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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的读后感

《史记》的读后感600字集锦6篇。

读书,可以让人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读完作品这本书的人,都被其深深打动,那么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会想要写一篇读后感。对于作品的读后感,你是否无从下笔?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呈上《史记》的读后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史记》的读后感 篇1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一句评价道出了史记的文学地位之高,更点明了,从史记中蕴含的道理之多。品读史家之绝唱,学会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让我们从卫君与弥子瑕的故事开始,学会做一位美德青年。

看弥子瑕恃宠骄横之初,学会为人谦卑。弥子瑕年少貌美之时,有卫君的宠爱,这种无视规矩的行为,将她的将来埋下了祸根。弥子瑕有了卫君的宠爱,于是竟然胆敢将自己吃过的桃子献给君王。虽然这是二人嬉戏的把戏,但这种不尊敬他人的行为,也暗示了弥子瑕凶多吉少的将来。品读史记,我读出了司马迁对于恃宠骄横之辈的讥讽,更读出了司马迁对于读者的墩墩规劝,不恃宠骄横,尊重规则,尊重他人。即使这是来自上千年前这份珍贵的圣人之训,在今天仍然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在社会日益发达的时代,我们的各种物质条件都在不断完善,可是我们个人品格的修养是否能够与时俱进呢?这是我们所需要关心,需要探究的。

品读史记,便很好地为我们如何修养个人品格,做出了指点,教导我们如何修养美德。

读史家绝唱学会尊重规则,尊重他人在历史中学会修养一生谦谦君子之风,做大雅美德的青年。

看卫君只重视美色之为人应多重德。卫君对于美丽的弥子瑕百般夸奖,但是待其人老珠黄后便开始翻旧账。这样的翻脸不认人的行为,在现代也时常会发生,我们应当怎么去面对呢?读史记可知,应当再重视自身道德修养才对,试想假如弥子瑕在驾车之前先请示君主,不过张口之劳,便免去偷偷驾君主之车的隐患,假如弥子瑕再重新摘得一个甜桃子,而不是献上自己已经吃过的桃子,不过伸手之劳便可免除不敬君主之罪。这些都是简单的举止,但他们真的简单吗?我想不然。这些动作当然普通,但究其本源,这些简单的动作,发自对于规则和对于他人的尊重是源自日常对于美德的重视,倘若我们每一个人都做到了修养美德,那么两面三刀的伪君子们也就无法翻旧账,倘若我们每一个人都重视自己内在美德的修养,那么以德为美的世风,也能够洗去。

以美色示君,这样始终是外在之美色之人的利器。

读史家之绝唱,学会修身内敛,在与人交往之中,学会修养一颗拳拳清雅之心,做大雅美德青年。

身着素衣,却心有锦缎。读史记让我们学会了做人的准则,知道了有了美德,即使自己外在不够美丽,也可以拥有美好的生活。拥有了美德,就拥有了更有意义的人生。

品史家之绝唱,在语文的学习中,学会做一个美德青年!

《史记》的读后感 篇2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史记故事》。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史记》的作者是汉朝的司马迁。我觉得司马迁非常了不起,他告诉我们许多耐人寻味的故事。比如“卧薪尝胆”、“鸿门宴”、“晏子使楚”、“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商鞅南门立木”……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为我打开了了解历史的一扇大门。

在这些故事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卧薪尝胆”,越勾践王不忘亡国之痛。在吴王夫差面前经受了十五年的磨难,终于使越国强盛起来,最终打败了吴国。

我最佩服的是齐国的国君―不计前嫌的公子小白,史称齐桓公。他不记被射中带钩(古代的一种箭)之仇,亲自出城迎接管仲,任命他为齐相,主持国政。在管仲的鼎力帮助下克服重重困难,使齐国越来越强大。

我最敬佩的是楚国的伍参。楚庄王每天不务正业,沉迷女色,大臣纷纷劝谏,楚庄王听烦了,下令进谏者死。大夫伍参冒死进谏说:“大王,据我所知,南方有种鸟,三年不飞也不鸣,后来一飞冲天,一鸣惊人。”楚庄王顿时醒悟,最后终于带领楚国成为春秋五霸中的强国。

通过这本书我还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除了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韩信、还有第一个统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

《史记故事》里还有许多这样精彩的故事,这本书真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还没看过的同学,快去看看吧,相信你读过之后,一定会和我一样有许多收获!

《史记》的读后感 篇3

浩瀚的宇宙中有一颗蔚蓝的星球叫——地球,在这颗星球的东方有一个古老的国度叫——中国,而我们就生活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

这个古老的国度拥有五千年光辉灿烂的历史,而能记下一大半的只有司马迁的《史记》,这本书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年来的历史。当年黄帝大战蚩尤取得胜利之后,华夏民族从此在大地上生息繁衍后代到了商朝,我们最熟悉的就是商纣王了,到了商纣王这一代百姓苦不堪言终日身在水深火热之中,民不聊生,纣王的爱妃妲己还想出了把毒蛇放入深坑,谁不听话就把他扔进蛇坑,被毒蛇活活咬死,把烧红的铁柱放在地上让赤脚的人在上面行走,对于那些不遵从号令的人,就把他们放在烙柱上烫死或者烫伤,当时有许多诸侯,其中西伯侯的实力最大,妲己在纣王枕边细语:“大王,五百诸侯中西伯侯的实力最大他很有可能会造反,大王您不得不防呀。”于是纣王就把姬昌关入牢中,他的大儿子伯邑考来救父,不料被奸妃妲己陷害,做成肉丸,然后骗姬昌说:“是鹿肉做成的丸子”就这样姬昌把他儿子的肉给吃了下去,纣王和妲己知道了还哈哈大笑,大宴群臣,姬昌会到西岐,举兵伐纣,后来,中途病死,由二子姬发完成大业。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中国三千年的光辉历史。

《史记》的读后感 篇4

《赵氏孤儿》是《史记》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他的大体内容是:景公的大夫屠岸贾曾受到灵公宏信,非常嫉妒赵家的权势。就想借惩治杀害灵公的凶手之机,诛杀赵氏家族。他没有请示国君,擅自带兵在下宫袭击赵氐,杀死赵朔,并诛灭了他的整个家族。赵朔的妻子是晋成公的姐姐,此时已怀有身孕,他逃到景公宫里躲了起来。赵朔的一个门客公孙杵臼与程婴商量,若是生下的是个男孩,程婴就奉养他。如果生下来的女孩,那他们就等死。后来生下的是个男孩。程婴就开始抚养了他。后来赵武20岁成年时,程婴辞别了各位大夫,对赵武说自己要去九泉之下,向赵盾和公孙杵臼报告后,就自杀了。赵武为他守孝三年,给他设置了祭祀用的土地,春秋两次祭祀,世代不绝。

文中的程婴让我记忆深刻,他奉养了自己朋友的孩子xx,但不求回报,一心一意的照顾他,培养他,然后他又扶立了他,当赵武已经承袭赵氏祖业,长大成人,恢复过去的爵位后,并没有要把他当成靠山,然后自由自在的生活,而是说要去九泉之下向赵盾和公孙杵臼报告。

像他这样的人,这天下只怕找不到第二个了。

《史记》的读后感 篇5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史记》的读后感 篇6

这是一本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之间五百年的历史,这是一本由司马迁花费18年光阴写成的书,这是一本记载了所有价值连城的文物如兵马俑,西汉·玉舞人,三轮铜盘,这是一本写的由被王朝统治5000年之间的历史,这是一本······

我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 卧薪尝胆 讲的是:当吴王赦免越王勾践后,勾践回国后,把苦胆挂在座位上,吃饭时舔舔苦胆。亲自耕作,夫人织布,吃饭从未有荤菜,也从不穿华丽的衣服,对贤人谦卑有礼,招待的宾客热情诚恳,救济穷人与百姓同甘共苦。七年后,勾践始终抚慰自己的士兵与百姓,寻机报复吴国。吴王因打了胜仗不管朝政,越国富足,吴国衰落。四年后越国攻打吴国,一次又一次,吴国疲惫不堪,越国大败吴国。

我们做人应像勾践一样,失败了再爬起来不要气馁才会成功。

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我们公元几百年前我们祖国的兴旺;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我们公元几百年前我们祖国有许多爱国的人,有:郑成功,司马迁,陆游······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祖国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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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600字集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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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500字 篇1

我最喜欢的魔幻小说是《西游记》,主要讲述唐三藏一行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走了十万八千里去西方天竺国取真经的故事。

书中有一个我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曾经大闹天宫,被神通广大的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唐僧只不过帮他把符咒取下来,让他重获自由,可是他却用了十四年的时间帮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为师父铲除妖魔鬼怪,保师父平安。但唐僧却经常错怪自己的徒弟悟空,说他伤天害理,甚至还把他赶走。就拿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来说吧,白骨精久闻吃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便化成凡人去骗唐僧,几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打败,而唐僧肉眼凡胎,无法辨别他的伪装,竟然把孙悟空赶走了,但是悟空却不计前嫌,在师父快下油锅之前救回了他的性命。

我又想想我自己,对父母“呼风唤雨”,张嘴一个爸爸给我背书包,闭嘴一个妈教我做作业,仿佛父母为我服务就是天经地义,毫无感恩之心。孙悟空这种知恩图报的精神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再看看目前社会上,有的人不仅不感激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还反咬一口,实在太可恨,太令人生气了。

然而,生气对大家来说再容易不过了,却于事无补。如果我们也能如孙悟空一样做到宽容大量,那社会也会越来越美好。孙悟空和师父去取经,这一去就是14年,14个春夏秋冬,无数个包容理解,一次次的宽宏大量,每回都令我心生敬意,感动不已。

看了这本书后,我真是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美猴王”美在宽容,“齐天大圣”圣在感恩。

同学们,让我们与书籍为友,与高尚同行吧。

西游记读后感500字 篇2

在我国的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他写的是唐僧带着他的三个徒弟一路斩妖除魔,西天取经的故事。

读后我深受感触,文中扣人心弦的情节是深深吸引了我,而他们那离奇曲折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受益匪浅。

我对孙悟空的印象最深,别看他一身毛茸茸的本领可大了。他会72变,三个跟头就是十万八千里,还能上天入地。把天宫闹得鸡犬不宁,连玉帝老儿都拿他没办法。

孙悟空的师傅忠心耿耿。有一次,他们师徒四人路过白虎岭,那里荒无人烟,阴气重重。山里头住着一个妖怪,叫白骨精,他听说唐僧要路过此地,并且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就变成一个妙龄女子来迷惑唐僧,但是却被摘桃回来的孙悟空一眼识破,又被挥棒打死,师傅和八戒还怪他杀生。后来妖怪又变成了农妇和农夫来引诱唐僧,都被火眼金睛的孙大圣识破打死。唐僧误会了,他一气之下把他赶走了。之后唐僧中计,被妖怪抓了去,孙悟空还是不记前嫌,赶来救师傅。

读后,我深知团结就是力量,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每当遇到困难,他们齐心协力,搏击风浪,总能够克服。他们的执着,锲而不舍,更让人为之惊讶,取经之路谈何容易?而他们并没有半途而废,并没有放弃,而是坚持到底。

《西游记》虽然是部神话故事,但是徒四人一路上,不畏艰难险阻,跋山涉水,千辛万苦,只为求取真经,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着时震撼了我。

西游记读后感500字 篇3

寒假期间,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收获很大!

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克服重重困难,到西天取得真经的神话故事。唐僧心地善良,孙悟空神通广大,猪八戒笨手笨脚,沙悟净忠心耿耿。他们一路上互相帮助,团结一心,降妖伏魔,抵抗诱惑,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了西天,取得了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只要我们意志坚决,不怕吃苦,团结一心,坚持到底,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寒假期间,妈妈带我去了唐玄奘西天取经返回时候经过的地方,在这里留下许许多多关于他的传奇故事。传说这里大漠之中有一块黑石,当年唐玄奘在上面晒过经书,所以称为“晒经石”。

那天,我站在观景台上看着一望无际的沙漠,仿佛看到了唐玄奘冒着生命危险穿过沙漠,舍身求法,艰难跋涉的身影,心中的感动油然而生。

唐玄奘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向着自己的理想勇敢前进。

西游记读后感500字 篇4

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我了解了一个道理:人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不能因为遇到了一点点的挫折,就半途而废了,那样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我们都应该要学习唐僧师徒,为了取到圣经,一行人走了十万八千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但是他们却不曾退缩,我想这就是《西游记》能够入选为我国四大名著的原因之一吧。看完这本书我联想到我的生活实例。记得我学钢琴的时

候,十分热爱,每天晚上都坚持弹半个小时左右,可一个星期以后,妈妈拉我弹都不去了。三分钟的热度过去后,我的钢琴梦也就不了了之了。在我的生活中,像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能坚持下来的寥寥无几。我以后一定要坚持努力,把每一件事都做好,希望我能够成功。我相信这种精神一定能够一直传承下去,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也激励着一大又一代的人奋发图强,坚持不懈。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以唐僧为首的四人,去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过程,读完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

孙悟空是从石头里面蹦出来的,被称为“石猴”带领猴群进了“水帘洞”便成为了“美猴王”他当上了大王后就开始教猴子们习武,他去东海龙王宫取得了一件十分厉害的武器后,就去学习了法术,然后去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等待唐僧解救,保护唐僧去取经,孙悟空这个人物之所以给留下的印象很深,是因为该爱该恨,十分活泼,聪明。他有着“十八般武艺”本领高强,所以我很佩服他,他的缺点是有时候欠缺一点“智”如果他有了这份“智”的话,一定会很厉害的。

我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学习唐僧的‘淡定“学习孙悟空的勇气,学习沙老三的吃苦耐劳。学习八戒的冷静??

西游记读后感500字 篇5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个性鲜明、深入人心,各类人物的精神品质更是值得我们学习。

神通广大孙大圣

一部《西游记》,几乎就是一部孙悟空的英雄传奇。他是花果山上的天生石猴,神通广大、嫉恶如仇都是他的代名词。计捉黑熊怪、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他都立下了汗马功劳。

从他走上取经的那一刻起,他的身影就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在他变化了去捉妖时,我为他加油;在他被妖怪识破时,我为他担心;在他把妖怪拿住时,我又为他高兴。好似整本书,有了他,才变得精彩。

大慈大悲唐三藏

如果说孙悟空是最厉害的,那么唐僧就是最善良的。在妖怪变化了骗他时,在孙悟空明明火眼晶晶识别出妖怪时,他还是一次又一次听信妖怪的话,他宁愿自己遇害,也不愿错过任何一次救人的机会。

每当读到他又上了妖怪的当被抓时,我不禁拍着大腿,愤愤地想:“唐僧啊唐僧,你真是太笨了!”但当我看到他一次又一次甘愿受罪,却仍不改初心时,我又对他肃然起敬。

《西游记》吸引我的不只有他们,还有猪八戒、沙僧、太上老君等等人物,他们各具特色,各有千秋,让无数人沉醉在这段故事之中。

《西游记》的故事说不完,道不尽,我被书中的故事吸引,被故事中的人物深深感染。我要学习孙悟空的勇敢与知错能改,学习唐僧的善解人意,还要学习沙僧的诚实与任劳任怨,把他们的精神品质带到生活中去。

西游记读后感500字 篇6

今年寒假,我重新读了一遍《西游记》,觉得别有一番风味。《西游记》是一本神话小说,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孙悟空曾经在花果山上当大王,过着悠闲快乐的生活,可是皇上朝安,孙悟空进入了天庭,因为顽皮的性格,受到了驱逐和不公平对待,因此他大闹天宫,但最终被压在五行山下。

孙悟空因为顽皮被压在五行山下,但他的优点也很多,他十分忠心。在五行山下被唐僧救出后,他一直死心塌地的追随,即使受到了唐僧的误解,被紧箍咒折磨,孙悟空始终没有背叛他。孙悟空还十分的执着,众所周知,取经之路有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不怕困难,用尽各种办法,取得了成功。

在生活中也是这样,我们不能因为一些小事而退缩,我们要学习他这种坚持的品质。有一次,我们写作业,一道奥数题把我难倒了,我苦思冥想,就是做不出来,于是想放弃。可一想起《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我就有了力量。最终,我做了出来,那种感觉别提有多好了。

《西游记》一书看了使我终身受益,看N遍都不会厌倦,越看领悟的越深刻,希望你也去看看。

无常的读后感6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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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我们可以用文字记下来这些道理,这就是读后感了。读完作品后,我们应该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无常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无常的读后感【篇1】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的读后感【篇2】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作品的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类散文中的珍品。

无常的读后感【篇3】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读后感《无常读后感300字》。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的读后感【篇4】

《无常》也是一篇名作,主要写了迷信传说中的无常,这个勾魂使者的形象。

首先这篇文章的语言非常轻松诙谐,描写水平也相当高,,第二段中:“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身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的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神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无常的读后感【篇5】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的读后感【篇6】

《无常》也是一篇名作,主要写了迷信传说中的无常,这个勾魂使者的形象。

首先这篇文章的语言非常轻松诙谐,描写水平也相称高,,第二段中:“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晰。”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线人一新,你的面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刀兵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洁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洁白引人喜爱,他固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身活泼的气味,真令人感到惬意,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派人物’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考的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触感染到什么?我感触感染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庶民对阴间起了神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固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南丁格尔读后感600字集锦11篇


书籍是可以帮助人们培养智慧的工具,作品这本书当中一些感人的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写读后感时,我们要分析材料,亮明自己的基本观点,您是不是也想让自己的读后感出类拔萃呢?读后感大全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南丁格尔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套世界名人传记,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南丁格尔》这本书。

南丁格尔全名叫弗洛伦斯·南丁格尔。1820年她出生在英国大地主家庭,从小温柔善良,富有爱心。她不顾家人极力反对,励志成为一名护士,并创立世界上第一所正规护士学校,被人们称赞“ 提灯天使 ” 。

南丁格尔是一个有点奇怪的小女孩,玩布娃娃的时候,姐姐喜欢新娃娃,而且很快就会把娃娃的衣服或鞋子弄坏,而南丁格尔会把姐姐的娃娃拿过来,用新的缝补被弄破的衣服,修理弄坏的鞋子,做这些事的时候,她觉得很快乐!她也特别喜欢照顾小动物和需要帮助的人!

慢慢的,南丁格尔长大了,她常常会不由自主的陷入沉思:我该做什么工作呢?有一种强烈的念头在她心中萦绕:我要照顾不幸的人,帮助他们活下去!

就这样她学做一名护士,并最终取得护士资格,后来克米亚战争爆发了,南丁格尔和其他护士一起照顾战争中受伤的士兵,无论多么疲惫,她每天都半夜起来查房,一天晚上,士兵们齐声鼓掌,欢迎南丁格尔:我们的提灯天使万岁!就这样“提灯天使”的名字迅速传遍了英国!不久后,她开设了世界上第一所护士学校并培养了很多优秀护士。

“我要照顾不幸的人,帮助他们活下去!”———南丁格尔这个强烈的信念深深地触动了我,多么温柔、多么善良的南丁格尔,她愿意帮助他人,并以此为人生目标,克服了重重困难,最后实现了自己人生目标。

这使我明白:发现自我,为信念而努力的人生会更充实而有意义。我将来也想当一名护士,像南丁格尔一样,帮助他人,救死扶伤。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2

南丁格尔是英国人,于18xx出生于意大利。他的父母希望他发展文学,但是他却不顾父母反对,执意当了护士。

1853年,他在伦敦当了护士,担任了妇女院院长。次年,克里米亚战争爆发,他接受了邀请,带了38名合适的妇女,于1854年10月21日离开伦敦,启程前往克里米亚。在克里米亚,南丁格尔发现工作十分困难,无论是军队领导对他的工作怀疑,还是医院供应的短缺,都使他很苦恼。但是,这些并不足以让南丁格尔灰心丧气,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挽救了许多士兵的性命,战士们都亲切地叫他“提灯女神”。

他战后回国,被尊为民族英雄,他用各界为表彰他的功勋,而捐赠的一笔巨款,创建了南丁格尔护士学校。不仅这样,他还在课程设置,学院挑选,实习集成及评审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制度。在三十年间,学校培养了一千多名学员,优秀的毕业生均被欧,美,亚洲聘请去开办护士学校。这是一项空前的贡献。

19xx他双目失明,19xx他溘然长逝。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3

《南丁格尔》是一本很感人的书,暑假里,我静下心来读完了它。

南丁格尔是一名优秀的英国女护士、近代护理学的创始人,国际红十字之母。她出生于一个生活奢华的家庭,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当她看到战争中很多伤病员得不到护理而死亡时,立即带领28名护士来到前线。伤病员身上长满虱子,她仍然满面微笑地护理。深夜还提着灯巡视病房,士兵们都亲切地喊她提灯女神。在南丁格尔的一生中,有超过40年的时间是在难以喘息的紧张、艰辛的护理工作中度过的。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平静下来,因为,我的妈妈也是一名白衣天使,她经常很晚才回家。有的时候;她刚躺下,就接到急诊电话,这时,她会立刻起床,赶到医院,所以,我经常几天见不到妈妈,心中很有怨言。

南丁格尔的故事感动了我,妈妈一心为病人的事教育了我,我想,等我长大了,也要做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南丁格尔》这本励志书,读完后,我十分感动。

这本书讲的主人公是弗洛伦斯.南丁格尔,生于18xx年5月12日,她出生于贵族家庭,想知道她名字的来历吗?她出生于意大利的佛洛伦萨,说她名字好听,是因为佛罗伦萨的本意是“花都之城”,而她姓氏南丁格尔,英文原意是“夜莺”,你想,名字里既有花又有鸟真可谓是鸟语花香啊!哦!对了,她还有一个姐姐,比她大一岁,姐姐叫弗朗西斯.帕西萝布,简称芭斯,她也是在意大利出生的,她出生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那不勒斯的古希腊名是帕西萝布,俩姐妹的名是不是很有趣呢!

同样是一个母亲生的,但是俩姐妹性格不同。

南丁格尔她爱照顾动物,喜爱学习,而姐姐呢?不爱学习,只爱逛商场,买衣服,买零食等,一年年,姐妹长大了,南丁格尔长成了美丽,大方的姑娘,南丁格尔学习很好,(除了希腊语),只要父母一来,姐姐就夸赞妹妹,或送一支鹅毛笔,等父母走了,姐姐就变了一个人一样,无缘无故大发脾气,抢走笔,使南丁格尔哭笑不得。

南丁格尔20多岁时,对父母说想要从医,因为当时当医生这个职业很不好,母亲坚决不同意,并且气的中了风,坐着刺绣都难,可南丁格尔依然从了医,她学习医学,治病救人,等她回来后,母亲与姐姐都不待见她,过了段时间,南丁格尔又出去救人,积极参加手术,后来创建了红十字会,并且被女王召见,后来,南丁格尔在睡梦中去世,终年90岁。

这篇文章令我感动,即使家人不上她从医,可她依然当了医生,并且做了贡献,我也要像他一样,好好学习。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5

今天,我无意中在书柜中翻到一本《中外名人传记》,那里面有疯子作家萧伯纳、军事奇才拿破仑、抗金英雄岳飞、才思敏捷的李清照,可最让我感动的是南丁格尔的传奇一生。

南丁格尔是一位信念坚定,被别人改变不了的人。她有一颗善良无私的心,总喜欢帮助别人。她从小就有一个想当护士的梦,在当时护士这个职业是不被别人所尊重的,可南丁格尔不顾家人反对,坚持自己的护士梦、爱国梦,长大后她终于成为一名优秀的护士。她经常会带领她的护士们前往战场为伤员护理,在她们悉心照料下,士兵们很快就恢复了伤病,常常被士兵称作提灯女神。后来她创建了护士学校,慢慢地经过她的努力,最终护士这个职业倍受人们尊重。

然而,她追求梦想、舍身为国的爱国精神激励着我,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梦想。我将更加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梦想有一天我是一名老师,学生桃李满天下,梦想我成为一名外交官,为祖国与世界和平尽职尽责,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让我们努力实现它吧!坚持走自己的路,不再乎别人说什么,追求梦想,让梦想相伴一生。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6

夜深人静,一个提着油灯的和蔼的妇人轻声细语地从每个病房匆匆走过。无论那些勇敢的伤员醒着还是睡着,无论他们是面带笑容,还是痛苦地呻吟。她都向每一个病号投去天使般的微笑。

她就是19世纪一位伟大的女性,为生命而战的女性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南丁格尔生于英国一贵族家庭,那时,护士被称为一种卑微、贫穷的职业。然而,她并没有因为身份的差异,而放弃自己的追求。家人的极力反对丝毫没有动摇这一位少女的决心。她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奔赴到了战场。在730个日日夜夜里,她给予了病人们心灵的慰藉,甚至让病人们忘乎疼痛。南丁格尔对病人披肝沥胆,她与死神对抗着,争夺着死神无权抹杀的生命,她在忙碌着,她使伤员们在这冷酷无情的战场中,看到了一团温暖的火焰。南丁格尔平易近人,她走到哪里,哪里便有了欢笑,然而她对任何没有善意的排斥的目光置之不理。谁又能不说,她是上帝派来拯救生命的天使?天使在有限的生命中一直完成着儿时救死扶伤的诺言。也许,这正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事。正当南丁格尔沉沉睡去时,她仍孑然一生。当南丁格尔奋力拯救素不相识的病人时,一颗纯洁的爱心促使着她这样做,这无疑是心灵净化的最高境界。这位卓越的女性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对万物的爱心铸就了伟大的南丁格尔。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7

这是发生在法国的故事

当时法国势力很小,又常打败仗,许多士兵因受伤而无法再打仗。但是,自从有了南丁格尔这个女护士帮士兵治疗伤口,士兵的伤很快就治好了。南丁格尔是一位早被人们遗忘,但是对法国士兵贡献很大的护士,她在很小的时候看见自己的国家这么腐败,国内的官员仍然过着奢侈的日子,而且还以为自己比英国还强。南丁格尔不喜欢这样,所以她长大后走向当护士的路,宁可当护士,也不当贪官污吏。

南丁格尔是一个责无旁贷且恪尽职守的护士。每天下午,她都会关心士兵,在士兵心中,她是一个白衣天使,医术高明到有如华陀再世,她的关怀有如父母像春阳一般的恩情,许多士兵都对她赞不绝口。

后来,有一名修女跑来,要向她学医术,南丁格尔便教她一些医术。果然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那位修女把南丁格尔所教的医术学得已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她也不辱使命,也有如南丁格尔一样,温柔又亲切、美丽又大方、认真又勤劳。

南丁格尔做事很认真,可惜的是她都没有做大官,我觉得很莫名其妙,为什么一个认真的人,都没当大官呢?关怀最重要的是付出行动。各位老师、各位读者、各位评审,再见喽。也给我一点得奖的关怀,好吗?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8

坐在书桌前的我放下了手中的《南丁格尔》,但心情却久久难以平复。靠在椅背上,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在那样一个子弹飞射、炮声不断、浓烟滚滚的时代,有一位女士却不顾一切,不停地挽救生命的景象。

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她是在护理事业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伟大人物南丁格尔。有人习惯在温室里成长,满足于优越的条件,只想坐享其成,害怕吃苦、害怕受累、害怕生活的重担压肩。但书中的南丁格尔虽然出身于贵族,却心系战争中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可怜战士们。为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她整日穿梭在战场上。白天,她精心照顾那些伤员;夜晚,她提着灯到一张纸病床前检查伤员的伤势,所以战士们给她起了个优雅的名字提灯少女。

南丁格尔贵在拥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了纪念她,人们将5月12日定为国际护士节。虽然她去世了,可是她的善良永远刻在我们的心底。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善良的本xing才是最可贵的,而不是为了钱财去发动战争。伟大的思想家罗素曾说过:在一切道德的品质之中,善良的本xing在世界上是最需要的。这句话也正好体现了南丁格尔精神是多么伟大和难得。如果我们都像南丁格尔那样善良,这个世界将不会再有战争与杀戮,不会再有贫穷与饥饿,每个人都将沐浴在和平与幸福的阳光下,那么这个世界该有多么美好。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9

发现了镭和钋的是谁呀?不惜代价,为医学上作出巨大贡献的又是谁?当然是居里夫人和南丁格尔呀!今天,我就看完了这本书--《居里夫人和南丁格尔》。

居里夫人长大后发现了稀有元素镭和钋,又经历了重重困难把它们提炼出来,虽然只有一点点,但这对世界也是很大的贡献哦!虽然居里夫人的故事中有些化学反应我还有些不懂,但是我还是很佩服她坚持不懈的信心。我对元素、化学反应很感兴趣,读了这个故事,既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又给我将来想当化学家的念头指明了方向。

南丁格尔也是杰出的人物,她出声名门贵族,却毅然投身护士,帮助那些有病痛的人。英俄战争中,她不惜重金为军队买吃的、用的,还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她对每个伤兵就像对自己的孩子那样精心照顾。有一次,她还因过度疲劳晕倒了,因此,每个伤兵都很尊敬她。尽管条件很差,设备不全,但她依然认真对待每一次手术、每一个伤兵。她的心灵就像钻石般闪闪发光,要是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南丁格尔那样高尚的品格、仁爱的心灵,那么世界将更加美好!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白衣天使南丁格尔》,这讲的是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为伤员治病而不顾自己的生命的故事。读完了这一本书,我认识了一名充满爱的人南丁格尔。

被誉为克里米亚天使的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出生于1820年5月12日。她的父亲威廉爱德华萧,因为继承了亲戚的庞大遗产,而改姓这位亲戚的姓南丁格尔。她的母亲是英国国会议员威廉史密斯的女儿。

佛罗伦斯南丁格尔从小收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都希望他长达成人后成为一名幸福的家庭主妇。可是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并不想成天什么也不做没有一点用的人。她从小就喜欢照顾一些动物,还救了一只快要死去的狗。又一次,当家里来客人时,客人问她她的朋友有谁。佛罗伦斯南丁格尔毫不犹豫地回答了客人的问题:她的朋友有老马佩姬,森林里的松鼠,还有麻雀,羊,小兔子。客人们都说向她这样的大的孩子都喜欢虐待动物,但她却喜欢小动物,还把那些小动物当做朋友。

19世纪50年代,英国、法国、土耳其和俄国进行了克里米亚战争,英国的战地战士死亡率高达42%。南丁格尔主动申请,自愿担任战地护士。她率领38名护士抵达前线,在战地医院服务。她竭尽全力排除各种困难,为伤员解决必须的生活用品和食品,对他们进行认真的护理。仅仅半年左右的时间伤病员的死亡率就下降到2%。每个夜晚,她都手执风灯巡视,伤病员们亲切地称她为提灯女士。战争结束后,南丁格尔回到英国,被人们推崇为民族英雄。

她临死前说过最令我感动的一句话:我死了,请你们把我埋在父母的身边。请记住,千万不要举行什么热闹的葬礼,送葬的人只要两位就行了。知道吗?

南丁格尔读后感 篇11

天热的实在受不了,连知了都叫个不停,有句话说的好“心静自然凉”,我坐在空调下努力让自己静下来,这时一本书脊被我画上爱心的书映入我的眼眶——《南丁格尔》。

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作品,书的封面上有一首美国著名诗人朗费罗的诗《提灯的妇人》:“在人类史上,她是一个圣洁的典型,也是一个巾帼英豪,提着油灯的天使。”

这位天使就是克里米亚的白衣天使南丁格尔。南丁格尔的全名是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它的意思是“花之都城”。南丁格尔出生在一个富豪家庭,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希望她长大成人后,做一个幸福的家庭主妇。可是佛罗伦斯的志不在此。富有爱心的她想要成为一名护士。在当时,护士在社会上的地位十分低下,她母亲得知后十分生气,更别说同意了,佛罗伦斯十分苦恼。后来,克里米亚战争爆发,这是一个奉献爱心的绝佳机会。面对姐姐的责备,母亲的痛泣,父亲失望的眼神,她来到了野战医院。在医院里,受伤的士兵十分喜爱她,她给行动不便的士兵翻身,按摩士兵麻木的肢体;当士兵夜里饿时,她端来热腾腾的牛奶像慈母喂婴般喂着士兵;当有士兵拒绝手术时,她又会想劝小孩一样劝士兵,在她温柔的劝说下,再固执的士兵也都乖乖的上了手术台。为了改善伤员的伙食,她用自己的积蓄改善厨房,还购置许多病服,鞋袜给那些伤兵。当维多利亚女王称赞她时,她只是淡淡的说这只是她的使命而已。

南丁格尔,一个战地护士,她用她那一颗炽热的心温暖了整个战地。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全世界一代又一代的护理工作者接过南丁格尔手中的小油灯,继续这份伟大而富于奉献精神的事业。

她,永远是我们心中的女神,她手中那盏永不熄灭的提灯永远照耀着这个世界,沿着南丁格尔的足迹继续走下去。将生命点缀得花香弥漫。

她即使是个平凡之人,也配得上“天使”这个伟大的称呼。

《猫》读后感6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猫》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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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读后感【篇1】

读完了这本书,我终于感受到了老舍对写作的热情,也体会到了文章的精华,形容的模样似乎已经在你的脑海中漂浮,写事的经过都写得有详有略、有长有短,无论什么文章,都会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而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其中的一篇文章《旅行》,特别突出了老舍爱睡觉的习惯,因为他们每个人的职业都不同(老辛是外交家,老方是候补科学家)。所以他们干事的举动都不同。他们在路上有两次争吵,都是关于先去哪,再去哪。第一次是先找旅馆还是先见教授,第二次是先去海岸还是先去古洞。总体来说,他们都没有几分钱,所以被人看不起,找旅馆的时候受老太太的白眼,买票的时候又遭遇服务员的拒绝,可以明确地知道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中国未成立时,中国人被人看不起的时代。让我们努力学习,不能让巨大的灾难重新上演,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国穷、国弱受人歧视、受人欺负。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猫》读后感【篇2】

对于每一本好书,只要我们真正用心去读,总能从中悟到很多的道理,如果我们能善于对照自己,总能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是的,阅读好书可以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助人成长。

最近我又重温了佐藤洋子写的《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本书,获益匪浅。我都读过N多遍了,一次比一次喜欢,一次比一次感动。这是一本被赞誉为被大人和孩子爱戴、超越了世代的图画书。描写了生与死、以及爱,读了一百万次也不会厌倦的永远的名作。

书中讲述了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曾经换过一百万个家,死了一百万次。猫的过去,也就是它的前半生,是一个不死身,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尽管生命在一次次轮回先是国王的一只猫,然后又分别是水手、魔术师、小偷、孤老太婆和小女孩的一只猫,但它却活得浑浑噩噩,活到最后,连它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都心生厌倦了,它讨厌每一个养它的人,也不怕死,直到有一天,它变成了一只谁都不属于、只属于自己的野猫,于是,在孤独与不安之中,它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一只美丽的白猫。然而好景不长,白猫死了,虎皮猫平生第一次搂着白猫的尸体动情地哭泣,然而却再也没能挽回白猫的性命。虎皮猫哭了无数个黎明、白天、下午、黄昏与午夜。终于,在一个美丽的早晨,虎皮猫死了,再也没能活过来。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这才是一次鲜活完整的生命。它再也没有活过来,因为它已经体验了生命真正的内涵和意义,无需再活了。

看完后总是不免自省,我活在猫的哪一次生命里?我想无论苦涩与快乐都是我们的人生体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现在,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亲人和朋友,享受别人的关爱,并真心付出自己的爱,那样的我们才会是幸福的。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立志成才。要追求爱,感受爱,奉献爱这样生命才有价值,人生才能更精彩。如果盲目的活着,那么生命就显得无意义,更无精彩意义可言。

《猫》读后感【篇3】

一个孤儿,一个流浪猫,来到了圣里卡多,走进了孤儿院,被伊梅尔达收留。因为认识了矮蛋这个充满幻想的矮蛋,让它对寻找魔豆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也正是因为寻找魔豆,它们两个做了种种初始看起来是恶作剧的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为了寻找魔豆而时行的行为,慢慢地变了质而演变成了偷盗与抢劫。这个颇让人讨厌的矮蛋,使它慢慢走向了歧途,成了盗贼。

但猫的内心里那种正直时刻没有离去,它看到母亲因为它偷盗的难过表情,它感到内疚。坐在房顶上的矮蛋与猫,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两种对待错误的态度:矮蛋选择逃离现实,离开这个令它讨厌的地方;而猫则充满了愧疚。矮蛋扔出的石子砸开了关牦牛的笼子,疯狂地牛冲向一位老人,在这个关键时刻,猫内心的正直本能地迸发了出来,它穿房越脊地将疯跑的牛掀翻在地,从而救下了那位老人——卫队长的母亲。

卫队长来了,称赞它是一位英雄,众人当街鼓起了热烈的掌声,它的母亲伊梅尔达也送来靴子——代表着荣誉与正义的靴子。那一刻,“穿靴子的猫”就成了大家的心中的英雄,它也发起了不让妈妈失望的呼声。不论以后矮蛋如何设计陷害它,让它有一位英雄沦落成了法外之徒,但它内心中的那种正直始终相伴。

猫,一个曾经误入歧途的猫,因为卫队长的表扬,母亲的信任与欣赏,而最终成为一个救护圣里卡多的大英雄。看完电影,我不由得想起了《放牛班春天》里的马修与皮埃尔。皮埃尔是一个有着天使般面孔与歌喉的孩子,但性情顽劣,可是马修老师却不为他的顽劣所影响,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去欣赏他的歌喉,最终改变了那个孩子。

爱,能改变世界,伊梅尔达的爱,是博大的母爱,它宽容了孩子的过失,使孩子的正直之心没有迷失;卫队长不经意地表扬,虽然是出自对猫救其母的感激,但无心的插柳却让柳树成了一片浓荫;马修的爱,更多的是对孩子的宽容,对孩子优点的发现与激励。也正是这博大而无私地爱,成就一个个顽劣孩子发生转变的动力。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再次在《穿靴子的猫》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猫》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常新港著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天王猫》。这本书里讲:主人公——可来,他希望有很多朋友。但是因为学习成绩很不好,所以同学们都不愿意理他。他只好在自己的“新家”与天王猫说说心里话,与“惊叹号”聊聊心中事,与“哑巴公鸡”倾诉烦恼,与一大群蚂蚁谈谈学校中发生的事情。令我最感动的一件事情是那只“惊叹号”、“哑巴公鸡”、天王猫在一次可来和妈妈认为爸爸失踪的晚上,带着可来和妈妈把爸爸从一个即大又深的坑里挽救出来。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缤纷的世界。面对孤独,我们决不要退缩。打开心扉,让心与心相撞,孤独自然会从这个缤纷的世界里离开。名师点评:读后感或观后感,既要写“读”或“观”的内容,如读某篇文章、某本书等,又要写读后或观后的“感想”,重点不是读或观,应该是“感”。

《猫》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童话故事中的一篇文章叫《穿靴子的猫》。它主要讲的是:一个磨坊工人有三个儿子。他去世后,留给儿子们的全部财产就是他的磨粉机、一头驴子和一只猫。大儿子分到了磨粉机,二儿子牵走了驴,剩下那只猫就给了老三。他很是失望。就说:“我那俩个哥哥只要合作起来,就可以过蛮不错的日子,可是我呢,不如吃了这只猫算了,还可以拿它的皮毛做一双手套,以后的生活再做打算。”他的话被猫听见了。它认真地说:“主人,你一点也用不着担心,也不要吃我,你只要给我一只口袋,一双靴子,我准能让你过上好日子。”老三就半信半疑地按照猫说的去做了…… 结果,小猫通过自己的聪明和才智终于让老三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住进了漂亮的城堡,还取了公主做妻子。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不要为自己拥有多少而烦恼或想不开。而应该开动脑筋通过努力不断的去创造未来改变生活,或者用另一种心态去面对生活,让自己开心每一天,开心每一刻。

我非常喜欢那只聪明的猫,它告诉我凡事不要单看表面,只要有智慧就能战胜一切。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明白了不要小看别人也不要小看自己。要看别人的优点,不能只看别人的缺点。碰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克服,不能退缩。要对别人有信心,更要相信自己能行!

《匆匆》读后感600字集锦


读一部名著,品一生坎坷。在阅读作品之后,他给人带来的生活感悟是很多的。读后感就是谈自己的见解,发表自己的议论。您知道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于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匆匆》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匆匆》读后感 篇1

我非常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因为这里面蕴藏着许多你不知道的人生哲理。《匆匆》这一篇也是一样。

这篇散文有着朱自清对时间的看法: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篇散文虽然非常短,可是,它让我明白了时间的价值,又让我为我原来的挥霍时间而感到害羞。

正如它所说: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原来,我们将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吃喝玩乐上,而却只用极少的时间来顾虑自己该做的事情。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一放寒、暑假,我便自我放松了起来,早晨八、九点钟才起床,电视、电脑,晚上玩到十点多钟才睡觉。就这样的,一个个寒、暑假的日子从我手中一点点溜走。

朱自清说的对: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中过去;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我渐渐明白了,时间是会匆匆地走,也会匆匆地来,这是谁也控制不了的。但我可以控制我自己,从现在开始,不要也不能虚度年华了!否则,一辈子就会匆匆的,匆匆的……流走。

《匆匆》读后感 篇2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不论怎么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我们呱呱落地以后就开始了,所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就上了六年级,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

在这篇文章里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不正是写出了时间总是在生活的不经意间溜走吗?

时光飞逝如电,那些整天自暴自弃、玩世不恭的人,快点醒悟过来吧!不要再那样做了,不要因为一些琐事而浪费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不光是这些人,还有那些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他们那些人只当是来学校玩的,而不汲取知识,这些人长大了会变得脾气暴躁,心里有杀人的念头。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别学那些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无价的,无论你用多少金钱,都买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时间是最公平的,它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每天24小时;同时时间也是最偏心的,它只给珍惜它的人以最长的生命,给不珍惜它的人以疾病以痛苦,所以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我们宝贵的时间吧!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悟出了许多道理。

《匆匆》读后感 篇3

著名文学家高尔基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一样东西“世界上最快也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匆匆》这篇文章紧扣“匆匆”这两个字,细腻的刻画了时光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朱自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花有从开日,人无再少年。每个人的生命就是那么短暂,在短暂的人生中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或平平庸庸地过一生?或像李白那样一直感叹怀才不遇而浑浑噩噩地过一生?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的是那么快。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不珍惜时间。就像我们自己,每当我们打开电脑时,时间就随着指尖地跳动而流逝;看电视时,时间便从遥控器上一分一秒地闪过;在写作业时,时间就被笔尖一笔一划地封存在字里……我不禁想起了刚上四年级的那一段时间:因为我每天下午一放学回到家后,写作业时禁不住课外书的诱惑,没人时就想看一会儿,所以每天晚上都磨蹭到十二点导致睡眠不足,上课时老打哈欠。我一打哈欠老师就会让我站起来听课。天天被老师批评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我决心以后回家再也不浪费时间了,争取早点儿把作业写完。但是我现在却没有做到,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不要让“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悲剧发生在我身上!

好好地把握人生,才不会使我们在人生的终点站后悔莫及。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精彩!

《匆匆》读后感 篇4

《匆匆》这篇小散文是现代著名作者朱自清写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读不够,真是百读不厌。这篇散文告诉我们: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溜过,一去就不再回头,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虚度光阴。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有这样贴切生活的古训,我们还不知道努力,难道我们真的要等到老后一事无成时才来抱憾终身吗?平时,我们下了课首先想到的是去玩耍,总觉得作业还会有时间去做,于是一下了课,便再也找不到我们的身影了。待到放学时,老来催我们的作业,而我们只能留在教室里,直到把作业做完了再回去。这时候,我们才会想起课间被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如果那时能珍惜利用时间,也就不用留下来做“留学生”了。这个时间,也应该在家里吃饭了。

每当我们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屏幕前溜过。时间总是这样在我们不经意间闪去。时间也是公正无私的,它对每个人都一样,不会给哪个人多几秒,也不会给哪个人少几秒。如果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就快点,慢点就慢点,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

昨天,是历史的过程,是失败的经验,也是成功的记录,是是时间的告别,是空间的定格,也是永恒的象征……。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需要我们前进,还需要我们去孕育。明天,是未来,是生命的希望,是令向往憧憬的!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不要等到明天再来后悔!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呀?

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时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我们一定要珍惜并利用好时间,考入我们理想的学校。

《匆匆》读后感 篇5

近期,我从语文书里面学习了一篇新的文章,名字叫作《匆匆》。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朱自清,从这篇文章里面,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文章里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得印在我的脑子里面。

文章讲述了作者描述时光流逝的痕迹,时间无时无刻在我们身边,但很快就会逝去,抒发了作者对时光的留恋和惋惜。

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是用金钱买不会来的,一旦你失去了它,就无法挽回。所以,我们必须要珍惜时间,把我们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充实起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千万不要虚度光阴。

想一想,在生活中,我们有没有珍惜时间我们有没有把握好我们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们在已经生活的日子里是不是体现出了自我的价值没有。这几点,我们都没有做到。

看电视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眼前过去;玩电脑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鼠标前划过;做游戏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欢笑声中飞去。时间过得多么快呀!我们的生命多么短暂呀!仅有利用好时间,才能不会头涔涔而泪潸潸,才能对得起生命,对得起我们自我。

让我们觉悟起来吧!从此刻开始,从下一秒开始,不要再浪费时间了,不要在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了。时间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体现自我无限的价值,对这个社会有所贡献。

《匆匆》读后感 篇6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匆匆》,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时间是无声无息的,是一不复返的,写出了时间流逝的匆匆以及作者发出的感慨。

它使我明白了: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匆匆的,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力,做出无限的有意义的事,珍惜时间,努力学习。

时间老人确实是无情的,可它也是公平的:它给贪玩的人惩罚、给努力的人奖励。虽然如此,它也不会留恋任何人,匆匆的向前走着。《匆匆》使我明白了时间的珍贵,因此,我要珍惜时间,让我的生活有意义,不再枯燥。

掐指一算,我以白白浪费了四千多日子,可我才刚刚知道悔改,多么想回头再来一次啊!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了,我只有以后好好珍惜时间,不让时间白白浪费。

同学们,“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过去如果你和我一样浪费了时间,那就从现在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拥有明天。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匆匆》读后感 篇7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又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又最容易破灭的东西。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有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也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它不会为谁使劲,也不会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省心,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是的,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十四年,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一个看似平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作者没有正面回答,但答案是明确的,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奇怪的雨伞读后感600字集锦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每个人心里都知道,读书对我们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看过书籍中你觉得哪本最值得阅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奇怪的雨伞读后感600字集锦”,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奇怪的雨伞读后感(篇1)

星期天,我读了一篇小故事,名字叫“奇怪的雨伞”。故事里小熊和妈妈同打一把伞,可是小熊看自己一点也没淋湿,妈妈的半边身子全湿了。小熊觉得这是一把“奇怪”的雨伞。当小熊也当上了妈妈,它抱着小熊宝宝出门。下雨了,小熊撑开一把漂亮的雨伞。为了不让雨打湿小熊宝宝,小熊总是把雨伞伸向小熊宝宝那一边靠。雨停了,小熊收起雨伞。小熊宝宝看看自己,一点也没淋湿,可妈妈的半边身子全湿了。它说:“这真是一把奇怪的雨伞!”小熊笑了笑说:“是的,从前我妈妈也有一把这样的雨伞。”

是的,做母亲的又有谁会让自己的孩子淋雨呢!虽然只是把雨伞伸出一点点,却是一个母亲无私的爱的最有力的证明。想到这里,我的眼睛开始有点湿润……

记得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晚上忽然停电了,我觉得很热。妈妈不就停地为我扇扇子,我清凉了,而妈妈却累得满头大汗。在很冷很冷的冬天,当我我冷得直发抖时,妈妈用温暖的手,将我抱入她怀里。我就会感觉暖和极了。每天早上,当我还在睡梦中,妈妈早早就起床了,她为我准备好美味的早饭。

我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我很幸福!我一定会向妈妈和故事中的小熊妈妈学习,学会去关心、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

奇怪的雨伞读后感(篇2)

《奇怪的雨伞》读后感600字!

周末的早晨,我捧起《小巴掌童话》,走进了张秋生爷爷编织的童话世界里,我看到了一篇篇很有趣的故事,合上书本,我仿佛看见了顽皮的月亮小兔掉进了小溪里,光脚的小熊在草地上呼呼大睡,看见了池塘里竖着的狼尾巴;我仿佛听见了像音乐般的敲门声,鸡妈妈寻找小小鸡时的哭泣声,听见了风在轻轻地诉说着什么……

在这本童话里,最令我感动的是《奇怪的雨伞》这篇文章。下雨了,小熊妈妈为了不让小熊姑娘淋雨,总是把伞伸向小熊姑娘那边。天晴了,小熊姑娘发现自己身上没有沾到一滴雨水,而小熊妈妈却湿了半身,很奇怪……慢慢地,小熊姑娘长大了,也当上了妈妈,她终于明白那把雨伞其实并不是什么奇怪的雨伞,而是妈妈对孩子深深的爱。这让我也想起了妈妈平时对我们的爱,吃饭时,妈妈总是帮我和姐姐盛好饭,怕我们烫着,有什么好吃的也总是想着留给我和姐姐,半夜醒来帮我们盖被子……有一天晚上,我被噩梦惊醒,我好害怕,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妈妈房间,轻轻的拍着妈妈,妈妈醒了,问我:”怎么了?”,我说:”妈妈,我做噩梦了。“妈妈立刻掀开被子让我躺下,抱着我入眠,那一晚,我甜甜的进入了梦乡。后面,我才知道,那晚,妈妈却被我挤得没睡好……妈妈的爱就像冬日里的阳光,温暖而明亮,照亮了我的心田;妈妈的爱就像绵绵的春雨,轻抚着我的心田,滋润着我成长……长大以后,我也要好好的孝顺妈妈,好好的爱妈妈。

我非常喜欢《小巴掌童话》,书上的每一个故事犹如棋中的小兵,小而智慧,小却有力,小朋友,有空的时候,你们也来童话世界里走一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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