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司汤达写的红与黑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应该怎么写好一篇红与黑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典品读红与黑读后感参考范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10年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堂吉诃德讲了讽刺了当时西班牙社会上十分流行的骑士小说,并揭示出教会的专横,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困苦。,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一篇属于自己的堂吉诃德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最新堂吉诃德读书心得经典阅读”,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堂吉诃德》是一部经典的讽刺喜剧小说。是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这个瘦削的小贵族,由于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骑上一匹老马,找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他雇了农民桑丘·潘沙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做侍从,要去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堂吉诃德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托波索之达辛尼娅。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奇怪的对待一切。所以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向执迷不悟,第一卷最终被人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还不安生,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直到他死前才悔悟他糟糕的一生。
主人公堂吉诃德有明显的性格特点:当他沉浸在骑士文学里的时候,他是有着高度道德原则的正义骑士。而他的仆人桑丘·潘沙也是一个特点鲜明的人物:比较起堂吉诃德疯狂幻想,他更加现实。比较起堂吉诃德丰富的学识,他知识十分贫乏。比较起堂吉诃德又瘦又高精干身材,他只是又矮又胖的圆滚体型。桑丘·潘沙和堂吉诃德其他事情上能够说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可是在品质上,他们都是鲜亮、纯洁的白色,都有着各种各样的优良品质。
最开始时只是认为《堂吉诃德》这本书只是很滑稽罢了,可是真正看过之后,才发现其中的讽刺的意味,仅有主人公在看小说入迷时,才会体现出人身上的正直、善良。多么讽刺啊,在疯狂的、神志不清的精神世界,主人公却展现出了人身上真正的良好品质:无畏、正直、善良……可是也正是这样疯狂地时刻,越是遇到灾难、挫折,堂吉诃德和他的仆人越是愈挫愈勇,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也就越显鲜明。
堂吉诃德能够说一生都沉迷于骑士小说,在他沉迷于小说的时候,他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骑士,他的品质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直到他死前。看起来似乎堂吉诃德的沉迷使他办了许多“奇怪的事”,当我们在旁边感慨:“千万不要干什么太入迷!”时,难道我们没有异常入迷过一些事吗当我们看书入迷时,会随书上情节的起伏而惊心肉跳、激动不已;当我们玩电脑入迷时,会两眼发直时间观念完全消失;当我们工作学习入迷时,会不听不闻,专心致志……看似我们没有入迷或是说没入迷那么深,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会为感兴趣的东西沉迷不能自拔,我们都曾有堂吉诃德时刻。
此书之名,我已瞻望已久了。读了后,我就像被点了笑穴,大笑不止。
故事讲述了富家子弟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骑士小说而“全副武装”,骑着一匹老马,梦想着像那些骑士们一样,威风凛凛地弃恶扬善。他沉溺在幻想中,结果干出了不少傻事。
大笑
这本书中有不少的可笑之处。当我看到堂吉诃德因太想试一试骑士的生活,骑着老马,与风车作战时,竟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是何等傻事!一个骑士怎么会如此天真?至于他把人人都知道的铜锅说成是万能的金头盔,那可笑程度就更不用说了。“他是最糟糕的骑士,还是最勇敢的傻瓜?”
讥笑
读完了这本书,我逐渐冷静下来了。仔细一琢磨,这才发现堂吉诃德是一个让人瞧不上眼的“丑角”。他受伤后却不认为自己已经受伤,原因是“小说中没有任何关于骑士受伤的语句”。就像《堂吉诃德》的作者讲的那样,“骑士道精神的影响力很大”。堂吉诃德真是有些让人瞧不起。
苦笑
《堂吉诃德》把像堂吉诃德这样的人连他一起讽刺了一通。其实“堂吉诃德”是当今一些人心理的真实写照。曾经看到报纸,说,一个年轻人因为想看看“天堂”是什么样子,险些丢了性命。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异常沉重。用父母的话说,就是“理想主义惹的祸”。
现在,我从堂吉诃德这个荒谬可笑的活教材中明白了,我们还是应该把现实生活放在第一位。不然,也许会落得像他们那样的下场。
暑假的时候,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堂吉诃德》。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我的最爱,每看一次都让我感触良多,百看不厌,学到了很多东西。
堂吉诃德自小就喜欢骑士小说,他梦想着过上古代骑士的生活,于是,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把他看上的乡村姑娘当作心中的女神,还带上一个叫桑丘的侍从,然后骑上一匹自以为是世界上壮的马――驽辛,便开始出发了,由于那些骑士小说,他误把风车当成巨人,展开了‘惊天’搏斗,把羊群当作敌人,又一次展开了‘拼杀’,把受害的苦役当作落难的骑士,为了解救他们而不惜姓名……就这样,他不分好坏乱打一气,只为了成就他的‘骑士精神’,而他身边的小侍从桑丘,总是惊呼着告诉主人真相,而主人则以‘魔法师的杰作’蒙蔽桑丘,桑丘则又悔恨自己不该为了小利益【骑士曾许诺给他一个小岛】来和堂吉诃德瞎混,于是,堂吉诃德的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知道了这件事,他为了医治堂吉诃德的‘精神病’,便假装成骑士来打败堂吉诃德,可是反被英勇的堂吉诃德打败了,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又一次向堂吉诃德挑战,终于打败了伟大的骑士,因为事先的条件,堂吉诃德回到家中,在临终时才明白一切的虚幻,并嘱咐外甥女不能嫁给看过骑士小说的人。就这样,这位伟大的骑士走了,一切故事都以完结了。
这个一生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的人未免有些可笑,很多人说他的作者塞万提斯是为了抨击乱造骑士小说的人而写的,可是我认为从堂吉诃德身上还是可以看到一些新的东西——那就是对理想的坚持和信赖,这个伟大的骑士在经历了第一次的‘骑士出征’的挫折后,他并没有放弃,哪怕被打的遍体鳞伤,他又一次的踏上了征途,接下来又来了第三次,而等到他失败后,他遵守诺言的退出了骑士生活后,就卧病不起,可见他对此事的执着和向往,而当他的侍从一再的告诉他眼前的真相时,他并没有动摇,反而更加坚持地说,“那是魔法师在搞鬼。”可见他从来没有对‘骑士’这一名词怀疑过,他深信自己可以当一个好骑士。
堂吉诃德对自己做一个骑士的理想一生的坚持着,信赖着,可是我们呢,有多少人对自己的理想会一味的坚持和信赖着,记得五年级时,我的一个朋友坚定的对我说,我要去参加星光大道,我一听,上星光大道不就成名了,于是我也参加了朋友的‘星光大道’,但是没过一个月,我们就忘的精光了,你可能说,这是我们小不懂事,可是,我也清清楚楚的记得我的一个哥哥他在高三时回忆说,我高一梦想着要考一本,高二一看没戏,就想,算了,二本也不错,而等到高三时,他看更没戏,便大呼,我三本都考不上了。我们笑做一团,可是今天回想起来,也只能怪他没有努力没有坚持了。
我想,我们应该学习堂吉诃德的精神,信赖自己的理想,努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吧。
《堂吉诃德》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一部代表性的小说,它是在骑士小说被统治者大肆宣扬的背景下产生的,是一部既有骑士小说传奇色彩又有“流浪汉小说”现实精神的,极具讽刺意味小说,它的产生是对当时骑士小说的一种“戏仿”。
小说的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年过五十仍能驾马“出征”的穷酸绅士,他对小说中骑士形象的热烈崇拜、想要拯救世界的想法以及他奇奇怪怪的装束无疑是荒唐可笑的,至少不管是书中人物或是书外读者大都是这样认为的。其实换个角度想想,堂吉诃德是不是也可以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呢?他身处沉闷无趣的现实世界,却为自己构建了一个光辉宏大的世界观并也试着用这样的世界观去影响身边的其他人;他崇拜骑士小说里的英勇无畏的骑士,于是他充分利用了身边能利用的一切使自己向崇拜的英雄靠拢;他疯疯癫癫地闯荡着世界,给人们造成了许多麻烦,但无论何时他始终坚持着自己作为一名“骑士”的原则。他为了自己的理想,把自己和可怜的仆人、老马弄得遍体鳞伤,最后回到家乡,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疯子”。我想,那种自己长期坚持的世界观坍塌带来的感受一定是十分痛苦的吧。
堂吉诃德的形象是荒唐可笑的,但同时也是悲剧的,他的想法行为在我们看来是那样的不切实际,但透过表面的荒唐我们可以发现,他的动机的目的带有浓烈的崇高性和正义性,他内在的灵魂也应当是高尚的。堂吉诃德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从一开始的斗志昂扬到最后的失意还乡,这样的变化正揭示出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变化,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当二者发生冲突时,理想能够战胜现实,精神能够不屈服于物质,但实际上,我们都明白,理想和现实的矛盾一旦产生,往往是理想向现实妥协。正是这样妥协的规则使我们很多人从一开始就料到了堂吉诃德的悲剧结局,而这种悲剧中暗含的崇高可能也正是作者想要表达的。
小说的作者塞万提斯是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人文主义作家,堂吉诃德的身上自然也会流露出人文主义的光辉。堂吉诃德实际上是一个富有希伯来——基-督-教人本意识的人文主义者形象,他向往自由,反对压迫,代表着高度的道德,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以及对爱情的忠贞,他将骑士的信仰奉为一切,想让世界充满正义,于是,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行侠仗义,不断前行。虽然这位“骑士”都没有什么真正的业绩,但他身上的理想主义的人文精神却是无比的可贵。
英国诗人拜伦说:“《堂吉诃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感到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的惟一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其实不管是过去还是今天,或是未来,总有些人的生活过得并不如意,总有满怀理想的“骑士”想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解救苍生,或许有的“骑士”真正做到了,但我想更多的人可能最终还是落得了堂吉诃德的结局。虽然我对改变这个世道并不感兴趣也并不抱有怎样的幻想,但这些勇敢的“骑士”却让我感到敬佩。
寒假里,一本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出现在我的眼帘里。之后,便久久抹不去。
《堂吉诃德》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由于看多了骑士小说,便幻想着成为一位威风凛凛的大骑士。于是,他改名堂吉诃德·拉曼恰,让自己的仆人和邻居做他的侍从,开始了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旅途。期间,他把羊群看做敌人,把旅店看做城堡,把酒囊看做巨人头,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断的不顾青红皂白的乱杀乱砍。他的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自己也受苦,正可谓:损人不利己。最后,他立下遗嘱,如果唯一的亲人侄女嫁给骑士的话,就取消她的继承权。
这本书诙谐幽默,读着不禁令人发笑。但作为世界名著,自然有他深刻蕴含的道理:有一份幻想固然是好的,但如果是不切实际的妄想,最终不仅会伤害别人,还害了自己。堂吉诃德的骑士梦是美好的,但他实现这个梦的过程,却不理想
这不禁令我想起了如今,不是还有不少人是这样吗?!有的人为了成就自己的成名梦,不惜作践自己,用金钱去开路。有的人为了自己能上一所好的大学,不惜采用作弊的手段。这不是一样令人发笑吗?
但是,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勇于为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多少学子寒窗苦读,只为金榜提名;多少热血少年发愤图强,只为在奥运为国争光。这,不正恰恰体现出了那份为梦想的执着吗?
堂吉诃德,一本数十万字的堂吉诃德。却时刻在提醒着我们:不要成为下一个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著,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
“人们通常情况下都叫我疯子,那时候我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当我由死神带领穿过墓地来见您时候我恢复了正常”“善人阿隆索·吉·哈诺,上帝我更愿意叫你堂吉诃德,戏谑世界。你的一生为了骑士小说付出很多,有什么心愿吗?“永远消灭骑士小说!我。”“世人通常情况下叫你是疯子?那么不通常呢?”“叫我阿隆索绅士。在我生命的前50年和临近死亡时,我........”“我满足你消灭骑士小说的愿望!你还有什么感想吗?”“请您大人不要打断我说话!人们叫我疯子,可是他们比我疯的厉害!您瞧吧--------为了做总督与我辛苦半辈子的桑丘,为了高官显贵,他疯了;为了发家致富不惜用’灵猴’的把戏骗人的贝德罗师傅—他还偷了桑丘的灰毛儿--,他疯了;还有为了作弄人寻开心的阿尔迪西多拉,为了她自己的高兴,把我和桑丘好好的戏弄了一番,她也是不折不扣的疯子。”“噢,先生,你把书中的人物都调侃了一番,那么真实世界中的人呢?”“人?活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他们更加疯魔了!为了让孩子读上一所好学校不惜重金的疯癫父母;为了出手阔绰贪婪无厌的疯癫高官;为了扩张领土肆意放炮
最近在看“堂吉诃德”这本书,书里面的有关堂吉诃德的故事挺好笑的,充满了喜剧风格,之前也有看过这部电影,可是看完了结局,就再也笑不出来了,一个喜剧的开场和过程,最终结果却是一个悲剧。
或许他就是个幻想主义者吧,并加以实践了自己的幻想,一直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之中,最终他的幻想破灭了,生命也随即走到了终点。
或许不存在的和得不到的东西人们就不应该去一直幻想吧,或许幻想了也不应去实践,要不然实践了就不要放弃,最后如果放弃了或许自己以到了尽头了吧。不知道有一天当自己走到了尽头是不是可以当做是一个故事读过就算了……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
书中淋漓尽致的描写了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就成为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是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心惊胆战的情景、引人入胜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几个小故事——《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沙漠中的旅客》等,写得太好看太刺激了!”充分表现出福尔摩有为了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他那种勇敢,聪明的精神。
假期里,妈妈送我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我拿到这本书后爱不释手,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侦探小说。
在柯南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让我看了津津有味,丝毫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把每一个案子都一个一个的决。福尔摩斯就是这么有魅力,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的我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巨作。故事里有乐于助人的华生、聪慧睿智的福尔摩斯、善良美丽的蒙斯顿小姐和作恶多端的乔纳森。斯茂……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写出了各个人物的特征与外貌。
从樱沼别墅的悲剧中就可以看出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神通广大,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的人。他从打开门到从钥匙孔中看线索,没有任何蛛丝马迹逃得过他的眼睛。再从他缜密的推理,揭开其神秘的面纱,最终令人恍然大悟,这就是他的成功之处。福尔摩斯有时还很幽默,乐意为别人分担。他看到华生很疲倦,就拿起小提琴给华生拉了一首他自己编的小提琴乐曲,让华生进入梦乡后才休息。当然福尔摩斯也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有时候也会犯一些小错误,比如线索有时有分析错误,有时也会受惊吓。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不仅人物有趣,而且内容生动,能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一本好书终生受益,《福尔摩斯探案》使我又加深了对侦探小说的激情。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拿着一根拐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人们都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把真相揭开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益匪浅。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譬如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他的劲敌莫利亚蒂教授双双落入悬崖,可是他本人没有掉下去,由此可见他的功夫也相当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最有名的两个办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从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锐的观察力。福尔摩斯常常说:“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1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这就是他的人生训言!
看书的过程中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也对心灵是一种寄托。他能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是的只要我们排除所有失败的机会,剩下的就只有成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往直前,战胜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在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里面的故事悬疑、烧脑,善于开发我们的脑洞。其中有个华生和福尔摩斯的一次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一次,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屋子里商讨案子,福尔摩斯说的头头是道,而华生却一点也说不出来,华生很疑惑的看着福尔摩斯,问:“你为什么能推理的那么好,而我却一点也推理不出来,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细心观察,也没勇于发现。这样吧,给你举个例子。你知道我们每天都要走的台阶有多少个吗?”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看着华生。
华生支支吾吾的说:“我……我不知道。”
“看吧,你不知道,有18层台阶。”福尔摩斯说。听完福尔摩斯的话,华生愧疚的低下了头。从此以后,华生细心观察,发奋努力,终于成了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开始留意身边的事物,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我曾经没有观察到的,细小的东西。让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的确,谁又不是这样呢?你看,齐白石爷爷画虾技术一流,不还是细心观察虾,勇于发现虾生活的地方。大画家文与可更是这样,在自己家的后院里面种满了竹子,细心观察竹子,所以画出来的竹子才那么栩栩如生。
在生活中,我们也是这样。那次,我和妹妹在奶奶的院子里面玩,在墙角那里发现了一只绿色的东西,好像是只虫子,我和妹妹吓的赶紧跑了回屋,之后我和妹妹就不敢在出去了。生怕那只未知的生物来找我们,奶奶连看都没看。就把它踩死了,奶奶回屋跟我们说了,我有点不甘心。因为我想弄清楚它是虫子还是别的,但是当我去墙角时,它已经血肉模糊了。我心想:“哎!要是我细心点,敢去看看,也就知道它是什么了。以后我一定不再这样。”
由此,我悟出来一个道理,我们只有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才能不留遗憾,找到更好的自己。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暑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自然就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了。
他外表十分引人注目,个子高高的,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观察力也十分惊人,随便看一眼一个人,大概就知道他的职业,探案时也可以出其不意的找出凶手。
其中我认为最精彩的就是《劳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在这个案件中福尔摩斯他并不着急,反而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的注视着地面,一会儿看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的木栅栏。他又目不转睛的观察着小路的地面,从屋外一路仔细的观察到屋内,他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时竟趴在地上,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出奇的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看出了许多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准确的推测出案件的凶手。
在这本书里,我很欣赏福尔摩斯,他有着丰富的科学知识,神奇的推理,是个名副其实的名侦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中,我也要善于思考,刻苦钻研的态度。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相信每个人看了悲惨世界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是时候把自己阅读悲惨世界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优秀的悲惨世界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悲惨世界读后感2024最新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在他的不朽名著《悲惨世界》中这样写到:比陆地更大的海洋,比海洋更大的天空,比天空更大的是人的胸怀。不是吗?当我们的心中充满了对孩子的爱,我们便会觉得,我们的工作也会发出动人的光彩。
清晨,当花儿一样的孩子甜甜地叫一声:“老师早”时,我们便会感到无比的满足,在孩子们中间,我们得到了别人无法感受到的乐趣,我们的每一天充实而富有朝气。
孩子们从熟悉的家庭来到陌生的幼儿园,他们离开自己的亲人,和陌生的老师同伴在一起,这是生活的巨大变化,这时的孩子容易产生分离焦虑,只有用我们的爱改变他们的不安心理状态,才能使他们尽快适应新环境,才能留住孩子的心。
那么应该怎么做才能留主孩子的心呢?我认为要做到这点,就必须时刻把孩子放在自己的心里。把孩子抱在怀里、挂在嘴上是每个老师都会做的事,但是要真正把孩子完完全全地放在心中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这需要老师有所奉献和有所牺牲。奉献的是自己全身心的爱,牺牲的是自己的时间、精力,有时甚至是财力。正如陶行知先生说的那样: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要留住孩子的心,就要像妈妈对自己孩子一样关心他们,根据他们的不同特点,用他们愿意接受的方式欢迎他们的到来,并不断用亲切的语言与之交谈、沟通,使他们感受到老师的可亲可爱。我细心照顾每一位幼儿,对每一个学生撒种爱心,用爱让他们重新点燃希望之火。不让任何一人有冷落、孤独感,对那些身患残疾的孩子,我则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爱。
小班幼儿刚刚入园,哭闹是常有的事情,看着他们哭着找妈妈的时候,我的心也被触动了,每每这时我便走过去把他们抱起来,摸摸他们的头,亲亲他们的小脸,让他们感受到妈妈一样的温暖……午睡对于有的幼儿来说是一件"恐怖"的事情,我们班的张妍便是如此。中午午睡时,孩子们都躺下了,只有张妍眼里含着泪的默默坐在床边,我走过去问道:"宝贝,你怎么了,不舒服吗?",她没有说话,泪反而流的更多了。我摸摸她的头,没事啊。
于是我有耐心的对她说道:"宝贝,是不是想妈妈了,在幼儿园老师就是妈妈,让我当你的妈妈,看着你睡觉,好吗?"张妍抬头看看我,用小小的声音说道:"我想妈妈,睡觉的时候我都搂着妈妈的胳膊,我要妈妈……。"为张妍擦干眼泪,哄她躺下后,我从她耳边说:"老师就是张妍的妈妈,你搂着我的胳膊睡好吗?"--看着张妍搂着我的胳膊甜甜的睡去时,我感到了做老师的幸福……以后的日子,每到午睡时,张妍总是搂着我的胳膊缓缓睡去。
一天,张妍高兴的跑到我跟前大声说:"老师象妈妈,周老师就是周妈妈。"这是全班小朋友也都兴奋了,周妈妈,周妈妈的叫个不停,听到孩子们甜甜的叫声,我的眼角泛出了泪花,心里感到无比的欣慰。
还记得我曾带过一个孩子叫王诗怡,小诗怡在妈妈肚子里时,手指被脐带缠绕,出生后,左手没有一个手指,吃饭、穿衣都很困难,我给予了她无微不至地关怀。小便后,帮她整理衣服;吃饭时,一口一口地喂她,不仅如此,我觉得,教会她吃饭穿衣比什么都重要,我要让她成为一个自立的孩子,在我的关心和她自己的努力下,小诗怡进步了,她的自理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还代表我们班参加了年级组的自我服务能力的比赛,获得了优胜奖,我真为她感到骄傲和自豪。
顾立恩也是一个较为特殊的孩子。从开学初的家访中,我们了解到,他的母亲是一个聋哑人,父亲的工作又很忙,平时与孩子的交流较少,刚入园时,顾立恩各方面的能力都较差,性格内向、孤僻,整天只知道哭,还经常尿床。怎样才能使顾立恩尽快适应幼儿园的生活?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进行家访,在幼儿园的日常生活中,我把顾立恩看成是自己的孩子,关心他、爱护他、帮助他。尿床了,我就帮他换上干净的衣裤;每次午睡前,都要提醒他小便
在午睡过程中,再提醒他一次,慢慢的帮他改掉尿床的坏习惯;我还鼓励能力强的孩子去关心他,多与他交往,渐渐的,顾立恩变的开朗了,小脸上整天挂着笑容,尿床的坏习惯也改掉了,我们再去他家家访时,他会主动给我们开门,主动和我们打招呼;在学期结束的文艺汇演时,顾立恩一家来了四口人,看到顾立恩在演出中的出色表现时,他们一连声地对我说:“周老师,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教师节这天,顾立恩的外公还特地给我寄来了一封表扬信。能得到家长的肯定,即使付出再多,我也无怨无悔!
《悲惨世界》是法国作家雨果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主要以法国大革命时期小说背景,以经典历史事件和历史建筑补充文章资料,以冉阿让由恶变善,贵族子嗣马吕斯的感情故事为线索,生动形象的揭露了法国旧社会的极度不公,下层人民生活的黑暗和艰难。
在第一部中,主人公是一名为兄弟偷窃而获五年徒刑后有多次越狱失败才服刑19年的苦役犯冉阿让。受到一次又一次的不公平待遇之后他就决定报复这个社会。但就在他实行报复行窃大主教的第二天就被警察抓回,但大主教并没有以牙还牙,反而帮他圆场并送他一对银烛台。所以他被感化。几年后,凭他的努力,他改换身份并在一座滨海小城当上市长,并让其城市变得繁荣富强,且所以威名远扬。这时,他认识一名贫苦的女工,愿帮她摆脱困境,并救回他女儿但黑心的德纳第再三推托敲诈,时间遭到延迟。可是,在一切发展顺利时,他经他服役时的监狱长及此刻的手下沙威得知,有一名可怜人被误认为冉阿让。历经许久的思想斗争,他最终决定去拯救那个可怜的人。但也所以服刑。可是,在苦役期间,他诈死,并成功从德纳第手中领回珂赛特。数年后,提高贵簇青年马吕斯爱上了长大的珂赛特。但杯具再次重演,德纳第绑架了冉阿让,而马吕斯就在一旁,然而德纳第正是马吕斯父亲的恩人,他陷入抉择之中。最终,他用妙计救下冉阿让,而德纳第则被抓。
在第二部中,马吕斯与柯赛特相识并相爱,而之后马吕斯又因冉阿让受到威胁举家搬迁至英国,将无法再见珂赛特,才加上向外公求援失败,悲痛欲绝,所以参加街垒,并且成为头领。冉阿让得知消息后,也赶来参加。随后经过激烈的战斗,街垒被攻破,马吕斯的朋友团体战死,可是马吕斯被冉阿让救下,随即转移到外公家。最终外公回心转意,接纳珂赛特,两人最终结婚。冉阿让为他们献出积蓄。可惜的是,不久他撒手人间。
整部小说环环相扣,规划整齐,叙事明晰。经过描述马吕斯对拿破仑和他父亲彭眉胥的无比崇敬,抒发他对法国革命家的赞扬。同时,作者也描述了由无尽的苦难和贫困造就成的丧失人性的恶棍。他们为了生存抛弃了尊严,为了金钱能够讨好任何人;也抛弃了儿女,完全将自我的儿女视为累赘;更失去了人格,如野兽般地咆哮,为利益不惜一切。这正是法国黑暗旧社会的真实写照。
世界注定是不公平的,有富裕就注定有贫困。作者借此书就是表达不公黑暗的封建王朝终究会败落,人类应敢于提高:“人类总是在提高的,而流血的就是革命。”既然生在这世界,我们就要不断超越自我,建造和平世界。
在书中,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着他人的歧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一点点的磨灭了他重新做人的期望,改过向善的信心。是慈悲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无私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必须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我过得好一些。”
我开始深深的感悟到,原先,在当时那个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竟然也有这样的世外圣人存在,正是主教的宽大和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是他重新燃起了冉阿让心中那快熄灭的期望之火,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所以说,冉阿让的命运并不是永远都是那么的悲惨,悲惨的是那时候的整个世界观,就是因为有了主教这样的人,整个世界才有了救世主,整个世界才有可能在水生火热之中艰苦摸索前进。
在主教的感化下,冉阿让开始变得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这一切得转变使我既倍感欣慰。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应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低劣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无论如何掩盖不住他丑陋本性的事实。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的人……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我,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仅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景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悲惨世界》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的作品之一。讲说了主人冉阿让曾经是一个苦役犯,因为拿了一块面包而在监狱里服了19年的劳役。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野狗一样被人唾弃。他滑到人生的边缘,满怀愤恨和痛苦。正在这时,一个仁慈的主教拯救了他,改变了他的人生……
虽然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里。却有一个始终与丑恶势力相抗衡的人——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又重新唤回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雨果的名著《悲惨世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它是一面镜子,十九世纪法国革命前的社会充分描绘了:没有才华,只有贵族地位的花花公子;过着充实而温暖的生活和劳动的平民......
冉阿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被他姐姐抚养长大的孤儿。然后我姐姐结婚了,生了七个孩子。我丈夫死了。冉阿让承担起了父亲的责任。冉阿让不得不做苦工,虽然工作量很大,但他挣的一点钱不足以养家糊口。看到孩子饿了,他只好偷面包吃。他没有偷面包,而是被逮捕,开始了他的犯罪生涯。
出狱后,冉阿让受创,因为黄通和边缘化,剥夺了他。这时,成冉阿让的黑暗中遇到的第一个金星 - 卞福裕主教。卞福裕主教并不担心冉阿让的身份,用行动一点冉阿让的影响不大,使他弃恶好,开始用自己的所有去帮助别人,为他人谋幸福。
我相信,只要有爱,去帮助学习别人,人们也就会出现记得你,去回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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