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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读后感

《春》读后感

2023-01-03

[荐]《春》读后感模板。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荐]《春》读后感模板》,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春》读后感【篇1】

床头的《春宴》已经摆了不短的时日,翻看了好多,却始终没有从头到尾翻完,

这种有始无终的心态源于我对作者长久以来的心态,她的作品永远对我有吸引力,却永远不足够吸引我。

从《离别薇安》到《八月未央》,从《莲花》到《素年锦时》,她的书我看了好多,但从头到尾看完的真的不多,

并且,正因资料雷同,我经常混淆主角,混乱情节,

唯一了解的,是每个女主都莫名清高、莫名孤世、却莫名得到各等高富帅的垂青。

20岁上下的我号称文学女青年,中意摘抄书中国丽的辞藻,中意体会那种深刻又飘渺的情感,她的作品实在是对极了我的胃口,

我在阴天的午后,窝在212昏暗的上铺,看完1个故事,就像历程了一场不被世俗容许的恋爱,心情跌宕,入戏极深。

《春宴》是她文字最多的长篇,在序里,她就说,要耐着性子看完,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由两个女性的故事串起整个故事节,我跳着看了其中1个,果真有以前相异的心里感受。

女主一如既往的游离于俗世之外,一如既往的享有高富帅的青睐,但她有1个女性对感情最直接最单纯的希望,这种坚持,让她显得有血有肉,让她战胜以前所有不食人间烟火的奇异女子。

她身世坎坷,处事淡漠,她历程三次婚姻,人生中还留存一场互为血肉的纠缠恋情,对感情要求纯粹,不留中间地带,不妥协;

那个人生中躲不开的男人也历程自我的婚姻、情人、无数露水情缘,最后在她那里找到与自身最契合的本源,但这种力量却又另外让他透析自我,变得脆弱。

爱,是命运交给他们的使命,只能相爱,哪怕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最后分离的结局不看结尾也能猜到,但却让人更感到心安,历程过彼此的两个人在这个世间找到更适合自身存在的方式,可令不那么纯粹,不那么激烈,平淡却经得起流年。

看完小说又看了一遍自序,作者说:谨以纪念我们的人生里,呈现过的每1个爱与被爱的人。他们带来的种种,一切均是为了帮忙我们行进、生长、完善、纯净。这是相爱的使命。

书中人均已完成使命。

作者写书十年,蜕变了解可见。

我看书十年,仍感到与心灵有所呼应,心里感受到内心的成长,故动情留文字了了,纪念这场春的际遇。

《春》读后感【篇2】

前几天,我读了《暖春》这篇文章,七岁的小花艰辛坎坷的一生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似乎听到小花对他爷爷说:爷爷,我不想回去,我害怕回去,害怕他们,他们打我,不给我饭吃。看到这,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下来。多么可怜的小花,难道只因为她是孤儿她就应该受这样的苦吗?再想想我自己,我和小花的生活真是天壤之别。那个小花经常吃不饱,甚至饿晕在路上,而我,每天都过着衣来人伸手饭来人张口的生活。多么幸福的我!

我的眼里似乎又浮现出小花跪着哭求她婶娘的情景。不要踩我的风车,这是奶奶给我做的如果小花有爸爸妈妈,她也许就不用受这样的苦了。她是多么渴望奶奶还在世上,多么希望有自己的亲人,多么希望有幸福快乐的童年呀!而这一切对她来说只是一种奢望。

那一次,小花听到她的叔叔和婶娘说,只要吃100只蚂蚱,就可以生下小弟弟,小花记在心里,放学后都飞奔到田里捉蚂蚱,被爷爷误会她跑去玩。后来婶娘被热水烫伤了,小花听到后,马上飞跑过去把她扶起来,而她婶娘却厌恶地推开小花,使得小花被一个瓷碗划破手,鲜血顿时流了下来,而小花却不顾自己,赶忙跑去叫邻居胖婶帮忙扶她的婶娘起来。邻居胖叔看不下去,帮小花包扎伤口。晚上,小花拿出她收集到的100只蚂蚱,说:婶娘,这是我提来的蚂蚱,希望你快点生个小弟弟。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后,这一次,小花终于感动了心狠的婶娘。看到这个场景,我松了一口气。小花的生活终于慢慢变好了。

小花用她的宽容,爱心赢感化了叔叔婶娘的心。而我,有时候却因为妹妹有东西不给我吃而生气。有时候不听爸爸妈妈的话,不认真做作业老是想多玩一会。太不应该了。14年后,小花做了一名乡村教帅。尽管小花经历了不快乐的童年,但是她还是选择了回到她成长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疼爱她的爷爷,有善良的胖叔胖婶,有她熟悉的一草一木。她要守护那里。

我一定要向小花姐姐学习,因为她有一颗宽容的心,有一颗阳光向上的心,有一颗关爱他人的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春》读后感【篇3】

今天我阅读下载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春》,读完以后很有感触,作者依照情感发展顺序,用了六个自然段将盼春、描春、颂春三大部分内容写透写深。并且按照由远及近,由高到低的顺序加以细致的描写。

这篇文章对于景物的描写也堪称一绝,作者先写草,写出了春天的草之特点,写到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而且写出了草的一种生动形象的样子。接下来写到了树,有桃树、杏树、梨树,关于树木的一个自然段真是将美景写得淋漓尽致,在这一段当中作者用了许多修辞手法,文辞运用得非常灵活准确。最后一个自然段则是写了春天的雨,我们知道春雨是很寻常的,隔天差五就会下雨,而《春》当中更是将春雨写得很细致入微,使读者有一种身处郊外看到春雨绵绵景象的感觉。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也播撒希望的时候,春天最显著的特点是生机盎然、生机勃勃,我从《春》当中就感受到了一种生机与希望,更看到了祖国美好的未来,我希望大家都能够感受《春》之美好。

《春》读后感【篇4】

我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春田狐的爱》。它是一个多世纪前的着名作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所写的动物小说的经典读物。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狐狸妈妈维克森频频去农场偷鸡给自己的宝宝吃,这一行为惹恼了农场主汤姆。顷刻间,维克森失去自己亲爱的丈夫和三个可爱的宝宝,就连它唯一幸存的宝宝也被农场主抓住,拴在铁链上。维克森多次想法设法救它的孩子,可是没有成功。在这种万般无奈和绝望的情况下,它做出了一个可怕的抉择------那就是,它让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有毒的鸡头,去天堂和他的父亲和兄弟们在一块儿。

我觉得其他三只小狐狸都非常可怜,被农场主无情杀戮,与妈妈不辞而别,这让我痛哭流涕。狐狸妈妈喂那最后一只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毒鸡头后,非常难受,看都不敢看它一眼,而此刻小狐狸在它身后痛苦地哀叫。维克森闭上眼睛,在荆棘丛里狂奔,荆棘刺伤了它美丽的皮毛,而它仿佛已经忘记了疼痛,维克森来到悬崖边停住了脚步,对着夜空痛苦地哀嚎,仿佛要把所有的伤心事告诉它已死去的亲人。它哭得是那么的伤心,就连月亮也不忍心再看,深深地躲到了云层后面······ “ 孩子,请你原谅妈妈吧!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去天堂里找你的爸爸和兄弟。”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仿佛听到了小狐狸那痛苦的哀叫声。狐狸妈妈非常想念它的丈夫和孩子,它不忍心毒死小狐狸,但是狐狸妈妈又希望小狐狸活着要有自由和尊严。狐狸妈妈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情不自愿、被逼无奈地把自己的宝贝毒死了。看似“无情”的狐狸妈妈,其实对孩子有着浓浓的亲情,动物也渴望自由和尊严啊。

人类啊,请你们不要再破坏动物生存的环境,使人与动物能和谐共处。

《春》读后感【篇5】

《春》中的觉新比《家》更具悲剧色彩了,却依旧纠结于思想的清醒和行为的软弱之间的矛盾之中,但接二连三的打击使他一次又一次的崩溃、绝望,他心中的天平最终还是倾向了琴和觉民这类有思想有胆识的进步青年这边,所以他像帮觉慧一样二妹淑英逃出了高家,使她从封建礼教对女子的束缚中挣脱了出去。

觉新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两部作品下来,他是巴金先生塑造的最出色的人物形象之一。觉新是个彻头彻尾的可怜人,由于种种的原因他掌握不了自身的命运,他是那么的痛苦和不忍心却眼睁睁看着自己最亲的人相继离世,弟妹们痛斥他的不抵抗主义,他坦然的承认自己本就是这样的人却依旧隐忍的活着。但他却让我恨不起来,我对他的同情和惋惜总多过怨恨。

当他视海臣如生命般疼惜,把自己生命的唯一的温暖和希望都给了海臣; 当他表面应承着克明打理淑英的亲事,其实暗地里却与觉民、琴一起帮淑英逃婚; 我开始觉得觉新变得可爱起来。 虽然他不像觉民、琴一样敢爱敢恨、敢于斗争,但实际上他才是那个时代最典型、最真实,同时更是最复杂的知识分子形象,正是通过觉新的所做所感,我才真正读懂了那个封建时代人们的无奈和拥有进步思想的可贵;正是从他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中,我才切实地感受到那个年代青年人的彷徨与无助。

觉新并不是巴金先生要褒扬的人物,但他的命运悲剧却是批判封建专制的有力罪证。他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是时代的牺牲品,他的命运是最坎坷也是最令人惋惜的。 觉民和琴 这两个任务是那个封建时代的非主流,当时社会的主流是旧礼教、旧思想,大多数人们都愚昧地以冯乐山这类假仁假义的卫道士马首是瞻。蕙正是被封建迷信的思想残害致死,所以觉民和琴才会不断宣告:我们不是攻击一个人,我们攻击的是整个制度!最终他们胜利了,淑英成了第二个觉慧,在她们的鼓励和帮助下成功脱离了家,我知道春天是我们的。当我看到淑英写给琴的信上的这句话是,我不禁流下泪水,我为淑英的春天而感动,为她敢于追求幸福和理想而欣喜,更为有一个鲜活的生命冲破旧制度的牢笼而痛快!所有的旧制度、旧思想通通滚蛋吧,春天永远属于我们!!!

《春》读后感【篇6】

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散文《春》,可让我大开眼界。作者在我们没看到的东西也看见了,在我们觉得不起眼的,他却在他的笔下写得那么栩栩如生。

“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

是呀,春天就像这娃娃,、小姑娘、青年。连了三个比喻。讴歌春天,渐次排比,气势迭起,嘎然有力地归结全文。春天的“新”“美”“力”注入了每个人的身心。

这篇《春》细致的刻画出了春的人、植物、春风、春雨。让读者到受到了一个美丽的春,春意盎然的春,生机勃勃的春……

文章共有五个“特写镜头”。春天的花,春天的草,春天的风,春天的雨,以及春天里的人,构成了一幅充满诗意的春景图。

作者笔下的这幅春景图,不是画家临摹的写实的画,而是作家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感召和启迪下,由自己的心灵认认真真的绘制的一幅描写春天的艺术图画。

春天繁荣嫩叶、和风流水、生机勃勃,让我们一起感受春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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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报·春读后感模板


想知道从哪些方面入手写作品的读后感吗?当细细品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在阅读的时候,我们可以将自己读书的读后感用文字写一下,下面编辑为您带来了“森林报·春读后感”的相关内容。

森林报·春读后感 篇1

就像人类有着自己赖以生存的世界一样,动植物也有属于自己的世界——森林。要想知道森林里发生的故事,那就跟我一起来看森林报》上报道的消息吧。这部书是苏联著名科普作家比安基的代表作。

作者采用了报刊的形式,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分门别类地报道了森林中的新闻:有愉快的节日、悲伤的事件;有森林的英雄事迹、坏蛋强盗;有动物的故事、植物的新闻。每个故事读起来都是那么地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有能带给人启发。

我读完了《森林报春》就已经是爱不释手了。通过作者那双锐利的双眼,将我带到了春天里万物复苏的森林中,告诉我春天来的信号是什么?是春分这一天的到来;告诉我谁是春天里头一批开出的花?是榛子花;是什么鸟揭开了春天的序幕?是秃鼻乌鸦。我看到了,虽然春天来了,可是在不同地理位置和不同地理环境中会出现的自然景观和动植物、农作物生长的情况。我认识到了很多之前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动植物和许许多多有趣的自然界和动植物知识。

蜘蛛有8只脚;甲虫有两对翅膀;丁香是春天开花,当它花谢的时候,夏天就开始了。而家鸭和家鹅的祖先是候鸟。这些知识让人感到好奇、新鲜,可我最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为什么作者能够发现那么多的自然现象和森林奇观的。瑞士发明家乔治一次从树林里散步后发现自己的裤腿和狗身上沾满了一种刺果。他对刺果为什么会粘牢其他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认真地研究了起来。结果,他发明了尼龙搭扣。其实,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神奇、充满了奥秘的现象。但大多数人都视而不见。科学家们正是通过从大自然中的汲取,才能利用它们来为人类造福。

通过读这本书,我认识到自己对于大自然了解的太少了。要像作者那样,带着探究的眼光来观察这个世界,只有更好地保护自然,保护动植物,才能更好地为人类谋福。

森林报·春读后感 篇2

《森林报》,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以为它是一种森林里的报纸,直到读了才知道,这是前苏联著名作家维。比安基的作品。

《森林报》共有春、夏、秋、冬四册,每本书里都藏着许多生物的奥秘,今天我们来谈谈《森林报。春》。

《森林报。春》这本书主要讲了春季里大森林里多姿多彩的动物故事,通过作者的描写,让我们与大自然拉近了距离,仿佛身临其境。

森林里的新闻可多了!我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吧。一天有一个猎人出门打鸟,满载而归后,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头很大的狗熊,而此时的猎人枪里只有一颗打鸟的子弹了,他有些惊慌,因为害怕自己打不过那头熊,可是这个猎人是一个出了名的勇敢者,而且他还特别机智、有头脑。这时狗熊转过身发现了他,正向他走过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猎人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瞄准狗熊身旁的一棵大树,开了一枪,这样一来,一举两得。既不至于激怒狗熊,也可以给他造成一定的惊吓。于是熊吓得屁滚尿流逃回了森林中。

第二天,猎人装好子弹,随着熊的脚印找到了那头熊,却发现熊居然死了!原来这头熊老了,被枪声一吓,以为自己的死敌来了,被活活吓死了。这个故事通过熊的懦弱无能衬托出了猎人的英勇无畏。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路上不会一帆风顺,一定会有许多的挫折与失败。我们一定要学习猎人这种大无畏的精神,遇到了困难,一定不要畏葸不前,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并想方设法战胜困难,最后成功一定会属于我们的!

森林报·春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读了(苏)比安基的《森林报、春》。不得不说他是一位森林观察达人,因为森林中的一切都在他的眼睛里。

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绘了森林里春天的故事。如成群的候鸟们飞回故乡,它们有的在戏水、有的在高歌、还有的在舞蹈……。每天都发生着不一样的事,每件事都是如此的精彩。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保护家园的斑鶲。这一篇章写了斑鶲们为了抵抗麻雀的入侵,雄斑鶲围着巢飞个不停,边飞边叫,坚定捍卫着,最终不敌,因劳累倒下了,令人欣慰的是:最后雌斑鶲还是坚持把小宝贝孵出来了。每每读到这里,我都泪眼蒙蒙,父母的爱是无限的、是伟大的,在他们眼里,保护自己的孩子可以牺牲一切。

从《森林报、春》中我知道了许多大自然的知识:森林变化的规律、动物的生活习性、动物们的相处习惯等等。更让我懂得了要学会感恩,感恩陪我玩乐的小伙伴、授我知识的老师和养育我成长的父母,还有那日夜守卫边防的战士,让我有幸福的生活。我会努力学习,充实自己,希望有机会到美丽的大森林里走一走,瞧一瞧。

森林报·春读后感 篇4

读《森林报.春》有感

听到《森林报》这个名字,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呢?不用奇怪,《森林报》不是一张报纸,而是一本书。刚刚买回来这本书,我也觉得很奇怪,所以就赶快打开书看了看。

我最先读的就是《森林报.春》,这本书让我大吃一惊。以前我不喜欢外出,常常呆在家里,所以不愿意亲近大自然,但我读了这一本书后,觉得我好像接触到了大自然,并且时刻充满了好奇心,想观察身边的一草一木。有时,我会蹲在地上,看看小草发芽了没有;有时,我会抓起一枝柳条,看看它又有了什么变化……我时刻等待着鲜花怒放,绿草如茵;等待着小鸟唱着歌,蝴蝶在飞舞,也等待着生机勃勃的春天。我每次捧起这本书,都会听到狂风的呼呼声,叶子的沙沙声,小鸟的唧唧声,流水的哗哗声……闻到新鲜嫩草味,花儿的芳香,树皮的味道,新芽的味道……也看见了兔子一蹦一跳地经过;有只鸟儿刚生了蛋,准备孵小鸟;河里的冰都融化了,淹没了部分陆地,动物们正在逃生……当你看到这些画面时,你就真正走进了大自然,走进了这本书。

森林里也在进行着工作,也有快乐的日子和不幸的悲剧,森林里也有大侠和强盗。可是,这些事情,城市的报纸上很少报道。森林了有许多有趣的事儿,比方说:在寒冷的冬天,没有翅膀的小虫从土地里钻出来,光着脚丫在洁白的雪地上奔跑,林中勇士“麋鹿”在森林中决战.候鸟大搬迁和秧鸡徒步穿越整个欧洲的有趣事件。这些都是森林里的新闻。

“欲要看究竟,处处细留心。”我把这句话送给大家。希望让居住在钢筋水泥时代的大家,能重新认识大自然,去了解大自然五彩缤纷的生活,感受大自然无穷的魅力,真正走进大自然吧!

森林报·春读后感 篇5

苏联作家比安基《森林报.春》,翻译沈念驹,20xx年第43本读物。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xx年5月第1版,20xx年6月第4次印刷,198页,16.8万字。五星+评价。

这套书一共四册,对应春夏秋冬。无论纸质还是印刷,真心不错,插图精美,内容也非常棒,翻译家沈念驹的译文水平也是杠杠的。跟着大自然的节奏,看完了“夏”,又看了“秋”的一大半;发现需要回头看看“春”。因为无论鳗鱼的生长轮回,还是林间树木的战争,都是从“春”开始的连续剧。

这书既给了我们文字语言的享受,又给我们带来了丰富的知识,真的开阔眼界,也揭露了人类的残酷与狡猾。不仅仅适合儿童,也适合成年人。这么优美的文字,我们应该感谢比安基,抑或感谢翻译家沈念驹呢,还是感谢他们二位吧,那么富有诗人气质。

开眼界部分如:长脚秧鸡从非洲迁徙到苏联,需要穿越整个欧洲,长途跋涉二万五千公里,比红军长征的路途还多一倍,这也同样是用脚走过来的哟。“兔子就是这样,所有兔宝宝都被认为是大家的孩子”。野兔家族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哈。随便一个兔妈妈都可以给路遇的兔宝宝喂奶。

乌鸦给我们的印象是丑陋和愚蠢,但是没有想到,乌鸦是凶猛而且团结协作的食肉动物。即便是凶猛如鹞鹰落单,它们也敢干它。松鼠不仅仅吃松果,更喜欢享用肉食美餐,在毁灭鸟窝方面做的不比任何一种猛禽逊色。

鳗鱼从产卵到第四年长到青年鳗鱼,然后从大西洋神秘深处,长途旅行2.5万公里,成群结队涌进苏联的涅瓦河。而到成年以后,又义无反顾地回到大西洋深处产卵并终结生命。感觉好悲壮!

鼹鼠,根本不属于鼠类,非啮齿类,它是食虫兽,吃五月金龟子和其它有害昆虫的幼虫,它们没有毁坏植物的罪行。语言优美,作文把动植物拟人化更显亲切,可读性强。如:鸟儿唯一抱怨的是猫咪和小孩儿,因为他们经常拆毁它们的鸟窝。抹灰工不小心把麻雀的窝用泥灰给糊上了。面已经下了一个蛋,“麻雀在屋檐边上跳跃,叫嚣着往抹灰工的脸上扑”。

融化的雪水不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就低洼处流去。冬天正向山顶退却,春天紧随其后,步步紧逼,和春天一起上山的则是所有的生灵。吸足了春水和温暖雨水的大地披上了绿装,揭露人类的残酷与狡猾。如:用母野鸭引诱公鸭到伏击圈;用假天鹅引诱天鹅上钩;捕杀发情期的黑琴鸡。在众多的生存链条中,最残酷的往往是人类。

揭示“适者生存”法则:“患白化病的野生动物存活要困难一千倍。它们终生都要受到种族的迫害和打杀”。这很好理解,它不但容易暴露自己的目标,连带也暴露了同伴的目标。

森林报·春读后感 篇6

《森林报》春读后感550字小学生1

《森林报》不是一份报纸,而是一本书,它是著名的作家维。比安基写的,是用报刊形式分成12个月报道有趣的事情。

《森林报》我最喜欢的一篇是《鹞鹰和秃鼻乌鸦》,”噼——噼!呱——呱——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我头上掠过,我一回头,看见五只秃鼻乌鸦正在追赶一只鹞鹰,鹞鹰左闪右躲,可秃鼻乌鸦还是追上了它,用嘴啄它的头,鹞鹰痛得尖声大叫。后来,它好不容易脱身飞掉了。

我站在一座高山上,能够望很远,我看见鹞鹰落在了一棵树上休息,这时候,不知又从哪儿忽然飞来一大群秃鼻乌鸦,叫嚣着向它扑去,这下子鹞鹰可难过透了,它狂叫着向一只秃鼻乌鸦反扑过去,那只秃鼻乌鸦胆怯了,向旁一闪,鹞鹰趁机敏捷非凡地冲到高空里去,没有谁来阻挡它,秃鼻乌鸦们失掉了俘虏,也就失落的飞走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东西,对大自然有了更多的了解,同时我也知道了我们学生不能光靠课本上的知识去感知世界,时不时也应该去关注被高楼大厦覆盖的另一个世界,而且我从书中还感受到了人类对动物,植物的关爱和猎人的冰冷残酷,感受到了小松鼠的活泼和狐狸的狡猾,凶狠;也更让我明白了大自然是千姿百态的。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保护环境,保护大自然吧!

《森林报》春读后感550字小学生2

“滴答,滴答。”在时间的流逝中,在维比安基的笔下,诞生了一部动物小说—《森林报》。

兔妈妈什么时候生下了小兔?黄鹂的住宅是什么样子的?麋鹿为什么会打架?《森林报》能为你一一解决。

在我孤独的时候,《森林报》为我打开了一扇窗,书中可爱的小兔子,美丽的蝴蝶,活蹦乱跳的七缌鳗都是我的好伙伴,在我每一次阅读中,我都能感受到真情实感。

有一次,当我读到:小兔子刚出生就能睁开眼睛,在草地上奔跑。我有点儿好奇,为什么小兔子刚出生就能奔跑,而我们人类不行呢?继续往下看:兔妈妈吗已经走了,不见了。那小兔子怎么办?我有点儿着急和失望,怎么会有这么不负责任的兔妈妈?再继续看:就在小兔子饥肠轱辘时,只要碰到陌生的兔妈妈,那位兔妈妈就会慷慨地给小兔子奶喝。”为什么呢?“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答案就继续往下读:原来兔子家族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小兔子是属于全家族的,任何兔妈妈都可以喂养。原来如此!我刚才还为小兔子的命运而担忧呢,现在只是觉得好奇,好奇怪的规矩呀!

每一种动物都有一种自己的特性,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有益,也可能有害。现在因为环境污染,很多动物濒临灭绝,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我们要从现在开始保护动物,尊重他们,了解他们,关爱他们,陪伴他们度过困难的时期,繁衍后代。

书不仅能叫我们知识,还能让我们领悟到一些道理,我爱读书!

《森林报》春读后感550字小学生3

暑期推荐孩子们读了《森林报》这本书。我相信这本书无论对任何性别、任何年龄段、任何文化背景的人而言,都将进入一个新奇瑰丽的无边画卷,开始一段浪漫清新的精神旅行。

维·比安基,生于1894年,逝于1959年,俄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森林报》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作者采用报刊的形式,以春夏秋冬十二个月为序,向我们真实生动地描绘出发生在森林里的爱恨情仇、喜怒哀乐。

阅读这本书,你会发现所有的动植物都是有感情的,爱憎分明,它们共同生活在一起,静谧中充满了杀机,追逐中包含着温情,每只小动物都是食物链上的一环,无时无刻不在为生存而逃避和猎杀,正是在这永不停息的逃避和猎杀中,森林的秩序才得到真正有效的维护,生态的平衡才得以维持。然而如果我们仅仅把自己当作俯视一切的自然秩序之上者,那么阅读中一定会失去很多感动与震撼的心灵体验,甚至被书中的小动物们骂成“无情的两足无毛冷血动物”。

夏天的森林处处是景色:一棵棵大树粗大而笔直,像一个个战士镇守边疆;一丛丛小草渺小而绿茵茵,像一个个熟睡的绿色小精灵。在夏天,小动物们正拿树叶做一个凉爽的绿帐蓬,小熊正在自家树洞里呼呼大睡,真是一个繁忙而有序的森林之夏!

《森林报》还告诉我们,在森林里,你可以找到一大堆可口的野味,还能学到在哪里如何钓到理想的鱼,在哪里可以猎到美味而多肉的琴鸡,还告诉你怎样把害虫杀光光,如果遇见熊或狼等食肉动物的追杀时,在哪里可以躲避甚至可以打猎。看了这本书,让我学到好多城市里学不到的知识呢。

《森林报》春读后感550字小学生4

《森林报》是一部史无前例的森林史诗。

我觉得这本书里包含了我们从未了解过的东西,比如什么花在春季里最先开放?为什么有的熊会成为“流浪汉”……这些妙趣横生的问题,都会在这本书中找到你想要的答案。《森林报》的作者是前苏联作家维塔里·比安基,斯拉德科夫称比安本基为“发现森林可以出版‘报纸’的第一个”。可比安苦苦却有趣的称自己为“森林哑语的翻译者”。我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曾说:“比安基有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一双关于捕捉生命奇迹的眼睛。”

他写这本书的时候呆真敢想,中亚沙漠广播电台,乌苏里原始森林广播电台,就动物、昆虫的住宅也要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蛋,像一位装修师在检查自己房屋的装修结果。他认真仔细思考前人留下来的动物习性的问题,遇到自己怀疑的问题,他也要去求证一下,即使三天三夜也不睡觉。

他在书中也写到了自己在森林中与队友发生或看见过到的一些奇闻怪事。像不公平的游戏,林木中间大战……

我觉得,对于很多生活在城市中的孩子来说,大自然已经越来越陌生了。《森林报》恰恰是这样一个极好的载体——为我们打开一扇通向自然的大门,它以细到的观察、轻松的笔触,为我们展现出一幅景象万千的自然生活画卷,引领我们在赏心悦目的情境中,走近自然,开始一段浪漫清新的精神旅游。

《森林报》春读后感550字小学生5

在骄阳似火,酷夏难熬的夏日,我们用空调、电扇等方法来降温。森林里的野兽,鸟类和昆虫,是怎么度夏的呢?森林里的气温高吗?动物世界里会有哪些有趣的故事呢?……带着一连串好奇的问题,我阅读了儿童作家比安基著写的《森林报·夏》。茂盛的森林是一个绿色氧吧,天然空调,那儿的夏天可清凉了。夏一月是动物的”筑巢期“。怪不得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它们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爱好把家安在草丛、树洞、地下……整个森林从上到下都被动物的住所占满,森林是它们的乐园。动物的聪明智慧不可低估,有不少能工巧匠,造型独特、精巧的窝随处可见。夏二月是”育雏期“,雌性动物繁殖后代。它们和人类一样,细心地母亲会精心照料自己的宝宝,粗心的母亲会丢失自己的宝宝。夏三月是”成群月“,小动物开始觅食,飞翔。这是森林里最有生机、最热闹的时节。

森林里发生的事情一点不比城市少。那里也有各行各业,有快乐的节日,有和平,也有战争。动物世界也有四季变化,独特的语言、思维,生老病死,很多故事人们难以想象。书中的故事真实,语言简朴,但他提出的人类与大自然要和谐相处的问题意义重大。如果没有森林,没有动物,大自然受到严重破坏,人类将难以生存。我们要保护大自然,爱护一草一木,保护动物不随意猎杀,从我做起,用实际行动使我们的家园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森林报》春读后感550字小学生6

在普通报纸上,我们看到的都是人类社会的信息,鲜有关于动物生活的新闻,那么我们喜爱的飞禽走兽们是怎样生活的呢?

事实上,森林的新闻并不城市比里的少,森林里的生物更加丰富多彩。那里有愉快的节日,也有各种各样的劳动。当然也少不了英雄和强盗。可是,这些事情,城市报纸却很少报道。所以我们并不知道森林里每天发生了什么,有谁看见在数九寒冬里,没有翅膀的小蚊虫悄悄地从泥土里钻出来,在雪地上乱跑?你在什么报纸上看到过麋鹿打架,候鸟搬家和秧鸡徒步穿梭整个欧洲的壮观景象?你想获得这些有趣的新闻吗?那就翻开《森林报》,大自然有着永远解不开的谜,人们总是在不断认识,不断体验中积累。《森林报》浸透了作家辛勤的汗水,他用独特的视角,丰富的阅历,向我们揭示了大自然的奥秘。那这本书的作者是谁呢?就是苏联作家维·比安基,是杰出的`动物文学作家,因为他热爱大自然,抱着这种强烈的欲望,所以为孩子们创编了《森林报》等很多作品。他用那轻快的笔调描绘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里有人们读的心旷神怡,身临其境。读《森林报》这四册书,可以让我们知道很多动植物的名字,了解它们的生长特点和生活习性。孔子从鼓励人们多认识鸟兽草木之名。虽然这是2000多年前说的,但是对我们来说更有意义。

《森林报》就是这样的一本书。《森林报》是不是非常有趣呢?快带着好奇翻开这本书的文字的海洋中吸取大自然的知识吧!

森林报·春读后感 篇7

《森林报·春》读后感600字:

当我听妈妈说起《森林报》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关于森林的报纸。当妈妈拆开快递包装拿出《森林报》时,我才明白它是一套颜色鲜艳的书。这套书分为四本,分别是描写了春、夏、秋、冬森林四季所发生故事。

在开学时,我读了第一本《森林报·春》,这本书内容非常丰富。大家可别以为森林里面就没有新闻,其实那里可热闹了!这本书讲述了春天的大森林里,多姿多彩的动、植物们之间的故事。

在森林中,他们每天忙忙碌碌的干自己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不同的事情,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林中大战》这一篇。我本以为森林里的老战士——云杉它们始终都是保持着忧郁和沉默。通过阅读后,我才知道:植物之间也有激烈的战争,它们需要不断的占领自己生存的空间。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发生在五月的故事——《谁在笑,谁在掉眼泪》。它讲述了大森林中,大家都开开心心,只有白桦树正在哭泣。炎热的阳光下,白桦树的树浆顺着身体愈流愈快,这些都是树皮毛孔流出来的。因为人们认为白桦树浆是味道好又健康的饮料,所以人们就切开白桦树皮,用瓶子来收集白桦树浆。

但是人们忘记了,因为白桦树的树浆就像我们的血液一样重要,这样不仅让白桦树伤心甚至会上它们死亡,更破坏了大自然的美丽。我们应该爱护大自然,让大自然更漂亮,让世界更美好!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大自然的许多奥秘与神奇,使我更加了解大自然,更加热爱大自然,更想去探究大自然的无穷奥秘!供文:陶妍汐

森林报·春读后感 篇8

暑假里,我读了著名科普作家维比安基的代表作《森林报春》,这本书介绍了森林里的趣事,让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

《森林报春》其实不是一份报纸,而是一本书,它采用了报刊的形式,把一年分为12个月,每三个月为《森林报》中的一本书,《森林报春》就是这其中之一。这本书用轻快的笔调写了森林里的动物、植物和人,记录着森林里每一件有趣的事情,森林中有英雄和强盗,朋友和对手,也有悲欢离合的故事,酸甜苦辣的生活。

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久居城市的我们与大自然越来越陌生,读了《森林报春》,让我感受到自然的味道。在《森林报春》中,我们跟随作者的脚步和目光,去探索大自然的无穷奥秘,和勤劳的小动物们一起回味春天的蓬勃多彩,和大自然里的小主人们一起欢乐,一同悲伤。维比安基的《森林报春》,使我认识到每一种生物都是人的好朋友,哪怕是一只很小很不起眼的蚂蚁。

我在阅读之中,不仅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还懂得了许多知识,比如候鸟回乡,如何分辨动物们的脚印。《森林报春》是一部很好的科学作品,也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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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能让人找到人生的意义,闲暇之余我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如果有时间的话不妨静静的去写一份读书感悟,写作品读后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吗?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为你呈上“主角读后感”,欢迎阅读并参考!

主角读后感(篇1)

厚重的一本书,从开始到结束,随着剧中人欢喜,纠结,敬重,心疼,体验,感悟,喈余,快到结尾时,盼赶紧看完,又生怕就这样结束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再苦难的日子都会结束,再辉煌的岁月都会过去,岁月正长,人生正长,一切,刚刚好。忆秦娥,因秦腔而成全的她,她也把秦腔一次次推向了艺术舞台,甚至国际化,戏中的酸甜苦辣,自不用说。她的刻苦,憨厚,最后得宽恕之心一直让我心生敬佩,而指引她走上秦腔之路的一个个艺人,更让我动容,那是怎样的一种惜才,胸襟和文化的传承啊!主角只有一个,然而撑起一台戏的明艳,璀璨,是多少人的辛苦付出和合力才能做得到的。所以,那些一个个平凡岗位的不凡的人,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也是自己生命舞台璀璨和值得骄傲的主角。一个人,精力有限,在这方面付出与得到的多,在其他方面就会有缺失与短板,戏痴的秦娥,是不懂得生活的,对自己的情感也是没有规划与定位的,更谈不上经营,所以,婚姻,家庭生活方面一团凌乱。许正是,历尽生活的苦,才更懂得慈悲。文章前半部分读来畅快,紧凑,后半部分许是生活杂事甚多,总觉得稍有欠缺,不如前面浑然天成的感觉。因同样是长篇小说,不由想起平凡的世界一书,那里面,从开始到结束,是一致的高水平,每看每新。

主角读后感(篇2)

【一周一本】

五十年风雨如注一棵草;

五十年冷暖见惯无矜骄;

五十年生离死别知多少;

五十年真情常被一旦抛。

十一岁泪眼婆娑离山坳;

十二岁学戏皮肉遭藤条;

十三岁强逼烧火去帮灶;

十四岁魔掌险些使花凋;

十五岁柴房苦练待破晓;

十六岁一折焦赞打出梢;

十七岁白蛇仙子一角挑;

十八岁唱红北山领风骚。

烧火丫头突显耀,

更易风传近魔妖。

调进西京愈玄奥,

西湖一游成风标。

誉满古都似珍宝,

毁满三秦多腥臊。

谨小慎微遭撕咬,

百般龟缩仍惊涛。

几多次不想再上主角套,

为罢演结婚早孕朝后逃。

谁知道越逃角色越缠绕,

四十年本本折折难拣挑。

主角是聚光灯下一奇妙;

主角是满台平庸一阶高;

主角是一语定下乾坤貌;

主角是手起刀落万鬼销;

主角是生命长河一孤岛;

主角是舞台生涯一浮漂;

主角是一路斜坡走陡峭;

主角是一生甘苦难号啕;

占尽了风头听尽了好,

捧够了鲜花也触尽礁。

一生追求奇绝巧,

日循舞台绕三遭。

不懂世外咋喧闹,

只愁戏里缺妙招。

唱戏让我从羊肠小道走出山坳、走进堂庙,北方称奇、南方夸妙,漂洋过海、妖娆花俏,万人倾倒、一路笑傲;

唱戏也让我失去心爱的羊羔、苦水浸泡、泪水洗淘、血肉自残、备受煎熬、成也撕咬、败也掷矛、功也刮削、过也吐槽、身心疲惫似枯蒿。

千般折磨抿嘴笑

主角读后感(篇3)

@20xx23作为才公布的第十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之一,《主角》一书描写秦腔名伶忆秦娥近半个世纪的人生兴衰际遇、起废沉浮,及其近四十年来文化界戏剧界(通过秦腔反映)大背景的巨大变化,故事跌宕起伏、语言生动形象等都值得称道。作者西北地域感很强,对戏剧(秦腔)十分热爱与熟悉,作品的可读性性强,忆秦娥的人生际遇真的是应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让人分辩不清哪是真实世界哪又是戏剧故事。小说塑造的许多人物如胡三元舅舅、胡彩香、存字辈老艺人、刘红兵等都很生动,能在掩卷后仍然留在脑海。由于是茅盾奖作品,不免阅读时对其的期望值就高了许多,时不时地会与前面特别是早期的茅盾奖作品(也可能是自己喜欢的)进行比较,就有总是欠把火的感觉。1)有些人物还是有点概念化,如宁州剧团的黄主任,派出所的乔所长,与忆秦娥争主角地位的对手楚嘉禾,画家石怀玉等;2)体现地方特色人物个性的语言可以有必须有,但有些较低俗的言词过多了的话影响阅读的美感;3)不够精细,有些细节还较粗;4)书的后三分之一包括结尾有点潦草。

主角读后感(篇4)

从来没有一本书让我如此痴迷,刚刚拿到就爱不释手。从昨天下午一直看到今天早上。看完陈彦老师的小说《主角》后,很多感触涌上心头。因为这部小说写得是秦腔名家,从十一岁直到五十多岁的人生坎坎坷坷的经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曾在剧团做过烧火丫头,曾一度放弃唱戏的念头,因为忆秦娥扎实的功底,更因为她师傅这位伯乐,为了她能够一脉相传,能够传承师傅的吹火,师傅终于在走之前,秦娥最终成为名人,县名人,省名人。她从不和别人争高低,一根筋一股傻气将自己的功底弄扎实,最终成就了她。可是她除了唱戏,其他的事情从来不关心,也不上心。经历了两次婚姻,经历了亲生儿子坠楼身亡,经历了各种打击,依然坐真实的,憨厚的,有点傻气的戏痴。

假如把这部小说搬到电视上,其影响力绝不亚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秦腔是陕西人的情歌。秦腔将陕西人的喜怒哀乐诠释的淋漓尽致,秦腔有时候委婉、有时候粗犷、有时候豪情万丈、有时候如泣如诉。

陕西人给人们的印象大多是憨厚的、生楞的、硬邦邦的。假如你和陕西人打过交道。你就会觉得陕西人直爽、善良、纯朴。对待朋友掏心掏肺,对待有恩的人肯定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秦腔几百年来老祖宗传承下来的戏曲,都深刻在人们的心中。

三娘教子-----三娘为了教育儿子读书,竟然要将赖以生存的织布机砸坏,可谓是用心良苦。

杨家将------好男儿好女子要学就学杨家将,带兵打仗,精忠报国。

窦娥冤------我只记得窦娥被冤,被杀时。六月雪,只有被冤屈的人死前才会出现六月雪,血一滴都没有落在地上,全部洒向白绫的奇异场景。最终窦娥冤案被平反,罪恶滔天的人终将受到惩罚。

三娘教子用苦良心,杨门女将精忠报国,窦娥冤人在做天在看,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就是秦腔的魅力,之所以能深入人心,能被一代代传唱。它不仅是一种文化相承,同时传播着老祖宗千百年来不变的正能量。

从记事起,我就喜欢上了秦腔。每年冬天北酥酪大队都会请西安秦腔剧团来演出,当时的戏子都安排在各家各户。那时候平静的小村庄比过年还高兴。孩子们一放学早早做完作业,就缠着大人们去看戏。

早上我们上学时,看到演员们在学校门前的空阔麦场走势,练腿。晚上放学后,我们早早的就拿着摆好凳子站好位,然后和小伙伴们簇拥着去戏台后化妆间,我们只能在门口远远观望着。有一次一个大花脸出来了,把我们都吓唬住了,如鸟兽散四处逃窜。

每年正月十五前后,村里都会打社火。敲锣打鼓,舞狮子,要热闹上一周才算把整个春节过完。村人们把秦腔剧中的人物搬到了社火上,可见村人们对秦腔的热爱。

踩高跷----秦腔戏中的人物悉数出场。

高杆------将孩子们小腿和脚绑在固定的铁架上,小小人儿被打扮成不同角色。

血唬-----也就是电视中演的特技的一种,钢刀扎到身上,掏肠子,铡美案,村里的能人们化的妆太逼真,每次看到小孩们都会躲得远远地。

我的外公我的母亲一生钟爱的都是秦腔,他们也会唱。我在家里多次听过外公讲戏曲故事。妈妈的偶像是李爱琴老师,最喜欢唱《周仁回府》哭坟片段,她高兴地时候就会唱起来,她唱的如泣如诉,那时候我觉得母亲就是戏曲中的周仁,在爱妻的坟前哭的肝肠寸断。多年后,当我跪在母亲的坟头想起母亲唱的《周仁回府》,不仅泪流满面。如今我也变成了她,每回回听到亲腔,只要音乐想起,就会感慨万千。

秦腔是我小时候的记忆,对亲人无法磨灭的思念。它的乡音,乡情,总会把我带到童年。

主角读后感(篇5)

好作品!借一段作者的后记里的话吧。唱戏更是度人度己的大功德。正是这份对“大功德”的向往,而使她避过独善其身的逍遥,重返舞台,继续起唱戏这种度己化人的担当。在中华文化的躯体中,戏曲曾经是主动脉血管之一。许多公理、道义、人伦、价值,都是经由这根血管,输送进千百万生命之神经末梢的。无论儒家、道家、释家,都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融入了戏曲的精神血脉,既形塑着戏曲人物的人格,也安妥着他们以及观众因现实的逼仄苦焦而躁动不安、无所依傍的灵魂。在广大农村地区,多少年、多少代人,可能都没有文化教育机会,但并不影响他们知道“前朝后代”,懂得“礼义廉耻”。这都拜戏曲所赐。戏曲故事总是企图想把历史演进、朝代兴替、人情物理、为人处世要一网打尽。因而,唱戏是愉人,唱戏更是布道、是修行。我的忆秦娥也许因文化原因,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地唱了大半辈子戏。但其生命在大起大落的开合浮沉中,却能始终如一地秉持戏之魂魄,并呈现出一种“戏如其人”的生命瑰丽与精进。唱戏是在效仿同类,是在跟观众的灵魂对话;唱戏也是在形塑自己,在跟自己的魔鬼与天使短兵相接、灵肉撕搏。感觉篇幅略长了,后半部分给女主的磨难快赶上西天取经了,有点像长篇电视连续剧凑戏拉篇幅的感觉,还有就是女主后二十年飞快,而且过于传奇,没有前半部分真实真切,尤其画家的出场,落了俗套,不知道是不是现实生活中女艺术家都跟画家扯不清啊?青娥本不喜折腾张扬,和某位国字号女主持人个性不太一样,所以感情境遇和事业结局应该都不太一样才对

主角读后感(篇6)

看完了这本《主角》,描写秦腔名伶大半生的兴衰际遇,起落沉浮。同时又从这一个人物的成长,把秦腔这门艺术的变更迭代与整个社会的前进发展都融合在里面了。作为一本小说,还是挺好看的,或者说,一口气看下来挺爽的。

可这本书是今年矛盾文学奖的得奖作品,总觉得能得到这样荣誉的作品,人物都应当饱满而充实。但是剧里的除了主角之外的其他人物,无论是人物性格塑造还是人物命运,都是为了塑造主角形象或是推动主角成长而设置,而没有自己独立的线,所以觉得这些人物略缺少自己的生命,无法真正打动人心。

就拿忆秦娥的第二任老公石怀玉举例吧,作为这样一个形象的艺术家,每次出场却几乎都只是为了忆秦娥而出现。到最后他吊死在他的画作旁边,作者对于死亡的描写也很到位,可看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就好像是一个看到原本就不存在的小说人物死了而已,并没有深刻地感受到应有的震撼。

我觉得一本真正丰满的作品,可以在一些细微的地方不断的堆叠情感,让感情不断积累,即使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都都能在某个合适的点爆发出能量,让人感动得沉郁钝锉,泪水不止,因为在读者心中,这个故事,这个人物,都是鲜活而真实的,且能发自内心地产生共情。

而这部小说,似乎就是缺乏这么一点戳人的点。如果是一本普通小说,我可能会打4星,但是作为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话,我就打3星吧。

主角读后感(篇7)

我们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有我们存在的意义,都是一个独特的坐标和风景,与其羡慕别人,倒不如肯定自己。

他是一个戏痴,从小就爱演戏,长大后,苦苦盼来的第一个角色却是饰演一只宠物狗。万分犹豫下他还是接受了。

经过几天的排练,终于迎来了他的第一场演出。尽管这是一个多么不起眼的角色,但他还是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其中。他滑稽有趣的动作使观众不再注意主角,几百双眼睛紧扣在他的身上,台下的笑声更是此起彼伏。导演对这次的演出十分满意,并决定下次排戏时让他出演重要角色。

“如果你志在最高处,那么即使滞留在第二高处甚至第三高处,也并不丢脸。”是啊,命运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角色。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全力以赴。那样,再小的角色也有可能变成主角,哪怕你连一句台词也没有。

一生中会经历很多角色,猝不及防的匆匆落幕,心中除了不舍和叹息,眼里除了泪水和遗憾,其实更多的还是感恩,感谢命运让自己成长。

一直在我们身边默默奉献的环卫工人,他们就是“没有台词的主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宽阔的道路便是他们的舞台。他们双手紧握的扫帚将一条又一条平凡的道路打扫得焕然一新。他们将“无私”二字淋漓尽致地谱写在他们的人生里程碑上,尽管他们是多么的“卑微”。

在生活的舞台上,每个人都饰演着不同的角色,只要你拼尽全力去做好每一件事,你就会成为光彩炫丽的主角,去主导自己的命运。即使是最卑微的角色,我们也要怀着一颗虔诚

的心去认真对待。

人生苦短,生命原本就是一场倒计时的赛跑,在这场争分夺秒的比赛中,或许并非事事如意,与其怨天尤人,倒不如全力以赴。

主角读后感(篇8)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就在想,什么是主角?怎样的人才能称之为主角?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不都是主角吗?

边看边思,终于觉察出作者的“主角”,乃是一种影响力。

忆秦娥,是秦腔名角,她不仅用她精湛的舞台表现力影响着观众,影响着同仁,让她的戏迷疯狂,也用她对戏的执念,对人与事天生的“傻气”影响着他们。

她让他们爱着,让她们嫉妒着,也让她们忌惮着。

然而,她却悲悯着他们。不管是对她极好的几位师父,还是带给她一生阴影的廖建辉,或者是爱她也带给她苦难的两任丈夫,又或者是在我们看来有些忘恩负义的义女宋雨,她无不怀着宽宥与悲悯……

这便是作者笔下的主角。

从易招娣到易青娥,再到忆秦娥,作者写了一个放羊女娃从“音有些偏”,最后成为秦腔名伶的故事。

这当然不是顺顺遂遂的一生。

“华盖”加身,读到后来,我不禁想到这个词。鲁迅先生早早就看透了这个东西的妙处,当所有的名誉集于一身并被众人大肆宣扬时,也就离唾骂与踩踏不远了。这就是所谓“捧杀”!

可怜忆秦娥看不透想不懂,只会捂嘴而笑,一代名伶的戏曲生涯最终转为幕后。就像她最后为自己写的那首词一样,任你曾经怎么风光无限,一切终要作古。

书里除了忆秦娥,刻画的较完整的人物,算是胡三元了吧。在读到他时,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可是此时却不知道说什么。有时候,感觉他就像那个不谙世事的自己,认死理,不妥协,最终被社会和群体遗弃。后来,他在自己出生过的地方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却再也不能畅快淋漓地敲一出好戏……

也许是如作者所说,这本书被砍掉的内容太多,所以感觉在对人物的塑造上,细节不那么完整,人物有些扁平化,而且用小说里的人来表达作者的观点,痕迹太过明显。

就写这么多吧,这篇评论毫无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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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心境会得到升华,不同的读后感体现了每个人不同的看法和思考。我们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应侧重哪些地方呢?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夏感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夏感读后感(篇1)

有一本书,是一首关于生命、友情与忠诚的赞歌;有一本书,傲居“美国最伟大的十部儿童小说文学名著”首位;有一本书,曾经风行世界几十年,发行千万册。它就是《夏洛的网》。

它的书皮上写着:拥有一册,感动一生。这句话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地翻起书,读了起来。夏洛是一只蜘蛛,威尔伯则是一只小猪,当小猪不可避免地要走向它一生的终点时,夏洛英勇地站了出来,它在自己的网上织出了一些赞美这只小猪的字样,从而使小猪在展览会上赢得风光,也侥幸地活了下来。

什么是爱,什么是友情,《夏洛的网》诠释了这一切。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现在这个社会,有许多骗子,不仅骗陌生人,还骗自己曾经的朋友,利用他们之间的友情犯罪,使友情变了味。真正的友谊是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是为了对方甘于奉献;是在危难时刻拉对方一把……

夏洛对好朋友威尔伯说过“你不会死,我救你”,还有“我会做你的朋友,等你醒过来,睁开眼睛,就会看见我”。这两句简简单单的话穿透黑夜,震撼人心,因为夏洛用生命完成了这两句话的承诺。而我们对朋友许下的诺言照做了吗?有时,朋友让我们帮忙做事,我们“噢”了一声之后,就抛到九霄云外了,这样对朋友负责吗?这样的友情会长久吗?当然不会!如果,你不去尊重、帮助、关爱你的朋友,你也无法享受到真正的友谊。而《夏洛的网》恰恰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

最初被弗恩收养,并给它取了个好听漂亮的名字—威尔伯。后来,由于威尔伯胃口大了,除了喝牛奶还要开始吃剩菜,阿拉布乐先生不愿意再养它了,让弗恩把它卖给霍默舅舅。从此威尔伯就天天待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在谷仓里,它认识了一个忠实的朋友—一只名叫夏洛·阿卡瓦蒂卡的蜘蛛。夏洛运用自已的全力帮威尔伯在最危急的时刻织了4次网,分别是“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帮威尔伯改变了被杀的命运。后来由于夏洛太疲劳了,就牺牲了。

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与友情的大网,这张网既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又唤起了我们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希望我们都坠入这张大网,去品读《夏洛的网》,去感受真正的爱与友情!

看完这本书,我的泪再也无法停留在眼眶里了,我为这只帮助他人却不求回报的小蜘蛛而流泪,我为这只珍惜友谊的小猪而流泪。一只小小的蜘蛛都能编织一张爱的网,我们呢?我想我们在与朋友相处时也应该像“夏洛”那样,去帮助他人。当你接受了别人的帮助时,你也应该像“威尔伯”那样,懂得感恩。这篇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夏感读后感(篇2)

世上有许多的书,但真正能感动人的并不多,《夏洛的网》却感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些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之间建立了最真挚、深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却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说:“我救你。”夏洛用尽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这个故事之所有感人,是因为夏洛用自己所有的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大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却结束了夏洛的生命。正是夏洛的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也深深的打动了许许多多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夏洛的网》,因为它让我感到帮助别人是快乐的!

夏感读后感(篇3)

内容简介:在初恋的那个夏天,季苏北失去了她最爱的人。年少的她曾经以为,那份爱再也不能追回。直到她遇见了秦小羽,直到她用记忆中的影子将他狠狠刺伤,季苏北才骤然发现,也许,她不能一生只爱一个人,正如她注定要经历无数个夏天。

北北的夏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石头是个悲情人物啊,从开头到结尾,我从来没有这么心疼过一个男配,一开始就是炮灰。青梅竹马只能是青梅竹马的位置,最终也没能跨越爱情。从一开始就有伏笔,那不是心动,是习惯,是愧疚,是内疚。在爱情里没有对错,得不到回报,也是正常的。奈何感情里面没有智者,都是爱情的傻子,不能回头,不想回头。对于石头,只想祝他找到更好的,有个女生让他淡了对北北的感觉,给他一片天空,不要让他总是在别人的天空追寻。不想说太多,我在心里自己YY给他个好结局。

北北的夏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纯,非常纯,非常虐!如果作者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感情,如此痛彻骨髓的故事,她是怎么写出来的?如果作者真的经历过这样的感情,那我想问,她是怎么坚强地活到了今天?泪奔之后又面红耳赤,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看上去很俗”的故事打动至此。有的故事,有的文,真只有看过的人才明白。

夏感读后感(篇4)

在放暑假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夏洛的网》。它令我心潮澎湃。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这一群动物,它们幽默、可爱,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可是一个最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谷仓平静:威尔伯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欲绝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帮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门框上织出了被人类是为奇迹的文字,它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终于,它织的“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这些字眼彻底地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最终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一个特别奖,得到了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是,在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承诺的分量是无比重要的,只要给了别人一个承诺,就必须尽力完成它。蜘蛛夏洛用一张张写着字的网,通过几个晚上辛苦的编织,终于完成了这个对于春天出生的小猪威尔伯的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承诺,这个承诺改变了威尔伯的一生。而威尔伯还来不及答谢,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读了这本书,我真切的感觉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夏洛的网》这本书吧!一起来感觉人间可贵、纯真而感人的友谊吧!

夏感读后感(篇5)

《夏洛的网》讲述的是威尔伯和一群动物的故事。夏洛是威尔伯最好的朋友,它们两个之间经常互相帮助,朋友遇到了困难,它们一起动脑筋解决。有一天,夏洛听见朱克曼说,威尔伯未来的命运是成为火腿熏肉。夏洛急忙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威尔伯。威尔伯听了,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夏洛说:“我救你!”威尔伯的心深深地被夏洛打动了,尽管夏洛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但是,它仍然没有忘记朋友威尔伯。于是,夏洛开始织起网来。可是,与往常不同的是,夏洛的网上还有几个字——“王牌猪”。这几个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当然夏洛也得到了回报——威尔伯帮夏洛照看了它的卵。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负责任,说出来的话,要努力去做到,不能反悔。这样别人也就会信赖你。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有了困难大家要一起想办法解决。比如同学有时忘记了带铅笔、橡皮,你就应该借他一下,这样当你遇到困难时,别人也会帮助你。同时,要有爱心,像去年这次5.12四川汶川发生8级大地震,许多人被压在废墟下,等他们从废墟里被挖出来的时候身上肯定有很多伤痕,严重的甚至骨折、死亡。但是,他们很贫穷,连住的地方都美誉,更没有钱到医院去看病。我们就应该给他们支援一点钱,让他们买一点想要的东西,还可以经常给他们寄去慰问信。他们可能失去了亲人,这时候他们最需要的就是安慰。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让这世界充满爱!让人间远离灾难!

夏感读后感(篇6)

读完《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思考了很多,也让我懂得了很多。

这真是一本读后让人忍不住流泪的书。夏洛为威尔伯做了很多的事情而不求回报,当威尔伯孤独时,夏洛会跟他聊天,当威尔伯睡觉时,夏洛会给他讲故事……在我的心中,夏洛已不仅仅是一只蜘蛛,威尔伯也不光是一只小猪,他们和人类一样是具有灵性生命,他们有感情﹑有智慧﹑有关怀﹑有爱……虽然最终夏洛走了,但他和威尔伯之间的友谊会一直延续下去,威尔伯也懂得了对别人的感恩和付出,他永远忘不了夏洛,他会热爱,照顾夏洛的子子孙孙直到永远。当然,夏洛在他心中的地位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情,那天,我同桌沈光澳写错题目了要用胶带粘,可没带,便问我借,我心想:上次问你借钢笔你也没借。于是,我便说:“我也没带,你找别人借吧!”现在想想真惭愧。夏洛为朋友做了那么多事情。而我却因一点小事斤斤计较如此小心眼,连同学借个胶带也故意说没带。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不应该,同学之间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友好的,夏洛都能做得如此让人佩服,而我却是那么计较。

所以在这里,我要感谢夏洛,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纯真的友谊,纯真的友谊是不需要回报的,纯真的友谊是奇迹产生的力量,也是智慧产生的源泉。那么,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关心身边的家人﹑同学﹑老师。珍惜和他们之间的友谊,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去学习。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更加美好,我们成长的道路会更加平坦,我们的未来也会更加的灿烂。

以上就是我在读完《夏洛的网》这本书后最大的一点感受。

夏感读后感(篇7)

这是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一本书。

这讲述的是威尔伯落脚猪将在圣诞节被做成火腿,但他的朋友蜘蛛夏洛帮助了他。导致威尔伯安全快乐的活着。

塑造里面的人的形象。特别是威尔伯,是一只可爱的小猪,热爱自己朋友,很有趣,而夏洛,很聪明,而且,她喜爱威尔伯。小女孩弗恩是一个充满童真的女孩。

还有就是故事情节,大胆想象。这是以威尔伯的视角来叙述的。这本书首先说威尔伯是落脚猪,而且是只圣诞节就变成火腿的落脚猪。所以夏洛用她在蜘蛛网上织出字来帮助夏洛。比如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这些词。夏洛真是威尔伯的好朋友。

虽然我看到的威尔伯有一点点懒,但它是很可爱的一只小猪。而且他热爱帮助他的夏洛,因为在他心中,给了夏洛一个无可替代的位置。

这本书中,实际上主要讲的就是友情,主要的友情就是三个人物弗恩,夏洛和威尔伯。而只想着自己的老鼠坦普尔顿,则被农场的动物们嫌弃。

这是一本很难得的好书。我们要时常阅读它。因为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正在读《夏洛的网》,一种将要读(夏洛的网》。

夏感读后感(篇8)

友谊,是人类必不可少的东西,只有朋友,才会给你带来快乐,也只有朋友,才会给你勇气和安慰。题记

这个月,我读了美国作家怀特的一部书《夏洛的网》。很快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书中讲了小猪威尔伯是一只落脚猪,被送到朱克曼的谷仓里,和夏洛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当夏洛得知威尔伯要被人类宰割,义无反顾地编织各种各样的文字,才让威尔伯活了下来,让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但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我认为夏洛和小猪的友情十分友好。为救小猪,夏洛奉献得太多太多。他们的相处终于也让我明白:朋友之间的友谊是不需要回报的。

我的脑海中不禁意想到了和好朋友做题的事情。那时,我正闷头认真地做作业,朋友走过来问了我一道很难的数学题,我把头一扭,心想:哼!我花费时间、精力才好不容易想出来的,岂能让你占了便宜。于是,我摆了摆手,说道:这道题我也没算出来,你要想知道答案,那就去找别人吧!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我心里还暗自得意。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脸红,夏洛为朋友可以付出这么多,而我却如此小气,我为我的自私和无情感到羞耻。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她虽然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

让我们珍惜现在的友谊吧!

春田狐读后感范文(模板8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春田狐读后感范文(模板8篇)”,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春田狐读后感范文 篇1

《春田狐的爱》读后感300字:

这个暑假我非常的开心,我可以尽情地看书了。爸爸有时间就带我去书店看书、借书。

其中,我最喜欢西顿动物记的一本《春田狐的爱》。讲的是,由于食物很少,狐狸妈妈维克森每天到农场去偷鸡,这就惹恼了农场主,让维克森一家遭到了捕杀。它就失去了自己亲爱的丈夫和三个可爱的宝宝。一只小狐狸也被人带到了农场,用铁链拴了起来。

维克森决心把小狐狸救出来,可它怎样做,铁链都拴在小狐狸的脖子上。

在这种情况下,维克森艰难地做出了最后的选择。它决定给孩子一份永久的“自由”和尊严。

通过这篇狐狸爱子的故事,我们可以感受到人对自然的无情损害,以及流淌在动物之间那份浓浓的亲情!我把西顿动物记推荐给大家阅读,希望我们一起来爱护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球!

春田狐读后感范文 篇2

今天,我读了《春田狐的爱》这本书。我觉得非常感动。

因为,我觉得一开始它们是幸福的一家人。但是,最后就分开了。是因为,狐狸爸爸追了猎人的猎狗,猎人偷偷跟着狐狸爸爸,找到了机会杀死了狐狸爸爸。狐狸爸爸就死去了!为什么猎人要杀死狐狸爸爸呢?原来是因为狐狸爸爸偷了猎人在山里养的小鸡,猎人才会杀死狐狸爸爸的!但是,狐狸爸爸死的时候保护了所有的宝宝。还有一件事很恐怖,那件事就在故事的后面几页。狐狸妈妈整天掉眼泪,因为狐狸妈妈生的几只小狐狸也死了。是又一次出意外的时候死掉的。但是,幸运的是有一只没死掉,但是被捆住了,怎么也逃不出去!最后,狐狸妈妈终于到了它。狐狸妈妈只好把小狐狸咬死。狐狸妈妈不是不想要它了。而是,因为狐狸妈妈真的保护不住它了。只好,让小狐狸和爸爸和几个哥哥在一起了。

现在,我们知道了,要保护自己生命,健健康康的成长,我很喜欢,这一家的每一个人。这就是狐狸一家的故事哟!

春田狐读后感范文 篇3

这几天,我读完了《春田狐的爱》这本书,这本书很感人,就下来就有我把大家带进这个狐狸爱子的故事吧!

由于大森林里缺乏食物,狐狸妈妈维克森偷偷地来到了农场想要偷鸡给孩子们吃,农场里的这些鸡就是他的目标,等到鸡一到栅栏边就扑上去咬住鸡的脖子,他做的这一切惹怒了农场主,这让维克森一家遭到了无情的追捕,狐狸妈妈维克森为了保护孩子鼓起勇气自己跑了出去,想把猎人引开,可是聪明的猎人识破了维克森的诡计,选择了去追小狐狸和他的丈夫疤脸,此刻间,维克森失去了丈夫和三个孩子,还有一个孩子也被猎人用铁链拴起来了,维克森试着把铁链用沙子盖住……维克森下决心想尽一切的办法都要把小狐狸救出来,可是贴脸还是牢牢地拴在小狐狸的脖子上,最终维克森含着泪决定把猎人给它们设计的陷阱给小狐狸吃,维克森心想:“你吃了这块肉就能和爸爸还有自己的兄弟待在一起了!”想到这里维克森跑出了猎人的家。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虽然在我们眼里狐狸不是很善意的动物,但是它也知道保护孩子和家人,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可最终还是失去的自己的家人,让它悲痛欲绝。这个故事还让我觉得人类还是挺残忍的。

春田狐读后感范文 篇4

《春田狐》这篇小说主要描写了狐狸妈妈维克森的母爱。猎人捣毁了偷吃鸡的狐狸维克森的窝,俘虏了小狐狸,用铁链把小狐狸拴在了院子里。夜里,维克森来救它的孩子了,它一次次叼起小狐狸往回拖,但是,当铁链拉直时,小狐狸就会被扯痛,于是,维克森便用牙齿去咬铁链,发现无济于事后又挖坑,把铁链收到坑里埋上土,它以为这样铁链就不存在了!可结果小狐狸还是被铁链扯住了。这样连续三个晚上,维克森都冒着被猎人子弹打中以及被猎狗追咬的危险送来食物并努力想救走它的孩子。到了第四天晚上,维克森像一个黑影似的跑来,待不了一会儿,又无声无息地走掉了。小狐狸呢,一口咬住***妈扔过来的食物,津津有味地大吃大嚼起来,可是,就在它吞咽的时候,一股刀扎似的剧痛刺透了它的全身,痛得它禁不住失声大叫起来。接着,挣扎了一会就躺在地上。

维克森的母爱是很强烈的。它非常清楚毒药的效力,也懂得毒饵的性能,可是这次它扔给它孩子吃的是毒饵,结果小家伙死了。母狐狸为了让它的孩子获得自由,不得不使用了最后的办法,把它从这个世界长期的痛苦中解救出来。

读了这篇小说,我心里有点沉闷,深深感觉到维克森做为一个母亲的无奈,在想尽一切办法都无法解救它的孩子后,它选择了让它的孩子离开这个失去自由的世界,来解脱长期痛苦。

春田狐读后感范文 篇5

《春田狐的爱》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顿.西顿。这本书写的是由于食物匮乏,狐狸妈妈频频到农舍偷鸡。这一行为惹恼了农场主,让维克森一家遭到了无情的捕杀。顷刻间,它就失去了自己亲爱的丈夫和三个可爱的孩子。唯一一只幸存的小狐狸也被人们带到了农场里,用铁链子栓了起来。

维克森决心把小狐狸救出来,可是无论怎样努力,铁链还是牢牢地套在小狐狸的脖子上。

在这样万般无奈和绝望的情况下,维克森艰难地做出了最后的抉择。它决定给孩子一份永远的“自由和”尊严“。读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人类对自然界无情的损害,以及流淌在动物之间那份浓浓的亲情。在身处绝望的处境时有的选择没有自由和尊严地活着,还不如死了好,但我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生命,因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维克森是一位慈祥的妈妈,它的孩子也非常听话。和小狐狸一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吃得饱穿得暖,不会像小狐狸那样饥一顿饱一顿。让我们珍惜当下吧!

春田狐读后感范文 篇6

一、《春田狐的爱》这一本书,讲了一只母狐狸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而去偷鸡,农场主人发现很多次,疤脸劝她不要去偷鸡了,但是她不听,后来疤脸被农场的主人打死了。农场主人要把狐狸窝给弄出来,把小狐狸打死,后来,一个小孩子看见小狐狸很可怜,就留下了最后一只小狐狸,被链条给锁住了。它为了救出它最后一个孩子,用尽了各种办法,但都没有用,它只好拿一个有毒的鸡头来害死自己的孩子。

我觉得这个故事里最可怜的是那些小狐狸,无冤无仇的就被农场主人给打死了。虽然说维克森害死了疤脸,但是她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每次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孩子偷鸡。这种母爱是伟大的。

这本书我读了好多遍每当我读到小狐狸被杀死的时候,我都要哭出来,觉得小狐狸很可怜。其实,动物跟我们人类一样,都有爸爸妈妈,哪个父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死去呢?都是希望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作者为什么不写狐狸窝被弄出来后,维克森很紧张一下子就扑过去呢?

母爱最伟大!

二、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感人的书,名字是《春田狐的爱》,令我久久不能忘记。

在茂密的森林里,狐狸妈妈维克森和“疤脸”带着四个孩子幸福地生活。因为森林里食物非常稀少,维克森经常到附近的农场里去偷鸡。每次偷鸡之前,丈夫“疤脸”都告诉维克森不要去冒险,以免招来杀身之祸。可是维克森看到孩子们想吃鸡肉的期待眼神,还是忍不住去偷了鸡。终于有一天,这一行为惹恼了农场主,农场主决定铲除维克森一家。经过一番激烈的决斗,维克森一家付出了了沉重的代价:丈夫“疤脸”把农场主引开了,却在疏忽中被枪打死了。而三个孩子也死了,最后一条小狐狸在农场主侄子的苦苦哀求下被农场主带回了农场,用铁链拴了起来。维克森的内心也仿佛得到了一丝安慰。

维克森想尽办法救最后一只小狐狸,无论它用什么办法,无论他是多么使劲地咬。铁链还是牢牢地套在小狐狸的脖子上。看着小狐狸眼中闪着泪光,狐狸妈妈的心都要碎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一只臭鼬的死让维克森做出了一生中悲哀的决定,它把毒鸡头放在了最后一个孩子的面前,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让它到天堂里去找他的亲人。狐狸妈妈丢下小狐狸,像没头苍蝇似的狂奔,荆棘刺伤了它的皮肉,鲜血沾满了它的身体,而它仿佛忘记了疼痛。来到一处悬崖边,维克森停住了脚步,它望着夜空痛苦地哀嚎,仿佛把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告诉死去的丈夫。它哭的那么伤心,连月亮也不忍心再看,躲在云层里不肯露面。天亮后,死去的小狐狸被农场主扔进了乱草丛中,它终于摆脱了铁链的束缚。最后维克森望了一眼自己的孩子,消失在荒原中。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狐狸妈妈不顾生命危险,三番五次的去救自己的孩子。为了保留小狐狸的尊严,让它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竟然毒死了唯一的孩子。他那种无私的、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着我。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生命。妈妈永远都是爱护孩子的,母爱让我们感到温暖。我们应该保护动物,爱护动物,不随意去破坏它们生存的家园,让人类与动物永远和谐相处吧!

春田狐读后感范文 篇7

《春田狐的爱》是暑假里我读过的一本书。

它讲的是狐狸妈妈维克森一家的故事。维克森为了让孩子们吃到美味的鸡肉,常常冒险去农场偷鸡,因此,惹恼了农场主。在农场主和猎狗的围攻下,原来幸福的狐狸一家失去了狐狸爸爸。没过多久,更可怕的灾难降临了,四只小狐狸中,三只被人残忍地杀死,剩下一只被人抓回了农场。读到这里,我实在不忍心看下去了,旁边和我一起看书的妈妈已经泪流满面了。当我鼓足勇气再拿起书时,看到的却是让我更难过的景象:维克森努力地去解救自已的孩子,但铁链始终还是牢牢地拴在小狐狸的脖子上。最后,维克森做出了痛苦的选择,给小狐狸吃下有毒的鸡肉。“孩子,请你原谅妈妈吧!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去天堂里找你的爸爸和兄弟。”这是维克森心里的俳句。读到这里,我感到血液已经凝固了,我的耳朵里仿佛听到了小狐狸痛苦的叫声,为什么要这样?我痛恨无情的农场主,人类对小动物们真的太残忍了!

维克森是那么爱自己的孩子,她冒着生命危险给孩子送吃的,可是她没有能力救自己的孩子,狐狸妈妈这令人心酸的母爱会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抹不掉了……

春田狐读后感范文 篇8

春田狐这个故事写出了狐狸妈妈维克森伟大的母爱。

作者的叔叔家里最近发生了很奇怪的事情,家里的鸡一只接一只地丢失。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发现是艾伦达尔森林里的母狐狸偷走的。为了找到狐狸的老巢,当天晚上作者带着自己的猎狗兰格走进了艾伦达尔森林。在一棵大树里发现了维克森的四个小宝宝,维克森为保护自己的小宝宝,冒着生命危险把作者和猎狗兰格引开了。后来作者的叔叔也知道了狐狸的老巢,带着猎人把维克森的老巢毁了并杀死了三只小狐狸,另外一只小狐狸被作者救下,用铁链拴在了作者叔叔家的院子里。每天晚上维克森都会给小狐狸送食物并试图扯开铁链,让她的孩子自由,但始终没能成功。维克森不忍看到自己的孩子一辈子拴着铁链受折磨,她在走头无路的情况下,给自己和心爱的宝宝吃下了有毒的食物,一同死去了。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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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都川端康成读后感是我们为您准备的一些与您需要相关的内容,阅读完作品心中感触颇深。读后感要把书中的内容和特点主要体现出来,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古都川端康成读后感【篇1】

安意如说过:邂逅一首好词,如同在春之慕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黯然心动而我,选择了在这样的一个冬天与川端康成相遇,之所以选在冬天是因为冬天终究是比其他时令都安静些的,如果从物理学角度解释的话就是因为雪落在地上比较松软,中间有许多的空隙,声音一旦进入里面后,反射出来的很少,所以声音就小了。也只有在这种安静的情况下,才能更好的去品味川端康成的文字。

用什么词来形容川端康成的文字呢?说实话,我真的想不出,并不是说我的词汇太过贫乏而是因为他的文字中所包含的东西是远非一个词所能表达的。在刚刚接触日本文学的时候,我选择从村上春树入手,因为他说过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死亡不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可是村上的文字却有些华丽,远不如川端的文字来得悠远宁静。

川端的文字是独一无二的,他没有三岛由纪夫的暴烈美,没有村上春树的华丽。却只是用朴素而深切的语言一点点得侵入人的心灵,使人沉浸在那种泛着淡淡的忧伤情调的文字世界中。

日本文学大师井上靖说过川端康成的美的方式是非常复杂的,不是用一根绳子就可以把它抓住的。川端康成完美的将西方的新潮文化与日本文化最深层的东西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川端康成文学之美。1968年的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为表彰川端以敏锐的感受,高超的小说技巧,表现了日本人的内心精华而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称号。川端康成的美学思想是建立在日本美学传统的基础上,那什么是日本是的美呢?如果你经常看日本电影,小说和日本画你就会发现日本的文化最大的特点就是细腻。不论是井上靖还是三岛由纪夫还是川端康成,他们虽然是风格迥异的三位大师,可是文字中都不乏细腻的描写。不论是动作上的、还是心理上的,细腻的描写永远是日本文学中不可少的。

那么具体来讲什么是日本美呢?继承平安朝以后《源氏物语》为中心形成的物哀精神,往往包含着悲哀与同情的意味。川端康成经常强调平安朝的风雅物哀成为日本美的源流正如《古都》中的开篇千重子时而在廊道上眺望,时而在树根旁仰视,不时被树上那株紫花地丁的生命所打动,或者勾起孤单的伤感情绪,这句话正体现了日本美的物哀精神。

而《古都》一书中的最大特点就是对背景京都民风民俗的描写。川端通过抚触古都的自然美、传统美去追求残照因战败而荒芜了的日本美。他在书中提到了日本着名的寺庙,例如平安神宫,清水寺,着名的节日例如:袛园会,葵节。以毫不夸张的伤感,动人心弦的手法,将神社佛阁、工匠荟萃的古老街衢、庭园、植物园等种种风物,敏锐而精细地表现出来。京都是日本文化的荟萃地,在战后遭到了严重的摧残,而京都又是川端的故乡,所以川端对于描写日本的民风民俗充满了热情。

而最吸引我的则是川端康成的心理描写,在那些细腻的心理描写中,字里行间中透露出的满是让人怦然心动的情愫。妙龄的千重子不免想道:上面和下边的紫花地丁彼此会不会相见,会不会相识呢?以上这句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心里描写,它富有想象力并且透着些许的伤感。

而贯穿全文的则是千重子与其孪生姐妹苗子的悲欢离合故事,有人说川端康成的作品中充满了对于女性的同情,无论是《雪国》中的驹子还是《古都》中的千重子,都将她们的悲哀与朴实相融合。

然而最令我心醉的则是《古都》的结尾,让人有些意犹未尽却从心底涌出一股悲伤的情绪,那种悲伤与郭敬明的悲惨小说不一样,那种淡淡的忧伤气息弥漫在空气中的每一个缝隙里,一直渗透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中。结尾是这样的:

千重子抓住红格子门,目送苗子远去。苗子始终没有回头。细小的雪花有些飘落在千重子的前发上,很快就消融了。大街还在沉睡中。

读罢川端康成的文字,我只觉得心中一片宁静,原本非常浮躁的内心现在已经如一潭止水般平静,也许这就是川端康成文字的最大魅力吧!

古都川端康成读后感【篇2】

《古都》是川端康成一九六八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三部作品之一,描写了一对孪生姐妹悲欢离合的际遇。姐姐千重子出生后,由于家境贫寒,无力抚养,即遭遗弃,幸而为一家绸缎批发商所收养,成了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姐。而妹妹苗子,虽未见弃于父母,却在襁褓中便成了孤儿,孑立伶仃,长大后自食其力,到山里种植北山杉。姐姐千重子优美,文雅,善于感受,赋有少女细腻的心理:春花秋虫,使她联想到大自然的永恒,生命的'无限;高耸的北山杉,使她感悟到为人正直之道……而苗子,则仿佛是挺拔俊秀的北山杉,当雷雨袭来时,在杉林里无可遮蔽的情况下,她便毫不顾惜自己,以身体庇护姐姐。为了不影响姐姐的幸福,她宁可远遁深山僻壤,表现出动人的姐妹之情和美好的情操。

作者以大枫树上的两株紫花地丁,来比喻孪生姐妹的命运:咫尺天涯,虽相见有期,却终难聚合。姐妹二人几度相逢,却因境遇不同,实难一起生活。苗子自感身世凄凉,千重子也有人生孤寂之感。由于姐妹俩无力抗拒的命运,加之少女们多愁善感的情怀,使小说不仅具有浓厚的抒情气息,还蒙有一层诗意的感伤。

小说的主题,虽说是写两姐妹的命运,但从全书的结构和作者的旨趣来看,作品刻意表现的,显然是京都的风物人情。京都在日本历史悠久,千余年来,常为建都之地。优美的自然景色和四时风物,足可代表日本山河的妩媚秀丽。各种节令和风俗,体现日本人民自古以来与大自然搏斗的魄力与传统。一处处的名胜古迹与佛舍浮屠,更反映了民族的智慧与情趣。所以,京都堪称是日本传统文化的荟萃之地,是日本人民“精神上的故乡”。不论川端康成写作《古都》的本意如何,就其艺术效果而论,确是表现了京都的自然美和传统美。作者让读者跟着千重子去寻访京都的名胜古迹,欣赏平安神宫的樱花,嵯峨的竹林,北山的园杉,青莲院的楠木,领略一年一度盛大的祇园会,时代祭,伐竹祭,鞍马山的大字篝火……小说好似京都的风俗画卷,使人能体味到日本民族的情趣,日本民族的美。所以,从这部作品,很能看出川端康成的创作特色,即:以现代人的感受,用叹惋的笔调,描写日本民族的传统美。

川端康成曾以继承日本的美学传统自诩。正像我国在艺术上历来讲究意境一样,日本自古以来便注重“幽玄”之美,含蓄之趣,读完觉得余情绵绵,韵味深长。川端康成作品里,简约含蓄的语言,意在言外的象征,自由飞动的联想,的确继承了日本古典文学中这一美学传统。

川端康成在立足于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西方现代派文学中的某些表现手法,借助这种外来技巧,来抒写日本民族所特有的纤细而敏锐地感受,从而创造出川端康成独特的,即是传统的又是现代的艺术风采。

古都川端康成读后感【篇3】

樱花簇枝,樟树飘香,正是京都春季动人的景色。川端康成的小说《古都》也正是以此为背景所写的。它以京都为背景,从春日到冬天,讲述了一家批发店店长的女儿千重子很早便得知自己是个弃儿,虽然父母对其照顾无微不至,可不免有所感伤。在一次节日庆典中结识了自己的孪生姐妹苗子,得知自己亲生父母早已离世,而苗子在北山杉村做工。同时原本追求千重子的秀男也因一次偶然将苗子误认为千重子而结识了苗子,从而转追求苗子。千重子邀苗子来自己家,但苗子却绝对不愿意给她添任何麻烦,而宁可隐姓埋名。故事在苗子与千重子告别的那个冬日清晨画上了句号。

读罢全文,不免有些忧伤,然而这忧伤并不寒冷,相反这一份忧伤正是被层层暖意所包围着。虽然是个弃儿,但千重子无疑是幸福的,她拥有美好的童年,和父母的宠爱。书中多次出现小时候真一(千重子好友)扮作童男的画面,以及提到她儿时与隔壁小孩玩耍。其中都透露出她对过去的美好回忆。即便是她得知自己是个弃儿,这些回忆也像海浪抚平沙滩一般抚慰她的心灵。在周围人看来她无比幸福,她自己也这么认为,这大概就是包裹忧伤的暖被。于此相反,苗子显得并不是那么幸福,她也被收养,但与千重子不同,她需要劳动,这似乎显现出故事的悲哀。但并非如此,这反而使苗子成长为一个善良,勤劳的姑娘。她在面对千重子时仍心存愧疚,不愿给千重子添任何麻烦,在樟树林中更是以身体为千重子避雨。她有与千重子截然不同的气质,而那正是全书最感染我的地方。我真想弄明白是什么造就了这么一个无私善良的姑娘,又是什么令我读到此处不禁感伤,心酸。就像置身绵绵阴雨之中,雨景虽美却是天空在哭泣,它也感伤了吗。

书中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晚年生意萧条的批发部老板吉太郎也罢,被收养却被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千重子也罢,在杉村辛苦工作的苗子也罢,他们都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与幸福碰撞,产生了略显寒冷的忧伤,这是无论谁都不希望的。因此,他们便用幸福将其包裹,用幸福的泪水将其浇灌。读来有温暖,有心酸,有在自然面前的心旷神怡,也有在告别时雪花飘进心田的微微刺骨。但这绝不是一场悲剧,这正如枝上的樱花,她绝不在春天飘零,而是倔强地挺在枝头,看尽春日的最后一篇风景。但当她落下之时却是那么动人,使人来不及为她忧伤,这便是包裹着温暖的忧伤,飘散在古都上空,化作绵绵细雨。

古都川端康成读后感【篇4】

川端康成,日本新感觉派作家,著名小说家。出生在大阪。幼年父母双亡,后祖父母和姐姐又陆续病故,他被称为“参加葬礼的名人”。他一生漂泊无着,心情苦闷忧郁,逐渐形成了感伤与孤独的性格,这种内心的痛苦与悲哀成为后来川端康成文学的阴影很深的底色。在东京大学国文专业学习时,参与复刊《新思潮》(第6次)杂志。1924年毕业。同年和横光利一等创办《文艺时代》杂志,后成为由此诞生的新感觉派的中心人物之一。新感觉派衰落后,参加新兴艺术派和新心理主义文学运动,一生创作小说100多篇,中短篇多于长篇。作品富抒情性,追求人生升华的美,并深受佛教思想和虚无主义影响。早期多以下层女性作为小说的主人公,写她们的纯洁和不幸。后期一些作品写了近亲之间、甚至老人的变态情爱心理,手法纯熟,浑然天成。

成名作小说《伊豆的舞女》(1926)描写一个高中生“我”和流浪人的感伤及不幸生活。名作《雪国》(1935~1937)描写了雪国底层女性形体和精神上的纯洁和美,以及作家深沉的虚无感。其他作品还有《浅草红团》(1929~1930)、《水晶幻想》(1931)、《千只鹤》(1949~1951)、《山之音》(1949~1954)和《古都》(1961~1962)等。

川端担任过国际笔会副会长、日本笔会会长等职。1957年被选为日本艺术院会员。曾获日本政府的文化勋章、法国政府的文化艺术勋章等。“以非凡的锐敏表现了日本人的精神实质”,于196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已有多部作品在中国翻译出版。

我当时买川端康成的小说集时,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冲着他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而买的。很想了解一下,具有相似文化历史的中国和日本,川端康成的作品能获得中国人从未获得过的诺贝尔文学奖。

川端的三部获奖作品,最喜欢的是《古都》。在《古都》里,对人物的衣着、语言、行动和景物的描写都无不例外地让读者真切地感受到古都安静祥和的生活气息。紫花地丁、樱花、杉叶、古都……一切都是那么真实,那么美妙,那么诱人,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古都》的美和川端另一部作品《千鹤》的美,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美,《古都》中的美,隽永、灵动、真实,仿佛触手可及;《千鹤》中的美,深沉、另类、颓废,可望而不可及。两部不同特点的作品,展现了两种不同风格的日本美。

川端作品里的美,主要是靠营造美的意境,渲染美的氛围,而不是单纯地通过作品中的人、物和事来表现。人物的沉默,环境的静谧,甚至成为了作品的主旋律,成为作者营造意境、渲染氛围最强有力的元素。在川端眼里,人物的一切言语和行动都是多余的,是可以从他们的沉默和环境的静谧中得到更好的表达和诠释的。那一次次的无语,那一次次的对望和凝视,本身就是一幅幅美妙动人的画卷,而要感受画中之美,唯有在这种沉默和静谧寻找答案。多余的言语、声音和行动,只会破坏画面的和谐与统一,从而毁掉整个美丽的意境。

喜欢川端,更甚于其他的日本作家。在我看来,没有一个日本作家能够像川端康成这样完整而细致地诠释日本的美、日本文学的美。川端作品里所描绘出来的意境,所展现出来的独特日本美,很容易引起读者心灵的共鸣。应该诚实地说,我无法准确地说出他所要表达的是怎样的一种美,但我却可以真切的感受到那种美给我的阅读带来的欢愉与快乐。就像一个人可能不懂品茶,但却照样可以闻到茶香一样。

唯美,惟有川端康成。

古都川端康成读后感【篇5】

近两天看的川端康成的《古都》,古都是指日本京都,作者川端康成笔下人物不多,情节也很简单,写景的多,对京都的一些文化节日用笔很多,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节日,节日的热闹和节日文化的繁荣也是一个民族昌盛发达的象征,文学作品能起到记录和再现这种文化的功能,这也是作家的责任之所在。《古都》向人们再现了古都人的居住特点:精致的格子门;彩车游行;古庙和尼姑庵这些具都古都特色的景观;也有乡村的杉树林的山野风光。如大佛次郎《京都之恋》:北山的杉林层层叠叠,漫空笼翠,宛如云层一般。山上还有一行行赤杉,它的树干纤细,线条清晰,整座山林像一个乐章,送来了悠扬的林声艺妓生活的描写片断在他的文章总是时而出现。

作为千重子这个主人公,善良、善感,幸福而又忧伤,有幸福的家庭,但自己的身世一直是个迷,一个弃儿的身份让她心里不安,胆小柔弱。漂亮有教养,天生丽质,气质高雅,温柔敦厚善良,她有不幸的命运,从小被父母因生计问题被遗弃,成为一个弃儿,但她的养父母对她非常疼爱。与她孪生的姐妹不知是姐还是妹的苗子,农村长大的孩子,善良,盼望能找到自已的同胞姐妹,为了姐姐的幸福,忍着对世上唯一亲人的思念,不公开与姐姐的关系,这种大义或许就是小说闪光的地方。佐田太吉郎:千重子的父亲,性情孤僻,感情细腻,自负,不得志,爱清闲享受,不爱经商事务缠身,是一个处于日本战后经济箫条时期颓废的代表。阿繁:慈母,细心,却也有坚强的一面,在原则大的问题如千重子婚姻方面表现出来的坚定。我不怎么喜欢那位有田先生。阿繁把声音压低,但语气却非常坚决。

小说的故事情节舒缓,总是给人一种淡淡忧伤的感觉,一个最大的特点大篇幅人物对话的描写,从对话中去反映人物的性格。读古都的感觉让人不是很激动,对结果不是很迫切地想知道,写作风格是让人慢慢品味,大量的人物对话来展现故事情节,表现人物性格。

这是川端康成走向诺贝尔奖台的一篇名作,具有东西方文学风格融合的特点,需要品味,看能否得妙处,还有就是个人对文字对文学的感悟能力了。我对文学作品的领悟力不高,好多是心明言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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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写作品读后感中可以学习到什么?一篇引人注目的作品,可以让人对真正的作品更感兴趣。这奇妙的感觉当然要记录下来,读后感大全向大家提供了杨靖宇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杨靖宇读后感 篇1

今天下午,老师带我们去若水讲堂,观看了电影《少年杨靖宇》。我很佩服少年杨靖宇的人穷志不穷,有勇气、有志气、有爱国情怀。

他小时候家里穷得交不起学费,就站在门外听,还经常被地主儿子李二鸟嘲笑,说他是“学偷”。有一天下雨,杨靖宇依然站在门口认真地听,雨点像子弹一样打在他的身上,可是,他没一丝丝想离开的意思。有一名同学发现了他,并且报告了老师,老师叫他进教室避避雨,可是他不进去,还说:“我没交学费,所以不能进去!”张老师说:“下课到我办公室来!”他在张老师的办公室里熟练地背写了三字经,张老师很吃惊,对旁边的一个小学生说:“这可不是一个正式的小学生写的,你们谁能比过他!”因此,杨靖宇破例免费入学,并以第一名的好成绩,考入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堂。

杨靖宇酷爱学习,自己争取学习机会,学习成绩又那么优秀,让人惊叹。与他比起来我感到惭愧,条件这么优越,我却不把学习放在心上,只想着玩儿了,还惹老师和爸爸妈妈生气,太不应该啦!

十几岁的杨靖宇很有胆识,勇于与日本洋人做斗争,他带头大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坚决抵制日货,不让日本人赚中国人的钱,要做有志气的中国人。在我心目中他就是一个爱国小英雄。

想想我们,生在新中国,长在国旗下,活在蜜罐里,没有理由不好好学习,更应该把建设祖国当做每一个人的责任,做一个热爱祖国的好孩子。

杨靖宇读后感 篇2

松花江水啊流不停,不灭日寇气不平。长白山上英雄多啊!数那杨靖宇杨司令,苦战了八年没有接济啊!荒山里牺牲了杨司令一片忠心照日月啊!留得万世佳英明。这首歌唱的就是著名的民族抗日英雄杨靖宇!

1940年2月22日,杨靖宇踏着没膝的白雪,孤身在茫茫雪原中寻找失败的抗联部队。此时的他一连五天已经没有吃到一粒粮食了。23日,他被围剿的日伪军警包围,他腹背受敌,身中数弹,壮烈牺牲

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了杨靖宇将军身穿单薄的衣衫,在茫茫大雪地里艰难行走的场景;我仿佛看到了杨靖宇将军手执双枪,英勇杀敌的景象;我仿佛看到了杨靖宇怒斥敌人的怒吼;我仿佛看到了杨靖宇壮烈牺牲的场景;我仿佛看见了日本军官谷隆一郎解剖杨司令,发现里面全是野草棉草棉絮时,忏悔自己的行为剖腹自杀的场景。

是什么,让英雄如此视死如归?是什么,让烈士这般宁死不屈?这就是我们的民族英雄,当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蹂躏中华大地时,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当祖国和人民遭受到欺负时,他们为了维护民族的尊严,义无反顾地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用鲜血染红了火红的旗帜,他们用生命铺就了胜利的道路。

做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们应该继承杨靖宇烈士遗志,我们一定要勿忘国耻,振兴中华!担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巅!

敬爱的杨靖宇烈士,您忠魂不朽,浩气长在!

杨靖宇读后感 篇3

今天,我在书店里的一本书中无意间发现了一篇关于抗日战争的故事,名字叫做《抗日英雄杨靖宇》。看完之后自己被故事中的杨靖宇深深震撼,并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杨靖宇生前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总司令兼政治委员。杨靖宇曾经五次被捕入狱,屡受苦刑,坚贞不屈。1939年在东北地区反“讨伐”作战中,他率领警卫旅转战濛江一带,最后只身与敌人周旋五天五夜。渴的时候,捡一把雪吃;要是饿了,就吞一口棉絮或者是树皮。1940年2月23日在吉林濛江三道崴子壮烈牺牲,享年35岁。当敌人将杨靖宇割头剖腹后发现他的胃里尽是一些枯草、树皮,竟然连一粒粮食都没有。

杨靖宇将军在冰天雪地、天寒地冻又弹尽粮绝紧急情况下,最后孤身一人与大量日寇周旋战斗了五昼夜后壮烈牺牲。也被评为一百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杨靖宇,是革命的战士、人民的英雄,他的革命精神、抗日精神还有保家卫国的精神是千古不朽的,是抗日事业中的一段抹不掉的记忆,就如诗人臧克家写的《有的人》中的一样“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是啊,一个对人民、对国家有贡献的人虽然死了,但他还活着,活在我们的心中,活在我们中国十三亿人们的心中。他为了国家,为了人民能够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用坚韧不拔、顽强不屈以及不畏生死的坚定意志为抗日战争胜利而一直努力奋斗。不管是谁,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放弃,但是他没有,杨靖宇,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杨靖宇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了一篇《抗日英雄杨靖宇》的故事,看完这篇故事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感受。

杨靖宇,革命的战士、人民的英雄,他的革命精神、抗日精神还有保家卫国的精神是千古不朽的,是抗日事业中的一段抹不掉的记忆,就如诗人臧克家写的《有的人》中的一样”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是啊,一个对人民,对国家,对各个事业有贡献的人虽然死了,但他还活着,活在我们心中,活在这个十二亿人口的心中。他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了国家的财产,不惜以“头颅不惜抛弃,鲜血可喷洒”的意志为抗日战争努力奋斗。五次被抓捕,受进各种酷刑,他就是不屈服,不向日本鬼子低头。在一次任务中,他巧妙的与敌人周旋五昼夜,可是在这漫长的五天里,他又是怎么生活下来的呢?渴了就从地上抓一把雪吃;饿了,就把树上的树皮扯下来吃,没有树,他就把棉絮或枯草一口吞下。他就是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艰苦战斗,最后被残忍的敌人割头刨腹的时候,胃里只有树皮和枯草,没有一粒粮食的踪迹,谁看到这一幕后都不会不泪流涕下,泪流不止呢?

抗日英雄杨靖宇,我们永远记住你!

杨靖宇读后感 篇5

今年夏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抗日英雄杨靖宇的故事,我被故事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讲述了杨靖宇爷爷在条件极为艰苦的情况下,英勇作战,直到牺牲的故事。杨靖宇牺牲后,敌人残忍地解剖了他的遗体,却发现他的胃里竟然连一粒粮食也没有,只有树皮、草根和棉絮。在场的日本鬼子都惊呆了。

读了杨靖宇的故事,我想到杨靖宇爷爷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没有粮食吃仍然坚持斗争,而我们有些小朋友们不珍惜粮食、浪费粮食,他们哪知道这些粮食都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一粒粮食都来之不易,我们应该珍惜粮食。如果有一天吃不到粮食会怎么办?

从杨靖宇爷爷的故事中,我知道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向革命先烈学习,学习他们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学习,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杨靖宇读后感 篇6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在她有危险时,中华儿女自然都要挺身而出,保卫祖国。《光辉历程》这本书就写了一些这样的故事。其中让我感触较深的是《铁血军人杨靖宇》这篇文章。它说的是九一八事变以后,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军总司令杨靖宇率领抗日联军勇击敌寇,获得了许多胜利的故事。

可在1940年初,敌人增加了40万人,面对敌人残酷的“扫荡”,抗日联军不得不化整为零,深入林海雪原和敌寇周旋。

在林海深处,杨靖宇与十几个战士被包围,在交战中,两名战士英勇牺牲。敌人在他们身上搜出杨靖宇的图章,断定杨靖宇就在附近,于是加紧搜索。

杨靖宇一个人被封锁在森林里。他饥寒交加,却不屈服,他挖草根、剥树皮吃,扒雪当水,顽强地与敌人搏斗。

后来,敌人发现了杨靖宇,大批敌人包抄上来。杨靖宇双手拿枪,左右开弓,弹无虚发,击毙许多敌人。

更多的敌人围了上来。杨靖宇击毙数十个敌人后,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胸膛,他用最后一口气打死了几个敌人就倒下了。

杨靖宇牺牲后,敌人将杨靖宇的肠胃剖开,想看看他吃的什么东西,可他们却找不到一粒粮食,只有草根、树皮……

日本鬼子们惊呆了,他们为中国有这样的钢铁战士而感到恐惧!

杨靖宇的精神真令人感叹、敬佩!保卫祖国,奋不顾身,本就是中华儿女的本色!

像杨靖宇一样爱国的中华儿女还有很多。比如为国捐躯的左权、马本斋,不爱红妆爱武装的陈少敏,宁死不向敌人屈服的江姐,这都是我们的好榜样。

中华民族之所以成为伟大的民族,就是因为有这些热血的中华儿女。有了他们,中华民族才挺起了脊梁。

如今,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也要行动起来!梁启超先生先生曾经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只有我们少年强大了,祖国才会更有希望,更加繁荣昌盛!

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努力向上,天天锻炼,学得丰富知识,练就强健体魄。将来为祖国多做贡献,做一个真正爱国的中国人。

杨靖宇读后感 篇7

中国,是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古老国度,在如河的岁月中,涌出来千千万万的爱国英雄,他们的爱国事迹,让我们深深感动。

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杨靖宇将军的悲壮时刻》读后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激动。文章中,杨靖宇所率领的部队,遭到日伪军的重兵围攻,杨靖宇孤身下山被敌人重重包围。敌人先劝他投降,他豪不理会,连续射击,射中了敌人。敌人的一颗*射进杨靖宇将军的胸膛。1940年2月23日,杨靖宇将军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年仅35岁。敌人将杨靖宇的遗体放在门板上拍了一张照片,然后残忍的砍下他的头颅。在通化示众三天,然后又用药水浸泡。

杨靖宇的名字已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中,他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充分体现了一个中华儿女的爱国情怀。

杨靖宇矢志不移,坚贞不渝的爱国主义精神,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艰苦奋斗精神,不为艰险,一往无前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恪尽职守,鞠躬尽瘁的高尚情操,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双辽第三中学七年级六班梦女孩

杨靖宇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杨靖宇的英雄故事》的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杨靖宇自从加入革命之后,打了很多胜仗,可是在最后一次“大讨伐”中由于叛徒的出卖,他陷入了敌人重兵的重重围困之中,孤身一人与敌人战斗了五天五夜,直至壮烈牺牲。杨靖宇摄人的刚毅让敌人疑惑不解,剖腹检查后发现,他的胃里竟然没有一粒粮食……

杨靖宇是英雄中的英雄,是英雄之星,是我们名族的骄傲。虽然他倒下了,但是我们的英雄是无数的,我们的祖国因为有了他们变得更加强大了。

读完此书,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感谢英雄的英灵。这是我们的激情永不枯竭的源泉。感谢每天如江河一般奔流的生活。多少浪花与涛声唤起我们对英雄的怀想。“英雄的墓地,就是活着的人们的心房。”英雄们因此永生……

我们现在没有战争,是那些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用鲜血换了的,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又怎么能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呢?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做个有用的人,为祖国做出应用的贡献。

杨靖宇读后感 篇9

今天,我随手拿起了《英雄事迹》这本书,随便翻了一页。就翻到了杨靖宇这一页。

这篇文章主要讲抗日英雄和战友之间发生的一件关于“黄豆”的事情。日寇侵入东北后,为了切断抗日联军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杨靖宇不得不率军退向深山老林。一天,炊事员捧着一把黄豆,送到杨靖宇手中,杨靖宇问:“黄豆不是已经吃光了吗?”炊事员说:“这是各班战士省下来的,让我送给你。”杨靖宇说;这怎么行,赶快送回各班去,给战士们吃。”炊事员知道司令员的脾气,就转身走了,可是又回来了。他说;司令员,大家让你必须吃。战士们吃什么?杨靖宇问。炊事员回答:“吃浸了雪水的棉絮.他对炊事员说:“拿去给伤员吃吧,不许再拿回来了。

读了这篇文章后,抗日英雄杨靖宇的战斗生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宁愿自己不吃不喝也要吃战士们多吃些。杨靖宇是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一个人,正是因为很多像杨靖宇这样的抗日英雄才会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杨靖宇在死后,一名日本军官把他解剖后像触电似的打了个冷战:死者的胃里竟全是野草和棉絮,没有一粒粮食。

从杨靖宇想到了我们的美好生活,我们要学习杨靖宇的那种为别人着想却不顾自己的精神。

杨靖宇读后感 篇10

每次听到‘九一八’这个名词,每次准时听见城市上空沉重的汽笛声,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这个黑色的日子里,涌现了无数可歌可泣人物,其中最让我敬佩的是------杨靖宇将军。

当您在开封火车站前的街头上高喊道:“同胞们,赶快行动起来,让我们同心协力,举起铁锤把一切帝国主义从中国领土上赶出去”。时,您就下定决心为这个目标而奋斗。在三十五个春秋里,您有多少个夜没有合眼;您在短暂的三十五个春秋里,有五次被敌人关在牢里酷刑,您没有一次向敌人低头。我敬佩您,敬佩您那颗赤诚的爱国心。

当您一个人面对离自己只有二百多米的敌人时,您没有恐惧,您握着双枪决定坚持到最后。当敌人呐喊道让您投降时,您只用子弹作为回答。当子弹落到您身上的时候,您强忍着痛,毫无一丝恐惧,直到有一颗子弹击中您的胸口时,您倒下了,您的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并永远融入了长白山的泥土里。

您牺牲后,敌人将您的身体解剖开时,发现您胃里全是未消化的棉絮和树皮。见到这些,无一人不为吃惊,无一人不为震撼。现在我们无法想象您是如何咽下去的。我心中犹然涌起对您那崇高的敬佩,永远不朽的灵魂!

英雄不朽!您说过:人总有一死,要死得光明磊落,有骨格,有气节!让日本强盗明白: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是爱国,是不可征服的,也是不可战胜的!

杨靖宇读后感 篇11

今天是中秋节,是月圆人团圆的日子。但我从新闻中得知福建船长还被扣留在日本,不能和亲人团聚,于是非常气愤。不由地想起1942年元宵,一位不屈的汉子在林-海雪原的小木屋里,忍受饥寒,孤独地度过人生中最后一个月圆之夜。

他就是我万分崇敬的抗日英雄杨靖宇。

1937年,杨靖宇率领东北抗日联军浴血奋战,威声震天。日军一次一次受到重创。1942年,日军调集重兵,借助直升飞机,疯狂围剿抗日联军。杨靖宇带领三千名勇士,在丛林中与一万多名日军展开殊死的战斗。后来,杨靖宇和他剩下的十几名部下,虽已断粮五天,仍然顽强地与敌军周旋。战士们全部牺牲后,杨靖宇怀着满腔的仇恨,左右开弓,杀出重围,疾步如飞,消失在大雪纷飞的丛林中

元宵的圆月刚落下,得到情报的一百多名日军直扑白雪覆盖的小木屋。警觉的杨靖宇边开枪边突围。尽管右手负伤,但他仍用左手打死打伤二十多名日军!最后,杨靖宇烧毁了随身携带的机要文件后,筋疲力尽地靠在了一棵大树下。敌人趁机众枪齐发,杨靖宇这位抗日大英雄壮烈牺牲。

在被困的最后五天,杨靖宇靠什么能在冰天雪地生存下来,而且疾步如飞,与日军抗衡?百思不得其解的日军剖开杨靖宇的肚子,发现他的胃里竟然全是草根、树皮、棉絮!

我明白了,杨靖宇在如此恶劣时环境能生存下来,靠的是战胜敌人的坚强意志,靠的是中华民族不屈的精神!

相信吧,杨靖宇,你虽然倒下了,但你那坚强的意志、不屈的精神正激励着我们去克服困难,建设美好家园。

相信吧,福建船长,你要勇敢地坚持着,祖国一定会让你回家与亲人团圆。因为祖国蓝天上那轮照过杨靖宇的明月永远是最美最亮的!

读《杨靖宇》有感400字

今天,我随手拿起了《英雄事迹》这本书,随便翻了一页。就翻到了杨靖宇这一页。

这篇文章主要讲抗日英雄和战友之间发生的一件关于黄豆的事情。日寇侵入东北后,为了切断抗日联军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杨靖宇不得不率军退向深山老林。一天,炊事员捧着一把黄豆,送到杨靖宇手中,杨靖宇问:黄豆不是已经吃光了吗?炊事员说:这是各班战士省下来的,让我送给你。杨靖宇说;这怎么行,赶快送回各班去,给战士们吃。炊事员知道司令员的脾气,就转身走了,可是又回来了。他说;司令员,大家让你必须吃。战士们吃什么?杨靖宇问。炊事员回答:吃浸了雪水的棉絮.他对炊事员说:拿去给伤员吃吧,不许再拿回来了。

读了这篇文章后,抗日英雄杨靖宇的战斗生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宁愿自己不吃不喝也要吃战士们多吃些。杨靖宇是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一个人,正是因为很多像杨靖宇这样的抗日英雄才会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杨靖宇在死后,一名日本军官把他解剖后像触电似的打了个冷战:死者的胃里竟全是野草和棉絮,没有一粒粮食。

从杨靖宇想到了我们的美好生活,我们要学习杨靖宇的那种为别人着想却不顾自己的精神

杨靖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英雄杨靖宇》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心里为之一震,我被杨靖宇顽强的爱国热情和英雄气概给感动了。

东北是日本入侵中国最早的地方,那里气候恶劣。日军出动了大部队进行围剿,在高寒,粮食,服装。药品都断绝的情况下,杨靖宇带领部队奋起反抗,对他们来说,每一种困难都好比是一座座大山,很难翻越,但是最厉害的还是没有粮食,连草根都被严严实实的并雪给覆盖住了,又不能挖,他们只好吃难咽的树皮,杨靖宇鼓励大家说:革命就像一团火,烧起来能照亮黑夜。1940年2月23日。孤身奋战的杨靖宇牺牲了,享年38岁。

想想,在那个时代,有多少中华儿女为祖国前仆后继,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想到这里,我的脑子里不禁浮现起王二小和敌人斗智斗勇的情景。在祖国90诞辰的今天,读一本红色经典,更具有教育意义。想想自己,冬天不是那么寒冷,夏天也不是怎么炎热,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吃什么也有什么,生活过得无忧无虑,还整天抱怨这抱怨那的。还记得有一次,我看见餐桌上没有我喜欢吃的土豆,就应是不吃饭。杨靖宇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还这么乐观,鼓励战士们抗日,我真是自愧不如。让我们记住这些英雄们吧,他们永远是我心中那盏闪烁着金色的,灿烂而又永远不灭的明灯!

英雄永在抗日英雄杨靖宇读后感

翻开中华民族抗日的英雄相册,一位位爱国英雄便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他们的名字裹挟这抗日烽火,就如金子一般闪耀。杨靖宇就是这些名字中的一个。

杨靖宇本名叫马尚德,出生在河南一户贫困农民家庭,幼年时期的他从身边的父老乡亲们与父母亲的经历得知了那时日本侵略者的许多所作所为,感到十分的气愤,便在他那幼小的心灵种下了一颗理想的种子:长大后一定要将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从此,他便一直向着这个梦想努力着。

看到这里,我深受感触。爱国应该是每个中国人应有的品质,可事实并非如此。在那时,到处都是投降于国外的汉奸,像杨靖宇这样有着很大理想的人已经十分稀少,更不要说去努力奋斗了。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有坚定的信念,这便是我对杨靖宇佩服的第一个原因。

杨靖宇就如中国革命史上一颗闪耀的红星。带领东北地区人民成立了抗日联合军总指挥部,担任了总指挥。在那极端艰难的条件下,不顾生命,不顾安危,长期率领在冰天雪地中转战东南海大地,威震东北,配合了全国的抗日战争。不过英雄总会死的,在东南满地区秋季反讨伐作战中,他带领部分警卫,最后只身与敌人周旋5昼夜。渴了,抓一把雪吃;饿了,吞一口树皮或棉絮,坚持和敌人进行顽强斗争,直至弹尽,于1940年2月壮烈牺牲,时年35岁。

残忍的日军将杨靖宇将军割头剖腹后,发现他胃里除了枯草、树皮,竟无一粒粮食。这个消息不仅!惊动了当时在场的日本士兵,更是令所有的中国人民所敬佩。

杨靖宇爱国、爱党、爱老百姓,他所有的爱都表现在行为上。想象一下,在充满风雪的战场上,什么都不吃,就只用枯草、树皮充饥,这可不是常人能够做到的。他的这种坚持这份毅力,更是我们应该拥有的。

转眼间,70年过去了,那段铁血燃烧的岁月也变成了过去。但像杨靖宇这样的英雄人物却永远铭记在中国人的心中。虽说现在已经没有战争,但当祖国需要我们时,我们就要尽到自己的力量,不管何时何地,无论富裕贫困,永远拥有一份爱国之心,担当起一个中国人应有的责任。

英雄已经远去,不朽事迹永留于世。英雄的热血换来了我们日新月异的祖国,英雄的精神鼓舞着每个新一代少年。和平年代,幸福生活,我们每日尽情享受着。勤奋学习,报效祖国,我们时刻追求着。英雄依然还在,光辉身影历历在目。汶川大地震,舟曲泥石流,大自然的无情更让人间更有情,大灾难的力量终于屈服在一个个英雄的灵魂。从那一刻起,每个中国孩子,每颗幼小的心灵,不约而同都种下了英雄的名字。英雄永在!

英雄杨靖宇读后感

今天,我闲来无事,便翻开了一本少儿读物,当读完了《英雄杨靖宇》这篇文章后,我不禁大为震憾,我实在是佩服他顽强的偏偏和爱国的热情。

东北是日本人入侵中国最早的地方,在东北抗日军队是影响最大的就是东北抗日联军。在杨靖宇的领导下东北抗日联军给日军以学生的打击。日军海派大部队进行围剿,杨靖宇带着部队转移到了长白山的丛林中,在高寒缺氧、粮食、服装、药品完全断绝的情况下,坚持同日寇日夜鏖战,最后,只剩下7个人,结果还是被敌人发现。可杨靖宇以顽强的毅力同敌人周旋,直到最后无情的子弹穿透了杨靖宇的胸膛,他倒下了。英雄的热血染红了这块黑土。他死后,残暴的敌人剥开他的腹部,发现他肚子里竟只有野菜、树皮和棉絮。就连凶残的日军也感到震惊。

在抗日战争时期,有多少中华儿女为了祖国前赴后继,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啊!我突然又想到了放牛娃王二小和坚贞不屈的雨来,他们都是令人尊敬的抗日英雄!是什么力量让他们如此勇敢坚强?当然是强烈的爱国之情!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面对处于危难之中的祖国。中华儿女没有屈服,为了保家卫国而英勇战斗。让我们永远记住他们,让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爱国之心,好好学习,为祖国贡献一份力量吧!

杨靖宇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许多的想法,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和道理。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杨靖宇出生在河南确山县李湾村世代为农的马性之家里。他的妈妈经常给他讲英雄故事,他受到了这些故事的影响为抗日打下了基础。他在家乡一直抵制日货。后来又到了上海,在上海他经常带几个同学去抵制日货。在那年冬天,他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的安排,同战友回到了他的故乡确山。

在确山,他和一个混熟了的守城的军阀士兵说:你能教我持枪扛枪的方法吗?行呀,这还不容易!杨靖宇拿起枪扛上肩,士兵在后边边吃早饭边喊:一二一。杨靖宇快出城门了,士兵喊:向后转!杨靖宇说:朋友,我不向后转,我要回家了。他扔了两块银元,边跑边喊:朋友,对不起。我知道,你丢了枪,交不了差,这银元给你做路费,你回家吧!士兵一想觉得也好,捡起银元,回了老家。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杨靖宇的机智和勇敢,并且想到给士兵银元的法子,让士兵不再追自己的妙招,我要向他学习他的机智。

在最后的斗争中,由于叛徒的出卖,他陷入了敌人的重兵的重重围困之中孤身一人战斗了五天五夜,直至壮烈牺牲。我从中感受到了杨靖宇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体会到他的爱国主义的强烈。

这本书真令我受益多多呀!

杨靖宇读后感 篇12

提起抗日名将杨靖宇的死,人们无不崇敬。杨靖宇是东北抗日联军的主要领导人。他和抗联战士们面对日本侵略者残酷的封锁和围剿,忍受着冰天雪地的折磨,在林海雪原里顽强地战斗着。1940年初,由于叛徒告密,敌人发现了杨靖宇,派人追捕他。

杨靖宇带领战士们连日奔走,身上多处受伤,饿了吃草根树皮,渴了抓把雪团。最后,身边的战士都牺牲了,他一个人在密林中和敌人周旋,双手握枪,连毙敌人。左手受了伤,就用右手射击。敌人向他喊话,让他投降,他回答的是一连串子弹。直到胸部中弹,他才不屈地倒下。

敌人把杨靖宇的遗体送到医院解剖,要看看他靠吃什么顽强地打了这么多天。结果他的胃里一粒粮食也没有,只有树皮、草根和棉絮。在场的日本人被他的英雄气魄震惊了,不得不表示敬佩。

杨靖宇靠的是什么?他靠的是对祖国的无限热爱和对践踏祖国的强盗的无比仇恨。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艰难困苦,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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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应侧重哪些地方呢?随着在作者写的作品里获得新的感悟,此时通过写好一篇读后感,可以将作者想要表达的想法尽可能的表达出来。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读后感雪虎,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读后感雪虎 篇1

我一直想养一条狗,因为我想体验养狗的乐趣,小狗长大后也可以保护我,成为我最忠诚的伙伴。通过养狗,我还可以学会照顾别人,也不会再感到孤独。

读了《雪虎》这本书,我更想养狗了,我好想有一只自己的雪虎,我会好好对待它就像朋友一样。

雪虎是一条在野外出生的狼狗,只有四分之一狗的血统,跟着妈妈过着很苦的日子。

雪虎的第一个主人是一个印第安人,叫灰色海獭,雪虎对主人很忠诚,但这个主人对它并不好,只是把它当作一条没有感情的雪撬狗,做错了不是毒打就是责骂,没有一点爱抚,后来在坏人的引诱下染上了酒瘾,并为了酒把雪虎卖给那个坏人。

雪虎的第二个主人就是那个坏人——长相丑陋的“美人”史密斯,他想方设法占有雪虎的目的就是让雪虎与其他的狗战斗获胜来赚钱。为了赚钱,他残忍的虐待雪虎,后来雪虎遇到一只斗牛犬,快被咬死的时候,被它的第三个主人威登·斯各特救了下来。

但现在的雪虎在史密斯的摧残下已经不相信人类了,所以它不信任斯各特,甚至想攻击他,但在斯各特的真诚呵护下,雪虎慢慢的接受了斯各特成为了主人最忠实的朋友。

当雪虎看不到主人竟绝食差点饿死,当主人想悄悄丢下它回南方而把它锁在屋子里,雪虎撞碎玻璃受伤了也要去追随它的主人。我很心疼,梦想自己就是雪虎的主人。

最后在温暖的南国,雪虎表现了对主人的绝对服从,从最初犯错捕食30只鸡到和小鸡和睦相处,对牧羊犬可莉的欺负百般忍让到最后可莉生下了雪虎的孩子。我觉得雪虎这个时候是很幸福的。

文章的最后是雪虎与企图杀死斯各特父亲的人搏斗,几乎同归于尽,医生宣告它仅仅有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的机会活下来,最后雪虎活过来了,它受到了斯各特全家,甚至当地所有人的尊重。

看完这本书,我好想有只自己的雪虎。我想只要我们人类真心的对待我们身边的动物,不伤害它们,不破坏它们生存的环境,它们是不会伤害我们的。希望我们人类和动物能成为好朋友。

读后感雪虎 篇2

大家好!我是来自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六年级一班的金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是《雪虎》。

这本书的作者是世界文坛上颇具影响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杰克·伦敦1876年1月12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10岁时全家迁往奥克兰。从幼年开始他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头蚌的“蚌贼”,后来有做过水手、流浪汉,曾被当做“无业游民”关进监狱,罚做苦工。1894年到1896年间,他一边读中学,一边工作,曾一度入大学学习。后因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他加入淘金者的行列,去加拿大克朗代克地区淘金,结果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归,从此埋头读书写作,成为职业作家。正是由于他的这些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从而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杰克·伦敦一生共创作了19部长篇小说,150篇短篇小说,3部剧本以及大量的评论和特写等。他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铁蹄》、《马丁·伊登》,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雪虎》,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强者的力量》等。有兴趣的话你也可以读一读,尤其是《野性的呼唤》!

读后感雪虎 篇3

《雪虎》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以动物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又一部杰出作品,是他的经典小说《野性的呼唤》的姐妹篇。

杰克伦敦1876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幼年开始,他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偷蚝的“蚝贼”,后来又做过水手、流浪汉、还曾被当做无业游民关进监狱。1894年-1896年,他一边读书一边工作,曾一度进入大学学习,淘金热开始后,他加入了淘金者的行列,但最后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回。从此之后,杰克伦敦埋头读书写作,成了职业作家。

他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他的小说,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雪虎似乎在他的一切品行方面都强,然而却有一个摆脱不了的弱点,他忍受不住嘲笑。人类的笑是一件可恨的事。一旦嘲笑是针对他的,他就要爆发出及其可怕的愤怒。他是庄重、尊敬、冷静的,可是一声笑能气到他到了荒唐可笑的地步。它使它感到那么大的侮辱和恼怒,以致好几个钟头都像魔鬼一般胡作非为。……”这是雪虎的弱点,也是人类这种高级动物所具备的共同特点,谁都怕被别人取笑,被大众取笑,被舆论取笑。和雪虎相比,人有一样优势,人可以分析判断,并对取笑做出积极的回应。“笑”有时是具有杀伤力的,如果因为无辜的笑而种下了恨,那很不值,尤其是在宽容度较低的环境中。因此,得笑地谨慎。

“在这次新的定方位的过程中,也是环境的拇指在压迫他和推动他,把已经硬了的加以软化,重新塑造成比较好的形式。威登斯哥特实在就是这根拇指。他深入了雪虎天性的根基,用仁慈打动了他那已经失去生气和几乎灭亡的生命潜力。这样的潜力之一就是“爱”,它会代替“欢喜”,这后者是他和神们打交道以来,曾经使它非常感动的最强烈的感情。”一条来自于荒野的狼对爱有如此强烈的感受,何况是人。爱是一种本能,她比食和色要更为复杂和丰富,我一时很难用文字准确清晰地把它描述出来,努力回想读过的关于爱的文字,脑中一片散乱,找不到坚实的一整块……突然很想把“爱”形容成血液,她深入骨髓,遍布全身,平常不易察觉到她的踪影,但若是没了她,人就要变成鬼。

读后感雪虎 篇4

当我看到《雪虎》这本书的时候,就被深深的吸引了,它让我明白了许多。

故事的主人公:雪虎,是一只混血狼,出生后就遇到了各种危险:大山猫的袭击,伶鼬的骚扰,及各种自然危险的困扰一直威胁著它的生命。在经历过各种各样的危险后,他变得聪明起来,可在这时,它碰见了人类:灰色海獭。在察觉到雪虎的危险后,它的母亲,吉喜及时出现了,它的母亲是一只狗,是灰色海獭的哥哥的宠物,雪虎理所当然的和母亲留了下来。

可这以后的事令人震惊,它很喜欢它的同类小狗们,可却受到了列?列小狗群的攻击,在心中埋下了对狗的仇恨种子;又被当做雪橇狗来使用,受到残酷的待遇;在灰色海獭去淘金的路程中被卖给了史密斯,从此过上了地狱般的生活。

它被史密斯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一个圈子里与各种各样的野兽搏斗,每战每胜,直至被一只斗牛犬以强烈的意志力给打败后,遇见了改变它一生的人:威登?斯各特。

威登?斯各特不像灰色水獭和史密斯那样糟蹋他,他在一开始被雪虎咬了以后毫不介意,依然细心的照顾雪虎,使学虎的人生发生了改变,雪虎从的心底涌出了一种希望,以至用生命去保护他的恩主威登?斯各特。

吉姆?霍尔是一个从监狱里逃脱出来的人,由于威登?斯各特的家人中的一个律师。错判了他的罪刑,使他大怒。他发誓要杀死威登?斯各特的家人。在危险到来时,雪虎用生命扞卫了它的主人:威登?斯各特每当我读到这里,泪水都会从眼眶中奔涌而出。想想,一只动物都懂得感恩,何况人呢?

生活中,有多少人帮助过你,你是否感恩过呢?若是没有,从今天起,给那些帮助过你的人说一声:谢谢!做一个感恩的人吧!

读后感雪虎 篇5

斑虎和雪兔读后感

星期三那天,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斑虎和雪兔】,看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让我最感动的一个部分是雪兔说;谢谢你不吃我。雪兔知道它快死了,可它依然感谢斑虎,尽管要死,但死和死不一样。这样死,它感到很幸福。

斑虎说;对不起。我妈妈吃了***妈。雪兔说;别说那件事情了。

这几句话,让我很感动,斑虎宁愿饿死,也不吃那只兔子,因为这只兔子让斑虎想起了之前的回忆

我之前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去动物园,看到了一只老虎,它身边坐着一只兔子,它们看着我,我就觉得很奇怪,当我看着它们两个的眼神越来越弱的时侯,我打算摸一下兔子,可它旁边的老虎一直在叫,不让我摸兔子,这让我明白了,就算一个人多么弱小,它们的友谊是很强大的,就算那只老虎多么虚弱,但他仍然想保护那只兔子

。真让我感动

读后感雪虎 篇6

大家好!我是来自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六年级一班的金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是《雪虎》。

这本书的作者是世界文坛上颇具影响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杰克·伦敦1876年1月12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10岁时全家迁往奥克兰。从幼年开始他 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头蚌的“蚌贼”,后来有做过水手、流浪汉,曾被当做“无业游民”关进监狱,罚做苦工。1894年到1896年间,他一边读中学,一边工作,曾一度入大学学习。后因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他加入淘金者的行列,去加拿大克朗代克地区淘金,结果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归,从此埋头读书写作,成为职业作家。正是由于他的这些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从而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杰克·伦敦一生共创作了19部长篇小说,150篇短篇小说,3部剧本以及大量的评论和特写等。他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铁蹄》、《马丁·伊登》,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雪虎》,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强者的力量》等。有兴趣的话你也可以读一读,尤其是《野性的呼唤》!

《雪虎》和《野性的呼唤》一样是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他也是以狗为主角来讲述环境决定论和进化论的,同时也凸显了报恩和奋斗不息的品德。所部同德是雪虎成了一条完全驯化的狗,而不像《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那样返祖为狼。《雪虎》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于一身,而且叙述细腻,感情真实,行文精炼,语言生动,从而真挚动人,极富感染力,完全适合各种年龄段和不同审美情趣的读者阅读。

希望大家能够喜欢《雪虎》这本书,并读一读!

读后感雪虎 篇7

这本书非常精彩,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一天,在北国,两个人在艰难地走着,旁边是他们的狗和雪橇,一个人的棺材和茶叶在雪橇里。晚上,叫毕尔的人喂狗时发现狗多了一只。第二天,叫亨利的人发现有狼,后来毕尔和一只狼同归于尽了,最后狼终于走了。下面,让我来讲讲狼的故事!

原来,有一只母狼,很多狼都喜欢它,第一只是一只领袖,第二只是老独眼,最后一只是一只三岁小狼。由于食物少,弱的狼就会被赶走,最后只剩下母狼、小狼、老独眼和领袖了,后来小狼攻击老独眼,被老独眼和领袖杀了,这时老独眼咬伤了领袖,领袖和老独眼斗了起来,可领袖不久就被杀了。几天后,母狼怀孕了,生了五只小狼,可是四只小狼饿死了,只剩一只小公狼了。后来小公狼去冒险,吃了七只小松鸡,后来被母伶鼬咬了,这时它母亲来了,杀了伶鼬。后来老独眼被大山猫杀了给宝宝吃,母狼偷吃了一只小山猫,大山猫找上门了,于是大山猫和母狼打了起来,这时小公狼咬住了大山猫的腿,后来大山猫的爪子抓伤了他,后来他又咬住了大山猫的腿,直到她死为止。

后来他成为了印第安人的狗,印第安人叫母狼吉喜,叫他雪虎,后来雪虎知道了他的主人是灰色海獭(人名)。可是灰色海獭把吉喜给了三鹰(人名)。几年后,灰色海獭把雪虎给了一个叫美人史密斯的白人,美人史密斯很坏,他把雪虎变成了斗狗。有一次雪虎差一点就死了,幸亏一个叫威登。斯各特的人救了雪虎,他还逼迫美人史密斯把雪虎卖给了他。

刚开始时雪虎很野,后来雪虎对主人(威登。斯各特)很忠实,晚上他还帮主人看东西,别人的样子很像攻击主人时,他就会发火。有一次,主人出去有事,叫朋友麦特看家,雪虎看见主人走了,他竟然不吃不喝,让雪橇狗随便咬他(他以前咬死过一只叫老大的雪橇狗,因为老大抢他的肉)。后来主人回来了,雪橇狗还咬他,结果被他咬伤了。还有一次,美人史密斯想偷雪虎(因为雪虎在斗狗时经常打赢,让美人史密斯挣钱),可雪虎把美人史密斯咬伤了。后来主人把雪虎带到了老家,下车时雪虎以为帮主人拿箱子的人是小偷,于是不让帮主人拿箱子的人碰箱子,还不让主人的妈妈抱主人。后来,一只叫可利的狗不让他靠近马车,因为可利是主人父亲的牧羊犬,不喜欢狼,可是可利是母狗,公狼是不能攻击母的。后来雪虎只得把可利打翻。后来他来到主人父母家门口时,一只大猎狗来打他,他把猎狗扑翻,正准备咬喉咙时,可利来了,于是雪虎扑向可利,可利又被打翻了。后来雪虎知道了这里还有一个特别的人,他就是斯各特大法官。主人后来还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一天晚上,一个犯人来了,他是无辜的,却被斯各特大法官判刑。现在他出来了,他杀了三个守卫。他现在要杀斯各特大法官,雪虎以为他是小偷,于是和他打了起来。结果他死了,雪虎中了两弹,还被踩了很多下。经过治疗,他完全康复了,这时小狗们爬在雪虎身上了,可是雪虎让他们爬,可利很惊奇,慢慢地,雪虎闭上了眼睛,晒起了太阳……

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是美国着名作家。

这本书很精彩,内容丰富,情节激烈,形象逼真,让人看了还想看。我建议大家看杰克。伦敦的其它书,它们一定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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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能让人找到人生的意义,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对里面丰富的剧情赞不绝口。经常写读后感,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都在潜移默化的变化,有哪些精彩的作品读后感值得我们学习?以下内容“最新项链读后感”为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最新项链读后感 篇1

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她美丽动人,本不应该是城市平民的一员,但却受命运的捉弄降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在幻想有一个有钱的公子爱她,娶她的梦破灭后,她又嫁给一个同等地位的小职员,象其他中产阶级妇女一样,经营起了自己的的家庭。

但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的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最新项链读后感 篇2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最新项链读后感 篇3

无意间,在层层叠叠,摆放整齐的书中,一本黄的耀眼的书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小心翼翼地捧起这本沉甸甸的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是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集》,我翻开第一页,这是一篇《项链》。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天生丽质的玛蒂尔德因为家庭贫穷,嫁给了教育部的一个小职员。后来,为了在一个部门舞会上彰显风姿,玛蒂尔德从朋友那儿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回来后却发现项链不见了。于是,为了偿还丢失项链造成的损失,玛蒂尔德付出了十年的青春与心血。可是,最后才知道那条项链居然是假的!

可怜的玛蒂尔德!仅仅为了一条项链,她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岁月,十年后,她青春不再,貌美不再,而这一切都是她的爱慕虚荣造成的!她爱慕虚荣,为了求得一时的貌美,却失去了她十年的貌美!这是多么不值呀!反过来说,如果玛蒂尔德之前一直不虚荣,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吗?所以,不一定条件优越就是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玛蒂尔德虽然家境贫寒,但如果她遇到困难不回避,勇敢的去面对,现在说不定已经过上富有的生活了!

生活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走过,不图钱财,不图名利。不要像玛蒂尔德那样,昙花一现过后是终生的遗憾。万事都要遵循天理运行,平常心,以一颗平常的心看待周围的一切困难。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生真谛吧!

最新项链读后感 篇4

我读了《莫泊桑短边小说精选》后,其中有一篇文章:《项链》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骆塞尔太太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向她的朋友弗兰斯基借了一条美丽的项链,但是被她弄丢了。结果,她和她的丈夫忙了十年才还清了所有的债务,但是她最后得知那条项链是假的,她很后悔。

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的,我们有些同学的虚荣心也很大,看被人吃好的,喝好的,自己的嫉妒在怒火中冲烧,也要爸爸妈妈给自己买。有些家庭不是怎么富裕,但是孩子仍然要父母给她买肯德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我又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不应该有虚荣心。我们小学生,主要的任务是学习,不应该像大人要这要那,这可是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我们只要吃饱穿暖就可以了,不用非要好吃好喝。

虽然骆塞尔有很大的虚荣心但是罗塞尔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把我给感动了,现在有很多同学在家里是小皇帝,小公主。过关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如果我们从小不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的话,长大以后又怎么能自己独立生活呢?

我希望自己做一个勤劳不虚荣的人。

最新项链读后感 篇5

书,宛如一杯茶,在我心神不宁时,喝上一口,能使我慢慢平静下来。茶的香味沁人心脾,带着大气蓝色繁杂花纹的白色,瓷杯里淡绿色的茶水,一叶一心的茶叶,如此相衬下,它们是多么的静谧,而书对我来说也正是如此。

在我读过的名著里,我最喜爱法国作家莫泊桑所写的《羊脂球》中的一篇《项链》。这篇短篇小说的人物并不复杂,故事情节却跌宕起伏,令人看完过,为主人公的遭遇唏嘘不已。漂亮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出身虽然平凡,却正因有着漂亮的容貌、高雅的气质、迷人的风范,一向梦想着能够过上上流社会贵妇人的生活。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她只能和一位平凡的小职员结婚,生活虽也算安乐,可与她的梦想却相差甚远。当有了能够和上层社会高官名流接触的机遇,她是千方百计准备一切行头,花钱做昂贵的晚礼服,向朋友借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参加了令她出尽风头的宴会。眼看她的命运就会从此改变,一跃而为上等人,老天却再次玩弄了她,慌乱中遗失了那挂“钻石项链”,三万六千法郎的巨额赔偿,使得夫妻二人心力憔悴,历经十年艰辛生活,偿还了巨额债务,原以为苦尽甘来,却要理解更为荒谬的事实,那挂耗尽她十年青春赔偿的所谓“钻石项链”但是是一挂只值五百法郎的假项链。看到那里,我除了为玛蒂尔德起起伏伏的人生际遇悲叹不已,更加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就应知足常乐。

这样想,不代表我就会没有追求,不代表我就会停滞不前,不代表我就会不知进取。人们常说,舍得舍得,要有舍才会有得。当我们历尽千辛万苦追求的原来但是是镜中月,水中花,只为了一时的享受,却要失去原本拥有的,究竟值不值得呢?答案不言而喻。以前看过人们为“知足常乐”和“知足未必常乐”争论不休,其实这也只但是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已,角度不一样,事情不一样,观点也自然会有所改变。

看了玛蒂尔德的人生遭遇,我想我对自己的人生会有一个恰如其分的规划,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知足常乐”。

最新项链读后感 篇6

寒假期间,我看了莫泊桑精品小说选,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都很好看。例如:《幸福》、《西蒙的爸爸》、《两个朋友》、《骑马》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项链》。

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是玛蒂尔德,她非常漂亮,天生丽质的她妩媚娇柔,且喜欢参加各种晚会。她的丈夫有幸得到了一张晚会的请帖,他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妻子玛蒂尔德。可是,玛蒂尔德开心之后脸上浮出忧郁的表情,因为她没有亮的晚礼服。于是,她的丈夫咬紧牙关给她买了一件漂亮且平时也能穿的晚礼服。可她还是不开心,因为她没有漂亮的首饰,于是,她去向一位有钱的好友借了一条项链,出人意料的是,晚会回来,项链竟然不见了。所以,她没有办法,只能借钱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然后再赚钱还债。十年,整整十年,她赚钱、还债、赚钱、还债,时间在她辛勤的双手上过去了。十年后,她终于还清了债务,但却在无意间从这个好友那得到一条惊人的消息:十年前借给她的那条项链是假的!它仅仅只值五百法郎!这真是个天大的讽刺啊!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玛蒂尔德很注重外表且非常虚弱。要是我丢了项链,我会第一时间告诉这条项链的主人,再进行赔偿,不会像玛蒂尔德辛苦了一辈子,最后,留给她的只是惊讶和讽刺!我想对玛蒂尔德说:“十年前,你多么漂亮,而现在你多么辛苦;十年前,你多么高贵,而现在你多么粗野;十年前,你的双手多么纤细,而现在你的双手多么油腻。十年,你变了,就是因为那次晚会的项链啊!太不值得了!

最新项链读后感 篇7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这个年轻貌美,着装华丽的女人身上,谁会想到她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劳动妇女,谁会料到她为了这一刻却付出了十年的青春,而所有悲剧的根源,却归功于主人公灵魂深处的虚荣心。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美丽动人但出身低贱的女主人公蒂尔德,不甘落入一个小职员的手中,过着平淡无味,茶余淡饭的生活,她的欲望,以及社会的这一切也诱使了她虚荣心的滋生。

在这个虚荣的舞会上,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自我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贪图享乐的浮躁内心。她无疑是舞会上最亮丽的焦点,但是她不会想到这是她用10年青春换来的一个梦。

终于,她为自己的虚荣心付出了代价,剥夺她的青春无疑是对她最大的惩罚。蒂尔德为赔偿朋友的项链欠下了巨额债务。生活再度跌入了低谷,为早日还清债务,她不辞辛苦,拼命劳作,经历了十年令人难以想象的生活。她的虚荣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渐渐意识到了何谓自欺欺人。莫泊桑笔下结局更是对这一切的讽刺与调侃。

在当时的社会,过度的虚荣心也不必感到奇怪,正是因为在这个金钱至上,思想封闭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行为也自然而然发生了极大的扭曲。虚荣是人们的普遍行为。其实我们不必太在意某些东西,不需要在别人面前打肿脸充胖子。表面上的荣耀都是华而不实的,只有从心中渗透出来的气质与品质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莫泊桑写作的意图无非要是打击当时社会的思想,以及讽刺人们过度虚荣的愚蠢,他们终将会像女主人公一样付出相应的代价。

最新项链读后感 篇8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这个年轻貌美,着装华丽的女人身上,谁会想到她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劳动妇女,谁会料到她为了这一刻却付出了十年的青春,而所有悲剧的根源,却归功于主人公灵魂深处的虚荣心。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美丽动人但出身低贱的女主人公蒂尔德,不甘落入一个小职员的手中,过着平淡无味,茶余淡饭的生活,她的渴望,以及社会的这一切也诱使了她虚荣心的滋生。

在这个虚荣的舞会上,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自我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贪图享乐的浮躁内心。她无疑是舞会上最亮丽的焦点,但是她不会想到这是她用10年青春换来的一个梦。

终于,她为自己的虚荣心付出了代价,剥夺她的青春无疑是对她的惩罚。蒂尔德为赔偿朋友的项链欠下了巨额债务。生活再度跌入了低谷,为早日还清债务,她不辞辛苦,拼命劳作,经历了十年令人难以想象的生活。她的虚荣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渐渐意识到了何谓自欺欺人。莫泊桑笔下结局更是对这一切的讽刺与调侃。

在当时的社会,过度的虚荣心也不必感到奇怪,正是因为在这个金钱至上,思想封闭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行为也自然而然发生了极大的扭曲。虚荣是人们的普遍行为。其实我们不必太在意某些东西,不需要在别人面前打肿脸充胖子。表面上的荣耀都是华而不实的,只有从心中渗透出来的气质与品质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莫泊桑写作的意图无非要是打击当时社会的思想,以及讽刺人们过度虚荣的愚蠢,他们终将会像女主人公一样付出相应的代价。

最新项链读后感 篇9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高中课本里学过,当时对小说的理解是老师指导下的:小说讽刺了玛蒂尔德夫人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思想意识给人们的毒害。

再读项链,打动我的是他们夫妇患难与共,同舟共济的夫妻感情,他们这一对是幸福的,让人羡慕和尊重的。丢失项链这件小事能成全了玛蒂尔德,让她从一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虚荣女人变为纯洁高尚,勤劳坚强的主妇。我从这悲剧的故事中看到了喜剧色彩。

他们面对现实没有逃避,而是勇敢承担,没有相互的指责和抱怨,而是共同面对。

丢失项链的“不幸灾祸”、偿还项链的“可怕债务”,没有压倒这对夫妇,这对夫妻向我们展示了善良、诚实、守信的品格和人格魅力。玛蒂尔德是一个由外在形象美到内在精神美的女性,一个由错位到复位并最终找到自我的女性。

试想一下,如果老公一味的埋怨、批评和指责妻子,那结果又会怎样?当时的玛蒂尔德完全可以靠她的美貌和姿色出卖灵魂和肉体,而不用付出十年的艰辛,她心甘情愿去吃苦,不正是因为丈夫的仁慈与厚道吗?

当今社会,婚姻基础较为薄弱,难道我们就不能从中得到启迪,夫妇之间只要同心同德,就没有闯不过去的难关,情比金坚,还是让我们好好珍惜身边的人吧,别把爱人赶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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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方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作品本身就是一部作品,它使你更好的认识作品,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抒发内心情感和感悟。你知道在书写读后感的过程当中如何突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吗?栏目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孔子的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子的读后感(篇1)

寒假期间,我复习了课文《孔子师法》。很有教育意义,让我感触很深。

孔子年轻时是有名的老师,但他仍然觉得自己的知识不够深刻。三十岁那年,他离开家乡曲阜,到洛阳拜大思想家老子为师。曲阜离洛阳千里,孔子熬了一夜,花了几个月终于到了洛阳。见了老子,谦谦有礼,老子欣然收他为徒。从此,孔子天天陪着老子,随时求教。老子也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孔子。人们尊重孔子和老子的知识,以及他们的品格。

孔子的真诚学习、谦虚好学深深打动了我。看着孔子,想着自己,觉得惭愧。比起孔子,我的主动学习、刻苦学习、谦虚学习的精神真的是差得很远。看动画片,玩电脑游戏,看课外书的兴趣远远大于学习的兴趣。爸爸妈妈催我学习,有时候看起来很不情愿。考试成绩好,爱翘尾巴;成绩差,爱发脾气;有时候成绩好不好都无所谓。假设这次语文考试。虽然在班里拿了第一,但是只拿了89分。这说明我还是有一些基础知识需要掌握,作文水平需要不断提高,粗心还没有完全消除。

学无止境,学无止境。孔子,千古圣人,能虚心读书,我想我是可以通过努力做到的。子曰:三人行必由我教。在未来,我会像孔子一样谦虚好学,孜孜追求,积极学习,努力学习,快乐学习,努力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孔子的读后感(篇2)

《孔子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北京大学教授李长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的故事。通过这本书我知道,孔子的儒家思想对后世的儒家学问影响是非常大的,然而他坎坷求索的一身,也被历代人说了又说。本书作者李长之用最浅显而轻松的文字,把孔子一生的基本轮廓为我们生动的勾画了出来。李长之是诗人,又是写散文的高手,他的笔锋也带有浓郁的抒情意味。在他的笔下,两千五百余年前的孔子,栩栩如生的身影活跃在字里行间。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过匡城被拘留》讲的是孔子在卫国没呆几个月就离开的故事。他由于走得很仓促,又由于自己坐车,而他的弟子大多数是步行的。这其中就有子贡。当时的子贡还是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因为他找不到老师孔子了,很着急,就对路人询问起来。有一个人笑嘻嘻地告诉他,我只看见东门有一个人长得很体面而且两腮很像尧帝,脖子像皋陶,肩膀像子产,腰像大禹,不过比大禹又短了三寸,而且样子很狼狈,像一条丧家狗。子贡知道这一定是孔子了,便找到东门,终于追到老师孔子了。孔子见着子贡并问他去哪里了?是怎样找来的?子贡便把刚才听来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听了就笑道:一个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不能以点概全,不过说我像条丧家狗,倒一点不错!一点不错!

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到要形容一个人的面貌,要做到面面俱到。不能只针对一处的特点来进行形容,要从整体上形容一个人的面貌。

孔子的读后感(篇3)

究竟怎样才能提高学习成绩呢?今天,我读了《孔子好学不倦的故事》才明白了这个道理。

孔子在60岁时,学富五车、博览群书,却还要拜师学琴。他学琴还与众不同。别人都迫不及待地想学习新的乐曲,往往一首曲子只愿学习两三天。而孔子呢?埋头一练就是十天半月。明明弹熟了,却还不肯换新曲,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孔子不但想把曲子练熟,还想通过旋律来揣摩曲子的精髓和主人公的人品、个性、思想、精神甚至外貌。孔子的好学精神深深感动了他的老师。

看到这儿,我想到了自己,深感惭愧。有一次,我做作业时,遇到一道难题,怎么也做不出来。这时,我突然想到《课课通》上不是有答案吗?我为何不抄呢?第二天,作业发下来,我不但得了“优星”,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可是,当我读了孔子的故事后,再翻开本子一看,觉得“优星”两个字上布满了污点,它仿佛在问我:“你真的会做吗?这个答案真实吗?”我越想越难受,反复问自己:“你当时为什么不自己把答案做出来?就算空着,这也是一种诚实的表现。你可想过虚心请教老师?你难道就不能像孔子一样,真正地用心思考吗?”

《孔子好学不倦》的故事告诉我们:学习,贵在孜孜不倦,勤奋好学才是进步的阶梯。学无止境,我们只有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攀登成功的顶峰。

孔子的读后感(篇4)

孔子的思想对后世的中国影响很大,而他坎坷求索的一生,也被历代人说了又说。

本书作者李长之用最浅显而轻松的文字,把孔子一生的基本轮廓为我们生动地勾画出来了。李长之是诗人,又是写散文的高手,他的笔锋也带有浓的抒情意味。在他笔下,两千五百余年前的孔子栩栩栩如生的面影活跃在字里行间。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第二十一章孔子绝粮,这章的主要内容是,楚国助陈进行反攻,陈国陷于混乱状态,楚国的军队由楚昭王亲自率领着,驻扎在阵国东北部,这时楚昭王病了,楚昭主派人问周的太史,这是什么兆头,周大史说,这预兆对楚昭王是不吉利的;但又说可以移在将相身上,楚昭王的将相便纷纷向神祈祷,希望能代替楚王承受不幸。但楚昭王说:“这不成。将相是我的手足,如何可以代我受祸呢?”他没有答应。孔子听说楚昭王这样,很佩服楚昭王的开明。孔子想,陈国既然在混乱中,就不如到楚国去。正好楚昭王也希望孔子能到楚国去,并曾派人来迎接。于是孔子决定上楚国去走一趟。有一天孔子被乱兵包围住,带的粮食也吃光了,跟从的弟子们又饿又累,有些人已经病倒了。但是孔子还照常给弟子们讲学,照常弹琴唱,弟子们越来越不安定了,孔子便把子路叫来问道:“古时候的一首诗歌上说:又不是老虎,又不是犀牛,徘徊在旷野,是什么因由?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孔子是一个有哲学的人,还是个刻苦学习的人!

孔子的读后感(篇5)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孔子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李长之,他是著名的诗人、翻译家、学者,孔子的思想对后世的中国影响很大,作者李长之用最浅显而轻松的文字,把孔子一生的基本轮廓为我们生动的勾画出来了。

孔子的祖先原是宋国的贵族,如果再往远里说,他们还是殷族的后代。孔子的父亲叫纥,字叔梁,是鲁国一个职位不大的武官,他很有力气。孔子的母亲姓颜,叫徵在。可不幸的是,孔子只有三岁,父亲便亡故了。

孔子很喜欢唱歌,他最满意的歌是:《韶》。他说:“我已经听到并看到最好的了,再有其他音乐,我也不想享受了。”

孔子大概在30岁的时候,收了第一批弟子,有:颜渊,他的父亲是颜路;子路,他只比孔子小9岁;范蠡;子贡……

公元前六世纪左右,世上几个古老的文明国家都呈现了灿烂的古代文化,而孔子就是中国灿烂文化的代表。

孔子是个教育家、思想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孔子正是最早的、最重要的一个传播者。

这本书写了孔子的一生,很有意义,大家也买一本看看吧,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五年级:孙铭潞

孔子的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历史类的书《孔子的故事》。这是一本介绍孔子生平事件的书。

《孔子的故事》中有许多故事,其中一个关于孔子有趣的故事:一次,孔子带着弟子来到宝地观赏风景,看见路上一群孩子在玩耍。孔子便乘马车慢慢驶过去,别的孩子全躲开了,唯独一个小孩一动不动。孔子说:“小孩,请你让一下可以吗?”小孩不但不让还岔开双腿,说:“不行,这里有个城池,你的车马怎么过去啊!”孔夫子说:“咦,这明明是路,哪有城池?”“我脚下边就是城池。”孔子一看,孩子两条腿岔开像城门一样,两腿中间放着几块石子,搭了一道小城墙。于是,孔子问这孩子:“这个城墙有什么用啊?”小孩说:“城墙是挡你车马的,还要防军队。”孔子就说:“你这么小的城墙,我车过去又怎样呢?”小孩说:“不对,这总还是一道城墙。既然是城墙,你的车马怎么过得去呢?”孔子就请教小孩说:“那我该怎么办呢?”孩子就说:“你觉得是城躲车马,还是车马绕城而走呢?”孔子一想,只能让马车从他旁边过去。

读了《孔子的故事》这本书,我懂得了孔子之所以博学多才是因为他谦虚好学的美德;之所以能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是因为他勤学苦读。他那刻苦学习的精神真值得我学习!

孔子的读后感(篇7)

大家好,我是17号郑凯文,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故事是《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孔子是一个历史上的重要人物,所以才写了这一本书,因此就有了这一篇读后感。

本书主要讲的是孔子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人是怎么生活的?怎么看待孔子的。

这是我读完了《孔子的故事》的感想。在本书中,指出了孔子的,信不信,正如嵇文普先生说的:“承认孔子的进步性并不是提倡尊孔读经”。毛主席曾经说过:“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主义者,我们不应该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该总结,去承继这珍贵的遗产”。接下来是我对孔子的个人想法。从孔子的社会性质来看孔子。孔子处于春秋时期,据我所知,春秋是和战国同处一个时代,这个时代是中国奴隶社会崩溃、封建社会形成的过渡期。春秋和战国诚然有很大的不同,但这个不同,在我看来,只是社会剧烈程度,表现的不同罢了。在春秋时期,社会还没有到达质的突变,而战国时期则完成了这一变革。

孔子的读后感(篇8)

孔子是历史上一个很有名气的人,他一生桃李满天下。我很崇拜他。寒假里,我读了《孔子的故事》,这本书介绍了孔子一生的历程,使我们更加了解,更加熟悉孔子了。

这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挫折中前进》这个篇章,介绍的是孔子成长的历程。孔子很能吃苦,经受得起各种困难,也很有志气。在挫折中,他凭靠着自己的毅力一天比一天进步,修养了许多才能,养成了谦虚好学的品德。

在孔子的一生中,一直是刻苦学习知识的。在很的小时候,他每天央求母亲教自己新的内容,然后不断地去温习,以至于小时候就已经聪慧过人了。到了长大之后,孔子更是凭借着自己的勤奋与刻苦,成为了一位闻名天下的著名学者。

孔子是一位知识渊博的人。经过多年的研究整理,完成了《诗》《书》《礼》等著作,这些经典一直流传至今。孔子的一生中有许多名言警句,这些名言警句经过他的弟子和次弟子的整理,编成了《论语》。

看完了《孔子的故事》后,我真觉得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想变强,就要能吃苦,同时还要有自信,要有所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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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草长莺飞时节》读后感,如果您喜欢本文可以分享给身边朋友喔。以书为友,一生受益;以书为伴,一生充实;以书为乐,一生幸福,在读作品时我们应该更加沉浸其中。相信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我可以写篇读后感浅谈下我的观点。

《草长莺飞时节》读后感 篇1

谁的心里没有过阴霾?谁的人生永远是晴空万里?努力朝着太阳的方向,让心灵有优活起来!

她出生在草长莺飞的四月,美丽、阳光、充满活力。她有着柔美的身体,爱春天,她的名字叫做柳莺莺。莺莺是一个活泼的女孩,她有一个同桌皆死党罗丹荔。她很有灵性,会自编自舞,在一个偏向理科班的学校,她成了文科班的希望,成了艺术节的焦点。可是,她即将配着她最爱的曲子《草长莺飞时节》演出时,一场飞来横祸降临到了她的头上,一只篮球重重地砸在了她的头上,使她后脑的一根血管渗漏,凝固的血压住了左半边身体运动的神经,使她左半边身体瘫痪,而砸球的人正是她死党的表弟!就这样,她为做手术失去了飘逸的长发,从此成了秃头尼姑,又因康复药成了一个臃肿的胖子,她的心情陷入了低谷。幸运的是,她认识了一位住在旁边的病房的爱吹萨克斯管的男孩,听他吹奏曲子成了她在病房里的唯一支柱。当她知道肇事者的真实身份后,并没有予以怪罪,却只向他索要了一声“对不起”。后来,在父母、表姑奶、师友的精心关照下,她渐渐地绽放出久违的笑容。最后,她恢复了柔美的身躯,飘逸的长发,左半边身子却不灵动。但她并没有在抱怨,因为她真真正正体会到了这世间友情、亲情的可贵,她决定用坚强的微笑来生活下去。

既然上帝创造了我们,那么一切并不完全使用卑富、健残来衡量、划分的,所以即便你没有好的命运,又何必一味地坚持自己所谓的真理,而去埋怨命运的不公,残害自己呢?一切都是徒劳务工的,这样就能改变命运了吗?不,你错了,你这是在逃避命运,你这样做不仅是在伤害你自己,还有关心你的家人、朋友,他们都在为你担心,等待你做回原来的那个你自己,你应该顾虑一下他们的感受。不要再逃避了,你应该学会面对,一切都可以重来。一切都可以挽回,你要相信自己,然后用微笑去面对一切,渐渐地你会发现许多事情可以弥补,世间很美好,不用和自己过不去,这样的你才算真正的去改变命运,战胜命运了。

上帝关上了你的一扇门,也会同时为你打开一扇窗,努力去做好你自己吧!

《草长莺飞时节》读后感 篇2

她出生在草长莺飞的四月,美丽、阳光、充满活力。突然有一天,厄运流进了少女的房间,她的未来乱成一团……但不管明天迎接他的是什么,她的眼睛犹如春天的花,载满阳光。

这个女孩叫柳莺莺,她出生在草长莺飞的四月。奇怪的.是,每当柳莺莺生日的那一天,都是阳光明媚,风儿香醇,鸟儿啼唱的好天气。在她生日后的一天,学校要搞活动,柳莺莺决定以《草长莺飞时节》这首歌跳一支舞。当她准备去借演出服时,不小心被一个叫陈小勇的男孩用篮球砸中了头,使她的左手、左脚所有左半部分都“沉睡”了。柳莺莺因此而很伤心,每天埋怨老天的不公。直到停表姑婆的遭遇后,便开始感谢老天……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不服输、坚强乐观的女孩。虽然她经过手术后变得丑陋,虽然她因缺课又复读初二,但她从没放弃过,依然乐观的面对生活。

谁的心里没有过阴霾?谁的人生永远晴空万里?努力朝着太阳的方向,让心灵“优活”起来!

《草长莺飞时节》读后感 篇3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转眼间我们摆脱了紧张的学习竞争,迎来了多姿多彩的暑期生活在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一本名为《草长莺飞时节》的书籍最令我爱不释手。

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柳莺莺的故事。柳莺莺出生在草长莺飞的四月,美丽、阳光、充满活力。她一直过着平凡而幸福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厄运溜到了少女的身边,把她看得见看不见的未来打乱成了一团。那是一个星期五的黄昏,柳莺莺正在操场散步,碰巧被一个充满气的橙色篮球砸中,它的撞击使柳莺莺的右脑一根血管发生渗漏,漏出的血滴凝聚成了血块,最后竟使她变成了身体左半边近乎瘫痪的残疾人。

面对一个篮球带来的巨大灾难,柳莺莺选择了勇敢的面对。她十分坦然的进入手术室,满怀信心的服食各种药片,迫不及待的做着各种各样的康复练习,同时忍受着恐惧、疼痛、流血、打针、换药,还有来自临床或隔壁的哀号和哭泣。她在那段灰色时期认识了同她一样不幸的大学生张向峰,小保姆林叶红以及乡下姑婆。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灾难,而他们却选择了同样的面对方式,像向日葵一样,朝着太阳的方向,努力使生命优活起来。

虽然柳莺莺最终成了一名残疾的女孩,但她带给我们的是一份生命的完整!

《草长莺飞时节》读后感 篇4

今年暑假,我从朋友那借来了一本书——《草长莺飞时节》。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柳莺莺的故事。柳莺莺出生在草长莺飞的四月,美丽、阳光、充满活力。她一直过着平凡而幸福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厄运溜到了少女的身边,把她看得见看不见的未来打乱成了一团。那是一个星期五的黄昏,柳莺莺正在操场散步,碰巧被一个充满气的橙色篮球砸中,它的撞击使柳莺莺的右脑一根血管发生渗漏,漏出的血滴凝聚成了血块,最后竟使她变成了身体左半边近乎瘫痪的残疾人。

面对一个篮球带来的巨大灾难,柳莺莺选择了勇敢的面对。她十分坦然的进入手术室,满怀信心的服食各种药片,迫不及待的做着各种各样的康复练习,同时忍受着恐惧、疼痛、流血、打针、换药,还有来自临床或隔壁的哀号和哭泣。她在那段灰色时期认识了同她一样不幸的大学生张向峰,小保姆林叶红以及乡下姑婆。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灾难,而他们却选择了同样的面对方式,像向日葵一样,朝着太阳的方向,努力使生命“优活”起来。

柳莺莺是勇敢的,是乐观的,她微笑面对生活的态度让我受益匪浅。我是一个独生女,在家中享受着“唯我独尊”的待遇,可就是因为如此,对许多生活技能非常陌生。记得我们班曾经举办过钉扣子比赛,其他同学不费吹灰之力就穿好了针悠闲地盯着口子,而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讲不听话的线硬挤进针眼里。当开始钉扣子的时候,扣子就是那么淘气,总是左扭右扭的,好不容易扣子听话了,针又开始搅局,不是钉不进去,就是扎到手里。一个扣子竟然让我付出了七个血眼的代价。那件事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一事无成的人,在班里不敢抬头,生怕同学们会笑话我。但比比柳莺莺的遭遇,我那时的痛又算得了什么呢?今后,我要像柳莺莺那样用灿烂的微笑面对生活。

《草长莺飞时节》读后感 篇5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迎来了盼望已久的暑假。在暑假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草长莺飞时节》。

文中的主人公柳莺莺出生在草长莺飞的四月,美丽、阳光、充满活力。但是有一天,飞来的横祸让她的未来变了样。那天,她独自走在操场上,一个橘色的篮球击中了她的右脑使她的左半边身体瘫痪了。在医院里,她遇到了难兄难弟张向峰,张向峰的萨克斯管音乐陪伴柳莺莺度过了医院中的日日夜夜。在乡下里,小保姆林叶红和表姑婆的故事让柳莺莺感受到生活中也有许多与自己同样遭遇不幸的人们。他们都选择了坚强地面对不幸,这使柳莺莺勇敢地面对现实,战胜了病魔。这本书带给了我一份生命的完整和感动,让我懂得了当我们面对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勇敢、坚强!只有坚定地走下去,才能收获美好的明天!

《草长莺飞时节》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我相信我会珍惜生命,不害怕挫折,去追求一个美丽人生!

《草长莺飞时节》读后感 篇6

春天,草木生长,花儿盛开,大地上每一处细小的地方都充满着力量,亦如所有纯真、热烈像花草一样欣欣向荣的女孩。

她叫柳莺莺,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一个春风般柔弱而有力量的生在4月的女孩,他享受着父母的万般疼爱、朋友的信任与关怀,如果不是那个飞来的篮球,她会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女孩。偏偏这个篮球砸到了她的脑袋,压迫了神经,使她身体左边都不可以动,成了一个可怜的残疾人。悲伤、痛苦、失望交织在一起,她的未来乱成一团但不管明天迎接她的是什么,她的眼睛如春天的花,载满阳光。

读谢倩霓阿姨的书时,我的心总是被震撼到。意外、困苦和灾难哪一天不在发生?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周围,或远或近,或大或小,它们总是触手可及。一个人从小到大在成长的路途上,谁又不会经历这样那样的挫折和阴霾?小到一次考试没考好,或者跟好朋友闹别扭,打到遭遇病痛、意外,甚至死亡。软弱的人或许就此沉寂下去,甚至为此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有着真正坚强生命气息的人,则会跨越障碍,挺直腰杆儿,继续前行。

我们的世界,需要这样的气息流动。

哪怕它只是来自书中一个柔弱的女孩子,一个倒霉的大男孩,一个卑微的小保姆,一个一生不顺的乡下老太太。

它是我们尘世里的阳光雨露,是支撑人类生命之厦的钢筋和水泥。

这部小说的女主角最后变成了一个残疾女孩,但是,她带给我的是一份生命的完整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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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专题“《基地》的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基地》的读后感 篇1

最近读完了银河帝国-基地篇。这本书虽然以科幻小说出名,但是你真正读完,你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本在人文方面思考极深的一本书。由于书真的很长,这里先简单的来描述一下整个故事,然后再聊下里面的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

整个故事以银河为背景,人类的科技已经发展到了整个银河,建立了一个庞大的银河帝国。然后帝国盛极一时之后,开始衰落。一小群有前瞻的人看到了这个趋势,其中最为出名的是一位数学家,哈里•谢顿,他开创了一门新的科学,名为“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预言”从此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帝国灭亡之后会带来一段无止尽的战乱,一直到新的帝国建立。为了减短这段战乱,哈里•谢顿建立了两个基地,预言千年之后后,这两个基地会建立一个更好的第二帝国。

从许多方面来看,“基地系列”在科幻小说中都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小说的焦点在于讨论文明力量的兴衰起落,引为借镜。虽然不少科幻小说都有相似的意图,像《一九八四》或《华氏451度》,都很典型的讲述流行趋势如何在社会上结实累果,再把自己打扮成摩登世界的道德寓言。

“基地系列”则扩大观察范围,不再把重点放在社会变成什么样子,更关心的是社会怎么改变,要如何适应。此外“心理史学”赋予剧情一个合理化的宿命观,用以道德教化,在剧情里的突发事件皆避无可避,是建构堂皇大道的必然要素,而非失误偏差。比方说,在“骡”现身前的基地已经缓缓步入寡头政治与独裁统治的境地,但是小说把这些都当作“谢顿计划”必不可缺的一环,没有在对错之间大作文章。

小说也斟酌讨论到个人主义,“谢顿计划”代表的是一股无可憾动的社会作用,由遍布银河的人类,数以兆亿的心智所带动,任何力量都莫与之争,然而计划本身却仰赖深谋远虑的个体(像是塞佛·哈定和侯伯·马洛)因时制宜,领导大局。“骡”也是单一个体,具有超凡能力,预料之外的颠覆了基地,差点毁了“谢顿计划”,第二基地设局布阵,弥补“骡乱”,倚靠的还是个体。哈里·谢顿希望自己的计划能“将三万年的黑暗洪荒时期,缩短为一千年”,奠基于群体趋势的心理史学,无法准确预测个体的影响力,所以第二基地的真正作用其实是修补这道瑕疵。

整个银河帝国,从我自己看来,在很多方面其实非常有启发作用,从关于科技发展的探讨,到人文社会的思想,再到宗教于贸易,国家统治,每个方面都有很多有具有启发性的想法。

首先让我们从科学入手,银河帝国里面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说法,关于科技的倒退。科技发展到了一个极点,所有东西都开始自动化,庞大的科技系统,造成了人们只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首先纵观整套书籍,我尝试的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所谓这个科技倒退的出发点。首先从科技发展的本身。我们都知道任何科技的出发点,都是基础科学。物理,化学,数学,等等。然后任何一个我们现在看到的高科技,都是从最开始的理论发展而来的,但是到了今天,这些基础的知识,其实都很难在我们平常生活中看到。几代人不停的开发,不断的改进,所有的新时代事物,都是从最初最简单的基础技术一步步的累积而来的。

看看大家手上的手机,每个人都会用,会打电话,会用程序。厉害一点的,会自己写手机程序,会修理手机。但是真正知道电话是如何互相沟通的,无线电是如何交流的缺寥寥无几了。修理手机,也变成了如何更换其中的零件。突然有一天,你可能会发现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动化运行了,真正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懂得怎么设计这些自动化生产线的人越来越少了。东西坏了,大家只是换一个零件,至于为什么换,再也没有人明白了。接着,可能突然有一天,人们发现某个零件停产了,再没有人生产了,接着从最基本的零件,到整个产业线,你突然发现某个产品就再也生产不了了。

虽然这个听起来很夸张,但是这些事情,其实真的是在发生的。从小的方面说,很多银行的系统现今基本都还在用几十年前的IBM系统,核心系统基本没有更新。很多问题就在于,几乎所有的现在的程序都是在最初的基础上建立的,基本没有人能够在从新从底层再设计一套系统。然后这套几十年的系统,也没有会非常大的更新和更替。因为新的技术已经取代旧的技术。然而可以说,等时间越来越旧之后,你可能就会发现,已经没有人理解和明白底层系统的设计,虽然底层才是所有上层系统的根本。

我们的科技是一代代人慢慢的'积累的,科技积累到今天其实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我们可以反方向去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群现代人赤手空拳来到一个原始生态星球,制造出一台计算机需要多长时间?会经历怎样的技术路线?

从另外一个方面,制造业精细分工和工业大规模制造分配,也是造成这个问题的一个另外的原因:

《基地》这段历史,模仿的是罗马帝国崩溃的过程。如果楼主对这段历史还是不够熟悉,那么还可以类比苏联崩溃后的历史进程。

苏联的各加盟共和国(其实还包括东欧)在经济上本来是一个整体,俄罗斯发展什么,白俄罗斯发展什么,哈萨克斯坦发展什么,这都是有一个整体的计划的。但是因为苏联解体,这些经济单元被分割到了一个个小系统里,结果这每一个单元都不能完成真正有价值的产品,结果就是一个个逐渐消亡,他们掌握的技术也就逐渐失传了。所以很多苏联能做的东西,现在俄罗斯反而造不了了。

《基地》也是这样,根据《基地》的设定,银河帝国间各星球间的联系还是比较困难的(星际旅行还没到招手打车那种方便程度),所以星球间的联系就非常依赖一个统一的政权来维持。否则各个星球就会陷入这种孤立性的衰退,然后各个星球掌握的部分技术逐渐丧失实用性,然后就没人学,然后就没人教,然后就失传了。

其实关于科技的衰退,在另一方面表现了大工业生产的一个弊端,成熟的工业生产线让大部分人都只能着眼于眼前的一个树子,而忽略了整片森林。科技的复杂,让知识系统的越来越精细化,很少在有所谓的全才,任何一个产品和物品,看似简单,却需要无数的分工合作。最上层的技术,往往是最容易做出产品而获得利益的,使得无数的人着眼于上层技术的改造,和开发,以至于出现很多所谓的“微创新”。忽略了其实真正的基础知识,才是重中之重,所有的知识都是从底层一步步发展的,基础知识才无数科技的地基。

借用一句不是很负责的比较,看看这几十年大家对于高科技的人才的比喻。从最早的“火箭工程师”,到了“硅谷工程师”。从飞向外太空,到了做手机程序。

说不定,几百年后。书中的科技衰退,就真的出现了…

《基地》的读后感 篇2

《基地》是一本怎样的书呢?额,我也不大清楚…作者可是大大有名,叫艾萨克阿西莫夫。最有名的是他的机器人三大定律(这个很牛的)。我也说大不来。

基地则是说写的银河系历史,是科幻小说。里边有个很牛的理论,叫心理史学,一个很牛的数学家,他发明了这个东西,通过这个,他可以预测银河系的未来。并知道了盛极一时的银河帝国将会衰亡,并将由此度过长大三万年的黑暗时间,为了将这个时间缩短到1000年,他组织了一群科学家,在银河系的边缘地方――端点星成立了一个叫基地的组织,为了对抗的银河衰亡而战斗着。

基地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整本书由5个中短篇组成。看完这本书花了我两个下午,也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可能还有很多地方没了解到。第一次只看到前2个故事,到今天花了一下午,到最后差点看不完,就看快了些。现在有内容都几乎不记得了。

试着记一下,第一个叫心理史学家,然后是银河系百科全书,接着市长,行商,行商皇族?忘了……

书里有3个牛人,第一个就是数学家谢顿,创立了心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成立了基地。第二个就是端点星也就是基地的第一任市长,哈定。利用宗教控制了对基地虎视眈眈的四国,而且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了周围的国家。第三个人是候洛,出身于基地外的星系,最终却当上了基地的市长,并用商业战败了最后的敌人,本部书就结束了。

书是写与196几年的,所谓的科幻是那个时候的科技,其实还是差了很多,至少还没有计算机,不过这并不能掩盖这本书的精彩,可预测未来的心理史学,虽说在现世不可能成立,但仍十分出彩,利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国家,这段是本部书看的最爽的部分,哈定这个人在书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之后的候洛在宗教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解决了第三次“谢顿危机”。商业打败了武力。

记录一句话:最后使用武力的都是无能者。

《基地》的读后感 篇3

心理史学家哈里·谢顿,通过严密的数学模型,计算出银河帝国将在未来遭遇毁灭。既然帝国的毁灭势不可挡,谢顿打算将毁灭后进入的蛮荒时期尽可能缩短,让新的文明在一千年之内孕育,接替成为下一个银河帝国。虽然领导人们对帝国的毁灭有所感知,因为文明实际上在近些年来没有大的发展,甚至在退步,但是考虑到社会政治因素,他们对此秘而不宣。为了不让谢顿预言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他们让谢顿带领十万科学家,迁移到银河帝国的一个边缘星球——端点星,去编纂银河帝国百科全书,美其名曰寻找拯救银河帝国的方法,并确定能找到,以此来安抚民心,实则是流放,使其远离权力中心。

三十年过去了,端子星(基地)上的科学家们矜矜业业地执行谢顿的计划,即编纂银河帝国百科全书,将科技记录下来。端子星附近的四星球却是完全不同的局面,他们不断地发生军事冲突,想要成为当地的强者,而他们的文明已经退化到失去了核能。其中的较强者——安纳克里昂星球——则对端子星上的高科技虎视眈眈。但基地上的科学家却对这种威胁视而不见,他们依仗银河帝国的保护,觉得安纳克里昂星不敢对他们如何。但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身处帝国边缘的基地显然对于自顾不暇的银河帝国来说,已经脱离了他们的管辖范围。时任市长哈定看出基地来到了生死存亡的第一个危机点,基地需要从编纂图书的老本行中解放出来,进入下一个阶段,但这种主张遭到了星球上的科学家们的强烈反对。

基地的奠基人谢顿,修建了穹窿。他曾跟后来者有过一个约定,三十年后,他将以影像的方式出现在穹窿上,揭示他的预言,或战略部署。谢顿在危机时刻出现了,他说已经预料到这将是基地面临的第一次危机,危机的出现让基地目前只有一条路可走,这条路是显而易见的,必然按照他的预计进行下去。而当初编纂百科全书的任务,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手段,现在基地需要正式进入一千年建造下一个银河帝国的计划中。谢顿的影像结束之后,哈里成为无可争议的当权者,即便没有谢顿的话,他也做好了武装夺取政权的准备,按照谢顿预计的那般,未来势不可挡地进行下去。

哈定利用四星球之间对于端子星的技术野心,通过星球间的游说,让四星球进入了一种互相制衡,谁也不敢擅自占有端子星的状态。端子星在这种平衡中获得了生存空间。而且他们利用科技差距,创造了科技宗教,即以一种宗教的方式,向四星球输出科技,让星球上的居民对科技宗教的神秘力量深信不疑,端子星与谢顿对他们来说,分别是天堂与上帝一般的存在。端子星对四星球的教育,建立在错误的科学基础上,即以一种混乱的方式掌握最终的结果,却始终无法参悟科技真正的原理。

又三十年后,端子星迎来了第二次危机。安纳克里昂领导者的野心一直未曾泯灭,他想要将端子星占为己有。一次安纳克里昂星收获了一支装载高科技但受损严重的银河帝国星舰,他们想让端子星来修星舰。假若基地不肯修,他们便发起战争;假若基地修了,他们便借助这艘强大的星舰向端子星发起战争。哈定已然年迈,他同意给他们修星舰。但这一行为引起了国内某些势力的不满,怀疑哈定已经倒戈向了安纳克里昂星,打算从他手里夺取政权。在内外夹击下,一场战争似乎不可避免,修星舰不过是延缓了战争开始的时间。

星舰修完后,哈定奔赴安纳克里昂星祝贺其国王成年。在安纳克里昂星,哈定被星球上的当权者软禁了,而侵略的星舰已经开赴端子星。哈定利用之前埋下的科技宗教的力量,让安纳克里昂星国内民众对当权者充满不满,认为此举是忤逆神权。而操控星舰的都是曾被派向端子星学习的传教士,他们对端子星天赋神权的意识更加强烈,星舰被控制在了宗教掌有者的手中,安纳克里昂星也被掌控在信教的民众手中,而宗教的掌有者就是端子星的当权者——哈定,一场不流血的战争结束了。谢顿的影像在这次危机结束之后再次出现,大概就是说,地基在每次危机出现时,都会按那条唯一的路走下去,直到千年计划实现,建立新的帝国。

哈定的年纪已经等不到第三次危机了,下一任出现的基地英雄是马洛。当时,基地已经发展出了行商的行业,即向其他星球兜售技术。马洛是行商长。基地一直沿袭的是哈定的科技宗教控制的方式,控制其他星球。等到了马洛这一代,他决定摒弃宗教控制的方式,将本来以赚钱为目的的行商,转变成用经济贸易来控制其他星球。(文明的进化史?)新事物在一开始出现的时候,总是容易遭受质疑的。果然,马洛的主张受到了政治对手的反对。

这时候,第三次危机也悄悄到来了。科瑞尔星球是一颗跟端子星存在众多冲突的星球,他们严格限制行商活动,甚至严禁传教士入境。但在行商的不断努力下,端子星还是将核能销售给了科瑞尔,用核能包装了他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得科瑞尔星球的居民们过上了更便捷的生活,端子星也在贸易中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科瑞尔跟基地的矛盾始终是存在的,他们在银河帝国的军事援助下,发动了对端子星的攻击。此时利用各种手段已经成为了基地领导人的马洛,对科瑞尔的攻击一直采取了退避的策略,目的是不想正面迎战引起银河帝国的注意。当然这种消极应战的方式引起国内的不满,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强。当然,马洛对结果早已胸有成竹。因为前几年对科瑞尔的贸易输出,早已宣告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在战争期间,端子星停止了对科瑞尔的技术支持,科瑞尔星球上的居民刚开始能够为了战争忍受各种不方便。但随着战争的持续,科瑞尔国内的反对声音将越来越强,最终本国民众将会施压,今早结束战争。这场战争结束之后,马洛的领导地位已然稳固非常了。

至此,谢顿、哈定、马洛,成为了基地人民的三位英雄。

听说阿西莫夫在写基地系列时,借鉴了《罗马帝国衰亡史》。读这本书,似乎能瞥见世界文明的发展史,那些各国利益的角逐、社会的变革、经济的演变,读来感觉跟生活都很贴近。架构是虚空的,发生的事件又是“真实”的。诶,读完只觉得任重而道远啊。

最后是摘录。

“观看繁星闪耀的光辉,欣赏星团展现出难以置信的朦胧,好像一大群萤火虫永远禁锢在一处。”“帝国的覆亡是一件牵连甚广的大事,可没有那么容易对付。它的原因包括官僚的兴起、阶级流动的停滞、进取心的衰退、好奇心的锐减,以及其他上百种因素。”“我们见到的只是表面的强盛,仿佛帝国会延续千秋万世。然而检察长大人,腐朽的树干在被暴风吹成两截之前,看起来也仍旧保有昔日的坚稳。此时此刻,暴风已在帝国的枝干呼啸。我们利用心理史学来倾听,就能听见树枝间的叽嘎声。”

“每个人学到的都仅仅是极零碎的片断知识,无用又无益。知识的碎片起不了作用,也不可能再传递下去,它们将遗失在世代交替的过程中。”“为什么科学家都是九流的行政人员。或许只因为他们惯于处理弹性较少的自然现象,而不懂得如何应付善变的人心。”“从头到尾,你们不是依赖权威就是仰仗古人——从来没有自立自强。”“这无异于一种病态——一种条件反射,遇到需要向权威挑战时,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完全关闭。”“光明磊落总有好处,尤其对那些以卖弄玄虚著称的人。”

“每次遇到危机时,我们的行动自由便会受限,只剩下唯一的一条路可走。”“只要在战略性的地点,实施战略性的销售,就能在宫廷里建立起拥核的派系。”“任何宗教,出发点都是诉诸信仰和感情。

如果将xx当成武器,那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这种武器不会反过来伤到自己。”

《基地》的读后感 篇4

基地系列是阿西莫夫最主要的作品,他的其他一些名作如我与机器人因为也在同一个世界设定里,有时算作基地系列的一部分,让这个系列变得很庞大。第一部发表于1951年,在科幻小说里算是很古老的作品了。因为太早,所以对科技的描述现在看来已经有点偏了,不过不影响阅读感受,因为基地系列的故事核心是人和历史,唯一的科技核心是一种虚构的数学,所以作为科幻小说很难得的放在任何科幻设定里都一样好看。

引子开始在一个叫银河帝国的地方。。。这种星球大战的感觉是怎么回事。。。是一个只有人类存在的占据全银河的社会,文明发源地因为历史太久已不可考。有一位叫谢顿的学者发展出一个统计学/社会学分支叫心理史学,在人口足够大的前提下可以有一定准确率的预测出社会的未来状况。然后他和这门科学的其他学者意识到帝国不可避免的要在几十年内开始进入衰退,并对人类文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科技会失传,人们会陷入混乱恐怖的黑暗时代,直到数万年后才会有下一个帝国达到现在的水平。于是他向统治者进言,帝国的衰退是无法挽救的,但是如果按照他的规划建立两个只有数万学者和他们家人组成的Foundation,在帝国完全衰退前编写完一部百科全书,就能保存人类文明,并把过渡的黑暗时期缩短到一个千年。两年后谢顿就老死了,故事也正式开始于50年后的其中一个基地,位于银河边缘的端点星。一千年整后,端点星成为第二帝国的首都。基地三部曲描写的就是这千年中的前五百年。 基地我最喜欢的地方,是有历史感。虚构小说能写出这种感觉的不多。历史在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里迅速的前进,一章里拯救基地的英雄在下一章就已老去或者作古,而下一代的人物们会传颂他们的事迹,引用他们的名言。唯一称得上主人公贯穿故事始终的技术宅谢顿,只在引子里露了个脸就死了,之后就只是作为历史的一部分出现。这个引子还是作者后来集结成书的时候补写的。这种江山代有才人出的设计让整个系列充满沧桑感,气魄很强大。历史感除了时代的更迭速度,还有反复强调的历史的必然性。每个危机的出现都是谢顿计算过的按历史必然出现的情况(至少在误差不严重的时候),目的是逼迫基地的人们作出那唯一的可以使基地突破危机的选择或变革,使得基地可以继续精确的沿着设计好的道路前进。

另一点是社会真实感。书中描述了帝国分解后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各种组织形式,经济状况,科技水平。虽然没有很刻意的详尽描述,但是提到过的细节都真实可信。封建王国,教会,民主市政府,自称人民朋友的独裁者,商人协会,都在像样的运转着。

《基地》的读后感 篇5

这是我心中最优秀的科幻小说系列。虽然我到现在为止,只看了它的第一本,但是仅仅是在第一本中,他就已经将自己对于科技、政治、人性以及想象力的控制展现得淋淋尽致。

我一直认为一个优秀的科幻小说家首先得是一个优秀的小说家。科幻只是表面的一张皮,小说家使用科幻元素来为自己的理念或者说主旨的展现而铺路。显然作者非常好的做到了这一点。小说里的人物性格完全没有一般科幻小说家的那种脸谱化,文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类似于引文中的那些对于现实世界的讽刺。我很喜欢这种文风,读起来既不会觉得枯燥学术,也不会觉得肤浅。小说开始于一门很有趣的理论--心理史学。在这套理论真正的奠基者谢顿的介绍中,提出他刚接触这门学问的时候,心理史学只是一组含糊的公设,而在他手中,它成为一门深奥的统计科学。

小说中,谢顿通过这套理论预测了银河帝国的崩溃,同时也预测到了第二帝国后来该如何复兴。如果是我小时候看到这本书,我肯定会觉得,哇,这本书讲的东西是什么东西啊,虽然我完全不知道,但是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但现在看时,我却觉得理所当然。甚至于很有可能在以后,这本书就如同凡尔纳的小说一样,已经不再是狭义上的“科幻”。因为人们已经将它们实现了,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这套理论已经开始稍微展现了自己的威力了。对,就是那些人说得玄乎其乎的大数据计算。只要数据够多,总能预测事物的走向与未来。广义上来说,的确如此。一个个的人类个体的行为比较难以预估,因为每个人都有那么多独特的点。但一旦涉及到极大数据的人群时,人就类似与群蜂一样,变得那么地趋于一致。

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商品,什么样的人,喜欢看什么样的书,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对象……乃至于,我们人类选举的结果,政治的走向……如果数据够多,关于这些事件的预测,我相信未来都是可以实现的。而且精确度会越来越高。不过有趣的是,当我们人类每个人都知道预测的结果时,很有可能历史就会被改变。

这里有点类似于薛定谔的猫了,如果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那么未来极大几率就如同预测的那样……想到这里,似乎没那么悲观,但是有点不甘心。如果我知道自己的未来,自己现在会做什么呢……想到了,就去做吧。

最后的最后,其实命运最终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即使是只蚂蚱,也要跳出自己的极限。

《基地》的读后感 篇6

基地是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

它并不像《海底两万里》那样,写的长篇大论。基地是出自大师一阿西莫夫之手的外国小说。我看了看,只匆匆一翻,就相信内容不如书名诱人。对我的浅薄的趣味来说,《基地》似乎是本枯燥无味的书,我看不到什么关于仙女和妖怪的事,只有书页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似乎没有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直到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手头空空的瞬间,我的脑海里有一若隐若现的身影浮过,我仿佛忘了它的存在。它又太耀眼了。

是因为它既渺小又伟大吗?是因为它内容吸引眼球吗?是因为阿西莫夫把他的小说写活了。写生动了,使人一读就能懂,使人在茫茫然间就能感同身受。也有可能是小说震撼了我,基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探索宇宙的行程,以及对大千世界的向往。这份想要了解的热情与激动,更是小说的特色所在。不仅写出了人类的贪梦和无知,更加丰富了人村的类伟大的传奇,这这点太不容易了,我正是被这一点所吸引的,所迷住的。

基地详写了人类想要改造丸,想要拥有超前的技木和殖民的梦想,不是冲动了事,只是想去尝试,想去拼搏。与银河,帝国做斗争,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曾经明净的天空,灿烂的太阳一去复不复返,人类的未来只好依靠“预言”,从此给占卜:师一个机会,从此这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这本小说给人带来一种不知所措的心理,作者在有些内容上写得毫不在意,但还是用显然意味深长的语调补充。真大愧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他想的方方面面,很全。从古至今,既通俗又大方高雅。然而他本人是一个看似严谨而实则风趣幽默的人,他尽情挥洒自己的诙谐搞笑的天赋,他甚至还写过一部记载笑话的书集一《笑话集》。

我本人认为这本书的裁体和《海底两万里》有类似之处,它们同样讲述了关于人类追求的,渴求的。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呢?

如果你是科幻小说的迷,我建议你先放下你手头的一切,趁天空还明净,太阳还灿烂,你不妨好好地回头欣赏一下《基地》这部作品吧!

《基地》的读后感 篇7

很久没有迷恋一部小说了,《基地》系列让我重新发现了阅读的乐趣。

在印象中,科幻小说很少以“数学”作为故事的根基的,一般的科幻小说家都小心翼翼的避免碰上数学这个麻烦的题材。

而《基地》正是以数学作为整个小说的基本线索,尽管在小说中,阿西莫夫称之为“心理史学”,一门从来没有过的,似乎永远也不可能有的学科。

“心理史学”本质上是一门通过数学的方法预测人类历史的学科,而人类历史在概念上体现为每个人的心理行为的总和。“心理史学”的基本原理是基于热力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即尽管个体的行为是随机的,难以预测的,但是这些个体构成的总和,在统计的意义上,是可以预测的。

统计预测的基础有两个:一个是样本空间足够大,使得个体的行为足以被忽略,另一个是预测的结论不被统计的个体所知,否则将影响个体的行为,从而使得预测失效。

从现在的科学发展来看,所谓的“心理史学”当然是不可能出现的。“心理史学”依赖的基础是决定论的分析方法,适合简单的系统。但是,对于一个由人的心理行为构成的复杂系统而言,这种方法难以适用。

复杂系统最直观的说明就是所谓的“蝴蝶效益”:初始状态的微小差异,在一定的条件下,将通过不断的扩散,从而完全改变系统的结果。

对于心理史学而言,这意味着个体的行为不再是可以忽略的。事实上,阿西莫夫后来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基地》的读后感 篇8

银河纪元12020年,哈里·谢顿,这个年仅32岁的数学家开创了一门全新的学科——“心理史学”,这门学科并不像它的名字,它既不是心理学,也不是史学,它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虽心理史学能够拯救,但一切都太晚了。谢顿为了把帝国毁灭后三万年的黑暗时代压缩成一个仟年,他在端点星——一个位于银河旋臂的最前端的荒凉的行星上安排了十万人编著《银河百科全书》,这就是第一基地,他们在以后的一个仟年中拥有最尖端的科技,甚至超过帝国。

得益于谢顿,以后的300多年第一基地顺利地度过,但“骡”的出现差点让整个谢顿计划崩溃。第二基地——一个以精神力量突出的团体,是谢顿计划的核心——对第一基地的帮助暴露他们自己的存在。此后的200都多年里,第一基地都潜心铲除第二基地,以他们最顶尖的科技与智慧,在他们自以为成功时第二基地早已遍布他们的生活。

基地纪元498年,银河未来的命运决定于某人一念之间,这个就是葛兰·崔维兹。他必须在第一基地,第二基地与盖娅之间做出银河未来由谁主导的决定:由第一基地创建的新帝国将会逞领银河进入科技昌明的世纪,却会像第一帝国那样摧毁在战争之中;由第二基地指导的新帝国将能确保人类的永久和平,却因此成为了一个父权制帝国;而以盖娅为蓝图的盖娅星系则会是个心灵共同体,所有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一个良善的整体。崔维兹直觉地做出了选择,但却无法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他怀疑宇宙中还藏有更强大的操纵力量。崔维兹相信地球是解开所有谜团的关键,因为地球是人类的起源母星。奇怪的是,银河中有关地球的资料全都神秘消失。

《基地》的读后感 篇9

之前周末时,通过阅读不同的课外书籍,我对祖国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也更加热爱我们的国家。这个暑假我阅读了《神秘的基地大科学装置》这本书,越发觉得祖国真是了不起。

众所周知,中国有很多高科技装备,如高铁、5G网络、航天等科技都领先国际。其中,有一个大科学装置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简称BEpC),它是我国第一台高能加速器,在199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这台加速器由长202米的直线加速器、输运线,周长240米的圆形加速器(储存环)和高6米、重500吨的频谱仪、储存环同步辐射实验装置等几部分组成,占地面积57500平方米。上述仪器经过一系列建设和改良,已在高能物理研究方面取得了多项国际领先成果......

读了《神秘的基地大科学装置》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新中国从苦难中走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勇于奋斗、勇于创新、勇于挑战自己,铸就了今天的辉煌。我为祖国自豪,我为人民骄傲。

作为一名新时代学生,作为建设祖国的接班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去刻苦读书、苦练本领呢?因此,我暗下决心,一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培养健全的人格和体魄,不负韶华,为伟大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努力奋斗。

《基地》的读后感 篇10

《基地》的读后感 篇1

《基地》讲得是银河帝国从繁荣走向衰弱的故事。作者以他天马行空的想象以及深入的研究写下这一本书。书中,作者细致刻画了人物的特点与性格。比如哈定,他不完全相信权威,而是会自己独立思考,提出疑问,从哈定说的:“这无异于一种病态——一种条件反躲,遇到需要向权威挑战时,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完全关闭……”这一段话中就可以见一斑了。

《基地》中对未来的科技以及人物的描写,使我感到惊叹。当时的整个银河系中,居然有将近二千五百万颗住人行星,而且在川陀,竟然住着一位开拓了“心理史学”的伟大的数学家——哈里·谢顿。谢顿可以推算出未来所发生的事,他推出在未来,川陀会毁灭。作者在描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用上了百分率,更让人感觉到这个科幻故事的真实性。

作者阿西莫夫的对未来事情的大胆想象与细腻的描写让我感觉到这些未来的事情仿佛就近在眼前。帝国从繁荣走向衰败,以前曾发生过的事情,在未来又“故伎重演”,这是因为在未来人类还是一如从前的贪婪,依赖。作者通过书写的方式,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新奇的科技发展,也让我们看到了现代社会及人类的不足之处。

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新奇有趣,而且有一个特殊的写作手法也让人感到新奇。那就是作者在书中插入的《银河百科全书》,让这个故事更加完整。

《基地》里的情节,描写及写作手法,让人难以忘怀,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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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你整理了以下的“《兔王读后感》”,每个人读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都会有不尽相同的看法。写读后感时要简化原文部分,着重突出情感与感悟,好的读后感当中应该包括哪些要素呢?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兔王读后感 篇1

动物王国里有许多的故事,这些故事都能给我们带来许许多多的感悟,我的暑假就是在动物的故事里度过的。

放暑假了,爸爸带我到书店买了一套沈石溪著的关于动物故事的书。因为我特别喜欢小兔子,所以关于兔子故事的书我看了许多遍,这本书就是《兔王绝唱》,读完之后,我被书里的主人公“圆点点”深深的打动了。

圆点点是只雄性小兔,在它三个月的时候不幸落入母狐狸的爪中,被当做小狐狸的玩具,但是以它的机智盒勇敢,不仅咬掉了小狐狸的半个鼻子,而且成功的逃脱了狐狸的魔爪。

回到家后,因为身上有狐狸的味道,遭到了母亲和姐妹们的拒绝,而在她们遭遇到银环蛇的时候,圆点点奋不顾身的和银环蛇战斗,保护了母亲和姐妹们。

当被母亲赶出家门后,没有消沉,因为英雄救美,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在草原上的野兔被狐狸和老鹰屠杀的时候,它又和侵略者战斗。最后战胜了它们,成为了草原上兔王。

机智,勇敢,感恩,不畏困难这些品质都在圆点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从它逃脱狐狸的魔爪,看到了机智。不计前嫌的帮助母亲和姐妹们战胜银环蛇,看到了感恩。和老鹰,狐狸的战斗,保护草原上的野兔,我想到了,勇敢和不畏困难。这些品质,给我的学习和生活上都有很大的帮助,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管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会想到圆点点,要学它那样以顽强的意志和精神去战胜困难,去攀登一座座“高山”。

兔王读后感 篇2

兔子在人们眼中通常是一种胆怯而又弱小的动物,而今天,一本书改变了我对它们惯有的看法。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圆点点的小兔子,在弱肉强食的荒原丛林,生命脆弱,命运无常,不幸被母狐狸抓走,沦为小狐狸的玩物,面对不是玩具却胜似玩具的圆点点,小狐狸玩的不亦乐乎,它们残忍地啃去兔子的绒毛,被逼急的圆点点无法忍受欺凌便奋起反击,咬掉了一只小狐狸的鼻子趁机逃脱回家,却因为一身狐味和丑陋的相貌被妈妈和兄弟姐妹嫌弃,后来它在洞外驱走了银蛇,保护了家人,又流浪到阿斯特草原,历经艰辛与磨难,找到幸福,不巧遇到当年那只红狐,它凭借自己的勇敢机智战胜了狡猾的狐和鹰,成为了新一代的兔王!

纵观中外名人,他们无不都克服了自己的缺陷,凭借顽强的毅力而成功。海伦凯勒87年生活在无声、无光的世界中。在十九个月时因患脑充血和胃充血而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她完成了一系列著作,并致力于为残疾人造福,建立慈善机构,1965年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二十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张海迪,5岁患脊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从那时起,张海迪开始了她独到的人生。她无法上学,便在家自学完中学课程。她还自学针灸医术,为乡亲们无偿治疗。后来自学多门外语,当过无线电修理工。自学了大学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并攻读了大学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在残酷的命运挑战面前,张海迪没有沮丧和沉沦,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对人生充满了信心。

书捧在手心,内心却极不平静。不禁想起了刚看到的一部电视纪录片,电视里采访的三个侏儒女孩的事迹:由于先天性身材矮小的缺陷、在成长期间她们饱受同学的讥笑、冷漠和排斥,遭受世俗的偏见、非议不公,面对种种不堪的打击,她们勇敢地与命运抗争,有尊严地笑对人生,她们以顽强的个性、顽强的心智和充满感恩的心收获了真爱,拥有了自己喜欢的事业,活出了精彩。这一切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弱小并不代表懦弱。

对于胆小而又腼腆的我,总是受着家人的保护,过分依赖亲人,今天圆点点小兔子的行为成了我的榜样。我要摒弃自己的缺陷,学会面对困难和挑战,不畏惧、不退缩、不低头,学习在悲伤环境中积极应对,努力适应、尽可能地磨炼出一个不一样的我。

兔王读后感 篇3

前几天,我和妈妈在书店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兔王》。回到家,我随意翻看了几页,发现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我被其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安卡拉兔的传奇故事。这只安卡拉兔是一只被饲养的家兔,有一次,无意之中它被牧羊犬扔到了墙外,从此开始了它的流浪生活。第一次遇险,它结识了野兔,度过了它在荒野的第一夜。此后,它又陆续遇到了狐狸、黄鼠狼、毒蛇、花面媚等各种凶恶的动物,也遭遇了火灾、泥石流、寒冷和饥饿的袭击。面对一次次的凶险和困难,它没有退缩,而是利用自己灵活的身躯、矫健的步伐、本能的智慧和良好的运气,一次次死里逃生,成功脱险,侥幸生存下来。后来,一次意外使它幸运地当上了电影演员,最后它结了婚,生下了一群可爱的宝宝,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野兔的生活习惯。比如:兔子用锋利的前爪挖洞居住;它们一般以地瓜、野果、草根和树叶为食;它们本能地分辨出哪种动物是天敌,哪种动物是同类;也能辨别出哪种食物有毒,哪种食物能吃;它们飞奔跳跃速度很快等。

读了这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生会遇到很多困难,这些困难都需要我们自己去解决。因此,在困难面前我们要勇于面对,不屈不挠,想办法战胜困难。在学习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拦路虎,我们应该开动脑筋,一个一个地把它解决掉。这样,学习成绩就能慢慢提高。

兔王读后感 篇4

《兔王圆点点》讲述了一只叫圆点点的小雄兔的艰难成长历程。

圆点点三个月大就被母狐狸抓住,带给小狐狸当玩具。四只小狐狸啃光了圆点点的兔毛,变成无毛兔的圆点点没有慌张,趁母狐狸睡觉的时候咬掉了一只小狐狸的半只鼻子,并逃了出来。又经过长途跋涉回到了自己家,但圆点点没有想到的是,它回家不久又被妈妈抛弃,独自在阿斯特荒原漂泊。勇敢的圆点点从猎人手中救出了娥娥,又与娥娥结为夫妻。过了几天,阿斯特荒原的野兔遭遇了很大的危机,凶残的狐狸联合狡猾的老鹰想要残害兔群。圆点点机灵的与它们周旋,击败了这两个“盟友”,成为了新一代兔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圆点点深深地吸引住了,圆点点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胆怯。面对强大的对手没有束手就擒,而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成功的从母狐狸的巢穴逃脱了。读到这里,不禁让我想起自己。前段时间,爸爸妈妈带我去爬泰山,那天天气十分闷热,爬了一会我就累得满头大汗,怎么也爬不动了,于是就放弃了。现在想来非常后悔,如果我能像圆点点那样不畏艰险、奋勇向前,或许就能爬到山顶,观看日出和山顶的美景了。

通过这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的时候,应勇敢面对,坚持不懈,才能战胜困难。这就是圆点点教给我的。

兔王读后感 篇5

兔子在我眼里一直被视为软弱的象征,但是,读完这本书,我的看法大有改观。

《兔王圆点点》讲述了一只名叫圆点点的兔子,不幸被一只母狐狸抓走了。但是,它用它的智慧,从狐口逃生了。回到家后,虽然为家人赶跑了黑蟒蛇。但是,因为,它的毛被小狐狸肯光了,它被妈妈抛弃,被兄弟姐妹们嫌弃,最终,还被赶出了家门。独自在草原流浪,但是,因为它历经生活中各种困难,变得正直、勇敢、善良、机灵。它在同伴陷入困境时出手相救;它还战胜了凶残的狐狸,击败了狡猾的老鹰。赢得大家的拥戴,成为新一代兔王。

圆点点的正直、勇敢、善良、机灵,令我佩服,但是,我最佩服的就是圆点点身陷困境,勇敢克服的精神。

记得在前几天,我在玩一个游戏名叫五子棋。玩了几盘,都输了,我十分沮丧。我赌气,再玩了好几盘,可是,都输了。我十分烦闷,不知怎么了,我突然,想放弃,以后都不想玩这个游戏了,虽然,我明知这样是错的。可是,我在心里仍然七上八下的,一会儿想继续玩下去,一会儿想放弃。怎么办,怎么办…… 我在心里使劲嘀咕着,想来想去,最终,我还是想放弃,当时,心里在想,放弃不玩多轻松呀!又不是一定要玩这个游戏的。玩别的也行呀!这样想,我的心里舒服多了。把电脑关了看书去了。

如今看来,当时的我,就是一个“失败者”我并没有向困难发起挑战,而是向困难低下了头。书中的主人公圆点点的不向困难低头,勇敢地面对困难,不软弱,也不气馁。再看看自己,一点点事情就放弃,真是惭愧!

兔王读后感 篇6

《兔王绝唱》讲述了一名叫圆点点的小兔子通过智慧侥幸从狐狸嘴下逃脱,回到家园后,迎接英雄的却不是掌声和鲜花,而是同伴的厌恶和嫌弃,甚至连亲情的大门也向它关闭了。

可怜的圆点点就这样成了阿斯特荒原的一只流浪汉,在一系列大自然的严酷考验下,遭遇同伴遗弃的圆点点成长为一只勇敢又成熟的雄兔。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它遇上了美女兔娥娥。兔娥娥被圆点点的机智勇敢吸引,最终成为了夫妻。在与兔娥娥一起幸福生活的同时,它凭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成功地打败“荒原魔鬼”——鹰和狐狸,成为新一代的兔王。

读完这个故事,它告诉我们:生活中不管经历些什么艰难和困苦,对生活都不要失望,对生命更不能绝望!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并克服。

为什么大家会厌恶侥幸逃离的圆点点呢?圆点点和兔娥娥又是怎么成为夫妻的呢?圆点点又是怎样打败老鹰和狐狸的呢?想知道答案,就快打开《兔王绝唱》探个究竟吧!

兔王读后感 篇7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兔王绝唱》,我一拿到书便如饥似渴的捧读起来。

《兔王绝唱》讲的是一只名叫圆点点的兔子,在仅8个月的时候被一只母狐狸抓住,可是母狐狸药的很轻,这圆点点百思不得其解,到狐窝后,母狐狸将它扔到小狐狸中间,原来是抓去给小狐狸当玩具。可圆点点无法反抗,只得忍受这啃咬。过来一会,母狐狸竟然睡着了,这就给圆点点一点生还之路,于是,它反咬一口,逃了出去。

回到兔子聚集地,或许是那股让兔子厌烦的狐的腥臊味深入毛孔,没有一只兔子去理它,甚至被妈妈拒之门外。就这样,一只兔子在荒原上艰苦卓绝的长大了。

后来,一对“狐鹰组合”出现在荒原,一代“兔王”杰黑皮就死在它们手下。圆点点为了拯救兔群,与“狐鹰组合”展开激战,为兔群除掉了心腹大患,成为“兔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强弱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今天的强者,如果骄傲自大,如果固步自封,就可能成为明天的弱者;今天的弱者,如果发奋图强,如果卧薪尝胆,就可能成为明天的强者。

兔王读后感 篇8

《兔王圆点点》讲述了一只叫圆点点的小雄兔艰难的成长历程。圆点点三个月大时就被母狐狸抓住,带给小狐狸当玩具。四只小狐狸啃光了圆点点全身的兔毛,变成“无毛兔”的圆点点没有慌张,趁母狐狸打瞌睡时咬翻了一只小狐狸,又经过艰苦跋涉回到了家,但圆点点没有想到,在它刚回家不久,又被妈妈抛弃,独自一兔在阿斯特草原孤独而坚强地成长。勇敢的圆点点,从猎人手里就出了雌兔蛾蛾,并与蛾蛾喜结良缘。但是不久后,阿斯特草原整个野兔群的生存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凶残的狐狸联合狡猾的.老鹰,一时间,阿斯特草原一片兔哭卯嚎。圆点点机灵地与它们周旋,击败了这两个所谓的“盟友”,解除了野兔群生存的威胁,。最后,圆点点赢得了大家的拥戴,成为了新一代兔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圆点点深深地吸引住了,以前我总认为兔子是一种懦弱的动物,但是通过了解兔王圆点点,我知道了它们是一种机智的动物,我学会了做人要勇敢善良,机灵正直,学会克服自己的畏惧。

这是圆点点教给我的。

兔王读后感 篇9

暑假已经过去一半,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阅读。今天下午我刚读完书正在整理书架的时候, 在角落发现了一本二年级看过的沈石溪爷爷写的——《兔王绝唱》。

在我的认知里兔子一直是一种胆小的动物,可我今天看了《兔王绝唱》里的圆点点,让我对兔子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里面讲了一只勇敢的小野兔圆点点因为调皮出去玩,被一只母狐狸抓住,把它当成训练小狐狸的工具,身上的皮毛都被啃光了,受到这么大的伤害它也没有放弃,趁着小狐狸得意的时候,它一口咬掉一只红耳朵狐狸半个鼻子,在他们大乱的时候成功逃脱了。因为被狐狸抓住的原因,它的妈妈和兄弟也不要它了,让它这么小就独自一个人在阿斯特荒原生活。如果是我遇到这种事,我肯定没有圆点点的勇气和胆量,平常我遇到一点小事,都是让妈妈帮忙解决,圆点点也不是过得一帆风顺,也有生活苦的想放弃的时候,还好它的身边有一个鼓励它的朋友明星兔,让它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候,并且成为了一代兔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如果以后遇到事情,一定要想办法解决,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才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遇到有困难的人,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就像明星兔对圆点点一样。

兔王读后感 篇10

《兔王圆点点》是著名作家沈石溪所写的一篇小说。它叙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只叫圆点点的兔子终身下来没多久就被一只母狐捉去当为教具,它的皮裘都被啃光了。尽管逃出来了,但变成一只无毛兔。尽管我们都不喜爱它,但圆点点没有悲观,通过自己的尽力,总算成了一只巨大威严的兔王。

读了这个故事,我理解这样一个道理:只需肯尽力,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假如你尽力了,但还没有成功,就阐明你还不行尽力。

这不由让我想起加拿大前总理——让·克雷蒂安。他从小相貌丑恶,说话口吃,由于疾病导致左脸局部麻痹,嘴角畸歪,说话总是歪向一边,还有一只耳朵失聪。为了纠正自己的口吃,他仿照古代演说家,嘴里含着小石子说话。后来他成功了,还连任两届加拿大总理。这让我理解了,只需持之以恒的尽力才会成功。

我今后就要持之以恒的尽力,要战胜一切的困难才干不断进步,只需尽力就一定会成功。我将来要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所以,从现在开始就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兔王读后感 篇11

本书包含《兔王圆点点》和《草莽英雄》两个故事。《兔王圆点点》圆点点是一只狐口逃生的小兔子,它被小狐狸啃光了全身的兔毛,又被妈妈抛弃,被兄弟嫌弃,独自一人在阿斯特荒原孤独而又坚强地成。

它受过生活的磨难,正直善良,在同伴陷入困境时出手相助,它勇敢机灵,智斗凶残的红耳朵狐狸,击败狡猾的老鹰。最终,它赢得了大家的拥戴,成为新一代兔王。

作品展示了巨蜥这种动物鲜为人知的行为密码,通过一条名叫绿顶点的母巨蜥奇特而感人的育幼过程,告诉亲爱的读者,有生命的地方就有爱,爱是生命进化和繁荣最重要的先决条件,即使像巨蜥这样的冷血动物也不例外。

书中讲的是一只叫03的笼养长毛兔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进入了荒野。刚入荒土的它,好比刚入职场的新手,不知所措。渐渐的,随着本能的苏醒,03渐渐学会了逃脱敌人的小技巧,夺食的秘诀,他还有了自己的洞府但不幸的是03被导演捉去成为了电影中必死的替身。在困境中它始终没有放弃对自由的追求,用自己的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难,逃脱了敌人的魔爪,最终回归到了自己的家园,与自己的亲人团聚。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透过03,我看到了对自由、对梦想的追求!

对比着其他长毛兔,人们认为它们高贵又可爱,便把它们都抓了起来,关在笼子里供人们参观欣赏,或花大价买走。在经历了一番挣扎后,于是它们便屈服了,甚至开始享受起这样的生活,忘记了在野外生活的快乐在柔软的草地上翻滚,与同伴尽情地玩耍。这笼子就像一座永远逃不出去的监牢,锁住了它们的身体,也锁住了它们对自由的向往。我觉得那些兔子已经变得毫无价值,因为他们被关在笼子里,每天都会有饲养员来喂菜叶,清理笼子,这使长毛兔变得懒惰还越来越笨,虽然人们把他们养得白白胖胖,可爱至极,但它们已经不是一只真正的兔子了,因此他们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己的梦想。相反,03更让我们肃然起敬!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的书,他会告诉你自由是多么珍贵!追求自由追求梦想,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精彩。

《兔王圆点点》描写了一只狐口逃生的小兔子孤独而又坚强地成长为一代兔王的励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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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心比心读后感范文【篇1】

今天,我读完《将心比心》这篇文章,不禁被深深地感动了。

文章主要写了阿姨给老奶奶开门和妈妈鼓励实习护士给她扎针的故事。文章告诉我们:生活中要将心比心,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在生活中,有一些好心人,会帮助一些有困难的人。我就见过这样的好心人。我就见过这样的好心人。还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去饭店时,有一位老奶奶坐在村前,一直看着我们吃东西。衣服非常破旧,上面有很多补丁。好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很可怜!被饭店的老板看见了,二话不说,出来吧老奶奶扶到饭店里。给了老奶奶两个馒头,一碗面。饭店老板等老奶奶吃完饭后,给了老奶奶一百元钱,老奶奶连忙道谢。老板说:不用客气,每个善良的人都会这样做。在我十四岁时,我和妈妈走丢了,我希望我的妈妈如果遇到难处,也会有好心人帮她!老奶奶说:小伙子你放心,好人会有好报的!众人看了,纷纷点头。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跑得太快了,一不小心,摔倒了,腿非常疼。忽然,一位叔叔走过来把我扶起来,温柔地问我:摔疼了没有?以后不要跑,就不会摔跤了!我说:谢谢!我没事。以后我会注意的。叔叔说:我可以把你送到路口。我说:好,谢谢!到了路口,我对叔叔说:叔叔,谢谢您了!叔叔说:不用谢,我有一个儿子,和你差不多大,我希望他放学摔倒的时候也有人扶他。

将心比心,让我们一起去关爱别人吧!

将心比心读后感范文【篇2】

前几天,我读了《将心比心》这篇文章,是由姜桂华写的一篇关于宽容的一篇文章。我体会到了:做人要宽容别人,不能遇到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通过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两个小故事,揭示了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启示我们要接受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熏陶。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小时候我和张丽韦在我家里玩耍,我们正在玩我的芭比娃娃,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抢一个最漂亮的芭比娃娃,我们两个人抢啊抢啊,砰一下子把这个芭比娃娃抢烂了,我见了,哇哇大哭,说张丽韦弄烂了我的芭比娃娃。我读了《将心比心》这篇课文之后,我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应该学会宽容。以后我决定,不能遇到一点小事就去骂别人,去说别人。

读完文章我体会到了:如果每一个人在与别人相处的时候,都能先想到别人,后想到自己,多替别人着想。那么世界上不但可以增加很多欢乐和气,而且可以减少很多悲剧和恨事。

将心比心读后感范文【篇3】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名叫《将心比心》,这篇课文使我感触颇深,终身难忘。

回忆过去,我才多么后悔,就拿一些简单的例子来说吧。我每次坐公交车的时候,有老人上车,我也不肯给他们让座位,我心里总想:公交车上有这么多人,为什么偏我给他让座位?还有几次我过马路,看见了正在过马路的爷爷奶奶,我也视而不见,不管不问,我心想:他自己又不是不能走,为什么非要有一个人来帮忙,再说了,马路上有这么多人,又不是只有我才能帮助他。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懂事呀!

这就正像本文的最后一段说得那样:“是啊,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将心比心就要以心换心。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善待自己,殊不知“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假如我们每个人不是被动地等待被爱,而是主动地关心爱护他人,那么,你就会处处得到别人的关爱。

如果我们人与人之间能将心比心,就会使人与人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就会让烦恼远离我们。

将心比心读后感范文【篇4】

昨天,我学习了《将心比心》这篇课文,让我明白许多人生哲理。

我读过这篇课文后我知道了奶奶去商店的时候,走在她面前的一位阿姨推开了沉重的大门一直等到奶奶跟上才松手。还有一次是我陪患病的母亲去输液,护士阿姨给母亲扎了两针都没有扎进去,妈妈却鼓励阿姨,第三针果然成功了。让我明白了拿自己的心去比照别人的心,遇事设身处地得替别人着想,要有宽大,有气量,不计较不追究的心。把一件事做的不好,要想得到别人的宽容和鼓励,就要自己先去宽容鼓励别人,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宣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日常生活中,在我们乘坐的大巴时看见老爷爷和老奶奶要主动让座,这就是一件好事,为他人着想。

当你看见一位老奶奶要过马路的时候,你就应该扶着老奶奶过马路。或者是你看见一年级的小妹妹摔倒了,你就要主动把下妹妹扶起来,就是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的意思。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善待自己,殊不知”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那么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添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将心比心读后感范文【篇5】

第二单元,我们学习了很多关于品德方面的课文:《中彩那天》、《万年牢》、《尊严》、《将心比心》。但我最喜欢的课文是《将心比心》。

这篇课文讲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奶奶给我讲她去医院有位阿姨帮她开门的事,当奶奶向她道谢的时候,她说:“我的妈妈和您的年龄差不多,我希望她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有人为她开门。”听了这件事的我,心里很温暖。第二件事是:我陪着患病的母亲去医院,有一位年轻的护士为妈妈扎针,扎了两针都没有扎上,就当准备我抱怨的时候,看见妈妈平静的看着护士说:“不要紧,再来一次。”第三针终于扎上了。妈妈对护士说:“我的女儿和你差不多大小,正在医科大学读书,她也将面对自己的第一个患者。

我真心的希望她扎针的时候也能得到患者的宽容和鼓励。”妈妈说的一番话让我感到不已。通过这两件事使我想到我的'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此种事情,比如:我在坐公共汽车的时候,我给老人和比我更小的小朋友让座,与此同时别人也给我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让座,是啊!其实在生活中每个人都将心比心,那么就会对每一位老人多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将心比心读后感范文【篇6】

这两件事都是讲的将心比心,让我联想到了一件事:有一天早上,妈妈给我端来水,拿着药,催我快点起床吃药。我非常困,还抱怨妈妈:“你不会把药放床头柜上吗?没看人家还没有睡够呢!”学了这一课,我感触非常内疚,妈妈一边做着饭,还给我端来水,怕把药弄脏了,就拿在手里等我,为什么我当初没有体会到妈妈的体贴,反而抱怨妈妈呢?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两件事:一件是奶奶去市肆时有人为她推开沉重的大门;第二件事是“我”陪母亲去打吊瓶,实习小护士扎了两针也没有扎出来,“妈妈”一句勉励的话使小护士在第三针中成功了。读了这两件事,我的心也像作者一样暖和了许久。将心比心课文读后感

是啊,就像课文末了一段所说的,“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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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荐]转山读后感模板,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转山读后感 篇1

转山:边境流浪者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这是我看过的最让我感动的有关流浪有关旅行的书本。这是心灵的对话,一路上的挣扎、坚持,只有真正体会过的人才知道,我也曾一个人背包去旅行,曾经对它抱有多么大的期望,然而现实告诉我没有那么简单,旅途中困难重重,一切你以为你不能解决的问题你必须迎刃而上,因为只有你自己,就必须要勇敢。在火车上生病,痛了很久很久,多次呕吐,恐惧的蹲在垃圾桶边抑制一阵阵干呕,尽管胃里早已空空如也。孤独的时候会想家,很想爸爸妈妈,但是都挺过来了,回来后笑着跟别人说看了很多美景,在火车上生了一场病,玩得很好就这样而已。那背后曾打消了多少次哭的念头,一直对自己说要坚强,一直小心翼翼保护着自己。梁文道说:“每隔几年,总有一本书会激起一代人出走流浪的欲望”,没错,这就是那本书。读这本书的时候,有多少次看多作者心里的挣扎油然而生一种熟悉的感觉,“可能失败,但至少我应该在失败面前看到过程”,一个人孤身在外,遇到困难有时就会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然后看着自己一点点克服,因为知道了最坏的结果,也就可以放手一搏了,看看自己到底能坚持到什么时候。一个人,靠自己;两个人,就会产生依赖……

转山读后感 篇2

那是离太阳很近的地方,那是离天堂很近的乐土,那是摄人魂魄的拉萨!傲立的雪山、白色的云朵,蓝色的湖泊,绿色的森林,神秘的玛尼堆,飞舞的玛尼旗,与转山朝拜的虔诚藏民融为一体,来西藏吧,这里可以荡涤你的思想,可以净化你的心灵!

很早之前就一直关注这部电影,期待已久了。

一个人骑行2000多公里到达西藏的旅程,这个崇尚自由的流浪故事令无数年轻人向往,震撼人心!整部电影,没有半句废话,看人情,看光景,看生命。生命,就是一场旅程。对于我这么一个喜欢旅游,喜欢自由的人来说,这部电影无疑是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人生,我也走过转山路,72拐的惊险让我不能忘怀。

整部影片给我最大的感触不是书豪那不畏艰难为哥哥完成他未完成的愿望的精神;也不是那路上朝拜者信仰的坚定;而是当剧情到书豪跟晓川大哥在山腰看梅里雪山的时候,很可惜,没有如愿,是晓川的话和他那虔诚的心让我很有感触,晓川说:我来3年了,依旧没看到梅里雪山。但是他依然坚定的来了,活着意义何在?晓川在一次次跋涉中抓住了生命的核心,医生说我找死,我觉得不对。我不想死,我热爱生命,所以必须走,必须走出去。

很欣赏晓川大哥幽默的话语:原来是你没诚意。这句话是在他脱光衣服后依旧看不到梅里而发出的一句感慨。那需要多大的毅力、多大的勇气啊。

不过影片很真实的描绘的进藏路上的艰险,真的是一句废话都没有,很精致。看完这个片子,想到某个朋友也是利用暑假从川藏线骑自行车去的西藏,他的朋友说当时他骑车时还被狼追。不过我的朋友不愿告诉我当时旅程发生了什么,刚刚在看这个影片的情节时,总让我猜想他当时的情景。

一路上有欢歌笑语,一路上有悲喜离合,一路上还有人间冷暖。书豪骑在路上,寻找价命值,完成自我。这不像是电影,更像是宗教,是一个你自己朝拜你自己的理想,你的信念,你的追求的机会。

转山读后感 篇3

从前并没有听说和了解过《转山》这部电影,没想到看完它之后会给我那么大的触动。《转山》这部电影不长,但做工精良,主旨感情明确,是一部不错的励志型电影。

所谓转山,就是对着灵性的大山反复绕走的仪式。转山者,必须舍去已身私欲,仅为他人祈福而行,这是藏族同胞的神圣仪式。被誉为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纯粹的关于在路上的电影。主人公张书豪的经历的挫折与坎坷对于在电影之外的我们其实是很难想象的,相信一心要为哥哥完成心愿的他在经历之前也没有能够充足的考虑,因为毕竟他还是带着一些鲁莽与草率的,但这个在我们看来似乎并不理智的男孩子最终依然到达了旅程的终点,完成了哥哥的遗愿,当然,也了却自己的一桩心结。

一个人骑行20xx多公里到达西藏的旅程,这个崇尚自由的流浪故事令无数年轻人向往,震撼人心!整部电影,没有半句废话,看人情,看光景,看生命。生命,就是一场旅程。这部电影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人生。西藏对于绝大多数身处钢筋水泥的都市人而言,就像那梦想的天堂,身体不行或者财力不够都去不了。但是影片一开始就从一个骑行人嘴里说出一句醍醐灌顶的话——“不要等到哪天在对方的葬礼上说,当时有去就好了。”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梦想,不少人也曾信誓旦旦地向别人说过要去这,要去那,而结果总在最后关头找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于是只能成为别人绚烂生活的羡慕者、围观者。人生长不过百年,我们没法确定的事情太多太多,年轻时何不寻找个一个契机让偶尔迷茫到想要逃离的自己,背负起一种信念、一种责任、一种执著,载着梦想,骑上一条自己从来没有想过的道路,去寻找未来,去认知自我。在这条道路上,也许荆棘密布,也许险象环生,需要我们不屈不挠,有勇气去坚持。在这条道路上,也许荆棘密布,也许险象环生,需要我们不屈不挠,有勇气去坚持。张书豪本不是一个勇气十足的男孩儿,和我们每一个人一样,也会胆怯,也会退缩,也会放弃。历经了种种后,他在山顶,面对着逆光中斑驳刺眼的阳光,伴随着空中飘着的色彩斑斓的风马旗,甩出那叠印着经文的彩色纸片,纷飞的纸片,然而也他终于可以尽情的哭了。这哭没有伤感,只有激动和喜悦,是难以言说,是热血澎湃。我想,这结果也将会是我们人生中努力之后的样子,所有的美好,是破茧所成的蝶。有过这样的过程,有过这样的信念,这足以让我们在最终停下脚步时热泪盈眶。什么都不必再说,有了这么纯粹的坚持,体验了这么真实人性,就足够美好了。

大多数时候,人们做事情都会冲着“有用”这一目的性去行动,当一个人抛开世俗中被人们认可的目的,仅仅因为想做而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就会被认为是疯狂或者不可思议之举,但这种时候,这个人,也许才是真正的、纯粹的为心而活!愿我们也能为心而活,做自己想做的事!

转山读后感 篇4

昨晚无意间翻到了电影频道,看到了刚刚开始播放的影片《转山》。影片的名字深深吸引着我,脑海里也马上有了疑问,山为什么会转呢?带着这个疑问,我看了完整部影片,才明白了这个转字的来之不易。在藏语中,转山本意是一种祈福的仪式,即朝圣者绕着大山不间断地行走,以肉体的磨炼还得心灵的平静。而把这个意义推而广之,则一切的旅行都可以说是转山。

影片很简单,只有一条线索:一个24岁的台湾年轻人张书豪,在寒意渐生的10月,为了帮助哥哥完成遗愿,从丽江出发,独自骑行穿越平均海拔超过3500米,近2000公里,落差起伏多次大于1000米高原之路。一路上他经历了穿越无人区、夜间骑行几乎掉下悬崖、八宿打狗、由于食物中毒而整整两天上吐下泻途中他一直在相信与怀疑之间摇摆,但最终决定走下去,因为他认为,就算是失败,也应该在失败面前看见自己是如何就范的。在自己的毅力和沿途众人的帮助下,他最终到达了内心深处最纯洁的地方拉萨。片中有一句台词引人深思不要有一天我们在对方的葬礼说,当年我们去就好了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心中有着无数的梦想,却被众多俗事束缚着,以为自己还有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却不知其实在一天天地虚耗光阴,无形之中离自己的梦想已渐行渐远,直到成为无法弥补的遗憾。张书豪给了我们一个榜样,影片开始时他是一个懦弱寡言的普通男孩,外表的清秀文弱让人不敢相信他的内心竟然会有如此强大的力量,随着他的渐行渐远,他的目光逐渐变得坚毅果敢,虽然他选择了一条异常艰辛的路,稍有不慎就会成为高原上的孤魂野鬼,但他凭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和不屈的斗志,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困难,片中有两次在他筋疲力尽时遇到了汽车,旁人愿意搭他一程,但他拒绝了,只是淡淡的微笑:谢谢,我可以。眉宇间的刚毅,让他充分展示了一个阳光男孩到成熟男人的转变。他的努力和坚决,终于让他完成了这项在常人眼中不可能的任务,作为回报,他见到了入藏第一眼看到就能给人一年好运的梅里雪山,来到了世界屋脊的明珠布达拉宫。

看完影片,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如果换成是我,我会有这么大的毅力吗?我想我肯定没有,做为80后的青年人,我想张书豪是我学习的目标,不为要有他一样的毅力,但至少要珍惜现在,抓住每一次机会,这样我的人生才会充实,才会充满挑战。

转山读后感 篇5

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看《转山》这部影片,反正我是看了,看的我热血沸腾,当然不是杀日本鬼子的那种,那种只是为了正义的伸张,而这种热血沸腾,是与众不同的,是震撼心灵的那种,它可以让你净化你的心灵,让你悟出更多的道理,如果有过那种经历,我相信,生命中没有什么事情还能难倒你。

当看到晓川掉入悬崖的那一刻,我的心真的震了一下,一个生命就此而差点结束,他让我明白做事情真的要很小心,不管你认为你有没有把握,现实生活中的我,总是觉得很多事情在我的掌控之中,可是未然,一切都不在手中。我总是想把东西拽在手里紧点,可是越紧它越掌握不住,人生亦是如此!

晓川还是活过来了,活过来了又继续上路,很佩服这种人,对于一种生活的狂烈热爱,是没有什么能够抵挡的住的。他说:喜欢路上的味道,喜欢去看那个雪山冰淇淋。扪心自问,我虽没有那种顽强的意志,但我也想能够走上那条路,静静的享受美好的风景,享受大自然的美好,净化一下自己浮躁的心!

那是一种挑战,挑战自我的超级表现,旅行,是自我的一种解脱,而骑行,则是对自我的一种救赎。看完之后,我觉得我此生不会做骑车去西藏这种危险的事情,更多的是对自己,对亲人的责任和牵挂,我没有那种勇气!本身我也是放不下的人,所以我坚信我会踏上那片土地,但不是通过骑行!

所以,我是打从心里崇拜佩服这些勇敢上路的人们,唯有遥祝骑行在进藏途中的兄弟姐妹们一切安好,祝你们平安。

有些事情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如果你真的想好了,就出发吧。

转山读后感 篇6

有一种单纯的感动,每一个人都值得拥有;有一种美丽的邂逅,每个人都想拥有;有一种感性的冲动,代表此时此刻的心情。看了《转山》,因为简简单单地一句话:在路上。我不敢用在路上这样神圣的词汇,我没有权利说什么自己也想要那样一种生活,我更加没有必要去长篇大论论述什么。但是,我想要写东西,就像那一种单纯的冲动一样,我仅仅是想要写一些东西。

因为一种简单的冲动而想要看这部电影。当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这也许又是一个狗血的为哥哥完成他没有完成的使命或者说爱好。我在想我是否应该关掉电脑去看书。但是我犹豫了一下决定看下去。它没有让我失望,或者更加确切的说给我带来了生命中另外一点曙光。因为面对死亡、分离、爱情、亲情的时候,我们显得那么的脆弱。但是那都不是我们停下来的理由,我们仍然拥有我们自己的梦想,拥有那样一种简单的信仰为自己、为哥哥。脑海中反复出现几个不完整的碎片。母亲说:他喜欢你。儿子说:她喜欢你。简简单单的他跟着朝圣者做着简单的朝拜动作,匍匐在地上,虔诚、简单、毫无杂念。我身上有七个钢钉,但是我仍然决定上路,他们说我这是找死,但是我想说那样一种简单的想要去路上的感情打败了一切,我仍然活着。这样简单的三个片段形成了我对于整部剧的感情基调,放下一些东西,拾起令一些东西。选择一些美好,放弃另外的风景。这就是《转山》,这就是我的感悟。

生活中的我们也常常会失去自己的方向,忘记自己的目标,甚至于连安安静静的生活也是奢侈的愿望。

梦想不是奢望,是星空中的光辉;

现实不是迷茫,是上帝对我们的考验;

雪山征服不了我们年轻的生命,

阳光给了我们美丽的希望,

一双腿、一架单车、一颗执着的心,

无论是豺狼、野豹、风霜、雪雨,

抑或是雾霭、刘岚、霓虹;

特大号的雪山冰淇淋是晓川的梦想,

为哥哥完成尚未完成的骑行是家豪的希翼,

所以他们可以坚持属于他们的梦想和勇敢;

空中飘洒着泥土的芬芳,

生命是用来精彩的,

梦想是用来行动的,

即使是死,我仍然要像烟火般绚烂。

转山读后感 篇7

《转山》是改编自台湾驴友亲身骑行西藏的经历后完成的小说,电影描述的是主人公张书豪为了完成逝去的哥哥的遗愿只身前往丽江,开始了从丽江到拉萨的骑行。这是一场人类征服自然超越自己的行动,也是一个很美好、很动人的故事。

骑行西藏是很多骑行爱好者的终极梦想,途中会经过很多艰难和困苦,对身体素质、意志、心灵都是一种考验,路上有着令人着迷的风景,也会遇上许许多多的人与事,这对电影来说,有着丰富的题材。电影上映之前,在旅游卫视的《行者》栏目,曾经用了几集来介绍这部电影的拍摄过程,整个拍摄过程遇到了许多外人想象不到的问题,例如胶片数据的丢失等等。看完之后,不禁对这部电影充满了期待。

然而当看到了这部电影之后,不禁有点失望,里面的风景的确很美,主人公在路上的遭遇也蛮坎坷的。虽然该片荣获了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艺术贡献奖”,然后在国内票房上却波澜不惊、惨淡收场。虽然作为一部文艺片,不能仅仅只用票房来衡量片子的好坏,但不能否认,票房也是片子好看与否的一个重要参数。票房为啥会这样呢,细细分析原因,如下:

1、导演明显是没骑过车的门外汉,影片中存在着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日程错误混乱,何时何地不分,电影随意的剪切填充镜头,剧组人员明显对于滇藏线、骑行、去拉萨这些重要的点缺乏足够的理解和感觉,或者说水平不够。骑行一个月的艰难、骑到一个地方的感动和最终到达拉萨的心灵震撼,影片完全没有体现出来。电影不够真实,连骑行爱好者们都要吐槽的话,就已经失去了最忠实的观众。

2、导演为了渲染效果,刻意增加了主人公骑行中遇到的困难,整部电影就像是一笔流水账,在细节上缺乏处理。导演就像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每件事只用短短的几个镜头就交待过去了,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想了解什么细节。影片中很奇怪的穿插了一段似有似无的爱情,可以叫爱情么?一个藏族寡妇,一个台湾学生,演绎了一场既没烟花绚丽还比烟花短暂的邂逅。这些都让人感觉到很扯。于是乎,又失去了一些想看故事情节的观众。

3、电影刻画人物方面也有所欠缺,主人公没刻画好,例如有啥梦想、有啥想法等等,都没有交待好,还没配角李晓川的角色来得有血有肉,让人印象深刻。

总的来说,不像那些瞎混几个角色、故事,搞一些特技来骗票房的烂片那样,这是一部有诚意的电影,可惜导演既不是骑行爱好者,也缺乏刻画细节的功力,没能拍出骑行在路上的真实感受。呵呵,还没《行者》介绍这部电影的栏目来得好看。

转山读后感 篇8

影片主角张书豪从丽江出发,独自骑行穿越平均海拔超过3500米,近2000公里,落差起伏多次大于1000米的高原之路前往拉萨。他只是为了完成死去的哥哥未能完成的梦想才做这个决定的,起初我的心里并不赞同他这么做,我觉得这并不是他喜欢的,他只是为了死去的哥哥一时冲动才做的这个决定。爱好旅行的人会把这个视为一段美妙的旅行,不管途中遇到什么困难他们都会很积极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张书豪一定不会,他的旅行还没开始,我就已经开始想象他在途中的沮丧与恼火。刚刚失去自己最重要的人,马上又要做自己不喜欢且又具挑战的事情。我想他这一路一定会很痛苦。

但慢慢的我开始改变我的想法了。张书豪,一个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每天宅在家里的大学生,在他即将步入社会前夕,不顾家人女友的反对,独自踏上前往拉萨的旅程。一路上他经历了穿越无人区、好友悬崖负伤、夜间骑行几乎掉下悬崖、在群狼狗的包围中逃脱、由于食物中毒差点丧命旅途中他们遇到很多好心人收留他们帮助他们,途中虽然艰险,但他并不孤单,他深深的感受到了世界的美好与爱。他从懦弱寡言到结识好友晓川再到一个人也可以和藏民共舞谈笑。这不仅是一次身体的旅行,更是一次心灵的旅行。

这是一个多么有意义的活动啊,不管他完成这段旅程的初衷是因为什么推动他这么做,但是他凭着自己的坚强意志完成了这段旅程,我想他会从此爱上这种活动的。回到台湾的他内心应该是充满了成就感的,经过这段旅程,他应该更懂得享受生命、享受生活了。

这部片子给了我很多启发,人一定要有目标,如果没有,那就让别人给你一个目标,不管你是否接受别人强加在你身上的目标,但只要你克服一切困难去完成了,你的人生就不会像从前那样浑浑噩噩没有方向了,慢慢的你会更自信、更懂自己,更明确自己该往哪儿走、怎么走。

转山读后感 篇9

有一种亲情叫做承担,有一种梦想叫做延续,有一种坚守叫做选择。由杜家毅导演、张书豪主演的电影《转山》向你深情讲述了一个年轻人骑车从丽江到拉萨的追梦之旅。影片中奇特的风景、艰难的行进、漫长的征途无时无刻不震撼着你的心灵,告诉你一个人的成长该如何学会坚强。

大四结束那年,哥哥去世了,一切来得太突然,对死亡、对失去亲人,我一直都没有概念,那之后的日子很难受,很难受,我想逃离,但又不知道该去哪儿,直到在哥的告别仪式上,我发现他的骑行日记,那是他计划很久但一直来不及出发的旅途影片主人公张书豪真诚感人的内心独白拉开了这次转山之旅的序幕,向你诠释着那段路途蕴涵的特殊意义。

一条坎坷的滇藏线,十一个海拔上千的地点,不期而遇的艰险,张书豪不顾恋人的反对和旁人的劝说,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这条充满未知的路。为了完成哥哥的遗愿,他坚定执著,无怨无悔。一路上,面临着重重困难,被人欺骗,高山缺氧,饥渴难耐,疲惫不堪这一切的一切几乎摧毁了这个年轻人永不回头的信念。庆幸的是,他遇到了好心大叔李晓川,纯朴善良的滇藏人,李晓川帮助他、陪伴他,滇藏人民热情款待他、为他祈祷平安这些再次点燃了他最初的激情,给了他支撑下去的力量。但命运总是让人始料未及,骑行中的一次意外事故,致使好友李晓川高位截瘫,惨重的代价让张书豪感到无助与彷徨,他一遍遍拷问自己:我真的该来吗?我的选择真的是对的吗?漫漫长夜,凄冷的风却给不了所谓的答案,只有独自忍受无边的孤独与恐惧,即使痛苦,也要坚持。

荒芜人烟的高原,无数次的打击和折磨,不得不去面对失去亲人的痛苦,好几次都使他陷入回忆的煎熬。我一定要帮你把路走完,这句誓言回荡在高山雪原之上,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张书豪用二十八天的时间做到了。因为我热爱生命,所以必须要走出去,路上的味道,我永远都不会遗忘。好友李晓川在信中表达了他的心声,对于张书豪来说,旅途就这样结束了,而李晓川的.话却是这段旅途最好的馈赠,也是送给他最值得珍惜的礼物。

二十八天,在时光的洪流中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却让脆弱不堪的人变得足够勇敢。

二十八天,跌跌撞撞,遍体鳞伤,却依然坚定地用生命走完了那段看似不可能的路。

二十八天,一路上遇到了不同的人,经历了不同的事,风风雨雨中,满满都是收获和启迪。

二十八天,理想与现实纠缠,最终是一个人实现了三个人的梦,是现实败给了理想的尊严。

二十八天诠释了一段路,每段路都是一次感悟,每次感悟都是一种成长的蜕变。年轻即出发,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做你敢想的,蓦然回首间,成功也许就在灯火阑珊处。

人生的真正意义就在于经历,成长总是会让你承受许许多多毫无征兆的磨砺。有些路注定要单独一个人去跋涉的,坚持自己的选择,靠的不仅仅是决心,还有对这个世界的相信。如果你想逃避束缚,寻求心灵的解脱,那就出发吧,行走在路上,遇到未知的一切,或许才知道自己原来可以这么坚强。

丽江,拉萨,一次转山之旅,一个年轻人的梦,历时二十八天,真的让人惊叹。

此时此刻,除了震撼还是震撼,流年似水,岁月如歌,我依然相信,最美的风景在路上,最好释放痛苦的方式就是保持对生活不灭的希望。

[荐]《飘》的读后感模板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荐]《飘》的读后感模板,带给大家。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飘》的读后感 篇1

对于《飘》,很多人应该都有听过或者是亲自读过。我很喜欢这本书,喜欢里边的人物,无论是勇敢坚强的斯佳丽还是机智果断的瑞特,又或者是外柔内刚的玫兰妮。

布兰妮是我十分佩服的女性。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我觉得《飘》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每一次阅读,都可能带来新的感受甚至启发。

站在周家残蚀的铜门旁,拨开历史的风尘,我轻轻踱进暗涩老旧的西洋门厅,踏着散落在地上深紫色破碎的绒幔,凝视几缕阳光艰难的穿越掉漆的窗沿,淡淡的投射在空空的壁炉上。几度春秋,几消红颜,都在那个雷雨之夜得到爆发。

短短的一天之内,三个人死了,两个人疯了,罪孽的、无辜的、纯洁的、错爱的,一起坠入了盛大的死亡。莫大的悲伤,隐匿在那个狂飙恣肆的雷雨之夜,以它独特的爆发方式震撼着人间。惋伤痛惜的同时,却有更深刻的东西在敲打我们的心灵,就像巴金先生说的:

“不错,我流过泪,但是落泪之后我感到一阵舒畅,而且我还感到一种渴望,一种力量在身内产生了,我想做一件事情,一件帮助人的事情,我想找个机会不自私地献出我的精力。《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雷雨》是这样的感动过我们。纵使曹禺把几十年的怨恨、两代人的情感纠葛都放在一天之内疯狂的倾泄,纵使太过极端仓促的情节让我们几乎窒息,纵使没有一个花好月圆才子佳人的完美结局……可故事并不显得冗长、虚假、无味,相反的,正是这种充满雷雨味道的写作特色,感染和吸引了更多的人。

《雷雨》最大的成功之处,莫过于结构上巧妙的设计。当天真的姐弟俩坐在医院的矮凳上奇怪的打量着身边奇怪的一切,他们不知道,这样一座宅子里曾经发生的悲戚的故事,也不知道几十年前那个暴雨肆虐、电闪雷鸣的夜晚——作者让我们在这样好奇而沉静的心情中翻开《雷雨》。然而,接踵而至的就是一串串错综复杂感情线索和若隐若现的身世的秘密。一天之内,作者如此巧妙的引爆了一个又一个定时炸弹,霎时间风横雨狂,地动山摇,在我们震惊和恐惧的同时又难抑对中国旧家庭和社会的愤懑。震恸之余,当故事又被拉回多年后的医院,当姐弟俩看见疯了的老妇人守望在窗前等待儿子的场景,我们心中不禁多了几分感慨和感伤。“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我们的情感在这悠长的尾声中得以升华。

《雷雨》是话剧,所以并没有繁复详实的人物描写。可是,每一个人物都个性十足,生动形象,仿佛他们真实的存在过,演绎过,而我们只是那个雷雨之夜的过客。周朴园、侍萍、鲁贵、蘩漪、周萍、四凤……闭上眼,就能触碰到他们的带着温度的灵魂。蘩漪,如此动人怜悯的女人,她的人生,注定了酝酿残酷的阴霾。可是,即使她懂得前方千万仞的深渊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她跳落,她也义无反顾,拼命的挣扎。是的,她做了太多“罪大恶极”的事情——可她仍然是值得赞美和尊敬的,因为即使在阴沟里讨生活,在龟裂的大地上生长,她依然充满热情,心高气傲。她是不幸的,但她是勇敢的,她有一颗强悍的心,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她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

我最喜欢的却是周冲。他虽是蘩漪的儿子,却没有母亲的辛辣与尖锐。他是单纯的,美好的,甚至可爱的。喝药那一次,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的权威与迂腐,在鲁贵家里,他才感受到被人侮辱的无奈,在最后,他才知道了母亲的面目和所有人的虚伪。他一直藏在梦幻的宝塔里,可是美梦一次次破灭,一次次失望的伤痛,都让他受到了毁灭性的惩罚与打击。她善良得想对四凤好,对母亲好——可是所有的人都在骗他,,让他彻底认清了人世和现实的丑恶。在那样的社会,这是他应有的惩罚。他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所以无辜的他和四凤一起死去。也许,死亡对他也是一种重生吧。

所有的一切,在雷雨夜雷雨般的爆发了。可爆发的还有更为深刻的东西——那就是我们对人生、对社会、对历史的反思。曹禺意在通过这篇《雷雨》激活我们心底的良知。他做到了。

拉动破碎的紫色绒慢,《雷雨》已轰然闭幕。周家不在,雷雨不再,可时间依然像砂轮一样向前,载着历史的沉思。

《飘》的读后感 篇2

《飘》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又坚强的女孩——郝思嘉,在经历了痛苦、战争和三次破裂的婚姻后,她终于明白了爱的真谛,但这时,她的亲人、爱人以及朋友已经离开了她,她决心一定要把爱人找回来……

书中的女主角——思嘉是一位美丽、骄傲、坚强而又勇敢的女孩,她为了让情敌们眼红、嫉妒,便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接着她为了拯救自己从小居住的庄园,甘愿嫁给了一个有钱的丑老头。后来,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但却不懂得珍惜,直到这份爱离她远去,她才豁然省悟。思嘉本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任性小姑娘,但是她在经历了母亲的死、父亲的精神失常、躲避战争的痛苦生活和炎炎夏日辛苦的劳作等一系列无法言喻的灾难后,她成熟了,长大了,早已不再是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了。她像母亲一样,可以把家事管理的井井有条。她爱自己所生活的这片红土地,她和土地一起饱受苦难,富有激情。在她身上到处都透漏出一种不服输,坚定不屈的精神,使得每个人都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

瑞德是一位成熟、稳重的绅士,他一直在暗中悄悄保护着思嘉。为了思嘉,他在疯狂的战争中舍命偷走了一匹马儿;为了思嘉,他尽最大的努力让她感到快乐、幸福;为了思嘉,他总是想方设法的挣更多的金钱来满足她的愿望。但是,幸福在一次接一次的意外中,一点一点的流逝而去,直到女儿邦妮的死亡才让瑞德明白,自己对思嘉的爱在岁月中早已消磨殆尽,尽管他以前是那么的疯狂,但爱情却把他折磨的筋疲力尽,苦不堪言。

《飘》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美丽、坚强的女人,她默默忍受着一切辛酸与痛楚。她是一个女人,却坚强到了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而她的美丽也在坚强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飘》是一部令人倾倒的小说。我们远不知道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还隐藏着一个如此美妙的故事。翻翻看吧,也许我们会收获到不少宝贵的真情呢!

《飘》的读后感 篇3

有一位女子,她复杂、独特,集女性气质与男性气质于一身,她接受的教育给了她雅的外表,亦步亦趋地遵循淑女风范,骨子里的反叛火花却不时地迸发出;她争强好胜,渴望得到一切,对得不到的东西有着强烈的欲望。她就是斯嘉丽,长篇小说《飘》的主人公。

斯佳丽的一生是叛逆的。为了报复拒绝她的艾希礼,嫁给了他的小舅子,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又嫁给了瑞德。身为一个女子,自己经商,还像男人一样风生水起,这是前所未有的,甚至可以算的上离经叛道。

她的一生又是悲惨的。丈夫新婚两个月便战死了;母亲死的时候她却因为战争不能见母亲最后一面;她的女儿邦妮也不幸去世;而当她最终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对她彻底失望并且离她而去。此时此刻,对斯佳丽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塔拉庄园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似乎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绝不仅仅是摧毁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废除奴隶制这样简单。从深刻的意义上说,它改变的是南方固有的价值观念、传统体制和生活习惯。它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这对南方人的心里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有的南方人如艾希礼,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生活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甚至还为已经无法挽回的过去,犹如飞蛾扑火,盲目地牺牲生命。这注定他们和南方一样成为历史的弃儿。而另一些人,犹如斯佳丽,克服了失败沮丧的心里,凛然面对残酷的现实,成为现实中不畏困难的强者,重新前进在生活的旅途上。南方正是靠这些人才重新站了起,恢复了新的生机。

斯佳丽失掉了自己真正的爱情,痛苦万分,但她相信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依然对明天充满信心。这种乐观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决定了她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在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坚定。

过去都会成为过去,未会更美好。生活需要这种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勇气和进取精神,不能灰心丧气,即使现在失败了,那又如何?站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不是吗?

《飘》的读后感 篇4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飘》的读后感 篇5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告诉了我——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位令我感到十分矛盾的女人,她争强好胜、贪婪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面对种种困难却又不屈不挠,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所改变的乐观、坚强。

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我的眼球,这里有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也有战争时期人们的生离死别。更重要的是一个女人所拥有的勇敢积极,以及在战争的压迫、恐惧下,人们的生活遭受摧残,过得艰难无比。

我曾非常的厌恶郝思嘉,因为她对战争毫不关心,心里想的除了舞会、郊游,就是围绕她的追求者。况且她的爱情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不齿的狡诈伎俩。她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刺激追求者与艾希礼,就与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结婚。两个月后,他战死前方,而她却毫不悲伤,甚至庆幸,为此我深感悲愤。

但当我读到过当北方佬要攻打思嘉所在的小镇上时,我对她的看法由衷地发生了改观。她冒着危险为媚兰接生,之后还要随着瑞德不顾形象地带着刚生产了的媚兰与黑妈妈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当时的社会混乱,没有钱。在我眼中原本娇生惯养、自私自利的思嘉,意外的坚强起来,承担了家里的重任,照顾媚兰、黑妈妈、痴呆的父亲等人,还要管他们的食物。况且,她最爱的母亲因为霍乱而死,精神和物质上的困难打击着她的心灵,这种接近能让人绝望的痛,慢慢地通过文字蔓延进我的身心,让我仿佛也深感悲伤。郝思嘉面对这样的打击却越挫越勇,坚强勇敢地面对,因为她说过:“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我再也不要挨饿了。”她不是一位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把所有的责任承担于自身。

若当我身处这样的境遇中,面对这样的打击,我也许会对生活充满失望,也许会尝试着躲避,甚至心灵完全被摧毁,被生不如死的生活慢慢折磨,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绝望而不会像她一样,承担家里的重任,所以,我被她的个性与精神深深吸引,对她产生真实的敬佩。

我曾思考过“飘”的含义,也许是因为许多人民的安宁生活被战争所打乱,所有的美好都破碎,虚无缥缈。从此,各自飘零,各自悲哀……

郝思嘉,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飘》,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后记

《飘》的读后感 篇6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飘》的读后感 篇7

一部伟大的作品,是能冲击心灵的封印,或给予解脱,或施与重压,令人欲罢不能。当它完整地呈现时,即便是低沉的哀鸣,也能给人一种向上的张力。你的世界与它的世界无声地融洽,其他的便都没了意义,又都有了意义。

而此刻,我的脑海又一次被它俘虏。那是在十二橡树身着翠绿色低胸礼服,魅力在空气中扩散的斯佳丽;是在几乎荒废的塔拉,用颤抖的双手扣动扳机,北方佬应声毙命的斯佳丽;是在木材厂黑暗、阴冷的财务间,倚偎在艾希礼的怀里,无声地落泪的斯佳丽;是在自己的第三个新房,眼睁睁望着真爱离去。仍然痴痴等待着明天的斯佳丽这样,她的青春在风中独舞,所有幻想在风中逝去,只剩下一个希望的躯壳,伴她等待着明天。

她是亚特兰大最最精明的女性,在商界穿梭,巾帼不让须眉,却在爱情上单纯得可怜,她爱上了一个幻象,用自己的青春和真爱偿得了他的真面目,却也永远地失去了一切虽然被永远停留在二十八岁的她仍然在追寻。

也许每一位读她的人都会喜爱她,即使她冷酷自私、虚荣任性的性格不可隐匿,但是她的身上散发的美丽绝不仅仅是外表,更是一种坚韧的品质,我们在书里看到了她的软弱和被逼的坚强,不由自主地都会心疼,而在她身边,离她最近的爱人却未能察觉。瑞特的爱一点一点地殆尽,于是最后他说,关于你的未来,我才不在乎呢,亲爱的。斯佳丽经历过肉体的残酷折磨,一次次都可以站起来与命运搏斗,但我想,这个时刻的她却是最无助。没有什么比失去一个灵魂的伴侣更痛苦。

爱可以战胜一切,同时又异常脆弱,它需要表达,它在当下。斯佳丽与瑞特,本当是历经重重磨难得以结合的一对,却是在最近的距离相离最远,终于使感情趋于干涸。瑞特希望的是事事迁就她,她就会真正属于自己;斯佳丽却从未有过安全感虽然她住着豪宅,驾着良马。瑞特的爱在斯佳丽看来成了无所谓、放纵,致使她从未理清自己芳心何许。瑞特把爱隐藏得太深,以致斯佳丽对存在感的感知薄弱,所以她另寻出路,仍开着木材厂,把灵魂寄托于他物,却少了灵魂的根基与最坚实的依靠。

不同于《傲慢与偏见》、《简爱》等,攀越多个山峰后山回路转柳暗花明,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部悲剧,《飘》的魅力在于有了无限多的可能性。我们扼腕叹息,同时深深希冀,在某一个平行时空,斯佳丽会追回她的所爱,让风之逝给我们的警醒,让斯佳丽与瑞特于风中曼舞,永不停止。

太多感动与震撼,于阅读闪现,难以捕捉,更无法用言语表达,姑且狭隘地将它局限于爱的范围,让这种无法用文字阐明的微妙关系有了某种借鉴意义吧!

《飘》的读后感 篇8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或郝思嘉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媚兰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媚兰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

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斯嘉丽始终没有找到和艾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艾希礼一直同媚兰在一起。思嘉是野宴上的焦点,但艾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思嘉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嘉丽轻而易举地把媚兰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德巴特勒(Rhett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德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

下午,思嘉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艾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思嘉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思嘉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思嘉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思嘉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

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媚兰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思嘉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思嘉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思嘉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斯嘉丽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德。现在,瑞德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德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德出了很多钱邀请思嘉作他的舞伴。思嘉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

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思嘉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艾希礼。

有一段时间,瑞德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媚兰同意瑞德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艾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

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思嘉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艾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斯嘉丽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艾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艾希礼将媚兰托付给了斯嘉丽。第二年年初,媚兰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德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艾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

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媚兰即将临盆,思嘉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八月底,攻城的炮声突然沉寂下来。传说邦联军己决定放弃这座城市。正在这个时候,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了。此时,亚特兰大城一片混乱,根本找不到医生。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斯嘉丽自己接生,保住了媚兰母子的生命。当天夜里,最后一批邦联军撤出了亚特兰大,北方军很快就要进城了,绝望中,思嘉只好求助于瑞特。瑞德用偷来的一辆破马车,设法把她和媚兰母子与奴隶送出了城,趁夜赶往塔拉庄园。

沿途的情景使思嘉恐慌万分。许多熟悉的庄园都被烧成了废墟,只有一些断垣残壁矗立在那里。经过一天的颠簸劳累,她们终于来到了塔拉庄园。出乎意料,塔拉的白色楼房却依然完好无损。但出来迎接她们的却只有老父杰拉尔德和一个黑奴管家波克;斯嘉丽的两个妹妹苏埃伦和卡琳重病在床,而她的母亲埃伦己在昨天离开了人世。年老的杰拉尔德几乎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

整个家庭的重担一下子落到了斯嘉丽这个只有19岁的寡妇肩上。全家除了自己和孩子外,还有老父、两个妹妹、媚兰和她的新生儿小博,以及庄园上仅有的三个黑奴,总共需要维持10口人的生计。这时她想起了那些孩提时期从父亲那里听到的故事,那些全凭自己的一双手开创家业的爱尔兰父辈们。

摆在眼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找到吃的东西。于是思嘉天天提着篮子到地里去挖,到废墟里去捡。她的两个妹妹都是五谷不分的娇小姐,苏埃伦娇生惯养不愿做活,而卡琳虽很懂事却体弱多病,是指望不上的,连三个黑奴也强调说他们从来只干家务而不会干田里的活。苦难的生活磨炼着斯佳丽,但也使她变得冷酷无情,家里的人都有些怕她。从这时候起,思嘉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决心恢复塔拉庄园昔日的风采:餐桌上摆满银质餐具、透亮的酒杯和丰盛的食品,马厩里拴着一匹匹骏马,车房里放着豪华的四轮马车,成群的黑奴在塔拉的田间采摘棉花

《飘》的读后感 篇9

而第三个男人,也是她最后一个男人,是我最爱的角色RhettButler。他粗狂不羁,永远挂着令人迷醉的坏笑,以及他调侃讽刺的语气,我更爱看他和scarlett吵架而不是肉麻兮兮的说一堆和他气质不符的情话。在唯利是图、愤世嫉俗的外表下,掩藏着的是一颗渴望带给Scarlett幸福的真心,他总是在最危急的关头出现,从容不迫的安排好一切,Scarlett一定是瞎了狗眼才没注意到这个一直默默在她身边守护者的黑马王子。Rhett常说他觉得他和Scarlett很像,那种英雄惺惺相惜的感觉何时变为轰轰烈烈的爱情了两人都茫然不知,但我一厢情愿的相信Rhett从一开始就爱着Scarlett,他之所以不愿娶她是害怕失去她,这也是Scarlett的悲哀,她太耀眼,太完美,让身边的人都不敢接近,说着一些敷衍的恭维话,却没有任何人敢付出真心。Rhett从开始就知道Scarlett爱着Ashley,他却还是选择交心,看来他不仅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更是因为他有一颗深爱Scarlett的心。所谓再热的心也会随着时间冷却,在Scarlett嫁给他之后表现出来她对Ashely余情未了,在Scarlett不停对他冷嘲热讽,对他们的女儿漠不关心,在他们的女儿骑马跌死后,Rhett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Scarlett,离开这片让他伤透了心的土地,因为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眷恋的了,从前他的女儿是他的全部,我还记得当他们的女儿出生的那天,他说:我终于拥有了一个全身心属于我的人。当时心好痛,Rhett处处为他人着想,自己脆弱的心却被自己最爱的人一次次伤害。同时Scarlett也看透了自己不是爱Ashely的,却不知从何开始已经爱上了Rhett,Rhett却拎着箱子扬长而去,冷冷的砸下一句:Youthinkthatbysaying:Imsorry,allthepastcanbecorrected?留下Scarlett在华丽却冷清的豪宅里嚎啕大哭。这一幕真是让人拍手称快。

另一个角色是我最佩服的,Melanie,Ashely的妻子,她才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文明的真正代表:既宽容、沉静、纯洁、知性,又能勇敢的面对困难,捍卫自己的朋友。用自己的勇气与信心感化着身边每一个人,她从不区别对待任何人,面对丈夫飘摇不定的心大度待之,还把Scarlett视为亲姐妹对待。可惜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她的临别遗言还是特意和Scarlett说的,她考虑到了每一个人。其实她那么冰雪聪明,又怎么会不知道scarlett喜欢她丈夫的事,却还嘱咐Scarlett在她死后帮她照顾她的丈夫和儿子。完美的大房形象啊,也多亏了她,帮助scarlett认清她真正爱的人是Rhett,可惜为时已晚。

电影很长,开头的字幕Acivilizationhasgonewiththewind却完美的总结了整部电影。所有的主人公在文明消逝的面前作出了不同的选择,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命运。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否则很多事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另外,电影不是happyending是极好不过的事,否则太cliche了,要看皆大欢喜的结局的同学千万别手贱看这本电影了。

《飘》的读后感 篇10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飘》的读后感 篇11

残阳如血,在乡间宁静的暮色中,一个女人站在空荡的房间里沉默着,无声地目送那个身影行远,没有一句苍白的语言。当她在决然中抬头仰望,希望却从她眼中星星地燃起,蔓延,漫过了一切。

她,永远相信明天!

我第一次把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本书的标题上如此之久——《飘》,无论是从汉字上的“飘”与“风”,还是原文的Gonewithwind,都是随风流浪,随风而逝之意。其中随风流浪的是斯嘉丽的命运,而随风而逝的是白瑞德对她的爱情。在美国南北战争的乱世风尘里,她的生命如同苇草般被风拔起,在风中飘荡。后来的电影译名《乱世佳人》,这只满足了吸引观众目光的需要,根本不如“飘”带有一丝悲哀的美感。

斯嘉丽绝对不是善良或有品德的人,她任性、自私,冷酷又不择手段。先后为了钱与虚荣心抢走艾希礼妹妹与自己妹妹的未婚夫,为了维持生活向白瑞德出卖自己,允许工头雇用犯人并折磨他们来获得利润。可她同时又是勇敢而坚定的人,在自己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帮助自己讨厌的梅兰妮平安生子,在战后满目疮痍的故乡像黑奴一样在毒辣的烈日下干农话,想尽办法,祷告上天,让家人不至于挨饿。

她是坚毅的,尽管战争推毁了她所拥有的一切,她却固执而拼命地在伤痕累累的大地上活着。她顾念着家人,能放下自己曾经的小姐身份,跟奴隶一起下田,也体现了她对人世的执着与顽强。人总是渴望生,尽管许多时候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但人本性中对未来的希望,对明天的期望永不死去。

在烽火硝烟里,第三次结婚的斯嘉丽与一直在她身边的白瑞德走到了一起,但她对艾希礼的余念以及对白瑞德的忽视却永远地伤害了他。最终白瑞德在女儿夭折后彻底失望与疲乏,死心地离开了斯嘉丽。

此刻她才幡然醒悟,如果她真正了解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她爱的和她爱而复失的两人,她一个都不了解。她可能从未真正了解一个人,而她的错误是爱了一个虚无的幻影。

她仿佛失去了一切,因为她多年的信念在那一刻全数崩塌。回想自己年轻时是那样轻松快活,她尝到幻灭的痛苦,如同手术后麻木的疼痛。但此时她却固执地开始了希冀,她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失败,即使失败冷冷地瞪着她,她也会翘起下巴。

“我明天到了塔拉再想这一切吧,明天我就能挺住了,明天,我会想出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另一天了。”

我最为触动的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样的尾句,它是不可磨灭的希望,而这样的宣言近乎悲壮。她仍像流浪儿一样赤着双脚在嶙峋荆棘上鲜血淋漓地走去,一路哭泣一路寻光,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凉与坚强。

斯嘉丽是真正的苇草,或者说每个人活得都像野地里的苇草。每天无论是被车轮碾压还是被人践踏,当暮色的晚风吹拂时,苇草总能固执地从污浊阴暗的泥地抬起头,仰望天上寥廓的星空,开始对明天莫名的期许。

无论是残疾孩子,还是孑然一身仍在黄牛背上歌唱的老人,或是用粉笔在街头卖艺画虎的乞讨者,他们心中永远活着希望。让他们在寒风中得以站成苇草的姿态,耐寒的形状。

“活着”这两个字的意义远比实际更广博,它是一种不屈的精神,是一首坚忍之歌,而希望是流淌于歌中的每一个词句,每一个跃动的音符。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有的人只看到华美,有的人只能看到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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