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大全栏目精选:“《我与地坛》读后感”,欢迎阅读。
你看看吧,看看《我与地坛》。
为什么要看?
不为什么。
你要我看,就找不到一个理由?
就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沉重,你不想看;又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无聊,你不想看。
我们站在最高的那一层楼往下看,看到斜晖下的人们还是匆匆的赶路,这时候的他们会不会去想他们生命的价值,会不会去想他们幸不幸福,会不会去想斜晖静静的映照在他们身上到底为了什么?
生命本身就是含义无穷的,“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的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这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我与地坛》)史铁生笔下的这些小生命也都在思索着自己无穷的生命含义,不仅仅在吃,也不仅仅在睡,拥有了生命,也就有了演绎生命的使命,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则,对人,对虫子都是一样的道理。史铁生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到地坛去思考这一个问题,幸好他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顺便读了很多书,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黄金屋”,也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颜如玉”,但他有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的感悟,也顺便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王羲之的“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王羲之《兰亭集序》)也是告诉我们活着要比死去有更多的意义。死是一个节日,在这个节日到来之前,我们能做的不外乎两件事情:一是好好活着,二是尽可能让自己的生命有一点价值。
活着是很容易的,对于常人来说,吃饱,喝足,倒头一睡,这是活着;养男,育女,造间大房子,买辆名牌汽车,滚滚,这也是活着;出生,上学,毕业,找工作,不断换工作,这也是活着;就算吃不饱喝不足睡不着,还不是活着?
但好好活着得着眼于“好好”,这有两个“好”。
我私下认为一“好”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虽然“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我与地坛》),出生也许不是自己的主意,但好好活着得自己想清楚。史铁生为什么要活着?他想过“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而又想到“只是因为我活着,才不得不写作”(《我与地坛》)。这些反复辗转的思考让他认识到“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我二十一岁那年》)。
精神?人只有回归到自己的信仰殿堂里,才能看得见自己精神的微笑,也才能有单臂顶千斤的力量。
你觉得你成绩很差,没有了学习的动力?你觉得家里很穷,没有了跟命运叫板的勇气?你觉得你长得丑,没有了问鼎梦想的机会?错了,你把眼光全放在了信仰殿堂旁边的魔窟屋顶上,那里挂满的只是“欲望”,外在的衍生品,他们存在的目的是迷惑你,让你找不到自己的精神,也就找不到为什么要活着的答案了。别信他的,哪怕你的信仰殿堂里的精神才长出一小点幼芽,你就相信精神的力量。现在,睁开你炯炯有神的眼睛,迈开你矫健的步伐,张开你有无穷力量的臂膀,抓住宇宙的边缘,飞翔,你会看到:人人生而平等!
我私下认为第二个“好”是:热爱自己的命运!这是史铁生告诉我们的最铿锵的道理。史铁生在他“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我与地坛》),他想到过死,谁都不希望自己有一双残废的双腿;在他在文学上碰撞出一条路,发表了文章后,母亲溘然长逝,他再度沮丧,谁不希望母亲看着自己成功,然后满脸骄傲呢?
可是世事无常,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预料,在我们经历前面的这些“风和日丽”之后,会不会有“狂风暴雨”在等着咱们;我们也都无法预料宠我们爱我们的双亲会不会一直陪着我们;更无法预料,今天努力完成了作业,明天考试会不会一塌糊涂。“无限的悲怆与有情,无限的荒蛮与惊醒……以及靠着无限的思问与祈告,去应和那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扶轮问路》)。“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啊,“存在之轮”是“物与我皆无尽也”,是恒常,是一定了的;“无限之转”是“则天地之间曾不能以一瞬”,是变化的是无常的。活着是肯定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变化,暂且不说变好变差全随个人修化,单说这命运变了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爱他。
史铁生在《好运设计》中给设计了非常完美的命运,可是他却说:“没有了阴晴圆缺,没有了潮汐涨落,没有距离便没有了路程,那是什么呢?很明白,那是死亡。”我们说过要好好活着,活着的死亡可比死了的活着要痛苦许多。所以,碰到顺畅如意的命运我们爱他,碰到“不可心”的命运,我们更要爱他。在爱自己命运的同时,把我们爱命运的感悟化成春风去温暖在坎坷路上辗转的人们,我们所经历的或好或孬的生活就成了我们爱众生的财富了。史铁生就是这样的人,二十一岁后,在轮椅上和命运几次谈判几次肉搏,挣扎着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滋养,他笔耕不辍,就是要把他爱命运的感悟化成缕缕春风吹去我们心头对命运的埋怨。他是爱众生的,他已经在命运的旅途中成功的升华了自己。
说了这许多,知道为什么要你看《我与地坛》了吗?
生命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父母亲没有和我们商量就给了我们的,但生命的品质得靠我们自己去锻造,如果还找不到让自己的生命有实实在在的价值的理由,多读点书也许就能找到了。总之,爱自己的命运,爱大家的命运!
算来这是我第二次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了,心灵的共鸣许是我最大的收获吧。读着这书,仿佛不是在读书,而是在听一位知己细细地向自己叙说他生活中的种种,他的遭遇、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
有人说,《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而沧桑,但我却并不认同,大概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缘故吧。在我看来,《我与地坛》给人的是一种静下心来细细思考人生的静美。说到人生,不可回避的便是出生与死亡。记得上大学时,常常为着“人为什么要生下来,为什么要活在这世上”的问题所困扰,想不明白想不透彻。且每每对同学、朋友提起,他们都劝我要想开些,在他们看来似乎我是有着自杀倾向之人,总让他们觉得不安。想了许久也没有想透,却也累了,便不再去想,竟平日里多了些开朗活泼,日子过得也亮堂了些。只是偶尔这个问题仍会从脑海中蹦出来,但常常也是尽量避免去想,去深思,就做些其他的事情将这种思绪排挤到脑后去。近日来,这一问题又频频在脑海中闪现,不得排遣,遂又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对于生与死的问题,我没有想明白,而史铁生在地坛呆了那么多岁月,却终究是想明白了,在书中写到:“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是啊,生只是上帝交给我们的一个事实,既然只是个事实,想来也只有接受罢了,已经无谓为什么生下来,为什么来到这世上。心中的不明与疑惑稍稍有些明了。
读《我与地坛》,除了可以让人静静思索这生与死的问题,也让人深深感受到母爱之伟大,亲情之弥足珍贵。史铁生在截瘫之后,他的母亲每天生活得都是战战兢兢,想去关心安慰他,却又知道任何安慰的语言在那时都苍白无力,最终需要自己的儿子自己在心里真正想明白了。那时,他母亲的痛苦与无奈就如作者写到的“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是啊,在那个时候,他母亲的痛苦岂是他可以感受和了解的,即使在他母亲去世后,他也有过“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之感叹。但也是在他母亲去世后,他才对他母亲当年的心情有了些许理解,对自己当年对母亲的态度感到悔恨。这真正是在教我们如何珍惜母爱,珍惜亲情。到此处,不免也想到我的母亲,她那样瘦弱、那样平凡,甚至她还是个只字不识的文盲,可她也是这世上一位伟大的母亲。无论是小时候,还是我已经长大工作,母亲的关爱从来也未曾改变,可她也从未将爱挂在嘴上。我的母亲是位农村妇女,繁重的农活和琐碎的家务,我总在想她那样瘦弱的身体是如何承受得了的。可是她自始至终都在默默承受着,自始至终都将我和弟弟的吃穿用度照顾得细致妥帖,这就是母亲,只要自己的孩子过得好,自己本身受多少辛劳都会选择默默承受。
其实,读《我与地坛》,在这深切感悟之外,还让人得到了心灵上的淘洗与安抚。作者在文中与地坛的关系渗透着看似简单实则极为丰富的感情,地坛中的风风物物,在作者感情的重染下仿佛变得灵气十足的感情,这里有人与自然的交流。在那些朴实无华的文字下,本是一座废弃的园子却是充满着温情,仿佛这园子里的一花一木都成了安安静静的倾听者,教人可以心无旁骛地述说自己,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他们都认真安静地听着,让你的感情真实地抒发。曾有人说,在自然面前,人最接近自己的心。说得真是对极了。如今的世界,喧嚣、躁动、功利、粗暴,甚至有些疯狂,因为人们已经很少去了解自己的心,而是随波逐流在名利场上不可自拔。
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可谓感悟良多,也很想推荐给大家读读,所以便有此作。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就像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我与地坛——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扶轮问路,那么好手好脚的人,你们可曾向前方迈出过脚步?
不是想说他对生有多么繁密的念想,也不是想说他对死有多么透彻的眺望,更不是想说他对命运有多么不屈不挠的挣扎,那些语句太泛、太虚,对每一个曾被上帝无情摆弄的人都适用。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希望”又有什么用呢?“希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达到的前提下才成立呢”?“希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
我并不认为他是多么坚不可摧的“钢铁人物”,你以为谁都是保尔柯察金?现实的刀片一般的人生,就总是要人痛了,流血了,结疤了,又复痛,复流血,复结疤,只要这血还是温的,还能流动,那么便不必在意它会痛,会流出,这样孤勇,直至最后平静接受它的冰冷与枯竭。
正是由于这“写”,这比言语更为私密,更为透彻,更为生生不息的能力,才使得他的这生,在死的对立面上,永远存在。永远无力,但永远坚韧。
人老了,多靠回忆活着。可是还是一种情况,像他这样的情况,因着回忆随时有无可延续的悲哀,才需要这样提前透支回忆,透支情感,透支热情,若无足够幸运,幸运得不被亲友遗弃、淡忘,那么必将是春水东流的万劫不复。
其实这幸运,未尝不是取决于自己。这生,值得死来敬畏。这生,真实得让每一个健康的人震撼,不得不拷问自己:健康的自己,是否向前方也迈出过脚步?
那前方,便是路远山高,人亡马遥的“零度”。
他的勇气,是不畏惧这“回”,是迎向这“回”,拥抱这“回”。
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歌颂,这地坛仅仅一个载体,而文章的实质却是一个失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进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掉了自个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聚精会神地想关于死的工作”还有他自个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逝世挑选了日子。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气,点着了他生的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酷爱歌唱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距离跑运动员,美丽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手足无措,乃至失望,扼杀了自个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效果残损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饱满的思维。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然生成的残疾,但他却酷爱生命,用他那明晰的头脑,极好的幽默感通知了国际生命的刚强,通知了国际生命的自负、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咱们熟识的巨人。咱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刚强,但咱们能够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咱们便不畏惧辛苦。咱们没有他们那般的醒悟,但咱们需求做咱们能够却偷闲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间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不由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尽管仅仅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亲母亲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尽管没有过其他父亲母亲舍身救儿女的阅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父亲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目光中有一股柔情。母亲不是啥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全部,但她常常为我找些教师,教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承受长期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每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损伤,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不见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留意不到,这一种静静的伟大的母爱。 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咱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查找和对生命的追问,对生命的含义又加深了了解。
第一次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的时候是在我的高中时代,一次书籍里的邂逅,让我跟这位素未谋面的伟人产生了一次触碰心弦的碰撞,感觉就是那么陌生而又熟悉,感觉文章里的一切美好的事物就是为了我而生的,在人生最艰难的这几年里,我那颗几乎将近干枯的心在这里找到了知音,重获生机。
时隔多年,再一次碰到它的时候,如遇挚友,而如今我已经是个步入工作岗位一年多的青年了,突破重围,更加担当,很是感谢他曾经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予了我信念的力量!
《我与地坛》虽然没有史诗般华丽的篇章,优美的辞藻,却有着大气而又舒缓的音符,像一个充满智慧的年迈长者,在向你平静地诉说着生死的奥妙,娓娓道来。文章精简,却犹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每一个乐章都在努力表达着自己的见解,每一个字眼都能触碰人的心灵,引发每一个在生活贫境的人重新燃起对生的渴望,对梦的追寻!《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对自身命运理性的反思与审视和对自我人生的一次超越,几乎在绝境中找到了存在的理由与存在的可贵。
至尽为止我仍然喜欢史铁生的作品,是因为在史铁生身上我看到的是一种朴实,朴实最后面闪耀着的是最强烈的人生之光,没有那追逐功名利禄的贪心也没那娇柔造作的虚伪,完全出自内心与自然,完全是真诚的袒露,他给我呈现出的是一种在这逐渐崇尚物质名利的社会中该有的人生观,并不是因为穷,因为不幸,就可以理所当然的认为一切都是这个社会亏欠自己的,自己可以无所愧疚感的加倍像这个社会索取,不管生活带给了我们,我们都应该按照自己该有的步调继续前进。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从小到大,身边至亲的相继离去,让我一次次对死亡与生命产生无尽的不解与恐惧感,年幼的曾经曾经以为死亡只是一个人暂时离开,所以曾经不曾害怕,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长大了,我才发现生活里再也没了依靠没了守护自己的臂膀,于是开始后怕,慢慢对让你即将挑起重担的生活产生怯退感,直到有一天,《我与地坛》告诉我那句话,我才明白,有些人虽然已经离去,可是去又不曾离去,甚至成为了更加顽强活下去的理由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变得成熟,稳重。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 的确,那些原先他可以也应该获得的都无情将他抛弃了,残疾人往往都要承受好多常人所无法忍受的肉体上的折磨与痛苦,在这里唯一生的欲望那就是当健全的精神力量足以对抗肉体的残疾的时候。生活里,往往肉体的残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内心不够强大,比如有些癌症病人无意知道了自己患上绝症之后,尽管医生告诉他你还有几年的生命,但是多数人可能连一年都活不到就离开了,因为精神的残疾死亡速度已经远超了肉体的萎缩。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中谈到:"人为什么活着?因为人想活着,说到底是这么回事,人真正的名字叫作:欲望。可我不怕死,有时候我真的不怕死。有时候,——说对了。不怕死和想去死是两回事,有时候不怕死的人是有的,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人是没有的。我有时候倒是伯活。可是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呀?可我为什么还想活呢?因为你还想得到点什么、你觉得你还是可以得到点什么的,比如说爱情,比如说,价值之类,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这不对吗?" 说实话的,父亲离开人世之后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直到现在,我都不敢想象那段不堪的过去。
一个仅有10岁的小孩,一个重度残疾无法自理的母亲,然后就仅此而已,生活没有了任何依靠,这里,生活就像史铁生失去了前进的双腿一样,那一段已经成为过不去的过去,我依稀只记得我经常会抱着母亲痛打痛哭,我曾无数次问自己:"为什么生活可以如此活生生夺取我所有的挚爱,为什么别人家的小孩可以拥有这么完整阳光的童年,而仅有10岁的我就只能接受生活的一次次残酷的挑战,饱受命运的折磨?"那个时候,母亲也只能无助的含泪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忍着被我捶打的疼痛,那种曾经的无力感,我至今想起心依旧绞痛着。如今的我只是庆幸着,那个时候不知被什么信念支撑过着,让我一步一步艰难的从不幸的命运深潭中抽身而出,求学,兼职,照顾残疾母亲,过去的十年我已经尝遍生活带来的百态——冷嘲热讽。可那又怎么样,生活的形态虽然是畸形的,可是保持灵魂的活力岂非更加重要。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歌颂,这地坛仅仅一个载体,而文章的实质却是一个失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进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掉了自个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聚精会神地想关于死的工作”还有他自个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逝世挑选了日子。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气,点着了他生的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酷爱歌唱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距离跑运动员,美丽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手足无措,乃至失望,扼杀了自个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效果残损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饱满的思维。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然生成的残疾,但他却酷爱生命,用他那明晰的头脑,极好的幽默感通知了国际生命的刚强,通知了国际生命的自负、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咱们熟识的巨人。咱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刚强,但咱们能够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咱们便不畏惧辛苦。咱们没有他们那般的醒悟,但咱们需求做咱们能够却偷闲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间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不由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尽管仅仅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亲母亲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尽管没有过其他父亲母亲舍身救儿女的阅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父亲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目光中有一股柔情。母亲不是啥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全部,但她常常为我找些教师,教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承受长期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每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损伤,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不见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留意不到,这一种静静的伟大的母爱。 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咱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查找和对生命的追问,对生命的含义又加深了了解。
《我与地坛》是带有自传、自省、自述意味的散文,史铁生以真实的身份投入作品,用文字坦诚地表现自己在地坛沉思流连所观察到的人生百态和对命运的感悟,作者由个人严酷的命运上升到生命永恒的流变,超越了个体生命有限的必然,把自己的沉思带入到了生命全体的融会之中。
作者笔下的地坛“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似乎荒废已久,地坛从皇室祭祀的处所演变为随着历史的风吹雨打而颓圮荒凉趋于沉寂的废弃古园,它的命运似乎与史铁生“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不幸遭遇仿佛,不同的是,“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而作者“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他孤寂、迷茫、失魂落魄而痛苦难熬。感谢地坛中的“蜂儿”、“蚂蚁”、“瓢虫”、“露水”、“草木”,它们勃勃的生机影响了史铁生的心境,他终于弄明白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从低沉消极的心境中醒悟过来,并思考“怎样活的问题”。地坛,在史铁生最无助最彷徨的时候,以它“落日”“高歌的雨燕”“孩子的脚印”“草木泥土灼烈而清纯的气味”“秋风落叶”等难以言说的包孕着永恒与瞬间、古老与新鲜、沉静与涌动、博大与纤细的双重境界给了作家心灵以强烈的震动。
史铁生在20岁时下肢不幸瘫痪,青春韶华,其苦自不待言,他在一段时间里精神几乎崩溃。正是在这不寻常的心境中史铁生来到地坛,走入了上述双重境界里。夕阳残照下的残垣断壁所显现出的历史沧桑,让作家充分感受到时间永恒的伟力,感受到岁月流逝的无情;宇宙的浩渺和历史的凝重衬托出个人的微不足道,衬托出个人遭际的无常和偶然,它使得一切痛苦都失去了分量,而从反面让一个不幸的人获得了解脱,得到了灵魂的皈依。同时,作家从这一双重境界中又分明感受到在无情之中却是生命的有情,花木鸟虫,各自向作者展现出缤纷的生命世界,无言地诉说着生活的蕴藉和爱意。地坛之于作者,是精神家园,它以只可意会的独具意蕴的形象为一个濒临绝望的人开蒙揭翳,使他从自己的不幸中走了出来,曾经的焦躁不安、无可奈何的作者变得平和而宁静,他宗教般地透过地坛想象到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就是我们的归宿。我们生活在尘世——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喧嚣嘈杂、现实功利,另一世界则平静祥和如荒凉而沉静的地坛,仿佛与世无争的道士,却又像大彻大悟的高僧。
说实话,读过汪曾祺散文的轻逸潇洒,读过梭罗散文的自然空廓,读过林清玄散文的空灵明澈,却从未读过史铁生那般的痛苦中寻求解脱的挣扎。那么痛,又那么轻,像生命一样。痛苦中,轻盈仿佛就在那求死的一念之间。轻盈里,却藏满了属于生命的那一份沉甸甸的重量,重到肩背被压弯,重到灵魂都要破碎,重到亲手将它抬起的那刻世界都在为你而欢呼和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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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地坛里有作者对生命的全部思考。平凡人匆匆路过这荒芜的园子,四百年的时光,却未曾让这园子衰败。我想正是这匆匆过客们的生命印记赋予这座人类文明的产物能够历久弥新的生命力。这里来过一对中年夫妻,园子看着他们由中年步入晚年,见证岁月流逝。这里来过一对兄妹,感情那么深厚,却抵不过一句命运,将爱变得那么难那么难,背负着世人的指指点点,哥哥将痴傻的妹妹抱起,抱起血脉里鼓动的亲情,抱起生命里那一份沉重。这里来过一对母子,那是四年来好多好多个太阳落下的日子,母亲满怀焦灼地寻找着自己的儿子,找到了便在树影下看两眼然后转身离去,找不到便仍然独自忧心和害怕,而她的儿子正看着日影为残缺不全的身躯而疼痛不已,他们的目光追随着不知谁的背影,殊不知是生命中的阴影笼罩着他们。
在这里,在地坛,在这样一个荒芜却没有衰败的园子里,命运的齿轮推着平凡的人们向前再向前。
宿命的味道那么浓烈,让每个人都透不过气来。
史铁生在地坛里絮絮写下那些痛苦的心情,那些挣扎的历程,似乎满满都是阴霾。可光明依然从黑暗的夹缝中透过,刺痛人们的双眼。
“先别死,再活着试试看”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或许接受命运是我们的必然选择,或许接受苦难也是我们的必然选择。来人间走一趟,就是将酸甜苦辣咸都尝遍。
史铁生将所有苦难写成命运对他的修炼,其间有万千苦楚,他却挣扎着学会安然接受,然后再将平淡日子里的思考写成文字,为这个纷扰的世界留下一点哲思,留下一点痕迹,然后再如一滴水汇入大海一般,消失在这广袤的世间。
这其中我最爱那篇《好运设计》。作者用一整篇文章去塑造一个完美的人生。一个人生来荣华富贵、身体健康、天赋异禀,直到成人都顺风顺水。似乎他应该是最满足于现状最满足于自己的一个人。但我们不禁要想,一个人若事事如意事事顺遂,从未遇到苦难,也从未遇到挫折,那他究竟因何成材?即便他已成材,志得意满无所求之人,又如何拥有进取心再往前冲往前跑向前看?又怎么会有进一步的成就。似乎人生总要有苦难。可是拥有诸多苦难的人生又怎能算作“走了好运”?那么“好运设计”似乎又变成了一纸空文?
“所以你不能失去距离,不能没有新的企盼和追求,你一时失去了距离便一时没有了路途,一时没有了企盼和追求便一时失去了兴致和活力,那样我们势必要前功尽弃,那道阴影必会不失时机地又用无聊、用乏味、用腻烦和麻木来纠缠你,来恶心你”
然而作者告诉我们,要有“距离”。万事万物,都不可过满,始终保持一段与“梦想”的“距离”。距离产生追寻,距离让我们渴望靠近,渴望让我们勇敢地去奋斗,奋斗不息让我们的人生拥有非凡的意义。
在这样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里,我们背负着希望、压力、挫折、苦难、比拼、荣誉……
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泥淖,让我们失去挣扎的力气,甘心沉沦。然而《我与地坛》告诉我们,苦难不可避免,正是因为苦难,所以我们拥有了与梦想的“距离”,也拥有了追逐与改变的勇气。(李茜)
当我们还在与青春肆虐时,史铁生已经接受了命运的安排,永远地与轮椅为伴。不能够在最张狂的年纪去疯去爱去挥霍,实在是一桩憾事。从开始的愤怒不公到最后坦然接受,史铁生的内心是经历了怎样的满山荆棘又遇到了怎样的拨开云雾,没有人可以知道。还好史铁生有很多好朋友,朋友们的陪伴给予了他无尽的温暖和希望,给了他活下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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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他和母亲回家住,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与地坛结识。在这个地坛里,他消磨了很多时光,也宣泄了很多情绪,有时候轻松快乐,有时候沉郁苦闷,有时候悠哉悠哉,有时候栖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地坛对于史铁生而言是无话不说的好友,是最长情的陪伴。在一个喧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安静的世外桃源,着实不易。他说,这是上帝的苦心安排。因为有很多空闲时光,他观察着每一个来地坛闲逛的人,思考着人生的重要课题——为什么活、要不要死。
母亲一直陪在他身边,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治腿的良药,每天的全部心思都在治疗上,到处找良医偏方。后来母亲生病了,得了肝癌。史铁生并不知情,还会时不时向母亲发脾气。母亲的爱和担忧一直在蔓延,还时不时自己安慰自己。母亲鼓励他写作,可是等他真正出版第一本书的时候,母亲已经不在了。有一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感觉,然后呢,只剩下怀念。
后来史铁生的状态变好很多,他写小说写电影剧本。或许是因为心思全部放在了写作上,或许是因为他真的看清了这个世界,然后爱她。
他是多想拥有一具健美的躯体,可是世界上没有如果。从开始的埋怨不公,到后来的坦然接受,他是真的成长了。他明白每个人的人生总是喜苦参半,如果你的一生没有任何痛苦和磨难,那就不能强烈的感受到幸福,剩下的只是舒适和平庸。劫难之后失而复得,你才能体会到别样的幸福。苦尽甘来,才能够品味人生。所以老天爷在给你好运的同时,也在给你埋下坎坷,或许我们生命的价值就是在一直接受挑战和走在迎接挑战的路上,正因为这些苦难的剧情,我们的人生剧本才得以圆满。我们来到这个世上,不就是来尝尽酸甜苦辣和历尽人生百态吗。这样的你,老了之后,才有故事讲给膝边的儿孙们,才会拥有独一无二的人生自传。
作者回忆起自己的童年,回想起每一位在童年留下印记的人和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和耐人寻味。是啊,童年应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了吧,只要有好吃的好玩的,就每天很开心很幸福,谁又不怀念记忆中的小时候呢。当然也存在有些人的童年不美好,小时候就开始经历磨难的你,是不是塑造了更成熟的你。
后来作者离开了那个地坛,搬到别处去住。后来有读者说如今的地坛,已经是面目全非了。他是这样说的: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是啊,曾经的他,为了寻找安静,为了揉抚心灵和肉体的创伤走进地坛。而现如今,他历尽沧桑,看透人世,得到了内心的安静。所以,安静从来都是从心而来的,不是地坛给予了他安静,而是他赋予了地坛安静。(刘旭凡)
常言道:“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平时多多少少都是读过一些书的,我们经常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下一篇相关的作文,这样可以将我们阅读时的感触记录下,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1000字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每天的傍晚是我的读书时间,我喜欢这份宁静、温馨和从容。就是伴着这份宁静从容,我读完了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并看完了它的同名电影与电视剧。虽然上学期间读过这部小说,但也只是走马观花,一味追求故事情节,这次细细品读,才发现它的真正魅力,让人久久回味。
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出生于18世纪的英国乡村小镇,她没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她终身未婚。奥斯汀的作品以轻松诙谐的笔调,描绘了当时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与田园风光,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爱情风波,一扫当时文学界假浪漫主义潮流。
《傲慢与偏见》全书讲述了四桩不同的婚姻,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在她眼里,其中的两桩婚姻是不幸的:一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表兄柯林斯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二是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与威尔的婚姻,完全建立在初次相识与美貌之上。夏绿蒂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却接受了自高自大、愚蠢的柯林斯的未婚,只因家里没有多少财产。对于婚后生活,夏绿蒂也抱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姻状况在现代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我认为单纯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婚姻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一个感情淡而无味的婚姻里,人的乐趣何存?夏绿蒂固然可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是她的精神世界永远是苍白的,她安排与柯林斯每天见面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她是多么聪明,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啊,一个无财产的女子就这样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
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是另一种情况的婚姻。在五姐妹当中,她行为最为放荡无知,每日只知与军官调情。她贪恋威尔的美貌,冲动的跟威尔——一个表面温文尔雅,实际生活放荡的人私奔,置家人的感受于不顾。后经达西的慷慨解救,两人才苟合结婚,婚后丽迪雅还在家人面前炫耀幸福,实在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伪君子,可想而知婚后生活如何拮据,全靠伊丽莎白与达西救济生活。
奥斯汀所推崇的是后两桩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吉英与彬格莱的婚姻。美丽而文雅的吉英与活泼机智的伊丽莎白对待婚姻的态度是理智聪明的,她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物质与相貌的因素。达西在初次见到伊丽莎白的舞会上并未对伊丽莎白的外貌产生好感,也反感她家人的低俗无知,但是随着越多的接触,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伊丽莎白也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发现了达西的美德,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成就一桩美满的姻缘。尽管他们在门第与教育上存在差异,但婚姻生活是依然是美满幸福的。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傲慢与偏见》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也是深入的。傲慢与偏见属于人性弱点最常见到的两种。出身高贵、财产雄厚、地位高高在上的上流人最容易染上傲慢的习气,对贫穷、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达西就是其中一例。而地位低下、财产少而又有强烈自尊心的人在面对骄傲的优越者时则以偏见相对抗,这是另一种扭曲的傲慢,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伊丽莎白最初看不惯达西的傲慢,受风度翩翩的威尔的蛊惑,更对达西的人格产生严重的偏见,但随着深入了解,才发现误会了达西。但是她能勇敢地纠正自己的观点,摆正自己的态度,这一点是值得尊重的。而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的情况下,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并积极改正,这才成就了这桩美满的姻缘。
不难想象,如果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后傲慢依然故我,如果伊丽莎白在了解真相后没有面对达西的勇气,那么他们之间永远都会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有摩擦,有冲突,有误会,但只要你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自己的缺点,削去自己的棱角,小处说,能达到人人和谐、群组和谐,大处说达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本篇小说是简奥斯汀在英国的巅峰时期写的,她写的这篇小说,趣味不失,却又讽刺了乡村人的势力、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扭曲看法。她用自己与众不同的文笔,表述了两种不幸与幸运的婚姻。
小说围绕着柏纳特太太如何让把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故事。其中以二女儿的婚事为主线。男主人公达西富有、高贵、但却十分高傲;二女儿伊丽莎白年轻、任性且聪明活泼,对达西心存偏见。爱情在两人之间忽隐忽现,步履维艰,但最终还是打破了这种傲慢与偏见。小说在两人幸福美满的婚姻中落下帷幕。柏纳特先生的五个女儿很好的表现了当时乡村社会的女性:大女儿简温文尔雅,心地善良;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有主见,对事物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三女儿玛丽相貌不突出,但知识渊博,品行端正;排行第四的凯蒂和小女儿莉迪亚,个性浮夸,整天不务正业,只顾贪享玩乐,不知天高地厚,莉迪亚因为单纯愚蠢,被一点利诱就骗上钩。
奥斯丁认为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伊丽莎白的闺蜜夏绿蒂的婚姻,她因为总是担心自己的空世不好,怕自己老了都嫁不掉,所以嫁给了一个没有教养、行为粗鲁,但比较在钱的男人,夏绿蒂为了过上较好的生活,不惜每天夜晚无耐地忍受这个满身恶习的人。还有一种是莉迪亚的婚姻,她因为年纪轻轻而愚昧无知,只因为一个男人外表俊美而内心虚伪,深深地迷恋上了他,最后酿成无法收拾的后果,结婚后,当知道丈夫整天沉迷于赌博,充当无业游民,心里一定满是后悔与无耐。
这篇文章用两个主角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被第一印象所迷惑了。伊丽莎白一开始对达西的也有偏见,达西一开始也瞧不起伊丽莎白,有一段时时间伊丽莎白也被一虚假的人和事物蒙蔽了双眼。后来,伊丽莎白才发现达西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达西也发现伊丽莎白是个端庄、美丽的女孩。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的表面,要看他做的事、他说的话,他的一举一动,才会发现一个人的真实面目。
这篇关于婚姻的着名小说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简奥斯汀用有详有略的写法叙述了四组奇异的婚姻。道理与生活的奥秘深藏其中,等待你去挖掘,思考,品味,你就可以体会。
简.奥古斯丁的力作《傲慢与偏见》在将近200年的历史中,折服过众多的善男信女,通过解除傲慢与偏见给正常沟通造成的障碍,最终演绎出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世上传为佳话。
起初读了《傲慢与偏见》是为了消除人们对我的偏见,尤其是剩女们对我的偏见。
昔日的堂堂清华博士后怎么做起剩女的文章?沦落到这地步?鄙视之意溢于言表。
曾经我从事水资源项目的时候也有不少人疑惑,为什么不为诺贝尔努力,做没有技术含量的水?我当时回答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能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多大的效益?我就算获得诺贝尔奖能够创造这么大的效益?
知识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给社会带来多大的益处,而不在于荣誉、科技水平等,虽然也有这种因素,但毕竟不是核心的价值。那么给国家带来1-2万亿直接经济价值的水问题的解决应该远远超过获得诺贝尔奖的价值了!如果考虑间接价值恐怕怎么也有5-6万亿吧。所以,我当时就能够义无反顾的执着地追求。
对剩女的问题而言,虽然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也许妇女的婚恋早已经不是唯一的生活目的。但是在任何社会,尤其在现在的我国,婚恋仍然是大多数女人的生活最主要的部分,甚至是全部。最少是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如果在很多方面很出色的女孩因为各种原因一时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耽误她的终身。如果我能够帮助找到意中人,过着美满的婚恋生活,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说挽救了她的一生。因为婚恋问题的解决不仅可以使她享受天伦之乐,也可以帮助她在事业上更有信心。如果我解决一群人甚至一个群体的问题,那么这一事情的社会价值将是不可估量的。
《傲慢与偏见》读完了,伊丽莎白与达西完美结合了,这是一种完美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反映了作者简·奥斯丁的婚姻观,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婚姻,是不幸的。就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夏洛特本是个聪明的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长得又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姑娘”。她之所以答应嫁给愚笨的柯林斯,只是为了自己能有个“归宿”,有个确保她不挨饿受冻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天伦之乐,她倒也“无所谓”。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的婚姻也是不幸的。就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莉迪亚是个轻狂的女子,因为贪婪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清淡爱弛”,男的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只有综合考虑经济、相貌、爱情等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建立美满、和谐的婚姻。就像简与宾利、伊丽莎白与达西一样,他们注重丽质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却能情谊融洽、恩爱弥笃。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作者认为,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萌发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她对达西的偏见的憎恶。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作者还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乃至所有亲友的惊恐,因为大家明白,这件丑事假若酿成丑闻,不但会害的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几个姐姐,将因此而难找到体面的归宿。后来,多亏达西搭救,莉迪亚才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此相反,伊丽莎白和简圆满出嫁之后,自然给另外两个妹妹带来了希望和机会。这就告诉我们: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作者的这个观点,同样也适用于我们现代人的婚姻观点,婚姻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同时,婚姻又要兼顾考虑相貌、爱情等因素,尤其是不能缺少爱情。
这是一本写于十八世纪末的作品,终生未婚的作者简奥斯丁用她睿智的观察和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几段爱情故事。故事虽然距离我们有二百多年之久,但书中对人性和人类潜意识的剖析却是放置于上下五千年皆准的,因为人类从来没有进步过,进步的只是技术,科学和制度。
这里我们只从男女主角的角度简介一下故事。女主角伊丽莎白出生在一个小地主家里,今年二十一岁,长相秀丽,身材匀称,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达西先生,达西先生的出场招致了伊丽莎白所在镇子上所有街坊邻居的厌恶,因为他太高傲了,他用鼻孔看镇上的每一个人,很少与人讲话,有女士邀请他跳舞他都能无礼的拒绝。镇上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一个自大,粗鲁,品行不好的人。当然女主角伊丽莎白也有这样的看法。几次接触之后达西渐渐的喜欢上了坦率而美丽的伊丽莎白,起初伊丽莎白认为自己绝不会爱上这样一个傲慢粗鲁的人,她也数次在与他的对话中怼的他下不来台。但随着情节的推进伊丽莎白却渐渐发现达西是一个很高尚的人,他有能力,有修养,甚至非常体恤穷人,他有思想,爱读书,是一个很靠谱的青年。最后经过几次误会与意外之后他们终于修成正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傲慢与偏见是相伴而生的。
达西为什么会那么傲慢?因为他出生在一个十分富贵的家庭,受过很好的教育,有过人的学识与能力,而且为人正直。所以他就对那些在这些方面不如自己的人产生了偏见。也可以反过来说,因为他对在这些方面不如自己的人有偏见,所以他变得傲慢。从这个角度讲,傲慢与偏见这两件事情是相伴而生的。而且他的傲慢还招致了他人对自己的偏见,所谓自食恶果就是这个道理。
再说伊丽莎白为什么在最开始对达西有那么深的偏见呢?一方面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自己也有傲慢的一面,一个人总会因为自己有某些方面的品质而看不起没有这些方面品质的人,伊丽莎白是一个有修养懂礼貌的人,因此她在见到达西的傲慢无礼时就认为他没有修养不懂礼貌,自然就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伊丽莎白的傲慢也催生了她对达西的偏见,也因为她对达西有偏见而在他面前显得很傲慢。
傲慢与偏见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答案是耽误我们的时间。试想一下如果达西不那么傲慢,伊丽莎白就不会对他产生偏见,那他们的爱情早就开花结果了,而不会产生那么多误会与波折。
人生短暂,真的没有太多时间被我们浪费,所以不管我们具备哪些优秀的品质都不要变得傲慢,这样就不会招致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从而为我们带来更多机会。我们也不应该对在某些方面不如自己的人产生偏见,这样就不会让我们自己变得傲慢。我们也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他们总有我们没看到的优点。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美好,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爱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观念和实际选择。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达到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如果要用来概括《傲慢与偏见》的内容,那就是:由于两种情绪——傲慢与偏见,而凑合了4起有趣的婚姻。如果要用一句话来阐述《傲慢与偏见》隐含的内容,那就是:从与婚姻看社会。开篇的第一句话便点出了小说的主线——婚姻。而且在那时,仿佛越早结婚,家里人就越有面子。而个人的出身、家人的素质,也会对晚辈的婚姻带来极大影响。
全本小说描绘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可谓是社会一个的缩影。有脾气古怪、专横而不懂得人情事理的妈妈,有高傲、理智的达西先生,有温文尔雅的宾利先生和大姐简??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威克姆先生。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那个虚假的人,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虚假吧。他拥有英俊的外表,可内心却不堪入目。在所有的人面前,他戴这一张厚厚的面具——优雅的举止、讨人喜欢的谈吐,这几乎蒙蔽了所有人。你可以认为这是他的一种能耐,但换一个角度来想想,会怎么样呢?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社会是需要,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这个世界,用理智来领悟是个喜剧,用感情来领悟是个悲剧。——H·沃尔·波尔
认真读完《傲慢与偏见》是在这个炎热的夏季。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高中,只是,那时候并没有那样打的耐心读完。面对故事里的一群待嫁女人的闺中繁琐,总是觉得没有读下去的欲望。
简奥斯汀擅长书写女人,在那个封建思想禁锢的年代,她想要用文字来反抗,她想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对于女人来说,爱情与婚姻总是关乎一辈子的幸福,这就成为简奥斯汀用以反抗的工具。金钱和门第至上,是那个年代普遍流行的婚姻观。待字闺中的简奥斯汀却不以为然,《傲慢与偏见》中隐含的婚姻观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
夏洛特本是伊丽莎白的密友,却在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之后答应了柯林斯的求婚。她是一个老处女,她的财产很少,嫁人是她的一贯目标。她认为“嫁人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是,总归是女人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他们不挨饿受冻,她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可以说,夏洛特代表了剩女的思想。评论者们总是说,夏洛特的婚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似乎他们对夏洛特的想法表示出一种批判的态度。但是,我总以为夏洛特是处于那个时代下的牺牲者,也由于自身条件(没有美貌、才华、财产)的有限而做出的选择。应该说,夏洛特的选择是另一种形式的反抗:她不愿意继续住在父兄家,依靠父兄的救济而孤独终老,所以她要找一张终身可靠的饭票。
而莉迪亚的行为,则让我感觉到一个问题少女的产生。莉迪亚的轻佻、放荡、风流、自私自利、爱慕虚荣……简直是为所有人所不齿的缺点集于一身。莉迪亚这一形象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缩影吧!一个想要嫁一个相貌漂亮体面丈夫的女人,她热爱军人,最后与威克姆私奔。依靠达西的救助之后才得以结婚,但是,却没有一丝懊悔与羞耻之心。
请珍惜那个甘愿为你改变的人。相比较而言,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这两对的结合,则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他们彼此相爱,彼此宽容。“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伊丽莎白因为达西的怠慢而对达西产生偏见,后又听信小人谗言,更是信誓旦旦绝对不会嫁给达西。而达西也从对伊丽莎白的平凡相貌中渐渐地发现那隐藏在她身上的魅力。
说真的,两个人化解误会和偏见之后,性格都改变了。他们为彼此而改变,那性格里的缺陷在感情的升华中逐渐消除。这样的感情发展起来更加牢靠。从伊丽莎白的身上当然能够看到简奥斯汀的影子,那是简奥斯汀对理想生活的幻想。她把自己的理想幻化为伊丽莎白,获得了幸福;但是,却在现实的残酷下,终身不嫁。
对于简奥斯汀的终身不嫁,我总觉得是一个一定程度上的悲剧。她希望用理智来处理情感,所以,她认为“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但是,她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宁愿期盼一份真挚的爱情而终身不嫁。这个倔强的女人,面对现实的残酷时,不屈从的同时也浪漫了一把。
毫无疑问,简奥斯汀小说中所提出的婚姻问题:经济与爱情的平衡。其实更是当今这个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人们总是希望在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谈感情,有了面包之后,才会有力气去谈爱情。我们不得不关注到一个问题,简奥斯汀的小说中,人物都是中产阶级,而非底层人物,他们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有一定的身份与学识。如若不然,怎么能够有仆人和那么多的“强加的休闲”?如果忽略了这样的背景去谈金钱与爱情,都只是代表一部分人罢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生活无望的人呢?金钱与爱情,他们又会怎样选择?
当然,爱情和面包能够兼得是最理想的状态,就像伊丽莎白与达西。但是,当今社会,不是每一个伊丽莎白都能有幸遇上一个达西。
我无法做出判定,金钱与爱情该怎样取舍。选择应该是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之上的吧!就像考试时候的选择题,你只能从给定的选项中选择,而这就是选择的条件。
暖暖的阳光,透过窗柔柔地照进来,桌子立刻变成金色。奶茶杯在桌子上投下影子,从窗户吹进来的风,乱翻着书桌上摊开的一本书,最后又将它合上,书的封面上,五个金色的字体反射着太阳的光——-《傲慢与偏见》。
这本小说,在世界名著中排名第四。在英国,简·奥斯汀的粉丝和莎士比亚的粉丝数量不相上下。可以说,简·奥斯汀名至实归。虽然《傲慢与偏见》完全可以被称作是言情剧的最佳范本,但是奥斯汀对于人物的心理和语言的细腻刻画,渗透进她个人和她这个时代的价值观,使这部名著在一定层面上上升到人性的角度。引起了读者的共鸣,所以才能几百年经久不衰。
书中有四条线,以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为主线,中间穿插进另外三对情侣的爱情,包括婚姻。夏洛特和柯林斯利益至上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姆年少轻狂的婚姻,简和宾利的两情相悦的婚姻,伊丽莎白和达西一波三折的婚姻。四对夫妻,两对悲剧,两对喜剧。书中,各种不同的思想碰撞,组合,檫出火花,靠的就是两个字——-沟通。不仅仅是爱情,还有婚姻,还有人生。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沟通,不仅是沟通的方法,技巧,更是沟通的重要性和沟通带来的思想的碰撞。虽说沟通的内容是本书的闪光点,但是学会沟通于我们而言也是重要的一课。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因为意见不合而吵架甚至导致更严重的后果。这是还没有掌握沟通的艺术的一个最典型的表现。夏洛特和伊丽莎白差点因为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断交,但是她们能够坐下来好好沟通并且理解对方的思想,才让她们的关系没有恶化。这是200年前的书,而200年后的现在我们是不是已经忘记了沟通的方法?在生活中,在和身边的人沟通的过程中,思想不同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因此我们才更要坐下来谈谈。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个朋友,我们之间有很多的观念是不同的,像伊丽莎白和夏洛特一样。我们没有因为思想的不同而就此断交,形同陌路,反而更多的通过沟通交汇了我们的思想。在我们的沟通中,我们知道了互相的想法,也会更多的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正是沟通这一架心灵的桥梁,引导我走向更加开阔的心灵空间。
如果你在活到最狂妄年纪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如果你在意气风发之时一切都化为乌有,如果你在感到最无助之时母亲却猝然离世,如果……你会怎样?放弃生命,还是坚强地活下去?正如《哈姆雷特》里所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种艰难的抉择就发生在史铁生身上。四十多年前,当他第一次摇着轮椅走进地坛公园,《我与地坛》中的一切就悄然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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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是一部散文,主要讲述的是史铁生在地坛公园里遇到的人、怀念的事,而“地坛”是史铁生灵魂的寄居地,它像一个茧,在史铁生最无助脆弱之时给予心灵以保护。《我与地坛》写的就是他化茧为蝶的过程。
史铁生曾在多部作品里提过他的母亲,在这里也不例外。自从他双腿瘫痪后,一切就像被按下了暂停键,他曾迷茫、绝望,甚至想要自杀,但他的母亲却从未放弃。她拖着羸弱的身躯照顾儿子,任凭儿子冲她发脾气、摔东西。每当他一个人到地坛公园,母亲都会悄悄来园中找他,确保他安然无恙。母亲陪伴他度过了人生最低谷时刻,最终重启了儿子的生命。曾经被命运击昏的儿子,渐渐从生无可恋的阴霾中走出,由“我可活什么劲!”变为了“我要活下去”。而直到母亲离世,史铁生才猛然发现,自己只顾发作,没有好好孝顺母亲,让她为自己付出了太多,最终早早地离世。母亲用自己的生命成就了儿子的生命,更让我明白“活下去”是责任,是传承。
十七年间,史铁生常常去地坛公园里,他遇见了不少人:有散步的老夫妻,有饮酒的老人,有漂亮但不幸的小姑娘……在这些“同行者”中,一位“最有天赋的长跑家”令我注意,他每次都要绕着园子跑上二十几圈。其实“长跑家”在这里也许有两个含义,一是史铁生对“跑”和“踩”一类的字眼非常敏感,“长跑家”在史铁生眼中就成了他仰慕和追随的目标,如果他没有瘫痪,那么他是否会像这位跑者一样绕园奔跑而不是静坐在院子里?史铁生只能想象着;二是“长跑家”向他讲述了自己连续五年参加了北京环城长跑赛,但每一次都与橱窗里的照片失之交臂,他在“文革”期间坐了几年牢,一直渴望得到政治上的认可,可以说,其遭受的痛苦和绝望不亚于瘫痪的史铁生,但他又是靠什么力量活下去的呢?应当是他向往的“新闻橱窗里的照片”,这激励着他最终活出了自己的样子,也得到了别人的认可。一个个故事,激励着史铁生“活下去”,也让我更加明白生命的意义。
文章的最后,史铁生终于搬出了那个惹人深思的问题: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要写作?史铁生认为,“活着”仅仅是为了试试,“写作”则是为了临死之前能被人放在眼里。而在我看来,“活着”则是报答母亲,是为了不甘心就这样死去;而写作,则是为了致敬和感激每一个坚定你活下去的人物与瞬间,史铁生用自己的一生来告诉那些仍在生死之间选择的人们:“活下去。”(黄启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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