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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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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有关长恨歌读书笔记精选,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2】

长恨歌读后感肖文红“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当我看到《长恨歌》这最后一句话时,已是光明与黑暗交替的间歇——凌晨两点。因为她的小说写的很细,需要耐心地看,所以我熄灯沉入了黑暗后,唯一的需要就是入睡,抑或再做点美梦是最好不过。生得亲切如邻家女孩、性格内敛从不张扬的16岁中学生王琦瑶自己也想不到在上海小姐竞选中会得第三名,人称三小姐,一时间成了上海淑媛的代表。但从此后王琦瑶如纯洁白纸的人生便洒上了浓彩重墨。。。先是被政界名人李主任包养住进了艾丽丝公寓,她深爱着李主任,但几年后因战乱,李主任飞机失事。解放后王琦瑶一直做护士替人打针靠自己的微薄收入低调地生活着,三十岁时遇到了康明逊,明知不能结合,王琦瑶还是不顾一切地为她生了孩子成了单身母亲,之后又遇到了一如既往地爱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对她照顾入微,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个槛,六六年,程先生因迫害自杀,王琦瑶的最可靠的底线也失去了。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五岁的王琦瑶风姿犹存,很多怀旧的年轻男子与她很投缘。这时候她竟与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发生了畸形恋。但是这迟来的爱情已经来得太晚了,王琦瑶的时间也不多了。终于有一天,王琦瑶被到她家里偷金条的小偷掐S,草草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这四十年当中,与同学蒋莉丽、与长她十岁的严家师母、与小她三十岁的女儿薇薇、与薇薇的同学张永红等四个女性在不同的时间争风头。王琦瑶以她特有的矜持、忍让而又不失体面的以退为美的方法,悄然胜出所有的身边的女人,包括年长她的、与之同龄的和比她小一辈的。同样是上海作家,有人将王安忆与池莉作比较,指责她写得过于消极。如果按作者的年纪来比这似乎是可以的,但是王琦瑶与林珠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前后相差四五十年,这怎么可比呢?我看将王安忆与张爱玲比应该相配些。虽然两位作者的是属于不同年代的人,但所写的都是跨越三四十年的事。女人走过了这三四十年的大半辈子,从年轻娇美到年老色衰,从满怀忡憬到希望破灭,怎么能不消极?不同的是王琦瑶这四十年,性情一点没变,一样的追求一样的希望,一样的恰如其分地守着她那退到尽头而悄然胜出的法则。而金锁这三十年,是一点点被磨灭被扭曲的。

(读后感 )

所以要说刻薄消极,张爱玲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王安忆笔下的的王琦瑶一直是积极努力地生活着的,只是将命运弄人,不悲凉又能如何?也许旧上海的故事,总是在悲凉凄美之中才更真实些吧。。。王琦瑶的一生,不管世俗如何评价,总是爱她所爱的,只要有爱就会花十二分的力去爱。虽然日子很艰难但她还是会很自立地生活着,到S,她都没动过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盒金条。可是作者却给了这么个有心思、懂生活的细致的女人一个如此悲凉的人生。一直努力地生活着,盼望着,但是她的感情总是不能善始善终。也许是王琦瑶命薄福浅,无福消受这福份吧。长恨歌读后感“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3】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刻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能够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齐,成了一部小说。时刻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正因它但是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但是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正因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因此就应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以前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能够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思考。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正因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以前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能够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向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因此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就应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正因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因此,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4】

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

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

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

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

……

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

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

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5】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6】

这首诗是作者的名篇,作于元和元年(806)。全诗形象地叙述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诗人借历史人物和传说,创造了一个回旋宛转的动人故事,并通过塑造的艺术形象,再现了现实生活的真实,感染了千百年来的读者。

诗的主题是“长恨”。从“汉皇重色思倾国”起第一部分,叙述安史之乱前,玄宗如何好色、求色,终于得到了杨氏。而杨氏由于得宠,鸡犬升天。并反复渲染玄宗之纵欲,沉于酒色,不理朝政,因而酿成了“渔阳鼙鼓动地来”的安史之乱。这是悲剧的基础,也是“长恨”的内因。

“六军不发无奈何”起为第二部分,具体描述了安史之乱起后,玄宗的仓皇出逃西蜀,引起了“六军”驻马要求除去祸国殃民的贵妃“宛转娥眉马前死”是悲剧的形成。这是故事的关键情节。杨氏归阴后,造成玄宗寂寞悲伤和缠绵悱恻的相思。诗以酸恻动人的语调,描绘了玄宗这一“长恨”的心情,揪人心痛,催人泪下。

“临邛道士鸿都客”起为第三部分,写玄宗借道士帮助于虚无缥渺的蓬莱仙山中寻到了杨氏的踪影。在仙景中再现了杨氏“带雨梨花”的姿容,并以含情脉脉,托物寄词,重申前誓,表示愿作“比翼鸟”、“连理枝”,进一步渲染了“长恨”的主题。结局又以“天和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深化了主题,加重了“长恨”的分量。

全诗写情缠绵悱恻,书恨杳杳无穷。文字哀艳动人,声调悠扬宛转,千古名篇,常读常新。

令人丁毅、方超在《(长恨歌)评价管窥》一文中认为,此诗是白居易借对历史人物的咏叹,寄托自己的心情之作。文章说,诗人年轻时与出身普通人家的姑娘湘灵相爱,但由于门第观念和风尚阻碍,没能正式结婚。分手时,诗人写了“不得哭,潜别离;不得语,暗相思;两心之外无人知……彼此甘心无后期”的沉痛诗句。文章指出,《长恨歌》作于作者婚前几个月,诗人为失去与湘灵相会之可能而痛苦。为此,丁、方二人认为,《长恨歌》并不是对历史的记录与评价。“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

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正是诗人借前代帝妃的悲剧,抒发自己的痛苦与深情。

从“诗言志”,“诗传情”上说,丁、方二人之说不无道理。但就作品所反映的历史真实和社会意义以及千百年来的影响而言,不能不说它是历史的记录和对历史事件的评价。至于白氏自身有爱情悲剧的经历,无疑有助于他对李杨爱情悲剧的体察和分析,才使其诗写得肌理细腻,情真意切,赋予无穷的艺术魅力。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7】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两句诗出自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长恨歌》与《琵琶行》这两首诗是白居易的代表作品。下至童子,外至胡儿,可见两诗在当时流传之广;童子解吟,胡儿能唱,亦见此二诗音声谐畅、诗意通俗。喜欢读诗的朋友都知道,白诗的特点也正如此。很多人不喜白诗,以为其诗作大都不够含蓄,但作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的白乐天,其作品自然有许多过人之处。暂不提他的那些名句与其他名篇,仅凭以上两首长诗便可看出白居易长于叙事、抒情,且擅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此,单从《长恨歌》分析其精彩之处。

《长恨歌》,就诗题类别而言,属古诗中歌体,宋姜夔《白石诗说》有云:“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乐府》中说:“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长恨歌》,放情长言不假,却并非杂而无方。这首诗结构清晰、脉络分明,不过该诗的主题历来确是颇受争议。笔者持爱情说。至于其中所含带的批判的政治思想,只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所致。当然,诗中的人物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后的形象。这里,不讨论其故事情节与史实是否相符,单就艺术本身而言,分析其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安排以及感情的表达。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首句写长恨之源,次句写思求之切,笔墨何等精炼。)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引入角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相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亦是承宠之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帝王专宠。)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侧写宠之深。)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宕开笔墨,渲染气氛。)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宠之极也。始在君王,结在君王。一“尽日”,一“不足”,节省许多笔墨。宠之极,便是乐之极,为后文生变作引。)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晴天霹雳。一变一转。变转有力,如截奔马。)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变中之变。)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花容委地救不得,“玉山倾倒再难扶”。这一解,写死别,场面宏大、悲怆,用字却少,盖因前面铺叙尽足也。以下详写“长恨”。)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别后长恨。由景及情——景语即情语。)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蜀地长恨。由景引情——情景交融。)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别处追忆。直接抒情。)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故地长恨。触景生情。睹物之恨,四季之恨,日恨,夜恨,极力写思恨之种种,缠绵悱恻。)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一结一转。用意绵长,转得利落。)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思之不见,梦而不得,故托于外物。一变。)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又结又转。“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两句从时间上说思不得见,此处两句从空间上说觅而不得。二者既相互补充,且又构成回环往复之势。)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变中之变。)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想象奇异,瑰丽。)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惊”,传神。)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云鬓”与“花冠”对应前文“云鬓花颜”,“仙袂”对应前文“仙乐”,“霓裳羽衣舞”回应前面“霓裳羽衣曲”,行文针线绵密,不可不知。)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妙绝。美人哭泣时竟也丝毫不减美貌,且愈加惹人怜爱。)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以上,从神态、动作、妆扮、表情和语言诸多方面描绘人物,形象饱满、生动。)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无缘再见。直说长恨。)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以物寄情。)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临别寄词。结句点明题旨。)

读完整首诗,总结一下这首诗的情节安排与情感变化。按诗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可将本诗分成三解:相聚——别离——别后。其中别后又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说的是别后男主公的状态,后一部分是理想化的女人公的状态。这一解是诗歌的主体,感情的变化与情节的发展相对应:在每一解中,感情的表达也各不相同(诗句旁已注)。

再来看诗文的题目——《长恨歌》。恨,意为遗憾。此长恨,既是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永远的遗憾,也寄托了作者在创作时无尽的遗憾。作为我们读者,在读此诗的过程中也会为之深深感动和遗憾。优秀的作品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爱情,自古以来便是永恒的话题。它不受时空的限制,既飘缈又真切,既美好又易碎,因它的不可控性而显得神秘,因其美好且又真实而令人向往,又因其脆弱易逝而令人倍觉珍贵和珍惜。诗中杨李之恋,呈现给我们读者的是一种天长地久式的爱恋。作为帝王,诗中的李隆基自然是不合格的,但作为普通的男人,诗中的他却是重情重意的。这不禁使人联想到词帝——“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人世间的事大抵如此,此处有得,彼处有失。我想,白居易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感情上的比重应该是远远大于他前面批判思想的。转而又想如果李隆基不是帝王,抑如果他不专宠杨玉环,是否杨李就能相守一生?或许没有帝王的权利,他们二人也不会相识吧。而如果不是专宠一人,又怎能传达爱情的唯一与深刻?由此可见,一切的情节安排皆是合理且又必需的,诗中流露的感情皆是自然而又真切的。能够写出如此缠绵感人的诗章,自然需要作者具备高超的写作本领,然而更主要的则源于作者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和善解人意的天性与特质。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8】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9】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长恨歌读书笔记【篇10】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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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书笔记


《长恨歌》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长篇叙事诗,此诗虽没有中国四大名著那般名扬中外,却也是享誉古今的不朽之作。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故事千百年来被人们广为流传,唐玄宗荒淫误国的教训也劝诫后人要引以为戒。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婉转动人,缠绵悱恻的故事情节感染和吸引着千百年来的读者,更是对后世诸多文学作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千百年来,无数的文人墨客都在为它讴歌,每个人独特的见解也形成了不同的主题说,因此《长恨歌》的主题便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经常讨论的话题,总结下来有“政治讽喻说”,“赞颂爱情说”,“双重主题说”。每种主题都有其独特的见解,但在我再一次细读这篇《长恨歌》后,我认为,《长恨歌》的主题更偏于政治讽喻说,我们可以从历史背景,写作风格,史书记载,国家影响等四个方面来细细品味。

从历史背景来看,《长恨歌》写于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在写此诗时白居易35岁,据说是他和陈鸿、王质夫三人在元和元年十月到仙游寺游玩,偶然谈论到唐明皇和杨贵妃的这段悲剧故事时有感而作。乐天在公元808年任左拾遗,任职期间,为报皇帝知遇之恩,频繁上书言事,并写了大量反应社会现实的诗歌。在《长恨歌》中说到:“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然而从历史文献上我们得知,杨贵妃于开元二十二年嫁与寿王李瑁,婚后的两人恩爱幸福,甜美异常,并非是“一朝选在君王侧”,作者这样写,表面上看似是在轻描淡写杨玉环成为贵妃,实则是在讽喻唐明皇夺儿媳有违道德,荒淫误国,才有了后来的安史之乱。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白居易写的《长恨歌》也有劝谏君王的意味,由此来看,《长恨歌》的主题也是政治讽喻说。

从写作风格来看,白居易的诗总的分为闲适诗、讽喻诗、感伤诗、杂律,而《长恨歌》便是感伤诗的代表作,《长恨歌》虽为感伤诗,但并不影响它其中的讽刺意味。白居易提出自己的文学主张是:“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诗歌是为了反映时事,为现实而作,一种对时代的关注,对改造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一种责任和使命。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在这样的写作风格上,在这样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诗人心里,再动人的感情也只能是陪衬,描写李杨爱情的悲壮,诗人是要以这个爱情悲剧来劝诫后来的封建统治者要引以为戒,不能再重蹈覆辙,引来千古遗恨。

从史书记载来看,在白居易写的《长恨歌》一诗文中,并未谈及杨玉环曾为寿王妃,而在陈鸿写的《长恨歌传》中写到:“召高力士潜搜外宫,得弘农杨玄琰女于寿邸,既矣。鬓发腻理,纤秾中度,举止闲,如汉武帝李夫人。别疏汤泉,诏赐澡莹,既出水,体弱力微,若不任罗绮。”在陈鸿的《长恨歌传》中明白清楚的写了唐明皇的荒淫无道,而作为爱国且有远大政治抱负的诗人白居易又怎会轻易放过这段历史呢,显然,诗人写李杨爱情的悲壮就是和历史形成鲜明的对比,实质上对于深谙其中荒唐缘由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更大的讽刺。李商隐在《马嵬》诗中所说的“次日六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运用对比的手法,将唐玄宗和杨贵妃今日的处境与曾经的浪漫爱情形成鲜明的对比,揭示出唐玄宗的怯弱、自私和虚伪,与《长恨歌》中的悲壮相比,形成了莫大的讽刺。

从国家影响来看,李杨爱情流传的故事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在《长恨歌》中有说道:“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在杨贵妃受宠之后,杨家开始显贵,京城流传着这样的歌谣:“生女勿酸悲,生男勿喜欢”“男不封侯女作妃,看女却为门上楣”,在哪个封建思想盛行的朝代,能够流传出这样的歌谣,足以见因杨玉环受宠,家族得到的恩惠是多么的大,李杨的爱情涉及到家族的利益,这对国家的安宁是存在潜在威胁的。荒淫误国导致政治悲剧,毁灭了爱情。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了悲剧的主人公。

《长恨歌》能够成为千古绝唱,感染千百年来的读者,也许是因为李杨的爱情悲剧让人们感到同情,也许是对后世有更强更有力的劝诫作用,更深远的文学价值,但是从上面的四个方面来看,《长恨歌》的主题更偏于政治讽喻诗,且乐天在创作《长恨歌》时是带有兼济天下之意,在他诗歌前期的作品是以针砭时弊、反映民生疾苦的“讽喻诗”为主,因此,在我看来,这篇流传千古的不朽佳作的主题是“讽喻诗”。


王安忆长恨歌读书笔记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接下来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王安忆长恨歌读书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王安忆长恨歌读书笔记1

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发表于1995年,获得过矛盾文学奖,2005年改编成电影,2006年又拍成35集电视剧。故事的梗概是1946年代,上海一出身于普通职员家庭的女中学生王琦瑶,正当豆蔻年华,一则天生丽质,二则命运安排,成功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并成为第三名,踏上了进入达官贵人上流社会的阶梯。基于人性的弱点,王琦瑶放弃了深爱着她的程先生,投入了年长二十多岁的政界要人李先生的怀抱。王琦瑶在李先生的呵护下,虽然是关在金丝笼中的一只寂寞的小鸟,却还有着一线希望,兴许能最终进入上流社会的厅堂。笼中的小鸟不能知道暴风雨的来临,随着1949年的天翻地覆,李先生作了旧时代的殉葬品,王琦瑶也从此掉入社会的底层,原来赖以上爬的与李先生的关系瞬间成了会要命的绞索。王琦瑶尽量撇清过去的痕迹,“潜伏”在了平安里这条上海普通的里弄里。 王琦瑶的幸运在于她仍然生活在旧上海的“个人”的社会中,新社会无所不在的“组织”与她无关,她不用写思想汇报,不用参加三反五反,反右,四清,甚至***也与她无涉,反倒可以悄悄地在家中和那些旧社会的“垃圾”们玩麻将牌,还能瞒过充满革命警惕性的街道居委会大妈们。如此的世外生活一直到伟大领袖没能万寿无疆,“走资派”重新开始走动,社会又开始重温十里洋场的旧梦。在这期间,王琦瑶的同学、朋友蒋丽莉追求所爱的人程先生不得,于1949年时离开了剥削家庭,参加了革命工作,再嫁给了革命干部,后40来岁就早早地就死于癌症。最悲剧的人物程先生,没能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维纳斯女神,又不能接受蒋丽莉的爱。最终没能躲过***,孑然一身,跳楼身亡,是“垃圾”们的真实命运。

故事的结尾是80年代后,上海重新又成为时尚的城市,王琦瑶过去的那些追求时尚的经验又派上了用处。此时王琦瑶曾为过去的上海小姐的旧闻重新声名远传,这导致了新时代的瘪三“长脚”觊觎王琦瑶的“黄货”。其实这“黄货”是当年李先生对王琦瑶表示自己心迹的载体,此时反成了王琦瑶丧命的引信。上海小姐就此结束了她的故事,那个时代也慢慢的落下了最后的一点帷幕。

故事在小说、电影、电视剧中表现得各有不同。小说近于白描,写出了王琦瑶的故事,她的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某种辉煌。在社会大变革的年代,她的故事必然会打上时代的印记,每个人的历史都是某段历史河流的纵向剖面,所有人的故事加在一起就成了历史的那条大河。

电影将小说丰富的生活简化成了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用香港熟女代换了上海淑媛, 用九十年代的深吻代换了四十年代的深情。虽然电影只有短短的两小时,但也不是编剧、导演失败的理由。香港的编剧和导演们确确实实没能领会小说的精髓。

电视剧在小说的基础上更加成功,强化了故事的逻辑性和戏剧性;强化了人物的性格特征,更加重视“情”而不是“欲”;强化了故事的时代背景,通过电视画面让观众更加直接的感受到环境的变迁; 演员的外形,气质也较为符合剧情的要求。

电视剧对长恨歌中的几个主要人物都作了较大的改动,对王琦瑶大幅增加了家庭背景的介绍,小说中几乎没有描写王琦瑶的家庭,电视剧则全面描写了王琦瑶的家庭背景,母亲、父亲、外婆、弟弟。以此让王琦瑶的思想性格的来源有一个根据;对于聪明、秀丽的王琦瑶这个典型的上海淑媛既有进入上流社会的幻梦,又仍然保有传统道德观念的矛盾心态,用了更多的镜头予以表达,当然幻梦还是战胜了传统。再是丰富了李先生的人物形象,小说中是寥寥几笔带过,电视剧则赋予这个人物某种悲剧色彩,政治上是旧时代的忠臣,情感上为王琦瑶付出了真心;他的死虽然主要是政治原因,也有一点点可算为情而亡,(电视剧中是王琦瑶要李先生回到上海救程先生,因而被政治对手暗杀的。)让王、李之情博得些许观众同情。特别是探访王琦瑶外婆的邬桥之行,使他们间的真情有了一定的客观基础。对程世邸这个人物,则大大突出他的软弱及忠诚,并另赋予他留学英国的历史。与小说不同的是,王琦瑶并非对他毫无情义,而是由于两人的性格特点,一再错失机会,终成遗憾。最明白不过是在程世邸出狱后到邬桥去找到王琦瑶后,两人临别时,王琦瑶满含泪水,是希望程世邸说出那一个“爱”字来的,但他软弱得连这样的一点点担当都不能,终于是误人又误己。但他的忠诚和矢志不渝却博得观众的同情和泪水。对蒋丽莉这个人物,同样作了大量的改动,她的家庭背景从资本家改为国党高官;性格上强调了她的直率,单纯,执着,过于理想化;加强了她和程世邸的感情纠葛,以及她对革命的崇拜;还增加了一段牢狱之灾的戏份;这些都大大提高了蒋丽莉这个人物性格的丰满程度。电视剧相对于小说,对49年后作了很大的改动,让观众稍稍可以窥见一点那个时代的社会面貌,通过严师母和康明逊一家,反映了资本家在上海的遭遇;通过王琦瑶及其周围的人,让观众看到了***的疯狂;通过程士邸的迁移农村,修水利,为同事照模特照而被打成坏分子等等,看到了政治是如何深深地影响了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小说让王琦瑶死于非命,让王和老克腊间产生了真实的感情,让程士邸***初期就跳楼身亡,而且都写得一笔带过。电视剧则将老克腊写成新上海的一个“白相人”,双方都是各有所图,并无真情实感,抛弃了那个累赘的张永红和长脚,让薇薇和父亲康明逊相认,和老克腊恋爱因王琦瑶而终止,因此而出国。丢掉了杀死王的长脚这个人物,改为一个诗意的结尾,让王和程这对精神恋人活到最后,在象征着旧上海生活的舞曲中渐行渐远,给观众留下想象的空间。

总之,小说长恨歌的精彩结束于平安里之前,在那以前有青春的绚丽,有感情的宣泄,有时代的巨变,各种人物在那样的时代潮流中激起的浪花。平安里之后,以前的精英们成为社会的边缘,只能追求生存的最低要求,远远离开了新社会的主流生活。新时代不好由作者的想象任意驰骋,过了平安里则为一马平川,再无奇峰峻石可以令人流连。电视剧长恨歌别于小说,以较多的篇幅,更复杂的故事情节,更丰满的人物描写,反映了旧时代的风云人物在新时代的生活细节和遭遇,让观众更仔细地看到了时代长河中的这一幅小小剖面。

“长恨歌”,谁人在恨?为何而恨?被恨是谁?掩卷仍然不得答案。

王安忆长恨歌读书笔记2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白居易长恨歌读书笔记600字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几句,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是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在《长恨歌》里的片段。我和爸爸妈妈在一次旅游的时候,看到了“连理枝”,接触到了《长恨歌》。静心拜读,感受字里行间的美,掩卷遐想,思绪万千......
那是明皇的眼泪,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这是一座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这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扮,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烟云。夜与硝烟永远停在了那一刻,一切都成为了明皇与那位绝代佳人的陪衬......

明明几朝前,你还踏着轻盈曼妙的舞姿,带着浪漫的回眸一笑,轻巧的来到帝王身边,大唐宫殿的红毯上留下只属于你的香味,这让帝王手中的御笔颤抖,掉落。

或许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音符。雄伟的金殿,大国端庄的气韵,却也抵不住她那轻盈的舞姿,与那回眸的一笑。

可现在呢?金殿仍在,可是却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跟着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宫阙中,有明皇,有霓裳羽衣,而你,一代佳人儿在那场浮华以后离吾而去,从此阴阳两隔.......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笑曰:“历史似乎并非为柔媚所主,如若并非有这柔媚的佳人儿,明皇本身也是在坠落的。”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品。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读书笔记(通用6篇)


如何才可以写出优秀的的阅读作品的读后感呢?在仔细的品味作品以后,感受到了作者的价值观带给我们的震撼。写读后感应该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下面的“《长恨歌》读书笔记”相关内容主题,是由读后感大全为您提供的,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1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

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文中多次出现的夹竹桃,是那种不极美极艳的花儿,却足够吸引人,它开的是满枝桠,可终究是结不出果的。这像极了王琦瑶,上海的弄堂女孩儿,不够艳丽和风情,却乖得足够惹来他人疼惜怜爱。而一直都活在春风拂面的三月、满目幻影的她,一辈子都未曾找到自己的归宿和幸福,就连死之前眼睑里的景象也还是四十年前的片场,这个给王制造梦的地方,带给她迷途和不幸的地方。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2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3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4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记忆中读过王安忆的长篇便只有一部〈长恨歌〉,在这本书里王安忆似乎再现了三十年代旧上海的一部甚至全部,起码透过那些世俗的眼睛,我能看到那些逝去年华中的颓废.流逝.纸醉金迷的上海,一切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人性的价值渐渐不显,并渐渐被物质所驾驭。

出生于上海西区的弄堂,王安忆对着弄堂的生活,总是有着几分亲近,但她又有一分近乎天生的敏锐和细致。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

故事的开始便花费大量篇幅铺垫这个主人公的出场上海的弄堂留言闺阁邬桥。而王琦瑶惊艳的出场也丝毫没有浪费了作者的笔墨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身影袅袅漆黑的额发掩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她是漂亮的但是漂亮的女子自古都摆脱不了坎坷的宿命。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摘抄:

1、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

2、他们这两个男女,一样的孤独,无聊,没前途,相互间不乏吸引,还有着一些真实的同情,是为着长远的利益而隔开,其实不妨抓住眼前的欢爱。虚无就虚无,过眼就过眼,人生本就是攒在手里的水似的,一总是流逝,没什么干秋万载的一说。

3、是一点政治都没有,即便是勾心斗角,也是游戏式的,带着孩童气,是人生的娱乐。女人的诡计全是从爱出发,越是挚爱,越是诡计多端。那爱又都是恒爱,永远不变。女人还是那么不重要,给人轻松的心情,与生死沉浮无关,是人生的风景。

4、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爱,以为自己高兴了就是爱,不高兴了也就不爱了,直到失去了某个人,才猛然发现,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

5、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

6、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5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

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筹码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

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

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

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

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平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小说的最后一句“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是否在预示着什么,那夹竹桃是否在等着另一场悲剧的开演,于这城的艳美和躁动中?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6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长恨歌》读书笔记1000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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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许需要"《长恨歌》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读书多了,人就变得通透了,生活当中的烦恼自然会减少,读完作品,我们也会因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而折服。读完书之后,不如尽快将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1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2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3

前段时间疯狂的迷上京剧,尤其是梅派。学唱了梅派代表作品“穆桂英挂帅”。对“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的穆桂英非常欣赏。梅派经典,以柔美婉转的杨贵妃形象为主,但刚柔相济的穆桂英、虞姬,也是梅派塑造的光彩照人的角色。梅派传人梅葆玖,把“大唐贵妃”演绎到极致,一曲《梨花颂》也成为经典。

“梨花开,春带雨,梨花落,春如泥”脱胎于《长恨歌》里“梨花一枝春带雨〞。长恨一曲千古思,想那相爱的李隆基与杨玉环何幸,被后人不断的歌咏传唱。

今天是正月十五,学校一旦开学,元宵节是绝不在放假之列的,除非刚好赶上星期天。正月十五闹花灯在我们这里也不大流行。从腊月就开始的灯会,到现在恐怕也让人审美疲劳了。“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盛景,倒是随处都能够遇到,不过是堵车堵的人心烦的时候,无奈的美好联想而已。早已没有了赏灯过节的兴致,人们多思的是如何减肥,把过年胡吃海塞的过错纠正过来。所以元宵节主要就热闹在微信和QQ里。然各种祝福,虽花样百出,实则一个意思,元宵节快乐。

快乐于现代人早已是奢侈,却又是最为廉价的希望,人人都想拥有,人人都想送出。最终会明白,那不过是一个停在时间里的烟花。昨晚的月亮很大很圆,让人怀疑是不是农历计算错了一天。前不久的'超级蓝月已让人惊艳,这轮满月便不是稀奇之物,亦没有多少人去歌咏感叹了。

还是会想到汤圆的,以前吃汤圆是自家做的。把黑芝麻、核桃、花生炒香了,打磨成粉,再用猪油白糖炼制,辅以桂花或橙糖粒。汤圆的心子,已耗费了无穷心思,白糯的汤圆便承包了做者的全部祝福。或者在某一个汤圆里包上洗净的硬币,则吃上的人就好运好兆。旧时的年味,到元宵节是隆重的收尾,是节日的高潮。(很喜欢《千江有水千江月》,便因为它写的年味浓美)一碗汤圆的个数,都蕴含了美好的祝愿,好事成双,三星高照,四季发财,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巧成福,八方来财,九九长寿,十全十美(不大允许只吃一个)。

我记忆里最特殊的汤圆,如今已是绝唱。那一年元宵节姐姐突然生病,外婆母亲照顾她去了。我与表妹则拜托青春正茂的小舅。小舅聪明而贪玩,早上嘱咐我和表妹只管赖在床上,别起身,待中餐早餐一起解决。我俩饥肠辘辘,催他做汤圆。他倒好,三下两下做的四个大汤圆。有多大呢?平常吃饭的小碗只能装一个。于是那天我与表妹各吃了一个终身难忘的汤圆,小舅吃了两个。三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笑逐颜开。如此特殊的记忆,随小舅的去逝,而成为记忆的乐梗,斯人已逝,怀念如故。

而怀念之情《长恨歌》表现得那么深切,“圣主朝朝暮暮情〞〝孤灯挑尽未成眠”。相思之情浓烈、惨淡、持久。我们的怀念,则淡而弥久,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元宵节其实又是情人节。中国人好玩,自己的情人节,从七夕到上元均已忽略,别人的2月14被商家热炒,就记得真真切切。又送玫瑰花又送巧克力,还红包满天飞,大家都陶醉在祝福里不宜乐乎。而更多克己、谦逊又含蓄的人,无所谓的过了每一天。美其名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有人替他们分辨。其实从忽略拥抱到忽略节日,中国人早已不善表达爱。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教育鸡汤,恰好折射出人性的冷漠。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4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近,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长恨歌》读书笔记 篇5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读《长恨歌》有感


读《长恨歌》有感

本书着述了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一位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从背着书包上学的青涩少女,到入选“上海小姐”一战成名变成家喻户晓的优雅标致的“沪上淑媛”,到退隐于歌会舞厅之外自力更生与市井之人把盏闲聊,再到生育之后并把女儿抚养嫁人,最终死于他杀,结束了四十多年的风月人生的故事,其间穿插着她微妙复杂的友情、爱情和亲情。

上海,无论处于什么时期,它都以自己特立独行的姿态繁华着、喧闹着、闪耀着并快乐着,且不管那快乐是真心的还是流于表面的,毋庸置疑,上海总是华贵的。黄浦江畔,长江一岸,除去上海它光鲜亮丽的一面,其内在也曾发霉过的。说起上个世纪的上海,脑海便浮现出女人们手提小包,身着旗袍的妖娆之态;那歌舞放荡、烟酒弥漫的“大世界”;那古色古香的弄堂以及弄堂里的流言蜚语;那穿梭里弄街巷之间的人力车;那目睹上海弄堂里发生的一切却视若罔闻的一群群白鸽。是的,这就是王琦瑶曾生活着的上海,这也是曾一度生养她捧红她并摧毁她的上海。

王琦瑶,多么美丽的名字,而她亦是同样美丽的人。花季的王琦瑶,待字闺中,腼腆依人,偶尔会向往神秘而又令她脸红的男女之情,小姊妹情怀也由衷,只是闺阁圈禁了她的梦。她的第一个好朋友是吴佩珍,一个相貌平平却随时准备为王琦瑶奉献自己的热诚的女孩。她对于王琦瑶的感情有点像一个少年对于一个少女,没有欲念的爱情,为她做什么都肯的,然而王琦瑶却对于越有吸引力的事就越要保持矜持,欲擒故从,这些小九九总是使吴佩珍煞费苦心,痛并快乐着。吴佩珍的真心始终对王琦瑶敞开着,但是却不得已地悄然退出王琦瑶的世界,那是王琦瑶的照片登上《上海生活》封面之后的事了。

时间不动声色地改变着每一个人,王琦瑶日渐变得从容了。“沪上淑媛王琦瑶”的名字随风而散,她依然故我,安静地上课,耐心地生活。耐心是百折不挠的东西,无论于得于失,都是最有用的,以不变应万变,大概就是王琦瑶的魅力所在,也是她一贯的处事方式。此时,王琦瑶的第二个好朋友将丽莉出现了,她以取代吴佩珍的姿态对王琦瑶奉献着自己的热诚,然而中间却夹着一程先生。程先生是喜欢王琦瑶的,而将丽莉对程先生也是有好感的,这些王琦瑶都看在眼里。

从参选“上海小姐”到变成“三小姐”,王琦瑶的生活充斥着灯红酒绿,晚宴和舞会接踵而至。直到李主任的出现,十九岁的王琦瑶便被这个四十岁的军政界大人物俘获,从开始的简单吃饭,到后来的约会,再到李主任紧紧拥住她的那一刻,王琦瑶深深明白,自己已经十九岁了,这一刻终究会来临。然而一切的希望和美好,都在李主任坠机身亡的那一刻香消玉损。

邬桥的月是明亮的,这里埋葬了王琦瑶的姐弟恋情,懵懂少年阿二的心。再次回到上海,王琦瑶的一辈子便被困在了平安里,固定的牌友,定期的下午茶,围炉夜话,与康明逊的风月情使她怀了孩子,而西伯利亚小伙萨沙成了孩子父亲;无论是亲生父亲还是冒名的,最终照顾王琦瑶母女的却是爱着她几十年的程先生。

女儿嫁人后,王琦瑶这一生所剩的就只有沉淀下来的安静优雅的女人特质,她这辈子最不缺少的就是男人的爱,即使在她四十岁的时候,仍然有个跟自己女儿同龄的叫老克腊的小伙为她着迷,与她云雨。造化弄人,祸起萧墙,如此神话般的女人,竟然因为李主任留给自己的几块金条死于他杀,被一个每天跟自己话家常的男人活活掐死,她飘零的岁月也只有在此刻是静止的,并到此为止。

王琦瑶这个名字,换句话来说,就是生如夏花之灿烂。她一辈子都活在流言里,矫揉造作的流言里或多或少地带有羡慕或者嫉妒的成分。她的美不容置疑,然而在上海,意识不到自己的美倒罢了,一旦将美丽公之于众,即使再纯洁的人生也将风流地度过,最终回过头来悲哀地惋惜,嫣然一笑自己曾那么耀眼过;当生命结束在昏黄摇曳的吊灯下,她依然可以安静地说,我叫王琦瑶,我是上海弄堂的女儿。

有关长腿叔叔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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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1)

一口气读了两本名著,本该在少年时读的,而我却现在才有机会,不过,正如《波丽安娜》所说:那又如何呢!青年读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现在想谈谈的是《长腿叔叔》中的莱蒂。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

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身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空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小说写的很戏剧化,也很浪漫,作者琴。韦伯斯特是位美国女作家,从小就生活在浓重的文学氛围中,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从事出版工作。她刻画的茱蒂热情、幽默、乐观而又聪颖,文中穿插的钢笔画,增添了幽默,加强了表现力,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少女的成长日记,也可以是幽默而又真情的内心独白,充满惊喜又充满温馨,满载着感情的味道而又不乏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缺点的批判,上层社会的虚伪,中层社会的无力,底层社会的悲苦,这也许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通过塑造一个幸运的人,让各阶层人们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惊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2)

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叔叔》这个书名给吸引住了,我拿了一本仔细看了起来,立即被书中的故事给吸引住了。赶紧卖回家,认真读起来……

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求学、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女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天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又要坚持学习。她却坚强地克服了各种困难,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是很顺利的,由于她生长在孤儿院,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开扩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有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数是学校的趣事。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叫你一声长腿叔叔。”而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这是我写的第一份情书……”

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感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非凡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精益求精。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勇于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愿意为此而道歉;这个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变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茱蒂的精神使我惭愧,如今,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可我却不能像茱蒂一样坚强、认真地学习。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及顽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知道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3)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写道:“如果每个人都患过几天聋盲症便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教导他喜慕声音。”合上书页,我仿佛坠入了玫瑰园,深吸一口,肺腑弥香。这是简

伟伯斯特创作的一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茱迪自幼为孤,直至某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由于她出色的资助她进了大学。而她则只因偶然地瞥见被车灯拉长腿影的理事,亲昵地称其为“长腿叔叔”。自此,她的命运镶上了一层传奇的色彩。在大学里,她汲取知识,体验多姿。“长腿叔叔”的要求只是愿她努力成为一名作家并且写信汇报学校进展,于是,她拿起纸笔,开始了一次漫长而又丰富的书信之旅。书中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无不洋溢着茱迪无限的热情。在信中,她向唯一的亲人“长腿叔叔”倾诉烦恼,分享快乐。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将原在孤儿院的名字“杰瑞莎”改作“茱迪”。在第四十四封信中,她又向“长腿叔叔”描述心中的理想:“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渴望去流浪,一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瞧,当你看到这段话时,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小姑娘热情的话语所打动。透过纸扉,我甚至可以看到茱迪兴高采烈、瞳中发光的模样。她渴望独立,甚至渴望去流浪。这让我想起中国作家三毛,也有着一颗同样追求流浪式洒脱生活的心脏。她们兴许是同路的旅行者罢,在她们视野的前方便是一片广袤无际的原野,那里生长着一种叫幸福的植物,在湛蓝的天宇下向她们微笑。而茱迪对于快乐的享受并非止于此。在第五十七封信里,她唱道:“快乐的奥秘便是不要沉浸在过去的懊悔上,而是要充分享受充满乐趣的生活。我决定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而在第七十五封信里,她说:“对孤儿院这个家我充满了温柔的情感。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但现在,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我可以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读至此,我深深地陶醉在茱迪营造的温馨氛围之中了。她的文字在信笺上娓娓流出,散发着芬芳。虽然上帝并没有厚待她,可她并不气馁忧伤,而是心怀感激,做个顶快乐的人。

在末尾的第七十九封信里,她说:“我很幸福。周围的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服的.四柱床,一大堆纸,一品脱墨水——人活在世界上,还想要些什么呢?”这个原本身心脆弱的孤女已从自卑愚昧成长得自信聪颖,并且被“长腿叔叔”培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这八十四封信笺已连成一部壮大雄浑的心灵史诗,感人肺腑,尽放光芒。而故事的结尾,茱迪得知她一直倾慕爱恋的杰维少爷竟是自己最亲爱的“长腿叔叔”,最终两人获得了意料之中的动人爱情。这个故事至此圆满结束,却又发人深思。多数人从出生便被来自亲人的浓浓的爱包裹着,并且他们将这种与生俱来的幸福视为理所当然。但终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倾斜了。我们开始想逃离无所不在、怀疑理所当然,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因此失去所拥有的一切。而可能仅仅在失去一切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想要珍惜过去的美好。这时的我们又会怎样呢?是一蹶不振,还是能像茱迪那样用一颗感恩的心去拥抱世界?学会感恩,哪怕拟作一次孤儿,用独特的视角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即使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困、在生活中受挫,也不要停止行走的步伐。虽然我们可能无法达到佛教“普渡众生”的境界,却能像茱迪一样轻松地叫句“嗨,长腿叔叔!”然后秉持着感恩的美德生活。我想,书中的“长腿叔叔”也正是感恩的象征罢。的确,自己找的幸福,不同出身、不分贵贱。当内心盛满了它时,困难就会退缩,悲伤就会遁形。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4)

读完长腿叔叔之后,会在此写一篇读后感,以表达我心中的感悟。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孤儿院的理事送去上大学,她每日给理事寄信,但对方不回信。她将理事称为长腿叔叔,并把他当作诉说的对象。当茱蒂考虑向杰维表达爱的时候,长腿叔叔终于路面了,而杰维就是一直抚养她的长腿叔叔。

大多数人——出生就被无处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觉得一切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逃离,怀疑。有时会害怕我所拥有的一切,会在一霎那间失去。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在生命的开始做一个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或许这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渐渐发现亲情是最难舍弃的,许多东西是不易割舍的。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使他喜慕声音。”也许只有舍弃之后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予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的生活,幻想着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5)

“长腿叔叔‘’这本书是我最爱读的书,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她出生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她的父亲从事出版工作,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经常为报刊供稿,并且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她的代表作品有《亲爱的敌人》、《长腿叔叔》。先后入选法国《读书》周刊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佳读物“。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也许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很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陡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现今越来越多孩子的叛逆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给孩子太少还是太多了;现今越来越多人的叛逆让我思考另一个问题:我们是多么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与其等到失去时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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