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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700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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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好书之后,应当从中得到希望、勇气和喜悦,开阔视野。作者写的作品中的情节让我有很深的感触。写读后感切忌千篇一律。读完作品后,我们应该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鲁迅孔乙己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篇1】

《孔乙己》是由中国最具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篇2】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篇3】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评语:作者构思十分巧妙,以细腻的笔触让人再次感受到那个不平等的年代,领会到知识分子的悲哀。作者结尾处既有感而发,又警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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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伤逝读后感1000字汇总


我们该如何开始写自己的第一篇读后感呢?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心中常有波澜。每个人在阅读过后会产生不一样的读后感,以下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鲁迅伤逝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鲁迅伤逝读后感(篇1)

《伤逝》以涓生的忏悔开始的,一开始就知道故事是一个悲剧,至少对于主人公来说一个悲剧。我觉得两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的结合是当时人们所不能接受的,他们是逆于世俗的,这就为后来的结局埋下了伏笔。他们积极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值得好的,可是他们生活的背景不允许他们的大胆开放。在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幸福的,对于涓生来说子君是一个类似知己的存在。在当时,涓生是思想开始觉醒的青年代表,他认为子君是可以理解他的,在那个时候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女子是很难的,而子君也认为涓生是不同于当时那些青年的。但是,两人之前的生活经历对两人之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面临生活中的琐事时,子君发生了变化,涓生认为她再不能像以前一样理解他了,甚至他工作时都不能体谅他。

就算没有那些生活背景,他们的性格弱点也注定了他们最终的分离,涓生的自私懦弱,选择放弃子君来成全自己,对于子君的付出视而不见;而子君则没有足够的意志拒绝来自物资的诱惑,不体谅涓生,整天与房东太太攀比,没有了最初的灵气。他们的悲剧也许是当时很多爱情故事的代表,觉得那时候能够坚持到最后的,真的很不容易。能坚持的除了对抗世俗之外,更多的对人性,彼此间的磨合习惯,性格的突破,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直到最后的胜利。他们的故事让人觉得,爱情对抗的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有最强大的爱才能面对生活中的琐事而依然不变。

鲁迅伤逝读后感(篇2)

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这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激情,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快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快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接受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起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面对子君。子君一直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现在属于自己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己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己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己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己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角色,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可以乱发脾气,不可以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己的天,就是自己的一切,一切都应该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己,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后来,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己还可以重头再来。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该自己解放自己,积极地建设自己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己,把自己从身体中解放出来,抛弃妨碍自己进步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角色中都应该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

鲁迅伤逝读后感(篇3)

 谈起《伤逝》,有些人认为涓生可恶的,他放弃了子君,他让他爱的人死在无爱的世界里,涓生后来的忏悔都是无用的,虚假的。而有的人则认为,涓生是可以理解的,他是值得同情的。那么,我们应该用怎样的态度看这个问题呢?理解涓生的行为吗?还是?如丁绪荣教授所说:假若我对文中涓生的悔恨和悲哀给予肯定,是否肯定作品中我的认识,和那些为自己厌弃子君作为辩护的理由呢?

我认为,涓生是应该得到理解的,无论在什么时候,甚至在他想与子君各谋生路时,他内最深处都是始终爱着子君的。

从在会馆时,子君不在,看书已经翻了十多页了,但是毫不记得书上说的事,子君来了,涓生的心便宁贴了,到很仔细地研究过表示的态度,排列过措辞的先后,以及倘或遭了拒绝以后的情形,然后同居,就算发现子君变得越来越俗,想放弃她时,心里还是牵念着的。不然,在摊牌前,为什么涓生还要故意和子君闲谈,称扬诺拉的果决?不就是怕突然说出分开会刺到子君,想借诺拉的果决给子君一点鼓励么?到了最后还小心翼翼地说,生怕伤到子君的心,这不算是涓生对子君最后的爱护么?知道子君死后涓生如泣如诉的悔恨,不可以证明涓生的爱么?我为什么偏不忍耐几天,要这样急急的告诉她真话的呢?我不应该将真实说给子君,我们相爱过,我应该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子君的死唤起涓生无限的伤痛与自责,他自残般地一任这死的寂静侵蚀着我的灵魂,希望有鬼魂,希望有地狱,是希望有再次与子君相逢的机会,有让他赎罪的机会这一切,不都可以说明子伤逝读后感君在涓生心里一直一直都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么?

同时,当然地,子君也是一直深深爱着涓生的,涓生当时的言辞,子君至于读熟了一般,能滔滔背诵,还时不时拿出来温习,同居后怕影响涓生,隐藏自己的不快活而强作勉强的笑容,逼涓生做出许多虚伪的温存的答案,这些都说明子君在意他,爱他。

所以可以看出,两人是相爱的,一直都是。他们在一起是因为有共同的认识、共同的看法,他们想彼此互相扶持走下去,在他们的精神家园相互偎依、相互指引。他们想努力创造越来越美好的生活,好好过日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就是他们温暖的梦吧?

既然爱,为何要分开?涓生说: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看起来,分开是因为不再爱。现大部分学者认为,涓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子君不是他想的那样的,不是大无畏的勇士,而是怯弱与颓唐,他发现他不爱子君了,再加上生存的窘迫,那只有分开了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这样吗?

我很赞同颜阿龙先生的说法:他们在反抗中坚强地走到一起,却又成为反抗下的爱情和自身软弱的牺牲品,这种盲目的爱情就生存在死亡的边缘。大家公认为,这是个爱情悲剧。而这爱情悲剧的产生,我认为并不来源他们自身,而来源外部的环境。

那么,涓生的悲剧是否可以避免呢?如果可以,又应如何避免?这也是一个引起热列讨论的问题。

丁绪荣教授说:涓生和子君热烈而真诚地相爱,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憧憬、理想和追求。这点我认为很有道理,没有共同的理想与信仰,怎么会相爱呢?但丁教授又说:同居后喻示着两人爱情悲剧的来临。这点我并不赞同。

我认为,涓生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惟一须做的,就是牢记最初的梦想,时时惦念,用它来做生活的前导。

子君对涓生的爱已成为本能,已成为如吃饭一样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是生存的条件与前提。所以,成为了本能的爱化为思想上的潜意识,而不再像初恋时那样用某些行为或语言特意表达出来。于是,在涓生看来,子君的感情似乎淡了,见识似乎只是浅薄起来子君的功业就建立在吃饭上,子君俗了。

当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怎会有精力像在会馆里般谈论伊孛生,谈雪莱,谈男女平等等思想?民以食为天,所以,子君终日忙碌养狗饲鸡烧饭为家里所做的一切,是应该得到涓生的理解的,而涓生却认为是庸俗,认为她让他空虚了。在社会压力下,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艰难下,怎会有时间与精力重习温馨?于是,两人便将那一点一滴最真最深的爱沉淀在心里最底层,不再如以前任意表达,而空出大量空间留给如何谋生计,这样,脑袋里的思想与行为便都是为了活下去,渐渐的,涓生忘了自己内心灵魂深处正一点一点沉淀的炽热的爱。

既然忘了爱,既然以为自己已经不再爱,那何必再在一起?于是,分开。

爱真的不存在了么?子君走后,剩一个空房子,涓生回来便如脑后受了一击,无言地站着,遍看各处,寻觅子君,转念寻信或她留下来的字迹,以及子君死后涓生的悔恨,不都可以证明涓生对子君的爱是存在的么?

如果涓生没有忘记心中对子君的爱,没有忘记最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梦想,或许他们会互相体贴,彼此温暖,一同走艰难,向着梦前进,永不言弃,因为心中的信念。

所以我认为,他们分开是因为涓生忘了爱,忘了爱的存在。

既然忘了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此时的涓生是不清醒的。他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才是他最想要的,他应该为了他想要的而去做什么。也就是说,分开这个决定,不是涓生头脑清醒时做的,而是在涓生已被生计问题浸泡得迷糊时想的决定,并不能代表涓生内心真实的想法。

可是人不可能总保持清醒,免不了有被其它问题困扰的时候,免不了有忘了最初梦想的时候,难道就意味着免不了做下让自己后悔的事么?如果忘了心中最初信念或感到迷惘无助了怎么办?

刚才我们说了,涓生是因为不清醒才做出了让他后悔的决定。那如果涓生不清醒时不做决定呢?如果顺着原来的生活轨迹走下去呢?

如果涓生不轻易做出决定,而是按原来的生活继续下去,继续努力,虽然心中会有迷惑,但我认为,迷惑总有解开的一天,就如不可能一年四季雨水不断一般。到了时候自然会明白开朗,重新振作。

所以我认为,当我们迷失方向不知所措孤单无助难过时,是否可以试着不想太多,想也未必想得明白想得正确,毕竟当局者迷,不宜轻易做出决定。幸而脚下的路是自己清醒时选的,是为了最初的梦想而选的,顺着脚下的路坚持走下去是否会有好的结果如最初所想呢?我认为会的,只要熬过了那一段不知方向不知目的只知向前走的忐忑。

一段长长的路,蓝天,白云,两边都是鲜花绿草,顺着这条路走,一切都是那美好。可是,在通往终点的路上,是否经得住路边的美丽景色?是否会一直记得终点的方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想买某件东西而去商场,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心中狂喜,回到家了才发现原来不需要的买了一大堆回来,而最初要买的却被遗忘在其它缤繁商品间。人走在路上,肯定会有各式的想法不断冒出来的,这未必是坏事。但真的要因为新的想法而改变脚下的方向么?所以,要心记远方的目标;不忘脚下的脚步,用清醒的脑袋,去欣赏路边的美丽。

可是,若走到半路天突然黑了,灰色的云大团大团压下来,雷声从耳边滚过,已看不清脚下的路了,如何是好?惊恐是肯定的,但做出的反应却因人而异。在慌乱中另选其道么?另选其道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只是在不知所措间失去了理智盲目作出的选择,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忘了晴朗时脚下这条清晰的大道么?所以,如果在黑暗中沉着冷静,沿着脚下的路小心翼翼避开风雨走下去,或实在捺不住心中的恐惧就原地站稳不动待到风雨过后光明重新洒下照亮眼前所有再启程,会不会比另选方向好呢?我认为是的。

牢记心中最初的梦,迷惘无助时,请坚持脚下的路。

如果坚持,如果不忘记,风雨过后,谁又能否定面前不是一片光明?

鲁迅伤逝读后感(篇4)

《伤逝》是鲁迅探索运用内心独白的叙事方式写作的一篇小说,这在鲁迅的两个主要的小说集《呐喊》和〈彷徨〉中可谓是独一无二的。在这篇文章的写作过程中,笼罩着作者对于现实最痛苦的揭示,呈现出一种深沉的悲剧性色彩。

《伤逝》是收在鲁迅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作品,也是他取材于现实小说艺术探索的后期作品。在这篇作品中,作者以深沉的笔调为新青年的自由爱情唱了一曲挽歌,对人性的残酷真实给予了清醒的揭示。

鲁迅曾经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说到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如果从鲁迅给悲剧所下的定义来看,《伤逝》无疑是一部真正的悲剧。

《伤逝》在鲁迅的小说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他是作者第一次以爱情为主题写的小说,也是唯一的一次。在这之前,作者曾经在1919年1月的《新青年》上发表了《随感录四十》在那篇小文章中鲁迅指出中国的男女大抵一对或一群----一男多女-----的住着,可是爱情!可怜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中国人向来是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作为中国人灵魂的孤独探索者,鲁迅在文章结束时指出要让勾销旧帐,则必须完全解放我们的孩子!在鲁迅看来,从孩子开始似乎还不至于让人彻底对爱情绝望。但是到了《伤逝》中,两个青年人涓生和子君,以极大的勇气争取到爱情,却最终只有悔恨和悲哀,这未免让人心生寒意。

如果说鲁迅的《随感录》是一篇启发愚昧的国人摆脱旧的传统,勇敢的去追求真正的爱情的话,那么《伤逝》无疑就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揭示出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斗争之后的悲剧。

鲁迅伤逝读后感(篇5)

一向给人印象尖酸刻薄、言辞犀利、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竟也写出如此凄婉的爱情故事。读罢《伤逝》,心潮难平,疼惜子君,也为涓生伤感,任万千思绪纵横……

“我已经记不清那时怎样地将我的纯真热烈的爱表示给她。”“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啊!”“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莫非她翻了车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等待子君的焦灼和子君到来时的激动欢娱,足见那时的涓生,是何等的热烈地爱着子君啊!“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子君同样热情似火,回应着涓生的挚爱。多想有情人就这样永远地爱恋下去,生儿育女,一世安稳,然而他们浪漫之旅只是一瞥惊鸿,令人唏嘘!

那么子君和涓生当初的美好情感,又是如何一步步被扼死的呢?

毕淑敏说:“夫妻共同向前就是的平衡”。涓生心目中的“爱情要不断更新,生长,创造”。而作为曾经的知识女姓,子君心目中的家庭,就是两人过日子和牺牲自我保全男人,她不读书,不散步,不进取,以阿随、油鸡为伴,和小官太太吵架,整天囿于柴米油盐中,只围着涓生一个人转,低到尘埃里去,甘心做他的附丽,俨然另一个阿随,换来的是丈夫日思夜想、绞尽脑汁抛弃她。

三毛说:“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子君不知道生活首先是生存,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生活的重压使涓生对子君对爱情失望,最后终于说出不爱。子君心中的冰山彻底融化坍塌,她没有哀求,只有凄然和怨色。她对自己的处境麻木、默认和无助。她是被抓在手里的鸟,只能扇扇翅膀,终究飞不出去,最后走向毁灭。

如果作家笔下的人物形象离开了所处的环境,便只是空中楼阁,没有根基。鲁迅笔下的子君是那个时代中国妇女共同命运的典型,是有觉醒意识又摆脱不了现实羁绊千千万万女子命运的缩影。爱情就是她的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理念深植骨髓。然而,现实是冰冷的,几千年男尊女卑的时代背景,女人太难跳出怪圈。反观历史,旧时代的女人又有几个能做自己?《红楼梦》中的女子又有谁逃脱了羁绊?

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曹雪芹通过男性的视角写女性的世界,那些优秀的女子如黛玉、元春、妙玉们,哪个不是一个惨字了得。王夫人等对丫鬟们“领出去配人”,又是多么让人心急肉跳的恶语。宝玉纵然是下凡的灵石,也无能为力,只能以他的大悲之情,尽己所能普渡如水的女儿们。鲁迅不就是五四时期大慈大悲的宝玉吗?他是在用《伤逝》普渡痴男怨女。

回过头来看子君,在那样的环境下,是勇气可嘉的。她毕竟飞出过,那种不怕别人冷眼的洒脱,心爱的人双膝跪地时无以伦比的幸福,是太多女人没有享受过的。虽说子君的命运以悲剧结束,但她曾经真爱过幸福过,她的爱情是美丽的错误不美丽。

对于涓生,我同样赋予深深的同情,过于求全责备他怯弱自私和无能,无力保护对他用情至深的子君未免冷血。那么,涓生对子君是真的不爱了吗?不,最美的誓言不是三生相许,而是一世情长,涓生是爱子君的,怎奈世态薄凉,残酷的现实使他昏了头,错失了本真。

鲁迅说过:“人只要有钱,烦恼就会减掉90%以上。”可是面对一次次的失业,钱又从哪而来呢?哀莫大于心死,最苦最痛如涓生。子君以死抗争,一死百了,留给涓生的是痛恻心扉的悔恨,其中的悲苦又与何人说!如果说《红楼梦》是宝玉的忏悔录,那么《伤逝》就是涓生的悔恨书,“黄土垄中,卿何薄命!”涓生的的手记声声血泪,凄凄惨惨,惨惨凄凄,分明就是现实版的《子君诔》。

不由地想到被徐志摩无情抛弃的发妻张幼仪,如果子君能像她,在面对人生困境时,全力以赴,不沉沦不放弃,最后完成华丽转身,成功逆袭,该有多好!

《我的前半生》中的子君知途迷返,后半生找回了自我,也找回了真爱和属于自己的幸福。其实,那个时代不乏杰出的女性,智慧贤淑、荣辱不惊的杨绛;言文行远、与男人比肩的女神林徽因;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的旷世才女张爱玲;被毛主席称为: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敢爱敢恨的丁玲等,她们个个过得活色生香。和子君相比,同样的时代背景,不一样的人生。

总之,依赖是最致命的扼杀未来的毒药,女人永远不要做男人的附庸。在如今这个讯息万变,物欲横飞的年代,鲁迅的《伤逝》同样有现实意义,它在警示所有的女人们,世上最安全的,一辈子都靠得住的,永远不会背叛你的,只有自己。女人也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全感,才能拥有最美满的爱情和自己想要的快乐和幸福!

鲁迅伤逝读后感(篇6)

一、幸福的暮春

匈牙利是人裴多菲曾经说过: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在《伤逝》的页面里,涓生和子君的爱在起跑线处就是这样的状态,淋漓尽致的诠释了这一句唯美的诗。

相遇在人海,偶然的回眸,眼里饱蘸的深情一泄而出。寤寐思之,对方的一颦一笑。岁月里,笑颜,清眸,英姿,似缱绻的云朵,静静萦绕。为了这一段美好,两个年轻人开始疯狂的捍卫爱情。

子君和叔叔闹的不可开交,和几个挚友绝交。亲情、友情,为爱情敞开一条大道。炽热的爱,像一团火呼呼的窜出,窜出封建社会的樊笼。他们抛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束缚,欣然走到了一起。

春暖花开之时,子君守着心里的柔情,果敢的迈出了第一步。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和涓生的爱情之花在这个季节开的那样灿烂,强有力的呐喊是花朵肥沃的养分。这年暮春是幸福的,因为子君是爱涓生的,是那样真诚、热烈。

奈何?这已是暮春。

二人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忙碌开来。涓生用去了筹款的大部分,子君卖掉了她唯一的金戒子和耳环。终于,换来了宁静的时光。

二、 彷徨的深秋

挣脱了束缚的子君忙碌起来,小油鸡、阿随,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整日还要忙着做菜。终日汗流满面,短发贴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涓生徘徊于工作局与家之间,每每还要帮子君生炉子、做饭、蒸馒头。生活趋于另一种方式,与理想逐渐分离开。涓生似乎觉察,他开始怀念和子君冲突的乐趣,怀念和解后重生般得豁然;也开始不高兴她和官太太的暗斗,痛心她近来的怯懦.

10月9日,涓生被工作局辞退。

昏暗的灯光下,涓生瞥见子君凄然的脸,纠结于近日她的变化,踌躇着不知如何措辞.仿佛,自己也变得懦弱。彷徨于二人的怯懦,终不见来时的欢笑,也望不清前方的路。

生活每况愈下,萧瑟之日,子君与涓生的爱情之花在凄厉的秋风中摇曳。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本文《鲁迅《孔乙己》读后感600字》由小编整理,仅供参考。

1、读《孔乙己》有感600字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2、读鲁迅孔乙己读后感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3、《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4、呐喊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孔乙己》是一篇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5、读《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400字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400字(一)

这篇文章讲述了求乞人怎样去乞讨,利用了这一个事列来贬谪那些有手有脚却好

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

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一个小孩子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而拦着磕头,追着哀求,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我厌烦他这追着哀呼,

我烦腻他这他这追着哀呼。

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得到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我们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自己劳动换取我们的幸福呢?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400字(二)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400字(三)

今年寒假,我读了中国现代文学家鲁迅写的《孔乙己》。

这本书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它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把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

我要向孔乙己学习,学习他这种不拖欠、心地善良的品行。

读后感红瓦700字汇总


阅读如同夏日的清风,给予人们心灵的安慰,当我们仔细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会产生很多想法,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后写下来的感想。你知道如何在读后感当中写清自己的心得体会吗?你也许需要"读后感红瓦"这样的内容,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读后感红瓦【篇1】

我花了三天时间读了曹文轩写的《红瓦黑瓦》。这本书主要描述的是发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人公林冰在读初中和高中期间所接触的人以及发生在他周围的故事。书中描写的人物都很有自已的特点,比如描写林冰的好朋友马水清很慷慨,有比较多的零花钱,经常请同学们吃猪头肉;乔桉同学脾气很坏,总是指使别人做这做那,高高在上,同学们都离他远远的;林冰喜欢的女同学陶卉长得很漂亮,有一双巧手,很擅长刺绣;女老师艾雯长得虽然非常丑陋,但是她很老实,她爱学生,把学生们当成了自已的孩子……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同学之间的深厚的友谊:同学赵一亮因为家里发生火灾,变得一贫如洗,只能去偷木伐上的木头。当他们在接受公安局的调查时,虽然大家都知道弄散木排的人是赵一亮,但为了保护这位同学的声誉,都守住了秘密没有说出去。这种做法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是不对的,但是让我看到了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

书中也让我看到了老师对学生的爱:在大串联的时候,为了防止学生走丢,老师们想了一个办法:她们自费给每个同学每人发一个小瓷鸟,小瓷鸟用力吹一下就会发出悦耳的鸟叫声,这种独特的鸟叫声成为互相联络的信号。虽然我们生活的时代和书中描述的生活环境完全不一样,现在的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但同学间的友谊同样值得我们珍惜,我们同样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爱辛勤的老师和自已的家人。读后感》

读后感红瓦【篇2】

放暑假了,我们在疯狂的玩耍中也不能忘记学习,没有课本和老师,课外书就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和伙伴。所以,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名叫《红瓦黑瓦》的书。这本书非常感人,我深深地被这本书中的同学情和师生情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主人公林冰在读初中和高中期间发生的事情。书中的人物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林冰的好朋友马水清很有钱,经常请同学们吃猪头肉;姚三船非常见利忘义,谁的势力大、受人喜欢,他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他;乔桉的脾气很坏,总是指使别人做这做那,同学们很不喜难他;林冰喜欢的女生陶卉长得很漂亮,有一双巧手;老师艾雯长得很丑,但她很负责,很爱学生……

书中的老师对学生非常有爱,在大串联的时候,为了不让学生走丢,老师们自己出钱为学生一人买了一支小瓷鸟,只要用力一吹,就能发出鸟叫声,这种鸟叫声成了互相联络的信号。而林冰和陶卉与其他人走散了,可他们不放弃,不害怕,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老师。

当看到这本书的结尾时,我不禁鼻子一酸,差点流出了眼泪。在感动之中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虽然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环境中学习生活,但我们依然要脚踏实地,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老师和自己的家人。

读后感红瓦【篇3】

躺在小椅子上,吹着凉风闻着淡淡的花香,翻开曹文轩爷爷的杰作——《红瓦黑瓦》。这是一本纯美小说,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曹文轩爷爷的真情实感,一起走进这书中的故事。

”风吹着那封信,发出清脆而单调的纸响。后来,我将它丢入大河。它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去了……在我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简简单单的两行字,在这背后有隐含了多少故事,多少情感。有人可能会问我:”红瓦房、黑瓦房到底代表了什么?“在我看到这书的第一刻是我也为这个问题纠结了好久,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其实翻开书一切谜底都揭开了。红瓦房是初中房,黑瓦房是高中房,那是那里所有孩子都向往的地方。而主人公林冰的故事就在这两所房子之中展开了……

林冰是一个”小矮子“(在高二之前罢了),但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的生活是那般的多姿多彩:有趣的事、悲伤的事、严肃的事、兴奋的事样样齐全,真让人羡慕呀。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林冰与马水清一起玩耍、吃东西的场景。那是多么和谐的场景,人的一生可能只有一个知己,也可能一个也没有。但要想马水清的这样的朋友那更是极为罕见呐!

这是一本记录生活的书,虽说是小说,但读起来却又是那般真实。看似漫长的六年学习生涯就这样短暂地过去,留下这一本记忆也是一种幸运,至少你不会什么也没有。看完此书后,我将好好记录下我的生活。送自己一句话: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读后感红瓦【篇4】

故事首先从主人公林冰所就读的油麻地中学开始,这所中学分为初中(红瓦房)和高中(黑瓦房)。一群孩子从故事中走出:身体壮实如牛、皮肤黑如乌鱼皮的谢百三,“从裤兜里掏出一枚小圆镜,转动着脸照一照”为标志性动作的马水清,诚实憨厚的刘汉林……不知不觉也就将你带进了那个雄纠纠气昂昂的少年中。

曹文轩以优美的略带伤感的笔调,以一种悲悯与近乎追忆的情怀,为我们展示着主人公林冰的生活,也展示着他们或甜蜜或沮丧或绝望的情感世界。掩卷而思,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仿佛就在眼前,杨文富被批斗时夏兰香的不弃不离,而杨文富却表现出了猥琐与怯懦,也因此深深伤了夏兰香的心,虽然后来他百般殷勤,却终未能打动夏兰香的芳心。马水清面对着丁玫泼泼辣辣、一心一意的爱,但他最终走进了军营,留给她的或许也就是绵绵无绝期的思念。主人公林冰一个才艺出色的少年对陶卉的爱半遮半掩,工工整整地写成的情书却不敢亲手相赠,最后几经周折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中。

当我们被一个个起落跌宕、震撼人心的故事牵着走的时候,也不忘停下来欣赏曹文轩用文字精心营造的诗意的境界。难怪李师江先生说“曹文轩是小说界的汪国真”,曹文轩从水乡少年的视角,用诗样的语言描写着水乡平原的迷人风光,也用细腻的笔触叙述着动人心弦的故事,如水乡小河里的水一样不急而缓,就这样慢慢的淌着。书中所写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成长于八九十年代的我,我想也定能感动今天的孩子。也正如他在《追随永恒》所说的同样手写在这本书封底的那段话,“能感动孩子们的东西无非也还是那些东西——生死离别、游驻聚散、悲悯情怀、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他们的,应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真诚的感谢曹文轩,在我们这个感情已被沙漠化、感动渐成奢侈的年代,他以水乡少年纯净的歌声让我们尘封的心扉,猝不及防中再次被轻轻的叩开,原来感动的感觉也如此美好!

鲁迅孔乙己读后感(优质范文)


曾有人问鲁迅:“鲁迅先生,您认为您的作品中,最令您满意的是哪篇?”鲁迅先生既没有回答《狂人日记》,也没有回答《药》,而是回答了《孔乙己》,这篇在当时大多数看来,绝对不是最好作品的《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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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所有人在初中时都学过这篇文章,当时读后的感受,不过是看客的麻木不仁,封建制度的黑暗而已,可在我看来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示出的感情绝不仅是这些。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黄酒从坛子里舀出。”文章开头,这看似叙事的几段,其实早已暗中将文章中的人物划分成了三个类别。柜台外的短衫主顾代表的工人们,柜台内的掌柜与小伙计象征着商人们,店内的长衫主顾象征着有权利,有文化的人。工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得收入,来酒馆往往只是为了休息休息喝一杯酒,他们往往只花九分钱买一杯酒,买一碟茴香豆,他们和掌柜进行交易,相互依赖,却又不断进行着斗争,虽互相理解,但又互相不信任,因此,主顾们往往要看着黄酒从酒桶里舀出。可尽管这样,他们却又都敬畏那些穿长衫的人,因为长衫代表着文化,权利和地位,这三者掺杂在一起,当然值得敬畏,可他们敬畏的到底是什么呢?是文化,还是权利金钱。孔乙己给出了答案。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站着吃酒的人,他和举人们一样穿着长衫,可举人们的长衫代表的是文化,金钱与权力;孔乙己的的长衫却仅仅代表着文化,文化没有了金钱和权力这层外壳,便如此的不堪入目,不值得人信任。可见当时人们的敬畏,人们所说的对文化的敬畏,不过是对权力和金钱的敬畏罢了,“孔乙己开口说话,讲的总是之乎者也之类的东西,叫人半懂不懂。”那么我们不妨想一想那些举人说话又是什么样的呢,不过和孔乙己差不多罢了,可为什么他们能被人尊敬,而孔乙己却只能被人唾弃?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是否我也是这样的人呢?是否我也对金钱看得太重了,是否我也会为一次成绩而气馁,为一次失败而止步不前?我想无论何时,我们都不应该忘本,都该牢记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修养,自己的精神品德,绝不是那一张张的试卷和一个个的分数。(徐文睿)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发表于《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入行的第二篇白话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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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创作背景是在19世纪末,清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然在盛行,少数知识分子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的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最后连什么时候死的都没有人不知道。

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他一方面善良朴实,另一面迂腐不堪。有几回,邻居的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孔乙己会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一直到几乎都没有了才为止。在那个酒都需要羼水的年代,孔乙己是个大方的人,对孩子们很好。孔乙己在酒家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就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在外面喝酒的人。一般长衫主顾都是在里面包厢喝酒的,孔乙己贫困不堪,却是要穿着长衬衫。孔乙己总是窃偷别人的书,但他认为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偷呢?读书人的事不算偷,这是很可笑的歪理。我认为他非常的可怜,为了维护封建伦理,端着读书人的架子,过着最贫穷的生活。在给小孩子分茴香豆时,有一句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可以看出他的迂腐性格在日常的交流中也要用到古文。

孔乙己和范进一样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同样受到了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认为读书和科举比什么都重要。别人取笑他时,孔乙己还要用“四书五经”为自己辩解。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示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

:“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着那些话,都是一些之乎者之类的话,一些不懂了。孔乙己还固守“君子固穷”

的道理。孔乙己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旧中国下层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中国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影响的一群人,揭示了封建社会的残酷,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孔乙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新青年要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做“四有”公民。

奇遇读后感700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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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遇读后感【篇1】

第三本书《乌丢丢的奇遇》我也看完啦!这本书是出自中国著名诗人、儿童文学作家金波老爷爷之手的童话集。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小脚丫被一个叫珍儿的小女孩安在她的布娃娃上,叫“乌丢丢”,并得到了生命。后来他离开了珍儿家,遇到了吟痴老爷爷和他的“家人”,最后回家、救珍儿的故事。乌丢丢在吟老的家中学会了写诗,吟老对自己的诗有严格的要求,总是写完一首诗就扔进“诗篓子”,乌丢丢就是靠“诗篓子”学会写诗的。回家的途中,乌丢丢的第一个亲人布袋爷爷去世了,最后,只剩小脚丫的乌丢丢用自己将珍儿的瘸腿治好。

我最喜欢“回归生命”一章,乌丢丢是有情感的,是怀念着珍儿的,但也不愿离开相处了很久的吟痴老爷爷;他也是个懂得感恩的人,将自己和珍儿融为一体。吟老追求完美,永远不满意。

我觉得吟痴老爷爷是个懂情的人,为了乌丢丢能见到亲人,和他一起翻山越岭,找到了他的亲人,他希望自己十全十美,所以总是写一首诗就扔;乌丢丢很淘气,离开珍儿时心野得像只野兔子,可为了珍儿,牺牲了自己,这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无比感动,鼻子尖发酸,他在着火的学校里救珍儿,更能凸显出他的善良。

奇遇读后感【篇2】

《大拇指的奇遇》是一篇科学童话小说。它以优美活彼的语言,丰富的内容和曲折的情节,吸引着每一个小读者。我也不例外。中午、晚上,凡空余时间,我便捧着这本书,常常是忘了吃饭。我的感情也随着大拇指的惊险遭遇而波动,看着看着,我会突然惊叫一声,或放声大笑起来,每当这时,妈妈便会冲着我瞪眼睛,笑着骂一句:疯丫头

在这本书里,作者更多的是描写了大拇指学雷锋,做好事,助人为乐的故事,赞扬了大拇指那种见义勇为,为朋友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生命的可贵精神。就拿大拇指为青蛙妈妈报仇的故事来说吧。大拇指几经险遇来到了湖边,这时青蛙家族正在开音乐会。它们热情地接待了大拇指,并邀请它参加音乐会。大拇指高兴地接受了它们的邀请,和青蛙们交了朋友。过了几天,大拇指离别众青蛙找编蝠妈妈去了,他真舍不得离开这些热情的朋友。然而,当他再次来到湖边时,音乐会没有了,迎接他的是一片哭声,大拇指十分惊异,问了青青,、华毛毛,才知道青蛙妈妈为了掩护众青蛙,被大青蛇吃掉了,大拇指听到这里也哭了起来。后来又想:哭有什么用,一定要打死大育蛇,为青蛙妈妈报仇。于是,便对众育蛙说:你们别哭了,我去为青蛙妈妈报仇。众青蛙听后不哭了,大声高呼大拇指万岁,大拇指万岁!大拇指在众青蛙的高呼声中寻找大青蛇去了。他翻山越岭,躺水过河,为了帮助朋友,为了消灭毒害生灵的大青蛇,大拇指不知历尽了多少艰难险阻。他不气馁不叫苦。最后,他找到了那条吃青蛙的大青蛇,并经挂一番惊险的搏斗,终于把大青蛇打死了。他到底为青蛙妈妈报了仇。

大拇指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使我非常激动。然而,在这同时,伐又感到深深的不安,深深地羞愧。我若是大拇指也会那样做吗?我不敢回答。不说救人,我连帮助人也顾不着。记得有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忽然,有人轻轻地敲了一下门。我眉头一皱,心想:正演着精彩的节目,是谁来敲门?真讨厌,简直一点也不知趣。我一边嘀咕着,一边开门一看,原来是我们班的张华同学。她是来问算术题的。我真有点不耐烦,一边看电视,一边拿出自己的作业本说:拿去看吧,明天给我!说完,又扭头看电视去了。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低着头,过了好久,才又轻轻地对我说:谢志红,我只间一道题,你你帮我讲讲吧!那声音近乎乞求。看得出,这个腼腆、然而自薄心很强的姑娘,使出了自己全身的勇气。看着她那可伶的样子,我觉得可笑。碍在朋友的情份上,我只好敷衍地讲了几句,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些啥。后来,她怏怏地走了。

奇遇读后感【篇3】

我们接受着别人的爱,

更不该忘记用爱来回报。

就像走上人生之路,

你必须迈开左右脚。

这是乌丢丢的奇遇中的一首小诗,它格调高雅,意味深长,意义美好,不失为一首好诗。我喜欢它,更欣赏它。

就像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是由十四行诗花还连缀而成的,整本书都围绕爱出发,他教育我们要学会爱自己,爱身边的人。爱这个字眼,应该很常见,但又能有几个人真正的理解了爱,学会了爱呢?

在早晨我们睁开朦胧的睡眼,闻到早餐的阵阵香气,这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在生活中,爸爸经常给我们讲道理,教会我们人生的哲理,这是爸爸对我们的爱。当淳淳的教诲在你耳边响起,当老师的笑容在你的眼前浮现,这是老师对我们的爱。当你有道题不理解时,会有同学教你,帮助你理解这道题,这是同学之间的关爱等等,这就是爱,我们接受的爱。

正如诗歌中所说,我们接受着别人的爱,更不该忘记用爱来回报。当妈妈洗了很长时间的衣服,累的腰酸背痛时,我们应该为妈妈捶捶背,捏捏肩,说上一句,你辛苦啦!爸爸每天上下班很辛苦,我们应该用成绩来回报他。当教师节时,哪怕我们为老师献出一枝花,给老师一个微笑,一个祝福,老师就会很幸福当有同学遇到困难时,我们应当帮助他,帮他度过难关。这就是爱,我们回报的爱。

爱是无处不在的,我们应当发现它,并用爱来回报它。我们永远都生活在爱之中。

奇遇读后感【篇4】

从我开始懂事起妈妈就一直教育我要做个正直、善良有爱心的孩子,今天我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更让我体会到了爱心的伟大,书中主要讲的是许多关于爱的故事,其中讲述了布袋爷爷弄丢了小脚丫,被一个叫珍儿的小女孩捡到了,让妈妈做了一个丑弟弟,把小脚丫安在了上面,变成了“独脚大侠”――乌丢丢。有一天,乌丢丢因顽皮乘一辆大卡车来到了吟痴先生家。然后又在吟痴先生帮助下,乌丢丢重新回到了珍儿身边。一天学校着火乌丢丢为了救珍儿,自己却烧成了灰烬,又变成了小脚丫。他知道珍儿的脚跛得很厉害,就把自己安在了珍儿的脚上,使珍儿有了一双健全的脚。但是,小脚丫却永远离开我们了。如果乌丢丢没有经历过那么多“爱的奇遇”,没有碰到吟痴先生,那乌丢丢也就不知道什么是爱,也就没有今天那个勇敢无畏的乌丢丢和永离我们但留在我们心中的那个小脚丫。我喜欢乌丢丢,更喜欢小脚丫,因为他让我懂得了爱可以创造奇迹,创造生命。

阅读了这本书后让我感受到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许多无私的爱,那就是妈妈每天为了照顾我的学习和生活而付出的慈母爱,老师们在学校为了教育我们成才而付出的辛勤的爱,今后我也要做个有爱心的孩子,去关爱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奇遇读后感【篇5】

这,是一个优美而忧伤,却带着浓浓的童话气息的故事。他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懂得了用爱回报生命,他是谁?他就是乌丢丢。

乌丢丢在寻找珍儿和布袋老爷爷的路途中,他们遇见种鸡蛋的小姑娘,大家都笑她,就连乌丢丢都觉得可笑,还有点瞧不起她。可是在吟老的帮助下,鸡蛋发了芽,开了花,并且还保护了另一颗心灵的种子。这是爱的力量,爱可以温暖我们的童年,爱可以消除一切烦恼……他们还碰见了一只逆风的蝶,它让乌丢丢懂得,对自己的力量去寻找,来到她的身边,不管前方有多少艰险与困难,也要到达他的身边。

这本书还告诉我:人生如左右脚,只有我们迈开了左脚,才会迈开右脚,相反,我们只迈出左脚,而不迈出右脚,就没法走路;我们既然接受别人的爱,也需要付出自己的爱。身边爱我们的人很多,如:老师,传授知识,父母,关爱我们……我们也需要爱他们,体恤他们。

“爱还是生存的阳光空气和水,以爱回报爱回归生命的家园……是无私的爱养育了我这颗心……”这句话,正说明爱需要付出,更需要回报。( )

快乐而获得了生命,他珍惜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润生命,用爱回报生命……

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爱。吟痴老诗人和乌丢丢的故事告诉我: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文/徐露

奇遇读后感【篇6】

最近,我正在读《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是一个美丽而令人感到悲感的童话故事:乌丢丢是耍木偶戏的“布袋爷爷”的一个小木偶,他只有一只脚,人们都叫他“独脚大侠”。有一次,布袋爷爷在一个古老的小镇演完木偶戏以后,不小心把乌丢丢那只唯一的脚遗失在火神庙前的广场上。

珍儿是个很有爱心的残疾小女孩。在布袋爷爷演木偶戏的时候,其他小朋友只图自己看得开心,看完了就自顾自地回家了,根本没有留意被布袋老爷爷不小心遗失在广场上的小脚丫。是珍儿发现了他,并在帮助他寻找布袋老爷爷没找到的情况下,收留了那只可怜的小脚丫,并给了他一个身体。

乌丢丢从珍儿家溜出来以后,来到了诗人吟痴先生的家里。在吟老家的那段时间他懂得了不少道理,长了不少智慧,会做了不少诗,成了一个受大家欢迎的小诗人。并在吟老的教育帮助下,唤起了他重新回到布袋爷爷和珍儿姐姐身边的决心。最后乌丢丢为了让珍儿重获健康,把自己唯一的一只脚给了珍儿。

多么感人的故事啊!平时,别人帮了我,我只是说一声“谢谢!”就算了事了。当别人需要帮助时,我大多时候都不会主动去帮助,心里总是想:有这么多人,反正别人会去帮助,我不用去帮助也没关系。珍儿帮了乌丢丢一把,乌丢丢为了感谢珍儿,他不惜牺牲自己!

相比较之下,我是多么惭愧!如果大家也都像我这么想的,那谁还会去主动地帮助别人呢?那怎么可能有《乌丢丢的奇遇》这样优美的童话故事呢?我们要向乌丢丢学习,要做个有恩就抱的好孩子,不能忘恩负义!

爱,是温暖的。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爱。我想用童话中吟痴诗人和乌丢丢的故事告诉你: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爱,会使人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爱,会使人的友情变得神圣。我们要懂得用爱来滋养生命,用爱来回报生命,并且珍惜自己的生命。

奇遇读后感【篇7】

时光荏苒,岁月流逝。暑假已悄然走去,与书相伴,不离不弃的日子却仿佛仍在眼前。我喜欢上了书中那淡淡的墨香,喜欢上了手指在书页上轻轻滑动的感觉。

今年暑假,令我感触最深的一本书便是《乌丢丢的奇遇》。记得那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里买书,正当我在阅读区寻找心仪的课外读物时,忽然被“乌丢丢的奇遇”这几个大字给吸引住了。“乌丢丢?奇遇?好奇怪,乌丢丢到底是何方神圣?他又会有怎样的奇遇?”等等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中慢慢浮现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想着想着,便不自觉的拿起这本书席地而坐,看了起来……

《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是著名的文学作家金波老师的作品。故事中的乌丢丢(布袋老人的小木偶丢失的一只小脚丫)为了寻找布袋老人,他去了珍儿的家,得到了一个身体,接着他闯进了吟痴老人的家中,在那里他认识了一群可爱的朋友,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后来,他开始了寻找布袋老人和珍儿的旅途……在远行途中他碰到了逆风的蝴蝶、种鸡蛋的芸儿,明白了爱、信念,理解的深意。最终在火海中救出了珍儿,将自己变成了珍儿的一只健康的脚。

读完这本书,我被乌丢丢的爱心、坚定的信念及对他人的理解所感动。回想下我自己,因为年少无知,经常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同学争得脸红脖子粗;当有同学遇到困难,我也没有积极的去帮助他们;对于爸爸妈妈无私的为我付出也没有感恩过,更没有体会出他们的不易和对我深深的爱。我想,我会改变自己的不足,以乌丢丢为榜样,向乌丢丢学习如何去关爱身边的人。

金波老师曾说过:“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爱,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试想一下,如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能试着为他人想,能够关心爱护他人,或许就会少了很多的争吵与伤害,带来更多的是幸福与美好。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向乌丢丢学习,学会感恩,学会用爱去回报爱!

奇遇读后感【篇8】

暑假里,我阅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故事讲了——演木偶戏的布袋爷爷在一次表演中遗失了“独脚大侠”的一只脚,恰好被跛脚小姑娘珍儿捡到,她本想找到布袋爷爷把小脚丫还给他,可是因为脚不方便,只好带着小脚丫回家,并让妈妈把它缝在了十岁礼物“丑娃”的身上,它从一只毫无生命的小脚丫成了一个有感情、有思想的娃娃,还有了个好听的名字“乌丢丢”。

好奇的它一蹦一跳,不知不觉中来到了吟老的家中,认识了许多有灵气、活泼可爱的好朋友:美丽的可儿姐姐和她的妹妹们;活蹦乱跳的泥泥猴;沾着吟老的一滴血的陀螺;摇头晃脑的波浪鼓;威风凛凛的.鬃人;声音沙哑的诗篓子;七嘴八舌的蝌蚪人。在它们开的晚会上,吟老找回了自己童年的记忆和快乐。

在吟老家呆了几日,乌丢丢提出要去找珍儿和布袋爷爷,他们出发了,一路上,他们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勇敢顽强的孩子和小动物——小姑娘芸儿坚信鸡蛋种下也会开出美丽的花朵;大森林里的蘑菇人们在大雨来临时顽强的为小动物们遮风挡雨,即使自己支离破碎也心甘情愿。当他们来到口袋村时,布袋爷爷已经病死,他们又去找珍儿,没想到,珍儿的学校失火了,她还在学校里,乌丢丢毫不犹豫的冲进火海,把珍儿和她身边的一条小狗救了出来,自己的身体却被烧为灰烬,只剩下了一只小脚丫。为了报答她使自己拥有了生命,在晚上,乌丢丢悄悄把自己融入了珍儿的一只跛脚中,让她成为了一个健康的小姑娘。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让我们像乌丢丢一样用爱来回报他人吧!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奇遇读后感【篇9】

《布克的奇遇》这篇科学幻想故事真是太神奇了,他讲述了布克在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中呗卡车压死了而又复活的过程。

李爷爷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老人,曾经还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喜剧演员,他听说马戏团决定送走布克,就提出了一个要求,给他一年时间,他或许可以把布克教好,改掉那些坏习惯。从此布克就成了四号院子这个亲密大家庭中的一分子。小惠也因此变的愉快了,有布克一同陪她在家养伤,她与布克成了好朋友。一年快结束的时候,布克经过李爷爷的调教,不久就要参加马戏团的正式演出了。不幸的事件却发生了,有别人看到布克被一辆卡车活活压死,大家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尤其是小惠,失去了往日的好朋友整日悄悄地落泪。

事隔三个多月,四号院子有一天又充满了欢乐,是布克回来了!布克见到他们非常亲热,一切训练都还记得,连小惠教它的小把戏也没有忘记。

过了几天,大家发现现在的布克和原来的布克有些不同,后来又被在实验室研究的叔叔在路边将布克认领走。

大家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都急忙去实验室了解情况,到了那里真相大白:布克保留了他本身的脑袋,身体却已被换了,这是科学的进步与发展。

奇遇读后感【篇10】

这几天,我一直在津津有味地看《汤姆索耶历险记》,这本书很合适我们青少年,我看了有很大的感悟。

《汤姆索耶历险记》描写了渴望建功立业的汤姆和哈克怎样冲破家庭、宗教和陈腐刻板的教育制度的束缚,从游戏和冒险中寻找他们在生活中找不到的自由和浪漫的故事。主人公汤姆和哈克都是伸张正义、善良勇敢、自尊要强的孩子,这些被人们看作是“调皮捣蛋”、“没有礼貌”、“不懂规矩”的毛孩子,长大后却变得富有朝气、乐于助人、智勇双全、不畏艰险,成为了十分可爱的少年。主人公对一切与教会有关的清规戒律都感到无法忍受,反对读死书、死读书,反对刻板的戒律和规矩。他们追求自由自在,具有少年生活的特点的娱乐和冒险,通过扮演海盗、强盗等来实现自己天真烂漫、自由轻松的生活理想。

这部长篇小说的作者就是马克吐温。作者出生在一个大家庭中,妈妈心胸宽广、热情开放、心地善良给他很大影响。马克吐温从小不喜欢约束,喜欢自由自在。后来因爸爸去世,马克吐温走上了谋生道路。马克吐温从小耳闻目睹了当时社会中市侩、赌棍、奸商、歹徒和流氓为金钱玩弄的种种欺骗和敲诈勒索的勾当,加深了对社会的了解,他才写下了这部长篇小说。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向汤姆学习,我们不能死读书,要学会用脑子,能灵活地运用所学的知识,不能死记硬背,要巧记巧想。遇到困难,要自己动脑筋想办法,去克服它。我们渴望自由,喜欢自由自在,喜欢大自然,喜欢外面的大千世界,不要做一只蜗牛,整天呆在蜗牛壳里,做胆小鬼。我们不能一直依赖父母,要学会独立,睁开眼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们要独自闯天下,创造自己的一片美好未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汤姆的乐于助人、智勇双全、不畏艰险的品质。我也很欣赏汤姆的天真烂漫,永远都那么快乐,无拘无束,即使做错了事,他也一笑而过。我们也应该学会遇到困难要用乐观的态度看待。同时,我们也要向作者看齐,做事要精益求精,虚心请教,这样才会成功。主人公汤姆和作者马克吐温都值得我们青少年学习。

……

奇遇读后感【篇1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乌丢丢的奇遇》。是金波写的。

内容是:耍木偶的老爷爷带着独脚大侠乌丢丢去表演,结果把乌丢丢的小脚呀弄丢了,小脚丫被珍儿捡到了,珍儿带着小脚丫去找老爷爷,结果没找到。回到珍儿家,珍儿的妈妈给小脚丫缝完身体,还有一只脚没缝,小脚丫就走了。小脚丫到了吟老家里,被吟老发现了。吟老带着小脚丫去找耍木偶的老爷爷,在路上,小脚丫参加了跳跳舞比赛,成了跳跳舞冠军。他们还遇见了蘑菇人,帮助它们寻找一颗心。他们还遇见了蝴蝶和小姑娘,他们找到了老爷爷的家,老爷爷却死了,老爷爷是因为找不到小脚丫,得了病才死的。小脚丫又到了珍儿家,小脚丫把自己输入到珍儿的脚上,自己却不在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小脚丫为了见布袋爷爷,经过很多事情,但还是过去了,从中,小脚丫吸取了很多教训,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所以我也应该向小脚丫学习他救珍儿,而牺牲自我的精神。然而这也让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一定要做完,不能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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