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丰富的文学遗产中,我没有能够读到好的中篇小锐,其中虽有篇幅类似中篇的作品,但就其结构间架来看,却象长篇小说的雏形。中国的白话小说,来源于说讲。当场讲完,则为短篇,连续说讲的,则讲者和听者,都要求越长越好,这样就挤掉了中篇这个形式。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中国中篇小说的开山鼻祖。这篇作品,不只奠定了中国新文学的现实主义基础,成为永不磨灭的艺术珍品,也是我们研究中篇小说创作的最好范本。中篇小说不能是短篇小说的拉长,当然也不能是长篇小说的纲要。它区别于短篇小说之处为: 一、中篇小说应该极力创造典型人物。短篇小说的人物,当然也要求典型化,但因为篇幅短小,有时以所刻划的现实,所发挥的思想,所含蕴的感情,把作品充实起来,提高起来。中篇小说,对于主题思想发挥,有更广阔的天地;在艺术结构上,有重大的回旋余地,更有可能从容不迫地进行抒写。 二、中篇小说要向读者展示一个较完整的历史面貌,短篇小说,有时却不可能。有较完整的历史背景,才能映托出较完整的典型性格。
《阿Q正传》的历史背景,是中国的辛亥革命,选择的地点是小城镇和乡村。这个历史背景当然不限于辛亥革命这一年,甚至也不限子辛亥革命的前前后后,而是一个较长的或者说是很长的历史时期。鲁迅所创造的阿Q这个人物典型,当然不是一个先进的典型,但他是一个成功的典型,有重大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这一典型的出现,立即成为世界文学作品中有数的重耍典型之一。 其原因在于,不只是历史背景上清晰地出现了这一个生命,是这一个生命的出现,使得读者看清了中国社会的这一个历史时期。
《阿Q正传》当然吸取了外国小说的一些手法,在欧洲,有一些好的古典的中篇小说,但总的看来,《阿Q正传》是真正的民族风格,这是由它的现实内容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决定的。
鲁迅在写这部中篇时,是在日报副刊上连载的,每周登一段,写来是比较从容的,并且按照副刊的性质,是想写得幽默一些的。小说虽以幽默的笔调开头,但越写越严峻,终于在结局时,使小说无可争辩地具备了悲剧的性质。这并不是指阿Q个人的悲剧。这是指的艺术的最后效果,它在思想感情两方面给读者以启发:如此的社会,产生了如此的人物,以及如此的结局。
我个人每读到小说最后,鲁迅写阿Q在临刑前,竭力把那个圈圈画圆的心理状态时,心情是沉重到极点的。我认为这一节具备一种鬼斧神工的力量。这并不是阿Q的生命的终结,不是奔泻而下的艺术长流的终结。
《阿Q正传》写出了作者对这一时代的中国社会、人物思想的长期观察,深切感受,出于公心的爱僧,希望改革的热望。
关于典型创造,曾有过多次争论,纷如繁讼。我同意那种简单明了的说法,凡是成功的典型,都有一个真人作它的模特儿,作创作的依据。据可靠材料,阿Q确有真人依据,不只阿Q,鲁迅的其他人物,如孔乙己,闰土,甚至豆腐西施、小D等,都有他们的模特儿。鲁迅这种创造人物的方法,根基于真实的社会生活,因此才可能成为现实主义的,成为艺术的上品。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阿Q正传的读后感精选3篇”,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再次读它,好象已不会佩服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他是矛盾的,虽然他游手好闲,但他始终是农民,他骨子里是质朴的,不过他有点愚蠢罢了,还有点胆却,他不敢面对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就说服自己,在幻想中满足自己。
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
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
他想:“革命也好吧,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和“精神胜利”不同,阿Q这个时候的感受完全具有现实的根据:向来骄横霸道的赵太爷换了一副面孔,怯怯地迎着他低声叫“老Q”;赵白眼也改口称他“Q哥”,想从他这里探听“革命党的口风”。
但这有点被压迫者的报复思想,阿Q对革命并不了解。当封建地主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扼杀了农民的要求时,阿Q还只是阿Q,留给他的是悲惨的结局,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农民急切的要求地位,而革命不深入农民是无法成功的。
世人皆想成为英雄,但最终活成了普通人
少时读此书只觉阿Q是个欺软怕硬,懦弱卑劣而又可怜的小说人物。如今再读方窥得一方天地:阿Q是“当世”的普通人,更是“再世”的普通人。
在读“序”时,眼睛已是雾气缭绕。鲁迅先生特地去调查阿Q的“前世今生”,为其立传。可传中的阿Q依然是“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在世时,用不上他便不被想起,也无人关心其生平经历与去处。去世后,连名字都无迹可寻。这也如“再世”的普通人,现世安稳数十载,出世往往被淡忘。不知被销户后,电脑可还有我曾存在过的记录呢?
阿Q生活在一个封建,落后的未庄。靠打短工维持生计。深受当时的地主阶级与封建礼教的毒害。使得他麻木健忘,妄自尊大,自轻自贱,愚昧无知。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生活,“精神胜利法”是他立身之宝,快乐之道。他没有目标,得过且过,生活困难却依然坚持生活。他是“当世”社会环境的阿Q,“再世”社会环境中依然有阿Q。不可否认,未来的我们,大多数人是“再世”的阿Q!
你们觉得很阿Q可爱吗?我认为阿Q是可爱的。任何一个被生活狠狠凌虐之后仍然努力生活的人都是可爱的。有些人鄙视他的“精神胜利法”。认为他愚昧无知,自欺欺人。可如若他没有“精神胜利法”!那他在吃人的封建社会还能够生存吗?他身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发展。他是一个农民,但他的生活并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他会做短工,进过城,虽保守,但比大部分的农民更圆滑善于变通。故我认为“再世”的阿Q,并不丢人。他比大部分人善于发现机遇,更有机会走向成功。
我想:也许少时的阿Q也如少年闰土般活泼可爱,质朴天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如“再世”的我们,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可终是闰土弯了腰,阿Q被立了传,“再世”现出了佛系。
我愿意为我的空想而付出努力,但我并不会将努力过后的结果看得很重。我想要在这个时代留下印记,我也尊重时代的选择。
我们都在努力不被人忘记,但世间只有一个鲁迅。
读后感又俗称读书笔记,是对于一句话,一段文字,一本书的感想和见解。好的读后感应该是和原著作者在思想上的一次火花交锋,在文学修养上的一次升华。
“阿”Q真能做!“这句话让阿Q很喜欢,自然面对这偶有的“颂扬”阿Q欣然快乐也是常理。这在整篇《阿q正传》中让我最有感触,因为喜欢别人奉承自己是我们共有的一个弱点,在阿q的旧时代是,在现在社会更是愈演愈烈风。
新闻中经常报道外园游客、商人亦或是官员对中国的赞扬,甚至有法国人在我国东部沿海参观过后认为中国马上就可以比肩美国,领跑世界。这自然是个笑谈,但随着中国的发展与崛起,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开始赞赏这个曾被他们视为“东亚病夫”的国家。越来越多的“甜言蜜语”开始奉承我们,许多国人越听越美,不知不觉被吹到了天上,许多人开始做“天朝上国”的旧梦。但事实的冷冰残酷却经常击碎国人的美梦,看看西部山区的村庄,看看下岗职工的生活境况,或者是抛向我国大使赔的两枚导弹,我们会发现奉承的“仙境”还离我们很远很远。
但是,总有人喜欢奉承,自为被奉承的感觉太美好,犹如吸食精神的“鸦片”让“毒雾”遮盖住一切破败与缺陷。就像那阿q,不管“防q真能做!”这句话是真心还是讥笑,他都很喜欢,这都是他的“行状”。有了它,可以忘记头上的癞疮疤,也不在乎姓赵了。于是,越来越多的下级们学会了“报喜不报忧”,越来越学的上级们也听顺了“增长”“成就”“业绩”与“发展”。地方政府的GDp开始变成“注水肉”,“官出数字”己经不再是个别现象。我们或许应该回首历史,“*”中我们的粮食亩产放了无数的“卫星”,我们的钢铁产量曾“赶英超美”我们在“楼上楼下,电灯电活”的宣传中“进入”了共产主义,“*”促使我们的“奉承艺术”登峰造极,不但麻痹他人,也自我陶醉。
“阿q真能做!”没能让阿q做出一个锦绣前程,依然屈辱与挨打,我们的奉承也只能吹出一个个五彩的泡沫。在奉承中做梦,可以“上九天揽月”,可一到现实中我们就会跃入“万丈深渊”。实现个人的理想,国家的崛起,靠奉承是行不通的,只有面对现实的努力。
心得体会可以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强化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一篇完整的心得体会应该会是啥样的呢?下面是编辑帮大家整理的阿q正传的心得,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
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会预料到下一颗会是什么味道。”母亲的这句话一直激励着阿甘过着像一片羽毛般,洁白,平淡的生活。
这部电影中提到了阿甘一生中激励他的两个人,那就是他的母亲和珍妮姑娘。
阿甘他是孝敬的。在捕虾的过程中,听到他的母亲患了癌症后,毫不犹豫地从船上跳进了一望无际的大海,向一所有着病危母亲的豪华的房子游去了;阿甘他是感恩的。他从小腿脚不利索,上了学校后,所有人都排挤他,唯独有一个善良的小女孩让开了座位,让他坐下,从此,阿甘有了第一个好朋友,每次有坏小孩要欺负他,珍妮都会让他快跑,终于,他摆脱了铁架的束缚;阿甘他是老实,守信的。在__中,失去了他的战友一一巴布,在一个晚上,他答应巴布要做捕虾的生意,虽然巴布战死,但是他依然遵守承诺,买了一艘捕虾船,也就是"珍妮号";阿甘他还是意志坚定的,他一直跑了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十六个小时,他跑步时一直想着妈妈讲过的话:"要往前走,必须先忘掉过去。"
阿甘的一生中,虽然智商为七十五,但他的妈妈说:"只差五分而已。"即使这样,他走进了大学跑过了足球场,当了橄榄球队员,到了炮火纷飞的__泥潭,走进了乒乓球外交的战场,跑遍美国,最后走到了他的终点,成为了亿万富翁。
看过了《阿甘正传》后,我得到了许多感悟:我们做人要像阿甘一样,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任何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豁达,坦然地面对生活动……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写作风格,通过描写主人公阿甘智力上与正常人有所不同,但他天生崇尚正义厌恶邪恶,不被一些世俗牵绊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我喜欢书中阿甘,他的轰轰烈烈、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使我感触颇深。
奔跑在生命的路上
阿甘天生智商只有75,但他有一双强有力的好腿。儿时,阿甘受人欺负,为了躲开欺侮,珍妮让他跑起来,阿甘越跑越快,后来进了橄榄球场,阿甘被破格录取,成了橄榄球巨星;在枪林弹雨的越战丛林中,身中埋伏,当一声撤退令下,阿甘开始像风一样奔跑,直到跑到河边,才猛然想起自己的战友们还没有跑出来,于是他又奋不顾身地跑回去救了许多的同伴;在冷战时期跑到了乒乓外交场所;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全美洲。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单纯到了只剩下“跑”。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指引而奔跑。
未知的巧克力
阿甘坐在长椅上面对着不同的陌生人时,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妈妈说生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生活充满了可能和不确定,只能亲身去体会。阿甘母亲的话看似平淡简单,却透露出深刻的人生哲理。人生在世,不管是身处逆境还是顺境,遇到困难和挫折,只要抱着热爱生活的心态,就能从中体会到生活的意义,接受生活的给予,从中汲取营养,从而更自信的面对下一个未知。
这世上没有蠢人
阿甘在大家的眼中就是傻子,别人都瞧不起他,幼小的阿甘很自卑。“记着我的话,你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母亲的这句话话影响着阿甘的一生,他最终收获了纯真的爱情、真挚的友情、令人羡慕的事业。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阿甘把一切世事万象都简单化,傻得纯真、可爱。他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自始至终的善良向人们传递了一个信条,那就是越善良越幸运,这也是我自始至终愿意相信的说法。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
当我含着泪水读完《阿甘正传》这本书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不知是妈说得对,还是丹中尉说得对,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各有生路,或只是在风中飘荡。我想,也许两样都有,也许它们同时发生。”阿甘所说的几句话仍然在我耳边回荡。
先天智障的阿甘,似乎生来就要面对更多的坎坷——他生活在美国社会风云急剧变幻的20世纪60至90年代。他参加了越战和反战运动,他与猫王、肯尼迪、尼克松有一面之缘……然而,这带给他的是更多的沧桑与危运——他的捕虾公司的兴衰、与挚爱的珍妮的情感波折、母亲的离逝、丹中尉的迷陷与奋起、珍妮的堕落,这一切无不向我们展示出一幅多变的历史画卷。在那个年代,人的命运不由自主地被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中。
然后,人的命运毕竟不是那些羽毛。生命就像一颗巧克力,有时滋味往往出乎意料。阿甘那可敬的母亲,在临终前告诉他:“我相信命运在你自己手里,靠你自己去把握。上天赐给你的,你要尽量发挥。”事实上,阿甘正是尽力把上天赐给他的善良本性充分发挥出来,从而使他走向了人生的巅峰。他不懂得名和利、欺和诈,他只懂得人生需要“run”。于是,他不断跑,由双腿残疾跑成全国大学橄榄球名星。他不停地跑,在越南战火中跑着救出战友和丹中尉,跑成获白宫奖励的冠军。他不停地跑,跑遍了整个美国,跑成了传媒的焦点、精神的领袖。这其中是有趣的是,阿甘的跑往往只是为了逃避——小时候为了逃避小流氓的追打而带着残肢辅助器跑;年轻时为逃生、救战友逃离火海而跑;中年,为忘却丧母之痛、失爱之悲而在美国两端来回地跑。这难道不正是面对挫折而敢于承受的积极态度吗?与不幸的命运抗争难道不正需要这种顽强的“跑”的意志和精神吗?
中国有句俗话:“傻人有傻福。”阿甘的福分,非神灵所赐,而是他用他的真诚和不知疲倦的奋斗精神获得的。他不断地跑,不惜用生命救出丹中尉和战友,从而使自己成为英雄。他凭借执着,为完成战友遗愿,与丹中尉办起捕虾公司,与风浪搏斗,终成巨富。是他不停地跑,让他把哀痛与愁苦寄托于沿路那雄奇的山峦、壮阔的大海,从而感受到自然的美好,人生的美好,从而实现了他生存的价值。
阿甘给予我们的,其实很简单:“我相信命运在你自己手中,靠你自己去把握……”
阿q正传的读后感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大概是我自己头脑特别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非常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一、女性观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之说,在士大夫的眼中,女人的意思有两个:要么是泥美人似的玩物,要么是破国亡家的狐狸精。大抵前者多用于诗词,如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施;而在做史论时则是后者的一套论调了,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啊!男人对女人,一面是轻蔑,一面是追求,连屈辱不堪的阿Q面对静修庵里的尼姑也是或唾骂,或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并说着下流话,但同时又是小尼姑引起他对女人的无限联想并出现了对吴妈的调戏。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女人是奴隶,当男人也成为奴隶的时候,女人便成为物品,连人也称不上了,男尊而女卑。
二、传统习惯
从来如此,便对么?作者借阿Q这一人物对这个问题作了阐释。在阿Q眼中,凡是不合未庄老例的,他都认为是错的,阿Q的逻辑是墨守成规,反对变革,排斥异己。凡有变化的,他都要加以排斥。小尼姑不合儒教,是他排斥的对象;而假洋鬼子进洋学堂,剪掉长辫子自然也是异端,因而成为他最厌恶的一个人;因城里人将长凳称为条凳、煎鱼用葱丝不合未庄老例而不满意;对革命他一向就是深恶而痛绝之的。
传统有精华与糟粕之分,习惯有好坏之别。尊老子幼,文明礼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些都是好传统、好习惯,值得发扬光大;至于女人缠足,男人脑后留条长辫子,虽是传统习惯,则不是什么好习惯,确确实实是有弊无利。
三、革命观
阿Q的革命畅想曲报私仇、分财物、讨老婆,这些是他的自我设计,是他对革命的理解,也是他向往革命的目的。对威福、子女、玉帛(权力、女人、金钱)的追求反映了农民为了生存和生活的合理要求,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大小丈夫们的最高理想。因此,我们可以想见:即使阿Q成了革命政权的领导者,他也将只会以自己为核心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未庄封建等级社会,这也是历代农民起义的结果。
四、奴隶性
鲁迅对国民精神弱点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奴性人格的批判,作品主人公阿Q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奴性人物。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这是阿Q性格中最为突出的一面。在假洋鬼子、赵太爷这些狼面前,阿Q表现出空前的软弱,乖乖地做羊了,任其欺辱。在王胡面前,阿Q虽然不甚服气,并试图获得胜利,然而,在王胡真的动了气同他打起来的时候,他又软下来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弱者的哲学,也是由狼变羊过程中的心理安慰。阿Q式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种两面人: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
五、看客态度
鲁迅在一系列小说中描写了神情麻木不觉醒的看客形象:《药》、《示众》里鉴赏杀人场面时,一堆人竭力伸长了脖子嘴张得很大;《孔乙己》中酒客们取笑孔乙己写回字2020、偷书被打;《祝福》中鲁镇上的人们拿祥林嫂额上的伤疤、阿毛被狼叼走做笑料;而阿Q十分得意的笑着调戏小尼姑时,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未庄的人们十分欣然地听阿Q讲杀革命党的事,阿Q游街示众时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看客们露出闪闪的像两颗鬼火的狼一样的眼睛。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是超越时空而魅力不朽。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对我们民族国民性的自我批判,是对人性弱点的大暴露,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自我审视的一面明镜。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阿Q正传》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提到阿Q,人们自然就想到鲁迅笔下那个无名无姓、先前比别人阔多了、头上长着癞疮疤、一不小心就被人“儿子打老子”的阿Q形象,可怜可悲,又可笑可叹。他高举的精神胜利法的旗帜也随着自身的不朽穿越了时空。
之所以再想到阿Q,是因为近日给学生上课,讲到《阿Q正传(节选)》,无意中有了些许感触,遂觉得在当今的社会中,阿Q的精神依旧存在着普遍的现实意义。
在《阿Q正传》的第三章里头,说到阿Q的出名完全是拜未庄的赵太爷打的嘴巴所赐,才有幸声名远播,得意了好几年。请问赵太爷何许人也?未庄的地主权贵,未庄的土皇帝,换个说法就是赵太爷是未庄的名人,一言一行,自然就成为未庄看客们关注的焦点。
名人就是出了名的人,出了名就是他的名字和事迹被大众知晓了。今天赵太爷打人了,人们趋之若骛,谈论纷纷,那被打的人就自然成为关注的对象。阿Q被关注,出名也就顺理成章了。好像有的人被别人臭骂了一通,不仅没声名败坏,反而声名鹊起,事业蒸蒸日上。难怪人们常说到的,脸皮厚的人容易出名。他们就像一群跳蚤,在充斥着媒体的空间里上窜下跳,来打通一条通往名人的康庄大道。
但与阿Q不同的是,阿Q不是跳蚤,他不会主动去骚扰赵太爷,而他们作为跳蚤,就希望在名人身上咬上一口,这样名人一疼,一巴掌拍去,人们就知道了名人在拍打他这只跳蚤,于是就出名了,和阿Q殊途同归。想来在鲁迅的时代早就有人做过,否则就只能是鲁迅的先见之明,他在小说中说:“未庄通例,倘若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张三,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
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这便是他们的心理,他们走向理想的途径,从事着在鸡蛋里挑骨头的事业,乘机发动毫无意义的论争,只是为了告诉人们他们是存在的。可惜真正有涵养有学识者,比他们更懂更了解阿Q,缄口不谈,一笑了之。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而不是无理取闹的指责和抨击,甚至包括有损人格的中伤。
余秋雨无疑是这几年最忙碌的人之一。从他的《借我一生》起,到他的《文化苦旅》,都出乎意料地给他带来了烦恼和困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风雨后,他依然坚定不移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依然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余秋雨最为大家所认识的,莫过于他的散文,无论是《山居笔记》还是《文化苦旅》,都可称得上是当代中国散文的瑰宝和奇葩,有的学者称其为学者散文,文化散文,大散文。但无论是瑰宝和奇葩,都难免存在或多或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文如其人之说,人无完人,何况文章乎?即便是人家有过什么过错,难道就可以老揪住人家的辫子不放么?若是这样,巴金的《随想录》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郭沫若的诗歌也没有价值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
对学术的评论要用学术的观点。潜伏的跳蚤们在有学者指出了不同看法后,或自己发现了什么他人的隐私,就纷纷的活跃起来,用心良苦,口诛笔伐,文坛似乎好不热闹,欣欣向荣,百家争鸣。其实他们并不能击中问题的要害,嚷嚷一通,见没有回应,有的像阿Q一样心满意足的得胜,继续努力,有的就偃旗息鼓,遛之大吉,有的变本加厉,造谣来侮辱诽谤他人。只要有人回应,那就大大的中计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需要的是对中国的文学文化事业有积极意义的批评,需要的是人们面对面的交流,相互的理解和鼓励,而不是文人相轻的职责和鄙视或哗众取宠。余秋雨在“秋雨时分”的栏目里曾将到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缺乏酒神精神,他以自己为例,说有人批评他的散文就是缺乏酒神精神,真是一针见血,他非常的赞同。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说非要得到被批评者认同的批评才有意义有价值,我只是想说,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该先屏弃时代的浮华,静下心来潜读和思考,少一些追名逐利,多一些心平气和,少一些妒忌,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剑拔弩张,多一些心灵沟通,这样,对中国的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才是有利的。个人主义的名和利,都终将为他人嗤之以鼻。
阿q正传读后感 范文二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读书可以让我们的眼界更开阔,对自我有更清晰的认知。我读了阿Q正传一文,文章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读后感可以整合我们的想法,记录并且加以吸收。应该从哪个方面把阿Q正传的读后感写出来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阿Q正传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我要看《阿Q正传》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寒假里趁着为数不多的日子细细的读完了《阿Q正传》。总觉得,我与阿Q曾经有过在一起生活的时光,而不是那么的生疏,躺在床上左思又想,我到底在什么时候与阿Q在一起过呢?最后我终于没有想出来,可是我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发现鲁迅先生所再现的是当时中国人堕落的典型,更是现在的中国人的典型,难怪我是觉得怎么如此熟悉啊!
阿Q无名、无姓、无籍贯,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他上无片瓦,下无片地,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过活:“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也是当时社会中被压迫、被剥削的'最最底层的人。
现实生活中的失意、失败,却未能激发阿Q的斗志,他对来自统治阶级的残酷迫害竟然麻木健忘,自轻自贱,自欺,甚至用欺侮弱者来发泄自己被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心理平衡。
用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在精神上鄙视赵、钱两家;进过几回城,就讥笑未庄人的“未见过世面”。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记述了流浪雇农阿Q的故事。
小说重点描写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遇到家乡有钱有势的赵太爷,他认为“我的儿子将来比较阔的多”;被人打了,他便想象是被自己“儿子”打了,觉得世界没了伦理;进城回来后,他一面讥笑乡下人见识短,一面又鄙薄城里人的习惯“可笑”……他以上的种种做法,仅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作者通过“精神胜利法”揭示了当时中国国民的普遍特征,批判了这种自我麻醉、逃避现实的病态心理。
阿Q向往革命却不明不白地被枪毙的结局,表达了作者对辛亥革命失败原因的总结:不彻底,即只推翻了封建王朝而并未引发底层人民思想上的觉悟。
《阿Q正传》用夸张、怪诞的手法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象,并通过阿Q这个典型形象进行了强烈的批判,意在“唤醒旧中国的无数麻木的中国人的灵魂”。
今天终于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听到人们谈论的阿Q精神的时候总算不至于懵懵懂懂稀里糊涂了。第一遍看了,看着看着就好像忘了。于是又看了第二遍。想到的对于阿Q 的形容词,开始有蠢、笨、无知、愚昧。后来居然慢慢的有疑问,有点想不通是环境造就了阿Q还是阿Q让自己成为了阿Q。更多的是两者都有,相互作用。当阿Q说自己是虫豸时,阿Q安慰自己是第一个说自己是虫豸的人,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逃避,其实自己是不想的吧,谁又说得清呢。调戏小尼姑时,阿Q听到大家的笑声于是调戏得更欢,后面想女人想成了魔怔,对一个老妈妈下手,被逐出赵太爷家。后“衣锦还乡”,大家开始时不敢相信,尝到甜头争相询问,去赵家后传出阿Q可能做了什么的消息,大家也算得上作鸟兽状散。最后阿Q因为四处巴结革命党不成但是被当作革命党斩首,一句都没有唱出来,纷纷抱怨白跟了一趟,啥也没听着。不知道是阿Q一个人的悲哀,还是大家的悲哀。当外面也是一片黑暗的时候,你路过小黑屋,里面有做梦梦见光明的人,是把他叫醒去寻找光明,还是任他睡下,又或者你也去小黑屋睡一阵子,不过要想到万一醒不过来的结果。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一浪一雇农。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一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一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一性一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一槍一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一槍一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一性一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一性一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我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此刻,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必须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我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你收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范文呢?作品总算被我读完了!虽然花了很长时间看完,但我也从中明白了很多道理。为了更好的去体验书籍的奥妙,读后笔记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件事情,很高兴为大家推荐一篇有关“阿q正传读后感”的文章,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我深深为阿Q感到悲哀,他可以说得上是个彻头彻尾卑微到尘埃里的小人物,但造成阿Q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就是那个麻木不仁的时代。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遗忘和抛弃的人,他表面的高傲却更凸显出自己内心的卑贱。
被别人打时,他因胆小怕事和无还手之力而自我安慰道:“是儿子打老子”多么可悲又可笑!因不愿面对现实而自我欺骗的精神胜利法,维系着数百万奴隶们的心理平衡,支撑着他们卑微地活下去。而阿Q只不过是他们中的一个典型代表罢了。
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她不想断子绝孙,他和常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他觉得他喜欢吴妈,于是跪下向吴妈告白,只是那句“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似乎只有调戏和耍流氓的成分,而这场恋爱悲剧完完全全剥夺了阿Q靠自己劳动养活自己的所有权利,同时也剥夺了人性,将阿Q逼迫到了偷窃的道路上。
阿Q还曾想过革命,但他自己也不清楚什么是革命,想要觉醒也不知道什么是觉醒,最后成为了可悲的替死鬼,成为了人们口中的谈资,眼中的笑料。多么可悲又可笑的“大团圆”。
革命兜兜转转又回到起点,人们仍旧不懂什么是革命,只顾兴致勃勃看阿Q送去杀头,群众们的眼睛比狼的眼睛更可怕。那是阿Q从未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他们又钝又锋利,似乎连成一气,咬着他的灵魂。读后感·阿Q想喊‘‘救命”却叫不出,两眼发黑再也没能醒来。阿Q死了,死在冰冷的屠刀下,死在锋利的眼睛里,死在封建的思想中。所谓的“大团圆”实质上却是一场吃人的盛宴。
阿Q,一个悲哀、可笑、卑微到尘埃里的小人物,他一生的悲剧如一面明镜,映射出了一个黑暗封建的社会,那些封建害人的思想和一群麻木不仁的看客,同时也引起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深思和反省。
评语:你对这篇小说的理解非常透彻,对阿Q这个人物的特点概况以及这类人的命运的分析也非常到位。
我要看《阿Q正传》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寒假里趁着为数不多的日子细细的读完了《阿Q正传》。总觉得,我与阿Q曾经有过在一起生活的时光,而不是那么的生疏,躺在床上左思又想,我到底在什么时候与阿Q在一起过呢?最后我终于没有想出来,可是我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发现鲁迅先生所再现的是当时中国人堕落的典型,更是现在的中国人的典型,难怪我是觉得怎么如此熟悉啊!
阿Q无名、无姓、无籍贯,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他上无片瓦,下无片地,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过活:“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也是当时社会中被压迫、被剥削的最最底层的人。
现实生活中的失意、失败,却未能激发阿Q的斗志,他对来自统治阶级的残酷迫害竟然麻木健忘,自轻自贱,自欺自慰,甚至用欺侮弱者来发泄自己被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心理平衡。
用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在精神上鄙视赵、钱两家;进过几回城,就讥笑未庄人的“未见过世面”;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还反映出某些民族共
暑假期间,我看了鲁迅先生的许多篇小说,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人物性格鲜明的《阿Q正传》,这篇文章我反复看了6遍。鲁迅先生以幽默生动的语句刻画了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位高权重的赵太爷、有学问的赵秀才、又胡又癞的王胡等等,可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主人公阿Q。
阿Q留着一条长长的黄辨子,脸上一块癞头疮,他很穷,没有房子,只能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依靠给别人做短工为生。阿Q可是一有了闲钱就去酒楼喝酒。有一回他被别人笑话了,便与别人打架,被打得落花流水,待他人走后,还说“现在的世道真不像样,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像这些“乐观”的话阿Q还有很多,也就是鲁讯先生说的阿Q精神,这些生动幽默的语句讽刺了当时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也有作者的几分同情。他性格中的自轻自贱让人发笑和深思。《孔乙己》、《祝福》等小说中都有类似的人物。合上书,我陷入了沉思,在我们的社会中不是也有一些像阿Q精神一样的人么,钱包被小偷偷走,就说:“给他买药好了!”当考试考的很差时,便自嘲说:“人家考第一,我也是第一,无非是倒数而已,你们是什么东西?”说完掩卷一扔,便无影无踪了,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阿Q的一些影子。
鲁讯先生笔下的阿Q真是又可爱又可怜又可恨啊!可爱于他的幽默乐观,可怜于他的无可救药,可恨于封建社会的思想,使阿Q这样的“人才”倍出,让我们也以阿Q为镜子来照照自已吧!
前几天语文阅读课上,我们了解了鲁迅,并看了其作品,其中就有我最喜欢的《狂人日记》。今天爸爸又给我介绍了鲁迅先生的两个优秀作品,分别是《孔乙已》和《阿Q正传》,如果让我挑,我还是略微喜欢《阿Q正传》,因为阿Q这个名字很吸引我,而且这个人物塑造的非常逼真。
文中主人公阿Q,是一名普通的农民,他通过给别人打短工赚钱,有什么他就干什么。他最致命的缺点就是陕隘,所以他经常受人欺负,其实也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受人打不多长时间,他就又回到了平常的模样,好像若无其事,那是因为他有一套精神胜利法。其大概其内容是这样: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竟然打起老子来了。就这样,他一次一次的转败为胜,但是当他遇见比自己弱的人的时候,则会死战到底,这是一个典型的欺软怕硬的人物;在革命爆发的消息传遍城里时,他又想投靠革命党,希望改他的命运,但最终被赵家的主人当挡箭牌,坐入大牢,一天被革命党在一座庙前所杀害。
文中阿Q的优点就是能干,缺点是主观、保守、侠隘、愚蠢,这篇作品在鲁迅所有作品中可算是数一数二的,《阿Q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畸形的中国社会和一群畸形中国人的真面貌。这篇文章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讽刺了一些心灵丑恶的中国人。
可想而知,当时的旧中国中上层人的剥削和压迫。一个人的生活可以毫无希望,不仅自己没有生活的希望,连自己的子孙也没有希望,旧中国的本质就是剥削和压迫,也只有鲁迅先生才敢用如此惊人的笔触,将旧中国令人心酸的一幕,真实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时隔百年,我们国家愈发强盛,不能再做那些麻木的国人了。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我觉得遇到困难应该去真正的解决问题,而不是转身而逃。《阿Q正传》风韵有趣,同时又含有伤痛,写得淋漓尽致,是我们学习阿Q精神的结晶,是开启我们精神大门的钥匙,也是纠正我们内心不足的尖刀。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金色书籍。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加好强,所以,这就像手中的玉镯碎了,即使重新修好也没有原先那样的光泽。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和思考的一些地方,虽然,又是我们因为一些烦恼的事会郁闷,会撒气,但是读了阿Q正传后,我明白了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总是克制自己,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然就永远都不会进步。
六年级语文书第五单元的主题是——走近鲁迅,这一单元几篇文章都是介绍鲁迅及其作品的。这几天我们陶醉在鲁迅的“百草园”里,听着卜老师绘声绘色地描叙。于是,一个经常穿中式长衫,留着刷子似的短发,以及长着隶书“一”字型胡须的鲁迅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对于鲁迅的作品,我最感兴趣的是《阿Q正传》,它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他又穷又瘦小,常常遭到别人欺辱,当人家嘲笑他连家都没有时,他却自吹“我的儿子比你们阔得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每次和王胡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时,他总是用“这是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挣来的钱被别人抢了,阿Q很生气很愤怒,会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把它想象成打了别人一样,从而莫名其妙地又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总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读完《阿Q正传》,阿Q的形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麻木自己,以求得心里上的安慰与平衡。虽然我们已远离阿Q那个时代,但他的精神胜利法却阻挡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父母责怪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说,班上还有谁谁谁,比我还少呢!如果他考80分,会说还有人只考70几分,如果他考70分,那就会找出60分,甚至不及格的同学来,以此证明自己不是最弱的。
不光考试如此,平时的作业,上课回答问题同样如此,自己做得不好,不去从自身找原因,总是拿别人的短处来和自己的长处比,从不拿自己和成绩好的同学作比较,这和啊Q的精神胜利法不是如出一辙吗?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我们每个人总是向下看,和不如自己的人作比较,那么你会进步吗?这个社会会进步吗?我们的祖国会进步吗?
所以,读完《啊Q正传》后,我想:啊Q生长在那个特殊的,人性扭曲的年代,他才有了那样悲惨的命运。而我们生长在阳光下,在这个和平幸福的年代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我们不能再像啊Q那样麻木自己,而要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地进步。
在谈我读《阿Q正传》的体会之前,我想先谈谈鲁迅其人及其《阿Q正传》的问世历程。
鲁迅,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原名周樟寿,字豫山,1892年进入三味书屋学习时改为豫才,在他1898年时,只身去南京求学,同时取学名为周树人。今天我们所如雷贯耳的鲁迅,是他在1918年5月在《新青年》上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用的笔名。鲁迅出身于大户人家,父亲的祖父都是在当时有一定影响的封建士大夫。而鲁迅的母亲虽是乡下人,但也是乡下大户人家的闺女。但当鲁迅少年时,家道已经没落了,他便一下子由小康人家坠入困顿,因此也深深领略到了社会的世态炎凉。但这并没有吓倒鲁迅,他依旧刻苦的读书,先是去了南京求学,后考取官费到日本留学。在日本期间,他起初在东京进弘文学院补习日语,后前往仙台医专学医,因在此之间在电影里看见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时周围一群看热闹的中国人却表情麻木时,他受到了深深的刺激,使他深刻地认识到了现在的中国人所要医治的不是身体,而是灵魂。于是他毅然弃医从文,写下了无数篇永载史册的文章,成就了一生的传奇。
《阿Q正传》创作于1921年12月至1922年2月,发表在《晨报副刊》上。从小说总体结构上说《阿Q正传》的前三章基本上是一种平面的横向的性格介绍和举例1。从第四章(恋爱的悲剧)开始,鲁迅开始就着手将阿Q的精神特征放在一连串连贯的纵向生活细节中加以具体展现2。于是便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鲁迅的经典名篇《阿Q正传》。《阿Q正传》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它刻画出了国人的灵魂,暴露了国民的弱点,达到了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效果。阿Q的身份虽是农民,但这个形象所表现出的性格弱点却并不只是农民才具有的,它具有更为广泛的普遍性,鲁迅把阿Q性格作为国民性的最劣表现加以鞭挞,因而也就更具广泛的社会价值。因此,在作品发表的当时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甚至对号入座,以为鲁迅在骂他。3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在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后,便立即使出了自己的祖传法宝,将屈辱抛到九霄云外,回到土谷祠美美地睡了个大觉。他更可以以自身的丑恶当作是炫耀的资本,当别人说他头上的癞疮疤时,他确自傲地认为别人还不配。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4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清朝中期,有一位洋人运了一批货物到中国沿海港口,他就让附近的渔民上船去搬下货物,可当他带着渔民走向甲板舱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震惊了,渔民们齐刷刷的跪下了,并高呼着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他向前一看,原来墙上挂着一幅乾隆皇帝的像。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但在当时,他所起的作用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大吗?在鲁迅时代的稍后时期,当时还是山西省长治第四师范学校学生的赵树理就尝试将鲁迅的小说读给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听的实验,结果却遭到惨痛失败这就与鲁迅本人所期待的结果能通过他的作品开出反省的道路6的目标之间发生了巨大的落差。7而在我看来,鲁迅的文章在当时主要是给城市新式学生和知识分子看的,试想当时,在农村,识字的人有多少,能读得懂文章并能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的人又有多少。因此鲁迅的文章在农村石沉大海的结局在意料之中。但是这并不能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阿Q正传》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他又穷又瘦小,常常遭到别人欺辱,当人家嘲笑他连家都没有时,他却自吹“我的儿子比你们阔得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每次和王胡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时,他总是用“这是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挣来的钱被别人抢了,阿Q很生气很愤怒,会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把它想象成打了别人一样,从而莫名其妙地又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总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读完《阿Q正传》,阿Q的形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麻木自己,以求得心里上的安慰与平衡。虽然我们已远离阿Q那个时代,但他的精神胜利法却阻挡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父母责怪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说,班上还有谁谁谁,比我还少呢!如果他考80分,会说还有人只考70几分,如果他考70分,那就会找出60分,甚至不及格的同学来,以此证明自己不是最弱的。
不光考试如此,平时的作业,上课回答问题同样如此,自己做得不好,不去从自身找原因,总是拿别人的短处来和自己的长处比,从不拿自己和成绩好的同学作比较,这和啊Q的精神胜利法不是如出一辙吗?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我们每个人总是向下看,和不如自己的人作比较,那么你会进步吗?这个社会会进步吗?我们的祖国会进步吗?
所以,读完《啊Q正传》后,我想:啊Q生长在那个特殊的,人性扭曲的年代,他才有了那样悲惨的命运。而我们生长在阳光下,在这个和平幸福的年代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我们不能再像啊Q那样麻木自己,而要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地进步。
许多的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周围人群中,一些风气又如何不阿Q?于是也就有了开头的例子。遗传病也好,亚文化也罢,至少我们目前不能否认他的存在。我们远离了那个时代,但阿Q似乎离我们并不远。我想,应该到了下点猛药的时候了吧!
阿q正传读后感400字
或许鲁迅笔下的阿Q可以引起当时中国人的疗救意识,但却阻止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有时候在想,很多不幸的人总喜欢拿比自己更不幸的人来作比较,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安慰与平衡,觉得世界上比自己更不幸的人还多着呢!
或许这种比较在残酷的现实中是必要的,也可以产生鼓励自己活下去的勇气,但如果人人面对不幸时都是这种心理,也说明了这个世界不幸的悲剧人物真的很多。
或许当我们不幸时,更应该想到的是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这点不幸只是人生中一段特殊的经历,是为了让我们懂得如何坚强地活下去,珍惜不幸后仍不被上帝抛弃的自己。面对更不幸的人,我们应该想到的是如何帮助和鼓励他们勇敢活下去,而不只是侥幸地认为自己比他们幸运多了。
不幸的人尚且拿比自己更不幸的人做对比罢了,而有些是比阿Q更阿Q,甚至更毒辣的人。听说最近有个宠物园竟廉价收费让人们进去随便虐待宠物狗,不管是为了那么一点钱财的管理员也好,还是想以此发泄情绪、或者一时贪玩、一时好奇的游客们也好,请不要以这种完全没有人道的方式来获取自己的快乐,任何一种宠物都和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爱子!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阿Q们不只是阿Q
阿q正传读后感400字
通过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思考如今的社会情况。在鲁迅笔下《阿Q正传》中的看得人们、闲人们、大宗同样有病。病差不多有四种:自私心、虚荣心、看客心和势利眼。在书中,阿Q以为革命是为自己谋利益的有效手段,等于造反,等于抢钱。反观如今,又有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寻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便是自私心的表现。谋求个人利益不要紧,还要证明自己比别人强,于是,耳边会经常听见,我认识某个人非常厉害,就像阿Q所说那样我们先前可比你们阔多了!接着你比我吹撞出火花,于是白眼相向甚至大打出手的场面也经常涌现出来。就像阿Q对小D和王胡,这便是虚荣心膨胀的病状。真动起手来,像阿Q那样求饶的并不多,算是比他倔多了。
但在公共场合起哄的人、爱看戏的人恐怕是不少,这便是看客心。而势利眼则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器官,看看现在社会中的典型现象,我们便对阿Q和赵大爷间的关系一目了然。诸多的阿Q病存在于周围人群中,有些风气又如何不同于阿Q了,于是这就有了开头的例子。
例如遗传病也好,亚文化也罢,至少我们目前不能否认他们的存在。我们远离了那个时代,但阿Q的病离我们似乎并不远。
我想,似乎应该到了下猛药的时候了吧!
我真心希望大家远离这种病。
阿q正传读后感400字
我要看《阿Q正传》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寒假里趁着为数不多的日子细细的读完了《阿Q正传》。总觉得,我与阿Q曾经有过在一起生活的时光,而不是那么的生疏,躺在床上左思又想,我到底在什么时候与阿Q在一起过呢?最后我终于没有想出来,可是我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发现鲁迅先生所再现的是当时中国人堕落的典型,更是现在的中国人的典型,难怪我是觉得怎么如此熟悉啊!
阿Q无名、无姓、无籍贯,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他上无片瓦,下无片地,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过活: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也是当时社会中被压迫、被剥削的最最底层的人。
现实生活中的失意、失败,却未能激发阿Q的斗志,他对来自统治阶级的残酷迫害竟然麻木健忘,自轻自贱,自欺自慰,甚至用欺侮弱者来发泄自己被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心理平衡。
用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在精神上鄙视赵、钱两家;进过几回城,就讥笑未庄人的未见过世面;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还反映出某些民族共
阿q正传读后感400字
他想:革命也好吧,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和精神胜利不同,阿Q这个时候的感受完全具有现实的根据:向来骄横霸道的赵太爷换了一副面孔,怯怯地迎着他低声叫老Q;赵白眼也改口称他Q哥,想从他这里探听革命党的口风。
但这有点被压迫者的报复思想,阿Q对革命并不了解。当封建地主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扼杀了农民的要求时,阿Q还只是阿Q,留给他的是悲惨的结局,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农民急切的要求地位,而革命不深入农民是无法成功的。
阿q正传读后感400字
再次读它,好象已不会佩服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他是矛盾的,虽然他游手好闲,但他始终是农民,他骨子里是质朴的,不过他有点愚蠢罢了,还有点胆却,他不敢面对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就说服自己,在幻想中满足自己。
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
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
阿q正传读后感400字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_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尤其是阅读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受益良多,其实这时候我们最好是通过写读后感将其表现出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阿Q正传读后感写好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阿Q正传读后感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阿Q虽说很自尊,但他也像其他农民一样,不能脱俗,喜欢欺侮妇女,认为“女人是祸水”,尽管四处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可也想传宗接代。因为调戏赵家的吴妈而找不到工作,饿得他除了裤子都卖了,被迫去了城里。
阿Q经常被人欺负。有一回,他被别人欺负了,看见一个小尼姑,就拿她来出气,说了一些很粗鲁的话,别人都鼓掌。他以为是别人为他喝彩,实际上是别人在讥笑他的无知与愚昧,更反映了他不敢面对现实的性格特点。
鲁迅先生是借阿Q这个人物的性格,反映了旧中国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和对旧社会的批判。像阿Q这样的人物现在还有,也许你就是。2008年奥运会马上开幕了,我们应该三省吾身,杜绝阿Q现象,为奥运,为中国树立新风!
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这本书,第一章还没读到一半我便被次书吸引了,并且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文章主要讲了“穷人”阿Q的生活,他被人一欺再欺,有一次因为喝了一点酒,不小心触犯了“吴妈”,就被赵太爷的儿子“秀才”用那么粗的竹杠打了一顿。还有一次阿Q去赌博,赢了钱,却被人打晕后将钱抢光。
最后,闹革命了,阿Q也想参加革命,可钱太爷的儿子——“洋鬼子”不让他参加,最后还被人送去了枪毙……
这本书真正的写了一个中国人的精神,灵魂。阿Q,一个拥有真正中国人民的气魄的男子汉,虽然有时他会调戏一下人,但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曾经偷过东西,但他也是为了生活,迫不得已的。文中不还提到了他再也不敢偷了吗?
我们要学阿Q,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一浪一雇农。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一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一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一性一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一槍一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一槍一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一性一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一性一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今年寒假,我读完了《呐喊》这本书,全书15篇小说中记忆最深刻得一篇小说是《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己“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己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快乐的生活去了……
生活,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面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己,这就是阿Q精神所提倡的。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己,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每当与别人一起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看完这本书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会用阿Q精神安慰自己“羊肉串有什么好吃的?还吃上火,白送我也不要” 让我们不妨学学阿Q,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无奈,相信你会受益匪浅。
今天,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他笔下所描述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的堕一落的中国人民的典型。
《阿Q正传》主要写了一个叫阿Q的流浪农民,他身受剥削和压迫,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阿Q没有家,只能住在土谷祠里,每天只能给人家做短工。
我 有时候很可怜阿Q,因为他总是受人欺凌,而有时又很讨厌他,因为他很不争气。对阿Q满足于现状,鲁迅先生在文中的字里行间都体现了他对阿Q的哀其不幸,怒 其不争。阿Q每次被人打了之后,就幻想是“老子被儿子打了”,斗不过假洋鬼子时他就把气全都撒在了小尼姑身上,或挑衅比他更弱小的小D;这就是阿Q的“精 神胜利法”,即人们所说的“阿Q精神”。
说到“精神胜利法”,其实我也不该去嘲笑阿Q,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例如有一次在学校,我跟 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因为打篮球争地盘而吵了几句,就开始打了起来,打得不可开交,你一拳,我一脚,可凶了!突然,那个人使劲推了我一把,我的脚没站稳,重重 地倒在了地上,大哭了起来。随后,那个人便溜之大吉了。我一边擦眼泪一边心里想:“哼!太可恶了!不就是年级比我高,力气比我大吗,还比我矮大半截呢!说 不定年龄还比我小,弟弟打哥哥,不成体统!”现在想来,也觉得自己很可笑!
这篇《阿Q正传》就是鲁迅先生为解剖中国人的国民精神而做出的努力,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环境下一些中国人的病态。可悲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病根依然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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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心浮气躁,自知无他法,唯有求助读书,方能解脱。想到电影《阿甘正传》的主人公,实在是最对症的良药。
不过原著小说,跟电影出入还是比较大的。电影偏向于正能量励志故事,这本书嘛,作者脑洞实在清奇,简直就是一部阿甘历险记和精简美国史。
误打误撞进了大学橄榄球队,当兵参加越战,在白宫被美国总统授予国会荣誉勋章的英雄,中美建交参加乒乓球友谊比赛,在哈佛和珍妮演出,游行示威国会大厦,被送进精神病院,太空之旅,误入食人族领地,参加摔跤比赛,参与幕后赌博,创业成功养虾成为百万富翁。
因为电影的影响,先入为主的将阿甘当作了真的白痴。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渐渐意识到阿甘可能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作者只不过将他伪装成一个傻子,通过他的口,诉说着众生百态,讽刺着世态炎凉。他傻吗?不,他认得清战争的残酷和不义,他看得出社会的不公,他明白政治的虚伪。那时的他没有扮演“正常人”,说着“应该说的场面话”。而是坚持自我,实话实说。
然而从吸食大麻,到享受欢呼喝彩名利,参赌假赛,他面对太多的诱惑,听不到心底的声音,渐渐失去了自己,当知,不加以克制的欲望,终将演变成一场灾难。
可是现在,你知道,每个星期六晚上,我都会听到人们的欢呼喝彩声。而且他们是对我喝彩——不管我是不是白痴。“狗屎,”珍妮说,“什么是‘粉丝’?什么叫‘出名’?那些人只是一堆浑球,花钱看这种屁玩意。一堆成年人穿着吊带裤上台,假装要伤害对方。谁听说过有人自称‘蔬菜’、‘屎蛋’什么什么的——还有你,自称是‘笨生’!” 其实还是更喜欢电影版的阿甘,很多人说他幸运,是傻人有傻福,我不知道,或许吧。这世间的机缘巧合,因果逻辑,又有谁能说得清呢,但我想说的一点是,他最打动人的地方是对待生活的简单态度,是随时能让自己的心专注下来的能力。我们现在之所以觉得不快乐,就是因为觉得自己拥有的还不够,想得到的还更多。是时候做个“白痴”了,让自己停一停,静下心来,读书、思考,为再次出发积攒能量吧。阿Q是一个连具体名字都没有的可怜人,他破衣烂衫,破房烂瓦,却沾沾自喜满足于现状。他看不惯别人的好,是因为好没落到自己身上,有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觉,文中讲阿Q因摸了小尼姑头一下,便萌生出娶老婆的想法,调戏了吴妈被赶出赵家,因在未庄活不下去便出了城,不多时,风光回乡。
问到何处生财之时,阿Q的回答成了自己被杀的导火线,阿Q这样答“他们带我去有钱人家拿东西,别人从里面往出扔,我在外面接应”直至最后他的那些同伙抢劫了赵家以后,因结案而找他做了替死鬼,阿Q可能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
总结:人贵在自知之明,阿Q本就是生活中底层的人,没有半点自知之明,一天天在贫困的生活中,在别人眼中刷取那卑微的存在感,虽然一无是处,却是欺软怕硬,妄自尊大,沾沾自喜,可悲可悲,阿Q的“精神胜利法”成为了他油腔滑调,安慰自己的最好方式。活成了生活中令人嘲讽的对象。
我读起鲁迅的文章来,还有些困难,理解并不十分透彻。可读了《阿Q正传》,我颇有感触。
阿Q的一生是悲惨的。他永远是被人欺负的对象,可是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总是“胜利”。阿Q是给别人做短工的,地位不高,而且总是惹到那些闲人,自然就少不了一顿打。那些人揪住他的衣领,在墙上磕上几个响头,不到十秒,阿Q自己反倒这样想:“现在的世道,还有儿子打老子的……”然后便乐呵呵地走了。这就是阿Q所谓的“精神胜利法”。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无疑是狂妄自大、自欺欺人。阿Q的得意之态、愚蠢愚昧在“精神胜利法”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阿Q更可笑,也更可悲的是他竟然和王胡比丑,比不过了还生气,这充分说明了阿Q的生活无聊到了极点。从被人欺负后的反抗到怒目而视到自轻自贱,阿Q已经麻木了,这无不使人感到可悲与可怜。
在那个病态的中国,鲁迅正是为了通过描写阿Q,唤醒民众们,使那些像阿Q那样受压迫的劳动人民改变命运,也正是为了拯救那时病态的中国。
说起《阿Q正传》,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吧,在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及其续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被人抓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阿Q心想自己是被儿子打了
钱被偷走了,原来“儿子”那一套已经不管用了,阿Q抬起左手,用力的在脸上打嘴巴,算报仇了
这样一种自苦式的安慰方式显然和大众是相背离的,但阿Q身上的这种特质,在面临爱情,生计的时候更为突出。
当阿Q因为调戏吴妈,被赶出赵府,并受到周遭人的不待见时,阿Q的反应是:
“他起来之后,仍旧在街上逛······却又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奇怪”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账了·····”
有着高度自我安慰能力的阿Q,在现实世界中的反应是迟钝的,换个视角看,阿Q的这种“自我胜利法”,其实是他自身的自我保护机制,以破除他认知,感知世界的障碍。
人作为群体动物,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级的,对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的追求,而这一切对于阿Q来说,却是困难的。
文章第一章便介绍了阿Q的大致情况,姓氏不清,名字也为音译,籍贯也并不了解,只有一个“阿”字是十分肯定的。
社会身份的缺失,造成了阿Q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和矛盾
极度不屑于世事,但又渴望得到关注与尊重,极易膨胀又极度自卑
生命结束前,阿Q回忆起的那只饿狼:
“眼睛又凶又怯,凶凶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在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和文章结束时,看客们冷漠的态度相呼应,“可笑的死囚”,“竟没唱一出戏”,“白跟一路”
比一头饿狼更可怕的,便是大众的口舌。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阿q正传读后感13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阿Q正传》是出自鲁迅先生之手,这部书细腻的描绘了阿Q的一生,从中兴到末路,最后悲惨地被执行枪决,结束了一生。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片段:阿Q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吃了大亏,可是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吃亏也变成了得胜。这个片段,我看到了阿Q的“乐观”精神,只不过阿Q的乐观精神是“精神胜利”,他总是给自己找退路,这样永远都是逃避现实问题,自我安慰的“乐观”。但是,在我妈妈身上,我看到了另一种乐观精神,我妈妈乐观精神是值得可贵。且听我细细道来。妈妈与爸爸买了两套套房之后,又装修了我们家的老房子,正在这时,妈妈怀上了宝宝。奶奶不乐意了,提出要搬出老房子,去住妈妈的套房。这样一来,我们家不仅减少了房租的收入又少了奶奶为新生宝宝的照顾,妈妈还得另请月嫂,增加支出。妈妈不仅要照顾那么多的事,还要储备新生宝宝以后的教育和养育费用。面临着种种难题,妈妈却十分乐观。
首先,妈妈跟租房子的人谈拢,一次xing缴纳半年房租,再应用自己的财务知识和房租资金,在股票上赚出了月嫂和阿姨一年的工资,还额外奖励自己一部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样一来,钱的问题就解决了。接着,妈妈又去中介市场签下合适的月嫂和阿姨,人的问题也就解决了。然后,妈妈腾出手来“修理”我,因为新生宝宝的出世会减少对我的'管教,于是暑假让我锻炼shenti(游泳),训练自理能力(军营训练),加强奥数。这样一来妈妈用自己的能力把所有的难题都解决了。但是妈妈是个未雨绸缪的人,在畅畅出世的前两个月,妈妈坚持每天都到绶溪公园去散步,这么坚持了两个月,到了中秋佳节的时候,妈妈把我托给了外婆,这样,畅畅也就顺利出世了。妈妈一直都很乐观,每天我看到她的时候,脸总是乐呵呵的。她的这种乐观的精神,完全不同于阿Q:妈妈的乐观总是有行动,而阿Q的乐观,总是聊以ziwei。在这一点上,我是很佩服我妈妈的。后记:我昨晚就把文章写好了。我问爸爸,奶奶不乐意带孙子,写出来好吗?爸爸说:奶奶岁数大了,而且带孩子是父母亲的义务,不是奶奶的义务。奶奶肯带孙子,是爸爸妈妈的福份,不带孙子,是奶奶的本份。
《阿Q正传》鲁迅先生的代表作,是鲁迅通过描写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阿Q这样的人物,来批判腐朽封建的旧社会时期人民的病态状态,这篇文章是旧社会时期劳动人民被压迫的一个缩影,阿Q的精神战胜贯穿了全文。
阿Q是当时旧社会被压迫的落后农民的一个真实写照,概括了当时落后农民的种种弱点,也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被人打时,他说是儿子打老子;在赵太爷面前软弱无能;打架时,他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在画押时,还在想画的这个圆圈圆不圆。他是一个可悲,可怜又可恨的小人物。他的精神战胜法实际上是比喻的统治者给劳动人民制造的一种麻醉剂,而且是永远醒不过来,永远被剥削,压迫和折磨。鲁迅声嘶力竭的怒吼,想喊醒这些被麻醉的劳苦大众,他是人坛斗士,如果没有外国人在杀中国人时国人没有麻木,我相信,鲁迅先生已经是一位了不起的医生了。他在用犀利的笔锋,企图唤醒大众,他是最关心劳苦大众的人。
鲁迅先生的文章永远不会过时,新时代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很有必要读鲁迅的文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那段历史也永远被会被人们记着,时刻警醒着世人,历史绝不要重演,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精神胜利法——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
本书的作者是鲁迅,一直听说其作品难以读懂,故此次想领略一番。这本书的章节有我们熟悉的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
一开始讲述的是狂人日记,当我读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感到满满的都是吃人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每一处都时时刻刻在讲述一个群体想去吃掉个体。里面主人翁是一名被吃者,主人翁发觉自己可能被众人当做吃的对象时,十分害怕,即使看到路上的小孩还有狗,都认为他们那眼神是极度想吃掉自己的眼神。表面是吃人,个人觉得更多的是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整个基层人民的困苦。
接下来便是讲孔乙己,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名老实人,识那么几个字,但往往大街小巷的人都想看他笑话,从不欠饭钱的他,当老板说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就知道,孔乙己也许已经死了。在讲“药”这一章节时,小孩得病了,长辈是给他吃“鲜红的馒头”,以为人肉包治百病。可看出当时人们思想封建腐朽,迷信。
到了阿Q正传,我觉得这个人是当时时代基层人民的缩影。文章中阿Q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那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被人打了,总有安慰自己的理由,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百家笔记网()其实那是当时中国人大部分人的劣根性——软弱。当他知道自己应结婚生子的所表现的鲁莽行为,以致被雇主赶出家门,到后来选择到城里去偷东西,变卖成银两,这是他的中兴时期,但偷东西总有破绽的时候,从此走向末路。
到了闹革命,想投降于革命党的阿Q,最终却被革命党游行示众杀了头,这无非是在体现,当时的社会,枪打出头鸟,闹革命就会被杀死。枪毙前,阿Q并没有说救命,也意味着革命势在必行。
以上便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最深刻的感想。
我要看《阿Q正传》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寒假里趁着为数不多的日子细细的读完了《阿Q正传》。总觉得,我与阿Q曾经有过在一起生活的时光,而不是那么的生疏,躺在床上左思又想,我到底在什么时候与阿Q在一起过呢?最后我终于没有想出来,可是我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发现鲁迅先生所再现的是当时中国人堕落的典型,更是现在的中国人的典型,难怪我是觉得怎么如此熟悉啊!
阿Q无名、无姓、无籍贯,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他上无片瓦,下无片地,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过活:“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也是当时社会中被压迫、被剥削的最最底层的人。
现实生活中的失意、失败,却未能激发阿Q的斗志,他对来自统治阶级的残酷迫害竟然麻木健忘,自轻自贱,自欺自慰,甚至用欺侮弱者来发泄自己被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心理平衡。
用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在精神上鄙视赵、钱两家;进过几回城,就讥笑未庄人的“未见过世面”;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还反映出某些民族共
六年级语文书第五单元的主题是——走近鲁迅,这一单元几篇文章都是介绍鲁迅及其作品的。这几天我们陶醉在鲁迅的“百草园”里,听着卜老师绘声绘色地描叙。于是,一个经常穿中式长衫,留着刷子似的短发,以及长着隶书“一”字型胡须的鲁迅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对于鲁迅的作品,我最感兴趣的是《阿Q正传》,它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他又穷又瘦小,常常遭到别人欺辱,当人家嘲笑他连家都没有时,他却自吹“我的儿子比你们阔得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每次和王胡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时,他总是用“这是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挣来的钱被别人抢了,阿Q很生气很愤怒,会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把它想象成打了别人一样,从而莫名其妙地又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总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读完《阿Q正传》,阿Q的形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麻木自己,以求得心里上的安慰与平衡。虽然我们已远离阿Q那个时代,但他的精神胜利法却阻挡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父母责怪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说,班上还有谁谁谁,比我还少呢!如果他考80分,会说还有人只考70几分,如果他考70分,那就会找出60分,甚至不及格的同学来,以此证明自己不是最弱的。
不光考试如此,平时的作业,上课回答问题同样如此,自己做得不好,不去从自身找原因,总是拿别人的短处来和自己的长处比,从不拿自己和成绩好的同学作比较,这和啊Q的精神胜利法不是如出一辙吗?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我们每个人总是向下看,和不如自己的人作比较,那么你会进步吗?这个社会会进步吗?我们的祖国会进步吗?
所以,读完《啊Q正传》后,我想:啊Q生长在那个特殊的,人性扭曲的年代,他才有了那样悲惨的命运。而我们生长在阳光下,在这个和平幸福的年代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我们不能再像啊Q那样麻木自己,而要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地进步。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
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
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
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
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
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一浪一雇农。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一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一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一性一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一枪一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一枪一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一性一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一性一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十分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仅与赵太爷迥然不一样,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就应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就应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期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我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此刻,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阿Q正传》读完了,阿Q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或多或少进入了我的脑中。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被别人打时,自我安慰想:“是儿子打老子。”阿Q的自我精神疗法可谓世间第一。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王胡、小D------
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
有人说阿Q有反抗精神,因为城里人闹革命的时候,阿Q也十分自觉的去参加。有人觉得想阿Q,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
有人说阿Q是个封建思想的集合体,应该被时代所抛弃。有人觉得自己象阿Q,又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
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想法,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他写的阿Q是成功的,他也是成功的。
我们已经远离了鲁迅的那个年代,阿Q精神的“代入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了别人的欺辱,口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早将那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内的干部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心中也一定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想:“总有一天,你“下”了,老子“上”了,栽到我手里------”心中如是想着,便多了一分慰籍。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在现今盛行。
某某学生,看到老师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老师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不平等!
一些成天泡在迪吧、网吧的瘾君子,以颓废为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如隐于其中!”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在少年人中------
我们看一本书,总是想从书中获取点什么,收获固然令人欣喜。但是,享受看书的乐趣,才是更加重要的。
通过《阿q正传》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中国,人与人之间缺少真诚的同情和爱心。人们是用“势力眼”看人待物的,对有钱有势的热闹是一种态度,对无钱无势的人又是另一种态度。“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境的么,我以为在喜欢条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便是鲁迅的感叹。通过分析阿q的思想性格,理解小说深刻的思想内涵,透过小说表层的风趣幽默,体会作者深层的严肃与悲哀。小说意义十分重大,小说所描写的阿q、赵大爷、王胡。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是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
这样的社会难道是合理的、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合理的、正常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是他们彼此之间也是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辱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辱时郁积的怨愤之气。所有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透骨的寒意。这是一个多么冷酷无情的世界!这是怎样一种扭曲的人生!可想而知,当时的中国为什么会从富强走向衰落,甚至被外国侵略者随意蹂躏。从鲁迅的小说中就能找到一切答案。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正常的精神安慰对人的心理健康是十分有益的,每个人都必须学会从失落中走出来,都必须学会调节心理,使它获得某种平衡。否则,我们将长期处在名利的斤斤计较中而痛苦。阿q的错在于他没有任何的原则,凡事都计较,凡失败都要求得到某种程度的超越。而他又不是通过现实的奋斗来实现,只是作一番精神上的假想,求得虚妄的胜利。这种精神胜利法,只会麻痹人的斗志,为我们的苟且偷生找到心安理得的借口,不利于现实的改造,不利于人类的进步,是我们应该扬弃的,是与正常的精神安慰有着本质的区别:面对生活内容的不同。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不开心的事,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失败,面对这种处境,怎么办呢?当我们事业失败时,我们不妨对自己说:胜败乃兵家常事,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当我们受人欺侮时,我们不妨对自己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当我们失恋时,我们不妨对自己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因为只有以积极的、良好的心态去面对现实,我们才能赢得最后的成功。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阿q正传的心得感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阿甘是一个占据着成年人躯体的幼童、一个圣贤级的傻子、一个超越真实的普通人、一个代表着民族个性的小人物。他拥有这自己的智慧,那是仅属于他自己的,别人无法匹敌。人生是偶然?还是上天早已注定?不管怎样,他谨记于心的便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他也因为自己的单纯,深深的爱上了和他不在同一个世界的珍妮。
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珍妮沦落,过着放荡的生活,上天注定了这一切,甘永远得不到珍妮。在甘第一次说出他爱丹尼的时候,丹尼的回答是:你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我要为甘的回答而喝彩,是的,傻子也是懂得爱情的。最后从丹尼嘴中说出的我爱你是因愧疚,还是真是的爱上了甘,这无人知道。带着自己的恶果,安然入睡。
一片羽毛,从天际飘来,无人注意的羽毛飘飘洒洒,最后落到了阿甘的脚下,我想只有像阿甘这样单纯的人才会细心的注意到这些,并把他拾起。上天注定了,只有像阿甘这样细心的人才会有所成就。细节注定一切,懵懵懂懂中,时间证明了一切。
阿甘的run,毫无目的,别人问起他为什么可以持之以恒地奔跑,他的回到是:我跑因为我只想跑。看似很低能的答案,却暗喻这人生的哲理,
在某些人的眼里,这句话毫无意义,但在有心人眼里,它所表达的是为了追求而努力奔波的决心。他的决心创造了一个个的奇迹,那是很多人几辈子也做不完的。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为何在绝望的时候,珍妮才会想起真心爱她的甘。这真是一种讽刺。可笑,可悲,可叹,可惜。
《阿Q正传》,鲁迅代表作之一。写于1921~1922年,文章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人民的真面貌。它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和经济。而《阿q正传》也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共九章,采用章回体的形式写成的
文章主角,阿q的性格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末代‘农民’的形象,他有农民种地就是种地,锄地就是锄地的优点,也有当时人们所具有的缺点,自私、保守、愚蠢的缺点。
而文章最主观的还是啊q的那种‘精神安慰’的做法,他的想法可笑又可赞。在文中阿q以一种即使现实中以失败者的身份存在,然而在精神世界中仍然要以‘最高者’自居。从文中;结果往往是输。输的时候对自己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心里充满了优越感,如果优越感被粉碎了,他就又想:我是个“能够自轻自贱的”大人物了,便又心满意足了;这时,小尼姑走了过来,这下好了,阿q对她又是骂脏话又是掐脸蛋,终于觉得刚才的憋气都散了,又充满了自豪感。
在文中的这两小节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阿q那种用盲目的自尊自大、自轻自贱、畏强凌弱、忌讳缺点、以丑为荣等种种手法来自欺自.慰的行为。
我们常说一个国家的形象是由人民决定的,而文中阿q表达的是什么!懦弱、自私、保守、自给自足?而在那长达8年的战争,我们取得的不仅是胜利,还有一次伟大的蜕变。我们变了变得自立、坚强、强大。
战争是的确是令人憎恶的存在,但你不能否认我们在战争的见证下,成长了。
生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颗是什么滋味,这是写在阿甘正传扉页上的一句话,就是这句话,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好奇。
《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其实,阿甘终归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只是想通过这个人物的经历,教导人们一种不一样的人生态度,就像阿甘那样,不管下一步要面对什么,他总能平淡地接受,并把自己做到最棒,不是怨天尤人,也不是自暴自弃,阿甘所做的,其实是最简单,做最好的自己,别停下你的脚步。
《阿甘正传》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斯特甘在孩童期间,越战中以及回国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阿甘由一个普通甚至说是弱智的问题儿童,成长为一个众人崇敬的百万富翁,一位了不起的成功人士。一个人们眼中的蠢材到一个人人称赞的人才,联系人才学所讲,似乎我们也能从阿甘身上找到一些理由。
提起阿甘,电影的名气,在我看来,要远大过小说。不过看过了电影之后,既然知道还有部原著小说,那倒便也有意兴拜读一番。
关于电影,自己一直很想写点文字,但一直没有动笔,大抵越是喜欢的东西,越想好好地探讨一番便越是困难。
回到这部小说。其实主要想说说小说与电影的异同。最大的不同,在我看来如下:
首先是阿甘的形象。在电影中,阿甘是一个完美的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他没有做过任何道德上的错事,他的形象一直是正直、憨厚而纯洁的;如果有什么不足,便是他的智商,不过到最后这是博得观众好感的一点,所以也不能算做缺陷了。在小说中,阿甘并不完美他是一个傻子,但是又并不真的如此,很多时候他颇有头脑,并且经常嘲讽别人的蠢事;但是相对应的,他做过一些错事,比如因女色而惹得珍妮离去,又比如因为贪财而施计谋财。可以说在小说中,阿甘更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有着各种的欲望。电影所做的处理,正如我前面所说,是把他完美化了。
其次说说珍妮。在电影中,珍妮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美国堕落一代的青年形象,她始终在反叛,却一次次地迷失自己。最终她虽然找到了生活宁静的港湾阿甘但是还是过早地离逝。一个悲剧人物;这样的情节有一些教育和反思的意味在里面。在小说中,珍妮的景况很不同。她很早便爱上并接受了阿甘,但是阿甘一次次地有心无心地伤害了她。两个人在一起幸福的时光很短暂。她最后一次离阿甘而去的时候,已经怀有小阿甘了,她遇到并嫁了一个善良温和的人,并且找到了幸福。同样的,电影在人物形象上是做了类型化、典型化的处理,而小说中珍妮虽然也经历了反叛与迷茫的年代,但是最终安定了下来,真正的成熟起来;可惜没有能够和阿甘长久下去,不过这不是她的错,而是阿甘的缺陷。
再说说其他主要人物。阿甘的母亲在电影中的形象非常高大,在小说中要次要一些,只是一个凡人(她曾经一度跟一个男的跑了);丹上校在电影中是可与珍妮相提并论的一个典型形象,有大量的关于他内心挣扎的情节,在小说中则也要普通和低调一些;布巴从小说中阿甘的白人大学同学及越战战友成为了电影中的黑人越战战友,电影从而引入了种族的主题。可以看到,电影几乎对所有的人物都进行了类型化的处理以使其形象鲜明,而小说中则都描写成了普普通通但有着各自经历的人,这是本质的一个不同。当然了,小说中还有大量电影中没有涉及到的情节和人物,由于电影中没有使用也就不必探讨了。
在各种不同的逆境中,阿甘并没有抱怨任何人,只是自己默默的努力,最终,危机成为转机。阿甘的成功是先天素质(即天赋)、后天环境以及自己的主观努力的综合结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是一个阿甘,我们各自有着或多或少的毛病,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以及自己都还没发现的潜能,只要能够将天赋合理运用,同时借助外力,那么我们也能够成功,能够成才!
最后说一说情节。小说的情节明显要更荒诞一些,而电影则走了比较正统的剧本路线,只带有一定的喜剧成分。电影提取了小说中阿甘的一些经历,但几乎都进行了改编处理譬如说小说中阿甘没有大学毕业,只打了一年球就因为体育不及格(搞笑吧)被开除了;此外添加了跑步这一段,这是一段反映人生理想、精神境界的戏;当然还有对人物命运的改编了。
总的说来,小说与电影的不同就在于,小说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模范形象,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们只能通过阅读阿甘的这些离奇经历来提炼自己的感悟;电影则是树立了几个典型的形象,以可爱可敬、几尽完美的阿甘为核心。哪种更好,见仁见智,不过小说给大脑的发挥空间还是要大一些。
读阿Q正传有感(一)
这个夏天真是出奇的热,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一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
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一精一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一性一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
阿Q这一当时国民一性一格的典型,他临死前,两件最遗憾的事情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够圆,二是游街时,没有唱出几句戏来。这是多么的可笑,更是多么的可悲呀!这决不是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他毫无真正的一精一神世界,连动物都会同情他这一套的一精一神胜利法,阿Q没有灵魂,就是死了也上不了天,只有一幅欺软怕硬的躯壳,他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多他不多,少他不少,最多会成为人们无聊时的谈资。
阿Q死后,人们的态度各不一样,有的说:阿Q是坏人,被一槍一毙就是证据。有的说:一槍一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的却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跟了一趟。这些麻木的语言就是对自认比阿Q高一等的人们对阿Q最后的祝福,令人可悲!【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
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读阿Q正传有感(二)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阿Q正传】。
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一精一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一性一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
阿Q这一当时国民一性一格的典型,他临死前,两件最遗憾的事情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够圆,二是游街时,没有唱出几句戏来。这是多么的可笑,更是多么的可悲呀!这决不是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他毫无真正的一精一神世界,连动物都会同情他这一套的一精一神胜利法,阿Q没有灵魂,就是死了也上不了天,只有一幅欺软怕硬的躯壳,他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多他不多,少他不少,最多会成为人们无聊时的谈资。
阿Q死后,人们的态度各不一样,有的说:阿Q是坏人,被一槍一毙就是证据。有的说:一槍一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的却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跟了一趟。这些麻木的语言就是对自认比阿Q高一等的人们对阿Q最后的祝福,令人可悲!【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读阿Q正传有感(三)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一精一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一性一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一性一。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一精一当的环境描绘,一精一彩的对话描写,深刻一逼一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一精一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一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一陽一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一团一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一柄一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这本书深刻的记录了当时人民不可要的想法,他那自欺欺人不肯面队现实的一性一格,反映可当时中国人们的软弱。这种一性一格特征不仅是阿Q,而且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们的一精一神状态。阿Q给了我不可以自欺欺人的例子,他激起了我应该面对现实,更不为自己所面对的困难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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