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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读后感

2022-12-26

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情。作品这本好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发,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内心的想法,一篇优秀的作品应该怎么写?以下由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第七天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第七天读后感(篇1)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用一周的时间读完《第七天》,没有欣喜,也没有失望。余华是我很欣赏的作家,我对《活着》读了许多遍。在七天里,我看到余华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看到文字的张力,看到了余华的荒诞和绝望。一个幽灵告诉你他的的故事。一个幽灵和许多幽灵在游荡,因为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读后感(篇2)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嫖娼卖淫、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第七天读后感(篇3)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我想我能够明白余华写这本书的寓意,从这些死的人看出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的死亡都很委屈,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金钱和权力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在现实的生活还是在死后的生活。有钱死后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不怕尸体被腐烂,不怕灵魂没有归宿。虽然没有钱死后生活的条件也没有很差,但是随时间的流逝,尸体日月腐烂,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最终的归宿。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第七天读后感(篇4)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第七天读后感(篇5)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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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环游地球》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大全主题阅读推荐:“《天环游地球》读后感”。

《天环游地球》读后感 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割的生命伴侣和导师。”正因为,我最近看了一篇小说叫《80天环游地球》。

《80天环游地球记》讲述的是一段发生在19世纪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位名叫福格的英国绅士,当他与人打赌两万英镑,他坚信自己,能在80天内绕地球一周于是福格先生在,仆人的陪伴下追轮船、赶火车、骑大象、坐雪橇。凭着自己的冷静准时,和精确计算,以及仆人的机智勇敢,克服了途中意料之中和意料以外的重重艰难险阻,对付僧侣、救印度美女……,从而赢得了赌注,赢得了信誉。故事的主要人物哦,除了男主角福克先生及,不让笑话,百事通之外,还有,英国侦探菲克斯和印度美女阿抚达夫人。后两位与,缘何成为作品的主要人物呢?原来,福克先生一出发,就因相貌与一宗,银行巨额偷窃案嫌疑人,有关而引起菲克斯侦探的怀疑,被其一路追踪,最终得以一洗清白。

《80天环游记》写的扣人心弦,使我感觉走进书中的场景和福克斯先生一起环游世界,一起实现他的梦想。看到紧张处,我常常为福克斯先生捏了一把汗。读着这本小书,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很多:地理知识。,人物风情,还有做人的道理。在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福格先生遇事沉着冷、做事坚忍不拔的优秀品。我的胆子小,遇事总是很慌乱。比如说我跑接力赛,手心出汗弄丢了接力棒。比如说考试时心慌连最简单的一道计算题都错;一件事往往做不到底就半途而废了。

今后,我要学习福格先生,做事不再半途而废,知难而退,要坚持完成任务。读了这篇小说,我明白了一些,只要是正确的事,哪怕是正常人办不到的,都要去试试。说不定我们也像福格先生,能成功。

《天环游地球》读后感 篇2

星期天,我从妈妈那个古老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环游地球80天》,一看到书名,我就很感兴趣,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才翻几页,我就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

故事主要讲述了英国绅士菲力亚福克和他的仆人路路通在环游地球时的有趣故事。他们经过了莫里西林、巴黎、阿尔卑斯、孟买、加尔各答、香港、横滨、旧金山、伦敦,最后又回到了英国。书中既讲述了主人公和仆人的新奇故事,又描述了各国的风情、景色。

曲折可以说是这本书的特点,主人公和他的仆人总遇到一些怪事,有时在海上漂流,有时营救土着王妃……这些事都是我们不敢去做的,我对他们非常敬佩,主人公菲力亚福克待人诚恳、聪明善良,生活有规律,有高贵的绅士风度,他可以算是一个真正的完美绅士了,他的仆人路路通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聪明、机灵,遇事稳重,他的很多优点都是我没有的,所以我要向他学习。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如果要拥有美好的人生,就要把事情做好,还要学会享受做事的过程。

《天环游地球》读后感 篇3

费里亚·福克先生是个生活很有规律的人,就像一部机器。上一个仆人就是因为刮胡子的热水低了两度,所以被辞退。然后一个新佣人来了,外号“路路通”。打赌之后他就带着新佣人路路通踏上了旅途。

路上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遇到了很多困难,每一次福克先生都能凭借他的沉着与智慧化险为夷。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救出艾娥达的事。福克先生他们到了印度,听说一个女人要被烧死,就去救她,她是因为嫁给了老土王,老土王死了,她就得陪葬。后来路路通假扮老土王把她救出来了,那些当地人知道自己上当了,就立刻追赶他们,但是没有追上。

那位夫人非常感谢他们,最后成了福克先生的终身伴侣。最后福克先生和路路通终于在第七十九天完成了环球旅行,回到了伦敦,赢得了这次打赌。

这本书通过环游地球这件事,赞扬了福克先生聪明勇敢、沉着冷静、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很喜欢这本书。

《天环游地球》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80天环游地球》这部电影,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激动。

电影描述了英国发明家福格先生和皇家科学院院长打赌,如果福格能在80天内环游地球,就把院长的位置让给福格。因为院长认为80天环游地球是不可能的事。

福格带着他新招聘的男仆路路通开始了环游地球的路程,由于科学院院长一路排了杀手阻挠他们的,他们遇到了非常多的危险,可是凭着他们的智慧打破了危险,赢得了赌局,福格坐上了皇家科学院院长的位置。

福格不愧是一位发明家,就在眼看目标不能实现的时候,他在船长的帮助下,拆下了大船上的材料,做了一驾飞行器,提前一天飞回了皇家科学院。如果没有他发明的飞行器,他是不会赢得赌局的。

路路通既聪明又胆大,还有一身好功夫。他是一位中国人,他热爱自己的家乡,他冒着生命危险去英国,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功夫,取回了镇村之宝玉佛,赢得了村民的尊重。他也是一个重情义的人,福格能赢得赌局离不开他的帮助。

看了这部电影我有很大的收获,一、做事要坚持,不要放弃;二、要有科学文化知识。

我决心以后好好学习,学好本领,为人民多做事情。

三年级:刘锐阳

《天环游地球》读后感 篇5

这假期,我读了一部科幻小说《80天环游地球》,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我一下子就钻到了书里的世界,连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到呢!作为班级的导读员,我当然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啦!

废话不多说,我先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大概内容。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福克先生,讲的是福克先生与朋友打赌,自己可以80天之内环游地球,赌注是两万英镑。他带着新来的仆人一起上路了。仆人在火车上想起自己忘记关暖气了,只好环游回来以后再关。这个时候银行发现被小偷偷窃了,大家都认为是福克干的,侦探想尽一切办法捉拿他,但都没有成功,只能被迫跟着福克先生环游地球。途中他们坐过火车、马车、船,甚至大象和雪橇,救助过一个女人,仆人还犯了法,上了法院,但是福克先生用钱换取了时间,最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英国,就在福克先生准备欢庆胜利的时候,又发生了一系列出人意料的事情,但是福克先生都凭借着他超人的智慧把这些麻烦都解决了。

我喜欢《80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因为我喜欢智勇双全的福克先生,他是我的偶像。同学们快去看看这本书吧,说不定你也会喜欢上福克先生,喜欢上《80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呢!对了,因为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值得一看哦!

《天环游地球》读后感 篇6

今天上午,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书——《八十天环游地球》。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作品。它主要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先生因为在改良俱乐部里与朋友们打了个赌,用20000英镑赌他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从伦敦出发,只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当我读完这本书,感到回味无穷。福格先生花了高价环游地球一周。他最终赢得了赌注。福格先生因为有了信心,相信自己不会被困难所压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这件事的。他那坚定的意志让他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的希望充满无限的追求。

读完这篇文章,我非常佩服福克先生的性格。他遇事非常镇定,不爱轻举妄动,因此很少惹出麻烦。我也很尊敬福克先生,他的习惯非常好,很守时,一分一秒都毫不浪费,这个也是我应该学习的地方。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坚信:人生只要敢于挑战,就一定能够创造奇迹。

《天环游地球》读后感 篇7

终于认真的读完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

这本书中的地点,时间都十分的精确!此书说了,菲利斯。福克先生和他的改良俱乐部的同事打赌,说他能用八十天环游地球。他在晚上的八点四十五分离开改良俱乐部,开始旅游。菲利斯。福克和路路通被一位警探菲克斯发现了,菲克斯觉得菲利斯。福克十分像抢劫银行的犯人,一路跟踪,还在环游的第七十六天把菲利斯。福克关了起来。因此,菲利斯。福克的时间耽误了不少。最后,菲克斯知道犯人早在三天前就被抓获把菲利斯。福克放了。到了英国,菲利斯。福克发现时间晚了五分钟,他失败了。可是,他的神父告诉他,刚刚才七十九天,菲利斯。福克大吃一惊,在八点四十四点五十五分来到了改良俱乐部,获得了胜利。并和他在路上就下的奥达夫人结了婚。

菲利斯。福克的镇静和正义是他的特点。福克很了不起,路上遇到了种种困境,路程十分艰难,但是他还是成功的完成了行程。一路中,福克、路路通和奥达夫人坐了许多交通工具,有:轮船、火车、马车、快艇、商船、雪橇和大象。就算路程产生的极大的危险,和时间的消逝。但是福克还是坚持了下来,能坚持到最后是多么不容易啊!两万英镑都花的所剩无几。就算福克胜利了,钱都是和以前一样。要是失败了,福克就会倾家荡产。这是多大的赌局啊!其实,环游地球只需要其实七十八天,但是,福克先生要是没有就奥达夫人,就不会得到如今的幸福啊!菲利斯。福克是一个极其正义的绅士!

天香读后感1000字(3)篇


天香读后感1000字 第(1)篇

王安忆的小说,每一部都文采华美,却各有各的不同。就像美人一般,有的胜在五官精致,有的强在气质超脱,还有的是风情难及,各有各的美法,却都是美人。

看很多人说,这本《天香》有些仿《红楼梦》,我却觉得完全不一样,虽说这书里也是处处锦绣,透着古韵,但到底不是一回事。不能说《红楼梦》里繁华锦绣、诗情画意,后来文笔华丽秀美的书,就都是仿红楼。红楼里的女儿们个个是仙女下凡,虽说都是阆苑仙葩,却不及天香园里的女眷们有趣,也没她们丰富。大观园里的旖旎都是女儿们的脂粉钗裙堆起来的,再添一点诗词笔墨,就觉得脱了俗,高雅是高雅了,却没什么意思,所以到最后人去楼空,只留下一段随了风的故事。天香园里的一切,就生动有趣的多了,哪怕物是人非,留下的不只是故事,还有实实在在的物证,那就是绣艺。

像小绸这样的女子虽不是倾国倾城,也是秀丽端庄,自有一种众人倾慕的妩媚,是有渊源的家世熏染出来的人中之凤。再说才艺,写的一手好字,也能临画,一手调教出一个俊俏、痴情、聪慧的阿潜来,虽说也是脂粉堆里长大的,却不是完全像女儿般娇气,身上既有女儿的细腻,也有男子的雄风。除了才貌,格局度量也是不凡,甚至超过一般男子,无论是帝业王业、天工造物还是闺阁绣艺,都能论上一论,不仅能论一论,还能把物理德性、人情爱恨都化在绣艺里,将天香园的绣自成一派、更上一层。天香园的绣,正是小绸把笔墨诗情、男女爱情融入闵女儿的绣艺里,才独树一帜,成为名动上海滩的天香一绝。还有后继者希昭,因有书画底蕴,另辟蹊径创出个绣画来,把天香园绣推上顶峰。天香园绣除了在闺阁中取悦女子,申府还能靠这个过日子,这就看出天香园绣的不凡之处,不只是闺阁中的小儿小情,而是既可以登大雅之堂,又可以入市井生活,是雅俗共赏的。天香园里的女子们,真是不同凡响,家里殷富时,她们是不知愁的人,只需绽放自己的美丽就行,家境凋敝时,她们也不愁也不怕,还是一样美丽地生活,只是生活的钱财却要自己动手挣,因着自给自足反倒生出一种踏实来,在原来的美丽上,再添一份厚重。

天香园里的女子们,当然是最活泼有趣的那一景,天香园里还有很多其他的景。仙桃翠竹、荷塘兰香自不必说,这是自然之景,最有趣的是这里添了很多人迹。先是柯海为跟小绸离得近,轰轰烈烈办墨厂,因为小绸有古墨,所以他也办一个墨厂,希望能烧出好墨,还想把自己的墨找机会送给小绸,那种忸怩的心思,真像是情窦初开的小孩子。墨厂后来荒废了,但是到底留下了“柯海墨”,也是天香园里的一个出产。后来阿潜又要养蚕,就把墨厂做了蚕房,虽说最后也荒了,但是做的丝却织成锦缎留下来了,又是天香园的一个出产。虽然桃林后来枯了,但是有小绸和镇海媳妇做的桃蜜酱,也是天香园的一个出产。再后来,天香园还种过番薯,又驻过兵。天香园无论是旖旎诗情还是俗世人情都有过,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园子,而且故事很丰富,所以让人很向往。大观园里繁华锦绣,却只想在园外欣赏,并不真想进去,天香园却真的想进去一睹风采,这里既有附庸风雅的高洁,也有日常生活的乐趣,不管是俗是雅,都是自然而然,而不是刻意为之。

除了女子和天香园,申家的男子们也是非同一般。申家的男子们虽然也不喜仕途经济,有些玩物丧志,但是却都是心地善良的单纯人,他们玩归玩,但是不淫邪,申明世和申柯海虽然都纳了两房妾,但是并不是耽于声色之人,也没有因为纳妾而坏了家中气氛。柯海下一辈的阿昉、阿潜都是夫妻和睦的正派男子,连妾都没纳,阿潜更是个痴情的人。就数柯海同辈的弟弟奎海有点坏心思,但是也不是很坏的人,因是庶出又笨拙,没人管教被一帮狐朋狗友带着做下了几件丢人的事,后来也就老实了。

申府里无论男女,都让人喜欢,对他们的奢华觉得是理所当然,因为他们奢华很多时候都要请很多人来共享,不是为了炫耀,而是真心诚意想跟人分享。​虽是高门深院,却没有一般官宦人家、书香世家的规矩,活得很自在、很真实。甚至到最后申家难免败落的时候,都觉得于心不忍,但是申家人自己却不觉得有多苦,还是一样快乐地过日子。

天香读后感1000字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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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读后感1000字通用


只有通过阅读,才能看透许多事情的真相。通过网络就可以知道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是被很多人在讨论的。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在意别人的想法,写自己想说的就好了。什么是作品呢?为此,栏目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忽然七日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1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2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

我们平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平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3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成为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劳伦奥利弗

每一天,我们从床上醒来,睁开眼睛,开始新的一天。

积极者期待新的一天,会觉得每天都是不一样的,只要活着,就能够持续完成理想,持续创造。

也有人是消极逃避者。厌恶了这样每天醒来,虽然每天都是日历上新的一页,但他提不起精神面对,晨起总是满满的压力和劳累,他甚至期待自己在梦中永远不醒来。

有多少人是期待自己能够完好从枕上醒来的?

有多少人是期待自己永远在梦中不醒来的?

有多少人是渴望自己醒来是在另一个更完美世界里的?

有多少人是不管自己会去了哪里,都根本不想醒来的?

又有多少人是无论自己何时间醒来,都是满满的平静、内心毫不起波澜的?

看起来一个简单的醒来,也可以有这么多心态这么多种情况。

不过,有本书给我们提供了另一种奇特的戏剧性的醒来:每天醒来都要面对的是曾经过去的那一天,时间永远停留在某个时间线上直到

也许对你来说,还有明天,还有一千或三千天或一万天, 那么多时间可供你享受,那么多时间可供你浪费, 但对有些人来说,只有今天。你今天所做的事很重要,不光在这一刻,甚至可能留下永远的影响。可在我死前,这些我都不知道,问题在于,你生前是不会知道的。你不会醒来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或者看到移动的阴影。如果你像我一样,在你的闺蜜来接你之前的24分47秒之前醒来, 如果你像我一样,最后一天是这么开始。

这是主人公萨米的独白。

小说表面上看起来在描摹青春期,虚荣和心理暗黑的向欲望和物质世界靠拢的时期,但我觉得其实是在写大部分人无知无觉的生命状态,只是套用了高中女生的生命样本。

若非一些事情发生,也许那个向强权的、表面风光的人物靠拢的人,向流行享乐与盛行的物质主义靠拢的人,正是你与我。

当整个社会都孤立虐待某人,造出某个价值观来逼疯他的时候,你我也许一样会踏一只脚在他们身上。

其实不是某个人是疯子,而是整个社会都疯了。

当人在昏昧中,迷于幻相中时,人并非真正的人,人会变成某种连野兽都不像的东西,而唯有一些重大事件特殊事件的发生,才会给人停顿下来思考的机会,就如萨米,终于一点一点醒过来,开始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我以为萨米的七日轮回非常生动地描写了灵魂的晋级状态:

1.人为世间幻梦所迷。

2.特殊事件引发思考和觉醒。

3.开始尝试改变,渴望结局立刻起变化,而没有用到智慧。

4.尝试过了多种的幻相中的努力,而并不得其法。放弃努力后开始新的思考。

5.放弃曾经的尝试,也不再为所欲为,开始珍惜每一刻光阴,真正开启心灵的觉醒。

6.能够安静下来感知当下,能够感受到生命万物之大美,能够看到更多幻相背后的真相,能够更加没有分别心地爱所有人。

7.透过自我的牺牲,终于达成无我,知晓付出即是获得的真理完美灵魂收梢。

妈妈,你觉得我是个好人吗?萨米问。在妈妈眼里,你一直是个善良的女孩。可那是小时候,现在不是了。善良是不会改变的。永远都不会。

和妈妈的交谈之后,萨米开始确信自己要在这重复的每一天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从不相信她能改变什么,她开始相信自己能够成为蝴蝶效应中的那只蝴蝶。

这不断轮回的2月12日,使得萨米可以在不同的选择中去看每一个细节,虽然同样都是2月12日,虽然每天有些相似的情节,但只要萨米有所选择,她可以把每天都过得十分不一样。

是的。生命是有所选择的,尽管我们不像萨米,有着重复的七日,但我们的日期并不相同的每一天,其实也可以有着各种不一样的选择。生命的选择权,就在我们自己手中,至少,你可以选择应对某事时是欢笑还是愤怒,是忧伤还是哭泣,你的情绪你的应对完全操之在你自己。

|人生的重点在哪里?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一夜之间改换自己的生命状态的。萨米也是经历了七日的轮回,才渐渐开始思考生命和人生本身,才开始尝试去做些她生命中真正想做又能够做到的事。

生命最伟大之处并不在于外表的光鲜,表面的坚强和自信,写在脸上的酷更不算什么,生命最重要之处在于:你以怎样的一颗心在活着,你是否真正看见了他人,你在他人的生命中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这些,比名利、权利、金钱所有物质的象征都更为重要。

生命是以我们的心灵递交的一份答卷我们曾付出的任何,都会记载在灵魂的潜意识中,带着一世的印记,又开始下一度轮回假如你还未曾获得解脱的话

看这本书我没有哭但并不说明它没有打动我。

窃以为你若真心看懂了它,它会是红尘舵手的一叶心灵解尘药帮你寻觅幻相中真相的导航船:当然,你的心要在那航线上。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4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5

做好自己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平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6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全书无泪点,却给了我比这更大的震撼。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我是否真的好好欣赏了这个世界?我又没有用心去好好珍惜身边的人?我又有没有在不经意间发脾气伤害了某人?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所以,尽可能地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7

改变从来都不晚——《忽然七日》读后感(下)

自从第五世,萨姆的心变了,仿佛用心去看,世界上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她意识到曾经做错了一些事——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她终于明白,上帝给她重生的机会,是让她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改变从来都不晚。

爱情:

萨姆对男友罗布开始是喜欢的,却不是真的喜欢,像是因为罗布是全校女生的讨论对象。将死亡之日反复过了几次,萨姆认清了自己的心,她看到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肯特。萨姆和肯特青梅竹马,小时候的萨姆真实而勇敢。她在肯特被欺负时帮助他回击了取笑他的男孩,那时,丑小鸭萨姆是肯特的英雄,肯特默默想,他一定也要做她的英雄。肯特的爱让人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暖在心上。

友情:

琳赛和朱丽叶是儿时最好的朋友。琳赛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女生,坚强、完美,所以时刻不能放松,保持完美,让自己随时被人喜欢和追随。

小的时候,萨姆做着自己,在学校里,她却是被取笑的一方。当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琳赛找到她,眼睛亮亮地对她说出“你要去看下吗这句话时,她成了琳赛的朋友,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就算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也会跟随琳赛。萨姆扔掉了以前的豆袋椅,远离了肯特。在学校里,她成了受欢迎的人,可以做想做的事。

如何做才能受欢迎,这是个很难解释的事,只可意会。在某个时刻,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就开始向不同的方向滑去,或许会有人喜欢,或许会被人无端嘲笑。

朱丽叶是琳赛的儿时玩伴,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日醒来,在帐篷里醒来的琳赛尿床了,因她父母离异,好强的她竟然尿床了,可她是琳赛,这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于是琳赛说是朱丽叶尿床!

朱丽叶一直保护着这个秘密。好朋友为朋友保密,最好的朋友帮朋友保密,而朱丽叶是琳赛最初的最要好的好朋友。命运开了个玩笑,当琳赛用手指着朱丽叶说是她尿床时,琳赛也两眼亮亮地对萨姆说“你要来看下吗”,于是朱丽叶成了被笑的那一个,而萨姆成了被欢迎的那个。她们就像是奥利奥的正反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萨姆在死亡的第七日终于知道,她没有可能复活了,但她拼着自己救了朱丽叶。她依然是琳赛的好朋友,但她也不会再为了附和琳赛去伤害朱丽叶。

死亡: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时间并不重要。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8

记得小时候最烦老师让写某某书读后感,那时候的排斥感应该是因为明明我不喜欢或者说我不懂,非让写得很有感触.灵魂得到了升华的样子,无病呻吟的感觉让人很厌恶。真没想过我有天会主动写篇读后感,长大后慢慢发现我喜欢阅读这种让人忍不住思考的书籍。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沉不下心思,有点烦躁,感觉书有点杂乱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可能是不习惯外国人的用词用语习惯。从萨姆开始重复过丘比特日的时候,我开始有点兴致了,我开始想 :某个瞬间不同的选择或者说不同的感受,或许真会产生不同的蝴蝶效应,这样每天都是不同的,多有意思啊!要是一直在不断重复今天呢?每天都在千篇一律地活着,我还会觉得新鲜刺激,有意思吗?后来读到第三第四次丘比特日的时候, 我又忍不住想 我这样浑浑噩噩或者混蛋得过着每一天,是因为我知道还有明天,总把希望留给未来,却不知道明天和未来会不会来!我并没有过好当下,今天依然没有改变,我是没有明天和未来的人,因为我每天都在这样重复做着这样糟糕的自己。

如果明天我知道自己会死,我会怎样渡过今天呢?如果我现在开始重复过十二月十四日,我会不会想要让自己每天都变得更好?还是会每天都做不同选择体验不同的生活? 当然也可能和主角一样开始觉得累,即使不同又能怎样? 每天依旧在重新开始,只是颓废麻木的过着,反正今天还会重复。甚至我会变成精神病患者,我会开始质疑现在的自己是活在虚拟现实中还是的确真实地活在这世上?渐渐地,我变得无欲无求或者随心所欲,这样虚幻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我们活着到底是为了证明什么呢?

慢慢剧情开始进入尾声,我的思绪开始随着萨姆的情绪波动而波动,忍不住想得更多更深。或许它们不完全是对的,但此时对我来说是心底最真实的东西。我想生命的意义 ,不在于长度,因为我们是在向死而生,总归都要死去的。我们成为不同的人,是因为我们时刻做着不一样的选择,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得到了不一样的人生 。那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或者说有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或许是一路上的各种选择与经历,可能是某一处风景,可能是触动你的一句话,可能是改变你的人或者事, 可能是简单有爱的画面。。。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倒带,更没有重来,请你活在当下。我们想要幸福,想让自己活得没有遗憾,想活得充实有意义。那从此刻开始学会珍惜感恩,或许世界很美好, 我们只是没有发现,也没心思感悟。即使我们简单平庸,但试着不断完善自己,努力做得更好,那我们会变成让自己满意的我,活在我们喜欢的世界里。

PS:我有不想睡觉的时候,因为很多事情没完成。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9

内容简介: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美丽开朗的十七岁女孩萨曼莎·金斯顿,以为生活中处处都是阳光和欢笑。她喜欢逗弄她胖嘟嘟的小妹妹,喜欢跟母亲拌嘴,喜欢跟好朋友一起去吃冰激凌还有中国菜,喜欢恶作剧,喜欢下课,喜欢收到别人送来的玫瑰,喜欢被大家关注和妒忌,喜欢这年轻美好的生活。她在二月十二号丘比特日早晨醒来,等待一年中最浪漫的一天开始。闹钟刚响,晨曦美丽,亲人的喧哗温暖。萨曼莎意兴风发地离家,却没想到,十几个小时后,她的生命会在一道白光中戛然而止。然而,现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讨厌萨曼莎的人也许比喜欢她的人还要多;还有一些简单而重要的事情要她去做;还有一些秘密要她去开启,有一些真相要她去发现;甚至,还有一段命运,必须要靠她去改变。是的,只有到死后,萨曼莎才知晓这一切。她如何甘心就这样死掉呢?

忽然七日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

忽然七日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在时间和空间这纵横的两条轴线上行进着的小小坐标,空间可以变化,而时间却是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时间犹如一条只朝着一个方向永恒、匀速流动的河,我们每个人都在借助着河水的力量、用自己的速度前进。至于这段旅程的终极目的,我们似乎不急于寻找定论,因为在这条河里,“明天”似乎是河中任意一点,许许多多若干个点,所......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10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遗憾他没有看完,阅读是场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

小说的作者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以一种独特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爱与救赎的故事,令全美年轻读者沉思且热烈欢迎,是20xx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也是20xx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它们将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受到众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萨曼莎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七日里萨曼莎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并因此发现了生活的美好。

这是一个让人着迷的设想。小说的魅力或许就在于此。尽管这是一个靠技术手段推动情节开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强的带入感,或许是因为捕捉到了人性深处的共同迷茫。没有多少人有着坚强的信念,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言行坚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个写字本,可以尝试、修改、删除,重头来过。或许这也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悬疑。但合上书细细地想一想,萨曼莎七日里自我颠覆般的经历真正告诉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内心给予的答案是: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于思考!

忽然七日读后感 篇11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成为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重来。 劳伦奥利弗

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美国作家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这是我第一次读外国的畅销小说。小说中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非常漂亮,喜欢张扬,主人公萨曼莎金斯顿也是这些拉风女生中的一个。但是在丘比特日的一个派对上却遭到一个神经质女生的谩骂,她们的车在回家的归途中遭遇车祸,于是萨曼莎死了。不过,第二天她又离奇复活,之后的七天,都是重复着丘比特日。她死去,复生;又死去,又复生。于是她开始顿悟:过的事,已经不能改变,但是她可以去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像《忽然七日》中一样,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但我们至少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安意如说,人生长路,目的地虽然不由得们选择,至少在哪路口,该往哪走,我们还是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一切过去的事的确无可逆袭的打上了封印,在背景里,暗下去。生命中始终有逼近的东西不可跨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

萨曼莎在第四天复活的时候,终于认清了谁是真正爱自己的人,终于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情。席慕容说,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唯独放不下的却只有友情。似乎习惯了等待,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到来但却在等待中错过了,其实等待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不管未来有多遥远,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相逢,我们永远是朋友。

郭敬明说,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但我们都已来到青春的门楣前,已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而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也无法留在原地,我们只能踏着时光的旅程继续向前走。大仲马曾经说过,预见命运的人改变不了命运。就像萨曼莎无法改变丘比特日发生的那些过往一样。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伤悲,我们的负罪,继续向前走。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是我们也绝对不是命运的羔羊。生命如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那和寂寞,并以幻想晴天度日。

张晓风说,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所以,我们能够可以快快乐乐的活着总是不错的。生命的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没有做,有很多人我们还不懂得珍惜。但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人间四月天读后感1000字通用


腹有诗书气自华,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挑选自己感受最深的地方写。该怎样做才能将自己的读后感写的更好呢?你也许需要"人间四月天读后感"这样的内容,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1】

书香十月,金桂飘香,在这凉爽的秋天,我读了一本令我获益匪浅的诗集《再别康桥·人间四月天》。这是一篇抒写自然之美与作者心情的诗集,也是一篇赞美自然的诗篇,更是一篇作者对康桥的不舍眷恋及心底的惆怅的诗篇。

《再别康桥》这首诗宛如一曲动听的音乐。诗的开篇:“轻轻地,我走了”诗的结尾:“悄悄地,我走了”在诗人徐志摩的心中“走”的瞬间便是永恒、也许,这也正是《再别康桥》这首诗在众多的离别抒情诗中脱颍而出的原因、。诗人徐志摩于1926年重游康桥,盼望找回往昔的美好回忆。“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简简单单、朴实无华的句子,看似飘逸洒脱,却是无奈、惆怅,却是不舍,却蕴含着淡淡的离别愁绪。诗中的云彩、金柳、青荇、清泉,天上虹,一组组物象的颜色鲜明,写出了康桥之美、就像是一幅五颜六色的水墨画。正是因为它的美,才令诗人如此难以割舍!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诗词中充满了浪漫的风味,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诗人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

《你是人间四月天》诗歌是中国的一代才女林徽因的著作,诗篇优美足以与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所相媲美。这首诗在色彩缤纷的现代诗坛,如一朵“白莲”,典雅端庄、不同凡响。“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运用排比的句式,令人读起来朗朗上口,意味犹存。诗人林徽因似乎更加注重表现一种细腻的生活情状,因而显得沉着和平淡,但文笔间流露出的语言功底、对民间百态的深谙和作品中不经意的诗意营造,使她的诗篇让人品味起来更加优美细腻。

每当在这春暖花开的时节,望着挂满枝头的朵朵鲜花,便会有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的美丽诗句萦绕在脑海中。这两首诗让我沉醉在其中,优美的诗句,使我爱上了春意盎然的春天,爱上了鸟语花香的人间,爱上了宁静的康桥。

诗篇把我带进了那意境,我也多么想去看看那康桥。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也值得我去珍藏与珍惜。金秋十月,我想让书香溢满香校园,让知识的源泉溢满我们那干涸的求知心田。

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2】

读《你是那人间的四月天》有感

假期读了林徽因的作品集《你是那人间的四月天》,文中谈到了林徽因、徐志摩、梁思成等人的其情其事。往事如烟,当这段七、八十年前的爱恋情恨的传奇再次被提起时,仍然那么鲜活,读来让人不胜唏嘘,正如文中所说掩卷沉思,那些尘埃落定的人却再也忘不掉了。

一直以来仅仅知道林徽因是中国近代百年来公认的才女,并且才貌双全,被世人称为凡世精灵才情天纵,但没有深入了解过她的事迹。最近拜读了这篇《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的美文,于是产生了了解这个真实比想象更风华女性的强烈好奇心。恶补了一大堆记述关于林徽因的故事书籍资料以后,越看越令人难忘,越看越让人赞叹:好一个奇女子,好一个才情横溢、智慧美丽的精灵。

从她的诗歌她的散文她的信札中就能看到这位女子的不凡之处。车马不断扬起年代的尘土,到处风沙叹息着历史写得是古城,但感悟却不仅仅是古城;时间经过三十多年,直到今天,又是这样一泄阳光,一片不可捉摸,不可思议流动的而又恬静的瑰宝,我才明白我那问题是永远没有答案的又是对生活充满了怎样的感悟才有了这样有哲理的话语她是婉约的,那些精美的文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然而她却又是实实在在过着属于自己的烟火生活。

林徽因的美是多样的,更是独特的,却又是为大众男女接受的,更是为万千现代人所向往的。

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3】

今年暑假,爸爸推荐了一本好书给我——《你是人间的四月天》。里面有许多许多林徽因写的小说,其中我对《九十九度中》和《绣绣》这两篇小说情有独钟。让我来带领你们走进她的小说里,领略林徽因不朽的艺术魅力吧!

从三个挑夫为宴席送货开始,我便走进林徽因的小说《九十九度中》里。随后它又转移镜头像糖葫芦似的,毫不突兀的融合在了一起,让我看到了一串又一串精彩的人物片段;从挑夫汗流浃背地往大户人家送宴席礼品,到挑夫因缺药身亡;耳东边的张家宅却还欢天喜地接新娘,卖酸梅汤的老头为生计发了愁……

这个小说虽然不长,但我对这个小说感受颇深,体会到了作者对劳苦大众的关怀。看到因为缺药病死的挑夫,我特别震惊,不禁潸然泪下,生命多么脆弱啊!接着我是愤怒。就因为没药,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去世了。唉,那时的社会究竟有多落后啊。

过去的时候,爷爷常跟我唠叨,说以前医疗条件很差,没有什么感冒药,甚至连医院都很少。要是感冒发烧了,也只能硬撑着,盖好被子,把虚汗逼出来。要是病情严重,有些家庭因经济压力也无能为力。幸好!幸好!我们晚生了几十年,现在的社会才有条件来接受娇弱的我们。可是惨痛的教训是永久的,我们要记住这前车之鉴,为中国社会努力,创造更富裕的生活给我们的子孙后代,让他们过上比我们还要幸福的生活!

另一个小说《绣绣》,让我看到了一个天真却又凄凉的小女孩。善良的秀秀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她那阔绰的爸爸另有妻室,抛弃了她的母亲和年幼的她。绣绣只能与懦弱的'妈妈住在矮小的屋子里。绣绣虽然与小伙伴拥有快乐的时光,但承受更多是母亲的埋怨和父亲的冷漠无情。其实,她多么希望能得到爸爸的爱啊!就在那个大雪飘飞的冬日,绣绣结束了她那年幼的生命,也结束了痛苦与挣扎……

我对绣绣爸爸的自私十分不满。绣绣生病的时候,他竟然只来探望过一次,没有留下一丝温暖,只留下满嘴的侮辱和那少得可怜的一丁点钱。难道他连一点点对绣绣的爱都没吗?只有那嫌弃与厌恶吗?这算什么父亲!这更让我为林徽因的童年而怜悯。绣绣只是林徽因的感情寄托人,林徽因也是一样,是一颗得不到爱的阳光,即将枯萎的小草。我觉得,子女与父母的爱是相互的,父母要理性的爱自己的子女,给他们温暖的避风港和照料;子女也要对父母尽力尽孝,帮助他们处理家中杂事,对父母无怨无悔。这样的家庭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看完了这本书,我更珍惜现在的生活了,感谢爸爸妈妈给我的无私大爱!是你们给了我灿烂的阳光,让我健康成长,谢谢你们,谢谢一切爱我的人!

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4】

你是人间四月天

——借林徽因题赠任雨潇

四月的春雨,悄悄地来了,

我抬头仰望天空,虽然衣衫已湿。

没有愁怨与感伤,心中充溢着舒畅与希望,

清新的雨呵,真愿你滴落在我的心中;

夜深沉,满天星,

一钩浅金从灿烂的星汉中飞起,那是月。

我站立在清风徐徐的原野,星下的原野,

闭上眼,安睡在你的怀抱;

高山之巅,浮云飞絮,飘过青色的长天,

云的飘逸,在我心中留下难忘的印象。

我的歌声,似乎要乘着云远去,

飞遍人世的每一个角落;

五彩的花儿,开在山谷,清泉流经的地方,

蝶舞在花间,鱼游在水里,

山石伫立在崖上,千年不动。

他欲语未语,可我早已听懂了他们的故事;

四月的春雨,悄悄地来了,

我抬头仰望天空,虽然四月将逝。

我挥手与你作别,云因我而落泪,

星月因我而黯淡,山谷因我而变得阴晦,失去生机,

我永远会记得: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5】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1000字:

她的一生如同一首诗,真挚、隽永而有激情。林徽因“风华绝代”这个词对她再适合不过。毕竟美貌与才气兼备的女人少之又少。也正是她的风华绝代。折服了志摩,梁思成,金岳霖。林徽音被胡适称为“中国一代才女”,她是一个才情横溢的诗人,一个入木三分的评论家,更是一个卓有成就的建筑学家。她在建筑学方面的成绩,无疑是主要的,然而在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方面,也都有所建树。”

卞之琳慨言:“她天生是诗人气质、酷爱戏剧,也专门学过舞台设计,却是她的丈夫建筑学和中国建筑史名家梁思成的同行,表面上不过主要是后者的得力协作者,实际却是他灵感的源泉。”

沈从文眼里的林徽音是“绝顶聪明的小姐”,晚一代的萧离则称林徽因是“聪慧绝伦的艺术家”。费慰梅认为,林徽音“能够以其精致的洞察力为任何一门艺术留下自己的印痕”。金岳霖则干脆用“极赞欲何词”一语作为对林徽音的评价。对林徽音才艺的赞赏,到这里,也到了极点。

林徽音的一生,是用真爱写成的。而今天世人所津津乐道的林徽音,也是那些充满了传奇色彩的爱。在这本爱的记录里,交织着三个出类拔萃的男人,一个是诗人徐志摩,一个是建筑大师梁思成,一个是学界泰斗金岳霖。正是这三个男人的真爱,成就了一代性情才女。她“爱思成,爱自己的家胜过一切”,又以不同方式真诚爱着父亲、徐志摩、金岳霖。

在乱世里,温文尔雅的林徽音是女中大丈夫,从来不失中国知识分子的良知和血性。她是作为“五四”之后成长起来的、兼具中国传统道德修养和西方自由主义素质的新知识女性的代表受到尊敬。

她不是个冷淡的女子,她也有和徐志摩一样热焰的感情。但她又是理智的,作为一个传统教育下的女子,她明白什么事是大不为的。林徽音最后于感情于理智都选择了梁思成,因为他们关心同一个事业――对中国古建筑的研究。读后感·他们在一起,除了有爱情的基础,还有共同语言做基础,更广阔的事业前景做基础。让人不禁要发出一声轻叹:好聪明的女子!

在林徽音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夫妻二人几乎把全部的心血都花在古建筑的研究和保护上。他们想把北京城这“都市计划的无比杰作”,作为当时全世界仅存的完整古城保存下来,成为一个“活着的博物馆”留给后人。

容貌之美并不足以长驻,林徽音的美丽,是“天生丽质和超人的才智与后天良好高深的教育相得益彰”。正因为如此,当青春逝去,人也老去,人们眼中的林徽音依然充满了美感。这样的女人,有谁不爱?难怪徐志摩爱她,梁思成爱她,金岳霖爱她,见过她的人爱她,后世人也爱她。这样的女子果然是落入凡间的精灵,不可遇也不可求。时代可以生产成批的珠光宝气、魅影四射的歌星、影星,但却已经不可能再造具有同样气质的“林徽音”了。

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6】

我不晓得“你是人间四月天”怎样被林徽因那薄弱的身子演绎到了极致,但我读过她的文字,也读过徐志摩的,梁思成除了修房子有一套外或许欠缺些文人的雅,而金岳霖学哲学又好像有些玄,于是,前辈们的爱情被我这不知好歹的小子描绘总结的不像话,可是在前两年,我还是会因为金岳霖“逐林而居”,一生不娶而心疼不已。那时候正值低谷,所以也就冒昧地与金先生感同身受,以他为爱情观的榜样。放假多日,经历了暖和,也撞上了寒冷,和她吵了几架,今日莫名烦躁,所以,想写东西给她。

突兀看到一网友的一段话:“梦里面若桃花,梦外撕心裂肺。”你这水做地孩子,娇弱可爱,面若桃花,你没去过江南吧?江南本身并不只是说江的南,从《史记—秦本记》开始,她便被赋予了灵性,而你,就是江南的油纸伞。赋予你灵性的,是天空。天空你不知道吧?蓝色,安静而宁远,广阔且带着诱人的弧度,这不正如你吗?当然,天空会沉重,会有乌云,可是我不会因为天空的一场雷雨就忘记她的美,其实正是因为那偶尔的乌云,才让人们知道,你那乌云,也同样属于我。你这我的天空,恩赐我晨曦,奖励我夕阳,你是那么娇弱可爱,我愿成为不周山,顶天立地支撑你到岁月把青丝染白,到无言,到凋落,到化成泥土。

你和我喜欢关于“谁没长大”的问题争个两败俱伤,而现在,我还是得告诉你:你,还小。小时候很喜欢穿爸爸的衣服,觉得又大又暖,于是一种不合理的自豪感和喜悦感油然而生,并以此上瘾。长大没什么好的,长大意味着你要成为不周山,有些事情会更加固执,有些道理会走向胡同,有些美好你不会再追逐。因为长大,你不再单纯,不再蓝,因为长大,你的心里会有座围城,你出不来,我进不去,孤单,伤痛,会不再随意发泄给我,你会因此疲惫,因此流离失所。你还小,你常用我固执来反驳我长大了,这只能表明你还小,我的占有欲太强,缺乏安全感,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能证明我同你一样不懂事儿,更何况你想以此证明我不爱你,你是对的?长大,完全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长大不是成圣。你喜欢狗,你是觉得它们可爱或别的只能令你心安地理由,我喜欢猫,是因为它们慵懒的气质,妖艳的眸子,残忍嗜血的本性,最重要的是有只猫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内陪我蹉跎年华,你注重美好,而我,只注重我注重的美好。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曰不见兮,思之如狂。”这是《凤求凰》里的一段,如你所见,古人癫狂不顾一切不用任何辞藻修饰的这句道尽了我这些日子以来来的心思。开头说你如江南纸伞,而娇弱可爱的你正是那被江南春雨柔软了地伞。你总是喜欢患得患失,依怀自叹,你把每件事都会想象成柔弱悲惨不堪一击的样子,这是你拥有我却欣赏不了地美。你也喜欢舌战流氓,你刻意模仿别人的痞性,你总要站在我前头添乱,你依赖我,迎合我,这些,才是你身上能柔软并亮瞎我眼的光点。

我拖着你步履蹒跚行走在人和社会的缝隙中,我们随着岁月侃侃而谈,我们不时驻足,不时盼望,不时怀念,不时跌倒,不时奔跑,我越来越紧握你,怕被走丢,而后,你看,我是不周山。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她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谨以此,书写给我另一半灵魂————李燕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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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7】

在没有阅读《林徽因传》之前, 我对林徽因的认知很是模糊,只知道她是浪漫诗人徐志摩心中永远的挚爱,是建筑学家梁思成志同道合的发妻,是哲学家金岳霖一生的执着与梦想。而对她的印象,则更多停留在电视剧《你是人间四月天》中——周迅饰演的那个娇小、可爱、活泼、温柔、精灵一般的民国小女子身上。尽管对她不甚了解,但我知道,在我内心里,我是喜欢这个女子的。

这个寒假来临之前,我特意到学校图书室借来了新到的《林徽因传》,第一次如此用心地走进这位民国才女的传奇人生与情感世界。

读书之前,我先认真拜读了封底的名家点评。他们是这样评价林徽因的:

林徽因的聪明和高傲隔绝了她和一般人的聪明……绝顶聪明,又是一副热心肠,口快,性子直,好强,几乎妇女全把她当做仇敌。——李健吾

她很美丽,很有才气。——冰心

绝顶聪明的小姐。——沈从文

她天生是诗人气质,酷爱戏剧,也专学过舞台设计,却是她的丈夫建筑学和中国建筑史名家梁思成的同行,表面上不过主要是后者的得力协作者,实际却是他灵感的源泉。——卞之琳

聪慧绝伦的艺术家。——萧乾

以上五位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的点评,让我的眼前赫然出现了一个集美丽、诗意、聪慧、高傲、才情于一身的奇女子。

果真如此美丽、如此聪慧、如此高傲、如此多才吗?我毫不犹豫地翻开书页,开始了与林徽因的心灵约会。

这本书一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梁思成是她可以依靠的肩膀》;第二章《徐志摩是她生命里的诗》;第三章《建筑世界里,她找到灵魂皈依》;第四章《文学世界里,她翩若惊鸿》;第五章《民族大义前,她独立坚忍》。而图文并茂、长达13个版面的《引言》,则可以说是这五个章节的简约版,读完之后,一个以智慧、美丽、坚韧征服了一个时代的林徽因便跃然纸上,留于心中。

大约花了两天的时间,我逐章逐页地读完了这本252个页面、23万字的人物传记。合上书本,我对林徽因不再是以前单纯的喜欢,更多了一些由衷的仰望和崇拜。

林徽因,是一位出身名门且气质迷人的大家闺秀,是一名在中国文学史和建筑史上均占一席之地的才女,是一个一生仰望星空却又脚踏实地的女人。她的生命无疑是短暂的,只活了五十一岁。然而她的生命却是灿烂辉煌的。

作为女儿,她一直都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对她寄予厚望的父亲不遗余力地培养她,带她游历欧洲,结识名人,开阔眼界,为她成为一名女建筑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女人,她深受当时三位天之骄子的青睐,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守候了一生,更让世间形形色色的男子仰慕了一生。

作为太太,她让“太太的客厅”成为扬名当时文化圈的文化交流中心。而她这个太太客厅的女主人,则以自己机智幽默的谈吐、优雅迷人的气质、博学独立的见解,真诚宽容的待人,成为客厅里的焦点人物,与萧乾、沈从文、泰戈尔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作为母亲,她无论条件多么艰苦,生活多么困难,不论有多少事惹人烦恼,只要身体能支撑住,就会坚持做家务,辅导孩子的学习。为了让女儿学好英语,她以《木偶奇遇记》为课本,亲自教她阅读、朗诵,她绘声绘色地讲述和朗诵,让女儿的学习兴趣很浓,很快爱上了英语。

作为作家,她留下了为数不多的优美清新的新诗、散文和小说,少而精的作品一直传咏至今;

作为中国第一位女性建筑学家,她的足迹几乎遍布全中国,对保护中国的古建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她还是国徽的主要设计者,也为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图案设计贡献了自己的智慧,更为抢救民族工艺品景泰蓝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作为中国人,她拥有坚如磐石的爱国情怀。在日寇来袭的民族危难关头,她拒绝了美国朋友费慰梅安排她出国避难的邀请,尽管那时她的肺病已经很严重,而是选择了和祖国一起抗争。就是在那样艰苦卓绝的战争年代,在带着病体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途中,她完成了《中国建筑史》第七章的撰稿和整本书的校对补充工作。

毋庸置疑,林徽因的美丽和高傲是有目共睹的,她的才华和诗情是众人称羡的,她的成功和坚忍是无法忘却的。

是的,她不愧为民国三才女之一。她在艺术上的造诣,在爱情里的清醒,在友情上的真挚,在婚姻里的踏实,在疾病中的安定,无不在诠释着这个如白莲一般洁白、幽静的女子的纯净和美好。

而正是这个浑身充满诗意与才气的女子,她玲珑的生,她从容的死。51年刚刚好,不长不短。她在有限的51年里做了自己该做的,奉献了自己该奉献的,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留下了温暖,更留下了传奇。

她怀着新生的希望和喜悦写下了《人间四月天》,亦在人间四月悄然离去。是偶然,还是机缘,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在我心里,林徽因,就是人间四月天。

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8】

内容简介:她是一个才情横溢的诗人,一个入木三分的评论家,更是一个卓有成就的建筑学家;她是一个让人神魂颠倒的情人,一个让人如沐春风的朋友,更是一个可以患难与共的妻子……她,就是中国近百年的文化史上“才貌双全”的、集佳话、传奇、艳情、才艺、品学、美貌于一身的林徽因!《最爱人间四月天(林徽因诗文精选)》收录了二十世纪中国“第一代才女”林徽因的诗歌、散文、小说和书信佳作。

最爱人间四月天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林徽因之美,美得清冷,没有丝毫瑕疵,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就如她的诗歌:你是那人间的四月天。尤其是那一对酒窝和笑酽,不知道使多少男子为之倾倒。无论是出身还是后天的学识,她又完全称得上高贵,她似乎具有了优秀女性的质素。她有一位杰出的丈夫,也有不少男子热恋着她,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女人,几乎掠尽了人间的美,用完美一词,恐怕人们不会有太多意见。阅读她的人生,仿佛是繁华之后的寂寞与凄凉,那些锦绣一般?姹紫嫣红只是一种最好的背景。这样的一位奇女子,行走在人世,从出生到生命结束,身上有着各种光环,即美丽又尊贵。

最爱人间四月天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她是清风,是幽兰,是我们理想中的最美女子,惟独,我们遗忘了她的真实,遗忘了她也有着自己性情与脾气。出身高贵的她,接受了新潮的思想,西方的文明,却也受到传统和旧礼袭扰的女子。她从别人那里获得身?和地位的印证,不断的赞美填补了内心深处的寂寞和平衡。尽管她的文字之中,也有忧伤与彷徨,寂寞与无助。她的外表坚强,把所有的热情隐藏在不被人挖掘的内心,她要别人阅读到她清冷的月光,拉开与他人的距离,却在诗歌中无比苍凉地道出了内心的孤独:“我数桥上栏杆龙样头尾像坐一条寂寞船,自己拉纤”。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心得体会,记录的是自己的感觉,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也汲取到了更多的知识,读过一本书后写读后感能让我们更透彻的领悟作品,如何让自己撰写的作品读后感更有新意呢?栏目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1)

很喜欢林徽因的《你是人间四月天》,也看过无数关于这首诗的情感篇章,在这四月将至未至的时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文字,不为追逐什么,只在于自己深深地喜欢着她,喜欢她的才情和纯色的情感世界!更喜欢她为建筑设计付出的艰辛和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林徽因是一个完美的梦;是江南婉约的风姿卓卓;是转身里最浪漫的回眸;是女神里最清新的花朵。

读林徽因的作品,无论是前期的还是后期的,欢欣还是忧伤的,都透着理性的语言,真挚的情感,丰富的内涵,不造作,不矫情,是少数的,是与众不同的。没有风花雪月,更没有煽情的语言,有的是朴实和唯物的世界观,境遇和自然的相逢。

‘那一颤动在微风里她又留下,淡淡的,在三月的薄唇边,一撇,一撇多情的痕迹!’这是1931年5月的作品。‘等待那阵阵风向远处推送。算做一次过客在宇宙里,认识这玲珑的生从容的死,这飘忽的途程也就是个——也就是个美丽美丽的梦。’这是1933年11月18日的作品,不同的心境,不同的心音,相同的都是出自一个人。这眼里的风景,紧扣着内心的情感,给这些自然的景物赋予了或明快的或忧郁的印痕,可无论是哪一篇诗句,留给我们的是一颗闪耀着爱的光辉的灵魂。

1931年11月19日,或许应该是一个凄风冷雨的阴晦的日子,阳光都去哪儿了,信仰都去哪儿了,花草树木都去哪儿了,或是一场梅雨天气也好,至少——至少还是一个夏天,还有生命的坚持。

‘如果你忘不掉,忘不掉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信仰,该在过往的中间安睡。’1933年11月18日,林徽因的挽歌读来心碎,那份酸楚延绵在整个秋天。‘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不是萌芽,——生命不容你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读过林徽因作品的读者一定体会得到1931年11月19日以后的著作饱含着沧桑,生命的天空里多了如许的苍白!

这字里行间,这一草一木,这一风一雨,这一春一秋,都是浮沉依附于思绪空间的幻象,昔日人无还,花间重影叠加成余剩的惶惑,敛住又敲散的是回忆的影踪。

西窗清影,晚来夜雨,岁月在她的窗前绽放出四月天的一树一树的花开,因了这花开,1934年4月她在春天里找回了失落在秋天的芬芳,而且是永远的绽放。我庆幸自己真的读懂了她的四月天。

世间有一份爱和岁月无关;和年龄无关;和婚姻无关;甚至和生死无关。如果命运只留下一个人的相守,我会在每个春季,每一朵花里,感知你的依存;你的气息;你的轻灵;你的微笑的暖。这样的爱有谁不会被感动,深深地嗅一季暖风的柔,能否体会真挚的爱留存在春季的一树一树的花开。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儿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首《你是人间四月天》写于1934年5月。而《秋天,这秋天》是1933年11月18日发表在《大公报》里。两首诗遥相呼应,这四月天的暖从此留存在一代才女的诗歌里,生命里。

‘像张风筝向蓝穹,凭一线力量’。在我看来,这些其实并不是回忆,而是新生。

花开一季,暖到落泪,岁月如是,茶里禅香。是爱情的伟大,让徐走进文学的浩瀚海洋,是爱的深意,让林徽因写出一首首诗歌,而四月天的魅力感染了我们,也终将感染着世世代代。

以怎样的想象来描绘他们的相识,相知,就像捧着一个绝世惊艳的青花瓷瓶,是那么小心的轻拿轻放,喜欢着如此的心灵和心灵的相约,而不染半点尘埃!

‘在这茶会里我们请的是志摩生平最爱慕的女作家曼殊斐儿的姊丈,志摩十分殷勤;’读这些,很诧异林徽因对志摩的了解和关爱,也明白文字的天空下,那些单纯的不染烟尘的倾慕和爱,是多么的纯粹!世俗里的目光,又有几人能够了解、理解。所以,在徐去世后,敌他的人,爱他的朋友,对他的评价也是众多的,林徽因一如既往的赞扬着这个至情至真的好友:‘志摩的最动人的特点,是他那不可信的纯净的天真,对他理想的愚诚,对艺术欣赏的认真,体会情感的切实,全是难能可贵到极点。’这就是她眼里的志摩,也是文艺界眼中的志摩!

在一树一树的花开里,我们循着一颗爱心去领悟自然的灵韵,在一树树花开里,探寻生命的奇美和造物主的爱,精神领域里四月天的情感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崇高的寄托。

燕儿的回归里,是从南到北的天途,是江南雨巷的温润到辽阔草原的碧野晴空,这些美好的情结是四月天里对生命崇高的爱和对未来的精神寄托。

对于爱,一首诗可以寄托全部,对于生命的坚韧,要用一生的正义和对祖国的忠贞去抒写,一个爱国的为祖国的建筑事业终生奋斗的林徽因更是一生的传奇。陈从周:‘同济大学教授陈从周回忆道:"她(指林徽因)指著吴晗的鼻子,大声谴责。虽然那时她肺病已重,喉音失嗓,然而在她的神情与气氛中,真是句句是深情。"牌楼今日早已随著文化浩劫一同烟消云散,但林徽因当日的金刚怒吼,必将永远环绕在每一名具有良知血性的中国学者心头。’‘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春,在风柔雨疏里迈着生命不息的步子慢慢走来,依然是一树一树的花开!而观赏她的人儿一代代,会有一个影子,会有一首诗,会有一个故事,会有一个特别的春天在时光里被记录到永远!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2)

缤纷四月,抵挡不住炽热的心。

林徽因,早在心中如诗如画的女子,曾听老师讲过她,有文采又漂亮,是当之无愧的才女。早些来,她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她是徐志摩在有了两个孩子后却坚持追求的女人、又是在金岳霖手下受尽了呵护的人、最后与梁思成相爱……很多人都说她是温和的,她的性情没有太多的放纵,所以也不存在多少破碎,她没有张爱玲的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更没有三毛的流浪放逐。而我读她的作品,好似感觉到了那清秀外表下一个想要包容世间冰凉的一颗火热的心。好似在谈吐着,她的浪漫、热情。

再看她写下的人物的传记、还有给已逝去志摩的信、千姿百态的诗词……我仿佛看到了她如娇嫩四月的娉婷。林徽因是南方的美女,骨子里流露出独数江南的温婉,有着阳谷淡淡的温暖、时而小小的忧伤,尽是数不尽的妖娆,她坚定而清脆,柔婉而又执着。她的文笔是另一种的纯美,与落魄潦倒无所有关、与惨淡世态无所有关,没有疼痛,只有清新与优雅。

而一句爱的赞颂,《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被读者们称赞为“梦中的白莲”,酷似林徽因的轻灵与鲜妍,似莲般纯净的一生,是世人对她最高的评价。诗中的星子、细雨、云烟、燕、呢喃……全然一副美好的意境。小桥流水、风高云淡、春水煮茗、桃柳抽芽,在细微的夏风和温馨的阳光渐渐淡出人们的眼帘。这是作为母亲的林徽因为儿子的到来而表达出由衷的喜悦,也是血浓于水的爱!在诗的节末,一般都是用句号或者是省略号,表达意犹未尽的内涵美,而我却看到一个很稀罕的感叹,足以证明,这爱的洋溢!

爱在四月天的恬静,是星子在眨巴眨巴眼睛。

爱在四月天的娉婷,是百花冠冕的无尽鲜妍。

爱在四月天的娇嫩,是鹅黄嫩绿的柔嫩喜悦。

如沐春风,我看见林徽因站在阳光底下,星眸中是对还未出世的孩子的期待,对生活给予她延续的欢喜,对这个小生命的赞美。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作文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3)

望着窗外飘落的雪花,“人间四月天”竟像是梦里才会出现的景。四月的飘雪,不禁让人惦记起家那边的春天,现在的家乡,绝不会是沈城现在这般荒凉;也记起那个写下《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的,如莲一般的女子。

那一年,那一月,西湖里的荷花依旧盛开。六月的杭城,某个烟雨小巷里,一声婴孩的啼哭。从那一刻起,这座本就诗情画意的城,更添了一番风韵。

祖父林孝恂从《诗经·大雅·思齐》里采了“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中的“徽音”两字(后因与当时的一位男性作者林徽音相混,1934年改名林徽因)。林徽因,这个从诗里走出来的女子,她所有的温柔,所有的聪慧仿佛都是与生俱来的。

总以为,这样的一个美丽的女子,应是伴着诗书,伴着瑶琴,伴着那烟雨朦胧的江南,诗意般地度过这一生。也的确,她的人生,不缺诗意。

那一段“康桥之恋”,那一首《再别康桥》,足够一般的女子浪漫一辈子。但终究,她不是一般的女子。她没有留恋,留恋那一段浪漫、诗意,却不能让人踏实的爱情。只是,在徐志摩离开人世之时,这个多情的女子还是多了份牵挂,那一篇《悼志摩》,她的心痛在字里行间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似乎天经地义地,她选择了那个她心中能与她携手共度余生的人——梁思成,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样的婚姻,让林徽因想要安定的心有了依靠。但最后的最后,徐志摩在林徽因离开后,选择了陆小曼;梁思成更在她离世后选择了与自己的学生开始了另一段婚姻。只有另一个男子,不计回报,守护了她一辈子——在她生前守着她的人,死后仍守护着她的灵魂,那就是金岳霖,为其终身未娶,在她离开后,不忘她生日的人。

徐志摩的多情浪漫,梁思成的儒雅稳重,金岳霖的至死不渝。终究,是怎样的一个女子,能在这样三个才华横溢的男子之中,还如杭城西湖里的白莲一般纯净。

如若,一个女子只因为她有过这样三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我是定不会如此喜欢她的。一个女子,若只能在一个个爱情故事里才能找着她,那是否失去了真正的自我?

而林徽因,恰恰是那个“爱情”与“事业”双丰收的女子。无疑,她是一位诗人。那一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感动了多少人?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总觉得,写这首诗时的她,该是“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的妙龄少女。谁又知,竟是出自早已别了青春,添了成熟风韵的三十岁的林徽因之手。生命早描定她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的美丽的想象。她在“深夜里听到乐声”,却在诗的结尾用了这样的词句。似乎早已知了天命,再美的想象也是无用之功。每次读到这首诗时,总觉得,她活得太清醒,连做梦的机会都不给自己留下。会想,这样的她会不会很累?

我想,文字该是她的梦。若非如此,又怎会视其为知己。但她终究未像黛玉那样“一生与诗书作了闺中伴,与笔墨结成骨肉亲”。她,还有她钟爱的建筑事业。

无疑,她也是一位建筑学家。相比她的爱情,她的诗,她的建筑事业的成就被太多人忽略。甚至,与其丈夫梁思成在建筑史上的成就相比,更是不值得一提的。这该是怎样的不公?他与梁思成一起研究过古代建筑;1934年,又为梁思成的《清式营造则例》一书写了《绪论》;1942年,又受梁思成委托,为编写《中国建筑史》,竟抱病研读了二十四史;1949年,又参加了国徽的设计工作。

生活中的柔情,诗歌中的清新,又与建筑上的一丝不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又该是怎样的一个女子,能做到这样的“巾帼不让须眉”?

那一年的人间四月天,五十一岁的林徽因永远离开了。正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里写的那样:“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从未想过,一个女子竟能让这个世界如此增色,却又从未真正求过什么。“质本洁来还洁去”,生于莲花盛开的季节,又在她挚爱了一声的人间四月天离开。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4)

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那轻,那聘婷,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圆月

这是一首多美的诗,我思。又有哪个如此伟大的人儿写下,字里行间含情脉脉的诗句,我为之臣服。细雨点洒在花前,你形象描在心间。

这是一个委婉柔情的江南城市,烟雨蒙蒙,湖水荡漾,岸边垂柳愈发亮绿,在风情万种的城市里淡淡梳妆。在一百多年前的这里,曾诞下一个娇小的女婴,她继承了杭州城的清新朴素,柔美大方,她的名字也是这么美林徽因。

之前阅书太少,从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子。只在一次偶然,读完了她的一生。放下书后,我陷入无限长的思量,感触万千,虽没见过她的模样,但一个端庄贤淑的形象跃然心上。这究竟是一个怎样奇特又富有魅力的女子啊!

林徽因美丽、柔情,才让许多人一见倾心。她被徐志摩怀想了一生;她被梁思成宠爱了一生;她被学界泰斗金岳霖守护了一生,甘愿为她,终生不娶;她更是被世间爱慕了一生。林徽因似一朵白色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轻轻摇曳在花池中央。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就是她所作,令人羡慕又不禁叹服!林徽因是个理性的人,她不会被感性冲昏了大脑。她知道,玫瑰和面包,她应选后者。玫瑰虽然浪漫,却也只是风花雪月,而只有面包才可以一直长久。林徽因毅然与徐志摩结束,去寻找她的面包。林徽因的果断、理智何尝不让我叹服!

林徽因在建筑方面的影响也是不可磨灭的。由于受伦敦房东女建筑师的影响,立下了攻读建筑学的志向。她学业归来,与梁思成共同走了中国的15个省,200多个县,考察测绘了200多处古建筑物。在林徽因的建筑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中,用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祖国古建筑的精湛、辉煌。林徽因为建筑做出的贡献受到了人们的肯定。有时,为了搜集资料,常常工作到深夜。作为中国第一位女性建筑学家,林徽因参与过国徽设计,改造过传统景泰蓝,参加过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设计。林徽因的无私奉献、敬业何尝不让我叹服!

林徽因被誉为中国一代才女,也是当仁不让的。因为结识了徐志摩,于是对新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北京,常常参加新月社举办的文艺活动。在泰戈尔访华之时,林徽因与徐志摩一起陪同,在《齐德拉》中饰演主角,给文艺界留下深刻的印象。就连晚年到香山养病时也不忘创作,保持着对文学的一种敬畏的热情。林徽因的才华、文理兼通何尝不让我叹服!

林徽因成就斐然,她几乎标志了一个时代的颜色,出众的才倾城的貌,情感生活也像一个春天的童话,幸福而浪漫。

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你何尝不是人间的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5)

一身诗意三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她是传奇,是永恒的话题,是“世外仙妹寂寞林”,是中国第一位女性建筑学家——林徽因。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林徽因笔下对梁思成爱的赞颂让人看到了春日里一对手牵着手的伉俪。在林徽因的眼中,梁思成的爱是人间的四月,是四月的春光,温暖、和煦、明丽。在梁思成的眼中,林徽因于他又何尝不是“人间四月天”。林徽因是他的妻子、同事、旧日同窗,更是他一生的支持和思想上的同行者。

中国近代史上的女作家不少,我却最喜欢林徽因;文学史上的好作品不少,我却最喜欢林徽因的《你是人间四月天》。林徽因是母亲,是妻子,是建筑学家,是诗人,更是文学家。《你是人间四月天》一书,收录了她近六十篇小说和诗歌。每一首诗都有自己独特的风光,但只有一点从不曾改变,无论是《灵感》、《记忆》还是《笑》,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只属于江南女子的细腻、婉约和对生活的热爱。

她,是“中国一代才女”;是徐志摩心中“飘零的生命的归宿”;她让金丘霖“极赞欲何词”。无论多少亮丽、耀眼的光环笼罩在头顶,她始终是林徽因。即使在去世后,也只留下了一方小小的墓碑。无论有多少人赞誉她笔尖流畅的文字,她却始终未说过自己是一名文学家。即使在去世后,也只在墓碑前刻下了一行小字——建筑学家林徽因。林徽因,一个如诗一样的女子有着高尚、澄澈的灵魂。

时光流转,愿林徽因笔下的世界依旧美好,愿她永远生活在人间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6)

很久之前就已经听说过这本书,但以前一直没有机读,有幸今年过生日时远方的同学寄来了这本书,一看到它,我就深深的被它吸引了。于是,我就遨游了一下林徽因的心路历程。感悟了一个伟大的女诗人的复杂情感。这是一个委婉柔情的江南城市,烟雨蒙蒙,湖水荡漾,岸边垂柳愈发亮绿,在风情万种的城市里淡淡梳妆。在一百多年前的这里,曾诞下一个娇小的女婴,她继承了杭州城的清新朴素,柔美大方,她的名字也是这么美——林徽因。

她被徐志摩怀想了一生;她被梁思成宠爱了一生;她被学界泰斗金岳霖守护了一生,甘愿为她,终生不娶;她更是被世间爱慕了一生。林徽因似一朵白色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轻轻摇曳在花池中央。

“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那轻,那聘婷,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圆月……”

多么美的一首诗啊!这首诗的魅力和优秀并不仅仅在于意境的优美和内容的纯净,还在于形式的纯熟和语言的华美。诗中采用重重叠叠的比喻,意象美丽而丝毫无雕饰之嫌,反而愈加衬出诗中的意境和纯净——在华美的修饰中更见清新自然的感情流露。在形式上,诗歌采用新月诗派的诗美原则:讲求格律的和谐、语言的雕塑美和音律的乐感。这首诗可以说是这一原则的完美体现,词语的跳跃和韵律的和谐几乎达到了极致。

虽然以前就听说过林徽因,但对她始终不是很了解,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林徽因的温文尔雅和真性情,我想以后我会再多看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书,从中体会别样的林徽因!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7)

买了好多年了,最近拿出来读读,试图抛去近年来媒体等劳什子的肆意宣传,循着对本专业课程的残存记忆,感受上世纪的林林总总。

已经读完散文部分了,先来说说感受,先改成五星。

每日劳作归家,倒也能勉强静下心来冲进这古奥的文字里。我是感到汗颜的,我感到我的审美和生活在林女士的思考和思想面前抬不起头来。这种惭愧,当然一部分原因是学识以及眼界的差异,但更多的是我与时代的关系。

我们的生活像白云一样,看起来好美好柔软,但是飞机飞过天空,就会冲散一切,冲散这华而不实。

林女士的文字自有女性的细腻和敏感,但更为珍贵的是,她的文字透露出一种坚韧的思辨力,一种平和却顽强的精神气质。对于平常事物的挖掘,我开始读起来觉得索然无味,但我想,那可能是因为我的浮躁。

这很能使我把这与她建筑师的身份联系到一起,她对生活以及文艺的分析,透露着女性视角的神韵以及知识分子的理性冷静与客观。当然,她也发问,发一些无答案的问。这就是我们这号人的通病,辛老师说得好啊!有几个实践的呢?

明天开始读小说吧,对了,千万别相信狗屁媒体的胡说八道。还是得自己看自己考证。人民群众也不都是吃瓜群众,我就不怎么八卦。而且,面对血淋淋的事实,八卦是一种卑劣的姿态。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8)

林徽因,你像你的名字一样温柔,更像她的诗所说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啊,你就是人间的四月天!像四月的春风拂过,像呢喃掠过耳边,那么轻,留下的印记却是永远。

你说,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这话说的真不错,不知道怎的,看着你的诗,便是对你一心的喜欢。喜欢你的诗,喜欢你的才华,更喜欢你的小清新。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那么美。美得一点也不妖艳,美得平淡。十六岁的花季,天真是你的代名词。十六岁的初恋,天真,真诚,欢喜围绕着你,造就了你那唯美的爱恋。但唯美中却又带着点伤感。我想,那也是刻骨铭心的吧。

你完全配得上高贵一词,无论出身,还是自身后天的修养,都让她具备了一个优秀女性的特质。有无数热恋着她的男人,有一个杰出的丈夫,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女人,几乎掠尽了人间的美,用完美一词,恐怕很多人也不会有太多意见。看着你那张充满年代气息的照片,无论是年轻的你还是中年的或是老年的你,都散发着你特有的气息。有点小女人却又不乏见过世面的大气。想必见识过海外世界的你,内心是丰满的,正因为内心如此丰富,才造就了一篇又一篇惊世骇俗之作。

真不知道你到底是为情而生的。看着你的爱情故事,让人有点羡慕,嫉妒和一点点的遗憾。说羡慕,是因为你已有的内在美已足够吸引一个男人的心,上天对你如此眷顾,又给你如此一副美的皮囊。以致好像每个见过你的异性,见到你有着满心的喜欢,他们痴迷你的温柔和清新,所以不敢打扰你,只在一旁默默守护你。你是如此的幸福,让人羡慕和嫉妒。说有点遗憾,是对你的初恋。和他初见的第一面,是那么美妙。想必要在爱情和做人之间选择的时候,才十六、七的你是多麽的难,而初恋又是那么美。

真的想用完美来形容你。在文学上有如此成就的你,却还是个成功的建筑教授。我想,你的一个个几近完美的建筑设计就是你完美内心的写照吧。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9)

初遇总是那么美。

那个四月,那个晚春,上天让我遇见了你。你一袭白衣。独自一人坐在草坪上。仰望着夕阳。嘴角勾起一抹似有似无的笑。仿佛在留恋着什么,虽只是惊鸿一瞥。但你姣美的脸庞,淡淡的微笑,却深刻的烙印在我的灵魂深处。无法忘却。

再见总是缘分。

回想与你初遇的那个黄昏。心湖荡起一阵阵的涟漪。我独自一人在湖边漫无目的的走着。看着春天一步一步的远离我们,即将踏进夏天的门槛,想挽留,却无能为力。是你,真的是你。今日的你身着一袭紫色长裙,伫立在石桥上。那么朦胧,那么美,好似坠入人间的仙子。

相识是天注定。

我鼓起勇气,向前走去与你搭讪。你友善的向我笑笑,和我交谈,你的声音犹如出谷黄莺,那么动听。令人心神荡漾,与你交谈直到日落西山。我才恋恋不舍的向你告别。我们约定明日在这个石桥上见面。

相恋只在几日。

今后的几日里,我在石桥上望穿秋水,等待着你,你总是姗姗来迟。我们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流逝与日俱增。直到相恋。与你相处的那段时光是我一生中最幸福,最难忘的记忆。可幸福总是很短暂。

分别总是痛彻心扉。

还在那个四月,那个晚春,我经历了从得到到失去的痛。你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富家千金,逃到了这里,可你的父母找到了你。强行把你带走,将我们分离。你为了不让你的家人伤害我,忍痛与我分别。你走了,将春天带走了。你走了。将我的心也带走了。从此我世界里从此再也没有了鸟语花香,有的只是寒风呼啸和对你的思念。

只有你在的地方才是春天,只有你在的地方才是人间四月天。

你在,人间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10)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林徽因所作的一首诗。关于这首诗有两种说法:一是为悼念徐志摩而作,一是为儿子的出生而作。这首诗灵动轻快,让我读来喜悦感动、口齿留香、意犹未尽。感受到彼时的林徽因是柔软的、欣喜的,诗句中处处都流露出美好、温暖和希望。我认为这首诗是真切的表达了对儿子降生的喜悦和殷切的期盼。

我是一位母亲,我为我的宝贝读这首诗。诗中的四月天,阳光明媚,春风和煦,绿草如茵,百花吐蕊,所有的美好和希望尽在四月。我的宝贝正如人间的四月天:百花簇拥、轻柔美好、生机蓬勃。他笑,正如“笑响点亮了四面风”;他哭,正如“细雨点洒在花前”。

记得我与他的第一次相见,我望着他小小的身体,感受到了他的“天真与庄严”;当他在我怀里嗷嗷待哺,我看见了他的“柔嫩和喜悦”;望着他在我身旁甜甜睡去,我满心想着要呵护他“梦中期待的白莲”。从此以后,他变成了我心底最柔软的那部分,我从没有想过,一个人会抬头这事会让人激动喜悦,一个人学会走路会让人奔走相告,一个人叫妈妈会让人高兴得双眼饱含泪花。他的每一次成长和进步都牵动着我的神经,左右着我的情绪,让我成为就算献出生命也要护他周全的勇士。是我亲爱的宝贝让我尽情的去爱,那种自由自在,放下所有戒备信马由缰的爱,源自于内心圆满的和幸福的爱。

由此感谢我的宝贝选择我做他的妈妈。父母这个伟大的职业是没有入职培训的,他原谅了我所有的懵懵懂懂,用他柔嫩的小手牵起我走过生活的虚空,从此生命中多了一个牵绊,然后我们在彼此的生活中不断的学习和成长。很多父母望子成龙,可我更希望自己能成为他的骄傲。我放下手机,倾听他的世界,感受他心中的花开,给予一切我能给予的陪伴;我小心翼翼的保护着他的好奇心,他的爱好,他的愿望和他璞玉一般的纯真。我亲爱的宝贝就像是一面镜子,时刻照影着我,让我不断的反思自己的言行,克服自己的弱点,于是我乐观生活,我努力工作,我善意对人,我认真做事,我希望成为他的榜样,成为他生命中的人间四月天。

随着岁月的流逝,娇嫩的绿芽会长成参天大树,柔弱的宝宝也会变得坚毅高大。我希望他如春日和煦的阳光般温暖,如石缝生长的小草般顽强,如扎根土壤的大树般独立,如田野返青的麦苗般充满希望。他在未来的日子里,即使身入黑暗,也能心若繁星;即使生活琐碎,也能活得优雅;即使步伐缓慢,也要勇往直前。我以此勉励他,也勉励我自己。

愿你我都是彼此的人间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读后感(篇11)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林徽因的经典诗作,最初发表于《学文》一卷一期(1934年4月5日)。写作时间不详。关于本诗的创作意图,也存在争议。一说林徽因对徐志摩的情感因徐志摩突然去世而有变,由心灵相通的欣赏和恋慕变成了追念和感怀。另一说此诗的轻快灵动的情感基调却与追怀无关,是对生命的赞歌,而非情诗。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四行诗节韵式的变化更充分体现了林徽因对新格律诗的探索。作为诗歌最为形式化的表达上,此诗的节奏、韵律与语词的选取都处于语词的中性状态,没有大红大紫、纯黑纯白的俗艳与锋利,在声音上,也是温和的、静雅的,甚至走向旖旎和慵懒;十一个“你”字,既突出了主题,又起到了“衬韵”的作用,在诗歌运行的过程中,“你”字的每一次出现,就像乐队演奏中的节点,以“频率”的方式突出了“我”的指向,这是一种形式美感与内容美感的深层次结合,是一种尚未被人们研究和认识的精妙之处。歌颂四月天,其实都是在向“你”倾诉,全诗只有一处破折号,这一处破折号写着:“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什么样的希望呢?联系林徽因的知识背景,我们会更加明确这首诗艳丽的画面背后,有着理性主义表达的节制和书写的雅致,完全能够体现出古典英国诗歌的高贵气象。

这首诗的魅力和优秀并不仅仅在于意境的优美和内容的纯净,还在于形式的纯熟和语言的华美。诗中采用重重叠叠的比喻,意象美丽而丝毫无雕饰之嫌,反而愈加衬出诗中的意境和纯净——在华美的修饰中更见清新自然的感情流露。在形式上,诗歌采用新月诗派的诗美原则:讲求格律的和谐、语言的雕塑美和音律的乐感。这首诗可以说是这一原则的完美体现,词语的跳跃和韵律的和谐几乎达到了极致。

《你是人间四月天》画面感极强,不同于当今一些诗歌注重思想的表达,它还保留着古典诗歌以形象毗类情感的特点,也就是说,在诗歌意象、思想和语言之间,这首诗追求的是一种整一的感觉,不是思想高于画面、意象和声音,而是以诉说为主,阅读者在吟诵的过程中参与创作,共同“呈现”意蕴的面貌,在这里,没有抽象的思想,只有敞开的画面,以形象的语言等待领悟。作者巧妙地运用了色彩的象征意义,且以温暖的组合展示温馨柔媚的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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