中的,接着又旁征博引,谈到秦穆公遍求贤士而称霸西戎,秦孝公采用商鞅新法而实现国富民安的愿景,秦惠王采纳张仪计策席卷九夷各部,让其它六国对秦国俯首称臣……这一系列接纳客卿的事例并没有给国家带来危害,反倒是亲近贤臣让秦国更加强大。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虽非本国人,但愿效忠该国皇帝,也该得到重用。古人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朋友尚无国别之分,何况是贤才呢?在该文中,我真心地感受到了李斯对秦朝的深谋远虑,他诚恳地劝谏皇帝应该广纳贤才,亲近贤才,远离小人,方可久远。

在文章结尾,他还深刻地指出“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这样做势必会危害到国家。他的文章情真意切,利害分析得淋漓尽致,一篇《谏逐客书》至今让人受益匪浅。

法国著名诗人雨果曾言:“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胸怀。”读李斯的《谏逐客书》,我不仅读懂了他为人豁达的胸襟,更读出了他对国家未来发展的关心与责任担当。不计前嫌遍求各方贤才,苦口婆心地劝说皇帝,他关心的并非是个人的利益,而是国家的利益,这难道不正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真实写照吗?还有他不惧怕强权,即便遇到重重阻力,仍旧坚守自己正确的立场,深明大义地写下《谏逐客书》,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触怒圣颜,可是犯下死罪的啊!但斯如同“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一般,坚持己见,没有如墙头草般倒下。

“读史使人明智”,短短数百字的《谏逐客书》至今熠熠生辉,“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后辈当勉励。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5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和好朋友王则强、任大伟一起坐上超时空宝马时光机穿越来到了秦朝。

一到秦朝我们就看见一群老百姓被官兵向外赶。我们三个顿时心里写了个大大的问号。正当我们疑惑不解之际,一位中年男子跑过来说:“我乃丞相李斯,你等休要拦我!”其中一名官兵大声说到:“我拦的就是你李斯,大王下令驱逐六国所有来客。”只见李斯被那位官兵一下推倒在地。那位官兵又拿着长矛指向我说:“你们鬼鬼祟祟,肯定是六国来客。”李斯冲过来说:“大人息怒,我这就带他们走。”我们刚刚走出咸阳,松了口气,只见李斯转身就走,我们一口同声地说:“请问您这是要去哪里呀?”李斯伤心地说:“世界那么大,总有可以容纳我李斯之处。”我们一听,吓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只有靠李斯写的《谏逐客书》,秦始皇的《逐客令》才可以废除,如果李斯走了的话,历史就乱套了,我们赶快向李斯的方向追了过去。

夜幕降临,街上还是人群杂乱,我们好不容易在一个小河边找到了李斯。“不好”我大叫一声,一叶孤舟从安静的湖面上泛起了层层波纹,稳稳地停在了河边,李斯走下台阶,登上小船。我们一起大叫:“李先生,您先别走啊!”李斯看见是我们几个,便叫船夫停船。我们一下子跳到了船上说:“先生,您快回秦国写出《谏逐客书》啊!”李斯回答:“我有美酒和美景陪伴,为什么要回秦国呢?”李斯抱起酒坛子就往嘴里灌。我顿时抓住李斯的手说:“李先生,您不能再这么喝下去了,废除《逐客令》还要靠您呢!”王则强又劝到:“您只要写一篇《谏逐客书》给大王看,大王一定会废除《逐客令》的。李斯摇摇晃晃地走到船头,迎风而立。在我们的再三劝阻下,李斯终于写下了《谏逐客书》。秦国之所以富强,就是因为他们广纳人才,这才有魏国人商鞅,齐国人蒙恬等,他们代代为秦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任务完成,我们开心的一下子穿越回了现在。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6

今天,我把一篇古文背了下来。这篇文章就是秦朝时的丞相李斯写的《谏逐客书》。我读了,感想颇多。

《谏逐客书》的作者李斯,是秦始皇时的丞相,他辅佐秦始皇灭了六国,统一天下。可以说,没有李斯,就没有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也因为此,李斯一直倍受秦始皇的尊敬。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这才产生了这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谏逐客书》。可以说,没有这篇《谏逐客书》,李斯就被秦始皇"驱逐出境"了。

事情是这样的:韩国国君派了郑国(人名)到秦国作间谍。郑国利用兴修水利,使秦无力讨伐韩国。秦始皇察觉之后,秦国的宗室大臣便对秦始皇进谏说,要把秦国的所有客卿全部赶走。秦始皇采纳了大臣们的建议。结果,李斯因不是秦国人,也在被驱逐的客卿之列。李斯知道了事情原委以后,就写了《谏逐客书》向秦始皇进谏。

文章摆事实、讲道理,细细讲述了驱逐客卿的错误和害处。文章开篇就开门见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我听说有些官吏商议要驱逐所有的客卿,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紧接着,第一部分写了四位君主。这四位君主,都是通过客卿而壮大自己的,可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第二部分则写了秦始皇喜爱的诸多宝物都不是秦国自己出产的,说明对客卿持另一种态度是不对的。第三部分,李斯先将秦始皇比做泰山和河海,说"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然后才点明自己打比方的本意--"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文章最后一句,与文题和全文呼应:"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文章中最打动秦始皇心弦,让他明白自己决策错误的是"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一句,就是说,驱逐客卿并不是统一天下、制服诸侯的办法。

读完文章,我在为李斯严密的逻辑和精炼的语言拍案叫绝的同时,也有了更深层的思考。我想:李斯上书指出驱逐客卿的错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不被赶走,更是希望帮助秦国统一天下,制服诸侯。如果此时,李斯保持沉默,傻等着秦始皇下令把自己赶走,那么后果有三:一是自己丢了官职,不能继续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在投奔秦始皇之前,就已经仔细地思考过,正是觉得其他诸侯国太弱小,而秦国比较强大,有统一天下的可能,才最后投奔了秦国。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李斯是很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二是对秦国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三是如果驱逐了客卿,不仅对秦国不利,还对敌国十分有利。我认为,李斯考虑地更多的是后两点。因为李斯是真心希望秦国一统天下的,而"驱逐客卿"的决策无疑是秦国发展壮大的一块"绊脚石".

李斯为了让秦始皇收回成命,洋洋洒洒数千言,文思横溢、辞采丰富、思想可贵,以至于把一向固执的秦始皇都打动了,最终使秦始皇收回了驱逐客卿的命令,并且恢复了自己的官职。我个人认为,李斯这个人很会写文章。就拿第一部分来说,他没有讲什么大道理,而是举了几位贤明的君主,并说明他们的成功都与客卿的献计献策分不开。试想,如果李斯不举例,谁又相信客卿是劳苦功高而不是辜负了秦国呢?

因为这篇极具说服力的文章,李斯最终打动了秦始皇,不仅保住了自己的"乌纱帽",也为秦国之后的发展扫清了障碍。这不仅反映了李斯的卓越见识和他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政治主张和用人路线,更体现了他过人的才华和文采。直到今天,这篇文章仍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7

近读《谏逐客书》,略有感触。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无论在古时或是当今,若要国家强大广招人才应为不可少的一项政策, 21世纪是人才竞争的时代,是国际交流越来越密集的时代,是人才流动越来越频繁的时代,广揽群雄不可不为!

集招人才首先要不拘一格。

在中国,古代就有英雄不问出身的说法。反观我们现在的人力资源政策,依然有很大程度上的缺失。曾看过一篇文章《我奋斗了18年才和你一起喝咖啡》,就有反映教育制度和高考分数不等的问题。城市本地学生的分数只要350分就能轻而易举的安心读书,而别的城市和偏远山区的学生要500分还要挤破头颅才能在这所城市就读,试问这公平吗?还是说他们的素质真的比不上这些高贵子弟!大汉卫青是干什么的,养马卒,可不照样立丰功建伟业,这些例子比比皆是。个人愚见,不管是底层的农民还是白领精英,只要有德有才或一技之长都应一视同仁。

再者应给予一定的奖扶政策。

这一点不是说没有金钱的诱惑就没有人才的献策,这只是对有功人士的奖励而已。我们且看美国,美国从建国到发展成世界头号强国,只花了二百年不到时间,这和美国的人才政策时息息相关,美国是移民国家,有这些人才所追求的丰裕的物质生活和吸纳人才的政策。正是美国的移民政策中所体现出来的对人才的包容和优越的待遇,让源源不断的来自世界各国的人才的聚集荟萃于此。从改革开放后派出第一批留学生截至1995年底,中国共派出各类留学生共25万人,回国的有8万人,有16万留在国外,60%的在美国拿了绿卡。那么可以想象,从1995年后到现在,中国又有多少赴美留学学成后留在了美国。古时尚有"赏罚分明",我们现在也应该接力这种美德。

正如李斯所言:"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个人脱离群体都无法生活下去,况一企业,况一国家!

当然,不同的阶级层流对人才的定义各不相同,各部门对人才的要求也就不同,各取所需,共同进步。虽要广纳,但切勿盲目,正确选择正确对待,又有合理的方针,定事半功倍!

【热】《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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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篇1)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篇2)

刚刚过去的一周,语文老师让我们在阅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基础上,各自登台,课前演讲,说说自己熟悉的“家乡”话题。回想周四晚上,舍友们大概都入睡了,我却辗转难眠,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身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古人因为空间阻隔,交通、通讯不便,而每逢佳节倍思亲,生出太多的客愁。如今的我,虽在他乡求学生活,终因在故乡生活的时间不够长,又长期和父母在一起,我对故乡的感情也就不够深厚。但乡愁还是有的,童年的记忆尚未远去。此时此刻,我的思绪一路向北,回到心心念念的故乡——邯郸。

这座城市承载了几千年的历史,单说这些成语,邯郸学步,围魏救赵,完璧归赵,胡服骑射等等,就够铺垫我成长的见识的,而最让我忘不掉的就是这座老城独特的“味道”。

第一层味道便是美食。驴肉火烧在华北地区可谓独占一片天地,熟度透彻,香而不柴,酥软适口,味醇绵长。要是能打早儿起来赶上路边大爷刚做出来的火烧,舀上一碗玉米糁,可以说是很满足的享受了。不光是驴肉火烧,还有和村熏肉、羊汤也是这座城市的美食标签。那汤,其色白似奶,水脂交融,质地纯净,鲜而不膻;那肉,香而不腻,烂而不黏,吃上一口便回味无穷。我每年长假都急着回故乡住些日子,大概是被这老城的味道吸引的吧。

第二层味道便是这座城市的人们。这座城能承载几千年的历史,与其包容开放的精神气质是分不开的。在我的体验里,这里不管是什么岗位的人,都能热情地对待生活。在我的记忆里,每次从机场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总能用亲切的邯郸话跟我唠上几句,这口音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这就是家乡。

第三层味道就是这座古城的文化气息。这里被称为“成语之都”、“太极之乡”,小孩子从学说话、学走路开始就耳濡目染,其文化之气里往往就多出一些“成语”和“太极”的味道。

秦始皇嬴政生于此地,也就是战国末期的赵国都城邯郸。他从邯郸出发,一步步崛起,横扫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千古一帝”的不朽功业。而作为一个学生,我更感兴趣的是,秦始皇统一中原后,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让汉字从大篆统一到小篆,后来又改进为隶书。我喜欢隶书,喜欢这穿越千年的神奇文化。

放眼历史,北京、西安、南京、洛阳、开封、杭州等古城随着朝代的更替,其城市的名字也是不断变化的,而“邯郸”作为地名长达三千多年,从未改变,这恐怕是中国地名文化的一个特例。

每年长假,我都要回到邯郸,在故乡住些日子。我常常去滏阳河畔,在那里畅想未来,心中充满阳光。燕赵古都,老城街巷,我喜欢这里的万家灯火;梧桐树旁,现代建筑,我喜欢展望古城往南续写的方向。

乡土中国,乡土邯郸,乡土乡音里有我辗转的老城的味道,有我遐想穿越的温暖的乡愁。在异乡的新城,我为“家乡”代言,但愿我心目中的邯郸味没有客愁之苦,而有的,是同学少年,共享风华。

《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篇3)

对于误解的进一步阐释:下面我要讨论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却恰恰是错误的理解,在这本书中,得到了正确的纠正。

1.愚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城市人都认为乡下人“愚”。但这个愚字在本书解释,和我们所想却是大相径庭。

如果我们仔细回想对于乡下人的看法无非是几点:不识字,没文化,木讷,傻笨。

我们先说不识字,字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语言间接的承接在纸这一种媒介上。通过纸张来传递信息,但对于生活在乡土的人来说,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在一个环境中,生老病死都在一个相当的稳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本身对于周边的事情就已经相当熟悉,人们的肢体、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看一些名人的演讲,不难发现,丰富的肢体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在乡土社会,人们之间的交流,要比冷冰冰的文字更加丰富,那么文字对于乡土来说,意义并不大。对于文化,我们所认为的,或许是课本上的知识,或者对于社会价值观世界观的了解,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土地的文化,庄家何时种,何时收,蚂蚁搬家的意义,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能说乡下人没有文化,只能说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文化载体不一样而已。

那么木讷和傻笨就好解释了,乡下人看到汽车高速驶来,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人在田间遇到一只巨大的老鼠也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的孩子接受课本上的知识比乡下的孩子快很多,并不是因为城市的孩子聪明,而是他从小就接触文字,知识,当把城市的孩子放在山野之中,他们捉蚂蚱,割麦子的速度却比乡下孩子慢的多,所以,并不是乡下人木讷、笨,而是接触的事物不同。

讲到这里我发现,原来城市人嘲笑乡下人的愚,仅仅是生活的环境和习惯不同罢了,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差异。

2.礼

对于礼,本书的内容,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观点。

在阐述礼字的意义的之前,我想到了上周遇到的一个同事,她领着孩子偶然在街上看到我,我们在客套的同时,她的孩子说了声叔叔好,而我本能的夸孩子懂礼貌。这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们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会发现一些不同。首先这个礼貌,到底出自哪里?孩子说叔叔好的时候,他是真心的祝愿我好么?我回想我的童年,或许对于绝大部分孩子,答案是否定的,他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发自内心本能的意愿,而这多数来自父母的教育,告诉他们这么说会有礼貌,而礼貌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夸赞,甚至表现的好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在孩子眼中,问好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告知。那么这个礼字的意义就出来了,其实礼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习惯,就像我们平时吃饭要用筷子,朋友结婚要去送红包一样。那么大多数的礼其实并不涉及道德,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每到大战在即,都需要占卜,祭祀,有些祭祀不仅需要一些复杂的仪式,还需要一些牲畜,甚至是活人献祭,这种行为是一种礼,女人要遵循三纲五常,裹脚,清朝人都需要留辫子,这也是一种礼。而这些曾经理所当然的礼,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却是恶劣的。在远古时代,人们在长时间的摸索中,发现某种行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当这件事发生时,那么就需要这种行为来去处理,长时间的处理和不断的改进逐渐形成一种经验,经验代代相传,就变成了礼。所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规矩之邦。

所以,礼只能代表我们在这片土地里生活的时间绵长,文化久远,而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就比其他族群高尚,科技发达,或者,比其他民族高人一等。

3.孝

孝一直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高度提倡的一种品质,孝字多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孝到底是什么呢?孔子提倡孝,对每个学生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然而并没有抽象的定义。在众多的解释中,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个字,在费孝通老先生看来,孝其实是子女在日常接触中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承接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在我看来,这恰恰承接了礼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相处的基本方式。在对待父母的行为中进一步的演化。所以,孝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的行为,承接父母的同时,图自己的心安。那么,如果一个人很孝顺,虽然会瞬间提升此人在我们心中的好感,因为他懂礼,懂规矩。但是要记住,一个奸臣可以孝,一个恶霸也可以孝,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一点,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礼字只是一种习惯和规矩,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具体品质和行为的好坏。所以一个人很孝顺,单凭这一点,我们不能武断的去定义他的品行,而是需要更多因素去评判。

结语

此书还有大量的观点没有阐述,我只是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观点解释了一下,或许有不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短短一百页的书,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我的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一下这本《乡土中国》。相信你看完此书后,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行为会有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

《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篇4)

我认为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随着工业、大机械化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之后让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国的城市如同雨后春笋般一个个出现,中国迈向了现代化。城市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代表,而农村似乎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然而不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们都和农村,和自己的家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或多或少继承了乡土文化。我认为保住农村,也是保住中国发展和稳定的根基,是非常有必要的。

追求稳定是乡土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每一代人在此繁衍,生生不息。而年长的人拥有更多资源和生产经验。所以需要树立长辈的威信。而在家庭内部,年轻的后辈还需要供养前辈。所以劳动力是很重要的。而耕织方式,医术、艺术这些经验是传统,也是文化,依靠这种方式来传承,在这块地域是一脉相承而行之有效的。而“礼”、道德的约束,也是因此需要深入人心的,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框架,“异端”是会被稳定的团体唾弃的。并且乡土社会需要抑制情感,因为情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很大的,而乡土社会的根本是追求稳定,维持基本秩序,所以需要明确的分工,和同性之间资源的传承。

而似乎在追求稳定的乡土文化中,看似和谐也有着非常隐晦的蛮横。这可能并不指的是所谓“落后的封建思想”,地主土豪等阶级压迫。而是在礼仪外衣的包裹下,论“实力”占据话语权。中国的乡土文化和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文化的家庭定义是可以伸缩的,团体的界限也是不清晰的,而家庭成员的多少也代表着家庭实力的大小。中国的乡土文化的差序格局中,团体格局植根而产生与于农耕的中国,其中乡绅、族老,大家族的实力和威信是很高的,其中多德高望重的老人,因其后辈多,并且拥有众多的土地,因此其在这个地域的话语权是很大的,所以能左右乡村的秩序,如发生案情,意外,战争等,那么乡绅的责任也是比较大的,不仅其代表了家族与这个团体之间利益,其实也捍卫的是其在乡村中占有的大部分利益。

这种现象在灾荒、疾病流行的变乱时期更为明显。作为农耕为主的社会,人无法进行生产,消耗资源,因此可能会出现争夺的情况。而人丁较少的人家和地区,在农耕社会不仅代表了其生产能力较弱,也代表着其实力较弱,因此也无法养活更多的后代而维持氏族的而最弱的氏族,最终也可能会出现绝户的现象。因此留有后代,维护稳定的家业和生产也成为了乡土中国的重要观念。

而这种“实力主导话语权”的状态以乡村为起点,往下延伸,可以反应家庭之间的关系,如兄弟,夫妻,父子;进而兄为弟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往上延伸,需要忠君报国,可以反映国家,这种家天下政权形成的原因。

《乡土中国》中把关于权力的的论述分成几个部分,横暴、同意、长老等,我认为这些权力的产生也来自于乡土中国的社会关系。我认为这些权力也是这种“实力”关系的反映,塑造了几千年来乡土中国相对稳定的状态。

因此这种状态,最终能让中国形成稳定的格局和形态,这也因此产生了孝、悌、忠、信、多子多福这些观念与思想。如孔子的“仁”而言,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也讲求的是差序社会的一种秩序感。但落到具体实践上,还是需要孝、悌、忠、信这些观念与思想来匹配,而这些含义是可以具体解释的。自此古代中国的的社会形成了一脉相承的稳定局面,人们能够在自己的一方土地生活、代代相传,安土重迁。以邻里社群为纽带,能够在无促成了和谐稳定的局面。乡土社会中的很多观念是有利于社会延续和发展的。

中国的城市也是从农村而来,是作为政治和贸易的中心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和农村不一样,中国人所以中国的文化植根于农耕的乡土社会,而乡土文化和中国在漫长历史中衍生而来的儒家文化,佛道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捆绑。诸如三皇五帝,孔孟老庄等中国文化的塑造者,其功绩莫不是从乡土文化的影响中而来,在数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农村扮演着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的基本盘,而深受乡土文化影响的广大中国人,在近代以后也塑造了中国的历史格局,也左右了中国现代的发展为何选择这条道路,这甚至也影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多姿多彩的乡土习俗,也塑造和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家庭为单位的乡土中国,孕育了整个大统一中国的气象。

而当今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短短几十年,这种稳定可能正在被打破,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的城市高速发展,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少数农村变成大城市,随之带来变化是城乡之间割裂、乡土习俗的消亡,社会原子化、分工化。最终导致的是大量自然村的消亡和人口过度集中,这种变化有其历史进程所在,但是也有人为的不利因素,乡村稳定的根基被打破。中国已经有超过半数人口住在城市,城市化还在进行之中,未来的路会走到何方还是未知,但是保存乡土文化的传承,不要让乡村的气息凋零,青壮年流失,还留有“人气”,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1、我认为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而乡土文化的承载体,乡村和中国广大的腹地,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基本盘,也是当下中国基本盘。

2、乡土文化中如安居乐业、多子多福等很多价值观念是对社会延续和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我们需要反思有些观念为什么会式微,并且重新塑造它们。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1、中国的乡土文化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2、乡土文化对当今的现代中国人和城市居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前所未有的现代化,乡土文化是否正在随之衰败凋零?这会对于当下所对应的“城市中国”造成多大的影响?

《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篇5)

在读完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后让我体会到了乡土社会与一般的社会一样,社会与社会之间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费先生的看法是,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其实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城市人和农村人应当是没有差别的,城市人的先辈们,不也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吗,当代的社会,不论是少了这二者的任何一方,这个社会都无法长久,应为这二者应当是密不可分的。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所以,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异常熟悉,大家彼此之间往往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可是,与由众多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解释的,因为大家在现代现代社会中生活久了总认为自我或许比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高一个档次。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我们应当认识的“乡”了。

在“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并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并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研究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认为的确如此,文字的确是工具,因为人们之间增加感情或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是完完全全依靠于文字的,也能够经过自身的行为举止或者语言去表述,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并不只是经过文字去实现的,就是放到现代社会也是如此。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上是基本一样的。也能够说,现代社会的交际是从乡土社会中传承下来的。

在文章中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格局里,费先生认为仅有“礼”才能够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很多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费老先生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格局,每个网格之间彼此存在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交集。

在“男女有别”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可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可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必须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并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缺陷的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与各种缺点,飞老先生在最终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对于欲望的解释费老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那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产生的,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现代社会往往是从某一目的出发的。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民族心理。虽然有人从思想方面排斥这种情结,可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传递的结果,是一种共通意识,不会因为部分人的意识的缺失和丢弃而不复存在,这只是为了经过民族的文化底蕴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从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分析。从而让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去了解什么才是社会,什么才是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篇6)

读毕《乡土中国》,我强烈地想要把它推荐给每一个华夏人。虽然是一本社会学著作,但是非常容易理解,丝毫没有阅读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身处乡村的人更是如此。

在此书中,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等一些乡土社会的特征,用平实的语言作了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多处拿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作为一个地道的乡土社会中出来的人,我本人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在书的开篇,费孝通就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质的”。即使在成书之后六七十年的现在,虽然其乡土性受到很大的冲击和瓦解,逐步发生着异变,但这句话仍旧是适用的。因为作为“乡土人士”,表面的乡土性或者土里土气可能是很容易去掉的,而且有些随着社会发展也已经瓦解分化,但是还有一些乡土性是深深地烙印在骨子里的,左右着我们。

这样的乡土性曾长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但无奈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到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出身农村,对于乡土社会的特色可以说是从小耳濡目染,现在每次的回乡与别离,都会掺杂太多的心绪。我爱那种乡土性,感到亲切,同时又痛恶这种乡土性,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一种渐显格格不入的风景。

我觉得读这样一本书,至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知道我们离现代还有多远的距离。

 

《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篇7)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热】读后感信客(通用7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读书成为了我们常见的文艺项目之一,作者写的这篇小说,使我们受益匪浅。如何写才能让读后感细腻生动呢?我们为网友们搜集和分享了读后感信客。

读后感信客 篇1

《信客》一文写两代信客的人生,虽带有较强的故事性,但仍然比较偏重于批判旧社会的人们。所以文章写信客这个特殊行业不是目的而主要是为了表现它所影响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性的缺陷。它的批判意识与全文的基调是一致的。读《信客》,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信客》里我们看到了信客为通报噩耗而被人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以充当别人“出气筒”的可怜,看到了信客为死者把点点遗物送去却遭受了“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而到头来好心得不到好报的可悲,看到了信客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出示物证却遭人诬谄并“倒打一耙”的可叹……作者写的是“当时”,但我们读来却是对“当世”的一种警示和感召。尤其是年轻信客饱经了工作之苦、生活之苦和心灵之苦却依然保持了这份“诚信”的美德。作者是在寻找,还是在呼唤?

但如果循着作者这条思路,我们似乎发现,其实这又是矛盾的,凭着两代信客这种顽强的承受力,都不应该告别自己所从事的信客职业:一个去看坟场,一个从教当了校长。那么,在这里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斗胆地揣测一下,作者处在当今这个从业多元化的社会,文章是否力图去解释选择与坚守以及放弃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因为它有一种失败的无奈,像老信客失信自残,最终一路寂寞伴坟场,它是一种敏锐的选择;像年轻信客由于感受到“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撑持不了”,才让人生拐了弯……但他或许清楚地认识到,是30年信客的经历增长了自己的才干,才有了后来适合从教的选择。《信客》一文中体现出的传统文化心理以及作者所要表现的文化批判意识是显见的。

第二是《信客》中塑造的人物形象:

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年轻信客从业30年,通报噩耗,无端受气,出示物证竟遭诬谄,他“一生坎坷”,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身上。读此文,我们除了对人物命运寄予深切的同情外,还将受到人格魅力的感染,那就是两代信客表现出来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宽厚待人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格。但细细体味后,就会引发你的深思,在思考中你就会发现,作者在文中倾注的情感态度比较复杂,文中的一系列的人物也都难以用好坏来界定。写两代信客,作者一方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其树碑立传;但另一方面也写出了作为普通人的正常情感和心态。他们肩上的担子太重了,他们所承受的太多,最终成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他们选择了放弃。这也正塑造了完整的人物形象。

读后感信客 篇2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读后感信客 篇3

诚信是一个人最精美的名片。韩莉君:一个人失去了诚信,就如盲人丢失了拐杖,只能四处摸索直至迷失方向。高枝妍:如果说人是一枚戒指,那么诚信往往是镶嵌在它上面的闪闪发光的钻石。

朱云杰:有时候,人会跨过诚信的门槛从地狱走向天堂;有时候,人会跨越失信的门槛从天堂坠入地狱。汪椅莎:失去诚信的人,比丑小鸭更丑,比垃圾堆更脏,比粪土更臭。高露青:打开了诚信的窗户,你就会走进别人的心灵,别人也会走进你的世界。张胜翔:把白说成白,把黑说成黑,这就是诚信。无名氏:老信客因轻度失信而落得个身败名裂终身与鬼神为伍的下场,年轻信客却因重度失信而选择“辞职”以至深受尊敬混了个校长死后还有各方人士争相吊唁,同样是信客,同样是失信,差别咋这么大呢?李晓辉:也许,世间无所谓诚信,亦无所谓失信,二者皆让位于“利益”。

冯超超:如果一个人因为他人的利益而失去诚信,只如一只鸟失去了一根羽毛,它往往会飞得更高更远;但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失去诚信,就如一只鸟失去了翅膀,无法再度飞翔。

读后感信客 篇4

五年级的第一个学期结束时,老师发了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我认真读了几遍,得到了一些感悟。

这封信主要是提醒家长督促我们在寒假里注意培养读书、文明礼貌、合理安排、环保节俭、与他人合作分享、讲卫生等好习惯以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在这诸多方面,自我保护这一条对我感悟最深,因为我在生活中也发生过类似的的不安全事故。

那是在暑假里,我来到了乡下老家。在那里,有一次我和弟弟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些烟花、爆竹。由于我和弟弟只顾好玩,从不考虑安全,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随时随地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了欢乐,但不幸的是,在我们高兴的同时,坏事也随之而来:我的眼睛被硝弄伤了,弟弟被烟花喷出的火花烧伤了皮肤,我们难受了好多天。因此,我们的烟花爆竹也全被告没收了。我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像我们一样没有安全意识地,一定要在家长带领下到指定地点燃放。还有,在交通、日常用火用电等等方面也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措施。

总之,在这个寒假中,我要遵守《致家长的一封信》上的几条规则,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过一没有危害、欢乐有趣、祥和的春节!

读后感信客 篇5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读后感信客 篇6

今天读了余秋雨的一篇文章—《信客》。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信客的形象:在崎岖的山道上,一个身穿破旧的粗布衣衫,背着沉重包袱的人在踽踽而行,汗水顺着他苍老的脸颊流淌下来,啪——嗒!啪——嗒地滴在山路上,也滴在他那充满希冀的目光中。汗水早已湿透了他弯弯的脊背,然而他还在不停地走着走着......

他知道他不能停下来,因为在他看来,他背上的包袱太深重了,里面装的可是千家万户的期盼和他对未来的希望啊!有老张家期盼的书信,老李家过冬的衣衫,一句话里面充满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吉凶祸福,他要把这些一全部交到主人的手中。这就是他——一个信客的神圣的使命!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崇高的责任感穿行在城市和乡村间,他的坚毅的脚步声成了联系城市和乡村的纽带。一年四季,风里雨里,他拚命地奋斗着、挣扎着,就为了得到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这就是一个信客艰难的人生!

他本来应该赢得人们对他的尊重,然而并非如此,他经常遭人怀疑、责难和污辱。尽管如此,他还是默默地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只有在没有信客的时候,人们才能想起他的种种好处。他有一双铁脚板,能走遍千山万水,可是却一生贫寒;他有知识,本可成为他骄傲的资本,然而却成了他为人处事的羁绊。这就是一个信客的悲剧一生!

然而,信客沟通了城市和乡村,增强了人与人的交流,它是在那个苦难的年代边远山区邮政业最早的雏形。它的贡献不可磨灭。

读后感信客 篇7

信客读后感800字【一】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寻找着答案,他仅仅是为了生存吗?不,他一无所有,伴随着他的只是那间破旧的草房

他是为了所有人,为了所有在苦苦等待的人,更是为了拥有诚信。

也许他的付出,往往不被人理解,面对村里人的说长到短,面对那不被人信任的目光,面对世人的唾骂。多少个黑夜,他独自坐在破草房的灯前,他想念老信客,他明白了老信客的心情,他的心中顿时满是辛酸与凄凉,谁会注意他?谁会感谢他?凛冽的寒风划过他的面颊,望着窗高高在上的明月,没有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或许会想念以前的日子,但他明白,乡间不能没有信客,做信客的就得挑着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那一份难忍的孤独谁会了解?也许他只是一个运输的交通工具,也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差,可以挥之即来,挥之即去,注定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值得吗?

谁会了解?谁会用心去感受?可他却依然执着,依然坚持

每一次读过后,眼帘中,我仿佛有看见了,看见了那个单薄的身影在风雨中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信客读后感800字【二】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震撼着读者的心灵,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

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可以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

【热】国外名著读后感受(精选7篇)


国外名著读后感受的内容均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和整理的,我们每天都要进行不同文档的处理,范文借鉴已经渗透到我们的写作中。范文可以拓展我们的写作视野。如何判断哪些范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国外名著读后感受 篇1

一个被从孤儿院领回的孩子,竟然她的成绩是全校第一名!而且还成了一名优秀的教师。这个孩子就是《绿山墙的安妮》中的主人公。我今天读完了对我影响很大的这本书。

玛丽拉和马修从孤儿院领来了安妮。安妮做事情时总是不知不觉地处于幻想之中。在她的成长道路上,她犯过许多错误,但玛丽拉都原谅了她。安妮还交了一位知心朋友——黛安娜,她们两个人形影不离,一起玩耍。安妮的想象力很丰富,因此她的作文写得非常好。她把文章读给戴安娜听时,戴安娜感叹不已,说她的文章扣人心弦!安妮上了女生班,然后以优异的成绩上了女王专科学校,她又考了全校第一名,就要获得奖金时,马修去世了,最后安妮放弃了奖学金,因为她要陪伴着玛丽拉,不让她孤独。她当了一名老师。

我觉得安妮的想象力很丰富,她曾给阿冯利的景物起了有趣的名字:森林女神的水泡、闪光的小湖……安妮还非常有孝心,当马修去世时,玛丽拉想卖掉绿山墙农舍,离开阿冯利。安妮就决定不上大学了,留在村里教书,她要报答玛丽拉的养育之恩。安妮还是个语言能力很强的女孩,她一说起来足足能说十分钟。

我也要像安妮一样,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努力学习,有所成就。也要时时刻刻感谢我的父母,为国家做出贡献!

国外名著读后感受 篇2

国外名著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600字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在伊丽莎白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爱情......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不要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为了幸福而勇往直前。

国外名著读后感受 篇3

前几天,我无意中读上了《水浒传》,读完之后那种精彩的故事,还在我的脑中回想。

北宋年间,奸臣当道,民不聊生,许多英雄好汉不堪欺凌,奋起反抗。于是便有了鲁智深打镇关西,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吴用,晁盖智取生辰纲,武松醉打蒋门神,宋江三打祝家庄等精彩故事。最后一百零八齐聚梁山伯,劫富济贫替天行道。后来,他们接受朝廷招安、平西辽、征方腊,一百零八将多数战死,剩下的散的散,亡的亡,而宋江,卢俊义等人也最终没有逃脱奸臣高球的毒手。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蔬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奎,他跛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光,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凭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

国外名著读后感受 篇4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无悔这近乎不眠不休的一日一夜。

老舍先生是我非常欣赏的中国作家,之前也不过看过他的话剧茶馆和几个短篇,马裤先生、抱孙、眼镜 他那不著痕迹的幽默让我彻底折服,他笔下的人物仿若一幅幅漫画肖像,看似夸张滑稽,可是琢磨之下却又发现如此神似。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滑稽人物也许是那个年代特有的产物,可是却也会一代代遗传到今天的我们身上;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塑造了中华民族这一特殊的民族,在先生的笔下,总会看到活生生的自己,让人掩卷深思

我慢慢吁了一口气,轻轻合上书的最后一页,背负著历史的厚重,仿佛自己正置身于这个颠倒是非,硝烟弥漫的北平

随著整本书临近尾声,心中不禁感叹人的本性在经历那样一个年代,承受如此多的磨练后,展现得如此真实,区区一个小羊胡同,形形色色的人物却已代表了当时千千万万不同心态的中国人,已成为了那个年代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四世同堂》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而期间人们经历的便是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己的时光,其中一个关键词自然是被中国人民深恶痛绝的日本鬼。,他们所做的种种令人发指的事以及他们近乎变态的心理,使每一个描写他们的作家不得不咬切恨齿、紧缩双眉,但使我钦佩的是,老舍先生并没有用非常激烈的语言去深批日本人,一方面他用一种冷幽默表面上轻描淡写、若有若无,蜻蜓点水般描写,但就是这么几滴水,已足以揭示出他们令人恶心的心态,通过这些文字,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老舍先生轻蔑的眼神和淡淡地冷笑;另一方面,作者也没有全盘否定日本人民,这从书中小羊胡同1号门的一位日本老妇的言行举止便可看出。可见,对于日本人,作者还是很理智的。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仍一直相信日本人一定会就她出去,一直做著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后她还是惨死在狱中。冠晓荷,我一直觉得他对日本人照了魔,无论何时何地,他对他们永远是必恭必敬,鞠大于九十度的腰,对他们笑脸相应,他对日本人就像当初臣民对皇帝,就连提起都会心惊肉跳。直到临死,日本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日本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洋,胖菊。,这些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而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当中国没有被侵略的时候,他们无权无势,而日本人的目的是吞噬中国,俘虏中国,他们知道只有凭借汉奸的贪婪以及中国腐朽的封建思想才能达到目的。这样便给了汉奸们升官发财的机会,而汉奸们又意识到了是日本人给他们带来了钱与权,理所当然他们更加拥护日本人,而还没得到这些的,便更会使劲各种手段去讨好日本人,这样便奠定了中国汉奸前赴后继的情况。君。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可至人于死地!

如果说汉奸是那个时代所造就的,那么我想招弟、野求更是当时的牺牲品吧!作为大赤包的女儿,她注定是不幸的。生活在一个极其虚伪、极其自私,不知荣辱的小人家中,就算她的本性如何善良、纯洁,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变了,变成了一个只会享乐,没有思想,不懂正义、使命、。国的女人!在妈妈的引导和妓女们鬼魂的日。中,她堕落了,她不在懂得。惜自己甚至引以为荣!在妈妈的惨死和爸爸的落魄中,她不在是那个纯洁的善良的少女了,珍珠港事变之前,招弟的任务是监视西洋人,她干这种事很在行。她,不光能盯住美国人、英国人,还能弄得德国人、意大利人、法国人、俄国人,一古脑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的肉体已经国际化了。 正所谓时代造英雄,时代也可以灭英雄,多少所谓的。国者,心地善良的人都因为金钱权利的诱惑而失去了自己,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点一点地堕落!野求,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位有知识的。国志士,可为了维持生计,给日本人做事,不得陷入了两难境地,家离。散,自我堕落,钱先生说得好,他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坟墓。就连金三爷这种打过汉奸的人,就因自己的生意渐渐好转而喜欢起日本人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日本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国外名著读后感受 篇5

一提简·奥斯汀,便会想到热闹的舞会、优美的乡村、和一群热衷讨论男女婚嫁的人们。在简不多的作品中,《傲慢与偏见》最为读者喜爱。

乡下的人们生活单调,缺少舞会和购物商场的娱乐,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最大的不过生老病死,男婚女嫁。所以小说一开头就说,饶有家资的单身男子必定想要娶妻室,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

我们先来看一下小说中反映的十八世纪末页社会风俗:女子超过二十三岁就会被认为是老姑娘;家里有多个女儿的,按礼节,大的没有出嫁,小的不能出来参加社交活动;女儿没有权利继承地产、房产,只能拥有嫁妆或者凭借父母遗嘱分得一份遗嘱;长子继承制;教会拥有很大权力;商人社会地位低贱,拥有世袭爵位的人享有绝对的贵族地位。

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故事,众位读者早已知晓,机智聪慧率真漂亮的伊丽莎白嫁给了成熟深刻富有高雅的达西,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公主一样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作者简·奥斯丁看来怎样的恋爱是完美的?每一个结局美好爱情故事都承载了作者的爱情梦想。

电影《成为简·奥斯丁》中,才情满满的文艺女青年简,与年轻俊秀的律师相爱。在俗世的眼光看来,简需要嫁一个颇有家财的男子方能过上优裕生活,保持时常阅读的闲情;而贫穷的律师也需要娶一位家底丰富的女子才能改善生活品质。因此,简一生未嫁,而律师遵从家人建议娶妻,并给自己女儿起名为奥斯丁。

在两人相爱的过程中,简正在从事《第一印象》也就是后来的《傲慢与偏见》的创作,那么这部作品无疑是简·奥斯丁对自己爱情完满结局的梦想。一个女子拥有才华、气质、美貌却贫穷,必得有一个阅历丰富、品味高雅,物质充裕的男子相配。

对比简和伊丽莎白,可以发现她们有不少共同点:富有才华但又固执,率真美貌又不肯轻易认输,没有请过家庭教师依然获得了良好的修养,绝不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

在简·奥斯丁自己的爱情中,是因为两人物质不充裕而无法圆满,因此她深知爱情不能无所依。因此她借魏肯和夏洛蒂让伊丽莎白明白有一个令人气恼的信念:容貌英俊的年轻人同相貌平凡的年轻人一样,也得有所依靠才能生活。

伊丽莎白坚信只有遇到意气相投的人,婚后才能得到幸福,但并非每个人都会由此幸运。好朋友夏洛蒂嫁给了趣味无聊、阿谀奉承的柯林斯,她在心里是有点看低她的。但夏洛蒂告诉她,对于受过良好教育但财产不多的女子来说,嫁人是唯一的一条体面出路,尽管对能否得到幸福毫无把握,嫁人也一定是免于贫困的避难所。对于夏洛蒂这般从不曾美丽,也不拥有聪明智慧的女子来说婚姻只是人生中的一个过程。

国外名著读后感受 篇6

《悲惨世界》这本书是由“法兰西的莎士比亚”雨果写的,诠释了法国当时封建专制社会腐朽本质,当时人民在封建专制下欺凌压迫。这本事还起到了批判的用,为了批判与揭示当时的社会腐败,作者从1828构思,到1845年动笔创作,直到1861年才出稿成书,整整30多年!

冉阿让,他从一个苦刑犯被主教感化后,开始了他的认识道路,他当过市长,他履行了芳汀遗言,把她的孩子珂赛特从德纳得夫妇魔爪“救”了出来,又成全了珂赛特和马吕夫,最后去世了。

这本事原名叫《苦难》,后来雨果被流放在盖纳西岛,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写完了,1861年写完,和出版商拉克鲁瓦签订合约,最后获得很大的成功。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芳汀把孩子放在德纳第那,但他以孩子生病接口老让芳汀寄钱,但孩子穿得破破烂烂,吃都吃不饱,最后德纳第的孩子死的死,走的走,他也落魄了;而冉阿让就不同了,在他被沙威追捕时,受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帮助,如割风老伯帮助他逃走,因为他救过割风老伯。

一个人他强,不是权力,不是财力,而是精神,精神所大,才是强者,而冉阿让他精神力量非常大,是一直追捕他的探长沙威精神出轨,选这里自杀。

国外名著读后感受 篇7

   谁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不会为之而震撼呢!

   本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小受到神父的侮辱和老板的压迫,严酷的底层生活使他具有一种自发的反抗精神。后来在布尔什维克党的培养下,他逐渐成长起来,从一个贫困的厨娘的孩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战士。无论是在残酷的革命战争中,还是在极端困难的建设环境里,保尔都克服了无数艰难困苦。在病魔的无情打击下,他仍然从瘫痪和双目失明的巨大痛苦中,重新开始战斗,在文学创作中找到了光明和目标。这些都说明了什么呢?

   啊!我明白了,一朽的主人公保尔的坚强意志和崇高精神,将鼓舞千百万犊者为人类的进步事业而奋斗,正如在我们的实际生括迎壁一习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坎坷,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遇到困难就退缩,我们将一事无成。本书的主人公保尔五次而对死神,坚强地活了下来,这不正是坚强的意志支撑着他吗?

   从保尔身上看出,要想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就必须有坚强的意志。

   总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许多。

【热】读后感金钱魔力(模板8篇)


您是否也在收集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当我们因为受到作者写的作品的启发,产生了新的想法时。读后感可以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一篇文章,一段话,下面的“读后感金钱魔力”相关内容主题,是由栏目小编为您提供的。

读后感金钱魔力 篇1

在这篇描述人物特点细腻的文章中,向我们展示了两个个性突出的人物:托德与服装店的老板。

他们给读者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托德尖酸刻薄,傲慢势利;老板巧舌如簧,世故贪婪。而他们共同的特点则是以钱取人,唯利是图。当作者“我”,一位百万富翁以穿着朴素的形象出此刻他们面前时,他们是何等的冷漠怠慢;但仅是用了一张“印铅的纸”,便能使他们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张印铅的纸,仿佛像大魔术师刘谦的手具有无限的魔力;仅仅是这张印铅的纸,便能让他们垂涎三尺,露出贪婪的本性。

先看看托德的语言:“那个家伙摆出一副十分刻薄的嘴脸,说道‘啊,是吗?哼,当然我也料到了你没有带零钱。我看像你这样的阔人也只是会带大票子的。’”如此赤裸裸地用污侮的语言挖苦穿着朴素的一位绅士,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了他的市侩习气!

再看看托德的神态及动作:“当他向那张钞票瞟了一眼的时候,这个笑容就立刻牢牢地凝结起来了,变得毫无光彩。”作者抓住他表情瞬间的变化,用精准的语字如:“瞟、凝结”来形容托德的前倨后恭,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老板的表现与托德的发呆截然不一样:“吹了一声轻快的口哨”,“我还没有来得及插上一句嘴,他已经把我的尺寸量好了,并且吩咐赶制晚礼服、便装、衬衫以及其它的一切。”几句话就把他贪婪的本性展露得一览无余。

文章把人物个性描述生动,深刻地揭露了拜金主义的丑陋思想。经过对这篇文章的学习,我不仅仅明白了如何生动描述人物个性反差的技巧,更让我认识到了不能像托德和老板一样做金钱的奴隶,一个人应当真诚、善良、美丽,仅有这样,世界才会真正充满爱。

读后感金钱魔力 篇2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主人公去一家裁缝店买衣服,店员见他穿得不华贵,看样子是个穷光蛋,于是就从一堆被顾客拒绝的衣服里挑出了一件最蹩脚的衣服给他穿,只想让他快点走人。后来主人公拿出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店员的态度瞬间360大转变,和老板一起殷勤讨好,竭力为主人公服务,并热情地把主人公送了出去。

这篇文章摘自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极大地讽刺了当时社会上那些见钱眼开,爱财如命的家伙。我们不应该像老板和托德那样做,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以钱的多少来决定对人的态度。不管对方是穷人还是一个大富翁,都要热情的对待和尊重他们。

文中的托德和老板简直就是金钱的奴隶。其实现在社会上许多人都被金钱指示得团团转。比如说有一种商品质量不合格,它要先过国家检测总局这一关,就必须拿金钱,拿好酒,拿好烟来服侍那位关键人,难道有哪一位领导不曾在金钱面前失去了理智呢?

人活在世上,如何对待金钱,应该持有怎样的金钱观?如果一个人像托德和他的老板一样,唯利是图、见钱眼开,就会沦为金钱的奴隶,失去自己应有的尊严。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奋斗,用智慧和汗水去证明自己的价值,才能有尊严地活着!

读后感金钱魔力 篇3

我把钱放进了衣兜里,此时已是晌午,我想我该准备我的美味午餐了。我转身走向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店,站在门口,我望着那门槛,心里想着:只有我这种穷困潦倒,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才配进去吧。我推门而入,我到一个位置独自坐下。只见我周围都是一些衣着整齐的大富翁。服务生走过来,瞟了我一眼,轻蔑地说:“你这个穷光蛋也敢光临本店,没有看见一旁都是些大阔佬吗?滚!听见没,快滚!”

我瞄了他一眼,对他说:“你可别*眼看人低,告诉你,我身边的钱都可以买下你的店!”

“是吗?”在我说过后,他高傲的神情似乎收敛了几分,他拿出本菜单扔给我,等我点菜。

我随便点了几个非常便宜的菜,他拿笔记了一下,又拉下账单递给厨子,眼睛望着厨子指着我对他说:“看到了吧,给那个人菜都用小盘装,听见没?”

菜上来了,我细细地品味着,“嗯,味道还不错可惜是小盘的,真想再吃一遍。”我一边想着一边擦了擦嘴,示意我吃完了。

“吃完了就给钱,快给钱!”刚才那个服务生走来,叉着腰,额头皱成“川”字气势凶凶地说:“莫非你想吃霸王餐?告诉你,谁敢在本店吃霸王餐,他将死无葬身之地!”

我连忙摆摆手,解释道:“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马上付钱,马上付钱。”心里想着:早几分钟拆开应该没问题的吧。我无奈之下,只好拆开信封,小心翼翼地拿出支票,定眼一看,啊!是一百万,一百万的英镑支票啊!我把钱给他,他见了,整个人就像木头似的,一动不动的站在那,眼睛瞪得像铜铃般大小,嘴巴张成大大的“o”形,下巴都要掉到地上足以塞下几十个鸵鸟蛋。他伸出微微颤抖的手接过我的支票,迈着机械般的步子走到老板娘旁,把支票递给她,老板娘拿起支票一看,“啊”的声,用手捂住嘴,眼睛瞪得像鸡蛋一般大,眼里闪着金光,甚至连眼珠子都变成了*票,她回过神来,一百万英镑的支票,这么大的支票怎么会在一个穷困潦倒的人身上?莫非是假的?她戴上眼镜看了一遍又一遍,摸了一次又一次,开始疑惑起来,想着这是张再怎么看再怎么摸不出来的真支票,她拿着支票小跑到我身旁,双手捧着支票还给我,说:“先生,真对不起,在这里我向您道歉,有您这样的百万富翁光顾我们这家小店,那是我们的荣幸,餐费您就不用再付了,先生您还要吃点什么吗,如果饱了,那有机会欢迎下次再来!”

读后感金钱魔力 篇4

那犹新的印象在我的脑海里一次次重现。但我的眼睛却看到了它的身影。那个身影是我们的语文书。它的知识赔养了我们。我们应当为它们和她们和他们致敬!因为它们大家给了我们知识的源泉!

有一次,我无意间打开了语文书,发现了一个挺好看的课文,那就是《金钱的魔力》。我看着看着就入了神,“废寝忘食”啊!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去买衣服的事。托德自认为他是一个没钱人,但他却用很差的服务态度对他,百万富翁拿了一张钞票给他就让他们难堪了。因为我从老板和推销员两个人体会到了当时的一些人的对钱的爱和对钱的精神上的需要。所以托德才会撵跑一大堆大阔佬!并且托德十分傲慢和自大、自作聪明!但老板是个“马屁精”。把百万富翁讨好了。他们两个人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见钱眼开”这个词!

我又联想到了一个人,那个人是一个快餐店的小服务员。他来点菜时瞪大了双眼摆出一副苦瓜脸。我们说错菜名时,他不耐烦的、大声的纠正读音。在他回柜台之前,还小声嘟囔着:“才三个菜,没钱还来!”我听到了,告诉了妈妈,妈妈去投诉给那个老板娘。老板娘明白了叫他过去了并臭骂了一顿。那个人用厌恶的眼光瞟了我一眼。我心想以后他在的时候不去那个店了。你说那个人和托德是不是差不多呢?

大家有什么和这个例子相同的请发给我哦!

读后感金钱魔力 篇5

金钱有着无穷无尽的魔力,这种魔力使人敬畏,使人胆小,使人畏惧,使人屈服,使人关心……总结起来,金钱使人可怜、可笑、可耻、可悲。

这篇文章写两位店铺的老板和店员的势力还表现在“当他向那张钞票瞟了一眼的时候,这个笑容就马上凝结起来了,变得毫无光彩,恰像你所在维苏威火山边那些熔岩一般”,老板的贪财也使我想到了,这社会上也有一些这样的人,趋炎附势的丑态。

《百万英镑》讲了这样一件事:热爱驾驶帆船出海的美国旧金山27岁矿业经济人的办事员亨利,常常乘帆船出海,一天,亨利深入大海,怎么也回不来了,后被一条开往伦敦的船搭救,到了伦敦。两个绅士正在打赌来证实自己的理论,一个认为:有一张一百万的英镑,就能过上等人的生活;另一个认为:一张一百万的钞票对于穷人毫无价值。因此他们利用身无分文的亨利做实验。于是,这个小伙子经济上飞黄腾达,名誉上青云直上,与他刚来时比起来,那真不向同一个人……

《百万英镑》似乎很不起眼,文学史家甚至认为它不值一提,其实,它之所以不值一提,是因为这部小说,没有迎合读者心理,没有将它写为一部喜剧,而是借这一出闹剧毫不掩盖地揭露了金钱万能的社会现实与人类心灵中势利庸俗的那一面,并对它进行严厉地批判。

金钱一半是万能的,另一半就要看人自己了。

读后感金钱魔力 篇6

在这一学期的学习中,我们学到了一篇题目为《金钱的魔力》这篇文章,我深有感悟。

这篇作文主要讲述了作者想要买一套衣服,因为自我穿着打扮成一个普通人家,而遭到老板和服务员的冷淡态度。而当作者选好衣服,拿出一张百元大钞时,他们的冷淡立刻转变成笑容

,老板和托德还为作者挑选衣服,试穿衣服。他们边选,边和作者套近乎,一幅很亲热的样貌。这个故事写出了日常生活中一些人见钱眼开,刻薄,势力的性格。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常见这种现象。

一日,我和妈妈去商场买衣服,导购一见到穿着时尚的人,就忙前去打招呼,介绍各种新潮服饰,但见到穿着普通或者老土的人就换了一个样貌---他们说话变得尖酸刻薄,态度冷淡。金

钱在小市民眼里变得如此重要,在法院,很多案例都是财产纠纷,为了金钱,有些人竟不顾一切手段获取。注水肉、毒豆芽……就连每日吃的食物也出现了问题。这些伪造商们那个不

是为了自我的利益而影响别人的健康。有时,对于金钱的分割,也会导致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兄弟反目成仇,友情、亲情,在一小部分人的眼里看起来微不足道。他们却把金钱看得至高无上。在大部分人眼中,金钱只是个交易工具,而在另一小部分人眼中,金钱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

《金钱的魔力》也是在告诫一些人:不要把利益看得太重,再大的利益比不上亲情,再多的金钱赛可是人情!

读后感金钱魔力 篇7

近几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字叫做《金钱的魔力》。我刚刚接触到这篇课文,十分的疑惑,嘿嘿,难道金钱还会变魔术不成吗?这个疑问让我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研究这篇课文当中。

通读了一遍,我读懂了课文讲了这样一个事情:作者到裁缝铺买衣服时,先遭到冷遇,而后由于拿出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而备受关照的故事。我觉得文中的托德和裁缝铺的老板,实在是太坏了,真是一个势利眼!

可是,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疑问:为什么托德一见到作者就会摆出衣服刻薄的嘴脸,而老板却不一样呢?我仔细的品读课文,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文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朋友,你对一个陌生人可别单凭他的穿着来判断他的身份吧!”我觉得,作者是因为穿着寒酸令人看不起的。老板热情的招待作者,是看到了作者手里的百元大钞和谈吐不凡而兴奋不已,热情招待的,

文中还有一段,令我一直难忘:“您说得对,先生,您说的很对。您稍等一会儿——我送您出去,先生。好吧—-再见,先生,再见!”从这一段,我读懂了:由于此时站在老板面前的是一位百万富翁,见钱眼开的老板已经语无伦次了,极尽奉承之能事。反反复复,啰啰嗦嗦,透过这语言不难看出老板那副奴才相。从冷落到热情这其中变化引人深思。

一节课,快上好了,老师叫我们总结一下,我第一个举起了手:“学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如果一个人向托德和他老板那样,唯利是图,见钱眼开,就会沦为金钱的奴隶,失去自己应该有的尊严。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奋斗,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有尊严又体面地活着!”老师和同学向我投来不可思议的目光,有赞叹,有怀疑……这个结论,仅仅是我自己的……

读后感金钱魔力 篇8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就见到过。有一位老奶奶穿戴很普通,当她挑好肉时卖肉的店员却迟迟不给她称,就当她不存在似的。这时来了一位穿戴很时髦的女士,卖肉的店员献殷勤给那位女士服务,没人理会老奶奶。我想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这就是大人们常说的阿谀奉承吗?

金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金钱可以让人变的自私,金钱可以让人改变对某个人的态度。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虽然钱可以给人带来许多的好处,但也会使人误入歧途。我先说说钱的好处吧,你有了钱就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过有些人为了钱财犯下了不可弥补的大罪,以至于发生了杀人的恶性事件。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钱!真的是万能的吗?不,不是的。当你有钱的时候,你的朋友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同学们,钱乃身外之物。虽然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是有些东西是用金钱怎么也买不来得,我们的生命、健康、亲情、友谊……都是金钱买不到的。

同学们,千万不要像文中的店员那样,为了金钱以貌取人,损坏他人的利益。我真心的希望同学们不要被金钱吸引住,虽然金钱很重要,但它不是万能的。

《异域野兽》读后感


《异域野兽》读后感

文/毅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叫《异域野兽》,这是可怕的科学系列,作者尼克、阿诺德,图马丁、布朗,曾获得过国际图书金奖。

文里面告诉了我们各种致命的野兽的习性,从大白鲨到老虎,从南美洲到非洲大陆,里面还举例了各种野兽杀人事件,但书本最后一页写了:野兽其实很可怜。

我以前非常害怕大象,它们非常大,也很强壮,可是为什么有些人会猎杀象而获取象牙呢?难道世间奇珍异宝,都比不上大象的两根象牙?人类每天猎杀象,象也可以算是异国奇特动物,难道人类想让象灭绝吗?

鳄鱼身披铠甲,咬合力超强,可是为什么人类也要去捕杀它们?为会一定要去伤害它们?虽然鳄鱼皮是做鞋子的最好材料,可就没有别的办法做鞋子了吗?蚕丝尼龙布,甚至塑胶都可以呀!

鲨鱼是很多小孩心里的阴影,包括我,可其实比起人类怕鲨鱼,鲨鱼更怕人类,为什么?被鲨鱼吃的概率只有被雷劈的要就的八分之一。人类又不是饿死鬼,为什么要伤害鲨鱼?就是为了吃鲨鱼的鱼翅,这有什么好吃的?

我想作者写这本书 不但想让读者明白野兽凶猛,也让想读者明白野兽很可怜。要是世上鑫几个这样的作者,多几个看这本书的人,世上被杀害的动物一定会减少。

[热搜读书心得]伊索寓言读后感(7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热搜读书心得]伊索寓言读后感(7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伊索寓言读后感(篇一)

《伊索寓言》是世界文学史上流传最广的寓言故事之一。

在这些故事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龟兔赛跑》了。《龟兔赛跑》讲的是乌龟和兔子比赛,比赛开始了,兔子飞一般地跑了出去,而乌龟却还背着重重的壳在起点逗留。兔子跑到树旁,回头一看,哪还有乌龟的影子啊,于是便躺在树旁呼呼大睡起来了,等兔子醒来时乌龟已经到达终点了。

如果兔子不睡觉,那冠军不就是它的了吗?在生活中也有像乌龟这样的人,不屈不饶,勇往直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一定不能向困难低头,一定要一步一个脚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伊索寓言读后感(篇二)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名字叫,《伊索寓言》。里面有两个故事最让我记忆犹新,两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报恩方法。一个是《农夫与蛇》。冬天来了,天气很冷,有一个农夫有事到正镇上去,在山路上看见一条冻僵的蛇,快死了。农夫觉得它可怜,就救活了它。可是,当蛇醒来时,它却向农夫狠狠地咬了一口。农夫临死前说:“我竟可怜恶毒的蛇,应该受到这种报应”。

另一个是《知恩必报的小老鼠》。有一天,一只老鼠在寻找自己的食物,不小心把狮子的美梦搅乱了。狮子抓起老鼠准备吃掉,老鼠求狮子放了它,并说自己会报答狮子的。狮子不信,就把老鼠放了。过了几天,狮子在觅食的时候掉进了猎人的陷井,狮子一边挣扎一边叫,老鼠听见了。过来把网咬破,救出了狮子。为什么老鼠和蛇不一样呢?我会对蛇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之恩呢?狮子放了老鼠,老鼠救了狮子,老鼠是知恩图报的。,你应该像老鼠学习。知恩必报的人会受到尊敬恩将仇报的人会被人唾弃,最后也没有好下场。”

如果没有太阳,就没有温暖;如果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如果没有亲情、友情、爱情,世界就会变得一片孤独和黑暗。

做个知道感恩的人吧,这会让你过得更快乐。谢谢欺负你的人,因为他们让你有意志;感谢你的父母,因为他们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给予你了生命;感谢你的朋友,因为他们使你有了快乐;感谢老师,因为他们把你带到了知识的海洋,教会了你技能……我们要感谢的很多很多……让我们一起来慢慢学会感恩吧!

伊索寓言读后感(篇三)

《伊索寓言》由古希腊的伊索写成,是培养孩子良好品德的一本好书。其中,《狼来了》和《宣誓神》令我受益匪浅。

《狼来了》讲了一个每天放羊的小孩不诚实的故事。一天,他大叫:狼来了!村里人拿着武器,冲上去打狼。可羊还在吃草呢,哪来的狼?大家骂了他一顿,让他别撒谎了。几天后,小孩又叫道:狼来了!他们又信以为真,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几天后,狼真来了,小孩怎么喊,大人们都不来,结果羊全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

《宣誓神》讲了一个非常贪财的人的故事。一天他朋友把钱寄放在他这里,但又不相信他,就让他去宣誓。这他就不敢了,用搬家这个借口离开。刚到城外,看见个奇怪的人,便问:你是谁我是宣誓神,每四十年来一次,高兴就三十年一次。第二天,他立马去宣誓,并没说要保管好钱,宣誓神突然到来,说:如果有人不尊敬我,我立马赶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于不敬重别人的人,宣誓神的惩罚是不定时的。

读完这本书,我默默地想,这本书是多么伟大啊,让成千上万的人们拥有良好的品德,并且教会我们一些知识,值得一读。

伊索寓言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又读了伊索寓言,黄鼠狼和生病的鸡,看见黄鼠狼正匆匆向自己家跑来,公鸡吓得魂飞魄散,门都没关,就吓得跑到桌子底下。黄鼠狼站在公鸡家门口,对着桌子底下的公鸡笑着说:公鸡先生,你别害怕,我是给你治病来的!公鸡听了说:这、这、这不可能,你别乱来,否则我就叫黑狗保安来收拾你!黄鼠狼摇了摇尾巴米!说我给你看并不要钱。于是,他钻了出来,就在这时,狐狸猛得一扑,咬住了公鸡的脖子,飞快地跑回了家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要贪图便宜,后果不看设想。

伊索寓言读后感(篇五)

众所周知,《龟兔赛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等故事都出自大名鼎鼎的《伊索寓言》。而以上举止的这些例子,都是远近闻名的。然而真正读过《伊索寓言》这本书的人才明白其实不止这些有名气的故事,还有一些不算知名的寓言,也非常有趣,而且富有道理。

就例如:《时间的富人》这篇寓言。这篇寓言虽然知名度不算高,但道理却不小,而且,非常适合我们去阅读。

《时间的富人》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个名叫“时间”的富人,他什么都有,到最后,他却变成了一名一无的有的乞丐。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其实,是因为他不珍惜时间,浪费了它,到头来才变成了一无所有。这个寓言想要告诉我们的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我认为这篇寓言写得非常生动。因为这里有一个一语双关:(1)老人的名字叫作“时间”。(2)比喻时间。故事告诉了我们时间的重要性,也我们,趁自己还小,就开始养成争分夺秒的习惯。然后,用这些“攒”下来的时间多读些书!

现在,我也变得珍惜时间了。我会使用一些碎片化的时间,来背诗文,公式,单词等。比如:在地铁上,我会听英语;在喝下午茶时,我会读新闻;在排队等待时,我会背公式。这样,就能充分地利用时间啦!

时间是浪费不起的,它也无法用金钱来购买,如果你想在一天内获得25小时,那么就要像我一样,规划好如何充分利用时间。也许这样,你就能在一天内获得更多的时间啦!

伊索寓言读后感(篇六)

上周我在图书室借了一本书,书名叫《伊索寓言》。

《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有很多知识,故事也很有趣,这本书里面有一个故事叫《父亲与女儿》,故事里讲的是父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嫁给了菜农,每天都特别想让天上下雨,因为下雨就可以浇灌好多蔬菜。二女儿嫁给了陶工,陶工每天都特别想天上出太阳,因为这样可以使淘器快点的干燥,过了不久,有的时候下雨,大女儿就会特别开心,过了几天,天气也很晴朗,二女儿就非常开心,父亲告诉她们要懂得谦让,接着两个女儿都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了!

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两全其美只是一个美丽的幻想。(辛佳卉)

伊索寓言读后感(篇七)

伊索寓言读后感——翠鸟:伊索寓言

居住在海上的翠鸟喜欢僻静的地方,传说为了逃避人类的捕猎,她常在海岸边的岩石上筑巢。有一次在孵卵的季节,一只翠鸟走到一处海岬,看中了临海的一块岩石,便在那里筑起了鸟巢。一天,她出外觅食,忽然海上狂风大作,掀起的波浪一浪高过一浪,汹涌的浪涛冲到岩石上,把鸟巢卷走了,小鸟也无踪无影了。翠鸟回来后,见到这般凄惨的景象,痛苦地说道:我真是不幸啊,我小心防备了陆上的捕猎,才逃到这里来,谁知海更靠不住。

这就是说,十分小心谨慎的防备敌人,却不知道有时会落在比敌人更厉害的友人手里。

【热】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8篇


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每次读完一本书籍,心中不免产生许多新的感想。如何正确的在读后感里记录自己的想法呢?以下内容“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从网络收集整理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 篇1

出于对动物的喜爱,我常会找一些这类的书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角的书,却和一般的侧重于狗的忠诚、可爱之类特性的书不同,它以叙述的形式讲述了巴克从一只温顺亲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则和野性的教育下转变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异,在语言的表达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 “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的意识和对生命的热爱,依旧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卖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 荒野生存 规律和竞争规律的 雪橇犬 ,它与它的主人桑顿一起,在北方闯出了名声,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苏格拉底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习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消极,然而在杰克 · 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坚韧不屈,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适应力强,为了生存学会了以前养尊处优时不会的技能;热爱自由,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凶残,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富有激情,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也许巴克不够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满了魅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 篇2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浙江嘉兴海宁市湖塘中心小学六年级:刘飞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 篇3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 篇4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花了4天的时间看完,我的感触特别深。这本书的主人公布克是一条狗,是以它的视角展开描述,让我们可以很好的了解动物的内心世界。

布克它是法官米勒家的狗,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后来被狗贩子卖去成了一条被奴役的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中布克和其它队员们同甘共苦,最终成为一条优秀勇猛的雪橇犬。在布克危险时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桑顿被害了,布克替它报了仇。最后它听从内心的生活步入狼群。

在这本小说中布克经历了好多主人,有让它过上养尊处优的,有让它拉雪橇的,有拿铁棒残暴毒打它的,也有帮助它的。看到这里,我想放声对那些帮助它的人说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也会回报你的;对那些伤害它的人们我想说动物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我们不能这样对它。布克它从养尊处优到回归荒野成为群狼首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懂得适者生存的道理,让我们明白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只要像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目标,最终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 篇5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后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 篇6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 篇7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模板 篇8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沦落到拉雪橇的可怜狗,将它快要被狠心的主人打死时,被一个人救了下来,于是巴克忠心耿耿的爱着这个主人。可巴克没留神,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愤怒的进行了报复后,终于回到了很久以前就感受到的野性的怀抱,走入了狼的家族。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以后会不会改变呢?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们现在应该自己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与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学会各种生存技巧,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当然这本书,也不是一味的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巴克为了关心他的人,就会努力帮助他。这本书的作者用巴克的行为暗示我们,巴克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最后巴克把他的野性全部召唤出来了,成了一只正真有着狼族血统的狼狗。作者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品质。

【热】《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10篇


你知道怎样让读后感的开头更加精彩吗?读了作品后,我有很多不一样的感触。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以下由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1)

今天,我读了《玛蒂尔达》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位四岁的小女孩竟然会读大人阅读的书,真是让我佩服。但是她没有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她的爸爸妈妈不但欠了别人的一大笔债务,还不让她读书,我读着读着,真为玛蒂尔达父母的行为而感到愤怒,更让人可气的是,有一次,玛蒂尔达正在看书,被她的父亲瞧见了,她的父亲走上前,毫不犹豫一把夺去玛蒂尔达手中的书,并把它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更为可恶的是,当玛蒂尔达尖叫道:这书是图书馆借来的,她的父亲恶狠狠地对她说:“你以后甭想读书了。”但父亲的话并没有阻挡她读书的脚步,反而更加热爱读书了。这时,我真想对玛蒂尔达的父亲说:“你应该让玛蒂尔达读书,你们知道吗?她可是一个读书天才,现在不让她读书,以后可就晚了呢!读完这本书,我忽然想起我外婆家楼上的一位邻居。

一天,我出去散步,忽然听见楼上传出一阵哭声,我上去一看,原来是邻居家男孩东东,我隐约地听到他父亲的呵斥声:”谁让你考试考得那么差?“说完,咚的一声,我往上一瞧,只见东东站在门口,用恳求的声音喊道:”爸爸,我知道错了,让我进来吧,。“我急忙走上楼把他拉到小区的椅子上,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爸爸怎么这么狠心把你赶出家门,东东说:”是他爸爸打麻将输了1000元,本来已经够窝火了,加上自己今天考试才考了 85 分,爸爸更是火冒三丈,让我做了他的出气筒,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揍了他。“我听罢东东的话,为他而愤愤不平,觉得大人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啊,这种教育方法怎么让孩子接受得了啊!我想对全世界的父母说:”请你们多理解一下你们的孩子吧!“

这本《玛蒂尔达》的书写得很精彩,希望你也去读一读,从中能悟出道理来,一定能让你受益匪浅的。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2)

今天,我读完了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玛蒂尔达》这本书,这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爸爸以前买了罗尔德·达尔一套书时,我虽然匆匆看了一遍,但是很喜欢这本书,现在是寒假,自由时间多了,于是这两天我又把它找出来细细地读了一遍。

主人公玛蒂尔达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女孩,她既活泼伶俐又才华横溢,她的脑子是那么的灵,学东西是那么的快,我真的好羡慕她呀,而且,她的父母也从来不管她,说实在的,我怀疑万一哪天她就是断了一条腿回家,他们也不会注意的。

玛蒂尔达在四岁零三个月时就读过了很多书,甚至超过了我现在读过的书,她先把儿童图书读完了,又用了六个月的时间读了十四本世界名著,如《简·爱》、《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愤怒的葡萄》等。

后来,温柔可爱的亨尼小姐成为了玛蒂尔达的教师,亨尼小姐给了她很多帮助和关爱,非常让我感动,还有亨尼小姐的暴力姨妈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物,在她们的身上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

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可我不能讲的太细了,要不然你看起来就没意思了。想看吗,找我来借吧!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3)

在里,我读了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的著作——《玛蒂尔达》。这本书里的故事引人入胜,到最后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人久久回味……

本书讲了一个既惊险又有趣的故事。玛蒂尔达从小就表现出超人的天赋,聪明伶俐,可是她那庸俗势利的父母却认为她是一个愚蠢的傻子。后来,她的父母将她送进了一所。那所的校长特朗齐布尔是一个非常憎恨小孩的人,经常打骂学生,甚至会说调皮的孩子是一个毒脓包。直到有一天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可以用眼睛来控制东西时,她就用这种办法来报复讨厌的校长。最后校长特朗齐布尔终于暴露自己的身份,她是一个杀人犯。于是校长逃走了,以后就再也不敢欺负小孩子了。

当我看完书后,不仅感慨万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像特朗齐布尔校长,做尽了坏事,最终被玛蒂尔达正义的力量所击败,只能落荒而逃。还有像玛蒂尔达的父母,经常赚黑心钱最终不得不离开去寻找新的住处。再看看玛蒂尔达,她诚实、善良、机智、勇敢,她用正义的力量打败了邪恶的校长,最后和和蔼可亲的亨尼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在本书中,玛蒂尔达是那样的才华横溢,父母却认为她不过是一个无知的傻瓜而已。在现在,有些父母从来就没有看到自己孩子的优点,而是成天数落着孩子们的缺点。还有些父母相反,你都无法想象他们是怎样溺爱孩子的。就算他们的孩子一无是处,他们依然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棒的。这都是愚昧的表现。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通过一个惊险而又有趣的故事告诉了我做人要善良、诚实。它还让我明白了父母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孩子等许多道理。这本书的阅读量已经超过了当代著名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成为了人气最高的小说之一。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4)

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老头,是谁呢?是的,就是那个让全世界的孩子们疯狂着迷的大作家——罗尔德·达尔,寒假里,他的作品《玛蒂尔达》成了我每晚必读的书。

畅游在书中,我为特朗奇布尔小姐的残暴感到发指,为亨尼小姐的善良感动,也为沃姆伍德先生的欺诈感到气愤,更为玛蒂尔达的智慧勇敢叫好。尤其是读到玛蒂尔达与特朗奇布尔小姐作斗争的过程中,一个奇迹接连一个奇迹发生时,我的心热血沸腾,真想跳到书中和玛蒂尔达一起打败特朗奇布尔。

看着看着,我时而屏住呼吸,在心里给玛蒂尔达加油;时而灵光闪动,想给玛蒂尔达出出主意;时而欢呼跳跃,为玛蒂尔达的成功喝彩!如此入迷,连妈妈在旁边笑我都浑然不觉。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练习”这一章,当玛蒂尔达决定帮助亨尼小姐的那一刻,她的计划就开始了。从开始的移动雪茄;到举起雪茄;再到一头慢慢抬起,离开桌子约一英寸并悬了约十秒钟;最后到把整只雪茄举起,离梳妆台面大约六英寸,悬空约一分钟。玛蒂尔达进行了无数次的练习,每次玛蒂尔达总是告诉自己,“我做到了,我开始做到了!”直到筋疲力尽倒在床上睡着。功夫不负有心人,玛蒂尔达终于成功了!

玛蒂尔达,坚持最美!你是我心目中最美的的天使!我把书中的精彩与妈妈分享,妈妈笑着对我说:“怪不得你看书看得这么入迷,你和书中的玛蒂尔达真是有相似之处呢!”妈妈的话,让我想起自己的经历,记得还在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带大家跳绳,开始,我只能一个一个地蹦,但是我总有股不认输的劲,一有空就练习跳绳,经常跳得汗流浃背也不肯休息,就这样从两个、三个、五个、十个……到最后一分钟跳88个,我这个曾在班里不上数的小兵,还代表班级参加幼儿园的跳绳比赛,最后拿了一等奖的好成绩呢!我天生爱动,从幼儿园中班我就开始报名参加乒乓球学习班,别看我年纪不大,可有五年球龄了呢!中途有很多小朋友放弃学习乒乓球,但是我却是风雨无阻,一直坚守着自己的梦想,连妈妈都佩服我的毅力!

读了《玛蒂尔达》这本书,更让我坚信,成功的背后必然有坚持到底的信念在支撑。我要成为最能坚持的男神!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玛蒂尔达》。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他用生动有趣的手法,写出了一名5岁小女孩智斗无知父母和可怕校长的故事,令人回味无穷。

故事的主人公5岁的小女孩玛蒂尔达生活在一个四口之家。她的爸爸是一名黑心的二手汽车商,妈妈是一名嗜赌的家庭主妇,还有一名大她四岁的哥哥,但是家里从不曾有人管她。玛蒂尔达非常聪明,四岁时将家里的书全部读完,并到图书馆去读一些世界名著。五岁上学时,她的老师亨妮小姐发现了这个小女孩的聪慧,决定好好培养她,可是这却遭到了校长——讨厌孩子的特朗奇布尔小姐的极力反对,并且扬言要惩罚玛蒂尔达和亨妮小姐。于是玛蒂尔达开始勇敢地与校长作斗争,从中还知道了亨妮小姐的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最终战胜了可怕的校长,也帮助亨妮小姐要回了属于她的财产,过上了愉快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玛蒂尔达只是一个五岁小女孩,但是她却能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战胜恶人,她的勇敢与巧妙运用智慧值得我学习;她也遇到过打击和挫折,但是她一直坚信自己能够成功,她坚定的信念与自信心值得我们学习;她即使知道自己有超高的智商也不骄傲,她的平淡、谦虚更值得我们学习。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6)

今天,我读了罗尔德·达尔的《玛蒂尔达》。

书中的的主人翁是一个两岁的小姑娘,她在两岁时就会看报纸,四岁时看完了狄更斯所有的作品。可是她有一个”蠢特父母“。他们认为书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东西,天天就知道去打麻将。一看见玛蒂尔达拿着书就把书撕的稀巴烂。玛蒂尔达便决定报复一下他。

这一天,玛蒂尔达起得早早的,她拿了一瓶洗发水,谁知里面的东西根本不是洗发水,而是被玛蒂尔达的妈妈装进了洁厕净,玛蒂尔达根本不知道,便把这个”洗发水“倒进了爸爸的洗发水里,并把所有的洗发水每一种倒进去一点。她爸爸用了这瓶洗发水之后,头发变得臭臭的,粘呼呼的,而且是彩色的。

幸好,她有一个和她”同病相怜“老师帮着她。她的舅妈就是”暴力校长“,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要打学生,或者把学生一下子扔出去好远(校长以前练过扔铅球)。而且这个校长她抢了自己外甥女(外甥女就是玛蒂尔达的老师)的房子。在珍妮(玛蒂尔达的老师)告诉玛蒂尔达一切之后,玛蒂尔达练就了一种神奇的功夫:用眼睛不动声色地拿起一样东西并控制那样东西。干完这一切之后,玛蒂尔达借校长来他们班上课,用她神奇的的功夫把粉笔拿起来,写了珍妮老师经历的一切。这招果然管用,当场把校长给吓死了。第二天,副校长在会议室对全体老师说校长失踪了。

放学后,玛蒂尔达的爸爸对他说他们全家要到别的地方度假一个月。但玛蒂尔达的学校要举行一次关于看书的活动,所以玛蒂尔达选择跟珍妮老师留下来。而玛蒂尔达的父母却一直也没回来过。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好人终究会有好报。但有一个条件,在你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前,你会面临许多考验。在重重考验前,有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放弃。只有像玛蒂尔达那样的少数人才会得到好报。因为我们都没有”坚持“这个信念,所以,我们也就没有成功。而且,在玛蒂尔达的心中还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要勇敢。因为爸爸妈妈是我们的家长,所以很多人便不敢做与爸爸妈妈相反的事。所以他们失败了。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玛蒂尔达》,这本书主要说了一个叫玛蒂尔达的女孩儿她很聪明,3岁就认识了几百个字,5岁都会几十乘几百了,可是这个美丽的'女孩却有着一对不好的父母和一个最毒恶的校长,但她的老师—亨尼小姐却非常的温柔、善良,她很关心玛蒂尔达的学习,那次她发现玛蒂尔达很聪明,于是她去告诉了校长,可是校长不同意,于是亨尼小姐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校长,亨尼小姐又说了这件事,校长同意了,于是他把玛蒂尔达调到了最高一班。

后来玛蒂尔达的爸爸因为弄汽车,比如他把以前的车改进一下,骗来了好多钱,这件事让警察知道了,警察要抓他们,于是他们赶紧跑,可玛蒂尔达不愿意走,她要跟玛蒂尔达小姐生活,他们同意了。

从此她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读了《玛蒂尔达》这本书,我知道了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我羡慕玛蒂尔达的超能力,她可以用眼睛推到或举起东西,最终战胜了校长。我有些奇怪,这个世界上哪有这样讨厌学生的校长,还能把学生当链球扔来扔去的校长呢?哪有家长看不到孩子的一点儿优点,整天说孩子是笨蛋、傻瓜的家长呢?我希望他们像亨尼小姐一样和蔼可亲,这样孩子们也会喜欢他们的。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8)

在寒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玛蒂尔达》,所以《玛蒂尔达》这本书便来到了我的家。

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叫迈克尔,女儿叫玛蒂尔达。他们简直就把玛蒂尔达看最是伤口愈合时结的痂,痂这玩意儿你只好先给他留着,时候一到,你就可以把它剥下来扔掉,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就等着这个时候的到来,好把他们这个小女孩像痂一样剥下来扔掉,最好扔到另一个国家去,甚至更远一点。但玛蒂尔达并没有因为这样的爸爸妈妈抱怨他们或者变成不优秀的女孩,而是用自己的智慧的大脑让爸爸妈妈改变他们错误的.想法,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还在抱怨生活的种种不如意时,想一想玛蒂尔达做事的方法,我想我们就知道该怎样做了。马蒂尔达为什么能有这么多的智慧和优秀的想法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她吧。玛蒂尔达一岁半就能说会道,三岁时自己阅读家里的报纸和杂志了,四岁时她已经能够流利的阅读了,而且开始渴望阅读。我想从小与书为伴就是玛蒂尔达聪明的原因吧。虽然遇到了很多的不幸,有幸的是玛蒂尔达结识了亨尼小姐,在玛蒂尔达困难时帮她渡过难关,最终她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看来结交好的朋友也是使你变优秀的原因,好的朋友会给你积极向上的力量,帮你走出困难时期。

看完这本书后,让我感慨万千,纵有千言万语不知如何去表达,只有玛蒂尔达的坚强、善良、乐观、爱学习的情景在我的脑海里一遍一遍的显现,我只想说她——玛蒂尔达,此时此刻已成为鼓励我积极向上的好朋友了,尤其是当我受委屈时,我知道我应该怎样去做。最后我真的很感谢我们的老师向我们大家推荐这么一本好书,让我结交到这么好的一位好朋友——玛蒂尔达,感谢。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9)

读了《玛蒂尔达》这本书,我认识了聪明,具有超能力的玛蒂尔达。温柔善良的亨尼小姐和凶恶,无情的特朗齐布尔校长。

玛蒂尔达生下来就会说话,三岁能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四岁开始读《远大前程》,会做复杂的数学运算,后来上学时具有了一种超能力,眼睛有一种力能移动东西。我很羡慕她。我也想像她那样能读遍图书馆所有的书。我也想像她那样没有作业,天天能到图书馆去。不过如果我不做作业,就无法掌握基础知识,就读不懂书的含义。

亨尼小姐是玛蒂尔达的老师。她有一颗关爱学生的心。她对玛蒂尔达的超能力很吃惊,去借别的老师的教科书给玛蒂尔达看。特朗齐布尔整治学生时,她不是当旁观者,而是劝阻校长放下那个孩子,否则会把孩子弄伤的。当校长不听时,她非常心疼。

特朗齐布尔是个非常凶恶的人。她喜欢拉着学生的辫子或耳朵把他们悬空在教室里。她还会用双手拉着学生的脚,倒提着把他们像扔铅球一样扔到操场上。她还告诉亨尼要是学生学习不进,就拿着锤子把知识敲进他们的脑子里。最后玛蒂尔达用一种超能力吓晕了校长。后来学校换了新校长。玛蒂尔达也升到了学校的最高班。

我觉得这本书太吸引人了。玛蒂尔达太神奇了,她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知识。作者太伟大了,能写出这样的好故事,让我爱不释手。

《玛蒂尔达》读后感模板(篇10)

《玛蒂尔达》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位名叫玛蒂尔达的小女孩的故事。

玛蒂尔达4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不过她的爸爸妈妈是世界上最庸俗势利人了,他们甚至没发现他们的小女儿是如此的'聪明,还觉得她是个烦人的小虫子。相反,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完全是个正常儿童,她的爸爸妈妈却觉得迈克尔比玛蒂尔达还要聪明。

再来说说玛蒂尔达的学校,她的学校的校长是全世界最最恶毒的校长了。不过玛蒂尔达有办法对付她。玛蒂尔达有一种很神奇的力量,可以把任何东西任意移动,她就是用这种神奇的力量战胜校长的。

当然,仅仅靠神奇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玛蒂尔达的成功与她的勇气是有很大的关系。她的勇气大的连有些大人都比不上,在与恶毒校长对战中,她表现出了惊人的勇气,如果她没有勇气,就算是她可以让天塌下来,她也不敢去对抗恶毒校长,所以勇气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勇气,即使是能完成的事也不敢去做,自然不会成功;如果有勇气,即使看似难以完成的事也是可以通过努力去实现的!

美女与野兽读后感500字:美女与野兽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童话书,是苏格兰着名作家安德鲁朗的作品,名字叫《美女与野兽》。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贝儿的美丽女孩,在城堡里和一位被变成野兽的王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代表野兽生命的玫瑰最后一片花瓣即将凋零的时候,贝儿对野兽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使野兽变回了王子。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的寓意是只要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相亲相爱,就能创造出和谐的世界。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与女主人公贝儿相差很远。

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支崭新漂亮而且多功能的圆珠笔,我很喜爱它,拿它当宝贝。下课时我出去玩,上课的时候我的笔就不见了。我很着急,把嫌疑犯的目标转到了我同桌的身上。首先,她离我最近,而且下课没出去,还有我把笔拿到学校时,她对这支笔十分喜欢,好几次都向我借笔用。所以,我生气的对她说:你这个小偷,快把我的笔还回来!同桌奇怪的瞅着我,说:什么笔?我没偷啊。我更加愤怒了,索性一扭头不理她,还准备下课告诉老师。老师听了之后,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说:同学们,这天上午我们班于好同学的笔不见了,我期望偷笔的那个同学尽快还给她,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你偷东西老师不怪你,但是如果你知错不改的话,老师就不客气了。果然,下课后,我前桌的那个男生怯怯的把笔还给了我,还向我道歉。我立刻意识到我误会了我的同桌,脸上火辣辣的,不知说什么才好。

透过读《美女与野兽》这个童话故事,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要没有猜疑,没有欺骗,互相信任,真诚相待才能创造出一个诚信世界。

[热搜读后感]灰姑娘读后感合集(7篇)


俗话说:“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在我们在读一本中外经典名著时,会从中感受到与我们以往认知中不同的东西。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那么,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热搜读后感]灰姑娘读后感合集(7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灰姑娘读后感【篇一】

在寒假中,我读了《魔法灰姑娘》这本书。

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爱拉的女孩在出生时受到了仙女露欣达的一份可怕礼物——无条件服从任何人的直接命令,像个傀儡似的任人摆布。后来,爱拉的母亲患病去世,爱拉在母亲的葬礼上偶然邂逅了王子,父亲新娶了一位新妻子,新妻子带了两个女儿,爱拉被迫和两个姐姐一起去淑女精修学校上课。

爱拉在学校交上新朋友阿芮妲。爱拉发现自己可以和食人妖对话,还与精灵交上了朋友,与王子坠入爱河。爱拉回到家后沦为厨房女仆,不能给王子写信。最后,爱拉历经重重困难,克服了咒语,嫁给了王子。这本书所讲述的故事大体上与迪士尼灰姑娘相同,两位灰姑娘都是经过困难最后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虽然灰姑娘结局相同,但是第一位灰姑娘勇敢、坚毅,同命运作斗争;

第二位灰姑娘善良、懦弱、逆来顺受。倔强的爱拉要挣脱咒语的控制,她踏上为自己寻找解除咒语方法的路。在宫廷假面舞会上,她为了救出王子忍受着身心痛苦,与咒语进行激烈的抗争。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要与不公的命运进行抗争,说不定就会成功。

灰姑娘读后感【篇二】

最近,叶子卓借我一本书,名叫《魔法灰姑娘》。主要讲的是:露欣达那个笨仙女赐给主人公爱拉一份非常可怕的礼物——要唯命是从,不管是谁。后来母亲死了,父亲再婚,欧嘉夫人成了他的妻子。欧嘉夫人的孩子——海蒂和阿莉发现了爱拉听从任何人命令,于是折磨就开始了。在宫廷盛大的假面舞会上,爱拉与王子夏坠入爱河,为了保护王子,爱拉忍受心身痛苦,与咒语展开了激烈的抗争。没想到同时也无意的打破咒语。真是一举两得。于是,在欢笑中、爱情里,爱拉和夏过起了像掉进蜜罐里一样的生活……(.)

读了这本小说,我被爱拉的智慧、胆识和她与自己最大弱点抗争的勇气让我钦佩和感动。爱拉的.一生是像海浪一样,不是一帆风顺,也不是绝无希望,只是波折罢了。读的时候,我想马上就看到结果,可是我又不想让200多页立刻掠去。对于这本书我是达到了爱不释手或连续看上三四遍也不烦的程度。

我感觉这本书写的真好。

灰姑娘读后感【篇三】

灰姑娘没有得到爱心,但是灰姑娘爱惜着本身的爱心,没有因为他人不克不及够给予本身爱心就变得冷酷起来。她把本身的那爱心用在了对母亲的倾诉上,她把本身的爱心用在了对小鸟的交往上,用在了那株俏丽的大榛树上。

亲生的父亲不敢敬服灰姑娘,他的脆弱助长着老妖婆和她的女儿对灰姑娘放肆地荼毒。更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因为境遇而放弃对优美的追求。多少人会因为境遇而沉沦,没有了任何勇气去追求了。但是灰姑娘没有。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资助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而且立即被王子细致……小鸟们资助了她,大榛树资助了她,如果没有灰姑娘先前对他们的爱心他们此时现在会资助灰姑娘吗?原来对他人施以爱心其实便是对本身施以爱心便是对本身的保护!

但是,王子娶了海边那位年老女子做妻子,他一直以为她是本身的救命恩人。小人鱼的心都要碎了。姐姐们送来一把刀子,只要把它插进王子的心脏,王子的血会让小人鱼与恢回复复兴形。小人鱼不肯意损伤王子,在天亮之前在王子的婚礼即将举行时,她跳进大海,化成了泡沫。

那时,这个故事报告我,为了友情,情感、爱情,要勇于牺牲本身的精神。

现在,《海的女儿》报告成年的我:人鱼是海底的公主,在海底她可以拥有很多,有父母的爱、有姐妹的关心。她却向往岸上的统统,特别是遇上本身的王子时,为了靠近他,她牺牲了统统。为了得到这个灵感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得这些痛苦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厥后她喜好上了一个王子,得到一份人类的灵魂。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

小时间读《海的女儿》,我以为,那是一个悲伤的童话。

现在读《海的女儿》,我坚信,那是一个幸福的童话。

灰姑娘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完了国际大奖小说系列的第一本书,书名叫《魔法灰姑娘》。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吧!

主人公是爱拉,她一出生就受到仙女的一份礼物——一定要听人家的话。她的母亲在她十几岁的时候就去世了,非常可怜。她和夏蒙王子坠入了爱河。她还用智慧驯服了食人妖,并和精灵成了好朋友。在一场舞会上,她为了救心爱的王子,忍受自己的痛苦,与咒语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抗争。结果,她胜利了!不久,爱拉和夏蒙王子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我读完这本书,觉得爱拉很善良、勇敢和机智。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只有付出努力才能有所收获,不能遇到一点小困难就放弃,要坚持到底,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灰姑娘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童话故事《灰姑娘》,知道灰姑娘是个很善良的小女孩。她有一个继母和两个姐姐,她们都很坏,她们让小姑娘干重活,穿破衣服,晚上睡在灰堆旁,使她成了“灰姑娘”。有一天,皇宫里举行盛大的舞会,要选最美丽的姑娘做王子的妻子,灰姑娘的两个姐姐都要参加。灰姑娘知道后,她也想去参加物会,可她没有漂亮的礼服。后来,灰姑娘在一位仙女的帮助下,终于参加了舞会,而且还被选为最美丽的姑娘,后来当上了王子的妻子。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好人就一定会有好报。

灰姑娘读后感【篇六】

灰姑娘是个可怜善良的小姑娘,你被人羞辱你是那么坚强对不让你去宴会,你I而是那么坚强的默默的等待机会这时你的朋友小鸟帮助了她真是 善有善报你的姐姐们为了而嫁给王子给自己下了毒手,她们却不知道是灰姑娘的鞋。后来让灰姑娘,受了很多苦。不过也有好处。

好处:就是它有一个好朋友追后让他当了皇后。但他没有报复了他的母亲确实不计较所以我感觉她是一个好姑娘。

灰姑娘读后感【篇七】

我读了格林童话后,生生的被它吸引住了我立刻钻进一个个童话故事。

里面有一个叫《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很可怜,他有一个很坏的继母把好东西都拿走了都拿走了。有一天王子要选王后她的姐姐都去了,灰姑娘偷偷的去了他让小鸟给她。

拿一件衣服,后来王子选上了她,舞会要连续三天前两天灰姑娘逃了回来第三天,她掉了一只鞋,王子就一直找灰姑娘家,找到了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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