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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读后感

汪曾祺读后感

2022-11-27

汪曾祺读后感1000字集锦11篇。

读书、读好书能帮助我们感悟人生、思考人生,作品里精彩的文字打动了无数读者,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了解多少呢?以下由我们收集整理的《汪曾祺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汪曾祺读后感【篇1】

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汪曾祺读后感【篇2】

近年来,官员们对薄纱感兴趣,谁让我乘车去京都参观这座繁华的城市?

住在小楼里听春雨淅淅沥沥,一大早就会听到巷子深处一个卖杏的声音。

低纸使闲置的草,黑暗的窗户和精美的牛奶发挥茶。

哦,不要感叹京都的灰尘会弄脏白色的衣服,还能及时回到乌巴克湖的镜子里的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不同于他著名的表达为国家服务和复仇的诗。这首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品味,他的闲适心情有一种不受世界影响的优雅品质,就像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一样。

王总是喜欢这首诗,而不是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心情。他想向我们展示的是他有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有点逃学儿童的闲暇,世界是如此之大:他嘴里甜甜的草根,浑身沾满臭芝麻以捕捉“全部溜走”,苗族姑娘温柔的“卖杨梅”声,窗台上绣球花静静的“吸水”。这就是生活,甚至是一门艺术,他非常喜欢这门艺术。

他是一个不同类型的作家。他不同于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的作家,他的眼睛牢牢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他的神经几乎被源源不断的电话摧毁。他的文章和书籍似乎被他触摸了数千次,铅笔的气味从线条间散发出来,而不是机器的硬度。我能看见一个健康的老人用瘦骨嶙峋的手拿着一支铅笔,脸上带着平静而轻松的微笑。他细腻而感性的笔触偶尔会给我们和他自己一个小小的惊喜和触动,比如一小盘带雨珠的白色缅甸桂花,或者一条突然从湖中央冒出来的大鱼,或者一个带着北京口音的服务员,“茶来了”事实就是如此。朴素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心态和一种理解。大多数人努力摆脱平庸。然而,在经历风暴和彩虹之后,成功人士往往不再志存高远。相反,他们理解平淡,喜欢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有着这种平淡的心态。

事实上,他文章中所反映的悠闲自在的美正是他在经历人事起伏后致力追求的。伟大的美是令人敬畏的,但他向我们展示的是那种能让人发笑的小美。美在他身边,美在他的职责之内。不幸的是,现在大多数人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美女。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匆忙。沉重的镜头将人们的心与社会和自然隔离开来。太多的金属制品层层包裹着人们的心。当作者试图让我们感受到美时,我清晰地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对那些忙于旅行的人说:“孩子们,慢点。看看这秋海棠的颜色,就像一个好家庭的胭脂水从指尖滑落,浸透花瓣。太美了。太美了。”

汪曾祺读后感【篇3】

最近看了汪曾祺的两本书《钓鱼杀手》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孩子,所以文字大多受他影响。《钓鱼杀手》主要是他的文论和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论写作。《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著名的作品,如《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迁徙》等。他的小说更像散文,有点故事性。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另外,他的书不是那种人格流行的。读起来,很有生活的味道,让你觉得不陌生,但很善良。此外,我们可以看到王对生活的冷漠态度,非常有才华,但缺乏非常内向和谦虚的自省。他是江苏省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爬上村民的江南。水乡的文化历史故事并不比高原北部的广泛和直率,但它非常有趣。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南方有才华的美女。王在北京住了很多年,写了很多北京文学作品,但他对家乡的描述和记忆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有些人也称他的文章为当地文学,但他不同意。我认为王最重要的文学质量是平淡自然的。他的文章还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这也是他文章的主要特点。

我经常想,我是南方人,但我在北方长大。这段历史会对我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在南方或北方,我可能会走完全不同的路。对我的父母来说,他们上大学的时候才从南到北,然后就再也回不去了。他们不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必要的重复性,没有根。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四处游荡,不会感到悲伤,也不会感到自然的选择。然而,那些多代祖先一直坚守一方水土的人,不能忍心离开。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务必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明白其宝贵的地方和好处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就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读后感【篇4】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读后感【篇5】

微光,纱帘,素笺。

一米阳光探进窗扉,似轻纱自空中柔缓飘舞,闪烁着橙黄的,樱红的,温暖的光。一缕微风挟裹着草木的清新拂进窗内,衬着阳光下浮动的微尘,撩开扉页,送来蔓草自然的清香。

他,自书香门第走来,淡雅绝俗的言语是他的生活方式;生动鲜明的描写是他的至理名言;双瞳剪水,是他对峥嵘岁月的淡淡回忆;酒入豪肠,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沧桑矍铄的面容于眼前渐渐浮现,温厚哲理的话语于耳畔轻轻回响——"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更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走过战火纷飞的抗战时期,在兵荒马乱的繁尘俗世中,他依然保留着一颗宁静淡泊之心,用心体味,用笔记录下战乱年代一点一滴的小幸福。在文《跑警报》中,汪老如是言:"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时候……跑警报可算同生死,共患难".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中,人人自危,又能有几人会注意到这细微的现象和人们忙而不慌的心理感受呢?唯有汪老,以一双擅于观察的睿智之眼,一颗素雅如兰的淡泊之心,以温暖的笔触,静静地勾勒出一幅繁忙却不失幸福的生活画卷,亦鲜活地描摹出自己内心深处感性而细腻的伊甸园。身处乱世思桃源,素心如兰淡雅香。汪老静静地教导我,善于捕捉细节的慧眼与知性细腻的善思之心最为可贵。

跨入坚韧沉稳的中老年时代,汪老将年轻时一颗焦躁不安的心轻轻安抚,把青葱岁月中的点滴回忆慢慢沉淀,于岁月长河、广阔文坛中交织、升华,终酿成一坛醇香浓郁的玉液琼浆。三分啸成文采,七分酿成情愫,绣口一吐便是绝世风采。正如文《豆腐》中所记:"砂锅豆腐须有好汤,骨头汤,小火炖……汤清而味浓……".汪老的一生正如这锅好汤,以聪慧才智为底,以人生阅历为料,以生活中的挫折和历练为文火,慢慢炖,静静熬,待汤内翻白,浓香四溢,方揭盖起锅。哇!一锅好汤,乳白中透着奶黄,这不正是汪老乐观诗意人生的缩影吗?袖舞斜阳四暮合,浓情诗意青莲馥。汪老轻轻的告诉我,怀着一颗淡泊朴素之心,带着一份热爱生活之情,并将之汇聚于文海中,融合于生命长河中,才是永恒的真谛。我想,这也正是汪老在茫茫文海中沉沉浮浮,虽历经岁月沧桑,却依然能历久弥香,于世间芳华处绽放的原因吧!

人间草木已纷菲,心间芳华始绽放。我相信,铭刻在我们心中的,不仅只是汪老的音容笑貌和散文随笔,他那在沉浮世俗中依然宁静豁达、淡泊致远的高贵品质,他那在滚滚红尘中依然能独守初心、执着前行的坚定信念,他那在峥嵘岁月中甘于默默沉淀、厚积薄发、始绽芳华的质朴而伟大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汪曾祺读后感【篇6】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读后感【篇7】

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汪曾祺读后感【篇8】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汪曾祺读后感【篇9】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汪曾祺读后感【篇10】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侑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就应算得尙是一茖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情绪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关于诚信的名言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了以前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以前的往事,向我们传來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下雨天的心情说说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坚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读后感【篇11】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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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读后感1000字集锦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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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1

闲暇之余,找到了《苏菲的世界》。这是一本很好的哲学入门书,它和其他大部头的令人伤脑筋的哲学书不同,读它更像是读一本侦探小说,让人不自觉地跟随着苏菲去思考,去探讨一个个哲学问题,去拜访一位位哲学家,了解他们,走进他们的世界。这本书的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成许多章节,每节题目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心,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阐述几个问题。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容易消化,也更容易理解。

千百年来,不管是什么时代的人,什么民族的人都在追寻着相同的问题,就像是“人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正是因为人们的好奇心,才有了哲学。遗憾的是,现在人们的好奇心却因为习惯而递减。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渐渐接受了这个世界,并把这一切都当成了理所当然,我们的好奇心也就被压抑住了,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对世界的好奇心以及对发现问题的敏锐甚至比不上小孩。但是哲学家之所以与众不同,就是他们从不会习惯这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一直都有一些不合理,甚至有些复杂难解、神秘莫测,他们就像是孩子一样打量着这个世界,所以他们才能提出那些深奥的问题,所以他们才能被人称为智者。我也在反省自己,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好奇心,是不是要用一种新的眼光去打量这个世界,就算不能做到像孩童那样,起码也要做到遇事多要想几个为什么。

如果我这样想,如果我意识到自己的好奇心不够,是不是我已经前进了一步呢?因为苏格拉底曾说过“最聪明的是明白自己无知的人”。说起苏格拉底,他也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从未留下任何文字,但却是对欧洲思想影响最大的人物之一。他长得很丑,但是他的性情却极为和蔼可亲,我们了解他的途径主要是透过柏拉图的著作,因此要区分苏格拉底的学说与柏拉图的哲学并不容易。而他的死又是如此富有传奇色彩,因为批评各种形式的不公不义与腐败现象,向地方势力挑战,他被控“宣扬新的神明,腐化青年人”,可是他没有逃走,他甚至没有恳求陪审团手下留情,他服下了毒药。那些势力扼杀了他的生命,但他的思想却传遍了整个人类的世界,成为了哲学界一颗最耀眼的启明星。我佩服他的思想更佩服他的勇气,他的坚持不妥协鼓励着后人为保卫真理而战斗。

看这本书,我不仅增长了许多哲学知识,了解了许多哲学家的生平和思想,还从中找到了一些启发,也许,我要对生活改变一下态度……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2

很久以前,人们就对月亮有着无限的遐想。好奇心,驱使人类踏上了探索月亮的征途。《苏菲的世界》向我敞开了哲学的大门,也让我知道了好奇心的重要性。

《苏菲的世界》是一场对自己心底的直视,也是一场哲学思想的火花碰撞。14岁的少女苏菲,一封神秘信件改变了她的生活:“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她从未想过这些问题,而在那天之后,苏菲不断的接收到类似于这样的信,好奇心也驱使她打开一封又一封。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一场关于哲理的头脑风暴,苏菲逐渐也意识到了自己是个书中的虚构人物,关于哲理的思考,使她有了自己的意识。最后,这个故事以一个开放的结局告终,苏菲莫名逃出了书中世界,给读者留下无限的遐想。

《苏菲的世界》中有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我不会听任你变得像其他人一样,没有感觉,无动于衷,我希望你有一个好奇,充满求知欲的心灵。好奇心是上天赐予人最宝贵的财富,它引领我们去发现,去探索。优秀的哲学家,对世上的种种都充满了好奇,从来不会过分习惯于这个世界。就像是太阳,月亮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很正常,而有好奇心的哲学家,只是会想到,他们为何会存在?人类历史的进步,天生的好奇心驱使着我们去探索更多的奥秘。

苏菲是个有好奇心的女孩子,她眼中的世界是奇妙的,每一件小事都是令她感兴趣的东西,也就是因为这,她才能探索出更多的不为人知的秘密,获取比常人更多的知识。

培根曾说:“一看见汪洋就认定没有陆地的人,不过是拙劣的探索者。”如果我们认为月亮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那么我们或许永远不会迈出探索宇宙的那一步。如果我们认为海洋是理所当然的,又怎么会发现深海中形形色色的生物?如果我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人类文明又怎么会生生不息地繁衍出灿烂的文明,又怎么会繁衍到现在?好奇心,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充满趣味,充满新鲜感。我们要始终以好奇的眼光去观察世界。

去热爱生活吧,那需要我们去发现,生活的“为什么”,就是生活的意义。小孩子的好奇心是很宝贵的,法布尔小时候喜欢观察,爱看那些各种各样的小昆虫,在小法布尔看来,他们是有灵性的。这种好奇心,对未知的探索精神,始终陪伴着他,从未放弃。这才造就了一个科学家,造就了《昆虫记》这本科学著作。

我们需要保持一个好奇心,去拥抱世界,而不是让世界围着我们。我们要铭记,青春的朝气和前进不已的好奇心若消失,人生终将失去意义。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3

一本给年轻人的哲学读物,让我留下了感动的泪水…以童话般的口吻娓娓道来整个哲学大厦,太温暖了。

作者写作了一本叫苏菲的世界的书,书里面少校创造苏菲和艾伯特的世界给女儿席德以哲学上的启迪,少校书中的苏菲在她的世界发现了一本名为苏菲的世界的书,不禁让我想起了卞之琳的那首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同样是写给小白的一本从苏格拉底以前的时代梳理至当代的哲学思潮的读物,但这是一本让你有所思考,对哲学逐渐产生兴趣的书。

太喜欢书中的这段话了“苏菲,我们就是这个活的星球。地球是航行在宇宙中燃烧的太阳四周的一艘大船。而我们每一个人则是满载基因航行过生命的一条小船。当我们安全地把船上的货品运到下一个港口时,我们就没有白活了…”

我们都会在某个时间思索生命的意义,存在的意义,而关于存在的问题是无法一次就回答清楚的。所谓哲学问题的定义就是每一个世代,甚至每一个人,都必须要一再地问自己的一些问题。借着提出这些问题,我们才知道自己活着。当人们追寻这些根本问题的答案时,他们总是会发现许多其他问题因此而有了清楚明确的解决方法。科学、研究和科技都是我们哲学思考的副产品。我们最后之所以能登陆月球难道不是因为我们对于生命的好奇吗。哲学是科学之母。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4

正本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在向读者叙述哲学的一起,运用了生动的言语来描写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览时发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书中描写了一个英勇,聪颖的少女——苏菲。由于寻求哲学,就一定要有好奇心,这正是苏菲最大的特色,所以我觉得作者描写这个人物的意图就在于此。

为了向大家解开国际历史之谜,书中触及的内容许多。从远古罗马到现代,在每一个不一起期,有哪些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哲学家,他们主要评论的标题是什么,一些哲学家的经历和遭遇,这本书都详细地为大家做了解说,似乎整部国际哲学史在你面前演变了一遍。它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红许多章节,每节标题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间,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论述几个疑问。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简单消化,也更简单了解。

书中叙述了不少的人生道理,使我获益良多。而它所叙述的有关哲学的常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本来傍边的道理许多疑问我也曾想过,但这些疑问都在脑筋中一闪而过,由于我觉得它对我来说实在太生疏。当我读完此书后,我觉得一个生计在国际上的人,连国际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也不曾去想,不免有些天真。

其间,使我感触最深的是有关雅典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故事。大约在公元前三四百年摆布,呈现了一位对欧洲思想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苏格拉底。他的高超之处在于人说话能够不断揭穿大家思想上的缺点,令人能够领悟哲学的真理。然而对某些人而言,这样的说话无疑是当众出丑,并变成世人的笑柄,关于那些有头有脸的人,这就难以承受。公元前399年,他被指控“宣扬新的神明,堕落青年人”而被处以死刑。它本能够央求陪审团手下留情,免于一死。但是他没有这样做,由于他注重良知与真理,到生命完毕也是为了真理。他那种为了真理而战,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值得咱们学习。他使我更深切的领会到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这句话的意义。

《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国际上还有许多工作等着咱们去探究,大天然的秘密使永久也揭不完的,早年的哲学家为咱们解开了不少国际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咱们不也大概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念掀开天然与人类社会的奥妙,也为咱们后人做一点事吗?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5

我是谁?我为何存在?在《苏菲的世界》里,我从存放于潜意识中过往的古老信箱里翻找出许久未解决的问题:本源。

一封封神秘的来信,一串串亘古至现今的哲学问题与掌故垫起了14岁的苏菲的脚步,她在怀疑论者导师艾伯特的指引下实现了灵魂的蜕变。鸡与蛋何者先有?人的灵魂是否不朽?诸多的思辨,诸多的反问,为我掀开了哲学的冰山一角。而令我我倍感好奇并深入追究的是——人与世界的联系。

我们宛若星尘。不过是个见得着的理型躯体,却能靠着还未知从何而来的灵魂驱使意识,使我们在自然法则的束缚中凭借上帝赋予的感官获取自以为的“自由”。即便上帝也只是来自我们积累经验后从虚无中用印象的碎片剪贴成的理性完美主义。倏地想起了“天人合一”的庄子。在美学与感性中以思想搏求最大限度的自由。但这在哲学家祁克果认为的生命三种形式中却是处于最低等的美感阶段?如果诉至黑格尔的“正”“反”“合”三段论,却也未必——万事的评价不存在绝对的吧?

透过艾伯特与苏菲讨论的超自然、达尔文系统,那些意料之外的奇异巧合也使急流在我心中撞激出朵朵白花,屏息,正赶上了!

在遨游《苏菲的世界》的几天里,也“难得有空闲”翻看了林清玄的《从容的底气》,其中“不受第二支箭”的第一个譬喻讲的是佛陀门下是爱哲学思考的弟子摩逻迦有一天跑到佛陀面前,说若佛陀不回答哲学问题他就还俗。令人感喟的是佛陀的回答:“纵使问题找到了答案,还是解决不了苦闷的人生。”“而古往今来的大哲学家在这些问题上用了毕生精力,却从没有人有肯定的回答。”林清玄道。虽存疑惑但也不禁认同。

回到《苏菲的世界》,我竟适值佛陀!又再次遇到这篇毒箭的故事:被毒箭射伤的人不会对箭、毒以及箭从何而来感兴趣,只会希望有人能拔箭,医他伤。原谅我的见异思迁,这也是超自然吗?再说,可曾想到世界那端的不可知论者休谟的理论在两千五百年前就业已被这边的佛陀提出?他们皆认为研究形而上的问题无必要,皆认为人处于一种不断改变的状态......

又下雨了,断断续续,在这个仲夏习以为常。在苏菲的世界与现实的罅隙来回穿越多天,仿佛每时每刻时间的流逝都与苏菲的作息不断重重叠叠,幻想的烟雾黯然缥缈。他们的一周还不及我的短短几小时,一个世纪的哲学家的故事还不及我的一日。雨与情节藕断丝连,故事引人入胜,时而忍俊不禁,时而引得心情也随风席卷,跌宕起伏。

紧接着最精彩至极的部分出现了,那也是我曾多次遐想的画面,因而对这位来自挪威的次书作者乔斯坦·贾德的赞许敬佩之感油然而生。我看着《苏菲的世界》里的席德,书中的席德看着父亲艾勃特笔下的苏菲与导师艾伯特。艾伯特和苏菲企图逃离少校艾勃特想象力的控制,他们是艾勃特送给席德十五岁的生日里礼物——一本讲义中的主人公。可他们的一言一行不都是艾勃特反讽的手法吗?看到艾伯特说:“苏菲,我们就是这个活的星球。地球就是航行在宇宙中燃烧的太阳四周的一艘大船,而我们每一个人这是满载基因航行过生命的一条小船。当我们安全地把船上的货物运到下一个港口时,我们就没有白活了。”

这是艾伯特的人生哲学?不,这是少校艾勃特写的,更确切地说,这是作者乔斯坦·贾德想说的,是现在我所看到的.....剪不断的周而复始。

窗棂外,朝阳东升而起又西落成夕阳,朝朝暮暮,苏菲的母亲在苏菲十五岁生日时将她交给了长者艾伯特,只微微低头,落寞笑笑:“他们消失在空气中了。”这一刻仿佛滞留。苏菲和艾伯特逃到了永恒之乡,遇上了白雪公主、小飞侠、懒杰克......席德为苏菲等人报了仇,但许是“对位法”,如今苏菲看着席德却无法现身于她眼前......直到最后一页,已是深夜九点。

轻合上书,除自己外空无一人的房间在寂静黑夜的长河里亮着灯。我是谁?我真的存在吗?心脏为何会跳动?为何会使我触碰到这个世界?大愚若智,大智若愚,隐隐约约,恍恍惚惚......

我们能出现在这个世界已是人生赢家,但是,我们又是谁的故事?谁的风景?我看着你,你看着我?充满魔力的古铜镜中,一个女孩对我眨了眨眼睛。

我们也是星尘。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6

世界就像魔术师帽子里面的小白兔,所有人都生活在安逸的毛皮底部,仅有哲学家才会踏上危险的旅程,努力地回到毛皮顶端,探索世界的奥秘。

还没开始读这本书时,“无聊,枯燥,难以理解”这些词不断地浮此刻我的眼前。在我的心里,哲学是个十分枯燥的学问,在哲学的世界里,每一天只会被无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所环绕。

可是事实证明,我错了,大错特错。这本书,抛去了传统哲学的枯燥与无味,将难以理解的哲学问题分化成一个个易于理解,贴近生活的例子,将哲学简单化,实际化,碎片化。

从自然哲学家到理性哲学家;从希腊到罗马;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这本仅仅厚达2cm的苏菲的世界竟然浓缩了西方近几千年的哲学历史,并且还吸收了来自各个时期的著名哲学家的理念。

可是在这浩如烟海的哲学家中,最令我眼前一亮的,最受益匪浅的是他,将整个世界分为理性世界合感官世界的独具一格的柏拉图。

仅有它将纷繁复杂的世界简化成姜饼人和模具的关系。即使用一个模具做出的姜饼人也会有或多或少的不一样,可是他们均有一个共同点能让他人一眼便能认出他是姜饼人。这边是理性世界合感官世界界的区别。在物质世界的背后,必须有一个“真实”的存在,这便是“理型的世界”,而这其中包含存在于自然界各种和现象背后永恒不变的模式。而感官世界则是理性世界不断演变构成的拥有具体特征的世界。

其次,他亦是哲学与人体器官联系在一齐的第一人。人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分别是头、胸、腹。人的灵魂亦是如此。“理性”属于头部的本事,“意识”属于胸部的本事。“欲望”属于腹部的本事。柏拉图认为理性追求智慧,一向追求勇气,欲望必须加强阻遏。对于当时的时代而言,这真的是一个首创性的思想,真的是令我十分的钦佩,这不用的加深了我对哲学的爱与追求。

可是,最令我佩服的是柏拉图对女性的认知。他认为国家若不教育并训练其女性国民,就好像一个人只会锻炼右臂,不锻炼左臂一般。他把女性比作是一个人的左臂,这正间接地肯定了女性在社会中该有的地位,暗藏着早期的“男女平等”的意味可见,在统治的中世纪欧州,拥有这样先进的思想是多么的不易啊?

苏菲的世界,亦是智慧的世界,是梦的世界。他会唤醒每个人你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意义的关怀和好奇。

你是谁?

世界从何而来?

他会带领芸芸众生走向哲学的殿堂,不断丰富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7

《苏菲的世界》一部充满哲理的书,主要讲的是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收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 从这一天开始,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就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弗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

她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哲学的意义、人的生命和各种哲学学说:如果把宇宙比作魔术师,把地球比做一只用于变魔术的兔子的话,我们就是居住在兔子绒毛深处的细胞。我们出生于细毛顶上,刚开始我们对这场魔术十分好奇,而人们慢慢长大了,对世界不再好奇了,就去了毛皮深处,并喜欢上了皮毛深处的生活,就不再过问世事了。哲学家就是那些努力向上爬,并把别人拉上去的人。只要你有好奇心,再加上50%的努力就能成为哲学家。

哲学的世界,有太多奥妙等待我们去探寻。每一次的发现便是一次人生的顿悟。

尽管我心里面想的还有很多,《苏菲的世界》带给了我极大的震撼与启示。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8

哲学,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实在是一门高深玄虚的学科,可望而不可及。当我了解到大学里还有哲学这门专业时,我真的无法想象。哲学家每天都在干什么?哲学又是什么?世界为什么需要哲学?哲学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苏菲的世界》就巧妙地回答了这一系列问题。这是一本充满文学意味的哲学书。以一个将要过15岁生日的女孩苏菲展开,在15岁生日之前收到了一系列奇怪的信,有个哲学老师艾伯特说是要给她上哲学课。作者巧妙地将哲学的硬知识塞进了一本小说里。书中处处设置悬念,以一种侦探悬疑的风格延续着整个故事,让读者迫不及待地读下去,直到知道真相为止。

全书有二分之一的内容在传递着硬知识,读者不得不跟着苏菲上了一遍哲学史。苏菲收到的头几封信就提出了:“你是谁?”“世界从哪来?”这样的问题。相信大部分读者和苏菲一样,被这些个问题问住了。我是谁?世界又从哪来?自打出生就从未思考过这样的问题。、

作者一上来就巧妙地抓住了读者的心,由这几个问题展开,哲学老师艾伯特从苏格拉底讲到达尔文,从古代雅典讲到讲到启蒙运动……哲学的种种在我们面前平铺开来,一览无遗。

不过如果光讲哲学史那就太枯燥了。有趣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苏菲本身就在探索着真理。相比于那些硬知识,我更关注主线故事,也有一部分自己的理解。

前半部分作者成功渲染了一种悬疑的气氛。苏菲收到的不仅仅是哲学老师艾伯特的信,还收到一位海军军官送给自己女儿席德的生日祝福。一开始仅仅是收到信,之后这样的情况愈演愈烈,身边的人时不时就会冒出来一句送给席德的生日祝福。之后苏菲与艾伯特探索了一切,发现了真相,虽然是如此光怪陆离,难以想象。苏菲在15岁生日时了解到了这个世界的上帝,也就是那位海军军官。自己不过是他书中的人物,用来给将要15岁的女儿席德上哲学课的,苏菲的世界是他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的。可是苏菲接受了真相,这点让我感慨许多。苏菲本可以留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的生活,但她却坚持与艾伯特从书中的世界里出来,背离了家庭和友人,坚定地去探索真实的世界。这就很像哲学家的做派了。比如布鲁诺,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坚定地支持着真理。追求真理的同时必定会有牺牲。还有个比较可爱的情节,来到席德世界的苏菲,看到了书架上放着的一本《苏菲的世界》。两个世界,苏菲的和席德的,在这一刻巧妙地交融了。

不得不提一个细节,哲学老师艾伯特曾说过:“说不定席德也是在哪本书里……”看这句话时我仿佛看到作者在匿笑。这就是为什么这本书叫苏菲的世界却不叫席德的世界了。苏菲勇于探索,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仅意识到自己不真实,也看到了上帝的不真实。艾伯特上哲学课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上帝”这个概念:“上帝乃是最高的存在……最低的是植物,其次是动物,再其次是人类,再其次是天使,最上面则是上帝……天使无法像上帝那样永远存在……”如此种种都表明了上帝是最高存在。但对于苏菲来说,席德的爸爸就是她们的上帝,席德是天使。可是苏菲最后进入了上帝所处的世界,发现上帝的世界与自己的世界差不了多少,并作出假设:上帝之外仍有上帝,世界之外仍有世界。这不免让我想起了以前看的一部电影,《楚门的世界》,主人公楚门发现自己的生活的世界是一个电视节目,于是坚持着逃出了这个虚幻美好的世界,并拒绝了上帝(即是导演)的给他安逸生活的请求,毅然决然地回到了真实世界。楚门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苏菲亦是不幸也是幸运的。这些情节的设置无疑是含蓄地表达了上帝并不是最高存在,没有什么绝对权威,上帝只是真理的一部分。

书的末尾,苏菲来到了书以外的世界,只是作为一种思想精神的意识形态的存在。苦于无法干涉席德世界的苏菲做出了大胆的举动,她解开了席德家的小船,成功引起了席德的注意,也在某种程度上干预了她上帝所在的那个世界。我想,这或许是作者的某种假设。因为艾伯特的哲学课上曾经说过:“笛卡尔宣称宇宙间共有两种不同形态的真实世界(或称实体),一种实体称为思想或灵魂,另一种则称为扩延,或称物质……思想和扩延虽然都来自于上帝,但彼此却没有任何接触。思想不受物质的影响,物质的变化也不受思想的影响。”而这个情节的设置或许说思想可能会影响物质?恕我才疏学浅,理解可能有偏差。但这也有可能,毕竟真理会变。引用一句艾伯特老师说的:“一个真正的哲学家永远不能放弃。”我们也绝不能停止探索。

毕竟哲学离我们不是那么远,也不是那么高深。真理亦是。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9

在这次名著阅读中,我选择了《苏菲的世界》作为自己的阅读书籍,由于读书的时候不断在思考许多问题,花了不少的时间才完成阅读,且仅仅是浅读、粗读了该书。但却给我的心灵留下震撼,不禁赞叹“苏菲的世界”真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就像一部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苏菲的世界》是一本颇有趣味的哲学发展史,它以小说的形式将原本深奥、枯燥的哲学历史表达给人们,使各个年纪、各个层次的人都能阅读懂它,接受它。它就是这样一本可以教会人最简单最平凡同时又是最深刻的生活哲学的一本经典之作。

《苏菲的世界》由一张“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的纸条开始,十四岁的少女苏菲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疯狂地眨眼,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也带领读者进入了一个充满哲学智慧的世界。苏菲带着许多疑惑,用着自己少女好奇的天性,步步深入各种谜团,揭开层层谜团的过程,就像一次奇妙的探险旅程,我们跟随她的经历,从雅典到希腊到古罗马到黑暗的中世纪再到文艺复兴,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到笛卡尔再到萨特,有思想激荡的雅典城市广场,有达芬奇的绘画、有莎士比亚的戏剧,也有古登堡的印刷机。时空穿梭交替,思考不断深入,看尽社会沧桑变幻,留下许多心灵的震撼。

现在谈谈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几处。

一、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她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

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越长,也就越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觉得非常安适,因此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唯有哲学家才会踏上此一危险的旅程,迈向语言与存在所能达到的顶峰。如果把地球比做一只用于变魔术的兔子的话,我们普通人就是居住在兔子绒毛深处的细胞。我们出生于细毛顶上,也就是孩童时期的我们对这场魔术十分好奇,而随着我们慢慢长大了,对世界的一切渐渐习以为常,就去了毛皮深处,并喜欢上了皮毛深处闲适的生活,不再过冒险的生活了。而哲学家就像是从不停下探险脚步的探险者,他们无惧于崎岖的路程,带着寻求“真”的本质一路前进、探索,往往他们也是人类中最先到达文明的人,最先开创文明的人。

二、哲学家终其一生都像个孩子一般敏感

遗憾的是,当我们成长时,不仅习惯了有地心引力这回事,同时也很快地习惯了世上的一切,我们在成长的过程当中,似乎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也正因此,我们丧失了某种极为重要的能力(这也是哲学家们想要使人们恢复的能力)。因为在我们内心的某处,有某个声音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直很庞大的、神秘的存在。

笛卡尔说过“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掩卷思索,我们不应该吝啬每日用于思考、反省自己的时间,应该经常抽出时间好好的去思索这个世界了,不要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也不要用种种借口理由去逃避思考哲学性的问题。这个世界什么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他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而不要让日常生活的琐事禁锢住我们对世界好奇的心,慢慢成为一个麻木不仁的人。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哲学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人有好奇心的缘故。所以我们更应该做一个保有好奇心的人,做一个孩子般敏感的人。这样我们将会得到生活的回报,在哲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影子。

三、人是万物的尺度

古希腊哲学家普洛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

这里说的人指的是人的感觉。什么事物,都要以人的感觉为标准。一个事物对你来说就是它呈现在你的感官面前的样子,对我来说,它就是呈现在我的感官面前的样子。一阵风吹来,你觉得冷,它就是冷的;我觉得热,它就是热的。而与风本身冷热无关。同样地,一个人的行为是好的还是坏的,也是以人的感觉为标准。你觉得好,它就是好的;我觉得坏,它就是坏的。行为本身好坏无关。所以说一件事情是好、是坏,是对、是错,完全要看他与人类需求有何关系。

再看,著名物理学家洛仑兹在电子高速运动的实验中,他发现当电子的速度可与光速相比拟的情况下,他建立了一种新的时空变换方式,称为洛仑兹变换。爱因斯坦借鉴了洛仑兹的研究成果,建立了狭义相对论。根据相对论,时空不再是绝对的,而是与观测者和被观测者密切相关的。也就是根本就无所谓客观的长度到底是多长,只有人观测到的尺寸是多长。也无所谓客观的时间是多长,只有观测到的时间是多长。因此,现代科学给出的结论也是:人是万物的尺度。只要人自身的运动状态改变了,那么整个时空就必然随之改变。当然,对于我们的平常生活而言,绝对时空观就足够用了。但是在哲学领域中,就必须突出思考的深度与广度。如果哲学只把自己局限于日常生活中的琐事,那么就连自然科学也比不上了,又何以自称为哲学呢?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耐人寻味,值得多读几次的书。在这样一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文明进化的历程,看到了社会发展的沧桑,留下的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领悟到哲学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到的,但也许我们可以学习如何以用哲学的方式思考,以此体验哲学的美妙。回归理性的世界,丰满我们的灵魂的羽翼,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比别人更富有意义!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10

假期,老师推荐了一些书,它是我选择的其中一本。一看书名,大家可能以为它是一本故事书或传记。不,它是一本哲学书。自然,它的作者是一名哲学家,哲学家写哲学书不足为奇。刚开始,我也是这个想法,翻开后,我有了不同的感受。

主人公是14岁的少女苏菲,她不断的接到一个哲学家的神秘来信,把她的思想与生活彻底扰乱。随着哲学学习的深入,苏菲开始思索,开始解开一个个谜团,最终成功解开谜团并使用哲学来生活。

这时候,我才发现这不仅仅是一本哲学书,它更是写出意味少女的成长之书,揭示出了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注与好奇,每个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作者用的这个书名不仅仅是写主人公苏菲,而是所有的我们,这个世界是个哲学的世界、智慧的世界、梦想于成长的世界。这个世界,可以把主人公换成所有人,这个世界,更可以迷上我们所有人。

这应该是为什么它的销量超过4500万,且翻译过64种语言的原因—因为它可以针对任何人,任何事,且全世界人都需要自己的世界。

苏菲世界读后感 篇11

读完《苏菲的世界》还是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很喜欢,这也是我所有单个书里面花费最长时间看的一本书。《苏菲的世界》虽然是没有结局的结局,但这就是哲学,就像问问题一样,哲学家一定不会错,留给我们的是追寻内心和思辨。以前希望有个所谓结果,但如果真有了个结果那不就成了一部小说嘛,我想这应该不是乔斯坦对于这本书的定位吧!所以结局只在于我们每个人心中。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里面即涉及到了从古至今的各哲学流派与其代表人物代表思想和发展史,又穿插了一个值得深思和回味的哲学故事,写的很有深度。我在看书时也一直在想,这些哲学能为我们带来什么?说实话看完了之后对于那些哲学家的思想我只有大约1/10的印象,不敢说吸收了。

刚好今天下午写日记时,我借用纪伯伦“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经典短文对我最近一些不好的思想做了反省,如写日记实质上是为了磨炼我的毅力,但最近思想上明显处于懒惰和放纵的状态;佛学中的修禅即为专注和静心,但我这两天通过休闲后明显感觉自己收不住心,看书中哲学部分时明显不如前几天时的专注,心浮躁了;还有就是虚荣心,人性中还是逃不开世间物质欲望的浮华和人心的贪婪虚荣。所以当我写到这些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哲学,我知道我们只要还活着那就逃不开世间各种欲望、惰性、贪婪、虚荣等等的诱惑,其实有了这些才能被称为一个人,但哲学让我学会了思考,让我们从物质世界到精神世界,从生命起源到宇宙形态,从因果关系到辩证主义再到历史唯物辩证法等等,就是让我们能够更加健全的思考“做人何为正确!”,哲学教会了我站在更高的层次和角度思考自己,我想这就是我学习哲学的目的吧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1000字集锦11篇


一本好书给人带来的收获和感悟是无穷尽的,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一篇文章,可以找出许多感点,我们在写读后感时,可以不拘束特定的格式。你会不会寻找一些作品模板来写作呢?读后感大全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

《镜花缘》是清代文人李汝珍创作的著名的长篇神魔小说,自嘉庆二十三年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备受到各方的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都给予了它很高的评价。国外一些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工作,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目前《镜花缘》已经被译成英、俄、德、日等多国文字。

《镜花缘》是作者在海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及古迹史乘,“消磨三十多年层层心血”而写成的,是古海州地区直接产生的一部古典名著。该书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多个方面。

它讲述的是一段野史,大约在武则天掌权至唐中宗复位的时期。既是野史,其中自然少不了若干神话、传奇。故事大致可以分为四段。首先写仙界嫦娥和百花仙子结怨,武后怒贬牡丹,百花仙子下凡为人至主人公唐敖周游海外诸国。第二段写唐敖在小蓬莱出世为仙,其女唐小山寻亲。三是寻亲归来,唐小山与众位才女赴试及试后游玩活动。最后写文氏弟兄伐武勤王,中宗复位。其中第一部分最为精彩,人物的形象也体现得最为丰满。

书中写了君子国、女儿国、无肠国、犬封国、聂耳国、玄股国等等这些国家,或是以人们形体的奇异,或是以人们生活方式的奇异,或是以人们特有的才学技能,或是以地方风土的特点,或是以地方特有的古迹文物,从各方面表现出作者极力扩张古人的幻想,要向中国之外发现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人们的愿望。在《镜花缘》文本的表层展示的是虚幻浪漫静谧的万般世相,而其深处却一度奔突、冲撞着由生命的热爱、执着与死亡的敬畏、疑惑的巨大张力支撑起的深沉悲痛的宇宙意识,这种对人类生存根本性问题的追问才是小说最具魅力的部分。

通过对于《镜花缘》中几十个国家的叙述,包括了正面的议论和侧面的讽刺,不难看出,它所主张的和反对的,主要有这样一些:它主张男女平等。它要求女子也应自幼读书,和男子同样参加考试。它反对男子对女子的压迫,尤其是对于缠足、穿耳这些摧残人类肢体的行为,表示愤怒的抗议。胡适称颂说:"这种制度便是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总解决。"

《镜花缘》继承了《山海经》中的《海外西经》、《大荒西经》的一些材料,经过作者的再创造,凭借他丰富的想象、幽默的笔调,运用夸张、隐喻、反衬等手法,创造出了结构独特、思想新颖的长篇小说。

例如书中写到无肠国的人饮食直接穿肠而过,往往有富人把粪便作为仆人的食物,循环竟然至数次,这里对那些为富不仁者的讽刺简直令人叫绝。淑士国连店小二都是满口之乎者也,酸腐之气,处处皆是。白民国的先生自诩学识高深,其实竟是满口白字。两面国的人正面对人笑脸相迎,背面狰狞可怖,现实生活中两面三刀之人何尝不是如此?

在讽刺的同时,作者也在一些章节中呈现了某种乌托邦的理想。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文中写到的君子国。君子国是个“好让不争”“惟善为宝”的"礼乐之邦",从君王丞相至贩夫士卒,莫不具谦谦君子之风;小说以此来否定专横跋扈、贪赃枉法的封建官场和尔虞我诈现实社会。另外如大人国的人脚下有云彩,好人脚下是彩云,坏人脚下是黑云,大官因脚下的云见不得人而以红绫遮住。黑齿国人虽面貌丑陋但个个追求学问,谈吐不俗。作者对其所赞扬的风气习俗,也用了夸张的笔墨,让人读来捧腹。

对女儿国的描写更具匠心。作者设计出了与现实世界完全相反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女儿国中男女的角色与传统的观念完全相反。这个构思有对《西游记》情节的借鉴,但作者的突破在于,他不仅通过这个情节表现对女子的政治才能的充分肯定,而且通过率直豪爽的林之洋被果王选入后宫,承受缠足、穿耳、责罚等种种磨难和痛苦的荒诞情节,对现实中女性的地位和遭遇给予了深刻同情。

整本《镜花缘》的价值观是儒家式的,它歌颂父慈子孝,君明臣忠,让有学问的读书人都在故事中得到尊敬。同时,它也描写了一群同样具有那些良好品质的少女,通过她们在才女考试中的表现说明女子也能承担像男子那样的任务。就作者的时代来看,这样的观点无疑是进步的。然而少女也像老学究那样谈《礼》、谈历史,终究是缺少了一些年轻人的灵性。除此以外,作者借书中人之口,对通俗化的儒家提出质疑,像奢侈的婚葬礼仪、讲究排场的宴会、是非不明的诉讼等。质疑之余,作者又树立起那些海外的.“理想国”:君子国、轩辕国。这种思考和探索的精神,是值得称赞的。

这本书很大的一个不足,在于宿命论、果报论的色彩过于浓重,这一方面与我自己不相信转世投胎之类的说法有关。书里的好人都有神仙庇佑,逢凶化吉,而恶人都是注定受苦难,下一世要做禽兽的。每次考虑到将来之事,最准的永远是天象、卦象,而且从来没有算错过。固然,正史上的星象和市井童谣也遍地皆是,也是一个比一个准,但我宁愿相信是有智慧的人根据现状判断将来,而假说成是天象以让人信服。本书中常有这种宿命的巧合,仿佛都是注定一般。不过我们大可不必吹毛求疵,即使在今天,不也有相信那些星座之类的说法的糊涂虫么?

总的说来,《镜花缘》还是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启示,发展了我的想象的空间。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自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所在。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

镜花水月一场梦,机缘巧合游红尘。经典,我想是对《镜花缘》最好的评价。看了书籍简介,我想起了一本与其极为相似的一本书——《格列弗游记》,看完两本书只觉得无论是古今中外的作者都喜欢借由小说来讽刺现实。

《镜花缘》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唐敖在航行途中,到了许多奇妙的岛,体会了许多风情后来唐敖在途中尝遍仙草,因而得道成仙,从此一去不复返,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而百花仙子转世的唐小山(唐傲敖女儿)年纪虽小,但十分孝顺,曾与舅父两度出海寻父。尽管沿途遭遇不少灾难,却都奇迹般的化险为夷,最后,百花仙子化身的小山,在受罚于人间的时间期满,重回小蓬莱,继续执行掌管百花的工作。

这部小说看似在描写神话,实际上,在诙谐讽刺中也蕴涵着深刻的道理。故事中的岛国特色即在诉说当代社会的面貌、作者自己的期许,如君子国:希望人人都能像君子国的人民般,不争夺、不强求,社会安乐祥和;女人国:显示作者关怀社会,对许多男女不平等制度的批判,想象女人亦可考科举,从事男人做不到的事;黑齿国:人不可貌相,尽管貌若无盐却心思玲珑,不能用刻板印象看人。

《镜花缘》虽然是描述作者对当代社会制度的不满,以及他个人向社会的反抗,但其中所包含的宝贵启示仍是现代社会中值得我们借鉴、警惕的。就如同我曾耳闻的一句话:真理是不会随着时代的变动,而有丝毫改变;人生最大的错误即是再犯相同的错误。但反观现代社会,为何人人不能少一点争利,而多一点施舍,像君子国般?为何有些人不能谦虚为怀?反而像白民国般喜欢卖弄?社会要进步,内心的改革其实是最重要的。如果世界上各民族和平共存、没有纷争,哪需要什么武器?但真实的情况又是怎样呢?

联想到世间很多事情,很多人争得要去和功利谋缘,一旦无缘,哪个不垂头丧气,垂头丧气倒还好,更有甚者,因气生怨,因怨生恨,猜疑,妒忌,诽谤,等等吧,总之做个无缘人的这份不甘心,真是荼毒生灵!再来看书中这段小山,既然知晓自己就是有缘人,又何必告诉旁人自己正是有缘人,其他人都不是?此种做法不管是无心或是有意,都不免张扬了,有缘就还罢了,一旦四处张扬自己有缘,不怪乎从头到尾,一路坎坷。

有缘,无缘,都是各自缘法,原本没有定数,相对这件事,这个人,你有缘了,但是相对另件事,另个人,你也许就无缘了。所以说不管是主动求有缘,或者避而成无缘,都是一种选择罢了,既然有了选择,就不如欣然接受选择后的结果,何必强求,非得做个缘人,或者无缘人?有缘无缘,因缘聚会,其实最后结局都是大同,只是过程各有不同,体会各有辛酸罢了。

缘来缘去,三千红尘,镜花水月,大梦一场。如果,你能通过这黄粱一梦明白些什么,才算你真正合了这缘分。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3

“山黛远,路何歧,此生寥落苦寻诗”,起于仙缘,终于太平。一场仙生游,一路以善为伴,一场跌宕起伏的旅行是说走就走的,一生尘缘与花缠绕。走过的路,历经的沧桑,会让人渐渐的看淡一切,儒雅之德加身,高尚的独白。

《镜花缘》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汝珍,是末年清朝写的一本批判性的小说,正是作者身处的时代,才触发了他写这本书的灵感,他诚挚、真切地以小说之名批判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在当时习以为常,甚至毫不起眼的一句话。

这本书主要叙述的是:先从仙生讲起,周朝,武则天在某一日下命令百花齐放,可见这是不切实际的,但百花不敢违背圣旨便召集众花来此为武皇吐露芬芳,不料却被玉帝降罪凡间,身为百花之首的百花仙子也难逃其咎,被迫下凡去到了唐家。父亲唐敖拥有科考重榜之心,却次次不尽人意,还有一次被陷害,深感落寞的他只好踏上外游之路,经多次周转,唐敖、多久公、林之洋踏上了寻找百花的旅途,途中偶遇各种才女,见识各国风土人情,最后也算看清了一切,想着归隐蓬莱岛,修身养性,不散前缘。

在他们那个朝代,“女子无才便是德”,那时学堂不给女子入学,所以女子无才,即使有那么优秀的人和才智也无处施展,白白淹没了大批优秀女子,而在唐敖等人抵达黑齿国时,却见到女学塾的红红、亭亭两人,这两名十四五岁的少女最让人震撼的,是她们拥有的无尽才华,真是让人佩服,她们全身都散发着金色的光芒,自带不同于他人的强大气场,她们诗书礼乐无所不通,和多久公、唐敖讨论学问,涉及音乐文字,学术流派,口若悬河,咄咄相逼,弄的倚老卖老的多久公面红耳赤,汗流满面。不过后来,还是武则天给了女子展示的机会呢。

此书介绍了很多国家的奇闻与怪异,如君子国,君子国里的人们都是彬彬有礼,谦卑有序,有些太过谦让了。两面的人只要遇到有钱有势的,就露出恭维、小人的嘴脸,积极的讨好他人;而遇到没钱没事的,则露出丑恶鄙视的脸,当之风气就亦是如此,能听进忠言的人又能有多少呢?唐太宗李世民其则为一个深得民心的君主,忠言逆耳利于行,不愧深得人民的忠诚与信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在女儿国的游历,作者暗暗的在文中批判当时社会的不平等,但是女儿国恰恰是“男卑女尊”的制度,那时男子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相反。一想起林之洋所遭遇的一些事情,就不禁感言:“难道古代妇女就没有受过吗”?有谁会可怜过她们呢?因此作者在文中让男性从女性的立场去体会缠足等种种陋习的丑恶与非人道性质。

“田时有不谢之花,八节有长青之草”,缘起缘散,花开花落。虽不能左右,但我想这就是最好的结果吧。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4

这个暑假、假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充满想象力的《镜花缘》。

《镜花缘》讲的是百花仙子因为得罪了嫦娥,触犯天规,被贬下界。她的父亲唐傲去海上游历各国,寻找十二名花,遇到许多光怪陆离的事情。最后父女二人双双修成神仙的故事。这本书是半文言文的,刚开始读,我觉得有点难懂,但后来发现,只要进到书的世界里,这些都不是问题了。

这本书大部分的篇幅都是在讲唐敖、林之洋和多九公一行人出海游历三十三个国家的经历。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风土人情,有趣至极。

我喜欢其中的三个章节,第一站是东口山。东口山上有各种奇花异草,野鸟怪兽,有肉芝,木禾,蹑空草,精卫鸟,果然兽等等。

肉芝,就是一个巴掌大小的小人,身骑小马,快如流星,一旦抓住就要立马吞下,不然小人便会化成灰。吃下后,能让人神清气爽。

木禾,是一种大树,树上无枝,长满稻穗,每一粒米都比头还大,够吃好几顿。更神奇的是吃上一口,一年都不会饿。

蹑空草,是一支青草,叶子跟松树的一样,长满了针刺。拿出它的籽,放在手心,吹一口气长一尺,吹三口气就能长到三尺。人要是吃了,就可以立在空中。

这几种草我都想吃吃看啊!

精卫鸟,不是一只,竟是一群,就是那只填海的精卫鸟的后代。长得像乌鸦,嘴白如玉,两只红足,头上还有花纹。

果然兽,特别重情义。有同伴死在路旁,那么路过的果然兽,就会停下来,守在旁边痛哭,任人捉住,也不逃窜。

这些东西太神奇了,让我大开眼界。

再说黑齿国和白民国。黑齿国的人,皮肤黑,就连牙齿也是黑的。但别看他们黑,特别有学识。白民国的人,长得白净,相貌堂堂,一看就特别有学问的样子,事实上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可见,人不可貌相,不能以貌取人。

还有个我最喜欢的女儿国。跟西游记的女儿国不同,这个国家是有男人的。但是,这里的男女身份是互换的,女人穿男人的衣服,走在路上;而男人则穿女人的衣服在家里织布。想像一下,一个像张飞一样的壮汉,五大三粗,满面虬髯,却穿着女人的衣服,文静地坐在那里穿针引线,缝着鞋垫,这个画面真是令人忍俊不禁。我被作者的幽默深深折服,真想去这样的国家里体验一下女尊男卑的感觉呢。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5

这次有幸得到浙江文艺出版社的足本《镜花缘》,甚是欢喜,对于吾等爱书之人,遇到好书犹如遇到仙女一般的雀跃,高尔基云:我爱书,就象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看到这本书,我自然也就大快朵颐了。

打开首页,就是一副长的彩色插图,精美度堪比绘本,演绎了书中光怪陆离的古风异想世界,插图风格偏向于浮世绘,不过有作者自己的想象,这确实能给读者一个阅读的欲望,这里要加上第一颗星。

全书总共100回,较之向前出版的各类版本,首先是校阅更加认真,更正了一些错别字,也增加了注译点,阅读无压力,全程无尿点。

在唐朝,男女平等的呼声在武则天的统治下达到了高潮,在一些封建卫道士的无病呻吟下,这位气势高昂的女皇帝(其实她算不上是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第一位是唐朝高宗年间的起义军女首领陈硕真,号文佳)大力推崇农桑,女子的地位也同样得到大幅的提高,文官大都启用女吏,而且都非常人,不是那种腹内空空如稻草的,也不是那种只会女红的,而是同样抱有男儿志,立志要用自己的才学报效国家的真正的才女,如上官婉儿,而且书中也说,她也会进行暗访,寻访真正有才学的女子,而不是片面的让属下去交办,这就是她的一大优点。

书前几回,主要着墨于武则天令百花在冬天开放,应牡丹未及时开放而龙颜大怒,下令放逐牡丹至洛阳,百花仙子因此受到牵连而违反天条,被罚下凡,成为唐敖之女唐小山,唐小山涉海寻父,途中结识了九十九位花仙子转世的才女,她们的命运如何?这些笔者还是不剧透,喜欢这本书的读者可以购买一窥究竟,相信能够满意而归。

一直很奇怪,多九公居然能够如此的见识广博,就连丁丁历险记中酗酒的阿道克船长都自愧不如。大唐帝国屹立于世界之巅,不仅朝贡的国家举不胜数,就连阿拉伯等国家都慕名前来学习交流,当然我们也是互惠互利的,于是丝绸之路就这么打开了,东西方的贸易不仅让西方见识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也让中国普通老百姓实实惠惠地体会到,原来西方的美食也是有很多的选择的,既能满足口腹之欲,也能无聊时谈谈美食,说说人生(中原内地通过与西北少数民族交流,引入了许多蔬菜和水果品种,如蔬菜有苜蓿、菠菜、芸苔、胡瓜、胡豆、胡蒜、胡荽等,水果有葡萄、扁桃、西瓜、安石榴等,调味品有胡椒、沙糖等。与此同时,西域的烹饪方法也传入中原,如乳酪、胡饼、羌煮貊炙、胡烧肉、胡羹、羊盘肠雌解法等都是从西域传入中原地区的)。

书中的33个游历的国家,我们其实很有感触的,看过柏杨先生的《西游怪记》,其中关于唐僧师徒遇到的一些国家虽然有粉刺时局的意味,但是我们不难看出,这些都有着李汝珍的影子,所以清朝这本闲暇小说能对后世的这些志怪小说有如此深远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乐于看到的。

这些国家的人对于现在仍有现实意义,比如,女儿国代表了男女平等,在现在的时代依然有教育意义,两面国代表了人性的多样性,有些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嘴上仁义道德,实际上无耻之极,翼民国代表了一些爱听奉承的人,只要溜须拍马舔菊花一概笑纳,而当自己夕阳西下,无人奉承时,心里又是失落万分,结胸国的人胸前高出一块,只缘好吃懒做,就在今天,还看到有年级轻轻的人在地铁上冒充生病,博取同情,骗吃骗喝,可以说这些国家的人和现在的一些人一贴一个准。

这样一幅天马行空的瑰丽画卷没有理由不支持它,希望我们能够从阅读中学到一些知识,也能在掩卷之余有一些感触,我想吗,这要比那些消磨人意志的游戏要好得多,希望我们国人多读书,增加文化底蕴。

我们国家正在大力推广传统文化,希望借此能够让我们从浩瀚的传统文化中丰富自己的涵养,提高全民的素质,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加的一心,我们的祖国才能强大,前不久一直在追中央一套的《中国诗词大会》,然后追《诗书中华》,现在迷上了中央一套的《中华戏曲大会》,你想想,连中国的戏曲都有这么多的种类,我们能学得的知识要有多少,关键是你是一块海绵,还是一块厕纸,就看你自己的了。

愿李老先生的足本《镜花缘》大卖,也愿中华读书之风大盛,谢谢!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6

小时候看的《镜花缘传奇》电视剧,故事中没有嫦娥的推波助澜,编剧又一味洗白小山/百花仙子,所有的过错似乎都是由于风仙的暴戾和对金童的迷恋。现在看书,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

风姨反驳固然不厚道,却也不至于十恶不赦,反观在各种传奇、影视、故事中美丽大方,除却窃药没有黑点,无可诟病的嫦娥,简直看不出身为仙家的丁点闪光处。没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乱,原本没有胆子斗狠,看风姨站在自己这边就开始借势欺人。

先是挑拨百花仙子不将王母放在眼里,又是连连“冷笑”,最后更是激百花仙子定罚约。

前文虽有言“风姨与月府素日亲密,与华氏向来不和”,但是风姨发难只一个回合,后面全是嫦娥出战。是嫦娥被当枪使了吧,我的猜测。

再说女主,百花仙子,你也真够个情商低下。刚开始还能有条有理对战风姨,嫦娥一激就开始发狠话:“若无帝旨,即便下界人王有令,也不敢应命,何况其余!”什么叫其余,还是感叹号?把王母放哪儿?这种话能说?还拿嫦娥窃药的事戳人家心窝,不揭短不知道吗?织女元女都说了,王母还在座,停了就行,以后真不想来了吗?嫦娥让你定赌约,麻姑都帮你说打扫就好,有台阶不下,硬往上撞,“堕落红尘”很好玩?真想问问你是不是傻?嘴硬有好处?女魁星必定早就嫌你们吵,额头盖个戳,你也别反悔了。真是个小孩子,修炼不用修情商的吗?

真想说一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好自为之吧,百花仙子。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7

在明代李汝珍写成的小说《镜花缘》里,不仅有天马行空的想象,镜花水月般的情节,还有蕴含了对社会的讽刺。

三月初三那天,各路神仙都去昆仑为王母祝寿,百兽、百鸟跳、唱了一阵,嫦娥对百花仙子说:“今天是王母圣诞,你应令百花齐放,既可增加气氛,又可以助长酒兴。”众仙听了,连声称“妙”。百花仙子却以“花开有序”为由拒绝了。于是,百花与嫦娥在众人面前打下一赌:“如果下届有一位帝王能够使百花齐放,那百花仙子就被贬下凡间。”正巧心月狐要托生为帝王,嫦娥就对心月狐说:“你若能使百花齐放,那天下万紫千红岂不更加好看?”心月狐想了想,答应了。心月狐托生在武家,取名武则天,后来当上了不可一世的女帝王。

一日,天空忽降鹅毛大雪,武则天赏雪饮酒,乘酒醉之际,下召令百花齐放。偏偏这时百花仙子在与麻姑下棋,众花无从请示,又不敢抗旨不尊,只好乖乖开花。玉帝知道后,龙颜大怒,把百花仙子与其他九十九位仙子一同贬下凡间。百花仙子托生在唐敖家,取名唐小山。因遭奸臣陷害,唐敖被革去功名,与他妻子的弟弟林之洋与舵工多九工一同出海经商,临行时神仙托梦,要他去海外寻找失落的十二位花仙,从此,他们开始了在海外的冒险与寻觅。

作者沿用了《山海经》中国度的名称:“大人国”国民脚下的彩云、“君子国”国民的君子风度、“两面国”国民天生的两面脸、“翼民国”国民长五尺的头、“犬封国”国民的狗头、“深目国”国民长在手心之中的眼睛、“劳民国”国民终日摇摆、劳碌不停的生活、“豕喙国”国民只会说谎话的嘴、“无肠国”国民吃饭的传说、“女儿国”国民女子当政、男子为妇的传统……无一例外的反射出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如:自私、虚骄、奢靡、吝啬、作伪、狡诈。同时也显示出作者对生活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的渴望。

《镜花缘》这部优秀的书籍犹如一面心灵的明镜,不但可以照人,也可以照己。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8

假日期间,我读了一本好书《镜花缘》。这本书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因为它歌颂了好的才华,反映了女子在生活中的地位上的平等要求。

《镜花缘》这本书前部分主要写了唐敖、多九公、林之洋乘船在海外多国游历的故事,后部分则讲了武则天科举选才女,由各花仙子托生的一百位才女参加考试高中,并在朝中有所作为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破酒色财气,还大唐江山的这一部分,被作者李汝珍写得非常有趣。讲了武则天的几个侄子武三思、武四思、武五思、武六思分别镇守都城的东南西北四个重要的关:酒色财气。然后派了许多大将去攻破这四个关,这个过程非常有趣,听我来给你一一道来:比如说攻气关的时候,折了许多大将,最后也是得到仙人的提示,才成功攻破,那这个方法到底是什么呢?非常好笑,就焚香、沐浴、然后再在一张纸上写一个字忍,最后还要供奉一个人的神像,这个人是谁呢?就是初唐时期的著名大巨,中国忍界的.代表娄师德。经过这一系列复杂的操作,才得以攻破气关。最后三个关的攻破方法跟这个关也基本一致。

读到这一部分的时候,我心潮澎湃,一方面是对作者李汝珍的敬佩,另一方面便是对女性的同情。因为在科举考试后,各花仙子基本上都结婚了,而且嫁的郎君都是来攻破四关的文武百官。在攻四关的时候,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所以伤亡无数,这些才女也不知不觉的都成了寡妇。最后也都为自己的丈夫殉情了。所以我对女性有深深的同情。在古代的封建社会,常常有重男轻女的不平等的观念,详细地来说就是重视男性的权利,而把女性定性为男性的附属,并限制她们发展个人才能的机会甚至人身自由。在古代就有很多例子,比如皇帝传位只传给儿子,女子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大臣全部是男子,身份尊贵的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女生要裹脚 其中就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男子三妻四妾,所以我认为男子对女子提出忠贞要求,而男子自己不做到忠贞,是不对的。

另一方面,我敬佩李汝珍是因为他是一位女权主义者。因为《镜花缘》其实就是反映了古代重男轻女的思想,你说这是一位女子写的,倒也没错,这可能是女孩的控诉,但李汝珍是一位男子,所以他自己的那个时代其实是非常先进的。

最后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概:作者李汝珍的写作手法也可以与《西洲记》、《封神榜》媲美。他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了一些人,又用漫画的手法用一些例子嘲讽和批判了种种品质恶劣和行为不端的人们。

最后总结,《镜花缘》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启示:比如好吃懒做,是得不到好下场的,人都有两面脸,阿谀奉承是不行的希望同学们能买来这本书好好看看,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我爱《镜花缘》!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9

武则天废唐改周时,一日,天降大雪,她因醉下诏百花盛开,不巧百花仙子出游,众花神无从请示,又不敢违旨不尊,只得开花,因此违犯天条,于是玉帝就把百花仙子贬到人间成为唐敖之女唐小山。唐敖中得探花,此时徐敬业起兵讨伐武则天,有人陷害唐敖说他与徐敬业有结拜之交,被革去功名。唐敖对仕途感到灰心丧气,便随妻兄林之洋、舵工多九公出海经商。

他们路经30多个国家,见识了各种奇人异事、奇风异俗,并结识由花仙转世的女子,后唐敖入小蓬莱山求仙不返。

唐入小蓬莱山寻父不返。此时徐敬业、骆宾王等人的后代又起兵反周,攻破长安城外武家军的酒、色、财、气四关,拥立中宗复位,武则天仍被尊为"大圣皇帝",她又下诏,明年仍开女科,并命前科百名才女重赴"红文宴"。唐小山又去参加"红文宴"。

作者理想中以女性为中心的"女儿国","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女子的智慧、才能都不弱于男子,从皇帝到辅臣都是女子。这里反映出作者对男女平等、女子和男人具有同样社会地位的良好愿望。虽然自明中叶以来,不乏歌颂妇女才能的作品,但是"女儿国"却是李汝珍的独创。

作者借想象中的"君子国",表现他的社会理想。"君子国"是个"好让不争"的"礼乐之邦"。城门上写着"惟善为宝"四个大字。"国主向有严谕,臣民如将珠宝进献,除将本物烧毁,并问典刑"。这里的宰相,"谦恭和蔼",平易近人,"脱尽仕途习气",使人感到可亲可敬。这里的人民互谦互让,"士庶人等,无论富贵贫贱,举止言谈,莫不恭而有礼","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卖主力争少要钱,售出上等货;买主力争付高价,取次等货,彼此相让不下。小说以此来否定专横跋扈、贪赃枉法的封建官场和尔虞我诈、苞苴盛行的现实社会。

作者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冒牌儒生。"淑士国"到处竖着"贤良方正"、"德行耆儒"、"聪明正直"等金匾,各色人等的衣着都是儒巾素服。他们举止斯文,满口"之乎者也",然而却斤斤计较,十分吝啬,酒足饭饱后连吃剩下的几个盐豆都揣到怀里,即使一根用过的秃牙杖也要放到袖子里。作品以内外对照的手法揭露这些假斯文的酸腐气,淋漓尽致地讽刺了儒林的丑态。作者还以漫画的手法,嘲讽和批判种种品质恶劣和行为不端的人们。"两面国"的人天生两面脸,对着人一张脸,背着人又是一张脸。即使对着人的那张脸也是变化无常,对"儒巾绸衫"者,便"和颜悦色,满面谦恭光景",对破旧衣衫者,冷冷淡淡,话无半句。一旦人们揭开他的浩然巾,就露出一副狰狞的本相。"无肠国"里富翁刻薄腌□,用粪做饭供应奴仆。"穿胸国"的人心又歪又。"翼民国"的人头长五尺,都因好听奉承而致。"结胸国"的人胸前高出一块,只缘好吃懒做。"犬封国"的人长着狗头。"豕喙国"的人长着一张猪嘴。皆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

孙吉昌在《绘图镜花缘题词》中也说:"镜花本空相,悟彻心无疑。"所谓"镜花缘",取镜花水月之空幻无常义。与《红楼梦》颇为相似。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像一根根尖刺,戳在人们的胸口,更像一个个无法解脱的灵魂,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0

今年暑假,我很幸运地读了李如珍的一书。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不同特点的国家,如女儿国、两国等。这本书以幽默的语言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本书是传播正能量,让正能量充满全世界。

在整本书中,作者花了最多的笔墨,最多的空间来写这个国家的女儿。在女儿的王国里,镜子里的花朵和他的同伴看到了这样奇怪的景象:“一个男人把他的外套和裙子穿反了,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把她的靴子和帽子穿反了,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外交官”。

为什么中国作家李汝珍要这样写呢?这不就是企业为了我们追求男女之间平等吗?自古代发展以来,女性和男性可以一直就享受着不平等的待遇。女性出门工作需要缠上脚,男性则不需要,这不就是通过作者在呼吁男女学生平等吗?

寻找千百年来,在球场上的官员,除了吴,又有多少人是妇女作为一个大官。行了,只是想一个正能量的传播的女儿,拒绝了封建官场,呼吁男女人权平等。作者希望,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文章。

书中还描写了那阴险狡诈的“两面国”。作者在文中明确写道,“看看学生他们通过这些人的两面是何形状,谁知到了他们这一个个头戴浩然巾,都把脑后遮住,只露一张中国正面,却把那面藏了,因此企业并未能够看见一个两面。”作者的这段话可以十分具有幽默,他在那幽默的语言中,很好地讽刺了那些我们说说没有一套,做做一套,做的事都不敢给别人看,还要拿布把它遮起来的那种人。我想作者李汝珍一定不是很想对那些人说:“你们就是这样做两面派,你们难道人们不会因为感到非常羞愧吗?”是啊,在我看来,那些人就如狐狸一样阴险狡诈,迫害百姓。作者李汝珍借用社会这个历史故事,强有力地讽刺了那些受到迫害百姓,欺压我国百姓,搜刮民脂民膏,制定发展人民进行阶级不同的人,也是一种强烈地表达了自己不能否定传统官僚资本主义的情感。

此外,唐敖,林志阳这行人也去了国如君子,国大人。每个国家,作者都会突出这个国家的特点,通过自己适当的想象,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让正能量充满世界。

关于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1

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曾称赞《镜花缘》为“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这个寒假,我亲自感受了这部文学巨著,感受颇多。

《镜花缘》是清代小说家李汝珍著名的长篇小说。前五十回苗写了秀才唐敖与林之洋等人在海外游离后,抛弃妻子于蓬莱山隐遁,其女唐小山(百花仙子被贬人间托生为唐敖之女)寻父,遵父命改名为唐闺臣回国应考的故事。后五十回描写了武则天科举选才女,唐闺臣和其他被贬的花仙子托生为一百位才女考中后,在庆贺宴会上展现书、画、琴、棋、音韵、医卜等诸多才干,后唐闺臣再次寻父未回。小说末尾,侧中描写了徐敬业、骆宾王等人的儿子起兵讨伐武则天,在仙人的帮助下,破了武家军队的酒色财气四大迷魂阵,拥戴中宗继位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神奇国度,有趣极了!比如人们都以自己吃亏为乐事,在集市上互让互利的君子国;装腔作势,虚伪狡诈,讨好有钱人,歧视穷人的双面国;有云雾护足,不用车马,坏人脚下架黑云,好人脚下架彩云的大人国;好学上进、孜孜不倦的黑齿邦;终日忙忙碌碌,停下来就不习惯的劳民国……不同风俗的国家,各式各样的人物,让人兴味盎然。

但我最忘不了的还是女儿国。我觉得女儿国应该是作者极力批判封建社会的不平等而创作出来的这样一个国家。

封建社会时都是“男尊女卑”,而让人耳目一新的是女儿国的制度则是“女尊男卑””。在这里“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有趣的是林之洋到国王那里取货物,竟被国王一眼相中,封了王妃,择吉日入宫。随后便命几个男人做的“宫娥”带到一楼上,吃完饭,便将他的衣履脱净,穿裙戴簪,涂粉梳发,还穿了耳洞,弄得他大叫:“痛死了!”之后,便又给他缠足,缠完如炭火烧一般,便放声大哭道:“坑死俺了!”未及半月,林之洋的双脚已被弯曲折成两半,十指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忍受疼痛。

读到这里,虽为林之洋的遭遇悲伤,但是古时封建生活中的女子不也是这样吗?从很小便要缠足,不知忍受了多少次钻心的疼痛,难道女子生来就要这样吗?有谁去同情她们过吗?而作者李汝珍就是在文中让男性从女性的立场去体会缠足等种种陋习的丑恶和非人性的封建。

全书在展现这些的同时,重点刻画了一百个才女的才华,说明作者对当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否决以及着力颂扬女性才华,尊重女权的思想,也揭示了当时社会的恶劣风气。以幽默的笔调嘲讽和批判了那些道德败坏,品行恶劣,行为不端的人,同时也寄予了自己的希望中的理想社会。

想想自己,真幸运能生活在现代的美好生活!没有高低,没有贵贱,有的只是平等;没有封建的掩埋,没有恶劣的风气,有的只是民主与自由!从现在开始,刻苦学习,勤奋进取,不辜负美好的新生活,用实际行动去报答现代的祖国和社会!

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华尔街读后感”。

华尔街读后感【篇1】

圣诞期间,又有一部好莱坞大片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上映。这部由派拉蒙(Paramount)公司制作,MartinScorsese导演,著名演员LeonardoDiCaprio主演的影片,耗资一亿多美元。在此同时,华尔街之狼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影片奖的提名,LeonardoDiCaprio获得了金球奖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华尔街之狼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JordanBelfort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华尔街上的一名股票经纪。九十年代初,他创立了StrattonOakmount公司,以大力推售廉价分币股票(pennystock,在华尔街这类股票被称为垃圾股)而大获利润。在StrattonOakmount公司鼎盛时期,它有超过一千名的雇员,股票出售总价超过了十亿美元。但是,这种所谓的廉价分币股票完全是一场骗局,它造成了投资者两亿美金的损失。JordanBelfort于1998年因交易欺诈与洗钱被起诉,在他与联邦调查局(FBI)合作并提供他人犯罪的证据之后,他被轻判,只服刑22个月就出狱。在狱中,他起了写书的念头。出狱后,他的两本回忆录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和抓住华尔街之狼(CatchingtheWolfofWallStreet)先后出版。电影华尔街之狼就是根据Belfort的回忆录改编的。

自从20xx年金融危机以来,人们对华尔街的批评不绝于耳。而华尔街之狼是自那以后第一部最为真实,深入地挖掘华尔街丑闻,披露华尔街蛀虫的影片。

华尔街之狼全片长达3小时,大大超过一般影片的长度。但我在观看过程中,丝毫不觉得影片沉闷,冗长。全片结构紧凑,情节起伏,紧紧抓住了观众的心灵。

全片对华尔街丑闻的揭露确实是触目惊心的。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年轻股票经纪时,他的老板午间带他到高档餐厅用餐,并告诉他在这里,成功的关键是:手淫(masturbation),毒品(cocaine),***(hookers),并当场在餐厅吸毒。这样的启蒙教育令人不寒而栗,而Belfort也是遵循这样的启蒙教育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Belfort到廉价分币股票公司任职时,已能将他在以前学到的推销技巧熟练运用,他在电话中口舌如簧,向不知情的顾客推销垃圾股的一幕,连同事都听得目瞪口呆。

当Belfort自开公司后,立即向雇员面授一套欺骗顾客,鼓动他们买入垃圾股的基本程序。从这里,我们可以充分感到,股票经纪那一套信誓旦旦,貌似诚恳的语言,都是骗人的鬼话。Belfort的公司初获成功之后,他与前妻离婚,在将与模特儿结婚前夕,决定举办一个单身汉派对(BachelorsParty)。他包了一架飞机,飞往拉斯维加斯,机上,除了公司的员工外,还有多名***。不但飞机的钱,连***的钱也是公司支付的。但如果观众细细一想,就会想到这些钱,都是不义之财。机上,公司员工与赤身裸体的***胡闹的一幕,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事实上,整部影片,都充斥着给人以强烈刺激的镜头。这其中包括Belfort多次的吸毒镜头,吸毒之后的疯狂,和***鬼混的镜头,让女人全身上下绑满钞票准备将朝钞票带往瑞士的镜头,以及豪华游艇在地中海风浪中沉没的镜头。全剧对豪车,豪宅,豪华游艇,美女,奢侈的生活方式,有许多描写及渲染。

华尔街之狼上映后,引起了一阵批评之声。有人认为,影片中没有出现任何受害者,即那些买进廉价分币股票而损失惨重甚至是终身积蓄的投资者,没有展现这骗局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些受害者绝不会有心情观看这样一部电影。有人还认为,影片不但没有谴责Belfort的丑恶行径,反而将他作为影片的主角,美化和渲染了他的敛财能力和奢侈生活。有人更进一步认为,今日的青少年看这部影片,会崇拜剧中的主角,羡慕他的成功和生活方式。

这种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不能尽然同意。毋庸置疑,全片对豪华奢侈,挥金如土,美女加毒品的生活方式,确有过分渲染之处。但这些描写,毕竟与剧情和人物有关,同时,这也是多数好莱坞大片的共同特点。一部影片,毕竟不是一部明确地告诉观众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道德教材。影片,是用艺术的手段和方式来表现真实的生活,让观众自己来作出判断。我觉得,华尔街之狼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全片描写了Belfort是怎样从一个尚带几分天真的年轻人,在华尔街的教育下,变成一个贪婪,狡诈的金融业蛀虫。

在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和他的第一个老板吃饭时,还带着几分稚嫩,一点都不懂华尔街的规则。当Belfort应聘廉价分币股票公司,听到出售这种股票的佣金高达50%时,大为惊讶。但是,渐渐地,他学会了华尔街的规则,再加上他巧舌如簧的才能,最终他成为了华尔街的顶级蛀虫。他不但会骗顾客,也会骗员工,还会脸不红,心不跳地和联邦调查局探员周旋。这种演变的进程,令人震惊。这使观众看到了在金钱和欲望的驱使下,在华尔街这样的环境里,从人变为魔鬼是多么容易。我觉得,作为成人观众(顺便说一句,这确实是一部青少年不宜的影片),我们能通过纷繁复杂的表象,看到这一残酷的现实。

当然,有人会认为,在片中,受害者完全未出现,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形象也显得单薄,苍白,正义未得到伸张。但是,如果在影片中展现大快人心的场面和结局,反而会消弱影片的现实意义。在现实中,Belfort被法院判决赔款受害者1.1亿美元,但他只支付了一千一百万元。在他出狱后,他靠出版两本回忆录又赚了一百七十万(电影版权还能赚钱),但只有一小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受害者。金融诈骗,隐蔽复杂,查处此类案件,费时费力,取证艰难,往往诈骗者难于得到应有的惩处,受害者最终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20xx年的金融危机,成千上万投资者损失惨重,但华尔街上,只有寥寥几人入狱,而大部分投资者的损失也无法追回。现实生活,就是如此残酷。

值得一提的是,LeonardoDiCaprio在影片中的表演颇为出色。我们最早记得的他,是Titanic中那个略带青涩的大男孩。而这部影片中,他展现了成熟的演技,把一个金融蛀虫的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特别是醉酒和吸毒品后的疯狂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被提名为最佳男演员奖,确实名副其实。

华尔街之狼作为一部好莱坞大片,比之其他大片,其最大的特点是它贴近生活,揭露了华尔街隐秘不宣的一面。许多好莱坞大片,包括指环王,哈比人等,距离当今的现实生活,实在是太远了,尽管这些大片耗费巨资,有精致的情节,宏伟的场景,有卓越的特技造成的令人惊叹的效果,但是,它们难以真正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我不知别人如何,就我而言,我甚至不能记住这几部大片的基本情节。我更愿意欣赏华尔街之狼这样的影片。

华尔街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作者毕业于北京大学,求学美国,经过数年奋斗,成为华尔街交易员。本以为面前的是一条金光大道,却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海啸,将世界经济推到了悬崖边缘,也将所有的目光聚焦到风暴眼——华尔街上。身为华尔街一线交易员,作者从市场交易冷暖的角度,看出华尔街乃至全球经济的风云变化,带领读者体会“风起于青萍之末”的细微、“火烧连营船”的惨烈、“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崩盘。以冷静又还些诙谐的笔触,将海啸原由一一细数。鲜花基金凋谢、夏季风暴、次贷危机、华尔街投行大佬依次蒙?,直到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引出保尔森救援计划。峰回路转,作者更描画出后海啸时代华尔街的新秩序、新市场、新思维,让读者对现在的华尔街有更深层次认识和了解,其目的在于,不是为了简单的再回首,而是警示当下,在美联储量化货宽松币政策之下,新一轮隐患又埋下伏笔。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此书有三个特色令人印象深刻:其一,作者用风趣诙谐的笔触描写了投行交易员的日常工作,读起来像一部关于投资银行的漫画版教科书,引入入胜;其二,书中关于金融危机前后美国债券市场动荡的细致描述,不亚于一部生动鲜活的纪录片;其三,书中不乏对本次金融危机起源和欧美金融体系制度缺陷的深刻感悟,发人深思。现在这种寓教于乐、确有助益的金融书籍实不多见,值得一读,特此推荐。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渔阳从一位业余的“赌徒”,到华尔街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高级“赌徒”。他以复杂深奥的衍生工具,结合自己交易的亲身经历,揭示了华尔街的一个常识性密秘:从全世界低息借钱,到全世界投资回报最高的生意。为什么整个华尔街能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合法“赌场”,其背后深层的原因,是美元在全球储备货币地位与美国发达的现代金融体系的结合,使华尔街成为美国的金钱机器。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渔阳能通过自己的交易实践,直观而有趣地观察金融危机前后华尔街市场的变迁——据我所知,这是国内出版的有关华尔街著作中分析得较早和最具可读性的。

华尔街读后感【篇3】

今天偶尔看到同学的空间,内面有20部大学生应该看的电影,浏览了一番,真是自己从来都没看过,所以就先看了第一个《华尔街》,看到他们匆忙的生活,我真的是很同情他们,他们确实是我们羡慕的对象,但是看到这样的场景我更多的是害怕,这样的生活应该是不是与我的,我不能承受这样的激烈的生活,节奏实在是太快了,真的是适者生存,没有力能就是失败者,就要被淘汰,而掌握这种节奏的不是我们心中的上帝,而是有钱人,戈德和盖,还有后期之秀巴德,一面是朋友一面又是敌人。

如果你不是个聪明人,你连做他们的玩物都没有资格,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在没有价值的人身上,他们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无论你用什么过程,只要你能达到他们的目标就可能就有在继续下去的机会,但是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也不是美国人都能合理的利用这样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更不是长久的,你也不一定就是永远的赢家,什么都是有可能的,尤其是成功,我们都很想成为赢家,成为龙头,但是你是否有这样的资本,你是否有这样的胆量,你是否能够抓着这样的机会。

在你有这样的机会时,你是否在在明明知道自己只不过是玩物时还是讲继续,不知道这是不是需要很大的胆量和勇气,我很佩服盖,他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他的心很手辣也是我不得不佩服的,但是有人说多个徒弟就是坏掉师傅的一条生路,真是很不错,巴德的成长让我们见识到这一点,但是巴德的理智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不要总是靠别人,还是自己创造些东西吧,鱼是短暂的,而捕鱼之术才是收益不穷的,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一夜之间成为富翁,但是也有很多人霎间破产,不知道是世界无情还是人无情还是世界就应该这样循环,但是我知道只要是没有能力,只要是不得人心,那就不会长久的成为霸主。

华尔街读后感【篇4】

全书都在围绕股指基金强调风险分散。

以前,我总是奇怪为什么所有投资类的书全是在强调怎么去分散风险,最近再看,说的都是一个思路,就是每一次波动都尽力保持稳健,然后再把这个时间线放长,然后到了年老的时候,就出现一笔时间带来的额外积蓄。

书中前两部分都是介绍资本市场的波动和一些技术分析的术语,我觉得精华部分从第八章开始,讲投资组合,即平滑风险的资产配置。

有点像我们每天的饮食结构,要有多少蛋白质、多少碳水化合物和多少粗纤维,才是一个营养健康的饮食结构。当然,不可能每个人的饮食结构都和营养师计算出来的一样,每个人的口味和习惯不同,就有了不同的饮食结构,比如观察超市里不同人的购物车,有人车里全是青菜,有人全是零食和深加工食品。

当然,说到市场风险,肯定就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衡量系统性风险的贝塔系数,是讲总有一部分风险是通过多样化消除不了,也很难预测的。很像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样,但是,可以通过多样化平滑非系统性风险,比如不靠谱导致的意外或者损失。

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重点看,讲不同人生阶段的资产组合配置和购买股票的规则,都是特别具体的操作方法。不过,我觉得书里推荐的股票占比还是太高,即使65岁以后,股票在投资组合里的占比还有40%,即使全是股指我也觉得不踏实。

华尔街读后感【篇5】

其实他也不过是华尔街万千投行中的一个,只不过赶上了股市泡沫的浪潮赚了一笔。说到底他只是卖不靠谱的pennystock,只不过做了一家公司的IPO,和真正的大投行家根本就没法比。但电影的三个小时也给我们展示了足够多的花花世界,让我们见识到了有钱人的生活究竟可以多么荒淫与荒谬。

Jordan的成功有两点,一个是他的salesskill,另一个则是他的欲望。

不得不说Jordan永远都是一个最棒的salesman,他一开始把自己推销给了华尔街,接着把股票推销给了客户,再接着把挣钱的理念与技巧推销给了公司的初创团队,然后是每次当中演讲让大家打鸡血式的推销,最后到出狱后仍然靠着兜售自己的成功学为生。这种能力给了他成功的基础。

这部电影当我看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就更坚定了自己不入金融这一行的想法。因为有的时候钱生钱是需要欲望的,对钱欲望强烈的人才适合做这类事情,才会让你在面临许多机遇时愿意冒更大的风险去选择利益更大的那一个。对金钱强烈的欲望可以让你成为顶级的交易员,而对金钱有这么强的欲望的人在毒品和性欲望自然也不会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在片中看到Jordan会有如此表现。

究竟是男人要变坏才有钱,还是有钱才变坏谁都说不清楚。他开始并不吸毒,对老婆也都还不错,一个蓬勃向上的青年,但有钱以后诱惑就会越来越多,他也就逐步地陷入其中无法自拔。有时候钱会蒙蔽人的眼睛,当Jordan再也无法克制自己对金钱的欲望的时候也是他真正走向灭亡的时候。

我们挣钱究竟是为了什么?影片里面给了两种价值观供我们选择,一种是Jordan的戏剧般的人生,另一个则是FBI的那个警长。两人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便将这个问题抛了出来,你究竟愿意贪婪又随时提心吊胆地过着富人的生活还是像警长那样正直地过着每天只能坐地铁勤勤恳恳工作挣着卑微的工资的生活。虽然最后警长成功地让Jordan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主动权似乎总是在Jordan这一边,是他放弃与SEC达成deal,选择不quit探长才有机会继续去调查他,是Jordan主动去选择做污点证人才让警长的这个case如此成功,影片刻意弱化了警长的整个调查过程,而突出了Jordan得到了他的审判之后探长独自坐地铁回家的场景,Jordan风光了整部片,而探长只有咚咚咚你好请不要动我们是FBI的那一刻是真正风光的。

不是说这部片价值观扭曲,而是我自己最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电影中Jordan说AtleastasIwasarichman,whenIhavetofacemyproblems,Ishowoffatthebackofthelimo,wearing2000$suitand14000$goldfuchingwatch.这正是很多人的想法。我最近在思考的是究竟一个放荡不羁把所有该玩的都玩遍但最后把自己玩死的人生更精彩还是一个中规中矩平淡是福的人生更精彩,或许放荡的生活是荒诞的,但似乎一个浪子回头的人比一个老好人更有吸引力,回头之前的人生呢?不管它了,这就是我们的世界。

探长说Jordan你和华尔街的那些混蛋们不同,他们祖祖辈辈都是混蛋,而你现在的成功是真正地通过你的努力得来的,为什么现在要这样呢?

Jordan说你在做警员之前也报过股票培训班,如果你当时坚持把那个班上完,你的生活会是怎样?

Jordan和警长,你选择哪个?在这个信仰崩塌的时代。

华尔街读后感【篇6】

《华尔街》在我的印象里,是一部被加了很多标签的电影,比如说:学金融之人必看电影之一,比如哈佛大学商学院新生必看电影等等。被金融、商业包装着,对于非专业教育背景的普通大众如我,尽管这是常被提及的经典电影,仍然是没有很大兴趣专门找出来看的。

在这个情况下,观影感反差也比较大。课堂上观影时,起初漫不经心的一瞥,到目不转睛的关注剧情如何发展,剧中的情节设置,人物对白,突显的人性在电影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片段式的在脑海里闪过,而内心的感悟一直在心头盘旋着,隐隐现现。《华尔街》原来也并不全充斥着只有科班出身才能听得懂的金融术语,还有让人唏嘘不止的境遇及反观自己的镜面效应。

其实用一个正常普通人的思维来想,谁都希望可以生活的衣食无忧,随便都可以有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更何况是像主角巴德在发迹后拥有的生活,美女,豪车,豪宅,上流社会等等的以前不敢奢望的生活。然则一个人对于从无到有和一开始就有的两种生活形成的价值观是无法一致的。

我一直都认为所得到世间的一切皆为交换所得,如果你是形象一般的人,想得到美貌,需在化妆盒保养甚至整容上下功夫;如果你是普通职员,想要升职,需在不断花费时间在写计划书、陪客户,在办公室斗争中取得胜利之后获得;如果你是穷人,想要有钱,如本片主人公一样,需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及心理接受得了拒绝和考验,同时也需要配的起自己志向的智力来配合才能成功,甚至这只是迈进这个圈子的第一步罢了。如果主人公没有纽约大学的科班背景,任凭他运气再好,戈登盖柯,这个在金融界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是断不会把自己的事业的'某部分成败交予一个无知的人手里的。

戈登是一个商人,有着成功商人精明的头脑和长远的眼光,明白什么叫利益最大化,什么叫利己利人,不会因为受到外界质疑或者谩骂就停止自己的计划,没有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旁骛。所以有些类似圣人的虚假客套,谦让他是没有的,所以他不会去思考刺探某种情报会给相关人员带来什么后果,不回去思考收购然后在解散卖出一个公司会有多少人失业的问题,即使这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巴德父亲的事业,不会去给巴德这个面子。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解散后拆分卖掉是唯一赚钱的办法,谁会去用别处得来的收入赔钱养活这里的员工?!这是作为戈登,一个长期在华尔街各种金融战争中胜利的金融大亨的的思考方式,理所当然的理智又绝情。

问题在于与戈登盖柯的另一种程度的简单直接的价值观不同,对于刚开始做有钱人的巴德,在享受过一切似乎是梦境的奢靡生活后,在有了美女、豪车、看不懂却要假装欣赏的艺术展后,人生的美好也许已经到此了,还需要什么呢?利用身边一切可利用的人来刺探商业情报,换来的真的会心安理得?作为从社会底层爬上来的巴德,骨子里仍然是有很多柔弱的地方,他尚没有修炼成戈登的事不关己的态度,没有戈登的绝对理智,就算曾经为取得情报不折手段,在外人看来,巴德不过是和戈登一个货色而已,然则却有本质的区别。面对上司要借着自己之手毁掉父辈一生钟爱的事业时,不可能无动于衷,更无法袖手旁观。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这句老话在商场上不断被演绎着,巴德运用戈登教给自己的所有本事在戈登老对手的帮助下成功挽救了父亲的公司,也因为如此,违法操控股票内线交易,巴德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常胜将军戈登,因为巴德的供词是否也会栽跟头不得而知,但可以揣摩。这里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即使戈登继续逍遥着;也没有失败者,即便最后巴德要坐牢。在这样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两个人物失去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才是令观众深思的。

看完这部片子后,脑子里存在那个镜面,在想如果我是巴德,我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如果巴德没有遇到戈登收购自己父亲的公司,那么他会不会还继续过着这样的生活也说不定。我们总是羡慕别人的生活,觉得那才是最好的,总是去羡慕别人有车、有房、有事业,有很多我们自身没有的东西,然而,换个角度思考下,如果要你去替代他去过你此前羡慕的生活,我们是否仍能承受住外人前风光,实则只有自己明了的生活呢?

华尔街读后感【篇7】

波顿G马尔基尔首版于1973年的《漫步华尔街》,是随机行走派开山派之作,是半个世纪以来,真正能够称得上经典的投资理财书之一。

马尔基尔基于学院派的有效市场理论和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提出了金融投资随机行走理论,并以指数化投资实践策略在市场中连续多年实现了骄人业绩,证实了自己的理论。

这本书对证券市场的解释全面、客观、理性,读后让人对市场的认识更加深刻。只要确定适合自己的投资战略,形成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持之以恒,作为一个资质普通的人,我们也能够实现睿智与财富兼具于一身这一点甚合我意,亦令我我深信不疑。

自马尔基尔提出指数化投资策略之后,指数类基金便开始大行其道,三十年来已经成为机构主力们所主打的投资策略。可以说,随机行走是战略,指数化策略则是具体战术。

技术分析派的策略是追随趋势,基础分析派的策略寻找价值洼地,而随机行走派的策略则是与大盘指数绑定在一起同呼吸共起伏。作者原本是写给中小投资者们的交易策略,不想最后却成为主力机构基金们最喜欢的市场策略,一个指数化成为挡在基金经理金饭碗前的护身符。

现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也是金融社会,资本必将胜过权力成为社会运行秩序背后的终极推动力量。对智识之士而言,投资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你不懂,只能说明你已落伍于时代,不知不觉成为了信息时代的神经末梢群体。网络、金融,如今还有什么比这更热的呢?人类社会将在这两个方向上加速前进。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唯有不断学习、终生学习一途。

华尔街读后感【篇8】

彼得林奇《战胜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

大局观:

我们所说的信心是什么样的呢?那就是始终坚信国家会继续存在发展下去;相信人们继续正常地生活,和往常一样起床吃饭工作睡觉;相信不创新的老企业终将丧失活力而被淘汰…..而不是每天在担心人民币大幅贬值,中美贸易战的影响,消费者贷款负担过重而无力购买商品。想要取得投资成功,就不要让焦虑症影响到自己的投资策略。

耐心终有回报:

投资零售业公司风险相对低的原因:如果高科技公司的竞争对手开发出一种更好的产品,那么一家科技公司的市值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损失一半,但是对于一家连锁超市来说,要用上10年的时间,竞争对手才可能发展到把分店开到自己的地盘,投资者也才能看到竞争对手开始对公司产生威胁。也就是说,波特五力中“新进入者”和“行业竞争者”的威胁对零售业目前的佼佼者影响较小,竞争只在于“买方”、“供应商”和“替代品”的威胁。此前一直认为电商是实体零售业的替代品威胁,但时间证明了电商不是替代品,而是一种补充,线上线下融合的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

周期型股票策略:

投资周期型股票,重要的是要抓住正确时机及时抛出,获利了结,不然的话,好股票就会变成懒股票。对大多数股票而言低市盈率是好事,但周期性股票并非如此。如果周期性公司的市盈率开始变得很低,那么这很可能是一个标志,预示着它们已经接近高潮的尾声。

投资周期性公司,要问的最首要问题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是否稳健到足以抵御下一轮的低迷时期。

失败是成功之母:

如果发现公司基本面恶化,还死死抱住这家公司的股票不放,甚至还错上加错进一步追加买入更多股票,那就应该感到羞耻了。这正是我一再努力避免犯下的投资错误。

零售业选股之道:边逛街边选股

单店营业收入是分析零售行业的重要指标。零售商扩张过快,会出现严重问题,尤其是依靠借债进行告诉扩张更加危险。对于连锁零售业或连锁餐饮业来说,迅速扩张是推动收益增长和股价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读后感·只要单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企业没有过度举债,并且正在按照公司年报向股东所描述的发展规划进行扩张,那么长期抱牢这只股票肯定就会大赚了。

员工流动率太大、素质参差不齐、员工培训不到位或者工作易受情绪影响等问题是扩张中会存在的问题。

后记:

股票的挑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自己需要保持独立研究,更多的实地调研。最值得买入的好股票也许就是你已经持有的那一只股票。要成功投资,你必须努力学会克服这种畏惧:对于那些你曾经持有过后来卖掉了的股票,尤其是那些你卖掉后却一直涨个不停的股票,你肯定会有意回避去关注以避免产生痛苦的回忆,这是人的本性。详细记录自己对每一只股票的投资过程,包括基于什么信息或原因或分析决定买入和卖出。

华尔街读后感【篇9】

在纽约最大的金融财团位于华尔街的摩天大楼顶部,这家公司的股东们正召开一年一度的总结会议。突然,坐在主席位置的财团总裁不理会席间热烈的讨论,爬到了会议用的长桌上,做了一个起跑的姿势。正当其他董事们对这个举动目瞪口呆之际,他说了一句,“我要从这架巨大的旋转木马上下来了。”说完,他便以长桌为跑道,奋力一跃,穿过窗玻璃,向底下人流穿梭的华尔街坠去。

以上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科恩兄弟1994年电影《金钱帝国》的开头。“一架巨大的旋转木马”,这是我迄今听到过的关于金融资本周转过程最生动、贴切的比喻。当资本增值的时候,那飙升的数字就像游乐园里的旋转木马那么华丽、吸引人,让人忘乎所以;可一旦当资本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拥有者的幸福感却开始停步不前,或许资本仍旧在增长,就像木马仍旧在旋转,但幸福却停留在原地。对此,有些人能够用资本增长所带来的快感代替幸福,有人却被这种幸福的虚无感逼得只能跳楼。

在揭露资本的贪得无厌和金融系统的黑幕、方面,奥利弗·斯通1987年的《华尔街》是一部比《金钱帝国》更深刻、更尖锐的电影。它的成功首先在于身为金融掮客之子的斯通为电影中的金融运作注入了足够的细节。电影中涉及的金融系统内部的暗箱操作、欺诈和争夺现象显得错综复杂,而斯通能使其中的每一步都合乎逻辑、有据可循,整部电影就相当于一本揭示华尔街幕后运作规律的教科书。

电影主要的悲剧感则体现在青年的理想在意向不到的现实面前幻灭的事实中,这方面沿用了从《史密斯先生去华盛顿》开始好莱坞电影惯用的母题,构成了对美国梦的批判。当然,电影最出色的地方仍在于迈克尔·道格拉斯对股市大亨戈登·盖柯生动的演绎。戈登这个人物最大的特点恐怕就在于他能够真正地沉醉于旋转木马带来的快感。当巴德问他什么赚多少钱才算够,什么时候会停止时,他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或者说,这是一种赌博,资本的增值就如同赌博赢钱那样能给人带来快感。

如果说《华尔街》的意图主要在于揭露和批判,那么20余年后的续集《华尔街2》则把抚慰在次贷危机中受伤的美国心灵作为首要任务。电影的副标题是“金钱永不眠”,或许改为“亲情用不眠”更为恰当。对于那些在次贷危机中输得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家庭和亲情成了唯一的安慰和避风港;而对于在第一部电影中把才华和意念都用尽了的奥利弗·斯通来说,如何为续集找到新的重心便成了电影成功的关键。于是,把美国主流价值观中家庭和亲情至上的观念放入到续集中成了最自然不过的事。

尽管实际上,亲情、家庭和交易、买卖在电影里的关系一直都很混乱,有时分不清彼此。在电影的结尾,为了安慰观众,导演试图使戈登·盖柯这样一个严格恪守商业理性的角色产生真正的情感松动,主动从旋转木马下来走向家庭的温暖,但在实际效果上,女儿对他的谅解、甚至女儿与她未婚夫的重归于好,仍旧是以盖柯一次不无私心的捐赠(交易)为前提的,它们显然缺乏其他的情感诱因,这不是莫大的讽刺么?

《华尔街2》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缺少一个有力的故事。电影的整个叙事松散、缺乏要点和结构,完全像一个二流编剧对于二十年前那个精彩故事在今天可能延续的二流想象。由于在家庭情感上耗费时间过多,电影对于今天华尔街金融面貌的展现显得模糊而缺乏细节。唯一有意思的一点是它调侃了二十年前盖柯的名言“贪婪是好的”。盖柯在出狱后的演讲中戏谑地称他的名言在今天已经“合法化”了,以指称导致次贷危机的借贷消费、借贷投资等现象。电影中数次出现的有关“道德风险”的话题显然也是为了与次贷危机后人们的投资心态形成心理互动。除此之外,《华尔街2》中便找不到什么新颖的意念来表现一个今天的美国金融社会。电影甚至让一个新的菜鸟再次问一名老手“赚多少才算够,什么时候你才会停下来”,并让盖柯再次老练地回答,“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当然,你可以说这么经典的答案是永远不怕用第二遍的。

迈克尔·道格拉斯在续集中戏份不多,但他无疑仍旧是最出彩的一个。即便没有第一集,道格拉斯一出场便能使人感到华尔街金融大亨的作派,感受到他的不可一世和老奸巨猾。这几乎没有诉诸太多表演因素,这是他的天赋。这种风度也在大卫·芬奇《心理游戏》中他饰演的尼克身上找到。有趣的是,在那部电影里,道格拉斯那种旋转木马上的毫无幸福感可言的生活才真正表现得让人难以忍受,以至于他要寻求一种更刺激的游戏。从内容上来看,把芬奇的电影与斯通的华尔街系列作一种比较观赏将是件有意思的事。

斯通的两部华尔街都在美国两次严重的经济危机之后上映(1987年10月美国爆发了严重的股灾,并进而席卷全球),第一部保持了批判的锋芒和反思的力度,第二部除了炒炒冷饭之外忙于推销亲情和家庭等美国主流价值观,以安慰人心为己任。差异的原因何在?是这次危机更严重,人们变得过于脆弱而更需要安慰,还是斯通连“半个作者”的身份也不要了,完全成了一个商业化导演?又或者,今天的商业电影越来越以向观众提供娱乐和安慰为己任,缺乏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好莱坞许多优秀电影中的反思精神和公众责任感了?

夏至读后感1000字集锦


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更具有感染力呢?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辗转反侧,还是决定记录下来,经过搜索和整理,栏目小编为大家呈上夏至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夏至读后感(篇1)

我们要爱了,才会知道这就是爱。

我们也要恨了,才知道,恨也是因为爱。

--题记

曾经的曾经,还是个孩子,天真的以为世界永远的天蓝色。

开始的开始,还是个天使,单纯的以为世界永远没有泪落。

最后的最后,我们都迷了路,世界瞬间消失的光和线,灰色、寂寞、孤独、日落。

泪水流成了河,在深深深几许的华年里,第一次因为一个人的离开变得软弱,仿佛一个任性的孩子被拥抱住,却又被狠狠的摔落。

走在夏至未至的日子里,透过暖阳,

我看到了一树树墨绿的香樟,像绿色的大海,翻腾着白色的海浪;

我看到了浅川,看到了九五年夏天,那些最纯真的笑脸;

我看到了一种心痛散尽在一寸一寸的阳光里,无法丈量;

我看到了屋顶天台上一双熟悉的柔眸,斜斜的打在夕阳里,仿佛一种疼爱变成依赖,永远都不会分开;

我看到山坡上的青青草肆意地生长,如同夏季的记忆,在日光直射下越发清晰;

我看到了立夏、七七,看到了傅小司,陆之昂,

我看到了单薄的青春在某场大雨里淋湿,再也拼不起当初最弥纯的模样。

我看到了十六岁的夏天,还很孩子气的自己。

是不是所有美好的事物只可以是记忆

是不是在年少时总有些人要离去,即是对我而言很重要

是不是青春就像烟火,绚丽了夜空却没办法永恒

是不是雪下整整一夜,天亮之后世界就会依旧如初纯白色

是不是蒲公英盛开之后,就再也找不到去处了

是不是风筝断了线,就永远也飞不上蓝天

是不是我们没了联系就再也不会相见

那一整个夏天,我们到再也回不去了。

我讨厌书上说的沧海桑田。

可是我们都留不住时间,因为时间也留不住我们。

多希望人生只如初见,亘古不变。

小司说,那些曾经出现在你生命里,后来又消失的人,他们都是天使,带给你幸福,教会你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以为,我可以不哭。

坚强是给别人看的,软弱永远留给夜里的自己。

当熟悉的旋律,盘旋在静谧的华月之下,

我才发现睫毛根本承受不住泪水的力量,

用泪水祭祀过的那个失去的夏天,

那一整片星海却怎的也忘不掉。

凌晨五点半的星月夜,

我逃不掉那颗最亮的星星。

那颗星星的出现是在遇见一个人之后;

那颗星星的消失是在一个人离开之后;

当再一次仰望星空,我看到这颗星星是在学会坚强之后;

我不得不承认,青春里的有些人就是用来成长的。

但有些习惯却没办法改掉。

初冬的天空,最后一次放晴。

几只飞鸟掠过错杂的电线南飞,

轻描淡写的悲伤凝结成了霜。

飞鸟在天空中消失了。

带走一个冗长的夏天。

却没带走华丽的记忆,忧伤的空气。

你说,明年夏天这飞鸟还会飞回来吗?

夏至读后感(篇2)

隔了许久,我还记得傅小司那双迷离的,毫无焦点的大雾一般的眼眸。还有为他付出所有的淳朴女孩儿,立夏。

永远铭记着那连成一片的香樟树,绿色的波浪下,伫立的那个阳光开朗的男孩儿-陆之昂。身旁默默低着头的傅小司,他们彼此依偎取暖,彼此安慰扶持。我还会回想起,他们身下翻飞的尘土还有那永远脏兮兮的CK外套。

记得他们雍奢的家境,微笑的脸颊。

第一次,立夏撞到傅小司,他们的命运齿轮就随之开启,好像是天生的契合,天生的依偎。直到“祭司”的出现,才让立夏看清了自己身边的男孩。不苟言笑的皮层之下,是她无法触及的才华。

他们身边出现过太多的人:遇见,断桥,青田,颜末,李嫣然,程七七以及那些他们身后的支持者。他们给足了小司磅礴的勇气,撑起了足够强大的臂膀,来守护着他,而他却还是那个寂寞如从前的孩子。

即便拥有了一切。

即便生活一帆风顺。

即便后来,他们走的走,散的散……

我想,小司一定暗暗哭过很多次,就像他寻不到立夏那般焦灼的眼泪。为傻傻的陆之昂,为遇见的失去梦想……

但生活还在继续,哪怕所有人都不在了,它也会无情的转走,流向不知名的哀伤。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夏至读后感(篇3)

夏至未至读后感:追梦

记忆里无数个清晰而氤氲的夏天。

夏至将逝时,你知道我对你掩饰不住的想念么?还是,只有香樟看到了。

——题记

故事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一个离夏天最近的地方。一群追梦的少男少女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他们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一切都似乎格外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

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生活的打击、人的生老病死、高考的中榜落第,无不牵动情续的心弦,生出许多的愁丝,于是天空不再晴朗。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在何方?只换得一声重重的叹息。

正在每个人都对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这一切,即将到来的夏天,似乎早已有了结局。心田某个地方被拨了一下,引起阵阵涟漪,向远方传去。没有高涨的情绪,甚至是在很平静的时候,接受这个结局,可心里却泛起了淡淡的忧伤。

遇见,这个坚强的女孩在我的心间难以忘怀。无论社会是多么的残酷,生活是多么的坎坷,遇见总是倔强地面对一切,只为心中那个不灭的信念。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与青田一段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梦想而努力。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成为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成为全国的青春偶像,然而一直为了唱歌而辛勤付出的遇见,却在北京艰难地生活着。逝去的青春,淡淡的爱。那些走出校园的青涩脸庞,早已留下了命运的痕迹,小时候向往的青春,竟被岁月如此摧残。尽管如此,遇见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歌手的梦想……

寻梦的旅途中写满了辛酸与沧桑,年轻的背脊历尽无数风雨的洗礼,但要到达大洋彼岸就必须经受沿途波浪的冲击,要登上高山顶峰就必须跨过一道道丛生的荆棘。这,就是追梦,也是生活。

我是一个懵懵懂懂的中学生,也曾有过不想放手的梦想,也为理想努力过、奋斗过。可是,有几个人放出的小船没有被风浪吞噬?有几个人还固执地坚持那过去的梦想呢?曾以为梦想,就是我存在的使命,却不知在漫漫时间之洋中,遭遇各种各样的狂风、巨浪,公平的上天在让我们得到的同时总会让我们失去点什么。面对前方未知的道路,我也会害怕,也会迷茫,我不知道哪些我该舍弃,哪些我该一直坚持。我不想像七七那样为了名誉和地位,背叛朋友;我亦然不知是否应该像小司那样,最终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我也不懂陆之昂为保护朋友失去自由值不值。最后终于明白了在人生的河流里,将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必须要把握好平衡的桨,在遇到风暴的时候,认真思考,哪些可取?哪些不可取?我不想在多年之后回想从前,只有长长的叹息。

抚摸那发黄的扉页,泪从眼角不自觉地滚落,一滴一滴打在记忆深处,化成了一个个圆型的水印,然而我却不敢再揭开那青纱笼罩下的结局,记忆,画面,害怕它会刺痛眼睛。

只听见绿油油的青春在夏天最后的呼喊声中告别:

——你好吗?

夏至读后感(篇4)

陆之昂是陆之昂

傅小司是傅小司

他们都不是天使,他们只是两个比平凡人优秀的普通人,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

小四笔下的他们,那么的令人怜爱。

那个笑容如朝阳般灿烂,每天笑嘻嘻,玩世不恭的可爱的少年。

那个眼眸中总有一层散不去的薄雾,性格淡淡,笑容却如煦日般温暖的少年。

他们不过是平凡人眼中的“神奇物种”,他们也只是普通人。

那时,硪以为,他们那淡淡的幸福,会一直到永远。

可他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立夏。

那个平凡、善良、刻苦、纯朴、安静的女孩。那个深深爱着傅小司的女孩。

立夏的生活中,忽然就出现了遇见。

硪还记得立夏説,她觉得遇见就像一只美丽的燕尾蝶。那时,硪也以为,遇见会有不平凡的人生。

那个帅气、善良、低调、爽快的女孩,那个个性鲜明的女孩,那个勇敢去追梦的女孩,我以为,她真的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为她的人生,绘出绚丽的图画。

那时,硪以为,陆之昂永远会是那个有着灿烂笑容,可爱单纯的陆之昂。傅小司永远会是那个没有表情,目光朦胧,善良而无忧的傅小司。立夏可以静静地陪在傅小司身边,默默守护他,读后感《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而遇见,会实现她的梦想,仅此而已。

只是,硪想,是硪低估了小四。

小四其实是喜欢看人家流泪吧。不然,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脆弱、无助的傅小司,又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冲动那么悲惨的陆之昂?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轻轻一挥手,就将这么多人用了十年抑或更长的时间拼凑出来的幸福打碎。那么轻易的.......就让一切都没了。

陆之昂真是个大笨蛋。他怎么可以,为了傅小司,就那样义无反顾的将自己的人生摧毁,是谁给他的勇气,让他奋不顾身?他还有那么多爱他的人,他怎么舍得让他们伤心?

其实,自始至终,他爱的,都只有傅小司而已。

而傅小司,最在乎的,莫过于陆之昂。

他们的世界,任谁也无法踏足。即使是立夏,也无法接近一丝一毫。

那种偏执到近乎疯狂的友谊。

他们,那么多人的青春,就这样被时光老人偷走,留下的,是那满满的回忆。

小司説:

那个男孩,教会硪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硪爱。

陆之昂和立夏,那两个用最美的时光陪伴他的少年,他爱他们,就如他们爱他一般。

硪最爱的,是陆之昂。那个笑容灿烂到令人心疼的少年。那个穿着白色CKT恤,潇洒、张扬的少年。最后,他如同一个乞丐一般,最后的最后,他永远只能面对那一片蓝天。硪记得,看这段时,硪坐在教室。看完时,硪早已泪流满面。硪就那样在全班面前,狼狈的哭泣。止不住的泪水,微微心痛。陆之昂,你怎么可以这样.......令人心疼。

那条满是香樟的小道上,两个穿着白色CKT恤的少年,身姿挺拔。风轻轻吹动,托起他们的衣角。他们,就一直这样静静走着,硪看着他们的背影,硪感觉的到,他们在笑。

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尽头,然后,走向幸福。这是硪送给硪爱的那两个少年的结局。硪想要他们幸福。

夏至读后感(篇5)

“我们要听到大风吹过峡谷,才知道那就是风。我们要看到白云浮过山脉,才知道那就是云。”这是我翻开这本充满青春气息的书所看到的第一句话。之后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故事中那个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两个穿着单薄的白衬衣,骑着单车穿梭在香樟阴影下街道的男生;两个女孩子手牵着手冲下楼梯,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的场景让我感觉到这一切是那么的和谐。

可是时间的齿轮在转动中也颠覆了他们的人生。在看到傅小司出席陆之昂妈妈的葬礼的时候,陆之昂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和嘴唇上没有刮的胡子,还有那熟悉的白衬衣,只是上面蹭着一块一块的泥的时候,我的心刺痛地难受。大概是因为周围的人都是黑色,在整个黑色的世界里,唯独陆之昂是纯净的白,所以我才会觉得刺痛的难受吧。在周围嘈杂的人群中,陆之昂像一个纯白而安静的悲伤牧童。

后来傅小司看到陆之昂和一群流里流气的小混混走在一起的时候,陆之昂看到傅小司被身旁的武岳掐着下巴的时候,陆之昂的心里瞬间火大了。但现在,尽管有许多话要讲,却不知如何开口,也许这就是男生都比较好面子的缘故吧。

立夏,一个简单又朴实的女生,她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觉得真实又不做作。在李嫣然的衣服被弄脏之后,遇见替立夏出头并提出为李嫣然买一件新的赔给她。但后来遇见陪立夏看到衣服价格的时候却发现遇见没有带够钱,当她回头看立夏的时候,却发现立夏连说话都带着哭腔的时候,我像是突然穿出地面般大口呼吸了一下空气。

傅小司、立夏、陆之昂、遇见、段桥、青田。看过了你们十年的成长,看过了你们这十年里大大小小的悲伤。同样,也看过了从浅川到上海的十个夏至。

在书的最后有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我们自己。三年后的今天,当一切都按原样发生,阳光的角度、空气的味道,还有迅速消失在树林中的飞鸟都不会改变,变化的只是身边这一群要告别的人。那么,不知道会不会像三年前的那场告别一样,从此就不再见面呢?

流年未亡,香樟依旧,夏天终于走到了最后。再见了,我熟悉的浅川一中。

夏至读后感(篇6)

惊讶地抹去了看完小说最后一章后残留的泪痕。像是一场庞大的舞台剧,所有的人都在灯光亮起时渐次消失,剩下一个空旷的剧场,凌乱的座椅,满地的可乐罐和爆米花纸袋,我站在中间,留下滚烫的热泪。

第一次如此渴望这个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多么希望我可以一直看着傅小司而微微脸红,看见陆之昂而心情愉快,看见立夏就想轻轻挽起她的胳膊……那些笑容像散落的桃花一样,全部飘洒在我的记忆里,他们似从来不曾远离。

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浅川的城市,傅小司、陆之昂、立夏是浅川高中的学生。总是没有焦点的瞳孔便是傅小司的眼睛,他安静、不炫耀,每天与陆之昂一起骑着单车,在一排茂盛的香樟旁穿行。陆之昂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会调皮地冲路过的女生吹口哨,即使后来去日本留学回来,穿着笔挺的西装,他也依然会习惯性地坐在马路边的护栏上,惹来傅小司一记白眼。而立夏,她是一个叫人心疼的女子。她总是会熬夜到凌晨,复习当天上过的功课,她会很认真地对待每一个人,她为小司用双手撑起过一片天空,很低矮,很低矮的天空,却是立夏全部的力量,尽管她知道,小司的天空在无穷高远的地方,那里的浮云总是无法攀越,可是她还是安静地努力着。

小司热爱于画画,仿佛绘画便是他的生命。以前总是之昂陪着他,在一个空旷的小山坡上写真,后来又多了立夏。小司的梦想是就读美术学院。后来他的梦想成为了现实,他的一副《从未出现的风景》立刻将他——傅小司的名字,传遍了整个美术界。大学,立夏陪着他就读美术学院,因为小司拥有了太多的粉丝,通告接二连三地邀他去做节目,像是这样,他们掉入了娱乐圈,一个看似光鲜亮丽却充满邪恶的是非之地,立夏充当了他的经纪人。当小司无意间接了一个电话的时候,他的噩梦便开始了。接完电话后的第二天便有报纸刊出小司听电话时的回答,只是在“字面上”被增减了几个字,就区区几个字,小司的名声一跌再跌。甚至有报纸刊出,小司呕心沥血的绘画集是抄袭一位没有什么名声的画家的。小司、立夏、之昂想过很多办法应对,结果却让误会更深,最后连他们唯一寄托希望的官司也打输了。小司变得越来越沉默。

后来,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小司的新书发布会,算是比较顺利地进行着,眼看着小司快要成功地挽回他所失去的,那位在绯闻中受益匪浅的画家戏剧般地出现了,后来的现场,混乱不堪,而她却站在一旁冷笑,一切都是她安排好的!她享受着这份凌乱,忽略了站在身后举起酒瓶的之昂,最后,她不省人事……

结局,立夏离开了,之昂因为故意伤人而被判了无期徒刑,小司也像人间蒸发般没有消息……数年后,小司通过努力,终于再次成为了大画家,立夏在浅川,默默地关注着他的成长,之昂在牢中看见小司的画刊,喜极而泣……

小说一直平淡地述说着他们的故事,从纯真无邪的他们到后来他们离散的结局。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他们都是出现在我梦中的天使,梦中的他们总是爱对我说话。

当自己再次沉浸于小说时,还是再一次痛恨世人的势利、无知、幼稚、虚伪,却也总是被主角们纯真的情感所打动,那就是爱吧?这个世界上最美好,也是现如今最缺乏的情感。

夏至读后感(篇7)

我是知道《夏至未至》这本书的。可是,若要让我写出现在的季节,我便也只好说——夏至未至。

很早前,几个同学便约好放假去爬山,好不容易盼到放假了,早晨起来时,天空还晴,吃完饭,刚装好爬山的东西时,便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不一会,雨便下起来。

我知道今天的爬山计划一定泡汤了,便坐在窗前看起了正对面的敖包山。雨天有很多的雾。请他时,看着山腰上开满的桃花,很是漂亮。但雨天看起来,那似白似粉竟模糊起来,隐隐约约,飘忽不定。像是没有景物的海市蜃楼,竟也不比晴天逊色!

但那山脚处的树,却在牤牛河的映衬下,在雨中的雾中格外显眼,那树上叶子的颜色,是夏天的浓绿,又是春天的似绿似黄,远远望去,那桃花和绿树像是一幅浸了水的山水画!但这一切,却又放在了北方的小镇。

雨还在淅沥沥的下着,雾也散去了一些,丁香花的香气在雨中顺着我开启着的窗子,一丝一丝的浸进鼻中。经雨冲洗过的小镇,越发显的宁静。一个还穿着工作服的工人,一手举着伞一手拎个布袋,匆匆走过对面的街道。他一定想在雨天没活

夏至读后感(篇8)

年轻是什么样的呢?

哪个少女不怀春?立夏爱上了傅小司,等了他陪了他好多年。可是年轻时候他有李嫣然这个未过门的媳妇。傅小司不喜欢门当户对呀。

香樟树长了一年又一年,在郭敬明的笔下绽放、枯萎。重复写着一年又一年的夏天。

不得不说他的文笔真是美啊,比诗歌还要优美的句子深深震撼了我。

如果我再年轻15岁,我也是喜欢傅小司这样的男生的。

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一个呢?都喜欢才是真心。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来来回回地此起彼伏。换掉爱过的人,是每个真心爱过的人,当时都不能承受的痛。

被遇见感动到了。因为她在伤痛的时候,会自己给青田写下永远寄不出的信。很喜欢段桥,因为他在我心里就是天使,可是死于非命是后来一定会上天堂的。

像傅小司这样的男神,我是会喜欢会暗恋却不敢表白的人。

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立夏不是个幸运儿。因为现实中的爱情,真的有很大落差的时候,都不会长久。何况一开始就知道这是场悲剧?

所以啊,对我来说的意义依然如此,那就是不要追求门不当户不对的男神好吗?因为爱他的人很多,要劝退敌人可没那么简单,我这种心理素质不好精神洁癖的人可没那个本事。

还有后来遇到抄袭的事,我想大概小四就是在说自己像小司一样被告了抄袭。但可惜的是,我现在经历过认识过的事情是,真的被告被侮辱是大明星绝对会发生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事。就连现在的流量明星当红肖战也出了事故。所以小四把这种黑暗放大了夸张了是为了文字好看吗?

还有,绝对不要发生的事情就是泡酒吧的时候喝醉啊,不然为什么程七七有了机会呢?我认为就算傅小司不是渣男也难辞其咎啊。我也会离开他。因为我的理由绝不是怀孕,因为劝退小三我虽然不懂,但是我理解的是,和傅小司在一起会有更大的麻烦。也许一辈子都会被野女人纠缠吧。

嗯,虽然他们的青春时代很美,但是翘课啊之类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所以啊,这本书让我在虚无中理解了青春期朦朦胧胧的情感。但依然离我很遥远。

我在心里耿耿于怀的事情是,傅小司真的有爱过立夏吗?如果没有爱过或者爱过了,最终结局都是没有在一起都令人怅惘。而且,人结婚了以后就是一日三餐的话,我不能承受男神。

还有,画画会被指责抄袭我这个神是早就看透过的,那就是世界越进步,撞画风的事情就越明显。要超越前人和今人已经太难了。

夏至读后感(篇9)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永无止境的学习似乎模糊了我的视线,连眼前微薄的感动也突然变得若隐若现,以致使很久也没有尝试过感动的滋味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快节奏的生活不断变化着我对细节处的留心,即使拥有了再多的感动,在我的心海里,也只是一时的浪潮,浪潮过后,一切恢复平静。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总是会不自觉的拿起来翻阅着,即使是从当中的任何一页看起,也能够体会到其中蕴涵的丝丝触动,心里也就像是微风过境,唤醒出一片片的生机盎然,久违的感动,我也重新感受到了。

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对于我来说总是一种惊喜,我也可以不厌其烦的反复阅读一遍,两遍,三遍,感觉它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人物情节环境,我更看中的这本小说所展现出来的一个你我都未曾踏足过的世界,在书中的人物被命运的大手痛击了一下时,我背过身,悄悄的抹去了残留眼角的泪水,我其实也想了解一下他们是如此的悲伤。在他们开怀大笑时,我也会跟着哈哈大笑,生活中有泪有笑,这才算是有意义的生活,不是吗?在他们从意志的低谷重新一步一步的爬上来时,我也想起了现实生活中所需要的,不就是他们那种顽强的'精神吗?无论你是一帆风顺还是一路泥泞,只要坚持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执着,最终一定会超越自己的。在他们面对着艰难的抉择时,仔细想想,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抉择的一生吗?不断思考,不断衡量,不断抉择,就这样不断的再重复着一次又一次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的选择。我想,这样的一部小说,教给我的,不仅仅是这些吧!

在我的心中,一直期盼着有这样的一部小说,它能让我在静静散步的途中回想起来,接着慢慢的忆起当中某年某天所发生的事情,接着再次因为他们而触摸到了感动。我想,《夏至未至》也许能够填补这个空白吧!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郭敬明所著的,当我安静的翻阅着《夏至未至》时,仿佛也从现实世界里抽离出来,回归到他们的世界里,时间似乎就这样流逝走了,是流向了一个更漫长的未来,还是倒流回曾经那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当中?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从来都是旁观者,既无法触摸他们,也无法和他们交流,只能做的,也就是见证着命运的车轮是如何轰隆隆的朝另一个未知开去,而他们却一无所知。见证着他们是如何像扯线木偶那样被上天玩的遍体鳞伤,而又无力还击。也见证着他们如何完美的演绎出了一场缓慢而忧伤的故事。人生本来就像一场变幻莫测的风雨,一切都无法预知,也许就是一个瞬间,就足以颠倒人的一生。尽管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也足以让我感极而泣!

因为爱,小司,之昂,立夏,遇见,他们走到一起,因为爱,他们放弃了彼此。时间是伟大的治愈师,你相信么?

有些记得,有些不记得,都是所在身体或深或浅的刺。提醒我们,要珍惜彼此相依的日子,无论多久,都是美丽和记忆。

泪眼迷蒙中,我突然想起小学毕业同学分离的场景。小学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了,我们尽情的放纵,玩耍。可是,分离的日子终究到来。昔日的好友聚集在一起互赠礼物,然后简单的说句再见,彼此擦身而过。也许当时已经忘记眼泪是什么了,只有以前的记忆在彼此的脑间跳动。而那些记忆或许早已以往在那个夏天……但那个无忧无虑的过程,我们享受的,我们对得起失去的记忆。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那本《夏至未至》,给了我一个夏天的感动。

夏至读后感(篇10)

这是我看过的郭敬明的第二篇小说《1995-20xx夏至末至》第一篇是《悲伤逆流成河》在敬明的作品集封面中,清晰地留下他的自评: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崇拜自由的生活和善良的人性,《夏至未至》——读后感。可是在他的小说中我却只看到了“悲”字,似乎他所有的小说都会“悲伤逆流成河”了。有人说:大团圆结局是中国人千百年来最喜爱,最推崇的结局。说实话,我也喜欢一个较美满的结局。难道是现今小说家反其道而行之,走起悲剧的路线。这样更引人注目?看了让人“伤心泪留成河”?才好让别人永生难忘,因为悲伤的记忆更另人深刻,储存期更长。? 小说前大部分都描绘了一幅甜美的画卷,好似平静的西湖上偶尔有人在诗情画意地泛舟,而后是有人不慎坠湖,却再也没爬上岸。越是接近尾声,我心里就越开始骂郭敬明,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样悲惨呢?让我的心率变得不齐,让我的眼眶微微湿润,直到近结局我的泪水没过我的眼眶,但也仅此而已。我讨厌郭敬明这样写文章,把生活写得没有希望,在一切似乎已经播种下幸福的种子的时候,却总是会有一阵暴风雨刮过,将种子冲回地面,而且这不是一两回的凑巧,而是三翻两次,毫不厌倦地重复着。? ? 哎!郭敬明的计划算是得逞了,小说使我伤心了好几天,想忘都难呐!? ? 这篇小说我总觉得有点夹杂着郭敬明的自转性内容。像年纪轻轻就出版了小说,让很多界内老前辈失去了光彩,很可能遭到被人的嫉妒、羡慕或种种的诽文等。小说中男主角的内心变化完全像是作者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一个是画画,一个是写作,然而遭受环下的人们的情况大同小异。作者只是借用了第三人称来诠释自己,也是为了所有活在光鲜漂亮的光环下的人们抱“不平啊!”

夏至读后感(篇11)

伤感的文字总会让我泪眼婆娑,而我偏偏喜欢看这样的文字,因我觉得总会从字里行间寻找些共鸣的东西!以前总跑到一个叫诗曼的网友空间,去看她充满感伤的日志。也总能从文字里看到熟悉的影子,偶尔留言劝阻两句或直接转载她的作品……只有有共鸣的人才能体会到文字里蕴含的深意!

看到书结尾部分,眼睛里布满泪水。我是很感性的人,而总会融入的情节中去,似乎我是故事里的一员!当看到之昂为了小司把碎玻璃瓶扎向那个恶毒的女人,心为之一震两个才子的一生就这么毁了!当立夏得知七七怀了小司的孩子,毅然收拾行囊离开了北京,当段桥告诉遇见他有个八年英国留学的机会,让遇见等八年……?遇见选择了短痛,那刺耳的刹车声是段桥的灾难么?……开始的平淡情节是作者设置的迷阵……遇见最后牵手青田,之昂看到成名后的小司封笔之作上一段文案后结束流亡生涯,立夏与新婚夫挑选着小司的画……这是作者的给的结局!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他的天使:“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你生命中的天使还记得么?

夏至读后感(篇12)

电视剧的预告一波接着一波当我看到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 那些少男少女们干净的脸庞 我就知道 又一个夏天到了

第一次看夏至未至 我初二 现在的我已经大三了 这本书依旧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书架上20xx年修订版的夏至未至都已经被我翻的磨掉了颜色 可是我依旧会在闲暇时拿出来看一遍再看一遍 永远也看不腻

我喜欢小四描写的夏天的模样 香樟 浅川 自行车 打架 画画 逃课 值日 小司 立夏 小昂 遇见 还有更多更多

我的记忆里有小司大雾弥漫的双眼 有小昂冬天里俏皮可爱的毛绒帽子 有立夏买的喜欢的画家祭司的杂志 有遇见倔强的双眼 有七七美妙的歌声 有青田手上的戒指 也有段桥纯真的笑颜

一切的一切 都是小四笔下的我认为的活生生存在的 虽然结局依旧是不美满的 小司丢了立夏和小昂 立夏嫁给了别人 小昂被抓进了监狱 段桥遭遇了车祸 可是留给我的依旧是无尽的回忆与感动

初二的我看最后尾声的时候看着成为乞丐的小昂读着小司的画集嚎啕大哭最后被抓走的时候 我哭了 我会埋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长大后的我再看 依旧会流泪 可是我会想 这也许就是小四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飘》读后感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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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优质的作品可以让我们对作品有着更好的了解,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哪些作品读后感值得我们借鉴呢?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了《飘》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飘》读后感(篇1)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己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也正因此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在追求物质,却无可指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值得一看,不,应该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己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非常喜欢思佳丽,二是非常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己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讨厌的

现在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爱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己得行为--我希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己,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己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爱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爱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永恒的飘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爱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希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知道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

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

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飘》读后感(篇2)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笑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笑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笑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笑天交流、讨论,还鼓励笑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笑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篇3)

《飘》,是我最喜爱书。喜欢斯佳丽勇敢坚强,喜欢瑞特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感觉是矛盾,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佩服她坚强,佩服她对土地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言论而开创自己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爱也会有磨光时候,而他爱,是被斯佳丽愚蠢固执磨光。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人,他有良好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篇4)

作为一部美国内战时期以女性为主人公的小说,《飘》这一小说作品对主人公郝思嘉追求爱情、事业、金钱的描述中渗入了很多女性主义思想,这些女性主义思想较好的表现了主人公对当时男权社会的不满,而在笔者对这一作品的阅读中,同样深深体会到了郝思嘉身上所蕴含的浓浓女性主义思想,所以我认为想要真正理解小说《飘》的内涵,就必须明晰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为了更好的理解小说《飘》中的女性主义思想,笔者特意对女性主义思想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调查,照西蒙·波娃的认知,笔者任务女性主义思想可以定义为“独立于阶级斗争之外,专门为女性问题而奋斗的主义”。不过在不同时代与社会背景中,所产生的女性主义理论往往也有着较大的差别,但其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批判与改造父权文化,所以全球的女性主义者事实上都有着共同的追求,即“女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受压迫、受歧视的等级,必须加以解放”。结合这一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我们就可以较好的理解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所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中,女性作为爱情与婚姻的主宰正是这一女性主义思想的最佳体现之一,这一点在小说《飘》中主人公郝思嘉的婚姻历程中有着较为直观的体现。在传统的思想中,女性频繁改嫁、决定自身的婚姻在很多国家都被视作是一种丑闻,人尽可夫、公车等词汇的发明就属于这一对女性迫害的最直观体现,而小说《飘》中女主人公年轻时勇敢的表白、与自身追求者结婚对深爱对象的报复、照顾所爱之人妻子的行为、自身对爱情幻想的破灭、生活逼迫之下抢走妹妹的情人、为了钱嫁给他人,这些行为哪怕在当时的美国也广受舆论的迫害,在很多国家甚至会受到家人的鄙视与刚刚提到的女性侮辱词汇的责骂,但笔者从郝思嘉不遵从传统的道德伦理、不顾及他人想法、注重自我主动追求爱情的行为,却能够感受到新女性的光辉。事实上只是通过笔者的论述,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接受郝思嘉这一位女性主人公,但将相同的事情放在男性身上,感到反感的人数就将大幅降低,这种心理情感正表明了我们还没有脱离男权社会思想的束缚,对于性生活不检点男性与女性的差别对待就是这一问题的最好表现。笔者认为之所以小说《飘》的作者安排了主人公郝思嘉如此坎坷的爱情经历,以期更好的体现主人公对传统思想的颠覆,展现出对爱情的追求恐怕是作者的写作目的之一。

除了爱情与婚姻的主宰者,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也是小说《飘》中女性主义思想的渗透表现,这点同样体现在主人公郝思嘉身上。在郝思嘉的一生中,拒绝父亲的要求去做乖乖女、抛头露面经营生意、在战争中的伤痛中快速振作起来、独自经营庄园,这些行为事实上都属于对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在小说所描绘时期的美国,女性的人生任务就是做一名贤妻良母,当时的美国人认为,顺从和依附于男性是女人的天职,但郝思嘉对男权压迫的觉醒和反抗却使得其真正作为一名女人站立起来。在全书中,主人公郝思嘉不畏苦难,逐步实现了自身经济上的独立,做到了婚姻中夫妻经济地位的平等,这使得着其本人从男性的附属物中脱离出来,摆脱了男性为了统治女性而专为她们设置的行为准则,我们可以将郝思嘉视作男权社会的反叛者,因为她的一生浸透了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中,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将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知融入其中,塑造了郝思嘉这一经典的女性主义者形象,为20世纪女性主义思想的发展撑起了一面旗帜,这也使得美国女性主义思想发展日渐完善,但对于我国来说,我国当下仍旧存在着很多对女性的压迫,这就使得想要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飘》读后感(篇5)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篇6)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飘》读后感(篇7)

美国作家玛格丽 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

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

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 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

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 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 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

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

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飘》读后感(篇8)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后感(篇9)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52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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