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不同的人在看完红与黑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一篇优秀的红与黑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4经典的红与黑读后感作文模板”,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感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我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闲余时间,我会翻看一些外国文学书籍,去感受国外文学的特点,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着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并且经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主角: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之后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之后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之后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十分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十分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齐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最终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最终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名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您或许也被作品的内容所赞叹,要想写好读后感就必须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如何抓住作品的精髓来写作品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编辑了“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分享”,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要说我最喜欢哪篇课文,那自然是《林冲棒打洪教头》。为什么呢因为仅仅三面纸就让我深深地了解了三个水浒人物不同的性格特点,因为区区三面纸让我感受到了水浒之美,水浒之妙!
这篇课文记叙了林冲遭高太尉陷害,被发配沧州时途遇柴进,在柴进的大力邀请下来到柴进庄上遇到洪教头,在洪教头再三冒犯和挑衅下,林冲只好与他较量一下,最终洪教头自取其辱,满面羞愧,落荒而逃。
文章从“连忙,躬身施礼”体现出林冲的谦和忍让,从“一扫,抡起”看出来了林冲高超的武艺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十分真实生动。甚至借洪教头之口写出了柴进喜好枪棒。看着课文,再想想我自己,我不禁满面羞愧。
记得前不久,老师布置了一篇当堂习作,题目是写一位自己的老师,我看着题目想了半天,都不知道如何下笔。苦思冥想都想不出来,只好回忆以前假期里写过的一篇习作,凭映象写了下来,当然,这篇习作没得“优”。学习了这篇课文我终于知道了,原因在于我平时缺少观察,积累。
我喜欢这篇课文,就是因为作者手法高超。一方面,他把人物性格描写得很具体,字字句句都透着人物的性格非常贴切;另一方面是因为文章的语言简练,不拖泥带水又非常准确,内容依然那么翔实,生动。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因为它让我明白水浒之美,水浒之妙在于对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
今天,我学了《水浒传》里的一则故事,那就是《林冲棒打洪教头》一课。
林冲是一百零八将中的一位英雄豪杰。因为和高太尉有过失,寻事发下开封府问罪,断遣刺配此沧州。来到柴进庄上,柴进待人宽厚,好酒好菜来款待林冲,却遭到了洪教头的误会,说林冲是来骗吃骗喝的。
洪教头是一个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傲慢无礼的人。他跟林冲比武时,自以为自己能打败林冲,自己才配当八十万禁军总教头,还能拿到一锭二十五两的银子。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却被林冲打伤了,他气得都冒烟了,只好溜走了,洪教头真是个小人。
《林冲棒打洪教头》这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给予我一个很深的印象。柴进:待人宽厚、善解人意。林冲:武艺高强、足智多谋。洪教头:自以为是、目中为人。
以本文中我可以体会到两个道理:(1)无论你是什么罪,只要为国立过功,别人一定会好好待你。(2)你要是个傲慢无礼的人,无论到哪儿,别人都不会把你放在眼里。
我希望洪教头能以林冲为榜样,一起保护国家,使国家强大起来,以后和平相处,成为一对好兄弟,并且洪教头不再自以为是,傲慢无礼,而是要待人宽厚。
今天,我学了《水浒传》里的一则故事,那就是《林冲棒打洪教头》一课。
林冲是一百零八将中的一位英雄豪杰。因为和高太尉有过失,寻事发下开封府问罪,断遣刺配此沧州。来到柴进庄上,柴进待人宽厚,好酒好菜来款待林冲,却遭到了洪教头的误会,说林冲是来骗吃骗喝的。
洪教头是一个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傲慢无礼的人。他跟林冲比武时,自以为自己能打败林冲,自己才配当八十万禁军总教头,还能拿到一锭二十五两的银子。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却被林冲打伤了,他气得都冒烟了,只好溜走了,洪教头真是个小人。
《林冲棒打洪教头》这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给予我一个很深的印象。柴进:待人宽厚、善解人意。林冲:武艺高强、足智多谋。洪教头:自以为是、目中为人。
以本文中我可以体会到两个道理:(1)无论你是什么罪,只要为国立过功,别人一定会好好待你。(2)你要是个傲慢无礼的人,无论到哪儿,别人都不会把你放在眼里。
我希望洪教头能以林冲为榜样,一起保护国家,使国家强大起来,以后和平相处,成为一对好兄弟,并且洪教头不再自以为是,傲慢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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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而是要待人宽厚。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一段就是我学的一篇语文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林冲的谦逊使我很敬佩。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洪教头骄傲自大,不断挑衅林冲,而林冲却一直在忍让,后来武艺高强的林冲轻而易举便打败了洪教头。
像林冲这样谦逊的人还有古代的蔺相如。在大街上他曾经多次给廉颇让路,廉颇还在别人面前侮辱蔺相如,他也不追究。人们不知原因,他说:我不是怕他,而是秦王不敢侵犯我们赵国,就是因为我们武有廉颇,文有蔺相如。
如果我和他闹翻了,后果会怎样?你想过没有?人们这才恍然大悟,蔺相如忍让廉颇是为赵国着想。后来廉颇羞愧难当,就背着荆条来负荆请罪,蔺相如不仅没有责备他,反而替他披上衣服,廉颇被蔺相如感动了。从此,他们相敬如宾。
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要谦逊忍让,不能骄傲自大。
本周我们学习了新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老师说这篇课文是《水浒传》里的一个故事,并建议我们去读一读这部名著。于是我就借来了这本书,阅读之后,今天我想谈谈我读了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的感想。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李逵想念家乡的老母亲,便想回家把母亲接到城里同自己一同生活。在回家的路上,李逵遇到了李鬼,李鬼假冒李逵在路上抢劫,李逵将其制服,李鬼求饶,并说自己有老母亲要抚养,李逵便将他放了,还给他银两回家孝顺母亲。后来李逵得知李鬼欺骗了自己,还要加害自己,一气之下将李鬼杀了,李鬼的妻子落荒而逃。李逵回到家中,见到母亲,发现母亲已经双目失明,十分心痛,李逵便带着母亲离开家乡。在回城的途中,李逵背着母亲过沂岭时,母亲口渴了,李逵便去找水,谁知等自己找来水后发现母亲被老虎给吃了。李逵十分悲痛,将四只老虎都打死了,给母亲报了仇。
由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李逵是一个很孝顺的人,因为李鬼有要赡养的老母亲便放了他,送他银两回家侍奉母亲;自己本想带母亲去城里享享福,谁知被老虎吃了,他悲痛之中杀虎报仇。李逵生活在旧社会里才会有那么多无奈!而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爸爸妈妈在精神上给了我们很多关爱,在物质上也满足着我们的要求,可是有很多孩子却觉得都是应该的,从没有想到应该关心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们应该学习李逵的孝心,多帮助爸爸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像他们关心我们一样多关心他们!
偶觉的林冲是一个武艺高强~~武德高尚的人~
而洪教头去是一个招招毙命~~争强好胜的人~~
林冲百般的被洪教头刁难~可还是那么谦虚~~他从当上教头那天就一直在忍!
知道最后忍无可忍了!才明白当今世上的皇帝是多么的昏庸无能啊~
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当今世上是多么的乱~最后就上了梁山~
才有了那时的“豹子头”林冲~
读了这一篇文章之后~我觉得做人要向林冲一样学会谦虚~要做一个会忍的人~
但也不要什么都忍着~如果你觉得你是对的~那就不该忍着了~大声的说出你的想法~
让别人赞成你的看法~~~
如果是那些鸡毛蒜皮,不值一提的小事~能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过去就算了~~~
这样~你不仅能避免了和朋友之间的矛盾~还能使人家认为你是一个多么宽容的人~
所以!大家以后一定要学林冲那样的精神~~~该忍得时候就忍不能忍的时候就大胆的提出自己的看法~~~
要成为一个宽容大度,谦虚请教的人!
《林冲棒打林教头》一文写了八十万禁军林冲被高俅高太尉陷害,发配到沧州,两个差人押解林冲来到柴进庄上,柴进见了林冲,心中大喜就杀鸡宰羊款待林冲。
从文中我认识到一个机智聪明、武力高强、谦和沉稳的林冲,还有一个骄横狂躁、目中无人的洪教头。正因为洪教头的骄傲自满、盛气凌人,比赛以后才输得惨不忍睹。古今中外,因为骄傲而失败的人数不胜数,我们怎么能忘记呢!
通过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无论做任何事情都不能骄傲自满、目中无人,应该学会宽容别人。做人应该象林冲一样学会谦虚,要做一个会忍的人,但也不能什么事情都忍着,如果你觉得自己是对的那就不该忍着,要大声的说出你的想法,让别人赞成你的看法。
所以,我们以后要学林冲那样的精神,该忍的时候就忍,不该忍的时候就大胆的提出自己的看法,要成为一个宽容大度,敢作敢为、谦虚谨慎的人。
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一)
读了林冲棒打洪教头,谈谈水浒人物——————林冲,是个怎样的人,写一篇作文,急,快啊,
英勇善战,循规蹈矩,小心翼翼的好汉【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二)
林冲棒打洪教头的主要内容
林冲遭受高太尉的陷害,被开封府发配至柴进庄上.柴进见是赫赫有名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心中大喜,厚礼款待.洪教头随后前来,此人极度傲慢,对林冲步步紧逼,引发了柴进的不快,再加上柴进想看下两人的本事,便安排了两人的比武.林冲迫不得已和洪教头比武,结果轻松击败了他.洪教头羞愧地离开了.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三)
林冲棒打洪教头后面的故事
风雪山神庙
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刺配后,几经周折后被分到看守草料场的工作.因大雪压塌住处,无奈来到一个破旧的山神庙暂住一宿.正因此才凑巧听见门外陆谦和富安的谈话,得知自己已被陷害,而且差点被害死.恼怒中,林冲终于爆发,提枪戳死三人.可以说,正是这次事件,才使得林冲对官场的仅存的美好愿景化为泡影,走投无路,不得已只得投靠梁山.
火并王伦
林冲上梁山后,寨主王伦嫉贤妒能,多方刁难,要林冲献投名状,结果林冲与青面兽杨志打得难分高下.当晁盖等上山入伙时,又托词推拒,林冲在吴用的智激之下,火并王伦,将他杀了,吴用等推他坐第一把交椅,林冲拒绝.最后推晁盖为大头领,开拓了梁山的局面.
之后就是随晁盖、宋江东征西讨.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四)
在林冲棒打洪教头这篇文章中,
另种读音:cha
(第四声)ren,在现代指人品素质低差,受人歧视,不被人重视.【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林冲棒打洪教头读后感(五)
林冲棒打洪教头前后的故事
《林冲棒打洪教头》出自于水浒传
这篇文章通过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和心理活动等方面的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刻画细腻,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写出了人物的特点.其次,作者在描写时,还抓住了人物的特点,大量地运用了对比描写的表达方法,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逼真.
编辑本段
原文
话说当时薛霸双手举起棍来,望林冲脑袋上便劈下来.说时迟,那时快,薛霸
的棍恰举起来,只见松树背后雷鸣也似一声,那条铁禅杖飞将来,把这水火棍一隔,
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喝道:“洒家在林子里听你多时!”
两个公人看那和尚时,穿一领皂布直裰,跨一口戒刀,提起禅杖,抡起来打两
个公人.林冲方才闪开眼看时,认得是鲁智深.林冲连忙叫道:“师兄不可下手,
我有话说.”智深听得,收住禅杖.两个公人呆了半晌,动弹不得.林冲道:“非
干他两个事,尽是高太尉使陆虞候分付他两个公人,要害我性命,他两个怎不依他?
你若打杀他两个,也是冤屈.”
鲁智深扯出戒刀,把索子都割断了,便扶起林冲,叫:“兄弟,俺自从和你买
刀那日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自从你受官司,俺又无处去救你.打听的你断配
沧州,洒家在开封府前又寻不见.却听得人说,监在使臣房内,又见酒保来请两个
公人说道:‘店里一位官人寻说话.’以此洒家疑心,放你不下.恐这厮们路上害
你,俺特地跟将来.见这两个撮鸟带你入店里去,洒家也在那里歇.夜间听得那厮
两个做神做鬼,把滚汤烫了你脚.那时俺便要杀这两个撮鸟,却被客店里人多,恐
防救了.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你五更里出门时,洒家先投奔这林
子里来,等杀这厮两个撮鸟,他到来这里害你,正好杀这厮两个.”林冲劝道:“既
然师兄救了我,你休害他两个性命.”鲁智深喝道:“你这两个小鸟!洒家不看兄
弟面时,把你这两个都剁做肉酱;且看兄弟面皮,饶你两个性命.”就那里插了戒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分享范文:《偷书贼》读后感最新模板(8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偷”来的人生
窗外,正是蝉鸣噪柳时。我在清凉的空调世界里读完了《偷书贼》这本书。莉泽尔这名“偷书贼”和她“偷”来的人生像一粒子弹,虽不大但却精准地击中了我的思想,灼伤了我的灵魂。
在那个弟弟死去、母亲离弃她的冬日,莉泽尔偷到了人生中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偷来了对文字的渴望与热爱,在养父汉斯。胡伯曼的帮助下,她偷来了午夜的阅读课,当汉斯注满光辉的银色眼眸注视着她时,她偷来了充盈的幸福感。从此,莉泽尔与文字结缘,密不可分。
在敌军轰炸莫尔辛时,没有任何的空袭警报响起,所以很多人都遭了殃,此时的莉泽尔在地下室里书写、重温她的故事。整条希默尔街只有她一人幸存。她把文字记录在纸上,镌刻在心里,而文字救了她。
思想被格式化、狂热化的年代,人人只会喊“希特勒万岁”的年代,要想安全就得随身带着《我的奋斗》的年代,犹太人被赶尽杀绝的年代……这,是二战时期;这,是纳粹德国。有什么独立自由的思想可言?有什么对人类的未来有益的文字可言?也许只有像莉泽尔这样心灵没有受到过污染的女孩,才能感受到文字的魔力吧。
文字是莉泽尔与他人感情的纽带。因为文字,她能在汉斯的朗读下接受一本一本书籍的浸润;因为文字,她接受了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自制的小书;因为文字,她得到镇长太太的默许去书房偷书;因为文字,在敌军轰炸的防空洞中,她朗读的章节能让所有惊恐的人们平静下来……文字,在战火纷飞的时候,会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力量,会让人发现人性的两面。正如死神在最后说的:“人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在杀戮、掠夺、发动战争,但也有人因为书和文字而被联系在一起,用故事的力量拥抱苦难,用文字坚定着自己的求生意志。
在战争年代,莉泽尔在收养家庭中,或许本应是凄风冷雨的人生。但她在汉斯。
这本书和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偷影子的人》以及后来看的《放风筝的人》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很治愈,里面的情节、语言描写的很贴切又幽默风趣,而且作者擅长把物写活,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以孩子般的视角来描述一些情节,显得更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作者突出表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比如开始汉斯和罗莎冒着危险收养共产主义的女儿,后来冒着背叛国家的危险甚至在地下室里藏了一个犹太人,比如汉斯不顾性命安危的冲出人群,只为给奄奄一息息的犹太老人送去一块面包,比如鲁迪自己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还把手中的面包全部分给犹太人吃,比如镇长夫人一直纵容小女孩来书房偷书却没拆穿……,这些都体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哪怕生活在战乱年代,也会有这些善意的举动温暖人心;还有纯真感情的描写也很打动人心,鲁迪对小女孩的爱,一直都是明示,一声声的小母猪,一次次的陪伴,还有那一句句的索吻,特别是看到最后小女孩竟是在鲁迪死后才实现了他的愿望,深深的吻了他的双唇很久很久,那一画面的描写,令我止不住泪流,鲁迪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真的吻了自己吧,哎,结局太悲了,还好马克斯还活着,令人得到些许安慰,其实从原来看的一部电影《穿着条纹睡衣的男孩》到前段时间看的书《活出生命的意义》再到现在看的这本书,我一直很同情犹太人的遭遇,那些平民是无辜的啊,凭什么他们要被赶尽杀绝、永远活在恐怖之中?战争太残酷了,希望世界和平,还此时仍处在战争中的小孩一个快乐的童年!
冬天里很少有人会在外面闲逛,我也不例外。在温暖的屋子里喝着热茶,捧一本好书的感觉真的非常好啊!因此,这个寒假我消灭了好几本小说。
这么多书中,最让我深思的是澳大利亚作家马克斯苏萨克的作品《偷书贼》。这是一本描写二战时孤儿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书中文字间流动着一种刻骨的冷漠和麻木,却让人欲罢不能。这个故事深刻的体现了人性的善与恶。正如书中所说:人性中有一点善有一点恶,只需要加水和和。
莉赛尔生活的环境非常恶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生命。但她用手中偷来的书营造了一个充满淡淡温暖的小空间: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给空袭时躲入防空洞的街坊邻居听,安慰了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如此鲜明深刻的对比让我们不禁沉思:人之本性有善亦有恶,那交错的光华竟然会在不同环境不同个体间牵扯出或耀眼或灰暗、或炙热或寒冷地记忆。
本书的一大亮点便是叙述方式的与众不同:莉赛尔的故事由收割生命的死神口中道出。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都开口,就显出理智、冷静与幽默来,甚至还带着一丝温暖,将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孤单小女孩和她所偷十本书的故事娓娓道来。死神用一种包容的感情讲述一段段碎片般的故事,让读者随着他的讲述一起为那不曾泯灭的良知感叹,为来之不易的安宁欣喜,为不曾停止的死亡落泪,为所剩无几的纯真祈祷,为无边无际的绝望黯然。通过讲述者淡然的语调,读者脑中会勾勒出一幅由灰色、黑色、红色、白色以及金色描绘的复杂画面。
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在这之中翻滚的灵魂浸满黑暗,因而当人性的光辉在这片黑暗中亮起来时,便异常显眼又弥足珍贵。而激发出这光辉的便是书籍的力量。在那战乱的年代,人们因为空虚冷漠,到处喷洒着恶意的毒液。莉赛尔如果没有书,也会变成那样。然而一页页纸张上的那一段段美妙文字加入了她的生活,在弟弟冷清的葬礼后,成为她尚未完全泯灭的热情地寄托。书是人类文化的精华和知识传承的桥梁,对于莉赛尔来说书就是灰暗生活中唯一的追求,也是疲劳绝望时仅有的心灵港湾,同时,书也点燃了她的人性之善,就像书的扉页燃烧后的美丽金光照亮了黑暗一样。
相信只要是读过《偷书贼》的人,心中就都会有这样一个小女孩形象:衣衫褴褛,发丝散乱,全身落满炮灰,在怀里抱着一本破旧的书,但她的眼神却在黑暗中显现出微弱却坚定的光芒,就像她的书一样有着照亮废墟的力量。
人性怎能兼具如此的光明与邪恶,在读书与偷书之间,在互助与杀戮之间,展现着人性的美好。
《偷书贼》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是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 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 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 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 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但有一天,德国纳粹在空中扔炸弹,由于莉赛尔在地下室写作没被炸死,可她的养父母和好友都被炸死了。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 10 本书为章节名的 10 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 ; 红色是尖叫和鲜血 ; 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 ; 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 ; 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 ; 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扞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 , 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 后 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 我 对这本书的感慨, 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文字”在我们生活中占了多大的地位?是否能够想象假使有天没有了他,没有了万能实用的他,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除了能够用文字书信沟通外,人们闲暇之余的知心好友也是他。心中有所感悟的人、享受这个世界的人、擅长说故事的人,无私的将内心随时间一点一滴增加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等等的一切,一股脑儿地给了文字,并辗转交到我们手中。他们敞开了心门、看清了事实,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小天地,于是在这个世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供后人欣赏并咀嚼其中含意。一本又一本的书籍,整齐坐镇在书柜上,一排排的架子顶部,文字婀娜多姿的舞蹈看了着实令人着迷。
纳粹统治的德国是由饥饿的德国人和悲惨的犹太人所组成的,当然,还有元首先生。这个故事的重要角色是“文字”,舞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德国。人们时时受战火威胁,大人们互相咒骂、孩子们纯真地追着敌军丢掷炸弹的飞机、犹太人被押着前往集中营。我们的主角莉赛尔˙麦明葛失去了家人,所以和养父母住在一起,即使每天吃不饱也穿不暖,在她眼里“文字”却比任何事物更重要,于是在人心惶惶的每个白天或深夜,一双双发抖的手、一阵阵婴儿的哭闹、一颗颗备受摧残的心,在莉赛尔用平静的语调朗诵着书籍之下一一被抚平。伸手不见五指的防空洞于是被文字的光芒点亮了。莉赛尔这种勤学不倦的精神,当然引起了死神的注意,于是他便将莉赛尔的人生写成了这本书。
在这残酷的环境,莉赛尔毫不退缩,她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有时从中发现人生的悲凉,有时找到生命的美好,心情也随之起伏。除了书本,身边的朋友和邻居对她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养父教她读书识字,犹太人麦克斯和她分享逃避躲藏的故事,好友鲁迪陪她度过刚搬入的适应期,并且一起冒险。然而炸弹依然无情地落下,炸毁了房屋,也摧毁了人们的心灵。就在此时,故事的诉说者死神正为此摸不着头绪:人类的两个面孔竟是由冷血无情的残杀以及发自内心的关心组合而成。
一阵轰隆声响彻云霄,砂砾尘土漫天飞扬,坍塌的房屋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一阵喧嚣后的寂静显得更为诡谲。巧克力色的天边只有一架即将离去的飞机,只剩莉赛尔一个人面对这令人惊叹的断垣残壁。天崩地裂的当下,莉赛尔正躲在阴暗湿冷的地下室浑然忘我地将自己的故事写在空白书页上,虽说那儿已被认定不够深而无法作为防空洞,但幸运地保护了莉赛尔,那正在和文字共舞的女孩。当炸弹落下的同时,莉赛尔几乎被这个残忍的世界给打垮,很明显地流露出他对养父母的感恩以及不舍,看到这一段着实令人鼻酸。战争夺走了无数条人命,摧毁了无数个家庭,留下来的却是孤单茫然的脆弱心灵;而在现代民主理性的时代,不必受到战火的威胁,无法体会当时人们的惶恐和巴望着死神将自己带走的疯狂心理,这也让现代人更加珍惜目前所拥有的一切和平事物。
这本书以二次大战时的纳粹德国作为背景,以一位热爱文字、天真的女孩当做主角,她无法理解战争的意义而借由阅读让自己彷佛活在另一个世界。在主角学习认字读书的过程,不只自己的阅读能力突飞猛进,同时她也将文字看不到的能量和温暖散播在大家的心田,长成一棵棵砍不倒的大树,慢慢扩张,形成一片蓊郁茂盛的森林,即使战争、元首、杀戮、死亡拿着斧头无情的槌打树干,他们仍然不为所动,伫立在淡蓝色的天空下。而天空,不会因为任何人遇到的任何事而有所改变,而是看人们的心里如何看待这片天空。莉赛尔──偷书贼──正是背负着恶劣环境下的压力,以及文字赋予她的力量,珍惜身边的每个人,每每抬起头来仰望蓝天白云,总是想起大家的面孔,而她的天空,永远都是纯净、没有污染的。
读《偷书贼》后感
第一次看这个书名觉得好奇怪呀,其实我不太愿意阅读外国的书籍,因为和我们中国的国情呀现状呀都联系不大,但是这本书还是吸引了我,因为它的名字……
据我看它的评价所知它可以媲美《解忧杂货店》和《追风筝的人》,用阅读的力量战胜孤独和恐惧,这本书将改变你的人生!这本书讲的是二战期间,九岁的德国姑娘莉泽尔和弟弟被送往寄养家庭。弟弟不幸病死在火车上。在埋葬弟弟的荒原上,莉泽尔捡到了一本对她意义非凡的书《掘墓人手册》。来到慕尼黑贫民区的寄养家庭,莉泽尔夜夜抱着《掘墓人手册》入睡。养父为安慰她,每晚给她朗读手册的内容,还教她阅读。莉泽尔发现书的诱惑比食物更难抗拒,忍不住开始偷书。书里的世界帮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她也开始为藏在地下室的犹太人和在防空洞避难的邻居读书,安慰那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于此同时纳粹开始对犹大人愈加残酷的压迫,焚烧犹太“有毒”书籍,捣毁每一家犹太店浦,直至将犹太人集体驱赶到集中营。她和养父养母一起,在苦难中掩藏了穷途末路的犹太人马克斯。而当战争降临到她身边后,书将成为她生命中最后也最恒久的希望。战争是残酷的,不管是被侵略国还是侵略国,无数的家庭都被冲击的支离破碎。看到孩子和大人们在空袭中躲藏的惊慌无助的眼神,真是让人心疼。
感谢《偷书贼》,感谢莉泽尔、汉斯、鲁迪、马克斯、罗莎、伊尔莎,感谢你们这么乐观的面对苦难,感谢你们面对残忍这么美丽的生活,感谢你们告诉我文字的力量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你们努力生活,尽管悲伤不断袭来,你们还是努力微笑。
用书中的话来结束吧: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的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让我们在有生之年快快乐乐的生活在我们这个没有战乱只有和平的年代里吧。怀一颗感恩的心拥抱每一天。
战争只能带来伤害,和平是永恒的追求!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富人也不用太瞧不起穷人,穷人也不用拒绝跟富人来往,各有各想要过的生活,活的符合自己的期待就好,不用刻意去比较,毕竟生命的美好不是按斤称的。很开心莉泽尔在养父母的家可以生活的如此简单幸福,我不知道莉泽尔会不会恨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是我总觉得她不会,她应该理解父母这么做的原因,父母不到万不得已是肯定不会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的,如果把你从身边送走可以让你过上更好至少比现在好的生活,那么丢失你的痛苦可以被未来你有机会享乐的想法减轻,所以希望莉泽尔别怪自己的亲生父母吧,她们肯定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也觉得养父母很伟大,特别是爸爸,愿意花这么多心思给莉泽尔爱,还有妈妈,虽然脾气很暴躁,但至少心里的爱是最真实的表达,还有马克斯,羡慕莉泽尔和马克斯之间的友谊,似乎只有小孩才能最懂小孩,很高兴马克斯后来帅气的归来了,相比希特勒的死亡这个更值得开心呢。还有守护莉泽尔的鲁迪,谢谢你,为莉泽尔付出了那么的多,也恭喜你最终得到了她的爱和吻
战争给人带来的永远,是灾难和痛苦。可怜的小女孩,在失去了父母和亲眼看见了弟弟的死亡以后,来到了这个贫困的,却充满温暖的小镇,养夫的宠爱和养母看似粗暴,其实也是充满爱意。一个鲁莽却善良的小男孩。纯朴,对小女孩子的感情也是懵懵懂懂的喜欢,小女孩对阅读的渴望,求知欲望,一个犹太人在不经意中闯入这个家庭,恐惧,担心,但最终父亲的承诺和全家的善良,还有对种族歧视的厌恶。让他们成为了休戚相关的一体。每个夜晚,小女孩依偎在犹太人身边,听着他讲着书拯救他的故事,成就他们之间永远的友谊。还有失去儿子的镇长夫人。也是因为镇长夫人才使小女孩成为了偷书贼,对知识的盗窃,也是镇长夫人挽救了这个孩子,鼓励她写作,每个夜晚的写作,让她逃过一劫。就像书中说的,这个世界配不上这些美好的人,所以他们都离开了。贫穷的人,会更加珍惜生活的美好。小男孩最终也得到了,他念念兴兴想要的吻,虽然他已经感受不到了温度。一个悲伤的故事,时间会让人遗忘,但有些人和事,会陪着你走完你的一生。每天清晨,都可以和他们说,嘿,晚上睡得好吗,新的一天开始了。
怎么样才能开始写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在拜读过作品后,心里多多少少会产生一下新的感悟。读后感要注意要读好原文,排好感点,选准感点,叙述要从简,联想要注意形式,栏目特意为你整理红与黑读后感模板,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
司汤达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
我们的主人公——于连·索黑尔的童年是凄惨的,父亲的打骂,兄弟的厌恶,造就了他傲世坚韧但软弱的性格。知识丰富,才华横溢,样貌初衷,性格个性使大他10岁却已为人母德·纳瑞夫人深深的欣赏仰慕深爱着他,而美貌出众,性格温顺吸引着于连,两人由此相爱了,深深的陷入了爱火之中不能自拔。后东窗事发,我们的主人公几经波折,在另一处府邸碰到了人生中第二重要的女人——美丽年轻的德·拉木尔小姐(爱玛尔),同样的,爱玛尔欣赏他,仰慕他,追求他。几经变化,于连对德·纳瑞夫人爱火看似逐渐淡去,爱上了出生高贵的爱玛尔,爱玛尔起初放不下自己高贵和骄傲,对于连感情忽冷忽热,摇摆不定,几经波折之后,两人终走到一起,爱玛尔也有了于连骨肉,她终于放下了傲娇身段!本以为可以远走高飞,幸福两个人,却因为德·瑞纳夫人对于连诋毁信,使得逐渐纯成长起来,不愿被高阶级蔑视,已足够勇敢起来的于连开枪打伤了她,因而被判入狱。在狱中,爱玛尔的拼命营救,好朋友富凯的慷慨解囊,父亲假惺探望(实际为了于连的遗产)……最重要的德·纳瑞夫人原谅,点燃了于连对德·纳瑞夫人的热爱,两人又陷入以前那种深深的热恋中去了。种种一切,主人公才明白,他最爱的人是德·纳瑞夫人,而非爱玛尔。于是毅然决然谢绝了的所有人的救赎计划,决定赴死!德·纳瑞夫人在他离开世界后也随他而去。纵观整个小说高潮迭起,尤其大量对主人公心理描写,给我们刻画了19世纪法国一位地位低下却敢追求高尚正真的爱情,对世事嫉恶如仇的形象。主人公的悲剧造成,不仅仅是这个社会等级严格分明的制度让他内心保守折磨,心中充满怒火;也因为他对爱玛尔的愧疚和对德·纳瑞夫人那深沉的爱让他内心无比纠结,也让两个女人痛苦万分。最后他选择了高尚,或者说是一种逃避来结束自己和两个女人的痛苦!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读红与黑时,仿佛徜徉在一个优美的梦境中。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有关红与黑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也许下面的“红与黑的最新读后感”正合你意!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感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我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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