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读后感,其实可以说是读书笔记或者观后感,写自己的感想体会,写读后感能让阅读变得更有意义。值得一品再品的读后感有哪些?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关于非常搭档的读后感800字模板,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非常搭档》这本书叙述了八个搭档,有竞选搭档、创意搭档、铁杆搭档、中外搭档、侦探搭档、圆梦搭档、知心搭档、硬汉搭档,他们经历的离奇、惊险、可怕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有马小跳、毛超、唐飞、张达、夏林果、路曼曼、丁文涛等人发生所有趣、开心、不舍的事。
在这本《非常搭档》中,我最喜欢的是那对知心搭档冉冬阳和林淑媛。在中秋佳节,冉冬阳在餐桌上发现好朋友林淑媛的信,信中写到林淑媛有了许多朋友,其中有一个叫杰克的朋友跟她特别好,杰克的头发跟阳光是一样的颜色,眼睛像海水一样蓝。因为杰克对数学很着迷,他说他长大了要当数学家,他很惊讶一个女孩子做数学题做得那么快、那么好,很崇拜林淑媛。
读完林淑媛的信,冉冬阳为她感到高兴,因为冉冬阳看来林淑缓已经摆脱了在美国的孤独生活,完全适应了美国的新生活,并给林淑媛回信,诉说内心对好朋友的思念之情,永远不忘的友情。虽说这对知心搭档冉冬阳、林淑媛一个人在美国,一个人在中国,但这却阻挡不了这对知心搭档互相了解彼此的心,深厚的友谊。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沟通,建立深厚的友谊,不能打打闹闹,要想书中的朋友一样做非常搭档。
在书的海洋里,我们领略到了匹诺曹的诙谐有趣;我们走进了小兵张嘎的那个抗日战争年代,激起了无限的爱国热情;你听,这是什么声音,啊,原来是《巴黎圣母院》的那个敲钟人在敲钟呢;啊,凤凰人,在我们的论坛里,闻到了一股股清新的香味,那是浓浓的书香!今天,我坐在书房里,推开窗户,尽情地吸一口新鲜的空气,静静地读了《非常搭档》,默默地回忆着书中的一切,顿感神采奕奕,感慨万分。
《非常搭档》的作者是杨红樱,她是目前最畅销的儿童书作家。2000年以《女生日记》拉开“杨红樱校园小说系列”序幕,与其后的《男生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漂亮老师和坏小子》一起,在学生、老师和家长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是目前中国孩子最喜欢的儿童读物,创下了令人瞩目的出版奇迹。长篇童话“笑猫日记”系列已成为持续数年的畅销品牌。《非常搭档》这本书里分好几种搭档,有竞选搭档、创意搭档、铁杆搭档、中外搭档、侦探搭档、圆梦搭档、知心搭档、硬汉搭档这系列搭档。还有樱桃地带,其中包括樱桃收藏、樱桃联盟和非常记忆。我看的是竞选搭档,书中写的是马小跳要去竞选超级市长,马小跳的三个好哥们临危助阵,让马小跳放心竞选超级市长,可马小跳怎么也没想到竞选超级市长的初赛有两项内容:一向是施政纲领演讲,一项是才艺展示。马小跳什么也不懂,这时,张达结结巴巴地说他能教马小跳跆拳道。后来,马小跳学会了跆拳道,只剩下施政纲领演讲了。马小跳和和唐飞、毛超、张达四个人一起去民意调查,一共有八十份民意调查。到了初赛那天,八十份民意调查让马小跳以9、85分的成绩,成功竞选为超级市长。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但他们永不放弃,永不言败,他们尽情发挥了友情的力量,用恒心,用毅力,用勇气,战胜了重重困难,赢得了更深的友情。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生活的楷模,做人的准则。
读了《非常搭档》后,马小跳等人的无价友情深深地感动了我。要知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会遇到困难,如果我们身边能有几个真心相对的朋友,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共同努力,就一定会像马小跳他们一样,克服困难,取得最后的成功!
书是火花,能点燃心中之火;书是雨滴,能滋润荒凉之漠;书是信仰,能领导教徒之心;书是相机,能记录万年至史;书是阶梯,能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让我们弥漫在书香中,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讲述了朋友之间的友情,这些小伙伴们既是好朋友也是好搭档。比如竞选搭档,他们便是四个铁哥们马小跳、张达、唐飞和毛超。在竞选的时候,马小跳遭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完美女孩王天骄看不起他;小大人丁文涛把自己比喻成大象,把马小跳比喻成蚂蚁;神童林子聪把自己比喻成凤凰,把马小跳比喻成山鸡。这两个比喻句都表明了他们俩看不起马小跳。可他们没有想到,居然是马小跳成了冠军,成为了超级市长。因为只有马小跳他们四个做了民意调查。完美女孩王天骄太完美,完美得不真实;丁文涛太成熟,成熟得让人怀疑这个孩子有没有童年。只有马小跳是有缺点的,只有他做了民意调查,只有他在宽大的练功裤掉下来的时候能从容地把它捡起穿上,只有他幻想的城市是快乐的。可在这成功的背后是三个好朋友为他加油打气,和他一起做民意调查。所以说马小跳的成功离不开三个好朋友的帮助和努力。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团结就是力量。
假期里我看了《非常搭档》这本书,我觉着这本书非常有趣,作者通过竞选搭档、创意搭档、铁杆搭档、中外搭档、侦探搭档、圆梦搭档、知心搭档、硬汉搭档来描写的,当中还有樱桃地带,它包括樱桃收藏、樱桃联盟和樱桃记忆。
在竞选搭档里描写的是丁文涛和马小跳要报名竞选市长的过程;创意搭档里描写的是马小跳和他的几个铁搭档创造了一个跳跳电视台;铁杆搭档里描写的是马小跳和他的几个铁搭档在暑假最后的一个返校日帮助了一个戴珍珠项链的女人—也就是他们的校长;中外搭档里描写的是马小跳和他的铁搭档们认识了一个外国朋友,并给他起名叫“牛皮”;侦探搭档里描写的是马小跳和他的铁搭档们帮助了一位
被车撞的人,并帮他找到了目击者;圆梦搭档描写的是描写了大家帮助芭蕾公主的整个过程。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感受到马小跳他们虽然经历了许多困难,但是他们从不放弃,他们团结有恒心,有毅力,用友情的力量战胜了种种困难,最终获得了成功。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最谊是最宝贵的,团结就是力量。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呀,书对于人类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非常搭档》就是一本好书。
《非常搭档》里有齐心协力的竞争搭档;有非同凡响的创意搭档;有乐于助人的铁杆搭档;有永不分离的知心搭档;有游山玩水的硬汉搭档;有欢乐搞笑的中外搭档;有名符其实的侦查搭档;还有善良同心的圆梦搭档......而我最喜欢的是永不分离的知心搭档。知心搭档写的是林淑媛和乖乖兔之间的故事,林淑媛在美国,乖乖兔在中国,以前两个女孩都在中国的,可因喂林淑媛的父母离婚了,所以林淑媛去了美国。但乖乖兔和林淑媛的友情并没有结束,他们每个星期都写信,不写信都放心不下,这种友情真是难得。
这8组搭档,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当他们永不放弃,靠他们的友情和力量,用恒心,用毅力,战胜了困难,赢得了更深的友情。他们那无价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要知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会遇到困难,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如果我们身旁有几个真心相对的朋友,我们互相帮助,共同努力,一定会想稳重的8组搭档一样,一次又一次的取得成功。
我经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跟朋友吵架,但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真挚的友情是多么可贵,不要失去了再挽回。那时候,已经晚了,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友情是无价的,没有什么比友情更可贵!
今年暑假,我读了,杨红樱写的,《非常搭档》,这本书是由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几个小部分组成的。
第一个部分是由淘气包马小跳超级市长的一小部分时间:超级市场竞选决赛。地点:飞天大厦三十三层大厅。人物:马小跳,丁文涛,林子聪,完美女孩。简称竞选搭档。
第二个部分是由淘气包马小跳跳跳电视台一小部分时间:晚上6:40分。地点:跳跳电视台。人物: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关键角色:电视台导演。简称创意搭作文档。
第三个部分是由淘气包马小跳开甲壳虫车的校长中的一小部分。时间:暑假的最后一个返校日,地点:老地方人物: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关键角色:开红色甲壳虫车的女人。简称铁杆搭档。
第四个部分是由淘气包马小跳叫牛皮的插班生中的一小部分。时间:马小跳生日当天地点:马小跳家里。人物: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关键角色:杜真子简称中外搭档。
在这几个故事里,我印象,最深刻的事,圆梦搭档。
杨红缨是我国目前著作最畅销的童话作家,我曾读过她的《女生日记》、《笑猫日记》。这个假期,我又读了她的《非常搭档》,感觉她的作品不但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还有了一些新的感悟,并让我增长了智慧。
这本书描写的都是和儿童有关的故事。淘气包马小跳想去竞选“超级市长”,本来同学们认为他要落选,但是他去做过民意调查,答出的问题让评委们耳目一新,最后得了9、85分,他又成立了一个“跳跳电视台”,拍了DV,电视台都播了。他和他的搭档们,经历了好多事情,展现了他的聪明才智、、、、、、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认为马小跳是个了不起的学生,他虽然学习不太好,但是他总能别出心裁,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他的那些想法符合实际,深入民心,连我看了也不禁叫好。
马小跳只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学生,他去竞选“超级市长”时做的民意调查,就想到让城市的人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这座城市是一座让人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城市的性格就是快乐。我和马小跳的年龄相似,我就从来的没有想过这么多的事情,我总是认为作为一名小学生,只要把学习搞好就行了。读了这本书后,我又认识到学生读好书是很重要的,但是从小也要关心国家大事。只有了解各方面的情况,才能算是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杨红樱的作品还有很多,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还要继续读她的其它作品。
我到了姥姥家。因为有时无聊,我就会拿姐姐的书看。
《非常搭档》读后感
我到了姥姥家。因为有时无聊,我就会拿姐姐的书看。无意间,我看到一本杨红樱的《非常搭档》。
这本书讲述了杨红樱笔下的淘气包(马小跳)、企鹅(唐飞)、夏林果、小非洲(马天宝)、吴缅、牛皮(美国男孩本)、冉冬阳等人经过一些事情,成为了搭档。有圆梦搭档、中外搭档……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圆梦搭档”这一章。马小跳、夏林果等人为了不让记者打扰“小英雄”马天宝和“芭蕾公主”的生活,成立了“圆梦行动小组”来帮助他俩。
最好玩儿的是“中外搭档”;最正义的是“侦探搭档”;最坚强的是“硬汉搭档”……
如果你想被吸引,那就一定要看《非常搭档》哟!
小王子读后感
夕阳最后的一丝余晖绕过窗棂,轻巧地落在煮面上,轻轻合上书,阳光映在书的封面上……掩卷沉思,小王子,我有多久没倾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了?
《小王子》清新凝练的文风固然吸引人,而我却更感动于他用孩子式的眼光来看我们的世界,带着天真、纯洁、幼稚、无邪的目光。它不同于其他的童话,这位小王子没有显赫的身份,没有华贵的王宫,甚至没有童话般完美的结局,却更触动心灵。小王子只是一个孩子,一个和一朵骄傲的玫瑰花吵架,赌气离开自己的星球的孩子。他不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利益链条、教条礼法,他用纯洁天真洗涤人们利欲熏天的内心。小王子遇到过一个卖解渴药丸的商人,商人宣称一星期服下一丸就不用饮水,可省下53分钟,可以干更多的事情。小王子却想:“如果我节省53分钟,那我就悠闲地走向一泓泉水……”
现代社会,人们过分的看重效率,匆匆前行,却忘了停下脚步,倾听自己的内心花开的声音。人们越来越像冰冷的机器,麻木、高效、无悲无喜,用厚厚的铠甲包裹着自己。曾几何时,我们还能从容的走向一泓泉水,感受泉水流过掌心的清凉柔滑,品尝泉水清冽甘甜的味道,听听泉水淙淙泠泠的声响……而如今,匆忙的人们,早已忘记了倾听自己灵魂深处的声音。何不放慢脚步,卸下物质利益的包袱,感受生命的盛大、从容与美好?
社会让人感到冰冷,还因为缺少爱,缺少无私地爱着、奉献着像小王子和玫瑰花那样,向勇敢的说出“驯服我吧”的小狐狸那样的人。爱应该是耐心的、温暖的、宽容和博大的。爱如小王子那样全心全意的呵护玫瑰花,从它还是种子时,就耐心守候,终于等来了它的盛放;爱如小狐狸那样喜欢小王子,以至于爱屋及乌。“麦田让我毫不动心,而这,真是可悲!不过,你长着一头金发。那么你驯服了我,这就会非常美好,麦子是金色的,他就会让我想起你。并且,我会爱上那风吹动麦子的声响……”他爱小王子,所以他爱他以前并不喜欢的麦田,甚至整个世界。爱如玫瑰花,骄傲的外表下是颗充满爱的心,她的谎言掩盖之下的是浓浓的深情。所以,放下你的保护壳,闭上眼,用心寻找,用心感受,感受爱的温暖、芬芳与美丽。
安静的倾听你内心的声音,倾听爱的呼唤,耐心的等待内心花儿悄然绽放的时刻,想小王子一般,等待生命永恒的宁静温暖。抛开物质的束缚,抛开一切的浮华,去倾听生命的真谛。
谁的等待,恰逢花开……
前些日子,我看了一本名叫非常搭档的书,它的作者是杨红樱。题目说是非常搭档其实里面分好几种,有竞选搭档、创意搭档、铁杆搭档、中外搭档、侦探搭档、圆梦搭档、知心搭档、
硬汉搭档8个搭档。还有樱桃地带,其中包括樱桃收藏、樱桃联盟和非常记忆。
内容多半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里面的。比如:在竞选搭档的故事里,丁文涛和马小跳报名去当市长,初赛的要求是施政纲领演讲和才艺展示,可是马小跳一样也不会,正当他焦头烂额的时候,张达说;''跆拳道算不算才艺。’’后来经过几天的准备,马小跳如愿以偿的当上了市长。丁文涛羞得脸都红了。
读了《非常搭档》这本书,我心情开朗了许多,我知道了友情的力量是无价的。我希望大家都看看这本书,它很值得大家来用心的读一读。
这本书主要讲了8组搭档,他们经历了许多遇到困难,但他们永不放弃,靠他们友情的力量,用恒心,用毅力,战胜了困难,赢得了更深的友情。他们那无价的友情深深地感动了我。要知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会遇到困难,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如果我们身旁有几个和我们真心相对的朋友,我们互相帮助,共同努力,我们一定会像文中的8组小搭档一样,最终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很佩服他们那种“友情的力量”,我希望同学们能珍惜现在所有美好的一切,尤其最真挚的友谊,不要失去了,才知道挽回,要知道,那个时候,你再后悔,也都是没有用的,世界上没有商店里有卖“后悔药”的!我也有一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有时我们还会闹一些小矛盾,但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看中我们之间的友谊,当再闹矛盾的时候,我会主动地为对方想一想,因为友谊是无价的,没有什么比友谊更珍贵。
同学们一定要记住:友谊的力量是无价的,友谊万岁!
我看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最近刚刚看过的一本书,非常搭档。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杨红樱写过许多是,但我喜欢非常系列一点。
这本书的搭档有非常多,有:竞选搭档,创意搭档,铁杆搭档,中外搭档,侦探搭档,圆梦搭档,知心搭档,硬汉搭档。这些搭档里面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知心搭档里面的林淑媛,她除了数学,其他功课各各都是0分,可她很寂寞,她一个朋友都没有,但是,林淑媛经常和她的在国内的朋友乖乖兔,在寄信,所以,林淑媛感觉一点也不家门。
我也有过和冬阳和淑媛这样的知心搭档,我的知心搭档是周颖,我们俩是我们那边寝室的叠被子搭档或集团,我们那边寝室的人要叠被子或毛毯的时候,我们俩就会帮她们。
看了着本书,你们也会发现自己也会有一个知心搭档的。
我又犯老毛病了,就是缠着妈妈陪我逛书店咯!终于在我的精挑细选中把一本《非常搭档》带回家。这本书出于杨红樱阿姨之手,我曾读过她的作品:《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女生日记》,《男生日记》......哦,还有我最爱看的《非常老师》。我要介绍给你们的是《非常搭档》,它主要讲了四个调皮蛋—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是班里出名的主角。这本书包括《竞选搭档》,《创意搭档》,《铁杆搭档》,《中外搭档》,《侦探搭档》,《圆梦搭档》,《知心搭档》,《硬汉搭档》。其中我最喜欢的竟是《竞选搭档》,这是为什么呢?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吧:
马小跳要去飞天大厦33层大厅去竞选“超级市长”,去参加的人都是班上比较厉害的人,给他增加了不少压力,减少了很多信心。马小跳眨着那对可怜巴巴的眼睛,眼泪快流出来的时候,到他去抽序号了,他抽了个最后,下午才参加比赛。时间飞快地流逝,到了他,他穿着张达的武术服去表演,没跳几个动作就摔的一塌糊涂,他穿的那套衣服实在太大。马小跳看这招不管用了,然后他就把他调查人们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的调查表交给评委,评委对这80份的调查表很感兴趣,最后马小跳的赢得的掌声最多,林老师甚至发出了尖叫声。我也想去参加“超级市长”的竞选,我觉得当一个市长,应该没有自己的虚荣之心,而应该为别人着想,为残疾人伸出援助之手,为人们创造一个和谐完美的世界。
虽说《竞选搭档》不如后面的那些风趣,幽默,但从中却能看出马小跳的坚定决心,坚持不懈。哥们儿的力顶支持,互帮互助。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在生活中遇到任何挫折困难都不能退缩,说到一定要做到,决心要坚定,不能半途而废,但与此同时还需要家人,朋友的支持认可,这样成功就会变得快快乐乐的!
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简单的说,就是看完书之后的感触写下来的文章。写读后感能拓展视野,发展思维能力,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那么,读后感应该怎么样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精心整理的《课外书读后感范文分享800字模板》,欢迎您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
我最喜爱的课外书是《西游记》,它带给我很多启发,使我如获至宝。
《西游记》讲述的是师徒四人一路坎坷、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回真经的故事。下面我就向大家说一下师徒四人的特点:
孙悟空:他性格刚强,神通广大、有勇有谋。但他暴躁、好动、鲁莽、易被激怒,可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每次遇到妖魔鬼怪,他都立下大功,成为西天取经路上不可缺少的人物。
猪八戒:他本是天宫的天蓬元帅,可因他贪财好色,被贬下人间,错投了猪胎。后经观音菩萨点化,被唐僧收为徒弟。可每次战斗不是输就是跑,甚至被妖怪捉走。不过,每次孙悟空被师父赶走,都是他耍小聪明,把孙悟空给劝了回来。
沙僧:他虽然有勇有谋,可是他战斗力不强,每次都被妖怪打退,这时就会喊:“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
唐僧:他为出家僧人,一心向佛,不食人间烟火,不知道神魔之间的是是非非。
就是这样的师徒四人,带给我们一个哲理: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二)
书是什么?书是一把智慧的钥匙,让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书是什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向自己的目标和理想逼近;书是什么?书是人类极大的财富,让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书像什么?书像一把梯子,让我们一步步登上知识的殿堂。
我是个较好动的男孩,但是平时比较喜欢看一些课外书。所以我的家里有一大书橱的课外书,什么《海的女儿》啊、《安徒生童话》啊、《话题作文》啊、《老舍散文》等,都是我喜欢看的类型。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属《老舍散文》了!
《我的母亲》是一篇叫人落泪的挚情之作,老舍这时“絮叨”起母亲的家里长短,是不吝笔墨的,他那么细微的描写,只是为传达一个朴素的道理:“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这句简单意深的情语,分明是由母亲用血汗灌养生命的景语结晶成的。
老舍的确是用文字绘画的丹青妙手,勾描人物,涂抹风景,无论笔墨或浓或淡那力透纸背的功夫,那令人捧腹的幽默,一看便知只能是老舍的。
我是极其的偏爱老舍幽默散文的,随便哪一篇,每次读了,从来没有觉得过时和厌旧,他幽默的一切人和事物,有许多仍然在现在的生活里徜徉。
老舍散文大雅若俗,针头线脑,婚丧情私,风俗物事,只要如实地闲扯下来,便成就了妙文佳构。
(三)
《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一次次的思考。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身世凄凉的小女孩:安妮。安妮出生不久就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6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又被送到了孤儿院。11岁的时候,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莉收养了她。她天性活泼乐观,因为天真和爱幻想闹了不少笑话,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正的爱。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却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留在了家乡当了小学老师。故事中的很多描写都很有趣,很感人。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自己。故事中,安妮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却放弃了学业。在她心中,亲情铁定是最珍贵的。而我呢?想起那件事,我不禁自愧不如。
那是一个冬日,天气很冷。妈妈有事要出门,就让我帮她洗碗。我端起碗,走进厨房打了一盘水,准备开始动工。可当我的手碰到那冰冷的水时,不禁打了一个冷颤。“这天气真冷,洗碗多累呀。不如让妹妹帮我洗呢!”我突然有了主意,身不由己地往妹妹的房间走去。“妹妹,和你商量个事。”“嗯,什么事?”“帮我洗碗好不?”妹妹放下手中的书:“可以。”说着,他蹦蹦跳跳地走进厨房。“妹妹在看什么呢?”带着疑问,我拿起那本书。翻开第一页,一行黑色的大字出现在我眼前:生死之托。“生死之托?”不容得我细细思考,我的好奇心就促使我看了下去,当看到故事中的姐妹兰妮与贝莉以生命相托时,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贝莉的那句“你是我姐,我相信你”仿佛在我耳边升高了20分贝。我感觉脸上红辣辣的,丢下书冲进了厨房,我要让那刻骨铭心的亲情在我内心深处扎根。(.)
世界上,亲情是最珍贵的。多少人把它带到人间。有点母亲,在大地震中咬破自己的手指给儿子吮吸;有的女儿,放弃学业照顾身患重病的爸爸;有的兄弟,捐出自己的肝给家人。有的爸爸,在被刺穿心脏的情况下将女儿平安送到美国。
……
为爱,为情。我们享受亲情,也从中送出一份亲情吧。
《灰尘的旅行》是高士其爷爷的一部科普精选集,先讲述了细菌的身世、习性及其与人类的关系等,然后讲述了科学家对细菌的分类,细菌在人体内的活动等趣味知识,最后讲述了造纸、炼铁等科学类故事,其文风轻松平易,语言生动诙谐,我喜欢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细菌非常小,放大一千倍才有可能看见它,它还很多,可以分为六大类,有放线菌、丝菌、枝菌、球菌、杆菌和弧菌。它会污染空气、水源、泥土,让人类、动物生病,让食物发酵、变酸,我还知道了高温可以杀死它们。
我最喜欢其中的《菌儿自传》,我知道了细菌是如何生长、存活、繁殖的;它们最喜欢潮湿、阴暗、脏污的环境,那是它们的天堂,相反,在干净的环境下,它们很难存活。因此,我明白了保持卫生的重要性,不光要做好个人卫生,还要保护环境。
生活当中细菌也是无处不在,有一次妈妈把冰箱里的饭直接拿来吃,我赶忙对妈妈说:“妈妈,隔夜的饭里面有细菌,不能直接吃,必须加热透了才能吃,不然会肚子痛的。”妈妈夸我:“你学的真多呀!”
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读起来一点也不枯燥。读完了,你还可以收获许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你喜欢吗?喜欢,就快去买吧!
说到细菌,大家的第一感觉往往就是肮脏,因为我们生病大都与细菌有关。但是,当我看过《灰尘的旅行》之后,我发现细菌其实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读完文章,我才知道,原来细菌乃是地球上最早的生物之一,还是人类离不开的生物。文章里说,它们(指细菌)有的生活在水里,有的生活在土壤里。细菌有好有坏,乳酸杆菌、酵母菌和霉菌等,为我们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呢!
读完整本书后,我不禁产生了许多疑问,文章说是作者代细菌来写的,可是它写的字蚂蚁都看不见,说的话连苍蝇都听不见,作者又是如何知道细菌的心声呢?为什么细菌会拥有不死的精神呢?为什么细菌怕火呢?……这些问题像米缸里的大米一样,数也数不清楚。我觉得细菌可能怕火苗太烫了把自己烧着,一生不得触碰火苗。细菌本是很可怕的,它让我们身体出现问题,生病了我们就要去打针,输液,还要吃小朋友最不爱吃的药。可是作者高士其爷爷笔下的细菌都是一个个小可爱。作者将自己看做细菌,大胆想象,应该是为了让人们改变对细菌的看法,让人们不再畏惧细菌。如今我已经不再害怕细菌,只有一部分细菌会让我们生病,不必小题大做,只要默默的把它们当做好朋友就好。当然要注意个人卫生,注意防护,不要让坏细菌有机可乘。以后的时间,我便可以大声的和你打招呼,我这个小小的透明坏蛋朋友。
细菌啊细菌,我已经把你当成了好朋友,你可别来祸害我哟!我的细菌朋友!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让你知识丰富;读书可以让你了解国家大事;读书可以让你感受到世界上一切的美好感情
而我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很大的感想,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以惊人的毅力成为了一个传奇式的英雄人物。我被他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
保尔从小顽强,不管老师对他怎样他都没有怨言。他生活贫苦,但他的决心没有动摇,他决心参加红军。他16岁参加红军,20岁加入俄共(布)。在参加红军的那段时间他十分辛苦,他穿着破烂的衣服,撒着又破又扎人的草鞋,每天都翻山越岭,有时候走的路多,他的脚都磨出了血泡。他受了这么多的痛苦,他还说:我是红军战士,受这点痛苦不算什么!有一次在国内与敌人打仗时,不幸身负重伤,后来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在深陷绝境的情况下,他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决定写小说,他拿起了和平的武器笔。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他创造出了永垂不朽的杰作,实现了重返战斗岗位的理想。
读了此书,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再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精神。
在生活中,我们能有保尔这样的精神吗?一个小女孩让爸爸给她买学习机,他爸爸没给买,这次考试没考好,她就说因为爸爸没给她买学习机才没考好,可有的人没买考得比她还好。原来我们没有取得成就都会以为是条件太差,现在再想想,应该不是了吧!一个残疾人都有这样的精神,如果我们一个普通人都没有这样的精神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一个人只要胸怀远大的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去不懈的努力奋斗,就不会为不理想的客观条件束缚,就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能发挥自己的潜能,胸有成竹的去获得成功。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价值何在?保尔?柯察金为我们做了圆满的的回答。
向自己的目标努力吧!
今年寒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我很喜欢沈石溪拟人的写作手法。动物的外貌,神态描写更是细致入微。故事情节使我深受感动。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是因为母狼紫岚过度疲惫,当它回去叼最后一只公狼崽的时候在半路中晕倒了。结果最后一只公狼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的长子,黑仔被金雕吞食,它的第二只狼崽在一次捕猎行动中,落入了猎人的陷阱中。第三只公狼崽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决定再生一窝狼崽。但它过度的操劳使自己过早衰老。所以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找到了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并跟它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它为了自己狼孙的安全,竟然会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这就是爱的力量。由此可见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同时它身上永不放弃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做《小天使海蒂》。读了这书之后,我感触很深。我知道了海蒂是一个活泼、善良、可爱、善解人意、关怀他人的一位小女孩。从中我体会到海蒂的可爱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棕色的头发,白色的皮肤。我还体会到海蒂是一个体贴别人的孩子奶奶,明天我还来,还来读给您听从还、您中表现出海蒂非常尊敬老人,对人体贴入微。还说了海蒂非常善解人意咦?奶奶您家的房子怎么破了一个大洞,明儿我就叫爷爷来帮您修,好吗?从来字中表现了海蒂非常懂事。啊,真美!玫瑰色的雪!哇,岩石上长满那么多的玫瑰花!呀,慢慢变成灰色了。哎呀!哎呀!全不见了!完了,贝塔!从这里我感受到海蒂的天真、可爱。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颗纯真善良的心,能融化最为寒冷的坚冰,唤醒温暖的亲情。
快乐我与大家分享,果实我与大家共享!我想大家听了我的介绍,可能对《小天使海蒂》更加了解吧!那就让我们一起去书中探险吧!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觉得特别的惊讶。一只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蟋蟀,竟然会弹奏一首首歌曲,这实在是让我钦佩呀!
这本书里讲的是:一只老鼠的名字叫塔克,它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车站的一个废弃的排水管出口上,这根排水管就是他的家。
每个星期六的晚上,玛利欧都替他爸爸照顾这个报摊。玛利欧哟喝着:“最新的报纸,最好看的杂志!”没有人停下脚步,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整整一个晚上,他只卖掉了十五份报纸和四本杂志。他一边叹着气,一边猛搔着自己的耳朵。
这时,玛利欧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么久了,纽约市里各种各样的声音都听遍了,听过火车隆隆的奔驰声,当它们转弯时铁轮子在轨道上磨擦所发出的尖锐叫声。还有汽车的爆胎声,披摁得震天响的喇叭声,还有猛踩刹车时发出的刺耳怪声。不但如此,他还听过车站里挤满人潮时,那种人声沸腾的吵闹声,狗吠声、鸽子展翅......他都领教过了。就是从来也没听过这种声音。
玛利欧觉得自己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就从书报摊后面钻了出来,站在那里等着。当他又听到了这声音时,他走了过去,空气里只有那种似有似无的呢喃声。于是玛利欧他走到了那一堆吹得贴在水泥墙边的废报纸旁,然后一张一张地检视着,再放到一边去。玛利欧终于碰到了地面,就在这堆垃圾下面,他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昆虫,他把这只小昆虫放在了手心里,看了一会儿,“是蟋蟀,他惊叹着。
于是玛利欧把这只蟋蟀放在了火柴盒里,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柴斯特。
有一次,柴斯特和塔克正说话,来了一只猫,柴斯特吓的躲到了火柴盒里,塔克转过头一看,对柴斯特说:“别怕,它不会吃了我们的,我们是好朋友,它叫亨利。”柴斯特听了这才放了心。
过了几天,玛利欧去了中国,找到了冯赛,冯赛还给了玛利欧一个蟋蟀笼子,柴斯特很高兴。冯赛还给玛利欧讲了一个故事......最后冯赛马还加了一句:“这个笼子还是有个国王的呢!”这个蟋蟀笼子的上面一层比一层小,最上面的就是尖顶了。
有一个晚上,塔克睡在了柴斯笼子里,还拿了两张两元的钞票,一张当枕头,一张当被子盖在身上。柴斯特靠在钱箱上睡着了。
它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躺在一个大树桩上,吃着桑叶,桑叶的味道又苦又酸,当柴斯特醒来一看,它居然吃了两块钱,它吓得魂飞破撒。就因为这件事,玛利欧的妈妈把柴斯特罚了,罚的是禁足。塔克知道了这件事,把它在排水管的时候,自己冒着生命危险的积畜给了柴斯特当赔偿。
第二天,玛利欧的妈妈看见了两块硬币,柴斯特还正躺在两堆硬币的旁边。
下面就是我说柴斯特的历害了。
有一次,柴斯特和塔克还有亨利举办什么宴会,它们还弄了一些吃的喝的,柴斯特还用自己的翅膀演奏了一曲歌。塔克觉得太好听了,就转了一个圈,不知道打翻了一个东西,把报摊烧了起来,周围的人看见了就来到了报摊旁了。
第二天早上,玛利欧的妈妈看到了非常的生气,这时,柴斯特不仅用它的翅膀弹奏出了玛利欧的爸爸妈妈最喜欢的歌曲《重归苏莲托》,玛利欧的妈妈听了很开心,本来她想柴斯特扔了,现在她不想了。
从此以后,玛利欧的妈妈还给柴斯特送好吃的东西。有一次,史麦德利先生来了,他听玛利欧说:“史麦德利先生,您好,我的蟋蟀会唱歌!”刚开始,史麦德利先生还不相信,最后还让柴斯特登上了报纸。
过了几天,大家都来听柴斯特演奏会,一圈围着一圈,连马路上的警察都拦不住人们。这回,柴斯特可是大出风头了,它不仅给大家带来了美妙的歌声,还让白利尼一家赚了一大笔钱。
柴斯特给大家演奏了几天,它觉得太累了,就和塔克还有亨利吃了一顿大餐,就乘着火车回康涅狄格州了。
《星际穿越》是一部让人震撼的好片,这部片子确实考验脑力,很多的专业术语大烧脑细胞。好在,无论关于宇宙的知识多么复杂难懂,人类的情感却总是简单。这部片子,仍旧能读出爱、希望和信任。
“爱是一种力量,让我们超越时空的纬度感知它的存在。”影片中,库柏在太空中几次观看孩子发来的视频,我都跟着热泪盈眶。特别是当时间变慢,他们从巨浪中逃生归来时,地球上已经过去了23年四个月零八天,库柏一一翻看之前的视频记录,儿子毕业,结婚,生子,遭遇亲人的死亡,放弃对父亲活着回来的期待,女儿第一次出现在屏幕,表达对父亲的爱跟思念,这些情节很令人感动。
正是因为爱,因为要拯救孩子,库柏才决定离开心爱的家人,踏上穿越的旅程。其实,在我们心中,根本就没有抽象的人类,没有抽象的爱,我们的爱是凝结在那些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的人身上的,它既是纽带,也是生命繁衍的意义之所在。假若没有爱,生命存在又有何必要呢?这也是为何B计划终归无法实现的原因,从理性上,人类可以以抽象的整体繁衍生存下去,但在情感层面,冷冻的受精卵繁衍出的人类是没有存在意义的。
爱,让我们战胜孤独和恐惧,甚至,在死亡之前的那一刻,我们眼前会浮现出孩子的面孔,爱让我们无法轻易撒手而去。“面对浩瀚的宇宙,没有心里的爱和勇敢,我们就真的太渺小了。”爱让渺小的人类变得强大,给了我们垂死挣扎的勇气和无法放弃的理由。
也因为爱,我们愿意怀有美好的希望走向未来。我们能够去忍受无尽的孤独,不肯放弃。墨菲为爸爸离她而去感到愤怒,甚至后来她以为爸爸抛弃了她,然而在内心深处,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当然他的爸爸库柏更是从来没有放弃,困境之中,希望是我们唯一和最后的拥有。
在爱和希望的背后是信任。我们相信那个爱我们的人不会抛弃我们,他会回来,然后我们愿意等待,也才能够接受到来自对方的讯息。
今天,我们来读巜灰尘的旅行》这本书,这本书讲了有灰尘的地方和一尘不染的地方,讲得很有意思,我提议大家一起去买哦!
这本书分成两部分,一是“灰尘的旅行”,是高土其的“科学趣谈”类文章,里面包含《灰尘的旅行》《土壤世界》《细胞的不死精神》等;二是“细菌与人”,是高土其“科学小品”,里面包含《细菌和人》《细菌的衣食住行》《清水和浑水》等。
高土其爷爷用拟人化的手法,将深奥神秘的科学知识,讲得形象生动,为我们揭开科学的面纱,下面让我们进入书本的世界,寻找文字钥匙,开启知识的大门吧!
我们都知道灰尘是地球上永不疲倦的旅行者,它随着空气的动荡而漂流。而真正没有灰尘的地方,只有科学家的实验室里面才能人为造出来,在晴朗的天空下,灰尘是看不见的,只有在太阳光线从百叶窗的缝隙里射进黑暗的房间时,才可以清楚地看到无数的灰尘在飘动。
哎呀,时间不多了,下次再讲给你听,记得是《灰尘的旅行》哦!
我利用课余时间,认真阅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书中的情景深深地吸引着我,读后,使我深受感受。
鲁滨逊他为了做自己喜欢的事,不顾父母亲的劝阻,放弃自己原本可以过得无忧无虑的生活,为自己的理想做好准备。正当他第一次踏上理想之路时老天爷似乎反对他,认为他这样做非常不孝,想给他吃点苦头,让他迷途知返。可鲁滨逊坚强的毅力让他乘风破浪永不退缩。在遭遇了一个毫不知情的小岛上,没有任何求生工具让他存活时,可他却意外地遇到了破损的船只,上面有许多粮食。这让他的求生欲望更加强烈了。难道这是老天爷对他的一种挽救吗?我想并不是,而是他的毅力和求生的欲望给他带来了奇迹。就像哈弗女孩刘亦婷,她的不懈努力,从不气馁的精神,让他同时被四所知名大学录取了。鲁滨逊最终也不是靠自己不放弃,坚持的精神走出了小岛,回到故乡,后来过上了安逸的生活。我觉得我们大家都应该学习鲁滨逊不怕困难,面对困难永不低头的乐观向上的精神,不管遇上多大的困难,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勇敢的活下来。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争取坚决不能放弃!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动脑子想办法克服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读后感大全栏目精选:“刷子李读后感”,欢迎阅读。
读后感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用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作品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我们可以撰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对作品的看法。你最近在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精心收集整理的刷子李读后感,带给大家。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在我们上语文课时,老师给我们上了23课《刷子李》。
这篇课文选自《俗世奇人》。刷子李是个平凡的人,但却拥有一身绝技:刷浆时身上绝没一个白点,他的徒弟曹小三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从师傅刷子李的口中得出一个结论:绝技是不能靠一天练出来的,而是每天都认真的练习。
这让我想到了自己,不由自主的红起脸来:小时候突然想学溜冰,总是摔跤,死皮赖脸地不肯去学,耐着性子说:“如果再逼我学,我就离家出走了,再也不和你们见面,不和你们说话了。”现在想起来真是愚蠢,当时还认为自己的父母不爱我了,不,其实不是这样的,正是因为他们爱我,才会让我去学溜冰,从小磨炼起来。
现在想起来如果当时能不断努力磨炼,忍住那一次次跌倒的痛,现在说不定已经是溜冰高手了。
所以,我觉得坚持不懈,不断努力,才能使自己在生活的舞台上,绽放出属于自己的迷人光彩!
刷子李,一个平凡的人,却又不平凡的刷墙技术。《刷子李》这篇课文,充分表现了刷子李在刷墙的动作。让我们见识到了“技艺高超”!
他技艺高超在于他刷墙的时候穿一身黑衣服,只要身上有一点白点就白刷不要钱,他敢于挑战!
这是传说,人信也不会全信。行外的没见过的不信,行内的生气愣说不信。
一年的一天,刷子李收曹小三为徒弟。当徒弟的开头总是端茶倒水点烟,跟在屁股后面提东西。曹小三当然早就听说过师傅那手绝活,一直半信半疑,这回非要亲眼瞧瞧。
那天,曹小三头一次跟师傅出去干活,到镇南道给姓李的人家新造的楼房刷浆。到了那儿,刷子李跟管事的人一谈,曹小三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按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屋子。这楼房大小九间屋,得刷九天。干活前,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服黑鞋。穿上这身黑,就好像跟地上一桶白浆较上了劲。
一间房子一个屋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屋顶尤其难刷,蘸了稀溜溜粉浆的板刷往上一举,谁能一滴不掉?一掉准掉在身上。可刷子李一举刷子,就像没有蘸浆。但刷子划过屋顶,立时匀匀实实一道白,白得透亮,白得清爽。有人说这蘸浆的手法有高招,有人说这调浆的配料有秘方。曹小三哪里看得出来?只见师傅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好像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面“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啪啪声里,一道道浆,衔接得天衣无缝,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可是曹小三最关心的还是刷子李身上到底有没有白点。
刷子李干活还有个规矩。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大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下一面墙。此刻,曹小三借着给师傅倒水点烟的机会,拿目光仔细搜索刷子李的全身。每一面墙刷完,他搜索一遍。居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粉点也没发现。他真觉得这身黑色的衣服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
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小三给他点烟时,竟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黄豆大小。黑中白,比白中黑更扎眼。完了!师傅露馅了,他不是神仙,往日传说中那如山般的形象轰然倒去。但他怕师父难堪,不敢说,也不敢看,可忍不住还要扫一眼。
这时候,刷子李忽然朝他说话:“小三,你看见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名气有诈,是吧。傻小子,你再仔细瞧瞧吧——”
说着,刷子李手指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那白点即刻没了,再一松手,白点又出现,奇了!他凑上脸用神再瞧,那白点原是一个小洞!刚才抽烟时不小心烧的。里边的白衬裤从小洞透出来,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
刷子李看着曹小三发怔发傻的模样,笑道:“你以为人家的名气全是虚的?好好学本事吧!”
曹小三学徒的头一天,见到听到学到的,恐怕别人一辈子不一定明白呢!
刷子李技艺高超,坚持不懈,我们应当学习他的精神。
今天,我读了文章《刷子李》,深有感触。
文章主要讲了:刷子李刷浆身上没有白点,如果有白刷不要钱。大家都半信半疑。一天,刷子李带徒弟曹小三去刷浆,坐下来休息时曹小三就去看看有没有白点。突然曹小三发现了一个白点,原来那是刷子李抽烟时___的一个洞。
读完文章,我深有感触。我十分敬佩刷子李刷浆的手艺。有句话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形容刷子李,是在适合不过的了。我觉得刷子李是个真正有手艺的人,他刷浆是身上不光有白点,更向个音乐大师。当曹小三发现刷子李身上有白点时,我都慌了,原来那是刷子李抽烟是___的一个小洞。我觉得这件一服有一种威慑的力量,好像白色的粉浆都不敢滴在上面,牢牢地粘在墙上。刷子李最后对曹小三说的话表面的话表面漫不经心,实际上是语重心长。这也让我很配服。他想告诉曹小三:本事人必须有本事,本事是苦练出来的,有了本事才能有尊严。
我十分配服刷子李的本事。我的生活中,也有在样的例子:我很想学滑板,叫妈妈帮我买了一个,于是我天天去练习,终于学会了滑板。而且还会玩很多花样,每一个动作朋友都投来羡慕的眼光。
我希望能学习刷子李,做个本事有尊严的人。
作品是什么呢?当我们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产生了新的理解或者感触时,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生命化妆读后感,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生命的化妆》读后感
品读着林清玄的《生命的化妆》,思绪如作者一样,经历了一个柳暗花明的过程。
作者的话犹如涓涓细流,让我明白了:生命不只是平淡岁月的流淌过程,不只是四季花草的荣枯过程,也不只是人间沧桑的变换过程,而且是人们内在情感丰富的过程,是我们内在品德完善的过程、内在灵魂铸就的过程。
生命需要化妆,然而,人们却更多的注重表相的化妆,其目的是使自己在芸芸众生中获得一个凸显的位置,令人注目。
殊不知,生命的化妆应是一种精神的充实。缺少精神的生命,是一种平庸或僵死的生命。而生命的充实,源于精神的充实。
表相的化妆,的确能让人掩盖自身的缺点,改变一些所谓的气质,在虚荣的称赞中,变人们外表的形象,获得片刻廉价的满足。而生命的化妆,则能彰显我们浓烈的个性色彩,突出我们优雅的个性气质,让灿烂的阳光永驻我们的心房。
因此,人生的旅途上,我们要改变自己的气质,更要充实自己的精神。要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就要博览群书,让人类文化的知识营养滋润我们的心灵;要欣赏艺术,让那些绮丽的自然或人文风光,拓展我们的视野;要如此的化妆,才会使我们的生命之花永不凋谢。
聆听林清玄娓娓的叙述,感受他诚挚的话语,我想说:高贵的生命,不只是外表的装潢,更是本质的化妆。
林清玄原本对化妆师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听了一位资深化妆师的话后,让他对化妆师肃然起敬。
原来,化妆师的最高境界是给生命化妆:睡眠充足,注意运动,这样改善皮肤,精神充足,比化妆有效得多。甚者,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
就像写作,不是三流的文字化妆,二流的精神化妆,而是追求一流的生命化妆。
由此,林清玄悟到了做人的真谛:在这个世界一切的表相不是独立自存的,一定有它深刻的内在意义,那么,改变表相的最好方法,不是在表相上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
正如那位化妆师说的,化妆只是最末的一个枝节,它能改变的事实很少。是的,在相貌上的化妆,也顶多算个表面,没法改变内在,真正的化妆,是从内到外,对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精神品质与素养进行化妆。
生命的最高境界是无妆,是自然,而不是靠浓妆来打扮。只有品质的美,才是真正的美,真正的漂亮。只有给自己的灵魂穿上盛妆,才是真正的生命。
读此文题,脑海里不禁涌现如此问题:什么是生命的化妆?生命化妆的意义在哪里?
文章以作者林清玄与化妆师的对话行文,依次阐释了化妆的境界,化妆的实质以及化妆的层次。正如文末所言:“改变面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上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生命的化妆从不在于面相的修饰,它可以是心灵的陶冶,也可以是灵魂的净化。文中的化妆师将化妆和写作进行类比,从侧面写出了写作如同化妆,不应该仅从表面下功夫,例如采用过于华丽的辞藻点缀文章,而致使文章失去了大意,应从文章的主旨下功夫,透过现象发现本质。
纵观人类发展史,也是一个审美的发展史。人们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对美的定义越来越高,越来越苛刻,以致于许多人在重塑自己的道路上迷失,千篇一律的妆容,屡见不鲜的整容……但人们似乎忽略了,最终能征服大众审美观念的,并不是精致的脸蛋和鹤立鸡群的身材,而是由内到外流露出的高贵气质和外在体现的言谈举止。要记住,一流的化妆,是生命而非脸上的化妆。
那么,我们又应如何为生命塑造更好的妆容?首先,我认为最重要的是阅读,因为阅读能让身心得道净化,滤去疲惫;其次是运动,健康饮食和户外运动能给灵魂塑造更好的躯体。这样,在拥有化妆后的生命和强健的体魄支撑的同时,我们也不至于紧跟时代潮流的同时丢失了我们的灵魂。
在我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对化妆的理解是:化妆师通过化妆品,让一个人的脸变得不像自己,不是变得面目全非,而是对自己真容的遮掩。这样我觉得化妆品使人失去了自然美,但有些唯美的特效又是化妆而成的,让我为之折腰,这样我就产生了矛盾心理,化妆是什么?
文章中的化妆师说,化妆就像作者写文章一样。“最好的文章……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个生命。”这句话使我恍然大悟,像黑夜中迷失方向的人发现了一盏灯,并朝着灯的方向走去。写文章,会使用修辞手法美化,会添加自己的情感而打动读者,而这些就是给文章“化妆”,让它看起来平淡,却又蕴含着深刻的含义。
那么只有写文章才是一种化妆吗?实则不然,在生活中,给生命的化妆的事处处都有。莫言曾经说过:“我们都是远视眼,所以我们看不见自己身边的风景。”外卖小哥雷海为,在休闲时间背古诗,最终在中国诗词大会上夺冠。雷海为通过背古诗,为自己的生命化妆,让自己焕发光彩。近几年,有些大学生放弃了在城市中拿着高薪,过悠闲日子的优越生活,而毅然的选择了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到贫困地区当老师。许多人都不理解他们的选择,为什么他们大老远的,到贫困山区做老师呢?因为他们想“把汗水洒在大漠里,用青春照亮孩子们未来的路。”这是援疆教师陈继红写的诗中的最后一小节。他们在用自己的知识教孩子们,让孩子们能通过知识来改变自己,改变人生。他们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的生命化妆,让自己的生命不似龟裂的黄土,而是阳光照耀下绿油油的嫩叶,以最自然的姿态展现给众人。
给生命化妆,不能局限于表象,心灵的化妆也不可缺失,“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没有一本书,让你爱不释手?有没有一篇文章,令你再三品味?于我,就是这本林清玄先生的《愿你,归来仍是少年》;而其中的《生命的化妆》,最让我心动。
《生命的化妆》主要讲述了作者与一位富有智慧的女化妆师的谈话以及作者自己的思考。起初,作者跟许多人的观点一样,认为化妆再有学问,也只是在皮相上用功。女化妆师告诉他:化妆的最高境界可以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自然”。这让作者刮目相看。接着,化妆师做出了这样的结论:“你们写文章的人不也是化妆师吗?三流的文章是文字的化妆,二流的文章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这不禁让作者陷入沉思。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改变表相要从内在里改革,而不是表相上下功夫;真正的美是内在的美,外貌上的美并不能证明心灵也是美丽的。在大街上走一走,我们总会发现化了好看妆容的人,身穿漂亮的衣裳。这就能说她是个美丽的人吗?未必。如果这时她又正好做出了不文明的举动,或者言语粗鲁,那就更无美丽可言了。
那位女化妆师还提到了写文章。是呀,写文章就像是在给人化妆,劣质的文章是词句的堆砌,并不能体现这个作者的个性,反而还扭曲了作者的品性。要谈真的好文章,那就是自然,字里行间充满了真实的情感,让人觉得正在读一个人的生命,一个美丽的生命。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学习化妆,但又有多少掌握了其中的秘诀?世界上有那么多想变美的人,但又有多少知道了真正的方法?我们要想变得更加美丽,就要先从心里改变。把心灵变得美丽了,外貌自然也就随着一起美了。毫无疑问,那些在皮相上用功的人,最难知道其中的秘诀和真正的方法。
人,为了使容貌更加美丽,悦人悦己,需要化妆。原本以为,化妆无非是在脸上涂脂抹粉、描眉涂唇而已,可读了台湾作家林清玄的《生命的化妆》,不禁暗笑自己的孤陋寡闻与浅薄无知,原来化妆还有这么多的讲究,这么多的层次。真正的化妆不是仅仅在脸面上下功夫的,是什么?是生命的化妆。作者借化妆喻人生,晓事理,可谓匠心独运,别出心裁。
文章从化妆师对化妆的见解谈起,指出化妆有不同的境界,而最高的境界却是自然,“让人家看起来好像没有化过妆一样”。要达到这“无妆”的境界,就要努力去改变气质,丰富自己的内涵,这是化妆师的见解,其实也正是作者要告诉人们的道理。一个人要想使自己变得真正美丽,不能只在脸上下功夫,而要“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才是“一流的化妆”,也正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人生真谛_“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上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即提高自身的素养和品位。
文章采用对话的形式,在作者与化妆师娓娓的叙谈中告诉读者人生的哲理,可谓水到渠成,自然托出,无生硬说教之感,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之妙。
当代学生如何在研习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美学文化和化妆品安全专业知识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注重身心健康与内涵修养,增强审美情趣与自我信心,在我看来很有效的一个方法就是读书,读好书。
林清玄先生在文中提到的三种化妆境界:三流化妆--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生命的化妆。这就是一句深刻而富有哲理的话,而我们从书中可以学到的以及亟待我们去探求的真理还有千千万万,在不断阅读,不断探求真理的过程中,我们的价值观也在悄然形成,所以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完善我们的价值观,我们就要多读书、读好书。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美妆护肤从奢侈品逐步转变为人们的必需品,有部分年轻人在自我修饰及选择美妆护肤品牌中存在误区,对美丽的定义趋向表面化甚至盲目追赶潮流。很显然这部分年轻人就是处于林清玄先生所阐述的三种境界中的三流化妆--脸上的化妆,甚至还有点勉强。一个人若太注重脸上的化妆,不可避免的就会忽略精神和生命的化妆,可是很多时候美不美、舒不舒服、有没有气质,不是单靠化妆品就能凭空勾勒出的,化妆更多的是起到一个辅助作用,来突出人本身的气质。道理在这了,那为什么这部分年轻人还是如此盲目呢,因为他们不够自信,而且还可能需要多下功夫来加强自身的内涵修养,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也不想以貌取人啊,我也有努力看到你的灵魂,结果你的灵魂也没比你的外貌美。这部分年轻人正是由于价值观的歪曲,精神世界的贫瘠,导致他们过分地去追求外在的化妆,又更加忽略了精神和生命的化妆,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最终只能趋于表面化并盲目追赶潮流。那如何打破这个恶性循环呢,正如我上述所提到的,读书,读好书,从内在来提升一个人的自我修养、培养信心,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是阅读对一个人气质提升的最好阐述。
读书,其实就是帮助我们进行精神化妆和生命化妆的最好方式。黄山谷有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人的容貌自会有好差,虽说通过好的化妆会有所改善,但所到底还是一些表面功夫,而读书带给我们的是由内及外,由里及表的升华。书味深者,面自粹润。读书体味的深的人,面容自然纯粹、滋润。读书可以训练一个思维敏捷的人,可以培养一个成熟稳重的人,可以造就一个前途无量的人,更能丰富一个医学生的精神世界,不至于在花花世界中迷了眼,乱了心,时常回味书中的内容,可以让我们对人生有更深的体味,坚守自己的那份信仰。品一本好书,就像在与一位智者交谈,获益良多;就像走进一座宏伟的宫殿,时而幽深曲折时而殿阁巍峨。读书,给我们的装扮是最自然的,是最融入一个人的气质的,这就是化妆的最高境界无妆,即自然。
我曾和大师林清玄一样,觉得化妆就是在人的皮肤表面下功夫,再高超的技艺也是用在皮囊上,但是读了这篇《生命的化妆》后,我觉得,我之前的认识是对化妆误解,那是一种很随意的了解,其实真正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这样的化妆每一个人都需要。
这篇文章主要谈论了化妆和写作的问题,文中那位智慧的化妆师说真正的化妆和真正的写作是一样的`。化妆有三层境界,最浅的一层就是在皮囊上下功夫,或者是早睡早起保持好皮肤。第二层是在精神上的化妆,多读书,改变自己的气质。第三层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比如拥有一个好心情,让生命里多一点阳光和灿烂。而写作的三层境界是拙劣的文章是辞藻堆积,改变了作者原有的气质。稍好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人眼球。最好的文章是作者感情的自然流露。这个时候的文章就不仅是文章了,更是作家一部生动的生活史。
现在大街上浓妆的姐姐很多,可是最吸引人的还是那些举止优雅,端庄的人,那些思想深刻,有自己见解和独立思考的人。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气质和对待生活的态度,倘若再有一副漂亮的外表,那就是趋近完美了。总是有的人虽然长相好看,但是没有礼貌,也不会让别人喜欢,这样的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
生命的化妆,是任何人都需要的。想要画好这生命的妆容,我想首先要乐观,面临巨大艰难时候,安之若素,对生活充满感激,善于发现生活里的美。多读书,改变自己的气质,我想那时候,自己就会变得不一样了吧!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相信大家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一定思绪万千,读后感的写作需要投入自己的真情实感。你想写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吗?或许你需要"关于在人间的最新读后感分享"这样的内容,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看完了《童年》,我就不由自主地又想看《在人间》,因为在我还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时候,能够多了解人间。
在人间里,高尔基能够说是经历了无数事情,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哪里容得这么多沙子。
他在鞋店当店员,在圣像作坊当学徒,在绘画师家帮忙,在轮船上做杂工,虽然并没有挣到多少钱,也没有学习到多少技术,可是他也有十分大的收获,那就是博览群书。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样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述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可是之后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可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忙的。
之后,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可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并且他把这位夫人成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梦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本事,生存本事,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一个小孩的眼里怎样能容这么多沙子,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很多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只可是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从《在人间》中我们能够学到很多,最重要的是我们更坚定了博览群书的信念,书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能够让人从人间到天堂。
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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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靠摘野果卖来的钱生活,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在人间》这本书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他先在鞋店、圣像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阿廖沙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如在这一段里:
星期六那天,我到阁楼上晒衣服,想起那本书,就将它拿出,读起来。我读的入了迷,一直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
我读的入了迷,耳朵听到大门口的门铃声,竟然一时弄不明白这是谁在拉铃,为什么要拉铃……
“你聋了!外面在拉铃!”保姆生气地说道。
我赶紧去开门。
“睡着了!”东家严声问道。他的妻子费力的爬上楼梯,抱怨我害她着凉了。那个老太婆骂个不停......
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死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
阿廖沙的童年多么悲惨啊,虽然他为了读书遭受屈辱、欺凌,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啊!阿廖沙是多么的伟大呀!他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也可以那么认真的读书,而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更要像阿廖沙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后来,阿廖沙通过这些知识,进入大学了吗,请看《我的大学》的读后感。
我想大家应该都听说过或者是看过这本书,让人难以想象到底是怎样的生活使高尔基写下这样丰富多彩的文字。不过当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了解这位作家的一生的时候,却很难将他的后半生与书中的主人公联系在一起。我发现即使这样一位写下如此文字的人,也在慢慢的丧失他的激情与才能,变得平庸。这样的反差把我的激情浇灭了大半,让我有些失落。人啊,你想着客观的看待他,可总不会把缺点想的太过分,可他就是这样,总会给你惊喜,有些时候坏的彻底,有些时候又那么高尚,多么矛盾的东西。
书的开头有这么一句话:“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以置信,竟然真的会发生那样的事。有许多事情我还想分辨一下,还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阴暗生活里,残忍的行为实在太司空见惯了。”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曾经拥有过文学上“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的俄罗斯文学史中,高尔基是其中一颗璀璨的明星。高尔基苦难的人生和顽强的拼搏精神以及追求理想的坚毅在这三本书里体现的真真切切。
童年是美好的,而在《童年》这本书里,阿廖沙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因为父亲去世而被迫来到了外祖母家,那里有残暴的外祖父,两个贪财的舅舅,讨厌的继父,阿廖沙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就这样度过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在人间》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的悲惨生活,他去鞋店做过学徒,也去跟绘图师学习,还去作坊里做工,在他做监工的日子里,他交到好朋友,读完后让人感到阿廖沙的生活多么不容易。《我的大学》讲了阿廖沙为了上大学,在外打工,吃尽苦头,一次爆炸事件使他差一点死掉,直到他去了一个渔场才开始了他的新生活。在读这个三部曲的时候,我被阿廖沙热爱读书渴求知识的精神所感动,也为他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伤心落泪。和他相比,我们的生活显得更加美好。
《在人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
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
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3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
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阅读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要像高尔基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dama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到了碦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今天,我读了一本主题学习丛书——《人间真情》,读完让我泪流不止。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有关父爱、母爱和友情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有关母爱的故事。《母亲的眼泪》、《合欢树》、《请系上保险绳》、《十一支康乃馨》、《寄小读者(通讯十)》等故事。在这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两篇是:《母亲的眼泪》和《十一支康乃馨》。
《母亲的眼泪》主要讲述了:母亲的家族遗传着失明,而她七岁的儿子的眼睛却炯炯有神,但是如果顺其自然,慢慢的,将来他也要失明。所以,母亲为了为他凑钱做手术,不辞辛苦经常晚上也要出去打工,她工作的时间完全超过了12小时。有好几次,她正工作的时候,眼前一片漆黑,她知道她即将失明,为了不让公司发觉,她凭听觉说话,凭记忆走路,她用一个黑色的、模糊的轮廓猜测这个世界。每次回家,她都会让儿子念存折上的数字,她深深地知道,存折上毎多一分钱,儿子就会离手术台近一步。直到那一天,她刚凑齐手术费,却被汽车撞了,她不顾自己的安危,陪着儿子做完手术,她流了一滴眼泪,正好砸中儿子的眼角。读到这里,禁不住让人泪水长流。
《十一支康乃馨》主要讲述了:母亲节来临了,我和弟弟去给母亲买礼物,原本能买一块巧克力和一束鲜花,可钱居然丢了。我和弟弟想到了一个可以赚到鲜花的办法,就是帮助花店送鲜花,每送一家赚取一枝鲜花,我们送了十一家,赚取了十一支康乃馨送给了自己的妈妈。这不光是他们姐弟俩的祝福,也是另外十一位妈妈的祝福呀!
通过这几个故事,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她可以把任何东西送给子女,可以为子女做任何事,却不求一点回报。就像《母亲的眼睛》一文中的那位母亲一样。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向《十一支康乃馨》一文中的姐弟俩学习,做一个心疼父母、体谅父母、孝顺父母的好孩子。
《在人间》是高尔基著名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它描写了高尔基自行谋生的经历,真实地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么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有吃有穿,什么都不要操心,只要学习就行,而那时高尔基却没有钱上学,过着艰苦的日子,还要给别人打工,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使高尔基来得轮船上,使他饱受了很多的生活苦累,我的热泪一下子从眼眶里掉下来,像一颗颗亮晶晶的水珠,它浸透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使我明白,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高尔基的年代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啊!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读了这本书,使我深深意识到: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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