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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伟人细胞

[推荐]读后感伟人细胞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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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伟人细胞【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也曾追求过梦想。今天我看了《伟人细胞》这篇文章,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怎样才能更好的追求,实现梦想

这篇课文的主人公是贾里,主要介绍了贾里想成为伟人这一梦想的四件事。伟人计划一是教训邱士力;二是追求矮个风度 ;三是打工计划。 虽然前三次打工计划都失败了。但是“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因不怕吃亏,要了一本有些破损的书而轰动全校,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获得了意外成功。

哎,想想自己以前,也像贾里一样。想成为怎样怎样的作家,说要写小说,才写几句话就没兴趣写了,便把买回的参考书,写作本子丢在了一边,只有几分钟的热度。过了一阵子又想当生物学家,买了个显微镜和一些实验器材,整天托着显微镜东瞅瞅,西瞧瞧,拿着酒精灯,烧杯烧这个,看那得,弄了半天也没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发现。现在再想想,那些作家不都是靠着勤奋和坚持,靠着一点一滴的积累才走上成功之路的?才走向人生的辉煌的?

伟人好比金刚石,一般人是石墨,那么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碳元素。由一般的普通人锻炼成为伟人,犹如石墨加工成金刚石,只有巨压和高温才能达到标准。我们不能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地盲目地追求梦想,只有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

读后感伟人细胞【篇2】

这篇课文的主人是贾里,他很可爱。从他的日记里可以看出他的自信,他充满信心,一心想当伟人。伟人细胞就是伟人素质,他自以为具有这种素质,但得不到别人承认,因而“痛苦”。这“痛苦”或苦恼,促使他去制定和实施“伟人计划”引出三个故事:1.化敌为友。邱士力欺侮了妹妹贾梅,贾里把他当作敌人,想报复他。可是在运动会与邱士力一同失败,联手对付流行音乐,被人说成初一的“两条好汉”。2。健美风波,矮个风度。贾里追求矮个风度,参加健美班,可原来是减肥班,贾里压根儿无肥可减,他彻底改变了矮个风度的理论,认为轻巧矮小的身材符合新潮标准。3。打工失败。自动报名勤工俭学,“走在潮流前头”,虚报年龄,写信自荐,到服装厂打工。接受面试,剪线头动作过火,把借来的西服夹里剪了一个小口子,狼狈逃回来。终于获得一次以外的成功,主动领取破损的教科书,引起轰动,大受表扬。贾里尝到了特别的滋味,酸甜苦辣都有。

我明白了:贾里天真幼稚,向往伟人伟业,动机单纯,只求豁达洒脱,有很有爱,轰轰烈烈,一鸣惊人。他的所谓恨和爱多半是一时冲动,缺乏理性分析。他的“伟人计划”都带有好表现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带有主观幻想的盲目性。我们要去思索,自己选择,大事由小事积成,只有从有意义的小事做起,才能学会做大事的本领。再说了,为人民服务并没有小事,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小事也是大事。我们要明白不做小事,也就干不成大事的道理。

伟人好比金刚石,一般人是石墨,那么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碳元素。由一般的普通人锻炼成为伟人,犹如石墨加工成金刚石,只要巨压和高温达到标准。

读后感伟人细胞【篇3】

“不做小事的人,怎么干成大事!”当我读完《伟人细胞》的最后一句话,也是贾里的爸爸对贾里说的一句话,我感觉一下子懂了许多事情。故事情节也像放电影一样在自己的脑海中回忆着:贾里是一个初一学生,一心想做个伟人,他认为伟人应该的素质是:才智不反、爱憎分明、勇往直前。他自己也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做了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痛苦的是,别人对此毫无察觉。直到有一次,班里每人发一套课外读物,其中有一套时破损的,同学们讨论这书给谁时,贾里一下站起来说:“分给我吧。”他顿时成了学校里的大人物,为什么这样不值一提的小事,却成了了不起的大事?这是我一直弄不懂的地方。直到贾里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爸爸,我才恍然大悟:“不做小事的人,怎么干的成大事!”

是呀,不做小事的人,怎么干的成大事!正值年幼的我,有时会有与贾里一样的心理,总想做一个可歌可泣的大人物,却怎么也做不成。记得今年暑期,“阿丹”英语老师在放假前,给我们布置了每天背15个单词的作业。暑期开始,我总觉得时间长着呢,晚些背也不要紧。可是到了最后2周,很多单词在一起,却怎么背也记不住,便开始抱怨英语难学。现在想想,如果我能坚持按老师的要求,每天都按时背20分钟单词,反复重复背诵,我想记住这些英语也就不会太难。珍惜每天一点一滴的时间,就是从小事做起,每天进步一点点,汇集在一起,就一定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小事是大事的基础,许许多多小事堆积在一起,不就成了大事了吗?做小事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读了《伟人细胞》,我明白了爸爸妈妈平日为什么总为一些小事而责备我,不厌其烦地拿小事情来告诫我,其实他们是想让我在生活、学习上做得更好。成功来之不易,需要长时间的坚持不懈,需要耐力。

读后感伟人细胞【篇4】

“不做小事的人,怎么干成大事!”当我读完《伟人细胞》的最后一句话,也是贾里的爸爸对贾里说的一句话,我感觉一下子懂了许多事情。故事情节也像放电影一样在自己的脑海中回忆着:贾里是一个初一学生,一心想做个伟人,他认为伟人应该的素质是:才智不反、爱憎分明、勇往直前。他自己也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做了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痛苦的是,别人对此毫无察觉。直到有一次,班里每人发一套课外读物,其中有一套时破损的,同学们讨论这书给谁时,贾里一下站起来说:“分给我吧。”他顿时成了学校里的大人物,为什么这样不值一提的小事,却成了了不起的大事?这是我一直弄不懂的地方。直到贾里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爸爸,我才恍然大悟:“不做小事的人,怎么干的成大事!”

是呀,不做小事的人,怎么干的成大事!正值年幼的我,有时会有与贾里一样的心理,总想做一个可歌可泣的大人物,却怎么也做不成。记得今年暑期,“阿丹”英语老师在放假前,给我们布置了每天背15个单词的作业。暑期开始,我总觉得时间长着呢,晚些背也不要紧。可是到了最后2周,很多单词在一起,却怎么背也记不住,便开始抱怨英语难学。现在想想,如果我能坚持按老师的要求,每天都按时背20分钟单词,反复重复背诵,我想记住这些英语也就不会太难。珍惜每天一点一滴的时间,就是从小事做起,每天进步一点点,汇集在一起,就一定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小事是大事的基础,许许多多小事堆积在一起,不就成了大事了吗?做小事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读了《伟人细胞》,我明白了爸爸妈妈平日为什么总为一些小事而责备我,不厌其烦地拿小事情来告诫我,其实他们是想让我在生活、学习上做得更好。成功来之不易,需要长时间的'坚持不懈,需要耐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也曾追求过梦想。今天我看了《伟人细胞》这篇文章,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怎样才能更好的追求,实现梦想

这篇课文的主人公是贾里,主要介绍了贾里想成为伟人这一梦想的四件事。伟人计划一是教训邱士力;二是追求矮个风度;三是打工计划。虽然前三次打工计划都失败了。但是“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因不怕吃亏,要了一本有些破损的书而轰动全校,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获得了意外成功。

哎,想想自己以前,也像贾里一样。想成为怎样怎样的作家,说要写小说,才写几句话就没兴趣写了,便把买回的参考书,写作本子丢在了一边,只有几分钟的热度。过了一阵子又想当生物学家,买了个显微镜和一些实验器材,整天托着显微镜东瞅瞅,西瞧瞧,拿着酒精灯,烧杯烧这个,看那得,弄了半天也没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发现。现在再想想,那些作家不都是靠着勤奋和坚持,靠着一点一滴的积累才走上成功之路的?才走向人生的辉煌的?

伟人好比金刚石,一般人是石墨,那么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碳元素。由一般的普通人锻炼成为伟人,犹如石墨加工成金刚石,只有巨压和高温才能达到标准。我们不能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地盲目地追求梦想,只有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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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伟人细胞》有感600字


今天,我学习了《伟人细胞》这一课,深有感触。

这篇课文的主人是贾里,他很可爱。从他的日记里可以看出他的自信,他充满信心,一心想当伟人。伟人细胞就是伟人素质,他自以为具有这种素质,但得不到别人承认,因而“痛苦”。这“痛苦”或苦恼,促使他去制定和实施“伟人计划”引出三个故事:1.化敌为友。邱士力欺侮了妹妹贾梅,贾里把他当作敌人,想报复他。可是在运动会与邱士力一同失败,联手对付流行音乐,被人说成初一的“两条好汉”,请保留此标记。2。健美风波,矮个风度。贾里追求矮个风度,参加健美班,可原来是减肥班,贾里压根儿无肥可减,他彻底改变了矮个风度的理论,认为轻巧矮小的身材符合新潮标准。3。打工失败。自动报名勤工俭学,“走在潮流前头”,虚报年龄,写信自荐,到服装厂打工。接受面试,剪线头动作过火,把借来的西服夹里剪了一个小口子,狼狈逃回来。终于获得一次以外的成功,主动领取破损的教科书,引起轰动,大受表扬。贾里尝到了特别的滋味,酸甜苦辣都有。

我明白了:贾里天真幼稚,向往伟人伟业,动机单纯,只求豁达洒脱,有很有爱,轰轰烈烈,一鸣惊人。他的所谓恨和爱多半是一时冲动,缺乏理性分析。他的“伟人计划”都带有好表现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带有主观幻想的盲目性。我们要去思索,自己选择,大事由小事积成,只有从有意义的小事做起,,请保留此标记学会做大事的本领。再说了,为人民服务并没有小事,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小事也是大事。我们要明白不做小事,也就干不成大事的道理。

伟人好比金刚石,一般人是石墨,那么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碳元素。由一般的普通人锻炼成为伟人,犹如石墨加工成金刚石,只要巨压和高温达到标准。

读《伟人细胞》有感(读后感大全)


今天,我学习了《伟人细胞》这一课,深有感触。

这篇课文的主人是贾里,他很可爱。从他的日记里可以看出他的自信,他充满信心,一心想当伟人。伟人细胞就是伟人素质,他自以为具有这种素质,但得不到别人承认,因而“痛苦”。这“痛苦”或苦恼,促使他去制定和实施“伟人计划”引出三个故事:1.化敌为友。邱士力欺侮了妹妹贾梅,贾里把他当作敌人,想报复他。可是在运动会与邱士力一同失败,联手对付流行音乐,被人说成初一的“两条好汉”,请保留此标记。2。健美风波,矮个风度。贾里追求矮个风度,参加健美班,可原来是减肥班,贾里压根儿无肥可减,他彻底改变了矮个风度的理论,认为轻巧矮小的身材符合新潮标准。3。打工失败。自动报名勤工俭学,“走在潮流前头”,虚报年龄,写信自荐,到服装厂打工。接受面试,剪线头动作过火,把借来的西服夹里剪了一个小口子,狼狈逃回来。终于获得一次以外的成功,主动领取破损的教科书,引起轰动,大受表扬。贾里尝到了特别的滋味,酸甜苦辣都有。

我明白了:贾里天真幼稚,向往伟人伟业,动机单纯,只求豁达洒脱,有很有爱,轰轰烈烈,一鸣惊人。他的所谓恨和爱多半是一时冲动,缺乏理性分析。他的“伟人计划”都带有好表现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带有主观幻想的盲目性。我们要去思索,自己选择,大事由小事积成,只有从有意义的小事做起,,请保留此标记学会做大事的本领。再说了,为人民服务并没有小事,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小事也是大事。我们要明白不做小事,也就干不成大事的道理。

伟人好比金刚石,一般人是石墨,那么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碳元素。由一般的普通人锻炼成为伟人,犹如石墨加工成金刚石,只要巨压和高温达到标准。

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


【篇一: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细胞生命的礼赞》。它内容非常丰富,就像一个比宇宙大好多万倍的海洋,而我是海洋中一条自由自在游泳的鱼。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看完《细胞生命的礼赞》后的感想吧。

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心中带有一种好奇、兴奋的感觉。

《细胞生命的礼赞》,作者是美国刘易斯?托玛斯博士,在文章中作者以一个医学家、生物学家的身份对生命、人生、社会乃至宇宙进行了思考。在书中,作者怀着谦卑之心,以科学的、万物一体的态度去看待细胞所组成的各种生命体。作者认为:小到肉眼看不到的细菌,大到人类这样伟大的存在,同样是由细胞构成。我们需要科学地去认识细胞。电视、电影上描述的致病的细菌、人类与细菌的战争等等都是人类错误认识细胞作用的结果。

书中的观点让我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人类主宰了地球,所以人类是伟大的。我们总以为蚂蚁、蜜蜂这些低级动物,没有思想,也没有自我。它们的生活只是过完每一天,它们永远在干同样的事情。它们不懂得休闲,享受它们只是为明天而奔忙。假如我们想从它们的活动中看出什么显示人类特点的东西,那就是在违反科学但事实也许不是这样。细心观察的人会发现,它们有很像人的一部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还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组织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看到这些语言,我不禁震惊。没想到小小的蚂蚁竟然能干这么多的事情。它们的行为,它们的头脑,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普通的蚂蚁。也许在它们的世界里,它们和人类一样。只是我们不曾了解它们的世界。

我想作者之所以要写这本书,不仅是因为想让世人去了解细胞生命的世界,更是呼吁我们去尊重这些生命,去由衷地赞美这些生命,甚至去学习这些曾经被我们忽略的生命。

【篇二:《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

20世纪70年代初,《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生一件值得纪念的事。它断断续续刊载了一系列文章,总题目颇谦逊,叫做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后来,这些文章结集成两本书,面向大众,其中一本叫做《细胞生命的礼赞》。

因为这样,人们逐渐从医疗技术推断到死亡,作者写了我国医疗技术的好与不好、费用太高对患者不利也因此无法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患者和举了一些例子,例如:白喉、脑膜炎、小儿麻痹症、大叶性肺炎、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硬化、中风和晚期肝硬变还有肺结核等等一些易见的毛病。然后从医学的角度研究这些易见的毛病。最后,推断到细胞在这些毛病中的变化和一些坏死的现象。

这就是细胞的运作,它们在人体中活动,把人的身体变成它们运作的空间,久而久之就成了它们的家。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死亡是每一个人的必经之路,但在细胞的思维上来讲,死亡并不可怕,它们把这种死亡看成一种理所当然,可能就在一瞬间、一秒、两秒,甚至更多的时间,每到一个周期,细胞就会死到上亿个,或者更多更多。

在细胞面临人身上的一些疾病,就会加速死亡时间,然后再生。

病毒,原先被看作是一心一意制造疾病和死亡的主儿,现在却渐渐现出活动基因的样子。进化的过程仍旧是遥无尽期、冗长乏味的生物牌局,唯有胜者才能留在桌边继续玩下去,但玩的规则似乎渐趋灵活了。我们生活在舞蹈跳荡的病毒组织体中,它们从一个感染体窜逃到另一个生物上,暂时生存,繁殖后代。然后,继续窜逃,沾上他的DNA,又移植到下一个目标的身上,就这样传来传去,传来传去。渐渐地,这一系列就成了它们的标志性动作。

细胞的秘密还有很多很多,怎能不耐人寻味?

【篇三:《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作文】

可以说,无论是这本书的题目还是其中的内容都让人觉得这是本生物学说上的著作。所以以开始看时我不免觉得有些枯燥无味。上面写的跟天书一样。我看的一头雾水。觉得无聊极了。

不过,多往后翻几页还是能发现有意思的部分。书中的观点让我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人类主宰了地球,所以人类是伟大的。我们总以为蚂蚁、蜜蜂这些低级动物,没有思想,也没有自我。它们的生活只是过完每一天,它们永远在干同样的事情。它们不懂得休闲,享受它们只是为明天而奔忙。假如我们想从它们的活动中看出什么显示人类特点的东西,那就是在违反科学但事实也许不是这样。细心观察的人会发现,它们有很像人的一部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还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组织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看到这些语言,我不禁震惊。没想到小小的蚂蚁竟然能干这么多的事情。它们的行为,它们的头脑,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普通的蚂蚁。也许在它们的世界里,它们和人类一样。只是我们不曾了解它们的世界。

接着说蚂蚁的合作。也许你无法相信,因为这实在不可思议。当蚂蚁聚集成群,形成黑压压的一片。每个蚂蚁便是这个庞然大物中的一个细胞。而这个庞大的群体的智慧,却又结合了它身体中各个细胞。这时,你看到它思考,筹划,谋算,这是智慧,是某种活的计算机。那些爬来爬去的小东西就是它的心智。

蚂蚁好像有着天生的无线讯号,能知道首领传达的命令。蚂蚁们总是勤勤恳恳地工作。一旦接到了什么命令,所有蚂蚁便着了魔似的去完成。没有谁去偷懒。如果你破坏了蚁丘某一部分的结构,数百只蚂蚁会掀动那一部分,移动它,看到恢复原来的样子瞧,谁像蚂蚁这么有责任心呢?

有的时候我不禁会想:是不是我们人类在某些方面还不是这些蚂蚁?蚂蚁们可以精诚合作,团结一致,而我们人类有的时候却因为一点小小的分歧而争的面红耳赤,甚至打的不可开交;蚂蚁们可以勤勤恳恳地工作,服从首领的命令,从不偷懒,而我们人类能够做到如此地步的人又能有多少?恐怕为数不多吧。

这本书似乎确实是一本生物学著作,但是却可以引发我们深深的思考。人类,自命为高等动物,主宰着整个地球,往往蔑视着其他被称为低等动物的生物,是否是有些过于自负了呢?诚然,在自然界中,人类的思维或许超越了其他生物,但是这可以成为我们目空一切的资本吗?这些细胞生命,也许我们一脚踩下去就可以毁灭其中的一个或几个,但是我们仔细地去研究它们,却又能发现太多太多不为我们所知的惊人事实,发现它们身上所体现的,那种甚至不人类还要高尚的精神。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践踏它们呢?

我想作者之所以要写这本书,不仅是因为想让世人去了解细胞生命的世界,更是呼吁我们去尊重这些生命,去由衷地赞美这些生命,甚至去学习这些曾经被我们忽略的生命。

【篇四:《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

看到《细胞生命的礼赞》这个书名,我以为这只是一本科普书;而看序言,译者说,作者托马斯刘易斯的文笔优美、清新、幽默,令人期待;读完整本书,我感觉这本书像是一本散文集,作者像是随笔一样写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非凡思考,无论想法还是文风都是奔放不羁。

全书的第一篇文章同书名一样,也叫做细胞生命的礼赞。第一句话便是有人告诉我们说,现代人的麻烦,是他一直在试图使自己同自然相分离。他高高地坐在一堆聚合物、玻璃和钢铁的尽顶上,悠晃着两腿,遥看这行星上翻滚扭动的生命。悠晃着双腿,多么恰当的描述,仿佛自然的变化与人类无关一样。看着这句话,脑海中便会自然地勾勒出一幅人类坐在高高的楼顶,有些冷酷的看着自然变换。

如此看来,人类是冷酷的、强大的,而自然、地球却仿佛是脆弱的,像乡间池塘的水面上袅袅冒上的气泡一样娇弱。而实际上,作者告诉我们,现实不应该是这样的。事实上,地球是坚韧的膜,而人类才是那膜上最柔弱的部分。并且,人类是不能脱离自然的。

我们并不是独立的、实际存在的实体,而是被其他生命分享着,租用着、占据着。初听上去有些恐怖,但是看完作者的文章却丝毫不这么觉得了。我们身体内的其他的小生命,虽然是外来的,不属于我们的,但它们却是不能与我们分离的,是我们不可缺少的。作者说线粒体是我们体内安稳的、负责的寓客。我愿意信任他们。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作者对生命,社会的新奇思考,其中最主要探讨的是人的社会性和自然发展的趋势。在伊克人中,作者描写了伊克人的小小部落。伊克人本来是游牧民族,但现在却成为了人类失去信心,失去人情味的代表。伊克人是自私的,他们毫无爱心,即使是对自己的子女也吝惜与粗疏的照顾。他们对邻居的幸灾乐祸,只有看到别人不幸自己才会高兴。这样有些反常,甚至是病态的人,在作者看来这些人却是国家、城市的象征。国家在本性上是孤独的,以我为中心,离群素居,国家与国家之间是没有感情这东西的。这样看来,伊克人的表现就并不意味着人的内心是如何黑暗,而是会反映一种社会现象。

虽然对作者在书中表现出来的观点,我不能都了解。但是作者对很多复杂的事情用一种看似随意的口吻去叙述,而在其中却体现了深刻的道理。他不仅是在分析人类,生命与死亡,也是在分析社会,在字里行间透露着哲理。并且他尊敬生命,即使是微小的细胞,他也希望看到生命与生命间的和谐。

我也很喜欢他写作的风格,他可以将严肃的事情写的像散文一样,看似随意,语言幽默,优美,但是内在的道理却不只是肤浅的。他的语言像散文也像诗,看他的文章,却不觉得是枯燥的科普书籍,更像再看一篇散文集。用一个个的比喻,生动的描写让读者了解内在的奥秘。

这本书似乎确实是一本生物学著作,但是却可以引发我们深深的思考。人类,自命为高等动物,主宰着整个地球,往往蔑视着其他被称为低等动物的生物,是否是有些过于自负了呢?诚然,在自然界中,人类的思维或许超越了其他生物,但是这可以成为我们目空一切的资本吗?这些细胞生命,也许我们一脚踩下去就可以毁灭其中的一个或几个,但是我们仔细地去研究它们,却又能发现太多太多不为我们所知的惊人事实,发现它们身上所体现的,那种甚至不人类还要高尚的精神。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践踏它们呢?我想作者之所以要写这本书,不仅是因为想让世人去了解细胞生命的世界,更是呼吁我们去尊重这些生命,去由衷地赞美这些生命,甚至去学习这些曾经被我们忽略的生命。

【篇五:《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是作者对生命,社会的新奇思考,其中最主要探讨的是人的社会性和自然发展的趋势。比起作者的思考,我更加欣赏本书的文风,因为这本书像是一本散文集,作者像是随笔一样写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非凡思考,奔放不羁,无论是想法还是文风。

作者是生物学家又是散文家,有些地方写得有些不易理解,在这里我就讲一篇我认为有意思的片段,当然里面也蕴涵着非凡的思考。《一个诚恳的建议》篇,他讽刺用计算机找朋友的方法,用寄生在白蚁消化道的一种原生生物和白蚁互相赖以生存的例子作为论据,但是看起来这例子和要说的事风牛马不相及。作者在文中提了一句有一种潜在的力量,驱使几种生物凑在一起,这种潜在的力量就是自然的力量,那这些生物都有可能被创出来。书名叫《细胞生命的礼赞》,可能在此有些体现。

最后我说说他的文风,也很吸引我。他的文章就像在和老朋友聊天一样,平淡而有风趣。

【篇六:《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

看过《细胞生命的礼赞》之后,感触很多,几个大的感触一一道来:

1、整体论

刘易斯托马斯以超人的学识和洞察力,把握了所有生命形式共同的存在特点,批判地超越了19世纪以来一直统治生物学界、并给了整个思想界和人类社会以深刻影响的达尔文的进化论。他指出进化论过分强调种的独特性、过分强调生存竞争等缺陷,强调物种间互相依存的共生关系,认为任何生物都是由复杂程度不同的较低级生物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并以生态系统的整体论为我们指示了理解物种多样性的新的途径。针对社会来说,美国人太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强调个体利益的不受侵犯,相比之下中国就做得好一些,但是也带来了人权、腐败等问题的更加突出,只要解决了整体利益的执行决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那么中国就是最棒的了!

2、生命论

他把许多事物看作整体的、有生命的活的系统。群居性昆虫群是一个生命,鱼群、鸟群是一个生命,社会、城市是一个有机物,科研机构是活的生物,人类语言是活的生物,地球是生物、是发育中的胚胎、甚至是一单个细胞。从表面上看似游戏的文字里,我们领略到不可企及的哲人的达观。对于科研、科研机构、社会、地球这些活物,最好不要去作人为的干预,人的干预是徒劳而且有害的。人能做到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站远一点,别碰它们,让它们自然地发展。就连预言发展也是不可能的和可笑的。让我想起了老子的无为思想,也让我想到土壤和平台的重要性,当今美国虽然深陷金融危机,但是他们仍然掌控着当今高科技的前沿,而科技在他们国家的发展仅仅归结为他们有很好的促进科技发展的土壤(保护专利),有了这个土壤,至于科技怎么发展如何发展就是她自己的事情了,她自己会慢慢的长大成长;不过话说回来,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如果没有道德的约束和对人类整体利益的考量,很有可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比如说近几年一会儿这个国家要进行核试验那个国家又研制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现在已存的核弹已经能把整个地球炸毁几个来回了!再比如说净空大法师提到的山东一家专门给全聚德提供烤鸭来源的养鸭厂,他们养鸭采取的就是填鸭式的方式,每天到规定时间就给鸭子胃里塞满灌满食物,不管鸭子想不想吃,然后结果就是鸭子长得可快了,长得也是相当的肥了!这些鸭子吃了对身体对健康会好吗?

3、快乐论

人有很多恐惧,最大就是对于死亡的恐惧,整本书都是对于生命的赞歌,赞颂地球生命的坚韧,赞颂万物的生机,庆幸人的存在的幸运,感谢人体自我平衡、自我调节的功能。甚至在讲到病和死的时候,托马斯博士也能以他独特的学识和魅力,把阳光洒满这些阴暗的领域。托马斯博士非常崇尚音乐,他认为音乐高于个别的生命形式,因为音乐为所有生命形式所共有;音乐高于任何科学技术,因为科学技术会过时,而音乐则是永久的;快乐的生活吧!

【篇七: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

第一次读到这本小书,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刘易斯托马斯博士的这本《细胞生命的礼赞》的小册子给我的思想造成了强大的冲击。这本书是一个医学家、生物学家关于生命、人生、社会乃至宇宙的思考。我崇拜于托马斯博士的博大而深邃的思想,他认为人类自然界实质就是由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生态系统构成的,大到宇宙、人类社会,小到蚂蚁群体、细胞。他的生态学思想和方法,在行政管理学方面具有重大的比较研究意义。

其实,从生态学的角度看,任何国家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都是一个有机生态系统或是有生命的行政组织系统,都是一定文化环境的产物,在这个系统当中,输入各种的环境反馈的信息,并通过整合这些信息作出决策输出。

托马斯在《细胞生命的礼赞》一书中提到人们把群居性昆虫和人类社会做了很多类比,这是不奇怪的。然而,这种种类比是错误的,或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群居性昆虫的行为具有先天的指令性决定的,它们与人类的区别在于人类社会的经验和知识可以不断地积累和传播,然而昆虫没有学习和领悟的能力,因此,它们无法根据经验发展社会传统的能力。但是,群居性动物和人类社会的统一性要远比多样性让我们感到惊讶。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往往忘记了我们也是由动物发展而来的,动物性使我们社会的原始积累,这是我们不能逃避的事实。托马斯认为地球上黑压压的人类,从太空往下看,其实跟一个蚁群或者一个蜂窝差不多,但是人们大多时候不相信这类说法,因为人类自认为比动物层次高出许多,常常是带着一种近乎高傲的不可一世的姿态看待动物。在自然界,群居性强的动物习惯于群体生

活也只能适应群体生活,像蚂蚁群,它们只有在一起分工合作才能生存下去。群居性的动物往往倾向于专心地做一件特别的事,通常对他们的个头来说是件庞大的工程,它们用遗传的指令和遗传的驱动力不停地干,用它来做群体的住房和保护所。人类社会何尝不是这样呢?在大地上建造高耸入云的小区高楼,配置物管保护他们,群居在一起使得他们感到安全。人类生活也是需要群居的,我们吃的米要靠农民种植,穿的衣物要靠裁缝,用的生活用品要靠不同的商人提供,现代化的分工合作更加使得人类社会是需要群居性生活的,其中一个环节出错了就好像生物链断开了一段那样使得人类社会这个系统崩溃。

人类为了过群居性的生活,往往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建立各种各样不同的机构和组织,还要建立复杂的制度来保证我们的群居生活。政府就是这样产生的,人类社会的运作要靠一个高效运作的控制中心和指挥中心,这就是政府的本意。政府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类更好地过好群居性生活。人类生活的必需品的提供,需要政府在协调,各行各业的规范要靠政府去制定不同的指标和制度来确保。政府就是这样一个人类为了保护他们的权利建立起来的机构和组织。

然而,区分人类是群居性的动物,还是散居性的动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可以看到分工合作让人们必须群居,人们更加倾向于群居在大城市,因为那里提供丰富的生活资源,而不愿意生活在僻远的地区。所以,人类是社会性的动物即群居性动物。但是,另外一方面,研究人类社会我们又不难发现,在生活需求上人类要求群居合作使生活变得更好,精神上有时有要求独立生活,有迫切的独立的意愿,需要有私人空间。比如,私人住宅和私人财产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人们在假期喜欢远离人群和喧嚣的城市生活,去到安静的郊区过独立的生活。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人类既是群居性生物,又是散居性的动物,具有两面性。人类的群居性和散居性需求反映在政府上则表现为:一方面,群居性要求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公共设施,各种各样的制度规章保护人类的群居生活;另一方面,散居性要求政府不得干涉个人的权利,要保证人类的自主性发展。

在《作为生命的社会》一文中,托马斯详细讲解了蚂蚁的群居生活,提到作为一个集体性的社会,能够像个生物一样的进行活动。政府也是这样的一个组织,可以被看做是一个有生命的系统,能够像生物一样具有生命。政府既然是一个生命系统,所以政府也是跟生命体一样是具有寿命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长期活着这样一个长期的习惯而让政府过

于安逸,看不到灭亡的挑战,认为政府会理所当然的一直存在下去。造成的结果就是政府,已经忘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托马斯布朗(ThomasBrowne,Sir,1605-1682,英)说道:活着这一长期的习惯使我们不愿死亡。当下,这习惯成了政府的常态。由于长期的存在,让政府安逸过久,相信这些机构能永存,而不愿接受来自任何社会组织和其它机构的挑战或者介入。这样一来,事情就变得糟糕了,没有任何个人和组织可以约束得了政府的权利泛滥,政府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为了保护人类更好地生活的初衷,就会被现在的政府抛之脑后了。从生态学的角度看,可以对生物系统进行比较研究,从而为改善政府做出一点建议。生物界中的蚁群可以被看做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系统。蚁群的合作是通过它们的有趣而高效的通信系统完成的:蚂蚁通过互相之间不断地接触,它们能告知蚁群们关于外部世界的情况。我们如果仔细观察蚂蚁,会发现长长的蚂蚁队伍里,每两个小蚂蚁见面都会碰碰头,那是它们在进行信息沟通。正是这些通信系统的作用,让蚁群迅速地获知信息。所以,当暴风雨来临前,它们会有效地组织搬家。人类社会也是如此,政府也是一个系统,如果没有很好地与市民们以及外部的环境进行信息沟通的话,政府就会困死在自身的系统里面。

托马斯在《自治》一文中,谈到我们身体内部有一整套自治体系,进行着一系列的复杂的,协调的,奇巧无比的操作,我们身体内部的细胞生来就带有全套的指令,一点也不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们不需要学任何事情,一切都在他们的自治当中,运行得如此的顺畅。如果没有这种自治,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自己去控制的话,将会变得一团糟。关于我身上其他的部件,我有同样的感觉,不管它们干什么,没有我的干预,它们会更加幸运。

关于出路何在,我有一个建议。如果我们有能力控制自动功能,调节脑波,指挥细胞,那为什么没有可能把完全一样的技术运用于正好相反的方向?为什么不能做到不搅和进去,不接管事务,而是学着与事务彻底分开、分离、拆散,学着自由飘动?对于政府事务来说也是如此,为什么现在的政府会陷入困境呢?因为政府管得太多了,社会是有一套自治的体系的,为什么政府就不能放手让这套自治体系起作用,而是事必躬亲呢?

所以政府应该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和社会机构的自治作用,大力发展智库、NpO、NGO等社会组织,如果一切都需要政府来管的话,一切将会变得一团糟,政府没有那个能力去管理所有的事务,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或机构有这个能力。

总之,读托马斯的《细胞生命的礼赞》,通过对比研究生态学,可以给予行政管理学很多有益启示。

【篇八:《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

可以说,无论是这本书的题目还是其中的内容都让人觉得这是本生物学说上的著作。所以以开始看时我不免觉得有些枯燥无味。上面写的跟天书一样。我看的一头雾水。觉得无聊极了。

不过,多往后翻几页还是能发现有意思的部分。书中的观点让我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人类主宰了地球,所以人类是伟大的。我们总以为蚂蚁、蜜蜂这些低级动物,没有思想,也没有自我。它们的生活只是过完每一天,它们永远在干同样的事情。它们不懂得休闲,享受它们只是为明天而奔忙。假如我们想从它们的活动中看出什么显示人类特点的东西,那就是在违反科学但事实也许不是这样。细心观察的人会发现,它们有很像人的一部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还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组织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看到这些语言,我不禁震惊。没想到小小的蚂蚁竟然能干这么多的事情。它们的行为,它们的头脑,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普通的蚂蚁。也许在它们的世界里,它们和人类一样。只是我们不曾了解它们的世界。

接着说蚂蚁的合作。也许你无法相信,因为这实在不可思议。当蚂蚁聚集成群,形成黑压压的一片。每个蚂蚁便是这个庞然大物中的一个细胞。而这个庞大的群体的智慧,却又结合了它身体中各个细胞。这时,你看到它思考,筹划,谋算,这是智慧,是某种活的计算机。那些爬来爬去的小东西就是它的心智。

蚂蚁好像有着天生的无线讯号,能知道首领传达的命令。蚂蚁们总是勤勤恳恳地工作。一旦接到了什么命令,所有蚂蚁便着了魔似的去完成。没有谁去偷懒。如果你破坏了蚁丘某一部分的结构,数百只蚂蚁会掀动那一部分,移动它,看到恢复原来的样子瞧,谁像蚂蚁这么有责任心呢?

有的时候我不禁会想:是不是我们人类在某些方面还不是这些蚂蚁?蚂蚁们可以精诚合作,团结一致,而我们人类有的时候却因为一点小小的分歧而争的面红耳赤,甚至打的不可开交;蚂蚁们可以勤勤恳恳地工作,服从首领的命令,从不偷懒,而我们人类能够做到如此地步的人又能有多少?恐怕为数不多吧。

这本书似乎确实是一本生物学著作,但是却可以引发我们深深的思考。人类,自命为高等动物,主宰着整个地球,往往蔑视着其他被称为低等动物的生物,是否是有些过于自负了呢?诚然,在自然界中,人类的思维或许超越了其他生物,但是这可以成为我们目空一切的资本吗?这些细胞生命,也许我们一脚踩下去就可以毁灭其中的一个或几个,但是我们仔细地去研究它们,却又能发现太多太多不为我们所知的惊人事实,发现它们身上所体现的,那种甚至不人类还要高尚的精神。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践踏它们呢?

我想作者之所以要写这本书,不仅是因为想让世人去了解细胞生命的世界,更是呼吁我们去尊重这些生命,去由衷地赞美这些生命,甚至去学习这些曾经被我们忽略的生命。

【篇九:《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

当大地再次被黑夜笼罩,一切的喧嚣又重归平静,时间仿佛凝固住这所有的所有。

轻轻合上书本,打开窗子,一股伴有泥土和树叶的质朴的风迎面吹来,我伸出双臂,闭上酸涩的双眼,吞吐着大地的芳香,感受这夜的静谧。

轻柔的疯涤荡着我的思绪我仿佛看到了海里埃塔拉克丝,一位出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种植烟草农户家的黑人女性,曾经生育了5个孩子。1951年1月,30岁的拉克丝发现自己的腹部出现了一个硬块,随即前往约翰霍布金斯大学医院接受治疗。诊断结果显示,海拉患上了子宫颈癌。主治医生从拉克丝身上采集了癌组织标本,并交给了乔治盖伊博士。这就是著名的海拉细胞,这它一直在全世界各个实验室里分裂繁殖,每24小时倍增一次,生长分裂极其旺盛,至今已传了上千代,仍没有死亡的征象。这微小的细胞不断繁殖,死亡,只是为了生命的延续。不仅仅是细胞如此,自然界中千千万万的生物无一不是为了生命而不断地坚持生命,用生命塑造生命。

连这人人为之唾弃的癌细胞尚且如此的坚持自己的生命,现在某些人动不动就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尊重自己的生命,这不是连小小的细胞都不如么?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我们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它,呵护它呢?曾写下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优美诗句的海子,选择用卧轨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选择永远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子面对极为痛苦的环境时消极地对待了自己的生命,这多可惜!生命是无价的,生命属于我们,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代价都换不来。即使再苦再难,也要保持对生活的乐观心态,让生命在困难痛苦上绽放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宇宙是一个大生命,我们是宇宙大气风吹草动之一息。江流入海,叶落归根,我们是大生命中之一叶,大生命中之一滴。在宇宙的大生命中,我们是多么卑微,多么渺小,而一滴一叶的活动生长合成了整个宇宙的进化运行。要记住:不是每一道江流都能入海,不流动的便成了死湖;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成树,不生长的便成了空壳!生命中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等于水道要经过不同的两岸,树木要经过常变的四时。在快乐中我们要感谢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快乐固然兴奋,苦痛又何尚不美丽?

是啊,正式因为有了苦痛的存在,快乐才弥足珍贵,正是因为经历了痛苦,才更能体会快乐的滋味。愿你生命中有够多的云翳,来造成一个美丽的黄昏。

人生亦如四季,少年的快乐,青年的喜悦,中年的忧愁,老年的幸福,让我们在生命的激情中一次次的感受着命运的坎坷与艰辛,感受着生命的灿烂与阳光。少年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季节,我们尽情的享受着快乐,同时也拥有了自己一片广阔的天地。青年是一个开花的季节,我们静静感受着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让自己有了一份坚实的自信。中年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我们懂得了珍惜自己也珍惜别人,让自己有了一份踏实的人生,少年、青年时代所学的知识丰富了自己,同时也为自己以后能有一份辉煌的事业奠定了基础。老年虽然是一个花落的季节,但这个季节的夕阳更美好,因为儿女都已经长大,都有了自己的家庭事业,老人为事业家庭忙碌了一辈子,看到儿女事业有成,家庭幸福,自己才踏实下来,可以让自己和老伴拥有一片蓝蓝的天,可以让我们静静的感受黄昏之美。

生命在于感受、生命在于感动、生命更在于付出,生命如四季,四季亦如生命。四季是短暂的,生命也是短暂的,四季给我们带来了生命的真谛,而我们也给四季带来了生命的感悟!春天走了,夏天却来了。夏天走了,秋天却到了,秋天走了,冬天又赶上了。四季就这样周而复始循环着,树叶落了,生命还依旧,生命是短暂的,同时也是永恒的。

沉浸在静谧的夜中,生命在流转,冲破夜的枷锁,奏响生命的礼赞!

伟人足迹读后感10篇


在阅读作品之后,他给人带来的生活感悟是很多的。这时我们应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新的感悟,下面读后感大全小编给大家分享伟人足迹读后感,还请您能收藏本网页!

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1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一遍又一遍读了《伟人的足迹》这本书,了解了毛主席光辉的一生。我深深地被毛主席的伟大革命精神所吸引,所感动。

我敬佩毛主席,敬佩他那孜孜不倦的读书精神。他从小酷爱读书,一起床就是读书,而且半个床上都是书,以便想读书时就能读。

毛主席读起书来很认真,连响雷都听不到!而且他每次阅读总要拿笔标记重点,写下评论和感想,遇到不懂的,在段落旁边画上圆圈和圆点。

我敬佩毛主席,更敬佩他为中华民族辛勤操劳的精神。长征开始时,被疾病缠身,重病数月的毛主席走不了路,组织上为他配了一副担架。毛主席在担架上,仍不肯睡觉,日日夜夜地思考打仗,想尽办法与敌人决斗。

看着书上毛主席的种种光辉事迹,对照自己的为人处事,简直是天上地下之别。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做一个像毛主席一样的伟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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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2

今年暑假,我在图书馆看见有本书叫《伟人的足迹——毛泽东的故事》。一看到毛泽东,我就想起爷爷经常唱的歌:“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从爷爷的故事中认识了他,却不知道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我带着疑问翻迫不及待地翻开开这本书,几乎是一口气把他看完了。

这本书记录了这位扭转乾坤的伟人留给历史的一些闪光的足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父子之间》这篇故事。毛泽东既是一个了不起的伟人,又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他的少年时代可不像我们这样幸福的学习生活。他出生在湖南长沙一个农民的家庭里,由于生活贫困,14岁的时候,就被父亲停了学。但他没有因此而放弃了学习。每天下地的时候,他总是悄悄地带着书,一有机会就溜到山坡上的古墓后,躲在一棵大树后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有一回,他被父亲当场逮住了。父亲狠狠地把他骂了一顿,并要他在半天内挑15趟粪。下午,毛泽东再一次失踪,父亲又很快找着了他,大动肝火。但是当他知道毛泽东已经挑完了15趟粪时,不禁目瞪口呆。这些粪在半天内挑完确实不是轻松的事,他实在没有理由再去骂儿子了。由于刻苦读书,毛泽东从中取得了大量知识,也接受了有益的影响。他同情苦难的农民,称赞敢于同地主斗争的铁匠。他深深感到:为了中国的命运,他应该去外面学到更多的知识。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毛泽东能成为一代伟人,与他少年时发奋图强读书是分不开的。毛泽东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我们现在读书是为了将来,是为了把中华民族建设地更加繁荣昌盛。我们不是也应该具有毛泽东那样的如饥如渴的学习精神吗?我家有好多好多的书,条件比毛泽东那时候好得多,可我看书却要看自己有没有兴趣,有时爸爸妈妈硬要我看书,我就像完成任务一样翻来翻去,至于书中讲什么,都没在意。还有,我们经常听到很多同学抱怨老师不但要他们写作业,还要他们读些好书,加重负担。我想:也在这个知识如生命的社会里,我们要像少年时的毛泽东那样,把读书当作生活中的第一大事,从书中吸收精华,学习知识,使自己将来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3

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听爷爷说过毛泽东主席的故事。在我家的柜阁里会看到一顶顶军帽,那上面都有一个闪闪发光的红星。

初读《毛泽东和革命者的故事》时,因为年纪太小,并没有读懂。长大后,再仔细的看了一遍后,我被这位伟大的革命家给震撼了。

为了能读书,再难做的事情也能完成。

少年时代的毛泽东,因为出身在农民家庭,被封建社会的传统影响,连看书的自由也没有。14岁的时候被父亲停学,可是对知识渴望的毛泽东来说,没有什么大不了,下地的时候,他悄悄带着一本书,一有机会马上躲到墓碑后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被他的父亲发现了,并狠狠的骂了毛泽东一顿,还惩罚他在半天时间内挑完十五担粪。下午,毛泽东再一次失踪,他的父亲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大动肝火。但在得知他已经挑完十五担粪时不禁目瞪口呆,因为在半天时间内挑完十五担粪,并不是容易的事情,所以他也没什么理由来惩罚毛泽东。

刻苦学习,从书中知道自己的责任。

16岁后不久,毛泽东便开始自学自修。他在定王台不远处一个藏书很多的湖南图书馆里看书。每天早上,他吃了早餐就匆匆来到图书馆门口,有时馆门还没开,他就在外面等着,馆门一开,他总是第一个进图书馆看书的人。天天是这样,月月是这样。在图书馆的墙壁上挂着一幅世界大地图,毛泽东每经过那里都会停下来,仔细地看一看,他从地图上知道,世界很大,世界上的人很多,而这些人的生活过得如何,都值得关心。他认为:有志气、有理想的少年就应该担当起推翻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改造世界的责任。于是,他为了这个责任奋斗了几十年,最后创建了新中国,成了伟大的人。

毛泽东的成就与书本离不开,他为了中华民族的存亡,如饥似渴的读书、学习,创造了一个光辉的榜样。我想:为了能让自己也可以成为祖国的栋梁,我也要像毛泽东一样,把读书当成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不断从书中学习知识,沿着这伟大的革命者开辟的道路继续走下去。我相信,不久后的将来,又是一番新气象,又是一个新时代。

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4

毛泽东是一个了不起的伟人,又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毛泽东 14 岁时就被父亲停了学。但他并没有因此就放弃学习。有一回,他被父亲当场逮着了,父亲狠很地骂了他一顿,并要他在半天内挑十五担粪。下午,毛泽东再一次失踪了。父亲十分容易地找着了他,大动肝火。但是当父亲知道儿子已经挑完了十五担粪时,不禁目瞪口呆,这些粪在半天内挑完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实在没有理由再骂儿子。由于刻苦读书,毛泽东从书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他还深深感触:为了中国的命运,他应该走出韶山,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

毛泽东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代伟人,和他少年时代发愤读书、学习是分不开的。可是,现在的孩子们,大多数迷恋于动画片和电玩,而忽略了书的重要性,不爱读书。其实,在知识的海洋里,书就像一位热心的向导,帮你揭开了无数的谜团。尤其是在高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要想让中国成为世界强国,就要靠我们这一代。所以,我们要像先辈们那样,刻苦学习,认真读书,用我们的头脑和智慧以及丰富的科学知识,来建设我们美丽富饶的祖国。

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5

在图书馆里,我无意间看到了《伟人的足迹》这样一本书,当时我就被书名吸引住了,怀着好棋又激动的心情,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它让我更了解了毛主席光辉的一生。我被毛主席的伟大革命精神所折服。

我敬佩毛主席的爱国之心,敬佩他那孜孜不倦的读书精神。他从小酷爱读书,一旦读起书来,天上的响雷都听不见!他读书十分用功,格外认真,每次阅读总是要标记重点,难点,疑问点,并写下评论和感想。他还锻炼自己在最嘈杂最热闹的城门洞里聚精会神看书的能力。

我敬佩毛主席的勤劳朴素,敬佩他那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辛勤操劳的精神。长征开始时,他被疟疾缠身,重兵数日的毛主席走不动,组织上为他配备了一副担架。毛主席在担架上不肯睡觉,而是展开了特殊的办公。他的精神感染了大家,激发了士气,为长征的最后胜利铺平了道路。

我敬佩毛主席的聪明能干,敬佩他那坚强的意志。他说:干大事业的人,必须锻炼自己坚强的意志,强健自己的体魄,培养自己吃苦耐劳的能力!毛主席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大雨天,他在操场上淋雨;大风天,他在城墙上让风吹身体;下霜时节,他去野外露宿;烈日之下,他脱了衣服晒身体。这样的锻炼,为他日后在井冈山,在长征路上,在延安,虽历经无数磨难而始终不曾倒下而奠定了基础。

想想毛主席,比比我自己,我惭愧得很。我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又优越的学习环境,但我却没有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学,遇到困难,我选择放弃,选择逃避。当老师教育我时,为我还振振有词地说:该放弃的就放弃,不要强迫自己做自己无法做到的事。

看了这本书,我被毛主席纳崇高的品质,光辉的思想所感动了。我逐渐改变了自己曾经幼稚的想法,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我要去追求我的梦想。不管这条路有多少艰难和险阻,不管遇到多少挫折和困难,我都要勇敢地挺过去。因为我从毛主席身上学到了很多!

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6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伟人的足迹》这本书,了解了毛主席光辉的一生。我深深地被毛主席的伟大革命精神所感动,所吸引。

我敬佩毛主席,敬佩他那孜孜不倦的读书精神所感动。他从小酷爱读书,一旦读起书来,老天响雷都听不见!他看书十分认真,每次阅读总要拿笔标记重点,写下评论和感想,在段落旁边都画了许多圆圈和圆点。他锻炼自己在最嘈杂最热闹城门洞里聚精会神地看书。

我敬佩毛主席,敬佩他那为中华民族辛勤操劳的精神。长征开始时,被疟疾缠身,重病数月的毛主席走不动路,组织上为他配备了一副担架。毛主席在担架上不肯睡觉,而是开展了特殊的“办公”——他一路上和许多中央领导同志研究,主张向敌人兵力薄弱的贵州挺进,争取到大多数领导者的支持,为最后长征的胜利铺平了道路。

我敬佩毛主席,更敬佩他有坚强的意志。他说:“干大事业的人,必须锻炼自己有坚强的意志,强壮的体魄,吃大苦耐大劳的能力。”毛主席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大雨天他在操场上淋,大风天他在城墙上让风吹身体,下霜时节他去野外露宿,太阳下他脱了衣服晒身体。这样的锻炼,使他日后在井冈山,在长征路上,在延安,历经无数磨难而始终不曾倒下。想想毛主席,比比我自己,我惭愧得很。我也爱看书,可看书不仔细,总是一目十行;学习只是一知半解,碰到一些困难就妥协了。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些思考题,我回家一看,题目比较麻烦,想也不想,就去问爸爸。爸爸批评我不动脑筋,可我觉得无所谓了,还振振有词不达意地说什么:“不懂,不能装懂嘛!”今天我明白了,这是一种依赖的行为,是没有坚强意志的表现。

读了《伟人的足迹》这本书,我被毛主席那种崇高的品质、光辉的思想所深深地感动了。我要以毛主席为榜样,顽强地学习,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7

“世界上没有直路,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毛泽东

他,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他的一生曲曲折折、轰轰烈烈,他是中华民族伟大的领袖——毛泽东,他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革命事业,他为新中国的诞生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敬佩毛爷爷,敬佩他坚强的意志。他将孟子的“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淋漓尽致地演绎了出来。

我敬佩毛爷爷,敬佩他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在第一师范学习时,他十分刻苦,对知识充满了渴求。他不但在上课时认真听讲,晚上熄灯后还总是不休息,在走廊那微弱的灯光下捧着书本阅读,而且经常读到深夜甚至是通宵达旦。他渊博的知识、睿智的思想就是在不断学习实践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他的思想影响了世界上的很多人。

我敬佩毛爷爷,敬佩他的爱国精神。毛泽东爷爷几乎总能在中国革命的生死攸关的时刻,在中国的命运十字路口的时刻,作出正确的判断。当在中国革命的初期,*的军队还被称之为流寇,中国革命笼罩在一片低迷悲观的氛围时,他的一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这一极负浪漫色彩的大胆预言,充分展现他对中国革命的信心和远见。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也要像毛爷爷一样刻苦读书,在少年时期打好基础,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毛爷爷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代伟人,和他少年时代发愤读书、学习是分不开的。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他如饥似渴地学习。毛爷爷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我们这一代是幸福的,但同时也肩负着重担,可只要一想到现在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就更应该好好学习,担负起这个重担。即使爬到的山峰,每一次也只能脚踏实地的迈一步,我相信上天只助自助者。

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8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一遍又一遍的读了《伟人的足迹》这本书了解毛主席光辉的一生。我深深地被毛主席的伟大革命精神所吸引,所感动。

我敬佩毛主席,敬佩他那牧牧不倦的读书精神。他从小酷爱读书,一旦读起书来,老天雷响都听不见!他看书十分认真,每次阅读总要拿笔标记重点,写下品论和感想,在段落旁边都画了许多圆圈和圆点。

毛泽东主张学习要有崇高的理想,他认为应该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为了改造国家和社会发奋学习。毛泽东在学习上一贯刻苦、勤奋,在青少年时代,每天清晨,同学们还未起床,他就借着喜微的晨光,开始了一天的学习生活。夜深人静,同学们都进入了梦乡,他还常常在走廊上或茶炉室的灯光下看书。书籍是毛泽东的终身朋友,直到他心脏停止跳动前几个小时,他还示意工作人员读书给他听,真是活到老,学到老。

读了《伟人的足迹》这本书,我被毛主席那种高尚的品质,光辉的思想深深地感动了。我要以毛主席为目标,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9

我取出 《伟人的足迹毛泽东的故事》,看着书名,我就被它吸引住了。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是从电视上认识了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这本书记录了这位扭转乾坤的伟人留给历史的一些闪亮的足迹。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父子之间 》这篇故事。

毛泽东是一个了不起的伟人,又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他的少年时代可不像我们这样有着幸福的生活。他出身在一个农民家庭里,由于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和生活所迫,他连读书的自由都没有。毛泽东14岁时就被父亲停了学。但他并没有因此就放弃学习。在每天下地的时候,他总是悄悄地带着一本书,一有机会就溜到山坡上的古墓后面,躲在一株大树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一回,他被父亲当场逮着了,父亲狠很地骂了他一顿,并要他在半天内挑十五担粪。下午,毛泽东再一次失踪了。父亲十分容易地找着了他,大动肝火。但是当父亲知道儿子已经挑完了十五担粪时,不禁目瞪口呆,这些粪在半天内挑完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实在没有理由再骂儿子。

由于刻苦读书,毛泽东从书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得到了有益的熏陶,他还深深感触:为了中国的命运,他应该走出韶山,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毛泽东曾经说:中国也要有华盛顿、林肯、拿破仑、彼得大帝等这样的人物。我们应该讲求富国强兵之道,才不至于遭受到列强的欺辱。我们每个国民都应该努力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我想我也要像毛泽东一样刻苦读书,在少年时期打好基础,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 毛泽东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代伟人,和他少年时代发愤读书、学习是分不开的。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他如饥似渴地学习。毛泽东爷爷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再想想自己,家中有好多好多的书,可是我很少静下心来看一看。有的时候妈妈爸爸硬是要我看。我就像是为了完成任务一页一页地很快地翻过去,至于书中写了些什么,我却一点也没有记住。我想:为了我能够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我决定发愤读书,从书中吸收养料,增长知识与才干,沿着毛泽东爷爷开辟的道路走下去。

学习毛泽东思想,还有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应该看到,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落后的、愚昧的、腐朽的东西和与改革发展背道而驰的不正之风,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许多人在市场经济弊端的笼罩下,渐渐地迷失了自己,灵魂被金钱的魅力所征服,所腐蚀。造成这些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们脑海中的思想不完善,不成熟,甚至不健康,为了追求物质文明而忘记甚至放弃了精神文明。

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从高层开始改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精神,仍然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开放领导者与组织者的客观要求。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斗争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鞠躬尽瘁,无私奉献。可是,现在的孩子们,大多数迷恋于动画片和电玩,而忽略了书的重要性,不爱读书。其实,在知识的海洋里,书就像一位热心的向导,帮你揭开了无数的谜团。尤其是在高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要想让中国成为世界强国,就要靠我们这一代。所以,我们要像先辈们那样,刻苦学习,认真读书,用我们的头脑和智慧以及丰富的科学知识,来建设我们美丽富饶的祖国。

伟人足迹读后感 篇10

《毛泽东》,看着书名,我就被它吸引住了。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是从电视上认识了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这本书记录了这位扭转乾坤的伟人留给历史的一些闪亮的足迹。毛泽东是一个了不起的伟人,又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他的少年时代可不像我们这样有着幸福的生活。他出身在一个农民家庭里,由于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和生活所迫,他连读书的自由都没有。

毛泽东14岁时就被父亲停了学。但他并没有因此就放弃学习。在每天下地的时候,他总是悄悄地带着一本书,一有机会就溜到山坡上的古墓后面,躲在一株大树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一回,他被父亲当场逮着了,父亲狠很地骂了他一顿,并要他在半天内挑十五担粪。下午,毛泽东再一次失踪了。父亲十分容易地找着了他,大动肝火。但是当父亲知道儿子已经挑完了十五担粪时,不禁目瞪口呆,这些粪在半天内挑完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实在没有理由再骂儿子。由于刻苦读书,毛泽东从书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得到了有益的熏陶,他还深深感触:为了中国的命运,他应该走出韶山,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毛泽东曾经说:“中国也要有华盛顿、林肯、拿破仑、彼得大帝等这样的人物。我们应该讲求富国强兵之道,才不至于遭受到列强的欺辱。我们每个国民都应该努力……”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也要像毛泽东爷爷一样刻苦读书,在少年时期打好基础,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毛泽东爷爷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代伟人,和他少年时代发愤读书、学习是分不开的。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他如饥似渴地学习。毛泽东爷爷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再想想自己,家中有好多好多的书,可是我很少静下心来看一看。有的时候妈妈爸爸硬是要我看。我就像是为了完成任务一页一页地很快地翻过去,至于书中写了些什么,我却一点也没有记住。我想:为了我能够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我决定发愤读书,从书中吸收养料,增长知识与才干,沿着毛泽东爷爷开辟的道路走下去。

伟人瞿秋白读后感


伟人瞿秋白读后感

一代伟人瞿秋白,这位为中国付出毕生精力的人士,在以前,我对他还很陌生。这些天我读了《伟人瞿秋白》,当我读完这本书后,这个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此书记述了他从幼年时期到成年的事情,有详有略,令我沉迷,就如同这些事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一样。
从这本书里,我了解到了瞿秋白为何会这么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革命之路了。瞿秋白出生于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了良好家庭的影响、教育与熏陶,在幼年时他就知道了要把祖国从封建、迷信、任人宰割的坑里拉出来,并且他深刻地意识到了祖国的国耻。在本书中,有一页就令我难忘:有一年国庆节,人们都在欢欢喜喜、张灯结彩、载歌载舞过节。但有一个人心中不但不欢乐,而且充满悲愤,他就是年幼的瞿秋白。他一气之下,在他亲手糊的白色灯笼上题了两个字,那两个字力透纸背,令人感到一股悲愤之情。那两个字就是国丧。因为在小瞿秋白看来,这一个节日代表着中华民族的耻辱。
还令我敬佩的是瞿秋白那视死如归、不怕牺牲自我的可贵精神。那一年,瞿秋白被国民党捕获,送入重庆牢房,而后在他36岁时被敌人杀害。在这短暂而又宝贵的36个春夏秋冬中,他不仅和敌人做着顽强的斗争,而且他一向在为人民服务。瞿秋白他一生爱书,在他住在姨妈家的那段时间里,他不分昼夜地攻读藏书。他在小学时因家境贫困而辍学,因为他的发愤图强,后来他还是考上了大学。从这儿我还体会到了:只有具备丰富知识底蕴的人长大才能做大事。
瞿秋白这个伟大的人物,激励着我成长,我不会忘记他。还有他的品质和人格,我更不会忘记。他已经永远,永远地活在了我们的心中。


《伟人瞿秋白》读后感


《伟人瞿秋白》读后感
武进区洛阳中心小学五(7) 孙亚
我们开展了“读《伟人瞿秋白》争当四好少年”的活动。一开始对瞿秋白我们并不了解。只是知道他是“常州三杰”之一。但是他为什么会是“常州三杰”之一呢,我们却不清楚。开展了这个活动后,尤其是读了《伟人瞿秋白》之的,我们对瞿秋白有了深入的了解。对瞿秋白,我们也不由自主地产生了敬佩之情。
瞿秋白是一个革命家,文学家,他还是翻译家,他在许多方面都有杰出的表现。但在我眼中,他首先是一个坚定的革命战士。少年瞿秋白表现出了强烈的爱憎情感。瞿秋白在中学读书时,他就开始了有兴趣地课外阅读,主要书籍有《太平天国野史》、《通鉴纪事本末》,谭嗣同的《仁学》、严复的《群学肄言》、梁启超的《饮冰室文集》、《中国近世秘史》……他的书桌上、枕头边,总是堆放着一叠叠书籍。当他闻听辛亥革命的成果被窃取后,在羊牧之面前一再流露了愤懑苦恼的心境。瞿秋白还做了篇痛斥袁世凯为“国贼”的作文。小小的瞿秋白从来不惧怕什么,有自己的主见。所以后来他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革命者。
在我眼中,他还是一个杰出的文学家。从小就爱学习的瞿秋白,后来辍学了也不忘读书。瞿秋白寄居湖北黄陂的姑母家,那时他已患上了肺病,他还是利用姑母家丰富的藏书,夜以继日地攻读。深夜,为了使灯光不外露,他在窗上挂上厚厚的布帘。到了俄国,瞿秋白广泛接触各阶层人士,勤奋阅读马克思主义著作,参加各种社会政治活动,研究俄国革命、俄国共产党、俄国社会和文化。旅俄两年,他撰写了60多篇通讯,还写了两本著名的散文集《俄乡纪程》和《赤都心史》。后来回到国内,他担任《新青年》《先锋》主编,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和译述。老师告诉我们,在当时的上海,瞿秋白和鲁迅并称为文坛双璧。
瞿秋白,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作为常州人,我深深为常州有这样一个伟人而骄傲。我们将沿着他的足迹,努力学习,争当四好少年。

红与黑读后感悟推荐4篇


读后感大全花时间专门编辑了红与黑读后感悟,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即读后感,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红与黑读后感悟 篇1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悟 篇2

《红与黑》这部作品能够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活力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杯具。所谓杯具,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完美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我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我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杯具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悟 篇3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经书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悟 篇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能够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我,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我而幸福的人

 

范文推荐: 守株待兔读后感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范文推荐: 守株待兔读后感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守株待兔》讲了古时候有一个人,一天他在田里干活,看见一只兔子从森林里跑出来撞在树桩上。种田人看见了就高兴地不得了,他心里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他就每天等在田边幻想野兔再跑来撞在树桩上,可是等了很久,一只兔子也没有,但是他的庄稼却全完了。

这个寓言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不付出自己的努力和心血,做事就不可能会成功。也让我深刻地意识到: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只有勤奋、脚踏实地、态度认真地去做,才会取得好成绩,才会掌握、学会更多的知识和本领。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主要讲述一个农夫偶然在树桩旁边发现一只死去的野兔、心中很高兴、认为干农活每天都很累、不如每天在树桩旁边等待撞死的兔子、这样岂不是可以不劳而获、既省力又有收获。谁知、农夫再也没有干过一天农活、每天在树桩旁等待兔子、庄家也荒芜了、结果也没等到撞死的兔子。这也越来越成为世人的笑柄。

读完这则故事后、我感触很深、寓言故事中的农夫、总想着怎么才能不劳而获、怎样才能得到天上掉下的馅饼、可他不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唯有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劳动才能创造出物质财富和恒久精神财富。而这个故事对我们当代人的影响也极为深远、特别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知识犹如那只兔子。

如果像农夫那样那只能浪费我们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而换来的却是自身的空空如也。所以我们要脚踏实地的好好学习去收获真正属于我们的兔子。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津津有味的读完了《守株待兔》的这个故事。故事是说,古时候有一个农夫,正在田里辛勤的耕种 ,突然一只兔子没头没脑的冲过来,一头撞在了树桩上了。这个农夫毫不费力的捡到了一只兔子,非常高兴心想天天都能捡到兔子,以后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于是他不下地干活了,每天都守着那个树桩,可是再也没有兔子跑过来,农田也因为好久没人耕种都荒芜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双手,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奋斗,而不能像那个农夫那样,想着不劳而获。要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成功都是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换来得!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前几天,我再一次阅读了具有深刻哲理性的成语故事 —— “守株待兔”,再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守株待兔”这则故事主要讲了:相传战国时代的宋国,有一个农民每天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十分勤劳的种地,不过他在遇上好年景的事后也只不过是只够吃饱穿暖,他总是盼望着好运能够降临到他的头上够自己下半辈子衣食无忧。有一天,这位农民在自己的地里干活,突然冲出来一只被狼追赶的兔子,这个兔子一头栽到了树上死了,这位农民万分的高兴,马上丢下了自己手里的活,把这只命苦的兔子带回了家做为晚饭,从此以后这位农民整天坐在那个树桩的旁边,苦苦等待着兔子的到来,这位农民每天都空手而来空手而归,最后却一事无成。

这个农民的愚昧,让人觉得十分可笑,俗话说得好:“天上不会掉馅饼”,可这位农民为了每天等待着兔子,不干活,不是十分可笑吗?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的做法不是与这位农名的做法如出一辙吗?老师留的作业,我们总想偷工减料的完成,可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的这些诡计总是逃不出老师的火眼金睛,我们妄想着少写作业,考试得高分,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世界上是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

其他事情不正与考试一样吗?我们要想成就伟大的事业,就必须要付出,必须要洒下汗水留下心血,才可能获得成功,要知道天上绝对不会掉馅饼的。

2023青鸟读后感(推荐4篇)


读后感,是我们读完一些书籍或文字带来的启发和心得,也叫作读书笔记,读作品时,感觉思想插上了翅膀。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来表达自己阅读后的所思所感。以下内容是小编整理,主题为“青鸟读后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青鸟读后感(篇1)

这本书的名字是《青鸟》,作者是莫里斯.梅特林克,作者曾于1911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这是四年级推荐的必读书目,让我来陪同你去感悟一下青鸟的精彩吧!

本书主要是描写哥哥蒂蒂和妹妹咪蒂,在平安夜时仙女来到他们兄妹家中,带着他们去寻找幸福,一路上经历了很多神奇的事情:他们在回忆国见到了死去的爷爷奶奶,打开了夜宫的五道大门,在幸福家园了解了人生的各种幸福和快乐,在未来王国见到了未出生的青孩子,参观了神奇的光神庙宇,经历了恐怖的墓地之旅和惊险的森林之旅……,种种的这一切让他们兄妹明白幸福真正的含义,通过冒险,让他们明白幸福和快乐的真谛。

我以后也要像他们一样,找到属于自己的青鸟。乐于帮助别人,不但自己会快乐,别人也会很快乐的。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发现而已,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现在的幸福,把爱献给别人,那么我们自己也会受益无穷,这样才会拥有真正的幸福。书中有句话,我很喜欢。“每个人都想方设法地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并为此历时艰辛万苦”。

作者运用拟人的手法,书中的光、水、牛奶、面包、狗、猫等都能像人类一样会说话,有情感。蒂蒂兄妹两人不惧危险,不畏艰辛,遇到困难想办法去解决,永不放弃。我很喜欢读这本书,我也多次被主人公所打动,他们乐于助人,敢于冒险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团结一致,战胜了困难和恐惧,展示出两人的勇敢和智慧,同时也有好多人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他们的精神值得发扬,值得我们歌颂。

非常喜欢读此书,以后我还会继续去读更多的积极向上的书籍,提升自我,让阅读伴我成长。

青鸟读后感(篇2)

《青鸟》是我第一次接触戏剧是我看过的第一个剧本。

这是由有勇无谋的蒂蒂儿、聪明胆小的米蒂儿、活泼可爱的狗、花言巧语的猫、美丽善良的光明、相貌丑陋内心善良的仙姑……构成的奇妙世界。讲述了一场奇妙的梦,反映了孩子们对完美愿望的向往。它使我懂得了外表美不必须心灵美,外表丑不必须心灵丑,看一个人不能光看外表。蒂蒂儿一家尽管贫穷,但很和睦、互相谦让、十分和谐。外表幸福的人不必须真正幸福。只有公正、善良、善于思考、重于理解、会欣赏、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只有拥有浓浓的母爱才是人间最幸福的人,母爱是最伟大的爱,它是那么的无私无怨无悔。生活在幸福中的蒂蒂儿、米蒂儿不明白青鸟其实就在身边,而到处去寻找青鸟,寻找心中的梦,不明白拥有浓浓的母爱拥有和谐的家庭就生活在幸福中。

我第一次看戏剧就看了这么一本宣扬友爱、幸福、和谐的书,真是太幸福了。

青鸟读后感(篇3)

隶和咪隶他们兄妹俩受了仙女蓓丽吕的委托去寻找青鸟来为仙女的女儿治病带来幸福,可当他们和伙伴经过许多磨难也没找到青鸟,回到家时却发现青鸟就在身边,他们才知道幸福就在咫尺之间的道理。隶隶和咪隶正是因为通过千辛万苦才体会到这个道理的。

看了青鸟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用心去感受就一定会找到幸福,预知未来,不要天天埋怨和生气,这样就一辈子不会幸福。爸爸、妈妈、爷爷和奶奶,我以后一定会用心去体会幸福,不再天天抱怨你们,一定会去享受幸福,去寻找青鸟,靠我的努力,一定行!

以前我常常说自己可怜,没有幸福的童年,快乐的时光。或者是用一种短视的眼光去看待生活,或者是看不起身边的一切我行我素……,但是我可以肯定:我只要去耐心地观察欣赏身边的一切,一定会绽放出美丽的笑容,一定!

愿天下所有的人们都能快乐幸福每一天,愿他们天天高兴。

青鸟读后感(篇4)

梅特休克(1862-1949年),比利时法语作家、诗人,象征派戏剧的代表作家。他的剧本充满诗意,可以称为诗剐。1889年,他发表诗集《暖房》和第一部剧本《玛兰纳公主》。1908年发表的六幕梦幻剧《青鸟》,是悔特林克戏剧的代表作,也是欧洲戏剧史上一部融神气、梦幻、象征于一炉的杰作,除《青鸟》外,梅特林克的主要作品还有《佩利亚斯与梅丽桑德》、《阿里亚娜与蓝胡子》、《莫娜·娃娜》和《圣安东的奇迹》等。1911年,由于他多方面的文学活动,尤其是他在戏剧方面的杰出贡献,梅特林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佳句】

1、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死亡,生命总是以各种新的形式不断延续着:玫瑰花虽然凋谢了,但它会播出花粉,孕育出新的玫瑰花,这些玫瑰花的花瓣还会将香味散发到空气中;果树上的花朵虽然也会衰落,但花落后会结出果实;丑陋的毛毛虫最终会变化成美丽的蝴蝶。所以,永远都没有死亡,所发生的仅是变化而已。

2、给别人带来幸福,会使自己更接近幸福。

3、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幸福,而在学会欣赏那种近在咫尺的简单而完美的幸福之前,人们通常要经历无尽的艰辛和各种的失望。

【内容简介】

远古时候,砍柴人的儿女——棣棣和咪棣,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蓓丽吕的仙女,委托他俩去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于是他们在猫、狗和各种东西(糖果、面包、水火)的精灵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怀念谷、夜宫、享乐宫、墓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的庙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只好回家,早晨醒来,邻居柏林考脱太太为她的病孩来索讨圣诞礼物,棣棣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她。不料,这时鸽子变青了,成为一只“青鸟”。仙女的女儿病也好了。

【读后感】

里面的故事有趣极了,充满了奇妙的幻想。这本书的剧情看似简单,却包含深刻的道理。整个故事以青鸟为贯穿,赞美了光明与幸福,也赞扬了理想和乐观,书中的青鸟象征着幸福,我感觉这是一部伟大的杰作。当然,再完美的书也有不明白的地方,看完了这本书,我感觉他们遇见的了可怕的事情也不算可怕,要是我肯定不像弥蒂儿那样胆小,但仔细一想又被主人公为救那位小姑娘的勇敢精神感动了!

青鸟的故事告诉了我,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幸福!当我得到了幸福时,我会和大家一起分享幸福的!让他们感受幸福,让他们向往幸福,让他们找到幸福,让人们都知道给一位老人让座是幸福,给一只小猫一瓶牛奶是幸福……将爱分给别人就是幸福。

幸福并不难寻找,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的、美好的心愿,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中国伟人传记读后感


中国伟人传记读后感(一)

肖特写的《毛泽东传》引起我浓厚的阅读兴趣。

每一代人都是特定经验与偏见的俘虏,历史变成了不断被重新诠释的过程。试图理解真实的历史事件与人物变得困难。如果你置身其中,你可能会被自己的直接经验所左右,而无法用更长远、客观的眼光观察现实;但如果当你出生时,惨痛的悲剧早已过去,你获得了新的观察视角,却又可能被一厢情愿的抽象、肤浅所左右。没有隐而未宣的资料,没有刺激人心的阴谋论,没有身临其境的感受这种距离感也使这本书获得了其最重要的特色如何在世界范围内,用普遍性的意义来衡量毛泽东。

短短的20年间,毛泽东的故事仍不断被谈起。1980年代初,由于文-革的伤痛,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的声誉受到了影响,邓小平为他作出了七三开的评价。到了1990年代初时,他又重新获得了普遍的赞扬,日渐加深的市场化进程造就的社会不公,使很大一批公众忘记了历史的伤痕,而怀念起毛泽东时代更公平的岁月;而当毛泽东110周年的诞辰纪念日到来时,纪念毛泽东成为了一种全国性的仪式,人们对于一段遥远的、由信仰构成的历史充满情感。

西方描绘毛泽东的作品的普遍特色,却是中国的传记作品最为缺失的角度。菲利普。肖特的这本着作最吸引人之处在于避免了60年代大多数西方学者将毛过分浪漫化与神秘化的倾向,是典型的记者化作品,叙述生动、注重个性与历史画面的结合,外国人的角度使那些习以为常的材料焕发出生机。对于历史最有趣味的描述,绝非是将一切历史事件视作想当然的、必然发生的结论,而应采取一种向前看的姿态。设想你处于与历史人物相似的境地,面临各种选择的诱-惑,并最终作出带有偶然性的结论。毛泽东绝非那种天生的伟大领袖,在1911年时,他对于中国充满不成熟的憧憬,18岁的湖南青年设想的中央政府是孙中山成为总统,康有为是总理,梁启超则是外交部长。一直到1920年,他仍不是一名马克思主义者,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也没有给他带来足够的冲击,他是依靠被列宁批判的考茨基而非正统的马克思获知社会主义的。一直到1935年的遵义会议,中国革命似乎都不一定由他领导,来自苏联的年轻海龟派王明、博古才前途无量。他始终未能赢得革命的中心莫斯科的信任,一直到1949年,斯大林都更倾向于蒋介石。而毛泽东对于美国的感情则在相当大时间内都如此炽热,1940年代延安的官方报纸对美国民-主的赞美达到了巅峰,在抗战胜利后,他与周恩来都如此想去美国会见杜鲁门;而在某一段时间内,他如此地讨厌教条主义,他厌恶别人将马列主义变成金科玉律;对于共产党仅仅通过三年战争就战败了国民党,他自己都觉得吃惊,他原指望更长的时间毛泽东的前半生比后半生更容易描述,因为资料更为充分,观点更为多元,而他的后半生尽管更富戏剧色彩,对此的记载却不得不千篇一律。与1949年前不同,私人的情感更深刻地影响了他的公众生活,绝对的权力则使他的任何行动都被放大出来。也因此,人们对于他的私人生活作出了更多的猜测,渴望在其中发现更多的历史课本无法言说的秘密与谋略。在世界性的领袖中,没有比他的后半生更难把握的题材。由于对普遍性歌-功-颂-德的不信任与遭受的苦难,知识分子在描述毛泽东的后半生时,往往又滑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此,耶鲁大学的历史学家迈斯纳曾作出过着名的判断,即中国的主要工业能力、基础设施,都是毛时代所建立的,这一切都为邓小平的改革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基矗

过远与过近,都难以使人理解历史。老一代知识分子常常担心,对于文-革岁月的遗忘,使年轻一代很可能重演错误。距离毛泽东逝世已经31个年头,伴随着越来越多私人记录的出现,那个时代的形象正在变得日益丰满起来。虽然对于这位在世界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的全方位研究仍未开始,但重要的是,我们研究的态度必须发生转变,新的作家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研究中的过分强烈的情感与道德因素。在这一点上,菲利普提供了某种示范。尽管,我在作品中常常迷失自己,也感受不到这本书的基本坐标与准则是什么,但是,它让我看到了一个人物相对完整的成长过程与其历史背景,看到了一个人精神气质的转变过程。对于不理解毛泽东的新一代人来说,这本书至少值得一读。


中国伟人传记读后感(二)

我读了一本书叫《周恩来传》,相信周恩来这个人物我们大家一定再熟悉不过了。即使对他不怎么了解,我们从小就耳濡目染。看了这本书以后,给我们的启示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让我对他的敬意油然而生。

周恩来,子翔宇,祖籍浙江省绍兴,1898年3月5日生于江苏淮安。也许是因为环境的影响,他从小就热爱祖国山河和历史的英豪,怀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

1917年夏,周恩来中学毕业,筹划去日本留学,他给同学赠言说:愿相会于中华腾飞世界时,这表明他一直以来的志愿。后来周恩来决定回国,为祖国出一份力,接着就投入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五四运动迫使北洋政府不敢在巴黎和约上签字2020,同时五四运动也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辟一条广阔的道路。周恩来积极参加示威游行。他创办了《天津学生联合会报》,他这张报办得很有精神,唤起国民的爱国心。这年10月,日本领事致使歹徒打死、打伤天津警察和学生,天津人民决定抵制日货。日本驻津总领事提出严重抗议。周恩来等20余人被捕,他们在狱中也并未屈服,抱着一丝希望,继续燃起光明的火炬,向难友们宣传马克思主义。周恩来后来在谈到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时说道:自己的思想是颤动于狱中,一种革命意识的萌芽,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1920年11月,周恩来坐海轮去法国,进一步研究马克思主义,学习和考察欧洲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经验。他说:虔心考察以求了解彼邦社会真相暨解决诸道,而思所以应用之于吾民族间道。他为了自己的祖国虔心向别人请教,伟大的精神让人钦佩。

周恩来始终坚持共产主义信念,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甚至在病中,他也毫不关心自己的身体如何,一心想着战士们。他所说的最后一句:我这里没事,你们还是去照顾别的同志,那里需要你们。他对自己的生命毫无挂念,在病痛的折磨之中,他唱起了《国际歌》。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心里想的仍然是别人。

周恩来一生的追求,一生的奋斗,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祖国的富强,为了最终实现建设新中国的目标。

虽然一代伟人周恩来已经去世,但是他的精神永存,时时刻刻牵动我们中国人的心。

中国的英雄是坚强不屈的,革命战争不是周恩来一个人的功劳,是我们全国军民的努力,是无数中国人民的功劳。建立一个崭新的中国,是中国人民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理想。周恩来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功臣,让我们中国人民走上了幸福的道路。


中国伟人传记读后感(三)

我取出《伟人的足迹毛泽东的故事》,看着书名,我就被它吸引住了。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是从电视上认识了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这本书记录了这位扭转乾坤的伟人留给历史的一些闪亮的足迹。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父子之间》这篇故事。毛泽东是一个了不起的伟人,又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他的少年时代可不像我们这样有着幸福的生活。他出身在一个农民家庭里,由于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和生活所迫,他连读书的自由都没有。

毛泽东14岁时就被父亲停了学。但他并没有因此就放弃学习。在每天下地的时候,他总是悄悄地带着一本书,一有机会就溜到山坡上的古墓后面,躲在一株大树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一回,他被父亲当场逮着了,父亲狠很地骂了他一顿,并要他在半天内挑十五担粪。下午,毛泽东再一次失踪了。父亲十分容易地找着了他,大动肝火。但是当父亲知道儿子已经挑完了十五担粪时,不禁目瞪口呆,这些粪在半天内挑完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实在没有理由再骂儿子。由于刻苦读书,毛泽东从书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得到了有益的熏陶,他还深深感触:为了中国的命运,他应该走出韶山,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毛泽东曾经说:中国也要有华盛顿、林肯、拿破仑、彼得大帝等这样的人物。我们应该讲求富国强兵之道,才不至于遭受到列强的欺辱。我们每个国民都应该努力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也要像毛泽东一样刻苦读书,在少年时期打好基础,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毛泽东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代伟人,和他少年时代发愤读书、学习是分不开的。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他如饥似渴地学习。毛泽东爷爷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再想想自己,家中有好多好多的书,可是我很少静下心来看一看。有的时候妈妈爸爸硬是要我看。我就像是为了完成任务一页一页地很快地翻过去,至于书中写了些什么,我却一点也没有记住。我想:为了我能够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我决定发愤读书,从书中吸收养料,增长知识与才干,沿着毛泽东爷爷开辟的道路走下去。

学习毛泽东思想,还有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应该看到,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落后的、愚昧的、腐朽的东西和与改革发展背道而驰的不正之风,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许多人在市场经济弊端的笼罩下,渐渐地迷失了自己,灵魂被金钱的魅力所征服,所腐蚀。造成这些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们脑海中的思想不完善,不成熟,甚至不健康,为了追求物质文明而忘记甚至放弃了精神文明。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从高层开始改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精神,仍然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开放领导者与组织者的客观要求。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斗争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鞠躬尽瘁,无私奉献。

可是,现在的孩子们,大多数迷恋于动画片和电玩,而忽略了书的重要性,不爱读书。其实,在知识的海洋里,书就像一位热心的向导,帮你揭开了无数的谜团。尤其是在高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要想让中国成为世界强国,就要靠我们这一代。所以,我们要像先辈们那样,刻苦学习,认真读书,用我们的头脑和智慧以及丰富的科学知识,来建设我们美丽富饶的祖国。

《细胞生命的礼赞》读后感1000字


[推荐]《狗来了》读后感集锦4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推荐]《狗来了》读后感集锦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狗来了》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狗来了》,讲的是一只狗离开了家,要到辽阔的世界去,遇到了种种事情,最后和在旅行中结交的朋友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了这本书,我很喜欢这只狗。因为狗帮助了那么多人。

你帮助了一只作弊的猪,在别人都很厌恶那只猪的时候,你却和它交成了朋友,帮助他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狗啊,我还真佩服你,你进了熊的学校,却一点也没慌张――至少你没把慌张表现出来,倒装成老师,而且装得有模有样的,学生都很喜欢你呢。

哎,你的预测真准呢,你梦见你们扮作妇女的事被揭穿,劝熊别去,熊偏要去,结果确实被揭穿了,而且和你 预想的情况是一样的:熊先说了几句话,就被一只山羊识破,山羊反熊当作乳房的两个毛线团拿了出来,接着你就把熊救走了,太神了!

当你在医院里遇见了猫,猫又交给你一个任务――帮它看管它的孩子,那三十只小猫。善良的你答应了,你是怎么做到的,我亲爱的狗先生?反正你已经尽力把这件事做得非常完美了,好样的!

我受不了小猫们挤在一起,这一只那一只的大哭声,或许动物和动物比人和动物相片得要更好一些吧,是吗?

你最后说:“如果从未到辽阔的世界,哪会令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但若不能回到家中去,同样也会令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呀!

《狗来了》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国际大奖小说——《狗来了》,它是由澳大利亚的克里斯蒂娜·涅斯特写的,

书中讲了:狗的孩子们都长大成人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在酒店里先遇到了作弊的猪,狗让它改掉了坏习惯,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做新来的代课教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才得以逃脱。熊校长因此被解职,他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在这里,它与孩子们成了朋友,它与朋友们平等相处,赢得了朋友们的喜爱,也赢得了困难时朋友们对它的帮助。

通过读《狗来了》这本书,我们要像书中的狗一样喜欢帮助别人,要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上去帮助人,或许就是你给予了别人一点点帮助别人就会走出困难,帮助别人的人或是受帮助的人都会感到很快乐。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很美好。

《狗来了》读后感(篇三)

《狗来了》是一本获过国际安徒生奖的小说,是以一条善良的老狗作为主人公的作品。

狗的孩子都长大了,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有没有地方需要它。它卖掉了住宅后,狗来到了一家酒店,当了保安,遇到了一头作弊的猪。因为猪总觉得自己不幸运,但是人们总说猪和幸运相连,所以猪只能通过作弊的方法让自己获得幸运。后来,狗用正当的手法让猪多次感到幸运,最后又帮助了猪实现了它的梦想—当一名演员。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了一所学校,被学校的校长熊当作新来的代课教师,狗只好将计就计。它带着孩子们在社会实践中学习,成为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很快就被教育局的人发现了,警察开始追捕它,但通过大家的帮助,狗顺利逃脱,但是熊为此被解职,和狗一起开始逃亡生涯。后来,狗生了大病,进了医院,遇到了一只因生病而离开小猫们的公猫,狗了解了这一情况后,来到小猫们住的地方,当了小猫们的养父。后来,小猫们终于找到了它们的爸爸-公猫。熊对现代政治不满,去竞选当一名女政治家,不幸被揭穿身份,最后,狗挺身救了熊。

可见,就连一条狗也懂得去帮助别人,而我们呢?有的人贪得无厌,有的人不愿拼搏,有的人不懂得同情。

所以,让我们像狗一样有一颗同情心,学会拼搏,懂得友爱,在关键时刻不会惊慌失措,为了生命而拼搏吧!

《狗来了》读后感(篇四)

这两天,爸爸每天都给我带回来一些厚厚薄薄的课外书,当最后一次的书运回家时,我数了数,竟然有69本,这些都是获得金奖的儿童作品,我随手拿了一本《狗来了》,翻开书开始看。书的前言讲的是一支年迈的老狗,两个狗儿子死在医院里,因为未及时抢救,狗决定到外面宽阔的世界去看一看……

狗带了一个皮箱和一个手提包,当天晚上,他躺在草丛中向天空仰望,正在用脑子拍照片,有一些东西它叫不上名字来,就用一些莫名其妙的名称来代替,比如:忧郁云,悲伤云,还有一些名字我也忘记了。我希望我也能躺在草丛中望着天空,但是作业和课外班很多,无法实现。

狗又走进一家酒店,他老了,他的背特别疼,需要休养,他就租了一个房间,进入梦乡。后来它还在夜幕的掩护下,钻进教室,把手提包当枕头,狗想:“就算是擅闯学校,也要先休息一下”。我非常可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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