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乌鸦读后感
白雪乌鸦读后感 2023-01-20
[热门]白雪乌鸦读后感1000字。
读完这本作品对您有什么启发?在阅读完作品后,世人明白了心中唯一的爱。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白雪乌鸦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雪乌鸦读后感 篇1
一直喜欢迟子建的书,过往岁月在她的笔端流露出一股忧伤的坚强,让人读后心中一暖。
她的《白雪乌鸦》讲述的是一场鼠疫大灾难的故事。天上下着大雪,又盘旋着乌鸦,每天有人死亡,傅家甸两万多人中死了五千多人。但死亡的另一面就是活力。面对疾病,不管怎么,人都要挣扎着活下去。生,确实是艰难的,谁都会经历突如其来的灾难、恐惧、死亡,唯一能战胜这些的就是对生的渴望。这正是迟子建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思想:只要有光,生命就不会绝望。
在书中,迟子建用了很多笔墨去写人们如何去面对这场灾难,死亡和生机是穿插其中的两个主题。为尽孝道而陪母亲殉葬的秦八碗,以决绝的方式死去的陈雪卿,还有那个可爱的孩子喜岁的死亡,无不弥漫着忧伤、压抑的气氛。但是,迟子建却在这份沉重中,穿插进生命的活力和爱。那个马车夫王春申对俄国女演员谢尼科娃的爱慕,还有傅百川对于晴秀的暗恋,她在告诉我们,即使面对困厄,生活也有它美好的一面。
在灾难的笼罩下,无论是社会上层的大人物,还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每个人都在艰难中前行跋涉。她用质朴的笔调把小人物身上微弱的人性光芒一点点放大,然后凝聚在一起,形成了生命的活力。正是依仗这种群体的活力,人们终于度过了鼠疫的难关。
迟子建最喜欢的作家是人道主义作家雨果,而她自己也是沿着这样的一条路走下去。
白雪乌鸦读后感 篇2
在炎炎夏日的伊始读完了《白雪乌鸦》,读完庆幸是在夏天读的,燥热的空气冲淡了小说中的悲凉气氛,不然我读的时候可能会更难过一点吧。想起来我有大约半年没有读小说了,一直在慢悠悠地读散文,而这本小说我用三天的通勤时间就读完了,还是感叹读好的小说畅快淋漓。
因为知道这本小说是以1910年底在东北发生的鼠疫为背景的,所以当我在看到前两章提到“旱獭”两个字的时候,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就已经预见了之后必然发生的悲剧了。
这本小说着眼于小人物,人物很多,但主要人物性格都还挺饱满。并且带有浓厚的地域色彩,对东北大地的自然气候(太阳、雪花)、人文景观(俄式圆顶教堂)的描写也让我印象深刻,本来东三省就差黑龙江没去过,读着就更想去哈尔滨了。今年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
昨天小说读到伍连德出场后不久,我就又去翻了大师一月底写东北鼠疫的文章看,发现小说的背景和很多细节与事实完全相符,看了后记才知道作者真的为这本小说做足了功课,可能也是因为写的是故乡,因此格外认真。迟子建的作品,之后我也会再接触。
作业里有一项是推荐一本书,第一个蹦入我脑海的是《平凡的世界》,因为和《白雪乌鸦》一样也是小说,也带有浓厚的地域色彩,同样也描写了很多人物,也有大的时代背景为设定。我想《平凡的世界》很多群友应该都读过了,可能因为我是在高三一段非常沮丧且无助的时候读的《平》,从而使我对这套书有了更深的感情,总想着有机会再读一遍,但心境应该会与三年前差挺多的吧。
白雪乌鸦读后感 篇3
这部《白雪乌鸦》不但激活了一场在一个世纪前猖獗横行的鼠疫,更激活了一群一百年前被突然而至的死亡扼住了喉咙的卑微灵魂。
迟子建用文学的光把那段黯淡的历史和历史下的亡灵重新照亮了,能直视直叙伤痛不乏温厚宽容隐忍,经历惨痛仍拥有童心和爱的希望;文字既不失古朴清白,又多了一份细致的打磨,圆熟而不矫情,顺畅而不粗俗,这里面有讴歌也有鞭挞,有屈服于人生的无奈忍让,也有对生命的积极抗争,在“鼠疫”爆发这个特殊大背景下,各种社会矛盾的剧烈碰撞和人与人之间的悲欢离合,在作者清新优美的文字下被刻画得完美到位,显示了作者驾驭文字的技巧和功力。
作品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饱满丰富的人物形象,有正面的王春申、秦八碗、周耀祖、傅百川、伍连德等,也有反面的纪永和、翟役生、周耀庭等,让一个个或高尚或丑恶的灵魂在我们的视野里深度曝光,对人物场景的设置和人物内心活动的刻画也都丝丝入扣、合情入理,“白雪”与“乌鸦”作为贯穿始终的两个点睛之物,时时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在傅家甸这个疫情最严重的灾区,上演了一出出或荒诞、或真实、或悲情、或温馨的故事,细细读来常给人欲罢不能之感。作者以她沉静而饱满的叙述,带我们走进那座灾难笼罩下的城市,所有深藏的爱恨情仇,在死亡的重压之下活力萌发,枝缠叶绕,难解难分。
合上书本,忍不住感叹:历史总是惊人得相似。先是有几个同样症状的人相继死去,高烧多日,吐血而死,死后脸色黑紫。与其密切接触的活人,开始恐慌。但生活还是得继续,事态进一步发展,俄国军警开始限制人群自由活动。临时病院应运而生,然而被送进去的人依然会死掉。人们开始意识到,医生原来拿鼠疫没办法。后来邻里之间相互打招呼,隔着几丈远大喊。而我们现在变成云拜年,云聚会,云旅游。现实中戴着口罩打招呼,还会被人示意,你退后一点跟我说。有在家憋不住的,开始乔装打扮想办法上街……
“霜降在节气中,无疑是唱悲角的。它一出场,傅家甸的街市,有如一条活蹦乱跳的鱼脱离了水,有点儿放挺的意思,不那么活色生香了”
“他鼓足勇气,推开店门。店里异常安静,没有客人,也没见店主,但王春申看见了四壁上悬挂着的形形色色的钟表。那里面的时间,没一个是现在的时间,王春申的眼睛湿了,因为他从这些坏掉的时间中,看见了谢尼科娃青春的脸。”
在作者的笔下仿佛任何东西都有生命。笔触既不冷峻也不热烈,是对那个时代的娓娓道来。枝干枯萎后又在朽木上拔节馥郁,苦难中挣扎,渺小卑微却又让人心存敬意。
最让人热泪盈眶的是:他们在与命运对抗后,春天终于到来,那时一切都回归以往,人们生活在阳光下一如往常的笑着。带着对逝去人们的怀念,心中留下一块伤,一份想念,春回大地后依然坚强的活着。当一切恢复往常,有些东西却是不一样了。
最后,我给大家推荐的一本书是《十二怒汉》,推荐理由:当下社会价值多元,众声喧哗,与六十年前相比,更需要常识和理性,宽容和共识。
白雪乌鸦读后感 篇4
最近,刚读完《白雪乌鸦》,读得很快,用了一天的时间。因为小说的情节很紧凑,很流畅。这部小说里,人物众多,且多是普通的民众,这些小人物在面对鼠疫这样的大灾难时,可以说是各具形态,有坚韧。有抗争,有救助,有胆怯,有死亡,有出生,有殉情,有陪葬不管怎样,生活还得继续,于灾难中总能看到生的希望存在。
故事的情节我不想多说了。我对书中的两处暗恋情节感触很深。一是王春生对俄国女演员谢尼科娃的爱慕,二是傅百川对于晴秀的暗恋,两位女性是本书中的美丽与智慧的化身,她们值得让人爱恋。小说中表达这种爱恋是非常含蓄的,他们的举止和行为除了悄悄的关心,就是默默的相守,虽然他们的的生活不如意,但是情感世界却是丰富的,这种真挚、美好的情感很动人。我想现代的人,更应该保留这种纯美的情感。
迟子建说:我生活在白山黑水之间,从小生活在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中,我抵御外界世界一切的好与不好都有天生的免疫力。我想,常人眼中的困境,对于整个人生来说,其实是际遇,是财富。
迟子建出生在漠河,那是中国的最北端,生长在大兴安岭,那里有辽阔的原始森林。我突然萌生了要去那里看看的念头,心向往之。
白雪乌鸦读后感 篇5
白雪、乌鸦,两个贯穿文章始终的意象,前者象征故事发生的时间在冬季,而对于后者,想来大多数人都不会觉得会有什么好事会发生。霜降之后万物伏藏,然事端已有萌发。
当喜岁随意说到今冬会死不少人的时候,还没有人意识到即将到来的灾难。人们往往顾及于眼前当下,困于生活命运给予的桎梏,而这也是一个碌碌众生难以逃脱的历史性普遍性的特点。
是非黑白说来容易区分,但是无论金兰吴芬,还是翟役生翟芳桂,每个人背后都有难以言说的苦楚辛酸。即便是其他主要人物也是各有优缺。人性的讨论在文学作品中从来不缺乏。谈论一个人的时候尽管难以公正客观但起码我们可以以宽容中和之心相待。王春申最后递给翟役生的那杯酒,既是泯了恩仇又是向未来表达出了一个积极的态度。
迟子建的风格多用修辞,所以文章读来身临其境。她笔下的人物多给读者带来复杂难言之感,正如那孕育万物的厚重黑土地。
大雪可覆盖掩埋污糟净化环境,却也寒冷无比。乌鸦被视为不详,却也有人喜爱。大灾过后,立春之时,大地不再只有黑白两色,一切欣欣向荣,新的生命也在渴望。所以,于晴秀的第三个孩子是幸运的,他没有经历那可怕的冬季,但是他也叫喜岁,这是生命的继续。
一部好作品可以说的有太多了,即做不到言简意赅,又三言两语总是浮于泛泛,所以只能珍惜每本真正看完的书,日后也必会再细细品尝。(电影《思悼》的插曲多符合此书的基调啊ಠ~ಠ)
白雪乌鸦读后感 篇6
《白雪乌鸦》讲述的竟是一个关于鼠疫的故事。
一百年前,一场鼠疫在东北大地上蔓延,共有六万人为此失去生命,仅有两万多人的哈尔滨傅家甸,疫毙者竟达五千余人。
迟子建用她沉静而饱满的叙述,带我们走进那座曾被灾难笼罩的城市。小说从开始到结束,都是在白色的环境下,染上了黑色死亡的墨汁,虽然风趣言语的穿插,还是无法压制心中的许多阴霾。这个北方出生的作家,骨子里有着北方白雪皑皑的情愫,在小说中总是能洋溢中一种纯净,单纯的活力。沉闷混沌的日子、迷惘诡异的氛围,将人们在这场因捕猎旱獭而导致的灾难中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渲染的可感、可触。
故事发生在作者迟子建的故土,那儿是中国的最北端,在广袤的东北平原的大地上,生活着朴实、勤劳的中国北方的劳动人民。但是清朝末年,政治腐败,闭关锁国的美梦被外来的坚船利炮给打碎,中国人民,尤其是东北三省的人民的生活更是苦不堪言。书中不断提及的俄国和日本觊觎中国领土的野心和分别由俄日修筑的中东铁路、南满铁路也都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自从清政府与沙俄签订《瑷珲条约》,中国便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随着领土的大片割让,乌苏里江的坚冰终于被打破了,俄国人在中国的领土上修建了中东铁路,于是遥远的西亚文化乃至陌生的西欧文化也随之进入了中国东北。再加上日本南满铁路的修建,除了加速了对我国东三省自然资源的掠夺,还毫不留情地改变了我国东北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在形成对中华文化挤压的同时,构成对我国原生态人文环境的威胁与破坏。
而随着强权入侵的,除了先进的科技、异域的文化,自然潜藏着多种灾难的可能(包括亡国灭种的可能)。迟子建的故事,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
从头一年的深秋霜降在节气中,无疑是唱悲角的。开始,到次年的初春榆树的枝条也刚刚变得柔软结束,半年的鼠疫,夺去了无数的生灵,傅家甸的人们妻离子散,人们在自然面前显得是那么的脆弱和渺小。但是作者用她温柔而坚强的笔触,使我们感受到了对待生命的释然。
再大的苦难,人们还是挺过来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近几年发生的机场大灾难,06年的印尼海啸;08年的汶川大地震,10年的玉树地震;SARS、甲流我是怀着沉重的心情读完这本小说的,但是,除了沉郁的心境,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书中人物极多,作者从平民百姓着手,有名有姓的几达上百位,多为贩夫走卒、引车买浆者流。正是这些栩栩如生、饱满丰富的平凡人物,将 100年前,东北大地上的劳动人民朴实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迟子建没有重墨于甲午战争中的将门之后伍连德,她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向我们介绍驱除鼠疫的功臣的光辉事迹,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述的那样。我要拨开那累累的白骨,探寻深处哪怕磷火般的微光,将那缕死亡阴影笼罩下的生机,勾勒出来。书中有正面的王春申、傅百川、秦八碗、周耀祖、伍连德等。也有反面的纪永和、翟役生、周耀庭等,还有命运各不相同,却在那样的背景下及其无奈的几个女人翟芳桂、于晴秀、苏秀云、谢丽科娃等。他们操持着不同的生计,在傅家甸这个疫情最严重的灾区,他们需要面对的是恐惧、悲伤和死亡,他们凭借着小人物之间的默默相守演绎着他们在生与死之间的动人故事。
在人们和鼠疫作斗争的过程中,虽有像翟役生这样幸灾乐祸的、纪永和这样等着发国难财的人,令人不齿,但总有些灵魂高尚、内心闪烁着人性光辉的人令人敬佩。
不得不提到的是书中始终贯穿着的一个普通人,他就是每天以黑马为伴的王春申,从他的经历来看,踏实一个可悲的人,两个老婆吴芬、金兰还有心爱的儿子继宝都相继在这场恐怖的鼠疫中殒命,其中自己的宝贝儿子还只是因为出疹子,被误诊为鼠疫的,这叫一个冤枉啊!留下的不只是谁的还得管他叫爹的女儿,最后好友四邻也相继归阴,还免不了受吴二家的算计。要说悲惨,他算是极品了!人活着总归是有盼头的,他的精神支柱便是俄国女演员谢丽科娃留给他的美丽的幻想。家人相继去世后,他后来加入了抬埋队,在疫情没法控制的时候,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工作,当然这并不排除他生无可念的可能,可是和周耀庭、翟役生这样同样形单影只的人比起来,王春申这样的小人物便会瞬间显得高大起来。他的余生在为生者祈福,为死者歌唱。
和纪永和这样在国难当头之时,还想着囤积粮食,大发横财的商人比起来,傅百川就非常值得人尊重了,前者再为人性的扭曲做注解,而后者再为对生的敬畏、对社会的责任感作诠释。在和鼠疫作斗争的过程当中,他出谋献策不说,还为疫病提供药材,免费为全场百姓赶制口罩,为防疫事业忙前忙后,他不是一个站在钱眼里看世界的唯利是图的商人,而更像是一名对社会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企业家。
看着傅家甸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周济一家,祖孙三代经营者一家小点心店,在平凡不过了,在鼠疫期间,主动提出为隔离所的人做饭、送饭,当时看到这里我不禁湿了眼角,脑海中也浮想联翩,08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可是中国人民众志成城,将大雪灾、大地震、民族破坏等一一挺过来,这让我觉得,中国正是有着这样的国民,中国人的脊梁才不会弯!
感触最深的还是焚尸那一章,并不是因为那场面有多么壮观!而是在于,当你想象到有这么多尸体,他们曾经都是活生生的人,而转瞬会化为灰烬的时候,你会感到无助,感到人们在死亡面前时多么渺小,那不会是震撼的感觉,你会觉得那是心在颤抖。这是在无法让人不想起,大一那年,爷爷去世,遗体被草席裹起来,送入灵车的那一刹那,仿佛那阴阳相隔的锥心之痛再一次升起。
白雪、乌鸦,是这故事中不可或缺的情境,仿佛为这本已很忧伤的故事涂抹了一层苍凉。白雪的每一次纷飞,仿佛离者的哀伤;乌鸦的每一次振翅,就犹如逝者在告别。皑皑白雪是这场浩劫中不断的挽歌,他们越想劝慰人们,人们就越感到凄凉。
到了冬天,那些色彩艳丽的鸟儿,都扑扇着翅膀南飞了,乌鸦却仍在北方的雪野中挺立着。还有,它那粗哑的叫声,带着满腔的幽怨,有人间的色彩,不像画眉、黄鹂、燕子,虽然叫得好听,但太像天上的声音了,总觉得无限遥远在我看来,翟芳桂喜欢乌鸦是有她的道理的,他们就像热爱着这片土地的人名,愿意守在这片沃土上。
读小说的过程中我仿佛穿梭在那个100年前被黑暗笼罩的城市,听到了丧失亲人的哀嚎,看到了尸骨粼粼的惨状,嗅到了尸体腐烂的味道。但是,当我最后看到疫情报告,死亡率为0时,我的心释怀了,我和伍连德的心情是一样的,我知道,中国人又一次挺过来了!
这让我相信,即便是在寒冷的冬天,总会有回春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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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韩寒读后感1000字通用
写读后感时该如何具体地阐述作品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呢?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常常被书中的内涵折服。你可你可以认真书写一份作品的读后感,再次回味一下书中深刻的内涵。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韩寒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韩寒读后感 篇1
(这篇文章是我在看完韩寒的最新博文《青春》后有所感触而写的,可能文章本身与韩寒的那篇并没有太多的联系,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的话,可能就是风格有一些模仿吧。)
我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家庭条件不错,自己也挺会混,现在被家里安排在外地工作,目前还属于是临时工的性质,一个月就几百块钱的工资。他对我们说过一段时间就会调到离家比较近的地方上班并且当上正式工,那样一个月就有几千块的工资了。我们都替他高兴。
还有一个也是跟我一起长大的哥们,现在毕业了在家乡小城市的一个建筑公司上班,女朋友是他大学时的同学,长得很漂亮,现在在他家里住着,也和他在一个地方上班。我们都问他准备什么时候结婚,他算了算说今年是寡妇年肯定不行,明年是他女朋友的本命年不行,后年是他自己的本命年也不行,最早也就2013年了,也有可能是迟一些到2015年。我们都替他高兴。
我还有一些同学,他们都高我一届,现在要毕业了,平常就经常在校内上发一些和各自男、女朋友的亲密照片来大秀恩爱羡煞旁人。最近听说他们的考研成绩都挺理想,而且基本上都可以和自己的男、女朋友到一个城市里继续上学,摆脱了大学时期苦苦的异地恋,这些人被我们视为模范夫妻。我们都替他们高兴。
我身边的就是这样的一群单纯的人,他们是如此的相信着眼前所看到的一切,他们——包括我在内——相信现在身边的人就是最终能陪着自己走到最后的那个,他们相信着当变成了正式工后能过的更好,他们相信着2013或者2015年能结婚,他们相信着考上了研究生、能生活在一个城市就能幸福稳固的慢慢走下去了。我没有去问他们是否真的相信这些他们一直相信的东西,亦或是他们觉得如果去选择相信这些的话,会比较幸福。
当然,我身边还有一些人,他们没有男、女朋友,没有工作,没有考上研,没有考上公务员,但他们同样相信着当所有的“没有”变成了“有”之后,美丽新世界。
这就是我和我周围的一群人们,我们都还很年轻,不过是二十一二三四岁的年纪,但是这个世界的种种资讯种种现象通过网络也好其他也罢的途径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在这个节骨眼上涌进了我们的生活,让我们成熟——或者至少让我们认为自己已经成熟。我们开始经常的陶侃自己已经老了,我们开始顺其自然的只看着自己三步远的未来,不是因为看不到,只是刻意的不去看——就像鸵鸟一样。
其实我们都还是活在一个自以为的世界中,以为可以“盖一座城堡,不被打扰,一直到老”,一厢情愿而已。我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们真的像是活在鲁迅口中的那间“铁屋子”里一样,只是很少有人能站出来大喊几声把我们“叫醒”,因为我们的这个社会首先会谴责的就是这些把别人“叫醒”的人。这是我们老祖宗的习俗,就像当王安石从褒禅山那个山洞中出来之时,也是首先“咎其欲出者”,紧接着才“余亦悔其随之”。
是的,我们的周围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些人,他们不断的给我们讲述着社会上的这些那些,我想我应该称他们为“DreamBreaker”。那么如果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我还真有点讨厌韩寒。
想到了很早以前就听到过的一句话——我是一只在玻璃瓶中的苍蝇,面前一片光明,出路却是没有的。我想说到底我们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一只活在玻璃瓶中的苍蝇,面前是一片光明的,只是至于出路到底有没有还不知道。于是我们都要不停的向上飞,因为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还是要相信困住我们的这个玻璃瓶是一个瓶口向上并且形状规则的容器的。而至于事实是否如此我们却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们就这样努力地,不倦的向着上面那个我们想象中的瓶口飞去,渴望着飞出这个瓶子,去体验瓶外的美食,而这美食,说来只是大便而已。因为我们是苍蝇,这是我们的天性。
韩寒读后感 篇2
韩寒的长篇小说《三重门》刚一问世,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在中学生中更是捧客如云。读了这部小说之后,我为韩寒丰富的学识与超时代的文学素养深深折服。但我认为,同他那精彩万分,无懈可击的杂文《杯中窥人》,《穿着棉袄洗澡》相比,《三重门》实在是大为逊色。
韩寒的知识应该是丰富的,所以他的小说随手拈来就有很多东西。只是,一涉及到社会场面的描写,多少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了,很典型的就是在小饭馆里看朋友打架的那一情节。用了大段的文字来描写双方如何互丢“生煎”,写得索然无味且毫无真实感。或许是到最后他自己也写得无趣,于是赶紧把笔锋一转,让主人公逃离现场——呵,什么都解决了。韩寒在《三重门》的序中提到,他是用了知识来代替生活阅历的不足。但我认为,阅历方面的东西是永远无法替代的。所以,稍加留心就可以发现,在韩寒的小说中凡涉及到现实社会的情节,多是零星几笔,不敢多作停留。
韩寒的书中充满了智慧的语言,让人忍俊不禁,却又引人深思。可惜这种风格没能坚持到最后,当小说过半后,写到林雨翔进入市南三中起,也许是作者的智慧已经用尽了,也许是这段故事与他当时的处境太相近了,以致他无法如上帝般远距离地看着书中的人生。没有了距离,太贴近的故事似乎使韩寒写的时候施展不开,雄心勃勃地拉出的几个人物,如和主人公同为体育生的几个同学,都无力再深入写下去了——隆重的出场,却无力的退出。
韩寒的小说中还有相当重的模仿痕迹,尚未形成自己的风格。感觉上,韩寒似乎是边看着《围城》边琢磨着如何下笔的——韩寒写林雨翔,说他的获奖作文是从旅游手册中翻过来的,说他评论着那首卧梅诗时候的尴尬,说他想争夺文学社社长时的处心积虑……一点情面也不给,把主人公一点一点地剥了皮,揭出他内心的软弱,无能和虚伪来——明明白白的钱氏风格。即使是小说的主人公林雨翔也都充满了方鸿渐的影子,没有了自己独特的形象。更糟的是,到了最后,韩寒终于不忍心再对小说的主人公刻薄下去了,竟让女主人公Susan爱上了他,结尾的那几个电话,真是坏了他的风格。即使是差的小说,里面有一个人物形象鲜明一些,也会让这部小说的地位有所提高,最典型的就是那部描写着“轻舞飞扬”的小说。
可惜得很,韩寒的小说终于没有把人物形象鲜明地塑造出来……
韩寒读后感 篇3
看着一路走来的韩寒,发现他正在一路长大。从一初的所谓的冷眼看世界,到现在责任的社会青年,不难看出,韩寒真的长大了。
《青春》,或正是他长大的一个代表吧。书中记录了韩寒一年多在博客上写的杂文,那是一直走路的辛苦和对现实丑恶面淋漓尽致的批判。书中写了许多对于当时时事的感想与看法。首篇青春便是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谁说韩寒冷眼,这是一种对于社会莫大的关心与责任。有时候,这个世界就这样:你想说,有人不让你说,你说多了,有人却说你是假的。
这些年轻人是无解的,多么可悲的事情,本应该在心中的热血,它却涂在了地上。
从开始单纯的关注学校、教育,到现在的社会,韩寒一路走着,一直在路上。青春,多么美好可爱的人生阶段,只凭听也能让人平添几分遐想,可是,有些人却把它浪费在了成长的路上。韩寒以青春命名或许也是纪念自己已逝的青春时代吧。毕竟当年的韩少慢慢的变为了韩老,而今也是而立之年,是个做了父亲的人了。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一个人轻狂的青春或许也该有个结束了,让自己成长的脚步歇一歇,有些累了。
所以我们在文学作品和歌词里经常看见一句话,那就是让心去流浪,当然身体还在城市里交房贷。
现实与理想总是隔着许多让人踌躇的东西,青春的我们经常做着现实不了却又不舍得放弃的梦。梦里的自己是孤傲寂寞的,至少心灵上总不愿让别人参与。那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梦,梦很美就像青春。渐渐的现实越来越的逼近,把自己的梦映衬的那么廉价,甚至一文不值,那时的我们是否还会如当初般执拗的追寻自己的梦呢?有时候,现实的残酷不是让你一无所有,而是让你直接死在了想拥有的路上。
这里你没有末路,你从不孤独。其实青春也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孤独,就算我们不可一世的不愿靠近这个世界,但我们还是有很多同路人,他们陪我们哭,陪我们笑,陪我们写着自己内心的文字,陪我们叛逆的做着肤浅的挣扎,陪我们自以为的反抗着这个世界---,这就是青春,有着很多很多的同路人走在一同长大的路上。
韩寒走了过来,他以自己的实际探着未知的路,他说,我从来就不觉得理想是救赎青春的一种方式。他执着的叛逆着,做老师眼中不可一世的孩子,任凭唾沫乱飞也从未曾改变韩寒心中坚定的决心,这样的韩寒才是真正的韩寒,才是我们眼中熟悉韩寒。
韩寒读后感 篇4
《杯中窥人》它深刻地揭示了生命个体与社会现实环境接触后出现的对抗性形态:个体独立存在于社会;个体已经或几乎完全被社会所同化;个体在独立与同化之间徘徊。但是《杯中窥人》的写法又不同于一般作品的古板说教,或以救世主式的悲天悯人的姿态出现。韩寒作文犹如闲庭信步,信手拈来,挥挥洒洒,看似任意为之,实则独具匠心。
世界犹如一个大水杯,生活即杯中的水,我们每个人就是那张张白纸,不同的是各具形态。一杯水代表着生活,一张纸代表着一个活生生的个体,一张纸和一杯水就构成了一种生存形态。二者相交,结果只有一种:纸融于水。只是质地不同的纸,融于水的速度不同而已。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不同的速度才构成了不同的生存形态,构成了不同的人生。
个体独立生存于社会,这是一种非常规的生存形态。因此只有两种人存在:英雄和傻子。二者虽然同多数人一样被抛入生活这杯水中,却依然保持着自己的本真状态,犹如一个婴儿,随着岁月的递增,身体虽然在不断地长大,但始终保持着一颗纯真无邪,善良温柔,正直不阿的心,过着自己心中的幸福生活,不为世俗所累。当一个傻子傻到别人望尘莫及时,就会被命名为英雄,而其余生活在别人身边的傻子则仍被称作傻子。像《天下无贼》中的傻根,傻的可怜,却也傻的可爱,同时也傻的伟大。只是别人心中只想他的可怜,却看不到他的可爱和伟大。因为他们被尘世的泥土蒙蔽了双眼。
个体已经或完全被社会同化,这也是一种非常规的生存形态。他们已经或几乎完全浸入到生活这杯水中。他们上窜下跳,左右逢源,手段繁多,八面玲珑,能言善辩、、、总之,他们生存能力极强。他们是生物进化论的优良品种,可是正如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一样,令他们引以为傲的优势同时也是其致命的弱点。他们心中没有中流砥柱,整天随浮世漂移,不断的改变自身以求得社会的认同,终死如此,永远迷失着自己,一辈子醒不了,与傻根相比更觉可悲。
第三种人也就是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了,也是最痛苦的一类人。我们既想做一位在别人看来有个性的人,同时又想能够保留更多的自身然后去适应多元的生活,以期获得圆满的人生,结果往往是为了张三得罪了李四,为了事业顾不过妻儿父母、、、童真的心早已失去,却也未能游刃有余的生活在多元的现实中,总是磕磕绊绊,犹犹豫豫,一辈子寻不到或者压根儿就顾不到自己的梦。整天昏昏噩噩,如墙头草随风倒,同样寻不到自己的人生目标,一生不知为何生,同样不知为何死,不知今生来世一遭为何,为钱,为名,为权,为地位,为每一样东西你都争过,惟独没有为自己的人生争过一回。你大哭,你大笑,其实你很无助。物质文明的发展蒙蔽了人们追求精神文明的双眼,同时蒙蔽了人们寻找人生真谛的双眼,整天混在这趟生活的混水中不知所往。
这就是韩寒的《杯中窥人》,窥到的是人生的可悲。还有无奈?无助?
韩寒读后感 篇5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平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终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知道是非黑白,知道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中国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意义,最他的国读后感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韩寒读后感 篇6
韩寒的《青春》,虽是新书,多是旧文。无奈,依然心甘情愿的很喜欢,就当是免费读他博文的小小代价吧!
书名为《青春》,内容实在青春不起来,难道我们的青春注定残酷?开篇即为韩寒写他朋友的,感觉如同写的是自己。苦逼的青春,活的一点都不潇洒。在被美化的青春雨季花季里,有谁在乎过自己的青春?懵懂的青春在弱智的教育中流逝,回忆起来只有残渣余孽。人如同蜗牛,生下来,就背上了重重的壳,开始壳里放着课本,后来壳里放着工作,再后来,老婆、孩子、房子都装进了壳里,真够痛苦的。
末尾一篇,是写韩寒母校的。就算母校是一个恶毒的后妈,在镀上岁月的金光后,也会找到妈的温暖的。记得某次回初中母校,虽然是物是人非,依然情绪满怀。竟然怀念起那个收了我黄书,罚我写检查的叫刘冰的老师来,怀念起那个拿着板凳腿把手打肿的小野来,怀念起那个长得好看有小孩的英语老师来,真贱。老师打你骂你,总有一个共同的理由,为了你好。多年后,发现这个理由竟然是定律,哎!
读韩寒的文章,有个不好的习惯,老想拿支笔画来画去。看到所谓的警句就画下来,以示强调。关灯合书,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忘的总是比记的快。好像在那里看到过,说我们是一个健忘的名族。说的很有道理,不是故意要忘记,而是真的忘记了。就像韩寒在这本《青春》一样,里面的文章在博客上看过了,有的还保存下来了。但再看,感觉还是挺新的。
青春,多么诱人的一个词啊!可惜,那辆校车上死去的18个小孩,再也没有了他们的青春。我怀念我的青春,那些记忆的零碎片段:远远地望着女老师晒在外面的粉红色内裤随风飘荡,却不敢走过去帮她捡起来挂在晾衣架上
青春,有过多少懦弱,就有过多少疯狂。
韩寒读后感 篇7
我只是站在这个舞台上被灯光照着的小人物。韩寒
真正开始深入的认识韩寒还是高一的时候,记得那时每逢周末自己便跑去图书馆借韩寒的书看。印象很深的是那时看得是《三重门》,看着林雨翔的才华与独傲,看着susan的美丽与知体,心中总幻想着有一天我也在小河边遇见这样一个女孩。
那时还小,并没有太多对于中国式教育体制的思考,只觉得雨翔受够了老师们的欺负,总觉得他是该反抗了,但是并没有。之后想想,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个林雨翔改变不了什么。但是却是当时应试教育闯下的果,一个偏才就这样被埋没。像极了韩寒。
但韩寒并没有被埋没。他敢说敢做,用身体力行证明着小人物也能够在舞台上熠熠生辉。
看着一路走来的韩寒,发现他正在一路长大。从一初的所谓的冷眼看世界,到此刻职责的社会青年,不难看出,韩寒真的长大了。
《青春》,或正是他长大的一个代表吧。书中记录了韩寒一年多在博客上写的杂文,那是一向走路的辛苦和对现实丑恶面淋漓尽致的批判。书中写了许多对于当时时事的感想与看法。首篇青春便是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谁说韩寒冷眼,这是一种对于社会莫大的关心与职责。有时候,这个世界就这样:你想说,有人不让你说,你说多了,有人却说你是假的。
这些年轻人是无解的,多么可悲的事情,本就应在心中的热血,它却涂在了地上。
从开始单纯的关注学校、教育,到此刻的社会,韩寒一路走着,一向在路上。青春,多么完美可爱的人生阶段,只凭听也能让人平添几分遐想,但是,有些人却把它浪费在了成长的路上。韩寒以青春命名或许也是纪念自己已逝的青春时代吧。毕竟当年的韩少慢慢的变为了韩老,而今也是而立之年,是个做了父亲的人了。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一个人轻狂的青春或许也该有个结束了,让自己成长的脚步歇一歇,有些累了。
因此我们在文学作品和歌词里经常看见一句话,那就是让心去流浪,当然身体还在城市里交房贷。
现实与理想总是隔着许多让人踌躇的东西,青春的我们经常做着现实不了却又不舍得放下的梦。梦里的自己是孤傲寂寞的,至少心灵上总不愿让别人参与。那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梦,梦很美就像青春。渐渐的现实越来越的逼近,把自己的梦映衬的那么廉价,甚至一文不值,那时的我们是否还会如当初般执拗的追寻自己的梦呢?有时候,现实的残酷不是让你一无所有,而是让你直接死在了想拥有的路上。
那里你没有末路,你从不孤独。其实青春也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孤独,就算我们不可一世的不愿靠近这个世界,但我们还是有很多同路人,他们陪我们哭,陪我们笑,陪我们写着自己内心的文字,陪我们叛逆的做着肤浅的挣扎,陪我们自以为的反抗着这个世界---,这就是青春,有着很多很多的同路人走在一同长大的路上。
韩寒走了过来,他以自己的实际探着未知的路,他说,我从来就不觉得理想是救赎青春的一种方式。他执着的叛逆着,做老师眼中不可一世的孩子,任凭唾沫乱飞也从未曾改变韩寒心中坚定的决心,这样的韩寒才是真正的韩寒,才是我们眼中熟悉韩寒。
如今,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被利益与金钱覆盖的现实里,有多少人的华年就是浪费在这两样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废物上的,又有多少人慨叹着自己以前的梦早已渐渐远去。此刻的我们正活在青春这个人生最美的过程上,谁也不想就这样把自己埋没,只是我们并没有寻一个适宜而又合时的作为将自己的年华填满,到底怎样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至少我还尚未有答案。
青春,完美多彩的年纪。而这个年纪里却有着老少皆没有的落寞与无奈。人生就是在不一样的时候竖起不一样的手指而已。韩寒如是说。
韩寒读后感 篇8
今天抽空读了一下韩寒17岁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那篇成名作《杯中窥人》,有些感想不吐不快。
一个是这篇文章本身,在文字上相当老到,行文晦涩而卖弄,是长期玩弄文字到生厌那种码字方式。在思想上,刁钻而跳跃,却又自成篇幅,是一种饱有阅历甚至有些愤世疾俗的行为风格。如果这篇文章确实是一个高中生写的,我看这个人起码从小就得饱经各种世故,又得要对文字有天生的敏感,博览群书不说,还必得博览了众多非主流书刊。这对一个高中生来说是件极为诡异的事,因为同时读这些书和获得这些事情经历本身就是极为困难的,是十几年的岁月难以承载的。如果这篇文字确实是一个高中生所做,我只能用妖怪来形容:看不到一丝少年人的纯洁朝气,倒象看透世态炎凉之后的呓语。
这种感觉在《三重门》的第一章得到印证。我相信《杯中窥人》和《三重门》是出自同一人之手,不论是文风,句式,习惯用法都极为吻合。同时,因为《三重门》有更大的篇幅可以展现作者的风格和思想,也让人更加深了对这种文字的怀疑和厌恶。就拿第一章来说,很容易看出作者是一个对文字(而非文学)很有摆弄乐趣,却颇有怀才不遇经历的人,比如对马德保心理的描写,梦想出一本书,然后自费出书,印了两百本,到处送人。有文字经验的人会理解这种酸文人的心理描写多么准确。另外对女人的描写,书就好比女人,一个人拿到一本新书,翻阅时自会有见到一个处女一样怜香惜玉的好感,因为至少这本书里的内容他是第一个读到的;反之,旧书在手,就像娶个再婚女人,春色半老红颜半损,翻了也没兴趣,这种评价如果说是出自一个17岁少年之手,我绝不会认为这个少年是天才,而是变态。至于其后对《红楼》《水浒》《左传》《史记》,象征主义,唯美主义等卖弄性的引述议论,更尽显一个穷酸文人的诡异心理 -- 平时没有机会表现,好不容易可以写些文字,拼命攒凑表演。等我读到最后一句林父想骂人时林母往往不在身边,只好忍住、久而久之,林父骂人的本能退化这话错了。对男人而言,骂人并不是一种本能,骂女人才是本能,已经让人有种呕吐感,我实在理解不了什么样的高一学生能有如此下作的思路和文字。
读完这几段东西,我觉得韩寒的真假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 我现在真心希望这些不是韩写的。那是一种充满中年人恶习的写作风格,通篇充斥着一种戾气,一种油滑,一种阴暗。用方舟子的话说,猥琐。这种文字风格和韩寒青春俊朗的外形是格格不入的,和他对赛车和女人那种阳光型的追求也是格格不入的。如果让这些文字的作者,不管是谁,去骂方舟子,那绝不会是韩少卧室答春绿的傻瓜式讽刺,而是一种乖戾的,蔫损的,下作的阴骂。
如果这些真是韩寒写的,我想希望他达到什么高度的人怕是要失望了。凭片语可识其性情,落一字而现其风度 -- 他的文字中没有为自己预留空间的迹象。
韩寒读后感 篇9
很多事情荒诞可笑,但是,其实生活就是上演着这些荒诞可笑的事,只是被放大了,才觉得好笑,然而这就是每天真实发生着的,我们看着的经历着的。
《一座城池》很贴近生活,医疗,教育,工作,现代爱情观,看热闹等。都是我们每天都在讨论的,只是换个角度换个语气叙述,但是一样的讽刺和黑色幽默。
其中,看热闹是最为嘲讽的。一场一盆水就能解决的“火灾”,居然引来了群众的围观,偏要看消防队的表演,充分而夸张地体现出现代人爱看热闹的心理。
整本书都在写社会。使我们发出的笑声,也就是这个社会,笑这个社会的荒唐。事实上,我们生活的社会也很荒诞,只是我们对社会上各种丑恶的现象都习以为常了,对于这些已经习以为常了。
光荣日
几乎所有看过《光荣日》的人,都会将它贴上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标签。就连作者本人韩寒也称之为——这是一个荒诞的故事。
韩寒把这个社会的没落,官场的腐败,娱乐圈的黑暗,都包含在这没有故事的故事里。
一篇没有思想中心而只有情节的小说不是好小说。而一篇没有情节只有深刻思想中心的小说却未必不是好小说。而《光荣日》就是这么一部荒诞而现实的小说。
1988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是讲一个年轻男子驾着1988车子出门远行,路上遇到了怀孕的妓女娜娜,两个人发生了关系,然后被抓,然后一路同行,娜娜向男子讲诉了许多想鲜为人知的妓女经历……男子的目的是要接朋友的骨灰,娜娜的目的是去找孙老板,然后把孩子生下来。不过,她没有找到孙老板,却在产前检查中发现了问题,结果娜娜失踪了。1988载着朋友的骨灰盒归来,又载着娜娜留下的向世界发出“疑”问的新生儿行走。
小说叙述是非常严肃的,无处不体现着对人物命运的关注,作者同情的是失足的青年,诅咒的却是无序和无奈的生活、谩骂的是强势的虚伪。
我总是看不懂真正的韩寒。他的嘲讽、幽默、叛逆……
也许随着时间的消逝,阅历的增长。终有一日,我将看懂韩寒、明白这个社会、融入这个世界。
韩寒读后感 篇10
买了本他的《韩寒五年文集》,拜读了一下下。看过之后感觉实在是凑合。不过,语句大部分还算通顺,错别字也不是很多,最大的优点是他对标点符号的运用值得顶一小下!比那些自称湿人的同志用回车替代标点写出的所谓的现代诗让人读着更舒服一些。
韩同学对现代教育体制的观点有许多地方也与我不谋而合,并且与我同样是自动退出了学校学习生涯的,不过,由于年龄原因我比他要早退了几年。但是,韩同学这样公开的发表文章或是在电视上做节目来攻击批判现行的教育体制的做法,我并不敢苟同,原因是那些每天以能在韩同学博客上面抢到沙发或是仅仅抢到个板凳而狂喜不已的韩寒迷们看了之后会断章取义的把他的观点曲解为读书无用论,这样就大大的不好喽!本身他们这些人估计就是说话都不一定能说利落,不能把自己的想法用语言或文字表达清楚,所以才会当看到别人能不打磕绊儿的说出自己的观点时便欣喜若狂,追捧不已!不过,韩同学能把他们从追捧那些据本人估计数数都不一定会从1数过100的所谓超女的阵营中拉过去,宽容一点说也可以算是功不可没啦!
《三重门》这部小书,可能由于是处女作的原因,可以看出韩同学下的功夫真是不少,但是用他自己的话说,实在是有些卖弄了。但是我支持他的观点想写什么写什么,这样就好了。写东西有时候就像说话一样,哪怕是自言自语只要自己说了写了自己痛快了就好了。没必要考虑有没有什么深远的意义所在,也没必要考虑是否会有众多的听众或读者。就像当年曹雪芹老先生也没有考虑到《红楼梦》会像现在这样被人们趋之若鹜。如果,他老人家地下有知的话,还可能会奉劝现在的人们还是多去学习学习他没能掌握的数理化和英格力士呢!
《像少年啦飞驰》是韩同学在文字方面自己最为喜欢的一本着作,我同样也相对比较喜欢它,不过,原因不同,我之所以喜欢是因为书里面写了许多关于上海的东西。2年前,我还对上海以及上海人没有丝毫的兴趣,但是由于去年通过网络交了个上海囡囡做女朋友,才对上海开始产生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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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常常被书中的内涵折服。写读后感是对我们写作能力的一种锻炼。写好作品读后感的关键是什么?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围城的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围城的读后感 篇1
钱钟书先生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我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我,才能走出围城。
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没有人能逃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主人公方鸿渐被有些批评家称为“围城人”。他是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人。即便这样,他却是真实的。
实际上,我们无权指责方鸿渐等人围城一样的生活。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施加给你可怕的束缚和磨砺。
的确,应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我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应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我,才能取得成功。
失败是成功之母,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我,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身为地勘人,我们应具有求实精神,要实事求是,坚持不懈地追求真理和坚定不移地坚持真理;要积极探索,努力开拓,坚持创新思维;要谦虚宽容,团结协作,共同开创事业;要甘于寂寞,勇于奉献,敢于克服困难,打破心中的围城,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作为基层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党支部的建设应当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思想,要我们的党员学以致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同时,也要我们的党员同志在不断变化的地勘新形势下,努力学习新知识,提高政治素养,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牢记初心,不忘使命。(马祥斌)
围城的读后感 篇2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围城的读后感 篇3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是是非非,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角逐,以及生活的琐碎,使方鸿渐不堪忍受压抑,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而在各种围城之间的辗转过程,又让人不免对方鸿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制造假学历蒙骗丈人和家人,被登报颜面尽失。又因为电话的误会,戏剧般地错过了与唐晓芙的姻缘。还有湘西道上的艰难险阻,三闾大学里遭遇不见天日的阴暗的政治斗争,你奸我诈中惨遭倾轧,玩笑下与孙柔嘉结婚却又整日家里鸡飞狗跳。围城里的人,在各种无休止的纠葛下的可怜、窘迫、痛苦、尴尬都被血淋淋的拉扯,在世人眼下暴晒。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每个人的成长过程都会遇到不同的围城,关键在于我们怎么看待与处理它们。其次,对待感情要学会主动,不能像主人公方鸿渐一般,十分被动而错失感情。
很多人在追求梦想时,没有丢失梦想,却往往丢了自己。面对这些状况,怎样调整自己的心态很重要。从个人经历来看,我也不时有各种美好的向往,也有过走近美好时的骤然失落,每每那时我总不断去回想自己的初心,倘若初心已达、一切安好,足矣。如若不然,反省自己,善待他人,继续前行。
围城的读后感 篇4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围城的读后感 篇5
或许你我曾未经历过这样情境,但是读过之后,我们会为此震撼。
不是无力冲破,只是在尝试之前,自己就被自己说服了,那样的容易妥协,妥协给自己的懦弱。钱老的力作,方鸿渐这个弱弱的doctor方,又或那一时期与方鸿渐类似的留洋纨绔子弟。"曲传人物未吐露的心理"在人物的思想,语言,以及心理上有细致的描写。从回国到定居,从船上到陆地,从单身到结婚,从城外到城内,从想冲进城内到想逃到城外。有过偷偷的欢喜,有过懊恼的悔意,那是怎样的纠结,怎样的徘徊。是鲍小姐的诱人,是苏文纨的芳心自许,是唐晓芙的美丽可人,到最后孙柔嘉的不谙人事抑或深藏不露。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那样多,是欢是喜,是幸是悲,已经不为人所道。给我们留下的是那未把答案公布的习题,是住在城里呢,还是不顾一切冲出去呢?或许这不仅是一道习题而已,或许这是我们要用一生来解答的一道人生的题目。还是一路走,一路慢慢体会吧。
看名著的起始总会有那么点的厌倦,这就是缺乏那么点的文学素养吧。在其中会有些迷茫,但在故事里可以学到的是很多的,做人,做事,做好人,做好事,做所谓的令人景仰的人,做所谓的令人称赞的事。不管其中掺杂的是人性的丑陋,或是处事的圆滑,又或是那一缕缕扯不清的交际线,一切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让人却步呀,这个大大的染缸,究竟会将跳进去的人染成什么颜色呢?没啥大不了,也就是我们变成我们以前不熟悉的颜色。哈,或许吧,世界不是静止的,人不是不变的,这是我相信的。在这世界,影响到我们的东西多不胜数,是距离隔离了心灵的彼此召唤,是人世的变迁沧桑了彼此的情感,是人情和事故让彼此远离,是我们在不觉之中淡去了以前童真,在人流之中丢失了以前所忠守的航标。如果不是,如果不是在留学时的随遇而安,如果不是在虚荣的驱使下从爱尔兰人手中接过那假的博士凭证,如果不是一时的兴起,如果不是轻易地随波逐流,如果不是那样的种种,又怎会是现在的种种呢?谁又真正晓得呢?依然记得那个下雨天,依然记得雨中的菩萨那样坦诚地说,无人渡,还是自渡吧。在围城之中,依旧是自助吧。
依然是那样的结语,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围城的读后感 篇6
围城的读后感2000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围城的读后感 篇7
解读围城的含义——《围城》读后感1500字:
《围城》描写的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教育届、知识届的乱象怪象,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爱情为主线贯穿全篇。这本书被誉为“新儒林外史”,其入骨的讽刺、诙谐的语言、绝妙的比喻,让小说人物活灵活现,嘴脸可见,心神俱露。
这次重温小说,总觉得是有个老头(作者)在你身边活蹦乱跳的讲故事,老头长长的胡子,一脸学究气,可是那份学究气里透着古灵精怪,就好像是孩童打趣粘上长胡子扮老先生一样。读着读着,对“老头”格外亲近起来,看他调皮捣蛋,一会儿把英俊的留学生弄得疯疯颠颠、哭笑不得,一会儿把教书的知识分子剥得只剩下内衣而不自知,就连太太、小姐们也不放过,端庄的弄去了投机倒把做买卖,娇怯的反而成了阴谋捕获唐僧的“蜘蛛精”,只那一个纯粹性情的小女生,却也因执拗落了个不知所踪……故事里的人物,一个个被戏弄得丑态百出,就那丑里头闪烁出了一串串智慧的火花,真个是妙语连珠,就好像有人剥好了新鲜的龙眼,一个接一个吃得香和甜串起来一样。故事讲到尾声,老头兴致也尽了,身体也疲了,颓然坐到地上,哽咽地抽泣起来,渐而嚎啕大哭,哭着哭着睡着了……
钱老的《围城》,写的是爱情。可这城,绝对不仅仅是爱情之城。这次读后,更多地想的是人生之城、欲望之城、执念之城。
围城,是每个人的心理困境。“围”是静态的,是孤立的,与世隔绝,死水一潭。而人类对“围”具有天生的抵触与反抗,这种反抗是欲望的涌动,完美的驱动,好奇的跃动,厌倦的躁动。
有围城就有“进城”和“出城”,而可悲的是“出城”亦是“进城”。人类就这样永不停歇地在“出城”和“进城”中徘徊和挣扎。就好像希腊神话故事中的西西弗斯,上帝惩罚他将一块石头推到山顶,当石头快到山顶时就会滚落,他永无止境地重复着同样的事情。这也是“存在主义哲学”对人类命运的素描。
《围城》里写道:城里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我觉得,这里说的是一个城和城里城外两类人。“一个城”,代表着生存状况,婚姻、家庭、事业、生活、工作,等等。“两类人”,一类是“出城的人”,想方设法逃离这样的生存状况;另一类是“进城的人”,千方百计追求实现这样的生存状况。如果从“两类人”“一个城”分析,可以有三个结论:一是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人认知不同,认知决定了人生方向;二是有人拼命追求的东西,恰恰是另一部分人拼命想放弃的,得不到才是最美好的;三是人生是有层次和境界高下的,现实需求暴露了你处于什么样的层次。
引申看,“围城”对每一个人来说,也存在着“一个人”“多个城”的状况。比如,婚姻是一座城,结了离,离了结,看似进了城又出城,出了城又进城。可细想之下,婚姻是座“大城”,我们一次一次地“进城”“出城”,不是在同样的一座城中无限循环。那样的话,应该是:结了离,离了复,复了再离,离了再复,对象只是那一个人。而人们往往是,为了追寻那“完美婚姻”,执著地一个城一个城的寻觅,最终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每一个城都有不一样的风景。事业也是如此,有的人在一个岗位上终其一生,有的人不断地跳槽换工作。如果把人生比作“打井”,那在一个岗位上打,出水的机率就更大一些。可如果把人生比作“采蜜”,那在不同的花朵上采,能够采出更甜美的蜜来。关键是怎么定位人生,如何选择人生!
围城,是理想和现实的交想曲,是渴望与得到的心理战,也是存在与价值的审判台。人们一生都在执著地追求着,追求着心中那一份希望和未来,可结果却是一个接一个的失落。那遥远的耀眼星辰,近看却是遍地千疮百孔。每一次的激情都被失望替代,重新鼓起勇气踏上征程,奔向另一片虚妄,这彰显出了人类原始的生命力。后来,人们渐渐明白,原本希冀的结果其实只是一个终点,而拼搏奋进的过程才是“硕果”。围城,不过是田径比赛中的跨栏,普罗米修斯盗取火种翻越的山峰,人生无所谓“围”与“不围”,出城、进城,进城、出城,就是一次次的跨越,看似是“进”与“出”,在那里打转转,其实始终在向前奔跑,向前,向前,向前,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目标,无论你知与不知,它就在那里!
围城的读后感 篇8
社会与人性的本质——围城读后感1800字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是我记忆当中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我想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我一开始只是纯粹地将《围城》这本书当做是一本爱情小说来欣赏的,看着方鸿渐最先在回国的船上与鲍小姐的那短暂的只因寂寞的心而在一起的日子,看着方鸿渐到上海后与女博士苏文纨的“爱情”纠葛,看着方鸿渐对单纯乖巧的唐晓芙的爱慕之情,和最终方鸿渐与孙柔嘉的结合与分裂。但是在读完全书之后,我经过仔细地思考,发现其实这部小说并非只是我眼中的一部纯粹的爱情小说,钱钟书先生更希望通过这部小说来反映那个时代的某些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这些某些知识分子其实并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的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钱钟书先生在这部小说中用自己幽默的文笔来讽刺当时那个虚伪的时代风气,那一个令人想要逃脱的围城。
“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这是小说第三章中的一句话。其实生活就是一座围城,在这座围城当中,人们永远逃不出这无情无尽的的压力与束缚,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利益纠葛一直都时时刻刻萦绕在我们四周,令人窒息得想要逃离,但是我们每个人却又逃脱不了命运的安排。职场、情场上的的勾心斗角在小说《围城》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男主人公方鸿渐的爱情一直都不顺利,他从一开始对婚姻的向往,到最终的绝望,他经历了太多。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这些个女人让方鸿渐经历了爱情与婚姻。他曾经向往婚姻这座感情的围城,但是当他住进去之后他才发现与他想象的相去甚远。方鸿渐与孙柔嘉的结合,其实从一开始便是一个预谋好的陷阱,心思缜密,心计繁多的孙柔嘉让方鸿渐一步步落入她的圈套。婚后,两个人的矛盾不断加深,种种现实情况让他们两个人发生一次又一次的争吵。这种争吵在返沪途中还较为单纯,定居上海后,由于双方家庭和亲族的介入,矛盾更复杂了。在婆媳、翁婿、妯娌、亲朋、乃至主仆之间,一度曾发生了一系列龃龉和纠纷。最后,方、孙的矛盾终因前者辞去报馆资料室主任而面临再次失业时激化了,方鸿渐刚刚建立起来的新家解体,他冲出这个婚姻的“围城”。
在职场生涯中,方鸿渐也是一路坎坷。留学归来后,先是在名誉上的丈人家的银行里办事,最终因与丈母闹矛盾,被丈人解雇。在这之后,他便去到三闾大学担任教授。在三闾大学中,上演了一场又一场明争暗斗。自校长、训导长、各系主任,下至职员、学生、甚至还有家属,都卷入了一场令人头晕目眩的人事纠纷。一些学者文士粉墨登场,他们之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半旧遗老,也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伪造学历、招摇撞骗的假洋博士,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口称维护教育尊严、其实却是酒色之徒的伪君子,也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意在结党自固,终于自蹈覆辙的阿木林;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专事吹拍、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也有范懿、汪太太那样虽然混迹学府,却只在情场上显露头角、推波助澜的名门女士。总之,活跃在这“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等,虽然用不着再把八股文当做敲门砖,却都扯起一面自认为是最漂亮的旗帜,将真面目掩盖起来,施出周身解数去追求新的晋身之阶,仿佛自然界的动物蒙上保护色,追求自身的发展一样。自然,他们之中也还有没耗尽两肩正气的某些较好的人物,如虽则荒唐、孟浪,到底还有一些责任感的方鸿渐、赵辛楣,娇弱深沉、很有心计的孙柔嘉等等。这些人物,或像方鸿渐,不失为“可造之才”,或像赵辛楣,终竟有一技之长;或像孙柔嘉,是思虑周密、深藏韬略的女中强者。他们在好的社会里,完全有可能发展为出类拔萃的人才,但在那些乌烟瘴气的环境里,由于缺乏明确的人生目标,让社会的惰力抵消掉了他们的聪明才智,从而逐渐被淹没。
小说总体是围绕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的种种来写的,在我看来,虽然方鸿渐有一定的责任感,但是他仍然是一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虽然社会的因素对其的失败产生了影响,但是他自身的缺点也是造成他是一个失败者的重大原因。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有时会莫名地为他的懦弱无能感到焦急,感到生气。
其实,要说分析《围城》所要表达的主题,我并不能很专业地去探究讲述,但是“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只能将自己的想法通过简单地文字表达出来,并从中感受钱钟书先生嬉笑怒骂的幽默。
围城的读后感 篇9
秋天,秋叶随风而逝,车轮碾过路面不留一点痕迹,风悉悉索索的吹着,叶飘然落下,可你找不到他来过的影子,他已把自己奉献给了生他养他的土地——
看钱钟书的《围城》我会不禁想起沈从文的《边城》,两本书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写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不过结局是截然相反的,一个是悲剧,一个是喜剧。就像钱钟书说的:“随你怎么把作品奉献给人,作品总是作者自己”,从两个故事的不同结局,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人生路。
在旅行的时候,人生的地平线在移近。翻开钱钟书的简介,他毕业于清华、牛津,从事于文学研究、翻译,他和夫人杨绛的婚姻也很美满,之中的辛酸我们不便乱加定论。跟他写的小说一样,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孙柔嘉从爱情到婚姻,从婚姻到为生活的点点滴滴吵吵闹闹,耍耍脾气也很正常。有痛苦不怕,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怕,过去的已经过去,记住现在最重要。
方鸿渐当初以为自己走进了唐晓芙的围城,苏文纨以为自己走进了方鸿渐的围城,只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在没有窗前,想尽办法逃出去,当知道逃不出围城时,只好找适合自己的窗。
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为无志,到了30岁还狂,为无识。方鸿渐他为了能够获得家人,外人的认可,花了钱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却又怕这怕那的,不像韩学愈那样干脆果断做了就做了,又怕见不得人,最后被三闾大学请出了学校,韩学愈就不一样了,拿着假学位、带着外国老婆到高松年处求职,获得三闾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职务,可谓功成名就。既然害怕又何必这么做呢,不是说,活呀活的痛快,死要死的干脆,他犹豫了。在当时中国人瞧不起蛮夷,近代西洋人瞧不起东方人,而中国百姓高捧留洋学者,看看方鸿渐就知道了。一回国记者包围,问东问西:报纸头条都是他的回国,去巴黎、法国、美国等获得的学位:又演讲又做媒的,满世界宣扬,就怕别人不知道。
[热门]《认知天性》读后感范文1000字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不仅教给我们知识,还开拓我们的视野。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读后感能帮助我们理解作品内容。那么对于读后感的理解,你是否准备到位了?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认知天性》读后感范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认知天性》读后感范文(篇1)
你是否还认为长时间的背诵课文中的段落或是不断的重复课本上的术语,就可以把他们牢牢的烙在记忆深处。
你是否读书时还在用荧光笔,加下划线,长时间盯着笔记和课本,认为这样就可以把重点内容记到脑子里。
你是否还认为智力水平是天生注定的,学无学业无成是因为先天不足。
但本书研究后发现,反复阅读往往是白费力气,浪费时间,因为反复阅读只能产生短暂记忆,他让我们错误的感觉到自己已经掌握了所学内容,但这些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被大脑遗忘。
但为什么明明知道反复阅读和画下划线不会对我们的长期记忆有帮助,但是许多人仍然坚持使用呢?因为做这些事对于他们来说不大费力,而用大脑思考问题是一个很耗能的过程。大脑很排斥这个过程,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学习是挑战人类天性的必修课。
那如何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呢?首先我们要了解我们学习的的目的:
首先你要让你学到知识技能,在脑子里随时待命,这样才能在以后遇到问题时,思路清晰并抓住解决问题的机会。其次你的技能是一种条件反射,不需要任何思考。同时你需要将技能变成一种心智模型,随时提取,任意切换。
为了这个目标这个目标,书中将形成长时间记忆的学习分为三个步骤。
1、编码:对短期记忆中的信息进行编码,这些短期记忆还未被巩固,成长为的记忆中的知识表征。
2、巩固:将新知识进行辨识,赋予其含义与长期记忆中的知识进行联系。
3、检索:更新所学知识,并让你能做到学以致用。
其中巩固记忆的几个关键点需要知道。
学习总是建立在已知基础上的,我们是通过与已知建立联系这种方式来解读和记忆中的事情的.。
长期记忆基本上是无限的,你知道的越多你就越有可能为新知识建立联系,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书读的越多就越容易学习,这就是“知识的滚雪球效应”。因为他原来的知识量够大,所能产生的联系就越多。
其次提高检索效率的方法:
明白回忆所学知识的难易取决于对信息的重复使用,其中阶段性的检索所学,有助于强化记忆间的联系,常用的方式对所学知识进行阶段性的考查。
重复进行费力的回忆或练习,有助于把所学知识整合成心智模型,如开车感知和操作就是一个例子。
练习中条件如果发生变化,或在检索中穿插安排对其他资料的学习,能强化自己的辨析和归纳能力建立立体的知识体系。
试着自己对所遇到的问题先尝试解决,就算错也会产生更好的学习效果,也能把正确的答案或解决方案记得更持久。
我们知道了如何思考,那么我们如何建构建我们学习的心智模型呢?
1、富有成效的挫败感是是加深记忆的重要方法:耗费心血的学习才是深层次的,效果也更持久,不发力气的学习就像在沙子上写字,今天写了明天字就会消失。
2、检索式练习提高记忆持久性:与反复阅读这种复习方式相比,回想事实概念或事件更有效,这种方法被称为检索式练习。检索会强化记忆并阻止遗忘,我们在阅读过一段文字或听过一堂课后,只需要用一道简单的小问题考考自己,就可以巩固所学强化记忆,而且效果比重读课本和笔记好很多。大脑不像肌肉那样可以通过锻炼来加强,但负责学习的神经回路确实是可以强化的——具体方法就是记忆检索,并练习所学东西。其中考试是最有效的学习策略之一。
3、有时间间隔的检索练习能达到更好的记忆效果:如果你做一件事情的中途有时间间隔,你会在中途期间感到稍有生疏,或者把两件或多件事情穿插在一起做时,检索的难度会更大,而且你会觉得收效不佳,但实际上这样做会让学习效果更持久,而且以后也可以灵活的运用学到的知识和技能。
4、犯错与挫折是给记忆链条打上记忆结的重要方式,如果你感到学习非常吃力,那说明你正在学习非常重要的东西。一个人如果真的想达到真正专业程度就要明白,努力和挫折是必不可少的,犯错误并改正错误,其实是在搭建通往高层次学习的桥梁。
5、学以致用检验学习效果的试金石:将新知识放到更广泛的情景中有助于学习。从心智之中提起关键概念,并把这些概念组成一个心智模型,同时把这些模型与已知的知识联系起来,能做到这一点就能更好的掌握复杂知识。
《认知天性》教给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如何有效的学习。不管你想要做什么或成为什么样的人,只有掌握了学习能力,你才能参与竞争,才不会落伍。
《认知天性》读后感范文(篇2)
这本书内容看着特别多,零零碎碎的小结论也很多。大致内容可以看做,如何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学习流程:要在有适应课程性质的教学方法下,在学习之前检测自己,学习过程中有意识地进行总结和反馈,通过自测来避免对自己的掌握情况认识不清,课后练习要有间隔的,多样化的,穿插不同类型题目的小测验,并且应当经常进行测验。应当认识到,主动学习强于被动学习,轻松的学习方法效果不会很好,专注于能力提升而不是测验分数,认识到学不好的领域是需要提升能力的方面。心智模型的形成依赖于提取新信息的核心观点,以及对其结构的组建。应用实践是学习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及时进行反思和回顾也对提升思维能力有很大帮助。
但对于本书而言,书的各个章节划分有些结构不太清楚,章节之间互相牵扯,有利于对之前内容的再认,但也会觉得本书结构不太清晰。书中例子有很多,但读起来很累,不是说因为信息量大的那种累,而是因为读起来糊涂的那种累。
但是根据作者观点,恐怕这种读法会让人学到更多(哈哈)?本书很值得读,但最好读慢一点,多思考一下,然后做个笔记什么的。
《认知天性》读后感范文(篇3)
《认知天性》读后感1500字:
这是一本解决学习问题的书,能够解决记不住的问题,能让学习变的更加轻松、科学并很快掌握事物之间的联系,大幅度提高成绩,所以这本书很重要。
这本书里讲,心理学家经过测试发现,反复的阅读,对我们来讲几乎是白费力气,因为持续的阅读会让我们产生一种似乎记住了的错觉,尤其是你在本子上画,画各种彩色的线条,画完后你就觉得自己似乎已经记住了。
教育学家配合心理学家做了反复的测试,第一组人就是不停的读不停的读,第二组人是读一遍,读完一遍以后过了一个星期再读一遍,最后把这两组人放在一起测试他们的结果就发现,过了一个星期再读一遍的人,比那个连续读10遍的人记忆效果好得多。那么比这个过了两个星期再读一次,记忆效果更好的是什么呢?是考一次试,只要你给他一个检索的机会,让他拿大脑使劲地回忆一次,一个小小的考试,就能大幅地提高记忆效果。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我们大脑中有个东西叫元认知,就是你对于自己认知水平的判断,叫做元认知。我们的元认知非常容易出现偏差,即使最努力的学生,也会陷入两个误区,一是不知道自己学习中的薄弱之处,不知道在哪里花更多精力才能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二是爱使用那些会让自己错误地认为掌握了知识的学习方法,也就是拼命地记笔记,拼命地画下划线,拼命地反复阅读。
心理学家讲,为什么大部分人都喜欢这样的重复呢?就是因为这种东西不会带来挑战。什么东西会带来挑战呢?就比如你读完一本书,拿一张白纸把这本书重新写出来,这很挑战。就在写的过程当中,你的大脑要经历痛苦,要经历那些想不起来的部分。想不起来怎么办呢?想不起来使劲想想,使劲想想的过程当中,可能想出来了,可能没想出来,这都有助于理解这个问题,前提是先不看书在那仔细地检索,这个过程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名词叫作检索,为什么大量的老师和学生都反感检索,就是因为检索会带来痛苦。
书中举了个学习跳伞的例子,因为这个学不好就会死,这件事情不能出错。你不能一上来就让你去跳,所以必须得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又是科学的方法,让你学会跳伞。学跳伞的是个女孩,叫米娅,跳伞学习过程中,第一个原则就是,学生不允计带笔记本,也不允计做笔记,只只需要倾听,观察,在心里演练以及执行,在跳伞学样这个地方,测验是最主要的授课工具,而且测验时刻都在进行,通不过,就会离开。翻滚式跳伞着陆,在军事术语里叫PLF,就是你只要一触地,你可以朝六个方向翻滚,你这取决你你飘落的方位,地形,风向,以及你在触地的时候是否摆动等等瞬间的条件,一开始的时候,教官会让你站在一个沙坑里,有人给你解释并且演示这个PLF的动作,然后轮到你尝试的时候,你就不停地翻滚,然后一周以后难度加大,你要从离地两英尺高的平台上,往下跳,这时候你就算学不好,也不会出现生命危险,再往后,测验会变得更加困难,你要攀到离地数英尺高的滑索上,抓住头顶的T型把手,滑到降落地点,然后在那个时候松手,落地,完成翻滚。
再往后,你要爬到十二英尺高的平台上,在那儿你要练习穿戴背带,和战友相互检查装备,并且从一扇模型机舱门中跳出来,和真正的跳伞一样,身上还有提拉的带子等等,然后沿着滑索悬空下滑,最后是教官,而不是你本人,拉开滑源,让你从两三英尺的高度落下来,这时候你就可以随机练习翻滚,涉及各个方位,再接下来,你要爬到34英尺高的跳伞塔上,然后练习从飞机上跳出来的所有动作,体会从高空滑降是什么感觉,如何处理设备失灵,如何携带沉重的作战装备伞降,这时候你会以一名伞兵的身份登记,加入一个30人的队伍,在空投区上空进行大规模伞降。从这个案例里我们可以看到人学习一个新东西时的三道功序,一、编码;二、巩固;三、检索。
最后总结一下有效学习方法:练习从记忆中检索新知识,有间隔地安排检索练习,穿差安排不同类型的问题。如果你有时间,建议你可以买来这本书读一下哦,相信会受益匪浅。
《认知天性》读后感范文(篇4)
读《认知天性》谈学习记忆
一.阅读《认知天性》,最触动我的是关于邓宁-克鲁格效应的内容,对照自己真是感觉如芒在背,惊慌惊恐。邓宁-克鲁格效应的主要内容是:不能胜任某项工作的人会高估自己的能力,而且感觉不到自己的表现与实际要求之间的差距,觉得没有必要进行自我改进。
根据邓-克效应有种说法,人的认知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l巨婴阶段: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l绝望阶段:知道自己不知道
l智慧阶段:知道自己已经知道
l大师阶段:不知道自己已经知道
真实地感受了巨婴的可怕和绝望的无助,真切地期待获得真正的智慧,奢望自己能够走向大师,获得圆满和宁静!
对照这些内容和标准,深深感觉能力欠缺的时候的自己的错误决定有多么可怕,更加关键是自我的无知无畏!自己还法正确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无法区分自我的错误行为,每天沉浸在自我感觉良好的虚幻氛围中,高估自己的能力,无法客观评价他人的能力,其实自己是所有问题的原因[泪]
读《认知天性:让学习轻而易举的心理学规律》最令我触动的就是达尔文这句话:无知要比知识更容易产生自信!不得不提醒自己一定要注意:
1.能力差就容易高估自己,盲目自信;
2.能力差不能正确认识真正有技能的人的水平;
3.能力差无法认知且正视自身的不足,更看不到不足的极端程度;
4.能力差就要承认,通过培训是可以提升改进的。最终通过学习提升认知,会意识到自己的无能的!
二.长久学习生成良好记忆,应该基于四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1.检索学习
2.间隔学习
3.穿插学习
4.记忆生成
良好记忆的关键就是间隔重复,阶段回顾。这个重复不是简单的重复,一遍又一遍的阅读和背诵,而是对于知识和内容需要耗费心力,通过检索、间隔、穿插等方式,通过学习的难度增加,“合意困难”有意识地增加学习强度和元认知的联系。通过这种方式对于学习投入更多的心力和精力,才会产生更加深刻的记忆,并和已有的知识产生更多的关联和联系,生成属于自己的永久记忆。
如果尊重这样的方式进行学习,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工作,不敢是学生还是老师,都能够产生非常好的效果。
三.应该建立复合型学习体系
1.学习不仅要记住知识点,这属于平面学习;
2.在各类知识间通过检索、间隔、穿插简练知识之间的深入联系,形成立体的知识结构和思维体系;
3.更重要的是终身学习,保持知识的更新和不断升级;
4.平面学习-深度学习-终身学习,构成复合型学习体系!知识常用常新,不仅保证工作生活的的质量提升,还有的一个好处是防止老年痴呆阿尔茨海默氏症症[允悲]
四.知识在于积累,专业在于提升
1.知识的把握程度,在于知识的广度、深度和历史维度,遵从“一万小时定律”,一定要舍得花上5-10年功夫去深入学习和钻研某个行业、领域和专业。专家,不只是只是的积累,更是知识与经验的结合。
2.只有知识、经验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够转变为真正的智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远不会被忘记。
3.专业千万不要自以为是,一定牢记邓宁—克鲁格效应,最好通过考取证书的方式,增强认证,强化记忆,一句两得!
五.学习需要自省,避免认知扭曲
我们每个人都会犯感知错误、认知偏差和记忆扭曲,这就要求我们能够对发生的事情进行记录总结和反省。一定要注意的是:
1.误判经常发生,一位我们会能力跟不上理想,更会发生德不配位;
2.出于自我保护,出于认知偏差,每一次的记忆都会被重新加工和重新编辑。记忆并不可靠,因为记忆在无形中保护自己。记忆只是我们自己的感受而已!
3.知识诅咒的含义在于:我们熟悉的内容,其实对于不熟悉的人而言是多么的难以想象。知识水平限制我们看待世界的方法和方式。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也学中国的这句古话对《认知天性》的内容是最好的总结和劝诫。
知行合一,不断打造提升自己的心智模型。不要担心自己幼稚无知,智商很低,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磨砺提升自己,我们就能够让自己日新月异,精益求精!
是为记!
转发
《认知天性》读后感范文(篇5)
高强度的重复性训练历来被广泛认为是行之有效的一种学习方法。培训者/教师对该种方法的使用炉火纯青,受训者/学生对该种方法的使用也习以为常、并将之作为首选的学习方法。我个人的20年学习生涯也是如此。通读该书之后,有了醍醐灌顶之感、豁然开朗。
该书指出:连续性的、重复性的联系被证明是没有效果的(低效的),主张使用有间隔性的、有穿插的、多样化的方式、配合检索练习进行不断反思的方式进行有效的学习。
间隔与频繁相对。频繁的集中练习只会产生短期记忆,也许它能让我们通过第二天的考试,但是对长期记忆及技能的掌握是低效的。通过设置合理的间隔(一天或是一周?)进行练习记忆在大脑中的痕迹更深、越能与已知知识产生连接。
穿插与集中相对。集中式的练习我们很熟悉,举数学练习本的例子来讲,练习题一般是一类问题集合程一个章节(几何一章、不等式一章……)。穿插式的练习就是把所有的题目打混进行练习,从感觉上好像效果不如集中练习来得慢,但是从长远记忆上看效果更加好。
多样化与单一相对。我对此的理解是,即使是做同一类的练习,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而不需要固守一个“姿势”去反复。
作为一个记忆不出众的普通人,通过书中的理论依据去反思自己近20年的学习经历,深以为然。相比单调的重复性练习,无论是检索式练习、反思性练习、测试、还是生成性学习(在没有被教导的前提下尝试解决问题的过程被称作生成式学习,意思是学习者是在生成答案,而不是回忆答案)都无疑是“痛苦的”,基于大多数人“趋利避害”的惰性,“重复阅读”显得更加友好,加上“重复阅读”带来的“我好像已经掌握了多次阅读过的知识了”的这种假象,令这种方法更新受欢迎(也许使用这种方式,施教者也感觉更加轻松?)。
书本给出理论知识,结合实际来说有以下情况也许“重复性、机械性”的练习仍有很大的使用价值:明天将有一场重要的考试!多年的经验证明,“临阵磨枪”是应付期末考试的有效工具(当然,针对掌握知识,这种方法太过于“不负责任”了)。另外,有技巧的去练习“记忆方法”是有很大价值的(区别于“重复性练习”的死记硬背)。
该书还结合脑科学分析了一些影响智商的因素,认为智力水平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这部分内容的举证并没有那么“有力”,究竟”努力“能对智商产生多少影响也许还需要更多的证据(也许并没有那么乐观?)
作为一个不需要再应付应试考试、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整学习技巧进行长期学习且想要做到掌握技能的人,我决定要马上开始调整自己的学习风格了。
[热门]青铜葵花读后感模板1000字
书籍就像一位有耐心的老师,一直在给予我们详细的教导,在快节奏生活中阅读作者的作品,您可以在都市生活中体会到作者的感想。通过自己对于作品的理解,我们可以把自己对于它的理解写下来。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青铜葵花读后感模板,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青铜葵花读后感模板 篇1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写的一本长篇小说:《青铜葵花》。
故事讲的是: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而且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
在生活富足的今天的我们,也许已经失去了于痛苦中感受美的机会,《青铜葵花》无疑是给我们城市孩子展示了另外一个世界,发出了另外一种声音。它让我们知道,生活中处处有苦难,而苦难中也含着更动人的美。虽然青铜一家过得很清贫,有时连饭都吃不饱,他们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真是差太远了。不像我们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但我们有些人还在嫌这嫌那,吃饭要挑,穿衣要挑,整天觉得父母欠他们似的,自已苦得不得了。与青铜葵花比比,我们不觉得惭愧吗?
青铜为了葵花登台演出精心制作了一串冰项链,并亲手挂在葵花的脖子上,让所有的人感动不已。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青铜到油麻镇去卖芦花鞋,为了多卖点钱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他竟然把自己脚上穿的芦花鞋也卖了,赤脚踏着积雪走回了家,而今天的我们棉鞋就有几双,哪能忍受如此的痛苦,想想自己真是太幸福了。这样的痛苦经历我们生活在糖水里的孩子是无法用心体会的。身边的同学常为作业多而叫苦连天……难道这比得上青铜葵花他们所遭遇的苦吗?
青铜的奶奶生病,葵花为了给出奶奶攒钱看病,小小年纪的她就外出打工----去江南采摘银杏,虽然只挣到非常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够给奶奶治病,但他的孝心非常让人感动。而我平时一元两元地花钱一点不心疼,要知道这钱可都是父母辛苦劳动的报酬,乱花钱就是对他们的劳动的不尊重。在我家父母为我付出了很多,而我很少给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只知道享受,却不知回报!
看了《青铜葵花》,我改变了很多,以前我不知道我们的生活非常幸福,总是抱怨这儿、抱怨那儿的,可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还有比我还不幸的人,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好日子!亲情,友情,眼泪,微笑,这是上帝赐予我们最好的礼物,只要珍惜,你的幸福生活会永远不离开你,一直陪伴着你,守护着你!
青铜葵花读后感模板 篇2
人生就像老天爷的心情一样,不会一直是晴天,偶尔也会刮风下雨。人一辈子要走的路是很长的。然而,在这路中不可能会是一帆风顺的。也会偶尔出现挫折,困难。每个人出现的挫折是不同的,面对挫折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的。
今日,我读了一本书,叫《青铜葵花》。这本书讲的是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两人相遇后发生的事。葵花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一出生就没了母亲,后来父亲又溺水死亡了,就让她成了孤儿。我不禁感叹,一个还在儿童时期的孩子就遭遇了这样的不幸。但幸运的是,上天让她遇见了青铜,并成了他的妹妹。虽然生活很困难,可他们还是活的非常的开心。
一次又一次地品读这本书,却每一次都忍不住感动的流泪。起初,我觉得老天爷真的很不公平,为什么要把这样的痛苦让两个这么懂事乖巧的孩子来背负?但后来我去改观了,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痛苦,他们才会如此的乖巧。可见,他们并没有向命运低头!里面让人感动的故事情节真是太多了!当我读到青铜为了满足一位路人的心愿,而脱下自己的芦花鞋卖给那个素不相识的路人,自己却在雪地里行走了几千米!
那个路来想多给青铜一些钱,表示感谢,可是青铜死活都不肯。我不禁有一丝的惭愧之意。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会将自己的芦花鞋给脱给那位路人吗?
肯定不会呀!即便会,那位路人想多给我一些钱,我会不收吗?我肯定收呀!越想越发惭愧,青铜家这般穷,可是青铜却这般的善良。对比起我们这种幸福的孩子,喊苦喊累算的了什么呢?
还有看马戏的时候,青铜为了能让妹妹看到马戏,自己蹲下来让妹妹坐在自己的身上。妹妹看的可乐了,可是他却累的头晕。可见妹妹是多么的幸福,有这样一个哥哥对她那么好。即使青铜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生活,可是他还是不忘本,不管做人的基本准则。还是那么的乐于助人,宁愿自己吃苦,也要满足别人。这样的青铜,懂事吧?这是人人都想要的哥哥吧!
葵花虽然是那么的可怜,可却又是那么的幸福。哥哥知道他的愿望,所以就设计好把唯一的上学机会给了妹妹。因为家里很穷没有灯可以让它晚上写作业,要去别人家蹭灯。
聪明的哥哥为他找来了,萤火虫做成了南瓜灯让他写作业。这样的葵花很幸福吧。幸福的他不仅幸福,还很懂事。她知道家里穷,所以放弃了一次珍贵的照相机会,也没有跟家里人提起这事。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说了,哥哥一定会挣钱让他照相的。知道奶奶病后,他故意考砸,只为给奶奶挣钱治病。上学可是她一直以来的愿望,可他为了给奶奶治病却放弃了这个已经实现的愿望。
我本以为的坏孩子嘎鱼,却在奶奶生病时给奶奶送来鸭子,还有翠环和邱妮,虽然她们都使唤葵花,但我却认为那是小孩子的常态,小孩子都喜欢恶作剧和开玩笑。这大麦地的孩子都是心地善良的呀!对的,青铜和葵花在人生的成长道路上受到了和别人不一样的挫折,但却同时也收获了比别人更加难得的爱。
我们也是一样,不能一遇到挫折就逃避和埋怨,而是应该学着他们笑着面对和勇敢去克服!
青铜葵花读后感模板 篇3
读书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如果你爱上了读书,你会觉得人生多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就例如毛主席说的“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能一日不读。”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青铜葵花》,它的作者是曹文轩,其中有一个片段令我十分难忘。
青铜是一个哑巴,葵花是一个从城里来的女孩子。因为一场意外,她和青铜变成了兄妹。由于青铜家的条件一直不大好,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虽然青铜已经过了上学的年龄,可他内心却无比地想上学,但是葵花已经到了上学年龄,作为哥哥,青铜对着父母说:“我可以再等一等,葵花可不能耽误了。”葵花在门口听到了这一切,一直非常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在春节的演唱会上,葵花被选上当主持人。在排练的过程中,葵花的老师一直感觉缺了点什么,在最后一次排练的时候,老师大声叫到:“缺了一条项链!”可是葵花根本没有项链,她自己内心知道家里的条件也是买不起项链的。于是她就问班上的同学借,她的同学答应了。在表演那天,那个同学说道“我妈妈不让我借给任何人。”她忍不住了,她告诉了哥哥,哥哥在冰天雪地里帮她找到了一条冰项链。这条项链让葵花成为了舞台上最亮那颗星。
读到这里,我潜然泪下,心中涌起了一股暖流。这时多么伟大的爱,不是亲兄妹,胜似亲兄妹,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葵花非常珍惜上学的机会,学习非常刻苦。葵花上学之后,每天都在朋友家写完作业回来,再教青铜拼音和怎样书写汉字。老师经常表扬葵花写的作业都非常认真,每天青铜都来接葵花,怕葵花被嘎子(养鸭子的富人家)欺负。葵花虽然是个孤儿,从小遭受了许多苦难,但是青铜一家让她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亲人的爱护,让她坦然而茁壮地成长。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亲人之间要互相关爱。记得有一次,我刚把下午要上课的作业写完,就去床上休息了。表妹一个人来到我的桌上,以为桌上的本子可以玩,就一张张撕了下来,接着再从我桌上拿出她最喜欢的水彩笔在纸上画了好多圆圈。她画完后,把这些纸都折成了一个个无法形容的东西。当我休息完,来到桌前拿作业本时,发现我的作业被她这个贪玩的孩子当成了废纸,此时的我已经耐不住性子了,直接走到隔壁房间训了她一顿并揍了她。
我想到青铜对葵花那么好,这时我觉得我这个当姐姐的惭愧不已,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像青铜一样对待我的表妹。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青铜一家是那么的淳朴、善良、充满爱心。如果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像青铜一家那样关心别人,那么这个世界该会多么美好啊!人不能只顾自己,只注重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人要有奉献爱心的精神,这比什么都重要。拥有了爱心,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都是充实的,幸福的。
青铜和葵花的感情是最美好的,虽然这本书的结局让人伤心,即使结局不美好,但是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到底什么是亲情,这本书是我人生中看过的最美好的一本书。
青铜葵花读后感模板 篇4
能看到曹文轩的作品,是缘于学生家长给学生买的书,寄给我让我转交给孩子,我随手翻阅下,便被其中的一篇《青铜葵花》深深地吸引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一些事情早已不再流泪,但是看到曹文轩笔下的“青铜葵花”,联想到幼小时的自己,泪流不止!
青铜是生长在农村有语言障碍的孩子,而葵花却是一个城里聪明伶俐可爱的女孩,原本素不相识的两人最后却变成了不肯分开的兄妹,他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可是比亲人还亲。这不禁让我想到当今社会,很多人“执著”DNA的检测,怀疑自己的父母或骨肉,一旦发现有错便不惜切代价找到和自己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呵呵,这可真是愚蠢,有什么能比情更重呢?血液算什么,关键在那份多年的情啊!真情是不会骗人的,就像小说最后青铜个将近十年没能说话的哑巴,奇迹般地喊出了两个字:“葵花!”如果不是那份情,怎么会有这种奇迹发生。由于自己的身世和葵花有着相似的地方,也有着疼爱自己的父母、姐姐,看到这里早己泪流满面。现在作为一名生活老师,也经常遇到重组家庭或领养的孩子,她们往往自卑怯懦,我就会跟她们说我自己,说青铜和葵花的故事,只要有人爱着你,你就是幸福的。
这部小说写了那个时代生活的苦难,很苦很苦。对于出生在八十年代农村的我对此也深有体会,但是跟青铜葵花比起来,那时的我们算幸运、幸福很多。小说里写到青铜一家人做了一个多月的芦花鞋被青铜拿到集镇上去卖。冬天天气寒冷,街上几乎没有人,只有大雪不停地抛落在空寂的街面上,芦花鞋卖了很久都没有卖出去,青铜的身体被冻得僵硬还不肯回家,这时几个回城的城里人看到漂亮的芦花鞋简直就是个完美的工艺品,于是纷纷买下,后来有一个人没有买到,失望地离开了,青铜一心想着多卖点钱回家过年,给妹妹攒钱上学,竟然将自己脚下刚穿的芦花鞋也给卖了。他赤足踏过积雪,一双脚被雪擦得干干净净,但也冻得通红通红……看到这我心痛不已,让我想起前不久的那场大雪,天气忽变,孩子们被这天寒地冻吓坏了,原本准备的棉衣棉裤还嫌不够,家长们纷纷头顶大雪给孩子送衣物,生怕孩子冻坏了。青铜连一双鞋子也没有,仍为别人着想为家人着想,现在我们的孩子要是多为别人着想,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我们的家长要少操多少心啊!
作为生活老师,我想对总是缺少父母的陪伴,只能寄宿学校的同学们说:希望你们能像青铜一样坚强地生活着,不管在优越的环境里还是艰难困苦的环境里,都要表现出你们的勇敢、执著、真诚、善良!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定要懂得珍惜!
在爱的阳光下,所有的痛苦都不会长久,所有的不幸最终都将消失。爱无言,让浓浓的爱融化在每个人心中,让所有的人知道,我们依然微笑!
青铜葵花读后感模板 篇5
人生就像老天爷的心情一样,不会一直是晴天,偶尔也会刮风下雨。人一辈子要走的路是很长的。然而,在这路中不可能会是一帆风顺的。也会偶尔出现挫折,困难。每个人出现的挫折是不同的,面对挫折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的。
今日,我读一本书,叫《青铜葵花》。这本书讲的是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两人相遇后发生的事。葵花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母亲,后来父亲又溺水死亡,就让她成孤儿。我不禁感叹,一个还在儿童时期的孩子就遭遇这样的不幸。但幸运的是,上天让她遇见青铜,并成他的妹妹。虽然生活很困难,可他们还是活的非常的开心。
一次又一次地品读这本书,却每一次都忍不住感动的流泪。起初,我觉得老天爷真的很不公平,为什么要把这样的痛苦让两个这么懂事乖巧的孩子来背负?但后来我去改观,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痛苦,他们才会如此的乖巧。可见,他们并没有向命运低头!里面让人感动的故事情节真是太多!当我读到青铜为满足一位路人的心愿,而脱下自己的芦花鞋卖给那个素不相识的路人,自己却在雪地里行走几千米!那个路来想多给青铜一些钱,表示感谢,可是青铜死活都不肯。我不禁有一丝的惭愧之意。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会将自己的芦花鞋给脱给那位路人吗?肯定不会呀!即便会,那位路人想多给我一些钱,我会不收吗?我肯定收呀!越想越发惭愧,青铜家这般穷,可是青铜却这般的善良。对比起我们这种幸福的孩子,喊苦喊累算的什么呢?还有看马戏的时候,青铜为能让妹妹看到马戏,自己蹲下来让妹妹坐在自己的身上。妹妹看的可乐,可是他却累的头晕。可见妹妹是多么的幸福,有这样一个哥哥对她那么好。即使青铜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生活,可是他还是不忘本,不管做人的基本准则。还是那么的乐于助人,宁愿自己吃苦,也要满足别人。这样的青铜,懂事吧?这是人人都想要的哥哥吧!
葵花虽然是那么的可怜,可却又是那么的幸福。哥哥知道他的愿望,所以就设计好把唯一的上学机会给妹妹。因为家里很穷没有灯可以让它晚上写作业,要去别人家蹭灯。聪明的哥哥为他找来,萤火虫做成南瓜灯让他写作业。这样的葵花很幸福吧。幸福的他不仅幸福,还很懂事。她知道家里穷,所以放弃一次珍贵的照相机会,也没有跟家里人提起这事。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说,哥哥一定会挣钱让他照相的。知道奶奶病后,他故意考砸,只为给奶奶挣钱治病。上学可是她一直以来的愿望,可他为给奶奶治病却放弃这个已经实现的愿望。
我本以为的坏孩子嘎鱼,却在奶奶生病时给奶奶送来鸭子,还有翠环和邱妮,虽然她们都使唤葵花,但我却认为那是小孩子的常态,小孩子都喜欢恶作剧和开玩笑。这大麦地的孩子都是心地善良的呀!对的,青铜和葵花在人生的成长道路上受到和别人不一样的挫折,但却同时也收获比别人更加难得的爱。
我们也是一样,不能一遇到挫折就逃避和埋怨,而是应该学着他们笑着面对和勇敢去克服!
青铜葵花读后感模板 篇6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个一本曹文轩的长篇历史著名网络小说《青铜葵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机会,一个小女孩的故事青铜葵花子,他们成为兄弟和姐妹。
我看完这本书我们以后,最喜欢的一处是蝗灾问题过后的地方。在蝗灾过后,大麦地所有的.庄稼被吃的干干净净,本来就是大家的粮食企业都是一个刚刚好可以吃到一些庄稼已经成熟的时候,现在,粮食生产基本上这些都是通过一粒一粒数着下锅。直到有一天,妹妹葵花在学校门口摔了一跤,头磕破了,青铜下定决心一定要去抓一只野鸭给妹妹自己和家人补一补。
于是青铜拿了一张渔网,去河边抓野鸭。在捉野鸭的过程中,青铜用尽全力去捉一只公鸭。
后来,黄鱼家族来到门口,说青铜家族偷了他们的鸡,然后大打出手,后来,青铜家族到河边去找黄鱼家族失去了鸭子,让黄鱼家族知道,青铜家族不会撒谎。
[热门]《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在写读后感时,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什么是作品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长恨歌》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每次读完一本书,总有很多话想说,或者是,想和书中的人物见上一面。
起初,只是略看了书中的前几节,差点中途放弃,只因作者的旁白描写让人觉得琐碎而又理不清思绪,会不知道作者想要告诉我什么。后来,看完了整本,才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作者在小说前面花了很大的笔墨写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许许多多的王琦瑶。倘若较真,这几个词不得不说是这本书的关键词。“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很喜欢王先生对上海弄堂的描写,令人神往,以前看过其他作者对上海生活的描写,但只有先生笔下的上海让人感到真实,仿佛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个无声的黑白字体,而是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生活场景,笔下的每一件物品,都赋予了生命的力量。细致入微的描写,总会让人不自觉地浮出那一个个具体的画面。作者在书中有多次隐晦的伏笔,如果不看到最后,难以想象在小说前头作者早已安排好主人公王琦瑶的命运。书中的很多话简简单单,其深意耐人寻味。“因此,做什么都需留三分余地,供自己回转身心。而那要做的七分,且是悉心悉意,毫不马虎的”尤其喜欢小说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先生在故事的发展中穿插着历史事件的发生,大场景与小故事结合,水到渠成的舒服。
王琦瑶的一生真是“长恨”的。她是一个美人,而她的错,也恰恰在于她知道自己的美,从此一步错,步步错。因为她的美,她成了家喻户晓的“沪上名媛”,她被朋友推选参加上海小姐比赛,成了小家碧玉的“三小姐”,也因此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被他包养着,成为爱丽丝公寓里的一个等待的情妇,只是恩爱,并无情义。后来李主任飞机失事,她还是在等待,等到自己失望。回到邬桥,遇上了隔壁家的男孩阿二,王琦瑶所承载的上海气息,打动了这个年轻人对上海的幻想。也让王琦瑶重归上海,她也像普通人一样,人间烟火,平平常常。这段平静且休闲的日子,她遇见了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王琦瑶明明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可能,而她选择了当下,就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甚至期望着发生奇迹,然而为他生了孩子,康明逊却跑了,成为现代人所说的渣男。王琦瑶放不下的孩子薇薇,也在长大后离开了她,王琦瑶还是一个人,纵使岁月不饶人,王琦瑶还是沉淀着岁月的美丽,依然迷人,她又遇见了与女儿年龄相仿的老克拉,结果也是悲剧的。王琦瑶一生的爱情都是短暂的,她的恨却是长久的,她爱过了三个男人,三个男人却没有给她长久的爱情。王琦瑶又是幸福的,程先生从遇见她,便一直爱着王琦瑶,他们却从未在一起。
王琦瑶的死是悲惨的,死在自己信任的朋友手里,“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再有两三个钟点,鸽群就要起飞了。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只有鸽子看见了。这里四十年前的鸽群的子息,它们一代一代地永不中断,繁衍至今,什么都尽收眼底。你听它们咕咕哝哝叫着,人类的夜晚是它们的梦魇。这城市有多少无头案啊,嵌在两点钟和三点钟之间,嵌在这些裂缝般的深长里弄之间,永无出头之日。等到天亮,鸽群高飞,你看那腾起的一刹那,其实是含有惊乍的表情。这些哑证人都血红了双眼,多少沉底的冤情包含在它们心中。那鸽哨分明是哀号,只是因为天宇辽阔,听起来才不那么刺耳,还有一些悠扬。它们盘旋空中,从不远去,是在向这老城市志哀。在新楼林立之间,这些老弄堂真好像一艘沉船,海水退去,露出残骸。”
平安里,流言蜚语,王琦瑶死了,闺阁中,只有鸽群看见。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中学时读长恨歌,只觉得词藻细腻华美,却不免黏稠滞重,有点幽闭文学的味道。如今重读,不由得感叹王安忆真是将女人写到了极致,将弄堂写到了极致。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的可爱正是由于这小女人的心思。正如书中所写,上海弄堂里的做人,是悉心悉意,全神贯注地做人,眼睛只盯着自己,没有旁鹜的,不想创造历史,只想创造自己的,没有大志气,却用尽了全力的那种。她的美丽精致吸引着痴情的程先生,名利场上的李主任,邬桥镇里的乡下阿二,寡情的毛毛娘舅,不懂情的萨沙,还有负情的老克腊。同时,她能够将日常生活变成一份礼物,使你一下子看见了它。这种认真悉心,也使王琦瑶在迟暮之年仍然保持着吸引人的得体优雅,像浮光掠影的城市里,令人心安的生活本质一般的存在。
她的可悲也是因为这小女人的性格。她是满怀心计的,她懂得高弦易断,以抑代扬的道理,于是成了三小姐。她与蒋丽莉的友谊是带着利益,莲藕带着泥塘式的。她告诉自己凡事不可强求,自有定数,心却被上海这纷纷攘攘的世界撩了去,对程先生的痴心视而不见,对李主任给予的命运全盘接受。面对软弱寡情的康明逊,她放逐着自己的情感,彻底断了重新开头的可能。她看清长脚的秉性却不设防,最终使自己落到死于非命的下场。这种小女人式的不争和短浅,造就了这部令人唏嘘感叹的长恨歌。
然而在这部写女人的书里,最喜欢的角色还是程先生,只有他的心是最纯粹的。书里最动人的是程先生死去的一章,名为此地空余黄鹤楼: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你真难以想象那格子里曾经有过怎样沸腾的情景,有着生与死那样的大事情发生。就像这个好故事,结局是重重的留白。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既有今生,何必来世。”
长恨歌,长的是洗尽铅华终成过眼烟云的四十年,恨的是一子错落满盘皆输,歌便是那弄堂上空鸽群目睹一切历经风雨后的咕咕声。
一本书里,愣是把许许多多个王琦瑶40年演绎完。
细致的描写、巧妙的铺垫。其中最后一幕是开场时候最诡异的一幕,也是结束时候最让人心惊的。在一开始就看到自己的结局,只可惜戏中人终归是不到剧终便参不透。
程先生、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还有再也没有出现过的老二。可是最后却抵不过岁月,逃不了死于非命。平安里的平安是把灾难视而不见,爱丽丝公寓是一厢情愿地编织美梦。开始便扮演错了角色,最后也注定要死在自己选定的角色里。
“风景总归是风景,是窗户外面的东西,要紧的是窗户里头的,这才是过日子的根本。”
“人其实都不是累死的,而是烦死的。”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前面几章真的是非常无聊,也许只是为了让自己多适应其他文体的作品,才坚持看下去(还是小说),但是越读,惊喜越多,真的很精彩。不过还是要一定的文学素养与生活阅历,有些地方真的费解。所以本想写些有深度的东西,又发现读到的实在浅薄。
不知道一个人可以为了爱的那个人等多久,程先生对王琦瑶,蒋莉丽对程先生,一颗心那么小,遇到了就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只是两人都可惜,流水有情,落花无意。所以终究是追着别人走,一颗心被折磨得零零碎碎,拼凑不齐。程先生与蒋莉丽之间那一小段的抱团慰藉,幸好没将就取暖,也不难看出感情,不能有疗伤的凑合,不能有矫情的造作,不能有狭隘的猜忌。两人都是悲剧,好的是,结束得早,悲伤就少世界越大,眼界就越宽。王琦瑶把程先生作为最底的选择,却是蒋莉丽最想要的追求,李主任是好选择,却又不是她选择,而是被选择。每个人,总在另一个人的眼里是最想要的明媚世界小说难懂的是世故,是明明差一点意思却又不点明的朦胧。聪明的一语道破,笨拙的一知半解。王琦瑶的聪明是懂得这一些世故和爱情中的进退分寸。王琦瑶的几段恋情,最觉不可思议的就是与老克勒的忘年恋,五六十的女人占据了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心思,于今也是被垢的伦理违常。也是其魅力的犹存,每一段的爱情,她能付出全身心,倾尽其有,也能保有自尊,不卑不屈,但又目光短浅,只享受现时快乐,不做长远打算,让自己的一生总是受其牵累。恨,说不上;爱,也说不上,只当她被长脚杀害,回顾起了她的一生,又觉悲痛难忍。本小说对我来说就三大泪点,一是蒋莉丽和程先生的相继去世,这前半生的浮华,还是像梦一场,又恍如昨日了,二是微微的出嫁,原来自己一直想为某个人穿婚纱的愿望是如此渺茫,女儿催化了王琦瑶的衰老与悲哀。三是被长脚掐死的凝目,这一生的纯良、委屈、隐忍、坚持……都到头了。
时间的流逝,即使自己不注意,也时刻有人提醒着你。王琦瑶一生历经铅华和凡尘,末了孑然一身,惨淡离世。她的命运有着上海的兴衰,有着社会的变势,有着一群女孩子对爱情的心酸渴慕与生活的身不由己。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读后感 篇7
十里洋场万众瞩目是一场梦这个梦做了一辈子人生的哪个转折都转不过去王琦瑶知道自己的美可以取得做梦的资格却不知道美禁不住时光梦也禁不住现实人生的细细思量所以她从不敢认认真真地规划从不敢正视面对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从不敢对跨越四十年后而来的畸形感情坚决扬起一张原本她那个年纪的女人该有的脸
木盒藏金是劫木盒护金是劫木盒丢金也是劫
李主任在她心里只姓李带她走进繁华孤寂的爱丽丝公寓享受着接近高处的梦
程先生也只姓程不过是一个一辈子沉溺在她的美里无法自拔低到尘埃里献出真心的为她托底的人再怎么差还有程先生呢不是吗?他的名字她知道与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回首考究的吗
阿二只是叫阿二也可以叫阿三阿四阿猫阿狗只是在一个疗伤的远方里为她念了一首纯真的诗的人她给他带去了水之外那个繁华世界的影子阿二的影子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像来去无踪的水一样却从她身上大概知道自己要流到外面去汇成海他给她带去了初心她的初心无论如何也不是在这个僻静的水乡的她是属于上海的女人汉宫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她要回到原本的地方去
《长恨歌》读后感 篇8
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捧一卷古书,穿古今,恨无期。
――题记
曾几何时,她还“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令人艳羡。她被宠,被爱,天下至尊只高的人愿意为她准备极尽奢华的生日宴会――极乐之宴,她该是何等的幸运。
“云想衣裳花想容,”他,从第一眼在殿前看到她婀娜的舞姿时,便深深地迷恋上了她。“惊破霓裳羽衣曲”便是他那时的感受吧。她的确与那些世俗的女子不同,惊为天人,一顾倾城,再顾倾国,能使他沦陷其中,无法自拔。她的一舞,惊艳了他的时光,使他愿意为她温柔其以后的岁月;她的一眼,便是他的万年。那一抹妖娆的身影印刻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那个名字――杨玉环,则如罂粟般不知不觉间渗入他的皮肤,他的血液,他的脑海,使他不顾大臣的劝阻,违背天理,收自己儿媳为后宫中的嫔妃。
其实,并非他不爱江山、不顾社稷,只爱美人。只是,“回眸一笑百媚生”――早已牵动他的神经,令他着迷,令他沉醉,令他疯狂,令他成魔。
或许是她的滋味太过于美好吧,与她在一起时,他常常会把自己认为成一名平凡普通的男人,以至于忘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忘了江山社稷。他常恨春宵苦短,也因此罢朝寻欢。
然而,正是因为他的不负责任,也最终酿成了她们两人的悲剧。“自古红颜多薄命”,大臣百姓都愤玄宗,愤他迷恋女色,恨她祸国殃民;“六军不发”要求处死杨贵妃。玄宗虽恨,但由于自己内心的怯懦,马嵬驿前,他只能看着他的玉环“血泪相和流”,但他无力阻止,却也不敢阻止。一骑红尘妃子笑,谁怜一坯黄土掩风流?人生若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一夜,无眠。此后的每一夜,更是无眠。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长恨歌,长恨歌,爱过,恨过,终成遗恨,恨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