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长篇叙事诗,此诗虽没有中国四大名著那般名扬中外,却也是享誉古今的不朽之作。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故事千百年来被人们广为流传,唐玄宗荒淫误国的教训也劝诫后人要引以为戒。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婉转动人,缠绵悱恻的故事情节感染和吸引着千百年来的读者,更是对后世诸多文学作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千百年来,无数的文人墨客都在为它讴歌,每个人独特的见解也形成了不同的主题说,因此《长恨歌》的主题便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经常讨论的话题,总结下来有“政治讽喻说”,“赞颂爱情说”,“双重主题说”。每种主题都有其独特的见解,但在我再一次细读这篇《长恨歌》后,我认为,《长恨歌》的主题更偏于政治讽喻说,我们可以从历史背景,写作风格,史书记载,国家影响等四个方面来细细品味。
从历史背景来看,《长恨歌》写于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在写此诗时白居易35岁,据说是他和陈鸿、王质夫三人在元和元年十月到仙游寺游玩,偶然谈论到唐明皇和杨贵妃的这段悲剧故事时有感而作。乐天在公元808年任左拾遗,任职期间,为报皇帝知遇之恩,频繁上书言事,并写了大量反应社会现实的诗歌。在《长恨歌》中说到:“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然而从历史文献上我们得知,杨贵妃于开元二十二年嫁与寿王李瑁,婚后的两人恩爱幸福,甜美异常,并非是“一朝选在君王侧”,作者这样写,表面上看似是在轻描淡写杨玉环成为贵妃,实则是在讽喻唐明皇夺儿媳有违道德,荒淫误国,才有了后来的安史之乱。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白居易写的《长恨歌》也有劝谏君王的意味,由此来看,《长恨歌》的主题也是政治讽喻说。
从写作风格来看,白居易的诗总的分为闲适诗、讽喻诗、感伤诗、杂律,而《长恨歌》便是感伤诗的代表作,《长恨歌》虽为感伤诗,但并不影响它其中的讽刺意味。白居易提出自己的文学主张是:“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诗歌是为了反映时事,为现实而作,一种对时代的关注,对改造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一种责任和使命。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在这样的写作风格上,在这样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诗人心里,再动人的感情也只能是陪衬,描写李杨爱情的悲壮,诗人是要以这个爱情悲剧来劝诫后来的封建统治者要引以为戒,不能再重蹈覆辙,引来千古遗恨。
从史书记载来看,在白居易写的《长恨歌》一诗文中,并未谈及杨玉环曾为寿王妃,而在陈鸿写的《长恨歌传》中写到:“召高力士潜搜外宫,得弘农杨玄琰女于寿邸,既矣。鬓发腻理,纤秾中度,举止闲,如汉武帝李夫人。别疏汤泉,诏赐澡莹,既出水,体弱力微,若不任罗绮。”在陈鸿的《长恨歌传》中明白清楚的写了唐明皇的荒淫无道,而作为爱国且有远大政治抱负的诗人白居易又怎会轻易放过这段历史呢,显然,诗人写李杨爱情的悲壮就是和历史形成鲜明的对比,实质上对于深谙其中荒唐缘由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更大的讽刺。李商隐在《马嵬》诗中所说的“次日六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运用对比的手法,将唐玄宗和杨贵妃今日的处境与曾经的浪漫爱情形成鲜明的对比,揭示出唐玄宗的怯弱、自私和虚伪,与《长恨歌》中的悲壮相比,形成了莫大的讽刺。
从国家影响来看,李杨爱情流传的故事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在《长恨歌》中有说道:“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在杨贵妃受宠之后,杨家开始显贵,京城流传着这样的歌谣:“生女勿酸悲,生男勿喜欢”“男不封侯女作妃,看女却为门上楣”,在哪个封建思想盛行的朝代,能够流传出这样的歌谣,足以见因杨玉环受宠,家族得到的恩惠是多么的大,李杨的爱情涉及到家族的利益,这对国家的安宁是存在潜在威胁的。荒淫误国导致政治悲剧,毁灭了爱情。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了悲剧的主人公。
《长恨歌》能够成为千古绝唱,感染千百年来的读者,也许是因为李杨的爱情悲剧让人们感到同情,也许是对后世有更强更有力的劝诫作用,更深远的文学价值,但是从上面的四个方面来看,《长恨歌》的主题更偏于政治讽喻诗,且乐天在创作《长恨歌》时是带有兼济天下之意,在他诗歌前期的作品是以针砭时弊、反映民生疾苦的“讽喻诗”为主,因此,在我看来,这篇流传千古的不朽佳作的主题是“讽喻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接下来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王安忆长恨歌读书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王安忆长恨歌读书笔记1
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发表于1995年,获得过矛盾文学奖,2005年改编成电影,2006年又拍成35集电视剧。故事的梗概是1946年代,上海一出身于普通职员家庭的女中学生王琦瑶,正当豆蔻年华,一则天生丽质,二则命运安排,成功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并成为第三名,踏上了进入达官贵人上流社会的阶梯。基于人性的弱点,王琦瑶放弃了深爱着她的程先生,投入了年长二十多岁的政界要人李先生的怀抱。王琦瑶在李先生的呵护下,虽然是关在金丝笼中的一只寂寞的小鸟,却还有着一线希望,兴许能最终进入上流社会的厅堂。笼中的小鸟不能知道暴风雨的来临,随着1949年的天翻地覆,李先生作了旧时代的殉葬品,王琦瑶也从此掉入社会的底层,原来赖以上爬的与李先生的关系瞬间成了会要命的绞索。王琦瑶尽量撇清过去的痕迹,“潜伏”在了平安里这条上海普通的里弄里。 王琦瑶的幸运在于她仍然生活在旧上海的“个人”的社会中,新社会无所不在的“组织”与她无关,她不用写思想汇报,不用参加三反五反,反右,四清,甚至***也与她无涉,反倒可以悄悄地在家中和那些旧社会的“垃圾”们玩麻将牌,还能瞒过充满革命警惕性的街道居委会大妈们。如此的世外生活一直到伟大领袖没能万寿无疆,“走资派”重新开始走动,社会又开始重温十里洋场的旧梦。在这期间,王琦瑶的同学、朋友蒋丽莉追求所爱的人程先生不得,于1949年时离开了剥削家庭,参加了革命工作,再嫁给了革命干部,后40来岁就早早地就死于癌症。最悲剧的人物程先生,没能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维纳斯女神,又不能接受蒋丽莉的爱。最终没能躲过***,孑然一身,跳楼身亡,是“垃圾”们的真实命运。
故事的结尾是80年代后,上海重新又成为时尚的城市,王琦瑶过去的那些追求时尚的经验又派上了用处。此时王琦瑶曾为过去的上海小姐的旧闻重新声名远传,这导致了新时代的瘪三“长脚”觊觎王琦瑶的“黄货”。其实这“黄货”是当年李先生对王琦瑶表示自己心迹的载体,此时反成了王琦瑶丧命的引信。上海小姐就此结束了她的故事,那个时代也慢慢的落下了最后的一点帷幕。
故事在小说、电影、电视剧中表现得各有不同。小说近于白描,写出了王琦瑶的故事,她的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某种辉煌。在社会大变革的年代,她的故事必然会打上时代的印记,每个人的历史都是某段历史河流的纵向剖面,所有人的故事加在一起就成了历史的那条大河。
电影将小说丰富的生活简化成了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用香港熟女代换了上海淑媛, 用九十年代的深吻代换了四十年代的深情。虽然电影只有短短的两小时,但也不是编剧、导演失败的理由。香港的编剧和导演们确确实实没能领会小说的精髓。
电视剧在小说的基础上更加成功,强化了故事的逻辑性和戏剧性;强化了人物的性格特征,更加重视“情”而不是“欲”;强化了故事的时代背景,通过电视画面让观众更加直接的感受到环境的变迁; 演员的外形,气质也较为符合剧情的要求。
电视剧对长恨歌中的几个主要人物都作了较大的改动,对王琦瑶大幅增加了家庭背景的介绍,小说中几乎没有描写王琦瑶的家庭,电视剧则全面描写了王琦瑶的家庭背景,母亲、父亲、外婆、弟弟。以此让王琦瑶的思想性格的来源有一个根据;对于聪明、秀丽的王琦瑶这个典型的上海淑媛既有进入上流社会的幻梦,又仍然保有传统道德观念的矛盾心态,用了更多的镜头予以表达,当然幻梦还是战胜了传统。再是丰富了李先生的人物形象,小说中是寥寥几笔带过,电视剧则赋予这个人物某种悲剧色彩,政治上是旧时代的忠臣,情感上为王琦瑶付出了真心;他的死虽然主要是政治原因,也有一点点可算为情而亡,(电视剧中是王琦瑶要李先生回到上海救程先生,因而被政治对手暗杀的。)让王、李之情博得些许观众同情。特别是探访王琦瑶外婆的邬桥之行,使他们间的真情有了一定的客观基础。对程世邸这个人物,则大大突出他的软弱及忠诚,并另赋予他留学英国的历史。与小说不同的是,王琦瑶并非对他毫无情义,而是由于两人的性格特点,一再错失机会,终成遗憾。最明白不过是在程世邸出狱后到邬桥去找到王琦瑶后,两人临别时,王琦瑶满含泪水,是希望程世邸说出那一个“爱”字来的,但他软弱得连这样的一点点担当都不能,终于是误人又误己。但他的忠诚和矢志不渝却博得观众的同情和泪水。对蒋丽莉这个人物,同样作了大量的改动,她的家庭背景从资本家改为国党高官;性格上强调了她的直率,单纯,执着,过于理想化;加强了她和程世邸的感情纠葛,以及她对革命的崇拜;还增加了一段牢狱之灾的戏份;这些都大大提高了蒋丽莉这个人物性格的丰满程度。电视剧相对于小说,对49年后作了很大的改动,让观众稍稍可以窥见一点那个时代的社会面貌,通过严师母和康明逊一家,反映了资本家在上海的遭遇;通过王琦瑶及其周围的人,让观众看到了***的疯狂;通过程士邸的迁移农村,修水利,为同事照模特照而被打成坏分子等等,看到了政治是如何深深地影响了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小说让王琦瑶死于非命,让王和老克腊间产生了真实的感情,让程士邸***初期就跳楼身亡,而且都写得一笔带过。电视剧则将老克腊写成新上海的一个“白相人”,双方都是各有所图,并无真情实感,抛弃了那个累赘的张永红和长脚,让薇薇和父亲康明逊相认,和老克腊恋爱因王琦瑶而终止,因此而出国。丢掉了杀死王的长脚这个人物,改为一个诗意的结尾,让王和程这对精神恋人活到最后,在象征着旧上海生活的舞曲中渐行渐远,给观众留下想象的空间。
总之,小说长恨歌的精彩结束于平安里之前,在那以前有青春的绚丽,有感情的宣泄,有时代的巨变,各种人物在那样的时代潮流中激起的浪花。平安里之后,以前的精英们成为社会的边缘,只能追求生存的最低要求,远远离开了新社会的主流生活。新时代不好由作者的想象任意驰骋,过了平安里则为一马平川,再无奇峰峻石可以令人流连。电视剧长恨歌别于小说,以较多的篇幅,更复杂的故事情节,更丰满的人物描写,反映了旧时代的风云人物在新时代的生活细节和遭遇,让观众更仔细地看到了时代长河中的这一幅小小剖面。
“长恨歌”,谁人在恨?为何而恨?被恨是谁?掩卷仍然不得答案。
王安忆长恨歌读书笔记2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几句,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是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在《长恨歌》里的片段。我和爸爸妈妈在一次旅游的时候,看到了“连理枝”,接触到了《长恨歌》。静心拜读,感受字里行间的美,掩卷遐想,思绪万千......
那是明皇的眼泪,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这是一座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这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扮,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烟云。夜与硝烟永远停在了那一刻,一切都成为了明皇与那位绝代佳人的陪衬......
明明几朝前,你还踏着轻盈曼妙的舞姿,带着浪漫的回眸一笑,轻巧的来到帝王身边,大唐宫殿的红毯上留下只属于你的香味,这让帝王手中的御笔颤抖,掉落。
或许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音符。雄伟的金殿,大国端庄的气韵,却也抵不住她那轻盈的舞姿,与那回眸的一笑。
可现在呢?金殿仍在,可是却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跟着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宫阙中,有明皇,有霓裳羽衣,而你,一代佳人儿在那场浮华以后离吾而去,从此阴阳两隔.......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笑曰:“历史似乎并非为柔媚所主,如若并非有这柔媚的佳人儿,明皇本身也是在坠落的。”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品。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如何才可以写出优秀的的阅读作品的读后感呢?在仔细的品味作品以后,感受到了作者的价值观带给我们的震撼。写读后感应该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下面的“《长恨歌》读书笔记”相关内容主题,是由读后感大全为您提供的,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
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文中多次出现的夹竹桃,是那种不极美极艳的花儿,却足够吸引人,它开的是满枝桠,可终究是结不出果的。这像极了王琦瑶,上海的弄堂女孩儿,不够艳丽和风情,却乖得足够惹来他人疼惜怜爱。而一直都活在春风拂面的三月、满目幻影的她,一辈子都未曾找到自己的归宿和幸福,就连死之前眼睑里的景象也还是四十年前的片场,这个给王制造梦的地方,带给她迷途和不幸的地方。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记忆中读过王安忆的长篇便只有一部〈长恨歌〉,在这本书里王安忆似乎再现了三十年代旧上海的一部甚至全部,起码透过那些世俗的眼睛,我能看到那些逝去年华中的颓废.流逝.纸醉金迷的上海,一切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人性的价值渐渐不显,并渐渐被物质所驾驭。
出生于上海西区的弄堂,王安忆对着弄堂的生活,总是有着几分亲近,但她又有一分近乎天生的敏锐和细致。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
故事的开始便花费大量篇幅铺垫这个主人公的出场上海的弄堂留言闺阁邬桥。而王琦瑶惊艳的出场也丝毫没有浪费了作者的笔墨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身影袅袅漆黑的额发掩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她是漂亮的但是漂亮的女子自古都摆脱不了坎坷的宿命。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摘抄:
1、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
2、他们这两个男女,一样的孤独,无聊,没前途,相互间不乏吸引,还有着一些真实的同情,是为着长远的利益而隔开,其实不妨抓住眼前的欢爱。虚无就虚无,过眼就过眼,人生本就是攒在手里的水似的,一总是流逝,没什么干秋万载的一说。
3、是一点政治都没有,即便是勾心斗角,也是游戏式的,带着孩童气,是人生的娱乐。女人的诡计全是从爱出发,越是挚爱,越是诡计多端。那爱又都是恒爱,永远不变。女人还是那么不重要,给人轻松的心情,与生死沉浮无关,是人生的风景。
4、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爱,以为自己高兴了就是爱,不高兴了也就不爱了,直到失去了某个人,才猛然发现,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
5、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
6、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
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筹码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
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
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
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
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平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小说的最后一句“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是否在预示着什么,那夹竹桃是否在等着另一场悲剧的开演,于这城的艳美和躁动中?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长恨歌读书笔记”。
你也许需要"《长恨歌》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读书多了,人就变得通透了,生活当中的烦恼自然会减少,读完作品,我们也会因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而折服。读完书之后,不如尽快将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前段时间疯狂的迷上京剧,尤其是梅派。学唱了梅派代表作品“穆桂英挂帅”。对“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的穆桂英非常欣赏。梅派经典,以柔美婉转的杨贵妃形象为主,但刚柔相济的穆桂英、虞姬,也是梅派塑造的光彩照人的角色。梅派传人梅葆玖,把“大唐贵妃”演绎到极致,一曲《梨花颂》也成为经典。
“梨花开,春带雨,梨花落,春如泥”脱胎于《长恨歌》里“梨花一枝春带雨〞。长恨一曲千古思,想那相爱的李隆基与杨玉环何幸,被后人不断的歌咏传唱。
今天是正月十五,学校一旦开学,元宵节是绝不在放假之列的,除非刚好赶上星期天。正月十五闹花灯在我们这里也不大流行。从腊月就开始的灯会,到现在恐怕也让人审美疲劳了。“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盛景,倒是随处都能够遇到,不过是堵车堵的人心烦的时候,无奈的美好联想而已。早已没有了赏灯过节的兴致,人们多思的是如何减肥,把过年胡吃海塞的过错纠正过来。所以元宵节主要就热闹在微信和QQ里。然各种祝福,虽花样百出,实则一个意思,元宵节快乐。
快乐于现代人早已是奢侈,却又是最为廉价的希望,人人都想拥有,人人都想送出。最终会明白,那不过是一个停在时间里的烟花。昨晚的月亮很大很圆,让人怀疑是不是农历计算错了一天。前不久的'超级蓝月已让人惊艳,这轮满月便不是稀奇之物,亦没有多少人去歌咏感叹了。
还是会想到汤圆的,以前吃汤圆是自家做的。把黑芝麻、核桃、花生炒香了,打磨成粉,再用猪油白糖炼制,辅以桂花或橙糖粒。汤圆的心子,已耗费了无穷心思,白糯的汤圆便承包了做者的全部祝福。或者在某一个汤圆里包上洗净的硬币,则吃上的人就好运好兆。旧时的年味,到元宵节是隆重的收尾,是节日的高潮。(很喜欢《千江有水千江月》,便因为它写的年味浓美)一碗汤圆的个数,都蕴含了美好的祝愿,好事成双,三星高照,四季发财,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巧成福,八方来财,九九长寿,十全十美(不大允许只吃一个)。
我记忆里最特殊的汤圆,如今已是绝唱。那一年元宵节姐姐突然生病,外婆母亲照顾她去了。我与表妹则拜托青春正茂的小舅。小舅聪明而贪玩,早上嘱咐我和表妹只管赖在床上,别起身,待中餐早餐一起解决。我俩饥肠辘辘,催他做汤圆。他倒好,三下两下做的四个大汤圆。有多大呢?平常吃饭的小碗只能装一个。于是那天我与表妹各吃了一个终身难忘的汤圆,小舅吃了两个。三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笑逐颜开。如此特殊的记忆,随小舅的去逝,而成为记忆的乐梗,斯人已逝,怀念如故。
而怀念之情《长恨歌》表现得那么深切,“圣主朝朝暮暮情〞〝孤灯挑尽未成眠”。相思之情浓烈、惨淡、持久。我们的怀念,则淡而弥久,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元宵节其实又是情人节。中国人好玩,自己的情人节,从七夕到上元均已忽略,别人的2月14被商家热炒,就记得真真切切。又送玫瑰花又送巧克力,还红包满天飞,大家都陶醉在祝福里不宜乐乎。而更多克己、谦逊又含蓄的人,无所谓的过了每一天。美其名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有人替他们分辨。其实从忽略拥抱到忽略节日,中国人早已不善表达爱。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教育鸡汤,恰好折射出人性的冷漠。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读《长恨歌》有感
本书着述了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一位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从背着书包上学的青涩少女,到入选“上海小姐”一战成名变成家喻户晓的优雅标致的“沪上淑媛”,到退隐于歌会舞厅之外自力更生与市井之人把盏闲聊,再到生育之后并把女儿抚养嫁人,最终死于他杀,结束了四十多年的风月人生的故事,其间穿插着她微妙复杂的友情、爱情和亲情。
上海,无论处于什么时期,它都以自己特立独行的姿态繁华着、喧闹着、闪耀着并快乐着,且不管那快乐是真心的还是流于表面的,毋庸置疑,上海总是华贵的。黄浦江畔,长江一岸,除去上海它光鲜亮丽的一面,其内在也曾发霉过的。说起上个世纪的上海,脑海便浮现出女人们手提小包,身着旗袍的妖娆之态;那歌舞放荡、烟酒弥漫的“大世界”;那古色古香的弄堂以及弄堂里的流言蜚语;那穿梭里弄街巷之间的人力车;那目睹上海弄堂里发生的一切却视若罔闻的一群群白鸽。是的,这就是王琦瑶曾生活着的上海,这也是曾一度生养她捧红她并摧毁她的上海。
王琦瑶,多么美丽的名字,而她亦是同样美丽的人。花季的王琦瑶,待字闺中,腼腆依人,偶尔会向往神秘而又令她脸红的男女之情,小姊妹情怀也由衷,只是闺阁圈禁了她的梦。她的第一个好朋友是吴佩珍,一个相貌平平却随时准备为王琦瑶奉献自己的热诚的女孩。她对于王琦瑶的感情有点像一个少年对于一个少女,没有欲念的爱情,为她做什么都肯的,然而王琦瑶却对于越有吸引力的事就越要保持矜持,欲擒故从,这些小九九总是使吴佩珍煞费苦心,痛并快乐着。吴佩珍的真心始终对王琦瑶敞开着,但是却不得已地悄然退出王琦瑶的世界,那是王琦瑶的照片登上《上海生活》封面之后的事了。
时间不动声色地改变着每一个人,王琦瑶日渐变得从容了。“沪上淑媛王琦瑶”的名字随风而散,她依然故我,安静地上课,耐心地生活。耐心是百折不挠的东西,无论于得于失,都是最有用的,以不变应万变,大概就是王琦瑶的魅力所在,也是她一贯的处事方式。此时,王琦瑶的第二个好朋友将丽莉出现了,她以取代吴佩珍的姿态对王琦瑶奉献着自己的热诚,然而中间却夹着一程先生。程先生是喜欢王琦瑶的,而将丽莉对程先生也是有好感的,这些王琦瑶都看在眼里。
从参选“上海小姐”到变成“三小姐”,王琦瑶的生活充斥着灯红酒绿,晚宴和舞会接踵而至。直到李主任的出现,十九岁的王琦瑶便被这个四十岁的军政界大人物俘获,从开始的简单吃饭,到后来的约会,再到李主任紧紧拥住她的那一刻,王琦瑶深深明白,自己已经十九岁了,这一刻终究会来临。然而一切的希望和美好,都在李主任坠机身亡的那一刻香消玉损。
邬桥的月是明亮的,这里埋葬了王琦瑶的姐弟恋情,懵懂少年阿二的心。再次回到上海,王琦瑶的一辈子便被困在了平安里,固定的牌友,定期的下午茶,围炉夜话,与康明逊的风月情使她怀了孩子,而西伯利亚小伙萨沙成了孩子父亲;无论是亲生父亲还是冒名的,最终照顾王琦瑶母女的却是爱着她几十年的程先生。
女儿嫁人后,王琦瑶这一生所剩的就只有沉淀下来的安静优雅的女人特质,她这辈子最不缺少的就是男人的爱,即使在她四十岁的时候,仍然有个跟自己女儿同龄的叫老克腊的小伙为她着迷,与她云雨。造化弄人,祸起萧墙,如此神话般的女人,竟然因为李主任留给自己的几块金条死于他杀,被一个每天跟自己话家常的男人活活掐死,她飘零的岁月也只有在此刻是静止的,并到此为止。
王琦瑶这个名字,换句话来说,就是生如夏花之灿烂。她一辈子都活在流言里,矫揉造作的流言里或多或少地带有羡慕或者嫉妒的成分。她的美不容置疑,然而在上海,意识不到自己的美倒罢了,一旦将美丽公之于众,即使再纯洁的人生也将风流地度过,最终回过头来悲哀地惋惜,嫣然一笑自己曾那么耀眼过;当生命结束在昏黄摇曳的吊灯下,她依然可以安静地说,我叫王琦瑶,我是上海弄堂的女儿。
根据您的要求,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长腿叔叔读书笔记。读书对于我们十分重要,是需要一直坚持的事情,我们认真阅读了作品,对于其中的情节描述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需要保持自己对作品的想法,来进行读后感的写作。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一口气读了两本名著,本该在少年时读的,而我却现在才有机会,不过,正如《波丽安娜》所说:那又如何呢!青年读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现在想谈谈的是《长腿叔叔》中的莱蒂。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
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身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空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小说写的很戏剧化,也很浪漫,作者琴。韦伯斯特是位美国女作家,从小就生活在浓重的文学氛围中,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从事出版工作。她刻画的茱蒂热情、幽默、乐观而又聪颖,文中穿插的钢笔画,增添了幽默,加强了表现力,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少女的成长日记,也可以是幽默而又真情的内心独白,充满惊喜又充满温馨,满载着感情的味道而又不乏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缺点的批判,上层社会的虚伪,中层社会的无力,底层社会的悲苦,这也许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通过塑造一个幸运的人,让各阶层人们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惊喜。
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叔叔》这个书名给吸引住了,我拿了一本仔细看了起来,立即被书中的故事给吸引住了。赶紧卖回家,认真读起来……
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求学、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女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天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又要坚持学习。她却坚强地克服了各种困难,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是很顺利的,由于她生长在孤儿院,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开扩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有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数是学校的趣事。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叫你一声长腿叔叔。”而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这是我写的第一份情书……”
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感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非凡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精益求精。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勇于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愿意为此而道歉;这个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变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茱蒂的精神使我惭愧,如今,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可我却不能像茱蒂一样坚强、认真地学习。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及顽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知道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写道:“如果每个人都患过几天聋盲症便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教导他喜慕声音。”合上书页,我仿佛坠入了玫瑰园,深吸一口,肺腑弥香。这是简
伟伯斯特创作的一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茱迪自幼为孤,直至某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由于她出色的资助她进了大学。而她则只因偶然地瞥见被车灯拉长腿影的理事,亲昵地称其为“长腿叔叔”。自此,她的命运镶上了一层传奇的色彩。在大学里,她汲取知识,体验多姿。“长腿叔叔”的要求只是愿她努力成为一名作家并且写信汇报学校进展,于是,她拿起纸笔,开始了一次漫长而又丰富的书信之旅。书中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无不洋溢着茱迪无限的热情。在信中,她向唯一的亲人“长腿叔叔”倾诉烦恼,分享快乐。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将原在孤儿院的名字“杰瑞莎”改作“茱迪”。在第四十四封信中,她又向“长腿叔叔”描述心中的理想:“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渴望去流浪,一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瞧,当你看到这段话时,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小姑娘热情的话语所打动。透过纸扉,我甚至可以看到茱迪兴高采烈、瞳中发光的模样。她渴望独立,甚至渴望去流浪。这让我想起中国作家三毛,也有着一颗同样追求流浪式洒脱生活的心脏。她们兴许是同路的旅行者罢,在她们视野的前方便是一片广袤无际的原野,那里生长着一种叫幸福的植物,在湛蓝的天宇下向她们微笑。而茱迪对于快乐的享受并非止于此。在第五十七封信里,她唱道:“快乐的奥秘便是不要沉浸在过去的懊悔上,而是要充分享受充满乐趣的生活。我决定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而在第七十五封信里,她说:“对孤儿院这个家我充满了温柔的情感。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但现在,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我可以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读至此,我深深地陶醉在茱迪营造的温馨氛围之中了。她的文字在信笺上娓娓流出,散发着芬芳。虽然上帝并没有厚待她,可她并不气馁忧伤,而是心怀感激,做个顶快乐的人。
在末尾的第七十九封信里,她说:“我很幸福。周围的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服的.四柱床,一大堆纸,一品脱墨水——人活在世界上,还想要些什么呢?”这个原本身心脆弱的孤女已从自卑愚昧成长得自信聪颖,并且被“长腿叔叔”培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这八十四封信笺已连成一部壮大雄浑的心灵史诗,感人肺腑,尽放光芒。而故事的结尾,茱迪得知她一直倾慕爱恋的杰维少爷竟是自己最亲爱的“长腿叔叔”,最终两人获得了意料之中的动人爱情。这个故事至此圆满结束,却又发人深思。多数人从出生便被来自亲人的浓浓的爱包裹着,并且他们将这种与生俱来的幸福视为理所当然。但终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倾斜了。我们开始想逃离无所不在、怀疑理所当然,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因此失去所拥有的一切。而可能仅仅在失去一切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想要珍惜过去的美好。这时的我们又会怎样呢?是一蹶不振,还是能像茱迪那样用一颗感恩的心去拥抱世界?学会感恩,哪怕拟作一次孤儿,用独特的视角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即使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困、在生活中受挫,也不要停止行走的步伐。虽然我们可能无法达到佛教“普渡众生”的境界,却能像茱迪一样轻松地叫句“嗨,长腿叔叔!”然后秉持着感恩的美德生活。我想,书中的“长腿叔叔”也正是感恩的象征罢。的确,自己找的幸福,不同出身、不分贵贱。当内心盛满了它时,困难就会退缩,悲伤就会遁形。
读完长腿叔叔之后,会在此写一篇读后感,以表达我心中的感悟。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孤儿院的理事送去上大学,她每日给理事寄信,但对方不回信。她将理事称为长腿叔叔,并把他当作诉说的对象。当茱蒂考虑向杰维表达爱的时候,长腿叔叔终于路面了,而杰维就是一直抚养她的长腿叔叔。
大多数人——出生就被无处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觉得一切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逃离,怀疑。有时会害怕我所拥有的一切,会在一霎那间失去。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在生命的开始做一个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或许这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渐渐发现亲情是最难舍弃的,许多东西是不易割舍的。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使他喜慕声音。”也许只有舍弃之后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予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的生活,幻想着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这本书是我最爱读的书,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她出生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她的父亲从事出版工作,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经常为报刊供稿,并且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她的代表作品有《亲爱的敌人》、《长腿叔叔》。先后入选法国《读书》周刊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佳读物“。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也许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很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陡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现今越来越多孩子的叛逆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给孩子太少还是太多了;现今越来越多人的叛逆让我思考另一个问题:我们是多么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与其等到失去时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
感谢您阅读“读后感大全网”的《有关长恨歌读书笔记精选》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书笔记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长恨歌读书笔记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