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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皮疙瘩读后感

鸡皮疙瘩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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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好写作品读后感的关键要点呢?作品是作者写的,文笔精妙,引人深思,此时我们就可以将脑中的想法记录进自己的读后感。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鸡皮疙瘩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1】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买了一本《鸡皮疙瘩》,并且迷上了它。

《鸡皮疙瘩》顾名思义,就是看了会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书。这种书恐怖刺激,主人公总是会碰到一些怪异的事情,不过最后还是会化险为夷。

《鸡皮疙瘩》是出自RL斯坦之手,小读者们都亲切地称他为斯坦大叔。斯坦大叔是美国人,住在纽约,是着名的惊险的小说家。他的《鸡皮疙瘩》以及其他的书已经被翻译成32种语言,在世界上畅销不衰,而《鸡皮疙瘩》的销量已超过3.5亿册。

一本《鸡皮疙瘩》有两个故事和一枚徽章。我现在在看的是《金字塔咒语隐身魔镜》,一看题目,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而最刺激的还是《金字塔咒语》了。

《金字塔咒语》写的是加比(主人公)跟着父母来到了开罗,他在开罗小市场里淘到了一只木乃伊之手。虽然这个小玩意儿只值3美元,但是也是这个用三美元的玩意儿让他们脱离险境。一天,爸爸妈妈接到一个电话,说是要让他们到亚历山大工作。于是他们问加比是要跟爸妈去亚历山大,还是留在这里,到本舅舅那儿去。加比一听见是他最崇拜的本舅舅,二话没说便要跟本舅舅在一起。虽然爸爸妈妈一直说要见到加比最讨厌的表姐莎莉,但是加比还是坚决的选择留下来。这下加比的爸妈也没辙了。加比跟着本舅舅在金字塔里逛了一圈,让加比大开了眼界。一次本舅舅有事出去,莎莉便带着加比上街。没想到他们竟被本舅舅的助手阿麦德绑架了。原来阿麦德是卡拉的后代,一切进入卡拉墓室的人都得做成木乃伊,这是命令。幸好在危急关头加比掏出了那只木乃伊之手。全部的木乃伊都动了,并照着举着木乃伊之手的人的命令做。其实那并不是不同的木乃伊之手,而是女祭司的手,所以所有的木乃伊到听从女祭司的命令做。最后木乃伊把阿麦德打败了,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每天晚上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怕有木乃伊闯进了我们家里,把我做成木乃伊。

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感到惊险刺激,还让我学到了许多的写作方法,可真是一举两得啊!

最后,如果你也是《鸡皮疙瘩》的小书迷的话,就让我们大声地喊出口号: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2】

前几天,妈妈又给我买了两本《鸡皮疙瘩》。

我刚拿到这两本书,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了其中一本《金字塔咒语·隐身魔镜》看到中间最精彩的部分,我不禁紧张起来,甚至还冒出了些汗。当书中的主人公遇到危险时,我替他们捏把汗,脱离危险时,我也松了口气。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座座古埃及法老陵墓,一具具木乃伊,一件件古老的宝藏……金字塔里埋藏着令人难以置信的秘密。加比(书中人物)他们居然已经进入到金字塔的深处,那里的地道像迷宫一样,在他前面几步远的本(书中人物)舅舅和表姐莎莉(书中人物)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种奇怪的声音在他身后越来越大……加比无意间中闯进一个古怪的墓室,木乃伊们忽然一个个站起来,好像在列阵欢迎,沥青坑像是刚刚燃烧过,一群乱抓乱咬的蝎子迎面扑来,一双缠满布带的木乃伊之手悄然从后面压住加比的肩膀……木乃伊们已集合完毕。他们排列整齐,像一只蒙面志军,靠近,靠近,靠近,嚓、嚓、嚓……

怎么样?是不是很想看?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加比很勇敢,即便是看到木乃伊复活,也临危不惧,这种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还有就是这本书很精彩,我们不仅学到了好词、好句、好段,我们还看到了精彩的书,真是一举两得呀!

好看的书有很多,可是这本《金字塔咒语·隐身魔镜》,对我而言,是特别精彩的一本好书。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3】

当我看到《鸡皮疙瘩》这书名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这一本书的内容既神奇又很幽默。当我翻书皮的时候,我就看到了胆小的走开,胆大的翻开,于是让我感受到了很恐怖。

有一处让我感到了神奇,麻哈太太是教室里唯一有笑容的的人,我和同学们全都做得直挺挺的,愁云满面。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笑。清嗓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双双手在紧张不安地轻轻扣着桌面。

有一处让我感到了神奇。我接着努力,鼓起进来猛吹,用尽了力气。慢慢地气球胀满了气。我刚想在末端打个结,它又慢慢地瘪了下去。几个同学笑了,他们一定任外这是我安排的表演。可是我却突然被惊恐后喉咙紧了。

有一处也让我哈哈大笑。“走开”我狂声一叫,又惊又恐,嗓子都哑了。我一把推开他,向自己的房间跑去。跑到门口一转身,只见马尔夫还在看着我在愤怒中,他面目扭曲,脸涨得血红血红的。我扑进房间,关上了门,上气接下气,血朝太阳穴冲。

通过这一本书,让我们懂得了要礼貌不要骂人,遇到事情时,要用冷静来面对,还告诉我们不要胆小,要勇敢!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鸡皮疙瘩》系列书。该系列书由美国恐怖小说大师r.l.里坦著作,小说的情节非常惊险,但主人公最后都能成功脱险。现在我向大家介绍给我印象最深的《惊魂街惊魂》。

《惊魂街惊魂》讲的是怀特先生制作了两个小机器人作为首批探险队员,体验惊魂街这个娱乐项目中各项娱乐设施的故事。机器人的脑中安装了记忆芯片,使得他们有着和人的记忆一样的记忆。

探险开始,小机器人们坐着快速电车进入丛林,丛林里有许多粘人的机器虫子。行驶过程中,快速电车罢工了。机器虫子爬满了电车的窗户,小机器人们吓坏了。于是他们跳下电车,冲进了丛林。在丛林中,他们遇到了几只宠大的机器螳螂,螳螂对他们发起了攻击,他们东躲西藏,好不容易才跳脱了机器螳螂的魔爪。他们逃到了一片墓地里,墓地里很安静,只有十几块墓碑而已。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墓碑后面传来了恐怖的声音:“下来陪陪我们吧,下来陪陪我们吧!”同时,从地下伸出许多僵尸的手臂,向他们抓来。这令他们毛骨悚然,他们赶紧跳过僵尸的手臂,冲到了沼泽边。他们一不留神就陷进了泥潭中,越挣扎越往下沉。他们大声呼救,这时候来了两个狼人,狼人把他们救了出来。他们以为狼人是人假扮的,但是一转眼他们就知道狼人不是人假扮的。狼人把他们救上来,并不是为了帮助他们,而是想把他们吃掉。他们用随身携带的玩具炫晕枪把狼人们搞晕后及时逃脱了。这时他们看见一列电车开来,他们以为是刚才的电车修好了呢,就上了电车。没想到,电车里的其他乘客都是骷髅,他们吓坏了。他们赶紧在一个小隧道旁跳下电车。后来他们在隧道旁边看见了劳斯先生,他们发现劳斯先生也是机器人,因为他们发现劳斯先生身后拖着一根电线,他们怕劳斯先生来抓他们,就逃进了旁边的小电屋。在小电屋里面,小机器人们到处乱摸,结果导致一个人的电线短路了,另外一个人记忆芯片也异常了,两个人都动不了了。

过了一会儿,怀特先生和他的助手走了进来。怀特先生的助手说:“你的机器人实验真不懒。”怀特先生说:“先别这么说,我先检查一下。”怀特先生检查以后说:“唉,还是出问题了。他们中一个短路了,一个记忆芯片异常了,实验结果全部损坏了啊,我还要完善我的设计。”

故事结束了,这就是《鸡皮疙瘩》系列书,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翻阅了啊,那就赶紧找来阅读吧!读《鸡皮疙瘩》系列书,如果你很投入的话,你很快就会认为你是其中的主人公,你会亲身体验书里的恐怖场景。这就像是里坦先生戴着一个恐怖面具追着你跑,如果你停下来把恐怖面具拽下来你就解脱了;你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嘿嘿,后果自负。读完这本书后,请大家尽快忘记它恐怖的情节,不然的话有可能会做恶梦的哦。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5】

读鸡皮疙瘩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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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鸡皮疙瘩》有感

为了体验恐怖的感觉,我借了三本《鸡皮疙瘩》系列丛书。一听到书名就让人感到紧张,所以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其中,既让我着迷,又让我感到惶恐的要属蚯蚓复仇记了。它讲述了一个13岁的男孩托德有一个爱好——收集蚯蚓,他常常用它们来吓唬他的妹妹瑞佳娜和她的朋友贝思。有一次,托德无意中把一条蚯蚓切成了两半,从此,蚯蚓就开始报复他。他的帽子里有蚯蚓,笔记本里有蚯蚓,就连三明治里也有蚯蚓。托德开始害怕起来,他以为是瑞佳娜搞得鬼,便开始欺负瑞佳娜,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写到这,我想对人类说一声:“人类呀,觉悟吧。连切断一只蚯蚓都要受到惩罚,如果我们再这样乱伐树,大量捕杀动物的话,那总有一天,大自然会报复我们的,总有一天,人类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还有一个会让我陷入深深思考的故事算是命运之钟。它讲述了一个叫麦克的男孩的家里,他爸爸买了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古钟。因为爸爸很喜欢这个钟所以他命令全家人不许碰这个大钟。可是,麦克的妹妹塔拉却利用大钟捉弄了麦克。麦克为了让塔拉也吃一回苦,便把出来报时的布谷鸟头转向后方,顿时,天旋地转,时光倒转了,麦克变成了婴儿······人做错事时,往往是为了一时的'快乐,导致了灾难的发生,就像有的小朋友,考前不复习,结果考杂了,是一个道理。

正巧,昨天晚上,我观看了第18届世界杯的决赛。法国队的齐达内在赛前115分钟时,进了一个漂亮的“勺子点球”,带领法国队走向成功之路。可是,令所有世界球迷意想不到的是,在下半场,因为意大利队的马特拉齐辱骂了齐达内,齐达内不知怎么的被冲昏了头脑,猛地用头撞了一下马特拉齐的胸部,马特拉齐沉重倒地,因为这个,裁判给了齐达内一张红牌,齐达内被罚下了场。齐达内因为一时的糊涂,导致了法国队和大力神杯擦肩而过,也导致了他的足球生涯没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不过,齐达内在我的心里依然是一个英雄人物。但是,作为一个男子汉,做任何事都应该冷静,不能冲动,要知道,冲动是魔鬼啊!

简评:能够将读到的书本当中的道理和现实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是本文的一大特色。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6】

万圣节,这三个字可能给人带来许多想象,有的人觉得可怕,有的人觉得有趣,其实万圣节的真实含义是赞美秋天,祭祀亡魂,祈福平安,今天我就写一写《鸡皮疙瘩2闹鬼万圣节》。

影片讲述了桑尼和山姆,去收废品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有一个箱子,以为是宝藏,把箱子打开后,只有一本书,突然有一个木偶,从书中冒了出来,两个人不以为然,当废品收走了,这时在外面来了,在学校里欺负他们的校霸,木偶斯拉皮,把他们的裤子弄掉了,也把欺骗姐姐莎拉的渣男收拾了一顿,而且斯拉皮帮桑尼完成的科学作业,差点把整个学校炸坏,他们也意识到了木偶的危害,把木偶达到扔进水里,不料木偶开始报复。我发现木偶把镇上所有的怪物都给复活了,他们看的鸡皮疙瘩,这本书书上写道木偶想要一个妈妈,他们意识到妈妈可能会有危险,他们急忙找到了妈妈,但妈妈已经被大蜘蛛抓到了,于是他们做好伪装,去救妈妈,还是来晚了,妈妈已经变成了木偶影片,最后姐姐用书把怪物吸走,而斯拉皮把作者胖胖吸进去了

这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占小便宜,去探索古老文物时,说不定会有危险,而且也要像主角一样机智勇敢遇到事情不慌张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到了在校园里欺负小朋友的人,我们要杜绝校园暴力,不能打人,要做一个文明的学生,而且要聪明灵活,在学校不能歧视人,更不要欺负别人。

电影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而且万圣节是孩子们最快乐的一天,因为万圣节是有糖果的,万圣节其实不可怕。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7】

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真正的友情会在你遇到困难时向你伸出援助之手,这些是我观看《鸡皮疙瘩2闹鬼万圣节》时懂得的道理。

《鸡皮疙瘩2:闹鬼万圣节》这部影片主要讲了山姆和桑尼去一个废旧的老屋,回收废品,屋内密室有一个箱子开启箱子后,里面有一本书,正在桑尼山姆失望之时,突然间出现了一个木偶斯拉皮。他们把斯拉皮带回家之后,发现它竟然是个活着的木偶。

斯拉皮用自己的超自然力量帮助了桑尼,山姆和他们的姐姐,但是却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他们意识到了斯拉皮的危害,不愿和他成为家人,所以他们把斯拉皮丢了。伤心失望的斯拉皮到了超市复活了复活节的鬼怪和面具,又到了特斯拉塔,借着塔的力量,将万圣节视频全部变成了怪兽,城市陷入了混乱。他们的妈妈也被抓住了,为了救妈妈,他们冲进塔里,借助书的力量打败了斯拉皮。

电影中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情节,是桑尼和山姆这对好朋友去小霸王的奶奶家里找这本书,原版找完书就能走的时候,却因为山姆贪吃,导致小熊软糖复活,山姆嘲笑道:这么小,有什么用?谁知道小小的糖,一个个融合起来,逐渐变得比人还大,山姆和桑尼配合战斗,小的糖果被他们打败了。但巨大的糖确实解决不了,突然间桑尼不小心把手中的书掉到了地上,爆发出刺眼的光芒,大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消失,原来那本书可以吸收斯拉皮复活的怪兽。

从这个事情中,我明白了友情的力量,知道了友情的伟大,有这个情节,我想到了自己的好朋友,他是我的同学,我和他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那次我和她一起去公园玩,不知为何,突然之间窜出来一群蜜蜂,我和他就疯狂逃窜,最终我们一起互相拉扯着逃走了。

其实最贵重的是值得珍惜的友情,是需要爱护的,因此我会珍惜和朋友在一起的时间。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8】

我喜欢恐怖,恐怖的事情能提高我的忍耐能力。而《鸡皮疙瘩》让我更好的了解了恐怖。

丛林骷髅头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意外的得到了本娜姨妈的礼物一个丛林骷髅头!他又千里迢迢的来到了巴拉达拉岛,在那里他得知本娜姨妈在研究树蜗牛时失踪了!!!霍林斯博士、女儿凯琳和卡罗林说他又丛林魔力,说他可以找到本娜姨妈。这个名叫麦克的小男孩很奇怪:他怎么会拥有丛林魔力呢?然而,在丛林里他知道了丛林魔力的咒语是卡利亚三个字。麦克利用丛林魔力找到了本娜姨妈,他却从本娜姨妈口中得知:霍林斯博士叫麦克到巴拉达拉岛就是为了得到丛林魔力,利用它来征服全世界!麦克和本娜姨妈巧妙的利用丛林魔力使霍林斯博士得了收缩症,让他们变成了老鼠那么大。

那个丛林骷髅头有着血红的眼睛、尖尖的鼻子向上翘了起来,绿色的皮肤皱巴巴的,像皮革一样,硬帮帮的。真不敢相信,它曾经属于一个真正的人!在丛林里,有硕大无比的巨型兔、有拥有尖牙的老虎、还有含巨毒的树蜗牛等。各种可怕的生物生活在那片荒无人烟的丛林里!麦克依然走出了这片丛林。而丛林里的大树下,有着成千上万丛林骷髅头!当我读到麦克穿越丛林这一段时,我都被吓的毛骨悚然。面对这样一个丛林骷髅头时,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从那以后,我总觉得身后有鬼。而且,自己晚上去厕所也不敢了。就连晚上做的梦也全成了恶梦。有时候昆虫的叫声都能把我吵醒!从此,我对各种奇怪的叫声特别敏感。但是我发现只要多看看让你感到害怕的地方,时间久了,你就不会感到害怕了。就算有一具尸体出现在你家的客厅里,你也会若无其事的走过去!

你也可以来看看这套书呀!它可以提高你的忍耐能力,还可以告诉你:恐怖不是可怕的,只要你勇敢的去面对它,你就可以战胜它。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9】

今天老妈给我买了《鸡皮疙瘩。惊恐乐园》丛书中的一本:《摄魂怪偶。骷髅海盗》。真的很不错耶----看完之后,浑身冒冷汗。

《鸡皮疙瘩》丛书好几年前我就有一本,看过之后大呼过瘾,缠着妈妈让买,但是由于那个系列的书实在太难找了,一直没买到。昨天,老妈在易初莲花见到了这套书,连忙告诉我这个好消息。今天考试完毕,立刻就去买。这个系列的书大约有二十多本,但老妈规定只能买一本,我也不好得寸进尺。经过半个小时的筛选,我终于选定了其中的一本,这就是《摄魂怪偶。骷髅海盗》。

这本书可谓是幸运儿啊。大家知道被我挑上的书都是什么结果吗?被捧上热读三分钟(这就是所谓的三分钟热度)----别当真,开个玩笑而已。

中午,我用一个小时看完了这本书,知道这本书为什么能和《哈里波特》并肩作战了-----在美国,这套书和《哈里波特》一样畅销。看这本书时,感觉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虽然知道最后肯定没有事---千万别有事----但路程还是很惊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人感觉自己就要被骷髅或者木偶抓住了一样,心被揪着,头发都竖着。

我建议大家都来看看鸡皮疙瘩丛书,也让你们尝尝虚幻过山车的滋味。最后,我祝大家在看书时能被吓得发抖,看完后能大笑不止。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10】

《鸡皮疙瘩》是一位美国的作家R.L.斯坦写的。他写的《鸡皮疙瘩》让你让你宛如乘坐过山车。这本书还能提升读者的阅读兴趣,扩展读者的想象空间。

《鸡皮疙瘩》系列里的《断手琴师》,文中主要介绍了吉瑞搬家,无意之中,在阁楼上发现了一架钢琴。吉瑞每天晚上都会听到琴声,有几次还见到了女幽灵。吉瑞想要上钢琴课,于是,吉瑞的爸爸在看报纸的时候,报纸上推荐一家钢琴班。吉瑞的妈妈听了,就给吉瑞报了名。学了一段儿时间后,他听金姆说那个钢琴班养着许多怪物,晚上,吉瑞去查找一些让爸爸妈妈相信有女幽灵的证据时,女幽灵告诉他,金姆说的那个故事是真的。当吉瑞要退学时,钢琴老师要让他的手留下,陶尔斯准备要把吉瑞的手砍掉时,幽灵们(被陶尔斯砍掉手的人)都跑了进来,找到自己的手,把陶尔斯(是一个坏的科学怪人,他觉得做手很难,于是谁要退学,谁就得留下他(她)的手。)给活活的掐死了。

阅读完这本书让我的想象空间扩大了许多,也更想阅读更多他写的书。这篇故事,写的令人胆颤心惊,等长大了,我也要写一篇让读者提升阅读兴趣和扩展想象空间的故事。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11】

四月一日那天,妈妈把一个包裹递给我,说是一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刚打开,我就吓了一跳,因为封面上有一个狼人朝我张牙舞爪,书名是:《鸡皮疙瘩》百变闯关大探险系列:无法逃脱的生日聚会记忆转轮大逃杀。封面上还有两行小字: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心想:这究竟是怎样的一本书?封面为什么设计得这么恐怖为了探个究竟,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阅读闯关路径示意图,跟随着闯关路径进行阅读,真是别有一番情趣。在《无法逃脱的生日聚会》这个章节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小丑麦克戴斯博士带来了你今生最恐怖的生日晚会!不仅让你惊喜,更让你害怕!他脸色灰绿,指甲尖尖,满口鲜血,能让你的朋友莎拉痛苦地变成气球天鹅,让你和好朋友身处险境,面对六尾狗无法脱身是向麦克戴斯博士俯首称臣?还是和朋友们勇敢地面对,逃出重重险境呢?你是今天的小寿星,你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呢?通过阅读这个章节,我知道了如果选择了开门,朋友们就弃你而去,真是个糟糕的聚会。如果选择了不开门,就可以打开朋友的礼物或麦克戴斯博士的礼物。如果选择了朋友的礼物,打开来的礼物是一个毛绒狼公仔,它会猛地咬你一下。如果选择了打开麦克戴斯博士的礼物,是去挖死尸还是对着蛋糕许愿,这要由你来决定。

《记忆转轮大逃杀》这个章节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你一觉醒来,仍然感觉像在梦中,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甚至还碰到了一个同样失去记忆的男孩麦克斯。你俩结伴同行想找回自己,却莫名其妙地被卷入一场阴谋,一次次遭到不明身份杀手的追杀面对物质传输机、记忆头盔、猎杀狼人,甚至是外星人,你和麦克斯空间该如何抉择?读完这个章节,我知道了如果让飞碟坠毁,就将亲眼目睹全人类被外星人消灭。如果你拒绝外星人的交易,你和麦克斯就成了外星人开心的仆人。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有两点:

1、阅读方式很新奇。这本书跟别的书不同,不是按照从前往后的顺序读下去,而是根据指示的阅读路径去看,页码常常从这页跳到那页,真是好有趣的阅读方式。而选择不同的阅读路径得到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让人有一种神秘感。而且通过这样闯关式的阅读,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就像自己在亲身体验一般。

2、想像力丰富。这本书,作者运用了极其丰富的想像力,让人感觉像是在一个魔幻世界里遨游。一次次冒险之旅,惊险而刺激。

这本书,有点恐怖,值得胆小的人练胆量。如果大家喜欢,也可以买一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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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皮疙瘩》读后感


《鸡皮疙瘩》读后感(一)

这本书讲了两篇文章,第一篇主要讲了一个女孩和她的弟弟一起去看望他们的爷爷奶奶,可是,有一天,奶奶告诉他们不能打开最后一个房间,奶奶说得话使他们的好奇心更强烈,他们把哪个房间打开了,原来里面是一只沼泽怪兽,他们就不停地逃,跑到楼下的时候,门打不开,爷爷奶奶留下了两封信,第一封上写的是不能打开那扇门,他们去搬救兵,经过很久,他们终于把那个沼泽怪兽打死了,他们就冲出门来到了沼泽地区,他们打开第二封信,如果你们打死他,不能出来,因为他的哥哥姐姐正在找他,可是他们已经来到了沼泽。

第二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男孩和他的妹妹、爸爸一起来到一片森林,一起来找失落的传说,一天晚上,一只大银狗来到他们驻扎的地方兄妹俩就跟着大银狗来到了一座房子,里面的主任告诉他们只要通过考验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通过了考验,拿着东西就去告诉他们的爸爸,他们一打开,是一个蛋,他们又回去找他,他说失落的传说在几个人的手中,他们就去找那几个人,得到了失落的传说,上面写着得到失落的传说的人永远不能走出森林,他们抬头一看,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本书之所以要叫《鸡皮疙瘩》,是因为谁看了这本书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那是不可能的,这本书培育了我们的想象力,这本书其实并不恐怖,这些故事是作者发挥了丰富的想象力才写出来的,在你读这本书的时候,你难道没有发现每个故事的结尾并不是一个好结局,不像童话故事那样有一个好结局,而像是一个没有讲完的故事,我认为之所以没有讲完,是因为作者想要发挥我们的想象力,继续编他没有讲完的故事。

这些故事就像真的一样,看完了还有一丝害怕的感觉,每本书上面都写了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看这本也不能一开始就觉得非常的害怕,这样你干脆就别看。这本书也可以锻炼你不害怕,把你变的勇敢,不再感到害怕。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了勇气,给了我丰富的想象里,让我尽情的发挥和创造,这里面的作者也喜欢跟儿童一起沟通,才写出这么多的好文章,我现在只看了《鸡皮疙瘩》的其中一本,我一定要争取把所有的都看完,当然也要读好书,多读书,加油!


《鸡皮疙瘩》读后感(二)

我喜欢恐怖,恐怖的事情能提高我的忍耐能力。而《鸡皮疙瘩》让我更好的了解了恐怖。

丛林骷髅头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意外的得到了本娜姨妈的礼物一个丛林骷髅头!他又千里迢迢的来到了巴拉达拉岛,在那里他得知本娜姨妈在研究树蜗牛时失踪了!!!霍林斯博士、女儿凯琳和卡罗林说他又丛林魔力,说他可以找到本娜姨妈。这个名叫麦克的小男孩很奇怪:他怎么会拥有丛林魔力呢?然而,在丛林里他知道了丛林魔力的咒语是卡利亚三个字2020。麦克利用丛林魔力找到了本娜姨妈,他却从本娜姨妈口中得知:霍林斯博士叫麦克到巴拉达拉岛就是为了得到丛林魔力,利用它来征服全世界!麦克和本娜姨妈巧妙的利用丛林魔力使霍林斯博士得了收缩症,让他们变成了老鼠那么大。

那个丛林骷髅头有着血红的眼睛、尖尖的鼻子向上翘了起来,绿色的皮肤皱巴巴的,像皮革一样,硬帮帮的。真不敢相信,它曾经属于一个真正的人!在丛林里,有硕大无比的巨型兔、有拥有尖牙的老虎、还有含巨毒的树蜗牛等。各种可怕的生物生活在那片荒无人烟的丛林里!麦克依然走出了这片丛林。而丛林里的大树下,有着成千上万丛林骷髅头!当我读到麦克穿越丛林这一段时,我都被吓的毛骨悚然。面对这样一个丛林骷髅头时,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从那以后,我总觉得身后有鬼。而且,自己晚上去厕所也不敢了。就连晚上做的梦也全成了恶梦。有时候昆虫的叫声都能把我吵醒!从此,我对各种奇怪的叫声特别敏感。但是我发现只要多看看让你感到害怕的地方,时间久了,你就不会感到害怕了。就算有一具尸体出现在你家的客厅里,你也会若无其事的走过去!

你也可以来看看这套书呀!它可以提高你的忍耐能力,还可以告诉你:恐怖不是可怕的,只要你勇敢的去面对它,你就可以战胜它。


《鸡皮疙瘩》读后感(三)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买了一本《鸡皮疙瘩》,并且迷上了它。

《鸡皮疙瘩》顾名思义,就是看了会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书。这种书恐怖刺激,主人公总是会碰到一些怪异的事情,不过最后还是会化险为夷。

《鸡皮疙瘩》是出自RL斯坦之手,小读者们都亲切地称他为斯坦大叔。斯坦大叔是美国人,住在纽约,是着名的惊险的小说家。他的《鸡皮疙瘩》以及其他的书已经被翻译成32种语言,在世界上畅销不衰,而《鸡皮疙瘩》的销量已超过3.5亿册。

一本《鸡皮疙瘩》有两个故事和一枚徽章。我现在在看的是《金字2020塔咒语隐身魔镜》,一看题目,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而最刺激的还是《金字2020塔咒语》了。

《金字2020塔咒语》写的是加比(主人公)跟着父母来到了开罗,他在开罗小市场里淘到了一只木乃伊之手。虽然这个小玩意儿只值3美元,但是也是这个用三美元的玩意儿让他们脱离险境。一天,爸爸妈妈接到一个电话,说是要让他们到亚历山大工作。于是他们问加比是要跟爸妈去亚历山大,还是留在这里,到本舅舅那儿去。加比一听见是他最崇拜的本舅舅,二话没说便要跟本舅舅在一起。虽然爸爸妈妈一直说要见到加比最讨厌的表姐莎莉,但是加比还是坚决的选择留下来。这下加比的爸妈也没辙了。加比跟着本舅舅在金字2020塔里逛了一圈,让加比大开了眼界。一次本舅舅有事出去,莎莉便带着加比上街。没想到他们竟被本舅舅的助手阿麦德绑架了。原来阿麦德是卡拉的后代,一切进入卡拉墓室的人都得做成木乃伊,这是命令。幸好在危急关头加比掏出了那只木乃伊之手。全部的木乃伊都动了,并照着举着木乃伊之手的人的命令做。其实那并不是不同的木乃伊之手,而是女祭司的手,所以所有的木乃伊到听从女祭司的命令做。最后木乃伊把阿麦德打败了,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每天晚上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怕有木乃伊闯进了我们家里,把我做成木乃伊。

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感到惊险刺激,还让我学到了许多的写作方法,可真是一举两得啊!

最后,如果你也是《鸡皮疙瘩》的小书迷的话,就让我们大声地喊出口号: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

鸡皮疙瘩读后感600字2020


鸡皮疙瘩读后感600字2020(一)

这本书讲了两篇文章,第一篇主要讲了一个女孩和她的弟弟一起去看望他们的爷爷奶奶,可是,有一天,奶奶告诉他们不能打开最后一个房间,奶奶说得话使他们的好奇心更强烈,他们把哪个房间打开了,原来里面是一只沼泽怪兽,他们就不停地逃,跑到楼下的时候,门打不开,爷爷奶奶留下了两封信,第一封上写的是不能打开那扇门,他们去搬救兵,经过很久,他们终于把那个沼泽怪兽打死了,他们就冲出门来到了沼泽地区,他们打开第二封信,如果你们打死他,不能出来,因为他的哥哥姐姐正在找他,可是他们已经来到了沼泽。

第二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男孩和他的妹妹、爸爸一起来到一片森林,一起来找失落的传说,一天晚上,一只大银狗来到他们驻扎的地方兄妹俩就跟着大银狗来到了一座房子,里面的主任告诉他们只要通过考验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通过了考验,拿着东西就去告诉他们的爸爸,他们一打开,是一个蛋,他们又回去找他,他说失落的传说在几个人的手中,他们就去找那几个人,得到了失落的传说,上面写着得到失落的传说的人永远不能走出森林,他们抬头一看,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本书之所以要叫《鸡皮疙瘩》,是因为谁看了这本书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那是不可能的,这本书培育了我们的想象力,这本书其实并不恐怖,这些故事是作者发挥了丰富的想象力才写出来的,在你读这本书的时候,你难道没有发现每个故事的结尾并不是一个好结局,不像童话故事那样有一个好结局,而像是一个没有讲完的故事,我认为之所以没有讲完,是因为作者想要发挥我们的想象力,继续编他没有讲完的故事。

这些故事就像真的一样,看完了还有一丝害怕的感觉,每本书上面都写了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看这本也不能一开始就觉得非常的害怕,这样你干脆就别看。这本书也可以锻炼你不害怕,把你变的勇敢,不再感到害怕。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了勇气,给了我丰富的想象里,让我尽情的发挥和创造,这里面的作者也喜欢跟儿童一起沟通,才写出这么多的好文章,我现在只看了《鸡皮疙瘩》的其中一本,我一定要争取把所有的都看完,当然也要读好书,多读书,加油!

鸡皮疙瘩读后感600字2020(二)

四月一日那天,妈妈把一个包裹递给我,说是一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刚打开,我就吓了一跳,因为封面上有一个狼人朝我张牙舞爪,书名是:《鸡皮疙瘩》百变闯关大探险系列:无法逃脱的生日聚会记忆转轮大逃杀。封面上还有两行小字2020: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心想:这究竟是怎样的一本书?封面为什么设计得这么恐怖为了探个究竟,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阅读闯关路径示意图,跟随着闯关路径进行阅读,真是别有一番情趣。在《无法逃脱的生日聚会》这个章节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小丑麦克戴斯博士带来了你今生最恐怖的生日晚会!不仅让你惊喜,更让你害怕!他脸色灰绿,指甲尖尖,满口鲜血,能让你的朋友莎拉痛苦地变成气球天鹅,让你和好朋友身处险境,面对六尾狗无法脱身是向麦克戴斯博士俯首称臣?还是和朋友们勇敢地面对,逃出重重险境呢?你是今天的小寿星,你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呢?通过阅读这个章节,我知道了如果选择了开门,朋友们就弃你而去,真是个糟糕的聚会。如果选择了不开门,就可以打开朋友的礼物或麦克戴斯博士的礼物。如果选择了朋友的礼物,打开来的礼物是一个毛绒狼公仔,它会猛地咬你一下。如果选择了打开麦克戴斯博士的礼物,是去挖死尸还是对着蛋糕许愿,这要由你来决定。

《记忆转轮大逃杀》这个章节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你一觉醒来,仍然感觉像在梦中,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2020,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甚至还碰到了一个同样失去记忆的男孩麦克斯。你俩结伴同行想找回自己,却莫名其妙地被卷入一场阴谋,一次次遭到不明身份杀手的追杀面对物质传输机、记忆头盔、猎杀狼人,甚至是外星人,你和麦克斯空间该如何抉择?读完这个章节,我知道了如果让飞碟坠毁,就将亲眼目睹全人类被外星人消灭。如果你拒绝外星人的交易,你和麦克斯就成了外星人开心的仆人。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有两点:

1、阅读方式很新奇。这本书跟别的书不同,不是按照从前往后的顺序读下去,而是根据指示的阅读路径去看,页码常常从这页跳到那页,真是好有趣的阅读方式。而选择不同的阅读路径得到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让人有一种神秘感。而且通过这样闯关式的阅读,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就像自己在亲身体验一般。

2、想像力丰富。这本书,作者运用了极其丰富的想像力,让人感觉像是在一个魔幻世界里遨游。一次次冒险之旅,惊险而刺激。

这本书,有点恐怖,值得胆小的人练胆量。如果大家喜欢,也可以买一本来看看。

鸡皮疙瘩读后感600字2020(三)

我喜欢恐怖,恐怖的事情能提高我的忍耐能力。而《鸡皮疙瘩》让我更好的了解了恐怖。

丛林骷髅头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意外的得到了本娜姨妈的礼物一个丛林骷髅头!(.org)他又千里迢迢的来到了巴拉达拉岛,在那里他得知本娜姨妈在研究树蜗牛时失踪了!!!霍林斯博士、女儿凯琳和卡罗林说他又丛林魔力,说他可以找到本娜姨妈。这个名叫麦克的小男孩很奇怪:他怎么会拥有丛林魔力呢?然而,在丛林里他知道了丛林魔力的咒语是卡利亚三个字2020。麦克利用丛林魔力找到了本娜姨妈,他却从本娜姨妈口中得知:霍林斯博士叫麦克到巴拉达拉岛就是为了得到丛林魔力,利用它来征服全世界!麦克和本娜姨妈巧妙的利用丛林魔力使霍林斯博士得了收缩症,让他们变成了老鼠那么大。

那个丛林骷髅头有着血红的眼睛、尖尖的鼻子向上翘了起来,绿色的皮肤皱巴巴的,像皮革一样,硬帮帮的。真不敢相信,它曾经属于一个真正的人!在丛林里,有硕大无比的巨型兔、有拥有尖牙的老虎、还有含巨毒的树蜗牛等。各种可怕的生物生活在那片荒无人烟的丛林里!麦克依然走出了这片丛林。而丛林里的大树下,有着成千上万丛林骷髅头!当我读到麦克穿越丛林这一段时,我都被吓的毛骨悚然。面对这样一个丛林骷髅头时,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从那以后,我总觉得身后有鬼。而且,自己晚上去厕所也不敢了。就连晚上做的梦也全成了恶梦。有时候昆虫的叫声都能把我吵醒!从此,我对各种奇怪的叫声特别敏感。但是我发现只要多看看让你感到害怕的地方,时间久了,你就不会感到害怕了。就算有一具尸体出现在你家的客厅里,你也会若无其事的走过去!

你也可以来看看这套书呀!它可以提高你的忍耐能力,还可以告诉你:恐怖不是可怕的,只要你勇敢的去面对它,你就可以战胜它。

鸡皮疙瘩读后感400字


【篇一:鸡皮疙瘩读后感】

《鸡皮疙瘩》是一位美国的作家RL斯坦写的。他写的《鸡皮疙瘩》让你让你宛如乘坐过山车。这本书还能提升读者的阅读兴趣,扩展读者的想象空间。

《鸡皮疙瘩》系列里的《断手琴师》,文中主要介绍了吉瑞搬家,无意之中,在阁楼上发现了一架钢琴。吉瑞每天晚上都会听到琴声,有几次还见到了女幽灵。吉瑞想要上钢琴课,于是,吉瑞的爸爸在看报纸的时候,报纸上推荐一家钢琴班。吉瑞的妈妈听了,就给吉瑞报了名。学了一段儿时间后,他听金姆说那个钢琴班养着许多怪物,晚上,吉瑞去查找一些让爸爸妈妈相信有女幽灵的证据时,女幽灵告诉他,金姆说的那个故事是真的。当吉瑞要退学时,钢琴老师要让他的手留下,陶尔斯准备要把吉瑞的手砍掉时,幽灵们(被陶尔斯砍掉手的人)都跑了进来,找到自己的手,把陶尔斯(是一个坏的科学怪人,他觉得做手很难,于是谁要退学,谁就得留下他(她)的手。)给活活的掐死了。

阅读完这本书让我的想象空间扩大了许多,也更想阅读更多他写的书。这篇故事,写的令人胆颤心惊,等长大了,我也要写一篇让读者提升阅读兴趣和扩展想象空间的故事。

【篇二:鸡皮疙瘩读后感】

我从小即爱看书,女儿随我的性格,也是从小爱书如命。每次我们母女同读一本书,同议一本书,总是感觉其乐无穷。但这次,女儿拿着斯坦的《鸡皮疙瘩》向我推荐时,我却犹豫了。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也知道封面上那句著名的: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有些犹疑,女儿看这本书合适吗?看过后会不会总是夜半惊魂?

满怀忐忑地翻开了《鸡皮疙瘩》,走进了斯坦为我打开的那扇门。第一篇便是《死亡之屋》,随着阿曼达的经历,我的心也开始在不安与惊惧之间摇摆。卧室里的一阵阵低语、紧关的窗户中飘荡的窗帘、莫名其妙向每一个人咆哮的小狗,太可怕了!胆战心惊中,我加快了阅读的速度,却奇怪的发现:不安消失了!当看到阿曼达兄弟俩杀死了那些已经死去的人,救出了自己的父母时,我长出了一口气。

我放心地将书递给女儿,平静地说:看吧。女儿眨巴着眼问我:怎么样?害怕吗?我笑了笑,努力的使她不感觉恐惧,说:你记得坐过山车的经历吗?惊险极了!但最终却平安着陆,就是这种感觉。

是的,读《鸡皮疙瘩》就是这种感觉,惊险丛生,却快乐无限。这是一所勇敢者的训练营,相信女儿的胆识勇气会在阅读中迅速提高

【篇三:鸡皮疙瘩读后感作文】

听了鸡皮疙瘩这四个字,你会不会觉得既搞笑又有些恐怖呢?对,这一系列的小说虽然名字有点好笑,但是这些故事都很恐怖。今天我又看了其中的一个故事《幽灵之月》

《鸡皮疙瘩》系列小说的名言是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

《幽灵之月》讲的是一对兄弟一开始就觉得幽灵之月夏令营有点怪。慢慢地,他们发现夏令营的每个孩子都有点不太正常:一个女孩子不怕火烧;一个男孩不怕刀扎,而另一个女孩在水底待了很长的时间,却根本不用呼吸这是玩笑还是灵异时间?原来夏令营的孩子全是幽灵!

看完《幽灵之月》我不由自主对这俩兄弟感到无比敬佩:在他们已经知道夏令营的孩子全是幽灵的时候,还十分机智的逃了出来,不过那个弟弟可没那么幸运,他被一个幽灵给附身当逃脱工具了。不过如果我是其中一个人的话,我肯定被吓得魂飞魄散。

这就是《鸡皮疙瘩》的其中一个小故事,它告诉我们遇到意想不到的事的时候,不要惊慌,不要大哭大闹,要保持冷静!

【篇四:鸡皮疙瘩读后感】

我从小即爱看书,女儿随我的性格,也是从小爱书如命。每次我们母女同读一本书,同议一本书,总是感觉其乐无穷。但这次,女儿拿着斯坦的《鸡皮疙瘩》向我推荐时,我却犹豫了。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也知道封面上那句著名的: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有些犹疑,女儿看这本书合适吗?看过后会不会总是夜半惊魂?

满怀忐忑地翻开了《鸡皮疙瘩》,走进了斯坦为我打开的那扇门。第一篇便是《死亡之屋》,随着阿曼达的经历,我的心也开始在不安与惊惧之间摇摆。卧室里的一阵阵低语、紧关的窗户中飘荡的窗帘、莫名其妙向每一个人咆哮的小狗,太可怕了!胆战心惊中,我加快了阅读的速度,却奇怪的发现:不安消失了!当看到阿曼达兄弟俩杀死了那些已经死去的人,救出了自己的父母时,我长出了一口气。

我放心地将书递给女儿,平静地说:看吧。女儿眨巴着眼问我:怎么样?害怕吗?我笑了笑,努力的使她不感觉恐惧,说:你记得坐过山车的经历吗?惊险极了!但最终却平安着陆,就是这种感觉。

是的,读《鸡皮疙瘩》就是这种感觉,惊险丛生,却快乐无限。这是一所勇敢者的训练营,相信女儿的胆识勇气会在阅读中迅速提高

【篇五:鸡皮疙瘩读后感】

这是一套百变闯关探险系列的图书,我从对它丝毫没有兴趣,到爱不释手。记得小时候不喜欢看一味的文字,可这本书偏偏就没有多少插图,所以我连看都不看一眼,然后就把它放在书架上,一直放到了去年。在找《我是少年特种兵第一集》的时候发现了它,就随手拿起来看了一眼,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刚读完一页就迫不及待的想翻第二页。我丝毫没想到被自己遗弃这么长时间的书,会有如此之大的魅力。这本书里有惊险、危机、神秘喜欢看这类书的我,就好像一块铁碰见了吸铁石,不由自主的就被吸引过去。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给人选择的机会,让你觉得不是在看书,而是在身临其境的闯关,让我融进了这本书里。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是会有很多答案供你选择,你的选择关系到自己在这本书里的命运。或许你很走运的逃了出来,也或许你被杀死了,被狗吃掉了,或者是通过这件事一举成名。我喜欢它另外一个原因是,我总能从那里安然逃脱。甚至有一次,我还取代了恐怖王,或许我是在幸灾乐祸吧!

这本书里没有毒品、没有暴力、没有虐待,虽然让人心惊肉跳,但是它对我们的心灵依然是健康的,所以我们能在这本书里收获快乐。我希望鸡皮疙瘩可以组建俱乐部,就像密室逃脱一样,让我们体验一下真实版的百变闯关,内容可以根据书上的改编。我期待看到更多的鸡皮疙瘩。

【篇六:鸡皮疙瘩读后感】

我猛地一震,仿佛被电流集中一般,仿佛被雷劈了一般。白光紧紧地包围着我。好亮,我看不见东西,仿佛汗毛在加长,身上长满了灰毛这是我今天晚上看到的一本书《鸡皮疙瘩之满月兽牙》。

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书皮就把我吓了一大跳,身上起了一大堆鸡皮疙瘩。书皮上画着一只狼的身子、人的头的怪兽,在月夜下对着天空嗷叫。下面还写着两行字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不觉一笑:书还分给胆大的、胆小的人看吗?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带着奇怪、害怕的情绪翻开了书。

在万圣节的前夕,罗比和艾丽莎的爷爷给他们讲了一个可怕的故事:在万圣节那天,谁要是看了天上的圆月,谁就会得了一种满月病。想治好,只能等到圆月。可是得了满月病的人会变成狼。就在万圣节那天,罗比和艾丽莎看了圆月后果真变成了狼,他们力大无穷,什么东西都可以吃,在爷爷的带领下他们不小心进了圈套,被人抓进了笼子。在月圆之夜,他们逃出了笼子,在月光下,变回了人的样子

在《满月兽牙》这本书中,我的感觉就像坐过山车一样,有惊险刺激的时候,也有平安着陆的时候,这本书里中最可怕的地方也是最有趣的地方

【篇七:鸡皮疙瘩读后感】

这本书出自于美国的RL斯坦,如果是胆小的人看了就会十分的害怕,因此R。L斯坦在上面写了几句话: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胆子很大,所以我就买了它。

当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果真有RL斯坦说得那么可怕,就让我为大家简单说一下万圣节惊魂吧!

万圣节就要到了,可珠儿的心情糟糕透了。她不希望今年的万圣节又被可恶的塔碧和李搞砸。她厌烦了他们那些恶心玩笑,珠儿觉得得使些手段,叫塔碧和李尝尝厉害。珠儿和朋友们一起谋划的南瓜头复仇计划顺利完成。这个计划比塔碧和李的计划更吓人

可怕的南瓜头登场了,他们诡异空洞的嘴巴里发出咝咝的尖叫,橘色的火苗在南瓜头里面跳动,他们咆哮着向珠儿她们冲过来

这些南瓜头是真的吗?珠儿开始紧张起来,她发现这个计划好像有点儿不对劲

精彩吧!这里面的南瓜头像妖怪一样让珠儿她们去更多的地方讨东西,直到永远永远。

读完这段话,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珠儿,因为她太聪明了,想到了用南瓜头来吓倒塔碧和李,这次塔碧和李受到了惊吓,就应该得到教训,谁叫他俩把我们两年的万圣节搞得这么不好。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勇气,世界上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要相信科学就不会这么害怕了。

【篇八:鸡皮疙瘩读后感】

当我看到《鸡皮疙瘩》这书名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这一本书的内容既神奇又很幽默。当我翻书皮的时候,我就看到了胆小的走开,胆大的翻开,于是让我感受到了很恐怖。

有一处让我感到了神奇,麻哈太太是教室里唯一有笑容的的人,我和同学们全都做得直挺挺的,愁云满面。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笑。清嗓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双双手在紧张不安地轻轻扣着桌面。

有一处让我感到了神奇。我接着努力,鼓起进来猛吹,用尽了力气。慢慢地气球胀满了气。我刚想在末端打个结,它又慢慢地瘪了下去。几个同学笑了,他们一定任外这是我安排的表演。可是我却突然被惊恐后喉咙紧了。

有一处也让我哈哈大笑。走开我狂声一叫,又惊又恐,嗓子都哑了。我一把推开他,向自己的房间跑去。跑到门口一转身,只见马尔夫还在看着我在愤怒中,他面目扭曲,脸涨得血红血红的。我扑进房间,关上了门,上气接下气,血朝太阳穴冲。

通过这一本书,让我们懂得了要礼貌不要骂人,遇到事情时,要用冷静来面对,还告诉我们不要胆小,要勇敢!

【篇九:鸡皮疙瘩读后感】

当我看到《鸡皮疙瘩》这书名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这一本书的内容既神奇又很幽默。当我翻书皮的时候,我就看到了胆小的走开,胆大的翻开,于是让我感受到了很恐怖。

有一处让我感到了神奇,麻哈太太是教室里唯一有笑容的的人,我和同学们全都做得直挺挺的,愁云满面。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笑。清嗓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双双手在紧张不安地轻轻扣着桌面。

有一处让我感到了神奇。我接着努力,鼓起进来猛吹,用尽了力气。慢慢地气球胀满了气。我刚想在末端打个结,它又慢慢地瘪了下去。几个同学笑了,他们一定任外这是我安排的表演。可是我却突然被惊恐后喉咙紧了。

有一处也让我哈哈大笑。走开我狂声一叫,又惊又恐,嗓子都哑了。我一把推开他,向自己的房间跑去。跑到门口一转身,只见马尔夫还在看着我在愤怒中,他面目扭曲,脸涨得血红血红的。我扑进房间,关上了门,上气接下气,血朝太阳穴冲。

通过这一本书,让我们懂得了要礼貌不要骂人,遇到事情时,要用冷静来面对,还告诉我们不要胆小,要勇敢!

鸡皮疙瘩读后感600字


【篇一:鸡皮疙瘩读后感】

这是一套百变闯关探险系列的图书,我从对它丝毫没有兴趣,到爱不释手。记得小时候不喜欢看一味的文字,可这本书偏偏就没有多少插图,所以我连看都不看一眼,然后就把它放在书架上,一直放到了去年。在找《我是少年特种兵第一集》的时候发现了它,就随手拿起来看了一眼,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刚读完一页就迫不及待的想翻第二页。我丝毫没想到被自己遗弃这么长时间的书,会有如此之大的魅力。这本书里有惊险、危机、神秘喜欢看这类书的我,就好像一块铁碰见了吸铁石,不由自主的就被吸引过去。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给人选择的机会,让你觉得不是在看书,而是在身临其境的闯关,让我融进了这本书里。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是会有很多答案供你选择,你的选择关系到自己在这本书里的命运。或许你很走运的逃了出来,也或许你被杀死了,被狗吃掉了,或者是通过这件事一举成名。我喜欢它另外一个原因是,我总能从那里安然逃脱。甚至有一次,我还取代了恐怖王,或许我是在幸灾乐祸吧!

这本书里没有毒品、没有暴力、没有虐待,虽然让人心惊肉跳,但是它对我们的心灵依然是健康的,所以我们能在这本书里收获快乐。我希望鸡皮疙瘩可以组建俱乐部,就像密室逃脱一样,让我们体验一下真实版的百变闯关,内容可以根据书上的改编。我期待看到更多的鸡皮疙瘩。

【篇二:鸡皮疙瘩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美国RL斯坦写的《鸡皮疙瘩》,由于我经常喜欢在半夜看图书,没有想到这本书会是这么的恐怖,让我看了就浑身哆嗦,但是同时不知道怎么了,我越看越想看了,应该是书的内容吸引了我。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其中的一本《万圣节惊魂。蓝毛巨兽》。万圣节惊魂主要写了万圣节就要到了,可珠儿的心情糟糕透了。她不希望今年的万圣节又被可恶的塔碧和李搞砸。她厌烦了他们那些恶心玩笑珠儿觉得,得使些手段,叫塔碧和李尝尝厉害。珠儿和朋友们一起策划的南瓜头复仇计划顺利完成。这个计划比塔碧和李的计划更吓人可怕地南瓜头登场了,他们诡异、空洞的嘴巴里发出咝咝的尖叫,橙色的火苗在南瓜头里面跳动,他们咆哮着向珠儿她们冲过来

蓝毛巨兽主要内容写了,这天是金吉尔家到森林宿营的日子,可没一会儿,金吉尔和双胞胎弟弟发现,在那片奇怪的森林里,她和弟弟们迷路了。更令他们不安的是,森林深处传来了阵阵咆哮,而且这声音离他们越来越近一群全身长着蓬蓬松松的蓝毛巨兽出现了,它们围住金吉尔和她的弟弟们,吵着嚷着要跟他们玩游戏。可这游戏太危险了:输者将被吃掉。眼看太阳马上要落山了,游戏也将结束

我认为多读这些故事可以展开自己的想象,对我们写作文很有帮助。现在班上还有很多《鸡皮疙瘩》迷。以前,每当我写编故事的作文时,我什么也写不出来。自从我读了《鸡皮疙瘩》后,再遇到这种作文时,我比以前写得更精彩了。可见,想象是多么的重要。老师经常说:在写作文时,可以运用合理的想象。我以前不知道怎么运用合理的想象,在读了《鸡皮疙瘩》后,我的作文越写越好了。现在班级里的同学都抢着读这本书,只要有一个人带了一本没看过的《鸡皮疙瘩》,有好多人都会抢着借他看,有时,还有的人为了借《鸡皮疙瘩》而发生争吵。这说明了《鸡皮疙瘩》对我们的吸引力是多么的大

现在,《鸡皮疙瘩》这部书在世界上很热销。它给了许多人智慧想象、快乐、感动、悲哀,使许多人改变了命运。

【篇三:鸡皮疙瘩读后感作文】

我喜欢恐怖,恐怖的事情能提高我的忍耐能力。而《鸡皮疙瘩》让我更好的了解了恐怖。

丛林骷髅头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意外的得到了本娜姨妈的礼物一个丛林骷髅头!他又千里迢迢的来到了巴拉达拉岛,在那里他得知本娜姨妈在研究树蜗牛时失踪了!霍林斯博士、女儿凯琳和卡罗林说他又丛林魔力,说他可以找到本娜姨妈。这个名叫麦克的小男孩很奇怪:他怎么会拥有丛林魔力呢?然而,在丛林里他知道了丛林魔力的咒语是卡利亚三个字。麦克利用丛林魔力找到了本娜姨妈,他却从本娜姨妈口中得知:霍林斯博士叫麦克到巴拉达拉岛就是为了得到丛林魔力,利用它来征服全世界!麦克和本娜姨妈巧妙的利用丛林魔力使霍林斯博士得了收缩症,让他们变成了老鼠那么大。

那个丛林骷髅头有着血红的眼睛、尖尖的鼻子向上翘了起来,绿色的皮肤皱巴巴的,像皮革一样,硬帮帮的。真不敢相信,它曾经属于一个真正的人!在丛林里,有硕大无比的巨型兔、有拥有尖牙的老虎、还有含巨毒的树蜗牛等。各种可怕的生物生活在那片荒无人烟的丛林里!麦克依然走出了这片丛林。而丛林里的大树下,有着成千上万丛林骷髅头!当我读到麦克穿越丛林这一段时,我都被吓的毛骨悚然。面对这样一个丛林骷髅头时,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从那以后,我总觉得身后有鬼。而且,自己晚上去厕所也不敢了。就连晚上做的梦也全成了恶梦。有时候昆虫的叫声都能把我吵醒!从此,我对各种奇怪的叫声特别敏感。但是我发现只要多看看让你感到害怕的地方,时间久了,你就不会感到害怕了。就算有一具尸体出现在你家的客厅里,你也会若无其事的走过去!

你也可以来看看这套书呀!它可以提高你的忍耐能力,还可以告诉你:恐怖不是可怕的,只要你勇敢的去面对它,你就可以战胜它。

【篇四:鸡皮疙瘩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两篇文章,第一篇主要讲了一个女孩和她的弟弟一起去看望他们的爷爷奶奶,可是,有一天,奶奶告诉他们不能打开最后一个房间,奶奶说得话使他们的好奇心更强烈,他们把哪个房间打开了,原来里面是一只沼泽怪兽,他们就不停地逃,跑到楼下的时候,门打不开,爷爷奶奶留下了两封信,第一封上写的是不能打开那扇门,他们去搬救兵,经过很久,他们终于把那个沼泽怪兽打死了,他们就冲出门来到了沼泽地区,他们打开第二封信,如果你们打死他,不能出来,因为他的哥哥姐姐正在找他,可是他们已经来到了沼泽。

第二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男孩和他的妹妹、爸爸一起来到一片森林,一起来找失落的传说,一天晚上,一只大银狗来到他们驻扎的地方兄妹俩就跟着大银狗来到了一座房子,里面的主任告诉他们只要通过考验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通过了考验,拿着东西就去告诉他们的爸爸,他们一打开,是一个蛋,他们又回去找他,他说失落的传说在几个人的手中,他们就去找那几个人,得到了失落的传说,上面写着得到失落的传说的人永远不能走出森林,他们抬头一看,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本书之所以要叫《鸡皮疙瘩》,是因为谁看了这本书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那是不可能的,这本书培育了我们的想象力,这本书其实并不恐怖,这些故事是作者发挥了丰富的想象力才写出来的,在你读这本书的时候,你难道没有发现每个故事的结尾并不是一个好结局,不像童话故事那样有一个好结局,而像是一个没有讲完的故事,我认为之所以没有讲完,是因为作者想要发挥我们的想象力,继续编他没有讲完的故事。

这些故事就像真的一样,看完了还有一丝害怕的感觉,每本书上面都写了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看这本也不能一开始就觉得非常的害怕,这样你干脆就别看。这本书也可以锻炼你不害怕,把你变的勇敢,不再感到害怕。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了勇气,给了我丰富的想象里,让我尽情的发挥和创造,这里面的作者也喜欢跟儿童一起沟通,才写出这么多的好文章,我现在只看了《鸡皮疙瘩》的其中一本,我一定要争取把所有的都看完,当然也要读好书,多读书,加油!

【篇五:鸡皮疙瘩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鸡皮疙瘩》,听了书名可能鸡皮疙瘩就会掉一地吧,不过我要事先告诉你,封面上有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一句话哦!

《鸡皮疙瘩》这一本书令我看的滋滋有味,我一翻开就不想合上。爸爸经常说我:别一直看书,看成书呆子喽!我不理会爸爸,仍然在看我的书。这本书里的内容令我回味无穷,我常常幻想什么时候我也去经历一次啊,当我读到一些惊悚的事件的时候,我就会鸡皮疙瘩掉一地,不过我非常崇拜这一个作者,他被称为超级悬念大师,他就是RL斯坦,美国人,住在纽约,全球销量已超过35亿册,曾创吉尼斯世界纪录童书畅销书之最,被译为32种文字。《鸡皮疙瘩》中有一些好词我不得不说一说:急促,海底捞月,六神无主,空荡荡等一些好词好句,在这本书中,我发现其实惊悚故事可以让我们有更强的判断能力,让我们能够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

当我读到突然一词时,我的心都会猛烈的跳动一下,因为都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是恐怖还是幸运,是难堪还是表扬,我在心里不断地提醒自己:只不过是书中内容罢了。我渐渐的对《鸡皮疙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爱看《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等,但是它们都是搞笑幽默,我从没读过像《鸡皮疙瘩》这样的书,惊悚,虚惊,开心,美妙,应有尽有的东西都可以出现,因为这是悬念小说,我从回家开始就看《鸡皮疙瘩》,因为他那里面的内容吸引我,我希望《鸡皮疙瘩》一直出下去,让我懂得更多的道理和知识,争取有一天,我能够像这RL斯坦一样,变成一个厉害的作家!

如果你有空,你也读一读《鸡皮疙瘩》吧,里面的内容一定会让你六神无主,把你深深吸引的!

读《鸡皮疙瘩》有感_读后感500字


今天是我生日,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是本叫《鸡皮疙瘩》的书。这本书分为两个主题:一个是蜜蜂奇遇记;一个是一罐魔血Ⅱ。蜜蜂奇遇记的主角是一个叫路兹的小男孩,可是大家都不喜欢他。一天,他坐在他家前面的一棵老枫树下看漫画,路兹心想:我的名字命名是路兹,可是大家干嘛都叫我路兹笨笨呢?大家都拿我寻开心?一天路兹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去玩,忽然撞在了一根电线杆上,又遇上了巴利、马尔夫和凯尔的一顿暴打。路兹发誓要换一个强壮身体。这天,他在房间玩《外星历险》的游戏的时候,说了一句摆脱你自己,就做一个星期的别人。路兹就去了角色互换事务所,这里一个工作人员叫卡姆太太,他跟一个叫德克的人换了身体,在换的过程中一只蜜蜂飞来了,路兹就进入了这只蜜蜂的身体里,在车轮下和猫爪下逃生。路兹终于变回来了。我喜欢这个故事,惊险又好看,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而一罐魔血Ⅱ的主角是埃文和艾蒂。艾蒂的妈妈给艾蒂买了一个东西魔血。艾蒂偷给了自然科学家的宠物仓鼠喂了一点,就胀得像怪兽。埃文想了种种办法,仓鼠终于变小了,原来是魔血的保质期到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

鸡皮疙瘩读后感800字模板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完成了作品的阅读,我们整个人或许会有所改变,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抒发内心情感和感悟。如何分布作品读后感的原作与感受才是最好的呢?由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鸡皮疙瘩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1)

这本书讲了两篇文章,第一篇主要讲了一个女孩和她的弟弟一起去看望他们的爷爷奶奶,可是,有一天,奶奶告诉他们不能打开最后一个房间,奶奶说得话使他们的好奇心更强烈,他们把哪个房间打开了,原来里面是一只沼泽怪兽,他们就不停地逃,跑到楼下的时候,门打不开,爷爷奶奶留下了两封信,第一封上写的是不能打开那扇门,他们去搬救兵,经过很久,他们终于把那个沼泽怪兽打死了,他们就冲出门来到了沼泽地区,他们打开第二封信,如果你们打死他,不能出来,因为他的哥哥姐姐正在找他,可是他们已经来到了沼泽。

第二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男孩和他的妹妹、爸爸一起来到一片森林,一起来找失落的传说,一天晚上,一只大银狗来到他们驻扎的地方兄妹俩就跟着大银狗来到了一座房子,里面的主任告诉他们只要通过考验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通过了考验,拿着东西就去告诉他们的爸爸,他们一打开,是一个蛋,他们又回去找他,他说失落的传说在几个人的手中,他们就去找那几个人,得到了失落的传说,上面写着得到失落的传说的人永远不能走出森林,他们抬头一看,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本书之所以要叫《鸡皮疙瘩》,是因为谁看了这本书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那是不可能的,这本书培育了我们的想象力,这本书其实并不恐怖,这些故事是作者发挥了丰富的想象力才写出来的,在你读这本书的时候,你难道没有发现每个故事的结尾并不是一个好结局,不像童话故事那样有一个好结局,而像是一个没有讲完的故事,我认为之所以没有讲完,是因为作者想要发挥我们的想象力,继续编他没有讲完的故事。

这些故事就像真的一样,看完了还有一丝害怕的感觉,每本书上面都写了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看这本也不能一开始就觉得非常的害怕,这样你干脆就别看。这本书也可以锻炼你不害怕,把你变的勇敢,不再感到害怕。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了勇气,给了我丰富的想象里,让我尽情的发挥和创造,这里面的作者也喜欢跟儿童一起沟通,才写出这么多的好文章,我现在只看了《鸡皮疙瘩》的其中一本,我一定要争取把所有的都看完,当然也要读好书,多读书,加油!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2)

读鸡皮疙瘩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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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鸡皮疙瘩》有感

为了体验恐怖的感觉,我借了三本《鸡皮疙瘩》系列丛书。一听到书名就让人感到紧张,所以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其中,既让我着迷,又让我感到惶恐的要属蚯蚓复仇记了。它讲述了一个13岁的男孩托德有一个爱好——收集蚯蚓,他常常用它们来吓唬他的妹妹瑞佳娜和她的朋友贝思。有一次,托德无意中把一条蚯蚓切成了两半,从此,蚯蚓就开始报复他。他的帽子里有蚯蚓,笔记本里有蚯蚓,就连三明治里也有蚯蚓。托德开始害怕起来,他以为是瑞佳娜搞得鬼,便开始欺负瑞佳娜,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写到这,我想对人类说一声:“人类呀,觉悟吧。连切断一只蚯蚓都要受到惩罚,如果我们再这样乱伐树,大量捕杀动物的话,那总有一天,大自然会报复我们的,总有一天,人类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还有一个会让我陷入深深思考的故事算是命运之钟。它讲述了一个叫麦克的男孩的家里,他爸爸买了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古钟。因为爸爸很喜欢这个钟所以他命令全家人不许碰这个大钟。可是,麦克的妹妹塔拉却利用大钟捉弄了麦克。麦克为了让塔拉也吃一回苦,便把出来报时的布谷鸟头转向后方,顿时,天旋地转,时光倒转了,麦克变成了婴儿······人做错事时,往往是为了一时的'快乐,导致了灾难的发生,就像有的小朋友,考前不复习,结果考杂了,是一个道理。

正巧,昨天晚上,我观看了第18届世界杯的决赛。法国队的齐达内在赛前115分钟时,进了一个漂亮的“勺子点球”,带领法国队走向成功之路。可是,令所有世界球迷意想不到的是,在下半场,因为意大利队的马特拉齐辱骂了齐达内,齐达内不知怎么的被冲昏了头脑,猛地用头撞了一下马特拉齐的胸部,马特拉齐沉重倒地,因为这个,裁判给了齐达内一张红牌,齐达内被罚下了场。齐达内因为一时的糊涂,导致了法国队和大力神杯擦肩而过,也导致了他的足球生涯没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不过,齐达内在我的心里依然是一个英雄人物。但是,作为一个男子汉,做任何事都应该冷静,不能冲动,要知道,冲动是魔鬼啊!

简评:能够将读到的书本当中的道理和现实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是本文的一大特色。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鸡皮疙瘩》系列书。该系列书由美国恐怖小说大师r.l.里坦著作,小说的情节非常惊险,但主人公最后都能成功脱险。现在我向大家介绍给我印象最深的《惊魂街惊魂》。

《惊魂街惊魂》讲的是怀特先生制作了两个小机器人作为首批探险队员,体验惊魂街这个娱乐项目中各项娱乐设施的故事。机器人的脑中安装了记忆芯片,使得他们有着和人的记忆一样的记忆。

探险开始,小机器人们坐着快速电车进入丛林,丛林里有许多粘人的机器虫子。行驶过程中,快速电车罢工了。机器虫子爬满了电车的窗户,小机器人们吓坏了。于是他们跳下电车,冲进了丛林。在丛林中,他们遇到了几只宠大的机器螳螂,螳螂对他们发起了攻击,他们东躲西藏,好不容易才跳脱了机器螳螂的魔爪。他们逃到了一片墓地里,墓地里很安静,只有十几块墓碑而已。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墓碑后面传来了恐怖的声音:“下来陪陪我们吧,下来陪陪我们吧!”同时,从地下伸出许多僵尸的手臂,向他们抓来。这令他们毛骨悚然,他们赶紧跳过僵尸的手臂,冲到了沼泽边。他们一不留神就陷进了泥潭中,越挣扎越往下沉。他们大声呼救,这时候来了两个狼人,狼人把他们救了出来。他们以为狼人是人假扮的,但是一转眼他们就知道狼人不是人假扮的。狼人把他们救上来,并不是为了帮助他们,而是想把他们吃掉。他们用随身携带的玩具炫晕枪把狼人们搞晕后及时逃脱了。这时他们看见一列电车开来,他们以为是刚才的电车修好了呢,就上了电车。没想到,电车里的其他乘客都是骷髅,他们吓坏了。他们赶紧在一个小隧道旁跳下电车。后来他们在隧道旁边看见了劳斯先生,他们发现劳斯先生也是机器人,因为他们发现劳斯先生身后拖着一根电线,他们怕劳斯先生来抓他们,就逃进了旁边的小电屋。在小电屋里面,小机器人们到处乱摸,结果导致一个人的电线短路了,另外一个人记忆芯片也异常了,两个人都动不了了。

过了一会儿,怀特先生和他的助手走了进来。怀特先生的助手说:“你的机器人实验真不懒。”怀特先生说:“先别这么说,我先检查一下。”怀特先生检查以后说:“唉,还是出问题了。他们中一个短路了,一个记忆芯片异常了,实验结果全部损坏了啊,我还要完善我的设计。”

故事结束了,这就是《鸡皮疙瘩》系列书,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翻阅了啊,那就赶紧找来阅读吧!读《鸡皮疙瘩》系列书,如果你很投入的话,你很快就会认为你是其中的主人公,你会亲身体验书里的恐怖场景。这就像是里坦先生戴着一个恐怖面具追着你跑,如果你停下来把恐怖面具拽下来你就解脱了;你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嘿嘿,后果自负。读完这本书后,请大家尽快忘记它恐怖的情节,不然的话有可能会做恶梦的哦。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4)

当我看到《鸡皮疙瘩》这书名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这一本书的内容既神奇又很幽默。当我翻书皮的时候,我就看到了胆小的走开,胆大的翻开,于是让我感受到了很恐怖。

有一处让我感到了神奇,麻哈太太是教室里唯一有笑容的的人,我和同学们全都做得直挺挺的,愁云满面。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笑。清嗓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双双手在紧张不安地轻轻扣着桌面。

有一处让我感到了神奇。我接着努力,鼓起进来猛吹,用尽了力气。慢慢地气球胀满了气。我刚想在末端打个结,它又慢慢地瘪了下去。几个同学笑了,他们一定任外这是我安排的表演。可是我却突然被惊恐后喉咙紧了。

有一处也让我哈哈大笑。“走开”我狂声一叫,又惊又恐,嗓子都哑了。我一把推开他,向自己的房间跑去。跑到门口一转身,只见马尔夫还在看着我在愤怒中,他面目扭曲,脸涨得血红血红的。我扑进房间,关上了门,上气接下气,血朝太阳穴冲。

通过这一本书,让我们懂得了要礼貌不要骂人,遇到事情时,要用冷静来面对,还告诉我们不要胆小,要勇敢!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5)

四月一日那天,妈妈把一个包裹递给我,说是一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刚打开,我就吓了一跳,因为封面上有一个狼人朝我张牙舞爪,书名是:《鸡皮疙瘩》百变闯关大探险系列:无法逃脱的生日聚会记忆转轮大逃杀。封面上还有两行小字: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心想:这究竟是怎样的一本书?封面为什么设计得这么恐怖为了探个究竟,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阅读闯关路径示意图,跟随着闯关路径进行阅读,真是别有一番情趣。在《无法逃脱的生日聚会》这个章节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小丑麦克戴斯博士带来了你今生最恐怖的生日晚会!不仅让你惊喜,更让你害怕!他脸色灰绿,指甲尖尖,满口鲜血,能让你的朋友莎拉痛苦地变成气球天鹅,让你和好朋友身处险境,面对六尾狗无法脱身是向麦克戴斯博士俯首称臣?还是和朋友们勇敢地面对,逃出重重险境呢?你是今天的小寿星,你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呢?通过阅读这个章节,我知道了如果选择了开门,朋友们就弃你而去,真是个糟糕的聚会。如果选择了不开门,就可以打开朋友的礼物或麦克戴斯博士的礼物。如果选择了朋友的礼物,打开来的礼物是一个毛绒狼公仔,它会猛地咬你一下。如果选择了打开麦克戴斯博士的礼物,是去挖死尸还是对着蛋糕许愿,这要由你来决定。

《记忆转轮大逃杀》这个章节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你一觉醒来,仍然感觉像在梦中,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甚至还碰到了一个同样失去记忆的男孩麦克斯。你俩结伴同行想找回自己,却莫名其妙地被卷入一场阴谋,一次次遭到不明身份杀手的追杀面对物质传输机、记忆头盔、猎杀狼人,甚至是外星人,你和麦克斯空间该如何抉择?读完这个章节,我知道了如果让飞碟坠毁,就将亲眼目睹全人类被外星人消灭。如果你拒绝外星人的交易,你和麦克斯就成了外星人开心的仆人。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有两点:

1、阅读方式很新奇。这本书跟别的书不同,不是按照从前往后的顺序读下去,而是根据指示的阅读路径去看,页码常常从这页跳到那页,真是好有趣的阅读方式。而选择不同的阅读路径得到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让人有一种神秘感。而且通过这样闯关式的阅读,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就像自己在亲身体验一般。

2、想像力丰富。这本书,作者运用了极其丰富的想像力,让人感觉像是在一个魔幻世界里遨游。一次次冒险之旅,惊险而刺激。

这本书,有点恐怖,值得胆小的人练胆量。如果大家喜欢,也可以买一本来看看。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6)

《鸡皮疙瘩》真的是一本很恐怖的书啊。《鸡皮疙瘩》是一套的,有很多本,我买了一本《噩梦营,邻屋幽魂》。书中讲的是两个故事,“噩梦营”讲的是比利参加了一个夏令营,可是身边的人却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到头来,原来这里是个官方实验室,里面的人的消失都是为了测试比利,看他是否可以跟父母去探险。

《邻屋幽魂》更加离奇,汉娜发现邻居是一个幽灵!路边的树下闪过黑影,汉娜的手穿过丹尼的身体……当汉娜把丹尼从大火中救出,才发现自己在五年前一场大火中死去,自己才是一个幽灵。读这本书时不像坐在椅子上,更像跟随主人公进行一场心灵历险,恐怖的情节在无形中磨砺了我的心智。

它激发我的想象,让我在书中领悟到写恐怖故事的方法。谁说读悬疑小说不好?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我明白了,写恐怖故事重点在设置悬念和结尾,悬念可以不用太多,但一定要有,一定要跌宕起伏。结尾可以像没写完一样,不用很荒诞,但要有幻想一点。

依这本书来看结尾,只有两种,大悬念式结尾和离奇结尾。当然,写好恐怖故事华丽又恐怖的词藻是必须的。这本书正好像词典,让我积累数不尽的好词好句。

我认为《鸡皮疙瘩》里面有的知识一点儿也不比语文书少。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7)

今天是我生日,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是本叫《鸡皮疙瘩》的书。这本书分为两个主题:一个是蜜蜂奇遇记;一个是一罐魔血Ⅱ。蜜蜂奇遇记的主角是一个叫路兹的小男孩,可是大家都不喜欢他。一天,他坐在他家前面的一棵老枫树下看漫画,路兹心想:“我的名字命名是路兹,可是大家干嘛都叫我路兹笨笨呢?大家都拿我寻开心?”一天路兹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去玩,忽然撞在了一根电线杆上,又遇上了巴利、马尔夫和凯尔的一顿暴打。路兹发誓要换一个强壮身体。这天,他在房间玩《外星历险》的游戏的时候,说了一句摆脱你自己,就做一个星期的别人。路兹就去了角色互换事务所,这里一个工作人员叫卡姆太太,他跟一个叫德克的人换了身体,在换的过程中一只蜜蜂飞来了,路兹就进入了这只蜜蜂的身体里,在车轮下和猫爪下逃生。路兹终于变回来了。我喜欢这个故事,惊险又好看,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而一罐魔血Ⅱ的主角是埃文和艾蒂。艾蒂的妈妈给艾蒂买了一个东西——魔血。艾蒂偷给了自然科学家的宠物——仓鼠喂了一点,就胀得像怪兽。埃文想了种种办法,仓鼠终于变小了,原来是魔血的保质期到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8)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买了一本《鸡皮疙瘩》,并且迷上了它。

《鸡皮疙瘩》顾名思义,就是看了会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书。这种书恐怖刺激,主人公总是会碰到一些怪异的事情,不过最后还是会化险为夷。

《鸡皮疙瘩》是出自RL斯坦之手,小读者们都亲切地称他为斯坦大叔。斯坦大叔是美国人,住在纽约,是着名的惊险的小说家。他的《鸡皮疙瘩》以及其他的书已经被翻译成32种语言,在世界上畅销不衰,而《鸡皮疙瘩》的销量已超过3.5亿册。

一本《鸡皮疙瘩》有两个故事和一枚徽章。我现在在看的是《金字塔咒语隐身魔镜》,一看题目,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而最刺激的还是《金字塔咒语》了。

《金字塔咒语》写的是加比(主人公)跟着父母来到了开罗,他在开罗小市场里淘到了一只木乃伊之手。虽然这个小玩意儿只值3美元,但是也是这个用三美元的玩意儿让他们脱离险境。一天,爸爸妈妈接到一个电话,说是要让他们到亚历山大工作。于是他们问加比是要跟爸妈去亚历山大,还是留在这里,到本舅舅那儿去。加比一听见是他最崇拜的本舅舅,二话没说便要跟本舅舅在一起。虽然爸爸妈妈一直说要见到加比最讨厌的表姐莎莉,但是加比还是坚决的选择留下来。这下加比的爸妈也没辙了。加比跟着本舅舅在金字塔里逛了一圈,让加比大开了眼界。一次本舅舅有事出去,莎莉便带着加比上街。没想到他们竟被本舅舅的助手阿麦德绑架了。原来阿麦德是卡拉的后代,一切进入卡拉墓室的人都得做成木乃伊,这是命令。幸好在危急关头加比掏出了那只木乃伊之手。全部的木乃伊都动了,并照着举着木乃伊之手的人的命令做。其实那并不是不同的木乃伊之手,而是女祭司的手,所以所有的木乃伊到听从女祭司的命令做。最后木乃伊把阿麦德打败了,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每天晚上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怕有木乃伊闯进了我们家里,把我做成木乃伊。

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感到惊险刺激,还让我学到了许多的写作方法,可真是一举两得啊!

最后,如果你也是《鸡皮疙瘩》的小书迷的话,就让我们大声地喊出口号: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9)

今天老妈给我买了《鸡皮疙瘩。惊恐乐园》丛书中的一本:《摄魂怪偶。骷髅海盗》。真的很不错耶----看完之后,浑身冒冷汗。

《鸡皮疙瘩》丛书好几年前我就有一本,看过之后大呼过瘾,缠着妈妈让买,但是由于那个系列的书实在太难找了,一直没买到。昨天,老妈在易初莲花见到了这套书,连忙告诉我这个好消息。今天考试完毕,立刻就去买。这个系列的书大约有二十多本,但老妈规定只能买一本,我也不好得寸进尺。经过半个小时的筛选,我终于选定了其中的一本,这就是《摄魂怪偶。骷髅海盗》。

这本书可谓是幸运儿啊。大家知道被我挑上的书都是什么结果吗?被捧上热读三分钟(这就是所谓的三分钟热度)----别当真,开个玩笑而已。

中午,我用一个小时看完了这本书,知道这本书为什么能和《哈里波特》并肩作战了-----在美国,这套书和《哈里波特》一样畅销。看这本书时,感觉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虽然知道最后肯定没有事---千万别有事----但路程还是很惊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人感觉自己就要被骷髅或者木偶抓住了一样,心被揪着,头发都竖着。

我建议大家都来看看鸡皮疙瘩丛书,也让你们尝尝虚幻过山车的滋味。最后,我祝大家在看书时能被吓得发抖,看完后能大笑不止。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10)

亲情是浓厚的,是温暖的,这个电影《鸡皮疙瘩2闹鬼万圣节》听起来好像是一个万圣节的影片,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关于亲情的影片。

主人公是桑尼和山姆,他们两个是兄弟,他们还有一个外号叫垃圾兄弟,那天他们去鬼屋探索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箱子,里面只有一本书,桑尼把书用钥匙打开了,发现它只是一本没有写完的书而已,当桑尼和山姆回头去找别的有用的东西,结果再次回头时,却发现多了一个木偶。木偶上衣口袋里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斯拉皮,你叫什么?桑尼看这个木偶很有趣就回答了他,他们将这个木偶带回了家,因为不能空手而归啊!回去的之后他们好巧不巧遇到了汤米三个小混混?他们拿起斯拉皮就是一顿嘲笑,还把他扔在了地上,结果斯拉皮一斜眼汤米的裤子掉了。

他们将斯拉皮带回家后发现他复活了,斯拉皮想和他们成为一家人,但是它的破坏性实在是太大了,于是沙拉就想把它丢掉。这可惹怒了斯拉皮,他由此变坏了!最后是沙拉将斯拉皮收到书里拯救了大家。

这个影片写的亲情,让我十分感动,让我十分惊讶的是沙拉,这是一个姐姐,因为我也是当姐姐的,能知道沙拉是多么的不容易。

有一次我和弟弟妹妹一起玩,不知道为什么,妹妹忽然哭了,妈妈听到了,马上就出来对我说:你是怎么管的,怎么就哭了?臭骂了我一顿后去安慰妹妹去了。

这部电影的主体,我认为是姐姐沙拉,因为沙拉和妈妈开始是闹别扭,最后相报和好,这其中的亲情可真是不少啊!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11)

前几天,妈妈又给我买了两本《鸡皮疙瘩》。

我刚拿到这两本书,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了其中一本《金字塔咒语·隐身魔镜》看到中间最精彩的部分,我不禁紧张起来,甚至还冒出了些汗。当书中的主人公遇到危险时,我替他们捏把汗,脱离危险时,我也松了口气。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座座古埃及法老陵墓,一具具木乃伊,一件件古老的宝藏……金字塔里埋藏着令人难以置信的秘密。加比(书中人物)他们居然已经进入到金字塔的深处,那里的地道像迷宫一样,在他前面几步远的本(书中人物)舅舅和表姐莎莉(书中人物)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种奇怪的声音在他身后越来越大……加比无意间中闯进一个古怪的墓室,木乃伊们忽然一个个站起来,好像在列阵欢迎,沥青坑像是刚刚燃烧过,一群乱抓乱咬的蝎子迎面扑来,一双缠满布带的木乃伊之手悄然从后面压住加比的肩膀……木乃伊们已集合完毕。他们排列整齐,像一只蒙面志军,靠近,靠近,靠近,嚓、嚓、嚓……

怎么样?是不是很想看?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加比很勇敢,即便是看到木乃伊复活,也临危不惧,这种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还有就是这本书很精彩,我们不仅学到了好词、好句、好段,我们还看到了精彩的书,真是一举两得呀!

好看的书有很多,可是这本《金字塔咒语·隐身魔镜》,对我而言,是特别精彩的一本好书。

鸡皮疙瘩读后感(篇12)

我喜欢恐怖,恐怖的事情能提高我的忍耐能力。而《鸡皮疙瘩》让我更好的了解了恐怖。

丛林骷髅头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意外的得到了本娜姨妈的礼物一个丛林骷髅头!他又千里迢迢的来到了巴拉达拉岛,在那里他得知本娜姨妈在研究树蜗牛时失踪了!!!霍林斯博士、女儿凯琳和卡罗林说他又丛林魔力,说他可以找到本娜姨妈。这个名叫麦克的小男孩很奇怪:他怎么会拥有丛林魔力呢?然而,在丛林里他知道了丛林魔力的咒语是卡利亚三个字。麦克利用丛林魔力找到了本娜姨妈,他却从本娜姨妈口中得知:霍林斯博士叫麦克到巴拉达拉岛就是为了得到丛林魔力,利用它来征服全世界!麦克和本娜姨妈巧妙的利用丛林魔力使霍林斯博士得了收缩症,让他们变成了老鼠那么大。

那个丛林骷髅头有着血红的眼睛、尖尖的鼻子向上翘了起来,绿色的皮肤皱巴巴的,像皮革一样,硬帮帮的。真不敢相信,它曾经属于一个真正的人!在丛林里,有硕大无比的巨型兔、有拥有尖牙的老虎、还有含巨毒的树蜗牛等。各种可怕的生物生活在那片荒无人烟的丛林里!麦克依然走出了这片丛林。而丛林里的大树下,有着成千上万丛林骷髅头!当我读到麦克穿越丛林这一段时,我都被吓的毛骨悚然。面对这样一个丛林骷髅头时,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从那以后,我总觉得身后有鬼。而且,自己晚上去厕所也不敢了。就连晚上做的梦也全成了恶梦。有时候昆虫的叫声都能把我吵醒!从此,我对各种奇怪的叫声特别敏感。但是我发现只要多看看让你感到害怕的地方,时间久了,你就不会感到害怕了。就算有一具尸体出现在你家的客厅里,你也会若无其事的走过去!

你也可以来看看这套书呀!它可以提高你的忍耐能力,还可以告诉你:恐怖不是可怕的,只要你勇敢的去面对它,你就可以战胜它。

2024最新读后感:《鸡皮疙瘩·惊恐乐园》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鸡皮疙瘩·惊恐乐园》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几个中学生收到密函,请他们去惊恐乐园游玩。可他们到了

那里后才知道:这里根本不是什么乐园,而是一个恐怖的怪兽组织。来到这里的人,90%都命丧黄泉。他们被邀请为贵宾,就是那些怪兽们的阴谋!于是,他们开始寻找出口。他们认识了一个叫拜伦的骇人精,它背叛了其他怪兽,帮助他们闯入怪兽们的中控室,留下线索,最终帮助他们逃出了惊恐乐园。

看完书,我闭上眼睛,不禁浮想联翩:我来到了书中的惊恐乐园。到处是长相怪异的骇人精,每个景点都有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名字:僵尸广场、尖叫隧道、幽灵院、鼻子球……井里突然冒出个秃头,长着一双湛蓝色的眼睛,头上长着尖尖的猪耳朵。他的身体很臃肿,上面还覆盖着棕色的毛,像只大猩猩。脚掌上长着肉垫,爪子弯曲着,向我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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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地睁开眼睛。身上已经吓出了一身鸡皮疙瘩。“怪不得它叫鸡皮疙瘩呢!”我笑了。

我喜欢这本书!【作者:沈惠琳】

精选虽败犹荣读后感精选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精选虽败犹荣读后感精选,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虽败犹荣读后感 篇1

书中自有颜如玉,哪个yan?是言语的言还是颜色的颜?在我看来呢?应是言语的言。最近在看一本书,《你的孤独,虽败犹荣》,相信很多人都应该看过,而我呢,只是每天睡前看一篇,对,就一篇短文。或是故事,或是感悟。

今天看的一篇是‘纵有疾风来,人生不言弃’,其中的一段挺好!不管事情如何开始、结束,从不言弃。其中有写道:刘同坚持写作15年…

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试想人生又有几个15年啊?

坚持一件事情,等待某一天回头看看,就会发现:原来曾经的自己竟然如此矫情,又如此的认真。岁月总在流逝,从不会为了谁而停止脚步,能让我们回忆的也只有这些隽永的文字了!

有位有名的作家讲,他每天都会坚持写至少一千字的文字,注意我说的是,文字。没有刻意说文章。也就是说,不必强求灵感、或许是一个心得,又或许是一件事情,都还可以记录的。坚持是这个世界上最难、却又是最简单的一件事情。当坚持成为了一种习惯的时候,成功就不会再遥远!

当坚持成了一种习惯,那么成功就不远了!

虽败犹荣读后感 篇2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我们并没有欠谁的为什么要害怕,只做个平凡的自己没有什么可怕的。

还有一种思想就是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其实有些事怕也没用,我有时就这样想的。

所描写故事情节以及涉及的所有人物,都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神奇感,整个阅读过程像是在梦中,也许这就是魔幻的魅力吧。或许还应该再仔细读一遍。

最让我感到孤独的时候是在失业的瞬间。当自己熟悉工作单位无法再经营下去,大家必须自谋生路各奔东西。没有了自己从事多年的工作,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工资,没有了亲密无间的同事和朋友。那时对未来的绝望,对生活无助和失望。在那么一段时间里那种孤独是终生难忘的回忆。每个人都有一段难忘的经历和回忆。不过孤独的时候也让自己认真的思考,人生无常,世事难料,没有一帆风顺的事。学会放下过去,忘掉曾经的辉煌。找到自己的位置重新开始。多一次磨练就多一次成熟的阅历。多一分坚强和自信。也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

虽败犹荣读后感 篇3

彼时我是一个大一的学生,上课走神,谈起学习就无精打采。能刷一下午的手机,累的时候揉揉眼睛,猛然会有对这种麻痹生活的惊恐,然后自言自语道是不是我的一生就这样过了!单身二十年,或许青春被一条狗吃了吧!曾用过奇葩的手段追过男神,都以失败告终。毕竟谁会喜欢一个全身毛病的人呢?对前途一片茫然,像无头苍蝇乱撞。然而没有痛点没有软肋的人是不可战胜的。只是安静的蜷缩在一隅,好似可以这样没心没肺地活着。但是这种苟延残喘的生活真的是我所希冀的吗?

世界辣么大,趁年轻我想去看看

我会带着兼职赚的钱,来许多次许多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去体会地域文化的碰撞与交融。感受火辣与宁静共存的成都街头,领略沈从文笔下悠远安宁的边城,狂奔入大量劳动力迁移的深圳,去感受城市的脉搏与那些莫可名状的心酸苦楚。去征服雄奇险峻的泰山,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青春是挺胸抬头的无所畏惧,不怕羁绊,肆意潇洒。

爱好让你拥有有趣的灵魂

刚开始接触吉他,是因为被帅帅的男生弹唱所吸引,从那时就坚信会弹吉他的人是最有魅力的人。然而学习吉他的道路是坎坷的,你得会认谱,并且逐一找到它在吉他上对应的位置,为了能够熟练掌握,你必须多加练习,你不得不多次用你柔软的手指去紧紧压住吉他的弦,手上生茧,划破流血是常有的事。然而当你亲手将曲调弹起,它拥有的音韵足以震撼心灵。民谣弹唱是你不忍心拒绝的心灵的净化与安抚。

目前为止,我也只能画画简笔画和较为简单的素描,你一定会在某个时刻想要用自己的笔触去描绘自己所喜欢的一切,于是乎,就开始行动吧!因为在未来的某一天,你会把喜欢的人的音容笑貌跃然纸上,从此念念不忘。

向前跑,迎着冷眼与嘲笑

从今年起,我开始坚持跑步!每晚十圈,一分半平板支撑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当你跑过几圈时,已经感到双脚的疼痛与无力时,只是在你觉得几近奔溃的时候,不得不依靠放慢步伐,低头缓气的时候,你需要再坚持一下,即使有无形的双手正拼命的拽着你,越是动弹不得,越是要冲破枷锁。亲爱的朋友们,跑步带来的是身体的强壮与心灵的愉悦。

学习填补你空虚干瘪的灵魂

以前的我上专业课是浑浑噩噩的,觉得可听可不听,课后也不愿花时间精力去深入学习。然而,你始终应该明白作为一名大学生,还是应该以学习为重。因为当我们在享受惬意的校园生活时,是父母在替你负重前行。当你的大学生活被考证和考研塞满的时候,你的多愁善感也就不复存在。让自己忙起来,是对自己的负责。当你认为她和你同样不求上进时,你们会是同一起跑线是,你已经错了,她或许在某个时刻努力的学习已经达到了你不可企及的高度,而你依旧醉生梦死,行尸走肉。

书中自有黄金屋,可以多多涉略各种不同的书籍,从别人的故事中,你都能得到或多或少的感悟,你的眼界不再拘于一隅,不再是井底之蛙。

喝最烈的酒,撩最硬的汉

我曾经相信这世上有个温暖的人,只为我悲喜,为我阻挡这人间的锋利。然而最终却发现我命里没你。你总要一个人经历所有苦涩,毕竟一个人无人陪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无人与我捻熄灯,无人共我书半生。

我始终坚信,当我拥有足以比肩的能力和一颗有趣的灵魂,我会遇到自己的一见倾心。毫不质疑,我会追他,狠狠地追他,奋不顾身地不顾所以地投身这场追爱的战役。因为他的优秀,他的才华,他由内而外散发的动魄人心的魅力。

曾经的我,毫无生气,没有痛处,没有软肋,生活就像一坛死水,是那个没有故事的南方姑娘。然而故事都是靠自己描绘的,你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你得凭借你实实在在的努力达到你希冀的高度,如果你想白日做梦,混吃等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让我们都拥有故事吧,趁着一杯酒聊以自慰!

虽败犹荣读后感 篇4

人生何处不低谷,这句话乍一听就觉得意味深长,但关键在于你如何去理解,完好地诠释它。

人生何处不低谷,其实在我眼中,低谷是不存在的,这些所谓的低谷只不过是你生活道路上大大小小的困苦与磨难罢了。

如果把行走人生路比作爬一座大山,这些低谷就是一个个平坦而又宽大的平台,这些平台不是用来休息的,它是为了让你卸下斗志,让你向这座大山妥协。

但如若你不留恋它,你就会觉得它只是一个小小的落脚点,是让你借力发力的地方。

所以,低谷就是让你加强斗志,重新寻找方向,重新出发的地点。

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本书中,低谷这样被解释:如果你停止,就是低谷;如果你还在继续,就是上坡。

我认为这句话说的很真实,因为低谷是你自己造成的,怨不得他人,而上坡却是你在努力。

所以,低谷不仅仅是低谷。

我想我永远地记住了这句话:如果你停止,就是谷底;如果你还在继续,就是上坡。

虽败犹荣读后感 篇5

这本书读完已经很久了,今天在看另一本书的时候,翻起了这本书。你的孤独,到底是失败,还是犹荣。或许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句。因为谁能知道谁在孤独,谁能知道谁在虽败。

《水浒传》第二十一回:好人有难皆怜惜,奸恶无灾尽诧憎。这句话在告诉我,要想孤独且犹荣就是要做一个好人。一个好人会孤独吗?要是做一个坏人会三五成群吗?

这是一个选择题,把这个问题抛给世人。一个做了一辈子好事,到头了做了一次坏事的人,往往被人们说成是装了一辈子。一个做了一辈子坏事的人,最后做了一次好事,人们常常会说其实他还不是那么坏。是呀!这就是我们看待事物的角度出现的问题。

你孤独吗?是不是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饭,一个洗碗。是不是一个人在冷的时候只有紧紧的抱着自己的双臂。是不是在发现下雨之后一个人独自跑回家的寂寞。

我时常都会问自己:我孤独吗?看见谈蓝色的天空上飘过云彩,看见大海推来横着的螃蟹,看到没有止境的人流。有一天,时间定格在永恒,我知道路上孤独其实也是一副灿烂的阳光。

天涯海角,你在吗?海阔天空,你好吗?我觉得在孤独下你才学会了成长。你才认识了世界。你才知道,其实自己是那么的渺小。有一天当你离开的时候,只有一个脚印证明了,你来过。就是这一个脚印当你在一回头的瞬间,已经被风儿带走了。活着的唯一证据,也从次消失了。

想要有大的建树,都要有坚不可摧的意志,坚忍不拔的品质,血气方刚的血性,还要一颗守的住自己的心灵。你在走,风也跟着你在走。你在看,阳光也跟着你在看。你在奔跑,世界也跟着你奔跑。

所以不是你孤独,不是我孤独。只要我们发现一片美好,世界就是彩色的。绿水青山,清风明月,自有人间仙岛。就是这样的妙不可言让人们真正知道孤独是什么。

孤独是什么?它就是你在高楼思念大地的芬芳,它就是你在高山思念大海的平静,它就是你在独处思念爱人的甜蜜,它就是你内心的独白。

你不孤单,因为有千百万个你。我不孤单,因为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无论怎么样。我们都要学会一件事情,那就是承受,那就是改变,那就是体会。你会成为什么,往往取决于你自身的量度。所以不论在哪里,不论在什么位置,不论在什么高度,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做人就要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

每个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孤独的时候我们要修好自己这颗心。这样当热闹来临的时候,我们才能宠辱不惊。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我想孤独过后,我们将会看到满园的春色。

虽败犹荣读后感 篇6

坦白说,我感觉,刘同的这本《孤独》同他之前的那本《迷茫》,在内容和写作风格上并没有多大区别。同样用的是小清新加点小文艺还略带着点矫情的笔调,缓缓慢慢地写着自己独自一人从湖南到北京这十几年来的辛苦拼搏,如果要说不同的话,那就是xxxx年的刘同,比20xx年的刘同,身价更高,对自己内心的需求更加清澈,走得也更加从容而坚定吧。

所以,20xx年的刘同依然在迷茫,而xxxx年的他,已经开始坦然面对自己的孤独,并且,开始为自己感到骄傲。

这是他的底气,也是他的成长。

这同样是他,在北京这十几年来,一直想要证明的东西,也是他想要让他的读者相信的东西。

谁的人生不孤独呢?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一个人在北京,一个人在上海,一个人在广州,一个人在深圳。

或者是,一个人在中国的任何一个没有被称作家乡的城市。

你独自打拼,你独自受了委屈落泪,你因为工作压力大而发怒,因为人际关系复杂而迷茫无措……

或许你会遇见一个恋人,或许你会遇见一群朋友,或许你会遇见你生命中的贵人。

然而,大多数情况下,你的路,还是需要你一个人去走。

在这本书中,刘同写到了自己的各种辛苦。

我相信,他是辛苦的,传媒行业是出了名的.累,更何况,他是独立一人从湖南来到北京,杀进人才济济的帝都传媒圈,更是辛苦重重。

可是,即使这样,他依然在不停地努力着。

很多人会说,刘同的火,是因为那本《谁的青春不迷茫》。

然而,人的偏见在于,往往只看到了一跟人突然从蹿红,而忽略了他背后所有的辛苦和隐忍。

的确,我是那本书才关注刘同,正是因为关注了,才发现,这个年纪并不大的年轻人,在过去的那些年里,一直在不停地写作,不停地出书。

他出过小说,写过剧本,写过职场文,他曾经是青春文学挂儿的,后来,没有料到,让他火的,是一本类似个人日记的,被打上青春励志的文集。

我想,他之所以那么受欢迎,是因为他勇敢地承认了很多人不敢承认的:谁的青春不迷茫?

是的,我们都很迷茫,都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可是,幸好,我们一直在不停地前行着。

而xxxx年的刘同,同样承认了很多人不敢承认的一点:谁的人生不孤独?

是的,我们都孤独。

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从小就与孤独为伴,到了青年时期,又需要奋力去拼搏,才能够给自己一个有底气的生活。没有人会给你帮助,没有人能够牵着你走,你所能够做的,就是一个人,默默地走完你所有的路。

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在直面孤独的同时,你是否有勇气继续往前行?

是不是即使面对巨大的工作压力,被工作压到崩溃,依然不声不响,有能力处理完所有你应该完成的任务?

是不是在一天的忙碌过后,累到跟狗一样简直爬不起来的时候,是否仍然像刘同一样,依然选择打开电脑,敲下自己所有的想法和故事?

从来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就获得关注,你所不齿的所有出位,都是别人的辛苦汗水换来。

刘同的这本书,或许文学价值并不高,但是,他真的给了无数挣扎在城市里的青年们一个很好的温暖和鼓励。

你不是刘同,但你同样,可以努力,让你自己的孤独人生,过得更加精彩。

总有一天,你也可以成为你自己的骄傲。

虽败犹荣读后感 篇7

 曾经有一段时间,无论我怎样假装潇洒、佯装镇定,心里总还是觉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刘同如是说。每当我读到这一句时,心里总会有些许的震撼,只因为他寥寥数语道中的是我心中难以向别人启齿或者说不知如何向别人启齿的孤独感。或许很多人会觉得说孤独言孤独是一件矫情的事,因为人活着,各自都有各自的孤独,大家在别人所不知的角落里默默品尝就好,何必说出来..就像韩寒所说的: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正因为说不出口的孤独,才把自己扔在黑暗的困境中,不安、彷徨、焦虑、不知所措 孤独是什么?孤独是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名词,是多种情绪的化身,是一个人必须要面对的很多事。正在经历的孤独,我们称之为迷茫。经过的那些孤独,我们称之为成长。也就是说,孤独是成长的必修课。我们必须迈过孤独的荆棘林,才能到达成长的圣殿。或许当我们经历过这些,回望来路,还来不及骄傲,满眼就充盈了因可怜自己而流下的感触。坦白讲,我不知道这一天还有多久才会来临,十年?二十年?因为我还在迷茫中..可是我期待这一天!! 处在我这个阶段的人,正是孤独横行霸道的时候。我会觉得空虚,会想要去抗拒,会想要摆脱这种困境;我会觉得急躁焦虑,我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很多人告诉我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可是如果我说我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呢?是的,你没有看错,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从小到大,回忆起来似乎每一天都是在念书,当突然有一天,读书不再成为生活的全部的时候,我迷茫了,我甚至不知道我所喜欢的是什么。我深知这是一种悲哀。我想做一些事情,但我害怕失败;我想尝试很多事情,但我害怕别人的评价。于是刘同告诉我:很多事情,我会因为做得不好而自责,却从来不想放弃。好不好另说,能一直坚持下去,并希望越做越好,是我永远的信条。纵有疾风来,人生不言弃..人就是很贱的一种生物。当你能承认自己不好、自己失败的时候,你就不再害怕外界的评价了.无论最终你变成怎样的人,要相信这些年你都能一个人度过所有。当时你恐慌害怕的,最终会成为你面对这个世界的盔甲每次读到这些,我都会想刘同不愧是文学院的才子,以他流畅的文字加之自己的经验之谈,这些话都给予我极大的鼓励与启发。我依旧处在迷茫之中,但却不会再那么彷徨不安,我似乎找到了那么一点点方向,我看不清未来,那就把握好现在。一个人未来能去哪,不是靠想象,而是靠今天你都干了什么、干得怎样。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刘同并没有让我们不再孤独,而是让我们明白孤独是一种常态,有勇气忍受,经历,接纳孤独比什么都重要。正如他所说:从惧怕孤独,到忍受孤独,再到享受孤独,才明白成长过程中种种的孤独感,如今看来都是无形的忘我成长。放下,才能接纳;接纳,才有新的力量。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像刘同一样有勇气接纳孤独,忘我成长。谢谢刘同,谢谢体验讲堂,在适当的时候给予的帮助。

精选生命从容读后感精选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精选生命从容读后感精选”,感谢您的参阅。

生命从容读后感(篇1)

最近读了著名作家周国平写的《愿生命从容》一书,在书中我看到了作者用他自身的经历向我们讲述人生的道理。书中那一篇篇文章,一句句朴实的话语,如同一位位智者在我的面前,给我带来别样的情怀,也让自己的心灵开始了一次旅行。

《愿生命从容》是一本处世之道,一本寻真之书,我们要做的不是多成功,而是怎么去做一个人,懂得去自尊自爱,懂得承受压力负累。书里讲的不是什么深奥哲理,而是寻常道理,一种秉持真性情的价值观世界观的取向,一种趋于平和温柔从容的生活态度。

活得简单,才能活得自由

周先生说,“现代人是活的愈来愈复杂了,结果得到许多享受,却并不幸福,拥有许多方便,却并不自由”。先生的话一针见血。的确,在科技愈来愈发达的今天,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得到了很多的便利,然而我们却不知不觉的成为了科技的“奴隶”,不时看下手机,关心刚刚发表的说说是否有人点赞,时刻刷新朋友圈的最新动态,看电子书的时间多过纸质书刊,手机形影不离;常常关注陌生人的言论及时评论点赞却忘了关心身边的人……,留给家人的时间愈来愈少,也留给审视自己的时间愈来愈少。生活如此喧嚣,我们要能够平静下来,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享受幸福的真实与祥和,活得简单,才能活得自由。

当看到周国平说“我们活在世上,必须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一个人认清了他在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并且在认真的做着这些事情,他就会获得一种内在的平静和充实”。

是呀,我到底想要什么呢?是安于平静的生活还是变成繁忙的机器?静下心来想一想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现在才知道我想要的是一个稳定宽松的工作环境,下班后可以照顾孩子陪伴家人的平静生活,而不是因紧张、忙碌而沸腾起来的喧嚣的生活。那一刻我突然的平静下来,重新审视我的工作与生活,他让我知道,安于平凡,简单的幸福,是一种能力。

熏陶是最省力的教育

从本书中在孩子的教育上我得到一些感悟,周国平先生所说的“熏陶是不教之教,是最有效也是最省力的教育,好的素质是熏陶出来的”。所以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无论是我们的老师,还是我们的家长,都应该从孩子的真实需要出发,营造出一种轻松的学习氛围,创设自然发展的环境,做孩子的知心人,而不是主子,更不能成为孩子的奴仆。对待学生,完全没有必要将我们的“雄心壮志”,转嫁到孩子身上,让孩子享受生命的快乐,做一个善良、丰富、高尚的人,成为一个有思想有创造力的人!

愿生命从容,不急不躁,循序渐进,愿以一颗平静从容的心,面对工作与生活。(邓翔)

生命从容读后感(篇2)

对于周国平的了解开始于他对《小王子》推崇,他认为小王子是适合所有人读的哲理童话。周国平为《小王子》做的序言更像是一篇优美的散文,他把对这本书的喜欢和对作者的敬意统统包含在内,并且向所有人分享读书的乐趣。

“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才使她变得如此名贵。”

“使沙漠变得这样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隐藏着一眼井。”——《小王子》这两句话是在他做的序言中所摘录出来的句子,也正是我所喜欢两句话。感觉这两句话用在周国平的文章也非常合适,读过他的文的人,都会觉得周国平一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尤其是通过这本《愿生命从容》,感觉周国平的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气场更加冲淡从容,如同“坐看云起”般美好。

本书的推荐语是:迄今为止最全面、最经典、最值得收藏的周国平散文精选集。收录豆瓣、人人、百度、新浪、网易、腾讯等亿万网友感动和推荐最多的篇目,横跨周国平三十载创作经典。有一部分文字就在网络中看到过,不知道那时怎么读的,觉得写的不错,也不知道作者是谁。当拿到这本书再读一次,是一种熟悉、喜欢的感觉,话说三遍讨人厌,书读三遍不嫌多。随着年龄的增长,每读一次都会有一次不同的认知。在这个篇章中我最喜欢“伍//孩子,是坠落人间的天使”,周国平写到自己的女儿时,慈父一般模样着实令人羡慕,而且跟很多父母的对孩子的认识有很多共鸣,那时的周国平不再是一个作家、一个名人,而是女儿的小跟班、小秘书、小粉丝,他忠实的记录着孩子的一言一行,像是做手帐一般把孩子身上的发光点描绘出来,每篇都是一个幽默的段子,同时在如何做父母系列中,写出的思考让读者思考颇多。看人间事,思考教育事是所有为人父母都改深思的问题。

周国平说,我写作从来不是为了影响世界,而只是为了安顿自己。我是为自己写作,所思所写大多是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这是实话。读者的反馈表明,许多人与我面临着相似的问题,所以发生了共鸣,我对此感到欣慰。

我经常在想自己酷爱阅读的原因,即使走在路上也会自动搜索可读的内容,在家手握书本,在路上看电子书,浩如烟海的文字,我们早就陷入无法挣脱,却还甘之若饴,九死不悔。看动心动,慰藉的是自己的心。从书中、文字中获得是从别处不能得到的平静感,为内心编织一件可温暖自己的暖衣。有多少作家就有成倍数增长的读者,写作不已,阅读不停,每当遭遇困境中,能救赎自我的也只有这些如海般的文字组合,坚强的心也是由这些组合一点点累积铸就。周国平的文字很像是一位老师循循善诱,更像是一位长者笃定深思,更像是一位父亲充满了对女儿的爱。同时他也是一个世俗之人,当有的学生受其文章感染变得越来越优秀,他也会高兴的转发评论和回复。就是这样一个有着自己性格的作家,笔耕不辍,新文、新的思考时常浮出水面。无论你喜不喜欢,他都在那里写着、思考着、经历着。

生命从容读后感(篇3)

看完《愿生命从容》,我此时想的不是书的内容,而是那个河北怀来的寄信人,那句生命本来没有名字吧,我是,你是。

我们都是如此的渺小,生命本来没有名字,一句话叩问了周国平先生,也震响了我的内心。我们从哭啼而来,却在最单纯的年岁里,越加沉溺于俗世,头衔、身份、名利、财产等等,这些攀附的欲望,渐渐把无名变得虚荣,在这个幸运的星球里,比比皆是名利交换,甚至是争权夺势,我偏偏遇见你,遇见了你的读者。我们没有名字,我们都该是那个性情中人。

她点拨了周先生的性灵,我何尝不是?

人活着都该有一个姿态,或慵懒,或随和,而我却喜欢他的人生观,那就是真性情,他说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没有虚度人生。而没有虚度的人,必然有自己真正的爱好,能活出个味儿来,我们不是要买一个人能称为思想家、科学家,不用长篇大论去探讨人生,可能只是静静的品一杯茶,聊一聊人生,碰一杯小酒,去唯有杜康。

我惟愿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其实我很怕看励志书,抑或者是作者的人生观,其一是他的成功不属于我,其二,他已爬至高处,他的人生早已浮沉许久,那种云淡风轻不是常人可以借鉴。

故,我很敏感,但我却喜欢这样真性情的周国平。

想想这世间,很少有人能做到简单,从殷纣王的酒池肉林,到秦始皇的阿房宫,甚至是毫无节制的隋炀帝,其实很多人都可以过得很好,从温饱到肉体,从精神到物质,一个人要比富裕,一定有比你更富的人,舍取是一个大学问,而我却很喜欢他的态度,因为看清了物质的快乐是有限的,对于一个满足过简单生活的人,什么的疆域是更宽阔的。

生命从容读后感(篇4)

看完《愿生命从容》,我此时想的不是书的内容,而是那个河北怀来的寄信人,那句“生命本来没有名字吧,我是,你是。”

我们都是如此的渺小,生命本来没有名字,一句话叩问了周国平先生,也震响了我的内心。我们从哭啼而来,却在最单纯的年岁里,越加沉溺于俗世,头衔、身份、名利、财产等等,这些攀附的欲望,渐渐把无名变得虚荣,在这个幸运的星球里,比比皆是名利交换,甚至是争权夺势,我偏偏遇见你,遇见了你的读者。我们没有名字,我们都该是那个性情中人。

她点拨了周先生的性灵,我何尝不是?

人活着都该有一个姿态,或慵懒,或随和,而我却喜欢他的人生观,那就是真性情,他说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没有虚度人生。而没有虚度的人,必然有自己真正的爱好,能活出个味儿来,我们不是要买一个人能称为思想家、科学家,不用长篇大论去探讨人生,可能只是静静的品一杯茶,聊一聊人生,碰一杯小酒,去唯有杜康。

“我惟愿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其实我很怕看励志书,抑或者是作者的人生观,其一是他的成功不属于我,其二,他已爬至高处,他的人生早已浮沉许久,那种云淡风轻不是常人可以借鉴。

故,我很敏感,但我却喜欢这样真性情的周国平。

想想这世间,很少有人能做到简单,从殷纣王的酒池肉林,到秦始皇的阿房宫,甚至是毫无节制的隋炀帝,其实很多人都可以过得很好,从温饱到肉体,从精神到物质,一个人要比富裕,一定有比你更富的人,舍取是一个大学问,而我却很喜欢他的态度,因为看清了物质的快乐是有限的,对于一个满足过简单生活的人,什么的疆域是更宽阔的。

当然理想是灵魂生活的寄托,我们需要的不是麻木的简单,而是内心存有灵魂,能对美有所憧憬且去爱自己,去做一个真实平凡的自己,去独立,去和自己做朋友,因为这样才是更高的自我。

生活中很多人都是依附在别人生活上的寄居者,如果没有被承认,他们就像行尸走肉,可我喜欢靠自己的本事去行走的人,因为可以不必去经营这样繁琐的人际关系,但这样的人在职场里,容易被淘汰,所以,周先生的态度适合去深山,也林野,却不适宜都市,他的处事态度,有好有劣,但我依旧喜欢这等随性。

我记得有问卷调查说,一半以上的父母是反对孩子去恋爱的,而周国平先生却是反其道而行的人,他支持大学生恋爱,因为他认为,这样可以相互促进,互相激励,激励精神的向上、求知的努力和创造的冲动。

我记得这样态度文笔的人,除了周先生,还有冯唐和王朔,他们都很随意,是一匹放荡不羁的野马,我喜欢他坦承在上大学里,看到美女就觉得世界很美好,一个六十年代的人,多少在过去是封死的,不许恋爱,连握个手都不行。我想,可能越是得不到,越对那种美超越了渴望,但我支持这种渴望,恋爱没有错,错的是自己选择了超前。

我尚未做母亲,我也不知道如何去感受那种爱,从出生,到初为人父,从孩子突然的离世等等,“没有孩子的时候这个本能是睡着的,一旦有了孩子,这个本能就苏醒了。”那个时候他们幸福了,而这种人性根底的东西,支撑了每一个富有抑或者贫穷人的快乐。

你瞧,幸福多简单。

幸福有的时候很抽象,就像他说,幸福属于天国,而快乐才属于人间。我们改变不了命运,可这个世界没有人拒绝幸福,哪怕它平凡,微小。

“我爱人世的不幸胜过爱天堂的幸福。我爱我的不幸胜过爱他人的幸福。”

我想这抑或许就是岁月淘洗出的真谛吧,幸福的远近都是自我的衡量,成功不是人世价值的标准,更重要的是真性情,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这是一本处世之道,一本寻真之书,我们要做的不是多成功,而是怎么去做一个人,懂得去自尊自爱,懂得承受压力负累,甚至是能配得上命运赐予的人。

孤独是爱最意味深长的赠品,是黑暗中并肩行走,我们安静的行走于喧嚣,我们相互去寻找爱的呼唤,我们都是自由人,我们不被束缚......

故,在一个失去了记忆的城市了,并不存在真正的主人,每一个居民都只是无家可归的外乡人,我们都在找寻灵魂的栖息地,找寻那一抹从容。

生命从容读后感(篇5)

走过一些路,吃过一些盐,知道很多事情过不去,并不是一句《习惯就好》就能让自己释怀。那些看似极其有效的道理,多半苍白无力,让你成为别人眼中的强者,自己心中的忍者。

面前的这本《我愿生命从容》,并不是一本关于道理的书,它只是用另外一种视角告诉你,生活的另一种维度。如同一个魔术师,艺术的浪漫与真实生活的交汇,宛若回到中世纪去做焦虑的女画家贝尔特,然后跑到法国去做个马上被情人遗弃的小女人,最后乖乖地回到罗马做个静静吃食的鸽子。真实而有趣,过瘾而回味。当然,对生活与情感中的纠结,书里的人会怎么处理,最值得回味。

比如,穿越到歌剧《微笑的国度》做那个来自异域的丽莎,和中国的王子苏崇,一起经历场浪漫而悲剧的爱情。两个自私的人,都想保持自己,不愿妥协,最后的结局必然是分离。所不同的是,他们是王室婚姻,不是你觉得想分就可以分,关乎皇家威严和礼仪。但德国人最后还是让他们为自由而分。乍然你明白,虽然你很讨厌他们的自私,但于他们自己而言,是快乐的,因为他们表达和做到了真实的自己。

想起曾经看过的很多书,不停地用干瘪的话告诉你:你要放下,要看淡,要接受。这的确是真理,但往往难以做到。当每次被困住,我也试着告诉自己要放下,可最后无比绝望地发现臣妾做不到。当胸怀配不上你的人生指南时,你真的会马上想把那本指南踩到脚下,然后拿推土机让它碎尸万段。所以,真应了韩寒那句话,知道了无数个干瘪的道理,但是依然过不好一生,你需要的是生活深层的艺术。不是放下,放过,接受,而是无造作的真诚。

这就宛若5岁打针,我总会鬼哭狼嚎,妈妈说:大孩子了,要坚强。但我还是会哭,因为确实很疼。妈妈会指指旁边的小男孩:你看,人家就不哭。可我看看,还是会继续哭。最后,妈妈发出通牒:你再哭就不要你了。我终于止住了,只是抽噎。

岂止打针忍着不哭,还有很多。我记得有次手指感染,需要拔指甲盖。那时我已经15岁,早就过了大人所谓该哭的年龄,但是打完麻药,医生拔出指甲,我还是哭了。爸爸在旁边说:分明不痛啊,你怎么还哭。是啊,是不痛,可是我不喜欢血爬满我的手,所以我要哭。

直到恋爱,失去,再恋爱,再失去,我才发现,即使把忍耐的忍字刻在手腕上,我依然做不到不哭,坚强。

后来,我发现,坚强不是不哭,而是不倒。要想不倒,就像奇岚在书中说的,要明白,一段关系中只有爱是不够的。放进世界你的痛便不是痛,你会为自己曾经的泪发笑,至此,失恋只是场生活的历练,而不是泪淌过的跑道。

打针、失恋会有痛,可以忍,但也可以哭。单凭坚强这个词,淌不过失落。

哭并不丢人,因为那是你心底最真实的情感流露,如果强忍,会让自己更疼。这种疼痛带给人的伤痛远远胜过生理上的哭泣。

不哭也不是坚强,哭泣也不意味着不坚强。生活本来就会有痛。只要哭着打完了针,也是条好汉。真正的胆小鬼是那些不敢打针的人。即使恋爱失败,痛哭三天,做个雨中奔跑的海鸟,也还是女汉子,沉溺其中,不给自己期限的,才是弱者。

生活不需要你给自己贴很多标签,坚强不坚强都无所谓,做真实的自己,淌过沟坎是王道。如此,快乐而自由。

生活的狗血有时也需要遮蔽自己真实的另一面,比如工作,比如社交。就像沈奇岚在写卡夫卡时说,他有两个自己,一个自己渴望得到真实幸福的生活,另一个自己害怕失去孤独。

在社交时强忍秃头的恶心勾魂媚笑,千万不要忘记在闺蜜面前恢复小女人的本态。这听起来有些分裂,但未尝不是一种狗血生活里的明智之举。就像奇岚在《总有一间小屋亮着》所说的,脆弱的时候的确需要有人接着自己。如此,心中的柔软才不会崩溃。

在微信微博盛行的年代,读几句干瘪的道理不难,随手拈来,可是凭借道理淌不过雨季,更跨不过生活的泥潭,奇岚这本书提供的是让你自由一生的生活艺术,这远比道理更实用。

对生活缺乏真诚时,我们会变得软弱,成为自己与别人期待的牺牲品。

生命从容读后感(篇6)

最近读了周国平写的《愿生命从容》一书,感觉很安静。挺喜欢周国平写的书,语言并不深奥,不会让人读来头昏脑涨、不知其然。相反,文字干练、浅显,却很容易让人进入境界,一瞬间安静下来,认真享受时光,思考人生。

我很喜欢这样的文字,在如今这快餐文化的世界,在各种"口味"的心灵鸡汤层出不穷的时代,这种文字显得很干净,让人毫不犹豫地停下匆忙的脚步来享受阅读的时光。正如这本书写的——愿生命从容。

周国平先生在书中讲述的都是寻常道理,一种秉持真性情的价值观取向,一种趋于平和、温柔、从容的生活态度。

他的文章很理性,表达很感性。他对精神世界有很高的追求,对自由和自我有一种骄傲的执着,对孤独和爱有毫不吝啬的赞美。他一点一点地用心叙述,以一种与读者探讨的态度,却又恰恰在不经意间感染了读者,让人渴望生命的从容,在这繁世中种出一朵涤尘不染的花。

本文的题目还是几天前在妹妹那里获得的灵感。小姑娘在一篇作文的题记中写了一句很不错的话:你是上帝种下的花,那么芬芳又可爱。我一瞬间被感动。我真的很感叹这个上初中的小姑娘的心灵,是那么的可爱!这句话与周国平的这本书有异曲同工之妙,那么淡定,那么从容,又那么动人。我们是上帝种下的花,芬芳又可爱。

周国平先生的文字着重于对人心灵上的挖掘,强调真性情的美好。很喜欢他的一句话:幸福在于生命的单纯和灵魂的丰富。生命本来没有名字,而我们赋予了它意义。

生命从容读后感(篇7)

都说“男生不可不读王小波,女生不可不读周国平”,现实的评价在传递,《愿生命从容》让我了解周国平的文章并有所收获。

闲搁在书架上的这本书一直未开封,当初说不上什么缘由就购买了此书,或许是对生命有所期待,或许希望通过别人那里多了解一些。由于工作原因,最近一个月出差次数也有点多,火车上总想看看书,就随手拿了这本,阅读至今日结束,期间大约有两周左右。值得细细品味的一本书。

一开始,未打开书本,觉得是周国平先生一个系列版本的作品,未曾想到这个只是他的随笔。从博客上由一位主编精挑细选59篇随笔记录,这些都是评价极高的文章,所以文章质量很有保障,看起来倒也不乏味。

《愿生命从容》共有八个章节,每个章节大概有6~8篇文章,囊括了人生观,价值观,孤独与安静,爱情与婚姻,孩子与教育,怀念友人,阅读感想,以及回归心灵家园八个方面的内容。

生命是一段旅程,有终点的旅程,在生命旅程中,我们应该想想自己作为一个什么样的个体存在?我们是一个个个体,我们生命短暂,苍茫宇宙,有如蚍蜉。但是我们生于尘世,短短70,80载人生,却也需要经历各种磨难,考验,经历痛苦,折磨,那么你是否又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

对于个人来说,什么样的人生观才是符合你自己的标配?书中从真性情的个性,简单生活,理想主义,做自己,享受生命的快乐,人性等几个方面着重介绍,物欲横流的社会,物质主义,权贵钱财,从来不是周国平先生的追求,生活是自己的,活得简单才能活得自由,物质主义,权力都会严重影响一个人的追求,致使精神受累。理想主义,深受其中一句话感染:一个人如果在14岁时候不是理想主义者,他一定庸俗的可怕;如果在40岁时仍是理想主义者,有未免幼稚的可笑。理想是灵魂生活的寄托,这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所以文章建议人做一个温和的理想主义者,今天又听了赵雷的理想,自己动容了,含着泪听完的。

幸福是一种能力,内心世界的丰富,敏感和活跃与否决定了一个人感受幸福的能力。以前听过哈佛大学的幸福课,幸福这个词跨越文化,地域,空间而存在,它既是一种满足,又是一种快乐,也是一种投入,最后还有一种意义。自己的幸福需要自己去体味,这个和欲望快感不一样,这是一个更加高级的概念。当然,人生于世,比幸福和成功更重要的是做人。懂得自尊自爱,让自己有一个坦荡而充实的灵魂,做自己生命的主人。幸福是生而为人之上的情感体现,做人是更加底层的基石。如果做人不行,幸福,事业,成功都是都将会失败。

孤独与安静,一个人并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处于繁华闹市,人群之中。生活总会让你回归宁静,静静的深夜,你是否会去思考,是否会进行自我揣度。孤独也是一项能力,白岩松先生的《孤独是生命的礼物》,让人感觉这种情感并不可怕。欣然接受才会让自己变得更加透彻,换另一种说法,思想境界才会提高。安静不是静止,不是封闭。泰戈尔曾说:“外在世界的运动无穷无尽,证明了其中没有我们可以到达的目标,目标只能在别处,即在精神内在世界里。在那里,我们最为深切的渴望的乃在成就之上的安宁,在那里,我们遇见我们的上帝”。

爱情与婚姻,孩子与教育章节,拜读之后,也是意味深长。周国平先生的生活体验,给了一种很好的模范作用。爱情与婚姻,我们需要追求更加内在的精神契合,孩子与教育,这也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现象,孩子到底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去学习?每个人或许都有不同的见解。

读完此书,最大的感受是心态原来可以在阅读中如此宁静。

感谢此书,带给我阅读上的舒适感,和对生活的一些感悟。

精选秋天怀念读后感精选


阅读优秀的作品,总能让人停不下来,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把这些感受写下来。为了更好的理解原文的内容,我们需要通过写篇读后感进行深度挖掘,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如何去结合实际呢?经过收集,编辑为您献上秋天怀念读后感,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秋天怀念读后感(篇1)

语文课上,杨老师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读了石铁生的一篇挚文——《秋天的怀念》,她读着就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我也好想哭,但忍住了。

说起《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我还记得六年级总复习的时候,作业本上就有这么一篇挚文,那时候语文老师陈老师就给我们读过,她也流泪了,因为她的母亲已经病危了。她的心情十分不好,(她读着读着就把“母亲”当成她的母亲了),陈老师每天都往医院和学校两边跑,不仅要上课,还要批改我们的作业,同时还要担心她的母亲,那一会,她本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加羸弱,我们还知道老师得了“红眼病”。当老师用泪水与哽咽声读完了这篇文章时,全班都站起来为陈老师鼓起了掌。我当时情不自禁地在旁边写了一句话:母爱无尽界,孝心无止镜。于是《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便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里。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当读到这里时,我的心猛地被揪了起来,天哪,她能熬过这个艰苦的时刻吗?当看到这个悲伤的结局,我不仅为作者感到可怜与惋惜,更体会到了“母亲”平凡而又伟大的爱。

对于母爱,我在《秋天的怀念》中又得到了新的诠释,作者双腿瘫痪以后,脾气暴怒无常,听到美妙的歌声要摔东西,看到大雁北归要砸玻璃。作者的母亲只能偷偷地退出去,在门外偷偷关注他的孩子,然后在作者恢复好心情又红着眼进来安慰,可是她的病早已到了肝疼得整宿整宿睡不着的地步了,但她仍未告诉作者她的病情,她怕作者会更加自暴自弃。不仅如此,在临终之前惦记的仍然是她的孩子,这样的母亲,不称为伟大还能称为什么呢?

读过这篇挚文之后,我对母亲又多了一份包容与理解。同时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更让我看到了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母亲。

秋天怀念读后感(篇2)

读了《秋天的怀念》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妈妈的爱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尤其是文中妈妈说的一句话: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这篇文章最使我感动的是最后一部分。这一部分非常感人,催人泪下。作者的母亲坐上了三轮车,去了医院,这一去竟是他们母子俩永远的诀别。母亲临死前不像有些人那样害怕死去,惦记自己。而是始终惦记着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在一块,好好活着。可见母爱多么伟大!

是啊!母爱多么伟大!我也有亲身体验。妈妈每天忙着忙那,还不都是为了我们!有时候,妈妈给我讲解错题,我却在一边不耐烦地嫌她唠叨。有时候,妈妈做出饭菜,我又嫌这不好吃,那不好吃。直到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我才明白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我为我以前做过的愧对妈妈的事感到后悔。小时候,妈妈把好的都留给我们,长大后,我们也应该体谅、关心妈妈,帮助妈妈干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秋天怀念读后感(篇3)

我学过许多课文,比如《地震中的父与子》、《再见了,亲人》……但我最爱读的还是那篇《秋天的怀念》。

还没学这篇课文之前,我就读了一遍,它像一块磁石似的,紧紧地把我吸住了,使我忘掉了自己,忘掉了周围的一切,我贪婪地看了一遍又一遍。看着看着,我仿佛闯进了这篇课文的世界里,有温柔可亲的母亲,有因为受伤而脾气暴躁的儿子。

这篇感人的课文讲的是:有个儿子因为受伤而瘫痪了,所以脾气变的很暴躁,她妈妈本来就有病,可是她还是让她的儿子看菊花,因为母亲最后一次让儿子看菊花,儿了答应了,可是母亲比儿子还高兴,马上跑出去。母亲临死前还说了几句话:“我那受伤的儿子,和一位未成年的女儿,怎么办?”最后这位儿子坚强起来了,他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这么做,原来是为了让他乐观地面对生活。

在我生活当中,我也曾经发生过这件事情,记得有一次,我的头被摩托车撞伤了,因为这件事,我脾气暴躁起来,老是把妈妈帮我买的枕头扔在地上,妈妈天天照顾我,连生意都做不了,还天天背着我去看菊花,妈妈因为疲劳过多,感冒发烧了,可是妈妈还是天天在照顾我。有一天晚上,妈妈晕倒在地上,爸爸看见了,把她背到医院,因为感冒太严重,打了吊针,早上,邻居的一位哥哥把的送到医院,我看见妈妈躺在病床上,我听见妈妈在说:“我受伤的女儿呀!谁照顾她呀!”我听了这句话,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妈妈会天天带我去看菊花,因为妈妈想让我和菊花一样,坚强起来。

妈妈,我已经长大了,你不用担心我了,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来报答您对我的关心,母爱!就是这样伟大,我真想大叫一声:“妈妈,我爱你。”

秋天怀念读后感(篇4)

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一种爱,它给予我们温暖,但有一位母亲,她的爱却充满苦涩,艰涩。

《秋天的怀念》讲述了双腿瘫痪后的史铁生整天痛不欲生,想要自暴自弃。但他的母亲却一直安慰着他,希望他走出心理的阴影。但那时的母亲早已身患绝症,却总是装出一种很喜悦的样子,想让儿子被她感染,走出阴影,正常地开始生活,这样她即使死了也能安心。

当我在阅读这篇优美的文章时,被这样的几句话所打动,脑海中也出现了这样的画面:秋天,每当史铁生坐在窗前,听着优美的音乐,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时,他总会不由自主地开始发脾气,暴怒无常,每每这时,他的母亲都会悄悄地走出去,默默地流泪。然后再悄悄地回来。我感受到了史铁生的悲伤。蔚蓝的天空,美妙的音乐,是那么完美,只是他是残缺的,他的生活不美。我体会到了他那一刻痛苦、难受,甚至是想死的心情。我也感受到了史铁生母亲的难受、伤心和痛苦。因为她的儿子是一个残疾人,而且在自暴自弃,她却没有办法,也不能为力。也许她想到儿子的一切遭遇,会感慨苍天的不公……

想到这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史铁生和他的母亲一生都这样的痛苦、伤心。他们一生几乎都是咬牙坚持着,不言放弃。我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份伟大的母爱,一双能动的双腿,这是多么幸运啊。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它们,就像我们明天就会失去它们一样。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由自主地感慨:是啊,史铁生的一生是这样的坎坷,但他却始终没有放弃,并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作家。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他坚持不懈,不言放弃,坚持梦想的那种精神。

精选爸爸爸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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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心灵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也得到了一些感悟,读后感具有一定的格式,因此写读后感培养了写作的能力。你知道如何打造读后感的内容,能让你的读后感质量更高吗?以下为读后感大全为你收集整理的爸爸爸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爸爸爸读后感(篇1)

从小,我听到的故事里,所说的狐狸都是狡猾和贪婪的,人们似乎也对狐狸充满了仇恨。可是自从看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之后,使我改变了对狐狸的看法,狐狸也可以是善良、聪明和勇敢的。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个故事讲的是在一个山谷里有三个饲养场主,而离饲养场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地洞,山洞里住着狐狸一家。每天晚上,狐狸们都会到饲养场里偷吃东西,三个饲养场主决定要把狐狸一家抓住。有一天,他们三个人拿着枪,阴险地等在狐狸先生家的洞外,他们用枪没有成功。就用铁锹挖,还是没有成功。于是他们就用挖掘机不停地挖,甚至把山也挖出了一个大坑,但还是没有成功。于是他们让所有的工人围住那个大洞口,不让狐狸一家出来,想把它们饿死在洞里。

这时候,狐狸爸爸用它的机智的脑袋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它们在地下挖了一个通道,挖到了鸡舍、鸭舍和苹果酒储存室!当三个农场主还在外面等待时,獾、兔子、鼹鼠、鼬鼠几家,至少有二十九个动物在狐狸家举行了盛大的宴会。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觉得作者达尔有着非常丰富的想象力,也特别幽默。书中的故事情节紧张有趣,让人读了爱不释手。同时,我也觉得狐狸爸爸这种遇到危险不慌张而镇定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也告诉我们在生活遇到危险要勤动脑,才会战胜困难。

爸爸爸读后感(篇2)

人们常说,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确伟大。但谁又能想到,血浓于水的父爱,同样也能惊天地,泣鬼神。

泪水与苦涩的交织,艰辛与无奈的挣扎,一颗催人泪下的炸弹就这样在心海里爆炸。书中围绕父亲高峰和女儿高盼盼父女二人展开。高帆是一位大学老师,他的妻子在产下盼盼后死去。没有了半边天的日子,高帆既为人父,又为人母,一个人用瘦弱的身体承担起抚养幼婴的责任,固守着妻子临终前的遗言。然而,不幸接踵而至。盼盼一岁时,被查出有血液病。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变成了医疗费,为了女儿的健康,他毅然放下了大学教师的架子,放下了一个男人的尊严,偷偷到车站卖矿泉水。而钱却被小偷偷去,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留下了自责和痛苦的泪水……

七年过去了,从小在病房中长大的盼盼病情到了晚期,必须依靠父亲的血维持生命。于是,高帆不顾一切得输送给女儿带着透支自己生命的血液。终于,他倒在了讲台上,腰椎骨折而残疾,一辈子坐在轮椅上……

结尾是盼盼向社会呼呼寻求帮助,世界如此的美好,却为何偏偏让善良的人受伤害?看着盼盼哭诉的样子,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

问世间情为何物,相信每个看过书的人都有了自己的答案。大千世界,人间从来不缺少爱,或许我们应经麻木。人生注定有太多的苦难等着我们,可是我们不要失望。于是,我们看到了那双手,手里面有你的童年;我们看到了那对眼睛,眼里面有你的人生;我们也看到了那个人——那双手和眼睛的主人——你的父亲,是他用肩膀替你扛起了整个世界。

父爱如山,我们生活在向阳的一面,背面是怎样的艰辛我却永远不知道。

爸爸爸读后感(篇3)

《爸爸的灯塔》这篇文章中的爸爸是一名工程师。他有的时候也会像一个小孩子,有一次爸爸偷偷把我的遥控飞机拿去玩,飞机在天上自由的飞,但是却没有回来,爸爸在我面前羞愧得像一个小孩子,跟我说对不起,我也能理解爸爸,所以并没有责怪他。

他会设计高大的建筑,他自己已经作出了很多用木头做的东西例如小汽车,轮船、他也会做各种各样的迷你纸房子等,但是这些物品还不是他的愿望,他最大愿望就是能设计一座灯塔,终于有一天,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也付出了很多心血:为了能制造出文中他心目中的灯塔,他在纸上画满了奇形怪状各种灯塔,这些灯塔有的像塔。有的像箭。有点像螺,最后他终于制造出了他心目中的灯塔,在建灯塔的过程中,危险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在他们建灯塔的过程中,悲剧发生了,因工人操作不当,爸爸上去救他们,结果自己身受重伤,右手不能动几乎失去知觉,记忆也出了些问题,爸爸躺在床上,但是我和妈妈并没有因为爸爸什么事都做不了就不管爸爸,而我和妈妈确是在爸爸身边,细心的照料他,以前爸爸是我的灯塔,现在,我要变成爸爸的灯塔。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也向我们说明了,文中的爸爸,是一个有毅力,有梦想,可以和小孩子融为一体的伟大的爸爸,文章作者说:以前爸爸是我的灯塔,可想而知,以前他的爸爸,是非常照顾我并且,很爱我。

爸爸爸读后感(篇4)

做最好的爸爸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作为一名准爸爸,我一方面在期待着孩子的出生,一方面又感觉自己没有做好准备,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将要出生的孩子。特别是看到周围那些家长为了孩子的教育问题而头痛时,我就更加惶恐不已——我能够成功的养育自己的孩子吗?带着这样的问题去读了一些这方面的书籍,其中最好的一本应该算是赵海吉的《做最好的爸爸——一位普通父亲的教子手记》。现在的教育理论也算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了,各种各样的说法满天飞,有要严管的,有要放养的,有要相互结合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这本书好就好在,他没有刻板的说教,没有高深的理论,只是结合自己教育孩子的亲身经历和心得体会,从让孩子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为人处世让家庭教育回归本位这四个方面,告诉我们一些要点和技巧。让人易于相信,易于接受,也容易操作,非常实用。我们说养育,其实是包括养和育两项内容。但现在大多数父母都对养很有办法,很有规划,但对育却束手无策,捉襟见肘。那么到底该怎么教育孩子,什么才算是好的家庭教育方法呢?以我自己一贯的调和主义观点,结合读这本书的体会,我觉得好的家庭教育方法主要有以下三条标准:一是孩子乐于接受。教育孩子的主体虽然是家长,但其客体却是孩子。如果采用的方法不适合孩子,不为孩子所接受,那做了再多的工作也是白搭,既得不到孩子的理解,也会让他产生抵触情绪,从而降低了教育效果,事倍功半。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性格特点,在教育方法上要因材施教,要根据孩子的天性特点循循善诱,则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家长们必须避免人云亦云,不能把孩子当成实现自己目标的工具,而去盲目攀比,不能看人家孩子学刚琴成了材,也就不顾客观实际也要自家孩子去上刚琴班。至于什么方法是自己孩子易于接受的,怎么做能最好的尊重孩子的天性,则需要家长在与孩子的教育和交流中不断的尝试,不断的摸索,找到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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