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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

范文参考:盗墓笔记读后感汇总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范文参考:盗墓笔记读后感汇总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一】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二】

书卷多情似故人,黄昏清晨每相亲。

这句话完全的诠释了我看这本书的状态,本来只是在生活中拿来调滋味的举动,结果像着了魔一般,耽误了正事的进度[偷笑]

看到最后的后记部分才明白原来这是历时5年积累的8本书的合集,两天多的时间看8本,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也只有小说才能如此的吸引人吧。回头看来有的时候成长和学习也一样,并不尽然是需要收获,还是喜欢那种疯狂状态中的自我。

这段时间特别喜欢推理类和这种盗墓类的题材,很喜欢那种评价者自身的积累,多年的训练摆平着一个又一个生死抉择的时刻。

就书本身来讲,虽然构思巧妙,布局宏大,但还有很多的坑没有填。再次将头脑中仍然记得想知道的坑,由于此处做一个笔记,日待有机缘再去查看吧。

齐羽是谁?他有什么样的故事?

当初在墓地里,挣脱了绳子的束缚,打小3叔的人是谁?

门后人类的终极和尽头是什么?

天上的陨石中,陈文锦干什么去了?那里发生了什么故事?小哥为什么会呆滞?探出头来的那个人是西王母吗?还有那个总是似笑非笑,和小哥完全相反的人,总感觉他不是一个普通的酱油。

录像带里的实验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满地爬?为什么会有一个和吴邪一模一样的人?霍玲为什么没事就梳头照镜子同时换一件衣服。是因为实验里的失忆症吗?

我记得还有好多,但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听说还有什么沙海和重启等等,但我估计我真的没有时间再看了,离开以后,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再来了,直到我赶上正事的进度。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三】

其实很久之前就接触到了这书,第一本书第一册,第二本是第六册,总之就是乱序的那种,因为是在书店站着看的,也没有钱买(觉得老妈不太愿意给我买这种小说),书店有全套的但是有的拆封了有的还是没有拆封的,所以只能哪本拆封看哪本,看得乱七八糟的。最寒假回家心血来潮在这里搜索,于是便开始重新阅览,痴迷多天。很精彩,不过有些谜团还是没有解开,我喜欢小哥,喜欢胖子,喜欢天真,喜欢铁三角。闷油瓶,这个酷冷的小哥,颜值在线,安全感担当,我脑海里一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就好像嘿嘿小哥是男朋友的那种感觉嘿嘿嘿哈哈哈哈哈(我知道会有很多情敌哈哈哈),然后最搞笑的是胖子,简直是宇宙无敌第一可爱有趣的胖子啦,这家伙是欢乐源泉,尤其是和天真在一起的时候。而吴邪,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中的一个,很真实,很相像。我不知道我说这些是在干嘛,但是我很想念他们后来,想看看十年之后,我还是怀念小哥(喜欢他啊),怀念胖子和天真,我的铁三角啊啊啊。另外从另一个角度讲,三叔写的很不错呀。有很多话,有很多的意蕴。后续可能会再看其他相关的几本书,不过最近追这个实在是拖了很多单词没背,生物钟也全乱了,极不规律,极度放纵。明天重新开始,认真生活。再见。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四】

第一次花这么长的时间去看一本小说,零零散散看了一个多月,看到最后,总觉得结尾有点突然了。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

书中,无邪是一个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一个无视痛苦的人,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作为主人公,无邪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在整个计划中,他一直处于被动,被救,被利用,被放过。说实话,我并不喜欢他。他简直就是麻烦制造机,还觉得自己很有思考力。习惯了无所不能的大主角,现在遇到象征着平凡的大多数的主人公,却让人一时无法接受。

最喜欢的人小哥,他每次的出现都让人感到莫名的心安,多次不顾自身安危救助无邪和胖子,面对各种情况,他连多余的表情都没有,冷静的像一个机器人,也许是因为他背负的实在是太多了。最终小哥选择了独自离开,他告诉无邪,这个世界上他也想不到自己和谁再有联系了,专程向无邪告别,最终走进了青铜门。在所有人都背弃了守护之后,他作为最后一个张起灵孤独的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

三叔说,胖子是一个神佛一样的人,他乐观的解决着所有的问题,无利不起早的他为了无邪也多次的让自己深陷险境,作者对他是残忍的,他唯一喜欢的云彩在成了计划的弃子之后被杀死,他对无邪说,他是认真的,认真的喜欢着云彩。

作者说,他写这本书战线拉了五年,对于一个业余作者来说,太累了。终于他让这群人在另一个世界里走完了他们该走的路。

可是,作为一个较真的读者,这样的结尾未免心中的失落。从刚开始十分精彩的章节,我感受着人物的恐惧,身临着他们的处境,感慨着他们的情谊,就连晚上的梦里都是禁婆,血尸,西王母的鸡冠蛇……晚上躺在床上一边害怕一边看。

慢慢的,一切的叙述都是渐渐归于平淡。结局也来的突然,总感觉还有很多东西都还模糊就突然结束了,最喜欢的小哥选择了平静的离开,他依旧是那么孤独。

也许是作为一个较真的意义怪固有的思维怪圈。也许是作者前期铺垫的太好,读完内心多有不舍。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五】

第2次看了,还是一样的挖坑,挖到自己都埋不了,我觉得他从最开始就是单纯想写一部真正的盗墓小说,有灵异有传说有粽子,看七星鲁王宫就知道了,尸傀被瓶子一指跪下,解释过来还是比较灵异的解释,潘子还是最初那个毛手毛脚,胆子不大的兵油子。

可是到后来,南三就想写成悬疑了,按照我的看法,老九门最开始他也是有想法的,想写成一个故事的,但是没有最终的那么机关算尽,甚至整个九门都是背负着一些东西的。

南三曾经封笔一段时间,我觉得就是情节上难以为继了,前面的情节是不错的盗墓小说,后面实则就是悬疑小说,再到后面更像是科幻一样的了,笔力不够难以为继,也只好处处挖坑,穷尽全力去填坑了。

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甚至是我青春回忆的一部分,但是以我现在来看,还是比较好看的,但是南三对于情节的把控实在无力,只好努力去填,只不过填的还可以,但是老毛病还有,填坑的路上他还会挖坑,所以才导致了几乎现在都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定论——

因为他自己也说不好,还在做盗墓笔记的衍生作品。

其实从一开始潘子形象的离奇转变,就可以窥见这个老贼真的是习惯性挖坑,话不说的似是而非就不舒服。

希望他能真正的把这个故事圆满地圆回来吧,那样对我写东西的帮助也是挺大的

盗墓笔记我给三星,不是因为不好看,抛开那些所谓的cp粉,情怀粉,我这个实体书一上就买了全套的人,也是走上写作这条路的人,想看到他情节能够圆润如一,不负我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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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篇作文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一)

我想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查字典板报网。

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古灵精怪的秀秀,三叔,潘子

潘子的那段,是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是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道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疼,然后无能为力。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得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后去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护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话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最后在长白山,吴邪和闷油瓶的对话,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海上钢琴师的电影,1900跟闷油瓶,他们两个是如此的相似,他们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一个是一艘邮轮,另一个是守护长白山秘密的责任。同样的在最后,有一个朋友竭尽全力的挽留他们,最后都同样的坚持了自己最初的决定,然后他们的朋友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入既定的命运。能够体会那一刻的悲伤吗?那不是一种眼泪可以述说的感情,或许流不出泪水,但却感到浓浓的悲伤。

是非生死转头已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在想,如果故事的最后,十年后,吴邪带着胖子重返长白山,是否还能见到闷油瓶。是否那时,胖子已经从伤心中走出来,见到闷油瓶,然后说:我说小哥,下回咱们能选一个好找点的地方吗,这一路过来,要不是我胖爷本事大,还真***要命。我想那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闷油瓶也会开心的笑出来吧。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抢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的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作那些关于生和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笑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言甚好。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二)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三)

偶然在看小说的过程中看到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带着好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但故事结构上与古龙有的比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总之,《盗墓笔记》虽然是部小说,但我却在其中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真诚感谢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四)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

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

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

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盗墓笔记》2019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五篇作文(五)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血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2024存于世!

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

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

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死,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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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范文]大闹天宫读后感汇总五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范文]大闹天宫读后感汇总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闹天宫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大姨、大姨父、姐姐一家,一起去奶奶家拜年,到了晚上,我们请爷爷和奶奶一起看3D电影《大闹天宫》。

里面内容是这样的,一个紫晶石从天而降,到了火焰山,里面有一只小猴子就后来的孙悟空。

这时一只小狐狸跑了过来和悟空交了朋友这只狐狸名叫如雪。

悟空变成齐天大圣之后它就去天庭去学起死回生……悟空从天庭回来发现自己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横七竖八地躺着,花果山也被烧成乌烟瘴气的,悟空内心爆发出无限的憎恨,就开始大闹天宫了!

我觉得这是以前大闹天宫的缩减版,因为里面有一些内容都没讲。我觉得里面的演员演得绘声绘色,导演也很有头脑能教出这么好的演员不容易啊!希望他们下次演得更好!

我喜欢悟空爱护同伴,但有一点我不太喜欢,那就是悟空遇到困难容易急躁、暴躁老是干错事。要是它把这个坏毛病改掉那就好了!

大闹天宫读后感【篇二】

大家都知道四大名著即:《西游记》,《水浒转》,《三国演义》,《红楼梦》。它是经典的东西,这里有具备使人信从的力量,威望。书里知识浩瀚无比,光芒四射,使你心明眼亮,懂得什么使真善美丑。知道如何做人,如何成长。作为我们少年一代,离不开经典名著的熏陶。

我拿起名著《西游记》这部经典漫游其中之后,按思想内容分为三大部分:一孙悟空出身以及大闹天宫的故事;二交代取经的原因;三取得真经的经过。第三部分是全书的重点描写的是孙悟空和他的师傅,师弟们战胜了妖魔和自然灾害,闯过了八十一难的过程。

大闹天宫的故事,生动的塑造了一个蔑视皇权,神通广大,敢于造反的孙悟空的英雄形象。表现了作者对反抗传统,反抗权威,蔑视等级制度等发封建的叛逆思想和斗争精神,向人们展示了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和美好的品质。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的事情,比如,考试前作业多,到深夜时作业还有一大堆。这时我们就要向孙悟空和他的师傅,师弟们一样,不畏困难,勇往直前,与困难作斗争的好品质。

大闹天宫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大闹天宫》,里面的故事十分有趣,就让我来给你讲一讲吧!

猴王孙悟空在花果山水帘洞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因拿了龙王的镇海之宝如意金箍棒做为自己的武器,被龙王告上天庭。太白金星想了一计:将孙悟空骗上天庭。明为封了一个弼马温--一个管理喂养天马的小官。暗中则压制他。孙悟空去到天庭,明白了,打烂了了御马监,出了南天门,回到花果山,自封齐天大圣。玉帝很愤怒,于是命李天王带领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然后,在花果山的上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战斗。孙悟空奋勇杀敌,众天神纷纷战败。哪吒出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敌不过他。天王没有办法,就逃回天庭,向玉帝请求增兵。于是,玉帝接受太白金星的计谋,假意封孙悟空为齐天大圣,并将蟠桃圆交他掌管,想把他骗来,困在天上。孙悟空听说蟠桃园中的仙桃非常稀罕,而且只许在蟠桃会上享用。孙悟空没想,就自各儿挑选个大的仙桃,饱餐了一顿。正值王母寿辰,七仙女奉命摘桃,来到桃园,惊动了正在酣睡的孙悟空。经过盘问仙女,孙悟空才得知王母要设蟠桃宴,请了各路神仙,就是没请他他。孙悟空这才看透玉帝的阴谋,火冒三丈,不光大闹蟠桃宴,还喝了仙酒,并将所有仙酒仙菜席卷一空,装进乾坤袋,准备带回花果山给他的孩儿们。哪知酒醉,撞进太上老君的炼丹之地,将专供玉帝服用的金丹吃了个精光,这才返回花果山,与众猴孙大开仙酒会。玉帝和王母气得火冒三丈,立即命李天王带领十万天兵天将,兴事问罪。一场激战开始了,孙悟空与神通广大的二郎神斗了几百回合,不分胜负。最后,因遭到太上老君的暗算,不幸被擒。天神们无论用斧砍、火烧、箭射,都损伤不了孙悟空一根毫毛。玉帝又将孙悟空打入太上老君的炼丹。未想孙悟空并未烧死,他跳出丹炉,打上灵霄宝殿。一路上的天兵天将,望风披靡,玉帝狼狈而逃。猴王胜利了,回到花果山,重树齐天大圣旗幡,与猴孙们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和二郎神打仗的时候,尤其是孙悟空变成一座寺庙的时候,十分有趣。你有没有喜欢的片段?

看了我的介绍你有没有对孙悟空多一点了解呢?

大闹天宫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在网上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给我启发最大的是书中大闹天宫这一章节。

文章讲的是∶李天王带领的天兵天将和三太子哪咤被孙悟空打败了,所以玉皇大帝只好封他为齐天大圣,并叫他去守蟠桃园。

可是,他一听玉母娘娘开的蟠桃盛会竟然没有请他,非常生气,所以就把蟠桃会里熟了的桃子吃掉一大半,再把盛会里的好东西吃的一干二净。接着,又把太上老君炼成的仙丹吃掉,最后,他一个筋斗就跑回了花果山。

因此,王母娘娘和太上老君一起跑去告状。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又叫李天王带着一大群人去捉拿悟空,虽然他们打的时间很长,但是还是被悟空打的落花流水。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爸爸教我学游泳,一开始我很害怕,可是后来想起孙悟空大闹天宫时,他是多么坚持、勇敢,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他坚持、勇敢吗?不知道,让我来告诉你吧。是因为,他虽然和天兵天将打了三天三夜,可是他并没有说放弃或投降,而是坚持的打下去,所以他打败了天兵天将等他还不管是谁,只自已想做就做,从来不管别人是谁。想到这里,我就不怕了,还想孙悟空那样勇敢而又坚持得游下去,最终,我学会了游泳。我还明白了两句话,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另一句是一分耕田,一分收获。

最后,我还要告诉大家:我们一定要学习孙悟空的坚持和勇敢。

大闹天宫读后感【篇五】

读了《西游记》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为自己感到羞涩,抬不起头。师徒四人一路上斩妖除魔,遇到困难,就尽脑汁想办法。而我呢!生活中的我是一个面对困难,挫折,只会大声喊叫,得到父母的帮助,打到目标,从来没有自己努力过。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作文,看着看着,我突然碰到了一个陌生的字,我立刻大喊:爸爸,快过来。什么事啊?爸爸问我。我有个字很生疏。我不紧不慢的回答。爸爸来到我房间,就要张口告诉我这个字的读音的时候,突然停住了。我奇怪地问爸爸:爸爸,怎么了,你快说话啊!爸爸静下心来跟我说:现在你已经长大了,不应该在求助父母的帮忙,应该自己去思考,想想办法,怎么才能认识这个字,而不是一直等待别人的回答。爸爸说完,立刻走了出去。我前思后想,就是想不出来,这个字在脑海里一点印象都没有。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查字典。是啊,字典不就是用来查不认识的字吗?我真傻应该早就想到这个办法了。查到了这个字,我开开心心地看完了整篇文章。

这本书给我来一个启示:遇到挫折就应该勇敢地去克服;遇到困难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参考范文]井底之蛙读后感汇总五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小学生除了学习老师分配的作业,还可以多看看课外书籍。阅读有助于提高小学生独立观察、思考的能力。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小学生如何写好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参考范文]井底之蛙读后感汇总五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井底之蛙读后感【篇一】

读了《井底之蛙》之后,我有很多话要说。

首先,我来给你们讲讲这个这个成语故事吧。故事的开头讲的是:从前,有一只青蛙住在一口废井里,它只知道井底有这么一大块地方,只开得见井口那大的一块天空。

一天,东海里的一只大龟来到这口废井,青蛙便向大龟夸耀:“龟老兄,你看我多好呀,不仅可以自由自在的跳跃,还有充足的水供我有耍,简直快活极了。”海龟听了,笑着对井蛙说:“你知道海吗?海之广,何止千万里,海之深,何止千万丈。闹几年水灾、旱灾,海水也不会受什么影响,住在那里,才真是逍遥快乐呢!井蛙听了并不明白,只是茫然地望着海龟。海龟感叹道:“井底不可语与海啊!”

这个成语比喻没有见识的人跟有见识的人逞能,总是不能理解聪明人的意思。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学习各种知识,才会成为有才能的人,不做井底之蛙。

井底之蛙读后感【篇二】

书是我们寂寞时的好伙伴,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梦想的来源。可以说,人类没有书,就会灭亡。我读过很多书,在我的记忆中,令我难以忘记的是《井底之蛙》。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有一天,我觉得无聊的时候,拿起这本书来看,过了一会儿,我看完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小青蛙,在一口大井里,它每天都望着天空,它说:“却,天空这么小,它们还说很大。”突然,有一点小鸟飞过这口井,听到了刚才青蛙说的话,便飞到井口边说:“嘿,你为什么说天空只是一小点呢?”青蛙说:“本来就只有一个圆这么大。”小鸟又回答:““你在下边不知道这天空是多么蓝,多么美丽。”青蛙又说:“真的吗?我不信。”小鸟说:“不信你自己上来看看。”青蛙在那跳。过了一会儿,还是没跳上来,这时,小鸟又从井里把青蛙拉了起来,青蛙一看,他说:“哇,好美丽呀。”这里有金黄的稻子,和清澈见底的小溪。这时,小鸟说:“看见了吗?”青蛙说:“看见了,原来这么美丽呀!”我的收获是,在还没弄清事情的时候,不要下结论,有一句话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这就是我读《井底之蛙》这本书的感受,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还要多读好书。

井底之蛙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井底之蛙这个小寓言故事。我用这个教育爱宅在家里的哥哥,不经常出去看看,不接触新事物,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小圈子里,不会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美好、多有趣、多奇妙、多丰富。没见过外面的世界,总以为自己生活的地方是最好的,只有见识多了,我们才能避免井底之蛙的浅薄与无知。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如此就像昨天汉字英雄有一位选手,说自己对历史了如指掌,但是高晓松老师一考他就显出他的浅薄与无知,而高老师就比他知道的历史知识多的多。这就告诉我们不要做井底之蛙,常言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人要有自信,更要有自知之明。

妈妈夸我能学以致用。让我觉得学习和阅读是件很有益处的事,能在阅读中学习,学习中成长。

井底之蛙读后感【篇四】

我读了《井底之蛙》这篇短文后,油然而生了许多感想。

《井底之蛙》这篇短文主要讲了井底之蛙因被朋友笑话而定好学习计划借来基本书籍学习,却一天推迟一天仍然不看书,两年过去了,井底之蛙什么也学不来的事。告诉了我们学习不能延时,否则到最后就什么也学不来,只会悔憾终生。 这篇短文使我产生许多平时没有想到的感想。由此可知,我们学习不能怠慢,不能像井底之蛙一样。我们既然立下了雄心壮志,要守信用,尽量去做一些我们能做的好事。学习只有一个词“勤奋”,俗语有说:“勤能补拙”。意思是说:你的智商若是没有别人那么高,你就要靠勤奋取得好成绩,尽量进步不大,但你毕竟下了苦功。 若是井底之蛙能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我相信它一定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学者。我们正处于学习之期,千万不能像短文中的井蛙一样,延迟学习,我们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否则只会悔憾终生。

《井底之蛙》这篇短文,让我明白了学习不能怠慢,要刻苦,努力,勤奋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学者。

井底之蛙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在《经典阅读》中看了一篇文章叫《井底之蛙》。当我看到题目时,还以为是我以前学过的课文《坐井观天》,本来不想看,可忍不住好奇还是看了起来。

这是庄子讲的一个故事,有一只青蛙生长在井底。它从来没见过外面的世界,它能看到的只是井口的一角的天空。有一天,他对一只从东海来的大海鳖说:”你看我在这多好呀!高兴的时候,就在井水中游泳,累了,就到井洞里休息。我自己占据了这一井水,多自在呀!你怎么不下来,到井里玩一玩呀?“可是大海鳖身子太大下不去,他就对青蛙说:”你见过大海吗?海无边无际,有千丈深。住在大海里才真正自在快乐呀!“青蛙听了又惊讶,又惭愧,他自叹自己太渺小,见识太短浅了!

读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发出惊叹:”小青蛙有进步啦!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了。能够正视自己了。“我真为他高兴。同时我也感到自己像小青蛙一样目光短浅,今后我会多读一些课外书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扩大知识面,懂得更多的知识。

[参考]蓝莓季节读后感汇总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参考]蓝莓季节读后感汇总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蓝莓季节读后感【篇一】

《蓝莓季节》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波莉·霍华斯”,她出生于密歇根州。《蓝莓季节》是她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一本书籍。

这部作品绝不墨守成规,情节完全令人无法预测,同时又让人难以忘怀……字里行间流露出灵动的、不受束搏的机智,作者讲故事的技巧已经炉火纯青,这是美国《出版人周刊》对《蓝莓季节》的评价。

这一本书主要讲了两个没有人要的小女孩被送到了蓝莓茂盛的海边山谷,被迫与两位91岁的双胞胎老奶奶一起生活。老奶奶性格古怪,对小女孩们讲各种故事。她们的脑袋如同一个故事宝库,内容丰富多彩、个个截然不同。在老奶奶的影响下,女孩们找到了内心深处真正的自己,发现了自己独特的天赋与能力,看似平凡的夏天,却改变了女孩的人生。

它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无论是性格、相貌,还是行为。虽然每个人都各不相同,但上天是公平的,要用自己特有的天赋和能力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有的人运动能力强,可以去参加各类运动比赛;有的人手非常灵巧,可以去做珐琅、雕刻、绣花,传承中国文化;有的人想象力丰富,可以写小说,发挥创造力……像书中的两位小女孩一样,找到真正的自己,做最好的自己。

《蓝莓季节》这本书让我受到了许多新的启发,让我们学习瑞琪和哈波,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天赋和能力,尽力做最好的自己!

蓝莓季节读后感【篇二】

在缅因州过夏天,听起来好像一本小说。

——题记

在十三岁岁那年,女孩瑞琪突然被母亲送到了去往缅因州的火车,粗心大意的母亲甚至连行李都忘了给她带上,谁也没想到这次匆忙的远行进让瑞琪,从此告别家乡,永远的住在了缅因州中有熊出没的森林。

在玫瑰幽谷过夏天,确实像一本小说。这里的一切宛如童话:与世隔绝的蓝莓幽谷,海边悬崖上城堡般的大宅,性格古怪,特立独行的双胞胎老奶奶......但同时这里也有荒诞离奇的家族往事。有奇怪的只能接不能打的电话线路,还有两位老奶奶七八十年来固执的自我孤立。故事情节似乎都是日常琐事,但你却又会经不住好奇。书中每个人的人生还会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

安静的瑞琪在大宅里如幽灵一般,就在她与两位老人渐渐互相适应的时候,另一个女孩哈波也被阴差阳错的送来了,她的出现让故事的色调明朗起来。这个心直口快的女孩儿,从小就被母亲抛弃,由不靠谱的姨妈养大,现在姨妈也不要她了,看到这里之前模模糊糊的真相才忽然清晰,故事里的这四个女性:两个小女孩和两个老奶奶都曾被母亲抛弃。

书中潘潘说,真相没有好与坏,只是真相罢了。很多时候事实无可改变,而我们如何看待与接纳,往往会影响我们的一生。多年以前,这对双胞胎姐妹的母亲以极其惨烈的方式离开了他们,对此姐妹俩一直有不同的感受和看法,这也导致成年以后他们心中各自有不同的人生风景。两个人都固守在森林里。缇丽是因为不愿远离死去的母亲,潘潘却是因为真的热爱森林。

在来到这里之前瑞琪总是担心自己要为妈妈的幸福负责,而妈妈却对他漠不关心。哈波则对被爱有直率的希望,却遭遇一次次的失望。对此,潘潘说:恐怕我们都只能在自己的内心中找到平静。在这一点上,这本书具有很大的抚慰人心的力量,也是因为这一点,这个原本写给青少年看的故事在成年读者心中也能引起共鸣。全书的主题借潘潘之口说出,又由出场戏份不多的哈奇〖瑞琪母亲前男友〗升华。点明——尽力做最好的你。找到自己热爱的事,并尽全力去做到最好,我们即能平静的行走在这个世界上。

在作者幽默灵动的笔触下,这本书字里行间都流淌着深沉的热爱,一些片段的描写,看似毫不煽情,却是那样的直指人心。庆幸有这样的作者倾尽全力为我们写书,读书是为了与世界有更深入的交流,而一本好书,不过是想让我们找到更好的自己,不过是想——让你成为最好的自己。

蓝莓季节读后感【篇三】

在金笔作文学校组织的短短21天读书活动中,我读到了一本十分有意思的书,叫《蓝莓季节》,刚一翻开这本书,我便迷了进去。

这本书讲述了女孩瑞琪被母亲杭莉叶送到了长满蓝莓的海边山谷,被迫与两位九十一岁的双胞胎姨婆一起生活,后来女孩哈波也被阴差阳错地送了进来,两位姨婆特立独行,性格古怪,不断地向两个女孩进述家族往事,有的荒诞离奇,有的爆笑感人。在两位姨婆的影响之下,两个女孩不仅找到了内心的平静,还发现了自己独特的天赋和能力,这个平凡的夏天却改变了她们的一生……

看着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的故事看似平凡普通,可它讲述的道理却十分深奥——尽力去做最好的自己。找到自己最热爱的事,并尽全力做到最好,这个道理我相信大家都懂,可是做到的却寥寥无几。

是呀!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天赋和能力,尽力去做最好的你,持之以恒,我们就可以成功。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了一个事情。那是五年级的时候,班里涌现了大量的“人才”,有美术方面的、数学方面的、语文方面的……朱茵就是其中一员,她不仅画功了得,并且还是语文的“常胜将军”。我见朱茵得到了两位老师的赞赏,便十分眼红。从那个时候起,我便暗暗与朱茵较劲。比如她回答了一个问题,那么我便把下两个问题收入腹中。直到现在我仍然与她暗暗较劲,一点儿也不敢放松。直到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天赋和能力,尽力做最好的自己,持之以恒,我们就可以成功!

合上这本书之后,我把它紧紧抱在胸前,像得到世间至高无上的珍宝一样,因为它改变了我的信仰,告诉了我一个既浅显又深奥的道理:尽力去做最好的自己。

老师点评:小作者看到了《蓝莓季节》的精髓:做最好的自己。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风采,我们不必劳心费神地去模仿别人,那样只能是东施效颦。要做就做真实的自己,才是最好的自己!

蓝莓季节读后感【篇四】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爱迪生也说得好:“书籍是伟大的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也我也这么认为。我很喜欢看课外书,所以一直请求妈妈帮我买一本课外书,让我阅读。终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美国作者波莉·霍华德写的一本充满个性的书,书的名字是《蓝莓季节》。

我把它放在了我的书包里,一下课就可以翻开来阅读,我每天都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讲述了一段充满智慧、滑稽又疯癫、可笑的旅程,一场少年心灵成长的隔代传递。两个没有人要的女孩被送到了长满蓝莓的海边山谷,瑞琪是被妈妈强行送来的,哈波则是因为姨妈走错了岔路。她们俩被迫与两位九十一岁的双胞胎老奶奶一起生活。海边悬崖上如同童话城堡的大房子,两个性格怪异的老奶奶,长满蓝莓丛的沼泽,谷仓,奶牛,夜晚海浪的声音就像怪物的心跳一般……老奶奶特立独行、性格古怪,不断地向女孩们讲述着家族往事,有的荒诞离奇,有的爆笑感人。在老奶奶的影响之下,两个女孩不仅找到了内心的平静,还发现了自己独特的天赋与能力。这个看似普通平凡的夏天,却改变了两个女孩的一生。这本书的作者是波莉·霍华斯,1957年生于美国密歇根州,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她热爱写作,8岁即开始发表作品。她的儿童小说深受读者的喜爱,曾多次入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等多个奖项的决选名单。这部充满个性的《蓝莓季节》是她流传最广、影响力最大的一部小说,也是她最喜爱的一部作品。她在小说中注入了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热情和观点,也针对青少年如何发现自我给出了与众不同的启发与建议,是个很了不起的儿童作家。

当你翻开这本有趣的书时,你必将会沉入在其中,必将会踏上一段充满智慧而又滑稽可笑的旅程,充满形形色色的喜剧,但其主旨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字里行间流露出灵动的、不受束缚的机智,使人看了还想看。

在哈波和瑞琪这俩个女孩子身上,一个是有暴躁变到平静的;一个又是平静变到更平静的。由此看来,学习也会有向她们这样情况,会从坏变成好,好变得更好。虽然会有改变,但是你要肯花许多功夫和坚持不懈地努力,这样才会有好的成绩,才会更上一层楼。由此我想:如果不坚持不懈地努力和学习,将会一无所获。所以,要从现在做起,好好学习,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蓝莓季节》这本书是我爱不释手的。每一片叶子都曾栖息过梦想,每一本好书都散发着光明和力量,阅读滋养想象,自由放飞成长,赶快来翻开这本书,踏上一段充满智慧而又滑稽可笑的旅程吧!

蓝莓季节读后感【篇五】

《蓝莓季节》这本书的作者是波利,霍华斯,她出生于美国的密歇根州,是一位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她8岁开始发表作品,她写的儿童小说深受读者的喜爱,曾多次入围纽伯瑞奖等多个奖项的决选名单。这部充满个性的《蓝莓季节》是她最喜爱的一部作品。

本书讲述的是两位还没成熟的小女孩因为没人要所以被抛弃在了了长满蓝莓的海边山谷。在这里,她们和一对双胞胎姐妹——潘潘和缇莉生活。

这个夏天,两个女孩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在生活的过程中,潘潘和提莉给她们讲了自己以前的故事,之后,两个女孩知道了这对双胞胎姐妹的母亲在她们年少时自杀离她俩而去。原来她们四人都同样被自己的母亲抛弃。

在一起生活中,她们发现了瑞琪(其中一个女孩)背上的胎记,这是她妈妈不让她给别人看的。也就是在这里,瑞琪通过手术割掉了胎记。之后,她们又发现了哈波(另一个女孩)热爱土壤,园丁做得很好。

在老奶奶的影响之下,两个女孩不仅找到了内心的平静,还发现了自己独特的天赋与能力。这个看似普通平几的夏天,却改变了两个女孩的一生。

读《盗墓笔记》有感范文


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更多读后感尽在小编。

读《盗墓笔记》有感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集锦10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集锦10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

抽了抽嘴角,废寝忘食读完了整本书,竟然是这样结局,太多坑了

1,什么是终极

2,文锦去了哪里

3,在西王母宫里的陨石的秘密

4,在格尔木疗养院为什么有很多人在地上爬

5,那一张天真的脸究竟是怎么回事。

6,为啥小哥不会老?

看书时想法蛮多,都写在了想法里,真正看完了去写缭乱的书评,倒是因为看的太急,没有整理大致的框架,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

小哥为了自己背负着的使命,胖子因为自己想要的金钱,潘子则是因为身上的血性和对三爷的敬重踏进墓里,天真是为了满足自己强烈的好奇心,而且如果是对他的保护,一开始三叔就应该阻止他走进鲁殇王墓,因为下去意味着暴利和死亡,无论粘上哪个,都难以摆脱,所以后来三叔对他的一次次欺骗强说成是保护,个人觉得很是虚伪。

天真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和我们一样,很茫然地卷入一个巨大而危险的局里,他的犹豫和很多我们普通人身上都有的情绪让我觉得很有人情味,而他身上带着的人类美好品质让人觉得踏实,不是小哥那种遇到危险就像神明一样降临解决所有难题的那种踏实,是更像一个可以把后背留给他的朋友,遇到危险他可能也束手无策,但你知道他会陪你战斗到最后,不会出卖,也不会逃跑。这是天真身上的美好,可能因为这样,所以他的人缘也很好,值得作为被保护的那一个,就像守护着我们美好的童年。

可能这也是潘子和胖子一次次愿意陪他舍命寻找答案的原因。

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懂,可能是作者没交代清楚也可能是我没留意,为什么潘子对三爷如此忠心。

我一直忍着没看结局,想着一般小说的狗血剧情,还以为潘子是最后的Boss,看到文尾,不由替他难过,潘子只身一人,了无牵挂,想着他这样经常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的生活他对钱财,权利,也没什么留恋。其实他和小哥一般,一直为别人而活,流血最多的,受伤最多的总是他,好像他从来不会疼痛一样。只要他在,他就会陪无邪一起战斗。在三爷失踪时,无邪穷途末路想要寻求帮助时首先会想到他,当他卡在山洞里,还在护送无邪最后一程。和很多肌肉大汉一样,他的耿直,他的血性,他的狠辣,他的江湖道义,他的细腻让人泪流满面。

我一直觉得小哥和潘子差不多。了无牵挂,茕然孑立。

我可能比较直,所以在很多危险的地方,小哥在无邪身边犹如天神降临的时刻,我觉得是一种巧合,毕竟俩人目的地相同。所以也就忽略了蛮多基情四射的细节。和潘子一样的悲情角色,只是小哥身上带着神秘的使命倒让读者觉得比较心疼,因为杨洋演的小哥太特么帅了,所以看到原型时也就诸多关注,倒是忽略了作者笔下小哥应有的风采。

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王胖子抢了小哥诸多戏,我一直觉得胖邪cp会更好一些。。。

在遇到危险时有胖子在就不会特别紧张,,,甚至在黑暗中笑出声。。。

胖子虽然贪财好色各种毛病,但本性善良,人也很开朗健谈,好像有他在就不会冷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笑出声。

当看到云彩死的时候觉得很难过,喜欢一个人尤其是他们这些人是件蛮困难的事,我还想着以后他和云彩在巴乃终老一生。没想到竟如此坎坷。

昂,作者还是很坑,,,

为什么不来个he结局,就是他们风烛残年,白发苍苍这种结局也好呀,活着就有希望嘛

人心或许复杂,但我觉得人的本性还存善良。

我见过自私自利的小人,也见过他传递给我过什么。

人嘛,总是复杂

还是要心存感激。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2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平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3

书卷多情似故人,黄昏清晨每相亲。

这句话完全的诠释了我看这本书的状态,本来只是在生活中拿来调滋味的举动,结果像着了魔一般,耽误了正事的进度[偷笑]

看到最后的后记部分才明白原来这是历时5年积累的8本书的合集,两天多的时间看8本,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也只有小说才能如此的吸引人吧。回头看来有的时候成长和学习也一样,并不尽然是需要收获,还是喜欢那种疯狂状态中的自我。

这段时间特别喜欢推理类和这种盗墓类的题材,很喜欢那种评价者自身的积累,多年的训练摆平着一个又一个生死抉择的时刻。

就书本身来讲,虽然构思巧妙,布局宏大,但还有很多的坑没有填。再次将头脑中仍然记得想知道的坑,由于此处做一个笔记,日待有机缘再去查看吧。

齐羽是谁?他有什么样的故事?

当初在墓地里,挣脱了绳子的束缚,打小3叔的人是谁?

门后人类的终极和尽头是什么?

天上的陨石中,陈文锦干什么去了?那里发生了什么故事?小哥为什么会呆滞?探出头来的那个人是西王母吗?还有那个总是似笑非笑,和小哥完全相反的人,总感觉他不是一个普通的酱油。

录像带里的实验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满地爬?为什么会有一个和吴邪一模一样的人?霍玲为什么没事就梳头照镜子同时换一件衣服。是因为实验里的失忆症吗?

我记得还有好多,但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听说还有什么沙海和重启等等,但我估计我真的没有时间再看了,离开以后,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再来了,直到我赶上正事的进度。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读《盗墓笔记》有感800字:

文:洛翼寒。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来,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来。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章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来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山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山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6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7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血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

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

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死,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8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喜欢把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古人智慧的人,但是,想了半天又半天,还是只有这句话最合适―――应该说,在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专业,每一个群体里面都是这样。

比如说在我们从小玩儿的这帮哥们里,有一个学化学专业的,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他总喜欢拿着手机看一部叫斗罗大陆的小说,我从他那第一次知道了网络小说,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在网络上也存在可以称为小说的东西,而且看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虽然我的专业是中文,但是据我所知,在我的专业里面,对网络小说的介绍非常少,我的同学们大都跟我一样,所了解小说的范围仅限于教科书上的分类,看的小说也仅限于教科书上所分类之内的书。反而是其他专业的朋友,特别是理科的朋友对网络小说情有独钟。就我而言,从小看惯了中外名着,名家大作,一来是不了解其他的小说种类,另一方面,也压根不认为这种无名小辈写在网络这个浮躁的媒介上的这种东西竟然也能称为小说。

而事实证明,文科生们反复考证的那些中外名着各种代表作的影响力其实完全比不上理科生喜欢的网络小说的万一,而网络小说的质量――这个文科生最看重的其实在很长时间完全不真正了解的东西――也确实不低。

在书店工作久了,书店里的畅销书,十有八九都是网络上流行起来的,这种形势彻底打破了我的迂腐。我开始看网络小说了。因为朋友口碑的原因,我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就是: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讲的就是盗墓的故事,这个故事理应充满了民间味,乡村味,传统味,历史味,看了以后我发现还有侦探味,鬼味,政治味。

盗墓笔记以章为基本单位,数十章为一个故事,两个故事为一本书,一共八部九本书。

主要人物人吴邪,胖子,闷油瓶,阿宁,三叔,解连环,陈文锦,潘子等。每个人都各有特点:吴邪是一个普通人,胖子是乐观派,也是我的偶像;闷油瓶是典型的武侠小说中的高人形象;阿宁是一个类似于赵敏的女子,调皮可爱;三叔是神秘人,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小说的悬念几乎全跟他有关;陈文锦是老一辈的美女偶像,正派而吸引人;解连环跟三叔一样是枭雄人物,两人组合,颇有点无敌和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潘子是三叔的兄弟,凶猛而不失心细,忠诚而持久。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直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介绍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

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特别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文明,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段历史了。

一部小说好不好,还有一个标准是是否有吸引人的情节,这部小说有,而且大大地有。最大的一个就是三叔,这个人物身上自始至终有着无比大的悬念,从刚开始的铜鱼,到后来的身份,再到后来的老九门大计谋,我就是被三叔这个人牵着鼻子走,吸引得不行不行的。还有一个就是铁面生,汪藏海,万奴王,西王母,样式雷所引起的山东瓜子庙,西沙海底墓,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这些古代的盗墓线索。如果说以上两个都是带有严肃的侦探因素的话,还有一个是幽默因素的吴邪胖子闷油瓶的盗墓探索情节,还有吴邪与阿宁的暧昧,闷油瓶的身份。相信不少人是由这两个因素作为身临整个盗墓活动的载体,阿宁死了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不想看了

一部小说的影响深不深远,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一部小说就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今年没看几本书,这一直是我的遗憾,不过好在在年底前看了盗墓笔记,让我得尝所愿。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是: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教科书上讲的历史是最终的原貌,但是看了这本小说以后我发现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历史是多姿多彩的,不仅仅是朝代更失失迭名人将相那点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且根据个人的观察角度不同,每个人的故事长度也不同;再一个就是书中在每次侦探遇到死角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次重新认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先入为主,就是人带着一个思维去做事,碰到问题的时候用之前不确定的想法作为指导,结果往往步入死胡同,这时就要求我们以一个空白的大脑,不带偏见地去认识问题,这个教训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好帮助的,对于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更是大大地有好处;还有一个就是历史的类似,我最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不管历史怎样发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大发展,所以历史上的人们干过的事,十有八九现在的人也在做,而且基本上毫无新意,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一直以来人们用所谓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必然要比古代的新高妙,但是就人们做种种事,做种种人来看,现代和古代的差别相当之小,人们一旦做了一件事,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什么都跟历史上的一样。这可以说是人的悲哀,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至于那么悲观,因为既然不可避免,也就随他去吧。

总体上讲,这部小说的侦探元素是最终吸引我看下去的,最后的网络上出了一个最终解密版的文章,非常好,把小说里所明的事和人都联起来了,几乎毫无破绽,谢谢那位高人。虽然我对这个行业,对于这个行业涉及的传统知识和历史知识不太了解,但我还是有一些最简单最直接的疑问,但那都是我不想提出来的,;因为一部小说写到这种程度,已经不简单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了,这已经是广大网友的智慧了。我不能对群众的智慧用劣质的问题质疑。

所以我对这部小说打上99分。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9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0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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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2)

整体来说,这部电影比我预期中要好点儿。

三叔重新规划了一个故事,从头看到尾,从小哥和吴邪的背景出发到下墓倒斗最后成功拯救世界(?),整个故事也算是完整,说下斗真下斗,情节紧凑,只是在各个篇幅上的分配似乎有些不当,个别情节连接显得快而生硬,而某些铺垫又是放慢节奏的冗长,拼凑得有点乱。

特效有好有坏,倒也过得去,我个人觉得还行,没有那么令人失望,看到不少评论说比九层妖塔还差的,我不敢苟同。道具设置特地提出来说一句,有些地方粗糙了些,但也有出彩的,尤其傀戏那一段的机关设置印象深刻。

备受争议的`演员这块。王景春老戏骨,只是一开始被植入广告带得有些尴尬。或许因为剧本原因戏份过少,形象并不丰满。

马思纯的阿宁演绎得不错,带点儿狠辣,大部分的打戏看得出下过不少功夫,眼神动作都挺好。只是她这个角色的中英文双语切换让我有点懵逼?

井柏然出演的张起灵,大约也是打戏担当,打戏确实不错,必定放了不少心思,但可能过分冗长。兴许是为了塑造小哥沉默寡言又可靠的人物形象,用了不少篇幅特写。后来小哥张嘴大笑我也是懵逼的,和书中的人物设定有些偏离,但因为是吴邪的回忆,他眼中的小哥是会这样笑的?整体中规中矩,只是这版张起灵还是缺了点什么。造型这块就不多评价,整部戏关于服饰也有些bug,若定位为粉丝电影也能不予深究了。

最后是鹿晗出演的吴邪。吴邪是整个故事的主要人物,以他为中心推开。一开始知道鹿晗演吴邪我还是有点不安的,感觉他离这个角色还差点儿。但看完发现竟然还不错,有出戏的地方也有出彩的地方,中年版的吴邪声线还是太年轻,但青年版的那份无邪演绎得不错,而且是带有灵性的,甫一出场就将气氛带得鲜活灵动,时不时来点儿金句,几乎承包了这部电影的笑点,整体也符合那句“本是无邪带点真”。鹿晗的演技虽仍青涩,但他的眼神很有戏,耿直、率真还有碰上危险时候的恐惧、不安等等都表现得挺好,口条也不错,相较之前两部电影更加自然。

最后我需要吐槽。强行卖f看得我尴尬无比,阿宁正反派转换得过于迅猛,接近结尾处吴邪成功救上小哥后两人发出了只有他们懂的笑声?裘德考这个boss策划了大半辈子的阴谋因为“be a hero”而彻底反转也是进展得太快了吧,以及吴三省和胖子等人的戏份删减过多造成人物形象不丰满。

不过结局的设置我还蛮喜欢的,三叔大概真的想表达些什么,戏里隐藏的点是有的,需要仔细品味。

总结一下,还是可以一看。

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么多一星..三星半感觉还是有的,再加半星给吴邪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3)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4)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5)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6)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7)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8)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读《盗墓笔记》400字。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篇9)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关于《盗墓笔记》_《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系列9篇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后感书名这本书带给我深深地震撼,快用读后感把你的启发写下来吧,写读后感时怎样才可以写出动人的内容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整理的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2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3

终于,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每天晚上十点熄灯,八个人倒在床上,各自拿着收音机,带着耳机,听着青雪讲鬼故事,也是从青雪的口中得知了盗墓笔记,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到了关灯就准时的,打开收音机收听,和我临床的金雅,头对着头,听着盗墓笔记,听着听着八个人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鑫鑫,金雅,荣荣,大威,山东,彦斌,峰哥)

时常半夜醒来,发现山东的收音机还开着,叫又叫不醒他,时常要我自己下床去关。记得那个时候,第二天就要考试了,可是,每天晚上还是会收听,盗墓笔记。确实,盗墓笔记伴随着我们这一代,度过了,精彩的大学生活。

那天看到我小侄女拿了一个小的收音机,感觉很亲切,这么一个小小的收音机,伴随我们度过了很多个,夜晚,现在谁还会没完睡前,抱着个收音机,知道听睡着,呵呵。

后来就开始租书看,因为笔记确实太好看了,故事总是一环套一环,每每看听到关键的时候,就结束了,就租书看,但是那时候的盗墓,还处于连载中,总是作者更新的速度,跟不上读者的.速度,常常能看到很多读者在网上,骂声一片(一点都不理解作者,站着说话不腰疼)

再后来,自己有了电脑,就去青雪的微博,把所有盗墓都下载下来,一次听个够,可是那时的盗墓还是没有出完,听到高潮的地方,断掉了,那种感觉,唉。

确实,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不只一次想放弃掉笔记,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又更新了好多,总会再次去看

如今,笔记全部出完了,很感谢作者,让我在回忆自己大学生活的时候,会想起,八个兄弟,大晚上,集体准时打开收音机,这样一幅滑稽,但很怀念的场景。

20*的情人节快到了,在此情人节到来之际,祝愿天下所有恩爱的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有情人,不成眷属,欧耶!!!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6

《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习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盗墓笔记》越读到后来我对作者越崇拜。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最后分享一首节奏很棒的歌。朴树的《达尼亚旅馆》请欣赏。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7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

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

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

。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8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9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推荐参考:斑羚飞渡读后感汇总五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推荐参考:斑羚飞渡读后感汇总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斑羚飞渡读后感(篇一)

暑假到了,我去了姑姑家,我表姐有很多书,我看了一本《斑羚飞渡》,它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所著小说作品连续四次荣获全国儿童文学优秀奖、全国优秀读物奖。

《斑羚飞渡》这本书讲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我觉得最感人的就是《斑羚飞渡》这张,我现在就讲给你听吧。

一群猎人把一群斑羚羊逼到了伤心崖上。猎人围而不打因为他们怕斑羚集体跳崖被流沙河冲跑,到手的钱财流失,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一只老公羊出列,一只年轻的斑羚羊也出列,他们一前一后向山崖跳去,跳到中间年轻斑羚羊猛蹬老斑羚羊的背跳过了山崖而老斑羚却掉到山崖下面摔死了。以后每只年轻斑羚羊都借助老斑羚成功的跳了过去。

通过我看《斑羚飞渡》我学到到了很多道理,另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老斑羚羊为了年轻羊活下去老斑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我也应该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乐于奉献。

斑羚飞渡读后感(篇二)

人类一直是自恃甚高,凌驾于万物之上,认为自己是最高等的动物,然而事实却不尽然。《斑羚飞渡》的中老斑羚为我们唱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

有幸拜读了沈石溪的《斑羚飞渡》,我羞愧,我愤慨。为什么呢?请你随我一起去见识一下我们人类:

“狩猎队的队长高兴得手舞足蹈:‘阿罗,我们要发财了!嘿,这个冬天就算其他猎物一只也打不着,光这群斑羚就够我们一年的酒钱啦!’每位猎人都红光满面,脸笑成了一朵花。”

以上文字你看清了人类的模样了吗?这足以暴露了我们人性中的贪婪、冷酷、凶残。

阅读《斑羚飞渡》带给我更多的是震撼与钦佩。你看:

“有七八只中年公斑羚跟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归进老年斑羚的队伍。”

“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个别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

每一次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老年斑羚为了下一代的生存,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牺牲自我,把生的机会留给他人。扪心自问,有多少人能自觉自愿做出这样的选择?

当然,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像老羚羊那样舍己为人。比如汶川地震中的谭千秋老师像大鸟一样护住了学生却牺牲了自己;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的孩子撑住了一方生存的空间,自己却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让我们向那些可敬的动物与可敬的人类致敬!同时,我想:如果人类不捕杀动物,而是和动物做好朋友,那么世界该多么美好!

斑羚飞渡读后感(篇三)

我读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感触很大。这篇文章让我充分感受到了奉献与牺牲的精神,也让我懂得要奉献。

对于斑羚的认识,我只停留在书本上。它们是草食动物中的跳远冠军,最远能跳五米远。然而,此时此刻,一群斑羚受到了考验——要么被猎人打死,要么跳过六米宽的山涧。在这进退两难的境地中,可怜的斑羚选择了后者,选择上演一场震撼人心的斑羚飞渡……当然,并不是每只斑羚都能飞渡山涧,它们当中有老有少,要想单独跳过去,那真是痴心妄想。最后,它们的首领“镰刀头羊”怒吼了一声,斑羚群应声分成老斑羚和年轻斑羚两拨。原来,年轻斑羚要比老斑羚略早地起跳。当跳跃在空中时,年轻斑羚在老斑羚身上猛蹬了一下,身体奇迹般的再度升高,用着来跨过剩下的路程。因此,“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度,都是一只只老斑羚的生命换来的。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支持着这些老斑羚这样面对死亡?是奉献与牺牲的精神!

我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它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

回想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他们毅然选择了在他人的膝下苟活,只为了一己私利。这是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心灵。

在赞美斑羚的同时,我也为那些狩猎的人感到心痛,他们是罪魁祸首。大自然需要和谐,虽然我们是最高级的动物,但其他的动物依然有它们自己的生活和情感,它们也有深爱的伙伴,也有感人至深的亲情,但几声枪响,破坏了它们的安宁,让它们失去了美好的家园。这对我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不是斑羚,但对它们来说呢?失去亲人的痛苦又有谁能体会,人们为什么不能和它们和谐相处呢?毕竟它们也是生命,我们大家都是大自然的孩子。

将心比心吧,苍天最终还是让斑羚们繁衍了下来,但这是它们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而我们人类,从来不需要用任何的代价来换取生存的机会,和它们相比,我们幸福多了。它们用无私感动了上苍,它们的善良代代相传,这一飞渡的壮举谱写了生命的乐章,也带给我们深深的自责与愧疚。

我合上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萧萧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只是生命已去,再多悔恨的眼泪也只能化作春夜的一丝细雨,滋润那片曾经茂盛欢腾的草原……

斑羚飞渡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是《斑羚飞渡》。

刚看到《斑羚飞渡》这本书时,我就在想它讲的是什么呢?接着我就仔细地读了起来,随着故事的起因,发展直到高潮,我的心一次一次被震撼和触痛。它主要讲的是一群斑羚被狩猎者逼到了悬崖,后面是猎人无情的追杀,前面是没有生还希望的悬崖,所展示的只有绝望和悲伤。虽然悬崖之间只有六米的距离,但是斑羚的跳跃极限只有五米,相差的一米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就在猎人准备一网打尽的时候,斑羚群一阵慌乱,两只斑羚在生与死之间挣扎都没有成功,无奈的斑羚只好安静下来。他们都把目光聚集在了头羊身上,头羊却咩了几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这时斑羚群又一次慌乱了起来,接着悬崖之间出现了一条彩虹,一只母斑羚以为是一座桥就走了上去,可是没有成功,这时头羊忽然大叫了一声,它有了计策。于是它迅速地把斑羚们分成两组,一组是年轻的斑羚,一组是年老的斑羚,而自己也毅然的走进了年老的一组,把两组大致均衡了一下,谁也不会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见年老的一组里走出了一只斑羚,年老的一组里也走出了一只斑羚,突然年轻的斑羚朝悬崖前飞奔起来,紧接着老斑羚也向前飞奔,只见年轻斑羚纵身飞跃向前面的山崖跳去,老斑羚也跟着跳起,只见年轻斑羚的身影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形往下坠落的时候,做梦也没有想到老斑羚以自己娴熟的技巧在空中用自己的身子拖起年轻斑羚,让它把自己当做一个跳板再次起跳,年轻的斑羚成功的跳到对面,用同样的方法年轻的斑羚都跳过去了。人们永远想不到,在面临灭绝种群的时候,它们会用一半生命去救另一半的生命,最终,它们赢得了生的希望。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动物可以不惜牺牲生命成为别人的逃生工具,而没有丝毫的畏惧,也没有要试图逃生,这种精神是人类所没有的。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

斑羚飞渡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感动了我的心。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村长和其他猎人一起去打斑羚还能卖个好价钱。可是一切都不是作者想象的那样,一老一少斑羚用巧妙的方法“飞”到了对岸,一个连一个的到了对岸。最后,就剩下头羊了,村长开枪打到了头羊,头羊却没有倒下,一直走,落入深谷。

我觉得这个头羊非常聪明,舍人为己,勇于牺牲,视死如归的精神让我感动。

《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读后感(一)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着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盗墓笔记》读后感(二)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三)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2020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一:盗墓笔记读后感】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之说,与中华文明相伴相随,是人类文明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魑魅魍魉,人们心中满怀恐惧,而诸天神祗,人们心里更多的是敬畏。事实上,妖鬼可怕么?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生活惨淡难以如意,即使是死了又有何妨呢?神祗可敬么?不可敬,信仰只是人心的自我安慰,天平盛世,不见有诸神赐福,战火纷飞,不见有神灵降世。既然如此,鬼神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习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习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篇二: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是一套网络小说,不像《意林》那样可以陶冶情操,也不像《三国演义》一样可以了解历史,它就是一个精彩的悬疑剧,却令我感慨万千。

《盗墓笔记》讲了主人公吴邪经过一次一次的古墓探险从一个天真的小老板变成一个坚强的盗墓贼的故事。2003年,吴邪的铺子里来了一个人,吴邪发现他带来的战国帛书居然是一张古墓的地图!因为兴趣,吴邪跟自己的三叔一个老盗墓贼一起,前往了这个凶险万分的七星鲁王宫。在这个墓里面,吴邪首次认识了日后将与他组成铁三角阵容的王胖子和张起灵(闷油瓶)。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从这个墓死里逃生后,他却深深地陷入了这个谜题中,从此有了日后一系列的盗墓探险。

其中我最欣赏也最喜欢的人物是王胖子。说道胖子,我就想起他刚和吴邪一行人见面时,是在吴邪等人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头戴大瓦罐闪亮登场,那时大家还想掐死他呢。后来相处多了,他的性格也像刚开始那样,嘻嘻哈哈,但是时常能给人惊喜。他心思慎密,遇到各种困难都能临危不乱,沉着冷静的分析事情的始末,用枚举法推断出事情所有的可能性,救吴邪与困境。他幽默搞笑,在大家最紧张时就会嘀咕几句脏话,开开玩笑,缓解大家紧张的心情。他能看透一切,当他拍着吴邪的肩膀,叫出一句天真无邪时,他就看透了吴邪的本质;当他与张起灵默契的左右包抄密骆坨,他也理解着小哥心中的一片空白。他是铁三角中,唯一能化解痛苦,坦然面对一切的人。就算自己深爱的云彩死于非命,他也不会被挫折打到,只会大哭一场发泄一下情感,而后就渐渐变回那个有趣可爱的胖子。这种坚强不屈的性格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么?

或许他不是最厉害的。但他的许多性格真的非常值得我学习。我自己,许多事情失败了,总会当做没发生过,或者努力认为自己本来就不行;要是胖子的话,他肯定会大吼:胖爷我就不信这个邪了!然后努力的去取得成功。我自己,遇到一些事情,内心总会高度紧张,以至于准备好的东西在一秒之内完全忘光,不知道该干些什么;要是胖子紧张了,他肯定会笑着说:胖爷我今天有点紧张,莫怪啊。说完后就会很快冷静下来。我自己,被别人善意的指示干一些事情,甚至会因为心情不好等原因不理解他们,不遵循他们的指示,不听他们的解释,甚至破口大骂;要是胖子遇到这种事,他会默默点头,会去理解对方的意图,随即照做。我要学习胖子的优点,完善自己的不足。

【篇三:盗墓笔记读后感作文】

很久没动笔了,估计生疏了许多。

断断续续,花了将近两周的时间看完了盗墓笔记,一开始感觉的是惊险、刺激,超级有画面感的描述方式,让我久久沉浸于其中。再往后,越看越有一种淡淡的伤萦绕在情节中。

主人公吴邪是那种烂好人的性格,天性纯良,然而一次次的盗墓,一次次谜底的揭穿,个中情节的曲折和相关人物的决绝狠戾让他一直挣扎、痛苦,每一次他的决定都会带来死亡,而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因为自己导致别人的死亡。从来他都不是为自己而活,活在别人的世界,揭露别人的真相,他拼了命的帮小哥寻找身世,了解小哥的故事、家族,即使这些和自己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但他做得义无反顾,仿佛失忆的是自己,要找回的也是自己。

闷油瓶,对这个人物,估计每个人都会嗟吁不已,身怀绝技而又涉世未深,仿佛从天而降,从未体验过活着的乐趣,一生都只为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一次次的失忆,一次次的找寻,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却最能勘破生死。我想他应该唤起了很多人内心柔弱的地方,对这样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去描述,心疼、同情,亦或是其它。

我想,吴邪最后的那股子倔强,跟着他从南到北,踏雪山、进缝隙,应该是实在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了,打不赢、说不过,任何手段都无法改变他的心意,只能一路陪伴,到最后被弄晕,不甘的离去。

胖子,就像作者说的,或许是铁三角里活得最真实的,经历任何大风大浪,很多事情看得最透彻。这样的人,应该是最让人羡慕的,活得自由自在。如果没有他,吴邪和闷油瓶会少了很多乐趣,整天大眼瞪小眼,估计沟通都成问题了。他是一股润滑剂,有时候对吴邪的思维开导,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说他是吴邪的师傅我都不觉得过分。可惜,最后云彩的死亡,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不过,凭着他的能力,相信不久就能从伤心难过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其他还有很多人,如潘子、三叔、文锦、阿宁等人,不过在我印象中都不是那么真切,人物的刻画相对还是模糊一些。不过就像很多小伙伴的点评一样,本书的摊子确实是铺得相当大,而且埋下的伏笔(也叫坑)简直多得填不完,如果不是当一本小说去消遣而是认真研究的话,相信书里面很多情节都值得推敲,有的可能过于牵强了。

不过纵观后面章节的描述,很明显三叔还有后续,且静心等待吧。

【篇四:盗墓笔记读后感】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篇五:盗墓笔记读后感】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篇六:盗墓笔记读后感】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破解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破解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

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

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张起灵不是一般的人,他的身世十分离奇,作者后来专门写作《藏海花》,让吴邪在书里一直寻找着他的身世。

【篇七:盗墓笔记读后感】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篇八:盗墓笔记读后感】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是一本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小说。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屏住呼吸,追逐情节,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我叹为观止。

我想感激天真吴邪,他让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友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他为救出被困的挚友,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他那执著、永不言败、誓死捍卫在朋友左右的阿Q精神让我震撼;

感谢闷油瓶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再大再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湛蓝的天;

想感谢胖子王盟,他告诉了我们,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值得令人潸然泪下的情感。

看到这三个人的友谊,我又不禁想起了我的那些挚友,她们同我一样,也在青春期的十字路口停滞不前。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疯过、一起被老师批评过,往事历历在目,不管天气是晴是阴,我们牵在一起的手自始至终从没有松开过,就犹如当初我们的那一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盗墓笔记》不单单只是一本盗墓小说,它更是人与人之间友谊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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