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最大的乐趣是从其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在通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难免会对内容产生一些看法。面对作品当中的一些优质内容,不妨通过读后感的模式将它记录下来。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爱与孤独读后感 ",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男女主角从懵懂的爱慕,到暧昧,到分开,到相聚,最终回到各自的生活,两条平行线因为一些巧合,被折射、被交集,但最终还是两条分开的直线,终究无法重叠。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各自的世界,能够相遇是种缘分。每个人的眼中看到的那位总是那么特别,尽管旁人无法理解,可他/她永远是那么得有魅力,那么独特!
孩时的无知、叛逆,成人的慎重、谨慎,让他和她分分合合。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有无法解释的意会。他们相似的经历,多了一份默契和个性。但两个质数终究只有被自己所整除,两个相邻的质数中间永远相隔着一个数,致使永远无法相遇,很无奈、很遥远。
时间决定一切。当两个无法相遇的质数按照平行的轨迹行驶着,分别拥有他们的生活,无论快乐或不快乐,生活一直这么继续着。随着中间一数偶尔间的消失,他们会羞涩得询问对方的境况,好似有找到曾经的模糊感觉。可那种相遇总是取决于他人,很是被动。
或许在我们叛逆的青年时代,也有这么一位小男孩引起我们的关注,但注定我们都是两个无限孤独的质数,可远观不可近焉。当彼此再也没有任何干系时,走着不一样的道路。偶尔想起时,问候一声。质数永远都是质数~
每一天,当你睁开眼,除了风声,周围一片寂静;除了蓝天和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就只剩下鸭群的陪伴;除了父亲排徊的身影,就只剩下自我孤身一人。那是多么的孤独啊!然而这篇文章的小主人公就是在这孤独的环境中成长,学会了坚强。
小主人公杜小康,因为家庭变故,不仅仅失学,还要离开母亲和小伙伴去放鸭。在这孤独的旅程中,他哀求过。哭过。甚至连做梦都想回家。渐渐的,他明白回家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开始没有那么恐惧了。可是厄运却在一次降临——一场暴风雨,使他的鸭群走散和父亲走失,可是他并没有哭,他变了,他变得坚强起来了。
小主人公经历了许多跌荡起伏,可是他没有放弃生活,最终在一场暴风雨中学会了坚强。从主人公的遭遇,我们能够明白,逆境不是末日,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是一把“宝剑”。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因为失聪,使他变得孤僻,甚至狂躁,可是他仍然坚持创作,在那孤独的日子里,他没有沮丧,反而是逆境,让他谱写出了不朽的乐章。
不要害怕逆境,要像逆境勇往直前!
内容简介:《孤独旅者》是一些已出版的和未出版的片段的合集,收集在一起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主题:旅行。行迹遍及美国,从南部到东部海岸、西部海岸乃全遥远的西北部,遍及墨西哥、摩洛哥、巴黎、伦敦,包括船上所见的大西洋和太平洋,包括那里形形色色的有趣的人和城市。铁路的作品,海的作品,神秘主义,山的作品,靡乱,自我中心,自我放纵,斗牛,毒品,教堂,艺术馆,城市的街道,一种由一个独立的受过教育的一无所有的随意流浪的放荡者所过的生活的大杂烩。它的范畴和目的只是诗,或者说,自然的描述。
孤独旅者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凯鲁亚克创造了全新的自发写作手法,颠覆传统的写作风格,创作所谓的“狂野散文”。他的“生活实录”小说往往带有一种漫无情节的随意性和挑衅性,写作对于他来说,是一场反抗虚无感和绝望感的战争。他的主要作品有自传体小说《在路上》、《达摩流浪者》《荒凉天使》、《孤独旅者》等,并以其离经叛道、惊世骇俗的生活方式与文学主张震撼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主流文化的价值观与社会观。
孤独旅者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孤独旅者》是一些已出版的和未出版的片段的合集,收集在一起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主题:旅行。行迹遍及美国,从南部到东部海岸、西部海岸乃至遥远的西北部,遍及墨西哥、摩洛哥、巴黎、伦敦,包括船上所见的大西洋和太平洋,包括那里形形色色的有趣的人和城市。铁路的作品,海的作品,神秘主义,山的作品,靡乱,自我中心,自我放纵,斗牛,毒品,教堂,艺术馆,城市的街道,一种由一个独立的受过教育的一无所有的随意流浪的放荡者所过的生活的大杂烩。它的范畴和目的只是诗,或者说,自然的描述。
加西亚·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百年孤独》。这样介绍这位伟大的作家应该没问题吧。他还有一本比较有名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推荐看一下。
《百年孤独》,写读后感的时候本想写一个带有自己感情的概述,不过能力有限,日后再写吧。
《百年孤独》这本书在6天的努力之后读完了,头脑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甚至连主角的名字都没办法回忆起,作者大概是故意的,用长的而且重复的名字来命名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人,好让读者更迷惑,故事更疯狂。我才疏学浅,很多地方实在读不懂。这部书有很强的奇幻色彩,有时书中的故事更像一个神话,一个传说,比如美人儿升天、鬼魂在世间徘徊、马孔多应了预言被飓风毁灭。书中有大量的性,《霍乱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很像,都大量描写了性,好像作者用大量的性,疯狂的性,有悖伦常的性来展示故事的奇幻和疯狂,让读者随之兴奋,而心情又随疯狂又短暂的性而跌落谷底。《百年孤独》好似有一种魔性,能充分调动读者的情绪,却又能让读者对一切疯狂无法想象的事淡然处之,好似正常的事。
《百年孤独》记录了一个家族由贫穷走向富有而又衰落,期间有一些起色,马上又被规矩或者疯狂而打碎。书中一个占篇幅不多却贯穿全书的角色,他向命运的使者,来做一个实验,可自己也逃不过命运,依旧要受人间苦痛。书开头,主角好像空想家,疯狂,固执,有开创性,勇敢,睿智。他以各种疯狂的举动来开启了故事的序章。之后,在书的前半部分,没有死亡的人,一切安详,主角家族开始扩充,财富也开始积累,家庭环境开始变好。中间部分,家族成员变得十分多,财富开始疯狂积累,战争开始,开始死人,有些是因为战争死去,有些不是,但有的人在战争的影响下开始朝坏的方向走,有的人能保持初心,保持清醒。但家开始在累积财富的同时也开始衰落,但当时看不出迹象,可以看出迹象的是时间和孤独,开始让一些人和事发生微妙的变化。书后半部分,随着一位女人的加入,曾经欢快自由的家开始腐朽,当时革命没有胜利,但曾经自由的家庭开始变得腐朽,像是被一具巨大的棺材关了起来,埋在了土里,人们在无限的重复中却能得到安宁,人们开始在孤独中存活,居住的地方开始混乱,不像能居住的地方,像是诡异又恶心的粘液,人们在里面苟延残喘,慢慢地粉碎。书的结尾,无论多少个起伏都没能打败孤独和时间,一个城镇和城镇上的人包括城镇里最突出的家族都应召了预言,随预言消散在风里。全书结束。
书中用一个有一个的重复象征了时间的重复,家族魂灵的重复,给读者塑造了一个颓废漫长的世界。读完之后像做梦一样,却也发现,自己可能也在不知不觉中走进神秘的重复中。作者好像用一百年长的故事描写了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的生活。
生活不断在重复,希望每个人都能在重复的生活里找到不一样的感觉,活出精彩的人生,逃离时间创造的孤独。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过,也早已明白!”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那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礼貌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好处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但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礼貌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最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但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最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但是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最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以前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以前见过,也早就明白”。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明白。
《百年孤独》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曹文轩《孤独之旅》杜晓康,一位年轻人,因家庭变动辍学,不得不跟随父亲放鸭。生活的艰辛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但也锻炼了他的身心。暴风雨过后,他感到自己“不安”;突然长大,变得强壮。
与杜晓康相比,我们的学习和家庭条件都比他好。至少,我们不会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应该长大,我们也不例外。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微笑着面对一切。
我们不能否认,鲜花与荆棘、阳光与风雨、期待与失望并存。但我们只能看到;鲜花、阳光、期待;而不是;荆棘、风雨、失望?是的,我们必须;只要我们有杜晓康的毅力。
如果遇到失败和挫折,勇敢面对。雨后你会发现阳光。不要被艰难困苦所吓倒,以不屈不挠的态度扬起风帆,你会像杜晓康一样到达成功的彼岸。
不屈不挠的态度可以帮助你完善一双;金色的眼睛;让你们在困难中看到期待,在失败中看到成功,在风雨中看到彩虹。
持之以恒的最好体现就是嘲笑生活。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失败是一面镜子。笑它,哭它。我们为什么不嘲笑生活呢?
嘲笑生活,忧虑就像一朵飘过的云。
嘲笑生活,困难会在一次打击中被打破。
笑生活吧,成功就在你脚下。
朋友们,请坚持不懈地对待生活!做一个坚强的“杜晓康”,抬起你的笑脸。我相信生活会对你微笑,幸福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孤独者》是一个独战多数的孤独者的悲剧。魏连殳常说家庭应该破坏,乐于接待失业、失意的人,认为孩子总是好的,将老屋无限期地租给女工住,爱发没有顾忌的议论,可见不乏进化论、人道主义、个性主义的思想及民主、自由的新观念,是个敢于独战多数的具有五四新时代精神的新青年,对于闭塞、停滞、守旧、自私、愚昧而且容不得异类的一般大众而言,他确乎是个异类。魏连殳的思想、个性与强大而守旧的环境的冲突,决定了他孤独者的悲剧的命运。通过魏连殳的故事,鲁迅在小说中展开了现代受到传统中国围困的主题,其提出的现代知识分子的历史命运与道路的主题,在中国现代思想史、小说史上具有开创意义。
送殓一场表现了魏连殳独战多数的丰采。族人排好了阵势,村人们兴奋地等待两面的争斗,可是魏连殳一句都可以的,便以无戏可看向看客们复了仇。虽然复仇,被那些呆滞、冷漠、麻木的群包围着,其内心是痛苦、孤独的。鲁迅小说中曾经反复写过孤独的个体被麻木的群围困的场面:路人向狂人射出吃人的目光,黑暗中看客们伸长了如同鸭颈般的脖子品味夏瑜的就义,咸享酒店的长衫客与短衣帮合力赏鉴孔乙己的尴尬、颓唐,鲁镇的人们用研究的眼色盯着祥林嫂额上耻辱的记号的伤疤,(它们都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学习时幻灯片事件经验的纷繁多样的表现,参见《呐喊?自序》、《朝花夕拾?藤野先生》)。这些眼睛对于被围困个体意味着什么?鲁迅在小说中曾写过懵懵懂懂的阿Q和复仇者眉间尺对于看客们眼睛的感受。在阿Q,它比又凶又怯远远地穿透了他的皮肉的狼的眼睛更可怕,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地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对于眉间尺,遇到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置身于此的魏连殳的感受则二者兼而有之,如同置身无物之阵、荒原,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孤独导致悲伤,却并不必然就失败。
他有所希望(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我以为中国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有所眷顾(还有人愿意我活几天),有所为(喜欢发表文章,发些没有顾忌的议论)。他有韧的精神,他愿意为此求乞,为此冻馁,为此寂寞,为此辛苦。然而,不久,愿意他活几天的已被敌人诱杀了,对于孩子的信心也动摇(一个很小的小孩,指着我道:杀!他还不很能走路),而且他被解职了。活的意义、的价值、的条件均已失去,这是内外双重的压迫。生命已经没有意义。我自己也觉得不配活下去;别人呢?也不配的。为爱、为希望而活既不可得,乃为恨而活。偏要为不愿意我活下去的人们而活下去―――躬行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以自己的生命向社会进行复仇。魏连殳的悲剧不在于他的死,也不在于他的失业,他的悲剧在于生命意义的丧失。生命已经无处立足,死亡就不是悲哀,死亡只是他自由地使用生命进行复仇的盛典――为了恨!然而这样的复仇除了啃啮自己的心――目睹自己的腐烂――之外,于大众的愚昧、于社会的守旧、于旧势力无损丝毫。倒是那戴着肩章不妥贴地躺着的带着一柄纸糊的指挥刀的尸体,对于主人公不啻是个讽刺,人物的尴尬结局显示了作者对于其人生道路的冷峻态度。小说的深刻之处还在于,这是一个几乎无事的悲剧,这也是向来如此的,S城人倒并非这一回特别恶。并没有特别的人、特别的事件、特别的迫害,围困是由无主名的日常性的社会生活环境完成的,如此,小说显示了社会改造的艰巨性。
小说如一首诗,具有峻峭幽深的艺术风格。小说中的人物我既是叙述者,也是一个与魏连殳在精神、气质上颇有相通之处的人物,他们仿佛是精神上的孪生者,然而他与魏连殳的取向颇有差异,他不信进化论,对魏连殳的多疑,看得人们太坏也不以为然。他对魏连殳是牵挂的,但又会不由自主地在内心对于魏连殳的我还得活几天!的声音冷峭地反问为什么呢?。
这两个人物其实可以看作双重性对偶式主人公,他们的关系正是一种论争性关系,它是鲁迅对于中国传统小说中正副人物分身法的创造性运用。众所周知,无论是魏连殳还是人物我都带有鲁迅自己的思想情感的某些特征,鲁迅运用这一独特的方法表现了他对于孤独的知识者的命运的复杂情思。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这是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写的一句话。再美好的情感最终也会破碎消逝于风中,就如白骨成灰散入那一抔黄土,只剩下孤独在凛冽的寒风中怒号呼啸。
“这个家庭的历史是一架周而复始无法停息的机器,是一个转动着的轮子,这只齿轮,要不是轴会逐渐不可避免地磨损的话,会永远旋转下去。”在书中,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成员都是孤独的,甚至可以说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整个家族被血脉连接,却像是一盘散沙,不似藕丝,藕断丝尚连。他们按部就班地活着,就如同皮影人,在命运的操纵下演绎人生,推动着整个家族的走向。
他们的命运也无不凄惨,家族第一代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被绑树下死,第三代雷奥里亚诺·阿塞被枪杀,第五代何塞·阿尔卡蒂奥溺水而死,第七代罗德里戈长出了尾巴被蚂蚁吃掉等等。其他人几乎都是死于孤独。他们逃脱了战争和暴力,却逃脱不了孤独。
故事有些荒谬,可从全局观之,孤独就像是一只无形的手,随时随地跟在他们身后,在他们脆弱或欣喜时扯他们一把。或放大他们的悲哀,或让他们从天堂跌到地狱。孤独在嘶吼着,野兽般欺凌着这些可怜人,看他们哭泣的泪水欢欣地挥舞着手臂,贪婪地享受他们的惊惧。
起初看这本书,复杂的人物关系成了理不清、解不开的线团,故事更是让人觉得荒诞不经。但在了解作者后,发现马贡多小镇发生的这些扑朔迷离之事,不过是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反映。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眼睁睁看见亲人友人随着我们个子拔高,年龄增长,把半只脚迈进了鬼门关,亦或是已经沉睡在厚重的棺木中,在不见光日的土壤下安眠。面对他们的离去,我们能做什么呢?也只能默然接受,然后再次回到孤独的生活中。算不上经历什么沧海桑田,不过是历经了几次聚散离合,而那些熟悉的陌生的,以前熟悉现在又陌生了,以前陌生现在熟悉了的面容,待许多年后,又能记得几张?
平行线没有交点,相交线也只有一个交点,相逢相别各走天涯,即便相别再相逢,也只怕黯然神伤叹不识。当以往不复,又何必相忆。我们孤独地生,孤独地死,孤独地活着,不正是孤独永恒吗?
人生来孤独,却不能畏惧孤独,否则,便是一脚踏入深渊,直直跌入万劫不复中。我们没经历过刀光剑影,也不用颠沛流离,却同样被孤独的枷锁桎梏。我们无畏,我们只能无畏,与其红着眼回顾过去,感叹索然无味,倒不如拼上抛颅洒血、刀剑饮血的万丈豪情,在孤寂漆黑的魅影重重中杀出一条通往光明的血路。哪怕慷慨就义,我们也无所畏惧;哪怕粉骨碎身,我们也咽下懦弱。
王国维先生“人生三大境界”中第一重便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一个“独”字,不就是体现的孤独吗?可见,人须耐得住孤独寂寞。
孤独的人生被化不开墨水般的黑暗笼罩,不过是踽踽独行一场,而当你穿梭过蒙蒙迷雾的尽头,尽受孤独的滋味腐蚀身心的苦痛时,又总是有一束光亮照进心窗,划破云层,驱散孤独,直直洒下温暖。
纵是百世孤独,也不过踽踽独行,有何可畏?纵使我们孤独地生,孤独地死,我们也要活得恣意潇洒,活得自在逍遥。孤独只是恐惧的影子,我们甩不走,却也不会拘束于此。
爱与孤独读后感范文一
《爱与孤独》从哲学的角度,让人明白生活就是如此平淡,让人摆正心态,平和的看待。
如里面有一段关于孩子的话:
华滋华斯说:孩子是大人的父亲。我这样来论证这个命题
孩子长于天赋、好奇心、直觉,大人长于阅历、知识、理性,因为天赋是阅历的父亲,好奇心是知识的父亲,直觉是理性的父亲,所以孩子是大人的父亲。
其实,孩子也可以是我们的老师。因为孩子孩子的天赋、好奇心、直觉。因为孩子的纯净、天真,如明镜。当我们没有兑现诺言时,孩子会提醒我们,因为我们最早给他灌输诚信,先入为主。我们做不到,他会迷茫,所以他给我们做镜子。当我们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时,孩子会用他们的行动来安抚我们。当我们的讲授有疑问时,孩子会给我们指出,不是让我们无地自容,而是因为他的世界是对的。
孩子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的好奇心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反思和快乐。
珍惜他们,拉着他们的手,和他们做朋友,我们的世界会更精彩。
《爱与孤独》读后感范文二
这篇文章是我高3时在语文资料上看的,感触很大。
自高中起,我就是一个人的生活着,表面上和同学们很好,可是内心却始终是孤僻着,不为啥,就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但发现有人想靠近时,我会毫不犹豫的避开或视而不见。后来有人问我,你不孤单吗?我看了他一眼,很想说,一个人有啥不好,何况我不提倡早恋。有人说我不懂爱,对,我不懂恋爱,当我想到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时,我什么也不想了。我喜欢自由。
我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她很害怕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她说她怕找不到朋友,怕和别人合不来,怕没有娱乐的地方,怕闷。然后我问她,你是不是很怕孤独。她想了会儿说的确,她很怕。我不知该怎么跟她说,不是每一个人的适应能力都一样,我跟她说试着习惯下孤独,她说她永远习惯不了。是呀,每个人的思想思维尽不相同,你改变不了她的想法,只是用自己的经验来开阔她的见识。如若跟她说其实孤独很美,该学会享受。这显然无济于事。
有人说除去孤独的最好办法就是找到爱。其实说真的,我对那个字有些反感,之前尤其强烈,只是想到人世间又真的不能却少爱,无奈下。看着街道上一对对紧拥的情侣,幸福的一家大小,贩卖的老人,闪烁的霓虹灯下的喧哗我似乎看到爱的存在,因为有种叫幸福的东西在流动。但我却只想欣赏,并不在乎是否拥有。美的东西一旦拥有了,它就会失去以往的光泽,不再美好。爱也一样,拥有了,习惯了,其他一切似乎都显得微不足道了。这是可怕的,你能叫一个有爱的人尝试孤独并习惯它么。除了你爱的东西,其他的你会很快接受并且习惯么
如愿站在爱的身边孤独的欣赏它。这样,才能看清它的价值,即使是看着它的背影,我也幸福的笑了。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何物,也许是肉体,也许是精神,也许是灵魂。不一定每个人心里都渴望温暖,都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和支持,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纯粹的孤独。如同把自己封闭起来,如同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与世隔绝,一天两天可以承受,可以当做面壁思过自我反省,但这样做一年两年之后,可能早已失去自我。
曾经读过《雷雨》、《红楼梦》,四凤与周萍的爱情是造化弄人,上一辈的人闯下的祸累积到了下一辈人的人生里。周繁漪那样的角色也是可悲的,孤老终生,虽生犹死。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就更不用说,天生就不允许在一起的人偏偏要相遇相爱,那林妹妹又如此多愁善感,宝玉又如此含混拉扯。上辈的孽缘,用眼泪报恩的誓言,终于在今世酿成了悲剧。
《百年孤独》中如蛛网般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阻碍了我去深入细致研读这本名着。许多名着都是沉重的,如《悲惨世界》、《麦田里的守望者》。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是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之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与愚昧,在拉美的历史进程中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
孤独是自闭的。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是不能返回的。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
这是一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崛起与衰落的过程,围绕着其中两个兄弟与取了他们相同名字的后代的故事。从最开始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第一次出现,把科学的东西引到何塞阿尔卡蔕奥布恩迪亚的世界中,妻子乌尔苏拉的不解和反对,何赛的孤注一掷,都预示了他们是孤独的。故事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信条与行事的标准、动机。每个人都有光明与黑暗,并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家族付出一生。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及执着的信念,履行着他们从生下起就无形中担负着的职责,为一些荒诞可笑的理由,匆匆的完成他们来到世界上他们认为非做不可的事情。
他们每个人是独立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是家族的一份子。与《红楼梦》的相同之处在于,《百年孤独》的主角们也是在循环着表兄妹的不伦之恋。相同的人名,错综复杂的血缘关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孤独,自从这个家族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与这个家族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他们生来是孤独的家族,死后也没逃脱孤独二字。
也许这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必须背负的熔印,便是如影随行的孤独。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沟通越多,得到的反馈越多,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的唯一与独立。外表阳光,内心幽暗;肉体与表面看似无损,思想与灵魂看似千锤百炼,在无数思考与疑问中淬火,最终达到片刻成熟。
这个故事无论从文章结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从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为了达到让读者寻找摆脱命运戏弄的正确途径,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再加上宗教典故、作家独创的从未来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令人眼花缭乱。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骨感的梦想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及最令人震惊的感情,进而理解孤独本义,知者无畏。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
马尔克斯或许是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或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都给人一种孤独无奈之感,都不可避免地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在《枯枝败叶》他已奠定了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格,预示了《百年孤独》的结局。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逐渐走向萧败没落。这个家族最终没有留下来,跌跌撞撞地撑过了六代,从此消失在了马贡多。对于布恩迪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就像丽贝卡初到布恩迪亚家时所带来的失眠症一样传染了每个人。
活在当下,每个人都在这社会摸爬滚打,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开门五件事奔波着,每天都营营苟苟的生活,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每段爱中不管自己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有自己的空间。雨点打在洁净的玻璃上,雨过天晴后还是留下了它划过的痕迹。
你我只是两条直线,有人可以相交有人只能平行,但相交后必定是越行越远。
因为孤独,所以渴望爱情,渴望的却是一种错误的东西,才让自己愈发孤独。告别他,寻找让自己燃烧的事物,探索自己的梦。既然知道了自己的命运,那就勇敢的生活吧,命运自有安排。
周国平爱与孤独读后感范文一
我读完周国平《爱与孤独》之后心里有种不舒服的感觉,说实在的,这篇文章带给我的是一针见血的刺痛(哲学就有这种锥子的作用),我的不舒服不是源于这种痛,而是它在让你看得再清楚不过之后,带给你的那种惶恐。它让我在不知不觉中相信了我爱着必将孤独着,这种对爱和孤独的狭义解读,产生的只有绝望,这是一种消极的讯息。事实也许有这样一种可能,但不是必然。我很高兴我没有如以前一样随顺了这些观点,为自己度量着所谓的分寸、胸怀我发现了我的不舒服之所在!
孤独和美与爱一样都是自然存在的,不存在谁产生谁,也不是谁从属谁的关系,它们就像大自然中一切自然事物一样,有来有走,该来就来该走就走。
哲学家让人们把孤独和爱看得如此清楚又怎么样,然后呢?好像人生的质量会因对孤独和爱的看法的深入而有改变,这就是哲学家的目的吗?
我真希望有一天哲学家们呼吁:学会爱自己吧,那样你就会得到你的幸福。这才是哲学家应该对人类做的贡献。这是我最想说的。
我把这篇文章附在下面,也许我以后再看的时候会有不同的感觉。
周国平《爱与孤独》读后感范文二
将爱和孤独联系在一起,不是创举,却也发人深省。在这里只说爱情,现在我的排他性很强,这里不收容亲情、友情以及同性之间的爱情。
月亮作为爱情的象征,永远那么孤独地在天上徘徊,嫦娥也只能在这爱情的第三方上孤独地见证人间一段段缠绵悱恻的爱。
记得《神探》中那个右脑超级发达的神探,以及他的妻子,多么孤独。他多么爱他的妻子,而她却早已从前不再,前后判若两人。他也只能幻想出他原来的妻子,痴痴地和她在一起。我爱你,但你却已经不是你。
从前有个很傻很天真地爱上一个貌似很善良的女孩的男孩,后来发现自己看到的都是假的,自己以前想的都是错的,自己一直被蒙着。于是元神出窍,去找那个自己爱的女孩,却怎么也找不到。几个月后,一部分元神归来,一部分元神消散,还有一丝继续找寻。男孩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心上人,都始终不能忘记那个善良的女孩,那一缕游丝依然在苦苦追寻。他有时会回忆起那些可能从来未被对方放在心上的点点滴滴,都是那么甜。
Of all talestis the saddestand more sad,
Because it makes us smile.
Byron
( 这是所有故事中最悲惨的,比悲惨还要伤情,因为它竟让我们微笑。拜伦 )
世界上最远的地方是哪里?也许是所爱之所在。
不想写了,让周国平来帮我结束吧:
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要依恋另一个生命,相依为命,结伴而行。
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不属于另一个生命,像一阵风,无牵无挂。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推荐]爱与孤独读后感汇编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目送》一书读完后,我感触良多。虽我现在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孩,但依旧懂得了龙应台的一些散文中从字里行间溢出的深情,尤其是那份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爱意,以及那种父母年迈的孤独。
《目送》中曾说到过作者父亲喜欢开车到处跑,但他那令人捉摸不透的车技倒是闯出许多祸来。于是作者没收了父亲的车钥匙,并一再要他承诺,不再开车,直到父亲轻轻说好作者才舒了一口气,离开。但你不知道的是,一辈子节俭,舍不得叫计程车的他,从此再不出门。读到这里时,我心里泛起了阵阵酸涩,有点儿像,你狠心剥夺了一个孩子最爱的玩具,他一副可怜的模样,你却无动于衷。从作者的角度是为了父亲的安全,但却剥夺了年迈的父亲来之不易的快乐。
龙应台的父亲参军时,爱己塞给他一片厚厚的布鞋底,现在看它只是一片褪色的洗白。那片褪色的洗白承载了爱己对父亲浓浓的爱,对父亲的思念,而那份爱并未因为岁月的洗涤而褪色,却成为父亲后来的人生中对爱己思念的寄托,对爱己悔恨之情的寄托。父亲那拗口的闽南音是对故乡的留恋,他想从那闽南音中寻找一点家的味道,也希望那闽南音能飘回故乡,去给爱己报个平安。
我会时常去想一些关于年老的事。一个人若是年老了,该怎么办?你满世界地去追寻,却发现似乎只有你一个人是耋耄之年,连一个同龄人都没有,又该是怎样的孤独?虽说可能会有儿孙绕膝,但是儿子会去工作,孙子会去上学,只有一个人时,望着那无边的苍穹,又该是怎样的凄凉?岁月是残忍的,如龙应台所说,他会渐渐淡化你的情与欲,爱与悔,时光中褪不去的缠绵它会让你亲历看着身边的人逐渐离开,自己却无能为力的悲痛,渐渐的剥夺了你的眼泪,让你把一切都看淡,对这个世界失去最原始的热情。
如书评所说: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它写尽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述尽了对亲人的悔与情,作者以自己的视角为我们展现了另一个世界,那便是人的一生。
我读完周国平《爱与孤独》之后心里有种不舒服的感觉,说实在的,这篇文章带给我的是一针见血的刺痛(哲学就有这种锥子的作用),我的不舒服不是源于这种痛,而是它在让你看得再清楚不过之后,带给你的那种惶恐。它让我在不知不觉中相信了我爱着必将孤独着,这种对爱和孤独的狭义解读,产生的只有绝望,这是一种消极的讯息。事实也许有这样一种可能,但不是必然。我很高兴我没有如以前一样随顺了这些观点,为自己度量着所谓的分寸、胸怀……我发现了我的不舒服之所在!
孤独和美与爱一样都是自然存在的,不存在谁产生谁,也不是谁从属谁的关系,它们就像大自然中一切自然事物一样,有来有走,该来就来该走就走。
哲学家让人们把孤独和爱看得如此清楚又怎么样,然后呢?好像人生的质量会因对孤独和爱的看法的深入而有改变,这就是哲学家的目的吗?
我真希望有一天哲学家们呼吁:学会爱自己吧,那样你就会得到你的幸福。这才是哲学家应该对人类做的贡献。这是我最想说的。
我把这篇文章附在下面,也许我以后再看的时候会有不同的感觉。
将“爱”和“孤独”联系在一起,不是创举,却也发人深省。在这里只说爱情,现在我的排他性很强,这里不收容亲情、友情以及同性之间的爱情。
月亮作为爱情的象征,永远那么孤独地在天上徘徊,嫦娥也只能在这爱情的第三方上孤独地见证人间一段段缠绵悱恻的爱。
记得《神探》中那个右脑超级发达的神探,以及他的妻子,多么孤独。他多么爱他的妻子,而她却早已从前不再,前后判若两人。他也只能幻想出他原来的妻子,痴痴地和“她”在一起。我爱你,但你却已经不是你。
从前有个很傻很天真地爱上一个貌似很善良的女孩的男孩,后来发现自己看到的都是假的,自己以前想的都是错的,自己一直被蒙着。于是元神出窍,去找那个自己爱的女孩,却怎么也找不到。几个月后,一部分元神归来,一部分元神消散,还有一丝继续找寻。男孩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心上人,都始终不能忘记那个善良的女孩,那一缕游丝依然在苦苦追寻。他有时会回忆起那些可能从来未被对方放在心上的点点滴滴,都是那么甜。
Of all tales’tis the saddest——and more sad,
Because it makes us smile.
——Byron
( 这是所有故事中最悲惨的,比悲惨还要伤情,因为它竟让我们微笑。——拜伦 )
世界上最远的地方是哪里?也许是所爱之所在。
不想写了,让周国平来帮我结束吧:
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要依恋另一个生命,相依为命,结伴而行。
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不属于另一个生命,像一阵风,无牵无挂。
那天,看着满书柜的书,每一本书的名字却都如此的吸引人。一排排,一目目,一本本,却被最后一行的《爱与孤独》吸引了眼球,便鬼使神差的拿起了这本书。这书名与我好像,尽管身边有如此多的人都爱着我,但是还是感到无尽头的孤独,似乎从来就是只身一人。
放假后的第一天,我便拿起了这本书。尽管最讨厌密密麻麻的文字,却还是想了解作者的爱与孤独。从刚开始的章节中,我似乎就看到了作者的孤独。小小年纪被送进严厉的私塾,整天与古文为伴,却无法写出一篇让父亲满意的文章。因为她最爱的是写信,就连老师也夸奖他的信写的不错。
但是作者也有得到爱:老长工阿荣伯,四叔,母亲,等等。他们都是对这位小女孩无私奉献着自己爱的人。最让我惊异的是,作者小小年纪竟跟着二叔学抽烟,偷拿父亲橱柜里的书。对这位二叔我既无坏印象也没有什么好印象,毕竟他利用过作者去要烟,让作者抽上了烟,但却也时常鼓励着作者,讲述着自己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俩在我的脑海中竟像两个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哥们儿。
后来,不知是否是因为实在是无法忍受如此密密麻麻的文字围绕脑边。放下了《爱与孤独》。却在再一次拿起它时,似乎变得不一样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她的爱是如此的纯净,如此的美好,默默影响着作者。作者也深深爱着这位不识字,没读过书但却是在作者心中博古通今的母亲。读了关于母亲的章节,我也同作者一般,深深的爱上了雨那首诗:天空伤心,所以落泪了。我看见妈妈的眼泪如雨般落下来,妈妈,您是天空吗?母亲们总是十分多愁善感,文中的母亲看着一封家人的信似乎就能泪如雨下。就如我的母亲,在我一次次叛逆的行为中总是伤心的呜咽,泪水挂满脸颊,总是让我的罪恶感发挥到极致。
作者也从被爱到爱别人。丈夫,母亲,孩子,老师,好友作者喜欢写信,与几位挚友总是不断的来回写信交流各自的生活与趣事;作者为了纪念老师起了琦君这个笔名;与丈夫以爱来驱逐孤独的晚境;为了儿子处处着想,写信诉说着相思之苦
琦君在《爱与孤独》里写道:孤独使心灵纯化,真实的爱如同一颗珍珠的形成砂子侵入牡蛎的体内,牡蛎为了排除这粒障碍物,辛苦地蠕动身子,而障碍物并不能排除,牡蛎体内反而分泌一种液体,将砂子包裹起来,液体凝固以后,就成了圆润的珍珠。纯净的而又美好无私的爱只有在经历过各种孤独与苦难后,才能达到极致。
我们的人生中是有许多的孤独时刻,就如作者那般,四十年的写作生活让自己忘却孤独感。只是在孤独之间,却深深夹杂着爱。爱与孤独做伴,爱在孤独中升华,孤独在爱中永生。用你的一生学会如何去爱。
这篇文章是我高3时在语文资料上看的,感触很大。
自高中起,我就是一个人的生活着,表面上和同学们很好,可是内心却始终是孤僻着,不为啥,就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但发现有人想靠近时,我会毫不犹豫的避开或视而不见。后来有人问我,你不孤单吗?我看了他一眼,很想说,一个人有啥不好,何况我不提倡早恋。有人说我不懂爱,对,我不懂恋爱,当我想到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时,我什么也不想了。我喜欢自由。
我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她很害怕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她说她怕找不到朋友,怕和别人合不来,怕没有娱乐的地方,怕闷。然后我问她,你是不是很怕孤独。她想了会儿说的确,她很怕。我不知该怎么跟她说,不是每一个人的适应能力都一样,我跟她说试着习惯下孤独,她说她永远习惯不了。是呀,每个人的思想思维尽不相同,你改变不了她的想法,只是用自己的经验来开阔她的见识。如若跟她说其实孤独很美,该学会享受。这显然无济于事。
有人说除去孤独的最好办法就是找到爱。其实说真的,我对那个字有些反感,之前尤其强烈,只是想到人世间又真的不能却少爱,无奈下。看着街道上一对对紧拥的情侣,幸福的一家大小,贩卖的老人,闪烁的霓虹灯下的喧哗我似乎看到爱的存在,因为有种叫幸福的东西在流动。但我却只想欣赏,并不在乎是否拥有。美的东西一旦拥有了,它就会失去以往的光泽,不再美好。爱也一样,拥有了,习惯了,其他一切似乎都显得微不足道了。这是可怕的,你能叫一个有爱的人尝试孤独并习惯它么。除了你爱的东西,其他的你会很快接受并且习惯么
如愿站在爱的身边孤独的欣赏它。这样,才能看清它的价值,即使是看着它的背影,我也幸福的笑了。
《爱与孤独》从哲学的角度,让人明白生活就是如此平淡,让人摆正心态,平和的看待。
如里面有一段关于孩子的话:
华滋华斯说:“孩子是大人的父亲。”我这样来论证这个命题——
孩子长于天赋、好奇心、直觉,大人长于阅历、知识、理性,因为天赋是阅历的父亲,好奇心是知识的父亲,直觉是理性的父亲,所以孩子是大人的父亲。
其实,孩子也可以是我们的老师。因为孩子孩子的天赋、好奇心、直觉。因为孩子的纯净、天真,如明镜。当我们没有兑现诺言时,孩子会提醒我们,因为我们最早给他灌输诚信,先入为主。我们做不到,他会迷茫,所以他给我们做镜子。当我们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时,孩子会用他们的行动来安抚我们。当我们的讲授有疑问时,孩子会给我们指出,不是让我们无地自容,而是因为他的世界是对的。
孩子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的好奇心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反思和快乐。
珍惜他们,拉着他们的手,和他们做朋友,我们的世界会更精彩。
幸福与爱,爱与幸福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刚刚拿到书的时候,觉得有些亏,很薄很薄的一本书,价格也有些偏高,但当我只消半个小时不到读完这一绘本,却用了大于半个小时去消化与回味。第一眼看封面,我吓了一跳,一只猫和一只狗的爱情?!后面仔细看了,原来是两只狗的爱情,只不过那只白狗有点像猫猫……言归正传,之所以久久体会在于其中的深意。这是一本可以从前面和后面看的书,两只狗,一只叫幸福,一只叫爱,他们都在寻找彼此,都曾苦苦烦恼对方在哪里。幸福想过到银行去投资,创造爱,但一切都没用,因为爱来自心里。而爱也为幸福在何方而去商店购买,可是买了一大堆商品,却没有一个叫幸福。当他们失意,来到公园的时候,才发现了,原来幸福和爱就在彼此身边,只要一转身就会发现彼此。绘本里将幸福和爱化作两只可爱的狗狗,以一种很单纯的事物来表现这两种抽象的概念,实则是在说我们每一个人,动物既然都在寻找幸福和爱,而我们呢?是不是已经忘记了它们的存在。人不是不想拥有幸福,但是人有时候会因为周围的事情而忽略了幸福和爱,等到苦苦寻觅未见时,却不知道原来它们就在身边。幸福离开不了爱,爱不能舍去幸福,这就是爱和幸福的关系。有了爱,便有了幸福;拥有幸福,必会有爱的陪伴。绘本中的文字很少很少,这也是绘本的特点之一,用短短的话语和一幅幅图告诉我们人生最简单却最复杂的道理,喜欢看绘本,不论图的美与否,文字的力量,图中的道理总能让心里受到感染,会为这样的人生而努力,为寻找幸福和爱而前行……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写作分享]爱与孤独周国平散文合集9篇”,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凡是真正爱书的人,想必都领略过那种澄明的心境。夜深人静,独坐灯下,摊开一册喜欢的书,渐觉尘嚣远遁,杂念皆消,忘却了自己也获得了自己。"——周国平
随着年龄渐长,生活阅历和人生感悟的增多,对很多事情多了许多无奈,就像《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中的一句台词,"人生真是讽刺,一个人竟然真的会变成自己曾经最反感的样子",而这种变化是保护自己的有效途径,虽然无奈,确实有效。可是,夜深人静辗转反侧时,也会讨厌现在的样子,而拯救自己的只有书。读书,不似与人交谈,不用担心别人没时间、没心情,甚至遇冷碰壁,只要你有时间,有想法,就可以坐下来,静静地读上许久,尤其是经典,多为浓缩精华,句句透着哲理,好似长者娓娓道来人生道理,轻松惬意,又受益颇多。
而周国平的散文就是其中之一,遇到人生的坎,想不开,过不去时,我喜欢读读他的文章,很多时候都会深有感悟。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困于自身想法出不来,烦恼、痛苦、郁闷也就接踵而至。读周国平的散文,让我懂得,人活一世,活着是一个态度,正如周国平所说,"我的人生观若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真性情。我从来不把成功看作人生的主要目标,觉得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没有虚度了人生。所谓真性情,一面是对个性和内在精神价值的看重,另一面是对外在功利的看轻","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重的是它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所以,端正态度,活出性情,活得充实而有意义,才不枉此生,也会因此更积极地看待人生浮沉、世间百态。
所以说,读书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去感悟社会、体味人生,也会更容易更清醒地去认识自身、活出自己。社会愈加现代与科技,人们却愈加烦恼与高压,一剂很好的良方就是书,读好书,好读书,很多事情就会看得透,想得开,人生的路也会更好走些。
与书相伴,人生幸哉!
好久不读书,或者说好久没有安安静静、认认真真地读完过一本书。终于,我把周国平的《安静》读完了,并且还想再读一遍。读过周国平的《守望的距离》和《各自的朝圣路》,但我更喜欢《安静》。
序言中,周国平表示了对世俗名利的拒绝。他说:“我不是一个脱俗到了拒绝名声的人,但是,比名声更重要的是,我需要回到我自己。”一个意识到必需找回自己的作家,当然值得期待和尊敬。
周国平是中国社科院的哲学教授,又是一位作家。他的文字中,充满了哲理的思考。《安静》里既有读书笔记、游记,又有讲演稿、随感录等,看似杂芜却是一片纯静。
作者通过《安静》给我们讲述人生的真谛,讲爱与关怀,讲他对社会、对生活的种种思考。所展现的人生体验与读者所关切的世间感悟,没有一个安字和静字,却给读者构筑了一个宁静的世界。
周国平说:“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太热闹的生活始终有一个危险,就是被热闹所占有,渐渐误以为热闹就是生活,热闹之外别无生活,最后真的只剩下了热闹,没有了生活。”现实的确太热闹,我们早已习惯了在现实中奔忙,从不曾拥有这样一份安静和从容。人们的行为往往受利益驱动,对物质的欲望高于一切。连学术界这样本应成为净土的地方也变成了名利场。要远离人群中的欢乐和疯狂,远离灯红酒绿的确不易。可见,安静多么珍贵,守得住安静又是多么的不易。
周国平是一位崇尚简单生活而又牢牢守望内心田园的人。摆脱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身居闹市而不为所扰,内心平静,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静。有内在精神世界的饱满,才是丰富笃实的人生。
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又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又让周国平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和突破。
这本集哲学与文学于一身,融理性与感性于一体的散文集,是那么质实,让我在安静中品味人生……
我读完周国平《爱与孤独》之后心里有种不舒服的感觉,说实在的,这篇文章带给我的是一针见血的刺痛(哲学就有这种锥子的作用),我的不舒服不是源于这种痛,而是它在让你看得再清楚不过之后,带给你的那种惶恐。它让我在不知不觉中相信了我爱着必将孤独着,这种对爱和孤独的狭义解读,产生的只有绝望,这是一种消极的讯息。事实也许有这样一种可能,但不是必然。我很高兴我没有如以前一样随顺了这些观点,为自己度量着所谓的分寸、胸怀……我发现了我的不舒服之所在!
孤独和美与爱一样都是自然存在的,不存在谁产生谁,也不是谁从属谁的关系,它们就像大自然中一切自然事物一样,有来有走,该来就来该走就走。
哲学家让人们把孤独和爱看得如此清楚又怎么样,然后呢?好像人生的质量会因对孤独和爱的看法的深入而有改变,这就是哲学家的目的吗?
我真希望有一天哲学家们呼吁:学会爱自己吧,那样你就会得到你的幸福。这才是哲学家应该对人类做的贡献。这是我最想说的。
我把这篇文章附在下面,也许我以后再看的时候会有不同的感觉。
将“爱”和“孤独”联系在一起,不是创举,却也发人深省。在这里只说爱情,现在我的排他性很强,这里不收容亲情、友情以及同性之间的爱情。
月亮作为爱情的象征,永远那么孤独地在天上徘徊,嫦娥也只能在这爱情的第三方上孤独地见证人间一段段缠绵悱恻的爱。
记得《神探》中那个右脑超级发达的神探,以及他的妻子,多么孤独。他多么爱他的妻子,而她却早已从前不再,前后判若两人。他也只能幻想出他原来的妻子,痴痴地和“她”在一起。我爱你,但你却已经不是你。
从前有个很傻很天真地爱上一个貌似很善良的女孩的男孩,后来发现自己看到的都是假的,自己以前想的都是错的,自己一直被蒙着。于是元神出窍,去找那个自己爱的女孩,却怎么也找不到。几个月后,一部分元神归来,一部分元神消散,还有一丝继续找寻。男孩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心上人,都始终不能忘记那个善良的女孩,那一缕游丝依然在苦苦追寻。他有时会回忆起那些可能从来未被对方放在心上的点点滴滴,都是那么甜。
Of all tales’tis the saddest——and more sad,
Because it makes us smile.
——Byron
( 这是所有故事中最悲惨的,比悲惨还要伤情,因为它竟让我们微笑。——拜伦 )
世界上最远的地方是哪里?也许是所爱之所在。
不想写了,让周国平来帮我结束吧:
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要依恋另一个生命,相依为命,结伴而行。
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不属于另一个生命,像一阵风,无牵无挂。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何物,也许是肉体,也许是精神,也许是灵魂。不一定每个人心里都渴望温暖,都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和支持,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纯粹的孤独。如同把自己封闭起来,如同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与世隔绝,一天两天可以承受,可以当做面壁思过自我反省,但这样做一年两年之后,可能早已失去自我。
曾经读过《雷雨》、《红楼梦》,四凤与周萍的爱情是造化弄人,上一辈的人闯下的祸累积到了下一辈人的人生里。周繁漪那样的角色也是可悲的,孤老终生,虽生犹死。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就更不用说,天生就不允许在一起的人偏偏要相遇相爱,那林妹妹又如此多愁善感,宝玉又如此含混拉扯。上辈的孽缘,用眼泪报恩的誓言,终于在今世酿成了悲剧。
《百年孤独》中如蛛网般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阻碍了我去深入细致研读这本名着。许多名着都是沉重的,如《悲惨世界》、《麦田里的守望者》。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是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之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与愚昧,在拉美的历史进程中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
孤独是自闭的。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是不能返回的。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
这是一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崛起与衰落的过程,围绕着其中两个兄弟与取了他们相同名字的后代的故事。从最开始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第一次出现,把科学的东西引到何塞阿尔卡蔕奥布恩迪亚的世界中,妻子乌尔苏拉的不解和反对,何赛的孤注一掷,都预示了他们是孤独的。故事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信条与行事的标准、动机。每个人都有光明与黑暗,并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家族付出一生。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及执着的信念,履行着他们从生下起就无形中担负着的职责,为一些荒诞可笑的理由,匆匆的完成他们来到世界上他们认为非做不可的事情。
他们每个人是独立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是家族的一份子。与《红楼梦》的相同之处在于,《百年孤独》的主角们也是在循环着表兄妹的不伦之恋。相同的人名,错综复杂的血缘关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孤独,自从这个家族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与这个家族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他们生来是孤独的家族,死后也没逃脱孤独二字。
也许这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必须背负的熔印,便是如影随行的孤独。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沟通越多,得到的反馈越多,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的唯一与独立。外表阳光,内心幽暗;肉体与表面看似无损,思想与灵魂看似千锤百炼,在无数思考与疑问中淬火,最终达到片刻成熟。
这个故事无论从文章结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从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为了达到让读者寻找摆脱命运戏弄的正确途径,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再加上宗教典故、作家独创的从未来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令人眼花缭乱。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骨感的梦想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及最令人震惊的感情,进而理解孤独本义,知者无畏。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
马尔克斯或许是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或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都给人一种孤独无奈之感,都不可避免地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在《枯枝败叶》他已奠定了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格,预示了《百年孤独》的结局。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逐渐走向萧败没落。这个家族最终没有留下来,跌跌撞撞地撑过了六代,从此消失在了马贡多。对于布恩迪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就像丽贝卡初到布恩迪亚家时所带来的失眠症一样传染了每个人。
活在当下,每个人都在这社会摸爬滚打,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开门五件事奔波着,每天都营营苟苟的生活,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每段爱中不管自己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有自己的空间。雨点打在洁净的玻璃上,雨过天晴后还是留下了它划过的痕迹。
你我只是两条直线,有人可以相交有人只能平行,但相交后必定是越行越远。
因为孤独,所以渴望爱情,渴望的却是一种错误的东西,才让自己愈发孤独。告别他,寻找让自己燃烧的事物,探索自己的梦。既然知道了自己的命运,那就勇敢的生活吧,命运自有安排。
周国平
每当我接到一张写满各种头衔的名片,我就惊愕自己又结识了一个精力超常的人,并且永远断绝了再见这个人的念头。
我的生活中没有这样的目标,例如成为教授、院士或者议员、部长。那些为这类目标奋斗的人,无论他们为挫折而焦虑,还是为成功而欣喜,我从他们身上都闻到同一种气味,这种气味使我不能忍受和他们在一起呆上三分钟。
我在两种人面前最克制不住傲气,一是功名利禄之徒,二是自以为是之辈。
对于那些在言行中表现出大使命感的人,我怀有本能的反感,一律敬而远之。据我分析,他们基本上属于两类人,一是尚未得逞的精神暴君,另一是有强烈角色感的社会戏子。和他们打交道,只会使我感到疲劳和无聊。
在我看来,真正的使命感无非对自己选定并且正在从事的工作的一种热爱罢了。遇见这样的人,我的血缘本能就会把他们认作我的亲兄弟。
我本能地怀疑一切高调,不相信其背后有真实的激情。
如果把人生譬作一种漂流它确实是的,对于有些人来说是漂过许多地方,对于所有人来说是漂过岁月之河那么,是什么呢?
一家是一只船
南方水乡,我在湖上荡舟。迎面驶来一只渔船,船上炊烟袅袅。当船靠近时,我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听到了孩子的嬉笑。这时我恍然悟到,船就是渔民的家。以船为家,不是太动荡了吗?可是,我亲眼看到渔民们安之若素,举止泰然,而船虽小,食住器具,一应俱全,也确实是个家。
于是我转念想,对于我们,家又何尝不是一只船?这是一只小小的船,却要载我们穿过多么漫长的岁月。岁月不会倒流,前面永远是陌生的水域,但因为乘在这只熟悉的船上,我们竟不感到陌生。四周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但只要这只船是牢固的,一切都化为美丽的风景。人世命运莫测,但有了一个好家,有了命运与共的好伴侣,莫测的命运仿佛也不复可怕。
我心中闪过一句诗:家是一只船,在漂流中有了亲爱。望着湖面上缓缓而行的点点帆影,我暗暗祝祷,愿每张风帆下都有一个温馨的家。
二家是温暖的港湾
正当我欣赏远处美丽的帆影时,耳畔响起一位哲人的讽喻:朋友,走近了你就知道,即使在最美丽的帆船上也有着太多琐屑的噪音!这是尼采对女人的讥评。可不是吗,家太平凡了,再温馨的家也难免有俗务琐事、闲言碎语乃至小吵小闹。那么,让我们扬帆远航,
然而,凡是经历过远洋航行的人都知道,一旦海平线上出现港口朦胧的影子,寂寞已久的心会跳得多么欢快。如果没有一片港湾在等待着拥抱我们,无边无际的大海岂不令我们绝望?在人生的航行中,我们需要冒险,也需要休憩,家就是供我们休憩的温暖的港湾。在我们的灵魂被大海神秘的涛声陶冶得过分严肃以后,家中琐屑的噪音也许正是上天安排来放松我们精神的人间乐曲。
傍晚,征帆纷纷归来,港湾里灯火摇曳,人声喧哗,把我对大海的沉思冥想打断了。我站起来,愉快地问候:晚安,回家的人们!
三家是永远的岸
我知道世上有一些极骄傲也极荒凉的灵魂,他们永远无家可归,让我们不要去打扰他们。作为普通人,或早或迟,我们需要一个家。
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长年漂泊在外,历尽磨难和诱惑,正是回家的念头支撑着他,使他克服了一切磨难,抵御了一切诱惑。最后,当女神卡吕浦索劝他永久留在她的小岛上时,他坚辞道:尊贵的女神,我深知我的老婆在你的光彩下只会黯然失色,你长生不老,她却注定要死。可是我仍然天天想家,想回到我的家。
自古以来,无数诗人咏唱过游子的思家之情。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离人几行情泪。家是游子梦魂萦绕的永远的岸。
不要说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至少,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有一个家让我们登上岸的。当我们离去时,我们也不愿意举目无亲,没有一个可以向之告别的亲人。倦鸟思巢,落叶归根,我们回到故乡故土,犹如回到从前靠岸的地方,从这里启程驶向永恒。我相信,如果灵魂不死,我们在天堂仍将怀念留在尘世的这个家。
周国平,(1945年7月25日-),中国学者、作家,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是中国改革开放后较早研究尼采的学者。但他成名则因为他的散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在尼采研究方面颇有建树。但他成名则因为他的散文。
我的人生观若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真性情。我从来不把成功看作人生的主要目标,觉得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没有虚度了人生。所谓真性情,一面是对个性和内在精神价值的看重,另一面是对外在功利的看轻。
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重的是它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
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有自己真正爱好的事情,才会活得有意思。这爱好完全是出于他的真性情的,而不是为了某种外在的利益,例如为了金钱、名声之类。他喜欢做这件事情,只是因为他觉得事情本身非常美好,他被事情的美好所吸引。这就好像一个园丁,他仅仅因为喜欢而开辟了一块自己的园地,他在其中培育了许多美丽的花木,为它们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当他在自己的园地上耕作时,他心里非常踏实。无论他走到哪里,他也都会牵挂着那些花木,如同母亲牵挂着自己的孩子。这样一个人,他一定会活得很充实的。相反,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园地,不管他当多大的官,做多大的买卖,他本质上始终是空虚的。这样的人一旦丢了官,破了产,他的空虚就暴露无遗了,会惶惶然不可终日,发现自己在世界上无事可做,也没有人需要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在我看来,所谓成功是指把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做好,其前提是首先要有自己真正的爱好,即自己的真性情,舍此便只是名利场上的生意经。而幸福则主要是一种内心体验,是心灵对于生命意义的强烈感受,因而也是以心灵的感受力为前提的。所以,比成功和幸福都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必须有一个真实的自我,一颗饱满的灵魂,它决定了一个人争取成功和体验幸福的能力。
人做事情,或是出于利益,或是出于性情。出于利益做的事情,当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见名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奋斗不止,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我并不认为他们的叫苦是假,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力量,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来说,利益的确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亦即仅仅为了满足心灵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标准。属于此列的不仅有读书,还包括写作、艺术创作、艺术欣赏、交友、恋爱、行善等等,简言之,一切精神活动。如果在做这些事情时不感到愉快,我们就必须怀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作用,使它们由性情生活蜕变成了功利行为。
“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总是围绕着义利二字打转。可是,假如我既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呢?
我相信,在义和利之外,还有别样的人生态度。在君子和小人之外,还有别样的人格。套孔于的句式,不妨说:“至人喻以情。”
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殊不知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义和利都脱不开计较,所以,无论义师讨伐叛臣,还是利欲支配众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紧张。
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那么,我所说的“情”便代表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主张率性而行,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为你仅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
你说,得活出个样儿来。我说,得活出个味儿来。名声地位是衣裳,不妨弄件穿穿。可是,对人对己都不要衣帽取人。衣裳换来换去,我还是我。脱尽衣裳,男人和女人更本色。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报酬都在眼前。爱情的报酬就是相爱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缔结良缘。创作的报酬就是创作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名扬四海。如果事情本身不能给人以陶醉和满足,就不足以称为美好。
我的确感到,读书、写作以及享受爱情、亲情和友情是天下最快乐的事情。“定力”不是修炼出来的,它直接来自所做的事情对你的吸引力。人生有两大幸运,一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另一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所以,也可以说,我的“定力”来自我的幸运。
此生此世,当不当思想家或散文家,写不写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唯愿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
在五光十色的现代世界中,让我们记住一个古老的真理:活得简单才能活得自由。
自古以来,一切贤哲都主张过一种简朴的生活,以便不为物役,保持精神的自由。
事实上,一个人为维持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物品并不多,超乎此的属于奢侈品。它们固然提供享受,但更强求服务,反而成了一种奴役。
现代人是活得愈来愈复杂了,结果得到许多享受,却并不幸福,拥有许多方便,却并不自由。
如果一个人太看重物质享受,就必然要付出精神上的代价。人的肉体需要是很有限的,无非是温饱,超于此的便是奢侈,而人要奢侈起来却是没有尽头的。温饱是自然的需要,奢侈的欲望则是不断膨胀的市场刺激起来的。富了总可以更富,事实上也必定有人比你富,于是你永远不会满足,不得不去挣越来越多的钱。这样,赚钱便成了你的唯一目的。即使你是画家,你哪里还顾得上真正的艺术追求;即使你是学者,你哪里还会在乎科学的良心?
仔细想一想,我们便会发现,人的肉体需要是有被它的生理构造所决定的极限的,因而由这种需要的满足而获得的纯粹肉体性质的快感差不多是千古不变的,无非是食色温饱健康之类。殷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但他自己只有一只普通的胃。秦始皇筑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但他自己只有五尺之躯。多么热烈的美食家,他的朵颐之快也必须有间歇,否则会消化不良。多么勤奋的登徒子,他的床笫之乐也必须有节制,否则会肾虚。每一种生理欲望都是会餍足的,并且严格地遵循着过犹不足的法则。山珍海味,挥金如土,更多的是摆阔气。藏娇纳妾,美女如云,更多的是图虚荣。万贯家财带来的最大快乐并非直接的物质享受,而是守财奴清点财产时的那份欣喜,败家子挥霍财产时的那份痛快。凡此种种,都已经超出生理满足的范围了,但称它们为精神享受未免肉麻,它们至多只是一种心理满足罢了。
一切奢侈品都给精神活动带来不便。
人活世上,有时难免要有求于人和违心做事。但是,我相信,一个人只要肯约束自己的贪欲,满足于过比较简单的生活,就可以把这些减少到最低限度。远离这些麻烦的交际和成功,实在算不得什么损失,反而受益无穷。我们因此获得了好心情和好光阴,可以把它们奉献给自己真正喜欢的人,真正感兴趣的事,而首先是奉献给自己。对于一个满足于过简单生活的人,生命的疆域是更加宽阔的。
许多东西,我们之所以觉得必需,只是因为我们已经拥有它们。当我们清理自己的居室时,我们会觉得每一样东西都有用处,都舍不得扔掉。可是,倘若我们必须搬到一个小屋去住,只允许保留很少的东西,我们就会判断出什么东西是自己真正需要的了。那么,我们即使有一座大房子,又何妨用只有一间小屋的标准来限定必需的物品,从而为美化居室留出更多的自由空间?
许多事情,我们之所以认为必须做,只是因为我们已经把它们列入了日程。如果让我们凭空从其中删除某一些,我们会难做取舍。可是,倘若我们知道自己已经来日不多,只能做成一件事情,我们就会判断出什么事情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了。那么,我们即使还能活很久,又何妨用来日不多的标准来限定必做的事情,从而为享受生活留出更多的自由时间?
在人的生活中,有一些东西是可有可无的,有了也许增色,没有也无损本质,有一些东西则是不可缺的,缺了就不复是生活。什么东西不可缺,谁说都不算数,生养人类的大自然是唯一的权威。自然规定了生命离不开阳光和土地,规定了人类必须耕耘和繁衍。最基本的生活内容原是最平凡的,但正是它们构成了人类生活的永恒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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