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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后感600字集锦。

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被其恢弘的剧情深深吸引住了,读后感要拥有新意才能吸引他人,怎么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得特别呢?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混血豺王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1

我终于看完了《混血豺王》这本长篇小说。它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是怎么结束它的猎犬生涯,又是怎么当上豺王,最后又是怎么死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白眉儿其实是狗爸豺妈的结合物,所以它既像狗,又像豺。最初,白眉儿是主人阿蛮星的猎狗,被老黑狗设计赶出了家门,后来它回到豺群当上了豺王。然后它暴露出了豺的仇敌――狗的习性,又被赶出了豺群,最后被猎枪打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那么痛恨豺,一见到豺群就要赶尽杀绝,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要保护动物吗?我觉得老黑狗太冤枉白眉儿了,因为白眉儿已经下决心要当只忠心耿耿的猎犬了。在“大屠杀“这一集中,白眉儿虽然暴露了狗的习性,但它也救了所有的“俘虏”――幼豺,想不到豺群竟然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残忍地将它赶出豺群,虽然后来它也得到了一点点应有的回报,但也太少了。

刚看完书,我就认为白眉儿是只好狗、好豺。因为它在当猎狗时,经常让主人阿蛮星高兴,还成功猎杀了猞猁,很少让主人失望过。在它当豺时,在豺狼大战中它是第一个在波涛汹涌的怒江勇敢地反抗的,直接消灭了狼王。在当上豺王之后,它为了不让恩人兔嘴受伤,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兔嘴。之后在“大屠杀”中,它也为了种族的后代而牺牲豺王的地位。最后它宁愿死掉也不愿再当“满手豺血”的猎人的猎狗了。我觉得它虽是豺身,却有一颗像人一样的心。

这就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王。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2

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崎岖的终身所震慑。

《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阅历。

白眉儿在一次打猎中救了从前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脱离主人,由于做不成猎狗,无法之下它只好从头回到豺群中。白眉儿由于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伪装没看见,可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曾经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吝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利令智昏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很多猎人来歼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从头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优柔寡断,但想起阿蛮星利令智昏,拒绝了阿蛮星的善意,白眉儿终究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尽管白眉儿仅仅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尊贵的质量。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垂头,无论是饥饿,冰冷,仍是遭到遗弃,它都知难而进,用自己的尽力改动日子。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协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报答。可是,白眉儿的态度不坚决,到头来仍是害苦了自己。

人与人之间是有爱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理解了,动物之间的爱情并不比人差劲。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3

混血豺王读后感

当我在书城随意的翻看一本书时,我不经意的拿到了沈石溪的著作《混血豺王》《双面猎犬》的续集。

这本大致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的豺狗。因为他的父亲是勇敢好战的猎狗洛戛,母亲是聪明伶俐的母豺达维亚,白眉儿的身体中留着狗血,也留着豺血。它犹豫着,不知是做一只忠诚狗,还是一匹自由的豺。开始,白眉儿因为犯了错误被赶出了豺群,之后被主人阿蛮星收养,在村子里,白眉儿是一只无用的狗,但由于在各个任务中表现突出,一步步获得了民心,当上了狗王。但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上的老母豺兔嘴,被眼红的老黑狗识破、报复。被迫回到了豺群,又意外的当上了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同伴围困在树上的是曾经的主人阿蛮星,晚上,不惜咬死了伙伴,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很快找了邻村的猎人,准备歼灭豺群,白眉儿维了豺群的未来,不惜露出了自己的另一面,它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只尾巴,但换来的却是整个豺群的冷眼相待,最终,生命的路途结束在主人阿蛮星的枪下。

白眉儿是那么的无助,它身上有多少值得我们效仿的品质!它是那么的机智勇敢,但立场是那么的不坚定,它到死还分不清自己是豺还是狗,到头来害苦的还是自己。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4

白眉儿究竟是狗还是豺?它是只混血儿。

它先逃过了豺群的谋杀,并幸运的因为有狗的血统而当上了一条看家狗。可是却跟了一个坏主人,只好另寻他主。于是就成了村长阿蛮星的猎狗。可是为了救主人,暴露了豺的身份。

从此,它又过上了流浪的生活。但它帮助豺群躲过了狼群的袭击,当上了豺王。可是再一次的遭到了人类的袭击,白眉儿为了帮助豺群躲过这场浩劫,为了让豺崽安然无恙,只好又暴露狗的身份,并跛了一只脚,最后死不瞑目。

说起来,这不是还要怪达维娅吗?如果她不是和猎狗洛戛生下的白眉儿,而是和纯正的豺生下的白眉儿,那白眉儿也不用这么苦命啊!它因自己的爱情而毁了儿子的一生;洛戛啊洛戛,这也怪你,你要是和一条母狗生出白眉儿,就不会让白眉儿似豺非豺,似狗非狗。

白眉儿为了大家不惜一次次暴露身份,可得到的却是一次次的伤害。都说世界是公平的。可到白眉儿这里为什么受到的却是不一样的待遇呢?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白眉儿付出了这么多,它得到了什么?白眉儿拥有一颗纯洁的心,它充满善良充满友爱,为什么要这么不公平的对待它啊!作者沈石溪是动物小说大王,可他又为什么把一个美好的梦活生生的撕裂在读者面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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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的读后感600字模板


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读完作者的作品,部分情景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读后感的内容应该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要写的真情实感。一篇优质的作品应该具备哪些内容?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混血豺王》的读后感,带给大家。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1)

暑假期间,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既可以让我们了解大自然中的一些动物,又可以让我们丰富阅读里面的关于动物的一些故事。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匹豺,名叫白眉儿,它是混血的。它的爸爸是一匹优秀、血统优异的猎狗,叫洛戛;它的妈妈是一匹漂亮的母豺,叫达维娅,这一豺一狗生出的孩子,眉间有一块白斑,就叫白眉儿。

白眉儿很可怜,一生下来爸爸就死了。达维娅产出白眉儿后,便一病不起。后来,达维娅快死的时候,不想让白眉儿饿死,就帮白眉儿找了一个后妈——黑蝴蝶。达维娅把黑蝴蝶的孩子风笛谋杀了,把小风笛埋在了地下,黑蝴蝶没有孩子了,所以,才收养了白眉儿。过了很长时间,鹰发现了风笛的尸体,豺群们都知道了,凶手是达维娅!黑蝴蝶很生气,就不要白眉儿了。豺王夏索尔知道了后,把白眉儿设为苦豺。(苦豺就是豺群们遇到陷阱时,需要苦豺去探路)

后来,白眉儿因为侵犯了豺群,所以被赶了出去。再后来,白眉儿在救主人时,被主人发现了它有豺的血统,主人渐渐地疏远了白眉儿,无奈之下,白眉儿不得不回到豺群。

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因为打败了大花狼,而当上了豺王。但有一次白眉儿原主人阿蛮星打猎时,发现了豺群,白眉儿用生命救了他,他的主人阿蛮星保证不再回来找事,但最终阿蛮星说出了秘密,带猎人来杀豺群。白眉儿走投无路,冒着生命危险,冒充了狗,成功掩护豺群。但,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豺们都知道了白眉儿是有狗的血统,所以,豺群把白眉儿赶了出去。白眉儿在路上,遇见了前主人阿蛮星,于是,白眉儿走投无路,终于在枪下归天。

这是一个伤感的故事,我还要借此提醒人们:一定要保护动物,否则,动物也会濒临灭绝!

豺,在人们心目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对豺的观点就改变了:豺,并非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豺也有善良的一面,豺也有亲切的一面,动物和人们的情感是一样的,所以,我们要对动物尊重一些,亲切一些,爱护一些,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不要发生矛盾、争执、吵架之类的事,好朋友,也是我们吐露心灵的倾诉,所以,我的总结是:请让我们爱护动物吧,动物,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2)

读混血豺王有感

昨天我刚看完一本叫《混血豺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他是个着名的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书非常多,所以多次获得奖状。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他写的书都很有趣。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大概的意思吧!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豺,它叫:白眉儿。它的主人养了它和另一只狗,叫黑虎。黑虎是真正的狗,是地道狗,而白眉儿却是一匹豺,它是装扮成狗来骗主人的。而主人却迷惑不解的觉得它就是狗,地道狗。自从小眉来了之后,主人就不理黑虎了。

他们的故事是:主人总是逗小眉,给小眉吃最好的东西,让小眉带路。把黑虎甩在一旁,黑虎很孤单,想咬死眉儿。有一次,来了一只豺,主人让这两只狗分别去追。可是当小眉看清楚那是只养过她的豺娘,小眉非常不忍心下毒手。可是又不敢暴露自己是只豺的秘密,所以只好垂着脸去追它。

当那只豺钻进了泥沟里之后,眉儿也跟着钻进泥沟里。眉儿看着它,它也看着小眉。因为豺娘认出它来了。它们互相舔来舔去。当黑虎来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有一次,当黑虎为了证实一下小眉是匹豺,所以咬开自己的肚子,自杀后。主人很伤心,认为是眉儿的错,所以赶它走。可怜的它只好回到以前的豺群里,最后它当上了豺王。

可是有一天,它看见曾经想杀它的主人被一群狼困着,不好逃生。为了拯救主人,它不顾一切的牺牲了自己。

总之: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什么事要真实,不能欺骗人。而且我们同时也要像白眉儿学习,它竟然为了想救自己的主人牺牲了自己,值得我们学习,希望大家多多看这种知识很高的书。再见!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3)

我觉得白眉儿太可怜,因为他被老黑狗认为是一只豺狼,其实白眉儿不只是只豺狼,而且还是只豺王。白眉儿为了得到主人的信任和大家的信任,还有把老黑狗的疑问解除,白眉儿就把他族人当猎物追杀,还有把他的族人咬破喉咙。我觉得白眉儿是一只知错就改的好豺狼,因为红豺群被猎人杀的所剩无几,本来一只只活的红豺,现在已经成了一座座墓。后来白眉儿就向猎人和猎狗发起挑战,他的尾巴被光头猎人砍断了,屁股尖被削去了一大块肉,滴着血。我觉得白眉儿的主人很善良,虽然白眉儿的主人是猎人,但他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因为他知道白眉儿是红豺,但他没杀他,而且还在白眉儿被红豺丢下以后,他还让白眉儿再当他的猎狗。

我觉得,猎人们(除了白眉儿的主人)太坏,因为他们带着猎犬到处杀红豺、猎豹等。

其实白眉儿做豺王,源于被迫无奈之后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就如我们的学习,就算你是个天才,没有危机感,不好好学习,也会变得一无所能,最后只能被淘汰。只有像白眉儿一样,有了奋发的精神,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好学生。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这正所谓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

因此,我就拿了 一本《混血豺王》的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是讲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豹一生的故事。它出生在豺群里,但是因为它是狗和豺的混血而且长得又 高大强壮,因此受到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成了豺群里最可怜的“苦豺”。可是夏索尔还是不停的谋害它,但它却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有一天,它不慎中了夏索尔 的圈套,被逐出了豺群。它饿得没办法的时候,无奈地做了一个酒鬼的狗,被迫去偷鸡。终于,他在偷鸡的时候,被村民们当场抓住。当白眉儿快被处死的时候,村 长出手救了它,并把它当猎狗使用。白眉儿知道这是个求之不易的机会,便尽力表现,终于成了村长的爱犬。可是由于老黑狗的报复,迫使它回到豺群,又做起了 “苦豺”。直到有一天它为豺群立下大功荣升为“王”。但由于前任豺王的怀恨在心,暴露了豺群的行踪,使猎户们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 在豺群面前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最后又被逐出豺群,最终死在猎人的枪下。

故事中的主人公白眉儿,虽然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遭遇 的很多的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中,它从不被困难打倒,不言失败,不管它是挨饿还是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从不放弃,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而且它 很善良,对帮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能知恩图报。我们应该学习主人公的这种好的精神和品质,这样社会才能更加的美好!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5)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6)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每天晚上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它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

白眉儿的父亲死后,它跟它的母亲达维娅到了豺群,虽然达维娅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为了豺群的一员,可惜白眉儿还是成为了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黑虎牺牲自己,让白眉儿被-迫离开主人,重新回到豺群中。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

学习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7)

这段时间,我又爱上了沈叔叔(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我读了《混血豺王》,我觉得这本书写的意义非凡。

我觉得白眉儿(故事里的主人公)的人生就像是一个餐桌上面摆满了餐具和悲剧,太可怜了,它既有狗的血统,又有豺的血统(因为他的爸爸妈妈是一只狗爸爸和豺妈妈)就因为这样是白眉儿豺狗不如,白白眉儿小的时候被豺群们得知了半狗半豺的血统(豺和狗是天敌,不惜失去同伴把白眉儿。

赶出了豺群,白眉儿被一位好心人收养了,(那位好心的人没看出白眉儿是豺)那位好人正是山底下一个村的村长,刚来村子,白眉儿都被猎狗们嘲笑是一只野狗,特别是黑虎(猎狗的首领,也是村长家的狗)有一次还被误认为偷鸡贼,后来白眉儿自己抓住了偷鸡贼,建立威信,把黑虎拉下了台,白眉儿成为了猎狗首领,以后白眉儿又在一次行动中暴漏了自己是豺,,又回到豹群……

很好看的,大家一定要看哦!看完会悟出许多道理的。

《混血豹王》(优秀范文)


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残狼灰满》、《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豹王》。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想想韩国客轮沉没,船长不顾他人死活,只想着自己仓促逃生,遭到无数人唾弃。在英勇无私的豹子面前,难道他不应该自惭形秽吗?还有在新疆一个影剧院,舞台幕布着火,许许多多在场的领导只顾自己逃生,还交代“学生不要乱动”,结果造成许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们葬身在无情的火海中……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习。

【点评】本文谈了《混血豹王》的所思所感。首先简单回顾了书的主要内容,表达对团结一致,勇敢无畏的豹子深深的敬意,并联系实际,用两个事例斥责了人类在灾难面前只顾自己逃生的丑陋面目,从而呼吁人们放弃所谓的优越感,向动物学习。立意不俗,鞭笞有力,语言辛辣,发人深思。小小年纪,有如此笔力,好!

《匆匆》读后感600字集锦


读一部名著,品一生坎坷。在阅读作品之后,他给人带来的生活感悟是很多的。读后感就是谈自己的见解,发表自己的议论。您知道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于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匆匆》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匆匆》读后感 篇1

我非常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因为这里面蕴藏着许多你不知道的人生哲理。《匆匆》这一篇也是一样。

这篇散文有着朱自清对时间的看法: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篇散文虽然非常短,可是,它让我明白了时间的价值,又让我为我原来的挥霍时间而感到害羞。

正如它所说: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原来,我们将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吃喝玩乐上,而却只用极少的时间来顾虑自己该做的事情。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一放寒、暑假,我便自我放松了起来,早晨八、九点钟才起床,电视、电脑,晚上玩到十点多钟才睡觉。就这样的,一个个寒、暑假的日子从我手中一点点溜走。

朱自清说的对: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中过去;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我渐渐明白了,时间是会匆匆地走,也会匆匆地来,这是谁也控制不了的。但我可以控制我自己,从现在开始,不要也不能虚度年华了!否则,一辈子就会匆匆的,匆匆的……流走。

《匆匆》读后感 篇2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不论怎么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我们呱呱落地以后就开始了,所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就上了六年级,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

在这篇文章里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不正是写出了时间总是在生活的不经意间溜走吗?

时光飞逝如电,那些整天自暴自弃、玩世不恭的人,快点醒悟过来吧!不要再那样做了,不要因为一些琐事而浪费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不光是这些人,还有那些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他们那些人只当是来学校玩的,而不汲取知识,这些人长大了会变得脾气暴躁,心里有杀人的念头。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别学那些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无价的,无论你用多少金钱,都买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时间是最公平的,它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每天24小时;同时时间也是最偏心的,它只给珍惜它的人以最长的生命,给不珍惜它的人以疾病以痛苦,所以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我们宝贵的时间吧!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悟出了许多道理。

《匆匆》读后感 篇3

著名文学家高尔基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一样东西“世界上最快也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匆匆》这篇文章紧扣“匆匆”这两个字,细腻的刻画了时光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朱自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花有从开日,人无再少年。每个人的生命就是那么短暂,在短暂的人生中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或平平庸庸地过一生?或像李白那样一直感叹怀才不遇而浑浑噩噩地过一生?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的是那么快。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不珍惜时间。就像我们自己,每当我们打开电脑时,时间就随着指尖地跳动而流逝;看电视时,时间便从遥控器上一分一秒地闪过;在写作业时,时间就被笔尖一笔一划地封存在字里……我不禁想起了刚上四年级的那一段时间:因为我每天下午一放学回到家后,写作业时禁不住课外书的诱惑,没人时就想看一会儿,所以每天晚上都磨蹭到十二点导致睡眠不足,上课时老打哈欠。我一打哈欠老师就会让我站起来听课。天天被老师批评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我决心以后回家再也不浪费时间了,争取早点儿把作业写完。但是我现在却没有做到,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不要让“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悲剧发生在我身上!

好好地把握人生,才不会使我们在人生的终点站后悔莫及。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精彩!

《匆匆》读后感 篇4

《匆匆》这篇小散文是现代著名作者朱自清写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读不够,真是百读不厌。这篇散文告诉我们: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溜过,一去就不再回头,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虚度光阴。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有这样贴切生活的古训,我们还不知道努力,难道我们真的要等到老后一事无成时才来抱憾终身吗?平时,我们下了课首先想到的是去玩耍,总觉得作业还会有时间去做,于是一下了课,便再也找不到我们的身影了。待到放学时,老来催我们的作业,而我们只能留在教室里,直到把作业做完了再回去。这时候,我们才会想起课间被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如果那时能珍惜利用时间,也就不用留下来做“留学生”了。这个时间,也应该在家里吃饭了。

每当我们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屏幕前溜过。时间总是这样在我们不经意间闪去。时间也是公正无私的,它对每个人都一样,不会给哪个人多几秒,也不会给哪个人少几秒。如果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就快点,慢点就慢点,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

昨天,是历史的过程,是失败的经验,也是成功的记录,是是时间的告别,是空间的定格,也是永恒的象征……。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需要我们前进,还需要我们去孕育。明天,是未来,是生命的希望,是令向往憧憬的!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不要等到明天再来后悔!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呀?

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时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我们一定要珍惜并利用好时间,考入我们理想的学校。

《匆匆》读后感 篇5

近期,我从语文书里面学习了一篇新的文章,名字叫作《匆匆》。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朱自清,从这篇文章里面,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文章里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得印在我的脑子里面。

文章讲述了作者描述时光流逝的痕迹,时间无时无刻在我们身边,但很快就会逝去,抒发了作者对时光的留恋和惋惜。

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是用金钱买不会来的,一旦你失去了它,就无法挽回。所以,我们必须要珍惜时间,把我们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充实起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千万不要虚度光阴。

想一想,在生活中,我们有没有珍惜时间我们有没有把握好我们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们在已经生活的日子里是不是体现出了自我的价值没有。这几点,我们都没有做到。

看电视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眼前过去;玩电脑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鼠标前划过;做游戏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欢笑声中飞去。时间过得多么快呀!我们的生命多么短暂呀!仅有利用好时间,才能不会头涔涔而泪潸潸,才能对得起生命,对得起我们自我。

让我们觉悟起来吧!从此刻开始,从下一秒开始,不要再浪费时间了,不要在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了。时间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体现自我无限的价值,对这个社会有所贡献。

《匆匆》读后感 篇6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匆匆》,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时间是无声无息的,是一不复返的,写出了时间流逝的匆匆以及作者发出的感慨。

它使我明白了: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匆匆的,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力,做出无限的有意义的事,珍惜时间,努力学习。

时间老人确实是无情的,可它也是公平的:它给贪玩的人惩罚、给努力的人奖励。虽然如此,它也不会留恋任何人,匆匆的向前走着。《匆匆》使我明白了时间的珍贵,因此,我要珍惜时间,让我的生活有意义,不再枯燥。

掐指一算,我以白白浪费了四千多日子,可我才刚刚知道悔改,多么想回头再来一次啊!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了,我只有以后好好珍惜时间,不让时间白白浪费。

同学们,“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过去如果你和我一样浪费了时间,那就从现在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拥有明天。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匆匆》读后感 篇7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又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又最容易破灭的东西。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有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也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它不会为谁使劲,也不会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省心,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是的,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十四年,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一个看似平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作者没有正面回答,但答案是明确的,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猫》读后感6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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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读完作品,人们的情感将会一直变化。写读后感能够积累知识,使我们越来越充实。你看到本文时或许正在收集作品读后感范文吧。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猫》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猫》读后感【篇1】

读完了这本书,我终于感受到了老舍对写作的热情,也体会到了文章的精华,形容的模样似乎已经在你的脑海中漂浮,写事的经过都写得有详有略、有长有短,无论什么文章,都会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而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其中的一篇文章《旅行》,特别突出了老舍爱睡觉的习惯,因为他们每个人的职业都不同(老辛是外交家,老方是候补科学家)。所以他们干事的举动都不同。他们在路上有两次争吵,都是关于先去哪,再去哪。第一次是先找旅馆还是先见教授,第二次是先去海岸还是先去古洞。总体来说,他们都没有几分钱,所以被人看不起,找旅馆的时候受老太太的白眼,买票的时候又遭遇服务员的拒绝,可以明确地知道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中国未成立时,中国人被人看不起的时代。让我们努力学习,不能让巨大的灾难重新上演,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国穷、国弱受人歧视、受人欺负。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猫》读后感【篇2】

对于每一本好书,只要我们真正用心去读,总能从中悟到很多的道理,如果我们能善于对照自己,总能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是的,阅读好书可以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助人成长。

最近我又重温了佐藤洋子写的《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本书,获益匪浅。我都读过N多遍了,一次比一次喜欢,一次比一次感动。这是一本被赞誉为被大人和孩子爱戴、超越了世代的图画书。描写了生与死、以及爱,读了一百万次也不会厌倦的永远的名作。

书中讲述了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曾经换过一百万个家,死了一百万次。猫的过去,也就是它的前半生,是一个不死身,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尽管生命在一次次轮回先是国王的一只猫,然后又分别是水手、魔术师、小偷、孤老太婆和小女孩的一只猫,但它却活得浑浑噩噩,活到最后,连它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都心生厌倦了,它讨厌每一个养它的人,也不怕死,直到有一天,它变成了一只谁都不属于、只属于自己的野猫,于是,在孤独与不安之中,它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一只美丽的白猫。然而好景不长,白猫死了,虎皮猫平生第一次搂着白猫的尸体动情地哭泣,然而却再也没能挽回白猫的性命。虎皮猫哭了无数个黎明、白天、下午、黄昏与午夜。终于,在一个美丽的早晨,虎皮猫死了,再也没能活过来。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这才是一次鲜活完整的生命。它再也没有活过来,因为它已经体验了生命真正的内涵和意义,无需再活了。

看完后总是不免自省,我活在猫的哪一次生命里?我想无论苦涩与快乐都是我们的人生体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现在,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亲人和朋友,享受别人的关爱,并真心付出自己的爱,那样的我们才会是幸福的。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立志成才。要追求爱,感受爱,奉献爱这样生命才有价值,人生才能更精彩。如果盲目的活着,那么生命就显得无意义,更无精彩意义可言。

《猫》读后感【篇3】

一个孤儿,一个流浪猫,来到了圣里卡多,走进了孤儿院,被伊梅尔达收留。因为认识了矮蛋这个充满幻想的矮蛋,让它对寻找魔豆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也正是因为寻找魔豆,它们两个做了种种初始看起来是恶作剧的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为了寻找魔豆而时行的行为,慢慢地变了质而演变成了偷盗与抢劫。这个颇让人讨厌的矮蛋,使它慢慢走向了歧途,成了盗贼。

但猫的内心里那种正直时刻没有离去,它看到母亲因为它偷盗的难过表情,它感到内疚。坐在房顶上的矮蛋与猫,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两种对待错误的态度:矮蛋选择逃离现实,离开这个令它讨厌的地方;而猫则充满了愧疚。矮蛋扔出的石子砸开了关牦牛的笼子,疯狂地牛冲向一位老人,在这个关键时刻,猫内心的正直本能地迸发了出来,它穿房越脊地将疯跑的牛掀翻在地,从而救下了那位老人——卫队长的母亲。

卫队长来了,称赞它是一位英雄,众人当街鼓起了热烈的掌声,它的母亲伊梅尔达也送来靴子——代表着荣誉与正义的靴子。那一刻,“穿靴子的猫”就成了大家的心中的英雄,它也发起了不让妈妈失望的呼声。不论以后矮蛋如何设计陷害它,让它有一位英雄沦落成了法外之徒,但它内心中的那种正直始终相伴。

猫,一个曾经误入歧途的猫,因为卫队长的表扬,母亲的信任与欣赏,而最终成为一个救护圣里卡多的大英雄。看完电影,我不由得想起了《放牛班春天》里的马修与皮埃尔。皮埃尔是一个有着天使般面孔与歌喉的孩子,但性情顽劣,可是马修老师却不为他的顽劣所影响,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去欣赏他的歌喉,最终改变了那个孩子。

爱,能改变世界,伊梅尔达的爱,是博大的母爱,它宽容了孩子的过失,使孩子的正直之心没有迷失;卫队长不经意地表扬,虽然是出自对猫救其母的感激,但无心的插柳却让柳树成了一片浓荫;马修的爱,更多的是对孩子的宽容,对孩子优点的发现与激励。也正是这博大而无私地爱,成就一个个顽劣孩子发生转变的动力。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再次在《穿靴子的猫》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猫》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常新港著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天王猫》。这本书里讲:主人公——可来,他希望有很多朋友。但是因为学习成绩很不好,所以同学们都不愿意理他。他只好在自己的“新家”与天王猫说说心里话,与“惊叹号”聊聊心中事,与“哑巴公鸡”倾诉烦恼,与一大群蚂蚁谈谈学校中发生的事情。令我最感动的一件事情是那只“惊叹号”、“哑巴公鸡”、天王猫在一次可来和妈妈认为爸爸失踪的晚上,带着可来和妈妈把爸爸从一个即大又深的坑里挽救出来。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缤纷的世界。面对孤独,我们决不要退缩。打开心扉,让心与心相撞,孤独自然会从这个缤纷的世界里离开。名师点评:读后感或观后感,既要写“读”或“观”的内容,如读某篇文章、某本书等,又要写读后或观后的“感想”,重点不是读或观,应该是“感”。

《猫》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童话故事中的一篇文章叫《穿靴子的猫》。它主要讲的是:一个磨坊工人有三个儿子。他去世后,留给儿子们的全部财产就是他的磨粉机、一头驴子和一只猫。大儿子分到了磨粉机,二儿子牵走了驴,剩下那只猫就给了老三。他很是失望。就说:“我那俩个哥哥只要合作起来,就可以过蛮不错的日子,可是我呢,不如吃了这只猫算了,还可以拿它的皮毛做一双手套,以后的生活再做打算。”他的话被猫听见了。它认真地说:“主人,你一点也用不着担心,也不要吃我,你只要给我一只口袋,一双靴子,我准能让你过上好日子。”老三就半信半疑地按照猫说的去做了…… 结果,小猫通过自己的聪明和才智终于让老三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住进了漂亮的城堡,还取了公主做妻子。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不要为自己拥有多少而烦恼或想不开。而应该开动脑筋通过努力不断的去创造未来改变生活,或者用另一种心态去面对生活,让自己开心每一天,开心每一刻。

我非常喜欢那只聪明的猫,它告诉我凡事不要单看表面,只要有智慧就能战胜一切。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明白了不要小看别人也不要小看自己。要看别人的优点,不能只看别人的缺点。碰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克服,不能退缩。要对别人有信心,更要相信自己能行!

无常的读后感6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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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我们可以用文字记下来这些道理,这就是读后感了。读完作品后,我们应该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无常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无常的读后感【篇1】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的读后感【篇2】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作品的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类散文中的珍品。

无常的读后感【篇3】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读后感《无常读后感300字》。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的读后感【篇4】

《无常》也是一篇名作,主要写了迷信传说中的无常,这个勾魂使者的形象。

首先这篇文章的语言非常轻松诙谐,描写水平也相当高,,第二段中:“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身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的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神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无常的读后感【篇5】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的读后感【篇6】

《无常》也是一篇名作,主要写了迷信传说中的无常,这个勾魂使者的形象。

首先这篇文章的语言非常轻松诙谐,描写水平也相称高,,第二段中:“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晰。”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线人一新,你的面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刀兵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洁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洁白引人喜爱,他固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身活泼的气味,真令人感到惬意,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派人物’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考的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触感染到什么?我感触感染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庶民对阴间起了神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固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帮助他人读后感600字集锦


书籍会让我们产生更多对人生的感悟,正如第一次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内心的感动久久不能平复,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那我们要怎么样去写作品的读后感?你可以读一下读后感大全整理的帮助他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帮助他人读后感 篇1

暑假,我和爸爸在家一起读了《孤独的小螃蟹》这本书,这本书写的很有趣,也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在一个池塘边,住着一只小螃蟹,他的隔壁住着一直漂亮的小青蟹,小螃蟹像大哥哥一样照顾着她,他们一起晒太阳;一起吹着清风突然有一天,小青蟹离开了,为了去找一个更加舒适的地方居住,小螃蟹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小青蟹,他感到很伤心,也很孤独。小螃蟹一个人在池塘边住着,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小螃蟹的孤独感也渐渐消失了,因为在这些日子里,他帮助了一只小纸鸟放下了心中的包袱,重新找回了自己原来的样子,在天空快乐地飞翔;用自己的大钳子帮助狮子王剪了一个帅气的发型;为了帮助一只不慎掉进很深很深泥坑的小乌龟爬上来,把一只大钳子拽断了;小螃蟹在用自己的行动不断帮助着身边的人

小螃蟹在帮助别人中找了快乐,他不再感到孤独,但是他还是很想念小青蟹。一天,小螃蟹听到隔壁传来熟悉的声音,赶紧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小青蟹真的回来了,他们又可以在洞口晒着温暖的阳光。

小螃蟹的故事告诉我们帮助别人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事。在学校,同学遇到难题问我时,我会耐心地讲解每一步的计算方法,和同学一起解决问题;下雨天,看到好朋友没有带雨伞,于是我们一起撑着伞回家;在家里,爸爸妈妈都在工作时,我帮助照看妹妹,教妹妹画画,做游戏。

我要一直向小螃蟹学习,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获得快乐和友谊!

帮助他人读后感 篇2

这周跟杨秉轩分享了请帮助别人这个小故事:

有个人先前是个小偷,靠不劳而获生活在小镇上。一次车祸,他失去了一条腿,老天是公道的,但对他来说,这不是报应,而是福祉。他成了乞丐,东家讨米,西家讨钱,艰难的蹒跚在小镇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先前向别人伸手,是悄悄地;现在向别人伸手,是落魄地。在小镇生活的人们,大多知道他先前的不轨行为,然而人皆有仁慈之心,淳朴的人们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还是大方的把财物施舍给他。他们说:他现在不是一个小偷,而是一个落魄的乞丐,他需要帮助。后来政府扶贫助困,安排他参加工作,工资虽然很低,但他不用再乞讨了,他的生活开始变得安定,因为他是残疾人,大家依然热心的帮助他。他有了感恩之心,不仅认真的工作,还在闲暇时帮别人一点小忙。后来邻居帮助他贷款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但是他不做生意,也不跑运输,而是在小镇各处贴了许多告示,上面写着:感谢大伙多年来对我的关照,本人现有电动三轮车一辆,有需要,请联系,本人24 小时为您提供帮助一年来,他拖着一条断腿,风里雨里,拉老人,接孩子,送病人帮了大家很大的忙。

虽然他是一个残疾人,但大家坐他的车却从不担心,大家都说他是一个有良心的人,做他的车安全。他被评为杰出青年,他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几年后,他在省城有了自己的公司。他为镇里办了敬老院和幼儿园,他成立的义务服务车队一直免费为人们提供帮助。当记者采访他的时候,他说:这没什么, 我以前无数次的偷过邻居李大爷家的东西,但在我残废后,李大爷却给了我最大的帮助,现在李大爷瘫痪了,我把他接到自己家里, 让他做我的干爹在我艰难的时候,大伙都来帮我,现在我总算有能力来回报大家了,这仅仅是我应该做的事而已。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不需要帮助,既然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每个人都应该帮助别人,这样,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生活才能变得和谐、美好!

帮助他人读后感 篇3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的内容精神,让我难以忘记。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述了海伦凯勒的聋盲生活以及她是如何克服困难的历程。书中借着那些优美的文字,让我看到了一个渴望光明、求知欲强的聋盲孩子,更是让我看到了在成功的背后艰辛和付出的汗水。

读完了这本书,我一直思考:海伦凯勒的成功是由于谁的帮助?现在我知道了:是家长、老师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当然,成功离不开他人的帮助。所以,我们不要以为所有人的成功都是自己努力就能成功的,在我的眼里,成功=付出汗水+他人帮助。

在成长道路上,我也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但,我最感谢的人是我的班主任王老师。老师给了我学习上的精神支撑,而且还告诉了我许多的知识。在我心灰意冷时,是老师鼓励我,让我前进。在我取得成功时,是老师那个眼神告诉我继续努力。在我受伤时是老师帮我上药在学校里,老师就是我的榜样,老师一直伴随着我,激励着我,为我们默默付出,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努力刻苦学习,成功也会离我不远。

帮助他人读后感 篇4

昨天,老师讲了这篇童话《一个豆荚里的五粒豆》后,我从中获得了很大的启发。

这篇课文内容讲得是一个豆荚里的五粒豆没成熟之前,都有自己的理想,在豆荚里都向往着自己的美好前程。等到长大了他们各自奔向想。其中三粒理想非常远大,想飞向天空的最后被鸟吃了,想飞向太阳的结果落到脏水里涨的特别大,却还夸赞自己很美。只有安于现状的那粒豆活的才有意义,有价值。它虽然生活在恶劣环境里,但它不气馁,不抱怨,坚持不懈生长,最后开出一朵美丽的花,鼓励了一个长期卧床不起的病痛中的小女孩能重新站起来,并且在它的影响下健康快乐成长。读到这,我觉得这粒豆太了不起了,不仅给需要快乐的人寻找快乐,它自己也很快乐。

我想想自己还不如这粒豌豆,每次遇到困难,就泪流满面,自暴自弃。觉得上天对我不公平,从而悲观失望的活着,感觉人生毫无意义。学了这一课后,我要重新振作起来,坚持不解,向自己的理想奋斗。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人也不少。像那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们为了给别人某幸福,以帮助别人为快乐,舍小家顾大家,这样的人很值得我们学习。我长大后我就做向最后一粒豆的人,以帮助别人为快乐。

帮助他人读后感 篇5

这是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经典故事。

从前有个人终身行善,临死前想看一看天堂和地狱的区别。上帝答应了他的请求。

他先来到地狱,看到一群骨瘦如柴的人围坐在圆桌前,个个愁眉苦脸,每人手上拿着一个长把勺子,正在用餐。桌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可无论他们使多大的劲,能吃到嘴里的东西实在少得可怜。之后,他又来到了天堂,同样一桌丰盛的饭菜,同样长把的勺子,所不同的是围坐在桌前的人个个白白胖胖,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同样的境遇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结果呢?别着急,往下看,你就明白了。他们用勺子盛好饭菜,不是往自己嘴里喂,而是喂给自己对面的人。这样每个人都吃得很快乐。

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经常为他人着想,别人也会挂念你。合作是通往成功之路的加速剂。如果一味地自顾自,不管大家,那你迟早会失去别人对你的帮助。这就是天堂和地狱给我的最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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