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不仅仅是汲取书本中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进化自己的思想。人们常说读作者的作品会有不一样的感想和体验。写读后感也是二度理解角色和这本书含义的一种思考。写作品的读后感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也许"关于生命的读后感"就是你要找的,感谢您的参阅。
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为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式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光华
我读了《生命的壮歌》这篇文章,深有感触,蚂蚁的团队精神使我十分佩服,他们要团结一致,来战胜火神百折不屈,这真是蚁国的英雄好汉啊!
还有羚羊他们面对困难毫无畏惧,没有一丝害怕之处,俗话说:困难象弹簧,你强他就弱,他强你就弱!所以我们必须战胜它,羚羊们跳的是洛山的伤心崖,伤心崖是洛山的一座山峰,像被一把利斧从中间劈开,从山底下的流沙河抬头往上看,宛如一线天。隔河对峙的两座山峰相距约6米左右,两座山都是笔直的绝壁,斑羚虽有肌腱发达的四条长腿,极善跳跃,是食草类动物中跳远冠军,但就像人跳远有极限一样,在同一水平线上,健壮的公斑羚羊最多能跳5米远,母羚羊、小羚羊就更不要说了,最后他们选择了一命换一命的方法,每一只老羚羊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拯救小羚羊,母羚羊和公羚羊的生命,就象妈妈,为了我的一切放弃了所有的爱好来培育我,更象我的老师,燃烧自己点亮我们!
我想给这座山峰起名叫:伤心崖!一定是这些羚羊伤心欲绝,想结束自己的生命时,又鼓起重生的信心,牺牲老羚羊跳到对面的山崖,那应该叫解救崖!那落下羚羊的地方叫生命桥或者是彩虹桥,它们是为了解救别人而牺牲自己的英雄,犹如阳光一样灿烂美丽!这让我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首诗:
种子在土壤中萌发了,把生命传给了嫩芽, 嫩芽在雨露中长大了,把生命交给了枝叶,枝叶在阳光中茂盛,把生命输给了鲜花, 鲜花在风雨中凋谢了,把生命注入了果实, 当果实终于成熟时,它又把生命捐献给人类
我想: 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而生命的永恒就是无私吧!
珍惜生命就要珍惜今天,活着就要欣赏自己的优点,找出自己的长处、缺点,认真体会深刻每一分钟,精彩每一个机会,活着,就要心存阳光。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坚强的幼芽;生命是悬崖峭壁而从未有过屈服与放弃的老松……在万物复苏的瞬间,生命是力量志意志的结晶。生命,需要的是奋进搏斗,需要的是无私奉献,生命是真实的行动,生命是无畏的远程,是不断的跋涉。生命是发现自己、认识自己、充实自己。生命就是奇迹。
正因为生命的脆弱,所以我们要去珍惜它。象诗一样自下而上的灵魂—张海迪姐姐就是我们的榜样!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海迪5岁时胸部以下全部瘫痪,但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与疾病做斗争,经受了无数次命运的严峻考验,对人生充满信心。她在家里学完了中、小学全部课程,编着了《轮椅上的梦》等书籍,成为中国第一位坐着轮椅的哲学硕士。海伦·凯勒的一生为人们树立了与命运抗争的榜样!她在找到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生命是一条崎岖的路,路上有荆棘、沼泽,孔有鲜花和掌声。用爱充盈生命,就是无憾、美满的人生。挫折是人生中不可去除的障碍,一个勇敢的人,应该将每一次挫折看成是命运对你的考验。在洪战辉的身上,我们已经找到了克服挫折和苦难的力量地,怀着感恩和快乐的心,用爱感动着每一个人。
还有一篇文章让我知道成功点勇气。哥德曾说过:“你若失去财产,你只是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去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敢,你就失去了全部。”
当你需要帮助时,别人帮助了你,这时你要有感恩的心。
我们应该感激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点缀了我们生活的精彩。世界因为有爱而就得更加美丽。母爱无疑是所有的爱当中,最平凡却又最伟大的一种。疯娘中的主人公因为有这样的娘心里觉得很耻辱,担下面的两件事却让我深受感动:一天,下雨了,娘来为“我”送雨伞,一路摔了好几跤,衣服都脏了,因为同学学娘的样子,“我”和他打了起来,娘就去帮“我”,最后把他扔进学校门口的水塘里;当疯娘把几个野桃给“我”送到学校,“我”说挺甜,因为“我”的一句话,娘失去了生命。我觉得疯娘虽然有些傻,但也懂得爱!创造了母爱的奇迹!
生命没有绝对的完美,只有相对的坚强;生命没有绝对的自卑,只有相对的能力;生命没有绝对的美丑,只有的灵魂位置。感悟生命,感悟奇迹。生命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可贵的。
什么时候都不要用死亡来对待自己,惩罚自己,自杀不是一种解脱,而会给亲人带来更大的伤害和痛苦。
活着就要活的精彩!乌云后面依然是灿烂的晴天。轮椅上的阳光女孩—桑兰,北京申奥大使;2004年雅典火炬北京传递的火炬手;奥运会主持人。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桑兰遇到了很大的挫折,但是她热爱生命,认真地度过每一天,生活将永远阳光灿烂!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生命中所要战胜的最大敌人—自己。不开心只是和自己过不去。还不如把生气和埋怨的时间省下,在愉悦的心态下完成作业。学习的时候开开心心,玩的时候开开心心,真是一件好事。自然提高了生命的质量。
生命仅有一次。把握现在,拥有将来!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学校要让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十分高兴,大家都猜测着今天的电影内容。这不,我们要出发了,想知道电影内容的话,就跟我来吧!
电影开始了,播放师把这个故事慢慢的播放着,每当老师为了救学生而牺牲时,同学们都禁不住热泪盈框。影片讲述了向阳小学的校长、老师舍身救助学生和相互依存,维护宝贵生命的故事。时间xx年5月12日下午2:28分,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和自然,突然间,大地颤抖了,一场特大地震发生了。在教学楼坍塌的一瞬间,老师们以不同的方式完成了一个共同的目的保护学生。地震后,这个镇的交通中断,通讯中断,音信全无,成了盲点。常校长从废墟里爬出来,当知道一切外援都不可能马上到来的时候,他只能拖着伤腿组织侥幸跑出来的师生在废墟上救人。在废墟里,尚老师用双手拼命地挖着,终于挖出一个可以逃生的洞口,学生们一个一个地从这里出去了。最后一个学生被卡在洞口了,尚老师用全身的力气蹬出了学生,就在这一瞬间,洞口坍方,尚老师被埋,当救援人员找到尚老师时,尚老师已经去世。音乐女教师袁婧,地震发生时,袁老师和学生被埋在了废墟下,她用歌声鼓舞学生们坚强起来。后来在援救人员的协助下,她把学生全部救出废墟,当袁老师用尽全力将学生一个个从废墟中托举出来的时候,他们的身影和太阳的光辉融为一体,是那样辉煌灿烂。然而,就在这一刻,余震夺走了袁老师年轻的生命。影片中常校长为了救其他孩子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孩子生存机会,真是令人敬佩服。虽然有些老师的名字没被登上过榜,但却永远牢记在我们心中。
我打开一本书,无意间,发现一篇《生命的活力》的故事,我很有兴趣地看起来。
这个故事讲述了在炎热的沙漠里,有一头疲倦的骆驼遇到了十只快要渴死的大雁,于是,骆驼用驼峰里仅有的水救活了大雁,当骆驼自己快不行时,大雁们带着乌龟飞来了,乌龟用水救活了骆驼,一只乌龟意味深长地说:水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彼此无私的帮助,帮助才是生命的活力。
这只乌龟说的多好啊!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两个很有意义的小故事。
有个人临死前想去看看天堂与地狱有什么区别,于是神把他带到了地狱,只见地狱里的人都围着一口大锅,锅里有很多美味,他们每人手中有一个长柄勺子,因为太长了,所以没法送到嘴里,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而到了天堂,他们每人也有一把长柄勺子,但是,他们把事物喂给其他人吃,其他人再喂给他吃,所以,他们一个个容光焕发。这个人便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只要互相帮助,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最近我一直在看动画片《虹猫蓝兔七侠传》,其中有一集里的故事也让我深深感动着,虹猫与神医逗逗去偷冰鸟守护的济世医典,逗逗麻醉了冰鸟,拿到了济世医典,可魔教人要炸死他们,一块大墙壁倒下来,马上就要砸死冰鸟了,虹猫托住了墙壁,逗逗救活了冰鸟,于是冰鸟抓住他们俩,将他们救出来了。我想,如果虹猫与逗逗不去救冰鸟,最后他们自己也逃不出。
其实,生活中也是这样,只要你帮助了别人,别人就会感激你,就会在你有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抱起一位跌倒的小女孩,或是捡起东西交给失主,你做了这些事,不仅给别人带来了快乐,也让自己觉得很有意义。
同学们,让我们伸出双手,让我们用真心去对待别人,帮助别人吧!这样,就会让我们的生命充满无限的活力。
离别,是个永恒的话题,有些离别让人如释重负,有些却让人刻骨铭心。
看到大天鹅的离别,天鹅爸爸一定很难过吧,他离开又返回的时候,一定是纠结了好久的,好的是小天鹅终于安心了,他走的不再孤单。
想起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伴你高飞》,13岁的爱米和妈妈生活在一起,一次交通事故夺去了妈妈的生命。爱米跟着久未谋面的父亲来到了农场生活。父亲酷爱飞行和发明,家里面到处都是稀奇古怪的发明。所有的这一切都让爱米感到很不适应。在一片被开发商推倒的树丛中,爱米意外的发现了一窝大雁蛋。爱米将这些雁蛋带回家,用自己的衣服和灯泡作了一个简单的孵化箱,一天天的等待着小雁出壳。一天,当爱米再次打开孵化箱的时候,一群湿漉漉的小雁子正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的看着她。小雁子出壳了!出于本能,小雁子会把他们出壳后第一次看到的活的动物认做是自己的妈妈。于是,爱米就成了雁妈妈,小雁子们始终寸步不离的跟着她,在她身后争先恐后的奔跑着……在这些小雁子身上,爱米重新找到了快乐。
可是按照政府的规定,野雁不可以被家养。为了让这些野雁重返自然,为了让爱米从失去母亲的悲伤中解脱出来,父亲卖掉了自己心爱的月球登陆舱,为爱米做了一架象大雁一样的飞机,教会了爱米飞翔。爱米驾驶着飞机冲上蓝天,在她身后,有长长的一队大雁在陪伴她一起飞翔…
爱米和父亲驾驶着飞机,带着雁群,向雁子过冬的地方——安大略湖飞去。他们飞过河流,飞过草地,飞过城市。那个13岁的女孩和她的雁群成了天空中一道靓丽的风景,吸引着人们的目光。爱米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把大雁带回了家。等候在那里的一大群人都高兴的欢呼起来,爱米也终于明白爸爸对自己的爱。
阳光下,爱米的野雁在湖水中自由的嬉戏,南方的太阳柔和的给它们披上了一层温暖的光……
前几天温老师发来一个视频,1993年的时候,一个老人发现了一只受伤的白鹳,他将白鹳带回家养伤,并给她取名马莲娜,后来马莲娜虽然活了下来,但是再也无法长距离飞翔。善良的老人决定把她当女儿一样照顾,给她在屋顶搭了窝,冬天就让她住在室内,一人一鸟就这样其乐融融地过了8年。一天,老人发现马莲娜身边突然出现了一只雄性白鹳,马莲娜找到了自己的伴侣,老人就像嫁女儿一样开心。他给雄白鹳取名雷派坦,这对如胶似漆的夫妻还有了可爱的宝宝。
然而,寒冷的严冬到来,雷派坦出于候鸟的本能离开了,他们的宝宝也相继离去,留下马莲娜独自一个,马莲娜情绪变得低落,幸好有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喂食,洗澡,散步,兜风,甚至给她看两鸟以前在一起的录像……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天终于来了,奇迹竟然发生了,雷派坦竟然回来了,他从南非飞越13000公里,就是为了早点与马莲娜重逢!之后整整16年,它们就保持异地恋的模式,尽管每年会分别半年之久,但是来年开春雷派坦一定会回来,而马莲娜也一直默默等待着伴侣的归来,每年春天当地会开启直播活动,让网友一同见证真爱,横跨万水千山也要回到你身边……
大自然中的动物也好,植物也好,都在拼尽全力生活着,爱着,它们美丽而坚强,亘古不变。我想,它们身上体现的品质,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
林清玄,当代作家、散文家、诗人、学者。林清玄先生的著名作品有很多,如《和时间赛跑》、《桃花心木》,今天,我有幸又读到了他的作品《生命的化妆》。
关于化妆,由于生活在农村,我一直抱着不太赞同的观点,我一直觉得自然美才是真的美。所以刚开始看了这一篇《生命的化妆》,我就在心里暗暗地想着,生命的化妆是怎么个化妆法呢?于是,抱着这种好奇的心理,我静下心来仔细地读了这一篇课文。
《生命的化妆》一文中,文章的主体是作者与那位化妆师的对话与作者的感悟,在他们的对话中化妆师向作者诠释了什么是化妆化妆的最高境界用两个字来形容就是自然:睡眠充足、注意运动、这样改善皮肤、精神充分,比化妆有效得多。接着引发了对生命的化妆的三种划分: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最后又用写文章来作类比三流的文章是文字的化妆,二流的文章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作者对那位有智慧的化妆师肃然起敬,从而引发了对人生的感悟:改变内相的最好办法,不是在表相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人要做有内涵的人。
是的,正如文中那位化妆师所讲的,化妆只是最末的一个细节,它能改变的事实很少。生命的最高境界是无妆、是自然,而不是靠浓妆来打扮自己。只有品质上的美、只有心灵上的美才是真正上的美。真正的化妆是对自己的精神品质与素养进行化妆。就像作者林清玄先生所说,做人要做这样的人: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现在,我们走在大街上,浓妆的人大有人在,可是这些人都吸引不了我们的眼球,反而那些自然、举止优雅、端庄的人往往会引起我们的注意。说明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一个就算空有一副美丽的外表但是心灵不美的人也不会让人喜欢。生命的化妆,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我们要从内里改革,读书是改变内在的最佳化妆品。只有给自己的灵魂穿上盛装,才是真正意义的生命的化妆。
《生命的化妆》这一篇文章给我很大的启示,使我明白了真正的化妆是对自己的精神品质给予化妆,心灵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
有没有写好作品读后感的诀窍呢?完成了作品的阅读,我们内心的感慨一定会如喷泉般涌出。这时候用文字的方式将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是很有必要的,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昏暗的光线在樱桃木制的轮盘上跳跃,客人所下的愉快赌注在红色和黑色间下了定论。牺牲友情抑或爱情,这次赌注该下多少金钱?人生赌场的客人在深思熟虑。是赢得最终贪图的地位和财富,还是凄惨落魄甚至人头落地,就在全部押下赌注的轮盘游戏一念之间。在时代框定的赌场背景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这场豪赌,身边所有的物事便是筹码。有人心甘情愿地参与在有输有赢的人生投资中,有人则选择逃离,更有甚者,在动荡的浪潮中,直接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信念和理想,对这赌场的背景时代进行了血与泪的仇视和反抗。
这个人也许就是《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法国大革命的热血涂抹了轮盘的鲜红,教会的僧袍颜色便如那块块黑色般暗藏玄机,势力猖獗。于连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站在了时代的风口浪尖,拿着自己为数不多的筹码进行人生的赌博。他地位低下,他受人歧视,他贫穷潦倒——但这些在“赌场”里不成问题,因为他有比天高的野心,这几乎就够了。于是作者司汤达便满意地叫这个英俊的年轻人开始在他笔下“赌博”。
作者躲在于连身后的黑暗角落偷偷观察,时不时又高谈阔论,让这个年轻人在自己笔下跌宕起伏。于连渴望飞黄腾达,渴望改变自己的一切,好跻身于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他在无数个多梦的漫漫黑夜里策划着自己美好的未来,他想赢,想成为自己人生的胜利者。但这恰恰是一切的开始——他赌了爱情,德瑞那夫人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玛特尔小姐则为他换回了他最想要的社会地位。
在他心惊胆战、颤颤巍巍,连连跨过无人遵守的道德底线,赢得盆满钵满的时候,或许也是飘飘然的,但充满人性光辉的一面又让他感到痛苦不堪。他想要的太多了,作者摇头叹息,将他从人生的顶点往下一推,坠入万丈深渊,赌注灰飞烟灭,换得满盘皆输。他恼羞成怒向曾经的爱人开的那一枪,是注定,也是他身上悲剧的体现。
站在法庭上,他面容平静。“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他终于掀起了自己的轮盘,让筹码滚落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在抗议,他在拒绝旁人对他精神的污染与扼杀。满座愕然,随即是露骨的嘲笑:是啊,谁会像丢弃生命、丢弃财富、丢弃地位去追求所谓的精神解脱?人们大声地笑了起来,玩弄着手中用无数贫苦人民的鲜血与汗水镀成的利益。
透过于连的高声反抗,我们也听见了作者的愤怒与无奈:他想即是我想。作者力透纸背,细腻传神的心理描写在与读者的心灵相通,让我们完完全全看见了那个时代,那个腐败的时代。最后对自己精神的负责,也为于连短暂的人生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于连的头颅落地即是故事最后的尾声,但现实社会中每个人的专属赌场也仍在运转。我们要坚守自己崇高的精神追求,慎重挑选人生的筹码,淡然面对每一次赌局的输赢,不甘臣服在黑暗腐败的时代的镣铐之下,才能在时代的浪潮中笑对挫折,正视自己。轮盘仍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跨越百年的红与黑至今仍色彩鲜艳。只不过,这一次的客人,就是我们自己。
《红与黑》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一样的主角。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能够混迹于上流社会,能够得到贵族的头衔,能够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光焰渐渐燃烧,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段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尘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话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经的完美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应对死亡的来临最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完美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力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地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
在社会现实阻得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碌碌无办的人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且舒适却会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青年,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也是《红与黑》的一大价值所在。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传统书法艺术同武术、京剧一样,均是中国的国粹,是祖国的文化遗产之一。从远古时期的甲骨文到如今的汉字,中国书法的发展也是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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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历史的更替,书法类的典籍也越来越少,在一些园林或者阁楼中可见少许刻于牌匾上的文字,且其形态不一、各有特点,有的端庄,有的却如龙飞凤舞般灵动,这就说明书法并不一定在其形、更应赏其境。
《和青年朋友谈书法》一书由著名书法家、诗人、学者沈尹默所著,被称为“大家写给大家看的书”。书中谈到“书法虽非神秘的东西,但它是一种技术”。这句话说明,书法文化在于多看、多写、多积累、多体会,才能有真实的收获。
中国有56个民族,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语言文化。语言作为一种文化发展至今,也衍生了不少的语种。但是,从语言某种语法来说,并不是有人先制定了某种语法,才慢慢学着开口说话,形成语言,而恰恰相反的是,语法是从语言的逐步发展中才产生的,它的产生是为了语言能更好的来表达一种思想。书法亦是如此,书法并不是哪位先贤圣人制定出来的,它的产生也是因为先有了文字,后来人们为了让字更好看,才一点一点的研究出笔法,最后形成书法文化,成为一种艺术。后来的人为了写好字,才会去学习或临摹一些别人的书法,领悟其中的要领,练成属于自己风格的书法文化。
书法的写字工具:毛笔。中国字不单单是有它的实用性一面,并且还有它艺术性的一面,文字要是在艺术上起到相关作用,那就在写字工具上非采用毛笔不可。如国外水彩画一般,文字的点画等同于水彩画的线条,且文字正是因为他的一色墨勾勒出了其圆活妍润的神采。在目前的日常生活及工作中,自来水钢笔已完全代替了毛笔,有的人可能会说,毛笔是不是不久就会废掉,现在看来,就毛笔在艺术方面来说,毛笔作为书法文化的主要工具,永远不会消失。
写字必须先学会执笔。人的生活中有极其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吃饭,而吃饭必须先学会如何使用餐具,如果餐具使用的方法不对,那么吃饭的时候就会很不方便,毛笔书法亦是如此,如何执笔,如何运笔,则就需要去探索执笔、运笔的奥妙。一只手有五个手指头,毛笔也是通过这五个手指头的协调来执笔和运笔,五个手指各有用场,前人用擫、押、钩、格、抵五个字分别说明它们不同的功能,如果五指按这五个字所含意义去做,才能运笔如有神、下笔如流水。
书法艺术发展至今,其中的奥妙非一时能所领会,要了解到书法中的道理,就必需静其心、凝其神,耐心地下一番写字的功夫。先贤们留下的书法作品,蕴含着很深的文化功底,不同人的书法作品有不同的意境,作为一名初学书法者,可耐心钻研其中蕴含的意境,然后打开自己的执笔和运笔的思路手法,才能写出属于自己的作品。(王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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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目的是使人精明而文明、开明而高明、清明而英明。作品这本书带给我深深地震撼,写读后感能把我们再次带回阅读时的心境。你是否不知道如何写作品读后感?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收集的“沉默的巡游读后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沉默的巡游》读后感1000字!
人力终有穷,也请不要亏欠了公道。
我想,人力有时真的是很有限的,不要讲什么梦想、抱负和目标了,恐怕连生命有时光靠人力都是无法保全的。所以,人是不是应该更加坦然地接受梦想终究无法实现这一事实呢?毕竟,“人力终有穷,天道终有定”。这倒不是宣扬什么犬儒主义、什么及时行乐或者什么灰心丧气的失败主义,而恰恰相反,欣然地接受无可避免的遗憾和竭尽全力后的失败,然后继续昂然地走下去,不也是一种值得骄傲的成功嘛!
人力毕竟有限,如果人心再不广阔一些,人生的局限不就更加没有希望了嘛?就像书中这些人物、这个故事,如果宽待了自己的人生,善待了他人的梦想,结局也许会是另一番普通而安心的样子吧?
本书中的汤川教授猝不及防地提到了《嫌疑人X的献身》的故事,真的给人一种时空倒流的错觉,刚读到那个故事的时候,我还是个二十啷当岁的小伙子,读完故事后,说实话真的觉得汤川教授有些多此一举,妄负了男主对女主的一片痴情。如今十几年过去了,已经快到了不惑之年了,却越发觉得当年故事中汤川做的无可厚非、理所应当了,毕竟深情可贵,但是生命无价,祸及无辜了,无论多么可歌可泣、哪般用心良苦,也都要给出一个明白的交代。虽然一定会有功亏一篑的巨大遗憾,但人生就是如此不圆满,但至少也请不要亏欠了公道。
本故事的设计我觉得不同于《嫌疑人X的献身》,惩罚的代价不会伤及无辜,让人能松上一口气,而故事的最后又多次反转,把似乎板上钉钉的事实来回颠覆,给人以坐过山车的体验,着实精彩。说实话,本书中能看到《东方快车谋杀案》和《犹大之窗》的影子,见多识广的读者恐怕早就能猜出端倪,但是作者依然能通过种种巧妙的变形致敬前辈的同时,又使故事不失悬念,我想东野大师在这一刻总算是功力恢复了,又可以让人充满期待了。作者似乎也在故事中致敬了一把自己。
类型文学爱好者的幸福之一,不就是在后辈书写的故事中,读到对那些前辈故事的致敬嘛?尤其像本书这般诚恳而又精彩地致敬,简直如同赋予了读者某种穿越时空的超能力,让他们在其中享受了一刻“我知道了”的快感,又如同见到了两代人隔着浩瀚的时空长河,用故事在某一点架起了一座彼此致意的桥梁,读者在这一刻是幸福的,当然前提是后辈的故事要足够精彩与诚恳,而不是拙劣地抄袭与模仿。在本故事中,东野圭吾做得不错。
《沉默的巡游》读后感1000字!
可能是年纪大了品味变了,读这本的时候,没有小时候读《白夜行》《嫌疑犯X》时被东野先生戳得七荤八素的跪感,也没有读《恶意》时那种一直想一直想的停不下来,也没有《解忧杂货铺》时那种被鸡汤治愈到的温润如玉,整本下来,两天分了两次合计5个多小时,没太费劲,不会太爽,也没有太丧。
刚开始随着故事推进,温吞的节奏思考的是日本的沉默权问题。
所谓沉默权,就是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沉默不自认,即使有再多间接证据,检方也无法定罪。
这个空子被坏人发现,就立出了个纯坏人的人设,而且不是可以怪原生家庭有问题的那种坏,就是一个24k纯变态。后来动员全街坊,用沉默权私刑弄死了钻沉默权空子的坏人,这种治愈系的复仇爽,一直持续到最后的反转,好的,科学、法律什么的都不重要,真相大白
啊,原来是这样啊,还好最后这一剂反转,前面的温吞也就忘掉了。
下面全是剧透,没看过书的朋友建议不要下拉。
坏人二十三年前杀害了个小女孩A,小女孩的妈妈也因此自杀,坏人行驶沉默权成功逃避法律制裁,小女孩的舅舅立志要为妹妹和外甥女报仇。舅舅也去了坏人打工的地方打工,还和坏人交朋友伺机报仇。
多年后的女孩B是个唱歌天才,被音乐人夫妇发现准备培养成一代明星,几年下来马上可以出道,女孩却怀孕了打算放弃事业安心当妈当老婆,得知女孩不干了,音乐家妻子也不干了,两人争执时,音乐家妻子失手把小女孩推到没了呼吸,音乐家妻子以为自己把女孩给杀了,慌了,就跑了,冷静下来回到案发现场,尸体却没了。
坏人经过目睹女孩被音乐家太太这么一推,也以为女孩死了,立马判断财运来了,果断决定把女孩尸体藏起来讹一把。收尸过程中发现女孩没死,就干脆把女孩弄死了。
三年后,损害尸体罪追诉时效过了,坏人觉得讹比大的时候到了,于是主动搞事情让女孩B的尸体被警察发现,警察自然怀疑到曾经骚扰过女孩没得逞的坏人,坏人一面又用沉默权做开脱,一面开始讹音乐家妻子,光讹钱还不够,还把人家给睡了。
另一面,整条街坊邻居认定女孩就是坏人杀的,于是全体动员,互相扶持,在花车游行的时候,用液氮把坏人弄死了。又在警方审讯的时候,集体用坏人用过的沉默权对抗警方。
整个过程中有个厉害的教授,上帝视角全开,前面帮警察,后面帮大家,一环环揭开真相。
故事不复杂,几个反转主要体现在:
1、舅舅身份揭露。啊,原来坏人的室友是23年前被害女孩的舅舅。他一直在等机会为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报仇。
2、在大家以为坏人就是舅舅杀的,大家一起配合的时候,诶不对,怎么音乐家一个人揽下了全部。于是揭秘音乐家妻子把女孩B推下去的事情,哦,原来女孩不是坏人杀的。
3、当你因为音乐家夫妇害死小女孩的时候,又反转,音乐家妻子只是把女孩推晕了,真正杀人的还是坏人。
大致就是这么几个反转。感觉这个案子很适合罗翔老师讲。
人呐,总是逃不过真香定律。
在阅读了东野圭吾的十多本作品之后,本来已经放弃阅读他的任何作品了,但一个朋友说东野出新作了,而且新作在日本还大卖,你不看看么?好吧,于是我就屁颠屁颠的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阅读了这本书,真香之旅就此展开...
微信读书上关于本书的见解是“日本上市当月,平均六秒卖出一本,四起案件,层层递进,多重反转,出乎意料的神展开,当东野都直呼难写!”同时也是东野继《白夜行》《嫌疑犯X的献身》《放学后》《新参者》后,第5次获得某某榜单第一名等balabala之类。毫无疑问,这样的简介增加了我对本书的期待,但事实往往事与愿违,不差,但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呵呵,这些商家为了促销真的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不过近几年日本推理作品质量呈下降趋势倒也是现实,没什么好责怪的。
回归书本作品,还可以,东野圭吾的一贯水准偏上,这次的结局《彷徨之刃》好太多,估计是怕读者寄刀片吧。看至一半的过程中一直联想到阿婆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两部作品的结构很像,甚至说借鉴了《东方快车》(不知这样说会不会被打)。回头比较一下微信读书在给这本书简介中的几本作品,供后来的小伙伴参考:
相比于《白夜行》:毫无疑问,这本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甚至我觉得东野不可能写出比《白夜行》更精彩的作品。《白夜行》的戏剧冲突、张力表现都远胜于他的所有作品,即便是现在,回想起书中的桐原亮司与雪穗都不由得头皮发麻;
相比于《嫌疑犯X的献身》:故事的手法是比较相似的,都是一个人为了保护另一个人去杀人,但这层关系之外又嵌套了另一层,所以看似比《嫌疑犯X》要稍微复杂一点,实则相通。好在结局比《嫌疑犯X》好一点,最后还联动了《嫌疑犯X》,哈哈哈,东野下的汤川宇宙果然还是要联动一下;
相比于《放学后》:没《放学后》那么深的恨…,奇怪,因为看的时间太久好像忘了《放学后》的内容,那不比了吧》,哈哈,记忆力有限,李姐万岁;
相比于《新参者》:(《新参者》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一部作品,所以很难免带上我个人的主观色彩)相比于《新参者》背后的脉脉温情,在《沉默的巡游》这本体会到的感情少了很多,甚至觉得《沉默》中的新仓夫妇绑架了佐枝,跟国内那种“自己飞不远,下了蛋让子女拼命飞”做法有什么区别?即便是父母也不应该捆绑住孩子,何况还是师徒(站在旁观者的角度难免圣母,李姐万岁)...
7分吧,勉强打发一下闲暇的时光。
其中最拿手的炖菜拼盘更是为人所称道。妻子真智子无论掌勺还是待客都是一把好手,女儿夏美也是他们的得力助手,一家人的生活忙碌却也其乐融融。
故事的开始在一个即将打烊的夜晚,两位女客在食堂中的谈话勾起了他们一段曾经的回忆。并木的大女儿佐织美丽开朗,曾在店中帮忙做事,给光顾食堂的客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两位女客偶然间问及佐织的事情,这段发生在三年前的故事如画面一般主线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佐织虽不长于学业却有着极好的音乐天赋,在一次秋季祭典中她被音乐经纪人新仓发现,之后得到了新仓夫妇悉心的培养,佐织准备在被训练和包装过后成为出道歌手。风云难测,拥有如此音乐才华又寄托了新仓极大希望的佐织,却在出道前夜神秘失踪了,而这一去就是三年,音信全无。
三年后的一场火灾让失踪少女再一次回到了人们的视野当中。在静冈县的一处小镇,一栋囤满垃圾的民宅被大火化为灰烬后留下两具面目全非的尸骸,起火原因不明。其中一具老年人尸骸断定为户主,并且死亡时间已经许久,另一具经过DNA比对,为三年前失踪的并木佐织。在警方的调查当中,老年人的儿子莲沼宽一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这个曾经因为杀害本桥优奈被捕入狱却因罪证不足未被送检的莲沼宽一使草薙警员久久难以平静,显然在上一次的交锋中草薙输得无奈却也无力辩驳。这其中令他不能释怀的是莲沼不但因为拒不认罪逍遥法外而且得到了一笔优厚的补偿金。当他再一次看到那张冷血却也抹不掉岁月痕迹的脸,心里或许已经下定决心,这一次一定要将之绳之以法。
三年前,莲沼曾是并木食堂的常客,因在在就餐时对在店中帮忙的佐织行为轻浮,被并木祐太郎列入拒客名单,在他消失不久后,佐织失踪了,这有一种难言的巧合,循着种种调查迹象,警方很快决定逮捕莲沼宽一。与优奈案并无不同,莲沼宽一的沉默使警方束手无策。多番审讯后,以无罪释放告终。离开警署的莲沼首先来到了并木食堂,他用言语激怒并木祐太郎,也或者只是想炫耀一下警察的无能和警察制度的缺漏亦或者是向那些希望他可以被绳之以法的人炫耀他高超的脱罪手段。被释放的莲沼无处栖身,借住在曾经的同事增村荣治家中,这个同事与别人不同,与他比较亲近,给予他许多帮助。
搬到增村的仓库住所不久,莲沼宽一死了。在一个狭小的隔间当中,没有痛苦,没有挣扎的迹象。虽然觉得他罪有应得的人并不在少数,这一起明显的他杀首先把凶手指向了并木祐太郎。警方多方调查发现,在物理学家汤川的介入下明确了死者是因吸入过量气化后的液氮窒息而亡,循着作案工具的线索,并木祐太郎及其发小户岛、新仓和妻子留美、佐织男友智也还有仓库主人增村荣治都出现在警方视野当中。通过调查警方发现增村是十九年前死者本桥优奈隐姓埋名的亲舅舅,为了复仇他有充分的的杀人动机。对于新仓而言,他倾尽毕生之力想要培养的佐织被莲沼所杀,他心中亦是痛恨至极,并木和智也更不用讲,都有着强烈的杀人动机。可是并木和增村都有十分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在警方一系列调查和汤川的严密推理之后,案情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这是一起多人协作的群体复仇案件,由户岛经营的工厂提供液氮,智也、新仓负责借助一年一度的巡游运送,最终由并木实施。由于突然出现在并木店中并吃坏了肚子的女客,并木没能按照计划亲自威胁莲沼说出真相,警方得出的结论是新仓最终执行了杀害的工作,反而并木只是精神犯罪,从头至尾并未参与其中。最初或许每个参与者所报的初衷不同,并木只是想威胁莲沼说出三年前杀害女儿的真相,户岛只是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帮助者,智也只是了解中间自己负责的环节并对伤害女友的人有所报复,并且也想了解当时的真相,而新仓像所有人认为的那样,只是想报复莲沼毁了自己终身的梦想。本来整个故事好像应该在这里戛然而止,这些内容已经占据了整本书的五分之四,最后的最后,在真相之外,事实仿佛有些出人意外。
新仓的妻子留美身上所隐藏的秘密在汤川的推理当中被一一展现。在最后很短的一部分中故事又出现了一次反转。留美因为佐织怀孕想要放弃音乐生涯时误推佐织使她跌倒后脑受伤似乎停止了呼吸,她惊慌间逃离现场不知所措,再次回到现场想要确认情况时发现了佐织已不见了,现场只留下佐织的发卡。作为整个事件的目击者,莲沼悄悄把佐织带走,并沉寂将近三年之久,他想以抵罪的方式要挟留美,留美在恐惧当中与他发生了金钱和身体的交易。在得知并木想要逼迫莲沼说出真相时,留美不堪重负,把隐藏了三年的秘密告诉了丈夫,而新仓则是为了保护妻子,设法把并木支开,直接杀死了莲沼。
案情到此仿佛已然明朗,可是当年佐织留在案发现场的发卡引起了汤川的注意,他仔细检查后发现其上并无血迹,联想到当年在莲沼住处找出的带有佐织血迹的衣物,他想到可能真正的凶手并不是留美。当时留美只是使佐织昏迷了,佐织在被莲沼带走的途中可能突然清醒过来,但当莲沼发现自己想要借以勒索的筹码没有了,心中便起了杀念,正是莲沼用重物袭击才使佐织流血死亡,最终的证据到此才完全吻合。汤川以朋友的身份和留美聊起往事,并没有想要揭穿她,而是给她自己选择的机会,第二天留美与新仓面谈后,新仓翻供,否认误杀,承认蓄谋杀害,我们已经看到了他的选择,他决定保护留美,不惜付上全部的代价。
沈黙のパレード,xx年12月在日本出版,xx年3月在大陆首版,此时东野圭吾已年届六旬,此书虽然可能也并非完全是近期所做。但相对于他之前的作品,我明显的感觉到这篇文字更加宁静平和。其中爱恨都淡了许多。整个故事的布局少了侦探小说中本该有的离奇的色彩,每一个场景都非常真实,这样的案件放在法制节目中仿佛也是不会特别引人瞩目的。初读下来,整体的情节甚至感觉差强人意,不符合侦探小说该有的精彩,人物的动机和行为方式不是特别合乎逻辑。但反思过后我想或许这才是所谓的真实,这才是最贴近生活的小说,反而是我们常常对于小说抱有不正确的期待。其中人物关系的设置非常简单,对于人性的挖掘也并没有到期待的深度,立意并不十分深刻。语言方面,依然有很深的白描功底,但言语间难免觉得冗余拖沓,不似前篇字字珠玑,当然可能翻译的过程会有一些信息不对称。
侦探题材的作品到现在仿佛走到了一个瓶颈,在书中不难发现作者多处对于犯罪伦理的讨论和日本警察制度的思考。相对于讨论人性,这些话题显然是比较轻松的,也是有定论的,但是这些确实不够深刻,没有能够非常打动人心的力量,因为文学作品的定位本身就是要挖掘那些隐藏的、讨论那些无解的。可是现在日本文学却有这样一种趋势,逐渐被这个时代的浮躁所同化,其不单单是日本。其实我们作为生活在这个时代当中的人,本身就参与制造了这种浮躁,所以便没有必要五十步笑百步的互相调侃了。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蒋捷的这首词“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无论是对于作者自身还是对于看客,在时间当中终归都是会改变的,人生的每一个阶段自有其想要抒发的和所能恰好理解的。不管这部作品现在看来如何,在时间的积累当中自有它的价值。从激烈的到平和的,从精彩的到平淡的,从写给别人的看的到写进自己内心的,一切都在变,但在这其中也有一种永恒,那就是这变化本身。
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东野圭吾的新书《沉默的巡游》,整体来说,评价不高,故事虽然也有几次反转,但并不让人觉得意外或惊喜,反而觉得有些俗套。
《沉默的巡游》这本书的故事比较简单,说的镇上受欢迎的具有唱歌天赋的少女佐织被害,遗体三年后被发现,作为嫌疑人的莲沼在审讯过程中通过“沉默权”而无罪释放,在10多年前,在另外一起杀人案中,莲沼也是通过同样的方式予以逃脱。于是,佐织的父母及好友、音乐老师新仓夫妇、男友智也以及前一位受害者的亲属,准备采取法外的方式对莲沼实行制裁,设计了独特的杀人方式以便营造参与人员不在场证据。这里面的警察一如既往的不太能干,在教授汤川的指引下,才找到破案的关键。最后真相大白,原来是佐织怀孕准备结束歌唱生涯,音乐老师夫妻将自身的梦想寄托在佐织身上,师母在与佐织争执过程中,以为失手推到佐织致死,但实际佐织只是昏倒,但被尾随其后的莲沼发现并杀害。
好的方面来说,这本书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正是这种感情促使大家联合起来进行群体犯罪。佐织深爱他的男友智也,在怀孕后愿意放弃唾手可得的明星之路,相夫教子过平凡的生活,这体现的是爱情;新仓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执行了杀死莲沼的最后一步,这是爱情,也是夫妻之间的亲情;佐织的父母三年来一直不忘女儿的存在,并且在得知莲沼的存在后,想要对他进行惩罚,这是父母的亲情;佐织父母的好友户岛义无反顾的参与、策划了整个过程,这是友情;在前一个案件中,被害人的母亲因为难以承受丧子之痛而自杀,一直爱护她的哥哥花了十多年寻找莲沼并准备复仇,这是兄妹之情。这些感情都是无私和高尚的,体现的是真善美,看了会让人觉得温暖。
不满的地方在于情节的设计。在《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等书籍中,我们可以看到嫌疑人与警察或教授之间有非常精彩的高智商对决,作文在这本书里看不到;东野圭吾的书中,一些女性的角色往往具有特别鲜明的个性,心机深沉,为爱而狂,但背后往往又有着让人唏嘘不已的往事,正因如此,刻画的角色也往往深入人心,印象深刻,但看完这本书,并没有让我留下印象特别深刻的角色;第三,情节设计有些简单,在警察追查莲沼死亡时间过程中,很快就让我联想起《东方列车谋杀案》,觉得应该是群体犯罪,最后证实确实如此;第四,最后的反转,师母以为失手错杀了佐织,并因此受到莲沼的威胁,但真正的凶手是莲沼,这让我看到了偶像剧的感觉。
总之,打分的话,及格吧。如果换个人写,分数会更高点,但作为东野圭吾的作品,实在算不上优秀。
《沉默的巡游》读后感600字!
按时间线来看这个故事大概讲的是一对音乐人夫妇发现了一个天才歌手少女佐织他们悉心培养希望她替代自己完成音乐的梦想但佐织出道前这对夫妇中的妻子新仓留美得知少女有孕且不愿出道一时失手把佐织推倒在地留美慌乱间以为自己杀了人此情景被一个叫莲沼的垃圾目睹且被其利用的故事…
该垃圾如何在法律奈何不了的情况下被策划“谋杀”是《沉默的巡游》主要讲的内容…读完后感慨的不是犯案人心理如何扭曲社会如何黑暗反而是一群佐织周围的人对正义的追寻人与人之间爱的羁绊……
像增村担心自己过失杀人的前科会影响妹妹由美子所以不愿公开自己和妹妹的关系而由美子也没有因此疏远增村甚至在丈夫知晓的情况下经常和哥哥见面彼此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
还有户岛在老友并木祐太郎女儿也就是佐织被杀之后对老友决心自己复仇的无条件支持,佐织男友高原垣智也对佐织的怀念。
还有新仓在得知妻子留美做的事之后决心无论如何也要保护留美周全。
所以封面上才会说读完会有温暖吧,读完后有一点思考的是莲沼的思维方式是受自己当警察的父亲的影响这点有些讽刺…但我认为人性的恶最终还是在自身的选择所以恶人没有任何被怜悯的价值
总体整本书还挺平淡的没有读《嫌疑人X的献身》时的波澜也没有读《白夜行》时的念念不忘…也可能我过了“心潮澎湃”的年纪……
最后分享书中汤川教授提到石神的一段话:
“我也有过一-段痛苦的经历。曾经也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情,当时有一个男人为了保护深爱的女人,打算将所有罪名都揽到自己身上。但是因为我揭穿了真相,那个女人再也无法忍受良心上的谴责,最终导致男人的献身化为了泡影。那件事让我很难受,我不想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沉默的巡游》读后感600字!
一天飞速读完!书中在前面提到的每一个线索和伏笔都在后面的剧情中产生推动案件侦破和剧情反转的作用,东叔的小说在这方面都能做到。但是书中莲沼这个角色在做事的逻辑性存在着一定的漏洞:第一起杀人案中将藏尸的冰箱运到自己的继母家企图销毁证据,但是正是因为运冰箱才引起了怀疑;第二次藏尸将尸体藏在了继母家中,并通过点燃房子的方式将尸体暴露出来,让警察先将矛头直指自己再去向“真凶”勒索钱财,这样的操作让我感觉迷惑。
如果他将尸体藏在别处再让警察三年后找到,再去勒索钱财,他自己是不是也就不会把自己置于众人的愤怒发泄的焦点,相对会更安全一些。还有教授最后通过莲沼点燃继母房屋暴露尸体、留有血迹的衣服和拒不认罪的态度推理出“真凶”是留美这一点思维有些跳跃,教授仿佛作者一般推动了剧情的发展,从以上的线索可以推断出凶手另有其人是可能的,但是直接锁定目标让我觉得有些牵强。这本书确实要比前几年的书质量要高很多,虽然没有再早些时候封神的书好,但是找到了当时看白夜行这种推理小说的乐趣和专注度,会把自己带入到小说中去,人物性格的刻画以及人的内心感受映射到人的行为这一点也很棒,总体看的很爽。
三星的一个原因是封皮上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却会给你一整年的温暖”,原本是替天行道和报仇雪恨,却变成了掩盖妻子错杀真相的行为,最后虽然翻供但原因是一个发卡可能会成为妻子不是杀人凶手的证据,还有并木知道了女儿导致女儿死亡的间接原因是一个比自己天真纯洁的女儿大好几岁的男子导致自己女儿怀孕并放弃音乐梦想,我可能会打死这个男的……还谢谢个鬼,dbq我觉得这不温暖。是出版公司尬吹的锅。
即使首读东野圭吾推理作品也会因《沉默的巡游》喜欢他
近日,在中国出版发行了一部日本推理名家东野圭吾20xx年创作的小说《沉默的巡游》。对于这部新作,作为一个看过三分之一东野小说的老粉,我认为即使是首次读他的作品,也会因为它喜欢上这位作家。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可以被列入东野代表作行列的佳作。同时,我相信用不了太久,必然可以看到它的影视化版本。
中国人最熟悉的东野圭吾作品大概要算《嫌疑人X的献身》了,而这本《沉默的巡游》与之同样属于伽利略系列。这就意味着此书中的破案主要人物包括帝都大学物理系教授汤川学,男刑警草薙俊平,女刑警内海薰。对于看过伽利略系列其它作品的读者来说,这部新作中的熟悉面孔就更多了,除了上述三人,比如还有多多良和内宫等。这些和破案相关的人物,在东野的笔下也算是屡立奇功,因此都升官了。甚至连汤川也已经从副教授升为正教授。
所谓“伽利略系列”,其中破案的最关键人物当然是汤川学。不过,在《沉默的巡游》中,汤川给人一种落入凡尘的感觉,不再向以往那样令人产生疏离感,而是感觉他在逐渐融入大众。就连他对升职的抱怨,也让人感到了普通人的日常。他自称升职后像个制作人,要到处拉赞助。这对于原来总是“凡人不理”的他来说,实在令人难以想象。仅这点就很现实地反映了职场中职位越高责任越重,谁都难免不得不去做一些原本自己不喜欢、不擅长的事情。是不是让人读来很容易产生认同感?
不管怎样,此番汤川正是因为深入百姓生活,才有机会频繁近距离接触涉案人员,从而熟悉他们的生活,为破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然,还有汤川那种超乎一般人的、对犯案手法的推理、想象才是最精彩的。可以说,如果没有汤川,光靠警方想破案恐怕太难了。
简单概括《沉默的巡游》的故事,就是三起命案,前两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是年轻女性,而第三起命案的死者就是前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故事中的杀人手法超乎常人想象,参与第三起命案的也不只一两人,这都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提升了小说的故事曲折程度。整个故事更是实现了两次翻转,有时甚至让读者怀疑第三起案件的死者,到底是不是前两起命案的真凶?
其实,前两起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弃尸罪和毁尸罪的时效都已过,都没有找到杀人的物证等等,所以两案都不能给犯罪嫌疑人定罪。两案的区别就是第二起案件死者的颅骨存在凹陷性骨折,明显是他杀。
由于第一起案件没能给犯罪嫌疑人定罪,不仅让此人通过行使缄默权逃脱了法律制裁,甚至还因为庭审期间的“冤狱”,令他获得了一大笔刑事赔偿,更是给他创造了第二次犯案的机会。而多多良、内宫和草薙正是当年负责调查第一起案件的刑警,所以第二起案件也自然落在了草薙头上。在这些刑警心中,自然会有一种自责与愧疚,所以当第二起案件又发生后,他们比平时压力更大,更期望早日破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避免再让他逍遥法外给更多人造成伤害。
但是,由于第二起案件的女死者是一个在当地已小有名气的漂亮歌星,再加上犯罪嫌疑人太过嚣张竟然公然跑到被害者家属面前索赔,可谓激起了民愤。终究还是有人等不及通过法律手段制裁犯罪嫌疑人,而是直接“替天行道”了。女歌星的直系亲属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到底是谁或者是哪些人联手,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实施了报复行为呢?这正是此故事最精彩之处。
最终,杀死那两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的报复者,此人的行为是可以被理解的,也是值得被同情的。毕竟眼看着又一个年轻女孩的生命再次断送在同一个嫌疑人手中,作为她身边的人肯定都会愿意帮忙惩戒一下那个嫌疑人。这点也非常容易唤起读者的共鸣。然而,以赔上自己的人生为代价实施的报复太不值了,难免令人惋惜!
值得一提的是,在《沉默的巡游》的故事中,还隐晦地提到了两部著名的推理小说,对于推理迷来说这两部作品一定不会陌生。其一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另一部则是东野圭吾自己的作品《嫌疑人X的献身》。《沉默的巡游》与《东方快车谋杀案》相似之处就是都有多人参与犯案。《沉默的巡游》与《嫌疑人X的献身》首先出场主要破案人物相同,再有就是又因为汤川的非凡推理,原本可以被轻判的第三起命案的犯罪者,面临被判更严重的罪。
看过《嫌疑人X的献身》的人都知道,那起案件的破获对汤川造成了严重的打击。那时,汤川是逼真凶坦白了犯罪事实,但也因此辜负了汤川好友的献身牺牲。此番在《沉默的巡游》中,汤川则显得更成熟,把选择权交给了当事人,自己并没主动向警方透露他对第三起命案更深一层的推理、猜测。
总之,我觉得《沉默的巡游》是一部相当精彩的推理作品。对于东野的老粉来说,在享受推理乐趣的同时,还可以在这部作品中感受到汤川、草薙和内海薰等熟人的成长与变化。对于新粉来说,也能在这部作品中感受到东野圭吾推理小说的清晰逻辑、对案件的巧妙设计、对细节的生动描写等特色。或许这部作品中多人参与犯案的设计,让人感到有点不够新颖;个别情节的交待也出现过重复的地方,但整体而言还是非常值得一看的推理小说。此外,我也非常期待早日看到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
我们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管理的实践读后感,当我们仔细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会产生很多想法。此时应该趁着对作品的印象最深,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敬请浏览以下网页内容!
《管理的实践》是彼得。德鲁克先生于1954年出版的一本管理学著作,用他自我在序言中所介绍的,他认为“这是第一本真正的‘管理著作’,是第一本视管理为整体,率先说明管理是企业的特殊功能、管理者肩负了明确职责的管理书籍”。并认为“这是那些准备只读一本管理书籍人士的选择”。
德鲁克先生在本书中,首先介绍了管理的本质,之后针对企业、管理者、员工和工作这三个企业管理的资料重点介绍了管理的结构,最终归结到“当一名管理者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样一个问题。德鲁克先生在书中强调了“企业的目的是创造顾客,企业的主要功能是营销和创新”这样一个观点,这同通常情景下我们所认为的企业的目的是创造利润比较起来,的确大相径庭。德鲁克先生认为,“利润只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约束条件,远远不构成企业存在的目的“。但他同时承认“企业必须有足够的利润才能经营,这是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职责,也是企业对自我和员工的首要义务”。虽然我还不能充分理解他这一观点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可是我很喜欢他的这一说法,因为这让我感受到企业的存在具有了蓬勃的朝气和精神层面的追求,而不仅仅是冰冷的数据和经济价值。
彼得。德鲁克先生在本书中阐述的另外一个与我日常工作切实相关的资料是企业对员工和工作的管理。他认为“人类在精神和心理方面都需要工作,如果不工作,大多数人都会面临精神和身体的崩溃瓦解。所以管理层的任务是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和参与感,唤起他们的工作欲望”。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企业需要的绝不仅仅是还过得去的绩效,企业需要员工充分发挥潜能,达成绩效。员工需要的也不仅仅是能有所表现的职务,他需要的工作必须能为他的本事和才华供给的发挥空间,给予他的机会持续成长和表现卓越”。所以,他主张“员工能做的规划越多,就能为自我的工作承担越大的职责,所以生产力也就会越高。如果员工总是听命行事,那么只会对工作造成伤害”。
彼得。德鲁克先生经过这种角度说明了企业经过这种管理方式,即让员工在工作中具有更多发挥自我主观本事的机会,并且让员工能够看得到自我的工作与企业发展的目标之间产生实际的联系,实现企业和员工以及员工的工作之间在工作目标和切身利益上的统一,最终就能够实现企业管理的目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自我的工作中能够发挥的自由空间越大,员工对工作的热情也就越大,因而工作能给员工带来的成就感也就越强。由此我想到在团队工作中,作为中层管理者,在指明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之后,我也应当有意识的为自我的团队成员留出更多自由发挥的空间,让团队成员能够有机会和余地规划自我的工作进程,并以自我的节奏和方式努力达成工作成果,进而获得工作中的成就感和个人专业技能的提高。就像彼得。德鲁克先生说的“员工对企业的要求,在基本的经济报酬之外,就是自我实现。员工在企业中感觉到自我的本事提高、地位实现,做完成的工作对企业具有意义,也就是实现了工作成果”。
彼得。德鲁克先生的这本《管理的实践》,对于我这样对企业管理实践不深入的人来说稍显枯燥和晦涩,但他朴实的语言以及书中所列举的企业管理的成功案例,的确让我对自我日常工作中所见到的、所感受到的企业管理的过程和片段产生思考并有所启发,尤其重要的是,他的那些理论让我对自我日复一日重复工作背后的意义有了一个更合理的观察和思索的角度,并把自我以前无意识的管理行为转化为有意识的管理实践,在带领团队实现工作目标的同时,也为团队成员和我自我的自我实现做出具体的努力。
很久以前陆陆续续看过管理大师德鲁克的一些关于管理的一些阐述和论断,因为一直在基层从事基层财务管理工作,以专业做指导,身体力行,也未感到管理有何高深莫测,一切按规则行事,视法条为规矩,在基层也深耕十几有年,未有大绩亦未有大过,也算是本着平平淡淡就是真本性来工作和生活。但自从认认真真看过《管理的实践》,改变了对管理的一些看法和认识,所谓无知者无谓,不系统地读一本专业的管理论述,真是连管理的精髓门道都摸不着。
德鲁克从管理的本质、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者、管理的结构、管理员工和工作及当一名管理者意味着什么五个部份系统详细对把理的作为一门“博雅技艺”一一道来,管理他所关切的不仅是知识和根本、自我认知、智慧和领导力,也更关注践行和应用。大师不仅在论述中从对人的关注、对绩效的关注、对自我管理的关注、对基于实践的、跨学科的、终身的学习观念,从对条条框框的论述中提练社会实践案例,让人在枯燥中有一种思考的冲动。
特别是德鲁克对明日管理者之三课所述:1、必须学会对自己负责;2、要向上看,而不是向下看;3必须修习基本素养;让人无法不感慨,穿越了30多年的时间,管理者应关注的仍是一个不变的以人为本的主题,特别是管理者一定要向上看,每日应反思自己:“我应该为组织贡献什么?“真的是每日三省,作为一个长期耕身于基层的管理者,长长看见有多少牢骚满腹者,他们从不每日三省,总是从客观条件来挑理由,按现在的管理理念,这是非常致命的向下看的逻辑;组织的强大、企业的发展无论从那个方面来看,都是需要绩效维持其发展和提供组织发展的各项资源消耗,一个不向上看的管理者又如何能带好一个快速发展的团队呢?从此后我看分享德鲁克关于向上看、每日三省的观点将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任何人真的不要有负面情绪,一定要从客观自我的角度出发来看问题;
对于管理,我们不应仅仅是看作一个管理下属的过程,其实管理涉及的内容太全面的,他更要求每个管理者都要修习自己的素养,这个素养不但是业务专业的,还包括心理的、沟通的、哲学的、历史的,总之是能提升自己的,以前总觉得公司给员工提了太多的学习要求,在工作忙忙碌碌之外还要完成额外作业确实有点吃力,但之从看了最最佩的德鲁克之后,我将改变自己的固有思维,时间就是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他总是有的,而终身不断在提升自己是对自己人生的一个多大的奖赏,一个专业的、受人尊重的、富有人格魅力的人,不是我们每日表扬的模板吗?让自己也成为这个模范应该是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应该完成的职业任务和技能。看完了管理的实践还真觉得有些收获,虽说是在压力下完成的,但真的看完后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一本好的管理学概述,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固有的一些看法,如果你要问我,收获何在,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积极向上的、不断完善自己的基层管理者,是我最真实的想法。
管理,是一种手段,更是一门学问,作为一个团队的负责人,如何管理好团队是每一位领导所应对的问题。SAGW质保的领导们也在不断探索和学习如何打造一个不断进取、主动、协同、创新、高效的质保团队,为使公司发展成为行业领先,供给驱动系统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创新型科技公司保驾护航。
今日,丁吉哲科与大家分享,他在读到《管理的实践》关于“管理是实务而非理论”时的感悟。后续还将继续分享其他人的研读心得,请大家持续关注。
“管理是实务而非理论”这是彼得德鲁克在书中阐述的重要观点。管理的本质是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科学和专业。质量管理工作更是如此,实践中才有真知,钻研中才有真相。
现阶段我们公司新能源总成越来越多,伴随而来的便是传统总成中不常见的缺陷,例如高振福,阶次噪音,啮合异响等。往往这类缺陷在齿轴类零件的精测报告上并无法直观的显示,但为了探求真相,我们组建了专题攻关小组,针对相关缺陷进行了装配互换试验。攻关团队在实践的拆装配对过程中慢慢理出了头绪,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遏制住了缺陷的蔓延。
分析质量问题犹如探案,侦探(管理者)必须带着自我的团队如法医(精测室)、技侦(台架工程师)、刑侦(现场质量工程师)等人员,在一线钻研探索,才能找到线索侦破案件。所以质量的管理必须务实,实践中才能真正找到质量缺陷的真相。
在真正读彼得·德鲁克的《管理的实践》之前,首先看到的是编者对这本书的结构介绍:贯穿全书的三条主线——“三个管理”,即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者、管理员工和工作。告诉我们Drucker的三个经典提问,即“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以及“我们的事业究竟应该是什么?”。还有,管理必须同时需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
1)必须考虑成果和绩效,这是企业存在的目的;
2)必须考虑在企业内部共同工作的人所形成的组织;
3)必须考虑外在的社会,也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接下来,我看到了Drucker对“管理”的解读,以及大家对《管理的实践》的看法,此时,内心产生了认真阅读此书的渴望。在目录之后的不是正文内容,而是三篇推荐序,分别是Drucker先生的学生赵曙明、德鲁克研究会的那国毅和远流管理顾问詹文明,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自己对《管理的实践》一书的看法,但却表达了同一个观点:《管理的实践》是一本优秀的著作,值得大家去阅读领悟。
在下来,是Peter F. Drucker的自序,他称《管理的实践》是全面探讨管理学的第一本著作,他建议读者要视这本书为打好管理学根基的最重要的一本书,他希望在未来的时光中这本书仍然能协助管理者工作。
看来,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值得去阅读!
《管理的实践》一书以管理的本质切入——就管理者的角色、职务、功能的认知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有着精辟独特的见解,掀开了管理的奥秘与实务。以“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者、管理员工和工作”三项管理的任务,贯穿本书的主轴和精髓,并以八个关键成果领域、三个经典的问句以及组织的精神丰富其内涵。
第一部分Drucker先以一个企业的实例点出了: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我们的事业究竟应该是什么?以及企业的目标、成果与生产的原则。
第二部分Drucker以福特汽车的故事,阐述了“目标管理与自我控制”的有效性管理,同时也呈现出组织精神(即企业文化)的完整性。
第三部分则透过活动、决策与关系三项分析,深入管理的结构、最终的检验标准及绩效,同时也说明了五种组织结构之优缺点,与使用的大、中、小型企业级其限制条件。
第四部分Drucker以其“绩效为核心的整体观”,主张雇佣整个人而不是一双手,以IBM的故事,描述了创新的时实践价值,使员工有成就感与满足感,进而创造巅峰绩效的组织。
第五部分Drucker描述了管理者及其工作、决策和未来的管理者是什么,尤其一再主张“责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Drucker指出:“管理是一种器官,是赋予机构以生命、能动、动态的器官。而机构本身又是社会的一个器官,它之所以存在只是为了给社会、经济和个人提供所需的成果。”他认为,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的权威就是成就。他,不厌其烦地提出:管理既要眼睛向外,关心它的使命及组织成果;又要眼睛向内,注视哪些能使个人取得成就的结构、价值观及人际关系。
我借用赵曙明博士的话来形容这本书——这本书浅显易懂,不同地理区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时代的人都能够从中得到启发,得到教育。是一本永恒的、跨越时空的好书!
“全世界的管理者都应该感谢这个人,因为他贡献了毕生的精力,来理清我们社会中人的角色和组织机构的角色,我认为彼得·德鲁克比任何其他人都更有效地做到了这一点。”这是通用电气前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对彼得·德鲁克的评价。“在所有的管理书籍中,德鲁克的著作对我影响最深。”这是比尔·盖茨对德鲁克的评价。英特尔主席安迪·格鲁这样评价德鲁克:“德鲁克是我心中的英雄。他的著作和思想非常清晰,在那些热狂追求时髦思想的人群中独树一帜。”美国管理者协会也给了他很高的赞誉:“如果说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是管理的话,那么德鲁克无意识最伟大的发明家。”一代管理学大师德鲁克用他的智慧和思想为世界的管理学做出的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书以“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者、管理员工和工作”三项管理的任务,贯穿整本书的主轴和精髓,并以八个关键成果领域、三个经典的问句以及组织的精神丰富其内涵。第一部分德鲁克先以一个企业的实例点出了: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我们的事业究竟应该是什么?以及企业的目标、成果与生产的原则。
第二部分德鲁克以福特汽车的故事,阐述了“目标管理与自我控制”的有效性管理,同时也呈现出组织精神(即企业文化)的完整性。
第三部分则透过活动、决策与关系等三项分析,深入管理的结构、最终的检验标准及绩效,同时也说明了五种组织结构之优缺点,与适用的大、中、小型企业及其限制条件。
第四部分德鲁克以其“绩效为核心的整体观”,主张雇佣整个人而不是一双手,以IBM的故事,描述了创新的实践价值,使员工有成就感与满足感,进而创造巅峰绩效的组织。
第五部分德鲁克描述了管理者及其工作、决策及未来的管理者是什么,尤其一再主张“责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管理的实践》这本书为管理者和学管理的人提供了一套独特的观念、原则和工具,是一套极具系统化的管理知识体系。本书问世后,不仅在美国一炮而红,而且在全球各地都非常受欢迎,包括在欧洲、拉丁美洲,尤其在日本,这本书在日本更备受重视和欢迎,日本人认为这本书的观念奠定了他们经济成功与工业发展的基石。这本书以管理的本质切入,就管理者的角色、职务、功能的认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有着精辟独到的见解,掀开了管理的奥秘和务实。在本书当中德鲁克提出了三个经典的问题: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我们的事业究竟应该是什么?这三个问题经过改编完全可以应用于现在的我们:我们学习的是什么?我们学习的将是什么?我们学习的究竟应该是什么?德鲁克还率先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
德鲁克认为,如果企业不尽社会责任,政府一定要强制企业履行这个责任,德鲁克反复的强调,认真负责的员工确实会对管理者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真正能胜任工作,要求他们认真的对待自己的工作,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任务和成绩负责任起来,静茹德鲁克的管理世界就是人事管理者的责任,员工的责任和企业的责任开始的。德鲁克的管理思想的核心就是责任,责任是维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中阐述了管理的本质,以一些成功的企业为例推出管理者应该怎么去管理一个企业以及管理者增氧自我管理。在书中他分析了企业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管理结构去发展,介绍了了管理者对员工和工作的管理方法。
德鲁克指出:“管理是一种器官,是赋予机构以生命的、能动的、动态的器官。”管理作为企业的具体器官,具有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者和管理员工和工作三个功能。该书具有思想一脉相承、高度洞察性、前瞻性和启发性的优点。现代大部分流行的管理思想和实践都可以从这本书中找到根源。无论是目标管理、参与管理、知识员工管理、客户导向的营销、业绩考核、职业生涯管理、事业部制分权管理、企业文化、自我管理团队,还是最近非常流行的平衡记分卡,我们都可以在该书中论述中找到源头。
更重要的是,《管理的实践》这本书更突出了“人”,充分体现了人本主义精神的光辉。企业是什么?是盈利能力?还是利润最大化?盈利不是企业和企业经营活动的目的,而是企业的一种约束因素。利润是对企业活动的检验。企业的主要职能一是营销,创造顾客;二是创新。企业存在的目的不能从自身寻找,只能从外部,从对社会的贡献中寻找,从客户那里寻找。要满足客户的要求,简单的各种生产要素组合是不能创造价值的,只有依靠企业的创新。如何实现创新,只有依靠管理者的管理和员工主动性的发挥。管理不是一件由许多体力劳动者从事的工作,而是一件需要由具有想象力和受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理性分析和概念思考的工作。我们习惯上将管理者和员工看成根据指示行事、没有责任、不作出决策的人,这只能消除企业的精神和创新。如何检验管理和创新的成果?不是知识,而只能是业绩和成就。那种试图向管理人员颁发许可证,没有专门学历的人员不能从事管理工作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管理本质上是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科学和专业。
作为经管类学生,不但要阅读经济类的书籍,还要多阅读管理类的书籍,经管经管,经济和管理是分不开的,多阅读管理类书籍对我们有益而无弊,以上是我阅读《管理的实践》之后的一些理解和感想。
终于读完了这本厚达300页的德鲁克的经典著作。在一长堆枯燥乏味的论述里寻章摘句,有不少句子凝聚着智慧的光辉。现分享如下:
1、创新缺乏衡量的标准
现在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大到国家,小到公司、自己,没有创新便没有进步。前阵子,刘总也提出“创业、创新、创造价值”的三创精神。说到底,创新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必须注意的是,创新是要有激励机制的。人是充满惰性的,没有合适的创新激励机制,愿意创新并坚持不懈去实践的人是少之又少的。既然要考核,必须就得有能够衡量创新的标准。既然公司想营造创新的氛围,首先从制度上必须有创新的衡量标准,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2、正确使用报告和程序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报告程序,但如果这些报告和程序已经成为僵化的、呆板的制度,要么改变它,要么抛弃它。我思考的是,统计组每天报送的报表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不必要的。若是不必要的,是否应该丢掉这样的报表。若是必要的,是否有可能去更加优化。这一点在片区表现得尤其明显,分公司办事处经年累月、日复一日的报送大量的表格、文档到片区,我们的片区管理人员、主管领导有没有抽时间去分析下哪些东西是有价值的,哪些东西是应付了事的,哪些东西又是可以改进的。对于那些没有多少价值的报告和程序,是不是到了该和他们说再见的时候了。难道我们仅仅是为了获得他们报送报告的行为本身吗?
3、薪资制度不可太过僵化
我们公司也制定了不少薪资制度。但基本上制度一制定,似乎就到了故纸堆,不仅僵化,而且不按规定执行。德鲁克认为,人力资源部门应假定人都是想工作的。生产力其实就是一种态度。基于这样的论断,大家都明白人的态度是很重要的。这和米卢的“态度决定一切”有着相似之处。一个公司里,薪资制度自然会在极大程度上制约着员工的工作态度。如果我们的薪资制度老是僵化,没有变化,甚至有令不行。那么要想员工有积极的工作态度怕也很难。
4、四种方式造就负责任的员工
德鲁克提出了四种方法来培养有责任心的员工:
1)慎重安排员工的职务;
2)设定高绩效标准;
3)提供员工自我控制所需的信息;
4)提供员工参与的机会以培养管理这的愿景。
我们在这4点方面都做得很薄弱。我们的责任心,大多来自于员工自己的约束。
刚拿到这本书时还有些不以为然,觉得半个世纪以前写的管理书籍还能有什么新意和深奥的地方,即使有也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了。然而,当我仔细阅读完之后,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肤浅。的确,在今天看来它的内容并不深奥,但在50多年前,能够对管理有如此深刻理解和认知的人是多么的了不起。一般的管理"大师",大多专注于管理的某一领域,比如战略、营销、人力资源等,而只有德鲁克先生视社会和企业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而系统、全面的来看待管理,可以说字里行间闪烁着作者深邃的思想和智慧的光芒,真不愧为"管理的教父"、"大师中的大师".正是《管理的实践》一书的出版,使管理真正成为了一门学科。当代仍在流行的许多管理思想和实践都可以从这本书中找到根源,比如:目标管理、参与管理、知识员工管理、客户导向的营销、业绩考核、职业生涯管理、事业部制分权管理、企业文化、自我管理团队等等,即使近些年非常流行的平衡记分卡,也可以在该书中的论述中找到源头。
因篇幅所限,简单罗列一下自己感受较深的几点主要体会,与大家共享。
1、管理的本质: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衡量和检验管理的唯一权威是绩效和成果。"企业管理层只能以所创造的经济成果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权威。"
2、管理者的职责:管理者和员工在本质上没有差别,只有责任上的差别。管理者除了完成其责任所必须拥有的职权外,没有任何别的权力。"如果一个企业未能取得应有的绩效,我们完全有理由去更换一名新的总裁,而不是去辞退员工。"
3、企业的目的:创造顾客。顾客是企业的基石,是企业存活的命脉。因此我们必须以顾客为尊,首先要搞清楚"谁是我们的顾客(包括潜在顾客)?"、"这些顾客在哪里?"、"他们如何购买产品和服务?"、"如何才能接触到这些顾客?"其次,要了解"顾客的需求是什么?"、"顾客购买的是什么?"、"顾客心目中的'价值'究竟是什么?".
4、企业的两个基本职能:营销和创新。营销不仅仅是销售部和市场部的事情,所有部门甚至每一个员工都对营销负有责任。企业要提供更好更多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不断的创新。同样,创新发生在企业的所有领域、所有部门和所有活动中。
5、目标管理:企业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在关键领域设定绩效和成果目标。每一位管理者都需要有明确的目标,而且必须在目标中列出应达到的可衡量的绩效,这些目标必须以达到企业整体目标为目标,还要在经营成果与实现信念之间求取平衡、在当前与未来之间求取平衡。
6、管理者的工作:管理者必须为企业的最终成果负责并有所贡献,因此他们的工作范围和职权应尽可能宽泛,凡是不能明确排除在外的事务都应该视为管理者的职责。
7、培养管理者:无论是培养管理者还是选拔人才,不应事先把目标盯在少数人身上,而应面向所有的人,也就是要"赛马"而不是"相马".要尽可能使每一位员工都成为管理者,只有当每个员工都成为管理者时,企业人才才能正常接替,员工绩效才能最大发挥。另外,培养人是一个动态的工作,必须面向未来,为了达到企业明天的目标。
8、企业规模:企业不一定需要壮大,但必须不断进步,持续发展,变得更好。规模太小肯定不行,但规模太大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9、人力资源:人力资源不同于一般的资源。一般的资源只能被利用,而且不可再生;人力资源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只有"人力"能为企业所"使用",而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惟有这个人本身才能充分自我利用,发挥所长。因此,管理者不要试图去"管"人,而是要设法鼓励、激励和引导人,使员工有成就感。当然,员工也必须有责任感,必须以企业的目标为努力方向。
10、员工激励:管理层的主要任务是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和参与感,唤起他们的工作欲望。激励员工的唯一有效方法是加强员工的责任感,而非满意度。
11、领导力:领导力需要看个人资质,也需要看态度和品质。因为"管理者不只通过知识、能力和技巧来领导员工,同时也通过愿景、勇气、责任感和诚实正直的品格来领导。"
12、企业文化:好的企业文化能唤醒员工内在的激情与奉献精神。好的文化必须让个人的长处有充分的发挥空间,肯定和奖励卓越的表现,让个人的卓越表现对组织其他成员产生建设性的贡献。企业文化的目的,不在于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在于凝聚共同的愿景和一致的努力方向,使组织具有高绩效,且通过良好的工作绩效给员工带来满足感和成就感。
13、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是社会的"器官",一个健康的企业不可能在一个病态的社会中生存和发展。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把社会利益变成企业的自身利益。管理者必须将这一基本信念落实到每一个决策和行为之中。这是管理者最最重要的终极责任。而管理的终极之善是改变他人的生活。
《管理的实践》也是我看的第一本德鲁克著作,是德鲁克经典的一部著作,是第一本将管理视为一个整体的管理书籍。我的管理思维也从他的这本书开始,这也许会影响我这一生。《管理的实践》提供了观念、原则和工具,是一套极具系统化的管理知识。以管理的本质切入,就管理者的角色、职务、功能的认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有着精辟独到的见解,掀开了管理的奥秘与务实。德鲁克先生《管理的实践》已面世半个多世纪了,在这五十多年中,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书籍可以用浩如烟海来形容,但能够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企业管理书籍还是《管理的实践》一书,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管理的实践》是一本值得认真阅读的好书。
德鲁克认为:企业的主要职能是营销和创新,作为营销经理,我深深认同这一点。一家企业,市场营销不仅仅应用于产品的销售阶段,而是贯穿于企业活动的始终。市场营销是价值的交换,创造顾客,为顾客创造和提供价值是营销人乃至整个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如今,企业的生命周期很短,创新逐渐成为企业的瓶颈。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如何提升品牌美誉度,提高品牌忠诚度都与企业创新密切相关。
创新也不只是产品的创新,更是生产经营观念的创新,市场营销理念的创新,顾客服务态度的创新。认真研读德鲁克的《管理的实践》一书有助于帮助我们建立系统的思维,这不是像我这样仅读一遍就能获得的。该书以一些成功的企业为例指出管理者怎样去管理一个企业,以及管理者如何去自我管理。他在书中分析了企业应该建立怎样的管理结构去发展,介绍了管理者对员工和工作的管理方法。从德鲁克的书中我们可以看出,管理是一种观念而非技术,自由而非控制。管理是实务而非理论,绩效而非潜能。管理是责任而非权利,贡献而非升迁。管理是机会而非问题,简单而非复杂。
德鲁克先生更能感染我的一点是他更具人情味。他充分认识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一个有责任感,敢于担当,对顾客高度负责的企业更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得到顾客的认可,因此也能活的长久。这不禁又让我想起了三鹿,这是当前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在世人面前维护中国制造形象的永远的痛。它伤害的不仅是中国人民的身体,更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对中国制造的信心。现如今试问有谁还敢挺直腰板在世人面前说:中国制造没问题!
就在搞得人心惶惶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则新闻:美国苹果公司警告iphone手机用户先不要使用手机充电器因为在使用充电器时可能出现漏电反应。仅仅是一句可能,apple公司立刻作出反应,可见该公司对顾客高度负责,这一事件让我心中一暖,可惜这温暖不是中国企业给我的。种种事件更加印证了德鲁克先生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证,更说明了德鲁克的管理思想不仅没有过时,对我们如今的企业管理更是有着重要作用。
在《管理的实践》中,有一种新的思想是我们需要重视学习的,他说:公司不能自称(绝对不可自称)是员工的家、归宿、信仰、生命或命运。公司也不可以干预员工个人的私生活或者员工的公民权。将员工与公司联在一起的,只是一份自愿的、随时可以被取消的聘用合同,那可并不是一条神秘的、不可撤销的纽带。正确地定位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可以为组织和个人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烦恼。那么,个人与组织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组织需要个人为其做出所需的贡献;个人需要把组织当成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工具。德鲁克用清晰和简单的语言帮助我们理清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的权威就是成就。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把社会利益变成企业的自身利益。管理者必须将这一基本信念落实到每一个决策和行为之中。这是管理者最最重要的终极责任。而管理的终极之善是改变他人的生活,这里同时包含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本优秀的著作就是一座挖不尽的宝藏,可以陪伴人的终生。管理虽然是一门科学,却和传统科学有着明显不同管理没有标准答案。大师给我们的,也不是一份标准答案,而是一个知识系统,一种思维方式。其中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我慢慢的研读,品味其中的奥妙,吸取里面的精华。德鲁克不会给我们什么,我们自己想要的,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
从德鲁克的《管理的实践》中,自己得到了很多收获,他的思想建立了我的管理思想基础,深深的影响了以后的学习与发展,在此基础上,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不断的领悟和发展德鲁克的管理思想,实际运用到自己的工作或者是事业中去。这本书书以“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者、管理员工和工作”三项管理的任务,贯穿整本书的主轴和精髓,并以八个关键成果领域、三个经典的问句以及组织的精神丰富其内涵。
德鲁克先生《管理的实践》已面世半个多世纪了,在这五十多年中,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书籍可以用浩如烟海来形容,但能够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企业管理书籍还是《管理的实践》一书,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管理的实践》是一本值得认真阅读的好书。2005年11月11日,被誉为“当代管理之父”的彼得〃德鲁克在走过95年的岁月后与世长辞。作为“管理学”这门学科的开创者,德鲁克对当代管理学研究和管理实践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德鲁克始终把自己当作一名旁观者,以冷静、深邃的目光来洞察管理之道。除了留给世人近40部著作和100多篇论文以外,德鲁克还以其独特的思维方式警醒所有从事管理工作和管理研究的人。经典之所以被称之为经典往往在于其超强的预见性.多年之后依然闪耀者夺目的思想光辉,熠熠发光,为处在黑暗中的人们知音了前进的方向与道路。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在于思想的高度,作品能够让人们产生心灵上的共鸣,大事记是肉身已逝,但精神依然长存. 正确的定位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组织要求员工要主动积极,以企业的目标为努力的方向,同时要求员工要自愿接受改变。但员工对组织的要企业一般较为弱势,德鲁克总结为,首先员工是一个人,通过职位建立地位,希望公平做事有意义;其次,员工要求企业建立标准,对员工良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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