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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诗社读后感

死亡诗社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死亡诗社读后感”。

当不同的人看完作者的作品,他们都会有不同的心得体会。此时我们可以抽出一些空余时间将读后感记录下来。你的心得体会能否在读后感书写当中明确表达出来呢?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死亡诗社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死亡诗社读后感【篇1】

刚刚看了别人的读后感,才知道原来这本书是在电影之后才面世的。

且听说电影剧本很精彩,一定要找来看看。

Carpe diem.Seize the day.

以前一个曾任校长的老奶奶得知我读师范类学校时,对我说,很好啊,女孩子当老师很好的。只是我不忍心跟她说,我读的是非师范专业。

一直认为自己不喜欢当老师,按照同学的Q留言“学而不厌,毁人不倦”。越长大,越觉得老师是个神圣的职业,是雕刻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也许像韩寒之类的怪才并不认为老师比其强多少,但是世界上普通智力的人还是占多数,平凡人如我者,大多希望自己能遇上个好老师。

像KEATING,一个不愿意让学生照本宣科的念着对POET的注解的人,一个让原本内向的TODD在全班即兴作出一首诗歌发现自己的闪光点并且敢于在最后与家长校长“邪恶势力”意见相左,一个喜欢被人称作“O,CANPTAIN,MY CAPTAIN.”的人,一个经常对学生说“why I want to go into the jungle,because I want to suck the murrow out of life.”的人,一个最终还是离开了的人。

最难忘的,是书里面一段对自我的思考的一段话:What it demonstrates is how difficult it is for any of us to listen to our own voice or maintain our own beliefs in the presence of others.……there is a great need in all of us to be accpted,but you must trust what is unique or different about yourself,even if it is odd unpopular.As Frost said,'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and I-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P.S.:这本书的不足,感觉细节交代不够,且结局真的是嘎然而止,再多点HOPE就好了。

突然觉得,无论是诗歌还是散文,或者文学,都没有必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与理解,只要你说的过去,为何不能有多种答案?

语文课有必要,但标准答案没必要。

死亡诗社读后感【篇2】

他也许是第一个反抗的人,但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地狱学校是全美最好的大学预备学校,约翰·基汀是毕业于地狱学校的荣誉毕业生,也是重返学校任职的新文学老师。

当校长在讲台上介绍他时,下面的学生争相打量,但也仅仅是这样,对他们而言,这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师,谁也不会想到,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老师会给他们带来震撼心灵的一课又一课。

“花开堪折直须折,时光易逝,今日轻绽浅笑的花朵,明日便将凋零。”

他带学生观看过去的脸庞,附耳上前,听那些已经化为尘土的人,声声低吟,及时行乐,莫要虚度光阴而最终一事无成。

“使这个强而有力的戏演下去,而你能贡献出一篇诗歌。”

他说导论前言里讲的如何读诗是鬼话,读诗写诗并非因为它灵动,也不是因为它是必需品,仅仅是因为它浪漫,它美,它充满爱。诗歌即是人生,你活得精彩,你便能贡献出一篇绝伦的诗歌。

“当你阅读时不要只想到作者的见解,想想你的见解,努力寻找自己的声音,去突破。”

他让学生站上讲台,换用不同角度看事情,不同视野看世界。不要被定性,不要被束缚,不要总是被动接受别人的看法,去想想你是怎么想的,你的内心在说什么,然后突破一切,及时行乐。

“让它充满你的灵魂!”

他将课堂搬到操场,让学生们合着音乐,大声念出一句诗,然后上前踢球。不同于以往的教学方式,致力于让学生们自由发散的思考,让他们体会到诗歌里面孕育的情感,而不是冰冷的技巧,他是在教育,而不仅仅是教书。

“安德森先生认为他内心的一切都毫无价值又难堪,对吧?那是你最大的恐惧。”

他逼着没有写诗的安德森,在讲台上喊出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不顾别人嘲笑,不管遣词造句,不去思考,不去犹豫,仅仅是说出心之所想。直面内心,无所谓好与不好,那都是最真实的你。

安德森那首临场做出的诗,关于真理,而在我看来,也关乎于这场畸形的教育。

“真理像使你脚发冷的毡子,你拉它,却永远不够长,你踢他,打它,却永远无法覆盖住任何人,由我们哭着进入此生,到我们垂死离开此世,它都只能盖着你的脸任你悲叹、哭泣与尖叫。”

“我们都非常需要被接受,但你们自己必须相信,你们的信念独一无二,纵使别人可能认为它奇特,不流行,纵然庸俗的大众可能会说,好烂。”

他带着学生在中庭行走,只是为了鼓励大家找到自己的步态,任何方向,随心所欲。不被世俗的眼光所困,也不为了合群而放弃,找到自己内心想要的,然后在其他人面前坚守自己的信念。无论是梦想,还是底线。

他只是一个喜欢教书的普通老师,却打破学校排定的课程,采用非正统的教学方式,想要教会孩子们自主思考。

他也确实做到了,七个本就渴望突破的孩子,重建死亡诗社,努力寻找自己的声音。

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可是尼尔的去世打破了这一切。

尼尔热爱演戏,却被父母强硬拒绝,最后选择深夜自杀。父母要深究此事,学校强逼学生签字,证实一切都是由基汀错误教学引起。

电影的最后,基汀被学校开除,上课期间进教室取自己的私人物品,除了安德森和他有眼神对视外,其余人都在安静上课,本以为这就是结局,所有反抗传统的终将以消亡为代价。

可是还好,在基汀出门的一瞬间,安德森起立请求他的相信,在基汀被校长强制要求离开后,安德森站到桌子大声喊出:“captain,mycaptain!(船长,我的船长!)”

这是基汀自我介绍时说的,“如果大胆一点,可以这样叫我。”

紧接着班里大部分学生都跟着起立,这也算是应和了电影的主题,自我思考和突破,学生们遵循自己的内心,突破纪律和校长的命令,用自己能做到的方式,目送敬爱的老师。

基汀眼中泛起泪花,却笑得欣慰。

基汀不是神,他只是个想要对抗传统的普通人,也许一己之力无法撼动既定的规则,可是能在几个人心里埋下种子,就总有一天,希望会破土而出。

死亡诗社读后感【篇3】

该片讲述的是一个有思想的老师基丁和一群希望突破传统束缚、追求自由的学生之间的故事。

影片中最打动我的一句话是:“教育的本质,是教会学生如何思考”。

基丁老师鼓励学生们在读书或者读诗歌的时候,不要只关注作者的思想,而是要深入探究自己的看法。

基丁老师哼着的《扬基进行曲》、及时行乐的信条、撕去教科书上伊凡所·普利查矫作的诗歌分析,在威尔顿学生长期被窒息的心灵中引发了一场地震。

他可以带领学生站上讲桌,让学生们换个角度体会不同视角。

基丁老师的教学方式深受学生们的喜爱,亲切称呼他为“船长”,但是在其他老师眼中他却成了异类。

喜爱他的学生们翻出他的简历,并在简历里看到基丁老师曾经参加过一个“死亡诗社”学生组织,这个组织的学生们会定期在山洞中聚会,聚会时轮流吟诵诗歌,激情四溢。

基丁老师不曾想到,他的学生尼尔重建了“死亡诗社”,在当年基丁聚会的地方和着优美的诗句,扭动起节奏强烈的非洲原始舞蹈,释放着青春生命的激情。

透过电影看家庭教育,有个学生名叫尼尔,父亲对他的要求是考上哈佛,尼尔的学习成绩很优秀,考试都是A,但是尼尔却热爱表演,并希望父亲能允他参加戏剧表演。

但是尼尔的父亲却认为他热爱的戏剧表演是不务正业,尽管尼尔一再请求,但是并没有被父亲接纳。

在他瞒着父亲参加了《仲夏夜之梦》的演出后,彻底的激怒了他父亲。

他父亲完全没有看到儿子在演出后获得的掌声和认可,也没有看到儿子在舞台上闪烁的光芒,他只需要儿子执行自己的命令:考上哈佛。

在父亲要把他转到一所军事化管理的院校时,他和父亲爆发了短暂的争吵,最终在一句“nothing”的回答后,尼尔放弃了自己,他选择了自杀。

他无力争取自己的兴趣,也无力和父亲抗争,饰演尼尔的演员把尼尔内心的失望和无助演的非常打动人。

为人父母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却把孩子当成自己的附属,不允许孩子有自己的爱好和追求,尼尔的父亲在发现儿子死后发出的呼喊,是愤怒、是悔恨、是自责,在他把儿子的死归罪到基丁老师身上时,我们似乎已经找到答案了。

学校迫于压力,最终辞退了基丁老师。

死亡诗社读后感【篇4】

看了这部影片,我印象最深的的是开学的一些场面和基廷老师讲的三节课。 开学尹始,学校校长向新生说出学校的四大信念:传统、荣誉、纪律、卓越,在这种信念驱使下,学校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卓越学子。所以以后当老师的话,特别是当班主任,要给学生灌输一种理想信念,并督促学生积极力行,如果有幸当上校长的话,要努力营造一种学校氛围,努力营造一个尚学崇学的学风,这样在应试体系下才有可能取得卓越成绩,这只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人活在世上,总得有自己的信念,用信念支撑生活,所以当老师的话,无关学生成绩,给学生一种信念,能让学生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第一堂课,英文老师基廷叫大家撕去了教科书上对诗歌评判与赏析规定那一页,并努力告诉他们青春的激情和诗句的甜蜜,并引导学生告诫学生要学会独立思考,告诉他们这样将学会品尝文字与语言。当今应试教育体系下,能够出高分人才,但鲜有做出积极创新之才,关键还是缺乏独立思考,以后作为老师的话,一定要积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积极思考能让自己诗意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另外发现每一位学生的优点,学会欣赏每一位学生,这也是一种独立思考,这样对学生才公平。

第二堂课,基廷站在讲台桌让大家上讲台来换一个眼光看这个世界,让他们朗诵自己的诗歌,让他们用诗句唱出心底的感受。,并告诉学生我们是人类中的一员,而人类充满了热情,医药、法律、商业,这些是高贵的理想,并且是维生的必须条件,而诗、美、浪漫、爱,这些是我们生存的原因,所以以后当老师的话,不光要给学生知识,还要给学生积极阳光,让他们明确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引导他们积极阐述自己的想法,让学生在诗意快乐中学习,让他们健康成长。

第三堂课,基廷耐心的告戒大家,理想是不能对抗现实的,他们必须在现实的天空下放飞自己的理想,他鼓励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和理想,又着实为他们的现实担忧。尼尔爱好戏剧,可他父亲并不希望儿子和戏剧沾上边,基廷不止一次的鼓励尼尔把自己的想法说给父亲听,尼尔办不到。尼尔瞒着父亲参加了学校戏剧团的演出,父亲意外出现,冰冷的拽走了尼尔,还严肃的说。

总之,无论在学校还是社会上,都要努力寻找自己的声音,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要“及时行乐”,莫负好时光。另外一个老师对学生的一生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如果要当老师的话我,们要努力做一个合格的老师、好老师。这是我看完这部影片后的感受。

死亡诗社读后感【篇5】

内容简介:大多数人都活在一种平静的绝望中。《死亡诗社》中的尼尔、托德、查理,以及卡梅伦,本来也会在这样一种被安排好的、平静的人生里顺利地前行。即使,他们并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直到,他们遇见了基丁,一位热情如火的教师。基丁像一道明艳的光,给他们的世界带来了奇特亮丽的色彩。基丁告诉他们“抓住每一天”有多重要。基丁让他们撕掉书页,聆听诗歌真正的美妙。基丁甚至让他们站在课桌上,用一种全新的视角看世界。基丁还引领他们进入“死亡诗社”——一个洋溢着激情、梦想、友爱的地方,他们的青春风采在这里得到了尽情的释放。这些年轻人猛然进入了生命的新境界,他们终于发现:居然还有这样一种生活,如此欢乐,如此美丽;他们开始认真审视自己的梦想,并且朝着梦想进发。可他们和基丁都没有料到,一场可怕的悲剧,很快就将一切改变……

死亡诗社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回顾我的整个学生时代,还真没有遇到过一位基丁般的老师。初中时期的老师常对我们说:等你们顺利进入高中,一切就好了。高中时期的老师常对我们说:等你们熬过高中,上了大学就好了。直到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一切也都没有就“好”了。大一时在英美影视鉴赏课上第一次看《死亡诗社》的电影,当时的感受也不过是,原来美国也有这样在......

死亡诗社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教育的意义。也是影响到我的人生终极理想要去当一名历史老师。中国现在不缺的是教书匠,而缺的是老师。对于现今中国教育的僵化体制和陈旧的教材内容,就像是书里那座布满清规戒律的老校园,如果没有引航者(如书中的基廷),人们多半会迷失到一条循规蹈矩的路。好的教育者,更像是一个布道者,而不是作为统治阶级愚......

死亡诗社读后感【篇6】

《死亡诗社》这部影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影片一开始,我就看到了一所管理严格,学生对老师神圣得尊重感,这是一所高校。里面的一切似乎都像是一个小世界。

尼尔,是这部影片的主角,他的爸爸希望儿子考上一所好的学校,就能有好的出路,可以找到好工作赚上大钱。他希望儿子一味地学习,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在毕业之后能考上哈佛。但是尼尔在学校生活中,发现了自己演绎方面的天赋。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功选上了校园话剧的主角,在父亲不同意的情况下,尼尔完成了演出。本以为欣赏到他的才能之后,老爸可以一改执愿,同意他继续演下去。

可是尼尔的爸爸认定了让他好好学习,走父辈计划好的人生,毅然决然地把尼尔带离了剧场。当晚,悲痛欲绝的尼尔不想继续这样没有灵魂的人生,开枪自杀了。

基丁老师是一个相比之下不死板,很开放的'一个老师。他鼓励孩子们做自己,鼓励他们张扬自己的个性。然而学校古板的高层并不能理解他这种想法,借助尼尔的死亡,他们辞退了基丁老师。基丁老师虽然被辞退,但是学生们深知老师的正确。

要做一个灵活的人,既不一味地循规蹈矩,也不毫无根据地闯荡。不灵活,可能是会像尼尔父亲一样亲手把孩子送进了棺材。也有可能像尼尔一样,想不开自我了断。看完了这部电影,我深深地体会到那种古板教育的失败,他们培养出的人才,于古人来说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变化,因为他们的思想是全然复制而来的,只有基丁老师这样,挖掘出学生们内心中的那个自我,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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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


常言道:“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相信我们大家都是有读过一些书的,大多数时候老师会在要求学生读完一本书后写一篇作文,这样的作文相当于是我们为自己提炼的一篇浓缩书稿,方便后面的阅读,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后感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语文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语文读后感 篇1

“寒对暑,日对年。蹴踘对秋千。丹山对碧水,淡雨对覃烟。……”瞧,四年级的同学们都在认真在背诵着,那么的朗朗上口,大家还摇头晃脑的,又是那么的陶醉。

记得我是在三年级下学期开始读《12岁以前的语文》里收录的《笠翁对韵》的。乍一看,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好长啊,一共有46页呢!不会很难读吧,更不要说会背了。带着疑惑,我进入了《笠翁对韵》。

《笠翁对韵》是明末清初杰出的戏曲和小说家李渔所著。书名中的“笠翁”二字是他的别号;由于它主要是通过精彩的例句来介绍诗歌的对仗技巧和声韵知识,所以又叫“对韵”。

于是,我每天早晨都会诵读《笠翁对韵》,从《上平声篇》开始,一句一句慢慢地读、一段一段细细地品,从单字对到双字对、三字对、五字对以至十一字对,从单字到多字的层层属对,真的就像唱歌一样,渐渐地,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后来,我更了解到,这一本《12岁以前的语文》是孙双金校长主编的。细心的他把每一字都标上了拼音,让我们在读的同时还掌握了不少生字;细心的他配编了与《笠翁对韵》相关的一个个历史典故,让我们在读的同时还增加了一些历史知识;细心的他还对原文进行了注释,让我们在读的同时更易懂其意;细心的他甚至配上了精美的插图,让我们在读的同时还能享受图文并茂的乐趣……

总之,我越来越喜欢“唱”这首《笠翁对韵》,更感谢孙校长为我们编的这本好书。《12岁以前的语文》不仅让我们的小学学习生活充满情趣,而且其中蕴含的人生道理也一定会让我们受益终生。

语文读后感 篇2

这段时间在读于永正老师的《我怎样教语文》这本书,时至今日,已经读完,在这本书的开篇,于老师所说的"人生要留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看到了他对写作的执着,优秀的语文教师一定要怀有"作家梦",就如于老师一样。用他的话来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自己写教学随笔,写教学反思,写"下水文",指导学生写作,并且随时随地他都能发现写作的素材,并且很好的利用,引导学生写作。他经常开玩地说:"写,让我变成了一条猎狗,睁大眼睛看世界,张开鼻孔嗅四周,竖起耳朵听动静。干什么呀?搜寻生活中的真、善、美!"

我看到他对读书的执着,他教的每一篇课文,在课堂上,除了让每一个孩子读好每一篇文章外,还引导学生读课外书,做读书摘录。他自己也大量阅读,坚持阅读,读出人物的年龄,说话的语气,此时的心情,甚至读好标点符号。

他留给我的还有他对教育的执著。他始终秉持着从"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所以他的课上得很有意思,他的课堂就是孩子们所喜欢的课堂。他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他就是孩子们最喜欢的老师。于老师自己说道:"和孩子共处时间长了自己便成了孩子",五十多年的教学生涯,他把自己教成了一个孩子。他时时告诫自己:不要忘了自己曾经是孩子。

能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教育问题,这是教育成功的根本,显然于老师是成功的,他对教育的种种执著都源于一个字"爱":他爱教育事业,爱语文,爱孩子!他给我们留下了的这个大大的"爱"字,时刻激励着无数的语文人。

读于老师的这本《我怎样教语文》,给我留下了更多的思考,让我明白了怎样让人生留痕。

一、脚踏实地地做

于老师说:"好文章是做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都说实践出真知,读于老师的《我怎样教语文》后有了更深刻的感悟。对于我们的语文教学,我们要脚踏实地做,不得有半点马虎。面对那几十个嗷嗷待哺的学生,我们要认真教学,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因为"一日难再晨",她们拥有着人生最美的年华,理应接受实实在在的知识,对于课堂,我们不能有半点虚假,要让孩子明亮的眼眸里看到真善美。对于备课,不能有经验主义,经历的不同、年龄的不同、知识积累的不同,对相同的文本也会有不同的理解,深层次的理解。

二、简简单单地教

看于老师的课堂,简单到俩字"读写",把书读好,把字写好,把文章内容揉碎了教给学生,学生能深入把握文本内容。我们平时总想着自己的课堂上有"亮点",于是大谈与文本相关的写作背景等等,却忽视了文本本身内容。就如北大教授漆永祥所说的,教师就一节课所讲内容应该重点突出,将关注点放在文本内容上,而不是其他。

于老师所说的简单教首先应该在朗读上。叶圣陶先生说:"阅读教学就得读。"张田若先生说:"阅读教学,第一是读,第二是读,第三还是读。"看来缺少了"读",对一篇文章的学习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张田若先生说:"评价一节课成功与否,首先看全班学生是否把课文读熟了。"学生读的情况更多在于老师的指导,很多时候,很多老师都做不到这一点,当然包括我自己。因为迫于教学成绩的压力,过多的研究做题策略,反而忽视了语文最基础的东西,总是觉得光"读"怎能出彩?殊不知,"读"是需要真功夫的,是需要充足时间的,是需要真正"以生为本"的。

于老师说,总之,语文教学的亮点在"语文"里,再说具体一点,是在"字词句段篇,听说读写书"里。字词句段篇,听说读写书不正是语文所应该教和学的内容吗?这也是语文教学的"保底工程"呀!所以亮点就是基本保底的部分。

写到这里不禁反思自己的教学,之前对于一篇文章的开头总是用过多时间放在背景和作者介绍上,以为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文本思想内容,仔细想来,这样难免会哗众取宠,容易误导学生,将他们的注意力迁到文本之外,以后要将更多讲解放到文本本身上,更适应学生所需,教学目标也容易实现。

三、坚持不懈地思

于老师说:"我多年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写反思。多则长写,少则短写,不可不写。"反思的过程是又一次对自己教学的梳理,是对自己课堂得失的总结,是对自己专业化成长的提升。但是我们在上完课后,很多时候有思没写,或者是上过不思。希望以后自己也能用笔记录下思考,在思考中进步。

轻轻合上这本书,于老师的话又在耳边回荡"人生留痕"。也希望自己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在语文教学的过程中能有更大的收获,让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

语文读后感 篇3

终于用了差不多两周时间把于永正的《我是怎样教语文》这本书看完,相信读过这本书的同仁都知道这本书真是语文教师的良师,它和那些国外大教育学家的著作不一样:于老师文中提到的语文教学的观点很平实,很接地气。它没有高深的理论,有的只是平实的例子,有效的方法。

其中有关朗读和错别字的论述给就让我受益匪浅,因为这两个问题困扰我已经很久了。今年带的这届学生着实令人头疼:已经是四年级的孩子了,却不能正确流利的读好一篇课文;答起题,写起作文错别字连篇。

语文的本质,说到底是读和写。读既包括默默地阅读,也包括大声地朗读。于老师说,语文教学的“保底工程”,就是每个学生都能准确、流利地朗读课文。连学过的课文都读不流畅的学生,语文水平百分之百的低下,究其原因:因为他的语感不好。文中于老师举了一个例子:一个男生刚转到于老师班时,语文水平很差,一个长句子他要分三次才能读完。后来,于老师给他布置了一项家庭作业——每天读课外书,要大声读,每天坚持半个小时。不到一年,大见成效。

联系到班级学生的朗读情况:每次提问学生读课文,不是加字、减字,就是读错字。如果不看他读的内容,单听他朗读你根本不知道他读的内容的到底是什么。我还发现这些不会读书的孩子都是背书困难户。即使会背了,也是结结巴巴漏字添字。他们并没有理解意思,只是在背一些文字的累积。我一直认为是因为孩子识字量不足,看书太少,所以不断强调多认字,多看书,结果还是收效甚微。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他们作为四年级学生居然把文章读的支离破碎?现在我才明白:他们是语感不好造成的,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大声读书,培养语感。语感强了理解能力也随之提高,背书速度慢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在字词方面的教学中很多老师更包括我都奇怪:如果孩子下功夫的话,一个词一个词地默写,错别字不多,可是一结合具体的语言环境运用字词时,就会写出成串的错别字。好多错别字往往也是老师们的反复强调的字词。于老师认为,主要是由于小学生的字学得多而且快,而实践太少的缘故。面对这个问题,于老师一方面教育学生看书写字时要细心;另一方面则采取了别样的听写方法:每节语文课都利用五六分钟的时间,让学生听写几句话,这些句子中含有学生易错易混淆的字。每次听写完了,让同桌之间互相检查,允许争论,实在拿不准的,向书本或老师请教。这样得出来的正确答案,印象特别深。显然这种:融词于语境、互为人师、争论、探究的方法不失为一种简易高效的好方法,这在我们教学生甚至教育自己孩子时都能用得上。

古人说:“开卷有益”。勤于阅读必是对的。他人的智慧,旁人的经验往往能让我们少走弯路。作为教师多读教育书籍,从名师身上学教学技巧,武装自己。让自己以最快速度成长起来,能够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更好的诠释: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语文读后感 篇4

在第一部分“于永正论语文教学”中,有一篇文章叫《教语文,其实很简单》,这给我很大的启发。教语文,到底简单不简单呢?这个话题,可以说刺痛了大部分语文老师的神经。遥想求学时代的我,对语文绝对——反感,甚至有些抵触的心理。呵呵,自然,语文成绩好像也没怎么好过。即使后来阴差阳错地教起了语文,也没提起多大的兴致来,抱怨倒是一大堆。归根结底,还是觉得教语文太难,太繁琐了。

然而,近一年来,随着自身阅读量的增加,认识越来越深刻,思想也似乎跟着更澄澈了一些。原先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多么愚蠢。要不怎么有人说:“人若笨,先读书。”一句看似开玩笑的话,却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

如果认为教语文很难,现在来看,其实是没“上道”,也就是说没有找到教语文的规律和方法,就像没头的苍蝇——乱飞。其中的“规律”,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两个方面来:

先说说教学的主要内容——教材。按照课程标准来说,无非就是“识字与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学习内容既螺旋上升,又交叉进行,较为完整地实现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说得再简单一点儿,其实就是“写字、阅读、习作”,至于其它方面,都可以在这三个点的学习中,穿插进行。如果说有差别,也就是在小学低、中、高三个阶段,侧重点不一样而已。如果可以说得再简单一点儿,教语文就是“多读书,少做题”。

这是语文学习的本质和规律,任教材教法怎么变,没有这些,一切都无从谈起。

再说说教学的对象——学生。关于学生的话题——很多,很热,也很杂,以至于听起来有些混淆,甚至很难辨别谁是谁非。看看于永正老师是怎么做的呢?在其总结的“五重”教学中,排在第一位的是“重情趣”,可见,这一点儿在于永正老师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重。于永正老师还把它总结为一句话:“少些理性,多些情趣”,以此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之一。

回想现实中的课堂,我们大多数时候的所言所行,不是正好相反吗?

重情趣,无论从儿童的情感需要,还是认知成长需要,都是符合其发展规律的。就像于永正老师所总结的那样——情是互逆的,趣也是互逆的。老师无论是教书,还是育人,如果走不进孩子的内心世界,抓不住孩子成长的规律和特点,怎么能教好书,育好人呢?

于永正老师从备课、上课及课外活动,给广大老师做出了最好的榜样。抓好“重情趣”也就相当于抓住了学生的心,后面的“四重”教学,可以说水到渠成。

语文读后感 篇5

读郭老师的这套丛书,与其说是丛书不如说是小册子,每一本都很薄,曲曲70/80页,不过3万字。我刚收到时,心中还想,“哇,这么薄的小册子,还要卖168,这也有点小贵吧!”当读完第一本《牧人的故事》,我已经被深深的吸引了!这第一本讲的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狼来了”的故事。

但出乎意料的是,作者讲了三种”狼来了”,一是一如我们所知的,牧人在撒谎;二是牧人没有撒谎,但运气不好村人赶来的时候都没见到狼,于是不再相信牧人;第三个牧人则是那“吹哨人”,结果被村人封住了嘴。在这曲曲65页里,不单单故事惊人,表现形式更是有趣!作者是位语文老师,他用公开课的形式,带着学生读这个故事,用启发的方式引导学生思考对不同“牧人境遇”的思考与评价。通过一堂公开课的形式,引导学生哲学辩证的思考我们习以为常或认为理所应当的故事和事情。

作者的语言朴实无华,加之公开课师生对话的表现形式,使得晦涩的哲学问题非常通俗易懂,孩子也一定能看的懂看的上瘾。这套小册子,打折后128,带来心灵的震撼绝对物超所值。

语文读后感 篇6

早就听说过于永正老师的大名,只是还没有读过他写的书。初拿到他的《我怎样教语文》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照片所吸引,他笑容可掬,虽已满头华发,但身上散发出阳光、亲切的气息,那是洗尽铅华后的泰然自若。

他的文字如淙淙流淌的小溪,平和清丽,时有山泉相和,时不时在心灵之中激起几朵浪花,让我不得不停下来反省自己。我虽在教学生涯中走到第九个年头,上过无数节语文课。但对于怎样教语文,仍是出于懵懂无知的状态。读于永正老师的文字,让我感到惭愧的同时,也吸纳着丰富的营养。

这本书分为四个章节,分别是:语文教育,应该为学生留下什么;教语文,其实很简单;语文课堂教学的“亮点”在哪里;关于作文教学。

那么,语文教育应该为学生留下什么呢?一个个方块字?词语?课文?故事?于老师认为,语文教育不能只盯着“语文”,还要盯着“人”。语文具有人文性,教师本身也具有人文性,把人文性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点燃心中的梦想,使学生有美好的憧憬和追求。

归根结底,小学语文根植于听说读写和良好的习惯,这些是语文教学中的“常”,“读”和“写”更是“常”中之“常”。读不仅仅是读课文,还要读大量的优质的课外书。朗读是小学语文的法宝,于老师一再强调读在语文教学中的重要性,老师备课时要读,课堂上要引导学生读,由读流畅到读出感情再到有自己的感悟。于老师列举了很多课堂上的例子,无论是学生询问关于词语的意思,还是句子的意思,于老师都会拿出他的法宝,引导学生读,结合上下文去读,一遍不行,两遍……只到学生理解为止。这就是于老师的高明之处,他不慌不忙,不着急给学生说出答案,而是引导和等待。从不同的角度引导启发学生读一读,再读一读,自然而然的便理解了。还真应了那句“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结合我的课堂,引领学生读的少,读的不到位,上课时太着急,沉不住气,引导时没有方法,唯恐学生不明白,讲解的难免会多一些,拓宽学生思维的时间就会少一些。这样看来,真是做了不少无用功。

于老师提出了五重教学,即重情趣,重感悟,重积累,重迁移,重习惯。重情趣即是以情感人,理在其中,少理性,多情趣;重感悟即是老师留给学生自己读书、领会的权利;重积累不仅指语言的积累,还包括生活的积累和感受。正如语文教育家张庆先生所言:“学理如筑塔,学文如聚沙。”“学语文好比在天上布云,云布得越厚,雨下得越大;又好比在口袋里攒钱,钱攒多了,就不愁花不出去。”重迁移即运用,即是孔子提出的“学而时习之”,知识要学以致用,才是活的。读和写的迁移至关重要。重习惯包括学习习惯和运用语言的习惯。学习习惯也即是养成边读边思,不动笔墨不读书的习惯,这些习惯的养成将使孩子受益终生。

其中的微笑教学、幽默、示范无不体现出于老师的教育机智和教育智慧。这些都是我在今后要注意和不断修炼、改进的地方。

于老师认为语文教学的亮点在朗读上,教师的朗读和学生的朗读都可能成为教学中的亮点。并引用张田若先生的话:“语文教学,第一是读,第二是读,第三还是读。”一节课,师生所能读得入情入境,这节课一定是充满生机、充满灵性、充满情趣的语文课堂。

于老师还谈了导入的艺术、解词的艺术、低年级造句训练的艺术、阅读教学中写的训练艺术等,于老师结合自己课堂上的事例,似是在侃侃而谈,一个个小小的事例中蕴含着于老师大大的智慧,于老师不仅爱动脑,而且爱动口。

说到于老师的动口,基本上都是“夸口”,逮着学生的优点使劲夸,小题大作的夸,夸的学生乐滋滋,信心满满。

在作文教学中,于老师就大量运用他的夸功,对作文写的好的学生夸,对作文中有几个词语、几句话写的出彩的学生夸,对于上一次写一句话,这一次写两句话的学生更是狠狠的夸。“良言一句三冬暖”,喜欢被人夸奖是人的天性,小孩子更是如此,于老师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夸的学生劲头十足。

于老师除了夸学生,更重要的是他自己付出的行动。他认为小学生之所以在作文中说假话,是教科书和老师的要求不当造成的。比如题目中动不动出现“有意义”“难忘”“有趣”等字眼,让学生无从下手,只好胡编乱造。他亲自示范,写下水文成了他引导学生写作文的法宝,从身边的一草一木,风土人情写起。从他两次抱花让学生观察,把妻子买的礼物拿到课堂上让学生观察……我分明看到了一个对教学爱到如痴如醉,童真可爱、憨态可掬的师者形象。他有些匠人的精神,大师的风范。

读完这本书,如琼浆在喉,甘甜爽口,久久回味。感觉于老师就在我们身边,那样亲切、慈爱的召唤着爱的回归,让我们看到语文就在我们的手边、脚边、在我们的语言中,在我们的笔尖下轻轻流淌着。召唤我们用一颗柔软的心感受,用爱心滋养,用耐心守候,静待花开!

《雏菊》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


在日常生活中,看完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之后心中有不一样的感悟,随后写下来的文字就是读后感。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拓宽我们的视野,我们可以将脑海里快速闪过的感悟写成读后感记录下来。从哪些方面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你不妨看看《雏菊》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雏菊》读后感 篇1

暑假,我看了儿童文学作家郭风先生的《雏菊和蒲公英》。

作者笔下的雏菊、蒲公英、紫罗兰,以及别的花、树、鸟、兽等等,还有它们所生活的场景、生长的环境……都给人以健康明朗、积极向上、亲密无间而又生机勃勃的感染力量,蕴含着温暖的励志精神。即使是那些小小的花朵,即使轻柔如一朵蒲公英的花球,也志存高远,渴望展开梦想的翅膀,渴望在天上飞翔。

他把散文诗和童话这两种文学形式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清新、简约、隽永、恬淡、开朗的优美意境。既有散文诗的简约形态和散淡韵味,又有童话的幻想色彩。

我像一个饥渴的孩子,看到了面包和水,如饥似渴的阅读着这本书。并把喜欢的句子认真地摘录下来。我喜欢作者笔下的场景和人物,尤其喜欢《伞店》这个故事,讲了在一个下雨天,松菌开的伞店里,来了第一位小顾客,因为它没带钱,善良的松菌说:“不用钱。”,就送了小顾客一把。第二位小顾客要用自己的歌喉来买一把伞,松菌答应了,它也买到了伞。之后,有很多人来买伞。雨停了,大家脸上露出了笑容,松菌也笑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助人为乐,别人开心,自己才会开心。

这本书不仅有趣,还有那深刻的意义。

《雏菊》读后感 篇2

其实自己也不知道怎样写电影观后感,只是通过这个电影就会联想起一些事情,自己的、他人的、现实的、虚构的。管他呢,反正是自己写给自己的,就是想把当下的想法写下来,就怕过了就忘了。可能多年以后自己再看写下的东西,就像日记一样,觉得难堪,可是那又怎样,我并不是为了彰显什么,也不是为了讨好谁,其实文字才是记录感情的最好方式。

之所以一直喜欢暗恋的文,或者电影,是觉得那份感情很珍贵,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除了父母和亲人,还有一个人愿意无条件的对你好,并且不求回报,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韩国的无论电影还是电视剧,在我印象中一直走催泪路线,虽然一直嗤之以鼻,但还是不争气的被感动,其实我觉得《雏菊》的结局还是比较圆满的,因为如果没有一个致命的契机,男主是永远不会告诉女主他就是一直送雏菊的人,这一场完美的暗恋会被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淹没。最终,女主在临死前发现了男主,男主也终于得到了女主的回应,最后还把坏人头目解决掉,因为女主死了,男主活着也是行尸走肉,顺便报了仇。好多事情,因为遗憾而唯美。

除了喜欢男主的独白,还喜欢男主的一些小动作,《最美遇见你》中,徐莫庭第一次吻安宁的时候,看似淡定,其实藏在裤带里的手已经把面纸沾湿。《雏菊》中,男主默默得和女主再见,和女主碰杯喝咖啡,女主伤心难过时,自己伸出去想去安慰又颤抖着收回的手。《何所冬暖》中席郗辰因为表白或者被女主发现自己的感情的时候用手掩住额头的时候。《今夕何朝》中莫珩微笑着抚摸刚刚被洛嫀吻过的唇。

所以爱情不是自己火急火燎的去找的,而是顺其自然,不用刻意就会建立的一种感情,不要着急,一切事情的不完美,只是因为还未结束,一切爱情的未开始,只是因为缘分还没到。每个人有每个人要走的路,不用抱怨,谁都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只是今天的你将会决定明天可能会发生什么。

过了5个月,我已经不会去怨恨得病这件事情了,而且不会再对父母说为什么要将我生下来受罪这种话了,五一我要去北京看苏打绿的演唱会,已经很久没有联系的大学同学给我寄来了很多吃的,其实还是会有好多开心的事情发生的,只是往往难过的事情掩盖了开心的瞬间,让人觉得沮丧,可是谁又会知道我现在每天有规律的生活,注重养生,全是因为生病而带来的好事呢,而今后会因为这样发生更美好的事情呢。

《雏菊》读后感 篇3

上周星期五,我在做阅读训练,阅读书上《雏菊》这篇文章令我很感动。

《雏菊》主要写了一棵普通却又乐观的雏菊,因为百灵鸟光顾雏菊,雏菊惊惶起来,后来,百灵鸟儿成了牢笼里的囚徒,雏菊在百灵鸟的身边。雏菊把百灵鸟的快乐视为自己的快乐,白百灵鸟的痛苦视为自己的痛苦,雏菊因为百灵鸟而感到悲伤,难过得病倒了。

雏菊虽然在其他花儿中显得分外渺小,微贱,可它不比郁金香和其它富丽堂皇的花儿那样骄傲,百灵鸟看厌了那些骄傲的花儿,飞到心是金子,衣服是银子的小雏菊旁边。百灵鸟死了,可是那块草皮连带着雏菊被扔到路上的灰尘里去了。谁也没有想到它,而最关心百灵鸟、最愿意安慰它的,却正是雏菊。

小雏菊总是想着他人,却不顾自己,总想安慰百灵鸟,却不能说话,它只能让自己精致的花瓣所发出的香气,比平时所发出的香气强烈,所以,百灵鸟渴得要昏倒,它只是吃力的啄着草叶,而不愿意动这棵花。

小雏菊像我们现代生活中的文花枝一样。文花枝是一名导游,一次,她带领游客参观景点,乘着大巴,却发生了车祸,后来,救援人员发现了文花枝,文花枝却让救援人员先救游客,而自己最后救出来,后来,文花枝是伤的最重的,文花枝二十几岁的青春只能在痛苦中度过,记者问她:“你后悔吗?”她毅然的摇了摇头。“只要游客没事,我也没事。”这朴素的话语,多么震撼人心啊!

雏菊它虽然只是童话故事中一个普通的主角,可我觉得它却有舍己为人的精神,是我们亿万中国人学习的榜样。

小雏菊乐于助人、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们钦佩。它将是我成长路上的一盏指明灯。

《雏菊》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在一本书上看了一篇寓意深刻的故事,让我深有感触。

这篇故事名叫《一朵小雏菊》,大意是在雏菊丛里有一朵雏菊每天都在伤感地叹息:“我只是雏菊丛中的一朵小花,与这么多雏菊长在一起,我的美丽全被淹没了,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我!”一个天使听到了这朵雏菊的心声,对他说:“但是你真的很美丽!”“但我想成为唯一的一朵,身旁不要任何同类!”这朵小雏菊说。于是,不想再听雏菊埋怨声的天使便把他带到了城市广场。可不久,市长让准备对广场进行改造的园艺师说:“这儿没有什么值得保留的东西,把土壤翻一翻,种上天竺葵吧!”“等一等!”雏菊大叫,“你那样做我会死的!”“如果这里还有一些和你一样的雏菊花,会对广场起到非常好的美化作用。

”市长回答,“但是在你的周围找不到任何你的同类,你自己不可能形成一座花园。”说完,市长把雏菊丛地上连根拔起。

读罢这则小故事,我沉思了很久。是啊,一朵花不可能形成一座花园,不会有太美丽的风景,只有许多丛花聚集在一起,才会呈现出五彩缤纷,姹紫嫣红的绚丽。俗话说“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

千千万万个小水珠汇集在一起才能形成汪洋大海。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大家团结友爱,万众一心,才会产生无穷的力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

《雏菊》读后感 篇5

第一次看《雏菊》是什么时候的事呢?好久了,当时还没怎么看懂。所以,为了写好这篇影评,我刚刚又看了一遍,至于这是第几遍,我也记不清了。两小时零四分二十三秒,整部电影的时长,而我也整整哭了两小时零四分二十三秒。可能你会以为我在夸张,但事实是,我没有。

看影片《雏菊》之前,我先上网百度了一下雏菊的花语,才发现原来雏菊自古以来便是人们常常拿来占扑爱情的花,就是一片一片的撕下它的花瓣,一边念叨爱我,不爱我的那种占扑。花语是----纯洁的美、天真、幼稚、愉快、幸福、和平、希望和深藏心底的爱。最重要的一种意思便是暗恋你,你爱不爱我?

看完花语的一瞬间我就想起了杀手微笑的脸,我的记忆中他总是望着女主角深情的笑,总是笑得那么、那么温暖。

女主角慧英是幸福的却也是不幸的,她就是最纯洁的美、是雏菊天真、愉快、幸福的代表。她是阳光下的那些明媚的如同小小向日葵般盛开的雏菊,她就是雏菊作为森林中的精灵的象征。她是如此单纯,干净、明朗,浑身散发出自然地气息。内心充满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与浪漫幻想。她就像那无忧无虑的精灵,散发着幸福的简单光晕。同时她也是雏菊所代表的离别、等待与坚持。心中的那个人,从未改变,一旦认定便坚持到底。一开始他以为郑宇就是那个她一直在等待的人,所以心中所系皆是他,一心希望能与他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尽管他离开,她也不曾有过丝毫要放弃的念头,她甚至可以承受无尽痛苦的等待。她是雏菊向阳的明媚,也是雏菊背阳的忧伤。可以肯定的是他对爱情的忠贞,尽管对警察郑宇痛心、关系、伤心,却也只是因为她以为郑宇便是那个她一直在等的,给他送雏菊的人。当她明白朴义才是那个人时,后悔不已。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对他,没有将自己的情感表达,没能和他谈一场她一心所期待的恋爱。一旦明白过来那个人是朴义,整颗心都在他身上,甚至愿意为他而失自己的生命。雏菊、雏菊、等待中的爱啊!雏菊。

警官郑宇,在前几次看时我都对他痛恨不已,恨他的出现,恨他的欺骗。可是今天,我发现,他,其实也是雏菊呢!他是雏菊的和平与幸运,在朴义不杀他,要自己逃离成全他和慧英时,他并没有立刻就答应了,而是考虑到如果放了自己朴义就会被追杀,而且,朴义才是那个一直在送花的人。所以当朴义说他是应该参加画展的那个人时,他说我们两个一起,然后,无论慧英最后选谁,另一个都要成为慧英最好的朋友。这样的话,足以证明他了解对方对慧英的爱,而之所以这么了解,也正是因为自己对慧英有着同样的爱。他也是雏菊,是和平的雏菊。

杀手朴义,是我最心疼也最爱的角色。生活在黑暗中浑身散发着硝烟味的他居然有着一颗如雏菊般娇小细致而脆弱的心。他是幼稚的雏菊,是希望的雏菊,也是雏菊最重要的深藏心底的爱。他的爱是如此深沉、炙热却又无法开口,不能诉说。他的生活在黑暗中,让他没有勇气接近阳光,可他又偏偏对阳光充满着向往。他对慧英的爱是幼稚的,幼稚到他可以一夜之间,只为了让她得到惊喜而建一座木桥。幼稚到因为抑制不住想见她的冲动,而在想见她时给她送花,趁她拿花时偷偷地看他。他的爱是如此隐晦而让人心疼,他可以为慧英做一切,他所作的一切也只为她。他是那么深沉的爱着,只希望她能幸福,可以为了保护她的安全而强忍内心的想要出现在她面前的冲动。他的爱从来不求任何回报,他从没有想要从慧英那里得到什么,也从不期望什么,只是能够看着慧英,陪在她身边就好,他的爱是如此深藏心底而让人痛彻心扉。他就是雏菊,是雏菊最好的象征。

整个片子并不是单纯的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而是分三个人从三种不同的角度讲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将所有的故事平凑到一起才完整起来。

第一个是慧英,然后是郑宇,最后是朴义。故事的一切起因都是因为慧英等得太久而产生的误会,如果这时朴义就能够大胆的出现,或则早点出现,这一切的故事就不会发生。所以影片的最后给了人们一个幻想的空间,假想在听到郑宇的同事说出那句不管怎样,未来是可以改变的这句话之后,朴义终于想通了,鼓起勇气找了慧英,那么慧英就不会再认错人了,朴义和慧英就有可能幸福的在一起。

所以他们每一个人其实都是一朵雏菊,代表着雏菊不同的性质,却同样的吸引人。都是雏菊对爱情的争议,是雏菊的最深处的象征。就像诗人缪塞所写的,我爱着,什么也不说;我爱着,只我心理知觉;我珍惜我的秘密也珍惜我的痛苦;我曾宣誓,我爱着,不抱任何期望,但并不是没有幸福----只要能看到你,我就感到满足。

《雏菊》绝对是对爱情很好的全译,是真正的深藏心底的爱。

《雏菊》读后感 篇6

雏菊,总是很单纯!

它们只有一圈花瓣.占的空间很少,也不会打搅任何人

就像心里最深处的爱与思念.一直很安静,很安静!

淳熙的小庄,冷冷细腻的女子,并着植物馨香的画板,白纸画板油彩。弥漫子弹气息的刚性男。那无垠的雏菊田,那河,那桥,那幅画,都是那年夏天,那片阳光下镀上金边的风景。

时光旋转,事过境迁。一切随着成群的白鸽,飞往荷兰的街头。

纵使过去犹如荷叶上泄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但那季在心中荡起的涟漪,依旧清晰地脑中,清淡的雏菊香,以鲜活的姿态,存活在记忆里。

一场错意的邂逅,被误为那年夏天感动的印证,仅仅因为巧合,亦因为那难以忘怀的雏菊香。

栽一颗种子于心田,日日浇注爱于思念,希望它栽汲取养分后,向阳生长,长得根深叶茂盘枝错节。牢牢地包裹在心中最贫瘠的地方。

却不知,那份情愫,由生于错误。

甚多盆的雏菊,余晖中的背影,光与影中一起喝的咖啡这些小旋律,都化为细小的暖意,犹如幽深森林中的一条涓涓细流。雏菊香的力量,远远盖过了深处的子弹气息。

因了那年夏天的温暖,默默地藏匿于心田,待它慢慢、慢慢发酵。

那颗错位,却深深扎下跟的种子,已随着时间的脚步,长得叶茂枝繁,盘根错节。

谁在弹奏烦躁的韵律,抑扬中渐忘了色彩,颠覆了一切。

一边是难以接受,一边是漫无期限的等待。

对不起。只是路过,顺便来看看。深黑色的绝望卡在喉咙里,盖过失声的痛,心中声嘶力竭的呐喊,无人知晓,无可救赎。

没有声音的世界。

淹没了所有。

后知后觉。却被死神无情的掠走。到底该归咎于什么?

冰冷,冰冷,全世界只剩下冰冷。

那季,清澄的蓝天上没有一点云翳。

那季,淡雅的雏菊香,温暖了整个心田,温暖了整个淳熙的小庄。

那季

时光停步,听到齿轮,咔嚓、咔嚓、咔嚓。旋转,亦回不到从前,无法扭转那些事,夙诺,等待,并着雏菊香,消失不见。

终了。终了。

读后感和平1000字(精选6篇)


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类打开黑夜的大门。读完作品,心灵也仿佛受到了净化,此时正是我们撰写读后感的好时机。你是否需要一些作品读后感范本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整理的读后感和平,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读后感和平 篇1

这恐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部小说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开始读它,到现在已经整整七年,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读后感和平 篇2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描写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在这部作品里表现了人民在反侵略战争中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其历史作用。战争与和平有不少耐人寻味、引人深思的语句。

安德烈公爵想:“云朵是多么的宁静、镇定啊,哪里像我们这里的慌张,恐惧与混乱啊!那云朵无忧无虑地飘荡在空中,从来不必像那个法国兵和炮兵似的为争夺探帚而愤怒。为什么我从前没有注意到它呢?现在我看到它了,我是多么幸福啊!只有天空是纯洁的,没有虚伪、没有欺骗、没有什么能够和它相比。天空之中只有安静、柔和。谢谢上帝……”

这是他被打在地上后心中的感想。这一感想与他原先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安德烈是有钱的老公爵的儿子,他性格内向,意志坚定。在当时上流社会中,他是个有地位的人物,并且非常热衷于帮助年轻人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安德烈与上流社会的人们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他的家族中,有着爱他的父亲和妹妹马丽娅公爵小姐,还有一个不愿他离开去参军的妻子。

在打仗来临之前,他认为自己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名声和荣誉。为了追求他人的尊敬,他多么希望能成为战场上的英雄,以施展他的才略,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若要他放弃他的亲人都无所谓,我们去想一想吧,这是多么冷酷无情的想法啊!在他看来,荣誉和地位是他最珍爱的东西,也许许多上流社会的人也会有同样的观念。

不过,当他战败躺倒在地上后,当他看到蓝天、白云时他清醒了,他认识到了一切。那是一种宁静、安逸、辽远。在看到那样的情景后,他的心是如此的平静。天上的云朵是那般镇定自若,安宁自得,一片和平景象,完全没有陆地上的杀戮,闻不到一丝的血腥味。在他明白这一切后,他感觉到无数人崇拜的英雄—拿破仑,也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根本不能与胸怀博大的天空相比。

蓝天和浮云是安德烈从未注意到的,他所见的是上流社会中一张张虚伪的面孔,而今见到了他一直忽略的却很纯洁的东西,看到了永恒!

读后感和平 篇3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读后感和平 篇4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作品《和平豹》,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和平豹》主要讲了作者去鬼河挖恐龙蛋化石,不料却遭到了罕见的泥石流,情急之下,登上了一块驼峰形状巨石的后峰,登上后才发现,前峰上有一只金钱豹。这时,一只小山羊,慌慌张张地登上了前峰,刚想庆幸自己逃过了泥石流,却发现了石峰上的金钱豹,吓得羊毛一根根地倒竖起来,差点灵魂出窍。本来小山羊和金钱豹是有一段距离的,可是受泥石流的要挟,离金钱豹越来越近,最后差不多羊屁股贴着豹尾了,可是金钱豹还是对小羊没反应。突然,一棵两围粗的香樟树向前峰荡来,再这样下去,金钱豹和小山羊都会被香樟树向扫垃圾一样扫下去。危急时刻,金钱豹与小山羊齐心协力,把香樟树推开了。

夜幕降临了,作者想:“经过了那次与香樟树顶牛,金钱豹肯定已经饥肠辘辘,而且天黑好杀羊嘛!第二天,那只可怜的小绵羊只会剩下一堆白骨。”可是到了第二天,令人最感动的画面出现了:小山羊卷缩在金钱豹的怀里,做着一个彩色的梦。金钱豹不时地舔小山羊的额头,舔白色的羊毛。傍晚,泥石流已经退得差不多了,金钱豹先跳下去,然后小山羊也跳下去,小山羊年小体弱保持不了平衡,金钱豹就用豹尾给小山羊当救生圈,这样小山羊不但保持了平衡,还得到了一股强大的牵引力。终于到岸上了,金钱豹与小山羊默默的对视,突然,金钱豹跳起来,把小山羊的头拧下来,吃掉了它。

文中的豹子在危难中体现出来的惊慌,这时,它需要一个活物来共渡难关,使它减轻惊慌;一旦渡过难关,便兽性大发,这时的小山羊不再是它共度难关的朋友,而是一堆待宰的肥肉,它的美味佳肴。现实生活中也有的“变色龙”像这只金钱豹一样,遇到危难时,和在一起的人亲密无间,一旦脱离危险,便立刻翻脸不认人。我们应该真诚地对待他人,与他人友好相处。

读后感和平 篇5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通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写,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__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直在追求着索丽娅。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安德烈公爵不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现在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己想过。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但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谢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读后感和平 篇6

历时半年多时间,终于看完了这一部鸿篇巨制。伟大的列夫托尔斯泰写下的这一部《战争与和平》。小说通过三位主角(安德烈,皮埃尔,娜塔莎)身后所代表的四个贵族家庭(罗斯托夫,博尔孔斯基,库拉金和别祖霍夫),他们自己整个俄罗斯社会在两场战争(分别是1805年和1812年俄法战争)前后的生活,思想,行动和命运以及结局。如果仅仅是写了这样一部小说,托尔斯泰还不能称得上是伟大,因其在小说中各个章节开端都开宗明义的讲述了作者的历史观,并在小说的尾声部分详细系统的阐释了其唯物主义历史观。这让作者不仅仅是一位伟大的小说家,作家;更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他的历史观,宗教观以及人生观都让人耳目一新,但却为我所深深认同。谈起小说就不得不提及小说中的人物。本部小说中各位配角形象生动,性格分明。而几位主角,特别是皮埃尔,更是善良正直的代表。总作者在文章中谈到的,他和安德烈都是拥有“金子般”的心的人,这样的人无论在和平年代亦或是战争岁月,都不随波逐流,在哪里都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但两人又有这很大的不同之处:安德烈的毅然投身到战争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他热衷于事业,对自己对别人都严格的近乎苛刻,最终临死前才原谅宽容了自己的情敌和爱人。而皮埃尔让人看起来亲切,平易近人。甚至有些傻气,他不像安德烈那么清楚自己要什么,而是不断的去尝试人生中的各种体验,好的坏的,痛苦的快乐的,严肃的荒诞的,充满着孩童般的好奇,始终保持一颗童心,善良正直不变。他宽厚的对待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也帮助着每一个人。能感觉到如果说安德烈是作者所仰视的人物形象的话,皮埃尔才是作者推崇备至最希望成为的人物。

再说说娜塔莎,她是拥有一个成长曲线并(可能)富有争议的形象。她热情善良,爱着每一个身边的人。但曾因一时的错误误入歧途,并且很久没有走出来。这期间她迷茫彷徨失落压抑,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一切痛苦。悔恨难过充斥了自己的全部身体,她甚至大病一场并且自暴自弃起来。但当战争来临,身边的亲人有的离开有的崩溃,她毅然站了出来,的确与这些比起来,那些所谓的“名声”又值几何呢?自己总不能为了一时的失足背负一辈子沉重的包袱吧?特别是当她再次遇到了自己的爱人,得到了原谅后,她终于走出了自己人生中的至暗时刻,获得了成长的曲线,尽管生活依然痛苦,但内心是平静,幸福的。如果说皮埃尔会让人想起来微笑的话,可以说娜塔莎这个人物让人看过会有着更加复杂的感情。但如果提到小说中让我更偏爱的女性角色我会选择玛利亚公爵小姐,也就是后面的罗斯托夫(玛利亚)伯爵夫人。她不仅拥有了金子般的心,此娜塔莎多了一分包容,淡定,同时少了一分迷茫和起伏。伟大的女性光辉,包容一切!就像尾声处当她发现尼古拉的想法与自己不尽相同时,她有的也只有默默地维护自己的丈夫,没有试图去改变他,没有自暴自弃和痛苦纠结。

再来说说战争。战争尤其是侵略战争,对这个国家的每一个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者都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刻骨铭心的。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很难想象战争会发生在我们身边(尽管这个世界总是冲突和战火不断),同样1812年之前的俄国人也不认为战争会发生在他们身边。当人们意识到战争终将无可避免的来临时有人投笔从戎,有人逃离自己的家乡,有人趁机趁火打劫,有人痛苦迷茫无所事事,还有人因为战争还未临近照样歌舞升平…战争过后,人们忙于战后的重建,生计负债。此外不仅要面对自己的战后创伤,当然还有失去亲人的长久之痛。若干年过去后,一切在表面上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而战争带给人们的影响还在持续,他可能彻底的改变一个人的行为方式,也会因为亲人离世造成人生的不完整和心里上的一系列问题。作者对于处于历史风口浪尖的那些“伟大的人们”基本上持有批判的态度,通过对其核心思想的阐释将拿破仑亚历山大皇帝拉下了神坛。作者并不认为重要的历史事件是由某一个人决定的,而权利和执行权利的人代表了大多数其背后的民意的方向,而历史的必然性成为了核心,这其中与天体运行轨道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以最大限度理解并接受作者的观点,但这毕竟是150年前的历史观,而当今的混沌理论,量子力学中的不确定性,和坍缩都为历史的进程添加了很多偶然的因素。因此结合托翁的观点来看,我认为历史是掺杂着许多偶然因素的必然,而这其中人的因素既不能被完全抹杀也不应过分夸大。写了这么多,(其实还有更多没有说的或者没说透的地方)因为阅读这本书确实一点儿也不轻松,阅读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体验感想和反思,这里写下的不及全部的十分之一。结合当下的国际形势,最后我想说的是:战争从未远离,战争的伤痛历久弥新,愿世界永远和平。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1000字(精选)


光明与硝烟交织舞动,我为胜利而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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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三年,再次重温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在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我赤着脚坐在地上,将早已模糊不清的情节重新拾阅

这本书曾是我的全部青春。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整个哈利系列的终章,却是这个魔法世界的开端。

而在其中,哈利面对死亡的勇气,不管时隔多久,再读仍会带给我发自内心的震撼。

在这场事关生命的圣器豪赌中,哈利要面对的,是伏地魔。那个曾手刃他父母,令霍格沃茨为之颤抖的恶魔;是那个支配了他所有的童年,连名字哈利都难以启齿的噩梦。

以旁观者的姿态,于当时的我看来,这场对决实力悬殊,或许胜负早已决定。

可我忘了,那位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来便是奇迹,而他最擅长的,便是在绝望中呈现意料之外与不可思议。

当棒尖光辉凝聚,当光芒交织斑驳,当虔诚祈祷盖过了嘶声歇底,世界灿烂,诸神降临,承载了所有人希望的哈利成功了。

在硝烟散尽的世界里,哈利以胜者之姿站立于世界之巅,以勇者之名踩碎喧嚣与质疑,告诉人们,他与伏地魔的对决,从来便不是以卵击石,而是放手一搏的赤诚孤勇,是他伙伴对他的誓死支持,是所有霍格沃茨师生的期望与心之所愿。

在看惯了太多泛滥成灾夸赞书中文笔的陈词于我而言,《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所以迷人,从来便不是那些被世俗所附庸夸耀的文笔,而是那掩于华丽词藻,堂皇修辞下的血肉真情;是与魔法并行的友情与勇气;是哈利与赫敏罗恩三人共赴生死的友谊;是邓布利多坚守正义的无畏;是斯内普为胜利的隐忍,是德科拉在最后选择善良的决绝。

书中人的每一个举动,永远都在书外人的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仿佛他们真的曾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为我的青春上演一场不朽的魔法盛宴。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我们所带来的,是鲜血淋漓后仍抵死坚持的毅然;是混沌荒芜中不忘寻找炽阳的初心;是荣辱共赴的友谊;是至死靡它的爱情;是背水一战的勇气;是生来如此的善良。

JK罗琳以魔法的姿态,哈利的成长经历向我们阐述了一个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同时也与我们共同邂逅了一次次美丽的意外。

在书中,哈利的出生是一次始料未及的意外,哈利与赫敏罗恩的相遇也是一次感人至深的意外,而哈利战胜伏地魔,更是一场不可思议的意外。

可便是这些意外,才有了后来一切浪漫美好的铺垫。

而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许多不期而遇的意外,在顺流中也好,在逆流上也罢,心怀善良,坚定初心,互相信任,奋勇直前,你亦能创造出无数意料之外。

毕竟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

无论是蓄谋已久的战争,还是突如其来的疫情,对人类来说都是一场灾难与考验。今年的春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全国爆发流行,也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流行性传染病是这么可怕。我的妈妈也是一位医务工作者,大年初二她就离开家返回工作岗位了,那时候我的心情很难过很不舍,但是妈妈说:“每个人都有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祖国和人民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不能退缩。”我知道我可以为妈妈做的很少,只能尽量安排好自己的事情让妈妈不要为我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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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期间,我除了完成作业以外就是读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很多遍,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诞生于1997年,作者是英国著名儿童文学家罗琳。她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为爱和正义去战斗的冒险故事,也是一个人寻找自我逐渐成长的旅程,她成功塑造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形象。

哈利是个身材瘦小的男孩儿,他长着一头棕色短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大眼镜,额头上一道闪电似的伤疤,看上去很平凡。他无父无母从小寄养在姨父家,过着男版灰姑娘的生活,饱受着欺凌。就在不经意的一天,哈利收到了一封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邀请函。在海格的帮助下,哈利成功的踏上了自己的魔法之旅。在这里哈利认识了人生中最要好的两个朋友赫敏和罗恩,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一起共度难关。学校的生活丰富、惊险而有趣,他们学到了很多比如怎样调配魔药、怎样抵御黑魔法术,还成为了魁地奇球队的一员。在两个朋友的帮助下哈利打败了被放出来的野兽,穿过三头狗的守护最后与邪恶势力代表伏地魔大战,用自己特殊的力量——爱,打败了伏地魔,最终取得了胜利。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虚幻的事物都变得真实。巫师、精灵、恶魔、怪兽,都代表着善与恶,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惊心动魄的故事,也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之间。每当读到那些奇妙的故事时,我都会不禁感叹,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丰富啊!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心在何处,家就在何处,爱让我们成长。沉迷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是毫无益处的。想要爱家,就应当担负好自己的责任,不让家人担心。就像我们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一样,仅是希望自己变成优秀的人,却不付出任何努力是绝对不可能的。我们应该像哈利和他的朋友那样,先确立一个人生目标,刻苦学习,互相帮助。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断的学会探索和创新,做到学以致用。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妈妈去上班的那天,我也有些许不舍。可是祖国大家庭更需要她,这也是妈妈的责任,而我们只要呆在家里不外出就是对祖国最大的贡献。书中也有一句话很值得我们去学习“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不在身边,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爱能让我们幸福,也能让我们更加坚强。对付敌人,我们应当不畏惧,要有超人的胆量,这样才能保护你想保护的人。对待朋友我们要宽容但也不能太软弱,要坚定自己的立场。当然,要想保护好别人,前提是先要保护好自己。“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保护好自己,不要受伤害,不要让父母担心,这也是作为儿女对家人最起码的爱。

爱能让我们幸福,爱能让我们快乐,爱能让我们成长。每天捡起一片纸,是对环卫工人的爱;每天把教室打扫干净,是对同学们的爱;好好学习为社会做贡献,就是对祖国的爱。其实爱无处不在,用你明亮眼睛去寻找吧!你将会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多么美好。(墨香悠悠)

一头棕色的头发,手持一根冬青木和凤凰羽毛制成的魔杖,轻轻一挥便能把我们带入魔法世界,他骑着自己的飞天扫帚----火弩箭,这就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救世之星”、“魔法师”——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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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是书中的主人公,他的父母在哈利一岁时就被杀害了,所以就被霍格沃茨的海格接送到麻瓜世界,居住在女贞路四号,他唯一的亲人姨父姨母的身边。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遇见了霍格沃茨猎场看守员、拥有巨人血统的鲁伯·海格,并从海格口中得知:自己是一位魔法师,以及头上伤疤的由来。接着,哈利受邀去了魔法世界的霍格沃茨上学。

在“霍格沃茨”学校里,哈利交了两个非常好的朋友——赫敏和罗恩。还在节日当中收获了一些礼物:光轮2000和隐形衣。更重要的是,他在学校得到了有关父母的信息,那件隐形衣是父亲留给他的,哈利还在厄里斯魔镜中看到了他们......

后来,哈利和他的两个好朋友发现了魔法石的秘密,它涉及到了伏地魔与整个世界的存亡。于是,哈利为了保护魔法石与地魔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途中,哈利、赫敏、罗恩共同下了一场真正的、激动人心而又刺激的巫师象棋。最后,经过哈利奋不顾身的搏斗,阻止了伏地魔得到磨法石,保护了整个世界!我真心佩服哈利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是多么的勇敢。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神秘的魔法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不得不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居然有如此丰富而又奇妙的想象力,创作出《哈利·波特》这部天马行空的神作。

我是个十足的哈迷,喜欢“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切,比如飞天扫帚、游走球等,但是让我觉得最妙的就是神奇的魔杖了!我最喜欢的一句咒语就是“漂浮咒”:“WingardiumLeviosa.”边说咒语边挥动魔杖,那样的感觉可真酷!我多么希望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啊!我还希望能去到“对角巷”,能在那里买到属于自己的猫头鹰;我还希望能去到9¾站台,因为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更希望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因为那里充满着希望和美好!

这本书中,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如:哈利无谓的胆量,罗恩自我牺牲的精神,赫敏的知识过人,还有他们共同的埋藏在心底的友谊和勇气,总的来说,就是一个字——“爱”!爱,使哈利面对伏地魔毫不退缩,并与他决一死战;爱,使罗恩在巨型棋盘上牺牲自我,为哈利赢取宝贵的时间和机会;爱,使赫敏面对困难进行严谨的思考得出正确的结论,展现出她智慧过人的一面。“爱”能抵御世上最邪恶的咒语,打败世上最强大的黑巫师。总而言之,“爱”能战胜一切!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人生的道路上,只有乐观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驾驭胜利的航船,驶向成功的彼岸!在成长的道路上,几乎每个人都要经历磨难,只有勇敢地去挑战,才有可能战胜它!(卢妤桐)

棋王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


现代精神世界的匮乏需要阅读来予以补足,在阅读作品结束后,我们可能会学习到一些新东西,此时不妨记录下来你的读后感悟,与大家分享。那么怎样的一篇读后感才能称之为优秀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整理的棋王的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棋王的读后感(篇1)

从未接触过这一段历史,但却知道,那是个疯狂的年代,人的生理被挤压到极限,活在那个时代,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智慧啊。

王一生他的命运十分坎坷,不论怎样颠沛流离衣食无着,始终不曾放弃心中的信念,酷爱下棋视棋如命,他的母亲去世前,用拾来的牙刷把一点点磨制出来的,白色圆润,近乎透明的棋子,放在棋王的包里,也许,那一刻就象棋王哭着说出来的那样:“妈,儿今天,妈……”,出身卑微的妓女母亲,对象棋已近痴迷的儿子,王一生对人谈起自己的母亲曾经不堪的经历,始终没有回避母亲低贱的过去,却始终是对母亲的理解和深爱。

知青们去参加了象棋比赛,王一生去晚了,脚卵便将自己家传的象棋送于了“领导”,于是,王一生被作为照顾对象批准参赛了,但他拒绝了,他认为那是对自己毕生最爱的背叛,是对信仰的亵渎,他没有参赛,在最后,他在比赛决出冠军后向他们发出挑战,并且是1人对10人,这比赛已经超脱了棋盘,那是一种个人的信仰与精神的支撑,它同时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人和现实的对抗,使他赢的了比赛,最后,冠军的老头出来求和,棋王用最后的力气答应了……而後,棋王看到棋子,峥峥男儿竟失声痛哭:“妈,儿今天……”这是积蓄多年的内心集中爆发,象火山一样喷涌而出。是对母亲在天之灵的告慰,是对母亲心底的思念,一切都证明了终于实现了对母亲的承诺。寸寸柔肠令人感动。

“岁月可以灰暗,青春可以贫乏,甚至我们的生命可以干枯,但唯有精神的哪一点点小小的追求,却是身为人最大的财富和骄傲”。

“不做俗人,家破人亡,平了头每日荷锄,却自有人生在里面,识到是幸,即是福”。

“一日不吃飯,棋路都亂”。

这是我最喜欢的三段话。在那饥寒、动荡的岁月里,不逃避,不抱怨,忍受孤独寂寞,始终保持一份激情,执著。这是令心灵震撼的感动,这是高尚的灵魂。在今天物质丰富、衣食无忧的年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积极、不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解释自己碌碌无为的每一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要这样浮躁地生活着。要积极、要努力、要执著在平凡中找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棋王的读后感(篇2)

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啊,在写下这篇读后感之前,我在思索,该如何来阐述。

其实,自己过得真的很浮躁,也不怎么喜欢阅读的,但却因为老师的推荐,有幸读得当代作家阿城写的这部短篇小说《棋王》,从而收获了很多精神上的硕果。

贫瘠的生活,并不贫瘠的精神,是为棋之道,更是为人之道。小说中的主人公王一生是个痴迷于下棋的穷苦孩子,痴迷的程度可以让人称他一声“棋呆子”。他寻找能与自己下棋的对手,并苦苦哀求捡破烂的老人传授他棋艺,只因他与老人下棋被连杀三天只赢了一盘。这也许读起来很普通,似乎很寻常,任何人痴迷于一件事也都差不多是此情景,可是看到后面,才懂得这部短篇小说的价值。

王一生对于吃并不挑剔,这从他吃东西时的情景可以看出,吃得认真且精细。这也足以看出他对于物质生活并没有多大追求,只是唯独痴迷棋道。他赶了百公里路来看望朋友,便遇到祖上几代精通下棋的倪斌,部队里的人称他“脚卵”。他和王一生不同,王一生出生贫寒,而他则是出生于有文化底蕴的家庭,为人文质彬彬,父亲也颇有一定社会地位,只是因为政策原因被暂时分配到这儿,不久就能回到城市去。他拿出了祖传的棋与王一生下了起来,对峙了几局,王一生赢了。这大概有点像现在的贫困生与优等生,拥有的教育资源不同,但王一生却能赢了脚卵,有点不可思议的感动。

后面,王一生还是没能参加到象棋比赛,失去了调去城市的机会,而脚卵却因为用字画贿赂书记,调去城市便没有问题,同时他为了王一生能参加比赛,将自己祖传的一副棋送给了书记。但是王一生是不屑的,他觉得参不参加比赛无所谓,祖上传的棋怎么能随便送人呢?他母亲用捡来的牙刷给他磨的棋,他都一直保管得好好的。所以便不愿参加比赛,觉得这是要被戳脊梁骨的。这种淡泊的为人之道,也正如他的棋道啊。

后来,他与赢得比赛的前九人下盲棋,那种下棋时的入定状态,仿佛天地间只有自己,进不去任何事物。毫无疑问,他赢了,却在赢后想起母亲的话,终于明白了母亲说的,“做人,还是要有点追求,有点东西”。当文中出现这些文字时,我也恍然大悟,原来小说主要写的不是下棋之道,而是人生之道,亦如王一生最后懂得的道理。

下棋对他来说很重要,但他不会因为比赛而让脚卵把祖传的棋送出去,这有违他的为人之道,输赢对他来说也很重要,因为他喜欢下棋,喜欢遇到厉害的对手向他讨教,因为棋已经成了他的信仰,他人生的追求了。包括前面对于他吃饭的描写,他是淡泊的,只求温饱。他的这些行为,融入了儒家的有为与道家的不为,大概是用不为的心去做有为的事吧,他的心是澄静淡泊,有为的事,也只是下棋而已。只是他不知道,棋道已经融入了他的血里,渐渐化为了他的为人之道。

这本书的意义也许有很多,阿城精湛的语言描写,对于王一生在下棋时所呈现的状态描写,都值得摸索和回味,但是对于自己而已,最大的感受就是如何做人吧,或者说,怎么活才是一个人样,是一个真正的人。这本书对我的价值在于,让我的精神受到了震撼和感动。我不是王一生,也没有受过那些苦难,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里,可我的精神远不如他,他知足,淡泊名利,有着自己最朴素的追求,即使生活对他并不是很有善意。

王一生的为人处世足以震撼每个人,在这个浮躁的世界,当你不断追求物质时,也只剩下物质了。一部好作品,给人的精神力量是无形的,这就是我从《棋王》里收获的感动,它让我明白,做人,要有点精神追求,人活着不能没有精神,而这点精神,会让你明白自己活着的价值,无论多么渺小卑微的人物,都是有自己活着的意义的。

这是我个人浅陋的读后感,相信每个人读完这本书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但是《棋王》带来的感动是相同的。

棋王的读后感(篇3)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这是一个讲述了痴与吃的故事。

痴是什么?是痴迷,是贪婪,是永不满足。吃又是什么?是满足,是为了需要,是质朴。这两种特质就这样矛盾又和睦地存在于王一生身上。

王一生鄙视多余的贪婪欲望,他推崇吃而鄙视馋,却忘记了他对于象棋的痴迷同样是一种对于生物来说多余的欲望。生物只有两种本质欲望,那就是生存与繁衍,象棋自然不在此列。因此王一生也是贪婪的。王一生为何会对象棋如此痴迷?一是象棋的确有趣,王一生确实喜欢,二就是由于王一生的贪婪。他贪婪什么?贪婪象棋带给他的荣耀与快乐,在象棋中他领略过最极致的快乐,因此他对象棋如痴如醉。这很好理解,用古人的话来说这叫“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在象棋中指挥兵卒车马,围困敌将于弹指之间,他就像大将般指点江山无人能敌,这种成就感又有谁会厌烦呢?独孤求败精于剑道,登峰造极只求一败而不得,内心必然十分孤独。可他依然没有放下过手中的剑,而是带着它隐居了起来,想必也只是由于他从剑道中领略过至高处的风景,便再也无法割舍了吧。

但除了象棋之外,王一生真可谓是一个毫不贪婪的人。比方说吃。我们没看到作者用一笔一墨描写过王一生在正餐以外的任何进食,再结合王一生的言行,我们可以相信王一生的进食只是为了支持正常的生理活动。从这种程度上来说,王一生又是极易满足的。王一生的这种易满足又是从何而来的呢?那是由于他曾经十分深刻地缺乏过食物。王一生生于建国以前,长于一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因此在他的心里最大的愿望必然是吃饱,所害怕的必然是浪费食物所提供的宝贵能量。有一句话这样说,失去过后才知道珍惜。王一生对于食物,就是有这样一份珍惜之情。其实不光是王一生,文中的每个人都经历过饥饿,作者本人恐怕也是经历过那样难以想象的饥饿的折磨的,因而文章中才会出现那么多对于食物和吃的描写。

贪婪与满足,克制与放纵,这些截然相反的品质融洽地出现在同一人的身上,这就说明了人性的复杂性,也是人性的魅力所在,对于将它淋漓尽致展现的本作来说,这大概也是《棋王》这本小说的魅力之所在吧。

棋王的读后感(篇4)

看完后,有两个比较深刻的感触。

一个是小说对于吃的描写,入木三分,只有对于“饿”的深刻体验下才有对于吃这个动词细致的描写。苦难的深重是这个年代的特色,人人自危,在没有油水造成胃酸泛滥的年代,在描写棋呆子吃相的那一段,在描写众人吃蛇那一段,我们都可以从字表面之下看到这个时代造成的苦难,然而又能够看到人们积极地生活着,无论生活多么艰难。苦难大多数寻根作家都会描写,但是阿城却不张扬,不过分渲染,仿佛这是极为寻常的生活,当生存成为一种负担的时候,活出自我是一种奢侈,然而不管生命多么渺小乃至岌岌可危,在苦中作乐成了大多数民众的统一作风。于是看棋这段能看出多少人的狂热,如果说狂热是一种绝望,那么多少人陷入不由自主的绝望,一如这个年代的政治。

而是小说中王一生的“呆”是另一道风景。你看得到他下盲棋时候的呆,下棋下得被人偷钱包之后的呆,吃饭一丝不苟的呆,以至于后来惊心动魄的“战九雄”九子连环车轮大战的痴。无不让你觉得这个“棋王”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他有独特的魅力所在,是一种人性,一种精神,一种境界的所在,在这个年代的坚持更让你觉得难能可贵,生活的延续其实不难,何以解忧,唯有下棋。他的专注,他的认真,他为棋而生。他痴,他呆,他不懂世故。可是依然不妨碍他深入到你的内心,让你认可他的存在。我由此想到了阿甘,想到了庄子文下的奇人,那些活出自己生命的独立个人。

恰恰通过棋,可以读人生,即使不懂下棋,然而看到《棋王》依然有自己的感触,人生不恰恰是一种态度?看懂人生和看懂下棋姿态完全有共通之处,否则魅力不会感染到你。人生不是靠拯救,不是靠救赎,而是靠坚持,靠淡泊。欲望往往令人进步,而后使人堕落。人类存在一是性欲,一是思想。性欲创造了人,思想则承载了记忆,以及创新。如何让普普通通的自己保存与大众不一样的性格,需要物质,也需要思想。《棋王》也许能告诉你。

棋王的读后感(篇5)

《棋王》通篇字数不足3万,可说它是传世之作也毫不为过。作者阿城仅凭此三万文字的处女作便成了一代大师。所以说大师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先说这本小说的风格。人说阿老先生的文字风格堪称鲁迅转世,把《棋王》从头看起,其中大部分内容都让我感觉此种评论模棱两可,不是很贴切。然看到全文倒数第二句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时,我顿拍电脑而起――此人莫是鲁迅先生灵魂附体?

再说《棋王》里的写人――少有工笔勾描,少有细腻雕琢,也没有长篇累牍的对话,多是三言两语把书中人物托出,外貌,性格跃然纸上,似是素描高手的画作,只几条粗线,便可将所画之人交代个棱角分明。

再说《棋王》里写场面。看过此书的人当然都不忘棋王与各路高手对决的压轴段落。在我看来,《棋王》中那段小小棋盘上的运筹帷幄,冷静对决,其精彩与气势并不亚于《三国》赤壁一战中千军万马,英雄逐鹿的浩大场面。

文字的魅力便是将波澜壮阔的场面,横扫千军的气势,催人泪下的情感置于静如止水的纸背之下,只等你翻看到此,腾地跃然而出,竟能令你如临其境,平静外表下的内心也一番惊涛汹涌。

再说《棋王》里的煽情。不是乱煽,也不是经常煽,人一煽就绝对的煽在了点儿上。煽出了肯定能使读者产生共鸣的感情。煽情的字数也不多,一个小自然段----足够。

最后说本书中心思想。各个文学官网上都用阿城自己的话给《棋王》在说什么做过定义:普遍认为很苦的知青生活,在生活水准低下的贫民阶层看来,也许是物质上升了一级呢!另外就是普通人的英雄行为常常是历史的缩影。那些普通人在一种被迫的情况下,焕发出一定的光彩。之后,普通人又复归为普通人,并且常常被自己有过的行为所惊吓,因此,从个人来说,常常是从零开始,复归为零,而历史由此便进一步。 俺完全同意哈,我在看这段官评之前就认为《棋王》的主旨便是写出我类大时代下健康向上的和谐小人物的存在及存在的意义。尤其在看完最后惊心动魄的棋王只身独战九名高手一段后,一句潜藏记忆深处的国外广告词顿又浮出脑海――You can be hero, just one day.。字面直接翻译是: 你能当英雄,哪怕就一天。我把它翻译成: 你也能过一天英雄瘾

棋王的读后感(篇6)

《棋王》主人公王一生的命运十分坎坷,无论怎样颠沛流离衣食无着,始终不曾放弃心中的信念,酷爱下棋视棋如命,他的母亲去世前,用拾来的牙刷把一点点磨制出来的,白色圆润,近乎透明的棋子,放在棋王的包里,也许,那一刻就象棋王哭着说出来的那样:妈,儿今天,妈 ,出身卑微的妓女母亲,对象棋已近痴迷的儿子,王一生对人谈起自己的母亲曾经不堪的经历,始终没有回避母亲低贱的过去,却始终是对母亲的理解和深爱。

知青们去参加了象棋比赛,王一生去晚了,脚卵便将自己家传的象棋送于了领导,于是,王一生被作为照顾对象批准参赛了,但他拒绝了,他认为那是对自己毕生最爱的背叛,是对信仰的亵渎,他没有参赛,在最后,他在比赛决出冠军后向他们发出挑战,并且是1人对10人,这比赛已经超脱了棋盘,那是一种个人的信仰与精神的支撑,它同时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人和现实的对抗,使他赢的了比赛,最后,冠军的老头出来求和,棋王用最后的力气答应了 夜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王一生已经睡死。我却还似乎耳边人声嚷动,眼前火把通明,山民们铁了脸,肩着柴禾林中走,咿咿呀呀地唱。我笑起来,想:不做俗人,哪儿会知道这般乐趣?家破人亡,平了头每日荷锄,却自有真人生在里面,识到了,即是幸,即是福。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倦意渐渐上来,就拥了幕布,沉沉睡去。

看完后,棋王走后的一句话还在我脑中回荡,妈,儿今天,妈,眼睛已经湿润了,一个畸形的时代,一个充满信仰与力量的灵魂,不,不是一个,而是一群对将来充满期待的人与哪个时代所发生的故事,我又想起了周总理的那句话,中国不会这样下去的,什么是旧?什么又是新?旧的不一定都是糟粕,新的并不一定都是精华。没有旧哪来的新,简单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在造反派否定一切的行为中被撕得粉碎,真是无知和愚昧的悲哀,也是我们民族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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