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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

乌鸦兄弟读后感。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乌鸦兄弟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乌鸦兄弟读后感(一)

今天,我看完了作者金波写的《乌鸦兄弟》这本书。书中写了很多生动有趣的寓言故事,让我看了回味无穷,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有则就是《乌鸦兄弟》,讲述了在一棵大树上,住着两只乌鸦兄弟。有一天,它们住的巢破了一个小洞,老大想:鸟巢破了老二一定会去修的。老二想:老大一定会去修的。结果谁也没去修。洞口破得越来越大。寒冷的冬天来临了,北风呼呼地吹,雪花纷纷地飘,两只乌鸦还是你推我让,谁也没动手去修。就这样,在一个非常冷的夜里,两只乌鸦都冻僵了,真是自作自受。

这个故事就是告诉我们要热爱劳动,不要有依赖的心理,更不能懒惰,无论是学习,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勤快,只有这样才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乌鸦兄弟读后感(二)

《乌鸦兄弟》的故事讲了乌鸦兄弟俩同住在一个窝里,窝破了之后,兄弟俩都不去修,都想依赖别人去修好,自己等着住,只好冻死了。

乌鸦兄弟,你们太懒了,要是窝破之后大家动手及早去修好,不就冻不死了吗?

小朋友们也应该记住:凡事都要靠自己动手,不要依赖别人,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乌鸦兄弟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一篇有趣的文章《乌鸦兄弟》。这个故事讲的是乌鸦兄弟俩同住在一个窠里,有一天,窠破了一个洞。大乌鸦想:老二会修的。小乌鸦想:老大会修的。结果谁也没有去修。日子一天天过去,洞越来越大,天气也越来越冷了,可兄弟俩还是没有动手。最后,窠被风吹到地上,两只乌鸦在风雪中冻僵了。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做个有责任心的人。当我们遇到问题时,不能总依赖别人,幻想着别人会来替我们解决。你看乌鸦兄弟俩,又自私,又懒惰,如果它们两兄弟中有一个肯主动些,而不在计较中耽误了时间,就不会落到最后被冻死的结局了。试想,在班集体里,如果每天的值日扫地,你怕多扫了一寸,我怕多扫了一尺,谁都不扫的话,那我们的教室岂不成了垃圾堆了吗?

小朋友们,让我们都来做个有责任心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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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读后感


《乌鸦》读后感


没想到自己会在一种比较沉重抑郁的情绪中读完这部小说。
与其他众多描写海外游子们历尽艰辛而终获成功的同类题材不同,这部作品中的一群怀着绿卡之梦的大陆女性,虽屡经磨难、饱受屈辱(当然,这也是她们自己的自由选择),却没能、也没有指望实现自己的梦想,除了身心俱疲、伤痕累累之外,她们仍然是一群”漂泊女人”。作品也许具有一定的写实性,但肯定会被许多人视作反英雄主义、反理想主义的怪胎。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小说堪称留学题材中的”另类”。我很佩服作家敏锐、犀利、冷酷的洞察力,我也很欣赏她的才情与娴熟的文学技巧,特别是那种新鲜、冷艳的语言,带有几分诡谲之气的叙事风格。但我很难说喜欢她所讲述的这些故事。
因为它们实在难以让我轻松起来。
不轻松的原因也不仅仅在于其沉重的故事外壳,更主要在于,小说中这群人的生存行为,有如一面镜子,烛照出人性中(包括我们许多人)真实而丑恶的存在状态,让我们颇不自在。
单纯从故事层面看,小说并没有摆脱描写男女关系的窠臼。作品还较多地涉及到性。但作家平静、随意而冷漠的性描写,却使我们有如面对一尊苍白的写生模特,不会对之产生任何淫秽、罪恶抑或纯洁、崇高之感。在作家笔下,性就是性,如同吃饭穿衣,是生活的一部分,更是这群女子谋生的一种手段。而在以金钱为上帝的现代男权社会中,女性要想过上稳定、舒适、体面的生活,就必须依附于某个有能力的男人。这时性还是女人战胜对手、赢得男人的必要武器。特别是在那个男人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狭窄岛国上,对这群梦想如当地的一种外徙来的乌鸦一样(虽不讨人喜欢,却能顽强扎根)的女人来说,一个有实力的男人便是一张绿卡、一种稳定的象征。女人们将不免为此爆发一场以性为中心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正是通过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层面--男女关系的故事外衣,作家向我们展示了,在生存成为第一法则的特殊环境下,人性的扭曲、异化及其真实状态。为了生存并长期居留,她们撒谎(”我”直到小说的结尾才向将死的柳透露自己的真姓名,但谁又敢保证这次就是真的呢?),相互欺骗(芬因为嫉妒,暗示”我”她将与实际上深爱着”我”的柳结婚,促使”我”下意识地做出杀死柳的疯狂举动),向每一个可能帮助自己实现绿卡之梦的男人献媚,甚至毫无羞耻地卖淫……在如动物般的厮杀中,她们相互提防,互设陷阱,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当然,她们也偶尔向沦为弱者的对手施以援手,这也是她们生存与相互依赖的需要,而一旦发现对手变得比自己强大,她们的那点恻隐之心与良善之举便很快演变为新的不动声色的打击行动。
在作家以近乎自然主义的手法向我们展示这幅”他人即地狱”的残酷图景时,我们发现竟然很难用善恶是非之类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她们这些看似合理的行为。

《兄弟》读后感


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小说《兄弟》上部,一次次在泪水中抬起模糊的双眼,一次次唏嘘不已,这部小说带给我强烈的震撼~~~这是一部描写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小说,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时间隧道里却带给我和其他小说不一样的感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在经历了父母双亡的悲惨后依然坚强的生活着,宋刚在农村和爷爷相依为命,安葬好爷爷后,他自然的想到了他的兄弟,李光头,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他们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尽管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是那感情却割舍不下,而且越来越重~~~~~宋刚是一个斯文而重情义的男孩,李光头是一个虽有点流气,但是却也很讲义气的男孩,宋刚永远不会忘记妈妈临终时对他的嘱托,还有自己的誓言,正是这些誓言,使他永远保持着哥哥的本色,永远爱护着自己的弟弟~~~~~~

掩卷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明天就可以看到下部了,好期待~~~~~~

兄弟读后感


【篇一:兄弟读后感】

余华的《兄弟》前一段炒的火热,我看完之后没有失望,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希望过。说实话我不喜欢余华,以前读《活着》,就是一次没有快感的阅读。我不敢说《活着》不好,这部小说获得了很多人的喜爱,而且得了那么多的大奖。我想,肯定有它的原因的。只是,他没能满足我的阅读需求,所以,我不喜欢。阅读感受是一种很个人化的体验,与阅读者的人生阅历,生活体验,文化背景,甚至年龄有着极大的关系。譬如琼瑶的爱情故事,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显得太幼稚,但对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来说,却能够满足他们对爱情的甜美幻想。还有韩寒,他那种装模作样的深刻尽管很浅薄,但他对中国教育的仇恨让那些同样对中国教育仇恨的人很解气,所以,赢得一些年轻人的喝彩就很正常。

但对余华的《兄弟》,我觉得这是一部很糟糕的小说。李敬泽先生曾说它太简单了那是给余华面子的批评,这部小说不是简单的问题,而是浅薄粗陋的问题。《兄弟》的语言臃肿粗陋,情节设计简单无聊,人物形象脸谱化没有血肉。老实说,读这部小说的过程简直就是自我折磨的过程。

《兄弟》的开头足足用了两万字围绕着女人的屁股来写,这个开头很失败,失败的不是他写了什么,失败的是他什么写的不好。有评论家就说它极低下的,粗俗、无聊至极的,即使将之当作色情小说都不够格。它没美感、不提供诱惑,连色情的人看了都引不起色情念头。的确如此!文字就好像一面镜子,能折射出作者的品位、兴趣和心态。以前我读托尔斯泰的文字,总能感受到他文字后面有一股静谧之气,这种感觉来自他优裕的贵族生活,当然也来自他高品位的精神追求。在他的作品里,我很少能看到名利的影子。而当代中国许多作家的作品里,我常常看到的都是一些围着名利的写作。以前我想,是不是中国的稿费太低,作家太穷,所以,中国出不了托尔斯泰!其实,中国的作家里也有很有钱的,可在他们的作品里,还是有许多外在于文学的东西。我想,这只能从他们的精神境界和心理上找原因了。

一位著名文学理论家曾经说过,作品首先是道德的力量,其次是作品里显示出的见识,学问和感情的东西,最后才是作者的才华。

余华的《兄弟》里有道德的力量吗?没有,连不道德的力量都没有!有人说余华有恶癖,这是余华的兴奋点。的确,其中有一段写主人公被红卫兵打死的场面,余华极尽渲染,不惜笔墨。但写的不好,没有一点力量,《恶之花》写恶最起码还写出花来了呢。男主人公被红卫兵打,简直比江青时代文学作品里的英雄还要英雄,怎么打都不死,好不容易快死了,还要矫情地对汽车站售票员说一句买一张去上海的车票!小说的力量来自细节,来自细节的真实,来自典型环境下典型人物的细节的真实!

优秀的小说家就有这样一种本事,可以把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写的很逼真。这是一种最重要的能力,把握和还原真实的能力。而余华显然不具备这个能力,在我看来《兄弟》里的人物心理描写是肤浅的,人物形象的塑造是脸谱化没有血肉的。

我在网上看到一些余华对一些批评的回应,他说自己的每一部作品都伴随着批评声,只有自己的下一步作品出来,对这部作品的批评声才会消失。可是,我觉得余华在面对批评时比他在写小说时显得智慧。面对批评时的余华机智而且幽默,而写小说中的余华呢,却显得笨拙而可笑。

在我对余华的阅读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发表在《读书》上的那组随笔,读后我心中曾充满敬意,因为阅读后我有了共鸣和阅读的快感,所以我相信余华是很有才华的。但有才华未必就能写好小说,尤其是现实风格的长篇小说,有才华可以写好散文,写好随笔,甚至可以写好短中篇小说,但未必能写好长篇小说。长篇小说需要懂得生活,懂得人,没有一定的生活积累和思想积累是写不好的长篇小说的。

余华的《兄弟》是他沉寂七年后的出山之作,但余华复出之后踏入的是他不擅长的领域:写实风格的长篇小说。余华的才华足以支持他去写散文和随笔,去写先锋的中短篇小说,但不足以支持他去60万字长篇小说。

余华写《兄弟》时的语言臃肿粗杂,一点也没有他散文随笔或者回应批评时的智慧和灵性。可以想象,一个没有多少内容的故事,硬要写60万字,语言能不臃肿吗?余华自己以前推崇的密集和强度,但在《兄弟》中却截然相反,完全背离了他自己的创作理念,是为什么呢?我有一个不太自信的揣度,稿费是按字数计算的,一个编辑有了一个策划,让沉寂七年的余华再度出山,会是一个很好的炒作点,于是编辑开出了丰厚的条件,余华心动了,开始了一次他的没有充分准备的写作。是金钱让余华发疯了吗!我不知道!

《兄弟》作为一次商业策划,出版社和余华都是成功的;作为一次文学创作,余华是失败的:这是一次疯狂的自杀式写作,毁掉的是余华自己的文学名声!

【篇二:兄弟读后感】

说起来惭愧,两个一起长大的兄弟都早看过了余华的小说《兄弟》,我今天才看完。这几天只要有空就翻开这本书,终于这个故事在我阅读下留在了大脑中。说起来更惭愧,这部小说竟然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本阅读的小说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别人屁股掉进了厕所死了,从此他的妻子李兰没脸再抬头见人,李光头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出生了。母子两个过着很阴暗的生活,这时出现了一个宋凡平,这个男人用强大的爱让李兰从此又抬起了头。宋凡平也有个孩子交宋刚,之后宋凡平和李兰结婚了,带着两个孩子。李兰常常头痛,后来去上海治病,这个时候文化大革命来了,宋凡平出身于地主家庭,因此因为阶级斗争而被欺负,李兰去了上海,宋凡平被关在了仓库,两个孩子很小就开始了艰苦的生活,两人相依为命。

不久李兰要从上海回来时,宋凡平从仓库中逃出来要去接妻子,结果到车站没见到妻子就被人打死了,书中写宋凡平的死写的惨不忍睹,让人看的心惊胆颤。随后李兰也死了,丢下了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慢慢长大,学会生活,长大后因为一个叫林红的女人两人产生了矛盾,李光头爱林红,宋刚也爱,可是这个女人爱的是宋刚。宋刚和林红后来结婚了,李光头做起了生意。从此两个相依为命的兄弟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文化大革命结束了,李光头的生意越做越大,宋刚却是一个吃尽了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人。他们两个兄弟虽然因为一个女人不再相依为命了,但是从前的感情两在两个人的心中一直都没有消失。

后来宋刚丢下了林红去外地挣钱,折磨坏了自己的身体,李光头这时已是一个风流,有钱的名人。最终,林红和李光头纠缠在了一起。宋刚后来自杀了,李光头和林红都伤心欲绝,兄弟的感情是真的,夫妻的感情也是真的。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这本小说从一个精神狂热,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到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连结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两个兄弟,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看完后那种深入骨髓的颤傈令我久久不能释怀。

【篇三:兄弟读后感作文】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篇四:兄弟读后感】

整体感觉《兄弟》写的是文革到今四十年的变化。

李光头,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我比较欣赏李光头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这句话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李光头确实这样做了。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

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

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

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

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人物还活着,如今生活应该大不同了吧。李光头正在参加太空游培训?林红的美发店被查封了吗?苏妹的周游点心店是不是开始品牌化运作了,刘作家会行贿而还有陶青我们这些70,80后也该上场了吧。哈哈想象太丰富了,刹不住了。

乌鸦喝水读后感


乌鸦喝水读后感
智慧是宝藏,等待你挖掘沉睡的资源;智慧是火焰,让你的心灵和思想腾起征服一切的烈焰;智慧是熔岩,只有迸发出来,才有耀眼的光和炽热的温度。只有善于思索,拥有智慧的人,才会取得人生的成功!
《乌鸦喝水》这个故事大家并不陌生吧,聪明的小乌鸦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将石子叼到瓶子里,终于喝到了瓶子里那少的可怜的水,这难道不是智慧的表现吗?如果小乌鸦没有想到用石子智慧来解决自己的口渴,那么它也许就会渴死。我们人类不也是如此吗?
人类有时因为一时的愚蠢,一时的疏忽就会酿成大祸。反之,有的人只是突然间灵感激发,便想出了常人无法想到的智慧。如果你是一位智者,那么就应该坚持自己的真理,让智慧属于自己,用智慧来帮你完成一切。
在一次招待会上,一位西方问同恩来: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有多少?周恩来机智地将当时人民币面额总数18元8角8分作答。既不汇露国家机密,又保持了应有的礼貌。
中国有句谚语鸟靠翅膀兽靠腿,人靠智慧鱼靠尾是的,每一个人的头脑中都存在着智慧,就考验人们是否能够将这种智慧挖掘出来,智慧是一层窗户纸,只有勇于捅破,才能见到美好的明天;智慧是一棵树苗,只有用思索的肥料与敢于尝试的水来浇灌它,才会获得成功。
智慧是一套严密的知识体系而被称为神秘的成果,当然与人类已经拥有的知识体系密切相关。现在的我们应该努力的学习知识,将知识化为智慧的马达,让智慧在我们的心中充分的发挥出它的光和热。
从《乌鸦喝水》中,我想到了智慧。如果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是一位智者,那么现在就让我们用智慧向着各自追求的目标努力吧!


《乌鸦喝水》读后感


导语:这个故事主要叙述乌鸦找水喝的过程,表现了乌鸦找不到水喝的着急,可是找到水又喝不到嘴里的无奈,最后它想出好办法,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终于喝到了水的喜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鸦喝水》读后感,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乌鸦喝水》读后感

《乌鸦喝水》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动物王国里好久好久不下大雨了,动物们很渴,有的动物被活活渴死了。在这个动物王国里生活着一只乌鸦,有一天,乌鸦实在是渴的受不了了。便飞去去寻找水源。

乌鸦飞了好久好久,飞得眼冒金星,突然,乌鸦看见了半瓶水。她正想喝可是他的嘴巴太短了喝不到。乌鸦想了很多办法,可是都无济于事,乌鸦正想放弃的时候。忽然,她看见了一堆石子。她把石子衔在了嘴里,扔到了瓶子里面,瓶子里的水越升越高,最后,聪明得乌鸦靠自己的智慧喝到了水。

《乌鸦喝水》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你肯动脑筋,无论多么困难,你一定会想出办法去解决。肯想办法的人是不会吃亏的。

记得有一次,我想做一个大船,便拿来一张纸,可是我的力气用得太大了,一不小心纸被撕破了。我很伤心,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把那张大纸分成了许多小纸。叠了很多小船。我又变得很开心起来。

我很喜欢《乌鸦喝水》这个童话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乌鸦喝水》读后感

今天我在爷爷的帮助下,依靠学过的汉语拼音,读了一则乌鸦喝水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口渴得乌鸦发现自己没法喝道瓶子里的半瓶水,就在它口渴无奈的时候,它突然发现了瓶子周围有许多小石子。它想:如果我把小石子装进瓶里,水不就升高了吗!乌鸦就把周围的小石子一个一个地装进瓶子里,乌鸦终于喝饱了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怕,要积极地动脑筋,想办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去完成一些困难的事情。我们在学习时遇到拦路虎时,也应该学乌鸦这样做。例如:当我们读课外书时,遇到不认识的字,我们可以利用学过的汉语拼音认字,达到通读故事理解文章,只有不怕苦畏难,才能取得好的学习成绩。

《乌鸦喝水》读后感

《乌鸦喝水》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动物王国里好久好久不下大雨了,动物们很渴,有的动物被活活渴死了。在这个动物王国里生活着一只乌鸦,有一天,乌鸦实在是渴的受不了了。便飞去去寻找水源。

乌鸦飞了好久好久,飞得眼冒金星,突然,乌鸦看见了半瓶水。她正想喝可是他的嘴巴太短了喝不到。乌鸦想了很多办法,可是都无济于事,乌鸦正想放弃的时候。忽然,她看见了一堆石子。她把石子衔在了嘴里,扔到了瓶子里面,瓶子里的水越升越高,最后,聪明得乌鸦靠自己的智慧喝到了水。

《乌鸦喝水》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你肯动脑筋,无论多么困难,你一定会想出办法去解决。肯想办法的人是不会吃亏的。

记得有一次,我想做一个大船,便拿来一张纸,可是我的力气用得太大了,一不小心纸被撕破了。我很伤心,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把那张大纸分成了许多小纸。叠了很多小船。我又变得很开心起来。

我很喜欢《乌鸦喝水》这个童话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乌鸦反哺读后感


乌鸦反哺读后感(一)

读了《乌鸦反哺》这篇故事,我非常感动。

乌鸦小时候,是由爸爸妈妈找来食物,然后再一口一口喂给它吃,渐渐地,小乌鸦长大了,它的爸爸妈妈也老了,飞不动了,也不能出去找食物了。这时候,小乌鸦没有忘记爸爸妈妈的哺育之恩,不管刮风下雨,天天飞出去找吃的,找到吃的,就一口一口地喂爸爸妈妈,等爸爸妈妈吃饱了,它自己才吃。

它真是一只孝顺父母的小乌鸦!我也要像小乌鸦那样孝敬我的爸爸妈妈。

乌鸦反哺读后感(二)

课文讲乌鸦在母亲的哺育下长大后,当母亲年老体衰,双目失明飞不动的时候,小鸟便将觅来的食物喂到母亲的口中,回报母亲的养育之恩。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给了我生命,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嗷嗷待哺的生命。当我会说第一句话和会走第一步的时候,爸爸妈妈

是费了好多好多的时间和汗水,而我们还不知道爸爸妈妈的辛苦,只知道吃睡。当我到了两岁的时候,我终于会说话会走路了。两年呀!爸爸妈妈教会了要费尽多少心机养育我。如果没有爸爸妈妈就没有我的现在,让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感谢爸爸和妈妈。

现在我已经十一岁了,爸爸妈妈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哺育我长大。妈妈每天早早的就起床帮我洗衣服、做饭、送我上学还要做自己的工作,(.org)为了多挣点钱放弃了干了好多年的工作开了一间店铺,每天要更早的起床一直忙到很晚才能回来。而爸爸呢,又要忙自己的工作还要帮助妈妈一起管理店铺,还要关注我的学习。

每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爸爸妈妈已经出去工作了,爸爸妈妈太辛苦了。父母对我的恩情我永远都忘不了,就像小乌鸦一样我要永远的感谢他们,永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乌鸦反哺读后感(三)

我今天读了一篇材料,名叫《乌鸦反哺》,它的主要内容是:小乌鸦小时候有老乌鸦来养等到老乌鸦老了,小乌鸦就反过来,来养自己的父母。

读了这篇材料后,我觉得小乌鸦很孝敬父母。小乌鸦的父母老了,捉不动虫子了,小乌鸦就把自己捉的食物嚼碎,一口一口的来喂父母。试想如果小乌鸦不孝敬父母:老乌鸦可能会饿死,他的朋友也不会和他玩,说他是个败家子,坏孩子,他的父母也一定会恨他,说我们以前白养活你了,你个狠心的孩子,他还会感到难受。可事实上小乌鸦孝敬父母,他们的父母一定会夸他是个好孩子,我们这么多年来真是没白养你啊!也会受到别人的尊重,和别人的夸奖,还会交到更多的好朋友会得到一个孝敬父母的名号,他自己也会很很高兴。

现实中有一些人和小乌鸦一样孝敬父母,在我们国家有许多孝敬父母的人,有一位学生上大学因为母亲身染重病,不放心妈妈,所以把妈妈接到学校一边上学一边照顾妈妈,有一位母亲照顾她爸爸一直照顾了20年,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孝敬父母实在太好了,孝敬父母可以让父母安静的度过晚年孝敬父母可以得到别人的夸奖,孝敬父母还可以让自己变得很快乐,孝敬父母还可以交到更多的朋友孝敬父母还可以给自己的好朋友当一个好榜样,孝敬父母可真好啊!

但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和小乌鸦不一样,不孝敬父母,有的人认为父母老了不中用了,就把父母赶出家门,有的人对父母不管不问,父母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有的甚至殴打自己的父母呢这些人真是太可恶了,没心没肺禽兽不如,父母真是白养活他们了,真是一个白眼狼,这些人会受到别人的指责,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他的孩子也会像他一样不孝敬父母不孝敬父母可真不好啊!

我们要像小乌鸦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白雪乌鸦读后感


白雪乌鸦读后感(一)

《白雪乌鸦》讲述的竟是一个关于鼠疫的故事。

一百年前,一场鼠疫在东北大地上蔓延,共有六万人为此失去生命,仅有两万多人的哈尔滨傅家甸,疫毙者竟达五千余人。

迟子建用她沉静而饱满的叙述,带我们走进那座曾被灾难笼罩的城市。小说从开始到结束,都是在白色的环境下,染上了黑色死亡的墨汁,虽然风趣言语的穿插,还是无法压制心中的许多阴霾。这个北方出生的作家,骨子里有着北方白雪皑皑的情愫,在小说中总是能洋溢中一种纯净,单纯的活力。沉闷混沌的日子、迷惘诡异的氛围,将人们在这场因捕猎旱獭而导致的灾难中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渲染的可感、可触。

故事发生在作者迟子建的故土,那儿是中国的最北端,在广袤的东北平原的大地上,生活着朴实、勤劳的中国北方的劳动人民。但是清朝末年,政治腐败,闭关锁国的美梦被外来的坚船利炮给打碎,中国人民,尤其是东北三省的人民的生活更是苦不堪言。书中不断提及的俄国和日本觊觎中国领土的野心和分别由俄日修筑的中东铁路、南满铁路也都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自从清政府与沙俄签订《瑷珲条约》,中国便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随着领土的大片割让,乌苏里江的坚冰终于被打破了,俄国人在中国的领土上修建了中东铁路,于是遥远的西亚文化乃至陌生的西欧文化也随之进入了中国东北。再加上日本南满铁路的修建,除了加速了对我国东三省自然资源的掠夺,还毫不留情地改变了我国东北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在形成对中华文化挤压的同时,构成对我国原生态人文环境的威胁与破坏。

而随着强权入侵的,除了先进的科技、异域的文化,自然潜藏着多种灾难的可能(包括亡国灭种的可能)。迟子建的故事,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

从头一年的深秋霜降在节气中,无疑是唱悲角的。开始,到次年的初春榆树的枝条也刚刚变得柔软结束,半年的鼠疫,夺去了无数的生灵,傅家甸的人们妻离子散,人们在自然面前显得是那么的脆弱和渺小。但是作者用她温柔而坚强的笔触,使我们感受到了对待生命的释然。

再大的苦难,人们还是挺过来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近几年发生的机场大灾难,06年的印尼海啸;08年的汶川大地震,10年的玉树地震;SARS、甲流我是怀着沉重的心情读完这本小说的,但是,除了沉郁的心境,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书中人物极多,作者从平民百姓着手,有名有姓的几达上百位,多为贩夫走卒、引车买浆者流。正是这些栩栩如生、饱满丰富的平凡人物,将 100年前,东北大地上的劳动人民朴实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迟子建没有重墨于甲午战争中的将门之后伍连德,她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向我们介绍驱除鼠疫的功臣的光辉事迹,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述的那样。我要拨开那累累的白骨,探寻深处哪怕磷火般的微光,将那缕死亡阴影笼罩下的生机,勾勒出来。书中有正面的王春申、傅百川、秦八碗、周耀祖、伍连德等。也有反面的纪永和、翟役生、周耀庭等,还有命运各不相同,却在那样的背景下及其无奈的几个女人翟芳桂、于晴秀、苏秀云、谢丽科娃等。他们操持着不同的生计,在傅家甸这个疫情最严重的灾区,他们需要面对的是恐惧、悲伤和死亡,他们凭借着小人物之间的默默相守演绎着他们在生与死之间的动人故事。

在人们和鼠疫作斗争的过程中,虽有像翟役生这样幸灾乐祸的、纪永和这样等着发国难财的人,令人不齿,但总有些灵魂高尚、内心闪烁着人性光辉的人令人敬佩。

不得不提到的是书中始终贯穿着的一个普通人,他就是每天以黑马为伴的王春申,从他的经历来看,踏实一个可悲的人,两个老婆吴芬、金兰还有心爱的儿子继宝都相继在这场恐怖的鼠疫中殒命,其中自己的宝贝儿子还只是因为出疹子,被误诊为鼠疫的,这叫一个冤枉啊!留下的不只是谁的还得管他叫爹的女儿,最后好友四邻也相继归阴,还免不了受吴二家的算计。要说悲惨,他算是极品了!人活着总归是有盼头的,他的精神支柱便是俄国女演员谢丽科娃留给他的美丽的幻想。家人相继去世后,他后来加入了抬埋队,在疫情没法控制的时候,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工作,当然这并不排除他生无可念的可能,可是和周耀庭、翟役生这样同样形单影只的人比起来,王春申这样的小人物便会瞬间显得高大起来。他的余生在为生者祈福,为死者歌唱。

和纪永和这样在国难当头之时,还想着囤积粮食,大发横财的商人比起来,傅百川就非常值得人尊重了,前者再为人性的扭曲做注解,而后者再为对生的敬畏、对社会的责任感作诠释。在和鼠疫作斗争的过程当中,他出谋献策不说,还为疫病提供药材,免费为全场百姓赶制口罩,为防疫事业忙前忙后,他不是一个站在钱眼里看世界的唯利是图的商人,而更像是一名对社会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企业家。

看着傅家甸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周济一家,祖孙三代经营者一家小点心店,在平凡不过了,在鼠疫期间,主动提出为隔离所的人做饭、送饭,当时看到这里我不禁湿了眼角,脑海中也浮想联翩,08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可是中国人民众志成城,将大雪灾、大地震、民族破坏等一一挺过来,这让我觉得,中国正是有着这样的国民,中国人的脊梁才不会弯!

感触最深的还是焚尸那一章,并不是因为那场面有多么壮观!而是在于,当你想象到有这么多尸体,他们曾经都是活生生的人,而转瞬会化为灰烬的时候,你会感到无助,感到人们在死亡面前时多么渺小,那不会是震撼的感觉,你会觉得那是心在颤抖。这是在无法让人不想起,大一那年,爷爷去世,遗体被草席裹起来,送入灵车的那一刹那,仿佛那阴阳相隔的锥心之痛再一次升起。

白雪、乌鸦,是这故事中不可或缺的情境,仿佛为这本已很忧伤的故事涂抹了一层苍凉。白雪的每一次纷飞,仿佛离者的哀伤;乌鸦的每一次振翅,就犹如逝者在告别。皑皑白雪是这场浩劫中不断的挽歌,他们越想劝慰人们,人们就越感到凄凉。

到了冬天,那些色彩艳丽的鸟儿,都扑扇着翅膀南飞了,乌鸦却仍在北方的雪野中挺立着。还有,它那粗哑的叫声,带着满腔的幽怨,有人间的色彩,不像画眉、黄鹂、燕子,虽然叫得好听,但太像天上的声音了,总觉得无限遥远在我看来,翟芳桂喜欢乌鸦是有她的道理的,他们就像热爱着这片土地的人名,愿意守在这片沃土上。

读小说的过程中我仿佛穿梭在那个100年前被黑暗笼罩的城市,听到了丧失亲人的哀嚎,看到了尸骨粼粼的惨状,嗅到了尸体腐烂的味道。但是,当我最后看到疫情报告,死亡率为0时,我的心释怀了,我和伍连德的心情是一样的,我知道,中国人又一次挺过来了!

这让我相信,即便是在寒冷的冬天,总会有回春的一天。


白雪乌鸦读后感(二)

最近,刚读完《白雪乌鸦》,读得很快,用了一天的时间。因为小说的情节很紧凑,很流畅。这部小说里,人物众多,且多是普通的民众,这些小人物在面对鼠疫这样的大灾难时,可以说是各具形态,有坚韧。有抗争,有救助,有胆怯,有死亡,有出生,有殉情,有陪葬不管怎样,生活还得继续,于灾难中总能看到生的希望存在。

故事的情节我不想多说了。我对书中的两处暗恋情节感触很深。一是王春生对俄国女演员谢尼科娃的爱慕,二是傅百川对于晴秀的暗恋,两位女性是本书中的美丽与智慧的化身,她们值得让人爱恋。小说中表达这种爱恋是非常含蓄的,他们的举止和行为除了悄悄的关心,就是默默的相守,虽然他们的的生活不如意,但是情感世界却是丰富的,这种真挚、美好的情感很动人。我想现代的人,更应该保留这种纯美的情感。

迟子建说:我生活在白山黑水之间,从小生活在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中,我抵御外界世界一切的好与不好都有天生的免疫力。我想,常人眼中的困境,对于整个人生来说,其实是际遇,是财富。

迟子建出生在漠河,那是中国的最北端,生长在大兴安岭,那里有辽阔的原始森林。我突然萌生了要去那里看看的念头,心向往之。


白雪乌鸦读后感(三)

一直喜欢迟子建的书,过往岁月在她的笔端流露出一股忧伤的坚强,让人读后心中一暖。

她的《白雪乌鸦》讲述的是一场鼠疫大灾难的故事。天上下着大雪,又盘旋着乌鸦,每天有人死亡,傅家甸两万多人中死了五千多人。但死亡的另一面就是活力。面对疾病,不管怎么,人都要挣扎着活下去。生,确实是艰难的,谁都会经历突如其来的灾难、恐惧、死亡,唯一能战胜这些的就是对生的渴望。这正是迟子建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思想:只要有光,生命就不会绝望。

在书中,迟子建用了很多笔墨去写人们如何去面对这场灾难,死亡和生机是穿插其中的两个主题。为尽孝道而陪母亲殉葬的秦八碗,以决绝的方式死去的陈雪卿,还有那个可爱的孩子喜岁的死亡,无不弥漫着忧伤、压抑的气氛。但是,迟子建却在这份沉重中,穿插进生命的活力和爱。那个马车夫王春申对俄国女演员谢尼科娃的爱慕,还有傅百川对于晴秀的暗恋,她在告诉我们,即使面对困厄,生活也有它美好的一面。

在灾难的笼罩下,无论是社会上层的大人物,还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每个人都在艰难中前行跋涉。她用质朴的笔调把小人物身上微弱的人性光芒一点点放大,然后凝聚在一起,形成了生命的活力。正是依仗这种群体的活力,人们终于度过了鼠疫的难关。

迟子建最喜欢的作家是人道主义作家雨果,而她自己也是沿着这样的一条路走下去。

兄弟


现代的先锋作家里,余华是自己了解得最多也最为喜欢的一个。

《兄弟》可以说是当下谈及余华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尽管这很难于掌控,也常常陷入尴尬。

张悦然曾经提到,一个真正的诗人内心要既有耶路撒冷又有奥斯威辛,这是从文学本质生发出来的永恒命题。我极为欣赏这句精妙的譬喻。

地狱致人沉沦,天堂也诱人沉溺。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是活在人间,活在土地之上的。它既要敏锐的嗅到地狱横溢的戾气,又能虔诚的瞻仰到天国投出的光亮。因而他在矛盾中成就自己的情怀,在悲喜间体会世事。

对罪恶存在的承认,也是对美的前提性肯定。

也正如我在一篇日记里提到的,有一个忽然闪过脑海的极恐怖的念头让自己十分警觉。而深究下去才发现这个念头源自米兰?;昆德拉的一处情节和杜琪锋的一组镜头。对罪恶的掌控能力证明了他们不愧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师。

那么《兄弟》在原则上已可以接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上部中,对这一家四人种种遭遇的同情与感慨几乎是不可遏止的。这也很大程度地反应出了余华的成功。

然而,在下部之中,一副恢弘的局面下展示出的却是一出出人性的闹剧和悲剧,余华本是寓之以极大的讽刺的,然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却沦丧在了茫茫无措的叙述中了。余华也提到叙述统治了写作,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忠实的叙述者存在,这恰恰反映出余华对罪恶的不断繁衍已失去了掌控,那么整个后半部也失去了控制。

余华成功地描绘了一个重新存活的奥斯维辛,但他却深陷其中,反而受控于此,他也没能引出那条指向耶路撒冷的路。

这是一处致命伤。

《影子兄弟》读后感


这是一本讲述一对孪生兄弟在城里读书,打工的艰辛历程的故事。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事实在确实如此,两位主任公马明和马亮,两人学习成绩都很好,但就是家里太贫穷了,后来他们两也一同考取了重点高中,但因为学费太贵,所以他们俩就想出了一个计划,叫做影子行动。看完这本书,我很有感触,由于自己出生于上海这个大城市,所以读书理所当然也就在这里啦,而那些外来名工子弟,跟着父母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找工作,租房子,吃饭这一个个全是大问题。但他们依然坚持,而那些同学努力、认真的读书。因为,他们知道一个真理,那就是唯有读书才能改变贫穷以及其他不好的一切生活!我觉得我们这些本地户口的学生要向他们学习,家境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错,可仅有一点,呢可不就是自身的不努力,不认真学习呗!我们要改变自己错误的学习习惯,以良好的学习面貌和精神去学习,用优秀的学习成绩来报答我们的父母。

本书中的马明、马亮也因为知道父母的不易,他们俩刻苦读书,由于两个人的性格不同,也还几次他们差点露出了马脚。为了远大的目标,他们俩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合力打造出一个优秀的好学生形象,结局也超出了他们自己的想象。学校知道了此事,但并没有处罚他们,而是帮助他们:免住宿费,学费快乐,自由是这部校园小说的基调,不论是艰苦的劳动还是紧张的学习,他们都能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快乐其实无处不在。当你遇到困难,险阻的时候,应乐观的去面对,这样的话,你也会找到这份快乐的!去看看这本书吧,你能从中收获不少哟!

莱特兄弟读后感


莱特兄弟读后感(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最感触的就是名人传记:《莱特兄弟》。

这个传记讲述了,一对兄弟在草原里看到了一群翩翩飞舞的鸟儿。他们想,如果我们能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该多好啊!就这样他们俩努力的学习,终于在1900年他们发明了一号机。

童年时,他们在原野里问爸爸:爸爸,为什么天空中的鸟儿能自由飞翔而你却不可以飞呢?孩子,也许我以前可以飞,而且飞得很高,飞得比别人快。但是,我现在可能因为年纪大了的原因失去飞行的能力。现在只能靠你们了!我不会再陪着你们了。

之所以莱特兄弟这么付出;却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梦想。

人生的路程要自己走,不要依靠着他人。童年的梦想是无穷的。是的,别人做到的事我也能同样做到,没有我做不到的只有我想不到的。当大自然剥夺了人类四肢爬行的能力时,又给了他一根拐杖,这就是理想。在自己走向绝望时,在(向)前一步也许就会成功。人生只要有梦想和自信,只有自己做就会变得更加完美。

莱特兄弟读后感(二)

读了《莱特兄弟传》,我觉得莱特兄弟从小就是两个想象力丰富的孩子。他们想:为什么蝴蝶会飞、鹰会飞、鸽子会飞,可我们就不会飞呢?他们对飞翔无限向往,有了飞的梦想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他们参考前人设计的图表、研究笔记,一次又一次制造滑翔机并试飞。尽管试验试飞多次失败并且在此过程中遇到很大来自外界的压力但他们从未想过放弃。一次奥威尔载人飞行出了事故,(.org)同机人当场死亡,奥威尔摔断了大腿,伤愈后他又一次飞向蓝天。兄弟俩一直合作的很好这也是他们成功的重要因素。

正是莱特兄弟的不懈努力,最终使人类能够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使人类终于征服了天空,他们为人类安上了飞翔的翅膀。

莱特兄弟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青少年科普书籍──《莱特兄弟》。大家知道,莱特兄弟中哥哥是威尔伯,弟弟则是奥维尔。本书详细地描写了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起因、过程与结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兴趣改变人生,一个良好的兴趣经过努力奋斗最终会得到成果。

书中讲述了莱特兄弟为什么会有发明飞机的勇敢想法呢?因为莱特兄弟的祖先都是勇敢的冒险者,顽强的拼搏者。因此莱特兄弟得到祖先遗传,也具有机智勇敢的拼搏精神。莱特兄弟家有五个孩子,第三个叫威尔伯,第四个叫奥维尔,威尔伯和奥维尔与兄弟姐妹不同。其他孩子只知道读书,莱特兄弟却在课余时间做小制作,常有造飞机的梦想。虽然他们造飞机的梦想得到家庭的支持,但由于家庭经济贫困,他们只能以卖旧货维持生计,来成就他们制造飞机的梦想。终于有一天第一架载人动力飞机制造完成了,但得不到世人的认可,只能是废铁一堆。之后,在兄弟俩的再三努力和坚持下,终于向世界证明了动力飞机的存在。在1912年,威尔伯逝世,36年后奥维尔也离世。航空界的两颗巨星殒落了,但他们的精神与智慧不断的激励着更多的科学家。

莱特兄弟造飞机的起因是因为对动力飞机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在制造过程中努力坚持。如果没有兴趣,就不会坚持,也不会努力,所以兴趣能改变人生。

生活中,兴趣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一旦有了兴趣,自己就要坚持,努力去做。

《牧犬兄弟》读后感


《牧犬兄弟》本书讲述牧工的儿子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按传说中的驯獒法驯出一条可以独占群狼的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被正常驯养的灰灰的兄弟黑头却成为一条优秀的牧犬,在保护牧群的战斗中成了灰灰的克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牧犬兄弟》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牧犬兄弟》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黑头带着生死之交白娃(即白丑)回到了牧场,白娃却被凶残的黑狗咬死,黑?为它报了仇,但也因违背同类相残的禁忌而心智大受刺激。灰灰在山中回归了自然本性,不再滥杀,怀念起与人在一起的生活。小主人林达带领黑头进山寻找灰灰,遭到狼群的围攻。生死关头,灰灰赶来了……

一本很好很好的儿童读物,适合推荐给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看。此书故事情节非常生动、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内容也很具体,能让孩子们学习牧犬兄弟不怕困难的精神。真不愧是牧铃的书,不愧为继《艰难的归程》和《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有关牧犬的书。

我很爱看这本书,因为我本来就很喜欢牧犬这回更喜欢了,通过描写动物,了解人的世界,将黑头,白娃(即白丑)生动的展现在我们眼前,了解了牧犬心里的心声,和牧犬的抉择,使人一但看上就爱不释手,所以,这本书值得一看哦,作者,你写的真好,加油!

【篇二:《牧犬兄弟》读后感】

作者不愧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主人公灰灰和黑头的命运云谲波诡,让人一读起来便无法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听到了一曲高亢嘹亮的男子汉之歌。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常。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一本让所有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爱不释手的好书。

【篇三:《牧犬兄弟》读后感】

读了牧铃的《牧犬三部曲》,我更加喜欢狗了。比如说主人公之一黑头吧,它对牧场主人的忠诚让我佩服,它和白娃之间动人的故事让我热泪盈眶。更了不起的是,黑头对人类的友好和宽容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黑头和灰灰是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黑头和小狗白娃是一对好朋友。分分合合兄弟情,生生死死朋友谊,一切都让我感动不已。

灰灰小时候被中学生林达放到了一个古陷阱里,为的是让它成为一个超级猎犬。灰灰在古陷阱里茹毛饮血,渐渐变得凶残勇猛。灰灰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了替被野狼咬死的母亲报仇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它又是不幸的,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它没落成狼非狼狗非狗的山谷灰魔。即使这样,在林达被狼群围攻的紧急时刻,仍然不顾生命安危奋不顾身地冲上去,迅速转变成牧犬的角色。

我不赞成林达这样的做法,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对人忠诚友好。我们也要友好地对待他们。

再比如黑头进城以后处处遭人暗算。而当暗算它的人面临生命危险时,黑头竟然毫不犹豫地进行了救助。狗是如此对待人的,而人呢,总是有人为了自己利益残害狗。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狗贩子,用残忍的手段将狗抓住,然后杀害卖肉。我的姥姥曾经养过一只大狼狗,不行就遇上了狗贩子,下场很惨。

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灰灰和黑头的命运悲喜交加,让人一读起来就无法放下,透过一连串故事,我看到了牧犬同胞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事迹。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

兄弟情仇读后感


兄弟情仇读后感(一)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作品,作者叫牧铃,首先来了解一下作者,他少年时跟随父母再向东牧场生活了3年,由此结下了挥之不去的牧场情节。以后作为知青,他又在湘东上山下乡11进山伐木烧炭,与山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面对进城工作的机会,他放弃了城市,重新回到乡镇,当了一名供销社营业员。在那里,他可以经常接触山民,倾听有关大山与动物的种种传奇故事。

灰灰和黑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兄弟,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两兄弟反目成仇,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灰灰经历了牧犬---恶犬----野犬的变化,从牧场来到城市,最后又回到牧场。在这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历经苦难但不屈不饶的灵魂。

作品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找回自然本色。字2020里行间大呼回归人性。有时,人性的丑恶让人性不如犬性。动物与人一样,同样是生命,同属于大自然。作为万物之灵长得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的生命!

我们还应学到的一点是,在这个功利化的时代,不能只追利,而忘了或是抛弃了心中的真情真爱。牧铃可以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放弃了城市,而你呢,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选择哪条路?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猎人和一条跟随他多年的猎犬迷失在森林中,他俩开始相依为命,寻找出路。几天之后,猎人和狗都饿得瘫软了,这时猎人有两个选择,一:和狗一起饿死,二:把狗杀死,吃了它的肉,然后继续寻找出路。他可能找的到。也可能找不到。

如果你是那个猎人,你会怎样选择?


兄弟情仇读后感(二)

这是牧犬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兄弟情仇。

牧犬,是一种帮助牧人放牧羊群的狗。可是,似乎被放牧的牛羊感染,它们性格温和。

书中的主人公林达是牧工的儿子,他自从家养帮助放牧的大狗黑云被狼咬死后就开始他的猛犬计划,实验对象就是黑云的遗孤之一灰灰。

他觉得牧犬大温柔啦!听说老人獒爷的驯犬方法后就打定主意训练灰灰。

林达让灰灰自力更生,把它放进了一个古老的陷井。几天后,尚且年幼的灰灰奇迹般地在饥饿的驱使下学会了埔食山竹鼠。

林达的猛犬计划没有告诉任何人,灰灰越来越野,也愈发凶狠无情,终于它咬伤了自已的小主人。幸亏它的同胞兄弟黑头救了林达。

黑头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它是自己在牧犬群和人群中成长起来的。

灰灰的野性一发不可收拾,在林达带它回到牧场那天,它咬死了羊。

于是它被驱逐出了牧场,开始了野狗生涯,并多次与黑头干架。

一次捕猎羊羔的行动中,它的后腿被结结实实来上了一枪。

在灰灰凶狠坚强的外表下,是一颗脆弱并布满伤痕的心。在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望着牧场趴在山岗上的灰灰默默地舔着后腿的伤口。

它不懂,它也在乎光荣,它也希望得到主人的表扬赞赏。因此,它完全是按照着林达的指令成长起来的。

它最终怀着满满的惆怅入睡了

黑头的眼睛黑白分明,乖巧下藏着凶猛。

灰灰的眼睛是碧绿色的,带着冷漠与忧伤,苍凉,像狼。又有谁能理解它深埋在心底深深的痛与许多个没有答案的疑问?

为什么?我明明是按照主人的指令做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被驱逐出牧场?

为什么

如果它会流泪,它一定会淌下泪水

每天,它就那样枕着前爪眺望着牧场,想着一些幼时快乐的事。小时候,它爱赶鸡,为此被林达妈妈用竹梢条揍了一顿。

小时候,它和小主人一起快乐地玩闹。

它想着,想着


兄弟情仇读后感(三)

提起动物小说大王,大家都会联想到沈石溪,其实还有一个你不太熟悉的动物小说大王叫牧铃。暑假里我看了牧铃写的动物小说《牧犬三部曲》,在《兄弟情仇》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小主人林达训练牧犬灰灰的一段情节。小主人林达为了把藏獒灰灰训练成很厉害的牧犬,把灰灰送到一个离家很远的古陷阱里,开始他还不时给灰灰送点儿东西吃,渐渐地为了提高灰灰的独立生活能力,他什么也不给灰灰吃,慢慢地,灰灰学会自救和捕食猎物,变得十分勇猛,后来就连可口的熟食也不吃了,只吃一些自己捕获的的生肉,对任何东西都保持高度地警惕性,就连风吹草动它也充满警觉。最后竟连自己的主人也被它咬了一下。

我对这一段感兴趣的原因是,这段儿写林达训练藏獒灰灰的时候写的很详细,很真实,作者观察的很认真,让人读后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所以我特别喜欢。我的第二个感觉是想养一只小狗,自己也来训练它,让它成为我的小伙伴。

狼兄弟读后感


狼兄弟读后感(一)

《狼兄弟》是《远古黑暗传说》系列的第一部,讲述了托拉克在森林和森林外的冒险经历,以及他设法打败灵魂吞噬者的故事。它将带你回到那几千年前古老黑暗的森林里,那是一个充满了大自然的神秘力量和恐怖元素的世界,狼和野牛生活其间,树精灵和隐身人在四处游荡。在那里,对朋友的信任可难意味着致命的危险手臂上的伤口火辣辣的,每一次呼吸,被撞伤的肋骨都钻心地疼,但他不敢停下来。森林里到处都是幽灵的眼睛。

白桦树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在悄悄地说着什么。他默默地请求它们不要告诉那只熊他来过这里。托拉克形单影孤他受了伤,内心极度恐惧,正在逃亡。而托拉克,却无论如何都必须不断前进。他惟一的伙伴是一只失去亲人的狼崽子。而在森林里,生存的惟一指望就是利用打猎技巧猎取食物。云杉树在小声交谈着来了一个可怕的魔鬼,正在毁灭一切。红柳树月即将来临,托拉克即将面对敌人,他逃不掉也无法智取,敌人在悄无息中偷偷向他逼近。《狼兄弟》讲述了托拉克在森林和森林外的冒险经历,以及他设法打败灵魂吞噬者的故事。


狼兄弟读后感(二)

轻轻抚摸着冰凉的封面,我闭上眼。像是星空中最亮的一颗星那般,一丝夜晚树林特有的清冷气味缓缓催开我的眼真的,比起那冷漠没有丝毫生气的房间,我更宁愿相信面前的这片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树林才是真实的。面前的这幅景象震颤着我的心灵。

空中的月那样的纯,不掺一丝杂质,那如水如银的月光挂在树梢上,将那树冠也染成了亮晶晶的一片闪光,就如同一块巨大的浅绿琉璃,折射在草地上的细碎光点,也像极了一束束流星。一声贯彻心扉的粗犷豪叫拨动着我的心弦,一匹半大的灰狼,他的眼睛如同两粒幽绿的鬼火,在黑暗中炯炯有神,那流光溢彩的鼻头傲然指向空中的玉盘般的月,向着这生机一片,毫无羁绊的唱出一串生机之曲;一点点飞舞的光,或绿,或蓝,自由的穿梭在幽深中,交织,缠绵,带出一片璀璨一片虫啼;周围的树是那样古老那样原生原态,他们伸展着的肢体不带一点病态的黄,他们挥舞着满树莎莎的叶呢喃着:这里是圣洁的,是纯净的,是没有一丝丝污染的

书中精灵般的森林小狼,就这样生动的出现在我的眼前,在一片勃勃生机中,狂妄的,高傲的,以他那放荡不羁的灵魂高声嗥叫着。与其说我是被这本书中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不如说我是为其中的梦幻般的景色所着迷。

或许过了很久,亦或者仅仅只有几秒钟,窗外那细小的虫啼死是绝望叹息般的声音将我不情不愿地拉回现实,手下的封面依旧冰冷如故,我,没有勇气去翻开。或许以前的人类是没有如此发达的科技,但他们懂得怎样去珍惜大自然,怎样去运用大自然,这便足够了。回想起那壮阔震撼人心的原始密林,我轻轻叹了一口气。现在,怕是连那蓝得透彻的天,那被野花酿的芬芳的空气也很少再见了吧?仅仅几个世纪而已,地球已经满目仓夷了啊。那么罪魁祸首又该是谁呢?

犹记曾经,那秦淮河的水是清澈冰凉泌人心脾的,虽不是一望及底,却也是清波滚滚;两岸的青青柳条发出宛若银铃般的笑声,在空中舞出一条条迷人的弧线,荡漾着一片翠绿,一眼望去俨然一派生机,那时候的自然还是自由的。而现在的秦淮早已失去了它的风采,那水泛着股股浑黄,虽不及恶臭无比,却也是一片污浊;两岸的柳条早已失去她们柔韧的腰肢,只是终日懒惰的,忧郁的荡着,一片憔悴枯黄。那一刻,我仿佛听见地球与哭无泪的叹息。

我深记得,那是一个阴雨天,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士站在秦淮边吸烟,或许是出于心烦,他狠狠地吐出一口浑浊的灰烟,一把将那半根扔入河水,甚至是连火星都没有掐灭的,任凭它在河中搅出一片黑黄。我看见那烟在空中划过一道颇具讽刺的弧线,缓缓坠入河中,我的心也跟着在沉沦;我看见,一滴范黑的水像一滴眼泪般溅出,却来不及留下便永远凝结了,我的心,也仿佛流出了血泪。一时间,那些所谓的人竟变得如此讽刺。这,便是人性吗?这,便是我们一直给予崇高赞扬的人行吗?

下午的温暖阳光潇潇洒洒的照亮我的心,我慢慢抬头,对这着展现在我眼前的蓝天,我有了一丝迟疑。这天像是宝石般透彻,又仿佛绸缎般光泽,清纯明亮,蓝的宛若海洋之心;这云也是懒懒的飘着,透出一股自由自在悠然自得,那样的不可思议,又那样,充满生机。柔软的暖光映出那一碧如洗的蓝天。心,一阵恍惚,眼眶,竟有了温暖的潮湿。

有多久没见到这蓝的透彻,久违了的天?大自然是不屈的,她刚烈的灵魂又那样温顺,她在以她的宽容包裹着人类,她从未想过反抗,只是一直在默默的延伸,展示着属于她的生机!仿佛是给我的心撒如一把柴草,希望之火熊熊燃烧!是啊!还不晚!现在悬崖勒马还不晚!就像是恍悟一般,这天在我心中绽出层层耀眼辉煌灿烂的盛大烟火!

似是终于放下了担子,我自信满满又充满敬畏的翻开《狼兄弟》,这充满灵动生机之绿的书,这勃勃绿色的森林,这蓝得透彻的天仿佛在对我们发出召唤:奋斗吧!为了家园,为了自然,为了我们人类自己而奋斗吧!终有一天,我们能以女王般傲然的姿态驰骋在那曾经只属于梦境的生机之林!我相信着,大自然,也相信着!


狼兄弟读后感(三)

《狼兄弟》是我众多书籍中较出色的一本,它是由英国作家米歇尔佩沃着的。是关于一只可爱的狼和一个12岁的男孩,他们一起历尽艰辛,最终消灭了被魔鬼所附身的熊。《狼兄弟》讲述了友谊、生存与背叛的精彩小说,它带你会到了几千年前古老黑暗的森林里,那是一个充满了大自然的神秘力量和恐怖元素的世界,狼和野牛生活其间,树精灵和隐身人在四处游荡。在那里,对朋友的信任可能意味着致命的危险。

让我印象深刻的语句有很多,例如:如果他冒着激怒冰河的危险去寻找仁的话他可能会失去性命,纳努克就会和他埋在一起,整个森林将面临被毁灭的命运。如果他不这么做,仁可能会死。托拉克蹲下来。狼注视着他,它琥珀色的眼睛里有种不同于狼崽儿的东西。灯心草的光在托拉克的手中晃动着。但他不能丢下她,她是他的朋友。但他是否可以应该-冒着失去整个森林的危险去救她?这一段描写了主人公犹豫不决的样子,是朋友重要,还是整片森林重要?托拉克十分难受,仁是他的好朋友,他不能看着她就这样死去,最终,他决定冒个险,去救他的同伴。也许他在想,如果唯一陪他经历恐惧的人就这样消失,他也决不会战胜黑暗的。

文章的最终结尾让我伤心,和托拉克亲如兄弟般的狼终于走了,它回归到狼群中,托拉克最后告别的喊声让我为他们感到难过:总会有一天我们还将在一起。我们将一起在森林里打猎。在一起我保证,我的好兄弟,狼。既然他们好的如同亲兄弟却为何还要分开呢?

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也会像我一样,被他们的友谊,他们对朋友的忠心而感动的。

《兄弟》(读后感参考)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树叶兄弟》读后感


《树叶兄弟》读后感

我读了《树叶兄弟·兄篇》这本书,深深的被朋友之间的友谊打动了。

《树叶上的兄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枚树叶上画着两个男孩——糖和森。他们是最好的朋友。这枚树叶做成的书签叫“树兄弟”,这成了两个人最珍爱的东西。但是,森因为得了不能治愈的病,离开了糖,糖就失去了一个朋友和一份欢乐。他请气球把信送给天堂的森,他相信森会收到。忽然有一天,一个叫木的男孩出现了,他做糖的同桌。木跟森很像,而且木也像森一样懂得糖。糖的生活又变得明亮起来了。他终于收到了森的回信。可是,糖在值日时,发现了木的课桌里有一个废纸一样的信,是一个草稿件。原来木就是森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森再一次离开了糖,糖看见“树兄弟”上的两个小男孩只剩下了一个。

这个结局让我想到了珍惜这两个字,珍惜什么呢?——是友谊。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是无价的。朋友需要的时候不请自来;朋友有难度时候奋不顾身。

讲到这里,我想问:友谊是什么?就是有了朋友,有了关心自己,懂得自己的人。

友谊可以把它比作亲情,朋友可以是“兄弟”,也可以是“姐妹”在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对,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人生于世,有多少美丽的青春年华会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唯有朋友间的真挚友谊不会枯萎,可以天长地久。

所以,我要说:“朋友,珍惜友谊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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