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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高中

项链读后感

2023-02-28

项链读后感高中1000字集锦3篇。

随着的社会的进步,读书已经深深融入了我们生活之中,当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之后。我们在写读后感的时候可以进一步挖掘作品的深意。读后感大全花时间为你编辑了项链读后感高中,请收藏本文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项链读后感高中【篇1】

小说一开始,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整日耽于梦想的美丽忧郁的妇女。她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不平与委屈。可是,由于玛蒂尔德面临的现实是:她没有一个好父亲,没有一个好身份,没有一笔陪嫁金,因此就无法找到有身份有地位的好丈夫,只好委委屈屈地嫁给了与她门当户对的小职员罗瓦赛。如果她是高老头的千金,定能成为高贵的男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如果她是守财奴的女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亦定难计其数。年轻的玛蒂尔德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她的梦境不是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

有一天晚上,丈夫带回一个大信封,里面是教育部长邀请他们出席晚会的请贴。一套过得去的衣服要四百法郎,衣服有了,可是首饰呢,珠宝呢?要是什么都不戴,玛蒂尔德觉得太寒伧了,她宁愿放弃这次出风头的大好机会。夫妻俩商量来商量去。最后,还是罗瓦赛聪明,他猛地想到祖福雷斯蒂埃太太,管她借了一串非常美丽的钻石项链。

凭借漂亮妩媚的容貌,带着微笑的脸庞,精美的服饰,玛蒂尔德在晚会上大受欢迎,大获成功,所有的男子都盯着她,打听她的姓名,要求与她共舞。可是回到家中,玛蒂尔德猛然发现颈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他们俩大惊失色,慌忙到处搜寻,可是哪儿也找不到。于是只好偿还,他们辞退了女仆,租了一间紧挨屋顶的顶楼。玛蒂尔德亲自洗衣、买莱、打水、倒垃圾、洗碗,罗瓦赛尔深夜还在忙于抄写。十年之后,终于还清了所有的债务。而玛蒂尔德现在变得又坚强,又粗暴,头发从不梳光,裙子歪系着,两手通红,高嗓门说话。不过偶尔她也会想起那个美丽的、让她出尽风光的、也让她从此一生劳作的夜晚。最后才知道那串项链是假的呀,顶多也就值五百法郎!

《项链》这篇文章只是写了当时在法国人的社交活动中的的一件小事,一个微不足道的题材,从借项链----丢项链----赔项链的这样严格心理变化过程,反映了主人公的爱慕虚荣的心理和对“金钱万能”的社会现实的批判。一方面由于主人公的这种思想价值观,导致负债破产的不幸遭遇,另一方面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毒化人们的灵魂,腐蚀着普通人们。以及上流社会的奢侈腐朽的生活方式,以貌取人、金钱万能的意识毒害了路瓦载夫人,这是造成悲剧的客观原因“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换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彻底反映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万能,尔虞我诈的竞争中,小资产阶级生活的艰难,命运不稳定。

其实情节并不复杂,知识跌宕起伏的人生令读者感叹,为可怜的玛蒂尔可惜了,而且我心中也产生另一种构思,为何不一开始就向那位贵妇人坦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为何贵妇人要借条假的给别人?然而作品就因此加大了它的讽刺意味,另人回味无穷。

项链读后感高中【篇2】

本文讲评的是罗塞瓦德太太虚荣心统统,她为了在一次宴席上展示自己,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席上呈现的时辰,导致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获患了泼天的餍足不幸运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掉了为了补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然后,她事足足十年省吃俭用才还清清偿务而颇具嘲讽象征的是这时候对于方告诉她丢掉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太太路程经过过程“打肿脸充胖人”的体式格局来预示自我,体面不雅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悯恻的罗瓦塞尔匹俦!运气真会作搞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熬头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假虚荣心强的人每一每一体现为一种自诩夸耀的举动,路程经过过程吹法螺、隐匿等棍骗手眼来体现自已经虚荣心强的人,每一每一有嫉妒激动,看见旁人的能力比本身强,官位地方比本身高,运气比本身好,外表比本身美,就感应不舒畅、不利落索性甚或者排异、奚落、冲击、生分、难为比自自强的人,成心或者无心地做出侵害这些个人的工作来另有,虚荣心强的人,出格喜欢听奉承的话、捧场的话,最不克不及接管的是他人当众顶嘴或者劈面提定见,最不克不及宽容忍耐的是揭他的老底是以,与他交友的有多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罪行,然而一切罪行都盘绕虚荣心而生,都不外是餍足虚荣心的手眼”虚假的声誉是1个转瞬即破的番笕泡,咱们不该该寻求这类其实不归属自已经的虚假的工具;而要实事求是地去干一番事业,路程经过过程奋斗,创造出归属本身的声誉来。

《项链》本文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闻名作家莫泊桑编撰的笔者生人于诺曼底地域滨海地域1个没落的贵族家子由于自小遭到富有妈妈浪漫气质的妈妈的影响,使他没有办法勉强承受贵族黉舍的氛围,转致一所公立黉舍念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布满了灰心颜色,这与他的康健状态以及汗青配景有着紧密感情好的瓜葛。

项链读后感高中【篇3】

《项链》这篇小说对于我们已经不算陌生,它也是莫泊桑所有短篇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它讲述了一个女人因为爱慕虚荣而导致自己荒废青春却换来一个讽刺的事实。

本文的主人公,马蒂尔德,漂亮迷人却因为出身贫苦而饱受贫穷的折磨。她认为自己本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是她却没有为此努力。她从没想过如果自己接受现实,甚至去试图找一份工作或许一日终能摆脱贫穷过上好日子。取而代之的是坐在屋子里幻想着那一切光鲜亮丽的事情,坐以待毙却为自己的处境感到痛苦,为自己身边的事物感到伤心,为自己没有一个好的出身而愤怒。

而她的丈夫便可怜到了极点,自己辛勤工作却换来妻子的不屑一顾。当他收到舞会的邀请函时他希望这能让马蒂尔德开心起来,结果却又被泼了一盆冷水。当他把自己辛苦存下来的那四百法郎给妻子去买一套晚礼服时,放弃了自己和同伴去打猎的机会。当他听到马蒂尔德把项链丢了,焦急地和她一起去找,为了能把项链赔给别人而更加努力工作。我想他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完成“丈夫”这样一个角色。

马蒂尔德向她的朋友借首饰,她没有考虑那些首饰的背后她所要承担的责任,而只顾着在舞会的晚上自己能光彩夺人,便拿了那条钻石项链。舞会的晚上马蒂尔德如愿地迷倒众生闪闪发光,而为此的代价却是荒废掉的十年青春。

马蒂尔德的虚荣心终于受到了惩罚,她不得不去做那些沉重的工作以此来偿还那项链。所有她曾经梦想过的东西都不复存在,而她也在没有时间去幻想那些。她每天在重负中脱不开身,而她那美丽的外表也因此而慢慢流逝。当十年之后她终于攒够了钱拿着项链去偿还才得知项链是假的这么讽刺的事实。

如果马蒂尔德在当初没有那么虚荣或许结局会完全不同,或许她能挣足了钱把握她大好的青春。马蒂尔德在莫泊桑心中代表着的是法国的那一群爱慕虚荣的人,而小说的结局把那些人讽刺的体无完肤。莫泊桑让我们深刻地意识到爱慕虚荣的恶果,给世人了一记警示。马蒂尔德如今有了足够的钱,能过上她当初想象中的生活了,但是她的芳容,年龄,青春都已经逝去了。而这也让人们意识到,当你手握大笔钱财,青春却不复存在,那或许这一切就已经不是你所想象的。

莫泊桑的可贵之处就是他能让我们从那些极小的细节中体会、感受到那些情感,读完通篇之后就会使整篇文章更加饱满细腻。而他也让我们在这样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彻底地悟到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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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1000字集锦


作者写的作品含着许多人生智慧。我们对于书籍的深刻感悟,常常可以通过读后感来进行记录。应该总有一大批人觉得作品读后感很难写吧?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收集的“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1

利用寒假闲余时间,我读了一本书,题目是《老人与海》。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老人与海》大体内容是: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最终他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老人与海》(TheOldManandtheSea)是海明威于1951年在古巴写的一篇中篇小说,于1952年出版。《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它围绕一位老年古巴渔夫与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在离岸很远的湾流中搏斗的情形而展开故事情节。《老人与海》奠定了海明威在世界文学中的突出地位,对于他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也起了重要作用。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极限,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极限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极限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以一颗勇敢顽强充满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2

热爱一切——《老人与海》读后感

这是一个年逾古稀、孤身一人的老渔人,曾连续八十四天没有钓到鱼。

老人的一生波折而坎坷,他曾是渔村里最强壮的渔夫,年轻时捕过海龟,到过非洲,而现如今他消廋而憔悴,曾经跟随他出海的男孩也因他太久没有收成而离开。第八十五天出海,总算有所收成,捕到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回航时却遭到鲨鱼的袭击,最终和往常一样一无所获。

好不容易捕获这么大的一条鱼,最终只剩下一具巨大的骨架,拼尽全力,却没有回报,换做我,肯定早已内心受创,发誓不再出海,但渔夫在男孩的帮助下,重怀信心,准备再次出海。是什么样的精神和信念支持他的呢?答案就是------对一切的热爱。

老人热爱他那艰难而贫苦的生活。它只拥有一间小屋,因为长久捕不到鱼,连饭都煮不起,职能靠露天酒吧老板的馈赠填饱肚子。但他丝毫没有被困苦的条件打败,他感恩在孤身一人的时候有男孩的陪伴,感恩生活困难的时候能得到好心人的施舍。在物质方面的缺失,他会用精神上的粮食补回。他爱读报,总和男孩一起讨论报纸中的棒球比赛。他热爱他的生活,所以贫困不会打败他。

他爱那条鱼的强壮,爱那条鱼的活泼,爱那条鱼的聪明,他甚至为鱼思考。老人在海上注定是孤独的,唯一与他一直作伴的,只有那条与他搏斗的大鱼,老人把鱼当做自己的兄弟,爱他,敬畏他,所以,孤独也不可能击败他。

老人热爱大海。大海给了老人生计,给予老人生命中的一切,但大海也充满神秘和危险,甚至它也会杀死老人。在海上,老人要与大海的一切抗衡,大海的物资缺乏,淡水资源缺乏,随时随地都充满着危险。但老人依然热爱大海,热爱大海给予他的微不足道的资源,他认为不要去想自己缺少什么,而是想想拿自己现在的东西能够做什么。他爱大海的波澜壮阔,爱大海的阴晴不定。所以,海上资源的不足和时时刻刻存在的危险也无法击败他。

他热爱生活,热爱那个男孩,热爱令他身处险境的大鱼,以及与他作伴一瞬的海鸟。热爱他遇到鲨鱼时手中仅存的几个威力甚小的武器,他甚至热爱他所受到的挫折...他热爱所经历过的一切。

本书作者海明威正如书中的老人,热爱艺术、热爱创造,热爱书中的一切。所以这部作品才能震撼美国学术界,永垂不朽。

热爱一切吧,就算现在的一切可能不如意,但热爱它,你就不会被他打败。与它产生感情,对他生存敬畏,从而产生勇气,产生战胜所有挫折、艰险的力量。

热爱一切,热爱你所拥有的一切,你的经历,你的艰辛,你的亲人和朋友,以及你的敌人,总之世间一切都是你可以热爱的。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3

人生是一场无止境的追求,无论成败与否,都只是一个起点。成功与失败往往只是一念之差,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而《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即使失败,也要成为一个胜利者,一个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在第八十五天捕到一条大马林鱼,与之机智地周旋、搏斗,正在归程中却再三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和鱼尾以及一段骨骸。

《老人与海》,这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人。他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从不放弃,仍然出海捕鱼,乐观面对这一切。而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就选择了放弃,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人相比,他们是真的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挫折,失败。我们可能会因为某次的考试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人,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老人与大海顽强地斗争着,而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的压力,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那小小的不满意而已。与老渔夫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依然热爱生活,和那个小男孩聊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每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无收获,他都坚持出去。不是因为他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

在第八十五次出海捕鱼时,他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在回港路上,他碰到了鲨鱼的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捍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成果。虽然,那条马林鱼被吃得只剩下骨架了,但他也没有怨恨这些鲨鱼,而是乐观的接受这一切,开心地拉着这骨架回家了。老人的这种勇敢的,乐观的精神,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是对老人最真实的写照。海明威用他那平凡的甚至有些枯燥的语言,却真实地刻画出了老人这一生活上的巨人。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像那个老渔夫一样,艰难的人们,那些农民工、小贩、修补匠……都是在艰苦的环境下活着,但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因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尊敬他们,也要学习他们,他们就是《老人与海》的一种现实演义,他们也是那么坚强,对生活充满了热爱。不论他们是成功还是失败,都值得我们尊敬。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且充满坎坷,但只要勇敢顽强地以一颗乐观的心去面对,就将永远是一名真正的胜利者!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4

寒假里,我读了《老人与海》,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书里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坚持了八十四天,在这八十四天中,他没有捕到一条鱼,第八十五天的清早,他去了很远的地方捕鱼,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老人守了这条鱼两天,好不容易才叉中了它,可受伤的鱼把血流在了大海上,引来了许多鲨鱼的袭击,老人奋力与鲨鱼搏斗,但回到海港时,大鱼却只剩下一副巨大的骨架。可老人却没有被失败而所打倒,仍旧坚持了下来。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童年的一件事,记得我那时还小,特别没有耐心。爸爸和妈妈也年轻,他们带着我一起,去玩捞活鱼。我们拿了用来捞鱼的网,和一个装了水的小水桶,我兴奋地拿着捞鱼网和小水桶跑到水池边,准备捞鱼。这时,我盯上了一堆红色的鱼群,我想,如果捞鱼群的话,即使散开了,还有可能捞到几条鱼呢,我这么想着,抓紧把柄就朝鱼群捞,结果一碰到水,鱼儿们就四处逃散,不过幸好我眼疾手快,捞到了一条十分小的红金鱼,虽然很小,可是因为第一次捞就捞到一条,心里开心的很。

我把小鱼放进小水桶,又开始第二次向鱼池“进攻”了,这一次运气很不好,可能是因为上一次小鱼们已经认识我了,所以看见我就躲开了。我一次又一次地捞,结果还是一无所获,每次都是渔网里一干二净的,只有第一次打捞上来的小鱼在小水桶里打转。我因为捞了许多次都没有收货,都失败了,所以我泄气了。扔了捞鱼网,嘟着小嘴,闷闷不乐地说了声:“我不玩了。”转过身子就朝门口走去,妈妈看了跑上前阻止:“你为什么不玩了?刚刚还开开心心的呀,怎么现在愁眉不展了呢?”我皱着眉头,不想说话,可妈妈一看小水桶里只有一条小红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妈妈说:“你不是被困难和无数次失败而打倒了吧?”“这都被你发现了?”我红着脸说。妈妈笑着不说话了,她带着我一起走向水池,妈妈教我要有耐心才行,我听了妈妈的话,一次又一次有耐心的捞,终于逮到了一条,后来越捞越多,我看了乐得嘻嘻笑!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5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著作,凭借此书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描写了一位勇敢、执着的老人,面对着各种艰险和强大的对手,最终用自己的行动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故事中讲述的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消瘦憔悴,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的孤独老人,他的朋友除了一个小男孩几乎没有。但是他的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仿佛充满着快乐。

老人有一次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在别人的嘲笑下,他依然坚信他会捕到大鱼。老人与孩子相互依存,相互照顾。在老人的心中,大海就是老人的家,在那里老人可以找到友谊和他深爱的东西。老人爱大海,他把大海比作是一位仁慈、美丽的女性。他把鸟、鱼和海风看作是他的朋友。有时候他和他的朋友聊天,他也会喃喃自语。从他的语言中可以看出老人内心的复杂。就算是对于大马林鱼,老人的情感也在不停的变化。刚开始,老人是兴奋的,因为他终于可以结束他的噩运了,而且这样一条大鱼可以给他带来很大的财富;但渐渐老人开始欣赏马林鱼的智慧和和毅力,甚至把马林鱼当成一个伟大的敌人;最后老人被马林鱼感动了,他为马林鱼的死感到难过。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文中有一段经典的句子”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却打不败他“。这句话说明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现那样勇敢地去面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读《老人与海》这本书,我感到我浑身增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无论今后的教育道路有多少荆棘,多少挫折,我相信只有有老人那般不服输的品质,我一定会是生活的强者。《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去仔细品味的

一本书,就象高尔基的《海燕》,能让我们在暴风雨来临前获得勇气,获取力量。能让我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向全世界大喊”我就是英雄!”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碰到无数次失败和打击。而,他英勇卓绝,他从xxxx年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xxxx年的时候林肯终于当选为美国总统,他终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我们碰到挫折时,应该要勇敢面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力量。正如歌德所说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

现在我们努力起来,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个人吧!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海明威的著作《老人与海》,深深地被它那种具有凝练、深沉、气势磅礴而又耐人寻味的艺术风格所吸引,简洁的语言所叙述的故事里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书中讲了一位叫桑提阿果的老人在海上捕鱼的始末。这位慈祥、和蔼可亲的老人在八十四天里,在暖流中连一条小鱼也没捕到的情况下,依然沉着、冷静、不急不躁、不厌疲倦坚持捕鱼。书中还写了一位着迷棒球的小男孩。他总是帮着老人搬回沉重的钓绳,或者是扛走拖钩和鱼叉,再不就是桅杆和船帆。老人非常孤独,男孩是他最好的伴儿。老人捕鱼的信心总是足足的,从不轻言放弃,支持着老人心底的支柱是老人总是给自己打气,相信自己一定能捕到大鱼。老人生命力强,尤其在海上,他只有一把不成样的破刀和两只不顶用的手,但也创造了奇迹,老人靠智慧和自身的力量亲手捕获了一条大鲨鱼。

读完这本书,首先的感受就是令我十分震惊,如此的老人,如此充满力量的手,如此的充满信心,精神上又是如此的不可战胜。一个人,除了精神顽强,希望不灭之外,更重要的是做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去拼搏。那执着的精神好比是太阳,那力量就似月亮,合而为一,是老人身心最珍贵的所在,更可贵的是老人的心纯洁无暇。我们在生活上要学习小男孩那种助人为乐的品质,学习上更应学习老人那种不可战胜的精神,碰到困难,不言放弃,要自己常给自己打气,给自己信心,加上顽强和凭借自己的智慧,定能更上一层楼,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定能越走越远。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8

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

我们会因为那些感动的书,而潸然泪下,或那些记录屈辱历史的书,而热血沸腾,甚至因为那些武侠,玄幻的书,而将自己想象成那些天下第一人.

《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时候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很多负面情绪,许多人因此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师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逃避.和那些已经生活窘破的老渔相比,那些逃避的人是不知道什么是挫折.我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老人的话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要揭示的哲理.不可否定,只要是人就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不屈服他的时候,无论是最后捕大批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己的缺陷及自己的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9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轻轻合上这本《老人与海》,不禁思绪万千,我的心早已随着这书飘到那波涛汹涌的大海。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主人公(圣地亚哥),使我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老人与海》的故事很简单,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84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可想而知,这需要多大勇气和多强的意志啊!但在归程中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于是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但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是他这种坚持不懈,自信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虽然老渔夫没有把完整的马林鱼拖回海岸,在别人眼里是失败的,但是实际上他是成功的。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将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

古时的愚公移山,他明知开山绝非易事,也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仍坚持带领子孙后代来开山。终于感化天帝,命山神搬走了这几座山。还有“水滴石穿”,“铁杵成针”,“冰冻三尺”等等,不都意味着“有志者,事竞成”吗?

《老人与海》中有句名言: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困难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回想自己,每当遇到一点点困难就不耐烦,当失败时就好比泻了气的皮球。

当我看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不禁有感而发:虽然老渔夫已经捕到了一些鱼,但他并没有安于现状,而是有着更远大的目标。而我们呢?取得了一点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没有奋斗的目标,这怎么会成功呢?“失败是成功之母”,就是这句话,是老渔夫在84次的失败后,在第85次时捕到了大鱼,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考试的失败而失落,对自己没有信心;也许会因为朋友的背弃而伤心,自暴自弃。但是,自从我读了《老人与海》后,想想来渔夫,再想想自己,就觉得自己遇到的不是问题。

同学们,人生谁没有失败过,最重要的是在失败过后重新勇敢的站起来,积极的去面对,去寻找失败的根本原因,并改正。“人生能有几回搏”,我们要全力以赴,以全心的面貌去挑战,坚信成功将不再遥远。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当我们遇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相信成功永远属于我们自己!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该书出版仅48小时就销量惊人,当年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1954年,因为海明威"精通于叙事艺术,突出地表现在他的近著《老人与海》之中;同时也因为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海明威又获诺贝尔文学奖。"每一句话和每一段落,都要尽量写得简洁。"这是海明威写作的信条之一,这使得他的作品改编成电影的数量比任何其他一位获奖者都多。当他被宣布为当年的普利策文学奖得主时,评论界一致称好。"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所说的话,不仅打动了读者,也征服了评论者。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10

一个故事可以触动人的心灵,一本书同样也可以奠定一种品质。

《老人与海》是由20世纪20年代美国著名的作家,厄纳斯特·海明威所写的,这本书中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感人、坚强,而又细腻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住在墨西哥湾中打鱼的老人,他名叫桑提亚哥。这位老人一连84天,连一条鱼也没有捕到。第二天,这位老人独自一个人去了茫茫的大海,逐渐进入了远海。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开始下饵。老人不知道等待了有多久,突然,一条罕见的大马林鱼上钩了。这条大马林鱼和老人僵持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天快亮的时候,大鱼把老人拖倒在舱板上,老人的左手抽起筋来了,他想:你能坚持多久,我就能坚持多久!三天后,老人终于把大马林鱼给杀死了。疲乏之极的老人张起帆,拖着大马林鱼的尸体回去了。可在半路上,又遇到了一大群鲨鱼。老人用尽了所有的办法:首先用鱼叉,叉鲨鱼,可是,没过一会儿鱼叉断了,他就用棍子继续打,棍子却被咬去了,又扭下船浆朝鲨鱼抡过去……第二天,渔民们在沙滩上发现了一条身长18英尺的鱼。这时,老人在他的窝棚里,沉沉地睡去……

读了这本书,我被桑提亚哥这个老渔夫的这种坚强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尽管桑提亚哥这位老渔夫在路上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是他都把这种种困难全部克服了!他的心中只有要快点回去,和渔民们分享快乐!

随着故事的深入,这位老渔夫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不断的提升。他一连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但是他仍然乐观开朗、一如既往。在与大马林鱼、鲨鱼的搏斗中,他忍饥挨饿、竭尽全力。桑提亚哥这个人物,体现了人类不向命运低头,永不服输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乐观人生态度,赞美了人类生命的伟大。塑造了一种百折不挠、坚强不屈、勇于面对暴力和死亡的硬汉性格,体现了人的勇气与不屈不饶的精神。

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向桑提亚哥爷爷学习,不应该一下子就放弃,要坚持到底。正如厄纳斯特·海明威所说的:“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11

去年寒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钦佩老人的意志与精神。小说给了我许多启迪,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有坚持不懈、知难而进、勇于拼搏和乐观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老人与海》描写了一个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独自出海捕鱼,钓到了一条比他的小船大很多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难胜,但他却知难而进。后来在返航途中,马林鱼伤口上血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旧不放弃,最终赢得胜利,将大鱼的骨架带回了码头,令其他渔夫惊叹。

“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太近了,也许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

读到这时,我感到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当他离海岸很近时也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满足这点收获,而是朝着更远、更大的目标前进。联想到我们自己,我们是否也应该像老人一样胸怀大志,不安于现状,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呢?

“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围着小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鱼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向它的心脏叉去,结束了大鱼的生命……”

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惊叹。虽知对手实力强大但他也没有丝毫退却,而是迎难而上。正因有了这种精神,老人才获得了胜利,钓到了鱼。我们在生活和学习当中也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们要像老人一样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先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抽筋,他用右手拿木棒、鱼叉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来驱赶鲨鱼,最终赶走了鲨鱼,但大鱼的肉几乎被吃光了,但老人却还幽默地批评自己的左手在该工作的时候休息,而不是自暴自弃。在生活中,有些挫折和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面对,不自暴自弃,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拼搏的精神。想到我们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中,是否也应该像老人那样,不安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范文 篇12

人生就是一场无止境的追求,无论成败与否,都是一个起点。成功与失败往往只是一念之差,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用他的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即使失败,也要成为一名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与大马林鱼机智地周旋、搏斗,正在归程中却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和鱼尾以及一段骨骸。

“然而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能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在老人与大马林鱼的搏斗中,大马林鱼无疑成为了牺牲者,鲨鱼来到后,老人和大马林鱼一样,同样成为了牺牲者。老人与鲨鱼间的搏斗,正是老人的意志和一切强大的敌对力量抗争,而鲨鱼则化身成为了敌对力量的代表。虽然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老人的意志。老人圣地亚哥虽然是一位失败者,但是他敢于同恶势力抗争的精神,使他成为了英雄。所有东西都注定会毁灭,只有你的行动才是永存的。只有这样,你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者!

在生活中,挫折是必不可少的磨难。我们也许会由于难题而退缩,我们也许会由于落后的成绩而气馁,我们也许会由于考试而烦恼……这些小小的挫折不值一提,却往往成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有些人会像老人圣地亚哥一样追越极限,在困境中迎难而上,即使失败了,也问心无愧。由于你做出了行动,你就是一个成功者!有些人却没有信心和勇气去直面失败和挫折,而是得过且过,最终被命运从成功的行列中抹除,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人。鲨鱼或许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毋庸质疑的是,老人也是一位胜利者,他始终知道这伟大的“杰作”是属于他的。他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投降和妥协。我们也需要具备这种敢于同命运抗争的勇气。在任何时候,都把失败看成一种磨练,让它成为我们垫脚的基石,来攀登更高的山峰,挑战自我,直面缺陷,超越极限,你就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英雄!

在人生的旅途中,哪会少得了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人总会摔倒,只是看你能否重新爬起。是否还能勇敢地去面对,成功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了失败,才会体验那成功的来之不易。只要你用一颗顽强的心去对待,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汪曾祺读后感1000字集锦11篇


读书、读好书能帮助我们感悟人生、思考人生,作品里精彩的文字打动了无数读者,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了解多少呢?以下由我们收集整理的《汪曾祺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汪曾祺读后感【篇1】

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汪曾祺读后感【篇2】

近年来,官员们对薄纱感兴趣,谁让我乘车去京都参观这座繁华的城市?

住在小楼里听春雨淅淅沥沥,一大早就会听到巷子深处一个卖杏的声音。

低纸使闲置的草,黑暗的窗户和精美的牛奶发挥茶。

哦,不要感叹京都的灰尘会弄脏白色的衣服,还能及时回到乌巴克湖的镜子里的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不同于他著名的表达为国家服务和复仇的诗。这首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品味,他的闲适心情有一种不受世界影响的优雅品质,就像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一样。

王总是喜欢这首诗,而不是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心情。他想向我们展示的是他有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有点逃学儿童的闲暇,世界是如此之大:他嘴里甜甜的草根,浑身沾满臭芝麻以捕捉“全部溜走”,苗族姑娘温柔的“卖杨梅”声,窗台上绣球花静静的“吸水”。这就是生活,甚至是一门艺术,他非常喜欢这门艺术。

他是一个不同类型的作家。他不同于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的作家,他的眼睛牢牢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他的神经几乎被源源不断的电话摧毁。他的文章和书籍似乎被他触摸了数千次,铅笔的气味从线条间散发出来,而不是机器的硬度。我能看见一个健康的老人用瘦骨嶙峋的手拿着一支铅笔,脸上带着平静而轻松的微笑。他细腻而感性的笔触偶尔会给我们和他自己一个小小的惊喜和触动,比如一小盘带雨珠的白色缅甸桂花,或者一条突然从湖中央冒出来的大鱼,或者一个带着北京口音的服务员,“茶来了”事实就是如此。朴素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心态和一种理解。大多数人努力摆脱平庸。然而,在经历风暴和彩虹之后,成功人士往往不再志存高远。相反,他们理解平淡,喜欢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有着这种平淡的心态。

事实上,他文章中所反映的悠闲自在的美正是他在经历人事起伏后致力追求的。伟大的美是令人敬畏的,但他向我们展示的是那种能让人发笑的小美。美在他身边,美在他的职责之内。不幸的是,现在大多数人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美女。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匆忙。沉重的镜头将人们的心与社会和自然隔离开来。太多的金属制品层层包裹着人们的心。当作者试图让我们感受到美时,我清晰地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对那些忙于旅行的人说:“孩子们,慢点。看看这秋海棠的颜色,就像一个好家庭的胭脂水从指尖滑落,浸透花瓣。太美了。太美了。”

汪曾祺读后感【篇3】

最近看了汪曾祺的两本书《钓鱼杀手》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孩子,所以文字大多受他影响。《钓鱼杀手》主要是他的文论和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论写作。《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著名的作品,如《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迁徙》等。他的小说更像散文,有点故事性。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另外,他的书不是那种人格流行的。读起来,很有生活的味道,让你觉得不陌生,但很善良。此外,我们可以看到王对生活的冷漠态度,非常有才华,但缺乏非常内向和谦虚的自省。他是江苏省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爬上村民的江南。水乡的文化历史故事并不比高原北部的广泛和直率,但它非常有趣。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南方有才华的美女。王在北京住了很多年,写了很多北京文学作品,但他对家乡的描述和记忆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有些人也称他的文章为当地文学,但他不同意。我认为王最重要的文学质量是平淡自然的。他的文章还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这也是他文章的主要特点。

我经常想,我是南方人,但我在北方长大。这段历史会对我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在南方或北方,我可能会走完全不同的路。对我的父母来说,他们上大学的时候才从南到北,然后就再也回不去了。他们不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必要的重复性,没有根。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四处游荡,不会感到悲伤,也不会感到自然的选择。然而,那些多代祖先一直坚守一方水土的人,不能忍心离开。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务必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明白其宝贵的地方和好处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就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读后感【篇4】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读后感【篇5】

微光,纱帘,素笺。

一米阳光探进窗扉,似轻纱自空中柔缓飘舞,闪烁着橙黄的,樱红的,温暖的光。一缕微风挟裹着草木的清新拂进窗内,衬着阳光下浮动的微尘,撩开扉页,送来蔓草自然的清香。

他,自书香门第走来,淡雅绝俗的言语是他的生活方式;生动鲜明的描写是他的至理名言;双瞳剪水,是他对峥嵘岁月的淡淡回忆;酒入豪肠,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沧桑矍铄的面容于眼前渐渐浮现,温厚哲理的话语于耳畔轻轻回响——"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更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走过战火纷飞的抗战时期,在兵荒马乱的繁尘俗世中,他依然保留着一颗宁静淡泊之心,用心体味,用笔记录下战乱年代一点一滴的小幸福。在文《跑警报》中,汪老如是言:"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时候……跑警报可算同生死,共患难".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中,人人自危,又能有几人会注意到这细微的现象和人们忙而不慌的心理感受呢?唯有汪老,以一双擅于观察的睿智之眼,一颗素雅如兰的淡泊之心,以温暖的笔触,静静地勾勒出一幅繁忙却不失幸福的生活画卷,亦鲜活地描摹出自己内心深处感性而细腻的伊甸园。身处乱世思桃源,素心如兰淡雅香。汪老静静地教导我,善于捕捉细节的慧眼与知性细腻的善思之心最为可贵。

跨入坚韧沉稳的中老年时代,汪老将年轻时一颗焦躁不安的心轻轻安抚,把青葱岁月中的点滴回忆慢慢沉淀,于岁月长河、广阔文坛中交织、升华,终酿成一坛醇香浓郁的玉液琼浆。三分啸成文采,七分酿成情愫,绣口一吐便是绝世风采。正如文《豆腐》中所记:"砂锅豆腐须有好汤,骨头汤,小火炖……汤清而味浓……".汪老的一生正如这锅好汤,以聪慧才智为底,以人生阅历为料,以生活中的挫折和历练为文火,慢慢炖,静静熬,待汤内翻白,浓香四溢,方揭盖起锅。哇!一锅好汤,乳白中透着奶黄,这不正是汪老乐观诗意人生的缩影吗?袖舞斜阳四暮合,浓情诗意青莲馥。汪老轻轻的告诉我,怀着一颗淡泊朴素之心,带着一份热爱生活之情,并将之汇聚于文海中,融合于生命长河中,才是永恒的真谛。我想,这也正是汪老在茫茫文海中沉沉浮浮,虽历经岁月沧桑,却依然能历久弥香,于世间芳华处绽放的原因吧!

人间草木已纷菲,心间芳华始绽放。我相信,铭刻在我们心中的,不仅只是汪老的音容笑貌和散文随笔,他那在沉浮世俗中依然宁静豁达、淡泊致远的高贵品质,他那在滚滚红尘中依然能独守初心、执着前行的坚定信念,他那在峥嵘岁月中甘于默默沉淀、厚积薄发、始绽芳华的质朴而伟大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汪曾祺读后感【篇6】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读后感【篇7】

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汪曾祺读后感【篇8】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汪曾祺读后感【篇9】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汪曾祺读后感【篇10】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侑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就应算得尙是一茖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情绪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关于诚信的名言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了以前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以前的往事,向我们传來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下雨天的心情说说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坚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读后感【篇11】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华尔街读后感”。

华尔街读后感【篇1】

圣诞期间,又有一部好莱坞大片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上映。这部由派拉蒙(Paramount)公司制作,MartinScorsese导演,著名演员LeonardoDiCaprio主演的影片,耗资一亿多美元。在此同时,华尔街之狼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影片奖的提名,LeonardoDiCaprio获得了金球奖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华尔街之狼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JordanBelfort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华尔街上的一名股票经纪。九十年代初,他创立了StrattonOakmount公司,以大力推售廉价分币股票(pennystock,在华尔街这类股票被称为垃圾股)而大获利润。在StrattonOakmount公司鼎盛时期,它有超过一千名的雇员,股票出售总价超过了十亿美元。但是,这种所谓的廉价分币股票完全是一场骗局,它造成了投资者两亿美金的损失。JordanBelfort于1998年因交易欺诈与洗钱被起诉,在他与联邦调查局(FBI)合作并提供他人犯罪的证据之后,他被轻判,只服刑22个月就出狱。在狱中,他起了写书的念头。出狱后,他的两本回忆录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和抓住华尔街之狼(CatchingtheWolfofWallStreet)先后出版。电影华尔街之狼就是根据Belfort的回忆录改编的。

自从20xx年金融危机以来,人们对华尔街的批评不绝于耳。而华尔街之狼是自那以后第一部最为真实,深入地挖掘华尔街丑闻,披露华尔街蛀虫的影片。

华尔街之狼全片长达3小时,大大超过一般影片的长度。但我在观看过程中,丝毫不觉得影片沉闷,冗长。全片结构紧凑,情节起伏,紧紧抓住了观众的心灵。

全片对华尔街丑闻的揭露确实是触目惊心的。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年轻股票经纪时,他的老板午间带他到高档餐厅用餐,并告诉他在这里,成功的关键是:手淫(masturbation),毒品(cocaine),***(hookers),并当场在餐厅吸毒。这样的启蒙教育令人不寒而栗,而Belfort也是遵循这样的启蒙教育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Belfort到廉价分币股票公司任职时,已能将他在以前学到的推销技巧熟练运用,他在电话中口舌如簧,向不知情的顾客推销垃圾股的一幕,连同事都听得目瞪口呆。

当Belfort自开公司后,立即向雇员面授一套欺骗顾客,鼓动他们买入垃圾股的基本程序。从这里,我们可以充分感到,股票经纪那一套信誓旦旦,貌似诚恳的语言,都是骗人的鬼话。Belfort的公司初获成功之后,他与前妻离婚,在将与模特儿结婚前夕,决定举办一个单身汉派对(BachelorsParty)。他包了一架飞机,飞往拉斯维加斯,机上,除了公司的员工外,还有多名***。不但飞机的钱,连***的钱也是公司支付的。但如果观众细细一想,就会想到这些钱,都是不义之财。机上,公司员工与赤身裸体的***胡闹的一幕,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事实上,整部影片,都充斥着给人以强烈刺激的镜头。这其中包括Belfort多次的吸毒镜头,吸毒之后的疯狂,和***鬼混的镜头,让女人全身上下绑满钞票准备将朝钞票带往瑞士的镜头,以及豪华游艇在地中海风浪中沉没的镜头。全剧对豪车,豪宅,豪华游艇,美女,奢侈的生活方式,有许多描写及渲染。

华尔街之狼上映后,引起了一阵批评之声。有人认为,影片中没有出现任何受害者,即那些买进廉价分币股票而损失惨重甚至是终身积蓄的投资者,没有展现这骗局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些受害者绝不会有心情观看这样一部电影。有人还认为,影片不但没有谴责Belfort的丑恶行径,反而将他作为影片的主角,美化和渲染了他的敛财能力和奢侈生活。有人更进一步认为,今日的青少年看这部影片,会崇拜剧中的主角,羡慕他的成功和生活方式。

这种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不能尽然同意。毋庸置疑,全片对豪华奢侈,挥金如土,美女加毒品的生活方式,确有过分渲染之处。但这些描写,毕竟与剧情和人物有关,同时,这也是多数好莱坞大片的共同特点。一部影片,毕竟不是一部明确地告诉观众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道德教材。影片,是用艺术的手段和方式来表现真实的生活,让观众自己来作出判断。我觉得,华尔街之狼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全片描写了Belfort是怎样从一个尚带几分天真的年轻人,在华尔街的教育下,变成一个贪婪,狡诈的金融业蛀虫。

在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和他的第一个老板吃饭时,还带着几分稚嫩,一点都不懂华尔街的规则。当Belfort应聘廉价分币股票公司,听到出售这种股票的佣金高达50%时,大为惊讶。但是,渐渐地,他学会了华尔街的规则,再加上他巧舌如簧的才能,最终他成为了华尔街的顶级蛀虫。他不但会骗顾客,也会骗员工,还会脸不红,心不跳地和联邦调查局探员周旋。这种演变的进程,令人震惊。这使观众看到了在金钱和欲望的驱使下,在华尔街这样的环境里,从人变为魔鬼是多么容易。我觉得,作为成人观众(顺便说一句,这确实是一部青少年不宜的影片),我们能通过纷繁复杂的表象,看到这一残酷的现实。

当然,有人会认为,在片中,受害者完全未出现,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形象也显得单薄,苍白,正义未得到伸张。但是,如果在影片中展现大快人心的场面和结局,反而会消弱影片的现实意义。在现实中,Belfort被法院判决赔款受害者1.1亿美元,但他只支付了一千一百万元。在他出狱后,他靠出版两本回忆录又赚了一百七十万(电影版权还能赚钱),但只有一小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受害者。金融诈骗,隐蔽复杂,查处此类案件,费时费力,取证艰难,往往诈骗者难于得到应有的惩处,受害者最终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20xx年的金融危机,成千上万投资者损失惨重,但华尔街上,只有寥寥几人入狱,而大部分投资者的损失也无法追回。现实生活,就是如此残酷。

值得一提的是,LeonardoDiCaprio在影片中的表演颇为出色。我们最早记得的他,是Titanic中那个略带青涩的大男孩。而这部影片中,他展现了成熟的演技,把一个金融蛀虫的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特别是醉酒和吸毒品后的疯狂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被提名为最佳男演员奖,确实名副其实。

华尔街之狼作为一部好莱坞大片,比之其他大片,其最大的特点是它贴近生活,揭露了华尔街隐秘不宣的一面。许多好莱坞大片,包括指环王,哈比人等,距离当今的现实生活,实在是太远了,尽管这些大片耗费巨资,有精致的情节,宏伟的场景,有卓越的特技造成的令人惊叹的效果,但是,它们难以真正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我不知别人如何,就我而言,我甚至不能记住这几部大片的基本情节。我更愿意欣赏华尔街之狼这样的影片。

华尔街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作者毕业于北京大学,求学美国,经过数年奋斗,成为华尔街交易员。本以为面前的是一条金光大道,却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海啸,将世界经济推到了悬崖边缘,也将所有的目光聚焦到风暴眼——华尔街上。身为华尔街一线交易员,作者从市场交易冷暖的角度,看出华尔街乃至全球经济的风云变化,带领读者体会“风起于青萍之末”的细微、“火烧连营船”的惨烈、“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崩盘。以冷静又还些诙谐的笔触,将海啸原由一一细数。鲜花基金凋谢、夏季风暴、次贷危机、华尔街投行大佬依次蒙?,直到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引出保尔森救援计划。峰回路转,作者更描画出后海啸时代华尔街的新秩序、新市场、新思维,让读者对现在的华尔街有更深层次认识和了解,其目的在于,不是为了简单的再回首,而是警示当下,在美联储量化货宽松币政策之下,新一轮隐患又埋下伏笔。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此书有三个特色令人印象深刻:其一,作者用风趣诙谐的笔触描写了投行交易员的日常工作,读起来像一部关于投资银行的漫画版教科书,引入入胜;其二,书中关于金融危机前后美国债券市场动荡的细致描述,不亚于一部生动鲜活的纪录片;其三,书中不乏对本次金融危机起源和欧美金融体系制度缺陷的深刻感悟,发人深思。现在这种寓教于乐、确有助益的金融书籍实不多见,值得一读,特此推荐。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渔阳从一位业余的“赌徒”,到华尔街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高级“赌徒”。他以复杂深奥的衍生工具,结合自己交易的亲身经历,揭示了华尔街的一个常识性密秘:从全世界低息借钱,到全世界投资回报最高的生意。为什么整个华尔街能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合法“赌场”,其背后深层的原因,是美元在全球储备货币地位与美国发达的现代金融体系的结合,使华尔街成为美国的金钱机器。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渔阳能通过自己的交易实践,直观而有趣地观察金融危机前后华尔街市场的变迁——据我所知,这是国内出版的有关华尔街著作中分析得较早和最具可读性的。

华尔街读后感【篇3】

今天偶尔看到同学的空间,内面有20部大学生应该看的电影,浏览了一番,真是自己从来都没看过,所以就先看了第一个《华尔街》,看到他们匆忙的生活,我真的是很同情他们,他们确实是我们羡慕的对象,但是看到这样的场景我更多的是害怕,这样的生活应该是不是与我的,我不能承受这样的激烈的生活,节奏实在是太快了,真的是适者生存,没有力能就是失败者,就要被淘汰,而掌握这种节奏的不是我们心中的上帝,而是有钱人,戈德和盖,还有后期之秀巴德,一面是朋友一面又是敌人。

如果你不是个聪明人,你连做他们的玩物都没有资格,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在没有价值的人身上,他们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无论你用什么过程,只要你能达到他们的目标就可能就有在继续下去的机会,但是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也不是美国人都能合理的利用这样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更不是长久的,你也不一定就是永远的赢家,什么都是有可能的,尤其是成功,我们都很想成为赢家,成为龙头,但是你是否有这样的资本,你是否有这样的胆量,你是否能够抓着这样的机会。

在你有这样的机会时,你是否在在明明知道自己只不过是玩物时还是讲继续,不知道这是不是需要很大的胆量和勇气,我很佩服盖,他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他的心很手辣也是我不得不佩服的,但是有人说多个徒弟就是坏掉师傅的一条生路,真是很不错,巴德的成长让我们见识到这一点,但是巴德的理智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不要总是靠别人,还是自己创造些东西吧,鱼是短暂的,而捕鱼之术才是收益不穷的,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一夜之间成为富翁,但是也有很多人霎间破产,不知道是世界无情还是人无情还是世界就应该这样循环,但是我知道只要是没有能力,只要是不得人心,那就不会长久的成为霸主。

华尔街读后感【篇4】

全书都在围绕股指基金强调风险分散。

以前,我总是奇怪为什么所有投资类的书全是在强调怎么去分散风险,最近再看,说的都是一个思路,就是每一次波动都尽力保持稳健,然后再把这个时间线放长,然后到了年老的时候,就出现一笔时间带来的额外积蓄。

书中前两部分都是介绍资本市场的波动和一些技术分析的术语,我觉得精华部分从第八章开始,讲投资组合,即平滑风险的资产配置。

有点像我们每天的饮食结构,要有多少蛋白质、多少碳水化合物和多少粗纤维,才是一个营养健康的饮食结构。当然,不可能每个人的饮食结构都和营养师计算出来的一样,每个人的口味和习惯不同,就有了不同的饮食结构,比如观察超市里不同人的购物车,有人车里全是青菜,有人全是零食和深加工食品。

当然,说到市场风险,肯定就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衡量系统性风险的贝塔系数,是讲总有一部分风险是通过多样化消除不了,也很难预测的。很像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样,但是,可以通过多样化平滑非系统性风险,比如不靠谱导致的意外或者损失。

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重点看,讲不同人生阶段的资产组合配置和购买股票的规则,都是特别具体的操作方法。不过,我觉得书里推荐的股票占比还是太高,即使65岁以后,股票在投资组合里的占比还有40%,即使全是股指我也觉得不踏实。

华尔街读后感【篇5】

其实他也不过是华尔街万千投行中的一个,只不过赶上了股市泡沫的浪潮赚了一笔。说到底他只是卖不靠谱的pennystock,只不过做了一家公司的IPO,和真正的大投行家根本就没法比。但电影的三个小时也给我们展示了足够多的花花世界,让我们见识到了有钱人的生活究竟可以多么荒淫与荒谬。

Jordan的成功有两点,一个是他的salesskill,另一个则是他的欲望。

不得不说Jordan永远都是一个最棒的salesman,他一开始把自己推销给了华尔街,接着把股票推销给了客户,再接着把挣钱的理念与技巧推销给了公司的初创团队,然后是每次当中演讲让大家打鸡血式的推销,最后到出狱后仍然靠着兜售自己的成功学为生。这种能力给了他成功的基础。

这部电影当我看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就更坚定了自己不入金融这一行的想法。因为有的时候钱生钱是需要欲望的,对钱欲望强烈的人才适合做这类事情,才会让你在面临许多机遇时愿意冒更大的风险去选择利益更大的那一个。对金钱强烈的欲望可以让你成为顶级的交易员,而对金钱有这么强的欲望的人在毒品和性欲望自然也不会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在片中看到Jordan会有如此表现。

究竟是男人要变坏才有钱,还是有钱才变坏谁都说不清楚。他开始并不吸毒,对老婆也都还不错,一个蓬勃向上的青年,但有钱以后诱惑就会越来越多,他也就逐步地陷入其中无法自拔。有时候钱会蒙蔽人的眼睛,当Jordan再也无法克制自己对金钱的欲望的时候也是他真正走向灭亡的时候。

我们挣钱究竟是为了什么?影片里面给了两种价值观供我们选择,一种是Jordan的戏剧般的人生,另一个则是FBI的那个警长。两人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便将这个问题抛了出来,你究竟愿意贪婪又随时提心吊胆地过着富人的生活还是像警长那样正直地过着每天只能坐地铁勤勤恳恳工作挣着卑微的工资的生活。虽然最后警长成功地让Jordan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主动权似乎总是在Jordan这一边,是他放弃与SEC达成deal,选择不quit探长才有机会继续去调查他,是Jordan主动去选择做污点证人才让警长的这个case如此成功,影片刻意弱化了警长的整个调查过程,而突出了Jordan得到了他的审判之后探长独自坐地铁回家的场景,Jordan风光了整部片,而探长只有咚咚咚你好请不要动我们是FBI的那一刻是真正风光的。

不是说这部片价值观扭曲,而是我自己最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电影中Jordan说AtleastasIwasarichman,whenIhavetofacemyproblems,Ishowoffatthebackofthelimo,wearing2000$suitand14000$goldfuchingwatch.这正是很多人的想法。我最近在思考的是究竟一个放荡不羁把所有该玩的都玩遍但最后把自己玩死的人生更精彩还是一个中规中矩平淡是福的人生更精彩,或许放荡的生活是荒诞的,但似乎一个浪子回头的人比一个老好人更有吸引力,回头之前的人生呢?不管它了,这就是我们的世界。

探长说Jordan你和华尔街的那些混蛋们不同,他们祖祖辈辈都是混蛋,而你现在的成功是真正地通过你的努力得来的,为什么现在要这样呢?

Jordan说你在做警员之前也报过股票培训班,如果你当时坚持把那个班上完,你的生活会是怎样?

Jordan和警长,你选择哪个?在这个信仰崩塌的时代。

华尔街读后感【篇6】

《华尔街》在我的印象里,是一部被加了很多标签的电影,比如说:学金融之人必看电影之一,比如哈佛大学商学院新生必看电影等等。被金融、商业包装着,对于非专业教育背景的普通大众如我,尽管这是常被提及的经典电影,仍然是没有很大兴趣专门找出来看的。

在这个情况下,观影感反差也比较大。课堂上观影时,起初漫不经心的一瞥,到目不转睛的关注剧情如何发展,剧中的情节设置,人物对白,突显的人性在电影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片段式的在脑海里闪过,而内心的感悟一直在心头盘旋着,隐隐现现。《华尔街》原来也并不全充斥着只有科班出身才能听得懂的金融术语,还有让人唏嘘不止的境遇及反观自己的镜面效应。

其实用一个正常普通人的思维来想,谁都希望可以生活的衣食无忧,随便都可以有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更何况是像主角巴德在发迹后拥有的生活,美女,豪车,豪宅,上流社会等等的以前不敢奢望的生活。然则一个人对于从无到有和一开始就有的两种生活形成的价值观是无法一致的。

我一直都认为所得到世间的一切皆为交换所得,如果你是形象一般的人,想得到美貌,需在化妆盒保养甚至整容上下功夫;如果你是普通职员,想要升职,需在不断花费时间在写计划书、陪客户,在办公室斗争中取得胜利之后获得;如果你是穷人,想要有钱,如本片主人公一样,需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及心理接受得了拒绝和考验,同时也需要配的起自己志向的智力来配合才能成功,甚至这只是迈进这个圈子的第一步罢了。如果主人公没有纽约大学的科班背景,任凭他运气再好,戈登盖柯,这个在金融界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是断不会把自己的事业的'某部分成败交予一个无知的人手里的。

戈登是一个商人,有着成功商人精明的头脑和长远的眼光,明白什么叫利益最大化,什么叫利己利人,不会因为受到外界质疑或者谩骂就停止自己的计划,没有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旁骛。所以有些类似圣人的虚假客套,谦让他是没有的,所以他不会去思考刺探某种情报会给相关人员带来什么后果,不回去思考收购然后在解散卖出一个公司会有多少人失业的问题,即使这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巴德父亲的事业,不会去给巴德这个面子。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解散后拆分卖掉是唯一赚钱的办法,谁会去用别处得来的收入赔钱养活这里的员工?!这是作为戈登,一个长期在华尔街各种金融战争中胜利的金融大亨的的思考方式,理所当然的理智又绝情。

问题在于与戈登盖柯的另一种程度的简单直接的价值观不同,对于刚开始做有钱人的巴德,在享受过一切似乎是梦境的奢靡生活后,在有了美女、豪车、看不懂却要假装欣赏的艺术展后,人生的美好也许已经到此了,还需要什么呢?利用身边一切可利用的人来刺探商业情报,换来的真的会心安理得?作为从社会底层爬上来的巴德,骨子里仍然是有很多柔弱的地方,他尚没有修炼成戈登的事不关己的态度,没有戈登的绝对理智,就算曾经为取得情报不折手段,在外人看来,巴德不过是和戈登一个货色而已,然则却有本质的区别。面对上司要借着自己之手毁掉父辈一生钟爱的事业时,不可能无动于衷,更无法袖手旁观。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这句老话在商场上不断被演绎着,巴德运用戈登教给自己的所有本事在戈登老对手的帮助下成功挽救了父亲的公司,也因为如此,违法操控股票内线交易,巴德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常胜将军戈登,因为巴德的供词是否也会栽跟头不得而知,但可以揣摩。这里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即使戈登继续逍遥着;也没有失败者,即便最后巴德要坐牢。在这样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两个人物失去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才是令观众深思的。

看完这部片子后,脑子里存在那个镜面,在想如果我是巴德,我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如果巴德没有遇到戈登收购自己父亲的公司,那么他会不会还继续过着这样的生活也说不定。我们总是羡慕别人的生活,觉得那才是最好的,总是去羡慕别人有车、有房、有事业,有很多我们自身没有的东西,然而,换个角度思考下,如果要你去替代他去过你此前羡慕的生活,我们是否仍能承受住外人前风光,实则只有自己明了的生活呢?

华尔街读后感【篇7】

波顿G马尔基尔首版于1973年的《漫步华尔街》,是随机行走派开山派之作,是半个世纪以来,真正能够称得上经典的投资理财书之一。

马尔基尔基于学院派的有效市场理论和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提出了金融投资随机行走理论,并以指数化投资实践策略在市场中连续多年实现了骄人业绩,证实了自己的理论。

这本书对证券市场的解释全面、客观、理性,读后让人对市场的认识更加深刻。只要确定适合自己的投资战略,形成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持之以恒,作为一个资质普通的人,我们也能够实现睿智与财富兼具于一身这一点甚合我意,亦令我我深信不疑。

自马尔基尔提出指数化投资策略之后,指数类基金便开始大行其道,三十年来已经成为机构主力们所主打的投资策略。可以说,随机行走是战略,指数化策略则是具体战术。

技术分析派的策略是追随趋势,基础分析派的策略寻找价值洼地,而随机行走派的策略则是与大盘指数绑定在一起同呼吸共起伏。作者原本是写给中小投资者们的交易策略,不想最后却成为主力机构基金们最喜欢的市场策略,一个指数化成为挡在基金经理金饭碗前的护身符。

现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也是金融社会,资本必将胜过权力成为社会运行秩序背后的终极推动力量。对智识之士而言,投资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你不懂,只能说明你已落伍于时代,不知不觉成为了信息时代的神经末梢群体。网络、金融,如今还有什么比这更热的呢?人类社会将在这两个方向上加速前进。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唯有不断学习、终生学习一途。

华尔街读后感【篇8】

彼得林奇《战胜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

大局观:

我们所说的信心是什么样的呢?那就是始终坚信国家会继续存在发展下去;相信人们继续正常地生活,和往常一样起床吃饭工作睡觉;相信不创新的老企业终将丧失活力而被淘汰…..而不是每天在担心人民币大幅贬值,中美贸易战的影响,消费者贷款负担过重而无力购买商品。想要取得投资成功,就不要让焦虑症影响到自己的投资策略。

耐心终有回报:

投资零售业公司风险相对低的原因:如果高科技公司的竞争对手开发出一种更好的产品,那么一家科技公司的市值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损失一半,但是对于一家连锁超市来说,要用上10年的时间,竞争对手才可能发展到把分店开到自己的地盘,投资者也才能看到竞争对手开始对公司产生威胁。也就是说,波特五力中“新进入者”和“行业竞争者”的威胁对零售业目前的佼佼者影响较小,竞争只在于“买方”、“供应商”和“替代品”的威胁。此前一直认为电商是实体零售业的替代品威胁,但时间证明了电商不是替代品,而是一种补充,线上线下融合的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

周期型股票策略:

投资周期型股票,重要的是要抓住正确时机及时抛出,获利了结,不然的话,好股票就会变成懒股票。对大多数股票而言低市盈率是好事,但周期性股票并非如此。如果周期性公司的市盈率开始变得很低,那么这很可能是一个标志,预示着它们已经接近高潮的尾声。

投资周期性公司,要问的最首要问题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是否稳健到足以抵御下一轮的低迷时期。

失败是成功之母:

如果发现公司基本面恶化,还死死抱住这家公司的股票不放,甚至还错上加错进一步追加买入更多股票,那就应该感到羞耻了。这正是我一再努力避免犯下的投资错误。

零售业选股之道:边逛街边选股

单店营业收入是分析零售行业的重要指标。零售商扩张过快,会出现严重问题,尤其是依靠借债进行告诉扩张更加危险。对于连锁零售业或连锁餐饮业来说,迅速扩张是推动收益增长和股价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读后感·只要单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企业没有过度举债,并且正在按照公司年报向股东所描述的发展规划进行扩张,那么长期抱牢这只股票肯定就会大赚了。

员工流动率太大、素质参差不齐、员工培训不到位或者工作易受情绪影响等问题是扩张中会存在的问题。

后记:

股票的挑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自己需要保持独立研究,更多的实地调研。最值得买入的好股票也许就是你已经持有的那一只股票。要成功投资,你必须努力学会克服这种畏惧:对于那些你曾经持有过后来卖掉了的股票,尤其是那些你卖掉后却一直涨个不停的股票,你肯定会有意回避去关注以避免产生痛苦的回忆,这是人的本性。详细记录自己对每一只股票的投资过程,包括基于什么信息或原因或分析决定买入和卖出。

华尔街读后感【篇9】

在纽约最大的金融财团位于华尔街的摩天大楼顶部,这家公司的股东们正召开一年一度的总结会议。突然,坐在主席位置的财团总裁不理会席间热烈的讨论,爬到了会议用的长桌上,做了一个起跑的姿势。正当其他董事们对这个举动目瞪口呆之际,他说了一句,“我要从这架巨大的旋转木马上下来了。”说完,他便以长桌为跑道,奋力一跃,穿过窗玻璃,向底下人流穿梭的华尔街坠去。

以上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科恩兄弟1994年电影《金钱帝国》的开头。“一架巨大的旋转木马”,这是我迄今听到过的关于金融资本周转过程最生动、贴切的比喻。当资本增值的时候,那飙升的数字就像游乐园里的旋转木马那么华丽、吸引人,让人忘乎所以;可一旦当资本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拥有者的幸福感却开始停步不前,或许资本仍旧在增长,就像木马仍旧在旋转,但幸福却停留在原地。对此,有些人能够用资本增长所带来的快感代替幸福,有人却被这种幸福的虚无感逼得只能跳楼。

在揭露资本的贪得无厌和金融系统的黑幕、方面,奥利弗·斯通1987年的《华尔街》是一部比《金钱帝国》更深刻、更尖锐的电影。它的成功首先在于身为金融掮客之子的斯通为电影中的金融运作注入了足够的细节。电影中涉及的金融系统内部的暗箱操作、欺诈和争夺现象显得错综复杂,而斯通能使其中的每一步都合乎逻辑、有据可循,整部电影就相当于一本揭示华尔街幕后运作规律的教科书。

电影主要的悲剧感则体现在青年的理想在意向不到的现实面前幻灭的事实中,这方面沿用了从《史密斯先生去华盛顿》开始好莱坞电影惯用的母题,构成了对美国梦的批判。当然,电影最出色的地方仍在于迈克尔·道格拉斯对股市大亨戈登·盖柯生动的演绎。戈登这个人物最大的特点恐怕就在于他能够真正地沉醉于旋转木马带来的快感。当巴德问他什么赚多少钱才算够,什么时候会停止时,他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或者说,这是一种赌博,资本的增值就如同赌博赢钱那样能给人带来快感。

如果说《华尔街》的意图主要在于揭露和批判,那么20余年后的续集《华尔街2》则把抚慰在次贷危机中受伤的美国心灵作为首要任务。电影的副标题是“金钱永不眠”,或许改为“亲情用不眠”更为恰当。对于那些在次贷危机中输得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家庭和亲情成了唯一的安慰和避风港;而对于在第一部电影中把才华和意念都用尽了的奥利弗·斯通来说,如何为续集找到新的重心便成了电影成功的关键。于是,把美国主流价值观中家庭和亲情至上的观念放入到续集中成了最自然不过的事。

尽管实际上,亲情、家庭和交易、买卖在电影里的关系一直都很混乱,有时分不清彼此。在电影的结尾,为了安慰观众,导演试图使戈登·盖柯这样一个严格恪守商业理性的角色产生真正的情感松动,主动从旋转木马下来走向家庭的温暖,但在实际效果上,女儿对他的谅解、甚至女儿与她未婚夫的重归于好,仍旧是以盖柯一次不无私心的捐赠(交易)为前提的,它们显然缺乏其他的情感诱因,这不是莫大的讽刺么?

《华尔街2》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缺少一个有力的故事。电影的整个叙事松散、缺乏要点和结构,完全像一个二流编剧对于二十年前那个精彩故事在今天可能延续的二流想象。由于在家庭情感上耗费时间过多,电影对于今天华尔街金融面貌的展现显得模糊而缺乏细节。唯一有意思的一点是它调侃了二十年前盖柯的名言“贪婪是好的”。盖柯在出狱后的演讲中戏谑地称他的名言在今天已经“合法化”了,以指称导致次贷危机的借贷消费、借贷投资等现象。电影中数次出现的有关“道德风险”的话题显然也是为了与次贷危机后人们的投资心态形成心理互动。除此之外,《华尔街2》中便找不到什么新颖的意念来表现一个今天的美国金融社会。电影甚至让一个新的菜鸟再次问一名老手“赚多少才算够,什么时候你才会停下来”,并让盖柯再次老练地回答,“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当然,你可以说这么经典的答案是永远不怕用第二遍的。

迈克尔·道格拉斯在续集中戏份不多,但他无疑仍旧是最出彩的一个。即便没有第一集,道格拉斯一出场便能使人感到华尔街金融大亨的作派,感受到他的不可一世和老奸巨猾。这几乎没有诉诸太多表演因素,这是他的天赋。这种风度也在大卫·芬奇《心理游戏》中他饰演的尼克身上找到。有趣的是,在那部电影里,道格拉斯那种旋转木马上的毫无幸福感可言的生活才真正表现得让人难以忍受,以至于他要寻求一种更刺激的游戏。从内容上来看,把芬奇的电影与斯通的华尔街系列作一种比较观赏将是件有意思的事。

斯通的两部华尔街都在美国两次严重的经济危机之后上映(1987年10月美国爆发了严重的股灾,并进而席卷全球),第一部保持了批判的锋芒和反思的力度,第二部除了炒炒冷饭之外忙于推销亲情和家庭等美国主流价值观,以安慰人心为己任。差异的原因何在?是这次危机更严重,人们变得过于脆弱而更需要安慰,还是斯通连“半个作者”的身份也不要了,完全成了一个商业化导演?又或者,今天的商业电影越来越以向观众提供娱乐和安慰为己任,缺乏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好莱坞许多优秀电影中的反思精神和公众责任感了?

夏至读后感1000字集锦


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更具有感染力呢?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辗转反侧,还是决定记录下来,经过搜索和整理,栏目小编为大家呈上夏至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夏至读后感(篇1)

我们要爱了,才会知道这就是爱。

我们也要恨了,才知道,恨也是因为爱。

--题记

曾经的曾经,还是个孩子,天真的以为世界永远的天蓝色。

开始的开始,还是个天使,单纯的以为世界永远没有泪落。

最后的最后,我们都迷了路,世界瞬间消失的光和线,灰色、寂寞、孤独、日落。

泪水流成了河,在深深深几许的华年里,第一次因为一个人的离开变得软弱,仿佛一个任性的孩子被拥抱住,却又被狠狠的摔落。

走在夏至未至的日子里,透过暖阳,

我看到了一树树墨绿的香樟,像绿色的大海,翻腾着白色的海浪;

我看到了浅川,看到了九五年夏天,那些最纯真的笑脸;

我看到了一种心痛散尽在一寸一寸的阳光里,无法丈量;

我看到了屋顶天台上一双熟悉的柔眸,斜斜的打在夕阳里,仿佛一种疼爱变成依赖,永远都不会分开;

我看到山坡上的青青草肆意地生长,如同夏季的记忆,在日光直射下越发清晰;

我看到了立夏、七七,看到了傅小司,陆之昂,

我看到了单薄的青春在某场大雨里淋湿,再也拼不起当初最弥纯的模样。

我看到了十六岁的夏天,还很孩子气的自己。

是不是所有美好的事物只可以是记忆

是不是在年少时总有些人要离去,即是对我而言很重要

是不是青春就像烟火,绚丽了夜空却没办法永恒

是不是雪下整整一夜,天亮之后世界就会依旧如初纯白色

是不是蒲公英盛开之后,就再也找不到去处了

是不是风筝断了线,就永远也飞不上蓝天

是不是我们没了联系就再也不会相见

那一整个夏天,我们到再也回不去了。

我讨厌书上说的沧海桑田。

可是我们都留不住时间,因为时间也留不住我们。

多希望人生只如初见,亘古不变。

小司说,那些曾经出现在你生命里,后来又消失的人,他们都是天使,带给你幸福,教会你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以为,我可以不哭。

坚强是给别人看的,软弱永远留给夜里的自己。

当熟悉的旋律,盘旋在静谧的华月之下,

我才发现睫毛根本承受不住泪水的力量,

用泪水祭祀过的那个失去的夏天,

那一整片星海却怎的也忘不掉。

凌晨五点半的星月夜,

我逃不掉那颗最亮的星星。

那颗星星的出现是在遇见一个人之后;

那颗星星的消失是在一个人离开之后;

当再一次仰望星空,我看到这颗星星是在学会坚强之后;

我不得不承认,青春里的有些人就是用来成长的。

但有些习惯却没办法改掉。

初冬的天空,最后一次放晴。

几只飞鸟掠过错杂的电线南飞,

轻描淡写的悲伤凝结成了霜。

飞鸟在天空中消失了。

带走一个冗长的夏天。

却没带走华丽的记忆,忧伤的空气。

你说,明年夏天这飞鸟还会飞回来吗?

夏至读后感(篇2)

隔了许久,我还记得傅小司那双迷离的,毫无焦点的大雾一般的眼眸。还有为他付出所有的淳朴女孩儿,立夏。

永远铭记着那连成一片的香樟树,绿色的波浪下,伫立的那个阳光开朗的男孩儿-陆之昂。身旁默默低着头的傅小司,他们彼此依偎取暖,彼此安慰扶持。我还会回想起,他们身下翻飞的尘土还有那永远脏兮兮的CK外套。

记得他们雍奢的家境,微笑的脸颊。

第一次,立夏撞到傅小司,他们的命运齿轮就随之开启,好像是天生的契合,天生的依偎。直到“祭司”的出现,才让立夏看清了自己身边的男孩。不苟言笑的皮层之下,是她无法触及的才华。

他们身边出现过太多的人:遇见,断桥,青田,颜末,李嫣然,程七七以及那些他们身后的支持者。他们给足了小司磅礴的勇气,撑起了足够强大的臂膀,来守护着他,而他却还是那个寂寞如从前的孩子。

即便拥有了一切。

即便生活一帆风顺。

即便后来,他们走的走,散的散……

我想,小司一定暗暗哭过很多次,就像他寻不到立夏那般焦灼的眼泪。为傻傻的陆之昂,为遇见的失去梦想……

但生活还在继续,哪怕所有人都不在了,它也会无情的转走,流向不知名的哀伤。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夏至读后感(篇3)

夏至未至读后感:追梦

记忆里无数个清晰而氤氲的夏天。

夏至将逝时,你知道我对你掩饰不住的想念么?还是,只有香樟看到了。

——题记

故事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一个离夏天最近的地方。一群追梦的少男少女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他们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一切都似乎格外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

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生活的打击、人的生老病死、高考的中榜落第,无不牵动情续的心弦,生出许多的愁丝,于是天空不再晴朗。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在何方?只换得一声重重的叹息。

正在每个人都对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这一切,即将到来的夏天,似乎早已有了结局。心田某个地方被拨了一下,引起阵阵涟漪,向远方传去。没有高涨的情绪,甚至是在很平静的时候,接受这个结局,可心里却泛起了淡淡的忧伤。

遇见,这个坚强的女孩在我的心间难以忘怀。无论社会是多么的残酷,生活是多么的坎坷,遇见总是倔强地面对一切,只为心中那个不灭的信念。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与青田一段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梦想而努力。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成为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成为全国的青春偶像,然而一直为了唱歌而辛勤付出的遇见,却在北京艰难地生活着。逝去的青春,淡淡的爱。那些走出校园的青涩脸庞,早已留下了命运的痕迹,小时候向往的青春,竟被岁月如此摧残。尽管如此,遇见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歌手的梦想……

寻梦的旅途中写满了辛酸与沧桑,年轻的背脊历尽无数风雨的洗礼,但要到达大洋彼岸就必须经受沿途波浪的冲击,要登上高山顶峰就必须跨过一道道丛生的荆棘。这,就是追梦,也是生活。

我是一个懵懵懂懂的中学生,也曾有过不想放手的梦想,也为理想努力过、奋斗过。可是,有几个人放出的小船没有被风浪吞噬?有几个人还固执地坚持那过去的梦想呢?曾以为梦想,就是我存在的使命,却不知在漫漫时间之洋中,遭遇各种各样的狂风、巨浪,公平的上天在让我们得到的同时总会让我们失去点什么。面对前方未知的道路,我也会害怕,也会迷茫,我不知道哪些我该舍弃,哪些我该一直坚持。我不想像七七那样为了名誉和地位,背叛朋友;我亦然不知是否应该像小司那样,最终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我也不懂陆之昂为保护朋友失去自由值不值。最后终于明白了在人生的河流里,将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必须要把握好平衡的桨,在遇到风暴的时候,认真思考,哪些可取?哪些不可取?我不想在多年之后回想从前,只有长长的叹息。

抚摸那发黄的扉页,泪从眼角不自觉地滚落,一滴一滴打在记忆深处,化成了一个个圆型的水印,然而我却不敢再揭开那青纱笼罩下的结局,记忆,画面,害怕它会刺痛眼睛。

只听见绿油油的青春在夏天最后的呼喊声中告别:

——你好吗?

夏至读后感(篇4)

陆之昂是陆之昂

傅小司是傅小司

他们都不是天使,他们只是两个比平凡人优秀的普通人,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

小四笔下的他们,那么的令人怜爱。

那个笑容如朝阳般灿烂,每天笑嘻嘻,玩世不恭的可爱的少年。

那个眼眸中总有一层散不去的薄雾,性格淡淡,笑容却如煦日般温暖的少年。

他们不过是平凡人眼中的“神奇物种”,他们也只是普通人。

那时,硪以为,他们那淡淡的幸福,会一直到永远。

可他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立夏。

那个平凡、善良、刻苦、纯朴、安静的女孩。那个深深爱着傅小司的女孩。

立夏的生活中,忽然就出现了遇见。

硪还记得立夏説,她觉得遇见就像一只美丽的燕尾蝶。那时,硪也以为,遇见会有不平凡的人生。

那个帅气、善良、低调、爽快的女孩,那个个性鲜明的女孩,那个勇敢去追梦的女孩,我以为,她真的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为她的人生,绘出绚丽的图画。

那时,硪以为,陆之昂永远会是那个有着灿烂笑容,可爱单纯的陆之昂。傅小司永远会是那个没有表情,目光朦胧,善良而无忧的傅小司。立夏可以静静地陪在傅小司身边,默默守护他,读后感《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而遇见,会实现她的梦想,仅此而已。

只是,硪想,是硪低估了小四。

小四其实是喜欢看人家流泪吧。不然,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脆弱、无助的傅小司,又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冲动那么悲惨的陆之昂?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轻轻一挥手,就将这么多人用了十年抑或更长的时间拼凑出来的幸福打碎。那么轻易的.......就让一切都没了。

陆之昂真是个大笨蛋。他怎么可以,为了傅小司,就那样义无反顾的将自己的人生摧毁,是谁给他的勇气,让他奋不顾身?他还有那么多爱他的人,他怎么舍得让他们伤心?

其实,自始至终,他爱的,都只有傅小司而已。

而傅小司,最在乎的,莫过于陆之昂。

他们的世界,任谁也无法踏足。即使是立夏,也无法接近一丝一毫。

那种偏执到近乎疯狂的友谊。

他们,那么多人的青春,就这样被时光老人偷走,留下的,是那满满的回忆。

小司説:

那个男孩,教会硪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硪爱。

陆之昂和立夏,那两个用最美的时光陪伴他的少年,他爱他们,就如他们爱他一般。

硪最爱的,是陆之昂。那个笑容灿烂到令人心疼的少年。那个穿着白色CKT恤,潇洒、张扬的少年。最后,他如同一个乞丐一般,最后的最后,他永远只能面对那一片蓝天。硪记得,看这段时,硪坐在教室。看完时,硪早已泪流满面。硪就那样在全班面前,狼狈的哭泣。止不住的泪水,微微心痛。陆之昂,你怎么可以这样.......令人心疼。

那条满是香樟的小道上,两个穿着白色CKT恤的少年,身姿挺拔。风轻轻吹动,托起他们的衣角。他们,就一直这样静静走着,硪看着他们的背影,硪感觉的到,他们在笑。

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尽头,然后,走向幸福。这是硪送给硪爱的那两个少年的结局。硪想要他们幸福。

夏至读后感(篇5)

“我们要听到大风吹过峡谷,才知道那就是风。我们要看到白云浮过山脉,才知道那就是云。”这是我翻开这本充满青春气息的书所看到的第一句话。之后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故事中那个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两个穿着单薄的白衬衣,骑着单车穿梭在香樟阴影下街道的男生;两个女孩子手牵着手冲下楼梯,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的场景让我感觉到这一切是那么的和谐。

可是时间的齿轮在转动中也颠覆了他们的人生。在看到傅小司出席陆之昂妈妈的葬礼的时候,陆之昂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和嘴唇上没有刮的胡子,还有那熟悉的白衬衣,只是上面蹭着一块一块的泥的时候,我的心刺痛地难受。大概是因为周围的人都是黑色,在整个黑色的世界里,唯独陆之昂是纯净的白,所以我才会觉得刺痛的难受吧。在周围嘈杂的人群中,陆之昂像一个纯白而安静的悲伤牧童。

后来傅小司看到陆之昂和一群流里流气的小混混走在一起的时候,陆之昂看到傅小司被身旁的武岳掐着下巴的时候,陆之昂的心里瞬间火大了。但现在,尽管有许多话要讲,却不知如何开口,也许这就是男生都比较好面子的缘故吧。

立夏,一个简单又朴实的女生,她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觉得真实又不做作。在李嫣然的衣服被弄脏之后,遇见替立夏出头并提出为李嫣然买一件新的赔给她。但后来遇见陪立夏看到衣服价格的时候却发现遇见没有带够钱,当她回头看立夏的时候,却发现立夏连说话都带着哭腔的时候,我像是突然穿出地面般大口呼吸了一下空气。

傅小司、立夏、陆之昂、遇见、段桥、青田。看过了你们十年的成长,看过了你们这十年里大大小小的悲伤。同样,也看过了从浅川到上海的十个夏至。

在书的最后有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我们自己。三年后的今天,当一切都按原样发生,阳光的角度、空气的味道,还有迅速消失在树林中的飞鸟都不会改变,变化的只是身边这一群要告别的人。那么,不知道会不会像三年前的那场告别一样,从此就不再见面呢?

流年未亡,香樟依旧,夏天终于走到了最后。再见了,我熟悉的浅川一中。

夏至读后感(篇6)

惊讶地抹去了看完小说最后一章后残留的泪痕。像是一场庞大的舞台剧,所有的人都在灯光亮起时渐次消失,剩下一个空旷的剧场,凌乱的座椅,满地的可乐罐和爆米花纸袋,我站在中间,留下滚烫的热泪。

第一次如此渴望这个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多么希望我可以一直看着傅小司而微微脸红,看见陆之昂而心情愉快,看见立夏就想轻轻挽起她的胳膊……那些笑容像散落的桃花一样,全部飘洒在我的记忆里,他们似从来不曾远离。

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浅川的城市,傅小司、陆之昂、立夏是浅川高中的学生。总是没有焦点的瞳孔便是傅小司的眼睛,他安静、不炫耀,每天与陆之昂一起骑着单车,在一排茂盛的香樟旁穿行。陆之昂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会调皮地冲路过的女生吹口哨,即使后来去日本留学回来,穿着笔挺的西装,他也依然会习惯性地坐在马路边的护栏上,惹来傅小司一记白眼。而立夏,她是一个叫人心疼的女子。她总是会熬夜到凌晨,复习当天上过的功课,她会很认真地对待每一个人,她为小司用双手撑起过一片天空,很低矮,很低矮的天空,却是立夏全部的力量,尽管她知道,小司的天空在无穷高远的地方,那里的浮云总是无法攀越,可是她还是安静地努力着。

小司热爱于画画,仿佛绘画便是他的生命。以前总是之昂陪着他,在一个空旷的小山坡上写真,后来又多了立夏。小司的梦想是就读美术学院。后来他的梦想成为了现实,他的一副《从未出现的风景》立刻将他——傅小司的名字,传遍了整个美术界。大学,立夏陪着他就读美术学院,因为小司拥有了太多的粉丝,通告接二连三地邀他去做节目,像是这样,他们掉入了娱乐圈,一个看似光鲜亮丽却充满邪恶的是非之地,立夏充当了他的经纪人。当小司无意间接了一个电话的时候,他的噩梦便开始了。接完电话后的第二天便有报纸刊出小司听电话时的回答,只是在“字面上”被增减了几个字,就区区几个字,小司的名声一跌再跌。甚至有报纸刊出,小司呕心沥血的绘画集是抄袭一位没有什么名声的画家的。小司、立夏、之昂想过很多办法应对,结果却让误会更深,最后连他们唯一寄托希望的官司也打输了。小司变得越来越沉默。

后来,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小司的新书发布会,算是比较顺利地进行着,眼看着小司快要成功地挽回他所失去的,那位在绯闻中受益匪浅的画家戏剧般地出现了,后来的现场,混乱不堪,而她却站在一旁冷笑,一切都是她安排好的!她享受着这份凌乱,忽略了站在身后举起酒瓶的之昂,最后,她不省人事……

结局,立夏离开了,之昂因为故意伤人而被判了无期徒刑,小司也像人间蒸发般没有消息……数年后,小司通过努力,终于再次成为了大画家,立夏在浅川,默默地关注着他的成长,之昂在牢中看见小司的画刊,喜极而泣……

小说一直平淡地述说着他们的故事,从纯真无邪的他们到后来他们离散的结局。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他们都是出现在我梦中的天使,梦中的他们总是爱对我说话。

当自己再次沉浸于小说时,还是再一次痛恨世人的势利、无知、幼稚、虚伪,却也总是被主角们纯真的情感所打动,那就是爱吧?这个世界上最美好,也是现如今最缺乏的情感。

夏至读后感(篇7)

我是知道《夏至未至》这本书的。可是,若要让我写出现在的季节,我便也只好说——夏至未至。

很早前,几个同学便约好放假去爬山,好不容易盼到放假了,早晨起来时,天空还晴,吃完饭,刚装好爬山的东西时,便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不一会,雨便下起来。

我知道今天的爬山计划一定泡汤了,便坐在窗前看起了正对面的敖包山。雨天有很多的雾。请他时,看着山腰上开满的桃花,很是漂亮。但雨天看起来,那似白似粉竟模糊起来,隐隐约约,飘忽不定。像是没有景物的海市蜃楼,竟也不比晴天逊色!

但那山脚处的树,却在牤牛河的映衬下,在雨中的雾中格外显眼,那树上叶子的颜色,是夏天的浓绿,又是春天的似绿似黄,远远望去,那桃花和绿树像是一幅浸了水的山水画!但这一切,却又放在了北方的小镇。

雨还在淅沥沥的下着,雾也散去了一些,丁香花的香气在雨中顺着我开启着的窗子,一丝一丝的浸进鼻中。经雨冲洗过的小镇,越发显的宁静。一个还穿着工作服的工人,一手举着伞一手拎个布袋,匆匆走过对面的街道。他一定想在雨天没活

夏至读后感(篇8)

年轻是什么样的呢?

哪个少女不怀春?立夏爱上了傅小司,等了他陪了他好多年。可是年轻时候他有李嫣然这个未过门的媳妇。傅小司不喜欢门当户对呀。

香樟树长了一年又一年,在郭敬明的笔下绽放、枯萎。重复写着一年又一年的夏天。

不得不说他的文笔真是美啊,比诗歌还要优美的句子深深震撼了我。

如果我再年轻15岁,我也是喜欢傅小司这样的男生的。

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一个呢?都喜欢才是真心。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来来回回地此起彼伏。换掉爱过的人,是每个真心爱过的人,当时都不能承受的痛。

被遇见感动到了。因为她在伤痛的时候,会自己给青田写下永远寄不出的信。很喜欢段桥,因为他在我心里就是天使,可是死于非命是后来一定会上天堂的。

像傅小司这样的男神,我是会喜欢会暗恋却不敢表白的人。

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立夏不是个幸运儿。因为现实中的爱情,真的有很大落差的时候,都不会长久。何况一开始就知道这是场悲剧?

所以啊,对我来说的意义依然如此,那就是不要追求门不当户不对的男神好吗?因为爱他的人很多,要劝退敌人可没那么简单,我这种心理素质不好精神洁癖的人可没那个本事。

还有后来遇到抄袭的事,我想大概小四就是在说自己像小司一样被告了抄袭。但可惜的是,我现在经历过认识过的事情是,真的被告被侮辱是大明星绝对会发生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事。就连现在的流量明星当红肖战也出了事故。所以小四把这种黑暗放大了夸张了是为了文字好看吗?

还有,绝对不要发生的事情就是泡酒吧的时候喝醉啊,不然为什么程七七有了机会呢?我认为就算傅小司不是渣男也难辞其咎啊。我也会离开他。因为我的理由绝不是怀孕,因为劝退小三我虽然不懂,但是我理解的是,和傅小司在一起会有更大的麻烦。也许一辈子都会被野女人纠缠吧。

嗯,虽然他们的青春时代很美,但是翘课啊之类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所以啊,这本书让我在虚无中理解了青春期朦朦胧胧的情感。但依然离我很遥远。

我在心里耿耿于怀的事情是,傅小司真的有爱过立夏吗?如果没有爱过或者爱过了,最终结局都是没有在一起都令人怅惘。而且,人结婚了以后就是一日三餐的话,我不能承受男神。

还有,画画会被指责抄袭我这个神是早就看透过的,那就是世界越进步,撞画风的事情就越明显。要超越前人和今人已经太难了。

夏至读后感(篇9)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永无止境的学习似乎模糊了我的视线,连眼前微薄的感动也突然变得若隐若现,以致使很久也没有尝试过感动的滋味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快节奏的生活不断变化着我对细节处的留心,即使拥有了再多的感动,在我的心海里,也只是一时的浪潮,浪潮过后,一切恢复平静。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总是会不自觉的拿起来翻阅着,即使是从当中的任何一页看起,也能够体会到其中蕴涵的丝丝触动,心里也就像是微风过境,唤醒出一片片的生机盎然,久违的感动,我也重新感受到了。

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对于我来说总是一种惊喜,我也可以不厌其烦的反复阅读一遍,两遍,三遍,感觉它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人物情节环境,我更看中的这本小说所展现出来的一个你我都未曾踏足过的世界,在书中的人物被命运的大手痛击了一下时,我背过身,悄悄的抹去了残留眼角的泪水,我其实也想了解一下他们是如此的悲伤。在他们开怀大笑时,我也会跟着哈哈大笑,生活中有泪有笑,这才算是有意义的生活,不是吗?在他们从意志的低谷重新一步一步的爬上来时,我也想起了现实生活中所需要的,不就是他们那种顽强的'精神吗?无论你是一帆风顺还是一路泥泞,只要坚持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执着,最终一定会超越自己的。在他们面对着艰难的抉择时,仔细想想,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抉择的一生吗?不断思考,不断衡量,不断抉择,就这样不断的再重复着一次又一次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的选择。我想,这样的一部小说,教给我的,不仅仅是这些吧!

在我的心中,一直期盼着有这样的一部小说,它能让我在静静散步的途中回想起来,接着慢慢的忆起当中某年某天所发生的事情,接着再次因为他们而触摸到了感动。我想,《夏至未至》也许能够填补这个空白吧!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郭敬明所著的,当我安静的翻阅着《夏至未至》时,仿佛也从现实世界里抽离出来,回归到他们的世界里,时间似乎就这样流逝走了,是流向了一个更漫长的未来,还是倒流回曾经那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当中?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从来都是旁观者,既无法触摸他们,也无法和他们交流,只能做的,也就是见证着命运的车轮是如何轰隆隆的朝另一个未知开去,而他们却一无所知。见证着他们是如何像扯线木偶那样被上天玩的遍体鳞伤,而又无力还击。也见证着他们如何完美的演绎出了一场缓慢而忧伤的故事。人生本来就像一场变幻莫测的风雨,一切都无法预知,也许就是一个瞬间,就足以颠倒人的一生。尽管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也足以让我感极而泣!

因为爱,小司,之昂,立夏,遇见,他们走到一起,因为爱,他们放弃了彼此。时间是伟大的治愈师,你相信么?

有些记得,有些不记得,都是所在身体或深或浅的刺。提醒我们,要珍惜彼此相依的日子,无论多久,都是美丽和记忆。

泪眼迷蒙中,我突然想起小学毕业同学分离的场景。小学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了,我们尽情的放纵,玩耍。可是,分离的日子终究到来。昔日的好友聚集在一起互赠礼物,然后简单的说句再见,彼此擦身而过。也许当时已经忘记眼泪是什么了,只有以前的记忆在彼此的脑间跳动。而那些记忆或许早已以往在那个夏天……但那个无忧无虑的过程,我们享受的,我们对得起失去的记忆。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那本《夏至未至》,给了我一个夏天的感动。

夏至读后感(篇10)

这是我看过的郭敬明的第二篇小说《1995-20xx夏至末至》第一篇是《悲伤逆流成河》在敬明的作品集封面中,清晰地留下他的自评: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崇拜自由的生活和善良的人性,《夏至未至》——读后感。可是在他的小说中我却只看到了“悲”字,似乎他所有的小说都会“悲伤逆流成河”了。有人说:大团圆结局是中国人千百年来最喜爱,最推崇的结局。说实话,我也喜欢一个较美满的结局。难道是现今小说家反其道而行之,走起悲剧的路线。这样更引人注目?看了让人“伤心泪留成河”?才好让别人永生难忘,因为悲伤的记忆更另人深刻,储存期更长。? 小说前大部分都描绘了一幅甜美的画卷,好似平静的西湖上偶尔有人在诗情画意地泛舟,而后是有人不慎坠湖,却再也没爬上岸。越是接近尾声,我心里就越开始骂郭敬明,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样悲惨呢?让我的心率变得不齐,让我的眼眶微微湿润,直到近结局我的泪水没过我的眼眶,但也仅此而已。我讨厌郭敬明这样写文章,把生活写得没有希望,在一切似乎已经播种下幸福的种子的时候,却总是会有一阵暴风雨刮过,将种子冲回地面,而且这不是一两回的凑巧,而是三翻两次,毫不厌倦地重复着。? ? 哎!郭敬明的计划算是得逞了,小说使我伤心了好几天,想忘都难呐!? ? 这篇小说我总觉得有点夹杂着郭敬明的自转性内容。像年纪轻轻就出版了小说,让很多界内老前辈失去了光彩,很可能遭到被人的嫉妒、羡慕或种种的诽文等。小说中男主角的内心变化完全像是作者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一个是画画,一个是写作,然而遭受环下的人们的情况大同小异。作者只是借用了第三人称来诠释自己,也是为了所有活在光鲜漂亮的光环下的人们抱“不平啊!”

夏至读后感(篇11)

伤感的文字总会让我泪眼婆娑,而我偏偏喜欢看这样的文字,因我觉得总会从字里行间寻找些共鸣的东西!以前总跑到一个叫诗曼的网友空间,去看她充满感伤的日志。也总能从文字里看到熟悉的影子,偶尔留言劝阻两句或直接转载她的作品……只有有共鸣的人才能体会到文字里蕴含的深意!

看到书结尾部分,眼睛里布满泪水。我是很感性的人,而总会融入的情节中去,似乎我是故事里的一员!当看到之昂为了小司把碎玻璃瓶扎向那个恶毒的女人,心为之一震两个才子的一生就这么毁了!当立夏得知七七怀了小司的孩子,毅然收拾行囊离开了北京,当段桥告诉遇见他有个八年英国留学的机会,让遇见等八年……?遇见选择了短痛,那刺耳的刹车声是段桥的灾难么?……开始的平淡情节是作者设置的迷阵……遇见最后牵手青田,之昂看到成名后的小司封笔之作上一段文案后结束流亡生涯,立夏与新婚夫挑选着小司的画……这是作者的给的结局!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他的天使:“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你生命中的天使还记得么?

夏至读后感(篇12)

电视剧的预告一波接着一波当我看到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 那些少男少女们干净的脸庞 我就知道 又一个夏天到了

第一次看夏至未至 我初二 现在的我已经大三了 这本书依旧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书架上20xx年修订版的夏至未至都已经被我翻的磨掉了颜色 可是我依旧会在闲暇时拿出来看一遍再看一遍 永远也看不腻

我喜欢小四描写的夏天的模样 香樟 浅川 自行车 打架 画画 逃课 值日 小司 立夏 小昂 遇见 还有更多更多

我的记忆里有小司大雾弥漫的双眼 有小昂冬天里俏皮可爱的毛绒帽子 有立夏买的喜欢的画家祭司的杂志 有遇见倔强的双眼 有七七美妙的歌声 有青田手上的戒指 也有段桥纯真的笑颜

一切的一切 都是小四笔下的我认为的活生生存在的 虽然结局依旧是不美满的 小司丢了立夏和小昂 立夏嫁给了别人 小昂被抓进了监狱 段桥遭遇了车祸 可是留给我的依旧是无尽的回忆与感动

初二的我看最后尾声的时候看着成为乞丐的小昂读着小司的画集嚎啕大哭最后被抓走的时候 我哭了 我会埋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长大后的我再看 依旧会流泪 可是我会想 这也许就是小四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汪曾祺读后感1000字集锦


一篇高质量的作品读后感可以怎么写呢?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这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想倾注笔尖。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汪曾祺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汪曾祺读后感 篇1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读后感 篇2

永远的汪曾祺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读一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他的老本行是写小说、散文.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就出版了小说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曾说过,汪曾祺的小说写的比我好;老舍先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也曾言,北京文联的年轻人今后能写出点东西的是汪曾祺和林斤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始,汪曾祺终于老枝发新芽,以小说、、等重登文坛,引起轰动.很多人读了他的作品会说,“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他的为文为人,可谓“文章秋水芙蓉,处世和蔼可亲,无意雕言琢句,有益世道人心”。他的作品确实可以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我接触他的作品最早是在1993年,读的是其散文集.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间作小考证;娓娓而谈,态度亲切;滋味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10多年来此书成了我的案头、床头常置之物,常读常新.由此,我开始不断的搜集、阅读他的作品以及有关述评文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我感到平等。他始终把读者作为朋友,把心交给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能够益智。除了从中获取大量的风俗文化知识外,他在作品的字里行间,给读者留有极大的联想和想象空间,让人回味不禁,思绪悠远,很锻炼你的脑力.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更重要的还是开头的那句话----他的作品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

汪曾祺读后感 篇3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读后感 篇4

看汪老先生这本书,像看一幅清明上河图。

各色行业人赖以为生的技能本领;人喧兽鸣乐器音;人香物香川树花草香;酸甜苦辣咸的经典吃食。皆明明白白送到你眼前。不但五感俱全,更有一片浓郁乡色打底,兼第六感心觉——情。

汪老笔下的小人物都是活生生的。就像他正亲口对你讲一样。他看见了你也看见了,可又忍不住再对你说一遍。因为这里的人事物让他不由不热爱。那个年代生存的艰辛和风霜经过老先生的画笔,都蕴在美里了。使我们只管欢畅的去欣赏画,而不用为画中的人事忧愁。

我想汪老就像一座空城,因为城空可以容纳各色建筑,可以接收各类人等,可以展示各种稀奇物件,更可以使风霜雪雨随时节过路暂歇。真是一幅容纳万物不着忧伤的画卷!怪不得老先生说,他写旧时,是涤澄过的。新时不写是由于现在的生活还使他耗费许多精力。这样客观真挚的态度,作品是可以通过时间检验的。

汪老的爱,简单又深刻。简单在平凡人物的忠厚日常里,也深刻在平凡人的精神气里。有送果子的,一年四季按时挑鲜,足金足两风雨不歇。但却爱画守信,身老年迈也愿为知己一人送果,珍藏字画带进自己的棺材;有捡字纸烧化的,每张细细撸过为捡出重要字据送还人家;有做炮仗的,逢年过节不忘给孩子们挨个削竹做弹弓;有卖卤味的,勤勤俭俭积少成多,又和众邻割舍不下的互助友爱;有银匠,做香火的,做瓷器的,开茶馆的,挑竹箩的,吹唢呐的,管宗庙的,卖米的,开眼镜摊的…,无一人不辛苦操劳,踏踏实实过日子的。还都有些道不明的精神气儿,像一个个行走端正的竹骨架。这就是作为人的尊严所在吧。汪老对女性自由的追求也是大加赞赏的,“爱谁谁,人活一辈,草木一秋,不偷不抢两厢情愿,我高兴就成!”也有些偷鸡摸狗的,伤春悲秋的人物,但是经过汪老的笔色一润,倒品出了冷眼看戏和庄周梦蝶的滋味。

这洋洋洒洒的各类人物,牵丝带线,一水的生活在高邮这个神奇的地方。

很庆幸看到了这本好书,一个人要多么的热爱家乡,观察细微,才能写出如此动人的篇章呢。

汪曾祺读后感 篇5

终于看完这本书,一共四本小说合集:《矮纸集》《菰蒲深处》《晚饭花集》《邂逅集》。前前后后大概花了一个多月才看完,说实话,这是第一本影响了我说话方式的书。汪曾祺先生的字里行间没有半句甚至半字的废话,而且善于描景,营造氛围。你可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为什么这么说,可是你就真真切切地感受他想传达的意境。可能这也是因为汪先生也是意识流写法的高手,描绘起来信手拈来,全跟着意识走,文字精炼又传神,画面跃然纸上。有时候我也在想,这是个多么难以描述的画面,如果换做我,可能反反复复斟酌语言都无法解释清楚。你看汪老,寥寥数语,画面便瞬间勾勒于纸上,栩栩如生。可偏偏他用的词也不是什么生僻难词,却是他自己的词。印象很深刻的一个词是“苍青赭赤”,明明也就四个字,可是高山的那种陡峭,矗立云海的感觉便扑面而来,生生地浮现在眼前。可想而知,欣赏这种几十万字全是如此传神蕴意丰富词藻的书该是一种怎样的享受。

如下为例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仿佛看到他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低头,又抬头;看一看天,又看一看路;路,画过去,画过去;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蒲公英的絮子沾在他衣服上,他带它们到更高的远处去;一开眼,只一只鸟横掠过视野;鸟越来越少,到后来就只有鹰;山把所有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是亘古不变的。

这本书中随处可见的对生活场景的描写也是非常有趣的。前街卖木头的,后街卖早点的,还有隔壁卖卤猪蹄的,正是这些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故事,汪先生能将普通故事里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描写得生动有趣。小女子脖子后面朱红的血痣,晚饭后院子里飘来的树叶的清香……读起来仿佛觉得这样的生活应该幸福,反念一想,这不正是你我每天的生活吗?可是汪先生的书就有这样的魅力,从平凡生活中写出了不平凡,让人欲罢不能。

由此不禁感叹,大家就是大家,经典就是经典,读这种书你一定有所收获。

因为是四本书的合集,有些长,但一定要坚持看完哟~

汪曾祺读后感 篇6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2000字:

手头所拿的这本是2004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是文化部、财政部2005年度送书下乡工程书目之一。这是近日从乾县图书馆借的。

以前自己读书一般都是直接用电脑写读后感,很少存留纸质版的,总觉得比较麻烦,因为自己读书的目的还是要将读后感写出来与大家分享的,如果先要弄一个纸质的笔记,再输入电脑,做成电子版,就有点重复啰嗦了。这次因为一个活动的影响,自己还是决定在阅读的过程中,随时把自己对于书中片段的点滴感受记录下来,到后边整理电子版的时候也是一个沉淀的过程。所以这篇文章和我在笔记本中所做的摘抄内容有较大的差异。因为这有一个重新建构的过程在其中。

知道汪曾祺,大约是因为那篇《多年父子成兄弟》,这是自己十七八年前就曾经看到过的一篇文章。说来惭愧,那时候自己孤陋寡闻得厉害,还真的不知道汪曾祺是何许人也。

只是一看到这个题目我有一种深深地震撼感,我觉得肯定会有所收获的。因为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男人们大多数有恋母情节,与恋母情节相反的,就是父子成仇。而且在中国,受封建社会礼法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观念的影响,父子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比较紧张的。父亲,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就是山,是和严厉、古板、不苟言笑相结合起来的。至于说,朱自清先生所写的《背影》能够广为流传,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一反常态的讴歌了父亲,一个在自己母亲去世、差事交卸、身处困境、却仍然能对和自己发生矛盾的长子心细如发的父亲。所以,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人生理念上的严峻挑战,而能提出这样的说法的人,在我想来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事实证明,这篇文章果然令我耳目一新。多年父子成兄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力量。汪先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至少我看到了包括汪先生的父亲在内的四代人其乐融融的感人场面。多年父子成兄弟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人生启示,要善待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学会尊重和理解每一个关爱或者伤害过自己的人。普天之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切都在自己的因缘之中。

再次了解汪曾祺,是因为他关于美食的文章,读汪先生的文章能够感悟到他对于中国饮食文化的独特理解,这其中有对物质生活“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细化追求,也有对人生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追求。所以写下了《四方食事》《手把肉》《五味》等精彩篇目。更因为先生对于这些生活琐事、衣食住行的敏锐感知力,成就了作者,造福了一批又一批有心之人,使我们能够欣赏到先生的《烟赋》《寻常茶话》《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精美文章。

读汪先生文章,有一种闲适的感觉,仿佛在听人侃大山,在摆龙门阵,娓娓道来,声声入耳。尤其是在社会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能够静下心来读汪先生文章,让自己的心灵有一个缓歇的机会,这简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汪先生文章只要你认真阅读,沉浸其中,定有收获。让自己的生活更有品味,让自己的心灵从此不再寂寞,从阅读汪先生散文开始。

最后,要谈到的是这次在阅读先生散文集是的收获:第一就是认识了很多伟大的人和一些虽然平凡但是很真实的人。汪先生是沈从文大师的得意弟子,与金岳霖大师往来甚密,在他的笔下这些大师们褪去了华丽的光环,存留的是至真至善至美,真性情、真趣味、真自我。沈从文先生是这样,金岳霖先生也是这样。读这本散文集,我也知道了年度大片《无问西东》中“跑警报”片段的由来。明白了汪先生的文章不只是用来耳目一新的,而是要用来走心。

近年来,对于沈从文先生的评价不断提升,但这其中也却有很多的误解。通过汪先生的抽茧剥丝般的述说,我们得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沈从文先生,认识他认真做事的精神。无论是他在讲授习作课,还是他对后辈的提携,对于学生友人借书或者文玩相赠时的大方慷慨,这些都是令人敬佩的。确如张充和为沈先生撰写的挽联中所述:“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即使晚年在研究文物时,也非一般的文人雅士们的将文化精品据为己有,而是带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满腔热忱,在研究终结以后,将大部分赠与科研院校,这种气度与豁达几令后辈星爷们羞愧欲死,颜面无存。

通过汪先生的讲述,我们还知道了沈先生对与衣食的不甚讲究,他的不慕名利,这在他对于葬礼的要求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必然伴随着对于假丑恶的揭露和批判,这一点,这师徒仍然有共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沈从文是一种消极的“躲避”,所以他写了《湘行散记》;而汪曾祺先生是用文字来控诉,《钓鱼台》就是汪先生对于那段历史的记录和控诉。

其次,王先生对于人生苦难的豁达与大度,这在《牙疼》《随遇而安》等文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即使对终年往事有所不满和愤恨,也是淡淡的“为政治民者,可不慎乎”一句轻轻点过,这需要多少的人生历练才能练就。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汪先生能够以平常心对待小市民、对待胡同、写下水母娘娘的颂歌、赞美白马庙中的哑巴,叙写胡同中的大妈,以及闹市中的闲人。但是闲人不闲,闲人们都有自己坚定的信念和追求,这就使得闲人变得有趣了。从这些卑微的人、平常的事中感悟人生、汲取动力,这是汪曾祺先生的感人之处。

汪曾祺读后感 篇7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汪曾祺读后感 篇8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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