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故事》读后感《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一”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鲁迅先生对《史记》的赞誉。《史记》是司马迁着手写成的,是我国第一部纪传史通史。它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是我国历史学和文学史上的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著作。不知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了历史,喜欢上了《史记》《资治通鉴》这类书。也许是从走进科学节目中获得的兴趣吧?莫名其妙的喜欢充实了我的暑假生活,使我对《史记故事》爱不释手。我足足看了八遍,越看越着迷。它像块儿吸铁石,天天吸引着我,成了我整个假期生活的寄托所在。我最喜欢读的两卷是高祖本纪和楚世家。汉高祖刘邦取得天下后,大摆宴席,席间,刘邦问群臣:”我之所以取得天下的原因是什么?“大臣们议论纷纷。刘邦则说:”各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我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我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我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我能放心任用他们,所以我取得了天下。“我觉得汉高祖刘邦很了不起,即使自己地位很高,也不会被成功所迷惑,能认识到自己的优缺点,能仔细听取群臣进谏,有才能、愿意为国效力的人,都能放心任用并得到提拔,我觉得这是很难得的。楚庄王也是位令人佩服的明君。他继位后,三年内只知道日夜享乐,还下令谁敢进谏,诛杀无赦。虽然大臣伍举用隐语的方式启发过楚庄王,但楚庄王依然荒淫奢靡,忠心的大臣苏从却对楚庄王说:”如果我的牺牲能够换来国君的清明,这是值得的,也是我最大的愿望。“苏从等人冒死进谏后,楚庄王开始全力以赴治理朝政,并惩罚不称职的各级官员,恢复了楚国以往的强大,楚国人民对楚庄王的做法非常拥护。楚庄王可谓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从一个昏君,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变成了一个英明贤能的君主。另外那些愿意冒死进谏的大臣们也让人敬佩。有一些人表面上好像非常忠心爱国,可是当祖国需要他们时,他们就退缩了。而文章中的苏从和伍举,为了国家的利益,放弃个人得失,甚至是生命,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我非常欣赏这样的人,他们是我的榜样,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这样的人,我会努力做这样的人。一遍遍的翻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里的一幕幕展现在我的眼前,《史记故事》精彩、深奥,让我快乐,让我满足。故事里的人物有的英明贤能,有的尽忠、有的尽孝;有的足智多谋,有的奸诈刻薄;有人让我深思,有人让我敬仰,有人让我感到惋惜,有人则让我感到惊讶和厌恶。都说读史使人明智,《史记故事》里蕴含着无数的知识和道理,我要用一生才能读懂。《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二以前,我总是问妈妈人类的祖先是谁,读了《史记故事》里的《五帝的故事》后,我终于知道人类上过的祖先是谁。五帝的第一人是:黄帝,这个大家都比较熟悉了,我们号称为炎黄子孙,指的就是我们中华民族都是炎帝与黄帝二人的子孙,这两位都是远古时代真实社会的统治者,炎帝同志不幸败于黄帝同志,所以虽然炎黄并列,并且炎帝居先,但是五帝中并没有炎帝这个人。黄帝同志姓公孙,名轩辕,故又被称为轩辕黄帝(他还有个号:有熊)。依照惯例,凡是统治者,一生出来都与众不同,黄帝同志号称是生下来不久就会说话了,简直是超级神童,长大后更是聪明的不得了。当时的统治者神家氏(通称,非特指三皇的神农)统治不力,诸侯互相打来打去,天下大乱。黄帝同志当然就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救万民于水火的责任,扫平四合,一统神州,完成了中华民族第一次民族统一的大业,基于他的这个杰出的功勋,所以被封为五帝之首。看起来黄帝同志的事迹有点闷,且慢,有精彩的,精彩的是黄帝平灭蚩尤的战役,虽然史记中只有: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及征师诸侯,与蚩尤(音chiyou)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这样短短几行的记载。不过其它史书中以及民间传说中的记载却非常精彩与有趣。传说中的蚩尤可不是一般的人,简直可以说是怪物,说它身高七丈,还有兄弟八十一人,个个铜头铁额,吃石头与沙子,刀枪不入,想想就知道如果真有这八十一个兄弟,那还用什么军队,就这些人就可以扫平华夏了。作为正义的统治者,黄帝同志虽然在开始的时候作战不利,但是很快就得到了上天的帮助,九天玄女亲自下凡,教导黄帝使用兵信神符,来蚩尤刀枪不入的妖法。蚩尤又请得风伯雨师相助,九天玄女就用”魃“(音ba)来了狂风暴雨,蚩尤又做妖法让天降大雾,黄帝同志制作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精密仪器”指南车“来指引方向,最终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作乱的蚩尤同志干掉,而且为了防止它死后阴魂不散,继续为害人间,还把它分尸,然后一块一块埋在不同的地方,彻底消灭了这个祸患。这样的记载终于满足我对于黄帝同志的好奇心,在记住黄帝同志的功绩的同时,也让我深深地记住了蚩尤这个勇于牺牲自己以成就黄帝功业的好同志。皇帝的作风,不愧是天子的行为,这让我心里有一嗖嗖凉风吹过,这真让我记住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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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女孩必读的101个故事》 这本书是散文集,主要分成几个大类:1、做富有的自己。2、发觉自己的聪明才智。3、健康成长每一天。4、良好心态助你成功。5、知识让你更加充实。6、让世界充满爱。7、做一个受欢迎的人。8、向好榜样学习。9、读历史,长智慧。
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梦,都希望梦想成真;每位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每位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学生有个美好的人生。不管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都需要一些共同的条件,如:美好的品德、广博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坚强的意志和知心的朋友等等。这些条件才是让一个人走向成功的点金术。每个孩子都可以成为天才,只要能找到成为天才的方法。
在商界,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企业买了一台很先进的机器,但用了一段时间后,机器就坏了。公司里没有一个人会修,最后,请了一位专门修这种机器的人来修。这个工程师检查了一下机器后说:我可以帮你们修,但费用要你们承担。这是由于机器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故障,只要顺着我画的这条线打开,把里面的灰尘清理干净,就可以了!公司里的技工照着那个工程师的话,机器果然好了。然而,工程师收取的费用高达10万美元,企业老板大吃一惊。工程师解释道:画一条线很容易,不到一美元,但线画在哪里就值99999美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做成一件事,必须找到做成事情的恰当的途径,否则便会一败涂地。
我还是那句话:每个孩子都可以成为天才,只要找到成为天才的方法。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小女孩家里的穷苦。在丹麦作家安徒生的笔下,卖火柴的小女孩形象写得无比生动。
课文讲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去大街上卖火柴,不但没卖到火柴,反而冻死在街头上的感人故事。这篇课文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三次擦燃火柴所看到的景象。经过安徒生的笔触,小女孩的外貌,动作,神态,心理显示得十分生动形象。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可怜悲惨,家庭生活是多么贫穷。作者安徒生写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卖火柴,这就更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小女孩家里的贫穷。我们一般在大年夜的时候都会在家里吃团圆饭看电视,而小女孩在街头上卖火柴,他所做的一切都令我十分感动。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课文生动写出了小女孩下家庭穷苦悲惨。《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真是一个令人感动的童话!
珍惜时间花读《毛毛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有感
上课时,老师总说,你们要珍惜时间,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在教室里和同桌眨眨眼,听不到老师的叹息声。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毛毛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的书,它的作者是德国的米切尔恩德。这是一本与时间有关的书。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住在废墟里的小女孩毛毛,她没有亲人,但是她有很多好朋友。她有很灵敏的听力,她用聆听帮助朋友们解决问题。但是故事里还有个灰先生,灰先生是一个时间窃贼,他用花言巧语破坏时间,让人们过着机械化地生活,置亲情与良心不顾。毛毛冒着生命危险来到时间王国,在发现了灰先生的秘密之后,回到了现实世界,最终,势单力薄的毛毛靠着她的努力和机敏打败了灰先生这个现代恶魔,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时间花,每个人都有一朵时间花,在生命诞生时时间花就会盛开,生命结束时又会有另一朵时间花绽放。
有时候,我在想:我的时间是不是被时间窃贼灰先生偷走了呢?在我上课开小差的时候;在我为了帮妈妈做家务假装看书的时候;在我早上迷迷糊糊想要赖床一分钟的时候想到这里,我有点羞愧。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故事中的主人公毛毛把时间用来倾听朋友们的烦恼,战胜了强大的灰先生。
我听到过很多关于时间的名言警句,比如时间就是金钱、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等等,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对时间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觉得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用心体会时间,才是真诚对待时间的方法。所以从这一刻开始,我要更好地、合理地安排时间,绝不让灰先生偷走我的时间花,您说呢?
《女孩故事》是一个有关知识的美酒的故事。它让我知道了人要做善良的人,尊敬别人的人。
比如说谎的贝贝让我知道人都是有缺点的,人无完人;经常和妈妈吵架的珍珍让我明白了爸爸妈妈为了儿女的健康成长付出了所有的心血;快乐分享让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能误解别人的好意;友好的邻居让我知晓了要学会尊敬别人;森林中的三个小人儿告诉我怀揣一颗善良的心,就会有幸福来敲门;黑白石子的选择让我意识到要把智慧用在正地方……
《女孩故事》里也有许许多多丰满的人物。比如蔡文姬、李清照、居里夫人、黄道婆……这些人物都饱含着一个个深刻的道理。比如蔡文姬听琴让我知道生活中要多留心、细心,观察身边的事物;轮椅上的梦让我知道人不能轻易被病魔击垮,要做一个生活的强者;李清照少女填词让我知道生活中要学会听;专心读书的玛妮雅让我知道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心灵手巧的黄阿妹让我知道人要做勤劳的人……
《女孩故事》一直陪在我身边,伴着我一步一步成长。它带给我快乐、带给我幸福。相信它也可以陪着你成长,带给你快乐、幸福!
作文可是她不想他陪她过生日,她要惩罚他,就这样失踪了90多天!350字作文学会独自在人群中游走,学会在喧闹中孤独,学会穿越感情的缝隙。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本应赖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龄,她却懂得什么时候应该笑,应该怎样去努力适应生活。而我,却只能在记忆中,寻觅着那些曾经鲜艳盛开在我生命中的那些花朵,然后看着它们凋零的身影,暗自神伤?
首先,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安徒生无比敬佩。因为,他善于用自己手中的笔去反映当时的黑暗社会;而之后,我又对可怜小女孩的处境深表同情,因为,如果不是那些无能的政府贪生怕死,即使背水一战,也不会失去尊严,而且会让凶恶的侵略者不费一兵一卒就轻易进来统治那个国家吗?小女孩之所以会看到喷香的烤鹅和温暖的火炉,是因为她又冷又饿,如果不是他们,根本不会把小女孩逼到饥寒交迫的绝境,也绝不会搞到高官富人家的山珍海味多的要发臭,而穷人被迫四处流浪,四处乞求施舍,最后又会被饥饿与寒冷折磨成街头骨。
而且,小女孩与我们相比,不仅失去了最亲的人,还得忍受冰雪四处卖火柴,而我们呢,有许多人疼爱,还可以坐在温暖舒适的教师读书,我们与她相比,真是一个天,一个地啊!
如果小女孩在我们身边,我一定给她好吃的,给她穿温暖的棉袄,让她真正感受到这个社会的温暖,让她真正明白,这个社会并不冷漠无情,而是充满真爱的!
在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这本书,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是“八月花语:追逐阳光的太阳花”中的第九篇:“最后一个月”。
这篇文章讲了一家公司要裁员,其中有凯莉和艾琳,公司让她们一个月后离岗。凯莉情绪激动,气愤的目光在每个人脸上扫来扫去,仿佛有谁在她背后捣鬼,她要把那个人用眼睛钩出来似的。叫她做的活,一件都不做,就生着闷气,于是大家开始讨厌她了。艾琳虽然也很伤心,但是她却心想:“是福跑不了,是祸躲不过,不如干好最后一个月,以后想干恐怕也干不了了。”于是她主动揽活,依旧勤快地打字复印。一个月后,凯莉如期下岗,而艾琳却从裁员的名单上删除并留了下来。
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航程,有时也会惊涛骇浪,险礁暗滩,然而生活中有些人却不能正确对待挫折。生活中我们可能遇到许多挫折,但我们要记住,时刻保持一个平常、宽容、豁达的心态,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怨天尤人。抱怨过去受到的伤害,就是给未来的伤害创造了机会。遇到事情应以平和的心态接受现状,泰然处之,或许会迎来柳暗花明。坦然接受现在眼前的逆境,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现状,做自己的“救世主”。这样长期坚持下来,你会发现快乐和成功将常伴你左右。
人生在世,绝对不会事事如愿,遇见了失望的事情,你也不必灰心丧气。你应当下个决心,想办法争回这口气。
在我的记忆中,读这本书,应该是好几年前了吧,之后,我再也没有回忆过这篇童话,对它的想法,也一直停留在幼年。
之前读这篇童话的时候,也说不清是什么情绪,可能有怜悯吧。上课前的预习,并没有让我太过于关注它,反而有些瞧不起这篇课文。上课时的一次仔细的阅读,让我多了一个特别的想法,对小女孩,除了怜悯,多了一丝心痛,替这个未成年的小女孩。
天很冷,表现在什么地方?这是上课后,老师问的第一个问题,一个在大家意料中的问题。开头第一句,是全班所有人的回答。接着,一个个大相径庭的答案从同学们口中吐出。张老师后来读了一句关于小女孩的的外貌描写金黄的打成卷儿的头发。
其实我一直认为,作者之所以加了一段小女孩的外貌描写,不是突出她的美丽,而是更进一步的写出了小女孩正在忍受的痛,毕竟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可是比一个大汉,更加引人怜惜。雪都落到了她头上,说明她没遮挡物。这样美的外貌描写也是为了衬托小女孩的寒冷和痛苦。读到后来,我不禁对小女孩产生了敬佩。面对同龄人的嘲笑,和现在人们的势利,小女孩的心灵并没有被污染。我羡慕的是,小女孩心中的那一片净土。
温暖的火炉、喷香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还有慈祥的奶奶,都是小女孩心里美好的向往。其实我觉得,她有时候也是幸福的。她还有心里对奶奶的思念,这是一种执念,一种让她活下去的执念,她死的幸福,亦是解脱,至少,是对她的解脱。张老师说过,她曾经的幸福,是幻想。我当时还有些嗤之以鼻,活在幻想里,算什么。可是后来,我又改变了自己的想法,能一直活在幻想里,也是一种能力,不是吗?
飞到那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去了,这句话为什么这么说?张老师问。
因为小女孩死了。这是最简单粗暴的回答,但不可否认,也是最管用的。
因为小女孩已经死了,她再也感受不到寒冷、饥饿和痛苦了。张老师显然是比较满意这个详细了许多了的回答,点了点头。
她为什么改变原来一根一根的擦火柴,到了最后把全部都擦燃了?
因为她想要留住奶奶。
小女孩的幸福是什么?
和她奶奶在一起的时光。
接下来就进入了问答时间,一直聊到了刘青青写的《你别问,这是为什么》这首诗。这首诗的文笔很稚嫩,但却令我们震撼,是啊,我们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要写一首诗送给卖火柴的小女孩,而她,却想到了。小女孩也是孤独的,她需要朋友,而刘青青却想到了与她分享,愿意做她的第一个朋友。
我不由得喜欢上了这个专门写童话的作家安徒生,喜欢上了他写的一个个纯美、善良的小故事。
再次翻开《女孩子必读的100个公主故事》,我依然是爱不释手,读起来如饥似渴。因为里面每一个公主故事,都是那么引人入胜,值得我们女孩子学习。
“敞开心灵的大门,真诚地对待别人,朋友自然向你走来。”白雪公主就做到了这些,成为了小矮人们心目中最可爱的公主。“小矮人异口同声地说:‘你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公主!’”瞧!这句话就写出了白雪公主在小矮人们心中的重要地位和美好的形象。
“无论你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请你微笑面对。”灰姑娘之所以能成为公主,就是她所拥有这样一颗宽宏大量而仁慈的心。“国王注意到了脸上的蛋糕,问道:‘这是什么东西?’‘陛下,这是您的甜点。’灰姑娘笑着回答。”灰姑娘就是这样微笑着面对身边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情,把快乐和幸福带给身边所有的人。
女孩子的美多种多样,真实地表现自己,你就会闪耀出与众不同的美丽。
花木兰闪耀出了自己坚强的美,成为了众人学习的焦点。
有了明确的人生目标,坚持自己的想法,你的人生由你做主。茉莉公主就是这样自强自立的人。
爱能创造奇迹,能让世界变得更美好。宝嘉康蒂虽然不是公主,可她对别人的爱却超过了对自己的爱。这种无私而又伟大的爱是何等的宝贵和值得我们学习!
没有梦的童年是苍白而无趣的,这本《女孩子必读的100个公主故事》就是点亮我们女孩子童年的一盏水晶灯,在寂静的长夜里,伴随在床头 ,如水的月光下,小公主翩翩起舞,装饰你甜甜的梦。
我看完这本书后,书中的内容让我终身受益。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本书让我端正了学习态度,明确了学习目的。在书中我学到:坚持、思考、想象、珍惜和设定学习计划书……但让我受益最大的还是设定学习计划书,因此我自己设定了一个学习计划。老师常说好东西要分享,所以我就跟你们分享分享吧:
心胸要宽广,遇到困难乐观应对。
学会换位思考,体谅别人。
培养好习惯。
每天上完课后,把学习内容复习一遍。
从学习中寻找乐趣和自信,并以此不断鼓励自己。
自己思考问题。
上课认真听讲,不说话,认真做笔记。
多写点读后感,以提高写作水平。
以上八点是我在阅读后总结出来的一些感悟。另外,我还改编了书中的一些优秀女孩宣言呢!比如书中有一句话这样写道:我要做一个有目标的女孩,让自己的生活有意义。而我把它改成了,我要做一个有自信和目标的女孩,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除此之外我自己也编了一句,要不我写给你看看吧!自信、勇敢、善良、珍惜,是优秀女孩的精神粮食。
谁也抵挡不住我对阅读的热爱,即使是老师、父母也不能。因为只有在阅读中,我才能看到最真实、最自信、最善良的自己。
毛毛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子不可思议的故事读后感
一个头发蓬蓬,穿着一件肥大男夹克的小女孩毛毛,她没有亲人,住在一个废墟中,但有许多好心人帮助她,许多朋友关心她,在她身上,发生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
这个故事中让我们知道了“时间花”,每个人都有一朵“时间花”,在生命诞生时“时间花”会盛开,生命结束时又会有另一朵“时间花”绽放,而“灰先生”却过蒙骗了人们,偷走了“时间花”,让人们机械化生活,置亲情与良心不顾,小女孩毛毛发现了这个秘密,冒着生命危险与“灰先生”战斗,势单力薄的她竟然战胜了“现代恶魔”,真是不可思议!
以前听别人说:“时间就是金钱!”看了这本书应该知道:“时间是生命!生命寄于人们心中!”代表生命力的“时间花”,一瓣一瓣在人们心中盛开,每个人都有自已的生命,而现代社会却有一群疯狂的时间窃贼,使善良的人们一个个跳下陷阱,在现代生活的重压下,我们只考虑金钱,金钱至上。
在我心中,也有一朵“时间花”,只是才长出小花骨朵儿,在妈妈的嘱咐下,我知道要先学习后玩耍;在老师的教导下,我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虽然我懂得这些道理,但有时还是会淘气、懒惰,浪费了一些时间,但今后我应该更好的安排好时间,绝不让“灰先生”偷走我的“时间花。”不可思议的故事读后感
我读了《毛毛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这本书是德国著名作家米切尔恩德写的一部作品。我很喜欢这部书让我在生活中充满了乐趣!
首先这部开头让我们认识了毛毛的样子,她一个头发蓬蓬,穿的男夹克衫的一位小女孩,他当时没有名字,但是她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毛毛,很多人都很关心她,毛毛给自己的小石屋全部修理了一遍,每个街头邻居每天都给他送好吃的水果来,这让毛毛心里很快乐!
接着真正的故事就开始了,大家们都很喜欢毛毛,他们很和谐,不愿意离开毛毛,毛毛也不愿意离开他们。可是,时间窃贼灰先生不断夺取人们的时间,但是有一天毛毛还是揭开了灰先生的阴谋,毛毛和侯拉博士以及一只神奇的乌龟——卡西欧佩亚一起打败了所有的灰先生,使大家重新回到从前美好的生活,不让灰先生在破坏我们的时间。
大家应该都知道我们不能浪费时间,就算休息一小会也是在浪费时间,有很多的人都知道时间是珍贵的,可是很多人知道但是还是在浪费时间,我读完后才知道这个含义是什么,就用文中的一个例子来说::一个理发师十分受欢迎,他在为客人理发的时候总是跟客人谈笑风生,工作得特别认真,并且每天都要陪一会母亲,帮她做家务,还要去看女朋友,喂鹦鹉……可是有一天,他回忆起自己的人生,发现属于自己的时间非常少,这让灰先生有机可乘了。灰先生告诉他,他今年四十二岁,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小时六十分钟,一分钟六十秒,一天也就是八万六千四百秒,而他吃饭,睡觉,工作,陪母亲,喂鹦鹉,购物,娱乐……花去了很多时间,于是劝他免去不必要的事,节约时间,结果他照做了。后来他发现,这样越来越节约时间,就越来越忙,根本没有时间做其它事,而且整天愁眉苦脸,一点也不快乐了。这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每个人都要珍惜时间,时间是最宝贵的,因为时间一旦浪费了就挽不回来了,这让我意识到每个人不要浪费时间而是珍惜时间,这才能享受到时间的乐趣,这样我既能自己感到快乐别人也一样快乐!
从前,我不爱珍惜自己的生命,总说活在这世上没有什么精彩的事,直到有一次在网上看到了一篇一个女孩的故事后,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中的那个女孩的名子叫黄美廉,她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会失云平衡感,手足常会乱动。医生说她根本就活不过6年的时间,但是这个女孩她坚守着信念,坚强的活了下去,在这6年的时间里,她还考上了美国加洲,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
在一次演讲会上,她告诉了我们使她活下去的信念,我们一看,她写下了这么几行字:一、我好可爱;二、我的腿长得很美;三、爸爸妈妈是那么爱我;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最后,她以一句话总结:“我只看到我所有的,不看我没有的。”
读了上面的那个故事,我深深的被受感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千万不要浪费一分一秒,尽管要看自己所有的,不要看自己没有的;尽管你得了什么病活不了多长时间了,也不要气恼,要向故事里的黄美廉学习,相信自己一定会活下来的。于是我不珍惜生命的念头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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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的心血创作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中国上古传说中的皇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是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产生了影响,鲁迅先生称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在司马迁的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他们有自己独特鲜明的个性。那些平淡简洁的语言,却让人读起来仿佛置身于其间。
走进《史记故事》,那些王侯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跃然在纸上。有的圣明贤德,有的残暴不仁,有的英勇无畏,有的昏庸无能……尧舜的开启圣得,商纣王的酒池肉林,残酷刑罚,周厉王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而烽火戏诸侯,楚汉双雄的风起云涌,廉澜的将相和,很多很多,让人走在历史的长河中,仿佛看见了司马迁在奋笔疾书。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祖先的智慧,祖先的创造,祖先的无私奉献。我们中华民族能长盛不衰,正是因为他们这种无私精神的照耀。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做人要从小树立起远大的志向,制定奋斗目标,为将来做好优良基础。
司马迁写的《史记故事》会很容易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热泪盈眶的悲剧英雄感动,又为那些贪图便宜的小人愤慨。
困难与挑战给人挫折,却能让人奋进,而保守虽暂时保身,但却会让人堕落淘汰。所以我们遇到挫折,就要做一只勇于同风暴拼搏的雄鹰,展翅高飞。
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看到风雨时候的阳光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作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述了我国三千多年的伟大历史。而这本《史记故事》则是由《史记》中记载的一些事件改编而成,总共有五十九个小故事,其中的人物有:华夏始祖黄帝、荒唐残忍的商纣王,以及忍辱负重的越王勾践等等。其中令我感想最大的便是:《卧薪尝胆》和《将相和》了。
《卧薪尝胆》讲述得是: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最后成为了春秋最后一任霸主的故事。其中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刻苦自励、发愤图强的精神令我深受感触,同时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即使自己吃了亏或遇到困难,一定要像越王勾践那样,忍辱负重、刻苦自励、发愤图强,同时也不能像吴王夫差那样,刚得了便宜就骄傲起来,不听人劝。其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有一次,我家电脑音响坏了,我一看原来是线断了,妈妈说要把线接上。紧接着我开始尝试第一次试接,可惜失败了,就在我准备放弃时,我突然想起了《卧薪尝胆》里的越王勾践,于是我便开始尝试接第二次,果然工夫不负有心人,音响被我接好了。所以这种例子特别常见,大到国家大事,小到家中的鸡毛蒜皮。
《将相和》讲的是赵国大将廉颇与蔺相如是如何从一对冤家从而变成好兄弟的故事。其中两人的性格分别是:蔺相如顾全大局、始终以国家的利益为主,廉颇耿直真诚、勇于承认错误。所以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好榜样。
《史记故事》通过对人物特点的描写,给我们传达了许多人生道理,是一本非常好的课外书。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史记故事》,它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在学过的许多成语故事中,比如”卧薪尝胆“、”田忌赛马“、”围魏救赵“、”破釜沉舟“、”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等等,在这本书里面都有,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为我打开了了解历史,增长知识的一扇大门。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卧薪尝胆“。越王勾践不忘亡国之痛,在受尽屈辱,经过那么多年的磨砺之后,终于使越国强盛起来,打败了吴国。正因为越王的艰苦奋斗,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个故事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启示,任何成绩的取得不是一蹴而就,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不断的艰苦努力,才可以取得。
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像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而我最佩服的人是爱国诗人屈原,他学识渊博,为了抒发自己心中的不快和抑郁,写下了名垂千古的《离骚》。最后他因为国家颓败,报国无望投汨罗江而死。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屈原,每年在五月初五端午节这天包粽子投在河中,为了不让鱼虾吃他的身体。
《史记故事》真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值得一看的好书。这本书不但弘扬了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让我们从小就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而且告诉了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退缩,要持之以恒,才能完成我们的理想。没看过的同学,快去看看吧,相信你读过之后,一定会和我一样有许多收获!
我家的这本《史记》是1998年5月1日我从第17届北京特价书市上买回来的,算来在我家“睡”了近10年了,因为我从来没有当作“书”读它,只是当作工具书查资料了。如果不是这次学校组织的“家庭阅读”比赛,真不知它还会“睡”多久呢。当儿子拿回“家庭阅读情况统计表”时,我们为读什么书进行了讨论。说实在话,家里的书不能算太少,没有上万的话,几千册还是有的,但儿子感兴趣的他都读过不知多少遍了,再说,既然是家庭阅读,总得是适合孩子和大人共同阅读的书、共同提高才行呀!于是,从书柜的文学类图书中,我们最终选择了《史记》。
《史记》是汉代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史学宏篇,共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本次阅读中,感受最深的是史记卷七——项羽本纪。项羽是失败的大英雄,只可惜“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如果少年项羽能苦心研读多一些兵书,恐怕他就不仅仅是一个失败的大英雄了,也许中国的历史会为之而重写。李清照有诗“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那种豪情让古今读史人感动。但少年朋友应该反思一下,项羽从小很有志向,见秦始皇帝过江,竟说“彼可取而代也”,他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项羽没有为实现这一志向而努力增长自己本事的毅力!
项羽也许算是天才,“籍长八尺馀,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天才也许会有天助,但天助不如自助,因为上天最终没有能够帮助项羽。只有自己立下志向,并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理想才能变为现实。
《史记故事》是由西汉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一共由六卷组成,记载了15个朝代,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一直记载到汉武帝太初年间公元前122年,记载了长达三、四千年的历史足迹。《史记故事》这本书可真是历史悠久啊!
《史记故事》井然有序地描绘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的故事,如:张仪列传、刺客列传、匈奴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让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古代人物。《史记故事》里不但有个性鲜明的人物,而且内容也非常全面。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繁荣的唐朝、残暴的秦始皇、热爱武术的汉武帝……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皇宫的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百姓们安居乐业的快乐生活;秦始皇焚书的硝烟、汉武帝抗击匈奴的场面……《史记故事》这本书,使我在书海中更加快乐,更加自由地遨游。
除此之外,《史记故事》还获得了鲁迅先生的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看来,《史记故事》真是一本人尽皆知、引人入胜的好书!
读了《史记故事》,我可真是受益匪浅啊!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人物故事,我了解了历史长河中的一些事物的来历,体验故事中人物们的悲欢离合,感受故事中那令人叹为观止的曲折情节……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才真正使我了解了历史的宝贵价值、历史的伟大!以后我有空了,一定会再一次细细品读的!
通过阅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我还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除了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还有第一个统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爱的《卧薪尝胆》这个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展开大战,不料越王的军队大败,勾践成为了夫差的阶下囚,后来吴王把勾践放回越国,勾践回国后没有丝毫的大难之后的喜悦,他睡卧薪柴,舔食苦胆,与百姓一起劳作,积蓄国力多年,静静等待着爆发的日子。终于他的机会来了,吴王夫差被他打败。卧薪尝胆的二十年造就了勾践,他忍人所不能忍之辱,受人所不能受之苦,最终一雪前耻。
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学习上也是如此。《史记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还让我时时警醒。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读了《史记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人一生的朋友是书,人一生最好的朋友是一本好书。《史记故事》就是一本好书!”
看完了《史记故事》这本世著后,我心中暗暗称赞这本书的细腻生动。《史记》是汉代的司马迁撰写的,曾被鲁迅先生评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这本书讲了许多历史名人的故事。比如“项羽的故事,刘邦的故事,蔺相如的故事……这些故事的情节此起彼伏,内容丰富,是一本历史上最具有重要性的书。
这本书内容丰富,司马迁在受以刑法后,坚持完成了这本名著。《史记故事》里的人物,个个都是英雄。司马迁把他们描绘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在历史书中,司马迁这本巨著,可以称得上是一颗耀眼的明珠。
看完《鸿门宴》,让我感到了张良的忠诚机智。张良是刘邦的谋士,他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在宴会上,项庄舞剑,想要杀掉刘邦,张良不慌不忙,叫来了身强力壮的樊哙,化解了这场危机。项羽的勇猛也让我敬佩,他爱护士兵,拥有兵力四十万。他在鸿门宴上,威风凛凛,让人产生畏敬之情。汉高祖刘邦有一股天子之气,他虽喜爱财宝美人,但他也有控制自己,有一股野心要统一天下。最厉害的是他善用人才,他使用好了张良,听取他的各种意见,最终战胜了项羽,夺得了天下。
这段悠久的三千年历史,在这本书中再次重演,它深深地影响着每位炎黄子孙,让我们了解历史的巨变。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参考]《哈姆雷特》读后感精选12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仅属于一个时代,并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仅属于英国,并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异常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头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我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杯具,哈姆莱特的形象也所以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我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经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先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我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先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经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当说贯穿于整个杯具,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杯具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应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应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应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研究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此刻回过头来想想,自我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我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我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仅有自我明白。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到达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仅有自我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本事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我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杯具的最大根源。应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我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可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我一笑。因为我明白自我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人之初,哈姆雷特在最初是天真而幸福的,对未来有着无限的向往。但现实的残酷迫使着他一步步走向伤心,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他也开始忧伤,孤寂,漫无目的地活着。而在鬼魂告诉了哈姆雷特放弃了平淡安逸的生活,运用自己的智慧去寻找真相,辨别真实。最终面对敌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
也许哈姆雷特并不完美,也许你认为他并不是英雄。在莎士比亚的笔下,他并不如古代的英雄被夸大被神化。我觉得这样的他更加真实,因为他是人,不是神,他拥有人的情感与思想。这样的他,我觉得是真正的英雄。
在面对母亲的改嫁时,他发自内心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时,他又悲痛欲绝;面对敌人时,善良与愤怒的矛盾则充满了他的心。
一万个人眼中一万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眼中的哈姆雷特都不一样。也许在少年时,你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而又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但在渐渐的成长中,你又会觉得后者更加有吸引力。《哈姆雷特》却是莎士比亚却受争议的一部,因为他谈到了人生的选择。我们的每一次成长,每一次选择,都伴随着哈姆雷特的影子。我认为这本是永恒而不朽的。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
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老师给我们讲了哈姆雷特.故事是这样开始的:老王神秘地死去,他的弟弟克劳狄斯登上王位,并娶了原来的王后,即他的嫂子。邻国挪威的福丁布拉斯王子乘机发兵,想报杀父之仇,并夺回割让的土地。
年轻英俊、正直善良的王子哈姆雷特,回国奔丧,父亲的死使他痛不欲生,而母亲的孝鞋还没有穿旧,就匆匆改嫁,他感到屈辱,气愤地喊道:“就是畜生也会比这悲哀得长久些吧!”“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哈姆雷特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性格忧郁、优柔寡断的他看透了人世间的丑恶,不肯轻易的相信别人。他便开始对一切都产生怀疑,甚至对鬼魂的话也产生怀疑,是真?是假?对母亲又恨又爱,对鬼魂将信将疑,对生活是生存,还是毁灭?是忍受命运的折磨,还是反抗人世的苦难?仇恨一直吞啮着他的心,复仇的信念始终一忘,可他总感到敌人是那么的强大,而自己又是那么的弱小,他为不能替父报仇而感到痛心疾首。矛盾重重的哈姆雷特在焦灼的内心和冷酷的现实之间不得安宁,濒于疯狂,他索性半真半假地装起疯来。他终于明白了:世界是污浊的瘴气的集合,是长满恶毒莠草的荒园,世界就是一座大监狱,而丹麦就是其中最坏的一间。
在证实父亲的叙述正确后,他的复仇心理更加强烈了。但这条路毕竟是艰难的,有许多的阴差阳错。为了复仇失去了许多许多,最后其实是失去了所有。真的应该想想到底什么是值得,什么是不值得。有些事其实我们不必太执着的,如果不可以就不要勉强自己。使自己不快乐,也使别人不开心,大家都在伤悲中是很难进步的。为了更美好的明天,有些东西我们其实应该是要放下的。 莎士比亚的戏剧我们可以用:复仇、爱情、悲剧、夸张来概括它的特点。复仇往往是许多戏剧中所会运用的手段之一。
《哈姆雷特》的中心内容讲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复仇的故事。自己的父王被杀,而凶手正是已经篡位的叔父,无知的母亲更是成为了杀父仇人的妻子。这样的屈辱打乱了哈姆雷特原本平静的生活,复仇的种子过早的被埋在哈姆雷特的心中,为了死去的父亲,为了正义,他别无选择,即使他知道要复仇是多么不容易,而自己也可能会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于是,复仇的戏码上演。他的装疯卖傻,骗过了所有的人,然而结果呢?他成功地为父亲报了仇,但是他错手杀死了自己所爱的姑娘的父亲和哥哥,他所爱的姑娘奥菲利娅也死了,而他也最终赔上了自己的性命。没有人能告诉他这是否值得,而我们也只能看着原本善良的小王子哈姆雷特成为复仇这场悲剧下的牺牲品。复仇的同时,也葬送了哈姆雷特与奥菲利娅原本一帆风顺的爱情。一个王子,一个御前大臣的女儿,这样难得的门当户对,情投意合,却被哈姆雷特的仇恨给拆散了,尤其当他在无意间杀死了奥菲利娅的父亲——御前大臣波洛涅斯,这场爱情注定是以悲剧收场的。哈姆雷特不会为爱情而放弃复仇,在他看来,复仇充斥着血腥的味道,和求爱的罗曼蒂克很不相称,同时这种悠闲的感情和他背负的责任也是格格不入的。当他假装发疯的同时,使奥菲利娅为了他痛苦,也使自己伤心无奈。当他情不自禁地思念起可爱的奥菲利娅,他开始为自己的冷酷无情感到内疚和不解,来看看哈姆雷特给奥菲利娅的情书吧: “给我灵魂的偶像,只应天上有的、绝顶美艳的奥菲利娅—愿此数行留在她皎洁的杯中:你可以怀疑星辰的发光,你可以怀疑日月的运行;你可以疑心真理会说谎,决不要怀疑我的爱情。” 虽然言辞十分夸张,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哈姆雷特对于奥菲利娅的一份纯真的爱情,也为这一部悲剧增添了一些柔和、浪漫的感觉。
无疑,《哈姆雷特》这是一部情节复杂的悲剧,谋杀、篡位、爱情、装疯、错杀、阴谋,直到最后有关人物的统统死亡,令人震惊且悲哀。权力和地位一直是人们追逐的对象,欲望之火一旦点燃,人类种种丑恶的本性便暴露无遗,为此,亲情、道德显得那么渺小,那么无力,而上演了一出出无奈的悲剧,帝王之家便成了最合适的舞台。正如哈姆雷特的好友霍拉旭在最后一幕哈姆雷特死后所说的一段话: “让我对至今还一无所知的外界讲一讲事情的底细。你们会听到荒淫、残杀、反常背理的行为、处于偶然的灾殃、意外的送命、迫不得已、将计就计的成功,以及,这一个收场里,谋害别人、反害自己的结局。” 中国的戏剧往往以大团圆为结局,或者假手于上天来惩罚恶者。而西方戏剧中尤其是莎翁笔下,悲剧反而成为了最完美的结局。
高二读后感:哈姆雷特的读后感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设友公社文章阅读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书中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今天正月初五了,昨天2.4立春,我把立春的小贺卡制作好后就分享到朋友圈了,我的目的,提醒自己,要努力前进!也为将来留下一份美好的回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别人?以后,还是少发朋友圈。
这几天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一本小小的册子,以剧本的形式,我有些不习惯,阅读速度很慢,到今天才读完。莎士比亚的确是了不起的剧作家。
我对于剧中人物的性格分析如下:
国王“克劳狄斯”,阴险狡诈,卑鄙龌龊,是造成王子和其他人不幸遭遇的始作俑者和罪魁祸首,死有余辜。王后移情别恋,但是她对自己儿子“哈姆雷特”的母爱也是伟大的,按理说,罪不至死吧?
哈姆雷特王子应该说是品行优良,德才兼备,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在国民中很有威望,但是却被仇恨裹挟了,最终他虽然报仇了,但是却也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还累及女友丧命。
最可惜的要数他的女朋友,美丽、温柔、善良的贵族大家闺秀“奥菲利亚”(御前大臣“波洛尼厄斯”之女),她完全是无辜的。
还有她的哥哥“雷欧提斯”,出类拔萃的年轻人,他本有大好的前途,当得知其父被害后,被仇恨蒙蔽了双眼,误信了国王“克劳狄斯”的话(他不该偏听偏信的),在国王的怂恿下把剧毒涂于剑尖,虽然比赛时一度良心未泯,但是最终却还是害人害己,也算是自食恶果吧?很是可惜!
至于御前大臣“波洛尼厄斯”,其实是个聪明稳重的人,他教(女)子有方,精于世故,为了生活,趋炎附势、明哲保身本没有错,只是他却在不知情(或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坏人的帮凶,王子想要复仇,自然要剪去对方的羽翼,包括王子原来的两个同学“吉尔登斯吞”和“罗森格兰兹”(也趋炎附势)。
霍拉旭是王子的知己好友,善于调整感情和理智,对于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处之泰然,很正直的年轻人,他给王子提供了很多帮助,得友如此,何其有幸!
国王对于哈姆雷特一反常态的疯癫状态表现得极为敏感,他可谓是老谋深算、老奸巨猾、作恶多端,他有的是如何做坏人、如何耍手段、如何实现自己的欲望。在他眼中,只有自己,除己之外的一切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有所威胁,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去铲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他可以说是个极有手腕、冷血无情、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他的软弱会在阴谋快要被拆穿之际、会在功亏一篑之时、会在死亡之神来临之刻表现得唯唯诺诺、俯首称臣,更多的时候,他的人生情态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
国王的祷告语中为:“我的罪恶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咒诅,杀害兄弟的暴行!我不能祈祷,虽然我的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我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我坚强的意愿。像一个人同时要做两件事情,我因为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而徘徊彷徨,结果反弄得一事无成。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助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
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使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仍然占有着为之杀人的种种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非分攫取的利益还在手里,就可以幸邀宽恕吗?在这贪污的人世,镀金罪恶之手也许可以把公道推开不顾,爆徒的赃物往往成为枉法的贿赂;可是天上却不是这样的,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显现本来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法子好想呢?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
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啊,不幸的处境!啊,向死亡一样黑暗的心胸!啊,越是挣扎,越是不能挣脱胶住的灵魂!救救我,天使们!试一试吧:屈下顽强的膝盖;钢丝一样的心弦,变得像新生之婴的筋肉一样柔嫩吧!但愿一切转祸为福!”他的这般祈祷语是那样真诚,他将自己的罪恶倾吐而出,可笑的是他单纯地认为忏悔可以弥补他的过失和罪恶,没有想过用实际行动去改过,痴心妄想地希望一切的困境可以转危为安!
在过去的几节西方经典戏剧赏析课里我观看了电影版的《哈姆雷特》,说实话,这个影片并没有给我太多的启发。
这里简述一下《哈姆雷特》的剧情: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在花园中打盹时突然神秘死去,皇叔继位并娶母后为妻,令哈姆雷特深觉羞愧与愤怒。他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某夜他遇见父王鬼魂诉冤,终于知道原来是皇叔为篡位娶嫂而毒害亲兄。为报父仇他假装发疯以避开皇叔监视,并请戏班进宫表演一出与父王被杀经过十分相似的戏剧,逼使叔父原形毕露,结果他却误杀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导致她因此发疯坠河而死。他的母亲后来也误饮毒酒身亡。优柔寡断的王子终于在怒不可遏之下杀死万恶的叔叔。而哈姆雷特在报仇雪恨之后,也中毒而死。
关于这个电影,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有一个地方很不合理,就是哈姆雷特的父母都是黑发的,而他却是金发的,也许导演想要通过金发表达一个高傲又神经质的形象。作为一个王子,哈姆雷特从性格到人品都很失败,他不擅长应付恋人,不擅长应付家人,更不擅长政斗。
说起哈姆雷特最失败的一点,就是他优柔寡断,做事总是犹豫不决。这并不像是一个王位继承人应该有的性格。在这里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嬴政的两个儿子,扶苏和胡亥,前者是被作为继承人培养的,后者是被希望安稳过完一生的小公子,哈姆雷特的这种特性让人更容易联想到后者。试想一个从小接受帝王教育的,在皇室的勾心斗角中长大的人怎么会像哈姆雷特一样失败呢?我觉得其中很有可能是因为先王早就放弃了哈姆雷特,因为觉得他天生不适合做一个国王。这里我就要讲到另一部作品《蝴蝶梦》了,在这本小说里,主角是在故事开始前已经死亡的吕蓓卡,她因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而设计了自己的死亡,在《哈姆雷特》中,先王很可能也是这么做的,他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又对哈姆雷特很失望,因舆论不能直接传位给弟弟,于是他下了个圈套骗自己的弟弟杀死自己,让他得以继承王位,然而与“烧掉”曼陀丽的吕蓓卡不同的是,他没想到因丧父而精神失常产生幻觉的哈姆雷特竟然发现了真相并最终复仇,导致了一场悲剧。这就像下象棋,胜者永远是考虑得更远的那个,《哈姆雷特》里的主要角色们都考虑得不够深入,所以他们最后都死了。
最后我得出两个结论:一、不能优柔寡断。二、做事要有远见。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我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我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我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我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我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可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明白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可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很难说这样的结果是否是一个杯具。但至少,上场人物死亡率是颇高的。皇室成员更是死的一个不剩。御前大臣一家也全部罹难。
可是,我认为,那里死的每一个人都有他该死的理由。国王的弑兄,王后的不忠,大臣的谄媚就不用说了,典型的该死。
大臣之子勒替斯,在与哈姆雷特比武前,在自我的剑上涂毒,与国王密谋杀害哈姆雷特,即使他有为自我的父亲、妹妹复仇的权力,可是没有做到光明磊落,甚至能够说十分卑鄙。
大臣之女莪菲莉霞,在自我的父亲被哈姆雷特杀死后疯掉了。最终投湖自尽。在对待自我的感情上,她似乎完全受到自我父亲的摆布,根本没有自我独立的想法,是个毫无主意和胆识的蠢女人。
最终是哈姆雷特。虽然,印象中似乎不择手段的报仇在正义一方是能够理解的。可是我认为,这并不公平。为了迷惑国王,实现自我报仇的计划,他不惜牺牲莪菲莉霞的感情,不惜伤害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子。所谓怨有头债有主,上一辈的恩怨不该牵涉到下一代。然而他却如此行为,令我不齿。
我现在读的是著名的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哈姆雷特》。虽然只是读玩《哈姆雷特》的第一幕,但我还是迫不及待地想写下我读完这一幕的读后感。
这一幕虽然只是这本书的开篇,但是也写出来了当时的情况——哈姆雷特的父亲,也就是当时的国王,刚死不到两个月,哈姆雷特的叔父克劳狄斯成了新的国王,还和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结了婚。
这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心的险恶。克劳狄斯夺取了国王的地位,还抢夺了哈姆雷特的母亲做妻子,虽然说是抢夺,但是我想说明一下,文章曾写到“她哭得像个泪人似的,送我那可怜的父亲下葬;她在送葬时候多穿的那双鞋子还没有破旧……她那流着虚伪之泪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她就嫁了人了。”这足以说明乔特鲁德的虚伪了吧!
但是!让人感到可恨的可不止是这一点。
当哈姆雷特的父亲的灵魂上场时,他对哈姆雷特到出了所有的真相:当哈姆雷特的父亲按照惯例来到花园午睡的时候,克劳狄斯用毒药洒在了哈姆雷特的父亲身上,于是他在不知不觉中被他的兄弟夺走了他的生命,他的王冠,他的妻子。
克劳狄斯不仅对哈姆雷特说了谎,他说哈姆雷特的父亲在花园午睡时被蛇给鳖死了,克劳狄斯还对全世界的人说了谎,多么荒唐的借口,多么可怕的人心啊!
可哈姆雷特并没有脾气,不知情的人。他只是容忍,当他听到自己父亲的灵魂说出自己被害的真相之后,哈姆雷特拥有火山喷发般的怒气,可是他并没有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忍住了,他开始装成一个傻瓜一样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
哈姆雷特拥有着超人的智慧,他敢于向国王挑战,他要向国王报杀父之仇,但他并不是靠力气,他用智慧去打败克劳狄斯,他向世人展示要敢于反抗黑暗的精神。
虽然只是读完了一幕,但是这里面的内容让我不能平静,文中刻画了一个个鲜明的形象,这本书犹如一副图画展示在我的面前,而我又犹如哈姆雷特一般体验着这故事的内容,体验着哈姆雷特的忧愁,悲伤与快乐。
读完这一幕时,我充满着激动的心情写下这一幕的读后感。现在,我的下一幕的旅程开始了……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史记故事》读后感精选,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过阅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我还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除了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还有第一个统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爱的《卧薪尝胆》这个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展开大战,不料越王的军队大败,勾践成为了夫差的阶下囚,后来吴王把勾践放回越国,勾践回国后没有丝毫的大难之后的喜悦,他睡卧薪柴,舔食苦胆,与百姓一起劳作,积蓄国力多年,静静等待着爆发的日子。终于他的机会来了,吴王夫差被他打败。卧薪尝胆的二十年造就了勾践,他忍人所不能忍之辱,受人所不能受之苦,最终一雪前耻。
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学习上也是如此。《史记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还让我时时警醒。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读了《史记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人一生的朋友是书,人一生最好的朋友是一本好书。《史记故事》就是一本好书!”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鲁迅先生对《史记》的赞誉。
《史记》是司马迁着手写成的,是我国第一部纪传史通史。它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是我国历史学和文学史上的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著作。
不知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了历史,喜欢上了《史记》《资治通鉴》这类书。也许是从走进科学节目中获得的兴趣吧?莫名其妙的喜欢充实了我的暑假生活,使我对《史记故事》爱不释手。我足足看了八遍,越看越着迷。它像块儿吸铁石,天天吸引着我,成了我整个假期生活的寄托所在。
我最喜欢读的两卷是高祖本纪和楚世家。
汉高祖刘邦取得天下后,大摆宴席,席间,刘邦问群臣:”我之所以取得天下的原因是什么?“大臣们议论纷纷。刘邦则说:”各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我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我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我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我能放心任用他们,所以我取得了天下。“我觉得汉高祖刘邦很了不起,即使自己地位很高,也不会被成功所迷惑,能认识到自己的优缺点,能仔细听取群臣进谏,有才能、愿意为国效力的人,都能放心任用并得到提拔,我觉得这是很难得的。
楚庄王也是位令人佩服的明君。他继位后,三年内只知道日夜享乐,还下令谁敢进谏,诛杀无赦。虽然大臣伍举用隐语的方式启发过楚庄王,但楚庄王依然荒淫奢靡,忠心的大臣苏从却对楚庄王说:”如果我的牺牲能够换来国君的清明,这是值得的,也是我最大的`愿望。“苏从等人冒死进谏后,楚庄王开始全力以赴治理朝政,并惩罚不称职的各级官员,恢复了楚国以往的强大,楚国人民对楚庄王的做法非常拥护。楚庄王可谓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从一个昏君,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变成了一个英明贤能的君主。另外那些愿意冒死进谏的大臣们也让人敬佩。有一些人表面上好像非常忠心爱国,可是当祖国需要他们时,他们就退缩了。而文章中的苏从和伍举,为了国家的利益,放弃个人得失,甚至是生命,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我非常欣赏这样的人,他们是我的榜样,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这样的人,我会努力做这样的人。
一遍遍的翻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里的一幕幕展现在我的眼前,《史记故事》精彩、深奥,让我快乐,让我满足。故事里的人物有的英明贤能,有的尽忠、有的尽孝;有的足智多谋,有的奸诈刻薄;有人让我深思,有人让我敬仰,有人让我感到惋惜,有人则让我感到惊讶和厌恶。都说读史使人明智,《史记故事》里蕴含着无数的知识和道理,我要用一生才能读懂。
最近,我读了《史记故事中的大启发》这本书,在帝王中,我比较佩服刘邦,刘邦身上有着凡人不具备的特点——勇气与善于用人。他在乱世中果断的加入了反秦斗争,打出了大汉天下,做了凡人做不了的事。
刘邦一生中,有一个重要的命运转折点,那就是鸿门宴。刘邦先于项羽攻下秦朝的都城咸阳,项羽怀疑刘邦想雄踞一方,打败自己,于是设下鸿门宴邀请刘邦赴宴。刘邦猜到,项羽是想在鸿门宴上杀了自己,按理应该不去赴宴,可是,如果刘邦不去,则被项羽抓住了把柄,当时,项羽有40万大军,而刘邦只有10万军队,项羽必定挥师猛进,直取咸阳,砍刘邦的首级,就像鸡蛋碰石头,刘邦的一切大业都要毁于一旦。所以,刘邦必须冒险去赴鸿门宴,和项羽坐在一起喝酒、谈笑风生,取得项羽的信任,度过难关,再图后事。正是刘邦的果断决定,才成就了他后半生的伟业,这就是勇气!
然而,光靠勇气是不够的,这样的人只是一介武夫,难有大的成就,他还需要靠人才的辅佐,还要善于用人。实际上,刘邦只是一个匹夫,没有高强的武功,没有高深的学识,更没有历史,但是,他会用人,谋士的意见他都虚心听取,多学习,多借鉴。刘邦手下有一大批充满智慧的谋士替他出谋划策,有一大批能征善战的武士替他拼杀疆场。而项羽刚愎自用,自以为是,手下只有一个他信得过的谋士范增,还不信任他,不重用他,虽然有比刘邦多得多的军队,却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匹夫。这样大的差距注定了项羽必输的结局,最终被刘邦打败,留下千古遗憾。
李世民曾经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们从刘邦的故事中悟出许多有用的道理,只要我们多学习,多研究,我们就能成为王者。
《史记故事》是由《史记》中记载的一些事件改编而成,总共有59个小故事。这些故事历史悠久,大多都和古代战争有关,还有很多历史名人,如黄帝、大禹、姜太公、孙武、扁鹊、商鞅、屈原,等等。当我花了几天时间看完的时候,觉得很有收获,特别是原作者司马迁身残志坚,坚持写作的精神让我十分钦佩和尊敬,一些历史故事也让人很受教育和启发,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卧薪尝胆》和《将相和》。
《卧薪尝胆》讲的是越王被吴王打败后,为了能够重振旗鼓,忍辱负重,积极备战的故事,最后打败了吴王,成了春秋时代最后一任霸主。从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要被一时的失败打倒,一蹶不振,而是要从中汲取教训,认真改正,便于下一次重新取得进步。我记得有一次,我刚从汕头转到深圳读书,对英语一窍不通,第一次英语单词听写100分我才得了10分,但是我没有放弃,努力努力再努力,英语成绩逐渐提高,得了好几次100分。
还有,《将相和》讲的是赵国大将廉颇不服蔺相如,蔺相如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最后两人重新和好,同心协力辅佐赵国的故事。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团结,就像我们班里,有些同学总是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有个别同学没有按老师要求完成作业。但是我相信,只要大家要团结,每个同学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力量,为班级争光,五班一定会超过其他班。
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我好像进入了一个时光隧道,到古代的世界里去遨游,认识了古代的很多人物,了解人物特点,学到了很多东西,不愧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初入职场少不了会有写文档的时候,网上范文常常解我们的不时之需,一个优秀的范文,可以让我们处理文档变得得心应手,要想快速掌握范文对象,就多借鉴学习吧!我们现在向你推荐红军长征的故事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在这个快乐的假期中,我读了一本红军长征的故事,里面有个小故事它的名字叫《买船自沉为阻敌》。它讲的是,1935年5月5日,红九军的军长罗炳辉带着红九军团的战士,来到巧家附近的金沙江南岸,准备渡江。
虽然是去渡江,但他们一条船也没有,派人去找了十公里也没找到,因为听说红军来了,敌人就强行把沿岸所有的船只集中到北岸的盐场去了。这时,后面的敌人追兵将至,情况万分紧急。正在这时,侦察连从盐工那里打听到渡口附近有一只沉船。罗炳辉立即命令战士们马上将它打捞上来,突击抢修,于半夜时分,驾着这条破船偷渡金沙江。第二天上午,罗炳辉率领红军团的两千多人,顺利安全地渡过了金沙江。
几天后,罗炳辉接到中央军委电令,要求红九军团阻止追到巧家的敌人过江,掩护主力部队行动。罗炳辉命令部队以每条船四十块银圆的高价从船主那里买来,将船底凿个洞把船沉入江底,接着在新街构筑工事,还派出一个团在江岸来回运动,摆出一副大部队渡江的架势来迷惑敌人。敌人从望远镜中看到这些,真以为红军在要这里渡江,也急急忙忙地修筑工事,准备顽抗。敌我双方这样对峙了八天,为党中央顺利召开的会理会议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八天后,罗炳辉才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带领部队悄悄离去。等敌人发觉上当后,再去找船渡江时,连一条船都找不到,只能望着金沙江水兴叹。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罗炳辉“买船自沉为阻敌”既是一种智慧和策略,也是一种遵守纪律顾全大局的精神。
最近,我全身投入在书的世界时,让我们最为感动的一本书是《红军长征的故事》,从这本书里我真切折感受到了红军战士面对敌人的凶残,没有退缩,没畏惧,而是勇敢地和敌人作斗争。在长征路上,他们冒着风雪,顶着严寒,而他们心中就有一种信念坚持就是胜利。
其中有这么一段关于聂将军的故事,在路上,一个男子大约十七八岁,在一次战斗中受伤了,右臂被子弹打中,像我们现在被哪个东西碰了一下就疼得嗷嗷直叫。但他镇定自若,没有喊一声,没有流一滴泪,而对聂将军,他没有说出实情,而是遮遮掩掩。但最后还被聂将军发现了,把他送到了医务室,当时医务室的条件极差,只是帮他包扎了一下,但过几天,他的胳膊化脓了,肿得跟腿一样粗,聂将军十分着急。医生说:“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做截肢手术,那男子不想这么做,最后在聂将军的努力下,他的右臂终于一天天好起来。以后为了报答聂将军,他致死随着聂将军,同生共死,从由可以看出聂将军待人和蔼可亲,常常乐于助人。
当任弼时的部队也在赶程中,这时他们正处于断粮时期,饿得战士们头昏眼花,前卫队还好一点把路上的菜都挖吃了,后卫队就没得吃了,任弼时看见了于心不忍,当他知道前面有座庙,里面有些吃的,他便让前卫队到前面地方歇一会,让后卫队到里边拿上一些吃的。但是前卫队吃得也不是很多,所以也留了一些吃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任弼时对战士们的贴心,不想让他们挨饿、、、、。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没有这些人的努力,就没有今天,他们的精神值得学习。
看完《红军长征的故事》,当我把这本书合上的一瞬间,那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画面,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仍久久萦饶在我的眼前,它已经深深震撼了我的灵魂。
震撼啊!数千人马驮着锱重万里长征,面对的是百万虎狼之师,前有堵截,后有追兵。面对高山悬崖,冰雪雨雾、湍急的河流、莫测的风暴、灼热的沙漠、无底的沼泽,饥寒交迫、刀山火海……这一重又一重令人无法相信的困难,却被这支队伍战胜了,这就是红军,这就是“无坚不摧”的红军。
历史的车轮已经把人类载入到一个崭新的世纪,我们远离了那战火纷纷的年代,现在的人们面对困难有两种选择:知难而退或者就是知难而进。红军爬雪山的时候,吃的是皮带、树根,穿的是草鞋,薄衣,他们却翻过了一座又一座的雪山,战胜了一道又道的困难。试想一下,我们在他们的面前似乎变得那么的渺小和苍白无力……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面对它,俗话说:“困难就像弹簧一样,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学习的过程,正如科学家攻克难关一样,是一个不断克服困难的过程,只有披荆斩棘,奋勇当先,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不经一番彻苦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救死扶伤的李时珍,经过自己二十多年的呕心沥血,不知道踏遍多少青山悬崖,用心血筑成了举世闻名的《本草纲目》。我国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潜心研究十多年,验算用的草稿纸竟达十几麻袋之多,终于攻克了数学上的难题哥得巴赫猜想。中国的保尔张海迪,在轮椅上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神舟五号经过中国科学家几代人的努力,终于成功的飞上了太空,让世界人民所瞩目。这不就是一些活生生的例子吗?正是由于他们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持之以恒的精神才换来他们伟大的成功。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的兴衰是我们中华儿女每个人的神圣责任,在学校我们要把红军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发扬下去,我们要学好每一科知识,孜孜不倦的学习,用科技来强国,我们要沿着先烈们走过的路,继续走下去,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让祖国永远巨人般立于世界之林。
我看完《红军长征的故事》,当我把这本书合上的一瞬间,那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画面,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仍久久萦饶在我的眼前,从内心不由自主的发出这样的赞叹:“这简直是中国战争史上前所未闻的”。它已经深深震撼了我的灵魂。
震撼啊!数千人马驮着锱重万里长征,面对的是百万虎狼之师,前有堵截,后有追兵。面对高山悬崖,冰雪雨雾、湍急的河流、莫测的风暴、灼热的沙漠、无底的沼泽,饥寒交迫、刀山火海。。。。。。这一重又一重令人无法相信的困难,却被这支队伍战胜了,这就是红军,这就是“无坚不摧”的红军。
历史的车轮已经把人类载入到一个崭新的世纪,我们远离了那战火纷纷的年代,现在的人们面对困难有两种选择:知难而退或者就是知难而进。知难而退的人几乎占了三分之二。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做,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就不做了,现在想起来,那是我人生路上的一次最大的失误。我后悔自己没有去面对它,没有去锻炼自己,红军爬雪山的时候,吃的是皮带、树根,穿的是草鞋,薄衣,他们却翻过了一座又一座的雪山,战胜了一道又道的困难。试想一下,我在他们的面前似乎变得那么的渺小和苍白无力。。。。。。,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面对它,俗话说:“困难就像弹簧一样,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学习的过程,正如科学家攻克难关一样,是一个不断克服困难的过程,只有披荆斩棘,奋勇当先,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知识就像满目琳琅的大宝库,探寻它的路是坎坷的,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其实,困难的重量是由你的习惯来称的,在怕困难人的眼中,它就像巨人一样,相反,在怕困难人的眼中,它只不过是蚂蚁大小,只有经过磨练的人,才会不停地与困难做斗争,勇于和困难做斗争的人才能取得胜利。
“不经一番彻苦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我国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潜心研究十多年,验算用的草稿纸竟达十几麻袋之多。终于攻克了数学上的难题哥得巴赫猜想。诺贝尔奖的创立人诺贝尔,为了研制炸药,有十几次差点落入死神的魔掌,但是他还是不放弃,继续研究,终于取得了胜利。中国的保尔张海迪,在轮椅上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神舟五号经过中国科学家几代人的努力,终于成功的飞上了太空,让世界人民所瞩目,救死扶伤的李时珍,经过自己二十多年的呕心沥血,不知道踏遍多少青山悬崖,用心血筑成了举世闻名的《本草纲目》,这不就是一些活生生的例子吗?正是由于他们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持之以恒的精神才换来他们伟大的成功。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的兴衰是我们中华儿女每个人的神圣责任,在学校我们要把红军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发扬下去,我们要学好每一科知识,孜孜不倦的学习,用科技来强国,我们要沿着先烈们走过的路,继续走下去,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让祖国永远巨人般立于世界之林。
当我合上《红军长征的故事》这本书,我的脑海里涌现了许许多多的画面。思绪在不断地穿梭,仿佛将我带回到那个年代。一座座高耸的山峰,一条条汹涌的湖泊,一个个深不见底的崖壁我的心不禁感到震撼。
遵义会议后,红军经过整编,提高了战斗力。毛泽东指挥红军,声东击西,四渡赤水,佯攻贵阳,打乱了敌人的追剿计划,然后,挥师北进,渡过金沙江,跳出了敌人的重重包围。短暂休整后,红军继续北上,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翻过了白雪皑皑、高耸入云的大雪山,走过了杳无人烟、一望无际的茫茫草地,突破了敌人重兵把守的天险腊子口,进入甘肃。
每一个场景都是那样惊心动魄。那听后都能让人毛骨悚然的环境,帅气的红军战士们却表现得积极乐观。他们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最后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伟大的红军战士们铸就了伟大的长征精神。
长征落幕,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在80多年前的中国,一群可爱的中国人横跨了14个省,他们吧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他们坚信正义必胜、邪恶必败的真理;他们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顾全大局、紧密团结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当下,我们生活在和平幸福的年代。我们应该荣幸,也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远大理想。我们要有周恩来总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信念,有水滴穿石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培养亲社会行为,从小事做起,从当下做起。
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强,则国强。今天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我们就是祖国的希望。读红色经典,做有志少年。让我们一起放飞梦想,共同创造这多姿多彩的人生吧!
今天我读了《红军长征的故事》中的《一带干粮》
它讲述了一个13岁的小红军小兰在随部队一起前进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了一袋干粮,却在过一座桥时为照顾一位伤员不慎把自己的那袋干粮掉入河中冲走了。她为了大家有足够的干粮吃,坚持没告诉他们。为了装成没事发生一样,她拔了许多野菜塞入挎包,塞得鼓鼓的。不久她的身体就不行了,在护士长发现她吃野菜和挎包中干粮的事后,大家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于是大家每人分了一点干粮给她,让她体会到了家的温暖!
看完之后,想到有些同学经常浪费粮食,挑食,我万分激怒,再想到自己每次吃饭碗里的米粒总是一粒不剩,妈妈还以我为榜样教妹妹,我感到万分欣慰!你们知道吗?在红军长征时,他们什么也吃不到,为了填饱肚子他们甚至去吃树皮,草根和野菜。所以我们应该做到节约粮食!
红军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尽后来颜。这首诗歌久久萦绕在我的耳畔!
红军是我们永远的骄傲,我们要学习他们朴素、刻苦的精神!
当我看完《红军长征的故事》,当我把这本书合上的一瞬间,那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画面,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仍久久的在我的眼前中播放。
数千人的万里长征,面对的是强大的日本人和国民党,前有堵截,后有追兵。面对高山悬崖,冰天雪地、湍急的河流、一片渺茫的沙漠、无底的沼泽。这一重又一重令人感到无比困难的困难,却被这支队伍战胜了,这就是红军,这就是“坚韧不拔”的红军。
历史已经把人类载入到一个崭新的世纪,我们远离了那战火纷纷的年代,现在的人们面对困难有两种选择:知难而退或者就是知难而进。知难而退的人几乎占了三分之二。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做,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就不做了小学生作文 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现在想起来,那是我人生路上的一次的失误。我后悔自己没有去面对它,没有去锻炼自己,红军爬雪山的时候,吃的是皮带、树根,穿的是草鞋,薄衣,他们却翻过了一座又一座的雪山,战胜了一道又道的困难。试想一下,我在他们的面前似乎变得那么的渺小和苍白无力。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籍。这本书籍里,记载了许许多多关于红军的感人故事。红军,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是无畏的、也是无私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我记忆比较深刻的有2个故事。
有一个故事,叫做《一袋干粮》。故事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一位年仅13岁的红军女战士小兰在长征途中,因为救一名险些掉下去河的红军而不小心弄丢干粮的事。小兰把干粮弄丢了,可是她并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因为在长征途中,粮食本身就很少,大家也都吃不饱。如果让大家知道了这件事,大家一定会拿出原本就寥寥无几的粮食来帮自己的。所以,懂事的小兰就,自己抓了一大堆野草放进挎包里,还真像有许多粮食。
可是,小兰毕竟还是小孩子,怎么能一直吃野草呢?过不了多久,小兰的身体就不行了,随军护士发现了这件事。她告诉了战友们。大家都很自愿的拿出自己的干粮分给小兰吃。小兰在这部队里体会到了家的温暖。
这个故事既没有夸大红军战士们的伟大,也没有突出小兰有多么坚强。但是这朴实的语句,却让我的内心深深地触动了。这名和我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孩,有着比普通人还坚强的意志。其实,她的粮食弄丢了,她完全可以伸手向大家要。可是她没有,她只是默默地拿了一大堆野草,来隐瞒这件事。这是多么无私啊!
再者,红军战士们也没有因为粮食不够而见死不救。他们义无反顾地拿出粮食来帮助小兰。让我看到了红军战士们坚强、无私、不怕苦的优秀品质。
还有一个故事,让我险些落泪。
故事的名字叫做《丰碑》,十分之感人。事情是这样的:红军长征过雪山途中,一位年迈的军需处长将棉衣让给他人,而自己却被冻死的感人事迹。这位军需处长,十分年迈体虚。其实,他才是真正需要棉衣的人。可是,他却毫不犹豫的褪下棉衣,把它让给他人,让自己被活活冻死。军需处长是红军中很年迈的战士,他完全可以自己穿着棉衣跟着大部队。可是他没有,他明明知道,把厚重的、保暖的棉衣让给他人,等待自己的是令人恐惧的死神。
他是多么的无私,多么的伟大。他为了让比自己年轻的战士走出雪山,让出棉衣。他普普通通,却有着常人无法拥有的无私奉献。这些难能可贵的品质,都在红军战士们身上完美体现了。
正是因为这些无所畏惧、无私奉献、坚强的品质,才让红军战士们打败了侵略我们祖国母亲的侵略者们!
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用红军战士们的努力,红军战士们的牺牲,得来的。我们要努力学习,学做“红军小战士”!将来报效祖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我看了《红军长征的故事》中的《飞夺泸定桥》后,对红军战士们有了无比的敬佩。
书中《飞夺泸定桥》里主要讲的是:1935年5月25日,中央红军长征先头部队在强渡大渡河成功后,敌人急调川军2个旅增援泸定桥。主力由安顺场沿大渡河右岸北上,两路夹河而进,火速夺占泸定桥。27日晨,右路先头部队,由团长王开湘、政治委员杨成武率领从安顺场出发,沿途击破川军的阻击,经2昼夜,29日晨占领了泸定桥西桥头。守城川军在红军抵达前,已将桥上的木板拆除,只剩悬空的铁索。是16时,连长廖大珠等突击队员,在全团火力掩护下冒着川军的密集火力,攀踏着铁索,向对岸冲击,当接近桥头时,川军突然施放火障,突击队勇敢地穿过火墙,冲进泸定城,同川军展开巷战。
看完之后,红军战士们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么美好啊!可却有许多的人不珍惜现在的生活,而是在不停的浪费,读后感《读《红军长征的故事》有感450字》。比如有些同学经常浪费粮食,挑食,可你们想过吗?在红军长征时,他们什么也吃不到,为了填饱肚子他们甚至去吃树皮,草根。所以我们应该做到节约粮食,乘了多少饭就要全部吃掉,不能浪费。
红军是我们永远的骄傲,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我们如此平静和谐的生活啊!
初夏的夜晚,轻轻合上《红军长征的故事》,聆听窗外轻柔的风声,心头不禁思绪万千。脑海里金沙江、泸定桥、大渡河、大草地、腊子口这几个对我来说既陌生又熟悉的地名不时涌现着。一幅幅壮怀激烈的画面,一首首气势磅礴的诗篇,不禁让我缅怀起中国工农红军伟大的英烈。
毛主席说的好:“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在这遥远的路程中,他们穿的是布衣草鞋,吃的是野草树皮,但他们的身上凝聚的却是英勇顽强的精神!长征途中,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食,最后英勇的牺牲了;雪山上,军需部长为了把棉衣发给每一位士兵,自己却冻僵了;沼泽地上,一个士兵快被沼泽吞没时,旁边的士兵为了救他自己却永远地埋在了沼泽地里……从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里,让我深刻地感受到生命的宝贵。
我们要学习红军顽强拼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其乐无穷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长征途中,红军历经艰难困苦,而我们现在,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吃东西挑三拣四,还怕苦怕累,怕脏怕受委屈,在家里就像个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和红军相比,真是惭愧极了。
读了这本书,我很有感触。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生活在太平盛世之中,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用战士的鲜血和汗水换来的美好生活。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认真学习,将来成为一个对祖国有贡献的人!
我看了《红军长征的故事》中的《飞夺泸定桥》后,对红军战士们有了无比的敬佩。
书中《飞夺泸定桥》里主要讲的是:1935年5月25日,中央红军长征先头部队在强渡大渡河成功后,蒋介石急调川军2个旅增援泸定桥。主力由安顺场沿大渡河右岸北上,两路夹河而进,火速夺占泸定桥。27日晨,右路先头部队,由团长王开湘、政治委员杨成武率领从安顺场出发,沿途击破川军的阻击,经2昼夜,29日晨占领了泸定桥西桥头。守城川军在红军抵达前,已将桥上的木板拆除,只剩悬空的铁索。是16时,连长廖大珠等突击队员,在全团火力掩护下冒着川军的密集火力,攀踏着铁索,向对岸冲击,当接近桥头时,川军突然施放火障,突击队勇敢地穿过火墙,冲进泸定城,同川军展开巷战。
看完之后,红军战士们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么美好啊!可却有许多的人不珍惜现在的生活,而是在不停的浪费。比如有些同学经常浪费粮食,挑食,可你们想过吗?在红军长征时,他们什么也吃不到,为了填饱肚子他们甚至去吃树皮,草根。所以我们应该做到节约粮食,乘了多少饭就要全部吃掉,不能浪费。
红军是我们永远的骄傲,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我们如此平静和谐的生活啊!
当我看完《红军长征的故事》,把这本书合上的一瞬间,那一幅幅惊天动地的画面,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仍久久的在我的眼前中播放,从内心不由自主的发出这样的赞叹:'这简直是中国战争史上前所未闻的'。它已经深深震撼了我的灵魂。
震撼!数千人着万里长征,面对的是百万虎狼之师,前有堵截,后有追兵。面对高山悬崖,冰天雪地、湍急的河流、一片渺茫的沙漠、无底的沼泽。这一重又一重令人感到无比困难的困难,却被这支队伍战胜了,这就是红军,这就是'坚韧不拔'的红军。
历史的车轮已经把人类载入到一个崭新的世纪,我们远离了那战火纷纷的年代,现在的人们面对困难有两种选择:知难而退或者就是知难而进。知难而退的人几乎占了三分之二。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做,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就不做了,现在想起来,那是我人生路上的一次最大的失误。我后悔自己没有去面对它,没有去锻炼自己,红军爬雪山的时候,吃的是皮带、树根,穿的是草鞋,薄衣,他们却翻过了一座又一座的雪山,战胜了一道又道的困难。试想一下,我在他们的面前似乎变得那么的渺小和苍白无力。,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面对它,俗话说:'困难就像弹簧一样,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学习的过程,正如科学家攻克难关一样。只要我们克服困难就会获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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