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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一角读后感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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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大概了解作品的情节走向,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您能否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作品读后感?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失落的一角读后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1)

美国的萧伯纳说过:“如果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彼此交换,我们每人仍只有一个苹果;如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我们每人就有两种思想。”我想,能常常跟你交换思想的人,一定可以成为你真正的朋友。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谢尔写的。主要讲了:失落的一角一直认为自己有角,不能像圆一样滚动,总想依靠别人带它去旅行,但几乎没有人愿意带它走,所以它很孤独、寂寞。直到有一天,它遇见了大圆满,大圆满说:“我的身上没位置了,不能带你一起走,但你应该知道棱角是可以磨掉的,形状也是可以改变的!”受大圆满的启发,失落的一角在无数次的倒下与站起来之间,经过努力,逐渐磨掉了棱角,改变了形状,最后终于变成了一个小圆满,高高兴兴和大圆满一起去旅行了。

对于失落的一角来说,它也曾经遇见过许许多多的朋友,有的似乎合适,但还是抱怨不能滚动,有的能滚动,但却抱怨不合适自己。大圆满让失落的一角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从依赖别人到靠自己动起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坚强的毅力,成为了小圆满,完成了人生的一次蜕变,成就了自己的一生。所以大圆满就是它真正的朋友。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会像失落的一角那样,有许多的不圆满,但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不圆满就抱怨、甚至停止不前。就像《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她的世界是无声的世界,是充满黑暗的世界,但是她没有因此而抱怨生活,停止不前,相反,她靠自己的努力和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命运,不断成长,最终成为了一位伟大的作家。所以我坚信: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学习、积极进取,让自己变成大圆满!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2)

完美,是人人想要追求,在人生中也一直追求的一种境界,可所谓的完美,也许并不存在。完美就是你最大的缺憾,希尔弗斯坦曾在他最脍炙人口的作品之一《失落的一角》中感慨万千的说到:

“一个缺了一角的圆,他的一个角遗失了,他很不开心,于是唱着歌去寻找那失落的一角。在寻找的征途之中,狂风吹袭着他,大雨浇灌着他,冰冷的大雪掩埋过他,他经历千辛万苦,但他一直没有停止唱歌,没有停止寻找。痛苦过,也快乐过,有时他和虫子说话,有时闻闻花香,太阳曾经扶摸过他,蝴蝶曾经亲吻过他。他掉进过坑里,也遇到过许多不合适的角,基至一次一支箭射进他的口中,鲜血直流,可他依然没有放弃。有一天,他终于找到了那失落的一角!可是,他再也不能唱歌了,再也不能做他以前那些感觉美好的事情,于是他把那一角放下,从容地离开又独自上路继续它寻找的征途……”

你们看了这一段话,又有什么感悟?可惜,赞扬……亦或是什么心得?人生就像这一个圆,你在人生的旅途中,历经千辛万苦,只是为了寻找到自己缺失的一角,那遗落的一小部分。在百花齐放的时候,你是否感受到了勃勃春意?在润雨如酥的雨天,你又是否仰望到天边那一抹即将绽放的彩虹?

高处不胜寒。完美,也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美好。每一个人都是上帝咬一口的苹果,世界文化史上有一名著名的三大悟术,文学家弥尔顿是瞎子,大音乐家贝多芬是聋子,著名小提琴演奏家帕格尼尼是哑巴,他们都有缺陷,但是他们都没有因为这缺失的一角而丧气,而灰心,也没有为了这个缺陷而把自己封闭,他们甚至能把自己的缺陷拿来自嘲。努力来改变自己,并不是说把自己变得十全十美,只是说,放大自己的缺陷,正视自己的缺点,也许有一天你就会发现原来,这份遗憾也并不是那么的让你厌恶。那么那时候,你也就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圆”。

“圆”太过普通,它们平平常常,没有棱角,没有自我,没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太过完美,太过精细,精细地近乎于冷血。完美,就代表着相同。世界上没有一张纸是真正的光滑,没有一个圆是真正的没有瑕疵,自然也不会有真正完美的存在。

这样的一个圆,他无疑是真正的领悟了人生,人生太过复杂,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你——只有一个选择。选择了财富,你可能会失去健康;选择智慧,你可能会遗失品德。失去或许太沉重,但有得必有失,重要的是在于你是否能好好的利用你所得到的的那一部分。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希尔弗斯坦的这一篇文章或许太短,但却需要你用一辈子去品味,去体会。他用平淡的语句营造了一个充满哲理的世界。人生就是一个圆,滚着滚着,总会回到圆点。那不如,就把握现在创造未来。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3)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都说:“世上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都是有缺陷的。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因此,上帝是公平的,慷慨给予的同时也有无情的剥夺。所以不要一味地追求,要懂得满足。《失落的一角》是一篇缺陷与满足的寓言。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是一个缺了一角的圆 。这个圆因为缺了一个角,所以不快乐。于是它唱着歌踏上了寻找缺失一角的旅途。在途中经历了严寒酷暑、风吹日晒,但它没有放弃。由于缺了一角,它不能滚得太快,所以也会停下来和小虫说说话,或者是闻闻花香,又或是和甲虫玩耍。它继续前进,渡过海洋,穿过沼泽、森林,跨过高山,终于找到了一个角,可是这个角不合适。它又踏上旅程,找到过很多角,可都不合适。终于有一天,他找到了合适它的一角,成为了一个完整的圆。但是他却滚动得太快,快点不能和小虫聊天,不能闻闻花香,不能让蝴蝶落脚,甚至不能唱歌。于是它停下来,放下那一角,唱着歌往前走。

在社会上,我们可能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所以我们去寻找,去尝试,天天很忙碌、很累,却不充实。常常感到力不从心。那是因为没有找到自己合适的“一角”。世界上没有人是完美的,在去追求完美的同时,要找到自己合适的,而不是一味的追求,努力让自己完美,却不开心。在追求的过程中成长,在经历严寒酷暑、悲欢离合、人生百味后,在经历坎坷磨难后变得成熟,得到想要的,这就是人生。

在找到了缺失的“一角”后,或许开心,或许失望,又或许是短暂的满足。这之后,我们会继续去追求。不过要适可而止,不能过于贪婪。这本书我推荐大家去读一读。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范文十

有人说: “每个人都是上帝咬了一口的苹果,如果他咬得大,你的缺陷就比较多,如果他咬得小,你的缺陷就很少。”今天我就读了一个关于缺陷和满足的故事——《失落的一角》。

故事的主人公是个缺了一角的圆,它的一个角遗失了,很不开心,于是唱着歌去寻找那失落的一角。在寻找的过程中,有时它累了就和小虫子说话;就闻一闻花香。遇到过许多不合适的角。有一天,他终于找到了那失落的一角!可是,因为有了那失落的一角,就滚得越来越快,停不下来了,所以就没有机会和小虫子说话,闻一闻花香……因此他决定,丢下失落的一角,从容地离开……

这就是《失落的一角》讲述的主要内容。这是一本绘图书,这本书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也是值得我用一生的时间去咀嚼的一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每个人都想去追求完美,可是每个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就像故事中的圆,它一开始虽然失落了一角,但是那时侯的它是快乐的,后来它找到了失落的一角,它的身体没有缺陷了,可是他又失去了很多,它不能唱歌了,不能和小虫子谈心了……总之,他失去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快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虽然追求完美的过程是美好的、快乐的,但是结果有时候并没有自己想得那么美好。人还要懂得知足,每一个人不可能完美无缺,因为一个人有了一样东西,就必定会失去另一样,所以人一定要懂得知足。这一个道理一定会让我受益一生的!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4)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上帝咬了一口的苹果,如果他咬得大,你的缺陷就比较多,如果他咬得小,你的缺陷就很少。”今天我就读了一个关于缺陷和满足的故事——《失落的一角》。

故事的主人公是个缺了一角的圆,他的一个角遗失了,他很不开心,于是唱着歌去寻找那失落的一角。在寻找的过程中,有时他和虫子说话,闻闻花香,他还掉进过坑里,也遇到过许多不合适的角……有一天,他终于找到了那失落的一角,他很兴奋!可是,他再也不能唱歌了,不能和虫子说话了,他感到很不快乐,最后,他把那一角放下,从容地离开了,这就是《失落的一角》讲述的主要内容。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每个人都想去追求完美,可人不是完美的,就像故事中的圆,虽然最后他的身体没有缺陷了,可是他却失去了很多,例如:他不能唱歌了,不能和小虫谈心了……总之,他失去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快乐。这让我懂得了:追求完美的过程是美好的、快乐的,可结果却不一定是自己想象的那么好。

就像我们交朋友一样,总是去寻找那适合彼此的一角。然而,我们永远都不会找到一角完美的。因为我们都不会有自己的不足,交朋友就是要互相包容对方,做到互补。这样的友谊才会是正真的完美。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5)

《失落的一角》是美国作家谢尔·希尔弗斯坦的经典图画书之一。是他最脍炙人口的作品之一。它可能是你最快读完的一本书,但恐怕也是得花上一辈子咀嚼的一本书。希尔弗斯坦以最简洁有味的线条和文字,阐释了一则有关“完美”与“缺憾”的寓言,令人们思索无限。行进中的它,行进中的自己,好不容易追寻到那失落已久的一角,却无法与自己一同前行。该失望?该快乐?该守候?还是该继续前行?

这个寓言的图画线条和旁注文字都很简单,道理也很简单,简单得我们常常忘记了——事实上每个人与生俱来都缺了一角,那缺失的一部分,虽不可爱,却也是生命的一部分,了解自己的那一角,并与之和平相处,这是人生的道理。

人生不可能完美无缺,正因为我们都有缺失的一角,所以我们才会努力、去探索、去追寻……也许我们正在抱怨生活中给我们的不平衡,但是既然上天给了我们这个缺失,我们就不应该抱怨太多的不满,而应该更努力的去寻找。其实当中可以让我们学到很多,人生下来都不是完美的,都是有缺失的。

以前的我也老是抱怨人生的缺失,看了这个寓言,让我知道不可能有绝对完美的人生,每个生命都有欠缺,我们不应该去与人作无谓的比较,反而需要的是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以,不要再去羡慕别人如何如何,好好细数上天给你的恩典,你会发现你所拥有的绝对比没有的要多出许多。

在这个快速变化的社会里,什么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并非每个人都能了解。每天我们忙忙碌碌,却并不是总能感到充实。有时候会觉得很累;有时候很无奈;有时候又很无聊。感觉到有压力,那压力究竟源自哪里?如何去化解压力?常常倍感所限,力不从心,以至常不开心。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找到真正合适自己的那“一角”。人生是一个寻找的过程:找朋友,找工作,找幸福……在找的过程中,有多少人能如自己心中所愿?常听见感叹的声音:世上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也许是你没有认真地去找,也许你很努力,但是还没找到,也可能你也不清楚自己要找的是什么。也可能你也不清楚自己要找的是什么。在忙碌的间隙,如能抽出时间细想自己寻找的东西,你就不会再有那么多烦恼,想想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做了什么?你每想一次,就记下你的答案,直到你的答案不再变动,那就是你成熟了……人总是在经历中慢慢成熟,可能某一件事,使你顿有所悟,可能读了一本书,使你心有所想。可能……成熟,是时间的雕刻过程。

有目标,用心,坚持,你终会找到真正自己心中的一角。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6)

我敢说,这是你所看到的书中最为简单的一本。

画面上是大片的空白,还有黑色线条组成的图形。每一页的文字自然少到不能再少。

可这又是一本不简单的书。书名叫《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作者是美国的谢尔·希尔弗斯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可以用黑笔一笔画成的三角形,它就是那“失落的一角”。

失落的一角和许多害怕孤独的人一样,觉得自己被抛弃了,不能到处行走,好孤单。它渴望有人把它带走,找到属于自己的依靠。

于是,它耐心地等待。等待中,它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些合适却不能带它滚动(那是个正正的方形);有些能滚动但又不合适,显然不属于它;有的太愚蠢,根本就不知道啥叫合适;有的太脆弱,自身都难保;有的太贪多;有的太挑剔……所有的都不适合它。

无数次的希望和失望让它学会了躲避,学会了主动。于是,它把自己打扮得更有吸引力,试着让自己更醒目,可还是失败了。

终于,它碰上了一个合适的,以为尘埃落定,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谁知,它自己却在不觉中长大,变得不合适。它再次迷失了自己,迷失了方向,再一次成了“失落的一角”。

就在继续的寻找与失落中,有一天,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大圆满”,一个完整的圆。失落的一角满怀希望,希望能和大圆满一起滚动。大圆满却说“你或许可以自己滚动”,又说“棱角会磨掉,形状也会改变”。说完,它走了。

经过好长的时间,失落的一角终于尝试着慢慢站了起来,但随即重重地倒下。再起来……前倾……倒下……在无数次的“起来”、“前倾”、“倒下”中,它的尖角被慢慢磨去,形状慢慢变化。

终于,它开始颠簸前行,开始一蹦一蹦,开始自由滚动。自由行走,不再依附他人,这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它创造了奇迹,成功了!

无数的人被这个简单到不能算故事的故事打动。有人说,从书中读到了放下依赖和等待,不断向前。有人说,从书中读到了相信自己、磨炼自己的信心。有人说,从书中读到了千磨万凿方能成功的哲理……那么,你又读到了什么呢?

这本书还有一个前传,书名叫《失落的一角》,同样看似简单却耐人寻味。

到这期为止,我们的“图画花园”即将落下帷幕。你觉得,这是失落的一角,还是大圆满?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7)

谢尔·希尔弗斯坦就是本书的作者,他是诗人、插画家、剧作家、作曲家、乡村歌手,也是20世纪最伟大的绘本作家。“他走在纽约的人行道上,挎着一个旧邮包,鼓鼓囊囊的包里塞满了歌谱。

他脚穿破旧的牛仔靴,身上穿的是不知洗过多少遍的牛仔裤。这样一个身材魁梧、衣着邋遢的光老头,从未学过绘画,却以绘本震惊、感动了全球。”这是亿万读者发自内心的惊叹与感受。

《失落的一角》讲述了一个圆,缺了一角,于是它开始了找寻角的旅程。有时在太阳下暴晒,有时又淋了场冰凉的雨,有时还被冰雪冻僵了,它历经千辛万苦。因为缺了一角,滚不了太快,于是会和虫儿说说话,甚至闻闻花香。

有时它还会和甲虫赛跑,不分胜负。活着让蝴蝶停在它身上休息,它感受到了快乐。在翻山越岭、巧度溪流之后,它终于找到了那失落的一角,但有了那一角后,滚的太快了,它不能与虫儿说话,不能停下来闻花香,有时还会撞上墙。于是,它放下了那一角,和虫儿聊天,体会花香。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也一样,有时你极力去拥有、寻找某样东西,当得到后,却发现失去了一些更宝贵的东西。也让我明白追求无止境,有得到也就一定会有失去。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8)

我、姐姐和妈妈在晚上一起欣赏一本书《失落的一角》。这本书不像别的书那么长篇大论,很简洁,却又蕴含着很深的道理。它的内容是:一个不完整的圆去寻找它失落的一角,它饱经风雨找到了一角,看起来很合适,但那一角不愿意,它并没有就此退缩,而是继续去寻找它失落的一角。它又找到了一角,但是太小了。那一角又太大,这一角又太尖,这一角又太方它试了好多角,但都不合适,终于,它找到了一角,是它那失落的一角,终于,它完整了,但它享受了一会儿,又把它放下了,它明白了什么,又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

讲完了这个故事,我想:其实这个圆已经拥有了一角,那一角,就是它追求的目标,它有了这个目标就去为这个目标奋斗了。于是它动身去找失落的一角。其实在仔细看看,它虽然缺了一角,它利用这个空隙把它变成了一个嘴巴,这样,它会笑了,它会哭了,它有表情了,它会唱歌,会说话了!但有了这些它还不满足,因为它想变得完美起来。这跟我一样,我上单词班,记单词总是记不好,妈妈陪我一起记我尝到了学习的乐趣,可是我还是不满足,非得拿个冠军不可!它有时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一场冰凉的雨。这就想我没考好受同学的嘲笑,心就像在太阳底下暴晒,而妈妈的安慰又给我了信心。有时,它被冰雪冻僵了,但太阳出来,它又暖和过来。这就像,当我们接近绝望的时候,有人给予我们希望与安慰,那自信的火又燃烧起来。因为它缺了一角,所以滚不了太快有时停下来跟虫儿说说话。你看,它在通往梦想的路上又结交了朋友,拥有了友情。有时它闻闻花香。呦,它跟人一样,在这匆忙的路上,休息片刻。有时它又与甲虫比赛超过了甲虫。显而易见,它是多么快乐啊,在这充满危险的路上有这样的快乐真是难得啊!有时甲虫又超过它。虽然失败几次也必不可少,但最好不要在同一个坑里爬起两次。当蝴蝶落在它的头上,那是它最温馨的时光。由此可看见一路上也不是都很艰苦,偶尔,也有温馨快乐的时光。当它遇到各个角却发现他们都不合适时,它看上去,是那么难过。就像,我们经历千辛万苦找到了真金,却发现它比石头还不值钱,但我们不会放弃,就像它没有放弃一样。但它终于找到了它自己的一角。如同我们考了一百分,可是我们不能老是抱着那个一百分,我们要追求新的层次,要有新的目标。就像居里夫人说的一句话:荣誉就像玩具,只能玩儿玩儿而已。

看好书、读好书、学好书、用好书。让我们一起去寻找自己的一角吧!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9)

在书的海洋中,有许许多多的精品,也有许多很特别的书籍。我在暑假期间刚读到的《失落的一角》就是一本很特别的书,这是美国作家谢尔希尔弗斯坦的传世经典,我被它有趣的画面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圆球,不知什么原因,它缺了一角,于是,它出发去找它那缺失的一角,它一边唱着欢快的歌儿一边寻找着,可是,有些角太小,有些又太尖总是不合适自己,不是自己缺失的那一角。后来,它漂洋过海,饱经风霜,经过了几次折磨,终于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那一角,它们组成一个完整的圆,没有缺失了。可是小圆球发现自己无法歌唱了,它把那一角轻轻放下,又独自上路寻找新的征途了

看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它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意思:缺陷胜于完美!生活中,不是完整就会完美,有了缺失、有了不足,不见得是坏事,重要的是我们要心怀梦想,只要拥有梦想,梦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10)

钟表可以回到起点,却已不是昨天;残缺可以归于完美,可却不再真实--题记

寻寻觅觅,希望有一道点缀生命的风景;兜兜转转,期盼有一个驻足留守的归宿。缺了一角的圆寻找遗落的心,失落的一角,等待归宿的圆……最终的结局,却是彼此放手,各自前行……曾经的理直气壮和信誓旦旦,在真实面前,在残缺的完美面前,变成一片薄薄的叹息,坠落在地上,他们追寻着完美,却错过了青春。人的一生就是在不完美的道路上,寻求完美的过程。是谁,如是说?所谓追求完美,倒不如说是一个追梦的过程,看不见来处,也没有尽头,只有连绵不断的延续……知道树木脱离树根,那圆形的界面,现出深深浅浅的年轮,才知道,多少年过去了……在追梦的过程中,得到完美了么?从未忘却,而这结局,亦或许算作完美……

断臂的维纳斯只是一种偶然,但这种偶然所创造出来的美却胜过它完美的本体,一种超过了原作的美。或许残是对完整的一种否定,如果残看起来更美,那么完美则是另一种残缺,而残才是另一种完美。将残长城修得完整了,我们就失去了长城,将破旧的古建筑翻新了,它就变得既不古也不新了。其实,任何完美相对于永恒的自然都是一种残,美,只是自然中不连续的残片。完美而不真实,真实而不完美,你选哪一个?

当我们忘记过去,再踏征程的过程,我们就选择了去寻找另一种完美。人生就是在这样的周而复始的希望之中,不断地成熟的是吧?在人生的岁月中,渴望追求完美的人好多好多。然而大千世界,又有多少个完美让我们追寻和挥霍?常常怀想许多风花雪月,把自己放在一个鲜花烂漫的季节,无情的跳跃一个个动人的诗章,感念天地的辽阔,感念生活的喜悲。走过的路,错过的航船,都风化成了昨天的记忆。也曾经羡慕夕阳的美妙,也曾经翘首晚霞的灿烂。只是当无数次的回首时,才知道人生毫无圆满结局,在一味地追寻完美的途中,与多少人擦肩而过,背道而驰?跨越过,经历过,你会发现,残缺其实是上天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因为是它,让我们早早树立起信念的大旗,把一路的风雨渐次挥舞成满天彩霞。以一种聆听的姿势,景仰的目光,去看风雨过后满溢的幸福……若想真实,何须完美?懂得放下,生命才会更美。若从上面望去,定是灿美的蝶,眸里,有童时的梦,往昔不复,陌上疏影凉……

我们一直在遥望天涯,以为天涯的彼岸会更遥远,谁又能否认,我们就是在遥望彼岸的天涯?我们一直在追寻完美,倒过来看,又何尝不是在寻找缺陷之美?美在残缺边缘,舞在美之残缺……

次第,风淡云轻,陌上花开,浅笑莞尔,继续旅行……

失落的一角读后感(篇11)

很感谢谢尔·希尔弗斯坦,他的作品总是充满意义,《失落的一角》像在讲述寻找自己,像我们寻找完美的内心,也许在结局我们才真正明白,我们要的那个目的并不快乐,是圆满了同时也失去了可以享受很多快乐的机会。真正的意义就是告诉我们:不完美才是最完美的。

“这是它最美好的时刻!”

我喜欢它的简单,几笔线条可以告诉你所有的故事,我更喜欢它的不简单,因为结果是那样的意外和惊喜。

因为,也许我们在为了目的行走的路上,经历的风景是如此美好又奇妙,不知不觉中很多东西已经改变,当最后只享受生命的快乐而忘记目的的时候,结局已经不在重要,不是么?

那么,当下,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像书中讲述的去和蝴蝶聊天,和甲克虫游玩,轻轻的放下那一角,然后,愉快唱着“哦,我在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我在找我那失落的一角嗨——呦——呦,我在找我那失落的一角”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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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读后感不仅加深我们对书的印象,更加促进我们思考。你印象深刻的读后感是哪一篇?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被故事吸引,我还同时观看了电影《野性的呼唤》,其中的主人公,一只叫巴克的狗深深震撼了我。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中的一只爱犬,他有130磅重,身型高大,他是米勒法官家整个王国的国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米勒法官家的园丁在报纸上看到1897年的美国北部淘金者发现了金矿,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把巴克卖到了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

一波几折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巴克产生了一系列的心里变化,也逐渐让他成长为坚强、勇敢,野性爆发的强者。他从刚刚被卖到狗贩子手里,在棍棒下学会屈服,到后来经历了严寒雪地的美国北部的艰难生存,克服内心的惶恐和迷茫,逐渐成长为一只拉雪橇的狗,再到后来他照顾自己的同伴,打败了自私的头狗,但心存善念,留它一条活路;在雪崩中拯救了自己的主人和整个雪橇团队的伙伴,巴克表现出了非凡的智慧和勇猛的力量!

巴克成为了领袖,但后来邮差这个职业没有了。狗们更换了主人,这个主人对狗们一点儿也不友好,不给狗吃饭,不让睡觉,还让它们日夜兼程的给他拉东西。巴克他们反抗也无果,但是巴克心中比主人清楚,他知道冰雪正在融化,再往前走,必定是整个雪橇队都要掉进冰窟窿里,巴克他们无论从身体上还是意志上,都不愿前行,这激怒了主人,他们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最后巴克被一位之前相识的老爷爷相救。

老爷爷带着巴克去了地图以外的地方,他们在河水里洗澡,意外发现了河里有金子,他们特别的快乐,但也体会到金子不是全部,爱和陪伴才是!巴克在原始森林里,经常感受到一种野性的呼唤。有一次,巴克看见一只白色的狼,后面他发现白狼领导着狼群,在一次狼群觅食中,巴克救了狼群中的一只狼,狼群中的狼对巴克的勇气和力量都非常赞赏,在帮助老爷爷打败了坏蛋后,老爷爷也去世了,巴克就留在狼群中,与其他的狼一起生活,顺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祖先的号召。

巴克经历的一波三折,先是文明世界的狗的生存状态,之后在命运的逼迫下不得不改变和成长,最后回到野性。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在不断挣扎中改变,并且获得意义和力量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2)

向往自由,是世间每一个生灵心中所存的本性。不甘于囚禁于金丝笼中的麻雀儿,永不能被驯服的野犬……他们心中向往着神秘的大自然,向往着让人遥不可及的“自由”。

这本书分为《野性的呼唤》和《热爱生命》两个部分。《野性的呼唤》从狗的视角展现了当时阶层社会贵族不惜一切去荒无人烟的极寒北地寻找金子。由于他们需要强壮耐寒的狗,所以他们遍地寻找合适的狗,就因为这样,巴克被卖给了淘金者,它一路以来,无论大风大雨,或烈日炎炎,它一直为人类工作着。后来,它被同行的人类索恩顿所救,与他产生了感情。可索恩顿却被印第安人所杀,巴克对这世间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它放下芥蒂,回归大自然,成了狼首。

当名门望族去购买狗为他们干苦力时,就仿佛看到当时的封建阶层级社会:地位低下、贫穷之人他们的命运注定要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而地位高、有权有势的人仿佛整个世界都任由他们支配一般。贵族们一味追求新鲜刺激,就想飞来一笔横财。可他们殊不知,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祖先拼搏而获取的。

而身陷激流中的索恩顿被巴克救了起来之后,抱着它,抚摸着它。巴克舍己为人,不怕牺牲,对索恩顿深厚的爱怎能不叫人感动?而索恩顿懂得感恩他人,不像现在社会上的有些老人,仗着自己年纪大,倚老卖老。有时,别人帮了我一把的时候,我都会忘记和他道谢,事情过了才后知后觉想起道谢。

坚持,在巴克身上完美地体现了出来。巴克遇到困境不放弃,勇往直前,面对困难不退缩。在生活中也一样,积极乐观,不自暴自弃,坚持到底,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感恩,是人之常情。坚持,就是成功的秘诀。这世界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幸福生活。可我们何曾感谢过它呢?感恩世界,感恩大自然,而保护环境就是对世界和大自然最好的一份谢礼!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好书。其中《野性的呼唤》震惊了我的心。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宠物狗,住在南加州温暖的山谷,却被卖到偏远寒冷的阿拉斯加。因为有大量的黄金,来自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在这里,而这需要大量的雪橇犬。巴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的。

进入北方后,他意识到环境有多糟糕,生活有多艰难。没有南方法,只有大棒尖牙法。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下去,永不放弃,永不倒下。倒下的是弱者,遵守南法的也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他对导盲犬激怒他的方式有点宽容,然后他不断地指着导盲犬斯皮兹闹事,最后惹得斯皮兹和他大打出手,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而不是斯皮兹原来的位置,巴克也很聪明。如何拉好雪橇,如何克服寒冷,对他来说真的很简单。

他在极地遇到了五位大师,最后一位名叫约翰。桑顿家的人,救了巴克,也很照顾巴克,不用绕桑顿走很远的路,更不用拉雪橇了,在巴克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可惜桑顿在淘金热中被印第安人杀死,打断了巴克与人的感情。从那以后,巴克对人失去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新的看法吗?你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这篇文章吗?如果巴克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变成上面的斯皮兹,被别人打败杀死。

这本书也教会了我另一个道理:不同的环境可以改变事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这个原理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写的很清楚。不改变,就成了失败者,被这个社会淘汰。人也要学会适应形势的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激情,坚持不懈地加强锻炼,增强自己,最终会成功的。

在我身上,就体现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学到武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改。我总是给人一种自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我发现我还是没有朋友,他们对我还是很尊重的。这时候我才知道,是我改变的时候了。于是,我摘下假皮,善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是一个真实而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才是强者。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5)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最初我从它身上看到了贵族气息给它带来的骄傲,勇敢与威武。但是随着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慢慢的这些殴打与暴力让巴克明白原始的本性渐渐露出尖角,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它认识了朋友,面对着敌人,在它现在截然不同的生活当中,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而展现出来的生存本能。它的朋友有它的同类,也有人类,而它所面临的危险也一样。若稍微有谢掉以轻心,很有可能巴克面对的就是死亡。

比如,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这是很高潮的一段情节,我认为它标志着巴克野性的完全展现,虽然未到复苏,但是在我面前的早已不是那有着贵族气息的家犬了,而是为了自己命运而奋斗的动物。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巴克是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而这野性与友情的交会时最值得我们读者去深思的,从养尊处优的家犬到野性狂傲的狼狗,一条从文明世界进入野蛮世界的狗,是它向我们展示了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其实是多么野蛮与复杂甚至是肮脏,也是它向我们展示了野蛮世界里其实是充满规则与尊重甚至是文明的因素。多么矛盾而又复杂的寓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6)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不仅聪明,而且非常忠诚。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布克。

布克本来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布克。

布克本来是生活在庄园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每天都开心地和主人一起玩耍。后来,它被主人的奴仆偷偷地卖掉了,后来又被别人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极,成为了雪橇犬,布克和雪橇犬的首领斯匹茨中发生的种种矛盾和故事。并在棍棒和饥饿下,变的狡猾、凶猛和坚强,最后打败了斯匹茨成为雪橇犬的首领。这样的日子也没过多久,它和它的朋友又被转卖了几次,最后它卖给了哈尔。每天都要干很重的活。也吃不饱,布克的朋友都一个个地倒下了。最后,连布克也倒下了,它奄奄一息,再也不想站起来,哈尔非常生气,棍棒雨点般地打在布克的身上,最后关头,桑顿救了它。恶有恶报,最后,哈尔连人带雪橇车都掉到了冰窟窿里了,再也没有上来。于是,桑顿就成为了布克的最后一位主人。而布克经过桑顿的精心调养,变的强壮、俊美起来了,皮毛也发出了油亮的光泽。桑顿和布克的感情越来越深了,他们形影不离,任何人都休想伤害桑顿一根毫毛。

有一天。有人和桑顿打赌,说布克拉不动一千斤的货物,桑顿不服气,说布克不仅能拉动,而且还可以拉着货物走一百米。他们的赌注是一千六百美元,其实,桑顿心里也没有底,但是布克没有让主人失望,果然拉着一千斤的货物走了一百米。然后,桑顿用赢的一千六百美元买了装备,也去淘金,最后,布克的主人淘到了很多金子,可是有一天布克不在,到森林里去玩了,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布克发现后伤心欲绝,变的异常凶猛,咬死了印第安人的首领和许多印第安人。最后,布克跑到了丛林里,不仅变成了狼,而且还成为了狼的首领。

我为布克对桑顿的深厚感情而感动,我为人类的残忍和贪婪而悲哀!我多么希望能拥有一条像布克那样的狗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7)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8)

身处水泥与钢筋的世界里,我们可曾想到过森林的芳香?关心着怎么多挣点钱时,我们可曾想起过动物们的安危?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在一片被破坏的森林旁的工地里,野猴群偷工人午饭的故事。工人们不管把午饭藏到哪里,猴群都会找到并把它们偷走。因为,它们在丛林中赖以生存的地方,已经被人类破坏了,它们不得不跟人类打交道,否则只有灭亡。

读完《野性的呼唤》,我既为野猴群失去家园感到悲哀,又为它们敢于从可怕的人类手中巧取食物的行为感到钦佩。要知道,即使是人类,在目睹家园被破坏的惨剧发生后,也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萎靡不振。可这些野猴们居然在家园被毁后很快地振作起精神,寻找其他的生存之路。我最钦佩它们这一点。

可是,那些工人们在午饭被偷后开始怒骂甚至准备捕杀猴群,却不从自己身上找找错误,思考一下,为什么一向畏惧人类的野猴们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类的地盘上偷取食物?还不全是因为人类破坏了它们的家园啊!人的贪得无厌已经害了大多野生动物,为什么就不能放野生动物们一条生路呢?

我虽然读完了《野性的呼唤》,但它给我的感受,我会一直珍藏在心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9)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习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近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10)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11)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问学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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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读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变得自由。阅读过程之中,我们会有很多的感触,可以用读后感的形式记录。你是否已经收集了一些关于作品读后感的一些文章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问学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学读后感(篇1)

读《学与问》有感-中学生日记500字

《学与问》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波兰伟大的天文学家哥白尼和北宋著名的大科学家沈括,他们从小就勤学好问,一有问题就去问爸爸妈妈,直到会了才罢休,如果还是不会,就亲身实践。

课文也讲了能者为师的道理,只要他在这方面确实有才能,就可以充当你的老师,只要你有了勤学好问的好习惯,那时候知识的天空将会任你翱翔,你将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事实也的确如此,那次,老师让我们复习,因为第二天他会让我们考一张试卷。我到家便投入了紧张的复习,并做了一些练习,在练习的过程中有几道题不会,便向妈妈请教,谁知妈妈看了半天也没有搞定,我便接着打电话给在保家卫国的数学天才老爸,爸爸听完题目后,沉思了片刻,便将这些题的思路给我梳理了一遍,我听了半天也没听懂他在说什么,爸爸又耐心地换了一个解题思路,这次我一听就懂了,立即解决了这些拦路虎。

第二天,老师果然考试了,当我做到反面应用题时,一下子看到了昨天我不会的那道题,哈,这下我可不怕你了!于是我轻轻松松地把这道题做了出来。当看到别人还在抓耳挠腮想不出时,我很快乐,4分到手了。分数批下来了,居然只有我一个人100分,我太开心了!

能者为师讲的正是这个道理,只要别人能在某个方面给你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启发,都可以充当你的老师。

问学读后感(篇2)

《学与问》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问是打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并列举了哥白尼和沈括这两个事例,告诉我们只有养成勤学好问的好习惯,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学习是学来的,也是问来的,问常常是伴随成功的伴侣,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多留心观察,要有好奇心,如果有什么问题不会,应去请教有学问的人,哥白尼就是从小喜欢问,所以才有了他对科学的不懈探求。

在求知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善于把勤学好问和观察思考结合起来。在学习中,我们不仅要好问,还要积极地去动脑,最好可以自己去寻找答案,就像沈括那样,从白居易的《大林寺桃花》中寻找问题:为什么同是桃花,开花的时间相差那么远呢?就是这个问题让他疑惑不解,他就是靠观察思考来解决了这个难题。

生活中,离不开问,更离不开观察,我们应该从小养成勤学好问的好习惯。对于我们学习的知识很重要,有了这个好习惯,就可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为将来打下基础。到那时。你就像一只小鸟,在知识的天空自由飞翔。

从《学与问》中,我知道到了:我们要从小养成勤学好问的好习惯,在学中问,在问中学,才能求得真知,去迈向成功的大门,去获取知识殿堂里的宝藏。只有学好文化,才能报效祖国。

问学读后感(篇3)

燕园问学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陈来先生的这本书,主要是对北京大学中国哲学门名宿的生动记载和活泼记录。这本书以论述冯友兰和张岱年的文章为主体,兼及周一良、邓艾民、邓广铭、朱伯崑、傅伟勋以及自己的求学经历,由于主要是一些回忆性的文字,情真意切,平实、亲切、可读性强,是了解北京大学中国哲学之渊源流脉的必读书。在北大的中国哲学专业中,冯友兰、张岱年、朱伯崑三位先生可以说是“三代领导核心”,而随着朱先生的仙逝以及陈先生的成长,陈来俨然已经成为“第四代核心”了。陈来在书中说朱伯崑先生“是中国哲学史研究北大学派的创始人”(179页),那么,冯、张二先生则是开风气之先的先行者,而陈来,则是继往开来、发扬光大的开拓者了。当前,三联书店给陈来集中出版了学术论著,似乎更进一步推动了陈来向学术大师行列迈进的步伐。说实话,读完此书之后,对陈来能够被冯友兰、张岱年二先生器重很是嫉妒,陈来当然只是说这是前辈学者对后生的提携鼓励,但是,“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陈来先生如果当初没有表现出求知的热忱、功底的深厚以及思维的敏捷,也是不会被诸先生赏识的。念及此,敢不努力乎!读此书,也能见及一些小八卦,待有空再整理尔……

问学读后感(篇4)

我看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学和问》,这个故事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

故事讲的是:知识妈妈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学,一个是问,第一个是光学不问,另一个是光问不学,这兄弟俩很孝顺,可是有一天,一对好兄弟却吵起了架,都说自己的学习方法好,两兄弟吵得不可开交,所以来找知识妈妈评理,妈妈说;你们先暂时分开,都按照自己的学习方法去做。于是两兄弟就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做了。可是学看的书很多反而越来越糊涂,问不看书问题也提不出来了,两人又去找知识妈妈。妈妈说;既然这样,那么你们交换彼此的学习方法。最后学开始问,问开始学。他们明白了妈妈对他们的教育。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同学们,要想成为真正的人才,就得多学多问,不要像学和问。学是光学不问,问是光问不学。我也希望你们要做一个多学多问的好孩子,同时你们在进步别人也在进步还有我也在进步。不学不问是最愚蠢的人,千万不要像这样的人学习,多学多问,我也相信这也是家长对我们的期望。

所以我们要不光学还要多问,光学不问,只会变成呆子。光问不学,只会变成傻瓜,又学又问,才是正确的学习方法。

问学读后感(篇5)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很好的议论文,名字叫做《学与问》。

这篇文章从第一自然段就可以看出作者的观点,就是勤学好问。作者还举出了两个例子,让我们更加相信他的观点是对的。

哥白尼的故事告诉了我们遇事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这样,你就会很有作为。美国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小时候和哥白尼一样,非常喜欢问问题。他对任何东西都充满了好奇,经常问爸爸妈妈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爱因斯坦对科学奥秘的不懈探求,正是从这些让人搞不懂的问题开始的。

我们不光是要勤学好问,还要经常观察思考。就比如说诺贝尔。诺贝尔发明雷管和液体炸药不可能光在纸上列表,还必须要做成千上万次的实验。实验不完全是成功的,肯定也有很多次的失败。就是那一次次的失败,让他失去了许多。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房子,失去了财产可是,她一次次的实验,让他发明出了许多种的炸药。人们为了纪念他,把个方面表现突出的人颁发诺贝尔奖。

我们应该从小养成勤学好问,观察思考的习惯。只要你养成了这两个习惯,知识的天空将任你翱翔,宇宙的奥秘将任你探求。我们要在学中问,在问中学,同时,还要将勤学好问和观察思考结合起来。不断的思考,不断的探求,才能真正的成为学习的主人。

我以后一定要在学中问,在问中学,同时,我还要把勤学好问和观察思考给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我才能够真正的成为学习的主人。我希望大家都能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问学读后感(篇6)

我们做学问既要学又要问,学与问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养成勤学好问的习惯,才能在广阔的海洋中畅游,我要成为一个真正有知识的人。

在这一我要讲的是我们要克服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如何去问。

在学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很多题,比如:学习没有耐心,有始无终,学习不精细,泛泛而学,学习态度浮躁,不踏实。

大家对小猫钓鱼都不陌生吧!小猫就是不专心,无发抗拒外来的诱惑,所以钓鱼以失败告终。

你会问问题吗?有些人是在问问题,但是他们不会问。在我看,会问是一种能力,是可以同过后天训练得来的。再问之前我们要确定问题或方向,由此确定问谁能都解决,而且,问之前想好大概,语言要简洁,精干,不要吐字不清楚。

就向记者向新闻发言人提问问题,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有记纲要的小本。如果我们做到像他们那样,一针见血的问题,这样可以省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这里,我强调的是在做学问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算是一种鞭策,一种提醒吧,还算是一种方法一种捷径。

这篇文中所讲的是学与问相辅相成的关系,以及,做学问的重要性。

所以,我们要边学边问边思考。

问学读后感(篇7)

当我读到余秋雨先生《问学》一书谈论孔子的章节时,不禁为之一震,余先生用极其优美的散文笔调,把原本很艰涩的语句,论述得极其简约形象。洋洋洒洒即使用几百万字的篇幅,几十本的学术着作也难以论述清楚。但是,余秋雨先生用很凝练的语言这样潇洒地阐述道:

在找真实的孔子章节中,对孔子的记忆大多是他的一些话而不是他这个人。我们的记忆是穿过千年迷雾,去寻找真实的他。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在网上找寻了孔子一生的磨难坎坷。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孔子对自己一生各阶段的总结。孔子3岁丧父,随母亲颜征在移居阙里,并受其教。孔子幼年,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少时家境贫寒,15岁立志于学。及长,做过管理仓库的委吏 和管理牛羊的乘田。他虚心好学,学无常师,相传曾问礼于老聃,学乐于苌弘,学琴于师襄。30岁时,已博学多才,成为当地较有名气的一位学者,并在阙里收徒授业,开创私人办学之先河。其思想核心是仁,仁即爱人。他把仁作为行仁的规范和目的,使仁和礼相互为用。主张统治者对人民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从而再现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西周盛世,进而实现他一心向往的大同理想。

这段话是何等的精准和优美,说出来即是诗情,写下来不输美感。当代文化研究学者,我看已极少能有余秋雨先生这样的才情和学识。有的学者的论述,会生硬得让人感觉是啃了花岗岩石头,而散文家们,即使有这种化理性为感性的文笔,也少却了学者的学养。余秋雨先生恰恰有着极其深厚的学术底蕴,又有寻常学者们所不及的文笔,阐述得如此飘逸。而海洋文明呢,余秋雨先生用了彼岸这个意象,很简单,很有想象空间。用任何繁杂的比喻,都没有这种简洁来得开门见山而让人过目难忘。当余秋雨先生论述到农耕文明时,这就更细腻和娓娓道来了,他认为,中国的农耕文明在乎精耕细作,在乎秋后收成,那就必须聚族而居,因此最容易形成中国自己的分配结构、伦理结构,这种结构经过时间固定、积淀,便形成了中华文明的农耕特征,孔子的儒家文化也相应而生。

看了这本书,我才更深地了解对孔子的一生经历,让我感慨。《问学》这样一本书里,如此高屋建瓴的学术判断和思考结晶,随处可见,虽然当我看到有几篇章节中还不够领悟透彻,但我从中也有些收获。这本书的形式,是采取课堂互动的对话,在书中都是一些北大高材生,然后和余秋雨有问有答,用关键词讲就是特和谐。而采取这种互动的问学方式,余秋雨也是瞄准了百家讲坛这块儿靶子做类比,认为问学显然比百家讲坛有趣。

问学读后感(篇8)

人们常把有知识说成有学问,这是很有道理的。知识是学来的,也是问来的。问常常是打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是通向成功之门的铺路石。

而今天,汪老师就带我们学习了第23课《学与问》。

这是一篇说理性的课文,说了学与问的观点。这篇课文是由提出观点、证实观点、举例论证、得出结果所组成的。

首先,课文提出观点。说知识是学来的,也是问来的。然后举例证实。说波兰伟大的天文学家哥白尼从小就对世界充满的好奇,经常缠着爸爸妈妈问这问那。小时候就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为什么,而哥白尼就是通过这些稀奇古怪的为什么才得到真知与无穷奥秘的知识的。还有就是说北宋的大科学家沈括也是通过问与自己的实践才知道了其中的奥秘的。他还把勤学好问和观察思考巧妙地结合了起来。证实了上面的观点。

最后,课文总结了:学与问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学中问,在问中学,才能求得真知。得出了最终的结果。

通过学习了这篇课文之后,我受益匪浅,是的,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必定有学与问,正如那一句俗语:小疑者小进,大疑者大进。学与问就像打开知识海洋的金钥匙,让我们尽情地翱翔于知识的海洋!

问学读后感(篇9)

我通过学习《学与问》这一课程,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感悟到了许多。

在这次课程当中,我觉得对我们小学生最有益的是一句话:我们从小养成勤学好问的习惯就好比插上了两只强健有力的翅膀。我能从这句话当中感受到学习和提问是密不可分的,和对生活以及学习当中所起到的重要性。在这里有个小故事:从前有一家兄弟,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一块牌匾,上边有学问二字。兄弟两人一人拿到了一个字,都分别按照上面的意思去做。结果很多年后,两人依旧一贫如洗,原来老大只一个劲的埋头苦学,遇到问题了从不提问,老二却从不学习,天天问别人问题。后来兄弟二人将牌匾合在了一起,很快就发家致富了。

大家在生活当中,只像故事中的老大一样埋头苦学不好,像老二一样一个劲的提问也不好。我们应该把学习当中的问题提问出来,直到找到了答案再去学习。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不计其数。而我们都一扫而过并不是最佳的解决方法。从学习当中找到问题,首先就应该自己思考,思考不出来什么头绪再去问别人。

学与问这一课为了更加帮助我们理解学习与提问当中密不可分的关系,给我们举了很恰当的两个例子: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小时候提问父母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哥白尼的父母只能简略的说说,但是很含糊。小哥白尼就是在这样子的许许多多的问题当中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天文学家的;

我国古代的大学问家沈括,他小的.时候学习白居易的古诗《大林寺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沈括对于这个有关于桃花的问题很感兴趣,就跑去问妈妈。妈妈说:“可能是一个开花早,一个开花晚的问题吧。”沈括对于妈妈的回答很不满意,于是就自己探索其中的奥妙。一次,大人们带沈括到山上去玩耍,沈括发现山上的温度比山下的温度低得多,这才明白其中的奥妙。他就是在探索一个个问题的答案成长着,最终成为我们受敬仰的人。

从这些故事当中,能让我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学习与提问是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只有巧妙利用其中的微妙关系,最终才能成为像沈括一样的大学问家。

问学读后感(篇10)

时光荏苒,逝者如斯,人生百年如白驹过隙,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沧海一粟。浮生若梦,斗转星移,时间在指尖不经意流走,更让人珍惜读书的可贵。

《问学》以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为主线,从甲骨文的发现说开去,从先秦诸子讲到唐诗宋词,从书法、绘画讲到西方文明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从古代政治体制讲到历史的演进,涉猎之广,让人叹为观止。

本书夹叙夹议,通过余秋雨与北大学生关于中国文化的对话,在这里进行了辨析与思考。生动的课堂气氛,令人心驰神往、如沐春风。这是一本面向当代大学生的读物,这更是为广大读者朋友准备的精品大餐。《问学》是一张带领读者穿越到过去领略中国文化的导游图,而带着我们进行文字之旅、游览各个时期历史景点的讲解员就是余秋雨和他的那些北大学生。读者观后身心愉悦,魂灵暂脱躯壳片刻,世俗之心也略得升华。

秋雨先生梳理了以《诗经》、庄子、司马迁、唐宋诗词、元代戏剧、明清小说、白话文运动为里程碑的中国文学史;又简述了以先秦诸子、儒道之争、佛教汇入、南宋重整中国哲学、明清心学、近代中西之辩的中国思想史。视角广漫而深刻,语言生动而平实,对文化史中重要人物的精彩评述使历史线条更加丰满,着实可作为一部中国文化史的简明读本。

这本质地厚重,内容丰沛的《问学》,是一部课堂问答集。近十余年来,余秋雨先生一直在以亲身历险的方式考察着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考察成果通过电视和书籍在全球华文界造成巨大影响。本书渊源就是余秋雨老师在凤凰卫视主持的文化类座谈节目《秋雨时分》。余秋雨在自序中写道:我以整整一年时间与北大的中文、历史、哲学与艺术院系的学生在凤凰卫视演播室做了以师生问答为形式的文化节目,此节目持续了一年有余,好评如潮。《问学》一书,即是此电视系列节目的文字整理。

余先生用童年的歌声,来形象地比喻甲骨文所代表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他用宏观比较的视野来展示东方的稷下学宫与雅典学院的文化差异;他将老子的哲学思想放到世界性的哲人群中进行全方位的比较,且用鲁迅的小说来深入浅出地刻画出老子的超越和飘逸;他用文学的胸襟来观照先秦诸子百家,得出庄子是先秦百家里文学品质最高者的结论。

我很欣赏他在书中说的这句话:一个比较负责的老师,每次思考问题的时候,眼前都有一群学生,我们会想学生会提出什么问题。很多学生也会这样,不管他到哪里,心中永远有这么一个师生相遇的教室。

正文后面的闪问其实挺值得一看,关于中医是否伪科学的问题,余老师的反应颇为得体,世界历史上人口最多的族群,是由中医佑护下来的,佑护的时间比科学的时间长得多。科学不会这么狭隘,把自己一时解释不了的存在状态判定为人为科学。当天文学还没有发现很多行星的时候,它们已经存在了。未被天文学关照的行星,并不是一种非科学的存在。

最后我引用一位读者的读后感言:

历史已经收起了它往日的一本正经的面容,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脸,它像一道风景,招徕着过往的每一个向它窥望的人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本历史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解读历史的方法,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坐标观察曾经的起起伏伏的历史风云

中国历史,以她的特有的宽厚和容忍,接纳了人们对她的正解、反解、戏解。在一片嘻嘻哈哈的娱乐声里,历史,就像蒙娜丽莎一样,用微笑注视着每一个在她面前路过的人。她的笑,仿佛在鼓励着每一个走近她的人去亲近她,去解读她。然而,在她的笑里,我们又不难读出其中含着有多少的蔑视!

中国历史,实在是太深奥了。就像断臂维纳斯那支不知遗落在何方的臂膀一样。也许正因为深奥,才引来了这么多人的解读。

我想,最近出版的余秋雨先生的五年来唯一新着《问学》,也应该是属于对中国历史的一种解读吧。不过,他是用中国文化史的视角来一探中国历史的衰盛走向。

与他的其它叙述文化史的着作不同的是,这一回,余秋雨先生试图在他的新着里用另外一种方式来为我们展开中国文化史画卷。

问学读后感(篇11)

曾经有人问过我,学问是什么。我只是含含糊糊的答了几句,其实我也不清楚。

直到学了《学与问》这篇课文,我才明白学与问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学中问,在问中学,才能求得真知。“问”既是打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也是通向成功之门的铺路石。

波兰伟大的天文学家哥白尼从小就喜欢问“为什么”,所以,他取得的卓越成就,和他小时候的勤学好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北宋大科学家沈括伤愈八勤学好问和观察思考结合起来,北宋大科学家名叫沈括,在他小时候读白居易的诗时想到几个问题,而妈妈的回答没能解开他的疑团,于是,他在去寺庙的路上仔细观察,终于发现了答案。在求知的过程中,他善于把勤学好问和观察思考结合起来最终揭开心中的谜团,创作了26卷的科学巨著《梦溪笔谈》课文中为我们举的这两个具体事例都说明了“问”的重要性

“学无涯而问不止,问无休而学有成。”是呀,我们所学的知识是没有穷尽的,所以我们的疑问也会有很多。如果我们都想哥白尼一样于是多问几个“为什么”,像沈括一样遇事不明白去问去实践,“有了问题,可随时随地请教别人”,拜“能者为师”,我们一定要养成勤学好问的好习惯。这样就好比插上两只强健有力的翅膀,在知识的天空翱翔。

学与问是相辅相成的,学得越多,产生的疑问就会越多;问得越多,学到的知识也就会越多。因此,我们要在学中问,在问中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迈向成功的彼岸。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


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读后感是能够帮助到我们的理解和我们的写作的。那么,哪些读后感写得不错可以借鉴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读的故事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1

我读完扇枕温席的故事后,心里充满了感动。黄香才九岁,就知道体弱多病的父亲养育自己非常辛苦,对父亲非常孝顺。

夏天的夜晚,天气非常闷热,人们难以入睡,都在天井里乘凉,小黄香自己一个人在家里拿着扇子对着父亲的床扇风把蚊子赶走,让父亲睡觉的时候不会感觉很热。冬天的时候,天气非常寒冷,小黄香还在读书,直到父亲催他才去睡觉,小黄香怕父亲睡在冰冷的床上会生病,就先到父亲的床上帮父亲暖好床,才肯回到自己的床上睡觉。

看到黄香的年纪那么小,就那么懂事,知道孝顺父母,为父亲做那么多的事。我禁不住会想:“我今年也九岁了,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把我养育这么大,从来都是爸爸妈妈为我做这做那,我又为爸爸妈妈做过什么呢?我还经常不听话,惹爸爸妈妈生气。”想到这里,我真是感觉非常惭愧。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定以黄香为榜样,制定一个时间表,每天为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做一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2

刘翔有一个梦想,就是翻越约翰逊,比他跑得快。就因为他不放弃,坚持跑步,终于超越了“大山”约翰逊,有了更高的目标。

我也有个梦想,就是当一名合格的老师,因为我当了一位合格的老师就可以教许多学生知识,自己也可以再学知识。

我还要在平常生活中观察自己的老师是怎么教育自己的学生的,我要因为自己老师的教育考上大学成为一名老师,以后也可以教小朋友考上大学。成为了老师,还要有耐心、细心、爱心等来教育学生。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就要从现在开始学习认真、努力,上课专心致志、目不转睛的学习。

当我知道汶川地震中有一位无私奉献的老师,为了自己的学生逃出地震的现场,最后自己牺牲了。这种精神是所有老师的榜样,所以更加坚定了我想当一名老师。

我常常想我站在讲台前对小朋友讲课,可能有点累,可我就感到无比的自豪。我相信,只要现在学习认真以后就可以当一名让学生骄傲的老师。

我还要帮助山里的孩子读书,因为他们自己就渴望读书,可是没有练习本,没有课桌和椅子,也没有上课的地方,他们每天都只可以跟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去田里耕田干活。所以我想成为一名老师去帮助他们。

这就是我的梦想——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3

我的爷爷,弓起的后背,老迈的步伐,历尽了沧桑的脸上爬满了皱纹。有些人认为他总是固执的,甚至不能理解。但这个假期,在爷爷家一方小小的客厅里,在灯光的掩映下,我读懂了他。

大年三十的早上,我们一家来到了爷爷奶奶家中,远远的,便看见爷爷奶奶站在门口,翘首企盼着,放佛已经等待了许久。

没过一会儿,爷爷就张罗着要贴春联了,他双手背后,弓着腰在房间里转悠了一圈又一圈,又在客厅里把红纸黑字的对联从上打量到下。可大家在餐厅似乎都忙着讨论并修理奶奶的手机,没人搭理他。我本来与大家坐在一起,无意间的一个抬头,我蓦地看见爷爷还在检查春联。在客厅昏黄的灯光下,爷爷那苍老的身躯显得那么疲惫,他默默地望向这边,无声地伫立在那里,似乎有惆怅地叹息声。随即,又定了定神,一把拿起春联打算自己出马。不知怎的,我几乎毫不犹豫地冲向了客厅,我来吧这是我第一次独自提出贴春联。不不不,你够不到爷爷忙说着,但一边还是把春联交给了我,颤抖着的手拿起剪刀剪着胶带。我们俩忙活了起来,爷爷激动地指指点点着,告诉我位置,我用尽全力踮着脚站在凳子上,往上贴

终于,大家都过来了,客厅又鲜活起来,爸爸接过春联不着急嘛!他说。哎,人家说十点前贴吉利呢爷爷说道,那爬满皱纹的脸上分明藏满了笑意,他还是默默站在一旁,静静看着我在忙碌,含泪的余光中,我看见了爷爷的专注、欣慰。扭过头,看着面前的对联,我却分明看见了那些时刻:我坐在自行车后,爷爷载着我一路向前一路哼唱着歌;我盯着橱窗里美味的食品,爷爷笑着为我毫不犹豫地买下;我做错了事着急生气时,他微笑着拍拍我的肩膀

在在不高的凳子上,看着忙碌的家人,看着爷爷那劳累但又充满希望的身影。在一年年越来越少的团聚里,我很少再仔细看过他,但此刻,我似乎又读懂了他。

为什么他会硬要拍一张合影?为什么即使你不饿他也会为你准备一桌美餐?为什么他总是早早打开家门眺望?

我读懂了他无声的关怀,读懂了固执下对于家庭的关爱,读懂了他的孤独,读懂了他对团聚的渴望。

爷爷,我还想坐在自行车后,走一回来时的路。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4

雷锋,是我心中唯一的楷模,他那品质高尚、乐于助人、德高望重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他,就是我心中的楷模!

雷锋三岁时,他的爷爷活活地被地主逼死;五岁时,雷锋的父亲被日寇抓住,严刑拷打,也牺牲了;他的哥哥去外面当童工,不幸得了肺结核,也去了天堂;最不幸的是,他唯一的亲人妈妈,实在受不了这一切,竟然悬梁自尽了,就在这短短的一个晚上,雷锋就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孤儿。但雷锋并没有放弃生活,在孤独的生活中茁壮成长,学会智斗那些可恶的地主,从捡一些小小的垃圾,到在别人十万火急的时候,为他们送火车票。雷锋善于从平凡的小事做起,走一路,好事做一路。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做好事,难怪群众都称颂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毛主席曾经说过: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而雷锋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人民做了一辈子好事。他做的好人好事我们每个人都知晓,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工作而壮烈牺牲了。

雷锋曾经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雷锋他做到了!在雷锋眼里,捡垃圾已经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了。在我们生活中:有一次,在我刚进入校门时,听到校长在批评一位学生,乱丢垃圾,而且是随手丢的,有一句话说的好:不要在丢垃圾时,丢了自己的。是呀,捡垃圾,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那位同学不但不捡垃圾,还污染环境,你说,这,应该吗?雷锋是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人,难道你就不能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勤劳者吗?让我们一起来发扬雷锋精神,做第二个雷锋,行动起来吧!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5

万物感恩于流水,给予它们甘甜的滋养;流水感恩于大山,给予它嬉戏的乐园;大山感恩于自然,铸就他昂首屹立的身躯。我感恩于世间的一切,塑造了一个真实的我。

我感恩于父母,谢谢你们给予我生命。xx来,你们一直在我身旁从未离开。失意袭来时,是你们的笑容给予我无穷的力量去面对更强烈的风暴;困难阻挡时,是你们的支持练就我勇敢的意志以与挫折对抗;郁闷难当时,是你们的言辞打开了我的心扉;快乐来敲门,是你们与我一同分享鲜花的芬芳;胜利向我招手,是你们的眼神提醒了我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五千多个日夜,你们教会了我许多,更给予了我无限的爱。老爸,你身份的特殊让我无法享受父亲陪伴成长这种美好的滋味,但是在那庄严的军旗下敬礼却是我永久的向往。老妈,你的不容易,女儿都懂,你娇弱的身躯上的担子,也让我扛一半吧!

我要采撷一片心灵花园最美丽的绿叶,作为我对你们的感谢。我感恩于老师,谢谢你们给我智慧的陶冶。你们教会了我听说读写,让我在万物感恩于流水,给予它们甘甜的滋养;流水感恩于大山,给予它嬉戏的乐园;大山感恩于自然,铸就他昂首屹立的身躯。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拦路虎在学习到道路中常常出没,是你们教会我铲除的技巧;淘气在成长的道路中必不可少,是你们用包容的心给予我最真挚的劝解。你们总说,我们是你们的宝贝,我们的进步和快乐就是给你们的付出最好的回报。老师,我亲爱的老师,你的微笑同样是我们学生的信仰,可以给予我们更大的力量和更多的勇气。从天真无暇的幼儿到快乐四溢的童年,再到弥足珍贵的青葱岁月,你们让我们看到了梦想不再遥远,真理是如此贴近。可爱可敬的老师们,你们让我读懂人生。

我感恩于同学,谢谢你们给予我快乐。你们是我的同龄之人,我们有着同样的思想、同样的追求。90后的我们有着80后的张扬与韧劲儿,但同时也秉承了我们自己独特的精神内涵。课堂上,我们共同探讨同一个问题,为最后的胜利快速运转着脑细胞;可见,我们活力焕发,叽叽喳喳如银铃般清脆的声音是校园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课后,我们手拉着手去自然中捕捉最纯真的微笑。纯真的我们始终带着最美丽的梦向前追逐着,始终相信,明天有我们创造!感恩与父母,感恩于老师,感恩于同学,感恩于社会,感恩于国家,感恩于世界……感恩于身边所有的人,感恩于世间所有一切。他们都曾在你的成长道路上留下足迹。他们会在许多人都在关注你飞得高不高之时,关心你飞得累不累。我很真实,我就是我。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所以我很快乐!

长江奔流不息,中华儿女感恩于他千年滋养;长城万里绵延,炎黄子孙感恩他永世屹立;泰山稳稳站立,华夏大地感恩它千年不倒,巍然坚定!在感恩中成长,让我们的人生处处拥有感恩的绚丽!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6

《弟子规》像一首首小诗,引领我爱上了中国古老的文化,《弟子规》像一位启蒙老师,引领我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少年,从牙牙学语的鹦鹉学舌到现在的自主阅读,我越来越爱上了它。

快乐阅读

开始读《弟子规》,是在幼儿园的经典诵读课上,老师手拿响板,伴随着清脆悦耳的节奏,领着我们读了起来:“弟子规,圣人训”,我们学着老师的样子,打着节奏,摇头晃脑,读得有滋有味。虽然那时并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但它读起来犹如儿歌,十分好听,十分有趣,于是我喜欢上了它。

温馨时光

渐渐地,《弟子规》成了我与妈妈“亲子阅读”的读本。我摇头晃脑地给妈妈朗读,背诵,妈妈给我讲一个个故事:《抗金英雄岳飞》、《武帝敬贤》、《程门立雪》,为了让我背会《弟子规》,妈妈和我一起做拍手操,和我进行接龙背诵,我背上句,妈妈接下句,在和妈妈快乐的阅读中,我牢牢地记住了它,并渐渐地理解了它。

引领成长

进入小学,我能自己阅读了。课余时间,我一遍遍地读着它,并用它来对照自己的言行。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看望爷爷、奶奶,吃饭时,我请爷爷,奶奶先入座,奶奶说:“宝贝孙女先做吧。”我说:“或饮食,或坐走;长者先,幼者后。爷爷奶奶坐下我再坐嘛!”爷爷奶奶都夸我有礼貌。

阅读《弟子规》,我知道了要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爱手足,同时要珍惜时间,好好对待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从小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7

在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慢慢的闭上了眼睛,试图尝试一下失明的感觉。但是在那一刻,体验初游戏的新奇感瞬间就变成了恐惧突然袭来。我终于忍不住睁开眼睛,快乐感又瞬间爬满全身——原来快乐就是睁开眼睛看事物那么简单。虽然我只是探究黑暗几十秒钟,但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而海伦凯勒却在黑暗中度过了终生。

海伦凯勒在婴儿时期就表现出了极强的好奇心和模仿能力。六个月大时就能够发出“你好”的声音。但好景不长,在海伦19个月的时候,疾病的来临剥夺了她的视力和听力,直到家庭教师——莎莉文老师的到来。

配着莎莉文老师送给她的洋娃娃,第一节课开始了。海伦玩了一会儿洋娃娃,莎莉文老师在她的手上反复拼写着“doll”这个单词,这种手指游戏立刻让海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拉住莎莉文老师的手,在她的手上模仿着拼写。当她最后能够成功地拼写这个词时,她激动不已。有了良好的开头,再加上海伦对此抱有极大的兴趣,她学会拼写了好多词语。

1890年春天,海伦开始学习说话。和蔼的富勒小姐在教海伦发音的时候,便拉起海伦的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脸上,让海伦感觉到舌头和嘴唇的运动情况。她永远也忘不了,当她第一次连贯的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的惊喜。

海伦用自己的努力照亮了整个世界。她的故事是个奇迹,也是所有人走出困境的方向和信心,她还说:“我要把别人的眼睛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把别人耳朵听见的音乐当做我的交响乐,别人嘴角的微笑当做我的幸福。”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8

烈日炎炎,我看着网吧里的各样少年,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脑屏幕,在虚拟世界里获得名次而迷失自我。我想,这不是我的梦。

月上枝头,我听着棋牌室传来的类似于“胡”“七万”的声音,变相赌博去赚取金钱。我想,这不是我的梦。

阵风萧瑟,我立于城市十字路口,看着一些老人残疾人坐在马路边,靠着他人施舍混日子,不能自力更生。我想,这不是我的梦。

那么,我的梦该是什么呢?

我生在中国,短短人生路上已经目睹了太多这个国家的奋力拼搏与辉煌成就。有战士为保卫祖国而献身的壮烈,有科学家为祖国发展而没日夜的研究调查,有政府为人民安康生活而勤俭的举措……我想,我的梦不一定大,但一定是用自己的努力去为别人做些什么。

读了《雷锋车的故事》后,我更加确定了我的梦!

“雷锋车”组是由一批批普通女工组成的,是一直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学雷锋模范群体,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1963年以来,“雷锋车”组50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学雷锋,先后500多位“雷锋车手”倾情奉程17多万公里,免费运送旅客26万人次,行包22万余件,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大爱连云”的港城。

这一位位“雷锋车手”,用她们的双手,用她们永远为他人着想的心,用她们的大爱,克服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帮助了一位又一位旅客。她们的热心感染着身边每一个人,感染着号召着所有人像她们一样,为社会和平作出贡献!她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雷锋精神”!

书中介绍着这样一个人物。她叫朱秀兰,是一名“雷锋车手”。在她得知自己患癌症的时候,也一直在为他人着想:“为了不给组织上添麻烦,我就在本地人民医院做手术吧。”手术后三个月,伤口还没愈合的她又一心扑在了雷锋车?上。病情继续恶化,朱秀兰日渐消瘦却不愿意停止为人民服务。她又说:“我知道自己的生命快要结束了,就让我再拉几次‘雷锋车’吧。”这样质朴简单的语言着实让人为之动容。可这样的精神并没有得到病魔的怜悯,年仅37岁的朱秀兰在病痛的折磨下永远的离去了。

朱秀兰把她的整个生命都献给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雷锋那样的人,宁愿自己千般苦,不让旅客一时难。这种敬业乐业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歌颂,不值得敬佩和学习么!

各种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目的和梦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只想着自己,要升官发财。而有些人则永远只先考虑他人,别人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他为人民而活。

我要把我的梦和中国十三亿个微小的梦融合在一起,在宇宙中闪烁发烫。我也要为他人做些什么,传承雷锋精神,圆了我的梦。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9

《梅兰芳学艺》这篇文章说道了梅兰芳小时候去拜师学艺,师傅说他的眼睛没有神儿,不是块唱戏的料子,梅兰芳听了师傅的话不但没有灰心,反而更加激起他学戏的热情,经过勤学苦练,梅兰芳成为世界闻名的京剧表演艺术家,并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世称“梅派”。

上面的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学习舞蹈的经历。有一次,老师教我们一个新动作叫“前软翻”,这个动作比较难,老师先给我们讲了这个动作的要领,即先挑腰,左腿要使劲往前伸,我练习了好几次却怎么也翻不过去,心里想这么难的动作,干脆别学了,但是老师却耐心的一遍遍指导我、鼓励我,想到梅兰芳苦练基本功、勤能补拙的故事,我又一次恢复了信心,通过不断的在课堂上练习、回家后也坚持练习,渐渐地我终于学会了这个动作。老师也夸我动作既漂亮又标准,我很高兴。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害怕学习新的舞蹈动作了。此时我不禁想起了那句名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也明白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道理。

只要有积极奋进的精神,我坚信比别人多一点努力,就会多一份成绩,有付出必有回报。我会努力发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完了《“雷锋车”的故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说起雷锋车,大家一定会想到我们的解放军战士——雷锋叔叔,一定会想到“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事迹。可是……“雷锋车”又是什么呢?就让我来为你们解答吧:“雷锋车”,是雷锋精神车,是传递雷锋精神的小组,是装载着满满爱心的小车,“雷锋精神”就是乐于助人、助人为乐。装载着满满爱心的“雷锋车”,储存着无数好事的“雷锋精神车”,每一件好事都感人肺腑,这样动人心弦的好事就如同天上的星星一般多,数也数不过来。

像“雷锋车”这样的事迹数不胜数,成千盈百的事迹每一件都感人肺腑。在我身边发生了很多事情,好人好事一件件不定时地在脑海中重播,不断的回味着一些能让自己进步的事情。确实,在我们的身边,一直就有很多的好人好事。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经常可以看见,有些同学弯下腰来捡地上的废纸,时常会有同学主动留下打扫着教室,经常有听到拾金不昧的同学被表扬,过马路时有些同学会主动维持交通秩序,阻止那些乱穿马路的行人。多少时月了,你可能已经忘记了吧,可是,每当走到那个路口,我藏在脑海中的记忆就会回放:

蒙蒙细雨与细细微风唱着歌儿向我们走来。“真烦,什么嘛!下什么雨啊,烦死了啦!”银铃般清脆的声音从一个小巷传来,我独自一人在那里生着闷气。此时,你会询问:“下着雨,怎么不回家?在这儿干什么呢?”呵,原来我因为耍大小姐脾气任性从家中跑了出来。恩?那是谁?一个疑惑的脑袋从巷口探出,向我望来。“干什么啊?看什么看啊!”我双手叉腰,嘟着嘴,把一身的气全发在她的身上。你仿佛丝毫没有听见我说的话,向我走来。“你在这儿干什么?为什么不回家?”你疑惑的大眼睛向我望去“怎么?和你有关吗?你不也在这里吗?我难道不能来?”“不是,只是这里很少有人来而已,我也只有心情不好时才来的。”你摇摇头,我的“大小姐”脾气突然全逃跑了,剩下的只有疑惑“心情不好?你怎么啦?”“嘿嘿,其实也没有什么啦,只是今天是我的10岁生日,爸爸妈妈都因为工作不能来陪我而已。”“什么?而已?要是我的话那我可要大闹一场!”“怎么能这样,我们做儿女的,怎么能给父母添麻烦呢!

父母每天工作已经很辛苦了,我们要是再给他们添麻烦,那还怎么行呢?我们要站在父母的立场想一想啊,如果你今天累了一天回到家,却得知自己的儿女因为一些事情,而让你和老师‘聊聊天’你会乐意吗?”我摇摇头“当然不会,所有站在父母的立场想想吧!今天诉说了好多,心情好多了,平时只能对着墙先生诉说自己的苦,今天能有你这个小听众真幸运!”“那我以后经常来听你诉说。”她摇摇手“不用了,我不会再来了,我不会再有苦要来这里诉说了,宽容一些吧!宽容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境界,是一种美德。生活需要宽容,就像人生需要明媚的阳光一样。拥有一份宽容,我们就能正视师长的严厉,谅解亲朋的疏忽,善待别人的错误,甚至能宽容愁人的伤害。”说完,你走了,我在原地思索着这句话的意思。

现在,我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而你就是我心中的“雷锋”,让我们一起携手,帮助他人,爱戴他人!

我读的故事读后感 篇11

每一种动物都是自然界的精灵。它们都有生命,有思维,有情感,只要你善待它,他就会帮助你,就会成为你的朋友。也许你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但是我却深深感受到了。在读我的故事经给你听这本书时,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喜欢动物了,主要讲述了作者十分喜欢动物,尤其是小狗,虽然作者的`爸爸妈妈也十分喜欢,但是担心狗生病狗会死掉,就不养了,作者喜欢动物,但不喜欢蛇,看电视的时候,蛇出来,作者就会“哎呦我的妈”把眼睛蒙住。

故事的开头就为我们介绍了中“这是一本好看的书”。真实而又风趣。没错,这正如梅子涵教授所说:“我是著名作家了,可我仍旧是一篇序言,序言就是开始,就是十分认真,就是第一页,就是不可以马马虎虎。”他以这样动人真实的笔调,向我们诉读了他眼中的自己,在扮演怎样的角色,而又是怎样引导着我们走向幸福、光明的大道。我也十分喜欢动物,我家养了一条狗,名叫贝贝,贝贝的毛雪白雪白的,它在打滚的时候,真像一个小雪球。它在我家生活了二年,已经成为了我家不可缺少的一份子。贝贝十分聪明,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后回到家,看到贝贝一动不动,我还以为贝贝生病了,心中十分着急,后来我一直叫它,它还坐在原地。我想啊想,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根火腿肠,向贝贝扔过去,只见它连忙冲上来吃了火腿肠,我这才放心了,心里在说:“你这个调皮鬼。”现在你应该理解只要你善待动物,它就会帮助你,就会成为你的朋友这句话的含义了吧!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800字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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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1

在读《经典常谈》之后,我深深的感到一些新的思索和理念。

《经典》是中华文化的精华与宝贵。经典的意义在于“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源源不断,是中华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的传承与发扬。

在《经典常谈》中,有一些精华,值得我们去学习与借鉴。

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从自己做起,不去无意之中,不去无意之中,就会有一些经典,一些精华。

读经典可以使人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可以使人明确自己的行动地目标,可以使人明确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经典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是我们的精神食粮。

我们应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把他们的经典作为人生的宝贵财富。

经典是精神食粮,是智慧的源泉。

我们应学习他们的高尚人格,从自己做起,不去无意之中,把他们的优秀品质作为人生的宝贵财富。

经典可以教育人成长,可以启迪人的智慧,可以提高人的修养。

经典是最好的教科书,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是我们的精神食粮。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2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先生撰写的《经典常谈》一书,朱先生离开我们已有62年了,他作为我国现代作家以及他的优秀的散文作品《背影》、《荷塘月色》等永垂在我的心中。看了这本书,就觉得书中字里行间都闪现出他那种嚼饭哺人的孜孜不倦的精神,使人对其追怀不已,并为其只有50岁的生命而惋惜。

作者在书的序言中阐述了何谓经典,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然后说明经典都包括哪些书籍,这些书籍共有十三种。这十三种书籍的作者,产生的原因,书的内容,及该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别逐一地作了介绍,这种夹叙夹议的过程就构成了全书的内容。这本书既可以看做是散文集,又可以看做是教科书,因为朱先生在书的序言里说,经典训练是中等以上教育里的必要项目之一。他的这一主张得到当时教育部的认可和教育界许多人士的赞同。

如果把接触经典的人比作游客,那么朱先生很像一位向导。当游客想要参观一个岩洞时,他先在洞外给讲说一番,让游者心里有个数,不至于进了洞去感到迷糊。他可真是个好向导,自己在里面摸熟了,知道岩洞的成因和演变,能按真际讲说,绝不会说这儿是二龙戏珠;那儿是八仙过海,是某高士,某仙人塑造的,求真而并非猎奇的游客自然欢迎这样的向导。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3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着作的导读。

纵观世界,现在全球一体化已经深入我们的内心,世界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新的文化,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的在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少的家庭会给自己的孩子接受最传统的教育,越来越少的孩子了解我国古代还有如此精妙的作品,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在读《经典常谈》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我国古代有一段时期百家争鸣那段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但我并不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国古代的作品,是我国历史上最璀璨,也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一笔财富。

虽然,我们目前无法改变这些我国的传统文化正在走向没落的现状,但我相信就目前而言经典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经典比作一个景点,那么这一景点一定需要一个向导,而朱自清先生的这一本书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他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何谓经典,更介绍了这些经典可以流传千古的原因,在这本夹叙夹议的书中,我了解了我国古代经典的博大精深。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4

最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自朱自清先生逝世已六十余年年,看了这本书,书中字里行间都闪现出他嚼饭哺人孜孜不倦的精神,使人追怀不已,并为其短暂的生命而惋惜。

书中从普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出发,对《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国语》、《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十多种中华文化经典和诸子百家思想,以及诗、文、赋等文学体裁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和分析,为广大青年解读中华文化经典开启门径。语言简洁明快,把握精髓,是难得的导读精品。

作者在书的序言中阐述了何谓经典,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然后说明经典都包括哪些书籍,这些书籍共有十三种。这十三种书籍的作者,产生的原因,书的内容,及该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别逐一地作了介绍,这种夹叙夹议的过程就构成了全书的内容。这本书既可以看做是散文集,又可以看做是教科书,因为朱先生在书的序言里说,经典训练是中等以上教育里的必要项目之一。他的这一主张得到当时教育部的认可和教育界许多人士的赞同。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5

我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孩子,但我知道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与幸福。每当读到《经典之谈》,心里就会特别高兴。

读完《经典之谈》的时候,我的感觉是不是很新鲜,就像看到了一部精美绝伦的小说一样,我也觉得有点意味深长,但又有点感慨。

《经典之谈》中的一段,讲得是这样的:“经典之谈,在当今的世界里,是无处不在的。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生活上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所以它是我们人类生活的主题。”我想,经典的价值在于它的真实、真实、真情、真心,而不在于它能够在我们这些小生灵中的一个角落里,去体验它们的美与真。

在读《经典之谈》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做一个真正的读书人,不应该只局限在自己的课堂上,还能让自己的思维跟着我们的老师走,而是要从身边做起,去了解我们身边的事,并用心去体验,真正的去感受。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6

皓首穷经典,青灯书常谈——朱自清的《经典常谈》读后感2000字:

脑子和书都是好东西,脑子是天生的,经不起折腾,书是别人写的,总归是该拿来多读。我读书有个习惯,有趣的书大多坐着读,一口气读完,腰不酸腿不疼还特有劲。而不有趣的书我得躺着读,读着读着也许就困了,刚好把书和被子一起盖上。机缘巧合或者不巧,朱自清先生的一本《经典常谈》落入了我床头的待读书堆里。大概是出于对书名的理解不够透彻,亦或是心中遗留着求学时对“熟读并背诵全文”的敬畏,一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打开这本书。然而刚刚翻过序,我就被“仓颉泄露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这样的句子吸引,之后便像瘾君子吃到久违的鸦片一样,一口气把它读完——并且读完后发现自己是坐着的。

以上便是这篇读后感的由来了。

但凡是读后感,写的人总是会例行公事一般地介绍一下作者,一来显得做学问严谨有序,二来可以表一表对著作版权的尊重,三来——三来不可明说,要是作者生平颠沛起伏又多风流往事,还能加上一两段纪实描写,不仅能吸引那些喜好八卦但不知《周易》的读者,无形中还能起到凑篇幅的妙用。

依我浅薄的阅历,大体上人们说起朱自清先生,往往都会说到《荷塘月色》和他那背影苍老的父亲,就好像一说起鲁迅,则都说《狂人日记》和他那会使钢叉的好哥们闰土,一说起钱钟书,则都说《围城》和他那很会写书的夫人。思之原因也非常朴素——他们都是中小学教材上的红人,他们所作的那些课文大多数人没背过也抄过,没抄过也读过,没读过也听语文老师苦口婆心地拿着考卷讲解过。至于《且介亭杂文》《管锥编》《人·兽·鬼》这些有趣的书集,自然是读者甚少也不被“流行”的,这便是我们过去教育的风格。

朱自清先生著这本《经典常谈》,也许正是认识到了在他那个时代,我们过去的教育在某一个方向有所缺失,或者太超前,或者太落后——总之不在中间。朱先生在序里说:“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这句话放在哪个时代都是受用的。不论是学生还是学者,平民还是教授,在求知的路上,人们总会错过一些,迷失一些。而这本《经典常谈》,正是引导那迷途之人,迷茫之人,去“见识经典一番”的指明灯。

《经典常谈》可以算是一部“指南”,朱先生将中国古典文化中的精粹一一梳理成篇,仿佛列了一个书单。而他对这份指南的度把握得也非常耐人寻味。论《尚书》,他不征引这部被称为“中国最古的记言历史”的古典中的人言,却不惜笔墨地叙述《尚书》流传的曲折,探究今古文之争的渊源,让人不禁好奇,是怎样的一部《尚书》,能在千百年里演绎出如此惊心动魄的史迹。谈《史记》,他也不拿那些流传千古的列传本纪说事,却讲太史公一生如何坎坷,如何发愤,如何终成一家之言,在史记的大身影下画出了司马迁的小身影——他和《史记》一样伟大。这也让读者不禁想去窥一窥那部“无韵之离骚”的华彩。

朱先生无疑是很懂人心的,他的这部《经典常谈》,虽为“指南”,却只告诉你南方很有趣,而不告诉你南方的具体模样。他只跟读者介绍经典,却不把经典直接搬出来给读者看,既保留了原著的神秘,又从更立体的角度推广了那些著作,引导更多的读者去向往经典,去研读经典,足见其用心之良苦,笔力之精道。在读完《经典常谈》后,我就去把书柜里积灰了的那套《史记》重新翻了出来。很久以前对它只是粗粗略读,如今我依着朱先生所说,去书中品读那些作者对“天道的无常,世道的无常”有感而发的抑扬之辞,体会到了过去未曾感悟到的、历史之外的情韵。“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我想我所体会到的那种意外的情韵,也许正是朱先生所指文化里的一部分。经典不仅是学术的,历史的,它更是人文的,智慧的,是一个民族的情怀。

朱先生是作家,也是诗人,更是一名学者,他对经典的理解,以及在著书时的考究都非常严谨。因此对于这本《经典常谈》,我觉得光拜读是不够的,拜读完了还要百度——去找寻那些原著篇章、青史典故细细品味。书中提到的《四书》《五经》《战国策》《史记》《汉书》等典籍,任何一部都是常人穷毕生之力也难以研读透彻的。一叶可障目,一叶亦可知秋。朱先生敢于编撰这样一本《经典常谈》,足见其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的底气,也能让人感受到他对国学、对中华文化的一种坚持和珍爱,实乃学者典范,让我十分敬佩。

在这样一部充满“学术”气息的著作中,朱先生的文笔还时不时地透露出一种智慧和幽默。不像钱钟书式的机智戏谑、讽刺辛辣,朱先生的幽默平缓轻松,又通俗有趣。他在《战国策》里写到苏秦连横失败,“妻子、嫂嫂、父母,都瞧不起他”,他发奋努力,夜里读书“倦了要睡,用锥子扎大腿,血流到脚上”,后来合纵功成,“父母郊迎三十里,妻子低头,嫂嫂爬在地下谢罪。”在朱先生笔下,寥寥数行就把“引锥刺股”的故事讲得通俗易懂,妙趣横生。他写屈原著《离骚》,因为屈原“是个富于感情的人”,悲愤而发,“东一句,西一句,天上一句,地下一句”,“就像人在疲倦或痛苦的时候,叫‘妈呀!’‘天哪!’一样;心里乱极了,闷极了,透一口气,自然是顾不到甚么组织的。”也是几句俏皮易懂的话语,就把《离骚》的韵律特点和屈原的感性形象丰满地展示了出来。书中类似的桥段还有许多。如今《百家讲坛》栏目中红极一时的易中天、王立群等教授都以平民视角、通俗风趣的方式来谈历史、谈文化、谈学术,朱先生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在自己的书中开展了,我对先生的这份敬佩之情不禁又加十分,达到了二十分。

《经典常谈》是一部有趣、丰满的书,它讲历史,讲古人,讲文化,它是“常谈”而不是“长谈”,不啰嗦也不说教,只是告诉你,那边放着一些书,它们很老,很旧,里面沉淀着许多东西,欢迎你去看。

皓首穷经典,青灯书常谈。在读《经典常谈》的那个夜晚,我仿佛看到一位学者,他伏在案前,耐着性子,把那些宏伟而磅礴的羁绊,一笔一划地写到纸上。他单薄的身形摇曳在光里,那仿佛是巨人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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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7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该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学的基本知识,囊括了朱自清先生对于例如四书五经等一系列诸子百家作品的独到见解,可谓是国学入门书,让我深有感触。

朱自清先生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通观整本书,朱自清先生不仅对于每一部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其中更包含了他自己独到的见解。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8

“经典名著”就是我们中小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门课程,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虽然之前也看过,但是真正接触的时候,却还是感觉有太多东西要去看的,以前都不明白,但是经过一个假期的努力,以前的一些看起来不是那么简单的。

“经典名著”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之一。这些财富都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这些财富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之所在。

读了《经典常谈》之后觉得这门课很有意思,这门课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升华,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经典常谈》是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一个展示,它让我们了解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读完这本书,我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让我们了解到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现在的主要精华,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精华之宝,也是我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上的精华。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9

近来“国学”之风弥漫,传统文化的思潮也不断在社会上涌动,因在图书馆工作,看书、报、刊到是非常的便利,而且馆藏不能说是本本优秀,至少垃圾书刊肯定是凤毛麟角(即使有个把,也是采访馆员偶尔看花了眼不慎溜进来的,系统错误也是正常,大家应该都能理解,哈哈),所以看了不少国学、传统文化方面的书,不过原典倒是没有看,都是看的注释本,或是现代学人对国学、传统文化经典的解析,看后一方面觉得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哲思敏锐、智慧超群,值得继续深入学习;另一方面又深感自己底蕴不够,全然没有阅读原典的勇气,后续如何深入也没有明确的方向。恰巧在编辑“馆员推荐阅读书目”时发现了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立刻捧来一读,读后感用一句诗来形容煞是妥当:“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对我这样一个正处在传统文化典籍初学阶段的人来说,绝对起到了醍醐灌顶的指导作用。

先生在书中主要是对《说文解字》、《周易》、《尚书》等十三篇经典的渊源、流变做了详细说明,同时文中也自然提及了很多古文化常识。如在第一篇《说文解字》中,除对这一文字学的古典的内容、体例、作用做了说明,还对其渊源从仓颉造字的传说、到最早的字书《史籀篇》、再到秦始皇官定的字书《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都做了详细介绍,同时还介绍很多文字学的常识,包括:造字和用字的条例、文字学发展的逻辑顺序、书体演变的历史等内容。短短7页内容,使读者对不但了解了这一经典的概貌,还掌握了很多文字学的常识,也大大的激发了我阅读《说文解字》和了解中国书法的兴趣。在第二篇《周易》中提到其流变很有意思,文中讲:《周易》原只是当时一部切用的筮书,现在变成了儒家经典的第一部,主要是战国末期,在阴阳家和道家的学说的影响下,儒家给《周易》的卦、爻辞做了种种新的解释。而这些新解释并非在忠实的、确切的解释卦、爻辞,只是借着卦、爻辞发挥他们的哲学。因此先生在文末做了结案陈词:“儒家的《周易》是哲学化了的;民众的《周易》倒是巫术的本来面目。”类似的现象在第四篇《诗经》中也提到,即“诗言志”,因为孔子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用诗来讨论做学问做人的道理,所以后来的`儒生也都遵着孔子的路子,还来更演变出来了以史证诗的思想,又为诗增加了教化的作用。其后各篇也多遵循这样的阐述逻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先生书中的十三篇文章总计仅用了114页的篇幅,但是对于每个经典的介绍却是详略有致、内涵丰富,而且语言风趣、平实。难怪钱伯城先生在本书的导读中提到,该书同时适合三个层次的读者阅读,即:初学者、有一定文史知识基础的读者和已经学有所成的读者。而对于我这样的初学者,此书大大缓解了我对研读国学经典的畏难情绪,而且对于现今乱麻般的诸多“经典解读”也具有了一定的辨别能力。先生此书的确是为广大初学传统文化经典的读者揭开了“经典”的面纱,使大家能够看清经典真正的“样貌”,为大家在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的道路上扫除了很多心理上、方法上的障碍。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10

朱自清这部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传统的四书五经,十三经等着作。囊括了经,史,子,集四部的一些最广为流传,最为经典的着作。在朱自清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第,文第。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纵观通篇,朱自清不但对每一本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并且在对某些着作的阐述上也加有了他自己的一些认识。比如在《礼》第五中,朱先生说道:天生万物,是个很古的信仰,但最普遍的还是祖先的信仰,直到我们这个时代,这个信仰还是很有力的,但大部分可以说是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有一些也可以说是生活的艺术。在《尚书》中,朱自清对几千年来关于《尚书》的真伪也做了自己的考证,确定伏生的《尚书》为最原始的真本,但即便如此,朱先生还是建议我们对这29篇要分别看,因为中间也有一些文章是战国时人托古之作。所以,这样严谨的态度也恰恰可以为一些刚接触这些着作,或者即将接触这些着作的人提供了一个更为客观、更为辩证地来了解、认识这些着作的渠道。

朱自清的这本书虽然称作为经典常谈,但在我看来其实这本书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经典常谈,更深远地来看,其实还包含着经典导读这更深一层次的含义。众所周知,在国际化程度不断地深入每个人生活时,我们的生活也充斥着许多新生文化,以至于年轻一代对我们华夏文化的关注越来越少,面对日益增多的泊来文化,已经很少在有家庭再给孩子接受传统教育了。所以能以这样的方式来为我们的古代文化做一个诠释、代言,一定程度上也能让我们的华夏文化得以更好地流传。

经典常谈读后感悟 篇11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该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学的基本知识,囊括了朱自清先生对于例如四书五经等一系列诸子百家作品的独到见解,可谓是国学入门书,让我深有感触。

朱自清先生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通观整本书,朱自清先生不仅对于每一部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其中更包含了他自己独到的见解。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着作的导读。

纵观世界,现在全球一体化已经深入我们的内心,世界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新的文化,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的在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少的家庭会给自己的孩子接受最传统的教育,越来越少的孩子了解我国古代还有如此精妙的作品,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在读《经典常谈》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我国古代有一段时期百家争鸣那段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但我并不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国古代的作品,是我国历史上最璀璨,也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一笔财富。

虽然,我们目前无法改变这些我国的传统文化正在走向没落的现状,但我相信就目前而言经典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经典比作一个景点,那么这一景点一定需要一个向导,而朱自清先生的这一本书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他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何谓经典,更介绍了这些经典可以流传千古的原因,在这本夹叙夹议的书中,我了解了我国古代经典的博大精深。

那么然是经典常谈,那么这也就说明我们不应该却忘记这些经典,因为无论什么时候,学习这些经典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有意义的。

怦然心动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


书籍,是迷雾中的灯塔,是沙漠中的绿洲,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书中人物所折怀。写读后感时要先从文中读出情感与感悟,你知道读后感究竟是如何写的吗?读后感大全编辑现在向你推荐怦然心动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1

这是一个遥远的春暮,那棵高高的树,围绕着落日聚合的远去的云朵,无疑是小女孩美丽心灵的映衬。然而只讨论映衬,难免失之庸俗和狭隘,不过当你看到一个八年级的小女孩爬上一棵傲然挺立郁郁青青的树,眺望遥远的叆叇暮云,你不可能感觉不到她纯洁坚强的心,有着某种夺人眼球的光环,也具有某种象征意义。

我甚至要说这是一个多少带有些美国精神的故事(小姑娘的动手能力实在太强了!但,当然,这并不是电影的重点,对于一部美好的初恋电影,象征意义从来都不应该是重点。)小姑娘懂事,独立坚强,坚持自己的想法,挺身而出去捍卫一棵树,同时也捍卫自我,在捍卫自我的过程中,认清了自己对小男主这份迷恋的外在表现的中心点——dazzling eyes——可能只是一个美丽的枕套,里面不过是虚幻飘渺的羽绒,如果找不到得以延续的落脚点,将仅仅是另一个白日梦境,还可能是噩梦(而最后这落脚点以一棵树的姿态完整了电影)。

不得不说,导演明显偏爱小女主的角色,他给了这个女孩更多的内心,表现个性更加细腻,也更流畅:傻傻的迷恋,送鸡蛋,发现鸡蛋被扔受到伤害,反思自己的现状,奋然修善庭院,表面原谅男主。去探望残疾的叔叔,偷听到男主讨论自己再次受伤害(不得不说那从一开始的开心到后来的悲伤愤怒的眼神转变让人揪心),去男主家吃饭并告诉男主他是coward,auction上无奈的善良之举导致阴差阳错,被强吻,最后真正意义上原谅男主同时也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并极具治愈感地一起种树。整个过程都以一种真实的速度不紧不慢地展现了女主的成长之路。

而关于树,我想说的是,树真的是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治愈力的意象,一开始小姑娘喜欢爬上树眺望远方,忘掉一切俗世浮云,但是后来有人要将树砍掉,她固执孤独地站在树上负隅顽抗,像个古老的寓言那样。爸爸望着她不无失落地说着(it'time),她才开始明白,是啊,是时候,该下来了,于是,树被砍倒,变成了墙上一幅永恒的画,也永远留在了女主的心中。而结尾处,两人又在一起种树,说得矫情点儿,是初恋的树,梦想以让人信服的角度照进了现实,比阳光还灿烂明媚,多简单,不掺杂质。就是一个眼神,一个等了太久,最终我们也未能有幸见证的吻。

看到最后两人在一起种树的时候,我几乎都有了大妈似的对小情侣和和美美没羞没臊的样子喜闻乐见的心态:你最后有幸跟你的prince charming到了一个台阶上并仰起头带着一丝胜利者的骄傲,而你的prince charming则向你单膝着地承认被你俘虏,一个标准的女追男大欢喜结局。但是因为是初恋,少了些娱乐意味,多了些成长的励志意义。女友邻们,女主又一次赤果果地证明了,女生只要自尊自爱摆正心态(这样的例子简直太多了,简爱,傲慢与偏见里的lizzy),最终能守得云开见月明(恩,死缠烂打是不可取的),never give up on yourself,never quit!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2

又看了一遍老电影《怦然心动》,想聊聊配角罗斯基先生,小主角布莱斯的爸爸。

———“梦想和现实间的距离总有一个人要承受”

罗斯基先生显然是这部戏的可憎角色,从第一幕开始,他就限制布莱斯的想法,把他自己对贝克一家的看法潜移默化的装进布莱斯的脑子:那是差劲的一家,他们放任自己的草坪乱七八糟,他们给整个社区丢脸,和他们当邻居真不光彩。

他管教子女呆板苛刻,用自己的喜好限制他们的爱好和朋友。为什么会这样?

影片后半段罗斯基太太请贝克一家来家里吃晚饭(虽然罗斯基先生很不情愿)。他问贝克家的两兄弟高中毕业的打算,兄弟俩说终于从高中毕业想从事音乐,并且在车库里已经开始开始录制音乐小样。他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们考不上大学才做此打算,而当他知道兄弟俩收到了好几所大学的录取后隐隐很吃惊(罗斯基先生的刻板印象发挥作用的结果)。

罗斯基太太说先生年轻是个出的萨克斯风手呢(第一次暴露过去的线索),罗斯基先生很尴尬。而后,布莱斯发现话题越是接近音乐,他爸爸就越沉默,他伪装出一副笑脸,其实心里很难过。

餐后整理厨房时,罗斯基先生不屑的说:那兄弟俩根本买不起录音设备,何况他们知道录一支小样要多少钱?(很明显他知道)那么多钱这兄弟俩只能靠偷盗来凑!(也许年轻时候的他就是动过这个主意的)然后爆发了父女之间的严重冲突。

在这里,我们终于可以勾勒出罗斯基先生的人生轨迹:年轻时充满梦想的投身音乐事业,无情的遭受到现实的打击。可能是他的爸爸,像今天他打他的女儿一样,扇了他一记耳光,咣当一声,永远关闭了他的梦想之门。若干年之后,他变成了社会中规中矩的中产阶级,他结婚生子,他苛刻的管理他的家人。猜想其中就包括那个充满梦想的他自己吧。

罗斯基先生嘲讽贝克兄弟还可以看到嫉妒,他嫉妒如果贝克兄弟走得起这条路成功了,他将无法面对被自己关押了半辈子的另一个充满梦想的自己。

在罗斯基先生身上,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能看到那个为了养家糊口而放弃了梦想的自己。所以看到别人无知无畏的坚持,我们冷嘲热讽;而当他们成功的撑到温饱,甚至撑到能立足社会名利双收时,我们承认自己既不坚韧也不优秀日复一日的为着别人加给我们的价值观,“泯然众人矣”。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3

演绎界的浮浮沉沉,总是伴着残渣余孽的腥臭味道。演戏多了,总是活在剧情和虚妄里,不由自主的失去的本心与本性,最终忘了自己是谁,忘了怎么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圈里的事儿说不完,也演不完。曾经用德艺双馨来评价艺术家的标准,自从拿固定工资的那辈儿老人之后,就没有谁能担当得起这四个字的份量。

当今以名利场为核心所形成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已经根深蒂固了,无名无钱,完全没有办法在这个社会上好好生存下去。大胆的网红多了,投机份子多了,玩资本游戏的多了,搞虚拟经济的多了,从事服务业的多了,就是没有多少人愿意费心费力的去做实体经济。农民把地撂荒了,挤到城里去挣快钱;把工厂关了去搞房地产;不愿脚踏实地的搞科研,只想偷偷搞山寨,如此下去,我们的未来将会是个什么样子?吃不起饭的那一天是不是很快就要到来?

一个民族的多数人被名利控制了心智,只想钻营、走捷径,不愿踏踏实实的做事情,不愿做可持续发展的事情,将来会怎样,真是不乐观!

我觉得只有当某一天,人们可以把演绎界的什么明星光环全部熄灭,让平淡回归本心的时候,可能才是希望的开始。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4

每天老是爱胡思乱想,乱七八糟的,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不过到底还是想通了一些东西。

上次看电影《怦然心动》,有句话“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其实理解的还不够透彻,但也还能领会出那么点意味,想来从前角度比较狭隘,只站在一个小我的角度,满足于那些细微的东西,就自我感觉良好了,当放开眼界去看另一些之前不曾看过、不曾知道、不曾领会到的东西后,晴雨美文,才发现,原来的想法和感觉是多么可笑,甚至还一度沉溺于那些自己幻想出来的美好,忘了本该最倍加珍惜的东西,直到那些被我忽视的再也无法去弥补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倍感遗憾,有些东西,想得到需要那么久,失去却是一瞬间,那个瞬间,让我们措手不及,让我们变成一片空白!

若干个日子过去,终于渐渐平静,也才终于明白在心底的那个东西,它是多么宝贵 !也渐渐懂得,好多东西,是我自作动情的把它想象的过于美好了,其实它和别的并无两样,不过我还是会好好把握和珍惜的,直到它们自己离我而去,但值得庆幸的是,生活还是眷顾了我,总有那么些画面和言语,像是春日里的暖阳,让我觉得温暖,我很满足,我不奢望太多,有就好,珍惜是必须的!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5

《怦然心动》这部电影,让我感悟很多。青春期的我们,可能会经历这么一个阶段,就是内心深处藏着一位不敢说出口的人。影片中的女主是一个勇敢表达爱的人,但男主在开始却没能认清自己的内心,只是想甩开女主的纠缠,并做了一些伤害女主的事情。抛开影片,回归现实,大家是否遇到过开始不懂得珍惜,后来追悔莫及的人?

初恋是美好也是脆弱的,美好的是有一个想要努力为喜欢的人变好的方向,脆弱的是会太过在意旁人的眼光而伤害到喜欢的人。但是我认为,倘若我们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表明自己的态度,不需要华丽的语言,不需要精美的礼品,哪怕你对他(她)独特的眼神,对他(她)温柔的态度,甚至愿意为他(她)将自己变得更好的意念。

面对喜欢的人怦然心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拥有一份美好青春与回忆去面对单纯的美好。短暂的一个半小时,让人意犹未尽。看到的.不是爱,而是喜欢。成长的路上彼此吸收了太多的东西,有好有坏,当回顾童年和青春,已发现,打动自己的在一点一点改变。儿时的天真无邪,让自己第一次感到纯洁的喜欢多么的轻松,没有压力。有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是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绚丽的人,他(她)让你觉得你以前遇到过的所有人都只是浮云,到底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遇到每一个人都是缘分,不要让对方等待太久,放下面子,大胆爱吧!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6

只是个人看完联想到自己的生活而已,不能设置隐私么?

想起曾经年少懵懂时伤害过的女孩,以及之后我所受到的伤害。

多希望人们能够不经历痛楚就能发现什么是绚丽的,而现实总是很残酷,有时我们必须经历痛苦才能懂得什么是珍贵,甚至很多时候,这懂得的代价太沉重。

我也曾幻想过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一路走来,有很多人看上可以成为这样的选择,而现实是,这些人与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们的人生走到了不同的世界中。我需要某些方面纯粹的一个人,一个有所坚持的人,同时又能给我带来快乐的人。

对真情和善良的不懈追求和不懈坚持,或许是我太执拗,但这条路哪怕再孤独,也要走下。我相信这是世上唯一无人有资格指责的自私:凡事无愧于心,对得起自己。

常常感到自己老了。而面对友情,亲情,爱情,我却从不愿奉迎妥协,我全身心做自己,直率的表达自己的想法,我不要不单纯的友情,不要不单纯的亲情,更不想要不单纯的爱情。

可过往的太多痛苦和经历,让我轻易把太多事情看穿,我都是缄默不言,不愿意伤害朋友,家人和爱人,可往往这沉默本身,便泄露了天机。但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单纯的做我自己,我一如既往的对我在乎的人好,因为我的信仰,只有温暖两字。我相信,只有以温暖待人,才能换来同样的温暖,这原则不可妥协。

在爱情里,我始终相信,总会有那样一个人,能够看到我身上的绚丽,不只是我表面的热情大方,而是我内心所坚持的那些纯粹的特质。如同,我在她身上看到的那样。

如今回想我童年的那些故事,真的也可以拍成电影了。是我的性格使然吧,这样的电影会让我从另一个角度审视那个时候的那两个女孩的心路。我也常常在想,如果没有发生哪些事情,她们现在会是怎样。其实长大了再思考那些错事,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可事情发生在美好的豆蔻年华,只能痛恨命运的残忍。

以及之前之后的太多事情,正如故事中男女主人公对彼此之间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对方身上人性绚丽的一面。而我,后知后觉,认识到,为什么我会那样执着,那样冷静,又那样单纯。

这世界就是这么残酷,有些愧疚是无法挽回的,所以,尽量不给自己犯错的可能,这样生存很累,很容易被人遗忘,却换回了一个无悔的灵魂。

这电影让我想起太多童年的故事,我多愁善感的毛病,真恼人。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7

“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讨厌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才爱上你,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步伐”搜这部电影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这样的评论,所以我一直以为这是一部悲剧爱情片,直到最后快结束了我还在期待女主角的“离开”,然而,事实证明我被那条短评给骗了……吖的!那个人站出来,我保证不打他!

这是一部以中学生早恋为题材的羞涩爱情片,尽管女孩一次又一次的被伤害,她期待了7、8年的吻也一直没有得到,但当他们一起种树时,男孩摸到女孩手的那一刻,我们都感受到了,那种感觉就叫——怦然心动!

小女孩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他了,那个时候她才7岁,她爸爸是个画家,父母很恩爱,虽然电影里没有过多的交代,但是看得出父母给了她一个很好的教育环境,因为父母恩爱就是最好的教育!

她家的条件很差,差到只能住在别人家里这种程度,当然,这并不是说明她爸妈没有能力挣钱,而是因为他们把钱都用来给她弱智的叔叔做治疗了,可能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她早熟、懂事、善良、大胆、坚强…似乎一切好的品质都聚集在她一个人身上了。

但是她明恋多年的那个男孩却始终不喜欢她,男孩长得非常帅气,也很善良,不过他对女孩真没有什么感觉,特别是对于一个敢告诉全世界她喜欢他的女孩子来说,他觉得这简直太“丢脸”了,所以他千方百计地想甩掉她。

女孩一直没有放弃,直到当她发现每天给男孩送的鸡蛋都被他扔了的时候,她生气极了!她生气被男孩倒掉了那么多的鸡蛋和“心意”,她生气男孩的家人竟可以因为她家院子脏而认为鸡蛋有病菌,她更生气男孩竟然不敢跟她直说而选择偷偷把鸡蛋倒掉。

她认为她已经不再喜欢那男孩了,可这个时候,男孩却开始注意她了,尽管最开始仅仅只是因为愧疚而已。幸运的是,女孩敢爱敢恨,也敢恨敢爱,在几次折腾之后终于原谅了他。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8

一个七岁男孩刚刚和全家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就遭遇一个萌妹子的逆袭,男孩被女孩莫名其妙的热情吓坏了。电影就从这里开始了,这个开头有些让我忍俊不止。那个金发的小女孩,粉粉嫩嫩可爱极了,真想好好捏捏她的脸呀。

故事采用双主角的方式讲述,轮换着讲述了男女主人公不同的心理感受,这种方法很奇妙,因为同样的一件事,不同的两人感受到的却千差万别。女孩开始不断的靠近男孩,而男孩却从当初的慌张变成了厌恶,至少他觉得那是讨厌。这个男孩不断的躲避女孩闹出了不少笑料,但是女孩依然一如既往,她觉得男孩只是害羞而已。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让女孩明白自己其实误会了男孩,重新审视着两个人的交往,女孩决定结束这段荒唐的单恋。而恰恰在此时,男孩却意识到了女孩的纯洁和率真,当男孩准备勇敢的献出初吻的时候,两人的关系却降到冰点。电影结尾,男孩在花园中栽上了女孩最喜欢的梧桐树,阳光下,男孩女孩的手终于羞涩的握了一下。

说实话,这是个简单的故事,简单到它似乎就发生在我们的童年记忆里,但是不得不说一句感谢,因为导演为我们展现了两个性格鲜明的主角,如此的鲜活,彷佛就在眼前。

电影的支线情节,女孩的父亲为了给弟弟治病,几乎花光了所有,致使全家陷入穷困而无怨无悔。但女孩跟着父亲看望自己小叔的时候,才突然明白了手足情深,才意识到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就是自己家庭的一员,而非一个简单的名字。

电影中,爸爸告诉女孩:当一个个简单的部分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时,往往意味着整体大于部分之和。通俗的来说,我们的一生其实也就是由简单的每一天积累而成,但许多人却用无数个简单的一天积累出了不平凡的一生,这就是标准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影片中,女孩爬上高高的大树,在枝杈之间看着远方的风景,不同时刻的大树上看到的景色也是不同的。好喜欢这样的场景,现在的都市已经没有了这些夕阳下远山绿草的景象,我们的周围都被浓密的钢筋水泥所覆盖,到哪里才能找到那种一望无际的广阔呢?

男生女生不同的心里独白是电影的看点。女孩寓意着完美的天使,总是用善意和真诚在表达着自己,而男生则寓意着真实的人类,犹豫不决,不敢真实的表达自己,带着面具活在世人眼前。

整部电影看完,心里充盈着温馨。不得不感叹一点,这种小清新的电影,让人看完心里暖洋洋的。导演用强烈的对比来诠释两颗懵懂的心。贫穷与富有,虚伪和真诚,在两个孩子的内心中,不断丰富的经历不断成熟的认知。当梧桐树重新被种植下去的时候,希望也就出现在了两个孩子的心中。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9

雨,一连下了好几天,天空灰蒙蒙的。坐在楼下的窗前,我猛然瞥见了一株茉莉,它像灯火,令我的心灵为之一颤。

这是怎样的一株茉莉啊!在大雨的洗礼下,它傲然挺立,不向风雨低头。一阵狂风袭来,它被被刮得左右摇摆,仿佛下一秒就会折断似的。但它没有,它依然像一位永不倒下的军人,拼命地朝灾难抗衡。风越刮越大,雨依旧猛烈,旁边的小花小草已陆陆续续地倒下,但这株茉莉却挺直着身板仿佛在向暴风雨宣誓:你们尽情来吧,我才不怕呢!

注视着这株茉莉,我的视线由下往上移动。突然,我看见了它开的花!那朵坚强不屈的花!那朵花是白色的,隐隐约约透着些淡黄,它犹如雪白的珍珠装饰物,白得耀眼,白得美丽。它在暴雨的击打下,显得那么的楚楚动人。它对生命不放弃,即使花瓣被暴雨冲刷地凌乱不堪,也没有脱离茎杆落到地上。这朵花似乎是顽强使者的化身,击不垮丶击不倒。我被眼前的一幕震撼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部很好看,很美好的电影《怦然心动》,只那一眼就已经心动。布莱斯特搬到这个小镇上的第一天,一个女孩看到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就喜欢上他了,可是当时的他觉得她是一个家里院子乱糟糟的女孩,就连她送来的鸡蛋,他都是不敢吃的。在上初中的时候女孩的梧桐树被砍了,她当时真的很希望他可以帮她一起守护她的梧桐树,可是男孩没有···女孩的心受到了很深的伤,她爸爸给她画了一幅属于她的梧桐树,每天醒来第一眼就能看到梧桐树,只属于她的梧桐树。这个女孩真的很“固执”,为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从小学喜欢到初中,男孩终于发现女孩的特别,在他的世界里她是最美丽的彩虹,结果他对她也怦然心动!

一个很美关于爱的故事,也许每个人都有那个让自己怦然心动的像彩虹一样的人!那个人什么时候会出现,什么时候会来到身边,什么时候才能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彩虹!也许就是在那个夏季清晨细雨之后,也许在午后小雨之后,也许在黄昏暴雨之后!寻找,等待那一弯属于自己的最美的彩虹,见到后也许是怦然心动!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10

1957年,布莱斯一家成为了朱莉·贝克一家的邻居,在看到布莱斯的蓝眼睛那一瞬间,朱莉就怦然心动了。同时,布莱斯也转到了朱莉所在的班级。从此,布莱斯成为了萦绕朱莉整个童年的那个她所期待的“初吻”。然而,直到小学毕业,布莱斯都对朱莉没有任何好感,他厌倦了朱莉对自己的纠缠,试图用各种方法摆脱朱莉。初中时,两人又成为了同班同学。朱莉对布莱斯依旧热情——她把自己养鸡下的蛋亲自送给布莱斯,她主动邀请布莱斯与她一起坐在等校车处的高大的梧桐树上看风景。(爱情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很舒服很轻松的感觉,女生似乎比男生更为“早熟”,先一步体味到“爱情”的滋味,朱莉一开始也许只是喜欢上那清澈碧蓝的双眸;由其引发出怦然心动的感觉,并形成一股无法流失的暖流在心里流淌,小时候的执着不过是为了维持这种喜欢的感觉罢了。)

然而,布莱斯在父亲的影响下,越来越反感朱莉一家:从不打扫庭院,父亲总是喜欢画古怪的画作。一次吃饭时,父亲怀疑朱莉送来的鸡蛋有沙门氏菌。由于不愿与朱莉沟通,又不想因退回鸡蛋而伤了她的心,他开始偷偷扔掉朱莉送来的鸡蛋。 与此同时,朱莉开始领悟自己父亲说过的话:“有些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而有些人则不是。”童年的朱莉一直坚信布莱斯一定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人。但随着这个女孩的成长,她渐渐体悟到了亲情、家庭、成就、情感等等,她的眼里不再只有布莱斯,她的注意也开始转移,她开始质疑当初自己的想法:布莱斯真的是整体大于部分的人吗,也许这只是当初自己的希望,而现实的布莱斯却那么的缺少内涵。(虽然爱情的本质是冲动,坠入爱河的人容易盲目放肆,不顾一切,但是经得住考验的爱情是需要双方理性地思考选择,相互照顾包容,共同经营的。)

但是,就在朱莉与布莱斯渐行渐远的时候,布莱斯突然对朱莉也怦然心动了,他为朱莉家庭的温馨氛围所感染,他意识到朱莉如此与众不同:她如此热爱生活、个性独立,就连平日在他眼中被当做愚蠢行为的爬树、养鸡等,也开始出现了不同的绚丽色彩。此时,布莱斯才深深体会到了外公的话:“有些人浅薄,有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个如彩虹般绚丽的人,她让你觉得以前遇过的所有是浮云。”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让我们一起来体味这段布莱斯的内心独白。(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未得到和已失去,曾经拥有的不珍惜,过后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11

《怦然心动》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无论是从那个角度,背景内容还是想要表达的观点都让我非常喜欢。

这部电影体现了女主勇敢,有主见等特点,也生动细腻地刻画出男主因为外界的影响对女主所存有的偏见再到被女主所感染转而对女主的欣赏的转变。

这部电影一开始讲述了男主搬家到与女主成为邻居,女主对男主一见钟情,男主躲避女主到后来的真正认识、了解女主,也让自己成长的一部电影,这部电影很有特点,这部电影是从男主,女主两个视角来展示的,让观者更好的去理解,感受这部电影,这部电影不仅仅只是讲述情窦初开的美好感情,其中更包含着一些人生哲理。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画面,女主和女主父亲的谈话,父亲问女主为什么喜欢男主,女主回答,因为他的眼睛很好看,女主的父亲说了这样一句话:你看一个人不应该去看他的部分,要看整体,部分只是整体的一点点,当时的我还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后来我明白了,世界万物都是一个整体,他们的整体有他们的一部分,而你要去了解他不能只靠一部分,要看他的整体。

女主的父亲的弟弟有着智力障碍,男主原本对女主有所改观,也想向女主道歉,但是为了面子,所以说了女主的叔叔不好的话,女主非常生气,他们之间原本建好的一点感情又有了一点裂纹,男主的外公告诉他,他小的时候也差点变成女主叔叔那样的人,这没有什么好歧视的,只不过是因为一些事情,而被迫发生的,不能因为有的人有疾病而歧视他们,每个人都一样。之前女主变成喜欢的一棵梧桐树被砍掉了。女主求男主一起帮助他,让他们不要砍掉那棵梧桐树,可是男主没有答应,梧桐树被砍掉了,经历过这一些事情之后,男主有了成长,有了新的认识,他带着一棵梧桐树的小树苗去找女主,最后女主原谅了他,他们两个一起种下了梧桐树。

这部电影里的女主有主见,有创造力,可以自己养鸡,赚钱,执着,善良,敢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在意他人的目光,这就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同样男主也很善良,只不过被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但是他知错就改,犯了错误不要紧知道改过才是最重要的

这部影片具有教育意义,每年我都会看一到两遍这部电影,随着年龄的增长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想,感悟,这是一部非常好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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