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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优文推荐]福尔摩斯简介范文集锦10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优文推荐]福尔摩斯简介范文集锦10篇”,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福尔摩斯简介(篇1)

如果你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是谁?恐怕连一个小孩都能告诉你:当然是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啦!

虽然福尔摩斯是个虚构人物,但是,他破解出来的案子,常常吸引来许多读者,我也是其中之一。

几个月前,当妈妈个我买了一套《福尔摩斯》的书时,我马上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开始读时,我试着自己找出案子的答案,可是我还是被那一点头绪也没有的案子弄糊涂了,有些看似是开玩笑的案件其实是谋杀,有些看似无辜的人其实是凶手每次看到这本书,就感觉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我也在场,看着福尔摩斯细细分析案件时的表情,最后分享破解案件,抓到凶手的快乐和喜悦当要睡觉时,我总是十分恋恋不舍,巴不得看到天亮!因为我和华生一样,从福尔摩斯那儿学来了许多办案方面的知识,以后,我办案的知识就能留着备用了!嘻嘻!

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许多当侦探的知识!

福尔摩斯简介(篇2)

妈妈前言:这是好好的暑假作业,儿子写完之后,我有点不相信,以为是他从网上down的。可是儿子坚持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英语是用自动翻译翻译出来的那就是真的喽?儿子的文字很男人,如果每篇文章都可以这样语言简洁、有条理、有思考,那就太棒了!儿子,加油!

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福尔摩斯简介(篇3)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福尔摩斯简介(篇4)

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善于观察,有一个很敏锐的鼻子,我对他的佩服值足足一只大象的高度。

在中午默读时,我看到有一位同学津津有味地看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向他借来,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扣人心悬,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可以侦破许许多多离奇、惊险的案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还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一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在以后的某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简介(篇5)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大部分故事集中讲述了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平常他都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雪茄烟,等待委托人来。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立刻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把整个案子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他有着高超的侦探才能,擅长心理学和逻辑学。他勤于观察和思考,擅长分析人物的特点,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线索。他的朋友华生虽然有些“反应迟钝”,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突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并且,福尔摩斯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的高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要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更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蒙蔽双眼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更要牢记坚持不懈是成功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走进成功的殿堂。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之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不仅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令我佩服,小说的创作手法也令我佩服不已。刺激、惊险,充满悬念的情节使我欲罢不能,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吸引我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事情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吸引读者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后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学习呀!

当然了,我喜爱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个完美的人物,有一次在窗口出现黄面人的那个案子中,他由于骄傲而早下结论,导致后面的许多麻烦。从他的这个教训中,我明白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谦虚谨慎才行,否则你得心应手的事情也会经常出错。所以,一定要谦虚,千万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简介(篇6)

这是一本推理、悬疑、惊险并重的侦探类的书,它的作者是阿 . 柯南道尔,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 “ 侦探小说之父 ”的 他塑造的小说形象--夏洛克.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福尔摩斯对音乐也很感兴趣。

福尔摩斯破获的案件成千上万,我最喜欢的一案时《铜山毛榉案》,这个案件仅是一位叫维奥莱特.亨特的女人是否应邀为家庭女教师而已,没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竟有不可告人的因由,我之所以喜欢这篇故事,是因为这篇案例不仅刺激,惊险,而且历经波折,才使真相浮出水面,福尔摩斯在这个案件中,细致的观察与严密的思考使福尔摩斯又一次塑造了他那英勇的形象。除了此类案件,还有身份案,血字研究,三k党等案件,一件件惊险的案子,一段段离奇的故事,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用他们的智慧穿破了一个又一个惊天阴谋!

你可能会说,这么优秀的人应当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吧?我不得告诉你,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侦探的结局大致是,福尔摩斯与罪犯莫里亚蒂博斗中,坠入悬崖身亡。在前言里,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当年,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殉职。有许多狂热的崇拜者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奈之中,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

由此可见,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读者心中的位置。合起书本,惊险的情节仍记忆犹新,我想《冒险系》恐怕是最精彩的部分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大侦探形象,我永远会记住这位伟大的侦探。

福尔摩斯简介(篇7)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福尔摩斯简介(篇8)

官兵捉贼四字,天涯各一方,反过来玩抽签游戏。

谁知这四字蕴含着特别的意义。官代表着古代的贪官(不包括包青天),兵就是跑龙套的士兵,捉便是当今的警察,贼就不用我多说了。

老师点了四人上去,边请边叫着doureimifa的音符。呵呵,老师可真富有音乐细胞。

规则太让人出乎意料。(哦?是什么?)在这里不便告诉你,因为天机不可泄露。

四人一字型排开,老师向记者班追问心情如何。四人各选了一张纸,捉当场泄露天机,老师请捉站出来沈温馨立马出来,想浑水摸鱼,没门!

警察在上,贼还能泰然自若,实在是令人佩服!

捉实行第一方案:各讲一句话。

甲:我是帅哥。

乙:我是美女。全班狂笑不止,太太自夸了吧!

丙:我是官。丙那看似谦虚的笑容骗过了大家,却不能骗过我的火眼金睛,我心里暗自推断:她一定就是那所谓的贼。

可惜,好像天底下的警察都比较笨一样,我们这位捉大人的眼光似乎也太差,竟不能找出贼来,只好进入第2方案

捉说:大家笑一笑。

甲、乙、丙表情各异:有的狡黠一笑,有的假装傻笑,有的干脆挂上一抹山寨版帅气的笑容

捉依旧素手无策。这警察太笨了,比电视里那些张牙舞爪的城管差多了!游戏只好进入第三轮。

第三方案是说句心里话。这是最后一轮了,我不禁为笨捉捏了一把汗:搞不好他自己都要挨批受惩罚了!

甲装着很紧张的样子,说:我很怕。

乙竟说我是贼。

丙脸无表亲,不置可否地说:我很开心。

可怜啊!我们的捉毕竟不是福尔摩斯,最后胡乱一指乙说:你是贼。

结局可想而知,冤枉好人的笨捉被不可一世的官罚绕教室学狗叫跑一圈。

第二关依旧如此,没有福尔摩斯,这世上彷佛只有冤枉好人的警察。

唉!看来,抓小偷是很难的警察真可怜啊!

游戏在开心地继续进行着

福尔摩斯简介(篇9)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福尔摩斯简介(篇10)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经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我有了惊人的侦探本事。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确定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很多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述,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我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确定。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明白,你是今日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必须很早就动身了,并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可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向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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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文推荐】枫林渡读后感范文(5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小学生在学习能力最活跃的时候,应该多看看课外书籍。阅读陶冶了小学生的情操,有助于理解和运用语文知识。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那么,一篇优秀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优文推荐】枫林渡读后感范文(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枫林渡读后感【篇一】

天堂,是每个人都想去的地方。但每个人对天堂的定义都不一样,对于枫林渡主人公蓝蓝来说,有奶奶的地方就是她的天堂。

这本书写了蓝蓝和奶奶来到城市市长外婆的家但又因为住不习惯回到枫林渡的故事。我是一个不爱哭的人,但这本书总戳中我的泪点,让我一次次落泪。第一次,在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好多有身份的人,觉得奶奶不适合在这,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走。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瘦小的身影,蓝蓝不禁想起,自己不知不觉中已在枫林渡过了整整十个生日了!虽然奶奶穷,但奶奶从不马虎蓝蓝的生日,每次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数日子准备了。”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滴湿了书本,不由得从心里尊重蓝蓝奶奶。还有一次,奶奶回到了枫林渡,因为妈妈,外婆知道了很生气,把别人告诉她的话告诉了妈妈“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了,奶奶就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炕饼给蓝蓝吃,自己吃菜坨坨。冬天,奶奶把自己的棉裤里的棉给蓝蓝做棉衣,自己一老人家大冬天的穿单裤……”不知不觉中,泪水已成河。

我最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对这本书这么有感触了,因为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好奶奶。她带我长大,把一切最好的给我,尽量满足我的需求,她比妈妈懂我,知道我的所有喜好,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我的支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堂。我和蓝蓝的天堂都是自己的奶奶。奶奶已不再年轻,我会更珍惜现在和奶奶在一起的时间的。奶奶,我爱你。

曹文轩编着的《枫林渡》是一个悲悯又温暖的故事。一场空前的浩劫,让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

十年后,在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又被妈妈接回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和城市生活的新鲜感同时到来的,是一堵无形的高墙带给蓝蓝和奶奶的巨大压迫感。城乡之间、市长小院和大杂院之间的沟壑,摧毁尊严,撕裂亲情,而底层人物的人性光辉则让故事有了光亮和温暖。

《枫林渡》这部小说选取了童年书写中一个不太被其他作者所关注的厚重主题,叙事从容而富有张力,令人在感人至深的故事中,对人生、人性、社会、命运等最基本的价值命题有了深切的领悟。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思考,是什么使蓝蓝放弃了妈妈和城里优越的生活而重新回到枫林渡陪伴奶奶?是妈妈的世俗和偏见,看不起农村人,过分的虚荣造成的,文中蓝蓝的妈妈还有罗阿姨十分无情,让奶奶和稻虎哥没有尊严,幸好有是非分明的姥姥,才使差点变坏的童童改邪归正,懂得了亲情重于一切的道理。学会了尊重别人。

我们要放下自我的骄傲,放下自我的`权利!不要有高低之分,只有平等的社会!

枫林渡读后感【篇二】

蓝蓝和奶奶一起来到秋堂街八号,来到妈妈的家。她们还带来一只猫,叫短尾巴,特别可爱。蓝蓝有一个弟弟叫童童,非常傲气,但在外婆的教育下变得不傲气了。奶奶是一个善良的人,什么事都替别人着想。妈妈却嫌弃奶奶不尊重她。后来奶奶回枫林渡了。蓝蓝听说后没跟家人告别就独自离去了,回奶奶那儿了。

我们做人要善良、单纯、讲良心。一句话叫:人不需要有多高的境界,但总要用点德行。在面对一个需要感激的人面前,我们给他的起码是感激和尊重,而不是让她把忧伤带走。

我们做人要有好品质,不能做不讲良心的人,你不尊重别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你。

枫林渡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就叫做——枫林渡。枫林渡是一个地名,是在乡下。很久以前,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在乡下与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和奶奶一起随妈妈来到了城市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

在城市里,蓝蓝还有一个弟弟——童童。和一大群大杂院的小伙伴,还有一只叫短尾巴的乡下小猫。因为童童家里有许多学校里的同学家里都没有的东西,比如汽车之类的,所以在学校里大家都把童童当成大司令,什么都听他的。于是,童童渐渐地骄傲起来,开始向大家炫耀,大家见他这样骄傲。便开始渐渐地不去理他。于是,童童在他们那里总是装得很牛气,总是说自己家里东西又好又多,而他们家没有,大家越是不去理他,他就越牛气。因此,经常跟别人吵架。

放暑假的时候,蓝蓝把在乡下的哥哥稻虎请到家里来,但是童童一直不把稻虎放在眼里,一天,稻虎终于憋不住了,和童童打了起来,正当他们打的分不开时,妈妈回来了,童童一见妈妈回来了,便躺在地上大哭,妈妈一见童童哭了。拉起来一看,他的耳根旁有被稻虎抓下的三道血印儿,便骂稻虎,说稻虎是哥哥,童童是弟弟,你不能欺负他。稻虎收了委屈,到房间里哭了一会儿,突然,稻虎抓起衣服跑了出去,他身上带着钱,本来就准备走的,现在,他已经执意要走了……

自从稻虎走了以后,奶奶也打定念头要走,可是,奶奶希望在走之前看到蓝蓝能和妈妈亲亲热热地在一起,于是,奶奶咬咬牙,开始冷淡蓝蓝。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蓝蓝早日从身边赶跑,赶到蓝蓝妈妈身边!蓝蓝只剩下短尾巴了,于是,她更加爱它了。

妈妈看见蓝蓝和短尾巴每天分不开,很反感,觉得妈妈还不如一只难看的猫。她便把怒气都发泄到短尾巴身上。可是短尾巴很乖呀!它从来不像别的猫,也觉不去别人那里撒娇。可是有一天,短尾巴不知怎么走进了妈妈的房间,童童正好在舞木头大刀,手一滑,刀飞了出去,把妈妈买的花瓶打碎了,妈妈听到声音,走到房间一看。看到满地的碎片,便问童童是不是他打碎了,童童一见短尾巴也在,便说是它打碎的。妈妈生气了,拿起一根棍子,关上门。跟短尾巴争斗。过来一会儿,等蓝蓝回来走进房间想去抱短尾巴的时候,短尾巴已经从之前被它撞碎的玻璃处逃走了。

几天后,蓝蓝的朋友发现短尾巴在一个墙洞里。于是叫来蓝蓝,可是它什么也不吃。过了两天,清洁队的人发现一群小孩总围着一个墙洞,一问,知道里面有一只猫不出来,就用铁锹去驱赶,短尾巴终于跑了出来,前面,垃圾车正在倒车,短尾巴已经跑不动了,它朝市长小院急切地叫着,当蓝蓝打开窗户的时候,车轮已经压到了短尾巴身上,蓝蓝吓得闭上眼睛,等蓝蓝再睁开眼睛时,短尾巴已经被垃圾车运走了。

又过了一个月,奶奶在买菜的时候不小心把腰给撞到了。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外婆决定家里什么事都不准奶奶做。可是有一天,童童早上又在指示奶奶做这做哪,蓝蓝终于忍不住打了童童一顿,在学校里,童童又因为一件小事和同学也打了一顿。回到家,外婆听完经过后,批评了童童,童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后来有一天,童童帮奶奶晾衣服,结果不小心摔倒了……事后,奶奶背着蓝蓝回到了枫林渡,过了几天,蓝蓝也背这家人回到了枫林渡,她还留了一封信,上面写着……

这本书告诉我:人不可以太骄傲,不然的话,谁都会嫌弃你。人一定要谦虚,才会有好朋友。人不可以只注重外表,要看看他们心里想得是怎样的。就像有一句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枫林渡读后感【篇四】

天堂,是每个人都想去的地方。但每个人对天堂的定义都不一样,对于枫林渡主人公蓝蓝来说,有奶奶的地方就是她的天堂。

这本书写了蓝蓝和奶奶来到城市市长外婆的家但又因为住不习惯回到枫林渡的故事。我是一个不爱哭的人,但这本书总戳中我的泪点,让我一次次落泪。第一次,在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好多有身份的人,觉得奶奶不适合在这,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走。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瘦小的身影,蓝蓝不禁想起,自己不知不觉中已在枫林渡过了整整十个生日了!虽然奶奶穷,但奶奶从不马虎蓝蓝的生日,每次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数日子准备了。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滴湿了书本,不由得从心里尊重蓝蓝奶奶。还有一次,奶奶回到了枫林渡,因为妈妈,外婆知道了很生气,把别人告诉她的话告诉了妈妈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了,奶奶就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炕饼给蓝蓝吃,自己吃菜坨坨。冬天,奶奶把自己的棉裤里的棉给蓝蓝做棉衣,自己一老人家大冬天的穿单裤。不知不觉中,泪水已成河。

我最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对这本书这么有感触了,因为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好奶奶。她带我长大,把一切最好的给我,尽量满足我的需求,她比妈妈懂我,知道我的所有喜好,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我的支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堂。我和蓝蓝的天堂都是自己的奶奶。奶奶已不再年轻,我会更珍惜现在和奶奶在一起的时间的。奶奶,我爱你。

枫林渡读后感【篇五】

在放暑假之前,学校统一让每个年级的学生读一本课外书。还要做好笔记、画一幅手抄报、学生写一篇读后感、家长也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三年级的同学要阅读的书名叫:《枫林渡》。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评论家,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曹文轩。

本篇文章的主人公有:蓝蓝、奶奶、童童、外婆,还有妈妈。这篇文章是一个悲悯又温暖的故事。蓝蓝不满一岁时,就被奶奶接到乡下。蓝蓝、奶奶,还有哥哥一起在枫林渡渡过了整整十年。这十年来,奶奶靠做鞋子卖钱给蓝蓝攒钱上学。十年后,妈妈来到乡下把和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接到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在院子里一堵高墙带给蓝蓝和奶奶一种巨大压迫感。后来,奶奶回枫林渡了,蓝蓝知道了,也没跟外婆和妈妈说一声就走了。我喜欢文章中的奶奶,她非常善良,十年来,她对蓝蓝的细心照顾,是一辈子也还不完的。她也像慈爱的母亲一样。我不喜欢妈妈,因为她娇生惯养童童,所以童童骄傲自满的原因不只是因为童童,妈妈也有错。外婆虽然是市长,别人见了她都有一种紧张的感觉,其实并不是他们想的那样。童童非常傲气,但是,经过外婆的教诲,知错就改,所以现在他不在骄傲了。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你不尊重别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你。

【优文推荐】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模板合集(5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文推荐】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模板合集(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篇一】

今天读了毕淑敏的散文集(长江文艺出版社)。虽然只读了一部分,但是边读边和一个朋友聊了聊,相互之间也都感觉收获良多。

很多时候,我们只需要静下心来,去思考。行动起来,去行动。那么每天都是在进步的,不管对于别人是怎么样的,但对于自己来说这是肯定的。

其实出于我的这个年龄是幸福的,也是成长最快的时候。工作刚刚起步,爱情正在经营,家庭还未组建,事业还需努力。等等。我是这么认为,多读书,多思考,多交流,多总结……那样我们会更适应自己,更适应自己的生活。

[苍蝇向何处飞]一文中,心里得困扰一直占据着自己。我们要找对方向。勇敢的面对自己的不足。你知道通过超高速摄影,然后放慢回放,可以观察到苍蝇起飞的那一瞬,是猛然向后飞翔得吗?你是不是也有自己得不足,也许那是你没有找对方法……不要过于怀疑自己。

[淑女书女]一文对于女人看书来说的一些观点。……读书的女人,更善于倾听。……读书的女人,更善于思考。……读书的女人,更勇于决断。……读书的女人,更充满自信。等等,那男人又何尝不是呢?多阅读,你会增长不少的见闻……

[爱的回音壁]也推荐给大家,尤其值得我们的深思。如何给与,如何传递爱,都是相互的。在爱中领略被爱。

其实,还有很多,你可以看看这本书,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篇二】

有人这样评价毕淑敏:在热闹而浮躁的文坛,毕淑敏似乎自立门户,不能把她归属于任何一个派别;她不以学问见长,也不以前卫的语言标榜;她不是江南的清山秀水,也不是草原上的黑骏马,她似乎是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中走来,但又不全是传统文化的回归。她把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作为审美客体,把人人都经历的事情写得妙趣横生。这种朴实无华的文风,很有一点平淡而山高水深的境界。

毕淑敏《爱怕什么》以散文的形式,以诗一般的文字告诉我们“爱”是世界上最有记忆的金属,她是那么具有夺目的光泽,是那么具有多艳的色彩。“爱”是人世间最最具有情感,最最具魅力的,是任何物品所替代不了的。毕淑敏对“爱”的深刻理解打动了我。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篇三】

最近看了一本叫《毕淑敏散文集》。里面的每一个小故事都与事实相连接,对我有很大的启迪。虽然每一篇故事的字数不多,也不是很长,但都对我们进行了很好的教育,让人意味深长,回味无穷。

有的故事教育我们怎样懂得感恩,有的端正我们认识错误的态度,有的就告诉我们怎样做人其中有几篇我记得很清楚,印象特别深:《青虫之爱》讲的是有一个妈妈,她从小就特别怕虫子,对虫子高度敏感,但有一次她抱着自己的孩子在公园里玩,小孩从妈妈的头发上拿下一个毛毛虫,放在手上玩。她第一反应就是像以前一样要昏倒,但因手里抱着孩子,为了不让孩子摔倒和受惊吓,她硬撑着没有倒下,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观赏虫子,也是第一次把虫子捏在手上。这是爱的力量在支撑着她,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也是伟大的。

还有一个故事《提醒幸福》,让我明白幸福不一定就是得到一大笔钱或是得到什么贵重的礼物,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父亲一次粗糙的抚摸这都是千金难买的。幸福啊,像一粒粒缀在旧绸子上的红宝石,在凄凉中愈发熠熠夺目。幸福有时会同我们开一个玩笑,乔装打扮而来。机遇、友情、成功、团圆它们都酷似幸福,但它们并不等于幸福。幸福会借着它们的衣服,袅袅婷婷而来,走得近了,揭去帷幔,才发觉它有钢铁般的内核。幸福有时会很短暂,不像苦难似的笼罩天空。如果把人生的苦难和幸福分置天平两端,苦难很大,幸福可能只是一块小小的矿石,但指针一定会像幸福这边倾斜,因为它是有生命的黄金。

一篇篇小故事串成一张知识的网,蕴含着深刻的哲理,给人以启迪。人生在世就要活得愉快、幸福。不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而闹得家庭不和睦或工作不愉快。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里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堂堂。

妈妈话语:昨天开学了,今天正式上课,吃吃玩玩睡睡的日子再一次告一段落。,寒假里老师布置写两篇读后感,这两天不算很忙就抽空传上博客。垚垚对写博的兴趣不是很大,因此打字传博的任务就落实到垚妈的身上(义不容辞啊!)。

刚看到这篇读后感时就发现水平不同凡响,比起上一篇就好像出自两个手笔,不用想就能知道一二,肯定是摘抄了文章中的一小部分,果不其然。其实抄袭并不可耻,如果能够铭记在心为我所用,那就是读书的正真所求,希望垚垚同学能够多多看书充实自己,达到下笔如有神的境界哦!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篇四】

看到并记住毕淑敏这个名字,是由一篇《孝心无价》开始,文章用确切而真实的语句告诫天下的儿女:抓紧时间尽孝,趁父母健在的光阴,因为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因此深深的感谢这么一位女性,能用美妙的文字、真实的事例为众生敲响亲情的警钟,使世间少了几位一定要去寻找“后悔药”的凡夫俗子,这才是文字工作者对社会实实在在的贡献。

再读毕淑敏源于她的《提醒幸福》,文章如题目一样,无一个赘字、一句废话,犹如一针清醒剂,使读者由眼睛吸收,而渗透至心灵。它反映了一种人生态度,是对“知足常乐”的另一种诠释,直达现代人浮躁、郁闷这个心理病灶,因而被选入初中语文教科书,。

《不宜重逢》写出了许多人用事实验证过的真理,谁都经历过初恋或暗恋的时光,几年过后,几十年过后,还是不要刻意相逢为好,正所谓:相见不如怀念。事过境非,想追忆的往事放在心里,真诚的祝福也放在心里,曾经的暗恋尽管很苦、很涩,当年未表达是缺乏勇气,如今不提起是不忍,不忍惊扰了心底那一潭清泉,不要说,不要说,一说就错!

教育孩子是个永恒的话题,她用自己作为心理学博士的专业知识,在《我的成长我做主》一书中告诉青少年一系列心理问题的答案,帮助他们摆脱孤独、狭隘、悲观,从而健康快乐的成长。

喜欢毕淑敏,因她是位素面朝天的女人,是位有深刻的社会责任感的女人,是位因阅历而无年龄感的女人,如果世间有更多这样的女人,与音乐、书为伍、为善良、正直为伍,将无所谓漂亮与否,都会如散发着阳光气息的花草,将周围装扮得愈加美丽……

我最喜爱毕淑敏的《提醒幸福》了,它阐述了在生活上喜或者悲的时候,都要提醒自己,正确看待事情,尤其要记得关于幸福的提醒,它给了我很大的感触。

现实生活上,每个人的经历都不会一帆风顺,或许是遭到意外,或许是碰到绑匪,或许是破产的危机,这些都会给你造成灾难或者损失,甚至使你一无所有。这时,有的人悲痛欲绝,怨天尤人,有的人则是“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面对人生中的一些灾难。“当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们也能够说,我很幸福,因为我们还有健康的身体。”钱没了可以重新赚过,至少,我们还拥有健康的身体,这也是一种幸福呵。“当我们不再享有健康的时候,那些最勇敢的人可以依然微笑着说:“我很幸福,因为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

每个人的人生际遇各不相同。应该说上帝对你有多重视,它就可能让你的人生有多磨难。记得有作家说过: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它特别青睐你的话,缺陷也就大些。我们一出生就没有了选择的余地,那我们就唯有勇敢地去面对,努力地去奋斗,经过了这些挫折之后,就会有好日子等着你。“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人生就是这样,先苦后甜,这才是最真实的人生。

人,从呱呱坠地起就要对每一件事情认真负责,尽自己最大力量去完成每一件事,因为我们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存在意外,这些意外可能随时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人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生命有多长,如果每件事情都马虎了事,就对不起自己,对不起自己存活下来的使命,所以我们要做到,认真活好每一天,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就算是某天遇到点什么意外,也对得起自己,不枉活了一次。

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在灾难降临时,要提醒自己坦然乐观地去对待;志得意满的时候,也不要忘了提醒自己,灾难随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我们要加倍地珍惜幸福,享受幸福。要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幸福都会存在的,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以乐观的态度对待人生,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会更多彩,世界会变得更加美丽。

女人,是位有深刻的社会责任感的女人,是位因阅历而无年龄感的女人,如果世间有更多这样的女人,与音乐、书为伍、为善良、正直为伍,将无所谓漂亮与否,都会如散发着阳光气息的花草,将周围装扮得愈加美丽……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篇五】

一、爱如空气,亦然无色无味,却能让人觉触。

夏天,有风的饿时候,我们更觉一阵凉爽,那时由于空气流动;冬日,有风的时候,我们便觉十分凛冽,那也是由于空气的流动。大都不喜欢夏日无风,冬日风起,不怕,现在有了新产品——空调,夏天,依然凉风阵阵,冬日却也暖意融融,不过又有了新产品——空调综合症。

说来道去,还是大自然的空气好,顺其自然,热了我会扇扇;冷了我会加衣,平平常常。夏日有风不是一种更高更自然的享受吗?冬日有风,长发披在五彩的冬服上飘悠,不是一种异样、更独特的美吗?

爱如空气,仍无色无味,何必去刻意改变它、何不感受那份自然呢?

二、爱如空气,也许本有色、本有味,只是感触不到。

我们说空气无色无味,我说它有色有味,我叫它空气色,空气味。为何呢?既然无色,为何它能遮挡我的视线?味有酸、甜、苦、辣、咸,空气呢,只是我们嗅不到而已,究其根源,为何嗅不到,原因很简单,人打一出生接触最多的就是空气,可以说是无时不刻,有味也会变无味(正如在厕所里呆上半年),已全麻木。众所周知,空气中的氧气与二氧化碳含量较多,对于人类来说是最重要的,若从两个中间选一个更重要的要数氧气了,爱就是这样,为了获得更多的氧气,忽略了二氧化碳。众人皆知,无二氧化碳何来之氧气,也许同等重要,正如人生中的成功与失败、苦与甜……

爱如空气,本有色,本有味,为何不好好感触呢?

[优文推荐]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简短(10篇)


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中外经典名著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当读完一本中外经典名著后,我们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现在你是否对写读后感而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文推荐]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简短(10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一)

查理一家很穷,他的父亲破产后只能靠铲雪挣几便士,全家七口人住在一栋简陋的小木屋里。在查理家附近有一个高大的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的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先生性格古怪,同事他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发明了很多不可思议的巧克力糖果。一天,他在全世界各地发放了五张金奖券,贫穷的查理进过三次尝试,终于,他得到了一张金光闪闪的奖券,成为最后一位幸运儿。他们五个孩子在巧克力工厂看见了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薄荷糖草地……这些美味使得其他孩子失去了控制力,遇上了无法收拾的麻烦,退出了游戏,乖巧可爱的查理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了游戏,让旺卡先生非常喜欢,所以他当上了新一任的巧克力工厂老板。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热爱家庭的查理了,查理不管别人用什么来诱惑自己,他始终不放弃自己最珍惜的家庭。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谁都想要富有,但是如果面对亲情、财富这两个选择。我一定会选择亲情,你和我都需要家人的呵护,如果没有家人,得到的财富就没有人跟你分享快乐,也没有人提醒你要珍惜幸福,所以家人才是最值得珍惜的财富。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二)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这本书非常地好看,我才看了几页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个镇子上有一个叫旺卡的人,他是一家世界上最大的巧克力工厂的主人。他举行了一次抽奖活动,在这次抽奖活动中有五个幸运儿抽到了金奖券,查理是其中之一,得到金奖券的他们可以去旺卡先生的工厂去参观。

查理的家里非常的贫穷,但是查理却是一位很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听话懂事的小男孩。在参观巧克力工厂的时候发生了许多很好笑和不可思议的事情,查理却因为这些事情的发生而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查理之所以能够成为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是因为在这五个幸运的孩子之中,除了查理都有很多的缺点。奥古斯塔斯贪吃,掉进了巧克力河里;维奥利特爱嚼泡泡糖,变成了浆果;维奥卡因为任性掉进了垃圾坑;迈克因为爱看电视变成了小不点。小查理却不一样,虽然他家里很穷,一年才能吃一块巧克力。他经常吃的都是干面包和卷心菜,他愿意将过生日时的巧克力让每个人都尝尝。他会关心到每个人,虽然他很喜欢巧克力,但是旺卡先生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他是不会动的。

查理是一个善良、懂事、自律的孩子,他不自私,不任性狂妄,我以后要向他学习,做一个这样的孩子。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三)

查理一家非常贫困。他们家附近的一家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把金奖券放在了5快普通的巧克力里,还可以有一辈子都吃不完的糖果。可怜的查理通过了三次的尝试,终于获得了金奖券。

大面团似的奥古斯塔斯·格卢普;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千金大小姐——维鲁卡·索尔特;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嚼口香糖的维奥莉特·博雷加小姐;痴迷于电视的迈克·蒂维和吃不饱饭的查理参观了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工厂的过程中,四位贵族的孩子失去了控制,张扬自己调皮个性而退出参观。查理却不为所动,还是专心致志地参观了工厂,让威利·旺卡极为喜欢,成了巧克力工厂的新主人。

故事中的贵族孩子们,因为不听威利·旺卡的画,导致受到了惩罚——肥胖的奥古斯塔斯被挤扁了;小维鲁卡掉进了垃圾站;嚼口香糖大王浑身变紫了;迈克变成了3米高的棍子。所以在生活中应该遵守规则。

在生活中不能非常任性,否则只会换来被人对你的唾骂。更不能自以为是,总会让别人觉得你没有教养。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四)

我感觉这本书特别好,旺卡先生的工厂特别神奇,他们制作的糖果特别好吃,比如说一种特别小的糖果,嚼多久也不会融化;还有一种汽水你喝下去就会飞起来,最不可思议的是一种口香糖嚼下去就能吃到特别好吃的东西,比如说牛排、烤火鸡……

有一天,旺卡先生邀请五位小朋友和他们的家长参观他的工厂,参观的过程是一次特别的历险,每个参观者都感到了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困惑不解。他们看到了飞流直下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让其他四个孩子都失去了控制,过度张扬自己的调皮个性,都遇上了不可收拾麻烦,退出了参观。可是查理却还是我行我素、不为所动,专心致志地参观巧克力工厂,让威利。

旺卡先生很是喜欢,所以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新主人。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五)

读完《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有多么重要。

这本书主要写查理心地善良,却家境贫寒,神秘的旺卡巧克力工厂是他的心之所向。在一家人的艰苦努力下,查理获得了进入巧克力工厂的金奖券,并凭借自己的美好品质,打败了其余四位金奖券得主,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查理的家境十分贫困,而其余四位的金奖券得主的身世背景都非常显赫,但是查理却得到了继承人的位置,这都是凭借着一颗善良的心,这对应了莎士比亚的名言——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九月份的“捐书活动”,张老师让我们捐一些有意义的书给贫困地区的小朋友。几天后,同学们都拿着自己心爱的书,踊跃捐赠,捐给那些家境贫困,买不起书的孩子们,捐出了我们的爱心。我捐了《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我想这本书如果被其中一位小朋友拿到后,他是不是也会被查理的善良而感动到?是不是也为旺卡巧克力工厂的高科技而惊叹?是不是也为被作者幽默搞笑的语言逗笑?为了鼓励拥有这本书的小朋友和查理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于是我又用漂亮的花体字在扉页写上了一句话: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人一定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样才会成功!我想这就是爱的传递,我也要把善良之心传递出去,让这世界充满爱!

“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谁拥有了这颗心,谁就掌握了世界最宝贵的财富,谁就是这世间最富有的人!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讲的故事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个故事讲的是,查理和其他四个孩子一起参观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的事情。我给这五个小朋友分别起了好听的名字,它们分别是:吃喝胖哥、口香糖小姐、什么都想要小姐、游戏机小子和乖宝宝查理。

在旺卡先生的巧克力乐园里,“吃喝胖哥”看到什么都想要放到嘴里吃一吃,结果当他去喝巧克力河里的巧克力水的时候,不小心滑到了合巧克力河里。最后被玻璃吸管吸走了。

“口香糖小姐”,只对口香糖感兴趣,结果她不听旺卡先生的劝告非要吃口香糖,变成了一个圆滚滚的蓝莓球。

“什么都想要小姐”,看到一只松鼠,可是旺卡先生不愿意卖,所以她自己越过栏杆去捉,最后被小松鼠扔到了垃圾桶里。

“游戏机小子”,急着想要让自己跑到电视里,最后变成橡皮那么大的小人。

“乖宝宝查理”,什么都没有动,他很认真的听旺卡先生说话,结果,旺卡先生把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让他来管理。

从这个故事里我发现,除了查理,其他的小朋友都缺少“观察”和“听”这三个字。我身上也缺少这三个字。我以后要好好的改正这个习惯。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七)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让我感悟最深。

这本书描写的是查理一家有七个成员————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小查理,只有父亲一人在一家牙膏厂工作,收入非常低,挣到的钱甚至不够买食物让大家吃饱。查理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旺卡工厂————全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巧克力工厂。但这可是最可怕的折磨人的东西,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只有在生日时才能尝到一点儿巧克力糖。这一小块六便士的巧克力糖,查理却可以吃上一个多月:收到巧克力时,小心的放到自己的盒子里,宝贝得像是一根金条,开头几天只是看着从不去碰,后来实在忍不住才把糖纸角拉开一点点,露出一点点巧克力,然后轻轻地咬一点点,只让那可口的甜味足够在舌尖上慢慢散开,第二天再咬一点点,第三天又咬一点点,一天天一点点咬下去……所以每天两次经过巧克力工厂,查理都禁不住把脚步放得非常非常慢,高高地抬起鼻子,深深地久久地吸进他周围沁人心脾的巧克力香味。

一天,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和制造商旺卡先生贴出了告示:宣布允许五名小朋友由他陪同参观世界上最宏大、最神奇的巧克力工厂,可以看到工厂里全部秘密和魔法,参观结束后,作为特殊礼物,他们每个人可以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查理成为了第五个幸运儿,和其他四位小朋友一同参观了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中,大家都感到新奇有趣、惊叹不已而又迷惑不解,他们看到了叹为观止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但因为贪欲和不遵守秩序,第一个小朋友被管子吸了上去,变瘦了;第二个小朋友与她的爸爸妈妈满身是垃圾;第三个小朋友全身都变成了紫色;第四个小朋友变得四肢非常的长,只剩下查理一个人从始至终表现的非常好,没有制造出一丁点的麻烦,最不可思议的结局是旺卡先生把整座巧克力工厂送给你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主人。

查理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肯吃我们省给他的食物”;是个懂得分享的孩子,生日得到的巧克力“要让每个人都尝一尝”;是个善良孝顺的孩子,在工厂里一直拉着爷爷的手;是个自控力超强、遵守规则的孩子,虽然他特别喜欢巧克力,但如果没有旺卡先生的允许,他从来不去碰一下巧克力糖果……正是这些优秀的品质,打动了旺卡先生,使他将工厂送给了查理。

这本书我是一边流着口水一边看完的,不仅读到了乐趣,还学到了善良、诚实、自律、分享、感恩。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八)

漫长的寒假到了,爱看书的我读了《查理和他的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使我深受教育。

故事主人公查理是一个很喜欢吃巧克力糖的贫苦家庭的孩子,大人们平时存起来的钱也只能在他生日那天送他一块巧克力。查理生活的小镇有一家世界上最大的巧克力工厂,而且就在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巧克力工厂十分神秘,工厂大门总是紧闭着,看不到上下班的工人。

一天,工厂老板威利·旺卡先生发布了一条惊人的通告:他允许五名小朋友参观他的巧克力工厂。这五名小朋友将由威利·旺卡先生亲自陪同参观全厂,并且允许看到工厂的全部秘密和魔法。最激动人心的是在参观结束时,每位参观者可以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获得参观资格的唯一办法就是找到威利·旺卡用金纸印好,分别藏在五块普通的巧克力糖的包糖纸里的五张金奖券。

查理一家很希望能得到一张金奖券,这样他们就不用再担心查理挨饿了。生日那天,查理照例收到全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块巧克力糖,可惜包糖纸里没有金奖券。爷爷不甘心,用他的私房钱再给查理买了一块巧克力糖,仍没见到金奖券的影子。就在全家失望之时,一次偶然的机会,查理在地上捡到了五十便士,他决定再去搏一搏金奖券。幸运之神果然降临到他的头上,当他用捡到的钱第二次去买巧克力糖时,如愿以偿得到了金灿灿的金奖券!而且他还是最后一个获得金奖券的幸运儿。

他和爷爷和其他四位幸运的小朋友在威利·旺卡先生的陪同下参观巧克力工厂。在参观中,好吃的奥古斯塔斯不听旺卡先生的劝告喝了巧克力瀑布的水掉入了河里被吸入管子里;嚼口香糖冠军维奥莉不听旺卡先生的劝告固执地要吃还没有做好的口香糖而变成了蓝莓;被父母宠坏的维鲁卡不听旺卡先生的劝告任性地要买到正在工厂工作的松鼠而掉进了垃圾槽里;电视迷迈克不听旺卡先生的劝告狂妄地要进入还没有研究成功的电视机里去变成了一个微小的人儿。只有查理谨记旺卡先生的话,中规中矩,最终成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这个故事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课,坏习惯要不得!不遵守规矩会受到惩罚。贪吃的奥古斯塔斯,嚼口香糖成恶习的维奥莉,被宠坏的维鲁卡,还有电视迷迈克,都是因为他们有个不好的坏习惯又不听大人奉劝违反参观规定,不但事与愿违还吃了苦头。我最不喜欢故事中的维鲁卡,仗着富翁爸爸为所欲为,以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世界上的一切东西。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像维鲁卡那样被父母宠坏的小孩,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对爸爸妈妈又哭又闹,死缠烂打,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终有一天,他们会成为社会的寄生虫。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家人和亲情是最重要的,比什么都重要。书中的查理很贫穷,但他却很孝敬父母,尊重长辈。我和查理一样,也有一个幸福的大家庭,有关心我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可爱的我。他们都对我特别关心和爱护,从不舍得让我受一点点委屈和伤害。我也要对他们好,尊敬他们、听他们的话,做一个让他们放心的好孩子!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九)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叫《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书。这本书充满了趣味,情节引人入胜,至于内容是啥嘛,你就听我说吧。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小查理的家境非常贫穷,但他与家人仍然幸福地生活着。有一天,小查理通过买巧克力糖得到了一张金奖券。拥有金奖券的人可以进入威利.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参观并获得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和糖果。次日,小查理和另外四个幸运儿进入了工厂。进去不久,查理和其他参观者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巧克力河、口香糖草地、堆积如山的牛奶糖......没过多久,其他四个幸运儿由于抵抗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而相继被淘汰,而查理因为有坚定的意志力,不为诱惑所动摇,最终成为最后的赢家,接管了巧克力工厂,和家人一起搬了进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许你也会嘲笑书里面被淘汰的四个幸运儿。他们幸运地被选中,本来有机会成为工厂的主人,但由于他们身上的坏习惯而没有成功。他们其中一个因为贪吃,掉进了巧克力河;一个因为太爱嚼口香糖而变成了蓝莓糖果;一个因为娇生惯养而被扔进了垃圾焚烧炉;最后一个因为太爱看电视而被变成了信号微粒。不妨检讨一下日常生活中的自己,有没有养成和他们一样的坏习惯呢?

就拿我自己为例,周末我就经常因为贪玩而把作业拖到星期日的晚上来做,碰到作业量大的时候会“奋笔疾书”到深夜。妈妈为此事不知操了多少心,批评了我多少回,我却还是老样子。看了这本书,我决心改正自己这个坏习惯,合理安排周末双休日的作息时间,松弛有度,有计划地抓紧时间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只要完成了作业,就可以尽情地玩耍,再也没有“后顾之忧”,多好啊!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们未成年人身上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坏习惯,这些坏习惯会影响我们以后的健康成长。有坏习惯不要紧,关键是我们要明辨是非,善于反省自己,听取师长良友的忠告,及时改正陋习,让我们前行的过程少走弯路,少摔跤,走得更顺畅些。

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篇十)

我读了《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第一章,我知道了查理一家很贫穷,查理一家一共有七户人,分别是:查理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和妈妈都叫巴克特,外公叫乔治,外婆叫乔治娜,爷爷叫约瑟夫,奶奶叫约瑟芬。他们一家住在一个小木屋里,木屋很小,只能容下两张床,但是查理和爸爸妈妈在地板上睡觉,因为查理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很老了,他们都已经上九十了,其中查理的爷爷年龄最大,已经九十六岁了,这种就算正式的老年人了。查理一家都盼望着星期天的到来,因为这一天大家都可以多吃一点,所以他们希望每天都是星期日。

查理一家的生活太苦了,每天只能吃卷心菜还有土豆,晚上吃卷心菜汤,他们的生活太艰难了!所以大家要珍惜现在的时光。

【优文推荐】《春》读后感范文汇集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优文推荐】《春》读后感范文汇集”,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春》读后感(篇一)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春》读后感(篇二)

张晓风的文章我一向喜欢,在我卧室的床头柜上,还摆着我最喜欢的散文集《星星都已经到齐了》。她的文笔总是温婉细腻的,读她的作品,像品一道好茶,读过之后,舌尖总会余香萦绕。在她笔下,原本熟悉的事物好似翩然又换了一个姿态,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我面前。春之怀古就是这样一篇文章。

自古以来,写春的诗词,文章数不胜数,篇篇都有它的新意。但我还是偏爱于张晓风给我带来的春的感受。她紧紧抓住了春天每一个事物的变幻,一把雪,一首澌澌然的歌,一声雷,一阵杜鹃啼……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是啊,她所描绘的春天是那样有灵性,让人深深痴迷。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于春天名字的一段。作者将思绪拉回《诗经》、《尚书》、甚至是仓颉造字之前,突然,万物好似感到了未曾有过的舒适、惬意、洒脱,他们惊喜万分,他们奔走相告,他们的唇齿间发出了这个美妙的音节——春。多么令人咂舌的想象力啊,“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这句话我初次看到时暗自念着“春”一字,果然是要将嘴噘成口哨的形状!初次阅读到这里,感叹她的想象力后,我又不禁思考,春之怀古,春天是被描写得淋漓尽致了,那为什么要怀古呢?细细阅读,“穿越烟囱与烟囱的黑森林”字字都刺痛着我的双眼。全文只有这么一句看似轻描淡写的话,却将现代生活的乌烟瘴气写到了极致,不用过多笔墨,只要这么不轻不重的一句,就给“怀古”找到了理由。原来,那么美好的春已成为了过去时,作者没有太多的抱怨,却已将问题深深植入人心,让人感到由衷的惋惜。

以我的微薄之力或许无法挽回,那么,我只能抱着和作者一样的幻想,或许,它在什么地方,仍然是那么美好吧,我多想看一眼,哪怕就一眼那作者描绘的春天啊!

《春》读后感(篇三)

她兰心慧质,饱读诗书,却因为父兄卷入党争,籍没入宫,宫中辛者库为浣衣奴。他是满清第一才子,繁华似锦、侧帽风流,却有着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隐痛。他是八岁御极,除权臣、定三藩、文才武略、睿智过人的一代帝王。一曲箫簧合奏,引出一段盛世……琳琅——山月不知心底事当年,天为谁春?那一首“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纳兰,或许忘记彼此是你们最终的宿命,莫负那首《画堂春》,你与她是过客,匆忙间的复华金缕打乱了命定的签。宫中的生活是无味的,直到他的出现使琳琅忘记了当年的梅园之约。

本以为自己过尽千帆会采到那多幸福之花,可是盛衰开谢,悲欢离合且是轮回之道。你共我,怎么躲得过?繁华一梦过后,落地成霜。花开花谢的相国府,华丽深邃的紫禁城,换来的是清梦泪两行。玄烨——寂寞空庭春欲晚“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那首《春怨》所写的宫女之怨君恩之情,琳琅,你可曾愿过,或曾怨过?十年光阴,我听从了皇祖母的话,负了我们的誓言,让你在深宫中度了十年,花细委地无人收,你去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尚无了颜色,数十年来,我无一刻不想着你。遥记当年,你还是侍茶的宫女,初见,那天真无邪的笑容,那一幕幕,一件件萦绕于心……可是这寂寞空庭中有只看不见,摸不着的手,我突然想起了纳兰,当时,我知道你与纳兰的故事时,可谓心字成灰,可虽知是涵妃使隙,却无力回天,一切自有天定。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那首纳兰的词。纳兰容若——不如不如倾城色“不如不遇倾城色”是写汉武帝与李夫人的,而如今,命运竞玩笑般的落在了我们身上。我有平常人想要的一切,家世,权力,事业,金钱。唯一所缺一样就是“情”。当年,梅园之约我亦记的,而你,是否同我一样,我无法忘记……

《春》读后感(篇四)

我读过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深刻的却没几本。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春妮》的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的是春妮一家曲折的生活。春妮的弟弟铁蛋自幼多病,随后又被查出左眼弱视。春妮妈因此狠心地抛下4岁的春妮和仅几个月大的铁蛋,离家出走。就这样,家里少了一根顶梁柱。这让春妮一家悲痛欲绝。为了赚钱,春妮爸去外地打工,却因一次车祸意外身亡,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啊!从此,那些本因家长们承担的责任全都落在了春妮小小的肩膀上了。在上学期间,陈二贵总是无缘无故地欺负春妮一家,但春妮并没有向困难低头,她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坚强地走了下去,走向梦想,走向成功。

一次偶然的机会,春妮认识了心地善良的柳奶奶。柳奶奶的双手腕上各有一只金手镯。柳奶奶两次丢失了贵重的手镯,春妮和他的好朋友李满树为了帮柳奶奶找镯子,竟钻入了冰凉寒冷的河水里。好心的柳奶奶很是可怜春妮一家,再三想帮助春妮,但都被春妮和春妮奶一一拒绝,还说出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们是有双手的。只有靠双手挣来的钱才有意义。无论怎样我们都不能接受。”读到这,我的心颤动了,没想到中国竟会有这样坚强地女子。他教会了我自尊自强自爱,再加上柳奶奶教我的两个词:“勤俭”“互爱”,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春妮》,一个坚强女子的成长史。《春妮》,一首温暖人心的歌曲。《春妮》,是这个冬天最感人的故事!

《春》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本读起来很有味道的小说,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故事,像万花筒,像走马灯,各有特色,回味起来也感触颇深。

特别是书中的《一幅漫画》,让我在看完整本书后都还印象深刻。

用简单的笔墨绘画精彩的时刻,《一幅漫画》这个题目,对于平时喜欢看漫画的我,一开始便被吸引了。是怎样的漫画,又是谁画的,为什么这幅漫画会成为中心呢?原来啊,是宋卓的“孔雀开屏”。

文中的宋卓喜欢画漫画,见到了新来的班主任便有了灵感,画了这幅“孔雀开屏”。之后便是漫画被发现了,下课后办公室面谈咯。

原以为的老师、家长的多重批评并没有降临,取而代之的是两封信,一封是老师的鼓励,一封是父母的支持。

在我们的背后,在我们不知道、看不见的地方,总有着默默支持我们的人,就算是流汗流血,他们也都在。他们就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的父母。老师是为我们传授道理解答疑惑的,也是作为朋友鼓励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港湾,那里不止有温暖,还有对我们的陪伴、信任和支持。

我们的一生很长,却也很短,在这人生的旅途中,只有到达终点,才会留下这个世界的沉淀。我们总会经历一些什么,就好像脚印,每一步都是努力,是回忆,是成长的印记,而老师和父母给我们的影响,总是难以忘怀,深刻于脑海。

《春》读后感(篇六)

[巴金作品读后感]《寒夜》我也是在一个夜晚看完的,但是宿舍很黑、很静,读完《寒夜》心中也确实有无限惆怅、悲凉,巴金作品读后感。 《寒夜》是巴金最后一篇长篇小说,书中写了一个小公务员生离死别、家破人亡的悲剧。整部作品的主要人物有三个:王文宣,他的妻子树生和他的母亲。 王文宣是一个善良,但懦弱的“老好人”形象。他在工作上

认真、努力,但得不到领导的赏识,同事的拥护,他拿一点可怜的薪水勉强度日。在生活中,他的妻子与母亲总是吵架,使他享受不到家庭的和睦温馨。家庭纠纷与冷酷的社会现实使他心力交瘁。最终患上肺病,而此刻他却遭受了更大的打击,由于病情的加重,公司辞退了他;母亲和妻子矛盾加深,妻子离他而去。病痛又折磨的他痛不欲,好不容易

恢复了工作,但钟老不幸染上霍乱去世了,公司中再也没有和他说话的人了,读后感《巴金作品读后感》。此刻,他的妻子也写信来告诉他与他断绝夫妻关系,他恍恍惚惚的度日,只有在期盼着抗战的胜利,然而,在抗战胜利之时,他孤寂的死去了。 王文宣的妻子树生却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喜欢新鲜热闹的城市生活,她与丈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

正是因为这样,婆婆看她不顺眼,她也不喜欢自己的婆婆。但她毕竟是善良的,丈夫病后,她也想照顾他,尽量不和婆婆吵架。但她是属于新时代的女性,最终她还是离他而去,她每个月都会汇钱,让他治病。她不能忘记他,但更无法丢掉外面的生活。 王文宣的母亲是传统的中国女性,虽然她读过书,但仍认为女人应该守在家中,因此,他讨厌自己的

儿媳,但却宠爱自己的儿子、孙子。尤其是为了儿子她什么都肯做,但却不明白树生对自己儿子的重要性,逼走树生,使儿子痛苦难过。 《寒夜》中出色的环境描写,显示出人物情绪的变化,于是人物的命运,是整部作品都处在昏黄、灰白的基调中,它暴露了抗战后期国统区的黑暗现实,揭示了善良正直的小知识分子的悲惨命运。

《春》读后感(篇七)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在这个季节我看到的都是绿意盎然、朝气蓬勃的景象,这种美妙的景象让我一直很难用笔把它描述出来,于是周六,妈妈带我走进图书馆,在她的推荐下,我津津有味地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春》。

虽然是坐在室内读这篇文章,但我的心,已随着作者那栩栩如生的描述置身于鸟语花香的景象中,我感受到了春风温柔的轻轻抚摸我的小脸蛋,我闻到了清新空气中那泥土和花儿的芳香。我看到了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我的身体也随着鸟儿的乐曲不由自主的摆动起来。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儿。”让我的眼前浮现出了火红火红的花,像一团团熊熊的烈火,;粉粉的花像天空中的朝霞染红了天空;那洁白梨花的像冬天的雪花,在风的轻抚下,散发出阵阵香味。蝴蝶围着花儿翩翩起舞;蜜蜂提着小桶穿梭在花丛中,忙着采花蜜。

“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大家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瞧!农田里,农民伯伯犁田耕种;广场上,顽皮的小孩拿着姿态各异的风筝在你追着我、我追着你放风筝。路边那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花,在“春雨贵如油”的滋润下,边害羞的望着过往的人们边不停地吐露新芽。

读完了《春》,让我更加喜爱春天。我看到了一个希望的季节,我爱春天的喧闹;爱春天的绿意盎然;特别是春的朝气蓬勃,让我的精神瞬间激扬!在这里我看到的是花草对生命的不屈;春雨春风给予了人们对生活的热爱。

[优文推荐]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集锦(9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优文推荐]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集锦(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1

不久之前一个同学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叫《孩子,你慢慢来》,十一月份我把这本书看了。这本书是龙应台写的,记录了她的孩子华安从出生到几岁的故事,这本书是妈妈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写的。从妈妈的角度看孩子的世界,不难;难得的是妈妈会蹲下来,保持和孩子一样的高度看世界——我们是一样的生命,我们彼此尊重,我们一起成长。就像安安说的,安安快乐,妈妈快乐;妈妈快乐,爸爸快乐——多么简单朴素的家庭真理啊。

在一个个百无聊赖的日子反复读这册小书我逐渐意识到,也许不单是龙应台一人,几乎所有那些挥斥方遒的文字背后,其底色都是对人世殷切的爱。无论在表面上如何被人认作是桀骜的,是不屈的,他们都乐于退到一个安静的角落,确认自己和人最亲密的关系,描述自己和生命最微妙的温柔,就像龙应台陶醉于在书中把自己称为“妈妈”。

对于童年这个题材很多大家都写过,但是作为一个成人,以孩子的视角来写龙应台却是第一人,读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妈妈对于孩子的爱,以及龙应台作为一个母亲在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自己的责任。在书的封面有这样一段话“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花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孩子的思想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最好的事情,他们对于世界的探索总是会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他们的成长对于我们来说本身就是一份宝贵的财富。

书中有这样几段话,第一段是“孩子将我带回人类的原始起点,在漠漠穹苍和莽莽大地之间,我正在亲身参与那石破天惊的‘创世纪’”;第二段话是“我的母亲也曾经坐在草地上远远地看着我爬行吧?现在,母亲的手背上布满了老人斑,那只曾经牵过我、抚过我头发的手。生命的来处和去处,我突然明白了,不透过书本和思考,透过那正在爬的孩子。“;第三段话是”脚踏车经过一片花开满地的平野。将车往草地上一倒,就坐下来,蒲公英年年都有,孩子那样幼小却只有一次。“母亲与孩子之间永远都存在着付出的关系,看着孩子一点点长大,在孩子的童年中有母亲的陪伴是一个母亲最大的快乐,孩子永远享受这来自母亲的爱和呵护。

对于已经长大的我们,正在经历着成长的我们,我们正在形成着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现在或许已经学到了很多的大道理和知识,但是我想说的是无论怎样我们始终不要忘记最重要的一点,常怀一颗赤子之心,有时间回味一下我们曾经美好的童年,那是你会发现一些美好但却被我们忘记的记忆,重新捡起那些记忆,因为一个人的一生只有那一次,并且那些会是我们这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2

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是这些年最流行的一句话,讲的是关于孩子的教育问题,那怎么赢?才算是真正的赢在起点,又赢在终点呢?

一般孩子开始上学后,最大的改变之一,就是家庭作业,而这个作业的问题,在上海,或者国内其他发达城市,甚至是提前到了幼儿园的中班,大班。就我们这个年纪来看,孩子的作业可以用浮云来解释,可是,就孩子而言,作业简直就是恶魔,他们能花2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来玩,却只能在写作业上坚持五分钟之久,五分钟后,无论作业有无完成,孩子肯定会做一些和作业无关的事,比如玩玩笔,折下飞机,看看窗外,发发呆,或者出来找找妈妈在干什么……

这种走神,对于孩子来说,是再正常不过了,不是吗?美国的孩子花1个多小时写作业,日本的孩子话3个多小时,中国的孩子呢?8个小时……即使我们有多大健忘症,忘记了很多童年往事,但是关于不愿意写作业这件事,或多或少多应该还有点印象的吧。自己当年有多么不愿意写作业,自己又是如何面对老师的质问的?

所以,孩子不一定非要赢在起点,或者以这种方式来赢,输一点点又如何呢?

早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因为政策,因为当时的大背景,父母总希望我们事事第一,或者至少比同伴们好,不论我们是不是做得到,那时,我们是父母的唯一,唯一的骄傲,唯一的谈资,唯一的希望……那么,才走过那段路的我们,是不是要看着孩子在走一遍自己都不愿意走的路呢?

其实,对于孩子而言,我们是父母,是权利和权威的象征,但是我们也和他们一样,都有第一次,第一次当父母,第一次直面孩子的教育问题,第一次看到他们得优,也第一次看到他们得不合格,我们需要的不是责怪,哪怕一个眼神都不要,这不是父母……

记得有一次,妈妈一定要安安把最后一行作业写好,因为安安已经很久没有拿到A了,可是安安不愿意,他哭着质问妈妈,为什么你总要我得到A?我也有权利得到C……

是的,我们都有这样的时刻,更何况孩子,最后妈妈让安安去玩了,安安在出门前,却又说了这样的话,其实,有时候,我也可以拿A的。看看,孩子们的心事明白的,他们是孩子,他们有玩心,但是他们一样知道他们有什么样的能力。

不用担心我们的下一代会输在起点,因为他们一定不会输在终点。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3

很喜欢读龙应台的文字,她的文字很接地气,让人可以感觉到真实的人生,文字浅显易懂却饱含生命的气息。作为一个作家,她有着渊博的学识,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她对待生命的态度让我敬重不易,尤其是在《孩子,你慢慢来》一书中她从一个普通妈妈的角度观察孩子的成长过程,文字细腻而深情,从文章的封面语:"我在石阶上坐下来,看着这个五岁的小男孩,还在很努力地打那个蝴蝶结:绳子穿来穿去,刚好可以拉的一刻,又松了开来,于是重新再来;小小的手慎重地捏着细细的草绳。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简单的文字中传递的是一个母亲的简单的内心独白,对孩子的成长的点滴都有独到的感触。文字带入感很强,边读着这样的文字,感觉一切都是那般美好,孩子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七彩万花筒,每天都会带给你不一样的惊喜。但是现在的社会节奏太快,我们每天疲于生存线,来自各种各样的压力,让我们一直像陀螺一样的转啊转啊,很难有时间真正停下来,完完全全的陪陪孩子,用心的去聆听他们,参与他们的成长。

本书中有很多关于亲子方面的沟通及家庭关系的想法,例如初为人母的欣喜和彷徨,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如何平衡,有了二宝后,如何帮助大宝的度过爱被分割......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要生孩子呢?其实这个问题也被人问到过,为什么要有孩子呢?老一辈的人会说为了传宗接代啊,为了养老......现代人文艺一点的说法可能是:为了让我的生命过程更完整啊!仔细想想,这些想法其实是极端自私的,凭什么要拿别人的人生来完整你的人生呢?曾听过一种说法,一个小孩子的降生,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的到来,其实是在重新塑造一种人生,一个崭新的人生,像白纸一样,随意渲染。最常听的话是,我千辛万苦生了你,你一定要对的起我,长大了要报答我......孩子需要感激你的不是你给了他血肉之躯,这是你的选择,他无需为你的选择买单。后天你如何去塑造他的灵魂更重要,他是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灵魂,倘若去仔细观察生命的历程,你会惊诧于一切好像是计划好的,每天每时每刻他都在努力的成长,从蹒跚学步到牙牙学语,每一个生命的阶段好像是按照剧本演绎出来,看似相似的过程,每个生命的性格特点又千差万别......如何尊重生命的差异,也是我正在思考的问题,龙应台在和孩子相处的过程中,耐心的对待孩子犯的小错误,允许孩子去犯错,和孩子平等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从妈妈的角度看孩子的世界,不难;难得的是妈妈会蹲下来,保持和孩子一样的高度——我们是一样的生命,我们彼此尊重,我们一起成长。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包括曾经的我,或者是迫于无奈或者是一贯思维,孩子从离开母体后好像就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了,我们把一个小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他来到了我们身边,我们的义务和使命才刚刚开始,我们不是仅仅给予衣食住行,把他养大,育的过程应该是同等重要的,和孩子的情感链接及价值观的影响,和生命成长的过程你的参与和影响离不开。我们常说的原生家庭,其实更多的是原生的一些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对于孩子的影响可能是一生的。我很欣赏书中对于这点的看法:“母亲以一种安静的,潜移默化的方式,把我教育成了一个“像一株小树一样正直”的人!”我更想说的是,父母,因为孩子是两个人的,丧偶式育儿现在并不罕见,这样的爸爸一直隐形缺席孩子的成长,长大后,孩子自然而然就缺少了和父亲的链接,这样的链接需要时日,非一朝一夕能够建立。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4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孩子,你慢慢来》这个充满诗意的书名,成功的把我的心提了起来,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龙应台充满母爱的字眼,深深刻在我的内心里,是的,世界上,哪有一位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想起龙应台《孩子,你慢慢来》中的卷首语:“我在石阶上坐下来,看着这个五岁的小男孩,还在很努力地打那个蝴蝶结:绳子穿来穿去,刚好可以拉的一刻,又松了开来,于是重新再来;小小的手慎重地捏着细细的草绳。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我好感动,龙应台充满诗意的语言每个字都体现出龙应台深深地母爱,转眼望见我的妈妈,看见她眼角的皱纹,有点说不出的心酸。孩子的到来,给了母亲很多,同时也失去了更多……

龙应台为孩子付出了很多出书、旅游、社会调查、制作电视节目……但,最终,为了两个宝贝,她都放弃了。我深深地感觉到母爱的伟大和母亲无私的奉献,母亲不在乎自己的体型只为宝贝,无论是呵护,还是责骂,母亲为了我们付出了太多的辛酸。

龙应台这样写道:“我爱极了做母亲,只要把孩子的头放在胸口,就能使我感觉得到幸福……”母亲眼里那流露出的温情,绝对不是没生育过的女人可以显现的,那就是母爱。

夜晚,靠在窗边,我又想起了龙应台和那本书,母亲在客厅里打扫,拖着她略显蹒跚的身子,她手上的`老茧如针一般刺痛着我。“妈妈,我来帮你。”妈妈笑了,笑得是那么灿烂。母亲不要太多,就算一个拥抱也能深深地感动她,这就是母爱。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5

读这本书,是朋友推荐。她的推荐语是这样的,一定要看哦,比很多专业的育儿书还来得有价值。

于是买了,对于育儿书,我一向期待不高。因为这东西,毕竟是用的,谁见过有趣的工具书?

这本书,我大爱。我觉得朋友的说法有问题,这本书不应该跟育儿书放在一起比较的。它不是育儿书,而是完完全全的文学作品。不过这比较,也是自然的,尽管不是育儿书,但对于妈妈们来说,它的指导意义,不逊色于任何一本所谓的育儿专家的作品。

光是读序,清新的香气,扑面而来。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致志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光是看这一段,就令人怦然心动。现代都市生活,压力山大啊,节奏飞快啊,连带着人的耐心也越来越少。很多人忙得连吃饭上厕所的时间都很逼仄,慢慢来,太奢侈了,没空。

养孩子养到现在,跟妈咪圈子里的朋友交流,都发现一个问题,孩子越大,妈的耐心越少。孩子小的时候,任何一个细微的进步,都让家长兴奋不已,第一次开口叫妈妈,第一次抬头,第一次迈步……等到这些里程碑式的步骤都一一越过,妈妈的耐性就越来越差,每个妈妈都能准确说出孩子第一次叫妈妈的月份,但是有几个妈妈记得孩子第一次说出一个完整句子的月份?其实,我们可以有很多惊喜的,但我们选择忽视。

孩子蹒跚学步的时候,我们总是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当他晃晃悠悠地走出第一步,我们都是狂喜的。可是现在,时常是孩子要自己走,我们嫌慢,不是野蛮地抱起来大步流星,就是往推车上一丢,安全带一扣。

我们给孩子吃好的,用好的,上数不清的这班那班,把家庭的大部分资源都用在了娃身上,却经常一丝耐心也欠奉。还很多不满,觉得钱没少花,不管是衣食住行还是教育特长,哪一项都没落,可孩子还是离期望有距离。于是有怨,于是越发没耐心,一个恶性循环就这样形成了。

龙应台告诉我们,养孩子,很简单,就一条,孩子,你慢慢来。很简单,却又很难。

写孩子的书,看过很多。这本印象最深。其他的书,有意无意地,都是在晒自家的娃。怎一个优秀了得啊!~让人看了,仰之弥高,望之弥深。常常刚开始翻开书的时候还很兴奋,看到最后会觉得,没戏了,再怎么培养,也赶不上人家的。

龙应台不是,她的笔下,那两个儿子,就像你在公园里随处可见的娃儿。跟张三李四家的孩子没啥区别。有着无数可爱的小缺点。龙应台也像任何一个母亲,深爱着自己的孩子,也以自己的孩子为荣。但也像邻居的母亲一样,晒的都是些琐琐碎碎的小成绩。这本书,让你从内心生发出一种亲近感。让你觉得,不管是书里的妈妈还是书里的孩子,都离你很近。

其实,她的孩子比谁都优秀。只需看两个儿子写的后记就知道了。没有深厚的知识底蕴,是绝对写不出来的。更让人光火的是,人家还是混血儿!真是岂有此理。

但在书里,我们只能看到一个平凡的母亲和她两个平凡的儿子。

龙应台告诉我们,鸡毛蒜皮也可以很美。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6

《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我读了不止一遍。每读一遍,它都给我带来新的感受和心灵的冲击,这本书有太多的内涵!每读一遍我都仿佛与作者龙应台女士共同温习了一遍做母亲的感受,一边咀嚼着她的育儿经验和经历,感受着内心的美好憧憬,一边回味我与女儿一同成长的快乐,以及在教育工作中和学生们相处的点点滴滴。

我和女儿也走过龙应台女士所走过的路,也有着或多或少相同的感受和经历:每个婴儿来到这个世界上,带给这个世界的欢乐都是相同的,孩子用他(她)那清纯的眼睛看这个世界的新奇,用柔嫩的小手触摸这个世界的灵魂,他(她)是怀着怎样大的好奇心啊!我们这些先于他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父母、师长,在享受婴孩带给我们的无限温馨与欢乐之余,更应该主动地,心甘情愿的做他(她)们的引路人,来帮助他(她)们认识这个大千世界的同时,保护他(她)们稚嫩的心灵!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在纽约华尔街的证劵市场挤满了表情紧张的人,——我,坐在斜阳浅浅的台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孩子从从容容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她五岁的手指。”这样的几句话为我勾勒出了一幅充满母性光辉的、美丽的朦胧画。母性的光芒闪耀在她的脸上,有着深深的震慑力,因为爱来自心底!这让我联想到了自己,在家里,多少次因为时间的关系,督促女儿:“快点,抓紧时间!”在学校课堂上,为了下一个教学活动的开展,催促学生们:“快一点,抓紧时间!”

我曾有几次对孩子说:“别着急,孩子,你慢慢来!”的语言呢?

像龙应台一样告诉孩子——“孩子,你慢慢来”那样,妈妈们、老师们慢慢来吧!

如此的“慢慢来”与速度无关,而是一种淡定和从容、理性和丰富、真实和真诚;在慢慢中期待,在慢慢中教诲,在慢慢中践行我们爱的教育,这就是母亲们和老师们的天职!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7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

邢台市英才作文阅读班

由于冠状病毒的侵扰,无奈在家休息了一个月。典型的三口之家,每天就是做饭,吃饭,网课,做饭,吃饭,中间穿插着一些小游戏和自由读书活动......我又重新读了一遍作家龙应台写的《孩子,你慢慢来》,多了一次阅读就多了一份感触。

龙应台看着她五岁的儿子,用草绳打个蝴蝶结,她愿用一生的时间去等,等他五岁的手指把这个蝴蝶结扎好。扪心自问,我有她那样,用一生去等的耐心与勇气吗?

看着自己渐已长大的女儿,我越来越觉得做母亲是一门学问,一门很伟大很深奥的学问,远远难于做一位老师的角色!

有时候我很茫然,有时候我很疑惑,有时候我又沾沾自喜。看着学习上不算特别优秀的女儿,却忽略了她身上很多的闪光点:她淳朴,她善良,她勤劳,她懂感恩,她做事认真,她肯努力,她乐于上进,她兴趣广泛......呵呵,多好的一个孩子,为什么我仅仅因为她不太适应应试教育而经常责备她呢?

所有的育儿书都告诉我们,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会出现了这样那样让你无奈的事,作为父母你必须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的面对孩子。可是,一旦遇事,所有的定力似乎都要打个折扣。我们忍不住要拿自己的孩子去和别人家的孩子进行对比,认为她样样都不应该落后,我们希望她有出乎意料的进步,却不能容忍她有任何的退步。

是的,我们在潜意识里把自己对生活的期许都加在了孩子的身上,希望她强大,希望她优秀,希望她不要惹麻烦。却忘记了,她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一切进步与成就都有发生的时间和规律。作为父母,能做的就是学会宽容与等待。慢慢地,去等待生命的到来,去等待生命的慢慢成长,这一切都需要温柔的坚持与等待。

从现在开始,给自己一个信念:做像龙应台一样的母亲!只想对女儿说,人生的路很长,一切对于你来说都是新的,你需要慢慢的、用自己的方式去了解它。你美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启,让我们慢慢地、美美地、坚强地一起走,走出自己不一样的人生!

孩子,你慢慢来!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8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子专心的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慢慢来,慢慢来。

面前有一条向远方无限延伸的道路,漆黑,空洞,无人能看清它是平坦或坎坷。只有一个办法,走下去。不要奔跑!或许你会被碎石绊的跌跤;不要担心,你永远不会孤独。妈妈,一直在你的左右。

龙应台,一个伟大的母亲,一个感性的作家,将对华安与华飞的爱浓缩成一本书,传播!

两个中德混血的男孩儿,鬼点子层出不穷,在妈妈爱的呵护下成熟懂事。成长的道路是艰辛的,是布满荆棘的,孩子们用自己的力量,慢慢地、从容地开辟出一片又一片的新天地。妈妈与安安、飞飞坐上了时光的旅车,用时间见证了新生命的诞生,年龄的增长。妈妈老了,兄弟俩长大了,安安不再像小时候有着自私之心,而是宽容了;飞飞不再如童年时调皮,而是稳重了;妈妈不再年轻,却似自由女神般慈祥,充满欣慰美丽的女人!

如今的我,在成长的旅途中奔跑,两旁的风景随着奔跑的速度愈来愈快都模糊的看不清轮廓。或许,我应该放慢脚步,吹着暖风,带着一丝丝凉意,不时停下足来,欣赏欣赏两侧的风景,还别有一番情调。放慢步伐,好好享受成长的快乐,不要着急,不要贪恋长大后的自由与爱情带来的幸福。慢慢来,路还很长,慢慢地走。

爸爸妈妈,请您不要着急,我们的路,希望有你们的陪伴,一直缓缓的,定下心来,慢慢走下去。

爸爸妈妈,请您在空余时间多陪陪我们,有了你们,我们才不会感到孤独与害怕。多希望有一个龙应台一样的母亲,无时无刻陪伴飞飞、安安走下去。

妈妈,一个多么温暖的名词,就这样,引导着孩子慢慢长大。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感9

这是个优秀的母亲,她用她的人格魅力感染着孩子,温柔婉转,他不仅是对传统母爱的歌颂,更是对生命的实景写生,母亲孕育生命不容易,你不仅是将他带到世界上,更重要的是在养育,在教育,我在想,自己是否有一天,会因自己错失了教育时机而后悔,是否在那时开始检讨自己对孩子教育的缺失,我不想这样,天下所有为人父母者都不要这样。

从现在开始,一切都来得及,这句话也送给现在四个班的孩子们,正如4班肖建杰所说:我们需要的是时间,是过程,关注细节,激励成长,凡是有爱的事情就好办,怕的是恨,多点爱心,多点耐心,多点信心,让自己慢下来,静下来,爱起来,愿每个家长都能拥有知道感恩的孩子,愿每个孩子都能体会到父母的良苦用心,让孩子在爱中出世,在爱中成长,愿每个孩子都长成像小树一样正直的人。

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的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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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作品便是一本带给人快乐的书。此时写一篇读后感来赞叹一下吧。作品应该怎么写能把收获尽数展现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1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2

“瞧,在壁炉旁坐着一位面色苍白,自称是名刑侦顾问的人,右手手指轮替敲打壁炉台,他的鹰钩鼻和前突下巴构成了脸部十分坚毅的线条。他是谁呢?他就是‘ 夏洛特.福尔摩斯’——我心目中非常崇拜的大侦探。从我刚开始通过动画片及漫画接触了柯南道尔及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我就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想:我一定要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记得那时我刚刚上小学三年级,和妈妈一起去凤凰书城看书,我翻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我想看的书。这时,已经挑好书的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漫不经心挑书的我,便问:“还没挑好书呀?”“嗯,这些书讲的故事太乏味了,都读不懂。”突然,我看见了妈妈手中拿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不禁两眼发光,那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吗?妈妈见我原本无精打采的样子顿时生龙活虎起来,就猜想我一定是被《福尔摩斯探案集》给吸引住了,便又帮我拿了一本。我便开始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到惊险刺激的环节时,我的心情和主人公一样激动;读到破案失败的环节时,我替他们而感到伤心;就这样,我和主人公一起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自己仿佛都成为里面的一个人物了。

就在我和主人公共同哀乐的时候,妈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涵涵,已经五点半了,应该回家吃饭了!”我一听,便央求妈妈帮我把这一套书买下来,妈妈没同意,因为我的家里已经有好多类似的书了。我很依依不舍的和妈妈回家了,走之前,我在心里默默地对书说:你等着我,我下个星期再来!

第二个星期日,我快步走进书店的大门,向书店工作人员打听《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哪儿?工作人员说这本书暂时缺货,就在上午,一群大学生把它全部买走了,要想买的话,只能到下周日了。这时,悲伤在我心里悄悄地落了根,看着书店周围的环境,感觉多么陌生,多么格格不入。我在心里大声的喊着:我不是让你等我的吗,你为什么违背承诺?也许,《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伤心急了,但我不能放弃,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喜欢的书消失在别人的手上。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终于,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终于,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快乐地欢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内容仍然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3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4

最初结识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在小学,他惊人的推理能力和缜密的思维,深深地震撼着年少的我。一瞬间,福尔摩斯成为我眼中、心中最闪耀的那颗明星。

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冷漠孤僻,但也不乏幽默感,他甚至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还总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古怪但却很有魅力的人。

整部书绝大多数都是以华生的视角写成,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可以说对于儿时的我而言,在读书过程中,我俨然成为了福尔摩斯身边的那位助手,华生,跟随他侦破一件又一件看似难以破解的案件。

从血字的研究到最后的致意。

这位大侦探自问世以来,逐渐成为了名侦探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将他描绘的活灵活现,以至于我曾一度认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贝克街221号B,在这里福尔摩斯利用着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他善于思考,并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推理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根本找不出问题所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信服。

总而言之,这位诞生于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大侦探,在众多人们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我便是那其中之一。

除了那些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案件,整部书中在个别案件中也体现出了人性之恶。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更是揭露了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黑暗面。

说起黑暗面,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最大反派——莫里亚蒂。他在背后控制着整个伦敦所有的罪恶,表面上确实道貌岸然,受人尊敬。福尔摩斯是侦探界的天才,莫里亚蒂则是犯罪界的天才。他被福尔摩斯称作“犯罪界的拿破仑”,由称呼就可以得知,这是一个有着多大权力的老头。

莫里亚蒂是欧洲最不可一世的犯罪帝王,伦敦市里一半以上的案子都与他有关,而且每次都能干净利落的逃走,从没有被捉住,也很少留下破绽。他有着不寻常的数学天赋,但这一天赋反而助长了他生性的凶残——他天生就属于犯罪。

说实话,我并不反感这个可恶的人。能将犯罪制造的如此完美,也是他的一大本事。因而,对于他坠入莱辛巴赫瀑布中离世一事,感到有那么一些惋惜。

他就像是福尔摩斯的另一面,他们相互对立、相互制约。

夏洛克和他所侦破的案件在我心中逐渐扎根,于我而言,这是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著作。那位永恒的大侦探,是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光,同样也是我心中的光。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5

今年暑期,爸爸送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足足有1000多页,是我们家最厚的书了。因为我以前听到过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没有读过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飞快地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选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回忆录》、《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八个长篇。据译者称,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尔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精华。

福尔摩斯对于当代文学、天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他有对于人的大脑的比喻以及对知识的选择记忆的精辟论述。他对约翰H华生吃惊于他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所说的:这又与我有什么相关?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而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务实的人,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所以他在探案领域出类拔萃。

福尔摩斯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语句中,他破案时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认真。任何一个罪犯都是会留下痕迹的,而福尔摩斯就是抓住了这些蛛丝马迹,运用智慧,成功破案的。比如他在破解跳舞的人的这件案子的时候,运用智慧,把每个符号一一联想成一个字母,然后翻译出了罪犯留下的暗语。最后,福尔摩斯以牙还牙,也写了一张暗语给罪犯,犯罪上了当,被捕。

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敬佩他对工作无比投入的精神。联想我自己的学习,也要像他一样,要专心致志。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6

在暑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带给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启发,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全世界仅有的咨询侦探,他靠着自己敏锐的双眼和聪明的大脑,侦破了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案子,但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己的荣誉总是被别人抢走,可是他并没气馁,反而让他越来越着迷于那些复杂、棘手的案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福尔摩斯终究成了有名的侦探家。

这本书给了我不少启发:做事要细心,特别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上更少不了这份一丝不苟。书中的福尔摩斯在研究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甚至可以捉住别人遗忘的痕迹去判断未曾谋面的凶手的样子,习性,连那些凶手都对他啧啧称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着那份耐心一直接受着别人千篇一律的说辞,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没有去回决别人家的建议,反倒会去感谢那些对他提建议的人,使他对案子能有新的认识和启发。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他,在学习上我如果有这么大的耐心或许我的成绩还会更优秀。

做事要有决心,在《长毛尸体》一案中,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为福尔摩斯发现了一点踪迹,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迷团,他靠着自身强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没有闭眼,终于发现了这是一种世上极为稀有的有毒动物狮鬃毛的杰作,触碰到它后会引起激素生长,导致呼吸变快,最终死亡。

福尔摩斯就是凭借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决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当我看完整本书时做侦探的梦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发芽......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7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几个关于主人公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位私家的侦探。他的助手是他的一位朋友,他也是一位医生。他的名字是华生。在这本书中,令我最感兴趣的是《六座拿破仑雕像》。这一篇讲述了一个工匠他将自己偷到的一个珍贵的珍珠藏在一座拿破仑雕像中。然后他就被抓进了监狱。等他出来的时候,和那座雕像一样的五座雕像和那座雕像已经被卖出去了。为了拿回雕像,他杀了一个人。最后,他被精明的福尔摩斯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坚持,总会成功的。像福尔摩斯一样,不管案子多么复杂,他总是坚持的破案。

在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坚持不懈的人。比如清洁工叔叔阿姨们。他们不管多么累,他们依然坚持的扫完每一条路。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8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不少各种各样的书,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纳尼亚传奇》;有《不可思议的人体》可是令我最喜欢和最记忆犹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伦敦的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著作。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其中的一个大案件吧!这个案件被命名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的是一个叫詹姆士莫提默的一个医生来了一个消息;查理士巴斯克维尔爵士在3个月前突然死亡,大家都说是一个魔犬杀死他的。可事实并非那样,福尔摩斯他们一行人去了那个地方调查,而福尔摩斯却在半途中回了伦敦,因为他怀疑史丹普尔顿就是凶手,所以他去了别的地方监视着史丹普尔顿一家,史丹普尔顿放了猎犬,并在猎犬身上涂上了银光粉,把猎犬放击来咬死人。最后,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线索,巧妙地把他抓住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是因为他有着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他把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案发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十分清楚,然后一步一步地推理下去,直到找到犯人是谁。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系列的书,因为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令我赞叹不已。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9

我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福尔摩斯。大家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福尔摩斯呢?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侦探类的节目,那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猜想,很有趣,所以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范文分享 篇10

红花虽好,也要有绿叶扶持,在我们为成功者欢呼时,可曾想到他背后的那群人。

——题记

最近,我读了一套有趣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是著名侦探家柯南道尔编写的,书中纪录了福尔摩斯凭借他机智的头脑、敏锐的洞察力侦破许多离奇又惊险的案件。书中的每个故事,都那么惊险骇人,情节都安排得紧凑完整严密,跌宕起伏,一波三折,让读者恍如身临其境。

但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并不是主人公——破案无数、令罪犯闻风丧胆的福尔摩斯,而是他的助手——默默奉献的华生医生。

华生把自己很多的时间都用在了协助福尔摩斯办案上,还经常鼓励福尔摩斯不要泄气。每当福尔摩斯垂头丧气或感到灰心,认为案子没希望时,华生就会安慰他说:“没关系,肯定会有线索的。”华生在一次次破案中显示出他惊人的智慧、高超的医术以及卓越的判断力。这一切都表明,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很了不起的侦探。然而,华生却把成功的机会让给了别人。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像华生那样无私奉献的人。其实,我们不能以成名或者不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不是英雄,因为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不少无私奉献的英雄,他们是最可爱的人!

提到李庆龙,很多人可能并不熟悉这个名字。其实,这个由于祖国需要而“隐姓埋名”多年的安徽人正是中国最早的两名航天员之一。在“神舟五号”的航天员选拔中,李庆龙没有进入首飞梯队,内心感觉非常遗憾。不过,在与母亲的电话沟通中,他却一再安慰家人:能够作为教练员培养中国自己的航天员,我同样觉得很自豪。李庆龙说:“我是军人,国家让我上,再危险我也要保证完成任务;国家不让我上,我也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0xx年10月16日,当杨利伟乘坐的“神舟五号”安全落地时,李庆龙的内心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欣慰:“中国人用自己培养的宇航员乘坐中国人自己研制的飞船去实现了中华民族的千年飞天梦想,而这里面就有我的一份努力与汗水,我很自足。”

我懂了,红花虽好,也要有绿叶扶持,一片鲜红,我们又何曾低头观看呢?万绿丛中一点红,才是真正的美,也是最真实的美,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才是美的意境,杨万里,这句诗成为千古绝唱名不虚传!

红花虽好,也要有绿叶扶持,在我们为成功者欢呼时,也要想到他背后的那群人,因为他们是最可爱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10篇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想解决问题,必须要细心观察和勤于思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一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刚拿到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了,这里边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精彩。

一个名叫华生的军医,第一次与私家侦探福尔摩斯见面时,就被他善于观察、聪明机警的魅力所吸引,最终成为他的助手。在和福尔摩斯一起工作的时候,华生认真记录下福尔摩斯 每次探案得过程,这里充满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每次看到一个新故事,我的心都跟随着故事里的情节发展而不断绷紧,不停猜测到底谁才是坏人,直到揭开谜底是时我才恍然大悟。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只有细致的观察,认真地思考,才能获得成功。在平时的学习中,我常常会因为粗心做错一些不该错的题,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定要把成绩提上去。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二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他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书中的主人公是福尔摩斯,他是英国著名侦探,具有过人的头脑、超强的思维、丰富的知识,令我敬佩不已。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探案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吸血鬼》一案.

弗格森先生在离婚之后又再娶了一个妻子,因他的妻子如同疯子、如同吸血鬼一般,打自己前妻的儿子、吸自己亲生儿子的血而写信求助福尔摩斯先生,弗格森先生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福尔摩斯通过自己超强的逻辑推理、和十分敏捷的思维能力,让弗格森先生知道,自己是从挂在他家墙上的武器和他们家的那条狗而得知是弗格森先生前妻的儿子因为嫉妒弗格森妻子的亲生儿子,所以下了毒给他,而弗格森的妻子打自己前妻的儿子是因为她亲眼看见他前妻的儿子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下了毒,当然,她吸亲生儿子的血是因为在吸毒,要不然就会致命的。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非同一般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爱思考、爱探究的精神,遇到问题勇敢地去解决问题,我们的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三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的书籍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有8本,是英国著名悬疑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经典名著,书中的侦探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具天赋的侦探,他有着极强的观察力、记忆力、演绎推理能力,以及天才的化妆才能,经常通过伪装获得线索。

我现在已经看了其中的四本书,每本会介绍两起破案故事,一件件跌宕起伏、悬念丛生的案件让人困惑难解,但福尔摩斯却靠他出色的破案天赋另辟蹊径,抓住丝丝缕缕的细节进行推理分析,成功抓住幕后的真凶。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恐怖谷》和《五个橘核》中展示出的福尔摩斯的观察力,他可以只听路人走路的声音就能够判断出这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以及当下的心情,这也帮助他从哪些不被人察觉的细小线索中发现破案的有利证据,看了这些书也更加督促我在学习和生活中更加细心、更有耐心。

在书中福尔摩斯有一个得力助手-华生医生,华生医生以前曾是一名军医,但和福尔摩斯一样,也十分热爱侦探这门职业,帮助福尔摩斯打败一个又一个罪犯,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探案集,每一本书里都蕴含着深刻奥妙的破案技巧,必须要抓紧时间赶快读,说不定你一不留神,哪个词句就会逃之夭夭,相信看了这些书一定会提高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观察判断能力和分析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四

星期五的课间,阳光明媚。虽然阳光明媚,但是还有些秋风习习。这时在教室的我想一个问题;是在教室看书呢?还是在外面跳绳呢?我左思右想。终于下定了结论,我还是在教室里看书吧!

我在暖和的教室里,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的分身案。分身案不仅有意思还让人感到害怕,恐怕这是我第一次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看的最好看的一章节。为什么好看呢?因为他写的就像我做的一样,为什么害怕呢?因为好像我已经进到书本里一样身临其境。有人还会问:为什么叫分身案?我会充满自信和得意的回答他说:一个人为了不让她女儿和外人交流,装成了两样,他有两个身份。一方面他是她女儿的父亲,一方面他装成女儿的恋人。他安排了自己与女儿的婚礼然后失踪。就这样造就了一场离奇的案子。案子压在了福尔摩斯的身上,痛苦悲伤的结局压在了女儿的身上。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写的详细,严谨,平实,比如:福尔摩斯分析到突破口的时候,作者是这样写的:九点左右福尔摩斯和华生正吃饭,突然,福尔摩斯大叫道:经过我对她的观察,我发现了一个线索,那个姑娘的眼睛不大好。所以她父亲的伪装就不易被发现,再加上她母亲的帮助,这件事就骗过了女儿。这一段文字让我对案情顿时感到恍然大悟。

哦对了,我差点忘记告诉你们。福尔摩斯在现实中并不不存在。只是作者创作出来的一个人。作者是英国人----柯南道尔。这本书背后有一句推荐的话是: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这本书一套共四本。有少儿版的也有经典版的。我建议大家买经典版的,因为经典版的翻译更精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五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五个橘核》,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天,天还下着雨,华生来福尔摩斯家做客。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走进来的是一位穿衣讲究,彬彬有礼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名叫约翰奥彭肖,他收希望得到福尔摩斯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1883年约翰的伯父收到一个信封。他刚打开信封,五个又干又小的橘核嗒嗒地落在桌子上。约翰想笑,可看见伯父那恐惧的脸便马上不想笑了,伯父嘴里不停地叨念着:K、K、K!之后在一天晚上,伯父喝酒后死在一个污水坑里。而他的父亲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摔死在一个白垩矿坑里

听约翰讲完故事,福尔摩斯急忙让约翰乘火车回去,自己要在伦敦找点线索。第二天清晨,约翰就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只好向华生简单介绍了自己调查到的组织,他们找到目标后,就会给对方寄橘核之类的东西以示警告。于是福尔摩斯拿出一个橘子,挤出五个核,和一张写有3个K的纸寄给了孤星号的船长。没过几天,孤星号的残骸就在海上了。因为福尔摩斯从孤星号的行踪看出来了,他们就是杀害约翰的凶手。

福尔摩斯能破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他有丰富的知识,他就明白了组织的特点,然后从此入手解决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拥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坚持不懈战胜困难的精神以及细致缜密的思考,这样才能做到百战百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六

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而这次得到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非常高兴。一拿到手,我就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一个叫华生的医生作为讲述故事的人,他作为福尔摩斯的助手,记录了许多案子,他挑选出能显示出福尔摩斯办案能力的案子,将生硬的地方进行润色,然后写进书中。其中我认为比较惊险的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临终的侦探、魔鬼脚跟等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人利用传说,将一只大狗用人工装成传说中的鬼狗,吓死了一位当地最受尊重的老人同时也是自己的亲人,他还想杀死另外一个继承财产的人,并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去夺得财产。但被福尔摩斯识破,犯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打败一个犯罪集团,与这个集团的头头一个很有名的教授莫里亚蒂发生了斗争。最终,福尔摩斯粉碎了这个犯罪集团,但他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我一想到一名如此厉害的侦探就这样牺牲了,我就好伤心,好难过。可谁知道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他运用之前他学过的摔跤,将莫里亚蒂摔下悬崖,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激动的不得了。

看完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太吸引人了,我的心随着它其中的内容起伏。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人,他虽然对跟犯罪没关系的事一无所知,但是对有关犯罪的事无所不知。他的所有知识都是用于抓住犯罪之人,或者阻止犯罪。,对于那些他认为愚蠢的警察,他很不屑,那只是因为他聪明过人罢了。

这本书太好了,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七

寒假里,我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首先被柯南道尔设计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强烈震撼。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知识。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每个案子他都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察,即使是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也未曾放过。他思维缜密,就像弈棋的高手,深谋远虑地搬动他的棋子一般。他先提出设想,再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推理。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十分热情认真,一丝不苟,仔细观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查情。他认真地观察人物动作的任何细节,就算是家具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正因为如此,他对案情的判断都能拿出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据。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他观察人们的心理,把心理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在一起,进行周密的推理,梳理案情,抓住要点,进行充分的研究,然后再做出判断。

他还十分善于从各种案例和报刊杂志中搜集和储存资料,只要案情需要,他都可以信手拈来查阅参考,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善于学习、不断积累的好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对人和事物做出正确的判断。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八

七月二十六日那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这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竟让一个沉浸在《哈利波特》魔幻世界里的女孩,爱上了侦探小说,这真实一个奇迹!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这些让我彻底成了这个英雄的崇拜者,用自己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观察推理的侦探!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极强,就如在《血字研究案》中,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福尔摩斯的果断推理和大胆的想法,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在所有的案件中,我觉得《荣苏号》一案和《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也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这一特点,这两个案子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有奇怪的语言。先来看看《荣苏号》一案吧!在这个案子中那封信是隔两个词、两个词写得。在普通人眼里,一般最多只会想到隔一个词的写的方式,而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把这个密案的关键点给解了开来。而最有意思的《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福尔摩斯也从墨氏家族那看似简单、古怪的成人礼问答中,整理发现了至关重要的不但是死者的藏身之地,同样为墨氏家族发现了多代未发掘的秘密宝藏。

当我看到《最后一案》时候,我知道这个就是我爸爸说的有关莫里亚蒂教授的一案。这位教授也是一个高智商的人,组织了一个犯罪组织,拥有一支非常强的犯罪队伍。整个大英帝国这么多案件中,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莫里亚蒂教授的犯罪组织干的。谁能把这位犯罪王国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组建的犯罪组织捕捉起来,就能得到四、五十件神秘悬案的答案,而福尔摩斯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气和毅力做到了。

读完福尔摩斯最后留给华生医生的信后,我意识到福尔摩斯这位鼎鼎大名的大侦探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因为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到了太多,认真观察事物、坚持、执着、冷静、正义、钻研、乐观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九

瞧,在壁炉旁坐着一位面色苍白,自称是名刑侦顾问的人,右手手指轮替敲打壁炉台,他的鹰钩鼻和前突下巴构成了脸部十分坚毅的线条。他是谁呢?他就是 夏洛特.福尔摩斯我心目中非常崇拜的大侦探。从我刚开始通过动画片及漫画接触了柯南道尔及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我就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想:我一定要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记得那时我刚刚上小学三年级,和妈妈一起去凤凰书城看书,我翻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我想看的书。这时,已经挑好书的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漫不经心挑书的我,便问:还没挑好书呀?嗯,这些书讲的故事太乏味了,都读不懂。突然,我看见了妈妈手中拿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不禁两眼发光,那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吗?妈妈见我原本无精打采的样子顿时生龙活虎起来,就猜想我一定是被《福尔摩斯探案集》给吸引住了,便又帮我拿了一本。我便开始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到惊险刺激的环节时,我的心情和主人公一样激动;读到破案失败的环节时,我替他们而感到伤心;就这样,我和主人公一起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自己仿佛都成为里面的一个人物了。

就在我和主人公共同哀乐的时候,妈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涵涵,已经五点半了,应该回家吃饭了!我一听,便央求妈妈帮我把这一套书买下来,妈妈没同意,因为我的家里已经有好多类似的书了。我很依依不舍的和妈妈回家了,走之前,我在心里默默地对书说:你等着我,我下个星期再来!

第二个星期日,我快步走进书店的大门,向书店工作人员打听《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哪儿?工作人员说这本书暂时缺货,就在上午,一群大学生把它全部买走了,要想买的话,只能到下周日了。这时,悲伤在我心里悄悄地落了根,看着书店周围的环境,感觉多么陌生,多么格格不入。我在心里大声的喊着:我不是让你等我的吗,你为什么违背承诺?也许,《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伤心急了,但我不能放弃,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喜欢的书消失在别人的手上。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终于,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终于,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快乐地欢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内容仍然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十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讲了九月一个美丽的早晨,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名叫詹姆斯摩梯末的医生的拜访信。上午十点半摩梯末医生如约而至,他随身带来了一扎神秘的手稿,这扎手稿来自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土。

信中讲述了一百多年前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雨果巴斯克维尔是如何为非作歹,最终招致自己丧命在传说中凶悍无比的巴斯克维尔猎犬的利齿之下的故事。自此之后,巴斯克维尔家族就笼罩在祖先所犯下罪行的阴影之中,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

起初福尔摩斯并不为摩梯末医生的故事所吸引,认为这只是个有趣的传说。但随着摩梯末医生逐步向福尔摩斯讲述了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死因的疑点时,福尔摩斯决定插手此案,因为他意识到这不仅关系到已故伯爵查尔斯的真正死因,还关系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下一个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的生命安全。

在福尔摩斯的巧妙安排之下,他的忠实搭档华生医生陪伴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 在巴斯克维尔庄园期间,华生医生接二连三地遇到了种种怪异之事,如半夜时分女人凄惨的哭声,管家白瑞摩夜间可疑的举动,还有他后来发现的一封查尔斯爵士死前未被完全烧毁的信件的碎片,等等。这诸多的疑团使他如坠入云雾之中。正当他决定开始深入虎穴探听虚实之时,他却出乎意料地遇到了从天而降的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为了弄清传说中那只可怕猎犬的秘密及发生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惨案,故意避人耳目,独自躲在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忍受暴风雨以及孤独和寒冷的袭击。而此时狡猾的罪犯也开始按捺不住,逐渐浮出水面,他迫不及待地误杀了穿着亨利爵士衣衣服的逃犯塞尔多。这使福尔摩斯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断无误。

于是,福尔摩斯果断地用亨利引出了真正的凶手--斯台普顿。原来两年前刚刚搬到德文郡的斯台普顿就是罗杰巴斯克维尔,即查尔斯爵土最小弟弟的儿子。多年前人们误以为身为逃犯的罗杰死于南美洲,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死,而且还有了一个儿子也叫罗杰,他就是斯台普顿。斯台替顿知道如果查尔斯和亨利都死了,那么他将能得到巴斯克维尔家族的巨额财产,因此他便利用巴斯克维尔猎犬的传说不择手段地杀害了自己的亲人。他先是用恶犬吓死了年老体衰的查尔斯爵士,随后又妄图让恶犬咬死亨利爵士,但福尔摩斯最终识破了他的诡计,在华生和警探的配合下杀死了那只可怕的猎犬,而斯台普顿也在深夜仓皇出逃时葬身于沼泽。

推荐!《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范文简短九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范文简短九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一】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二】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三】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破解,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毒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四】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五】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早期经典之作,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侦探形象,也同样打动着我的心。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侦探全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惊人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难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要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他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止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则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的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底埋下了理想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间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这本书使我更加明白了!只有勤于思索,不断积累,有真才实学,尽力发挥知识的力量,才能像他那样运用自如,做什么事都能得心应手,就让我们从小努力学习文化,刻苦钻研知识,通过不懈追求,将来一定能象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觉的看了《福尔摩斯侦探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养成注视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马马虎虎,有些小地方没注意,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啦!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六】

最近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我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天天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看了《福尔摩斯》,才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比如《夺命的结晶》,福尔摩斯一下子破了三个案子。他用一根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扣了工资。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们讨回公道。还有一个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然是一起致命的中毒案件,背后隐藏着悲伤,但莫斯轻松解决了三起奇怪的案件。

另外《福尔摩斯》也教会了我很多成语。比如有很多有趣的成语,比如很强势,生气,拖拖拉拉,有自己的错。这套书也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思维更加灵活。比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做无蛋鸡蛋等等,都是很有意思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上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无蛋蛋!书里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上的方法剪了一把120 cm长的魔尺。太好玩了!

我爱《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七】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索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带猎帽、身材消瘦、披肩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印在我心间。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文学意味浓厚。

福尔摩斯不仅头脑冷静,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常他休闲地在贝克街221号公寓里,一接到案子,他立即像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他是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真汉子。我要学习他的好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读了这本书,帮助我丰富思维,养成注意观察的好习惯,学习他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本书是多么有魅力,好好地读它,认真地读它,仔细地读它,你会得到很多好处,相信你会被这本书深深吸引的。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八】

读完了这本《福尔摩斯》我知道了里面的许多坏人犯下的罪恶是多么可恶,有的杀人,有的给自己的老板下毒在取走钱财,但是,不管多么狡猾的犯人都会被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查的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在我的心里印象最深刻,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不管遇到什么案件,都遇事沉着冷静,不怕失败,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与狡猾的罪犯作斗争,再棘手的案件也要深入虎穴探个究竟。这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物那就是华生,华生是一名医生,在偶尔的一次相遇中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认为福尔摩斯充满了正义感,胆识过人,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细致的调查和严密的逻辑推理,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令他钦佩,所以,他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忠实搭档。经过许多的疑难案件的侦破,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遇事沉着冷静,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生活当中,不管同伴遇到了什么困难,我都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他们,将爱心传递,构建一个文明和谐的大家园!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九】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优文推荐】活着余华读后感范文优选六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优文推荐】活着余华读后感范文优选六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一】

上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二】

第一次看余华的《活着》,是在初三。当时看完后,只是愤慨福贵年轻时的种种不端行为,也为他晚年时经历亲人逝去,举目无亲的悲凉生活而心生同情。如今,再次读它,却有了新一番的感悟。

当一个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存而活着时,那么他的思想和行为也会因此而改变。福贵,从一个富少爷沦落为一个一无所有的败家子,历经父亲死亡,妻儿离去,终有所醒悟,认真地耕作,养活一家子,真实地活了起来,福贵为了养活一家子学会了耕作,看到蹒跚的老母学会了心痛,想到伶俐的女儿学会了自责。在经历了人生的低谷,他学会了承担责任,学会了关爱家人。这在我看来,亲情,是人心中无法逾越的底线。当看到亲人因自己受苦受累时,自身的自责和悔恨也会达到最高峰。福贵,想必也是如此,因此他认真努力地活着。

当一个人认真地活着时,所有不真实的也有可能变成是真实的。福贵的妻子带着有庆回来的那一幕就是最好的例证。昔日被福贵痛打痛骂,冷眼相待的妻子,带着孩子,微笑地站在门前时,着实给了福贵一个大大的惊喜。此刻的福贵,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和浅薄。在拥有的时候,他对她视而不见;在失去的时候,才想起她的好。他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对她,而是开始关心疼爱妻子。一家人认真地活着。

然而上天并没有因他的坚强和认真而眷顾他。母亲病故,自己又被抓去当壮丁,福贵的内心充满了失望。此时的他,想着家中的一切甚是感伤,也激起他对生的期盼。这种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气。幸运的是,他最终得以回家。劫后余生的他,看着家中的一切和一双儿女,让他感到活着是多么地重要,多么地幸福。人,总是在经历了生死时刻后,才会明白活着有多重要。

命运似乎不满福贵的坚强和勇敢,给他制造了更为无情的考验。身边亲人一个个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或许是经历了太多生死离别,有了痛彻的感悟,或许是对活着,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这些都没有使他倒下。相反,他以淡然平静的态度活着。晚年的他,与老牛相伴,在夕阳西下时,坦然从容地向别人讲述他不平坦的一生,让我肃然起敬。

《活着》一书传递给我的正能量是:只要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才会有希望!

其实,人活着,就会有很多的坎坷,或大或小。但,只要我们坚持活着,认真活着,,终有一天,我们会跨过所有的坎,会有阳光照亮生命的每一个角落。

相对于死亡,活着,是一种勇气。死了就一了百了,活着,还需面对,但也就是活着,才会有希望!所以说,活着真好。我们都要好好活着,不被现实所困,活在当下!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三】

《活着》给我的是一种直击心灵的震撼,并让老去的福贵永远活在我脑海里。

福贵的悲剧有目共睹,前半生荒废家业,后半生大起大落,痛苦接踵而至,余下个和老牛相伴的晚年。余华的文字织出温情,又残忍的撕碎它。我不明白,这样一出悲剧能给人什么正能量?后来我想:人常说“乐极生悲”,没错,只有到达极点了,才能有不一样的东西滋长出来。就好比福贵令我极其唏嘘的一生,但我忘不了,第一章里这般描述福贵的脸庞:“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瞧,福贵还是笑着的,还是活着的。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所以,他写活了福贵。生命的存活,需要空气、水、粮食、光等等,那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毕淑敏在大学里讲课也曾被问到同样的问题,她是这么回答的:“活着本身并无任何意义。”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然而她又开口:“但是,我们要创造出一个意义!”人是有七情六欲,我们总有一些东西可以支撑生命的重量。没有可追求的意义,那和只懂吃与被吃的兽类有何区别?新闻上报道的落网贪官,在我眼里,他们有金钱,有欲望,有豪车,就是没有追求的意义。当一个人的脑子被利欲罪恶塞满,难道不可怕吗?活着,大概不只是肉体上的满足,还要有精神上的洗礼。

夕阳里,田埂上,老牛累得垂头,福贵在平淡的讲出他多灾多难的大半辈子。几十年过去了,唯一不变的是脚下的泥土,唯一没有离去的是他。一起痛苦都随风散走,生命脆弱而又顽强,原来,为了活着,就是活着。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四】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五】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担,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余华

《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一遍便把它放进书柜,它太沉重,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我不敢看它那鲜红的封面,怕它刺痛了我的眼,更怕它刺痛了我的心。但即使我不再看它,书中的那些情节,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早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至少我认为它是真实的。《活着》揭示了一种高尚:那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世界。正如本书的主角富贵,一生坎坷多折,经历了家境的破落,经历了国共的战斗,经历了文-革的动-乱,经历了所有亲人先后离他而去的苦痛,最后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相依为命,默默的活着,无牵无挂的活着,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在这部小说里,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是一个如此宽广又如此沉重的话题,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甚至已去世的人都活在亲人的心里;活着又是如此沉重,它凝聚了太多的责任、使命以及无尽的回忆。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挫折、变故,甚至死亡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余华在《活着》的日文版自序中说道:“我知道富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如果问我,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富贵是一个小人物,但他身上折射出处于底层很多劳动人民的共同点,包括对苦难的逆来顺受,包括对自身的定义,包括对生活的态度。富贵的命运如此卑微与无助,但折射出整个民族的性格与品质,一种敢于直面苦痛的勇气,一种特殊的生存智慧。

《活着》讲述了一个关于活着的故事,活着也奠定了《活着》这本书的价值。

《活着》,活着。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六】

读完本书的时候刚好黄昏,黑暗一点点侵蚀,我仿佛在余华笔中走完了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他的满目苍夷,失无所失。

一个嗜赌成性的纨绔子弟从输掉家中一百亩土地开始的悲剧。他的一家老小,因为时间因为各种原因相继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他跟与他同名的牛,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真实再现了当时大时代背景下的所见所闻。也许他只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当时社会背景下大多数人的一生,在福贵身上,或多或少地体现出来了。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人生太多无常,苦难才是常态。本书命名为“活着”,可在福贵的一生中却要目睹亲人一个又一个的离去。读完本书,内心恐惧与苍凉各占一半。恐惧的是你看着他家人一个接着一个的离开,你不知道你翻到哪一页哪个人又因为哪件事死去了;苍凉的是文末只剩下福贵与叫福贵的牛相依为命,光从文字都能感受到年迈的他有多孤独,又有多痛苦。

故事的开头时,他对着牛喊:“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起初看以为他只是哄牛随意取的绰号,读到后面才知道全是福贵家人的名字,不禁泪目,这么多年,福贵一直记挂着他们啊。

也许我们都不明白活着的意义,可是他们,光是为了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了。谁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请务必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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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文推荐】《光阴》读后感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光阴》读后感【篇一】

命运有时候就像一场噩梦。也许前一秒钟,你还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里沉沉睡着,可是紧接着,生活便以毫无征兆的方式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原本的安逸美好被通通摧毁,直至陷人绝境。

学霸少女李清逸一家过着平静美好的生活,她的爸爸是一位家喻户晓的花样轮滑冠军,却在火灾中救一个非亲非故的小男孩被死神夺去双腿。火灾后,小男孩失踪,性格慢吞的李清逸在探寻真相的过程中屡屡碰壁。

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迸发出强大的力量,她的爱、她的善良、她的积极、她的不言弃,感动了身边所有人,一切的在向着阳光的一面发展着……

在父母无一例外地陷人绝境时,是她,用单薄的肩膀支起整个家庭,安慰、鼓励绝望的父母,在他们灰蒙蒙的世界增添亮彩。李清逸的坚强感动了身边所有人,也感染了父母。终于,她的身边重新伴随着欢声笑语。一家人的生活渐渐归于平静,随着谜底的掲开,带给她意想不到的失望和惊喜。

浅蓝色,充满希望、治愈、澄澈、活力,浅蓝色的轻快舞步,是阴霾过后的澄澈与希望,是困惑过后的坚定与展望。

同样的时光,不一样的颜色,属于李清逸的,是疼痛过后充满治愈的浅蓝色。所有的痛楚、哀伤与煎熬,最终都像蓝天与大海一样,变得温柔且充满力量。请相信,所有的艰难都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我们会一起在人生的舞台上翩翩起舞。

《光阴》读后感【篇二】

读了《光阴》这篇文章,我的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心潮澎湃。

作者优美的笔风、精炼的言语、巧妙的构思无一不令我赞不绝口。但最打动我的,还是作者对时光的感慨,还是文章中蕴藏的那份真情实感。一篇不长的文章,多出采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时间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生动形象地体现出时光一直是那么匆匆,一去不复返,并告诫读者一个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却又没有真正重视过的人生真理——珍惜时间。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美好的假日遥遥无期,令我满心期待;而到了暑假寒假,又觉得时间转瞬即逝,快乐地嬉戏玩耍的时间过得好快好快。渐渐的,我有些迷茫,时间到底是个慢吞吞前行的白发苍苍的老者呢,还是个坚持不懈奔跑的朝气蓬勃的少年呢?在逐渐长大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时间没有快慢,它以一成不变的速度前进。它像一位公平公正的法庭庭长,坚守自己的原则,自始至终遵守着自己设定的生存方式——给予每个人相等的东西,并且让这些东西以相同的速度消逝。

虽然人们无法控制住时间,但是人们却能靠自己的力量利用时间创造出种种奇迹。时间看不见,摸不着,始终躲在一个所有人都寻觅不到的角落缓缓流逝,不过,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时间。因为是它让荒无人烟的沙漠变成生机勃勃的一片绿草地,是它让普普通通的一块块砖头成为了一座气势雄伟的长城,是它让以前原始人般的生活变成了眼下国泰民安的繁荣景象……一切的一切,它都功不可没。它创造一切,改变所有。时间的力量是强大的,人虽不能控制它们的进度,但如果能好好地珍惜并把握它们,定能有一番作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时间一如既往地平均分给了每个人,大家都是平等的,至于谁能把它利用到最好,那就是要看自己怎么做了。

过去是美好的、是可怕的、是痛苦的……无论是哪种滋味,它只能用来回忆;未来是未知的,是虚无飘渺的以后,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它只能用来向往。而最最重要的现在,不管它是怎样的,都要用心去珍惜。

《光阴》读后感【篇三】

偶尔见报,读了《光阴的故事》这篇文章,一位勤劳朴实,美丽善良,宽厚待人,心态端正的女性形象震撼着我的心灵,多么值得借鉴,值得欣赏,值得敬佩。

年轻漂亮的她就因为自己是个富农的女儿,订婚那天,自己夹着个花布包袱,跟着媒人走了三十多里山路来到他家,嫁给了他这个不懂事、不务正业的穷小子,可她心态端正,没有半句怨言。白天干农活,回到家里,就赶紧拾掇着做饭洗涮,虽是家徒四壁,却非常整洁,从孩子的衣服、餐桌的装点上都得以充分体现。现实生活中,能保持这良好心态的能有几人?还不知情绪是多么的消沉,对生活就此失去信心,甚至于精神崩溃。可她认准了自己应该顽强地生存下去,对生活保持乐观的态度。

她的丈夫虽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但仍是玩心依旧,且喜怒无常,但对生活、对孩子的责任感让她不得不去试图改良他。她忍受着屈辱仍然不离不弃。我不认可她丈夫的霸道,不欣赏他那所谓男子汉的尊严,倒是对他的责任感表示强烈的谴责!但她的宽宏气度让我着实赞赏,对她逆来顺受的处境表示深深的同情!她对孩子、对家庭的责任感,对丈夫的委婉措辞令我表示深深的敬佩!

光阴的流逝,她的勤劳朴实,她的责任感,她的善良温柔终于唤醒了她丈夫良知!他和她一起担当抚育子女,维持生活的重任。用他们的辛勤劳动盖起了敞亮瓦房。而灿灿的笑,早已盈满了她的眼将她的喜悦与满足写在脸上。当她在60岁那年生病住院时,望着长大成人的儿女们买来的补品和丈夫买来的黄桃罐头,听着丈夫酷似忏悔的语言,她吃着,笑着,眼里含着泪,此时她的喜悦、满足、辛酸一齐涌上了心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浪子回头金不换,没有善良朴实的她,哪有他们如今幸福的家。什么收服不收服的,你就想着和他过一辈子,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多么朴实无华的语言,却耐人寻味,影响着年轻一代!

对照自己,我也曾性情暴躁,无名火起地对待善良朴实的妻子,妻子却总是逆来顺受,着实让我忏悔不已。

现实的社会上,但确实又有些丑恶的嘴脸。我曾听老人传说:在那统购统销的年代,一位母亲将米饭平均分成三份,任其儿媳选一份,可儿媳每每都要说她那份就是要少。在那饥饿的时代倒也有点说法,可在现今的富裕时代有人却像那样,为了个人多要,于制度、条例不顾,横行霸道,表现出那样的丑恶,抖露出她的臭威,赤裸裸的暴露出那扭曲的心态。与文章中的女主人翁相比显得是那样的低级趣味,那样的卑微。我无心也无能去惩罚恶人,但我憎恨丑恶,弘扬美德!

《光阴的故事》不仅令我对文章中的女主人翁心生敬仰,且让我产生深刻的认识:认真对待生活,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谐当今的社会!

《光阴》读后感【篇四】

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没错这就是最近火热的电视剧《最美的时光》,《最美的时光》这部剧让我感觉爱就要说出来,很多事情一旦错过很可能会是一生的遗憾,很多美好的事不应该被遗忘在最美的时光里,而是应该在最美的时光里去努力地争取,这部剧主要是围绕开朗乐观的苏曼而展开。

苏蔓对宋翊十几年的暗恋与角落里的追随,虽让人心痛,却也无比美好,但也许还是会让人觉得不现实。我是一个始终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的人,所以,我没感受过的,不代表不会有人感受;宋翊阳光,虽然在美国的经历让他形容自己为“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但成年后的打击挫折,并不能否定他骨子里阳光的性格。可是看到最后,我改变了想法,觉得苏蔓应该跟宋翊在一起,只为宋翊打篮球时发现苏蔓对他深重的喜欢“原来最深重的喜欢会让一个女孩子连视线都能呐喊着:我喜欢你!”只有宋翊回应了苏蔓,才不枉苏蔓多年的追随,虽然她也因此而成长;也只有阳光才对得起这连视线都呐喊着的深重喜欢。

不过,心还是为陆励成疼着,他对苏蔓的爱,绝不比宋翊的少。陆励成与苏蔓在他老家度过的时光真的美好到让人心醉,他对紧急事态的处理方式以及对苏蔓的照顾与爱护无不让人钦佩、感动。最后苏蔓在陆励成的家乡支教,不只是遍寻苏蔓不着的陆励成,连我都惊讶万分,不禁感叹设计得好!这也应了苏蔓对陆励成的“不言谢,只赴汤蹈火”。

故事结尾苏蔓终于梦想成真,与自己暗恋的王子步入殿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知为什么,我看完后,心中有些遗憾,为什么那个处处为苏蔓遮风挡雨,默默付出的陆励成孑然一身?为什么苏蔓错以为陆励成爱的是朋友麻辣烫?为什么苏蔓没有感受到陆励成的爱?是苏蔓愚笨还是在逃避?

在流逝的时光中,也许别人是你的秘密,也许你是别人的秘密,可当答案真的放在眼前时,结果却耐人寻味,陆励成一路的守护会不会成为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光阴》读后感【篇五】

老人们常说:“一寸光阴一寸金,”而作者的光阴却在人生中留下了图案,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带着疑问,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才懂得,此图案非彼图案,作者的图案指的是人生中实际的经历。虽读着别人的故事,我却身临其境。

作者在书的最后一章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也是一个爱书的女孩,可我还没达到“读书行路”的境界。读一本来自心灵深处的散文,便是随着作者游历了生命之路一番,汤素兰奶奶用淡雅婉丽,如芙蓉初拨的笔调,向我描述了她的“漫漫人生经历,”字字句句就如西湖堤上烟雨蒙蒙,饮一口便醉了最深处的灵魂。

童年的岁月是最纯真的,作者的童年就留在了偏僻的山村,那儿没有高大的摩天轮和旋转木马,但却有作者的一段真实的经历印在了我心底。我一直觉得有玩具有零食的童年才是幸福的,可读了《光阴的图案》后,我才发现平平淡淡也是一种美,作者的童年经历如此丰富,每一个故事都不是乘坐摩天轮能感受到的,点点滴滴都带给我不同趣味。与之相比,我是无法感受铜油灯的乐趣的,即使城市中有五彩斑斓的霓虹灯,但也会暗淡于无数灯红酒绿之中,磨损于各种噪音之中,稍纵即逝在丛林般的水泥高楼之间,于是,我觉得城市是乏味的;可我又是幸运的,我不必去忍受重男轻女的思想,更不必为读一本书翻箱倒柜。我羡慕作者童年的生活,是乡村的偏僻成就了作者,作者有如此的成就也是离不开童年生活的影响,就是乡村的朴实成就了作者的真实。

《光阴》读后感【篇六】

《光阴似水,待你如初》

“生命是用来挥霍的”我觉得这句话适合陆小曼。

民国时期涌现了很多名人,“校园皇后”陆小曼,才气与美貌并重的林徽因,有“金嗓子”之称的周璇和“默片影星”阮玲玉、徐志摩、鲁迅、胡适、等等

他们给民国那个特殊的时期带来了很多精彩的一笔。

一杯茶,静看袅袅微烟;

一本书,阅尽半生苍凉。

浪漫的徐志摩只是心里恋着林徽因,行动上却去追如花似玉的陆小曼。

徐志摩说:“她一双眼睛也在说话,睛光里荡起,心泉的秘密。”

林徽因,一朵静谧的白莲,不喜不忧,风雅典美,遗世独立。

陆小曼,一朵美丽又清冷的芙蓉花。纸醉金迷,穷奢极欲,挥霍一生。

陆小曼也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她像一杯苦涩的茶,

一瓶浊离人心的酒,

一朵娇艳的红玫瑰,

一场虚幻相接的梦。

茶会苦,酒会醉,花会谢,梦会醒。

玫瑰虽美艳,却带着刺,让人心痛不已。

美则美矣,只有灵魂自由的人才是真正的自由,只有活出自己的女人才会幸福才会洒脱。

陆小曼是一个美丽又有个性的女人,她的人生,回味无穷。

有人说:“男女之间的友谊,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对男人来说,与红颜知己往来,有点像是雾中开车,谁也不能确定前路为何,然而,这又是最刺激的。”

“友情和爱情一样,也是有保鲜期的,想一想,有多少已经不联系的朋友,默默地存在于你的通讯录中。不是不想联系,实在是人生残酷,时空变幻,你我再无交集,与其相见,不如怀念,与其攀缘,不如随缘。人生不过是一场旅行,你路过我,我路过你,然后,各自修行,各自向前。”

小曼与王赓,是聚时容易别时难。王赓点头说再见,可老天爷又不允许。相守几年,小曼一直无事,偏偏到了离婚时,小曼才发现自己怀了王赓的孩子。小曼母亲建议小曼生下这个孩子。小曼不肯,她要清清爽爽地与过去告别。她没有告诉王赓,也没有通知志摩,一个人,带着家里的两个女佣,跑去找德国医生堕胎。孩子没了,小曼卸下包袱,精神上的,肉体上的,她可以与志摩结婚了。可堕胎的痛苦,却阴魂不散,缠绕了小曼一生。小曼身体弱,不甚成功的堕胎手术,让她的身体雪上加霜,有事没事,不是这痛,就是那痒,更严重的是,流产过后,小曼无法再生。确实一般的女人做不到,心狠啊!背叛丈夫,和丈夫的好友结婚。矫情、吸鸦片,为人所不屑。可惜了

为了满足陆小曼的挥霍,徐志摩努力的打工赚钱。结果为了赶林徽因的画展坠机死了。徐家一直没原谅陆小曼,陆小曼也没入徐家的祖坟!

陆小曼说:“什么是喜,什么是悲,我都感觉不清楚,我已是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头人了。我一直是闭门家中坐,每天消磨在烟云围绕的病魔中。日历对我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我从来也不看看今天是几号或是礼拜几,对我来说任何一个日子都是一样的,天亮而睡,月上初醒,白天黑夜跟我也是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迷迷糊糊地随着日子向前去,绝不回头。”

很喜欢她这般拣尽寒枝的文字。

真正的高贵,不是世界唯我,而是自尊自爱的同时能以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这个世界。

涂磊:“一个读过书女人让男人最棒的感觉不是厉害,也不是喜欢,而是欣赏!”

没有经历过的民国,

永远不能理解她们,

但是看看也是好的。

读书,不为气质,只让自己不孤独;

工作,独立获得食物是尊严;

爱情,只遵从直觉,与金钱或道德无关。

愿光阴似水,待你如初,

愿有人待你如初,从此深情不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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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优文推荐】简爱读后感汇总(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简爱读后感【篇一】

《乱世佳人》、《嘉丽妹妹》、《傲慢与偏见》……单听名字就让人想起八九十年代的黑白电影,随着留声讲述着爱情。多年后,趁着暑期带学生去英国文化交流,顺手在行李箱里塞了一本《简·爱》,在英国一个寄宿学校里,没有家务的负担,没有娃的叨扰,重新打开了这片世界。

本书带领我们走进平凡主人公的世界,通过描述简?爱三十年间曲折的人生经历和艰难爱情,让我们领略快乐与悲伤的意义,经历曲折与感动,思考爱情与人生。而我多年后在英国重读这本书时感受最深的却是“景”。

这部“简单的爱”诞生在英国的乡村,不是工业化的大城市,所以讲述的故事也带有乡村的风格。

不管是里德太太的别墅,桑菲尔德那样的大宅,还是圣约翰的房子,都十分宽敞,但朴实、自然,毫不修饰、含蓄。

在英国的十来天中,闲来无事,我会和同伴一路从凯利山逛到附近的小镇上,沿途在绿草浓密覆盖的小山坡上,伫立着一幢幢别墅,最高的不会超过四五层的样子,一般只有三层,用石头、砖块砌成,一栋挨着一栋。屋上的每层都开放着窗户,窗户后的窗帘也很好地扎拢,十分清爽。窗户样式和我们国内有所不同,是上下层的,把下面的窗户往上推,窗户就打开了,我和同伴还猜想是不是英国多雨,这样设计可以在下雨时,减少雨丝飘进屋内。墙面上永远是潮潮的,爬着淡绿色的爬山虎,就这样攀着,汲取凉丝丝的水分,隐隐约约能看到绿色的覆盖之后规则的青色石砖。墙角是宝石绿的青苔,黏糊糊的,一团团地簇拥着,这片绿色像是天然的墙纸,把小屋装扮得很漂亮。每一户人家会在门上挂一块大小恰到好处的木牌,用花体刻着主人的名字,别墅背后再用篱笆围成一小片庄园,种了花花草草。

英国的乡村总体来说,给人的印象更多的还是田园、山庄。牧场、麦田、成群牛羊,恬静,安然,总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英国人在午后定时享用的下午茶——鱼和薯条,香浓的、带着奶腥味的茶。

英国小说少不了“夸奖”他们独有的景光。如《傲慢与偏见》《艾玛》《曼si菲尔德庄园》中它们的存在。不仅是亮点所在,也成为烘托气氛的得力“武器”。夏洛蒂的妹妹艾米莉在创作她的《呼啸山庄》时也拌入了对于风景的刻画。

《格列佛游记》同样是众所周知的英国小说,里面对于新奇的事物的描写详尽又引人注目,深深激发了我们大脑的想象引擎。整本书是作者对于其他的世界的想象,但事实上,里面写的一切啊,定是来自作者生活的地方,英国的美丽富饶足以让作者将那种呼唤表达出来。

《简·爱》作者夏洛蒂用了很多的笔墨来描写景,仿佛是有意在衬托出优雅安静的气氛,和不经意间混杂入的诡异气息。将这种手法运用到了极致。

在如此美的地方,简·爱与罗伯斯特的爱情悄然诞生,就如一株在墙角默默开放的蔷薇。

简爱读后感【篇二】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3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

《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简爱读后感【篇三】

人的一生要走过多少风雨泥泞才算坎坷?我不明白。人的一生要有多少丰功伟绩才算辉煌?我不明白。但我明白:只要坚强应对,坎坷人生一样精彩;只要努力去做,平凡人生一样辉煌。

她像一只丑小鸭同只被遗弃的丑小鸭,童年的她受尽委屈,去从没有流过一滴泪。当姑妈将她送到山中的孤儿院时,她也没有放下自我,即使自我唯一的朋友海伦也死了,但她依然勇敢坚强地活着,并自觉成才。

人生的迹遇总是奇妙的。

她应征到一个桑菲尔德庄园去做导师,去无意间结识了主人罗彻斯特先生,他英俊而又充满气质,但是地位的鸿沟是那样的宽广,她没有畏惧,毅然而然的跨越鸿沟而来。她强烈的勇敢追求平等自由,就算是罗彻斯特也不能损害她高深的人格尊严。

勇敢的人必须会有收获,勇敢的人必须会有苦涩,勇敢的人,做为一个勇敢的人,就应像她一样――像简爱一样。

以前的我算是天真无邪,以前的我真的是无忧无虑。有一天我发现,我不知从何时起竟有点怯弱,想做的事不敢去做,想说的话也不敢去说。我想要去参加学校的竞赛,却总觉得自我不够资格,机会便被别人拿走了。我的英语不好,上课也不敢大声的说出来。我真想改变自我,但去总是没有那份勇气。

简爱读后感【篇四】

这部作品没有华丽的外衣、没有浮躁的激烈。有的是一份平实的真诚,而当代小说中的离奇的怪谈、夸张的描写、粗糙的情感、比比皆是。

“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角简爱的是交易记叙的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了摧毁的孤儿。如何在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的生活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了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也许还是这样挽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顽强的毅志,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相互内的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老师而感到羞愧,而是坚强正确的面对自己和他。

两个主角历经艰辛,蹒跚的走在为他们胡乱画的一条路上。虽然坎坷,却愈显温馨烂漫,他们思想独立却又交集。在一系列的磨难面前他们分开过,但最总听从了彼此的心找到了对方。上帝用明亮的慧眼照亮了前方的路,也照亮了彼此的心灵。是他们从相识到相知最后到相爱。故事的结尾罗切斯特拖着残病的身躯。却满怀惊喜全力唤着“简尼特!我亲爱的简尼特”虽然他的眼睛没有了炯练的目光,但他调动所有能调动的器官去感受自己的爱人。随着那声呼唤,我的感情带着泪珠从脸颊滚落。寂静的夜我的心在为他们跳动,这就是生命最强硬的感召力。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命运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取得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的汗水,有坚定的信念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生活。在那里他的灵魂终于驻足,然而这又是那样的短暂。在一个对爱坚信会使不信仰神的名族信奉上帝的爱人面前。她们美丽的爱情却在顷刻间化成了泡影残酷的现实和社会的压力让这个灰姑娘找不到方向。在心里破碎和情的毁灭中,她又开始了自己迷茫的生活,在无际的世界中寻找他的方向,钱是没有的,爱是没有的,而生活却是现实的,沿街乞讨让简人在寻找善良和真情,在风雨中与圣约翰的相逢则是他心生活得有一个开始在玛利,戴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内,是她深深的感受到了爱的温暖。

他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写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

简爱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在读一本世界名著《简·爱》,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用尽毕生精力撰写而成,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不禁感叹:这需要多少的`毅力和时间来铸造啊?!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女主人公简·爱因为是一个孤儿,所以被人瞧不起,受尽百般欺凌。后来简·爱被她那可恶的舅母送进了恶名昭彰的慈善学校,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但她以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了追求独立的生活,她通过应聘,在桑菲尔德府任家庭教师。由于志趣相同,简·爱和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真诚相爱,历经磨难,终于和自己心爱的人走在了一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深受感动,夏洛蒂·勃朗特是用怎样的经历和毅力来完成这样的壮举啊!想想都让人不可思议!我现在深刻地体会到,夏洛蒂勃朗特其实就是她所写的“简爱”这个角色,她是在通过小说来表现她的无奈和无助,她倔强的性格和不屈的毅力,在小说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一件往事:记得那是一个夏天,我当时才8岁。

我看见别的小朋友都和爸爸妈妈开开心心地出去玩,我十分羡慕,就吵着闹着要爸爸妈妈带我出去玩。爸爸妈妈此时正在做着美梦,却被我这个捣蛋鬼搅黄了,爸爸妈妈不免有些生气,但还是带着睡意异口同声地说:“鹭鹭,干嘛,我们这儿正睡觉呢,到别的地方玩啊,乖!”爸妈把话说完又想倒头睡去,我不甘心又再一次拉住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鹭鹭想出去玩!”

爸爸妈妈禁不住我的纯纯童语,终于带我去了游乐场。进了游乐场,我东跑跑西跑跑,高兴的都要昏过去了!可是不一会烦恼又来了:这些游戏看着好恐怖,我不太敢去玩。还是爸妈了解我,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故意激我:“这些游戏都有点惊悚,不过我们家鹭鹭是绝对不会怕的。对吧,鹭鹭?”我为难地说:“当然当然……”我艰难地朝着“恐怖座椅”走去,一步一个锥心的疼痛(其实没那么夸张),从小,我连一只小鸡都怕,更何况是这个电子产品!我故作镇定的坐上了“恐怖座椅”。机器已经启动,座椅将我狠狠地“甩”向了天空。我再也忍不住了,不禁失声大叫:“啊!”……机器终于停止了,我慌忙下了座椅,找到爸爸妈妈就立刻冲向他们,抱着他们大哭了起来。爸妈看我哭得那么“凄惨”,都不忍心起来,劝道:“其实爸爸妈妈是想让你明白:不经历些风霜,难成大器啊!”当时我还不能明白话中的深奥道理,直到现在我读了《简爱》,我终于明白了!

如果你读过《简爱》,就会了解我现在的心情。快去买一本看看吧!

【优文推荐】骆驼祥子读后感四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优文推荐】骆驼祥子读后感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骆驼祥子读后感【篇一】

祥子是一个年轻力壮的车夫,他对生活充满了憧憬。他的理想是能拥有一辆洋车。三年后,他终于如愿发偿,可不幸的是,他用血汗钱换来的车,竟被乱兵抢走了,逃出来的他,到仁和车厂拉车,不幸再一次降临在他的头上,逼迫祥子结婚的虎妞死于难产,他的车又只好卖了来给虎妞办丧事,之后,小福子表示愿意和他一起过日子,可当祥子再去找小福子时,却发现小福子自杀了。为此,他们心中的最后一丝希望破灭,完全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从上进沦落为坠落,开始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过上了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开如欺骗朋友,利用朋友,什么都做得出来。我深深地为祥子感到悲哀,原来是如此阳光,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小伙子,为什么会沦落成这样?祥子生活的社会充满黑暗,人性因此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也充满了仇恨,也许有人会说,祥子是输给了自己,因为他目光太过短浅,但我却觉得,祥子更多的输给了社会。

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差别是难免的,祥子吃尽了所有的苦,受尽了所有的累,可到最后却还是两手空空。因为社会是现实的,这个残酷,无情的社会总有一天会把所有热血少年逼上绝路。因此我们应明白,社会是无法随理想而改变的。相反,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一切都靠自己,我们没有太多理由输给社会的了,所以,我们只有学习祥子刚开始的那股劲,战胜一切,才会成功!

骆驼祥子读后感【篇二】

《骆驼祥子》这本书,它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

读完这本书的感觉就是不过瘾,可却令人回味无穷。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祥子是来自农村的,祥子善良纯朴,对生活有骆驼一样的积极和坚韧精神。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用血汗钱买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没过多久,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车子被夺走了。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取了他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后来,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因虎妞死了,不得不卖车料理丧事。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但同时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可遭遇了那么多挫折,面对那么现实又残酷的社会中,试问有多少人能坚持?

悲剧总是呼唤人们共同正视生活的残酷和斗争的艰巨,即便生活多现实、多残酷,也不能被困难打倒,坚持即王道。

骆驼祥子读后感【篇三】

即使未来再艰难,也要拾起自己的信心与勇气,举头并进。不再成为下一“骆驼祥子”。——题记

生活的重担总是能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如同被人紧掐着咽喉,双手不知安放在何处,惊慌失措。不同的人对未来有不同的憧憬,也有自己不同的应对方式,有些人懦弱无比,而一些人则懂得一战再战,与生活一直争斗下去。

对于祥子,我感到十分惋惜。祥子的故事引起了我们的深思,它揭示了那时社会的黑暗和会把人变成“鬼”的残酷状况。我想这就是老舍先生写这本深入人心的名著的初衷吧。其实对于那时为了自己理想奋不顾身的祥子,我是敬佩的。在那样的年代,有多少人能够坚持初心,脚踩荆地走下去呢?遗憾的是,他没有一路走到底,顶多这条艰苦路,他只走了三分之一。就算生活再不如意,就算心爱的小福子已经死去,可这条艰苦路是会有尽头的,任何路都是有尽头的,只要揣着向往与憧憬,那么雨过天晴总会看见彩虹的。

人生也许事事不如意,也许事事违你本愿,但自己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顺其自然,咬牙坚持地挺下去。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跌倒后重新站起来的勇气。无奈的是祥子放弃了,那个骆驼祥子放弃了!

命中并没有注定我们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活下去的希望与面对挫折的勇气……

骆驼祥子读后感【篇四】

骆驼祥子读后感

早就听老师说,《骆驼祥子》是我们中学生必读的名著之一,我也在网上看过这本书的一两个章节,只是一直没有时间细读,令我感到深深的遗憾。

这个暑假的一天,我去新华书店闲逛,偶然在一个书柜的角落里发现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特别熟悉,好像和我是老朋友一般。

买回家后,我慢慢的细读起来。读着读者,仿佛自己也走到了祥子所在的那个年代。读完后,自然是感慨万千。

这本书里所说的,就是一个大大的悲剧,在特定的时代所有的特定的悲剧。祥子朴实、善良、勤劳、忠厚、并且努力自强,但是最终、祥子还是堕落了。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只能是那个黑暗的、人吃人的旧社会。如果祥子出生在当今和平的社会,以他的勤劳、努力、定能生活得很美好。

祥子的遭遇值得我们同情,但是我们更要批判那个黑暗的社会。我们要批判兵匪子那抽象人民的罪恶的鞭子;我们要批判杨先生那冷酷的盘剥;我们要批判刘四爷无情臭骂;我们要批判孙侦察冰冷的明抢;我们也要批判洋医生的冷漠、见死不救。

那个社会,真是一个地狱!对比现在,我们处于这个美好的时代,就要倍加珍惜,好好学习,好好生活。

【优文推荐】《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汇集五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优文推荐】《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汇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一】

一口气读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我已是几番泪洒枕袖。读到最后,我是在手捏纸巾,泪眼迷糊中,才合上书的。可心头胸口,仍是以一股涌动的情愫充斥着。我对书中的两个主人公——青铜和葵花充满着深深地敬意,我敬她们小小年纪在面对苦难(无论这个苦难是历史的、自然的、人为的)时,总是不屈地战胜它,使苦难成了他们成长的沃土,是使他们情感更加深厚的基肥。我对文中青铜的结局是如此同情与担忧,失去葵花,对于青铜来说,生命的流转便没有了轴心,而原本不会说话的青铜在强烈情感的涌动下,竟能张口喊出“葵花”二字,作者如此安排结局更是一份别样的凄美。还有文中这一家人——年迈、慈爱的奶奶;忠厚老实的父亲;任劳任怨的妈妈。因着这一份血浓于水的爱,在面对一场场苦难的无情袭击时,他们以无比坚韧的毅力、坚定不变的信念、执着的向往,铺出一曲曲感人的“命运交响曲”。让我看到了生命的一种不屈、向上、坚劲的张力与强度。正应了我常说的一句话——苦难不是用来击跨人的,而是用来历练人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正在网上享用一分美餐,曹文轩的《青铜葵花》,美味又可口。这是一篇很朴实的文章,几乎没有半点的色彩渲染,但它足以让我泪流满面……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第一次读到这样的儿童文学作品,文字纯净得似一滴露珠,晶莹而剔透。然而就在这种晶莹中又分明折射出一种凄凄的忧伤。那种于纯美中透出的痛苦紧紧抓住人心,而那份于痛苦中流露的美则显得更加深厚,读着这样的文字,不知不觉中便恍然走进了青铜葵花的世界。

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而且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

在生活富足的今天的我们,也许已经失去了于痛苦中感受美的机会,《青铜葵花》无疑是给我们城市孩子展示了另外一个世界,发出了另外一种声音。它让我们知道,生活中处处有苦难,而苦难中也含着更动人的美。虽然青铜一家过得很清贫,有时连饭都吃不饱,他们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真是差太远了。不像我们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但我们有些人还在嫌这嫌那,吃饭要挑,穿衣要挑,整天觉得父母欠他们似的,自已苦得不得了。与青铜葵花比比,我们不觉得惭愧吗?

青铜为了葵花登台演出精心制作了一串冰项链,并亲手挂在葵花的脖子上,让所有的人感动不已。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青铜到油麻镇去卖芦花鞋,为了多卖点钱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他竟然把自己脚上穿的芦花鞋也卖了,赤脚踏着积雪走回了家,而今天的我们棉鞋就有几双,哪能忍受如此的痛苦,想想自己真是太幸福了。这样的痛苦经历我们生活在糖水里的孩子是无法用心体会的。身边的同学常为作业多而叫苦连天……难道这比得上青铜葵花他们所遭遇的苦吗?

青铜的奶奶生病,葵花为了给出奶奶攒钱看病,小小年纪的她就外出打工----去江南采摘银杏,虽然只挣到非常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够给奶奶治病,但他的孝心非常让人感动。而我平时一元两元地花钱一点不心疼,要知道这钱可都是父母辛苦劳动的报酬,乱花钱就是对他们的劳动的不尊重。在我家父母为我付出了很多,而我很少给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只知道享受,却不知回报!

看了《青铜葵花》,我改变了很多,以前我不知道我们的生活非常幸福,总是抱怨这儿、抱怨那儿的,可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还有比我还不幸的人,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好日子!亲情,友情,眼泪,微笑,这是上帝赐予我们最好的礼物,只要珍惜,你的幸福生活会永远不离开你,一直陪伴着你,守护着你!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三】

我再一次读完了这本动人心弦、感人肺腑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也不知是第几次了,但是每当我读起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就无法停下来。

这本书在这种晶莹中又分明折射出一种忧伤。那种于纯美中透出的痛苦紧紧抓住我的心,但是那份痛苦中流露出那份深厚的父女情、母子情、兄妹情、祖孙情……

这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最喜欢《青铜葵花》中的第四章《芦花鞋》。在这篇章中,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因为家境贫穷,一家人冬天才会编织芦花鞋。青铜天天背着好多芦花鞋去买,不嫌累,不怕冷,背后又有一股多么不可动摇的精神在支持他!在还剩下十一双芦花鞋时,下了一尺厚的雪,北风呼啸,很多人可能都躺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但青铜却准时起床了,他要去卖鞋。无论谁劝阻,青铜还是坚持要去卖鞋,我好像听到了青铜那坚定有力的声音:我要挣钱!我们要过好日子!当芦花鞋卖完时,一个人失望而归,青铜的目光落在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上,一个瞬间的反应,他决定把这双鞋卖给那个人。冰天雪地,我们围着大围巾、裹着大棉袄还呼呼喘气嫌冷,青铜却迎着寒风,光着脚丫,走在大雪纷飞的天气中,会感到怎样的寒冷与刺痛!我们棉鞋就有几双,哪能忍受如此的痛苦,想想自己真是太幸福了。终于,青铜带着风雪吹红、洗净的脚丫回家时,大家都被青铜所感动了,青铜笑了笑,只说了一句:这没什么。一句四个字的话盖过了心中的苦、累!我也为懂事的青铜哭了……

青铜的奶奶生病,葵花为了给出奶奶攒钱看病,小小年纪的她就外出打工----去江南采摘银杏,虽然只挣到非常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够给奶奶治病,但他的孝心非常让人感动。而我平时一元两元地花钱一点不心疼,要知道这钱可都是父母辛苦劳动的报酬,乱花钱就是对他们的劳动的不尊重。在我家父母为我付出了很多,而我很少给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只知道享受,却不知回报!

我们在条件优越的城市里生活,过着青铜、葵花眼中天上人间的生活,我们就这样被宠着、溺爱着,从来没有感到苦,更谈不上青铜葵花受的什么蝗灾、旋风。但细细品味,我们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挫折痛苦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再好的宝石也需要雕琢;再好的树苗也需要剪枝;再好的房屋也需要劳动。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每天都目睹与耳闻这些苦难。只有在痛苦中挣脱出来,才是真正的强者,才会感受到真正的苦中之美!

就是这么一本纯美小说,作者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四】

在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 >,读了以后非常感动。因为青铜家这么穷,还能把城市女孩葵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大草垛”这一段了。 葵花在和别的孩子玩时,知道了自己要回城市的消息,一直不告诉家人。可没过多久城市里的人就来接她了。

青铜与葵花一起躲进芦花丛,可命运还是把她招回了城市,青铜好像疯了,每天都坐在大草垛上望着船消失的地方,好像在等葵花回来似的。心里也许很痛苦,也很新欣慰,因为,葵花在城市才能有更好地学习环境,更好的生活环境。 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青铜家人这种无私伟大的爱让我很感动。青铜为了给妹妹照相,卖掉自己脚下的芦花鞋,为了给妹妹上学,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青铜对妹妹的关爱是无人能比的。青铜家每个人宽大的胸怀,也令我十分感动。由此,我也想到亲人对我的关爱,我要感谢他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个感人的故事不仅仅在于它那优美的文字,更让人值得惊叹的是,作者竟可以对生活有着如此之深入,有着如此之细腻又独特的了解与体会。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在经历了一番风风雨雨之后终于找回了属于自己人生的道路,也教会了我们什么叫“生活”。

上帝不可能给予你完美的人生,从中必有许多痛苦与坎坷,但上帝也不会让你一无所有,他会让你尝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这将会成为你人生道路中最美丽的风景。这差不多是每一个人一生的写照。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好好感受生活,尊重生活,才能获得永久的快乐!

阅读推荐:《社会契约论》读后感范文集锦(10篇)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阅读推荐:《社会契约论》读后感范文集锦(10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一)

在《社会契约论》的第一卷里,卢梭得出过这样一个结论:一个专制的政府要成为合法的政府,就必须让每一代年轻人都可以自由地决定是接受它还是拒绝它;如果做到这一点,该政府就不再是专制的政府了。

我在想我在决定接受我们的执政党时有没有选择的自由,没有,我都从来没有奢望过会有,也就无所谓了。但据说我有选举的权利,我又在回忆我的选举权行使的历史。

从小时开始选什么优秀、三好、干部,这些班级内的选举时,我是有表决举手的权利的,但选的对象多为老师时常在班里表扬的好学生,我也因此得到过实惠:没做过什么事,但老师常表扬文章写得好、字很漂亮,也就得过什么优秀的,但我自认为自己真不怎么优秀来着。印象很深的一次选举班长,原任班长是个学习成绩很好,但不关心他人的女生,全班对些很有非议,于是选举的结果是该女生下课了。但班主任在选举后进行了长时间的演讲,表述该女生的成绩和与众不同,看着年迈老师的期盼,放学时间已到,没有任何事能与家里的饭菜香和此时的饥饿感相比,在老师要求下全班又重新投票,女生继续当着班长,一波才算了了。

没有人去怀疑老师的权威,也不可能有人去质疑第一次选举的有效和第二次选举的拉要票作弊,学生的民意在此可见无力。

再说宪法给的选举权吧。在高中时,有同学到了18岁,参加过选举了,据说投了票的还给点钱什么的,以车费还是以什么名义给,我记不清了,但学生有总比没有好。问那些被选举的人他认识不,都不认识,也不了解,反正有多种原因可以决定选择其中之一:名字好听一点的,或者性别为男的,或者听说过的,或者住在同一小区的,或者一个学校毕业的,或者……总之,有一个条件正好对上眼感觉舒服就成,至于是不是符合真正的被选举的条件,道德、知识水平如何,都无关紧要,政府或者有关组织(想象中的公正机构)会帮我们把关的。后来才知道,一切制度的制定时,都要把当政者当成贼来防,而我们忘记了这一点,以为人性本善,漏洞大开,贼也纷入。以至于贼会骂,我不是生来是贼的,还不是体制提供的机会,我只是牺牲品。

说远了,不过直到现在,我也没真正按我的意愿行使过选举权,都是别人画好的馍让我点,馍的口味如何,没有人知道。刑罚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是不能参政议政,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剥夺与否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于他们而言这根本不算处罚。

根据老卢的观点,是民主还是专制真的一目了然。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二)

我曾经觉得卢梭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物。之所以给我这样的感觉,源于他早年的一篇文章《论科学与艺术》。当时第戎学院有奖征答一个问题,即艺术和科学的复兴有没有改善人们的举止和道德。卢梭的好友狄德罗建议他回答”不“,因为这样的回答更容易得奖。最后,无论出于怎样的动机,卢梭在他的这篇征文中,给出的答案是”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没有改善人们的举止和道德“。

在《论科学与艺术》中卢梭写到:”在艺术还没有塑成我们的风格,没有教会我们的情感使用一种造作的语言之前,我们的风尚是粗俗的,然而却是自然的;从举止的不同,一眼就可看出性格的不同。那时候,人性根本上虽然不见得更好,然而人们却很容易相互深入了解,因此可以找到他们自己的安全;而这种我们今天已不再能感到其价值的好处,就是得他们能很好地掩饰种种罪恶。“

然而从史料中不难发现,卢梭本人是极爱文学与音乐的。他谱写过音乐作品,撰写过音乐理论,希望成为在音乐领域有所作为。他曾写过一个小文章标题就是《我喜欢音乐》。

卢梭真的是口是心非吗?如果他是这样一个人,那么《社会契约论》的真知灼见,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呢?

卢梭在书写《社会契约论》前,还写过一本《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他在此书中将人类的不平等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自然(生理)的不平等,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第二类是精神上(政治上)的不平等,起因于一种协议。第二种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

在《社会契约论》里,我认为卢梭其实是针对上述的这两个不平等,设计出他理想中的公约。

首先,他认为公约可以改变自然(生理)的不平等,他说”公约不是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社会条约”保全“缔约者为目的,使他们不因为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不同,而在现实中遭遇不平等。

其次,他觉得要改变精神上(政治上)的不平等,就要改变过去的协议方式,”设计一种人类集合体,以用集体力量来保障每一个加盟的个体和他的财产。在这一集体中,个体虽然和整体联系在一起,但依然自由如初,只听从自己的意志。“

简单言之,我觉得卢梭的社会契约,一方面要在自然(生理)方面,成为所有缔约者的生存保障。另一方面,要在精神(政治)方面,不干涉个人的意志。

得出这样的结论后,我觉得再读《论科学与艺术》就有了一番新滋味。卢梭所处的18世纪法国社会,凡尔赛宫的皇室奢华风气统领着整个欧洲艺术的发展。不难发现,卢梭憎恶艺术,明确的说,应该是憎恶皇室精神(政治)统治下的艺术。他说”今天更精致的研究与更细腻的趣味已经把取悦的艺术归结成一套原则了。我们的风尚流行着一种邪恶而虚伪的一致性,每个人的精神仿佛都是在同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礼节不断地强迫着我们。“而另一方面,卢梭喜爱对音乐与文学的喜爱,则是出自于对朴质自然的追寻。他厌恶那些在精神统治下的艺术,他向往在自然中抒情高歌。

于是,我觉得卢梭不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他的艺术观、政治观是一体的,它们都来源于卢梭对于社会的整体认识与判断。

卢梭认识到社会的不平等分为自然(生理)方面和精神(政治)方面。他一方面认为人们不应该在精神方面被统治(艺术不应该被风格、矫饰化),另一方面他认为要用社会契约来改善人在自然(生理)方面的不平等,从而保障人在精神层面能够崇尚自然。

由此我联想到,对于任何一个特定的社会、时代的文化、经济、政治状况,都是一个不可分隔的整体。特定的经济、政治状况,导致了特定的文化状况;而社会对于文化的认识,也必然反映了这个社会对于经济、政治的态度。

欧洲社会从百科全书式的混乱的18世纪到如今,艺术的面貌已经全然改变。概念艺术、行为艺术的当代艺术概念,一次次成为社会思潮的先锋。我想这艺术面貌改变的背后,是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的深层变化吧。

我想起一个学景观设计的朋友,曾经跟我抱怨,中国现在景观设计追求的简约风格,主要是照搬西方近现代极简主义的风格。但其实我们特别没有根基,欧洲从几个世纪前的繁冗奢华的巴洛克风格,变化到今天的极简主义,是几百年的变迁里,一步步走过来的。我们不懂得蕴含在这精炼的简约线条背后的深刻的历史,而只是基于风格的简单模仿。这必然是肤浅而流于形式的。

我觉得这个有些无奈的抱怨,背后实际上反映了当下的社会状况。我们的国家经历的现代化历程,其路径与欧洲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在流行风格上对欧美的模仿,体现出的是这背后,在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现代化过程中的的全方位模仿。困惑的是,我们作为模仿者,到底要模仿什么。就如我的朋友所说的那样,我们不懂得蕴含在这精炼的简约线条背后的深刻的历史,而只是基于风格的简单借鉴。这必然是肤浅而流于形式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我们要读卢梭,不是在寻找一个通往现代化和谐社会的”现成“的契约,而是在读他的痛苦和挣扎,反思他对社会的整套想法。卢梭告诉我们,社会的公约是基于人的自然(生理)的基本保障,社会公约不能干涉个人的精神(政治)意志。我想这是基础,不同的社会各自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其不同的发展路径寻找现代化的道路。

那么,我们的社会读透卢梭没?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有几分在中国?

我想起前几天一个朋友从日本回来,聊起日本当下的文化发展。觉得各种稀奇古怪、甚至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人在当做职业非常认真的弄,而且竟然弄得很好,只要有需求,无论多古怪,都会有相应的东西来满足(比如为宅男创造的午夜动漫和咖啡厅)。相比之下,中国要保守得多。主旋律艺术的色彩非常浓厚,主流和非主流的意识非常强烈。

虽然这种当下文化上的差异没有孰对孰错,但我觉得从中还是能够体会到,我们的社会还没有读懂卢梭。因为如果我们读懂了,我们的社会有卢梭所述的某种公约,那么我们社会应该会在文化上呈现出没有主流、非主流之分的状态。既然文化是如此,那么社会的其他方面,应该也是吧。

卢梭说:”我们向往自由,但我们带着镣铐。“或许我们应该对这副承载着历史厚重感的镣铐,有更深一点的领悟才好。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三)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社会秩序来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的约定。当自然状态中,生存障碍超过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地步,人类就被迫改变生活方式。人类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并形成力量的总和来克服生存的阻力。解决办法就是形成一个约定,使每个人都把自身的能力置于“主权者”的指导下。主权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

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本身并没有权力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才有权设立法律。

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政府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结构单一的政府是最好的;实际上政府都是混合形式的,都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其他形式。没有一种政府适用于一切国家,但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必须与其人民的特点相适应。

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公意是不可摧毁的,通过投票来表达。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选举模式,例如:人民大会、保民官、独裁、监察官等。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只要他们的教条一点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

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政府更有效率。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总而言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社会的发展起过重大的推动的作用,但这并不能掩盖他理论上本身的缺陷。他之谓“我要探讨的是权利的道理,而不是事实”,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得到理解,但是这种唯心的论证方法,显然还是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此外卢梭还有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主权者”。有时它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有时指国王或君主,有时则指立法机构。其实,这三者是不同的主体。人民的整体,构成主权者。立法机构,是由人民中间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人民执行立法职能。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以及政府,都是人民的代理人。正因为存在这个混乱,卢梭在统治与代理的问题上也存在混乱。所以他有这样的说法:统治者的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认可。其实,依据他的基础观点,也是我所同意的观点,必然得出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仅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

在中国不平等的现象也是十分普遍的,性别不平等,职业不平等,贫富不平等,权利的不平等……这无数的不平等似乎在向我们说明这个社会存在非常深刻的矛盾,尤其是现在的“富二代”“官二代”现象,更是深深刺痛国人的眼球。“人生而平等”成为了一句充满讽刺意味的空话,而“人生而不平等”才是这个社会的至理名言!人生而平等,人事实上又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完全的出身决定命运,就是种姓制度或者“血统论”;而完全铲除出身的作用,实际上也只能衍生出新的不平等。但转型中国的二代现象,自有其特殊内涵。转型中国的二代现象一方面是反映社会垂直流动的程度,或者说公职和职位向所有人平等开放的程度,正所谓“举贤不避亲”;另一方面是二代之间的沟通问题。在二代标签的背后,是这个社会早已弥漫的仇富、仇官心理的进一步放大。这种放大已经发生质的变化:人们日益担心,社会的优质资源将日益被少数人垄断,大部分人会失去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而这正是任何一种极端思潮诞生的社会土壤:以极端的方式重新洗牌。

自从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各种划分版本就层出不穷。和严谨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划分不同,类似“富二代、穷二代和官二代”的划分实际上是网络舆论对于直观社会现象的反应。尤其是在就业和谋取更好职位的时候,当更追求职业前景激励的年轻人在关系、家庭资源、甚至是行贿竞争等的较量中败下阵来,一种“出身决定命运”的悲观情绪势必会蔓延。而当看到其他的人在享受到父辈积累的财富和人脉资源的荫庇,却又自认为理所当然,摆出一副傲慢姿态的时候,不平、不满和愤恨的情绪就会滋长。

究其根源,我认为自从实行“让一部人先富起来”之后,代际之间的公平问题就迟早会出现。这个政策的出发点很好,但是却没有达到它真正的目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没有错,但是接下来应该“让先富带动后富”这点却没有做到!先富起来的人抢占了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再加上社会保障体制严重缺失,让贫困的人们无法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不平等现象。资本和劳动的分配严重失衡,这直接影响大多数普通人的收入水平;土地和资源带来的暴富,以及土地和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由于政府公共物品服务方面对于民众起点公平的保障严重不足,个人和家庭为此付出了过于沉重的代价(比如为了孩子读书条件好一点,或者承受高房价,或者承受高昂的择校费)。等到要“还债”的时候,相关的人们也不得不加入到对于稀缺性资源的寻租大战中去。没有“公平正义的光辉”,最终的可能结局只能是“丛林的战争”。

之所以如此关心二代现象,我想恐怕还是因为资源分配不公日益固化,在社会代际之间遗传,社会断裂得不到有效弥合。本来年轻意味着新锐和突破。但现实也昭示体制的力量更大。中国最严重也最需解决的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这才是一切不平等的根源,只有挖去陈腐已久的计划经济残存的“毒瘤”,中国的社会发展才能走上健康向上的道路,一切的一切才有可能完全解决。但是现在缝缝补补的小动作是无法撼动旧有的体质的,只有一场翻天覆地的改革才能打破一切。但是上层的既得利益集团会让这种有损于自身利益的改革实现吗?从目前的改革动向来看希望不大,个人在其中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太渺小了!难道真要等到一切矛盾激化到无以复加之时,政府才能下定决心吗?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四)

“人生来是自由平等的,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之上,国家是自由协议的产物,政府的权力来自民众的认可。一切主权和立法权都属于人民的集合体,一旦政府滥权,人民就有权推翻它。”

可以说,《社会契约论》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描绘了人类社会应有的完美图景。它不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不是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他完全站在历史的角度,从现实出发,从公民、主权者、执政者(政府)、法律和立法者这几个角度,剖析解构了人类社会的全部,给我们展示了人类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也可得出来,卢梭大量借鉴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比如自然环境对社会制度的影响,财富和自由的分配方式等,一般来说,各类立法和社会体系必须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法律、政策。这样似乎看起来不是平等,但却是最大的平等。

我们知道,公民作为自然人,进入社会起就与其他所有人订立了一项社会契约,他们放弃了身为自然人的部分自由,从而换取了和平、安宁、稳定,总而言之,换取了他们的自由不被他人侵犯的权利。因此只要公民还在社会当中享受这些权利,并且愿意继续在这个社会当中生存,社会契约就是永不能被打破的法则,否则他们就成为敌人。

我们知道,政府本身是不具备任何的权力和职能的,它的一切权力都是被主权者赋予并且是代为执行的,假如有一个人站出来凌驾于人民之上,人民便不存在了。如果任何一个政府要求公民一味地无偿奉送,整个民族都是疯了。

我们知道了,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绳和原则,不但是公民在社会当中规范自己的唯一参照物,更是政府管理的唯一标准。无论是所有人(民主制)、少数人(贵族制)还是一个人(君主制),只要他是在按照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那么他就可以被视作一个好的政府。当然法律可以规定特权,但却不能将特权赋予某个具体的人或者某个阶层。

遗憾的是,如卢梭所言,人类从未出现过真正的民主制,而且未来也绝对不会出现。因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这本来就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所以,景观人类社会可以有的最美好的图景早已被如此详尽的描绘出来,可是我们从来而且以后也大概没有那般的幸运亲眼看见这样一副图景的存在。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五)

之前,我对卢梭的记忆仅仅停留在他的名字上,以至于阅读本书的整个过程中,脑子里配合想象的完全是古希腊的图景——

小国寡民之地,大家身体颀长,肌肉健美,三三两两,席地而坐,讨论的便是诸如一国立法权之类的问题。

奇妙的是,这种想象似乎并没有影响我的阅读,直到上个周末,我在书店里见到《社会契约论》的一个版本,封面图是《大碗岛星期天的下午》,瞬间为止绝倒,乃至此前海藻一般充塞脑瓜的公意、契约、立法等顽固词语,也如修拉的点彩技法一般,变得颗粒分明。

虽然是一本人文社科经典,数百年来一众大家对这方面的深刻解读也早就到了不容我来多舌的地步,但在我看来,卢梭的自然科学思维同样为整个内容增色不少。

虽然卢梭一上来就摆明“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但整本书最为吸引人的,却是无处不在的数理式的缜密分析逻辑。我想他是深谙集合论原理的,否则绝不会在定义“公意”的时候着意探讨了边界效应——对任何一个罪犯的刑罚也不能算是公意,因为这一行为的实施者并不包括罪犯本身——这种数学家式的斤斤计较正是使得本书避免无聊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有理由怀疑,诸如《枪炮、钢铁和病菌》或者《人类简史》里面的地理决定论思想,很可能就是受到卢梭的启发。甚至在后者这里,整个观点的例证显得更富生活趣味。

土地越是肥沃,付出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产出盈余更多,从而可供贵族统治阶级来挥霍。因此,相比之下,热带土地产力更高,而人民需求更低,容易滋生奢侈享受。到这里还不够,卢梭继续巨细靡遗地从饮食、穿衣、住房等方方面面例证了他的观点。

从社会结构到社会契约,从主权到权利,从政府形式到它的运作,完成了如此美轮美奂的理论架构之后,卢梭显得意犹未尽,他继续饱含热情设计投票选举的规范,臧否独裁、监察、公民、宗教,这样宏大的语词在它这里一点也不显得沉重。相反,因为他精细的语言腔调,这些社会学概念具有了数学模型一般的美妙性质,释义轻盈,甚至读起来也语调清脆。

“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大概这就是问题的根源。如果说初民通过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行事权来避免自然强力的打击,那么经年累月之后,当自然的生存威胁已经所剩无几,这时候维持“国家-公民”契约依然发挥效力的因素又是什么呢?你当然可以找出三百七十七个社会学解答,但我更愿意进行卢梭式的畅想:类似于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自然强力充当了国家化的第一推动力,这制度运动起来就毋须外力维持,反而是阻力越小,它就越能直线运动下去——我称之为“国家惯性定律”。

1.劳动与耕耘,这是在缺乏法理依据时,所有权能受到别人尊重的唯一标识。

2.君王称呼的转变,以前只叫马其顿人的王,塞壬人的王,如今则是法兰西王,英格兰王,这就不仅说领土上的王,更是领土之上人民的王。

3.社会契约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存和生命,立法权则赋予它以行动和意志。

4.法律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亦即公意的记录

5.孟德斯鸠:社会诞生之时是共和国的首领在创设制度,此后便是由制度来塑造共和国的首领了。

6.自由的行为是意志和力量的结合,政治体也有同样的动力,对应于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

7.国家即是公意的执行体,公民通过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行事权来避免自然强力的打击.

8.地理决定论:土地越是肥沃,付出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产出盈余更多,从而可供贵族统治阶级来挥霍。相比之下,热带土地产力更高,而人民需求更低,容易滋生奢侈享受。

9.三种宗教:人类的与公民的,人类的宗教是纯粹而又朴素的福音书宗教,是自然的神圣权利。公民的宗教是写在某一个国家的点册之内。第三种,给人以两套立法,两个祖国。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六)

由《社会契约论》引发的对完美社会的思考!

人的思想的起点应该是哲学政治,要看到更深层次的文学生命力,对哲学的思考应该是必不可少的。笔者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起点,对完美社会应该是什么样的,展开了一些思考。

以卢梭人生而平等的观点,自然人天然拥有一切权利,但由于单独个体难以存活而订立契约组成社会,旋即从“能做什么的自由”变成了“不能做什么的自由”,而人类真正的生命也从此开始。理性取代了本能,智慧战胜了愚昧。公民组成了政治体,但政治体并不是公民需要服从的对象,因为政治体即是所有公民的公意。

订立契约后,如何保存好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建立一个完美的社会,则是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问题。

在读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之后,笔者认为对于现代世界来说,一个完美的社会,应该有适合政治体且拥有权威的法律。订立契约给了政治体生命,只有法律能给政治体以行动。现代社会提到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从社会契约论来说,法律使社会权威得以保存。

法律来源于公意,只有普适的法律才是法律,它规定了公民的行为,保证了契约的延续。好的法律应该是适合国情的,而且是不断演化的,社会的发展情况不同,法律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最终都需要符合公意的要求。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一个完美的社会里,应该是立法权和行政权相分离的,立法的草拟交由智者,但绝不是当权的智者,立法权只属于人民,法律不断地在调整中。法律是一个社会得以延续的保证,如若法律被践踏,则社会也就不复存在,因为订立契约以保生存的基石就失去了。

卢梭认为在契约社会中,政府只是主权者与公民之间的一个中间体,只具有行政权,真正重要的是公民的公意。可是历史告诉我们,一个好的政府对于社会的延续来说,无比重要。笔者认为优秀的政府应该是经过公民选举产生的,并且受到公民定期合法集会的监督,政府内的团体必须是多数,政府的力量不至于软弱也不至于高于公意,政府的组织形式适合国情,政府的延续与否取决于公意,而且政府的规模应该根据公民的规模成比例改变。在卢梭的看法中,公民越多政府的规模应该越小,也就是力量应该越紧缩。中国的民主集中制是符合这一观点的,如果以中国这么大的领土面积和人口数量,反而宽松政府的力量,以尽量民主的方式执政,那么行政效率低下不说,公意必会分化,个人意志和团体意志冲击公意,社会的基础也就被动摇。但如果政府的团体意志高于了公意,那么政治体也将难以为继。

如果一切听从于公意,那么公意会出错吗?卢梭认为公民的公意不会错,但会受到欺骗。也就是完全的民主是有风险的。的确如此,大部分民众的目光是短视的,眼前的利益和以后的收益中民众总是选择短期利益。智慧与学识的限制使得一部分民众会让公意走上弯路,所以选举出来的具有权威的智者,也就是现代社会的政治精英们,更能做出理性的选择。而如今日趋兴起的民粹主义,正好是这种观点的相反,认为被忽略的大多数的声音才是大部分公民的真正想法。所以到底是精英主义还是民粹主义能带来更好的社会,我们难以下定论。

卢梭认为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脱离宗教建立,宗教是维护政治体延续的工具。笔者认为宗教这一词可以扩大到精神一词。政治体的建立需要国家精神的支持,这有利于公意的坚定,将公民的精神追求同热爱国家联系起来,激起公民对国家的责任感。从道德和责任方面促使公民维护国家,促进政治体的延续。但这种精神必须是宽容的,不是狭隘的,是为政治服务的,不是为政治所迫的。

简言之,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以公意为权威,以完善的、适用的法律为权威的捍卫者;同时立法权与行政权分离,政府只作为公共力量的代理人,并始终受到公意的合法监督;公意受到智者的引导,政府的组织形式根据国情所确立,由选举所产生;公民的精神追求是有利于政治体的延续的这样一个社会。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七)

前言:单纯的政治讲解估计还是能看明白一点的,单纯的哲学也是可以假装看懂的,但是这本政治哲学,就真的是硬着头皮看下去的,所以下面写的也是瞎写的,看着玩玩吧。

书中探究的问题在于:社会到底是基于什么而组建的?生而为人,为什么会放弃诸多的自由选择成为社会中的一员?这也就是书中所说的自然自由与自然自由。在自然自由中,人没有任何的限制,任何现在看来非法的例如抢劫或者杀人等都可以随意进行。而在社会自由中,明显人要接受社会中各种规则条款甚至是道德的约束,书中用一句话来形容:人生而自由,却又时时处在枷锁之中。

所以问题是,为什么需要放弃自然自由选择社会自由呢?也就是当你在自然自由状态下遇到了一些问题无法解决,此时不改变就会走向灭亡,而改变的方式就是大家联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所以基于此得到社会契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要找到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够充分运用合力来护卫和保障每个参与者的人身以及财富,且这一结合中的每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同以往一样自由。

那么这样的协作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每个人到底应该付出什么,能够得到什么呢?付出和收获是否是均等的?这也是社会契约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即:每一个参与者和他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集体。付出了所有才能获得所有,只有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付出了自己的所有,这才是一个完善的集体。

付出所有(也就是广义上的自然自由)才能获得来自集体的社会自由以及由社会带来的他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对所有权的界定是社会集体中非常核心的一项权力,因为在自然社会中,是不存在一个规则去界定到底什么是你的什么是别人的,而且你的东西别人不能抢。所以哪怕人本身就存在生理上的不平等,在对所有权的保障这一点上,大家都是平等的。

那么这样的集体是如何进行管理的呢?又怎么看待管理者以及管理团队。我们在讲管理者和管理团队的时候,要明确他们有的只是执法权,其实也就是人民授权他们按照已定的规则监督人民的行为。这里面最关键的立法权是社会主体(也就是全体人民)本身才能行使的权力。社会主体创建各式法律之后才有了管理团队的存在,管理团队和管理者本身就是依据法律法规才组建的。一个国家的生存依据的也是立法权。

最后提一个有意思的说法,如何从社会契约的角度论断当出现少数服从多数,那么少数者为什么依然是自由的呢?(一个人怎么能够被迫遵守那些不属于他的意志,而又是自由的呢?)这里我们认为人成为社会中的一份子,就认为他同意需要基于社会产生的法律或者公意。我们在进行讨论的不是谁的观点更加的正确,而是到底哪个观点才是正确的公意。基于少数服从多数得到的也是公意,既然是公意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就需要服从。因为本身个人意志和公意就存在差别,那么少数者失败,也就是意味着你以为的公意并不是实际的公意,所以这其实是合理的。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八)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1500字: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重要的政治性著作,本书或又称为《政治权利的原理》。正如卢梭开篇所讲的“我要根据人类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探讨,看是否能在社会秩序中找到某种合法的和妥当的政府行为的规则。“合法和妥当的政府行为”是本书所论述的重点。

卢梭既不是国君也不是立法者,他为何要著书探寻政府行为?用他的观点解释就是,他是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和主权者,无论他的声音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是多么的微弱,但他仍然有对公共事务投票的权利,也足以使他有义务详细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卢梭的实际行为表明,在一个自由和民主的国家内,每一个公民都有关心政治的权利和义务。

为什么公民要关心政治?这就要从政府和社会的起源探寻。

社会秩序是一切其他的权利的基础,没有稳固的社会秩序,其他权利都是空中楼阁。但他并不来自自然,而是建立在许多约定的基础上。正如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所论述的在卢梭看来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生来自由的和平等的,但人会在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让渡一部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而且个人的力量有限,无法克服生存中的巨大障碍。因此,人只有与其他共同协作和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共同体,才能更好的生存,结合的基础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契约:每一个个体都应毫无保留而且平等地转让一部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服从于共同体的意志。对于这个共同契约如果有人有所保留,或者占有特权,那他成为契约的破坏者,而成为共同体的敌人,将被驱逐出共同体。

缔结共同体的每个个体都是主权者,但也是臣民,个人意志需要服从共同体的公共意志。公共意志永远都是公正的,但并不是他说他永远都是正确的。人民永远不会被败坏,但是人民往往受欺骗。因而公意也会出现错误。

公共意志的集中表达便是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律,法律具有普遍性和抽象性,约束一切个人。按照法律治理的国家,无论政府形式如何,都能称为“共和国”。制定法律的立法者应该是最有智慧的和理性的人,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法律最重要的是保证社会状态下的公正性。立法权与行政权要独立,正是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性。

但主权的行使却有着各种形式,不同的行使形式形成了不同的政府形态。政府是主权者和国家之间的中间人,代表主权者行使权力。人类社会有三种最基本的政府形式,民主制政府,贵族制政府和君主制政府。卢梭认为,没有任何一个政府形式永远是最好的。而且也不存在单一的政府形式,往往都是三种基本形式的混合。不同的政府形式适合于不同的国家大小和不同的气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政府形式。读后感.在卢梭看来,不存在彻底的民主制,因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是违反自然秩序的,如果存在完美的民主制政府的话,那一定都是神的子民,完美的民主制政府不适合人类。在卢梭看来,选举产生的贵族制政府,是相对而言较好的政府,因为它能保证最贤明的人来管理政府。君主制政府的优点是它有活力,因为权力的集中,但缺点就是他的延续性太差,新政府的君主总是要推翻上一任的,卢梭看来,一个好政府的标志是,在它的治理下,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条件下,人口的增长,是政府是否为好政府的重要标准。

政府会发生蜕化。人类社会的政府形态经历从民主制,过度到贵族制,再到君主制自然演变和收缩,在君主制形态下,再次收缩而发展到专制政府,君主不再按照法律治理,从而公意被个人意志所取代,政府和国家会走向灭亡。罗马政府形态的发展便是这样的过程。

政府只是作为主权者即公民的公意执行者。卢梭的这个观点,在当时还是“君授神权”的时代,无疑是平地一声雷。虽然不能说卢梭的思想直接导致了法国大革命,但是正是卢梭的政府论,祛除了“朕即国家”的谎言,让民主和自由平等的思想席卷欧洲大地,从而开启了整个现代人类社会。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九)

《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法国伟大的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代表作。

18世纪的欧洲,在经历了漫长、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之后,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的生产方式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股新的社会思潮渐渐兴起,他们试图在旧的社会体制上建立一个全新的合理、合法、符合人性道德、保障人民权利的社会形态。其中对历史产生巨大影响的就是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在法国大革命中,它曾被大多数革命领袖奉为革命的“圣经”,它成为18世纪法国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纲领,其“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一直影响到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两个理论前提:人生而自由、社会秩序神圣,其理论的特点是反对暴力——不管是政府的还是个人的,其要解决的问题是:“把权利所允许和私利所期望的结合起来,使得正义和功利不再分割”。在卢梭看来,“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自由反而失去保障,这不是卢梭想要的社会。因此,卢梭认为“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本”。卢梭反对用暴力来改变社会制度,他认为“暴力并不带来权利,我们只有义务尊崇合法的力量”。既然社会秩序那么重要,暴力又不能带来权利,那么如何产生一个权威来管理社会呢?卢梭认为,“正因为任何人对他人都没有天然的权力,正因为暴力不能产生权利,所以人类社会任何合理的权威都应建于人民之间的约定”。人类个体通过社会契约形成一个权威——也就是政府,把个体自身必需的部分权利、财产和自由让度给这个权威以便于其管理社会,而通过社会契约所形成的这个权威的最终目的则是保障契约各方的生存。这是卢梭描绘的最为理想化的民主政治的社会模式,而这种社会模式之所以可能存在,是因为人类的共同利益形成了社会紧密的纽带,“统治社会也只有以这种共同利益作为基础”。在这里,卢梭把当时政权两大流行要素——暴力和神授从组成政府的基础中剔除了,当时的欧洲政府在理论上一下子全部变成非法的了。

按照卢梭的观点,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形成的契约必须有一系列强制执行的社会准则来规范缔约各方的行为,以保护契约各方的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使契约得以执行。卢梭认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他认为“在本质上,履行这些责任的个体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服务”。但是法律的约束也不是无限的,“每个个体对那些一般约定留给自己的财产和自由拥有完全的支配”,这也许是现代“法律未禁止的即是合法”的思想的哲学阐述。由于法律给了政府管理人民的强制权力,为了防止政府违背人民意愿,滥权、越权,卢梭提出了一系列分权的政体设计。他对宪法起草人一系列近乎苛刻的描述,表明了他对政府滥权的严重的担心和立法、行政、执法分权的思想。卢梭认为宪法起草人“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因为,治人者不能制法,反之,制法者也不能治人;否则,他的法律就会为他的私人情感控制,往往要维护他的不公,他也就永远不能防止其制法工作为其个人目的所沾污”。不光是宪法的起草,日常法律的制定也是这样。卢梭认为,“法律是公民集团的准则,由法律联系的人民本应该是法律的制定者”,“勾画草起法律的人不能也不应有立法的权力”,“立法权力必须也只能属于人民”,政府只是社会公共利益和权力的代理人而已。卢梭对于政府官员的描述,与现代的“公仆论”相当一致,他说:“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在卢梭看来,政府官员甚至不是社会契约方,自然也不具备立法的资格和权力。

总的来说,卢梭的政治理念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但是卢梭对现实政治的考虑显然不是民主主义者,由于受到当时的技术水平的限制,卢梭不认为有真正的民主社会存在,他甚至认为大国适合君主制,这到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思想一致。他认为真正的民主政府只可能在小国寡民中实现,在其他情形下“民主政府或群众政府比其他形式更可能出现内战和动乱”。困扰卢梭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技术上的,另一个是教育上的。他认为民主政府的立法决策必须通过公民大会才能决定,这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是不可能经常实现的。另外卢梭认为,美德是共和国的基础,但“并不是说人民的所有决定都是成熟的。我们当然都是为了自己的益处,但是我们可不能保证总是看到这种好处。人民是不会腐败的,但她可会受到蒙蔽,此时的她,好像总是见坏就上”。实际上困扰卢梭两个问题也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基本问题,一个是要有足够的技术水平保证人民的意志能够充分在国家意志中体现,另外一个是人民必须有民主政治的理念和符合民主政治的道德水准——这是社会教育的问题。正是担心人民的道德水准,卢梭才会造出一个“宪法起草人”,并赋予他神一样的境界。他是这样描述宪法起草人的:“找到适合一个民族的社会规范需要的是超人的智慧。如此的智慧要能够观察到人类的情感而又不卷入其中;它要完全独立于人类的本性但能完全了解其实质;它的幸福要与我们无涉但要愿意为我们着想;最后,它必须到遥远的未来去寻找它的荣耀,苦苦今世的劳作,以为后世的结果”。“任何人要勇敢地承担起组织一个民族的使命,他就要有能力,这么说,改造人性;他要把一个独立完整的个体,改造成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从中个体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他的生命和存在;他要解构人的组成方式以改良增强其力量;他要把天赋的物质上独立的存在代之以部分道德的存在。”

在现实中卢梭推崇的是贵族民主制或者叫“精英民主制”,他认为,“除了两权分离的好处,它还有着成员选举的好处……他们只能通过选举获得职位,从而使正直、开明、经验及其他受公众喜爱尊重的品质成为明智政府的保障”;“再者,集会易于举行,公务得到良好的讨论并处理得井井有条,在国外国家声望由德高望众的元老而非无名之辈或被人鄙视的群众维持”。“一句话,如果能够确定精英是为了国家利益而非自己的利益而统治了话,精英来统治群众是最好最自然的安排方式”。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最后一册花了大量的篇幅分析了罗马共和国的兴衰成败,可见他对这种制度的重视程度。

由于本人只读了两遍《社会契约论》,对其精髓和本意还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掌握,因而本文只介绍了此书的基本的政治理念,《社会契约论》是一本博大精深的著作,他从人的本性出发,对个人、社会、政府的权利,对政府的形成、运作和一系列制度,对国家的形成、兴盛和衰亡等等问题做了精辟的分析,是一本值得我们去研究的经典巨著。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篇十)

“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处不背负枷锁”。这是本书开篇的名言,也是本书所有观点的基础。大部分的阶级革命先驱者,都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作为核心思想,如美国独立战争、英国光荣革命等,但唯有卢梭,在人人自由平等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其需要遵从的一个基本制度,这个制度他用“社会契约”来解释,我认为,这正是《社会契约论》能够高于其它论著,成为资产阶级革命主要指导思想的原因。

是什么促使作者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呢,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阶级分化和剥削压迫可谓是形影相伴,始终不离。《社会契约论》创作并发表于1762年,当时法国正处于封建社会末期,在“君权神授”的政治理论下,社会有着严格的阶级划分,其中教士和贵族分属第一、第二阶级,他们的人数占了不到全国人口的5%,却占有全国土地的35%,而且不负担任何赋税义务,国王路易十六正是他们政治上的总代表。而资产阶级、广大农民、工场工人、手工业者和其他下层贫民构成第三阶级,他们虽然持有的生产力,占据着最多的人数,但无论在政治还是经济上都是被剥削的对象。由于第一、第二阶级并不代表先进生产力,仅仅是靠政治、军事上的暴力维持统治,加之其挥霍无度,一度使法国陷入全国性的财政危机,为此国王路易十六曾召开过各阶级参与的“三级会议”,当会议开始时,第一、第二阶级的代表身着华服从大门而进,第三阶级的代表却只能身着布衣从边门进入,会上统治阶级要求第三阶级的代表上缴更多的税收,却对其提出的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政治地位等诉求避而不谈。旧社会阶级矛盾已经达到顶峰,催生了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一大批思想家,他们揭露、批判旧制度的腐败现象,反对专制制度,提出人生自由,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正是其中最有影响力的代表作之一。

没有约束的自由,必将导致社会的混乱。我们不妨想象,当一个人为了自己的自由去影响另一个人的自由时,必然会产生新的剥削和压迫,这不但违背了平等的初衷,还将使社会关系进一步倒退。卢梭的一生可谓颠簸流离,中晚年更是惨遭迫害,这使得他在书中向往一种公平的契约关系,并且用社会制度来加以维护和保障。

因此,卢梭认为,人的自由是一种共同的自由,它依靠契约和权利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而契约和权利则通过社会实现,社会一词在本书中指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我们不妨试想原始社会,当时的人类可以说是享有完全自主的自由,或者说是天然的自由,他的衣食住行全靠自己解决,与野兽并无太大区别。随着个体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个人的力量无法与自然对抗,必定会产生联合的诉求,然而,在集体当中,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的自由,则必然会伤害到他人的利益,如此,设计一个兼顾群体利益的约定,以放弃个人的天然自由为前提,实现群体中每个人的共同的自由,这个约定我理解为作者所提倡的社会契约,而这种自由应当可以称之为社会自由。

社会契约的体现,应该是人人共同权利平等,人人付出人人得到回报,这在原文中也得到体现:“在一般意志的权威下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和自己的能力奉献出来,在这一集体中,我们把每个加盟者都接受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的一部分”。我认为,实际上这与共产主义的理念不谋而合。卢梭认为人失去了天然的自由,原因是因为生存的阻力超过了人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转而谋求社会的自由,其根本就是生产力无法满足生存需要,而共产主义的核心理念便是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社会公共机构非常发达,人与人的待遇差异和社会分工会完全消失,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实现群体社会下物质和精神上的真正自由。

要实现这种层次的社会契约,一是需要一个集合体来确保各类协约的落实,卢梭在书中称之为主权者或政体;二是需要社会中的人具有较高的道德标准,能够贯彻民主政治的理念。现在是全球互通时代,这里的“人”,既可以指个体,也可以指群体,也可以指国家。例如说,最近的伊朗核制裁事件、南海主权事件等,其根本都是以美国为首的个体,为了扩大自己的利益,侵害他国个体的利益,以民主之名,行侵略之实,违反了社会契约精神,而作为保障社会契约的集合体-联合国组织,则沦落成为它的工具,失去了自身的公平公正,这也证明,当前资本主义国家所谓的民主社会只是一个笑谈,实际上则是第一第二世界的国家在不断剥削压迫第三世界国家,这与十八世纪的法国何其相似。

地球还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国与国之间形成了一个大的社会,早在立国之初,中华人民共和国便提出了对外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对内则是共产党领导下多党执政的执政方针,加上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层次的社会契约,是我国在共产主义道路上不断探索的伟大成果。

《社会契约论》作为十八世纪的作品,虽然全书不足10万字,但却是一本通篇闪耀着思想火花的,具有前瞻性和启蒙性的伟大著作。资产阶级以它为指导思想进行了资产阶级革命,但是由于其自身的阶级局限性,并没有能真正掌握贯彻它的精髓。该书的核心思想即便是在今天也依然极具参考性,通过对它的学习,必将对本人今后的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

范文推荐: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00字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范文推荐: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0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一】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

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二)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细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红发会等一系列曲折离奇的案件。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在这本书中描绘福尔摩斯头戴猎毛,口衔烟斗,看是去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智慧的一个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这么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更是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很惊人的毅力,他对于案件中每一个很小的细节,都会仔细观察,细心判断,对案件中任何疑点都不放过,他这种对待工作锲而不舍的态度值得我学习。我想:每个人的智力是没有多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因此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出现的一些困难,我也要迎难而上,直到把它攻克为止。

同学们,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科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三)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四)

“瞧,在壁炉旁坐着一位面色苍白,自称是名刑侦顾问的人,右手手指轮替敲打壁炉台,他的鹰钩鼻和前突下巴构成了脸部十分坚毅的线条。他是谁呢?他就是‘ 夏洛特.福尔摩斯’——我心目中非常崇拜的大侦探。从我刚开始通过动画片及漫画接触了柯南道尔及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我就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想:我一定要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记得那时我刚刚上小学三年级,和妈妈一起去凤凰书城看书,我翻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我想看的书。这时,已经挑好书的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漫不经心挑书的我,便问:“还没挑好书呀?”“嗯,这些书讲的故事太乏味了,都读不懂。”突然,我看见了妈妈手中拿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不禁两眼发光,那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吗?妈妈见我原本无精打采的样子顿时生龙活虎起来,就猜想我一定是被《福尔摩斯探案集》给吸引住了,便又帮我拿了一本。我便开始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到惊险刺激的环节时,我的心情和主人公一样激动;读到破案失败的环节时,我替他们而感到伤心;就这样,我和主人公一起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自己仿佛都成为里面的一个人物了。

就在我和主人公共同哀乐的时候,妈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涵涵,已经五点半了,应该回家吃饭了!”我一听,便央求妈妈帮我把这一套书买下来,妈妈没同意,因为我的家里已经有好多类似的书了。我很依依不舍的和妈妈回家了,走之前,我在心里默默地对书说:你等着我,我下个星期再来!

第二个星期日,我快步走进书店的大门,向书店工作人员打听《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哪儿?工作人员说这本书暂时缺货,就在上午,一群大学生把它全部买走了,要想买的话,只能到下周日了。这时,悲伤在我心里悄悄地落了根,看着书店周围的环境,感觉多么陌生,多么格格不入。我在心里大声的喊着:我不是让你等我的吗,你为什么违背承诺?也许,《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伤心急了,但我不能放弃,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喜欢的书消失在别人的手上。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终于,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终于,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快乐地欢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内容仍然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五】

《福尔摩斯探案》中的主要人物很少,只有善于观察、思考、推理的福尔摩斯和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

故事有《红发会》、《鹅肚子里的蓝宝石》、《绿宝石皇冠案》、《带斑点的带子》四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充满悬念,令人惊奇:威尔逊先生长了一头火红的头发,到底是祸是福?一颗价值连城的蓝宝石,为什么跑到一只圣诞大肥鹅的肚子里去了?富翁的绿宝石皇冠,为什么不翼而飞?还有足以吓死人的带斑点的带子,到底是什么?

最惊奇、可怕的案子还是《带斑点的带子》,海伦的继父把海伦的姐姐的床固定;还把通气管按到了自己的房内;通气管还系着条绳铃……竟然是为了把一条沼地蝰蛇放进通气管,再让蛇把海伦的姐姐咬死。

福尔摩斯可以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所以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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